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我是佛前的一粒佛珠

_4 李雯翠(现代)
后来的一切都很顺利,他想到了婚姻,他和想这个女人过一辈子。她也找到了依靠的伴侣,觉得这个男人可以交托一辈子。经过双方父母的同意,他们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举行婚姻仪式,他们觉得没必要。同时,他也没有更多的金钱投入。他相信她懂的,他对她很好。
但是在接下来几年的情人节,圣诞节,生日,他都会给她买礼物。她觉得很幸福。她愿意做这个男人的小女人。即便是过一辈子平淡的日子,她也愿意。能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生活,一起死,就是最大的幸福了。他也在努力的赚钱,想给这个女人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他一直都没成功。
在第一年的夏季,她的例假没来,她怀孕了。他们都很兴奋,终于他们的爱情有了结晶了。那一个晚上,他们躺在床上,再给未来的孩子取小名。他感觉到一个男人的责任,他决定要有自己的事业了。他很爱她。
第二天,他出去找加萌商。他的心情很好,他觉得一切都是新鲜的。可是一切的不幸也发生在那一天,当他把车开到505高速公路上,突然车子无法启动。再不到一秒的时间,车自燃了。他慌了,他找不到解救的方法。路过的车主看到这样的情况,也赶紧拿出自己车上的灭火器,但是最不幸的是:所有的灭火器都因为长期没用,都已报废。等消防车来的时候,把他解救出来,他已不省人事。
他的朋友急忙告诉了她,她飞奔到医院。看着他一动不动的躺在病床上,一滴一滴的在输液。医生告诉她:他还活着,但是有可能他将永远成为植物人。除非医学的进步,至少在我们国内还没有这个能力。她呆了,她靠在墙上,她该怎么办,她该怎么办,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她。
她回到家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以及所有的亲人和朋友借钱。筹到了二十万。再根据车界的估计,他的那辆车还值三十万。她以最快的速度卖了车。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都不知道她要干吗。她委托医院,委托所有的人,照顾好他,等她回来。
她只带走了一些车费,同时带走的还有结婚证。她消失了,所有的人都无法联系到她。而他也不知道她以离开。他的父母一直都很好的照顾着他,但是他的病情依旧无法得到改善。他甚至有时候会出现昏蕨。有时候,还会拔了吊针。大家都知道,他很痛苦,他还有感觉。
一年後,她回来了。她突然消失,却又突然回来。在她回来的时候,她的身上多了淳朴以及女人的沧桑。大家都不知道这一年,她到底在做什么?到底过的怎么样。为什么会突然离开,不顾一切。到底她是怎么想的。
她找到医生,要求出院。医生同意了。她买了两张去美国的特殊飞机票。她带着他飞到了遥远的美国。她找到了最好的医生,她不惜一切的代价。她悉心照料,她每时每刻都在他身边。果然,他的病情有了慢慢的改善。她很高兴,她觉得她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她挽救了她一生的爱人。
终于,他开始有了意识。她交了认识一些东西,帮他回忆一起的快乐时光。他很有感应,他居然可以想起。她发自内心的满意。他们抱着了一起,她哭了。她是痛苦的哭了,更是幸福的哭了。
她想起,在这一年里,她先是忍痛流产,为了尽快攒钱,为了能够挽救丈夫。她出卖了肉体,但她不同于别的妓女。她只给和有钱的男人满足性,否则她一律拒绝。所有的人都笑她不识世面。既然步入了这一行,还装纯洁。她还是一如从前的清高。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她这样做,是因为她觉得有钱的男人可以给她更多的钱。她只想钱,只有钱,才能挽留自己丈夫的生命。她无怨无悔。
再后来的后来,他开始恢复记忆。她告诉他:因为她想和他过安静的二人世界,所以才搬到偏远的山区。也没人打扰他们。而且空气也好,对他的恢复有很大的帮助。他很谢谢她。其实她是为了躲避一些人的眼光,才逃离的。她只要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
在两年后,她领来了一个孩子。对他说:这是我们以前的孩子,因为以前我们都没能力。所以放到父母那里养。现在我们把他领回来,多可爱的一个孩子。他很高兴,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也要决定要做一辈子的好丈夫,好爸爸。
最后,他们一起度过了年老的日子。他们一起葬在山脚边。
墓碑上,他们的名字刻在一起。
2.一个凄美绝怨的爱情故事
传说,一个人如果等了一生都没能等到自己要等的人却又始终不死心放不下,便化作一颗树在原地等待。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非常相爱的青年男女,男人英俊善良,勤劳勇敢,女人美丽温柔,他们是那样的深深爱恋着对方,他们经常相依在一起编织未来的梦……
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结合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阻挠,女人从此生活在泪海中,男人在无奈的情海里挣扎。在一个伸手不见无指的夜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飘然而至,对这对相爱的人说:“在很远很远的奇古拉山上有一颗万年灵芝草,人称希望如意芝,如果你们能得到这颗芝一人吃一半,那你们将会永远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为了爱情,为了能和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男人决定不管路途多么遥远,旅途多么千辛万苦,也要找到这颗万年灵芝草。在一个没有星星和月亮的晚上,男人决定上路了。女人含着泪送别心爱的男人。“不要哭,我会找到这颗灵芝草,那时你便是我真正的新娘。我会回来,等着我——我的爱人。”男人哽咽着说。“我不哭,我等着你回来。只是前方的旅途多艰辛,你要多保重,我等着你回来,等着做你的新娘。”女人流着泪哭着再也说不下去了,弱小的身躯在夜空下显得是那么的无助。男人紧紧地拥抱着心爱的女人,亲吻着女人流泪的脸,因为男人心里知道,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如果找不到这颗灵芝草,也就意味着他再也见不到他心爱的女人了。这颗草是否能找到,他也不知道……四目相对,泪眼蒙蒙……
“回去吧,回去的路太黑我不忍心你一个人走,我会很快回来的”。男人噙着泪一步三回头地走了,踏上了旅程。夜空里留下女人凄惨的痛哭声久久回荡。女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男人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夜空中,而女人还是没有离去。男人走后,女人每天都在村口等候他归来,她为他祝福,为他祈祷。女人心里明白,男人是爱他的,他会很快回来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春来了春又去,花开了花又落,而男人却始终没有回来。
女人黑黑的头发开始变的花白了,美丽容颜开始变的憔悴了,而男人依然没有消息。女人决定不再回家,在村口架起了一座小屋,女人要在这里等着他回来,在他们分别的地方等着他……
男人经历了千辛万苦,走了一村又一村,翻了一山又一山。冬天,下雪冰封了前进的道路,男人用手一捧一捧地挖掘,继续前行;夏天,炎炎烈日,他也顾不上停下他匆匆地脚步,为了心中那份爱。男人不停地走,不停地寻找那颗灵芝草,鞋子破了,脚也由于长期的行走而溃烂不堪,无情的岁月在他饱经沧桑的脸上刻了一道道的沟壑。男人不知道,他这一走却是整整的五十年,终于,他再也走不动了。在他即将倒下的这一刻,他流下了绝望的眼泪,如深谷里的雄狮,对天长啸,在山谷里回荡,震撼了整个大地。忽然,在他前方的山顶上有一束光环,他眼睛一亮,原来他整整寻了五十年的希望草找到了。他连滚带爬地向山顶爬去,终于拿到了这颗希望草。忽然,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这颗草叫做希望如意草,如果相爱的两个人吃了,就会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过这颗草离开养他的土壤只能生活三天。如果三天之内你心爱的人没有看到它,这颗草就会消失。”“啊!三天!”男人一下子跌入绝望的深渊,在希望、惊喜、绝望中痛哭……终于他的痴情和执着感动了山神:“如果你想三天之内送到你心爱的女人身边,你必须变成一只鸽子,不过,如果你们没有缘份的话,在你回到她身边的一秒钟她就会离开你,如果你们有缘份的话,你们将会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男人激动地说:“我愿意,请你快把我变成一只鸽子吧,我希望早一天看到我心爱的女人。”说完男人变成了一只雪白的鸽子,他口中紧紧地衔着这颗所谓的希望草,急急忙忙地向回家的方向飞去……
而女人此刻还在村口翘首观望,等待着男人的归期。她的泪已经不再流,她的心却还没有死去。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上帝被她的痴情和执着所感动,决定给她一个破例:“你用了你一生的时间还没有等到你要等待的人,在你生命结束的时候,你有什么愿望吗,我可以满足你。”“他会回来的,只是他在路上延误了行期,或者他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让我变成一颗树在这里永远等他吧,为他遮风避雨,遮阳挡日,累了他可以靠在我的树干上休息,冷了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取暖。”上帝满足了女人的要求,而女人此时抬起头望了一眼远方,她分明地看见了一只鸽子,一只雪白的鸽子,正在急急地向这个方向飞来,而正在这时,女人消失了……一颗枝叶茂盛的大树出现了,可不同的是,每一个枝叶上都有银光点点的水珠。后来的人说那是女人的眼泪,是相思泪。
而男人变成了一只鸽子不止的飞,经过了二天的飞翔终于飞回来了,飞到村口的时候他看到了他心爱的女人,只是比以前憔悴了很多,他努力地想飞到女人的身边,可是越近越看不清女人的脸,当他飞到女人的跟前时,女人消失了,在他眼前却是一颗树,从这颗树枝的树叶上落下了滴滴嗒嗒的水珠,就象那春季般的绵绵细雨,水珠打湿了雪白的鸽子,而鸽子还是拼命地不停地寻找着他心爱的女人,眼看着那颗灵芝草就要凋零,鸽子再也没有一点儿力气,他落在这颗树的树枝上,环绕着四周,忽然他大叫一声,一颗腥红的东西从树上掉下来,在它落下的地方,长出了一颗小树,而鸽子就那么永远地停在了树上,期盼的眼神分明在等待着、寻找着久别的恋人。而他最终也不知道,这颗树正是他心爱的女人。他正在他心爱的人的怀抱里。
3.泪为谁流?
他是个很体面的人,至少在菲心中曾是这样认为的。从外形上看,高大英俊,从身份上来说他是公司一个部门的头,受人尊敬。事业正处黄金阶段的一个成熟男人的形象在她心中挥之不去。
菲不是个“窥探”狂。被他迷上之前她对他一无所知,不知道他的一切的一切包括他的妻子家庭,她觉得爱一个人无所谓他外在的一切。可当有一天无意中听人说起他的妻子是某某人时,菲从此被推上了“窥探者”的路途!
她听到很多有关他的事情包括他的过去,让菲为之惊愕的是从很多人口中得知他的那位漂亮的妻子竟然有着令人不齿的行为。菲见过她一面,是那种当地女子最为典型的一种:外表时尚,却性格泼辣。对于别人的谣传菲从来都是置之一笑,甚至鄙视那些背后论人长短的家伙,可这次这些人的言语却震憾了她的灵魂。让菲茫然的是有人居然说他无视妻子的背叛反而和他的情敌成为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并且心甘情愿让妻子在他情敌的公司上班。更难置信的是,他的妻子公开带着情人到他公司招摇过市他仍无动于衷!菲就曾亲眼见过一次,那个男人又老又丑,却有着一定的背景(有人说他有钱,且花心,他的老婆被他气得精神抑郁)。这一切的一切没有让菲看到希望反而让她深感失望。为什么自己爱着的男人背后会有着这样复杂的生活,为什么他会乐于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为什么他会甘于做一个被人耻笑的懦夫?
这些丑陋的信息让菲失去了爱他的信心,她觉得自己心中的爱人绝对应该是个具有完美人格的男人。可是他有吗?
菲不知道,她带着疑问开始接近他。
“你爱你的妻子吗?”她发信息给他。
“是的”。
“她真的值得你那么爱?”她咄咄逼人。
“是的,我们谈了6年才结的婚”他回复道。
菲看不清他写这句话时的神情。如果她不知道有关他妻子的一切,如果她不知道他也知道他妻子的一切,他的这句话会让菲更加深深地爱上这位专一的男人。可是,现在这句话听起来却有种酸涩的味道,让菲有些许同情,同情这样一个看起来如此伟岸的男人却被自己深爱着的妻子糟踏得一败涂地!这是一份什么样的爱,也许没有人的时候他也会偷偷为自己落泪?也许他也很恨妻子,可是为守住这份来之不易的婚姻,他只能如此?或许他还把自己置于几年之前那美好的时光,守着他的“6年”生活?菲为他哭,为他的心里的痛楚而流泪,虽然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像她所想的那样痛!
菲永远都不相信好友在她面前对他的评论:他的人格已经扭曲,他利用他的妻子从情人那里获利!菲看着这些话从好友口中轻松地滑出,真恨不得给她一耳光,为什么要这样轻易去判断一个未知的事物,怎么可以这样轻易断定一个人的人格?
菲真的哭了,她不知道自己的泪到底为谁而流?
4.一生只说一次我爱你
五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歪着脑袋,眨着水晶般大的眼睛问我:“什么意思呀?”1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的脸就像火烧云,头深深地低着,摆弄著衣襟,装作没听到。
2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把头靠在我肩上,紧紧挽住我的手臂,像是下一秒我就要消失掉。
25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把早餐放在桌上,跑来刮了我的鼻子说:“懒虫,该起床了!”
3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正在为我搓衣:“下了班别到处乱跑,还有不要忘了我叫你买的菜!”
4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边收拾碗筷边嘟嚷:“快去帮孩子复习功课!”
5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打着毛线头也不抬:“你心里是不是巴不得我早点死掉。”
60岁的时候,我说我爱你,你笑着捶我一拳:“孙子都这么大了,还贫嘴!”
70岁的时候,我们坐在摇椅上,戴着老花镜,欣赏着50年前我给你的情书,我们已经布满了皱纹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那时候我说我爱你,你深情地望着我,那皱纹满面的脸仍是那么美丽……
80岁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说,因为你终于说出了那句“我——爱——你!”
5.爱情一定要永远吗?
“你我就有感情,有感情就有烦恼,有烦恼就有是非,有是非就有痛苦。因情受苦,忘情更难。”?
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如果,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想来已经很幸福了——其实,擦肩而过,也是一种很深的缘分。
佛说: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可以一秒钟遇到一个人,一分钟认识一个人,一个小时喜欢上一个人,一天时间爱上一个人,但是却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一个人。
当你无法再成为他心里的那个人的时候,他的心便不会记得你。请不要在你不开心时去打搅他,他那儿绝对不是你此刻应该的去处。请不要与他讲你的琐事,他无暇更是没有兴趣去了解你、你的生活。即使讲了,他也很快会忘记的。没有爱,你注定挤不进他的生命。请不要在他的面前流眼泪,他无法给予你照顾和关心,至多只是一点同情。只有爱你的人,才会真正的去珍惜你,而不是,旁观的同情和怜悯。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你的爱便是他的负担。请不要去计算自己的付出,不要希望有什么回报。你用心,他无心,爱着不爱自己的人,本身便是没有回报的。不要计较对与错,这样会快乐些。请不要失去自信,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他的优秀,而只是一种感觉。他让你有这样的感觉,于是你爱他。同样,他不爱你,也并非你不优秀。优秀,不是爱的理由。还有那么多爱自己的人,淡淡地微笑一下,也是异样甜美的。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也一定要祝福他。有了爱,便不该有恨,因为曾经有爱,有爱的日子里是快乐的,有缘在一起也是快乐,有过快乐有过爱,就不会再有恨。他失去的是一个爱他的人,而你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却得到了一个重新生活、重新去爱的机会。请你深深呼吸,一生的路上,铺满了爱的花蕾,总有那么一朵属于你,花儿虽多,却没有重复的一朵,这是生生世世早已经注定的。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就是你从他生活中消失的时候,第一时间离开他,骄傲地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同时,你也希望他能幸福快乐,找到属于他的未来。轻轻拥抱一下回忆里的温暖,轻柔地凝视凋谢的温柔。无论结果怎样都会破坏了曾经的美感。干干净净地离开,也许若干年后的某个午后,阳光下的他眯起双眼会记起某个美好的瞬间,会心一笑。种种怀念,值了。
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爱自己爱的人本身就是幸福的,你可以记住过去的美好,但不要把它幻想到现在,因为一切都是一去不复返的。去走以前一起走过的小路,吃一起吃过的冰糖葫芦,回想那句:说好了要永远一起的,然而,再多的爱也只变成了一种关怀。如果一切曾经像烟花一样灿烂过,或许现在就不会停留在原地不动。那曾经拥有过的那份爱当成世界在你们心中打下的一个烙印。
爱不一定要永远。曾经拥有的也许会是你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关于爱的记忆,应该好好收藏,只是今后的幸福,要各自去寻找。爱是一种感觉,不爱也是一种感觉,而往往难以抉择的是心中的感觉到底是爱还是不爱。
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拥有的;你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铭刻在心的。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因为拥有的时候,你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你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明白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对不爱自己的人,最需要的是理解、放弃和祝福。过多的自作多情是在乞求对方的施舍。爱与被爱,都是让人幸福的事情。不要让这些变成痛苦。既然你们已经经历了,多年以后,偶尔想起,希望都是美好的回忆。活的自信些,开心些,把最美的微笑留给伤你最深的人,聪明的人知道自己要快乐。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6.美丽的爱情我们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并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3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第六章
1.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在社交场合,酒是少不了的道具。玩这种道具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
女人凡是能主动举起酒杯,向男人发起进攻的,一般都酒量大得惊人。一个商场的女人,在和客户洽谈某个项目时,为了把这个项目拿到手,她杯中的酒满了又空,空了又满,她不停地仰起娇嫩的脖子,一饮而尽,嘴里的豪言壮语更是把对方逼到墙角,这时,平素喜欢逼女人喝酒的男人,大多内心疾呼:“糟糕,今天肯定得栽了!”
而就在这时,女人旁边的一个男人一伸手就把女人那即将递到嘴边的红酒给夺了下来,一仰脖,倒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微笑着对女人说:“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还是谈生意吧!”一句话说得轻描淡写,却让女人心里一酸,她突然觉得想扑进男人的怀里,大哭一场。
那个男人并不是她的朋友,也不是她的同事,而是对方阵营里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是那个经理的朋友,那天恰巧没事,就被拉来了。他并不喜欢商场的气氛,也就没有太多的束缚,所以就很随意地破坏掉了一场刀光剑影的搏杀。
他的特殊身份让他的行为显得那么自然,那么率性,他的神态显示出他只是漫不经心地做了一件在他看来应该做的事情。那之后,他就又陷入了沉思之中,仿佛眼前的一切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那位经理显然和这位朋友很“铁”,他很大度地容忍了朋友的这种率性行为,顺势说:“好吧,我们谈正事吧。”
整个谈判过程是怎样的,最后的结果如何,这个女人都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深深地把这个男人烙在了心里。因为,她在商场拼杀了这么多年,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有的精明,有的诡诈,有的粗俗,有的高雅,这些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逼女人喝酒,看到女人喝醉,醉得东倒西歪,脸颊绯红,又唱又跳,他们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生意场上的男人大多这样,所以,她早就把自己也当成了男人,不甘示弱地和他们推杯换盏,用自己的“娇肠嫩胃”抵挡着那一次又一次凌厉的攻势。在这种攻与守的战斗中,她的一腔似水柔情早已坚硬如冰。宁可醉死沙场,也决不能让人看扁。这是她的信条。
而这时,突然遇到一个局外人,轻易就化解了她的招式。那么随意,那么轻巧,甚至有些漫不经心。她的心如坚硬的冰雕在阳光下渐融成水。
后来,她听说那个男人徒步去了西藏,他是一个摄影师,他想拍出一些令人感动的片子。于是,有一天,她突然向经理辞职,在经理瞪得像灯泡一样的眼睛的注视下,她一字一句地说:“我要去西藏,找一个人。”
经理觉得她疯了。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下,当天下午她就登上了飞往拉萨的班机。
当她躺在拉萨的土地上,仰脸望着头上的蓝天,望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美丽云彩时,她觉出了自己的心在跳,它是鲜活的、有生命的,心中的那座冰雕又一次渐融成水。
那个男人她最终没有找到。多年后,她嫁给了一个人,只因为那个人竟然也神奇地说出了那句让她一辈子都不能忘的话:“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2.因为爱你
警校毕业的那天,他们几个好朋友相约去了一家小饭馆。点酒水时,女同学说女的喝饮料吧。他说不行,怎么能喝饮料呢?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了,三杯过后你们再喝饮料。倒酒时,他察觉到她的目光在轻轻地瞄着他,于是,他把目光从酒杯上移过来,大胆地望着她。她的脸一红,头一低,同学们便起哄,说她酒没喝已醉三分了。
算起来,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但对于他来说,仿佛是昨日。他和她虽没有分在同一个城市,但也说不上远,三四百公里的路程,大巴车一上午差不多就到了,只是忙,说不上是忙什么,每天睁开眼就像打仗一般,所以难得见面。当然他和她也打电话,由于她打给他的多一些,所以往往是放下电话他就后悔,明明自己想她想得不得了,怎么会连给她打电话的工夫也没有呢?可他嘴上不这样说,他说:你够休闲的,分到局机关是不是挺无聊的?那边听到后,也不恼,只是笑笑,笑声从话筒里传过来,显得有些凄凉的味道。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他就在这根针上,分到这基层派出所他是打算好好磨炼一番的。所长对他说:你年轻,多向老同志学习,有工作多承担。他就点头,兴奋得有些结巴,说:没问题,一定好好干。他住在所里的单身宿舍,同屋的还有两个民警,比他大几岁,只是都没结婚。
住在所里方便,但也有不便,时间一长他就感觉出来了——只要有事情,他就要出来救急。同屋的两位有时懒得出去,就让他。说,你去吧,你去吧,你年轻哩。
他就去了。他想自己真的是年轻哩,有一次两天两夜没合眼,他躺了两个来小时,精神又上来了。
有一次,她又来电话,聊了一会,所里的教导员表情就有些烦躁的模样,他也不好意思了,就对她说:先说到这儿吧,所里就这一部电话,还是报警电话,不敢说长了,以后我给你写信吧,那样多好。
其实他是想说,那样可以回味。
果然,一个星期后,他就接到了她的信,四五张纸。他躺在床上抽出信纸时,就笑起来,自言自语道:她还真是有闲哩。
他是趴在床上给她写回信的,字有些歪歪扭扭,但意思说明白了,那就是:想她。
顺便到邮局去寄信时,他把刚买到的三盘CD给她寄去了。她喜欢听音乐,喜欢小资情调,喜欢尖尖的绿茶在玻璃杯中浮动。想到此,他便有种心疼的感觉了。
在信中,她往往把自己工作中遇到的事情讲给他听,有时还让他拿拿主意。他也喜欢给她拿主意,这让他觉得她离不开他。
好长时间没接到她的来信了,一个月?两个月?当他察觉到时,心里才一惊,正在这时,邮递员送来报纸,还有她写来的一封信哩,信里讲到前不久她那里发生的一起爆炸案,案子挺大,死了四五个人。她在信里说:真是让她怕极了。
他回信嘲笑她,说你还是个警察哩,有啥可怕的?他还问,寄去的CD好听吗?
她回信说:好听,每天都在听。
从那以后,她的信骤然少了下来,一个月一封的样子。新年一过,全省统一行动搞“严打”,这天晚上,他琢磨着她可能会在局里值班,很久没听到她的声音了,就摸起电话来。电话那端响了很长时间,就在他想放下时,话筒传来“喂”的一声,是个男的。他问她在吗?对方沉默半晌,好像在问有叫这个名字的吗?接着又是“喂”的一声,又换了个女的,问他是哪里的?他说是她的同学。
对方说她已经调走了,不在公安局工作了。
他的脑袋就轰轰作响,问为什么?
对方说,去年她参加一起爆炸案的侦破工作,为救一个孩子,出了点事,耳膜被震碎了,因为听不到声音,不再适合公安工作,所以调走了。
他的心被扯成一团乱麻。急忙问,她调到哪里?如何跟她联系?对方说,不知道,她没留下电话。
他放下话筒,眼泪就“哗”地流了下来,他想起了去年她写给他的那封信,在信里她说她怕极了,应该是在那个时候出的事吧!
他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找她,并附言:为什么不给我写信?我爱你!
不久,他收到一封信。笔迹是她的,没有地址,没留电话,只有四个字:因为爱你!
3.阳光路十七号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他寄来的钱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收到他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们文化都不高,仅仅能写一封信而已,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写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想念和惦记。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阳光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于是她对阳光路十七号充满了向往。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当然,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那年的春节,他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她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在郊区,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呢!
她呆了一下,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有,黑心的老板让他们没办法回家。
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去海南旅游,想起他说带她去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去吃过麦当劳。
没有去找他,她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经常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他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说:“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他们错过了说爱的时间。
第七章
1.祭奠灵魂
我想那只是一个久远的故事,一个发生在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之间的,真真实实的故事。
我听我远方的好友谈论起她的表姐如今是怎么痛心疾首,后悔莫及的生活着。故事以欢愉开始。
结尾却以悲剧收场。让人不免怅然。其中的细节我不是很明潦,只能将苦与乐稍加渲染。
以祭奠远去的人儿灵魂安息。
那一年她二十三岁,有着白而干净的肌肤,漆黑浓密的头发,漆黑明亮的眼睛,时常在咖啡馆里要一杯酽酽的摩卡咖啡,看着街对面那些川流而过的人群,发呆,寂寞,一直到夜晚一个人漫步在城市与郊野之间,看着星星点点的灯火流光飞舞,幻想着会遇到自己的另一半。
然后她遇到了他,一个高大的青年,下巴有青青的影子,雷达的黑色手表,花花公子薄底鞋子,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拍拍发呆的她:“醒醒,醒醒,我跟着你已经四个钟头了,快回去吧,这里不太安全。”
他说话的时候,有一点点奇怪的尾音,很美好的转弯着。然而她却回头温柔地笑着:“你跟了我四个小时?为什么?”他笑,轻轻地摸摸鼻子。
那时候她年轻,她渴望爱情,所以她爱上了这个不喜欢回答别人问题而喜欢摸鼻子的年轻男人。
他健康而阳光,可以带给失意的她阳光的气息,在这个雨意缠绵的都市,他们紧紧地拥抱着,诉说着恋人间特有的无意识的话语。他有一种沉静的英俊,手指修长,脸色苍白,总是温文尔雅地微笑,慢慢地宁静了她躁动的心。
很快他们住在了一起,他怜她如珠似玉,赠她的衣物都是用上好的细麻制成,那么轻柔,揉一揉就皱得不像样子,然而他说值得,只是怀抱着她,亲吻着她的额头。
那一刻,她只愿意一生一世到永远。
原以为会这样锦衣玉食的生活下去,做他的妻。可是不知从哪一日开始,他的眉忽然紧紧地锁在一起,额头异样地狭窄,深深地现出两条远长的纹路,一直延伸到唇角。他在忧愁,她知道,可是世界上有什么事会让他烦心呢?
他是那么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他在说话,用那种一开始她就喜欢的尾音:亲爱的,你难道一直都没有留意到,我是一个韩国人吗?
我的国家现在发生了很严重的金融危机,我的家族企业破产了。我很快,很快就会离开你。
不不不,她紧紧地抱着他,说:“你知道的,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会在夜里痛苦地失眠。”
他笑了,眉头舒展开一点点:亲爱的,你还年轻,你需要人来怜爱,而我,只会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去式。
那一夜,她没有睡好,离开他生活是什么样子?她不敢想像。也许她的生命就会这样和他连在一起,也许,也许她还年轻,也许她还会有下一次的恋爱。
梦中她笑了,他推醒她,对她说,亲爱的,我要走了,我的钱仅仅够我买一张回汉城的机票,你要不要去送我?
在远离上海的机场,空荡荡的原野上,这失意的韩国男人将要走上飞机。
她想说点什么,但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他欲言又止,只是小心翼翼地贴紧着她的身体,说:“我想听你说一句话,三个字的。”
什么呢?她呆立了半晌,终于说出:“对不起。”
他失望地转头而去,甚至没有再拥抱她一下。目视着铁鸟升空,她忽然不能言语,一瞬间,她的心与血被活生生的抽离。痛苦的她环绕四周,默念“我失去了什么吗?”
她只是失去了他。她想我不应当悲伤,因为他不过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能代表更多的意义。
那一天晚上,广播里传来了一个消息,他所在的那架飞机,被证实坠毁。
她木立无语,无声的绝望弥漫开来。她忽然明白了那时他的绝望,以及自己的无情。
一切都已太迟,她失去了再爱的能力,无边无际的愧痛包围着她,那些过去的甜美舒心的日子历历在目。
至今她仍在人海中寻找,只期盼有一个人能如他,能让她对他说“对不起”以及“我爱你”。
故事叙述完了。我的心情也无比的沉重。如雷的打击真的会把一个人完完全全的毁灭。
我不知道此时的她还要在愧疚和后悔中徘徊多久。但我知道的只是故事发生在1998年的上海。
那一年她二十三岁。他三十岁。现在孓然一身的她在一所社会学校里教韩语。
那是她自学的成果。她依旧喜欢去咖啡馆喝摩卡咖啡,喜欢看街对面的人群,喜欢去郊野看流火灯光。喜欢。可叹。物是人非啊。
第一章
1.姐姐,你是我的天堂

母亲来电话,说姐姐病了。我一听就急了,印象中姐姐是铁打一样的人,怎么会生病呢?母亲说:“你姐姐肝上长了个东西,恐怕不好,你想办法凑点儿钱吧。”
妻在旁边说:“咱可刚买的房子,北京的房子这么贵,贷款不知何年何月能还清……”我打断她:“你别说了,就是砸锅卖铁我也得给姐姐治病。”
坐上了火车,脑海里不停浮现姐姐的形象。
姐姐虽只大我3岁,却从小处处迁就我。父母的偏心让我在父亲出车祸以后,理所当然地继续读书,而16岁的姐姐辍了学,去远方打工。
姐姐一走就是4年,从没回过家,因为舍不得花来回的路费。母亲的身体越来越不好,父亲吃的药越来越贵,一家人的担子全压在这个16岁女孩子的身上。
每次去邮局领包裹和汇款单,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暗自发誓以后要好好报答姐姐。转眼,我考上了大学。我要把这个消息亲口告诉远方的姐姐。那个暑假,我第一次出远门,去看姐姐。

姐姐曾经的青春朝气,被5年的时间无情带走。她瘦得让人可怜,一米五的身高,不到40公斤。而我长成了一米八的帅小伙。她紧紧地抱着我,脸贴在我胸上,我叫了一声“姐姐”就说不出话了。
姐姐把我领到一个高级写字楼里,说那是她的公司。我说你才初中学历怎么会在这个公司?姐姐笑了笑说:“那是姐姐命好。”
我把母亲烙的薄油饼给姐姐,她一边吃一边哭,因为她好多年没有看到父母了。期间进来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姐姐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意识到,那可能是姐姐喜欢的男子,或者说,是她的恋人。我暗地里问姐姐这是不是她的男友,姐姐的脸红了。
当姐姐回宿舍为我取东西时,一个人走过来说:“你是她弟弟啊?你姐姐可不容易了,从前住在地下室,得了风湿。而且舍不得花一分钱,老吃人家剩下的饭,她穿的衣服全是捡来的。现在你姐姐给这座大楼打扫厕所,还在外面卖报纸,将来你有了能耐,一定不要忘记你姐姐啊……”我呆了,没有想到,我的姐姐只是一个打扫厕所的女工。
后来我才知道,姐姐为了证明她过得好,特意花600元钱租了房子。
火车开动时,姐姐一边跑一边喊我的名字,我没敢回头,怕自己一个大男人会泪流满面。
回到家,我把姐姐的爱情讲给父母听。没想到他们却强烈反对:“你去上大学了,我们身体又不好,谁伺候我们?必须让你姐和他断了,邻村有一个小伙子不错,我们去托人说给她。”
就这样,为了父母,也为了我,姐姐从此告别了自己的爱情。她回到了父母身边,在一家乡镇印刷厂上班,和邻村的小伙子结了婚。那个被称做姐夫的人我并不喜欢,他酗酒,喝多了就把拳头落到姐姐头上。
那时我暗暗发誓,如果有一天我在大城市立住脚,一定先把姐姐救出来。但我没有做到。

终于,我大学毕业,留在了人人向往的北京。我有了女朋友,准备结婚,挣五六千元钱的我总是捉襟见肘。
我答应过给姐姐买一枚金戒指,因为她结婚时没有。姐姐说:“我喜欢金戒指,金灿灿的真是好看。”姐姐的喜好这样俗气,是安安不可能接受的。我的女友安安什么都要铂金的,她要穿名牌,她要吃有情调的饭,她要买花园小楼,这一切,都需要钱。所以,即使真的挣了钱,我也没有为姐姐花过。倒是姐姐,过年过节还给我寄钱来,说那是给我的压岁钱。
我结婚,姐姐来了,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硬座,腿都肿了。安安说,乡下女人老得真快。30岁的姐姐,看起来好像40岁,还镶了一颗银牙,看着那么俗那么土。她拉扯着6岁的孩子,孩子流着鼻涕,叫我舅舅。
姐姐住了3天就走了,走时我没去送她,因为安安让我陪她去买新衣服。安安说:“送什么?麻烦。”我拗不过安安,于是姐姐带着儿子走了。那以后姐姐很少来电话,而我答应给她买金戒指的事也渐渐忘记了。
后来,我们姐弟关系越来越远,我在北京有了自己的生活,将乡下的姐姐渐渐淡忘。父亲去世我回去过一次,母亲跟了姐姐生活。我离自己的故乡越来越远了,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城市人,和穷乡僻壤的姐姐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