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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

_3 WingYing(当代)
  王筝那一撞果真不同凡响,腰部一片瘀青,我一瞧,心里哪里还有什么想念,只觉得一抽,脱口就扬声说:“怎么这么不小心!”扭开了瓶盖,把药酒倒些放在手心上,却见王筝蹙着眉头,“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只瞧他掩着鼻,抿紧了唇。
  
  和他儿子一个样。
  
  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酸涩,说:“小何老家的独门配方,跌伤撞伤扭伤一概能治,你儿……咳,我试验过的,真的有效。”多亏了乖仔,我给人揉伤的功夫练得特好,绝对知道要如何拿捏力道,王筝原来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开来。
  
  弄了一阵,我又嘱咐王筝沾不得水,亲自倒了水,守着他把药片吞了下去。王筝原来还挺不情愿似的,兴许真是病了,后来也没瞪着我,听话地吞药喝水。
  
  我说:“别太拼了,一些事可以缓一缓,你是超人其他人可不是超人。”
  
  王筝没回话,只缓缓闭上眼,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没一会儿,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
  
  王筝是一个天赋极高的人,也很努力,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想,如果公司没有王筝,或许在我手下也撑不过十年。再说,王筝和那衰人联手,固然令我寒心,我却也知道是我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我不恨王筝,顶多是有些怨。
  
  段考开始的时候,王筝已经生龙活虎,下巴扬得忒高,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嘴角还扬了起来。
  
  我想,当初吕洞宾被狗咬的时候,估计就是我这个心情。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 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五回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
  
  开门的,是景叔。
  
  任氏主宅有三个管事的。除了大小事皆管的张妈,还有专门伺候任老太的如婆,最后一个就是景叔,整个任家,他就只听一个人的话——任家三爷。
  
  景叔的人,就和整个任宅一样。我这年纪的时候,他也不过五十出头,发鬓却已经白透,总是一身黑色西服,烫得笔直,站着的时候,也是直挺挺的。上一世,我对景叔的印象只局限在那机械一样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不带任何新加坡口音,对着我,深深弯下腰,慢条斯理地唤道:“小少爷,表少爷。”
  
  看到景叔的那一刻,我的呼吸似乎一窒,下一刻,我连忙环顾四周。
  
  任家大堂很大,左右两边皆是旋转阶梯,直达二三两楼。只是,这时候静悄悄地,挺渗人。
  
  景叔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缓缓说:“三爷在房里歇着。”
  
  “呃、是、是么……”我蓦地觉得耳根一红,不自在地别过头。这时候,由上传来急促的脚步上,回荡在整个大堂,紧接而来就是张妈那响彻整个任宅的大嗓门:“小少爷,表少爷!您们可回来了,快、快、快上来瞧瞧少夫人!”
  
  映入眼帘的是张妈年轻了二十岁的脸庞,青丝中也只有缕缕白银,眼角的痣也还未掩在层层皱褶之下。张妈从二楼嗒嗒嗒地急急走来,她平素最重仪态,走起路时和任老太一个样儿,美人莲步似的。只有在真正着急的时候,才会美态全失,嗓门全开。
  
  “小少爷,您也真是的,在外头平时也不回来,夫人这身子早年就不好了,您也不多照看照看,唉!”张妈急急拿过一边小丫头手上捧着的盘子里的湿巾,二话不说,在我脸上胡抹一通。张妈忙完我这一厢,转而又急急去瞧王筝,猛地惊叫一声,“啊!表少爷!”
  
  王筝平时一张孔雀脸,唯独对三个人使不出来——任老太、任三爷,剩下另一个,就是张妈。
  
  “表少爷!怎么瘦成这模样?啊呀——让张妈瞧瞧,可心疼死张妈啦!唉,这不是张妈说你,你怎么也犯糊涂了,去到那什么野学校去!瞧瞧——”张妈是任老太从王家嫁过来时就跟着的人,当时王夫人分娩的时候,张妈也是让任老太指派回去就近伺候,她难免心疼王筝比心疼我多一些。
  
  后来,我当上任氏总裁的时候,张妈没一日给我好脸色瞧。就有这么一次,张妈突然指着我的脸骂——『摊上你的没一个有好下场!你还想害多少人!啊!』
  
  我冤枉。
  
  王筝原来让张妈捧着脸,猛地眉头微皱,一双眼瞟了瞟我的脸色。倒是景叔开了金口,说:“先领小少爷和表少爷去看少夫人。”
  
  这栋宅子里,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能治得了张妈这张没完没了的嘴。其中一个,正好是站在大门边犹如堪比门神的景叔。
  
  我妈的房间在宅子的最东边。
  
  任氏主屋极大,正好任老太和任三爷的房间都集到了最西边去,平时也就那儿人里人外地热闹。楼梯往东挺清静,上一世小时候,我听张妈说那是任老太心疼我妈耐不得人多,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给她养病。
  
  等我大一些,我妈走了之后,我每次走过东厢的房,才会意识到,我二十几年成长的地方就是下人嘴里的任氏冷宫。
  
  上一世,想到这点,我的心还会轻轻揪一下。这一世,我倒很是庆幸,至少在重生的前两年,我和那衰人一年到头逢年过节在真正对上一眼。
  
  我妈的房,在东厢的最里边。据说是发起疯来,离西厢有一段距离,好让保安来得及阻止,避免任老太和任三爷受惊。
  
  “任祺日。”王筝在我身后站定,眼里似乎有一些我看不清的东西。上一世,王筝这人就挺没心没肺,没少拿我妈的事取笑我。
  
  他说:“我在这里等你。”
  
  嗯……?
  
  我有些意外地回头瞧了他一眼。王筝很是不自在,侧头,看不清表情。
  
  我慢慢走进。
  
  当门合上的时候,似乎杜绝了外头所有的一切。
  
  房间的陈设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或者说,和上一世记忆中无异。
  
  我看着她,坐在床上,手中忙碌地折弄那五彩缤纷的折纸。房门关上的时候,发出轻微的声响,她顿了顿,抬头。
  
  然后,她轻轻笑开,无邪、纯真。
  
  我有没有说过一件事?
  
  我妈,没有发疯的时候,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
  
第六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六回
  
  上一世,对我妈的记忆不深,最清楚的却是她发疯的时候,喜欢抽人。
  
  但是……我妈其实是个挺没胆子的人。我觉得我胆子偏小,估计是像她。她抽我的时候挺威风,到了任老太面前就乖巧得跟什么似的。我说这是欺善怕恶,小时候差点心里扭曲,只不过后来她发了疯,对谁皆一视同仁,我的心里才稍微平衡了些。
  
  她微笑的时候,有浅浅的酒窝,微卷的头发有些凌乱。
  
  乖仔也有酒窝,笑的时候,会让人甜到心里去。我曾经以为,乖仔的酒窝是遗传自我妈,就怕这性子也传了去,心惊胆跳了好一些时候。
  
  还好,不是。
  
  “……妈。”上一世,任老太嫌我这么叫不合礼数,让我改口唤“母亲”。后来,我也只有在我妈打我打得凶的时候,才会叫几声妈。
  
  通常那时候,我妈都会抽得轻一些,她会突然想起,我是她儿子。
  
  她正在折纸的双手轻轻一顿,然后,带着一丝困惑抬头。我轻轻叹息,坐在床沿,我妈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忙她的活儿。
  
  我妈还有一个活计,就是手巧。
  
  倒不是能织出什么毛衣围巾来,就是顶能玩折纸,总能折出意想不到的玩意儿。很小的时候,我妈很自豪地和我说过,我爸就是让她折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纸鹤给折来的。
  
  曾经,我觉得我爸的要求太低。
  
  只不过,若是上一世的我,只要王筝愿意用双手折一只纸鹤,我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来换他手上那一只纸鹤。
  
  我妈折得挺专心。我给她拿了苹果,打算削皮的时候,才想起这房里所有足以成为凶器的东西早让人收到了火星去。我妈这人嘴叼,水果非削皮不吃,我只得给她倒了杯水,递给她的时候,她抬头瞪了我一眼。
  
  兴许是我打扰了她。
  
  上一世,我妈还喜欢波斯菊。
  
  听说我爸用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波斯菊当回礼送给我妈,我妈原来挺神气,后来浇水浇得脸色发白,瞧见水单脸色发青,所幸后来嫁入任家,我爸辟了片小园子,让我妈随意折腾,反正水有园丁浇,水单有任氏罩着。
  
  我妈果然折腾得很开心。
  
  我看着一床的纸鹤,说:“折给谁呢?给潇洋么?”我爸叫任潇洋。
  
  我妈顿了顿,看着我,冲我一笑。
  
  我眼光不好,其实是遗传自我爸。不过,我爸的眼光至少比我好一些。王筝和我妈都是美人,一个孔雀一个疯子。
  
  不过,王筝恨着我,我妈爱着我爸。
  
  我妈像个怀春少女般,脸蛋微微一红,折得更起劲。
  
  我说:“不折给祺祺么?”祺祺是我乳名。我妈很久没这么叫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等我发现的时候,我妈已经扭着我的耳朵,面目狰狞地说——祺日!你难道要让王家那些人比下去?!那是属于你的东西!那是潇洋留给你的!
  
  我妈闻言,两眼盯着我。
  
  很疑惑。
  
  我把门带上的时候,正好瞧见张妈在拉着王筝说话,王筝脸上赔笑,虽说我心里明白他对张妈的唠叨极是不耐烦,却也不会露出一脸为难的模样。
  
  莫怪当时李玲被欺负得凶的时候,暗暗和我抱怨说——总裁,经理在您面前那叫一个孔雀拽样,在我面前那是个老虎凶样,到了这别人跟前……比狐狸还狐狸。
  
  李玲当时的表情挺夸张,结果后来不知怎么让王筝知道了,要不是我给她挡着,她就要让王筝给发配边疆了去。
  
  “表少爷,别怪张妈罗嗦,张妈刚才让人下去熬了汤,一会儿盛给你,啊哟,张妈瞅瞅,这瘦得跟什么似的,哎!”张妈跟了任老太一生,又没嫁人,对王筝就像对儿子似的。
  
  “不用麻烦了,我有好好吃饭”王筝忙着避开张妈的狼手,“再说,他才瘦得厉害……”王筝嘴里咕哝着。
  
  门合上的时候发出“咔嗒”的声音,王筝和张妈齐齐瞧了过来,尤其是王筝,立马如雷似火地走了过来,开口就拔高了音,道:“怎么这么久?你妈妈——”
  
  王筝看了我一眼,突然改口说:“张妈让人熬了汤,看你这样子,好似任家不给你饭吃模样。”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往外走。
  
  这一次,王筝抓得挺老实,手指全扣在一起。王筝人比我高出许多,手指修长,手掌也大。刚好把我这肉球似的猪手包裹起来。
  
  上一世,我只要盯着王筝的手便会出神,就连高中时期热血澎湃的时候,也不敢借故贸然染指。后来当上任氏总裁,少不得和王筝一同应酬出差。王筝做事的时候,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狠,一两天没睡是常有的事。
  
  王筝小时候在大人面前还会做做样子,偶尔牵一牵我的手以示王任两家交情甚笃。再大一些,记忆之中,王筝的手,我只碰过那么一回。
  
  那时候是和香港的商业集团商讨上亿的契约,我刚接手任氏,还没缓过来,王筝的冲劲很高,整个企划书几乎是由他负责,我倒像是跟班当陪客,日日睡得香。王筝一般睡眠挺浅,却在车上难得偷闲假寐。
  
  当时,我不过是把空调调低一些的时候,轻轻地越过王筝,两手不小心轻轻地擦过,然后……
  
  我就那么、那么轻轻地、轻轻地,握了一下。
  
  后来也许是心虚,我怎么也不敢正面瞧王筝,暗自乐了几天,就连做梦也会笑。
  
  现在回想起来,总有那么一种,在回忆少年时期那热血的冲动……明明我如今的身体年龄比当时还小上那么一大截。
  
  无论如何,现在看王筝那死小孩抓着我的手跟逮住仇人似的,我顿感惆怅。
  
  张妈原来只让人熬汤,兴许是瞧不过自家宝贝主子日渐消瘦伊人憔悴的模样,转眼就让人去叫了厨子,闹了好半会儿,又说下人煮的怕王筝不适口,自个儿忙了去。
  
  任氏大堂有四个主厅,前方是会客的厅房。任老太是个挺守旧的人,屋里的装饰雕花皆是中式设计,除了边上的贵妃椅,余下的皆是香檀木座,屋里还弥漫着淡淡麝香,一片古色古香却让我觉得隐隐地不自在。
  
  虽说这是任氏主屋,王筝倒显得比过更加舒心,毕竟比待在那不足任家客房一半大的宿舍卧房,王筝更适合这地方。
  
  上一世,我当让任氏总裁的时候,一整栋宅子里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当家的,说不出的冷清。直到后来娶了舒媛,有了乖仔,才觉得稍好一些。
  
  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房子小一点好。
  
  一家人,走到哪儿都能遇到。除了不会觉得有些冷清之外,也能时时盯住乖仔,他在哪个角落摔疼了,我也能及时把他扶起来。
  
  “小少爷、表少爷,晚餐准备好了。”
  
  景叔说话鲜少有起伏,上一世就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眼里没有一丝感情,突然出现的时候,比在游泳池瞧见鳄鱼趴在岸上做日光浴还惊悚。张妈和王婆都是任老太当初从王家带过来的人,景叔的来历我却不甚清楚。
  
  再者,日后我当家,那人也不在任家主宅里,我自然也没再瞧见景叔。
  
  话说回来,看着景叔,我忽然庆幸这宅子大得很,一年半载也不怕和那人打个照面……
  
  不过,这顿晚餐,我想是免不了的了。
  
  于是乎,我的双脚犹如千斤重,要不是王筝用力扯着我,我倒宁愿赖在柱子上。
  
  什么?你说我为什么那么怕他?
  
  谁、谁说我怕了!
  
  我、我、我……不过是……
  
  不过是……
  
  到饭厅的时候,一桌子的菜,跟喂猪似的。我原来还跟蜗牛似走忒慢,任王筝摧残我的肉掌,躲在后头观望。不想,除了瞧见张妈和几个仆人,倒是没再见到其他人。
  
  主座上,只有一张黑色雕花椅,空荡荡的。我只瞧了一眼,赶忙低下了头。
  
  景叔的声音从后方响起:“三爷说,今晚有些乏了,没法下来看看小少爷,希望小少爷见谅。”
  
  感谢主。
  
  我灿烂一笑,“见谅,我一定见谅。”
  
  王筝像瞧傻子般瞧了我一眼,抬头略带迟疑地问景叔:“三爷的病好些了么?”语句里头是满满的担忧。
  
  请相信我,我绝对没妒忌。
  
  只是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突然想起当初李玲怀疑丈夫外遇的时候,嘴里老挂着“奸夫淫妇”,杀气腾腾地四处晃荡。
  
  那么,王筝和那人……
  
  我的眼皮,轻轻一跳。
  
  衰。
  
  左吉右凶,刚才跳的是哪一边?
  
  菜色挺丰富,意外的是,里头多数是我喜欢吃的菜,原来还拔凉拔凉的心顿时飞扬了起来。谁让学校的伙食吃得嘴巴都没了味儿,再说,张妈虽然是唠叨了点,可做菜的手艺真的是没话说。
  
  老实说,当初张妈和我闹腾离开之后,我也暗暗扼腕了好一些时候。
  
  王筝优雅地坐着等人给他布菜,我从早餐啃了一片面包到现在胃酸早拿我的胃壁开刀,且搬出去好些时候,早把任家那规规矩矩的条款抛至脑后,自个儿夹菜埋头狂吃。
  
  王筝冷哼一声,难得没出言挖苦。
  
  我这一顿吃的特别香,偶尔顺手,也夹了块牛肉给隔壁盘子上——乖仔吃饭就只等我夹菜喂他,这动作毕竟做了几年,一时间忘了我隔壁坐着的是他老子……
  
  果然,我愣了愣。
  
  抬头的时候,刚好对上王筝那一双勾人的丹凤眼。
  
  “呃……这牛肉片熏得挺好,你、你尝尝,哈哈。”我不自在地干笑了两声。
  
  王筝脸上瞧不出情绪,也没开口讽刺,静静地瞧了我一眼。王筝的姿态礼仪极好,浑身透着一股贵气,只瞧他指间的银筷优雅地架起肉片,沾了点酱汁,微微倾身,缓慢地放入口中——那动作说不出的流畅,姿势恰到好处,咀嚼的时候不见贝齿,只有在方才微微张口的时候,粉红的舌尖隐约可见。而后,只瞧他稍稍眯着眼,嘴角也轻轻扬起,仿佛是在品尝世间难寻的佳肴,末了,像是意犹未尽地微微启唇,目光却是停留在我身上。
  
  我拍了拍自个儿的老脸,埋头。吃饭吃饭。
  
  主,请赦免我的罪。
  
  张妈原来还忙里忙外地伺候,她极是疼爱王筝,盛汤的时候,只听她低估道:“哎,表少爷,你下次回来,张妈再做一桌你喜欢吃的菜,来来来,喝汤。”
  
  王筝笑了笑, “这样就很好。”
  
  张妈可不乐意了,扬声说:“表少爷,我说您难得回来一趟,这三爷也奇怪,怎么让我们按着单子备菜呢,我怎么还不知道表少爷的口味儿,说来也奇怪,这种事儿三爷一向是不管的……”
  
  我吞了一口饭。
  
  王筝脸色如常,只说:“三爷自有三爷的意思。”
  
  我擦了擦嘴,小声说:“我吃饱了。”
  
  当晚用过了饭,王筝就让人备车,说是隔天学生会还有事情,得要回去。毕竟,任家宅大,离市区还有些距离,不过要留一晚也是无妨。然而,王筝有这想法,最乐见的自然是我。
  
  张妈开口挽留,又唠叨许久,难得王筝不为所动。倒是景叔从二楼走下,说:“车子已经安排好了。”张妈就是再不愿意,也没辙了。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和张妈景叔道别一声,正要走出大门的时候,景叔突然唤了一声:“小少爷。”
  
  我一顿。
  
  景叔对着我,深深弯下腰。
  
  “路上小心。”
  
  不知为何……
  
  我总觉得,这一句话,似乎是景叔代话般,心突地一跳。
  
  我几乎是逃跑似地开门步出,抬头却见老何正对着我和王筝挥手。许久没见老何,我的心也为之一松,沿路叫了几声“小何”,很是开心地慢跑过去。
  
  夜风拂过,不知为何,我鬼使神差地回头。
  
  任家住宅极是壮观,二楼排排的落地窗,那里闪烁着微光,我抬头一瞧,只觉得周身一冷。
  
  呼吸,微微一窒。
  
  “任祺日,你怎么了?”王筝顺着我的目光往上瞧,那头哪里还有人影,只听他不耐道:“跟见鬼似的。”
  
  我随着王筝进了车,心口跳得厉害。
  
  晚上的时候,我的视力向来不好。
  
  不过,那一双眼神,就是黑蒙蒙的一片,我都能感觉出来。
  
  方才,他站在落地窗前,身上穿的是一贯的绵绸雪衣。老实说,活了两次,我还真没瞧过,有人比他更适合穿绵绸制的衣服。
  
  我记得,任老太说过,他极像任老爷年轻的时候。
  
  当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和爷爷哪里相像,就是样子,便差了万里远。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相像的地方……
  
  我还记得,任老太看着王筝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就是王任两家的女娃儿凑在一块儿,也没筝筝好看。
  
  其实,后面还有这么一句。
  
  ——不过,筝筝这模样儿再怎么漂亮细致,也没及得上三儿一分。
  
  
第七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七回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感觉,整个人就像浸泡在水里,飘渺虚幻。
  
  摆设依旧是一样的,奢华中的单调,没有一丝生气,隐隐带着一股腐朽的味儿。我静静地环顾,茫然地走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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