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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君一生》作者:谦少

谦少(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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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君一生》作者:谦少
文案
我亦飘零久。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
理解许煦对李祝融的恨很容易,也许很多人并不清楚梦想对一个男人有多大的价值,
打个比喻吧,许煦原来是一只鸟,但是有一天,李祝融把他翅膀折了,
把他扔到鸡窝里过了十年,十年之后把他捞出来,给他把翅膀又接好了,扔回鸟群里。
所以那些鸟都觉得他不是鸟,只是一只“上面有人”的,滥竽充数的鸡。
至于那些感情纠葛就不说了。
理解许煦对李祝融的爱更容易。
许煦对李祝融的爱,就是爱。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天之骄子 豪门世家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许煦,李祝融
配角:蒙肃,齐景,林森,夏宸,陆之栩 ┃ 其它:傲慢,天才,折辱,伤害
1、第 1 章
  R大的物理研究所,在国内的物理界,是一个神圣的存在,如今活跃在学术界的中流砥柱,几乎有半数以上和R大的物理研究所有着师承的关系。
  在庞大的研究所中,不仅学派不同,也有着层次分明的阶级,当然,也少不了人员之间的倾轧。
  由此,也衍生出了一种带着中国特色的行为:
  背后论人长短。
  “听说了吗,上面空降的那位,昨天被分到A组了。”这是一个男人声音,年纪大概在四十岁左右,在研究所里,已经算不上年轻了。
  “得了吧。不就是上面有人吗?大学都没毕业的人,也配分到A组?真是……”这是一个年轻点的男人声音,大概是刚毕业的高材生,语气愤慨得很。
  “谁知道呢?”那个中年人讽刺地笑了笑:“你还没听说吧,昨天蒙肃带他去B组参观,他连托卡马克装置都不认识。”
  “真的?这真是……”年轻的声音刚要附和点什么,大概是看到了某个不该看到的人,声音戛然而止了。
  清晰的脚步声,缓缓地走到洗手间的中心,然后是水龙头被打开,水流的声音。
  “下次,还是不要在背后议论我们A组的人了。”一个清朗却异常年轻的声音缓缓说道:“能进入A组,都是经过层层选拔的,非礼勿言。这些无聊的传闻,还是不要再传了。”
  没有争辩的声音。
  两个人唯唯诺诺地离开了洗手间。
  没有听到更多的传言,我有些遗憾地叹了一口气,走出了厕所隔间。
  一个修长的身影背对着我站着,正在洗手,他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但是履历绝对不容忽视。
  我知道他是谁。
  他是齐景。
  我早就听过他的名字,那时候我在R大读书,他在清华少年班。
  他的祖父,是49年附近的那批从国外回来的归国华侨之一,在航天物理方面有极大的成就,还说过不少名人名言,我小时候,教室里左边贴着居里夫人,右边贴的就是他爷爷。
  他继承了他爷爷的天赋,十五岁进的R大物理学院,刷新我的记录。
  他今年似乎才二十岁左右,毕业之后留校,进了研究所,他和昨天带我熟悉环境的蒙肃一样,都是学量子力学的。和那个冷冰冰的蒙肃不同,他在人际交往方面很擅长,领导能力很强,说话很有分量。研究所里有不少人唯他马首是瞻。要不然,刚才那两个人也不会在他面前噤若寒蝉。
  这是大多数学理科的人都做不到的。他似乎天生有这种当领导者并团结他人的天赋,他
  虽然年轻,但是在研究所里,他的威望,仅此于身为A组组长的王治。
  当然,他也很会收买人心。
  我相信,就算刚刚他说的那段话没有让我听见,事后,也会通过别人,传到我耳朵里。
  但是,既然我听到了,自然也不能无动于衷。
  既然已经被收买了,就要有被收买的自觉,无动于衷,反而会得罪齐景,让人记恨。
  我走了过去,和他并排站着洗手。
  “刚才,谢谢你了。”我一脸真诚地道谢。
  齐景偏过头来。他长得很俊美,是个漂亮的青年,虽然常年在室内研究,但皮肤并不是那种不健康的苍白,而是漂亮的小麦色。
  “不用谢,分内事而已。”他朝我眨眨眼睛:“排挤新人是研究所特色,不是吗?”
  他开了玩笑,我自然要笑,于是两人相视而笑,一前一后从男洗手间走出来。
  -
  我进研究所,已经三天了。
  我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我已经三十一岁了,可是我连一个物理学院的毕业证都没有。
  十年过去,当初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许煦,已经死了。
  跟着蒙肃参观研究所,一个个科室走过去,见过许多人,他们都在忙自己的事。
  他们大都是二十多岁的青年,爱上物理这一门科学,一心要探索宇宙秘密,时空、原子、黑洞……
  多好。
  隐约看见当年的自己。无知无畏,拿着根鸡毛当令箭,满心以为自己可以撬动地球。
  十年过去了。
  地球还在那里,我却已经不是我了。
  -
  其实,那两个在厕所里议论我的人说得很对。我能进入A组,没有哪怕百分之一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实力,纯粹是拜某个强行把我安插进A组的人所赐。
  物理不像别的学科,学物理的大都是因为个人爱好,所以天才满地都是。
  我已经落后了十年,十年之间,物理学日新月异,在某些方面,我和一个门外汉,并无太大区别。
  如果研究所有得选择的话,我这种人,别说A组,进来抄文件都未必够格。
  那个人之所以用了手段,胁迫着研究所强行把我安插进A组。其实,大概是因为他知道A组是研究所地位最超然的一个集体。他这种人就是这样,什么都要最好的。我曾经说过,如果有两条岔路,一条写着第一名另一条写着第二名,他踩着刀子都要走第一名的那条。
  他选A组肯定也是因为A组是最好的——事实上,我怀疑他连A组是什么意思都
   
  我已经落后了十年,十年之间,物理学日新月异,在某些方面,我和一个门外汉,并无太大区别。
  如果研究所有得选择的话,我这种人,别说A组,进来抄文件都未必够格。
  那个人之所以用了手段,胁迫着研究所强行把我安插进A组。其实,大概是因为他知道A组是研究所地位最超然的一个集体。他这种人就是这样,什么都要最好的。我曾经说过,如果有两条岔路,一条写着第一名另一条写着第二名,他踩着刀子都要走第一名的那条。
  他选A组肯定也是因为A组是最好的——事实上,我怀疑他连A组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R大物理研究所,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曾经有人开玩笑,把它比作明朝的政府机构,研究员都是各级官僚,但是,凌驾于官僚之上的,是被称为“内阁”的A组。
  A组只有五个人,除了组长王治,其余的人都在二十五岁以下,最小的甚至还没有满十七岁。A组和其他研究组不同,不接受上面指派的研究课题,也从来不会以组长的名字命名,如果组员有了自己感兴趣的课题,也可以随时单独出去,在所里招一批人,建一个自己的研究组。
  平时的日子里,A组都聚在研究所D座的第五层,那里常年像个沙龙一样,有沙发有空调,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书--我曾在那里找到一本□。组员平常都聚集在那里,交流各自的想法,用当年院长的话来说,是“产生思想碰撞的火花”。
  A组成立的初衷,是聚集R大最有潜力的年轻人,我的导师--后来被提前退休了。他曾经说过,R大研究所的未来,就在这些年轻人当中。
  我当初没能正式进入A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当初我还没成年。那时候,A组的人在工作上享有绝对的自由,只有一样,档案和身份,都必须留在国内,换言之,你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
  中国的人才流失,在全世界范围内,都算是非常严重的。
  泱泱大国,花了十多年时间培育出一个人才,只要送到国外留一趟学,十有八九是回不来了。当初我在R大读书的时候,同校的两个物理天才,郑元森和黄晞,现在都在接受“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毒害,在那里钻研科学。
  这都是题外话了。
  和专出文人的B大相比,R大从来都不是什么有骨气的大学,进B大的学
  生和进R大的学生其实并无差别,都是高考上来的学生,白纸一张。但是,B大出来的人中,有的是针砭时弊,骨子里有铮铮傲骨的书生。而R大却只出两种人:
  一种是埋头苦干,沉浸在学术世界中,不谙世事的科学家。
  另一种,则是像现在R大的领导层和大部分R大出来的学生一样,也许在专业领域的成就不错,但是人品和骨气都不能保证的芸芸众生。
  当初沈宛宜就说过,像俞铮那样的人,其实是进错了学校。如果他是B大的学生,也许还有点活下来的可能--毕竟,B大的那股敢于掀起□的骨气,从来都没有磨灭。那些巨贪也不敢轻易惹B大的人。
  可惜他生在R大。
  -
  上午去了一趟华教授家里。
  华教授今年已经65岁了,当年我退学的事闹得满城风雨,是他第一个站出来和学校据理力争。
  那时候我还在他手下读书,他找我去谈话,他说:“许煦,你不用退学,年轻人都会犯错,我们不是迂腐的人,不会把生活上的事和学业混为一谈。”
  他说:“既然剑桥容得下牛顿,我R大也容得下你许煦。”
  但是R大没能容下我。
  因为容不下我的不是R大,而是李祝融。
  而我也不是牛顿。
  我没有再学物理,我考了个现代法学的学位,跑到了南方,在C大教起了书,事实证明,人聪明点还是有用的,我背起法律条文来很快,三年转了副教授。二十七岁那年我当了主任。C大的法学院如同鸡肋,没什么竞争,评职称还是很快的。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碰过物理了。
  华教授已经老了,身体也不好。开门的是师母,她很年轻,才五十出头,她已经不记得我了,但是听说我是华教授的学生,又看了看我提着礼物,不像是什么坏人的样子,还是让我进去了。
  我记忆中的华教授,是个地道的北方人,身材高大,正当盛年,满头的头发都是乌黑的,动作永远矫健有力,是R大最睿智的学者。
  而现在,我看见的,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穿得厚厚的棉衣,盖着毛毯的老年人,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在那里打着瞌睡。
  十年的光阴,究竟可以把一个人改变到什么程度?
  十年之前,我是个无知无畏的大学生,像个丧家之犬一样被逼得离开R大。赶走我的人,叫做李祝融。
  十年之后,我是个因为“上面有人”,而被强行空降到研究所的外来者,空降我的人,也叫做李祝融。
 
2、第 2 章
  从华老师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看到家属区前面有人挑着鸡在卖。想起中饭还没着落,就买了一只回来。
  回来才发现,自己刚搬过来,锅碗瓢盆一概没有,还得去超市买。
  其余的倒是买齐了,只没有一样——高压锅。于是我决定去借。
  这栋宿舍楼里有不少人开火,已经是饭点了,香味四溢,我去敲对门邻居的门。四楼以上,住的都是A组的人,我住进来的时候,蒙肃似乎提过我对门是谁,但我没有仔细听。
  开门的是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很瘦,戴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白衬衫,带着点科学家特有的苍白的神经质,一脸茫然的看着我。
  我一看他这样子知道他是谁了。
  他是林森。A组的“古董”,据说他看过的书可以建一个图书馆,同时,他的性格也很孤僻。他今年二十四岁,主攻的是天体力学,和我兴趣差不多。
  “我是许煦,你对门邻居。”我朝他指了一下我的门口,“我来问你有没有压力锅,我要做一道菜。”
  他默默无言地看了我一会,似乎在回想压力锅是什么东西,然后,他缓缓地转过身去,走回去了。
  我在门口等了半天,他没有再出来,也没有再关门,我想他大概是示意我跟他进去。
  于是我跟着进去了。
  意料之外的,他的房间井井有条,像有专门的人整理过一般。我进去的时候,他正蹲在客厅的地板上,神色冷漠,皱着眉看着地上的几只大锅。
  有炒菜的炒锅,有电饭煲,还有一只用来烧水的大铁锅,当然,还有一只干干净净的压力锅。
  他抬起头来看着我:“你要哪一个?”
  我忍住抹汗的冲动,指了指那只压力锅。
  他没有马上递给我,而是把那只压力锅抓过去,拧了几下,揭开锅盖,像一个有着无限研究热情的物理学家一样,仔细研究了一番那个压力锅,然后得出结论:
  “封闭式加热使气体膨胀,压力变大,水的沸点变高,蛋白质变质更快。”
  “是的。”我对他的研究给予肯定,并礼貌地发出邀请:“我准备蒸鸡,你还没有吃午饭吧?”
  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对我关心他的午饭很不能理解。
  我继续邀请
  道:“如果你没有吃,过来一起吃吧。”
  他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而是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回答:在我等了很久他还没有反应,终于决定拿着压力锅走的时候,他默默地站了起来,跟在我后面。
  -
  “刚搬过来,家里还有点乱。你在椅子上坐一会,饭已经好了,我去把鸡肉上锅蒸着。”我提着压力锅进厨房,又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了一句:“你喜欢吃辣吗?”
  他很缓慢地思考了一下,似乎在回想辣的味道,然后点了点头。
  我笑了起来,又回到厨房。
  林森这个人,我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听过他的名字。
  和身世显赫的齐景不同,他是普通的家庭出来的,性格孤僻,十分不擅长人际交往,但是他在天体力学上的成就,在国内都是有着一席地位的。
  相对于齐景,我更喜欢和这样的人来往。
  我不喜欢别人对我用心机,也不喜欢对别人用心机。
  只是人活一世,有很多事,不是你不喜欢就可以不做的。
  -
  我的炖鸡,是和我妈学的,我妈是个食堂出来的女工,她没上过多少学,但是饭做得很好。
  她一辈子不能理解同性恋是什么。
  在她心目中,她的儿子,又聪明又会读书,长得也好,就该早点娶个漂亮有文化的媳妇,生个大胖孙子,她也就可以像家属楼里那些大妈大婶一样,天天抱着孙子在树荫下聊天,打扑克牌。
  但是,我没能让她如愿。
  我十七岁那年,遇见李祝融,那年我刚刚考上R大,有人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当家教,我还没答应,就被带到李家,那时候他还没有满十四岁,穿一件像西欧王子一样的衬衣,懒洋洋地靠在深红色的沙发上。
  他有着我见过的最傲慢也是最漂亮的眼睛。
  他问我:“你就是许煦?”
  -
  “香。”
  林森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
  即使已经因为生理反应而在吞着口水,这个天才仍然是一副死板苍白的样子,像是怕我听不懂一般,他又指了指火上的压力锅,表示香味是从那传出来的。
  “还要等一下。”我示意他把挂在
  墙上的手套递给我。
  戴着手套,我把压力锅的气阀提起,锅内的气体从气阀侧面的小孔里喷射出来,虽然没喷到我手上,我还是因为过高的温度而缩了一下手。
  “水蒸汽液化放热……”林森很专业地解释道。
  金黄色的炖鸡,吸收了秘制的酱汁,带着氤氲的热气和让人垂涎的香味,我戴着手套把鸡肉放到桌上,撕了一码鸡肉下来,鸡肉被撕开的画面很像电视广告,当然,味道一如既往地很不错。
  “你先吃吧,我炒个蔬菜。”我把凉拌的海带丝放在桌上,和林森说道。
  五分钟后,我端着小白菜出来,发现他竟然还规规矩矩地坐在桌边,炖鸡动都没动。
  我几乎要怀疑这个天才听不听得懂中文了。
  不过,从他盛饭的次数来看,他对我炖的鸡还是很满意的。
  吃完饭,我在厨房洗碗,忽然听到林森在客厅叫我名字,连忙跑出去看。
  我刚搬过来,书不多,都用纸箱子装着,装了三箱,都拆开了放在客厅里。林森蹲在地上,在看我的书,看见我来了,抬起头对我说:“磁场重联。”
  “我最近在看这个。”我向他解释:“太阳风和地球磁场作用,导致地磁场压缩拉伸甚至交叉,产生重联过程。很有意思。”
  他沉思了一会,又继续蹲着,埋头看书,我提醒他坐到沙发上看,他不予理睬。
  等到我洗完了碗,他还蹲在地上看书。
  我拿他没办法,他蹲在地上,拖不了地,也没法整理家具。我只能把箱子里的书一本本清出来,放到卧室的书架上。
  等到我挂好了窗帘,拖干净卧室的地板,把要洗的衣服收拾在一起之后,他终于准备走了。
  他走之前,借走了那本书。
  而且,他还指了指厨房里的压力锅,说:“我不会炖鸡,你会,给你。”
  用一大碗蒸鸡换来了一个崭新的压力锅,这个交易还是很不错的。
  我想,林森确实和传言中一样,是个奇怪的人——他的奇怪是因为他比我见过的人都活得简单直接,别人说他沉默是因为他不说多余的话,在他那里,香就是香,喜欢就是喜欢。看懂了一样东西的原理,就要马上说出来。看见了一本好书,就要第一时间看完。他不会做饭,用不着压力锅,
  所以把压力锅给我。
  他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
  他不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者寒暄,他不浪费时间用在互相夸赞、吹捧、或者“久仰久仰”,他不喜欢人际交往是因为他觉得那没必要——但是他看书可以看一下午,拿着压力锅可以研究半天……
  他确实是一个奇怪的人。
  -
  晚上九点,我终于把房间收拾好了,看了一会刚买的书,发现有地方看不懂。
  于是我又去敲林森的门。
  他这次开门很迅速,同时他的手上还攥着一本书——白天从我这借去的那本。
  “我有问题要问你。”我扬了扬手上的书。
  他放开门把手,自顾自地往里面走。
  “你吃饭了没有?”我扫了一眼他那干净的厨房。
  林森坐在了沙发上,然后,慢吞吞地回答我:“还没有……”
  “我白天的菜还剩一些,你可以去我那边吃个饭……”我正说着,裤袋里的手机忽然剧烈震动起来。
  “等一下,我接个电话。”
  我拿着电话,走到了林森家的阳台上,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我在窗玻璃上看见自己的表情,我想,如果刚刚在我身边的不是林森而是别人的话,那个人一定会被我表情吓到。
  电话接通了。
  “许煦?”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嗯,是我。”
  “怎么样,还习惯吧?”那边似乎是在什么宴会上,有隐隐约约的音乐声,我可以想象他避开人群走到花园里样子。
  “在这个人均文凭都是硕士以上的研究所里,我受到了列队欢迎,我的同事全都对我心悦臣服,五体投地。”
  他笑了一声。“你不是想回到R大吗,我遂你心愿而已。”
  他还是老样子,做什么都有理由,而且是理直气壮的理由。
  我真诚地问他:“我想回到C大教书,你也同意吗?”
  “C大那种地方不适合你。”他用一贯的傲慢语气下定论道:“你应该呆在R大的物理研究所里,做你该做的事。”
  我真是无言以对。
  “其实,你没必要这么麻烦的。”我斟酌着语气,
  尽量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是在商量而不是在讥讽:“我记得,我当初呆在R大的时候,你很不喜欢我呆在那里,勒令我三天之内滚出北京,我滚了。可是现在你又把我送回来,我为难,研究所也为难。所以,如果你只为了再像以前那样玩一次,你可以直接和我说,我现在脾气很好,什么事都可以商量的。”
  没有回音。
  他挂了我电话。
  看,这就是李祝融。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可以一时高兴,也可以喜怒无常。雷霆雨露,俱是君恩。我等凡人,最好是跪在地上山呼万岁,祈祷他天天龙颜大悦。
  但是,我至少可以做一件事。
  那就是不管他做了什么,我都得露出一副——哪怕是装出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坦白地说,他就是个变态。我活得越惨,他就越快意。
  他要干什么,我反抗不了。但是至少他想用居高临下的姿势来询问我的现状,以愉悦他的心情的时候,我也不会让他痛快。
  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个而已。  
3、第 3 章
  今天是星期二。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这个日子。
  星期二,刚好是上个周末的余韵已经过去,而这个周末又还遥遥无期的日子。
  而今天的这个星期二,是我正式到R大物理研究所上班的日子。
  同事已经认识得差不多了,天之骄子的齐景,冷冰冰的蒙肃,怪人+天才的林森,还有快四十岁的老好人组长王治,另外,还有年龄最小的组员,十六岁的白毓——他让我叫他小白。
  组里没有女人,加我一起,一共六个人。
  我到第五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林森早就坐在活动室里看书了。他看的早就不是我那本书,而是一本和磁场重联有关的英文原著。看来他对这个课题确实很有兴趣。
  蒙肃昨晚大概睡在这里,睡眼惺忪地坐在壁炉旁喝咖啡,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他是最简单最原始的英俊,和皮肤好、美少年、萌之类的词沾不上边的英俊。但是我猜他平常连照镜子的时间都很少。
  小白让我想起陆嘉明,他们长着一样的猫眼,不过小白有点过分活泼,接近多动症。
  齐景和组长王治先后和我打招呼。
  以上就是我的同事,A组的全部组员:
  一个科学怪人、一个工作狂、一个多动症少年,以及一个伪君子和一个老好人。
  当然,还有我,一个看不懂英文原著的组员。
  -
  在这样浓郁的学术气氛下,在这样良好的研究环境里——左边有小白老鼠一样啃花生的声音,右边是蒙肃的咖啡散发出来的香味,壁炉又暖融融的,我不由得昏昏欲睡。
  为了不丢脸地在上班第一天就打瞌睡,我不得不祭出了我的拿手锏——斗地主。
  说到斗地主,在C大的法学院,这是在全院上下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打瞌睡的运动,当老师很清闲,在一个以医学闻名的学校里当法学老师尤其清闲。于是法学院里私下流传着许多消磨时间的方法,斗地主就是其中备受推崇的一项。
  来北京之前,我特地跟李祝融申请,和小幺道了个别。小幺不知道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小说,满心以为我会一去不回,所以把他珍藏的平板电脑给了我。
  还好,我今天早上赶着来上班的时候,把电脑也带了过来。
  熟悉的音乐响起不到三秒,多动症少年小白就嚼着花生围了过来,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啊?”
  我对这个被物理摧残了童年的孩子很是同情,耐心地给他科普:“这是一种扑克牌游戏,是这么玩的……”
  在我给小白科普的时间里,冷冰冰的蒙肃也围了过来,他的咖啡喝了一半,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看,忽然冒出一句:“这个很简单。”
  小白很狗腿地给他助势:“蒙肃玩卡牌很厉害的。他下象棋可以下赢电脑,因为他一分钟能算到二十步以后。”
  我可听不出这两句话有什么关联。不过看蒙肃那一副拽得不行的样子,我也想煞一煞他的锐气,于是很慷慨地把电脑让给他玩:“规则你已经知道了,来吧。”
  拽哥蒙肃板着一张死人脸,很不耐烦地出牌,等待,又出牌……他出牌极快,简直像没有思考过一样,但是每次出得都无比正确。
  但是,他是农民。
  所以,半分钟后,失败的音乐响起。蒙肃抿着唇,苦大仇深地看着屏幕。小白惊讶地叫:“这……蒙肃是输了。”
  “你们不知道吗?”我看似在科普其实很得意地收回电脑:“在斗地主界,有一句真理:不怕神一样的地主,就怕猪一样的战友。”
  蒙肃刚刚遇到的,就是猪一样的战友。蒙肃在地主下家,用一对二拿到牌权,眼看蒙肃只有一张Q了,他竟然还要用一对王炸一下,炸在蒙肃那对二上,然后打了个三过来,地主喜出望外,赶紧用一个二拦住,两条顺子把牌出完。蒙肃就输了。
  我接过电脑,找了舒适的姿势坐着,开始斗地主。小白趴在一边看着。过了一会,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
  “我要玩斗地主。”板着死人脸的蒙肃理直气壮地宣布。
  我茫然地看着他——这是在问我借电脑吗?
  “我拿我的电脑和你换。里面有林森现在看的那本书的中译本。”想要洗刷耻辱的帅哥挑了挑眉毛,补充道:“我自己译的。”
  我吞了吞口水,知道一定是没有合适的中译本蒙肃才会自己译,所以,错过这次机会,我也许就找不到那本书的中译本了。
  “好,成交。”
  我拿着蒙肃的电脑缩到壁炉前的沙发里,开始看书。谁知道不到半个小时,这位帅哥就把我的电脑扔了回来:“许煦,我
  玩完了。”
  可我还没看完呢……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把电脑抱走,一看自己的屏幕,这厮竟然给我赢了这么多欢乐豆,要是我把账号给林佑栖,他一定高兴死了。
  但是,我要的不是欢乐豆,我要那本书!杀千刀的蒙肃!
  看一本物理书看到一半的感觉,简直比上厕所上到一半被人赶出来还要令人抓狂。我急得百爪挠心,但是又不能找蒙肃要——他坐地起价还是小事,关键是我压根没东西和他换。只能抓着小白问:“你有没有那本书的中译本?”
  “哪本书?”
  “林森正在看的那本。”
  小白同学打量了一下林森,“哦”了一声,说:“那本啊,蒙肃最近不是在翻译吗,他说五号去青楼领稿费。”
  “青楼?”我顿时转移了注意力。
  “就是出版社啊。”小白同学以一个未成年的身份大肆说着违禁词语:“你也知道啦,蒙肃是搞量子力学的,但是为了赚钱,他什么书都翻的。蒙肃说了,别人老以为我们搞物理的都是一家的,所以很容易专业不对口了。出版商什么的,就是嫖客,我们嘛,就是……”
  我汗颜地阻止了小白继续说下去:“我想看那本书。”
  “问蒙肃要去啊。”小白说得轻巧。
  “他不给怎么办?”
  “拿东西和他换啊。蒙肃不看中译本,你拿量子力学的原著和他换。或者拿燃料之类的给他,比如重氢,蒙肃前天还在说批给他的核聚变燃料太少了……”小白唠叨了一阵,狐疑地看着我:“你不会什么都没有吧?”
  看我不再搭理他,而是默默地走开。这多动症少年在我背后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哎呀!我都忘了,你是空降下来的了!”
  所以说,我讨厌心直口快的人。
  -
  躲在活动室里看了一上午的钦天监交食记录,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准备回家做个饭——反正下午三点才上班,在家里睡个午觉都没问题。
  下楼的时候,不知道林森从哪里冒出来,跟在我后面,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走。
  我和他打招呼,问他去哪,他头也不抬地说:“吃饭。”
  我完全放弃和他聊天的打算。
  走到
  体育馆前面,他左转去了食堂,我正准备回家,接到电话。李祝融在那边言简意赅地道:“许煦,到校门口来。”
  他上次说这句话,大概是十年前,那时候我还在R大读书,兼职给李祝融当家教,接到他电话就屁颠屁颠地跑去校门口,一分钟都不耽搁。
  可是现在不同了。
  他现在已经不屑于在我面前装什么温情脉脉了,动辄就是威胁命令。我也不和他硬顶,说了声“好”。然后关了手机,在学校里到处乱逛起来。
  现在已经不是十年前了,我也不是那个一心喜欢着他,任他搓圆弄扁的二愣子青年了。我已经三十一岁了,十年时间,猪都学会灰心了,何况是人呢。
  现在不是在C城,我本来就孤家寡人一个,在北京更是毫无牵挂。他当时威胁我,要么来R大,要么继续在医院呆着。我自然是选前者,现在他能威胁我的,也只有把我重新抓回去了。
  身为一个空降下来的、托斯马克装置都不认识的菜鸟,我对R大本来就没什么执念,对那群怪胎同事也谈不上什么感情,除了一个压力锅还没还,R大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牵挂。
  哀莫大于心死。我虽然不算老,拜他所赐,心也死得七七八八了。
  -
  逛了一圈回来,已经是一点半了。楼下停着一辆黑色凌志,很眼熟。
  爬到四楼,我靠在栏杆上仰头看,没看到什么保镖之类的,于是放心地上去了——李祝融向来自视甚高,不是气急了,一般不会动手。
  我发誓,我只从楼梯上露出一点头发尖,他就冲了过来。
  “你去哪了?”他揪住我手臂,把我整个人掼到墙上,居高临下地问我。
  要不怎么说混血儿好,光个头就比我们这些平头百姓高出一截,气势十足。
  “我在学校里逛了逛,吸了包烟。”我若无其事地回答他。
  他的唇抿紧了,我知道这是要发怒的征兆,我以为他会把我从楼梯上扔下去,结果他只是看了看表,说:“我从十二点开始在校门口等,现在已经是一点四十了。”
  我一脸无辜:“你找我干什么?”
  “给我道歉。”他似乎在压抑自己的情绪。
  我继续无辜地看着他。
  “给我道歉!”他那双漂亮的凤
  眼盯着我,这气势很是吓人。
  “好的,对不起。”我耸了耸肩:“你还没说找我干什么?”
  他一把揪住我手臂,拖了我整整五层楼,然后把我扔到那辆凌志的后座里,十五分钟后,他把我带到一个名叫廊桥的餐厅里,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对我说:
  “好,我告诉你,我等了你一个半小时,是要请你在这里吃一顿中饭。现在你可以滚了,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站在那里,餐厅已经被清场,领班怯怯地看着我。我在她同情地目送下一个人走出去,走到街口坐802,回学校上班。
  是的,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之所以没心没肺,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曾经对一个人掏心掏肺,只不过他不稀罕我的心肺,所以扔在脚下,踩个稀巴烂。
  
4、第 4 章
  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酱油,还是打酱油。
  中午,小白问我,最近对什么书比较感兴趣,我说:“菜谱。”
  我说的实话,最近林森开始坚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饭。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欢的菜也不会说,我只能按每顿饭剩下来的菜来琢磨他的喜好。还好,他虽然不是南方人,却还喜欢吃辣。
  最大的问题,是他脑子里面似乎没有等价交换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顿饭,已经把他家里的电饭煲、电磁炉、乃至锅铲都送给我了。如果不是我坚决拒绝,他可能连电热水壶都要送给我了。
  他这个人的古怪之处,就在于,任何的客套和虚伪在他的逻辑面前,都会被击得粉碎。而他的逻辑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给你。
  在他身上,本教导主任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
  我深深地觉得,其实,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适合搞共产主义哲学——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这样的人,那么共产主义那个“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社会早就实现了。
  但我,并不讨厌林森。
  我甚至有点喜欢他。
  这样的人太少,像大熊猫,你会好奇地看,却不见得喜欢。你可以和他和平共处,却不想把他带回去养。
  可是我,也许正如李祝融所说,是个没心没肺的怪胎。我圆滑世故,却不喜欢和正常人相处。
  我宁愿饲养一只熊猫。
  -
  吃过午饭,我带着“熊猫”回研究所。
  林森这个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好在R大研究所有这个习惯的人不在少数。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这附近是不通车的。免得一年撞死几个天才。
  他在走路看书这件事的造诣很深,造诣深并不是说他走路就不撞东西,而是说,他对走路撞树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了,撞上东西并不能打扰他看书的思绪,他连头都不抬一下,就继续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栋红砖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
  其实这种车早就已经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换了造型,只是坐在里面的人没变,还是一样地飞扬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我之后,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我的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上车。”他戴着墨镜,穿一件藏蓝色西装,一张脸白得无一丝温度,鼻梁高挺,
  嘴唇削薄。
  我刚想答话,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原来是跟在我后面的林森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
  林森这一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镜,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镜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细了,又是以一种怎样鄙夷的眼神,看着撞得晕乎乎的林森。
  “你同事?”他声音带着讥诮地问我。
  “我朋友。”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翘起,露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
  “这是……林森?”他嘴角的弧度变大了:“那个连饭都不会吃的天才?”
  “他会吃饭。”我平静地告诉他:“我可以证明。”
  他的笑容消失了。
  “天才,你过来。”他从车里欠身走出来,站在车门边,朝林森招手。
  林森毫无戒备地走了过来。
  我隐约地察觉到了异常,刚想说话,李祝融已经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车门上。
  他家是军人出身,他从小不知道受过多少变态训练,我从来没见他和谁打架打输过。他十四岁的时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别人肋骨都断了几根,他有个看家本领,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
  “李祝融,你干什么!”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你要杀人吗?你疯了!”
  林森被他掐住喉咙,整张脸都是通红的,他挣扎着掰李祝融的手,却被他扼得连眼睛都泛红了。
  “你吃过他做的饭?”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问着已经再翻白眼的林森:“你这白痴也吃过他做的饭”
  “你有病吗!”我推搡着他手臂,最后一脚踹在他腿上:“他吃我做的饭怎么了,我当年在饭馆里打工,吃过我做的饭的人多了去了,你都去掐死啊!你这个疯子!”
  也许是被踢疼了,李祝融的手放开了。林森跌坐在了地上,他喉咙上被掐出了几个鲜红的指痕,坐在地上连连咳嗽。
  李祝融收回了手,站在那里。他像是一瞬间变回了那个冷血的李祝融,他甚至又坐回了车上。
  “上车。”他发号施令。
  我拉开后座的车门。
  “坐这。”他用眼神指了指副驾驶座。
  我绕过去,准备坐到副驾驶座上。
  这么些年过来,我早就明白,真正可怕的疯子,不是随时随地咆哮的那种。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作,而且发作起来谁都阻止不了的那种。
  “别跟他去。”林森坐在地上,咳嗽了两声,又继续说道:“
  他是个疯子……”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坐到了李祝融的副驾驶座上。
  “滚开。”李祝融冷冷地对靠在他车上的林森说道:“你再不滚开,我会让你变成中国的霍金。”
  林森虽然是个书呆子,却不是个傻子,他从地上爬了起来,捡起他的书,站到了一边。
  我坐在李祝融身边,看着后视镜里的林森。
  他说李祝融是疯子,其实我知道。
  因为,变成疯子的,不只是他李祝融一个而已。
  -
  黑色的凌志驶出了校门,在R大外的商业街上行驶着。
  “你刚刚踢我。”他忽然开口。
  我对他的间歇性发作无计可施,只好当没听到。
  “你刚刚踢了我。”他又重申一次,他的语气很平静,像在陈述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实。
  但是这副“我很委屈”的架势又是怎么回事?
  “你刚刚发疯了。差点掐死一个人,你怎么不说?”我实在懒得和他这种人讲道理。
  “你狠狠地踢了我一脚。”他像没听到我的话一样,换了个严重的形容词,继续控诉:“我的腿一定青了一块。”
  我忍无可忍,转过头看着他。他仍然戴着墨镜,淡蓝色的镜片下,是他带着混血痕迹的眉眼。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是个英俊冷酷的精英人士,没有一点不正常的样子。
  “你不相信我。”精英人士得寸进尺地控诉,顺便抬起自己的右腿:“我可以给你看……”
  “我建议你专心开车。”我把头别向窗外:“我可不想成为中国的霍金。”
  他笑了起来。
  我从窗户玻璃里看见他的侧面,他笑起来的时候习惯翘一边嘴角,这代表他心情很好。
  我知道我很没骨气。
  但我还是对着玻璃,笑了起来。
  忽然想起看过的一句诗:
  有那么一个人,他笑的时候,你的世界,所有的花都盛开。
  -
  我想我大概还是喜欢他的。
  他带我去吃中餐,精致漂亮的冷盘,粉彩的盘子里,放着大概是猫的食量那么多的一点菜,我喜欢吃辣,有一道鱼肉,据说只放了一点辣油,但是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他在旁边笑,说这一点辣油可以做三道湘菜。
  他不吃辣,他是吃着西餐长大的少爷,他十四岁的时候一米六九,我一直不明白,他每天只吃那么一点牛排,怎么长到了一米八九。
  我那时候老实得很,一直担心他吃不饱。带饭的时候老是带上他一份。大概是继承了我妈的天赋,我
  做菜的手艺很好。他那时候喜欢吃我炖的鸡,因为吃惯西餐,他对于咸味“刚好”的概念比正常人要淡。
  所以,那时候,每次炖鸡,我都强迫自己,在觉得“淡了一点,应该再加点盐”的时候收手。以至于后来,我退学回了家,我妈用了很长时间,才把我这个毛病纠正过来。
  他虽然是受着严苛家教长大的少爷,吃相却不好,那时候我给他补课,中午自己带饭过去,顺便带他的一份。两个人一起吃中饭,他总喜欢从我碗里抢东西吃。要是觉得味道不对,就皱着眉头,一副不爽的样子。
  现在想想,那时候确实很傻。
  喜欢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让你为了一个人,吃了三年少盐的饭菜,却还觉得甘之如饴。
  那时候的许煦,满心以为,自己无坚不摧。
  到最后,他只一句话就把我打倒在地,粉身碎骨。
  -
  吃完饭,他送我回学校。
  他对三天前的事闭口不提,他不提,我自然也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送我到研究所楼下,我不知道他怎么把车开进来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开出去。
  他似乎心情很好,摇下车窗和我说话:“我明天中午来接你。”
  我站在台阶上,平静地看着他。
  我说:“不用了,明天中午我自己做饭,有人陪我吃。”
  那一瞬间,他的表情,真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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