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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雅舍小品》

_3 梁实秋 (现代)
  第二,要无情的批评。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你把货物捧在手里,不忙鉴赏,先求其疵缪之所在,不厌其详的批评一番,尽量的道出它的缺点。有些物事,本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嗜好不能争辩」,你这东西是红的,我偏喜欢白的,你这东西是大的,我偏喜欢小的。总之,是要把东西褒贬得一文不值缺点百出,这时候伙计的脸上也许要一块红一块白的不大好看,但是他的心里软了,价钱上自然有了商量的余地,我在委曲迁就的情形之下来买东西,你在价钱上还能不让步么?
  第三,要狠心还价。先假设,自从韩康入山之后每个商人都是说谎的。不管价钱多高,拦腰一砍。这需要一点胆量,要狠得下心,说得出口,要准备看一副嘴脸。人的脸是最容易变的,用不了加多少钱,那副愁云惨雾的苦脸立刻开霁,露出一缕春风。但这是最紧要的时候,这是耐心的比赛,谁性急谁失败,他一文一文的减,你就一文一文的加。
  第四,要有反顾的勇气。交易实在不成,只好掉头而去,也许走不了好远,他会请你回来,如果他不请你回来,你自己要有回来的勇气,不能负气,不能讲究「义不反顾,计不旋踵。」讲价到了这个地步,也就山穷水尽了。
  这一套讲价的秘诀,知易行难,所以我始终未能运用。我怕费功夫,我怕伤和气,如果我粗脖子红脸,我身体受伤,如果他粗脖子红脸,我精神上难过,我聊以解嘲的方法是记起郑板桥爱写的那四个大字:「难得胡涂」。
  淮南子明明的记载着:「东方有君子之国」,但是我在地图上却找不到。山海经里也记载着:「君子国衣冠带剑,其人好让不争。」但只有镜花缘给君子国透露了一点消息。买物的人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物的人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照这样讲来,君子国交易并非言无二价,也还是要讲价的,也并非不争,也还有要费口舌唾液的。什么样的国家,才能买东西不讲价呢?我想与其讲价而为对方争利,不如讲价而为自己争利,比较的合于人类本能。
  有人传授给我在街头雇车的秘诀:街头孤另另的一辆车,车夫红光满面鼓腹而游的样子,切莫睬他,如果三五成群鸠形鹄面,你一声吆喝便会蜂涌而来,竞相延揽,车价会特别低廉。在这里我们发现人性的一面——残忍。
三四 排队
  「民权初步」讲的是一般开会的法则,如果有人撰一续编,应该是讲排队。
  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也许是衣冠楚楚的,也许是破衣邋遢的,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人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挤得很紧,胳膊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人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三人曰众,古有明训。所以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艺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晋书范汪传:「玄冬之月,沔汉干涸,皆当鱼贯而行,推排而进。」水不干涸谁肯循序而进,虽然鱼贯,仍不免于推排。我小时候,在北平有过一段经验,过年父亲常带我逛厂甸,进入海王村,里面有旧书铺、古玩铺、玉器摊,以及临时搭起的几个茶座儿。我父亲如入宝山,图书、古董都是他所爱好的,盘旋许久,乐此不疲,可是人潮汹涌,越聚越多。等到我们兴尽欲返的时候,大门口已经壅塞了。门口只有一个,进也是它,出也是它。而且谁也不理会应靠左边行,于是大门变成瓶颈,人人自由行动,卡成一团。也有不少人故意起哄,哪里人多往哪里挤,因为里面有的是大姑娘、小媳妇。父亲手里抱了好几包书,顾不了我。为了免于被人践踏,我由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抱着挤了出来。我从此没再去过厂甸,直到我自己长大有资格抱着我自己的孩子冲出杀进。
  中国地方大,按说用不着挤,可是挤也有挤的趣味。逛隆福寺、护国寺,若是冷清清的凄凄渗渗觅觅,那多没有味儿!不过时代变了,人几乎天天到处要像是逛庙赶集。长年挤下去实在受不了,于是排队这洋玩艺儿应运而兴。奇怪的是,这洋玩艺儿兴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没有蔚成风气。长一辈的人在人多的地方横冲直撞,孩子们当然认为这是生存技能之一。学校不能负起教导的责任,因为教师就有许多是不守秩序的好手。法律无排队之明文规定,警察管不了这么多。大家自由活动,也能活下去。
  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飕的一声着着实实的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的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我对此事的感想很复杂。不排队的人是应该挨一鞭子,只是不应该由日本人来执行。拿着鞭子打我们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们自己人就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腆颜说是「于法无据」。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人定的,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有什么样的法。
  洋人排队另有一套,他们是不拘什么地方都要排队。邮局、银行、剧院无论矣,就是到餐厅进膳,也常要排队听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队,两三个人也要排队。有一次要吃披萨饼,看门口队伍很长,只好另觅食处。为了看古物展览,我参加过一次两千人左右的长龙,我到场的时候才有千把人,顺着龙头往下走,拐弯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龙尾,立定脚跟,不久回头一看,龙尾又不知伸展得何处去了。我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秘密:洋人排队,浪费空间,他们排队占用一哩,由我们来排队大概半哩就足够。因为他们每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通常保持相当距离,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摩肩接踵之事。我们排队就亲热得多,紧迫钉人,惟恐脱节,前面人的胳膊肘会戳你的肋骨,后面人喷出的热气会轻拂你的脖梗。其缘故之一,大概是我们的人丁太旺而场地太窄。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税捐处很会优待主顾,设备充分,偶然有七八个人排队,排得松松的,龙头走到柜台也有五步六步之遥。办起事来无左右受夹之烦,也无后顾催迫之感,从从容容,可以减少纳税人胸中许多戾气。
  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中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三五 理发
  理发不是一件愉快事。让牙医拔过牙的人,望见理发的那张椅子就会怵怵不安,两种椅子很有点相像。我们并不希望理发店的椅子都是檀木螺钿,或是路易十四式,但至少不应该那样的丑,方不方圆不圆的,死橛橛硬帮帮的,使你感觉到坐上去就要受人割宰的样子。门口担挑的剃头挑儿,更吓人,竖着的一根小小的旗杆,那原是为挂人头的。
  但是理发是一种必不可免的麻烦。「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视,何必蓬头垢面,然后为贤?」理发亦是观瞻所系。印度锡克族,向来是不剪发不剃须的,那是「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意思,所以一个个的都是满头满脸毛毵毵的,滔滔皆是,不以为怪。在我们的社会里,就不行了,如果你蓬鬙着头发,就会有人疑心你是在丁忧,或是才从监狱里出来。髭须是更讨厌的东西,如果蓄留起来,七根朝上八根朝下都没有关系,嘴上有毛受人尊敬,如果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块青皮,也行,也受人尊敬,惟独不长不短的三两分长的髭须,如鬃鬣,如刺猬,如刈后的稻杆,看起来令人不敢亲近,鲁智深「腮边新剃暴长短须戗戗的好惨濑人」,所以人先有五分怕他。钟馗须髯如戟,是一副啖鬼之相。我们既不想吓人,又不欲啖鬼,而且不敢不以君子自勉,如何能不常到理发店去?
  理发匠并没有令人应该不敬重的地方,和刽子手屠户同样的是一种为人群服务的职业,而且理发匠特别显得高尚,那一身西装便可以说是高等华人的标帜。如果你交一个刽子手朋友,他一见到你就会相度你的脖颈,何处下刀相宜,这是他的职业使然。理发匠俟你坐定之后,便伸胳膊挽袖相度你那一脑袋的毛发,对于毛发所依附的人并无兴趣。一块白绸布往你身上一罩,不见得是新洗的,往往是斑斑点点的如虎皮宣。随后是一根布条在咽喉处一勒。当然不会致命,不过箍得也就够紧,如果是自己的颈子大概舍不得用那样大的力。头发是以剪为原则,但是附带着生薅硬拔的却也不免,最适当的抗议是对着那面镜子狞眉皱眼的做个鬼脸,而且希望他能看见。人的头生在颈上,本来是可以相当的旋转自如的,但是也有几个角度是不大方便的,理发匠似乎不大顾虑到这一点,他总觉得你的脑袋的姿势不对,把你的头扳过来扭过去,以求适合他的刀剪。我疑心理发匠许都是孔武有力的,不然腕臂间怎有那样大的力气?
  椅子前面竖起的一面大镜子是颇有道理的,倒不是为了可以显影自怜,其妙在可以知道理发匠是在怎样收拾你的脑袋,人对于自己的脑袋没有不关心的。戴眼镜的朋友摘下眼镜,一片模糊,所见亦属有限。尤其是在刀剪晃动之际,呆坐如僵尸,轻易不敢动弹,对于左右坐着的邻坐无从瞻仰,是一憾事。左边客人在挺着身子刮脸,声如割草,你以为必是一个大汉,其实未必然,也许是个女客;右边客人在喷香水擦雪花,你以为必是佳丽,其实亦未必然,也许是个男子。所以不看也罢,看了怪不舒服。最好是废然枯坐。
  其中比较最愉快的一段经验是洗头。浓厚的肥皂汁滴在头上,如醍醐灌顶,用十指在头上搔抓,虽然不是麻姑,却也手似鸟爪。令人着急的是头皮已然搔得清痛,而东南角上一块最痒的地方始终不会搔到。用水冲洗的时候,难免不泛滥入耳,但念平夙盥洗大概是以脸上本部为限,边远陬隅辄弗能届,如今痛加涤荡,亦是难得的盛举。电器吹风,却不好受,时而凉飔习习,时而夹上一股热流,热不可当,好像是一种刑罚。
  最令人难堪的是刮脸。一把大刀锋利无比,在你的喉头上眼皮上耳边上,滑来滑去,你只能瞑目屏息,捏一把汗。Robert Lynd写过一篇《关于刮脸的讲道》,他说:「当剃刀触到我的脸上,我不免有这样的念头:『假使理发匠忽然疯狂了呢?』很幸运的,理发匠从未发疯狂过,但我遭遇过别种差不多的危险。例如,有一个矮小的法国理发匠在雷雨中给我刮脸,电光一闪,他就跳得好老高。还有一个喝醉了的理发匠,拿着剃刀找我的脸,像个醉汉的样子伸手去一摸却扑了个空。最后把剃刀落在我的脸上了,他却靠在那里镇定一下,靠得太重了些,居然把我的下颊右方刮下了一块胡须,刀还在我的皮上,我连抗议一声都不敢。就是小声说一句,我觉得,都会使他丧胆而失去平衡,我的颈静脉也许要在他不知不觉间被他割断,后来剃刀暂时离开我的脸了,大概就是法国人所谓Reculer pour mieux sauter(退回去以便再向前扑)我趁势立刻用梦魇的声音叫起来,『别刮了,别刮了,够了,谢谢你』——」
  这样的怕人的经验并不多有。不过任何人都要心悸,如果在刮脸时想起相声里的那段笑话,据说理发匠学徒的时候是用一个带茸毛的冬瓜来做试验的,有事走开的时候便把刀向瓜上一剁,后来出师服务,常常错认人头仍是那个冬瓜。刮脸的危险还在其次,最可恶的是他在刮后用手毫无忌惮的在你脸上摸,摸完之后你还得给他钱!
三六 签字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是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去了意义,甚且带来不必要的烦扰。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发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作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响,有人出了高招,轻轻的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的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上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黑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覆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覆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籀、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的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一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的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式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的圆熟隽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紧,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闻人物辄一拥而上,手持小簿,或临时撕扯的零张片楮,请求签名留念。其实那签字之后,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纷扰而已。我记得有一年,某省考试公费留学,某生成绩不恶,最后口试,他应答之后一时兴起,从衣袋里抽出小簿,请考试委员一一签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至名落孙山。
  雁塔题名好像是雅事,其实俗陋可哂。雁塔上题名者不仅是新进士,僧道庶士亦杂列其间。流风遗韵到今未已,凡属名胜,几乎到处都有某某到此一游的题记,甚至于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诸久远。三代以下惟恐其不好名,不过名亦有善恶之别。我记得某家围墙新敷水泥,路过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兴遄飞,拾起一块石头或木棍之类,趁水泥湿软未干,以遒劲的笔法大书「王××」三个字。事隔二十余年,其题名犹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实在不雅。
三七 穷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在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儿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怜,而大概其中总还免不了一具「扑满」,瓦做的,像是陶器时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挂绿釉的都有,间或也有形如保险箱,有铁制的,这种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们,有钱要积蓄起来,免得在饥荒的时候受穷,穷的阴影在这时候就已罩住了我们!好容易过年赚来几块压岁钱,都被骗弄丢在里面了,丢进去就后悔,想从缝里倒出来是万难,用小刀拨也是枉然。积蓄是稍微有一点,穷还是穷。而且事实证明,凡是积在扑满里的钱,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后来就不知怎样就没有了,很少能在日后发生什么救苦救难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长大一点,用钱的欲望更大,看见什么都要流涎,手里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时候真想来一个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样,尽管是绮襦纨裤,他还是恨继承开始太晚。这时候他最感觉穷,虽然他还没认识穷。人在成年之后,开始面对着糊口问题,不但糊自己的口,还要糊附属人员的口,如果脸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话,他这一生就休想能离开穷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穷挣扎的历史。和穷挣扎一生,无论胜利或失败,都是惨。能不和穷挣扎,或于挣扎之余还有点闲工夫做些别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谓穷,也是比较而言。有人天天喊穷,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举债,数目大得都惊人,然后指着身上衣服的一块补绽或是皮鞋上的一条小小裂缝做为他穷的铁证。这是寓阔于穷,文章中的反衬法。也有人量入为出,温饱无虞,可是又担心他的孩子将来自费留学的经费没有着落,于是于自我麻醉中陷入于穷的心理状态。若是西装裤的后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织,由织而补上一大块布,细针密缝,老远的看上去像是一个圆圆的箭靶,(说也奇怪,人穷是先从裤子破起!)那么,这个人可是真有些近于穷了。但是也不然,穷无止境。「大雪纷纷落,我往柴火垛,看你们穷人怎么过!」穷人眼里还有更穷的人。
  穷也有好处。在优裕环境里生活着的人,外加的装饰与铺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来面目掩没无遗,不但别人认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对他发生误会(多半往好的方面误会)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记自己是谁。穷人则不然,他的褴褛的衣裳等于是开着许多窗户,可以令人窥见他的内容,他的荜门蓬户,尽管是穷气冒三尺,却容易令人发现里面有一个人。人越穷,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无夹带藏掖。人穷还可落个清闲,既少「车马驻江千」,更不会有人来求谋事,讣闻请笺都不会常常上门,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穷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别的穷人之间没有隔阂,所以穷人才最慷慨。金错囊中所余无几,买房置地都不够,反正是吃不饱饿不死,落得来个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谓「穷大手」。我们看见过富家弟兄析产的时候把一张八仙桌子劈开成两半,不曾看见两个穷人抢食半盂残羹剩饭。
  穷时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专爱对着鹑衣百结的人汪汪吗?人穷则颈易缩,肩易耸,头易垂,须发许是特别长得快,擦着墙边逡巡而过,不是贼也像是贼。以这种姿态出现,到处受窘。所以人穷则往往自然的有一种抵抗力出现,是名曰:酸。穷一经酸化,便不复是怕见人的东西。别看我衣履不整,我本来不以衣履见长!人和衣服架子本来是应该有分别的。别看我囊中羞涩,我有所不取;别看我落魄无聊,我有所不为,这样一想,一股浩然之气火辣辣的从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騛辉啸傲,无往不宜。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块茅厕砖——臭而且硬,可是,人穷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穷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穷若没有酸支持着,它不能持久。
  扬雄有逐贫之赋,韩愈有送穷之文,理直气壮的要与贫穷绝缘,反倒被穷鬼说服,改容谢过肃之上座,这也是酸极一种变化。贫而能逐,穷而能送,何乐而不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甘与穷鬼为伍。穷不是罪过,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夸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穷人该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不改其乐当然是很好,箪食瓢饮究竟不大好,营养不足,所以颜回活到三十二岁短命死矣。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譬喻则可,当真如此就嫌其不大卫生。
三八 洗澡
  谁没有洗过澡!生下来第三天,就有「洗儿会」,热腾腾的一盆香汤,还有果子彩钱,亲朋围绕着看你洗澡。「洗三」的滋味如何,没有人能够记得。被杨贵妃用锦绣大襁褓裹起来的安禄山也许能体会一点点「洗三」的滋味,不过我想当时禄儿必定别有心事在。
  稍为长大一点,被母亲按在盆里洗澡永远是终身不忘的经验。越怕肥皂水流进眼里,肥皂水越爱往眼角里钻。胳肢窝怕痒,两肋也怕痒,脖子底下尤其怕痒,如果咯咯大笑把身子弄成扭股糖似的,就会顺手一巴掌没头没脸的拍了下来,有时候还真有一点痛。
  成年之后,应该知道澡雪垢滓乃人生一乐,但亦不尽然。我读中学的时候,学校有洗澡的设备,虽是因陋就简,冷热水却甚充分。但是学校仍须严格规定,至少每三天必须洗澡一次。这规定比起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意义大不相同。五日一休沐,是放假一天,沐不沐还不是在你自己。学校规定三日一洗澡是强迫性的,而且还有惩罚的办法,洗澡室备有签到簿,三次不洗澡者公布名单,仍不悛悔者则指定时间派员监视强制执行。以我所知,不洗澡而签名者大有人在,俨如伪造文书;从未见有名单公布,更未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袒裼裸袒,法令徒成具文。
  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把洗澡当做一件大事的。自古就有沐浴而朝,斋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说法。曾点的生平快事是「浴于沂」。唯因其为大事,似乎未能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到了唐朝,还有人「居丧毁慕,三年不澡沐」。晋朝的王猛扪虱而谈,更是经常不洗澡的明证。白居易诗「今朝一澡濯,衰瘦颇有余」,洗一回澡居然有诗以纪之的价值。
  旧式人家,尽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只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汤泼溅满地,便可以称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鸡未唱汤先热,红日东升客满堂」的澡堂,也有所谓高级一些的如「西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问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洁成癖至不与人同巾器」,也不是怕进去被人偷走了裤子,实在是因为医药费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仅包皮,还可能有点什么东西进入皮里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里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脚,理发,吃东西,高枕而眠,甚而至于不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胆小的人还是望望然去之,宁可回到家里去蹲踞在那一只大木盆里将就将就。
  近代的家庭洗澡间当然是令人称便,可惜颇有「西化」之嫌,非我国之所固有。不过我们也无需过于自馁,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淴洗两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罗马皇帝喀拉凯拉之广造宏丽的公共浴室容纳一万六千人同时入浴,那只是历史上的美谈。那些浴室早已由于蛮人入侵而沦为废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欲趋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坏无遗。在中古期间的僧侣是不大注意他们的肉体上的清洁的。「与其澡于水,宁澡于德」(傅玄澡盘铭)大概是他们所信奉的道理。欧洲近代的修女学校还留有一些中古遗风,女生们隔两个星期纔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时候还要携带一件长达膝部以下的长袍作为浴衣,脱衣服的时候还有一套特殊技术,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体!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经常有的生活项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国的佛教僧侣也有关于沐浴的规定,请看「百丈清规,六」:「展浴袱取出浴具于一边,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脱下面裙裳,以脚布围身,方可系浴裙,将裈裤卷折纳袱内」。虽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脱衣层次规定之严,其用心与中古基督教会殆异趣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体运动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在一个适当的地方,即使于洗濯之余观赏一下原来属于自己的肉体,亦无伤大雅。若说赤身裸体便是邪恶,那么衣冠禽兽又好在哪里?
  礼(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
三九 睡
  我们每天睡眠八小时,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时间于「一枕黑甜」之中度过,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劳之后,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杰之士有「闻午夜荒鸡起舞」者,说起来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时之陈希夷,居然隐于睡,据说「小则亘月,大则几年,方一觉,」没有人疑其为有睡病,而且传为美谈。这样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们的传统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励人多睡觉。昼寝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为不可造就。使得我们居住在亚热带的人午后小憩(西班牙人所谓Siesta)时内心不免惭愧。后汉时有一位边孝先,也是为了睡觉受他的弟子们的嘲笑,「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佛说在家戒法,特别指出「贪睡眠乐」为「精进波罗密」之一障。大盖倒头便睡,等着太阳晒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软暖,至少在肉体上作「顶天立地」状,其事较难。
  其实睡眠还是需要适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为害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丰盛的主菜之谓。多少身心的疲惫都在一阵「装死」之中涤除净尽。车祸的发生时常因为驾车的人在打瞌睡。衙门机构一些人员之一张铁青的脸,傲气凌人,也往往是由于睡眠不足,头昏脑涨,一肚皮的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能在脸上绽出人类所特有的笑容?至于在高位者,他们的睡眠更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纰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们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闻名的杨震,我想他睡觉没有困难,至少不会失眠,因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惧,心有罣碍,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辗转反侧,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庄子所谓「至人无梦」,楞严经所谓「梦想消灭,寝寤恒一」,都是说心里本来平安,睡时也自然塌实。劳苦分子,生活简单,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听说有许多治疗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计算数目字,或教人想象中描绘人体轮廓,其用意无非是要人收敛他的颠倒妄想,忘怀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实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恶性循环,只好瞪着大眼睛,不觉东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无床。古人席地而坐卧,我由「榻榻米」体验之,觉得不是滋味。后来北方的土匟砖匟,即较胜一筹。近代之床,实为一大进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谓双人床,阔不过四五尺,仅足供单人翻覆,还说什么「被底鸳鸯」?
  莎士比亚《第十二夜》提到一张大床,英国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长,十尺九寸阔,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够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鱼也几希,并不令人羡慕。讲到规模,还是要推我们上国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旧床,杭州制,竹篾为绷,宽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柜,俨然一间小屋,最可人处是床里横放架板一条,图书,盖碗,桌灯,四干四鲜,均可陈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弹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犹可,夏日燠不可当,而且洋人的那种铺被的方法,将身体放在两层被单之间,把毯子裹在床垫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风,一伸腿脚趾戳被,并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广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还想念我老家里的那张高广大床。
  睡觉的姿态人各不同,亦无长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态之可能与必要。王右军那样的东床坦腹,不失为潇洒。即使佝偻着,如死蚯蚓,匍匐着,如癞虾蟆,也不干谁底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无论严寒酷暑,入睡时必脱得一丝不挂,在被窝之内实行天体运动,亦无伤风化。唯有鼾声雷鸣,最使不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一条奇闻:「刘垂范往见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刘坐寝外闻鼻鼾之声,雄美可听,曰:『寇先生睡有乐,乃华胥调。』」所谓「华胥调」见陈希夷故事,据「仙佛奇踪」,「陈搏居华山,有一客过访,适值其睡,旁有一异人,听其息声,以墨笔记之。客怪而问之,其人曰:『此先生华胥调混沌谱也。』」华胥氏之国不曾游过,华胥调当然亦无从欣赏,若以鼾声而论,我所能辨识出来的谱调顶多是近于「爵士新声」,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听」者。不过睡还是以不奏乐为宜。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在这个世界活得不耐烦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头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惯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暂时撇在一边,像驼鸟一般,眼不见为净。明陈继儒「珍珠船」记载着:「徐光溥为相,喜论事,大为李旻等所嫉,光溥后不言,每聚议,但假寐而已,时号睡相。」一个做到首相地位的人,开会不说话,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逊还要更进一步。这种功夫现代似乎尚未失传。
四十 垃圾
  人吃五谷杂粮,就要排泄。渣滓不去,清虚不来。家庭也是一样,有了开门七件事,就要产生垃圾。看一堆垃圾的体积之大小,质量之精麤,就可以约略看出其阶级门第,是缙绅人家还是暴发户,是书香人家还是买卖人,是忠厚人家还是假洋鬼子。吞纳什么样的东西,不免即有什么样的排泄物。
  如何处理垃圾,是一个问题。最简便的方法是把大门打开,四顾无人,把一筐垃圾往街上一丢,然后把大门关起,眼不见心不烦。垃圾在黄尘滚滚之中随风而去,不干我事。真有人把烧过的带窟窿的煤球平平正正的摆在路上,他的理由是等车过来就会辗碎,正好填上路面的坑洼,像这样好心肠的人到处皆有。事实上每一个墙角,每一块空地,都有人善加利用倾倒垃圾。多少人在此随意便溺,难道不可以丢些垃圾?行路人等有时也帮着生产垃圾,一堆堆的甘蔗渣,一条条的西瓜皮,一块块的橘子皮,随手抛来,潇洒自如。可怜老牛拉车,路上遗矢,尚有人随后铲除,而这些路上行人食用水果反倒没有人跟着打扫!
  我的住处附近有一条小河,也可以说是臭水沟,据说是什么圳的一个支流,当年小桥流水,清可见底,可以游泳其中,年久失修,渐渐壅淤,水流愈来愈窄而且表面上常漂着五彩的浮渣。这是一个大好的倾倒垃圾之处,邻近人家焉有不知之理。于是穿着条纹睡衣的主妇清早端着便壶往河里倾注,蓬头跣足的下女提着畚箕往河里倒土,还有仪表堂堂的先生往里面倒字纸篓,多少信笺信封都缓缓的漂流而去,那位先生顾而乐之。手面最大的要算是修缮房屋的人家把大批的灰泥砖瓦向河边倒,形成了河埔新生地。有时还从上流漂来一只木板鞋,半个烂文旦,死猫死狗死猪涨得鼓溜溜的!不知是受了哪一位大人先生的恩典,这一条臭水沟被改为地下水道,上面铺了柏油路,从此这条水沟不复发生承受垃圾的作用,使得附近居民多么不便!
  在较为高度开发的区域,家门口多置垃圾箱。在应该有两个石狮子或上马磴的地方站立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乌灰色的水泥箱子,那样子也够腌臜的。这箱子有门有盖,设想周到,可是不久就会门盖全飞,里面的宝藏全部公开展览。不设垃圾箱的左右高邻大抵也都不分彼此惠然肯来,把一个垃圾箱经常弄得脑满肠肥。结果是谁安设垃圾箱,谁家门口臭气四溢。箱子虽说是钢骨水泥做的,经汽车三撞五撞,也就由酥而裂而破而碎而垮。
  有人独出心裁,在墙根上留上一窦穴,装以铁门,门上加锁,墙里面砌垃圾箱,独家专用,谢绝来宾。但是亦不可乐观,不久那锁先被人取走,随后门上的扣环也不见了,终于是门户洞开,左右高邻仍然是以邻为壑。
  对垃圾最感兴趣的是拾烂货的人。这一行夙兴夜寐,满辛苦的,每一堆垃圾都要加上一番爬梳的功夫,看有没有可以抢救出来的物资。人弃我取,而且取不伤廉。但是在那一爬一梳之下,原状不可恢复,堆变成了摊,狼藉满地,惨不忍睹。家门以内尽管保持清洁,家门以外不堪闻问。
  世界上有许多问题永久无法解决,垃圾可能是其中之一,闻说有些国家有火化垃圾的设备,或使用化学品蚀化垃圾于无形,听来都像是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门口的垃圾,常常想到朝野上下异口同声的所谓起飞,所谓进步,天下物无全美,留下一点缺陷,以为异日起飞进步的张本不亦甚善?同时我又想,难以处理的岂只是门前的垃圾、社会上各阶层的垃圾滔滔皆是,又当如何处理?
四一 痰盂
  有许多从前常见的东西,现在难得一见,痰盂即是其中之一。也许是我所见不广,似乎别国现在已无此种器皿。这一项我国固有文物,于今也式微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每间房屋至少要有痰盂一具。尤其是,两把太师椅中间夹着一个小茶几,几前必有一个痰盂。其形状大抵颇似故宫博物院所藏宋瓷汝窑青奉华尊。分三个阶段,上段是敞开的撇口,中段是容痰的腹部,圆圆凸凸的,下段是支座。大小不一,顶大的痰盂高达二尺,腹部直径在一尺开外,小一点的西瓜都可以放进去。也有两层的,腹部着地,没有支座。更简陋的是浅浅的一个盆子就地擦,上面加一个中间陷带孔的盖子。瓷的当然最好,一般用的是搪瓷货。每天早晨清理房屋,倒痰盂是第一桩事。因为其中不仅有痰,举凡烟蒂、茶根、漱口水、果皮、瓜子皮、纸屑,都兼容并蓄,甚至有时权充老幼咸宜的卫生设备。痰盂是比较小型的垃圾桶,每屋一具,多方便!有人还嫌不够方便,另备一种可以捧的小型痰盂,考究的是景泰蓝制的,普及的是锡制的,圆腹平底而细颈撇口,放在枕边座右,无倾覆之虞,有随侍之效。
  我们中国人的体格好像是异于洋人,痰特多。洋人不是不吐痰,因为洋人也有气管与支气管,其中黏膜也难免有分泌物,其名亦为痰,他们有了痰之后也会吐了出来,难道都咳到了口中再从食管里咽下去?不过他们没有普设的痰盂,痰无处吐。他们觉得明目张胆的吐在地上不太妥当,于是大都利用手帕,大概是谁也不愿洗那样的手帕,于是又改换用了就丢的纸巾,那纸巾用过之后又如何处理,是塞进烟灰缸里还是放进衣袋归遗细君,那就各随各便了。
  记得老舍有一短篇小说《火车》,好像是提到坐头等车的客人往往有一种惊人的态势,进得头等车厢就能「吭」的一声把一口黏痰从气管里咳到喉头,然后「喀」的一声把那口痰送到嘴里,再「啐」的一声把那口痰直吐在地毯上。「吭喀啐」这一笔确是写实,凭想象是不容易编造出来的。地毯上不是没有痰盂,但要视若无睹,才显出气派。我曾亲眼看见过一对夫妇赴宴,饭后在客厅落座,这位先生大概是湿热风寒不得其正,一口大痰涌上喉来,喀的一声含在嘴里,左顾右盼,想要找一个痰盂而不可得,俨然是一副内急的样子,又缺乏老舍所描写的头等火车客人那样的洒脱,真是狼狈之极。忽的他福至心灵,走到他夫人面前,取过她的圆罐形的小提包,打开之后,啐的一声把一口浓痰不偏不倚的吐在小提包里,然后把皮包照旧关好,扬长而去。这件事以后有无下文,不得而知。当时在座的人都面面相觑,他夫人脸上则一块红一块紫。其实这件事也还不算太不卫生。我记不得是哪一部笔记,记载着一位最会歌功颂德而且善体人意的宦官内侍,听得圣上一声咳嗽,赶快一个箭步窜到御前,跪下来仰头张嘴,恭候圣上御痰啐在他的口里,时人称为肉痰盂。
  明朝医学家张介宾作《景岳全书》,对于痰颇有妙论。「痰,即人之津液,无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属也。但化得其正,则形体强荣卫充。而痰涎本皆血气,若化失其正,则脏腑病,津液散,而血气即成痰涎,此亦犹乱世之盗贼,何孰非治世之良民?但盗贼之兴,必由国运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元气之病。——盖痰涎之化,本因水谷,使果脾强胃健如少壮者流,则随食随化,皆成血气,焉得留而为痰?惟其不能尽化,而十留一二,则一二为痰矣,十留三四,则三四为痰矣,甚至留其七八,则但见血气日消,而痰涎日多矣。」这一段话说得很动听,只是「血气」、「元气」等语稍为玄妙一些。国人多痰,原来是元气不足。昔人咏雪有句:「一夜北风寒,天公大吐痰,旭日东方起,一服化痰丸。」这位诗人可谓能究天人之际了。
  化痰丸有无功效,吾不得而知,惟随地吐痰罚金六百之禁令迄未生效,则是尽人皆知之事。多少人多少人好像是仍患有痰迷心窍之症。在缅怀痰盂时代已成过去之际,前几年忽然看到一张照片,眼睛为之一亮。那是美国总统尼克逊访问大陆那一年在居仁堂被召见时的一张官式留影,主客二人,一个腆着肚子半殭挺半瘫痪在沙发上,一个胁肩缩颈坐在沙发的边沿,二人中间赫然矗立着一具相当壮观的痰盂!痰盂未被列入旧物之列而被破除,真可说是异数了。
四二 健忘
  是爱迪生吧?他一手持蛋,一手持表,准备把蛋下锅煮五分钟,但是他心里想的是一桩发明,竟把表投在锅里,两眼钉着那个蛋。
  是牛顿吧?专心做一项实验,忘了吃摆在桌上的一餐饭。有人故意戏弄他,把那一盘菜肴换为一盘吃剩的骨头。他饿极了,走过去吃,看到盘里的骨头叹口气说:「我真胡涂,我已经吃过了。」
  这两件事其实都不能算是健忘,都是因为心有所旁鹜,心不在焉而已。废寝忘餐的事例,古今中外尽多的是。真正患健忘症的,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小小的脑壳,里面能装进多少东西?从五、六岁记事的时候起,脑子里就开始储藏这花花世界的种种印象,牙牙学语之后,不久又「念、背、打」,打进去无数的诗云、子曰,说不定还要硬塞进去一套ABCD,脑海已经填得差不多,大量的什么三角儿、理化、中外史地之类又猛灌而入,一直到了成年,脑子还是不得轻闲,做事上班、养家餬口,无穷无尽的茸阘事由需要记罣,脑子里挤得密不通风,天长日久,老态荐臻,脑子里怎能不生锈发霉而记忆开始模糊?
  人老了,常易忘记人的姓名。大概谁都有过这样的经验:蓦的途遇半生不熟的一个人,握手言欢老半天,就是想不起他的姓名,也不好意思问他尊姓大名,这情形好尴尬,也许事后于无意中他的姓名猛然间涌现出来,若不及时记载下来,恐怕随后又忘到九霄云外。人在尚未饮忘川之水的时候,脑子里就已开始了清仓的活动。范成大诗:「僚旧姓名多健忘,家人长短总佯聋。」僚旧那么多,有几个能令人长相忆?即使记得他的相貌特征,他的姓名也早已模糊了,倒是他的绰号有时可能还记得。
  不过也有些事是终身难忘的,白居易所谓「老来多健忘,惟不忘相思。」当然相思的对象可能因人而异。大概初恋的滋味是永远难忘的,两团爱凑在一起,迸然爆出了火花,那一段惊心动魄的感受,任何人都会珍藏在他和她的记忆里,忘不了,忘不了。「春风得意马蹄急」的得意事,不容易忘怀,而且惟恐大家不知道。沮丧、窝囊、羞耻、失败的不如意事也不容易忘,只是捂捂盖盖的不愿意一再的抖露出来。
  忘不一定是坏事。能主动的彻底的忘,需要上乘的功夫才办得到。孔子家语:「哀公问于孔子曰:『寡人闻忘之甚者,徙而忘其妻,有诸?』孔子曰:『此犹未甚者也,甚者乃忘其身』。」徙而忘其妻,不足为训,但是忘其身则颇有道行。人之大患在于有身,能忘其身即是到了忘我的境界。常听人说,忘恩负义乃是最令人难堪的事之一。莎士比亚有这样的插曲——
  吹,吹,冬天的风,
  你不似人间的忘恩负义
  那样的伤天害理;
  你的牙不是那样的尖,
  因为你本是没有形迹,
  虽然你的呼吸甚厉。——
  冻,冻,严酷的天,
  你不似人间的负义忘恩
  那般的深刻伤人;
  虽然你能改变水性,
  你的尖刺却不够凶,
  像那不念旧交的人。——
  其实施恩示义的一方,若是根本忘怀其事,不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则对方根本也就像是无恩可忘无义可负了。所以崔瑗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玛克斯.奥瑞利阿斯说:「我们遇到忘恩负义的人不要惊讶,因为这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一种人」。这种见怪不怪的说法,虽然洒脱,仍嫌执着,不是最上乘义。《列子.周穆王篇》有一段较为透彻的见解:
  宋阳里华子,中年病忘。朝取而夕忘,夕与而朝亡;在途则忘行,在室则忘坐;今不识先,后不识今。合家苦之。巫医皆束手无策。鲁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华子之妻以所蓄资财之半求其治疗之方。儒生曰:「此非祈祷药石所能治。吾试化导其心情,改变其思虑,或可愈乎?」于是试露之,而求衣;饥之,而求食;幽之,而求明。儒生欣然告其子曰:「疾可除也,然吾之方秘密传授,不以告人。试屏左右,我一人与病者同室为之施术七日。」从之。不知其所用何术,而多年之疾一旦尽除。华子既悟,乃大怒,处罚妻子,操戈逐儒生。宋人止之,问其故。华子曰:「曩吾忘也,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今顿识既往,数十年来存亡得失、哀乐好恶,扰扰万绪起矣。吾恐将来之存亡得失、哀乐好恶之乱吾心如此也。须臾之忘,可复得乎?」子贡闻而怪之。孔子曰:「此非汝所及也。」
  人而健忘,自有诸多不便处。有人曾打电话给朋友,询问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也有人外出餐叙,餐毕回家而忘了自家的住址,在街头徘徊四顾,幸而遇到仁人君子送他回去。更严重的是有人忘记自己是谁,自己的姓名,住址一概不知,真所谓物我两忘,结果只好被人送进警局招领。像华子所向往的那种「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的境界,我们若能偶然体验一下,未尝不可,若是长久的那样精进而不退转,则与植物无大差异,给人带来的烦扰未免太大了。
四三 谦让
  谦让彷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腼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著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四四 不亦快哉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滩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彳亍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滓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絪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鸣鸣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的执行了鸡司晨的职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颈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作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迭塞入公文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琅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什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四五 廉
  贪污的事,古今中外滔滔皆是,不谈也罢。孟子所说穷不苟求的「廉士」才是难能可贵,谈起来令人齿颊留芬。
  东汉杨震,暮夜有人馈送十斤黄金,送金的人说:「暮夜无人知。」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这句话万古流传,直到晚近许多姓杨的人家常榜门楣曰「四知堂杨」。清介廉洁的「关西夫子」使得他家族后代脸上有光。
  汉末有一位郁林太守陆绩(唐陆龟蒙的远祖),罢官之后泛海归姑苏家乡,两袖清风,别无长物,惟一空舟,恐有覆舟之虞,乃载一巨石镇之。到了家乡,将巨石弃置城门外,日久埋没土中。直到明朝弘治年间,当地有司曳之出土,建亭覆之,题其楣曰「廉石」。一个人居官清廉,一块顽石也得到了美誉。
  「银子是白的,眼珠是黑的」,见钱而不眼开,谈何容易。一时心里把握不定,手痒难熬,就有堕入贪墨的泥沼之可能;这时节最好有人能拉他一把。最能使人顽廉懦立的莫过于贤妻良母。《列女传》:田稷子相齐,受下吏货金百镒,献给母亲。母亲说:「子为相三年,禄未尝多若此也,安所得此?」他只好承认是得之于下。母亲告诫他说:「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这一番义正辞严的训话把田稷子说得惭悚不已,急忙把金送还原主。按照我们现下的法律,如果是贿金,收受之后纵然送还,仍有受贿之嫌,纵然没有期约的情事,仍属有玷官箴。这种簠簋不修之事,当年是否构成罪状,固不得而知,从廉白之士看来总是秽行。我们注意的是田稷子的母亲真是识达大义,足以风世。为相三年,薪俸是有限的,焉有多金可以奉母?百镒不是小数,一镒就是二十四两,百镒就是二千四百两,一个人搬都搬不动,而田稷子的母亲不为所动。家有贤妻,则士能安贫守正,更是例不胜举,可怜的是那些室无莱妇的人,在外界的诱惑与阃内的要求两路夹击之下,就很容易失足了。
  取不伤廉这句话易滋误解,一芥不取才是最高理想。晋陶侃「少为寻阳县吏,尝监鱼梁,以一坩鲊遗母,湛氏封鲊,反书责侃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晋书陶侃母湛氏传)掌管鱼梁的小吏,因职务上的方便,把腌鱼装了一小瓦罐送给母亲吃,可以说是孝养之意,但是湛氏不受,送还给他,附带着还训了他一顿。别看一罐腌鱼是小事,因小可以见大。
  谢承后汉书:「巴祗为扬州刺史,与客暗饮,不燃官烛。」私人宴客,不用公家的膏火,宁可暗饮,其饮宴之赀,当然不会由公家报销了。因此我想起一件事:好久好久以前,丧乱中值某夫人于途,寒暄之余愀然告曰,「恕我们现在不能邀饮,因为中外合作的机关凡有应酬均需自掏腰包。」我闻之悚然。
  还有一段有关官烛的故事。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公私分明到了这个地步,好像有一些迂阔。但是,「彼岂乐于迂阔者哉!」
  不要以为志行高洁的人都是属于古代,今之古人有时亦可复见。我有一位同学供职某部,兼理该部刊物编辑,有关编务必须使用的信纸信封及邮票等等放在一处,私人使用之信函邮票另置一处,公私绝对分开,虽邮票信笺之微,亦不含混,其立身行事砥砺廉隅有如是者!尝对我说,每获友人来书,率皆使公家信纸信封,心窃耻之,故虽细行不敢不勉。吾闻之肃然起敬。
四六 懒
  人没有不懒的。
  大清早,尤其是在寒冬,被窝暖暖的,要想打个挺就起床,真不容易。荒鸡叫,由它叫。闹钟响,何妨单击钮,在床上再赖上几分钟。白香山大概就是一个惯睡懒觉的人,他不讳言「日高睡足犹慵起,小阁重衾不怕寒」。他不仅懒,还馋,大言不惭的说:「慵馋还自哂,快乐亦谁知?」白香山活了七十五岁,可是写了两千七百九十首诗,早晨睡睡懒觉,我们还有什么说的?
  懒字从女,当初造字的人好像是对于女性存有偏见。其实勤与懒与性别无关。历史人物中,疏懒成性者嵇康要算是一位。他自承:「不涉经学,性复疏懒,筋驽肉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沐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转,乃起耳。」同时,他也是「卧喜晚起」之徒,而且「性复多虱,把搔无已」。他可以长期的不洗头、不洗脸、不洗澡,以至于浑身生虱!和扪虱而谈的王猛都是一时名士。白居易「经年不沐浴,尘垢满肌肤」,还不是由于懒?苏东坡好像也够邋遢的,他有「老来百事懒,身垢犹念浴」之句,懒到身上蒙垢的时候才做沐浴之想。女人似不至此,尚无因懒而昌言无隐引以自傲的。主持中馈的一向是女人,缝衣捣砧的也一向是女人。「早起三光,晚起三慌」是从前流行的女性自励语,所谓三光、三慌是指头上、脸上、脚上。从前的女人,夙兴夜寐,没有不患睡眠不足的,上上下下都要伺候周到,还要揪着公鸡的尾巴就起来,来照顾她自己的「妇容」。头要梳,脸要洗,脚要裹。所以朝晖未上就花朵盛开的牵牛花,别称为「勤娘子」,懒婆娘没有欣赏的分,大概她只能观赏昙花。时到如今,情形当然不同,我们放眼观察,所谓前进的新女性,哪一个不是生龙活虎一般,主内兼主外,集家事与职业于一身?世上如果真有所谓懒婆娘,我想其数目不会多于好吃懒做的男子汉。北平从前有一个流行的儿歌:「头不梳,脸不洗,拿起尿盆儿就舀米」是夸张的讽刺。懒字从女,有一点冤枉。
  凡是自安于懒的人,大抵有他或她的一套想法。可以推给别人做的事,何必自己做?可以拖到明天做的事,何必今天做?一推一拖,懒之能事尽矣。自以为偶然偷懒,无伤大雅。而且世事多变,往往变则通,在推拖之际,情势起了变化,可能一些棘手的问题会自然解决。「不需计较苦劳心,万事元来有命!」好像有时候馅饼是会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这种打算只有一失,因为人生无常,如石火风灯,今天之后有明天,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即使命不该绝,明天还有明天的事,事越积越多,越多越懒得去做。「虱多不痒,债多不愁」,那是自我解嘲!懒人做事,拖拖拉拉,到头来没有不丢三落四狼狈慌张的。你懒,别人也懒,一推再推,推来推去,其结果只有误事。
  懒不是不可医,但须下手早,而且须从小处着手。这事需劳作父母的帮一把手。有一家三个孩子都贪睡懒觉,遇到假日还理直气壮的大睡,到时候母亲拿起晒衣服用的竹竿在三张小床上横扫,三个小把戏像鲤鱼打挺似的翻身而起。此后他们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一直到大。父亲房里有几份报纸,欢迎阅览,但是他有一个怪毛病,任谁看完报纸之后,必须折好迭好放还原处,否则他就大吼大叫。于是三个小把戏触类旁通,不但看完报纸立即还原,对于其他家中日用品也不敢随手乱放。小处不懒,大事也就容易勤快。
  我自己是一个相当的懒的人,常走抵抗最小的路,虚掷不少的光阴。「架上非无书,眼慵不能看」(白香山句)。等到知道用功的时候,徒惊岁晚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绥夫特,偕仆远行,路途泥泞,翌晨呼仆擦洗他的皮靴,仆有难色,他说:「今天擦洗干净,明天还是要泥污。」绥夫特说:「好,你今天不要吃早餐了。今天吃了,明天还是要吃。」唐朝的高僧百丈禅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励,每天都要劳动作农事,至老不休。有一天他的弟子们看不过,故意把他的农具藏了起来,使他无法工作,他于是真个的饿了自己一天没有进食。得道的方外的人都知道刻苦自律。清代画家石溪和尚在他一幅「溪山无尽图」上题了这样一段话,特别令人警惕。
  「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懒惰。若当得个懒字,便是懒汉,终无用处。——残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诵,稍余一刻,必登山选胜,一有所得,随笔作山水数幅或字一段,总之不放闲过。所谓静生动,动必作出一番事业。端教一个人立于天地间无愧。若忽忽不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
  一株小小的含羞草,尚且不是完全的「忽忽不知,懒而不觉!」若是人而不如小草,羞!羞!羞!
四七 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喱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罗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楯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頍。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梜、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梜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检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喀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丬地道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膈。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酦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四八 脏
  普天之下以哪一个民族为最脏,这个问题不是见闻不广的人所能回答的。约在半个世纪以前,蔡元培先生说,「华人素以不洁闻于世界:体不常浴,衣不时澣,咯痰于地,拭涕以袖,道路不加洒扫,厕所任其熏蒸,饮用之水不经渗漉,传染之病不知隔离。」这样说来,脏的冠军我们华人实至名归,当之无媿。这些年来,此项冠军是否一直保持,是否业已拱手让人,则很难说。
  蔡先生一面要我们以尚洁互相劝勉,一面又鳃鳃过虑生怕我们「因太洁而费时」,又怕我们因「太洁而使人难堪」。其实有洁癖的人在历史上并不多见,数来数去也不过南宋何佟之,元倪瓒,南齐王思远庾炳之,宋米芾数人而已。而其中的米芾「不与人共巾器」,从现代眼光看来,好像也不算是「使人难堪」。所谓巾器,就是手巾脸盆之类的东西,本来不好共享。从前戏园里有「手巾把儿」供应,热腾腾香喷喷的手巾把儿从戏园的一角掷到另一角,也算是绝活之一。纵然有人认为这是一大享受,甚且认为这是国剧艺术中不可或缺的节目之一,我一看享受手巾把的朋友们之恶狠狠的使用它,从耳根脖后以至于绕弯抹角的擦到两腋生风而后已,我就不寒而栗,宁可步米元章的后尘而「使人难堪」。现代号称观光的车上也有冷冰冰香喷喷的小方块毛巾敬客,也有人深通物尽其用的道理,抹脸揩头,细吹细打,最后可能擤上一滩鼻涕,若是让米元章看到,怕不当场昏厥!如果大家都多多少少的染上一点洁癖,「使人难堪」的该是那些邋遢鬼。
  人的身体本来就脏。佛家所谓「不净观」,特别提醒我们人的「九孔」无一不是藏垢纳污之处,经常像臭沟似的渗泄秽流。真是一涉九想,欲念全消。我们又何必自己作践自己,特别做出一副腌臜相,长发披头,于思满面,招人恶心,而自鸣得意?也许有人要指出,「蓬首垢面而谈诗书」,贤者不免,「扪虱而言」,无媿名士,「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正是风流适意。诚然,这种古已有之的流风遗韵,一直到了晚近尚未断绝,在民初还有所谓什么大师之流,于将近耳顺之年,因为续弦才接受对方条件而开始刷牙。在这些固有的榜样之外,若是再加上西洋的堕落时髦,这份不洁之名不但闻于世界,且将永垂青史。
  无论是家庭、学校、餐厅、旅馆、衙门,最值得参观的是厕所。古时厕所干净到什么地步,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豪富如石崇,厕所里侍列着丽服藻饰的婢女十余位,置甲煎粉沈香汁之属。王敦府上厕所有漆箱盛干枣,用以塞鼻。这些设备好像都是消极的措施。恶臭熏蒸,羼上甲煎粉沈香汁的香气,恐未必佳;至于鼻孔里塞干枣,只好张口呼吸,当亦于事无补。我们的文化虽然悠久,对于这一问题好像未曾措意,西学东渐之后才开始慢慢的想要「迎头赶上」。「全盘西化」是要不得的,所以洋式的卫生设备纵然安设在最高学府里也不免要加以中式的处理——任其渍污、阻塞、泛滥、溃决。脏与教育程度有时没有关系,小学的厕所令人望而却步,上庠的厕所也一样的不可向迩。衙门里也有人坐在马桶上把一口一口的浓痰唾到墙上,欣赏那像蜗牛爬过似的一条条亮晶晶的痕迹。看样子,公共的厕所都需要编制,设所长一人,属员若干,严加考绩,甚至卖票收费亦无不可。
  离厕所近的是厨房。在家庭里大概都是建在边边沿沿不惹人注意的地方,地基较正房要低下半尺一尺的,屋顶多半是平台。我们的烹饪常用旺油爆炒,油烟熏渍,四壁当然黯黮无光。其中无数的蟋蟀蚂蚁蟑螂之类的小动物昼伏夜出,大量繁衍,与人和平共处,主客翕然。在有些餐厅里,为了空间经济,厨房厕所干脆不大分开,大师傅汗淋淋的赤膊站在灶前掌杓,白案子上的师傅吊着烟卷在旁边揉面,墙角上就赫然列着大桶供客方便。多少人称赞中国的菜肴天下独步,如果他在餐前净手,看看厨房的那一份脏,他的胃口可能要差一点。有一位回国的观光客,他选择餐馆的重要标准之一是看那里的厨房脏到什么程度,其次才考虑那里有什么拿手菜。结果选来选去,时常还是回到自己的寓所吃家常饭。
  菜市场才是脏的集大成的地方。杀鸡、宰鸭、剖鱼,全在这里举行,血迹模糊,污水四溅。青菜在臭水沟里已经涮洗过,犹恐失去新鲜,要不时的洒上清水,斤两上也可讨些便宜。死翘翘的鱼虾不能没有冰镇,冰化成水,水流在地。这地方,地窄人稠,阳光罕至,泥泞久不得干,脚踏车摩托车横冲直撞没有人管,地上大小水坑星罗棋布,买菜的人没有不陷入泥淖的,没有人不溅一腿泥的。妙在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在这种地方天天打滚的人久之亦不觉其苦,怕踩水可以穿一双雨鞋,怕溅泥可以罩一件外衣,嫌弄一手油可以顺便把手在任何柱子台子上抹两抹——不要紧的,大家都这样。有人倡议改善,想把洋人的超级市场翻版,当然这又是犯了一下子「全盘西化」的毛病,病在不合国情。吃如此这般的菜,就有如此这般的厨房,就有如此这般的菜市场,天造地设。
  其实,脏一点无伤大雅,从来没听说过哪一个国家因脏而亡。一个个的纵然衣冠齐整望之岸然,到处一尘不染,假使内心里不大干净,一肚皮男盗女娼,我看那也不妙。
四九 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岩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惟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分,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匟」。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秤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做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一半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茶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盂,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戆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味,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工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工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变婉丱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工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工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偢,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惟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五十 饮酒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畀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的说「祝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匟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黏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酲』,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帐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五一 烧饼油条
  烧饼油条是我们中国人标准早餐之一,在北方不分省分、不分阶级、不分老少,大概都欢喜食用。我生长在北平,小时候的早餐几乎永远是一套烧饼油条——不,叫油炸鬼,不叫油条。有人说,油炸鬼是油炸桧之讹,大家痛恨秦桧,所以名之为油炸桧以泄愤,这种说法恐怕是源自南方,因为北方读音鬼与桧不同,为什么叫油鬼,没人知道。在比较富裕的大家庭里,只有作父亲的才有资格偶然以馄饨、鸡丝面或羊肉馅包子作早点,只有作祖父母的才有资格常以燕窝汤、莲子羹或哈什玛之类作早点,像我们这些「民族幼苗」,便只有烧饼油条来果腹了。说来奇怪,我对于烧饼油条从无反感,天天吃也不厌,我清早起来,就有一大簸箩烧饼油鬼在桌上等着我。
  现在台湾的烧饼油条,我以前在北平还没见过。我所知道的烧饼,有螺蛳转儿、芝麻酱烧饼、马蹄儿、驴蹄儿几种,油鬼有麻花儿、甜油鬼、炸饼儿几种。螺蛳转儿夹麻花儿是一绝,扳开螺蛳转儿,夹进麻花儿,用手一按,喀吱一声麻花儿碎了,这一声响就很有意思,如今我再也听不到这个声音。有一天和齐如山先生谈起,他也很感慨,他嫌此地油条不够脆,有一次他请炸油条的人给他特别炸焦,「我加倍给你钱」,那个炸油条的人好像是前一夜没睡好觉(事实上凡是炸油条、烙烧饼的人都是睡眠不足),一翻白眼说:「你有钱?我不伺候!」回锅油条、老油条也不是味道,焦硬有余,酥脆不足。至于烧饼,螺蛳转儿好像久已不见了,因为专门制售螺蛳转儿的粥铺早已绝迹了。所谓粥铺,是专卖甜浆粥的一种小店,甜浆粥是一种稀稀的粗粮米汤,其味特殊。北平城里的人不知道喝豆浆,常是一碗甜浆粥一套螺蛳转儿,但是这也得到粥铺去趁热享用才好吃。我到十四岁以后才喝到豆浆,我相信我父母一辈子也没有喝过豆浆。我们家里吃烧饼油条,嘴干了就喝大壶的茶,难得有一次喝到甜浆粥。后来我到了上海,才看到细细长长的那种烧饼,以及菱形的烧饼,而且油条长长的也不适于夹在烧饼里。
  火腿、鸡蛋、牛油面包作为标准的早点,当然也很好,但我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才接受了这种异俗。我心里怀念的仍是烧饼油条。和我有同嗜的人相当不少。海外羁旅,对于家乡土物率多念念不忘。有一位华裔美籍的学人,每次到台湾来都要带一、二百副烧饼油条回到美国去,存在冰橱里,逐日检取一副放在烤箱或电饭锅里一烤,便觉得美不可言。谁不知道烧饼油条只是脂肪、淀粉,从营养学来看,不构成一份平衡的食品。但是多年习惯,对此不能忘情。在纽约曾有人招待我到一家中国餐馆进早点,座无虚席,都是烧饼油条客,那油条一根根的都很结棍,韧性很强。但是大家觉得这是家乡味,聊胜于无。做油条的师傅,说不定曾经付过二两黄金才学到如此这般的手艺,又有一位返国观光的游子,住在台北一家观光旅馆里,晨起第一桩事就是外出寻找烧饼油条,遍寻无着,返回旅舍问服务小姐,服务小姐登时蛾眉一耸说:「这是观光区域,怎会有这种东西,你要向偏僻街道、小巷去找。」闹烘了一阵,兴趣已无,乖乖的到附设餐厅里去吃火腿、鸡蛋、面包了事。
  有人看我天天吃烧饼油条,就问我:「你不嫌脏?」我没想到这个问题。据这位关心的人说,要注意烧饼里有没有老鼠屎,第二天我打开烧饼先检查,哇,一颗不大不小像一颗万应锭似的黑黑的东西赫然在焉。用手一捻,碎了。若是不当心,入口一咬,必定牙碜,也许不当心会咽了下去。想起来好怕,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粥,这话不假,从此我存了戒心。看看那个豆浆店,小小一间门面,案板油锅都放在行人道上,满地是油渍污泥,一袋袋的面粉堆在一旁像沙包一样,阴沟里老鼠横行。再看看那打烧饼、炸油条的人,头发蓬鬙,上身只有灰白背心,脚上一双拖鞋,说不定嘴里还叼着一根纸烟。在这种情况之下,要使老鼠屎不混进烧饼里去,着实很难。好在不是一个烧饼里必定轮配到一橛老鼠屎,难得遇见一回,所以戒心维持了一阵也就解严了。
  也曾经有过观光级的豆浆店出现,在那里有峨高冠的厨师,有穿制服的侍者,有装潢,有灯饰,筷子有纸包着,豆浆碗下有盘托着,餐巾用过就换,而不是一块毛巾大家用,像邮局浆糊旁边附设的小块毛巾那样的又脏又黏。如果你带外宾进去吃早点,可以不至于脸红。但是偶尔观光一次是可以的,谁也不能天天去观光,谁也不能常跑远路去图一饱。于是这打肿脸充胖子的局面维持不下去了,烧饼油条依然是在行人道边乌烟瘴气的环境里苟延残喘。而且我感觉到吃烧饼油条的同志也越来越少了。
五二 圆桌与筷子
  我听人说起一个笑话。一个中国人向外国人夸说中国的伟大,圆餐桌的直径可以大到几乎一丈开外。外国人说:「那么你们的筷子有多长呢?」「六、七尺长。」「那样长的筷子,如何能夹起菜来送到自己嘴里呢?」「我们最重礼让,是用筷子夹菜给坐在对面的人吃。」
  大圆桌我是看见过的,不是加盖上去的圆桌面,是订制的大型圆餐桌,周遭至少可以坐二十四个人,宽宽绰绰的一点也不挤,绝无「菜碗常需头上过,酒壶频向耳旁洒」的现象。桌面上有个大转盘(英语名为懒苏珊),转盘有自动旋转的装置,主人按钮就会不急不徐的转。转盘上每菜两大盘,客人不需等待旋转一周即可伸手取食。这样大的圆桌有一个缺点,除了左右邻座之外,彼此相隔甚远,不便攀谈,但是这缺点也许正是优点,不必没话找话,大可埋头猛吃。作食不语状。
  我们的传统餐桌本是方的,所谓八仙桌,往日喜庆宴会都是用方桌,通常一席六个座位,有时下手添个长凳打横,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加上一个圆桌面。匟上餐桌也是方的。方桌折角打开变成圆桌,(英语所谓信封桌),好像是比较晚近的事了。
  许多人团聚在一起吃饭,尤其是讲究吃的东西要烫嘴热,当然以圆桌为宜,把食物放在桌中央,由中央到圆周的半经是一样长,各人伸箸取食,有如辐辏于毂。因为圆桌可能嫌大,现在几乎凡是圆桌必有转盘,可恼的是直眉瞪眼的餐厅侍者多半是把菜盘往转盘中央一丢,并不放在转盘的边缘上,然后掉头而去,转盘等于虚设。
  西方也不是没有圆桌。阿瑟王的圆桌骑士是赫赫有名的,那圆桌据说当初可以容一百五十名骑士就座,真不懂那样大的圆桌能放在什么地方,也许是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着吧?近代外交坛坫之上常有所谓圆桌会议,也许是微带椭圆之形,其用意在于宾主座位不分上下。这都不能和我们中国的圆桌相提并论,我们的圆桌是普遍应用的,家庭聚餐时,祖孙三代团团坐,有说有笑,融融泄泄;友朋宴饮时,敬酒、豁拳、打通关都方便。吃火锅,更非圆桌不可。
  筷子是我们的一大发明。原始人吃东西用手抓,比不会用手抓的禽兽已经进步很多,而两根筷子则等于是手指的伸展,比猿猴使用树枝拨弄东西又进一步。筷子运用起来可以灵活无比,能夹、能戳、能撮、能挑、能扒、能掰、能剥,凡是手指能做的动作,筷子都能。没人知道筷子是何时何人发明的。如果史记所载不虚,「纣为象箸而箕子唏」,纣王使用象牙筷子而箕子忍泣吞声的叹气,象牙筷子的历史可说是很久远了。箸原是筴,竹子做的筷子;又作梜,木头做的筷子。象牙筷子并没有什么好,怕烫,容易变色。假象牙筷子颜色不对,没有纹理,更容易变色,而且在吃香酥鸭的时候,拉扯用力稍猛就会喀嚓一声断为两截。倒是竹筷子最好,湘妃竹固然好,普通竹也不错,髹油漆固然好,本色尤佳。作祖父母的往往喜欢使用银箸,通常是短短细细的,怕分量过重,这只为了表示其地位之尊崇。金箸我尚未见过,恐怕未必中用。箸之长短不等,湖南的筷子特长,盘子也特大,但是没有长到烤肉的筷子那样。
  西方人学习用筷子那副笨相可笑,可是我们幼时开始用筷子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像狗熊耍扁担?稍长,我们使筷子的伎俩都精了——都太精了。相传少林绝技之一是举箸能夹住迎面飞来的弹丸,据说是先从用筷子捕捉苍蝇练成的一种功夫。一般人当然没有这种本领,可是在餐桌之上我们也常有机会看到某些人使用筷子的一些招数。一盘菜上桌,有人挥动筷子如舞长矛,如野火烧天横扫全境,有人胆大心细彻底翻腾如拨草寻蛇,更有人在汤菜碗里捡起一块肉,掂掂之后又放下了,再捡一块再掂掂再放下,最后才选得比较中意的一块,夹起来送进血盆大口之后,还要把筷子横在嘴里吮一下,于是有人在心里嘀咕:这样做岂不是把你的口水都污染了食物,岂不是让大家都于无意中吃了你的口水?
  其实口水未必脏。我们自己吃东西都是拌着口水吃下去的,不吃东西的时候也常咽口水的。不过那是自己的口水,不嫌脏。别人的口水也未必脏。我不相信谁在热恋中没有大口大口咽过难分彼此的一些口水。怕的是口水中带有病菌,传染给别人和被人传染给自己都不大好。毛病不是出在筷子上,是出在我们的吃的方式上。
  六十多年前,我的学校里来了一位教英语的老师,我只记得他姓钟,外号人称「钟善人」,他在学校及附近乡村里狂热的提倡两件事,一是植树,一是进餐时每人用两副筷子,一副用于取食,一副用于夹食入口,植树容易,一年只有一度,两副筷子则窒碍难行。谁有那样的耐心,每餐两副筷子此起彼落的交换使用?此今许多人家,以及若干餐馆,筷子仍是人各一双,但是菜盘汤碗各附一个公用的大匙,这个办法比较简便,解决了互吃口水的问题。东洋御料理老早就使用木质的短小的筷子,用毕即丢弃。人家能,为什么我们不能?我愿象牙筷子、乌木筷子以及种种珍奇贵重的筷子都保存起来,将来作为古董赏玩。
五三 台北家居
  「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原是调侃白居易名字的戏语。台北米不贵,可是居也不易。三十八年左右来台北定居的人,大概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觉得一生奔走四方,以在台北居住的这一段期间为最长久,而且也最安定。不过台北家居生活,三十多年中,也有不少变化。
  我幸运,来到台北三天就借得一栋日式房屋。约有三十多坪,前后都有小小的院子,前院有两窠香蕉,隔着窗子可以窥视累累的香蕉长大,有时还可以静听雨打蕉叶的声音。没有围墙,只有矮矮的栅门,一推就开。室内铺的是榻榻米,其中吸收了水气不少,微有霉味,寄居的蚂蚁当然密度很高。没有纱窗,蚊蚋出入自由,到了晚间没有客人敢赖在我家久留不去。「衡门之下,可以栖迟」。不久,大家的生活逐渐改良了,铁丝纱、尼龙纱铺上了窗栏,很多人都混上了床,藤椅、藤沙发也广泛的出现,榻榻米店铺被淘汰了。
  在未装纱窗之前,大白昼我曾眼看着一个穿长衫的人推我栅门而入,他不敲房门,径自走到窗前伸手拿起窗台上放着的一只闹钟,扬长而去。我追出去的时候,他已经一溜烟的跑了。这不算偷,不算抢,只是不告而取,而且取后未还,好在这种事起初不常有。窃贼不多的原因之一是一般人家里没有多少值得一偷的东西。我有一位朋友一连遭窃数次,都是把他床上铺盖席卷而去,对于一个身无长物的人来说,这也不能不说是损失惨重了。我家后来也蒙梁上君子惠顾过一回,他闯入厨房搬走一只破旧的电饭锅。我马上买了一只新的,因为要吃饭不可一日无此君。不是我没料到拿去的破锅不足以厌其望,并且会受到师父的辱骂,说不定会再来找补一点什么;而是我大意了,没有把新锅藏起来,果然,第二天夜里,新锅不翼而飞。此后我就坚壁清野,把不愿被人携去的东西妥为收藏。
  中等人家不能不雇用人,至少要有人负责炊事。此间乡间少女到城市帮佣,原来很大部分是想藉此摄取经验,以为异日主持中馈的准备,所以主客相待以礼,各如其分。这和雇用三河县老妈子就迥异其趣了。可是这种情况急遽变化,工厂多起来了,商店多起来了,到处都需要女工,人孰无自尊,谁也不甘长久的为人「断苏切脯,筑肉臞芋」。于是供求失调,工资暴涨,而且服务的情形也不易得到雇主的满意。好多人家都抱怨,用人出去看电影要为她等门;她要交男友,不胜其扰;她要看电视,非看完一切节目不休;她要休假、返乡、借支;她打破碗盏不作声;她敞开水管洗衣服。在另一方面,她也有她的抱怨:主妇碎嘴唠叨,而且服务项目之多恨不得要向王褒的「僮约」看齐,「不得辰出夜入,交关伴偶」。总之,不久缘尽,不欢而散的居多。此今局面不同了。多数人家不用女工,最多只用半工,或以钟点计工。不少妇女回到厨房自主中馈。懒的时候打开冰箱取出陈年剩菜或是罐头冷冻的东西,不必翻食谱,不必起油锅,拼拼凑凑,即可度命。馋的时候,合家外出,台北餐馆大大小小一千四百余家,平津、宁浙、淮扬、川、湘、粤,任凭选择,牛肉面、自助餐,也行。妙在所费不太多,孩子们皆大欢喜,主妇怡然自得,主男也无须拉长驴脸站在厨房水槽前面洗盘碗。
  台北的日式房屋现已难得一见,能拆的几乎早已拆光。一般的人家居住在四楼的公寓或七楼以上的大厦。这种房子实际上就像是鸽窝蜂房。通常前面有个几尺宽的小洋台,上面排列几盆尘灰渍染的花草,恹恹无生气;楼上浇花,楼下落雨,行人淋头。后面也有个更小的洋台,悬有衣裤招展的万国旗。客人来访,一进门也许抬头看见一个倒挂着的「福」字,低头看到一大堆半新不旧的拖鞋——也许要换鞋,也许不要换,也许主人希望你换而口里说不用换,也许你不想换而问主人要不要换,也许你硬是不换而使主人瞪你一眼。客来献茶?没有那么方便的开水,都是利用热水瓶。盖碗好像早已失传,大部分是使用玻璃杯。其实正常的人家,客已渐渐稀少,谁也没有太多的闲暇串门子闲磕牙,有事需要先期电话要约。杜甫诗:「但使残年饱吃饭,只愿无事长相见」,现在不行,无事为什么还要长相见?
  「千金买房,万金买邻」话是不错,但是谈何容易?谁也料不到,楼上一家偶尔要午夜跳舞,蓬拆之声盈耳;隔壁一家常打麻将,连战通宵;对门一家养哈巴狗,不分晨夕的吠影吠声,一位新来的住户提出抗议,那狗主人忿然作色说:「你搬来多久?我的狗在此已经吠了两年多。」街坊四邻不断的有人装修房屋,而且要装修得像电视综艺节目的背景,敲敲打打历时经旬不止。最可怕的是楼下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日夜服务,不但叮叮当当响起敲打乐,而且漆髹焊接一概俱全,马达声、喇叭声不绝于耳。还有葬车出殡,一路上有音乐伴奏,不时的燃放爆竹,更不幸的是邻近有人办白事,连夜的唪经放焰口,那就更不得安生了。「大隐隐朝市」,我有一位朋友想「小隐隐陵薮」,搬到乡野,一走了之,但是立刻就有好心的人劝阻他说:「万万不可,乡下无医院,万一心脏病发,来不及送院急救,怕就要中道崩殂!」我的朋友吓得只好客居在红尘万丈的闹市之中。
  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只要时间不太长、输赢不大,十圈八圈的通力合作,总比在外面为非作歹、伤风败俗要好得多。公务人员与知识分子也有乐此不疲者。梁任公先生说过「只有打麻将能令我忘却读书,只有读书能令我忘却打麻将。」我们觉得饱学如梁先生者,不妨打打麻将。也许电视是如今最受欢迎的家庭娱乐了,只要具有初高中程度,或略识之无,甚至文盲,都可以欣赏。当然,胃口需要相当强健,否则看了一些狞眉皱眼怪模怪样而自以为有趣的面孔,或是奇装异服不男不女蹦蹦跳跳的人妖,岂不要作呕?年轻的一代,自有他们的天地,郊游、露营、电影院、舞厅、咖啡馆,都是赏心悦目的胜地,家庭有娱乐,对他们而言,恐怕是渐渐的认为不大可能了。
  五十多年前,丁西林先生对我说,他理想中的家庭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胡涂的老爷,二是能干的太太,三是干净的孩子,四是和气的用人,五是二十四小时的热水供应。这是他个人的理想,但也并非是笑话。他所谓胡涂,当然是「小事胡涂,大事不胡涂」;所谓能干是指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一手承担;所谓干净是说穿戴整洁不淌鼻涕;所谓和气是吃饱喝足之后所自然流露出来的一股温暖。至于热水供应,则是属于现代设备的问题。如果丁先生现住台北,他会修正他的理想。旧时北平中上之家讲究「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那理想更简单了。台北家居,无所谓天棚,中上人家都有冷气,热带鱼和金鱼缸各有情趣,石榴树不见得不如兰花,家里请先生则近似恶补,养猫养狗更是稀松平常,病了还有猫狗专科医院可以就诊(在外国见到的猫狗美容院此地尚付阙如),胖丫头则丫头制度已不存在,遑论胖与不胖?说不定胖了还要设法减肥。
  台北家居是相当安全的。舞动长刀扁钻杀人越货的事常有所闻,不过独行盗登门抢劫的事是少有的。像某些国家之动辄抢银行、劫火车,则此地之安谧甚为显然。夜不闭户是办不到的,好多人家窗上装了栅栏甘愿尝受铁窗风味,也无非是戒慎预防之意。至于流氓滋事,无地无之,是非之地少去便是。台北究竟是一个住家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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