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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txt版

_25 孟德斯鸠(法)
印度人相信,静止和虚无是万物的基础,是万物的终结。所以他们让为
完全的无为就是最完善的境界,也就是他们的欲望的目的。他们给最高的存
在物一个称号,叫做”不动的”①,暹罗人认为最大的幸福②是不必去运转机
器或是使身体行动。
这些国家过度的炎热使人萎靡疲被;静止是那样地愉快,运动是那样地
①塔维尼埃说:“一百个欧洲兵便可很容易地战胜一干个印度兵。”
②甚至在印度定居的波斯人,到了第三代也就染上了印度人的懒惰和怯葸。贝尔尼埃:《旅行记》,莫卧
儿的部分》,第
1卷,第
282页。
①在君士坦丁·保尔菲罗折尼都斯所辑《尼古拉斯·大马塞奴斯的断篇》里,我们看到在东方国家派入把
讨厌的总督较死的习惯是很古老的。这个习惯在米大人的时代就行了。
④原文标题颁费解。芘参考其他版木,酌译为这样的字句。——译者
① “巴拿马纳克”。见吉尔奢的著作。
②拉卢卑尔;《暹罗记事》,第
446页。

痛苦,所以这种形而上学的体系似乎是自然的。印度的立法者佛
163③顺从自
己的感党,使人类处于极端被动的状态中。但是佛的教义是由气候卜的懒惰
产生的,却反而助长了懒惰;这就产生了无数的伤害。
中国的立法者
164是比较明智的;他旧不是从人类将来可能享受的和平
状态去考虑人类,而是从适宜于履行生活义务的行动去考虑人类,所以他们
使他们的宗教、哲学和法律全郴合乎实际。物理的因素越使人类倾向于静止,
道德的因素便越应该使人类远离这些物理的因素。
第六节热带的农业
农业是人类最主要的劳动。气候越要使人类逃避这种劳动的时候,这个
国家的宗教和法律便越要鼓励人们去从事这种劳动。印度的法律把土地给了
君主,破坏了私人的所有权的思想,增加了气候的不好的影响,就是说,增
加了天生的懒惰成分。
第七节憎侣制度
僧侣制度滞来了相同的恶果。这种制度起源于东方炎热的国家;在这些
国家里,沈思默想的倾向多,而行动的倾向少。
在亚洲,似乎是气候越热,憎侣的数目便越多。印度气候酷热,所以充
满了僧侣。在欧洲也可以看到这种差异。
如果要战胜气候产生的懒惰,法律就应该努力消除一切不劳动而生活的
手段。但是在欧洲的南部,法律所做的与此完全相反。法律精那些喜欢无所
事事的人旧提供了适宜于沈思默想的位置,并且给他们以巨额的财富。这些
人生活非常富裕,富有转成为他们的负担,所以他们有理由把他旧过剩的东
西给微睦小民。微眩小民已经失掉了财产的所有权;这些人就使他们也过着
无所事事的生活,用以补偿他们的捐失,这样就使微骏小民甚至喜爱他们悲
惨的境遇。
第八节中国的良好风俗
有关中国的记述①谈到了中国皇帝每年有一次亲耕的仪式②。这种公开而
隆重的仪式的目的是要鼓励人民从事耕耘③。
不但如此,中国皇帝每年都要知道谁是耕种上最优秀的农民,并且抬他
八品官做。
在古波斯④每月的第八日一即所谓
Chorrem一ruz——君王便放下他们的
③佛要把心降伏至纯空的状态:“我们有眼睛和耳朵;但是完善的境界不在于看也不在于听;我们有嘴、
手等等,但是完善的状态要求四肢五官都不动。”引自一个中国哲学家的谈话,杜亚尔德《中华帝国志》,

3卷。
①杜亚尔德:《中华帝国志》第
2卷,第
72页。
②即度也有几个国王举行亲耕的仪式。拉卢卑尔:《暹罗记事》,第
69页。
③中国汉朝的第三个皇帝文帝亲自耕种土地,又让皇后和厕妃们在皇宫里从事蚕揪。见《中华帝国志》。
④海德:《波斯的宗教》。

排堤,和农民们一起吃饭。这种制度是鼓励农业的好办法。
排堤,和农民们一起吃饭。这种制度是鼓励农业的好办法。
我将在第十九章认人们看到懒惰的民族通常都是骄做的。人们可以拿结
果来反抗“原因”,用“骄做”去摧毁“懒惰”。在欧洲的南部,人民重荣
誉④,所以把奖赏给与农业上优秀的农民,或是给与曾经推进了工业的工人,
这是好的做法。它甚至将在一切国家获得成功⑤。在今天,这个做法已使爱尔
兰建立起欧洲最大规模的麻纺工业之一⑥。
第十节关于人民节酒的法律
在炎热的国家里,血液中的水分因流汗而大大地减少①;因此需要同类的
液体来补充。所以人们乐于饮水。烈性的洒会凝结水分渗出后所遣留的血球
②。
在寒冷的闷家里,血液中的水分很少因流汗;而排泄的,以致水分在血
里积存极多。所以人们可以欲用烈洒而不致凝结血球。那里的人们,体内富
于水分;可以加速血液循环的烈性洒对他们是适宜的。
因此,穆罕默德禁止饮酒的法律是出于阿拉伯气候的法律。在穆罕默德
以前,阿拉伯人的普通饮料也就是水。禁止迦太基人饮酒的法律③也是出于气
候的法律。这两个国家的气候实际上是差不多一样的。
这种法律对寒冷的国家是不适宜的。那里的气候似乎要强使全国的人在
一定程度上都有爱好饮酒的习惯;这和个人爱好饮酒的习惯迥然不同。依照
气候的寒冷和潮湿所占的比例,爱好饮洒的习惯在全世界都是很普遍的。当
你从赤道走向北极,你便会发现,饮洒的嗜好是随着金钱的度数而增加的。
当你再从赤道走向南极,便将要发现,这种嗜好也按着同样的比例,向南方
发展①。
在酒和气候相抵触,因此也和身体的健康帽抵触的国家,纵饮要比其他
国家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这是很自然的。在其他的国家,爱好饮酒的习惯对
个人没有多大妨害,对社会的捐害也较少;它不使人狂乱,只使人痴呆而已。
所以,对醉酒的人既处罚他所犯的错误,同时又处罚他的酒醉的那种法律②,
④甲乙本作:“极重荣著。”
⑤甲乙本无“它甚至..成功”句。
⑥甲乙木作“这个做法今天已在爱尔兰获得了成功。它在那里建立起..”。
①贝尔尼埃从拉合尔旅行到喀什米尔时写道:“我的身体就象一个筛子:我刚一乔进一品脱的水,我马上
看见它就象露珠一样从我的四肢渗出,甚至渗到我的指尖。我一天喝十品脱,对我毫无损害。”贝尔尼埃:
《旅行记》,第
2卷,第
201页。
②血中有红血球、纖维部分、白血球和水分;全部都在水分中游动。
③柏拉图;《法律》,第
2卷。亚里士多德:《家务的处理》,第
1卷,第
5章。尤塞比岛斯:《传道准
备》,第
12卷,第
17章。
①在霍屯督人和智利最南边的尺族小可以看到这种情况。
②例如亚里上多德《政治学》第
3卷第
3章所说的毕达库斯的法律。毕达摩斯住的地方,由于气候的原故,
并不是全民族都有爱好饮酒的恶习。

只适合于个人纵饮的堤合,而不适合于全民族纵欲的堤合。一个德国人喝酒
是出于风俗;一个西班牙人喝酒是出于爱好。
只适合于个人纵饮的堤合,而不适合于全民族纵欲的堤合。一个德国人喝酒
是出于风俗;一个西班牙人喝酒是出于爱好。
散得较少。纖维只有极微弱的动作,而且缺少弹性,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捐耗,
只要少量有滋养的液汁就可加以补充;因此,那里的人吃得很少。
不同气候的不同需要产生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不
同种类的法律。彼此交往
165多的民族需要某种法律;彼此没有交往的民族
则需要另一种法律。
第十一节关于气候疾病的法律
希罗多德③告诉我们,犹太人关于痳疯病的法律是来源于埃及人的习惯
的。诚然,相同的疾病就需要相同的药剂。希腊人和初期的罗焉人就不知道
这种法律,也不知道这种疾病。埃及和已勒斯但的气候就需要有这种法律;
而且这种疾病流布
166的迅速已足使我们感到这些法律的明智与远见。
甚至我俩自己也感觉到这些法律的效果。十字罩把大痲疯病带给了我
们;但是当时制定的那些明智的法规阻止了它传染广大的人民。
从偷巴底人的法律①中,我们知道这种病在十字罩以前已经停布到意大
利,并已引起立法机关的注意。罗塔利规定,一个患痲疯病的人一经从他的
住宅赶出去,并放置在一个特殊的地方的时候,他便不得处分他的财产;因
为自从他被人从住宅逐出的时候起,就当作他已死亡了。为着防止同痳疯病
人的一切交往,所以不给这种病人民事上的行为能力。
我想,这种疾病恐怕是帝腊皇帝们征服意大利时带进意大利的;他们的
罩队当中可能有未自巴勒斯但或埃及的士兵。无论如何,这种疾病的传布是
被止住了,一直到十字军的时候。
人们说,鹿培的士兵从叙利亚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种象大痳疯的疾病。
我们不知道当时制定了什么法规;但是他俩似乎曾制定了这类的法规,因为
这种疾病曾被阻止住,一直到偷巴底人的时候。
我们的祖先所不知道的一一种疾病从新世界传来,已经两个世纪了。这
种疾病甚至从生命与快乐的最根本的地方,来向人类进攻。人们看到南欧最
重要的家族多半因为这种疾病而毁灭了。这个疾病传布得很普遍,所以得到
这种病也无所谓可耻了,只不过是极为不幸而已。对黄金的饥渴使这种疾病
永远传布;欧洲的人不断地到美洲去,并且老是带回来新的威染。
宗教的理由要人们听任这种疾病存在下去,作为对罪恶的一种惩罚,但
是这个灾稠已樱进入了婚姻关系中,甚至已经摧毁了儿童④。
立法者关心公民的涟康既然是明智的,那未,用摩西的法律做基础,制
定法律,防止这种疾病的傅布,乃是十分合乎道理的。
瘟疫这种灾害对人类的残更是急激迅猛。埃及是它的主要基地,从那里
傅布到全世界。欧洲大多数国家都有极优良的法规,防止它的侵入。我旧今
天已想出了一个防止它的好办法,就是用军队诽成一条线,包围咸染着这种
③《历史(希腊波断战争史)》,第
2卷。
①《伦巴底法》,第
2卷,第
1项,第
3节;第
18项,第
1节。
④甲乙本没有这一段。

疾病的国家,断粗一切交通。
疾病的国家,断粗一切交通。
①在这方面浚有任何规章;他们看着在同一城市里,基督徒旧避
免了灾祸,而灭亡的只有他们自己。他阴购买染有瘟疫的病人的衣服未穿,
仍旧按照他旧的旧方式生活。命运不可移易的教义支配着一切;这种教义使
官吏们成为冷静的旁观者。官吏们想,上帝已经做了一切,他们没有什么可
做的事了。
第十二节反对自杀②的法律
在历史上我们从来没看见过罗马人没有原因而自杀的。但是一个英国人
却往往令人完全不解地自杀了;他甚至是在幸福的怀抱中而把自己毁灭了。
在罗马人,自杀这个行动是教育的结果,同他们的思想方式和习俗有关系。
在英国人,自杀这个行动是疾病③的结果,同身体的生理状态有关系,而没有
任何其他的原因。
这似乎是因为神经液汁在渗滤上有缺点。身体器官因为机动如果不肃清
精神病的影响,是不可能杜绝自杀的。
第十三节英国气候的影响②
在这样一个国家里,一种气候的疾病影响心灵,致使它厌恶一切事物,
甚至厌恶生命;显然,对于这些什么也不能忍耐的人,最适宜的政府,就是
这样一种政府:它使这些人不可能把引起他们的烦恼的责任归昝于任何个
人,而且在这个政府之下,他们与其说是受人的支配,毋宁说是受法律的支
配。因此,他们如果要变更政府,就不可能不推翻法律本身。
如果这个民族也从气候获得了某一种不耐烦的脾气,以致对长期因冁不
变的事物不能加以容忍的话,那未上述的政府对他们更是最适宜的了。
不耐烦的性格本身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但是当它和勇敢结合在一
起的时候,那就不得了啦。
它和轻率不同,轻率使人们无椽无故地从事或放弃一个计·划。它和顽
固比较接近,因为它来自对苦难极敏蜕的一种感觉,所以它甚至不因经常忍
受苦难而减弱。
这种性格,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是极适宜于挫败暴政①的计谋的。暴败
开始时常常是缓慢而软弱的,最后却是迅速而猛烈;它起初只伸出一只手米
援助人,后米却用无数只胳膊来压迫人。
奴役总是由梦寐状态开始。但是一个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安息,时
时刻刻都在思考,并且处处都感觉到痛楚的人民,是几乎不可能睡得着的。
①李果《奥托曼帝国》(
1678年版)第
284页。
②自杀的行为违反自然法和天启的宗教。
③这种疾病可以因为坏血症而更加复杂化。坏血症,尤艾是在某一些国家,能够让一个人性情乖癖,不能
自容。佛兰西断·比拉尔《旅行记》第
2篇第
21草。
②甲本作“某一种气候的影响”。
①我说“暴政”’指的是图谋推翻已经建立的政权,尤其是推翻民主政治。希腊人和罗马人所给这个名词
的涵义就是如此。

政治是一把磨纯了的锉刀;它锉着锉着,慢慢地达到它的目的。我们刚
刚谈到的人民对于谈判的迟缓、烦琐和冷静,都不能忍耐;他们在谈刊上常
常比所有其他的国家成功得少;他们容易在条约上失掉他们从战争所获得的
东西。
政治是一把磨纯了的锉刀;它锉着锉着,慢慢地达到它的目的。我们刚
刚谈到的人民对于谈判的迟缓、烦琐和冷静,都不能忍耐;他们在谈刊上常
常比所有其他的国家成功得少;他们容易在条约上失掉他们从战争所获得的
东西。
我们的祖先古日耳曼人,居住在感情极端平静的一种气候里。他们的法
律只规定看得见的东西,并不附加丝毫想象。法律按照创伤的大小去判断男
人们所受的侵害的程度。关于妇女们所受的侵害,他们的断处并不更加细致。
日耳曼人的法律①在这方面是非常特别的。它规定,裸露妇女头部的,罚金五
十苏。裸露妇女的腿到了膝盖的,罚金同。膝盖以上.罚金加倍。可见这个法
律衡量妇女所受的侮辱的程度,正如我们在几何学上测量图形一样。它不惩
罚想象的犯罪,只是惩罚眼睛看得到的犯罪。但是,与一个日耳曼民族移人
西班牙的时候,那里的气候立即要求不同的法律。西哥特的法律不许医师流
自由妇女卫”的血,除非是她的父亲、母亲、兄弟、儿子或舅、叔、伯有人
在塌。当人们想象燃烧的时候,立法者的想象也同样地热了起来;当人民变
得多疑的时候,法律也就对什么东西都怀疑。
因此,这些法律极端关心男女两性。但是在惩罚上,这些法律似乎是为
了要满足私人的报复多,而为了公家进行的报复少。所以大多数的案子,法
律只把男女两犯交给他们的亲属或被侵犯的丈夫去当奴隶。一个“自由妇女”
①如果和一个已婚的男子发生关系的话,便被交给这个男子的妻全权地随意处
置置
168。如果奴隶们②发现他们的主妇和人通奸,他们在法律上有义务把她
捆绑起来交给她的丈夫;法律甚至准许她的子女③控告她,准许对她的奴隶进
行拷问来定她的罪。因此,这些法律可以极端地满足某种名誉心,但不能达
成优良的施政。因此,如果茹利安伯爵认为这样一种凌辱应该用他的君王和
国家的灭亡来抵偿的话,我们是不应当感到惊奇的。如果风俗和西班牙异常
相同的牟尔人到西班牙去觉得很容易在那里定居,维持自己的生活,并迟延
了他们的帝国的复亡的话,我们是不应当感到惊奇的。
第十五节气候不同,法律对人民的信任程度也不同
日本人的性格很残酷,所以他们的立法者和官,吏完全不能信任他们。
立法者和官吏所摆在他们面前的东西只是审判、恐吓与惩罚而已。他们做的
任何一件事都要受到公安当局的查究。他们的法律,在五个家庭的户主中设
置一人为官吏,管理其他四人;他们的法律,因为一个人犯罪而处罚整个家
庭或整个坊区;按照这些法律,恰巧有一人犯了罪,全体便没有一个不犯罪
了;制定这些法律是企图使所有的人互不信任,使每一个人注视其他每一个
人的行为,成为其他每一个人行为的监督、证人和裁判官。
①《日耳曼法》,第
58章,第
1、2节。
①《西哥特法》,第
3卷,第
4项,第
9节。
②同上,第
3卷,第
4顶,第
6节。
③同上,第
3卷,第
4项,第
13节。

反之,印度人削则和反之,印度人削则和、软弱,并有怜悯心。因此,他们的立法者对他们
有很大的信任。立法者们设定了很少的刑罚①,刑罚也不严酷,甚至不严厉执
行。他们把甥侄交给舅、伯、叔,把孤儿交给监护人去看管,这和别的地方
交给父母一样好。他们依据众所共知的关于继承者的优点去规定继承。他们
似乎是认为,每一个公民应该完全信任其他公民的善良本性。
他们很容易把自由②给与他们的奴隶;他们为奴隶婚嫁,待奴隶象自己的
子女一样③。快乐的气候产生了坦率的风俗,带来了柔和的法律:
④见贝尔尼埃:《旅行记》,第
2卷,第
140页。
①见《耶稣会士书简集》第
14辑第
403页关于即度半岛恒河方面各族人民的主要法律与风俗的记载。
②《耶稣会士书简集》,第
9辑,第
378页。
③我曾想,由于印度奴隶制度温和的缘故,所以狄奥都露斯说这个国家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但是狄奥都
露斯把斯特位波在《地志》第
15卷中认为是一个特殊民族的情况当做是整个印度的情况。

第十五章民事奴隶制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
第十五章民事奴隶制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
正确地说,所谓奴隶制,就是建立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支配权利,使
他成为后者的生命与财产的绝对主人
169。奴隶制在性质上就不是好制度。它
无论对主人或是对奴隶都是没有益处的。它对奴隶没有益处,因为奴隶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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