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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作者:毕诚

_4 毕诚(现代)
第十二节 张母家教
清朝大学士张英之妻姚氏,是一位身体力行、注重言传身教的贤妻良母,受到康熙皇帝的特别赞扬,其为人美德和家教故事流传至今。
姚氏,安徽桐城人,出身于一个知书达礼的穷秀才之家。自幼读书明理,是个极贤惠而有才学的女子。当时,求婚的富家大户络绎不绝,姚氏却不贪富贵,不图享受,偏偏选择了一个家徒四壁的穷书生张英。姚氏父母尊重女儿的选择,支持她以自己的正直和勤劳,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姚氏给张英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学习的动力。白日里她辛勤劳作,料理家务,勤耕苦织,以便让张英全神贯注地刻苦攻读,晚上她和夫君在一起讲习诗文经书,切磋知识学问。在贤妻的帮助下,张英学问不断长进,后来考上了进士,成了让天下士人仰慕的翰林。
张英在翰林院供职,俸禄并不多,加之家底薄,又接二连三地添了几张吃饭的小嘴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张英除用心供职之外,对家庭生计却毫无办法,妻子从不责怪他。她对于清贫的生活很习惯,而且很善于以节俭的方法度过难关。家里到了揭不开锅的日子,她靠典当衣服或赊欠米钱来解燃眉之急。尽管如此,她还一再告诫子女和宽慰丈夫,要安于现状,万不可有非分之想。
有一次,一位友人知道张英家境艰难,慷慨以千金相赠,张英坚辞不受。回家后,张英与妻子谈起此事,妻子支持丈夫的作法,并说:“贫家或馈十金五金,童仆皆欢喜相告。今无故得人千金,人要问钱从何处来,能不感到羞惭吗?人不要怕家穷,只怕志穷。”一席话,说得丈夫热乎乎的,子女们在一旁也深受教育。后来,张英的官越做越大,俸禄也日渐增长,家境大有好转。即便如此,妻子仍一如既往,更加俭朴勤劳,更加严约子弟。一天,一亲友派婢女到张英家找姚氏办事。到张家后,看见一妇人正缝补旧衣服,以为她是张家的佣人,便问:“夫人在哪里?”妇人从容地站起来答应:“我就是。”婢女见她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学士夫人,不禁惊恐失色,深感惭愧和敬佩。张英也自始至终保持了廉洁勤政的操守。60岁时,他仍然请妻子亲手给他缝制棉衣御寒。夫唱妇随,勤俭持家的家风,不仅给张英带来了一生的清名,而且也熏陶教育了张家子弟。
张英在朝做官,政务繁忙,家务和子女教育几乎都抛给了妻子。作为四子一女的母亲,姚氏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白日里她一边勤缝苦做,一边敦促和辅导子女的学业。天长日久,这位贤良的母亲为子女的教育沤尽心血,以致她的四个儿子张廷瓒、张廷玉、张廷璐、张廷瑑,都先后考上了进士,女儿张令仪也博学广识,有《蠹窗集》行世。四子中,张廷玉尤其突出,他步父亲的后尘,举进士后就被选入翰林院,并入值南书房,为康熙皇帝进讲经史。康熙皇帝曾对左右大臣们说:“张廷玉兄弟,母教之有素,不独父训也。”(《清史稿·列女》)
子女的成长,是与父母的教育分不开的。良好的家风,需要父母以身作则来树立,以言传身教来形成。姚氏作为张英的贤妻,能勤俭持家,同心患难,支持丈夫拒收馈赠,保持清廉不染;作为儿女的良母,始终不忘以勤俭为本教训后代,尽心担负教育子女之责,遂使子女个个成才。可见,一家的兴盛与家庭主妇密切相关。
第十三节 《五种遗规》
《五种遗规》是我国古代仕宦之家家教的重要教材之一,由清代陈宏谋①编纂而成。《五种遗规》是一部家教的汇编本,它由《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五部分组成,取材于自汉迄清约80位名臣学者的有关著述,其中宋和明清之作居多,内容包括启蒙、养性、教女、修身、治家、处世、居官、读书、交友以及其他方面的为官之道等。《五种遗规》自问世之后,在封建士大夫之家广为传习,清末还作为中学堂修身科的教材。
《养正遗规》是针对当时世俗追慕科举功名和不务求实的风气而编纂的。它主要讲养性、修身、儿童启蒙教育、读书目的、学习方法和态度等。意思是在于使仕宦之家的家教“蒙以养正”。《养正遗规》把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列为首篇,编者陈宏谋加以按语说:“特编此为开宗第一义,使为父兄者,共明乎此,则教子弟,得所响应。 自孩提以来,就其所知爱亲敬长,告以此为人之始,即为学之基。切勿以世俗读书取科名之说,汩乱其良知。”意思是说,读书要以“明人伦”为基础,着重于孩子的道德人格的培养,先学做人,读书的目的也在于造就人的德性,而不是为了猎取科举功名。《养正遗规》最早的版本是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刊刻的。
《教女遗规》是有关女子教育的教材。陈宏谋反对历代忽视女子教育的做法,认为女子也是可教育的人,尽管她们自离襁褓,养护于深闺,不像男子那样可以出外就傅,有学习与深造机会,但是视女子为不必教,则是十分荒诞的。他以为如果平时父母在以爱心关怀的同时,加以“格言至论、可法可戒之事,日陈于前,使之观感而效法”,是有养“德性之助”的。所以他“采古今教女之书及凡有关女德者,裒[pou抔]集成编。事取其平易而近人,理取其显浅而易晓,盖欲世人之有以教其子而更有以教其女也。”(《培远堂偶存稿·教女遗规序》)陈宏谋重视女子教育的理由是:母亲本身有教育子女的义务,“有贤母然后有贤子孙”;妻子有劝谏丈夫的作用,“王化始于闺门”,贤妻知书达理,丈夫在外为官就会廉洁清正,这于国于家都是有益的。《教女遗规》收辑的内容有贞妇、烈女、贤母、贤妻、闺范、母训等,主要是宣扬封建女德那一套。该书在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编成并刊行于世,影响很大。
《训俗遗规》亦成书于乾隆七年,内容比较庞杂,王守仁的《告谕》等收录其中。该书汇集了古今具有代表性的乡约、宗约、会规,也有大量的关于如何训子、如何驭使家奴的经验之谈,以及治家格言、名人遗嘱等内容。这本书是编给士大夫子弟及在职地方官员阅读的,旨在使他们知道天下的政治,在于以礼义移风易俗,使乡里宗族之间的矛盾冲突和“犯上作乱”的行为,消除在未然状态。他说,如果有贤明的官员拿这本书去化导民众,则民众莫不趋善而归化,地方政治自然会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从政遗规》的成书也在乾隆七年,主要是为做官的人选辑一些可以当作座右铭的箴规和应当仿效的表率人物的言行,内容比较单一,诸如怎样识别官吏好坏,怎样居官谨俭廉公,怎样审理公务不犯错误,怎样动用刑罚才算适当,怎样自省自诫和提高从政素质及个人道德水平等。陈宏谋认为,要改变官场的腐败,使政通人和,关键在于吏治的整顿。而吏治的整饬[chi斥],不能单靠刑罚手段,而应当教育从政官员按照古训以及历代清廉正直并多有政绩的表率名臣的言行,修养自己,以尽治人之责。因此他主张《从政遗规》不仅在职官员要认真学习,身体力行,而且仕宦之家更应当把它作为家教的内容,使其官僚子弟在入仕之前就受到合格的官员素养训练。
《在官法戒录》成书于乾隆八年四月。主要是为在官府衙门任职的胥吏编写的。陈宏谋有鉴于我国历代的官僚政治制度存在“官暂吏久”的现象,提出要加强衙门办事的胥吏的教育。他认为,地方官由朝廷任派,任期一到即被调走,可是在州县衙门的胥吏(相当于今天的机关工作人员)却长期在衙门供职,他们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政绩风尚,也直接影响老百姓对政府的人心向背,所以对他们的教育也不可忽视。《在官法戒录》一书,采辑史书中所载的良吏善行和恶吏劣迹种种,并加以评论,目的是让胥吏见善者效法,见恶者引以自戒。同时还主张教导胥吏多读书识字,粗知义理,以前人为鉴,明白利害,加强自我修养。
注释:
①陈宏谋(公元1696—1771年),又名弘谋,宇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人,清朝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进士,毕生为官,外任30余年,到过12省份,最后官至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
第十四节 胡母教子法
清朝雍正年间的国子监司业胡宗绪,10岁丧父,由母亲勤耕苦织来抚养教育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学者。不仅胡宗绪终身难忘母亲的大恩大德,而且天下做父母的都无不对胡母由衷地敬慕。
胡母本是潘家的千金小组,父母将她许配给桐城的一位读书人胡弥禅。胡弥禅功名未就即含恨早逝,抛下三个儿子和一无所有的几间茅屋。当时长子胡宗绪刚刚10岁,两个弟弟更小,一家四口人痛哭在灵柩前,十分凄楚。尤其那长子胡宗绪,因家贫早熟,在父死之际哭得死去活来,一声又一声地悲号:“爹呀,您怎么就这样去了,娘和我们怎么办呀!爹呀,儿的书读不成了,我要读书!”声声哭,字字泪,像刀子一样扎在母亲的心上。母亲紧紧地搂抱着儿的头,向儿子发誓说:“儿啊,有娘在!”
胡母擦干眼泪,埋葬了亡夫。第二天,她拖着病体,领着胡宗绪到一个离家很远的私塾,恳求善良的塾师收留了他。
从此后,胡母在白日拼命劳作,干着男人的农活儿,夜里浆衣缝补,纺纱织布。没日没夜地拼命苦做,一切都是为了儿子能够上学。每日清晨,刚刚鸡叫三遍,她就起床给儿子生火熬粥,待儿子吃完离家时天才放亮。善良的母亲,总担心儿子害怕,含着泪将儿子送过村外山头,直到看不见儿子的身影才回家。傍晚,她再忙也要到村外,又把儿子迎回家。晚饭之后,她让宗绪坐在身边继续读书,告诫儿子要珍惜这难得的读书机会,刻苦学习,不要浪费大好时光。
灯光下,母亲一边纺线,一边细听着儿子的读书声。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转眼三年多了。宗绪学习十分刻苦,进步很快,胡母很高兴。但是,细心的母亲知道儿子读书的兴趣很浓,什么书都阅读,没有选择,怕他走了偏路。于是她经常让宗绪把读的书念给她听,然后凭着自己的社会经验和阅历,帮儿子选择学习内容。一天,胡母听儿子读程朱之书,讲的都是如何做人的道理,忍不住站起来,要求儿子不仅要多读这样的书,深刻领会程朱教人的大义,而且要身体力行,以为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她所希望的人,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还有一次,胡母听到宗绪读司马相如的《美人赋》,不禁勃然大怒,立即喝令儿子停止,以后不许再读这样的文章。
胡母对几个孩子的教育很严格,而且十分注意从日常生活的细微小事启发与教导孩子养成正直的品德。儿子要出门时,她总是叮嘱要走正路。待儿子回家后,如果发现衣服被草上的露水打湿,她就拿起竹板子训打,斥责道:“奈何不走正路?从小不习好,正路不走,长大成人了什么妄为的事也敢干。你要知道,歪门邪道是害人的泥坑,只有行得正,才能做正人君子!”因势利导,依事引申,给儿子们讲述做人的道理。
家里实在穷得揭不开锅了,胡母自己每天只是吃些瓜蔓、野菜充饥,而把麦子熬粥给孩子们吃。即使孩子们剩下一口稀粥,她也舍不得吃,总要留给上学的儿子在夜间读书时吃。后来,胡母积劳成疾,家庭生活实在没有办法,懂事的胡宗绪只好辍学。为了不让儿子因一时的困难就此废学,胡母要宗绪在一天的劳作之后,夜间仍在她床前读书,并忍着病痛辅导儿子学习。
在母亲的精心抚养和教导下,胡宗绪不仅在学业上大有长进,而且逐渐养成了诚实正直的品德。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胡宗绪没有辜负母亲多年的教育和期望,一举考上了进士,后来官至国子监司业,成为清代德才兼备受人敬仰的儒学大师。胡母的教子法亦受到世人的推崇。
第十五节 阿克敦教子法
清朝大学士阿克敦,满族人,乾隆年间由进士入仕途,曾主持刑部,对刑律颇有研究。他的儿子阿桂,后来也主持刑部,对刑律也颇有建树。阿桂成才实得益于父亲教育有方。
与一般士大夫教子方法不同,阿克敦总是通过日常小事传授给儿子研究和处理问题的方法,通过他与夫人的谈话有意给儿子提出问题,让儿子独立思考,发表意见,然后因势利导地予以施教,以培养儿子的实学实政能力。
古代做官,要有独立处理刑律的能力。刑律关系重大,轻者关系一人一家的安危,重者关系一县一州乃至一国的治乱。阿克敦希望儿子长大做官,所以十分重视对儿子的教育。
每天,阿克敦从刑部回家,与夫人谈论一些刑名律例之事。儿子阿桂照例在旁认真听着,偶尔也插一两句话,渐渐地,阿桂对刑律有了浓厚兴趣。
待阿桂即将要入仕做官的前夕,阿克敦想要了解一下儿子对刑律理解的程度。一天,阿克敦趁来人之际,与人谈起刑法方面的事情,阿桂照例陪坐在旁倾听。谈着谈着,阿克敦不言语了,仰而若有所思。正当儿子觉得奇怪时,阿克敦忽然转过身来问阿桂:“朝廷一旦用汝为刑官,治狱宜如何?”
阿桂没有思想准备,又当着客人在旁,只好表示自己未习刑律,不敢妄言。阿克敦点点头。然后又轻松地说:“姑言其意,说不对也没关系。”
见父亲执意如此,阿桂便壮着胆子,装着胸有成竹的样子说:“行法必当其罪。罪一分与一分法,罪十分与十分法,无使轻重。”说完,得意地向客人笑了笑。
“这犬子将来要败我家也!是子当死啊!”阿克敦勃然大怒,指着儿子大骂起来。
阿桂见父亲发怒,丈二的金刚摸不着头脑,连忙跑在地上叩头,诚惶诚恐地说:“儿子无知,唯大人教诫之,不敢忘!”
阿克敦正色说:“天下无全人矣。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受,难道可以竭尽吗?而且一分之罪,也可以要充足地问治吗?如果罪一分与一分法,罪十分与十分法,则普天之下不成了大狱吗?儿子听着,人之所以犯罪总是有客观原因或动机的,故有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之分,有无知犯罪和知法犯罪的不同,量刑时不仅要考虑这些,还要考虑犯人是否认罪服法,并给犯人改过的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官者要以法律教育人,执法者一定要更多地考虑以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安定,否则以严刑竣法治民之罪,天下岂不乱乎!”阿桂听了这番话,深感对刑名之学知之甚少。后来,他果然也主持了刑部的工作,办案十分谨慎,遇有疑难不决的案子,总要回家向父亲请教。
阿桂主持刑部时,有个一时期社会犯罪猖獗,于是皇帝下诏严惩重犯,结果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这时,刑部各清吏司便提出要重新修订《刑部则例》,将这次的重罚案例收入《则例》,以便今后因循。对此,阿桂持谨慎态度,置之不理。
为了争取阿桂的支持,众僚属都争相劝说,并且大家知道阿克敦若能支持则此事必成,故在说动阿桂之后,又鼓动他去说服他父亲。阿桂果然回家谈起此事,认为将这些案例收入《刑部则例》有利于打击犯罪。阿克敦闭口不答,阿桂不敢多言。但过了几天,趁父亲高兴,又提及此事。
阿克敦见儿子这样不明事理,就耐心地开导说:“汝何不晓事至此!近日刑名从重处理,乃一时权宜,辟以止辟之义。如果纂为成例,那么日后刑官据此援引,伤人必多,岂有尚德缓刑的道理?”父亲的一席话,使阿桂茅塞顿开。回到刑部,他果断地说服和制止了大家,避免了一场错误的发生。
阿克敦以实事实学教育儿子的方法,确实培养了儿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从政能力。这一教法,很值得后人借鉴。
第十六节 林则徐家训
清朝名臣林则徐,是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他的成长与父亲林宾日的家教很有关,无论林则徐做官到哪里,在他的房间总是挂着父亲亲笔题写的对联:粗茶淡饭好些茶,这个福老夫享了;
齐家治国平天下,此等事儿曹任之。
这幅对联,后来成了林家的家训,不仅林则徐的儿孙铭记不忘,而且林家的儿女亲家子弟也视作传家宝,摹仿誊写悬挂于中堂之上。
林则徐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官宦人家,至其父已衰败,家无一尺之地,半亩之田。林父因家境贫寒,中途放弃举业,做了私塾先生,半饥半寒,将就度日。林则徐出生后,林父寄厚望于他,历尽艰辛,发誓要将儿子培养成人。
林则徐刚满四岁,林父就开始实施启蒙教育,每天上私塾课,便带上儿子入塾识字读书。尽管父亲望子成龙心切,但却十分注意施教方法,从不压抑孩子的天性,总是让儿子在快乐的活动中享受读书的乐趣。孩子淘气,林父从不打骂,在授完课后,让孩子放任地玩耍一阵,然后把儿子抱在膝上,一字一句地教他诵读文章和诗词。至七岁时,林则徐已经能熟练地背诵许多文章和诗词,而且知道不少道理。于是林父便开始教他写文章。当时有人劝林父不要这样早教林则徐作文,林父说:“此儿性灵,时有发现处,不引之则其机反窒。”由于林父耐心教诲,循循善诱,林则徐的智力得到开发,很快便以童年擅文名于乡里,被人们视为“神童”。
事实上,林则徐的智力得到较早开发,是林父教育方法适当的结果。林则徐在《先考行状》中回忆:“府君之教,谆谆然,循循然,不激不厉,而使人自乐于向学,……讲授书史,必示以身体力行近理著己之道,罕譬曲喻,务使领悟而已,然未尝加之笞挞,即呵斥亦绝少。”诲人不倦,循循善诱,讲授义理时注意以具体可见的事情来举例说明,以直观形象的教学方法点燃孩子的智慧,这样智力自然日增。
制造愉快的学习气氛和耐心的教育环境,是培养孩子学习兴趣的重要办法。但是,这不等于对孩子教育不严加约束。林父要求孩子读书要刻苦勤奋,规定每天读书到深夜,而且寒暑不怠懈。每天夜晚,林父让儿子在一盏小油灯下,由他亲自督促辅导学习。家中他人亦在灯下忙碌做事。据林则徐回忆:“每际天寒夜永,破屋三椽,朔风怒号,一灯在壁,长幼以次列坐,诵读于斯,女红于斯,肤粟手皲,恒至漏尽。”父子勤读,母女苦织,清苦家庭的勤劳家风,对林则徐的道德品质培养起了很大的作用。
林家生活非常清贫,平时难保温饱,每到除夕之夜才能吃上一顿素炒豆腐。尽管如此,林父即使典当衣物,也要保证儿子学习。一年春夏,青黄不接,林父将家中仅有的一点粮食借给了人家,自家人却饿着肚子,就是这样,林父母挖回野菜让儿子充饥后仍不放松他的学习。
由于林父很有学问,加上教导有方,在地方上颇有声望。正在林家度日如年的困境中,当地的一个富豪恶霸来到林家,要以高于他人数倍的聘金,请林父上他家坐馆教书。林父一来疾恶如仇,二来不愿抛下儿子,让儿子荒疏学业,遂坚决辞却。与此同时,他教育儿子要学习古人的德操,越是艰难困苦,越要磨练意志,越要坚定信念,越要正直做人。
林则徐在父亲的精心教导下,知识学问根基扎实,德行高洁,从小立下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远大志向,并养成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20岁那年,他乡试中举。然而命运多舛,初次入京会试落榜,他回乡后仍不改匡时济世的凌云之志,勤学不辍。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再试举进士,入翰林。由此开始他的政治生涯。他曾先后在浙江、江苏、陕西、湖北、河南、河东、两江等地任地方官,颇有政绩,以至有“林青天”之誉。他在为官任上始终以国计民生为头等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他拯世救民的品德写照。他一生抱定父亲对他“齐家治国平天下此等事儿曹任之”的教训,用自己的知识、学问、才能和品德,为国家的兴盛和富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风范彪炳千秋。
林则徐成为一代伟人,林父的家教之法亦为世人垂范。
第十七节 曾懿的《女学篇》
曾懿,字朗秋,一字伯渊,四川华阳(今属双流县)人,是清朝末年少有的一个女才子。清光绪末年她出版了《浣花集》、《鸣鸾集》、《飞鸿集》、《浣月词》等诗词作品集,此外还刊刻了《医学篇》八卷,《女学篇》九章并附《中馈录》一卷,内容涉及文学、医学、烹调和家教,尤其她在女子教育方面的独特见解,被当时宿学名儒称为“独异”之论,争相传播。
曾懿出生在一个书香家庭,父亲曾咏是道光甲辰科进士,母亲左锡嘉亦富有才学,擅长诗赋、书画,著有《冷仙馆诗稿》八卷,《诗余》一卷、《文存》一卷,时人称她的作品“如行云卷舒,流波跌宕”。曾懿父母相亲相爱,相互唱和,尤其对天资明敏,诗词过目成诵的爱女曾懿钟爱有嘉,五岁时即教她识字、作画,稍长就让她随意浏览家中所藏书籍。在油灯下,父母二人让女儿端坐案旁,给她讲解诗书,循循诱导,为她打下了治学根底,养成广博兴趣。
10岁那年,父亲积劳成疾病故在安庆任上。可怜的寡母孤女,遂洒着一路悲泪,将灵柩扶归四川老家安葬。贫居数椽茅屋,全靠母亲卖字画糊口。在艰辛苦难的日子,母亲仍不忘教育子女,将家从偏僻闭塞的乡里迁居成都市南,后为了防止子女沾染城市浮侈习气,又移居离城数里的杜甫故居浣花溪草堂生活。小曾懿朝夕侍奉母亲身旁,耳濡目染,金石词章、书画针黹〔zhi止〕、烹饪之术无所不受教导。在母亲的精心辅导下,曾懿技艺日进,以丹青运于女红,所绣山水花卉翎毛,无不酷肖,一时名满蜀都,求画乞花者络绎不绝,生计略有着落。由此,母亲更是用心家教,着意造就女儿。
曾懿成人后,嫁给了江南名士袁幼安,遂随夫宦游,涉大江,越重洋,遨游东南各地。袁幼安才华横溢,曾懿与他相得益彰,她所作诗词都是真情真景的流露,愤世疾俗之作均为时人传颂,被誉之“唐音宋派,卓然名家”。晚年她受维新思潮影响,有感于朝廷政权腐败,列强蹂躏国土,鲸吞蚕食,民不聊生,文教衰败,对国家生死存亡忧心如焚,遂专心研究教育,抨击封建教育流弊,撰述《女学篇》一书,以期“外而爱国,内而齐家”,大力倡导兴办女学,强烈要求女子应同男子一起,“勉力同心,共起竞争之志,以守起天赋之责任”。她以强国保种的责任感和积极支持维新变法的大无畏胆识,一扫女教和家教的传统论调,提倡女子教育突破“三从四德”藩篱,要求女子教育应参照欧美诸国教育经验,与男子平等,除学习科学外,还须选择“切近时事、文理通畅者读之”、“以博其趣”,对传统的女教内容进行改造,把女子教育放在男子教育的平等地位。
《女学篇》全书分结婚、夫妇、胎产、哺育、襁褓教育、幼稚教育、养老、家庭经济学、卫生等九章。所论均与家庭教育,特别是家庭女子教育紧密相关,是中国古代家教论著的代表作,很有特色。
在《结婚》一章中,曾懿反对传统的包办婚姻和早生早育,主张父母对儿女的婚事应与儿子商酌,尽善尽美,待双方心悦诚服方可结婚。父母为女子择婿,不要“恒计财产之丰啬”,而应考察“品学之高低”,人品纯良,才学优长是主要的择婿标准。婚龄不宜过早,“必以强固为标准”,如果结婚过早,则男女发育未熟,既损害自己的健康,而且子女亦多羸[lei雷]弱,代代病夫弱女,势必民族衰弱。
在《襁褓教育》一章中,她从防倾跌、戒恐吓、教信实、教仁慈、勿拘束、忌偏爱六个方面论述幼儿教养的基本原则。她批评当时做母亲的幼教不得法,如“常见为母者欲止小儿啼哭,故作猫声、虎声,使之畏怖;或演神鬼及荒诞不经之说,使之迷信”,恐吓教育的结果会导致幼儿“暮夜不敢独行,索居不能成寝,畏首畏尾,养成一种葸〔xi喜〕儒之性质,其害良非浅也”。又如,她告诫做父母的应让幼儿发挥自然好动的天性,顺其自然好动之性而施教,不要过分拘束。“小儿居恒好动而恶静,乃天然之体育,于卫生最为有益;切不可阻其生机,亦不可拘束过多,使小儿萎靡不振,致成窳阏〔yuyan羽烟〕不灵之器也。”她主张对幼儿从小施以信实、仁慈的道德养成教育,以固道德培养基础。同时她反对父母对子女有偏爱行为,偏爱是溺爱表现,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尤其是对偏爱男儿而轻视女儿的作法,她予以无情鞭笞。
曾懿在《女学篇》中提出,女子应在家庭教育中受到重视,六七岁时,或秉母教,或延师在家教之,与男子同。至八岁时亦可入初等女学堂。她说:“男子可学者,女子亦无不可学”,“女子之心,其专静纯一,且胜于男子,果能教之得法,宜可大胜于男子者”。当然,女子教育也不能躁进,“须相其体格强弱,年岁大小以施其教法”,否则“训诲过度,转滋进锐退速之弊”,因此不论老师还是父母均要对女子循循善诱,编定课程,每小时应改换一课,使脑力互用,不至生厌倦之心。课程完毕,应让孩子自由活动,不要加增例外之课,“致阻其活泼之机”。她强调家教应该父母以身作则,父母和睦、相爱相敬,造成良好的家教环境,以使子女在家庭环境中潜移默化其气质。
曾懿强调家庭教育,并从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出发,认为担负“主一家之生计”的主妇职责,不仅要在教育子女方面担负重任,对胎产、哺育、幼儿教育知识广博学习,还应当对清洁卫生和身体保健知识有较多的了解,因为“医学卫生,以保康强,所以强大种族之原理也”,“不独宜重卫生,且宜兼习医学”,医学要纳入家庭女子教育范围。此外,在《女学篇》中,她还单列一章《家庭经济学》,从生财、节用、公益、明晰、豫蓄、积储等角度论述了料理家政之道。这些家庭教育内容的设立,既是她主张的女教“内而齐家”的思想表露,也是对封建社会家庭女子教育传统的重大突破。总之,《女学篇》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家教和女教著作,对汉代班昭《女诫》以降的女教和家教思想,作了历史性的总结和批判,开启了中国近代女子家教革命之先河。
第十八节 曾国藩教子书
《曾文正公家训》是清末曾国藩教子书的汇编。这本家教书信集,在清末至民国年间,数版印刷,广为流传。近几年来,因家庭教育引起重视,这本书信集又经人整理和增补,以《曾国藩教子书》再次问世。
曾国藩(公元1811-1872年),原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湖南湘乡人。近代史上他是残暴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的元凶,又是与李鸿章、左宗棠等大力兴办洋务事业的头面人物,所以他给予后世的形象是一个十分残忍而又复杂的封建官吏。
事实上,曾国藩本不是行伍出身,而是出身于书香门第的读书人。他自幼熟读经史,博览群书,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举进士入仕后又曾专攻程朱理学,是一个学识非常丰富的学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他因丁母忧回家,时太平军出广西,下两湖,他奉命帮助地方办团练,着手创办湘军,由此步入与太平军为敌的道路。后来因他镇压太平军有功,被清王朝封为一等毅勇侯,死后谥“文正”。《曾文正公家训》所收录的百余篇家书,正是他在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至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间所写的。因为这20年间他一直在地方总督军务,家室难以随从军旅。
曾国藩的教子书,反映了他的家教精神与方法。其精神主要是“爱之以其道”,这就是说爱子要以健康的教育来塑造他的品德,培养他的才能。其教育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1)劝诫子孙专心致志读书修身,明确家庭教育目的。曾国藩在家书中说:“凡人皆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还说:“尔等长大之后,切不可涉历兵间。此事难于见功,易于造孽,尤易于贻万世口实……尔曹惟当一意读书,不可从军,亦不必做官。”他认为大富大贵靠不住,读书可以变化气质,陶冶性情,当官不自在,钱财过多也是助长骄奢恶习以致使人身败名裂的祸源,由此他反复劝诫他的子孙“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须作代代做士民之想”。认为读书明理做人才是他家教的真正目的,尤其在乱世中更是上策。
(2)力戒奢侈,刻苦谨慎,衣食当与寒士相同,着力培养子孙勤劳谦逊的品德。他告诫儿子纪泽:“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傲字”。因为“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他对儿子纪鸿讲:“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熟读经史,深知来自草莽的“布衣卿相”,虽然出身寒门,但他们在艰苦环境中长期磨练,有吃苦耐劳的毅力和蓬勃向上的进取精神,一旦担当天下大任,就敢作敢为,能成就大事业。而富贵之家子弟,骄奢懒惰,养尊处优,胸无大志,以致多数人沦为庸俗之辈,于世无用。由此,他告诫家人“断不可积钱买田”,子孙“全靠自己挣扎发愤”。他不仅对男儿这样要求,而且对女子也如此教诲。他说:“凡世家之不勤不俭者,验之于内眷而毕露。余在家深以妇女之奢逸为虑。”他嘱咐子女“一切以勤俭二字为主”,女儿在乡间择婿为佳,不要追求“门当户对”,而且嫁出的女儿“不可恋母家富贵”,要“柔顺恭谨”,孝敬公婆,同时“不可敬远亲慢近邻”。认为“儿女愈贱愈易长大,富户儿女愈看得娇愈难成器”。夫妇视儿女过于娇贵,旦视而暮抚,爪肤而摇本,“爱之反以害之”。
(3)广博学习,严格要求。做人和做学问注意身教,不一味责备子女,而以自己的切身体会与子女互相讨论,积极诱导。曾国藩在家书中,把最大的注意力放在辅导子女的知识学习方面。他要求子女广博地学习儒学著作,精通四书五经,同时要兼习天文、历史、文字训诂音韵之学、《几何原本》、书画等等。他要求儿子除习十三经外,还必须把《史记》、《汉书》、《庄子》、《韩文》、《文选》、《通典》、《说文》、《孙武子》、《方舆纪要》、《古文辞类要》以及他本人所抄的《十八家诗集》等11种书作为必读书。在治家学问方面,他要求子女熟读清人张英的《聪训斋语》和清圣祖康熙的《庭训格言》,因为此二书,“句句皆吾肺腑所欲言”。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其子女,他生平在学问上独天文算学毫无所知,是为一耻;每做一事治一业,往往有始无终,是为二耻;写字不能临摹一家之体,屡变而无所成,是为三耻。鉴于他自己的不足,告诫子弟要记住这个教训,认真研习天文历算,作事要善始善终,写字要圆匀敏捷。只有这样,将来有为之日,受用无穷。他不仅在道理上讲明了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还具体指导儿子怎样学,如先学什么,次学什么,态度应如何,凡此等等,仿佛老师站在学生面前口耳相授,耳提面命。
曾国藩位列三公,拜相封侯,应当说是极有封建特权的大官僚,然而却如此鄙视特权,注重子女的家教,使子孙个个成才。百年之后,再读其教子家书,不能不说他是一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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