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9 吴越(现代)
七十三
郑滢把冰箱里的剩菜风卷残云,不过瘾,又打开一包火腿,大嚼一番之后,叹了口气,“爱情真是个王八蛋。”
然后,她告诉我和章文刚分手的真正理由,“上个星期五,我们做完之后,我看他好像有点不开心,就帮他捶背,结果你猜他怎么样,他竟然问我,以前跟别人做完了是不是也这样。”
“真恶心!”我叫起来。
“更加恶心的还在后头,我问他究竟什么意思,结果他吞吞吐吐地说,想来想去,觉得我不是处女,而他是处男,好像有点不公平。”
“可他现在也不是处男了呀!”
“所以啊,他看着我的眼光倒好像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一样。你说气不气人,他和女朋友分手后,我们第一次上床,我就告诉他我不是处女,他当时说不要紧,因为他爱我,结果我相信了他,现在呢,他又反悔了!”
“后来你怎么说?” 我知道郑滢最讨厌斤斤计较的男人。
“后来我们吵起来,最后我跟他说,‘其实要说不公平,我也有同感,你比我以前的男朋友差远了’ ,气得他直翻白眼。然后我们就完了。”
看来的确是彻底完了。批评一个男人的性能力,比批评他的工作能力厉害一百倍,绝对让他恨之入骨。
我知道郑滢心情不好,但还是忍不住被她的黑色幽默逗得笑起来,“你这样一讲,搞不好从此他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不敢碰女人了呢。”
“不关我的事。你知道我最恨什么?我最恨他明明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后来却又反悔,抓着什么公平不公平来做文章。不错,我知道男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处女情结,老实说,我第一次和他上床的时候自己也很后悔为什么不是处女,可是,后悔又怎么样?我再后悔也已经回不去了,他明明知道我回不去了,为什么还要来为难我?从前的事情,就算是我错了,他要是真的爱我,就必须原谅我,一定要原谅我…… 他既然不肯原谅我,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和他分手,总不见得等他来甩了我,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郑滢一口气说下来,眼泪汪汪地又要洪水泛滥,我马上再打开一包火腿放到她面前。
“有时候我想,男人大概认为‘我爱你’ 像超市里十块九毛九一打的玫瑰花,好随便送人的。”郑滢苦笑一下,悠悠地说。
“不要这么悲观,你只是运气不大好。”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可能是我期望值太高了,可是我真的觉得一个男人要是真的爱我,就该懂得怎么去对‘我爱你’ 三个字负责任,否则的话,还不如不说,我也不要听。”
那天午夜,我突然发现,这个看似潇洒的女孩竟然有如此刚烈的爱情观 --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七十四
第二天,郑滢照常上班,满脸笑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性格中最让我佩服的一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当时再怎么伤心,过后绝不回头。
她关照我以后看见章文刚不要露出什么脸色,我也做到了,只是有一次在走道上看见他和我们部门的一个项目经理说话,他好像对我们部门提议的某个项目里程日期很有意见,在那里振振有辞“这样的话,只留十个工作日要完成三十六个测试方案,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为了强调,他把“太不公平了” 一连讲了三遍,脸上板得一本正经。我不由恶作剧地想,他在床上对郑滢说“你不是处女而我是处男,不公平” 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道貌岸然,想到这里,差点笑出来,立刻转过身去装咳嗽。
这个人果然很喜欢“公平” 。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公平,然而,有时候,追求了公平,便可能错失某些珍贵的东西。
七月份,郑滢过二十三岁生日,她决定要开个派对好好庆祝一下,用她的话来说,“冲冲喜” 。
在草拟邀请名单的时候,她低眉顺眼地问我,“我要是请张其馨,你会不会介意?”
“介意什么,是给你冲喜,你想请谁就请谁。”
“可是,我如果请了张其馨,就不好意思不请程明浩,对不对?”
我笑起来,“请吧。我不是早就说过要忘记他了吗?放心,我这个人说话算数,绝对不会到时候再去眼泪汪汪借酒发疯。”
“那就好,” 她很高兴,“上次她过生日请我,我可送了她一套雅丝兰黛呢,这次该她还礼。其馨挺要面子,我估计她应该会买一套倩碧什么的。再说,她和程明浩一起来,也不会轮到她自己掏腰包。”
“可是程明浩也不过是个学生啊。”
“还说你忘记了,一转眼又心疼人家的钱包。女人心疼男人的钱包,就等於心疼那个男人。想开点,他的钱包再鼓,也轮不到你去花。” 这个人精。
“神经病,” 我白她一眼,“那你希望我送你什么?”
她居然顺着杆子往上爬,“嗯,一小时挣二十五块钱的人,我的期望值自然就比较高一点了。迪奥怎么样?”
“你狮子大开口啊?”
“心疼自己的钱,就快点去找个男朋友。知道什么时候最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吗?” 她眯起眼睛,开始绘声绘色,“就是当你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他搂着你的肩膀,微微一笑,问你‘要不要再逛逛?’ ,你摇摇头说不要了,然后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掏出信用卡,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的时候。什么叫潇洒?那才叫潇洒。” 这个家伙很善於纸上谈兵。
“你是说男人当冲头被人家宰的时候潇洒?” 我忍不住好笑。
“无聊,不跟你烦了,我去给张其馨打电话。”
几分钟后,她回到我的面前,脸上表情复杂,“关璐,程明浩不会来了。”
七十五
“上次见面,我就觉得那两个人好像不大好,可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分手。” 郑滢大睁着眼睛做事后诸葛亮。
“为什么?” 我觉得不可思议。
“张其馨告诉我,她和程明浩已经分手了,可是呢,她说会带另外一个人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你说是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我眼前突然又浮现起程明浩拣起凉鞋、然后弯下腰放在张其馨面前的情景,脱口而出,“这不是对程明浩很不公平吗?” 她怎么会舍得跟他分手呢?
“拜托拜托,你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提这两个字行不行,我现在一听见‘公平’ 就打恶心,” 郑滢已经回过神来,“唉,这样不是正好吗?我是说,你要是还喜欢程明浩,就应该把握这个机会把他给捞回来。男人啊,有两个时候最脆弱了,生病的时候和失恋的时候。现在简直是天赐良机,唉,最好他再生一场病,不要大病,感冒就可以了,然后你呢,就去照顾他,在他身边嘘寒问暖,那么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再往手上贴块邦迪装成是帮他炖鸡汤的时候弄伤的,应该就差不多了。然后呢,他就会很感动,突然发现自己以前错过了如何的一个好女孩,唉呀,然后呢,他会抓住你的手贴在他的脸颊上,这个时候,记住了,你要矜持,红着脸、犹豫一下,然后把手抽回来,这可是关键,否则就跌身价了…” 郑滢开始温习电视剧的标准情节,自说自话,眉飞色舞,而我心里盘旋的却只有一个念头:程明浩一定很难过。
我不要他难过。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而带来的那种难过是刻骨铭心的,我经历过,所以不想他也经历。而且,他越难过,就说明他越在乎张其馨,为了这一点,我也不希望他难过。
但是,我不相信他会不难过;所以,我跟着一起难过。
我依然没有忘记他;他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左右我的喜怒哀乐。
郑滢的生日派对在星期六晚上举行,为了不辜负她的“高标准、严要求” ,我专门去买了一个迪奥的礼盒。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书店,我被橱窗里一本书的封面吸引了。那是一本有关园艺的书,厚厚大大的,封面上画着一种漂亮而眼熟的花 -- 非洲紫罗兰。
据说,那是一种可以开很久的花。去年夏天,我曾经买过一盆送给程明浩。
然而,开得再久,到现在恐怕也会谢了吧。
我走进去,拿起那本书。书很重,我抱着它坐在书店里的脚凳上开始翻,里面有一章写非洲紫罗兰,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来。
本来毫无意义的信息,却因为和他沾了那么一点点边,每一个字都变得温暖、亲切如同故人。
等我读到最后一段,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头,正撞上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对着我微笑。
七十六
我惊讶自己能看一本花花草草的书看到入迷,以至于有人搬了一张脚凳坐到我的身边都没有察觉。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那个人就是非洲紫罗兰的现任主人 --程明浩。他微笑着对我说“你好” 。
我立刻合上书,挤出一个笑容,回了一句“你好” ,再也想不出别的话来说。
他看上去稍微瘦了一点,脸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对劲,与我想像中满眼血丝、头发蓬松、胡子拉喳、黄绿着脸到处找晦气的失恋男生全然不同。他的脸色还是很沉静,眼神依然清澈见底,唇边挂着温煦的微笑。
“最近还好吗?” 他问我。
“嗯,” 我点点头,“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来看书,有一本参考书太贵,我不想买,就跑来看。你呢?”
“我…我也是来看书,” 我指指手里的书,一边用右手遮掉封面上的非洲紫罗兰,只露出标题。
“你喜欢花草吗?”
“其实我喜欢漂亮的图片。小时候我妈不许我买连环画,我就跑到书店里看,一个下午能看掉好几本,看完了就觉得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后来她知道了,给了我钱叫我去买,我都没买。”
“我也是。我曾经在书店里看掉一整本‘基度山伯爵’,连续看了好多个星期天,” 他笑着说,“可惜那个书店里没有地方可以坐,站得我脚都发麻。对了,你妈给你的钱,你没买连环画,干什么了呢?”
“你绝对猜不到,我买了一支润唇膏。其实当时我是想买一支口红,因为我妈从来不许我碰她的,说小孩子涂口红会学坏,我觉得她就是小气,所以呢,我就偷偷地把零用钱存起来自己去买,结果跑到商店里又心虚起来,不敢问人家,挑价钱便宜的随便买了一支,结果打开一看,什么颜色也没有。我很难过,觉得被他们骗了。”
“后来呢?”
“后来我把润唇膏旋出来想往嘴唇上涂,旋得太多,又太用力,整支就那么断掉了。当时我虽然觉得买了‘次品’ ,还是心疼得要命,又不敢告诉别人。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用润唇膏都非常小心。”
我们一起笑起来。说来奇怪,这段尘封的、有点丢脸的回忆,我从来没有和人家说过,却对他说了,而且并不觉得不好意思。
“你的书看完了吗?” 我问他。
“没有,我下个周末再来看。”
程明浩没有开车,我们一起坐地铁。车厢里人很多,好不容易有一个位子空出来,他让我坐下,很自然地用身体为我挡住人潮。我偶尔抬起头来看站牌,他对我微微一笑,说“还有两站”。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好像已经认识了他很久。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
到站了,我对他说了声“再见” ,走出车厢,再回头的时候,车子已经轰隆隆地开走。我有点后悔 --刚才说“再见” 的时候忘记对他微笑一下。我知道自己笑的时候比不笑的时候要好看一些。
晚上给郑滢庆祝生日,来了很多同事,我第一次发现她在公司里人缘那么好 --当然章文刚没有来。
张其馨那个让我们挂念了几天的谜正式解开:她的确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叫林少阳。她把林少阳介绍给我们认识,我和郑滢不由暗暗交换了一个眼神,并非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和我们猴年马月时崇拜得发昏的林瑞阳只差一个字,而是因为他实实在在有几分像田振峰。
七十七
仔细地看,林少阳的长相和田振峰还是有很大的差别;让我们一下子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是他的眼睛。他和田振峰一样,有一双会笑的眼睛。
六年前,我和张其馨在学校篮球场边把球扔回给那个男生,他说谢谢时脸上的神采和眼睛里的笑意差点把我们当场电昏;过了这么久,我早已康复,显然,张其馨的电阻并没有增长多少。
我可以肯定,张其馨是为了这么一双会笑的眼睛离开程明浩。
在派对上,他们是一对相当醒目的情侣:林少阳殷勤小心地照顾其馨,其馨跟郑滢说了一会儿话,就坐到林少阳身边,一脸温柔,偶尔凑过去和他咬咬耳朵,两个人都是很甜蜜的样子。
其馨送的生日礼物竟然真的是一套“倩碧” 化妆品,她笑着对郑滢说,“我也不知道该买哪一种好,林少阳说现在很多女孩子都爱用这个牌子,我们就买了下来,希望你喜欢。”
派对结束告别时,其馨看着我,好像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只是笑了笑,我也回了一个微笑。我有点伤感地发现,从前那么好的朋友,竟然落得无话可说。
大概没有什么比爱上、或者说爱过同一个男人能更加彻底地摧毁女人之间的友谊。我和其馨曾经两次一起爱上同一个男人,过了初一过不了十五。
客人走光,郑滢忙着拆生日礼物,突然抬起头来问我,“你觉得那个林少阳像是个好东西吗?还是我有偏见?”
我从洗碗槽的一堆盘子里抬起身,摇摇头,“我不知道。”
郑滢微微皱起眉头,“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笑她,“别忘了你手里还拿着人家送的礼物呢。他可是神机妙算,知道你想要什么就送什么。”
“就是这个不对!”郑滢一拍大腿,“这些方面太精通的男人,肯定不会是好东西。”
“那可未必,我看蒋宜嘉就比我还喜欢打扮呢,那么几根头发,天天用发胶弄得亮光光、香喷喷、还根根竖起才来上班,人家对女朋友可是忠心耿耿的。”
“不,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喜欢不喜欢打扮,而是帮谁打扮。男人自己喜欢打扮不要紧,可要是一个男人那么会买女人的东西,肯定没什么好事情。” 郑滢煞有介事,“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还有啊,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很花,就像田振峰一样。”
英雄所见略同。世界上很多事情,大概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问郑滢,“她有没有跟你说为什么会跟程明浩分手?”
“说了,” 郑滢朝天翻了个白眼,“说得玄玄乎乎,呐,就跟你甩杜政平的时候说的那套废话差不多,我听了两句就知道是谁没良心。你们这些女人啊,自己狼心狗肺,还要编出那么一通话来掩耳盗铃,结果越描越黑。” 她摇摇头,一脸痛心疾首。
七十八
那个星期六下午,我犹豫好久还是又去了那家书店,差不多等了半个下午,把那本园艺书从兰花一直看到了茶玫瑰,程明浩并没有出现。走出书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大号傻瓜,而且还是美国的特大号。
回到家,郑滢也在看书,自从失恋以后,她学会用看书来打发周末的时间,只不过,她看的书门类特别,不是“恋爱心理” 就是“寻找心灵的彼岸” ,再不就是什么“女子爱情兵法” ,有一次,我甚至发现她在看“男人必读” ,因为她觉得有必要知己知彼。如果以一本书三个学分计算,在那个夏天,她突击了一个谈情说爱的硕士学位。
郑滢的一个优点是有了好东西从不吝于和人分享。那天,她兴奋地指着手里的书对我说,“关璐,你听,这一段写得太有道理了,恋爱有两大类型,第一种是像火光燃烧一样具有强烈冲击性并且充满热情,而第二种是从友谊发展出来的温和恋情,很多人都在这两种恋爱中左右为难,结果往往明知道前一种爱情盲目,还是会身不由己地去追随,就像这首诗写的,‘君看寒光耀目流星没,绝胜沉沉天际苦勾留’ ,” 然后她得意洋洋、拿着唯一的听众做案例分析,“比如,你对程明浩的感情像是流星,而杜政平呢,就是那个‘苦勾’ ,是不是很贴切?”
“什么叫‘苦勾’ ?” 我无精打采地问。
“就是苦兮兮的月亮啊,你想,星星‘嗖’ 地一声掉地上去了,天上就剩下那么一小弯月亮,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叫做‘苦勾’ 。”
“没有可怜到那个程度吧。” 我抗议。我承认自己对杜政平不好,但无论如何还不至於让他“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 。
“打个比方嘛。其实,所谓爱情或许本来就像流星,飞过的时候光彩夺目,可是不会再回来,只让你看一次,过期作废,真没劲。”
她的话勾起我的伤感,我说,“我宁可希望它像哈雷慧星那样,这一次错过了,等过了一段时间,它又会回归,到那个时候,还是一样的亮。”
“帮帮忙,这不是吊人胃口吗?”
“这样的话,至少人心里还有希望啊。”
那场谈话的结论是,郑滢正式把我归入了书里描述的那一类“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性的人”,她语重心长地说,“你这样的人容易受伤害” 。我完全同意,却无能为力。
过了几天,下班以后,我坐地铁回家,竟然在车站里碰到了程明浩,他隔着人群向我打招呼。
“你怎么在这里?”
“我… 路过。” 我等着他说从哪里来路过、或者是到哪里去路过,可是,他却什么也没说,脸上有点红。
我的脸也“刷”地跟着红了起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会是故意在这里等我的吗?两个星期之前,我们坐地铁经过这里,我的确告诉过他,我的公司就在附近,我天天从这里搭车回家。
我发现自己那颗“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的心兵不厌诈,很没出息。
七十九
车子往前飞驰,我们静默着,过了一站又一站。
我心里很着急 -- 好不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却什么话也不说,实在有点浪费。但是着急也没用,我还是想不出话说。
终于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实习结束?”
“八月底。”
於是我们开始聊我的实习、功课、对旧金山的印象,都是很大路的话题。我问他,“你有没有考虑过转学计算机?现在这个专业那么热。”
他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本行,还有,我希望能早一点拿到博士学位。”
“可是拿了博士学位未必能找到好工作啊。”
“是这样的,我出国的时候,我外婆很开心,看见人就讲她的外孙要去美国念博士,因为她觉得念书能念到博士就是到顶了,还专门叮嘱我一拿到学位就马上拍一张‘戴方帽子’ 的照片给她寄回去,” 他低下头,“我外婆年纪大了,身体又很不好,她跟我说过‘无论如何都要再坚持几年看到你读完书的那一天’ 。我不能让她失望。”
“你很怕让别人失望吗?”
“也不算,我只是很怕让对我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样我会非常难过,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我寄予希望。”
我看着他脸上清秀俊朗的线条,突然感到很迷惑:他既然那么怕让对他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怎么就不怕让我失望了呢?还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希望?
他自己给了我希望,然后把它打得粉粉碎,还在这里说什么“怕人家失望”。他怎么做得出来?
我觉得胸口闷闷的,不再说话。我们又静默了。
快到我下车的那一站,程明浩说了一声“对了” ,掏出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他的电话号码递给我。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