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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只白骨精

清歌一片(当代)
《村里有只白骨精》作者:清歌一片【完结】
☆、第 1 章
  林娇穿越到桃花村快半个月了,从起初的各种不适到到现在的淡定,她已经认命,知道自己回不去了。
  
  与别的苦哈哈的或被劈腿或被出卖的穿越者不同,她的前生,最后定格在她最春风得意的那个夏天。
  
  她人本聪明,加上勤奋,所以念书小菜一碟。考大学的时候,毫不犹豫填报了帝都那所自己从小就向往的某名校的某专业。不想强中更有强中手,没进自己心仪的专业,却因为在志愿栏上勾过服从,于是最后稀里糊涂入了土木水利学院。
  自己会读这样的专业,她从前压根做梦也没想到过。一番别扭和心理失落后,老老实实念了起来,渐渐倒也读出了些滋味,一口气读完了研究生,成绩无不优异,毕业后经导师推荐,本是有机会进某著名勘测设计院的,但一番考虑后,她最后弃了这种以后可以预见的与一板一眼的夫子们共事、考各种资历证书、坐等慢慢熬级别的前途,竞聘到了国内某大型电力集团。
  
  林娇其实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打拼了四五年,从最初的工程技师转向行政,历经无数被人踩和踩人的腥风血雨勾心斗角,她终于成功地将竞争对手们都踩在了脚下,坐上部门二把手的位置。然后去年,集团接下了一项为某贫困山区修建大型水电水库的重大对口任务。
  
  这种到现场的苦累活,本来是轮不到现在的林娇的。也算是她霉运当头了,出事前,上司为了配合电视台采访,知道她专业精通,钦点她一道过去以备不时之需。上司发话,她自然要从,二话不说收拾了行李跟去进了山区里的工地。到了镜头前,她场面话、专业话、以及适时抬拍上司的奉承话一应俱全,做得十分漂亮,上司非常满意,暗示自己明年调离后,她就是接替自己位置的不二人选。林娇意气风发,瞬间仿佛已经预见自己未来更精彩的人生了。
  
  公事完毕,自然免不了吃吃喝喝了。一行人在工地项目负责人和当地接待干部的陪同下,浩浩荡荡经过一条山道下山时,意外发生了。前些天因为雨水冲刷而松动的泥质山壁突然小面积坍塌,把正经过下面的两个倒霉蛋压住了,其中一个就有她。另个人命好,被七手八脚扒拉出来送医院后,不过是受了点惊吓和皮肉伤,林娇的头却正被一块与泥流卷着滚下的大石砸中,当场中奖。
  
  本来下周,她已经计划好回老家参加弟弟的婚礼。但现在——林娇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成了清河县桃花村溪坳口老杨家十九岁的童养媳春娇。
  
  这个朝代国号大夏,按穿越类型来说,属架空。七年前,春娇十二岁的时候,大夏和北边的邻国打仗,朝廷大举征兵,分派到桃花村时,摊了十个名额。寻常百姓只想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过安分小日子,谁愿意去战场卖命?老天爷一个喷嚏,小命就要玩完。所以村里有十四岁以上男丁的人家,但凡家底殷实些的,便暗中去族长那里走动,寻了各种借口好免去摊丁。到了最后,那些没门路没家底的,齐齐被聚到了宗祠里,在族长的主持下抓阄。
  
  桃花村数百来户人家,是个大村,杨又是其中的大姓。这个春娇的男人杨能文,据说当初运气好,并没抓到出丁的阄。村里另个石寡妇家却中了个正着。她的独生儿子石青山当时正十四,自幼体弱,被石寡妇当宝贝般地疼着养。一抓到阄,她当场便晕了过去,醒来抱住儿子嚎啕大哭。正凄凄惨惨的时候,春娇的婆婆丁氏一咬牙,叫儿子杨能文代替石青山去从军。
  
  丁氏为何有这般举动?说来话长。原来十几年前,有一次春娇的公爹老杨和石青山的爹一道结伴入山,想刨些山货打些小兽贴补家用,不想却遭遇到一只饥饿的大野狼,扑倒了老杨。幸而青山爹并未独自逃走,硬是用砍刀从狼口下救回了老杨,自己却被受伤暴怒的野狼反噬,正好咬中脖颈,刚被背下山便断了气。如今自己丈夫虽已过世,别人当年的舍身之恩却不能不报。石青山是石家的独苗,若没了,他家便要断香火,自家却还有个小儿子。丁氏虽大字不认一个,却认这样的理。所以当时便让自己的大儿子杨能文代替石青山去从军。
  
  去打仗这样的事,谁也不敢拍着胸脯说自己什么时候保准能回。儿子既然要走,丁氏本想让春娇提早与他圆房,只是看春娇岁数实在小,身条瘦板,也不懂事,吓得只会掉泪,丁氏终于还是打消了念头,只是挥泪送走儿子,只盼老天开眼,能叫他平安而回。
  
  五年光阴匆匆而过,到了两年前春娇十七岁的时候,官府通告贴到了乡里,说仗终于打完了。婆媳二人日盼夜盼,终于盼到了这一天,不想当年桃花村出去的十个人里,却只剩一个叫杨大河的回来了,其余人都死光。杨能文和剩下同村八人的遗物,还是杨大河当初有心,从死人堆里翻检出来收藏了,如今给带回的,也算给家人留个念想。而且这人死也就白死,每家不过得了官府一吊钱的抚恤金。
  *
  只有杨能文这家,后来隔了些时日,县里又下了个文书,说晓得丁母当初义举,他作战时又勇立军功,可惜身死,为抚恤家属褒扬正气,令家人可每月至县衙领三百钱。这三百钱虽抵不了大用,但对老杨家来说,也算是个安慰了。
  
  桃花村里那段时日,处处愁云惨雾哭声不断。只悲伤过后,这日子该怎么过,还是要继续过下去。只是如今,村里旁人早恢复了正常生活,唯独春娇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了。
  
  春娇也姓林,原来是二十里外林家村的人,爹也是个老实巴交种地的。当年为了拼凑出儿子娶媳妇的彩礼,这才早早就把春娇给了杨家当童养媳。杨能文没了,杨家就只剩个婆婆丁氏和春娇的小叔杨能武,当时才八岁。所谓祸不单行,去年一日雨后,能武和村里几个小孩一道上山时,不慎滑下山坡,头磕了一下。当时额头也就肿了个包而已,看起来并无大碍。不想到了第二天,能武头疼,再过几天,竟嚷着眼睛看不清东西了。婆媳俩这才慌了神,赶忙凑了家当送能武到县城的医馆里看郎中,抓了好些药也不见好,到如今,能武一双眼睛看起来虽然还亮,实则什么也看不见了。
  
  大夏朝推崇礼法,民风保守,虽未律法限制寡妇改嫁,却鼓励守节。这也是为什么同村里剩下的那几个与春娇一样死了男人的寡妇至今都没一人再改嫁的原因。春娇这两年里,伺候卧病不起的婆婆,照顾眼睛不便的小叔,还要下地照管那三亩地,若非石寡妇时常帮把手,她一人哪里能照应得过来?可怜她一个柔弱女子,如今担着这杨家的重担,不过是咬牙硬撑着而已。婆婆上个月撒手而去,等办完丧事,整个杨家也就破落得只剩那祖传的三亩傍河地了。
  
  前些日,春娇到山脚下的林子里想挖些野菜回来。如今初春,野菜正长得嫩。找了一圈,显眼些的地方早被村人都撸成秃子了,便往林子里面寻过去,不想却遭到了尾随的同村无赖黄二皮的调戏。春娇惊慌反抗,呼救声引来了近旁也在挖菜的村人,黄二皮见势不妙,赶紧跑了。
  
  这围虽被解,没想到接下来却发生了一连串叫她手足无措的意外。那黄二皮到处散播流言,说从前亲眼看到春娇借给小叔子抓药的机会,在县城里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这回也是她勾引自己在先的。村人虽知道他是无赖,只传的人多了,且春娇这几年出落得像朵花,胸前鼓了气般地涨起来,粗布服遮也遮不住,再加上村里本就隐隐有些流言,看着她的目光也就带了异样,走到哪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春娇一场大哭。或许是长久以来压力过大,被这事一闹,竟起了自寻短见的念头,浑浑噩噩独自一人到了村尾桃花溪一处深水边,眼一闭便跳了下去,幸而附近有个在摸螺蛳的村人被水声惊动,忙将她救起。一番折腾过后,待她睁开了眼,里芯就已经换成了林娇。
  
  自己如今的境况,这半个月来,林娇也摸得□不离十了。
  事情明摆着,分明就是能武的叔房一家杨百天夫妇觊觎那三亩傍河田。从前丁氏还在,这两夫妻不敢怎样,如今丁氏没了,杨家只剩一个闷葫芦般的年轻寡媳和才十岁的瞎子能武,暗中自然便打起了如意小算盘。半个月前那黄二皮有这般举动,说不定和这两夫妻也脱不了干系。
  
  林娇蹲在村口的桃花溪边,洗着能武换下的衣裳,搓几下,叹口气,微微有些发愁。
  
  从职场白骨精骤然变成杨家的童养媳春娇,虽然凭空多捞了一条命,还年轻了差不多整整一轮,且春娇的底子也不错——除了一双手因为劳作有些粗糙外,细细的腰,鼓鼓的胸,身上被衣服遮住的皮肉也细白得很,甚至连从前那个精心保养的自己也比不上她。只赚了的林娇却半点也高兴不起来。到了这里,前世她的所有技能和种种在职场上练就的厚黑手段,都变得一文不值了。说难听点,简直废物一个,连眼睛看不见的能武都比她能干。除了对自己父母亲人的挂念,她现在最愁的,就是怎样保住自家的那三亩地不被黑心的叔房一家侵吞了去。如今的杨家,穷是穷,只自己好歹还算有个落脚之处。要是地没了,遮身的瓦也就没了,那个所谓的娘家是没指望的,等着她的下场就是被扫地出门。
  
  林娇心不在焉,手一松,衣服便顺着溪水往下游漂去。前几天一直下雨,山上冲下来的水有些急,转眼被卷着冲出去老远。
  
  这衣服是能武的,乡下人耐穿的土织粗布,手肘处打了好几块补丁了,穿在正开始长身体的能武身上也显短小,但却是能武的换洗衣服,可不能就这么送给龙王。林娇急忙站起了身,踩着溪边的石块高一脚低一脚地去追。没想到水流太快,等追到时,已是百米外靠近山脚边的一个下游拐角处,衣服被冒出水面的一块溪石勾住,正鼓在水面上漂啊漂的。
  
  林娇这一路小跑,喘了起来,胸口也微微起伏。顾不得别的,看了下那块卷住衣服的石头,正在溪中央,手够不到。下水的话,一来估摸水深会到腰间弄湿身上的衣服,二来,还是早春,水也有些凉。四下看了圈,见十几步外溪流拐角处的岸边有一棵不知道是什么的树,一截枝桠伸到水里,折过来正好使,急忙过去到了树边折起了枝条。没想到这春发的树枝吸足了水,柔韧勘比牛皮,林娇费了一番力气,白色的树筋竟根根相连,硬是扯不断。眼见那衣服要被水又冲跑,林娇有些着急,咬牙使劲地扭。扭了一圈又一圈,眼见要扯断树筋了,悲剧再次发生。她听见身后忽然传来某种不明生物所发的“突突”响鼻声,下意识回头看去,惊见一匹全身癞痢毛掉得没剩几撮的老马正歪着一张苦瓜脸,贴在离她后脑勺不足两公分的头顶之上,一双眼睛照出了自己半个人影。
  
  “突突……”
  老马大约中意这个终于停了手中活计回头看自己的雌性人类,为了表示它的友好,再次打了个响鼻,并把脸亲热地再贴了些过去。
  一阵带了疑似唾沫鼻涕星子的热气喷到了林娇后颈。林娇全身汗毛瞬间炸开,坑爹啊一声,人已经往后仰去,噗通一声跌进了溪里。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开了新文,啰嗦几句。
最近其实有好几个想写的故事,最后决定先写这个。
想写这个故事的念头来自以前看《浓情巧克力》这部老电影。我一开始一直以为男主会是那个古板的镇长,因为在我看来,妩媚妖女VS古板守旧男,会是一个很萌的故事。但是心里也一直嘀咕怎么男猪又胖又老莫非导演脑门被门板夹啦,直到剧情大半后出现了德普大帅哥(顺便HC下,那时他真的帅啊又年轻,比起那个脏不拉几的船长我更心水这里的他啊),我才知道原来这才是正牌男主……
电影看完了,很好看啊,,但是我当时就有了个念头,哪天去写一个妩媚妖女对古板守旧男的故事,一直到了现在,于是就写了。所以这个故事,虽然背景也是农村,但重点绝不是女主怎么发家致富奔小康,这个以前我在宋朝乡下人里写过,所以现在没兴趣了,重点是女主和男主之间天雷勾动地火的各种欲说还休欲拒还迎的勾搭JQ什么的。喜欢的读者,按抓支持下吧,我会更有动力。
顺便说一下,原来的金错刀,因为中间停了几个月,现在找不到想写的欲-望,所以暂时停一下。对之前追文的读者们说一声抱歉。但迟早一定会完成的。
谢谢大家。
☆、第二章
  桃花村有一河一溪。河叫龙顺河,蜿蜒在村口数里之外,桃花村和附近的几个村庄,诸如黄塘村西林村共用这条河流,不仅平川上的水田,连陇坡上的旱地也全都指望着这一条河灌溉。一溪就是这桃花溪了,水是山上下来的,流经村口,大多溪段都很浅,雨下了几天,溪水就涨满湍急,旱个十天半月,水就收得连溪床底那圆溜溜的白色鹅卵石都数得清,加上离地又远,于田间农事顶不了什么大用,所以平日里不过是女人们过来洗衣汲水,小孩浮水摸鱼捉虾而已。
  
  话说林娇被老马吓得后仰跌进了溪里,凉汪汪的水瞬间把她蒙头蒙脑吞没。林娇和春娇一样,是只旱鸭子,落水只会闭眼胡乱挣扎。等吞了几大口的水,慌乱中扒拉住刚才的那截树枝稳住了身形,这才发觉水其实不深,她现在这样坐着,正好没到她下巴。
  林娇惊魂未定,眼见汹涌的溪流翻着水花卷了泡沫哗哗地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奔流而过,一阵心慌气短,嘴里又已被扑进了一口水,甩了下脸上的水,咳嗽着摇摇晃晃地从水里站了起来。一阵风过,打了个哆嗦,全身立刻起了层鸡皮疙瘩,急忙转身扒着石头想往岸上爬。刚爬一步,身后水面哗啦巨响,仿佛有什么大家伙跃浪而出,林娇下意识地回头,整个人一下定住了。
  不是大鱼,不是尼斯怪兽,是个男人,正从溪流拐角处的一块大石后现身,涉着与他大腿根处齐平的汹涌水面,朝她大步而来。
  
  出水的一尊东方面孔大卫啊……
  林娇的脑海里忽然蹦出了这个念头。
  
  露出水面的上半身□着,正午的灿烂阳光正肆无忌惮地射在他古铜色的身体之上,泛出闪亮的淋漓水光,有些扎眼。但真正扎了林娇眼的,其实不是这个,而是她现在不由自主盯着看的那地方。
  好吧,其实说白了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这个人,他虽然□着了条灰色短裤,但因为料子的经纬稀疏,又或者是洗涤过甚导致薄软的缘故,浸了水便呈半透明状,此刻正紧紧贴于男人的胯部,不止清晰勾勒出线条,连那可疑的颜色都隐隐可辨。
  
  杨敬轩照例,今天骑了自己的老马从县城回来,到了村口时,身下这匹名为草炮的老马却停了脚步,头使劲转向右手边的桃花溪,死活不肯往前了。杨大河知道它肚子里馋虫又起,反正自己也没什么紧要事,便顺了这多年好友的性子,到了这爿鱼最多的老地方,将缰绳一丢任它闲荡,自己脱了外衣下水给它抓鱼解馋。
  
  说起这炮仗的嘴,还真不是一般的刁,牙口掉得只剩一半了,它还不好好当一匹吃草的马,隔三差五地要上一顿鱼腥伺候。吃鱼也就算了,但自从两年前带它回家,抓了次桃花溪里的桃花鱼给它吃了后,它竟好上了这一口,从此非桃花鱼不要。后来随他入县城,一待要半月,喂它别的鱼它竟死活不吃,非要流着哈喇子熬,就等着一月俩次的饕餮大餐。
  杨敬轩是自小光着膀子在桃花溪里滚大的,自然知道春令时节的桃花鱼最为鲜美,只数量不多。凫水捉鱼,他极是拿手,知道溪流拐角处的这块大石后积了个深潭,潭底鱼多,潜下去很快抓了两条大的,刚钻出水面,就听见女人一声尖叫,随之是噗通落水声,忙丢了鱼涉水转过大石头想施以援手,然后发现那落水的女人手脚挺快,自己已经湿淋淋地往溪岸上爬了。虽然不知道是哪家的,但看衣衫紧贴的后背曲线,显然还是个大姑娘,自己衣衫不整的,对方既然已经无碍,怕彼此难堪,正要转身回到大石后,见她倒是回了头,一下便认了出来,居然是老杨家的那个童养媳,好像叫……□娇来着。
  春娇的丈夫杨能文,他自然认识。自己虽不过比他大两岁,论辈分他却是远房族叔。当年一道去了北边打仗,大家都没根没基,不过是每仗被令冲在最先的小兵而已。很快他发现杨能文性子懦弱,时常哭泣。他晓得他是奉了母命才不得不代替杨青山而来的,敬重丁母,且虽然两家关系疏了些,但严格论起辈分也算是他的族叔,所以尽己之力,每战必定叫他在自己身侧,不要远离,能帮的地方便会帮着。不想后来在一场与北齐的恶战之前,杨能文竟与几个士兵一道潜逃,被捉回后,当时不过是校吏的他去向主将李元求情,告知了丁母的义举。李元虽同为丁母所动容,只最终为严肃军纪,还是下令将杨能文与那几个士兵一道斩首示众。
  
  他一月也就回来一两次,且每次住的日子也不长,对这个老杨家的童养媳,本也没什么大印象,只记得以前有次偶尔对面遇到,见她不过是低垂着头快步而过,便留下了她是个老实人的感觉。所以近两年虽听到过一些关于她的闲言碎语,却始终觉着那应是村人饶舌所致。只是此刻,杨敬轩见她竟这般回头,一双仿佛还沾了水雾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顺她目光低头看了一眼,顿时尴尬无比。只是很快,见自己的这个远房侄媳还在盯着不放,心中顿时恼怒起来,暗道不想此女竟厚颜至此等地步,霍然便转身。
  
  林娇望着男人在汹涌的溪流中大步涉水而去,或许是脚步太大,溅起的水花竟飞到他肌理分明的宽阔后背与窄腰之上。要是忽略掉此人最后一个恼怒加鄙视的表情,倒完全可以看作一副很美的野溪惊艳图。
  这里的正常女人,要是看到这样一幕,是不是该满面通红娇羞无限颤抖尖叫耍流氓,或者干脆晕倒?可惜自己这几样都不会,怪不得那男人这般恼羞,最后成怒。
  
  林娇很快就把刚才的一幕丢在了脑后,因为她终于发现,能武刚才还挂着石头漂在水面上的那件衣服现在不见了,早不知道被水冲到哪里去了。
  林娇沮丧地望着湍急的溪面,无奈地叹了口气。
  能武就两件换洗的衣服,这件还算是比较好的,现在被她弄没了。
  
  想到自己回去,要对着那个不过十岁,却处处老成能干得像她大哥的小叔子说:不好意思我刚才洗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把你的衣服弄丢了……
  
  一阵风过,林娇身上又一寒,抱了下胳膊,晓得现在自己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赶紧把身上的衣服弄干。要不然这个样子回去,估计没等她走到家门口,流言就又甩了一路。
  
  林娇上了水,正要拧衣襟和裤管处的水,抬头见那匹肇事的苦瓜脸老马还在边上用一双看似无害的大眼睛盯着自己,朝它恨恨扬了下拳头。
  
  “你这样子,我劝你收拾齐整了再回。丁嫂子大义,我对她很是敬重。你身为杨家的人,一言一行须得谨守妇道,如此我那没了的丁嫂子面上才有光。前面拐个弯有片向阳坑,边上没人,你给我过去。我在这里守着。”
  林娇的手还没举到老马的鼻子前,听见身后传来了一板一眼的说话声。回头一看,见刚才那男人正站那儿严肃地看着自己,身上已经穿好了衣服,样式和普通乡间种田的汉子略有不同。
  
  林娇讪讪收回手,满身滴滴答答地从这个端着长辈身份教训自己的人身边走过时,心里忽然冒出了个念头:不知道他那条露了老底的内裤,现在是湿答答地穿在身上呢,还是脱了揣在怀里?一边想着,一边下意识地就朝他那处偷瞄了一眼,不想却正接到两道严厉的目光,心中一凛,忙低头朝他刚才所指的方向去。
  
  等林娇身上衣服半干,头发也重新绾了出来时,看见那男人居然正背对着她蹲在地上,手里拿了条鱼在喂那匹马,马吃得津津有味,大嘴巴里发出叭叭的声响。
  林娇目瞪口呆。活了两世,见过吃肉的熊猫,这会吃鱼的马……妖孽横生啊这是。
  
  男人背后仿佛长了眼睛,没看林娇一眼,站起身一跃上了马背,丢下句“把鱼带回去,给你小叔子熬顿汤喝”,说罢一扯马缰,一人一马便往村子方向去了。
  林娇低头,见刚才那男人蹲过的地上果然留了三条鱼,嘴巴用细枝条串了起来,还在一动一动地弹尾巴,忙提了起来回到自己之前洗衣服的那溪边,胡乱搓了剩下的两件,跨了篮便往家里去。
  她出来时饭还没煮,折腾了这么久才回,怕能武饿了。
  
  老杨家就在村口老石桥下去不远处的溪坳口,三间泥墙低檐房,带了个四方小院,门口一爿斜插了圈竹篱的菜地,现在还没种菜,家里养的两只芦花母鸡正在泥里啄个不停。房檐下筑了个燕子窝,里面几只黑头乳燕张大了嫩黄的嘴,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在等着母燕捕食归来。
  
  林娇一进门,来不及抖晾衣服,第一件事就是拎了鱼到灶膛前,见能武正蹲在炉膛前烧火,锅里已经蒸汽腾腾,急忙道:“阿武,不是叫你躺着休息吗?赶紧回屋去,我来。”
  能武抬头冲她一笑:“嫂子,我已经好了。你歇下,等下就好吃饭了。”一张脸上满是稚气,因为瘦削,衬得眼睛极大。或许因为看不见的缘故,目光里反而丝毫没有染上生活困顿的愁苦之色,极其清澈。只可惜,这样漂亮的一双眼睛,竟然会看不见东西。
  
  林娇嘿嘿干笑了下,狗腿地提鱼到他面前,讨好道:“阿武,你不是病了吗?嫂子洗衣服的时候,又去给你抓了三条鱼。三条肥鱼啊,活蹦乱跳的,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你等着啊,我给你烧鱼汤补补身子。”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中间加了一段。
☆、第三章
  能武伸出手,摸了下面前的鱼串,露出门牙笑了起来:“嫂子,是桃花鱼吗?这鱼很鬼的不好抓,怪不得嫂子去了这么久才回,我刚才都想过去找你了。”
  
  “嫂子你不懂水性,以后不要给我抓鱼了,我真的好了。”
  
  他最后又补了一句。
  
  林娇有些心虚地放下鱼,本来是想顺便打听下那人的来历,能武应该认识,想了下,还是没问,只是伸手摸了下他的额头,感觉果然凉了下去。
  
  穿越到这里,她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孩子。当时他正趴自己边上,哭得伤心欲绝。老实说,刚开始她对这孩子并没多大感觉,满脑子都还停留在自己的各种情绪之中。处了几日下来,知道了他失明的缘由,又觉到这孩子虽沉默寡言,但对自己,或者说对春娇这个嫂子很是依恋。刚开始的几天,仿佛怕她再寻短见,她走一步路都定要扯着她衣袖跟着。眼睛虽看不见,寻常的一些家务活,比如煮饭、烧火,只要林娇不把用过的器具乱放,他竟都做得有模有样,比林娇还要好上几分。林娇自己从前本就有个弟弟,接受现状后,她心中怜惜这孩子的乖巧,也就把他当自己弟弟看待。
  
  能武昨半夜突然发高烧,林娇用凉水擦他身子不见降温,只好去拍石寡妇的门求助。村里连个土郎中也没有,娃娃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村民自己到山中捋一把兔耳草煎了喝,这么多年,也没见吃死过人。石寡妇因为儿子自小体弱,家中储藏草药。如今石青山大了,自然用不着,只这习惯多年来仍未改。听林娇一说,抓了一大把就递过去。林娇回来煎了给能武喝下,早上又喝了一遍。现在探了下,见他果真退烧了,这才放心下来。到灶台前揭开锅盖,一阵热雾中,见是半锅掺了红薯的稀粥,蒸笼上放几个黄黄的玉米面馒头,其中一个表皮上还沾了个黑指印,想必是能武拿火钳烧火时手上沾了灰,看不见又抹到了馒头上的。
  
  林娇笑了下,剥去沾灰的一层面皮,然后盖上了锅盖。
  
  杨家有三亩傍着龙顺河的水田,算占尽地利,过去老杨还在时,在桃花村也算得上是个中户。只是自打家中的两个顶梁柱男人先后没了,这两年丁氏又卧病不起,一番折腾下来,早败落下去。今春地里还没开耕,林娇早翻过家里的所有存粮:三袋连壳谷、半袋玉米面、半筐红薯,外加两百文不到的铜钱。按照现在一斗米折钱一百文的物价,她和能武两人就算勒紧肚皮,也不知道能不能撑不到几个月后的收成时,而且中间再不能有什么头疼脑热的意外,更要仰仗老天爷的风调雨顺。
  
  凡事都要往好的一面想。林娇是个乐观的人,安慰了自己几句,见那几条鱼已经奄奄一息,赶紧拾掇着烧了鱼汤。大约是鱼肉本身确实够鲜美,就她那手艺,出来的汤尝起来味道居然还不错。
  
  水缸里的水已经只剩个底儿了,林娇吃过了饭,拿扁担挑了两只木桶去挑水。汲水的地就在之前她洗衣服的桃花溪上游,家中没打井的村人,都是到那汲水的。
  
  林娇晃晃荡荡地到了地方,弯腰把桶按进水里。木桶本就有些分量,再加上满水,从这里一路挑回家,尽管路不算长,但绝不是件轻松事。也不知道以前的春娇怎样,反正林娇第一次挑水时,因为躲懒不想来回几趟,把水汲满了,结果在半路上倒了了大半,等到家时,两只桶里的水只剩个底。所以这次她学乖了,只汲了半桶不到的水。即便这样,挑担起身的时候,两条腿还是有些晃晃悠悠。
  
  “阿娇,我帮你!”
  
  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林娇回头,看见一个穿了青布短衫的青年正站在自己身后,肩上斜背了个褡裢。他有些清瘦,但面皮白净,眉眼清俊,与林娇这半月来见惯的乡间男人有些不同。此刻他正望着自己,一双眼里满是掩饰不住的欢喜之意。
  
  林娇没见过这人,但想必从前与春娇是认识的。正迟疑着,那青年已经不由分说地抢过她肩上的扁担,重新到溪里汲了两桶满满的水,稳了下,站直了身。
  
  看得出来,他应该也不是常做这活的,开始的时候也晃了几下,只很快,便挑了水大步稳稳向前而去。
  
  林娇愣了片刻,只好跟着慢慢往回走,与这青年中间隔了几十步的路。半路时,对面正好走来两个挑着空桶的妇人,想必也是打水的。这两人林娇认识,那天春娇跳水她醒来后,村里围观的人来了不少,她两个也在。一个是杨老二家的李氏,一个是住她家边上的春杏,比春娇大几岁,也是个丈夫去打仗了便没回来的寡妇,自己没儿子,就从大伯家过继了一个养着。
  
  杨老二家的看见了前头的那青年,笑嘻嘻打招呼道:“哟,青山,进学回来啦?你娘平日都舍不得让你干重活,你这是帮谁挑水呢?往后高中状元,骑了高头大马回乡,可不要不认婶子……”
  
  林娇回过了味,原来他便是石寡妇的儿子石青山。
  
  石寡妇精明能干,一心疼爱儿子,又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道理,所以尽管入学的束脩和书本钱在寻常庄户人眼中虽是笔大支出,到儿子八岁时,就他送去个私塾里上学。后来家中男人出意外没了,石寡妇听私塾先生说自家娃是块读书的料,好好念的话,往后金榜题名指日可待,一咬牙,便仍供着儿子上学。
  
  石青山天资聪颖,晓得寡母不易,对自己期望又高,所以读书十分刻苦。十四岁那年杨能文代他出征后,他便考中了县学的秀才,年岁最小的一个,一时名声大噪,县里最有名的东山书院破格减免了束脩招他入学,十里八乡的村人也都知道桃花村石寡妇家出了个文曲星下凡的儿子。只是他运气不好,次年的秋试因了朝廷打仗被取消,三年后十八岁,又逢太后国丧,当今皇帝宪宗是孝子,命天下斩衰三年,自然也不开科。到了今年,朝廷这才下了重新开科取士的皇榜。石青山如今已经二十出头,等待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这一科,他与天下所有读书人一样,欢欣不已,石寡妇更是紧张。离秋试虽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却催着儿子重回书院静心读书,准备八月的乡试。
  
  石青山见是同村妇人与自己搭讪,笑了下,叫了声李婶,脚步却没停,挑着担飞快而过。
  
  杨老二家的目送石青山,扭过了头,撞见正走到了自己面前的林娇,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回头几次,目光有些狐疑地在她和石青山的背影间来回转了几圈,撇了下嘴,便斜着眼从林娇身边而过,林娇听见她呸了一声:“老肥猪上屠,挨刀的货!妖精!”
  
  林娇装没听见,见那个春杏倒是停下了脚步,看着自己的目光里仿佛有些同情,欲言又止的样子,便朝她笑了下,继续往自家去,进了院子里,看见石青山已经挑了空桶从屋里出来,两人迎面碰上,下意识便道:“谢谢你了。”
  
  石青山仿佛有些错愕。林娇这才反应过来,忙改口道:“前几天就听你娘不停念叨说你要从书院回来。她正盼着呢,你赶紧回家去吧。”
  
  石青山哦了一声,说:“你家缸子里水空了,我挑满再走。”说着又快步而去。
  
  石青山不顾林娇阻拦,来回三四趟,终于把大水缸挑满,放下扁担时,林娇见他额头出了汗,微微有些气喘,能武还拉住他还不停问着书院里的事,有些过意不去,递过一条刚洗的布巾,笑道:“擦下汗吧。要是不嫌弃,带两个能武蒸的馒头回去,尝下他的手艺。”
  
  石青山并未接布巾,只抬袖擦了下自己额头,然后拿过刚才放在桌上的褡裢,解开了。里面除了书本笔墨,还有个纸包。他拿了递给能武道:“阿武,给你的,酥烙。”
  
  林娇瞟了眼,见纸包里果然是几块沾了糖粉样的东西。这种零嘴,不用想也知道是奢侈品。能武显得很高兴,手刚伸出去,却很快又缩了回去。虽看不见林娇,却仍朝她站的方向转过了头。
  
  林娇想推脱,石青山已经开口道:“我也给我娘带了一包。这是特意给阿武的。”说着塞到了能武的手上。
  
  林娇见他这样说了,再推脱便有些没趣。能武欢天喜地朝石青山道谢。石青山这才收了包袱往外去,林娇跟着送了几步。两人一前一后到了院子的篱门前,石青山突然停下脚步,转过了身,手上竟又像变戏法般地,多出一块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粉蓝色细布,脸微微有些泛红,低声道:“我知道你喜欢这颜色,这是给你的。”
  
  林娇没提防吓了一跳。还没回过神儿,他已经把布搁在边上的石磨盘上飞快而去,这次是真的去了。  
☆、第四章
  林娇哎了一声,见他人转眼便从自家院子外的那条泥巴路上没了,盯着那块布看了一会,脑子里忽然蹦出几天前石寡妇过来串门子时的情景。
  
  当时石寡妇一边帮她挑拣今春播种要用的谷种,一边说道:“阿娇啊,村里人都在背后说你的闲话,婶子我却不信,听见了还要骂她们几句。别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婶子我最清楚了。那些听风就是雨的长舌妇们,以后个个都要拔舌头的!”
  
  林娇有些感动。又想起自己刚醒来那天,屋子里人虽围了不少,只看热闹的多,真帮忙的,也就只有她了。知道她人虽辣,说话也大嗓门,人却十分热心,刚要表示下谢意,石寡妇看她一眼,欲言又止。林娇最善察言观色,立刻笑道:“婶子还有什么话,只管说。”
  
  石寡妇停下手上的活,凑近了些,这才低声说:“阿娇,婶子把你当自己人,也就不瞒你了。我家青山自小聪明,提起我儿子,十里八乡的哪个不知道,连书院的史院长对他也器重得很。那史院长,你也知道,祖上曾在朝中做过官,世代书香门第,是连朝廷都知道的大儒啊。我前次给青山送吃食和衣物过去的时候,院长夫人听说我来了,竟亲自招呼我请我吃茶,问了好些我家青山的事,又夸他前途好。夫人有个闺女,比我家青山小了几岁,知书达理那就不用说了。我瞧夫人虽没明说,我却也听出了几分意思,必定是相中了我家青山……”
  
  石寡妇说话的时候,虽然尽量在掩饰心情,但说到最后,眉梢眼角的喜色是遮也遮不住。
  
  林娇心想这是好事,正要恭喜几句,却见她忽然瞟了自己一眼,亲热地问:“阿娇啊,婶子这些年待你如何?”
  
  林娇一怔,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自己到此虽不过半月,却也从能武口中得知她常过来帮忙的。自然郑重说,“婶子对我自然是好,处处照应。”
  
  石寡妇笑了下,这才叹了口气:“阿娇啊,你男人从前替我家青山去打仗,一去就没回。虽说有当年我家男人那事在先头,只也是天大的恩情。如今撇下你一人和能武怪可怜的,做人不能忘本,婶子这才尽自己的力,能帮你几分是几分,这是在还恩。往后我家青山若是能出人头地,婶子自然也不会忘了你。咱们大夏国的寡妇也不是不能改嫁,你要是有这心思,跟婶子说一声,婶子会悄悄帮你留意下有没好人家。你年岁不大,样貌又好,也不愁嫁不到合心的,只那都是后话了。如今你既然还没出杨家的门槛,平日言行就要越发注意,千万别犯一时糊涂,害自己空想,也给旁人招来闲话……”
  
  林娇记得石寡妇当时跟自己说这些的时候,眼睛一直在看着自己,有点试探的味道。当时还不大明白她说那些的用意,以为只是想起与黄二皮有关的谣言在劝自己,只是含含混混地应了几句。现在联想起片刻前石青山的一言一行,忽然醒悟了过来。
  
  难道是石青山对自己,哦,不是,是对春娇日久生情,石寡妇知道了,这才故意在自己面前说了那番话,意思是提醒自己,做人不能忘本,更不能肖想不该得的东西,比如她儿子石青山?
  
  这年轻人喜欢春娇,这一点林娇觉察到了。她对这个今天才见到的年轻人第一印象不错,但也仅此而已,却不知道春娇之前对他到底是何想法。
  
  石青山虽然比春娇大,但按惯俗,却应该称呼她为“嫂子”,但是……想起石青山之前对自己的亲昵称呼和投过来的目光,凭女人的直觉,林娇觉得没那么简单。
  
  这个认知让她大感不妙。
  
  她初来乍到,之前的春娇在这个桃花村里,人缘明显混得也不好。现在唯一能给她搭把手说句话的,就是欠了杨家人情的石寡妇。石寡妇泼辣,眼里揉不得沙子,与她处了几次,林娇早摸到了她的脾气。且因为儿子石青山的缘故,她在村人眼中也有些分量,平日还算说得上话。只是欠老杨家人情是一回事,她的宝贝儿子和老杨家的寡媳搭到一处去,这却又是另一回事。石青山看起来前途一片光明,眼看又有门好亲事,她这个做娘的,又怎么会让自己的儿子与春娇这样身份的女人缠到一处去败了名声?
  
  这样想来,上一次应该是她趁了黄二皮闹出的风波过来探自己口风的。要是坐实了她心中的疑虑,自己也就彻底得罪了这个村里目前唯一还能帮自己的人。到时候要再出什么事,自己可就真孤立无援了。
  
  分清利害,尽量把有用的人拉拢过来,迟早能派得上用场,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条斗争法则。所以现在,她要想站住脚跟,就得巴结好这个石寡妇,彻底打消她的疑虑,让她相信自己对她儿子没有丁点的念头。要不然万一那个陈百天夫妇生事,自己连哭都没地儿去了。
  
  早明白这一点就好了!
  
  林娇有些后悔,悔不该刚才居然没拦住石青山。他替自己挑水来回好几趟,肯定落入了旁人眼中,说不定现在已经传到了石寡妇耳朵里了。她本来就有心病,这下只怕心病更重。
  
  石青山留下的那块布料,颜色是雨过天青的蓝,虽不是绸地的,却也是乡下少见的细布。要是春娇还在,看到他送的衣料,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反正现在在林娇眼中,这就是块烫手的山芋,越早抛掉越好。
  
  林娇已经打定了主意。拿过布料回屋找了块粗布把它包了起来,正要叫能武一道作陪去石寡妇家,突然听见院子外有人在喊,放下布兜出去一看,是个面生的乡下妞,黑壮黑壮的,嘴唇有些厚,穿件洗得泛白到处是补丁的靛蓝粗布褂子,一双光脚踩地,看脸模还带了些稚气,也就十五六的样子,个头却比林娇高出一大截。林娇知道她叫招娣,是族长杨太公家的粗使丫头。
  
  “老杨家的,你家叔叔在我家老爷那里,叫你过去。”
  
  招娣粗声粗气、几乎是嚷着说完,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
  
  林娇心中咯噔一跳。
  
  是祸躲不过。只是没想到,那对叔婶这么心急,这么快就动手了。
  
  “嫂子,你别怕,我陪你去!”
  
  身后传来能武的声音。林娇回头,见他一只手扶着门框摸了出来,眼睛圆睁。
  
  “放心嫂子有主意的。你去歇下,睡一觉也好。”
  
  林娇牵着能武回屋,这才觉到他手心有些凉,想必是紧张所致。
  
  能武看不见自己这个嫂子,对她样貌的记忆还停留在两年前。自从娘没了,他唯一能依靠的人就是她了。他一向觉得这个嫂子温柔和善,对自己好,却也胆小的很,从前好几次半夜醒来时,听到隔壁屋的她一个人低声抽泣的声音。每逢这时候,他心里就像压了块石头,恨不得自己眼睛能看见,再快点早点。但是这段日子,他却感觉到了自己这个嫂子自从投河被救醒后,身上仿佛发生了一些不一样的变化。
  
  比如说走路,从前他听习惯的脚步声落地很轻,带了些小心翼翼,现在却重了,从脚步声来想象她现在走路的样子,应该是抬头挺胸,而且步伐挺快的。还有她说话的方式。从前她时常会下意识地叹息一声,他听得最多的就是“怎么办”,但是现在,半个月了,他一次也没听到那三个字从她嘴里冒出来。与自己说话时,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带了商量或问询的口吻,而是各种直截了当的指令。
  
  他自从眼睛看不见后,听觉便敏锐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感觉肯定没错。这让他有点高兴。说实话,从前的嫂子待他好是好,却总让他感觉到没有主心骨,有时睡不着觉,心中就会有恐惧,是那种不知道明天到底会怎样的恐惧。但是现在,投河后醒来的嫂子,让他产生了一种找到依靠的安心。
  
  他喜欢现在的这个嫂子,并且在心里期盼她能一直能这样下去。所以刚才在屋里,一听到招娣的嗓门,心就悬了起来,知道那件他和嫂子之前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他怕她又变成原来那个胆小的样子,所以立刻摸着墙到了门口,告诉她自己愿意陪着她去。现在听到她的声音,他悬着的心终于稍稍放下了些。
  
  她还是他期盼中的那个嫂子,并没被这事吓得打回原形。
  
  “嫂子,我要跟你。我不要跟我叔叔一家!”
  
  能武还是有些担心,抬头看着林娇,又说道。
  
  林娇望着能武的眼睛说:“阿武,只要我在这里一天,就不会丢下你不管。”
  
  ***
  
  族长杨太公在全村辈分最高,家里三十几亩的水地,旱坡地四五十亩,算是方圆几个村里地最多的地主了。房子是座祖上传下来的三进四方围宅,大门是砌了青砖的黑漆门,门口蹲了两只石狮子,门上还安了两个铁铺首,这样一来,一下就和村里其它的房子区别了开来,颇有些器宇轩昂的气派。
  
  林娇跟着招娣从偏门进往议事堂而去。来的路上,她曾试着引招娣说话,想探听下那边的情况到底怎样。只她嘴巴很紧,又或者是不屑和林娇说话,始终一语不发,只顾甩开大脚丫子走得飞快。林娇感觉到了这小妞对自己的不善,也不知道从前的春娇到底怎么得罪过她,晓得打听不到什么,便也闭了嘴。
  
  “进去吧!”
  
  招娣在步阶前停了脚步,朝里面呶了下嘴,目光里带了几分幸灾乐祸的味道。
  
  林娇深吸口气,定了下心神,步上台阶迈进了门槛。
☆、第 5 章
  杨敬轩回了自己村北的那座祖传宅子,下马推开门,见院落的泥地里还积着几天前下雨的黄泥水,到处坑坑洼洼,泥夯的土墙上青苔遍布,檐角张了蛛网,瓦松草长得几乎有半人高,连瓦都被顶到了一边,比起前次回来,破败更甚。心想这次既然回了无论如何要整下。
  
  这座三进的宅子,从前和杨太公家的一北一南矗在村子两边,算最显眼的了。如今他虽不大住这里,毕竟是祖上留下的,就这样任由荒败下去也不好。
  
  杨敬轩牵着老马到了后面的马棚,见马棚的茅顶也漏了几个大洞,阳光束子东一道西一道地漏下来。这是晴天,要是下雨,那往下漏的就是水了。把缰绳往马棚柱子上一系,拎了挑土筐出去,想挑些泥先把前头院子的地先给填平夯实,再来修马棚。刚出门,就撞见杨太公家的丫头招娣气喘吁吁地跑来,光脚糊满泥,看见他仿佛有些畏惧,缩着脖子小声说道:“大老爷,我家太公听说你回来了,喊我请你过去哩,太公说有事。”
  
  乡人知道他被县令请去当捕头,掌着一县的缉凶和肃盗。从此看见他时,再没人叫他名字,必定恭恭敬敬地称大人或大老爷。他从前纠了几回,见依旧不改,也就作罢。听到杨太公有请,想必是有事,自己正好也有事想找,点头便过去了。到了杨太公家的的议事堂——就是上房的明间,见不但杨太公在,族里另几个长者和杨百天也在,略微一怔,便猜到叫自己过来所为何事了。
  
  “大河啊,你来了,快坐快坐。”
  
  杨太公看见杨敬轩,显出很是高兴的模样,招呼落座,站在一边的杨百天赔着笑脸点头哈腰。
  
  大河是他的小名。乡下的娃,出生后一般没有大名,都是石头锤子驴拴狗蛋地叫着,觉着这样容易养活。那些过得去的人家,等小孩到了七八岁启蒙的时候,就会请先生给取个大名记入族谱,方便光宗耀祖。他的大名敬轩就是七岁入学时取的。如今大河这小名,也就村里辈分高的年长之人敢叫。
  
  杨敬轩落座之后,寒暄几句,杨太公便对杨百天说:“大河也来了。你的事赶紧说说,说定了就拿主意。”说完双手拄着拐杖,闭目养神起来。
  
  杨百天哎了一声,挪到杨敬轩跟前,刚要开口,忽然觉着自己又太靠近了,怕他不喜,忙不露痕迹地往后挪了一点。
  
  杨百天年纪比杨敬轩大了一轮还不止,又是平辈,在他面前却这么小心翼翼,也不是没缘由的。说起杨敬轩,在本村也算是个有说道的人。
  
  原来也不知道是哪朝哪辈开始,那会儿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又逢了大灾年,连换着吃娃的事儿都成了寻常。一帮背井离乡的人在路上渐渐滚团。人多了,自然要有个主事的。这杨敬轩的祖宗爷爷能力出众,被推举为首,带着大伙寻落脚之地。说有一天发现少了两户人,祖宗爷带人找到的时候,见地上架了两口烧水的锅子,里面水咕嘟咕嘟冒着白烟,男人手上握着尖刀,女人正死命抱着娃呼号。祖宗爷上去二话不说,掏出刀解了自己裤带,手起刀落从自个大腿上削下两片血淋淋的条肉,一左一右丢进锅子里,血红着眼对着俩男人说:“你们推举我当头,是信我。如今我无能,让你两家落到要互吃娃的地步。这俩娃的命留下。往后你俩熬不住,跟我说一声,我割肉给你们吃就是!”吓傻的男人当场丢了刀痛哭,而祖宗爷也因了这壮举镇住了所有的人,自此死心塌地。经过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带着一帮人迁到了此地,定居下来垦田辟荒。自那时起,就有个铁打不动的规矩传下来,族长必定出自杨家长房长孙,且这一项,被载入族规首页首条。传了不知道多少代,到了杨敬轩爷爷当族长的时候,最后养大成人的就只有杨敬轩的爹。偏偏他人到中年,进城竟被人教唆染上赌博的恶习,开始还只是偷偷搬家里的香炉烟缸出去当卖,到了后来,竟瞒着杨敬轩的爷爷偷地契出去当,等老爷子发现时,家里的二十几亩水田被当了大半,当场气得背过了气去,没几天就撒手而去。没了人看着,他更肆无忌惮,没一年,杨敬轩的娘也丢下十四岁的杨敬轩和十二岁的女儿兰芝,气得病死了。第二年,杨敬轩的爹在县城酒馆里喝得醉醺醺,回来路上不小心栽进河里淹死了。这时候的杨家,已经被败得只剩一座宅院和两亩水田,那还是杨敬轩的娘悄悄藏起了地契才留下的。
  
  出了这样的事,宗祠族长的人选,就变得微妙起来。一半村人觉着,杨敬轩的爹虽然混账,但他祖上功德摆在那,祖宗之法更不可废,该循了旧律,这几年先由族里几个老人撑着,待过几年他成家了,族长还由他当。另些人却觉着他家既出了这样的事,可见败德,且杨敬轩年岁小,更看不出往后品行,嚷着要另推举德高望重之人担任族长,以造福本地乡民,推了杨太公出来。反对者却在背后传杨太公悭吝,远不及杨敬轩的爷爷,自然不松口。于是族长之位空悬了几年,期间宗祠之事,都是杨太公与族里的几个老者一道议定。渐渐杨太公声望渐起,到了最后,两边人越闹越厉害,甚至要打起来。
  
  这是七八年前的事了。村人正抵角抵得欢,就碰到朝廷征兵的事。当时十八岁的杨敬轩已经长得顶天立地,有一天忽然站了出来,将全村的人都集到了祠堂,宣布自己担一个征兵的名额,族长之位,因杨太公德高望重,恭请太公就任,焚香告祭祖先。
  
  这个决定,当场把村人惊得目瞪口呆,杨太公连连推却,见杨敬轩态度坚决,最后只好勉强答应,却当场宣布,自己决无意侵这族长之位,他日杨敬轩归来,必定将位子让出。于是这场纷争了数年的族长之选,终于尘埃落定。杨敬轩把家里的最后两亩水田和所有家当给了妹子当陪嫁,风风光光地把她嫁给几十里外给自己小时候启蒙过的丁先生的小儿子,把屋子的门一关,便去了北边打仗,两年前才回来,背着一同出去的其他九人的遗物,牵了一匹老得掉牙的马。当年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服出去,如今还是一样。唯一的变化就是现在的杨敬轩,沉默严肃得叫人不敢在他面前笑。
  
  杨敬轩去北边打仗的这五年里,到底发生过什么,村人不清楚。有胆大好奇的人凑上去问,他也不过笑笑,半字不提。只越这样,村人就越好奇。渐渐地村里人背后都传言,大概是他杀人杀得太多,身上附了洗不掉的煞气,这才成了如今这般模样,这是好事,能吓退一切大鬼小鬼。有当年老族长的忠心者这时候便站出来,提了当年杨太公在宗祠列祖前应过的诺言。
  
  杨太公这几年当族长,当得不是很服众,有人既然提醒,有人自然认同。虽然没当面提这事叫杨太公难看,只背后里却难免嘀咕起来。嘀咕的人多了,自然也就传到杨太公的耳朵里,他老人家几天几夜没睡好觉,挠心挠肺地难过。
  
  其实从杨敬轩回到桃花村的第一天起,杨太公就开始夜不思寐了。他原来以为自己这个侄孙会一去不返,那自己就坐实了这梦寐以求的族长之位,等自己归天,就是他的儿子继承,然后是孙子重孙,世代传承。没想到他现在好生生地回来了,虽然看样子是没混出什么名堂,但他祖上几百年族长当下来,在族人中积下的余威哪里说没就没?要是这当口他朝自己开口,自己是该把族长之位拱手相让呢,还是死占着不放?
  
  也怨不得他有这样的心思。杨太公生来就对田地有近乎狂热的爱。在他看来,田地里黑黝黝肥土散出的那种牲畜沤粪味道,远比过年时铁锅里大火炒出的腊肉还要香。捏着泥巴感觉到它从指缝里挤出去的时候,连女人肉呼呼的胸脯都比不上。从前杨敬轩爷爷还掌族权时,他就靠了世代积累和自己的精明算计,田地房子已经整得不比他家差。现在他家败落,当年被他爹当了的那些水田,后来全都是被他偷偷给买了过来。看着连成大片的终于归了自己的田地,他恨不得躺下来打滚几圈才好。只不过怕被乡人背后议论自己不厚道,这才瞒了下来,悄悄让佃户耕种,打算再过几年,村人渐渐把原来的族长那家淡忘掉的时候再公开,再等着看村人吃惊而羡慕的表情。现在族权不归他,简直天理难容。但是自己当年是在全族人面前放过话的,而杨敬轩居然真回来了……杨太公悔得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连他的儿媳妇田氏,背地里都恨恨地对着自己男人埋怨公公老糊涂:“你说爹,从前干嘛死要面子说那话,这下可好,唱戏的腿抽筋,下不了台了……”话没说完,被同样恼火却没地儿出气的男人一个巴掌扇了过去,于是委屈地捂住脸吱哇吱哇呜咽了起来。
  
  就在杨太公一家齐齐上火牙疼的时候,事情又有了转机。杨敬轩被新到任的县太爷招去衙门里当了捕头。这个新县令,名为李观澜,坊间传言他到这清河县当县令之前,据说还做过朝中什么阁老宰相之流的大官,只是大概有天得罪了皇上,龙颜大怒,就被发配到这离皇城十万八千里的地了。至于具体什么事,寻常平头百姓哪里知晓那么多,不过以讹传讹添油加醋而已。总之后来,杨敬轩压根儿没跟杨太公提族长的事,而是带了把用布包得严严实实的刀,骑了那匹被村人围观了许久的会吃鱼的老马,走马上任去了。
  
  杨敬轩这一去,杨太公算是暂时松了口气。没想到好景不长,半年之后,又生事端,把杨太公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带自古以来,平川山陵养出了彪悍的民风。前些年朝廷一直打仗,老天爷又不作美,接连几年,不是旱就是涝,加上前任县令又只顾搜刮地皮,所以盗贼横行,到了后来,甚至猖獗得大白日就在官道上打劫,稍有反抗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手段狠辣得骇人听闻,至于抢夺良家女子,得手后呼啸一声狂笑而去,更是家常便饭,弄得民怨沸腾,人人自危。如今李县令上任,揽了杨敬轩为捕头缉盗。不过数月,便抓住最横强的一个人称鬼见愁的贼首。鬼见愁被缚住押往闹市刑场时,还极其猖狂,放言谁敢杀他,他遍布全地的儿郎定会以血报复,刽子手被吓住,竟不敢动手。杨敬轩手起刀落,将他与一干手下斩首于闹市杀一儆百,境内群盗闻风而散,自此治安大改,百姓拍手称快,提起李县令与杨捕头,无不称赞。
  
  杨敬轩声威大震,且与李县令又熟识,桃花村里那些原本对杨太公不满的人自然按捺不住,推举了当年曾与杨太公一道执过事的一个长者,一道去跟杨太公提了他当年许过的诺。杨太公一张老脸登时通红,闭口说不出话来。
  
  没想到事情又峰回路转。杨敬轩听说此事,特意回村当着众人的面再次推辞,说县衙事务繁忙,且族长之责重大,事关一族之人福祉,杨太公论辈分是他的叔爷,担此重责正妥当。有人仍不甘心,翻开发黄的族规首页,搬出首条来压,眼见两方人又要吵起来,终于有人提出折中之法,族长仍由杨太公担任,但遇重大宗祠族内的事,须与杨敬轩商议。
  
  杨太公实在不愿放掉族长之位,见这样的折中之法,虽心中不愿,也只能先勉强应下,以图后计,心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往后定要寻个机会把这一条族规给废了;杨敬轩对族长之位全无兴趣,只是见自己若不应下,族人也不会松口,且回乡的半年间,他也隐约觉察杨太公这个族长当得不是很地道,至少在宗祠公田的事上有点不清不楚,这才招致族人不满。自己虽不会事事插手,只多了自己这一关,想来他往后也会收敛着些,终于点头。这才有了刚才的一幕。
  
  ***
  
  杨百天看着坐自己对面的杨敬轩,赔笑着说:“敬轩兄弟,这事儿呢我和太公早叨咕过,太公也没说不好,就等着你回来跟你通个气儿呢。其实也没啥大事,就是那没了的大哥家的事。他家的情况呢你也知道,如今只剩下个我大侄媳和能武,能武眼睛又坏了,这日子别说他自个,就是我看了,也觉着心酸哪。要说我那侄媳,她要是个本分的人,守着肯好好过日子把能武拔拉大,我这当叔叔自然没话说,而且还要帮一把你说是不是?可那个侄媳妇,她就是个安分不下来的货色,仗着脸条,先是和石寡妇家的儿子牵扯不清,刚半个月前,居然还和黄二皮闹了那一出,哎哟我的妈啊,村里人背后说什么的都有,以后指不定还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把我那没了的兄嫂的脸都给丢光了,你说我怎么还放得下心让我唯一的亲侄儿跟着她呀,指不定哪天就祸害了呢……”
  
  杨敬轩看着杨百天随了嘴巴张合一动一动的两个酒糟鼻翼,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了中午在村口溪边时的一幕。那女人往溪岸上爬的时候,因为姿势的缘故,湿淋淋裹贴在身上的衣衫把细腰和圆屁股现得毫无遁形,简直触目惊心,这便算了,当是无心,她竟还对自己露出那样的表情,那种直视丝毫不加避讳的目光……那一刻,他简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辱,就是那种当众被人扒光衣服任人肆无忌惮打量的羞辱,而且最后,甚至见到她对着一匹马握拳作恐吓样,这举动不止可笑,简直匪夷所思,绝非正当女人能干得出来。
  
  杨敬轩皱了下眉,极力驱散脑子里那女人的样子和这段记忆给自己带来的羞耻和不适应感。
☆、第六章
  杨百天眼尖,杨敬轩的不快神情不过一掠而过,却也被他抓到,以为是自己刚才那一番话没戳中准星,他要是等会儿说个不字,自己的算盘打得飞上了天也白搭。顿了下,一边留意他神色,一边试探着说:“敬轩兄弟,我的意思呢是这样。这女人既然不守妇道,留着迟早是要出事的,不如打发了她出门。能武呢,就由我看养。我家虽不宽坦,只我娃子要是吃干的,他绝不会吃稀。我一定会把他养大成人,给他娶了媳妇生下娃,也算对得住我那死去的哥哥和嫂子……”
  
  “百天是能武的亲叔叔,还能糟践了他不成?我瞧着行。”
  
  一直闭着眼睛的杨太公突然插了一句,边上的几个老者纷纷点头称是。
  
  杨敬轩想了下。
  
  要是今天凑巧没这事,他还真以为那女人老实本分,遇到这样的事,必定会慎重处置。现在,他已经断定她确实应该就像村人所传的那样,不是什么守妇道的好女人,想来更不会真心善待能武。与其让她以后闹出丑事玷侮了老杨家和祖宗的颜面,甚至祸害眼睛看不见的能武,倒不如趁早把祸根给断了。杨百天是能武的亲叔,目前看来,寄养在他那儿也是唯一的去处了,往后自己再多上点心。
  
  “也好,就这样。”
  
  他点了下头。
  
  杨百天惊讶于他毫无犹豫的首肯,错愕了下,急忙连连称谢,又朝杨太公和开腔赞同的人作揖不停,心里涌出了一股甘泉喷涌般的快活,那是多年心愿终于得偿的快活。
  
  这大夏朝的农田,祖辈儿的时候,朝廷纳了一个农官的谏,令各地派员下来,按照土地肥瘦水旱等条件,勘分成甲乙丙丁四等,按等级课税纳粮。当年分家时,大房占优,分了三亩紧挨着河川的甲等水田,自己却不过得了一亩二分的零头,外加五亩丁等的旱地。自己那一亩二分的田被大房连成大片的三亩给挤压在犄角旮旯里,显得那么可怜巴巴。以前也不过是暗地里觉着老头偏心,和自家婆娘窝在土炕上牢骚几句而已,后来等长房的男人前后没掉,到了这两年,连那个嫂子也去了,一房的人就只剩下个啥也不懂的锯嘴葫芦童养媳春娇和眼睛坏了的能武,他的那点小心思就像燎了星火的秋原,再也压不下了。他盘算得美:傍河的甲等田,一年种两季,只要不是老天绝人,种啥都能收,不像自己那几亩坡旱地,费工费料地一季夏粮也未必保收。自己只要把能武接过来,他家那三亩地就归自己了。这个侄儿自小就秀气得像女娃,性子一点也不拧巴,加上眼睛看不见,以后搓圆摁扁地还不是自己说了算?而且从两年前开始,他们家就每月去县衙里领那全村独份的三百抚恤钱。三百钱虽然不多,但折合也有三斗粮,稀着吃也不会饿死人,只不过以前都砸在看郎中这个无底洞里去了。接了能武,这三百钱自然也就归自己,算起来能武这张嘴根本用不着自家养。且在外人看来,自己还落个好名声。这样的买卖,打着灯笼也难寻。
  
  杨百天在心里膨胀发酵了许久的念头到了上个月,终于忍不住破胸而出。他的婆娘胡兰花脑瓜子不算顶好,但天生的狡狯却无师自通。趴在他耳朵边咬了一阵,杨百天心领神会,暗地里去找了黄二皮,数二十个铜板过去,黄二皮便把胸脯子拍得呱呱响,包在兄弟身上了。
  
  黄二皮是村里有名的懒骨头,家里穷得叮当响。整天揣着手东家游西家荡的,趁人不注意便顺一个包谷抓一把豌豆,被人骂也不当回事。自家那几亩旱坡地从前还有媳妇一人扒拉着,后来媳妇丢下儿子不见了,据说是和个货郎跑了。黄二皮骂天骂地了一阵,照样混日子,那几亩地里的马鞭草长得比包谷穗都要高。有个这样的老子,如今才七八岁的儿子也跟只皮猴似的,肚子饿了家里翻不到吃的,就去旁人地里掰包谷挖地瓜,很是讨人嫌。这黄二皮早就对春娇动过念头,以前也故意和她走路对面碰几回,奈何春娇白天走路不抬头,晚上天没黑就栓院门,实在是无处下手,这才歇了念头。现在有人出钱,自然一口应了下来,这才有了之前春娇跳河的事。而杨百天也终于有了足够的理由到杨太公面前提这事。
  
  杨百天勉强压下雀跃的心情,谢完了一圈,装作心情沉痛地叹气:“唉,我这个侄媳妇,不是咱容不下她,是她自个儿坏了咱们桃花村千百年来的规矩。太公,敬轩兄弟,你们看啥时把这个事儿跟族人们说?”
  
  杨太公一顿拐杖,威严地说:“既然定了,自然是越快越妥。明天就把族人都唤到祠堂大场里当众宣布,立刻赶她走!”
  
  杨太公的决定得到杨百天和另几人的绝对赞同,只有杨敬轩说:“太公,那女人也算咎由自取,只毕竟在老杨家也待了不少年头,族规以仁义当头,我的意思是从宗祠公粮里出一石粮,她回了娘家也有个缓冲,免得把人逼上绝路。”
  
  杨敬轩话音刚落,座上的几个老者面面相觑,杨太公神色不悦。杨百天顿脚道:“那女人回了娘家哪里还熬得住?还不是掉头改嫁!给这么多粮……”忽然发现这里这么多人,只有自己在说话,忙住了口。
  
  杨太公终于颤巍巍勉强开口:“大河啊,按说这妇人失德那是首恶,真被抓了现行浸猪笼,天王老子也管不着。只你既然这么提了,咱们桃花村族规也确实有条仁义,给些粮也不是不行。只是前头几年,天灾就没断过,宗祠公田就只积了那么点粮,今年收成咋样也没定数,万一老天爷还不开眼,全村上千号人都指着那点公粮呢……”见杨敬轩还是那样望着自己,终于一顿拐杖咬牙道,“既然这么提了,就给她五斗粮,咱们也算是仁至义尽。”
  
  众人纷纷赞同,杨敬轩微微一笑,算是应了。
  
  杨太公始终心疼那五斗粮,想了下,再次发话:“趁了人都在,把那林氏叫来。须得让她晓得自己到底犯了哪一出!免得明日不知好歹闹将起来寻死觅活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叫别村知道了以为咱们为难一个寡妇!”
  
  杨太公的英明决定得到杨百天和另几位长者的一致赞同。太公便命招娣速速去□娇过来。
  
  杨敬轩这趟回来,本来是有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事想与杨太公商议。只是现在看起来大不方便开口,等这事过去了再说也不迟。关于老杨家的这个儿媳妇,既然最后这么定了,也没自己什么事了。他对板着脸教训一个女人没什么兴趣。而且老实说,等下看到这个女人,难免就又会叫他想起之前的那一幕,实在有些膈应。他正要起身,脚刚抬起,眼尖的杨百天再次陪着笑脸阻拦了他:“敬轩兄弟,可别着急走啊。坐,坐,等你和太公一道,压服了那女人再走也不迟。”——林娇还没被出门,在他嘴里就已经由“侄媳妇”迅速地变成了含着各种未确定意味的“那女人”。
  
  另几个老者也纷纷出言挽留。仿佛没他镇着,那个惹得全村汉子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全村女人背后里咬牙切齿的沉默的青春妙龄小寡妇等下会变身妖精,搅浑这间全村最气派的上房里的庄严空气。
  
  杨敬轩犹豫了下,最后决定还是从众。原因很简单,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想避开那女人一双眼注视的念头是非常荒谬而错误的。论辈分,他是能武的叔,现在他这个长辈在为能武的利益说话做事,一切都是正当而问心无愧的。应当心虚反省的,是老杨家那个不本分的女人。
  
  他这样想着,终于彻底消除了自今天遇见那女人后便一直萦缠着他的那丝不自在,从里到外变得坦然而严肃,就跟他平时一模一样了。
  
  ***
  
  虽然是上房的明间,但从大太阳下面跨进这间窗棂上糊了厚厚几层绵纸的屋子,林娇进去的时候,眼睛一时还是有些不适光线,微微眯了下眼,才看清里面的架势。
  
  第一个跳进视线的是对面正中间正襟危坐的花白胡须干瘦老头,长长的一对吊梢眉,无时不刻显得他相貌严厉,一定是族长杨太公了。只是此刻他双手交叠搭拄在一根被摸得铮亮的黄杨木拐上,半眯着眼,脸色青白,看起来元气不是很足的样子。接着,林娇的眼睛就自动跳过了另几个人,直接落到了靠杨太公边上坐的那个男人。
  
  林娇没想到竟会在这里再次遇到他。实在是他坐那里,看起来和别人太不一样,所以不由自由地又多打量了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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