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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莫里斯·勒布朗 七大谜案

_2 莫里斯·勒布朗(法)
  “您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当然想知道。他是我的杀妻仇人,是他杀死了内人和秘书,有何不想知道的道理?您知道吗?那么请您告诉我,那家伙现在在哪里?”
  “我晓得。”
  “他在什么地方?”
  “就在这栋别墅里。”
  “什么?在我的家里?可能吗?”男爵的脸色马上变成铁青色。
  “错不了的。”
  “那……那……他是谁?”
  “是你!”罗宾的声音像冰一般冷喝道。男爵面色苍白,腾地一下子站了起来。
  “喂,别跑!你就是凶手,男爵先生。”罗宾把双手搭在他的肩上,就像铁臂钳住了一般。当男爵想甩掉时,却无法动弹。
  “请坐下,别急,听我把话说完嘛。”
  男爵软绵绵地瘫坐在椅子上。两个人一声不响地凝视了一会儿,旋即罗宾打破了沉寂:“男爵,你对夫人的妄为,奢举浪费,大肆挥霍无能为力,你恨透了她,同时你又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你将巨款、珍宝藏匿起来,同时串通那个女人杀死了夫人,之后把丢失的巨款的责任推到夫人的身上,同时以夫人卷财逃逸的罪名向警察报了案。然而,你这个秘密不小心被你的秘书莱贝奈先生发现了。因此你就伪装成一个老医生,把他杀死u你已犯了双重谋杀罪,同时,你还私吞布汝尼公爵夫人所寄存的珠宝,又把这一罪名推到尊夫人身上,然后把这些东西交给帮凶,让她逃走。我说得对吗?男爵?”
  男爵把头抬起来,脸色已经恢复成原来的气色,他用惊诧的眼神望着罗宾的脸,好像把他当作一个精神病人,让他语无伦次。片刻,动了动嘴唇,仿佛要说什么,旋即又改变了主意,接着接了一下小桌子上的铃。
  不一会,管家进来了。“您有何吩咐?”
  “喔,艾狄旺,你可以去休息了,客人由我来招待。”
  “是!那,灯要不要关?”
  “大门口的灯不要熄。”
  管家点了点头退出客厅男爵从写字台的抽屉里拿出支手枪来,故意让罗宾看见,之后把手枪装进门袋口袋里;用低沉而又缓慢的声音说:“我不知你的来历,但是,你刚才所说的话使我非常惊诧。我不知道你为何说出如此毫无依据的话,你又为何说我是杀人凶手,把罪证推到我身上,我百思不得其解。
  “请您原谅我的冒犯,我认为您神经有问题,为此我很害怕。为了预防万一,所以我才拿出枪来。你的大脑也许不太正常,大概是昨晚做了恶梦,而把这看作事实,因此跑到这里来找我的麻烦。我是个贵族,有地位,名誉卓著,财产丰厚,这些都是大家所共识的,我为何又要去杀人呢?自从贱内失踪后,我几乎每夜都无法入睡,时时刻刻为她担心,内心非常痛苦,弄得我是疲惫不堪。你居然又来说出如此无中生有的话,我真不知拿你如何是好?
  “我并非你想象中的那种人,更不会去杀人,请你立刻离开这里吧!”男爵语带悲痛地说,眼里噙满了泪水。罗宾看到他这一表情,疑道:“难道我误会他了吗?
  男爵并不是杀人犯……那眼泪,那音调,啊,男爵仿佛是清白……。”
  罗宾几乎不相信自己的判断。可是,当他瞥见男爵胸前的领带时,心中不由回忆起一桩事来。
  在男爵的领带上夹着一根领带别针,那是一根比普通的长许多的金别针,在针头上镶着一粒大珍珠,别针呈三角状。被杀害的秘书的胸口就是被一根非常细的利器刺穿心脏的,从伤口的形状看来,那决不是小刀一类的东西。对了,莱贝奈一定是被那根别针刺死的。他将别针倒置手中,用拇指压在那粒珍珠上,只要用劲一扎,心脏便被扎透……想到这里,罗宾又恢复了自信。
  “男爵先生,你是位非常不简单的人物,你说我神经有问题,脑筋不正常,做了恶梦来掩饰你的罪行。哼!事情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单纯。既然你玩捉迷藏,那么,我就更详细地告诉你!先生,你的那个同党就是被警长葛尼玛所逮捕的女歌星妮莉黛贝。妮莉在你的吩咐下,带着装有巨款和珠宝的大皮箱四处逃避。葛尼玛认错了人,以为她就是尊夫人,于是把她逮捕。结果,当他搞清妮莉是一名歌星后,便把她放了。因为葛尼玛非常老实,所以被她巧妙地瞒过去了。但是我是不会被你所迷惑的。你在报纸上悬赏20万法郎,追寻尊夫人,这也是欺骗大家和警方的一种诡计。大家被你那20万法郎的巨额悬赏所迷惑,四处寻觅。但是,你已经把夫人的尸体藏匿起来,谁还会找得到呢?所有这些均是你的蒙人手段,狡猾的特技表演!
  “还有,先生,你嘴里虽说要赔偿布汝尼公爵夫人的珠宝,把这栋住宅及别墅通通拍卖,然而一旦你拿到那笔钱之后,就会远走高飞。不必说,公爵夫人连一文也无法拿到。当你拿了所有的钱后,一定会逃往国外,先躲到丹麦亦或荷兰,在那里和歌星妮莉会合,然后一块逃跑到英国去。”
  男爵心平气和地听完罗宾的话说:“你真会说笑,你究竟是什么人?”
  “哈!哈!我是上帝遣来的天使,专门来惩罚你这个杀人凶手。”罗宾说着突然站起来,双手抓住男爵的肩膀,气势汹汹地说:“嗨,先生,如果你不想丢命的话,就乖乖地听我的话。你所说的被夫人卷走的300万法郎,公爵夫人所寄存的珠宝以及拍卖别墅所得的钱应该全部在你这里吧?
  “你瞧,那个新皮箱已经从幕帘后露出来了。那个皮箱是用来装钱和珠宝的吧?
  大概你打算在今天逃跑。但是,偏偏有数十名警察把你这栋别墅包围了,你已经无路可走!你已是闭关之犬!可是,只有我可以救你一命。只要打一个电话,明早凌晨时分,就会有20多个属下赶到这里来,用计把警察引走,到那个时候,你便可以借机溜走。如何?行吧?不过,这是有条件的。对你来讲,这是九牛一毛。换句话说,只要你把一半的钱和珠宝给我,那就万事大吉了。”
  “嗬,嗬,我明白了,你这是趁火打劫,是不是?”
  “你不愿被敲诈、勒索?我只是不想看你为此而命丧黄泉,想救你一命,这算是报酬,一半的金钱可说是太便宜了。如此一来,不但救了你一命,同时还救了你的女朋友——妮莉一命。喂,先生,你愿意你们两个人一块送命呢?还是愿意分出一半的财宝呢?快回答我!”
  “这就是答案!”男爵腾地站起身来,与此同时拔出枪来。罗宾眼疾手快,就在他要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一转身,把男爵扔到床上。罗宾从他一拿出枪时,就一直留神他的眼睛,估计他一定会拔枪,因此不等他开枪,一个擒拿便把他摔倒,子弹射人天花板内,泥土从上面稀稀落落地掉下来。男爵一个鱼跃站起,一把抓住罗宾说道:“嗨,好家伙!”
  两个人在地上展开殊死搏斗。一会儿罗宾把男爵骑在身下,一会儿男爵又把罗宾翻倒在地,两人滚作一团。突然,罗宾感到胸部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好,你居然……用别针……”罗宾扼住男爵的手腕,把倒拿着的领带别针夺了下来,然后把男爵掼倒在地上,上去就是一脚,同时紧握拳头,对准他的心脏就是一个虎拳。
  男爵当即晕死过去。
  “哈,一点儿伤也没有。由于我衬衣里穿着防弹背心,所以像这种夹领带的别针无法发生作用了。哦,别针的针头都已经弯曲了。但是,金钱和珠宝在哪里呢?
  喔!很可能就在那个保险箱里面。”
  罗宾从男爵的衣袋里搜到一串钥匙,当他快走近大保险箱时,突然站住了,侧耳侧听,“砰!砰!砰!”
  “喔,有人正在敲门。没错,一定是警察发现了枪声。如果叫他们进来,事情就复杂了,必须马上把事情办妥,但是,打开保险箱的密码是什么呢?”
  他把门从里面锁住,防止外人从外面进来。然后他便蹲在保险箱前,默默地注视着密码的键盘,苦思冥想起来。“密码……四个字吧?像这种保险箱,一般都是四个字的,哦,应是××和××呢?知道密码的可能就只有男爵和他夫人了。但是夫人已经被杀,男爵在那里人事不知,把这小子弄醒,逼他说出来……不行,没有时间了,警察已经在外面喊开了,到他们破门而入大概只剩下二三十秒钟了。快,赶快想呀!”
  罗宾绞尽脑汁拼命思索。突然一个念头像闪电般掠过他的脑海。“喔,对了,莱贝奈的反光暗语中一定藏着密码。对,没错,莱贝奈一定知道保险箱的密码。”
  他把手指伸向键盘,按动刻着ABC到XYZ的字母表,字母排列成圆形,如果按动这些字母,将它拼成一种密码,把钥匙插进去,保险箱便可以打开了。
  “叽!叽!叽!叽!”他连续按了四个字,然后把钥匙插入,使劲一转,两手握住保险箱的把手,把厚重的门往外一拉,保险箱的门被打开了。但是,当他朝里面一瞧后,禁不住倒退了两步。
  在保险箱里有一具尸体,是个半裸的女人,已变成两截。凌乱的头发遮住了她的面目。罗宾立刻把尸体拔出来。“啊!原来是男爵夫人!”他惊叫了一声。
  与此同时,嘈杂的脚步声从楼梯处传来。“啊,他们已经上来了。”时间非常紧迫,已来不及去拿那些金钱和珠宝了。
  罗宾急忙奔向隔壁的房间,从窗口跳出来沿着水管滑下去,飞快跑过院子,之后穿过树林,越过石墙,从大路溜走了。
  翌日清早,罗宾来到卢布朗的公寓。
  “战绩如何,罗宾?”
  “唉,失败,太失败了!真是得不偿失。”罗宾苦笑道,但是脸上却是一丝满不在乎的微笑。
  “所谓的失败,是否没有找到男爵夫人?”
  “不,男爵夫人已经被害,是被他丈夫杀死的。”
  “什么?”
  “我打一开始,就怀疑是他杀死了他的夫人和秘书。结果藏在保险箱里的夫人尸体被我找到了。”
  “那么,钱呢?”
  “我亲眼看到那个包也在保险箱里。”
  “你没有拿那些东西?”
  “对了,我之所以说大失败了就是指此,这应是我一生最大的失策了。”
  “如何不把它拿出来?以你惯例不是如此呀!”
  “不,那确是太糟了,一具尸体被锁在保险箱里达两个礼拜之久,那种气味你是可想而知了。
  “当我一闻到那气味时,差点没晕过去,哪还顾得了那些金钱与珠宝呢?况且,警察马上就到,我这是勉强逃出来的。”
  “喔,原来如此,那简直太可笑了。”
  “有何好笑的?真是糟透了。”
  卢布朗看着罗宾的表情,忍不住捧腹大笑。可是,忽然又像回忆起什么似地说:
  “喔,对了,你是如何知道那个保险箱的密码的?”
  立刻,罗宾马上洋洋得意地说:“啊,这就是本人明察秋毫和高明的推理之处。”
  罗宾说这话时,那张得意的面孔犹如天真烂漫的孩子一样。卢布朗就爱看他这一表情,仿佛有意恭维似地道:“那快告诉我你是如何利用聪明的智慧和伟大的推理,发现密码的吧!”
  于是,罗宾又得意地说道:“啊,其实只要用心仔细想一想,喂!卢布朗你对前些时那个阳光暗号还有印象吗?”
  “喔,当然有印象。当时译解暗号时用的纸还在这里呢!”卢布朗拿出那张纸。
  “现在,再一次把它写在上面看一看:“不管在什么地方,一定要避免危险,避免被攻击,小心谨慎地靠近敌人……、’
  “你瞧,这四句话的拼字均有误,况且是极简单的错误。假如,不是一点知识没有的人,是绝对不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可是,莱贝奈是一名秘书,是大学毕业,受过正规教育,像如此拼字的错误,一定是有意为之。我发现他有一个英国籍的朋友,叫哈哥路卜。在黄昏时分,他们俩经常去附近的咖啡馆,边喝着咖啡,一边玩报上的填字、猜谜及各种暗号游戏,以此消遣、取乐。同时,他们喜欢用简单的暗号通信。这也是游戏吧。因此,当莱贝奈被监禁起来后,为了把此事通知给他的朋友,便利用阳光反射的原理,用镜子的闪光和朋友联络。那天,莱贝奈把大人的尸体藏在保险箱这一秘密也告之了他的朋友,希望他去报案。于是,在这些暗语中,又加入一个暗语。”
  “另加的暗语同保险箱的四个字有联系吗?”
  “没错,你瞧!这四个单词的错误是……。”
  “嗯——确实有点不对劲。”卢布朗道。
  把拼错字母的单字列表如F:危险:DANGER(正确拼写),DANGEER(错误拼写)多了一个字母E;攻击:ATTAQUE(正确拼音),ATAQUE(错误拼写)少了一个字母T;如此“敌人”少了一个字母N,“小心”把E拼成A。
  “你瞧,把拼错的字母按顺序读出来,就是ETNA(埃托拿)。‘埃托拿’是男爵所养的宝马的名字,曾多次为男爵取得优胜奖。他用自己钟爱的名驹的名字,作为开启保险箱的密码。”
  罗宾洋洋得意地说着,同时,仰头把一股雪茄烟雾吐向天花板。在他眼里,这仿佛比拿到那批珠宝和金钱还感到欣慰。尽管罗宾是能使人听而却步的大盗绅士,更有甚者说他是魔鬼,可是他还是拥有那天真的稚气。
  “后来,男爵的结局如何呢?”
  “当警方发现保险箱里的死尸时,一定不会再让他有任何的诡辩。他是个魔鬼,被推上断头台是个报应。”罗宾静静地道。
  
蓝宝石之谜
  “嘿!那个人真奇怪!葛尼玛双眼忽然闪烁起光芒。葛尼玛是巴黎声名卓著的老探长,是警界的风云人物,是警界的元老。
  清晨,走在上班路上的葛尼玛探长、在贝高乐大街上注意到他前面走的一个男人,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脚上一双又丑又大的鞋子,看起来像一个乞丐。可是,巴黎现在已进入冬季,11月份了,而他还戴着一顶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破草帽。
  他每走30步就停下来,重新系一下鞋带,或者有意把手杖掉在地上,再把手杖捡起来。每次他蹲下时,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小片小片的桔子皮,然后把桔子皮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石头路边。
  是神经病吗?看起来又没有那么严重,可能是呆子,也说不准。乞丐中经常有这种神经不正常的,没有人会去理会这种人的。而且,现在又是早班时候,对于他那怪异的举动,急急忙忙赶着上班的人也只是顺便瞅一眼,任何人也没往心里去,转身而走开了。
  但是,葛尼玛老探长却一直用疑惑的眼神注视着他,不让这个人走出自己的视线。老探长是个热心、勤恳而又固执的人,假若有仟何感觉出人意料的事时,必定要探个究竟。平素他是个温文尔雅的老头子,可是,一旦发现了案件,马上便变成另外一个人似的。执着追查绝不轻易放弃,犹如一只追寻猎物的猎犬,不顾其他,一味向前追去。
  如果他怀疑谁是案犯,决不会放过他,就像一只猎犬咬上猎物一口,便死也不肯放过一样。在案发的现场、有时,一些初出茅庐、办案比较慢的年轻的检察官和局长也会被他呵责得不留情面,甚至督察也对他另眼看待。
  现在,老探长已嗅到了犯罪的气味,于是便跟在这个乞丐后面。这个人的举止很是蹊跷。在路边放便了一片片的桔子皮后,便转身向葛兰特梅大街走去。与此同时,老探长发现在街对面人行道〔也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乞丐,他一边走,一边同那个男人使眼色
  “喔,这俩小子一定是一伙的。”老探长继续跟踪。那个男人弯下腰挽起了裤腿,接着又放一小块黄色的桔子皮;此时,对面人行道上的少年看到此举动,便在旁边的墙上,用粉笔画了一个圆,圆平又画了一个十字。
  “这一定是什么暗语。”片刻,那个人又向前移动。这回,男人一边掉下桔子皮,一边捡起丢在地上的东西。少年便又在附近墙上画了一个圆,里面又加了一个十字。
  “越看越像正在进行什么勾当。”犯罪的迹象愈来愈明显,葛尼玛探长的眼睛为之一亮。这一长一少的两个家伙,不断停下来继续作出使人不得其解的举动。看起来,那个年长的男人已观察好了地形,然后丢下桔子块,少年便依他的暗示在墙上作了标记。
  当他们走到香西利大广场时,年长的站住不走了,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香烟,点着。那个少年走到那个男子的身旁,想不到如此小的年纪也拿出支香烟来,向他借火。乘此功夫,两个人小声交谈起来。老探长从街上的一棵树后望去,看见少年正把什么东西一件件地交给那个年长的乞丐。
  “喔!是手枪。”老探长不禁自语道。
  那个男的转身朝前走去,右手在口袋里不断伸进伸出,如此进行了六次。探长明白了这是手枪上膛的动作,然后转身走去。
  “啊!他一定是打算作案了。但是,在哪里呢?”老探长集中精神继续跟踪。
  不一会儿,那个男的走进修伦大街的一扇门里,他匆匆跟过去。伸进头一瞧,那是一座树木林立的大庭院。里面,是栋非常豪华但又陈旧的四层大房子。这是一座被荒废了的,阴森森的古老,院里的树没有修剪,任其滋长。四层楼的窗户上除了四楼之外,其他的百叶窗都紧紧闭着。
  葛尼玛探长走进院内,沿着碎石汽车道,来到正厅的前而。大门没有上锁,他推门走进去,然后顺着右边的楼梯,悄悄摸上二楼。
  这时,老探长突然听到四楼传来嘈杂的声音,搏斗和脚步声、家具翻倒在地声、喝叫声、惨叫声、随着就是枪声……。
  葛尼玛下了下决心,然后一口气冲向四楼。四楼的房门大开着,当他踏进之后,才发现声音是由隔壁的房间传来的。老探长推开门一看,不禁一愣。原来,刚才的两个乞丐在屋里,拿着椅子在地上”劈啦吧啦”地摔打,同时嘴里惨叫、怒骂着。
  假如不是亲眼目睹,还真以为有人在打斗。不知他们两个人在这里搞什么鬼,葛尼玛被眼前此景弄得目瞪口呆。
  此时,从隔壁的一个房间里,走进来一个大约二十八、九岁的绅士,仪表堂堂,穿着一件华丽的俄产羔皮豪华装,像一位典型的白俄罗斯年轻贵族。
  “唔,葛尼玛先生,欢迎光临。”
  “喂,你是谁?”
  年轻绅士没有回答葛尼玛的问话,而是径自走向那两个男子,说:“有劳了,你们的仟务已经完成了。来,这是说好了的奖赏。”青年绅士递出100法郎的票子。
  “打扰了,谢谢您……嗨!还不赶快向老板道谢!”中年男于接过钞票,向少年说道。两个乞丐连连鞠了几个躬,然后转身离去。
  青年绅士关上门,转易向葛尼玛说道:“非常抱歉,有劳大驾。由于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不得不请您。再次感谢您的到来,哈哈!”他一面笑着,一面伸手准备同他握手。葛尼玛把他的手甩开,脸涨得红红的,很不友善地瞪着对方。
  “唔,生气了吗?葛尼玛兄。对,是我不对。本来嘛,我应打个电话邀您前来的。但是,如此一来,你可能不会爽快答应,就算答应也会带许多警察,少说嘛,也有一个营。这样一来,本人的麻烦就多了,所以,就想了一个办法,表演了一个小把戏,把您请来了。”
  “你是何人?”
  “您还不晓得吗?葛尼玛,我真有点不好意思!大侦探的眼光也有走眼的时候。
  所以啊,人不能老啊!喂,葛尼玛!我是罗宾呀!”
  “什么?你就是罗宾?”
  “不错,我就是你老骂的死敌怪盗——亚森·罗宾。”
  “哼——”葛尼玛一声冷哼。可是,他怎么看也不像是罗宾,反而像一位高贵的俄罗斯绅士。因为他早就知道罗宾善长乔装打扮,因此也就无话可说了。
  “哦,原来你就是罗宾。”葛尼玛拉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然后问道:“罗宾,你有何贵干?”
  “先别忙,这是一栋荒静的古宅,不会有人来打扰的,让我们好好谈一谈吧。
  啊?这栋房子吗?它是路修特勒尔伯爵的别墅,可是他一直不住在这里,因此本人就借用一下,这可说是本人秘密藏身的其中一处吧。当然,这不是以我的名义租借的,它是以前内阁大臣杜马路由的名义租下来的。曾经任为内阁大臣的一职的人很多,用这一官衔来避人耳目,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这些鸡毛蒜皮小事就不用提了,还是言归正传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也忒性急了吧?话不多,5分钟便可搞定。”罗宾也拉过一张椅子,椅背向前,像骑马一般两腿分开坐下;又把两个胳膊搭在椅背上,两手托着下巴道:“昨夜凌晨时分,当一艘小船从新桥下驶过时,突然,一包东西自桥上掉下来。依我琢磨,那包东西本意是丢人河中,让它沉入河底的滞成想恰掉在船上。
  “船上有一条狗,叨着它来回甩,并不时用爪子和嘴扯撕。这时,恰好有位船夫走近一看,发现那是用报纸包着的一个纸包,船夫把那条狗撵走后,打开一看,报纸里包了一些非常奇怪的东西,于是便把这些拿给他朋友看。而他这位朋友恰是我的属下,所以,今天一大早便急忙把那些东西送到我这里,就是这些……”罗宾站起来,指着桌子上的东西说。
  那是一些破旧的报纸,墨水瓶(瓶盖上系着一根长线)、玻璃片、破破烂烂的纸盒,另外还有一条被截为二段的红色丝巾的其中一段一丝巾边上缀着和丝巾一样质地、颜色的圆形丝穗。
  “这些东西有何不妥?”
  “不清楚。这些就像一个谜,说不准还有一一些其他东西包在一起,呵能被那条狗甩到河里去了。如果东西全部都在的话,说不定可以解开这个谜。葛尼玛探长,对这方面,你是个行家,看了这些东西有何感想?比方说,是否感觉到有犯罪的动向?我就是因为想了解、查清这一点,所以才把您请到这儿来……怎么样,探长先生?”
  葛尼玛默不作声,他和罗宾是夙敌,很多次都几乎抓住他,甚至有一回已经逮住了他,但马上又被他使计溜掉了。而且罗宾每次逃脱以后,都要在报纸上公开刊登文章来讥笑他,或者在拘留所的墙上写一些揶揄和嘲弄的诗句。因此,他对罗宾可谓恨之入骨,甚至一听到罗宾的名字便怒不可遏,葛尼玛虽然如此痛恨罗宾,但是,不知为何,对他却有一丝莫名其妙的感情。一个追,一个逃,互相斗争,不知不觉,两个人竟然有了感情,这确实够幽默的了。
  “今天费尽心思把你请来,是想听听你的高见,没成想你竟然不开尊口。不过,我认为你的想法和我的也无甚大区别。那么,就先听听我的吧!如若您认为有何不妥之处,请不吝赐教。依我的推理,从这些东西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罗宾平静地说道,“昨日夜里,在9点到12点中间,一个装束新潮的女士被人用刀刺杀,然后又被勒死。行凶之人也是个衣着华贵的绅士,戴着独眼眼镜,酷爱玩赌马游戏被害的女士吃了凶手带去的奶油蛋卷和巧克力奶油蛋糕、”
  罗宾点了一支雪茄烟后继续说道:“嘿,探长先生,你冷笑什么?是对本人的推理不以为然吗?不要以为对于搜查证据和犯罪推理,只有您才有办法,葛尼玛兄。
  可能你看不起外行人,可是,本人的推理比你们这些专业人士更正确、精密。那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推理而且,每一个细节都有证据,并不是凭空想象的。注意,案发的时间在21点以后,这是根据这份报纸推理的。”
  罗宾把包着东西的报纸打开,接着说:“喂,你瞧,这是昨天的晚报,而且,这决不是从报摊上买来的,是报社通过邮局直接寄给长期客户的。你再看,这上面有粘着没有撕掉的封条,邮戳是21时。所以,凶手作案的时间一定是晚上9点以后。
  可是,这些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东两是今天凌晨1时从新桥上扔下来的,依此推算,女士被害的时间大概在24点前后。
  “至于我说凶手是个讲究装饰的绅十,这是为什么呢?你瞧,从这些碎玻璃中,可见,这非一般的玻璃,而是一个没有镜框的近视镜片,而且,在眼镜片的边上有一个小圆孔,那是从来穿带的。换句话说,那是一个单眼的近视镜碎片,单眼眼镜不是一般人戴得起的,只有那些贵族绅士,爱好新潮,讲究装饰的才能配戴得起。
  “凶手带着蛋糕一类的东西去约会那位女士,从这个纸盒子,一眼便可以看出。
  因为这是一个装蛋糕的盒子,并且盒子里还沾有奶油,当然奶油还不只是一种,有奶油蛋卷和巧克力甜蛋糕两种。
  “凶手带着这些东西去女十那里。从红色的丝巾,我们可以想到那位女上一定是一位摩登女性。因为既然会系这种丝巾,很明显,必是位美丽而新潮的女人。
  “可是,不知为何,那个绅士要用小刀杀死那个女士。因为她没有马上毙命,所以便用这条丝巾把她勒死。”
  “你怎么知道凶手曾用小刀刺伤过那女士呢?”葛尼玛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罗宾一眼,然后说道。
  “这很容易,用放大镜看丝巾就知道了。这上面有带血刀子抹过的血迹。当那个女士被勒住脖子时,挣扎着用手揪住丝巾的手印,这上面还有凶手带血的指纹。
  “当时,那女土尽管身中一刀,好像仍然作过一番拼搏和斗争,跳起来和凶手拼命。当时,那女士也许抓住那个男人单眼眼镜上的吊带,把他的眼镜拉掉,摔在地上跌碎了,于是男人便用丝巾把她勒死了。后来,他便从口袋里掏出报纸,把有可能作为证据的东西统统包起来。这张报纸上有昨天的马赛新闻,由此可知他是一个热衷于玩马票的人。
  “本来,他想用丝巾包的。可是,那女士在临死前,因痛苦紧紧拉着丝巾不放手,在无奈之下只得将沾有自己指纹的那段,用剪刀把它剪下来,然后揉成一团。
  接着,他把从地上捡起的破碎眼镜片连同血迹斑斑的刀子、蛋糕盒子一块包起来。
  也许,他怕这个包太轻无法沉入河底,便把墨水瓶也包在里面,为了增加包的重量。
  他把这些东西包成包,从新桥上朝河里扔。也许是太背了点,恰好扔在船上。”
  “那么,小刀呢?”
  “也许,当狗咬着报纸包时,甩到河里去了。”
  罗宾深深吸了一口烟,又喷出,眯着眼睛偷偷看了探长一眼。
  老探长双目盯着罗宾的侧面,脑袋急速转动着,“这个怪盗罗宾用桔子皮的游戏把我引到这里来,究竟有何企图?”
  两个人仿佛都在极力琢磨对方的心思,谁也没有开口;宽阔的大房子里寂静之极,初冬的阳光从窗口照入屋内。
  这时,老探长感到有些尴尬,打了一个冷颤,小心谨慎地注视着罗宾的一举一动。可是,罗宾像什么事也未发生般,悠然地吐烟纳雾。
  一段长时间的沉默,空气也变得压抑起来。老探长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
  “罗宾,你的推理很正确,发生的凶杀案也像真的一样,可是,你打算让我如何?
  你把我引到这里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想让你立一功。”罗宾脱口而出。
  “什么?让我立功?……”
  “没错。咱俩虽然是仇敌,可是,我们之间有着一种无法形容的感情。我是你的心头祸患,可是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你和蔼可亲。如果没有你,我会非常寂寞的。
  我好像特别地思慕你,不过,这个案子感觉有点奇怪和恐怖,凶手不会是个小角色。
  假如你把他缉捕归案,这不是大功一件嘛。这个美差我想让给你,略表鄙人对阁下的敬意。
  “其实,我可以亲自去调查这个案子。只是近来我事务繁忙。伦敦的抢劫案,洛山同样的抢劫案件,这些犯罪分子都必须绳之以法;在马赛有个孩子被诱拐,也必须尽快把他找回来。此外,我还受人之托,去搭救一个有生命危险的小姐。可是现在,我有种分身乏术之感。我一向是精力充沛,然而这次真感到无法一块处理了。
  “这件凶杀案的证据几乎已齐全了。因此,调查起来难度不太大,怎么样?葛尼玛,有没有立一功的意思?”
  葛尼玛默不作声罗宾站起来说:“请你接受我的建议吧!喂!让我再给一些被害人的线索。从她那时髦的穿着上来看,这个女士很可能是一个歌星,否则就是一个舞女。凶手嘛,可能是住在新桥不远的绅士,并且很明显是住在河的左岸。
  “现在,我把这些证据全都给你了,利用这些线索去进一步地调查,我想凶手很快会水落石出了。喔,对了,这条丝巾我暂时先拿着,另外半截,照理说还在被害人的脖子上,你找到后把它拿来,因为只要一对,就知道它是不是一条丝巾了。
  “对了,从今天起,一个月后,也就是12月28日上午10点,我在这里恭候你。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还有,那个戴单眼眼镜的凶手是个左撇子。失陪了!祝你顺利,我的朋友!”
  罗宾一转身,刹时,他的背影便在门外消失了。
  “嘿,罗宾,稍等片刻。”葛尼玛探长有话尚未问他,急忙赶到门口。可是,门已经被锁上了,他花了10分钟打开房门,又花了同样的时间打开第二扇门,费了好大劲走到走廊上,然后一口气冲到三楼的楼梯,罗宾早已踪迹全无。
  “呸,感情?……满口谎言,这小子的友谊令人难以相信!可是,他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葛尼玛无法理解罗宾留下证物的真意,他把桌上的东西一包装进衣袋里,急忙返回警局。
  当葛尼玛迈进刑事处的办公室时,一位同事对他说:“喂,探长,科长刚才正在找你呢!”
  “他在哪里?”
  “刚刚出去”
  “到哪里去了?”
  “柏俄大街,好像那里发生了凶杀案!”
  “喔,被害的是什么人?”
  “好像是一位女歌星。”
  “什么?歌星?……”葛尼玛的脸马上阴了下来。
  葛尼玛坐上地铁赶往柏俄大街
  凶杀现场是一座公寓、警察在保护现场,那是二楼的一个房问
  刑侦科长托兹依及法医正围在尸体旁,被害人叫珍妮·索非,是一个歌星。尸体倒在一张椅子上,浑身鲜血,好像曾有过激烈地搏斗。被害人内衣破碎,胸部裸露,白皙而丰盈的肩上有处很深的伤口,鲜血自伤口流出,弄得整个椅子上血迹斑斑:虽说是一具死尸,仍不难看出死者生前是个美人。她紧握双手,手上攥着半截红色丝巾,一个手指甲已深陷肉中
  “噢,她抓得如此紧,凶手有心拿走丝巾,也不能轻易办到”探长很们情地看着那死去歌星的脸。
  这时,法医正向科长报告验尸结果,“死因很明显,被害人光是中了两刀,但这并不是致命伤。在她激烈反抗时,被凶手用丝巾勒死。”
  老探长一惊,这不和罗宾的推理一样吗?
  “丝巾只有半截!”推理干事小声说。
  “这是因为凶手剪断另一半带走了。可能由于当时时间紧迫,被剪得参差不齐。”
  “真的和罗宾的推理一模一样。罗宾既然没有到过现场,他怎么会如此了若指掌?简直就像他亲眼目睹一般……唔,说不定这事是他干的……不可能,罗宾绝不会杀人的……那……啊……”葛尼玛苦思冥想起来。
  这时,推理干事说道:“凶手的作案动机必是谋财害命了?屋里的门锁被撬坏,衣柜、壁橱被翻得乱七八糟……可是,他究竟拿走了什么东西?科长,你怎么认为呢?”
  刑侦科长托兹依摇了摇头说:“被害者虽说是个歌星,可是并没什么出众之处,只不过长得比较迷人,很受欢迎罢了。目前可能是个人气巨旺的歌星。据说在两年以前,她到苏俄作巡回演出时,那儿有不少的贵族捧她的场,其中一个贵族送给她一颗非常名贵的蓝宝石。她的佣人曾说,自从她拥有那颗蓝宝石后,便以此为荣,十分珍惜,甚至很少戴在身上;可能把它藏在了一个秘密的地方。凶手也许就是为了那颗蓝宝石杀了她吧?”
  “那个佣人知道那颗蓝宝石藏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据说没有人晓得。看这个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凶手很可能也不太清楚宝石的所在。”
  “把那个佣人叫过来问一下!”
  在严肃的询问之下,从佣人的回答中知道如下情况:被害人珍妮·索非并不似其他一般的歌星的生活奢侈无度。她的私生活非常检点。可是,自从一个月前的一天晚上22点半以后,每天她从剧院回来,都会有一个男的和她聊天,凌晨才离去。
  这位绅士长得英俊潇洒,据说他曾向珍妮求过婚。但是,从没有人看见过这位男士的面容。每当他经过公寓的门房时,都会把帽子压得低低的,而且把大衣的领子竖起遮住面孔。索非每次在这位绅士来之前,都会把佣人支使出去,或者让她回家休息,好像不愿意让她知道那绅士长什么样似的
  “如此看来,这个绅士也不是什么善类。”葛尼玛说道。
  科长接着说:“对!这家伙一定有问题,必须赶快查明他的来历,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
  “好的,科长。”葛尼玛充满信心地回答道。
  “虽然我心中有气,可是,罗宾的推测却同案件相吻合,不得不使人心服口服。”
  葛尼玛走在巴黎街头心中不禁苦笑。
  “看起来,凶手住的地方离新桥不远,而且在河的左岸,这很可能就是事实。
  但是,被害人却住在柏俄街。那么,凶手一定是在从新桥到柏俄街的路上买的蛋糕。”
  于是,老探长走遍那段路上所有的食品店。最后,在杉·罗兹车站附近的一家食品店里,发现那里包蛋糕和纸盒子和自罗宾那带回来的盒子是同一牌子。
  售货员说:“是的,昨晚23点多一点,有一个身着高贵大衣,并用竖起的皮领子遮住面孔的年轻绅士,曾来这里买了奶油蛋糕的巧克力夹心蛋糕。由于他戴着一副童眼眼镜,所以对他印象非常深刻。”
  “谢谢你。”
  罗宾的推理越来越接近事实。这个小子尽管很是嚣张,可是终于找到一条线索,心里安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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