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真是妙极。周扬受了伤,不过仅仅是割破手指而已。这件区区小事,竟然使胡乔木的心哀伤到流血!胡乔木学了西方人的习惯,喜欢用拥抱来表达“友情”。1984年国庆节前夕,在人民大会堂里,他拥抱了于光远。秦川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场面,他正想躲开,但来不及了。胡乔木扑了上来,拥抱了他,嘴里喃喃说:"我不整你!我不整你!"周扬没有理会胡乔木的赠诗,我想是对的,但后来听说,胡乔木对此很失望。我感到奇怪。
诗贵真诚,胡乔木写这样的诗,他能期待从周扬那里得到什么回应呢?
胡的文章发表前,在中宣部的会议上,邓力群做了很高的评价,贺敬之也大加捧常他们还说要写一批批判文章,要象当年写“九评”那样写“十评”,解决文化思想界的问题。他们也没有想一想,“九评”*现在又怎样了呢?中宣部理论局召开了座谈会,提出要围绕胡乔木文章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论点,撰写一批深入阐述或通俗解释的文章,帮助人们学习和领会。
*"九评"是1963年9月到1964年7月《人民日报》编辑部和《红旗》杂志编辑部联名撰写的九篇评论苏共路线的文章,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月26日,中宣部根据邓小平的批示精神,发出关于学习和讨论胡乔木文章的通知。《通知》说,这篇文章对于几年来围绕着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展开的争论作了"科学的回答",对于持错误意见的同志进行了"同志式的批评"."文章对于澄清多年来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混乱有重要作用。""文章对于推动理论工作者的健康发展,清除思想战线上的精神污染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在思想文化领域工作的干部、知识分子和广大青年学生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教材。"当然,"各条战线的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学。
《通知》要求组织好对这篇文章的宣传和学习。“在这个过程中,要对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展开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讨论,鼓励和欢迎发表过错误言论的同志参加学习和讨论,包括欢迎他们进行必要的自我批评,对问题进行再认识。对于有关学术理论问题,允许讨论和争辩。”
这个提法和胡乔木文章不一致。胡说的是“欢迎争论”;这里说的是“欢迎做自我批评”,但“允许讨论和争辩”。
这个通知并没有忘记和去年邓力群讲话的衔接,它重复说:“力求在我们的思想界造成一种平等商讨的、民主的、活跃的气氛,并把这种好的风气传下去。”
《通知》对这种讨论作了具体规定,指示讨论文章主要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报纸上要少登。
至于对那些在根本观点上反对胡乔木文章的来稿如何处理,《通知》规定了三条:一,要报告中宣部;二,如需要发表,只能发表在专业性学术刊物上;三,同时应组织发表不同意这种观点的批评、讨论文章。
这种规定就给胡乔木说的“欢迎争论”打了很大的折扣。“允许”争辩这样的字样表明,他们不认为发表反对意见是对方的权利,而是他们的宽宏大量。至于谈到“平等讨论”,那是不可能的。胡乔木的文章印行数以千万计,可是反驳的文章不能在《人民日报》和《红旗》上发表,只能在销路不大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这样的讨论,不过是作为一种民主的点缀罢了。
胡乔木的文章发表后,他听到了一片赞扬声。文化界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报纸报道说,“多年来文艺界存在着许多争论不休和认识模糊的问题,与会同志在学习胡乔木同志文章后,都觉得豁然开朗”(3)。有人赞扬说:"这篇文章廓清了前段时间理论战线上的思想混乱,振奋了人们的精神","胡乔木同志在发表这篇重要的理论文章时,是以一个参加者的身份,平等地、同志式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这种好作风将对今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产生深远的影响"(4)。杨献珍在中央党校的座谈会上说,此文对那些"为人道主义辩护"的人,有"振聋发聩"的作用(5)。
不能说这些赞美全是违心的。同“文革”时期流行的乱扣帽子,乱打棍子的“大批判”文章相比,这篇文章毕竟显得是心平气和的,讲理的。文章前面有一个献词,在被献给的一大堆人中,包括“曾经参加本文的起草和修改的同志们”(好象这篇文章不是他们起草和修改的),还有“一切曾经抱有或继续抱有不同观点的同志们,他们的观点使作者获得了写作本文的动机和展开论证的条件,如果本文对他们提出了某些批评意见,这也完全属于正常的同志态度”。
一个中央领导人如此谦虚,多么难得啊!我相信胡乔木的文章能俘虏一批读者。当然,人们私下对这篇文章的议论和摇头,胡乔木是不会知道的。
胡乔木对上海对他的文章反应不热烈而不高兴,亲自打电话,要上海方面写文章。他还不满意上海没有批王元化。他甚至想让戴厚英出来“反戈一击”;不过我想这是没有什么用的。
有的人发现了文章的一些小错误,如引文有脱漏,又如把英国人卓别林错当成美国人。胡乔木在《人民日报》上做了更正(6)。做这种更正是没有什么困难的,还可以表示作者的虚心。
我能够想到,胡乔木还缺一样东西,那就是王若水的自我批评。多年以来,胡乔木对下属作过无数次批评,也听取过无数次下属向他作的检讨,他已经习惯这一套了。如果我这时出来发表一篇文章,说我在读过这篇文章之后终于折服了,同时挑出文章的一两个小毛病,以示我并非盲目随声附和,那是胡乔木最高兴的了。
对手的承认失败,低头认错,是最能满足一个领导人的权威意识的东西。对手愈是顽强,这种作用就愈大,因而就愈是需要。毛泽东说“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一个法宝,实际上他永远是批评者,而自我批评的角色是分配给别人的。党内已经形成了这种用自我批评来使自己度过难关的习惯。难道胡乔木会相信周扬的检讨是真心的吗?但是,即使明知是违心的,胡乔木也需要。现在胡乔木需要王若水的自我批评以证明他的理论权威,哪怕是假的。我的表现多么使他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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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辩文章
2月初,我们报纸的记者随赵紫阳访美回来,告诉我:美国对反对"精神污染"反应强烈。赵紫阳在纽约举行记者招待会,记者首先问的就是这个问题。一些认识我的美国记者还向他打听我的情况。还有一些美籍华人和华侨,虽然和我不一定有过直接接触,也对我表示关心。
会上还有人散发传单。赵回来后把这些情况向邓小平汇报了。
在中央内部,胡乔木邓力群的做法继续受到了抵制。
1984年2月7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谈谈统一思想》。
评论批评说:"有的同志常常强调部门工作的重要性,忘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甚至不惜干扰经济建设、损害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怎么能说是同中央保持一致呢?"又说:"我们说同中央保持一致,是说在党的路线、党的目标这样一些重大的政治问题、根本方针问题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并不是说每一句话都要同中央说的一模一样。如果这样的话,党员都变成谨小慎微的人,党还有什么创造性,还有什么生命力?……至于一些理论方面、学术方面的问题,更是需要讨论、允许争鸣的。可见,同中央保持一致,与发扬民主,与贯彻'双百'方针,并不是矛盾的。"这篇评论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纷纷猜测其背景。总编室接到电话,询问这篇评论送谁审阅过,“评论里说有的同志忘记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甚至干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指谁?”
我听说,这篇评论是根据胡耀邦的讲话写的。有的中央委员提出,二中全会原来决定,“精神污染”问题要到思想工作会议上讨论再作决定,怎么匆匆忙忙书记处就发文件决定了呢?
胡耀邦也觉得不妥。他在南方找邓小平谈了一次话,商定不发表邓在二中全会上的讲话。思想工作会议也不开了。
但胡乔木还在继续挥舞大棒。他要继续寻找打击对象,以证明思想文化界问题的严重性,证明反“精神污染”的必要性,证明胡耀邦的确是包庇自由化。2月15日,胡乔木批评人民出版社,说人民出版社在"文革"以前是对的,但是从三中全会以来就完全错了,被不受党的领导的理论界牵着鼻子走了,变成了"自由主义的出版社"."出版社应当为党所领导的理论界服务,但是理论界脱离了党,我们就不能为他们服务。不能让人家牵着鼻子跑,让你向东就向东,让你向西就向西,把眼睛蒙起来了。"扣这样大的帽子,证据在哪里呢?主要是人民出版社出版《现代外国政治学术著作选译》的事。实际上这种书,从六十年代初到“文革”前,就在中宣部的直接领导下,出版了不少,从未受过批评,而当时还是在闭关锁国的情况下。“文革”结束后,各方面都有继续出版这类内部参考书的强烈要求。1978年6月中宣部批准的人民出版社的方针和任务中,就有这样一条:"要根据出版社的分工,有计划有选择地翻译出版外国政治学术书籍,特别是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工人运动正反两方面的著作和资料……要重视出版反面材料和参考资料。"关于这件事,胡耀邦在1980年7月21日有过一个批示,说:"我赞成翻译一些现代社会主义各流派的一些著作,以及资产阶级关于社会学的一些名著。现在我们这方面知识贫乏得惊人。我不知道全国是否有十来个人认真读了十来本这样的著作。没有这一条,谈什么探索新理论?"3月6日,胡乔木找人民出版社领导谈话,再次提出批评。有人向胡乔木念了胡耀邦的批示,胡乔木说:"耀邦同志是一般说说,不是对你们人民出版社说的。"这个批示就是写在人民出版社的一个编辑室给胡耀邦的信上的,怎么不是对人民出版社说的?
邓力群立即召集人民出版社部室主任以上干部到中宣部听传达。接着,朱穆之在全国文化局长会议上和文化部反精神污染总结大会上两次尖锐指责人民出版社。
2月8日,社会科学院召开学习胡乔木文章的座谈会,由院长马洪主持。到会的有张友渔、汝信、邢贲思、李泽厚、刘大年、许涤新、林甘泉等人,都是知名人士。各人都准备了稿子,照念一通,表示拥护。只有林甘泉提了一点商榷意见,说《德意志意识形态》并没有摆脱异化概念。会上,邢贲思介绍了这篇文章的写作经过,也提到胡乔木征求王若水意见的事,说:“若水同志给乔木同志写了一封信。他在基本上不同意乔木的文章,但有一点乔木同志接受了,就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提法。当然,乔木同志讲的内容和若水不一样。乔木同志说,若水可以写文章,在《人民日报》、《红旗》发表不合适,可以在《哲学研究》上发。我已告诉了哲学研究所的同志,可以约若水同志写文章。”
这个会是公开进行的,有新闻记者参加。《人民日报》有一个记者去了,是他回来告诉我的。
邢贲思的话有一点新的信息,但这不是直接告诉我的。我等了好几天,哲学所并没有来人。
一直到2月16日,《哲学研究》负责人陈筠泉终于来约稿了。我对他说,"我不想浪费时间去写一篇不能发表的文章。我的基本观点没有变。你看我的文章写出来后,能送审通过吗?"陈强调说,他估计有可能登。他还告诉我小平同志有批语,“允许辩论,不打棍子”。
3月中旬,我写出了《我对人道主义问题的看法》(1),交给《哲学研究》。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我首先批驳了胡乔木的这个主要论点:人道主义作为世界观是唯心主义的,它不能对世界和历史做出科学的说明。胡乔木之所以要提出“什么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这样的问题来大加讨论(其实这个问题在文化界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中根本没有涉及),就是为了说明人道主义不能正确回答这个问题。我说:人道主义确实不能,但这不是人道主义的任务。人道主义是一种价值观念,他的基本原则是“人的价值是第一位的”;唯心主义是一种解释世界的理论,它的基本原理是“意识是第一性的”。人道主义和唯心主义没有必然联系。人道主义和反人道主义争论的是一个问题,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争论的是另一个问题,两者不是一回事。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学者和百科全书派的世界观,就既是唯物主义的,又是人道主义的。
爱尔维修等人有一个著名的观点:“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马克思就说这是“一种唯物主义学说”。爱尔维修的这种观点,和他的人道主义是一致的。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的理论“体现了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可见,人道主义并不总是和唯物主义对立的。我们需要对世界做出科学解释,也需要对世界做出适当的价值判断,因此,我们既需要唯物主义,也需要人道主义,两者都是世界观。
胡乔木说的“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人道主义”(他又称之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或“抽象人性论的历史唯心主义”),其实是指用人性去解释历史的理论。这当然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但并不一定和人道主义相联系。从思想史看,用人性去解释历史的,可以是人道主义者,也可以是反人道主义者。胡乔木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人性论混同了。人性论,就是关于人性的理论。并不是所有的人性论都是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联系的;奴隶主阶级和封建阶级也有他们的人性论。也不是所有的人性论都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不承认抽象的人性,只承认具体的人性。马克思主义对具体的人性的研究,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
至于“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这个命题,这里的人是指现实的人,社会的人,这在我的文章中已经反复说明;而且,这是马克思提出来的,见之于他的成熟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胡乔木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不是人而是社会。这是把人和社会对立起来了。脱离了社会的人是抽象的人,脱离了人的社会也是抽象的社会。马克思说:“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的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离开社会不能说明人,离开人也不能说明社会。
不错,马克思确曾说过,他的分析方法“不是从人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
胡文引证了这句话。但第一,马克思在这里指的是从抽象的\黑体"人"(马克思用黑体字表示)出发;第二,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他分析商品价值采用的方法,不是说他的整个体系。
《资本论》是从商品出发,我们能说马克思的整个体系也是从商品出发吗?
关于“人的价值”,我说:胡乔木把社会和个人的关系比做树根和树叶的关系,说树根比树叶更重要。其实,社会和个人的关系,是全体和分子的关系。社会不是树根,而是整颗树。
树根和树叶都是社会的一部分。照胡乔木的比喻,似乎在所有单独的个人之外,还有一个社会;在所有的个人利益之外,还有一个社会利益。这怎么可能呢?这才是抽象的社会!
此外,照胡乔木的说法,近年来提出这个口号,只是干扰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但胡乔木也承认,现在仍有官僚主义,仍有对人缺乏关心和尊重的冷漠现象。那么,针对这种现象提出“人的价值”问题,不是很有必要吗?人道主义和人的价值本来是分不开的,否定了人的价值还有什么人道主义?在人道主义问题上,胡乔木同志对那种“反对任何意义上的人道主义”还做了一点批评;可是在人的价值问题上,胡乔木同志对那种否定任何意义上的人的价值的偏见却没有半句非议。这样,就给人一种不一致的印象。
因为涉及的问题较多,一篇文章写不完,我打算至少写两篇。我唯恐发表了这一篇就不让我继续发表了,所以在文章最后预告说,“关于异化问题,我将另文答复和求教”。
我对《哲学研究》编辑说,要把这篇文章送乔木同志、邓力群同志审阅,这不仅是组织手续,也是我本人的愿望。我还说,“你们可以在我的文章前面加按语,表示不同意我的观点;也可以发表批评我的文章,这些我都认为是正常的。”
《哲学研究》处理这篇稿子十分慎重。他们看后,要求我把口气改得缓和一些。我同意了,心想,只要能发表,这是可以改的。后来他们告诉我,审阅通过了,定在4月号上发表。他们还把编辑部的按语给我看了,大意说:我们收到王若水同志的这篇文章,按照中央关于对待学术问题应采取百家争鸣的方针,特予发表。这是一个中立的按语。他们问我有什么意见。
我说,"很好。只是其中说你们收到我的文章,这不大确切,好象是我主动送给你们的,其实是你们约我写的。当然,这个关系不大。"对这件事,《哲学研究》和我都是严格保密的。但消息传得很快。后来听说,是邢贲思在广东召开的学习胡乔木文章的讨论会上透露的。那是一次全国性的会议,所以消息马上传到全国许多地方。不久,香港《争鸣》杂志报道了这件事。
在中央的一次会议上,有一位中央负责人说到:“乔木文章很好。中央看过了,认为很好。
有人还不同意……“这时邓力群插话:”王若水写了一篇文章,准备在《哲学研究》发表。“
在另一次会上,邓力群说:“要准备有若干人长期思想不通。我给大家透个消息:王若水同志看了乔木同志文章后,写了答辩文章,准备在《哲学研究》上发表;同时也准备了同他讨论的文章。中国有几个王若水不通,对我们坚持对外开放、搞活经济没有多大关系。”
邓力群还表示,王若水的文章是想翻案,要组织文章批判。
邓力群一年前那一番苦口婆心的话言犹在耳:“宣传部和研究室有这么一个意见:……用比较长的时间,陆陆续续地、心平气和地,以探讨真理的态度和方式,来进行讨论”,“由此使我们的学术问题、理论问题的讨论能够形成一种正常的空气”。“有了这样一种空气,有了这样一种方式,即使一年两年之内得不出多数同志都同意的一致意见,那也还可以按照这种方式继续讨论下去。如果搞得好,这对于活跃我们的学术讨论,进行理论探讨,会是一件好事。”
《哲学研究》为了防止引起注意,把这篇稿子拿到印刷厂发排时曾删去了我的署名。他们本来准备在最后的清样上恢复我的名字,可是他们的神经过于紧张,唯恐到最后忘记了这件事,又提前把我的名字加上了。《人民日报》一位同事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这份校样,马上回来报告。
不同的渠道带来了同样的消息,全编辑部都震动了。
理论部的同志请我去一下。我到了理论部的一个办公室,大家都在那里,神色紧张。有人猛抽烟,屋子里充满了烟雾。看来他们已经议论了一阵了。
他们七嘴八舌地向我进言。
“你千万不能书生气,去写反批评文章。这会上当!”
“你怎么会相信胡乔木说的‘欢迎争论’是真的呢!”
“有这么多的教训,你怎么还不明白?这就是‘引蛇出洞’。胡乔木正等着你呢。你去反驳他,正中下怀。”
“你的文章正好给胡乔木提供一个靶子。他正要找靶子,你还送上门去?”
还有人说,我本应当对胡乔木说的“欢迎争论”置之不理,表示不信才是对的。这个时候我发表这种文章,就证明了胡是真心搞“百家争鸣”的。这在客观上是给胡乔木涂脂抹粉,帮助他改善形象。
我曾多年在理论部工作,是从理论部提拔上来的,因此和理论部的同志有特殊的感情。我和他们没有隔阂,他们向来是很直率地对我说话。
我努力向他们说明,现在的情况同过去有所不同。胡乔木不需要“引蛇出洞”,因为我已经出洞了。虽然胡乔木说的“欢迎争论”不过是一种姿态,但是他既然有了这个表示,就给了我一个反驳的机会,我为什么不利用呢?能够反驳总比不能反驳要好。最怕的是我没有发言权,由胡乔木怎么攻击,我不能还手。胡乔木肯定是要以我这篇文章为靶子的,但现在是我以他的文章为靶子,这是相互的关系。我这篇文章发表之后,胡乔木要继续批评我不是更容易了,而是更难了,因为我更完善地表达了我的观点。而且,他首先要防御,要回答我的反批评,然后才能进攻。胡乔木要批我就让他批,怕什么?条件是我也能批他。如果胡乔木真把我驳倒,我愿意承认错误。这有什么关系?我不怕承认错误。真心承认错误比做假检讨好。
如果胡乔木驳不倒我,就得让我反批评了。胡乔木要把我驳倒未必是容易的,而我有把握驳倒胡乔木。我认为这一回胡乔木并不是有意“引蛇出洞”,他并不认为真会有人敢于同他争论,因此他乐得表示开明。他没想到会弄假成真。如果他违背“欢迎争论”诺言,那么他就在公众面前暴露了自己的虚伪。如果他实现他的的诺言,那是好事,他不能整我了,就让他改善一点形象吧。不过他会发现,这样做对他来说是代价很大的,他的所失会大于所得。
但是,我未能说服理论部的同志们。
我仍然住在办公室,现在这个办公室从早到晚不断有人来找我谈话。全是我的朋友和熟人,一批又一批,都是向着我的,都来好心地劝我。我的坚决态度使他们很失望。有时谈到深夜。
谈话的人告诉我,别的老同志正在焦虑地等待谈话的结果,没有结果他们就睡不着觉。在谈话陷于僵局的时候,有的年长的同志拍了桌子,有的年轻的同志掉了眼泪。
报社领导也问我有没有这回事,我说有。他们要我撤回这篇文章,我拒绝了。
有人把这个消息告诉我在别的单位工作的大妹妹。她专为这事来找我,谈了很长时间。最后她说:“你要是不同意撤稿,我今天就不走了。”我好不容易把她劝走。
大妹有严重的心脏玻过了几天,有一个认识她的报社同事找到了一个说服我的办法。
“这两天你妹妹的身体很不好。将来一批判你,肯定会给她很大的刺激。这可是严重的事情!
万一她有三长两短怎么办?你怎么不想想?“
我犹豫了。
在办公室不得安宁,我就四处躲藏。我躲到家里,人们找到家里;我躲到图书馆,人们找到图书馆。没有办法,我只得成天在外面游逛。
我到大妹的家,询问了她最近的身体情况。她最近没有什么大玻我竭力安慰她说,虽然胡乔木发表了文章,可是人道主义问题还可以讨论。这是中央的决定。邓小平还有批示,说是“不打棍子”。现在情况不同,不会重复过去“反右派”的做法了。大妹似乎将信将疑,可是她不象原先那样坚决反对了。
我走出大妹的宿舍,一辆汽车停在我跟前。从汽车上下来三个编辑部的同事,其中一个是认识大妹的那个同志,为首的是理论部的党支部书记。
“哎呀,你在这里!我们找了你一天,总算把你找到了。秦川同志请你回去,要和你谈一谈……。"支部书记说得很客气。
“我不去!”我失去了冷静,大声地说。“写篇答辩文章有什么了不起?我一不违反宪法,二不违反党章。小平同志都说可以讨论,为什么我不能写文章?这是乔木同志让我写的,你们知道不知道?乔木让写的!”
说完,我气冲冲地走了。
4月14日,新社长秦川和新总编辑李庄联名给胡启立写了一封信,同时抄送一份给邓力群:胡乔木同志《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发表以后,中央一再肯定这是篇好文章,要求全党组织学习。王若水同志在此期间,就这篇文章写了一篇表示不同意见的文章。据他自己说,文章是胡乔木同志要他写的,并要在《哲学研究》上发表。
我们以为,在整党即将转入对照检查的时候,王若水同志的文章以不发表为宜,并对他一再进行劝阻。我们将继续对王若水同志进行批评,帮助。
特此报告报告是下午4时发出的。到6时半,胡启立就回了电话:你们的报告收到了,同意你们的意见。王若水同志的文章以不发表为宜。请说服动员王若水同志。这不是我个人意见。
胡启立给《哲学研究》的上级社科院党组打电话,说《人民日报》不同意登这篇文章。社科院党组也表示不同意登。
千斤重的压力在我头上。天啊,想不到争取一点小小的自由就这样难!
如果登这篇文章是政治错误,那么禁止发表就是了。如果胡乔木不愿意登这篇文章,他不予通过就是了。现在胡乔木说可以登,他并没有改口;为什么要我撤回?这样做,他们可以不承担压制的责任,却要我成为懦夫。
我绝对相信胡乔木在内心里是不愿意发表我的文章的,但是他不能这样说。倒是我的朋友、同事和熟人纷纷来阻挡,对我施加压力——全都是好意。
只有三个人表示了对我的做法的支持:刘宾雁、冯媛、我的二妹。
“这就好比在球场上,一个球落在你跟前了,旁边没有人,守球员是个庞然大物,你敢不敢踢?”刘宾雁说。
周扬和我是胡乔木的主要对手,但是周扬已经做了检讨,从而承认了失败,失去了反击的资格,现在只剩我了。别人反对他的文章可以不发表,我的文章胡乔木不能不同意发表。这是极难有的机会。自从毛泽东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来,或者说自从建国以来,一个下级党员在报刊上公开反批评一个得到中央批准的政治局委员的文章,这种事还没有发生过。这当然不是胡乔木有意安排的,他是弄假成真。但总之是这个任务落在我头上了。也许,我的文章写得不够好,但是发表反批评文章这件事的意义超过了文章本身。“你敢不敢踢?”我敢!
我决定采用最后的手段。4月16日晚,我向邓小平写信。
我简要地叙述了写这篇文章的经过。我说:乔木同志明白地表示欢迎争论,你在批示中说“允许辩论,不打棍子”,中宣部的文件也说“对于有关学术理论问题,允许讨论和争辩”。我的文章已经胡乔木同志和邓力群同志审阅通过,即将在《哲学研究》上发表。现在,人民日报编委会却要我收回这篇文章。但是,这件事情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不是我传播的),突然撤回,恐怕影响不好。“我现在弄不清的是,如果我这篇文章本身没有政治错误,那么,我会不会因为发表这篇文章而构成一个政治问题?我会不会因此而闯祸?我对要我撤回这篇文章一事不大想得通,但我作为一个党员,又必须服从组织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得写信给您,希望得到您的指示。”
邓小平没有表示态度,他把信转到了书记处。
胡启立觉得难办。他打电话给当时在杭州的胡乔木,征求后者的意见。胡乔木认为还是要登,但可以推迟一期,到5月份发表。胡启立对人民日报说,因为乔木同志仍然说应当发表王若水同志的文章,而王若水同志又不肯表示撤回,因此可以缓登。
4月21日,编委会开会,讨论这件事,对我做工作。
秦川劝我珍惜现在的大好形势,从大局出发。现在反对“精神污染”的声浪已经低下来了。
最近举办“文明礼貌月”活动,邓力群讲话,一句也没有提反对“精神污染”。如果这篇文章一发,就暴露了中央不一致。外国报纸一转载,“美国之音”一广播,肯定又要兴起“反污染”浪潮。中央负责同志不同意发,是从爱护我出发。这种情况下最好撤回来听听大家意见。“就算你完全正确,撤回来有什么不可以?以后再发也可以。现在是政治和组织问题。”
胡绩伟说,小平在二中全会的报告不发了,原定的思想工作会议不开了,这样反“精神污染”就冷下来了。不能让这篇文章使这个问题又热起来。应该考虑启立同志不是个人意见,还有报社这么多人的劝说。胡绩伟说,对我的理论观点,他不干预,但他认为我这篇文章还不大能解决问题。趁此机会拿回来研究研究,多征求意见,有什么了不起?
别人也说了许多话。
他们有他们的道理,虽然我仍然有保留。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从发表胡乔木文章后又发表了许多篇文章,都是一边倒的,并没有冷下来。我发表反驳文章,虽然会使得这个问题更加热起来,但未必会使得形势又变得和去年10月和11月那样。胡乔木邓力群要发动新的攻击,也只能集中目标对我;如果他们扩大范围,那不会得到中央其他人的同意。这是思想界的事,不会干扰经济建设的大局。从政治上说,中央的方针本来是可以讨论,我出来发表不同意见,应该是正常的,还可以表明现在的中央和过去不同了。即使外间有些猜测,也用不着大惊小怪。真正害怕的只有胡乔木、邓力群,而不应该是我们。如果胡乔木、邓力群要迫害我,那对他们的形象不利,而且我也不怕。
不过,关于对我的文章的评价,我倒是应该仔细考虑的。别人也曾提出这篇文章的缺点,说读起来有些吃力,不如我过去的文章那样明快和流畅;我自己也不是很满意。匆匆发表,恐怕不好。我表示同意两条:一、暂时把稿子要回来,征求意见,再做修改。二、如果将来发表,我一定事先给编委会打招呼。
我通知《哲学研究》编辑部,说我的稿子还要改,请暂缓发表。我没有说“撤回”。他们说,他们也得到社科院院方的“缓登”通知。
《哲学研究》的销量是五万份左右。这次他们估计要买的人会很多,把印数加到十万份。可是现在印好的杂志只能作废了。所有印好的杂志全部装进了大卡车,由一个保卫科的干部押送到造纸厂,化为纸浆。
我被这些天的折腾弄得精疲力荆我想集中精力把稿子改好。为了得到一个清静的环境,我带着稿子离开北京,到了上海。人民日报驻上海的记者原先是理论部的编辑,我把稿子给他看,也给另外一些朋友看,征求他们的意见。他们都对我抱同情态度。我在那里把稿子改了一遍,带回北京。
我让人民日报印刷厂把我的稿子印了100份,分送一些朋友征求意见,包括给新闻系的冯媛和她的同学。不少人来索取,我都给他们;只是叮嘱,这是未定稿,请不要外传。
5月上旬,一位理论部的编辑看到了邢贲思。邢贲思对他说:他并不主张发王若水的文章;只要王若水一句话,就可以把稿子撤下来,但王若水没有这样说。
邢贲思的态度变了。他忘了是他告诉《哲学研究》约我写稿的。
邢还说:乔木说,王若水既然要求发表,我们没有理由不登。
这就是说,这是王若水的要求,而胡乔木是被动的。胡乔木也忘了,他在讲话中关于欢迎讨论的恳切陈词,他那种谦虚的态度曾赢得一篇赞美之声。
我觉得从这些话不难看出胡乔木的尴尬处境,可是别的朋友不这样想。
他们特别重视的是这位同志带回的以下消息:胡乔木早在3月份就组成了一个班子,就住在玉泉山。对外说,这个班子的任务是起草学习胡乔木文章的文章;实际上,这个班子的工作是批判我的这篇新文章*.*最近郑惠告诉我,这个传闻和事实有出入。这个写作班子的任务确实是写学习胡乔木文章的文章。——若水补注,1997年12月。
他们非常着急地催促我赶快撤回文章,趁现在还来得及。
“现在是胡乔木着急;我有什么好着急的?”我说。
到了5月下旬,《哲学研究》编辑部告诉我,他们得到院长的通知,王若水的文章再推迟一期,到六月份发表。他们问我的意见。我正在吃力地修改自己的文章,自己还觉得不满意,因此我说我也需要更长的时间来修改。我不大清楚胡乔木为什么又要推迟。是不是他的那个班子的批判我的文章没有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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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报》事件
6月9日,胡乔木突然来到报社,在党员干部大会上讲话。
这次他有些反常,情绪低沉,精神不振。他事先准备了讲话稿,一字一句地照念,声音很校这种情况我是第一次看到。
胡乔木说,他是受胡耀邦同志和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同志的委托来讲话的。去年十月底,他和力群同志来到报社,传达中央关于胡绩伟同志、王若水同志工作问题的决定。
那次讲话,是根据书记处和中纪委七位同志共同讨论的意见讲的。这个讲话,他曾经作了认真的准备,内容是正确的、说理的和以事实为根据的。但是,现在想起来,也有些方面说得不够周到、透澈。如:对《人民日报》和胡绩伟同志、王若水同志的优点和成绩是说了,但是说得很不够、不够充分。又如:他着重说了胡绩伟、王若水两位同志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主要是四项原则问题上,跟中央没有保持一致,这是正确的。但是没有讲他们不是在一切问题上跟中央不保持一致。还有,他对王若水同志在新闻研究所讲异化的问题,说的事实也不准确。
胡还说,他的讲话,是传达书记处的决定,和七位同志讨论结果,事先事后都没有向耀邦同志报告。耀邦同志以后在与秦川、穆青、冷西同志谈话中,在一些问题上与他的讲话或其他一些意见有些出入。耀邦同志更能看重别人的优点,对同志更为宽厚,这是他所不及的。他应当向耀邦同志学习。他在跟耀邦同志谈话时曾经当个笑话说:你是“宰相肚皮能撑船”。
胡乔木强调说:我对同志并不刻薄,从无害人之心,不过有时说话有些尖锐,或者尖锐些、或者过于尖锐些。有个别同志认为我要陷害某些同志,这是传闻。我向大家保证,这完全是误解。如果是事实,我愿受党纪的处分。我们党内不能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我的话是不是事实,请大家听其言而观其行。顺便说,既然有人对我有这样的误解,也有值得我自己警惕的地方。
胡乔木又谈到香港的反动刊物登了邓力群要推翻胡耀邦这样的谣言。听说,美国之音都广播了,弄得全世界都知道了。他说:同志们,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希望我们全党同志,中央党报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永远牢记在心。
最后胡乔木说,他听说报社的整党进行得很认真,感到高兴。不过他说,除了刚才说到的事情外,还有一些事不那么符合整党的要求,例如和中宣部的关系不正常。他又讲了几句勉励的话。
胡乔木一面念他的稿子,一面还在斟酌措辞。他在说到自己“从无害人之心”时又掉了眼泪。
他的声音如此之小,以至大部分听众都没有听清。陪同胡来的邓力群又照他的稿子念了一遍。
他也聪明,一句话都不多说。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次讲话的背景。很久以后,我才获悉,胡耀邦对胡乔木1983年10月底在报社的讲话很不满意,批评胡乔木不应该那样讲。胡绩伟主动提出辞职,这就很好,中央同意了;为甚么还要到报社去批评一通呢?我推测胡耀邦的批评受到了邓小平的支持,因为胡乔木在讲话前和讲话后都没有向胡耀邦报告,根本没有把胡的意见放在眼里,这做得太过分了。现在,胡乔木别无选择,只能到人民日报来作使自己丢脸的自我批评,尽管他同时也温和地批评了人民日报。他赌咒发誓地说他不想陷害什么人,否则愿受党纪处分,可见事情闹得很严重了。胡乔木泄露了在处理人民日报问题上他和胡耀邦之间的争论。他为自己的话和总书记不一致而辩解,虽说他不允许人民日报和他不一致。我不知道香港《争鸣》(也有人说是《七十年代》)是怎样报道的,不过,中央领导人讲话不一致,特别是胡耀邦讲话和胡乔木(还有邓力群)不一致,是编委会常常议论的话题。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报纸要宣传中央的精神,当然要"吃透"(用当时流行的话来说)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加以比较。编辑部对中央的不一致是最敏感的。我的同事在编委会上议论过:中央领导人要求报纸和中央保持一致,可是中央自己就不一致,我们听谁的?我猜想,是不是有人,或者就是秦川或者胡绩伟,把胡乔木邓力群讲话和胡耀邦讲话不一致的地方向中央反映了呢?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们,不过我觉得这是可能的。至于邓力群的野心,如果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能夸大一些,不过政界许多人都有这种感觉,香港报刊议论,没有什么奇怪。
编委会布置编辑部讨论。中宣部还派人来收集反映。可是大家说,弄不懂胡乔木这次讲话是什么意思,不知如何讨论。
胡乔木的讲话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民日报“对中央委托领导人民日报包括整党的中宣部,关系也不正常”(原话如此)。所谓关系不正常,是指秦川常常不买中宣部的账。但我们没有人听说过中央有这样的委托,只知道去年10月底胡乔木邓力群来人民日报社时,邓力群曾主动表示过愿意来帮助作一些工作,可是没有人重视他的这个表示。胡乔木这句话,一不注意就会滑过去了,可这对人民日报社是件大事。邓力群这个图谋已经很久了,过去曾对胡绩伟暗示过。可是胡绩伟说:"你作为书记处书记来领导人民日报,我们当然欢迎;但是一个中央机关领导另一个中央机关,恐怕是不合适的。"我在会上讲了一段话,大意是:乔木同志说他对胡、王两人的成绩和优点是讲了,但是没有讲够;我没有这种感觉。我不能和胡绩伟同志比,他的确有很多成绩和优点;至于我,乔木同志对我讲的好话并不少,有时还使我惭愧。我的主要意见是要说明一些有关事实和澄清自己的论点。
我仍在埋头修改我的文章。在这之前,胡乔木还找秦川和李庄谈话说:我和胡绩伟、王若水是多年的老朋友,请向他们致意。在他们作适当的自我批评后,还是老朋友。
我感觉,这是对我发出“休战”的信息,希望我不发表反驳文章。可是我不管这个。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使得形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香港杂志《镜报》6月号突然登出了我的文章。
胡乔木立即向秦川打电话查询,他的声调很严厉。
秦川说他不清楚这篇文章是怎么传到香港的。他只是说,王若水告诉他,这篇文章是乔木同志让他写的。
“我根本没有要他写!”胡乔木否认说。“为什么不早问我?你多大岁数了?还这么天真!
真是马大哈!王若水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胡还说,中央很关心这件事。他指示人民日报立即追查。
《镜报》编者在文章前加了按语,说:王若水“近况如何,海外殊为关注”。据称该文是“内地一读者”投寄的,“文如其人,虽长不赘,颇值一阅”。还称我是“理论界有名的硬骨头”,“虽在‘清污’中受到批判,被撤销人民日报副总编之职,而锐气不减”。最使内地读者感到僭越不恭的,是居然把王若水的照片放在胡乔木的上面!胡乔木看了当然很生气。他把《镜报》上的文章复制了若干份,分送中央其他同志,还附了信。
报社气氛紧张起来。6月20日,编委会为此召开会议。我在会上说明了事情的原委。我说,我不会蠢到这种地步,给自己找这种麻烦。我的文章不是没有地方发表;胡乔木、邓力群都审阅过我的稿子,并同意在《哲学研究》上发表。当中虽经过一段曲折,但胡乔木并没有改口说不登,我也没有说撤回。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把稿子拿到香港去呢?大陆的读者当然比香港多,而且,大陆发表后,香港也会转载的。
关于胡乔木否认是他要我写这篇文章的问题。我说,我说过“这篇文章是胡乔木同志同意我写的”,也说过“这是胡乔木同志让我写的”。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让”字可以解释为“允许”,也可以解释为“要”。也许因为这个缘故,秦川的报告说成“要”。实际情况是,我先表示想写答辩文章,然后乔木说可以,接着《哲学研究》又向我组稿。但是我说,是乔木首先表示欢迎争论,然后我才表示愿意写文章的。因此,我无法理解这怎么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即使乔木同志要我写文章,那也是表示他的高风格,并不意味他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另一方面,即使没有人约我而我写了,那也不算是违反了党纪国法。
“乔木同志文章出来后,到现在我还没有看到什么从理论上进行商榷的文章。这是否说明思想界人士全都心悦诚服了呢?恐怕不是,而是有不同观点的人有顾虑,不相信‘欢迎争论’这样的话。至于我,是认真对待乔木同志的表态的。就这一点说,我自认为我还是尊重乔木同志的。”
同事们对我进行严厉的批评。大家都说我缺乏自我批评。有人提到,《镜报》把王若水的照片放在胡乔木的上面,这是明显的挑拨。有些人对我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很反感,甚至气愤。
还有人称这件事为“一起严重政治事件”,说我出来争论“客观上是对安定团结的政治大局很不利的,是同党中央、小平同志对着干”。
不过多数人相信我不至于把这篇文章投到香港去。有人说,可能传出去的渠道不止一条:王若水分送给一些人征求意见固然是可能的渠道;《哲学研究》印了十万份,也难保不传出去。
编委会把这次会议的情况出了简报送中央。
胡乔木找到了一个摆脱困境的借口。他对中宣部指示说:王若水同志的文章既然在香港登出来了,国内就不发表了。即使他本人要求,也应予以拒绝。
我想这件事证明胡乔木本来是不想发表我的文章的。如果他觉得我的文章给提供了一个靶子,那么他为什么放弃这个进一步批判我的机会呢?现在胡乔木这样做,表明他不是要批判我的观点,而是改为对我进行政治迫害了。他虽然没有掌握真理,可是掌握了权力;当正常的辩论无法取胜时,他就要采取高压手段了。
不过我的文章既然在香港发表,胡乔木还是觉得有在香港清除影响的必要。他授意汝信给香港方面写一篇反驳文章。汝信借口要出国,推辞了。苏绍智对汝信说:“如果你的这篇文章在香港发表,那你就臭到香港去!”
《哲学研究》编辑部接到指示,检查我的文章是不是从他们那里泄露出去的。编辑部把我交给他们的原稿和《镜报》上的文章做了仔细的核对,得出结论说:《镜报》的文章确系王若水写给《哲学研究》的那一篇;但又不完全相同。《哲学研究》校对改正了的一些错误(主要是引文),《镜报》文章没有改过来。另外,《镜报》的文章又有一些新的改动,这些改动在思想内容上和文风上都衔接得很好,看不出是出自旁人之手。
编辑部写了报告,意思是《镜报》文章不是从《哲学研究》传出去的。
我的稿子在交给了《哲学研究》后,又继续作了修改。看来传出去的是修改稿。胡乔木自以为,有把握断定是我传出去的了。他再也不说我是他的“老朋友”了,他再也没有那副与人为善的面孔了。现在他一下子变得气势汹汹,声色俱厉。6月23日这一天内,他给秦川来了两个电话,批评秦川对我太软,说:王若水之所以这样大胆,就是因为人民日报有许多人(或许就是你们)同情他。
据说北京的“不同政见者”(或“地下组织”)最近有重新活动的迹象。书记处讨论了这个问题,还谈到党内有人(谁?)支持。书记处指示要坚决采取措施,发现一个解决一个。我早就被怀疑和所谓地下组织有联系,现在胡乔木进而断定我和香港报刊有某种秘密联系,甚至和海外的敌对势力有联系。他要把这件事作为突破口,彻底审查我的问题。
安全部门奉命立案审查。
当得知国家安全部有人来到报社时,我很气愤,说:这样的事同国家安全部有什么关系?危害了国家安全吗?凭什么动用安全机关来对付我?
那些天,看到我的同事都说我明显地瘦了,下巴尖了,眼眶有黑圈,脸色很不好,担心我有玻我量了一下体重,整整掉了15斤。
胡绩伟和秦川相继到我的办公室来。胡绩伟很恳切地对我谈了一番话。他说,现在看来,他们的策略就是放过周扬和胡绩伟,集中力量整你,因此,你应该特别谨慎。他批评我不该把文章印发那么多份,以至传到香港。他说:对你的学术观点,我们从没有强迫你作自我批评。
在我们看来,你是政治上受迫害的,难免情绪有些不正常。不过,发表这篇文章不是你一个人的事,牵涉到人民日报。他们就是想从你身上打开一个缺口,把你往“不同政见者”那里引。你现在的任务,就是使自己无声无息,被人忘记。然后专心致志写真正有战斗性的文章,现在不能发表,总有一天能发表的。现在出了这件事,万一邓大人发脾气,讲几句话就可能使你受不了,也许会开除党籍。胡绩伟甚至担心会把我抓起来。
秦川的话不多。他说,最近的会表明,人民日报不是“不敢批王若水”。他的情绪有些低落,说不想干了,人民日报的第一把手,到他这一任时丢权了,降为受中宣部领导了。他已经就这个问题写信给中央。习仲勋和陆定一都作证说,他们当部长时,中宣部并不领导人民日报。
我知道,秦川和胡绩伟都尽了最大的努力来保护我,我对他们是由衷感激的。
1984年7月初,《人民日报》编委会向中央呈送了报社整党工作的总结报告。书记处开了两次会进行讨论。
胡耀邦主持会议。他肯定了这个报告。他说,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日报》做了大量工作,如批判“两个凡是”,拨乱反正,农村生产责任制等等。编辑部大多数同志是好的。近几年也出现了一些缺点错误,但从总体看,成绩是主要的,主流是好的。
胡耀邦再次提到,对思想问题,一般不要轻易戴政治帽子,要采取谈心和疏导的办法。
其他人讲话,也都纷纷肯定《人民日报》的成绩,特别是万里、杨尚昆。
使《人民日报》同仁感到安慰的是,这次会议挫败了胡乔木邓力群的图谋,重新肯定了《人民日报》是中央直属单位,不属中宣部领导。
不消说,会议讨论了胡绩伟和王若水的问题。胡乔木、邓力群集中攻我,但我不知道他们具体说了什么。秦川讲话时,胡耀邦说,“不要吞吞吐吐,有什么话敞开来说嘛!”
会议《纪要》这样说:“对胡绩伟、王若水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但他们两人有区别”。胡绩伟的主流是好的,属于“好人犯错误”,而“王若水的问题与胡绩伟不同”。——这意思很清楚,王若水不是好人。《纪要》接着说:“他在近几年发表了一系列宣扬资产阶级思想的言论”,“对于他与非法组织的联系,他的文章在香港《镜报》发表的问题,应该彻底调查清楚,作出应有的处理。”
判断我不是好人,本来应该根据我和所谓“非法组织”的联系的调查结果。现在说要把这些事情“彻底调查清楚”,那就是还没有彻底调查清楚,那么怎么就下了结论呢?
报社开编委扩大会讨论这个《纪要》时,有人向胡绩伟开了炮,说他不该重用王若水。
会上,在对我的批评中,有一些异常激烈、份量很重的话,如说王若水“欺骗中央”,“对中央有重要隐瞒,政治面目可疑”,“来往密切的人中有美国特务”。我认为这些话报社的人是说不出来的;我能够听出,这是被传出来的胡乔木的话。
胡乔木如此慷慨激昂,旁的中央领导人很难为我辩护,何况他们大都和我没有接触。
我想象不出,胡乔木说这些话时是什么样子;在公开的场合,他总是显得温文尔雅的。
7月13日,编委会开会。我在会上保证五点:一、我和《镜报》没有任何关系,我不认识该刊的主编或其他编辑记者;二、我没有把自己的文章交给《镜报》;三、我也没有委托、授意或暗示任何人把这篇文章交给《镜报》;四、我不知道是谁把这篇文章送给《镜报》;五、《镜报》发表这篇文章之前,没有征求我的同意,我对此事一无所知。
我还说,我不同意说这是一次“严重政治事件”,因为我的文章一没有反动内容,二没有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再说《镜报》也不是反动刊物(社长徐四民是全国政协委员)。其实香港登的是我的未定稿,我还要修改。不登就算了,还要当着一件严重的政治事件来追查,我不能理解。这样不是影响更坏了吗?我相信乔木同志欢迎争论的说法不是“引蛇出洞”;我相信小平同志批语说的“允许辩论,不打棍子”是算数的;我相信书记处同意的中宣部三号文件是要贯彻执行的。由于我相信这些,我才决定写答辩文章。难道编委会认为党中央、小平同志确定的方针是不算数的吗?
“如果我出来争论是不利于安定团结,那么,首先乔木同志就不该在文章中那样恳切陈词地欢迎争论,也不该同意我写答辩文章并批准在《哲学研究》上发表。不错,乔木同志文章是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的,也是小平同志高度赞扬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建议乔木同志删去文中‘欢迎争论’的话,而是同意这个意思的。难道他们没有考虑‘对安定团结大局不利’这种可能性吗?我认为是考虑了的。……乔木同志的文章大约印行了两千万份;我的文章即便发表,也不过是在《哲学研究》上,而《哲学研究》发行量只有区区几万份;这怎么能比呢?
所以,书记处和中宣部显然都认为这种讨论不会不利于安定团结,相反,他们还希望通过这种讨论‘在我们的思想界造成一种平等商讨的、民主的、活跃的气氛,并把这种好的风气传下去。’显然,这样一种好的气氛,将会再国内外得到良好的反应。那么,我出来和乔木同志商榷,不是有利于造成这种气氛吗?“
“小平同志赞扬乔木同志的文章,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小平同志对文艺、理论界,遵循‘百家争鸣’‘三不主义’的方针,提出‘允许辩论,不打棍子’,这正是表现了一种领袖人物的容量和气魄。我记得胡乔木同志在1983年7月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过:小平同志反对'两个凡是',当然也反对对他实行'两个凡是'.乔木同志还举了好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我觉得小平同志的这个批语,又一次说明了这一点,而这一点是意义重大的。"最后我希望不要因为这件事而影响中央的既定方针的贯彻,不要由于这次追查而造成一种紧张的气氛。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还应当继续允许探讨和争论。应当继续力求在思想界造成一种民主的、活跃的空气。
我用了这种比较激烈的语调,表面上是同编委会争论,实际上是反驳胡乔木的。
我讲完后,其他人有的表示“很失望”,有的表示“很惊讶”,还有的表示“很愤概”。他们还说,这不象个检查,而象个法庭上的辩护词。秦川也把我狠狠批评了一通。
这样好,我的发言和编委会的批评合在一起,那些批评秦川和编委会是“包庇王若水”的人就无话可说了。
开这个会的前一天,就有一个编委对我说:“现在是审查你,你知道不知道?”
我说:“欢迎!不审查清楚,我也不答应!”
但这次讨论的《简报》发到编辑部,却引起议论纷纷,说为甚么对王若水“上纲”这样高。
有人怪整理简报的同志,她向我表示委屈,说她还提了意见,没有用,有一个领导在审阅清样时,还删去了我的名字下面的“同志”两字。秦川和胡绩伟怕我受不了,还来安慰我。其实我完全理解。我对那些“上纲”过高的话一一反驳,实际上也是借题发挥。
书记处的会议《纪要》还在修改,据说对我的调子升高了,说我是资产阶级自由化代表人物。
秦川为此很不高兴,一夜没睡好,写了一封长信给中央。后来可能把这句话删掉了。
编辑部很多同志对《纪要》也不满意,讨论会上意见纷纷。说:《纪要》高度评价了报社,又肯定了老胡,接着说“报社绝大多数同志是好的”。怎么会来这一句呢?这种话是对那种烂掉了的单位说的。说:去年处理人民日报,给人的印象是人民日报改组,犯了大错误。中央这么多部,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没有一个单位是这样做的。说:过去说老胡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太重了;现在说他对宣传四项基本原则消极,可是前面肯定的东西也属于四项原则。说:现在《人民日报》威信很高,走到那里,人们都打听,老胡怎么样?王若水怎么样?
大多数人表示了对我的同情。有人说:《纪要》说“不要轻易戴政治帽子”,可是说王若水“宣扬了一系列资产阶级观点”,这是不是戴政治帽子?还有人说:《纪要》说老胡是好人犯错误,接着说王若水不同,那么王若水就不是好人犯错误?关于我和“地下组织”联系的问题,有人说:那时是叫“群众组织”,还没有叫“地下组织”这个名称啊!他们是在地上,不在地下。那时人民日报是奉中央之命了解西单民主墙的情况,这才去联系的。
我在会上说:我不怕承认自己的缺点错误,不过《纪要》给我戴的帽子太大,我无法违心地承认。去年乔木同志还说我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不过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今年6月又说对我肯定得不够;不知怎么《镜报》事件一来,我又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了。"宣扬了一系列资产阶级观点"指的是什么?我要求把我受到批评的文章印出来,请大家看看,给我帮助。
对我的审查从多方面进行,首先是调查我的那篇文章是怎样传出去的。我的文章印了一百份,送了六十多份,现在我必须把这些收回,还要交代给了那些人。我拒绝交出名单。虽然对我一再催促,我仍然不肯。最后我得到警告:并不是编委会要这个名单,而是安全部门要,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出面。如果我继续拒绝的话,就可能要对我采取强硬措施了。
我只得说:这些文章,有些是我主动送别人的,有些是别人来取走的。我这里没有名单,我只有尽可能地回忆。
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名单上可以写上一些大人物,如周扬、夏衍、胡绩伟等。这些人的名字不用我说,旁人也想得到,因为我向他们征求意见是非常自然的。人们不会怀疑他们把这篇稿子送到香港。另外我还可以写上一些无足轻重的年轻人的名字,他们也不会被怀疑为和香港有任何联系。我去找了冯媛和她的朋友,她们同意我这样做。当然,名单上还远远不够六十多人,但我说实在记不起来了。
为了找出这个送稿人,有关方面一直查到香港《镜报》。《镜报》说明不是我给他们的,但他们拒绝说出送稿人的名字,声称他们有责任保护他。
空气中隐隐有一种恐怖。有人提醒我收拾一下东西;有人关照我打电话时要小心;有人要我注意有没有跟踪。有人担心会把我抓起来;但另外的人说,大概不至于,如果逮捕我,国际上会哗然。也许他们是太紧张了,但我毫不怀疑我在暗中受监视。
调查的人还到了上海。市安全局认为,很可能是从上海传到香港的。和我有接触的人都受到了询问。但在找王元化时,被他顶了回去,说要调查就要有正式手续。
《镜报》7月号又登了一篇《王若水答辩胡乔木后的动态》。当我听说后,第一个反应是不快:我不想成为新闻人物,干吗老在我身上作文章,给我添麻烦!后来我看了一下,他们还是想替我澄清。报道说:"据朋友推断,王若水这个人是不会把他的文章寄到香港去发表的,但读者却怀有强烈的希望,可能认为他这篇文章可起抛砖引玉的作用。"调查进行了不少时间,最后仍然找不到证据能证明是王若水把稿子交给了《镜报》。我后来听说胡乔木埋怨安全部门没有尽力。然而始终不肯宣布这件事了结。
从9月开始,我感到风向有了变化。
1984年9月6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杜绝整人恶习》,其中说:"整人的人,如果不是有野心,至少也是有私心。他们给人家扣帽子是为自己捞桂冠,打倒人家是为自己踩着上。""'文革'结束八年了,'阶级斗争为纲','实行全面专政'的极左口号早已取消,四化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党中央多次强调今后再不搞运动,三令五申实行'三不主义'.可是,总有一些人念念不望重操整人旧业,其结果往往是整人没整倒,反而整了自己。""要作工作,要改革,错误难免。要是存心整人,抓人辫子,谁脑袋后头都有几条。而且,越是有见识、有能力的人,越是工作干得多的人,辫子往往越容易抓。如果允许有些人这样抓下去,谁还敢去改革、去探索、去创新?""整人不得人心,整人的恶习必须根绝".这篇评论开门见山,直截了当,一针见血,一般评论很少有这样的风格。我当时读了感到很痛快。我不知道这篇评论的背景,但可以猜想是来自上面的“精神”。
胡乔木又变得开明了。他让两个经济学家写了一篇论文,想以他的名义发表,送给胡耀邦看,征求意见。胡耀邦觉得为难,批了几句话,大意说他从没有给《人民日报》批发文章,这样的事,还是同他们商量好,请仲勋办。习仲勋告诉秦川,秦川不同意,最后不发了。两个作者中的一个因为写文章主张减少指令性计划,曾遭到胡乔木批评。现在胡乔木又肯定这个主张了。十二届三中全会快开了,胡乔木大概想抢在三中全会前面。据说文章的内容是谈改革,和三中全会的文件内容不少雷同。如果发表,不知是谁抄谁。
贺敬之还在卖力地搞他的“左”的一套。中宣部召开8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贺敬之要大家讨论:一、"反精神污染"正确不正确?二、当前文艺界的主要错误倾向是"左"还是右?
会议预定由贺敬之作小结。本来调子是反右,实际上把矛头对着胡耀邦。可到了最后一天,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变为反“左”了。习仲勋、胡乔木、邓力群都出席。习仲勋对贺敬之说:“怎么样,敬之同志?还是请你勉为其难念一念吧!”稿子是中央改过的,一念,全场怔住了。
讲话中传达了胡耀邦在9月初的全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会议上的一段话:"前几天,我跟一个同志谈话,我说:你说人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帽子比'三反'还厉害。……中央书记处有一次会议上讨论了,不要轻易戴帽子。我的意思,就是'三种人''经济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这三顶帽子,别的不轻易戴帽子。"胡耀邦还说,不要轻易说人家"不同中央保持一致。"据说习对贺说,“幸亏秦川和冯牧反映了情况,否则还不知你们这个会走到哪里去呢!”
邓力群绷着脸,一言不发,见人也不打招呼。胡乔木却表现得恭恭敬敬,鞠躬如也。习对胡说,我该去看你。胡说,哪里,应该是我去看你,我最近犯了很多错误……。
周扬住院了,我去看他。自从受批判以来,他的心情很不愉快,健康状况逐步恶化。他说话困难,顶多只能讲上三五句,而且说不完整。冯牧说过,“清污”一年,就把这样一个思想敏捷、才华出众的人毁了,真是痛心。
周扬念念不忘的是他受批判的事。他还想继续做研究,说:“若水,什么时候我们再搞一搞异化问题吧。”
苏灵扬告诉我,她对中宣部秘书长把胡乔木、邓力群大骂了一通,骂了两个半钟头。她说她到处说这件事,她不怕,反正她离休了,年纪也老了。邓力群也去看周扬,苏灵扬当面顶了他几句,邓力群停留不到五分钟就灰溜溜地走了。
中宣部内部人心浮动,议论纷纷,大家都在等待着更换部长。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以至外电发了一个消息。这一下反倒帮了邓力群的忙,他的位置又突然不动了,以证明帝国主义在造谣。前一段中宣部批李洪林,现在李洪林走到哪里,人们都争着同他握手。
胡耀邦向秦川问到,王若水怎么样了?秦川回答说:他的那些事,查了多年也没有查清;至于言论是认识问题;王若水没有敌我性质的问题。胡耀邦说,那就好。
胡耀邦的儿子胡德平对我说:“你不会有什么事。”
习仲勋表示说:王若水的问题虽然和胡绩伟不同,但仍是认识问题,要帮助。
也许是要表示我“不是坏人”,我得到了一张国庆节的观礼卷。在观礼台上,我遇见了新近离休的前人民出版社总编辑曾彦修。他气愤地对我讲了胡乔木对人民出版社打棍子的事。他说他正在写信告胡乔木,要求胡乔木对人民出版社道歉。曾彦修是1937年入党的老党员,他对胡乔木可是毫无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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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及以后
1985年元旦,我又去北京医院看周扬。现在他病得厉害,几乎不能说话。
周扬看到我,显得有些激动,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放,要掉眼泪的样子。这是诀别的表示。看来他上次对我提到的想法无法实现了。
我对他说:“周扬同志,你放心吧!还有我呢。”
冯牧也在那里,正在向周扬汇报作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情况。开幕第一天,宣读胡乔木的贺电,全场无反应;宣读邓力群的电话贺词,还是没有反应;第三是传达周扬从医院来的电话(由别人代拟),场上马上响起热烈的掌声,达一分钟之久。
冯牧还告诉周扬:耀邦说,以后不要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了。负责作大会报告的张光年问,那么“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帽子还用不用呢?我这个报告里可还是有。万里说,这个概念说不清楚,我看还是不用为好。耀邦说,我同意不用。
参加这次会议的356名作家给周扬写了一封慰问信,另外一封慰问信由11个代表团联合签名。
在毛泽东时代,周扬整过不少人。鉴于他在“文革”中受迫害和“文革”结束后表现出的忏悔,人们原谅了他。这次他受批判,更激起了大家的同情。
我到京西宾馆去看望一些参加作协四大的代表。他们正在联名给中央写信,说周扬同志现在病重,请求中央考虑为他平反。
其实,中央不需要说周扬是正确的,只要说这个问题可以有不同意见,不应该由中央来下结论,就可以了。对胡风的文艺观点问题,就是这样做的。
然而整个事件的关键人物胡乔木没有公开表态,这个请求没有得到答复。
在作协四大上,胡启立致词,讲到了“创作自由”、“自由文学”。与会作家欢欣鼓舞,有人甚至掉了眼泪。有人说,“文艺界的春天来了”;又有人说,“文艺界的黄金时代来了”。
戈扬兴奋地从会场上给我打电话,给我报告这个消息。但我并没有那样高兴。我想,创作自由,在宪法上早有规定了。宪法通过时,没有看见作家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可见宪法的权威还不如一个党的领导人。这就不正常。不是说党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吗?作家的这种反应,正说明在此之前宪法并没有真正实行。
但我还是抱着希望:这股春风能不能吹到理论界、新闻界来呢?学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的问题是不是该提上议事日程呢?
然而我马上就失望了。1985年2月8日,胡耀邦作了关于新闻工作的讲话,否定了新闻自由的要求,说:"最近经过讨论,大家认为文艺必须有充分的创作自由。新闻工作能不能照搬这个口号呢?我以为不宜简单地照搬。"讲话稿送到秦川、胡绩伟处,征求意见。他们也给我看了。我们都对这个讲话不满意,提了修改意见。胡耀邦出国前,又把这个稿子委托胡乔木修改定稿。4月14日在报纸上发表了。
平心而论,胡乔木的改稿比原来的稿子要好一些,不少地方作了修补。有些地方吸收了我们的意见;如说党的新闻事业是党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没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就没有党性。然而整个说来,调子是保守的。首先题目就有问题:《党的新闻工作》。为甚么不强调新闻事业属于人民呢?胡耀邦没有区分报纸的新闻和言论,通通把它们的功能看作是宣传党的主张,说“党的新闻事业是要代表党和政府讲话的,是要按照党的路线和政策来发表议论、指导工作的”。讲话是从概念出发,而不是从当前实现四个现代化和改革的形势出发,探讨这种形势对新闻工作提出了什么新的要求;相反是强调“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改革,都绝不能丝毫改变党的新闻事业的性质”。他对新闻理论的理解是陈旧的,知识是老化的。读后不能感到鼓舞。**这个讲话可以看作是胡耀邦对保守派的妥协,但我认为它也确实反映了他的真实思想。有一件事可作证明。1978年,我在随中国新闻代表团访美之后,在《人民日报》发表了《美国一瞥》,对美国社会的好坏两面都作了客观报道。这可能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因此在读者中受到普遍欢迎。胡耀邦先后三次对这篇报道作了批评。最后一次是在十二大期间,当时胡绩伟和曾涛都为我辩护。我也解释了几句,强调我所写的都是真实的。胡耀邦承认他没有读过,只是听到什么人的议论。事后我把那篇报道的剪报呈送给他了。后来胡耀邦的秘书告诉我:耀邦同志看后只说了一句:"新闻是有阶级性的。"这个讲话的反应不好,特别在香港,舆论哗然。香港发表了几百篇评论,全是批评的。我们的驻香港记者寄回来一大叠剪报,秦川转给胡耀邦了。胡耀邦对这些反应不以为然,说:国外有一些人,希望我们愈来愈“开明”,可是我总不能“开明”到另一个世界去埃胡乔木对胡耀邦这次讲话感到高兴,后来他批评《人民日报》没有很好宣传这个讲话。
秦川也在设法解决我的问题。胡耀邦出国前同秦川谈话,说要给胡绩伟写信,还谈到了我。
胡耀邦说问题需要解决,但要等一些时候。
胡绩伟生病住院,习仲勋去看他。胡绩伟向习提出了为我平反的要求。习在内心是同情我的,然而这件事他作不了主。
秦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而“系铃人”现在还在咬定我和“地下组织”有联系,尽管调查结果否定了这种情况。
对我的处理是胡乔木向邓小平、陈云提出,得到这两位元老批准了的。如果胡乔木不提出重新审议,别人很难说话。这样,我就不抱希望了。周扬病得那样厉害,胡乔木都不说话,还能为我说话吗!
可是前几天秦川到医院看望胡乔木,胡乔木还托他问王若水好,还说,他在适当时候会为我说话。
在1985年11月,胡乔木同一个作家谈话,还表示他很想念周扬,并感概系之地说,现在文艺界没有象周扬那样威信高的人了。
我的党组织关系在评论部。评论部党支部开会,通过了我的整党检查,同意我进行党员登记。
支部认为我的检查是实事求是的。讨论中,有的同志说,王若水认识到什么地步就说到什么地步,这是共产党员应有的态度。大家都对我的去职感到惋惜,有人很动感情。党员同志不管胡乔木怎样批评我,对我作了很高的评价,对我受到的处理表示不平,并希望我振作精神。
他们的诚恳态度很使我感动。这是一次真正同志式的党的会议,也是一次和我的告别会。
虽然我的党籍保住了,但是我的政治问题并没有结论。我继续写我的申诉书。
按照中央的决定,应该在整党结束后重新安排我的工作。看来我不能在人民日报留下去了。
胡绩伟和我商量,到哪里去好。他希望我不离开北京。我说北京恐怕没有适合我去的地方。
社科院、大学那些地方都害怕我去,虽然大学生很欢迎我。
《三月风》杂志向我约稿。我写了一篇短文,题为《关于“革命人道主义”》。那是针对胡文中的一个论点写的,没有提胡乔木的名字。
胡乔木把毛的语录“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加以扩大的解释,把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人民政府实施的“救济失业”、“禁毒”、“劳动保护”等都说成是“革命的人道主义”。我说:象“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过是一些日常生活的普通准则,说不上是什么人道主义,更无所谓革命。“救济失业”等固然可以说是带人道主义性质的,但也不是革命的措施;资本主义国家也这样做。至于“救死扶伤”,这是一般人的道德,特别是医生的职业道德;世界上所有的文明国家都是提倡这种道德的。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些行为说成是“革命的”人道主义呢?这实际上还是把“人道主义”看成贬义词,如果不加上“革命的”一类定语,就不能对它肯定。这样做本来是想区别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结果反而是混淆了。其实,革命的人道主义应当是以革命为主要手段来实现人道目标的思想和行动。一个革命人道主义者当然要救死扶伤,帮助老弱病残,等等,但他不会满足和局限于这些行动。他的目标要大得多,他要消除不人道现象的社会根源,而要实现这一点,首先就要推翻给人民带来深重苦难的反动政权。这才是革命人道主义同那些局限于改良而反对暴力革命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的根本区别。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也并非都是不革命的,例如十八世纪法国启蒙学者和百科全书派的人道主义就是革命的。但只有无产阶级进行的革命是最彻底的,因此我们最有权称自己为革命的人道主义者。
我的这种说法不仅批评了胡乔木,也否定了毛泽东对“革命人道主义”的理解。
我还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多年的历史证明,反人道主义的左的观点的影响和危害,比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大得多,因此应当是主要反左。
邓朴方是提倡人道主义的,很支持我对胡乔木的反驳。他不但表示同意在《三月风》杂志上发表,还想扩大这篇文章的影响,说可以找一家报纸提前发表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到了《工人日报》的一个编辑手里。他担心总编辑会不同意,于是给我换了一个署名。大概总编辑没有仔细看,并没有发现是批评胡乔木的,文章通过了。在文章发表前一天的晚上,这个编辑到排字房,把我的署名换成了真名。
第二天,总编辑一上班,就接到路透社记者的电话,问他发表王若水文章有什么背景。总编辑还说没有这回事,等到拿来报纸一看,才大吃一惊。
接着,法新社、中新社又来了电话。中宣部的理论局和报刊处也来询问。
过了几天,李庄参加一个外事活动,见到了胡乔木。胡乔木对他谈到我的文章。李庄记了下来:若水在《工人日报》上发表的那篇谈革命人道主义的文章,我看了。发表这样的文章有好作用,可以活跃学术讨论的空气。原来我写那篇长文,是诚心诚意地希望引起讨论的;但也许因为是我写的,讨论没有开展起来。若水此文,虽然晚了一点,但还是有好处。我虽然不完全同意其中一些观点,但也不准备反驳。如我马上就写,也显得没有涵养。
《镜报》负责人在漳州见到我。他是全国政协委员,我也不好不见他。谈话时,他一字未记,回去后却写了文章。我根本没有说过若水文章“六易其稿”;但我也不能申明我没有说过这个话,否则更令人注意。
再一件事:最近看到王若水关于南珊的文章。过去礼平找过我。我在未见他之前,看了他的文章。见面时,他把写作想法和动机对我谈了。我感到,为何作者写作动机我最初未看出。
看来谈谈有好处。建议如有可能,若水可找礼平谈谈,会有好处。否则若水说服不了作者,作者也说服不了若水。
我这篇反驳文章是在胡乔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发表的,胡乔木无可奈何,只能表示宽宏大度,乘此机会再次表白他的诚意,似乎讨论之所以没有开展起来并非由于他的压制。
邓朴方要收集对我的那篇文章的反应。我的一个朋友把胡乔木的话告诉了他,他轻蔑地评论了一句:“彻头彻尾的虚伪!”
胡乔木为什么要我去见礼平呢?因为在此之前,《晚霞消失的时候》的作者礼平发表了对我进行反批评的文章,我也做了回答(《再谈南珊的哲学》)。这两篇文章都在1984年6月24日的《文汇报》上摘要转载了。我从可靠的渠道得知:小说作者和胡乔木的儿子是《丑小鸭》杂志的同事,因此有时到胡家去做客。胡乔木事先看了这篇反批评文章的稿子,给作者出了三条主意:一、文章开头对王若水说了几句恭维话,现在这个时候这样提是否合适?二、文章在《文汇报》发表不一定合适。《文汇报》读者太杂;不如投《文汇月刊》。《文汇月刊》销路也很大,但读者比较单一。三、不要从理论上去反驳。你的文章是文艺作品,答辩应多加感情色彩,这样去打动读者。
胡乔木不止一次地批评过《晚霞消失的时候》,并且肯定过我的批评文章。尽管我对他已多次领教,但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却仍然是使我吃惊的。胡乔木当然担心,他的这些话会传出去,于是就采取了主动,说是和礼平谈话后改变了看法,还劝我也去和礼平谈谈。
我没有听从胡乔木的建议。我认为我对小说的主题没有误解,而且我并不在乎作者是否接受我的批评。作者完全可以保留他的观点。我的主要目的是说服广大读者。
由于1985年初政治气候变得比较宽松起来,文化界的不同声音又开始出现了。四川省的一份新办的刊物《大时代》刊出了冯川的文章《马克思理解的人性》。文章的结论说,马克思关于人性的思想,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思想。这恰恰是一种历史观而不仅仅是一种伦理观。毋宁说,马克思对人性的理解与旧人道主义的根本分界线就在这里。""我们不赞成……把共产主义理想、把有关人、人的本质的思想,从马克思的世界观、历史观中剔除出去","认为世界观、历史观中可以没有对人、人生意义和价值,人类的命运和前途的思考,这在道理上也是说不通的。"这家杂志在下一期又登了高尔泰的一篇文章《人道主义——当代争论的备忘录》。文章说:“马克思主义对抽象的人道主义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批判,正是集中在这些学说仅仅把人道主义当做一种道德要求,并企图通过伦理说教来实现它。”“把人道主义当作与一定的社会关系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规范来论述,不但不是什么创见,而是倒退到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抽象人道主义的水平上去了。”“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仅仅需要普及的观念,更不是一种约束人的行为的道德规范,而是一种付诸实践的的改革和行动。改革那些束缚人们个性和创造力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解放生产力。生产力的解放和人的解放应该是一致的。”这两篇文章都没有提胡乔木的名字,然而它们的针对性是非常清楚的。比起几百篇吹捧胡乔木的文章来,它们在数量上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在质量上却高很多。它们在理论上击中了胡乔木的要害。
1985年4月,西安出版的《文学家》杂志第二期发表了原在人民大学学习的李贵仁的硕士学位论文《人道主义—文学的灵魂》。这篇论文写于1982年。作者说他把这篇论文献给周扬、王若水、王元化等人。文中批评了邢贲思等人的观点。作者在"附记"中说:"在我写出本文一年多以后,社会上出现了一股新的反人道主义思潮。……。我始终坚信,历史会对任何问题作出无情而公正的判决。"这一期杂志,后来由省委宣传部下令收回了。
1985年7月,刘再复发表了《文学研究应以人为思维中心》;后来,他还发表了《论文学的主体性》的长篇论文。刘再复提出构筑一个以人为思维中心的文学理论,呼吁作家赋予人物以主体性。他认为,"文艺创作要把人放到历史运动中的实践主体的地位上,即把实践的人看做是历史运动的轴心,看作历史的主人,而不是把人看作物,看作政治或经济机器中的齿轮和螺丝钉,也不是把人看作阶级链条中的任人揉捏的一环。也就是说,要把人看作目的,而不是手段。"刘再复提倡人道主义,歌颂爱的力量。他说:他是唯物论者,但“如果‘上帝’是一种情感上的向往的话,那么,每一个有作为的诗人和作家,都应该有自己追求的‘上帝’,这个‘上帝’就是爱,就是与全人间的悲欢苦乐相通的大爱。这种爱是超我的,超血缘的,超宗族的,超国界的。”尽管刘再复本人在当时不愿意承认,他的这两篇论文实际上是四十多年来向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系统的挑战。刘的论文产生了轰动效应,在文艺界影响很大。
刘再复的贡献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如果要说缺点的话,在我看来,讴歌无区别的爱并把爱的力量神圣化,这种人道主义是前马克思主义的。另外,“作家给笔下的人物以主体的地位”这种提法也是值得商榷的。人的主体性的失落并不仅仅是一个文艺的问题,而且首先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因此,这个问题也不能靠文艺来解决。当现实中的人为权力、金钱、制度、意识形态、习惯等奴役时,作家的任务不是“赋予”笔下的人物以主体性,而应当是如实地描述这种异化状态,对这种状态提出抗议并呼唤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从而在实际斗争中争取自己人的地位的恢复。
刘再复的主体性概念似乎受李泽厚影响,但他和后者不同的一个地方是他强调人道主义,而李泽厚对人道主义采取贬低态度。他们两人都没有使用异化的概念。在我看来,由于缺乏这个概念,就使得他们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和现实脱节。
我应当在这里谈谈李泽厚的观点。在胡乔木的批判文章出来后,1984年的《了望》11期,发表了李泽厚的《夜读偶录》,其中说:"作为历史观的人道主义,其理论极为肤浅和贫乏,它不能历史地具体地去深入分析现象,不能真正科学地说明任何历史事实,不可能揭示出历史发展的真相,从而经常流为一堆美丽的词藻、迷人的空谈、情绪的发泄。""我不赞成以人道主义代替马克思主义,那是肤浅和错误的。因为历史有的时候并不是那么人道的。特别在古代,需要通过战争,需要通过残酷的掠夺,才能发展。"李泽厚后来在他的《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中重申了这个观点。尽管他肯定了八十年代的人道主义思潮“有其历史的正义性和现实的合理性”,但他认为"用感伤、愤慨、好心来对待历史,用人性、人道主义来解释历史,是幼稚的和不科学的".我感到遗憾的是,李泽厚重复了胡乔木对人道主义的批评:人道主义不能科学地说明历史。
其实,这一点我已经在《我对人道主义的看法》中答复了。我的意思是:人道主义本来就不是一种解释历史的理论;人道主义是一种价值观念。因此,不应把人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也不发生用人道主义来“代替”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没有人提出这种主张,这只是胡乔木的无的放矢)。至于说“用感伤、愤慨、好心来对待历史”,那么这正是我所批评的小说《晚霞消失的时候》中的那种人道主义,但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在文学作品中确实有一些人道主义的思想是“肤浅和贫乏”的,但理论界所阐述的是马克思的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的研究只是刚刚起步,如果“肤浅和贫乏”仅仅是指我们的阐述,我不会来辩护;如果是指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我就不能同意了。
在1984年李泽厚写《夜读偶录》时,他是可以看到我的《南珊的哲学》的,但他可能不知道我的答辩。我的文集《为人道主义辩护》在1986年出版,其中收进了《我对人道主义的看法》一文。李泽厚后来在他的《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中援引了我的书,但是我怀疑他读了这篇文章。如果他仍不同意我的答复,他本应该针对这个来加以评论。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只是简单地重复过去的批评。
1985年5月,胡耀邦接受香港报人陆铿的采访。陆提出为了中国的稳定,为何不乘邓小平健在时,把军委工作交给胡耀邦。胡在回答时说到军内"历来都有论资排辈的习惯,由小平同志掌握,他一句话就行了,我们要说五句话".陆还提出希望见到王若水。胡说:不要说王若水,王若火也可以。
胡耀邦关于军队的话触怒了军方,也使邓小平很不高兴。后来邓让乔石、胡启立传话给胡耀邦,提出了批评,话说得很重。邓小平越来越不满意胡耀邦了。
1985年7月,邓力群终于失去了中宣部长的职位,换为朱厚泽。朱来自贵州,大家对他不了解,可是后来的事实表明,他是胡耀邦以后的最好一任宣传部长。邓力群在离任之前任命了一批官员,把下属的各局的局长副局长都换成自己信任的人,这样来迎接新部长的上任。
胡乔木邓力群并不甘心他们遭受的失败,他们在积极准备反攻。9月,胡乔木又袭用过去对付胡绩伟和王若水的故伎,绕过书记处,直接向常委打报告。这回是中纪委出面。他们来报社做了一次调查,开的介绍信写"了解刘宾雁等".这个"等"字就有文章,实际上是调查三个人,除了刘外,还有王若水和秦川。对刘和王,似乎是不动党籍不甘心。我在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的讲课的讲稿和录音都受到审查。他们也想把秦川搞下来,据说是有人告秦川,陈云有批示。这一年日本电视台来人民日报拍电视,秦川安排胡绩伟和我上了镜头,为此也受到攻击。
在书记处的第一次会上,胡耀邦说,今后要多让年轻的同志挑担子。他建议王兆国管政研室。
邓力群当场说,这件事事先没有和他商量过。会后,邓力群去找了陈云,陈云不同意。陈说,胡乔木、邓力群是党内优秀知识分子的代表。
胡耀邦的打算只要受到元老的反对,他就无可奈何了。
从12月初起,秦川不再接到列席书记处会议的通知了。胡耀邦劝秦川说,"要顾全大局。"秦川到了离任的年龄,不会留任了,问题是谁来做报社的第一把手。胡乔木和邓力群都想塞进他们的人,但未能成功。12月11日,宣布钱李仁接替秦川。钱是属于青年团系统的,这可以看作是胡耀邦的一个胜利,《人民日报》没有落到保守派手里。以后的事实证明,钱李仁是执行胡耀邦和赵紫阳的改革派路线的。
中组部两次找我谈话,说准备调我到商务印书馆任副总编辑,问我有什么意见。我说,这是把我降两级使用了。我作为《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究竟是不称职,还是犯了什么错误,请对我说个明白,给我一个结论。他们说,去了再说,有什么意见,可以到新的工作岗位以后继续提。
我猜想,这又是胡乔木对我的“关心”。果然,商务印书馆的总编辑来信说:乔木同志“举荐”你来我社,我们十分欢迎。
我对商务印书馆有好感,这个历史悠久的出版社对中国文化事业是有贡献的。可是我去了那里,恐怕就要整天忙于审稿,不能搞研究和写作了。胡乔木安排我到那里去是有考虑的。
1985年12月2日,我给胡耀邦写信,对胡乔木邓力群加给我的罪名一一做了批驳。我还提到书记处会议《纪要》说我与"好人犯错误"的胡绩伟不同,应该把我的问题(和"地下组织"的联系和《镜报》事件)彻底调查清楚的事。我说:关于《镜报》事件,我写过说明材料,已由报社送中央。后来的调查并未否定我本人的说明。
和地下组织的关系等问题,我也写了书面材料。报社曾做过调查,并有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因此,应该说是已经“彻底调查清楚”了。……总之,对我的降职处理,如果是由于政治上的问题,那么这一条不能成立;如果是由于理论观点的问题,那么中央已一再表明可以讨论甚至欢迎讨论。因此,我就不明白对我采取组织措施的原因了。社内外很多同志关心我的最后处理问题,常常问及,我也说不清。
我在报社任副总编辑期间,分工管评论部、理论部,后来又加上文艺部。对整个《人民日报》的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已多次做过评价。我所分管的几个部,也作了工作总结。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总的说来,还是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和路线的。尽管对我有这样那样的批评,但还没有一个人指摘我违反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我认为,拥护和执行这条路线,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我并不是说我没有任何错误,但我有没有背离马克思主义,有没有宣传资产阶级思想,有没有变成“不同政见者”,这样的问题却是不能含糊的。
然而,政治气候对我不利。我不太知道中央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中宣部新部长朱厚泽在12月20日召集开会,传达胡耀邦在12月5日的一次讲话,给我带来不祥的预感。
胡耀邦批评有的理论工作者回避现实,鼓励大家要有勇气,学习孙冶方。“有什么可害怕的?
这几年我们并没有打棍子。是马克思主义就不应害怕,害怕就不是马克思主义。“
可是另一方面,胡耀邦又说:“对党内,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必须认真对待…………如不愿意改正,就劝其退党,甚至开除。”这个口气很严厉,而且和前面的话矛盾,我想不是他的意思。
胡耀邦还说,要有一个指挥部,组织起来。乔木同志是总司令,邓力群、胡绳是副司令。
这个话显示,胡乔木重新得到优势了。宣布胡乔木是“总司令”,就意味胡耀邦不再干预意识形态的问题。
在讨论这个讲话时,有的同志说:这几年怎么没有打棍子?“清污”是不是打棍子?我在发言时说,一面鼓励理论工作者要有勇气,一面又说对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要惩罚,这是矛盾的。什么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谁来当这个裁判?党来当裁判吗?过去给刘少奇等许多人戴过“反马克思主义”的帽子,还不是都平反了吗?有人在理论上提出新的观点,应当得到鼓励。他自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别人认为是反马克思主义的;究竟是不是反马克思主义,要允许讨论。有时需要讨论许多年,哪里那么容易弄清?
1985年12月21日,中组部副部长曹志约我谈话。
曹志说,我写的信,中央领导同志看过了,认为我还是应当去商务,有什么意见以后再说,否则就变成“不服从分配”的问题了。
他说,有人(秦川)提过,是否先恢复副部长的职务,然后再调动。但中央领导人都划圈了。
这不是哪一个人的意见,是中央的集体决定。
我说,可不可以让我再考虑几天。曹志要我马上就去,“这是顾全大局”。
这好象是胡耀邦的话。前些时当秦川还是社长的时候,胡耀邦要他以后别参加书记处的会议了,也是用的这句话。可是我不懂我去不去商务跟大局有什么关系。
我对曹志讲了我的意见:我现在还不敢奢望恢复副总编辑职务或对我作出全面评价;我现在只要求回答我一个问题:我是好人还是坏人?(曹志:怎么提出这种问题呢?)这是书记处会议纪要上写得清清楚楚的:胡绩伟是好人犯错误,王若水与此不同。我过去说对我的问题没有结论,其实说得不确切;书记处会议纪要是用肯定的口气写下了这个结论的。我想我提出这个要求是最起码的,合情合理的。如果我是坏人,那么我不仅不能留在人民日报,也不能去商务。人家会说,你们怎么把一个坏人塞给我们了。这种最低限度的对我的信任,总该有吧!如果连这种话都不肯说,我又如何能工作?
我还说,如果一定要我马上答复,我宁愿离休。我早说过,明年满六十就离休。我遵照中央和国务院的离休规定,总是可以的吧。我身体不好,无法坚持八小时的工作。
最后一点是实际情况。从“镜报事件”以来,我的体重一直滑坡,掉了十几斤,瘦得不象样子了,同时患严重的失眠。
我请曹志把这些意见向上反映,就准备告辞。当我站起身来的时候,看见他的办公桌上放着我给胡耀邦的信。信被什么东西盖着,但露出耀邦批示的笔迹。
“耀邦同志有批示,”曹志这才对我说。“我是奉命同你谈的。”
“我能看一下这个批示吗?”我问。
曹志说不能,不过他可以给我念一下。他念得很快,也没有念全,而且还不让我记录。我只记得这两句:……共产党人为革命工作,到哪里都是一样。退一步说,即使分配有些不公正,也应该服从……曹志给我念批示,大概以为我会服从了。然而我说,我感到失望。我本以为,耀邦会说,中央的决定是正确的,并向我解释为什么;然而耀邦却说,不公正也应服从。这就是说,耀邦也感到可能不公正。那么为什么不去纠正这种不公正,反而加以容忍并要我屈服呢?过去,耀邦曾带头反对过“两个凡是”。既然毛主席错了都可以纠正,为什么现在又不能这样做了呢?
曹志问我,要不要把这些话向上汇报。我说,请你汇报吧。
那些时候报刊上正在宣传曲啸。这个人受到很多不公正的打击,受了很多苦,可是他毫无怨言,据说他对党的感情反而更加深厚了;而党组织一旦为他平反,他就感激涕零,高呼万岁。
现在这个人正在到处做报告。可是这种价值观,已经对我不起作用了。
这次谈话后,我把我在1984年秋写的声辩书《关于我近年的言论》找了出来。这份材料在抽屉里躺了一年多时间。我本来是要求报社给我转送中央的,被拒绝了,因为我毫无自我批评。
现在只得由我自己送了。
我送这份申辩书的时机可能是不合适的。有迹象显示,改革派的处境不利。刘宾雁劝我说,现在不是时机。我说,我顾不得那么多了。这个风那个风,老是变来变去的,我干脆不受它支配。现在不辩护,以后恐怕晚了。我不能默不吭声,相反,就是要大叫大嚷,让那些整我的人不得安宁。
不出所料,这个声辩没有回应。
在舆论的压力下,黄楠森终于在198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顺带作了一点自我批评。他说,有人批评他自相矛盾,因为他反对别人滥用异化概念,自己却在滥用异化概念。这促使他进一步思考,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我原来的认识虽不是自相矛盾,却是不够明确的。"现在他的认识是:没有必要采用异化这个概念,因为它不是科学用语,只能引起混乱。
我抓住了这个机会,写了一篇短评,题为《读一位批评者的自我批评》。我说,黄楠森过去主张异化是无所不包、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这一点是很明确的。如果有滥用的话,这就是最大的滥用。现在他走到另一个极端,要抛弃异化这个概念。我感到遗憾的是,无论在1983年还是现在,黄楠森同志都没有保持他的观点的逻辑上的一贯性。"黄楠森同志可以坚持他过去的观点,如果这样,他就不该批评别人'滥用';黄楠森同志也可以改变过去的观点,如果这样,黄楠森同志就不该说过去只是'不够明确'".如果别人抱有和黄楠森一样的观点,那么一定会在“清污”中受到批判,但黄楠森是批判周扬的,这就受到胡乔木的赏识。胡乔木在支持黄楠森对周扬的批评时,自己对“异化”的概念显然还没有弄清楚,还没有明确的看法;只是到后来,胡乔木才对异化概念采取断然否定态度。黄楠森必须使自己的观点和胡乔木一致,但又不便承认自己过去是错的,因为这等于说胡乔木过去的支持是错误的,而他这个“清污”的红人实际上应该是批判的对象。
我还在为我的反驳胡乔木的文章寻找发表机会。三联书店准备出版我的文集,我想把那篇《我对人道主义问题的看法》收进去。从1985年8月开始,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把文章又改了一遍,和其他文章一起,交给三联书店。书店编辑部内部有不同意见。虽然这篇文章已经按照《哲学研究》的意见磨光了许多棱角,但仍有人觉得那篇太尖锐了。总编辑范用看了,说:"完全可以。这是讲理嘛!"有人更担心那篇《谈谈异化问题》,想把它撤下,因为这是邓小平批评过的。一些年轻编辑反对这样做。
“三联”将出版王若水文集的消息不知怎么传出去了。中宣部出版处打电话询问,接电话的编辑不敢答复。后来商量了一下,告诉对方说有这件事,但“稿子还没有齐”。对方要求看目录。
范用想了一个办法:把那篇答辩文章暂时撤下来,也不列入目录。
这本书预定1986年7月出版。在全书的清样已齐,临近付印的最后时刻,范用从抽屉里拿出了这篇稿子,交印刷厂火速排出,加在清样中。
这本题为《为人道主义辩护》的新书在1986年的书市上成为最畅销书之一,人们排着队购买。
初版三万册不久就销完了。
我送了三百多册给朋友和同事,他们都很高兴。这一次,没有人责备我了。
但这本书后来始终未能再版。我的另一本文集《智慧的痛苦》,本来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约稿的,但他们后来拖延不出。我只得交给香港三联书店去出版。
毛的时代究竟过去了,虽然阴影还在。在过去,象我这样受党中央批判的人是不可接触的贱民,谁都会躲得远远的,而现在,我发现自己在许多地方受欢迎。大学生请我去讲演,学术团体邀我去开会。辽宁大学甚至授予我一个荣誉教授的头衔。
我还把在1985年作的几次演讲的内容加以整理,写成一篇文章《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哲学》,在《文汇报》上发表了。这篇文章系统地阐述了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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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我的申辩王若水(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感谢书记处委托乔木同志和中宣部将“处理意见”报告和决定同我见面。现在将我的意见提出如下:关于乔木同志三月十日谈话“报告”对我的错误概括为两条。第一条是说,在发表周扬同志文章前,作为当面听了乔木同志谈话的王若水,没有提醒此事要请示。
这确实是我的错误,我在检查中已经承认了,还说,“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严重。”这和我未能领会乔木同志的意思有关。三月八日乔木同志打电话给邓力群同志,说周文“问题不少,不是加几句话、删几句话能够改好的”,表示“不宜于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这个意见并没有向人民日报传达。虽然我在十日听了乔木同志谈话,但这次谈话很婉转,既没有说无法改好,也没有说不能在报上发表,而是说“索性说清楚一些,然后再出单行本;在报上发表时,前面最好加以说明”。“报告”概述了乔木同志这次谈话的内容,似乎很明确,但我想指出几点:第一、“报告”略去了乔木同志说的“人道主义问题,周扬同志的文章讲的比较周到”,“我是赞成人道主义的,我自认为是非常热烈的人道主义者”这样的话,因此没有表达出乔木同志对周文肯定的一面。
第二、“报告”讲到乔木同志对周文的批评意见说,“有些话不够适当”,“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只作了抽象的简单的评论”。经查郁文同志的记录(与两人核对过)和我的记录,都没有这样的话。又如说乔木同志评论周文中的"马克思主义是包含人道主义的,当然,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这句话说:"显然并未把两者的关系说清,这是一个很大的缺点。"经查郁文同志和我的记录,乔木同志在这里不是这样说的,而是说"没有展开讲,要展开讲。"还有:"笼统地讲应该重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讲克服和消除社会主义的异化……"这样的话,乔木同志当时也没有说过。三月八日上午乔木同志对我们谈话时,根本没有提到"异化"(当天下午,乔木同志对郁文同志打电话,补充了对"异化"的意见。这个意见已加进郁文同志的记录中,但也没有向人民日报传达)。还有,说乔木同志指出周文"抽象化的概念比较多,离开了社会主义的实践",这是根据郁文同志的记录。根据我的记录,乔木同志讲的是:"我看了一些文章,抽象化的比较多,离开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没有直接指周文。
我还想指出,乔木同志那次谈话,自始至终是十分客气的,对周文的批评是十分含蓄的,只有对我的批评坦率一些,但也说了一些鼓励的话。因此,我认为"报告"的转述,把乔木同志的批评突出了,提高了,又加进了一些当时没有说过的话。
第三、“报告”转述乔木同志的话说:“不能离开社会谈人,不能离开社会的人谈人,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马克思的思想从人转到社会,提出了生产力、生产关系、剩余价值、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等概念,才有历史唯物主义;如果单讲抽象的人,就根本谈不上这些了。”这是针对谁呢?从前后文看,乔木同志是针对人民出版社(郁文同志的记录误为人民日报)出的一本书《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中一篇文章,而不是针对周文,因为周文也批评了抽象的人的概念。"报告"未加说明,把这些话同评论周文的话混在一起,也是会造成误解的。
由于以上的写法,“报告”就造成了一种印象,即乔木同志的谈话本来很明确,而王若水等人听了以后认为“没有提多少批评意见”,这是没有道理的,不可原谅的。
关于我近几年的文章“报告”提出我的第二条错误是:“近几年来,王若水等同志发表了一系列宣扬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异化等观点的文章,而且由人民出版社收进了专门的文集。王若水题为《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的文章被收近其中的第一本文集,这本文集就以王若水同志文章的题目作为书名。”
这样表述,不知我的错误在哪里?笼统地把“宣扬人道主义”作为错误,是直接违反乔木同志三月十日谈话精神的。我宣扬的是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这不对吗?我在《为人道主义辩护》一文中说得很清楚:“我们所主张的人道主义也不是别的人道主义而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或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革命的人道主义,等等)。"如果认为我的这些话不过是幌子,实际是宣扬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那就应当说清楚,并且提出证据。
至于我写了《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的文章,被收进了集子,并作为书名,这是什么问题呢?“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是马克思自己的话,见之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是被公认的马克思的成熟著作。乔木同志说,“我认为马克思成熟期主要着眼点当然是人,但主要是社会,这才是根本的变化。……因为从个人转到社会,这才有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问题。"我觉得,这并不矛盾。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中说的是:"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讲到他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又说"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的状态的人".正是在这本著作中,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问题。
不管怎样,这个问题总是可以讨论的。即使我错了,又怎能采取组织措施呢?
下文说:“还应该注意到,有一些人利用这些观点加以引申,发表了许多完全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怪论,实际上成为当前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核心之一。文艺界也有人宣传超阶级观点,反对阶级斗争的作品已经发表了好些篇。他们用抽象的人道主义观点攻击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是反人道的。”
我不知道这里说的怪论具体指什么,它是不是从我的观点引申出来的。如果是从“人是出发点”引申出来的,我认为那并不是我的观点,而是马克思的观点。退一步说,即使是我的观点,也要看怎么引申。如果是合乎逻辑地引申出来的,这说明我的观点本身包含着错误,那就应当指出这个错误何在。如果是不合逻辑地引申出来的,那就是歪曲。任何人的观点都可以被歪曲,事实上马克思的观点也常常被歪曲。怎么能叫被歪曲者对歪曲负责呢?“报告”提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核心之一”,这究竟指什么?这个话分量很重,但“报告”又没有具体说明。我希望具体说明,否则我无从申辩。
我还要申明,《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那本书,并不是我编的,其中的文章我事先没有看过,到现在也没有全看。那些文章都是探索性的,人民出版社也是把这本书定为“内部发行”的。有的文章中的某些观点,我也不同意,但个人只能对自己的文章负责。
至于文艺界的超阶级观点、抽象的人道主义观点同我的文章有什么关系,“报告”根本没有说。那些错误的观点都是我所反对的,我主管的人民日报文艺评论版也发表过不少这种批评文章。
以上是我对“报告”对我的指责的申辩。我认为,第一条理由是不充分的,第二条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根据这两条理由来对我采取组织措施,是不能令人心服的。
其他几点说明在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上,我发表过几篇文章。这些文章既没有违反党章、宪法,也没有违反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的路线方针和四项基本原则。我是把它作为学术问题来探讨的。
我没有利用人民日报这块阵地来宣传我个人的学术观点;我的那几篇文章都是发表在别的报刊上的。“报告”说我想通过周扬同志的文章使自己的观点成为权威性的观点,我没有这样的意思。我认为真理根本不应该通过权威来确立。事实上,周扬同志找我去时,我还曾一再推辞,因为我当时忙于其它一些事情,实在分不开身。我参加的时间总共不过四、五天,主要是对第四部分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的工作。周扬同志有自己的见解。例如异化问题,他是讲得最早的,一九六三年在学部的报告就讲了。我记得毛主席在审阅修改他的报告时也讲过:异化是一个好的概念,异化是普遍现象,不仅人类社会有,自然界也有(大意)。关于人道主义问题也是这样,他可能同意我的某些观点(不是全部),但报告的内容只能由他自己定。我一直认为,象这样的学术问题,不论谁讲了话,都是可以提不同意见的。"报告"说:"关于人道主义的问题,作为学术问题,今后仍可允许进行不同意见的讨论。"我非常赞成。但与此同时,"报告"却对我的学术观点作了结论,认为是错误的,并且作为采取组织措施的一条理由。这怎么能谈得上是"允许进行不同意见的讨论"呢?今后和我观点相近的人,谁还敢写文章呢?
人道主义是一个大的理论问题,全世界都在讨论。在我们国家,过去就很少讨论,到六十年代又发动了对人道主义的批判,影响很大。这三年来,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思想界才重新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这应当说是好事。“报告”说:乔木同志严肃批评了《为人道主义辩护》一文开头和结尾套用《共产党宣言》说的“怪影”,认为这是“给人一种强烈的印象,似乎现在中国的思想界是反人道主义的思想界,中国社会是反人道主义的社会。”对此,我不得不加以解释。我的文章开头说:“一个怪影在中国知识界徘徊___人道主义的怪影。三年来,有关人的问题的论文发表了四百多篇,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的。……然而一些好心的同志却根本不赞成任何人道主义的口号,认为这是一种异端。"这是说中国知识界对人道主义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而有些好心的同志仍然把它视为怪影。(至于这些好心的同志是谁,可参看人民日报今年一月十一日的学术动态。)我的文章末尾说:"这种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不是已经存在于我们的实践中,并且日益发展着吗?为什么把它当做陌生的、异己的事物呢?一个怪影在知识界徘徊……'你是谁?''我是人。'"这当然不是说中国社会是反人道的社会,而是说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已经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但还有人不认识它,因而需要告诉他们,这并非怪影。
关于周扬同志问题的内容关于周扬同志的文章,我想也可以说几句话。文章开头回顾了过去的情况,讲到“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我们一直把人道主义一概当作修正主义来批判,认为人道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绝对不相容”。周扬同志在此还作了自我批评。显然,这篇文章是想在人道主义问题上进行拨乱反正,纠正过去“左”的错误。至于乔木同志的谈话,我觉得着重点是在另一个方面,即如何正确地宣传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批判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影响。这是从不同的角度提问题,两者并不矛盾。也正因为这一点,我在听乔木同志谈话时,并不感到是否定周文的。但是,批判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这件事过去也做过,为什么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呢?我想是用什么来代替的问题。过去是代之以“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而现在是要代之以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这个口号,在国外已经流行了几十年,而在我们国家还是争论对象。乔木同志最近谈话,是一个中央领导人第一次肯定这个口号,也就是我感到兴奋的原故。乔木同志似乎没有意识到他说这个话的重要意义,而似乎认为这一点已经不成问题,问题只在于如何联系实际,向群众作宣传。乔木同志说学雷锋活动是“人类历史上空前未有的人道主义高潮”,说十二大提出两个文明是“人道主义的发展”,并责备我们没有这样宣传。可是,这样的话,乔木同志讲可以,我们怎么敢讲?
人家会说你是擅自解释,歪曲雷锋形象,歪曲十二大精神。拿我来说,在这以前只是想为人道主义辩护,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争得一个合法地位,还不敢拿到群众中去宣传。所以,我认为乔木同志的谈话是进一步的要求。但是,这并不是周文原定的任务。乔木同志提出的任务很多,在一篇文章(而且是其中的一个题目)里都要讲到,而且要讲得全面、完整,这个要求未免太高了,篇幅也不允许。我想那是以后的另写文章的事。对人道主义要有一个认识过程,要靠大家共同来讨论,共同写文章。
基于上述理由,我认为“报告”中批评周文未讲到这个,未讲到那个,是不能令人心服的。
而且,“报告”一面批评周文讲了社会主义的异化,说这样会引起国内外敌对势力“攻击社会主义社会违反人性”;另一方面又指责周文没有明确谴责和批判“我们社会中各个领域存在的种种犯罪活动的反人道性质”:这两者又如何协调一致呢?难道后者就不会被敌人利用吗?
关于周扬同志文章的动机和效果“报告”还说:“不论作者的主观愿望如何,但其客观效果势必是在思想界引起混乱。”我觉得,对周扬这样一位老革命家的主观愿望都不作肯定,而采用这种表述方式,是很不妥当的。同时,所谓“势必在思想界引起混乱”,也只是一种主观的推论,并没有客观的证据。
稍作调查就知道,实际情况是这个报告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况且,什么叫“混乱”呢?思想界对人道主义的看法,本来就不一致,并不是周文造成的。本来,周扬同志的报告使大家觉得清楚了,倒是后来四位同志的报告,引起了纷纷议论。当然,作为百家争鸣的体现,也可以这样作。但我觉得不解的是,既然肯定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概念,为什么恰恰要对赞成这个概念的同志采取如此不同寻常的措施呢?为什么偏偏去找不赞成“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同志去发言呢?既然指责周扬同志和我讲了社会主义的异化,为什么又要让别的同志去大讲异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呢?为什么在这里不怕造成更大的思想混乱呢?
“报告”对周扬同志讲话的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采取这样的措辞,看来其根据是乔木同志三月八日的电话。这个电话与三月十日谈话大不相同,讲得坦率而严峻,使我很震动。他说:“这篇讲话目的何在?”“是用来批判文化大革命?是用来批判什么?”“如果是批判‘文化大革命’,现在又没有‘文化大革命’了。”“如离开具体现象去讲,去讨论,会给人以暗示说,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没有人道。”“现在讲人道主义,给人以什么目的?希望有人在讨论会上做作一个发言,这么讲可以讲到要害”,“不然周扬同志的文章发表了可能成大的问题。”
这就是乔木同志认为周文的目的或“要害”(这个词引起人们某种联想)所在。难怪这篇文章的发表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这变成政治问题了!当我发现这一点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而当我反复捉摸乔木同志的电话,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乔木同志的想法,而只有这一点才能解释为什么要采取这样异乎寻常的措施的时候,我又觉得不寒而栗。
乔木同志十日谈话中,讲了不少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的非人道、反人道现象。周文没有讲非人道或反人道,而是讲异化问题;他并没有“离开具体现象去讲”,而且联系到思想、经济、政治。而且周文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异化,同资本主义的异化是根本不同的,其次,我们也是完全能够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来克服异化的。异化的根源并不在社会主义制度,而在我们的体制上和其他方面的问题。”周文把异化和改革联系起来,指出“掌握马克思关于异化的思想,对于推动和指导当前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怎么是抽象地讲异化呢?
这怎么是批判社会主义或“暗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人道”呢?
我觉得乔木同志三月八日的电话,确实提出了一个大的问题。如果周扬同志讲话从动机到效果都是如乔木同志想的那样,那就应当主要处理周扬同志,而不是我,否则不符合党内生活准则。但是,首先要提出站得住的证据。单是三月八日的电话,是不能服人的。怀疑不能作为处理的根据。能不能冷静地、实事求是地把整个事件的起因考虑一下,重新做出判断呢?
如果连周扬同志都不受信任,广大知识分子会怎么想呢?
知识界需要生动活泼,也需要安定团结。我担心这件事的处理将造成的影响。此例不可开。
我以一个党员的身份直率地、无保留地提出以上意见,希望得到考虑。如果我错了,请予以批评和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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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关于我近年的言论王若水(1984.8-9)
1983年10月12日,邓力群同志在12届2中全会上作了长篇发言,集中地批评了我近年来的言论。他说:"王若水同志确实有一套自己的思想体系。在许多重大的政治问题、思想问题、理论问题上,他认为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他的思想体系符合的,就保持一致,不符合的就不保持一致。"接着,10月28日,中央领导同志在勤政殿接见《人民日报》负责人,宣布中央关于调整《人民日报》领导班子的决定。胡乔木同志作了主要讲话。两天以后(10月30日),胡乔木、邓力群同志来到《人民日报》,向全体党员宣布这个决定,胡乔木同志作了长篇讲话。这两次讲话,都着重批评胡绩伟同志和我的错误。乔木同志说:"胡绩伟同志和王若水同志,对有一些思想,有一些言论,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是没有同中央保持一致的。这并不是无意的,也不是偶然的,不是一个短的时间,比方说几个月,一年、两年。"接着又说,关键的问题在于胡、王两人对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是不正确的。
在今年(1984年)7月书记处讨论人民日报工作的《纪要》上,说王若水同志"在近几年来发表了一系列宣传资产阶级思想的言论".我不大清楚这里的"资产阶级思想的言论"指的是什么,大概仍不外是胡乔木、邓力群同志这三次讲话说的那些吧。
不过,《纪要》还把胡绩伟同志和王若水同志加以比较,说胡绩伟同志属于“好人犯错误”,而王若水同志的问题与胡绩伟同志的问题不同“。因此我想,”资产阶级思想“还是比较含蓄的提法,实际的意思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是认为我是”不同政见者“;否则不会说我不是”好人犯错误“(胡乔木、邓力群同志在讲话中也郑重提过我作为党员是否合格的问题)。问题既然提得如此严重,我作为一个党员,当然是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和检查的。
一年来,我再三再四地思索了两位领导同志对我的批评,再三再四地检查了我的言论。现在,我把对这些问题的想法写出来,希望得到同志们的批评和帮助。两为领导同志的讲话,当然以胡乔木同志的为更重要,不过他的讲话具体材料较少;邓力群同志的讲话中具体例子要多一些,因此我的说明更多地涉及到邓力群同志所提的问题。这些问题一共八个,即,㈠关于“取消毛泽东思想”;㈡关于“一穷二白”;㈢关于“自由和责任”;㈣关于经济犯罪和阶级斗争;㈤关于思想解放和四项原则的关系;㈥关于马克思主义是否可以有不同的学派;㈦关于党的领导和民主问题;㈧关于要求撤销汪东兴同志人大代表的问题。以上问题未包括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因为这两个问题我在今年上半年的整党会议上有两次发言,均以简报形式送中央。人道主义问题,我还写了文章。异化问题较复杂,详细谈需作为专题来写,这里就暂不涉及了。
一、关于“取消毛泽东思想”
邓力群同志说:“王若水同志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几次发言,说‘毛泽东思想也包含某些错误’,毛泽东同志晚年错误‘无法说它不属于毛泽东思想’”。又说,1980年,让他参加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的起草工作。……一直到决议通过之前,王若水同志一再坚持,要在党的指导思想中间取消列宁主义,更要取消毛泽东思想。""当时有这种主张的,当然不止他一个人。决议通过后,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且在不同场合批评毛泽东思想。"邓力群同志引用了我的话:“从现在起,就逐渐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这个概念来代替‘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这句话大概出自那次会议的某一期简报。我手中没有这个简报,不知前后文是怎么说的。“取消毛泽东思想”,当然是一条大罪状。但是,邓力群同志脱离了当时的具体情况了。什么是当时的具体情况?就是毛泽东思想究竟包含哪些具体内容,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具体地说,就是“毛泽东思想”包不包括毛泽东的错误观点,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文化大革命”中,在国内外广泛宣传并深入人心的看法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毛泽东思想最主要的内容,即所谓“第三个里程碑”。在起草和讨论《决议》时,这也是大家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要否定它是“毛泽东思想”的困难在于:(一)这个思想的产生并不是在毛泽东一生的早期,而是在他的思想成熟以后;(二)这个思想也不是毛泽东同志的个别命题或个别论断,而是构成了一套体系。
早在1979年1月的"理论务虚会"上,我就这样说过:"我觉得现在光是说'片言字语'已经不够了。对片言字语,好办,我们可以说它不代表毛泽东思想。但有些错误的东西,如毛主席晚年多次强调的,毛主席本人很重视的这些思想,直到去世前也没有加以否定,我们无法说它不属于毛泽东思想。我们应当承认,对毛泽东思想也要一分为二。过去也这样说过,那仅仅是从真理有绝对性也有相对性这个意义上来说的。现在要从毛泽东思想也包含某些错误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的核心,是正确的;毛主席关于民主革命的思想是正确的;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许多思想也是正确的。但是,不必讳言,除此以外,毛主席在晚年确实有一些思想,已经为实践所证明是错误的。"为了避免上述问题,我确实曾提议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来代替“毛泽东思想”。但这并不是我的创造:“八大”就是这样提的,我不过是想恢复“八大”的提法而已,而“八大”是中央肯定为正确的。在《决议》讨论过程中,我还曾经提出过另一种方案,即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毛泽东思想”中分出来,称之为“毛泽东晚期思想”。这就是说,我们是坚持“毛泽东思想”的,但我们说的这个“毛泽东思想”不包括“毛泽东晚期思想”。所以,邓力群同志说我一直到决议通过之前还坚持取消毛泽东思想,是根本违反事实的。
我还可以补充一件事实:我本来没有参加起草《决议》的班子,在我发表这个意见后不久(1980年10月2日),乔木同志找胡绩伟同志和我去见他。乔木同志一开始就说:"在想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不知中央能否通过,但又觉得非提不可。这意见同若水的意见差不多,即把毛泽东思想的早期和晚期分开。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如能解决,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在这以后,我就被吸收参加起草班子,并分工起草"毛泽东晚期思想"一节。后来因相当多的同志不赞成这个提法而被否定了。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决议》的定稿对"毛泽东思想"是这样下定义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这样解释的"毛泽东思想",把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观点都排除在外了,那当然是要坚持的,是不能否定的。
我所否定的,只是实践证明为错了的毛泽东同志的观点,这和中央没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
至于这种错误观点叫不叫“毛泽东思想”,那是另一个问题,是名词问题而不是实质问题。
在《决议》起草和讨论过程中,提出这样的问题,完全是自然的、正常的。而且,我后来也改变了想法,提出了“毛泽东晚期思想”这个概念,以便与正确的“毛泽东思想”相区别。
最后,《决议》对这个问题,是这样写的:“把经过长期历史考验形成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别开来。”这样争论就结束了。现在,邓力群同志把这个讨论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翻出来,不问问题的实质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耸人听闻地说我要“取消毛泽东思想”。这就变成我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了。这是我不能不加以辩正的。
二、关于“一穷二白”
邓力群同志说我在《决议》通过以后,仍然“在不同场合继续批评毛泽东思想”。下这种判断的根据是什么呢?邓力群同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最近他还写文章批评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提法。毛泽东同志说,穷就要干,要革命,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意思很清楚,无非是说因为穷就要干,就要革命,来改变这个穷。
王若水同志在文中质问‘怎么能说贫困是好事',说'那种认为共产主义觉悟和文化知识水平没有什么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从毛泽东同志那段话里根本看不出这个意思嘛。"这是指我在1983年8月17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一篇短文《怎样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其中我讨论了"一穷二白"是不是好事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1958年说:"除了别的特点之外,中国六亿人口最显著的特点是一穷二白。这些看起来是坏事,其实是好事。"(《介绍一个合作社》)。这个话说得很清楚,一穷二白是好事;怎么能说看不出"贫困是好事"这个意思呢?
至于说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来改变这个穷,这只是说"穷"这个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并不意味着"穷"本身就是好事。
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里,曾经专门用一节讲"坏事能否变好事"的问题,其中就把中国将由穷国变富国当做坏事变好事的一个例子。但是到了1958年,毛泽东同志改变了这个提法,说穷"看起来是坏事,其实是好事".这个意思就不一样了,57年说的是"穷"虽然是坏事,但是可以变成好事(富);58年说的是"穷"本来就不是坏事,而是好事。究竟哪个对呢?我是赞成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的提法而不赞成他在1958年的提法的。这有什么错吗?
至于我说“那种认为共产主义觉悟和文化知识水平没有什么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是有针对性的。下面我紧接着说:“关于这个问题,过去报纸已发表过论述文章,我就不多说了。”
我指的是1982年9月27日《解放军报》编辑部文章,其中批评了赵易亚同志把"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同有文化根本对立起来,似乎强调文化就会削弱共产主义思想的作用,妨碍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如果我的批评是错的,那么《解放军报》的批评也是错的,而赵易亚同志的观点倒是对的了。顺便我还要提一句:赵易亚同志的文章原是他的一个发言,曾经被作为一个正面材料登在中宣部的简报上,所以后来才在《解放军报》和《解放日报》上发表。
毛泽东同志关于“一穷二白”是好事的说法,不但造成了58年"大跃进"中鄙视书本知识、不尊重科学的风气,而且一直发展为"文化革命"中流行的"越穷越革命,富了就会变修","知识越多越反动"的观点。虽然毛泽东同志没有这么说过,但他确实说过"富的革命就困难","书读得越多,越蠢",这的确造成以穷为光荣,以"大老粗"为骄傲的风气。现在党中央提出提高国民收入,首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还提出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在我的文章发表前几个月,耀邦同志在纪念马克思逝世百周年的大会上,特别把知识和知识分子问题作为报告的中心内容。那么,我写这篇文章,不正是同中央一致吗?不正是宣传党的现行政策的正确性吗?过去为了宣传党的现行农村政策的正确性,报纸上也多次批评过"一大二公".既然把"一大二公"说成是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可以批评,为什么把"一穷二白"说成是好事就不能批评呢?
对毛泽东同志的某些错误观点提出批评的,并不是只有我一人。1981年8月,在六中全会决议发表后不久,胡乔木同志作了《当前思想战线的若干问题》的报告,其中对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就作了五点批评。外电的反应是:这超出了《决议》的批评范围。
其他一般学术刊物对毛泽东同志的观点提出异议的文章,更是不少。不久前,《红旗》杂志还批评了"政治挂帅"的提法。至于在知识和知识分子问题上批评毛泽东同志,我也不是头一个。胡乔木同志在上述报告中就有这样的内容。另外,在我的文章发表之前,《新民晚报》上有一篇林放的文章"'成堆'有什么不好?"《人民日报》1983年1月4日转载了(不是我的主意),反应很好,未听到中央领导同志或中宣部有什么不同意见。为什么独有我的文章一发表,就成为严重问题呢?胡乔木同志的讲话对毛泽东同志的批评,是指名道姓的。我的文章没有点名,也没有任何尖锐的语句;相反,是说得很委婉的,根本不是象邓力群同志说的"挖苦一通".什么是毛泽东思想?六中全会已经解释得清清楚楚。按照这个解释,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并不包括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之内。那么,我批评的只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并没有批评毛泽东思想。邓力群同志对我的指责,是不能成立的。
三、关于“自由和责任”
除了上面这个问题外,邓力群同志还批评了我的另外一个观点。这个观点是可能了解为反对毛泽东思想的。这就是“自由和责任”问题。
这个问题,胡乔木同志和邓力群同志都看得很重要。邓力群同志前后作了三次批评,第一次在十二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在中央宣传文教单位领导干部会议(1983年11月1日),第三次在首都部分理论工作者座谈会(1983年11月8日),一次比一次讲得长,一次比一次提得高。最后一次是这样讲的:“我和宣传文教单位的领导同志谈话中,也讲到了王若水同志。他在报刊上公开写文章,要把自由和纪律改成自由和责任,说纪律是外加的,责任是发自内心的。一个共产党员,怎么能把纪律看成是外加的?他是解放战争末期在北京参加地下工作入党的,现在三十多年党龄了,又是《人民日报》的副总编辑。他不但心里这样想,而且见诸于文字,要说服大家同意他的意见。如果他在入党前就声明,党的纪律是外加给他的,我们就不能让这样的同志入党。
所谓自愿入党,就包含自愿地为共产主义的理想奋斗,为党的纲领奋斗,自愿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你有这个才申请入党。党考查以后认为你这个志愿是真诚的,才吸收你入党。如果入党以后感觉到纪律约束太大,接受不了,可以随时提出,说这是外加的,我要退党。入党是不自由的,可是党员退党从来都是自由的。又要在党内,又要发表这样的言论,说纪律是外加的,不是发自内心的,不管动机怎么样,效果只能是涣散党的纪律。这能不能称合格呢?
可能相当多的同志没有看到这个言论,如果一个共产党员看到,在中央党报上发表了这种意见,引起注意了没有呢?是不是考虑过,应该写个意见给《人民日报》,或者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一下呢?有的同志提了,有的同志可能觉得这个没什么关系,学术讨论嘛,各人都可以发表不同意见。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原则问题上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合格不合格呢?
我看不太合格。“
邓力群同志这篇讲话,登在中宣部理论局的《理论工作简报》上,“编者按”说这是一篇“重要的讲话”,“可以适当翻印,并可在理论工作者中传达。”讲话中对我的这个批评,份量很重。按照这个讲话,不仅是写这篇文章的作者有不够党员标准的问题,而且凡是看到这篇文章的共产党员,没有对这个问题“引起注意”,没有写信给《人民日报》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那也是“不太合格的共产党员”。
内部讲了还不够,紧接着还端到报纸上去。1983年11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十分重视整党学习,提高共产党员自觉性》,其中说到:"一个理论工作者在本报写文章,提出要改变一个提法,把'自由和纪律'改成'自由和责任',……"我的那篇文章,发表在1982年4月28日的《人民日报》上,题目是《文艺。政治。人民》。
有多少人看过,我无从估计,不过我听到的反应是不少的。绝大部分反应是好的,但也确有人提出过批评。一次是1982年6月,北京大学党委整理了一个《对一些报刊和个别同志的意见》的材料,后来由教育部党组转报中央,其中就点到我的这篇文章;另一次是《湖北日报》上发表了一篇《人民。政治。文艺》,也对我的文章提出不同意见。不过这两次批评都没有提出我"要把自由和纪律改成自由和责任"的错误。总之,在我的那篇文章发表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从没有听到谁批评我要把"自由和纪律"改为"自由和责任".这就值得研究一下:究竟是这么多共产党员的读者都"不太合格"呢,还是邓力群同志的批评本身就没有根据呢?
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艺。政治。人民》,有关原文是这样说的:“我们不要滥用创作的自由。我们常说自由和纪律的统一,但在这里我宁愿讲自由和责任的统一。纪律是外加的,而责任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创作的自由与作家的责任是统一的,我们有创作的自由,但不是可以不负责任。我们要对人民负责,对社会主义负责。邓小平同志讲过了党的领导不要对文艺横加干涉,这正是加重了作家、艺术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