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12岁时爱上他
我平生第一枝玫瑰由宜中送给我。
那一年,父亲猝逝,母亲一夜白了头发,不住啼哭,问我:“女儿,从今后,咱们可怎么办呢?”
宜中说:“师母请节哀,以后有什么帮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
他叫我妈妈师母,叫我小师妹,是先父生前的得意高徒,读中医,课余在父亲诊所做助手,毕业刚一年,分配入中医院工作,前途无量。
父亲是救死扶伤的神,悬壶济世,寡言少语,但每说一句话都掷地有声,被患者视为华佗扁鹊。然而能医者不自医,正当盛年却突然死于脑溢血。他死了,家里的顶梁柱也就塌了。
追悼会上,妈妈被两个阿姨扶着哭得死去活来,我牵住宜中的衣角寸步不离。
姐姐白芍来唤我:“白术,这边来,别缠着人家。”
宜中温和地劝:“就让他跟我吧,不碍事。”
父亲的死,使我在骤然间失去了生命最重的倚赖,视宜中为惟一稻草,近着大师兄,就好像近着父亲。
他带我走出临时灵堂,来到房后的乐游原山坡上。纸钱飞了一天一地,一只折了翅膀的大鸟风筝挂在树上。是深秋,刚刚收过麦,地里一片荒凉。我家的一亩菜地半亩花园也都凋败芜杂,野草快长得比菠菜都旺,但是有一株玫瑰却开得正艳,丝毫不为人世间的伤心生亡而萎谢。
宜中走过去,摘下那枝玫瑰给我,说:“爸爸虽然死了,但是生命仍然要往前走,你得快快长大,扶持妈妈,让自己,让周围的人都幸福快乐,明白吗?”
我不明白,但记得很深,视为生命格言。
那枝玫瑰,被我紧紧捏在手里,插在瓶中,加入书页,存进心深处,永生永世铭记不忘。
那一年,我12岁,宜中24岁,同样属龙,十二生肖中最虚无的一种,然而负负并未得正,两个虚无加在一起,得不出一个实实在在的真。
他喊我小师妹,我喊他大师兄,如《笑傲江湖》之令狐冲与岳灵珊。
令狐冲碰巧是我最喜欢的武侠人物,当时有两个词我记得很深:琴心剑胆,侠骨柔肠。我以为这就是完美男人的标准。
我心中的完美男人,是宋宜中。
他高大英俊,满面笑容,走到哪里都会带来欢乐,如阳光普照,每次来到我家,连满屋的家具都好像小了一圈,盛不住他四溢的快乐,变得明亮起来。
宜中对那些家具很敬畏,告诉我:“这是明清的黄花梨木,材料极其珍贵,古时工匠打造黄花梨木家具有惜料如惜金一说,不事大肆雕琢,但注重根据材质本身的纹理收分起伏,所以黄花梨木的家具造型多半简单明畅,是难得的珍品。”
我心仪地看着他,觉得他学识渊博,无所不知。
母亲被提醒了,忽然说:“宜中,正要拜托你,能否找到下家,将这些家具卖了,或者可以筹点钱出来。”
宜中一惊:“师母说什么话?哪里就到了变卖家具的份儿上了?如果手头紧,我或者可以帮忙筹措些。”
母亲苦笑:“长贫难顾。况且你刚刚毕业,又能有什么钱?这些年来,一直是老白开诊所撑门立户,我一个家庭妇女,除了种种花做做饭,什么都不会,现在四十多岁的人了,再出去找工作也难。如果不卖家具,就只得卖地卖女儿,却又都是犯法,只得打那一堂家具的主意了。”
姐姐性格开朗爽直,快人快语,看到妈妈终于肯说笑话,立即凑趣地迎上来:“如果能把我卖进大富人家,给妈妈换出银子来,我没意见呀。自己也登了高枝儿了,也让老妈小妹借光了,皆大欢喜呢。”
妈妈抚着姐姐的脸:“如果是在古代,还可以选秀女,凭我女儿的姿色,不难混个贵妃做做,也值得卖一回。可是现在这时代,哪里还有真贵族,娘家没资本,婆家也不会把你当人的,卖了也值不了几个钱。所以还是卖家具划算些,也可以换个长久营生来做,给我女儿好歹攒点嫁妆。”
宜中问:“那么师母是有长久打算的了?”
妈妈点头,胸有成竹地说:“我想过了,除了种花有点心得外,我也实在没有一技之长。好在还有这一亩多地,我想经营个花房,再盘个门面,开家花店,养活我们母女三口大概总支撑德过了。”
一件大事就这样在三言两语间决定下来,妈妈遂决定关闭爸爸的诊所,改开花店,取名“花之恋”。
我家住在西安市南郊大雁塔十字往东的西影路上,妈妈是农村户口,名下有一亩半地,就在青龙寺后坡乐游原上,李商隐写“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地方,原本一亩种菜半亩种花的,现在全重新翻过了改成种花,又搭了一架暖棚,专门试验珍贵花种,郁金香天堂鸟之类。
那一堂黄花梨木的明清家具,由宜中师兄卖了三十万。
家具被抬走的那天,妈妈表现得很平静,还化了淡妆。这是爸爸去世后她第一次打扮,神情中有种素洁的美,看着那些又硬又呆板的木头桌椅被搬出去,深色淡淡地,好像全不关心。
反是宜中十分痛惜:“黄花梨木材料有限,将来必然价格高涨,这样子全堂出售,是贱卖了。”
邻居们全挤在巷子里看热闹,小声议论着白家穷了,败了,没落了,啧啧地咂着舌头,可是眼睛里是欢喜的,探头探脑地窥视着,生怕漏掉一半点新闻。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数都在爸爸的药店免费看过病或取过药,谁家有了急症,或者谁家钱紧,爸爸从不会计较。可是现在我的家散了,在他们的眼中却看不到哪怕一丁点儿同情或温情,有的,只是幸灾乐祸。
姐姐故意地和那些躲躲闪闪的冷眼对视,逼着他们扭过头去。而我悄悄攥紧了拳头。
没有人知道,就在昨天晚上,我半夜里爬起来,在每件家具的隐秘处偷偷刻下了一个“白”字。
这是个秘密,就连大师兄我也不会告诉。
爸爸的诊所关了,我从此告别那一格一格的小匣子,那泛着药香味儿的戥子秤杆。摸着大门上擦得锃亮的铜环,我哭了,眼泪一滴滴落在青砖地上,是无以言喻的空落绝望。
要到这一刻,我才真切地意识到,爸爸死了,我的世界改变了。
所谓死,就意味着消失,意味着决裂,意味着没有,意味着彻底的改变。
有人搭住我双肩,那是宜中,他说:“白术,我们谈谈。”
我转过身,投进他的怀中,任眼泪洒落下来:“大师兄,我想爸爸,我真的很想爸爸。昨晚我梦到他,他在给人诊脉、开药方,我听到他的声音。大师兄……”
我们在石阶上坐下来,坐在有着锃亮铜环的大门前,我将头伏在他的膝上,他轻轻抚摸着我软而厚的头发听我诉说。
“我常常会梦到爸爸。早晨醒来,会听到他在隔壁读书、咳嗽,他的茶杯盖碰到茶杯的声音。我把手按在门上,可是不敢推开。我知道爸爸在那里,但是如果我推开门,他就会消失……”
我仰起头,哀求道:“大师兄,我好想她,你扮我爸爸给我看好不好?”
宜中深深看进我的眼中去,脸上充满怜惜疼爱,那真是一张有灵魂的英俊的脸。他把三只手指搭在我腕上,沉下声音说:“姑娘,你脉细而沉,虚火上升,气滞阴伤,情志郁结,是郁症之象。郁症,有六气之郁,有五志之郁。所谓六气之郁,即六气外来之邪,郁而不解……”言谈举止,都像足了我父亲,我不禁更加泫然。然而他蓦地一转,忽然说:“我给你开个药方:四钱离忧草,三钱快乐花,两钱舒心车前子,碾碎成药,以一钱开心玫瑰花做引,红泥小火炉文火慢煎,三碗忘情水煎成一碗……”
我咯咯地笑,一边流下泪来。
心深处,因为爸爸的猝然去世而撕开的一方残漏,由大师兄的温言软语悄悄缝补妥贴。女娲补天的故事在他与我之间凄美地重复上演,可是精卫填海的悲剧却从此悄悄埋下了序幕。
自此每到周末,我便早早端只小板凳坐在门前,痴痴等大师兄上门。
经济顾虑已经不再是我们家担心的首要问题,逼上门的,是那些关店开店的交割手续,以及证件申请选址进货种种繁琐事情,就都交给宜中代劳了。
最终店址选在文艺南路花鸟鱼市场最集中的路段,宜中说,好花不怕竞争,越是花店扎堆儿的地方,越要拼价廉物美,花好月圆。
妈妈一切听从宜中安排,说:“你爸爸在天有灵,留下宜中这个好徒弟。若不是这样,真不知我们孤儿寡母怎么办好。”
宜中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每天一有时间就骑上自行车满城里跑来跑去地替妈妈联系业务,打听货源,甚至蹬三轮车运送鲜花。
这样忙碌,仍然不忘抽时间陪我说笑话,买新衣裳给我,带我到处走。
最难得是细心,比如我若在闲聊时提及某本新出版的小说,或者赞美某个歌星的某张新碟,那么隔几天宜中一定会设法买到那本书或那张碟来送给我,还包上美丽的彩纸,打着缎带。
他像十二月二十四日夜的圣诞老人,从来都不使我失望。
他从来都不会令我失望吗?
不,也许恰恰相反,一生里带给我最多失望的人就是他。
早在十二岁,我已经发下宏愿:“大师兄,你对我这样好,长大后我一定会报答你。”
“哦,怎样报答?”
“我要嫁给你,做你的新娘。”
这是我长到十二岁里最强烈的一个愿望。
但是仅仅一年之后,宜中便令我失望了——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他满面笑容地把这消息告诉我妈妈,恭敬地请师母一家人出席婚宴,还细心地送来三套新衣——他是这样的细心,连妈妈会为了参加婚礼而颇费都考虑周到,却独独忽略了他的小师妹的破碎的心。
我躲进花房哭泣。
那些木槿和佛手花都在为我黯然。
宜中婚礼上所有的鲜花都由我妈妈代办,我清楚地知道,新娘的花球是百合与蝴蝶兰,我还在花里夹了一枝仙人掌,想它刺破新娘的手指。
因为,是她先刺伤了我的心。
我在婚礼举行的上午失踪,晚上回家的时候被妈妈训斥,并且罚我不许吃晚饭,因为我死也不肯说出整整一天跑去了哪里。
其实我哪里也没去,仍然是躲在花房里流泪,不停地不停地流泪,心里充满了绝望,就好像从此都不会再欢笑了一样。
那种绝望和父亲的去世是不同的,父亲的死使我心伤,而宜中的结婚令我心碎,连呼吸的力气也消失了,连分辨的能力也没有了。
十二岁的小女孩的爱情是真诚的也是痛苦的,而那种痛苦秘不可宣,没有人会同情会理解,更没有人会给予支持。即使面对最亲近的妈妈和姐姐,我也无法启齿说出自己的爱与绝望。如果我说了,会换来什么呢?嘲笑?训斥?还是焦虑的劝导?
不,我不需要道理,不需要开解。十二岁,是的,我只有十二岁,可是我对我的心看得很清楚:我爱宜中,我爱他。我对宜中的感情,不是小师妹对大师兄那么简单,不是崇拜或依赖那么单纯,而是爱,就是爱,无可置疑倾心相与的爱情!
青龙寺的小和尚们在上晚课,诵经声一五一十地传出来,听在耳中,都只是周而复始的一句话:宋宜中,宋宜中,宋宜中……
如果你曾经在十二岁的时候恋爱,那么你便会知道那份爱有多么单纯热烈,可是,你不会如我那般执著坚定,不可动摇。
那个黯然香销的下午,我对着满园的玫瑰和天堂鸟起誓:我爱宋宜中,此生此世,我以对他的爱为终生事业,至死不渝。
我——爱——宋宜中!
伴娘的眼泪
童年和少年就那样结束了。迅速地惨淡地决绝地结束了,由一场葬礼和一场接踵而来的婚礼给共同劫杀了。
我长成了一个古怪的少女,远比同龄人忧郁而沉静。
我对生活的要求极其简单,同时很不容易被讨好,洋娃娃和冰淇淋都不再能令我展颜。爬在花店算账台子上写作业,间或帮妈妈给花剪枝,用针头从切茎处注水进去,或者用打火机轻轻炙过,这样可以保鲜持久。遇到客人问话,除了有关生意的一概不答。
“看她的眼睛,真漂亮,但一点不像小孩子。”每个人都这样说我。
我翻翻眼睛,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我本来就不小,忧郁和痛楚充满了我的心,伤痕累累,令我早熟。
一个二十岁的女人,也未必有我那么深刻的失恋经验。
生命中只剩下一件事:快一些长大,成为宜中师兄的女人。
宜中颇受女孩子喜欢,在婚前交往过很多女友,在婚后这种情形仍然未能完全杜绝。但是大家对她们的称呼变了,不再说宜中的女朋友,而是说——宜中外面有女人。
我也要做宜中的女人。
——哪怕是女人之一。
我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绝望也来得太早,根本不再指望能嫁给宜中或者完整地拥有他的人他的心,而只期冀他也可以把我当成一个真正的女人,拥抱我,吻我,送我玫瑰花。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个送我玫瑰的人是宜中。
虽然随着岁月流逝,送我花朵巧克力的男生越来越多,照镜子时我知道自己已经渐渐蜕变,化为蝴蝶。
可是宜中不知道。
他仍然喊我小师妹,喜欢与我胡说八道,开玩笑时随意地揉乱我的头发,偶尔买新裙子或零食给我,一如我仍是当年12岁的小女孩。
我很矛盾,不知道希望他当我小好还是大好,怕他一直把我看成小妹妹不能感情进化,也怕他认为我大了变得疏远客气。
这时间西风东渐,国内忽然玩起过节游戏来,什么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而所有的节日都少不了要送花。客人们对花的包装与搭配也越来越讲究,这正中妈妈下怀,兴致勃勃地研究莳花插花,乐此不疲。
每次看到有年轻的男孩子来买花,我就忍不住想起宜中。
十二岁的玫瑰花瓣依然盛开在我的日记本里,芬芳于我的心中。但是宜中,他再也没有送花给我,而所有的情人节,因为没有宜中,也就与我无缘。
我一直幻想着,将来,会有一个情人节,宜中送玫瑰给我,与我执手同游,去兴庆宫划船,或者一起爬上翠华山并肩看日落。那时,我会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又爱了他多少年。
他仍然在每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陪妈妈聊天。
而我每次煲了百花粥等他。
宜中因为读书时太用功而患有慢性胃炎,我总是细心地从妈妈的花店里收集了干玫瑰花瓣用沸水冲泡,或者与黄莲、甘草兑着煎汁,可以调理胃胀,振作食欲。春天时,将丁香、木香同厚朴一齐煲汤,夏天时收茉莉花、石菖蒲与绿茶兑着碾碎成末,代替茶饮,都有舒肝解郁、理气止痛的功效。
师兄赞我:“师父是杏林高手,师母是护花天使,小师妹合二为一,吸天地精华,是位‘花医生’。”
我又羞又喜,自此更加悉心钻研烹茶煲粥之道。其中宜中最爱的是菊叶饼——收集肥美新鲜的菊花叶子洗净切碎,与糯米粉大米粉一起加水搅拌,和成粉团,塞入豆沙馅捏成饼坯,放进油锅中小火慢煎,煎成两面金黄即可出锅,周围饰以菊花丝绦,摆成一朵朵小太阳,看则俏丽明媚,闻则清香不俗,食则松软可口。
随着母亲对插花的学问越来越精通,我则对花的药用与食谱越来越花样翻新,可以在两小时内独立办出一桌百花全席,梅花水晶酪,玉兰甜芙罗,百合色拉,玫瑰松糕,茉莉花茶,从粥到菜到甜品到蜜饮全部以花为原料,色艳味美,芳香四溢。
当我将它们奉献于宜中面前,看着他大快朵颐,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宜中每次都会这样赞美,浑没心肝地,把上一次的饕餮忘记得干净。
我站在一旁微笑,心里暖洋洋地,仿佛有太阳照在身上。
“吃了你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答谢你呢?”
“带我去看电影。”我响亮地回答。也有时会说:“去青龙寺看樱花。”或者,“去泰国馆子试菜。”
用这样的方法骗得了一次又一次的共处,我把它们视作约会,将每一次的约会情形记在日记里,和十二岁的第一枝玫瑰花一样,永世珍藏,铭记在心。
“花之恋”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但扩大了门面,并且承接了几家大宾馆长年的鲜花供应,又多雇了几个员工负责进货送货,很有规模的样子。
这要多亏了一位姓邢的先生,妈妈的那些客户都由他辗转介绍。而他本人,则隔三差五地来买花,又不说明是送给什么人,只是让包起来,看也不看一眼。有一次我恶作剧地在花束里夹了许多枯枝他也没察觉,事后也不见提起。我怀疑那些花他根本就没送过人,甚至也没打开过,他来花店,不是为花,而是为人——我妈妈虽已年近四十,却仍是风韵俨然的。
我有些希望妈妈可以再婚,每个女人都是花,总得浇水。妈妈不能只是侍花,也要有人把她当花一样呵护陪侍。
也在言语间试探一两次,都被妈妈支吾过去,反而问我:“听你宜中师兄说你好像谈恋爱了,是不是真的?就要考大学,可别分了心。”
“大师兄说的?”我一惊,追根问底,“他怎么知道?为什么说起这个?是怎么说的?说时候什么态度?”
“闲谈起的。说在东大街上遇到你和一个姓何的男生一起走,他还买冰淇淋给你吃。有没有这回事呢?”妈妈虽然这样问着,却并不真正紧张,只管闲闲地用竹剪刀给扶桑修剪过于茂盛的枝叶。
我却一颗心浮上浮下地,久久不能安定。大师兄跟妈妈说我谈恋爱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是不是嫉妒了,会不会不高兴?
宜中再来的时候我故意约了那男孩子同一时间来接我去看戏,其实是想让宜中好好看一出戏。
但是那小男生迟到了五分钟,他进门的时候,我正在和大师兄下围棋,厮杀得难解难分,让他等完这盘棋再说。
他很无趣地坐在一旁苦等,翻一翻书又看一眼电视,偶尔走过来转两圈,但是对于黑白子的学问显然毫无所知也毫无兴趣。
我忽然便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好感:这样闷的一个人,衣冠不整,衬衫皱皱地,下巴上绒绒地长出一点点胡子软毛来不肯剃去充成熟,穿了西裤皮鞋,却露出浅蓝色袜子,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两条腿一直抖来抖去,浑没半分沉稳劲儿,要多土有多土。哪里像宜中,眉心刚毅,下巴雪青,拈棋如剑,落子舞会,不管是下棋还是诊脉都从容沉静,玩的时候工作的时候都一样投入而尽兴,怎么看怎么顺心如意。
终于一盘棋下完了,男孩很明显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我更加不悦,轮得到你大喘气表示不耐烦,索性只装不察觉,很随意地说:“一盘不算输,两盘不算赢,总得下了三盘才好尽兴。大师兄今天说什么也要陪我下足三盘才好。”
不等宜中说话,他已经先开口:“可我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我板下脸来:“我也等足你五分钟。是你迟到,我才想起下棋的。”
“才五分钟,可是……”
“有区别吗?”我看也不看他,将茶杯往宜中面前推一推,“大师兄,妈妈说你这两天有些感冒,这是我特地为你做的桂花橘皮茶,治咳嗽的,你多喝几杯。”
那男孩终于明白过来,其实也还是不明白,拿起外套说:“我迟到是我不对,我改天再来。”
我早已经背过身去重整棋盘。
宜中哈哈大笑:“这孩子这辈子都会记得永不迟到。”笑停了,问,“干嘛这么苛刻?骗了人来又让人走?”
“谁让他迟到。”
“不是因为迟到。”宜中看着我,好像看穿了我,我忽然变得很紧张。只听他说:“是你根本不喜欢这个男孩子。喜欢一个人的眼光不是这样的,你的眼里一点激情都没有,下棋的时候,你连眼角都不看他。有些人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变得挑剔,但你不是,他走了,你根本不在乎。”
我深吸一口气,牵动了撕心裂肺的疼。他看得出我不喜欢那男孩子,可是怎么就看不出我喜欢他呢?从12岁到17岁,我所有的激情都给了他,心里眼里,再也放不下其他的人。他怎么就看不出呢?
也许,就是因为从12岁到17岁,我都一直这样激情澎湃地看着他,才让他习以为常,看不出那深埋的痴情并不单纯属于一个小女孩对于大哥哥的爱吗?
我抬起头:“的确,我没打算要跟他去看电影。我约他来,只是以为你会忌妒。”
“你在说什么?”宜中大大吃惊,“你懂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我炽热地看着他,不顾一切地表白,“早在12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懂得,宜中,我喜欢你。我早就跟你说过,要你等我,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可是你没有等,你迫不及待地结了婚,新娘不是我!”
宜中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青,过了半晌,拎起外套来转身走了出去。
从此那个每周末一次的报到便结束了,宜中再也不肯来喝我的百花粥,也不再带我去看电影或者试餐馆。
我深深后悔,躲在花房里哭得口干舌燥。
自从宜中结婚,我就有了这个一伤心就跑到花房痛哭的习惯。我的眼泪,成了那些花儿最好的养料,花的芬芳里,充满着一种忧伤的味道。
白芍问:“宜中哥怎么好久都不来了?”
妈妈说:“是有家的人了,怎么能让人家个个周末都来陪我们?再说小李子有了身孕,身边离不开人,诊所的事儿又多,大概很忙吧。”
小李子是宜中的妻,护士,医生的天然绝配,如今则成了宜中诊所的老板娘——宜中在文艺北路开了诊所,和妈妈的花店只隔一条街,店面不大,规模和爸爸当年不能比,可是也渐渐做出名声来。
我不喜欢小李子,不是因为她是宋太太,而是因为她太知道自己是宋太太,开口闭口都要提着丈夫的名字:“我们家宜中呀,说他粗心吧,记我预产期记得比什么都清,一天三次看着我吃药;说他细心吧,又老是记不住我喜欢吃什么。他倒是肯下厨,可是顿顿都是那几样,我有时候害口不想吃,看他忙得那一脸汗,又不忍心。”
“我们家宜中”长“我们家宜中”短,不由得我不生气。宜中当然是你家人,这没错儿,可是同一个小女孩炫耀什么?
不过也许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只有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也许她是最了解我心意的人,谁知道呢?
再不喜欢她,也还是要喊她嫂子,在她生产的时候提了水果鲜花鸡蛋补品去探望,满脸堆笑,满口说恭喜恭喜——真不想那样虚伪,可是除此,我又有什么藉口去见宜中?
每次去妈妈花店帮忙,我总是提前一站下车,自北而南,徒步走过整条文艺路。
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
他的诊所的门有时关着有时半开,常常看到不同的人进进出出,甚至有一次远远看到小李子在门口同客人寒暄。生产之后,她胖了许多,一直没有再瘦回去,说话的嗓门也大许多,隔着街都能听到她笑——但是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出来,与我打个照面。
无缘也就是这样子吧?
但是我仍不肯死心,只默默地长大,等待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吸引宜中的眼神。
有时偷了白芍的化妆品来用,对着镜子打上眼影唇膏,练习抛媚眼,又用手指比着嘴唇做飞吻,想象宜中在对面做观众。
特别喜欢看港台言情电视连续剧,没事就捧着琼瑶或者金庸的小说哭得稀里哗啦。
又特地买了有缎质封面和暗花纹纸的漂亮日记本,给宜中写一封又一封明知永远发不出去的信。
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和我一样在爱情的幻想中长大,但是我打赌,爱得如我这般深又这般苦的女孩只有我一个。因为,在这世界上,宜中只有一个。
邻居看到我,纷纷打趣说:“难怪芳姨是开花店的,女儿真个出脱得跟花儿一样。”
我妈笑:“那你明儿开个金店,儿子一准能赚大钱。”
“我儿子要真是赚了大钱,你把闺女送给我做媳妇行不?”
我沉下脸,一转身出了门,兀自听到那长舌的妇人还在身后咯咯笑:“还不好意思呢,瞧臊的,一听找女婿就躲,这是小,再过两年,扑着往上上,你不给找,她还哭着喊着怨你耽误了她呢。”
结了婚的妇人,就有这么讨厌,什么话不待人听讲什么,难怪贾宝玉说嫁了人的婆子是死鱼眼珠。真是又腥又蠢又聒噪。
我想起宋夫人小李子来,不知再过几年,是不是也这样啰嗦讨嫌言语无味。她今年大概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再过十年,也就成小老太婆了,而我年华正好,到那时我再与她争宜中,她一定不是我对手。
再过十年,也许还要不了那么久,说不定五年也就足够了,不是说男人三十一朵花,女人三十豆腐渣吗?再过五年,小李已经残花败柳,而宜中还风华正茂,和我刚好相配。我们走在大街上,一定珠联璧合,要多般配有多般配。
我走在鲜花夹道的文艺路上,想象着身边如果有宜中陪伴,那将是多么幸福美满,令人惬意。太阳暖暖地晒在身上,风中飘来栀子花的香味。哦,宜中宜中,我是多么爱你。
白芍开始谈恋爱,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耗在舞会和咖啡馆里,晚上与我头碰头拿着几张照片挑来选去。
“小赵不错,样子很帅,可是家底太薄了,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对婚姻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小钱的父亲是局长,但这个人性格太可恶,说他大男子主义吧,又完全不懂得担待,处处喜欢替人做主。”
“小孙有才也有貌,但是刻板,又笨,一点浪漫不懂,与他对着过几十年,不会饿死冻死,但是说不定会闷死。”
“小李好像也有意思要追我呢,但是不够主动,或者该给他一点暗示?我喜欢很多人追的感觉,将来留着做回忆也好。”
“哎,到底该选谁呢?”
我不会有这种烦恼,我从不必为选人犹豫,我早已经决定——宋宜中,只有宋宜中,除了宜中师兄,此生我都不做第二人想。
结果隔年春天姐姐嫁了小周,同赵钱孙李正式分手,只留下一大堆回忆。
我想她的晚年绝对不会寂寞,就算一样要变黄脸婆死鱼眼珠,但终究有过做珍珠的时刻,这是美女比丑女好的最佳馈赠。
我亲自替她扎花球花冠,为她准备花瓣浴的香精和花瓣,又用丝线在新娘婚纱上缀满小朵玫瑰和栀子花,一边轻轻吟诵:“柔柯剪翠,蝴蝶双飞起。谁堕玉钿花径里?香带熏风临水。露红滴下秋枝,金泥不染禅衣。结得同心成了,任教春去多时。”
姐姐问:“叽叽哝哝地说什么呢?”
“一首词,宋吴文英的《清平乐》,咏栀子花的,好兆头。以前送新娘梳头时不是都要念什么梳头歌儿吗,什么‘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哪儿’的,我不会那些,念首吉利词送给你。”
姐姐搂着我说:“现在这年代,喜欢诗呀词呀又愿意做手工的女孩子少之又少,将来不知是哪个有福气的娶了我妹妹。”
白芍的结婚典礼上,宜中被请来做司仪,而我是伴娘。
接新娘时他先看到我,片刻间没有认出来,冒失失说:“已经打扮好了?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我望着他只笑不说话,他莫名其妙,再一定神,反应过来,连呼该死:“原来是小白术,好久不见,成大美人儿了,我都认不出来。”
他拉我到镜子前,说:“看像不像小仙女?”
我穿的是伴娘纱,白中略带粉红,如果不经比较,乍一看也就像个小新娘,只差了头上的花冠。而宜中西装革履地站在我身旁,气宇轩昂,身材挺拔,真是一个标准的新郎。我忽然就泪水泫然了。
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这是我和宜中的婚礼,他是新郎,我是新娘,
从此我将挽着他的手踏过红地毯,一起走过今生。
十二岁到十九岁,我惟一想嫁的人,就是宜中。一份理想许诺了太多次,重复了太多次,假的也变成真的,何况我是真真正正地爱他,爱得强烈炽热,完全忘记自我。
哦,我已经十九岁了。
鲜花和婚礼分不开,婚礼和眼泪分不开。
那天晚上妈妈醉了,在婚宴上还好,只是说头晕。姐姐上了花车,母亲由宜中和我陪着一起回家。进门前她还清醒地向宜中道谢,但是倒在床上那一刻忽然就糊涂了,大声地喊着我爸爸的名字,喃喃说:“老白,你来看,我们的大女儿出嫁了,终于嫁了。”
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来,身子发软,跪在妈妈床前哭得抬不起头来。
宜中拍拍我的肩,把我带到客厅沙发上。
时间的轮子忽然间倒转回去,仿佛回到小时候,我扑进他怀中,眼泪无拘无束地流下来,揉皱了他胸前的衣衫。
他抚摸着我的长发,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后来就无声无息了。
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不动,也不说话,手按在我的头上,一直到天彻底黑下来。
黑暗中,我的心好静好静,泪水洇湿他单薄的衬衣,清楚地隔着衣衫感受到他胸肌的温暖,听到他的心跳。
很多年后我想,那一刻他不可能不爱我。
没有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坐在黑暗中那么长时间不说话而可以不想到爱的问题。
他的心脏在我的耳膜下清楚地跳动,只隔着一层皮肤和一件衬衣。
虽然他没有说过他爱我,但是他的心告诉我了。
我听得到。清楚地听到。
情人节的虞美人
姐姐出嫁后,家里冷清下来,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清淡的欢喜,清淡的忧伤,连说话和笑容也都是清淡。
晚上,我在青色的玉瓷碟子里盛了清水,滴了香精,洒落几片花瓣和柠檬,点燃一只浮水蜡烛,看它静静燃烧。连那烛焰也是冷清的。
清凉的夜,清凉的心,在花香中无数次祈祷:苍天在上,请让我得到宜中的心,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日子在花开花谢间平稳地滑过,妈妈一天天衰老,我一天天长大。
偶尔姓邢的叔叔会上门来喝杯茶,妈妈总是很冷淡。我有些遗憾:“其实邢叔叔不错的,妈妈干嘛这样拒人千里?”
妈妈顿了一顿,说:“他有老婆的。”
我愣住,同时明白两件事:第一,姓邢的虽然喜欢我老妈,却不大可能成为我继父;第二,老妈未必不喜欢邢叔叔,否则不会明白他已婚还仍然貌似冷淡其实缠绵地交往这么多年。
中年人的感情世界宛如鸡胁,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我觉得恻然,我们母女的爱竟然都这样茫然不可期。不同的是,我比她更坚定执著。如果我是她,就不会在乎所爱是不是已婚。
高三的生活本来应该很紧张,可是苦涩的暗恋使我老是有种除死无大碍的灰冷感。每晚就着青龙寺的钟声温课,又觉得世事如梦,不过如此,总也提不起劲头来发愤苦读。
仍然坚持写日记倾诉对宜中的爱,花尽心思煲了花粥又一口没喝地倒掉,稍有闲暇就跑到文艺路走来走去,也仍然和宜中一再错过。
每次到“花之恋”,妈妈说起宜中刚刚来过又离开了,我就觉得钻心地疼。将一枝玫瑰拿在手中修剪,花刺扎了手也不知道。
一个星期六下午,有雨,淅淅沥沥地,同学们在温书,也有的疲倦不堪,以肘做枕伏在课桌上小寐。教室里很静,听得见时钟的滴答声,而这里分明没有什么闹钟,有的,只是黑板右上角一行大字:距离高考还有十六天。
那行字,比任何兴奋药或者老虎凳都有效,它是莘莘学子的紧箍咒,分分秒秒更勒深勒深,又像一柄重锤,一下下地砸击,砸出所有乱绪杂念,只剩下一个念头:考大学,考大学,考大学。
可是在我的脑中,除了考大学之外,分明还听到另外一个词:宋宜中,宋宜中,宋宜中。
忽然下课铃响了,尖锐震撼如报火警。紧张的备考使同学分明有些神经质,听到铃声都忍不住浑身一震。一个男生一半是真惊一半是佯狂,忽然配合铃声尖叫起来,立刻又有几个男生加入,鬼哭狼嚎地嘶声狂叫,其中又有神经脆弱的女同学莫名其妙低声抽泣。
雨和下课铃使大家的压抑在那一瞬间蓦地爆发了,有个学生大喊:“妈的,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老子不念了,考不上就考不上,当民工也不受这个罪了。”摔下书包扬长而去。
这个英雄壮举立刻赢得一片叫好声,大家吵成一片:“不念了不念了,下课下课,回家回家!”
三五分钟内,教室里走了个精光。那些平时用功乖巧专心读书的好学生,也都在这个阴雨的黄昏把他们少年的叛逆本能发作出来,用旷课做了一次即兴又尽兴的发挥。
我随着人流茫然地冲出教室,走在雨幕里才想起自己没有带伞,没有带书包,身上只一件白色连衣裙,甚至没有带车钱。
但是顾不得了,我的胸腔内有一团火在烧,不觉得冷也不觉得湿。我要去找我爱的人,我要对他说出我的爱。如果我在高考前就把自己给累死了,我会躺在花棺中遗憾地想:我甚至没有来得及恋爱。
我不要考试了,不要考大学,我想用所有的时间去爱宜中。
雨丝越来越粗,越来越密,但是我不管。走过一条条街道,走过整个文艺路,一直走进宜中诊所。
我的双颊滚烫,眼睛干涩,看到宜中第一眼时,又是苦涩又是激动,一时说不出话。
因为是周末,又下着雨,宜中体贴地给员工提前放了假,诊所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值班,看到我,有些惊讶:“今天不上学?”
“就要考试了,老师让我们自己回家用功。”我没有说真话,再忘形我也仍然知道,旷课毕竟是不对的。
宜中问:“那你有没有用功呢?”
“如果我考到状元,大师兄你会因此对我更好一些吗?”我舔一舔干涩的嘴唇,“如果考上大学就能让你爱上我,我会用功,可是你告诉我,你会在乎我是不是大学生吗?”
宜中被我的勇敢吓住了,皱紧眉头说:“白术,你还是个孩子……”
“错了,我早已不再十二岁,不过从十二岁到现在我的心思从来没有改变过,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也知道。”雨水和着泪水往下淌,我抓住宜中的手,不容他回避,胸腔中的一团火仍在燃烧,让我不顾一切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大师兄,你知道我想得到的最好奖赏不是考大学,而是和你在一起。”
“白术,你在胡说什么?”宜中抓住我的手,三个指头一搭,蓦地一惊,“你发烧了?你坐下,让我给你量量体温。”
“量体温?那不是西医的事吗?中医不该借助任何器材,要望闻问切。”我站立不稳,跌进他怀中,顺势抱住他的脖子,像一株藤一样缠住他,喃喃地叫:“大师兄,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别这么严肃,我知道你有很多女人,我也要做你的女人,大师兄,我怎样做才能让你喜欢我?”
“白术,别这样,这会害了你。”宜中十分尴尬,节节后退,“的确,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你是我师妹,还是个孩子,单纯得像一张白纸——”
“不要说这些。”我纠缠他,浑身炽热如炭,“大师兄,我不要做白纸,不要再当我是小孩子,我要做你的女人,你爱不爱我,要不要我……”
我没有听到宜中的回答,我昏迷过去。
不知道大师兄用了什么藉口向妈妈做出解释的,只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的家里,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上。
但是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再纯洁,我曾经送上门去,把自己送给宜中师兄,他没有接收,完璧奉还了。可是我已经把自己给了他,他不要,我就更加微贱。
在家里躺了三天,然后我又爬起来去上学。不知是理解万岁还是法不责众,学校并没有对那次大旷课做出责罚。
但是这样的备考,是很难得出一个好成绩的。不过我本来也没打算做女博士,考取了两年制师院念专科已经很高兴。而且有助学金拿,又可早些毕业,尽快独立。
妈妈有些遗憾:“你爸爸说你有天分,本来希望你女承父业的,结果却要做老师。”
姐姐安慰:“女孩子当老师也不错,斯斯文文,没那么多是非。一年还有两个假期,也可以帮妈妈打理一下花店生意。”
三句话不离生意经。不过这也难怪,爸爸死的时候,她也不过才十七岁,可是已经要出来撑门立户,感受到的家庭压力比我大得多。
如今她在股票行做经纪,每天穿着红马甲打理动辄几十万的户头,出市那几个钟更是打仗一样紧张刺激,天塌下来也要做完了事才撤退。买了一辆长安奥拓以车代步,按说经济已算宽裕,可是因为接触的人非富则贵,相形之下便仍然觉得自己家境拮据,捉襟见肘般困窘,穿衣打扮都格外注意,生怕落在人后。又时时挂记生意,三句话不到就劝人开户头买股票,满口斩仓平仓滔滔不绝,又紧张又夸张。她自己浑然不觉,我却如听天书。
我们姐妹渐渐走到两个世界。
相比之下,反而是宿舍里的姐妹更有手足情味,也更有真心话可说。她们谈恋爱,时时找我拿主意,问计谋,讶异地说:“白术自己不恋爱,可是恋爱经验好像比谁都丰富,鬼点子特别多,怎么想出来的?”
我答:“七年暗恋中揣摩出来的。”
她们更加嘻哈绝倒。没有人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
情人节前夕,大家卧床夜话,争论的主题,自然又是爱情。
寝室大姐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种模式,就是一见钟情。如果一个人,在你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不能够被吸引,那么以后无论看多久都不会真正心动,如果说有感情,也是习惯成自然,而不是自然成习惯。”
二姐不同意:“可是一见钟情的爱多半不长久吧?俗话说日久见真心,天长地久才能心心相印,不是吗?”
“非也非也。”大姐大摇其头,“我们谈的是爱情,不是感情。日久天长的那是亲情,就像一件衣裳穿久了,也会有种肌肤相亲的感觉一样。一见钟情才是真感情,发乎本心,完全没有道理可讲。”
“怎么没道理可讲?还不是只看表面条件?谁会相信窈窕淑女会对一个叫花子一见钟情?”
双方争执不下,三姐招呼我:“老四,你怎么说?”
我一愣,本想遮掩过去,但是忽然间,很想在黑暗中一抒胸臆:“我爱的那个人,已经爱了好多年了,早就想不起来第一次看到他是什么情形,所以不算一见钟情。可是,也不是日久天长积累下来的,而是有一天,有一件事,突然让我明白,我喜欢他,只喜欢他一个人,今生今世都不打算改变。”
“这算一见钟情呢还是日久生情?”三姐问。
大姐和二姐都答不上来了,却吵着要我详细交待恋爱经过。
“我是暗恋,哪里有什么故事可谈?”
“真是暗恋?”三位姐姐一齐叫起来,“都什么时代了还暗恋?老四,明天是情人节,给他打电话约他出来谈判。成不成功先不管,主动出击了再说。现在不说,难道等到老了来写忏悔录吗?”
情人节?我心动起来。
所有的节日,都给情侣们提供了表情达意的理由。鲜花、情人卡、千纸鹤、同心结、幸运星……种种小礼物轮番上阵,带着缕缕柔情和一帘幽梦飞向伊人手中心上,轻轻地又是大声地说:我爱你!
我真嫉妒他们可以这么勇敢地理直气壮地表达爱情。可是我爱的人,是有妇之夫,而且是从小就认识的大师兄,是我们家的世交。这一份感情,不是可以直接说出来那么简单,要向他和我的家人、向全世界做个交待。哪里会有结果?
但是情人节……情人节,就让我放纵自己一回吧。
“请你看电影好不好?”我鼓起勇气给宜中打电话,手心把话筒捏得出汗。
“看电影?”彼端的他明显愣了一下,接着爽快地答应,“也好,你考上大学,我还没为你庆祝呢。”
他答应了!我把电话筒抱在胸前,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说起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呢。
我们约在电影院见面,爆米花的香味充斥在空气中,甜蜜而温馨,像某个柔暖的夏夜。
其实暖气并不是很足,座位也旧旧的硬得不舒服,但我还是觉得快乐,看悲剧片,也看得眉开眼笑,嘴角不受控制地老是往两边扯。
宜中笑我:“你这个小白术,一点同情心没有,很少见女孩子像你这么心硬的。小时候你看电影老是哭得稀里哗啦。”
我有些委屈,心硬?心乱才是真。电影里演些什么,我压根儿没有看明白。“大师兄,我们去喝茶好不好?”声音酥软得自己都可怜自己,这么久才得到一点鼓励,简直不知道怎么挥霍才好。
大师兄朗声地笑:“说了今天要为你庆祝,今天你最大,随你想吃什么玩什么,我都奉陪。”
“24小时?”
“别那么贪心。打个对折好不好?”
很多年后我体会到,其实从一开始,我得到的就是打了对折的爱。
选的是西餐馆,很有情调的样子,一瓶干邑红葡萄酒,黑椒牛扒三成熟,配西兰花和生煎蛋,用铁板盛出,左叉右刀,当众表演茹毛饮血。
那是我第一次吃西餐,记得很清楚,连白色桌布上的绣花以及桌瓶中插花的姿态都历历在目。更记得清那天我与大师兄的每一句对话。
他赞美我。
“白术越来越漂亮了。”
我们也谈到感情。
“白术长成大姑娘了,交男朋友了没有?”
也有身体接触。
“这样使用刀叉是不对的,我来教你。”
他的手握着我的手,将小牛肉大卸八块。
说到底,我终究还是他心目中十二岁的小师妹,完全无视我的成长。
“宜中。”我叫他的名字。
他唔地一声,没有抬头,只说:“这牛扒不错,我来了几次,属这次最嫩。”
“宜中。”我再叫。
他回身,招来侍者:“两杯蓝山。”
“宜中。”我微微扬声。
这次他被迫抬起头来,满脸笑容,大声说:“其实我们明知道普通咖啡馆里不可能有真的蓝山咖啡,都是哥伦比亚巴西豆等几种豆子混合烘焙出近似的味道,不过到了西餐馆,人们还是喜欢点蓝山,好像不这样便不够派头似的。自己不爱喝,也得做给别人看是不是?”
自己不爱喝,也得做给别人看?我看着师兄,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他今天的一切,都是演戏?他根本明白我的心意,却不顾我种种暗示,只固执地一厢情愿地把我当作十二岁小女孩,是欺我,亦或自欺?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他愣一愣,“你说蓝山咖啡?它比摩卡啦曼特宁啦每杯贵出十块钱,所以如果不点蓝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挑剔单品咖啡,还以为想省那十块钱呢。”
“我不是说咖啡。”我打断他,“大师兄,我是问你,为什么答应陪我出来看电影,又请我吃西餐?”
“是你打电话给我的嘛,怎么好意思推。”他有些支吾,额角见汗。
我不放松:“你答应了我,你把我当成十二岁的小师妹来宠,但是你明知道我今年已经不再是十二岁,你还故意装成大大咧咧的样子来陪我,来骗你自己,为什么?”
“不想你失望。”
“可是你却忍心看我绝望?”我哽咽,却逼着自己忍泪将话说完,“大师兄,我从十二岁起就爱上你,梦想着将来要嫁给你。现在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了。你已经有了嫂子,也有了孩子,不会再娶我。但是我愿意,我愿意做你的情人,不向你要任何名分,不提出任何要求,只要你肯常常陪我,12小时,或者6小时,3小时,或者哪怕几分钟,只要你肯记着有我这么一个人,肯偶尔抽出时间来陪我看场电影,逛逛街,喝杯茶,我就很满足。我不求每天一睁眼就看到你,只愿意每天一睁眼想起你的时候觉得甜蜜,觉得有盼头,有指望,这就行了。不要不理我,动不动就是几年不见面,打电话给你也不接,总是挑我不在的时候才去花店看我妈。不要再故意避开我,好不好?”
“白术,你说些什么孩子话!”宜中脸上变色,“我不该让你喝酒,你醉了。”
“我没醉,就算醉了,说的也都是真心话。大师兄,你没听说过酒后吐真言吗?我沉默了九年了,你就让我一次把话说完好不好?别总当我是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也有感情,也会痛的。我一次次表白,被你一次次打断,你不觉得自己太残忍吗?”
“好,白术,你说吧,想说什么都尽管说出来,这里说这里完,以后,别再动这些傻想头。”
他让我说,拿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气势来,任我宰割。
我只觉悲哀至极,反而再说不出话来。
红酒如血,一杯一杯倒尽喉中。上帝哦,爱一个人是罪大恶极吗?为何要承受这样凌迟般的惩罚和痛楚?
我对自己说不要醉不要醉,我还有话要说,我不能醉。
但我还是醉了,吐得很厉害。晕眩中,只记得大师兄取出手帕来帮我揩面,一条手帕弄脏了又换一条。记得那天他穿着一条有很多个口袋的粗布裤子,每个口袋里都藏着一条手帕。
我咯咯地笑:“大师兄,你怎么会有这么多手帕?是不是有很多女人为你哭?我要做她们中的一个,我做你的情妇好不好?你答应我,答应我好不好?”
那天,大师兄说过只陪我12小时,可是实际上,他到底陪了我24小时。
我醉得那么厉害,他既不能送我回宿舍,也不便送我回家,最后只得又将我带回电影院,看了场通宵电影。
第2部分
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半卧半倚在宜中的怀里,他扶抱着我,满眼红丝,为了让我睡得更舒服些,竟维持同一个姿势整整坐了一夜。
我不禁泫然。师兄拍拍我的头发说:“你睡得可真沉。能睡得着就是没事了。来,现在我们去吃早点。”
天还没大亮,灰蒙蒙的,还有点雨丝,若有若无地飘洒下来。我们沿着城墙根儿慢慢走着,桃花开得十分烂漫,忍冬在寒风里轻轻地摇。
我问宜中:“怎么想起带我去电影院?”
他一本正经:“为了防止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过后你推赖酒后无德不肯负责任。”
我一愣,刚要笑,他已经板起面孔,低声说:“我名誉太坏,不想人家看到你同我进宾馆。”
我低下头,轻轻说:“我情愿每天早晨都可以在你怀抱中醒来。”
“你还小,不知道名誉对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孩子的重要性。”宜中正色,“白术,你是我最疼爱的小师妹,我不可以做任何对不起你,对不起师父的事。”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是我父亲的女儿,你就无所谓了是不是?”我抓住他的袖子,把眼泪印在上面,呜咽,“我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难道这是我的错?”
“白术,我不会说话,你不要这样难为我。”宜中抱着我,轻轻抚摸我的头发,一声又一声地叹息,“就算你是一个陌生人,你这样对我,我也不可能没感觉,可是我不能害了你。白术,你还是个孩子,一尘不染,冰清玉洁,我不能毁了你的一生。”
“你不如直接说——不想毁掉我的处女身!”我抬起头,豁出去,“现在这个冰清玉洁一尘不染的我你不肯要,是不是要等到我名誉扫地人尽可夫了,你才来分一杯羹?”
“白术!”宜中厉声喝,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那样恼怒。“不要把我爱你当成折磨惩罚我的理由,不要用作践你自己来伤害我!”
我看着他,看着他,泪水涌出来,流下来。宜中,宜中,他终于承认他是爱我的,他亲口告诉我。
如果我在这一刻死了,我会很幸福,死在他的怀中,死在有爱的黎明。
雨丝变了雪粒,纷纷扬扬地洒落,马路中间积不住,可是墙根草丛上却很快银装素裹,愈发衬得忍冬花青翠苍葱。宜中的头发眉毛上都落了雪,也不去拂一下,鬓角雪青,眼神寒凛,令我心折。我怎么能不爱他?
忽然钟楼上的钟响起来,是几个兴致勃勃的外国游客在踏雪登高,敲钟许愿。
悠长的钟声一遍又一遍,在雪中传得很远。借着别人的钟声,我在心底悄悄祈祷:请让我得到宜中的爱,让我得到宜中的爱,让我得到宜中的爱……
我们走了好久,最后挑一个路边摊子坐下来,吃豆浆油条。
那是我吃过的最香甜的早点。
隔着窗,可以看到雪花已经慢慢成形,大片大片地随风起舞。我指着雪中的忍冬对宜中说:“你是这种花。忍冬又名金银花,四季长青,有土皆生。花茎叶均可入茶入药,清热解毒,生津止渴。”
“果然是师父和师母的女儿。说起花经来,总不忘把药用功能一起加上。”宜中笑,“那么你呢?师父给你取名白术,是一味药。可是女孩子应该是花才对,让我想想,你是一株什么花?”
“是罂粟。”我抢先答,“我是一株大毒草,但开得极艳,好诱惑你。”
“胡说,好好的干嘛把自己比成毒草?”
“我情愿做罂粟,提炼出鸦片来,使你上瘾,离不开我。”
师兄不理我,想一想,答:“应该说,你是一株虞美人。虞美人和罂粟同本同科,外形又相似,常常被人误认为是罂粟,可是两种花的品性极不相同,甚至可以说是恰恰相反——罂粟有毒,而虞美人则可以入药,和忍冬一样,都是有益的植物。”
我本想反驳,但是听到他说和忍冬一样,又高兴起来。“虞美人?好吧,那么我就是虞美人了,不过,你得先做楚霸王。”
“楚霸王?”宜中一时没转过来。
我大笑:“霸王别姬里的虞姬不就叫虞美人吗?传说中虞美人花就是虞姬拔剑自刎,血溅碧草变成的。如果我是虞美人,你当然要做楚霸王。”
“你这小白术,脑袋里到底装着些什么,精灵古怪。”宜中无奈地笑了,“好,好,那我就是楚霸王了。来,把我的乌骓马牵来,让我送虞姬回家。”
回到家,我把大木桶放慢洗澡水,洒上花瓣,把自己泡在里面浸了好久。
康乃馨开放在我的手指间,轻轻摩擦肌肤,宛如情人的抚摸。热气氤氲中,花香袅袅泛起,我听到宜中对我说:“你是一株虞美人。”
哦,宜中。我想起昨天晚上,寝室姐妹曾经劝我,说如果谈判不成功,就转移方向,在大学男生里挑个目标。
大学里的男生,怎么好与宜中比?
他们举止夸张,言之无物,每走一步路都好像背着一个装满仙人球的大布袋,又怕刺出布袋,又怕刺到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洋相百出,没事便搔头挠手地,好像浑身痒。
但是宜中不会这样,宜中很有计划,聪明沉着,说什么做什么都有恰当理由。他开诊所,娶妻生子,交许多女朋友,做每件事都从容自若。他是一株性赋高贵的忍冬花,喜欢太阳,也耐阴凉,耐寒,耐干旱,耐潮湿,生长迅速,四季常青;夏日一片荫凉,冬天满目浓绿,金花银蕊,清香四溢,初开呈白色,一两日后变黄,藤上千百朵花苞次第开放,每一天每一朵都呈现不同的美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没有一种花可以比它更丰富,也没有一个人可以比宜中更令我心动。
我将忍冬的种子浸在水中,插进温度计,细心地让水温保持在25度,预备遍种花园四周。
正是新春,家家户户供奉水仙的时候,妈妈见我侍弄花种,开始还以为是应景,即至看清楚是忍冬,不禁疑惑:“这是金银花种?其实金银花的栽种方式很多,压条分株扦插都很容易存活,干嘛要播种这么麻烦?等得又久,总得一两年才能开花。”
我不答。慢吗?我已经打算用一生一世来等待宜中的爱,还会在乎用两三年的时间来等候忍冬开花吗?
求婚与决裂同期进行
毕业了,做了十几年学生,一下子升格为老师,不觉兴奋,只觉茫然。
从没有想到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班主任,一旦身体力行起来竟是这般寒酸可怜。
粉笔刷刷地落在黑板上,染白了头发,染红了桃李,但是染不来黄金屋也染不来颜如玉。课本几十年不变,可是还要每天坐在办公桌上几小时写讲义出考题,年复一年将十年后的戏份在今天预演,又将十年前的对白一再重复,完全没有机会表达个人意见。
有什么工作比当人类灵魂工程师更贱卖灵魂的?
周末例会,校长照旧把我留堂单独说教,苦口婆心:“白术,你很聪明,又是学校里唯一的西安本地户口的老师,条件比其他人都好,普通话又标准,见识又广,是咱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但是你班里学生的纪律……怎么就不能争点气呢?”
“我已经很小心了,每天下午自习课上都把作业拿到教室里去批,看着学生不许讲话;每个星期都检查他们的书包,不许带和学习无关的东西到学校来,就差没有搜身,再给每个人发个口罩了。”
“可他们在走廊里跑跳,大声喧哗。”
“那是下课时间。”我比学生先叫起就命来,“他们才十五六岁,正是一生中最天真活泼的时候,你有什么办法管住他们不许说话不许跑跳?现在不跳,难道要等到校长你这么老的时候才来跳?”
“我是想跳也跳不起来了。”校长被我逗得笑起来,笑过了,板起面孔,仍然说教,“不管怎么说,一个学期都过去了,你们班一次流动红旗都没拿过,总有些丢脸吧?争一次气给大家看看好不好?”
“我尽力吧。”
我真的很尽力了,每天一次又一次对着学生说些违心的话,要求他们自习课不要说话,不许传纸条,不许早恋,不许奇装异服,不许看课外书,不许跑跳,总之除了学习之外最好什么也不要做不要想,恨不得把课程内容做成米饭逼他们吃下去,连睡觉也梦到自己在背习题。
应试教育曾经害苦了我,现在我又用它来荼毒我的学生。对不起,我非常热爱那些天真的笑脸,但是我无法热爱自己的工作,因为我正在“尽力”往他们的笑脸上刷面浆。
到了周末,我们班仍然没有得到流动红旗,原因是有学生在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偷偷睁眼被检查员抓个正着。
天,校长竟然要求我对学生睁眼闭眼也要管!
我对校长诉苦:“我管不了,真的管不了!要不我只做带课老师不当班主任行不行?”
“不行。学校师资紧张,年轻老师更少,你是师范专科毕业,口头笔头都来得,是我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我还打算好好重用你呢。”
但是我怕极了被重用,怕得做噩梦,夜里常常见到我用一把剪刀追着学生剪掉他们的尾巴。学生质问我:“我们是人,哪里有尾巴呢?”我答:“一定有,人是猴子变的,你们这么好动,肯定是没有进化完全,剪掉尾巴就好了。”要多荒诞就多荒诞,要多残忍就多残忍。
幸好寒假就要到了。
现在我明白为什么老师会有两个假期的福利,因为如果没有这段调整期,没人能够坚持执教到退休。
老师和学生,都已经濒临崩溃。
家长会上我对着全体家长慷慨发言:“我们这个班的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成绩名列年级第一,这全靠家长们的配合,但是我相信学生们可以考得更好,让我和大家一起努力,让孩子们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楼,考取最好的成绩。”
掌声响起。我觉得滑稽,我不是歌星也不是领导,他们到底在为了什么而鼓掌?是谁发明了鼓掌这种运动?又是谁规定了在老师讲完话后家长们应该鼓掌?鼓掌表示什么?赞成?感激?钦佩?如果教师有那么伟大,为何在座家长半数以上的收入都比教师高?
这个世界没有道理可讲。
可我还在每天对着学生们讲一些连我自己也不相信的道理。
家长会结束的时候,有个青年男子走过来:“白老师,你好。”
“你好,你是……”我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我是叶子臻。”
我微笑,等待下文。
他明显尴尬,补充说:“我是你班上学生林刚的舅舅,他爸妈出门旅游,我来替他开家长会。”
“哦,你好。”我再次说,“林刚是好孩子,他这学期表现不错……”
但是显然他想听的不是这些,他有些受伤地叫一声:“白术,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我大窘,停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除了林刚舅舅之外,他还有另一重身份?
这位叶子臻叹一口气,只得说明白些:“我是你初中时候的同学,还去过你家里,有一次请你看电影,因为我迟到,你生气不理我——”
电光石火间,我想起来,什么都想起来了。是的,叶子臻,我曾经用他当导火索妄图引宜中生气,唤了他来,又对他不理不睬,只顾着和宜中下围棋。也就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对宜中剖白心意,从此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肯登门。想起来了,都想起来了。
我忽然不胜唏嘘,握着他的手一时竟不知放开。
叶子臻轻咳一下:“那以后,我特意去学了围棋,现在已经是六段。”
泪盈于睫,这一刻我忽然记起年少的自己是多么轻率粗鲁,误伤无辜。
叶子臻问:“如果你不是很急着回去,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好,不过要我请客。”就当是对多年前对他的不礼貌的一种补偿吧。
喝咖啡的时候他对我说:“消气了。”
我一时不解:“什么?”
“我说我是一个小气的人,记仇从中学记到现在,还特意为了你去学黑白子,看你伤害我有多深?”他笑起来,“不过你现在请我喝咖啡,我气平了。”
我也笑了:“有勇气承认自己小气的人不是很多。”
为了补偿少年时代的莽撞,我尽量将声音放得温柔,高帽只管一顶顶送过去:“不是每个人都有风度正视自己的缺点。”
“那是因为我知道那只是小缺点,瑕不掩瑜。”他爽朗地笑起来。
我也忍不住笑:“早知道你这么擅长自夸,我也省得拍你马屁了,留给你自己操作好些。”
“马屁不怕多,由别人拍起来格外舒服。”
接着他正经下来,感慨说:“有那么多优点又有什么用,你还不是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可是我对你,却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