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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引论

_3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奥地利)
  梦的工作变换单字音节的方法不一而足。意义的倒置或以相反之字互相替代,那是我们早已熟悉的。但除此之外,梦内尚有情境的倒置或亲属关系的倒置,仿佛置身于一个混乱世界之中似的。猎人追兔往往在梦里变成兔追猎人。而事物的前后程序也是颠倒的。所以在梦中表现为先果而后因,使我们想起第三流戏院中所演的戏剧,主演者先倒地而死,然后使他丧命的枪声始由两厢射出。有时梦内各元素的位置整个颠倒,所以释梦之时,位置最后的元素改放在前,而位置最前的元素改放在后,才有意义。你们记得梦的象征作用也有这个现象,例如,落水和出水同为分娩或出生,而上梯和下梯的意义也相同。表示隐念而不受限制,那是有利于梦的化装的。
  梦的工作的这些特征可称为原始的archaic。它们依附于语言文字的原始表示方式,其难于了解之处也不亚于原始的语言文字,这一问题且待后来评论。
  现在请讨论这个问题的其他方面。梦的工作所要完成的事显然是将隐念变成知觉的形式,尤其是视觉的影象。我们的思想原来就采取这种知觉的形式。其最早的材料及其发展的最初期就是感觉印象,或更确切地说,就是这些感觉印象的“记忆画”memory pictures。到了后来才有文字附丽于这种图画,连络起来以造成思想。所以梦的工作,使我们的思想有一种倒退作用a regressiveprocess,而复返于发展所经的老路;因此,在这一倒退过程中,记忆画进展而为思想时的一切新生物都不得不随之而消失。
  这就是梦的工作的意义。懂得了梦的工作的历程之后,我们对于显梦的兴趣就不得不退居于次要的地位。然而我仍想对显梦略加论列,因为我们在梦里直接觉知的部分究竟只有显梦。
  显梦在我们眼里已失去重要的地位,那是自然的。不管它是郑重地组合起来,或分裂为前后不相联络的图画,对我们都无所谓。梦的表面看来虽然很有意义,然而我们知道这种梦的表面形相成于梦的化装作用,和梦的内容没有有机的联系,正好像由意大利教堂的门面,不足以推知其中大概的结构和基地的设计。有时梦的表相也有其意义,赤裸裸地表现隐念的要点。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一点,必须等到经过释梦而明白其化装的程度之后。有时两种成分相关似乎密切,也可能带来类似的疑问;就是说,由这种联系看来,虽然可以推想隐梦里的相当成分也有类似的关系,然而我们有时深信隐念中的相关成分在入梦之后却距离很远。
  大概地说,我们可不得以显梦的他一部分解释显梦的这一部分,好象梦是互相联贯,表里一致似的。就大多数的梦而言,其构造实无异于粘石Breccia stone,以水泥将各种石片互相粘合,而使表面上的界线不同于里面各石原来的界线。梦的工作的这一机制,名为“润饰”Secondary elab0ration,其目的在于将梦的工作的直接产物合成一个联贯的整体;在润饰时,梦的材料往往排成和隐念大相违背的次序,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于是交错穿插就无所不至了。
  然而我们可不要过分夸张梦的工作的可能成就。它的活动也就以本文所述的四种为限,即梦的压缩、移置、意象及润饰。此外则别无其他能力。梦中所有判断,批评,惊异,或演绎推理等表现都不是由于梦的工作,也很少是后来对梦的回想的表示;但大部分是隐念的断片,改造成梦境相合的方式,然后侵入显梦之内。又梦中会话也不是梦的工作所创造,除了少数例外,都是对梦者自己日前所闻或所说的话的模仿和补充,进入隐念而成为梦的材料或诱因。数的计算也不隶属于梦的工作,显梦中若有计算,一般仅为数目的混合,或名不副实的估计,或只是隐念中某种计算的副本。在这种情形之下,无怪我们对于梦的工作所发生的兴趣,不久即转向于隐念,而隐念则以化装的形式在显梦中流露出来。但是我们在理论的探讨中,也不应使兴趣转移太远以致用隐念来代替全梦,而以适合于前者的评语加之于后者。精神分析的结果被人误用,而使二者混淆不分,那是不足为怪的。我们要知道“梦”的一词只能用于梦的工作的产物,或只可用以称隐念受梦的工作处理后而取得的方式。
  这个工作是很别致的;在精神生活中可算是绝无仅有。所谓压缩,移置,及思想变为还原的影象等作用,都是新奇的发明,是我们在精神分析上的收获。你们更可由和梦的工作平行的现象知道精神分析和他种研究的关系,尤其是关于语言思想发展的研究。将来你们若懂得梦的工作的机制是神经病症候的一种范本,那就更可领会这个发现的重要了。
  我知道我们还不能充分了解梦的研究在心理学上的新贡献。我们只想提出下面二点:一这种研究可用以证明潜意识的精神活动——或梦的隐念——的存在;二释梦的结果可使我们知道心灵的潜意识生活的范围之广,实出我们的意料之外。
  但是现在可要举出几个简短的梦来说明前面讲过的各点了。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二讲梦的举例及其分析假使我对你们讲的仍然是释梦的断片,而不请你们参加长梦的解释,你们可不要失望。你们会以为在长期预备之后,总可希望解释一个长梦;或以为我已完满地解释了成千上万个梦之后,老早就应该举出许多好例子来,用以证明自己对梦的工作及梦念的理解了。这当然是对的,但是要满足你们这个愿望,困难还多得很咧。
  第一,我必须承认,我们决不以释梦为主要任务。那么我们究竟在何种情形之下才来释梦呢?有时我们也许研究一个朋友的梦,没有特定目的,或长期地研究自己的梦,只是作为精神分析工作的训练。我们主要研究的都是受精神分析治疗的神经病人的梦。这些人的梦所提供的材料的丰富性不亚于常人,然而解释他们的梦,以治疗为主要目的,我们一旦能从这些梦里获得有利于治疗的事物,就不再一一加以解释了。还有一层,在治疗时,有许多梦都完全不能充分解释,因为它们起源于潜意识的材料,而对这些材料,我们还不明白,所以在治疗未奏全功之前,对梦便没有了解的可能。要对这些梦加以论列,则须先将神经病的一切秘密和盘托出;这在我们是办不到的,因为我们讲梦,目的只在为神经病研究作准备。
  我现在倒希望你们自愿放弃这种材料,而从事于常人或你们自己的梦的解释。然而这些梦的内容又是不许解释的。梦的解释要很彻底,便顾不到忌讳,这是对自己对朋友都不愿意忍受的;因为你们已知道梦往往不免侵入人格的最秘密部分。除了这个由梦的材料而引起的困难外,还有一种关于述梦的困难。要知道梦者本人对梦似乎已觉惊奇了,而在不明白梦者的人格的他人看来,就会更觉吃惊了。精神分析的著作内,不乏精巧的和详尽的梦的分析;我自己所刊布的分析也有可用以说明病状经过的部分的。关于释梦的最好例子或许首推兰克所发表的,对一少女的两个有关的梦的分析。这些梦的记载约占两页,而关于分析的叙述则占七十六页。若要详讲,恐怕要花整整一个学期的时间。如果我们选取一个冗长而多化装的梦,那便不得不加以多重解释,将这许多材料化为联想和回想形式,曲路旁通,以求佐证,这样一来,一次讲演必嫌不敷,更不足以对梦有一个清晰的整体观念。我必须请你们稍安毋躁,假使我选取一个较为容易的办法,从神经病人的梦里略述几段,从梦中就可看出这一或那一孤立的特点。象征是最容易指出的,其次是梦的表象的倒退性的某种特点。我将告诉你们以下各梦为什么值得一述。
  一有一个梦仅含有两幅简图:梦者的叔父正在吸烟,虽然那天是星期六,——一个妇人正在抚抱梦者,好象把他当作小孩子。
  关于第一个图,梦者系犹太人说他的叔父是一个很虔敬的教徒,他从来没有在安息日抽过烟,将来也决不至于如此妄为。第二图的妇人只是使梦者想到他的母亲。这两幅图的思想显然是互相关联的;然而究竟如何关联呢?因为他明白表示,他的叔父实际上决不至于作梦中的动作,所以“假使”一词立即被引进了。“假使我的叔父以如此虔敬的教徒,也在安息日吸烟,那我也不妨受母亲的抚抱了。”这显然是说为母亲所抚抱及在安息日吸烟,对虔诚的犹太人说来,同样是严厉禁止的。你们要记得,我曾说过梦念中的一切关系,在梦的工作中都消灭于无形;梦中思想分裂成它们的原始材料,释梦的工作就是要将这些已经删去的关系重新补入。
  二我既对梦的论述使我在社会上几乎成为梦的公共顾问,这许多年来,各方面都有人来信诉梦,并且征求我的意见。这些人供给我充分的材料,使我有释梦的可能,有时他们也自愿地提出一种解释,我对他们自然只是感谢。下面是慕尼黑的一个医科学生的梦,日期从1910年开始,是属于这一类的。我所以征引这个梦,为的是要使你们知道,梦者若没有将他所知道的尽举以告,就很难理解他的梦了。我想在你们的心中,必定以为翻译象征是释梦的理想方法,因而宁愿抛弃自由联想法,但我却希望你们消除这种错误的意见。
  据该生所述,1910年7月13日,天将亮的时候,有梦如下:我正在杜平根骑自行车上街。有只狗突然随后追来,咬住我的鞋跟。我往前骑几步,即行下车,坐在石阶之上。因为狗紧紧咬住鞋跟,所以我打狗使走。狗咬住我以及这整个经过却也使我不愉快。同时有两位老太太对面坐着,对我狞视。我于是醒来,和以前作梦一样,逐渐清醒而梦也逐渐明白了。
  就这个例子而言,象征对于我们没有帮助,但是梦者继续对我们说:“近来我在街上看见一个女子,非常使我爱慕;然而苦无介绍的方法。我唯愿能通过她的狗为媒介而和她认识;因为我原是一个喜爱动物者,因为知道她也是如此,所以大为所动。”他又说自己几次见狗争斗而善为调解,引得旁观者无不欢喜。我们又知道他所羡慕的女子常和此狗同出散步。但是在他的显梦内,看不见女子,只看见她的狗。也许狞视着他的老太太就是女子的化身,但是他再说出来的话不能使此点明白无疑。至于梦中骑自行车只是他记得的情境的直接写照,因为他每次遇见少女和她的狗都在他骑自行车的时候。
  三我们当亲爱的人死了之后,往往在一段时间有一种特殊的梦,将这个人已死的事实和自己要他复生的愿望互相调和。有时死者入梦,虽死犹生,因为梦者不知道他已死,好象是只有知道之后,他才算真死;有时他似乎半死半活,而每种情境都有特殊的标记。这些梦不能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复活一事在梦里和在神仙故事里同样是可以允许的,特别在神仙故事中,复活是常有的事。据我分析,这种梦的结果,似乎都可有一种合理的解释,然而要死者复活的愿望每易有最奇异的表现。我想将这种梦选述其一。这种梦听起来确实怪谬,而其分析的结果则可用以说明上面理论中指出的各点。梦者刚在数年前死了父亲,其梦如下:我父已死,但又被掘出,他面有病容。他继续活着,而我则尽力阻止他注意……,其后梦及他事,愈梦愈远。
  他的父亲已死,我们知道这是一个事实;但实际上并没有被掘出,这事实不正确。梦者又说自己送葬回来之后,有一齿开始作痛。犹太人有一格言说:“牙痛,可以将齿拔去。”他想要照格言去做,因此,往访牙医。但是牙医说,这不是治牙的方法。牙痛贵能忍耐。牙医还说,“我想要用药杀死齿下神经,你在三天内再来,我再把你已死的神经取出。”梦者忽告我说,“这一取出,入梦便成‘掘出’了。”
  他的话对吗?其实,这两件事不是绝对平行的;因为取出的不是牙,只是牙的已死的一部分。据我们的经验,梦的工作是可以有这种遗漏的。我们必须假定梦者因压缩作用,将已死的父亲和已死的、而尚留在口内的牙合而为一。无怪显梦是如此地荒谬,因为关于牙的一切话语显然不适用于他的父亲。然则父亲和牙之间究竟有哪一种公比的成分呢?
  这种公比的成分,一定存在着,因为梦者又说他知道俗语所说,梦中失牙,就是家内要死人的预兆。
  我们知道,这利俗语的解释是不对的,或者也只是一种歪理。因此,我们能在梦的内容的其他成分的背后,去发觉梦的真意,便不能不使人更觉惊异了。
  我们没有再加追问,而梦者则开始细述他的父亲的病和死,以及父子之间的关系。父亲卧病既久,儿子对于病人的侍候和治疗费用很大。但他仍忍耐着,毫不介意。绝没有希望父亲快死的念头。他自诩能不违背犹太人的孝敬观念,而且坚守犹太人的法律。他的梦念难道没有矛盾之点足以使我们感到惊异吗?他曾将牙齿和父亲混而为一。他一方面要以犹太法处置病牙,以为牙痛须即拔牙,另一方面又要以犹太法对待父亲,以为做儿子的不必顾惜金钱或精神上的损失,须承担整个负担,不要对父亲有所怨恨。假使梦者对于病父和对于病牙有同样的情感,或者换句话说,假使他希望父亲的病痛和费用因为他的死而早日完结,那么,二者情境的相同不更可令人信服吗?
  我相信,这确是梦者对久病的父亲的态度,我又相信,他以孝顺自诩乃是想阻止这种念头的出现。人们在类似的情形下,往往不免希望病父快死,而在表面又装作善意的考虑。以为“这对父亲也是一种幸福的解放。”然而我要你们特别注意此时隐念上的樊篱已被摧毁。我们可以相信其思想的第一部分之为潜意识的,只是暂时的,换句话说,只是当梦的工作正在进行时,才是这样;另一方面,他对父亲厌倦的情感,才永远是潜意识的,可以溯源于儿童期。这个隐念在他的父亲生病期间,或曾化装潜入意识之内。对于成梦的其他内容,我们更可以作此主张。梦中虽没有对父亲怨恨的表示,但是我们若研究梦者在孩提时代对父亲怨怒的起源,便可知他之所以畏惧父亲,乃是由于他在儿童期和青春期后有手淫行为,而他的父亲往往加以禁止。这便是梦者和他父亲的关系;他对于父亲的情感略带敬畏的色彩。而敬畏则来源于早年的性的威胁。
  我们现在可由手淫的情结来解释梦中其他的说法了。“他面有病容”,实暗指牙医的另一句话——“这里没有牙就未免不好看了。”——但是同时又暗指青年在青春期内因性欲过度,而流露或害怕自己流露的“病容”。梦者在显梦里的病容由自己转向他的父亲,——这是梦的工作的拿手好戏之一,——精神上便如释重负了。“他继续活着。”这句话一方面是指求父亲复活的愿望,也符合牙医保牙不拔的允诺。“我尽力阻止他注意”非常巧妙地引导我们用“他已死”这几个字来完成这一句话,但句子的填补实际上又可指手淫那一情结。年轻人当然要设法掩盖自己的性生活,而不使父亲探悉。最后,我还要告诉你们,所谓“牙痛的梦”,常暗指手淫和手淫所招致的惩罚。
  你们由此可见,这个不可解的梦,是如何因下列三件事而构成的:1大可注意的引人进入歧途的压缩作用;2将隐念中的一切中心思想完全删去;3造成双关的代替物,以代表起源最早的隐念。
  四有些直率平凡的梦,就其本身而言,丝毫没有怪诞荒谬之点,但可引起这样一个疑问:我们究竟为什么要梦见这种无聊的琐事?我们前面已多次想探求其原因,因此,现在引述这种梦的一个新例子。此例共有三个梦,发生于一夜之中,互有关系,梦者为一少女。
  1她正从自己屋内厅上走过,头部忽与灯架猛撞,以致血流如注。此事在她的现实经验中从未发生过。她的说明却可耐人寻味:“你知道那时我的头发真令人害怕。昨天,母亲对我说:‘好孩子,果真如此,你的头就会很快秃得象屁股了’。”可见,头部为身体下部的代替物。至于灯架的象征,不必梦者解释,我们自然可以了解:凡属可以拉长的物体,都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因此,梦的真意系指身体下部因和阳物接触而流血。这个梦还可有其他意义;根据梦者进一步的联想,可知她的梦和月经来潮是由于和男人交媾的结果的信仰有关。这是少女对性的事件的一个普遍的观念。
  2梦者在葡萄园中,看见一个深穴,她知道此穴是由于树根拔去之结果。关于这一点她说,“树已不见了。”意思是说,自己在梦里未见有树;但是这一句话却表示着另一思想,即可使我们相信,对象征的解释不去怀疑。这个梦涉及性的另一个幼稚的见解,即以为女孩本来有和男孩相同的生殖器,后来因被阉割树根拔去,所以有不同的形状。
  3梦者站在书桌的抽屉之前,抽屉是她所熟悉的,所以若有人触动抽屉,她就会马上知道。书桌的抽屉,以及一切抽屉箱盒相同,都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她知道交媾或者据她的意思,任何接触之后,生殖器便露有此事的痕迹,这便是她素来害怕的事。我以为这三个梦的主要重心在于“知”的一个观念。她记得,在做小孩子时对于性事件的探索,而她由探索而获得的知识是深感自豪的。
  五这里是象征作用的又一个例子。但这次我想将梦前的心境作一简要的叙述。一个男人和一个妇人发生恋爱,同宿一夜;他说那女人的品质是母性的,每当拥抱之时,即大有生孩子的愿望。但是,他们俩幽会的时候,却不得不设法避孕。次日早晨醒来时,那女人诉述一梦如下:有一戴红帽子的军官正在街上追她,她力图逃跑走脱,跑上楼梯,而他则紧随在后,她气喘地逃入房里,将门紧闭加锁。由锁孔中窥见他坐在门外凳子上流泪。
  红帽军官的追逐和女人的气喘上楼梯二事,显然是交媾的象征。至于梦者将追逐者关在门外,则为梦中常有的倒装作用的一个例子。因为,在交媾完毕前即引身而退的实为男人。同理,她又将自己的悲痛之情,转移在男子身上,因为在梦里哭泣的是他,而他的眼泪同时又为精液的代表.你们总常听人说,精神分析以为一切梦都有性的意义。现在你们应该知道这个责难是不正确的了。你们已知道那些满足愿望的梦,用以满足那些最显著的需要——如饥渴,自由,等等——又有安乐的梦comfortdreams,焦虑的梦impatiencedreams和贪欲自私的梦。但是你们一定记得,据精神分析的结果,化装显著的梦,大抵是性欲的表示但也略有例外。
  六我给你们举了许多关于梦的象征的例子,实有一个特殊的用意。在第一讲里,我曾说过,要你们相信精神分析的发现,确是一种困难的工作,现在你们总可以同意了。不过精神分析的各个主张都彼此密切相关,所以,相信了这一点,便容易使你们接受整个理论的其他各点。我们或者可以说,你们若肯举起一小指头赞成精神分析,不久,便可举起全手了。假使你们承认过失的解释是可以满足的,那么在逻辑上,你们就决不至于怀疑其余。梦的象征作用也算是引起这种信仰的另一捷径。我现在再告诉你们一个梦。此梦前已刊布,梦者为一穷苦社会中的女人,她的丈夫为一更夫。你们可以相信这么一个女人决不至于听见过梦的象征作用和精神分析。因此,你们便可判断我们由性的象征而得到的解释究竟是否胡说。其梦略如下述:……于是乃有人破屋而入。她在惊惧中大呼更夫,但是,更夫那时已入教堂之内。同伴者是两个游民。教堂门前有几个石级,后面有一高山,高山之上,是一片森林。更夫身披甲胄,颔下很多棕黄色的胡子。那两个游民静静地和更夫同行,腰下穿有围裙,其形如袋。从教堂到高山有一条小路,两旁生有短草矮树,愈高愈密,到了山顶则成严密的森林。
  这里所用的象征不难认识:男生殖器以三个人代表,女生殖器以高山、密林、和教堂的胜地为象征。至于性交的象征,则仍为登阶。梦中所谓“高山”的部分在解剖学上也称为阴阜themonsveneris。
  七我现在想再述一梦,也可以用象征加以解释。梦者虽没有理论上的知识,但能解释其一切的象征。所以,这个梦更有注意和征信的价值。梦境很离奇,我们对于引起梦的情形也没有明确的观念。
  他正和他的父亲似乎在维也纳的公园里散步,看见一大圆厅。厅前有一小屋,屋内有一被掳的轻气球,看起来似很松懈。父亲问他这轻气球究有何用;儿子很奇怪他的父亲何以有此疑问,但也加以解释。然后他们走进一个天井,天井内铺有一大张金属薄片。他的父亲撕下一大片来,但先举目四望,怕有人看见,他告诉儿子说,自己只须和管理者一说,便可直接取来。由天井下去,经过几个石级,便可直抵一穴。穴的两旁盖有软垫,好象是皮坐椅似的,穴底有一长的平台,台后,又有一穴。
  以下是梦者自己的解释:“那大圆厅代替我的生殖器,至于厅前部被掳的轻气球,则为阴茎的象征,因为我曾嫌它软弱。”更详细的说明则可约如下述。“大圆厅代表臀部小孩常以臀部隶属于生殖器内,前面小屋则为阴囊。梦里,他的父亲问他生殖器有何用,或具有何种机能。这个情境,显然应倒过来,成为儿子发问才是;因为实际上这些问题未曾问过,所以我们应将梦的隐念译成一个假设的愿望:“假设我要请父亲解释……。”这个隐念的结果,我们便不难揣测而知了。
  铺有金箔的天井,不能用象征加以解释,但暗指他的父亲的营业场所。因为我有所顾忌,所以用金箔代替他的真正的营业品。此外,对于梦中措词概未更动。梦者曾习父业,对于他的父亲,纯用不正当的手段赚钱很有反感,所以,上述的梦似乎在说:“我若问他,他也会象欺骗顾客那样来欺骗我。”至于撕取金箔,本为营业欺诈的象征,但是梦者则另有解释:他说,这是用来暗指手淫的。这个解释不但我们早已熟悉,而且私自手淫而用相反的观念表示出来,即:“我们可以公然为之”,也正和这个解释暗相符合。所以将此事归之于他的父亲所为、正和梦里第一幕发问一层相同,都恰是我们的意料所及。梦者又将地穴释为阴道,因为它的四壁有软垫;在我们则又以为入穴出穴都是性交的象征。
  关于第一穴底的平台,和平台之后的第二穴,梦者都根据本身的经验加以解释。因为他曾和女子性交,后因太软弱未能畅所欲为,现在则希望借助于治疗而恢复此事之能力。
  八下面还有两个梦。梦者为一有显著多妻倾向的外国人,因为由此二梦,可以证实一种说法,即梦者本人现形于两梦之内,纵使在显梦的内容中有了伪装,梦中的皮箱都是女性的象征。
  1梦者正在作长途旅行,行李由马车送至车站。他的皮箱很多,互相重迭。其中有两个黑皮箱象是商人旅行家所用的。他对某人宽慰地说:“你知道那些皮箱只要送到车站为止。”
  实际上,他的确带着许多件行李旅行。在受诊时,他又诉说许多关于女人的故事。那两个黑皮箱代表两个黑女人。这两个黑女人,在他那时的生活史上,正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有一个要跟他到维也纳,但是因为我的劝告,他发电去阻止了她。
  2海关中的一幕,——另一个旅行家打开皮箱,一边吸烟,一边满不在乎地说:“箱内可没有违禁物。”海关职员似乎也相信他,但是,当再搜查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严重的禁运物品。旅行家于是让步说:“这可没法了。”旅行家为梦者的替身,而海关职员则为我。他对于我本很爽直无隐,但是,他新近和某女子发生了关系,决意不告诉我,因为他怕我认识她。他将被人发觉时的那种羞愧的情境往一个陌生人身上一推,自己便似乎全未入梦了。
  九这里又有一个象征的例子,是我从前未曾指出的:梦者路遇他的妹妹和二友同行,二友是一姊一妹。他和这两个姊妹握手,可没有和自己的妹妹握手。
  实际上,他记不起有过这件事。但是,因此回忆自己曾在某时对于一个女子的乳房发育的迟缓表示惊异。所以,那两个姊妹实在代表两个乳房;假使这不是他的妹妹,便未免要伸手一摸了。
  十这里是梦中的死亡象征的一个例子。梦者正在跨过一个很高的,很陡峻的铁桥,同行者二人,他本知道他们的姓名,但醒来时已忘记了。他们二人忽然消失,而他所见的乃是一戴小帽、穿套裤、形状如鬼的男子。他问那人,是否是送电报的?……那人说,“不是。”又问,是否是马车夫?那人又说,“不是。”梦者于是继续做梦。在梦里感到异常恐怖。醒时,他又在幻想中追忆铁桥忽断,自己乃坠入深谷之中。
  梦者若特别声明梦里人物不是他所认识的,或他们的姓名已忘记了,实际上,他们和梦者的关系必很密切。就此例而言,梦者有三个兄弟;他若怕其他二人死亡,那便是他希望他们死去的表示。关于送电报人一节,他说电报常带来恶消息。由他的制服看来,他似乎是一个管灯的人,他能熄灯,像死神毁灭生命之火似的。由马车夫,他想到乌兰德咏卡尔王航行的诗,又想起湖上风涛的险恶;同行者二人,而以自己为诗中的卡尔王。他由铁桥又想起一件近事和一句俗语:“生命是一座吊桥。”
  十一下面也可视为死亡之梦的另一实例:一位不认识的先生留给梦者一张黑边卡片。
  十二还有一梦从几方面都可引起你们的兴趣;但是这个梦半以梦者的神经病状态为起因。
  他在火车内,车停在旷野中,他以为有意外之事就要发生,必须努力逃脱。于是他穿过各个房间遇人便杀,——被杀者计有司机,警卫人员等人。
  此梦使他想起从前朋友告诉他的一个故事。在意大利的某条铁路线上,有一狂人正被护送坐在车上小房间内。由于某种错误,让一普通旅客和他同房。狂人乃将此旅客杀死。因此,梦者那时就以此狂人自居,因为他常有一个“强迫观念”,以为自己应把知道他的秘密的人们一一消灭。其后,他又举出一个较好的梦因。前一天,他在剧院里看见一个女子,他本想娶她为妻,但因为对她产生嫉妒,所以将她抛弃。他知道自己非常容易产生嫉妒,要娶她简直是发疯了。那便是说,他既以为她很不可靠,他的嫉妒也许要使他杀害一切和他竞争的人。至于穿过多个房间,我们已知道是结婚的象征以相反之意表示一夫一妻制。
  关于车停在旷野内及怕有意外之事一层,他告诉了我们下面的故事:有一次,火车在车站外的路线上忽然停车,车里有一女人说怕会发生车祸,最好将双腿提起。“双腿提起”这一句话,使他想起他和上述的女人,在往昔最相爱悦的时候,曾多次到这里郊游,他又有了一个新论点来支持这一个结论:即现在娶她简直是发疯了;其实,据我所知,他仍然存在着想娶她的这个疯狂愿望。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三讲梦的原始的与幼稚的特点我们曾说过,梦的工作因受检查作用的影响乃将梦的隐念变成他种形式,本章就以这个结论为出发点。这些隐念原和醒时熟悉的,有意识的思想的性质相同;但是,其所表示的新形式,因为有许多特点,却为我们所难了解。我们已经说过,这个表示的方式往往回复到早已过去的文化发展阶段,——如象形的文字,象征的关系,甚至于语言思想未发展前所存在的状态。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们把梦的工作所利用的表示称为原始的或退化的archaicorregressive方式。
  因此,我们也许可以作这么一个推想,就是:假使我们对于梦的工作作更深湛的研究,便可对于现在不很明了的初期文化,得到一些有价值的结论。我希望这是可能的,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去作这个工作。梦的工作所回溯的时期是原始的,有双重意义:一指个体的幼年;二指种族的初期。因为个体在幼年时,将人类整个发展的过程作了一个简约的重演。我相信要辨别那些属于个体初期的和植根于种族初期的潜在的心理过程并不是不可能的。譬如象征的表示,就从来不是个体所习得的,而可视为种族发展的遗物。
  然而这可不是梦的唯一原始的特点。你们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总可以知道幼时经验的易被遗忘。从一岁起到五岁、六岁或八岁时的经验,在记忆中,和后来的经验不同,没有留下相同的痕迹。有些个体固然能自夸记得自幼年到现在的经验,毫无间断,但是较普通的却恰恰与此相反,即幼年的经验在记忆中是一个空白。由我看来,此事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儿童在两岁时便能说话,便能适应复杂的心理情境,而且话一说过便被遗忘,几年后,有人提起,他也不再记得。但是,幼年时因为经验的负担较少,记忆力应该要比后来强些。而且我们也没有理由说记忆是特别高等或困难的心理活动;有时理智程度很低的人,反而有更强的记忆力。
  但是,我必须要你们注意第二个特点,这第二特点是以第一特点为基础的——就是,幼时头几年的经验虽已遗忘,但仍留有一些回忆,大都形成意象,其所以被保留,似乎还缺乏适当的理由。对于成人生活所接受的种种印象,记忆能加以选择,保留重要的而遗忘不重要的;至于对于由幼年保留下来的记忆则不如此。这些记忆不一定是幼年的重要经验,甚至也不是儿童自己认为的重要的经验,往往本身是一些丑恶的、无意义的经验,以致不得不使我们奇怪这个特殊的经验何以偏偏被记住了。我曾应用分析法,想研究幼年遗忘及片断回忆的问题,结果发现表面虽然相反,其实儿童也和成人相同,仅在记忆中保留着重要的经验。但所谓重要的经验,在记忆中,却为那些貌似琐碎之事所代替了由于压缩作用,特别是移置作用的结果。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称这些幼年的回忆为屏蔽记忆screen memories,通过彻底的分析可由此召回一切已被遗忘的经验。
  在精神分析治疗时,我们常将幼年记忆的空白重复补填起来,治疗如能奏效,我们常常能将那些久已遗忘的幼年经验,重新唤回,使见天日。实际上,这些印象永不会忘掉,只是组成了潜意识的一部分,以致无从接触罢了。然而这些经验有时也自然地流露于潜意识之外,于是形成梦境。可见梦的生活能回复到这些隐潜的、幼稚的经验。这种实例屡见于精神分析的著作之内,我自己也曾举出一例。我有一次梦见一人,此人似乎对我有过恩惠,我很清楚地看见他。他只有一眼,身矮而肥,两肩高耸;由情境推想起来,我知道他是医生。幸而那时我的母亲尚未去世,我得问她在我生后到三岁才离开故乡时,那位来看我们的医生的相貌如何;她说那医生只有一眼,身短而肥,两肩高耸;我也知道所以要请这个医生的事故,但已记不得了。这个幼年所已遗忘的经验的唤回,因而是梦的又一种“原始的”特点。
  这个知识对于另一个问题颇有关系,可是这另一个问题到现在尚未解决。我们知道梦起源于恶念,或过度的性欲,因而有梦的检查作用和梦的化装作用的必要;这个理论引起的惊异,你们总还记得。假定我们解释这样一种梦,梦者对这个解释本身虽不争辩,但是,他必定要问这种愿望怎么会侵入他的心内的,因为他对于此事似乎一无所知,而且意识到的愿望又适得其反。我们可以毫不迟疑地告诉他,那个他所否认的愿望的起源:这些邪恶的冲动常常起源于过去或不远的过去。可以证明,他曾知道过这些冲动,尽管现在是不记得了。譬如某妇人曾有一梦,意思是希望自己的独女那时正十七岁死去。经过我们分析的帮助,她才知自己确曾抱有愿孩子死去这个恶念。女孩子是不幸婚姻的产物,结婚不久,夫妇很快就离婚了。当孩子还未出生时,母亲因和她的丈夫吵闹,大怒之下,举拳捶腹,要因此杀害胎儿。其实象这个妇人的母亲很多,她们现在喜爱甚至溺爱孩子,但是从前怀孕并非所愿,怀孕之后,也曾希望体内婴儿不再发展;而且将这个愿望付诸各种动作,不过幸而未有严重的后果罢了。所以这个要亲爱的人死亡的愿望,虽令人惊讶,但确起源于早期他们所有的关系。
  有一男人,在梦里表示他有要第一个爱子死亡的愿望,且承认自己曾有此念头。他的结婚原来是失望的。所以当他的孩子还是婴儿时,他常常想这个孩子如果天折,他便可重新获得自由,随心所欲了。有许多与此相类似的憎恶的冲动,其起源都相同;他们都是过去某事的回忆,此事在意识中和心理生活中曾起过作用。你们由此或许倾向下一结论,以为如果两人的关系没有变化或始终如一,则这种梦和这种愿望便无从发生了。我想你们这个结论是可以赞同的,只是我要警告你们,你们的想法,可不要凭梦的表面的意义,而须凭解释而得的意义才对。要亲爱者死亡的显梦也许是用来作为一层可怕的面具的,而实际的意义则大为不同,或许那亲爱者是另一人的替身。
  但是这一情境可以引起你们另一个更重大的问题。你们会以为:“即使这个死的愿望确实存在过,而且可以为回忆所证实,然而这也不是真实的解释;因为这个愿望早已被克服,现在仅作为一种存在于潜意识之内的回忆,既没有情感的价值,就不足以成为一个强有力的刺激物。所以你刚才的假定未免缺少证据。为什么梦里竞回忆起那一个愿望呢?”这个问题,你们确有理由可以提出;若要答复,不免牵涉太广,而且迫使我们不得不决定自己对于梦的学说的某一最重要之点的态度。但我必须限制讨论的范围,暂不涉及这个问题,所以请你们原谅。现在若能证实这早已克服的愿望确为梦的起源,我们也就可以满足了;此后便可继续研究他种恶念是否也可同样地溯源于过去。
  我们暂以“死的愿望”为限,我们要知道这个愿望大多起源于梦者无限制的利己主义,而且常为梦的主因。假使任何一个人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障碍物,——我们人类彼此的关系如此复杂,所以这种情形常不免发生,——我们便立即准备在梦里将他驱除,而不管这个人是父母,夫妻兄弟或姊妹。这种恶意竟为人类所固有,那就未免太可怪了,所以若没有进一层的证据,我们一定不愿意承认这种梦的解释是正确的。但是假使我们一旦明白这种愿望的起源一定要求之于过去,就不难知道在个体的过去某一时期之内,这种利己主义和这种愿望即使是以最亲爱的人为目标,也是毫不足怪的了。一个孩子在幼时这个经验到后来便被淡忘了常毫无隐蔽地表示这种利己主义。因为一个孩子总是先爱自己,然后才知道去爱别人而牺牲自己。即使他爱别人,也仅因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也起源于自私的动机。只是到了后来,才能使爱的冲动脱离利己主义,所以孩子实际上是由于自私,然后才学得如何爱人。
  这里最好将孩子对于兄弟姊妹的态度和他对于父母的态度互相比较。小孩子不一定爱恋他的兄弟和姊妹,他对此事常坦白承认。他以兄弟姊妹为敌人,所以加以仇视;这个态度往往过了许多年不稍变,一直要持续到成人时,或竟在成人期之后。那时常代以柔情,或者我们可以说常常被一种较亲爱的情感所代替或掩盖。但是敌视的态度似乎总是早先发展。两岁半到四岁的孩子,当小弟弟或小妹妹出生时,常常表示不友好的态度,说自己不喜欢新孩子,或者但愿鹳鸟将它重新衔去。其后,一有机会,即借故诋毁那新孩子;甚至设法加以攻击和伤害,这种事也屡有所闻。假使年龄相差不大,当孩子的心理活动较有充分发展的时候,他所视为敌人的弟妹已经存在,他只得使自己适应情境;反之,假使年龄相差较大,新孩子也许又可使大孩子引起仁慈的情感,而把他视为有趣的对象,活的玩偶;假使二者年龄相隔有八年之多,大孩子又是女孩,则可立即引起保护性的母性冲动。然而坦白地说,我们若在梦内觉得有想要兄弟姊妹死亡的愿望,可不必大惊小怪,因为我们不难在幼年时找到它的起源,或者假使他们仍然住在一起,往往在较迟的几年中可求得它的起源。
  在育儿室里的孩子们,常常不免有激烈的冲突,或争夺父母的爱,或争占公有物品,甚或互相争占房内的空间。这种敌对的目标,可为兄姊,也可为弟妹。萧伯纳说:“一个年轻的英国小姐,若怨恨什么人更甚于自己母亲的,那必定是她的姐姐了。”这句警句使我们大感惊奇;兄弟姊妹竟成怨仇未免太令人费解,母女和父子之间又如何产生仇恨之感的呢?
  母女和父子的关系,由儿童的观点看来,也自然较为亲密,这正是我们所期望的:我们觉得父母子女之间,若缺乏爱的情感,就要比兄弟姊妹之间更为可恼了。后者的爱是凡俗的,而前者的爱则被奉为神圣。但根据日常的观察,父母和已成年的孩子之间的相互情感,常常不及社会所规定的那样理想而高尚;彼此之间,隐含着敌意,假使一方面不受制于孝的观念,另一方面不受制于慈的观念,则这种敌意总难免有爆发的一天。这种互相敌视的动机,是众所周知的。我们知道,同性的如女儿对于母亲,儿子对于父亲,每易有互相疏远的倾向。女孩子怨恨母亲限制她的意志,因为做母亲的常由社会的见地来限制女儿的性的自由;有时母亲仍欲争宠,不愿被置于一旁。至于父子之间的这种情形则闹得更凶。在儿子看来,父亲正是他所不愿承受的社会压迫的具体代表,因为有了父亲的障碍,所以做儿子的不能畅所欲为,不能放纵早期的性的快乐,也不能享受家庭财产的好处。假使父亲是一个国王,则儿子盼望父亲死去的愿望更趋强烈。父与女或母与子的关系,则似乎不易产生这种悲剧的局面,因为这里只有慈爱,不至于受到任何自私考虑的干扰。
  你们或者问我,为什么要谈到这种尽人皆知而无人敢言的事实呢?因为人们总要否认实际生活中这些事实的重要,而且过分夸张社会理想确实实现的次数。然而与其让说风凉话的人们来说真话,倒不如让心理学家来说较为稳妥。其实这种否认也只以实际生活为限;因为小说戏剧已彻底推翻这些理想而赤裸裸地描写这种动机了。
  所以假使大多数人的梦都表现出排除父母——尤其是排除同性的父或母——的愿望,那是毫不奇怪的。我们可以假定这个愿望醒时也有;而且可以存在于意识之内。假使它可隐藏在另一动机之后,如前所述第三个例子的梦者将自己真意隐藏在怜父病痛的情感背后。这种敌视的态度很少单独得势,——往往被较温柔的情感所征服,静伏不动,然后在梦中单独出现。当我们的解释使它和梦者其余生活的关系中,保持应有的地位时,它在梦中单独表现出来的夸大形式就恢复其真正的比例了萨克斯。但是这种希望亲人死亡的观念,有时在实际生活中可以毫无基础,成人们决不承认在清醒时会怀有这种愿望。这是因为这种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儿子对父亲、女儿对母亲的敌视态度,起源于幼年的最早时期之内。
  我所指的爱的竞争,显然带有性的意味。男孩子早就对他的母亲发生一种特殊的柔情,视母亲为自己的所有物,而把父亲看成是争夺此所有物的敌人;同理,小女孩也以为母亲干扰了自己对父亲的柔情,侵占了她自己应占的地位。根据观察的结果,可知这些情感起源极早,我们称之为“伊谛普斯情结”Edipus complex,因为在伊谛普斯的神话里,由儿子方面而起的两种极端的愿望——即弑父和娶母的愿望——只是稍微改变了呈现方式而已。我原不主张伊谛普斯情结已尽包括亲子间的所有关系而无遗;这些关系可以复杂得多。再者,这个情结有时发展,有时退隐,有时甚至颠倒了关系,但无论如何总是儿童心理的最重要的成分;而其影响和结果,我们却往往易于忽视而不加重视。而且父母本身也常刺激子女,使产生伊谛普斯情结的反应。因为他们往往偏爱异性的孩子,所以父亲总是宠爱女儿,而母亲总是宠爱儿子;或者,假使结婚的爱已经冷淡,则孩子即可被视为失去了吸引力的爱人的替身了。
  精神分析的研究提出了伊谛普斯情结之后,不能说世人都表示同情;相反,成年人对于这个观念却表示最激烈的反对。有些人虽不否认这种大家忌讳的情感的存在,但其结果等于否认,因为他们提出的解释,显然违背事实,而剥夺了这个情结应有的价值。我始终相信,这用不着否认,也用不着文饰。希腊神话中已经在这些事实上看出大家不可避免的命运,我们对于这些事实只有甘心承认。伊谛普斯情结虽为实际生活所排斥而放逐于裨官野史之内,但终于在那神话中有所流露,那是很耐人寻味的。兰克细心研究了这个问题,详述了这个情结如何供给诗歌和戏剧以许多刺激,经过无限的变化、改造和化装,总之,具有和梦的检查作用所引起的相同的变形。因此,有些梦者在年长时,虽未和父母冲突,但是也可表现出伊谛普斯情结。而和此情结有密切关系的,还有所谓“阉割情结”castration complex,即因父亲对于早年幼稚的性活动加以恫吓而引起的反应。
  我们由那些已经查明的事实,可进而研究儿童的精神生活。现在或可望对于梦内另一种禁忌的愿望,即过度的性欲,同样地可以解释其起源。所以我们乃不得不研究儿童的性生活的发展,而从不同方面,发现了下面的种种事实。第一,说儿童没有性生活与假定青年期生殖器成熟时才有初次性欲出现,都是不可信的谬见。其实,儿童早就有内容丰富的性生活,虽然和成人所视为常态的性生活有许多不同之点。成人生活中所谓变态的性活动,其和常态有下列各点不同:一不管物种的界限如人兽的区别;二没有厌恶的感觉;三打破亲属的界限即同族不婚的界限;四打破性别的界限;五将身体的其他器官及其他部分和生殖器等视齐观。这些界限都不是开头便存在的,只是由于发展和教育,才逐渐形成的。小孩子不受这些界限的拘束:他本不知道人兽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只是到了年龄稍长时,才自命高于其他动物之上。他在生活的开始,对粪便并没有厌恶的表示,只是因受教育的影响,才逐渐有厌恶之感;他最初对于性的区别,也不特别重视,事实上反而以为男女的生殖器都有同样的构造;他的最早期的性欲和好奇心,都以自己最亲近的人或因其他理由而以自己最喜爱的人——如父母、兄弟、姊妹或保姆为目标;最后,我们在他身上还可看见另一特性,这个特性在后来恋爱关系达到高度的时候,也可以表现出来——这就是说,他不仅在生殖器上求快感,而且以为身体的其他许多部分也可有同样的感觉而产生相类似的快感,因此和生殖器有相同的功用。所以我们可以说孩子是多形变态的poly-morphously perverse,即使我们在他的身体上仅发现这些冲动的痕迹,那也是一方面由于它们比后来生活的性活动较欠强烈,另方面也是由于教育立即强有力地阻止儿童一切的性的表现。这个抑制可以说是形成一种理论;这些表现,有的受到成人的竭力忽视,有的因解释错误而失去性的意味,到了后来,整个事实就被否认了。这些人往往先在育儿室内痛骂儿童在性方面的“顽皮”,然而坐在写字台边又力辩这些儿童在性方面的纯洁。其实儿童在独居或被引诱时,常可表示极端变态的性的活动。成人称此种活动为“小孩的诡计”或“花样”,而不加以太严重的处分,这自然是对的,因为儿童不能用道德或法律加以评断,好象他已长大成人而要自己完全负责似的;然而这些事实确实存在,而且很重要,一方面可为先天倾向的证据;另方面又可引起后来的发展;我们且可由此洞悉儿童的性生活和全人类的秘密。假使我们能在梦的化装背后看出这些变态的愿望,那也不过是说梦在这方面也完全恢复到婴儿的幼稚状态而已。
  在这些禁忌的愿望里,关于乱伦的欲望,即想和父母,兄弟,姊妹性交的欲望特别重要。你们知道,人类的社会如何憎恶——或者至少声明自己如何嫌恶——这种兽欲,而悬为严禁。对于乱伦的憎恶,学者曾予以最荒谬的解释:有些人以为这是造物者所以保存物种的一种方法,因为亲属婚媾的结果,可使种族退化;还有些人以为亲属关系在幼儿时就已经回避性欲。假使这些情况属实,人类自然就会没有乱伦的行为,而社会何以对此有悬为严禁之必要,就不是我们所能了解的了;有此严禁,适足以证明确有一种强烈的欲望存在。精神分析的研究已经明确地证实,儿童必先以亲属为性爱的对象,只是后来才表示对于这种观念的反对,而这个观念的起因,则不能求之于个体的心理学。
  现在可将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如何用以释梦的结果小结如下。我们已知道,不仅被遗忘的儿童经验的材料可以入梦,而且儿童的心理生活及其特性,如利己主义,乱伦的对象选择等等都继续存在于潜意识之内。于是,我们因做梦而每夜回复到这种幼稚的时期。“潜意识就是幼儿的心理生活”的信念,既因此可得到证明,而“人性本恶”的可恼印象也就可以逐渐减弱了。因为这个可怕的罪恶只是指精神生活的最初的、原始的和幼稚的部分,仅作用于儿童时期。我们一方面不加重视,是因为它的份量不大;另方面也不大以为意,是因为我们对于儿童并不要求一种高级的伦理标准。我们的梦由于回复到这个幼稚的时期,似乎暴露出我们的罪恶;然而这种表面现象是难以相信的,虽说我们也曾因此而吃惊;我们可没有象梦的解释所假定的那么坏。
  假使我们梦里罪恶的冲动只是幼稚的,或只是回复到原始的伦理发展的时期,梦也只是使我们在思想和情感上再变做了孩子,那么以这些罪恶的梦为耻是不合理的。然而理性不过是我们的心理生活的一部分;此外还有许多非理性的成分,所以虽然明知其不合理,我们仍然为这些梦而感到惭愧。我们以这些梦接受梦的检查;假使这些欲望中有一种欲望例外地赤裸裸地侵入意识,而使我们认得出来,我们便不免老羞成怒了;而且有时梦虽已经化装,假使仍能为我们所了解,我们仍会感觉到万分羞愧。你们试想那年高望重的太太对于“爱役”一梦见前,虽然尚未对她解释梦的意义,她也怒斥梦的荒谬。所以这个问题是尚未解决的;假使我们继续研究梦的罪恶的问题,我们或可对于人性得到了另一个结论和另一种估价。
  我们的整个研究,已得到了两个结果,然而这两个结果只算是新问题和新怀疑的起点。第一,梦的倒退作用the regression indreams,不仅是形式的,而且是实质的;不仅将我们的思想译成一种原始的表现方式,而且唤醒了原始的精神生活的特点——自我的古老的支配权和性生活的原始冲动,甚至使我们恢复古人所有的理智的财富,如果象征可视为理智的所有物的话。第二,这些古老的幼稚的特性,从前虽曾独占优势,现在可只得退处于潜意识之内,而且改变和扩充了我们对于潜意识的观念。“潜意识”一词,已不再象在别处用以表示的观念;潜意识现在乃是一个特别的领域,有它自己的欲望和表示方式,以及特殊的心理机制。然而由释梦而得的那些隐潜的梦念,可不隶属于这个领域;不如说和我们醒时的思想仿佛种类相同;虽然,它们仍属于潜意识:这个矛盾如何才能解释呢?我们认识到此地有辨别的必要。有些观念起源于意识的生活而有意识生活的特点——这可称为前一天的“遗念”——和某些来自潜意识区域的观念集合而成梦,梦的工作便完成于这两个区域之间。潜意识加之于这个遗念的影响,或可构成倒退作用的条件。在未对心灵作进一步的探索之前,这可视为关于梦的性质的最深刻的了解;但是我们不久便可给隐潜的梦念的潜意识性质以另一名词,使区别于由幼稚方面而起源的潜意识材料。
  我们当然还可以问:我们的心理活动,在睡眠时,究竟为哪一种力量所迫而有这种倒退作用呢?为什么没有这个倒退作用便不能对付那干扰睡眠的精神刺激呢?假如因为有梦的检查作用,于是心理活动不得不化装而采用古代通行、而现在已不可解的表示方式,那么这些现已被克服的旧冲动、旧欲望和旧特性为什么要重新活动呢?总而言之,实质上和形式上的倒退作用究竟有什么用处呢?要完满地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只好说这是梦的形成的唯一可能的方法。而且就动的方面讲,除此之外,对于引起梦的刺激,也别无解脱的方法。然而对这个答案,我们现在还不能举出相当的理由。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四讲欲望的满足我们研究的经过或许有重新一提的必要。我们刚要应用分析法时,就遇到了梦的化装作用,那时我们决定将化装问题暂时搁起,先研究小孩子的梦,以期对于一般的梦的性质有所了解。等到研究儿童的梦已有结果之后,再直接研究梦的化装,我希望我们对于梦的化装的研究也已逐渐略有把握。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承认,由这两方面求得的结果未能互相连贯,所以,求结果的连贯,就是我们此时所应做的工作。
  由这两种研究看来,都可见梦的主要性质在于将思想变形而为幻觉的经验。这个历程究竟如何完成,是令人惊奇的。但这是普通心理学的问题,我们在此不必过问。我们由儿童的梦,已知道梦的工作的目的在于求得某一欲望的满足,从而消除那干扰睡眠的刺激。关于化装的梦,在我们未知道如何加以解释之前,自然不能下同样的断语,但是在一开始,我们就希望能够将关于这些梦的观念和关于儿童的梦的观念互相连贯起来。我们若知道一切梦实际上就是儿童的梦,都利用幼稚的材料,而且都以儿童的心理冲动和机制为特征,那么我们这个希望便可实现了。我们现在若对梦的化装已有所了解,我们便不得不进一步要问:“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观念是否也可用以解释化装的梦?
  我们刚才已解释过许多梦,但没有将“欲望的满足”这个问题加以讨论。我想在我们以前释梦时,你们必已多次感觉到这个问题:“你假定作为梦的工作目标的欲望的满足已否有了证明呢?”这个问题颇为重要,因为这就是一般批评家常常提出的。你们要知道人类生来对于新知创见就有厌恶的情感,这个情感表示的方法之一,就是将任何新解缩小到不可再缩的范围之内,假使可能,还要给以一个标号。“欲望的满足”已成了这么一个标号,用来概括我们的这个梦的新论。他们一听说梦是欲望的满足,便问:“梦中哪里才是欲望的满足呢?”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便算是推翻了这个观念。他们立即想起自己的无数的梦,它们都伴有很不愉快的情感,有时且感到恐惧;因此,精神分析的梦的学说似乎很不可靠。然而这个疑问是不难答复的;因为在化装的梦中,欲望的满足并不公开表露,而是要我们去追寻的,所以要证明它,便不得不等到梦已得到解释之后。我们又知道,化装的梦所有背后的欲望是为检查作用所禁止排斥的,而且正是这些欲望的存在,才形成化装的原因和检查作用的动机。但是,我们并不容易使一般批评家懂得这一事实:就是,在梦未得到解释之前,我们一定不要问起梦究竟满足哪一种欲望;他们总是忘记了这一层。其实他们不愿意接受满足欲望之说的缘故也正是梦的检查作用的结果,因为有这个检查作用,所以他才以赝品代替真正的思想,从而否认这些被检查的梦的欲望。
  在我们自己,当然要说明为什么有这许多内容不快的梦;而且更希望懂得我们为什么会有所谓“焦虑的梦”anxiety dreams。这里我们才第一次遇到了梦的感情问题;这个问题值得特别研究,但是很遗憾,现在还不能加以讨论。假使梦是欲望的满足,不快情绪当然没有侵入的可能:一般批评家在这一点上似乎是对的。但是,这个问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下面的三点被他们忽视了。
  一梦的工作有时也许不能完全造成欲望满足的局面。因此,隐念中的不快情感有一部分出现于显梦之内。分析的结果表明,这些隐念的不快要比由这些隐念而成的梦强烈得多。这是在任何例子内都可以证明的。所以我们承认梦的工作此时已不能达到目的,正好象因渴梦见喝水而不能止渴。梦者醒来仍觉口渴,乃不得不起而喝水。然而这也不失为正当的梦,因为它仍保留着梦的特性。我们须要说“Utdesint vires,tamen est laudanda volun-tas”〔“虽力量缺乏,但仍不失其为欲望的实践”〕。无论如何,其显然可以辨认的意向仍然是可以赞许的。这种工作失败的例子确不在少数;其所以失败的原因,有一个是:以梦的工作改造事实虽颇容易,但要以梦的工作产生所需要的情感变化,便远较困难;情感往往是很倔强的。所以在梦的工作进行时,梦念中不快的内容化为欲望的满足,而其不快的情感则始终不变。于是情感和内容很不调和,批评家就乘机说梦根本不是欲望的满足,甚至无害的内容也伴有不快的情感。对于这种不高明的批评,我们可以说,正是在这些梦里,梦的工作的满足欲望的倾向是最显而易见的。因为这种倾向在这些梦里才分离呈现。他们批评之所以错误,就因为不熟悉神经病者的人们,总以为内容和情感之间的关系较密切于实际存在的关系;因此不能了解内容改变时,其伴生的情感仍可保持而不变。
  二第二点更为重要,但也同样为一般人所忽视。一个欲望的满足原可产生快感,但是我们要问:“究竟是对什么人引起快感?”感到愉快的当然是有此欲望的人。然而我们知道梦者对于他的欲望的态度却很特别:他屏斥这些欲望,指责这些欲望,总之,不愿意有这些欲望。因此,这些欲望的满足并不使他快意,反而使他不快。经验证明,这种不快,虽尚待解释,但它们是焦虑形成的主因。就其欲望而言,梦者宛若两人,因某些共同的要点而合为一人。这个问题,我想不再加以引申,只想告诉你们一个著名的神仙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你们便可看出这些关系。一个慈爱的仙人说要满足一个穷人和他的妻子的头三个欲望。他们俩乐不可支,对于欲望的选择非常慎重。那女人因为嗅到邻人烧腊肠的香味,于是愿有两条腊肠。一动念间,腊肠已放在面前了,第一个欲望因此得到了满足。男人不以此为然,忿恨之余,乃愿这两条腊肠挂在妻子的鼻端之上,因此腊肠便挂在她的鼻端上不能移动,第二个欲望满足了。但这是男人的欲望,女人却深以此为苦。这个故事的结局,你们可想而知;因为他们究竟是夫妻,所以他们第三个欲望就不得不使腊肠离开女人的鼻端。这个神仙故事,我们或许常用来比喻其他各事;这里则仅用以说明这个事实:就是,一个人的欲望的满足,可以使另一个人深感不快,除非这两个人完全是同心一意的。
  现在对于所谓焦虑的梦便不难加以更完满的解释了。还有一点尚须顾及,然后才可采取那为几方面共同拥护的假说。这一点就是:焦虑的梦的内容,往往没有什么化装;好象是已经躲开检查者的注意似的。这种梦常常是毫无隐蔽的欲望的满足,但这个欲望当然不是梦者要承认的,而是他已经屏斥的那个欲望了;于是焦虑就乘机而起,以代替检查作用。儿童的梦是梦者所承认的欲望的公然满足,普通的化装的梦是被压抑的欲望的隐秘满足,至于焦虑的梦的公式,则为被压抑的欲望的公然满足。可见焦虑乃是表明被压抑欲望的力量太大,非检查作用所能制服,所以虽有检查作用的掣肘,但仍能求得或大致求得其满足。因为我们站在检查的立场上,所以我们应知道被压抑欲望的满足,只能使我们产生不快的情绪而引起我们的抵抗。所以,梦里所表现的焦虑,乃是由于那时不能制服欲望的力量而起。这个抵抗为什么竟成焦虑,我们不能仅由梦的研究便可知道:我们显然必须在其他方面再加以讨论。
  未经化装的焦虑的梦所可用的假说,也可用来解释那些只有轻微化装的梦,以及其他产生的不快或和焦虑相等的梦。大概地说,焦虑的梦常使我们惊醒;当梦的背后的被压抑欲望未能克服检查者而求得完全满足之前,我们常先惊醒了。就这些梦而言,其原有的目的虽未达到,但其主要性质却未因此而改变。我们曾把梦比喻为睡眠的看守者或监护人,以保护睡眠使不受骚扰为目的。这个保护人现在的力量如果不足以单独抵御干扰物或危险物,就会和梦一样,不得不唤醒睡者;但我们有时虽因梦而感到不安,感到焦虑,却仍能继续鼾睡。我们在睡眠中自慰着说:“这毕竟不过是一个梦。”因此仍然继续睡而不醒。
  你们也许要问,梦的欲望究竟在何时才能制胜检查者。那要看欲望和检查作用两方面而定;也许因为某种理由,欲望的力量可以变得非常强大;但是据我们所得的印象,二者的势力平衡时发生变化的原因,常常是由于检查者的态度。我们已知道检查作用因不同的梦的成分而随时改变其强度,从而严厉的态度各不相同;现在可再加说一句,检查作用的普遍行为是不一定的,对于同一成分也不常有同样严厉的表示。假使那检查者忽然自觉无力与某种欲望相争衡,它便会丢开化装不用,而采取最后对付的办法:就是使梦者引起焦虑而惊醒。
  这些罪恶的、被排斥的欲望,何以偏偏起于夜间来扰乱我们的睡眠呢?我们对此虽觉得奇怪,但还不能加以解释。要答复这个问题,我们只好采用另一种以睡眠的性质为基础的假说。在白天,检查作用的沉重压力施加于这些欲望之上,使他们没有侵入意识的可能。但是一到夜里,检查作用也许象精神生活的其他一切作用那样,因睡眠而暂时松弛,或者至少也大大地减削了力量。检查作用既然松弛下来,于是被禁止的欲望就乘机活动。有些患失眠症的神经病人自认最初的失眠本出于自动;他们不敢入睡是因为怕作梦——这就是说,他们深怕检查作用松弛而产生的结果。你们不难知道,检查作用的减弱本无大害:因为睡眠可以削弱活动的机能;所以罪恶的意念纵在此时乘机而动,充其量也只能产生梦景,实际上是毫无妨碍的。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梦者可以在夜里自慰着说:“这只是梦而已,”由它去吧,而继续入睡。
  三假使你们记得梦者反对他自己的欲望时,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人,因有密切的关系而混在一起似的,你们便可知道还有一种方法可以使欲望的满足引起很不快的事件:这个方法就是惩罚。这里我们又可借用前述的那个神仙故事,作为说明的帮助。那面前盘子上的腊肠是第一人即妻子的欲望的直接满足;鼻端上的腊肠则为第二人即丈夫的欲望的满足;同时也是对那妻子的愚蠢欲望的惩罚。在神经病中,我们也会看见和这个故事里第三个欲望相仿佛的欲望。人类的精神生活颇多这种惩罚倾向,它们都强大有力,可视为某些痛苦的梦的主因。你们现在或许以为所谓欲望的满足就很少根据了。然而经过仔细研究,便可知你们的意见是错误的。现在若和梦可以成为什么内容或确成何种内容的种种可能容再讨论互相比较,则欲望的满足,焦虑的满足,惩罚的满足等等说法当然都是意义很狭窄的。然而焦虑本是欲望的绝对反面,而反面又很容易和正面造成联想,据我们所知,二者在潜意识内同为一物,而且惩罚本身也不失为欲望的一种满足,它满足的乃是检查者的欲望。
  因此,大概地说,你们虽反对欲望满足的理论,我却未曾让步;不过我们对于这个工作,也不愿意推诿:那就是要在每一个化装的梦里,证明欲望满足的存在。现在请回来推论前面曾经解释过的那个梦,即关于一个半弗洛林买三张蹩脚座位戏票的梦,我们曾由此梦得到许多关于梦的知识。我希望你们仍能记得它。那一妇人有一天听她的丈夫说,比他小三岁的朋友爱丽丝已订婚了,当晚便梦见自己和男人同去观剧,而剧场的座位有一边几乎空无一人。男人告诉她,爱丽丝和她的未婚夫本也想来的,但终于没有来,因为他们不愿意以一个半弗洛林买三个坏座位。她说,这还是便宜了他们的。我们已知道她在梦念中对于丈夫不满,而深悔自己匆忙出嫁。我们也许觉得奇怪,这种悔恨的思想是如何变为欲望满足的。而在显梦中,如何显露出相当的痕迹。我们已知道“太快了,太匆忙了”这一元素已因检查作用而不敢显露出来;剧场中的空座位即为这个元素的暗喻。“一个半弗洛林买三张票”这一句话,原令人迷惑不解;但是因为现在已有了象征作用的知识,便较易了解了。“三”这个数目实为男子的代表,所以不难把这个显梦的成分译为:“以嫁妆买一男人丈夫”“用我如此盛大的嫁妆,可买一个较好十倍的男子”。“到剧院去,”显然是指结婚。“买票太早,”其实是指结婚太早了。这个代替便算是欲望满足的工作。梦者对于结婚太早虽觉不满,但总不象听到女友订婚那一天那么强烈。她也曾夸耀过自己的婚姻,以为比自己的女友幸福。我们常听到天真的女子,当订婚的日子到来时,每以为自己不久就可去看前所不许看的种种戏剧,而感到喜悦。
  好奇心的表现和“窥看”1ook on的欲望当然起源于性的“窥视冲动”,尤以关于父母的为甚,这个冲动就促成了女子早婚的强有力的动机;因此,到剧院去显然就是结婚的代替。她现在既因结婚太早而深觉后悔,于是她乃回想到曾用这同样的结婚以满足自己的“窥视欲”skoptophilia的时候;又因为受这个古老的欲望冲动的支配,乃改用到剧院去的观念来代替结婚的观念。
  我们或许可以说刚才采用的例子似乎不易说明潜在欲望的满足;其实就其他任何化装的梦而言,我们解释的进行都不得不如此迂回曲折。此地此时,我们都不能细谈,所以我们只愿声明这种研究方法肯定是有相当成绩的。然而,在理论上,我却愿意对此点更有所讨论:因为经验已告诉我们,这是梦的整个理论的一个最容易引起矛盾和误解的论点。而且你们或许仍觉得我已将我的学说撤回了一部分,因为我曾说梦可为欲望的满足,也可为欲望满足的反面,如焦虑或惩罚;你们也许以为这又是一个好机会,可强迫我作出进一层的让步。同时,更有人说我将自己明瞭的事实陈述得太简约了,以致不能令人信服。
  你们虽已在释梦上研究到这种地步,虽已接受我们的一切结论到达这种程度,但是对于欲望满足的问题,常不免停下来要问:即便承认了凡是梦都有意义,而且这个意义都可以用精神分析法研究出来,但是我们究竟为什么要否认一切反面的证据,而勉强将这个意义放在欲望满足的公式之内呢?为什么我们黑夜里的思想一定不及白天里的思想那样多方面的呢?为什么一个梦不能有时为某种欲望的满足,有时为欲望满足的反面,如惊惧,又有时为一种决心,一种警告,一种问题的正反面考虑,或一种谴责,一种良心的刺痛,或对于一种事业的预备——或其他呢?为什么硬说是一种欲望,或至多也只是说欲望的反面呢?
  我们也许可以说,如果其他各点都取得了同意,仅在这一点上持有异议,那是无关重要的。我们既已发现了梦的意义和寻求意义的方法,不也就可以满足了吗?假使我们太严格地限制了梦的意义,则已往取得的成绩或不免又被抛弃。然而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的误解和我们关于梦的知识有重要关系,其结果且将危及这种知识对神经病的理解的价值。还有一层,“屈己从人”在处世上虽有价值,但是在科学上,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梦的意义为什么不是多方面的?对这个问题的第一个答案是很平常的。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不如此,它们果然如此,我也不反对。就我这方面说,它们未尝不能如此。然而这个比较宽大的梦的概念却有一个小小的障碍——就是,事实上梦的意义却不是这样的。我的第二个答案将着重下面这一点:就是,说梦可代表思想和理智操作的多重方式,在我看来决不是一种新的观念。我有一次研究某种病理的发展,曾记载一个连梦三夜、而以后便不再作的梦。据我那时的解释,此梦相当于一个决意,决意一成事实,便没有再做梦的必要了。其后,我又刊布一梦,以为这梦是用以表示忏悔的。现在我为什么要自相矛盾,说梦总只是欲望的满足呢?
  在我则宁愿矛盾,却不愿承认一个愚蠢的曲解,因为这个曲解,也许会丧失我们在梦的问题上所有一切苦心研究的结果;而且会将梦和梦的隐念混为一谈,以为梦的隐念如此,则梦也必然如此。梦确可以代表或还原而为刚才所讲过的各种思想方式;如决心,警告,反省,动作的准备以及计划等。但是你们若仔细观察,便可见这是仅就变成梦境的隐念而言的。你们由释梦的经验,可知人们的潜意识历程富有这种决心,准备和反省,通过梦的工作而成为梦景的材料。不论什么时候,你们的兴趣不在于梦的工作,而集中于人们的潜意识历程,你们便可置梦的构成于不论之列,而称梦的本身可代表一种警告,一个决心或其他,这在实际上也未尝不对。精神分析的研究也常用此法:大概地说,我们只是企求拆除梦的表面形式,而代之以梦所由起的相应的隐念。
  因此,当我们估计梦的隐念时,却在无意中知道了我们刚才讲过的高级的复杂的心理动作,都可以在潜意识中完成——这个结论确实是惊人的,同样是令人惶惑的。
  然而现在要言归正传了:你们说梦可代表各种思想方式,假使你们以这句话为一种简约的表达方式,而不以这些思想方式为梦的重要性质,那当然是很对的。你们说到一个梦时,你们要么是指显梦,即梦的工作的产物,要么就是指梦的工作本身,即梦的隐念化为显梦的那种心理历程。你们若以为此外还有其他意义,那都足以使思想混乱,谬误立见。假使你们所说的话是用来指梦的隐念,那便请你们明白说出,千万不要因说话欠明确而增加问题的隐晦程度。梦的隐念是梦的工作制造显梦所用的材料。你们为什么总是将材料和制造材料的手续混为一谈呢?有些人仅知道那最后的产物译按:即显梦而不能解释其由来译按:即梦的起源和制造的经过译按:即梦的工作,你们若分不清显梦和隐念,又比这些人高明多少呢?
  梦的唯一的要点就是处理思想材料的梦的工作;讲到理论方面,我们便没有忽略此事的权利,虽说在某种实际的情境下,这也未尝不可被忽略过去。再者,分析的观察表明,梦的工作从来不仅仅是将隐念译为前所说过的原始的或退化的表示方式。反之,总有一个“虽不属于白天的隐念,但实际是造梦的动机”的事物附加于其上,这个不可缺少的成分便是潜意识的欲望;梦的内容的改造,为的是这个欲望的满足。所以你们若仅讨论梦所代表的思想,那么梦就可为任何物——一种警告,一种决心,或一种准备,等等。但是除此之外,它本身也常可为一种潜意识欲望的满足;假使你们把梦看成梦的工作的产物,则舍欲望满足之外就不再有其他意义了。所以梦必不仅为决心、警告的表示:而且决心或其他,在梦内常借助于潜意识欲望而译成原始的形式,而译成的结果则适为那一欲望的满足。总之,欲望的满足,这一特性才是梦的主要性质;其他成分则可有可无。
  凡此一切,在我都很了然,但不知道已否使你们也搞清楚了。要证明这一点,自然是不容易的;因为一方面,证明要有证据,而证据则要在对许多梦作慎重的分析之后才可求得;另一方面,关于梦的概念的最重要之点,只有和他种现象联带讨论才可令人信服,而这些现象的讨论,尚有待于未来。你们若知道各种现象都有着如何密切的关系,便可知道这种现象的性质,若未加以研究,便无从深知另一种现象的性质。因为我们对于类似于梦的现象——神经病的症候——尚无所知,所以对于已了解的部分不得不暂时视为满足,现在请再举一例予以一种新的推论。
  我们仍取已讨论过几次的关于一个半伏洛林买三张票的梦为例,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们,我选取这个例子,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动机。我们已知这个梦的隐念如下:梦者听到她的朋友刚订过婚,便深悔自己结婚太早,又以为如果自己能耐心稍待,或可嫁得一个较好的丈夫,因此,对于现在的丈夫是有点蔑视的。我们又知这些隐念所以成梦的愿望,乃是一种窥视欲,想可以因此自由看戏——这或者是要看结婚后有何结果的一种古老的好奇心的产物。我们都知道小孩的这种好奇心常以父母的性生活为目标;换句话说,这是一种婴儿期的冲动,成人若有这种冲动,则其冲动也必起源于婴儿时期。然而,在作梦的前一天所得到的新闻译按:即女友订婚的新闻可不会引起窥视欲;而仅引起懊悔。这个窥视欲的冲动最初并不和隐念有联带的关系,所以,分析时就是不牵涉到窥视欲,也可以得到释梦的结果。然而,懊悔可不能由本身生梦:想到结婚太早的失策,决不足以成梦,除非是因为这个思想激起了从前要看结婚后有何结果的欲望。这个欲望乃构成梦的内容,而用到剧院去看戏代替了结婚;至其形式则为早期欲望的满足:“现在我可以到剧院去看从前所不许看的一切了;但是你还不能。我已经结婚了,你还得等着。”这样一来,实际的情境恰巧变成了反面,而旧时的胜利乃起而代替新近的懊悔;其结果,则窥视欲和自夸之感同时得到了满足。而正是后者的满足,决定着显梦的内容;因为就显梦说,梦者坐在剧院内,她的朋友则独抱向隅。梦的其余部分,则表现为这个满足情境的所有不易了解的变动形式,其背后仍隐藏着隐念。释梦的任务就是要将那些代表欲望满足的部分略而不谈,而追求其背后所隐藏的苦痛的隐念。
  讲这一大段话,无非是要你们注意这些梦的隐念。第一,你们不要忘记梦者对于这些隐念都是一无所知的。第二,这些隐念都很容易合理而互相关联,所以可视为对于引起梦的任何刺激的应有反应。第三,它们的价值和任何精神的冲动及理智的活动不相上下。我想给这些隐念以一种较前更有限制的名称,而称之为前一天的遗念theresidue from the previous day,梦者对于它们,可以承认,也可以否认。因此,我就可以在这个“遗念”和隐念之间建立一种区别,凡是由释梦而发现的一切都称梦的隐念。这正是前所习用了的;而“前一天的遗念”则仅为这些隐念的一部分。于是我们可以将梦时经过情形的概念略述如下:“前一天的遗念”之外,还有一种强有力而被压抑的潜意识欲望的冲动,正是这个冲动使梦有造成的可能。因为,这个欲望的冲动对那所谓“遗念”在起作用,所以,隐念的其他部分,即非醒时所可理解的部分,也就随而造成了。
  我曾用过一个比喻,说明那遗念和潜意识欲望之间的关系,现在最好重述于此。任何种企业,总有一个资本家支付费用,一个计划家担任设计,且又知道如何实现其计划。就梦的结构而言,资本家常为潜意识的欲望,给造梦提供精神能力的必要资源;至于计划家则为前一天的遗念,决定着消耗能力的方式。资本家自己本可兼有计划及其所需要的特殊知识,而计划家自己也大可有资本。这本来可以使实际的情境化繁为简;然而在理论上的困难却因而增加了;就经济学上说,同是一个人,也对于他的资本家的职能或计划家的能力往往加以区别,而有了这个区别,我们的比喻才能有相当根据。梦的形成,也有相类似的变化:我不说,由你们自己去想吧。
  讲到这里,我们不能再向下讲了;我想你们或许早已发生一个疑问,现在似乎应当提出了。你们或许要问:“所谓‘遗念’,是潜意识的,它和梦的形成需要的欲望是潜意识的果真是相同的吗?”你们的问题是不错的:这是整个事件中的重要之点。它们二者同为潜意识的,但涵义有所不同。梦的欲望是另一种潜意识,既起源于婴儿期内,又有其特殊的机制,那是我们已知道的。这两种潜意识,我们若用不同的名称以示区别,固然是很便利的。然而我们却宁愿等到我们熟悉了神经病的现象之后再说。假使潜意识的概念已经令人感到异想天开,那么现在要再断定潜意识共有两种,便不免更引起种种非难了。
  因此,我们便在此结束。这又是一段未说完的话;但是我们正可以希望这种知识因我们自己的努力或他人的研究,而更有一些进步。而且即就我们所已知道的而言,也够新奇而令人吃惊的了。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五讲几点疑问与批判的观察在结束梦的讨论之前,我们不得不将这个新学说所引起的最普遍的疑难之点加以讨论。你们留心地听了这几次的讲演之后,或不免有下面的种种批评。
  一你们也许觉得,我们释梦的工作,纵使坚持一贯的技术,然遇有两歧之义也难决定其何去何从。所以显梦译为隐念,很难正确。你们必定以为,第一,梦里的某一成分究竟取其表面的意义或取其象征的意义,必无从揣测,因为事物被用为象征之后,仍不失为原来的事物。这个问题的断定如果没有客观的证据,则关于某一特点的解释就会由释梦者任意决定了。第二,两个相反的事物在梦的工作中本可混而为一,于是就任何实例而言,对某一梦的成分究竟采用正面的意义或反面的意义,便不易决定——这又是释梦者任意取舍的一个机会了。第三,梦内屡有颠倒的事例,是释梦者又可任意假定其有或无。第四,你们或已听人讲过,一个已有的解释是否为唯一可能的解释,谁也不敢武断,而且谁也不免有忽视他种完全可以允许的解释的可能。在这些情形之下,你们或将以为释梦者既可以自由取决,则其结果在客观上似难信赖。或者你们更以为这种过错不在于梦,只是因为我们的概念和前提有所错误,所以我们对于梦的解释就不容易令人满足了。
  你们所说的话,自然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我以为这仍不足以证明你们下面的两个结论:1我们的释梦工作是由释梦者任意取决的;2结果既不完满,则研究的手续或不免也欠正确。假使你们不责备释梦者的任意取决,而指责他的技术,经验和理解,那么我便和你们一致了。这种个人的因素自然是难免的。尤其是解释特别困难的问题的时候。即就他种科学的研究而言,也莫不如此;同是一种技术,这个人应用起来,或较劣于他人,或较优于他人,那是没有办法的。譬如象征的解释,看来好象武断,但是只要你们想一想梦念的彼此关系,梦和梦者及梦时的整个心境的关系,只许我们作一种解释,其他解释统归于无用,你们也就可以更正原来错误的印象了。你们以为解释的不完全乃由于假说的谬误,但是你们若知道两歧性或不确定性乃是梦所应有的性质,这个结论也就没有力量了。
  你们要记得,我曾说过,梦的工作是将梦念译为和象形文字相类似的原始的表示方式。这种原始的语言都不能不有两歧性或不确定性;然而我们却不能因此怀疑它们在实际上应用的价值。又相反的字在梦的工作内混而为一正和最古文字中“原始语言”primal Words的意义互相类似,这也是你们已经知道的。此种知识是语言学家阿倍尔供给我们的。他著书于1884年,以为古人虽用这种双关语互相通话,但并不至于彼此误会。说话者心内的意义,究竟是正是反,都可由说话的声调姿势,及整个前后关系揣测而定。写字时,看不出姿势,乃代以小小图画,例如象形文字的ken一字,如附以一屈膝者的图,则为“弱”,附以一直立者的图,则其意为“强”。因此,字音字符虽双关而不至于令人误解。
  最古老的语言所常有的各种不确定的意义,现代文字是不肯加以容纳的。譬如,塞姆族的文字Semitic Writings多仅存子音:而省去的母音须由读者据其所知和上下文加以补充。象形文字也采用大同小异的原则;所以埃及文字的发音无从揣测。在埃及的神圣的文字中,还有其他种种不确定性:譬如,图画究竟自右向左读,或自左向右读,都由作者任意决定。若要读懂,须看图上的人脸,或鸟,或其他的方向而定。作者又可任意把图画排成直行,假使题词在较小的物品之上,作者更可根据自己的嗜好和物品的地位,改变符号排列的次序。埃及字还有一个最令人怀疑之点,就是文字和文字之间不留地位。每页上的图画之间的距离相等,我们很不易决定某一符号究竟是前面字的煞尾或新句的起头。反之,在波斯,楔形的文字,两字之间便有一根斜线以为隔离的符号。
  中国的语言和文字是最古老的。但仍为四万万人所通用。你们不要假定我懂中文;我因为希望在中文内求得和梦相类似的种种不确定性,所以才得到一点关于中文的知识;我并未失望,因为中文确有许多不确定性,足以使人吃惊。你们知道这个文字有种种表示音节的音,或为单音,或为复音。有一种主要方言约共有四百个音,因为这个方言约共有四千字,可见每一个音平均约有十种不同的意义——有些较少,有些较多。因此,为了避免误会,就想出了种种方法,因为仅据上下文,还不足以决定说话者要传达给听者的、究竟是这十种可能的意义中的哪一种。在这些方法之中,一是合两音而成一字,一是四“声”的应用。为了我们的比较起见,还有一个更有趣的事实,就是这个语言在实际上是没有文法的:这些单个音节的字究竟是名词、动词还是形容词,谁也不能确定;而且语尾又没有变化,以表明性gender,数number,格case,时tense,或式mood等等。我们或者可以说这个语言仅有原料而已;正好象我们用以表示思想的语言因梦的工作还原而为原料,而不表示其相互间的关系。中文一遇有不确定之处,便由听者根据上下文就自己的意思加以裁决。譬如中国有一句俗话说“少见多怪”。这都是很容易了解的。其意可译为:“一个人所见愈少,则其所怪愈多,”也可译为:“见识少的人便不免多所惊怪。”这两种翻译仅在文法构造上略有不同,我们自然不必对此二者加以选择。然而中文虽有这些不确定性,却仍不失为传达思想的一个很便利的工具,因此,我们可以明白不确定性未必即为误会的起因。
  我们当然要承认,梦的地位更难比得上这些古代的语言和文字;因为,后者原来是作为传达思想的工具的;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其目的都是求为人人所了解。至于梦,则不然了;梦的目的在于隐瞒;所以决不是传达思想的工具,重要的是不要为人所了解。因此,假使梦内有许多疑难之点无从决定,我们就不必吃惊或感到惶惑。我们由比较研究的结果,可深信这一不确定性人们往往以此否认我们释梦的正确性,应该被认为是各种原始的文字语言的通性。
  实际上,我们对梦的了解,究竟达到何种限度,那只有实践和经验才可决定。由我看来,这个限度很大;如果将这些善于分析者所得到的结果加以比较研究,也足以证明我的这个意见了。一般人遇到科学上的疑难之点,往往好持怀疑的态度,借以表示自己的优越,甚至科学家也不例外;我想他们这样做是错的。你们也许不知道巴比伦和亚述的碑文初被近人译成今文的时候,也曾有过这种现象。一般人的意见以为这些楔形文字的翻译者都仅凭幻想作出判断,而他们的整个研究都不外为欺人之谈。但是“皇家亚细亚学会”The Royal AsiaticSociety在1857年曾作过一种判别是非的测验。该会要四个最著名的从事这种研究的人——罗林森,欣克斯,福克斯?塔尔波特和奥佩特——将新发现的碑文,各自译就,封寄到会。会中人员将这四篇译文互相比较后,乃公布其判决书,以为各译文大致相同,所以已有的成绩既可相信,而未来的进步也大可预卜。于是不懂此道的学者就渐渐不再妄加讥诮了,而那些楔形文件的翻译也从此更加明确了。
  二有些人觉得我们释梦所得的结果,多是硬拉杂凑的,或竟滑稽得可笑,所以对于精神分析大加驳斥,想来你们也未能免此。这种性质的批评很多,我姑且将最近所听到的举以为例。瑞士号称自由的国家,可是,近来某校校长因为对精神分析发生兴趣,以致被迫解职。他虽曾抗议,然而伯伦某报登载教育当局对于此事的决议案。文内讲到精神分析的几句,略如下述:“苏黎世大学费斯特尔教授的书内所举出的例子多强词夺理,令人惊愕。……这种理论和这种证据竟使一个师范学院的校长深信不疑,真正出人意料之外。”据说这几句是他们冷静判断的结果。在我则宁以为这个所谓“冷静”是自欺欺人,现在让我们对这个问题加以更精密的研究,我想加上一点考虑和知识,总不至于有伤“冷静”的判断吧。
  一个人对于心理学较为深奥的重要问题,仅根据他第一次所得到的印象,就能立即发表正确的意见,这确使我们精神振奋,我们的解释在他看来似乎是强词夺理的,不足为训的,因此,解释是错误的,而这整个的研究也都是无价值的废物。这些批评家可从来没有想到这些解释之所以令人有这种印象,也许是因为相当的好理由——他们若想到这一层,也许会更进而探求是一些什么好理由了。
  这种批评的起因,主要和移置作用效果有关。这个作用乃是梦的检查作用的最有力的工具,那是你们已经知道了的。因为有移置作用,所以我们称之为暗喻的代替物乃随而形成;这些暗喻本身不大容易被辨认出来,也不大容易由此而追溯到它背后的隐念本身。因为隐念与暗喻是用一种最奇特的非本质的联想而结成关系的。整个问题在于想把隐念隐匿起来;这就是梦的检查作用的目的。可是我们要搜寻这已被隐匿的隐念,可不能求之于它平常所属的场所。近来边境的稽查员在这一点上要比瑞士教育当局聪明得多;因为这些稽查员若要搜查文件和计划书,必不以检查书信匣为满足;而是想到间谍和私贩们或许将物件藏在不应隶属而极难发觉的地方,例如双层靴底之间。假使违禁物在这种地方寻出,那固然是“硬拉”出来的,然而仍不失为一种很精巧的“发现”。
  我们既承认隐梦的元素和表面的代替物之间,有非常离奇或竟至滑稽可笑的关系,所以有许多例子的意义,照例是不能求得的,我们对于梦的分析便依赖这些已往经验的指导。要解释这些梦,仅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往往是徒劳无益的;因为清醒的大们决不会猜出隐念和显梦之间的连锁物的。这个迷或由梦者引用自己的直接联想予以解决他有这个能力,因为代替物本起源于他的心解决——答案中,或者就由他提供材料,使我们不大费力地便可解决——答案本身自然而然地在我们面前显露出来,假使梦者不用此二法之一相助,则显梦的元素将必永无了解的可能。现在再告诉你们一个新近发生的例子。我有一个女病人,在受治疗时她的父亲忽然死了,因此,她常在梦里寻找机会使父亲复活。有一次她梦见她的父亲说:“十一点一刻了,十一点半了,十一点三刻了。”这种时间的报告究竟如何解释呢?她只能说她的父亲喜欢看大孩子们遵守时间到食堂里进午餐。这个联想虽和梦的元素相合,但不能说明该梦的起源。由那时治疗的情境看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她对于她所敬爱的父亲暗怀着批评的敌对之意,因而也是这个梦的起因之一。因此,我们让她任意联想,显然离题很远,她于是说,自己在前一天内曾听过心理学问题的讨论,有一亲戚曾说了一句下面的话:“原始人Urmensch在我们心内复活。”由这句话我们便可明白梦的意义了。她便因此想像已死的父亲也复活了,所以在梦内竟使她的父亲成为一个“报时者”Uhrmensch,一刻一刻地报时,直到午餐的时间。读者请注意“原始人”和“报时者”的原文。
  这种双关语pun的玩意儿,我们可不能轻轻放过,实际上,梦者的双关语往往归属于释梦者;此外,还有许多例子,我们很不易决定它们是笑话还是梦。但是,你们要记得有些舌误也可发生同样的疑难。有一个人说梦见自己和叔父同坐汽车auto内,他的叔父抱着他接吻。梦者立即自动加以解释,以为此梦有自淫auto-erotism之意。“自淫”一词,在我们的“里比多”说内,用以表示不借外物以满足情欲的意思。这个人难道是捏造出一个笑话来欺骗我们,而把auto谐autoerotism之音假托为梦的一部分吗?我决不以为然:他确曾作了这个梦。然而梦和笑话究竟为什么有这种可惊异的相似之点呢?这个疑问,过去曾使我走了许多弯路,因为我不得不因此而对诙谐wit本身的问题作了彻底的研究。研究的结果,以为诙谐的起源如下:先有一个念头受潜意识的意匠经营,然后发而为诙谐的方式。因为受潜意识的影响,所以也受压缩作用和移置作用的支配;换句话说,即受梦的工作的相同作用的支配。梦和诙谐有时出现的相似性便在这里。所不同者,无意的“梦的笑话”不能象一般笑话那么可笑;对于该诙作进一层的研究之后,就可知其缘故了。“梦的笑话”是一种蹩脚的诙谐;不足以引人发笑,引不起人们的趣味。
  在这一点上说,我们正袭取古人释梦的故技;这个释梦的方法除给了我们以许多没有用的废料之外,却也供给了我们以许多有价值的标准释梦的例子。我想举一个在历史上重要的梦以为例。普鲁塔克和道尔狄斯的阿尔特米多鲁斯关于这个梦的记载略有不同,梦者为亚历山大大王。当他围攻泰尔城的时候,城内军民抗御甚力纪元前322年,亚历山大在某夜梦见一个跳舞的半人半羊的怪物a dancingsatyr。随军释梦者阿里斯坦德罗斯,解释了这个梦,将“satyros”一字分为ρàTυρoζ“泰尔是你的了”,因此预祝亚历山大大王的胜利。这个解释激励了亚历山大大王继续攻城的决心,终于将城攻陷了。这个解释,虽然好象牵强,但究属真确无疑。
  三我想你们若听说有些对释梦有研究的精神分析家,也反对我们这个梦的学说,一定会引起你们的特别注意。有这样优越的机会去犯新的错误,那可能是罕见的。一方面由于观念的混乱,一方面以不正确的归纳为根据,就提出主张,其结果便与医学上的梦的学说几乎可犯同等的错误。有一说是你们已经知道的:以为梦在于谋求适应当时的情境而解决将来的问题;换句话说,梦有“预知的倾向”aprospective tendency或目的。这是米德尔的见解。我们已说过这个见解由于分不清梦和梦的隐念的区别而忽略了梦的工作。假使那些谈“预知的倾向”的人们用这个词指隐念所属的潜意识的精神活动,那么一方面他们所提倡的并不是创见,他方面,他们所描写的还有挂一漏万之弊,因为潜意识的精神活动,除从事于应付将来外,还有许多其他任务。还有一种谬见,表现得更为混乱,以为每一梦的底下都含有“希望他人死”之意;这个假说的意思我还不十分清楚,然而我怀疑这句话是由于分不清梦和梦者的全人格的结果。
  又有人说,凡梦都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前已讲过的所谓精神分析的解释,另一种叫做寓意的“anagogic”解释,其目的在于忽略本能的倾向,而描写其较高等的精神作用。这是西尔别里尔的学说。这个理论,也是一种不合理的归纳,是以少数特例为根据的。这种梦间或有之,但是我们若将这个概念夸大,包括大多数的梦,那便不免徒劳无功了。此外,还有一说,以为各种梦都可用两性解释,都可释为男性倾向和女性倾向二者的混合。这是阿德勒的学说。你们虽已听过这许多次的演讲,可是对于阿德勒这句话或仍不能了解。这种梦自然也间或有之,而且后来,你们还可以知道这种梦的构造和癔病的某种征候互相类似。我要指出这些新发现的梦的一般特征,为的是要警告你们不要信以为真,或至少要使你们不再怀疑我对于梦的意见。
  四有人以为受精神分析治疗的病人,故意使自己的梦的内容和医生所信奉的理论相适合,于是,有些人主要梦见性的冲动,有些人梦见支配他人,有些竟梦到再生斯特凯尔,因此,梦的研究就未免缺少客观的价值,似乎不大可信了。其实,这个论点的力量很弱,因为:1人们在没有所谓精神分析治疗法可以影响他们的梦以前,便早已有做梦的现象;2现今受治疗的病人在未受治疗之前也各有所梦。这个论点所包含的事实虽不待证而自明,但是在梦的理论上则无关重要。因为梦所由起的前一天的“遗念”,是清醒时才有兴趣的经验的遗物。假使医生的话和所施的刺激对于病人有重要的影响,那么它们必混合于这种“遗念”之内,而为成梦的精神的刺激,正好象前一天起而未伏的他种有情感价值的兴趣一般;它们的作用,也和骚扰睡者睡眠的身体刺激相类似。而为医生所引起的思绪,也象引起梦的其他因素一样,或发现于显梦之内,或流露于隐念之中。我们原知道梦可因实验而引起,或更精确地说,梦的材料的一部分可因实验而被引入梦中。精神分析家对病人的影响,正和实验家所处的地位相同。例如伏耳德,实验的时候,就将被实验者的四肢摆成某种位置。
  我们往往能转移他人的梦的材料,但决不能转移其梦的目的;因为梦的工作的机制和潜意识的梦的欲望,决非外界影响所可及。我们在讨论那些起于身体刺激的梦的时候,我们已知道梦的生活的特点和独立性,可以在反应梦者所受的身体刺激或精神刺激中清楚地看得出来,所以,你们若说梦的研究没有客观的价值,那又未免把梦和梦的材料混为一谈了。
  关于梦的问题,我们已经讲得很多了。你们该知道,我有大部分略而未讲,而且每一点的讨论,都不够详荆但这是因为梦的现象和神经病的现象,有着太密切的关系。我们的计划,是想以梦的研究作为神经病研究的引线。这个方法确比先研究神经病而再研究梦更加优越;但是,因为我们以梦为了解神经病的预备,所以我们只好等约略懂得神经病的表现形式后,才能对梦有精确的了解。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而我则以为用了这么多时间,讨论和梦有关的问题是值得的。你们若要迅速地明白精神分析的理论的精确性,则除此之外别无良法。假使我们要说明神经病的症候是有意义的,有目的的,而且是由梦者的生活经验所形成的,那便不得不需要许多月和许多年的努力工作。至就梦而言,起初虽然似乎极度杂乱而不可解,但要在梦内指出这些事实,而证实精神分析的种种前提——如潜意识的精神作用,和其所遵循的特殊机制及其所表示出来的本能的推动力等的存在——则只要几个小时的努力便够了。假使我们记得梦的构造和神经病症候的构造如何相似,又仔细推想梦者是如何迅速地变成一个清醒的合理的人,便可相信神经病的起因不过是由于精神生活中力的均衡有所改变而已。
  第十六讲精神分析法与精神病学
  过了一年之后,又看到你们来继续听讲,我非常高兴。去年演讲的主题是用精神分析解释过失和梦;今年我想要使你们约略懂得神经病的现象,这种现象和梦及过失有很多相同之处,那是你们不久可以明白的。但在没有开讲之前,不得不声明今年演讲的态度须与去年有所不同。去年我每进一步,总先求得你们的同意;故意多和你们辩论,听任你们诘难,总之,以你们“健康的常识”为取决的要素。现在可不能如此了,理由很简单。过失和梦是大家所熟悉的现象;你们对于这些经验的丰富不亚于我,或者即使没有这种经验,得到也不很难。至于神经病的现象就不是你们所熟悉的了;你们不是医生,除了听我报告之外,别无可以和这些现象接触的机会;对于讨论的主题既一无所知,你们即使善于判断,又有什么用呢?
  然而,可不要因为有此声明,就以为我将以权威者的态度演讲,只许你们无条件地接受。假使你们有此误会,那就太冤枉我了。我决不要你们迷信——我的目的是要引起研究的兴趣而打消成见。你们如果因为对于神经病尚无所知,还没有判断的能力,那么你们暂可不必相信,也不必抗辩。你们只须静听,使我所讲的话逐渐在你们心里产生效果。信仰是不易求得的,否则不劳而获,也必很快失去价值。你们对于神经病不像我有多年的研究而有新奇的发现,所以没有对这些问题表示信仰的权利。然而我们在学问上不必易于相信,轻于评判,而妄持异议。你们岂不知道那种“一见倾心”的爱都起源于一种很不同的感情的心理作用吗?我们也不需要病人信仰精神分析而加以拥护。因为过度的信仰反而使我们产生疑虑。我们最喜欢你们抱着合理的怀疑主义。因此,我希望你们也让精神分析的概念静静地在你们心内发展起来,寻找机会与一般的或精神病学的见解互相影响,以组成一种坚定不移的意见。
  反过来说,你们可不要假定我所讲的精神分析的观点是一组仅凭玄想的观念。其实,这个观点是经验的结晶,或根据于直接的观察,或根据于因观察而得的结论。至于这些结论是否妥适可靠,那就要看这个学科将来的发展而定;我既经过了二十五年的研究,现在也算上了年纪,可以不客气地说,这些观察的工作都是特别艰难,困苦,而专心致志的。我常常觉得,我们的批评家不愿讨论我们理论的基础,好像这个理论都仅由主观而得,所以大家可以任意指摘。这个批评的态度,我可不能谅解。这或者是由于医生对于神经病人不加注意,也不留心倾听他们的诉述,所以不能作周密的观察而有所发现。我想乘此机会告诉你们,在这些演讲里,我将不提起个人的批评。有人说:“辩论是真理之源”,我还不能以此话为然。我以为此话源出于希腊诡辩派的哲学,而诡辩派则错在过分夸张辩论术的价值。我以为所谓科学的论辩大概没有多大效果,更不要说论辩时几乎总是纯持私见的。我生平也曾作过一次正式的科学辩论,对手是慕尼黑大学的洛温费尔德,结果我们结成好友,直到今天。这许多年来,我却不敢再作这种尝试,因为谁能保证辩论之后能有同样的结局呢?
  我既然这么公开地拒绝讨论,你们必定以为我太固执而不虚心了。如果你们有此见解,我可以答辩如下:假使你们由于苦心的研究而得到一个信仰,你们也必定因此有作坚决主张的权利。在我则还可以说,自从开始研究以来,我已屡次修改了我的见解的要点,或删或增,无不照实刊布。这种坦白的态度换得了什么结果呢?有些人不管我自己已否修正,今天仍然根据我的已往见解,无的放矢。有些人则讥评我善于变化,且诋毁我不足信赖。屡改其说的人自然不值得信赖,因为他最后修正过的学说也许仍不免于错误;然而坚持己见,不愿让步的人,又难免被认为固执而不虚心,难道不是这种情况吗?面对这种矛盾的批评,只好自行心之所安,此外别无良法。这就是我所决定的态度;我决定仍根据后来的经验,不断地修正我的学说。但是我的基本观点,现在还不觉得有改变的必要,希望将来也是如此。
  因此,我现在必须细述精神分析对于神经病症候的理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且为了便于类推和对比,最简单的办法是举一个类似于过失和梦的现象的例子。神经病中有一种动作可名为“症候性动作”“symptomatic act”,在我的访问室consulting-room里是常常看见的。病人在访问室内诉述他多年的病苦之后,分析家照例不作表示。别人或可表示意见,以为那些人本来没有什么病,不如稍微用点水疗法hydrotherapy;至于分析家则见闻较博,不能有这种表示。有人问我的一位同事如何处理那些访问的病人,他耸着肩说,要“罚他们不少钱来赔偿时间的损失”。因此,你们听说即使最忙的精神分析家都很少有病人专来访问,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在待诊室和访问室之间设一门,而访问室又有一门,室内且铺上地毯。所以如此布置的理由则显而易见。当我允许病人由待诊室进来时,他们往往忘记关门,有时让两扇门都开着。我要是看见这种情形,便老实不客气,请他或她回去将门关好,不管他是怎样的一个绅士,也不管她是怎样的一个时髦女子。我这种举动当然是傲慢的;有时我也知道是出于误会。但就大多数情况而言,我的确是不错的,因为一个人如果将医生的访问室和待诊室之间的门开着不关,他便算是下等人,应该被我们轻视。你们在没有听完我的话之前,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一个病人只有当待诊室没有他人共同候诊的时候,才走进访问室而忘记了关门;假使有一生客也在等着,则决不至于如此疏忽。因为那时,他很明白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好和医生谈话时不要为第三者听见;因此他总是慎重地将两扇门都关好的。
  因此,病人的忘记关门不是偶然的,也不是无意义的,更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由此泄露了访问者对医生的态度。他正像世上有些人,去谒见地位较高的人,要瞻仰他的声势;他也许先用电话问何时可被接见,同时又渴望访问者丛集,好像欧战时杂货店内所看见的那样。不料,他进来看见一个空房间,而且布置又很朴素,于是不免深感失望了。他以为医生既如此失敬,便不得不予以惩戒;因此,他将待诊室和访问室之间的两扇门开着。他的意思是:“呸!这里现在没有别人,无论我在这里坐多少时候,我敢说也没有第二个人来的。”假使他这个想法开始时不受到打击,他或许在谈话时也会表示一种傲慢无礼的态度。
  对于这种小小的症候性动作的分析,不外有下面几点:一这种动作不是偶然的,各有其动机、意义和目的;二这种动作所属的心理背景是可以一一指出的;三由这种小动作出发,可以推知一种更重要的心理历程。但是此外还有一点,就是作这种动作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动作;因为将那两扇门开着不关的人们决不肯承认自己有意借此表示对于我的侮蔑。有许多人也许记得自己因待诊室空着而有失望之感,然而这个印象和其后发生的症候性动作之间的关系,的确在他们的意识之外。
  我们现在将这种症候性动作的小小分析和关于某一病人的观察作一个比较的研究。我想举一个新近发生的例子,我所以选择这个例子,是因为它简单而便于叙述。然而在这种叙述上,也有许多细节是必不可少的。
  有一位年轻的军官,请短假回家,要我去治疗他的岳母。这个老太太,论家庭的环境原很幸福,但因有一种无聊的观念,使她自己和家里人都很苦恼。我看见她,年纪五十三岁,体格健全,性情也很和善诚实。她毫不迟疑,细述其病状如下:她的婚姻非常幸福,和丈夫同住乡间,丈夫是某大工厂的经理。她说丈夫对她恩爱备至,不能尽述,他们自从恋爱结婚以来已有三十年,从来没有暗潮,口角,或一分钟的嫉妒。她有两个儿子都已好好结婚,但是她的丈夫富于义务心,仍继续供职。一年前,忽然发生一件她所不能相信或了解的事情。她接到一封匿名信,信内说她的丈夫正和一少女私通,她当场信以为真——自此以后,她的幸福便被毁坏了。其详情大致如下:她有一个女仆,很受她的信任。还有一个女子,出身虽和这年轻的女仆不相上下,但是在生活上较为幸运。她曾受过一种商业的训练,进工厂内服务,因为男职员服兵役去了,她便升任待遇较优厚的职务。她住在工厂里,所有男职员都和她认识,并且称她为“女士”。因此,那失意的女仆对她非常厌恶,只等有机会,便准备加以种种可能的罪状。有一天,那位老太太和女仆正在评论一个来访的老先生。据说他没有和妻子同居,却养了一个姘妇。那老太太说,“他的妻子怎么不知道呢?”忽然又继续说:“我要是听说我的丈夫也养有姘妇,那简直是太可怕了。”第二天,她便接到一封匿名信,字迹是伪造的,信内告诉的正是她最怕的事。她断定——或许是对的——此信是不怀好意的女仆的手迹,因为信内所说的自己丈夫姘识的女人就是那女仆所痛恨的女人。那老太太虽立知其诈而不信,然终于因此信而得玻她深受刺激,立即把她的丈夫喊来大加责备。她的丈夫大笑,否认此事,而且对付得很好。他把家庭医生也是工厂里的医生请来诊视,尽力安慰他的妻子。他们的第二件事也很合理。被辞退的是女仆,而不是那假定的姘妇。自此以后,那老太太自以为已经一再考虑了这件事,对于信的内容已不再相信;但仍不免一触即发。只要听见那少妇的姓名,或在路上遇见那少妇,就会引起怀疑、忧虑和怨骂。
  那老太太的病状略如上述。我们不必有精神病学的许多经验,也可以知道一她在叙述症候时太心平气和了,或太有所隐瞒了,以致和他种神经病不同,二她确实仍旧相信那封匿名信里的话。
  一个精神病学者对于这种病症究竟取什么态度呢?他对于病人不关待诊室的门那种症候性动作的意见,我们不难揣测而知。他解释说这件事是偶然的,没有心理学上的兴趣,所以大可不必研究。然而他对于这个妒妇的病症,却不能再持这种态度了。症候性动作似乎是无关重要;至于症候却要引起重大的注意。在主观上讲,症候伴有强烈的痛苦,在客观上讲,且有使家庭破裂的危险;所以毫无疑问地要唤起精神病学者的兴趣。第一,精神病学者将予此症候以若干主要的属性。那折磨着老太太的观念在本身上不能说是无意义的;老年的丈夫确也有和少妇发生关系的可能。然而,关于这个观念,却另有若干无意义而不可解之点。病者除匿名信外,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假定其亲爱忠实的丈夫也曾作这种事,虽然不能算是普通的事。她知道这个消息缺乏证据,也能完满地解释消息的来源;因此,她该能明白这种妒忌是毫无根据的;她确也如此说过,然而她仍然好象真有其事而深感痛苦。这种不合逻辑和现实的观念,通称“妄想”delusions。因此,那老太太的苦恼乃起于一种“妒忌妄想”a delusions of jealousy。这显然是病的主要特征。
  这第一点如果成立,我们的精神病学的兴趣必因此而增加。一种妄想既不因实在的事实而消灭,则必定不起源于实在。那么它的起源究在哪里呢?妄想本可有各色各样的内容;何以此病的妄想唯独以妒忌为内容呢?又哪一种人才会产生妄想,尤其是妒忌的妄想呢?我们原希望请教精神病学者,然而请教的结果,仍不能使我们了解。我们有许多问题,他只讨论了一个。他将研究这个老太太的家族史,或将给我们一个答案,以为一个人的家族史中如果常发生类似的或不同的精神错乱,则其本人也将患有妄想。换句话说,这位老太太发生妄想,就因为她有引起这一妄想的遗传倾向。这句话固然耐人寻味,然而这已尽举我们所想知道的一切了吗?这难道是她得病的唯一原因吗?我们难道可以假定病人发生这种妄想而不发生他种妄想这一事实是无关紧要的,任意的,而不可解释的吗?所谓遗传倾向确实可以支配一切吗?无论她一生曾有何种经验和情绪,总不免在此时或彼时发生一种妄想吗?你们或者要知道科学的精神病学为什么不能给我们以进一步的解释。我可以告诉你:“一个人有多少,才可以给多少;只是骗子才以空言欺人。”精神病学者对于这种病不知道如何才能作进一步的解释。你虽有丰富的经验,也只得以诊断和妄测其病的将来变化而自足了。
  然而精神分析能有更好的成绩吗?我敢说,是的,我希望告诉你们,即使象这样隐晦的病症,我们也可发现若干事实而使有较深切了解的可能。第一,请你们注意这不可理解的细节;那老太太的妄想的根据,即匿名信,本是由她自己召来的,因为她前一天曾告诉那狡诈的女仆说,假使她的丈夫和一少妇私通,那就是天下最可怕的事情了。因此,正是她首先使女仆起了寄信的恶念。所以那老太太的妄想并不因有匿名信而存在;妄想先发于心而成一种惧怕——或竞成一种愿望吧?除此之外,由仅仅两小时的分析而发现的各点也值得我们注意。在她叙述病情经过之后,我再请她叙述她的思想,观念和回忆,她却很冷漠地拒绝了。她说,一切都说过了,更无其他想法;两小时后,只得停止分析,因为她自称已完全安好,那病态的妄想肯定不会再发生了,她这句话自然一是由于抵抗,一是由于害怕再受分析。然而在这两小时内,她曾偶然地说了几句话,使我们不仅可能而且不得不作出某种解释,而这种解释可用来说明其妒忌妄想的起源。原来她对于那催她召我来家诊断的女婿有一种迷恋。这种迷恋,在她是一无所知的,或者所知也很有限;因为是母婿之间的关系,所以她的迷恋易被藏匿而表现为无害的慈爱。我们由所已知道的一切,已不难推想出这位好太太,好母亲的心理。这种迷恋,这种不可能的奇情,自然不能侵入她的意识的心灵之内;但它仍存在着,潜意识地予老太太以一种沉重的压力。压力既已产生,便不得不寻求解除;而最简单的解除法就是依靠造成忌妒的移置作用的机制。假使不仅她这老妇人和少年恋爱,而且她的老丈夫也和少妇恋爱,那么她便不必因不忠实而受良心的谴责了。所以幻想丈夫的不忠实乃是对自己的痛苦伤痕的一副安慰剂。关于她自己的爱,那是她永不自知的;但是因为妄想予她以种种便利,于是她的私爱在妄想中的“反影”按即指捏造其夫和少妇私通一事便成为必然的,妄想的,和意识的了。一切责难自然都是徒然的,毫无作用;因为种种责难只是针对那“反影”而发,而不是针对着那富有动力而深埋在潜意识中的“原物”按即指她和其婿的恋爱而发的。
  现在让我们将精神分析对于此病研究的结果总结一下。我们自然要假定所曾收集的材料是千真万确的,这一点你们不必怀疑。第一,所谓妄想已不再是无意义而不可理解的了;已有其意义和合理的动机,而且和病人的情感的经验有相当的关系。第二,一种妄想乃是另一精神历程所引起的必然的反应,至于这另一精神历程则可由他种表示推测而知;而且妄想之为妄想,它那抗拒真实和逻辑客观性的特性,都由于它和这另一种精神历程有这种特殊的关系。妄想起源于欲望,是用以自慰的。第三,这个妄想其所以是妒忌妄想乃是由致病的经验而定。你们也会看出和我们所分析的症候性动作有两个重要的类似之点:即1症候背后的意向,2症候和潜意识欲望的关系。
  这自然不能解决此病所引起的一切疑难之点。其实,问题还很多咧,有些尚未解决,有些因特殊情形根本无法解决。譬如,这位结婚幸福的太太为什么爱上了她的女婿呢?而且就是发生恋爱,也有种种托辞的可能,何必以自己的心事硬向丈夫身上一推以自求解脱呢?你们不要以为这些问题不必提起。我们已收集了许多材料,可对这些问题作出种种可能的答案。病人的年龄到了一个关键性时期,给一个妇女以不受欢迎的性欲的亢进。这一点或许就尽够解释的了。或许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其忠实丈夫的性能力,近年来或不够满足他的妻子的蓬勃如旧的需要。由观察的结果,我们知道世上只有这种男人才会忠实,才会特别抚爱妻子,而非常体恤她们的精神不安。至于其变态的迷恋竟以女儿的丈夫为目标也是一个重要的事实。母女本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对于女儿的性爱往往容易转移到她的母亲。我或许要在这里告诉你们,岳母和女婿的关系,从远古以来,便被人类视为一种特别有性意味的关系;而且有许多野蛮民族,因此产生一种很有力的禁忌参见《图腾和禁忌》1913年。就积极的方面或就消极的方面而言,这个关系常超出合乎文明社会的需要的限制。我们刚才所讨论的病例是否由于上述三种因素的一种作怪呢,或二种在作怪呢,或竟三种都在作怪呢?我可不能告诉你们;因为我们仅有两小时的分析,以后未能继续下去。
  我知道刚才所说过的一切都是你们所未能了解的。我所以要说这些话,其目的在于比较精神病学和精神分析。然而我在这方面要问你们一件事:你们有没有看出二者间的互相抵触吗?精神病学不用精神分析的技术,也不讨论妄想的内容,只指出遗传一事,给我们以一种普通的远因,而不先去发现其较特殊的近因。然而这里非有抵触之处不可吗?二者难道不能互相补充吗?遗传的因素难道和经验的重要性相反而不能结合吗?你们将会承认精神病学的研究确实没有什么和精神分析的探究互相抵触之处。因此,反对精神分析的不是精神病学本身而是精神病学者。精神分析之于精神病学约略类似于组织学之于解剖学;一个研究器官的表面形态,一个研究器官的构造,如组织和其他构成的元素。这两种研究互为终始,很不容易看出二者的分野有任何矛盾。你们要知道解剖学现在是医学研究的基础;但在从前,社会也曾严禁医学家解剖尸体以研究身体内部的构造,正好像现在社会咒骂我们实施精神分析以研究人类心理内部的历程。也许不久有一天我们将知道,精神病学如果没有关于精神生活的潜意识历程的知识,就不能算是有科学的基矗精神分析虽屡受驳斥,但是你们也许有人对于它表示好感,希望它在治疗方面能自圆其说。你们知道精神病学向来没有打破妄想的能力。精神分析既深知妄想的机制,也许能治疗妄想吧。然而我也要告诉你们:“不!”无论如何,就目前说,正和他种治疗法一样,它还没有治疗妄想的能力。病人有何经过,我们固然了解;可没有使他自己也了解的方法。你们已知道我对于刚才所说的妄想,仅只能作最初步的分析。因此,你们或许以为这种分析是不适宜的,反正没有结果。而我则不以此意为然。只管研究,不问是否立即见效,乃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也许有一天,我们所有一切零碎的知识都变而为能力,变为治疗的能力,不过这一天究在何地何时来到,现在还不知道。进一步说,精神分析尽管不能治疗妄想及其他神经病和精神病,然而也不失为科学研究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工具。我们还没有实现此术,那是无可讳言的;我们用作研究资料的是人,人是有生命和意志的,要参加这种研究,必先有一个动机;然而他可没有这个动机。因此,我愿以下面这一句话为今天演讲的结束:就大多数的神经病来说,我们的知识确已产生治疗的能力;而且这些病原来是不易治疗的,但在某种情形之下,我们的技术所收获的结果,在医术上可算首屈一指了。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七讲症候的意义在前一讲中,我曾说过临床的精神病学是不问个别症候有何种形式或内容的;至于精神分析则以此为起点,以为症候本身各有其意义,而且与病人的生活经验有相当的关系。1880至1882年之间,布洛伊尔研究并治愈一个癔病病案,从此之后,此病便大为人所注意,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就是他第一个发现的。法国让内也得到同样的结果;事实上,让内刊布其结果要较早于布洛伊尔,后者到了十年之后1893-1895,即我和他合作的时期内才将他的观察结果刊布于世。究竟谁先发现,那是没有多大重要性的,你们知道每一发现都经过一次以上,不是一次可以完成,而且成功也不必和劳绩成一正比。譬如美洲本不以哥伦布为名。在布洛伊尔和让内之前,有名的精神病学家劳伊莱特便说过狂人的妄想,我们如果能加以诠释,都不无意义可寻。我承认自己向来很重视让内对于神经病症候的解释,因为他曾将这些症候视为占据病人心内的“隐意识观念”“idees inconscientes”的表示。但是后来让内的态度异常慎重,好像他以为“隐意识”一词只是一个名词,一个权宜的名词,并没有明确的意义。从此,我就未能了解让内的学说;但是我相信他已无缘无故地丢掉了自己的伟大的地位。
  神经病的症候,正和过失及梦相同,都各有其意义,而且也像过失和梦,都与病人的内心生活有相当的关系。这是一个要点,我想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我只能说虽然还不能证明无论何种神经病都莫不如此;无论何人只要作一番观察的工夫,都可以相信这一点。但为着某种理由,我将不在癔病中取例,而取例于另一种很特殊的神经病,其起源则和癔病相近。关于这种病我必须先说几句开场白。此病名强迫性神经病the obsessional neurosis,不及癔病普通,或者我们可以说,它没有那么喧嚣,常隐藏而为病人的心事,几乎全无身体上的表示,只有精神方面的症候。精神分析最初就是以强迫性神经病和癔病两种病的研究为基础的,而我们的疗法也在这两种神经病上收到治疗的功效。但就强迫性神经病而言,精神的感受既没有一跃而为肉体的表示,所以比起癔病更容易因精神分析的研究而使人理解;我们已知道它所表示出来的神经病组织的特点远较癔病为显著。
  强迫性神经病的形式如下:病人心内充满着实在没有趣味的思想,觉得有特异的冲动,而且被迫做些毫无乐趣而又不得不做的动作。那些思想或强迫观念本身也许是毫无意义的,对病人只是感到乏味的;或常常是愚蠢的;然而无论如何病人总不免以这些观念为耗损精神的强迫思想的起点,他虽极不愿意,却也无法抵制。他好像面对着生死存亡的问题,劳心苦思,不能自已。他内心所感觉到的冲动也似乎是同样地幼稚而无意义的;它们都是些可怕的事,例如犯重罪的诱惑,病人不仅视为与自己身分不合而加以拒斥,而且胆战心惊地逃避它们,用种种预防的方法来防止它们的实现。事实上,他确实一次也没有实现过这些冲动;而预防和摆脱没有一次不获得最后的胜利。他真正干的都是些绝对无害的琐事——即我们所称的强迫动作——都是日常动作的重复和加工的排演,致使那些普通必要的动作——如上床,漱洗,穿衣,散步等——都变为异常艰难繁重的工作了。那些病态的观念,冲动和动作,并不依相同的比例混合而为强迫性神经病;大概地说,这些表示总有这种或那种占较重要的地位;其病的名称就由此而定;但一切形式所共有的特征仍很显著。
  这显然是一种癫狂的病症。我想精神病学者虽欲逞其最荒唐的幻想,也必不能捏造出这种病来。假使我们没有每天亲眼看见这种现象,也必不敢信以为真。你们不要以为治疗这种病人,可以劝告他力图摆脱,不要注意这些荒谬的观念,不要实行这些无聊的动作而代之以合理的动作,那正是他所愿意的,因为他未尝不知道自己的境地,也未尝不赞同你对于他的强迫性症候所持的见解,而且这种见解,他自己也会提出。但是他只觉得情不自禁;在强迫性情境中所做的动作,似有一种大力在后,非常态精神生活中的力量所能违抗。无办法中的办法只有一个——他只能交换代替;他可以用一个比较缓和的观念代替原有荒谬的观念。他可以用另一种预防的方法代替原有的一种,他可以做另一动作以代替原来的繁文缛节。总而言之,他能以此易彼,但不能把它完全打消。这种症候的交替包括其原来形式的根本改变就是此病的一种主要特征;更可注意的是,就此病而言,其精神生活中所有的相反价值0pposite values或极值polarities,译按:即强弱明暗等相反的观念似乎分化得更为显著。除了受积极性和消极性的强迫之外,理智方面也出现怀疑态度,甚至逐渐发展到本常以为真实的事情也充满着疑虑。凡此种种都足以使病人日益犹豫徘徊,丧失精力,而减少自由;虽说强迫性神经病病人都富有精力,善于判断,一般具有超出常人的智力。他通常富有道德心,且常怕做错事,一般是无罪可言。你们可以想象得出,在这种矛盾的品性和病态的表示的迷惑之中,要追求其得病的原因,确是一种艰难困苦的工作。我们现在的目的只是对于此病的某些症候加以解释而已。
  你们听了前面一段的讨论,也许想要知道现代的精神病学对于强迫性神经病究竟有什么贡献;那不过是很贫乏的一种贡献。精神病学只给各种强迫行为予以相当的名称;此外便谈不上什么了。只说患这些症候的病人是“退化的”“degenerate”。这可不能使我们得到满足;这不过是一种价值的评判,或竟是一种贬抑之词,决不是一种解释。我想我们每易断定退化的结果自然产生各种怪态。我们原相信有这种症候的病人必与一般人不同;然而他们果然比其他神经病者,癔病患者,或精神错乱者更为“退化”吗?这个形容词显然太浮泛了。你们如果知道那些有奇才异能,功留后世的男女们也可以表现出这种症候,便不免怀疑这个形容词究竟是否妥当了。由于伟人们自己的慎重和其作传者的失实,我们一般不易知道他们的本性,然而他们也不免有爱真理若狂的,如左拉参见陶拉斯,“爱弥儿?左拉”,《医学心理学研究》,巴黎,1896年,而且我们还知道他终身患有许多古怪的强迫性习惯。
  精神病学称这些患者为“退化的伟人”“dégénerés super-ieurs”便算完事。然而由精神分析的结果看来,这些特殊的强迫性症候也能像那些没有退化的患者所有其他各病的症候一样,都可永远消灭。我自己便已常常取得这种成绩了。
  我将仅取二例以说明对强迫性症候的分析;第一个是旧例,但是我还没有发现更好的例子,第二个则为新近遇见的例子。因为这种叙述既须明白,又须详尽,所以我们仅以此二例为限。
  一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患有很严重的强迫性症候,我本来可能治愈她,假如不是我的工作由于命运的突变而遭破坏的话——这一层以后或者可以告诉你们。她在一天之内,除了其他动作之外,总有若干次做下面的一个奇怪的强迫性动作。她常从自己的房间跑入邻室,在室内中央的一张桌旁站定,按电铃召女仆来,或嘱咐她作一件琐事,或无事挥之使去,然后又跑回自己的房间。这种现象原没有危险性,但仍足以引起我们的好奇心。至其原因如何,则由病人很简单地说出,并未经分析者的帮助。我决不会猜出这个强迫性动作的意义,也决不能予以解释。我曾多次问病人何以有此行动,或其意义何在,她总说不知道。但是有一天,在我劝说她在某种举止上不必怀疑之后,她忽然知道了强迫性的意义,因为她细述了这一强迫性动作的经过。十年前,她嫁了一个年纪远较她大的男人。在结婚那一夜,她知道了这个男人是缺乏性能力的。那夜,他多次从自己的房间跑入她的房间,想一试自己的本领,但终至于失败。第二天早晨,他羞愤地说:“这未免给铺床的女佣人太瞧不起了。”因此随手拿起一瓶红墨水倒在褥单上面,但没有倒在这种斑点恰恰应在的位置上。我起初不懂这一回想和刚所讨论的强迫动作究竟有什么关系;因为我看这两种情境除了一个仆妇,和从这个房间跑入另一房间的动作之外没有其他相似之点。其后,病人引我入邻室内,我看见了桌上台布的大红斑。她更说明自己站在桌旁,务使仆妇一进来,就能看见这一红斑。因此,这强迫动作和结婚之夜的情景的关系遂无可怀疑了,虽说关于此事,我们仍有再加查问的必要。
  第一,我们可以知道病人以自己代替丈夫;由这房间跑入另一房间,她正在演出他的动作。为了保持相似之点,我们还要假定她以桌和桌布代表床和床单。这一点似乎太牵强附会;但是我们有梦的象征的研究可资参证。桌在梦内常为床的代表;“床和桌”合而有结婚的意义,所以床可代表桌,桌也可代表床。
  凡此种种都足以证明强迫动作富有意义;似可视为重要情景的重复排演,然而我们也不必停留于这一相似之点;假使我们更仔细地考查这两种情境的关系,或更可以推知其强迫动作的目的。这个动作显然以召仆妇前来为中心点。病人向仆人示以红斑,恰恰针对着自己丈夫所说的“这未免给仆人太瞧不起了!”那一句话。她既重演丈夫的动作,因此,她的丈夫乃不为仆人所轻视,因为红斑已出现在所应占的位置了。所以她不仅重复排演旧有的情景,而且加以引申,予以修改,务使情景毫无可以指摘的缺点。此外还有一层,就是将那夜悲剧所以产生和红墨水所以必需的情境即丈夫性能力缺乏的那件事,加以修正。这种强迫的动作似乎是说:“不对,他并没有在仆妇面前丢脸,他不是无性能力的。”她像在梦中一般,在当前的强迫动作内,满足了她这个欲望,借以恢复丈夫倒红墨水之后的信誉。
  关于这一病人所有的其他事实,都足以使我们对于她的很难了解的强迫动作,作上面的解释。她已久和丈夫分居,而且那时正想决心和他依法离婚。然而她的心总摆脱他不开;她强迫着自己对他忠实。她于是离群索居,以免受他人的诱惑,而且在幻想里,饶恕了他,并将他理想化了。她的病的最秘密的目的在于使他不受恶意的毁谤,使自己和他分居有理由可说,他虽失去了她,却仍可舒服地生活着。所以我们分析了一种无害的强迫动作,结果却立即发现了发病的主因,同时又推知了一般强迫性神经病的特性。我很希望你们能对此例多多加以研究,因为一切强迫性神经病难以逆料的情形都聚会于此了。其症候的解释是病人一刹那间发见的,未经分析者的指导或干涉,其解释又不发生于幼时已被遗忘的事件,而是起源于病人成年时明白记得的事件。因此,批评家所常加诸于我们对于症候解释的种种攻击,到此都站不住脚了。这种好例子确是不容易遇到的。
  还有一事!这一无害的强迫动作竟直接地牵及病人最秘密的事件,岂不使你们感到惊奇吗?一个女人最不愿意告诉他人的几乎莫过于她的结婚之夜;我们现在竟尽知其性生活的秘密,这难道是事出偶然,完全没有特殊的意义吗?你们或者可以说,我特意选择此例是为了自圆其说。我们且不要匆忙下这一结论;暂时请注意第二个例子。这第二个例子和第一个例子性质完全不同,乃是一个普通的例子,是上床前的预备仪式。
  一个长得很好的聪明的女子,年纪十九岁,她的父母只生养了她一个,她在教育和智力上都较他们优越,她的性情本极活泼,但是近年来忽然无故地神经异常。她经常动怒,尤其是对她的母亲;她抑郁不满,怀疑犹豫,后来竟自称不再能单独走过广场和大街。关于她的复杂的病状,我们不想详述,由她的病状看来,至少可以有两种诊断:即广场恐怖症agoraphobia和强迫性神经病;现在仅请注意这个少女上床前的种种预备仪式,结果引起她的父母的极大忧虑。大概地说,常态的人在上床前也可说都有一种仪式,或者,至少也需要某种条件,否则就不能入睡;这种自醒至睡的经过往往形成一定方式,每夜都照例演出一次。然而一个健康人所需要的睡眠的条件都可作合理的解释,假使外界的情境使此仪式有改变的必要,他也能够迅速适应。至于病态的仪式则一成不变,往往要作很大的牺牲以维持其无聊的仪式;在表面上,也以合理的动机为借口,而和常态不同之处仅在于实行起来似乎小心太过。但如果加以更细密的观察,便可知这种借口没有充分的理由,而其仪式的所有惯例也不能用所举的理由加以掩饰,有些惯例且直接和理由相抵触。病人为了求得睡眠起见,宣称她在夜间需要环境安静,必须排除一切声音的喧扰。她因此做两件事:她将房内的大时钟停止不走,并将其他一切小时钟移出室外,就连床边桌上的小手表也不例外。所有花盆和花瓶之类都慎重地放在写字台上,务使它们不在夜间跌落破碎,以免惊扰她的清梦。她也知道这些求安静的预防理由很难成立:小手表纵使放在床边桌上,那滴滴之声也一定听不见;我们又都知道时钟有规律的滴达声决不至于侵扰睡眠,反可引人入睡。她也承认花盆花瓶即使在夜里放在原处,也必不至于坠碎,这种惧怕都是过虑。至于就仪式中某些他种动作而言,却又不符合这个求静的动机;譬如硬要自己的卧房和父母的卧房之间的那扇门半开着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乃置种种障碍物于门口,她似乎又召致了声音的来源;然而最重要的仪式都和床有关。床头的长枕必须不和木床架接触。小枕必须叠跨长枕之上成一菱形;她然后将头恰恰放在这个菱形之上。盖上鸭绒被之前,她必抖动鸭毛,使羽毛下降;但又必定把被压平,使鸭毛重新分配。
  关于仪式的其他各种细节,我将略而不述;因为这些细节既不能供给我们以新材料,叙述起来又不免离题太远。然而你们不要以为这些琐事都进行得很顺利。她每做一事,总耽心没有做好;势必试而又试,演而又演;她先怀疑这一点,又怀疑那一点,结果不免过了一两个小时之后,自己才好睡觉,或让犯愁的父母安睡。
  这些病状的分析不象前一例的那么简单。我须供给一点关于解释的意见,而她则或坚决否认,或讪笑怀疑。但是她在最初拒斥了我的解释之后;其后又将这个解释所提起的可能性加以考虑,注意所引起的联想,回忆所可有的关系,结果,乃自愿地接受了这些解释。接受之后,她开始逐渐减少了那些强迫动作,治疗尚未终结之前,她已抛弃全部的仪式了。但是我还得告诉你们,像现今我们所做的分析工作决不持续地集中于一单独的症候,直到它的意义完全明了才止。因为我们常常要丢开那正在研究的主题,而在另一方面又要将它提起。所以我现在要告诉你们的症候的解释,实在是许多结果的综合;这些结果,因为研究在其他方面的中断,往往过了若干星期或若干月之后,才可求得。
  病人乃逐渐知道夜间将钟表移到室外是因为它们是女生殖器的象征。我们知道钟表除此之外,也许还有其他种种象征,其所以有女生殖器的意义是因为它们也有周期的动作和规律的间隔。女人常自夸经期之来,如钟表之有规律。这个病人最怕钟表的滴滴声会扰乱她的清梦。钟表的滴滴声可比作性欲激动时阴核的兴奋。这个感觉确曾有几次使她从梦里惊醒;她因为怕阴核的勃起,所以每夜将一切钟表尽行移开。花盆花瓶,和一切容纳器相同,都是女生殖器的象征。所以防止它们在夜间跌破确实都有意义。我们知道订婚时打破一个花瓶或盆子的风俗流行很广;在场各人都取去一碎片,表示不再认新妇为已有,这个风俗也许随一夫一妻制而起。病人对于这一部分的仪式也引起一种回忆,几种联想。她在孩子时,曾拿一玻璃杯或瓷瓶,忽失足跌倒,割破手指,流血很多。她长大时对于性交等事已有所知,深怕自己在结婚之夜,或因不流血而有不是处女的嫌疑。她怕花瓶跌碎,就是表明要抛弃那整个关于贞操和初次交媾流血等事的情结,也就是要摆脱会不会流血的焦急。这些顾虑和防止声音一事的关系其实是相离很远的。
  有一天,她想到了仪式的中心观念,忽然了解到自己所以不使长枕接触床背的缘故。她说,由她看来,长枕常像一个妇人,而直挺挺的床背像一个男人。因此,她好像是用一种魔术的仪式,将男人和妇人隔离;那就是说,把父亲和母亲隔开,不使有交媾发生。在尚未有此仪式的多年以前,她曾用一种更直捷的方法,以达到这个目的。她假装胆小,或利用惊惧的倾向,好使她的卧房和父母的卧房之间的门开着。这个办法仍然是现有的仪式之一;因此,她可以窃听其父母的举动;此事曾使她失眠数月。她这样打扰自己的父母还不满足,她那时有时还睡在父亲和母亲之间。于是“长枕”和“床背”真地被阻而分离了。后来,她长得太大了,不能舒服地和父母同床,因此,乃有意假装胆怯,使母亲和她交换,自己好和父亲同睡。此事确实是幻想的起点,结果如何,在仪式中显然可见。
  假使长枕代表女人,那么她抖着鸭绒被使毛羽下降,使之隆起,也确有一种意义。其意为何?意即怀孕;但是她也未尝不希望母亲免孕;因为她数年来很怕父母交媾的结果,又会生一个孩子,使自己多一敌手。反之,假使长枕意即母亲,那么小枕只能代表女儿了。为什么小枕斜放在大枕之上成一菱形,而她的头恰巧放在那菱形的中心呢?她不难记起菱形常用于画内或墙上以代表女生殖器。她于是以自己代表男人或父亲而以自己的头代表男生殖器。杀头为阉割的象征可以考证。
  你们会问,处女心内竟有这种可怕的思想吗?那是我承认的;但是你们可别忘记了我并未创造出这些观念,我只是把它们揭露出来。临睡前的这种仪式也是够奇怪的,你们可不能否认在仪式和幻想之间因解释而显露出来的类似之点。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你们应当记住这个仪式不是一个单独幻想的产品,乃是几个幻想的混合产物,不过那几个幻想总会汇合于某点而已。你们还要记住,她的仪式的细节对于性欲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关系,一部分是性欲的表示,一部分是对于性欲的反抗。
  假使我们将这个仪式和病人的其他一些症候联系起来,也许分析的结果所得更多。然而这可不是我们现在的目的。你们现在只须知道病人幼时曾对于父亲有过一种“性爱”erotic attach-ment。这种性爱曾使她颠倒若痴。也许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她对于母亲的感情才如此恶劣。还有一层,我们也不能轻轻放过;就是,这个症候的分析还涉及了病人的性生活。我们对于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和目的了解越深入,则凡此一切就越不足为怪了。
  从上面所引二例,已可使你们知道神经病症候的有意义与过失和梦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那些症候都和病人的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可是我能希望你们因此二例的力量就相信我这句话的价值吗?那当然是不对的。然而你们能希望我继续举例,等到你们信服才止吗?那也是不对的;因为每一病人都须经过长时间的治疗,所以我要是把关于神经病理论的这一点充分讨论,那就不免要一个星期讲五小时,一个学期才能讲完。因此,我不得不仅以此二例作为我所说的证明;你们可再参阅那些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如布洛伊尔对于他的第一个病案即癔病的症候的经典解释,荣格对于所谓早发性痴呆dementia prωcox的症候的出色说明那时荣格仅为一精神分析家,尚未期望成一理论家,以及后来我们各杂志上所刊布的种种论文。这一类研究非常丰富。神经病症候的分析和说明既很引起分析家的注意,于是神经病的他种问题就暂时被忽视了。
  你们无论那一位如果对于这个问题有过相当的研究,则必深深地感到证据材料的丰富。但是也会遇到一种困难。我们已经知道,一个症候的意义在于与病人生活的关系。症候的形成如果越随个人而异,我们就越可清楚地看出这种关系之所在。因此,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为每一无聊的观念和每一无用的动作,求出从前这个观念所以产生和这个动作所以需要的情境。那位跑到桌边按铃召唤仆妇的病人的强迫动作,就是这个症候的完满模式。但是完全与此不同的症候也是屡见不鲜的。譬如有一些典型的症候,实际上为各病例所共有,其所有个别差异都不复存在,以致不容易求出其与病人生活或旧时特殊情境的关系。我们请再讨论强迫性神经病吧。那位在睡前做种种琐事的病人可引以为例,虽说她也表示出许多个别特点可用来作一种“历史的”解释。然而一切强迫性神经病患者总提出某种动作,不断地作有规律的排演。有许多病人终日洗濯。还有那些患广场恐怖症已不再被认为是强迫性神经病者,却已被分类而为一种焦虑性癔病的患者也是不耐烦而单调地表现同样的病态特点。他们怕的是围绕起来的空地,宽敞的广场,长的直路或小路;假使有人同伴或有车追随其后,他们便觉得受了保护似的。但除了这些基本成分的共同点以外,各个病人都各有特殊的情态,彼此显然有别。譬如甲只怕狭径,乙只怕大路;丙只看见周围人少,丁只看见四面有人,才敢前行。癔病也是如此,除许多随各人而不同的特点之外,常有许多为本症所共有的症候,似不易以各人的历史为解释的根据。然而我们可不要忘记只是因为有了这些症候,才可用来下一诊断。假如我们已知道癔病的一个特殊症候,起因于某一经验或某组经验例如一种癔病的呕吐起因于一组恶臭的印象,现在如果发现另一种呕吐的症候似乎起因于完全不同的经验,那就不免令人迷惑了。癔病的病人似乎总因为某种不可知的原因而呕吐,而且由分析而发觉的那些历史的原因,似乎只是病人因内心需要或随机捏造的一些托辞,用以达到其掩饰的目的的。
  因此,我们只好得出这令人沮丧的结论,即神经病症候所有各人的不同方式,虽然确能根据病人的经验以求得完满的解释,但是我们的科学可不能说明这些病案所有远较常见的典型的症候,而且在追求一个症候的历史的意义时所引起的种种困难,我也未对你们说起。我不准备对你们说,因为我虽不愿在你们面前有所隐藏,然而我却不必在我们共同研究的开始之时,使你们感到迷惑或惊异得发呆。我们对于症候解释的了解,固然刚刚才开始,然而我们却想坚持已有的知识,逐步征服那些未知的困难。我想用下面这种想法来鼓励你们:就是,这个症候和那个症候之间,几乎难以假定有基本的区别。假使各人的不同症候可释以病人的经验,那么与某一经验有关的典型的症候也未尝不可释以人类所共有的经验。神经病所有常见的特征,例如强迫性神经病的重复动作和怀疑等,也许是些普遍的反应,病人因病理的变化而被迫将这些反应变本加厉而已。总而言之,我们确没有灰心丧气的理由;我们要看更有什么东西可以发现。
  在关于梦的理论内,也曾遇见很相类似的困难,不过这个困难,我们在前次讨论梦的时候,未能加以论列。梦的显意,本很复杂,随各人而异;因分析这种内容而得到的结果,我们已详细讲过。但是也有些梦可说是典型的,为各人所共有的,其内容既都相同,所以分析起来也感到同样的困难。例如梦见跌落,飞行,浮水,游泳,被掣时,裸露身体,以及他种焦虑的梦;这些梦随梦者不同而其解释亦异,至于何以为各人所共有,还没有任何的说明。但是我们注意到就在这些梦里,其公共的基本成分也点缀着各人不同的特性。也许是由他种梦的研究而得到的关于梦的生活的知识,可以用来作为这些梦的解释——不必加以曲解,只须逐渐扩充我们对于这些事实的含义便够了。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八讲创伤的执着——潜意识前次我曾说过,我们将以已经得到的知识,而不以已经引起的怀疑,作为进一步研究的起点。然而,以前举两例的分析为根据的两个结论,虽很有趣,但尚未开始进行讨论。
  一我们觉得这两个例子的病人都“执着”fixed于其过去的某点,不知道自己如何去求得摆脱,以致与现在及将来都脱离了关系。他们好象是借病遁世似的;正无异于占时僧尼退隐于修道院中以度残生。就第一例的病人而言,实际上那早已结束了的婚姻对她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影响。她的症候使她得以保持着和丈夫的关系;我们在她的症候内,似可听见替他辩护,宽恕他,赞美他和为他惋惜的声音。那时她虽然年轻,还可以吸引其他男人,然而她却借种种真实的或虚伪的魔术的理由以保存她对于他的忠实。于是她不见生客,不修饰,既坐便不易起立;而且不签名,不送礼,以免她的所有物落入他人手中。
  就第二例的病人而言,那年青女子在青春期前对于父亲的性爱,此时乃大作其祟。她也知道自己有病就不能和他人结婚,我们可以揣测她的得病是为了不能结婚而可常依恋其父。
  我们不禁要问:一个人对于生活究竟如何或为什么采取这种特异的、无益的态度,假使这种态度是神经病的通性,而不是这两个病人所特有的话。实际上,这确是各种神经病的普遍的,重要的特征。布洛伊尔第一次诊察的癔病病人就是她的父亲重病而她任看护之时表现执着的。她虽已康复,然而从那时起,总觉得不能应付生活,因为她不能处理一个女人的本份职务。我们因分析而得知,每一病人的症候和结果都足以使自己执着于过去生活的某一时期。就大多数的病例而言,这过去的时期往往是生活史中最早的一个阶段,如儿童期或甚至于早在吸乳期内。
  和神经病人的这种行为最相类似的,可取近来欧战时的流行病,名叫“创伤性神经脖traumatic neuroses的为例。这种病症自然也发生于大战之前,例如在火车出事或他种危及生命的可怕经验之后。创伤性神经病基本上和自然发生的,及我们所常分析治疗的神经病不同;我们也不能应用关于他种神经病的观点来说明这种神经病,我想以后再告诉你们什么缘故。但是,要强调指出的,此病也有完全同于他种神经病的一点。就创伤性神经病而言,对于创伤发生之时的执着就是病源的所在,这是很清楚的。这些病人常在梦里召回其创伤所由产生的情境;就那些可以分析的癔病而言,似乎癔病的发作就是将这个情境完全召回。这些病人从前似乎未能充分应付这个情境,现在似乎仍然未能完成这个工作。我们不得不特别看重这一层,因为我们由此可以明白精神历程的所谓“经济的”概念。“创伤的”一词实在不过是这个经济的意义。一种经验如果在一个很短暂的时期内,使心灵受一种最高度的刺激,以致不能用正常的方法谋求适应,从而使心灵的有效能力的分配受到永久的扰乱,我们便称这种经验为创伤的。
  因为有这个类比,我们也就把神经病执着的经验称之为“创伤的”。因此,我们乃为神经病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条件;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能应付一个强烈的情绪经验,结果便造成了神经病,所以神经病的成因约略类似于创伤玻其实,在1893至1895年间,布洛伊尔和我因为要把我们观察的新事实归结为理论而厘定的第一个公式,就和这个观点非常一致。即就第一例和丈夫分居的少妇而言,也和这种说法不相违背;因为她不能“无憾”于有名无实的结婚,因此,仍然执着于她的创伤的情境。然而就第二例依恋其父的少女而言,又立即看出这个公式的欠缺。第一,小女孩对于父亲的崇拜,那是一种极平常的经验,而且常随年龄的增加而减弱,所以“创伤的”一词的应用在此便失去了意义;第二,从这个病的经过看来,表明这初次性爱的执着,那时似全无害处,只是若干年后,才表现而为强迫性神经病的症候。所以神经病的成因非常复杂而多变化;不过我们感到“创伤的”观点也不必作为错误的观点而加以放弃,因为它在别的方面或许可用为解释之助。
  因此,我们刚才采用的出路,又不得不忍心放弃了。这条路此时既已不通,我们必须再加研究,才可有满意的出路。但是在离开这个“创伤的执着”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个现象在神经病之外也到处可见;每一神经病都含有这么的一种执着,但不是每种执着都导致神经病,或都和神经病相结合,或都发生于神经病之时。譬如悲伤可视为对于过去某事的情绪执迷的好例或原型prototype,而且与神经病相同,也完全和现在及将来失去关系。然而悲伤和神经病的区别,一般人也都能了解。另一方面,有些神经病却可称为病态的悲伤。
  一个人生活的整个结构,如果因有创伤的经验而根本动摇,确也可以丧失生气,对现在和将来都不发生兴趣,而永远沉迷于回忆之中;但是这种不幸的人不一定成为神经玻所以我们不应太重视这个特点而把它看成神经病的一个属性,虽然这个特点也是常见的和重要的。
  二现在请转述我们由分析而得到的第二个结论;对于这个结论,我们可没有加以限制的必要。就第一例的病人而言,她所做的无聊的强迫动作,及因此而引起的亲切的回忆,我们都已知道了;二者的关系如何,我们也曾加以论列,而且也曾由这个关系推想到强迫动作的目的。但是有一个因素却完全被忽略了,而这个因素是值得我们充分注意的。病人在继续动作时,并不知道自己的动作与已往经验的关系;这个关系隐藏在背后;究竟有何种冲动迫促于后,她简直无从作答。后来因受治疗的影响,忽然察觉到这个关系而且能诉说出来。就是在那时,她也不明白作此动作的目的在于修正其过去的痛苦事件,以抬高其亲爱的丈夫的身价。她经过长时期和多次的努力之后,才明白而承认这种动机竟能是促使强迫动作实现的动力。
  结婚次日早晨的情景和病人对于丈夫的柔情,二者组成了我们称之为强迫动作的“意义”。但她对这个意义的两方面都不能了解,她在动作时不了解动作之所由起the Whence和所欲止the whither。所以她的内心一直有某些精神历程在进行着,而强迫动作乃是它的结果;她照常地知道结果;但在此结果之前的历程,在意识中则一无所知。伯恩海姆曾试验催眠,命被催眠者于醒后五分钟时在卧房内打开一把伞,被催眠者按时作了而不知其故;我们的病人正类似于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在我们心中发生的潜意识的精神历程unconsciousmental processes;只要任何人对于此事能予以更正确的科学的解释,我们便乐于放弃关于潜意识精神历程的存在的推想。假使他们办不到,我们就愿意坚持这种推想;万一有人抗议,以为在科学上,潜意识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是有名无实的,那么我们便不得不驳斥他的话之难以理解。有些非实在的东西,居然能产生出像强迫动作那样实在的显而易见的东西呢!
  就第二例的病人而言,基本上也是如此。她定下一个规则,不许长枕和床架接触,但是她并不知道这个规则的起因、意义和力量。她对于这个规则,无论坦然处之,或力加反抗,或坚决拒不执行;但都无效而非实现不可。她虽想探究原因,也属徒然。强迫性神经病的这些症候、观念和冲动,既无人能知其来源,又能抵御正常的精神生活所不能反抗的阻力,所以即使由病人自身看来,也觉得它们像是来自另一世界的强有力的妖异,或混在人间旋涡中的鬼怪。我们在这些症候之中,显然可见有一个与其他方面相隔离的特别区域的精神活动。换句话说,这些症候大可为潜意识的证据;正因为这个理由,所以只承认意识心理学的临床精神病学,对于这些症候也束手无策,只能称之为特种退化的象征。强迫观念和冲动的本身原与强迫动作的实行相同,都不是潜意识的。因为它们如果不侵入意识,必不至于造成症候。但是由分析而发觉的那些前行的精神历程和因解释而发现的连锁关系则确为潜意识的,至少,在病人未因分析研究而明白其经过之前是这样的。
  此外请再考虑下列各点:1各种神经病的各个症候都足以证实这两个例子的所有事实;2病人无论何时何地都不知道症候的意义;3由分析看来,这些症候起源于潜意识的精神历程,但是在各种顺利的状况下,这些历程又可一变而为意识的。因此你们可知精神分析如无心灵的潜意识部分,便无所施其技,而且我们还习惯于以潜意识为实有的东西而加以处理。也许你们还得承认,那些只知有潜意识一词,而从未分析,或从未释梦,或从未探究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和目的的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简直没有发言的资格。我愿再三申明此事以唤起你们的注意;精神分析既可发现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可见潜意识的精神历程的存在有着不可否认的证据——或者,我们至少似有作此假定的必要。
  但是还有一层。我们因为布洛伊尔的第二个发现——这是他一个人的功绩,我以为比第一个发现更为重要——就更明白潜意识和神经病症候的关系了。原来不仅症候的意义总是潜意识的;而且症候和潜意识之间还存在一种互相代替的关系;而症候的存在只是这个潜意识活动的结果。关于这一层,你们不久便可领会。我和布洛伊尔同有下面的这个主张:就是,我们每遇一个症候,便可断定病人心内有某种潜意识的活动,包含着症候的意义。反过来说,这个意义必先为潜意识的,然后症候才可发生。症候不产生于意识的历程;只要潜意识的历程一成为意识的,症候必将随而消灭。你们由此立即可以知道这里就是精神治疗的出路,就是消灭症候的一个方法。布洛伊尔曾用此法使他的病人恢复健康,或消除症候的束缚;他发现了一个方法,使病者把含有症候意义的潜意识历程引入意识,那些症候就随之消灭了。
  布洛伊尔的这个发现并不是推理的结果,而是由于病人的合作,然后才能进行这个幸运的观察。你们不要勉强将此事和你们已知的事互相比拟以求有所了解;你们应当承认这基本上是一种新事实,可用来说明许多旁的事实。因此,我还要把此事加以引申如下。
  症候的形成实为潜意识中他事的代替。有些精神历程,在正常的状况下,必待发展到病人在意识内明白知道才罢。假使不能如此发展;或假使这些历程忽然被阻而成为潜意识的,那么症候便随之而起。因此,症候就是一种代替物;假使我们能用精神疗法而使这个历程重新还原,那么我们就可完成消除症候的工作了。
  布洛伊尔的发现仍然是精神分析疗法的基矗由后来研究的结果看来,可以证明症候消灭于潜意识的历程成为意识的历程之时,虽然要实行这个话,必将有出人意料之外的困难。我们的治疗工作就是将潜意识的某事转化为意识的某事;只有这个变化产生之后,我们的工作才可完成。
  现在要再说几句题外的话,不然你们会推想这个治疗的效果未免完成得太容易了。依据我们已得的结论,神经病乃因不知道其所应当知道的精神历程而成。这很像苏格拉底的罪恶成于无知那句名言了。在分析的时候,有经验的分析家常很容易知道病人的潜意识情感究为何种。所以治疗起来应当没有多大困难,你只须告诉他这个知识,免除他的无知便够了。症候的潜意识的意义至少有一方面容易用此法治疗,虽然另一方面——即病人生活的已往经验与症候的关系——是不容易由此推测而知的;因为分析家本来不知道病人的所有经验,只好等病人记起来再告诉他。但就这一层说,有许多时候,也可假道以求。我们或可向病人的亲戚朋友探问他已往的生活;他们往往知道什么事引起他的创伤;或能将病人所不知道的事诉述出来,因为这些事发生于病人的幼童时期。现在如果将这两种方法合用起来,则病人的无知的病源或许不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消除。
  要是这样就好了!但事情又出于我们的最初意料之外。这个知和那个知互不相同。知的种类不一,在心理学上决没有同等的价值。莫里哀说得好“Ily a fagots et fagots”〔人各不同〕。医生方面的知和病人方面的知不同,也没有相同的效果。医生将自己所知道的告诉病人,那是没有效果的。这样说也许不够确切。我们可以说这个办法确不足以使症候消失;但是它另有一种效果,使分析得以进行,而其第一个结果往往是一种坚决的否认。病人已经知道了前所未知的事——即症候的意义,但是他所知道的仍很有限。因此,我们乃知道无知也不止仅有一种。我们对于心理学问题须有湛深的了解,才可知道这些无知的区别。然而“知道症候的意义便可使症候消失”这句话,仍不失为真理。其所必需的条件是:这个知识必须以病人内心的改变为基础,而这个内心的改变又只成于以此为目的的精神治疗。我们于是在此碰到许多问题,不久就可视为症候构成的动力学了。
  这里我不得不打住话头,而要问你们不觉得我所说的话太深奥而杂乱吗?我有没有往往说了一段话又加以限制;引起一连串思想,又任它掉落;以致使你们莫名其妙?假如真是如此,那我感到非常抱歉。但是我很不愿意为求简单而牺牲真理,我宁愿使你们充分觉得这个学科的复杂和困难,而且相信我告诉你们的话如果你们一时不能领受,那也是毫无妨碍的。我知道每一听众和读者都能将所听见和所读到的事实整理排列得适合自己的心意,缩长为短,化繁为简,而将自己想要记得的摘略出来。大概地说,这句话是不错的:就是,开始时听得越多,最后所得也越丰富。因此,我希望我的话虽很繁杂,但是你们却已懂得我所说的关于潜意识、症候的意义,以及二者的关系等各个要点了。你们也许还懂得我们此后的努力将循着两个方向进行:1知道人们如何得病,如何对于生活采取一种神经病的态度:这是一个临床的问题;2知道他们如何由神经病出发而产生病态的症候;这仍然是一个精神动力学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必定有一个互相接触之点。
  今天我不想再进一步讨论了;但因下课时间未到,请你们注意上面两个分析的另一特性;那就是记忆缺失或健忘症the memorygapsor amnesias,这又是以后才可完全明白其重要性的一点。你们已知道精神分析的治疗可归纳为下面一个公式:就是,凡属潜意识内的病原都须进入意识之内。现在这个公式又可代以另一公式:就是,病人所有的记忆缺失都必须加以补充,换句话说,我们必须设法消灭他的健忘症;你们听到这话,或许不免惊怪。其实这话的意思还是一样;即我们必须承认,症候的发展和健忘症之间有一种重要的关系。但是假使你们考虑前所分析的第一例的病人,你们就会发现这个健忘症的观点难于证实;因为那唤起强迫动作的情境,病者尚未淡忘,却仍明白记得;对于形成症候的他种因素也未曾忘记。就第二个例,那举行强迫仪式的少女而言,其记忆也相同,不过较欠明了而已。她前几年的行为如坚持将父母和自己的卧房之间的门开着,使母亲不再睡在父亲的床上等事,她都确实未曾遗忘,而且明白记得,只是自觉不安而已。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例的病人,她虽曾无数次地实践她的强迫动作,但从未有一次觉得它和结婚之夜以后的情景有类似之点;即当要求她直接探索其强迫动作的起源时,她也不曾记起此事。同样,就第二例的少女而言不仅其仪式夜夜照例重行排演,即其仪式所由产生的情境也无不如是。二者都没有真正的健忘或记忆缺失;但是那理应存在无恙而可用以引起记忆的线索却都已被剪断了。这种记忆的障碍便足以产生强迫性神经病了;至于癔病,则有所不同。癔病常以范围较大的遗忘为其特征。大概地说,对癔病的每一单独症候的分析,都可引起已往的整个印象的线索;这些印象在被记起以前,可说是真正地被遗忘了。这个线索一方面逆溯而至最早的幼年,所以癔病的遗忘,好像和婴儿期的遗忘有一贯的关系,我们所以不明白精神生活的最早印象,就是由于婴儿期的遗忘。另一方面,使我们惊奇的是,病人所有最近的经验也易被淡忘,尤其是致病或使病加重的诱因,若不完全遗忘,也必至少有一部分记不起来。那些重要的细节或者完全忘掉,或者为假象所代替。大概地说,那些新近经验的回忆,总设法躲开分析者的注意,而使病人的整个经验留下一个引人注目的缺口;一直要到分析行将结束之前,新近经验的回忆才在意识中浮现出来。
  这些记忆能力的损坏,我已说过是癔病的特征,而且有时症候性状态即癔病的侵袭〔the hysterical attacks〕虽已发生,却不必留有可以回忆的痕迹。因为强迫性神经病与此不同,所以我们可以推定这些遗忘的现象,乃是癔病的心理性质的一部分,而不是一般神经病的通性。这个区别的重要性可因下面的讨论而减少。一个症候的意义系由两种因素混合而成;即其来源its whence和趋势或原因itswhither or why,换句话说,即1症候所由发生的印象和经验,及2症候所欲达到的目的。症候的来源可分析而为种种印象,这些印象都来自外界,当初必曾经是意识的,后来可因被遗忘而成为潜意识的。至于症候的原因或趋势则常为内心的历程,最初或可为意识的,但也可永远不为意识的,始终逗留于潜意识之内。所以症候的来源或症候所赖以维持的印象是否也被遗忘,和癔病一样,都是不大重要的;至于症候的趋势,一开始既可能是潜意识的,所以足以使症候有赖于潜意识。这在癔病和强迫性神经病中都莫不如此。
  我们既然如此看重精神生活的潜意识,当然不免引起人类对于精神分析的怨恨。你们不要因此惊异,以为这个反抗是由于对潜意识不易了解,或者不易求得潜意识存在的证据,我相信它有一种更深的动机。人类的自尊心曾先后从科学手内受了两次重大的打击。第一次是知道我们的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仅仅是无穷大的宇宙体系的一个小斑点,我们把这个发现归功于哥白尼,虽然亚历山大的学说也曾表示过近似的观点。第二次是,生物学的研究剥夺了人的异于万物的创生特权,沦为动物界的物种之一,而同样具有一种不可磨灭的兽性:这个“价值重估”的功绩成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查理?达尔文,华莱士,及其前人的鼓吹,也曾引起同时代人的最激烈的反抗。然而人们的自尊心受到了现代心理学研究的第三次最难受的打击;因为这种研究向我们每人的“自我”证明就连在自己的屋里也不能自为主宰。而且只要能得到少许关于内心的潜意识历程的信息,就不得不引以自满了。其实要人类观察内心的,也不仅是我们精神分析家,更不是从我们才开始的;我们不过是坚决地主张这是自己的本份,并坚决地用各人视为秘密的经验证据作出支持罢了。世人普遍地非难精神分析,甚至于不顾学者的态度和严谨的逻辑,就是由于这一主要原因。除此之外,我们又在另一方面,被迫扰乱了世界的安宁,这一层你们不久便可知道了。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九讲抗拒与压抑我们对于神经病要更有所了解,则所需要的材料也更多;有两种观察是随手可得的。它们都很特别,开头还很令人惊异。我们去年曾做过预备工作,现在来讲必定容易了解了。
  一我们去治疗病人的症候时,病人将始终对我们作强有力的抗拒,这种情形非常奇怪,简直使人难以置信。最好不必将此事向病人的亲友谈起,因为他们总以为这是我们的托辞,想用来掩饰治疗上的持久或失败。病人表示这种抗拒,也不承认它是抗拒;我们如果能使他认识这一事实而予以承认,那就是治疗上的一大进步了。你想病人既因症候使自己和亲友如此不安,为了治疗又在时间、金钱和精神上遭受如此重大的牺牲,结果却为病症而拒绝一切的援助。这个话岂不是太不近情理了吗?但事实确系如此,假使你们责备我们不近情理,那么我们只须举一件类似事情就可作出答复;一个人因牙痛往见牙医,当牙医拿起钳子去对付他的腐齿时,他可又设法推脱了。
  病人所表示的抗拒方式多而巧妙,往往难以认识;分析家须不断地小心提防。我们在精神分析治疗中所采用的方法,想来你们已因释梦而熟悉了:我们设法使病人处于一种安静的自我观察的境地,不必试想任何事件,然后将内心所觉得的一切如感情、思想、记忆等,依其浮现于心中的先后次序一一报告出来。我们明白警告他,不许对于观念联想有所选择或取舍,无论是因为那些观念太“讨厌”或太“无聊”而说不出口,或因为它们太“不重要”,或太“无关系”或太“无意义”而没有诉述的价值。我们要使他只注意浮现在意识表面上的观念,放弃任何方式的抗议;又告诉他治疗的成功,尤其是治疗时间的长短,都随他是否力守这个基本的规则而定。由释梦的方法看来,我们知道凡属力加怀疑或否认的联想,常包含着导致发现潜意识的材料。
  这个规则建立之后,随着发生的第一件事就是病人以它为抗拒的第一目标。病人用种种可能的方法以求逃脱它的束缚。他先说心内一无所有,其后则说想到的太多了,以致无从选择。其次,我们惊诧地觉得他现在忽而批驳这一观念,忽而批驳另一观念;这由他谈话时有时间的停顿可以推想而知。最后,他乃宣称自己确实不能诉说自己感到羞惭的事,于是这个情感就使他不再遵守信约了。或者,他想起一件事,但这件事是与他人而不是与自己有关,所以可以不必照规则行事。或者,他刚想到的事,实在太不重要,太无意义,或太荒谬绝伦,以为我决不至于要他报告这种思想。他这样拖延着,忽而用这个方法,忽而用那个方法,他不断地回答要说出一切,结果等于一事未说。
  无论那一个病人,总设法将自己思想的某一部分隐藏起来,以提防分析者的进攻。有一病人平时非常聪敏,就用这种方式把他一度至为亲切的恋爱隐藏达数星期之久;我说他不应破坏精神分析的规则,他辩白说,这是他的私事。精神分析的治疗法自然不能容许病人有这种庇护权,假使照此办理,那么就等于我们一面设法逮捕罪犯,又先允许在维也纳城内设一特区,并禁止在市场或圣斯蒂芬教堂旁边的广场上抓人。这个罪犯自然只能隐身于这些安全的处所了。我从前也曾有一次决定允许给某人以这种例外的权利;因为他须恢复他的作事能力,而他是一个文官,因受誓约的束缚,不能将某种事件告诉他人。他对结果确实感到满意,但我却感到不满意;从此,我乃决心不再施术于这种条件之下了。
  强迫症的病人常因多心或疑虑而易于使我们施术的规则几归无用。焦虑性癔病的病人有时使此规则变成荒谬可笑,因为他们只引起一些牛头不对马嘴的联想,使分析无从着手。但是我并不愿意告诉你们这些治疗上的困难。你们只须知道我们由于决心和坚忍,终于能使病人稍稍遵守施术规则;然而他们的抗拒又完全换了一个方向。此时表现为理智的批判了,用逻辑作工具,将一般人对精神分析学说所指出的困难和不可靠之点引为己用。因此,我们就不得不从每一病人口内,听到科学界对我们共同施加的一切批判和抗议。外界批评家对于我们的指摘,没有一点新的东西。这确是小茶杯里的风浪。然而病人仍然可以理喻;他很喜欢我们去教导他,驳倒他,且指出若干参考书给他,好使他有进一步的了解;总之,分析如不牵涉他在内,他就立即成为精神分析的拥护者。但是就在这个求知欲中,也可看出他的抗拒;原来他是想借此逃避面前的特殊工作,我们当然是不能允许的。就强迫性神经病而言,其抗拒还利用一种特殊的策略,那是在我们意料之内的。分析既顺利进行,不受牵掣,所以病案中的所有问题逐渐明了,直到最后我们才开始奇怪这些解释为什么没有实际效果而使症候获得相当的改善。结果才发现强迫性神经病的抗拒又回复到以怀疑为特征,使我们变得束手无策。病人似乎在对自己说下面一类的话:“这都是很有趣的。我很愿意继续受分析。假使它都是真的,当然对我有许多好处。然而我一点都不相信,既不相信,我的病就决不会受影响。”如此既久,终于这一点耐性也没有了,于是又表示出坚决的反抗。
  理智的抗拒不是最坏的一种;我们常常能战胜它。然而病人却知道如何在分析本身范围内力加抗拒;所以征服这些抗拒乃是分析法上最艰苦的工作。病人不回忆已往生活中的某种感情和心境,而是将这些感情和心境再行表现出来,复活起来,通过所谓“移情作用”transference反抗医生和治疗。假使他是一个男人,他便常借助于他和父亲的关系,而使医生权代其父;他力争个人独立和思想独立以示反抗,或由于野心而反抗,野心的最早期的目的就是争取与父亲平等或胜过父亲,或且因不愿再次负感恩图报的责任而反抗。有时我们觉得病人想找分析家的过错,使他自觉无能,企图击败他,并完全消灭他的治疗疾病的好心好意的愿望。妇女们为了达到抗拒的目的,便巧于移爱于分析家;当这个爱好达到了某种强度,则对于实际治疗的一切兴趣及治疗时的一切束缚都消灭了。随此而来的妒忌以及受到无论如何婉转的拒绝后而发生的怨恨,都不得不破坏她和医生的私人关系,因此,分析乃失去了一种最强大的推动力。
  我们对于这种抗拒不应严加谴责。因为这些抗拒包含有病人已往生活中许多重要的材料,而且这种材料的流露方式这样地使人信服,所以分析家的技术若很精巧,就可把这种抗拒直接转为对自己的莫大帮助。我们要注意的,就是这种材料常先作为一种抗拒,一种伪装,而有碍于治疗。我们还可以说病人用以反抗治疗的就是他的自我的性格特性和个人态度。这些性格特性随神经病的状况和要求而呈现出来,我们因此观察到了一些平常不轻易明白出现的材料。你们也不要以为我们将这些抗拒的出现视为威胁分析治疗的意外危险。其实,我们知道这些抗拒是势必出现的;只有当它们不能明确地被唤起而足以使病人明白其为抗拒的时候,我们才感到不满。因此,我们知道了克服这些反抗,乃是分析的重要工作,是使治疗稍见成效的明证。
  除此之外,你们还须注意病人往往利用分析时所有偶然发生之事——如分散注意的事物,或朋辈中他所信仰的人对于精神分析的指摘,或足以增加神经病强度的一切机体失调等——以阻挠分析的进行;甚至于病状每一改善都可引为反抗治疗的动机。由此,你们大概可以知道分析时必须遇见和克服的抗拒究有何种力量和方式了。关于这一点,我所以如此不厌其详,是因为我要告诉你们,我们关于神经病的动力学概念,就是根据于我们所有病人对自己症候的抗拒治疗的经验。布洛伊尔和我原来用催眠术作为实施心理治疗的工具。布洛伊尔的第一个病人完全受治疗于催眠暗示的状态中;我最初也采用这个方法。我承认那时我的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时间也较为经济;但其疗效常有反复而不持久;因此,我最后放弃了催眠术。我知道催眠术只要仍被应用,这些病症的动力学就没有了解的可能。因为在催眠时,病人的抗拒是医生观察不到的。催眠打消了抗拒的力量,固然可以开辟一部分地盘供分析的研究,但是,反抗力因此积聚在这部分的界线之上,无法攻破;便与强迫性神经病的怀疑产生了相同的影响。因此,我可以说只是丢了催眠术之后,精神分析才算真正开始。
  假使抗拒的测定有如此的重要性,那么与其太草率地假定它的存在,就不如慎重从事为好了。也许有些神经病确因其他原因而联想停滞,也许对于我们学说的那些驳斥的确值得我们严重的注意,也许我们不应随便将病人的理智的抗议视为抗拒的表示而置之不理。不错,但是我要告诉你们,我们对于这件事的判断,并不是草率从事的;我们有机会观察这些批判的病人在他们的抗拒出现之前及其抗拒消失之后。受治疗的时候,抗拒的强度不断发生变化;当我们迫近一个新问题的时候,他的反抗力常随而增加;当我们加以研究的时候,其反抗力乃升到最高度;当研究完毕的时候,其反抗力也随而消失。假使我们不犯有方法上的错误,必不至于立即引起病人可能的充分反抗。所以在分析的时候,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出,同是一人,在分析的过程中,再三地忽而批判反驳,忽又默尔而息。我们如果让病人特别感痛苦的某些潜意识材料侵入他的意识,他便极端地表示抗议;即使他以前曾有所了解而已接受了许多,但是此时也不免前功尽弃;在他尽力反抗的时候,他的行为正类似于智力缺陷或“情绪性迟钝”emotionalstupidity者的行为。假使他因我们的帮助而克服了这个新的抗拒,他就重新获得了理解的能力。他的批判力不能独立行使,所以我们不必加以重视;它只是情绪的奴隶,受着抗拒的支配。凡是他不欢喜的事情,他很巧妙地加以驳斥;凡是合乎脾胃的事情,立即信以为真。也许我们都是如此的;一个受分析的人,其理智所以显然受感情生活的支配,就是因为他在分析时受到如此有力的压迫。
  我们对于这个事实,对于病人奋力反对症候的解除和心理历程恢复常态这一事实,究竟如何解释呢?我们说这里遇见的是一种强力的余波,在反对治疗的进行;当时引起病症的也必定是这同样的力量。当症候形成的时候,必定也有过某种历程,这种历程的性质如何则可由我们治疗的经验推想而得。由布洛伊尔的观察看来,我们已知道症候的存在必须先有某种精神历程在常态时没有进行到底,以致不能引起意识;症候就是这种未完结的历程的代替物。我们现在知道那些我们猜想在工作着的力究竟在哪里。病人必曾努力使有关的精神历程不能侵入意识,结果乃成为潜意识的;因为是潜意识的,所以有构成症候的能力。在分析治疗时,这同样的努力又活动起来以反抗化潜意识为意识的企图。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抗拒的方式。由抗拒而可想见的致病历程则称之为压抑repression。
  现在要更精确地来叙述这个压抑历程的概念。这个历程是症候发展的主要的先行条件,但是它与他种历程不同,它没有平行的现象。试举例说明,有一冲动或精神历程想要实现而成动作:我们知道这是可因动作者的“拒绝”或“责难”而遭受抵制;那时精神历程的所有力量因退缩而减弱,但是仍能存留于记忆中。这整个决断的经过是动作者自我Ego所充分认识的。假使这同样的冲动受到压抑,结果将大不相同。冲动的力量仍然存在,但在记忆上会不留痕迹;自我虽无所知,而压抑的历程仍可完成。因此,这个比较仍不足以使我们对于压抑的性质有较深的了解。
  压抑一词可因某些理论的概念而有较明确的意义,我现在就来说明这些概念。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第一要从“潜意识”一词的纯粹叙述的意义进而叙述其系统的意义systematic meaning;这就是说,我们决计认为一种心理历程的意识或潜意识仅仅是该历程的属性的一种,但不必是决定性的。假定这种历程是潜意识的,那末其不能侵入意识也许仅是它所遭遇的命运的一个信号,而不必就是它最后的命运。为了获得这个命运的更具体的观念,我们可以说每一心理历程——可是有一例外,以后再说——先存在于潜意识的状态之内,然后发展而变成意识的状态,正好象照像先是一张底片,然后印成正片,变成图像。但不是每一底片一定都印为正片,同理,每一潜意识的精神历程也不必都化为意识的。这个关系最好说明如下:每一单独的历程都先属于潜意识的心灵系统;然后在某种条件之下,由这个系统更进而为意识的系统。
  关于这些系统的最粗略而便利的概念是一种空间的概念。因此,潜意识的系统可比作一个大前房,在这个前房内,各种精神兴奋都象许多个体,互相拥挤在一起。和前房相毗连的,有一较小的房间,象一个接待室,意识就停留于此。但是这两个房间之间的门口,有一个人站着,负守门之责,对于各种精神兴奋加以考查,检验,对于那些他不赞同的兴奋,就不许它们进入接待室。你们立即可以知道,那守门人究竟是在门口逐出任何冲动,或究竟是等到冲动侵入接待室之后才将它们赶出,那都不大重要;因为那只是他在辨认上的周密敏捷的程度问题。这个比喻现在可用以扩充我们的名词。前房内,潜意识内的兴奋不是另一房子内的意识所可察知,所以它们开始是逗留在潜意识内的。它们如果进迫门口,而为守门人赶出来,那么它们就不能成为意识的;那时我们便称它们为被压抑的。但是就是被允许入门的那些兴奋也不一定成为意识的;只是在能够引起意识的注意时,才可成为意识。因此,这第二个房间可称为前意识的系统the preconscioussystem。而且因此,这变成意识的过程可保留为纯粹的叙述的意义。我们如果称任何一种冲动是被压抑的,意思就是说它因为守门人不许它侵入前意识,以致不能冲出潜意识。至于守门人乃是指我们在分析治疗时去解放被压抑的意念而遇到的抗拒。
  你们或将以为这些概念既粗略而又古怪,不是科学的叙述所可允许的。我知道它们失之简略;甚至知道它们是不正确的,但是除非我错了,否则我们还有较高明的概念来代替它们;至于那时你们是否仍然以为它们是古怪的,我就不知道了。无论如何,它们暂时总可以作为解释的有用的帮助,就象安培的游泳在电流中的侏儒,只要它们有助于说明,就不应被我们所蔑视。然而我仍以为这些简略的假说,这两个房间及二者中间的门口的守门人,这站在第二个房间末端作为观察者的意识,都与实际的情形大致相似。而且我愿意你们承认我们的潜意识,前意识,意识等名词,比起其他学者所提出的或应用的下意识sub-conscious,交互意识inter-conscious,和并存意识co-conscious等名词更较少偏见,而且比较容易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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