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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原理马歇尔

_11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英)
例如,设有某铁路承办人或船厂经理认为,如一个监工的工资为一个工人的二倍,则每二十个工人有一个监工最为相宜。这指的是,如果他有五百个工人和二十四个监工,并且希望用同样的开支完成稍多一点的工作,则他宁愿增加一个监工,而不愿增加二个普通工人。而如果他有四百九十个工人和二十五个监工,则他认为较好的办法是多增加二个工人。如果他能用一倍半于工人的工资雇到监工,则他也许每十五个工人就配备一个监工。但事实上,所雇监工的人数是由一比二十的比例所决定,而他们的需求价格为工人工资的二倍。
在有些例外的场合下,监工是通过驱使工人做过度的工作来赚得自己的工资的。但是我们现在假定,监工用正当的方式并通过工作细节上的妥当安排来完成他所负担的任务;
因此,做错和需要返工的现象很少,各人在移动重物需要帮助时,立即就有人帮助;一切机器和工具都有条不紊,随时可以使用;没有人因错用了工具等而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担任此项工作的监工,他的工资可看作是大部分管理上的报酬的范例。通过雇主的作用,社会对监工的服务提出了有效需求,直到那一边际,在该边际,工业的总效率用增加他业工人比增加监工的办法更能提高,这些监工的工资使生产费增加,所增加的数额等于增雇监工的工资。
如上所述,雇主被看作中间人,通过他,竞争的作用使生产要素配置得以最小的货币成本得到最大的直接服务(用它们的货币尺度计算);不过,我们现在所应当讨论的是,各雇主本身的工作怎样通过他们彼此竞争的直接行为而得到安排和配置,虽然所采取的方式是比较偶然的。
第三节 续前。
其次我们应当考察监工和经理的工作与企业主的工作不断较量的情形。其中观察一个小企业逐渐扩充的过程,是饶有趣味的。例如,一个木匠逐步增加自己的工具,后来租了一个小作坊,为私人做些零活,他所做的工作必须取得这些人的同意,管理工作和各种小风险的负担,由他和那些人共同负责,因为这给他们带来了很多麻烦,他们就不愿对他所担任的管理工作付以很高的报酬。
因此,第二步是承揽各种小修理。现在他已经成为一个小营造商;如果他的企业扩充,则他逐渐脱离体力劳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不监督工作上的细节。他所做的工作都由雇工替代,因此,在他计算自己的利润以前,必须从他的收入中减去雇工的工资。除非他证明自己的经营能力达到同行的平均水平,他也许会很快地丧失自己所赚来的小宗资本,并经过短期的挣扎,又恢复他由以起家的那种卑贱生活。如果他的能力恰够平均水平,则他在一般时运下将保持自己的地位,说不定还要好些。而收入超过开销的差额,将代表他那一级的管理工作的正常报酬。
如果他的能力高于同级的正常能力,即他能用一定的开销(用于工资及其他方面)取得像他的大多数竞争对手用较大的开销所能取得的成果。他势必用他那特殊的组织能力来代替他们的一部分开支。他管理上的报酬将包括节省下的那部分开支的价值。从而,他将增加自己的资本,提高自己的信用,并可以按较低的利率获得大量贷款。他将拥有较广泛的商业往来和门路;获得更多的有关原料和操作过程的知识,并有机会来进行勇敢而聪明的有利冒险事业。直到最后,甚至在他停止了体力劳动之后,他还把占用他全部时间的各种琐事差不多全都推给别人。
第四节 续前。
我们既考察了监工和普通工人的报酬,又考察了雇主和监工的报酬,现在就可以来考察小企业和大企业的雇主的报酬了。
自从我们的木匠变成一个很大的营造商以后,他的事务是如此繁重,以致需要占用几十个自营自理的雇主的时间和精力。在大企业和小企业的整个斗争过程中,我们看到,代替原则时时在发生作用。大屠主用自己的一小部分工作和经理与监工的大部分工作来代替小雇主的全部工作。例如,当建造房屋投标时,拥有大量资本的营造商,虽然相处甚远,但往往认为值得承办。而当地营造商因就近有作坊和亲信而得到很大的节约。但大营造商也有种种利益;如大批采购建筑材料,价格比较便宜,使用机器特别是锯木机使成本降低,也许以较低的利率,借得自己所需要的款项。这两组利益往往大致相等。所以,投标的争胜取决于二者的相对效率,即小营造商那种未分散的精力的效率和忙而能干的大营造商本身所提供的一小部分监督的效率(虽然他有当地经理和总行职员的帮助)。
第五节 使用大量借贷资本的企业家。
上面所讨论的是一个人管理上的总报酬,他用自己的资本经营企业,从而他本身可以获得直接和间接成本的等价物,所谓间接成本是指借贷资本时所引起的成本,有些资本所有者不愿自用资本,而转借给企业资本不足的人使用。
其次,我们所要讨论的是,主要使用自己资本的企业家和主要使用借贷资本的企业家在某些行业中所进行的生存斗争。个人风险,即放款人要求担保的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企业的性质和借款人的境遇的不同而不同的。在有些场合,个人风险很大,例如,当某人从事于一个新的电业部门时,其中没有过去的经验以资借鉴,因此,放款人对于借款人的进展情况很难作出独立的判断;在所有这些场合下,运用借贷资本的人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而利润率主要是由自有资本者之间的竞争来决定的。也许恰巧没有很多的人从事这种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竞争也许并不剧烈,利润率可能很高。亦即利润大大超过资本的纯息和与经营困难程度(虽然它可能在一般水平以上)成比例的管理上的报酬。
此外,在那些发展很慢,非有长期努力收不到效果的行业中,只拥有少量自己资本的新起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但在那些勇敢和不知疲倦的进取心可以迅速收效的工业中,特别是在昂贵商品的再生产成本较低而在短时间内可以获取厚利的部门,新起者则如鱼之得水,欣然自得,正是由于他当机立断,巧于策划,也许还多少由于他不怕危险,他在竞争过程中捷足先登。
甚至在极其不利的条件下,他往往固守着自己的障地。因为自由和地位的尊严对他吸引力很大。例如,小农户,他的小块土地抵押得很苛,或“小老板”以极低的价格接受包买主的订货,他们往往比普通工人的工作辛苦,而所得的纯收入却较少。自有资本较少而经营大企业的厂商,不辞劳苦,不怕费心,因为他晓得,他总是要靠工作谋生的,他不愿舍弃本业而服侍他人,因此,他发奋工作,以取得收入,不过这种收入和富有的竞争对手比较起来算不了什么,因富有的竞争对手可以停业,而专靠他的资本利息来享受安逸的生活,所以,他也许不知道,究竟继续忍受商业生涯中更多的折磨是否值得。
1873年达于顶点的物价膨胀,使一般借款人特别是企业家大发横财,而蒙受损害的却是其他社会阶层。因此,新兴资本家觉得创办企业很容易;而在商业上已有成就或继承了前辈成就的人,觉得退出商界也很顺便。所以,白哲特在写到当时情况时说,“社会上的变异倾向,如同在动物界一样,是社会进化的原理”,但是,新兴资本家的增长,使英国商业愈益趋于民主。他遗憾地指出,商业贵族的久占势力,使国家能有多大的收获。但近几年来,已出现一种反动,原因有二:一由于社会的原因;一由于物价继续下落的影响。企业家之子较之前一代更以父业为荣,他们觉得,以他们的既得收入而欲满足日益奢侈的生活的需要是越来越难了。
第六节 股份公司。
欲就雇工的服务,从而他们的报酬和企业家管理上的报酬加以比较,莫过于以股份公司作例。因为股份公司中大部分管理工作是由董事、经理和其他附属职员分担,其中大多数人没有自己的资本,即或有自己的资本,也为数有限。因为他们的报酬几乎是纯粹的劳动报酬,所以,在长期内是由支配普通职业中困难和不适意程度相等的那些劳动的报酬的一般原因来决定的。
如前所述,股份公司常为内部摩擦和利害冲突所扰,如股东与债券人,普通股东与优先股东,以及股东与董事之间的利害冲突,此外还受各种审核和反审核制度的限制。私人企业所具有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目的的一致,以及行动的敏捷,多为股份公司所罕见。但是,这些不利在某些行业中比较不甚重要。公开宣布,许多加工工业和投机商业公司认为是一种主要的不利,而在一般银行业、保险业和类似企业方面却是一种积极的利益。在这些企业和运输业(如铁路、电车、运河)与公用事业(煤气、自来水和电力)中,使用资本的无限权力几乎给予它们以绝对的统治。
如股份公司的营业正常,不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股票投机,或从事于消灭竞争对手或兼并他们,则它们一般地期待着未来,所采取的政策也是有远见的(有时或失之缓慢)。它们多不愿为暂时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名誉;也不愿给雇员以极低的待遇,以致影响到他们的服务。
第七节 现代企业经营方法有使管理报酬和所从事的业务的困难相适应的一般趋势。
在许多现代企业方法中,各种方法既有它有利的一面,也有它不利的一面。在各个场合它一直被运用到一点,在该点,它的利弊相等。换言之,在某特定场合,各种不同企业组织方法的有利的边际,不是某一线上的一点,而是使各种可能的企业组织彼此相接的一条不规则的界线。而这些现代方法,一方面由于它们的差异很大,一方面由于其中许多方法能给有经营能力而无资本者一种发展的机会,所以,有可能使管理上的报酬与取得这种报酬的服务相一致,而在原始制度下,这种一致殊不多见,因为除有资本者外几乎没有人把资本投于生产。当时那些拥有资本和机会来经营某业或完成大众所急需的服务的人,即使具有该工作所需要的才能,也是偶然的。但是,商品正常生产费的那部分,亦即普通所谓的利润,在各方面都受替代原则的支配,因此,在长期内不能与所需资本的供给价格,和经营该业所需要的能力和精力的供给价格及使经营能力和所需资本相结合的组织的供给价格之和,相差太大。
经营能力的供给大而有弹性,因为它的来源较广。各人都要料理自己的生活事务;如果他生来就喜欢企业管理,则从中可以得到管理上的经验。因此,需要最急而报酬优厚的营业能力,取决于“天赋”者少,而取决于获得此项能力所用劳动与费用者多。此外,经营能力是极不专门的,因为在大多数行业中专门知识和熟练程度,较之普通的判断力、果断、机智、谨慎和坚定,日益居于次要地位。
的确,在那些店主几等于工头的小企业中,专门技术是很重要的。诚然,“各业都有它自己的传统,而这种传统未曾记载,也许无法记载,只能一点一点学习,而最好的办法是,在幼年时期,当他的思想还未定型的时候而加以学习。但是,在现代商业中各业都为附属与类似的行业所环绕,由于耳濡目染,则对它的现状有所了解”。此外,现代企业家所特有的那种一般才能,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愈益重要。而正是这种才能使他成为人们的领导;使他能有的放矢地解决他所要解决的问题,能明察事物的分寸得失,能拟定英明而富有远见的政策,并冷静而坚决地实行它。
应当承认,经营能力的供给和对它的需求的适应,多少为一种困难所阻,这种困难在于精确计算某业对该能力所付的价格多大。砖匠或泥匠的工资比较容易计算,先就各种不同效率的人的工资取其平均数,然后再减去因就业无常所受的损失即可。但是,某人管理上的总报酬,除非详细计算他的实际企业利润,并减去他的资本利息,是不能求得的。而业务的真相,他自己往往不知道,甚至他的同业也无法摸透。
即使在现在的小乡村里,如果说人人都知邻家事,则不能信以为真。如克利夫·莱斯里所说:“乡村旅馆主,或小店东,如营业稍有起色,则不愿把他的利润告诉邻人,以免引起竞争,而营业不佳者,也决不愿暴露实情,惊动他的债权人。”
尽管商人个人的经验难以借鉴,但一业的情况终不能完全保密,也决不能长期保密。虽然某人不能仅就五六次浪头的冲击海岸而断定潮涨潮落,但是,稍加忍耐,则问题即可迎刃而解。企业家们一致认为,一业的平均利润率,除非不久以前它的变动引起普遍注意,决不能有很大的涨落。虽然企业家比熟练工人有时还更难于判断改变所业是否可以改善他的处境,但是他有机会发现他业的现状及其未来;如果他希望改变所业,和熟练工人比较起来,他一般是更容易办得到的。
就一般而论,我们可以作出结论:工作上所需要的那种稀有的天赋才能和用费浩大的特殊训练,对管理上的正常报酬的影响和对熟练工人的正常工资的影响如出一辙。不论在那个场合,所得收入的增加使某些力量发生作用,这些力量使能取得该收入的人的供给趋于增加;不论在哪个场合,收入增加使供给增加的程度,取决于供给来源的社会经济条件。
虽然一个能干的企业家开始时拥有大量资本和适当的商业往来,较之同样能干而没有这些有利条件的人,似能获得较多的管理上的报酬;但是,有些自由职业者,他们的能力相等,而所得的报酬却不相等(虽然很小),原因就在于他们开始时所占的社会优势不等。甚至工人的工资,也以他的入世机缘,和他的父母所能给予他的教育费而定。
经济学原理--第八章 资本与经营能力的利润(续)
第八章 资本与经营能力的利润(续)
第一节 其次我们必须研究利润率是否有相等的一般趋势。在大企业中有些管理报酬划作薪金;而在小企业中经理的劳动工资大多划作利润;因此,小企业的利润表面上看起来比实际利润要多些。
决定管理上的报酬的原因,直至过去五十年间,未曾予以仔细的研究。以前的经济学家在这方面的贡献不大,因为他们没有适当地区分构成利润的因素,而只是探求决定平均利润率的简单的一般规律,这一规律,就其性质来说,是不能存在的。
在分析决定利润的那些因素时,我们所遇到的头一个困难,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字面上的困难。它导源于这一事实,即小企业主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在大企业中由经理和监工分担,他们的工资,在计算利润以前,必须从该企业的收入减去,而小企业主的全部劳动报酬却算成他的利润。这种困难早已被察觉;亚当·斯密曾指出,“在一个大市镇上,某药剂师一年所出售的全部药材,所用成本也许不超过三十镑或四十镑。虽然他可以出售三百镑或四百镑,或得1000%的利润,但这往往由于他把自己的合理工资加在药价上的结果;其中较大一部分表面上看来是利润,其实是隐藏在利润外衣下的工资。在小商港,一个小杂货商以一百镑的资本能赚40%或50%的利润,而在同一个地方的大批发商以一万镑的资本很少能赚80%或10%的利润。”
因此,分别二种利润率是很重要的,有一种利润率是企业投资的年利润率(annualrateofprofits),而另一种利润率是资本每次周转(亦即每次销售总额等于资本)所得的利润率,或叫做周转利润率(rateofprofitsontheturnover)。此刻我们所研究的是年利润率。如果把利润一词的范围缩小成前者或扩大成后者,因此,它在两种场合都包括同类服务的报酬,则小企业和大企业的正常年利润率的大部分名义上的不等即消失。的确有些工商业,其中虽用普通的方法计算,拥有大资本的企业的利润率低于拥有小资本的企业,但用正确的方法计算,它的利润率却高于拥有小资本的企业。因为在同一业中相竞争的两个企业,大企业往往能以较低廉的价格购买原材料,并能利用许多大规模生产的经济,如分工和机器的专门化等等,而这些是小企业力所不及的。而小企业所占的唯一重要优势,是和顾客比较容易接近,并便于投顾客之所好。而在后一种优势不占重要地位的那些行业,特别是在加工工业中,大厂比小厂能取得较好的售价,从而开支较少,而收入较多;因此,在两种场合下如果利润都指的是含有相同因素的利润,则大企业的利润率必然高于小企业。
正是在这些企业中经常出现的是,大厂挤垮小厂以后,与之合并,并为自己获得有限垄断的利益,或由于它们彼此之间的剧烈竞争而使利润率减得很低。有许多纺织业、金属业和运输业部门,除非有大量资本,就无法创办,而开始时规模不大的企业,困难重重,尽量挣扎,以期在短时间内可能获得大宗资本的运用机会,而大宗资本行将提供的管理上的报酬,与资本相较虽然很低,但总额却很高。
有些行业需要极高的能力,但其中管理一个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几乎同样容易。例如辗压厂,其中工作细节不能定为常规的极少,一百万镑的投资由一个能干的人即可管理,而无困难。对某些铁业部门来说,20%的利润率并不算很高的平均利润率,因为在工作的细节上需要不断的考虑和策划;厂主一年可得十五万镑作为管理上的报酬。近来钢铁业各部门中大厂相继合并的事实,更可以说明这种情况。它们的利润多随商业情况而变动,虽然总额很大,但平均率很低。
利润率几乎在所有那些行业中都很低,这些行业很少需要极高的能力,拥有大宗资本和适当往来的公厂或私厂,倘由勤俭而富有常识和相当企业心的人经理,则足以抵制新起者。而殷实的公司或私厂并不缺乏这样的人,因为私厂随时都可以把它最能干的雇员接收入伙。
总起来我们可以作出结论:第一,大企业的利润率比乍看起来要高些,因为小企业的利润率和大企业比较以前,小企业普通算作利润的那一部分应当列入另一项;第二,即使经过这种修正以后,以通常方法计算的利润率,一般地随着企业规模的增长而减少。
第二节 所用资本的正常年利润率在流动资本比固定资本相对多的部门要高些。大规模生产的经济一旦普及于整个工业,就不会提高该工业部门中的利润率。
如管理工作繁重得和资本不相称,当然管理上的正常报酬也高得和资本不相称,从而资本的年利润率也高。而管理工作之所以繁重,是由于组织和计划新方法时费很大的心力,或由于引起很多的烦恼和风险。而这二种东西往往相伴而行。
各业的确有它自己的特点,关于这方面的一切规律,很容易有重大例外;但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下述一般命题是站得住脚的,是可以解释各业正常利润率的许多不相等现象的。
首先,某企业所需要的管理工作的数量,取决于流动资本数量者多,而取决于固定资本数量者少。因此,有些行业的利润率偏低,因为它们有过多的固定资本设备,一经投下,就无须费很大的操劳和注意。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这些行业多为股份公司所经营。铁路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尤其是拥有运河、船坞和桥梁的公司,它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工资总额在所投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其次,设企业的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比例不变,一般说来,管理工作愈繁重,则利润率愈高,工资总额,较之原材料的成本和商品的价值,也愈加重要。
经营昂贵原料的行业,它们的成功多取决于运气和买卖上的能力。正确地,恰如其分地解释影响价格的种种原因,需要有清醒的头脑,而有这种头脑的人不多,从而可以获得高额报酬。酌加这点,在有些行业中是如此重要,以致使某些美国学者把利润纯粹看作风险的报酬,看作毛利减去利息和管理上的报酬的余额。但是,名词的这种使用,似乎是不相宜的,因为它有把管理工作和日常监督混为一谈的趋势。的确,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除非从事有风险性的企业的人所预期的利益大于他业,且他的可能利益超过他的可能损失(按合理的计算),则他不会经营这种企业。如果这种风险没有绝对的害处,则人们将不愿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因为他们知道,所付的保险费除了实际险值和巨大的广告开支和经营费用外,还提供作为净利的剩余。如没有保险,如防止风险的种种实际困难可以克服,则在长期内他们必须要得到相当于保险费的补偿。但是,还有许多的人,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企业心能胜任地处理麻烦的业务,但在巨大风险的面前却裹足不前,因为他们自己的资本不大不足以负担沉重的损失。因此,有风险性的行业多为不怕冒险的人所经营;也许为少数实力雄厚的资本家所经营,他们长于经营该业,并彼此约定不使市场受到压力,以便获得很高的平均利润率。
有些企业,其中投机性质不很重要,因此,管理工作主要是监督,管理上的报酬以企业中所完成的工作量为准;而工资总额可作为该报酬的一种极其粗而方便的尺度。在关于各业利润相等的一般趋势所能作的一切概括中,也许最不精确的是,如运用的资本相等,利润每年有等于总资本百分之几和工资总额百分之几的趋势。
特别精明强干的厂商,行将使用的方法和机器都优于他的竞争对手,在企业的产销方面他也有较为妥善的安排,并使二者保持正常的关系。用这种方法,他将扩大他的企业,从而,获得分工和设备专门化的较大利益。这样,他将得到的是报酬递加,和利润递加;因为如果他只是许多生产者中的一个,则他所增加的产量实质上不致使他的商品价格下降,而大规模生产的经济利益几乎全部归他所有。如果他适拥有该业的部分垄断,则他将调节他所增加的产量,使他的垄断利润可以增加。
但是,如这种改良不局限于一个或二个生产者,如改良的产生是由于需求及与其相适应的产量的一般增加;或由于机器和方法的进步,而为全业所分沾;或由于辅助工业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的普及,则产品的价格将接近于一点,在该点,只能为该类工业提供正常的利润率。在这个过程中,该业往往趋于一类,即它的正常利润率低于原来的那一类;因为它比以前较为一致,较为单调,所费的心力也较少;也可以说因为它更适合于共同管理。可见,某业的产品数量和劳动与资本的数量相比时,它的比例增加,势必引起利润率的下降;从某种观点来看,可以把它看作用价值计算的报酬递减。
第三节 各行各业均有其习惯的或公平的周转利润率。
年利润已如上述,现在我们要研究决定周转利润的原因。
很显然,年正常利润率的变动幅度很小,而周转利润在一业与他业却相差很大,因为它取决于周转上所需要的时间长度和工作数量。例如,批发商在单项交易中就买卖大量产品,能使他们的资本周转得很快,虽然他们的平均周转利润少于1%,但却可以赚很多的钱;尤其是在大宗股票交易中,周转利润只有1%的几分之几。但是造船商在出售船以前的长时间内,势必把劳动和原材料投于船本身,并准备一停泊之处,与此相关的各种细节他也必须留心,他必须在直接或间接的开支上附加很高的利润率,以报酬他的劳动和所投下的资本。
此外,在纺织业中,有的厂买进原料,出产成品,而有的厂即专门从事纺织或上光;很显然,第一类中一厂的周转利润率,必须等于其余三类中各厂的利润率之和。再以零售商来看,他所经销的那些商品的周转利润,往往只有5%或10%,这些商品为一般人所需要,又不受式样改变的影响;因此,销售额很大,必要的存货很少,其中所投资本可以周转得很快,既无风险,也无须操劳。但是,有几种零售商,他们的周转利润几达100%,因为他们所经销的是装饰品和化妆品,只能售得很慢,同时还必须备有各种各样的存货,而这在陈列时需要很大的地方,倘遇式样改变,除非亏本就无法出售。即使这种高利润率也往往不及鱼、水果、花草和蔬菜方面的利润率。
第四节 续前。
因此,我们知道,周转利润没有趋于相等的总趋势;但在各业及各业各部门中可以有,而且事实上也有一种被认为“公平”、正常的、相当确定的利润率。当然,这些利润率往往因贸易方法的改变而改变,而贸易方法的改变一般源于某些人,他们希望做较少的生意,虽然周转利润率较普通为低,但他们资本的年利润率却较高。不过,如果没有这种巨大的变动,则照该业的传统,对特种工作或对给该业的同行所提供的重大实际服务收取一定的周转利润率。这种传统多根据经验而来,它足以证明,如果所收的是那种利润率,则特定场合下所用的成本(直接成本与补充成本)将得到补偿,此外,该业将提供正常的年利润率。如果他们所索的价格所给予的利润率远低于该周转利润率,则他们很难有所发展;如果他们所索的价格过高,则他们有失去顾客的危险,因为别人可以比他们卖得便宜。如事先没有议定价格,这就是一个诚实的人希望从定货收取的“公平”的周转利润率,倘买主和卖主发生争执,法庭所允许的也是这种利润率。
第五节 利润是正常供给价格的构成因素。但是已投资本(在物质形式上或取得技能上)的收入是由其商品的需求所决定。
在以上的研究中,我们的着眼点主要是经济力量的最后,或长期,或者说真正正常的结果;我们曾讨论过运用资本的经营能力在长期有使它自己适应需求的趋势;我们已经知道,这种能力不断地寻求各种企业,以及经营各种企业的各种方法,在该企业中它所能提供的服务,被那些为满足他们的需要而能付给相宜价格的人极其重视,以致该服务在长期内将获得很高的报酬。这种动力就是企业家的竞争。各人就其所触,预测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作出恰如其分的估计,并预计企业收入除去所需开支的剩余。他的全部预期收益列入使他从事该业的利润之中;在制造工具以供未来生产以及建立企业往来的“无形”资本方面所投的全部资本和精力,在他未曾投资以前,势必表明它是有利可图的。他从这些投资所预期的全部利润,列入他在长期内对于他的冒险所期待的报酬。如果他是一个具有正常能力(所谓正常系对该种工作而言)的人,并且犹疑不决,不知道冒险是否值得,则它们可以被看作真正代表所述服务的正常生产费(边际)。因此,全部正常利润列入真正或长期的供给价格。
引动某人和他的父亲把资本和劳动用于培养他成为一个工匠、自由职业者、或企业家的那些动机,和把资本与劳动投于建立物质生产设备及企业组织的动机相同。不论在哪个场合,投资(如人的行为受自觉的动机所支配)将到达一点,在该点,追加投资无利可图,或效用与“负效用”相等;
因此作为对所有这种投资的预期报酬的价格,就构成它所提供的服务的正常生产费的一部分。
不过,要使得所有这些原因充分发挥作用,就非有很长的时间不可,从而,例外的成功可以和例外的失败相较量。一方面是那些人,他们的成功多由于他们具有非凡的能力和罕见的运气,而这些都表现在他们投机事业的特别机遇或供企业一般发展的有利机会上。另方面是那些人,他们在精神上或道德上都不能善用他们的训练和立业的良机,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没有特殊的兴趣,再加以投机上的种种不幸,或他们的企业由于竞争对手的侵犯而受到节制,或由于需求浪潮退入他方而搁浅。
虽然这些干扰原因,在有关正常报酬和正常价值的讨论中,可以忽略,但是,在讨论特定时间特定个人所得的收入时,它们却具有头等的、起支配作用的影响。由于这些干扰原因对利润和管理上的报酬的影响,其方式远不同于它们对普通报酬的影响,当我们讨论暂时变动和个别机遇时,对利润和普通报酬加以分别对待,乃是科学上的一种必然性。关于市场波动的种种问题,除非将货币、信用和对外贸易的理论和盘托出,即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但是,即使在现阶段,我们也可以注意所述干扰原因对利润和普通报酬的影响的下列区别。
第六节 就价格的变动,就不同个人的不同情况,就全部收入中应归于劳动报酬和天赋才能的报酬的比例,对利润和其他报酬所作的比较。
第一,企业家的利润首先受他的资本(包括企业组织),他的劳动和他雇工的劳动的产品之价格变动的影响;因此,他的利润的变动,一般在他们的工资变动以前,而且变动的幅度较大。因为,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他的产品所能售的价格稍有小涨,很可能使他的利润增加许多倍,或使他变亏本而成赚利。价格的上涨,将使他急于获得他所能获得的高价格的利益;他将担心他的雇工辞职或拒绝工作,因此,他甘愿增加工资;而工资趋于上涨。但是,经验表明(不管它是否按产品售价所计算的工资),工资的上涨很少与价格的上涨成化例;因此,它们的上涨几不能和利润的增加成比例。
这一事实的另一个方面是,当生意极坏时,雇工充其量一无所得,无从维持自己和他的家庭;但雇主(尤其是使用很多借贷资本的雇主)的开支势必超过他的收入;在这种场合,甚至他管理上的总报酬也成为负数,亦即他在亏本。在生意极其萧条的时候,许多或绝大多数的企业家是如此,而那些比别人的运气较劣、能力较差和较不适合于所业的企业家更是如此。
第七节 续前。
第二个区别是,企业上成功的人数在全体中只占很小的百分比;在他们的手中积聚了别人的财富,且比自己的财富多到几倍,所谓别人就是那些人,他们有自己的储蓄,或继承了他人的储蓄,而在企业失败时速同他们自己的努力的成果全部损失。因此,要知道一业的平均利润,我们决不能以成功者的人数除他们所获利润的总额,甚至也不能以成功者和失败者的人数除该利润总额,而是首先从成功者的利润总额中减去失败后也许早已转业的那些人的损失总额,再用成功者和失败者的总人数除所余差额即求得该业的平均利润。
很可能,管理上的总报酬,亦即利润超过利息的差额,平均计算,尚不及一般人就成功者所估计的企业利润的二分之一,而就某些带风险性的企业来看,尚不及十分之一。不过,如我们将立即知道的,认为企业风险大体上有减无增是有理由的。
第八节 续前。
我们所要讨论的第三个区别是利润变动和普通报酬的变动的区别。我们已经知道,在自由资本和劳动投于培养工匠或自由职业者所需要的技能以前,得自它们的预期收入具有利润的性质;而所需要的利润率往往很高,理由有二:投资的人本身是不能获得它的大部分报酬;他们往往拮据,除非勤俭持家,他们就不能为了未来报酬而作这样的投资。我们也知道,工匠或自由职业者一旦获得他工作上所需要的技能以后,他的一部分报酬其实是所投资本与劳动的未来准租,而这种资本和劳动使他适合于所担任的工作,得到立业机会,商业往来和一般善用自己才能的机会,收入中只有其余部分是劳作的真正报酬,但它一般占全部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这就是区别之所在。因为对企业家的利润作同样的分析时,比例大小却有所不同,其中较大的部分是准租。
大规模企业的经营者得自所投物质资本和非物质的资本的收入是如此大,而且利害得失又如此变动不居,以致他往往很少想到他在这方面的劳动。如果企业有利,则他把企业所带来的利益几乎看成纯收益。他的企业局部开工和充分开工对他的操劳几无区别,因此,一般说来,他很少想到从这些收益中减去他的额外劳动。他对他的额外劳作所得的任何报酬的看法,和工匠对加班加点所得的额外报酬的看法不同。
这一事实是一般人甚至有些经济学家不完全承认在解释决定正常利润和正常工资的原因方面有根本一致性的主要原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这样认识。
和上述区别密切相联的是另一个区别。如工匠或自由职业者具有特殊的天才,而这种天才既非人力所造就,又非牺牲现在以成全将来的结果,则它能使他获得剩余收入,即超过那些在个人教育和立业机会上投下相同资本和劳动的普通人从相同劳作所能预期的收入的剩余,这种剩余具有地租的性质。
但是,再回到前章末节所提到的那一点,具有特殊天才的人,在企业家阶级中,常占多数。因为除了出身于该阶层的那些有能力的人以外,它还包括出身于较低职业阶层的很多有天才的人。因此,用在教育上的资本的利润,是自由职业者阶级收入中的一种特别重要的因素,而稀有天才的租金,可以看作是企业家收入中的一种特别重要的因素,如果我们把企业家当作个人的话(就正常价值来说,即使天才的报酬,如我们所知道的,宁可视作准租,而不视作租金本身)。
不过,这一规律是有例外的。一个平凡的企业家曾继承了有利的企业,并仅仅有足够的能力经营,他每年可以获得千百万的收入,其中所含稀有天才的租金极少。相反地,特别有成就的律师、作家、画家、歌手和马术师的收入,其中大部分可以列为稀有天才的租金,至少如我们把他们当作个人来看,并且不考虑他们各自职业中的正常劳动供给以他们对那些有志的青年所展示的辉煌成就为转移。
特定企业的收入,往往深受它的工业环境和机会的变动的影响。但是,由各种工人的技巧所得的特殊收入,也受同样的影响,例如,澳洲和美洲富饶铜矿的发现,使克尔尼矿工的技巧产生收入的能力降低(就在家的矿工而言),新地区富矿的每次发现,提高已迁往该区的那些矿工的技巧产生收入的能力。此外,看戏嗜好的增长,在提高演员的正常报酬和使演技的供给增加的同时,也提高已从事此业的人的演技产生收入的能力,其中大部分收入,从个人的观点来看,是得自稀有天资的生产者的剩余。
第九节 在同一行业特别是同一企业中各种不同的类别的工人的利害关系。
其次,让我们讨论同业中各不同工业阶级之间的相互利害关系。
利害一致是下述一般事实的一个特例,这一事实是,不论任何商品,对它的几种生产要素的需求都是连带需要,我们可以援引第五篇第六章所举的关于这个一般事实的例证。
在那里我们知道,泥匠劳动的供给如发生变动,势必使建筑业其他各部门的利益受到影响,而使一般人所受的影响更大。
事实是,从事于建造房屋、织布或生产品他东西的各个不同阶级,他们的特定资本和专门技巧所得的收入多取决于该业的共同繁荣。倘事实如此,则该收入在短期内可看作全业混合收入或共同收入中的一部分。当收入总额因效率的提高或任何外部原因而增加时,则各阶级所得的收入部分趋于增加,但是,当收入总额不变时,任何一个阶级的收入增加,必然由于其他阶级的收入减少。这适用于从事某业的全体成员,从特殊的意义上说,也适用于在同一个企业中共同工作了许多年的那些人。
第十节 续前。
有利企业的报酬,从企业家本身的观点来看,是各种报酬的总额,第一,他的能力的报酬;第二,他的生产设备及其他物质资本的报酬;第三,他的商誉或企业组织和商业往来的报酬;实际上,它多于这几项报酬的总和;因为该企业家的效率部分地取决于他从事于该特定企业;如果他以合理价格把它出售,而改营他业,则他的收入也许会有很大的减少。商业往来对于他的全部价值,是机遇价值(conjunctureoropportunityvalue)最显著的一例。这种价值,虽然可由于运气所致,但主要是能力和劳动的结果。其中可转移的部分,并可以由私人或大联合企业购买的部分,自当算作他们的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机遇成本(conjunctureoropportunitycost)。
但是,雇主的观点并不能包括企业的全部收益:因为有另一部分收益和他的雇工有关。的确,在某些场合为了某些目的,几乎企业的全部收入都是准租,亦即在短时间内由它的商品市场状况所决定的收入,和制造该商品所需要的各种东西的成本与从事于该业者的费用无关。换言之,它是一种混合准租,可通过讨价还价,以及习惯和公平观念分配给该业中的各个人。而这种结果是由一定的原因造成的,它类似于文明的初期分配得自土地的生产者剩余的那些原因,生产者的剩余几乎常置于垦植公司之手,而不归于个人。例如,一企业中的主管职员对人和情况熟习,在某些场合下,他可以利用这种长处按高价格受雇于竞争厂;但在另一些场合下,除了对他所在的那个企业,它并没有什么价值;从而,他一旦离去,该业所受的损失也许高过他的工薪数倍,而他在别处所能得的工薪或尚不及一半。
值得重视的是,这种雇工的地位和其他雇工的地位不同,后者对大行业中任何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几有相等的价值。其中每人每周的收入,如我们已经指出的,一部分是对该周内所作工作的疲劳的报酬,另一部分是他的专长和特别能力的准租。假定竞争完全有效,则这种准租是由本雇主或任何其他雇主按照该周内他们商品的市场状况而对他的服务所愿付的价格来决定的。对一定种类的一定工作所必须支付的价格,既然是这样地由商业上的一般状况所决定,所以,这类价格列入直接开支,而这种开支必须从它的总报酬中减去以计算该特定厂当时的准租。但是,该准租的或涨或落,是与雇工无关的。不过,事实上竞争并不如此完全有效的;即使市场上对用相同机器的相同工作付以相同的价格,则当地厂的繁荣也有增加它的每个雇工所得的机会,同时当生意清淡时,有继续就业的机会,当生意兴隆时,可获得所垂涎的超额工作时间。
因此,差不多在各个企业和它的雇工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某种损益共分;而这种损益共分也许达到它的最高形式,如企业中同事的利害一致,虽没有契约的规定,也由于真诚的情谊而得到慷慨的承认。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多见;通常使雇主和雇工的关系在经济上和道德上有所增进的方法,是分红制;当它被看作是趋于更高而更难的真正合作制水平的第一步时,情形更是如此。
如某业中的雇主团结一致,而雇工也团结一致,则工资问题的解决,难于确定。只有通过协议来决定短时间内雇主和雇工在该业纯收入中所应分的数额。除正在淘汰的工业以外,工资的降低,决不能永远符合雇主的利益,因为它迫使许多熟练工人流入其他劳动市场,甚或从事无所谓技巧上的特殊报酬的其他工业;因此,在平均年限内,工资必须高得足以吸引青年人从事该业。这就规定了工资的下限,而工资的上限,是由资本与经营能力的供给的相应贫乏来决定的。但是,在该限界上究竟应当采取哪一点,这只能由讨价还价来决定;不过,这种讨价还价,似由于伦理上的裁度而得到缓和,如商业上有适当的调解机构,情形更是如此。
这个问题在实践中甚至更为复杂。因为各类雇工多半有自己的工会,且各行其是;雇主只起缓冲作用,一组雇工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实际上会耗尽他组雇工的工资,所耗之数几等于雇主的利润。
商人与厂主以及雇主与雇工当中的各种工联和商业同盟,它们的原因和结果,这里不便加以研究。它们表现各种生动的事实和奇异的变化,足以引起世人的注意,且似乎表明,社会的变革即将来临。它们的重要性诚然很大,与日俱增;但是,其中未免有过分夸大的现象。因为其中大部分只不过是进步洋面上掠过的一些涟漪而已。虽然它们现在比以前的规模更大,来势更凶,但是,现在和以前一样,运动的主流是取决于正常分配和交换的趋势这一强大的暗流的。这些趋势是“看不见的”,但它们却能驾驭那些“看得见的”插曲的进程。因为即使在调解与仲裁方面,主要的困难在于发现什么是正常水平,使仲裁当局的决定不致与之相距太远,以免破坏自己的威信。
经济学原理--第九章 地租
第九章 地租
第一节 地租是一大类中的一种。此刻我们假定土地由其所有者耕种。重申以前的讨论。
如第五篇所述,地租不是独有的事实,而是各类经济现象中主要的一类;地租理论不是孤立的经济理论,只不过是一般供求理论中的特定系的一种主要应用而已;它分为若干级,从人所占有的自然恩赐品的真正地租起,经过土地的永久改良所得的收入,至农场、工厂建筑物、蒸汽机和较不耐久品所提供的收入止。在本章和下章里,我们专门研究土地的纯收入。这种研究分为二部。一部分关于土地纯收入或生产者剩余的总额;另一部分关于该收入分配给与土地有利害关系的那些人的方式。不论土地占有形式如何,第一种收入总是一般的收入,我们的讨论将从这种收入开始,并假定土地的耕种由土地所有者自己担任。
我们不应当忘记,土地所“固有的”收入是热、阳光、空气和雨量,它们都不是人力所能大加影响的;至于位置上的利益,其中有许多亦非人所能驾驭,而只有少数是土地所有者个人投资本与劳力于土地的直接结果。这些就是土地的主要属性,它的供给不以人的努力为转移,从而,并不因该劳作的报酬增加而增加;对它所课的税,纯由所有者负担。
另方面,土壤肥度所主要凭恃的那些化学性质和物理性质,可以由人力增进,而在极端的场合,可以由人力完全改变。但是,对土地改良(虽说可以普遍推广,但改良是慢慢地进行,而又慢慢地耗竭的)的收入所课的税,在短时间内,不会影响改良的供给,因此,也不会影响由于改良的农产品的供给。从而它主要由所有者负担。租地人,在短时间内,也可以看成是所有者。不过,在长期内,税会减少改良的供给,提高农产品的正常供给价格,从而,由消费者负担。
第二节 续前。
现在让我们重申第四篇中我们对于农业上报酬递减趋势的研究;仍假定土地所有者自己耕种土地,因此,我们的推理可以是一般的推理,而不受土地占有的特殊形式的影响。
我们曾知道,在资本和劳动的连续投资中,虽然最初几次投资的报酬,可以增加,但当土地耕作得已经完善时,它们的报酬将开始减少。耕种者继续追加资本与劳动,直到一点为止,在该点,报酬仅仅够偿付他的开支,和补偿他自己的劳作。不论投于优等土地或劣等土地,那将是耕种边际上的一次投资;需要有和该投资的报酬相等的一个数量,且足以补偿他以前的各次投资,而总产量超过这个数量的余额,就是他的生产者的剩余。
他是尽量向远看的,但是,他很少有可能看得太远。在任何既定的时间,他把得自永久改良的土地丰度视为当然,而得自永久改良的收入(或准租)和由于土地的原始性质的收入乃是他的生产者剩余或地租。此后,只有新投资的收入,才表现为所得和利润;他将新投资一直进行到有利的边际为止;
他的生产者的剩余或地租,是改良土地的总收入超过报酬他每年所投资本与劳动所需要的数额的余额。
这种剩余,首先取决于土地的丰度,其次取决于他必须买进和卖出的那些东西的相对价值。如我们所知,土地的肥沃度或丰度是不能绝对计量的,因为它随着所种作物的性质和耕作的方法与强度的变化而改变;设有两块土地,由同一个人耕种,并用相等的资本和劳动,其结果,如能收获等量的大麦,即未必能收获等量的小麦。当采用原始耕作方法时,如能收获等量的小麦,而一旦采用集约经营或现代方法后,则所收获之数很可能不相等。此外,农场所需要的东西的价格及其产品所能出售的价格,都取决于工业环境,工业环境的改变不断地改变着各种作物的相对价值,从而,改变着位置不同的土地的相对价值。
最后,我们假定耕种者具有正常的能力,所谓正常是相对于他所担任的工作,和他所处的时间与地方的情况说的。如果他的能力低于正常能力,则他的实际总产品将少于土地的正常总产量,它所给他提供的部分将少于它的真正生产者的剩余。反之,如果他的能力高于正常能力,则他除获得土地上的生产者的剩余外,还获得稀有能力上的生产者的剩余。
第三节 农产品实际价值的提高一般地提高剩余的产品价值,而使其实际价值提高提更多。农产品的劳动价值和它的一般购买力的区别。
我们曾相当详细地研究过,农产品价值的上涨,使各种土地特别是报酬递减趋势作用较弱的那些土地的生产者的剩余(用产品计算)得到增加的情况。我们也知道,一般说来,和优等土地比较起来,它更能提高劣等土地的价值。换言之,如有人预计农产品的价值上涨,则他用一定的货币额按当前的价格投于劣等土地所能预期的未来收入大于优等土地。
其次,生产者的剩余的实际价值,即其用一般购买力计算的价值,将相对于它的产品价值,和用相同方法计算的产品价值按同一比例增加。这就是说,产品价值的增加使生产者的剩余的价值也随之而增加。
产品的“实际价值”一词,意义含混。从历史上来看,它往往指的是对于消费者的实际价值。这种用法颇为危险。因为有些场合从生产者的观点来考虑实际价值是比较相宜的。
但注意到这点时,我们可以用“劳动价值”一词来表示该产品行将购买的某种劳动的数量;而“实际价值”则指的是一定数量的产品行将购买的生活必需品、安逸品和奢侈品的数量。农产品的劳动价值增加,可以意味着人口对于生活资料的压力日益增加,而这种原因所造成的生产者的剩余(来自土地)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恶化相伴而行,同时也是它的一种尺度。不过另方面,如果农产品的实际价值的增加,是由于农业以外的生产技术的进步,则其结果可能会提高工资的购买力。
第四节 改良对地租的影响。
上述一切所阐明的是,得自土地的生产者的剩余,并非由于自然界恩赐的巨大,如重农学派和亚当·斯密(以修正的形式)所主张的,而是由于自然界的吝啬。但是,决不应当忘记,就市场的销路来说,所处的位置不相等,和绝对生产力不相等一样,是造成生产者的剩余不相等的重要原因。
这个真理及其主要结果,其中有许多现在看起来是如此明显,最初是由李嘉图阐明的。他乐于论证如果自然恩赐无限供给,俯拾皆是,则占有它们并不会产生剩余,特别是,如果土地的肥沃度相等,位置相等,而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则土地决不会提供剩余。他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论点,并证明,同样适用于一切土地的耕作技术的改良(即等于土地的自然丰度的普遍增加),庶几减少谷物剩余总量,势必减少供给一定人口以农产品的土地的真正剩余总量。他也指出,如果改良所影响的主要是那些原本是最富饶的土地,它可以增加剩余总量,但是,如果它所影响的主要是较贫瘠的一类土地,则剩余总量必因此而大减。
有一种观点和上述命题一致,这种观点认为,英国土地耕作技术的改良,会增加土地所提供的剩余总量,因为它增加农产品,而不致使它的价格实质上有所降低,除非向英国输出农产品那些国家也跟着采用相同的改良,或采取有同样效果的措施,改善这些国家的交通运输。如李嘉图所说,如供应同一市场的所有土地都得到同样的改良,“则这种改良给予人口以很大的刺激,同时使我们有可能用较少的劳动来耕种较贫瘠的土地,最后,对地主阶级有莫大的利益”。
从土地的价值中,区别哪一部分价值是由于人的劳动所产生,哪一部分是由于自然的原始性质所致,是不无趣味的。
土地的一部分价值是来自国家为一般目的而非专为农业所修的公路和所作的其他改良。根据这点,李斯特、凯雷、巴师夏及其他学者都认为,把原始土地改造成现在的土地所用的开销超过土地现在的全部价值。因此,他们断言,土地的全部价值是由人的劳动而来。他们所引的事实值得加以讨论,但是,实际上这些事实和他们的结论是毫不相干的。他们所要论证的是,土地的当前价值不应当超过把原始土地改造成像现在那样富饶而适于耕种的土地所需的真正农业上的开销。
许多适用于农业方法的变化,早已陈旧,不堪使用;其中有许多变化,不仅不能增加土地的价值,反使土地的价值减少。
此外,在这方面的费用必须是纯费用,即加上逐年开支的利息再减去历年得自改良的额外产量的总价值。在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土地的价值一般比这种费用大得多,而且往往大到许多倍。
第五节 关于地租的主要理论差不多对所有的租佃制度都适用。但在现代英国的租佃制中,地主的份额和农业资本家的份额的明显界线也是对经济科学极端重要的。参阅附录十二。
本章所述,适用于任何土地私有制形式下的各种土地租佃制度;因为它所涉及的是生产者的剩余,而这种剩余,如土地所有者自己耕种土地,则归他所有,如他自己不耕种土地,即归被视为合伙经营农业的他和他的佃户所有。因此,不论习惯、法律或契约规定他们各自分担多少耕作费用,和分享多少耕作果实,这都是适用的。其中大部分也不取决于已经达到的经济发展阶段;即使产品不出售,或出售得很少,所课的税都以实物形式交纳,则它也是站得住脚的。
现在英国有些地区,在土地使用的交易方面,以自由竞争与企业心为重,而认为习惯与情感无足轻重,那里,一致公认,那些进行和损坏得都很缓慢的改良,都是由地主供应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加以维持的。因此,该地在正常收获和正常价格下当年所能提供的全部生产者的剩余,除去农业资本家的正常利润外,都归地主所有,因此,农业资本家如遇丰年则获利,若逢凶岁,则自担损失。在这种计算中,已经暗地里假定了该农业资本家具有正常能力和企业心来经营该类租地的;因此,如果他的能力高于正常能力,则他自己获利,而如果他的能力有所不及,则自负损失,也许最后离开农场。
换言之,地主所得的来自土地的那部分收入,在不很长的时期内,是由农产品的市场来决定的,而与耕种方面所需各种要素的成本关系不大;因此,这部分收入具有地租的性质。而农业资本家所得的那部分收入,即使从短时起来看,也可以认为是利润,直接列入农产品的正常价格,因为除非该农产品可以提供那种利润,则它是不会被生产的。
因此,英国租佃制的特点发展得愈完善,则地主和佃户在所得上的界线和经济理论上所划分的深刻而具有重大意义的界线相符一事,也愈加真实。这个事实较之其他事实也许是本世纪初期英国经济理论占上风的主要原因;它使英国经济学家作出这样大的贡献,以致甚至在我们这世纪中,其他国家对经济学的研究趋之若鹜,像在英国一样,但几乎所有那些新的建设性意见,只不过是英国早期著作中所暗含的其他概念的进一步发展而已。
这个事实本身看来是偶然的,但或许不是如此。因为这条特定的分界线比任何其他界线所引起的磨擦较少,在审核上所费的时间和精力也较少。这种所谓英国制度是否可以持久,诚可怀疑。它有重大的缺点,在未来的文明阶段也许不能认为是最好的制度。但是,当我们以它和别的制度相比较时,我们就知道,它曾给予英国以莫大的利益,使英国成为世界自由企业发展中的旗手;因此,她早期被迫采取各种变革,而使人民获得自由,勇气,伸缩性和力量。
经济学原理--第十章 土地租佃
第十章 土地租佃
第一节 早期租佃形式一般是建立在合伙的基础上,合伙的条件是由习惯而不是由契约所决定;所谓地主一般是隐名合伙人。
在古代,甚至在我们时代的某些落后国家里,一切产权取决于公约,而不取决于明文法律。如这种公约可冠以确定的名称并用现代商业用语表示,则一般指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归于个人,而是归于合伙企业,其中一个或一群合伙人是隐名合伙人,而另一个或另一群合伙人(也许是一个家庭)是任事合伙人。
隐名合伙人有时是国君,有时是享有为国君征收田赋的权利的私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就不知不觉地变成多少有些确定、绝对的地主权利。如果他仍有向国君纳贡的义务,如一般的情况那样,则合伙就包括三个合伙人,其中二个合伙人是隐名合伙人。
隐名合伙人,或隐名合伙人之一,普通叫做业主、土地持有人、地主、甚或土地所有者。但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说法,如他受法律或习惯(它具有和法律同样的强制力)的约束,而不能用任意增加耕种者所缴的报酬或其他手段使他丧失土地。在这种场合,土地所有权并不只归于他一个人,而归于整个合伙企业,他只不过是企业中的一个隐名的合伙人而已。
而任事合伙人所交纳的报酬,全然不是地租,而是由合伙企业的组织条例规定他缴的固定数额或总收益的一部分。倘规定这种报酬的法律或习惯一成不变,则地租理论很少有直接应用的余地。
第二节 但如英国近代史所证明的,习惯比表面上显得更富有伸缩性。把李嘉图的分析运用于现代英国土地问题和早期租佃制度的时候,必须谨慎从事。其中合伙条件模棱两可,具有伸缩性,且在许多方面可以被不知不觉地加以修改。
但事实上习惯所规定的各种课赋,往往带有不十分确定的性质;而留传下来的记载也多含混不清,有欠精确,或充其量用一种不很科学的词句加以表述。
甚至在现代英国,我们也可以在地主和佃户所订的契约上察觉到这种模棱两可的影响。因为这种契约往往借助于习惯来解释,而这种习惯为了适应历代的不同需要,一直在变化之中。我们改变我们的习惯,比我们的前辈快得多,而且对于这种改变较为自觉,并较愿把我们的习惯用法律固定下来,以使它们一致。
现在,虽然立法极详,而所订的契约也十分认真,但地主在维持和扩大农场建筑物及其他改良上所投资本的数量仍有很大的伸缩性。在这方面,如同在他和佃户所发生的直接货币关系一样,地主显得慷慨得浑厚;而对本章一般论证所特别重要的是,地主和佃户所分担的农场经营费用的调整,如货币地租的变动一样,往往可以使佃户所缴纳的真正纯地租也发生变动。例如,有些团体和许多大地主往往使他们的佃户年年照旧经营,从未企图使货币地租随着土地的真正承租价值的改变而改变。有许多不是租借的农场,它们的地租,在1874年农产品价格膨胀及其后的衰退期间,名义上仍保持不变。但是,在早期,农场主知道他的地租很低,不便迫使地主出资修建排水道或新的农场建筑物,甚或进行修理,在计划和其他方面,不得不对地主有所迁就。而现在地主有了固定的佃户,为了保佃,契约上没有规定的许多事情,他也是愿意做的。因此,货币地租没变,而实际地租却有所改变。
这一事实是下述一般命题的重要例证,即经济学上的地租理论,即有时叫做李嘉图的理论,如不在形式和内容上加以许多的修正和限制,就不适用于英国的土地租佃制;把这些修正和限制进一步扩大,将使它适用于中世纪和东方各国任何私有制下的一切租佃制,其中区别只是程度上的区别。
第三节 续前。
但是,这种程度上的区别,悬殊很大。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在原始时代和落后国家里,习惯势力很大,往往无容争辩;另一部分原因是,在没有科学的历史条件下,寿命短暂的人,无法确定习惯是否在暗暗地改变着,就像朝生暮死的小虫无法察觉它所栖息的草木的生长一样。但主要的原因是,合伙的条件定得不确切,往往难以计量。
因为合伙企业中地位高的合伙人(或简称地主)所得的份额,一般包括有征收某种劳役、课赋、过路税和礼品的权利(不论有没有分享一定部分产品的权利);而在这几项下他所得的数量,此时与彼时不同,此地与彼地不同,且此地主与彼地主亦各异。如农户完成各种负担之后,除维持自己和家属所必要的生活资料以及习惯上所规定的安逸品和奢侈品外尚有剩余,则地主势必利用他的权势来增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负担。如果主要的负担是交纳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则他就会增加该数量。但是,因为不用暴力,此事殆不可能,因此他宁愿增加各种小课赋的种类和数量,或坚持土地必须精耕细作,且大部分田地必须种植费很多劳动的,从而具有极大价值的作物。这样,变化的进行,像钟表的时针一样,大体上是稳当的,平静的,几乎是不知不觉的;但在长时期内这种演变却是十分彻底的。
即使就这些负担来说,习惯所给予佃户的保护也决不是不重要的。因为他总是十分清楚,什么时候应该满足什么需要。他周围的一切道德观念,不论是高尚的、或卑贱的,都反对地主突然大量增加那些一般认为惯常的负担、课赋、税和罚款;因此,习惯使改变的锋芒顿挫。
但是,的确,这些不确定的可变因素,一般只占全部地租中的一小部分;而在那些不十分罕见的场合,其中货币地租在很长的时期内,固定不变,佃户曾占有土地的一部分余润,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土地纯价值上涨时他得到地主的宽容,另一方面也由于习惯和舆论力量的支持。这种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和支持雨点于窗架下端的那种力量相似,在窗户剧烈振动以前,它们安闲自若,然一旦有所振动,则同时下落。同样,地主的法律权利,长期以来,隐而不显,而在巨大的经济变革时期,却有时突然发生作用。
第四节 分成制和小土地所有制的利益。
就英国与印度来说,佃户使用土地所付的代价应以货币计算,抑以实物计算这一问题,是饶有趣味的。但是,现在我们可以置之不论,而讨论“英国的”租制和美国所谓“分成制”与欧洲所谓“分益农制“之间的根本区别。
在欧洲大部分拉丁民族的国家里,土地被分成好多块租田,佃户用自己和家人的劳动未耕种他的佃地,有时(虽然很少)也雇用少数雇工协助。而地主即供给房屋、耕牛、有时甚至供给农具。在美国,则各种租佃制都很少见,但这仅有的出租地中有三分之二是小块佃地,租给白人中的较贫阶层,或解放了的黑奴,根据这种制度,劳动和资本共分产品。
这种制度使本身没有资本的人能使用资本,且使用资本的代价比在任何其他条件下要低些,同时比他当一个雇工有更多的自由和更大的责任心;因此,这种制度具有合作制、分红制和计件工资制这三种现行制度的许多优点。但是,分益农虽较雇工有更多的自由,然与英国农民相比,则自由反少。
他的地主或地主的代理人,在监督他的工作上必须消耗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他必须收取一笔很大的费用,这种费用虽然用别的名称,其实是管理上的报酬。因为当佃户必须把他每次投于土地的资本和劳动的收益之半数交给他的地主时,如投资的总收益少于作为他的报酬之数的两倍,则于他不利,他决不从事这种投资。如果任他自由耕种,则他耕作的集约化程度远比英国制度下的为低。他所投的资本和劳动,以能给他两倍多的报酬为限,因此,他的地主在该报酬中所得的份额,比在报酬固定制下要少些。
这是欧洲许多国家所采用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佃户实际上有固定的佃权;从而,只有通过经常的干预,地主才能使佃户在他的农场上保持一定的劳动数量,并制止他用耕牛从事于田间作业以外的工作,这种工作的报酬归佃户所有,地主无权过问。
但是,即使在那些变化最少的地区,习惯上规定地主所供给的农具的数量和质量,总是无形中改变着,以适应变化着的供求关系。如果佃户没有固定的佃权,则地主可以任意安排佃户所供给的劳动和资本的数量,和他本身所供给的资本数量,以适应各种特殊场合的需要。
很显然,分益农制的优点很多,如果佃地面积很小,佃户很穷,而地主对于许多琐事也不厌其烦的话。但是,它不适宜于那些大得足以发挥有才能的负责的佃户所具有的企业心的佃地。这通常是和小土地所有制相联系的;我们将在下节中加以讨论。
第五节 续前。
小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他可以为所欲为,既不受地主的干扰,也不怕自己勤务的果实为他人所得。土地所有权给予他以自尊心,和坚定的性格,并使他勤俭持家。他几乎没有闲过,而且很少把自己的工作视作苦役;
这一切都是为了他所心爱的土地。
杨格说过,“财产如魔术,能变沙成金”。在小土地所有者具有特别能力的许多场合下,这无疑是真的。但是,如果这些人不把自己的视野局限于成为小土地所有者的狭隘范围,则他们也许有同样或更大的成就。因为这件事的确还有它的另一面;人们常说,“土地是劳动者的最好的储蓄银行”有时它处于最好中的次要地位,而首要地位是他和他的子女的能力。小土地所有者对他们的土地是如此专心,以致往往不务他事。甚至他们中间许多最富的人,也精打细算,省吃省用。他们常以房屋和家具的排场而自夸;但他们为了经济而居住于厨房之内,实际上他们的食住条件远不及英国农民中较富裕的阶层。他们中间最穷的人,工作的时间很长,所费的辛苦很大,但是,他们所完成的工作却不多,因为他们吃得比英国最穷的工人还要差些。他们不知道,财富的效用,只是谋求真正幸福的手段;而他们为了手段却牺牲了目的。
决不应该忘记,英国劳动者代表了英国制度的失败,而不是它的成功。他们是那些人的后代,这些人在几代以来都没有利用那些机会,这些机会曾使他们那些精明强干而富于冒险性的邻人在国内飞黄腾达,而更重要的是,在国外获得大量土地。英国民族成为新世界的主人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那种进取心,这种进取心曾使一个富得足以成为小土地所有者的人,一般都不满足于农民生活的单调和收入的微薄。而助长这种进取心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不受某种诱惑之害,这种诱惑就是等待小遗产,和为了财产而不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婚。这种诱惑往往使那些小土地所有制占优势的地方的青年在能力发展上受到限制。
部分的原因是由于缺乏这种诱惑,所以美国“农民”虽然是劳动者阶级,用他们自己的双手耕种自己的土地,但和“小土地所有者”却不相同。他们在发展本身和自己子女的能力上所用的收入很多,且极其明智。而这种能力就构成他们资本的主要部分,因为他们的土地只具有很小的价值。他们的思想往往很锐敏,虽然他们中间很多人都缺乏农业技术知识,但是,他们的锐敏和机变使他们有可能善于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几万无一失。
一般说来,问题在于农业上所得的产量和所消耗的劳动相比时较多,虽和他们所拥有的大量土地相比却较少。不过,在美国的某些部分,土地正在开始获得稀有价值,而靠近有利市场的地方,使耕作的集约化也逐渐有利可图,耕作和租佃方法正在按照英国的方式改变着。近几年以来,美国人有把西部的农场交给欧籍新移民经营的趋势,像他们把东部的农场和很久以前把纺织工业交给他们一样。
第六节 英国制度有可能使地主提供那部分他运用自如和对之负责的资本。它给予各种选择以很大的自由,虽然比在其他工业部门中的自由少些。
让我们再来讨论英国的租佃制。这种制度在许多方面是有缺点的,而且也是苛刻的。但它对企业心和精力却有所刺激,有所节用,这种企业心和精力,辅以英国地理上的有利条件和不受破坏性战争的影响,使英国在加工工业、殖民事业和农业(虽然程度上较差)方面成为世界第一。英国在农业上从许多国家特别是荷兰学到一些经验。但总的说来她所教给人的比向人学的要多得多。现在,除荷兰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肥地的亩产量方面能和她相比。欧洲也没有一个国家相对于所消耗的劳动来说,能获得这样高的报酬。
这种制度的主要优点是,它使地主有可能对那部分而且只对那部分财产负责,这部分财产的管理,既不费自己的很多操劳,也不给佃户带来许多麻烦。它的投资虽然需要企业心和判断力,但无须在细节上加以经常的监督。他的那部分就是土地、建筑物和永久的改良设备,而这些东西在英国平均等于农户所必须自备的资本的五倍。他愿意把这样大的资本充作事业中自己的股份,所得的纯地租,鲜有达到资本利率三厘者。没有其他一种企业,其中人能以如此低的利率借得所需要的资本,或不论按任何利率,总能借得如此多的资本。的确,分益农所借的资本甚至比这还多,但是,所付的利率要高得多。
英国制度的第二个优点,部分地由于第一个优点而来,是它给予地主以极大的自由来选择有能力而富于责任心的佃户。就和土地所有权不同的土地经营而论,英国对出身的重视,远不及欧洲其他国家。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即使在现代英国,在获得各种企业中的主要职位和参加自由职业,甚或工艺行业中,出身也是十分重要的,而在英国农业中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地主的长处和短处结合起来,使他们不能按严格的商业原则来选择佃户,而他们也并不经常更换佃户。
第七节 续前。
有机会把农业技术推进一步的人是数众多。因为农业各部门在一般性质上的区别远逊于工业,如有一种新的方法,则各部门会迅速采用,而得到普遍传播。但是,相反的话,进步却比较缓慢。因为大多数有进取心的农业家都流入城市,而留在农村的人却过着多少孤单的生活;由于自然淘汰和教育的关系,他们的心眼往往不如城里人活动,多不愿提倡甚或采用新的方法。此外,虽然厂商在采用他的同业行之有效的那种方法方面几万无一失,但农户却不然。因为各个农场都多少有它自己的特点,因此,盲目采用周围行之有效的那种方法,势必归于失败;而这种失败促使别人更加相信,墨守陈规乃为上策。
其次,农业上的各种细节很繁,使农业会计精确至感困难。其中有许多连带产品和许多副产品,以及各种作物和饲养方法之间的借方和贷方的关系又是如此复杂和变动不居,以致一个普通的农户即便对会计的喜好像他事实上那样厌恶一样,除非用猜测的方法,很难确定什么价格才值得他来增加一定的额外产量。他可以相当精确地知道它的直接成本,但他很少知道它的真正总成本,这就增加了及时吸取经验教训,从而借助它来取得进步的困难。
此外,农业和工业在竞争的方式上也有区别。如果某厂商的能力薄弱,则别人可以起而代之。但是,如地主不能按最好的方法来发展他的土地的资源时,则他人除非引起报酬递减趋势的作用,是不能弥补这种缺点的;因此,他的缺乏聪明和进取心,就使边际供给价格较高。但工农业在这方面的区别,的确只是程度上的区别;因为任何工业部门的发展,由于从事该业的各大厂缺乏能力和进取心而受到阻碍。农业上的主要改良,是由地主进行的,他们本身就是城里人,或和城里人至少有很密切的联系,此外农业的辅助行业的厂商也曾进行了这种改良。
第八节 大土地占有制和小土地占有制。合作。
虽然自然所提供的报酬,随着一定效率的劳动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但所增加的报酬却不能同劳动量的增加成比例;然单就人而论,在工业和农业中,一般都适用报酬递加规律(亦即总效率的增加超过工人人数增加的比例)。不过,这两种场合下的大规模生产的经济却截然不同。
首先,农业必须占用广阔的地面,原料可以运给厂商来用,而农业家非自己寻找工作不可。其次,农业劳动者必须按季节工作,很难在一年四季专门从事一种工作。因此,即使在英国制度下的农业,也不能向着工业生产方法的方向迅速前进。
但是,种种巨大的力量,有使它向着那个方向发展的趋势。发明上的进步,不断增加着用途很广而价值昂贵的机器的数量,所谓昂贵,因为其中大部分机器小农只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使用。他可以租用某些机器,但是许多机器,只有他和邻人合作,才能加以使用。而天气的无常,往往使他在实践中不能顺利地实现这种计划。
再其次,农场主为适应时代变迁的需要,就非摆脱他和他父亲的经验所得来的结果不可。他必须领悟农业科学和实践的发展,且足以用来改良他的农场。要适当地进行这一切,就非有机变之才不可。有这种才能的农场主,会腾出时间来决定几百亩甚或几干亩土地的管理上的一般方针。而专管工作上的细节,是一种和他不相称的工作。他应该担任的工作和大厂商所担任的工作同样困难,这个厂商不会把他的精力消耗在琐碎的监督上,而这种监督是他很容易用雇员来做的。
能做这种高级工作的农场主,除非他所雇的许多工作队各队都有监工负责,则从事不值得他做的那种工作,势必浪费他的精力。但是,能发挥这种才能的农场不多,因此,使真正有能力的人从事农业企业的诱力并不大。国家最有才能的人,一般都回避农业,而从事工商业,在工商业中,具有头等能力的人有机会只做高级工作而不做其他工作,且高级工作做得很多,从而获得管理上的高额报酬。
如果假定,像现代的方式那样,农场主不常和他的雇工共同工作,也不以他的亲赴现场来鼓励他们,则为了生产上的经济似乎最好的办法是,农场应当在现有租佃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扩大,以便有机会来使用极其专门的机器,和施展农场主的才能。但是,如果农场不很大,如果像一般的情况那样,农场主的能力和才智并不高于工业中的优等工头,则为了别人和最后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许最好是沿用旧方法,和他的雇工一道工作。他的妻子也许也参加村里村外的某些轻便工作,而这些工作习惯上是由她来做的。它们所需要的是谨慎和判断,它们同教育与文化也并不是不相容的。同这些结合起来,它们不仅不降低,反而提高她的生活旨趣和他的社会地位。有理由认为,物竞天择原理的严酷作用,现在正淘汰着那些农场主,他们既无做艰难的脑力工作之才,又不愿从事体力劳动。他们的地位正在由那些高于一般天赋能力的人起而代之,这些人由于现代教育的帮助,逐渐脱离工人队伍;他们对于处理一个模范农场的日常工作是颇为胜任的;并且他们给予农场以新的生命和精神,因为他们是和他们的雇工一道工作,而不是吩咐他们去工作。极大的农场既已不见,则英国农业最近的将来似乎寄寓于按照上述原则经营的小农场了。小佃地具有很大的优点,只要那里的作物必须加以小心保护,而机器则无能为力。但是,现代科学方法的应用,使专门技术所带来来经济日形重要,如在雇有几个工资优厚的助理以培植珍贵花草和果类的苗圃中所见的那样。
第九节 续前。
其次,我们所要讨论的是,地主怎样为着他们自己的利益规划佃地的规模以适应人民的实际需要。小佃地比大佃地按其亩数来说,往往在房屋、道路和围墙上所需费用较大,给地主带来的操劳和附带的管理费用也较多。拥有一些优等土地的大农场主,能善于利用劣等土地,而小佃地除非土质优良,一般就无法繁荣。因此,小佃地每亩的租金(毛租)总是比大农场高些。但是,可以断言,特别是当土地上住宅密集时,地主除非见到小佃地的地租除对他们的开支提供高额利润外,还能给予他们以巨额保险基金,以防佃地的重新合并,则他们决不愿负担再分农场的费用。国内许多地方小佃地(特别是只有几亩地的)的租金是极其高的。有时地主的成见和优越感使他断然拒绝把土地卖给或租给那些在社会政治或宗教问题上同他持有不同的见解的人。似乎可以肯定,这种弊端往往只发生在少数地区,而且是在日益减少,但确实引起很大的注意;因为各个地区公众既需要大佃地也需要小佃地,用以耕种和修建花园;且一般都需要小得可以由有其他职业的人来兼营的小佃地。
最后,虽然小土地所有制不适合于英国的经济条件,她的土壤、气候和她的民性,但是,英国仍有少数小土地所有者,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得很幸福。还有少数其他的人,他们会购买小块土地,甘以务农为生,如果他们在需要时仅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他们的性格是,倘不服侍他人,则他们甘愿勤劳和节俭度日。他们喜欢安静,而不喜欢激动。他们对土地有无限的热爱。应该给这些人以相当的机会,使他们用自己的储蓄购置小块土地,在这些土地上,他们可以用自己的双手来种植相宜的作物;至少应当减少目前因转让小块土地而收的那些苛刻的法定手续费。
合作制在农业中似乎大有发展前途,并把大生产的经济和小生产的快乐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它所需要的是彼此信任,推诚相见。而遗憾的是,最勇敢有为而最为人所信赖的乡民都先后移入城中,所留下的农人却多疑善感。但是,丹麦、意大利、德国以及爱尔兰,曾领导了大有前途的合作化运动,如在乳制品的经销,牛油和奶饼的制造,农民必需品的采购和农产品的销售方面都组织了合作社。英国正在仿效它们。不过运动只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它几乎没有涉及田间工作本身。
如合作制可以兼容一切租佃制的优点,则爱尔兰的佃农制往往包括所有的缺点;但是,其中的弊害及造成这些弊害的原因,几已绝迹,而问题的经济因素此刻正为政治因素所蔽。因此,我们不得不略而不论。
第十节 决定正常价格和正常收成的困难。佃户进行改良和获取改良果实的自由。
英国租佃制度在爱尔兰的失败,曾显示了它所固有的那些困难,而这些困难在英国之所以得到隐蔽,是由于这种制度同人民的企业习惯和性格相合;其中最主要的困难导源于这一事实,即这种制度在本质上是竞争的制度,而甚至英国的农业条件都给予自由竞争的充分发挥作用以极大的阻力。
首先,在确定竞争作用所必须根据的事实方面,存在着特殊的困难。如上所述,使农业会计精确,至感困难。此外,还必须估计到,农场主关于使他值得负担的那种地租的计算,往往因难于确定正常收成和正常物价水平而受到阻碍。因为丰年凶年如此交错,以致提供一个可靠的平均数非需要许多年不可。而在这些年代里,工业环境势必有很大的变动;当地的需求,使他能在遥远市场销售自己产品的便利,和使远地竞争者能在他的当地市场出售产品的便利,也许都有所变动。
地主在决定收取多少地租方面,也遇到这种困难,和另外一些因国内各地农场主的能力标准不同而产生的困难。农场的生产者剩余或英国的地租,是该农场的产品所提供的收益超过包括农场主正常利润在内的耕作费用的差额,其中所假定的是,农场主的能力和企业心,就该地该类农场来说,是正常的。所述困难在于决定该地二字应作如何解释,作狭义解抑作广义解。
很显然,如果农场主的能力在他的本地区的标准能力以下,如果他的唯一长处在于齗齗讲价,如果他的总产品很少,而他的纯产品甚至地比例上更少;在这种情况下,如地主把农场交始一个更有能力的佃户,他能支付较高的工资,所获得的纯产品也多得多,并能支付较多的地租,则他的行动代表了大家的利益。反之,如当地的正常能力和企业心的标准不高,地主尽量设法从达到该标准的农场主攫取大于他所能交付的地租,则从伦理的观点来看显然是不对的,在长期内同地主的利益也是不相容的,即使他从能力标准较高的地区移入农场主即可获得那种地租,这事也有欠妥当。
和上述问题密切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佃户应有自由来发掘土地的自然潜力,并自担风险,条件是,如他成功,则他可以获得大于正常的企业利润。就各种小的土地改良来说,长久租据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这种困难。苏格兰在这方面看作了许多,但是,它们也有自己的缺点。如人们所常说的,“英国佃户,即使当他没有租权时,总像有租权似的”,“即便在完全英国式的租佃制中,也有一些分益农制的痕迹。”当年成和市场对农场主有利时,他付给全部地租,并避免向他的地主提出要求,而这种要求也许使他认为地租是否不应有所增加。当年成极其不利时,地主一方面由于同情,另方面也作为义务,暂时减免地租,并承担修理费用,而这种费用通常是由农场主负担的。可见,在地主和佃户之间,虽然名义地租不变,其实有许多的互相迁就现象。
习惯常常使英国佃户对他所作的改良的补偿得到部分保证。立法方面最近与习惯并驾齐驱,甚至超过习惯。现在佃户实际上不受由于他所作的相当改良的增产而增加地租的威胁。当他离开时,他可以对改良设施未耗尽的价值要求赔偿,数额由公断人决定。
第十一节关于建筑物、空地和其他方面的公私利害的冲突。
最后,就城中空地对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问题,还必须说一说。威克菲尔德和其他美国经济学家曾教导我们说,人稀的新地区,常以新来的人的降临而致富。反面的原理是,人稠的地区,每因增建一所房或多盖一层楼而致贫。新鲜空气和阳光的缺乏,为各种年龄的人和儿童游戏所需要的室外休息处的缺乏,耗尽那些不断流入大城市的最优秀的英国人的精力。允许在空地上任意建筑,从企业的观点来看,我们就犯了严重的错误。因为为了一点物质财富,我们耗费了作为一切财富的生产要素的人的精力。我们牺牲了那些目的,而物质财富只是达到这种目的的一种手段。
经济学原理--第十一章 分配总论
第十一章 分配总论
第一节 前八章摘要,其中寻求一条连续线横于第五篇第十四章中的那条连续线,并在决定各种不同生产要素和生
产工具(物质的和人的)的正常价值的原因上达到统一。
前十章的论点,现在可加以总结。它远不能完全解决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因为其中涉及对外贸易、信用与就业的变动、及其多种多样的集体作用和共同行动的影响。但是,以上所论,确实接触到支配分配和交换的那些最根本而经常存在的因素的广泛作用。在第五篇末尾的结论中,我们曾发现了一条连续不断的线,它使供求均衡的一般理论连续适用于各种不同时期,从这样短的时期,以致生产成本对价值没有直接影响,到那样长的时期,以致各种生产工具的供给可以和它们的间接需求(亦即从对它们所生产的商品的直接需求所派生的需求)相适应。在本篇中,我们曾涉及另一条连续不断的线,它横交于连接各个不同时期的那条线。它把各种不同的生产工具(物质的和人的)都连接起来;虽然它们在外表上有重要的差别,而它却使它们在根本上统一起来。
首先,工资及其他的劳动报酬,和资本的利息有许多共同之点。因为决定物质资本和人身资本的供给价格的因素具有一致性。使人投资于他的儿子的教育上的动机,和使他为他的儿子积累物质资本的动机相同。其中有一种相续不绝的过渡,即由父亲的工作和等待,而遗留给他的儿子一个极富的工业企业或商业企业,过渡到一个人的工作和等待,以维持他儿子的生活,使他逐步受到完全的医学教育,最后,为他获得一种有利的职业。此外,还有同样的相续过渡,即由他过渡到一个人的工作和等待,以能使他的儿子可以受到长期教育;在习艺时,工作可以不取报酬,而不是像杂勤童工早期被迫参加工作自食其力那样,这种童工的工资比较高,因为这种工作对他的未来发展没有什么帮助。
的确,在现存社会制度下,只有父母在发展青年能力的人身资本上愿付出很大的代价。而许多头等才能之所以未加培植,湮没无闻,是由于能发展这种才能的人对此事没有任何特殊兴趣。这种事实实际上至关重要,因为它的影响是积累性的。但这并不能使物质生产要素和人力生产要素发生根本的区别,因为它和这一事实相似,即许多良田耕作得很差,实因善耕者未曾耕之。
其次,因为人的成长很慢,消磨也很慢,父母为子女选择职业时,通常必须远鉴一百年,所以需求的变动要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在人力要素比在其他物质生产设备方面所需要的时间较长;而在劳动的场合,如使供求趋于协调的那些经济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则非需要特别长的时间不可。因此,总的说来,任何一种劳动对于雇主的货币成本,在长期内和生产该劳动的实际成本大体一致。
第二节 续前。
一端是人力生产要素的效率,另一端是物质生产要素的效率,二者相权之后再与它们的货币成本相比较。一种要素,如它的效率相对于它的货币成本而大于另一种要素时,则有被使用的趋势。企业的主要职能,在于使伟大的代用原则自由发生作用获得便利。一般地与公共利益相合,有时也与它相反,企业家不断地比较着机器和劳工,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以及额外监工和经理所提供的服务;他们对于各种不同生产要素的使用经常筹谋划策,重新组合,而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那些组合。
从而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部门中,几乎每一类劳动的效率(相对于它的成本)和其他几类的劳动是不断地加以比较的,其中每类劳动又和他类劳动相比较。这种竞争本质上是“纵的”竞争;因为它是属于不同级的,从事于同一生产部门而又为它所限制的工群为获得雇用场所而进行的斗争。但是,同时“横的”竞争也在时时进行,而所用的方法却比较简单;首先由于成年人在本业中可以从一业自由地转向他业;其次由于父母一般都能使子女参加同他们那一级相近的任何其他行业。由于纵的和横的竞争相并而行,虽然事实上不论哪一级的劳动大部分都可以从本级的子女得到补充,但各级劳动所得的报酬是按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得到有效而合理的调整的。
可见,代用原则的作用主要是间接的。如有两桶,其中满盛液体,并有管相接,则在较高水平的桶内靠近该管的液体,虽有粘性,也将流入另一桶内。这样,即使没有液体从此桶的一端流向彼桶的另一端,而两桶的一般水平也可以趋于一致。设有数桶,以管相接,则各桶中的液体必将趋于同一水平,虽然其中有几个桶和别的桶并不直接相连。同样,代用原则不断通过间接的途径,有使所得的分配和各业甚或各工种的效率相准的趋势,而所谓各业和各工种彼此并没有直接的接触,乍看起来似乎无法彼此竞争。
第三节 续前。
自非熟练工人进而至熟练工人,再进而至监工,再进而至主任,再进而至大企业的总经理(部分酬以红利),再进而至股东,再进而至大私营企业的财东,其中都是相连不断的。
而在股份公司中,由董事而至承担企业的最后主要风险的普通股东,我们看到他们层层下退,如一梯形。不过,企业家在某种程度上另成一类。
因为代用原则在比较这一生产要素和那一生产要素时主要是通过他们的自觉作用的;就他们来说,除了他们相互竞争的间接影响外,代用原则就没有别的媒介。所以,它盲目地发生作用,且造成品大的浪费。它强使那些许多如有良好的开端就能作出极大贡献的人遭到失败,兼以与报酬递加趋势相结合,它使强者更强,并使弱者的企业落入已拥有部分垄断的那些人之手。
但是,另一方面,能打破旧有垄断,并给自身有极少资本的人提供创办新企业和升任各种大公司的经理的机会的那些力量也有不断的增加;而这种力量能使运用资本所需要的经营能力发挥出来。
总的说来,企业管理工作的代价是低廉的,的确也许不如将来的低廉,在将来,人们的集体智慧,责任感和公益精神更加发展,社会更努力使出身卑贱的人的才能有所发展,使企业的秘密减少;使各种投机和竞争的浪费方式都得到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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