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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小偷日记

让·热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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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
译本序
  法国当代文坛无奇不有,奇才奇书不时涌现。
  这里介绍法国文坛奇才中的一个怪才,奇书中的一本怪书。这个怪才就是“小偷大作家”让·热内,这本怪书就是他写的自传体小说《小偷日记》。一个浪迹欧洲的小偷,在极端动荡不安的客观环境里,在极端惶恐的心理条件下,苦中作乐,丑中寻美,写诗,写小说,写剧本,写出了世界名着。他的《小偷日记》毫不忌讳地记录和回味了他饱尝耻辱的下贱生涯,写得有头有面,有滋有味,有情有景,乃至淋漓尽致,竟博得法国当代文学大师萨特的喝彩。此人来历虽然卑微,浑身沾满污垢,但文采光怪陆离,下笔如有神助,此书不怪才怪呢!
  让·热内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他的成名叫人有点“不可思议”。
  他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可他长期享受不到法国公民的权利。他的法国父母孕育了他,但他出生仅7个月,就被母亲抛弃在育婴堂,从此就没有再见到母亲的面。一个才7个月的婴儿,即使是天才也无法记住母亲的容貌。在《小偷日记》中,当他思念自己的母亲时,竟然把自己的亲生母亲虚设为刚从监狱出来的窃贼老太婆。他的父亲干脆连名字都不留,到底是人是鬼,至今仍是个解不开的谜。后来,热内被一个姓雷尼埃的农村小工匠收养。大概养父母对他还不错,他总算过了一段幸福的童年生活。后来养母死了,姐姐负责抚养他,让他信奉基督教,进唱诗班,上学受教育。他的确聪明过人,品学兼优,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而成绩最好的是法语,法语中最好的是作文。有一次,老师要求写一篇《我的房屋》,热内描写得最漂亮,老师向全班高声朗读了这篇好文章。但是,全班同学都耻笑他,说他写的不是他自己的房屋,因为他是“一个捡来的弃儿”。一个被法国人遗弃的人。有什么资格写不属于他的家园,有什么资格在法国同学面前表现优秀呢?他从小就被法国社会(包括父母)所拒绝,不得不一步步走向拒绝法国社会的道路。60年后,让·热内已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但他在接受采访时,仍然对法国耿耿于怀,公开宣称他恨法国,提起法国就感到恶心。尽管如此,他对曾使他名列前茅的法语却情有独钟,恋恋不舍。他用奇妙的法语进行思维,为自己解闷,为自己辩护,吐露自己的心声,最终练就了一支流利的生花妙笔。
  根据领养合同,雷尼埃家负责把他养到13岁。因此,他从14岁开始,就再也没有资格进学校接受正规教育。一个天真活泼的少年,一下子被送到巴黎附近当印刷学徒工。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于是就逃跑。没有饭吃,就沿街乞讨;没有衣穿,就顺手牵羊,偷偷摸摸。因为偷了一次,就落下个小偷的罪名,后来没偷也是偷。既然已经背上了小偷的头衔,就得名副其实,只好证明自己是小偷,于是越罚越偷,越偷越罚,他与社会的对抗陷入了一个不可名状的怪圈。他经常因偷几瓶饮料、几块零头布、几条手绢被捕,少不了蹲几十天监狱。于是他与警察来来往往,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拘留所进进出出,与各地监狱也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到处流浪,到处偷窃,到处被抓,到处蹲牢房。从青少年时代开始,他就当了《警察与小偷》的活主角。到后来,他居然同不少警察混得烂熟,发展了警察朋友,甚至同警察搞同性恋,搞案情合作。其实,何止他一人有此经历,他的许多流氓朋友都有警察朋友暗中保护,有的甚至同警察合伙偷盗、走私、嫖娼、贩毒。在他看来,在灵魂深处,警察同小偷一样下流。再把视野扩大一点,很容易发现,那些阔佬,那些达官贵人,那些上流社会,又何尝不是男盗女娼?他太熟悉西方文明的弱点、流弊、怪癖、污垢和卑鄙勾当了,所以才能以毒攻毒,偷盗、行骗、色诱、敲诈屡屡成功,才能在担惊受怕的恶劣环境下游刃有余。因此他的作品,对西方社会在自由、民主、人权、法制光环笼罩下的丑恶、败坏、肮脏、恶习、黑暗暴露得格外真实和无情,对西方首脑自鸣得意的西方价值观不啻是辛辣尖酸的讽刺和批判。
  让·热内曾是地地道道的小偷。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这个扒手有点斯文,除偷钱、偷东西外,还爱偷书,而且经常偷高雅的哲学书和文学名着。他经常因偷书被当场抓获,送去蹲监狱。他偷书先是为了看。看书是为了写书。他写书先写诗。诗一向被认为是最神圣最高尚的文学殿堂,可他却从最卑贱、最肮脏、最下流的人间地狱里发现了美,激发了灵感,因此诗兴大作,开创了小偷歌颂罪犯的写诗先河。小偷处境危险,生活漂泊不定,心理压力很大,写作环境极其恶劣。于是他迷恋上了监狱这个避风港。在监狱里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安全感,可以结交更多的难兄难弟,有吃有喝还有人为他站岗,可以在牢房构思写诗写书了。就这样,他在监狱中创作了长诗《死刑犯》和长篇小说《鲜花圣母》,还有一大堆剧本。出了监狱,看完的书太多,得减轻负担处理掉。于是他公然在塞纳河畔摆起旧书摊。他还把自己写的诗偷偷印出来,摆在书摊上卖,竟然能以文会友,结识了几个小文人。经过小文人的引荐,他终于认识了当时著名作家让·科克托。科克托慧眼识奇才,看完热内的处女作后,立刻意识到热内作品低俗中见奇异的现代文学价值,于是他不顾自己的名人身份,痛快地帮助被警察四处缉拿的小偷出版诗书。一个法国文学奇才就这样被发现了。
  不知为什么,正当让·热内成名在即的关键时刻,他仍鬼迷心窍,一偷再偷。一次,他为偷一部绝版书被捕,并将作为“惯犯”被起诉,很可能被判处终身流放。科克托真也爱才如命,不惜聘请大律师为小偷辩护,并以大作家的身份亲临法庭助威。结果名人效应起了作用,热内仅被判处3个月监禁。谁知出狱不到三星期,他又因偷书被捕入狱。当时法国沦陷尚未光复,当局准备把他押送到法奸保安队控制的集中营。就在这紧急关头,科克托再次动用各种关系把小偷作家保释出来。但热内终身流放的命运并未改变。
  不管怎么说,让·热内在当时法国文坛已小有名气,刮起了一阵不小的让·热内旋风。继长篇小说《鲜花圣母》和《玫瑰的奇迹》出版后,1947年4月19日,他的剧本《女仆》在法国公开上演,不久连同剧本《严加监视》一起出版,引起强烈反响,获法国七星诗社奖。紧接着,发表诗集《苦役》。1948年,《小偷日记》先后在瑞士和法国公开出版。
  根据法国法律,让·热内必须继续服刑,有可能被流放到远离法国的海外孤岛上。为了挽救一个才华毕露的小偷作家,以萨特、科克托为代表的“全巴黎文学界”上书共和国总统,呼吁赦免对热内的刑罚。让·热内因祸得福,名声鹊起。在评论界出现了“让·热内现象”。1949年8月12日,法国总统发布了对让·热内的特赦令。
  让·热内时来运转,其作品在法国文坛一路走红。法国著名的伽利马出版社加紧编辑《让·热内全集》,请萨特为其作序。萨特欣然命笔,写了长长的一卷序言,名为《喜剧演员和殉道者圣热内》,把小偷作家当圣人进行评介,作为六卷全集的第一卷出版。这不能不说是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的一个奇观。小偷让·热内因此一举成了世界知名的大作家。
  也许是他过惯了小偷生活,过惯了流浪生活,过惯了铁窗生活,现在突然住在豪华饭店里自由写作,反而感到浑身不舒服,浑身不自在了。他本来就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现在却要同流合污了,顿时陷入了不可名状的精神苦闷。他对记者说:“一旦自由了,我却迷茫了。”他沉闷了好几年,搁笔了好几年。但他没有忘记萨特的警世恒言:“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他恢复了创作活力,可以在地狱里发现天堂,也可以在天堂里看到地狱。此时,法国荒诞派戏剧风起云涌,让·热内不甘寂寞,挥笔推波助澜,先后创作了三部名剧《阳台》(1956)、《黑奴》(1958)和《屏风》(1961),成为法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作家之一。一时间,让·热内的作品蜚声国内外。1983年,他荣获法国国家文学大奖,从此奠定了他在法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存在决定意识。受尽苦难的让·热内对受苦受难的人们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心。他说过,他是“赤贫粉揉成的穷酸面”,贫困就是他的血液,他的精华,他的本质。他出名以后,对生活在法国的外国移民的悲惨处境深表同情,公开加入他们的游行示威行列;他对巴勒斯坦人民和美国黑人的斗争也积极给予声援,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写了不少文章为他们伸张正义。
  从小偷到大作家,让·热内现象的确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道奇异的风景线。如果没有热内当小偷悲惨的前半生,恐怕就没有热内当大作家走红的后半生。让·热内现象莫名其妙,他的自传体小说《小偷日记》,恐怕是领略其中奥妙的重要线索。
  《小偷日记》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日记。在流浪、乞讨、偷窃、坐牢的生活环境里,他不可能坚持写日记,即使写了也很难完整地保存下来。他在书中坦言:“我写这本书,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这本书是对往昔生活片段的补记、追忆、回味、思考和重新认识,带有明显的自传性质。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传,他在书中刻画了几个人物(有的没用真名),讲述了许多别人的故事,带有明显的小说特点。但它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小说,不是在编排虚构的故事。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书中讲的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包括作家心灵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因此,这是一部以日记的形式写成的自传体小说,其特点可以用“真奇怪”三个字加以概括。
  首先是“真”。正如萨特所说,这部日记“全都是真实”,“除了真实还是真实”,人们可以从中发现一种“可怕的真实”,一种“神圣的真实”。
  真实的生活,真实的经历,真实的苦难,真实的人物,真实的环境,真实的心态,真实的美感,真实的思想,真实的个人丑行,真实的社会病态,真实的肮脏灵魂,在书中俯拾皆是,处处可见。
  问他为什么要当小偷,他说“最简单的动机就是要吃饭”。他沿途乞讨,口干舌燥,双眼冒火,饥肠辘辘,身体干瘪,脸色蜡黄,形容沮丧,身上脏得无法再脏,行头破得无法再破,走了一村又一村,进村时受到恶狗的热烈欢迎,出村时得到恶狗的热烈欢送。他浑身长满虱子,“虱子是我们(叫花子)繁荣昌盛的唯一标志,也是我们穷困潦倒的象征。有理由认为,当我们根据我们的现状对这一标志做出正确的评估之时,也就是对我们的现状作出正确评价的时候”。
  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不治之症就是日益严重的贫富悬殊,而西方价值观和人权观的一个重要特点恰恰是维护这种贫富悬殊关系。旧巴黎有一个叫花子集中的地方叫“奇迹院”,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曾有过许多精彩的描写。《小偷日记》也有一段关于巴塞罗那“奇迹院”鞭辟入里的精彩描写。
  在巴塞罗那港口附近,通往兰布拉斯街区大道的护墙底下,有一片乞丐集中栖息的空地,成群的叫花子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经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闹不休,演出了一出出滑稽戏。桥上的行人则凭栏俯视,大加欣赏,形成了巴塞罗那一个不可或缺的旅游胜景:一边在充分暴露贫困,一边在尽情欣赏贫困。这个景点对外国游客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天,有一条豪华旅游船在巴塞罗那港口停泊,腰包鼓鼓的法国游客非要到“奇迹院”一游不可。他们个个带着高级照相机,寻找天色层次与破衣烂衫的谐调,花几个小钱就可以随意摆弄乞丐模特儿作出种种“新颖的姿态”。叫花子的悲哀形象,“为腰缠万贯的摄影爱好者的旅游纪念册增色不少”。作者想起了16岁那年,他在马赛夹杂在其他小伙子中间,期待游客先生们的挑选。谁知道,游客要他扮演的是流氓团伙成员的角色。因为马赛的流氓团伙构成了城市的本质,到马赛没有见识流氓团伙,岂不是有点冤枉?远方的客人也许是专程来欣赏这里的男色鬼乐园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偷日记》颇有认识和研究价值,堪称是一面真实的社会镜子,照出了西方文明落后、黑暗、丑陋的一面,也透视了西方价值观和人权观某些本质的东西。这对于我们全面观察和认识西方社会恐怕是有启发和帮助作用的。
  再说一下“奇”。这本书观察社会的角度奇特,是用小偷、乞丐、流浪汉的眼光去审视社会现象,观察人际关系,表现作家的心态和社会的病态,因此《小偷日记》的真实性别具一格,从中到处可见各种耳熟能详、却又耳目一新的奇特景观,奇人奇事奇思妙想无奇不有,真到出奇的程度。
  例如,1936年,让·热内从部队开小差之后,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曾在欧洲四处流浪,历时一年,行程8500公里。这是热内个人历史的真实。《小偷日记》向我们提供了通过热内目光反照下的风景线,因此给人的感觉绝无仅有。他刚从卡托维兹监狱出来,暂时栖息在城郊的一个“奇迹公园”里,“我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望着满天星斗仰天长叹,当年亚历山大和恺撒不也望空兴叹过?可我现在只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叫花子,一个爱偷懒的小偷。我也横跨了整个欧洲,只是我的办法与他们的赫赫战功相反相成,正在为我谱写一段珍贵的秘史,情节之离奇足与伟大的征服者相媲美。这些细节将把我塑造成天下第一奇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继续沿着我的歪门邪道,要阅尽无底深渊的的,不偷盗反而是非法的,“即使站在菩提树下,我也有在强盗营里走动的感受。”因此他在那里偷盗心安理得,得心应手,但一点刺激也没有,“偷了也是白偷”。
  不妨再举一个例子。《小偷日记》里有一个重要人物叫史蒂利达诺,他是一个“断手英雄”,是热内崇拜的哥们。有一次,史蒂利达诺与另外三个流氓发生口角,围观的人都鼓动两边打架。史蒂利达诺处境十分危险,热内为他捏着一把汗。一向盛气凌人的史蒂利达诺却不怕露丑,把断手伤疤一亮,全场为之一震,谁也不再好意思鼓动别人去打一个残疾人。一场可能流血的风波顿时平息了。用瞎眼、伤残、脓疮做武器或花招进行自卫或诈骗,恐怕是叫花子的一个专利。作家有亲身体验,所以写得情真意切,别有一番滋味。
  从文学欣赏角度看,《小偷日记》确有不少可取之处。细心的读者阅读时,自可品出一些未曾品尝过的味道来。
  最后来说这个“怪”字。《小偷日记》同许多现代派小说一样,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浓的“怪味”,追求荒诞的艺术效果。
  《小偷日记》既不以时间为顺序,也不以人物事件为线索,也不以思维逻辑为脉络,而是顺乎回忆片段的意识流程,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虽然有些支离破碎,但也有云海飘忽的效果。这也算是一种西方现代派小说时髦的艺术表现手法,有鲜味也有怪味。
  《小偷日记》公开宣称,叛卖、偷盗和同性恋是其基本题材,自然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热内所看到的流氓群体,无不充斥着叛卖、偷盗和同性恋行为。但他们叛卖、偷盗和同性恋对象就不仅仅是他们自己,实际上大都是那些逼良为娼的人们,包括警察、军人、富人和政府官员。德国占领巴黎的时候,有多少法国人当了法奸?《小偷日记》不无挪揄地写道:“法国的盖世太保有两大迷人的本领:背叛和盗窃。倘若再加上同性恋,那它就耀眼夺目、十全十美了。法国的盖世太保所具有的这‘三德’,我把它与对神‘三德’等量齐观。如何谴责盖世太保?他们心目中没有世道。他们背叛成性。他们投身抢劫。他们最终以鸡奸为标志,与世隔绝开来。他们作茧自缚,处于无法突破的孤立之中。”天主教把“信、望、爱”视为最高美德,简称对神“三德”。可在热内的心目中,流氓的“三德”与世俗的“三德”和卖国贼的“三德”不过是一样货色。西方社会本来就这么荒诞,经过热内荒诞的艺术处理,就显得更畸形、更变态、更怪诞了。
  热内根本不在乎人家骂他小偷、流氓、混蛋、坏蛋、无赖、人妖什么的,因为他知道,那些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正人君子们在寻欢作乐时,无不被玩弄对象称以流氓、混蛋感到乐不可支。
  如果说《小偷日记》中描写的小偷、流氓、男妓、叫花子、流浪汉是西方社会的渣滓,那么制造这些渣滓的工厂恰恰是西方文明本身。热内的心态已经被西方社会挤压到世界的边缘,不得不在苦役营中寻找出路,寻找寄托,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因此他的作品充满绝望中的欢愉,禁锢中的解脱,耻辱中的神圣,污垢中的纯洁。怪诞的社会产生了怪诞的心态,怪诞的心态产生了怪诞的作品。热内对抗西方社会的得力武器和方式就是以毒攻毒,这种毒当然包括病毒、梅毒、鸦片和艾滋病。阅读这样的作品,只要能正确识别其中有毒的成分,说不定还可以增强免疫力,提高现代文学艺术修养,走自己健康的文明之路。
  译者
  1999年10月8日
萨特评《小偷日记》
  不是那喀索斯①顾影自怜。多少人倾身欣赏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但在水中,只不过看见了人的模糊表面而已。热内却到处看到自己;最粗俗最阴暗的表面都可以照出他的身影;甚至在别人内心他都可以发现自我,并同时把别人埋藏最深的隐秘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令人不安的复制人主题,影像,酷似别人的人,敌对的兄弟,在他的著作中随处可见。他的每部作品都有这种神奇的自我写照和自我反照的属性。热内表现了一群躁动不安的芸芸众生,他们使我们大吃一惊,使我们心荡神驰,他们一个个化作热内目光下的热内。
  ①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他只爱自己,不爱别人。回声女神厄科向他求爱,遭到他的拒绝。爱神阿佛洛锹忒惩罚他,使他爱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最后他憔悴而死,变成了水仙花。——译注
  在《小偷日记》里,复制人的神话已经修炼成形,达到不分彼此、神形兼似、炉火纯青的境界:热内在日记中谈热内,直抒胸臆,无须中间人;他诉说他的经历、他的穷困、他的荣耀、他的爱情;他把他的思想编成故事,人们似乎可以相信,他像蒙田①那样,有自我画像的善良而亲切的设想。但热内从来就没有亲切过,甚至同他自己都未曾亲切过。不错,他什么都说。全都是真实,除了真实别无所有:但这是神圣的真实。他的自传不是自传,自传只不过是其表面,实际上是神圣的天体起源论。他的故事不是故事,这些故事使您感动,使您着迷,但您却觉得他是在给您讲事实,而且您会突然发现,他在给您描绘宗教日常礼仪;即使他是在讲“唐人街”上蓬头垢面的叫花子,也是为了借题发挥。在先权问题和礼仪礼节问题上,他简直就是这个圣迹区里的圣西蒙②。他的回忆录不是回忆录,他的回忆是准确的,但也是神圣的。他谈自己的一生,好像福音传道者,作证令人惊叹……倘若您眼力高明,您就可以看到在被包装的神话和神话之间,有那么一道细线,您就会发现很可怕的真实。
  ①蒙田(1533—1592)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和散文家,其怀疑论哲学在当时有反封建的意义。其散文影响很大,着有《散文集》。——译注
  ②圣迹区是旧巴黎下九流集中的叫花子区,乞丐装成残疾人外出乞讨,回来后即恢复正常,仿佛出现了圣迹,因而得名;圣西蒙(1675—1755)法国著名散文家和外交家,深谙宫廷礼节礼仪。——译注
  谨以此书献给萨特海狸①
  ①即西蒙娜·德·波伏瓦。——译注

  苦役犯身穿红白相间的浅色条纹囚衣。如果说我真心地选择了我自鸣得意的囚犯囚衣世界,那是因为我至少有权从中发掘我追求的意义:簇簇鲜花与众多囚犯居然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鲜花的脆弱柔嫩与囚犯的粗暴冷漠彼此①竟是一样的性质。若问我将如何表现一个囚犯或罪犯,我必用诸多鲜花来加以装扮,让他在花团锦簇里消失,尔后在万花丛中化作另外一朵巨大的新花。朝着有人称为罪恶的方向,我却恋恋不舍地不断进行冒险,最终锒铛入狱。那些委身罪恶的人们并非个个英俊潇洒,但却具有男子汉气派。他们或自行其是,或因祸从天降不得不作出选择,头脑清醒而又无怨无悔地深陷一种受人谴责的不光彩境地,犹如情人②爱到深处饥不择食一样。狱中淫荡的游戏揭示了一个难以启齿的世界,只有情侣们的窃窃私语得以描状。这种言语是无法写成文字的。夜里,情人们在耳边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天一亮却早忘了个一干二净。罪犯们否定世界的种种道德,却绝望地受命构筑起另外一个禁区。他们宁愿在禁区中生活。那里的空气令人作呕,但他们呼吸惯了这种空气。不过,罪犯们远离你们,就像欢爱中的恋人躲开人群一样,使我同他们一起远避人世及其法律。罪犯们的世界散发着汗臭、臊臭和血腥味。终于,这个罪犯的世界诱导我献出了饥渴的灵魂和肉体。正是因为它具备这些淫秽的条件,我才沉溺于邪恶之中。我的冒险完全出自从来不加节制的反抗或要求,直到今天,仍然只不过是一段漫长的交尾期,其间充满了繁复沉重的色情婚礼(导向苦役营并广而告之的象征性仪式)。如果说苦役营是对最肮脏的犯罪实施惩罚的场所,而在我眼里,也是对这种罪恶进行辩解的所在,那么,它本身肯定就是极端堕落的标志。这个千夫指骂的极地,对我来说该是纯洁无邪地谈情说爱的理想处境,也就是说,是为死灰举办盛大婚礼的下流所在。我要用美妙绝伦、天然浑成的敏捷文笔,高歌赞颂这一场场隆重的婚礼,红白相间的囚服早已激发起我创作的灵感。囚服的色彩,布料的粗糙,总使人联想到一些花瓣带有绒毛的花朵,这个细节足可以使我把珍贵和柔嫩与暴力和耻辱的概念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我不把这种出自我亲身体验的联想强加于人,但我的思想却挥之不去。我因此把我的柔情献给苦役犯,要用美丽动听的名字称呼他们,用最微妙的比喻羞涩地暗示他们的罪行(在暗喻的面纱掩饰下,我岂能无视杀人犯发达的肌肉及其性器官的强暴)。难道不正是由于这幕场景历历在目,我才情有独钟将他们与我放在圭亚那③加以表现?那些雄性勃勃的最强健之物,也是最“坚硬”的东西,就隐藏在薄纱蚊帐之中。而我心中的每朵花都寄托着一种刻骨铭心的悲哀,以致朵朵鲜花无不象征着苦恼和死亡。正因为有苦役营老本我才寻求爱情,每次心血来潮时,我总渴望得到爱,似见非见,得到罪犯们的青睐,使我投向他们的怀抱,或驱使我犯罪作案。然而,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最后一批苦役犯正返回法国。报纸报道了这条消息。我像王位继承人被共和国剥夺了加冕登基权那样感到一片空虚。苦役营没有了,我们无法兴致勃勃重涉那一个个神秘莫测的阴暗地区。人们打断了我们最悲壮的运动:想当初我们成群结队被流放,前呼后拥登船,船队乘风破浪在海上漂泊,可我们自始至终低垂着头。现在同样是这群船队逆向返回,却不再有什么意义了。在我的心灵深处,摧毁苦役营简直是一种惩罚中的惩罚:我被人阉割,被人做了最卑鄙的手术。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却不惜腰斩我们的美梦,提前把我们唤醒。中心监狱虽然各逞其能,但毕竟不是一回事。二流水平罢了。有点屈尊俯就的温文尔雅已被扫地出门。里面的气氛极其沉重,大家只好拖着步子走。甚至在那里爬行。中心监狱强硬起来更死板,更黑暗,更严厉,而苦役营那种世界末日

  我顿时失重了。被摧毁了。激动给我内心造成一片空白,一场婚礼的美梦随即填补了真空。舞会上战士们一起翩翩起舞,我看着他们的华尔兹舞姿。我当时似乎觉得,有两个看不见的外籍军团士兵淡入占据了整个画面。由于激动,他们又淡出不见了。如果说从《拉莫娜》舞曲开始,他们的舞步仍是庄重无邪的话,那么,当他们一旦在众目睽睽之下互送秋波(好比交换戒指)从而结为伉俪时,他们跳舞还能那样规矩吗……一位教士在画外频频发出指令,军团上下一呼百应:是!他们俩都披着婚纱,又都穿着笔挺的军礼服(白色的武装带,红绿相配的绶带)。他们彼此雄情脉脉,互相传递着新婚燕尔的羞涩。他们的激情居高不下,舞步更轻盈,更舒缓了,尽管经过长歌曼舞疲于奔命的跋涉,阳刚之气开始减弱,但在粗糙的布堡垒里面,却又肆无忌惮地互相逞强和挑逗。他们的大盖帽顶顶撞撞互相摩擦着。我意识到我已被史蒂利达诺征服了。但我还是要耍耍滑头:
  “这并不证明你能付钱。”
  “相信我吧。”
  如此刚强的脸,如此健美的体态,如何叫我不信任他!萨尔瓦多一直看着我们。他知道我们一见钟情,知道我们已铸成了他的失败,他被抛弃了。多么残忍,多么单纯,我是一处变幻莫测的仙境。华尔兹舞一曲告终,相拥相抱的两个战士只好分开双手。他们刚才还是端庄体面、如醉如痴的整体,现在却一分为二,各自恋恋不舍地走开,却又庆幸逃脱了无形的婚礼,随便邀请一位姑娘跳下一曲华尔兹舞了。
  “我给你两天时间付清,”我说。“我需要钱。我也一样,在军团呆过。我开了小差。同你一样。”
  “一言为定。”
  我把风衣递给他。他用独手接过风衣但又还给了我。他笑了笑,武断地说:
  “把它卷一卷。”尔后又挖苦地补充说,“等以后给我卷一卷。”
  我知道他话中有话:“溜一溜①。”我没有顶嘴,照他说的做了。风衣转手不见了,被藏进了老板看管的寄存柜子里。也许是这小小的赃物给了我不少面子,要不就是史蒂利达诺想表示一下亲热,他又对我说:
  “你不请我喝一杯?邀请一位贝拉贝斯的老战友?”
  ①法语“rouler”兼有卷东西和溜冰的意思,而溜冰在俗语里又有用舔舌亲吻的意思。——译注
  一杯酒要花两个苏。我口袋里只有四个苏,而且必须交给萨尔瓦多,他正注视着我们呢。
  “我身无分文。”史蒂利达诺说,有点洋洋得意。
  玩牌的人重新组合,有一阵子萨尔瓦多看不见我们。我嘀咕道:
  “我有四个苏,我悄悄给你,但得由你出面付钱。”
  史蒂利达诺笑了。我忘乎所以。我们靠一张桌子坐下。他开始大谈特谈外籍兵团,突然,他刹住话题,盯着我看:
  “不过,我觉得你很面熟。”
  我呢,倒是记得很清楚。
  我务必牢牢抓住无形的吊绳,不然就要咕咕咕咕发嗲了。我说的话,我的声调不仅仅要表示我的热情,也不仅仅唱唱歌,我喉咙要发出的正是发情的野鸟求欢的鸣叫。说不定我的脖子上已支起了洁白的羽毛。一场大祸可能就要降临。我们逃不出变态的盯梢。惶惶不安反而使我得到保护。
  我惶惶然不可终日,生怕发生变态。为了使读者对我最惊心动魄的心情有所体察,我得承认爱情已展翅(有如大隼,当然这并非是唯一的修辞比喻)向我猛扑过来,我顿时有了斑鸠的念头。我当时的感受现在已难以描摹,但如果用猛禽与受害的小鸟的关系来形容史蒂利达诺的出现给我造成的狼狈相的话,那是再恰当不过了。(即使我当时并没感到脖子里充满了咕咕咕咕的柔声细语,但起码像只红脖子鸟。)
  要是我一激动就会变成受刺激的飞禽走兽,那么每当我心血来潮时,就有一只怪兽出现:我暴跳如雷,脖子就像眼镜蛇,而同样的眼镜蛇又会在那不好明说的地方勃然兴起;当我肆无忌惮时,就有万马奔腾、木马飞旋的景象……至于一只斑鸠,我只保留了发嗲的咕咕声,史蒂利达诺已经觉察到了。我于咳了起来。
  在帕拉勒洛街的后面,有一片空地,是流氓玩牌聚赌的地方。(帕拉勒洛街是巴塞罗那一条林阴大道,与闻名遐迩的兰布拉斯大街相平衡。在这两条宽阔的大道之间,小街小巷纵横交错,阴暗而且肮脏,构成了唐人区。)他们蹲在地上下赌布阵,把牌摔在一块方布上面,或者索性就在尘土中厮杀。正好一个茨冈小伙子坐庄摆局,我便凑过来,掏出口袋里的几个苏碰碰运气。我并不是赌徒。富丽豪华的夜总会吸引不了我。各种吊灯耀眼夺目,明晃晃的气氛令我生厌。赌徒们一个个风度翩翩,装模做样、潇洒自如的样子让我恶心,对各种赌具如滚球、轮盘、小木马之类又不能颐指气使,发号施令,实在使我泄气,不过我喜欢尘土世界,埋汰地方,流氓迫不及待的模样。或由于怒不可遏,或因为利欲熏心,我俯身压在扎瓦身上,发现他脸上有硬枕压出来的痕迹。他脸上痛苦、恼怒的表情和千虑一得的容光焕发,我不时可以在那些成天蹲趴在地上、头发蓬乱的顽童脸上观察到。这帮赌徒个个千钧一发紧张地关注着输赢。每条大腿不是因为疲劳过度就是因为惶惶不安而发抖。这一天,天气预报有暴风雨。我也焦躁万分,大发西班牙少年的少年狂。我下赌而且我赢了。我弹无虚发,百发百中。我一进入赌局,总是一言不发。何况茨冈那小子并不认识我。按照惯例,我可以把赢的钱揣进口袋里,然后一走了之。小伙子脸色好极了,以至于我于心不忍就这样扬长而去,否则真对不起他那张饱经暑热、多愁善感的俊脸。我客气地把他的钱还给了他。他颇为惊讶,接过了钱,只向我简单道了谢。
  “你好,佩佩①”一个鬈短发、黑脸膛的瘸子路过时喊了一声。
  ①法语“pepe”在俗语中有“娃娃”和“姑娘”的意思。——译注
  “佩佩,”我自言自语,“他叫佩佩。”我明白了,因为我刚才注意到了,他的手纤巧细嫩,很有女人味。我刚在小偷、妓女、乞丐、男妓群中走了几步,就觉得有人拍我的肩膀。原来是佩佩。他刚从赌局中退了出来。他用西班牙语同我说话:
  “我叫佩佩。”他说着把手伸给我。
  “我,让。”
  “过来。喝几杯去。”
  他不比我高。刚才他蹲在地上,我居高临下,看他的脸好像被压过似的,现在再看好多了,更显得眉清目秀,细皮嫩脸。
  “莫非是个姑娘。”我不由联想到他的嫩手,以为他来奉陪没有好事。他肯定是要用我赌赢却还给他的钱两人喝光。我们形影不离,从一家酒店喝到另一家,他显得可爱动人。他没有穿衬衫,只套一件蓝色紧身衣,领口开得很低。粗大的脖子从领口裸露出来,同他的脑袋一样宽。当他扭头而上身保持不动时,一股粗壮的肌腱绷紧鼓出。我不由对他的肉体想入非非,尽管他纤手柔嫩,但身体一定很结实,只见轻薄的长裤把两条大腿裹得紧紧撑撑的。天气很热。暴风雨即将来临。我们身边的赌徒们神经质狂热越发高涨。姑娘们益发显得懒洋洋无精打采。嚣尘滚滚,骄阳似火,闷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没有喝含酒精的饮料,不过灌了点汽水。我们坐在流动摊点边上,难得对上几句话。他总是面带微笑,稍有倦意。我觉得他挺大度。他是否猜出我喜欢他的那张小白脸,我不得而知,因为他毫无表示。何况,我也以同样的态度回敬他,韬光养晦,含而不露,随时准备同这位衣装得体的闲汉较劲,他青春,我也青春;他身上有污点,我也不是没有,而且我是法兰西人。傍晚时分,他又想赌,但开赌局已为时太晚,赌场已座无虚席。我们在赌徒们之间晃荡了几下。佩佩与妓女们擦身相碰时,他总要调戏她们几句。有时候,他也拧她们几把。热气蒸人,越来越沉闷。天低云暗,步步紧逼着地面。赌徒群情激奋,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茨冈小子早已耐不住性子,正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的手在口袋里乱摸着钱币。突然,他拽起我的胳膊。
  “走!”
  他拉着我朝离赌场不远的一间公共厕所走去,这是帕拉勒洛街唯一的方便之所,由一个老太看管着。他的冒失令我吃惊,我不由问他:
  “你想干什么?”
  “你等着我。”
  “为什么?”
  他回答我一句西班牙话,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说我听不懂,他哈哈大笑,当着老太太的面,做了一下摇晃的动作,老太太正等着向他收两个苏呢。他从厕所出来时,脸上泛着光彩。还是那副嬉皮笑脸。
  “现在好了。我已准备就绪。”
  我这才明白,这里的赌徒们凡有大博,事先通常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使头脑更加冷静。我们又回到那片空地。佩佩选择了一组赌局。他输了。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输光了。我本想阻止他,但来不及了。按照惯例,他有权要求庄家在抽头中借出一笔以便接着下注。但庄家不干。此时此刻,我似乎觉得风云突变,茨冈人一改满脸的和颜悦色,像牛奶发酸似的,顿时怒气冲天,这是我始料不及的。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把抢过了庄家的钱。那人一跃而起,正要给佩佩一个飞脚。佩佩一闪躲过。他把钱递给我,我还来不及装进口袋,他就亮开了他的短刀。他一刀捅进了那个身材高大、脸色黝黑的西班牙小伙子的心口,小伙子应声倒下,只见他脸色由黑变白,浑身抽搐,来回滚作一团,浑身都是尘土,上气不接下气。我第一次目睹一个人当场毙命。佩佩已经逃之夭夭,我不忍再看死者,抬头却看见史蒂利达诺,他正瞅着死人,嘴上微微一笑。夕阳奄奄欲坠。我似乎觉得,死人和天下第一美男子在金黄色尘埃中竟然厮混在一起了,周围混杂着一大群世界各国的水手、大兵、流氓和小偷。地球不转动了,它因为要载着史蒂利达诺围绕太阳转而发抖。我在同一时刻见识了死亡和爱情。此情此景转瞬即逝,此地不可久留,惟恐有人发现我同佩佩在一起,也害怕死者的朋友把钱从我口袋里夺走。不过,当我远离这个地方时,那辉煌的场面仍然历历在目,并回荡着我的画外音:
  “一个翩翩少年成了杀人犯,一刀捅死了一条成年大汉,大汉的脸色竟会由黝黑变成惨白,最终落得个死人相,一个金发伟岸的小伙子在冷眼旁观,而我却暗暗对他情有独钟。”
  我只朝史蒂利达诺身上一瞥,就把他健美的肌肉看得体无完肤,只见他嘴巴微微张开,口里滚动着一团白沫,又黏又稠,像一条白蚕在蠕动。他挑逗着白蚕上下翻滚,弄得双唇白花花一片。他光着脚站在尘土上,他的两条腿紧紧裹着一条磨旧褪色的蓝牛仔裤。他穿着绿衬衫,袖口向上翻卷,其中一只袖口露出断掌手腕的嫩皮细肉,愈合的伤口仍然留有一块微微泛白的玫瑰色疤痕。
  史蒂利达诺微微一笑,奚落了我一通。
  “你瞧不起我?”
  “有一点。”
  “你可以从中渔利。”
  他仍然笑眯眯的,但睁大了眼睛。
  “为什么?”
  “你知道你年轻又漂亮。你以为你可以无视所有的人。”
  “我有这个权利,我讨人喜欢。”
  “你敢肯定?”
  他哈哈大笑。
  “当然。错不了。我这人跟谁都见面熟,弄得老有人缠着我不放。为了甩开他们,我不得不对他们耍点无赖。”
  “什么无赖?”
  “你想知道吗?等着瞧吧,你会看到我如何行动的。来日方长,你会弄明白的。你住在哪里?”
  “就这里。”
  “不可久留。警察马上就要搜查。这里首当其冲。跟我来。”
  我告诉萨尔瓦多,今夜我不住店了,有一个军团老战友为我安排了房问。萨尔瓦多脸色刷地变得煞白。他委屈痛苦之极,令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为了在离开他时不留下怨恨,我得臭骂他一通。我可以这样做,因为他爱我爱得发狂。看着这个可怜的窝囊废悔恨交加的眼神,我的回答只用了一个词:“鸡奸犯!”我转身找史蒂利达诺去了,他就在外面等我。他住的旅店位于本区最阴暗的死胡同里。他已经在里面住了好几天了。走廊开向人行道,有楼梯通向各个房问。路上他对我说:
  “你愿意呆在一起吗?”
  “如果大家愿意的话。”
  “说得对。大家同舟共济嘛。”
  到了走廊门口,他又说:
  “给我火柴。”
  我们两人早已共用一盒火柴了。
  “空空如也。”我说。
  他骂了一声。史蒂利达诺拉着我的手走,因为我在右侧,他的手得从我背后搭过来。
  “跟我来,”他说,“轻一点,楼梯爱唠叨。”
  轻轻地,他带着我一阶一阶往上登。我被弄得晕头转向。一个动作极其敏捷的竞技运动员带我进行夜间训练。一个更为古老更有希腊味道的安提戈涅①领着我在耶稣受难的陡峭而黑暗的髑髅地里攀登。我的手有了信心,可我感到羞愧,不时被一块石头或一个树根拌了一脚,甚至失足落空。
  ①安提戈涅,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俄狄甫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女儿,她为双目失明的父亲导盲。——译注
  史蒂利达诺在黑夜中牵着我的手,在布满愁云惨雾的天空下,跑遍了千山万水,领略了世界上最美丽的风光。是一股什么激流从他身上传到我的内心世界,使我如释重负?我在险象环生的岸边行走,两岸是凄凉的荒原,我已经听到大海的咆哮。我刚触摸到扶梯,楼梯就变了样:它就是上帝。就这东鳞西爪的回忆,我本可以大书特书,描写悠闲自得的漫步,气喘吁吁的逃亡,在我未曾涉足的世界各地周游。
  拐骗者把我劫持走了。
  “他要叫我发疯了。”我想。
  然而,他却客气地耐心地帮助我,一再嘱咐我不要做声,今晚他把我们的初夜搞得如此神秘,以至于有一阵子我还以为他对我有意呢。屋子比起唐人街区其他房子来也坏不到哪儿去,但房屋糟糕透顶的气味,对我而言,不仅是永远的洞房,而且是温柔之乡,信任之地。史蒂利达诺的气味,他腋窝的气味,他口腔的气味,我的嗅觉对此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突然如获至宝,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真理,这些气味使我具有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有时候,晚上我遇见某个小子,陪同他到史蒂利达诺的房问。由于这类小流氓住在不三不四的旅店里,所以他一到楼梯口就拉我的手。同史蒂利达诺带我上楼时一样机灵。)
  “小心。”
  他絮絮叨叨地重复着这句话,我听了感到温柔极了。我们抱臂的姿势使我得以贴近他的身体。有一阵子,我感到他灵活的屁股在扭动。出于尊重,我拉开了一点距离。我们一步一步向上爬着,狭窄的楼道碍手碍脚,薄薄的隔板里面,寄店的妓女、小偷、掮客和乞丐们正迷迷糊糊睡大觉呢。我简直像一个由父亲小心带领着的孩子。(今天,我却成了孩子爱护的父亲。)
  到了第四道楼梯口,我进入了他那寒酸的小房问。我的整个呼吸节奏被搅乱了。我在爱。在帕拉勒洛的许多酒吧间里,史蒂利达诺曾给我介绍他的小伙伴们。他们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喜欢男人,因为在唐人区同性恋司空见惯。我同他一起干了几起没有风险的小偷小摸勾当,也就是混混日子罢了。我住在他房间里,睡在他床上,但这个大小伙子还挺洁身自好,我竟然未能窥其全豹。我若能从他身上得到了我孜孜以求的东西,史蒂利达诺在我眼里必是富有魅力的坚强主人,但他的力量和魅力满足不了我追求的所有男子汉气概的欲望:战士、水手、小偷、罪犯。由于他无动于衷,他成了我所称道的基本象征,那些人至今令我丧魂落魄,哑口无言。我当时还是纯贞的。有时候,他凶狠地要我把他的腰带解开,可我的手却发抖。他装着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自得其乐罢了。(我后面会谈到我的双手的特征和颤抖的感觉。有人对印地安人说,神圣的或超凡的人和物是摸不得的,这似乎不无道理。)史蒂利达诺很高兴有我鞍前马后听他调遣,但当他将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时,则把我当做他得力的右臂。原来他的右手被截肢,我一再痴心妄想,不用说我就是他的右臂膀。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据说在卡门街有几个妓女做他的情妇,但我并不认识她们。他夸大了他对同性恋的蔑视。我们就这样生活了几天时问。
  一天晚上,我正在克里奥拉街闲逛,一个妓女叫我快走。她告诉我说,有一个海关警察来过。他正在追查我。肯定是那家伙,开始我满足了他的要求,后来我顺手牵羊偷走了他的风衣。我回到了旅店。我告诉了史蒂利达诺,他说他负责处理此事,然后就出去了。
  1910年9月19日,我出生在巴黎。作为公共救济院收养的弃儿,我无从知道我户籍的来历。直到21岁,我才得到一个出生证。我母亲叫加布里埃尔·热内。我的父亲仍然是个谜。我是在阿萨斯街22号问世的。
  “我兴许还能了解到我出生的一些情况。”我自言自语。于是我来到阿萨斯街。22号是一座妇产科医院。院方拒绝向我提供情况。我是在莫尔旺地区由农民抚养大的。正好是黄昏,我在参观完吉尔·德·雷斯①退居的迪佛日废墟返回的路上,恰巧在荒野里看见了“热内”花,我对这种木本染料花表示深切的同情。我满怀珍重,温情脉脉地把“热内”花看了又看。整个大自然都使我触景生情,惆怅茫然。我虽在世上孤苦伶仃,但我并不肯定我就不是百花之王——也许是花中仙子。花团锦簇夹道欢迎我,点头而不哈腰,但对我一见如故。它们知道我是它们活生生的代表,灵活机动,反应敏捷,是风的征服者。而它们则是我在自然界的化身,我依靠它们在法兰西土地上扎根,吉尔·德·雷斯曾在这里烧杀成性,多少青少年尸骨成灰,酿肥了这片土地。
  ①吉尔·德·雷斯(1400-1440),法国元帅,圣女贞德的同僚,1435年退避迪佛日,痴迷于炼金术,手段残酷,致使众多儿童丧生。——译注
  正是通过塞文山区②这种浑身长刺的植物,我才参加了瓦歇的犯罪冒险活动。也正是通过这种与我同名的花树,整个植物世界才与我亲密无问。我看重这一朵朵鲜花,可以不带悲天悯人之心,因为它们与我同属一个家族。倘若也通过它们的引导,我加入了低等植物的行列,我毕竟照样远离了人类③。我心甘情愿沦为乔本蕨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沼泽和藻类。
  ②就在让·科克托碰见我的同一天,他称我是他的“西班牙热内”。他并不知道这个地方已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原注
  ③植物学家还发现了“热内”的变种,并命名为“翼状热内”。——原注
  据说,天王星上大气极其沉闷,导致蕨类植物只能爬地蔓生;动物也迫于大气重压而慢吞吞地爬行。我宁可与肚皮终日贴地匍匐爬行的卑贱野兽为伍。倘若灵魂转世允许我到一所新居再生,我必选择这个受人唾骂的星球,与我的苦役犯同类在那里厮守。我混在这群青面獠牙的爬行动物里,追逐着一种悲惨的永恒的死亡,度着暗无天日的时光,树叶一片漆黑,沼泽水深叵测,寒冷刺骨。睡眠与我无缘。相反,我头脑更加清醒,我认清了钝吻鳄笑里藏刀卑鄙无耻的手足情谊。
  我横下心来当小偷,很难确定是在我一生的哪段时刻。只是出于懒散和想入非非,我才被送进了梅特勒轻罪教养所,我本来要在那里一直呆到“21岁”。但我从那里逃了出来,然后参军入伍,服役期限为5年,不过是为了领取入伍补助罢了。但没过几天,我就拎着黑人军官私人的行李箱开了小差。
  有一段时间我以盗窃为生,但我更乐于出卖色相,这样可以更加逍遥自在。我当时20岁。我跑来西班牙之前,已经体验过军队生活的滋味。一身军装给我带来的尊严,被强制远离尘嚣的隔世感,以及当兵职业本身,都给我带来一点安宁——虽然军队紧挨着社会——和自信。我天生就受人欺凌的童年窘境得到几个月的改善。我到底品尝到了受人欢迎的温暖。然而我在西班牙悲惨的生活,是一种慢性蜕变和羞耻的堕落。我已经堕落了。但这不等于说,在军队的日子里,我是一个纯洁无假的战士,遵守为维护等级制度而制定的严厉的军纪条例(仅同性恋一项就足以使我遭到谴责),其实在我的灵魂深处,仍然旧习不改,终于有一天突破了规范。很可能是因为当兵精神空虚——我成天呼吸空虚的空气——使我欣赏背叛行为,并爱上了叛徒。爱好孤独恰好是我孤傲的标志,而孤傲又是我有力量的表现。使用孤傲,则是这种力量的证明。因为我似乎把与尘世间最牢不可破的种种联系——爱的联系——统统粉碎了。我从爱中汲取力量来摧毁爱,何爱之有,千不该万不该呀!就是在军团,我第一次(至少我认为是第一次)目睹了被我偷窃的士兵的绝望情绪。当兵的偷当兵的,这分明是背叛行为,因为我切断了我同被盗士兵之间友爱的纽带。
  普罗斯特内英俊、健壮而且轻信。他爬上床去翻开背包,颠过来倒过去看了又看,就是找不到那张100法郎的钞票,那是我在一刻钟之前就偷走的。他慌乱的动作简直像一个小丑。他自己犯糊涂起来。乱七八糟的旮旯都怀疑到了:刚用过的饭盒,牙刷袋子,肉罐头盒子。他昏头昏脑十分滑稽可笑。他说:
  “我没疯呀,我没把钱放到哪儿吧?”
  他不敢肯定自己真的没有昏了头,他到处搜寻,毫无结果。明知找不到,但总希望能找着。自认倒霉吧,于是他一头倒在床上,但突然又起来把刚才看过的地方再搜索一遍。不论从双腿强健,从肌肉发达而论,普罗斯特内向来具有男人不可动摇的自信,但现在我却亲眼看到他的自信在粉碎,在破灭,眼看着他身上涂抹了一层淡淡的脂粉,这种娇柔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就连他那尖锐的指甲也磨得圆滑了。我静观这种无声的变化。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过我觉得,这位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年轻战士是何等的可怜可悲:他不谙世事,他遇事惊慌失措,他在一场不明来历的恶作剧面前大惊小怪——万万没有想到,首次以他为牺牲品的恶作剧竟然敢在他面前进行充分表演——还有他找不到钱的恼羞,所有这一切实在让我感到于心不忍,差一点就要痛下决心,索性把那张面值100法郎的钞票还给他算了,我早已把票子反复折叠,偷偷藏到军营晒衣场附近的围堵墙缝里。人若被盗,容颜必丑。如果有几个被盗者的脑袋围绕着小偷转,小偷反而会增加一种孤傲感。我冒昧对他冷言冷语:
  “你好难看呀。好像你闹肚子了。上厕所蹲一蹲,拉一泡就好了。”
  说完这风凉话,我反倒得到了自我解脱。
  我躺在床上舒服得不得了,有一种逍遥法外的感觉,浑身上下特别轻松灵活。难道这就是背叛?我猛然挣脱了可恶的战友情谊的束缚,是爱的本性误导我陷入战友情谊之中。我不胜惊讶,事到临头竟然有一种这么大的力量。我终于同军队一刀两断,也把友谊的锁链砸得粉碎。
  有一幅名为《独角兽妇人》的挂毯总搅得我心神不安。其中原因我在此无须赘述。不过,我记得从捷克斯洛伐克越境进入波兰国界之时,正好是夏天的一个中午。这是一条理想的路线,穿过一片金浪翻滚的熟透了的黑麦地,麦浪恰似波兰金发少年,一片天真烂漫,温馨甜蜜的情调颇有波兰风味,尽管我知道,波兰历史上曾饱经沧桑,怨声载道。与我同路的还有一个小伙子,跟我一样是被捷克警察局驱逐出境的,但我很快就看不见他了,也许他躲进了一片小树丛里,或许他故意甩开我,总之他已无影无踪。黑麦地波兰一侧连着一片树林,树林的边沿镶嵌着亭亭玉立的白桦树。捷克一侧也有一片树林,不过是枞树林子。我久久地蹲在地边上,陷入了冥思苦想:这片麦浪滚滚的田野窝藏着什么秘密?我若穿过麦地,会不会有海关稽查员埋伏其中?肯定有野兔在地里奔跑,只是看不见罢了。我不安起来。正午时分,天空明净清纯,整个大自然给我出了一道不可名状的谜。
  “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我寻思着,“就是出现独角兽了。”因为此时此地,只有独角兽才会降临。
  在翻越边境时,我总感到害怕,坐立不安,待到中午烈日当空,诚惶诚恐的心境首次幻化出海市蜃楼。我壮着胆子扑向金浪滚滚的麦地,就像真的投进了海洋的怀抱。我挺起胸膛,在一丘又一丘黑麦田里穿行。我慢慢地稳步向前推进,俨然进入了纹章人物角色。因为有了这个人物,整个大自然才得以形成大纹章:蔚蓝的天空,金黄的田野,火红的太阳,碧绿的森林。我尽情想象,置身在梦境之中,我的波兰之梦因此显得更加绚丽多彩。
  “白日中天,必有白鹰翱翔!然而人们却看不见。”
  到了桦树林,就意味着我已进入了波兰的领土。别有洞天的奇迹即将在我面前出现。对我而言,《独角兽妇人》恰好表达了我在中午时分跨越边界的高雅境界。因为害怕,我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自然界的神秘产生某种迷茫,而我特别喜欢夜游的法国乡村,则到处游弋着瓦歇杀手的鬼魂,多少牧羊人惨遭毒手。我一边漫游,内心听着一定是鬼魂弹奏的风琴曲,精神上竟然把众多儿童请来,让他们自投刽子手的怀抱。不过,我上面所说的,只是为了告诉您,到底从何时开始,大自然就令我惶惶不安,因为它激起了我内心自发创作一只怪兽的灵感。或者说,它启示我创造种种条件,制造多起事端,使我沦为令人畏惧又惹人喜欢的囚徒①。
  ①我写的第一首诗是《收获吁吁喘息的人》,连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写到这里才想起旧作。——原注
  翻越边界以及由此在我内心引起的惶恐,很可能直接使我对所进国境的民族本质产生疑虑。我不是进入一个国家,而是进入一幅图画。当然,我想拥有这幅画,而且还要对它产生影响。鉴于军事机器把它表达得淋漓尽致,我便要对军事机器加以歪曲。身处异国他乡,除了搞间谍活动别无办法。也许其中还掺和着杂念,企图通过背叛来玷污一种以忠诚(或效忠)为根本品质的制度。也许我还想远走高飞,离我自己的国家越远越好。(我的自圆其说,乃是我思想本能的流露,似乎只符合我个人的实际。人们接受我的解释,也因为它仅仅符合我自己的情况。)但不管怎样,我想通过某种天然仙境的渲染(仍然洋溢着我面对大自然的澎湃激情,并且具有人类公认的能力),准备采取行动,不是从道德规范出发,而是遵循小说美学的某些规律往往把间谍塑造成一个惟恐天下不乱、神出鬼没而且法力无边的人物。再说,我除了被另外一个邻国驱逐出境的理由外,到底凭什么进入一个对我没有任何强制的国度,总得处心积虑作出实际的辩护吧。
  在写到我面对大自然触景生情时,我才提到间谍活动。但当我被史蒂利达诺抛弃时,这个念头又涌上心头,对我进行安慰,仿佛要把我深深地扎在你们的土地上,殊不知在你们的土地上,孤独和贫困逼得我走投无路,只能以偷盗为生。因为我一贫如洗,人家早已指控我偷盗成性,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仍然屏住呼吸,蹑手蹑脚跟着脚走出卧房,惟恐在窗帘或帷幔上面留下漏洞。我不知道史蒂利达诺到底掌握了多少军事秘密,也不知道他从军团某上校管辖的各个办公室能刺探到什么东西。但他早有充当间谍的念头。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从事间谍活动会给我带来什么危险,这些并没有诱惑力。惟有背叛的念头挥之不去,显示越来越大的魅力,死死地纠缠着我不放。“把情报卖给谁?”
  “德国。”
  不过,他考虑了片刻,断然决定:
  “意大利。”
  “可你是塞尔维亚人。他们是你们的敌人。”
  “没完啦?”
  要是我们一鼓作气干到底,间谍冒险说不定可以给我一点转机,帮我摆脱无以自拔的卑贱境地。对间谍活动这类把戏,各国无不以为耻。但正因为它太可耻了,各国只好欲盖弥彰,益发加以推崇。我们完全可以从间谍的荣耀中受益。只是我们的情况不一样,事关叛变问题。后来,我在意大利被捕,军官们一再审问我有关我国边境防御的情况,我摇唇鼓舌,雄辩地证明我的供词没错。若是现在,史蒂利达诺必可助我一臂之力。我当时只不过想通过泄密一举成名,煽动出一场可怕的灾难。史蒂利达诺可以出卖他的祖国,而我出卖我的祖国是出于对史蒂利达诺的爱。下面我要谈到扎瓦,我将向您披露类似的性格,甚至与史蒂利达诺的面目也大同小异。他们俩就像一个大三角的两条边,顶角的交点在高空,史蒂利达诺和扎瓦交会的顶点是一颗永远熄灭的明星:马克·奥贝尔①。
  ①马克·奥贝尔的相貌与另外一个叫拉斯内尔的盗贼极其相似,1936年我曾同他一起干过。我刚从《侦探》周刊得知,拉斯内尔被判处流放。也就在同一周内,一批作家联名上书共和国总统,要求赦免对我的流放刑罚。拉斯内尔的出庭照片被安排在文件的第二页上。记者报道时讥讽说,拉斯内尔被判处流放似乎很得意。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在桑特监狱时,他就是一个小国王。后来在里奥姆,或在克莱沃,他也是一个小头目。好像他是南特人。他也对男嫖客进行过敲诈勒索。我从一个伙伴那里得知,有一个受害者驾着一辆小车找了他好久,跑遍了全巴黎,企图故意制造车祸轧死他。同性恋者因受骗上当而进行报复的事件屡有发生。——原注
  如果说,这件从海关稽查员那里偷来的蓝风衣已经给了我预感,归根结底,法与不法彼此混淆,互相掩盖,而且彼此不无眷恋地论证反面的道德,那么这件风衣促使史蒂利达诺进行了一次冒险。谈不上什么高明美妙之举,不过更深入日常生活实际,家常便饭而已。也还谈不上背叛的问题。史蒂利达诺是一个强者。他的自私划定了他的天然边界。(史蒂利达诺对我来说是一个强者。)
  史蒂利达诺夜里很晚才回来,他告诉我一切都办妥了。他见到了海关稽查警察。
  “他让你放心。事情过去了。你可以像以前那样随便出门。”
  “可风衣怎么办?”
  “我留着呗。”
  我已经猜到,这一夜肯定熬出了一锅怪味粥,低三下四,勾勾搭搭,无奇不有。我是局外人,还是少说为佳。
  “行了!”
  他用那只活动的手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要脱衣服了。我同往常一样,跪在地上为他解下葡萄串。
  他事先在裤裆里挂好一串工艺葡萄,葡萄球薄皮内塞满了棉絮。(葡萄球颗粒硕大如意大利李子,当时当地风流女子喜欢在翘边草帽上装饰这种工艺品。)每次,在克里奥拉街,总有某个男嫖客被他鼓鼓囊囊的裤裆搅得神魂颠倒,不由伸手去摸。受宠若惊的手指一旦碰到那假玩意儿,顿时畏惧起来。敢情那串货真价实的宝贝东西,枝头上挂的果也太多太离奇了。
  克里奥拉并不光是男妓们出没的夜市。也有几个穿裙子的小伙子在那里跳舞,还有一些家庭妇女助兴。娼妓们带来自己的掮客和嫖客。史蒂利达诺本来可以赚许多钱,只要他不唾骂男色鬼就行。他蔑视这些鸡奸客。他挂上葡萄串是故意挑逗他们恼羞成怒寻开心。玩笑开了好几天。我把那串用保险别针牢牢挂在蓝色牛仔裤里的葡萄摘了下来,可我没有像往日那样笑嘻嘻(因为我们行动时经常哈哈大笑互相取乐)地把葡萄串搁到炉子上,而是情不自禁地把它捧在手里,贴到我的脸上。史蒂利达诺居高临下看着我,脸色可怕极了。
  “扔掉它!下流胚。”
  我得蹲下才能解开他的裤裆。史蒂利达诺暴跳如雷,超出了我往日热情的承受能力,吓得跪了下来。这一姿势是我下意识造成的,正好面对他。我一动不动。史蒂利达诺用他的双脚和单拳狠狠地揍了我一通。我本来可以挣脱逃跑,但我留在那儿不动。
  “钥匙就在门上。”我想。他的两腿疯狂地夹击我,我从他的裤裆间看见钥匙挂在门锁上。我真想再转两圈关上保险,索性把我和打我的凶手一起关在里面。我不打算对他如此出格的暴怒及其原因进行追究,因为我的思想对心理活动不感兴趣。至于史蒂利达诺,打从这天起,他就不再挂葡萄串了。天快亮时,我先回到房间,等着他。在一片寂静中,我忽然听到发黄的旧报纸发出神秘的沙沙声,那张报纸代替玻璃贴在出气窗孔上。
  “真见鬼。”我自言自语。
  我发觉许多话语特别耳新。房间里一片寂静,我心头上也无声无息,在等待史蒂利达诺之际,低声细语弄得我坐立不安,我当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心烦意乱紧张了好一阵子。是谁——或什么东西——在一个穷光蛋的房间里鬼鬼祟祟瞎捣乱?
  “这是一张西班牙文报纸,”我又自言自语,“怪不得我听不懂他弄出来的声音。”
  我顿有流落他乡为异客的感觉,我的神经质后来使我具有我称之为诗的渗透力(实在找不到别的词)。
  在灶台上的那串假葡萄令我恶心。一天夜里,史蒂利达诺特地起来把它扔进厕所里。身挂葡萄串的时候,他的美貌外观并没有受到影响。相反,夜幕降临时,下面塞得有点鼓鼓囊囊,致使他的双腿稍有弯曲,走路稍显摇摆圆滑不便。特别是或前或后挨着我走路的时候,我就感到一阵美滋滋的骚动,因为是我亲手为他准备披挂上阵的。正是通过这葡萄串的神通圈套(我至今还这么认为),我才同史蒂利达诺形影不离。直到有一天我才得以解脱,那是在一个风琴舞会上,我同一个水兵跳舞,我的手不知不觉地摸进了舞伴的衣领里。表面上纯洁无邪的动作往往会暴露致命的德行。我的手平贴着年轻水兵的后背,知道会受到水手身上天真标志的掩盖。我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动,不由以为是扎瓦在拍打翅膀。但在这个时候谈论扎瓦未免为时太早。
  我还是小心为妙,不对葡萄串这个神秘的港湾妄加评论。不过我在史蒂利达诺身上高兴地看到一个自怨自恨的男妓形象。
  “他故意为难和伤害那些向他求欢的人,非要让他们感到恶心不可。”每当我想他的时候,我就这样自我宽慰。特别是好梦难圆辗转反侧之时,这种念头更搅得我心神不宁(我可以加以利用得大头):史蒂利达诺曾买了一块人造伤疤贴在最尊贵的地方;我知道他那块伤疤妙极了;他的目的是要清洗因断手而受到的蔑视。于是,经过一番胡思乱想的自我安慰后,我又重弹乞丐及其苦难的老调。在现实或伪装的肉体痛苦背后(这种痛苦一目了然,但也因此容易被人遗忘),往往隐藏着更加隐秘的心灵病痛,我不妨把这些难言的内伤和毛病罗列如下:
  牙齿蛀蚀,
  呼吸恶臭,
  手被砍断,
  脚臭熏人,等等。
  如果要掩盖以上伤痛,也为了激发我们的自尊,我们有自己的招数:
  断手,
  瞎眼,
  假肢,等等。
  我们一旦带有失足的印记,就只能在倒霉中堕落。我们自己心里清醒得很,伪装欺骗的伎俩再高明也是不管用的。惟一可以使用的武器就是我们的高傲,苦难要求我们高傲,我们要经营最恶心的伤痛来博得别人的怜悯。我们落到这般田地,已经构成了对你们幸福生活的谴责。
  然而,我和史蒂利达诺生活得极其悲惨。有时候,多亏嫖客开恩,我带回了一点小钱,但他总是显得盛气凌人。我有时不免寻思,他在我记忆中,是不是因为他自我吹嘘才显得高大,而我恰恰成了他吹嘘的借口和主要心腹。我的爱情真谛要求他表现出男子汉气概。假如他是那只可爱的斗兽,凶狠使他阴险,也使他闪光,那他就应当投身到无愧于凶狠的命运大赌博中去。我激励他去偷盗。
  我们决定偷一家店铺,他也一起去。电话线安装得很随便,就从店铺门边通过,只要用钳子把电话线剪断就行。巴塞罗那五金商店很多,我们随便进了一家:
  “你看我使招时,千万别乱动。”
  “那我干什么?”
  “什么都不干。你留点神。”
  史蒂利达诺脚上依然穿着草底帆布鞋。他上着土黄色衬衫,下是蓝色工装裤。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什么奥妙,可当我们出门时,我才大吃一惊,看见他衬衫口袋纽扣盖上,有一样类似小蜥蜴的东西沉着冷静地张望着,牙齿紧咬着纽扣钩。这是一把我们正需要的钢钳子,史蒂利达诺刚刚偷到了手。
  “让他耍猴子玩,逗男人和女人开心,还可以。”我这么想,“他身上吸引人的磁性来自那镀金般发达的肌肉、环状鬈发和琥珀般晶莹透亮的皮肤。若用这些魅力来吸引目标,那该是什么性质的吸引力?”不过,我并不怀疑,无论什么东西到他手里,总是言听计从,服服帖帖的。换句话说,他对它们了如指掌,如身便臂。他太了解钢的本性了,这段特殊的钢材,大家叫它钳子,你看它紧紧勾搭着他的衬衫,不知疲倦,千依百顺,恋恋不舍。别看它尖嘴猴腮,却死死地咬着布扣,那么准确无误,而且丝丝入扣,无论怎样也掉不下来。不过,有时偶尔一个拙笨的动作也会惹恼这些小家伙,从而使他本人受到伤害。史蒂利达诺也有切肤之痛,他的手指头轻伤累累,指甲有的断裂发黑,但这反而增加了史蒂利达诺之美。(据物理学家说,落日绯红是因为只有短波光线穿透较厚的大气层所致。中午时分,天空万里无云,我们的心头也更显风平浪静,但只有到傍晚才能看到无限好的美景。傍晚是一天中最悲怆动人的时刻,夕阳西下远道,为追逐神秘的命运而亡命天涯。某些物理现象可以给万里长空带来绚丽多姿的辉煌,而最能激发想像力任意翱翔的时刻,乃是最灿烂天体的失落。)不起眼的日常事物都可以美化史蒂利达诺。他的(卑劣行为)慵懒本身就化解了我的艰难困苦。我爱他的好懒作风。有人说他是可以从密封容器中偷偷溜走的气体。我们弄到钳子以后,他就勾画了一条退路。
  “很可能有狗看门。”
  我们考虑在牛排中放毒干掉这只狗。
  “富人家的狗,不是什么东西都肯吃。”
  史蒂利达诺突然想起流浪吉卜赛人的传奇把戏。据说,小偷裤子涂上狮子油可以防狗。史蒂利达诺知道这是异想天开,根本不可能弄到狮子油。但这个主意激发他触类旁通。他顿时刹住了嘴。他无疑进入情况,夜里,他穿着一件油彩裤,在一片小树林子里窥视着猎物的动静。他本来就猛如雄狮,野蛮无比,随时准备投入野战,随时准备赴汤蹈火,随时准备受红烙刑具的煎烤,随时准备走进坟墓。他浑身油彩武装,极富想像力,真是帅极了。我不知道他本人是否意识到年富力强之美,胆大浪漫之美,也不知道他是否有意这样深入社会,领教三教九流的秘密。

  “愿意当茨冈人吗?”有一天他问我。
  “问我?”
  “正是。”
  “谈不上不愿意,只是我不该呆在大篷车里。”
  他有时候也想入非非。我以为已经发现了裂缝,我的温柔体贴好像开始从裂缝处点点滴滴渗透进他那披坚执锐的甲壳里面。他对黑夜冒险太没有激情,以至于我同他在一起行窃,不管是跟着他贴墙闪躲,小巷观风,花园张望,还是翻栅栏,跳篱笆墙,都没有真正如醉如痴的感觉。我至今没有留下惊心动魄的回忆。在法国,同居伊一起偷盗,那才叫刻骨铭心,我将有深刻的披露。
  (有一次,我们关在一间小储藏室里,等待夜幕的降临,等待着B市信贷银行办公室人去楼空我们可以乘虚而入的时刻。居伊突然脸色一沉,露出神秘莫测模样。他可不是寻常小伙子,不是随便什么地方擦个肩碰碰肘就可以遇见的,他是某种毁灭天使。他似笑非笑,甚至硬把笑声咽回去,然后他双眉紧锁。在这个小同性恋者的内心,小流氓已不成气候,一个果敢的大小伙子冒了出来,叫别人畏惧,而自己则肆无忌惮。如果有人胆敢阻挠他的行动,他不惜铤而走险成为杀人犯。他笑了,但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笑里藏刀,首先冲着我来。他愈是朝我看,我就愈加感到,他发现我的眼神里,也有一股同样果敢的意愿跟他作对。于是他板起了面孔。他的两眼更显苛刻,太阳穴金鼓齐鸣,脸上肌绞肉横。我也不示弱,以蛮横对蛮横。炸药库一触即发,就等我的一把火了。我窥视着他。如果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闯进一个人来,说不定我们惟恐对方先下手为强而吃亏,因而互相厮杀起来。)
  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总是形影不离,我也干点偷偷摸摸的勾当。我们认识一个巡夜警察,他经常给我们通风报信。多亏有他的帮助,我们才得以长期以盗窃为生。如果没有史蒂利达诺在我身边鼓气壮胆,那么小偷生活的胆大妄为及其绚丽光彩就毫无意义。我的生活困人而异,变得妙不可言,完全是因为我有一个漂亮的朋友,他的美源于豪华的观念。我是一个小小奴仆,本该精心保管价值连城的珍宝,为它拂尘,擦亮,上蜡,而友谊的奇迹竟让我独获至宝。
  “如果我在灯红酒绿的街上招摇过市,就是绝代佳人也会忌妒我吧?”我这样想,“她大概正在嘀咕,到底是哪位淘气的王子竟然会同一位衣衫蓝缕的公主一起漫步?这位公主到底又是什么人,竟然有一个这么漂亮的情人?”
  每当我提起这段生活,内心便激动不已,不由对它赞不绝口,但我还是要说,动人的话语在我思想深处所隐含的魅力远远超出它本身的意义。对我而言,也许它们所表达的苦难,也即是我亲历的苦难,这种苦难的本身就是奇迹的源泉。我要为这段生活平反昭雪,用生花妙笔把它写出来,冠冕堂皇为其正名。我的胜利纯属口舌笔墨功夫,应当归功于华丽的辞藻,但我依然要为苦难祝福,正是苦难迫使我作出如此的选择。我当时本只能低三下四地生活,但有史蒂利达诺在身边,我不再沉湎精神的糜烂。我憎恨精神堕落的种种标志:身上东躲西藏的虱子,破衣烂衫和蓬头垢面。也许,对史蒂利达诺而言,他本身的魅力就足以作威作福,不必有什么胆大妄为之举,但我还是愿意跟他更光明正大地一起生活,尽管我在他的身影(阴暗如黑人的影子,但却是我的寝宫)里,沐浴着千金小姐及其男友们羡慕的目光,心里感到格外舒畅。当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们俩不管是谁,都不过是可怜的小偷。我一再激励他铤而走险,越危险越干。
  “我们应有一枝手枪。”我对他说。
  “你会用?”
  “跟你在一起,我不怕干他一家伙。”
  既然我是他的右臂,当然是我来开枪。他下达命令说一不二,我对他更是言听计从,我与下令者的关系也就益发亲密无问。不过,他总是面带微笑。在团伙(坏蛋联合组织)里,年轻小伙子和同性恋者最为胆大包天。他们往往鼓动干危险的勾当。他们扮演浑身长刺的亡命徒角色。再加上壮汉的强悍,年长者的智谋,大小头目的权威,同伙的手足情谊和老家伙们临场坐镇,他们就更加有恃无恐。但男子汉强壮的体魄也只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上天就是他们本身。他们明白自己的弱点,难免前怕狼后怕虎。我的情况独特,我仿佛觉得,这帮男人,这帮硬汉子,倒是一团迷雾,有女人味,我仍沉湎于这团团迷雾之中,以便自我感觉更加坚如磐石。
  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某种变化,我的步伐更加坚实,自我证明我有所成,证明我在世俗世界地位上升。在史蒂利达诺身边,我走起路来俨然像一位公爵大人的随从。我是他的走狗,既忠实又好妒忌。我的脸洋溢着自信和自豪。一天晚上,在兰布拉斯大街上,我们碰见一位妇女和她的儿子。小伙子很漂亮,大约15岁光景。我一眼瞄着他的一头金发不放。我们超过他时,我又转过身来看他。小伙子没有吭声。史蒂利达诺想知道我到底看什么人,于是也回转过身来。就在史蒂利达诺和我同时瞟她的儿子的那一瞬间,妇人立刻把儿子拉过去紧靠着自己,或者说立刻过去抱住自己的儿子,似乎要保护儿子免受我们俩目光的危险攻击,因为她不明我们的来历。就怪史蒂利达诺这一回头,致使母亲突然感到背后似乎有暗箭难防的危险。
  一天,我在帕拉勒洛大街的一问酒吧(这间酒吧是法国司法机关备过案的惯犯接头场所,其中有皮条客、小偷、骗子、法国越狱逃犯等。这里使用黑道行话,略带马赛口音和唱腔,比蒙马尔特行话晚了几年,当时在这里已经通用。这里不玩轮盘赌博,但赌英国牌和扑克)等待史蒂利达诺。他终于来了。巴黎流氓帮出面接待他,照常寒暄客气了一番。他板着面孔,但眼带笑意,一大屁股往一张粗陋的木椅草垫上一坐,椅子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席位的喘气声痛快淋漓地表达了我对史蒂利达诺庄严屁股的一片敬意,其魅力不全是也不总是就在此昙花一现。但此时此地,其实不如说在他身上,其魅力正从不同方位不约而至,济济一堂,并散发出极尽温柔体贴的浪潮和沉重如铅的情意!赋予他的臀部一种波涛汹涌的声势和声惊四座的分量。
  我不爱咬文嚼字,不会成为正规语言的俘虏,但我这一次还得求助于一个宗教的形象:这个屁股是一座迎候圣体的临时祭坛。史蒂利达诺坐着,总是不失慵雅的风度。“我敲他们一家伙。”他到处这么说,他为这一赌局分扑克牌。我袖手旁观,玩牌的诸位先生并没有硬不让我参赌,但我自己回避了。出于关心,我来到史蒂利达诺身后。正当我俯身要坐下来之际,我在他领子上发现了一个虱子。史蒂利达诺很英俊,很强壮,在类似男人聚会时少不了他的席位。决定男子汉的威望同样要看肌肉是否发达,看是否了解手枪的脾气。在史蒂利达诺的衣领上,那只虱子(幸亏在场的男人们没看见),并非一个迷糊的小污点,它在动,在机警地、惶惶不安地转移,仿佛跑遍并测量过属于它自己的领地——毋宁说是它的天地。但虱子并不仅仅是在它自己家里走动,而是在史蒂利达诺的领子上。这就表明,史蒂利达诺最终不过是从虱子窝出来的下九流,尽管他身上穿着丝绸衬衫,洒了科伦香水。我更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头发太长太脏,剪得乱七八糟,紧压着脖子。
  “如果虱子继续爬下去,它就要向他的袖子进发,甚至掉进他的杯里。那些家伙会看见的……”
  我情意绵绵,把头靠在史蒂利达诺的肩上,手也渐渐摸向他的衣领,但我还来不及完成我的动作,史蒂利达诺就耸了耸肩,摆脱了我的抚摸,然而小虫子却继续它的丈量行动。有一个皮加尔赌徒,据说与国际偷渡妇女集团有联系,他若有发现地说:
  “有一个美人让你升级了嘛。”
  所有的眼睛都转向(不过并没有漏空赌牌)史蒂利达诺,他立刻扭转脖子,终于看到了那丑类。
  “是你把它们带来的吧?”他一边对我说,一边把虱子捻死。
  “干吗说我呀?”
  “我说你就是你。”
  他的声调极其霸道,不容分辩,但他的眼睛在微笑。赌徒们继续赌牌。
  也就在同一天,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佩佩刚被捕,已被关进蒙特惠奇监狱。
  “你怎么知道?”
  “报纸登了。”
  “会判什么罪?”
  “无期徒刑。”
  我们对此没有多加评论。
  我撰写的这部日记并不是一本消遣文学。随着写作的进展,往日生活纷至沓来向我出谋献策,经过梳理形成脉络,然后投入艰苦构思,篇章结构——章节,词句,乃至全书——都得精心安排。越是推敲揣摩,我越感信心倍增。为道德大计着想,我下定决心调动我过去的苦难。我从中体验到巨大的能量。
  在公共便池里(史蒂利达诺从来不进去),男嫖客的惯用伎俩我心中有谱。他们手舞足蹈,像蛇一样上下扭动,时左,时右,稍许向后。我把一个看样子最有钱的家伙带了进去。
  我在兰布拉斯大街的那段日子,有两个年轻掮客总在那里摇来晃去,肩上还蹲着一只经过驯养的小猴子。这样容易找借口拉客:只要给猴子一个暗示,它就跳到那人的身上。其中一个掮客名叫佩德罗。他身材瘦削,是个小白脸。但他的腰肢柔软,行动敏捷。特别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动人魂魄,眼睫毛浓密如林,成弧状扑闪上扬。
  我开了一个玩笑,问他哪个是猴子,是他本人还是他肩上的动物,他便同我吵起架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给了他一拳,他的眼睫毛竟然粘在我的手指节上,原来是假的。我恍然大悟,装虚弄假无奇不有。
  史蒂利达诺却不时向妓女们搜刮一点小钱。最常用的手法就是偷,乘她们购物付款不备之机,顺便把零钱摸走,或者夜间乘她们坐浴盆洗澡的时候,悄悄掏了她们的钱包。他穿花街过柳巷,在唐人区和帕拉勒洛区游荡,见了女人就打情卖俏,时而讥笑羞骂,时而又温柔体贴,没有正经的时候。每次回房间时,天都快亮了,只见他抱回一大摞花里胡哨的儿童画报。有时不惜绕大圈子到深夜坚持营业的书报亭买几本类似的小人书。他当时看的大都是些与现在流行的《塔尔奘历险记》相仿的故事。主人公倒是画得有皮有肉,叫人动情。艺术家精心炮制的骑士,肌肉发达健美,几乎赤身裸体,即使有所穿戴,也是诲淫诲盗。读着读着,史蒂利达诺昏昏欲睡。他注意睡觉姿势,尽量不靠着我的身体。床就那么窄。息灯时,他总是老一套:
  “好吧,小家伙。”
  醒来时还是那一套:
  “好吧,小家伙。”①
  ①我的衣物向来随便乱放,但史蒂利达诺就不。到了晚上,他把他的东西搁到座椅上,长裤、上衣、衬衫叠放得整整齐齐,不容一点皱折。他似乎用这种方式赋予他的衣物以生命,希望它们劳累一天后夜间能得到很好的休息。
  我们的房间小得可怜。也脏得出奇。脸盆上油污斑斑。在唐人区,谁也想不起来打扫自己的房间,擦拭用具,洗涤内衣,惟有衬衫例外,最常见的办法是,只把衬衫领子洗擦干净。房租每星期算一次账,史蒂利达诺按时为老板娘送吻助兴。而平时,老板娘总是叫他先生。
  一天晚上,他被迫打了一架。当时夜幕即将降临,我们正穿过卡门街。西班牙人有时喜欢浑身扭动,状如波涛,有的姿态真有点不堪入目。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史蒂利达诺是不会弄错的。但在暮色苍茫中,史蒂利达诺无意中碰了一下三个男人,只见他们正在甜言蜜语,动手动脚,既放荡无拘,又无精打采。史蒂利达诺从他们身边过去,吆喝了他们几句粗话。三个人看来是皮条客,个个身强力壮,反应敏捷,他们不甘示弱,也破口大骂起来。史蒂利达诺处境狼狈,便停下了脚步。三个人立刻围了上来。
  “你把我们当做拉皮条的,你才敢这么说话是不是?”
  他本来只要认个错就行了,但当着我的面,他还要打肿脸充胖子。
  “那怎么啦?”
  “拉皮条的是你自己。”
  一些过路男女一齐围拢过来。我们被包围得水泄不通。看来非打一架不可。一个小青年公开挑拨史蒂利达诺说:
  “你要不是孬种,就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三个流氓合计了半天,准备大打出手,闹它个天翻地覆。他们当然不想平息冲突不了了之,而是为投入斗殴摩拳擦掌。其他西班牙人及其朋友们也为三个流氓撑腰打气。史蒂利达诺感到大难临头。他也不在乎我在现场。只听他说:
  “怎么,伙计们,难道你们要同一个残疾人打架?”
  说着,他向他们伸出那只断手。事情就了结得那么简单,那么朴实无华,以致在我的眼里,这种丢人现眼的拙劣表演非但没有使我对史蒂利达诺感到恶心,反而肃然起敬。他退出纠纷,并没有遭受嘘声侮辱,却引起正直观众低声抱怨,他们目睹了近在眼前的人生悲惨。史蒂利达诺慢慢后退,只用断手护在胸前,以防不测。丧失的断手同王室的标志、判官之手一样真实管用,行之有效。
  同性恋者之间彼此都叫别人卡洛琳,他也不在乎了,成群结队地走在一起,在一个毁坏了公共小便池旧地集合。1933年发生骚乱时,暴民们拔除了一处最肮脏也是最宝贵的去处。它靠近码头和兵营,成千上万士兵的热尿把便池的铁板腐蚀得锈迹斑斑。当公共便池的死讯被证实后,卡洛琳姐妹们——不是全体,而是选派代表郑重其事地组成代表团——个个披头巾,罩面纱,穿丝裙,上套束腰上衣,来到现场献上红玫瑰花环,花环上蒙着黑纱。游行队伍从帕拉勒洛街出发,穿过圣保罗大街,下到兰布拉斯大道,直到哥伦布塑像广场。当时同性恋者可能有三十多人,时间是早上8点钟,太阳刚刚升起。我看着他们过去。我在远处用目光陪伴他们游行。我知道,我应当属于他们的行列,不仅因为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而且也因为他们尖尖的嗓音,他们的摇旗呐喊,他们的过激举动,在我看来,无非是要冲破世俗蔑视的围困。卡洛琳姐妹个个都身材高大。她们是耻辱女神的女儿。
  队伍来到码头后,向右拐朝兵营方向走去,她们在被毁的公共便池铁柱和挡板的破铜烂铁堆上安放了鲜花。
  我没有加入游行队伍。我置身于看热闹的人群中,大家对此举不无嘲讽,但心怀宽容,开开心而已。佩德罗大大方方地承认,他的眼睫毛是假的,卡洛琳一帮姐妹全有这种装备。
  可是,史蒂利达诺由于拒绝我的欢爱而成了贞洁和冷淡无情的象征。他是否经常吻抱妓女我并不清楚。在我们床上,当他躺下的时候,总是害羞地用衬衫的一角巧妙地掩盖着大腿之间的部位,我根本无法看到他的性器官是什么样子。甚至他好色的行为、纯洁的容貌都在惩罚他。他成了冷饮代理商。我真想任黑人兽性最有力最高压的蹂躏,以便我对史蒂利达诺的爱得以一脉相承,在我身上,性欲的地位高于一切,因此我才敢在他面前搔首弄姿,出尽了丑,丢尽了脸。
  我经常同他一起来到卡里奥拉街闲逛。直到此付,他还没有利用我挣钱的念头。后来,我把在公共便池里从男人们身上挣来的所有比塞塔通通交给了史蒂利达诺,他当即决定我就在克里奥拉继续干下去。
  “你要我打扮成花枝招展的骚女人不成?”我嘀咕着发牢骚。
  我岂不可以大胆地穿着金光闪闪的短裙,依偎在他那强健的肩头,从卡门街到梅迪奥达街招摇过市,肆无忌惮地拉客?除了外国海员,谁也不会大惊小怪,但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我自己,我们都不会挑选裙子和发型,因为这需要有鉴赏力。我们也许因此就拉倒了。但我与佩德罗毕竟有一段瓜葛,他穿衣打扮时无可奈何的唉声叹气,我记得仍很清楚。
  “我一看满屋挂着的假行头,花里胡哨,俗不可耐,心里就感到一阵悲哀!我好像进入一间圣器(生气)室,还要冠冕堂皇念一通悼辞。全是狗教士的酸臭味、圣香、尿臊、吊死鬼!我扪心自问,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跟猪下水混在一起!”
  “难道我缺的是这些东西?我甚至可能还要求助于我的男人,帮我裁,帮我缝这些破烂。我还得戴上一个甚至好几个发结。”
  我惊恐万状,似乎看到我打扮成大包莱,菜叶不是绫罗绸缎,而是荒淫无耻的牛肠衣。
  “这是一个皱眉头的发结,”我内心不无调侃地自言自语。“是一个老眉头(霉头)。一个皱结,一个小倒霉蛋!别在什么发型上?别在假发上还是我肮脏的鬈发上?”
  谈到我的衣着,我知道我穿得很朴素,甚至很卑贱。若要摆脱困境,惟一的办法就是搞一身奇装异服,荒诞绝伦。不过,我还是做了一个美梦,缝了一朵布玫瑰。我把它佩戴在我的连衣裙上,与史蒂利达诺的葡萄串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在安特卫普重新见到了史蒂利达诺,大约过了好长时间,我对他旧话重提,谈起隐藏在他裤裆里的那串假葡萄。他顺便告诉我说,有一位西班牙妓女,就在她的裙子上别有一朵布做的玫瑰花,高度与假葡萄串不相上下。
  “为了取代那朵已经丢失的花。”他对我如是说。)
  在佩德罗的房间里,我看了看各种各样的衣裙,心情高兴不起来。最后,他给我留下几位女士的地址,她们不外乎是经营服装的商人,说我可以在她们那里买到合身的裙袍。
  “花花肠子花衣裳,你是得包装一下,让。”
  我一听到肠子肠衣就恶心,说起衣裳就联想到肠衣,畜生肚子里裹包粪便的那层油腻腻的薄内衣。当时史蒂利达诺不干,很可能他的朋友的想法伤害了他,男扮女装像什么话。
  “没有必要嘛,”他说,“你会有别的办法勾引客人的。”
  唉!克里奥拉的老板非要我装成纯情小姐。
  当小姐!
  我就是小姐
  我扭着腰肢……
  我因此体会到,要走向光明,根除羞耻的祸根,真是谈何容易。有一次,经过乔装打扮,我有幸同佩德罗一起抛头露面,招摇过市。一天晚上,我来了,我们受到一群法国军官的邀请。在他们桌子边,坐着一位50岁上下的女士。她客气地对我笑了笑,露出宽容的神情,但她终于忍耐不住了,开始向我问话:
  “你喜欢男人?”
  “是的,夫人。”
  “这毛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没有扇她一个耳光,但我已气得语无伦次,我从她那里终于明白了我为何愤怒,为何羞耻。为解我心头之恨,我当夜行动,洗劫了一个军官的皮包。
  “至少,”我寻思,“如果我真的感到羞耻,那么这种羞耻心必定掩盖着更尖锐、更危险的隐秘。它是一种毒刺,谁向它提出挑衅,它就刺向谁。也许,它并不是专为我设置的陷阱,也许它并不如意,但是,既然耻辱已成定局,我只有指望它把我隐藏起来,并在它的掩护下,窥伺外面的动静。”
  在整个狂欢的节日里,男扮女装容易得很,我在旅馆的一房间里偷了一条安达卢西亚衬裙和一个文胸。一天晚上,我围上披巾,手执扇子,匆忙穿过城区,来到克里奥拉街。为了表示我同贵世界还有点藕断丝连,我只是在长裤外面套着裙子。我刚走到旅店的柜台,连衣裙突然撕裂。我气恼之极,连忙扭过身去。
  “对不起。请原谅。”
  原来是一个金发青年一脚踩住了我的裙子花边。我气愤地嘟囔道:
  “你要当心。”
  笨手笨脚的小伙子又是赔不是又是赔笑脸,只见他的脸色吓得煞白,我反倒羞得满面通红。我身边有人低声对我说:
  “原谅他吧,先生,他是拐脚。”
  “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气愤极了,暗自怒吼。人们围着我们笑。“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在内心独自嗷嗷乱叫,似乎在肚子、肠子里回荡,尽管外面有“衣裙”包装,这句话终于化作一束可怕的目光。我恼羞成怒,感到无地自容,在男人们和“卡洛琳姐妹”的嘲笑声中,呼地冲出了大门。我直奔海边,把身上的裙子、胸罩、披巾和扇子通通扔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整座城市喜气洋洋,陶醉在与陆地隔绝的狂欢节孤岛上,在汪洋大海中孤闹①。我既可怜又可悲。
  ①读到这里,我发现我把发生在卡迪克斯的一段生活场景搬到巴塞罗那来了。“在汪洋大海中孤闹”一句提醒了我。我伏案疾书,结果犯了挪地点的错误,但在描写过程中应插入一个细节,这样就又可以把事件重新安排回原来真实的地点。
  (“应有爱好……”我才不要这种爱好。当然,我进行了充分表演。我知道,在我内心,他的文化不是要把我磨尖,而是要把我磨平。就连史蒂利达诺自己都感到惊讶,我磨损得太厉害了。我宁可十指麻木:我决不学裁缝。)
  史蒂利达诺和我一起去卡迪克斯。我们从一列货车跳到另一列货车,终于来到圣费尔南多附近,然后决定步行赶路。史蒂利达诺突然不见了。他约定同我在火车站碰头。但他没在那里。我等了很久,接连等了两天,可以肯定他抛弃了我。我孤苦伶仃,身无分文。待我恍然大悟过来时,我又感到浑身的虱子在蠢蠢欲动,只有它们在我的衬衣、裤子的缝隙里温存地陪伴着我,叫人好不伤心。殊不知,史蒂利达诺和我一直保持着迪拜特修道院修女们不洗脚、不管衬衣发霉的习惯。
  圣费尔南多是一座海滨城市。我决定到卡迪克斯去,卡迪克斯建在海上,但有一条长长的海堤与大陆连接。我赶到卡迪克斯时,已是傍晚时分。在我面前,耸立着一堆堆高高的海盐金字塔,它们是圣费尔南多盐田的产物;再往远处看去,在迷茫的大海上,在夕阳西沉的余晖笼罩下,一座座清真寺圆屋顶和尖塔交相辉映的城市依稀可见:我在西方大陆已经走到了尽头,突然看到了东方胜景。我生平第一次看破红尘,留连风物。史蒂利达诺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为了活命,我一大早就奔向码头,奔向渔港,因为渔民夜晚捕鱼归来,总会有意无意在渔滩上丢弃一些死鱼烂虾。凡是叫花子都知道这条求生之道。我没有像在马拉加的时候那样,到其他衣衫褴褛的穷人火堆里去烤鱼吃,而是独自往回走,来到一堆礁石丛中,与雷阿勒港隔海相望。我的鱼烤熟了,太阳也升起来了。我就这样吃着鱼,几乎不放盐,也从来没有面包垫肚子。我在礁石丛中或立或卧或坐,置身孤岛的最东方,面对大陆,我是接受第一道阳光照耀和送暖的第一人。这第一人本身就是一天新生活的开始。我是摸着黑,在渔船靠岸的码头上,把鱼一条一条捡起来的。我也是摸着黑返回我的礁石基地的。太阳光临时我受宠若惊,立刻向它顶礼膜拜。我与太阳之间建立了某种默契。我推崇太阳并不搞繁文缛节,也无意一味仿效先民的举动,但我知道,这个天体已经成了我的上帝。它在我体内冉冉升起,缓缓环行,到最后结束旅途。如果说我在天文学家的天空看到了太阳,那轮太阳正是我心中蕴藏的感情大放光芒。我很可能暗暗地把天上的太阳和已经消失了史蒂利达诺混为一体。
  我这样向你道破我感悟的形式可能是什么东西。大自然使我躁动不安。我爱史蒂利达诺,他吵吵嚷嚷地闯进了我的贫贱生活,不知怎的,我面对这种种诱惑就委身就范了。但这些诱惑的因素很坏。为了驯服这些外在的力量,我要把它们包容起来。我并不为它们开脱任何残忍性,相反,我要恭贺它们竟然无情到如此地步。我极尽讨好逢迎之能事。
  但此举并非能说善辩就可成功,我请巫术来帮忙,也就是企求心想事成的祝愿,与大自然达成某种直觉的默契。这个时候,语言帮不了我任何忙。于是乎,周围的事物和环境顿时变得母性化了,只有高傲的锋芒仍像蜂刺一样警戒着。(母性:即主要成分具有女性特点。写到这里,我无意参考借鉴古伊朗索罗亚斯德教义:我只是说明,我的感性要求看到我浑身有女人味。这是办得到的,因为她善于制服男子:狠心、残忍、冷漠。)
  假如我尝试用词语来重构我当时的心态,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甚至比读者还要糊涂。我们知道,对这些早已消逝的陌生状态,我们的语言是无法起死回生的,就连回光返照也难以捕捉。我的日记从头到尾都有这样的问题,倘若要求它说清楚我到底是什么人的话。准确地说吧,今天我写的这部日记,只能提供关于我是什么人的一些情况。本书不是怀旧之作,而是以本人往昔生活为素材的艺术作品。它是借助过去而定格的现在,而不是借助现在而定格的过去。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怀疑我所说的是事实,但我要从中表达的,则是现在的我——新我。
  夜间,我去城里东游西逛。我靠墙而睡,以求遮风避雨。我向往近在咫尺的丹吉尔,该城名气很大,又是招降纳叛的窝点,每每令我想入非非。为了摆脱我的苦难,我正谋划一系列铤而走险的叛卖活动,准备冷静加以实施。今天我很清楚,我与法兰西难舍难分的惟一牵挂,就是我热爱法语,真是无可奈何!
  这种叛卖的欲望,是在史蒂利达诺被捕后,我可能要受到传讯时最终形成的。
  “为了几个钱,怕受几鞭皮肉之苦,我就该告发史蒂利达诺吗?”我扪心自问。“我仍然爱着他,我的回答是不;难道我该揭发佩佩,那个在帕拉勒洛杀死赌徒的小伙子?”
  我也许同意这样做,但必须付出何等可耻的代价,大家必看到我灵魂深处糜烂透顶,散发出令人掩鼻的恶臭。哦,读者也许还记得,在我沿街乞讨和卖淫的日子里,我上了一堂高深的功课,我学会使用卑鄙的勾当,为我所用,并最终为我的卑劣选择而自鸣得意。由于背叛,我的灵魂已支离破碎,我可能索性破罐子破摔了(我极善于从耻辱中牟利)。恰巧当时我遇到一个意外的问题,一位海军中尉被土伦海军法庭判处死刑。他向敌人提供了某种武器或某军港或某战舰的资料。我不是在这里谈论一次导致古代挂帆海战失利的小背叛,那只关系到一条如梦如幻的轻飘飘的双桅船,我是在谈论一次导致钢铁怪物海战失败的大背叛,在这条战舰上寄托着早已不再幼稚的一国人民义正词严的骄傲,并得到科学技术武装的数学专家们的支持和帮助。总之,这是一次现代意义的背叛。日报记录了这些事实真相(我是在卡迪克斯发现的),报纸不无愚蠢地说(因为如果不说谁会知道)这是“……出于背叛的爱好”。配合文章还刊登了一个年轻军官的照片,长得非常漂亮。我被他的形象迷住了,时至今日我还保留着这张照片。每到处境险峻时,爱情就会在我内心暗自燃烧起来,我把狂热的爱献给流放犯,与他在西伯利亚分担痛苦。海军法庭挑起了我与法庭的对立,反而使我更加转向被告,虽然步履维艰,却像长了翅膀。他叫马克·奥伯特。“我得去丹吉尔,”我暗下决心,“我也许会被招进背叛的行列,成为叛徒中的一员。”
  我离开了卡迪克斯,来到了韦尔瓦。后来,我被韦尔瓦市政卫队驱逐出城,我又来到克塞莱斯,尔后沿海滨直到阿利坎特。我独自流浪。偶尔迎面碰上或后面跟上一个流浪汉。我们甚至来不及找一片石头堆坐下,就自然而然谈起来,哪个村子对乞丐最好,哪个市长还不算心肠太坏,然后我们又各奔孤程。我们常扬起我们的布褡裢穷开心,分手道别时说一声:“拿起步枪打猎去。”我一路孤苦伶仃。我垂头丧气地沿着路边沟边踽踽而行,路边野草蒙上如霜的白尘,走动时双脚沾满了粉尘。如同经受了深海沉船的灾难,世界上所有的不幸通通压到我身上,把我埋入绝望的汪洋大海中,我也品尝到能够在黑奴般粗壮可怕的大树枝上栖息的温馨。它比世界上任何潮流更壮观,更安稳,更能安慰人,更值得我为之一叹,而你们的大陆也就相形见绌了。傍晚时分,我的脚热得直冒汗,若是夏夜,我索性到水洼地里泡脚。烈日烤得我脑袋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思想昏昏沉沉,一片空白。安达卢西亚风光秀丽,天气炎热,土地贫瘠。那里到处有我的足迹。当时年轻,不知道什么是劳累。我身上背负着如此沉重的悲哀,以致我以为,我今生命中注定要浪迹天涯。生活再没有什么花絮点缀,流浪就是现实。我再也不知道当时我到底想些什么,但我记得我把我的一切苦难都归功于上帝。在我举目无亲,远离人烟的岁月里,我几乎浑身充满爱,浑身充满虔诚。
  “我离他们太遥远了,”我可能这样自言语过,“我不再有希望与他们重逢了。”既然如此,那就索性一了百了。在他们和我之间,尽量少来点藕断丝连。我一旦用我对他们的爱去回报他们对我的鄙视,最后的一丝情意也就彻底中断了。
  如同蒸汽机车来了个倒进气,我终于来了个急刹车,现在是我对你们表示怜悯了。当然,我的失望并不会像这样发泄出来。不错,在我混乱的思绪里,一切都纷纷扬扬,但我刚才说的怜悯之心,却得以结晶成明确的思考,在我受尽烈日煎烤的脑袋里,终于成了形,死死地纠缠着我不放。我的厌烦情绪——我不认为这是疲劳——弄得我难以静心休息。就是碰到清澈的泉水,我也懒得去喝一口。我口干舌燥。我双眼冒火。我饥肠辘辘。太阳照射在我胡子拉碴的脸上,发出古铜色的反光。我身体干瘦,脸色蜡黄,形容沮丧。我学会笑对事物,并加以思索。我这样一个法国青年流浪在海岸线上,孤立无援,沿途乞讨,双脚走动步步掀起成团成雾的尘土,所有这一切,都加强了我的高傲,平添了独家特有的快慰,与我身上脏得无法再脏、破得离奇可笑的行头适成鲜明的对照。不论是我的破鞋子还是我的脏袜子都永远没有资格在尘土之上同加尔默罗会修士的凉鞋争风吃醋;我那件藏污纳垢的外套也绝不允许我的举止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尊贵。1934年夏天,我跑遍了安达卢西亚的大道小路,大街小巷。我到一个村庄讨几个小钱后,就在野外继续流浪,夜晚就躺在沟底睡着了。狗对我却闻味即来——我身上的气味使人们躲避我惟恐不及——它们叫着欢迎我进村,叫着欢送我出村。
  “进去还是不进去?”我路过一座白屋子,心里不由犯起嘀咕,屋子外面围墙封闭,墙面用石灰粉刷过。
  我不多迟疑。狗就拴在门口,吠个不停。我走了过去。它叫得更凶了。一个妇女出来,但不离开门槛,我用蹩脚的西班牙语(当外国乞丐反倒可以使我得到点保护)向她乞讨一个苏;如果人家拒绝给我施舍,我只好退了出来,头压得低低的,脸上毫无表情。即使是对这片世界上少有的秀丽风光,我也无心一顾。除非是为了寻找这美的奥秘,因为美的后面多有欺诈,一旦执迷不悟,势必受骗上当。我无视美景,却发现了诗意。
  “可不是,我独得天下如此多美景的厚爱。我要将它们记录在案。我知道,我周围的美景有多明朗,我的不幸就有多清晰。”
  从大西洋沿岸,到地中海海滨,我穿过了一个又一个渔港码头,清贫的景象令我触目惊心,不免为自己一贫如洗而伤心。我一路不时碰到一些躲在墙角阴影下纳凉的男女,或在广场上玩耍的顽童,我总是掩脸擦肩而过,不让他们看清我的真面目。人际间只要稍有爱的表示,我就有撕心裂肺的痛苦,过路时只要看见两个小伙子互致问候,彼此报以微微一笑,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恨不得退避到天涯海角去。两位朋友交换的眼神——抑或寥寥数语——都是从各自内心发出的一缕爱的光辉最微妙的流露。那是经过精心混纺的一线温柔的光,一缕交织着爱的情丝。我深感惊讶,这些男人身强力壮,肌肉发达,在他们体内似乎有一个暗无天日的熔炉,竟有鬼斧神工,可提炼出像爱情这么细腻、这么纯洁的一丝一线,风情万种,美妙绝伦,同时他们自己总要放射出这道温柔的光,映照着滴滴晨露闪闪发光。我似乎听到一个年纪最大的对另外一个年轻人(非我)谈到人体的这个应该珍惜的部位:
  “今天夜里,我还要打开你的遮羞布!”
  我实在无法轻易忍受这样的一个事实:人家相爱而我却不能。
  (在贝尔岛教养院,莫里斯S和罗杰B相遇。他们都17岁了。我是在巴黎认识他们的。我同他们俩分别做过几次爱,但他们彼此不知道。有一天,他们在贝尔岛放牛或放羊时又见了面。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谈起巴黎时,提起的第一个人就是我。他们互相开玩笑,知道对方竟然都是我的朋友而感叹万千。莫里斯后来告诉了我这件事。
  “我们一想到你就成了真正的好朋友了。晚上我很难受……”
  “为什么?”
  “在集体宿舍,男人分开住,但在隔板后面,我老听到他喘粗气。他长得比我漂亮。所有硬汉子都喜欢同他混。可我却什么也干不成。”
  当我听说我在梅特勒奇迹般的不幸童年竟然后有来者时,不禁激动起来。)
  我深入内陆流浪,到处可以看见怪石嶙峋的景色。峭壁林立,如锐齿啃咬长空,把蓝天撕成碎片。这片严酷、干枯和可恶的贫瘠山地在嘲笑我的贫困和柔情。不过,它也激励我顽强起来。我越来越不感到孤立了,因为我发现大自然有一种同我一样的风骨:高傲。我愿做一块磐石置身于怪石丛中。我为我能成为石林中的一员而感到高兴和自豪。这样,我就与大地连成一片。我有我自己的伙伴。我明白了什么是矿物统治的天下。
  “我们顶风冒雨,经受了各种打击。”
  我同史蒂利达诺的历险已经被搁到了脑后。史蒂利达诺本身越来越渺小了,他现在只乘下一个亮点,保留着一片美妙的纯洁。
  “这是一条汉子。”我自言自语。
  他已经向我承认,他在军团杀了一个人,并做了如下的辩解:
  “他威胁要把我干掉。我就把他杀了。他的枪口径比我的大。我没有罪。”
  我现在已经分辨不出我本熟悉的他那男子气概和举止了。它们永远被凝结和固定在过去的时间上,已凝结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固体,因为这个固体是从若干难忘的细节中提取的精华。
  有时候,在消极生活环境内部,我也干出一两件伤天害理的事,竟然下手偷盗穷光蛋,其严重后果多少使我有所醒悟。
  啊,棕榈!朝阳把棕榈叶镀上了金光。是金色的光在颤动,而不是棕榈叶在摇曳。我看到了第一流的棕榈树。它们沿着地中海亭亭玉立。恰似冬天玻璃窗上挂满的多姿多彩的霜花,棕榈树似乎更美妙地把我匆忙引进圣诞节的景象中。这个画面荒谬地出现在圣诗中,诗中谈到上帝死难前度过的节日,谈到他如何进入耶路撒冷,也谈到扔到耶稣脚下的棕榈叶。我在孩提时代就做过许多棕榈梦。如今终于梦想成真近在眼前。有人对我说过,贝特勒姆终年不下雪。阿利坎特名不虚传,大门半开隐约向我透露东方的情调。我又回到了孩提时代,回到了童年最值得珍惜的难忘岁月。我绕了一段路,向三棵棕榈树走去。树下,或许可以找到我念念不忘的圣诞马槽,想当初我这个孩子站在马槽边,目睹了牛与驴之间的“圣诞”。我是下九流中的穷光蛋,苦命人,我风尘仆仆,疲惫不堪,最终无愧于棕榈叶的神圣,也够了奔赴苦役营的资格,可以大摇大摆地戴上草帽,与棕榈树一样顶天立地了。
  在一个穷光蛋身上,几个硬币巳不是什么财富了,而恰恰是赤贫的象征。不错,我路过时曾偷盗过几个富裕的小贵族——一般不敢下手,因为他们善于自卫——但对这种顺手牵羊的事在我心灵深处没有引起任何反响。我要说的是如何下手偷别的乞丐的钱。在阿利坎特的罪过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
  读者还记得在巴塞罗那,佩佩仓皇逃命时,曾把他从尘土里捡起来的钱递给了我。或者出于对一位英雄侠义的赤诚,或者同时也害怕佩佩或其同伙会来找我麻烦,我把这些钱埋到蒙特惠奇市附近一个小广场的一棵木豆树下。我下了狠心,没有把这事告诉史蒂利达诺,后来我们决定往南走,我才把钱挖了出来(两三百比塞塔),寄往阿利坎特自取邮局,收款人就是我自己。大家经常谈论景物对人的感情作用,但似乎不讲对道德态度的影响。在进入穆尔西亚之前,我穿过埃尔切棕榈林,神魂颠倒,陶醉于大自然之中,以至于我同人的关系竟成了人与物的一般关系。我到达阿利坎特已是夜里,我找了一个工地睡了一觉,清晨我才领略到城市名与实的奥秘:在宁静的海滨,几座白色的山峦一脉相承,蜿蜒向海上延伸,几棵棕榈,几幢房屋,一道港湾,在初升的阳光里依稀可见,晨风习习,明亮而凉爽。(在威尼斯,我曾重温片刻类似的时光。)万物总关情,其乐也融融。为了体面地进人这样一个世外桃源,我觉得有必要温文尔雅地与世人一刀两断,来一次自我净化。我同世人的联系全是感情的纠葛,我必须不事张扬地摆脱世人的羁绊。一路上我苦中作乐,自我许愿要把邮局的钱取出来,并再寄给关在蒙特惠奇监狱中的佩佩。一家木棚小店刚刚开门,我就进去喝了一杯热牛奶,然后去邮局取款。人家没有给我任何为难就把装好钱的邮件还给了我。钱原封未动,分文不少。我出了邮局,顿时把钱撕掉了,准备找一个开口扔进下水道。但是,为了更好地表明决裂,我坐在一条长凳上把撕破的钞票重新粘贴起来,然后美美地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佩佩一定在牢房里饿穿了肚皮,我承认这是罪过,但我相信自己从此可以摆脱精神上的困扰。
  不过,我并没有在路上靠碰运气瞎闯荡。所有的乞丐都知道走这条道,我也不例外,我也得像他们那样去见识一下直布罗陀的模样。夜闯石崖路,石崖守军成群的大兵和大炮都在酣睡,好色的群体令我欣喜若狂。我暂且栖身在拉利内阿村,它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大片妓院罢了。我从此开始了“罐头盒”生涯。世界上所有的叫花子——我在中欧和法国看到的乞丐都是如此——都有一个或几个白铁罐头盒子(装过青豆或荤素什锦菜什么的),他们用一根铁丝在上面做成一弯提手。不论是在公路上或铁路沿线,他们肩上总挂着这样的饭盒子沿途要饭。我在拉利内阿有了第一个罐头盒。这个罐头盒是新的。我是在一个垃圾桶里捡来的,肯定是主人前一天晚上扔掉的。盒子白铁皮还发亮呢。我用一块卵石把锋利的毛边敲掉,以免划破皮肤,然后到直布罗陀军营的铁丝网边,胡乱捡一些英国大兵吃剩的东西。即使这样,我的日于还是一落千丈。我再也讨不到小钱了,只能捡一点残羹剩饭。向大兵要饭叫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如果遇到一个士兵长得很英俊,或者穿着军服很帅气,我就会自惭形秽,心乱如麻。夜里,我变着花招向他们出卖色相,在昏暗的小巷子里不时可以得手。到了中午,叫花子们倒好对付,在围墙边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休息。但到了晚上,我们排成串挤在营房边上一条走廊里。一天晚上,我在叫花子长龙中又看到了萨尔瓦多。
  事隔两年后,我在安特卫普与史蒂利达诺久别重逢,他已经发胖了,胳膊还挎着一位浑身珠光宝气、贴着假睫毛的妓女,她身穿黑缎子裙袍,迈步很费劲。史蒂利达诺虽然满脸富态,但仍然很漂亮。他身穿名贵的羊毛衫,手上戴着金戒指,前面还有一条白色小狗引路。小白狗娇媚小巧,滑稽可笑,而且说不高兴就不高兴。我分明看到的是拉皮条的掮客:手里抓着皮带,牵着自己的畜生,小家伙浑身鬈毛,经过精心梳理,受过百般宠爱。就是这条狗带着他在晦暗悲凉、阴雨连绵的城市里乱转。我当时住在萨克街,离多克斯不远。夜晚,我在几个酒吧间到处乱串,在埃斯科河堤岸上游来荡去。看着这条奔流不息的河流,面对这座靠地下买卖起家、加工技术巧夺天工的钻石之都,我不由想起了曼侬·莱斯戈①光彩夺目的历险传奇。我亲临其境,不知不觉就进入了小说的角色,把自我理想化,把爱情和苦役混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念头。我与一个在集市训马场帮工的佛拉芒小青年合伙,到黄金城去偷自行车、宝石和舶来品。在钻石之都,我依然一贫如洗,可史蒂利达诺却阔气起来,而且有女人爱他。我从不敢怪他把佩佩出卖给警察局。我甚至弄不清楚我是否更热衷于史蒂利达诺的告密,而对茨冈小子的罪行则不敢恭维。萨尔瓦多喜形于色地把史蒂利达诺告发佩佩的事大致告诉了我,虽然我不能了解详细情况,但模糊的叙述反而增加了铿锵的历史感,显得更加精彩。他的口气幸灾乐祸,洋洋得意,不时故意进行低调处理,以免让人一下子看破自己分明是用受害者的腔调说话,从而表达了他对史蒂利达诺恨之入骨和难言的苦衷。不过,这样一种情感反而使史蒂利达诺的形象更强烈更高大了。萨尔瓦多和我都没有因久别重逢而惊讶。
  ①法国作家普莱伏小说中的人物。——译注
  萨尔瓦多是首批到拉利内阿的丐帮元老之一,算得上是老资格了,我也因此沾光免交纳贡钱。按惯例,必有两三个粗壮蛮狠的乞丐过来强行敲诈勒索。我一下子投靠到他身边。
  “那些事我全听说了。”他见面就对我说。
  “什么事?”
  “什么事?史蒂利达诺被捕了。”
  “被捕?为什么?”
  “别装蒜。你比我更清楚。”
  萨尔瓦多的温柔体贴顿时变成了气急败坏的挑衅。他说话邪乎得很,讲述了我的朋友是怎样被抓起来的。他的被捕并不是因为盗窃了风衣或别的什么东西,而是牵涉到西班牙人被杀案。
  “不是他干的。”我说。
  “当然不是。明摆着的。是茨冈人干的。但史蒂利达诺通通交代了。他知道罪犯的姓名。人家在阿尔巴伊辛找到了茨冈人。人家又逮捕了史蒂利达诺,目的是为了保护他免遭茨冈人的兄弟或同伙的暗算。”
  在通往阿利坎特路上,我不得不苦苦挣扎,受尽折磨和熬煎。我不得不抹平所谓的内疚,才得以幡然悔悟。我所犯的偷窃在我眼里顿时变成了一种很坚硬、很纯真而且闪闪发光的行为,惟有钻石可以相提并论。
  “一失足终成千古恨,”我自言自语,“我再一次,而且是一劳永逸地摧毁了所有的兄弟情谊。”
  “从此以后,犯下了这种罪行,我还能指望什么道德修养?”
  这次偷窃是永远无法消除的劣迹,我下决心以此为发端开始一次道德完善。
  多么卑鄙、软弱、肮脏、下流……(凡是表示可耻的词汇我都难解心头之恨)。整个行为没有任何丝毫成分可以让我为它歌功颂德。不过,我并不会从此洗手不干,叫我的传家魔道断子绝孙。我要让世界充满这种败类而且代代相传。
  然而,对这段生活,我不便多费笔墨加以描写。我总想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我的记忆似乎故意把我的生活轮廓搞乱,给它扑上爽身粉,极力向它推荐一种润滑的处世方式,好像洗牛奶浴一样舒服。牛奶浴可是16世纪名媛淑女、风流贵妇津津乐道的“便宜澡”。
  我用要饭盒子装了一份残羹剩菜,就躲到一个角落里吃了起来。我蜷缩成一团,好像鸟儿把头埋进翅膀里,脑子里老想着一个既崇高又卑鄙的史蒂利达诺。我为他有力量而感到骄傲,我因他与警察同谋而感到坚强。我整天闷闷不乐,心事重重。我对我的所作所为,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感到不满。但愿我弹指一挥便闪现出一道光辉夺目的荣耀,但愿我有巨大的能量,将我凌空掀起,在我体内爆发,把我炸成碎片,化做倾盆大雨撒向四面八方,随风飘落。我向人间播雨。我化做尘埃,化做花粉,纷纷扬扬弥漫万里星空。我爱史蒂利达诺。但在这个怪石嶙峋、干旱少雨的地方,在一发不可收拾的炎炎烈日下,我爱他爱得精疲力竭,双眼直冒火花。哭一哭也许会消消我的气。或者一吐为快,没完没了,滔滔不绝,听众聚精会神,个个听得肃然起敬。可我孤立无援,现在连朋友都没有了。
  我在直布罗陀呆了几天,大部分时间在拉利内阿。同萨尔瓦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面对英国军营蒺藜铁丝网,我们大家彼此很冷淡,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止一次了,我远远地看见他动动手指,努努嘴巴,向我介绍另外一个流浪者。我同史蒂利达诺生活在一起的那段经历使他感到不可捉摸。他想方设法要说清楚其中的奥秘。我这段生活是在一个“男人”身边度过的,而且与萨尔瓦多的生活掺和在一起,现在经他的嘴一吹,使得我身价百倍,具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因为在别的乞丐眼里,讲这段经历的是一个见证人,一个地地道道的殉道者。我从种种明确但又微妙的迹象了解其人其事,我好汉做事好汉当,只是在内心,我依然继续遵从史蒂利达诺的教诲,反正我是这么认为。
  我本来就打算坐船去丹吉尔。多少电影和小说把这座城市描绘成人间地狱,简直是一个赌徒们开展世界各种武器秘密资料交易的黑窝点。站在西班牙海岸看过去,我心目中的丹吉尔则是一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府。它本身就是背叛的象征。
  有时候,我走路来到阿尔赫西拉斯海滨,在码头上极目远眺,那座赫赫有名的城市就在海天苍茫处浮现,遥遥在望。
  “那里,会有什么大桩的背叛活动?人们如何进行讨价还价?”我问自己。

  当然,理智不允许我胡思乱想,不相信人家真的会利用我担当间谍重任,但我对间谍梦寐以求,以致我自命不凡,自以为我天生就是当间谍的料,而且有光明的前景。在我的前额上,分明打着“叛徒”的标记,世人有目共睹。于是我开始积攒一点钱,搭了一只渔船出海了,但恶劣的天气迫使我们返回阿尔赫西拉斯。又有一次,我串通了一个海员,终于登上了一艘邮轮。但由于我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海关人员吓得不许我上岸。我只好回到西班牙,决定取道休达,可到休达之后,我又被监禁了四天,然后不得不返回我出发的地方。
  即使在丹吉尔,我可能和在其他地方一样,难以成就一次经过精心策划的冒险。这种冒险幕后有一个组织,组织有总部和办公室,按照国际政治战略规则行动,但这座城市对我而言,简直就是背叛的代名词,名副其实,惟妙惟肖,以至于我与它似乎只有失之交臂的缘分。
  “不过,我会在那里找到,美妙绝伦的榜样!”
  后来,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马克·奥贝尔、史蒂利达诺,还有其他一些人,但我对这些人不敢过于相信,怀疑他们对只讲忠诚和正直的道德信条是否真正漠不关心。一提起他们就说:“他们是骗子。”我听了感慨不已。后来我又感动过好几次。我认为只有他们才能天不怕地不怕。他们的道德纹理五花八门,弯弯曲曲像花体字一样令人眼花缭乱,这就是我所谓的冒险。他们挣脱你们的规范。他们不讲效忠。更有甚者,他们都有污点,都有创伤,类似史蒂利达诺裤裆甲的葡萄串。总之,在你们眼里,我的罪过越大,越完整,要负全部责任,我的自由就必定越多。我也因此更孤独,更鹤立鸡群,而已无以复加。还有,通过我的犯罪,我争得了拥有聪明才智的权利。
  “想拥有聪明才智的人太多了,”我想,“但他们得不到这种权利。因为他们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没有采取一种行动,犹如思考对拯救你的灵魂是必不可少的一样。”
  对叛徒的追求和对背叛的向往实际上只不过是色情变态的一种形式。难得——几乎从未有过——有一个小伙子让我享受到头晕目眩的喜悦,只有在那段花体字般的曲折经历里,同他在一起厮混时,才有这样痛快淋漓的感受。健美的身体躺在我的被窝里,夜色笼罩下,在街头巷尾,或在密林中,或在海滩上,依偎而立的抚摸,这只能给我一半的快感。我不敢正视自己竟是别人的情人,因为我见识太多了,多少场合都是这样,恩恩爱爱的时候,我身价倍增,富有片刻的魅力。然而风光不再,我永远也无法重温旧梦了。因此,我发现,我不过是在寻找充满色欲的氛围罢了。这就是我生活的导向,其他事情就是陪衬了。我知道有许多风流韵事,历险的主人公和情节皆与色情同在。我梦寐以求生活在风流冒险之中。
  没过几天,我得知佩佩被判处苦役监禁。于是,我把我积攒的钱统统寄给了正在被拘禁的史蒂利达诺。
  我找到了两张旧身份证照片。其中一张是16、17岁时拍的。我穿着一件公共救济院配发的外套,里面是一件撕破了的粗毛衣。我那椭圆的脸蛋很单纯,但鼻子下塌,记不得是在哪一次打架中挨了一拳造成的。我的目光厌倦、阴郁、暴躁、很严肃。我的头发浓厚而且蓬乱。看着当年的我,不禁大发感慨:
  “可怜的小伙子,你吃苦了。”
  我和蔼地谈起另外一个让他与我自己早已判若两人。我当时忍辱偷生,有苦难言,但在照片里,充满稚气的脸却不露任何痕迹。我从小就蛮不讲理——或厚颜无耻——强逼着我走进了生活,倒落得个逍遥自在。即使我内心惶恐,也绝不露声色。但一到黄昏,我厌倦了,便耷拉着脑袋,我感到我的目光沉重地压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同流合污,就是退回到我体内,逐渐消失。我相信,世界已经知道我陷入孤独的绝境。我曾经沦为农家奴仆,当过大兵,也进过少年收容所,虽然也体验过友谊,有时还得到师长们的关怀体贴,但我毕竟无亲无靠,甚至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监狱却给了我第一个安慰,第一次安宁,第一道友爱的大杂烩。但所有这一切,又卑鄙下流为世人所不齿。长期的孤独迫使我形影相吊,顾影自怜。抛开自我审视世界,特别在夜间,这个世界就更难以捉摸,更是浑浊得一塌糊涂,而我却把这混沌世界奉若神明,视为良辰美景。我不仅可以因此成为求欢的借口,体贴入微的对象,可以百般挑剔,尽情教唆,虽然我受尽了痛苦的折磨,已经精疲力竭,走到了绝望的边缘,而且我居然成了人尽可夫,万矢之一的。慢慢地,经过一番运作(恕我只能肤皮潦草加以描述),但不改变我安身立命的形体,冠冕堂皇的道理其实也极其明显。说穿了,我是在自己心中树立起这尊推崇备至的神明,以我为本,由我来支配。我对它津津乐道。我编出许多颂歌来赞美它。夜里,我哼着这些小调。乐曲自然是神圣的。歌曲的旋律很舒缓。节奏有些低沉。我嘴里哼哼卿卿,好像同上帝息息相通: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上帝的意愿和热望,在我的歌里终于一吐为快。我穿街走巷,双手插在口袋里,不是低头就是昂首,眼睛不是瞧瞧房屋,就是看看树木,口里哼着粗制滥造的颂歌,既谈不上欢天喜地,也不至于愁眉苦脸,泣不成声。我发现,所谓希望,只是人们寄托意愿的表达。恩赐亦然。我从来不哼轻松愉快的小调。我考察过形形色色的宗教用语:它们创造了女神维纳斯、商神墨丘利,或者圣母玛利亚。
  第二张照片是我30岁时照的。我的脸已经变得冷酷无情。颌骨显然突出了。嘴巴有苦难言,含着恶意。看样子就是流氓相,尽管我的眼神还很温和。由于官方的摄影师非要我板起面孔,我眼中的温情自然被忽略不见了。通过这两张照片,我得以重温当年使我走火入魔的暴烈:从16到30岁,我沦为少年苦役犯,蹲过大牢,泡过酒吧间,我苦苦追求的不是英雄冒险,而是在冒险中随波逐流,同流合污,要与最漂亮最不幸的罪犯融成一体。我心甘情愿充当那位年轻的妓女,陪伴或侍候流放到西伯利亚的情人。不是为情人去报仇,而是哀悼他,纪念他,为他歌功颂德。
  我并不以为我出生在豪门望族,来历不明反而使我得到自由发挥,自圆其说。我独特的悲惨命运可以同我的出生联系起来。我被家庭所遗弃,从此破罐子破摔,由喜欢男孩子到喜欢偷盗,由喜欢偷盗到喜欢或迷恋犯罪,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这样,我断然拒绝了曾经拒绝我的那个世界。我差不多很开心,迫不及待地投奔最卑贱下流的所在,说不定这还需要我幼稚的想象。因为我就是这样被想象虚构出来的,指望我把属于一个被遗弃的高傲的小人带去。这个小男孩或许被抛弃在城堡外,或许被遗弃在看管严密的公园里。公园里看守比塑像还多,比穿新婚礼服的新娘还多,比参加葬礼或婚礼的人还多。后来,也就是紧接着,乐极生悲,美梦变成了噩梦,山穷水尽只好悲惨度日。后来被送进了教养院,被关进了监狱,然后去偷,反抗,卖淫。自然而然,这悲欢荣辱、甜酸苦辣的万花筒(很少有语言可以描摹)装饰了我的心理定势,而我用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来装扮我真实为人的环境,但首先是用来装饰我受尽凌辱的童年。我熟悉的铁窗生涯足以弥补我的人生缺憾。在被关押期间,监狱给我的安全感无异于威严的宫殿为国王陛下的贵宾提供的安全保障。这两幢大楼,建得实实在在,毫无装虚弄假之处,它们给人的最大印象是绝对可靠,是什么就是什么——过去打算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那个样子。土木工程,建筑材料,布局比例,建筑风格浑然一体,受到统一的精神支撑,使得这些建筑如同现存的社会形态一样坚不可摧,并且作为社会形态的象征而巍然屹立。监狱的方方面面向我提供了万无一失的安全保障。我敢肯定,监狱是专门为我建筑的——包括司法宫及其附属建筑群,包括不朽的名胜门厅。千真万确,命中注定我与监狱有缘。监狱的清规戒律之严厉,之狭窄,之精确,与宫廷内的繁文缛节如出一辙,与王庭接待贵宾的温文尔雅和蛮不讲理的礼节毫无二致。像监狱的基础一样,宫殿的基础建筑是用高质量的方块石砌成的,铺上大理石楼梯,装饰得金碧辉煌,里面有王朝罕世的雕塑珍品,宫殿的主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模仿造成的雷同还是存在的,两座大楼中,一座是原本,另一座则是流行在两极之间的生动建筑体系的最高峰,既容纳了原来的风格,又压抑了它的发展,是不加粉饰的力量。在这一道道地毯上行走,面对着这一张张墙镜照来照去,甚至可以在宫殿的公共厕所里享受片刻的舒适,还有什么不安全的呢!一大早拉屎的一幕,任何地方也没有如此郑重其事,只有在一小单间里进行才能保证演出成功。周围是毛玻璃隔板,看出去可以辨认出精雕细刻的门面,一个个卫兵,一尊尊雕像,迎来送往的接待厅;在一间小茅房里,用的卫生纸薄如丝巾,跟别的地方差不多,但刚才那王宫厕所里,会突然冒出一个礼仪小姐,只见她身披精纺的玫瑰缎子浴衣,披头散发,重新涂过脂抹过粉,费劲地清除着厕所杂物;在另外一间小茅房里,身强力壮的看守绝不会粗暴地把我抓出去,因为拉屎已经

  你们蔑视我,其实你们也不是什么高贵出身,也只不过继承了同样的贫困遗产罢了。但你们至今执迷不悟,因为没有这个觉悟,也就不懂得什么是高傲。换句话说,你们压根就不懂得有一股力量可以使你们顶住贫困的压力——不是你们自己本身的贫困,而是人类共同的贫困。
  几本书,几首诗,是否能够向你们证明,我已经用尽了我的全部苦难?是否能够向你们证明,这种种不幸对我的美至关重要?我不停地写呀写呀,我累了。我呕心沥血,总感到力不从心,我的主人公们轻而易举能做到的事,我却万言难尽。
  扎瓦感到恐惧时,显得格外漂亮。幸亏有了他,恐怖才崇高起来。它恢复了自然运动的尊严,只有生理害怕的意思而无别的含义,在死亡或痛苦惨象面前心惊胆战、丧魂落魄而已。扎瓦浑身发抖。我亲眼看见他屁滚尿流的狼狈相,吓得一肚子黄水从他两条纪念碑般的大腿上往下淌。他的脸十分可观,软绵绵地或者说垂涎欲滴地低着头,恐惧在他脸面上晃荡,把他的清眉秀目糟蹋得不像样子。祸从天降,大难临头,竟敢疯狂地打乱如此典雅端庄的匀称,如此动人心魄的布局,而且浑然一体,谐和极了。匀称也罢,布局也罢,无不源于精神恐慌,并要承受恐慌的后果。完美的比例,完美的布局,简直成了它们的惯用表达方式。我叫他扎瓦,一则说明扎瓦是他自身的主人,二则说明扎瓦要为自己的恐惧负责。他的恐惧很美观。头发、肌肉、眼睛、牙齿、性器官和男孩子的秀气,身上处处可见恐惧的标记。
  此后,他使耻辱变得高贵起来。他在我面前忍辱负重,把耻辱当重担挑了起来,当作一只老虎背在肩上,猛虎威胁他一举一动都要言听计从,服服帖帖!他的态度变软后,立刻表现为一种微妙的赏心悦目的谦卑。他的勃勃雄心,他的莽撞冒失,就像太阳的光芒披上了葬礼的黑纱。我看他格斗挣扎的样子,就知道他压根就不愿搏斗。也许他害怕自己不堪一击,或许他担心对方身强力壮、年轻气盛,一下子便毁了他的嘴脸。只见他惊恐万状,面如土色。他像爬虫蜷曲成一团,企图睡一大觉醒来时,已到印度或爪哇,否则索性坐以待毙,被警察抓走,被判处死刑。他已心灰意冷,对一切都厌倦了。但我是从他身上才知道,恐惧和厌倦往往可以通过撒撒娇、撅撅嘴、蹙蹙眉、做做鬼脸来表现。
  “我放你一马。”小伙子挑衅说,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扎瓦一声不吭。他接受了凌辱。他从尘土中站起来,捡起了他的贝雷帽,连膝盖上的灰土都不弹掉就走了。但他仍然很英俊。
  马克·奥贝尔教唆我说,形体美,好卖弄。假如能用同时包含背叛和出卖的符号加以标记,读解起来就一目了然。金色的头发,明亮的眼睛,镀金般的皮肤,温情脉脉的微笑,脖子、上身、胳膊、大腿、性器官都有叛卖的流露,我为此追求了一生并积累着叛卖。
  “这些英雄应当达到一定程度的完善,”我自忖道,“一直完善到我不再想看见他们还活着,直到他们勇敢的遭遇修得尽善尽美。一旦功德圆满,他们也就濒临死亡了,也就不再害怕人类的审判了。无论什么力量都无法改变他们的惊人成就。但愿他们因此允许我去做你们不允许苦难者做的事情。”
  我几乎总是孑然一身,但由于有一个理想的伴侣神助,我又分别在几个地方穿越边境。每次行动都令我激动不已。我从四面八方翻越阿尔卑斯山,远近高低各不同。从斯洛文尼亚到意大利,帮助我的是海关人员,但随后抛弃我的还是海关人员。我顶着狂风,冒着严寒,踩着荆棘,不顾阿尔卑斯山11月恶劣的天气,终于登上了高峰,山背后意大利已遥遥在望了。为了到达目的地,我不时要与夜间觅食的野兽遭遇,它们隐藏在暗处,我倒暴露在夜色中。有时候,我被要塞的蒺藜铁丝网挂上了,清楚听见哨兵走动的声音和彼此交头接耳的低语声。我躲进暗处,心跳得厉害,多么希望他们开枪打死我之前,能亲一亲我,爱一爱我。因此,一到夜晚,我就企盼夜色中四面埋伏着好色的卫士。我在一条山路上踉踉跄跄摸索前进。路还不错。我脚踏实地早有感觉。后来,我又离开了意大利奔奥地利。我夜穿白雪皑皑的田野。月光把我的身影投放到雪地上。我每路经一个国家,免不了要偷窃一番,也少不了蹲进班房。我岂是在横穿欧洲旅行,而是在漫游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物境世界,拿手好戏花样不断翻新。尽管我也担心奇迹太多,乐极生悲,但我还是欲罢不能,反而变本加厉深入寻常的奥秘,领略无限奇观,并保我自己不出危险。
  但我很快发现,在中欧,很难进行无风险偷盗,因为警察制度无懈可击。各国边境岗哨林立,看管有方,休想越雷池一步,而我又缺乏联络手段,很难见势不妙就溜之大吉,何况我一身法国人气质,更容易显山露水。我还注意到,我的同胞在国外行乞行窃者寥寥无几。于是我决定返回法国,重操小偷旧业,也许我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巴黎。但我仍然向往继续周游列国的流浪生活,沿途且偷且盗,收获不论多少,何乐而不为。但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选择了法国。我对法国毕竟知根知底,可以放心地进行偷盗活动,集中一切注意力,确保万无一失;就像能工巧匠精雕细刻一块绝无仅有的材料。此时,我约二十四五岁光景。为了追逐精神冒险,我宁可牺牲远走四方的计划和光芒四射的光彩。我当时做出的选择理由并不明确,也许因为今天我要将它落成文字时,其中的原因才昭然若揭。我想,我需要刨根问底,需要钻探发掘语言的宝藏。只有进入语言的宝库,我的思想才能自由飞翔。也许我愿意用母语出人头地。阿尔巴尼亚、匈牙利、波兰、印度或巴西,不可能向我提供像法国那样丰富多彩的语言材料。的确,偷盗——以及随之而来的铁窗监禁和小偷职业的耻辱——已经成了一种公然存在的行业,成了一种有价值的艺术品和精神产品。必须借助语言,借助我的母语才能功成名就,才能对比研究用母语写成的法律条文。在国外,我好赖算得上是一名熟练的小偷,但我用法语思维,就得承认自己是外国人中的法国人,此外没有别的可能。在我自己的国家当小偷,使用失主——他们与我是同语同胞——的语言,我就可以成为国偷,也就可以证实我是名副其实的国偷。这就使得我这个小偷有幸脱颖而出,具有独一无二的特质。这样一来,我又变成了法国人中的外国人了。
  中欧地区政局混乱,可能造成了社会不安,迫使各国完善警察机制,提高办案水平。我说的自然是警察快速破案问题。一名罪犯,可能因为有人告密,在作案之前就登记在案了,但当地警察显然不如我们法国警察精细。有一次,我从阿尔巴尼亚进入南斯拉夫国境,有奥地利人安东做伴,通过海关时我出示了护照,所谓护照其实不过是一本法国军人证,只是我在里面夹了四页奥地利护照的空白签证(由安东提供),其中一页盖有塞尔维亚领事馆的签证用章。在火车上,在街道上,在旅馆里,我已经多次向南斯拉夫宪兵出示过这本古怪的证件,他们居然都放行了。有签证,有印章,他们就信以为真了。后来我被抓了起来——因为向安东开了一枪——警察竟把证件还给了我。
  我爱法兰西吗?我当时头上一直戴着法兰西的光环。驻贝尔格莱德的法国武官曾多次要把我引渡回国——这是违反国际法规定的——南斯拉夫警方来了个折中处理:警方负责把我押送到与法国毗连的意大利边界上。我从一个监狱转到另一个监狱,横穿了整个南斯拉夫。我因此结识了不少罪犯,有的脾气火暴,有的阴险狡诈。破口大骂的语言粗野之极,不失为世界一流的下流话。
  “我舔上帝他妈的屁股!”
  “我贴他娘的墙!”
  没过几分钟,他们哈哈大笑,露出满口白牙。当时南斯拉夫的国王是一个年仅12岁(一说15岁)的翩翩少年,头发整齐地梳向一边,他就是皮埃尔二世,其肖像画印上了邮票,也挂在所有监狱的看守室和警察局办公室里。流氓、窃贼怒气冲天,一股脑儿往这小孩头上撒泼。他们骂骂咧咧。他们牢骚满腹。这些坏人声嘶力竭的恶毒咒骂,就像对残酷无情的情人公开发泄兽性,他们把国王骂作婊子。我来到意大利边境的苏撒克监狱时——我已经辗转领教了十来个监狱,每个监狱只呆了几夜——被关进了一间大牢房,里面关押了不下20人。我与拉戴·佩里斯一见如故。这是一个克罗地亚人,因偷盗被判了2年监禁。我有一件大衣,他想沾点光,就让我睡在他身边的地铺上。他有褐色的皮肤,健美的形体。他穿着蓝色工装裤,洗得褪了色,当胸有一个大口袋,他喜欢把双手插进口袋里。我在苏撒克监狱只呆了两夜,但我已恋上了拉戴。
  监狱外面没有高墙,但有一条壕沟与大路隔开,我们牢房的窗户就开向壕沟。开始是警察后来是海关人员把我押送到边境,让我进入意大利国界,我在冰天雪地里翻山越岭,连夜赶到的里雅斯特。我在法国领事馆的门厅里偷了件外套,立刻出手卖掉了。我用这笔钱买了10米长的绳子,一把钢锯,沿着皮耶迪卡公路回到了南斯拉夫。我乘一辆车子返回苏撒克监狱,已是夜深人静时刻。我从路上打了声口哨。拉戴立即出现在窗口上,我很容易就把整套工具递给了他。第二天夜里,我又去了,但他拒绝冒险越狱,其实这次行动易如反掌。我一直等到黎明,最终未能说服他。没办法,我打着寒战,再次登上山路,我很伤心,这个彪形大汉宁可稳蹲监狱,也不肯跟我到处冒险。我翻过了意大利边境,回到的里雅斯特,接着去了威尼斯,尔后去了巴勒莫,在那里又被抓进了监狱。回忆使我突然想起了一件有趣的细节。我进入巴勒莫监狱的牢房时,已经关在里面的罪犯问我:
  “王妃玉体安康吧?”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
  早上院子里放风,有人又提出同样的问题。原来说的是国王的儿媳妇皮埃蒙太子妃的健康,但我对此的确一无所知。后来我才弄明白了,太子妃怀孕了,凡王室生孩子必有大赦,如何赦免则必须由孩子的性别来定。意大利监狱的房客们竟然和宫廷的权贵们操着同样的心。
  人家把我押送到奥地利边境释放了,我在维拉茨附近翻越边界。拉戴幸好没同我一起逃跑。但他的音容笑貌,无时无刻不在陪伴我浪迹中欧各国。他不仅和我一起走路,陪伴我睡觉,就是在我当机立断时,我也要无愧于我在他心目中树立的勇敢形象。又一个倾国倾城、体貌具佳的美男子给了我显示勇气的机会。
  我反复列举事实,纵横交错,山重水复——但我并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它们在时空中受到什么限制——尽管对事实进行了推陈出新的说明,但我至今未能找到开启事实的钥匙,也未能通过事实找到开启我自己的钥匙。一张巴罗克式的古怪图案提示了我,我得重提某些往事,也算是弥补一下疏漏,以对它们——我生命表层轨迹最原始的脉络——绚丽多彩的情结表示重视。如果说法兰西是艺术家或艺术家式的激情长河,有种种承上启下的艺术细胞神经元,而我说到底只不过是一串兴奋的浪花,我至今说不出最初的发端。犹如要用一根带钩的长蒿把一个溺水者从水荡里救出来,我为我的童年肉体感到痛苦,真的可以用鱼叉来寻找尸体吗?我在原野中跋涉,在麦浪中,在冷杉棺木下,发现了一些溺水者,我对死者举行了非现实的葬礼。难道我可以说,这就是过去?或者说,这就是未来?一切已成定局,直到我死了,在一块是非的大浮冰上,我为历历往事浑身战栗:一个狂欢之夜,有一个彪形大汉自告奋勇要做我的老公(我发现他的欲望就是我的哆嗦);在茫茫夜色中,从一个沙丘看到阿拉伯游击队正向法国将军们投降;我的手背搁到一个大兵的裤裆开口上,战士则用讥讽的眼光看着我的手;在比亚里茨两栋房屋之间我突然看见大海;我从听告罪神功的神甫那里蹑手蹑脚逃脱,惊慌失措,并非害怕被再抓回去,却担心成了自由的猎物;在外籍军团,我骑在一个金发大兵的大屁股上,他沿着墙根把我驮出20米远;我似乎不是英俊的足球运动员,也不是运动员的脚,也不是他脚上的球鞋,而是圆滚滚的足球。我摇身一变成了开场“第一球”,开球以后我又不是球了,产生了飞脚踢球的意念;在大牢房里,素昧平生的小偷们竟然亲切地叫我的大名;光脚穿着凉鞋,在茫茫雪地上星夜跋涉,翻越奥地利边境,但我仍然毫不泄气,只是独自思忖,应该用这痛苦的经历丰富我人生的壮丽,切不可把这段光阴和余生变成一堆堆废渣。我要化痛苦为神奇,以精神威力一飞冲天。在波尔多码头上,一些黑人给我送吃的;一位著名诗人让我的双手抚摸他的前额;一个德国士兵被杀死在俄罗斯雪地里,他的兄弟写信告诉了我这件事;在布列斯特军团,一个图卢兹青年帮助我把军官和士官的宿舍洗劫一空,后来这青年死在监狱里;我得提到一个人——顺便说一下,在监狱中,在谈情说爱的放风时间里,一天晚上,听着为开赴苦役营的船队送行的歌曲,我爱上了一个戴白手套的高手——他早已死了,也就是说盖棺定论了。我此生别无他求,只希望为我最初的苦难伸张:我的人生应是一部传奇,可歌可泣,而且常读常新,会产生新的激情,我把这种新的激情称之为诗。我早已一无是处,只不过是一种寄托而已。
  史蒂利达诺缓慢地运动着身体,像晒太阳一样享受爱情。他辗转反侧,接受阳光的全方位沐浴。我在安特卫普与他重逢时,他已是脑满肠肥模样。不能说他是肥胖,只是丰厚多了,身上的棱角圆滑了。但从他的举手投足的行动上看,仍然保持着那股野性的灵活和神经质,虽有些缓慢,却更威风了。那天天灰云暗,在安特卫普埃斯科河岸边一条最肮脏的街道上,他的后背活像斑马,有西班牙百叶窗明暗相间的条纹。与他同行的女人穿着一袭黑缎紧身衣,真是天生的雌雄配对。他看到我大吃一惊,似乎喜出望外。
  “让诺!你在安特卫普?”
  “你好呀?”
  我握了握他的手。他给我介绍了西尔维娅。在欣喜重逢的寒暄中,我却对他陌生起来。突然他吐出了一句悄悄话,刚一张口,就满口白沫,我一直弄不明白那黏糊糊的口液是什么成分构成的,而且未曾枯竭,但我从他的白齿白痰中,找回了原来的史蒂利达诺。我也没有客气,劈头就说:
  “你保持了老样子。”
  史蒂利达诺一听就明白了。他顿时脸红了一下,笑了。
  “你看出来了?”
  “还用说吗。你对此骄傲得不得了。”
  西尔维娅不解地问道:
  “你们说什么呀?”
  “宝贝,人家聊聊天。你甭操心。”
  心有灵犀一点就通,我与史蒂利达诺重温旧梦。他原来所有的魅力,又在我身上春风化雨:强壮的肩膀,灵活的屁股,在丛林中可能被另一只野兽砍断了手,以及那具久违了的阳物,殊不知它一夜险象环生,深藏不露,臭气熏人。我任他摆布。我对他的用心一无所知,但我肯定,他是下九流的头目,码头、酒吧间都是他的领地,他甚至君临整个城市。一旦臭味相投,必显出登峰造极的风度。史蒂利达诺一身打扮可谓精心挑选,无可挑剔:黄中透绿的鳄鱼皮鞋,一袭褐色西装,白绸衬衫,玫瑰色领带,五颜六色的围巾,碧绿的礼帽。服饰点缀一应齐全,该夹的夹,该扣的扣,该修饰的地方有金链显耀,史蒂利达诺好一派花花公子风度。在他面前,我寒酸依旧,无地自容,但他并没有因此显得尴尬。
  “我来这里三天了。”我说。
  “你还能应付吧?”
  “跟以前一样。”
  他笑了。
  “你还记得吗?”
  “你瞧这小子,”他对女伴说,“他与我是患难之交。是我的铁哥们。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上我们窝里来。”
  他们把我带到港口附近的一家饭店吃了晚餐。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他正在走私鸦片。他的老婆是一个妓女。一听到可卡因和鸦片一类字眼,我的想像力就关不住了。在我看来,史蒂利达诺已是无法无天的冒险家,大富翁了。他是一只在空中盘旋的猛禽。不过,鹰界鹞眼虽然有时极其凶狠,但他并不贪得无厌。相反,财富对他似乎是手中玩物。我很快就发现,他只不过是装装门面、摆摆阔气而已。他住在一家小客店里。我一眼就在壁炉上看到一大摞彩色儿童画刊。只是画报语言变了,从西班牙文变成了法文,但幼稚浪漫的格调依旧。主人公英俊,勇猛,精力过人,几乎一丝不挂。每天早上,西尔维娅带回新的画报,史蒂利达诺就躺在床上看个没够。可想而知,这两年他是读花里胡哨的儿童故事过来的。然而,离开了儿童世界,他的肉体——也许还有思想——却日见成熟。他从海员那里买来鸦片,然后转手卖出去,也要看管他老婆。他的财富全穿在身上:服装,首饰和钱包。他要我在他手下干活。有那么几天,我揣着几小袋毒品到顾客那儿去兜售,他们个个既焦急又阴险。
  同在西班牙一样,史蒂利达诺很快与安特卫普的流氓混在一起。在酒吧间,有人请他喝酒,他常同妓女和男妓打情卖俏。他身上有一股新的魅力,加上发财又发福,也许还有旧情难忘的因素,很是让我着迷,叫我不能不爱他。我跟着他到处转悠。我妒忌他的狐朋狗友,也嫉妒西尔维娅,他的模样有时使我很难受。特别是快到中午的时候,我发现他春风得意,浑身散发着香水味,但眼圈却无精打采快发黑了。我们经常到堤岸上闲逛。我们不时提起往事。他特别喜欢炫耀他的丰功伟绩,因为他喜欢吹牛。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责备他诡计多端,对他的卑劣行径和出卖行为只字未提。相反,我倒暗自佩服他竟能对过去的劣迹心安理得。
  “你一直喜欢男人吗?”
  “当然啦。为什么提这个问题?使你难受了?”
  他笑了笑,既和蔼又狡黠地回答道:
  “说我?你疯了。正相反。”
  “为什么正相反?”
  他犹豫片刻,故意拖延回答。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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