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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_9 亦舒 (当代)
  我七手八脚拆开,盒子里是一件长长的白纱衣,我抖开一看,两人都呆住。
  太初叹道:"衣裳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盒子中尚配着一双粉红色缎鞋。
  "是不是你的号码?"我问。
  "五号,正是,她怎么晓得的?"
  "看看,这里还有一封信,写给你。"
  太初忍不住,拆开来看,是一张美丽的生日卡,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字。
  太初一边看一边嘴里默默地念,我坐在一边观察她的神情,这张卡片写得很多,她的双眼渐渐红了,终于她放下那封信,将头靠在椅背上,呆呆看着天花板。
  她低声说道:"棠哥哥,让我试试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给她。
  她到房间去换了衣服出来。
  我"哗"地一声。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纱衣是柔软的,细细的腰,低胸,领口一连串皱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点点白色的芝麻点。
  "太好看了。"我惊叹。
  她踏上高跟鞋,转一个圈,"这么漂亮裙子,穿到什么地方去?去白宫吃饭也不必这样打扮。"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的裙子寄来就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我喜欢这件衣服,我们搭飞机到纽约去吃饭,别浪费这裙子。"
  太初笑,"别乌搅,"她说,"我把它脱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兹。"你母亲很有钱?"
  "并不见得,"太初说,"我外公并不是什么船王,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我摊摊手,"那他为什么娶她呢?是被她骗吗?"
  太初将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边说:"你少讽刺我们。"
  我说:"她嫁你父亲多久?"
  "十年。从二十一到三十岁。"
  "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说,"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亲是一个美妇人,因为你长得不像你父亲。"
  太初很懊恼,"你像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爸。"
  "太初,那毕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为礼貌起见,也该写一封回信。"
  她不响。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从你父亲处得来的资料,我觉得离婚是双方的事,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说:"清官也判不了这样的事。"
  "她还是你母亲。"我说。
  太初发嗔,"你这个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为然,"这不是人家,她将来是我的岳母。"
  "岳母?谁答应嫁你?"她笑,"走罢,邮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观音兵现在升做观音将军。"
  "你好啰嗦。"她推我。
  毕业后我俩就订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问我,"你考虑清楚了?外头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乐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虑清楚了?"我问,"以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呵,废话,"她笑说,"外头有些什么货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个?"我激一激她。
  她叹一口气,"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纪已经老大了,不嫁还待几时?"
  "太初,"我摇头,"我真服了你,连说话都不够你说。"
  她凝视我,"你会照顾我、爱护我,是不是?"
  "我若没有那样打算,何必开口向你求婚呢?"
  "说得也是,"她微笑,"老寿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会不会喜欢我?"她忽然又问。
  "不会不会,他们会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处得到一点安慰,简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妈自然是喜欢太初的。
  他们的信中表露了无限欢欣之情,对太初的美貌非常诧异,他们写:"什么——我们未来的媳妇简直比最美丽的女明星还长得好,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还这么突出,真人想必更为美丽……"
  太初看了信笑,"见了真人,他们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详太初,"中国人很奇怪,他们审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标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肤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这些标准,但外国女郎谁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你被埋没了这些年,回香港罢,保证满街有人向你搭讪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说那地方最罪恶不过。"
  岳丈大人灌输给女儿的常识真是惊人,惊人的偏见。
  我欲纠正他,又怕太初不高兴——"你跟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父亲。"所以三缄其口。
  香港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将来我是要回去的,这些事慢慢再与太初争论不迟。她是一个非常纯真的女子,容易说话。
  父母完全同意我们的婚事,父亲因生意忙,不能来参加我们订婚,寄了两张来回飞机票来,叫我们返家一次。
  太初很犹豫,因她尚未毕业,假期很短,又怕她父亲不让她走这一趟。
  我说得很明白,我决不做她不悦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动了,真是个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着劣质白兰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恳切地看着她父亲那张失意潦倒的脸。老实说,我绝对被太初感动,因此也对方老刮目相看,一个男人若得到他女儿大量的爱,他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父亲,他必然有他可取之处的。
  他缓缓地说:"你跟棠华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听他们的话,他们疼你才会邀你回去。"
  我很高兴。
  "棠华,"他苦涩地说,"你要好好地照顾我这个女儿。"
  "爸,"太初说,"你这什么话呢?我们去两个星期就回来的,我才不要离开你。"她过去搂着父亲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润湿了,他说:"是,我真有个好女儿。"
  太初说:"爸,棠哥哥说过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说,"我还有个好女婿。"
  太初说:"爸,你好好保重身体。"
  "我晓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抚着太初的长发,"你自己当心,说话之前看看棠华面色,香港不比圣荷西,太率直人家见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赔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彻底地失败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过一次,娶了个非凡的妻子,而她在与他共度十年的光阴后离开他,使他以后的日子过得像僵尸般。
  可怜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还不至于自私到不给予女儿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们获得他同意后,心头放下一块大石,我与他之间有了新谅解。
  "爸,"我说,"你也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他露出一丝笑容,说道:"棠华,很好,你很好。"
  太初后来跟我说:她一见她父亲那个落魄样,就忍不住恨她的母亲了。
  身为他们的女儿,她那样说是对的。可是一个女人不能因那个男人可怜而陪他一生,她可怜他,谁可怜她?
  太初不会明白这一点,对于她,方协文再沦落再不争气,也还是她钟爱的父亲。我爱太初,也爱她这点痴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疤痕,这是她整张脸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说话的时候,我习惯指一指那颗白斑。
  她说:"这从前是一颗痣。"
  "从前是一颗痣?现在怎么没有了?"我诧异地问。
  "爸说是泪痣,泪痣不是好现象,故此找医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说:"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头,"幸亏褪掉了它。"
  太初说:"你的真面目在订婚后益发露出来了,真不知道是否该嫁你。"
  "你不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对你是忠贞不二的。"我马上反驳。
  我们回到香港,母亲见了太初,眉开眼笑,"真人比照片还好看。"她频频说。据说老年人喜欢漂亮的媳妇。果然,太初被赞得难为情,只是喜气洋洋地笑。
  我们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帮母亲打点家事,又陪她去买菜。多年来母亲都习惯进菜市场,太初对于泥泞的街市深表兴趣,母亲无端得了个好伴,乐得飞飞的。
  父亲跟亲戚说:"这个女孩子,简直完美得找不到缺点,相貌好还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温驯呢,真是咱们福气。"他不知道太初很有点牛脾气,她是那种一生只发三次脾气的女人,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欢香港。很小的时候,她来过一次,然而没有记忆。现在旧地重临,只觉地方狭小,人头涌涌,完全是一种兵荒马乱的感觉。星期日中午的广东茶楼,尤其使她不解——"这么多人挤在那里付钞票等吃东西。"她笑。
  我对她呵护备至,她如孩子般纯真率直,母亲待她如珠如宝,所以她这几天假期过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吓她,叫她当心变成一个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个上午。
  当时太初照例陪母亲到小菜场去,父亲在公司,家中只有我与老佣人。
  我刚起床,在那里喂金鱼,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
  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略为焦急,却不失彬彬有礼。他问:"请问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为态度实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请问找她有什么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华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华,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黄振华。"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颇为高兴。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黄振华说:"棠华,小玫瑰糊涂,你也陪着她糊涂?俗云见舅如见娘,你们俩偷偷订了婚不告诉我们黄家已是一桩罪,来到香港居然若无其事过门不入,又是一桩罪,"他哈哈笑,"你还不滚出来见见娘舅?"
  他是那么爽朗、愉快、干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赔笑道:"舅舅,这真是——"
  "将功赎罪,还不将我地址电话写下?今夜八点,我车子到府上来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顿饭,请他们千万拨时间给我,通知得匆忙,要请他们加倍原谅。"
  "是。"
  "你这小子——"他忽然叹一口气。
  "对不起,舅舅。"我有点惶然。
  "我明白你的处境,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协文自然将黄家的人形容得十恶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当然站在他们那一边。告诉你,没那种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见。"
  "是。"我又说。
  他搁了电话。
  啊,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听声音,如见其人,完全一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把每个人都能应付得密不通风,哄得舒服熨帖。这样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鱼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风采。
  太初与母亲回来,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诉她这件事。
  太初张大了嘴,"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香港?"
  "纸包不住火,"我挤挤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太初说道:"我不去,我不要见到黄家的人。"
  她又说:"你不是不知道我与母亲他们一家人没有来往,你是怎么答应他邀请的?"她恼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声音具一种魔力,我乖乖地一连串地说是是是。"
  太初既好气又好笑,"你呀,你比我还没有用。"
  "基本上我觉得外甥女与未见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谬的事,你身体内流着黄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过他们,索性去见一见他们也好。"
  "我不要见到母亲。"她轻轻声说。我叹口气,"真傻。"
  "你跟黄振华说,我不要见到母亲。"她倔强地说。
  "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的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黄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黄振华沉吟一下,"好,一定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
  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衍客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黄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黄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黄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长出了角。"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地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亲很寂寞,而你们这儿……又不愁不热闹。"
  "你怎么知道小玫瑰的母亲不寂寞?"黄振华反问。
  "我想当然而已。"我说。
  "她很想念小玫瑰。"黄振华说。
  我心想,那么想念她,何苦当年撇下她。
  黄振华微笑,"我知道你想什么,当年她撇下小玫瑰,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你或许不相信,但我妹妹并不像我,她是个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并没有她那么伟大。事实在感情上,我是失败者,我妻子曾经一度离开我,经过九牛二虎之力复合,天天待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没把我当外人。
  "你会喜欢你岳母,"黄振华说,"她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够抛下稚龄女儿不理的女人,美极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绝对站在太初这一边,于情理方面,我则赞成太初见一见她的母亲。
  我说:"我与太初是要回美国的。"
  黄振华沉默。
  "你很久没有见过我岳父了吧?"我说,"他很潦倒,我相信我们应该给予他最伟大的同情。"
  黄振华说:"我完全反对,从头到尾,我对方协文这人有浓厚的偏见,所以我不便开口。这样吧,我能否请求你们延长留港的时间?"
  "我与太初商量,"我说。
  黄振华诧异,"棠华,你对太初真好,事事以她为重,我自问就办不到,难怪我太太说我一点不懂得爱情。"
  "爱情不是学问,不用学习,"我微笑,"若果爱一个人,发自内心,难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为重,这是种本能,不费吹灰之力。"
  黄振华一呆,叹了口气。
  隔一会儿他说:"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况。"
  "好,请说,我会转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么稀奇,她那样的女人。
  "丈夫是罗德庆爵士,年龄比我略大,但与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满。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健康与外貌都比实际年龄为轻,见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的岳母。"
  脸上多刷几层粉,充年轻也是有的。
  "历年来她寄给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计其数,全数被退了回来,相信你也知道。"
  几件漂亮衣裳就顶得过母爱?
  黄振华笑:"你这小子,你在频频腹诽你岳母是不是?"
  我脸红,什么都瞒不过这个八面玲珑的人。
  他说:"回香港来结婚,你周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咱们周黄两府大事庆祝一下,多么热闹。"
  我说:"我岳父会觉得被冷落,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甚远,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分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你们随便。"
  我沉吟半响,"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赔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大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恻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地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仑美奂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第二章
  门铃一响,另外有客人来了。
  黄太太为我们介绍,"你们其实已经见过,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个电影明星,风度翩翩。他皱着眉头,带着心事似走过来,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滞留不动。
  太初不自在,别转了脸。
  黄家上下的亲友一个个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我叹口气,上帝待他们未免太厚,既有财又有貌,更有内容,难怪我岳父成了外来的异客,受到排挤。
  而太初,太初绝对是黄家的一分子,她从来没去过欧洲,十多年来跟着一个寒酸的父亲生活,但她的气质不变,脸上一股倨傲纯洁的颜色,使她身处这种场合而毫无怯容。
  "玫瑰呢"?黄太太问,"还没出来?"
  黄振华说,"家敏,过来喝杯威士忌。"
  黄太太又问:"快开饭了吧?这个厨师听说是新请的,手艺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声,喝着闷酒。
  大家很快归于沉默。
  罗爵士跟太初说:"我知道你与你母亲之间有点误会,可否容她解释?"
  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对不起。"
  我第一个转过身子去,看见一个女子站在走廊尽头娉婷地急步走过来,环珮玎珰地有点匆忙。
  我呆住了。
  她并没有什么仪态,也没有怎么打扮,神情还很紧张,握着双手。
  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她便是太初的母亲?
  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己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可是她比我们还紧张,她并没有如小说中与女儿失散的妇女般扑过来拥抱痛哭,她只是结结巴巴地问:"是太初吗?是棠华吗?"如一个稚龄少女般羞怯,声音中却一丝做作都没有,最自然纯真不过。
  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地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闲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家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姐姐,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赞,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冲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
  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她忽然悲哀起来,"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做太初的母亲呢?我有什么资格开口说话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艳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真是不实不尽。他与她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应该得到目前的男人,一个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资格照顾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说岳父错,这整件事是一个悲剧。
  "你会好好照顾太初吧?"她问。
  "我会。"我略为犹疑,"但是我们不能长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们陪我,"她很忧郁,"但大哥说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点点头,我明白,以我的专业,跟着长袖善舞的黄振华,凭罗爵士的关系,若干年后,不难成为第二个黄振华。
  我转头,发觉溥家敏正与太初在谈天,太初脸色慎重,因此可知谈话必有内容。
  我忍不住问:"那个英俊的男人是谁?"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们家的老朋友,将来,我告诉你。"
  黄太太走过来,问道:"很紧张吧,岳母见女婿。"她笑了。
  "真不敢相信,女儿已可以结婚了。"罗太太感喟地答。
  "你这一生,玫瑰,传奇过传奇,应该有人写篇小说,叫做玫瑰的传奇吧。"黄太大笑道。
  "我还算玫瑰呢,"她说,"老太婆还顶着个这样的名字,死不要脸,太初才是攻瑰。"
  但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
  "她是那么美丽,"太初叹息说,"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
  "我自然知道。"我说,"颠倒众生。"
  "说得很对,"她说,"她那种恐怖的美丽,真是……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本来我也以为舅母长得好,但比起她,简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个人晕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并不自觉她的美丽,呜呼,于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没有发觉她走路都没有信心,彷徨无依,常被地毯角绊着?"
  "有。"太初低下头来。
  "你眼角原本那颗痣,跟你母亲的痣长得一模一样吧?"我问。
  "我现在明白了,父亲让我到医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亲。"太初摸摸眼角。
  "你那可怜的父亲。"我说。
  "今后叫我怎么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帮着他憎恨罗太太。"
  "那个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我长得像罗太太。"
  "不止这么多吧。"
  "他告诉我,罗太太抛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么知道?"
  "因为罗太太为他的哥哥而放弃我。"
  "他哥哥是谁?"
  "去世了。"
  "我没听懂。"
  "很简单的故事:两夫妻闹婚变,因孩子的抚养权而僵持着,女方与一个患癌症的律师发生了感情,为了那剩余的三个月时光,她放弃女儿,离婚去跟那个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罗太太?"我震惊问,"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罗太太。"太初点点头。
  "呵,这么荡气回肠?"我说,"现在还有这种故事?"
  "是。父亲一直没告诉我。"太初说,"溥家敏告诉我,后来父亲居然报复,说什么都不肯让罗太太见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罗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这些话,原本我都不会相信,但不知为什么,一见了罗太太,我全无保留地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亲的气?"
  "不会不会,我原谅他,得到过又失去罗太太那样的女人,一辈子也就完了。"
  一个人的一辈子,其实是多么脆弱短暂。
  我问:"溥家敏还跟你说什么?"
  "他说他有六个孩子。"太初微笑,"四男两女。"
  "我的天!"我也笑,"这么多孩子。"
  "是呀,现在都不流行生那么多了。他说其中一对女儿是双胞胎,失去预算,可见原本他打算生五个,那也实在是大家庭,但他说他们两夫妻原本打算生九个呢,医生劝阻,这才停止。溥先生说,他大哥生前的愿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哑然,过一阵子说:"那溥先生的兄长,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说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个人哪。"
  我不悦,"你相信罗太太也就罢了,怎么连陌生人也相信起来?"
  太初讪讪地,"我没有想到罗太太有那么多的男朋友。"
  "你要学她吗?"
  "我几时那么说过?"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鸟儿都出来了,"她说,"天亮了。"
  "闹市中什么鸟?那是隔壁养的两只八哥。"我说。
  "棠哥哥,我还是觉得圣荷西好,那边的生活,多么安逸平静,这边这样复杂,我应付不了。"
  "是,我也喜欢平实的生活,我们很快就回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圣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过比我父亲略好一点,你会满足?要不就干脆现时开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载之后烦腻了,回圣荷西休息。"
  我有一丝丝惧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来。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比父亲,倘若你要留下来,不必为我浪费时间,我回去继续读书,陪着爸过日子。"
  我说:"我不要听这种话,我不要听。"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说吧。"
  "随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妈妈说,我今天不去市场。"这个太初,她叫我妈为"妈妈",自己的妈妈是"罗太太",我真正服贴了。
  妈妈安排早餐出来,只我一人吃。
  我告诉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爱太初,并不会见怪。
  但是太初坚决要回美国。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种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呢?
  可怕。
  之后黄家约我们的一连串宴会,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着她的方太初——一个来港度假的女学生。她对于升官发财这一些事,丝毫不感兴趣,真是正牌艺术家。
  太初对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黄太太并不是黄振华的说客。
  她只是简洁地说:"香港的人,不论男女,都想往上爬,难得你们两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说:"往上爬?爬到什么地方去?人们并不见得那么上进,他们的向上不外是弄钱。舅母,原谅我的口气。"
  黄太太说:"你说得很对。"
  太初说:"我要钱来无用,我什么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对荣华富贵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与你一样。"
  太初白我一眼,"真无耻,舅母别信他这八个字,这是他惯伎,一点诚意也无,说了等于白说。"
  我恐吓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诋毁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黄太太叹口气,"这是打情骂俏话。"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红了。
  她舅母微笑说道:"你们俩,很好呀,真是一对,我很替你们高兴。"
  太初说:"跟这种人白头到老,未必得了什么好处去。"她瞟我,"不过没他呢,日子又闷,不知怎么过。"
  "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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