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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联网方法论

_3 周鸿祎(现代)
  马斯洛说过,人的需求分层次,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需求,西方企业的各种激励制度和管理方式都建立在对人性的理解上。所以,我在这里讲的建团队、设计激励机制、完成新老交替,以这种方式建立“铁打的营盘”,其实也没啥新鲜的。我建议大家多读、多看,不违背人性,自然在建设团队方面会事半功倍。
  “扁平化”与“小而美”
  在20多年前,电脑还是一个工具,一个高精尖的东西,离大众很远。今天连手机都普及了,大家每天没事的时候都在看手机。互联网也正是因为有了无线互联网之后才真正改变了这个世界,改变了我们每个人思考、工作和生活的方式。世易时移,在新的时代,企业的架构和管理方式也应该会随之而改变。
  我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因为从来没有别人这么做过。按照商学院的教材来做?但历史上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的架构已经不适用了,在互联网时代,产品运作模式都变了,管理模式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需要一起探索。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一定是扁平化的,一定是以产品和用户为核心的,一定是小而美的。
  扁平化就是减少行政层级,把传统层层汇报的金字塔组织结构改为两层,最多三层。小而美就是把团队分解成无数小团队,按项目或业务分类等进行划分,人员灵活组合,项目启动快,能对市场和用户的需求做出快速反应。
  现在很多互联网公司已经开始了此类尝试,阿里在不断分拆,到现在分成了25个事业部。腾讯把研发分为无数个项目组,比如在移动端社交产品方面,分为微信项目组和移动qq项目组,通过不断竞争,也实现了自己内部的推陈出新和自我颠覆。
  扁平化和小而美符合互联网时代技术更新快、产品需要小步快跑的需要。360也做了一些调整,我们按照每条业务线划分了不同的事业部。我们成立事业部不是把原来的部门换一个名字,以便让大家有一个更好的职位名称。相反这些是最不重要的。这种组织结构的调整要让部门像一个小的创业公司一样,去独立发展。
  当年公司只有几十人的时候,每个人的声音我都能听到。现在我们有6000人。我最为担忧和痛恨的便是,360还没有成为一家巨头却染上了大公司病。所以,我们迫切地需要这样一个个小团队来打破瓶颈。
  而且这些小团队还可以随时随项目而变动,谁提出一个好的产品创意,就可以报上去,如果足够好可以直接获得我或者齐向东的批准。提出创意者可以自己去组建团队。包括我们最近发布的智键,就是公司的一群年轻人在内部的竞赛中提出来的,我觉得非常好,就立即让他们上马去做。
  我也希望在我们公司里会有更多的年轻人涌现出来,做产品负责人,从产品负责人再变成业务负责人,能够像一个小首席执行官一样对自己的产品和业务负责。
  将来,360的这些小团队可能不再区分是无线还是个人电脑,每一个团队都可以做跨平台的产品,每一项业务并不是只有一个团队可以做。只要有更好的产品,有更好的想法,我们就支持。
  这样就不再需要层层审批大的战略、宏伟的转型计划,可能一个小团队的产品直接就从手机转移到耳机上,整个公司就直接进入可穿戴互联网的未来。
  公司不是只靠一两个创始人就玩儿得转的。再聪明的人,他的带宽和经历都是有限的。好的决策者应该把公司当成自己的产品,在公司这个产品上去创新、去调整架构,加快信息的流动,加快决策的速度,在公司里培养出真正更多的小首席执行官,培养出更多的产品和业务负责人。
  如何在这样的时代给员工创造更好的土壤,让大家真的做到创新,敢想,不会被一些定式所束缚,怎样让大家能够学会更好地去做有体验的产品,怎样让大家能够贴近用户,这是调整组织架构的首要考量。
  最后,我重申一遍,在今天这个时代,评价员工、评价团队、评价公司,价值标准永远应该是能不能做出对用户有价值的产品。这也是360最看重的。
第23章 附录(1)
  周鸿祎批注“遗失的乔布斯访谈”
  访谈内容摘自一段16年前遗失的、72分钟长的乔布斯电视采访。1995年接受采访时,乔布斯正在经营自己创办的next公司。18个月后苹果收购了next,又过了半年乔布斯重新掌管苹果。当年这段节目只用了一小段采访,之后采访母带在从伦敦运往美国的途中丢失。直到乔布斯逝世后不久,导演终于在车库发现了这样一份拷贝,这段珍贵的访谈内容才得以公布于世。
  会制造噪声的团队,才会磨出美丽的石头
  每次(新产品计划)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有很多很棒的想法,团队对他们的想法深信不疑。这一刻,我总会想起我小时候的一幕。
  街上有个丧偶的男人,他已经80岁了。我记得他花钱请我帮他除草。有一天他说:到我的车库来,我有东西给你看。他拉出老旧的磨石机,架子上只有一个马达、咖啡罐和连接两者的皮带。
  我们到后院捡了一些石头,一些普通、不起眼的石头,然后把石头丢进罐里,倒点水,加点粗砂粉,把罐子盖起来。他打开马达说:“明天再来看看。”
  我第二天回来,打开罐子拿出的是令人惊艳、美极了的石头!本来只是寻常不过的石头,经由互相摩擦、互相砥砺,发出些许噪声,结果变成了美丽光滑的石头,这件事我一直记在脑海里。在我心里,这个比喻最能代表一个为理想奋斗的团队。集合一群才华横溢的伙伴,让他们互相碰撞、争执,甚至大吵,这会制造一些噪声,但是,工作的过程中,他们会让对方变得更棒,也让点子变得更棒,最后就会产出这些美丽的石头。
  之后我加入惠普的一个团队。我12岁时曾致电惠普的比尔·休利特(惠普创始人),这又透露出我的年龄了。当时电话簿上没有隐藏的号码,所以我打开电话簿查他的名字。他接电话时我说:“你好,我叫史帝夫·乔布斯。你不认识我,我今年12岁,我在制作频率计数器,需要一些零件。”
  他就这样跟我谈了20分钟,我有生之年不会忘记这件事,他不只给我零件,还给我工作。
  那年夏天12岁的我在惠普工作,这对我影响很大,惠普是我在那个年纪见过的唯一公司。这次经历形成了我对公司的概念,也让我认识到他们是如何善待员工的。
  当时人们还不了解胆固醇,他们每天早上10点会推出一大车的甜甜圈和咖啡,每个人都会在休息时吃甜甜圈配咖啡。很显然,惠普当时已经意识到,公司真正的价值在于其员工。
  批注:这是我最有感触的地方。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团队很和谐,大家相敬如宾,说话客客气气。但其实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样的。很多时候大家为了追求表面上的和谐而委曲求全,很多想法不愿意讲出来。好的想法是需要争论的,就像石头需要经过摩擦、磨砺、打磨,最后才能变得美丽光滑。这个比喻既是说团队也是说合作伙伴,他们都会有碰撞、争论、大吵。
  360也有这种气氛,我也希望能继续保持这种风格。每个人都要意识到并接受这种磨砺的过程,这应该成为一种典型的企业文化。在美国有像乔布斯这样二次创业的成功者,但是也有很多企业走向衰落,就是因为大家都很客气,不再有争论,领导层根本听不到大家不同的意见。
  a级人才的自尊心,不需要你呵护
  我很早便在苹果观察到一件事,我常常想到,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人生中大多数事情,平庸与顶尖的差距通常只是2∶1,假如在纽约搭出租车,与一般的司机比,最棒的司机也许能让你快30%的时间到达目的地。
  普通汽车和顶尖汽车的差异有多少?也许20%吧。顶级cd播放机和一般cd播放机的差别?我不知道,也许20%吧。因此,2∶1在人生中已经是极大差异。但是,就软件而言,平庸和顶尖的差异可能达50∶1,甚至是100∶1,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少见,我很幸运能把我的人生倾注在这样的领域里。
  因此我大部分的成功来自找到真正有天分的人才,不是b级、c级人才,而是真正的a级人才。
  你可能千辛万苦才找到5个人,而他们真的喜欢一起工作,他们以前从没有这样的机会。从此,他们就不想再和次级人才共事了,这变成一种自我约束的行为,他们只想聘请更多顶尖人才。
  假如你找到真的很棒的人才,他们知道自己真的很棒,你不需要悉心呵护他们自尊心。真正重要的是工作表现,这大家都知道,最重要的是工作表现。
  我想,你能替他们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告诉他们哪里还不够好,而且要说得非常清楚,解释为什么,然后把他们拉回正轨。
  你必须用不会让他们觉得你质疑他们能力的方式说,但是你也不能留给他们太多空间,解释为什么东西做得不够好。这很难,所以我一向用最直接的方法。那些跟和我共事过的人,那些真正杰出的人,会觉得这个方法对他们有益,有些人的确很痛恨这种方法。
  我有时会骂某人的工作成果像大便,但一般只会指出他们离够好还差得很远。
  若问麦金托什团队成员,很多人会说他们从不曾如此卖命过,有些会说那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不过所有人都会说,这肯定是他们人生中最强大也最珍贵的经验。
  批注:平时我会花很多时间跟团队去争论,去讨论。团队做得不好,我会比较直率地告诉他们,这是我的个人风格。我的一些观点跟乔布斯是一样的,我看不上的人,我就不会跟他合作。我跟你合作证明我很看重你,但是我既然跟你合作,我就要不断地去挑战你,要帮你发现问题,希望你能改进。我觉得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应该是不怕挑战的。应该把这种挑战转换成对自己的磨砺,竞争对手是最好的磨刀石。
  但是可能在美国文化里大家的沟通更流畅。在中国,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做法,有人可能会觉得我比较简单粗暴。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总被不断地挑战,面子上受不了。很多有能力的人,他们的思想和精神却不够强大,有时候不一定能接受这种挑战。
  乔布斯跟我想说的一样,就是你不需要什么自尊心,真正重要的是工作表现。但是实际上这句话容易说,却难做。我有时候也不得不考虑这些人的自尊心。a级人才,很容易获得一些阶段性的成功,所以可能会变得更自负。另外,中国人其实不太喜欢这种当面的冲突,这种冲突过大或者过于频繁,很多人确实从面子上接受不了,这是一种文化的差异。
  作为领导者,乔布斯肯定是很挑剔的,其实我对360公司的产品也是这样。通过挑剔,通过不断挑战,确实可能产生很好的结果,但是这个过程会让大家觉得很痛苦。这也是今天我们面临的问题。
  有时候大家都认为公司规模做大了,我应该更像一个成熟的企业家那样,说话有分寸,有礼貌,对团队应该多激励。其实我也很想激励团队,但是这点上我非常认同乔布斯,他认为结果是最好的激励。所以我也跟团队讲,你们是要结果快乐还是过程快乐?如果要结果快乐,过程可能很痛苦;如果我们过程很快乐,大家发现问题都三缄其口,结果可能就不一定快乐。也有很多人不认同我的说法,他们认为结果快乐也不一定要过程痛苦。但是我总觉得如果没有内部的挑战,没有反复的磨砺,最后你的产品到市场中去,未必能胜过别人。
  真正的魔法,是用5000个点子磨出一款产品
  我离开后,对苹果最具伤害性的一件事是斯卡利(苹果前首席执行官)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认为只要有很棒的想法,事情就有了九成。你只要告诉其他人,这里有个好点子,他们就会回到办公室,让想法成真。
  问题是,好想法要变成好产品,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当你不断改善原来那个“很棒的想法”时,概念还会不断成长。结果通常跟你开始想的不一样,因为你越深入细节,你了解得越多。
  你也会发现,你必须做出难以两全的取舍,才能达到目标:有些功能就是不适合电子产品做,有些功能就是不适合用塑胶、玻璃材料做,或是工厂就是做不到。
  设计一款产品,你脑海中可能要记住超过5000件事,把这些概念组合在一起,经过运作,达到你要的效果。每天你都会发现新东西,这同时代表新的问题和新的机会。让最终的组合有一点点不一样,这才是真正的“流程”,也是真正的魔法所在。
  批注: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错误想法:我有个很棒的点子告诉别人,别人去做就成功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你要把一个想法变成产品,中间需要大量的辛苦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调整,不断地反复。
  很多公司都会产生幻想,包括我在内。我幻想着,我有这么多员工,我只要不断地告诉他们好的想法,就能源源不断地产生好的产品。但这只是幻想,好的产品是持续不断地打磨出来的。
  我是中国最早做搜索的人之一,搜索对我来说并不是新东西。我帮雅虎也做过很好很快的搜索。做搜索的这个点子可能人人都知道,行业里也有无数的人预言该如何去做。但是真正要做搜索的时候,你会发现不能只有一个想法,还要投入很多人力物力。比如我们要找与众不同的地方,要考虑在产品体验上怎么颠覆对手,在推广方式上怎么颠覆对手,在商业模式上怎么颠覆对手。这不能只靠一个点子,需要不断地调整、尝试,不断地试错和更正。
  很多年轻的创业者往往有个误区,总以为有一个想法就能成功。很多人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就把自己当成诸葛亮,不出茅庐,也知天下事,以为自己在屋里看看书,看看行业评论,想出一个点子,只要再拿到一笔钱就能够一举成名。这都是一种误导,一个好的想法就算方向对了,也仅仅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
  经常有人写信给我,说他有一个点子可以教会我怎么击败谷歌,怎么击败百度,怎么击败腾讯。这种信我都不会去看了,因为我觉得他们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光有一个点子是没有意义的。
  上次有一个年轻人写信给我出了一个点子,说刷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其实当时我们行业里已经有好几家公司在做刷屏了,所以我们当时也已经在谈投资类似的公司。结果当这个年轻人知道我们投资了这家公司之后,他来找我们要钱,因为他给我们提供了这个点子……其实我觉得这件事并不可笑,但我恰恰觉得这种想法会把人给害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行业里经常会宣传一些文章,一个点子就能拯救一个企业,这就把人导向了错误的方向。我觉得很多点子刚开始都是二流的点子,要有一流的人才不断地打磨,才能最后实现转换。所以这个行业里有很多公司,做成功的时候,和创始人最开始的点子已相差很远。
  我们最早做360安全卫士的时候,有一个点子就是查杀流氓软件。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去做这件事时,你就知道要历经多少艰辛。当时,360变成了公敌,因为捅破了行业的潜规则,被人不断地骂,被人耻笑。
  团队内部有些人也不认同,投资人也觉得奇怪。即使360取得了一定的用户量,还有很多人觉得你把流氓软件杀完了,你不就没有市场了吗?但是我们从杀流氓软件转换成杀木马,再转换成免费杀毒。免费杀毒也不赚钱,再转换成去做浏览器,再做网址站,再做导航。这和乔布斯说的很像,需要不断改善原来那个很棒的想法,不断地成长。
  我觉得乔布斯确实是一个很有经验的人,所以他说的这些话跟我们很容易产生共鸣。看乔布斯的文章,没有企业运作经验的人会一头雾水,甚至会误读。这就像你没有练过武功,给你一本《九阳真经》,你读起来可能会走火入魔。但是你如果本身有一定的功力,你再看它就会感觉字字珠玑。
  做出好产品的关键因素,不在于很会管理流程
  1984年我们从惠普聘请了一批人(设计图形界面电脑),我记得和一些人大吵过一架。他们认为最酷的用户界面,是在屏幕底部加上软体键盘,他们没有等比例间距字体的概念,也没有滑鼠的概念。
  他们对我大吼大叫,说鼠标要花5年来设计,成本高达300美元。最后我受够了,就去外面找到大卫·凯利设计,结果90天内就有了成本15美元的滑鼠,而且功能可靠。
  我发现苹果缺少这种人才,能多面向掌握这个想法的人才。的确要有一个核心团队,但由惠普人马组成的团队显然不行。这和专业的黑暗面无关,这是因为人们失去了方向(指惠普团队无法多面向思考),随着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他们便想复制最初的成功。许多人认为当初成功的过程,一定有其奇妙之处,于是他们开始尝试把当年的成功经验变成制度。
  不久人们便感到困惑,为什么制度本身变成了答案?这就是ibm失败的原因。ibm拥有最好的制度管理人员,但他们忘了设计流程的目的是找到最棒的答案。
  苹果也有这个问题,我们有很多人很会管理流程,却不知道如何找到答案。最好的人才能找到最棒的答案,但他们是最难管理的人,你不得不容忍他们。
  会找答案--这就是好产品的关键因素--不在于管理流程而在于答案本身。
  批注:乔布斯比较反对大公司的烦琐流程,我也喜欢一竿子插到底。我觉得所有的管理流程,实际上都是为公司的业务服务的。如果我们抛弃了业务的目标,变成了为管理而管理,天天在那儿搞架构,搞流程。但一旦脱离了产品,实际上就脱离了市场,脱离了用户需求。这种公司基本上就是靠惯性在发展,它很快就会被市场颠覆。
  但是随着公司的壮大,公司的人越来越多。公司小的时候不需要流程,公司大了没有流程确实管不了。然后我们就请一些专业的管理人才进来,建立管理流程。流程建立之后,一方面让你觉得公司易于管理了,但另一方面给很多有创造力的人又增加了麻烦。
  a级人才是为了理想,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做事情的。这样的人是不需要管理的,也不需要流程去约束,这样他们才能做出伟大的产品。但是这样的人真的很少。公司大了,你需要的人多了,就意味着你不得不用很多平庸的人。用普通人你就需要一个管理流程,就要把有些东西给模式化流程化。但这种管理一定会带来一个平庸的公司,这就是管理上的一个悖论。
  所以我认为至少要像开设经济特区一样,在一块特殊区域,放弃流程,聚集一帮很特别的人才,把眼睛聚焦到产品之上。360就有这样一些很小的小组,都是由我亲自领导,直接向我报告。我与其说像他们的领导,不如说更像他们的教练。我希望用这种小团队、目标明确、快速推进的方法,产生一些新的、有创新力的产品。
  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想法
  你问我对产品的直觉从哪里来?终究可以归结为品位,这是品位的问题。重点是让自己接触人类的精华,努力将之融入你在做的事情里。我的意思是,毕加索曾说过,“好的艺术家懂得复制,伟大的艺术家则擅长偷窃”,而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想法。
第24章 附录(2)
  我觉得麦金托什成功的原因,在于其创造者是音乐家、诗人和艺术家、动物学家和历史学家,他们正好也是全球最棒的电脑科学家。如果没投身电脑科学,他们在其他领域也会有杰出成就。我们都为电脑带来了人文气息,这种人文的态度让我们从其他领域引进想法,眼光狭隘是不可能做到的。
  我们能做出一个小东西,来控制巨大的东西。
  批注:乔布斯没有讲自己的灵感像孙悟空一样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所有的想法都是大脑想出来的。他承认别人的东西给了他灵感,不过他用了“窃取”这个词,我认为他很谦虚。其实很多产品的概念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从一个别的想法中诞生出来的。
  现在,很多人都在鼓吹创新就等同于发明了一个新东西,或者说要做一个别人从来都没有想过、从来都没有做过的东西,还说乔布斯很擅长干这个。但是乔布斯自己都承认了,他的很多想法都是从别处借鉴而来的,包括他小时候做的第一个产品正是因为读了别人一本书。他当年做的那个界面操作系统、鼠标,这些概念都不是他发明的。乔布斯做得最牛的产品最早是ipod,但mp3播放器也不是他发明的。iphone卖得火,但智能电话这个概念也不是他提出来的,甚至平板电脑也是微软最早做的。所以乔布斯并不善于发明新东西,而善于在大家已经觉得习惯的市场里换一种不同的做事方法,要么是商业模式上不一样,要么是产品体验不一样。这个产品体验就是一次能装很多歌,不是装几十首,而是能装成千上万首;就是你到他的网上去买歌,一首只花1分钱。
  做iphone,乔布斯实际上进入一个很成熟的智能手机市场。当时在这个领域,有摩托罗拉、诺基亚、黑莓,包括微软都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是乔布斯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体验。为什么需要键盘呢,为什么不能用触屏呢?这里面主要的功能为什么一定是打电话呢,为什么不能是玩儿游戏和用别的应用呢?所以你会发现乔布斯一方面总是在借鉴别人的东西,但是又用“thinkdifferent”的方法实现了一种超越和突破。“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方法”,就是说我们不要怕去借鉴,但是一定要在别人的方法上加上自己独特的东西,那和抄袭是不一样的。
  除此之外,乔布斯还说过一句经典的话“stayhungry,stayfoolish”(求知若饥,虚心若愚),我对此也深有感触。我认为我有一个能力,就是我很善于学习,特别是在我不懂的领域我会问很多问题,然后我就可以快速获取别人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我认为学会问问题是很重要的,就是你能从不同的视角看问题。在内部我们提倡丰田的一种方法论,丰田有一个理念叫“五个为什么”。意思就是,你对于任何一个问题不要看表现就得出结论,而是要不断问“为什么”,不断地深入下去,这样你才能够探究事情的本质和由来。我也非常认同这一点,这和乔布斯讲的“stayfoolish”的概念是一样的,就是说你要把自己当成一个傻瓜,这样你才能够真正地放空自己,才能去问出问题。小孩子是最容易发问的,大人反而心智被塞满了之后,对很多东西没有好奇心了。我们觉得事情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就司空见惯了,不再去问“为什么”。乔布斯还说要“stayhungry”,保持一种饥渴感,就是你如果觉得自己都很好了,就不会保持进取心了。这实际上也体现了乔布斯的一种学习能力。但是现在很多人有了太多的知识后,特别是有了经验之后,再有点成功的记录,往往会变得比较自我、自负,老是说“我认为”,“我觉得”,已经忘了去问问题,去问“为什么”。问问题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好的沟通方式。否则大家在讨论的时候都是试图拿自己的东西来说服对方,就容易形成无谓的争论。但是如果大家都能够抱着问问题的态度,可能最后我们能一起找到真正的答案。
  我第一次接触电脑是10岁左右,是去美国宇航局艾姆斯研究中心时看到的。当时的电脑根本没有图像显示,那实际上是印表机,是有键盘的电传打字印表机,你可以键入指令,等一会儿,机器会开始运作,然后告诉你答案。但即便如此,还是很了不起。
  后来的故事你也听过,我们在《君子》杂志上读到,有个叫切奇队长的家伙,据说他可以打免费电话。我们被这事给迷住了:怎么有人做得到这种事?有一晚,在斯坦福大学线性加速器中心的技术资料库某个角落的最后一个书架上,我们发现了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技术期刊,上头列出了整个原理。那也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刻!
  这实在很神奇!我们制作了这些小盒子,这种装置被称为“蓝盒子”,我们在底部加了张小纸条。我们的标语是“一手掌握全世界”。你可以利用公共电话,通过网络主干到怀特普莱恩斯市(whiteplains),然后接卫星到欧洲再到土耳其,然后经由电缆回到亚特兰大。你可以环游世界五六次。因为我们学会如何连接卫星,你可以打给隔壁的公共电话,然后对着话机大喊,一分钟后声音会出现在隔壁电话里。就是这么神奇!
  你可能会问,这哪里有趣了?有趣的是我们很年轻,我们可以一手打造出能控制数十亿美元设施的装置。就凭我们两个人,你知道我们懂得不多,能做出一个小东西来控制一个巨大的东西,这是无比宝贵的经验。
  假如没有这个蓝盒子,我不认为会有苹果电脑的存在。为测试蓝盒子可以打免费国际电话,我们的确拨给过教皇。我们找到梵蒂冈的电话,然后沃兹尼亚克假装自己是基辛格拨电话给教皇,结果惊动了整个教廷。
  我根本不晓得枢机主教是什么。他们派人唤醒教皇时,我们终于忍不住大笑,他们才意识到我们不是基辛格。我们从来没跟教皇说上话,但实在很有趣。
  批注:乔布斯他们做了一个免费打电话的东西,竟然想到给教皇打电话,从某种角度看是年轻人的调皮,无所拘束,也反映出他们藐视权威。教皇大人,就是一个半夜打电话去骚扰的对象。这就是一种无畏的精神,一种颠覆感。
  但是在中国,如果有这样的人,他是很难生存的,因为他不会被大家喜欢,他可能不符合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就像我经常说的我们要搞颠覆式创新,破坏式创新,小企业要考虑怎么破坏市场里已有的巨头,已有的商业模式。这在美国被认为是商业文明进步的动力,会是美国商学院主流的教材。但是在中国,首先“破坏”和“颠覆”会被认为是两个坏词。
  你真正去做颠覆的时候,就会被当成一个搅局者,一个破坏者,你的想法在别人认为简直是匪夷所思。就像我们当年做免费杀毒的时候,所有人都嘲笑这个想法,都认为它不可能,太疯狂。然后等你去做的时候,所有人都等着看你的笑话,都预言你一定会失败。如果你真的很不幸失败了,所有人都会觉得理所应当。因为我们中国人害怕失败,崇尚成功,所有人都会嘲笑你,然后你就会变成一个悲剧的形象。但是如果你有幸实现了颠覆,你让市场行业巨头有所触动,开始改变行业格局,你一定会成为巨头绞杀的对象,各种造谣、中伤、抹黑会迎面而来。所以我觉得在中国真正像乔布斯那样能够与众不同,能够不断地想着颠覆这个市场的人,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我创业从来不是为了钱
  公司拥有了独占性的市场地位,不可能再成功了,所以能让公司更成功的人,是业务和营销人员,所以最后变成他们经营公司,而产品人员被赶出决策圈,而公司忘记做出好产品的重要性。当初是对产品的敏锐和创意,让他们独霸市场,后来却因经营人员的主导而消失殆尽。他们对产品好坏没有概念,不懂得如何将好构想变成好产品,他们也没有真的想帮客户的心。
第25章 附录(3)
  批注:很多公司是以营销为导向的,但还有很多是以产品为导向的。在早年,你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很难成功,因为你没有经营,就活不下来,活不下来就谈不上做产品发展。但是这些年,互联网得到发展,特别是有了风险投资之后,年轻的创业者可以融到资,在创业初期,可以不用担心资金的问题,这实际上给了大家一个机会,也让一种真正以产品为核心的文化开始流行起来。
  我当然鼓励以产品为核心,因为一个公司真正的价值就在于给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好的产品自己会说话。但是如果没有好的产品,依靠营销的力量,产品的销售可能能够延续一段时间,但是肯定不能持久。乔布斯之所以以产品为王,是因为用户至上、用户体验都是以产品为出发点的,所有的营销都是为产品服务的。你得承认苹果在营销方面做得很出色,比如说苹果店,它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营销想法。店员在苹果店里叫作“genius”(天才),给大家提供帮助,这都是很好的营销思路。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乔布斯自己也是一个好的营销人员,包括苹果的广告也很酷。但是,我觉得乔布斯讲这段话意思是说如果脱离了产品,营销就会变成行尸走肉。
  在业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我常问别人为什么做某些事,得到的答案都是:事情就是这样。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做。
  做生意没有人会真的深思熟虑,这就是我的体会和认知。因此如果你愿意问问题,仔细思考,认真努力,你很快就能学会做生意,这不是多难的事情。
  我身家超过100万美元时才23岁,24岁身家超过千万美元,25岁就超过亿万美元。但钱没那么重要,因为我创业从来就不是为了钱。当然,有钱是很棒的事请,因为它让你有能力做很多事。
  你可以投资短期无法回收的创意和想法,最重要的是公司、是人、是我们制作的产品以及产品给人们带来的好处,所以我不常把钱放在心上。你知道我没卖掉一张股票,我真的相信公司长期会很有发展。
  我小时候在《科学》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测量地球上各物种的运动效率,有熊、黑猩猩、浣熊、鸟类和鱼类--它们移动每公里需要多少卡热量?人类也接受了测定。结果是兀鹫胜出,它是最有运动效率的物种,而万物之灵的人类表现不怎么起眼,排名只到前1\/3左右。不过有人很聪明,懂得测量人类骑自行车的效率,这让兀鹫甘拜下风,称霸整个排行榜。
  我记得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我谨记人类是工具的建造者,我们所建造的工具可以大幅增强我们与生俱来的能力。早年在苹果真的有这样的广告,说个人电脑是心灵的自行车。我衷心相信,在人类所有的发明中,电脑的排名一定高高在上,日后看来必定如此,它是我们发明过的最棒的工具。很幸运能躬逢其盛,能在硅谷亲眼见证它的成形。
  太空旅行中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出发时若能稍微调整航向,到了太空中便有极大差别。我觉得我们仍在航道的开始处,假如能够朝正确方向调整,我们会有更大的发展机会。我们会做出几次调整。
  批注:很多人也不理解我已经挣到钱了,已经把一个公司做上市了,为什么天天还在琢磨着要改变世界,要颠覆行业的事情。我创业也不是为了钱,因为我能用各种方法挣到钱,我对这点还是很有自信的。甚至在方正的时候,虽然我的工资很低,但我利用业余时间在中关村摆摊,帮别人修电脑也能挣到钱。
  对我人生影响很大的一本书是《硅谷热》,那本书里一个很重要的案例就是讲苹果电脑。书中讲你可以创造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产品,然后通过这些产品影响大众的生活,影响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可以改变世界。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成就感,这就是我创业的目的,或者叫我的梦想。
  所以我经常说,如果创业者给自己设立了一个物质化的目标,这种目标很难支持人长期做下去。因为你只是为了赚钱,一旦遇到困难,你会说,“算了我何必吃这个苦呢”,随时都有可能放弃。另外,有各种各样的赚钱方式,不是说只有做产品一种方法,倒卖东西也可以赚钱,可能你会很快偏离自己的创业梦想。或者说你以赚钱为目标,一旦你真的创业成功了,赚到了钱,你创办的这家公司上市了,你就很容易失去目标,因为你已经赚到了足够的钱。为什么很多人少年成功,特别是好莱坞的童星们,后来就越来越不顺,就因为他过早地成功了,然后就没有目标了。所以我觉得只有放弃这种物质化的目标,创造出来别人没想过的或者根本想不到的产品,去改变,去颠覆,你的人生才会有莫大的乐趣。正如笛卡儿所说,“我思故我在。”
  很多时候,除了钱,我们更多地需要的是一种成就感。成就感也是一种存在感,就是你觉得自己被人需要。比尔·盖茨已经富可敌国了,他为什么要去做一家慈善机构?是因为挣钱对他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他需要花钱去帮助别人,他要找到一种存在感。这样他才感觉到别人需要他。所以要有一点理想主义色彩,才能支持你长期坚韧不拔地把一件事干下去。其实乔布斯在最落魄最失意的时候,已经在苹果挣到钱了,后来他还创立了皮克斯,并把它卖给迪士尼,所以乔布斯从来不缺钱。如果以钱为目标,他根本没有必要在得了癌症之后还这么拼命。
  曾经有一个著名的登山者,为了能登上一座山,把手指头、脚指头、耳朵都冻掉了。别人问他后不后悔,他说他不后悔。别人就问他动力是什么,因为这既不是奥运会,他也不能得到奖金。他说他就是要征服那座山。创业者也正是需要这种感觉。
  我很显然是嬉皮,与我共事的人也都是嬉皮
  如果不得不选择,我很显然是嬉皮,与我共事的人也都是嬉皮。什么叫作嬉皮?这是个含义丰富的古老字眼。人生有人们不常谈到的一面:当人生出现空隙时,我们才会体验到,那种时候一切都显得混乱,仿佛出现了缺口。历来许多人会要你找出那个缺口是什么,无论是梭罗还是印度的神秘主义者,嬉皮运动也有那么一点味道,他们想找出那是怎么一回事,即人生的答案。
  人生并非走父母的老路,有思想因此萌芽,因此人们才会想成为诗人而非银行家,我觉得这是件美妙的事情。我想把同样的精神放进产品里,这些产品出来后到人们的手上,他们便能感受到这种精神。
  使用麦金托什的人都会爱上它,而你很少听到人们会爱上商品。你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其中包含着某种奇妙的精神。与我共事过的顶尖人才,大部分都不是因为电脑才入行,他们进电脑这一行是因为,这是最能传递感觉的媒介,因为他们想要与他人共享。
  批注:嬉皮,我认为就是当年那个时代的屌丝。为什么这么说?六七十年代兴起的嬉皮士们自认为是垮掉的一代。他们着装非常颓废,和穿着打扮得体的中产阶级、上流社会相区别。当时的上流社会肯定是白富美和高富帅,嬉皮跟他们不一样就是屌丝了。所以这句话我觉得应该翻译成乔布斯认为自己是屌丝,做工作的都是屌丝。
  无论嬉皮还是屌丝其实反映的都是一种心灵的自由,都是挑战权威,不遵守当时的规则。我觉得这才是苹果“thinkdifferent”的思想和来源。做事一模一样、循规蹈矩的人我觉得是不太可能“thinkdifferent”的。所以当时的嬉皮藐视权威,藐视所谓的高富帅和白富美,藐视当时的主流价值观。他们追求的是与众不同,特立独行,追求一种多元的文化。
  旧金山是美国嬉皮士运动的发源地,也是最主流的运动场地。所以我觉得这种嬉皮精神和硅谷科技结合在一起,才有了硅谷的创新。我见到的硅谷创新者与创业者,都是藐视大公司的。每个年轻人都认为自己有一个想法可以改变世界,而不是说按照世界已有的规则去做。这和“stayhungry,stayfoolish”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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