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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 七月飞凰(当代)
  这一切的缔造者,他将年轻的目光回到整体战场上。
  数万人的大混战,无数生命正在以令人不寒而栗的速度,不断被彼此的扑杀而吞噬。霍将军的长眉稍稍剔起,仿佛一个棋力高深的弈者,面对着混乱杂章的无头乱麻,寻找着那关键的线缕。
  ……
第十三章 苍茫绝域淬铁剑
匈奴人的大队人马被冲成三截,高不识的六千人也加入了战场,一万多名的汉家战士,在战场上左冲右突,完全把握了战场的主动权,将匈奴人的前段和尾段这两部分士兵,都包围在了汉朝军队的灭杀之中。远远看去,主战场就仿佛一大片黑龙混搅的乌云,不时闪烁的刀光如同一道道闪电。
  乌云忽然被撕裂开了一个裂隙!
  乌云开口处,汉族士兵连连落马。随着雷鸣般的马蹄声响起,一队匈奴骑兵挥舞着黑狼战旗向我们这边冲击过来,是酋涂部大相国柘逅产带领着两千来名士兵组成的铁锥大阵冲了过来。他们是在方才的冲击中保留下了的中段匈奴兵。
  当先猛冲的那个头发花白的壮硕老者,就是酋涂王部的大相国柘逅产,他是个勇猛双全、作战经验丰富的高级将领。方才汉军“8”字形的冲击中正是由于他的迅速判断、及时回防才保全了自己这一路人马的战斗力。他得到了酋涂王和单桓王惨死的信息,目裂如血,愤怒涌顶,援救的队伍立刻变成了复仇的毒牙,向霍将军杀了过来。
  霍将军转过身,看着这一支赶来救援自己部落王的精兵猛将,目光也落在他们身后的大战场上。
  柘逅产队伍的两旁,五彩的战旗在风中猎猎做扬,是李敢和赵破奴分别从两边来进行围剿了!匈奴大骑兵的前段已经溃逃,后段已经碎裂,怎能任由那中段再兴风作浪?
  于是,柘逅产部队的两面都是春雷般的马蹄声,穿云裂石,声震云霄,好似有无数炸雷在地面上炸响,无数汉朝骑兵呐喊着向着这里汇拢而来。
  “兄弟们!杀……”李敢在队前纵声狂呼,满身的鲜血仿若怒目金刚。
  “加速!加速!加速!”赵破奴的嘶吼仿佛野兽在咆哮。
  柘逅产浑然不听,巨大的仇恨已经将他包围,他仿佛一支犀利的毒箭,笔直地向着霍将军射去,完全不顾身后二千铁骑即将被李敢和赵破奴合力冲倒。
  霍将军横刀立马,迎对这柘逅产部队的冲击。他身后站着不过一百多亲兵,没有速度的优势,没有人数的优势,阳光下,他双眼清隽如鹰,仿佛石雕铁铸一般一动不动,迎面而向这支要将他撕成碎片的复仇之箭!
  相距百步,李敢已经呼啸着冲入了柘逅产的部队,刀光饮血,战马惨叫,分崩离析……可是,他只能将柘逅产身后的士兵打溃,大相国的坐骑早已穿越了他的防护线,黑色的狼旗在空中化作一道黑色流星。
  赵破奴急忙调整奔驰路线,成30度锐形夹角向柘逅产的锥形大队的尖锋冲击,试图阻拦他们袭击站在原地的霍将军。
  熟谙骑兵战术的赵破奴深深知道,战马的启动需要时间,战马的提速需要距离,而柘逅产的速度已经到了战马奔腾的极限。所以,即使是霍去病,此时也不可能组织有效的迎面冲杀,更不可能逃跑。
  赵破奴与匈奴人的队伍距离越来越小,越来越近,他疯了一般地催促着士兵们冲击,要将柘逅产这支歹毒的箭头击灭在到达霍将军之前。我在霍将军身后急得睁大了眼睛,要是赵破奴不能拦住他们,我们这一群人都会伤于黑狼旗下的匈奴铁蹄!
  赵破奴和柘逅产一定都看到了这一点,他们的脸在剧烈的奔腾中完全变形了,杀人者和救人者都在争夺着那最后的时机。终于,赵破奴部轰然一声将匈奴骑兵碎裂在了相距霍将军二十步处,可是,柘逅产和他身后依然有数十名速度嫖越如飞的骑兵一起随着他,仿佛一颗尖锐的子弹,呼啸着,以超越极限的速度向霍将军冲去……眼看就要得手,柘逅产的五官,因狂喜而扭曲成可怕的形状……
  霍将军忽然抬起手……
  他身后的一百多名亲兵也抬起手……
  “嗖嗖嗖嗖嗖嗖!”冰冷的声音传到柘逅产的耳朵里,他才猛然想起汉朝的铁弩!他算准了战马的冲击力,他算准了霍将军的方位,他算准了冲击的速度……他唯一没有算准的是,霍将军竟然可以这么冷静地站在冲击面上发射弩箭!
  密集的三棱形箭头发出低沉的呼啸,深深地穿透他的皮甲,钉入他的咽喉,插入他的胸膛,也一枚枚扎入他战马的身体。人与马一起痛苦的惨叫起来,鲜血泛着黑色的泡沫从口中喷出。大相国的眼眶剧烈睁大,瞳仁中最后倒影的是霍将军那张年轻冷酷得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脸。
  黑色狼旗在风中嘶啦啦发出最后的长啸,终于不情愿地慢慢倒下了,很快便被乱马踏成了碎片。
  大相国的战马终究还是冲到了霍将军的身边,可是,上面的战士已经成了死尸,那冲过来的战马双目赤红,被弩箭伤得奄奄一息。霍将军和他身后的一百名士兵猛然拉起缰绳,战马希律律地长嘶起来。我的身边,郭元、罗尧、关云飞、云柯、徐自为、荀郅全都和霍将军一样,或先或后地高高抬起粗壮的马足,碗口大的战马马蹄闪着蹄铁的寒光,凶狠地将冲过来的数十匹垂死发疯的匈奴马反踢了出去!
  他们面前二十步外,李敢和赵破奴部欢叫着粉碎撕扯着大相国柘逅产最后的残部,仿佛在饕餮一场血肉的盛宴。
  霍将军刚才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是以身相诱,激化柘逅产那瞬间的仇毒,冲溃他的战斗智慧。让李敢和赵破奴有足够的时间消灭这最后一支充满战斗力的骑兵。这支骑兵队一旦清醒状况,重回战场,以柘逅产的勇敢顽强以及对于匈奴族的忠诚,虽不能挽回他们的败局,但是,必然会给汉朝士兵带来更多的损伤。
  霍将军的亲兵们一起乘势高呼:“酋涂王死了……单桓王死了……”
  高呼声中,大相国柘逅产那颗灰白的头颅带着鲜血从战尘中飞起,无数匈奴头颅带着髡毛一起化作血潮破裂在汉朝士兵的手中。
  “大——汉——威——武——杀啊!……”战场上洋溢着近乎癫狂般的杀戮快感,匈奴人的群龙无首让他们成为一大块放在了坫板上的羔羊,所有汉族的百夫长、千夫长、军屯、军司都疯了一般狂砍猛杀。
  匈奴人的散兵节节败退,可是却依然保持着困兽犹斗的凶悍。
  就在这个白热化的时候,霍将军的眼睛依然清楚得如同天空的寒星。一轮砍杀过后,他看准时机,对着空中猛喊:“降者不杀!大——汉——威——武!”他喊的时候,用的是匈奴语。
  全场士兵一起回应:“降者不杀!大——汉——威——武!”……“降者不杀!大——汉——威——武!”……
  他们喊的时候,用的也都是匈奴语。
  “降者不杀!大——汉——威——武!”……军士们的战刀狠狠砍向尚在负隅顽抗的匈奴士兵……
  “降者不杀!大——汉——威——武!”……很多匈奴士兵被战斗的惯性死死缠住,依然深陷在对于死亡与鲜血的渴望中。
  “降者不杀!大——汉——威——武!”……终于有匈奴人开始觉醒了,有大批大批的匈奴士兵开始跪倒。甚至有人开始加入大汉朝的呼喊,呼唤自己的同族。
  “降者不杀!大——汉——威——武!”……喊声越来越响亮,战场上的刀剑拼杀声越来越低弱。
  “降者不杀!大——汉——威——武!”……整整一个早上毫无人性的奔袭斩杀终于在“降者不杀”的呼喊声中,慢慢停止了那巨大而残忍的战争惯性。匈奴人不再反抗,军士们不再杀戮。纵然如此,战场上的血流成河,尸体如山,旌旗碎裂,残肢裂骨,战火蔓延,已经组成了一个残酷如地狱的场面。
第十四章 白云千载独悠悠
雪山仿佛连天白云,成为了一切的背景,在晨曦的光辉中有一种宁静致远的纯净。祁连山下虽然已经天翻地覆了,但是,天之神山依然傲视苍生,亘古不变。
  霍将军看着部将们将酋涂王部落、羼也部落、籍羝部落、羌若部落、单桓部落还有先零部落,这些已经投降的匈奴士兵经过了重新编整,把部落士兵与他们的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之属都分隔开来,让他们原地待命。
  这些俘虏他并不放在心中,实在是人数太少了。
  战事进行得越激烈,来得及投降的士兵就越少。酋涂王部是一场恶战,士兵大多都被损耗了。
  霍将军又让士兵们去寻找肥羊肥牛,准备今天的早餐。一夜的战斗,大家需要补充肉类。
  安排完一切的霍将军,来到山崖下坐着,等待自己的早餐。
  仿佛所有的热力与激情都在战斗中耗尽了,仿佛所有的悲哀与快乐都被战火烧干了。刚刚经历过惨烈鏖战的霍将军坐在黑色的石崖下,染着血色的披风轻轻飘动在绿草间,厚沉的战刀插在嶙峋的山石里。他看似在遥望,又看似在沉思,仿佛一座幽黑的冷山。
  挺拔的鼻梁如同寂寞的山脊,深邃的双眸如同寂寞的碧海,那舒展的长眉仿佛鹰翅,在雪原青空之上寂寞地划出轩昂的线条。山崖上,一片纯白的轻云在高处悠悠飘过,澄澈如他,寂寞亦如他……
  寂寞……
  我在心中轻轻地咀嚼这两个字。浓烈的战斗过后,我竟然只能用这个词语来形容他。
  我甚至不敢过于靠近他,生怕打扰了他的这份寂寞。
  鸟儿从他身边飞过,小花在他身边开放,他就像一座喷发过了的火山,在沉默中酝酿着属于他的热度。也许是一百年,也许是亿万年,也许只需要短短的一瞬间,当他重新站起,便又是岩浆崩裂、溶岩翻滚的激情与奔放。
  我守在他的寂寞旁,也守在他那口还在滴血的钢刀旁。
  这是一把与普通军士规格一样的汉朝军刀,稍厚的刀背,稍薄的刀刃,没有开口。快马驰骋的时候,过快的刀更容易卷刃,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重剑无锋”。上面虽然开有血槽,过于浓厚的鲜血依然将刀身铺满,染成一种黑黝黝的紫光。
  我不由自主想去摸一摸那刀把,那里有着属于他手指握力的弧度。
  “干什么?”沉默的火山终于回过头来,手压覆在我拿住他刀柄的手上。我说:“血太多了,帮你擦一擦。”
  “不用。”他拔出刀,告诉我,“有了血,更不容易滑刃。”他问,“他们的饭快准备好了吧?”
  我说:“你的应该是快了。”我看到霍将军的专用庖厨正在起劲地旋转着一只全羊,看他红光满面的样子,应该是差不多了。
  “那就过去吧。”刀光一闪,石块间的血刃已经重新插入了腰间,他迎风而起,伸展一下手臂:“饿了——弯弯!吃饭去!”
  “好。”我很高兴他从自我的世界中回来,拉起他的五指向部队走去。
  “快好了吗?”霍将军带我一起坐下,问那庖厨。
  庖厨面带喜色地点头:“快了!”也难怪他,他是皇上钦赐给霍将军的御用庖厨,可是这一路上,他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今总算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他手法溜熟地把个全羊转得跟轱辘似的,浓烈的香味不断窜出来。
  过了一会儿,烤羊肉上来了,霍将军拔出短刀开始分肉。我受不了香味的刺激,四处张望着,免得自己盯着肉的样子看起来跟个饿痨似的。
  我看到赵破奴正在自己包扎伤口。第一轮冲击的时候,他挡下了敌人左翼的攻击,保证了大部队的全程推进。我和他隔着两个篝火堆,我看到有侍卫要替他包扎,他摇头让他们退下,似乎并不欲别人知道。盔甲一正,他重新抬起头,除了脸色因失血略有一些苍白,整个人又恢复了战前的朝气。我很钦佩他,觉得赵大哥真是一个强硬的好汉子。
  我很想走过去跟他说说话,问问他伤得怎么样?看了看霍将军还是没敢动身。自从在建章军营中,霍将军带着威胁意味,当众点穿赵破奴的心事后,赵大哥的眼睛再也没有看过我一眼,连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每次想到这件事情,我就觉得霍将军做起事来太绝。赵大哥是个老实人,对我一直很好,跟我交往也很有分寸,霍将军不该那么霸道,简直蛮不讲理。
  现在,这个蛮不讲理的霸道主儿正坐在我对面慢条斯理地分肉,头盔放在一边,整个人处于非常休闲的状态。见我把目光转向他,他对我笑上一笑,把肉递过来给我:“吃。”
  看着他甜蜜的笑容,我对他的那一点点小小的不满,立刻烟消云散。接过他特别让庖厨加了佐料弄出来的羊肉大大咬上一口。见我很承他的情,他快活地问道:“怎样?”我点头而笑,他以手支颚,看着我慢慢吃饭。
  霍将军好似没多少兴趣去跟普通士兵建立什么关系,只和几个作战将领之间说说笑笑的。战后也只是听了听战况汇报,了解了一下士兵的伤亡人数,便不再关心多余的问题了。我觉得,如果不是他打仗总是赢,我很疑心他是没有多少人心的。
  我的眼睛看到远处,士兵们兴高采烈地吃着饭菜,虽然不允许有烈酒相伴,很多人还是以水代酒,与浴血奋战过的战友们干尽杯中水。
  死后余生才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最值得欢欣的。
  人生最奥秘的道理,往往就是在生死之间才能参悟得透。
  李敢混在一群士兵中一起用餐。
  他与士兵们一起围坐在篝火旁狼吞虎咽着,动作与那些出生贫贱,举止粗鲁的士兵毫无异处。说到高兴处,吃到酣畅处,他们一起传递着水囊轮流凑着喝水,时不时拍打着彼此的肩膀,大家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显出了如同兄弟般的亲密。
  战斗一结束,他第一个走入自己的部曲,把伤亡人数统计到个位数,安慰和抚恤受伤的战士。相对于普通士兵来说,霍将军是一个高高在上,冷言寡语的年轻贵族,而李敢则是一个纯种军人,他的一切热情都属于军队,属于士兵。
  他的这种作风应该是跟他的老父亲李广将军学习的。从我自己的感觉来说,我更认可李敢这种做法。可是,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很奇怪,霍将军这样贵不省士的家伙却偏偏打仗总是能够大胜。
  最能赢得军心到底是什么?是对士兵无微不至的关心,还是战无不胜的信念?
  “传令下去,结束吃饭,向东急行军五十里,再行休息。”霍将军把头盔戴好,让传令兵传下军令。
  命令传下去不久,李敢便走过来:“霍将军,士兵人数众多,还有一部分羊肉没有烤熟,他们连饭还没吃上。卑职恳请再等一会儿。”
  “让他们先找熟的部分吃起来,生的带了走,找机会再用饭。”霍将军不予理会,“这里是什么地方?匈奴人的地盘!”他翻身上马,“传令下去,迅速集合!”李敢憋青了脸,他父亲从小教给他的就是要让士兵吃饱睡足才能打胜仗。
  高不识的六千人也会合在一起,除去折损的士兵,一万三千大军迅速集合成了黑潮一般的阵列,如同安静的铁山。
  我的六个保镖又恪尽职守地围在了我的身边。霍将军缓缓松缰而行,站到了队列正面:“李敢,带你们部曲的人清理这里的篝火,别让匈奴人判断出我们离开的时间。”李敢抱拳:“诺!”
  霍将军又道:“动作快点!别把自己填了狼!”李敢昂首:“诺!”他看起来就是那种军令大过天的人,方才的不满此时已经看不到了。
  霍将军又策马来到赵破奴身边,大手拍在赵大哥的肩膀上:“怎么样?”我还以为他对赵破奴受伤挺冷漠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大概,这就是男人之间表达关心的方式,不算贴心,却也深沉。
  赵大哥一愣,旋即展开一个舒心的笑容:“没问题!”霍将军微笑:“还有大仗等着我们呢。”赵大哥沉声:“诺!”
  霍将军的马尾一甩,离开了赵破奴所在部,重新来到一万三千名将士的正前方:“出发!”
  正午的阳光照射下,草原上的野花烂漫无比,在我们脚下布满了缤纷的色彩,我们的队伍仿佛走在鲜花之海。
第十五章 豆蔻梢头春色浅
水波在耳边发出闷闷的声音,头发上的泥沙已经被这一潭清水洗涤得很干净,在水中飘散得仿若长藻。
  我在水下睁开眼睛,透过清清的水面,我看到湖水倒映的蓝天白云中间有一张模糊的脸。
  战后很多士兵都需要调整休息。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一个可以单独沐浴的清水潭,霍将军亲口答应过,保证不让人过来骚扰的,还派了几个信得过的士兵守在不远处。只要冒出头,我就可以看到作警戒的士兵头上的鹘毛,在风中飘舞。
  他自己怎么可以过来呢?
  我两只手在水底打起一团波澜,忽然从水底窜出来,抄起一大团水往霍将军身上打过去。
  “哎呀!”他抬手试图挡开,却已经全身湿漉漉了。
  我急忙沉入水中,准备逃掉。他早已欠身过来,一把抓住我肇事的手臂,似乎要把我从水里拖出去。这下子我可真的紧张了,在水中拼命挣扎:“放开!放开!”
  他不放,还仗着力气大,把我一点点往上提。我情急无奈之下,索性窜起些,一口咬在他的手背上。因要迫着他放手,咬得又狠又稳,纵然他皮厚肉糙也难以承受,终于将我一把放开。
  我获得机会重新沉入水底,可是想想自己这样埋在水里怎么呼吸?记得在左侧有一丛芦苇叶,我在水中转个身体,钻入了芦苇丛,这才将头湿漉漉地伸出水面,隔着青纱般婆娑的芦苇叶向岸边看去。
  岸边他捂着被我咬出血的手腕,笑道:“弯弯,你也太狠了一点。”
  这叫咎由自取!
  “你怎么可以来?”我质问他。
  霍将军坐在湖边,手插在水里洗去渗血,脸上的笑容纯洁得连白云都会相形自惭:“我来看看你的防护工作怎么样?”
  “防护工作不是归你管吗?”我看着他的手腕说,心里劝自己千万别觉得后悔,反正他也是活该的。他现在这种行为根本就是在监守自盗,哪里有半点大将风度?
  “所以嘛,”他很正经地看着湖对岸的一带黛山,“来检查检查。”他还盘起腿,摆出来的架势就是这个“检查”工作不是一会儿就可以结束的。
  “现在检查下来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低下头,“弯弯,上来,别老泡在水里。”
  “那好,穿了衣服就上来。”
  “好啊。”人家很从容地点头表示赞同,但是身体没有动。
  我好脾气地等呀等……
  不动……
  我继续好脾气地等呀等……
  还是不动!
  忍无可忍了……
  “霍去病,你能不能回避一下?”尽快走开让我早点上岸穿上衣服!
  “快点起来,那里怎么好象有人?!”他霍然站起来看着前方,我惊疑不定,这里是战区,纵然有前几天的长途转移为掩护,纵然现在有他的斥候眼目密布,保证大部队安全,我还是清楚不能够随便放松警惕的。
  可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诈我呀?
  “弯弯,你快点!”他还催促我。
  我的衣服在他的身边团成一团呢,我说:“你在讹我吧?我才不起来。”我把身体埋在水里,碧水绿苇间,如一条雪白的游鱼。
  “你有什么好讹的?”他抓起衣服丢给我,“快点,跟我过去看看。”
  我在芦苇丛近岸的地方找到了一块石头,坐上去匆匆忙忙穿起来,一转身,霍将军已经在身后了,他拉起我就向远处那一抹黛绿色的平峦跑去。我叫:“我还没有穿鞋子呢。”
  他打一个唿哨,他的坐骑从不知道什么角落冲了出来,他把我放上马,自己也跳上马。
  “我没有鞋子,等一会儿爬山怎么办?”我看着自己的光脚丫。
  “嗯。”他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早已信马而驰。
  风惬意地吹来,马儿跑得轻快,在那微微起伏的草原上,我们如同轻舟穿过波澜微动的湖面。
  我坐在马前四处张望了一下,哪里有什么人?
  我就知道他在诈我玩儿呢,只是想把我带到相对独处一点的地方。
  我们两个除了雪山上的那一次亲近,平时严谨得很。
  我们之间保持距离,这是有客观原因的。
  为了不在草原上留下太多驻扎的痕迹,也为了突袭行军的方便,我们的这个军队没有正常驻扎建营的习惯,总是将领与士兵们一起天为幕帐地为床,打到哪里睡到哪里。当他的大部队开始休息的时候,从天上俯瞰,就像一个规模宏大的乞丐群落。
  把个部队搞得这么没有气质,这当然是他这个为将之人的失败。
  我常常想,这样辛苦的打仗和这样草率的行营,虽然为长途奔袭作战提供了保证,可是也将士兵们的生命随时暴露在风寒、疾病、饥饿的边缘。我想,这也是他力求河西之战速战速决的原因。
  那矮矮的山峦已经近在眼前了,一望平川的草原上,这片突起显得分外优美。走近了看,觉得这山越发没有高度了,只不过是一片枝叶茂盛的小树林。
  七月下旬的小树林正到了最繁盛的季节,那里幽幽深深,仿佛另有天地。
  “人好像就在那个里面,对吧?”我故意附和着霍将军方才的胡说八道。
  他先是一愣,旋即明白我是配合他的游戏,乐了。一拉马缰绳,带着我走进了树林。
  林子里越走越暗,那浓密的枝条层层密布,令人感到似乎走进了一个深邃的时空之路。明明知道我们之间不过是在玩一个游戏,我还是有些紧张地拉住他的手臂。
  一根旁逸的树枝迎面撞来,我急忙抬起手挡在他的额头前,他已经将树枝拨开,我们的目光撞在一起,又随即分开。
  树林里低垂的树枝越来越多,林间骑马多有不便,他一根接一根,不断打开扫向我们的树枝,马也开始越走越慢了。最后,再也不能骑马了,我们只能下马。
  下马的地方碎石嶙峋,我光脚站在地上如在针尖跳舞,一步儿也走不了,这让我们的这一次约会变得有些举步维艰。
  “我的鞋子呢?”我希望他会替我带着鞋子。
  “大约丢在湖边了。”他把坐骑的缰绳在树干上拴紧。
  “那就回去吧,”我又试了试,真是不能走路,“没有鞋子我怎么办?”我跳到一段稍微平整一点的树根上,背靠着一株山木榉,这才算站稳了一些。
  他拴完马,朝我的方向看了看,走过来手撑在山木榉上,我们之间的距离很近:“弯弯,你老担心你的鞋子做什么?”
  我真后悔自己靠在树上,现在连退的地方都没有,我微侧过头避让开他的呼吸:“一个士兵没了鞋子,匈奴人来了怎么逃?”
  “哈!”他看着天,干笑一声,“原来是想着要逃啊?”
  我心想,逃的就是你!
  我的脚摸索着,在树根上新找了一个落脚点,准备说干就干,从他的面前躲开去。
  “你等着!”他忽然低下头,动作如苍鹰扑食一般在我的嘴唇上留下一个沉重而迅速的吻,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离开我有一段距离了:“我去找块能坐坐的草地。”
  我几乎跌下去,手指紧紧地抠进了树皮。
  那不足一秒的碰触,带来此时心湖荡漾的意乱情迷。
  过了很久我才回味过来这个吻,也许是因为刚刚沐浴过,他的嘴唇凉而柔软,有一种水般清爽的气息。我缓缓顺着树干坐下来,蜷缩在树根上。我不知道正常的女孩子在感情走入这个时刻该是怎样的表现。
  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面前白茫茫的。
  我在走一条不适合怪物的道路,我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里。平心而论,不和任何人有太深的心灵交往,与世隔绝般的孤独,这样的处世原则曾经带给我莫大的安全感,保证了我从小到大没有受到太多的伤害。
  可是,自从遇上他,他一直在带给我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令我不断想信任他,甚至很想把自己交给他。
  究竟哪种处世原则能够令我少受伤害?我不知道。
  碎石踢动的声音传来,我知道霍将军故意走得这么重,告诉我他回来了。我重新从树根上站起来,白色的深衣裙裾在树干上被风吹出轻轻的簌簌声,安宁而娴静。
  霍将军已经走过来了,那阳光从树林上空纷纷洒洒落下来,碎金满地,在他身上构成了斑驳的跳跃。
  我望着他,笑容不由我控制地绽放开来,仿佛我的心思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丝动摇,只是一直这般痴痴地等着他。
  我明白了,有些事,有些人,身在其中,你真的是无法选择,也无力抗拒的。
  既然如此,那就不必去做那些令人头痛的选择了。
  “找到可以坐的地方了?”
  “上来。”霍将军把他宽阔的后背借给我,“林子密,马过不去。”
  爬上他的背所花的力气,如同上了一座山,我气喘心跳好不容易将手臂环住了他的肩膀,他说:“头低一点儿。”我低下,侧过脸贴在他的背上。
  他穿的是平常一直套在身上的甲胄,经历了酋涂王、单桓王联部的血战,这件盔甲有洗不去的硝烟和宿血的味道。如果不是这些气味的提醒,此时的我,一定早已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我按捺下满心的欢喜,告诉自己,现在的温馨只是两战之间小小的插曲,我应该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好好享受这片美丽的河西小树林。
  前面的树林果然更加密了,树枝不断垂挂下来,我为了防止头面被刮伤,便将身体更为紧密地贴近他。
  经历了在长安城半年的安逸生活,我自己又长大了一些。他走了几步路,发现了两人身体贴合时,我身上那柔软曲线与他坚实后背产生了奇妙的摩擦,悄声地笑了。我起先没有想到这些,还问他笑什么。他不说话,故意在行路中上下耸动我的身体,我也发现了,忙把背弓起来一些,收起一个手护住胸口。
  他笑得越发深了,笑声从他的胸腔里传来,隆隆震动着我的身体。
  “你这样累不累?”他问我。
  我摇摇头,想到他看不见,补充道:“不累,一点儿也不累!”
  他见我倔着不肯放松身体,便说道:“马上到了,就在那片白桦林边上。”
  路途确实很短,一片色泽素净的白桦林出现在山木榉林的后面。林间盛开着西北草原上特有的紫色苜蓿花,风一吹,带着花粉清香的味道布满天空。
  他把我放下来,我和他并肩坐在白桦林下,听那细碎的叶子在林间,伴着云雀而歌唱。
  硝烟仿佛已经离我们很遥远,河西好像不再是个战场了。我不由发自肺腑道:“这里不再打仗了,多好?”
  霍将军被我这幼稚的和平向往逗笑了:“仗还是要打的。等到河西纳入了大汉朝的版图,”他把手合在我的手背上,说,“这里就不会再打仗了。”
  我反指握住他的手掌,食指细腻地摩挲着他满是刀箭薄茧的掌心:“霍将军,你看……”
  他打断我:“你怎么叫我霍将军,听起来怪怪的。”
  “有什么怪的?我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这么叫的。”我不服气。
  “第一次?你把自己弄得像个匈奴小孩,还有脸提!”他对我的第一次出场很不感冒呢。
  “那叫你什么?名字这么难听!”我故意挖苦他。
  “那是皇上给我起的。”他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一缕阳光打在他脸上,提起皇上他似乎神采特别熠然。
  我想起那个在建章宫脂兮殿中,当着我们一堆伴舞姑娘,把李美人弄得跟野猫叫似的中年男子。我别过头:“水平真差,起这样古怪的名字。”
  “那是有缘故的,”他说,“我四岁的时候,母亲带我进宫。那时候皇上正在发烧,被我哭声一惊出了身汗,病就轻了。皇上很高兴,特地召我姨母将我带去面圣。听说我尚未起名,便赐了这个名字。”
  “四岁还没有名字?”我笑话他,我1岁的时候,还好歹有个编号。
  他脸色有些发暗,我想起他们这个朝代给男孩子起名字是十分慎重的事情,通常都必须由自己的父亲来命名。长安城里的传言从来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早已听说过他身世不太明朗,他的母亲卫少儿怀孕的时候便被抛弃,他的生父根本就不愿意认他们母子。
  见戳着他的痛处了,我忙一顿天气花草的话语,将这个话题岔开。
  可是,他是一个心思非常沉的人,我胡说了一通后,他很郑重地告诉我:“弯弯,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知道……”我望着他,说不出是喜还是忧。我愿意看到他意气风发站在千军万马前发号施令,也愿意看到他对着自己的部下略含调侃,唯一不愿意看到他这样面对自身的遗憾,更何况这还并不是他自己的错。
  阳光依然还在明媚,树林依然还在歌唱,方才的轻松快乐去了哪里了呢?这是一个值得珍惜的午后,我希望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快乐。
  “去……病。”我迟迟疑疑地喊了他一声。
  “嗯?”他扬起头。
  我又叫了一声:“去病!”我明白了,这个奇怪的名字是大汉朝最尊贵的男人赐给他的,他正是从那一天起,从一个最卑贱的奴产子开始渐渐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所以他以此为豪。
  他问:“怎么?”
  我笑着叫他:“去病!!”我第一次对那个给他起名字的男人有了一点想探究的兴趣。那个在我眼中荒淫好色的老男人,凭什么得到霍去病如此由衷的感情?
  我又叫他:“去病!”
  “干什么?!”他烦了。
  “我习惯习惯,以后好这样叫你啊。”我抓起一把草,欲塞在他的衣领里。他的反应何等迅捷?我的手还没有到,他已经捉了上来,我的手腕在他的指掌间翻动数回,把草一散,弄了他满头满脑都是,笑着爬起来返身向白桦林里跑去。
  阳光温暖,山花盛开。
  我在白桦林里绕着树干躲避他的追赶,我如一只长着白色蓬松尾巴的小狐狸,在密密的树干间灵活地穿梭着,忽左忽右,有几次他的手指已经碰到了我的衣角,却被我躲避开。欢乐的笑声布满这个午间的树林。
  草地也有碎石,正在我得意他追不上我的时候,脚边蹭上了一块石头,我疼得叫了一声失去了平衡。去病已经追了上来,一把抄住我的腰。好不容易捉住我,他不肯轻易放手,手臂有力地圈住我的腰肢,手掌将我的身体紧紧按在他自己身上。
  他把我用力转回去,这更是丰盈馨香,拥有满怀。
  少女刚刚成长起来的楚楚身躯,对他来说仿佛初开的蓓蕾,新鲜饱满,美不胜收。他对我来说,却没有什么强烈的感觉,他身上的甲胄令我对他有一种难以亲近的距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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