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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

匪我思存 (当代)
第1章
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那个Jack彬彬有礼的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Jack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窍,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当 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I‘mthekingofthe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错,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我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的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的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我:“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独怆然而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轻薄小巧的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丫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都给挤兑死,结果丫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了丫是暴发户的女儿,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说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个“我那暴发户的爹”,她爹是真有钱,真暴发。她二十岁她爹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架直升机,不是遥控玩具,是由专业飞行员驾驶的那种轻型直升机。丫收到这礼物的时候还挺高兴,兴冲冲拉着我去搭了一回。轰隆轰隆在天上飞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给吵死,想跟她说句话两人都听不见。下了直升机她就叹气:“我小时候最爱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男主角搭直升机上学,降落在校园草坪上,一迈腿下来,哗!一见钟情。”
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惺惺作态:“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能在上头谈情说爱吗?”
我都无语问苍天了,上次她还骂她爹暴发,说他买悍马跟买白菜似的,专挑帮子长的,一点品味都没有,还是用她的话来说,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刚陪悦莹走进试衣间,我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很独特的旋律,是《三**律八项注意》,革命歌曲的铿锵有力回荡在装璜奢豪的旗舰店里,简直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我慌慌张张在包里掏手机,越着急越掏不出来,那手机越唱越大声。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帅哥店员屈膝半蹲,专心替悦莹扣好最后一颗扣子,仿佛对我包包里稀奇古怪的铃声充耳未闻。
终于把手机找着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绍谦大约刚从机场出来,一贯低沉的声音里难得有丝倦意:“在哪儿?”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外边跟朋友买衣服。”
“回家。”
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悦莹还转来转去顾盼着落地大玻璃镜中的自己,衣服颜色红得非常正,仿佛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浓艳得几乎要透出光芒璀璨。她问我:“好看吗?”
我点头,价格超过六位数的昂贵华衣,能不好看吗?
悦莹说:“这颜色你穿才好看,你皮肤白,穿这个肤若凝脂。”
刘悦莹小言看多了,一出口就成串的形容词。一提到说女的都是肤若凝脂、剪水双眸,楚楚动人。一提到男的就是星眸朗目,嘴角微勾,邪肆狷狂……
Jack转过身来对我绽开迷人的微笑:“这个红色确实不错,但您穿的码号,我们还有紫色与黑色,款式上有略微的不同,也非常漂亮。要不要拿来让您试试?”
名牌就是这点好,一个颜色亦只得一款。码号不对就得另寻他爱,多好啊,穿出去永远撞不了衫。我在包包里找钱夹:“不用了,把那两件都给我包起来吧。”
悦莹从大玻璃镜子里瞅我:“怎么啦?”
我一边递给Jack信用卡,一边说:“我有点急事,得回去了。”
悦莹很了解的问我:“你那男朋友来了?丫怎么跟皇帝似的,把你这儿当行宫了。爱来就来,不来就两三个月都不搭理。你还真惯着他,要是我,一脚就把他给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经拿了信用卡帐单来,我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童雪”。Jack又绽开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谢谢童小姐。今天您消费的总额还差一点就可以达到我们VIP的额度,下次您再来时,我们就可以向总部替您申请VIP。”
什么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悦莹说了先走,另外还有店员在替她参谋新衣,Jack亲自送我出门,替我拎着纸袋一直送到车上。
不是不殷情,对着衣食父母,谁敢不恭敬?
第2章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果然还比莫绍谦先到。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时候,我早已经拿了莫绍谦的拖鞋,恭恭敬敬的欢迎他进门。
莫绍谦一边鞋一边换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长胖了。”
两个月没见,胖了没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没有丝毫改变。刚从飞机上下来,连发型都仍旧一丝不乱,衣线更是笔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从我认识他的那个时候起,他就仿佛永远活在玻璃罩子里,衣冠楚楚,倜傥风流。
脸上刚洗干净,白白像新剥了壳的鸡蛋。今天因为上街所以化过淡妆,而莫绍谦最讨厌摸到脂粉。所以我一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卸妆。好在底子好,又还年轻,不施脂粉也显得盈润光泽。我微仰着头,这男人太高,虽然我赤足也有173,身高在女人中算不错的了,但仍只得仰视他。出乎意料,他竟然伸手扶住我的头,很随性的吻下来:“唔,很干净。”
他是吻技高手,唇齿缠绵间我就意乱情迷,熟悉而霸道的气息侵占了全部的呼吸。他不耐的啮咬有细腻的微痛,我勾着他的脖子,有意回应他。两个月不见大概还真距离产生美,所以他很快被我糊弄住了,胳膊一弯就把我打横抱了上楼。
他今天有点不对劲,到了床上我才知道,狠得跟拿我当仇人似的。莫绍谦在其它场合都还是衣冠禽兽,只有在床上连禽兽都不如。起初大半年我一看见床都怕,他一来我就恨不得躲在洗手间一辈子不出去。后来他慢慢哄我,自己也肯耐着点性子,才算好了点。谁知道今天又凶性毕露,把我往死里整,我觉得自己就是块饼,被放在油锅里滋滋的煎,煎得我连五腑六脏都要碎了。到最后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好哀哀的求他。就这样他还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没完没了,等他终于筋疲力尽的倒下去,我连把胳膊从他身下抽出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迷糊睡了一小会儿,很快就醒过来,莫绍谦也难得睡着了,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似乎宁静安详得如同小孩子。
呀呀个呸,丫就是有着欺骗人眼睛的好皮囊。
我终于还是挣扎着爬起来,回自己房间去睡觉。
倒不是我矫情,是莫绍谦混蛋。他嫌弃我睡相不好,说我睡着就满床打滚,而他睡眠环境要保持最大的安静,所以每次一完事,我就得滚回自己房间去。
悦莹说得对,丫就是皇帝,我就是被召幸的妃子。我比那妃子还不如,人完事了可以被太监抬回去,而我还得自己爬回去。
我实在是累惨了,倒在自己床上,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连房门都忘了锁。
忘了锁的后果就是半夜又被禽兽弄醒,我在黑暗里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想哭:“我累了。”
他灼热的唇吻在我的锁骨上,声音含含糊糊:“待会儿再累。”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会被他折腾死,我还有大把帅哥没有泡,大把论文没有写,大把钱没有挣……要死在这事上头也太不值了。所以我很卖力打起精神来,让他心满意足的最后吃干抹净。
太累了,后来我都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醒过来的时候全身的骨头还疼,头一歪又把自己吓了一跳,大清早突然近距离看到莫绍谦那张脸,谁不会被吓一大跳啊?没想到他昨天就在我床上睡着了,我的睡相也真不能恭维。一条腿还大剌剌搁在他肚子上呢。我连忙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腿抽回来,结果还是惊醒了他。他眼睛一睁开我就觉得屋子里气压骤降,但他睡眼惺松的时候显得安全无害多了,浓浓的鼻音仿佛还带着睡意,难得显得和蔼:“早!”
我连忙堆起笑脸:“早。”
妈的,跟这种人在一起压力太大,迟早有天我会得心脏病。
跟莫绍谦在一起后我学会了骂粗口,每次我被他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骂,我要是敢当着莫绍谦的面骂粗口,估计我也真可以下海擒蛟上山捉虎了。
阳光灿烂的早晨,在全玻璃顶的花房里吃早餐,周围全是盛开的新鲜玫瑰,早起园丁刚浇过所以花瓣上还带着露水。面包黄油,牛乳雪白。瓷具是英国名贵骨瓷,光一套杯子就够我交全年学费,这就是万恶的资本家生活。
我不是资本家,莫绍谦是资本家。
资本家吃早餐,我看报纸。我之所以在吃早餐的时候看报纸是跟电视学的,TVB里的老爷都是边吃早餐边看报纸的,不过人看的肯定是英文财经,而我订的是八卦小报。
香秀牵着可爱来了,可爱是条萨摩耶,今年已经两岁,雪白的毛一尘不染,笑起来比我可高贵。香秀是专门负责它的菲佣,为人非常耐心踏实,一心一意侍候可爱,对可爱跟对自己孩子似的,教会了可爱很多东西,比如握手啊,坐下啊……每次莫绍谦来了,香秀总要把可爱带出来让他看看。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狗,可爱也不怎么喜欢我,我一次也没遛过它,香秀偶尔带着它进来,它冲我还汪汪乱叫,气得我几次想偷偷把这狗送人。但这事上头我压根没发言权,可爱是莫绍谦买的,香秀是莫绍谦请的,这房子是莫绍谦的,连我也是莫绍谦养的。
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可爱就乖乖蹲下来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搁在莫绍谦的掌心里。他掌心的智慧线极长,几乎划过整条生命线,充分证明了丫就是个老奸巨滑。我气忿忿往嘴里塞了片面包,突然看到报纸上登的醒目标题:“苏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苏珊珊去年才刚出道,本来名不见经传,竟然在国外著名电影节上大爆冷门拿回个影后。苏珊珊的名字顿时变得灼手可热,传说她又被新锐导演看中,要拍一个大片。热炒了这么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为资深八卦爱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为了给新片造势。不过狗仔队们也真不敬业,**到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张也只能看见那男人的背影,与苏珊珊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画面被画了个红圈,然后特别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表怎么看上去眼熟?这背影也有点眼熟。这块表造型非常独特,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终于确认它就是那块F。P。Journe大师手制的陀飞轮,目前全亚洲,哦不,全球也就这么一块。做一块得花人家大师好几年功夫,能量产吗?
我瞥了一眼餐桌对面的资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腕表,晶莹的表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熬出头等到了脱离魔掌的这一天,第二个念头就是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苏珊珊长得都还没他老婆好看。第三个念头是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准,我也没他老婆漂亮。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诡异了,就算是泡苏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队撞见,以他的能量照片肯定也不会被登出来,大小报纸他都能把这新闻给胎死腹中。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炒作也没胆子拿他炒作,资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占的……
没等我转到第六个念头,资本家已经发话了:“看什么呢,脸都快埋到报纸里去。”
我镇定自如的冲他笑了笑,放下报纸继续啃我的面包。忽然听到他说:“拍成那样,难得你还能认出来。”
我差点没把嘴里的牛奶全噗出来,大爷,吓人也不带这样吓的。
我没敢说我不是认出他的人,而是认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脸上心虚的红白不定,他索性问我:“怎么?你不高兴了?”
怎么也轮不到我来不高兴啊!
我是什么?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钱,被他养。我跟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破坏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搁天涯我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那是原配的戏,我不抢。
我说:“苏珊珊演技挺好的,我挺喜欢看她的戏,下次有机会帮我要签名。”
莫绍谦哼了一声,我知道他不高兴,男人都希望女人们为了自己争得死去活来出尽八宝,勾心斗角自相残杀金枝欲孽,只为盼得他偶一回顾的怜惜。我不配合,他就不高兴。
最好他喜新厌旧又彻底嫌弃我的不知趣,摔出张支票来让我滚蛋。
这种梦没得做,莫绍谦很快转移话题:“昨天买了什么衣服?”
我就知道他要问,所以我看都没看就拎了两件回来,我于是兴高采烈告诉他:“米兰的当季新款,不过现在太热了,还不能穿给你看。”
金主很满意的点点头,花钱的是金主,穿新衣的是金丝雀。我的用处是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花钱有乐子。有时候我也忤逆他,但这种忤逆非常有分寸,就像小猫挠人的手,是撒娇的轻狂,而不会真挠出血迹来,省得惹毛了他吃不了兜着走。
再这么下去,我都可以写部当二奶的密诀,名字就叫《我的情妇生涯》好了,放在网上一准轰动,就冲这名字也能飙点击率啊。
他问我:“今天有课吗?”
“有。”我没撒谎,还全是大课,著名的千人斩教授,要是点名不在我就死定了。
“那晚上一起吃饭。”
看来他今天不打算走了,我去换衣服。找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领的衬衣。没办法,脖子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我在心里喃喃骂莫绍谦是禽兽。随便配了条牛仔裙,回头看到禽兽正靠在衣橱门口,颇有兴味的打量我:“还真有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好不好?
幸好没堵车,赶到学校没迟到。刘悦莹已经帮我占了位置,我们两个照例坐第一排。为什么要抢第一排,因为我们爱学习。你别笑,我们两个是本校应用化学系那年招进来的高考前一二名,我高考理综只丢了两分,是物理算错了一道题。刘悦莹比我还牛,她理综满分,调档的时候估计老师都没看她的资料,闭着眼睛就把她录取了。
要早知道她爹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估计学校也该琢磨找她爹捐个实验室什么的。不过我们学校牛人太多,校长也不在乎。倒是她爹一听说女儿考取了这名牌大学,那激动的,连星星都能摘下给她了。当初刘悦莹就跟我说:“我那暴发户的爹,成天忙应酬,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从来没关心过我考多少分。他还琢磨掏钱把我给弄美国去念个野鸡大学呢,结果我考了个全省状元。”
都大三了,很少上大课。难得跟其它兄弟班级凑一块儿,偌大的阶梯教室里热热闹闹。老师在上面讲的热闹,下面健笔如飞抄笔记、传纸条、听MP3、看小说……有人学习有人不学习,反正热闹。
跟刘悦莹隔一个空位的坐着一位帅哥。不成文的规矩是,不认识的男女生坐的时候,中间总要隔一个空位,教授也对这样的资源浪费司空见惯。我一边记笔记一边还有余力欣赏帅哥。因为阶梯教室朝南,大玻璃窗里透进来的阳光正好映在前三排。帅哥乌黑的头发被阳光镀上一层绒绒的金圈,他手里拿着支原珠笔,一下子转过来,一下子转过去,非常娴熟。
第3章
我呆呆的看着那支笔,忽然就想起萧山。我转笔还是萧山教我的,手把手,食指,中指,怎么使劲,怎么借巧,怎么控制旋转,不让它从手指间飞出去……萧山的手指秀气修长,微带着凉意,触在我的手背上。我的脸烫得发烧,十六七岁的少年,轻轻的触一下手指,都觉得可以幸福好久。
秋天来了,所谓悲秋还真是有的,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晨,我忽然就想起了萧山。
每次想到萧山的时候,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时候。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续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连最喜欢的四喜丸子吃不下,悦莹瞥了我一眼:“思春啦?你男朋友不是刚来么?”
我无限唏嘘的告诉她实话:“我想起我那初恋了。”
“有男朋友还想初恋,真没人性。”
“可是初恋隔得远嘛……人在天涯,当然会想念他……”
“有多远?**洋?大西洋?印度洋?他现在在哪儿,不行你踹了现在的男朋友,追到国外去不就完了。”
我叹了口气:“他在隔壁的那间大学。”
“靠!”悦莹都怒了,连香喷喷的丸子都不吃了,形象也不顾了,拿着筷子戳我:“起步价都没有,你从西门出去进他们学校东门,不就完了!还好意思在这儿悲悲戚戚,你丫真当咫尺天涯了?”
悦莹没说错,还真是天涯咫尺。
打死我也不会去见萧山,打不死我就更不会了。
我宁可矫情的把过去的一切放在心里,永远。
高二上学期我才转学进的附中,本来附中一般不收转学生,尤其是外地的。是舅舅托了关系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弄进去。我自己也努了点力,面试那天教导主任拿了套卷子来考我,我刚做完数学卷,他就把余下的化学物理卷都收起来了,说:“行了,不用考了,下午来上课吧。”
我是爱学习的孩子,因为除了学习,我没有别的专长。
父母去世之后我整整半年没有开口,舅舅回忆说,后来终于听到我说话,是我把自己关在阳台上,在背诵一篇英语课文。
转学之前我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那天我在阳台上背的是哪篇课文我都忘了,不过进附中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可是印象深刻。附中的英语老师清一色的外籍,教我们的是个英国老太太。让我回答了一个问题后就批评我的发音,说我是典型的中国式发音,让我面红耳赤,在一帮初次见面的同班同学面前下不来台。
那时候我很脆弱,失去父母,失去家,失去我所有的幸福。寄住在舅舅家里,小心翼翼,把破碎的自己一点点藏起来。学着看舅妈的脸色行事,讨好表妹,替她讲奥赛题帮她补习。十六岁以前我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唯一的公主,老师最骄傲的得意门生,亲友称羡的好孩子。可是一切都没有了,我所倚仗的一切都没有了,成绩再好有什么用,爸爸妈妈永远都看不到了。
放学后我一个人躲在操场里哭,有人在塑胶跑道上跑步,脚步沙沙的,从我身后过去。我背对着跑道坐在草地上,把头深深的埋在双膝里,看着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草丛中。我想起很多事,大部分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我去公园,划船、坐碰碰车、买汽球。小时候有一种棉花糖,是用白糖做的,很大一团,篷松松软绵绵就像是云,我吃的时候总会糊在脸上。爸爸就爱拍我出糗的照片,那时候全是胶卷,一年下来,爸爸能替我拍好多卷胶卷的相片。
我哭的很伤心,连有个男生走过来都不知道,直到我看到他的球鞋,雪白的鞋底上沾着一片叶子,他蹲下来用右手去拨掉那片叶子,左手却递给我一包纸巾。
我愣了好几秒钟,都没去接那包纸巾,他把纸巾随手搁在草地上,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我才发现这个男生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他叫萧山。
萧山的父亲是外交官,他十二岁前都在国外,说一口流利标准的牛津腔,可以跟英国老太太在课堂上辩论词组的用法。数学更好,好到我这种人都望而兴叹。他偏不是勤奋的那种学生,好成绩纯粹是天才。下课十分钟都能见缝插针跑到操场上打篮球。有次上数学课,刚打铃,他气吁吁抱着球跑回来迟了,站在门口喊“报告”。教数学的老奔最讨厌学生迟到,扭头看了他一眼就恍若未闻,他只好站在门口当门神。没过一会儿老奔开始发上次全市联考的试卷,老奔的习惯是每次按全班的分数念名字,由高到低,念到一个分数名字,学生自己上去拿。既不人道又伤学生自尊,可老奔不管,他就爱以分取人。
结果这天念的第一张卷子就是萧山,150的满分,老奔扭头看了门外的萧山一眼,不情不愿的没好气:“还不进来?”
全班同学都埋头忍笑,萧山从老奔手里接过试卷,倒大大方方:“谢谢老师。”
附中里优秀的学生很多,但像他这么优秀的也屈指可数。班上有许多女生暗恋萧山,豆寇年华情窦初开,谁对这样出色的男孩子没点幻想。我没有是因为完全没那心思,父母的离去让我完全没有了对这个世界的应对能力。虽然他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但我除了偶尔跟他借下英语课笔记,基本没有和他说过话。
真正跟萧山熟起来是在寒假,英国老太太给我们布置的寒假作业就是分组排一幕莎士比亚的剧。全班按座次被分成若干个小组,有的小组选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的小组选了《仲夏夜之梦》,有的小组选了《哈姆雷特》……我和萧山被分在一组,我们这组选了《威尼斯商人》。等春节过了,每个小组都要在班上公演,然后分别评分。
我很喜欢寒假排戏的那段日子,因为可以不用呆在舅舅家里,越临近春节我越有种无家可归的凄惶。舅妈总念叨过年要置办的东西,表妹吵着要买台新的笔记本电脑。几年前笔记本还没像现在一样滥大街,表妹已经有台联想笔记本了,但说是班上有同学用索尼新款,舅舅于是许诺她考到全班前二十名就买给她。
表妹就拉着舅舅撒娇:“爸,你看表姐都说了。”
我只觉得心酸,去年春节的时候,我还拉着爸爸妈妈的手撒娇,可是现在不管我想要什么,都没有人买给我了。
那时候我对周遭的一切非常敏感,又非常脆弱,所以宁可躲出去,省得心里难过。
排练一般在萧山家里,萧山家里很宽敞,又没有大人在家,只有他姥爷姥姥。我到现在还记得两位老人家和蔼的样子。我们关在暖气充足的书房里,旁若无人的大声念对白,姥姥在厨房里给我们做了点心,拿盘子端出来。
有时候是糯米藕,有时候是桂花年糕,有时候是水晶烧卖……统统都非常好吃。萧山的姥姥是南方人,做的点心都是家乡风味,姥姥又总是最关照我这个唯一的女生,让我常常吃到很撑。
那时候我还不适应北方的冬天,干燥得让我常常流鼻血。有天在萧山家里对台词,背着背着就有同学叫:“哎呀童雪,你流鼻血了。”
我一低头鲜红的血点就滴在襟前的毛衣上,毛衣是白的,滴上去看着格外触目惊心,我晕血,一下子整个人都软在了那里。最后还是萧山架着我去洗手间,胡乱把我头发捋起来,拼命用凉水拍我的后颈窝。姥姥在一旁帮忙,用毛巾擦着我脖子里淌下来的水,一边擦一边说:“唉哟,这孩子,看着真受罪。”
萧山微凉的掌心,拍着冷水在我的脖子里,他啪啦啪啦拍着,血仍不停的往下滴,滴到面盆里。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哗的声音,听得我更觉得眩晕,只看见一缕缕血丝很快被水冲走了。隔一会儿他总要问我:“怎么样?怎么还在流啊?”
姥姥嗔怪他沉不住气,然后又掐我手上的穴位,姥姥掐了一会儿,就让他掐:“你劲大,用点力气掐住了,就不流了。”
他的手劲果然大,狠狠一掐,掐得我眼泪都涌出来了。看着我哭他又连忙撒了手,姥姥又怪他:“你怎么这么蛮啊,女孩子的手,嫩着呢。”
我于是一边流鼻血一边流眼泪一边还要劝姥姥:“您别怪他,他也是想快点把我掐住了。”
他竟然在一边笑出声来:“掐住了……这说法怎么这么怪啊?”
姥姥在一旁拍他:“臭小子,还笑!”
第4章
我对排练的那段日子念念不忘,一多半是因为姥姥对我好,她对我真是太好了。
快到春节时我们已经把台词倒背如流,有一天排完之后时间还早,不知是谁提议去遛冰。我是南方人,根本就不会遛。但排练到如今,可以说我们小组几个人已经是铁板一块,那友情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几个同学死活都拉我一块儿去,萧山也说:“有我们在,摔不着你。”
穿上冰刀后我连腿都不知道怎么迈了,两位同学一人牵着我的一只手,我小心翼翼迈着步子往前蹭,他们稍微快一点我就吓得大呼小叫。最后有位同学不耐烦了,转过头去叫萧山:“你来带她吧。”又对我说:“萧山退着滑最棒。”
萧山教的非常耐心,他一边退着滑一边跟我讲解动作要领,就像他平常讲数学题那样。寒假小组熟悉起来之后,我偶尔问他题目,他总能讲得头头是道,思路清晰,而且一定是最简单的解法。滑了几圈后我自己慢慢悟了一些,他看我遛的不错,就渐渐松开了手:“你学这个还有点天份。”
我不好意思被他夸:“不是,原来玩过轮滑鞋,所以知道一点平衡。”
我第一双轮滑鞋还是爸爸去美国出差买回来给我的,我还记得那双鞋是粉红色的,爸爸总喜欢给我买粉红色的东西,因为在他心里,女孩子就应该是粉嫩嫩的。那鞋买的稍大,我一直穿了几年。后来国内也有类似的轮滑鞋卖了,可是样式要简陋得多。学着玩轮滑也是爸爸教的我,拉着我的手,就在家门口的篮球场里,遛了好几个星期天我才学会。
我狠狠的摔了一跤,萧山一把把我拽起来,没好气的说:“想什么呢?还没学会呢就一心二用,你怎么总这样啊?”
我没有作声,有时候我问他英语阅读理解,讲半天我还在发愣,他就这样不耐烦,觉得我笨,又不用心。从小没人说我笨,过去老师也总夸我接受能力强,可是在他面前我就是笨,因为他太聪明。
他怕我再摔着,一直没再撒手,拉着我的手带我慢慢滑。那天有一点点风,吹在脸上并不冷,我没有戴帽子,头上就用了条围巾随便绕了一下。我长这么大,从没跟男孩子手牵着手这么久,虽然都戴着手套。但上次我和男孩子手牵着手,好像还是小学的时候,“六一”儿童节表演节目。想到这个我的心突然跳起来,跳得很快,微微让人觉得难受。萧山却根本就是坦荡荡,他紧紧拉着我的手,就像拉着个妹妹,或者拉着位同学——我本来就只是他同学而己,我不再扭头看他,只是努力让自己显得更自然。
滑完冰后我们去小店喝珍珠奶茶,热乎乎的珍珠奶茶捧在手心里,显得格外醇香。大家七嘴八舌说过年去哪儿玩,还有人提议逛庙会。我一个人不作声,只是喝奶茶,正吸着珍珠呢,忽然听到萧山说:“呀,你脸冻了!”
我摸了摸脸,有个硬硬的肿块,痒痒的,我从来没生过冻疮,没想到第一次生冻疮就在脸上。听人说生冻疮会破皮化脓,如果长在脸上,那岂不得破相了?我连奶茶都不喝了,使劲按着那个硬肿块,想把它给按没了。萧山说:“别揉,越揉越糟,我家有亲戚给的蛇油,明天拿点给你吧,用蛇油抹两次就好了。”
第二天就是除夕,早就说好了这天到正月初五都暂停排练,毕竟要过年了。我原本以为他说说就算了,谁会在除夕从家里跑出来啊。谁知道刚起床不久,就听到电话铃声。表妹还没起来了,舅妈怕吵醒了她,连忙把电话接了。听了一句就叫我:“找你的。”
我怕舅妈不高兴,很少把家里电话告诉人。所以不知道是谁会在除夕的早晨打电话给我,忐忑却听到萧山的声音,他说:“你的电话可真难找啊,问了老班才知道。”
舅妈就在旁边的沙发上,有意无意的看着我,因为从来没有男同学打电话到家里来,我怕她误会什么,连忙问:“今天不是不排练吗?”
“你忘了?昨天说给蛇油给你,你出来拿吧。”
我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啊……”
他说:“我就在军博地铁站门口等你。”
那是离舅舅家最近的一个地铁站,走过去只要十分钟,我飞快的拿了主意:“好,那麻烦你等等我,我马上就来。
搁下电话我告诉舅妈,排练的稿子有改动,所以同学打电话通知我,我得去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舅妈撒谎,也许我认为告诉她一个男同学给我送蛇油,她会想歪了,也许我就是单纯的不想告诉她。
舅妈也没太在意,倒是舅舅问我:“那要去哪儿拿?”
“他们家住回龙观,有点远。”我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撒谎:“要是堵车,我就不回来吃午饭了。”我其实是想留点时间独自在外边逛逛,哪怕去超市发呆也好,因为今天我就想一个人呆着。
舅妈说:“还是早点回来,都要过年了。”
出门之前我在玄关换鞋,舅舅过来塞给我一百块钱,我不要,他说:“拿着吧,那边老堵车,要是赶不回来吃午饭,就买个汉堡。”
一拉扯舅妈就看到了,笑着说:“舅舅给你你就拿着嘛,又不是别人。”
她这么一说,我只好把钱收起来。
我揣着那一百块钱到地铁站去,果然远远就看到了萧山。他个子很高,长胳膊长腿,很醒目。我一溜跑到他面前,这么冷的天他连羽绒服都没穿,外套还敞着,露出里面的格子围巾。见着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来得挺快的。”
我今天戴了帽子,却忘了围巾,一路跑过来,脸被风吹得生疼,尤其是长了冻疮的那个地方。我一边用手揉着脸,一边问:“蛇油呢?”
结果他手插在兜里根本没动:“我还没吃早饭,你请我吃早餐吧。”
我在心里直叫万幸,万幸兜里有舅舅给的一百块。我说:“请你吃麦当劳吧。”
他倒也不挑:“行!”
我没想到萧山竟然是个大胃王,一个人吃了两份套餐还意犹未尽,幸好他没要第三份,不然我那一百块说不定就不够了。他吃的快,可是喝的很慢,两杯热饮喝了半天还没喝掉一杯。我吃东西一向慢,就这样我吃完自己那份套餐,他还在慢条斯理的喝饮料。这样单独跟一个男生在一起,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只看着他眼睫垂下来,似乎专心至致的在那里吸吸管,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就像有隐形的精灵在上面跳着舞。我忽然不敢看他,于是拿了垫在盘子里的纸,随手叠来叠去。
我最后叠出了一只很胖的纸鹤,萧山忽然“噗”得一笑,放开吸管,说:“这是什么,丑小鸭?”
我觉得很郁闷,虽然胖也是只纸鹤好不好?
他把纸鹤拿过去重新折:“你叠错了。”
他重新折过的纸鹤果然很漂亮,他去洗手间的时候,我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还是偷偷拿起那只纸鹤藏到了大衣口袋里。刚一藏好萧山就回来了,招呼我:“走吧。”
离开温暖的快餐店,站在寒风凛冽的街头。他拿出蛇油递给我,是个小玻璃旋盖瓶子装的,瓶子很别致,玲珑剔透。里面的蛇油则看上去黄黄的,半凝固如同膏体。我说了“谢谢”,他问我:“你就住的不远吧?”
我点点头。
他似乎停了几秒钟,最后说:“那就这样吧,我搭地铁回去。”
“那我也走了。”
“再见!”
“再见!”
第5章
我转身一个人慢吞吞朝前走,把双手都搁在大衣口袋里。一边是蛇油的瓶子,硬硬的。另一边口袋里则是那只纸鹤,软乎乎的。走了没几步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扭头一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上来,冲着我还是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忘了跟你说,明天新年快乐。”
今天是除夕了,我于是也释然微笑:“新年快乐。”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汇入行色匆匆的人流。他步子迈得很大,走得很快,虽然天气阴沉沉的,但我总觉得云隙里有一束阳光是打在他身上。让他熠熠生辉,在那样多的行人中间,能让我一眼看到他的背影。
那天我一个人在街上逛了很久,直到黄昏快要天黑的时候才回到舅舅家。舅妈在做饭,舅舅在厨房里给她帮忙,表妹歪在客厅沙发里看电视,这样和美的家庭气氛,越发让我显得格格不入。我到厨房跟舅舅舅妈打了个招呼,就悄悄回到房间去。
我把纸鹤从大衣口袋拿出来,它已经被揉得皱皱巴巴,我把它的翅膀重新捋平,夹在日记本里。我不想写日记,所以只用笔在纸鹤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
“生日快乐,童雪。”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很大,卧室窗子正对着小区的车道,有车子正驶进来,模模糊糊的声音,周遭的一切都嘈杂而琐碎。这是我十六年来独自度过的第一个生日,没有蛋糕,没有礼物,没有父母的祝福与温暖的笑容。可是以后的生日,我都要自己一个人过了。
开学后我们的《威尼斯商人》以微弱票数,输给了另一个小组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演朱丽叶的是林姿娴,林姿娴人如其名,姿态娴雅,美丽大方。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曾经代表我们学校参加全市的中学生英文演讲比赛。还有人说她就是校花,但我们学校漂亮的女生颇有几个,所以校花到底是谁,就一直没有定论。但她演的朱丽叶让全班都拍红了巴掌,实在是精彩,风头把演罗密欧的那位男同学完全压了下去。后来英国老太太强强合并,重新调整人员排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萧山演罗密欧,林姿娴仍旧是朱丽叶。这出剧当年颇为轰动,俊男美女,优雅标准的英文发音,一度两年间在本校有外宾来访、友好学校联谊时,都是表演的保留节目。
我脸上的冻疮已经好了,蛇油非常有效,虽然味道有点膻膻的,但涂了几次后就见了效果,没等那瓶蛇油用完,我的冻疮早就无影无踪。新学期开始之后调整了座位,萧山不再坐在我后面了。下课十分钟他仍然见缝插针的去打篮球,他课余的活动又很多,跟林姿娴排练《罗密欧与朱丽叶》,参加奥赛培优……我的全部心思也都在学习上,下半年就要高三了。偶尔我还是向他借英语笔记,因为他写的笔记又工整又齐全,班上不少人找他借来抄。
我最喜欢数学课,因为教数学的老奔最喜欢的学生就是我,而老奔最没辙的学生就是萧山。因为萧山数学成绩好归好,但却是不听话的学生。老奔一讲例题,就把我和萧山叫上去在黑板上先做解答。同一道题目,我们总会用不同的方法解出来。我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稳妥的,而萧山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简单的,他为了偷懒经常会用让人觉得异想天开的步骤,好比武侠里剑走偏锋的险招。而我循规蹈矩,出错的机率最小。老奔喜欢看我们两个同台竞技,如果我哪次比萧山解得好、解得快,他就会笑逐颜开的夸奖我。要是萧山解得快,他就会负手站在一边,看我奋力疾书解答步骤,仿佛武侠小说里的老怪,唯恐得意的弟子输给了旁人。其实我也喜欢和萧山一起做题,并肩站在黑板前听指端的粉笔吱呀吱呀,眼角的余光瞥见对方一行行换算正飞快的冒出来,胸中萌生一种齐头并进的快感。我一心总是想要赢过他。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平分秋色,偶有胜负也是他赢我更多。
有次我们做完题后,各自回到座位。老奔非常得意的说:“把他们两个配对,就是最完美的解法。”其实他是口误,但全班哄堂大笑,我面红耳赤,半天抬不起头来。这句话后来在班上流行了很久,连外班都知道老奔说过这句名言。不过很少有同学拿我和萧山开玩笑,大概我们俩看起来太不搭,萧山外向聪明,而我则是太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倒是有人经常拿萧山跟林姿娴开玩笑。女生们总拿林姿娴打趣:“朱丽叶,你的罗密欧呢?”有时候萧山和一帮男生站在走廊里,看到林姿娴从楼下过,一帮男生也会起哄:“哦!朱丽叶,罗密欧在这儿呢!”
林姿娴很大方,开这样的玩笑她从来不生气,顶多仰起脸来冲楼上的那帮男生嫣然一笑。她性格好,脾气又温和,朋友很多,不仅好多女生跟她关系好,不少男生也跟她是很好的朋友。
萧山生日的时候请全班同学吃必胜客,因为他拿到了奥赛奖金。班主任大喜过望,觉得他明年保送名校没有问题了,于是也网开一面,欣然前往。那是班上最热闹的一次聚会,比高考结束后吃散伙饭还热闹。因为还在高二,大家即将面临未来高三整年的煎熬,于是所有的人都兴冲冲。从日复一日的学习中短暂的跳出来,难得的洒脱开怀。
吃完必胜客班主任和几位老师就先走了,于是我们又悄悄转战烧烤店,倒不为吃,是为了喝酒。男生们偷偷摸摸喝啤酒,女生们喝可乐。那天吃了什么我都忘了,就记得一位绰号叫“猴子”的同学侯玉冬喝醉了,一个劲拉着萧山要再敬他一杯。萧山被他灌了好几杯了,哭笑不得不肯再喝,林姿娴替他解围:“别让萧山喝啦,待会儿真喝醉了。”
侯玉冬一脸痛苦状捂住脸:“ORomeo,Romeo!whereforeartthouRomeo?”
所有的人都被猴子怪腔怪调的发音给逗乐了,猴子说:“罗密欧不喝,朱丽叶喝吧,要不这杯酒你替他喝了。”男生们都有点酒劲了,不少人在起哄,林姿娴落落大方:“喝就喝。”她刚接过杯子,就被萧山拿过去了:“得了,还是我喝。”
萧山仰起脖子来,把那一大杯啤酒慢慢喝完,有女生在鼓掌,也有男生在吹口哨。他喝完后,猴子笑嘻嘻搭着他的肩:“行啊,这才叫风度。”
我坐在角落里吃烤好的鸡翅膀,辣得喝了一杯水又一杯水,渐渐觉得胃里难过起来。
那天大家散的时候挺晚了,三三两两结伴回家,我跟所有同学几乎都不顺路,匆忙想去赶最后一班地铁,谁知道萧山追上来,说:“我跟你一块儿吧。”
我问:“你不是住西边?”
他说:“我爸妈回来了,我今天回自己家去。”又催我:“快走,不然赶不上地铁了!”
我们简直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地铁站,还在下台阶就听见地铁进站的轰隆声,两个人都是拼命狂奔,脚尖刚落到站台上就听见车门嘀嘀响,眼看着车门就要关了,萧山一个箭步已经冲进车厢,回过身来抓着我的胳膊就把我拽了进去。我估计车门就是在我身后堪堪合上,差点没夹着我的头发。萧山还紧紧抓着我的手,因为惯性我向前一扑,他已经把我抱住了。
我的耳朵正贴在他的胸前,柔软的T恤下是他又快又急的心跳声,怦咚怦咚怦咚……比我自己的心跳得还要快。刚才跑得太急,我们两个都还在拼命喘气,他身上还有淡淡的酒气,又比我高很多,呼吸仿佛就拂在我的头顶,一下一下,微微吹动我的额发,拂在脸上痒痒的。我几乎觉得从耳朵到脖子都是滚烫滚烫的,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内,我几乎丧失了一切反应的能力,只本能抬起头来。他也正看着我,他的眼珠那样黑,那样深,那样亮,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都碎了,哗啦啦倒我铺天盖地的倾下来。我被这些星星砸得头晕眼花,连该怎么呼吸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山的手终于放开了,可是却滑落下来,就势抓着了我的手。我根本就不敢抬头,挣了一挣,但他握得更紧了,对我说:“那边有座位。”
我们两个并排坐下来,最后一班地铁,人并不多,车厢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但我想自己的脸一定还很红,只是觉得不安。他没有说话,但他也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又尝试着把自己的手指往外抽,他终于问:“为什么?”
我嗫嚅:“这样是不对的。”
“是啊,”他突然冲我一笑,对我说:“我们坐反方向了。”
我瞠目结舌,听到列车广播里报站名,果然是坐反方向了。我就顾着跟在他后头一路狂奔,匆匆忙忙拿月票往里面冲,哪知道他会进错站台坐反方向,连我也稀里糊涂的跟着他一块儿搭错车。
他似乎很开心,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那样高兴,但我永远也记得那天他笑的样子,眉目舒展,容颜灿烂。在车厢莹白的灯光下,他的脸庞就像是带着朦胧恍惚的光与影,这么多年来,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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