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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引论

_2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奥地利)
  还有没有别的共同特性呢?无论从哪里着眼,我再也想不出一个,却只能看出种种方面的不同——如梦的久暂,明确的程度,感情的成分,记忆的时限等。这一切是我们决不能在一种无意义的乱动中所期望得到的。就梦的久暂而言,有些很短,只含有一个或很少的意象,一个单独的思想,也许只有一个字;有些内容特别丰富,把故事从头演变到尾,经过的时间似乎很长。有些梦条理分明一如实际的经历,以致醒来之后,还不知道是梦,有些则异常模糊,不能追述;即就同一个梦而言,也许有些部分非常清楚,而夹杂着一些不很明了而稍纵即逝的部分。有些梦前后连贯不相抵触,甚至机智或奇妙,有些则混乱,愚蠢,荒谬,怪诞。有些梦使我们冷静如常,有些梦可以引起各种情感——或痛苦到下泪,或恐惧得使人惊醒,或喜或惧,不能尽述。大多数的梦醒后便忘;有些印象可以竟日不忘,然后记忆逐渐模糊而不完全;有些梦的印象是如此生动例如儿童时的梦,以致三十年后还可以记得清楚,好像是新近经历的事情。梦和人们相同,也许见面一次,永不复返;也许是重复呈现,有时稍微有所改变,有时甚至完全不改变其形式。总而言之,夜间心理活动的片断所可支配的材料很多,可将白天所经历的事情一一创造出来——只是永不完全相同吧了。
  为了解释梦中的这些差异。我们也许可以假定它们与醒睡之间的过渡状态或不熟睡时的不同水平相应。然而如果这个解释可以成立,那么当心灵越接近醒觉状态时,不仅梦的价值、内容、和明了的程度随而增高,而且做梦的人也会更逐渐明确这是在做梦,决不至于梦里既有一个明了合理的成分,同时又有一个不合理不明了的成分,接着又会梦到许多其他的事情。心灵决不能如此迅速地变化睡眠的深浅程度。所以这个解释是没有补益的;其实,我们决没有解释这个问题的捷径。
  现在我们暂时丢开梦的“意义”不谈,而试从梦的共同元素出发,以期对于梦的性质有较深切的了解。我们曾由梦和睡眠的关系,断定对扰乱睡眠的刺激的反应。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知道精密的实验心理学可予我们以帮助,实验心理学曾证明睡眠时受到的刺激可以在梦里表现。在这些方面曾有过许多实验,尤以我们所说过的伏耳德的实验首屈一指。我们也可以偶然以自己的观察证实他们所得的结果。我想把一些较早的实验同你们谈一谈。莫里曾对他自己作过这种实验。他在入梦时,使自己嗅着科隆香水,于是他梦见他到了开罗,在法林娜店内,接着是一些荒唐的冒险活动。又有某一个人将他的颈项轻轻一捻,他便梦到在颈上敷药,还梦见儿时替他诊病的一个医生。又有一个人滴一点水在他的额上,他立即梦见在意大利,正在饮奥维托的白酒,流汗很多。,有一组所谓刺激梦也许更可以用来说明那些因实验而产生的梦的特点。下面三个梦是一个敏锐的观察者希尔布朗特的记载,都是对于闹钟声音的反应:“这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我正在散步,穿过几处绿色渐浓的田野,一直走到邻村,看见大队村民穿得干干净净,手持赞美诗向教堂走去。这当然是礼拜日,正将举行晨祷。我也决心参加,但因热得发昏,就在教堂的空地上纳凉。我正在读坟墓上的碑志,忽听见那击钟者走入阁楼,阁楼很高,我那时看见楼内有一口小小的钟,钟响就是开始祈祷的信号。钟有一会儿未动,后来才开始摆动,钟声明亮而尖锐,我乃从睡眠中醒来。却原来是闹钟的声音。”
  另一个意象的组合如下:“这是一个晴朗的冬天,路上积雪很深。我已约定乘雪车探险,但是必须等很久,才有人告诉雪车放在门外。于是我准备上车,先将皮毡打开,将暖脚包取来,然后坐在车内。但是马正等着发车的信号,又略有耽搁。随后乃将钟索拉起,小钟动摇得很厉害,开始发出一种熟悉的乐音,因为声音太高了,惊醒了我的清梦。原来是闹钟的尖锐的声音。”
  现在可举第三个例:“我看见一个厨房的女仆手捧几打高摞起来的盘子,往餐室走去。我看她那捧着的金字塔般的瓷盘似乎有失去平衡的危险。我警告她说:‘当心!你的瓷盘会全部摔在地上。’她的答复自然是:她们已习惯于这样拿盘碗了;同时,我却在她的后面跟着,大为焦虑。我是这样想的——接着是进门时撞着了门槛,瓷器落地摔成碎片。但是——我立即知道那不断的声音并不是由于盘子碎了,却原来是有规律的钟声——醒时才知道这个钟声只是来自闹钟。”
  这些都是很巧妙而易于了解的梦,前后连贯,和寻常的梦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当然没有什么疑问。这些梦的共同特点是,每一实例情境都由一种声音唤起,梦者醒来,认识这声音来自闹钟。我们在这里知道梦是如何产生的,然而我们所知道的还不止此。作梦时本没有对闹钟的认识,闹钟也没有在梦中呈现,却另有一种声音代闹钟而起。侵扰睡眠的刺激,在各个例子中,都有不同的解释。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可是说不出;似乎是任意的。然而要对梦有所理解,我们便须解释在多种声音之中,为什么单独选取这一种以代表闹钟所发出来的刺激。据此,我们可以反对莫里的实验,因为侵扰睡者的刺激虽然在梦里呈现,但是他的实验不能解释为什么恰巧以这种方式呈现,这似乎不是干扰睡眠的刺激的性质所能说明的。而且在莫里的实验里,还有许多旁的梦景,也依附于那个刺激直接引起的结果,例如那个科隆香水梦里的荒唐冒险,我们也还不知道如何解释哩。
  你们或者以为那些梦只要唤醒睡者,便可帮助我们了解外界干扰的刺激的影响了。但就许多旁的实例而言,却没有这么容易。我们决不是每梦即醒,假使到了早晨回忆昨夜的梦,我们怎么知道它是起于哪一个干扰的刺激呢?我曾于某次梦后成功地推定一种声音的刺激,但这自然只是因为受了某种特殊情形的暗示。这是一个早晨,在蒂洛勒西山中某处,醒后才知道自己曾梦见教皇逝世。我自己不能解释何以有这个梦,后来我妻问我:“你在天快亮时听见各教堂发出的可怕的钟声吗?”我睡得太熟,没有听见什么,但是幸亏她告诉了我,我已懂得我的梦了。有时睡者因受某种刺激而引起梦,可是后来就再也不知道刺激是什么,这种情形究竟多不多呢?也许很多,也许不多。要是没有人以刺激相告,我们是不会相信的。除此以外,我们也不去估计外界侵扰睡眠的刺激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刺激只能解释梦的片段,而不能解释整个梦的反应。
  我们不必因此就完全放弃这个学说:我们还可以从另一方面加以推论。究竟是什么刺激侵扰睡眠,引人入梦,那是无关重要的。假使这不总是外界的刺激侵入一个感官,那也可能是起自体内器官的刺激——即所谓躯体的刺激。这个假说和一般关于梦的起源的见解相近,或竟相一致,因为“梦起源于胃”乃是一个普通的传说。不幸的很,夜里干扰睡眠的躯体刺激,醒后并不出现,所以也没有证明的可能。然而梦起源于躯体刺激,有许多可以信赖的经验足以证明,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总而言之,体内器官的情况可影响到梦境,那是毫无疑问的。梦的内容,有许多和膀胱的膨胀或生殖器的兴奋有关,这也是人人皆知的事情。除了这些明显的例子之外,还有些例子,由梦的内容看来,至少可以揣想它必有些类似的躯体刺激起过作用,因为在梦的内容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刺激的类化,代表或替身。施尔纳曾研究梦1861年,也力主梦起源于躯体刺激之说,并举出几个好例子以为说明。例如,他梦见“两排清秀的孩子,发美肤洁,怒目相对而斗,起初,这一排和那一排互相拉着,又放开手,然后又相持如前。”他解释这两排小孩为牙齿似乎说得过去,梦者醒后“从牙床上拔出一个大牙”,似更可证实其解释的可靠。又如将“狭长的曲径”解释为起源于小肠的刺激也似很妥切,施尔纳主张梦总是用类似的物体来代替其刺激所由引起的器官,似乎也可以互相印证。
  因此,我们乃准备承认体内刺激和体外刺激在梦里占同样的地位。遗憾的是,关于这个因素的估价也有相同的缺点。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梦是否可归之于躯体的刺激,没有证明的可能;只有少数的梦,才使我们怀疑其起源与体内的刺激有关,其他大多数的梦未必尽然;最后体内刺激和体外的感官刺激相同,都只能说明梦对它的直接反应。所以梦中大部分内容的起源仍然搞不清楚。
  但是研究这些刺激的作用时,还可注意到梦的生活另有一个特点。梦不仅使刺激重现,而且将刺激化简为繁,义外生义,使适合于梦景,并以他物为代替。这是“梦的工作”的一个方面,不能不使我们发生兴趣,因为我们或者由此而更了解梦的真实性质。一个人作梦的范围不必以梦的近因为限。英王统一三岛,莎士比亚写《麦克佩斯》一剧以资庆祝,但是这个历史事实能说明这全剧的内容吗?能解释全剧的伟大和奥秘吗?同样,睡者所受的内部刺激和外部刺激仅为梦的缘起,也不足以解释梦的真实性质。
  梦的第二个共同因素,即其心理生活的特性,一方面既很难领会,他方面又不足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线索。我们梦中的经验大部分属于视象,能用刺激加以解释吗?我们所经验的真的就是那些刺激吗?假使确实是刺激,那么作用于视官之上的刺激少而又少,为什么梦的经验又多是视象呢?又如梦中演说,难道真有会话或类似会话的声音在我们睡眠时侵入耳内吗?我敢毫不迟疑地否认有这种可能。
  假使用梦的共同因素为出发点不能促进我们对于梦的了解,就让我们来讨论它们的差异吧。梦常为无意义的混乱的,荒唐的,但有些梦也颇合理而易于了解。我要告诉你们最近听到的一个年轻人的合理的梦,情节如下:“我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遇见某君;和他同行一些时候之后,我走进一家餐馆。有两位女人和一位男人同来,坐在我的桌旁。我起初颇厌烦,不去看她们,后来看她们一眼,却觉得她们十分秀丽”。梦者说自己前晚确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这本是他所常去的路,路上也确和某君相遇。至于梦里其他部分则不是直接的回忆,只是和先前某次的事件类似而已。又如某一女士的梦,也不难了解。“她的丈夫问她:‘你不以为我们的钢琴要调音吗?’她回答说:‘怕不值得吧,琴槌要配新皮咧’。”这个梦以同样的字句重述了她和丈夫在白天所讲过的话。我们由这两个不费解的梦得到了什么呢?所得到的不过是这一事实:日常的生活和其他有关的事件都可见于梦。假使凡梦都是如此,毫无例外,那么这一点也不无价值。但这是不可能的;有这种特点的梦只是少数而已。大多数的梦和前一日的事件都没有关系,所以我们不能由此来了解无意义的或荒唐的梦。换句话说,我们已遇到一个新问题了。我们不仅要知道梦是些什么;假使像刚所举过的例子,内容已很明白,那就还要知道梦中重复出现的新近事实,究竟还有什么原因和什么目的。
  我若继续如此企求梦的了解,不但我自己厌倦,你们怕也厌倦了。可见我们对于一个问题,如未找到解决的办法,虽引起全世界的兴趣,也不能对我们有所帮助。这个解决办法现在仍未求得。实验心理学在用刺激引起梦的知识上仅有微薄贡献虽算是很有价值的。哲学只能讥笑我们课题的无关宏旨,此外便无所贡献。至于玄妙的科学,我们又不愿去领教。历史和一般人的见解以为梦富有意义可为预兆;但是那又不尽可信,且也无实证的可能。所以我们的初步努力完全无效。
  然而我们从一个以前从未注意的方面,不期而然地得到了一个研究的线索。那就是一般人的俗语。俗语确不是偶然的产品,而是古代知识的沉淀物——我们自然不能太加重视——在俗语中,奇怪的很,有所谓“昼梦”day-dreams。昼梦是幻想的产物,是很普通的现象,在健康的或病人的身上都可看到,作昼梦的人自己也容易加以研究。这些幻想没有梦的共同特性,但也被称为昼梦,那就非常奇怪了。昼梦既和睡眠不发生关系,就第二个共同特性而言,又缺乏经验或幻觉,只是一些想像而已;昼梦者自己也承认其为幻想,目无所见,而心有所思。这些昼梦发现于青春期之前,有时竟在儿童期之末,到成年时,或者不再有昼梦,或者保持到老。这些幻想的内容很明显受动机的指挥。昼梦中的情景和事件,或用来满足昼梦者的野心或权位欲,或用来满足他的情欲。青年男子多作野心的幻想;青年女人的野心则集中于恋爱的胜利,所以多作情欲的幻想;但是情欲的需要也常潜伏在男子幻想的背后,他们的一切伟大事业和胜利,都不过只想博得女子的赞美和爱慕。在其它方面,这些昼梦各不相同,其命运也互异。有些昼梦经过短时间后,即代之以一种新的幻想,有些昼梦编成长篇故事,与时并进,随生活的情形而变。文学的作品即以这种昼梦为题材;文学家将自己的昼梦加以改造,化装,或删削写成小说和戏剧中的情景。但昼梦的主角常为昼梦者本人,或直接出面,或暗以他人为自己写照。
  昼梦所以为梦,或许是因为它和现实的关系与梦相似,而其内容也与梦一样的不现实。然而昼梦之所以叫作梦,也许因为具有与梦相同的心理特征;至于这个特征,我们尚无所知,只是仍在研究而已。反过来说,我们以为名同则实同,也许是完全错误的。究竟如何,只好等以后再作答复。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六讲初步的假说与释梦的技术因此,我们知道要研究梦而有成绩,则不得不采用一种新的方法。我要明白地对你们说:我们要承认下面的一个假说,作为进一步研究的根据:——梦不是一种躯体的现象,乃是一种心理的现象。你们总懂得这是什么意义;但是这个假定究竟有什么理由呢?我们没有理由,但另一方面也没有理由阻止我们作出这种假定。我们的看法是:假使梦是一种躯体的现象,那便与我们无关;若要我们发生兴趣,那就只好假定它是一种心理的现象。因此,我们宁愿认定这个假说是对的,再看有什么结果。有了结果,便可决定这个假说是否可以拥护,而确认为一种稳妥的结论。现在要明确的是我们这个研究究竟有什么目的,或者我们究竟要向哪个方向努力?我们的目的和一切科学的研究目的相同——就是说,求得对这些现象的了解,确立各个现象之间的关系,最后,设法对它们加以控制。
  因此,我们仍继续以“梦是一种心理现象”的假说为基矗而且梦是梦者方面的行动和语言,只是我们不懂罢了。现在假使我们有所表示,而你们不懂,你们会怎么办呢?你们不是会要我解释吗?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向梦者询问梦的意义呢?
  你们要记得研究过失的意义时,我们也曾采用这个办法。那时所讨论的是舌误的例子。有人说:“于是某事又发龊了,”我们便问——不,我讲错了,发问的幸亏不是我们而是与精神分析无关的旁人——他们便问,这句莫名其妙的话究作何解。那个人立即回答说他自己本想说“那是一件龌龊的事,”但是他制止了自己,用了较温和的字眼说:“那边又有些事情发生了。”那时我已经说过这个询问就是精神分析研究的模型。你们现在当可懂得,精神分析的技术就是想要在可能的范围内,让那些被分析者答复他们自己的问题。因此梦者也应当为我们解释他自己的梦。
  但是梦的手续就不如此简单了,这是我们大家知道的。就过失说,一有许多实例可以应用这个方法;二有许多例子,受质问者不愿答复,而且听到人家代为答复时,便愤怒地加以驳斥。至于梦,则第一类例子完全缺乏;梦者常说自己对于此事一无所知。我们不能代为解释,他也没有表示驳斥。那么我们便不必努力求解吗?他既无所知,我们也无所知,第三个人当然也无所知,所以解决是没有希望的。你们如果高兴,那就算了吧。但是如果你们不以为然,那便跟着我来吧。我可以告诉你,梦者确实明白自己的梦的意义;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明白,就以为自己一无所知罢了。
  在这一点上,你们或许要我注意这个事实:我刚说了几句话,却已作出了两个假定,因此,恐怕就很难说自己方法的可靠了。既说梦是一种心理的现象,又说某些事件原也明白,可不知道自己是明白的——诸如此类的假定!你们只要记得这两个假说不可能并存,就会对于由此演绎而得的结论,漠然不生兴趣了。
  是的,我来此讲演,不是要欺瞒你们的。我曾自称要讲演“精神分析引论”,但是我可不愿宣传神的指示,对你们讲许多易于联贯的事实,而将一切困难隐藏起来,使你们轻易相信自己学到了新东西。不,正因为你们都是初学者,我才急于想把这个科学的本来面目,包括它的累赘和不成熟之处,以及它所提出的要求和可能引起的批判,赤裸裸地告诉你们。我知道无论何种科学,尤其对于初学者就不能不如此。我也知道在讲授旁的科学时,开头总竭力将那些困难和缺点向学生隐瞒起来。但精神分析可不能这样做。所以我提出两个假说,一个包含在另一个之中。若有人觉得这都太勉强或太不肯定,或有人习惯于应用更可靠的事实或更精密的演绎,那么他们就不必再跟我走了。只是我要劝告他们完全丢开心理学问题,因为在心理学范围内,怕很难找到象他们所要走的那样切实可靠的路了。而且一种科学要对人类的知识有所贡献,也不必勉强人家信服。相信不相信,要看成绩,它可以耐心等待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来引起大家的注意。
  但是对于那些不因此而泄气的人,我也要警告他们说我这两个假说的重要性实不相同。第一个假说“梦是一种心理现象”将可因我们的研究而得到证实。第二个假说已在别的地方取得证据,我只是将它移用到这里罢了。
  我们究竟在哪里和因有什么关系可以假定一个梦者具有他不知道自己具有的知识呢?这个事实似可令人惊异,它既改变我们有关精神生活的概念,却也没有予以隐瞒的需要。还可以顺便指出,这个事实一说出来,就会引人误会,却又是真实不虚的——总之是词义矛盾的。但是梦者可决没有隐瞒的任何企图。我们也不能将这个事实归罪于人们的无知或缺乏兴趣,我们也不归罪于我们自己,因为这些心理学问题是有决定性的观察和实验所忽视的。
  这第二个假说的证据究竟在哪里得到的呢?原来得自催眠现象的研究。1889年,我在南锡看李厄保和伯恩海姆作下面一个实验。他们使某人进入睡眠状态之中,使他有种种幻觉的经验。醒后,他似乎对于催眠时所经过的事件,一无所知。伯恩海姆屡次请他将催眠时的经过说出。那人则自称全不记得。但是伯恩海姆再三申请,说他总应该知道,总应该记得。那人迟疑不决,开始回忆,先模糊地记起催眠者所暗示的某事,接着又记得一事,其记忆也逐渐明了而完满,到后来竟不再有所遗漏。那时并没人告诉他,都是他自己想起的,可见这些回忆开头便在心里,只是拿取不到而已;他不知道自己知道,只相信自己不知道。他的情形和我们所揣想的梦者的情形是完全相似的。
  这个事实如果成立,我想你们必将惊奇地问我:“你讨论过失时,说错误的话后面隐有用意,只是自己不知道,所以极力否认,那时你为什么不提出这个证据呢?假使一个人可以有某种记忆,而自己又相信毫不知道,那么他有自己所不知道的他种心理历程在他的心里不断进行,也就是可能的了。这个论据如果老早提出,当已使我们信服,而我们对于过失也就较易了解了。”是的,那时我也本想提出,但是我却要将这个论据留待将来更需要时再用。有些过失本身自易解释,还有些过失,我们若要懂得它们的意义,便须假定有为本人所不知道的心理历程的存在。至于就梦而言,我们便不得不在他处寻求解释,而且这里若在催眠方面拿证据,你们也较易接受。过失的情况是常态的,和催眠的状态不同。梦的主要条件是睡眠,而睡眠和催眠之间则有明显的关系。催眠或可称为不自然的睡眠;我们对被催眠者说:“睡吧”,这个暗示便可和自然睡眠时的梦相比拟。二者的心理情境也互相类似。在自然的睡眠中,我们和外界完全停止交涉;催眠时也是如此,只是和施术者互相感通inrapport而已。保姆的睡眠可视为常态的催眠,保姆虽睡,却仍和孩子互相感通,只可为孩子所唤醒。所以现在若以催眠来比拟自然的睡眠,似乎就不算大胆了。而“梦者对梦本有所知,只是接触不到这个知识,所以不相信自己知道”的假定也就不能算是荒唐的捏造了。我们对于梦的研究,曾从干扰睡眠的刺激和昼梦入手,现在已看见了第三条通路,那就是催眠时为暗示所引起的梦。
  现在如果回头再来讲梦,或者就较有把握了。我们知道梦者对梦确有所知;问题就是如何使他有可能拿出这个知识来告诉我们。我们不希望他立即说出梦的意义,然而我们却认为他能推知梦的起源,和梦所由起的思想和情感。就过失说,你会记得有人错说了“发龊”,你问他如何产生这个错误的,他的第一个联想便给我们作出了解释。释梦的技术很简单,可用这个例子作范型。我们也问梦者如何会做这个梦,他的回答也可视为对梦的解释。至于他是否以为自己有所知或无所知,那是无关重要的,我们都给以同等的对待。
  这个技术原很简单,然而我怕你们不免要反对得更厉害了。你们会说:“又来一个假定了,这是第三个了!更不可靠了!你问梦者对于梦有什么意见,你以为他的第一个联想真的就是我们所需要的解释吗?然而他也许根本没有什么联想,或者只有上帝才知道他的联想是什么。你这个期望根据什么理由,是我们想象不出的。其实,你太相信机会,然而这里却需要用更多的批判力才可对付。况且梦不象一个单独的舌误,而是许多元素组合成的。我们究竟信赖哪一个联想呢?”
  在一切不重要的方面,你们的话都是中肯的。你们说梦和舌误不同,是由许多元素组成的,这都不错。我们的技术当然要顾到这一点。我们将梦分析为各个元素,逐一研究;于是梦和舌误相似之处便可成立了。你又说,我们若问到梦者的梦中所有单独的元素,他也许说自己引不起什么意念,那也是对的。就有些例子而言,这个答复可以接受,这些例子是什么,将来再告诉你们;奇怪的很,关于这些例子,我们自己却有明确的见解。但是,大概地说,梦者若说自己没有意念,我们将反驳他,竭力求他作答,告诉他总应当有一些意念——结果,我们可没有错。他会引起一个联想,至于联想究竟是什么,那便不关我们的事了。已往的经验尤其容易想起。他会说:“那是昨天的事”例如前面所举出的两个不费解的梦,或者:“那使我记起新近发生的事”,由此可见梦与前一天的印象常易发生联系,而非我们的初料所及。而且他以梦为起点,就会记起早先的事,最后竟可忆及遥远的往事了。
  但是就主要之点说,你们可错了。我假定梦者的第一个联想必定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或者至少也可为解释的线索,你们以为这个假定是荒谬的,又以为联想可随心所欲,而不与我们所想寻求的事情发生关系,更以为我若期望别的事,有别的可能,就是盲目地信托机会以求侥幸——这都不免大错了。我已经大胆地说过,你们对于精神的自由和选择,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我也已经指出这个信仰是不科学的,而应当让位于支配心理生活的决定论的要求。梦者受查问时恰巧发生这一联想,而不发生另一联想——这个事实我却要你们尊重。我也不是举出一个信仰以反抗另一信仰。由此而得的联想本不是选择的结果,也不是无定的,也不是和我们所想求得的毫无关系,这都是可以证明的。我最近知道,即在实验心理学内,也可以得到相类似的证据。
  这很重要,请你们加以特殊的注意。我若问某人对于梦中的某一成分有什么联想,我便要他将原来的观念留在心头,任意想去,这便叫做自由联想。自由联想需要一种特殊的不同于反省的注意,反省是我们要排除的。有许多人不难采取这个态度,有些人要作这种联想便觉得异常困难。假使我不用任何特殊的刺激字,或只限定我所需要的联想的种类,例如要某人记起一个专名或一个数目,那么因此呈现的联想必将有较高度的自由。你们以为这种联想比精神分析所用的甚至更有选择的余地。然而就每一实例说,其联想都受重要的心绪的严格控制,而这个心绪在发生作用时并不为我们所知晓,这正与那些引起过失和所谓“偶然”动作的倾向是一样的。
  我自己,还有许多人跟着我,对于那些无因而至的姓名和数目,作过多次的实验;有些实验且已刊布。其方法如下:用一个专名引起一系列联想,而这些联想互相连锁,已不再是完全自由的了。正与梦中各成分所引起的联想是一样的。这个联想系列前后持续,直至由此冲动而引起的思想竭尽所能不再有所遗漏为止。但在那时,你或已可解释一个专名的自由联想的动机和意义了。这些实验屡次产生同样的结果;因此而得到的材料也非常丰富,使我们不得不进而作细节的研究。因数目而引起的联想或更可以用为说明。这些联想彼此衔接得如此地迅速,而趋向一个隐藏的目的又如此地有把握,真不能不使我们感到惊奇。我将举一个人名的分析为例,因为这个分析用不着包括大堆的材料。
  我曾在治疗一个青年人的时候,偶然谈到这个问题,说我们在这些方面看起来好象有选取的自由,事实上所想到的专名,无一不决定于当时的形势和受试验者的特癖及地位。因为他表示怀疑,我就请他当场实验。我知道他有许多女朋友,其亲密的程度各不相同,所以我告诉他,如果他要随意记起一个女人的姓名,便有许多姓名可供他自由取舍。他同意了。可是不仅我感到惊奇,连他自己也觉得诧异了,因为他并未顺口举出大量女人的姓名,而是先静默片刻,然后承认自己所想到的只有Albine译按:其意为“白”。“这就怪了!”我对他说,“你和这个姓名有什么关系呢?你所知道的有多少Albines呢?”更奇怪的是,他并不认得什么人叫AlbiDe,这个姓名也引不起他的什么联想。你们也许认为分析是失败了;其实分析是完满的,不需要其他联想的补充。原来这个人的肤色非常洁白;我对他作分析的谈话时,常戏称之为Albino意即“天老儿”;而且那时我们正是在研究他的性格中的女性的成分。所以他那时候最感兴趣的女人或女天老儿就是他自己。
  一个人偶然想到的曲调也可因某些意念而起,不过这些意念的存在,本人一无所知而已。至于曲调之所以引起,则一可由于曲中的歌词,二可由于曲调的来源,这都是容易证明的。但是这句话须有下面的限制:真正的音乐家忽然想起一个曲调,则可因这个曲调有音乐的价值。我对于音乐家没有分析的经验,所以不敢将他们包括在上面的结论之内。第一种原因确较为普遍。我知道一个年轻人在某一时期内酷嗜“特洛伊的海伦”HelenofTroy中的巴黎歌的曲调我也承认这个曲调很吸引人,后来受分析时,他才注意到自己那时正同时恋着两个少女,一个叫伊达“lda”,一个叫海伦“Helen”。
  这些原很自由发生的联想,若都受此种限制,并附属于某种确定的背景,那么依附于单独的刺激观念而引起的联想,也必受同样严格的约束。实验证明,这些联想不仅依附于我们所给予的刺激观念,而且有赖于潜意识的活动,意即有赖于当时没有意识到的含有强烈的情感价值的思想和兴趣也就是我们所称的情结。
  这种联想曾经是很有价值的实验材料,而这些实验在精神分析史上也占一重要的地位。冯特学派首创一种所谓“联想实验”,受实验者对于一个指定的“刺激字”须尽可能地答出他所想到的“反应字”。那时,要注意下列各点:刺激字和反应字之间的时距,反应字的性质,重复实验时所可产生的错误,等等。布洛伊勒和荣格所领导的苏黎世学派,有时请被实验者说明为什么有奇异的联想,有时用持续的实验,以求解释联想实验的反应,结果才逐渐知道这些非常态的反应都严格地决定于一个人的情结。布洛伊勒和荣格的这个发现,在实验心理学和精神分析之间架起了第一座桥梁。
  你们听到这些,也许会说:“我们现在都承认自由联想是受约束的,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的,象我们原初所想象的那样;我们承认梦的成分的联想也是如此。然而我们争执的并不在此。你主张梦里每一元素的联想都为这个元素的心理背景所制约,至于这个背景是什么,则不得而知,我们看不出这有什么证据。要说梦的元素的联想决定于梦者的情结,但这对我们有什么用处呢?这对于梦的了解毫无帮助;最多象联想实验那样,只是导致对所谓情结的一些了解;然而情结和梦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错,然而你们却忽略了一个要点,也就是这个要点才使我不用联想实验作为这个讨论的起点。就联想实验说,决定着反应的刺激字是我们任意选取的,反应则介于刺激字和被试验者的情结之间。至就梦而言,刺激字则代以梦者的心理成分,而其起源则非梦者所知,因此,这个心理成分本身即可视为一个情结的派生物。所以我们若假定梦的各成分的联想即为产生这一特殊成分的情结所决定,从而由这些成分便可发现这个情结,就不算是异想天开的了。
  现在请另举一例为证。专名的遗忘实可用以说明梦的分析,所不同的,前者只关系到一个人,而释梦则关系到两个人。我如果暂时忘记了一个专名,我断定自己仍然是知道的,而由伯恩海姆的实验转一个弯,便可对于梦者也有同样的断定。现在这个虽已忘记但却确实知道的专名,已经使我捉摸不到了。经验告诉我,努力思索是无用的。但是我往往可以想到一个或几个旁的专名。如果我只是自然地想起一个代名,则这时的情境和梦的分析的情境显然是互相类似的。梦的元素也不是我真正想追求的,它只是用来代替我所不知道而想借梦的分析来追求的那一件事。所不同的是:我若忘记了一个专名,我完全明白那代名并不就是原名,而就梦的元素而言,只有经过苦心研究之后,才可有此见解。我若忘了专名,则可用那代名为起点,去求得那时逃出意识之外的原物,如已忘之名。假使我注意这些代名,让它们在我心内引起一层一层的联想,迟早便可唤回那已经遗忘的原名,因此,我知道自然引起的那些代名,不仅和遗忘的名字有明确的关系,而且是为它所限制的。
  我想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这种分析:有一天,我记不起在里维埃拉河上以蒙特卡洛为首都的那一个小国的国名。关于这个国家的事,我所知道的,什么都想过了;想起鲁锡南王室的艾伯特王子,想起他的结婚,他的深海探险的热情——总之,一切都回忆到了,但都归于无效。因此,我就不再去想了;只让种种代名涌上心头。它们来得迅速:最先是蒙特卡洛,其次便有Piedmont,Albania,Montevideo,Colico。阿尔巴尼亚Albania第一个引起我的注意;其次是蒙特尼哥罗Montenegro,或许因为黑和白的对比。译按Albania之意为白,而Montenegro之意为黑。再次,我便注意到那些代名有四个同有“Mon”一个音节,就立即记起那已经遗忘的国名而叫出摩纳哥“Monaco”,可见代名实起源于已忘的原名;四个代名来自原名的第一音节,而最后一个代名恰依原名各音节的次序,而且包括了末尾的音节,使原名的音节都齐全了。至于这个专名之所以暂时健忘的原因,也不难发现。摩纳哥是意大利用来称呼慕尼黑的,由于慕尼黑有关的思想就使我抑制了摩纳哥的回忆。
  这是一个好例,可是太简单了。就其它例子而言,你也许要对代名作较长的联想,那时与梦的分析就会更相类似了。这个经验我也有过。某人曾请我和他同饮意大利酒。他对于某种酒有愉快的回忆,在饭店里要这种酒,可是忘掉了酒名。有许多不同的代名相继引起,我从而推知他因一个名叫赫德维Hedwig的女子而使他遗忘这种酒名。果真如此,他不仅说自己曾经在初尝此酒时遇见一位赫德维,而且因我这个推测,而记起了酒名。那时他已愉快地结婚了,赫德维这个名字则属于不愿回首的往事。
  专名的遗忘若如上述,则释梦也有可能了。由代替物出发,利用一系列联想,总可以得到原来的对象;而且由遗忘的名字推论起来,我们或可假定一个梦的元素的联想不仅因那元素而定,而且决定于不在意识内的原来的念头。这个假定如能成立,那么释梦的技术便具有相当的根据了。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七讲显意和隐意我们对于过失的研究是不无效果的。因为顺着研究过失的方向,由你们已知的假说加以推理,已得到两种结果:一关于梦的元素的见解。二释梦的技术。梦的元素本身并不是主要物或原有的思想,而是梦者所不知道的某事某物的代替,正象过失背后的潜伏意向,梦者虽确知某事或某物,可是已经想不起来了。梦由许多这一类元素组合而成,所以梦的某一元素果然如此,则整个的梦也应当如此。我们的方法就是利用关于这些元素的自由联想使他种代替的观念能进入意识之内,再由这些观念,推知那隐伏在背后的原念。
  我现在要将名词加以修订以求更合于科学之用了。所谓“隐藏的”“不可及的”或“原来的”统统应改为“非梦者的意识所可及的”或“潜意识的”,以期在叙述上更为精确。所谓潜意识,它的意义和已忘的字及过失背后的意向的涵义相同;意即当时属于潜意识的unconsciousatthemoment。反过来说,梦的元素本身及由联想而得的代替观念,都可称为意识的conscious,这些名词并不含有任何理论上的成见;谁说“潜意识的”一词不是一个合用而易于了解的名词呢?
  现在如果将我们的见解由一个单独的元素推广到整个的梦,则梦也为潜意识的某事某物所代替,而释梦的目的便在于发现这些潜意识的思想。因此,在释梦时,就有三个重要的规律,不得不一一遵守:一梦的表面的意义无论是合理的或荒谬的,明了的或含糊的,我们都不必去理会;这决不是我们所要寻求的潜意识思想。此律有一显著的例外后当再讲。
  二我们的工作应以随时唤起代替的观念为限,至于这些观念是否合式,可不必加以思量;而它们和梦的元素是否相离太远,也不必有所顾虑。
  三必须耐心地等着我们所要寻求的那些隐藏的潜意识思想自然而然地出现,正如前述实验里的遗忘的摩纳哥一词那样。
  由此可见我们的梦究竟能记得多少,或是否记得正确,那全是无关重要的。记得的梦并不是真事,只是一个化装的代替物,这个代替物因唤起其它代替的观念就提供了一种线索,使我们得知原来的思想,而将隐藏在梦内的潜意识的思想带入意识之内。我们的记忆尽管有错误,也不过是将那代替物再度加以化装而已,而且这种化装本身也不是没有动机的。
  我们可以解释自己的梦,也可以解释旁人的梦;但由自己的梦所得较多,更可使自己信服。但若作这一方面的实验,也不无阻力。联想虽源源而来,然而我们对它们并不完全承认;而是有所批判和选择的。这一联想是不合式的,无关的,那一联想是太荒谬的,第三个联想又文不对题;结果我们发现这些反对意见使联想在未十分明了之前,即已被压抑而终至于销声匿迹。由于我们一方面容易执着于原初的观念,即梦的元素,他方面又允许自己利用批判选择,从而破坏了自由联想所得的结果。假使不由自己解释这些联想,而由他人代为解释,则所作的批判选择又另有一种动机,虽力加制止也属徒然。我们有时以为某一联想太不愉快,所以不愿告诉他人。
  这些反对的理由显然妨碍研究的进行。我们解释自己的梦,须下决心不受它们的影响;若代他人释梦,则须严格订立规则,使他虽遇有上述的太琐碎,太荒谬,太无关系,或太不愉快等四种理由,也不许制止任何联想。他虽允许遵守这个规则,然而到后来仍不免犯规,而使我们感到烦恼。起初我们以为,他虽经我们一再解说,但仍不相信自由联想的功效;其次,我们也许以为给他几本书读读,或送他去听演讲,就会使他相信我们的观点。然而这种种麻烦都非必要,因为就连深信这个学说的我们,也不免反对某种联想,只是三思之后,才能克服。
  梦者虽颇倔强,然而我们可不必因此感到懊恼,反而可以利用这个经验去求得某些新鲜的事实。这些事实愈出人意外,则愈加重要。我们知道释梦的工作正为一种抗力aresistance所阻,这个抗力的表现形式就是批判的反对。这种抗力和梦者在理论上的信仰是无关的。而且由经验看来,我们还知道这种批判的反对是永远没有根据的。人们所要抑制的联想反而毫无例外地是最重要的线索,可以用来发现潜意识的思想。所以一个联想若有这种反对相伴而起,就必须加以特别注意。
  这个抗力是新发现的事实;是由我们的假说演绎出来的一个现象。这个要我们对付的新成分使我们大为惊奇而不快,因为研究可能因此而更难进行了,早知如此,不如算了反而痛快。何必为了研究一种无关宏旨的问题,引起这么多麻烦而妨碍顺利地应用技术呢?然而反过来说,这些困难也有可以迷恋之处,我们或可因此推知这种研究也有麻烦的价值。我们若要由梦的元素或代替物出发而探索隐藏的潜意识思想,必不免为抗力所阻。因此,可以假定代替物的背后,必有一种很重要的念头,否则求源索隐何以有这些困难呢?一个孩子如果不肯伸直手给别人看手中的东西,我们便可决定那个东西一定不是他所应有的。
  我们如果对抗力作一种动的解释,便须记住抗力是有量的变化的。有时抗力较大,有时抗力较小,这些差异,我们在研究时,常可看见。释梦时还有一种经验,可附述于此。就是说,有时只有几个联想——也许只有一个——便足以使我们由梦的元素达到它背后的潜意识思想,有时却必须作冗长的联想,而且必须克服许多批判的抗力。我们或许以为联想的数目必将随抗力的大小而异,这个揣想确也不错。抗力若很微弱,则其代替物必离潜意识思想不远;反过来说,强大的抗力可使潜意识思想大起变化,于是要由代替物达到潜意识思想本身便不得不转一大圈了。
  此时或可选取一梦,试用我们的技术,看我们所期望的是否可靠。然而我们将选择什么梦呢?你们不知道选梦为例的困难,我也不容易使你们了解这些困难究竟是什么。有些梦,就整体说,很少化装,有人也许以为最好用这些梦作出发点。然而所谓最少化装的梦究何所指呢?是指那些意义明白,有条不紊,象我们前面举过的两个实例吗?我们要这样假定,就不免大错了,因为据研究的结果,这些梦偏偏有很多化装之处。假使我不先规定特殊的条件,任取一梦为例,或许又会使你们大失所望。我们所须观察记载关于一个梦的元素的联想也许非常繁琐,以致不能对整个研究有明确的见解。我们若将梦写出,而与这个梦所引起的一切联想互相比较,则可见记载联想的篇幅数倍于原来的梦。所以最切实的方法似乎是选取几个简短的梦以为分析之用,而每个梦至少要传达一点意见或证实我们的某个假定。我们决定采用的就是这个办法,除非是经验告诉我们,非采用化装不多的梦不可。
  然而化繁为简,还有一个方法,是唾手可得的。我们暂时不必解释整个的梦,先以梦的单独的元素为限,举几个梦为例,看如何运用我们的技术去解释它们。
  一一个女人说自己在童年时屡次梦见上帝头上戴一顶尖顶的纸帽。你若没有梦者的帮助如何解释此梦呢?就表面说,这话在童年毫无意义;但是那女人说自己是小女孩时,常在进餐时戴上这么一顶帽子,因为她想要偷看兄弟姐妹盘子内的食物是否比她的多,于是梦的意义便有线索可寻了。帽子显然有遮盖的效用;这段往事不难探悉。这个元素和整个梦的解释还因梦者的又一联想变得更容易了。她说:“我听说上帝无所不知而无所不见,这个梦的意义只能是他们虽想瞒我,可是我也和上帝那样无所不知,无所不见。”这个例子或许太简单了。
  二一个多疑的病人曾做一较长的梦,梦中有人告诉她关于我的论《诙谐》那本书,而且大加赞美。其次便是关于水道canal的事,水道这个字或与这个字有关的字也许见于另一书内……她不知道……这都太模糊了。
  你们必定会以为梦中提到的水道因为本身模糊,就难于解释了。你们认为困难,这是对的,但困难的原因不是模糊;相反,此梦解释的困难是另有原因的,也就是造成这个元素模糊的同一个原因。梦者对于“水道”一词没有联想;我自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对。不多时后,或者说得精确些,次日,她告诉我有一联想或许与此有关。她记起某人的一句笑话:在多佛尔和加来之间的渡船上,有一个英国人在讨论某问题时说:“高尚的和可笑的之间仅隔一沟”Dusublimeouridicule,iln’yaqu’unpas。一个著名的作家回答他说:“是的,那就是lePas-de-Calais了”,意即以法兰西为高尚的,而以英格兰为可笑的。这个Pas-de-Calais是一条水道——也就是英吉利海峡。你们要问我以为这个联想和梦有关吗?我认为当然有关:这个令人不解的梦的元素的真意即在于此。或者你们不相信这个笑话存在于作梦之前,就成为“水道”这个元素背后的潜意识思想;你们或许以为它们是后来捏造出来的。由联想看来,可见她的怀疑为过分的赞美所掩饰,而联想的迟缓和梦的元素的模糊,无疑都以抗力为其原因。你们要注意此例所有梦的元素及其背后的潜意识思想的关系:它好象是思想的片段,取他物以为比喻;梦的元素因为与潜意识思想隔离太远,所以变得不可理解了。
  三一个病人作了一个长梦,梦中有一片段如下:他家里的几个人围着一只特殊形状的桌子坐着……。此桌使梦者想起在某一家庭内也曾见过同样的一张,于是他的联想持续如下:在这个家庭内,父子的关系很特别,梦者马上接着便说自己与父亲的关系也是如此。所以此桌入梦即用以指示这个类似之点。
  这个梦者久已熟知释梦的要求;否则必不至于研究这样琐碎的事——桌子的形状。梦中所有事物确非无因而起,我们若要得到结论,便须研究这种琐碎的,似乎没有动机的细节。你们也许仍感到惊疑,梦的工作为什么选取桌子来表示“我们的关系与他们的相同”这个思想。但是你们若知道那一家姓“Tischler”这一点也就可以解释了。Tisch意即桌子。梦者梦见亲属们围此桌而坐,意思是指他们也都是一些“Tischler”。还有一件事也须注意:这种释梦的叙述难免有轻率之讥。选梦的困难很多,这也是其中之一。我或许可举另一个例子以为说明,然而轻率之弊虽可避免,但另一种缺陷又将代之而起了。
  有两个新名词,本来早可引用,最好此时加以注释。说出来的梦可称为梦的显意themanifestdream-content,其背后隐含的意义,由联想而得的,可称为梦的隐意thelatentdream-thought。于是上面各例所有显意和隐意的关系,我们就必须加以讨论了。这些关系的种类不少。在例一和例二中,梦的显意也就是隐意的一部分,不过是一片段罢了。梦的潜意识思想,有一小部分闯入梦里,成为片段,或暗喻,有如电报码中的缩写。释梦须将此片段或暗喻凑成全义,如例二则很完满。所以梦的化装作用之一就在于用一个片段或一个暗喻来代替他物,在例三则显意和隐意之间又另有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在下面各例中更可明白看出:四梦者将他所认识的某女子由沟渠中拉出来。梦者由第一个联想即明白梦的意义如下:他“选取了她”,看中了她。
  五又有一人梦见他的兄弟手持竹节第一个联想是中秋节到了,第二个联想才说出梦的隐意。他的兄弟现正在节省开支。
  六梦登高山以望远。此梦听来似乎很为合理;或可不必加以解释,只须研究梦者对此有何回忆,是什么引起这个梦便尽够了。然而这是错的;此梦之需要解释和较欠条理的梦不相上下。因为梦者记不起登山的事;反而记起某友人正刊行一种Rundschau〔评论〕,以讨论人类和地球上最远部分的关系:所以梦者自以为是一个评论者“revieWer”,才是梦的隐意revieWer实即为“测量者”。
  这里你们可以看到了梦的显意和隐意的新型的关系。显意与其说是隐意的化装,不如说是它的代表——一种由字音引起的可塑性的具体意像。然而就结果说,也可称为化装的一种,因为这个字起源于何种具体意像,我们早已记不得了;所以现在当这个字为意像所代替,我们便不能认识了。你们若知道梦的显意大多数为视像,较少数为思想和文字,便可知显意和隐意之间的这种关系在梦的构造上有特殊的重要性;而且因此更可知一长列的抽象思想可在显梦里造成代替的意像,以达到隐藏的目的。这也就是绘制谜画的方法。至于这种意像和诙谐心理学的关系,那是另一问题,我们不必在此讨论了。
  显意和隐意之间还有第四种关系,现在不谈,等将来有需要时再说。甚至在那时我也不会将这些可能的关系尽量举出,只要满足要求就够了。
  现在你们能有解释整个梦的勇气吗?那么让我们看是否有充分的准备。我自然不去选取一个最难解释的梦,但是所选的梦也1必须具有梦的特点。
  一个年轻的妇女已于多年前结婚。某夜得梦如下:她和丈夫在剧院内,正厅前排座位有一边还完全空着。她的丈夫对她说爱丽丝和她的未婚夫也要来看戏,可只能以一个半弗洛林钱币名买到三个坏座位;他们当然不要了。她说,由她看来,他们并不因此有所损失。
  梦者所陈述的第一件事就是梦所由起的事件在显意中已暗暗指出:她的丈夫的确曾对她说,与她年龄差不多的友人爱丽丝已订婚了,此梦就是对这个消息的反应。我们已知道这个在前一天发生的事件,在许多梦里都容易指出,梦者也不难追根究底。就此梦而言,显意里的其他一些同样的元素也经梦者道破了。“有一边座位还完全空着”这一细节指的是什么呢?这指的是前一星期的事,她想去看戏,位子定得太早了,以致不得不多付票价。到了入场的时候,她的担忧显然是多余的,因为有一边座位几乎完全空着。假使她到演戏的那一天来买票,也不至于无票可买,因此她的丈夫讥讽她太匆忙了。其次,一个半弗洛林又指什么呢?那和看戏的事全无关系,指的是前一天听到的一个新闻。她的嫂嫂接到丈夫寄给她的一百五十个弗洛林,便匆匆地到珠宝店里去,象一个傻瓜似地,全部用来买了一件珠宝。何以数目是三呢?她对此一无所知,除非下面这个观念也算一个联想:她已结婚十年,而这个订婚的女子爱丽丝的年纪比她只少三个月。那么两个人何以买三张票呢?她无话可说,而且不愿有所联想。
  然而这少数联想所提供给我们的材料,已够用来发现梦的隐意了。最可怪的,她有好几次讲到时间,这便是这个梦的共同基矗她买戏票太早,太匆忙了,以致不得不多付票价;她的嫂嫂匆匆地拿钱到珠宝店里买首饰,好象是迟了就买不到似的。假使这些特别看重的各点,如“太早”“太匆忙”等和梦所由起的事件即年纪比她小三个月的朋友现在也已订婚了以及她对于嫂嫂的严厉批评,以为如此匆忙,未免太傻等事合起来看,则梦的隐意自然可如下述,显梦当然是一个巧妙化装的代替物!
  “我急于结婚未免太傻,由爱丽丝的例子看来,可见我迟一些也还能和人订婚”。她自己的急于买票,她的嫂嫂的急于买珠宝都用以表示此意。看戏代表结婚。这便是梦的隐意:我们或可再分析下去,不过较欠明确,因为分析所得的结论必须与梦者的话不相冲突:如,“我用此款或可得到百倍于此的利益”!一百五十个弗洛林恰恰百倍于一个半弗洛林假使此款代替嫁妆,则意思就是说丈夫可为嫁妆所购得:那么珠宝和坏座位也就是丈夫的代替物了。假使把“三张票”和一个丈夫联系起来,那就更好解释了;但是我们的知识却还作不到这一点。我们只知道此梦只用来表示梦者看不起丈夫,而深悔结婚太早而已。
  由我看来,我们第一次释梦所得的结果非但没有使我们满意,反而使我们感到奇怪。观念太多了,以致未能一一了解。此梦的解释尚未到达终点,这是我们所已知道的。现在将可以明白的各点列举如下:第一,我们要知道这个梦的隐意着重在“匆忙”;而“匆忙”一层在显梦中则无所表现。若未经过分析,则必不知道有这个隐意的存在。所以潜意识思想的中心点似乎不在显梦中呈现。这一事实必将使整个梦所给予我们的印象有根本的改变。第二,梦里的观念作无意义的结合如一个半弗洛林买三个;在梦的思想内我们便从而发现下面一个隐意:“结婚太早未免太傻。”这个“未免太傻”的隐意难道不是由显梦中的无意义的成分而表示出来的吗?第三,由比较的结果可以看出,显意和隐意的关系不是一个简单的关系,一个明显的元素不一定总是代替一个潜在的元素。二者的关系是两个不同的组的交叉关系,所以一个明显的元素可代表几个潜伏的思想;而一个潜伏的思想也可为几个明显的元素所代替。
  至于就梦的意义和梦者对意义的态度而言,我们可以发现更多令人惊奇的事实。那位太太固然承认我们的解释,但仍不免感到惊异;她不知道自己竟如此地轻视丈夫;更不知道为什么轻视他。所以关于这个梦还有许多细节未能完全了解,我以为我们对于释梦还没有充分的准备,所以先要受进一步的训练。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八讲儿童的梦我觉得我们进行得太快了,所以让我们退回几步再说吧。我们在应用分析法解释梦的化装之前,已说过我们最好暂时将注意的范围缩小,以那些未曾化装或很少化装的梦为限,以避免由化装而引起的困难。其实照这个办法,未免又和精神分析的发展过程背道而驰;因为事实上,只有在一贯地应用我们的释梦法,并对曾经化装的梦彻底地分析之后,才知道有未经化装的梦的存在。
  这种梦在儿童的梦中可以找到:儿童的梦简短,明白,易于了解,其意义虽不含糊,但究竟不失为梦。然而儿童的梦也不都属于这个类型。儿童期的初年开始出现化装的梦,五岁和八岁之间的儿童的梦,据记载,已具有成人的梦的一切特点。但是假使你以初具精神活动或四五岁这一时期为限,便可发现一系列的所谓幼稚的梦,到了儿童后期还可以有这同一类型的梦;甚至成人的梦,在某种情形下也可与婴孩的梦同样幼稚。
  根据这些儿童的梦,便不难对于梦的主要属性,有确实可靠的了解。
  一要了解这些梦,可不必进行分析,也不必应用任何技术。对于述梦的儿童也不必加以询问。然而关于他的生活,我们却要略有所知;每一个梦都可释以前一日的经验。因为梦就是心灵在睡眠中对于前一日经验的反应。
  现在举几个例子如下,作为进一步结论的根据。
  1一个一岁又十个月的小孩要送别的孩子一篮樱桃作为他生日的礼物。他显然不愿意,虽然他自己也可得一些樱桃;第二天早晨,他说自己梦见赫尔曼已将樱桃吃完了。
  2一个三岁又三个月的小女孩第一次游湖。返回时不愿上岸,放声大哭;在她看来,湖上时间过得太快了。第二天早晨,她说自己昨晚又梦见游湖。我们可揣想她梦中游湖的时间必较长于白天。
  3一个五岁又三个月的男孩和他人同游哈尔斯塔特附近的厄斯彻恩塔尔。他以前曾听说哈尔斯塔特在德克斯坦山的山脚下,他对此山很感兴趣。从奥西地方的房子内,可以看见德克斯坦山,从望远镜中可能看见山顶上的西蒙尼小屋。这个孩子曾一再用望远镜去看这个山顶上的小屋,但没有人知道他是否看见。这次旅游,开头便带有一个愉快的期望。每有新山在望,他便问那是否就是德克斯坦山。可是每次得到的都是否定的答复,于是他渐觉扫兴,立即默不作声,也不愿和他人再走上几步去看瀑布。人家以为他太疲劳了,但是第二天早晨,他很高兴地说:“昨夜我已梦见在西蒙尼小屋之内了”。所以他加入这次旅游,就是怀着这个期望的。关于路程,他仅重复以前听到的话:“你必须在山上走六个小时,才到山顶”。
  由这三个梦看来已足见一斑了。
  二这些儿童期的梦是不无意义的;它们都是完全的、可以了解的心理动作。前面讲过你们要记得医学上梦的见解,还要记得有人把梦比喻为不谙音乐者在钢琴键盘上的乱弹。上面征引的儿童的梦便绝对和这种说法互相抵触了。最可怪的是,一个儿童能在睡眠时做成完全的心理动作,而在同一情境之内的成人仅仅满足于间断的反应。况且我们可以有各种理由断定儿童的睡眠是要比成人的睡眠更熟更深的。
  三这些梦既未经过化装,所以不必解释:其显意和隐意互相一致。我们因此可以断定化装不是梦的主要属性。我想这句话你们必定是相信的。但是经过仔细的研究,不得不承认这些梦也不无化装,虽然是程度很浅,但梦的显意和隐意之间总多少有些区别。
  四儿童若对日前的经历感到遗憾,抱有希望或有不曾满足的愿望,便以做梦为反应。儿童借梦以直接满足这个愿望,毫无掩饰。至于体外或体内的刺激在扰乱睡眠和产生幻梦上所占的地位,现在也可以讨论一下。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知道一些明确的事实,但是这些事实只可用以解释极少数的梦。在儿童的梦中,则难以看出这种身体刺激的影响;因为儿童的梦是完全易于了解的。然而我们也不必因此而放弃这个刺激生梦的观念。我们只要问扰乱睡眠的刺激除身体的刺激之外为什么一开始就忘记了还有心理的刺激?我们知道扰乱成人睡眠的大半是这些心理的刺激;因为这些刺激往往使成人们不能引起睡眠所需要的心理情境,——即和外界脱离关系的情境。他们不愿意打断生活;他们宁愿继续正在做的工作,这就是他们不睡眠的原因。所以侵扰儿童睡眠的心理刺激是不曾满足的愿望,他对此的反应就是梦。
  五我们就是从这个捷径而知道梦的功能的。假使梦是对于心理刺激的反应,则梦的价值就在于使兴奋求得相当的发泄,以消除其刺激而使睡眠继续下去。这个发泄如何在动力上因梦而得以实现,尚无所知,然而我们已知道梦不是睡眠的捣乱分子以此责备梦的颇不乏人,却是睡眠的保护人,使不受扰乱的影响。我们原易以为没有梦则睡眠较深,然而这个见解是错的;其实没有梦的帮助,则睡眠将不可能,我们所以睡得好,都是因为有梦。梦也不免使我们稍受干扰,然而这正好象巡警在驱逐扰乱治安者时不免要发出枪声一样。
  六梦因愿望而起,梦的内容即在于表示这个愿望,这就是梦的主要特性之一。此外还有一个不变的特性,就是梦不仅使一个思想有表示的机会,而且借幻觉经验的方式,以表示愿望的满足。“我很想游湖”是引起梦的愿望;至于梦的内容则为:“我正在游湖”。所以即就这些儿童期的简单的梦而言,梦的隐意和显意之间仍略有区别,隐意经过化装将愿望译为经验。释梦的时候,须先将这种化装作用设法还原。假使这是一切梦的最普遍的特性之一,我们便可知解释前述各梦的方法了:“我看见兄弟手持竹节”的意思并不是“我的兄弟正在节省开支”,而是“我希望我的兄弟要节省开支”,这两个普遍特性之中,第二个比第一个更容易为大家所公认。只是经过广泛的研究之后,我们才相信引起幻梦的常常是一个愿望,而不能是一种成见,目的,或者谴责;但是其它特性并不因此而变,就是说梦不仅重复引起这个刺激,而且因为译成一个经验,就使刺激消灭而安静了。
  七就梦的这些特性而言,我们又可将梦与过失加以比较。在过失里,我们曾辨别出来一个牵制的倾向和一个被牵制的倾向,过失就是两者的调解。梦也属于这个范畴;其被牵制的倾向当然只是睡眠的倾向,而牵制的倾向乃是一种心理刺激,我们称之为力求满足的愿望,因为现在我们还找不到牵制睡眠的其它的心理刺激。梦也是一种调解的结果;我们睡觉了,可仍经历着愿望的满足;我们满足愿望了,同时仍持续着睡眠。所以两种倾向各有一部分成功和一部分失败。
  八你们要记得我曾想借“昼梦”来解决梦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些“昼梦”确实是满足愿望,满足野心或情欲,然而采取的方式为思想或想像,虽很生动,但绝不同于幻觉的经验。因此,梦的两个特性虽较欠确定,但仍为“昼梦”所同有,然而为睡眠所特有而为醒时所不能有的那一属性则完全缺乏。在语言中,我们也同样发现满足愿望是梦的一个主要特性。而且假使梦中的经历不过是想像重现的一个方式,这个方式只在睡眠的特殊状况下才有可能——我们或可称之为“夜中昼梦”“anoctumalday-dream”——那么我们便可知道做梦如何可以消除刺激而导致满足;因为昼梦也是满足愿望的一种心理活动,这也就是人们为什么有昼梦的唯一原因。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俗语也具有相同的意义。俗话说:“猪梦橡实,鹅梦玉米。”“小鸡梦什么呢?梦见谷粒。”这些谚语所说的已由儿童降至动物,其所主张的梦的内容也是愿望的满足。还有许多成语也是指的同一件事,譬如“美妙如梦”;“此事为梦想所不及”;“就连最荒唐的梦也不能有此想像。”可见俗语的含义也和我们的见解相呼应。当然,也有所谓“焦虑的梦”anxietydreams,痛苦的梦,或无关痛痒的梦,然而这些都没有相当的成语。我们固然也有“恶梦”这个名词,但是据普通的用法,“梦”总是带有一些满足愿望的涵义。无论何种谚语决不至于说猪鹅梦见被宰杀的。
  梦的这个满足愿望的特性竟为一般谈梦者所疏忽,自然是令人费解的。其实,他们也常看得见这一层;但是从来没有人承认它是梦的特性,而用来作为释梦的引线。他们究竟为什么这样做,一加揣想,便可知道,这留待以后再讨论吧。
  现在来看看由儿童的梦的研究,几乎不费力气而得的究竟有多少知识!我们已经知道1梦的功用在于保护睡眠;2梦由两种互相冲突的倾向而起,一要睡眠,而一要满足某种心理刺激;3梦为富有意义的心理动作;4梦有两个主要的特性,即愿望的满足和幻觉的经验。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几乎已忘掉我们是在研究精神分析了。除了前面曾举出的梦和过失的关系之外,我们这个研究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帜。任何一个对于精神分析的假定一无所知的心理学家,对于儿童的梦都可能作同一解释。但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作这样的解释呢?
  假使一切的梦都幼稚如此,那么梦的问题早已解决,我们的研究也早已完成,就不必去询问梦者,也不必去谈什么潜意识或引用自由联想的方法了。这显然是我们所应继续努力的方向。我们已一再发现,有些特性据说是普遍有效的,到后来证明只以某种少数的梦为限。所以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儿童的梦所表现的特性是否较为稳定,或意识不明显而愿望不易看出的梦是否也具有这些属性?我们的意见以为这些梦已经过多次化装,所以不能立即加以判断。我们更以为要分解这种化装,必须求助于精神分析法,研究儿童的梦的意义则没有这个需要。
  至少还有一类梦和儿童的梦相同,也未经过化装,并容易认出是愿望的满足。这些梦都由迫切的生理需要——如饥、渴、性欲等——所引起,作为愿望的满足即在于对这些体内刺激的反应。譬如我所记载的,有个一岁又七个月的小女孩,梦见一种菜单,上面有她自己的姓名F.安娜,……草莓,覆盆子,鸡蛋,奶油面包,她因吃了水果,积食不化,不得不挨饿一天,此梦就是这个情境的反应。同时,她的祖母,六十八岁又五个月,因为浮动肾脏floating kidney不得不断食一天,当夜就梦见有人请她聚餐,面前尽是山珍海味。其他如饥饿的囚犯,和粮绝的游历家及探险家都常梦见得食充饥。譬如诺顿斯柯尔德在他讨论南极的书1904年内,叙述他自己和探险队过冬的生活如下见卷一,336页:“我们的梦明显地表示出我们当时的思想方向。我们做梦从来没有象那时那么多,那么鲜明。就是那些很少作梦的朋友,当我们在早晨交换梦景的时候,也常有长梦可作谈料。我们所有的梦都有关那遥远的乡土,但有时也梦见我们当时所处的情境,——饮食是梦的主要对象。有一位朋友往往夜梦大嚼,早晨说自己已吃了三道菜而深感愉快。还有一位梦见满山都是烟叶;又有一位梦见扬帆而来的船只,最后不再看见有冰块了。还有一梦也值得一提:邮递员手持信件而来,反复解释他迟来的原因;他说信先送错,然后费了许多周折才将信件取回。睡梦中尽管有许多更奇突的事情,但是最足以令人惊异的,就是我自己几乎所有的梦或我听他人所说的梦都缺乏想象。假使我将这些梦都记载下来,一定会大大引起心理学的兴趣。梦既能使大家心满意足,则我们如何思慕睡乡,你们便可想而知了。”此外我想再引一段,这次是杜普里尔的话:“派克旅行非洲,在几乎渴死时,常梦见家乡的水源丰富的山谷。特伦克在马格德波格的城堡内挨饿时,曾梦见为美食所围绕;乔治.巴克曾参加富兰克林的第一次探险,当粮绝将死时,常梦饱食。”
  无论何人若因晚餐多进美食,入夜大渴,便不免梦见喝水。大饥大渴可不能因梦而止,于是口渴醒来时不得不真喝水。此时梦确无实际的功用,但显然可见梦的引起的目的是在于保护睡眠,不使刺激惊醒梦者而采取行动。如果愿望的强度较弱,则“满足愿望的梦”往往能达到满足的目的。
  同样,性欲的刺激也可因梦而得到满足,但是这种满足自有特点,值得我们注意。因为性欲的冲动不象饥渴那样地依赖外物,所以梦遗也可使梦者得到真实的满足;不过对外物的关系也颇重要这一层等后来再讲,所以这真实的满足仍不免与梦的对象有联系,只是化装不明显罢了。象兰克所说过的,梦遗这一特点可用来作为研究梦的化装的适当对象。至就成人而言,愿望的梦常于满足之外,兼有其他纯由心造的事物,我们要懂得这种梦,仍须加以解释。
  然而成人若有这种幼稚型的满足愿望的梦,也未必仅只是对于机体的迫切需要的反应。我们也知道这一类简短明白的梦有些是由于某种强有力的情境而引起的,显然也是心理刺激的结果。例如,有些“焦急”的梦“impatience”dream,梦者或预备旅行,或预备看戏,或预备演讲,或预备访友,都将他的期望预先在梦中实现,在前一夜或梦见到达目的地,或梦见在戏院内,或梦见已和所想要访问的朋友互诉阔别。又如所谓“偷懒”的梦“comfort”-dreams,梦者为了要继续酣睡,乃梦见已经起床,洗脸,或在校内,其实却仍在睡乡,这个梦的意思是想在梦内起床,而不愿真正起床。我们前已承认睡眠的愿望常在梦的构成上占一地位,就这些梦而言,这个愿望明显地表现出来,而为梦的起因。所以梦的需要和其他重大的机体需要有同等的重要性。
  我想在这里请你们参考慕尼黑的沙克画廊中施温德绘画的复制品,并请你们注意画家很明确地知道梦可因强有力的情境而引起。画名《囚犯的梦》,梦的主题当然就是囚徒的越狱。囚犯想从窗口逃出,因为阳光由窗口入室,将他从睡眠中唤醒。重叠而立的妖神无疑代表着他攀缘上窗所应继续站立的位置;假使我未误解或附会,则站在顶端而靠近窗口的妖神即囚犯希望取得的位置的面貌恰好和梦者的面貌相似。
  我曾说过除了儿童的梦和幼稚型的梦之外,其他各梦都不免经过多次化装,不易解释。我们虽揣想这些梦也都是满足愿望的梦,但一时可不敢说是否如此,也不能由梦的显意推定这些梦由什么心理刺激所引起,或证明它们也和旁的梦相似,是要解除或减轻其刺激。但是它们仍然需要解释或翻译;对于化装的历程要作溯源的研究,显意要代之以隐意,然后,才可以明确地断定因研究儿童的梦而求得的种种结论可否用以解释一切的梦。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九讲梦的检查作用由儿童的梦的研究,我们已知道梦的起因、主要特性和功能。梦乃是用幻觉的满足来消除侵扰睡眠的心理刺激的方法。关于成人的梦,我们所可解释的,确仅有一类,即所谓幼稚型的梦。至于其他种类的梦,则既没有讨论,也没有了解。但是我们所已求得的结果未可轻视。一个梦若完全可以了解,总能表明是愿望的满足;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所以一定是很重要的。
  其他种类的梦,我以为是对一种未知内容的化装代替物,而这种未知内容必须加以追究;我们的假定除了别种理由之外,还因为梦和过失有相似之处。因此,我们便须研究以求了解这所谓梦的化装作用了。
  梦之所以奇异而不可理解,就是由于梦的化装作用。我们所要知道的是:1化装的起因即动因,2化装的功用,3化装的方法。我们还可以说化装是“梦的工作”dream-Work的产物。现在可描述梦的工作并描述其中所有的力量。
  请先述一梦,此梦为精神分析界中一位知名的夫人所记录。她说梦者是一位深受教育,年高望重的妇人。此梦未被分析,录梦者以为由精神分析家看来,可不言而喻,无须解释。梦者也未加以解释,只是大加批判和申斥,好象自己深知梦的隐意,她说,“你看一个五十来岁日夜只替孩子操心的老妇人,竟有这么一个荒唐的梦!”
  现在可以叙述梦境了,梦是关于大战时的“爱役”。“她到第一军医院去,对门警说要进院服务,须和院长一谈。她说话时,非常着重‘服务’二字,以致警官立即察觉她所指的是‘爱役’。因为她是一个老妇人,所以警官有些迟疑,后来,才许她进院,但是她没有去见院长,却走进一个大暗室内,室内有许多军官、军医或站或坐于一大餐桌之旁。她对一个军医说明自己的来意;他也立即理会了她的意思。她在梦里所说的话仿佛是:‘我和维也纳的无数妇女准备供给士兵、军官或其他人等……’最后变为喃喃之声。然而她一看军官们的半感困惑和半怀恶意的表情,便知道他们都已领会她的意思了。她又继续说:‘我知道我们的决定是很古怪的,但是我们都十分热诚。战场上的士兵,决没有人问他是否愿意战死的。’然后是一分钟的难堪的静默;军医就将两臂抱住她的腰说:‘太太,假如真的这样,那……又继以哺喃之音。’她脱身而退,想道:‘他们大概都是一样的’,于是回答说:‘天啊,我是一个老妇人,或许不致于有这回事吧。有一个条件是不得不遵守的:年龄总得加以注意,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小孩子或许不……喃喃;这简直太可怕了。’军医说:‘我很明白’;但是有几个军官,还有一个曾向她表示爱情的少年,都高声大笑,那老妇人就请见院长,要求把事情弄清楚;院长是她所认识的。可是她大吃一惊,因为她竟不知道院长的姓名。军医对她表示十二分敬意,告诉她上三层楼的路,有一条很狭的螺旋形的铁梯,由这个暗室直至楼上。上梯时,她听见一个军官说:‘不管她年纪大小,这个决定够惊人的了;向她致敬吧!’她觉得她只是在尽自己的义务,走上了一个无穷尽的铁梯”。
  这个梦在几星期内做过两次,虽略有变动,但据这位太太说,变动之处都是全无意义或全不重要的。
  此梦的进行和一个昼梦很相似,不连贯处很少,有许多地方只须一加询问便可明白:但是你们知道却没有这样做过。最可惊奇而最饶有兴趣的是许多语气忽断的地方;有三个地方内容似乎变得模糊不清了,语气一断,便代以喃喃之声。因为此梦我们尚未加以分析,严格地说,我们决没有揣测其意义的权利;但是也有若干蛛丝马迹可寻,例如“爱役”二字,可用作下结论的材料;而在喃哺声之前的断续的话,也都可根据意义来补足它。补足之后,结果便形成一种梦幻,意思就是说梦者随时准备献身尽职,以满足军队中各色人员的性的需要。这确是一种无耻可怕的性欲幻想,然而——梦却完全没有谈起此事,每当前后关系中应当有所表露的时候,便在显梦内出现模糊不清喃喃之声;那些秘密意义已受压抑或消灭了。
  这些细节所以引起压抑,就是因为本身的性质太令人骇异了,我想你们对于这一层必不难推想而知。近来类似的事比比皆是。试取任何一种有政治色彩的报纸,你们会发现删削之处触目皆是,于是纸上屡有空白。这些空白所占据的地方,原来一定有新闻检查员所不赞许之事,因此便被删除得一字不留。你们大概以为这太可惜了,因为被删的新闻一定是新闻中最有趣的材料。
  有时被检查的不是全句;著者预料某段大概要受到检查员的指摘,所以将这些句子化硬为软,或略加修改,或仅暗示影射。于是新闻中不再有空白,但是由那些转了弯而欠明了的表示,便可知著者在执笔的时候,内心已作过一番检查工作了。
  根据这个比喻,我们可以说梦里删去的或装成喃喃之声的话也必定是检查作用的牺牲品。我们确实也用了梦的检查作用这个名词,并用来作为梦的化装的原因之一。每当显梦中有断续之处,我们就知道它是由于检查作用;进一步说,凡是在其他较明确的成分之中,出现一种在记忆里较模糊,较欠明确,而较可怀疑的成分,我们认为这就是检查作用的证据。然而无论如何,检查作用很少象在“爱役”梦里的那么爽直而痛快;较常见的是检查作用常用的上述第二个方法:即用修饰,暗示和影射来代表真正的意义。
  梦的检查作用还有第三种行使职权的方法,是新闻检查条例无法比拟的;我可引上面分析过的一个梦来说明梦的检查作用的这一特殊活动方式。你们可记得“以一个半伏洛林买三个坏座位”的梦。就此梦背后的隐意说,“太匆忙了,太早了”占重要的地位;意思是说“结婚那么早是傻的,买戏票那么早也是傻的,嫂嫂那么匆忙花钱买珠宝也傻得可笑”。这个中心思想在显梦中没有流露,显梦着重在看戏买票。因为梦的元素有这样一个重心的移植和改组,于是梦的显意乃大大不同于梦的隐意,以至不再有人怀疑隐意的存在了。这个重心的移植就是化装所用的主要方法之一;而梦之所以如此奇异,使梦者不愿承认是自己心内的产物,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材料的省略、更动和改组——这些就是梦的检查活动的方式和化装所用的方法。我们现在所要研究的是化装作用,而检查作用则为化装的主因,或主因之一。移置“displacement”一词往往兼括排列的变动和更替。
  梦的检查活动既略如上述,我们现在可将注意转而集中于其动力学。我希望你们不要用拟人说的意义看待“检查作用”,把检查描绘为一个严肃的小鬼,寓居于脑中小房间内行使职权;也不要硬性地确定它的位置,以为有一个“脑中枢”产生检查的力量,那个中枢一旦受伤,这个力量便随即停止。我们现在可仅把它作为一个有用的名词,以表示一种动的关系。我们可也不必因此便不问这个力量的实施者和接受者各为何种倾向;而且我们假使发现自己已遇见检查作用而竟熟视无睹,也不必感到惊奇。
  然而这确是事实。须记得我们应用自由联想法时,就曾有一种奇怪的经验:我们知道要由梦的元素努力企求其背后的潜意识思想,便不免遇有一种反抗。我们曾说过,这个抗力有时很大,有时很校抗力小,释梦的工作只需要几个联想便成;抗力大,则不得不有一种冗长的联想,使我们远远地离开出发的观念,一路上还须抵御因联想而引起的种种批驳。释梦时所遇到的这种反抗,现在就是“梦的工作”中的检查作用;反抗只不过是客观化的检查作用;由此可以证明,检查的力量并不因促进梦的化装而枯竭,它仍然保留作为一个永久的机关,目的在于维持已造成的化装。而且正好象释梦时的抗力大小随每一元素而不同那样,由检查作用所引起的化装程度也跟着整个梦中的各元素而不同。由显梦和隐梦的比较研究表明,有些隐伏的元素完全消灭,有些略有更动,有些仍然呈现于显梦中,甚至变本加厉。
  但是我们的目的在于寻求施行检查的究竟是何种倾向,而受检查的又是何种倾向。这个问题在了解睡梦和人们的生活上都很重要,我们若将已解释过的各梦作一概观,便不难答复了。施行检查的倾向,就是梦者清醒时所承认或赞许的倾向。你若对自己的梦的正确的解释加以否认,此时你的动机就是促使检查从而造成化装的动机,因此乃有释梦的必要。请回头来看那位五十岁的妇人的梦吧:此梦虽未经过我们的解释,但是她自己也深感吃惊。假使冯?胡格-赫尔穆斯医生将梦的无可怀疑的意义举实相告,她恐怕不免要更加暴怒了。梦里污亵的话所以变为喃喃之声,正是由于这种批驳拒斥的态度。
  其次,我们可用这个内心批判的观点来描写梦的检查作用所反抗的倾向具有令人不愉快的性质。它们往往违反伦理的、审美的或社会的观点,我们平时根本不敢想到,纵然想到也必深感厌恶。而且这些在梦里化装的被检查的愿望,也就是无限制的自我主义的表现;因为梦者的自我呈现在各梦中,而且占据重要的地位,虽然它在显梦里也知道如何隐身的方法。这个梦的自我神圣主义sacroegoism0和睡眠时必要的心理态度——即和整个外界不生交涉的态度——确不无相当的关系。
  打破一切伦理束缚的自我乃是受美育所拒斥,道德规律所制裁的性欲需要所支配的。而对快乐的追求,我们称之为“里比多”——就肆无忌惮地选取一般人所禁止的事物作为自己的对象:不仅是他人的妻子,甚至于是普通人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母亲和姊妹,父亲和兄弟等。甚至那位五十来岁的妇人的梦也是一个乱伦的梦,她的“里比多”显然以儿子为对象。其他如我们认为与人性不相容的欲望也足以成梦。憎恨无限制地泛滥;复仇的愿望,杀人的愿望也屡见不鲜,更有针对着至亲的人——梦者的父母,兄弟,姊妹,夫妇及子女等——以他们为对象。这些被禁止的愿望好象被一种恶魔所引起;我们若知道它们的意义,便觉得醒时对于这种愿望虽加以最严酷的制裁也不为过。然而梦的本身对于这种邪恶内容可不必负责;梦的功用在于保护睡眠不受侵扰,你们总是还记得的。邪恶不是梦的本性;而且你们也知道有些梦可被认为是满足正当的愿望和身体的迫切需要。这些梦没有经过化装,也没有化装的必要,因为它们在行使职能时并不触犯自我的伦理的和审美的倾向。你们也记得化装的程度和下面的两个因素成比例:一被检查的愿望越骇人,则化装的程度也越大;二检查的要求越严格,则化装也越繁复。所以一个严受管束而拘泥太过的少女常用一种严格的检查作用,使梦的兴奋不得不稍稍化装,这种兴奋由医生看来会认为是一些可以允许而无害的“里比多”欲望,梦者自己就是在十年后也会得出相同的结论的。
  你们原文作“我们”现在仍然没有让自己胆敢怒斥我们释梦研究的结果。我想你们原文作“我们”对释梦的工作尚未有相当的了解;然而我们义不容辞的是首先要抵御某些可能的攻击。这个研究的弱点是不难看出的。我们的解释是基于前所采用的假设:如梦确有某种意义;由催眠而得的潜意识观念可用以解释常态的睡眠;一切联想皆受束缚等。现在假使由这些假设加以演绎而对于释梦有可靠的结果,则我们或可断定这些假设是正确的。但是假使所求得的只是我所描述的那一种,那便如何呢?当然有人要说:“这些结果是不可能的,荒谬的,至少是很不可靠的,因此那些假设一定有错误的地方。或许梦毕竟不是一种心理现象,或在常态心理中没有什么潜意识,或许我们的技术还有缺点。作此种种假定不是比接受那些由我们的假设演绎而得的可恶的结论更简单而完满吗?
  对的,简单固然简单,完满固然完满,但不一定因此就更正确。你们原文作“我们”还要等待,此时还不能遽下判断。第一,我们的解释正可从引起一种甚至更强有力的抗议。你们说我们的结果使一般人感到不愉快和厌恶,那究竟对我们影响不算严重;我们解释了梦的背后有些愿望的倾向,而梦者本人坚持异议,这才确是一种更有力的抗议。有一个梦者说,“什么?你要从我的梦证明我不愿花钱为妹妹办嫁妆和为弟弟付教育费吗?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我为弟妹终日辛劳,我一生所关心的就是尽我作兄长的责任,因为我是长子,此事我已向亡母提出过保证。”又有一妇人说:“你说我希望我丈夫死吗?那真是无理取闹的胡说!或许你不相信吧,不仅我的婚后生活是愉快的,而且他如果死了,我将要失掉人间的一切。”又有一人说:“你以为我对妹妹怀着性的欲望吗;这未免可笑了;我对她漠不关心;我们兄妹素不和睦,已有好几年互不谈话了。”如果这些梦者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那些本属于他们所有的倾向,我们或可不为所动;还可以说这些就是他们意识不到的事物。然而如果他们在自己心内发现一种和我们所解释的恰恰相反的愿望,而且以他们的生平行为来证明这个相反愿望占据优势,那末我们便不得不知难而退了。我们如果将这整个释梦的研究斥为一种可以导致谬论的工作而加以抛弃,现在难道还不是时候了吗?
  不,现在可还不是时候。在详细考虑之后,即使这个较强有力的抗辩也很难站得住脚。假使精神生活果然有潜意识倾向的存在,则在意识生活中相反倾向占据优势是无关重要的。心灵内也许有同时容纳两种互相反对或矛盾的倾向的地方;也许一个倾向的优越而使相反倾向降落到潜意识之内。所以前面的第一种抗议只是说释梦的结果既欠简单,又很令人不快。对于第一点,我们可以说,不论你们怎样喜爱简略,可是决不能因此而解决梦的任何一个问题;你得下决心一开头就承认梦的复杂的关系。至于第二点,你若以好恶作为评判科学是非的动机,那便显然是错误了。释梦的结果若令人不快,或甚至于恼羞成怒,那有什么关系呢?Can’empêchepasd’exister.〔这无害于存在〕——我少年行医时,曾听见我师沙可如此说过。假使我们要对这个宇宙的实在有所了解,便不得不低首下心,将好恶之感坦然置之度外。如果一个物理学家证明说地球上的有机生命不久便将绝灭,你必不敢向他抗议说:“那不可能;我很不喜欢这种预测。”我想,若没有第二个物理学家出来证明第一个物理学家的前提或估计有错误,你大概是会不发一言的。假使你只听从好恶行事,那么你就是在摹拟梦的结构的机制,而不是想对于梦有所了解了。
  你也许对被检查的梦的欲望的可厌性质不再介意,而另提一个抗议,说人性决不至于有这么大部分是恶的。然而你能用自己的经验证实你这句话吗?你把自己看成是什么样的人,我暂不说,但是你曾看见过胜过你的和等于你的人们满怀好意,你的仇人富有侠义,你的朋友绝少嫉妒,所以你才不得不驳斥性恶的观念吗?你岂不知道一般人在性的生活上都很难控制和信赖吗?或者你竟不知道我们夜梦中的一切过度和反常的行为都是人们每天在清醒时所犯的罪恶吗?精神分析在此也不过是证实柏拉图的格言:“恶人亲往犯法,止于梦者便为善人。”
  现在丢开这个不谈,请看一看现在仍蹂躏着欧洲的大战:试想大规模的暴戾欺诈正盛行于文明各国之内。你真以为几个杀人争地的野心家如没有几百万同恶相济的追随者,便能使这隐伏的恶性尽情暴露吗?在这种情形之下,谁还敢力辩人性不恶吗?
  你也许会攻击我对大战怀着偏见,而要告诉我:一切英雄主义,自我牺牲及公众服务的至高无上的善良品性也都表现于大战之内。的确不错;但是你不要因为精神分析肯定了这一方面就诋毁它说它否认其他方面,这是我们常受的冤枉。我们决不愿意否认人性的高尚,也从未曾贬损人性的价值。相反,我不仅向你们表明了被检查的恶念,而且说到有检查作用压抑这些恶念,使其隐而不现。我们所以特别强调人类的性恶,只是因为别人对此加以否认,这既不足以改善人们的精神生活,反而使精神生活变得难于了解。我们现在若放弃了这种片面的道德观,则对于人性善恶的关系必可发现更正确的公式。
  这个问题就可以结束了。释梦的结果虽不免奇特,我们也不必因此而放弃释梦工作。将来或许有另一条路可以了解这些结果;目前则须力守此说:即梦的化装乃是由于自我所认可的倾向对于夜间睡眠出现的恶念施行检查的结果。我们若问这些恶念何以起于夜间,或如何发生,那便仍有许多尚须研究之点和许多尚待答复的问题。
  假使我们此时忽略了这些研究的另一结果,那便不免犯错误了。我们本不知道那些干扰睡眠的梦的愿望;我们最初知道它们,只是由于释梦;所以我们曾称这些愿望为“当时属于潜意识的”,其义已如上述。但是我们还得承认它们还不仅是当时属于潜意识的;因为我们已多次说过,梦者虽因释梦而已知它们的存在,却仍然不改变自己否认的态度。这种情形正好象解释‘打嗝’那一舌误时,那餐后演说家曾愤怒声明自己当时或无论何时都从未对他的领袖有轻侮之意。我们在那时就已不敢相信他说的是真话,我们实在认为演说者永远不知道自己心内此意的存在。我们每当解释化装复杂的梦境时,便不免引起相同的情境,因此使我们的学说更增添了一层意义。我们现在简直可以说精神生活中有些历程和倾向是我们所不明白的;所不曾明白的;或长久不明白的,或竟永远不明白的。这便使潜意识一词有了一个新的意义:“当时”或“暂时”等形容词不是这个词的要义了,潜意识不仅是“当时隐潜的”,简直可以说是永远隐潜的了。后文对于这一点将作进一步的讨论。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讲梦的象征作用我们已经知道梦的不易理解乃由于梦的化装所致,而梦的化装则又为对于不道德的潜意识欲望冲动施行检查的结果。我们自然不敢说检查作用是化装作用的唯一原因,我们若对梦作进一层的研究,便可发现化装作用还有他种原因;换句话说,检查作用如被消除,我们仍然不能对梦有所理解,而显梦也不能和梦的隐意互相一致。
  这个促成化装的另一原因,是由我们觉察到精神分析技术的一个缺陷而显露出来的。我曾经承认有时被分析者对于梦中的单独元素确实不能引起联想。这种情形当然没有象他们所说的那么多。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分析者若坚持不懈,仍可引出联想;但是就某些少数例子而言,的确完全不能引起联想,最后纵有联想,也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精神分析的治疗若遇到这种情形,便有意义可寻,这里暂不叙述;但是这种情形在为正常人释梦或为自己释梦时也可发生。在这种情形下,无论如何劝促,都确实不能奏效,我们最后才知道每当梦里有特殊元素,便常发生这种不愉快的障碍;我们原来以为这只是技术失败中的特例,现在才知道这是由于某一新原则作用的结果。
  因此,我们乃试用自己的办法来解释和翻译这些引不起联想的元素。令人不无惊奇的是,每当我们敢于作此翻译的时候,便常获得完满的意义,反之,只要决意不用此法,梦便失去联贯而毫无意义。这种实验开始时,本不敢自信,但同类的例子日益增多乃渐可相信了。
  我现在要作一个概述,为了演讲,这是可以允许的,虽说较为简略,但不至于引起误会。
  我们于是对一组梦的元素,采用一种固定的翻译,正好象我们在通俗的释梦书内看到的,对梦里各种事物都采用的那种翻译。可是你们要记得我们应用自由联想法的时候,梦的元素却从来没有这种固定的代替物的。
  你们马上会以为这个释梦的方法似乎比自由联想法还更不可靠而更可指摘了。但是我也有话可说:我们已由亲身的经验搜集了许多可以用这种不变的翻译的例子,终于知道释梦有时可不必应用梦者的联想,只要应用我们自己的知识便够了。至于这种知识来自何处,等到本章下半段再讲。
  我们可以把梦的元素与对梦的解释的固定关系,称之为一种象征的关系,而梦的元素本身就是梦的隐意的象征,你们当记得我们以前研究梦的元素与其隐意的关系时,我曾举出三种关系:1以部分代替全体,2暗喻,3意象。我又说过还有第四种可能的关系,那时却未曾明确说出。这第四种关系就是刚才所说的象征的关系;关于这一问题,在未举出我们特殊的观察之前,请先对那些可供讨论的饶有趣味的各点予以相当的注意。象征作用或许便是我们梦的理论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
  第一,象征和被象征的观念的关系既固定不变,而后者又似乎是前者的解释,所以我们的技术虽和古人及一般人的释梦大不相同,然而象征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暗合古人和一般人释梦的意思的。我们因有象征,所以能在某种情形之下解释一梦而不必询问梦者,其实梦者无论如何也决不能以象征相告。假使我们知道梦中常有的象征,梦者的人格,他的生活状况,及梦前接受的印象,便常可立即释梦;好象一见面就可翻译出来。这个成功既可使释梦者满意,又可使梦者叹服;所以大大胜过麻烦的询问法。然而你们可不要因此引起误会:一耍花样决不是我们的惯技,而基于象征作用的释梦法也决不能代替自由联想法,或与之相比拟。象征法乃是联想法的补充,而它所得的结果只是和联想法合用才有成效。至于我们关于梦者心理情境的知识,你们要知道我们不仅仅只是解释熟人的梦;一般说来,我们对于引起梦的前一天事实大概无所知晓,因而被分析者的联想乃是所谓心理情境的知识的来源。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梦和潜意识之间的这个象征作用的问题竟引起最激烈的抗议,尤其是后文就要讨论到的那几点。即使精于判断的人在其他方面对于精神分析已深表同情,可是在这一点上也力持异议。我们若记得下面两件事,则这种行为就会更令人惊异了:1象征作用并非梦所特有,也不是梦的独特性质;2精神分析虽不乏独创之见,然而梦的象征作用并非创自精神分析。假使我们要举出近代此说的先辈,则当首推施尔纳1861;精神分析只是证实了他的学说,但在某些重要方面作了修订。
  你们或许希望有几个例子,说明梦的象征作用的性质。我愿举我所知道的相告,但是我自认我们的知识并没有象我们所期望的那么丰富。
  象征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比拟,但却又不是任何种的比拟。我们必定觉得这种象征的比拟受某些特殊条件的制约,但尚未能指明这些条件是什么。一物一事所可比拟的事物并不都呈现在梦中而成象征,反过来说,梦也不以象征代表任何事物,其所象征的只是梦的潜意识的精神元素;因此双方都各有界限。我们也必须承认,目前对于象征的概念还不能指出明确的界限,因为象征容易同代替物、表象等混淆起来,甚至近似于暗喻。有些象征的比拟基础不难看出,有些象征则须细求其比拟中的共同因素或公比the tertiumcomparationis。有时细加思考才可发现其隐义,有时思考之后,其意义仍不能解释。而且象征即使确是一种比拟,这种比拟也不因自由联想法而显露;梦者对此一无所知,因此应用象征也非有意;所以要以此引起他的注意,他确实也不愿承认。可见象征的关系乃是一种特殊的比拟,至于其性质如何,则我们尚未充分了解。以后或可更有所发现以了解这一未知量。
  梦中以象征来代表的事物为数不多,如人体,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生死,裸体——此外尚有一物,暂可不提。代表整个人体所常用的象征是房屋,此事施尔纳也曾知道,只是他夸大了这个象征的重大意义。一个人做梦在房屋的前面攀缘而下,有时感觉愉快,有时感到恐怖。墙若平滑,房屋意指男人;房屋若有壁架和阳台则意指女人。父母在梦中表现为皇帝及皇后或国王及王后或其他高贵人物;就此点说,梦的态度是恭敬的。儿女,兄弟,姐妹等则受较不亲切的待遇,往往被象征为小动物或害虫。出生的象征常不离水,或梦见落水,或梦见由水中爬出,或做梦救人出水,或做梦被从水中救出,这都象征着母子的关系。垂死的象征为乘车出发旅行,而表示死亡的状态则用种种隐晦的暗喻;至于表示裸体,反而用衣服和制服。由此可见象征和暗喻逐渐失去严格的分界。
  这些事物的象征既如此贫乏,于是关于性生活的事物如生殖器,性交等象征的丰富便不免令人吃惊了。梦中大多数的象征都是性的象征。和性有关的事物很少,而其用以象征的数目则多得不可胜数,二者相比很不相称,所以每一事物都各有许多意义相同的象征。因此,解释的结果引起一般人的攻击,因为梦的象征方式五花八门,而其解释却异常单调。这固然是大家所不乐意的;但事实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
  因为这是在这些讲演里第一次说到性生活,我必须将讨论这个问题的态度略加说明。精神分析对于任何事都无所隐蔽,以为讨论这种重大问题实在无须感到羞愧;更以为无论何事都须先正其名,然后才不会有无谓的争论。此地听众虽然男女兼有,我也一律平等对待。演讲科学是不能有所隐瞒的,也不能专求适合女性的要求;座中各位女士既来听讲,便已表示要和男子接受同等的待遇了。
  男性生殖器在梦中有各种不同的象征,就大多数说,其比拟所根据的共同观念是容易明白的。第一,神圣的数目三是整个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其更重要更为两性所注意的部分——阳具——其象征可以是长形直竖之物如手杖,伞,竹竿,树干等;也可以是有穿刺性和伤害性的物体——即种种利器:如小刀,匕首,枪,矛,军刀等。也可以是种种火器:如枪炮,手枪,及左轮手枪等,后面这些东西以其形似,所以是很妥适的象征。少女在焦虑的梦中,往往被佩刀或佩来福枪者所追逐。这也许是最常见的梦了,此种象征,连你自己都不难解释。有时男性生殖器以水所流出之物为象征,如:水龙头,水壶或泉水;有时则以可拉长之物为象征:如有滑轮可拉的灯,及自由伸缩的铅笔等。他如铅笔,笔杆,指甲锉刀,铁锤及他种器具等也显然是男性的象征。这些意义也都是不难明白的。
  阳具因为有违反地心吸力高举直竖的特性,所以也用气球,飞机,近时且用齐柏林飞船为象征。但是梦见高举还有另一种有关勃起的更有力的象征;它使生殖器成为整个人的主要部分,于是梦者便自己起飞了。梦中高飞是大家所熟悉的,有时也非常美丽,现在若将这种梦解释为性兴奋的梦或阳举的梦,你们听了可不要大惊小怪。有一个精神分析研究家费德恩曾证明这个解释的可靠;而以精明著称的沃尔德曾以臂和腿的不自然姿势进行实验,他的理论本和精神分析大不相同也许他不知道精神分析的存在,但他的研究结果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你们不要因为妇女也可梦见高飞,就来驳斥我们的学说;要知道梦的目的在于满足欲望;而妇女往往于不知不觉间有想成为男子的欲望。而且你们若熟悉解剖学,就不至于假定女人不能有和男子相同的感觉而实现这个欲望,因为女子生殖器有和阳具相同的一个小的部分叫阴核,在儿童期及在性交之前确和阳具占同样的地位。
  有些男性的象征如爬虫和鱼,尤其是蛇作为著名的象征,则较难领会。更难理解的是帽子和外套为什么也可作此种象征,但其象征的意义是不成问题的。至于手脚代表男生殖器是否也可名为象征则不无可疑。但由其和鞋袜手套的关系看来,实不得不视为象征之一。
  女性生殖器则以一切有空间性和容纳性的事物为其象征,例如坑和穴,罐和瓶,各种大箱小盒及橱柜、保险箱,口袋等。船艇也属于此类。有许多象征是指子宫,而不是指其他生殖器官:例如碗柜,火炉,尤其是房间。房间的象征在此和房屋的象征相关联,而门户则代表阴户。各种材料如木和纸及其制造品如桌和书等也是妇人的象征。就动物界说,蜗牛及蚌肯定是女性的象征;就身体各部分说,则嘴代表阴户;就建筑物说,则教堂,小礼堂都是妇女的象征。你们知道对所有这些象征的理解的难易,是各不相同的。
  乳房也属于性的器官;女性的乳房及臂部都以苹果,桃子及一般水果为其象征。两性的阴毛在梦里则为森林丛竹。女性器官的繁复部位则常比喻为有岩石,有树,有水的风景;而男性器官的构造则往往象征而为各种复杂而难以描述的机器。
  女性生殖器还有一个可注意的象征,那就是珠宝盒,而“珍珠”“宝贝”在梦里也可代表爱人,糖果常用来象征性交的快感。由自己生殖器而得到的满足则以各种游戏为喻,例如弹钢琴。手淫则以滑动、溜动及折枝为喻,都是很典型的。尤可注意的是,手淫的象征是掉牙或拔牙,其要义是指以宫刑为手淫的惩戒。至于性交的特殊象征则不如我们所期望的那么多,但在此也可以举出如跳舞、骑马、登山等有节奏的活动,又如受暴力的待遇,如为马蹄所践踏及为武器所威胁等。
  你们可不要以为这些象征的用途和解释都很简单;其实,在各方面所遇见的都往往出人意料之外。譬如,使人难以置信的是,两性所用的象征常可互相交换。有许多象征可兼用来代表男性和女性:例如小宝宝,小男孩,或小女孩。有时男性的象征也可用以指女生殖器,而女性的象征也可用以指男生殖器。这是不易了解的,除非我们已略知人类对于性的概念的发展。就有些例子而言,这种象征似乎模棱两可,而实则不然;最显著的如武器、口袋、橱柜等则永为单性,不是两性可以互用的。
  现在请从象征本身,而不从被象征的事物讲起,以表明性的象征的起源,对于取义较不明显的象征则拟稍加说明。这种象征可以呢帽或一切帽子为例;帽虽间或有女性的意义,但常有男性的意义。同理,外套的意义为男人,虽然有时专指生殖器。这究竟是什么缘故,你们当然可以随便提问的。领结下垂,又不是女子所戴,显然是男性的象征;而衬衫、内衣则常是女性的象征。衣服,制服是裸体的象征,这上面已经说过;鞋和拖鞋则有女生殖器的意味。桌和木材作为女性的象征,虽然费解,但仍可信而不疑。登梯,登山或登楼的动作显然是性交的象征。其节奏的性质和兴奋的增加——如登高者上升时呼吸短促——两者相同,这是仔细一想便可知道的。
  我们已知道女性生殖器可喻为风景,高山巨石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征;而庭园则常为女性生殖器的象征,水果指乳房,而不是指孩子。感官兴奋而有情欲的人们则喻为野兽,花卉代表女性生殖器,特别是处女的生殖器。关于这一层,你们要记得花原为植物的生殖器官。
  房间的象征意义是我们所已知道的。这个象征还可扩大,于是门窗即房间的出入口用以指阴户;房间开闭的意义可以类推:开房间的钥匙乃是男性的象征。
  这是研究梦的象征作用的一点材料;当然是不完备的,一边可以扩充,一边更可以深入。但是我以为尽够了;你们也许深感不快,以为:“我真地生活在性的象征中间吗?我周围的一事一物,我所穿戴的衣服鞋帽以及我所接触的一切难道都仅仅是性的象征吗?”这些疑问的确不无理由:梦者对于梦的象征既不提起半句,我们究竟如何揣知这些象征的意义呢?
  我的答复是:我们的知识来源广阔:有神仙故事和神话,有笑话和戏语,有民间故事,有关于各民族习惯、风俗、格言、和歌曲的传闻,还有诗歌和惯用的俗语。这些方面到处都有相同的象征,其中有许多意义都可自然了解,不言而喻。假使我们将这些来源一一分开考察,便可见它与梦的象征作用有许多相同之点,使我们不得不相信我们解释的正确。
  我们曾说过,据施尔纳的见解,人往往在梦里以房屋为其象征;若将此义加以扩充,则窗和大门,小户都可为体腔出入口的象征,而屋的正面也可是平滑的或者有阳台和壁架。俗语中也有同样的象征,例如,头发和毡帽。在解剖学内,凡属身体的出入口都称为‘户’或‘门’,如阴户、幽门等。
  父母入梦而成帝王皇后:初次听见,不免觉得奇怪,但在神仙故事中,确有与此相平行的事实。有许多神仙故事开场便说:“古时有一国王和皇后”,我们难道不知它的意思只是指“古时有一个父亲和母亲”吗?就家庭生活而言,儿子有时称为公子,而长子称为太子。国王称为“庶民之父”。有时小孩被戏称为小动物,例如在康瓦尔英格兰西南部一个郡被称为“小蛙”,在德国被称为“小虫”,怜爱孩子,便称他们为“怪可怜的小虫”。
  现在再回过头来说房屋的象征。房屋突出的各部分在梦里可作攀登之用,这便暗合一句著名的德国话,德国讲到胸部特别发达的女人,便说:“她有可供我们攀登之处。”此外还有一句与此相同的俗话:“她在她的屋前有许多木材”,我们曾说木材是女性母亲的象征,从此处似又可以得到证明。
  关于木材这个题目还有许多话可说。木材为什么代表女人或母亲,那是不容易理解的,但在此地我们可以利用各国语言加以比较。德字Holz即木材和希腊字υλη源出同一语根,υλη意即原料。由原料的通名最后变为特种材料的名词,这种化广为狭的过程并不罕见。现在在大西洋里有一个岛名叫马德拉Madeira。此名为葡萄牙人发现此岛时所定,因为那时岛上有茂密的森林,而葡文“木材”一字为madeira。然而你们总知道这个madeira字只是拉丁字materia的变式,而materia则又有原料的意思。materia源出mater意即母亲,制造任何物品的原料都可视为那物品的生母。所以说木材是女人或母亲的象征,我们也只是援用这个字的古义。
  表示分娩常用与水有关的事:例如入水或出水,那就是说自己分娩或自己出生。我们不要忘记这个象征实指双重进化的事实。不仅人类所由出的一切陆生动物都从水生动物进化而成——这是关系较远的一重事实——而每一哺乳动物,每一个人,都在水内经历第一期的生活——这就是说,作为胚胎时,生活在母亲的子宫的羊水内——所以分娩时都由水出。我自然不主张梦者知道此事;而且我以为他也没有知道此事的必要。也许他做孩子时听人说过,但我以为这也无关于象征的构成。小孩子在托儿所内听说婴孩是鹳鸟带来的,但是鹳鸟又从哪里得到婴孩的呢?得自池中或井内——那又是从水中出来的了。我有一个病人,作孩子时那时他是一位小伯爵听到此事,后来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整个下午都找不到他,找到时,他正躺在宅内湖边,注视着水面,想要看见水底的婴孩。
  兰克曾对神话中英雄的降生作过比较的研究,在这种神话里——最早为阿卡德的萨贡王KingSargonofAkkad,约当纪元前2800年——弃孩于水内和救孩出水二事占一重要地位。兰克知道这就是分娩的象征,其象征的方法和梦所应用的相同。无论何人若梦见救一个人出水,他便认为这人是他的母亲,或任何人的母亲;而在神话里,救孩子出水的总自认是这孩子的生母。有一个笑话说,有人问一个聪明的犹太孩子,谁是摩西的生母,孩子就说是“公主”。那人说:“不对啊,公主不过是将孩子从水中取出来。”孩子说,“那就是她所说的氨,可见他对于神话解释得不错。
  出发旅行在梦里是垂死的象征;同样,在托儿所内,儿童若问一个死者到哪里去了,保姆们照例告诉他说那人已“远行”去了。诗人也用同样的象征;说死境是“旅行家一到、便再也不能回来的乌有之乡。”在日常谈话里,也常常把死比喻为“最后的旅行”,无论什么人若深知古礼,便知道丧仪都非常隆重,例如在古埃及,往往用所谓《亡灵书》赠给木乃伊,以为其最后旅行的指南。因为坟地和活人的房屋总有相当的距离,所以死者的最后旅行也竟成为真实的事了。
  性的象征也不仅属于梦。你们总知道有时候轻侮女人,戏呼之为“铺盖”,可没有人知道这就是一种生殖器的象征。《新约》说:“女人是较脆弱的器皿”。犹太人的圣书,文体颇近于诗,也颇多性的象征的表示,这些象征不常有人了解,所以其注释,例如在“所罗门之歌”内,曾引起许多误会。在后来的希伯来文学内,也常常以房屋比喻女人,用门户比喻生殖器的出入口;譬如男子若发现妻子已不是处女,就说,“我发现门已开了。”桌为妇人的象征也见于希伯来文学;譬如有妇人说到她的丈夫,“我为他将桌子摆开,但是他把桌子推翻了。”跛孩之所以跛,据说是由于男人“将桌子推翻”了。这些我都引自布吕恩的列维的书:《圣经和犹太人法典中性的象征》SexualSymbolismintheBibleandtheTalmud.船在梦内意即女人,这个信仰也为语源学家所主张,他们说Schiff德文‘船’字的原义为泥造的器皿,与Schaff意即木桶或木制器皿为同一个字。至于火炉意即女人或母亲的子宫,也可从希腊科林斯的珀里安德尔与其妻梅里沙的故事中得到证明。据希罗多德的译文,这个暴君本来很热爱他的妻子,但因妒忌而杀了她,杀害之后,他看见妻子的影子,他命令影子诉说有关她本人的事,于是那已死的妇人证明了她的身份说,他珀里安德尔“把他的包子放在一个冷火炉之内了”。这是一句隐语,不是第三者所能了解的。又克劳斯所编的《不同民族的性生活》Anthropophytcia乃是研究各民族性生活的必读之书,此书说某部分德国人讲到给女人接生时说,“她的火炉已粉碎了。”生火及烧火有关之事都含有性的象征,火焰代表男生殖器,火灶或火炉则代表女人的子宫。
  假使你们因梦内常用山林风景象征女生殖器而大感惊奇,那末你们读神话便会知道“地为人母”MotherEeath这句话在古代宗教仪式里所占有的地位,而整个关于农业的观念也都受这个象征的支配。至于梦内以房间代表女人则可在德国的俗语中追溯其起源;德语以Frauenzimmer〔即妇人的房间〕代表Frau〔即妇人〕,那就是说,人可以用她所住的房子为代表。又如说到thePorte土耳其宫廷,意指苏丹及其政府,而古时埃及的国王法老也仅有“大宫廷”的涵义。古时东方双重城门之间的宫廷是集会的地方,好像希腊罗马时的市常但是这个溯源的推论似嫌肤浅,在我看来,房间之所以象征女人,就因为它有“人居其内”的性质。我们已知道房屋含有此义;由神话和诗歌看来,我们更可将镇市,城堡,堡垒,炮台也作为女人的象征。现在若研究不说德语和不懂德语的人的梦,便可证明这一点。近年来我所治疗的病人,大多数为外国人,根据我的记忆,他们的梦也同样以房子代表女人,虽然说他们的语言中没有和德文Frauenzimmer一字相当的字。还有一层,象征可超出于语言的界限之上,这是从前梦的研究家舒伯特在1862年所主张的。不过我所有的外国病人都略懂德文,所以这个问题,只好让分析不懂德文而只晓得本国文的外国病人的那些分析家去作最后的判断。
  关于男性生殖器的象征,没有一个不见于笑话、俗语或诗歌之内,尤其是古希腊拉丁的诗。但是我们不仅看见梦中出现这些象征,而且也从各种各样的工具中可以看到,尤以锄犁为最。关于男生殖器的象征,范围既大,争论尤多,我们为了节省时间,最好存而不论。我仅想对三这个数目略说几句。这个数目被视为神圣是否因为它的象征的意义,姑不必说,但是有许多由三部分组成的自然物如苜蓿叶等,就是因为它们的象征意义,而被用在盾形纹章和徽章之内。又如所谓“法国的”三瓣百合花及西西里和人岛两岛所同用的怪徽章“trisceles”〔一个由中心点射出的三脚跪着的像〕也仅为男生殖器的化装,因为古时相信生殖器的影像为消灾避祸的有力工具;现在所有护符或也可认为是性的象征。这种护符多以小小银质悬饰做成,如四叶苜蓿,猪,香蕈,蹄铁形物,长梯,扫烟突等。四叶苜蓿是用来代替三叶的,作为象征,三叶当然较为合式;猪是古时丰盛的象征;香蕈显然是阳具的象征,有一种香蕈因为类似阳具,故其学名为Phallusimpudicus;马蹄铁的轮廓和女性的阴户相仿佛;而扫烟突和其长梯则为性交的象征,因为一般人往往以扫烟突比拟性交。参看《不同民族的性生活》我们已知道长梯入梦乃是性的象征:而由成语看来,Steigen〔意即“升登”〕一字实有性的意义,例如:DenFrauennachsteigen〔意即钉梢女人〕和ein altersteiger〔意即年老的登徒子〕。法文表示进行的字为lamar-che,而unvieuxmarcheur之意也为年老的登徒子。这个联想或许以下列这个事实为根据:即有许多大动物于性交时,雄者须升登雌者背上。
  折枝为手淫的象征,不仅因为折枝的动作有如手淫,而且在神话里,二者也颇多类似之点。然而特别要注意的是以掉牙或拔牙为手淫或手淫的惩戒即阉割的象征;民族故事中也有与此相同的事,只是梦者很少知道罢了。我想许多民族的割包皮仪式即阉割的代替。近来更知道澳洲有几种原始部落于成年时举行割包皮仪式即对男童成年的祝贺,而其他附近的部落则代以拔牙仪式。
  我就用这些事例作结束了。这些只不过是些例子;假使搜集这种事例的不是我们这样一知半解的人,而是神话学,人类学,语言学,民族学的真正专家,那么所搜集的材料将更丰富和更饶有趣味,而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了解,也定会更多了。但是我们不得不下的结论,虽不无挂一漏万之弊,然而也够我们作思考的材料了。
  第一,梦者虽能作一种象征的表示,然而他对于这种象征一无所知,在清醒的时候,竟至不能认识。这个事实未免太奇怪了,正好像你忽然惊悉你的女佣人懂得梵语,虽然你知道她生长在波希米亚一个乡村内,从未学过梵语。这个事实当然不容易和我们的心理学说互相调和。我们只好说梦者所有关于象征的知识是潜意识的,附属于他的潜意识的心理生活;但即使有此假定,也不能给我们多大帮助。我们以前只假定暂时不知道的或永久不知道的潜意识倾向的存在;现在这个问题可更大了,我们实际上不得不相信潜意识的知识、思想关系和不同事物之间的比较,因而使一个观念常代替了另一观念。这些比拟不是次次都要新的材料,而是现成的,随时可以应用的;何以见得呢?因为尽管语言不同的民族也都用完全一致的比较。
  这个象征的知识究竟来自何处呢?语言的习惯只算是这个知识的源流的一小部分,其他方面与之相当的事实多不为梦者所知;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将这些材料加以整理。
  第二,这些象征的关系并不是梦所特有的,因为我们已知道同样的象征也见于神话和神仙故事,也见于俗语,民歌,散文和诗歌之内。象征的范围非常广泛;梦的象征只占一小部分;所以我们未便由梦入手研究整个的象征问题。有许多象征常见于他处,但不见于梦,或即使见于梦,次数也很少;反过来说,有许多梦的象征也只是偶或见于他处,这是我们所已知道的。我们因此深感象征是一种古用今废的表示方式,而这种方式的断片,东鳞西爪,在各方面稍微改变其形式而已。我于是不禁想起一个很有趣味的精神病人的幻想;他以为世间必有一种所谓“原始语言”,所有这些象征都是这种原始语言的遗物。
  第三,你们必定以为其他方面的象征都不以性的问题为限,而梦的象征为什么都是代表性的对象和性的关系呢?这又是很难解释的。我们能否假定原属于性的象征后来被用之于其他方面,或这方面的象征方式降低为他种表示的方式呢?这些问题显然都不是仅仅根据梦的象征便可解答的;我们只能坚决主张真正的象征和性有着特殊密切的关系。
  关于这一层,我们最好请教一个语言学家乌普萨拉的斯珀伯他的研究不受精神分析的影响,据他的意见,性的需要在语言的起源和发展上占极重要的地位。他说,动物在进化上最早的声音即为召唤异性伴侣的工具,在后来的发展中,语言的元素就成为原始人工作时所伴发的声音。这种有节奏的声音既和工作造成联想,于是工作也带有性的趣味了。所以原始人好像是以工作作为性的活动的代替,而使工作较为愉快。而工作时所发出的字音便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和性的动作有关,另一方面则和性的动作的代替物或劳动有关。久而久之,字音逐渐失去了性的意义和原来的用法。几代之后,有性的意义的另一新字亦是如此,于是此字也改用于新的工作方面。由此乃产生许多基础字,这些基础字最初本属于性,后来失去了性的意义。此说如果不错,那么我们至少就有用它作为了解梦的一种可能性。梦本保留着这些原始情形的一部分,所以梦内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性的象征,而武器和工具为什么代替男性,材料和事物为什么代表女性,我们也便可以理会了。于是象征的关系也可视为古字相同的遗意;譬如古时一度和生殖器同名的事物现在可入梦而为生殖器的象征。
  进一步说,我们所有和梦的象征相平行的事实可以使你们懂得精神分析何以引起普遍的兴趣,而心理学和精神病学则不如此;精神分析的研究和许多其他学科——如神话学,语言学,民俗学,民族心理学及宗教学——有很密切的关系,而研究的结果又给予这些学科以有价值的结论。如果你们听说精神分析学家写出了一本书,以促进这些关系为唯一目的,你们当不至于吃惊了。我指的是《初恋对象》lmago,它在1912年初版,编者为萨克斯和兰克。精神分析和其他学科的关系,是施多于受。精神分析所有看来令人惊奇的结果虽受其他方面的证实而大有收获;但是总起来说,正是精神分析给这些学科提供了有实效的研究方法和观点。人类个体的精神生活接受精神分析的研究,其所产生的结果可用来解决人群的许多生活之谜,或者至少也可给这些问题以解决的希望。
  至于对那假定的所谓“原始语言”或以此为主要表示的精神病究竟如何可以有深切的了解,我却尚未提起。只要你们不知道这一层,就不能领会这整个问题的真义。神经病的材料可求之于神经病患者的症候和他种表示方式,精神分析就是要对这些现象加以解释和治疗。
  第四个观点使我们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而将旧话重提。我们曾说梦者即使没有梦的检查作用,梦的解释也很不容易,因为那时我们须将梦的象征译为日常的语言。象征作用因此乃是梦的化装的第二个独立因素,和检查作用并存。检查作用也乐于利用象征,这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二者的共同目的是使梦变得奇异而难解。
  在对梦作进一步研究之后,可否发现化装作用的又一因素,我们立即可以知道。但是在结束梦的象征作用的问题之前,势必再提一下这个奇怪的事实,就是,神话,宗教,艺术,语言虽毫无疑问地充满象征,但是梦的象征作用却引起受教育者的强烈反对。这不又是因为象征和性的关系这一原因引起的吗?
  《精神分析引论》 (德)弗洛伊德世界文化第十一讲梦的工作你们若已懂得梦的检查作用和象征作用,虽然还不能完全了解梦的化装作用,但大多数的梦总可以加以解释了。你们可以应用的方法有两种,这两种方法是互相补充的:一引起梦者的联想,直到能由隐念的代替品求得其原有的隐念为止;二运用你们自己的知识补充梦内象征所代表的意义。至于因此引起的疑难之点,请等以后再说。
  我们前曾研究梦的元素和隐念的关系,但是那时没有充分的准备,所以现在想再加以讨论。我们所曾举出的关系计共四种:一以部分代全体;二暗喻;三象征;四意象。现在可以扩大讨论的范围,而将整个显梦和由解释而得的隐梦作比较的研究。
  我希望你们永远不要将显梦和隐念混为一谈。假使你们能将这二者加以辨别,那么你们对梦的了解程度,恐怕便不是我的《释梦》一书的多数读者所能及的了。但是下面一层似有重复一提的必要:就是,隐梦变做显梦的过程叫做梦的工作dream-Work;反过来说,由显梦回溯到隐念的历程就是我们的释梦工作;所以释梦的目的就是推翻梦的工作。就儿童的梦而言,其愿望的满足虽然显而易见,然而梦的工作也有一定的活动,因为白天的愿望往往入梦而变为现实,思想则往往变为视觉的意象。这种梦可不必解释;我们只须回溯这两种变化的经过便够了。至于其他样式的梦,其梦的工作便较为复杂,因此称为梦的化装以示区别。对于化装的梦,我们便不得不做解释工作,以恢复梦的原来隐念。
  因为我曾有机会将许多种梦的解释加以比较,所以我现在可以细述梦的工作是如何处理梦的隐念的材料了。然而请你们不要存过多的希望:这一段话,你们必须留心静听。
  梦的工作的第一个成就是压缩作用。所谓压缩,意即显梦的内容比隐念简单,好像是隐念的一种缩写体似的。没有经过压缩作用的梦,虽也可能,但是一般说来总少不了压缩,而且有时压缩的程度很大。至于和压缩相反的作用,换言之,即显梦的范围比隐念大,或显梦的内容比隐梦丰富,那是绝对没有的。压缩的方法,约有下列几种:一某种隐念的成分完全消灭;二隐梦的许多情结中,只有一个片段侵入显梦之内;三某些同性质的隐念成分在显梦中混合而为一体。
  你若高兴,可保留着“压缩”一词,用以指上述第三种方法,这种实例不难举出。就在你们自己的梦中,也可得到“数人合为一人”的压缩的例子。这种混合而成的影像,状貌象甲,衣服象乙,职业又象丙,但是你始终知道他是叮四人所共有的属性因此特别显著。关于物件或地点,也可有这种混合的影像,只要这些物件或地点有若干共性供给隐梦的支配就行了。于是,一个新的不稳定的概念仿佛就此形成,而以这个共同属性为核心。压缩的各部分彼此混合之后,常常形成一种模糊的图片,好像几个影像同时投影于一个感光片上似的。
  这种混合影像的形成,在梦的工作上应占极重要的地位,因为我们可以证明,混合影像在形成时所需要的共同属性开头本不存在,都是有意制成的,例如,选择一种特殊的语言以表示一种思想。这种压缩或混合的实例是我们以前曾见到过的;它们是造成舌误的要因。你们总还记得那年轻人说要“送辱”一位太太beleidigen为“侮辱”,begleiten为“送”,混合起来便成了begleitdigen的例子。有些该谐的话也由于这利压缩。除此之外,我们可以说压缩是不常见的。当然,也有许多幻想,确和梦中数人合而为一的现象相当,因为也有许多成份在实际上本不相隶属,而在幻想上合而为一,例如古代神话中半人半马的怪物和无稽的动物或“布克林”的图画等。其实所谓“创造的”幻想并未发明新的东西,只是将各方面的材料重新配合而已。至于梦的工作的进行则有下面的一个特色:梦的工作的材料,虽含有一些不愉快而可摒斥的思想,但是这种思想却用正确的形式表示了出来。梦的工作将这些思想变成另一种形式,奇怪的是在这个翻译而为另一文字或语言的过程中,竟采用一种混合法。翻译者在别的地方总得保留了原文所有的区别,尤其是大同小异的事物的区别;至于梦的工作则以诙谐的方式,采用一双关语表示两种思想,因而,将两种不同的思想凝而为一。这个特点,我们不能期望立即有所了解,然而这在我们对于梦的工作的解释上,占一极重要的地位。
  压缩虽足以使梦模糊,但它并不使我们感到梦的检查作用的势力。我们或将以为压缩是由于机械的或经济的原因译按:化繁为简,即节省劳力,所以说是“经济的”,但是,无论如何,检查作用是参预其中的。
  压缩的成就有时出人意料之外:两种完全不同的隐念,常混合而为一个显梦,于是我们对于梦好像有了一个稍可满意的解释,然而却忽略了第二种可能的意义。
  而且压缩对于显梦和隐梦的关系还有一种影响,即:二者各元素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因为互相交错的结果,便使一个明显的元素同时代表若干个隐念的元素,而一个隐念又可化为若干个明显的元素。当释梦时,我们又可见一个明显的元素的种种联想大概都不依次呈现;我们若要它呈现,往往必须等到解释了全梦之后。
  因此,梦的工作是用一种特殊的样式来表示梦的思想的;既不是一个字对一个字,或一个符号对一个符号的翻译;也不是有规则可以遵循的选择作用譬如只保留字的子音,而删削其母音;也不是一种常用某一元素代表其他若干个元素的代表作用。它所采用的乃是一种与此大不相同且远较复杂的方法。
  梦的工作的第二个成就是“移置”作用displacement。侥幸的很,这里并没有新的问题;我们知道这都是梦的检查作用的工作。移置作用有两种方式:一一个隐念的元素不以自己的一部分为代表,而以较无关系的他事相替代,其性质略近于暗喻;二其重点由一重要的元素,移置于另一个不重要的元素之上,梦的重心既被推移,于是梦就似乎呈现了一种异样的形态。
  我们清醒时的思想,也常以暗喻代替原意,但和梦的暗喻有一重要的区别;觉醒时所用的暗喻既容易了解,而其代替物的内容也和原意有相当的关系。诙谐讥诮也常利用暗喻,那时内容的联想已被省略,而代以不常见的表面联想。例如,或取谐音,或取双关的意义。不过这种联想仍须为大家所可了解:假使暗喻所指的真意不易辨认,则笑话的原意也将完全失去了。至于梦中代用的暗喻,则全无这些限制,它和原意的关系,既浅薄而又疏远,所以不易了解;一经说明之后,便觉得太不象笑话,而其解释也未免令人有牵强怪僻之感。只有当我们由暗喻不能逆溯到原意时,梦的检查作用才算达到了目的。
  假使我们的目的在于发表思想,则重心的移置并不是合理的办法,虽然我们在清醒时也间或用此法以产生诙谐的效果。要说明这一层,或可用下面的一个故事为例。某村有一个铜匠犯了死罪,法庭判决他有罪。但是村内只有一个铜匠,却有三个裁缝。因此铜匠不能死,而用一个裁缝顶替他的死罪。
  梦的工作的第三个成就,由心理学的观点看来,最有趣味。这个方法,乃是将思想变为视象visualimages。我们当然要晓得梦中思想不完全有此种变化,有许多思想仍保存其原形,并在显梦中表现为思想或知识;而且变为视象也不是思想变形的唯一可能的方法。但是它却是梦的主要特性,除开另一种情况,这一部分梦的工作极少变化。而且视象之为梦的成分,也是我们大家所熟悉了的。
  这显然不是一种容易的方法。你们要明白这种困难,可设想你们现在要绘图说明报纸中一篇政治论文,须尽量将文字改成图画。文中所有具体的人和物都不难用图画代表,而且可以代表得更完满;但是假使你们要将一切抽象的文字改成图画,以及将指示各种思想关系的语词如关系词、联接词等一概变为图画,则其困难马上就会发生。就抽象的文字而言,你们或将采用种种方法,譬如将文章的内容先译成其他各字,这些字也许较为少见,但其语根的成分,较为具体,所以较易有作出这种表象的可能。你们或许因此可以想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抽象的文字原来就是具体的,只是它们具体的原义已渐丧失罢了。所以一有可能,你们便不免去回溯这些字原有的具体涵义。例如,“占有”一物之实际意义,是“坐在它的上面”possess=potis十sedeo“siting upon”。这就是梦的工作的进行方法。在此情形之下,你们当然不易要求精确的表示,也不可埋怨梦的工作将难于用图示的成分加以替换。如将破坏婚约的观念还原为他种损坏如断臂或断腿,以克服化字为图的困难。
  有些表示思想关系的语词,如“因为”,“所以”,“然而”,等等,你们若要用图来表示,就不是那么容易,因此,这些部分只好省略掉了。同理,梦的思想的内容,也因梦的工作而化为包括物体和活动等材料。假使你们能用更精致的影象表示出那些非图画所可形容的关系,你们也许能感到满意了。用同样的方法,梦的工作通过显梦的形式特点,如它的明晰性,或隐晦性,以及区分为不同部分等,成功地表示出大部分的隐念。梦所分成的部分的数目一般和梦的主题或起伏的隐念的数目相当。一个简短的起始的梦,与后来详尽的主梦,往往有导引或因果的关系。梦内情境的改变,则为次要的隐念的代表。因此,梦的形式也很重要,它的本身就需要解释。一夜里的几个梦往往仅有一义,表示梦者曾努力将一个不断加强的刺激加以渐趋完满的控制。而在一个单一的梦中,一个特别困难的元素,可用好几个象征作为它的代表。
  假使我们继续将隐念和显梦互相比较,则无论在那一方面都可发现出人意料的事情,甚至梦中荒谬绝伦的事实也各有其意义;在这一点上,医学家释梦和精神分析者释梦的差别比以前更加显著。由医学家看来,梦之所以荒谬,是因为梦时心理的活动暂告停止;而由我们看来,梦之所以荒谬,是因为梦的隐念含有指责:“它是荒谬的”这种意见。前面讲过的去剧场看戏一个半弗洛林买三张戏票可为好例;其所显示的意见就是:“结婚如此之早未免太荒谬了。”
  我们在释梦时,发现梦者往往怀疑某一元素曾否入梦或入梦的是否就是这个元素,而不是其他元素。一般地说,隐念中确没有和这些怀疑相当的东西;它们完全由检查作用而起,是压抑不能完成所致。
  梦的工作处理隐梦中相反意念的方法,是我们最为惊人的发现之一。隐梦中材料的互相连贯的各点在显梦中凝缩为一,这是我们已经明白了的。但是相反的意念,也和相同的意念受到同样方法的处理,特别要用同样的显梦成分表示出来。显梦的成分如有正反二面,则其所代表的意义共有三种:一仅仅代表它自己;二代表相反的意义;三兼表示正面和反面的意义。释梦时何去何从,必须看前后关系而定。所以梦内没有“否”字的代表,至少没有不是双关的词语。
  梦的工作的这种奇怪现象,幸而在语言发展上可以找到类比。语言学家多主张最古的语言,所有相反的字如:强弱、明暗、大孝等等,都用同一语根表示这就叫做原始文字的两歧之意[anti-theticalsenseofprimalWords]。譬如古埃及语“ken”,原用以表示“强”和“弱”。说话时因音调和姿势的不同,没有使两歧的字引起误会;在书写时,则加一所谓“限定语”,即加一图画,如在“ken”之后,画一个挺胸直立的人则其义为“强”,若画一个屈膝下跪的人,则其义为“弱”。只是到了后代,同一原始文字的两歧之意才因语根的微小变化而表示两种不同的意义。因此,原义兼“强”——“弱”的“ken”一字生出“ken”〔意即“强”〕和“Kan”〔意即“弱”〕二字。不仅最古的语言如此,即属较近代的,或甚至于现在生存的语言,发展到了最近阶段,仍然保存着许多早期的两歧字。请由C.阿贝尔的著作1884年援引例子说明如下:在拉丁文中有下面的两歧字: altus=高或深;sacer=神圣或邪恶。
  语根变化的例子如下:
   clamare=高呼; clam=静静地,默然,秘密地; siccus=干燥;succus=液汁。
  在德文中:Stimme=声音;stumm=哑。
  如果将相近的语言加以比较,则可得到更多的例子:英文:lock=闭锁;德文:Loch=洞,孔穴, Lücke=裂隙。
  英文cleave德文kleben=粘着、附着。
  英文“with0ut”原来兼有正、反二义,现在则只用以表示否定之义。但是:“with”,则不仅有“偕同”之意,而且有“剥夺”之意。看“withdraW”〔取消〕“withhold”〔阻止〕等字便可明白了。德文wieder一字可资比较。
  梦的工作另一特点也可在语言发展上求得。在古代埃及语及其他后来的语言内,音的位置变换,一前一后,造成不同的字以表示相同的基本观念。英文德文所有这一类平行的,例如: Topfpot-pot〔锅〕;Boat-tub〔桶〕;Hurry〔匆忙〕-Ruhe rest〔休息〕;Balkenbeam〔横梁〕-Klobenclub〔棍〕;wait-tuwcntoWait〔等待〕。
  拉丁文和德文平行的,例如:
   capere-packentoseize〔捉壮;
   ren-Nierekidney〔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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