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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三毛)

三毛(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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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
作者:三毛
目 录
逃学为读书(代序)⒈………………………………
永远的夏娃开场白⒉0………………………………
拾荒梦⒉⒊……………………………………………
黄昏的故事⒊⒊………………………………………
巫人记⒋⒉……………………………………………
饺子大王⒌⒌…………………………………………
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⒍⒏………………………
亲不亲,故乡人⒎⒎…………………………………
浪迹天涯话买卖⒐⒉…………………………………
背影⒈00………………………………………………
荒山之夜⒈⒈⒈…………………………………………
克里斯⒈⒊⒈……………………………………………
离乡回乡⒈⒌⒋…………………………………………
雨禅台北⒈⒍0…………………………………………
周末⒈⒎⒌………………………………………………
逃学为读书(代序)
两年多以前的夏天,我回国去看望久别的父母,虽然只在家里居住了短短的两个月,可是该见的亲友却也差不多见到了。
在跟随父母拜访长一辈的的父执时,总有人会忍不住说出这样的话来∶“想不到那个当年最不爱念书的问题孩子,今天也一个人在外安稳下来了,怎不令人欣慰呢!”
这种话多听了几遍之后,我方才惊觉,过去的我,在亲戚朋友之间,竟然留下了那么一个错误的印象,听著听著,便不由得在心里独自暗笑起来。
要再离家之前,父亲与我挤在闷热的贮藏室里,将一大盒一大箱的书籍翻了出来,这都是我初出国时,特意请父亲替我小心保存的旧书,这一次选择了一些仍是心爱的,预备寄到遥远的加纳利群岛去。
整理了一下午,父亲累得不堪,当时幽默的说∶“都说你最不爱读书,却不知烦死父母的就是一天一地的旧书,倒不如统统丢掉,应了人家的话才好。”
说完父女两人相视而笑,好似在分享一个美好的秘密,乐得不堪。
算起我看书的历史来,还得回到抗战胜利复员后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全家由重庆搬到南京,居住在鼓楼,地址叫“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
我们是浙江人,伯父及父亲虽然不替政府机关做事,战后虽然回乡去看望过祖父,可是,家仍然定居在南京。
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有的堂兄姐念中大,有的念金陵中学,连大我三岁的亲姐姐也进了学校,只有我,因为上幼稚园的年纪还不够,便跟著一个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在家里玩耍。那时候,大弟弟还是一个小婴儿,在我的记忆里,他好似到了台湾才存在似的。
带我的兰瑛本是个逃荒来的女人,我们家原先并不需要再多的人帮忙,可是因为她跟家里的老仆人,管大门的那位老太太是亲戚,因此收留了她,也收留了她的一个小男孩,名叫马蹄子。
白天,只要姐姐一上学,兰瑛就把我领到后院去,叫马蹄子跟我玩。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著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在我们那时候的大宅子里,除了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被哥哥姐姐称做图书馆的房间,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个大窗,对著窗坍的梧桐树,房间内,全是书。
大人的书,放在上层,小孩的书,都在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板边上。
我因为知道马蹄子从来不爱跟我进这间房间,所以一个人就总往那儿跑,我可以静静的躲到兰瑛或妈妈找来骂了去吃饭才出来。
当时,我三岁吧!
记得我生平第一本看的书,是没有字的,可是我知道它叫《三毛流浪记》,后来,又多了一本,叫《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
我非常喜欢这两本书,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可是我也可以从浅的地方去看它,有时笑,有时叹息,小小的年纪,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三毛”看过了。其他凡是书里有插图画的儿童书,我也拿来看看。记得当时家里有一套孩子书,是商务印书馆出的,编的人,是姐姐的校长,鼓楼小学的陈鹤琴先生,后来我进了鼓楼幼稚园,也做了他的学生。
我在那样的年纪,就“玩”过《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还有《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许多本童话书,这些事,后来长大了都问过父亲,向他求证,他不相信这是我的记忆,硬说是堂兄们后来在台湾告诉我的,其实我真没有说谎,那时候,看了图画、封面和字的形状,我就拿了去问哥哥姐姐们,这本书叫什么名字,这小孩为什么画他哭,书里说些什么事情,问来问去,便都记住了。
所以说,我是先看书,后认字的。
有一日,我还在南京家里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父亲回来了,突然拿了一大叠叫做金元券的东西给我玩,我当时知道它们是一种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手上也是一大叠,两人高兴得不得了,却发现家中老仆人在流泪,说我们要逃难到台湾去了。
逃难的记忆,就是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好似要死了一般的躺著。我心里非常害怕,想帮她好起来,可是她无止无境的吐著。
在台湾,我虽然年龄也不够大,可是母亲还是说动了老师,将我和姐姐送进国民学校去念书,那时候,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我们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书的时候,姐姐也爱看书,我不懂的字,她会教,王尔德的童话,就是那时候念来的。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请母亲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我甚至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因为这么说,还给老师骂了一顿。
《学友》和《东方少年》好似一个月才出一次,实在不够看,我开始去翻堂哥们的书籍。
在二堂哥的书堆里,我找出一些名字没有听过的作家,叫做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这些字,那时候,才几岁嘛,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外国人,《学友》上介绍来的。
记得我当时看了一篇大概是鲁迅的文章,叫做《风筝》,看了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内容,后来又去看《骆驼祥子》,便不大看得懂,又看了冰心写给小读者的东西,总而言之,那时候国语日报不够看,一看便看完了。所以什么书拿到手来就给吞下去。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
什么叫禁了,也不知道,去问母亲,她说∶“有毒”,我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我还大大的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们住的地方,叫做朱厝仑的,开始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著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车,这条建国北路也慢慢热闹起来了,行行业业都开了市,这其中,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也挂上了牌子━━建国书店。
那时候,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一些金饰都去换了金元券给流掉了,大人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形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我们做孩子的并不知觉而已。
当我发现“建国书店”是一家租书店的时候,一向很听话的我,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我无止无休的缠住母亲要零钱。她偶尔给我钱,我就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我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给我翻出一毛钱来,我就往外跑,拿它去换书。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不但不租低级小说,他还会介绍我和姐姐在他看来不错的书,当时,由赵唐理先生译的,劳拉。英格儿所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彤活时的故事书━━《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黄金时代》这些本无聊的故事简直看疯了我。
那时候,我看完了“建国书店”所有的儿童书,又开始向其他的书籍进攻,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再来看《基度山恩仇记》,又看《唐吉诃德》。后来看上了《飘》,再来看了《简爱》、《虎魄》、《傲慢与偏见》、《咆哮山 》、《雷绮表姐》……我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
春去秋来,我的日子跟著小说里的人打转,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惊觉,自己已是高小五年级的学生了。
父母亲从来没有阻止过我看书,只有父亲,他一再担心我那种看法,要看成大近视眼了。
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国译本后看中国文学的,我的中文长篇,第一本看的是《凤萧萧》,后来得了《红楼梦》已是五年下学期的事情了。
我的看书,在当时完全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得下去,有时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会产生一丝说不出的滋味来,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字原来叫做“感动”。
高小的课程原先是难不倒我的,可是算术加重了,鸡兔同笼也来了,这使得老师十分紧张,一再的要求我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佾然是晚了,回家后的功课却是一日重于一日。
我很不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小说,可是当我发觉,除了这种方法可以抢时间之外,我几乎被课业迫得没有其他的办法看我喜欢的书。
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便是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写黑板,我就掀起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著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著头、赤著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著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的望著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的坐著、痴痴的听著,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著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的摇摇头,看著她,恍惚的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红楼梦》,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又过了一年,我们学唱《青青校树》,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我却没有,我想,这倒也好,我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我们,要我们拿回家去细心的填。
发到我,我跟她说∶“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
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我哪里是没有信心,我只是不要这一套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她仍然将志愿单留在我桌上,转身走了。
我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当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的读表,由父亲一笔一划亲手慎重的填下了我的将来。
那天老师意外的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我早早的睡下了,仰躺在被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问都不问你一声。
那一个漫长的暑假里,我一点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为了得著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
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凡事不关心,除了这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之外,我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我甚而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匣去玩。
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么会进去的,只有天晓得。小学六年级那年,生活那么紧张,还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射雕英雄传》。
这看完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这种书看了,人要发呆个好多天醒不过来。
进了中学,看书的嗜好竟然停了下来,那时候我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四周的同学又是完全陌生的脸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新环境的惊愕,使我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的心怀意念和兴趣。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狭小说中射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坏书夹杂著,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佯纸,用白棉线装订著,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著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著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材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拉》……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著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
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著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著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
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著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
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著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著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著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著想著,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著∶“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著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
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著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著,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著《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著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著,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
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迅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侏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
“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我看他拎著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著,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灸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
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著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著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永远的夏娃开场白
《永远的夏娃》是很久以来就放在心里的一个标题,两年来,它像一块飘浮不定的云,千变万化,总也不能捉住它,给它定下清晰的形状来。
起初想出这个名字,倒是为了一个西籍女友,因为她的种种遭遇,使我总想到其他许许多多在我生命中经历过的女友们,她们的故事,每一篇都是夏娃的传奇。当时,很想在这个标题下,将她们一个一个写出来。后来,我又不想写这些人了。可是专栏得开了,夏娃这个名字我还是很爱,因为它不代表什么,也不暗示什么,专栏既然要一个名字,我就用了下来,它本身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一句使我十分心惊的话,他说∶“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阵常常想到这句话,使得写作几乎停顿,因为没有写第三者的技巧和心境他人的事,没有把握也没有热情去写自己的事,又心虚得不敢再写,我不喜欢被人看视成无耻的人,可是老写自己生活上的事,真是觉得有些无耻。
后来我们搬家了,新家门口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匹白马驮著两个大藤篮跟著它的主人走过,沿途叫卖著∶“苹━━果━━啊!”
每听见马蹄哒哒的来了,还不等那个做主人的叫嚷,我就冲出去靠在栏杆上看,直看到他们走远。
这匹马天天来,我总也不厌的看它,每当荷西下班回来了,我照例按压不住内心的欢喜向他喊著∶“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
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著,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了,不喜欢那么严重。
以后有一段长时间就不写什么了。
今天荷西下班来对我说,工地上有个工人朋友家住在山里面,如果我们跟他回去,可以去看看这人养的猪羊,还有他种的菜。我们去了,挖了一大筐蔬菜回来,我的心,因为这一个下午乡间的快乐,又恨不得将它写了下来。久已不肯动笔的人,还是有这种想望。
回来后我一直在写作的事情上思想,想了又想,结果想明白了,我的写作,原本是一种游戏,我无拘无束的坐下来,自由自在的把想写的东西涂在纸上。在我,是这么自然而又好玩的事情,所以强迫自己不写,才会是一种难学的忍耐,才会觉得怅然若失,我又何苦在这么有趣的事情上节制自己呢!
象现在,我在上面把那匹马写了出来,内心觉得无比的舒畅,这真是很大的欢喜。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永远的夏娃》将会是我一些美丽的生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它们可能没有价值,在我,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的去写我真挚的心灵。其实,它不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写了对事情还是一样的,可是既然我想写了,我就不再多想,欢天喜地的将它们写出来吧!
拾 荒 梦
━━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著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著∶“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著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著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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