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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改革家雍正

梅朝荣(当代)
必读网(http://www.beduu.com)整理
序:铁面皇帝,雷霆行动
  雍正帝之死距今已有270年了,在这段由古代社会向近现代社会突飞猛进的时光里,虽然风雨如晦,虽然大江奔流,虽然人们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但是人们还是撇不开他,忘不了他。他不是那种引不起别人兴趣的人,不是那种让人看过多少次都留不下一点印象的人。他是一位乾纲独断的大改革家,是一位敢于碰硬的勇士。 被称为“第一个重要的美国理论家”詹姆斯?麦迪逊认为利益集团是“为某种共同的利益的冲动所驱使而联合起来的一些公民,不管他们占全部公民的多数或少数”。雍正帝即位之初就勇敢地向一些利益集团发起了进攻。
  雍正帝当时所处的客观条件为他的政治改革提供了可能性,当时吏治堪忧,贪风日盛的时代太需要这样一位铁腕人物振纲除弊了。而雍正帝的锐意进取、不向权贵低头和为民谋利的战斗精神与品质,使改革得以实现。雍正帝很有才华,又有政治斗争经验,他清醒地认识到在前进的道路上要克服什么样的障碍,所以他大胆地向八阿哥党、十四阿哥党以及年羹尧集团等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在扫除外围的障碍后,雍正帝又勇敢地向腐败的吏治开炮了,在对科甲朋党进行打击时,雍正帝欲“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表明了他为澄清吏治、医治痼疾的决心。雍正帝在打击各个党团的同时还在全国大规模地开展了清查亏空、取缔陋规等多项工作,使得当时的皇弟权臣们不得不或通过“拍卖”自家的财产或通过借债以补偿帝国的亏空。 雍正帝从当时的实际出发,还向那些阻碍社会发展的利益集团发起进攻。他整饬了腐败的吏治,开创了一代清廉之风。“雍正一朝,无官不清”也许就是对雍正帝吏治改革的最好评价。
  电视剧《康熙大帝》里康熙帝对雍正帝说过这样一句话:“人无刚骨不立,朕就取你这一长处。”尽管这段画面曾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但每次看到这里,总有一种血脉贲张的感觉。也曾听说过这样的关于雍正帝的事情:当年全国发大水,饿死了不少人,当时朝廷打开粮仓,煮粥以赈济灾民,但许多官员在粮食上做文章,没有按既定的分量发放,以致发给灾民的粥都清如白水,几无米粒。雍正帝视察时发现这种情况,当即大怒,并说出了“浮筷落人头”这句话。意思是:若是将筷子插在盛粥的大木桶里,筷子要是站不住浮起来,就表示负责赈灾的官员在米上做了文章,要被杀头。后来那些官员即使自己吃不饱也不敢怠慢民众,雍正帝向这些腐败的官员敲响了警钟。
  雍正帝提出的社会改革的内容以及他改革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调节、缓和了社会矛盾,造成那个时代的比较清明的政治,促成国力的强盛和多民族国家的融合与巩固,发展了康熙朝政治中的清明成分,并为乾隆时期的鼎盛准备了更充分的条件,促进了清代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雍正帝是敢做敢为、奋发有为的,是对历史发展做出了贡献的君王,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比较杰出的帝王之一,是值得肯定的历史人物。他及他的政治改革事业,在历史教科书上应当占有重要的一页。
  企业家、社会学家 党书国
  2006年5月1日   
前言
  历史的天空,还原一个被妖魔化的帝王
  在清朝十二帝中,雍正帝是一位极富传奇色彩、极具争议、极具才华、极具胆识的帝王,是一个在大清历史上备受关注的皇帝。他登上皇帝宝座后对他不利的流言即不断发生: “谋父”、“篡位”、“逼母”、“杀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好谀”、“任佞”,这就是当时人们对雍正帝的评价。真实的情况是不是这样呢?答案是否定的。
  作为封建社会一名优秀的改革家,雍正帝登基后,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对于他的改革,清朝皇帝、官员及中外学者对他的评价是多角度的,是从他一生行事的各个方面去考察的,认识也不一致,有批评,有褒扬,有的批评多于赞许,有的则肯定重于否定。嘉庆帝对乃祖的政治作了如下的概括:“世宗整纲饬纪,立政明伦”,把改革作为雍正一朝政治总纲予以称道。清代社会史研究者冯尔康教授认为雍正帝敢于“振数百年颓风”,革旧除弊,是清朝“康乾盛世”的有力推进者,明确地认为雍正帝是有成就的改革家。
  对雍正帝改革持批评态度的人,则大多数是着眼于雍正帝的为人,对他的改革虽也有所注意,但仅把它置于次要地位,从而降低了雍正帝改革的历史意义。事实上,雍正帝作为封建王朝的一个皇帝,我们评价他的功过是非,着眼点不应是其伦理道德,而应站在中华民族的立场来看待其改革,关键要看他对中国历史、对人类文明做出了哪些贡献。
  雍正帝是在康乾盛世前期———康熙末年社会发展出现停滞的形势下登上历史舞台的,复杂的社会矛盾为雍正帝提供了施展抱负和才干的机会。他有步骤地进行了多项重大改革,高瞻远瞩,又惟日孜孜,励精图治,短短的十三年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康熙、乾隆两朝的历史地位已为世人公认,即“康乾盛世”,但在“康乾盛世”辉煌的背后,雍正帝是功不可没的,他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后代的乾隆盛世打下了扎实雄厚的基础,使“康乾盛世”在乾隆时期达到了顶峰。
  雍正帝的主要功绩有:
  整顿吏治。雍正帝即位之初,吏治废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雍正帝克服各方面的阻力,在举国上下大规模地开展了清查亏空、设立会考府、实行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和取缔陋规等多项工作,由于他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在短时间内即得到了明显改善,官吏贪污、吏治败坏的情况大有好转。旅日华人学者杨启樵说:“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帝的整饬,清廷恐早衰亡。”“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点,却是对雍正帝治国的公正评价。
  改土归流。我国西南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雍正朝前实行土司制度,土司职务为世袭,仅名义上接受清朝的册封。土司们对属民生杀予夺、骄恣专擅,这种制度严重妨碍了国家的统一和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雍正帝全面实行“改土归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雍正帝的“改土归流”措施,削弱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和利益,减轻了西南少数民族人民的负担,促进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
  摊丁入亩。这是一项重大的财税改革,即将人丁应纳丁银按照土地数量平均分配到田赋之中,不再按人头征税。“摊丁入亩”政策从雍正元年以后在各地陆续推行,大约经历了百余年时间才最终完成。“摊丁入亩”制度的推行,其积极作用不仅仅在于简化税收标准,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在于以法律手段正式废除了限制人口流动的人丁赋役,使劳动者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轻。
  推行密折制度。密是机密,折就是将奏文写在折叠的白纸上,外面加上封套。以前的正式公文批转手续繁复,且经多人传阅,时间拖延且难于保密;密折则是向皇帝直接呈送,直达皇帝本人。密折是君臣间的私人联系方式,具有个人的高度私密性。密折主要是揭发一些贪官污吏的不法行为以及反映民情动向等,这些秘事只有皇帝一人知道,从而达到使官员们相互监督、彼此牵制的境况,人人自危,严防了官欲的恶性膨胀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除上述几项重大的改革举措外,雍正帝还制定了其他一系列有利于国计民生、影响深远的政策。包括:废除贱籍,老农顶戴,八旗改制,修改大清律例以及西北用兵,平定青海,镇压西藏贵族的叛乱,加强对喀尔喀蒙古各部的统治和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促成了吏治的相对澄清、国力的昌盛和国家政局的稳定,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融合。
  雍正帝在清代历史乃至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都占有不可忽略的重要地位。实事求是地评议雍正帝改革的一生,应该说他是一个勇于改革、奋发有为、励精图治的封建君主,是一个把皇位当作施展政治抱负的舞台的改革家,是一个不为权势、名利和女人而勤政的工作狂,他是在我国封建社会晚期为国家为民族作出了卓越贡献的杰出历史人物。
  本书参考了大量史实,全面系统地评述了雍正帝作为改革家的一生。我们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权威的导向,使读者从全新的视角深入了解这位披着神秘面纱的铁面皇帝。
  梅朝荣
  2006.5  
 
第一章 储位之争,胤得胜
  在康熙帝执政时期,雍亲王胤只是一名普通的皇子,既不像二阿哥(太子)那样有天字第一号的皇家集团的支持,也不像大阿哥有大学士明珠那样的大官僚集团的支持,他也不具有议政大臣、历任兵部和户部尚书马齐支持的八阿哥那样的实力。不过雍亲王做事审慎,注重方法、策略,并采纳谋士戴铎的建议,在与众位兄弟进行的储位角逐战中,韬光养晦,既使兄弟间的关系较为融洽,并拥有了一定的实力,同时还在康熙帝那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好感,这为他成为皇储候选人奠定了基础。与其他兄弟咄咄逼人的气势不同,雍亲王不动声色,隐而不露,最终成就大业。
  习文尚武,平凡经历
  康熙帝一生有三十五个儿子,载入序齿的就有二十四个,雍正帝是康熙帝的第十一个儿子,由于有的皇子夭折,所以雍正帝是序齿的第四个皇子。雍正帝生于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寅时,康熙帝为他取名“胤禛”。当时皇子的起名,由专管皇室事务的宗人府官员事先拟出几个名字,交给皇帝选定,康熙帝选定了“胤禛”。这个名字当然很有讲究,“胤”字是康熙帝给儿子取名定的排行字,凡他的儿子名字中的第一个字必须用“胤”字,“胤”字的意思是子孙相承续,是继嗣,康熙帝用这个字给儿子起名,是希望子孙众多,代代相传。“禛” (音zhen真)字按照汉朝人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就是“以真受福”的意思。康熙帝取这个字,是希望这个儿子对上天、祖宗和父皇真诚,以此得到福佑。
  胤禛的生母乌雅氏,是满洲正黄旗人,生胤禛时尚是普通宫女,第二年被封为德嫔,康熙帝的第十四子胤也为她所生。胤禛不是由生母抚养长大,而是由养母佟佳氏抚养长大的。佟佳氏出生于清初十分显赫的佟氏大家庭,她的姑母是康熙帝的生母孝康章皇后,清朝的开国元勋佟图赖的女儿。佟佳氏的父亲佟国维官至一等公,又是康熙帝的舅舅,康熙帝将佟佳氏从贵妃一直封到皇贵妃,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佟佳氏去世的前一天,又册封为孝懿仁皇后。由于佟佳氏生前无子,仅有的一女也早逝,所以说佟佳氏在抚养胤禛时对胤禛应该是不错的。
  胤禛在少年时期即受过很好的教育。因为康熙帝很重视对皇子们的教育,除给他们配备高水平的先生外,还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皇子教育制度,并时常亲自打听皇子们特别是太子的学习成长情况。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刚满六岁(虚岁,文中的年龄都是虚岁)的胤禛正式上学,进入宫中专门为皇子们开设的尚书房读书。他们学习的课程很多,语言学方面有满文、汉文和蒙古文,世界观、人生观方面有儒家的经典著作和史书,还有骑射、游泳等实际操作课,内容相当丰富,体现出满族统治者的特点,即在重视汉族文化以外,还注意接受满族文化相传承的满族尚武的特点。这样文武并重,兼备满、汉、蒙古各族文化,才有利于清朝皇帝统治这个多民族的国家。
  康熙帝对皇子们的教育不仅体现在书本上和书房里,而且还经常把他们带出宫外,到社会中去参加各种实践。年幼的胤禛即有机会广泛接触社会,年轻时已走遍了半个中国。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年仅九岁的胤禛第一次随康熙帝出宫,同行的有太子二阿哥胤礽(音reng仍)、大阿哥胤禔、三阿哥胤祉(音zhi只)。他们远离皇宫,随同父皇康熙帝到塞外参加打猎活动。这时的胤禛已经懂得了康熙帝打猎的双重作用:一是稳定蒙古。自平定三藩之乱和统一台湾后,当时国家不稳定的因素凸现于北方,新疆的准噶尔蒙古部落势力日益增大,并有可能进入外蒙古,破坏蒙古地区的稳定。康熙帝带领皇子们去打猎,届时召见蒙古王公参加,以增近双方的感情,增强国家的凝聚力。二是保持满洲的尚武进取精神。在以冷兵器为主的时代,大规模的围猎就是军事演习,在围捕群兽的同时,可以训练八旗兵的骑射和协同作战能力。当然康熙帝让皇子们参加打猎的目的,是希望他们不忘满人骑射的本色,保持强壮的体格和勇猛的精神。胤禛即位后,虽然因为政务繁忙而没再参加打猎活动,但他强壮的体格和旺盛的工作精力和早年康熙帝带领他们出巡打猎的体能训练是分不开的。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命皇子参与军事,胤禛奉命掌管正红旗大营,同时出征的还有五阿哥胤祺、七阿哥胤祐、八阿哥胤(音si 祀)。这一次统兵出征,诸皇子其实并没有真正参与作战,康熙帝只不过是让诸皇子历练一下,得到一些军事经验而已。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康熙帝带领胤禛、十三阿哥胤祥视察永定河治理工程,驻宛平县榆岱。胤禛在检查中发现木桩短小,质量不合格,马上报告父皇,要求返工。这说明胤禛观察力很强,办事很精细。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胤禛已二十四岁。他与太子胤礽、十三阿哥胤祥随驾朝圣中国佛教第一名山五台山。胤禛后崇佛,可能与这次五台山朝圣有关。
  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第一次废太子事件以前的胤禛,即三十岁以前的皇四子,他并没有得到康熙帝的特别恩宠,他在尚书房读书以及随父出巡,只是享有和其他阿哥一样的待遇。这段时期的胤禛,只不过是一位普通的皇子。
  在随父巡游中,胤禛了解了各地的吏治民情,目睹了康熙帝处理政事的情景,获得了官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增长了见识。所以,巡游四方是年轻的胤禛向社会学习的好方式。这对他日后参与皇位的争夺和继位后的治理,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八面玲珑,以退为进
  胤禛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政治活动,是在第一次废太子事件中。
  康熙十四年(1675年)时,三藩变乱,政局不稳,康熙帝为安定人心,巩固清朝政权,决定学习汉人立嫡长子为太子的习惯。因长子胤禔为庶妃所生,被排除在外。这样,太子的桂冠就落在了未满两岁的次子、孝诚仁皇后所生的胤礽头上。
  孝诚仁皇后生前很得康熙帝宠爱,生下胤礽不久就去世了。康熙帝大概是爱屋及乌,所以对当时这个惟一的嫡子很宠爱。康熙帝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栽培不遗余力。在康熙帝和各位师傅的精心教育下,胤礽八岁时就能背诵《四书》,并能左右开弓,康熙帝表彰他说:“骑射、言词、文学无不及人之处。”为了锻炼他的政治才干,在他十多岁时,康熙帝就让他参与朝廷部分政务,康熙帝三次亲征噶尔丹,都让他坐镇京师,代皇帝处理国家大事。
  由于康熙帝对太子格外重视,一部分王公大臣自然会依附在胤礽的身边,希望将来能靠太子飞黄腾达。因此,太子的身边逐渐形成了一个政治小集团,名副其实的“太子党”。这个太子党的中心人物是索额图。他是胤礽生母孝诚仁皇后的亲叔父,康熙八年(1669年)出任大学士,二十五年(1686年)改任领侍卫内大臣,是康熙帝的重臣。
  太子党极力推动胤礽早日登位好捞取政治好处,再加上胤礽本人也对自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不满,竟说:“古今天下,岂有四十年太子乎?”希望继承皇位之心溢于言表。康熙帝为保护帝位,对太子党的活动理所当然地不能容忍,但为了不使事态扩大,康熙帝于三十六年(1697年)征讨噶尔丹回到京城附近时,下令处死不听谕旨、私自在皇太子处行走的内廷人员,四十二年(1703年),以索额图“议论国事”为罪名,将他囚禁致死,但丝毫不涉及太子本身。
  在这种情况下,胤礽却丝毫没有悔改之心,反而更加猖狂。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胤礽在侍从康熙帝巡游的时候,他还敢勒索地方,把蒙古进贡的马匹掠为己有。而且,胤礽还不知克制,屡屡责打王公贵族。有一次,他当着康熙帝的面,把师傅徐元梦(协办大学士)推到水中。当时,康熙帝看得一清二楚,但不想在众人面前给他难堪,就忍住了没有处罚他。当然,康熙帝对胤礽的容忍是有一定限度的,当胤礽的活动进一步涉及到康熙帝本人时,康熙帝终于动手了。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康熙帝作出了废黜太子的决定,并迅速付诸实行。促成康熙帝下决心的是两件事:当时康熙帝带领胤礽、胤禔及几位小皇子返京途中,随行的皇十八子胤(音jie介)身患重病,胤礽却幸灾乐祸,康熙帝以兄友之义责备他,他不思悔改,反而暴怒;第二件事是,在出巡塞外时,侍行的太子胤礽每天夜晚都围着康熙帝的帐篷转,从缝隙窥视里面的动静。康熙帝为预防政变,昼夜警戒不得安宁。迫于形势,康熙帝在路上就把胤礽索禁起来,回到京城即举行告天仪式,正式宣布废黜胤礽。
  太子被废,众阿哥纷纷开始竞争储位。大阿哥胤禔投靠胤,结为一党,想拥立胤的人实在不少。十四阿哥胤则与九阿哥胤结为一伙,势力也不小。众兄弟之间,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在这一非常时期,胤禛八面玲珑,一直以一副中立面孔活动在政治舞台上。他既不攻击兄弟、不结派,也不落井下石,甚至还帮助众位兄弟,为兄弟们说情,表现出一副不得罪任何人的憨厚模样。
  先说对被废太子胤礽,在众人都落井下石的时候,胤禛却“十分着急,想要救他”。康熙帝让胤禛对胤礽加以监管,胤禛却设法奏请解掉了胤礽脖子上的锁链。胤礽在危难时刻得此相助,自然打心底里感激。胤禛之所以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太子被废后,胤禔、胤的地位明显地超于众兄弟,胤禛很清楚,新储君还轮不到他,而他和胤禔、胤等人关系一般,太子换人,对于他来说换等于不换,并没什么好处;若太子复立成功,反而会借此增加实力,因此才为胤礽说话。不过,胤禛也不得罪八阿哥胤和十四阿哥胤两伙人,与他们分别维护了良好的关系,不时往来。
  在康熙帝面前,胤禛也频频为兄弟们说好话。康熙帝曾说,胤禛“为诸阿哥陈奏之事甚多”。当胤禛被封为贝勒,而胤、胤等人封为贝子时,胤禛为此启奏,说都是一般兄弟,胤等人爵位却低,愿意降低世爵以提高他们,使兄弟们地位相当。类似这样的事,胤禛做过不少,他总是替弟兄们说好话,在别人有需要时即给予支持。因此,激烈争夺储位相互敌视的兄弟们都对他怀有某些好感,至少没有把他作为对手。
  在太子第一次被废的宫廷斗争中,胤禛八面玲珑、以退为进,制定了处理兄弟关系的策略,以争取兄弟们的好感和支持,建立、扩大了自己的力量。他虽然对皇位火热渴求,手段却十分高明。他靠着自己的韬晦之术,提高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表现出不平凡的政治活动才能。
  两度废储,兄弟萧墙
  康熙帝废太子胤礽后,出现了不可遏制的诸皇子争夺储位的混乱局面,此时如果不迅速再立太子,激烈的争斗将会愈演愈烈,而且这种混乱的局面也不符合人们已经养成的国有储君的习惯要求,这就决定了康熙帝必须再立皇储。至于人选,康熙帝都不满意。尽管胤有才能,年龄身份也合适,但康熙帝不能容忍胤禔、胤等人的钻营,害怕出现另一个“太子党”;立胤以外的人,不符众望,诸皇子也不会服气。康熙帝想来想去,认为只有把原来的太子抬出来才是最好的办法。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距第一次废黜太子后六个月,康熙帝复立胤礽。但是在复立后,胤礽并没有改恶从善,反而迅速纠集党羽,扩充势力,很快在他的周围聚集了一批亲贵大臣。他照旧骄奢淫逸,常派家奴到各省富饶地区勒索贡物和美女。对胤礽的不法行为,康熙帝从稳定社会的大计出发一再迁就,但太子依然故我。终于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忍无可忍的康熙帝下令审问太子党诸人。一年后,颁谕宣布胤礽罪状,再次加以废黜。
  胤礽第二次被废后,储位角逐曾一度达到白热化的状态。康熙帝刚作出废黜皇太子的决定,皇长子胤禔就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想取而代之登上皇太子的宝座。
  胤禔当时已经36岁了,但因为不是正宫娘娘所生,所以没能当上太子。在康熙早年,他也有一个强大的后盾———大学士明珠。明珠是胤禔的舅舅,他心里一直不服气胤礽当太子,就联合大学士余国柱和部里的几个尚书,同太子党对着干。康熙帝很快发现了他的行迹,在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以朋党罪把明珠一伙人给罢了官。胤禔因此倒了这个大后台,也失去了康熙帝对他的赏识和信任。
  但是胤禔并不善罢甘休,他表面上遵从父命,但内心里对太子的地位十分觊觎,与太子暗中作对,并从中挑拨康熙帝与太子之间的关系。
  胤礽在第一次被废之后,康熙帝指定胤禔护驾;拘禁胤礽以后又叫他监管胤礽的所作所为。这一安排使胤禔误以为自己已经时来运转,所以他曾悄悄地向康熙帝表示:假如父皇想让胤礽死掉,又怕天下人说闲话,下不了手,他可以出面动手,这样父皇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身为兄长,竟然迫不及待地要杀死兄弟!康熙帝听后惊诧不已。这个散发着血腥味儿的计划,深深刺激着康熙帝已受伤的神经。康熙帝当即识破了他的诡计,也看透了他的心狠手辣,当众指责他“秉性躁急愚顽,岂可立为皇太子”。胤禔见立储无望,遂找道士出谋划策施行巫术,以期卷土重来,事泄后被康熙帝圈禁高墙。
  胤禔争夺太子位无望后,就极力推荐和他关系不错的八阿哥胤作太子。胤的生母良妃卫氏地位十分低下,不太受康熙帝的重视。与胤禔谋夺嗣位的杀气腾腾相反,胤以仁爱好礼出名,很得人心,在兄弟和皇族王公大臣中有很多拥护者,如皇九子胤、十子胤、十四子胤等。康熙帝的哥哥裕亲王福全也称赞他“有才有德”。胤自己谋夺嗣位之心也溢于言表,他曾借众人保举他的事试探地问康熙帝:我该怎么办?要不然我就装病,免得再有保举的事发生。他希望康熙帝能承认这种推举的事实。
  尽管有很多人为胤进言,但胤却并不太讨康熙帝的喜欢。因为康熙帝觉得他虽然有才干,可是太有野心,心眼又多,阴险无比。康熙帝将胤与被废的胤礽作了比较:“二阿哥悖逆,屡失人心;胤则屡结人心,此人之险百倍于二阿哥也。”康熙帝甚至担心他逼宫篡位,说他“党羽甚恶,阴险已极,即朕亦畏之”。康熙帝曾明确让胤死了这个心思,说他“系辛者库贱籍之妇所生,自幼心高阴险,听信相面人张明德之言,大背臣道,雇人谋杀胤礽,与乱臣贼子结成党羽,密行险奸,因不得立为皇太子恨朕入骨,此人之险百倍于二阿哥也”。并宣称“朕与胤父子之恩绝矣”!胤谋夺嗣位无望,不免怨恨父皇,使父子间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快到了反目的地步。一次,康熙帝出塞狩猎回京,胤不但不恭迎,反而派太监送去两只快要死的鹰,以表示对父皇狩猎之事的藐视,康熙帝非常生气,大骂胤不孝不义。
  就在胤上蹿下跳的时候,康熙帝的第三子胤祉也跳了出来。与胤禔、胤礽、胤等人与康熙帝的紧张关系不同,胤祉和康熙帝的关系较为融洽。在第一次废太子后,康熙帝看到自己多年培养的太子如此悖逆,耻笑于天下,悔愧交加,有病也不医治。胤祉多方劝解,康熙帝方才同意治疗。胤祉又多次将康熙帝请到他的花园,让康熙帝感受天伦之乐,消解心中的苦闷。康熙帝效法汉人太子制,重视嫡长,现在老二被废,老大被圈禁,作为老三,其地位自然摆到了前面,他又早封王爵,对嗣位也有所企求。他特意从江南武进县请来一位精通天文星占的人,将他请到府里奉为上客,想了解一下自己是否有龙飞九五的可能。康熙帝虽然对这个儿子很喜爱,但认为他缺乏统领全局的才能,所以并没有表现出要把治理天下的重任托付于他的意思。
  在哥哥们纷纷为争夺储位而大动干戈时,十四阿哥胤也不甘示弱。胤的生母为德妃乌雅氏,他本是雍正帝的同母兄弟,可是在康熙末年宫中争夺皇位的斗争中,这亲兄弟二人竟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胤与皇八子胤很说得来,称得上情投意合。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胤因夺嫡而被锁拿时,胤拼命保胤,并说:“八阿哥无此心。”当时把康熙帝气得火冒三丈,抽出佩刀要当场杀死胤。随着时间的推移,胤离太子的宝座愈来愈远,而胤的集团活跃起来,他开始积极谋取储位。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他广泛联络士人,如接见大学士李光地的门人翰林院编修陈万策时,“待以高座,呼以先生。”李光地是理学名臣,康熙帝在建储问题上多次征求他的意见,胤企图通过与陈、李联系,以此博得士人的好感,为自己提高声誉。
  恰在这时,西北战事的发展,给了胤在政治上大显身手的机会。胤被康熙帝任命为大将军,带兵出征西北。在西北战场上,他继续招贤纳士,对自己的前途多方经营。但胤远处西北,对他立为太子有所不利,胤禛曾说康熙帝年岁已高,不可能立远离身边的胤,不能说没有道理。
  总之,胤是一位较有才干、积极谋取储位的皇子,他颇得康熙帝的宠爱,有可能成为皇储。
  康熙帝效仿汉人实行的明立太子制度,明确杜绝了其他皇子的非分之想,但随着胤礽的两次被废,太子之位悬虚,又给其他皇子们带来了希望,他们不甘心自己的现有地位,蠢蠢欲动,开始角逐。这里面有八皇子胤、三皇子胤祉、十四皇子胤,当然四皇子胤禛也不例外,纷纷跳将出来,正如《红楼梦》所言,“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个个不甘于寂寞。
  韬光养晦,密谋储位
  皇太子胤礽第二次被废后,康熙帝就不再预立皇储,大臣有为建储而向他进言的,多受处分。康熙帝也知道不立皇储的弊端,但立了之后,势必又要分削自己的权力,万一再出现一个胤礽这样的皇太子,怎么受得了?这种进退两难的处境,使康熙帝十分苦恼。老年人常有这样一种矛盾心理:担心自己时刻会死去,却又自以为还能活几年,表现在具体事情上就是能拖则拖。
  储位空虚多达十年之久,必然造成诸皇子之间的结党蓄谋,尔虞我诈。争夺储位的事也牵动着胤禛的每一根神经,他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进行着有纲领有计划的经营。他的方针、策略见于戴铎(胤禛的一个幕友、心腹)写给他的书启。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戴铎在书启中,首先分析了政治形势,明确了胤禛的奋斗目标。戴铎深知胤礽再废储位未定之时,诸皇子争夺激烈,谁活动有力,谁就有可能获胜,这时是“利害之关,终身荣辱”之时,因此一定要参加竞争,争取不世之荣。方针确立之后,就要有行之有效的策略。戴铎提出:一是要想方设法,取得康熙帝的信任和宠爱,但做到这一点并非像在普通人家里那样容易。戴铎说:要讨得父皇的喜爱,对父皇要诚孝,还要适当展露才华。不露才华,英明之父皇瞧不上;过露所长,同样会引起父皇疑忌。胤就是因为在父皇面前表现得过于聪明而见弃。二要以已废太子凌虐昆季为戒,妥善处理好弟兄关系。戴铎说兄弟少了容易相处,兄弟多了则难相处。大家爱好各有不同,容易争强好胜,搞好关系甚难。所以要想办法使有才者不以自己为忌,而无才者以自己为依靠,使兄弟们依附在自己的周围。三要勤勉敬业。凡是父皇交办的事情,都应竭尽全力去办好,既使父皇满意,也使朝臣口碑相传。四要戒急用忍。胤禛的性格,有两个特点:一是喜怒不定,二是遇事急躁。康熙帝就此曾经批评过他。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胤禛央求康熙帝说:现在我已经二十多岁了,请您开恩将谕旨内“喜怒不定”四字,不要记载了吧。康熙帝同意,因谕:“此语不必记载!”即位后的雍正帝曾对大臣说:“皇考每训朕,诸事当戒急用忍。屡降旨,朕敬书于居室之所,观瞻自警。”胤禛继位后,做“戒急用忍”铭牌,为座右铭,用以警示。五要加紧联络百官,尤其是康熙帝的亲信重臣,对地位较低的近侍和汉人官员也不要放过。
  胤禛对戴铎的建议十分重视,把它看成是“金石”之言,但因时机尚未成熟,只说“汝但为我放心,凡此等居心语言,切不可动,慎之,慎之”。此后,他即以戴铎为他出的一整套主意行事,努力争取储位。
  首先,胤禛开始千方百计招揽人马,构筑自己的力量。封建官僚在为官场尽职的同时,热衷于为主子利益服务。这些人有掌管西北前线兵权的川陕总督年羹尧,有统管京师警卫事务的步军统领兼理藩院尚书隆科多以及大学士魏经国、沈廷玉、博尔多等,这些人踏踏实实地为胤禛干活,对日后胤禛顺利登基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招揽人才的过程中,胤禛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如在招揽礼部侍郎蔡珽时,先派马尔齐哈前往拜见,蔡珽以身为学士不便前来王府为由拒绝。后来胤禛又命四川巡抚年羹尧代表自己前往就请,蔡珽仍不就招。直到后来蔡珽被任命为四川总督,到热河行宫辞谢康熙帝时,当时胤禛也住在热河,最后还是由年羹尧的儿子年熙带着他拜谒了胤禛。
  在储位之争中,胤禛为了保护自己,不致成为权力争端中的靶子被人先行打倒,表现出一副淡泊超然的样子,公开声称自己是“天下第一闲人”。还特地编了一本《悦心集》,其中收录了陶渊明的《归去来辞》、《桃花源记》,刘禹锡的《陋室铭》,欧阳修的《归田录》等诗文,以表明自己归隐山林、读书赋闲的心志。他要借此告诉人们:他对“头戴天平冠,身穿衮龙袍”的那些俗套毫无兴趣,他更不会去处心积虑地争夺储位。
  在这一时期,胤禛还与僧徒往来,还捐资建设寺宇。他自称“破尘居士”、“圆明居士”,常常在圆明园举行法会,大做佛事,邀请各地高僧探讨佛学,还写了《和硕雍亲王圆明居士语录》、《圆明百问》等佛学书籍。由于这些经历,他对佛经教义多有心得,做了皇帝以后,仍与佛教极为亲近,以野僧自命。
  胤禛的表现,有人说这是他在行韬晦之计,在仿效刘备防备曹操时在菜园里种菜一样,深藏不露,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胤禛谋求太子之位之心,是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第一次废太子事件后开始有的,到胤礽的第二次被废后才开始积极经营,但当时的形势对胤禛并不利。论人气、声望,八阿哥胤高居其上;论与父皇关系的亲近,三阿哥胤祉也在他之上;论才干和受康熙帝的宠信,十四阿哥胤亦占优势。不过胤禛做事审慎,注重方针、策略,在兄弟们的嗣位角逐中,异军突起,后发制人。
  交流感情,奠定胜局
  戴铎曾经给胤禛出主意,其中有一条就是要博得康熙帝的宠爱,那么,在人才济济的皇子中,胤禛到底是利用什么手段来博得康熙帝的宠爱的呢?
  首先,就是上节提到的与众兄弟间圆融的关系。在康熙朝诸皇子争夺储位的权力角逐中,就有不少皇子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胤礽见弟弟病重便幸灾乐祸,以致康熙帝恼他不孝不悌;胤禔则对胤礽暗藏杀机。在他们身上,胤禛吸取了深刻的教训,与众兄弟和睦相处,时常在康熙帝面前说他们的好话,从而一步步取得了康熙帝的宠信。
  其次,在胤禛身上,体现了雷厉风行、法纪严明的治政作风,这一点不但一团和气的三阿哥胤祉欠缺,即使别的皇子也有所不及。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在康熙帝出巡归途中,康熙帝责备同行的鄂伦岱结党,鄂伦岱则以国戚自居,浑然不惧。胤禛在一旁道:“此等悖逆的人,何必留他屡次惹父皇懊恼。乱臣贼子,自有国法惩治,若交与儿臣,定将他即时杀了。”康熙年间,不法贿赂的事情也很常见,太监曹之璜曾向官员索要银两,而且追打抬夫,致使一位宫女的棺材掉落在地上。当时,胤禛奉命审理此案,他针对太监们较为普遍的依仗权势索贿和为非作歹的情况,主张严惩示众。他以大不敬罪将曹之璜定为斩刑,监候待决。通过这两件事,胤禛给康熙帝留下了威猛的印象。康熙帝是个英武和仁慈兼有的皇帝,因此他既不满意过于仁弱的胤祉,也不满过于狠辣的胤,胤禛在这一点上恰恰取得了康熙帝的宠爱。
  再次,康熙帝与胤禛的父子感情,也时有交流,日益融洽。康熙帝年迈时发生了胤礽的两废和诸皇子立党争位,不顾骨肉手足之情等一连串事件,他心力交瘁,得了重病。而当时争夺储位的严酷性,使得大臣们不敢去探视、问安和延医治疗;而诸皇子争夺储位遭到康熙帝的斥责和惩处,使得父子关系甚为紧张。只有胤禛和胤祉不断问安,并劝父皇延医治病。康熙帝在当时因种种原因成了被众人“敬而远之”的“孤家寡人”,得到胤禛和胤祉二子的关怀感到格外宽慰,于是听了他们的劝说,延医治疗,使病情好转了很多。
  康熙帝晚年因诸皇子争夺储位天伦之乐大减,胤禛和胤祉经常请父亲到花园散心,康熙帝先后共驾临胤祉的花园十八次,到胤禛的圆明园十一次。这种恩荣是别的皇子所享受不到的。事实上,胤禛的举措相当成功。康熙帝在这前后多次表扬了他,如说他“能体朕意,爱朕之心殷情恳切,可谓诚孝”。还说,皇子间势成水火者有之,不顾君臣之义者有之,而惟四阿哥知大体,为兄弟们说好话,“为诸阿哥陈奏之事甚多”。并传旨表彰他:“前拘禁胤礽时,并无一人为之陈奏,惟四阿哥性量过人,深知大义,屡在朕前为胤礽保奏,似此居心行事,洵是伟人。”康熙帝对儿子的褒奖有此语言和程度者并不多见。
  胤禛还为康熙帝引见了他的四儿子弘历,也即后来的乾隆皇帝。弘历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 他从小勤于学习,聪敏过人,自幼便不同于一般孩童。他第一次见康熙帝时,就自觉地跪下来说:“孙儿弘历给爷爷磕头,恭请万福金安。”康熙帝很喜欢他,命送至宫中养育,给以皇子的待遇和教育。不久又随从康熙帝至热河,住在避暑山庄内。康熙帝临幸狮子园,弘历侍从回家,康熙帝传见他的生母钮祜(音hu户)禄氏,连连称她是“有福之人”。一时祖孙三代、公公儿媳之间,关系融洽,尚有点天伦之乐。康熙帝还给胤禛亲书“五福堂”匾额,胤禛把它高悬在雍亲王府后室。
  康熙帝对孙子弘历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有一次,康熙帝带弘历去打猎,康熙帝当场射杀了一头狗熊。当时,康熙帝要弘历再补一枪,枪响之后,倒地的黑熊却突然跃起,向弘历扑来,在这种危急时刻,少年弘历却不慌不惧,灵活地躲开了狗熊的致命一击。随后,由爷爷康熙帝补了一枪,弘历才得以脱险。这件事发生后,康熙帝更喜爱这个孙子了。他据此认为弘历小小年纪能临危不惧,将来必有一番作为。
  有种说法认为康熙帝之所以传位给胤禛,就是因为看中了弘历,想让他日后管理大清江山。这个观点,有一些材料可以充分说明。《清高宗实录》卷一说,乾隆继位是“圣祖深爱神知,默定于前;世宗垂裕谷诒,周注于后”。这也说明康熙帝生前已预定将位传给雍正帝,而最终要由弘历继承皇位。其实,乾隆帝本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他在一首诗的自注中写道:“康熙六十一年,皇考敬奉皇祖临幸观花,慈颜有怿,因于燕喜之次,以予名奏闻,爱抚备至,是为承恩之始。仰惟付托之重,默契圣心,投艰遗大,似即肇基于此。”这种说法,在当时统治阶级上层中间流传较广。这很明确地说明,康熙帝是有意让弘历当皇帝的。但孙承祖位,前无先例,所以康熙帝欲传皇位于弘历,必先传位于其父胤禛。
  康熙晚年,胤禛年富力强,才能得到了显示,兄弟间的关系处理得也比较妥当,并拥有了一个具有一定实力的势力集团。特别是在康熙帝那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好感,这就为胤禛成为皇储候选人并成功地登上皇位奠定了基础。
  胤登基,改元雍正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公元1722年12月20日),畅春园传出噩耗:康熙帝驾崩!在一片哀悼声中,雍亲王胤禛被宣布为新君,至此,喧闹十余年的储位之争,终于有了结果。但众位皇子、王宫大臣的怀疑也相继而出,康熙帝之死成了一桩宫廷疑案。
  康熙帝是寿终正寝的吗?官书没有说明其死前的详细病情和病因,只是说他十月二十一日往北京南郊的南苑打猎,十一月初七日身体欠安,到西部畅春园养病,初九日身体不爽,命胤禛代他到南郊行冬至祀天大礼。以后的四天里,还自称“朕体稍愈”,但到十三日,康熙帝病情加重,当夜驾崩。提督步军统领隆科多立即向胤禛传达康熙帝的遗言,要胤禛继承皇位。当天夜里,用銮舆载运着康熙帝的遗体,回到大内乾清宫,胤禛先回到宫内准备迎接先皇遗体。
  十九日,新皇帝遣官告祭天坛、太庙和社稷坛。同日京城九门开禁。二十日,新皇帝正式登基,在太和殿接受百官朝贺。颁布即位诏书,宣布新皇帝的施政纲领。同时改年号为“雍正”,“雍正”是雍亲王得位正、为君正的意思。按照惯例,自第二年开始实行,时下仍沿用康熙年号。
  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初二,雍正帝亲自将停放在景山的康熙帝灵柩送到遵化(今河北遵化)山陵,安放在享堂内,一切按礼仪进行。到九月,雍正帝再次前往遵化,将康熙帝梓宫(中国古代帝王、皇后所用以梓木制作的棺材)安置到地宫内,确定康熙帝陵墓名为“景陵”。至此康熙帝的葬礼全部完成。古人有入土为安的说法,康熙帝葬礼的成功完结,标志着康熙旧王朝的结束,雍正新王朝开始了。
  雍正帝虽然成功地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但由于康熙朝太子几立几废,更由于康熙帝的几个皇子骨肉相争由来已久,自胤禛登极之日起直到今天,对他继位的合法性一直议论丛生,一共有三种说法:遗诏继位说、改诏篡位说和无诏夺位说。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是胤禛改诏篡位之说,说康熙帝的遗诏是“皇位传十四子胤祯”(胤原名胤祯),胤禛把遗诏中的“十”字改为“于”字,“祯”字易作“禛”,使遗诏变成“皇位传于四子胤禛”。但事实上,这个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按照清代文书制度,书写皇子,一定要在前面冠以“皇”字,违错不得。说“皇位传十四子”,“十四子”之前没有“皇”字,不合清制;如前面加个皇字,则原文应为“皇位传皇十四子”,在这种情况下将“十”字改为“于”,遗诏就变为“皇位传皇于四子”,这就不可理解了。另外,传位给谁应用“於”字,而在清代,“於”和“于”并不通用,事关国本的诏书,在关键字上写别字,容易暴露作伪者的马脚,胤禛应该考虑得到,不至于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可以看出,篡改遗诏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事实上,胤禛正常即位有康熙帝的遗旨为证。《清圣祖仁皇帝实录》记载: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病重,召皇三子诚亲王胤祉、皇七子淳郡王胤祐、皇八子贝勒胤、皇九子贝子胤、皇十二子贝子胤祹、皇十三子胤祥、理藩院尚书隆科多至御榻前,谕曰:“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
  在康熙帝死后不久,社会上还流传着雍正帝“谋父夺位”的风言。说康熙帝病重时,雍正帝进了一碗人参汤,不知如何,“圣祖皇帝就崩了驾,胤禛就登了位”。这是说,康熙帝是胤禛进参汤下毒药死的。
  另据目睹当时情况的意大利籍传教士马国贤记载:康熙帝死前夕,有号呼痛苦之声———有人据此认为,康熙帝很可能为雍正帝谋害而死的。如果联想到远在西北的胤即将班师回京一节,雍正帝趁父皇患病而施毒,进而抢先登位,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到后来,人们发现雍正帝“谋父”的传言是不成立的。像康熙帝那样坐了60年天下的皇帝,一饭一菜、一汤一茶入口都要经过极其严格的查验,何况在满朝官员注意力集中的时刻,为康熙帝进汤,能下药谋害,根本是不可思议的。
  更何况康熙帝是不喝参汤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江南织造曹寅病重,苏州织造李煦上折请求御赐药剂,其中有人参,康熙帝谕:“南方庸医,每每用补剂,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原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又说:“南人最好服参,北人于参不合,朕从前不轻用药,恐与病不投,无益有损。”康熙帝首先认为用参“伤人”,再认为北方人尤其“于参不合”,所以他根本就不食人参,如何肯服参汤?即使要药死他,熟悉他生活习惯的儿子,也不会愚蠢到在他不肯吃的东西中下毒。皇帝的习惯在宫中就是制度,谁又敢违反皇帝至关生死的习惯与制度而能为皇帝进参汤呢?
  事实上,康熙帝是久病缠身,患了重感冒,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之高龄体虚,还可能引起并发症,因而导致死亡。
  一些推理还可补充雍正帝是合法继位的。在康熙帝弥留之日,《清圣祖实录》说胤禛奉召至畅春园,三次面见父皇,康熙帝告诉他病势转重。他在斋戒期间,负有祭天重任,如果不是特地召唤,是不能离开斋所的,否则,他到畅春园就违背了皇帝旨意,就会遭到谴责和驱逐。可见,他多次见到康熙帝,说明他的到来必为康熙帝所召。而这时的非常召见,当有特殊使命。
  总而言之,根据可考的史料分析,雍正帝是于父皇寿终正寝后正常而合法地即位的。对此,清代官书众口一词,都是一个口径。后世有人依据雍正帝的气质、才干、品格、年龄以及他多年隐蔽性经营的特点;康熙帝对雍正帝的认识和父子感情基础,当时诸子争储互斗的背景以及康熙帝临终前遗命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认为雍正帝根据康熙帝“仓促之间二言而定大计”是合法继位的,是可信的。   
第二章 成立新政,立志革新
  成立新政,立志革新
  做英明睿智皇帝的接班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父皇英明,为国家社稷做出了不朽功勋,儿子继位后,在改革父皇的成法上就会有顾虑,以免一不小心出了岔子,落下千古骂名。清世宗雍正帝却没有因父皇康熙帝的巨大成就而丧失进取之心,他要以独立的思考和锐意进取的改革行为证明他的不同凡响。雍正帝即位之初,就抒发了“雍正改革,政治一新”的抱负,勇敢地向各种各样的官僚集团发起了进攻。雍正帝决心刷新吏治,剔除康熙朝既成的贪墨之风,变宽为严,于是,一个清明的吏治环境出现了。
  继位之初,矛盾尖锐
  雍正帝是在康乾盛世前期———康熙末年社会发展出现停滞的形势下登上历史舞台的。当时的社会矛盾异常激烈,这种状况为雍正帝提供了施展抱负和才干的机会。他有步骤地进行了多项重大改革,高瞻远瞩,又惟日孜孜,励精图治,在他当政的十三年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
  康熙帝以聪慧的才智和卓越的政治品格,一生为国家为民族创建了从衰败到鼎盛的伟业,他一生除鳌拜、平三蕃、视察黄河、疏通漕运、任用良将、东收台湾、北定疆界,等于把江山重新打造了一遍,表现出一个大政治家的锐气和进取精神。但到晚年,康熙帝的思想渐趋保守,与早年积极进取的精神相比,相当程度地失去了变革现实的锐气。再加上身体虚弱,皇子们的储位之争耗费了他的大量精力,康熙帝逐渐失去了蓬勃的朝气。康熙五十年(1711年)三月,康熙帝对大臣们说:“今天下太平无事,以不生事为贵。兴一利,即生一弊。古人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此意也。” 康熙帝于五十六年(1717年)进一步说:做君主的准则,就是要安静不生事,不要标新立异以为能出奇绩,也不要夸夸其谈,博取虚名。由此可见,康熙帝在晚年受了功成名就意识的左右,开始自满于以往的业绩,变得安于现状、庸俗倦怠,凡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了。康熙帝开始逃避现实,反对改革,对社会现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里清楚,表面上装作什么也看不见。但弊端和矛盾却是客观存在的,大清帝国实际上已陷入了政治腐败和权力争斗的严重困境,封建政治固有的积弊显现出来,社会矛盾有所上升。
  首先是朋党斗争。帝皇之家从来都免不了朋党之争,兄弟倾轧。康熙晚年,皇子之间储位争夺,以及索额图、大学士明珠等大臣之间的朋党之争,互相交织。此外,朝臣中有满人和汉人的矛盾,满人歧视汉人,大学士一定要以满人做“首辅”(首领);各部尚书虽然满人、汉人都有,但满人“行走”在前,汉官在后;官缺分出旗缺、汉缺,满人少,得缺容易;同时皇帝经常表彰满人淳朴,指责汉人奸猾,势必造成满汉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立,因而在政事处置上各持己见,维护本民族人员的利益,这就是“满洲大臣一议,汉大臣一议”,互不让步。
  其次是阶级矛盾加剧。康熙初年,由于满汉官员贪赃枉法,侵渔百姓,使“民生困苦已极”,因而康熙帝特别注重整顿吏治。他认为,要治理国家,首要的是有一大批奉公守法、勤政清廉的官吏。但由于康熙帝晚年放松了对封建官僚的约束,各种严酷的剥削便开始了,农民与官僚集团的矛盾也随之产生。比如附加税耗羡,康熙帝原来并不许征收,“州县官克取耗羡、加派私征及司道府徇情不报者,皆革职提问,徇纵不参之督抚革职”。但由于康熙朝俸禄较低,各级官僚最终还是将目光瞄准在对百姓的克取上。二十八年(1689年),浙闽总督兴永朝奏称:“若断绝外官耗羡,则外任实不能度日。”结果康熙帝不得不向官僚们妥协,同意加收耗羡。
  州县官征收耗羡,一部分落入私囊,一部分则用于送礼。州县官要向上司送规礼,地方官也要向朝臣送礼,这成了当时官场上的不成文制度。州县官为了确保个人用度和这些官场常例,重视征收耗羡银的程度比征收正额钱粮的还要高,还要严厉。同时还会把征收到的正额钱粮,挪作他用,严重地影响了国家财政的收支平衡,情况最严重时户部库里只有八百万两银子贮存。康熙帝看到这种现象,于五十九年(1720年)说各省的钱粮亏空太多了,不够开支。这种情况使得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以皇帝为首的政府和官僚集团之间也发生了矛盾。与康熙初年相比,官场滥征耗羡,吏治不清已成为康熙帝晚年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再次,西北用兵也造成了社会矛盾加剧。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西北兵端肇起以后,康熙帝调兵遣将,开销较大,西北前线人民负担显著增加。部分军士不愿出征,相继逃亡,清政府严行惩治。五十六年(1717年),朝鲜使臣李仿、李大成等归国报告,说他们在路上看到槛车里载有很多男人和妇女,这些人是不愿意西征的人及他们的妻子,是被流放到沈阳或宁古塔去的。他们还说过去所经之地,见“人物甚盛,关门填咽”的繁荣景象,如今“关外人家多有撤毁处,关内人物颇稀疏,马畜甚贵,或骑牝骡而行,盖以征讨西之故,如是凋弊云耳”。
  虽然康熙帝西北用兵的决策是正确的,但过度的战争已经严重地破坏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并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虽然不是什么大萧条,但和康熙朝君臣口头称道的太平盛世相差已甚远。
  由此可见,康熙朝晚期,各种社会矛盾纷至沓来,亟待解决。正缘于此,继康熙帝之后掌握帝国命运的雍正帝,将怎样治理这个经济严重衰退的国家,可以说关系到整个清王朝在中国的国运兴衰。高唱颂歌、粉饰太平的做法是逃避现实的懦弱行为,讳疾忌医、不许人开口的态度则是自取灭亡之道,只有勇于正视自身弱点的人才具备成功者的素质,只有勇于改正自身缺点的政治才是英明的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讲,雍正帝是另一类伟大的政治家,他对中国历史所做出的功绩,殊不弱于父皇康熙帝。
  高瞻远瞩,积极进取
  做英明皇帝的儿子,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父皇英明,为国家社稷做出了不朽功勋,儿子继位后,就不得不忠实地遵行父皇的成法,以免不小心出了岔子,落个千古骂名,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的英明君主大多有无用的儿子。比如唐高宗李治,一生都活在乃父李世民的阴影下,循规蹈矩,丝毫不敢超出父皇定下的制度,在政治上无所作为。
  但清世宗雍正帝没有因康熙帝的巨大成就而丧失进取之心,他要以独立的思考和行为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作为一个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赢得了极大赞誉的“圣主”康熙帝的儿子,改革父亲的政策,在某种意义上就含有否定父亲的含义,对雍正帝来说,这是一个挑战和考验。在世人心里,康熙帝是一位英明的皇帝,为国家社稷做出了不朽功勋,尽管他晚年的思想有些保守,但毕竟功大于过。对雍正帝来说,实行改革无疑会有一种心理压力。雍正帝也曾经过思想斗争,最后还是尊重现实,走上了改革的道路。在寝宫养心殿西暖阁挂有他亲自书写的一副对联“愿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这是他政治思想的最好注解。
  雍正帝把他和父皇康熙帝作了一个比较,说他事事不如其父,惟独在官风民情上比乃父知道得多。他认为康熙帝八岁即位,深居宫中,很难了解真实情况。他说:对下面情况的了解,朕是亲身经历得到的。朕为雍亲王多年,凡是臣下结党施行奸计,互相拉关系,相互徇情办事,对皇上、对上司欺诈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当面顺从,背后另干一套,各种恶劣风习,都不能逃过朕的眼睛,朕都知道这些弊病了。朕对于下情的透彻了解,和历史上从藩王当上皇帝的人来比较,比如汉文帝等人,朕的见闻,要比他们多得多。
  可见,雍正帝对他在当雍亲王时的经历颇为自负,这不是自我吹嘘,而是有理由的。他在康熙时期奉旨处理过一些政事,虽然这些政事不多,但他对当时国库亏空、钱粮短缺的情况非常留意,因而当他形成了兴利除弊的思想后,面对千头万绪的政治局面,知道如何入手。
  在改革的过程中,雍正帝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舆论制约,但是雍正帝都能够难中取易,险中取胜,只要认准一件事,他都会当仁不让,下定决心去做,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他勇敢地向千百年来形成的积习挑战,宣布剔除吏治不清、科举腐败的恶习,创造太平盛世。他的振新,同康熙帝晚年的不生事形成鲜明对照,标志着雍正新朝,在政治上必有一番改革。
  雍正帝之所以能从一个毫不起眼的皇子一跃成为执掌大清江山的天子,在于他不仅有积极进取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更有高瞻远瞩的魄力。为了保证其政治纲领的实施,他把封建主义的皇权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不妨追溯一下清代的政体沿革:努尔哈赤时,大臣们比皇帝有权,一切重大的事件须先由王大臣会议受理,再呈报努尔哈赤。皇太极时设立文馆来分散王大臣的权力,文馆的职掌是内三院,包括秘书院、弘文院和国史院。顺治晚期,改三院为内阁,设满汉大学士各二人,称宰辅。鳌拜为了专权,又把内阁改回内三院。康熙帝从鳌拜的专权中总结出一条经验:“大权旁落,很少有不失败的。”所以,他力主“天下大权,惟一人操之”,以加强君主集权。“愿以一人治天下,不为天下奉一人”,则从字里行间极为迫切地表露了雍正帝对集权的渴望。为了加强皇权,雍正帝成立了军机处,最终,实现了雍正帝“愿以一人治天下”的理想。皇权的加强在一定条件下,对国家统一、政治的清明确有其积极的意义。
  “人治”是雍正帝统治思想的内核。它强调一是要有一个好皇帝;二是皇帝要会用人。好皇帝的标准是四个字:励精图治。这样才能避免唐、明朝时的宦官专权,杜绝朋党之争。“人治”还需要有一支在励精图治的君主指导下的良好的官僚队伍。除此之外,关键在于有好的施政方针。雍正帝把人看作最重要的因素,对下层的老百姓给予了很多的关怀与照顾。
  总之,雍正帝是一位积极进取、勇于革新的君王,他并没有盲目崇拜父皇康熙帝,而是敢于改正前朝的失误,这在当时的条件下已经是一种超越。
  抒发抱负,政治一新
  雍正帝即位之初,对他的政治即有一个总的要求,就是“雍正改元,政治一新”。即要随着新朝的开始,剔除前朝积弊,在政治上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形成国富民殷的盛况。雍正帝不仅看到了康熙朝的问题,而且深知其渊源,绝非一朝一代所形成,所以他的改革胃口很大,宣称:“朕欲澄清吏治,艾安民生,故于公私毁誉之间,分别极其明晰,晓谕不惮烦劳,务期振数百年之颓风,以端治化之本。”
  在“振数百年颓风”思想的指引下,雍正帝进行了一系列的弊政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整顿吏治。即位伊始,为惩治腐败,雍正帝克服各方面的阻力,在全国上下大规模地开展了清查亏空、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和取缔陋规等工作。由于他态度坚决, 措施得力, 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官吏贪污、吏治败坏的情况大有好转。
  第二,废除贱籍。大家知道印度古代有贱民,清朝雍正王朝之前也有贱民。明朝以降户口有军籍,有民籍,有贱籍。民籍就是士农工商,贱籍就是贱民,不属于士农工商,他们不能读书,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世世代代身份不能改变,身份地位相当低下。贱籍据说从宋朝以来就延续下来了,他们只能做一些被人看不起的工作。雍正帝先后下令取消贱籍,让他们编为民籍,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豁贱为良涉及到的人虽然不是太多,但是在历史上是有其积极的进步意义的。
  第三,改土归流。在云、贵、粤、桂、川、湘、鄂等省少数民族地区,在雍正朝以前主要由世袭土司进行管辖。尽管此前已有“改土归流”的举措,但雍正帝却全面推行了“改土归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区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同内地大体一样。雍正帝的改土归流政策,削弱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和利益,减轻了西南少数民族人民的负担,促进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与文化的进步。
  第四,摊丁入亩。这是一项重大的赋税改革。中国自古就有人丁税,成年男子,不论贫富,均须缴纳人头税。雍正帝实行改革,将人丁税摊入地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是谓“摊丁入亩”,一举取消了人头税。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典型的“杀富济贫”。这是我国财政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五,反对朋党。雍正帝从亲身体验中深知朋党的危害:朋党各行其是,破坏朝政统一,损害君主权威;朋党之间互相攻击,任用私人,不仅会破坏正常的用人原则,也干扰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权力;朋党各抒政见,自我标榜,批评朝政,扰乱君主视听,妨碍既定的政策。所以雍正帝说“朋党最为恶习”。他反对的朋党不仅包括朝廷中的拉帮结派,也包括科甲出身官员的师生同年的宗派关系。对于科甲朋党,雍正帝宣称,欲“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表明他为澄清吏治、医治痼疾的决心。
  第六,整饬官衙书吏。封建政治制度造就了一批把持政务的书吏,大小机关的文书处理和档案保管权力都控制在书吏手里。由于文书的处理大权在书吏手中,所以书吏队伍是贤是奸,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吏治行政。还是在当亲王期间,胤禛对官衙书吏的弊端就已经相当清楚。尤其是康熙帝晚年实施“政宽事省”、“无为而治”政策,各级官僚大多作威作福、腐化愚昧、不视政事,只依靠幕友和书吏办事,以致吏治废弛败坏,各衙门书吏竟敢公然盗取、改易、焚毁档案文件。对书吏队伍中的这种腐败情弊,胤禛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登基后,雍正帝马上提出了整饬官衙书吏的革新思想,他对书吏管束严格,为铲除书吏队伍中敲诈勒索和舞文弄法之积弊,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
  第七,狠刹摊派之风。雍正帝刚登基的时候,地方摊派积弊花样繁多,有大吏示禁而属员阳奉阴违者;有大吏故纵而有司公然横行者;甚至有在百姓交纳正项钱粮时,官吏即将拟派之费预行扣去,先私而后公者。摊派已经成为吏治清廉民生乐业的一大祸害。雍正帝对此看得很透彻,在他即位后的一两年内就接连颁发“谕禁数条”的革新思想,并且惩处了一批妄行摊派的官员。雍正帝认为,如果想要彻底消除摊派之风,从根本上说,必须造就新一代廉洁的官吏队伍。
  总之,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雍正处于承上启下的历史时期。雍正帝既继承了康熙帝的历史遗产,又纠正了康熙帝晚年的弊政;同时雍正帝的许多措施,也为后来乾隆时期的强盛奠定了基础。
  务实求真,从严治国
  雍正帝一生以务实精神治天下。做事要求实际而不应该有虚念,这是雍正帝的再三要求。他刚一即位,便针对腐败衰颓之风进行了坚决地惩治与清肃。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文武百官:“朕平生最憎虚诈二字”、“最恶虚名”。一“憎”一“恶”,鲜明地表达了他对虚伪、欺诈等腐败风气的批判态度。
  雍正帝是中国历史上无人能及的勤政皇帝,他每天都要批阅大量的奏折,少则一二十件,多则三四十件,为此常常工作到深夜,有时他的批语甚至比奏折本身的文字还要多。今天,在留存下来的清宫档案中,就有数以万计的雍正帝批过的奏折。由此可以看出雍正帝务实的作风。具体地说,雍正帝的务实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奏报(奏折)“只可信一半”。
  虚假不实的奏报,在封建官场上比比皆是。因为有那么一批所谓巧于仕宦的官员,往往能通过弄虚作假吹拍弹唱阿谀奉承而获得那些好大喜功的君王的赏识,并从中捞到好处。然而,这一套在以务实精神治天下兴邦国的雍正帝那里,却是行不通的。在清代,官场上曾流行着这样一种陋习,文武百官刚刚到任时,几乎都是极力地述说当地的吏治民生如何地糟,等过了几个月,就一定奏报说,通过雷厉风行的整顿,情况已经如何地好转,以此显示自己的才干和政绩。对这类奏报,雍正帝毫不客气地指出:“只可信一半”。
  绝不放过浮夸粉饰的奏报。
  对于大臣奏折中的浮夸成分,雍正帝总是毫不客气地明确指出,并进行尖锐批评。雍正二年(1724年),河南巡抚石文焯奏报说,全省各州县的蝗虫灾害已扑灭十之八九。雍正帝通过查问河南的其他官员,察觉到石文焯的奏报不是实情,于是尖锐地批评石文焯说:如果不是你在欺骗朕,就是你本人被下属欺骗了!可是,这个石文焯不知悔改,他调任甘肃巡抚之后,依旧故伎重演。雍正四年(1726年)夏天,甘肃大旱,七月下了一场小雨,石文焯赶紧奏报说:已是丰收在望,这都是皇上敬天爱民的结果。雍正帝看了很不耐烦,挥笔批道:“经此一旱,何得可望丰收?似此粉饰之言,朕实厌观。”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巡视台湾的监察御史索琳上折说:台湾地方官兵严加操练,精益求精,可保海疆万载升平。看了这一言过其实的奏报,雍正帝警告说:凡事最重要的是务实,不欺不隐才算良吏,“粉饰、迎合、颂赞、套文陋习,万不可法”。
  厌恶没事找事地奏报。
  奏折是君臣之间沟通情况,上传下达的工具。清朝文武大员的奏折,都是派专人送到京城,直接送到皇宫大门。因此这是非常需要人力、物力与财力支持的。一个官员,一年究竟应该奏报几次合适呢?雍正帝在给宁夏道员鄂昌的一条朱批中曾这样明确指示:遇有应该呈报的事情,就是在一个月内上奏几次也是应该的;如果没有什么可奏报的,哪怕是几年没有折子送来,朕也不会怪罪你的。他反复强调:“只务实行,不在章奏。”有的官员无事找事,频繁上奏,用意是与皇上联络特殊感情,向皇上讨好,雍正帝对这种怀有投机心理的官员常常予以斥责。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广东巡抚年羹尧具呈三件折子,雍正帝看后发现,折内所谈之事早就上报各部了,于是批道:已经报到部里的事,又何必多此一奏。是不是你广东省内没事可报而又非要找事上奏才好。这么远的路途,专门派人送来这等无用奏折,不知你用心何在?
  不要一味地遵旨。
  雍正帝作为一个务实的皇帝,常常训导臣工要灵活用谕,因时因事贯彻朝廷旨令,而不可一味迎合、生搬硬套。他强调处理政务一定要“因地制宜,化裁取当”。雍正帝甚至要求内外大吏,不要因钦发谕旨而影响了自己的主见,这点他在给湖北巡抚马会伯的一件朱谕上说得十分明白:朕凡所谕,皆因人因事,权宜而发,有合于彼而不合于此,有可行于此而不可行于彼者。因此,他要求臣工不能“随朕一时谕他人之谕,来惑自己主见”,并进而指出,只有秉公报国,才会有“根本主见”。雍正帝早就发现,有些地方官员凡事都要请皇上指示一番,自己不拿主意,只看皇上的脸色说话,听皇上的口气行事,没有明确指令宁可等待也不动手。对于这种现象,雍正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人实际是在推卸责任,为自己留后路,是在为自己做官。
  主张务实的政治,反对沽名钓誉。
  雍正帝在继位一周年的时候,告诫臣下说:治理国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脚踏实地去办事,做实事,而不是耍花招,讲空洞的好听的话,去博取一个虚假的美名。朕自从登基以来,时刻想的是吏治澄清、兵民乐业的事,不是为图好名声。雍正帝对官场中流行的追求名实兼收的做法非常不满,一针见血地指明官员讲的“实”是个人的“货财”,而不是国计民生的“实”;官员讲的“名”,是官爵,是钓誉,而不是由于实心从政而应得的美名。他反对不顾民生吏治的“名实兼收”和官员的沽名钓誉。这对当今的社会是很有警示意义的。
  报喜更要报忧。
  封建官场一般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想法和做法,雍正帝认识到这种现象不利于了解真实的情况。因此,雍正帝反复告诫内外百官,务必据实上奏言事,万万不可隐饰,并且对报喜亦报忧敢讲逆耳忠言者多加褒奖。
  雍正执政期间,署理四川陕西两省军政要务的总督岳钟琪,就因为“报忧”而多次受到雍正帝的夸奖。雍正三年(1725年),岳钟琪将川陕两省乱摊乱派的名目进行综合,发现共有三十多项,他把这一情况如实奏报朝廷。雍正帝称赞岳钟琪毫不护短,一片苦心,朱笔批示“此奏甚属公诚”。雍正帝还指出,不但四川、陕西有乱摊乱派的现象,其他各省都一样。随后,雍正帝选派一大批官员调往四川、陕西,让岳钟琪坚决果断地替换各府州县的不法贪官。
  坦然承认“朕不知”。
  雍正帝作为一国之君,对自己不很了解难以决断的事情,往往坦率地承认,而不轻下结论草率颁谕。一次,雍正帝收到一件有关料理台湾事务的奏折,他看后认为“其中多有可取之处”,但他并没有立即下令推行,而是十分慎重地批示:朕不知地方情形,不敢轻易颁旨。雍正帝把这件奏折转给福建总督满保,让他与提督、总兵等经办台湾事务的官员共同商讨,选择其中可行的去办。
  不掩饰“朕之过”。
  雍正帝曾多次颁发谕旨,要求身边大臣看见“朕的过错”直接指出,“使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雍正帝即位的第一年,就命令朝中文武大臣每人写一份奏折,专门给皇上挑错,并交代说:挑的错哪怕是不太合适,朕也不会怪罪,但若是瞻前顾后用一些空话来搪塞,却是万万不可的。有一个叫周英的人,雍正帝派他到西藏去统领军队,后来发现周英这个人能力不行,办事浮躁;地方官员反映也不好。雍正帝很坦率地对身边大臣说:派周英到西藏,属于用人不当,这是我用人上的错误。雍正帝的难能可贵之处,不仅在于他相信自己可能犯错误,尤其在于一旦发现错误,他能够公开承认并立即加以改正。
  纵观雍正帝执掌朝政的十三年,在治理国家方面的的确确是一个务实的君主。雍正帝的务实,不仅在清朝十二帝中,就是在古代中国的二百多位皇帝中也是相当突出的。清史学者孟森说:“自古勤政之君,未有及世宗者。”“其英明勤奋,实为人所难及。”雍正帝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惩治腐败弊症、振作朝纲、整顿吏治是一剂切中要害的良药;在一定程度上革除了康熙帝后期遗留下来的弊端,缓和了社会矛盾,推动了清王朝的发展。   
第三章 政治智慧,助其成功
  政治智慧,助其成功
  雍正帝的即位是激烈皇权之争的结果。为了社会的稳定以及改革的顺利进行,雍正帝必须将阻碍改革的其他各种力量除掉,必须将威胁、动摇自己地位的人员除掉。雍正帝即位之初,就将目光瞄准了怀有二心的八阿哥党,接着重点打击了与他势不两立的十四阿哥胤的党团。在巩固好战斗成果后,雍正帝又将打击重点放在了科甲朋党上。“要削弱强劲的对手,必须发展壮大自己;发展壮大自己,等于削弱对手。”雍正帝
  拉拢允,离间朋党
  雍正帝登上皇帝的宝座后,有很多人不服气,尤其是和他争夺帝位的兄弟们。雍正帝对这些人及其党羽进行了严厉打击,这是他巩固政权地位、树立君权绝对统治威力的措施。
  雍正帝的第一个目标是允(在康熙时代,皇子们的名字第一个字都是“胤”字,雍正帝即位后,为了避讳,那些皇兄皇弟们就都改“胤”为“允”了),雍正帝明白:允有心机、有才识,善于笼络人才和收买人心,是允、允禔集团的核心人物,在众位兄弟和满朝文武大臣中有很高的声望。他是威胁雍正帝皇位的最主要人物。
  按常理推算,雍正帝即位后,应该立即处置允,但出人意料的是,雍正帝非但没有处置他,反而任用了允以及他的追随者马齐。康熙帝驾崩后的第二天,他就任命贝勒允、十三阿哥允祥、大学士马齐、尚书隆科多四人为总理事务大臣。总理大臣位尊权重,毫无疑问应当是雍正王朝的核心人物。
  雍正帝不但优待允,优待他的跟随者,同时也优待他的亲属。允的儿子弘旺被封为贝勒,在诸皇侄中地位和荣誉为最高,是除允礽之子弘皙外所仅有的一个。允的母舅噶达浑原为贱籍,康熙朝时噶达浑被流放,雍正帝将他贱籍削去,将他放为一般旗民,并赏世袭佐领衔。允一党的人也得以加官晋爵,如佛格被任命为刑部尚书,阿灵阿之子阿尔松阿也被任用为刑部尚书,佟吉图被提升为山东按察使,苏努晋爵为贝勒,等等。
  雍正帝这样做,真的想重用允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是他深谋远虑的一种斗争手段。从即位那天起,雍正帝就感到以允为首的异己兄弟不会善罢甘休,这些人会互相勾结,与自己唱对台戏,不可须臾小视。雍正帝的办法是拉打结合,离散其中的骨干分子。
  雍正帝之所以对允采取拉拢的策略,首先是因为允的能量最大,在诸兄弟中最有才能和号召力,是反对派的首领,不可能轻易被扳倒。作为一位新君,他还没有树立威信,在这时贸然发动对自家兄弟的打击,一不小心就可能断送自己的锦绣前程,雍正帝自然不会涉此风险。相反,在政权还不稳固的时候,抓住允,给他和他的一部分同伙加官晋爵,就可以把他们紧紧地套在自己驾驭的马车上,使其不能脱缨。他真正的目的是对反对派分化瓦解,使他们不可能集合在允的门下来反对自己。其次,雍正帝考虑到允有谋反的心理,可以先给予其思宠,然后再逐步控制他。试想,允是总理事务四大臣中之第一大臣,处于代表皇帝发表诏旨,处理政事的地位。如果允继续进行非法活动,雍正帝有亲信年羹尧、隆科多等执掌内外军政大权,可以随时对其施以打击。雍正帝还想利用允当总理事务大臣工作中的失误以及非分的活动,给他罗织罪名,到时候置他于死地。对这一点,允心里也是有数的,身为兄弟,他很了解雍正帝的政治主张和治政作风,明白雍正帝迟早要整治他。不过,允确实是个富有机权的人,有时他对雍正帝交办的事,善则归己,恶则归君,从而博得宽大美名,故意让雍正帝承受苛刻恶名。有时,他故意把事情办错,甚至写奏折时字迹潦草,以激雍正帝之怒,怒必杀人,杀戮显著,则众心离散,“伊便可希图侥幸成事”。可以说,雍正帝对允是做到了先礼后兵的,笼络一手不见成果,接着就会采取重惩手段。他对不肯服己的人,反击起来不会手软。
  即位初期,雍正帝把兄弟中的允抬得很高,这或是他先抬后打的斗争策略,或是他登基不久不好施行强硬手段而采取的措施,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从中都可以看出雍正帝高明的政治韬略。
  重点打击,同胞允
  康熙晚年,十四阿哥胤是与四阿哥胤禛竞争皇位最主要的对手,他不但得到了康熙帝的宠信,而且得到了诸多皇兄皇弟以及大臣们的支持。雍正帝即位之际,允正在西北用兵,掌握着兵权,即位后雍正帝即把允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在处理允的问题上,雍正帝采取了先下手为强的智谋。
  胤与胤禛是同胞兄弟,但为了争夺储位,这对亲兄弟势不两立,成为对头冤家。胤倚靠父皇晚年对他的信任,自命不凡。惟恐自己离京师太远,信息不畅,便和胤、胤等人密切勾结。他对胤说:“父皇年高,好好歹歹,你须时常给我信儿。”表面上是在关心父皇,真正的用意是为他通风报信。在胤出征西北出任抚远大将军时,胤、胤就支持他出面来夺位,当面祝他“早成大功,得立为皇太子。”胤在西北招贤纳士,网罗党羽,随时准备登基当皇帝。
  康熙帝崩逝后,雍正帝下令说:父皇的丧事,若允不能亲临,恐怕内心不安。因此,还是让他急速回京吧。从表面上看,雍正帝这段话是为允着想,实际上是在削夺其兵权。在调回允的同时,雍正帝随即命辅国公延信赶赴甘州军营,接管了允的帅印,并命川陕总督年羹尧协助延信处理西北军务。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十七日,胤回到京城,他赴康熙帝灵柩前哭拜,当时,雍正帝也在那里。看见哥哥当了皇帝,胤万分愤慨,本来自己大有希望坐江山,想不到今日却屈为臣下。但毕竟君臣有礼,允勉强地远远地给自己的对头哥哥叩了头,但不向新皇帝表示祝贺。雍正帝为了表示自己气度宽宏,大度能忍,于是便向前去迁就他,但他还是不动弹。蒙古侍卫拉锡眼见如此下去兄弟势将反目,连忙上前拉住允,想让允拜见雍正帝,然而允并不领情,还在雍正帝面前告状:我是皇上亲弟,拉锡是掳获来的下贱之人,如果我有什么不是之处,求皇上处分;我如果没有不是之处,请皇上速将无礼拉锡正法,以正国体。
  从表面上看,允是在攻击拉锡,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了雍正帝。雍正帝看到允恼羞成怒,无理取闹,当面指责他心高气傲,决心打击他的气焰,削去了他的王爵,只保留贝子身份。
  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雍正帝送康熙帝灵枢至遵化县景陵享殿,并于此时传旨训诫允,允仍不服气。允生怕把事情闹大了,使允的处境更加为难,就命他跪着接受,允这才接受了。遵化的事情完毕后,雍正帝返驾回京,而留下允看守景陵,并谕令副将李如柏,若允要去陵寝,除有重大的事情外,都不准他去,这实际上就是把他软禁起来了。雍正帝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允和允彻底地分开,不再让他们有任何联系,更不许他们商议对策,从而使他们处于被动地位。
  雍正帝即位后,其母德妃晋升为皇太后,拟为“仁寿皇太后”。皇太后去世后,雍正帝看在母亲面上,封允为郡王,但仍将他软禁在景陵。至此,允的势力被彻底粉碎了。不久,允的福晋故去,雍正帝指定葬地,允以风水不好表示不满,又是经过允的劝说,他才勉强接受这块葬地。
  总的来说,雍正帝对待允,采取的是一种柔中见刚、刚中见狠的手段,并因此控制了局势,逐渐占据了主动地位。雍正帝封允为郡王,一方面是看母后的面子,另一方面是以此来掩盖他打击同胞兄弟的事实,他要让满朝文武官员觉得,他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维护国家法度才对允进行打击的。再说允,雍正帝曾经屡次给他台阶下,但允仍居功自傲,不思悔改。雍正帝作为一国之君,皇权是不容亵渎的,因此,他不顾手足之情,决意要拘禁允。
  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允被撤回京城,雍正帝以“不能悔悟,又造大逆之言,遥惑众听”等罪名,将允禁锢于景山寿皇殿,直到雍正帝驾崩。乾隆帝登基之后,允获释,并于乾隆二年(1737年)封为辅国公,乾隆十二年(1747年)元月晋封贝勒,乾隆十三年(1748年)正月复封恂郡王,乾隆二十年(1755年),允病逝,加“勤”,称恂勤郡王。
  对待允和允,雍正帝持不同的态度。雍正帝重用允,是把他套在自己驾驭的马车上,让其不可脱缰。他是集团的首领,影响大,抓住他,就易稳固他的集团,使他们不至于起来造反。允也是首领,因他在康熙晚年呼声远远高于允,雍正帝即位之初,他的影响力也比允大,号召力强,雍正帝对他不能优待,否则人们可以乘机向他靠拢,会使他发展势力,不好收拾,故应以打击为妙。
  惩治允,孤立允
  雍正帝对允采取重点打击的手段,对允也是不讲情面的。雍正帝觉得允 “文才武略,一无可取”,是乃父“不足数计之子”,但允是允最忠实的追随者,因此,雍正帝决定用打击允的方式来孤立允。
  允虽然“文才武略,一无可取”,但他过去曾经得到康熙帝的批准,没收了权臣明珠家庭的数百万家产,他的太监何玉柱被派去关东私挖人参贩卖,又在天津开办木行。所以,在诸皇子中,允最富有。同时,允是个“好酒色,图受用”的人,他两次派心腹太监到苏州、扬州购买“良家儿女”,供自己享用。这样一个花花太岁,康熙帝从来都看不上他,长时间不予其晋封爵位。在康熙朝后期,允心里很明白皇位与自己无缘,便采取了讲求实际的做法,支持八阿哥允,以便在将来得到更多的权力,用来维持自己淫逸的生活。允和允的府邸只有一墙之隔,他的家财是允集团进行活动的重要经济来源。
  雍正帝登基后,允大失所望,其不满情绪和对雍正帝的抗拒不礼态度甚至比允更为突出。据《清世宗录》记载:康熙帝仙逝时,雍正帝在哀痛哭泣,允却突然跑到雍正帝面前,傲慢无礼地在康熙帝的尸体前对坐着,没有一点做臣子的礼节。在灵前举哀时,允却一滴眼泪也没有,当雍正帝责问他时,他却公然与雍正帝争辩。可以说,允的种种无礼行为也是招致雍正帝憎恶他的一个主要原因。
  另外,允的生母宜妃也为雍正帝所厌弃。早在康熙帝死讯传出之时,允的生母宜妃正在病中,听后从病榻直奔灵堂,她原本受康熙帝宠爱,一向高傲惯了,慌乱之际没来得及细想,便冒失地跑在雍正帝的生母德妃之前。此时的胤禛已受遗诏,即将是一朝新君,虽然德妃的地位以前不高,此时身份却已大不相同,可宜妃却没有顾及到此节,这使雍正帝很不高兴。这也就罢了。让雍正帝更为恼怒的是,她见到雍正帝时,也不顾他已经是当今皇上,还不识时务地摆出一副母妃的架子。雍正帝知道允并不像允那么有号召力,也知道允闹不出什么事来,便对他的生母宜妃采取了打击的态度。由于对她本人不便制裁,于是就在她的下人身上做文章。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雍正帝以她的亲信太监张起用违禁做买卖为口实,下令将其发往土儿鲁耕种土地。雍正帝在命令里还说,如果他不愿前往边地,就让他立即自尽,但在其死后,仍要将其骨头送往被发遣地去。由此可见,雍正帝对允的母亲的确不客气,当然这也是要给允一个下马威。
  雍正帝在打击了允母亲的下人后,又转向了允的下人。就在同月,雍正帝将允的太监张尽忠发往云南边地当差,另一太监何玉柱则被发往黑龙江给穷披甲人(长白山蛮族)为奴,并没收他们的全部家产,雍正帝还下令将为允料理家务的礼科给事中秦道然逮捕。雍正帝说他依恃允的势力为非作歹,家中积累了许多非分之财,要他拿出十万两银子到甘肃去充当军饷。雍正帝这样做,是为了给允好看,先打击他的爪牙,最终再制服他。
  过了不久,雍正帝就把矛头指向了允本人。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雍正帝以允从前线回来军中需人为名,命允前往西大通(今青海大通县东南)效力。允知道这是发配他,推说等过了父皇的百日忌辰再走,后来又推托说送了陵寝再启程,雍正帝不许他有任何延宕,毫不客气地迫令速行。被迫无奈,允只得上路。雍正帝之所以要发配允,根本目的是分离心怀嫉恨的允一党,使他们不能密切交往。
  允抵达西大通后,年羹尧秉承雍正帝的旨意,将西大通内居民迁出,并加派兵丁监视允,实际上是将他囚禁了。允一再奏请还朝,雍正帝不予理睬,不允许他回京。作为曾经的皇子,允知道自己被流放、监禁,内心很气愤,他不甘心这样等死,就采取秘密的方式与允等人进行通信。与此同时,允还暗中招兵买马,扩张势力。允的这些秘密活动,不仅一点作用都没起到,反而成了雍正帝惩治他的有力证据。因为雍正帝早有安排,早就特别指示年羹尧,要他随时注意士兵的动态,不要让允把他们收买了去。
  允收买人心的本领的确很高。据说从前有个山西穷民流落京城,允便派太监给了他十两银子,收为心腹。那人后来得知允被发往西大通幽禁,很是焦急,不远千里找到允居所,投递书帖,说:“愿辅有道之主,不附无道之君,欲纠合山陕兵民,以救恩主。”可见,允在民间也收买了民心。到西大通后,允继续多方收买人心,对当地百姓不敲诈不勒索,买东西如数给钱;对属下人也很客气,常常跟随从说,是他连累了他们,如果能把随从弄回京城,过一天平安日子,自己就是死也是甘心的。因此,人们都很感激他,说允是个好心人。允只拥有贝子爵位,可大家都叫他九王爷。雍正帝得知这些情况后,怕允在西大通生事,便派都统楚宗去约束他。可是,允并不按礼出迎接旨,声言:“谕旨皆是,我有何说!我已是出家离世之人,有何乱行之处?”面对允的所作所为,雍正帝十分恼怒,于雍正二年(1724年)二月,以“违抗军法”的罪名将他的贝子爵革除,不久给允定罪,送往直隶(旧名,相当于今河北省),加以械锁,后允以“腹疾卒于幽所”。
  对待允和允,雍正帝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手段,一个是极力拉拢,一个则是沉重打击。其实,雍正帝用的是杀鸡给猴看的连环套,即惩治允的太监是给允颜色看,发配允是给允看。雍正帝的真正目的是瓦解强敌,巩固自己的皇权。
  其他兄弟,拉打结合
  雍正帝除了打击允、允外,还对参与过争斗的其他兄弟,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打有拉。
  雍正帝很讨厌敦郡王允。允也是允集团的支持者,他和允一样,也极力反对雍正帝上台,所以,雍正帝对他也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态度。
  对于允,雍正帝用了一种奇特的办法惩治他。雍正元年(1723年),哲布尊丹巴(藏语音译,意为“尊胜”)呼图克图到京师拜祭康熙帝灵堂,不久得病去世。雍正帝命允护送他的灵柩回喀尔喀,允不愿离京,先是以无力准备马匹行李为借口,拒不从命。但雍正帝知道他家资富有,拥有上百万银钱之多,所以,容不得允装穷撒谎。无奈,允只得悻悻上路,但刚走到张家口外,就不肯再走,宣称雍正帝叫他回京,于是在张家口停留。原来,允是个十足的贵胄子弟,受不得严酷饥寒之苦,又自度“雍正新君”是在明使暗罚,必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不愿再向荒漠行进。雍正帝知道允与允是一党,于是把这件事推给了允,让他做出处理。允先是提议,允不得逗留不前,并责罚不加谏阻的随行人员额尔金。雍正帝对此提议表示不满,认为允既然不肯再走,何必非要他去呢?额尔金的话他本来就听不进去,惩罚额尔金有什么用?命再议。最后,允以革去允郡王爵位奏上。这期间,雍正帝一直在等允臣服请罪,可对方却杳无音讯,不理不睬。最后,雍正帝当机立断,命令允革去允的王爵,调回京师,永远拘禁,抄没家产。
  雍正帝并没有直接打击允,而是借允之手惩治允———也就是说,如果允袒护允,必然会招致雍正帝的打击;而在另一层面,允提议惩治允,让旁人认为允的获罪是允一手造成的。雍正帝惩治允同样利用了杀鸡给猴看的计谋,允、允集团的那些核心人物,就再也不敢盲目追随他们的首领了。
  为了彻底孤立主敌,雍正帝接着剥夺了总理正白旗及镶黄旗军务的允祧和总理正蓝旗军务的允祐的兵权。但与惩治允的手段不同,雍正帝这一次采取了打拉结合的手段。在解除此二人军权的同时,为了拉拢他们,曾将允祧由贝子提升为履郡王以示恩宠。但允祧不知感激,结果不久即被雍正帝以“不知感激效力”为名革去了王爵,仍命他在“固山贝子一职上行走”。相反,允祐看出了雍正帝的“良苦用心”,马上与允、允脱离了关系。雍正帝明白允祐已经悔改,便称赞他“安分守己,敬顺小心”,并将他加封为亲王。
  三阿哥允祉也受到了雍正帝的沉重打击。允祉一直以来以学问文采见长。在康熙晚年的储位斗争中,允祉活动不太明显。但在太子允礽被废、大阿哥允禔被禁后,他以“年长居首,也以储君自命”。雍正帝认为允祉的势力在蒙养斋修书处,即位不到一个月,就向该处人员动手了。雍正帝首先打击的是蒙养斋学士陈梦雷,陈梦雷被指为耿精忠叛逆案从犯,当年,皇考圣祖对他从宽处理,命他在修书处行走,然而他不思改过,不法甚多。为了对他进行惩戒,雍正帝将他以及他的儿子发往远边从军。刑部尚书陶赖、张廷枢执行谕旨不坚决,将陈梦雷的两个儿子私自释放了,雍正帝即把他们降职。雍正帝打击允祉的手下,目的是为了限制允祉势力的发展。
  对于大阿哥允禔,雍正帝仍然如康熙帝时一样严行囚禁。
  对废太子允礽,雍正帝认为他已构不成对自己的严重威胁,何况他对允礽不是非常憎恨,毕竟他曾经与允礽的兄弟情分还过得去,如今更没有必要斩草除根。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去世,雍正帝将他按亲王礼埋葬,并追封他为和硕理亲王。雍正帝对他的子孙也格外恩典,封允礽的儿子弘皙为郡王,将允礽在东宫时所有的金银、服饰以及家奴、官属都赏给了他。
  十三阿哥允祥是雍正帝最得力的助手,他始终是和雍正帝一条心的。雍正帝一登基,就封他为怡亲王、总理事务大臣,主管户部等事。允祥的确没有辜负雍正帝的期望,对雍正帝忠心耿耿,也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议。他勤于政事,不居功自傲,在雍正帝的治政中,特别是在整顿吏治的工作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雍正八年(1730年),允祥因病去世,雍正帝非常伤心,亲临奠祭,并且将他的名字中的“允”字改回为“胤”,以表示对他的怀念。
  从雍正帝处理兄弟们的态度上来看,雍正帝绝非传说中的不顾手足之情,他并没有采取一味打击的政策,而是采用了拉打结合的政策,这也是封建君王集权主义思想的表现,即“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地位。历史上的每一个皇帝有其宽仁的一面,也必有其严厉的一面,否则就很难稳定民心,一统江山。
  允集团,彻底根除
  允未遂大志,对雍正帝的笼络手段根本不以为然。他刚封为廉亲王时就对前来庆贺的人说:“皇上今日加恩,焉知未伏明日诛戮之意。其目下施恩,皆不可信。”他的嫡福晋说得更干脆:“有何可贺?恐不能保持首领耳。”雍正帝即位后,允一刻也没有停止企图搞垮新政权的阴谋活动。他利用职务之便,给雍正帝制造了各种各样的麻烦。对此,雍正帝考虑到允的党羽很多,并没有立刻采取手段,而当他解决了允的心腹后,就向允集团发动了猛烈的进攻。
  雍正元年(1723年)夏天,雍正帝对允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这以前,对他也有过指责,如雍正帝在处理允的问题上,也不断给允出难题,找岔子,并公开指责他,但这还不是专门针对允。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七日,雍正帝则专为处理允而告谕诸大臣,说:自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以来,朕的无知兄弟结党妄行,惹得父皇晚年无比忧愤,肌体清瘦,血气衰耗。朕即位后,不究允从前之罪,惟念骨肉兄弟之情,封他为亲王,委任以总理事务。但他不知痛改前非,乃不以事君事兄为重,犹以同辈诸兄弟允、允为伊出力之故,怀挟私心。由此观之,其大志至今未已也。雍正帝还说:“如此肆事悖乱,干犯法纪,朕虽欲包容宽容,而国宪具在,亦无可如何,当与诸大臣共正其罪。”这一谕旨,实际上是把自己打算惩罚允的态度告诉了诸大臣。
  雍正帝首先对允集团的外围进行打击,雍正二年(1724年)五月,雍正帝以苏努、勒什亨父子袒护允、允等人,以久怀扰乱国家之心为由,革去苏努的贝勒爵位,撤回公中佐领,发遣他与其诸子同往右卫居住。随后,雍正帝又斥责允党人七十、马尔齐哈、阿尔松阿,说他们都是允的朋党,又说:“允至今与朕结怨,亦即此故。今允之意,不过欲触朕之怒,多行杀戮,使众心离散,希因扰乱国家耳。”当天,雍正帝便革掉了七十的职务,查抄其家产。六月二十一日,又将七十及其妻子发配到三姓地方(今黑龙江依兰县)。
  在消除了允集团的外围后,雍正帝逐步转向允集团的内部人员。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帝召见诸王宗室,谴责允、允、允“俱不知本量,结为朋党,欲成大事”,这就将他们进一步定了性。同年十一月,允再次被谴责:“要结人心”、“欲收众人之心”、“欲以恶名加之朕躬”。随后,雍正帝又发出上谕宣布:“若有归附允结为朋党者,即为叛国之人,必加以重罪,决不姑贷,亦断不姑容也。”至此,朝中上下都知道允已经难逃雍正帝的惩罚,自然也就不敢再归附于允了。可见,雍正帝对朋党的打击确实起了作用。
  雍正三年(1725年),由于雍正帝要集中精力对付年羹尧和隆科多,所以对允等人采取了缓兵之计,只是不断谴责他们,为他们罗织罪状,以便为最后处理他们寻找最佳时机———这正是雍正帝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策略。正月二十九日,雍正帝谴责允党人,说贝子允外表忠厚善良而内心却狡猾奸诈,纵使其下人骚扰民间;说允在祈祷疏文中,把“雍正新君”写入,犯大不敬之条;还责备允党人鄂伦诺,说他与阿尔松阿二人是允党人的首领,罪大恶极,朕即位后,命他为领侍卫内大臣、都统,他也毫无感激之心;朕让阿尔松阿转交他御纸,他当众扔在地上,犯大不敬之条。这三件事公布于天下后,为下一步打击允做好了铺垫。
  雍正三年末至四年初,政局基本上稳定下来了,年羹尧被处死;国家财政状况从严重的危机窘境中摆脱出来;西北边疆无大战事,这三大心腹之患的缓解,标志着雍正帝的皇位基本稳固。另一方面,多年来允一伙的敌对情绪有增无减,雍正帝已不能再容忍下去,于是,一场严厉的打击便不可避免了。
  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初,雍正帝发出长篇谕旨,揭露允、允等人的往事、近事,发动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并将有关允的康熙帝谕旨包括康熙帝曾说过“朕与允父子之恩绝矣”的谕旨尽行发出。同时,于正月初五日,雍正帝下令将允的黄带子褫去,削除宗籍,逐出宗室。二月,允被降为民王,交所属旗稽查,随后被囚禁在宗人府,不久又被圈禁高墙,只有两名太监随侍在身边。三月,允自请改名为“阿其那”(满语,“狗”的意思,也有一些专家认为是“不要脸”的意思)。
  雍正帝在惩罚允的同时,当然也不会放过他的党羽允。雍正四年二月,雍正帝在撤去允的黄带子时,也撤去了允的黄带子。四月,雍正帝将允由青海押解回京,并令自改其名为“塞思黑”(满语,“猪”的意思,也有一些专家认为是“不要脸”的意思),列罪二十八条。 六月,允被押往直隶监禁。据史料记载,允被监禁在筑以高墙的三间小屋内,院子四周由官兵昼夜轮班看守,允饮食都按犯人之例,而不像一般被软禁的宗室贵族那样可以享受较好的生活待遇。当时正值酷暑季节,过惯了养尊处优贵族生活的允适应不了这种生活,雍正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允已不省人事,八月二十七日卯时,允结束了一生,时年四十三岁。
  对于政敌允一伙,雍正帝最初使用各个击破的分化策略,迅速解散了其党羽,避免了一场箭在弦上的皇族内乱。直到雍正三年末四年初时,雍正帝见自己的根基已经基本稳固,才变换了策略,由守势转为攻势,将允集团一网打尽。这便是雍正帝的拉打结合策略,体现了雍正帝的政治谋略。
  朋党二字,万世之祸
  雍正帝自身是靠朋党起家,也亲眼目睹并亲身参与了康熙晚年尔虞我诈、你争我夺的九王夺嫡政治斗争,他对朋党的力量和弊害因而知之甚稔,所以才下定决心打击朋党。在当时,除允、允一伙外,朋党声势最大的就是年羹尧,这一党虽不与雍正帝为敌,但他们的存在确实妨碍了雍正帝种种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政的公平。所以,雍正帝即位不久就搬掉了年羹尧,年羹尧倒台后,朋党自溃。雍正四年,雍正帝彻底根除了允、允、年羹尧等朋党集团,反对朋党的斗争宣告结束。然而没过多久,又出现了直隶总督李绂弹劾河南巡抚田文镜的案子,这标志着雍正朝新一轮清除朋党的开始,即反对科甲朋党的斗争。
  所谓科甲朋党,是指科举出身的官员们拉帮结派,互相袒护,俨然成党。其中最为典型的做法就是投拜门生,即和前辈拉关系以及和同一年考上进士的人拉关系。
  在康熙晚年,由于康熙帝推行宽仁政策,再加上康熙帝喜欢结交文人,对读书人采取了尊重、优待的政策,时间一久,致使读书人结交成风,特别是科举官员之间,徇私瞻顾现象日益严重,这给国家的长治久安埋下了深深的隐患。雍正帝在目睹这种世风滋长的情况后,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大胆指出:“朋党之祸,最为无耻。”一些士大夫历观古今,也以党庇为非,如诗人王士稹 (1634~1711年)常说:“朋党二字,为万世之祸。”
  科举制下的师生关系,是比较特殊的一种师生关系。应试考生被哪个主考官录取,即为哪个主考官的门生。如此一来,乡试就有乡试的老师和门生,会试也有会试的老师和门生。主考阅卷时,因考卷都采用封帖,阅卷时看不到人名,所以主考官并不知每卷考生都有谁。成绩公布后,所选中的考生都注明何处取中,如礼部试及第,便以主考官房号注明如“礼部一房”、“礼部二房”,这时老师和门生才得以相认。考试之后,被取中的考生需要到阅卷的主考官那儿拜门生,认老师,怀有感恩之意,历代积习成风,由此演化出很多歪风邪气,至明清尤甚。但凡主考官,无不希望将来能得门生帮扶;而几乎所有门生,也都希望能通过老师在科场中买通关节,以科举得中。雍正帝在即位前,就对科举制下的结党之风感到不满,下决心要清除这种陋习。
  雍正三年(1725年)六月,长芦巡盐御史莽鹄立立折请禁止官员投拜门生。他说:“臣见钻营附势之徒,广通声气,投拜门生,未中者遇科场则求关节,已仕者遇计典则图荐举,且有素不相睦,一拜师生,遂成胶漆,求分说情,每至以直为曲,偏徇庇护。罔顾法纪……有无厌之辈,一遇门生升授外职,老师、世兄以及同年故旧,或亲行探望,或差人索取,名曰‘抽丰’。在门生情不能却,送往迎来,周旋应接,非剥削民脂,即挪移正项,穷员亏空,从此渐多,倘稍为拒却,人皆鄙笑,指为刻薄寡情。”在这里,莽鹄立指出官员挪移亏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应付打“秋风”(指古时候假借名义向别人索取钱财),这就和雍正帝的整顿吏治联系起来了。
  雍正帝本来就很痛恨科甲朋党,现在莽鹄立又说出了充分的理由,心里自然很高兴,为此朱批道:“师生党比之风,朕所深恶,此奏甚属得理,与朕意合。”他立即下令,命九卿会议,采纳莽鹄立的建议,禁止内外官员投拜门生与打秋风。自此,雍正帝拉开了整顿科甲朋党的序幕。
  雍正帝惩治科甲朋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即他非常厌恶沽名钓誉之辈,杨名时因贪图名声,雍正帝就罚他自掏腰包疏浚河道的事即是一例。雍正帝指责杨名时“性喜沽名钓誉,而苟且因循,置国家之事于度外”。又如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在参劾河南巡抚田文镜之后,雍正帝随即就指出谢济世参劾的目的是:“不过欲使天下督抚因循苟且,庸碌偷安,邀众人之虚誉,保一己身家,而不为国家实心效力。”由此可见,雍正帝之所以惩治他们,是因为他们不务实政,不办实事,只知因循守旧,只看重一己的名利。
  从以上的几个原因可以看出,在打击科甲朋党一事上,雍正帝的基本出发点是正确的,从抓纲治国的意义上说,尚不失为一种高瞻远瞩的举措,他的本意是为了使国家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而且他的这个举措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第四章 整顿吏治,整饬财政
  整顿吏治,整饬财政
  康熙帝晚年受“无为”思想的影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吏治松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即位后,为惩治贪墨成风的吏治,整肃官员们不顾王朝的前途与命运,通过废弛政务法纪、贪污冒饷等行动来满足个人或利益集团私利的行为,雍正帝克服各方面的阻力,在举国上下大规模地开展了清查亏空、推行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和取缔陋规等多项针对大利益官僚集团的工作。由于他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得一度废弛的朝政得以整顿,从而建立起一个独具革新特色、办事雷厉风行的新型政府。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雍正帝乾纲独断、事必躬亲,其人其治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不愧为一位勇于革新、勤于理政的杰出政治家。
  清查亏空,设会考府
  康熙帝亲手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但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地方绅衿鱼肉百姓,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时为雍亲王的胤禛对此情形已了若指掌。雍正帝在即位之初就说“近日道府州县亏空争粮者正复不少”,有的多至数十万。他将其视为“负国营私”的大恶,决心要彻底革除这种现象。
  封建专制时代的皇帝即位时,为表庆贺,经常要大赦天下,也即足颁恩诏,对国内各地实行一些惠民政策,或释放囚犯,或赦免钱粮,雍正帝也不例外。但当雍正帝看到恩诏中将豁免官员亏空一条列入时,大为不满,认为这样做会助长贪官们的侥幸心理,若新君以此笼络人心,以后官吏侵吞钱粮的事就杜绝不了。雍正帝当即命令撤销这一条,并将清理亏空作为他即位后的首要任务之一。
  雍正帝即位一个月后就给户部下达了全面清查的上谕。他说各地出现的钱粮亏空现象,不是受上司的勒索,就是自身的侵占,这都是违法的行径。在先,皇考圣祖皇帝宽宏仁慈,未能将赃官明正法典;一些勒令追补亏空的措施,也不过是虚应而已,亏欠现象依然照旧,国库因此而空虚。一旦地方有事,急需开支,拿什么去应付?此事关系非浅,因而要彻底清查。随后,雍正帝还特地部署了各地清查的方针、政策和注意事项:“各省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如限期不完,定行从重治罪。三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决不宽贷……”
  雍正帝又说:“其亏空之项,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分别处分外,其实在侵欺入己者,确审具奏,即行正法。倘仍徇私容隐,或经朕访闻得实,或被科道纠参,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即如山东藩库亏空至数十万,虽以俸工补足为名,实不能不取之民间额外加派,山东如此,他省可知,此朕所断断不能姑容者。” 
  即是说,在清查亏空中,除了惩罚勒索者以及挪移者本人外,假如有谁在清查中徇私舞弊,包庇纵容,万一被我查访到或被监察官员举报后证实,将连同该省的总督、巡抚一并治罪。比如山东省,以前查明的亏空有数十万两,虽然现在名义上用官员的俸禄补足了,其实我也知道这中间有不少巧取豪夺、乱收费乱摊派的事情。山东如此,其他省份可想而知,对此,我是万万不会姑息容忍的。
  雍正帝勒限三年,三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总的说来,清查的成就比追补兑现的成就更为显著。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清查和追补工作做得较好的直隶总督李维钧报告清查出亏欠银41万两,至报告时已追补完成20万两,完成追补近50%。
  其他各省拖欠未完者也有,雍正帝不得不将勒限再延长三年:“凡各省亏空未经补完者,再限三年,宽至雍正七年,务须一一清楚,如届期再不全无,定将该督抚从重治罪。如有实在不能依限之处,着该督抚奏闻请旨。”
  第二个“三年计划”完成得如何呢?以对浙江钱粮的追补为例,雍正帝派性桂为钦差大臣前往浙江,会同督抚李卫协力办理,查核清楚,将积欠分年追补。雍正五年(1727年)、六年(1728年)两年,每年追补15万两,到七年(1729年)已将雍正三年至五年未完的赋银77万两追补了40万两,其余的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雍正帝对此表示满意。
  为了顺利完成清查亏空的任务,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四日,雍正帝发出了在中央设立会考府的上谕。所谓会考府,就是为清查政府亏空,打击官吏贪污舞弊现象而专门设立的一个官吏审查机构,其职责相当于现代的中央审计署。
  雍正帝宣布此后一应钱粮奏销事务,无论哪一个部门,都由新设立的会考府清厘“出入之数”,都要由怡亲王允祥、舅舅隆科多(隆科多是雍正帝养母佟佳氏的兄弟,所以,雍正帝与隆科多本属外甥与舅舅的关系,但皇帝承认不承认、叫与不叫却是另一回事。雍正帝甘当小辈,尊称他为舅舅,这本来已经是一件不寻常的事了,雍正帝却叫下人都尊称隆科多为舅舅,这更是一种特殊的荣誉)、大学上白潢、尚书朱轼会同办理。这样就把奏销大权由原先的各部院收归中央,使得官员们想做手脚也不容易了。
  为了能使清查政策很好地落实,雍正帝还特别对怡亲王允祥强调,要严格执行清查政策,不得有所松懈。雍正帝告诫允祥说:“尔若不能清查,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清查,朕必亲自查。”雍正帝一再表示他对贪污等现象绝不宽容,至此,一场从上到下、由内到外,惩办贪官、清理亏空的活动迅速大规模开展起来。
  会考府设立不到三年,办理部院钱粮奏销事件550件,其中驳回改正的有96件,占所办事件的17.5%。户部库存白银,经怡亲王允祥查出亏空共250万两,雍正帝立即命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员及部吏均摊赔偿150万两,另100万两由现任户部官员弥补。
  在清查亏空中,难免会涉及到贵族和高级官僚,对此,雍正帝一样不手软。不论何人,决不宽贷。一些王公贵戚、达官显宦不得不通过典卖家产用来赔偿亏空。康熙帝的十二皇子履郡王允祹曾经主管过内务府事务,雍正帝追查他的亏空,他没有办法补齐,最后只好将家用的器皿摆到大街上出卖,以便凑钱补空。康熙帝的十皇子敦郡王允也因赔银数万两,还不够数,被雍正帝抄了家产。内务府官员李英贵伙同张鼎鼐等人冒支正项钱粮100余万两,由于没钱补足,雍正帝也毫不留情地抄了他们的家。
  为了不使雍正帝失望,允祥严格执行雍正帝下达的政策,对达官贵人毫不留情。于是,人们便责怪他,说他过于苛刻,过于残忍。雍正帝听到后,说这不关允祥的事,进行严查是朕的旨意。雍正帝将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达官贵人看到皇帝出头替允祥撑腰,即使心里有怨也不敢再说,会考府的工作因此得以顺利进行,达官贵人收敛了很多,中央各部的舞弊现象由此得到有效控制。 
  在中央清查工作展开的同时,地方清查也普遍开展起来。雍正元年(1723年),被革职查封家产的有湖广布政使张圣弼、粮储道许大完、湖南按察使张安世、广西按察使李继谟、直隶巡道宋师曾、江苏巡抚吴存礼、布政使李世仁、江安粮道王舜、江南粮道李玉堂等人。
  雍正帝反对贪墨的工作仅仅开展了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六十一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点,却是对雍正帝治理腐败的肯定。
  推行廉政,提倡节俭
  雍正帝认为:“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他反复强调,官吏的操守如何,是国家行政的根本,“吏治不清,民何由安。”为此,雍正帝大力提倡“廉洁爱民,奉公尽职”。
  雍正帝还认为,一个人只有为官清廉,才能主持公正。为此,雍正帝告诫官员:“以循良为楷模,以贪墨为鉴戒……操清廉乃居官之大本。故凡居官者,必当端其操守以为根本,乃可以为良吏。”
  雍正帝所推行的廉政,是针对康熙朝后期官场的种种时弊而发的。晚年康熙帝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训,政宽事省,君主无所作为,官吏因循弄法,吏治败坏。尤其是上下贪污贿赂成风,内外大小官吏或根据酬贿之轻重,补授好坏之官缺;或虚名冒饷,侵渔克扣;亦有大员子弟冒请军功,无功受禄。种种情弊,不一而足。雍正帝即位后决定整饬官吏,推行廉政。
  雍正帝首先严厉惩办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官员。以年羹尧为例,年羹尧贪赃受贿、侵蚀钱粮,累计达数百万两银钱之多。除他的亲信外,谁想弄个一官半职,都要给他进献厚礼,有的一次送银多达二万余两。仅仅人事安排一项,年羹尧最多的一次就收受了四十多万两白银,那时一品大员一年的俸禄才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些贿赂可抵得上一万个八品官一年的收入!年羹尧这个“西北王”已俨然成为西北黑、白两道中神通广大、一手遮天、恶霸一方的大帮主。雍正帝调查清楚后,即对年羹尧进行了严厉惩办,同时也给其他官员敲响了警钟。
  雍正帝对于贪官是毫不手软,而对于清廉刚正的官员则是倍加爱惜。河南大员田文镜铲除贪官,果断坚决,由此招致了不少人的怨恨,有人给他开列了十大罪状。雍正帝经过核实后,将诬告者治罪,下令田文镜官升两级。并且在田文镜的奏折上,表扬他“为国忠诚”,并好言安慰田文镜说:“小人流言何妨也,不必气量窄小。”浙江总督李卫以严猛廉洁著称,雍正帝曾赐他御书“公勤廉干”匾额一方。李卫不苟同于官场积习,无所瞻顾,不徇私情,不避权贵,得罪了不少大员,这些人串通告状。雍正帝心中有数,指出:李卫粗率狂纵,人所共知,但他却是刚正之人,“朕取其操守廉洁,勇于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为膜外之颓风耳!”
  雍正帝虽然很重用清官,但他对清官也会作具体分析。他说:当官的若不干事或者干不好事,人品再好,也不过是个木偶,起不到治世安民的作用。直隶吴桥知县常三乐,廉洁安分,也没有什么过错,但是他胆小软弱,以致地方好多事久拖不决,工作难有起色。直隶巡抚李维钧要把常三乐从县令职位上调开,吏部却认为常三乐没有什么劣迹而不予批准。雍正帝知道这件事后,毫不含糊地指出:常三乐当官软弱,实属失职,应当免去官职。由此可见,雍正帝不仅要求官员们清廉刚正,而且要有真实的才干。为了造就一支高效的官吏队伍,雍正帝还命令文武百官荐举人才。
  雍正帝要求官吏必须为官清廉,但同时也反对某些官员借清廉之名而沽名钓誉。为此,他指出:“取所当取不伤乎廉,用所当用不涉乎滥。固不可削以困民,亦不必矫激以沽誉。”
  这就是说:做官的取自己应当取的钱财不能算作不廉,用自己应用当用的钱物不能算是滥用。所以,既不要剥削老百姓,也不要伪饰清廉而沽名钓誉。
  在官场上,确实存在着沽名钓誉的现象。清朝曾经流行着这样一个术语“名实兼收”。对此,雍正帝进行了入木三分地分析:“所谓名者,官爵也;所谓实者,货财也。”他进一步指出:“今之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而云名实兼收。”即:这些名实兼收的官僚,品行似乎很公道忠诚,操守看上去廉洁无私,实际上却是善于钻营者。他们对应尽的民生职责并不经心,专以逢迎上司为能,甚至暗通关节,私受请托,巧吞钱财,很是神通广大。结果,既捞到了实惠,又博得了美名,可谓名利双收。
  为了有效地推行廉政,雍正帝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号召群臣提倡节俭。雍正帝素喜清淡,“御膳”常常是烧豆筋、炒豆芽等几个简单的素菜,外加一碗糙米饭。掉一个饭粒都要捡起来吃掉,未动的菜则回锅热热下顿再吃。连李卫都感叹皇帝太“寒碜”,雍正帝则淡淡一笑:“朕富有四海贵为天子,何物不可求?何膳不可进?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啊!”雍正帝从未去过承德避暑山庄,也没到江南做过巡幸活动。就算他不得不去拜谒祖陵时,都不同意在沿途安放过多的临时设施,稍有花销,就认为是过奢之举。此外,他对群臣进献的稀世珍宝也大不以为然,反倒认为:“行一利民之政,胜于献稀世之珍也;荐一可用之才,胜于贡连城之宝也。”
  雍正帝明确指出:“世人无不以奢为耻,以勤俭为美德,若诸臣以奢为尚,又何以训民俭乎?”即:世人都反对骄奢淫逸,都把勤俭当作美德。假如群臣反过来都以奢侈为时尚,那又怎么去教导百姓们提倡节俭呢?
  应当说,雍正帝的确是一位胆识皆备、办事雷厉风行的皇帝。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他在位十三年,励精图治,在施政的各个方面实行了独具特色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尤其是他坚决打击贪污腐败行为,力倡廉政,整饬吏治等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革除了康熙王朝后期遗留下的虚诈不实的官场弊端,为“雍正改元,政治一新”打响了第一炮,为乾隆初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严惩贪吏,雷厉风行
  雍正帝在清查亏空的活动中查出了一大批贪官污吏。为了肃清吏治,辟一朝清廉之风,罢官、抄家,是雍正帝对贪官们采取的严厉惩戒措施。
  雍正帝采取的罢官策略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这也是历朝历代的老办法,即查出亏空后,勒令该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有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挖肉下来填补亏空呢?他们的常用手段就是加紧盘剥百姓,正所谓“不取于民,将从何出?”结果,国库是充盈了,百姓却大吃苦头。雍正帝要改革,是既要国富,也要民强,不能让贪官污吏分文不损,平民百姓加重负担。因此,他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凡是贪官,一经被人告发,就要革职离任,不许再像以前那样可以留任以弥补亏空。如果已经清还完毕,尚可为官者,由吏部奏请。
  雍正帝严厉打击贪官方针的实行,使得被罢官的人很多。雍正三年(1725年),湖南巡抚魏廷珍上奏报称:该省官员被参劾的已有大半,如再查出舞弊问题,将继续纠参。雍正十年(1732年),直隶总督李卫报告说,全省府厅州县官,在任三年以上的寥寥无几。官员的频繁更换,原因之一是被撤职的人太多了。
  与罢官同样重要的手段是抄家。贪官一经揭发,雍正帝为使他们退出赃银,保证国库无损,主要采取抄家籍没的手段,这一招当然有效。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帝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行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帝下令:“丝毫看不得向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帝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这固然表明了一部分人对雍正帝经常抄家举动的不满,但也表明用抄家作为对付赃官手段的行之有效。对人们的攻击和舆论的不满,雍正帝似乎并不在乎,把它们看成是阿其那(允)、塞思黑(允)等人蛊惑人心的狂悖之语。有时也为自己小小地辩解一下,说明抄家的必要:“若又听其以贪婪横取之赀( 音zi资)财,肥身家以长子孙,则国法何在,而人心何以示儆?况犯法之人,原有籍没家产乏例,是以朕将奇贪极酷之吏,抄没其家资,以备公事赏赉之用。”
  上有政策,贪官们便下有对策。对策之一是转移财产。说到转移财产,舅舅隆科多可谓是未雨绸缪,领先一步。他早就为自己留下预后之策,不等雍正帝对他下手,早就把财产分藏到京郊西山寺庙中和京城的亲友家中。贪官们的第二个对策是财产代赔。在清查亏空的过程中,有地方官和百姓代为清偿的。对策之三是借挪移来掩盖侵欺。所谓挪移,是指因公挪用,因为公务常常有迫不得已的情况,比如紧急救灾、临时招待等等;侵欺则是贪污。两种情况都可能造成亏空。但是二者性质有所不同,所以雍正帝在处分上也区别对待。一般来说,挪移是轻罪,侵欺是重罪。贪官们的这一对策是巧立名目、避重就轻,企图达到瞒天过海、浑水摸鱼的目的。对策之四是畏罪自杀。舍一己之命,力保万贯不义之财。
  贪官有对策,而雍正帝更是先研究可能出现的对策,再制订政策,显然比贪官们技高一筹。  
  第一,命令亲戚帮助赔偿。这主要是针对财产转移提出的政策。雍正帝曾明确指出:有的犯官把赃银藏在宗族亲友之家,这些人平时也有分用赃物的,现在一定要他们帮助清偿赃银,同时也命令抄没这些人的家产。由于办法毕竟太狠,在抓不住实据的情况下打击有失准头而且株连太广,因此在实行了四年之后,雍正帝也觉得此法有些过分,将它废除了。从这方面也看出雍正帝是一个有错即改、实事求是的好皇帝。
  第二,禁止代赔。就当时的情况来说,由交情好的官员代自己先行赔偿,本来也没什么不行。然而做官的人人都想着占便宜,谁肯吃亏,代人赔了银子,事后难免肉痛,就有可能从百姓身上侵渔猎取,寻求补偿,巧借名目令地方百姓替官还债的情况多半又要发生。而且,获救的官员对出钱代赔的同仁必然感激涕零,这样又容易形成蛇鼠一窝,结成官场的朋党。虽然从财政上都能使国库亏空得以补充,但雍正帝的目的不仅在于补充财政亏空,还要杜绝官场陋习,不能顾此失彼,这便是雍正帝不许代赔的用意所在。从这里可以看出雍正帝的深谋远虑与高瞻远瞩。
  第三,挪移之罚,先于侵欺。 这一措施的实施,使得违规官员没有办法避重就轻。按常理,清查亏空,应当先抓贪污腐败,然后解决挪移问题,而雍正帝却反其道而行之。他规定在清查中,无论是侵欺还是挪移都要据实清查,而在追补赔偿之中,则不管是侵欺发生在前,还是挪移发生在前,都要先将挪移的亏空先补足,然后再赔偿侵欺的部分。雍正帝此计看似不合情理,实则高明。因为他早就看到了从前清查亏空的种种舞弊现象,贪官们偷奸取巧,将侵欺报作挪移,避重就轻,希望得以免罪。雍正帝对这种避重就轻的把戏早已了如指掌,他揭露这些贪官说:“借挪移之名,以掩盖其侵欺之实,至于万难掩饰,则以多者为挪移,少者为侵欺,为脱其量罪。似此相习成风,以致劣员无所畏惧,平时任意侵欺,预料将来被参,亦不过以挪移结案,不致伤及性命,皆视国法为具文,而亏空因之日多矣。”雍正帝的这个办法一出台,就把许多贪官打了个措手不及,把他们的后路一下子给堵死了。这也是非常情况下的非常策略。事实上,在打击贪官清查亏空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之后,雍正帝就逐渐恢复了往日先查侵欺再追挪移的成法了。 
  第四,对畏罪自杀的官员加重处理。贪官们常常以为自己身死就会一了百了,可是,在雍正时代,雍正帝是不会放过这些死了的贪官的。雍正四年(1726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帝说:这是赃官“料必以官职家财既不能保,不若以一死抵赖,留赀财为子孙之计”。意思是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以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为使他们的狡计落空,雍正帝令督抚将犯官“嫡亲子弟并家人等”严加审讯,“所有赃款着落追赔”。
  雍正帝对贪官的查处,贯彻于他的整个执政历程中,并非虎头蛇尾或轰一阵子就收摊。雍正帝认为若是查一阵子就停下来,还不如不查,因为这样的话,被查的满腹不平,往往会“反攻倒算”;新上任的会在任期内大捞一把,吏治会更坏。当然,由于雍正帝抓住不放,到后来贪官自然是少了,但历年都有被罚、被办的贪官公之于世,如雍正十年(1732年),河南学政俞宏图因贪污纳贿罪被斩首示众。
  官场从来就是一潭“混水”,为了保护自己的皇位,历代一些皇帝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雍正帝则显得格外地雷厉风行,甚至显得狠了一点。但在贪墨成风的年代,不下这样一个狠心,就刹不住贪污腐败之风。事实证明,雍正帝的一系列政策,确实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不仅充盈了国库,而且也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耗羡归公,弥补亏空
  清理钱粮亏空,除了采用抄家的办法,让贪官的家人、亲友吐出来弥补外,它的另一个途径,则是用耗羡银来逐年弥补。
  耗羡的征收和使用是明代及清代前期相沿数百年的一项弊政。所谓耗羡,又叫火耗,是指在征收正项赋税钱粮之外的附加税。这种任意加赋的做法,既助长了官吏的腐化,也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雍正帝即位前,对耗羡以及与它相联系的差徭和滥征滥派,早就看在眼里。即位后的新年元旦,雍正帝在给各个地方的文告中说:“今钱粮耗羡,日渐加增,重者每两加至四五钱,民脂民膏,朘(音juan娟)削何堪。至州县差徭,巧立名色,恣其苛派,竭小民衣食之资,供官司奴隶之用。”雍正帝又说:父皇在世时,有人请加耗羡以补亏空,先帝未允,如今耗羡断不能加。由此可见,雍正帝在考虑既要削减耗羡又要用耗羡银清偿亏空的办法。
  康熙年间,已经有人提出了耗羡部分归公的意见,但由于耗羡归公影响了官僚集团的利益,考虑到必将引起大部分官员的反对,影响朝中稳定,康熙帝并没有批准实行。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湖广总督杨宗仁再次提出耗羡归公的问题。他奏称:地方上的公事开销,都是地方勒派百姓供应,不如令州县官在原有耗羡银内节省出二成,交到布政司库房,以充一切公事之费,此外丝毫不许派捐。耗羡本来是地方官私征私用,即如康熙帝所说是地方官的私事,杨宗仁要他们拿出一小部分归省里,作为公用,实际上是提出了具有耗羡归公意义的建议。雍正帝对杨宗仁的意见给予了肯定,表示甚为满意。同年,山西巡抚诺岷因该省耗羡问题比较严重,要求将山西各州县全年所得的耗羡银通通上交布政司库,一部分给各官作养廉银。这是当初最全面实行耗羡归公的办法。
  雍正二年(1724年)初,河南巡抚石文焯折奏:该省共有耗羡银四十万两,给全省各官养廉银若干,各项杂用公费若干,下余十五六万两解存藩库,弥补亏空。由于办公费用都出在耗羡内,所以不用再从百姓身上打主意了。他的这一措施也是耗羡归公的办法。以前,雍正帝不太器重石文焯,认为他虚浮,看到这个奏折后,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说:“此奏才见著实,非从前泛泛浮词可比。封疆大吏,原应如此通盘合算。如何抵项,如何补苴,若干作为养廉,若干作为公用,说得通,行得去,人心既服,事亦不误,朕自然批个是字。”就这样,在雍正帝的大力支持下,山西、河南两省率先实行耗羡归公的改革。
  雍正帝想在全国推广山西、河南的办法,然而又觉得难以把握,于是,他命令九卿会议讨论,把各自的意见奏报。结果有很多官员对此不赞成,内阁也做出了禁止提解耗羡的条奏。理由有三条:第一,耗羡是州县应该得到的,上级不应该干涉,更不应该全部收走。第二,把不是正税的耗羡也当作正税征收,让人觉得有增加赋税的感觉。第三,督抚公开允许州县征收耗羡,使属于私征性质的耗羡变成了合法,这是允许属下贪婪,而不是鼓励、教育属下。 
  内阁的这个奏议发出后,山西布政使高成龄表示不能同意。他在奏折中针对朝官们的理由一一析辩道:“州县官私征耗羡,以补官俸不足;上司没有耗羡,又不能枵腹办事,不得已就得向州县官要礼节常例,结果则还是出在耗羡项上,不如将之公开合法化,全省征收,给各官养廉银,形成定例,这样上司也不能再勒索属员,也省得州县官借口苛征里甲。”即:州县官通过私征耗羡,用来弥补自己俸禄的不足。但是,他们的上司不能直接收取耗羡,又不能空着肚子办事,必然要接受下面州县官所送的四时节礼,这礼还不是一样也出在耗羡项上?不如由全省征收耗羡,再由上司发给下属各官养廉银。这样做,上司就不能继续勒索属员,也免得州县官员有借口去苛征乡里。他又说:“耗羡归公,不是增加耗羡,而是要比原来征收的成数还要少征,况且耗羡归公,多征也不归州县,谁还滥加成数。”即:耗羡归公,不是再增加耗羡,而是比原来征收的总数还要少。况且,耗羡归公,多征又不归地方来支配,这样,上司也不再勒索下属,州县官也不会再找借口向民间征收苛捐杂税。他还说:大臣收节礼,甚至接受贿赂,这不是鼓励、教育属员的方法。不如公开地分配养廉银,共受皇上的恩赐。
  高成龄针对当时耗羡滥征的实际情况,讲解了耗羡归公的种种好处。他指出,九卿所说看似有理,光明正大,既不增加百姓负担,又能让州县官员满意,而实际上是沽名钓誉,说得好听,听任州县官员狂收滥派,不讲做官的法规,不管百姓的死活,如果按照他们的意见,只能维持旧日的弊端。
  关于高成龄的反驳意见,雍正帝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了保证意见的公允,雍正帝又把问题交给总理事务的王大臣以及九卿、詹事、科道各级官员讨论,并且一再要求他们讨论时应“平心静气,虚公执正,确议具奏”,同时警告他们,如果是心怀不轨或者意气用事的话,那么在这件事上,将有人要遭殃。由此可以看出,雍正帝在这件事上是支持高成龄的。朝中大臣已意识到这不是一件小事,必须慎重商议。但由于这件事涉及到内外官员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人们自身的政治观念,所以反对的人依然很多。不但私下反对者比比皆是,而且还有不少人公开上疏驳斥,他们认为诺岷和高成龄的办法将会给今后官员的日常公务造成麻烦。来自山西省内的反对呼声也很高,持改革意见的山西官员势单力薄,感到压力十分大,政策的实行也陷入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雍正帝实行了“必有一二获罪之人”的谕令,将持反对意见的刘灿调走,并革去其弟刘煜、刘烟的举人功名。
  见到如此情形,有人提议“耗羡归公”先在山西试行一段时间,看效果怎样后再推广到各地。对这种意见,雍正帝给予驳斥,他说:“天下事,惟有可行与不可行两端耳,如以为可行,则可通之于天下;如以为不可行,则亦不当试之于山西。”他这样讲,表明推行耗羡归公的决心不可动摇,不让臣下再犹豫。这种明确的态度虽然显得武断,但也成为了他行使政治权威的前提。由于雍正帝看到大臣们的意见始终得不到统一,长期争吵下去将于事无益,雍正帝便做出了实行耗羡归公政策的决断。
  雍正二年(1724年)七月初六日,雍正帝发出上谕,首先批评了官员们的目光短浅,不懂得耗羡归公的重要意义。他说:“高成龄提解耗羡一事,前朕曾降谕旨,令尔等平心静气秉公会议,今观尔等所议,亦属平心静气,但所见浅小,与朕意未合。”接着又历数了耗羡归属地方的许多祸害。他说:“ 耗羡之外,种种馈送,各色繁多,故州县有所借口而肆其贪婪,上司有所瞻徇而不愿查参,此从来之积弊所当剔除者也。”
  显然,对这个问题的理解,雍正帝站得高看得远,比高成龄更深入。他认识到私征耗羡恰是造成下级营私、上级容隐、吏治不清的原因之一。上级一旦得到下级的实惠,必然会对下级的种种贪婪违法做法有所保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下级也必定有恃无恐,欲壑难填。这样吏治之败坏只会愈演愈烈,不可收拾,所以应当全力消除这种弊端。实行耗羡归公,首先就有利于澄清吏治,而并非像内阁大臣们所说的那样是鼓励属员贪婪。
  山西最先推行耗羡归公政策,雍正元年(1723年),山西省的耗羡率就由原来占正税的30%~40%降到了20%,雍正四年(1726年)又降到了13%。山东在雍正六年(1728年)以前耗羡率高达80%,农民负担相当沉重,后来降到了18%,到雍正六年以后又降至16%。河南同山东一样,原来的耗羡高达正赋的80%,到雍正二年(1724年)实行耗羡归公后,一下子降到了13%。其他大多数地区一般在5%~15%,耗羡率均较低。
  耗羡归公之后,收入由政府统一管理使用,用途主要有四:一是作为官员的养廉银,二是弥补地方亏空,三是弥补国家亏空,四是留作地方公用。
  雍正帝实施的耗羡归公这一举措,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首先,耗羡归公扭转了康熙王朝后期滥征加派的歪风,澄清了吏治。耗羡归公后,由于中央把各省征收的耗羡银从过去的暗取变为明收,并使数量和用途固定化,不得再私自加派,从而使康熙末年以来的滥征加派之风得到明显遏制。
  其次,大幅度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耗羡归公后,中央政府每年都从耗羡中提取相当一部分用来填补国库亏空,从而确保了国家财政的稳步增长。据统计,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国库存银由康熙六十一年的800万两增加到雍正末年的6000多万两。
  再次,加强了中央集权。一向归地方支配的耗羡收入转归中央集中控制和管理,以中央的名义统一拨付,或作为地方官员的养廉银,或用于地方的办公开支,或用于弥补地方亏空,或用于赔补国库亏空,使地方政府征收耗羡的收支活动处于中央财政直接、全面的监控之下,有助于防止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坐收坐支,从而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了中央财政的集中统一。
  实行耗羡归公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耗羡归公后,各省耗羡率一般在10%~15%之间,所收耗羡量比以往州县私征时减少了许多,人民的负担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轻。所以说耗羡归公既养了官,又安了民。
  总的来说,耗羡归公是雍正年间推行的一项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使得吏治澄清,国力充盈,从而为后来的改革措施出台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设养廉银,杜贪贿行
  在实行耗羡归公以后,大部分的耗羡银用在了补偿地方钱粮亏空的方面。后来,在亏空基本上被补足后,部分耗羡银就被转到了地方官员的养廉银上。
  所谓“养廉银”,是指给官员生活、办公的补助费,以此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办公中的实际问题,体现皇恩,从而在使他们的基本愿望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不贪污,保持廉洁奉公。
  “养廉银”制度是基于清朝官吏俸禄比较微薄这一事实而实行的。清朝在京官员每年的俸银,一品官为180两,二品官为150两,三品官为130两,四品官为105两,五品官为80两,六品官为60两,七品官为45两,八品官为40两,正九品官为33两l钱,从九品官为31两5钱。另外,还按每两俸银给禄米一斛。在外文官俸银同于在京文官,但没有禄米;武官俸银只及在京武官的一半,即使总督这样的封疆大吏,一年的俸禄也只不过180两银子。每年发这一点俸银,不足以维持官员正常的生活,因此才造成了地方官吏私征耗羡的现象,并由此引发了徇私舞弊、吏治败坏的局面。
  当时,官员们贪污的手法多种多样,举不胜举。在诉讼中收取一定的贿赂是官吏主要的财源之一,民间所讲的“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说的就是这样的意思,这在名义上是属于非法的。耗羡私征也是地方官吏的另一额外财源,是一项半合法的收入。康熙帝曾对河南巡抚鹿韦占说过:“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资给,则居常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每两税银只取一分耗羡,此外不取,便称好官。若一概纠摘,则属吏不胜参矣!”
  耗羡归公后,等于切断了地方官员的一条财路,而如果皇帝又没有增加俸禄,要想让他们正常生活,又要廉洁奉公,地方官员肯定会另谋他策。针对官吏们的实际情况,雍正帝指出:“若一切公用犒赏之需,至于拮据窘乏,殊失封疆之体,非朕意也。”这就是说,雍正帝并不要官吏们空着肚子办事,而是要他们有合乎自己身份地位的经济收入。即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对官员们的高额补助,但官员们必须为官廉洁、杜绝贪污。于是,雍正帝决定把收取的耗羡一部分拿出来用来提高官员的生活,定期给他们发放一定量的养廉银,以求从根子上解决官吏腐败的问题。
  不难体会,作为一朝新君,雍正常为当朝臣子们想得的确周到。在皇帝下面当差,若日子过得很清贫,不但失了臣子体面,就是皇上脸上也挂不住。这正是雍正帝的洞悉人情之处和为政风格,他凡事不搞理想化、口号化,而是从现实情况设身处地地打算,连臣子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也极度重视,这也正是雍正帝善于驾驭臣下的韬略。
  随着各地钱粮亏空逐渐得以弥补清楚,征收上来的耗羡主要是留作地方公用和留给官员作养廉之费,养廉银的发放数目主要依据官职的高低来确定,各省之间,由于政务繁简及赋税多少的不同,也有一些差别。另外,在这一过程中,雍正帝也逐步将养廉银的发放规范化、制度化了。到雍正十二年(1734年),各省官员的养廉银数大致有了定额,同他们的俸禄相比,高出十几倍至一百多倍,可以说是相当优厚的。例如,原总督的薪俸仅为180两左右,其养廉银则高达15000~30000两不等。陕西、甘肃、云南、贵州等省总督的养廉银达到20000两,比180两的年俸高出100倍以上;江南总督的养廉银更是达到了30000两;最少的如福建、浙江、四川总督的养廉银也有13000两,其中大多数总督养廉银在15000~18000两之间。从二品的巡抚,养廉银也高达10000~15000两。正四品的知府,多者达到6000两,少的也有1000两。七品的知县,多的有2000~3000两,少的也有500~600两。与微薄的俸银相比,养廉银大大增加了官吏们的收入。
  养廉银的发放让地方官吏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相比之下,京官的俸禄低微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了。对于这个问题,雍正帝也做了全面的考虑:如果京官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京官仍然会向地方官吏索要,地方官吏也一定会向京官送礼,这样,养廉问题就不会有根本的扭转。雍正帝顾虑及此,于六年(1728年)下令,给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发双俸,新增的这一份叫“恩俸”。兼管部务的大学士也得双份俸银和禄米。在京的品级较低的汉族官员,原先每年只领禄米十二石,大多不够家属食用,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令按照汉官俸银数目多寡相应发放禄米,使他们不至花大价钱到市场上购买,后又给他们增加俸银禄米。这样,京官的困难也基本得到了解决,再没有人对耗羡归公一事评头论足了。
  耗羡归公除了用于弥补亏空、发放养廉银之外,还用作地方上的办公费用,这一点在最早实行耗羡归公时就由山西布政使高成龄提出来了。他说:“通省遇有不得已之费,即可用耗羡银支应。” 当时的湖广总督杨宗仁解释说,征收的耗羡一部分用来“充一切公事之费”,这样,就把每年的办公费用正式列入了政府计划之中。雍正帝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并做出了总结:“将经年费用之款项、衙门事务之繁简,仪定公费,派给养廉,俾公事与私用,咸足取资。”意思是把地方政府的办公费也列为耗羡中的重要开支。
  由于耗羡银是按地定税的一定比例征收的,而地定税基本上固定不变,耗羡银因此也就相对固定下来。同时,地方官员的养廉银和地方政府的办公费用因依照实际需要来确定,因此上下浮动不大,一般都比较稳定。这样一来,地方政府自己的收入以及使用都比较固定,计划的因素加强了,基本上也维持了收支的平衡。由此可见,核定办公费用的意义并不只在于防止贪污,澄清吏治。它更大的历史意义在于,从固定办公费用开始,一种数字化的精确的政府管理思维开始萌芽。较之以往粗放式的政府管理,办公费用固定化是政府在财政管理上的进步,也是对地方行政管理的一大促进。
  养廉银制度的实施,对当时社会有明显的积极意义。首先,养廉银的设置是封建国家和各级官吏在经济斗争中矛盾协调的产物,使用权既收归国家,又适当地照顾了官僚们的经济利益。其次,养廉银的设置是清朝特有的防止官吏贪污的一种经济手段。该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使吏治有了好转,对清初因低俸而形成的腐败现象有所遏制。雍正帝曾说过:“近观各省吏治,虽未必能彻底澄清,而公然贪赃犯法及侵盗钱粮者,亦觉甚少。是众人悛改之象,与朕期望之意相符,亦可遂朕宽宥之初心矣。”再次,养廉银制度的实施相对地减轻了百姓负担,对整饬吏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取缔规礼,禁收杂费
  雍正帝在实行清查亏空、推行廉政、严惩贪官、耗羡归公、实施养廉银制度的同时,还对官场中请客送礼、乱收杂费等陈规陋习进行了整顿。
  官场上的送礼之风,可谓源远流长,绵延不绝。从其作用来看,送礼既可拉近双方的距离,增进感情,又可满足双方的需求,彼此都甘之如饴。在养廉银制度实行之前,地方官吏中的下属,必须按陋规依照四时时节向上司送上一定数量的礼金。若上司本人身兼数职,下属就必须同时奉上几份礼物。送礼成了定规定制,自然就成了官员们发财的门路,官员贪赃枉法也由此而更盛。
  雍正帝对此早已深知,雍正元年即派人对山东省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山东巡抚黄炳每年收规礼多达11万两,其中包括节寿礼,两司茨余(即布政使、按察使交的耗羡银)、钱粮规礼、驿道规礼、粮道规礼等等,可谓名目繁多。而巡抚一年的正项俸银只有130两,禄米130斛,可见他的贪污是非常大的。假如这一陋规不被革除,势必会对当时所推行的改革造成不良影响,所以,雍正帝决定革除这一陋规。
  雍正帝于元年(1723年)发出上谕,禁止官吏接受下级官员的馈赠,但由于官员们的俸银普遍比较低,仍是屡禁不止。实行了养廉银制度之后,雍正帝自然有了大力禁止的理由。雍正帝发布上谕:此后绝不允许中央官员对地方、上级官员对下级收受规礼,违者严惩。在雍正帝的指导下,一些得力宠臣也开始致力于破除陋规。
  做得最突出的当属河南巡抚石文焯。石文焯在计议耗羡归公时,考虑到如果规礼不除,州县官为应付规礼,还会在耗羡外再行加派以奉献上司,为防止这种事情发生,石文焯就将巡抚衙门内“所有司道规礼,府州县节礼,及通省上下各衙门一切节寿规礼,尽行革除”。田文镜继任后,继续坚持这些规定,他不仅自己点滴不要,手下属员、家人差役等人也绝不许收受些许,如有发觉,即行严治。河南有一些特产,如开封府的绫、缎、绸,归德府的木瓜、枣、牡丹,水田州县的大米,附山州县的木炭、兽皮、兔、鹿等,以前,上司强令该地方官吏交纳,成为定例。田文镜到任后,一概不收,并在全省范围内严厉禁止地方官向上司交纳特产。
  陈规陋习一旦形成,就不可能一下子根除。尽管雍正帝下了谕旨,但还是没能彻底根除这种陋习。有的官员希望博得上司的赏识和提拔,仍保留着送礼的习惯;有的上司养成了收礼的习惯,很难适应无人送礼的情状,便暗示下属官员莫失礼效,有礼照收不误。这种情况虽属个别,但肯定是存在的。雍正帝并没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既然决定要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彻底。凡被参劾、查知收规礼的官员,雍正帝下旨惩罚,轻则罚款,重则罢官、拘禁,给行贿受贿者以沉重打击。
  山东省的情况最为严重,尽管雍正帝屡屡下旨,仍有再犯之官。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帝派升任河东总督的田文镜去严行查禁。田文镜到达山东后雷厉风行地进行清查,对前任巡抚黄炳、蒲台知县朱成元等人的收受陋规案情严行审理,一一参革了他们。此后,官吏们都意识到了雍正帝的做事风格,送礼和收礼的陋习渐渐变少了。
  在取缔地方陋规的同时,雍正帝还加强了对中央官员的约束。雍正帝心里很明白,地方陋规与朝中陋规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朝中官员要收规礼,地方官员便只好向下面收规礼。因此,要想彻底根除陋规,只有追本溯源,从最高层根除才行。以前,户部在向地方征收钱粮时,每一千两税银中要加派“余平银”(指剩余在银秤上的,其实就是给主管官员的孝敬银子)25两、饭银7两。雍正帝意识到这是滋生腐败的一个源头,因此在继位之初就下令减去“余平银”的十分之一。耗羡归公后,怡亲王允祥建议取消收纳缴银时的“余平银”,并同时杜绝地方官短交(少交)或以“潮银”(即含银量少,成色不足的纹银)抵充足色纹银的行为。雍正帝觉得这个办法能有效地制止朝中官员和地方官员私分国家钱粮的图谋,立即予以批准。
  在破除了朝中的加派之风后,雍正帝又把眼光盯在“部费”上。所谓“部费”就是指各衙门在向吏部陈奏各项事务时,如果不缴纳一定的礼金,吏部就不予批准实行。新设立的会考府,本是清理亏空的部门,但有一些人也暗中收取这种“部费”。针对这种情况,雍正帝于十二年(1734年)十月谕告各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严厉禁止贿赂京官。至此,官场送礼之风才被有效地扼制住。
  以上破除陋规的行动,是在实行养廉银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可以看出,雍正帝的根本目的不是禁止官员发财,但他不允许官员损公肥私和额外发财。养廉银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肃杀了官场的陈规陋习,整顿了吏治。
  滥设名目、强收杂费,这是历朝贪官污吏惯用的发财之道,这种事情在雍正帝即位前是很突出的。雍正帝很清楚滥设名目、强收杂费会给老百姓带来很大的负担,而且会造成吏治不清。在进行各项改革的同时,雍正帝把严禁地方官员乱收杂费作为整顿吏治的内容之一,最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自古以来,行政性收费一直是五花八门,名目繁多,又因为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监督,乱收费、滥收费的现象便相伴而生,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痼疾。到明代,全国的苛捐杂税已不下千种,百姓怨声载道。即使在收费情况相对较好的康熙王朝,康熙帝也曾直言不讳:地方的“私派倍于官征,杂项浮于正额”。
  乱收杂费现象的制度成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财权与事权不统一。最典型的是明清时期,当时实行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管理体制,一方面中央要求地方政府按时足额完成朝廷下达的赋税任务,另一方面本应由中央财政包揽的事务却要地方政府负担支出,这就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税外收费来弥补。二是吏治腐败,官吏的行为无监督制约机制。典型例证是清朝初期一些特权部门以特殊需要为由,提出某些额外加征税费的要求,得到朝廷允许。口子一开,赋外之赋、差外之差、税外之税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多数成为官员的生财之道。
  针对以上两个原因,雍正帝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加强了对中央官员的约束,从而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赋税任务;二是整顿吏治。在这一方面,雍正帝可谓下足了功夫,同时也取得了鲜明的效果。
  地方杂费有不少是相沿成习的。例如,有车辆出口,需要到奉天府衙门领取照票,出门时要验票,一辆小车收银两1.6钱,一辆大车收银两3.2钱,这样一年能收银子1700两左右,这些银两都被府尹、书吏和查验官员等分掉。另外,出口的猪牛羊按每口0.3钱收费,这一条陋规已经成为定例,没有人敢出来反抗。由于贪官污吏的勒索,商人们为了不做亏本买卖,不得不提高出口货物的物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巡察奉天的御史释迦保对这件事早有耳闻,他经过调查后,立即向雍正帝奏报,雍正帝下令严行查禁。最后,释迦保遵奉谕旨,立即将车辆及猪牛羊出口收费项目尽行革除,不许再索取分文,违者重罚。雍正帝对他的做法很满意,并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雍正二年(1724年),有人参奏直隶通州金盏河附近的真武庙和娘娘庙的僧人,对入庙进香的民人竟也“挂号取税”。雍正帝听后十分生气,立即命直隶巡抚李维钧查明处理。经过李维钧的详细调查,这些寺庙虽然没有“挂号取税”之事,但的确有僧人在庙内挂匾通名,为进庙之人料理礼拜事宜,然后收取高额香资酬谢,李维钧当即传令禁止。雍正帝对他的做法颇感满意,夸赞他处理得很及时。
  为了彻底根除收费名目,雍正帝在各地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例如,江苏省扬州府仪征县,从明朝开始,凡是商人贩运盐引,都要用该县印信钉封,把它作为沿途稽查的凭证。到了清朝,商人在赴县衙钤印时,先按旧例每盐引交银3厘,此为归公引费,另外再加收2厘,为官役饭食费。盐商在县衙交银钤印后,还必须经过驻在仪征专司盐务的掣盐衙门验发盖印。商人们心里都清楚这是勒索,但因为怕拖延时间,耽误运送,不得不忍气吞声地交费。
  在查清这件事后,雍正帝认为盐商赴县钤印封引,徒滋纷扰,无益稽查,如果免去这一周折,乱收费现象就会自动取消,商运也可避免阻滞。于是,雍正帝下令盐运归盐政衙门负责,没有必要用该县印信钉封,这就在根本上杜绝了对盐商乱收费的现象。
  雍正帝的取缔规礼、严禁乱收杂费制度的出台,是对整顿吏治的细枝末节的修补,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完善了清朝的吏治,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第五章 重农务本,裕国安民
  重农务本,裕国安民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这是历史上所有政治家都通晓的道理,而雍正帝则在此基础上又将农民的地位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雍正帝看来,农民对国家的贡献不仅工、商者不及,而且不贤良的士大夫也不及。为示奖掖,他授予勤劳俭朴且有能力的农民八品顶戴。这一改革举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它绝不显得荒谬。雍正帝借用此举不仅奖励了农民勤恳的作为,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倡导了淳朴的民风,维护了大多数贫苦农民的利益,这在当时的社会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和革新精神。
  四民之业, 农为最贵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农业大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农业的生产和发展,雍正帝也继承了中国封建统治者的农本思想,他将封建帝王对农业的重视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高度。雍正帝认为: “四民之业,士之外,农为最贵,凡士、农、工、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他十分清楚作为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农业的重要作用性,同时也为当时出现的人口繁多、垦田有限、粮食不足等问题感到担忧。为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雍正帝采取了许多大胆的措施,其中有沿袭前人的,也有自己的创见。
  雍正帝执政伊始就说:“稼穑为生命之所关,非此不能生活,而其它皆不足恃。”“农事者,帝王所以承天养人,久安长治之本也。”“数十年来,户口日繁,而土地止有此数,兼收倍获,非率天下农民竭力耕耘,欲家室宁止,治不可得。”他这些话的意思是说:庄稼是生命的关键,农业是君主们按天意养活百姓、安邦定国的根本之所在,离开它人就不能生活了,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做帝王的人就是受上苍之命,指点老百姓种田养家,以使国家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为此雍正帝提出了重农务本、裕国安民的重要治国方略,倡导“导民务农为第一要政”。一句话,就是把“农业”放在国家众多事务中的首位,高度肯定了农业是国家强盛根本之所在,指出了改革政治的基本问题是发展农业,只有发展农业才能裕民强国。
  他谕令地方文武官员,凡有关农业问题,事无大小,都要随时奏报。以雍正六年(1728年)四月为例,该月全国各地官员共具呈206件奏折,其中有26件是关于雨水、粮价、年景收成、水旱蝗灾、垦田治河等农业方面内容的,对此雍正帝一一审阅批复。在雍正帝的指示下,苏州、杭州、江宁三地织造,将当地的阴晴、雨水、风向等情况逐日记录,月底汇集成该月“晴雨录”,于下月初一日呈报皇上,以便雍正帝了解地方详细的气象情况。三地织造官员虽迭有更换,但具报“晴雨录”这一法定的公务终雍正一朝也未间断。凡地方官员调补赴任,或钦差大员外出办案,沿途各地年成米价诸情,均须认真采访呈报,这在雍正朝已成定例。
  雍正帝还常常根据农业生产时节,告诫官员进行防范。雍正九年(1731年)六月,雍正帝通过内阁大学士传谕山东巡抚岳涪,详谈了蝗虫的产生与预防问题,命他严防蝗灾。雍正十年(1732年)春,鉴于雨雪欠缺,雍正帝谕令各省督抚大员:“地方雨泽之有无,播种之迟早,务期悉心访察,先事图维料理,不使黎民有乏食之虞。倘有玩忽隐饰等弊,一经访闻,必当严处。”
  雍正帝每当得到地方风调雨顺、灾除年丰的消息,总是欣悦不已,喜形于色,常在此类折子上留下“以手加额览焉”这样的批语。雍正元年(1723年)七月,山东巡抚黄炳奏称,山东济南等六府秋禾畅茂,官民鼓舞欢欣,谨采取双穗瑞谷,转达进呈。雍正帝高兴地批道:“今岁四省之丰收,实出望外,朕不胜庆幸之至。”
  在有关农业奏折等方面,雍正帝反对官员笼统含糊乃至虚假不实的奏报。雍正七年(1729年)六月颁谕:“向来各省督抚奏报年岁收成,皆云几分至几分不等,似此未曾分别清楚,未免蒙混,此后须细加分别,如一府之中,九分者居十之几,八分者居十之几,照此类推,据实奏报,使朕可以详悉收成分数。”雍正九年(1731年)六月,河北总兵范毓奇为邀皇上欢心,虚报地方“甘霖大沛,万姓欢腾”,雍正帝严厉斥责他:“似此粉饰捏奏,未知汝具何心?若如此不诚实,则汝为负朕之人矣。”雍正十年(1732年)闰五月,江西巡抚谢曼有两个折子,一个说地方雨水一直充足,一个说麦收情况不如往年,雍正帝仔细看过批复道:“既然冬雪露足,春夏雨水亦甚均调,麦收分数何得薄减?二者必有一不实处,明白回奏。”从中可看出雍正帝实事求是的态度。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农业大国,所以发展农业是国事的重中之重。而作为一个封建帝王,能在当政的十三年间,始终不渝地自觉坚持“”的重农方针,的确是难能可贵的。而且雍正帝为了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不只是沿袭前朝的农业方面的经验,而且还通过尝试做出了许多大胆的改良工作,其创新精神也是值得后人学习的。这也可能是雍正时期农业之所以如此繁荣的原因吧。
  言传身教,行耕礼
  雍正帝知道身教胜于言教,榜样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特别是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是最能带动群众,影响部下的,它能胜过世界上任何最动听最美丽的说教。雍正帝就曾亲自扶犁耕地,亲自割禾播种———这就是雍正帝推行的耕耤礼。行耕耤礼,是以农为邦本的观念和政策的表现形式,它起源于农本思想,同时也是对传说中的虞舜躬耕于历山的效仿。行耕耤礼始于周朝,当时非常隆重,但到周宣王时则不再举行耕耤礼,曾引起很多大臣的反对与苦劝,认为这会使“国将不国”。汉文帝刘恒是历史上贤明的一代君王,他也很重视耕耤礼,他说:“农为天下之本,其开耤田,朕躬耕以给宗庙粢盛。”意思是农业是天下的本业,朕要亲自耕种,以给宗庙祖宗奉上丰盛的五谷。雍正帝在春耕伊始,亲自下锄开犁,以显示他对农业的重视。
  随着国家疆域的扩大、人口的增多,国事必然一朝多于一朝。尤其是封建宗法制度建立以后,政务繁杂的帝王不可能再像传说中当年的虞舜那样亲自垦田。尽管如此,雍正帝仍然在京设有耤田,春耕伊始亲自开犁,以示注重农功,劝率百姓力田务本。他曾经写过这样一首诗:“农事惟邦本,先民履亩东。翠华临广陌,彩轭驾春风。礼备明神路,年期率土丰。劝耕时廑虑,何敢惜劳躬。”这是雍正帝亲耕耤田有感而作,诗中继承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的“农为邦本”的思想,表明了他对农业作为本业的重视。
  耤田和先农坛原来设于首都,雍正帝于四年(1726年)下令命各府州县设立先农坛,也就是开出一块耕地,准备一切耕田器具,每年仲春亥日地方官举行耕耤礼,意思是让他们知道“敬天勤民”,学习注重农功的精神,使官员“存重农课稼之心”,农民“无苟安怠惰之习”。他这样做,不但是为了让地方官吏通过劳动了解种田人的辛苦,以培养他们敬天爱民的精神,同时也是为了使他们了解农事,少犯些盲目指挥的错误。他的命令很快就得到了贯彻执行,五年(1727年)春天各地开始举行耕耤礼。州县的耤田只有四亩九分,但要种好这点田,必须了解天时气节、土地肥瘠、农业生产等其他一些情况,可以以此指导全州县的生产,所以仍然有一定意义。在实行得较好的地方如河南等地,就明显地促进了农业生产。河南松江府有这样的民谣:“雨过番湾滑大堤,先农坛下看扶犁。争传野老荣冠带,到处撑献早罱泥。”这表明推行耕耤礼和老农顶戴政策后,农民的生产热情有了很大的提高。
  尽管皇帝的命令是金口玉言,但天高皇帝远,地方上还是有些封建官僚阳奉阴违,表面上响应雍正帝“行耕耤礼”的号召,背地里却对此大不以为然。针对这一状况,雍正帝保持和发扬了他改革中既有的“较真”劲儿,行铁腕政治,力挫愚顽。
  雍正五年(1727年)九月,广西巡抚韩良辅奏称临桂县知县杨询朋将耤田荒芜,致使颗粒无收。雍正帝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下令革除杨询朋的职务,并罚他在该县耕田十年。这一做法堪称高绝:你不是不肯耕种耤田吗?你不是总想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吗?那好,就罚你老老实实做十年农夫,看你还舍不舍得把你的官老爷架子放下来。雍正六年六月,又有浙江总督李卫参奏永康知县陈桂搞的“耤田典礼”草率了事而不合规定,为此,雍正帝也将陈桂革职查办。也就是说,就算你耕种耤田了,马马虎虎敷衍塞责也不行,也同样要受到处罚。
  表面上看,雍正帝对这些官员的处罚有些过分,但实际上他这样做却有其高明之处。俗话说,一室之不治,何以治天下?一个地方官吏,如果连几亩耤田都不好好侍弄,又如何能很好地治理一方百姓呢? 既然如此,干脆就免其官职,以防因一人无能而连累一方百姓的情况出现。
  雍正帝的这一做法,使地方上出现了许多懂得如何指导农业生产,以田为本,下力气抓农业生产的勤政官吏。在这些官员的带动下,地方各层次的人都把农业摆在第一位,当时的农业发展出现了良好的势头。国力日渐昌隆,步入了一个政治清明、百姓乐业的太平盛世。
  改革创新,老农顶戴
  广大的农民是支撑封建帝国的基础,只有他们的辛苦劳作,才能保证举国上下人民的丰衣足食,永享太平。可他们却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一直饱受上层社会的层层剥削和压迫,这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一直延续了几千年。雍正帝在执政期间,为改善农民的这种状况采取了很多别出心裁的做法。他抓农业有许多措施,其中创造性的措施是鼓励农民勤劳耕作,奖励农民中的劳动模范,授予老农顶戴则是颇有典型意义的历史事件、历史趣闻。
  雍正帝曾说:“农人辛苦劳作以供租赋,不仅工商不及,不肖士大夫亦不及也。”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农民的作用和地位。在这句话里,他把农民高高抬了起来,认为农民把辛勤劳动的成果供给政府税赋,支持国家,这样巨大的贡献非但工商业者无法比拟,就是那些不贤能的官僚也无法跟农民的贡献相比。雍正帝认为:官员能配朝廷的顶戴,农民为什么就不能有顶戴?因此雍正帝下令各州县官员,每年必须在各乡中选择一两个勤劳俭朴又没有过失的老年农民,授予他们八品顶戴,以示奖励。
  花翎、顶戴(也作顶带)本来是清代官员区别等级的帽饰。花翎,即孔雀花翎,有三眼、双眼、单眼之分,其中以三眼花翎最尊贵。花翎一般只赏给朝廷加恩的贵族与高级大臣;顶戴,够品级的官员都有,官品以官帽上顶珠的色质区别,所以顶戴以红宝石、珊瑚、蓝宝石、青宝石、水晶等分出高低上下之别。皇帝有时对次一等的官员赏以较高级的顶戴,例如从一品的总督,赏加一品顶戴,即按正一品官持遇。有时皇帝还把某品顶戴赏给无官的人,作为一种嘉奖。雍正帝赏给老农顶戴的做法就是这样。
  八品顶戴,相当于县丞的级别。一个老农民在封建社会能得到八品顶戴,的确了不得,足见雍正帝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
  推选活动自雍正二年到七年每年举行一次,每乡之中选出一二名,老农的八品顶戴由皇帝特授,每年选出的“老农顶戴”,都要披彩挂红,成为地方的一件大事,也在历史上传为佳话。几十岁的老农民带上皇帝钦加的官衔顶戴,在乡村之中是十分惹眼的。这对发展农业、鼓励农民认真务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雍正帝虽居深宫,却能体察民间疾苦,贤明待人,并勇开先河,让田间辛苦劳作的农民也当当官,破除古代官农不平等的等级区别,真可谓吏治开明之君。同时,他重视农业和推崇农民的做法也颇值得当代人引以为鉴。
  当然,老农顶戴这官也不是好当的,雍正帝之所以授予他们顶戴,就是要在农民中树立楷模,以便众人仿效,提高农民垦田耕种的积极性。同时,农官还有另外一项任务,那就是他们有责任用他们的先进经验指导当地的农业生产,让富民强国的政策得以贯彻。
  无可否认,雍正帝的这一举措的确是非常超前的,他所处的时代,是十八世纪初期,距今约有二百七八十年的历史。但是,就是在那时,雍正帝就早早提出了农业生产中传授技术、互相帮助示范效用的理念。
  由于在具体的选拔过程中,发生了很多弊端,如许多被推举上来的“老农”,并不是雍正帝理想中的老实厚道、确在耕作上有成绩的“老农”,而且地方上某些乡绅无赖,往往靠贿赂的方式就能得到这个顶戴,并借此大耍淫威,横行乡里。一些无赖乡绅,竟借此自称某县“左堂”(所谓左堂,即县太爷为右堂,自己为左堂,即与县太爷平起平坐的意思),建立衙门、私设牢狱,以朝廷八品大员自命,竟公然要朝廷九品巡检(负责缉捕盗贼,维持本县治安的小吏)、未入品的典吏(掌管县里监狱事务的小吏)服从他的命令。
  发现这个问题后,雍正帝立即命令把那些靠蒙混上来的农官革职,另选合适人选替补,并允许那些不法的农官及其举荐官员自首,对拒不自首的则严惩不贷。同时,雍正帝在七年(1729年)后又把一年一选改为三年一选,以表示对此事的慎重。
  从这件事上,让人看出雍正帝既能大力推行改革,又能及时纠正改革中出现的弊端。这不但需要改革者有承认错误的勇气,而且还要有大胆改正错误的豪气。
  因地制宜,垦荒造田
  垦荒造田是雍正帝发展农业的一个重要措施。雍正帝充分认识到人口增长快于耕地增长速度所带来的“地少人多”的矛盾,他说:“良田地土之所产如旧,而民间之食者愈多,所入不足以供所出。”而解决“地少人多”的主要方法就是大力推广和奖励垦田行为,扩大耕地面积。他指出:“国家承平日久,户口日繁,凡属闲旷未耕之地,皆宜及时开垦,以裕养育万民之计。是以屡颁谕旨,劝民耕种。”雍正帝曾屡次下达垦荒令督促百姓垦荒。
  垦荒令下达后,各地陆续推行,而以田文镜在河南实行得最为有力。据记载,他严饬垦荒,在雍正元年至雍正八年的八年时间里,垦荒和自首的隐田共五万四千一百顷,而康熙九年至六十一年的五十三年中,垦荒和自首的隐田为十二万六千九百顷。这就是说康熙年间河南每年平均增加垦荒和自首的隐田近二千四百顷,雍正年间为六千七百多顷,后者比前者增长速度高出一点七八倍。雍正十年(1732年),河南的税田为六十二万九千多顷,以雍正八年的首垦说法,它占到垦田总数的百分之八点六,可见河南垦首田增加的速度快,幅度大。
  雍正帝还组织了宁夏垦荒。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命川陕总督年羹尧到宁夏察看河渠;三年,改宁夏左、右卫为宁夏府,下辖四县;五年,增置新渠县;七年(1729年),又设宝丰县。设府添县反映了宁夏地区农业的发展。雍正帝听说宁夏若得水利,可垦地二万余顷,若每户授田百亩,可安置几千户,因此特派大臣单畴书到宁与陕西总督、甘肃巡抚共同治理渠道,募民垦种。雍正七年(1729年),单畴书死在宁夏工程上,雍正帝就派右通政使史在甲前往接任,不久又派兵部侍郎通智主持其事。宁夏原有大清、汉、唐三条水渠,但年久失修,水道淤浅,雍正帝命集中力量疏浚,又命开清惠农、昌滑二渠,工程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因雍正十年(1732年)西北用兵,使用民力较多,顾不上宁夏河工,雍正帝遂撤回通智、史在甲,将有关事项交宁夏水利同知专管,即按常规进行。
  在垦田方面,雍正帝还注意到四川的开发。当时四川仍处于地广人稀的状态,农民生产技术落后,雍正帝命地方官劝谕开垦,招聘湖广、江西有经验的老农教授土著居民垦荒的方法、给予老农衣粮,等到开垦有成效了,给以老农顶戴。雍正六年(1728年),湖广、江西、广东、广西四省民人数十万进入四川,雍正帝命根据各地区外来人口的多寡,分给三四十亩、五六十亩不等的荒地,并给耕牛、种子以及口粮,妥善安置。
  尽管雍正帝鼓励百姓垦荒,然而垦荒是一个有着复杂牵涉的问题。土地国有自然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封建制度下,地方官代天子治地方,俨然是土皇帝,土地国有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土地官有。农民报垦,要给地方官好处费,否则便难以报垦,有时垦荒甚至比买田还要贵。在这种情形下,百姓垦荒的积极性就受到了打压,垦荒自然就受到了限制,即使是已垦荒地,农民也不愿呈报而加以隐匿。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雍正帝下令,允许民人因地制宜,自垦自报,官吏不得勒索和阻挠。从前报垦,水田六年,旱田九年起科,雍正帝命水田照旧,旱田推迟为十年,并著为定例。
  然而在报垦荒田数目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官为了显示政绩而谎报垦田数字,“以虚粮累民”。有的则按现有耕田加赋,以多征之税,虚报垦田。当王士俊接任河东总督后,这个问题就更突出了。雍正帝在晚年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乖张。他指出,地方上报垦荒,有的以多报少,有的以少报多,或将已垦之地重报,荒熟地亩不分,混行造报,要给予不同的处分。
  为了解决新垦田地隐匿太甚、田土纠纷太多的问题,雍正帝决定采取清丈田亩的方法。清丈田亩,古已有之,但历来难以真正实行。这是因为一旦清丈土地,必然触及很多方面的利益,地主豪强和平民百姓都想将新增田地隐瞒下来,以逃避赋税,所以不惜一切千方百计进行干扰和阻挠。
  雍正帝对此早有预料,在四川清丈田亩之前,他曾说过:“清丈乃系必不可行之事,视乎其人,因乎其地,斟酌万妥,然后举行一二处。”他并不想进行太大规模的社会变革,使社会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因而只是将清丈作为一种补救措施随机应用。
  雍正六年(1728年)时,雍正帝派刑科给事中高维新等去四川丈量新垦田地。但由于清丈官员借机生财,受贿放卖,被当地不愿清丈的豪强抓住了把柄,借机反对。垫江、万县一千多人拉起旗帜,不许丈量;垫江、忠州等地杨成勋、王可久等人聚众闹事,意欲暴动,被地方官事前察觉,杨成勋见事败露,惧罪自缢,同伙杨成魁等供称此事起因于“戊申年(雍正六年)奉旨清丈民田”。九年(1731年),雍正帝命四川减少额粮较重的州县田赋,这是针对清丈田亩过程中由于官吏的不法行为在民间引起抵触情绪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雍正帝在奖励垦殖,发展农业上倾注了巨大心血。特别是在推行垦荒令的同时,能够坚持到底,并能针对实行改革过程中的漏洞和错误及时加以补救和纠正,作为一代有创见的封建君主,他的功绩将载入史册,受到后人敬仰。
  为民生利,兴修水利
  雍正帝为了增加民间的粮食生产,计划在北方推广水田种植。但由于北方人习惯种植靠天吃饭的旱田,因此要在北方推动水田种植,就必须鼓励农民改进生产技术,用农艺技术带动农产品增长幅度。根据当时北方的气候条件,在北方种植一季水稻是可行的。但当时的北方农民中很少有人懂得种植水稻的方法。为此,雍正帝命怡亲王允祥总理其事,建立营田四局,设置水利营田府,主抓此项工程。
  水利营田府组建时,雍正帝派人从浙江招募了一批有经验的老农担任农艺师,具体教授耕种水田的方法,“浚疏圩岸以及潴水、节水、引水、戽水之法”。 种植水田所需农具如水车、戽斗等,也都雇募浙江工匠制作,并组织当地人学习。经过三年的努力,到雍正七年(1729年)已修筑水田数千顷。据《清世宗实录》记载,当时直隶共营造水田8287顷,而且新营水田全是“禾稻茂密,高四五尺,每亩可收谷五、六、七石不等”。特别是牙山县和天津营造的水田中,有的水稻“一茎三穗,或一茎双穗”。
  除了教授农民新的种植技术之外,水源供给也是水田种植成败的关键因素,因而水利工程的兴修就成了非常重要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由于北方地区尤其是直隶一带经常闹水灾,兴修水利工程也同时可以防止水灾对人民生命财产以及农作物的侵害,所以说兴修水利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雍正三年(1725年),直隶总督李维钧奏报准备在保定挖沟渠、兴水利,以便扩大水田种植面积。在得到李维钧的奏报后,雍正帝当时没有采纳这一提议。因为雍正帝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君王,李维钧在提出这一建议后,雍正帝立即指出:“此事必通盘将地之高下,水之去来,明白绘画审视,斟酌而后可定。”这就是说,雍正帝赞成兴修水利,但他不赞成李维钧的盲目行动。他主张审慎,先作考察研究,以了解河水的来龙去脉,地势高低,然后才能设计出最佳的施工方案,取得预期效果。
  由于雍正帝的审慎,李维钧的建议当时未被采纳。次年,直隶地区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这一灾难的发生,促使雍正帝下决心早日根除直隶地区的水患,当即派怡亲王允祥、大学士朱轼率员考察,经过他们一冬和次年春天的勘探,制成水域图进呈。雍正帝见到水域图后大为欣赏,赞扬他们“于直隶地方东西南三面数十里之广,俱身履其地,不惮顿劳,凡巨川细流,莫不穷究竟委,相度周详,且因地制宜,准今酌古,曲尽筹画,以期有益于民生。”雍正帝通过这张水域图看出新修直隶水利工程是切实可行的,于是立即拍板决定,即刻动手根除直隶水患。为此设立营田水利府,下辖四个营田局,委派允祥、朱轼总理其事,兴办直隶水利。
  雍正帝的办事作风多是雷厉风行的,为加快工程的进度,他接受了朱轼的三项建议:
  民人自行营田,照亩积多寡,给予九品以上、五品以下的顶戴,鼓励民人垦辟。这就是说,鼓励私人参加这项工程,私人不但可以从兴修水利中得到现实利益,同时,由于他们的突出贡献,政府还可以奖给一定的官爵。这一计划的被批准,可说是别出心裁,许多人因官爵的诱惑积极投入到这项工程中来了。
  到水利府工程处效力的民人,视其包干完成工程量的大小,录用为不同职务的官员。官职的大小安排必须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只有贡献更突出,才能做更大的官。这就杜绝了某些人投机取巧的路子,使人人奋勇,个个争光。
  降级、革职的官员赴工程处效力者,工成准予开复。也就是说,对于降级、降职的原政府官员,能到这里来效力的,任务完成后可以官复原职。可谓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挖掘了兴办水利的社会潜力。
  这些别具匠心的举措,不但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劳动人民的积极性,还减轻了政府大量的财政负担,缓解了政府当时财政支出的压力。因此,雍正帝的这些举措,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在北方大面积推广水稻栽培技术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这件事自雍正王朝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因为雍正帝的这一突出贡献,才使世上有了黑龙江和天津小站等著名的稻米品牌。同时,推广水田种植的做法,也给北方农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加速了农业的发展步伐。
  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根除直隶地区的水患所进行的水利工程外,雍正帝还修筑了浙江、江南海塘。从唐代起,东南沿海的海塘修筑逐年增多,到了明代达到高潮。最为著名的就是首开先例的五代十国时吴越王钱谬在杭州修建海塘,筑造海堤。当地人为了纪念他,将经过杭州流入东海的富春江下游入海处称为钱塘江,并修建了潮王庙。到了明代,东南沿海各地著名的海堤海塘、沿海造田工程更是不可胜数。沿海水利工程建设,一直是以治潮为核心,以防止海上飓风、海啸引起的大潮对沿海居民的损害,因而意义重大。宋人形容钱塘潮为“玉龙百万”,既形象地概括了海潮的威势,也体现了钱塘江大堤在抵抗海潮保护百姓上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雍正元年,雍正帝指出康熙年间修筑浙江海塘的官员没有实力办事,仍使海潮妨害杭、嘉、湖三府民田水利。遂于二年派吏部尚书朱轼往江浙会同江浙二省巡抚何天培、法海商议修治办法。朱轼提出动用帑银(官银)十五万两筑浙江海塘,十九万两筑松江海塘,雍正帝予以批准。松江海塘开始修筑的是土塘,但雍正帝认为土塘不牢固,东南是财赋重地,应确保万全,因而改筑石塘。后来又在石塘之外增修了贴石土塘一道。在施工中,浙江总督请将骤决不可缓待的工程先行抢修,随后奏闻,雍正帝同意照办。据史载:浙江、江南海塘修筑期间,由于海潮无隙可入,反而增强了江北的压力,一次海潮冲毁了北盐场的范公堤,沿海二十九个盐场被淹,溺死壮丁四万九千余人,这是一种不可抗拒的意外,不应被看作筑修海塘牢固之过。
  清朝历任皇帝中,雍正帝可以说是对水利事业倾注了最大心血的一个皇帝。因为雍正帝知道水利事业“关系民生”,兴修水利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百年大计。在雍正帝的领导下,黄河、淮河、永定河、子牙河、卫河、淀河以及钱塘江等地的堤防都得以妥善地加固。
  雍正帝抓水利事业,首先是抓管水利事业的人。雍正朝的治河能手稽曾筠始终受到雍正帝的信任并不断得到重用。这里特别应该提出的是雍正帝十分重视选拔优秀官员到治河现场实地学习,以培养治水人才。据记载:雍正十一年(1733年),雍正帝就下令:“拣派部院官员,赴南河学习,期以三年。”反映了雍正帝对培养水利事业人才的重视。
  其次,雍正帝重视水利事业的发展,还表现在对于重大水利工程他能果断地从国库中拨出巨款,只要工程需要,他不惜花费巨资。雍正十一年(1733 年),他命内大臣海望、直隶总督李卫赴浙江查勘海塘。雍正帝指示李卫:“如果工程永固,可保民生,即废帑千万,不必惜。”自雍正三年(1725年),淮河水患不断,为治理淮河,雍正帝一次从国库中拨纹银百万两用于治水,这反映了雍正帝对治河的重视。百万两在当时的财政开支中,虽然仅占3%,但与明代万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用于水利事业的费用总数也不过652万两相比,应该说还是很多的。
  另外,雍正帝抓水利事业,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水利事业管理制度。比如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帝提出:明代治河专家潘季驯曾提出“每岁派夫加高堤身五寸的建议,前勒辅亦以为言,计岁费不过三四万”,这一办法很好。他令两河总督讨论此事,两河总督认为“酌情缓急,分年轮流加倍,约岁需二万余金”,雍正帝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再比如,为了保证人民的安全,自雍正八年(1730年)起,“始设黄、运两岸守堤堡夫,每二里一堡,堡设夫二,住堤巡守,远近互为声援。”
  康熙帝在位多年,平吴三桂,收复台湾,击退沙俄,武功显赫,却始终未能治理好河堤,而雍正帝在短短几年中,通过任用重臣,不惜花费巨资,就基本根除了直隶等地区的百年水患,其雷厉风行的作风和想造福于民的决心已为百姓所知,同时也必将受到后人的敬仰。
  照顾粮作, 限制经作
  自明太祖朱元璋提倡棉麻种植以后,全国范围内经济作物的种植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趋势。至清朝,这种情形得以相继。雍正帝即位后,也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争田地夺劳力的矛盾,也就是说农业结构面临着较严重的失衡。譬如在雍正五年(1727年),广西巡抚韩良辅报告说:广东人多种龙眼、甘蔗、烟草、青靛,收入多,富有,但产米少,不够食用,只得转向广西购买,而广西产粮有限,无法满足广东需求,结果造成了两广粮荒。这就是典型的农业结构失衡的例子。
  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解决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争田地的矛盾呢?雍正帝认为“民以食为天”,而土地“止有此数”,农业作物产量不能骤增。因此他下令各州县官必须“率天下诸民竭为耕耘”,生产粮食,少种那些对国计民生无益的农作物。为此雍正帝采取了两种措施:一是凡适合种粮食的地方,劝令农民生产粮食,不要种植经济作物,尤其不要栽种烟草。在《大清会典事例》中,就记述了雍正帝在雍正五年(1727年)关于禁止种植烟草的谕旨。雍正帝认为:烟叶这东西对众人的日常生活毫无裨益,而且要种植它,还必须选择肥饶的良田,这样对农业就更为不利,对百姓就更加有害,然而有的人却只顾眼前的蝇头小利,不从民众要吃饭这个长远之计去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如不给他们讲道理,令其弃重就轻,必非情之所愿,是很难办到的。即使让地方官对种烟者绳之以法,强行制止,恐怕也会滋生出一些事端来。因此,他主张要做好百姓的工作,讲只有种植粮食才是事关身家性命的大事,而其他包括烟草则皆不足恃。二是在不适宜生产粮食作物的土地上,鼓励种植各种物产。雍正二年,他要求在“舍旁田畔、荒山旷野,度量土宜,栽桑、枣粟、桕桐以及树木荆棘,以便饲蚕、食,做材术和薪炭”。五年(1727年)三月,他还说“不可以种植五谷之处,则不妨种他物取利”,意思是说,在不适合种植粮食作物的地方可以种一些经济作物来增加一些收入。
  从雍正帝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看出,雍正帝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受到了农为邦本意识的影响,没有从全国范围内协调这种经济结构,而是希望将问题于当地解决,这固然是局限于封建时代人们对经济流通认识的落后,同时也是局限于当时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民总体消费水平较低而做出的决定。
  可以说雍正帝当时首先照顾粮食生产是无法之法。在清朝,较低的生活水平和一部分地区不畅的交通状况,使得国内各地之间的经济交流受到阻碍。在这种情况下要取得全国范围内产业结构的合理协调是无法办到的,因而只能力求先确保百姓果腹,在当地解决当地问题,孤立地协调种植结构。显然这种方法虽然不利于后世,但在雍正朝,却是当时条件下的惟一出路。当然,这样可能会使一部分地区粮食生产过剩,而另一部分地区又失去了经济作物的种植优势,对清代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不良影响。
  实行社仓,节约粮食
  提倡实行社仓,这是封建统治者实现救荒的办法。早在隋唐时期,封建统治者便出台了较成熟的救荒措施———义仓。隋文帝杨坚首倡义仓,唐太宗李世民将之推广,方法是政府代储百姓丰年余粮,以备荒年之用。当时吏治清明,贪贿现象较轻较少,李世民的一些大臣都过着十分清苦的生活,如魏征家无正堂,岑文本家无尺素,这种自上而下的良好世风为义仓的实行提供了现实基础,义仓中的粮食,官员不敢分毫动用。但事实上这种丰年积粮备荒年的仓储办法,早在宋代就由于吏治颓败而难于实行,所以著名的老夫子朱熹虽大力提倡,却一直难于实现。康熙帝执政时期但有官员建议推行义仓,康熙帝一概不准。有个姓张的户部侍郎呼声最为激烈,康熙帝就请他去实际体验一下,让他至山西身体力行,结果处处碰壁,张侍郎满面羞愧,主动奏请作罢。
  雍正帝同其父康熙帝对此事的态度大不一样,他即位后不久,就谕令湖广督抚杨宗仁等设立社仓。地方官员为了迎合他,强令百姓缴纳仓粮,规定凡交正赋银一两的,外纳社仓谷一石,并以存储多少作为州县官的考成,这等于是新的加派,而且很重。雍正帝于二年(1724年)提出明确的社仓办理办法:由民间承办,不用官办;官员只宜劝导举行,不可强迫命令仓中存粮数目、出入办法。同时确定管理奖惩办法:仓粮由百姓捐输,捐至十石给花红,三十石以上挂匾,三百石以上的给八品顶戴;每社设正副社长,选择人品端方家道殷实者充任,表现优秀者十年以上亦给八品顶戴;侵蚀仓粮的依法严办;借谷收息,一石加息二斗,若遇荒歉年头,小歉减半,大歉全免,只收本谷。
  办理社仓难于进行,雍正帝并非没意识到。他知道富饶之家自有储蓄,即使遇上荒年,也不会依赖仓谷,所以不愿输纳;贫穷人家希望社仓办好,然而却无力纳粟。百姓们为避免吃亏,也都不想缴纳仓粮。官吏对有关考成的平仓尚有侵蚀挪用之弊,对不计考成的社仓更难望其用心办好了。雍正帝并非不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他个人富有挑战精神,即使知道此事难以成功,还是要放手一试。这也说明他救荒心切,想造福于民。而且,社仓对于灾年赈饥的确发挥着意想不到的效果。西北战事骤起的时候,陕西总督岳钟琪奉命设立社仓,采买谷麦近四十万石,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如果说提倡实行社仓是雍正帝实现救荒的一个好办法,那么提倡节约粮食则是雍正帝另一项防患于未然的措施。雍正帝不仅深知“民以食为天”、“农为天下之本务”的道理,而且看到了人口日益增加而粮食产量有限、“所入不足以供所出”的问题。为此,他在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努力增加粮食生产、慎重仓储的同时,还特别强调爱惜和节约粮食。
  雍正二年(1724年),他谕令膳房:“凡粥饭及肴馔等类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者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抛弃。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数年之后,他得知膳房沟水内仍有倒掉的饭食,又训诫膳房太监说:“膳房沟水内魁弃饭粒甚多。从前不时晓谕,尔等并不严饬所管人役。如朕再行查出,必不轻恕尔等,不单罚尔等之俸、革膳房人等钱粮而已。慎之!慎之!” 
  在这里,雍正帝为节约粮食可谓费尽心思,从人食、猫食到鸟食,交代得清清楚楚。至高无上的封建皇帝,专门为剩粥剩饭的处理下一道特谕,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大概也绝无仅有。
  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他颁布长篇特谕,说:“夫米谷为养命之宝,既赖之以生,则当加以爱惜,而不可存轻弃之心。且资之者众,尤当随时撙节,而不可纵口腹之欲。每人能省一勺,在我不觉其少,而积少成多,便可多养数人。若人人如此,则所积岂不更多,所养岂不更众乎?”为了打消人们“少食伤身”的顾虑,他说:“养生家以食少为要诀,固所以颐神养和,亦所以节用惜福也。况脾主于信,习惯便成自然。每见食少之人其精神气体未尝不壮,此显而可见者。”他还用“天人感应”说训诫缙绅百姓:“米谷乃上天所赐以生养万民者,朕为天下主,惟有敬谨宝重,仰冀天心默佑,雨畸时若,岁获有秋,俾小民家有盖藏,人歌乐土。朕既为万民计,不敢轻忽天贶,尔等绅衿百姓,独不为一身一家之计乎?朝夕生养需用,既受上天之赐,若果加以爱惜,随时撙节,则上天必频频赐赉,长享盈宁之福;若恣情纵欲,暴殄天物,则必上干天怒,不蒙赐赉,而水旱灾棂之事不免。其理岂或爽哉!”
  雍正帝的近臣和宠臣张廷玉在《澄怀园语》中有如下记载:“世宗宪皇帝时,廷玉值内廷。上进膳,常承命侍食。见上于饭颗饼屑,未尝费置纤毫。每燕见臣工,并以珍惜五谷,暴殄天物为戒。”雍正帝曾这样说过:“朕生平爱惜米谷,每食之时,虽颗粒不肯抛弃。以朕玉食万方,岂虑天下无庚之不给?而所以如此撙节爱惜者,实出于天性自然之敬慎。”他要求各地妥善保管粮食,特意给京师管理粮食的衙门书写了一块“慎储九谷”的匾额,并题注曰:“三农生九谷,是惟民之天,生活之本。必高廪神仓储积充裕,斯可以足国而阜民,其慎之。赐仓场衙门。”
  综上所述,雍正帝在要求官绅百姓爱惜、节约粮食的同时,能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起模范带头作用可见一斑。从雍正帝这一作为看,我们就不会惊讶清朝曾拥有的康雍乾盛世。雍正帝的“崇俭而不奢”无疑值得后世之人效仿。   
第六章 摊丁入亩,士民当差
  摊丁入亩,士民当差
  雍正帝是一位奋发有为的改革家,他的改革措施深入人心。同是为农民着想,积极推行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等新法,限制大地主、豪商、大官僚的特权,以缓和阶级矛盾,发展生产,改变宋朝“积贫”、“积弱”局面的王安石最终郁然病逝,然而,雍正帝却成功了。雍正帝实行的“摊丁入亩”制度,将千百年来人们直接交纳的人头税改为从土地税中征收,使贫穷农民不再有缴纳人头税的义务,使有田有地的地主需要交纳更多的土地税,这是一个大胆的改革措施,改革的矛头直指有田有地的地主阶级,缓和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紧张关系,同时还发展了生产。在他的改革治理下,清朝的农业生产发展日新月异,国力也不断强盛。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摊丁入亩,又叫摊丁入地、地丁合一、丁随地起。它是把差徭(俗称人头税)归入田赋(俗称土地税)中,实行两税统一征收,这种统一征收的赋税称为地丁钱粮。
  差徭和田赋是封建臣民对封建政府应尽的义务,历朝以来都是分别征收。由于差徭很重,无田的平民无力承担,加之绅衿逃避差徭,造成了差徭不均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平民只能以隐匿人口来逃避差徭,封建政府的差徭征收也无法得到保障。面对这样一种不合理的差徭制度,雍正帝进行了全面改革,实行了摊丁入亩制度。
  摊丁入亩制度在全国普遍推行是在雍正年间,但作为一项赋役改革,必然有它的社会要求和一系列的前驱活动。摊丁入亩制度是在明代的一条鞭法和康熙帝的“”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差徭和田赋,对农民来说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剥削,在未实行一条鞭法以前,差徭之中虽然有一部分摊派于田亩,但所占比重很小。一条鞭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差徭改革,也涉及田赋,其主要内容是“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它把原来的多种赋役合在一起征收,简化了税收手续;把人头税摊入到土地税中征收;它规定可以以银代丁,即交了银钱就可以不出丁役,由国家将收到的丁银雇丁服役。实行一条鞭法后,丁银由户丁负担的部分缩小,摊派于田亩的部分增大,国家征收的差徭主要落在土地所有者身上,已初步具有摊丁入亩的性质。但它与摊丁入亩有着本质的区别,即田赋和丁银仍然同时存在,丁银并没有被废除,一个拥有千万亩土地的大地主家里有四口人,要交四个人的丁银,而一亩地也没有的平民家里有四口人,也要交四个人的丁银。因此,地少或无地的平民就会选择逃亡或隐瞒人口来逃避差徭,一条鞭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
  清初,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使得各地人丁税大减。清政府为了保证差徭的供应,就“以亡丁之差加入孑遗之民”中征收,这样贫苦农民更加无力承担,社会矛盾更加尖锐。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既保证清政府对差徭的征用,又不过重地加重贫民的负担,有些地区开始实行“丁随粮行”、“以田载丁”等规定,即把丁银摊入田赋中一起征收。例如福建的龙溪、漳浦、海澄、诏安等县,它们把缺额丁银不是加在现有人丁身上,而是均摊于田土之上。山东济宁直隶州也实行“以田载丁”的办法,“必家有地亩,始编其丁,使丁系于地,地出丁银,无逃亡代赔之累,亦免小民偏累之苦”,这样,“有地有丁,无地无丁,地多丁多,地少丁少,尽一均平”,避免了“派分里甲之弊”和“开报不实之弊”、“别籍影射之弊”和“滥冒优免之弊”。这些办法的试行,为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康熙年间,农民以小规模的运动表达了反对丁税的强烈愿望。浙江宁波农民提出了“随地派丁”的主张,遭到富豪的反对,双方相持不下,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斗争。浙江钱塘的农民,分为三种,有产业的称为“乡丁”,无产业的称为“市丁”,外来流寓的称为“光丁”,他们各自都要承担丁徭。光丁无产应徭,承受不起,要求“从田起丁,人不纳丁”,即计算赋税时不要把人丁考虑在内。浙江地方官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贫民的斗争持续不断。
  问题的严重性引起了一些地方官员的注意,他们主张改变徭法。学官盛枫明确提出丁银均入田税的意见。他说:把一县的丁银平均分摊到全县田亩中,每一亩所增加的有限,不是大毛病,而贫民则免除供输,会使国课有保障,官员考成无问题,这是“穷变通久之道”。反对丁随粮办的官员也十分多,归善知县邱家穗讲出两条理由:一是丁随于粮,将使游手之人无所管羁;二是穷人富人都是人,都应有徭,摊丁入粮,使贫者躲过,让富人代他们出丁银,也是不公平的。他站在富人的立场,坚持丁粮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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