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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传

夏君(当代)
天皇巨星的心路历程:《刘德华传》
作者:夏君、方子
前言
在香港演艺界,有一位年龄已过“不惑”的中年男性,一直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华仔”。
据说在香港,不知道“华仔”的人只有两种:不懂事的孩童与白痴。
他那张有着深邃如潭的眼神和鹰钩鼻的脸,巧妙地将中、西方人的神韵完美合璧,形成特有的“华仔”之帅,让人过目难以忘怀。
有人把他比作东方的汤姆·克鲁斯,也有人说他是忧郁王子劳伦斯·奥立佛。
其实他就是他——一个名叫刘德华的香港艺员。
与众不同的是,除了外观上的英俊倜傥,他那健康的内心之“帅”,更让许多人心海中浪涛澎湃。
他以孜孜不倦、勤奋执著创造出的人生传奇,简直就像一个既优美动听又震撼人心的天方夜谭,那才是任何人都难以“混”了去的“帅”。
在香港,他以拍片数量之最跻身于前排,两次当选“金像”影帝,与成龙、周润发、李连杰、梁朝伟、周星驰等巨星齐名;同时,他唱歌半路出家,却出碟、获奖无数,名列“四大天王”之首;在台湾,他唱歌大红大紫,捧起“金马”奖杯,6次荣登“十大偶像”冠军宝座,所到之处的轰动,恐怕连“总统”都自愧不如……;在日本,他名列“十大最受欢迎香港艺人”之首,歌碟《再一次拥抱》和日文版散文集《情未鸟》,成为一卖再卖的经典;在新加坡,他潇洒的独有的走路姿势为青少年所模仿,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在马来西亚,在泰国,他的健康形象是当地最受欢迎的形象,他的影响力甚至超过当地的行政长官;在美国、加拿大,在澳洲,在……
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能听到他的名字,他的身影通过大小屏幕行走在世界各地,他的歌声更唱出了炎黄子孙的自尊与自信。
在中华大地,他的电影,他的歌,他的勤奋执着,他的爱心……
他的名字家喻户晓。
2005年,在中国电影百年华诞评选活动中,刘德华入选“中国电影百大演员”名单;并以他在电影界多年的勤奋努力和健康的明星形象,被评为中国电影“百年形象大使”。
刘德华的星路历程,是一个从“烂仔”到“影帝”的美丽童话;刘德华的心路情感,是一个演戏与做人都得到肯定的传奇经典;刘德华的人生故事,就像一坛又醇又香的陈年老酒,值得我们慢慢咀嚼,细细品味。
1.真的好想送外卖(1)
“每次到片场,就像进入大观园,好奇加新奇,老想贪婪地流连此地,好好逛一逛。……
冯宝宝更厉害,一天里面常常时装、古装、民初装的轮流拍,有时早上送外卖去见她穿古装,下午再去时已换了时装,我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戏剧人生。”
1961年9月27日,那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
人们不会刻意地去回想那一天曾给历史带来一点什么样的意义。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极为平常的日子里,刘德华在一个远离繁华都市,有着“大埔”地名的农村呱呱坠地。
他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响亮的啼哭,带给这个已有三个女孩的庄户人家几分惊喜,从他们欣慰的脸上可以看出,“香火”的延续正是他们所期盼的。
即便没有重男轻女之心,已有三个女孩、想生一个男孩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望着襁褓中那双闪动着灵气的大眼和有点与众不同的高鼻梁,长辈们给他取了个吉利的名字:刘福荣(上小学四年级时改为刘德华)。
庄稼人没有高远的奢侈期盼,只想着他长大后能为这个普通人家带来些许福气和荣贵,仅此而已。
令人难以料想的是,这个聪颖可爱的小男孩,在随着他日后的辉煌腾达中,竟会给这个家庭,给港、澳、大陆和亚洲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这是后话。
刘德华曾经这样介绍过自己的童年:“我出生在离都市很远的一个农村,那个农村叫大埔。
我的祖父世代务农,家道还算殷实。
在5、6岁以前,我一直徜徉于大埔的山间野地,追逐山上的小鸟,抓抓野地里的山鸡,这段童年过得无忧无虑。”
可以想象,那个名叫大埔的地方肯定是山清水秀空气新鲜,没有半点污染,才使得小小的刘德华能够尽情地撒开小腿,追逐、玩耍于山野林间。
正是这充满童趣的快乐嬉戏,孕育着他那蓝天白云般纯净的内心世界。
然而,这段令人留念的童年生活却由于父亲的一个发家愿望而过早地转了一个弯。
刘德华家祖辈务农,他父亲却心生“邪”念,不想永远这样“面对黄土背朝天”。
于是,他向自己的命运迈开了挑战的第一步——带着妻儿搬迁到九龙的钻石山下。
不知是钻石山风水好,还是刘德华父亲真有经商的潜能,来到钻石山后,他经营的杂货店和冰室果然生意红火。
如此一来,家中的人手自然紧缺,孩子们就成了大人的小帮工。
当时,刘家已有6个孩子,刘德华虽然排行老四,在男孩里却是最大的,尽管正是爱玩爱耍的年龄,也难免总是被大人剥夺这种权利。
因此,每当外面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传进刘德华的耳际,他便觉得浑身燥热,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
由于经营的是餐饮业,当时的条件又相当简陋,店里根本不可能安装自来水,必须到水井边去提水然后拉回来,于是,这种卖力气的活计,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刘德华这个小“男子汉”身上。
刘德华曾经如此表述那段艰辛的日子:”……我觉得从小开始,我已经很忙了,大概6、7岁时,我就开始早上4点钟起来工作了。
我们是卖稀饭、炒面的,就是人家早上起来上班之前吃的早点。
店里没有水,我们得4点钟起来去拉水。
需要很多水,一直工作到中午。
然后去上学。
我们家还有一个杂货店,放学回来后一直到10点钟才可以开始做我的功课,一个半小时做完,12点钟之前睡觉,睡4个小时。”由此可见,刘德华确实从小就是个大忙人。
其实,对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来说,忙一点倒不是最头痛的,最最难以忍受的是——每天堆在那里等着他去洗的成百上千的脏碗筷。
当年窝在厨房里洗那实在不愿却又不得不洗的油腻碗筷的情景,刘德华至今谈起还皱眉。
1.真的好想送外卖(2)
并非店里的一切工作都让刘德华感到深恶痛绝,其中有一项工作就是让他感兴趣到恨不得申请“专利”的。
这项工作对他日后的事业不无启示,甚至影响了他的整个人生。
这项令他倍感兴趣的工作就是:为坚城片场的明星们送外卖。
钻石山下,刘家冰室不远处设有一个坚城片场,当红的、不当红的艺人们经常在那里进进出出。
因此,刘家冰室自然成为演职员工们的休闲场地,他们在这里进餐品茗,聊一些圈内圈外的时尚话题,这使得刘德华倍感新奇。
遗憾的是,经常光顾刘家冰室的大都是二三流演员。
不知是放不下面子还是顾虑到有失身份,冰室里极少见到当红明星的身影。
当然,明星们也是要吃饭喝水的,他们的进餐方式是叫外卖。
刘德华的内心深处,真的是好想为明星们送外卖呀!
因为给明星送外卖,就能近距离目睹明星的风采,就能亲眼看一看电视里那些奇妙的世界是如何拍摄的。
因此,他在店里做事时总是竖起耳朵,生怕没有第一个听到明星叫外卖的电话,因而错过一个由自己送外卖的机会。
他曾经这样叙述:“每次到片场,就像进入大观园,好奇加新奇,老想贪婪地流连此地,好好逛一逛。
见到曹达华,他总是不分昼夜,不分寒暑地穿着他的探长雨衣外褛,要不就背一把剑,一身古装的在跟石坚比试武功;冯宝宝更厉害,一天里面常常时装、古装、民初装的轮流拍,有时早上送外卖去见她穿古装,下午再去时已换了时装,我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戏剧人生。”
“穿起戏服的他们,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然而脱下戏服的他们,又更像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
那时候我眼中的冯宝宝、石坚、曹达华,很多时候就是回家扭开电视机里的他们,没有戏剧和人生的界线。
“记得有一次,父亲叫我送一副麻将去片场给张瑛,送到片场,但见张先生一行四人坐在麻将台前高谈阔论,表情、对白都跟电视剧里的同出一辙,当时我曾却步,生怕附近摆有镜头,以为眼前的一幕是戏,而我,我是负责送道具来的小工。”
从刘德华的这些叙述中可以看出,当年,那个踮起脚尖盼望能有机会往片场里送外卖的小男孩,虽然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些送外卖的经历就是自己日后事业的垫基,但是,片场中那有趣的一幕幕,已经是“润物细无声”,点点滴滴都在往他的心中渗入。
从那时起,他的心里便逐渐地有了梦想,有了憧憬,有了一种想张开翅膀飞的感觉。
正是这种“感觉”,让他在多年以后进入了演艺圈,投身于水银灯下。
这,应该算是他与文艺事业结下的不解之缘吧。
在刘德华的记忆中,他们一家人在钻石山的那段日子过得紧张、忙碌而又温馨,那种全家人齐心协力创业的景象,在他心中打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
这种磨练,锻造了他的意志,奠定了他勤奋执著的毅力,也加深了他对普通人的纯朴的思想感情。
就在刘德华天天都想着为明星们送外卖,恨不得“永远”送下去时,14岁那年,家中突发了一场大火。
这场大火对他家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烧毁了全家人辛辛苦苦奋斗来的果实,刘德华童年的稚趣也被那火焰的气势给烧没了。
2.校园里的小理发师(1)
“……因为我会剪头发,所以平时除了演一些小角色,我也会帮电影公司去做一些造型的工作,我帮曾志伟、谭咏麟等很多人剪过头发……”
大火把家烧没了,刘德华一家人只有迁居蓝田,在那里安顿下来。
刘德华的中学时代就是在那里度过的。
刘德华就读的是一所佛教学校,名叫可立中学。
中学时代对一个男孩子来说非常关键,半大不大的孩子一方面正是长知识、长身体的时候,另一方面却也是容易学坏的时候。
而聪明调皮的刘德华读书的成绩不算最好,“整蛊”(恶作剧)却出了名。
他可以调皮地做出许多精灵鬼怪的花样,产生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轰动效应。
比如:他偷偷摘下学校走廊上的灯泡,然后用胶布将灯泡轻轻粘贴于原处,见有同学走来,便故意“跳”起来,[奇书网|Qisuu.Com]“用力”去拍那只灯泡。
同学并不知道自己上了当,还以为刘德华跳高技能太差,便炫耀地跳给他看。
结果是,灯泡一触即摔得粉碎,同学受处罚,他在一边笑;一次上实验课,同学使用显微镜做实验。
谁知摘下显微镜时,眼睛上竟是一圈乌青,引得全班一片哗然,原来,这又是刘德华事前捣的鬼——他用墨笔将显微镜的周围涂黑了……
这样的学生自然不会给老师留下什么很好的印象,尽管他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在中上。
有一次,学校把刘德华和另外几个平时总爱“犯事”的“坏仔”找来,请反黑组织的成员给他们“上课”。
这样的“课”让刘德华上得有点委屈,毕竟,自己平时活泼好动,爱玩爱耍,虽然有时“整蛊”得有点过分,但那只是一个小孩子调皮的天性使然,决没有什么坏心。
在学校被认为是“坏仔”,这种“坏”名声自然要传到家长的耳朵里。
因此,父母对他管得很严。
父母要求他一放学就得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嬉戏玩耍。
而每天他回家时姐姐和弟妹均未回家,家中空无一人,很有点像从“佛门”(佛教学校)至“空门”(家中无人)的味道。
许多年后,刘德华在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接受专访时,也曾自曝小时赌钱被父亲吊打。
看来,刘德华小时候也和其他孩子们一样,没少让大人操心哟。
其实,每个人在孩提时都有顽劣的一面,尤其是头脑灵活、聪慧过人的孩子。
人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我们虽不能从刘德华儿时的表现上看出他成年后的辉煌,但绝对能看出他不甘于墨守成规的秉性。
假如根据上面这点经历便断定刘德华小时候是一个“坏仔”,那就大错特错了。
除了有时搞一点调皮的恶作剧,绝大多数时候,刘德华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男孩。
他上中四时的班主任杜国威就曾这样回忆说:“刘德华从中三就开始搞话剧,当时他在可立中学,我是他中四的班主任,可以说,一路看着他入行。
我记得,在学校的时候,他很机灵,说话得体,很得老师欢心。……
他住宿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看到他穿一件新衣服,总是很精神的样子。
他一直是懂得讨好老师的一个学生,后来他进入演艺圈也是这样,不是一个我行我素、太过自我的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当了大影星,大歌星,拿了许多奖,样子也还是那么靓仔,我想他应该是无悔了。
一路走来,他留下的永远都是迷人的偶像姿态。”
杜国威老师发自肺腑的概括描述,把少年刘德华精神抖擞的靓仔风采呈现在人们面前。
刘德华在可立中学度过了514天,纵观他的整个中学时代,我们可以发现,其实他在童年送外卖时萌生的梦,在中学时代里得到了延伸,虽然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在中学,刘德华利用课余时间学习过剧本创作,也组织过乐队,参加过学校剧社的话剧演出等。[奇书网-wWw.QiSuu.cOm]
2.校园里的小理发师(2)
作为一个还未成气候的中学生,当然不可小觑。
因为,文学艺术融会贯通,学生时代参加的这些活动,肯定对他日后事业的发展有帮助,这是享用一生的帮助。
享用一生的帮助并不仅此一项,在中学时,他自己主动学到的一门手艺——理发,可以说也让他受用终生。
上中学时,学校为了让学生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3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对学生头发长度的检查。
这个规定让刘德华感到有些尴尬,家里被火烧光后,向大人要钱自然没有那么便当。
在大人眼里,孩子在学校读书学习成绩好就成,头发长一点短一点有什么关系!
当然,与刘德华有着同样尴尬的肯定不是他一个人。
一天,摸着自己长长的头发,刘德华突然来了“灵感”:干脆,学一门理发手艺,摆一个理发摊子,既方便了同学,又“方便”了自己。
他心中一喜,哈哈,好主意!
于是,不远处一家理发店里,来了一个还是学生仔的小学徒。
现在回想起来,不知理发应该排在刘德华众多技能的第几位,抑或说,是他谋生手段的第几招。
但在当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对理发一窍不通的刘德华,似乎像一个发狠要把理发作为自己终生职业的人,竟然真的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完全掌握了理发技术。
自那以后,每当到了学校检查头发的这天,在学校洗手间里,刘德华便摆开自带的理发工具开张营业了。
由于学生的发型相对比较简单,他打理起来得心应手,价格也比外面理发店公道,同学们都愿意找他理发,如此一来,他的生意十分“跑火”。
既锻炼了他的理发技术,又为自己挣了不少钱,他觉得这是一桩“双赢”的买卖,因而乐此不疲,成为校园里少有的小理发师。
这样的一段经历,并不是随便哪个明星都曾有过的。
如果刘德华后来没有选择从艺,说不定今天,在香港的哪家理发店里会有一位技术一流的理发师,而“天王巨星”的荣称,就不知旁落谁人了。
说来好笑,他的理发技能离开中学后也没少派用场,多年以后,已经成为演员但还未走红的刘德华,也曾在跑龙套之余,帮过不少明星演员理发。
因为他的这门手艺,还为他赢得了电影处女作《彩云曲》一号男主角的地位。
说起《彩云曲》,许多人至今都想不起来,但对于自己的处女作品,当事人自然不会忘记。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刚刚从训练班出来,没什么名气,所以一直在跑龙套。
因为我会剪头发,所以平时除了演些小角色,我也会帮电影公司去做一些造型的工作。
我帮过曾志伟、谭咏麟等很多人剪头发,并且结识了很多幕后的朋友。
有一天,一个制片人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演《彩云曲》的第一男主角。
就这样我得到了自己的第一部电影。”
说到理发,还有一桩好笑的事情:为了在《童梦奇缘》中演华仔的爸爸,黄日华刻意不作打扮,又不剪头发,让自己看来沧桑一点,华仔拍完电影海报后,就马上嚷着叫黄日华不要先走,等他做好访问后,亲自操刀为他剪头发,让他回复青春光彩,大家听到华仔此话一出,便悄悄跟黄日华说,“你还不偷偷走啊,等会华仔帮你乱剪,你不怕啊?
”想不到黄日华安然坐在化妆椅上,笑着说,“不怕,刘大师已经不是第一次帮我剪发了!
他很厉害呢,剪功很好,不用担心。”
果然一转眼,大家就见刘德华走过来,笑着拿起剪刀,在黄日华头上开始下剪……
可见,已经成为天皇巨星的刘德华还是那么不摆明星架子,他的理发手艺也还是不减当年。
刘德华在演艺圈名声大振后,就把美容理发作为自己投资的一个大项目,经过他饶有兴趣地尽心打理,“无名发”美容院总店已成为香港名店,它的分店亦遍布香港各地。
2.校园里的小理发师(3)
一段理发的经历,伴随着刘德华走过了他的中学时代。
在可立中学度过了难忘的514天后,刘德华以一A二B一C的成绩顺利通过了毕业会考。
有了在校园里跟人理发挣钱的经历,刘德华开始懂事了。
他不愿意把暑期生活完全浪费在玩耍中,而是想着要自立,要出去打工,为家庭减轻一点负担。
那段日子,他接下了替一个厂家送手袜皮套至另一工厂的活,待遇不算很差,活计也不轻松。
刘德华却已经很满意了。
每天,他扛着笨重的货物,行走在骄阳似火的大街上,晒得黝黑的脸上大汗淋漓。
这样的吃苦受累,是为了省下老板另外支付的车费。
不过,每当经过湾仔运动场或艺术中心时,他心里便忐忑不安,总是勾着头弓着背,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
他不怕吃苦,只是担心被在艺术中心上暑期课的同学看见自己的窘相,丢了面子。
打工的艰辛让刘德华体会到生活的不容易,更切身体会到自立的重要。
然而,要自立,仅凭力气干活是不行的,还要有丰厚的知识作为垫基。
虽然后来他没有选择继续学习深造,而是选择了演艺事业。
这个选择是他生命的关键之择,他没有半点后悔。
不过,在内心深处,毕竟对自己文化底蕴不厚或多或少有一丝遗憾。
正因为如此,成名后的刘德华在许多场合都热情宣传读书的重要,并以自己的偶像身份在母校设立“刘德华奖学金”,给在校学习的师弟师妹们予以鞭策和激励。
3.生命的抉择(1)
“透过镜头,我觉得自己可以让观众的生活多一点点趣味。
因为我们,他们会笑;因为我们,他们会哭。
所以我觉得现在电影对我来说就像空气一样重要。”
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送外卖的小男孩,只把给明星们送外卖当作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并没有想过、也想象不到那充满神秘的摄影片场以及水银灯光,会与自己日后的事业有多大关联。
应该说,自打少年时期开始,刘德华就对唱歌有了偏爱。
在上中四时,他参加过“Four友”乐队,并在一次唱歌比赛中摘取冠军奖牌(这似乎算得上是他唱歌方面的初次尝试)。
如果不是他后来选择了进艺员训练班,人们有理由相信,今天的刘德华,说不定会是出自哪个音乐学院的高材生。
应该说,刘德华对剧本的创作还是蛮喜欢的,在中学时,他曾经与同学合作,创作出一部名为《蜕变》的剧本,并在一次香港电视台的剧本创作比赛中夺冠。
后来,《蜕变》被香港电视台拍成了电视剧。
这次的夺冠让刘德华信心大增。
如果不是他后来选择了从影,人们有理由相信,今天的刘德华,很可能是一位颇有建树的剧作家。
后来,他在百忙之中撰写自传体散文集的举动,似乎更能解释他与文学结下的不解之缘。
应该说,刘德华对表演舞台剧还是很感兴趣的,在上中三时,他就参加了学校剧社的话剧表演。
他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喜欢上电影。
上中学的时候,我对电影还没有那么强的感觉,因为我在念书的时候,已经对话剧有了很大的兴趣,我觉得在舞台上的演出才是一种有艺术的表演。
那个时候我只是偶尔看一些武打片,所以对李小龙特别钟爱……”
其实,中学时的刘德华并没有考虑过自己将来的工作就是当演员做歌手,他参加学校的文艺活动,纯粹是对文艺这种表现形式的兴趣和爱好,并未给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刻意去设计路标。
然而,刘德华却在后来误打误撞地以电影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并以“巨星”之誉经久不衰,演绎出一个艺术生命不老的传奇。
是电影选择了他,还是他选择了电影?
无论是电影选择了他还是他选择了电影,这都是一个生命的抉择。
从影20多年来,他拍了120多部电影。
电影于他已经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透过镜头,我觉得自己可以让观众的生活多一点点趣味。
因为我们,他们会笑;因为我们,他们会哭。
所以我觉得现在电影对我来说就像空气一样重要。”
前面说过,刘德华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一直在中等徘徊,这让他有点灰心。
他曾自述:“中六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便投考艺员训练班,但学的是幕后工作。
毕业后,公司和每人都签有一份演员合同,我无可奈何才演戏。”
无可奈何才演戏,却演出了一个“双料影帝”。
这其中的酸甜苦辣,个中艰辛,留待以后叙述。
现在,我们只想探究他当时选择从影的动机。
1980年,刘德华考入了香港无线艺员训练班,对自己的人生道路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
刘德华选择从影并不是年轻人的一时心血来潮,他是经过了一番十分细致的左右权衡的。
当时,他面前摆放着两张表格:一张是应届高等教育课程报名表,一张是香港“无线”艺员训练班报名表。
是选择按部就班继续完成学业,然后上大学,攻读学士、硕士……
还是选择学一门适合自己的专业技术,走一条既有风险又有刺激的人生道路?
两张表格,两种人生。
何去何从?
刘德华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
3.生命的抉择(2)
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无线”,位于九龙将军凹,数十年来,她以每年五六百集的自拍剧,牢牢占据港剧播出市场;以一部部精彩的作品,影响着所有港人、千万海外华人,及至亿万内地观众。
著名的香港“无线”艺员培训班开办几十年来,成为一代代香港明星的摇篮。
或许是潜意识里,儿时送外卖时看到的演员工作的多姿多彩给了他挡不住的诱惑;或许是影视艺术的神秘挑起了他青春的萌动;或许是“无线”的名望让他实在难以割舍;最终,他在“无线”艺员训练班的报名表上庄严地填上了自己的姓名……
刘德华忐忑不安地来到父亲面前,他低着头,眼睛望着地,轻声说出了自己的选择。
他心里很清楚,父母辛辛苦苦供自己读书,希望自己能像其他人家的孩子一样读出一点名堂,可是——沉默,令人难耐的沉默……
许久,双眉紧蹙的父亲拿眼睛盯住他问:“你肯定了?
”他不敢抬头,心里对父亲问这话的用意琢磨不透。
但他知道,自己的态度是最重要的。
于是他又勇敢地抬起脸,一脸庄重地朝着父亲把头点了点。
他看着父亲,觉得那一刻很长,很难耐——终于,父亲舒展眉头,也把头点了点。
见父亲点了头,刘德华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此刻,他激情奔涌,他感激父亲给了自己选择人生道路的权利。
因为这证明在父亲眼里,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张开翅膀飞了。
命运向刘德华开启了一条缝。
香港“无线”艺员训练班并不是填了报名表就能进去的,那是一个淘汰率非常高的艺术培训之地。
当时,同刘德华一起报考的共有七人,只有他一人被录取。
他曾经回忆当时考试的情景:“我的个性向来活泼惯了,也皮惯了,因而在家模拟一下剧本就傻呼呼地进去试镜了。
我记得当时考的项目有主持、演戏及机智回应等,我们七个好朋友,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
刘德华考上了!
七取一。
这样的结果让他感到欣慰,除了庆幸,惟有珍惜。
命运开启的那条缝变成了一扇窗。
艺员训练班的学习生活紧张、活泼而又开心。
40多个青年男女怀着同一个理想相聚在这里,共同学习,互相切磋,团结得亲如兄弟姐妹。
训练班要学的课程很多,有演技训练、编剧、中国戏剧、中国舞、现代舞、摄影、灯光、欧西粤语流行曲、现场控制、市场常识等。
要想把每一项课程都学到最好,那可是需要下大力气的。
训练班的训练时间是一年,但是,每三个月都要进行一次淘汰考试,这无疑是对每一个学员或去或留的一次挑战,因此,大家都学得非常认真,不敢有半点懈怠。
由于在中学时就写过剧本,自然,刘德华对上编剧课格外偏爱,也很愿意在这方面多花费一些心血和精力。
改变这种状况是因为一次阶段性的小考:这次考试要求学员自编自导自演一段5分钟的小品。
刘德华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因犯事而受伤的抢劫犯,当罪犯逃回家,正为自己包扎伤口时,门外突然响起“砰砰”的敲门声……
刘德华把那个罪犯演得惟妙惟肖。
这个小品的成功演绎使得指导老师对刘德华刮目相看,同时也使他本人对表演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训练班的学习虽说紧张,仍改不了刘德华活泼好动甚至有些“整蛊”的脾性。
他与梁家辉、潘宏彬是好朋友,而且都喜欢“整蛊”,时不时闹出些“冷幽默”。
一次上课,上课的老师是秃顶,他就提问:“老师,为什么你的头上不长头发?”还有一次,他们蛊惑其他同学上课戴墨镜,老师感到奇怪,问其原因,大家齐声回答说:“因为你的光头太刺眼了。”
3.生命的抉择(3)
令那位老师哭笑不得。
有时胡闹得有点过了,也给刘德华自己带来麻烦。
在一次舞蹈课的课间休息时,大家你推我搡,把刘德华推得站不住了,向一排落地镜撞去……
镜子碎了,刘德华的鼻脊也被划了一条口子。
结果是,每人被罚70元,刘德华外加一道疤痕。
虽然有时犯“整蛊”毛病,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学业,也没有影响指导老师对他“正面小生人才”的评价(这让他在日后的许多年一直饰演正面角色,想“反串”都难)。
当然,“整蛊”归“整蛊”,对待自己所学的专业,他还是全力以赴的。
在一次又一次竞争激烈的淘汰考试中,他的成绩一直是遥遥领先。
指导老师常说:“吃这口饭的,最重要的是信心和自信,没有这些,就算本身很有才华,也无从发挥,更不会遇上伯乐!”
接受了这样的教导,刘德华对自己的前途充满着信心。
其实,表演艺术有它的特殊性,并不是光有自信就能成功的。
比如,有的学员因外形,而有的则因自身条件的局限遭到淘汰。
临到快毕业时,就像大浪淘沙一样,当初考入“无线”艺员训练班的40多名学员,走得只剩了20多名。
1981年,刘德华以甲等成绩毕业于香港“无线”艺员训练班,顺利地成为一名签约于“无线”的青年艺员。
命运之神为他开启了通向艺术殿堂的大门。
第二章 纵横银海
1.雏鸟初飞(1)
“我常常觉得人一生当中的机缘是无限美妙的。
我步入影视圈之初虽然历经困顿,被无线电视台签约后闲置,但只要有演出机会,不管是一天两天的龙套演员,我都不肯放弃,也因而有机会让周润发、林子祥及钟志文同时对我留下印象并主动引荐。”
著名的香港“无线”艺员培训班开办几十年来,培养了众多好演员,成为一代代香港明星的摇篮。
可想而知,这样的阵营,这样的声誉,对每一个热爱演艺事业的人都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最多的时候,“无线”拥有香港90%以上的明星。
这不仅保证了演员阵营的足够供给,同时也保障了对剧目制作的合理投资。
对每一个需要使用的艺员,“无线”都会与之事先签订协议。
由于与艺员签约在先,基本上杜绝了档期、报酬的困扰和纠纷,减少了冲突,拍摄预算的合理性得到保障,也确保了制作的质量。
“无线”资深人梁家树说:“除了拥有基本演员外,我们还有自己的编剧和剧本部门。
每年的拍摄计划由剧本部门和监制共同订立。
每部戏都有一个统领和总监制,下面另有若干监制,总监制负责整部戏的运作及成本预算,监制负责控制成本。”
由此看来,香港“无线”的内部管理是比较细致,比较严谨的。
此外,梁家树还形象地比喻道:“所有拍电视剧的都是‘无线’的固定长工!”
所有拍电视剧的都是“无线”的固定长工!
这个“无线”的铁定制度,似乎谁也不能与之抗衡。
或许,由于“无线”的声誉和名气,一直以来也没有人与之抗衡。
与“无线”正式签约后,刘德华满以为自己在训练班成绩一直很好,毕业后“无线”一定会刮目相看。
其实不然,开始第一年,他一直在名演员主演的片子里当配角,甚至是没有姓名的甲乙丙丁,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渴望被发现,渴望能有一个像样的角色轮到自己头上。
这种渴望就像一只欲飞的小鸟,振动翅膀,却又飞不起来。
终于,机会来了,电视剧《江湖再见》中的男主角阿龙,导演点中了刘德华。
为了演好阿龙,刘德华确实下了大力气。
然而,毕竟学习与实践不同,这其中有着太大的距离。
学习期间练习的多半都是小戏,时间短,比较好对付;现在担纲主演,戏分多,平时学的那几招就显得不够用了,一部《江湖再见》拍下来,并没有让多少人记住他这张容易被人记住的脸。
刘德华只有乖乖地回到当配角的位子上。
但他并没有因为一次的不成功就气馁,不管什么样的小角色,他都乐意去演,并且尽心尽责地去演好。
这样一来,既为他争取到锻炼自己、向别人学习的机会,也为他争得了好的人缘。
这一回轮到刘德华在周润发主演的《鳄鱼潭》中扮演杀手了。
还是在刘德华当学生的时候,周润发就已经红遍了香港。
周润发的演技,周润发的将男人的成熟、沉稳和沧桑,机智、奔放和内敛,都能发挥到收放自如行云流水的演技,使小小的刘德华十分崇拜。
他喜欢周润发撼人魂魄的魅力,喜欢周润发那种淡淡的沧桑感,那种成熟的智慧与豁达,那副随意率性、挚情至爱的神态……这种喜爱简直深入到了刘德华的骨髓。
当时的刘德华,几乎看过周润发主演的每一部片子,对发仔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80年代,凡刘德华参演的影片,几乎都带有周润发演电视剧的味道。
因此有人说,刘德华是以“周润发模式”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
记得周润发在自己第一次获得金像奖影帝时曾激动地说:三年,我等了你三年啊!
而刘德华第二次获得金像奖影帝时也说:“这个奖,我只等了三年。”
1.雏鸟初飞(2)
如此相似的获奖感言,是不是潜意识的模仿我们不得而知,但在刘德华从影之初,表演上或多或少走了一些周润发的套路,这是勿庸置疑的。
能有机会给周润发当配角,刘德华自然很高兴。
因为,这是一个向他学习的好机会呀!
或许是有缘吧,周润发对刘德华的初步印象也很好,没事的时候,他还会放下身份主动走过来,与这个初出茅庐的小老弟交谈。
正因为与发仔有过一段合作,才有刘德华后来的被发仔推荐。
那是1982年。
这一年,在刘德华的年谱上应该记上重重的一笔。
名导许鞍华筹拍《投奔怒海》,周润发因故不能接拍,但他向许鞍华郑重推荐了刘德华。
他说:“无线有个小伙子很不错!”
致使许鞍华最后选定刘德华出演《投奔怒海》,周润发的这句话起了一半的作用。[奇书网-wWw.QiSuu.cOm]
起了另一半作用的是评价刘德华“这男孩外形不错,挺有个性”的林子祥。
得到了两个关键人物的肯定,再加上摄影师钟志文的说合,许鞍华能不拍板?
现在看来,刘德华那一年多时间的龙套并没有白跑,他为自己日后的事业发展,适时地抓住了每一个机遇。
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常常觉得人一生当中的机缘是无限美妙的。
我步入影视圈之初虽然历经困顿,被无线电视台签约后闲置,但只要有演出机会,不管是一天两天的龙套演员,我也都不肯放弃,也因而有机会让周润发、林子祥及钟志文同时对我留下印象并主动引荐。”
我们常说,勤奋+机遇=成功。
因为勤奋,刘德华才有了参演《投奔怒海》的机遇。
当机遇来临时,他再也不肯错过了,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琢磨剧中的人物性格;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想明星们表演上的可取之处;在心里暗自告诫自己:这部片子只许成功!
果然,刘德华成功了!
《投奔怒海》在香港引起轰动,当年上映的票房收入就突破1500万大关,并获第二届香港金像奖最佳影片、导演、剧本、美术和最有前途新人奖。
最值得刘德华珍惜的是,由于拍摄《投奔怒海》,他有了直接与心中的偶像歌星林子祥接触的机会,也正是在林子祥的鼓励帮助下,刘德华磕磕绊绊地走上了演唱之路。
刘德华在《投奔怒海》一片中的上乘表演,引起无线电视台的注意,“东家”发现,自己台里培养的这个第十期艺员训练班的年轻人,确实不能不刮目相看。
于是,《英雄本无泪》、《猎鹰》、《神雕侠侣》还有《鹿鼎记》,由刘德华领衔主演的电视连续剧一部接着一部,让人应接不暇,想不记住他都难。
尤其是以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代表作拍摄而成的《神雕侠侣》。
借助小说的广泛影响,电视剧《神雕侠侣》一上映即在香港引起轰动。
原本就被金庸先生写得真挚感人的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故事,被刘德华与陈玉莲演绎得逼真传神,加深了人们脑海里难以忘怀的印象。
可以说,这部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连续剧,为当时正红火的香港影视注入了更加青春的活力,刘德华俊朗的脸、英武的身材、逼真传神的表演,成为香港人茶余饭后争相谈论的话题。
刘德华在香港一夜走红。
其实,一夜走红仅仅只是一个表象,有谁知晓走红背后付出的心血和汗水?
在拍电视剧阶段,无论扮演任何角色,刘德华都要做很多拍摄前的准备工作,研究、分析人物性格。
即使在《戏班小子》(1982年)中演一个不重要的角色,他都会向原来的老师请教。
为了演好杨过一角,刘德华抱着金庸原著啃了不下数十次,成了一个十足的“金庸迷”。
假如申报通读《神雕侠侣》吉尼斯纪录,他中标恐怕也是没有异议的。
1.雏鸟初飞(3)
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成功塑造杨过这一颇具魅力的人物形象,同时使自己在演艺界站住脚跟。
不仅仅是《神雕侠侣》,为了演好《猎鹰》中那个警察,他特意去了警察训练班,进行了一个月之久的警察强化训练。
在训练期间,他把自己豁出去,一身汗、一身泥地摸爬滚打,俨然是一个职业警察。
对《鹿鼎记》,刘德华同样花费了许多的精力。
记得1984年拍《鹿鼎记》时,因为当时被雪藏,只能演第二男主角康熙。
刘德华并不介意,心想,只要有戏演,做康熙也不错,也同样能够发挥自己的演艺空间。
当时,《鹿鼎记》已有不少版本,康熙已经被人演烂了,但在刘德华的记忆中,似乎还没有令自己满意的。
因此,他给自己定下目标,一定要让观众记下刘德华演的这个康熙!
为了演出《鹿鼎记》中康熙皇帝英明睿智的一面,他四处查找资料,翻看清史,以求更深地理解金庸先生的创作意图,更全面地掌握康熙大帝那文韬武略的内心世界。
同时,通过对清史的阅读,了解了不少清朝的官场戒律。
例如:升官进爵时,皇帝会送来朝珠,挂在身上的朝珠越长就代表功绩越多,跪安时,朝珠要触及地面,所以有五体投地之说,是因为那当官的功绩少。
还有,他经常看那些手绘的肖像,发现皇帝永远都不会坐得端正,一般都是侧坐,于是他就模仿肖像上皇帝的坐姿。
由于准备工作做得足,他演的康熙为剧里的角色赋予了新的生命。
同时,尽管不是第一主演,但为了达到满意的视觉效果,他将自己平时十分看重的满头乌发毅然舍去……
尽管是第二主演,刘德华也确实做足了“功夫”。
上天不负有心人。
勤奋的、全身心的投入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刘德华的名字在香港家喻户晓,成为走红荧屏的“无线”首席小生,(奇*书*网-整*理*提*供)并被“无线”力捧为炙手可热的“五虎将”(其余为黄日华、梁朝伟、苗侨伟、汤镇业)。
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子如今成了大人物,但还是会时时回忆起青春年少的日子,回忆起当年在一起朝夕相处的同学们。
2004年的中国内地巡演期间,刘德华自己就曾写道:“上海、北京演唱会,我的好朋友黄日华也来了,他最近爱上了拍照。
香港的演唱会他来拍照,上海、北京的演唱会,他也带来了摄像机,一直站在台边为我拍照。
记得我第一天到无线电视台去,准备报名参加艺员训练班,当时坐在报名桌上面,接待我们这些新人填表的人,就是他!
那一刻我心想,哗!
连坐着叫人填报名表的人也这么帅,我还有机会吗?
我比他相差太远了!
“然后,我们成为同学,他是早我一届毕业的,毕业后就在无线这个大家庭一同捱日子,每天开工都碰面,‘五虎将’合作更多。”
黄日华跟刘德华谈起往事时,曾笑着说:“你记得当年的你吗?
你是一个反斗星,也是一个什么都抢着做的人。
老师问,你们谁来做什么,第一个举手的人便是刘德华,举着手高叫:‘我,我来做!
’无线台庆表演,监制说不可以做这些那些,我们几个也只是听着,你已经又站起来叫:‘我,我做!
’哈哈,今日我们大都成家立业了,退下的退下,我也很多时候会想休息,想去好好地享受人生了,可是你还是站在那里,愈站愈高,愈站愈稳,仿佛愈叫愈大声,我,我来做!
我真服了你!”
对这些往事,刘德华已经记不起来了,他当时只是觉得很好玩,就随口囔囔。
做什么他都不介意,只要可以做,可以有机会试,他便会很开心。
无论是当演员,还是协助跑腿,帮忙做武师,做替身,甚至帮忙搬道具,他都抢着做。
1.雏鸟初飞(4)
有时拍戏到外地,他的戏不多时,他甚至会跑到街上去买菜,煮饭煲汤给大家吃。
他总是有空便去别人的地方“八卦”一下,可以帮忙的他都插上一手……
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日子不能重来,可是当年那与同学们在一起,“五虎将”同创业绩时结下的浓浓友情,永远在他的心底留存。
从刘德华与黄日华的回忆中不难看出,自从进艺员训练班开始,刘德华就一直是勤勤恳恳工作的。
无论什么角色,无论戏分多少,他都尽心尽力去演。
“因为每一出戏都全力以赴,所以在完成的那一刻会很满足,甚至会认为是代表作,哈哈!
若干年以后重看,反而觉得可以做得再好一点。”
正是这种勤勤恳恳、全力以赴的事业心,使刘德华接二连三地出好作品,成为当时小有名气的青年明星,被捧为无线“五虎将”之首。
刘德华踌躇满志,就像一只羽翼渐丰的雏鸟,张开双翅向着蓝天白云高飞。
2.冰封400天(1)
“……公司想跟我续一份5年合约,问我有没有问题,我说有问题,大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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