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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_25 马克思(俄)
所有权证书,例如铁路的所有权证书,每天都可以易手,它们的所有者甚至可以在国外出售这种证书而获得利润,因此,铁路本身虽然不能输出,所有权证书却是可以输出的。但不管怎样,这些物品在它们所在的国家内,必须或者闲置不用,或者执行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的职能。同样,工厂主A可以把工厂卖给工厂主B而获得利润,但这并不妨碍工厂和以前一样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买卖工厂与买卖商品是不一样的。国内某经济学家将出卖国有企业与出卖国有企业生产的彩电相提并论,就不大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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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那些固定在一个地方、同土地不能分离的劳动资料,虽然对它们的生产者来说,能够执行商品资本的职能,不形成他的固定资本的要素(对他来说,固定资本是由他用来建造房屋、铁路等等的劳动资料构成的),但必然预期要在本国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可是,由此决不能反过来得出结论说,固定资本必然由不能移动的物品构成。船舶和机车只有通过运动才能发挥作用;但是,它们不是对它们的生产者,而是对它们的使用者来说,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另一方面,有些东西确实固定在生产过程中,从生到死都在生产过程中,一经进入就永不离开,但它们却是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例如,用于生产过程中使机器运转的煤炭,用于厂房内照明的煤气等等,就是这样。它们是流动资本,并不是因为它们在物体上和产品一道离开生产过程,作为商品来流通,而是因为它们的价值全部进入在它们帮助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从而必须全部由商品的出售来补偿。
在最后引用的亚·斯密的那段话中,还应该注意下面这句话:
“制造它们<机器等等>的工人所需的给养是由流动资本提供的。”
重农学派把预付在工资上的资本部分正确地列入和“原预付”相对立的“年预付”。但另一方面,他们不是把劳动力本身,而是把付给农业工人的生活资料(用斯密的话来说,就是“工人的给养“)表现为租地农场主使用的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这一点和他们独特的理论有密切的联系。在他们看来,由劳动加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正象原料、劳动工具等不变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加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完全一样),只是等于付给工人的为维持他们作为劳动力的职能所必须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他们的理论本身使他们不可能发现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如果劳动(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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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再生产它本身的价格外)生产剩余价值,那末,它在工业中也象在农业中一样,生产剩余价值。但是,按照他们的体系,劳动只在一个生产部门即农业中生产剩余价值,所以,剩余价值就不是由劳动产生,而是由自然在这个部门的特殊活动(帮助)产生。仅仅由于这个原因,在他们看来,农业劳动和其他种类的劳动不同,是生产劳动。
亚·斯密把工人的生活资料规定为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
1、因为他把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和那些属于流通领域的资本形式即流通资本混同起来;这种混同被他以后的经济学家不加批判地继承下来。因此,他就把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混同起来,不言而喻,在社会产品采取商品形式的地方,工人的生活资料和非工人的生活资料一样,材料也和劳动资料本身一样,必须由商品资本提供。
2、重农学派的见解混到斯密的分析中去了,虽然这种见解,是同他的阐述的内在部分即真正科学的部分相矛盾的。
一般说来,预付资本会转化为生产资本,就是说,会采取生产要素的形式,而生产要素本身是过去劳动的产物。(劳动力包含在内。)只有在这个形式上,预付资本才能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如果现在我们用工人的生活资料代替资本的可变部分转化成的劳动力本身,那就很清楚,就价值形成来说,这种生活资料本身,同生产资本的其他要素,同原料和役畜的生活资料是没有区别的。斯密以此为根据,效法重农学派,在前面引用的一段话中,把它们相提并论。生活资料本身不能增殖自己的价值,或者说,不能把剩余价值加到自己的价值上。生活资料的价值,和生产资本其他要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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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一样,只能在产品的价值中再现。它加到产品中去的价值,不可能多于它原有的价值。生活资料和原料、半成品等等一样,同由劳动资料构成的固定资本的区别仅仅在于:生活资料(至少对支付生活资料的资本家来说)全部消耗在它参与制造的产品中,从而它的价值必须全部一次补偿,而固定资本只是逐渐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补偿。因此,预付在劳动力(或工人的生活资料)上的那部分生产资本,现在只是在物质方面,而不是在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方面,同生产资本其他的物质要素相区别。这部分生产资本只是由于它和产品的客观形成要素的一部分(斯密统称为“材料”)一起归到流动资本的范畴,而同产品的客观形成要素的另一个归到固定资本范畴的部分相区别。
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属于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同生产资本的固定部分相反,和产品物质形成要素的一部分(原料等等)一样具有流动性,这种情况和资本的可变部分在价值增殖过程中所起的同不变部分相反的作用绝对无关。问题仅仅在于,这部分预付资本价值必须用什么方式以流通为媒介,由产品的价值得到补偿、更新、从而再生产出来。劳动力的购买和再购买,属于流通过程。但是只有在生产过程中,投在劳动力上的价值,才会由一个已定的不变的量,转化为一个可变的量(不是为工人,而是为资本家);并且始终只是由于这一点,预付的价值才转化为资本价值,转化为资本,转化为自行增殖的价值。但是,如果象斯密那样,不是把投在劳动力上的价值,而是把投在工人的生活资料上的价值,规定为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那就不可能理解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因而也就不可能理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这部分资本是和投在产品物质形成要素上的不变资本相对立的可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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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这一定义,被掩埋在这样一个定义之下: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就周转来说属于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这种掩埋由于不是把劳动力,而是把工人的生活资料列为生产资本的要素而最终完成。至于劳动力的价值是用货币预付还是直接用生活资料预付,那是没有关系的,虽然后一种情形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自然只能是例外。【亚·斯密怎样阻碍自己去理解劳动力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作用,可以用他象重农学派那样把工人的劳动和役畜的劳动相提并论的下面这句话来证明,他说:“不仅他的<租地农场主的>雇工是生产工人,而且他的役畜也是生产工人”(第2篇第5章第243页)。】
这样,由于亚·斯密所下的流动资本的定义,被确定为对于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价值具有决定意义的定义,——这是重农学派的定义,但没有重农学派的前提,——他就幸运地使他的后继者不可能理解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是可变资本部分。他本人在别处作过的更深刻和正确的阐述并没有取胜,他的这个谬误占了上风。以后的作者甚至走得更远。他们不仅认为,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定义在于,它是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而且还认为,流动资本的本质的定义在于,它是投在工人的生活资料上的资本。由此自然就得出了劳动基金的学说,所谓由必要生活资料构成的劳动基金,是一个已定的量,这个量一方面从物质上限制工人在社会产品中占有的份额,另一方面又必定全部花费在购买劳动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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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 第十一章
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理论。
李嘉图
李嘉图提到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只是为了说明价值规律的例外,即工资率影响价格的各种情况。这个问题,我们要到第三卷才谈。
但是,原来的糊涂观念一开始就表现为下面这种轻率的并列:
“固定资本耐久程度的这种差别,和这两种资本可能结合的比例的这种多样性。”
试问,这两种资本是什么?回答是:
“维持劳动的资本和投在工具、机器和建筑物上的资本可能结合的比例也是多种多样的。”正是这种多样性,使得柯布与道格拉斯能够将这两者对产出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现代庸俗经济学中著名的柯-道生产函数。参见Cobb, C. W. and P. H. Douglas, 1928. A Theory of Produc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8 (1): 139-165. 倘若这种结合的比例只有一种可能,那么柯布和道格拉斯的回归分析就会由于完全共线性而失败。值得注意的是,李嘉图显然认为劳动力与固定资本之间是“比例”关系,而不是现代庸俗经济学所谓的“替代”关系。这是李嘉图比柯布和道格拉斯等现代庸俗经济学家高明的地方。
因此,固定资本=劳动资料,流动资本=投在劳动上的资本。维持劳动的资本,是从亚·斯密那里抄袭来的陈词滥调。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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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一方面把流动资本同可变资本即投在劳动上的那部分生产资本混为一谈。另一方面,由于对立不是从价值增殖过程——不是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得出的,而是从流通过程得出的(斯密的旧有的混乱),就出现了双重错误的规定。
第一,把固定资本耐久程度的差别同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所组成的资本构成的差别等量齐观。但是,后一种差别决定剩余价值生产上的差别;相反,前一种差别,在考察价值增殖过程时,只涉及生产资料的一定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的方式,而在考察流通过程时,只涉及所投资本的更新期间,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考察,只涉及资本预付的期间。如果我们不去洞察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内部机构,而是从已有的现象出发来考察,那末,这两种差别事实上就合而为一了。当社会剩余价值在投入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中间进行分配时,资本的不同预付期间的差别(例如固定资本的不同寿命)和资本的不同的有机构成(从而也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不同的流通),对于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和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都发生同等的作用。
第二,从流通过程来看,一方面是劳动资料,即固定资本,另一方面是劳动材料和工资,即流动资本。但从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来看,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即不变资本,另一方面是劳动力即可变资本。对资本的有机构成(第1卷第23章第2节)来说,在同一价值量的不变资本中,是劳动资料多,劳动材料少,还是劳动材料多,劳动资料少,这是毫无关系的,一切都取决于投在生产资料上的资本和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的比例。反之,从流通过程来看,也就是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来看,一定价值量的流动资本按什么比例分为劳动材料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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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同样是没有关系的。从一个观点看,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归在同一范畴,而和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价值相对立。从另一个观点看,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和投在劳动材料上的那部分资本归在一起,而和投在劳动资料上的那部分资本相对立。
因此,在李嘉图那里,投在劳动材料(原料和辅助材料)上的那部分资本价值,不出现在任何一方。它完全消失了。这就是说,它不适于放在固定资本方面,因为在流通方式上,它和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完全相同。另一方面,它也不应放在流动资本方面,因为这样一来,从亚·斯密那里继承下来的、并不声不响地保留着的那种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对立同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对立等同起来的做法,就会站不住脚。李嘉图有丰富的逻辑本能,不会不感觉到这一点,所以,这部分资本就在他那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也被柯布和道格拉斯排除了。参阅文献同上。
这里必须指出,用政治经济学的话来说,资本家投在工资上的资本是按不同的期限预付的,这要看他例如是每周,每月,还是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工资而定。实际情况正好相反。是工人按一周,一个月,或三个月,把他的劳动预付给资本家的,这要看他是每周,每月,还是每三个月得到一次工资而定。如果资本家是购买劳动力,不是事后支付劳动力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他是按每日,每周,每月,或每三个月给工人预支工资,那才谈得上按这个期限进行了预付。既然他是在劳动已经持续数日,数周,数月之后才支付,不是购买劳动,不是按劳动要持续的期间支付,所以这一切不过是一种资本主义的颠倒。工人以劳动形式对资本家的预付,竟然变为资本家以货币形式对工人的预付。至于资本家只有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根据制造产品所需的时间的长短,也根据产品流通所需的时间的长短,——才能够实现产品本身或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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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收回它的价值(加上其中包含的剩余价值),那丝毫也不会改变事情的本质。而且我们常常看到,资本家已经得到商品的预付款了,也就是已经预先实现产品本身的价值(加上其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了,也还要等工人完成产品之后一段时间才支付相应的工资。有时即使已经将产品卖出去,并且收回货币了,也要拖后很久才支付工人的工资。商品的买者想怎样处置商品,这和卖者毫无关系。资本家购买机器时,不会因为他必须一次预付机器的全部价值,而这个价值只能逐渐地一部分一部分地从流通中流回,就能用较便宜的价钱得到这台机器。资本家购买棉花时,也不会因为它的价值会全部加入由它制成的产品的价值,从而全部一次由产品的出售得到补偿,而对棉花支付较高的价钱。
让我们回过来谈李嘉图。
1、可变资本的特征是,一个一定的、既定的(因此它本身是不变的)资本部分,一个既定的价值额(假定等于劳动力的价值,虽然在这里工资是等于、大于还是小于劳动力的价值,是没有关系的)和一个会自行增殖、会创造价值的力即劳动力相交换,而劳动力不仅再生产它自己的由资本家支付的价值,而且同时生产剩余价值,即原来不存在的,没有用任何等价物买来的价值。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的这个具有特征的属性,使这部分资本作为可变资本而和不变资本完全不同。如果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只是从流通过程来考察,这样它就作为流动资本而和投在劳动资料上的固定资本相对立,那末,这个属性就会消失。这一点已经由下面的事实表示出来:这时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就会在流动资本项目内和不变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即投在劳动材料上的部分合在一起,而和不变资本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投在劳动资料上的部分相对立。在这里,剩余价值,也就是那个使所投价值额转化为资本的条件,就完全被忽视了。同样,下列事实也被忽视了:由投在工资上的资本加进产品的那部分价值是新生产的(从而也是实际再生产的),而由原料加进产品的那部分价值却不是新生产的,不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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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再生产的,而只是维持、保存在产品价值中的,因而只是作为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再现的。现在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观点看,区别就仅仅在于:生产商品所使用的劳动资料的价值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加入商品价值,从而也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由商品的出售得到补偿,因此,一般地说,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逐渐地留到补偿。另一方面,生产商品所使用的劳动力和劳动对象(原料等等)的价值却全部加入商品价值,从而也全部由商品的出售得到补偿。就这一点来说,从流通过程看,资本的一部分表现为固定资本,另一部分则表现为流动资本。在这两种情况下,问题都是一定量预付价值向产品的转移,以及这个价值由产品的出售得到的再补偿。现在的区别只是在于,价值转移,从而价值补偿,是一部分一部分地逐渐地进行,还是一次进行。这样一来,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的决定性的区别就被抹杀了,剩余价值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秘密,即一定的价值和体现这些价值的物品借以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也被抹杀了。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就只有流通方式的区别(而商品流通当然只和已有的、既定的价值有关);而共有一种特别的流通方式的,是投在工资上的资本和投在原料、半成品、辅助材料上的那部分资本——同投在劳动资料上的那部分资本相对立。
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本能地坚持亚·斯密的这种做法,即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范畴混同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范畴,并且不加批判地在一个世纪中一代一代沿用这种做法。在现代资本家所使用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其中固定资产的含义与固定资本差不多,但属于固定资本的土地使用权则算作无形资产。而流动资产则除了投在原料、半成品、辅助材料上的那部分资本外,还包含非生产资本的流通资本,如货币和已经生产出来尚未销售出去的产品,及一些债权等,但不包括投在工资上的资本。大概是因为投在工资上的资本常常是由工人预付的,只好以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等名目归于负债而非资产。这种会计学是建立在资本家个人的感受上,而不是正当的经济理论分析之上。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那里,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和投在原料上的那部分资本根本不加区别,而仅仅在形式上——看它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还是全部一次地通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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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而流通——和不变资本区别开来。因此,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运动的基础,从而理解资本主义剥削的现实运动的基础,一下子就被破坏了。问题就只是预付价值的再现了。
不加批判地接受斯密的这种混同,对李嘉图来说,不仅比对以后的辩护论者更加令人烦恼(对他们来说,混淆概念并不是什么令人烦恼的事),而且比对亚·斯密本人更加令人烦恼,因为李嘉图和斯密相反,更合乎逻辑地、更鲜明地阐述了价值和剩余价值,实际上是维护亚·斯密的内在部分,而反对亚·斯密的外在部分。
这种混同是重农学派所没有的。“年预付”和“原预付”的区别,只关系到资本(专指农业资本)不同组成部分的不同再生产期间;他们关于剩余价值生产所持的见解,则是他们理论中一个和这种区分无关的部分,而且是他们作为自己理论的要点提出的。他们不是从资本本身来说明剩余价值的形成,而是认为只有在资本的一定生产领域即农业中才形成剩余价值。
2、在可变资本的定义中,——从而对任何一个价值额转化为资本来说,——本质的东西是:资本家用一个一定的、既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是不变的)价值量同创造价值的力相交换;用一个价值量同价值的生产,价值的自行增殖相交换。资本家无论是用货币还是用生活资料付给工人,都不会影响这个本质的规定。这只是改变资本家所预付的价值的存在方式。在一个场合,这个价值以货币形式存在,由工人用这个货币自己到市场上购买生活资料;在另一个场合,它以生活资料的形式存在,供工人直接消费。事实上,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以用货币付给工人报酬为前提,就象它一般地说以用流通过程作为媒介的生产过程为前提,从而以货币经济为前提一样。但是剩余价值的创造,从而预付价值额的资本化,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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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产生于工资的或投在购买劳动力上的资本的货币形式,也不是产生于它的实物形式。剩余价值的创造是产生于价值同创造价值的力的交换,是产生于一个不变量到一个可变量的转化。
劳动资料固定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它的耐用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一种物理属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劳动资料损耗得快还是慢,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的时间长还是短,要根据它的耐用程度而定。但是它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决不是仅仅由于这种耐用的物理属性。金属工厂中的原料,和用来进行生产的机器一样耐用,并且比这种机器上的某些由皮革、木头等等构成的部分更为耐用。尽管如此,用作原料的金属还是流动资本的一部分,而也许用同一金属制成的执行职能的劳动资料则是固定资本的一部分。因此,同一种金属在一个场合归入固定资本项目内,在另一个场合归入流动资本项目内,并不是由于物质的物理性质,并不是由于金属损坏的快慢程度不同。相反,这种区别是由金属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产生的,它在一个场合是劳动对象,在另一个场合则是劳动资料。
劳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平均地说,要求劳动资料在或长或短的期间内,不断重新地在反复的劳动过程中发挥作用。因此,它的物质较为耐用是由它的职能规定的。但是,它由以制成的物质的耐用性本身,不会使它成为固定资本。同一种物质,如果是原料,就成为流动资本;而在那些把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区别混同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的经济学家看来,同一种物质,同一台机器,作为产品是流动资本,作为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
虽然使劳动资料成为固定资本的,不是它由以制成的耐用的物质,但是它作为劳动资料所起的作用,要求它由比较耐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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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成。因此,材料的耐用性是它执行劳动资料职能的一个条件,从而也是使它成为固定资本的流通方式的物质基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它的物质损坏的快慢程度不同,使它具有固定性的大小程度也不同,因此和它作为固定资本的性质非常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既然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仅仅从流动资本的观点加以考察,也就是和固定资本对立起来加以考察,因而,既然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混同起来,那末,就象劳动资料的物质现实性是它的固定资本性质的重要基础一样。自然会从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的物质现实性,得出它的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的性质,然后再由可变资本的物质现实性规定流动资本。
投在工资上的资本的现实物质,是劳动本身,是发挥作用的、创造价值的劳动力,是活的劳动。资本家用死的、物化的劳动来和它交换,把它并入他的资本,只有这样,他手中的价值才转化为一个自行增殖的价值。但是,资本家并不出卖这种自行增殖的力。这种力和他的劳动资料一样,始终只是他的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但决不象他所出售的成品那样,是他的商品资本的组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资料当作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不是作为固定资本和劳动力相对立,同样,劳动材料和辅助材料也不是作为流动资本和劳动力相一致;从劳动过程的观点看,这二者都是作为物的因素和作为人的因素的劳动力相对立。不把工人当人看,是现代庸俗经济学的特点之一。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看,二者都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劳动力即可变资本相对立。或者,如果这里指的是那种影响流通过程的物质差别,那末,这种差别只是:从价值(它不外是已经物化的劳动)的性质和从发挥作用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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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外是正在物化的劳动)的性质中得出,劳动力在它执行职能期间不断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在劳动力方面表现为运动,表现为创造价值的东西,在劳动力的产品方面,在静止的形式上,表现为已经创造的价值。在劳动力发生作用之后,资本就不再是一方面由劳动力和另一方面由生产资料构成。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价值,现在是加到产品中的价值(+剩余价值)。为了使过程反复进行,产品必须出售,由此得到的货币要不断地重新购买劳动力,并把它并入生产资本。于是,这就使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和投在劳动材料等等上的那部分资本一样,取得了同仍然固定在劳动资料上的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的性质。
相反地,如果把流动资本的这个次要的、为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和一部分不变资本(原料和辅助材料)所共有的规定,看作是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的本质规定,也就是说,看作后者的本质规定的,是投在劳动力上的价值全部转移到由于消费了劳动力而生产出来的产品中去,而不象固定资本那样逐渐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产品中去,因此必须全部由产品的出售得到补偿,那末,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在物质上也就必然不是由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构成,而是由工人用工资购买的各种物质要素构成,也就是由进入工人消费的那部分社会商品资本构成,即由生活资料构成。这样,固定资本是由损坏得较慢,因而可以补偿得较慢的劳动资料构成,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则是由必须补偿得较快的生活资料构成。
然而,损坏快慢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限。
“工人消费的食物和衣服,他在其中从事劳动的建筑物,他劳动时使用的工具,都是会损环的。但是,这些不同资本的耐用时间却大有差别:蒸汽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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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耐久,船比工人的衣服耐久,工人的衣服又比他所消费的食物耐久。”
在这里,李嘉图忘记说到工人居住的房屋,他的家具,他的消费工具如刀叉器皿等等,它们都具有和劳动资料同样的耐久性。同一些物品,同一类物品,在这里表现为消费资料,在那里表现为劳动资料。
按李嘉图的说法,区别就是:
“有的资本损耗得快,必须经常再生产,有的资本消费得慢,根据这种情况,就有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之分”。
他还加了一个注解:
“这种区分不是本质的区分,其中不能划出明确的界线。”
这样一来,我们又幸运地到了重农学派那里。在他们看来,“年预付”和“原预付”的区别就是消费时间上的区别,因而,也就是所使用资本的再生产时间上的区别。不过,在他们那里成为社会生产上的重要现象,并且在《经济表》中和流通过程相联系的事情,在这里却成了一种主观上的区别,如李嘉图自己所说的,成了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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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区别。
既然投在劳动上的那部分资本同投在劳动资料上的那部分资本的区别,只在于它的再生产期间,从而只在于它的流通期间,既然前一部分由生活资料构成,后一部分由劳动资料构成,前者区别于后者的只是损坏得快,而且前者本身在损坏的快慢上也是不同的,所以,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和投在生产资料上的资本之间任何独特的区别,就自然都被抹杀了。
这一点和李嘉图的价值学说是完全矛盾的,和他的实际上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利润理论也是完全矛盾的。他考察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一般只是限于说明,同量资本投在不同生产部门时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不同比例对价值规律会发生什么影响,并且由这种情况引起的工资涨落对价格会发生多大影响。但是,即使在这种有限的研究中,他也由于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混同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而犯了极大的错误,实际上,他的研究是从完全错误的基础上出发的。这就是:1、既然投在劳动力上的那部分资本价值可以列入流动资本项目内,所以,对流动资本本身的规定,特别是对投在劳动上的那部分资本之所以列入这个项目内的条件,就作了错误的阐述。2、把投在劳动上的那部分资本是可变资本这一规定,同它是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那一规定混同起来。
本来很清楚,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是流动资本这一规定,是一种次要的规定,在这个规定中,它在生产过程中的独特的区别被抹杀了;因为根据这个规定,一方面,投在劳动上的资本和投在原料等等上的资本具有同等意义;使一部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合而为一的这个项目,完全忽视了那种同不变资本相对立的可变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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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特的区别。另一方面,投在劳动上和投在劳动资料上的这两部分资本虽然互相对立起来,但是这里所指的,并不是它们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参加价值的生产,而是它们仅仅在不同的时间内把它们既定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
在所有这些场合,问题都是在于,投入商品生产过程的既定的价值,不管是工资、原料的价格,还是劳动资料的价格,怎样转移到产品中去,从而怎样通过产品而流通,通过产品的出售而回到它的起点,也就是得到补偿。这里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这个“怎样”,在于这个价值的转移、从而流通的特殊方式。
预先由契约规定的劳动力价格,无论是用货币支付还是用生活资料支付,不论在哪一个场合,它是一个一定的、既定的价格这个性质都是不会改变的。不过,在工资用货币支付时,显然,货币本身不会以生产资料那样的方式进入生产过程,就是说,不会象生产资料那样,不仅使价值,而且使物质都进入生产过程。而如果把工人用工资购买的生活资料直接作为流动资本的物质形式和原料等等一起列入一个项目内,并和劳动资料相对立,那末,这就使事情具有另一种外观。一些物品即生产资料的价值在劳动过程中转移到产品中去,而另一些物品即生活资料的价值则在把它们消费掉的劳动力中再现,并通过劳动力的作用同样转移到产品中去。在这两个场合,问题同样都是生产中预付的价值在产品中的单纯再现。(重农学派信守这一点,因此否认工业劳动会创造剩余价值。现代庸俗经济学以为,长期利润为零。)例如,威兰德在我们曾经引用过的一段话中说道:
“资本以什么形式再现是无关紧要的……人们生存和安乐所必需的各种食物、衣服和住房同样会发生变化。它们时时被消费掉,而它们的价值……再现出来。”(《政治经济学原理》第3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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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以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形式预付到生产中去的资本价值,都同样再现在产品的价值中,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就幸运地变成一个神秘莫测的东西了,产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起源,也就完全被掩盖起来。
其次,资产阶级经济学特有的拜物教也就由此完成了。这种拜物教把物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获得的社会的经济的性质,变为一种自然的、由这些物的物质本性产生的性质。例如,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这个定义,是一个引起矛盾和混乱的经院式的定义。我们在论述劳动过程时(第1卷第5章)已经指出,各种物质组成部分究竟是充当劳动资料,充当劳动材料,还是充当产品,这完全取决于它们当时在一定劳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取决于它们的职能。同样,劳动资料也只有在下面两个条件下才是固定资本:第一,生产过程一般地说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因而生产资料一般地说是资本,具有资本的经济规定性即社会性;第二,劳动资料以一种特殊方式把它们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否则,它们仍然是劳动资料,而不是固定资本。同样,肥料之类的辅助材料虽然不是劳动资料,但是如果它按照和大部分劳动资料一样的特殊方式来转移价值,那它也成为固定资本。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把各种物品加以归类的定义。问题在于表现为一定范畴的一定职能。
如果认为生活资料本身在一切情况下都具有成为投在工资上的资本的属性,那末,“维持劳动”,也就成为这种“流动”资本的性质了。于是,就以为生活资料要不是“资本”,它就不能维持劳动力。其实,生活资料的资本性质,恰恰使生活资料具有这样一种属性,即通过别人的劳动来维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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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活资料本身是流动资本,——在流动资本转化为工资以后,——那就会进一步得出结论:工资的数量取决于工人的人数和一定量流动资本的比例。而这正是经济学家爱用的论点,事实上,工人从市场上取得的生活资料量和资本家占有的供自己消费的生活资料量,取决于剩余价值和劳动价格的比例。
李嘉图和巴顿一样,到处都把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关系,混同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关系。我们以后会看到,这种混同怎样使他对利润率的研究走上歧途。
李嘉图还把在周转中由其他原因产生的区别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等同起来:
“还必须指出,流动资本流通或流回到它的使用者手中的时间可以极不相等。租地农场主买来作种子的小麦,和面包业主买来做面包的小麦相比,是固定资本。前者把小麦播在地里,要等一年以后才能收回;后者把小麦磨成面粉,制成面包卖给顾客,一周之内就能自由地用他的资本重新开始同一事业或开始任何别的事业。”
在这里,具有特征的是:小麦——虽然它作为谷种不是充当生活资料,而是充当原料——第一,是流动资本,因为它本身是生活资料,第二,是固定资本,因为它流回的时间要经过一年。然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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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生产资料成为固定资本的,并不只是流回的快慢,而且是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一定的方式。
亚·斯密造成的混乱,引起了如下的结果:
1、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被混同于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区别。例如,同一台机器,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时,是流动资本,并入生产过程时,则是固定资本。在这里根本不能理解为什么一种资本会比另一种资本更为固定或更为流动。
2、一切流动资本,都和投在工资上的或要投在工资上的资本等同起来。约翰·斯·穆勒等人就是这样。
3、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在巴顿、李嘉图等人那里,已经同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混同起来,最后完全归结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例如在拉姆赛那里就是这样。在拉姆赛看来,一切生产资料,原料等等,和劳动资料一样,是固定资本,只有投在工资上的资本才是流动资本。但是,正因为作了这样的归结,所以就不可能理解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真正区别。
4、最近一些英国经济学家,特别是苏格兰经济学家,例如麦克劳德、帕特森等人,他们用银行伙计的难以形容的偏见来看待一切事物,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变成“随时可以提取的存款”和“预先通知才可以提取的存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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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 第十二章
劳动期间
假定有两个生产部门,一个是棉纺业,一个是机车制造业,它们的工作日一样长,比如说十小时的劳动过程。在一个部门,每天,每周提供一定量的成品,棉纱;在另一个部门,劳动过程也许要反复进行三个月,才能制成一件成品,一台机车。在一个场合,产品具有可分离的性质,每天或每周都重新开始同样的劳动。在另一个场合,劳动过程是连续的,包括好多个每天的劳动过程,它们互相结合,连续操作,要经过较长时间才提供一件成品。尽管每天的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在这里是一样的,但生产行为的持续时间,即为提供一件成品,把它作为商品送到市场,从而使它由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所必须反复进行的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却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别。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和这里的问题无关。即使两个生产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完全相同,上述差别也还会存在。
生产行为持续时间的差别,不仅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发生,而且在同一个生产部门内也会发生,因为所要提供的产品的规模有大有小。建筑一所普通住宅比建筑一个大工厂需要的时间少,因而需要的连续劳动过程也少。制造一台机车需要三个月,制造一艘装甲舰则需要一年或数年。谷物的生产需要将近一年,牛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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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需要几年,木材的生产可长达12年到100年。一条农村土路也许几个月就可以修好,而一条铁路却要几年才能建成;织一条普通地毯也许需要一周,而织一条戈比林壁毯则需要几年,等等。因此,生产行为持续时间的差别,是无穷无尽的。在现代财务分析中,常常将某个企业的财务周转指标与该行业的同类平均指标相比较。这样做是考虑到不同行业有其行业特点,但是也要注意,同一行业中也存在不同的情况,不宜盲目比较。
显然,生产行为持续时间的差别,在资本支出一样多的时候,必定引起周转速度的差别,从而引起既定资本的预付时间的差别。假定机器纺纱厂和机车制造厂使用同量资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分割相同,资本的固定部分和流动部分的分割也相同,最后,工作日一样长,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比例也一样。其次,为了把由流通过程产生的并且和当前问题无关的一切情况撇开不说,我们假定,棉纱和机车二者都是按照订货生产的,而且在成品交货的时候得到贷款。一周以后,纺纱厂主交付棉纱,收回他投入的流动资本和包含在棉纱价值中的固定资本的损耗(在这里,我们撇开剩余价值不说)。因此,他能够重新用同一个资本去重复同一个循环。这个资本完成了自己的周转。机车制造厂主却必须在三个月内,每周都把新的资本投在工资和原料上,并且只有过了三个月,机车交货以后,在此期间为制造同一个商品而在同一个生产行为中逐渐投入的流动资本,才再处于一种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循环的形式;同样地,机器在这三个月内的磨损对他来说这时才得到补偿。所以,一个是一周的投资;另一个是一周投资的十二倍。假定其他一切条件都相同,一个人所使用的流动资本必须是另一个人的十二倍。
每周预付资本相等,在这里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无论预付资本的量有多少,这个资本在被重新用来经营,用来反复从事相同的经营,或开始另一种经营以前,在一个场合,仅仅是预付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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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个场合,则预付十二周。
周转速度的差别,或单个资本在同一个资本价值又能在一个新的劳动过程或新的价值增殖过程中起作用以前所必须预付的时间长短的差别,在这里,是由下列情况引起的:
假定制造一台机车或任何一台机器要花费100个工作日。对纺纱厂和机器制造厂所使用的工人来说,这100个工作日同样是一个非连续的(可分离的)量,按照假定,是由100个依次进行的、各自分开的十小时劳动过程构成。但对产品即对机器来说,这100个工作日却是一个连续的量,一个1000个劳动小时的工作日,一个单一的互相联系的生产行为。这种由许多依次进行、互相联系的工作日构成的工作日,我称为劳动期间。我们讲工作日,指的是工人每天必须耗费劳动力,每天必须劳动的劳动时间的长短。而我们讲劳动期间,指的是一定生产部门为提供一件成品所必需的互相联系的工作日的数目。在这里,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只是局部产品,它每天继续被加工,到一个或长或短的劳动期间结束的时候,才取得完成的形态,成为一个完成的使用价值。如果象现代庸俗经济学所主张的物品或死劳动也创造价值并且此价值应归资本家所有,那么工人在第1个工作日所完成的局部工作所物化的死劳动将参与第2个工作日的价值创造,并且作为第2个工作日的活劳动的对立面,为资本家谋取利益。以此类推,工人在前99个工作日所完成的局部工作所物化的死劳动将参与最后第100个工作日的价值创造,并且作为第100个工作日的活劳动的对立面,为资本家谋取利益。而且由于在99个工作日中物化的死劳动要远远多于在1个工作日中物化的死劳动,于是工人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所得就应当远远小于其在第一个工作日的所得,除非最后一个工作日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第一个工作日创造的价值。这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是不可能的。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决不会同意用极低的价格卖掉前99个工作日的生产成果,也就是说,不会承认最后一个工作日创造了大部分的价值,虽然白痴会以为让他吃饱肚子的是最后一口饭,但资本家作为一个整体并不是白痴。同时,工人的工资在这样的两个工作日中并没有什么差别。可见,资本家还是感觉到了死劳动的价值只是在堆积和转移,而不会创造新的价值。只是出于维护他自身的阶级利益,不会对这一点予以公开的承认,反而要求其在经济学方面的代理人——现代庸俗经济学家们构造一套颠倒黑白的说辞。
因此,社会生产过程的中断、紊乱(例如发生危机),对于具有可分离性质的劳动产品和那些在生产上需要有一个较长的互相联系的劳动期间的劳动产品,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影响。在一个场合,今天的一定量棉纱、煤炭等等的生产,不必由明天的棉纱、煤炭等等新的生产接续起来。但船舶、建筑物、铁路等等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不仅劳动会中断,而且互相联系的生产行为也会中断。如果工程不继续进行,已经在生产上消费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就会白白地耗费。即使以后工程恢复了,它在这段间歇时间里也会不断损坏。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最后那一口饭才具有较大的功效。由于在生产上需要有一个较长的互相联系的劳动期间的劳动产品的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较大,因而在一般利润率规律的作用下,对其投资的平均收益率要略高于对具有可分离性质的劳动产品的投资的平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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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劳动期间,固定资本每天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层层堆积起来,直到产品完成。这里同时也显示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的实际重要性。固定资本是为较长时间预付到生产过程中去的,也许要经过许多年才有更新的必要。蒸汽机是每天一部分一部分地把它的价值转移到棉纱这种可分离的劳动过程的产品中去,还是在三个月内把它的价值转移到机车这种连续生产行为的产品中去,这对购买蒸汽机所必需的资本支出毫无影响。在一个场合,它的价值是零星地,比如说,每周流回一次,在另一个场合,却是比较大量地,比如说,每三个月流回一次。但在这两个场合,蒸汽机也许要经过二十年才更新。蒸汽机的价值在每一个劳动期间经过产品出售而一部分一部分地流回。只要每个期间比蒸汽机本身存在的期间短,同一台蒸汽机就会在若干劳动期间继续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
预付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就不是这样。为这一周购买的劳动力已经在这一周耗费掉,并且已经物化在产品中。它必须在周末得到报酬。这种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支出,在三个月内必须每周重复,但这部分资本在这一周的支出,并不能使资本家在下一周不购买劳动。每周必须有新的追加资本来支付劳动力的报酬。如果把一切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即使资本家每周零星地支付工资,他仍然需要有支付三个月工资的能力。流动资本的其他部分,即原料和辅助材料,也是这样。劳动一层层堆积到产品中去。在劳动过程中,不仅已经耗费的劳动力的价值,而且剩余价值也不断转移到产品中去,不过,是转移到未完成的产品中去,这种产品还不具备完成的商品的形态,所以还不能流通。由原料和辅助材料一层层转移到产品中去的资本价值,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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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特殊性质或制造产品时所应达到的有用效果,使劳动期间有长有短。根据这个期间的长短,必须不断追加流动资本(工资、原料和辅助材料)。在这个流动资本中,没有任何部分处于可以流通的形式,因此没有任何部分可以用来更新同一经营。相反地,它的每一个部分都要相继作为正在形成的产品的组成部分固定在生产领域内,束缚在生产资本的形式上。但是,周转时间等于资本的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和。因此,生产时间的延长,和流通时间的延长一样,会减慢周转的速度。然而目前必须指出两点:
第一,在生产领域停留的时间延长。例如,第一周预付在劳动、原料等等上面的资本,和固定资本转给产品的价值部分一样,在整整三个月期间,束缚在生产领域,并入一个正在形成但尚未完成的产品中去,不能作为商品进入流通。
第二,因为生产行为所必需的劳动期间要持续三个月,实际上这个期间只形成一个互相联系的劳动过程,所以,必须不断地每周都有一些新的流动资本加到以前投入的部分中去。因此,相继预付的追加资本的量,随着劳动期间的延长而增加。
我们曾经假定,在纺纱业和机器制造业中投入同量的资本,它们按相同的比例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也按相同的比例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工作日也一样长,总之,除劳动期间的持续时间以外,其他一切条件都相同。第一周,二者的支出是一样的,但是纺纱业主的产品已经可以出售,并且可以用所得的货款购买新的劳动力和新的原料等等,总之,生产可以按相同的规模继续进行。机器制造厂主却要在三个月以后,在他的产品制成以后,才能把第一周用掉的流动资本再转化为货币,用它来重新开始经营。这就是说,第一,所投资本量相同,但回流不同。第二,虽然纺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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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机器制造业在三个月内使用同量的生产资本,但对纺纱业主和机器制造业主来说,资本支出的量完全不同,因为在一个场合,同一资本很快就更新,因而能够重新反复相同的经营;在另一个场合,资本的更新则比较缓慢,因而在更新期限到来以前,必须不断地把新的资本量追加到旧资本量中去。因此,不仅资本一定部分的更新时间或预付时间长短不一,根据劳动过程的长短来预付的资本量也大小不等(虽然每天或每周使用的资本相同)。这种情况之所以值得注意,因为和下一章所要考察的情况一样,预付时间可以延长,而预付资本量不必因此按比例增加。资本必须为较长的时间而预付,而且一个较大的资本量要束缚在生产资本的形式上。
在资本主义生产不太发达的阶段,那些需要很长劳动期间,因而需要在较长时间内大量投资的企业,特别是只能大规模经营的企业,例如筑路、开凿运河等等,或者完全不按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而由公共团体或国家出资兴办(至于劳动力,在较早的时期,多半实行强制劳动)。或者那种需要较长劳动期间才能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靠资本家自己的财产来生产的。例如,在给私人建造房子时,私人要分期垫款给建筑业主。因此,事实上他是按照房屋的生产过程的进度,一部分一部分地支付房屋的代价。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时期,一方面大量资本集中在单个资本家手里,另一方面,除了单个资本家,又有联合的资本家(股份公司),同时信用制度也发展了,资本主义建筑业主只是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为个别私人定造房屋。他的职业是为市场建筑整排的房屋或市区,就象单个资本家作为承包人从事铁路建筑一样。
资本主义生产怎样使伦敦的房屋建筑业发生变革,可以用1857年一个建筑业主在银行法委员会所提出的证词来说明。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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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青年时代,房屋大都是定造的,建筑费用在建筑的某些阶段完工时分期付给建筑业主。为投机而建筑的现象很少发生;建筑业主这样做,主要只是为了使他们的工人经常有活干,而不致于散伙。近四十年来,这一切都改变了。现在,定造房屋的现象是极少有的。需要新房屋的人,可以在为投机而建成或正在建筑的房屋中,挑选一栋。建筑业主不再是为顾客,而是为市场从事建筑;和任何其他产业家完全一样,他必须在市场上有完成的商品。以前,一个建筑业主为了投机,也许同时建筑三四栋房屋;现在,他却必须购买(也就是大陆上所说的,通常以九十九年为期租用)大块地皮,在上面建筑一二百栋房屋,因此他经营的企业,竟超出他本人的财产二十倍到五十倍。这笔基金用抵押的办法借来;钱会按照每栋房屋建筑的进度,付给建筑业主。一旦发生危机,分期垫款就会停止支付,整个企业通常就会停顿;最好的情况,是房屋停建,等情况好转再建;最坏的情况,就是半价拍卖了事。现在,任何一个建筑业主不从事投机建筑,而且不大规模地从事这种建筑,就得不到发展。建筑本身的利润是极小的;建筑业主的主要利润,是通过提高地租,巧妙地选择和利用建筑地点而取得的。几乎整个贝尔格雷维埃和泰伯尼厄以及伦敦郊区成千上万的别墅,都是用估计有人需要房屋这种投机办法建筑起来的。(《银行法特别委员会的报告》第1部分摘要,1857年证词第5413—5418、5435—5436号)现代庸俗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部分并没有考虑到这种“估计有人需要”而进行的生产。从而,作为其核心理念——均衡的大厦,也是建立在这种并不可靠的“估计”的沙滩上。
举办劳动期间相当长而规模又很大的事业,只有在资本积聚已经十分显著,另一方面信用制度的发展又为资本家提供方便的手段,使他可以不完全用自己的资本而用别人的资本来预付、来冒险的时候,才完全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事情。但不言而喻,生产上的预付资本是否属于它的使用者,这对周转速度和周转时间是没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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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的。
有些事情,例如协作、分工、机器的使用,可以增加一个工作日的产品,同时可以在互相联系的生产行为中缩短劳动期间。例如,机器缩短了房屋、桥梁等等的建筑时间;收割机、脱粒机等等缩短了已经成熟的谷物转化为完成的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期间。造船技术的改良,提高了船速,从而缩短了航运业投资的周转时间。但是,这些缩短劳动期间,从而缩短流动资本预付时间的改良,通常与固定资本支出的增加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在某些部门,可以单纯通过协作的扩大而缩短劳动期间;动用大批工人,并在许多地点同时施工,就可以缩短一条铁路建成的时间。在这里,周转时间由于预付资本的增加而缩短了。在所有这些场合必须有更多的生产资料和更多的劳动力在资本家的指挥下结合起来。
劳动期间的缩短通常和在较短时间内预付更大的资本联系在一起,这样,预付资本的量就随着预付时间的缩短而增加。因此,这里必须注意,撇开现有的社会资本量不说,问题在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或对它们的支配权分散或集中在单个资本家手中已达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资本的积聚已达到什么程度。当信用引起、加速和扩大资本在个人手中的积聚时,它就促使劳动期间从而周转时间缩短。同样的现有社会资本量,可以有不同的积聚程度。而这种积聚程度又受到信用和无政府状态的极大影响。从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现代庸俗经济学所谓的均衡只是偶然的和瞬时的,不均衡则是必然的和几乎时时的。
在有些生产部门,劳动期间不管是连续的还是间断的,总是由一定的自然条件决定的,所以不能用上述方法来缩短。
“较快的周转这一用语,对谷物种植是不适用的,因为它一年只能周转一次。至于牲畜,我们只要问:两年生和三年生的羊,四年生和五年生的牛的周转是怎样加速的?”(威·瓦尔特·古德《政治、农业和商业上的各种谬论》1866年伦敦版第3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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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必须预先准备现金(例如为了缴纳赋税、地租等固定费用),就用下面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在严重损害农业的情况下出售和屠宰尚未达到经济标准年龄的牲畜;结果也就引起了肉类价格的上涨。
“那些过去主要是饲养牲畜的人,在夏季供应中部各郡的牧场,在冬季供应东部各郡的牲畜栏……这种人已经因谷物价格的波动和下跌而变得贫困不堪,所以很高兴能够从黄油和干酪的高价中得到好处;他们每周把黄油拿到市场去卖,以抵补日常开支,又用干酪从采购商(干酪一旦可以搬运,他就把它运走,价格当然由他决定)那里取得垫款。由于这个原因,再加上农业要受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支配,所以,以前从制奶地区送到南方去饲养的小牛,现在往往出世不过八天到十天,就在北明翰、曼彻斯特、利物浦及其他邻近的各大城市的屠宰场被大批宰掉。如果麦芽不上税,那就不仅租地农场主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他们的幼畜可以养得大些和重些,而且没有养母牛的人,也可以用麦芽代替牛奶来饲养小牛了;目前幼畜奇缺的情况,也就可以大大避免了。现在,如果我们劝这些小租地农场主饲养小牛,他们就会说:我们很清楚,用牛奶饲养小牛是合算的,但是第一,我们必须垫现钱,这我们办不到;第二,我们要等很久,才能把钱收回,而制奶可以立即把钱收回。”(同上,第11、12页)
如果资本周转的延长对英国的小租地农场主已经有这样大的影响,那就不难理解,它在大陆的小农中间必然会引起多么大的混乱。
随着劳动期间持续时间的增加,也就是随着制成可流通的商品所必需的时间的增加,从固定资本层层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部分就会堆积起来,并且这个价值部分的回流会延滞下来。但是,这种延滞不会引起固定资本的新的支出。机器总是继续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而不管它的磨损的补偿以货币形式流回得慢还是快。流动资本却不是这样。不仅资本必须按照劳动期间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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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时间束缚在较长的时间内;而且新的资本必须不断预付在工资、原料和辅助材料上。因此,延滞的回流对于这两种资本的影响也不同。不管回流是慢是快,固定资本总是继续发挥作用。而流动资本则相反,如果它束缚在未出售或未完成的即还不能出售的产品形式上,同时又没有现成的追加资本,使它在实物形式上实行更新,那末在回流延滞的时候,它会失去执行职能的能力。
“当农民要饿死的时候,他的牲畜却正上膘。雨下得很多,牧草长得很茂盛。印度农民在肥牛旁边快要饿死了。迷信的戒律对个人来说好象是残酷无情的,但有保存社会的作用;役畜的保存,保证了农业的继续,这样也就保证了未来生计和财富的源泉。在印度,人的补充比牛的补充容易,这听起来似乎是残酷而悲惨的,但情况确是如此。”(《答复,东印度。马德拉斯和奥里萨的饥荒》第4号第44页)
把这种情况和《摩拏法典》第十章第六十二节的一句话比较一下:
“为保存一个僧侣或一头母牛而无代价地牺牲生命……可以保证这些出身卑贱的种族得救。”在落后的社会里,人不如牛;在“先进”的社会里,人不如机器等一切具有价值的物品,除了其本人以外。这就是某些人的经济学原理。
要在五年期满之前提供一个五年生的动物,自然是不可能的。但在一定限度内,通过照料方法的改变,使牲畜在较短时间成长起来供一定的用途,却是可能的。贝克韦尔正是在这方面作出了成绩。以前,英国羊,象直到1855年法国羊一样,不满四年或五年是不能宰的。按照贝克韦尔的一套方法,一年生的羊已经可以肥育,无论如何,在满两年以前可以完全成熟。迭奚勒·格兰居的租地农场主贝克韦尔,由于精心选种,使羊的骨胳缩小到它们生存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他的这种羊叫做新莱斯特。
“饲养牲畜的人现在用以前养成一头羊的时间,可以养成三头来供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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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而且这种羊长肉最多的部位发育得更宽大浑圆了。它们的全部重量几乎纯粹是肉。”(拉维涅《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农村经济》1855年版第20页)
缩短劳动期间的方法,只能按极不相同的程度适用于不同的产业部门,不会抵销不同劳动期间持续时间的差别。再用我们上述的例子来说,由于采用新工具机,制成一台机车所必需的劳动期间可以绝对地缩短。但是,如果由于纺纱过程的改良,每天或每周提供的成品更迅速地增加了,那末,制造机器的劳动期间,同纺纱的劳动期间相比较,还是相对地延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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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生产时间
劳动时间始终是生产时间,即资本束缚在生产领域的时间。但是反过来,资本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时间,并不因此也必然是劳动时间。
这里指的不是受劳动力本身的自然界限制约的劳动过程的中断,虽然我们说过,只是固定资本即厂房、机器等等在劳动过程休止时闲置不用这一情况,就已经成为超出自然界限来延长劳动过程和实行日夜班劳动的动机之一。这里指的是与劳动过程长短无关,但受产品的性质和制造产品的方式本身制约的那种中断,在这个中断期间,劳动对象受时间长短不一的自然过程的支配,要经历物理的、化学的、生理的变化;在这个期间,劳动过程全部停止或者局部停止。
例如,榨出来的葡萄汁,先要有一个发酵时期,然后再存放一个时期,酒味才醇。在许多产业部门,产品要经过一个干燥过程,例如陶器业,或者,把产品置于一定条件下,使它的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例如漂白业。冬季作物大概要九个月才成熟。在播种和收获之间,劳动过程几乎完全中断。在造林方面,播种和必要的预备劳动结束以后,也许要过100年,种子才变为成品;在这全部时间内,相对地说,是用不着花多少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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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这些场合,在大部分生产时间内只是间或需要加入追加劳动。前一章已经指出,必须有追加资本和劳动加入已经固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这种情况也会在这里发生,不过有时间长短不一的中断。
因此,在所有这些场合,预付资本的生产时间由两个期间构成:第一个期间,资本处在劳动过程中;第二个期间,资本的存在形式——未完成的产品的形式——不是处在劳动过程中,而是受自然过程的支配。这两个期间是否有时会互相交错和互相穿插,对问题没有任何影响。劳动期间和生产期间在这里是不一致的。生产期间比劳动期间长。但是,产品只有到生产期间结束以后,才能完成、成熟,因而才能从生产资本的形式转化为商品资本的形式。所以,资本的周转期间,也要根据不是由劳动时间构成的那段生产时间的长度来延长。如果超过劳动时间的生产时间,不是象谷物的成熟,橡树的成长等等那样,由固定的自然规律决定,那末,资本周转期间就往往可以通过生产时间的人为的缩短而或多或少地缩短。例如,用化学漂白法代替草场漂白法,在干燥过程上采用更有效的干燥机。又如制革业,旧的方法将鞣酸浸入皮内,需要六个月到十八个月的时间,新的方法使用抽气机,只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让·古·库尔塞尔—塞纳伊《工商企业、农业企业的理论和实践概论》1857年巴黎第2版[第49页])关于仅仅由自然过程占据的生产时间可以人为地缩短问题,铁的生产史,特别是近百年来的生铁炼钢史,提供了最好的例子。在这100年间,炼钢法由1780年前后发现的搅拌炼铁法,变为现代贝氏炼钢法和以后采用的各种最新方法。生产时间大大缩短了,不过固定资本的投资也相应地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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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美国的鞋楦制造提供了一个独特的例子。在这里,相当大一部分非生产费用之所以耗费,是由于木材要储存18个月才能干燥。这样,制成的鞋楦以后才不会收缩、走样。在这期间,木材不经过任何其他劳动过程。因此,所投资本的周转期间不仅决定于鞋楦制造本身所需的时间,而且也决定于木材放在那里等待干燥的时间。木材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停留18个月,才能进入真正的劳动过程。这个例子同时还说明,由于不是在流通领域内发生,而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全部流动资本的不同部分的周转时间可以多么不同。
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差别,在农业上特别显著。在我们温带气候条件下,土地每年长一次谷物。生产期间(冬季作物平均九个月)的缩短或延长,还要看年景好坏变化而定,因此不象真正的工业那样,可以预先准确地确定和控制。只有牛奶、干酪等副产品,可以在较短的期间继续生产和出售。而劳动时间却象下面所说的一样:
“考虑到气候和其他有影响的情况,德国各地的工作日数目可以分成三个主要的劳动期间:春季期间从三月中或四月初到五月中,约50到60个工作日;夏季期间从六月初到八月底,约65到80个工作日;秋季期间从九月初到十月底,或到十一月中或十一月底,约55到75个工作日。至于冬季,要指出的只是那些要在这个时期完成的各种劳动,例如运输肥料、木材、货物、建筑材料,等等。”(弗·基尔霍夫《农业经营学手册》1852年德骚版第160页)
因此,气候越是不利,农业劳动期间,从而资本和劳动的支出,就越是紧缩在短时期内。以俄国为例。在那里,北部一些地区,一年只有130天到150天可以进行田间劳动。可以想象,假如俄国欧洲地区的6500万人口中,竟有5000万人在必须停止一切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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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冬季的六个月或八个月中无所事事,俄国将会遭受多么大的损失。他们也因而有精力四处侵略。除了有20万农民在俄国的10500家工厂劳动,农村到处都发展了自己的家庭工业。有些村庄,那里所有的农民世世代代都是织工、皮匠、鞋匠、锁匠、制刀匠等等;在莫斯科、弗拉基米尔、卡卢加、科斯特罗马、彼得堡等省份,情况更是这样。附带说一下,这种家庭工业现在已经越来越被迫为资本主义生产服务了;例如,织工使用的经纱和纬纱,由商人直接供给或者通过包买主得到。(《女王陛下驻外使馆秘书关于他们驻在国的工商业等情况的报告》1865年第8号第86、87页节录,希望当今中国的驻外使馆也有类似的报告,以便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学习别人的长处,促进双方的经贸往来。并希望这种报告可以在公开的场合得到。)在这里可以看到,生产期间和劳动期间的不一致(后者仅仅是前者的一部分)怎样成为农业和农村副业相结合的自然基础;另一方面,农村副业又怎样成为当初以商人身分挤进去的资本家的据点。后来,当资本主义生产完成制造业和农业的分离时,农业工人就越来越依赖纯粹带偶然性的副业,因而他们的状况也就恶化了。我们以后会看到,对资本来说,周转的一切差别都会互相抵销,而对工人来说,就不是这样。
在大部分真正的工业部门,采矿业、运输业等等,生产是均衡地进行的,劳动时间年年相同,撇开价格波动、生产停滞等等反常的中断现象不说,进入每天流通过程的资本的支出,是均衡地分配的。同样,在市场关系的其他条件不变时,流动资本的回流或更新,也是均衡地分配在一年的各个时期。但在劳动时间只是生产时间的一部分的那些投资部门,流动资本的支出,在一年的各个不同时期是极不均衡的,而回流只是按自然条件所规定的时间一次完成。因此,如果生产规模相同,也就是说,预付流动资本的量相同,和那些有连续劳动期间的生产部门相比,这些生产部门就必须为更长的时间一次预付更大量的资本。在这里,固定资本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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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它在生产中实际执行职能的时间也显然不同。由于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有差别,所使用的固定资本的使用时间,当然也会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不断发生中断,例如在农业方面,役畜、农具和机器就是这样。如果这个固定资本由役畜构成,在饲料等等方面需要的支出,不干活时和干活时需要的支出一样,或几乎一样。至于死的劳动资料,它不使用也会造成某种贬值。因此,产品一般说来就会变贵,因为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不是按固定资本执行职能的时间,而是按固定资本丧失价值的时间计算的。在这些生产部门,固定资本的闲置,不管是否同日常费用结合在一起,都是它的正常使用的一个条件,如同纺纱业会损失一定量的棉花一样;在按正常技术条件进行的每一个劳动过程中,非生产地、但又是不可避免地要支出的劳动力,都和生产支出的劳动力一样计算。每一种改良,只要会减少在劳动资料、原料和劳动力上的非生产支出,也就会降低产品的价值。但同时有助于扩大生产,增加产品的数量。
在农业中,既有较长的劳动期间,又有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之间的巨大差别。关于这一点,霍吉斯金说得对:
“生产农产品和生产其他劳动部门的产品所需要的时间是有差别的{虽然在这里他没有把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区别开来},这种差别就是农民具有很大依赖性的主要原因。他们不能在不满一年的时间内就把商品送到市场上去。在这整个期间内,他们不得不向鞋匠、裁缝、铁匠、马车制造匠以及其他各种生产者,赊购他们所需要的、可以在几天或几周内完成的各种产品。由于这种自然的情况,并且由于其他劳动部门的财富的增长比农业快得多,那些垄断了全国土地的土地所有者,尽管还垄断了立法权,但仍旧不能使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奴仆即租地农民摆脱成为国内依赖性最强的人的命运。”(托马斯·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1827年伦敦版第147页注)
在农业中,有些方法,一方面使工资和劳动资料的支出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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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内比较均衡地分配,一方面使周转缩短,比如进行多种作物的生产,从而能在全年获得多种收成的情况,就是如此。但这些方法都要求增加预付在生产上的即投在工资、肥料、种子等等上的流动资本。有休闲地的三圃制改为没有休闲地的轮作制的情况就是这样。弗兰德的间作制也是这样。
“在间作时,人们栽种根茎植物;同一块地,先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栽种谷物、亚麻、油菜;收获以后,再种饲养牲畜用的根茎植物。这种方法可以把大牲畜一直养在圈内,可以大量积肥,因而成了轮作制的关键。砂土地带有三分之一以上可耕地采用间作制;这样就好象使可耕地面积增加了三分之一。”
除了根茎植物,在这方面还可以种植三叶草和其他饲料植物。温室大棚使得原来冬季不适宜田间生产的地方在冬季也可以进行生产,并能抗拒一定的天气灾害。
“农艺一旦达到转向园艺的程度,当然就要求有比较大量的投资。在英国,一公顷土地的投资按250法郎计算。在弗兰德,我们的农民也许会认为,一公顷投资500法郎都太少了。”(艾米尔·德·拉弗勒《论比利时农村经济》1863年布鲁塞尔版第59、60、63页)
最后,我们以造林为例。
“木材生产,同大多数其他生产的区别主要在于:木材生产靠自然力独自发生作用,在天然更新的情况下,不需要人力和资本力。其次,即使是人工更新,人力和资本力的支出,同自然力的作用相比,也是极小的。此外,在不长庄稼或种庄稼实在不合算的土壤和地方,森林还是可以茂盛生长的。但是,造林要成为一种正规化的经济,就比种庄稼需要更大的土地面积,因为面积小,就不能合理地采伐森林,几乎不能利用副产品,森林保护就更加困难,等等。但是,生产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它超出私人经营的计划范围,有时甚至超出人的寿命期限。为购买造林用地而投下的资本,”
{在公社生产的情况下,不需要这种资本;问题只是在于公社从耕地和牧场能抽出多少土地用于林业生产}
“只有经过长时期以后,才会获得有益的成果,并且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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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对有些种类的树木来说,需要150年才能完全周转一次。此外,持久的木材生产本身要求有一个活树储备,它应是年利用额的十倍到四十倍。因此,没有别的收入、不拥有大片森林地带的人,就不能经营正规化的林业”(基尔霍夫,第58页)。但他们可以把别处的森林作为活树储备,而把本地的森林伐光,然后再转战世界各地,特别是发展中国家。
漫长的生产时间(只包括比较短的劳动时间),从而漫长的资本周转期间,使造林不适合私人经营,因而也不适合资本主义经营。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来就起很大的作用,对比之下,对森林的护养和生产,简直不起作用。
前面引用的基尔霍夫的那段话中,有一句特别值得注意:
“此外,持久的木材生产本身要求有一个活树储备,它应是年利用额的十倍到四十倍。”
这就是说,一次周转需要十年到四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现在中国由私人负责的山林经营,都是见效快的果林,而不是需要150年生长期的树林。而且经营中国山林的私人大多是农民而不是资本家。
畜牧业也是这样。一部分牲畜群(牲畜储备)留在生产过程中,另一部分则作为年产品出售。在这里,只有一部分资本每年周转一次,如同固定资本——机器、役畜等等——的情况完全一样。虽然这个资本是较长时间内固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因此会延长总资本的周转,但在范畴的意义上,它并不是固定资本。
这里所说的储备——一定量的活树或活畜——相对地说是处在生产过程中(同时作为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按照它的再生产的自然条件,在正常的经营中,必然有相当大一部分储备总是处在这个形式上。
另一种储备也对周转发生类似的影响。它只形成可能的生产资本,但是由于经营的性质,必须有或多或少的量积累着,因此必须在较长的时间内为生产而预付,尽管它只是逐渐进入现实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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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过程。例如肥料,在运到地里以前,就是属于这一类的。谷物、干草等等以及用在牲畜生产上的饲料储备,也属于这一类。
“相当大一部分经营资本,保存在农场储备中。但是,如果不是适当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妥善保存这些储备,它们的价值就会多少受到损失。甚至仅仅由于管理不善,农场的一部分产品储备会全部损失掉。由于这个缘故,对粮仓、草料房和地窖的管理,要特别小心;储存室必须经常关好,还要保持清洁和通风,等等。粮食以及其他保管着的收获物,要经常适当地翻一翻;马铃薯和萝卜,要防止霜冻,防止水浸和腐烂。”(同上,第292页)“在计算农场本身的需要,特别是饲养牲畜的需要时,必须按产品数量和用途进行分配,因此,不仅要考虑到满足需要,而且要考虑到留有适当的储备,以防万一。一旦发觉不能完全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需要,首先要想到,能否用别的产品(代用品)或比较便宜的东西来弥补不足。例如,干草缺乏时可用根茎植物掺上秸杆来弥补。总之,要始终注意各种产品的实际价值和市场价格,并且由此确定消费。例如,如果燕麦比较贵,豌豆和黑麦比较便宜,就可用豌豆或黑麦代替一部分燕麦来喂马,而把由此省下的燕麦卖掉,从中得利。”(同上,第300页)
以前在考察储备形成的时候已经指出,必须有一定量的、或大或小的可能的生产资本,也就是说,必须有一定量的要用在生产上的生产资料处于或大或小的储备状态,以便逐渐进入生产过程。同时还指出,对一定的企业或有一定规模的资本主义生产来说,这种生产储备的大小,取决于它在更新时困难的大小,取决于供应市场的相对距离,取决于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等等。在现代庸俗经济学经典的存货模型中,这种生产储备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采购成本和仓储成本的大小。所有这些情况,对于必须以生产储备的形式存在的资本的最低限额,从而对于资本预付时间的长短,对于一次预付的资本量的大小,都会产生影响。这个资本量因此也会影响周转,但它取决于流动资本只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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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生产资本停留在生产储备形式上的时间的长短。另一方面,既然这种停滞是由迅速补偿的可能性的大小,由市场情况等等决定的,那末,它本身也就受流通时间,受流通领域内的情况的制约。
“其次,手工工具、筛、篮、绳、车油、钉之类的用具或附件,越是不容易在近处马上买到,就越是要储存起来,以备随时替换。最后,每年冬季都应该仔细检查全部用具,并立即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理。而这些用具的储备一般说来应有多少,主要看当地情况而定。附近没有手工业者和商店的地方,比当地或附近有手工业者和商店的地方,要有更多的储备。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如果一次购置大量必需的储备品,只要选择了适当的时机,通常是能够由于买得便宜而得到好处的;当然,流动的经营资本会由此而一下子被抽去一个较大的金额,这在企业经营中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基尔霍夫,第301页)
我们已经看到,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差别,可以有种种极不相同的情形。有时,流动资本在进入真正的劳动过程以前,已经处在生产时间内(鞋楦制造);有时,流动资本在通过真正的劳动过程以后,仍然处在生产时间内(葡萄酒、谷种);有时,生产时间间或有劳动时间插进来(农业、造林);有时,能流通的产品的很小一部分进入常年的流通,而大部分仍然处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造林和畜牧业);流动资本必须以可能的生产资本形式投入的时间的长短,从而,这个资本一次投入的量的大小,部分地取决于生产过程的种类(农业),部分地取决于市场远近等等,总之,取决于流通领域内的情况。
我们以后(在第三卷)会看到,麦克库洛赫、詹姆斯·穆勒等人企图把和劳动时间不一致的生产时间说成和劳动时间是一致的,结果导致多么荒谬的理论。而这种企图本身又来源于对价值理论的错误应用。
我们以前考察的周转周期,是由预付在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本的持续时间决定的。因为这个周期包括或长或短好几年,所以它也包括固定资本的若干的年周转或一年内反复进行的周转。
在农业中,这样的周转周期起因于轮作制。
“租期的持续时间无论如何不能短于采用轮作制所需的周转时间,因此,采用三圃制总是按3年、6年、9年等等计算的。在采用有全休耕地的三圃制时,同一块地,在6年中,只耕作4次,在耕作年度内,轮种冬季作物和夏季作物,而且,在土质所要求或许可的情况下,还轮种小麦和黑麦,大麦和燕麦。不同种类的谷物在同一块土地上的产量有多有少,各有不同的价值,并且按不同的价格出售。因此,同一块地的产量在每一个耕作年度是不同的,周期的前一半<前3年>也和后一半不同。甚至各个周期的平均产量也各不相同,因为产量不仅取决于土质,而且还取决于当年的气候,价格也取决于各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我们以整个周期为6年的平均收获和平均价格来计算一块地的产量,我们就得到周期前一半和后一半的一年的总产量。但是,如果只按周期的一半即3年来计算,情形就不是这样,因为这时总产量也会不同。由此可见,在采用三圃制时,租期至少要定为6年。但是,租佃者和出租者总是很希望把租期确定为基础租期的若干倍{原文如此!},也就是说,在采用三圃制时,不定为6年,而定为12年、18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在采用七圃制时,不定为7年,而定为14年、28年。”(基尔霍夫,第117、118页)
{在这里,手稿中写着:“英国的轮作制。这里要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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