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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8 吴越(现代)
这些微妙的差别,虽然从未点明,我们心里都清楚。所以,我总是觉得他有点看不起我。
六十七
我开始着急 -- 这样下去,我的表现肯定不如他。怎么办?想了两天,我灵机一动,开始寻找蒋宜嘉的薄弱环节,找来找去,还真让我找到了。
他的英语没我好。不是说发音或者语法有什么大问题,而是他说起话、写起东西来不得重点,叽哩咕噜讲了半天或写了长篇大论,希望面面俱到,却让人家脑子发晕还不明白他究竟想表达什么。而且,他激动起来还有点大舌头。
感谢老天爷他总算还有一个毛病。
我针对他这个薄弱环节做足了功课 -- 先去调查软件行业在这个领域的发展方向特别是我们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的产品,评估出他们的技术优势和劣势,然后把我们自己的设计和人家的现有设计相比,总结出我们自己的优势,尤其是这个新部件一旦加入产品,会如何为客户带来更大效益,为产品升值。我把自己的调查结果写进一二三点,清清楚楚,附进工作报告,心想,我们主管既然希望有一天把这个部件加入产品,那么,他迟早会需要这样的信息。
果然,主管听完我对自己调查结果的解释,抬起头来饶有兴趣地打量了我一下,“你自己做的?”
我点点头,“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编程人员,不仅要会写代码,也要明白为什么去写。” 我一面说心里一面突突乱跳,他会不会认为我不务正业?
他笑了,点点头,“星期五之前帮我做两张幻灯片的材料,我下个星期正好要就我们部门的工作做个演示,我看,可以把你报告里的这几点加进去。”
那一刻,我明白自己这步棋走对了。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郑滢,她拍拍我的肩膀“聪明啊,那才是上层会真正感兴趣的东西,这下子你们老板肯定对你刮目相看” 。
“也不用他刮目相看,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并不比蒋宜嘉差。”
蒋宜嘉知道了我的“邪门歪道” ,大概有点生气,又拿我没办法,结果是他好像越来越看不惯我:我喜欢办公室里开着灯,他却喜欢黑漆漆像个洞穴,说写代码时开灯会分散他的注意力,於是我们达成协议上午开灯下午不开;有一次我顺手拿他桌上一本参考书翻翻正好被他看见,立刻眼珠子一弹,倒好像我碰的不是他的书而是他的“四点半” ;加班的时候我随手放了一首张信哲的歌,他“嗤” 的一声“什么年代的歌了” ,可是我后来千真万确听见他放“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这不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根本就是一百步笑一百步嘛;他在的时候永远把冷气打得办公室像冰箱,我调高一点,他就飞过来一句“你们女人都这么怕冷吗” ;还有那个最经典的问题-- 百叶窗应该开还是关:我们的办公室窗户靠走道,我喜欢把百叶窗开着,可以看走道上的风景,他却坚持要关着“你还以为是你在看人家啊,其实是人家在看你,高兴了还能敲敲窗子,感觉像动物园一样”… 记忆中,好像还没有哪个男人这么孜孜不倦地和女人计较。
总之,到我们那个项目的设计方案通过审批的时候,我和蒋宜嘉的关系已是一触即发,只差一根导火线。
六十八
导火线很快就出现了。
一天下午,我收到蒋宜嘉的一个电子邮件 -- 他将在下星期演示一个所谓“模型” ,邀请我们全部门和其他几个平行部门的人。我一看演示内容介绍,立刻火冒三丈,原来,他根据我们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偷偷做了这个模型,做得像模像样,却从头到尾没有提我的名字。给别人 -- 至少是不太熟悉我们的人的感觉就是,他,蒋宜嘉,独立完成了这个项目的设计。
打这么一个擦边球,太过分了! 我听见导火线滋拉拉点燃的声音。
我跳起来,关上门,打开灯,把空调温度调高,叉着腰问他,“你什么意思?”
“你什么意思?” 他脸上居然还浮起一丝微笑。阴笑。
“哼,你心里清楚,” 我指着自己的电脑屏幕,“感谢你老人家总算还没忘记邀请我! ”
“不管我的事,我随手做的,昨天拿给老板看,他觉得不错,就建议我演示一下。” 他轻描淡写地说。
“随手?你好厉害啊,随手就做出这么大一个模型。”
“你想怎么样?”
“我想告诉你,你这样去出风头,是不对的!”
“唉,那你上次帮老板收集那些行业信息做演示材料,可没少出风头啊。” 他果然在记恨。
“搞清楚了,这是两码事。我收集行业信息,中间你没有出力。现在你的这个模型,完全是基於我们一起做的设计,而我,已经死过脑细胞了。所以,你不跟我商量就拿出去表功,对我是不公平的。”
“不错,设计是我们一起做的,但这个模型,可是我一个人一行一行代码写出来的,我现在演示的是模型,不是设计方案,” 他把那个模型的源代码调出来,“关小姐,哪一行是你写的,可否不吝赐教?”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居然还火上浇油,“你们女人都这么斤斤计较吗?” 他对我有意见的时候,常常会慷慨地照顾到我所从属的整个性别群体。
“蒋宜嘉,我警告你,别开口闭口‘你们女人’ 、‘你们女人’ 的,你跟我说还不要紧,换个美国女同事,老早去告你性别歧视了! ”
我们恶吵一架,互不理睬。我在心里咒他,不要脸,肯定没有好下场。
一个星期后,我的愿望实现了 -- 他果然没有好下场,只是,死得难看的,并不止他一个人。
演示那天,蒋宜嘉其实表现得很不错,讲得头头是道,也没有大舌头。一直到提问的时间的最后两分钟,我都合上笔记本准备开溜了,某个平行部门里一个以吃饱饭没事做专门跟人家过不去闻名的八婆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叫起来,“这个模型的界面是不错,可是好像不能使用键盘操作嘛!”
原来,美国联邦政府要求它所购买的软件产品可以为残疾人使用,其中很基本的一条就是所有用户界面都要让无法使用鼠标的人可以用键盘完成鼠标所能完成的一切操作。
我和蒋宜嘉一起傻眼了 -- 我们设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而在审批过程中,也从来没有人提出过。美国政府的这项规定,学校里老师蜻蜓点水似地讲过,我们都没拿它当回事,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真刀真枪地碰上了。
一言以蔽之,我们引以为傲的设计方案在众目睽睽之下阴沟里翻船,一败涂地。
六十九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那么可怕,要命的是暴露问题的场合和在场的人。
那个八婆拿着鸡毛当令箭,呱呱乱叫,半分钟内话锋里已经上纲上线到“这样加入产品的话,岂不是会导致整个产品达不到政府要求” ,很有“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 的味道;她的主管半靠在椅背上,把胳膊枕在脑后,悠悠地翘起二郎腿,懒洋洋地问蒋宜嘉“这个设计已经通过审批了吗?” 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们主管,言下之意,“你们部门就是这么审批的?”
刹那间,我们的疏漏被抹上了一层浓浓的“政治” 色彩。显然,当我和蒋宜嘉忙着“窝里斗”,我们的主管也有他“狗咬狗、一嘴毛” 的夥伴。
主管站起来承认了我们的疏漏,说了几句套话,然后叫蒋宜嘉尽快修改模型,下个星期重新做一次演示。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主管是个爱面子的人,我想,他一定觉得很丢脸。后来,我慢慢发现,随便什么人,一旦做到主管,便立刻蜕变成一种特别要面子的生物,而当下属最犯忌的错误,无非两条:一. 让主管在他/她的主管面前丢脸;二. 让主管在竞争对手的下属面前丢脸。
蒋宜嘉回到办公室,心情沉重,连“四点半” 打电话来都草草挂掉。他到公司内部网上找来资料,把联邦政府的所有要求列成一张清单,开始一样一样地对照、修改。哼,偷鸡不着蚀把米。
星期五下午快下班的时候,他从主管办公室回来,突然说,“关璐,我有个不情之请。” 根据经验,这个人说话一旦文绉绉起来,绝对没有好事。
“刚才主管和我一起把模型和演示材料过了一遍,他突然觉得我写的演示材料太过强调技术细节,关于‘商业价值’ 和潜在客户利益的阐述很不够,叫我修改,他星期一再看一遍。其实呢,这个东西老板本来也没太当回事,都是上次演示被那个女人闹的,弄得他如临大敌。所以,我在想,是否,嗯,能不能,你方便的话,请你帮着一起看一下?”
果然没好事。我心想“原来你也有用得著我的时候” ,趁机把肚子里的怨气统统倒出来,“我是很想帮忙,可惜,这个模型是你‘一个人一行一行写出来的’ ,万一我瞎出主意,把事情弄坏,可担当不起。” 气得他干瞪眼。
晚上,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郑滢,她拍手叫好,“爽。这种事情就是不能让他开头,一开了头,他以后只会得寸进尺。”
第二天和郑滢一起出去剪头发,走到街上,我突然想起那天整个部门被人家刻薄的情形,觉得外敌当前,好像不应该袖手旁观。何况,他演示的东西毕竟有我的份,即使我的名字不在上面。从心底里,我也希望人家能够认可,在这个意义上讲,赌气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於是,我把郑滢扔在街上,跑到公司,蒋宜嘉果然在办公室里改他的演示材料。
我清清嗓子,对他说,“其实我今天来是有点别的事情,不过,假如你还想要我看看你的演示材料,我也可以试一下。”
七十
这一“试” ,试到下午两点半,我们几乎把那个演示从头到尾重做了一遍。
蒋宜嘉下楼去买午饭,我在电脑上放张信哲的“宽容” ,听着听着就跟了哼唱起来。他拿着三明治和饮料进来,听见了,说,“关璐,你的声音不错嘛,这首歌里的高音,很少人跟得上去的。”
我有点得意,“说起来,我小时候还是学校合唱团的领唱呢。”
“啊,” 他一脸的恍然大悟,“怪不得你也那么喜欢出风头。”
“喂,你要说我就说好了,不用这么兜圈子吧?” 我有点生气,一面后悔自己何以兵不厌诈,明知这个人言语无味,还要接他的话岔。
“别误会,其实,我小时候也参加过合唱团,知道里面的人自我感觉都很好,包括我自己。”
“你做什么?”
“指挥,” 想不到他还有那么威风的历史,“所以,我承认自己喜欢出风头,现在才发现你原来和我一样。所以凑在一起,合得来才怪。”
那一刻,我们突然都笑了起来。难怪我和蒋宜嘉水火不相容,因为,我们实际上属於差不多的一类人 -- 一路顺风,习惯被捧着长大,习惯羡慕的眼光,习惯别人给我们让路,习惯演主角,习惯掌声雷动,却没有意识到,真实的人生里,哪里有那么多主角可演?
真实的人生里,我们不过是捆在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而且,还是小蚂蚱。争什么争?
真实的人生里,很多时候,成全别人,便也是成全了自己。
一九九九年六月底的某个下午,在旧金山一栋大楼十八层某间小小的办公室里,两个同样年少气盛而有点自作聪明的人和自己最看不惯的人握手言和了。
世事难料。当初,我把蒋宜嘉讽刺一顿然后气跑,后来,却居然和他做成了朋友。坦率地讲,蒋宜嘉具有做异性朋友的优秀条件:人聪明,心不坏,长得帅,还有,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要和他谈恋爱。或许他也有同感,所以,我们的友谊保持至今。
化敌为友之后,我忍不住问他,“你还记恨郑滢吗?”
他笑笑,“有什么好记恨的?老实说,从前的事情,自己想想都觉得幼稚。我觉得人和人之间其实是讲缘分的,缘分不到,强求不来,而缘分到了,属於你的总是你的。比如我和她,” 他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四点半”,“不知为什么,认识她没多久,就有一种感觉,心里想‘就是这个人了!’ 是不是很奇怪? ”
爱情的确伟大,连蒋宜嘉都能讲出这么动听的话来,听得我一愣一愣。
“你女朋友真可爱。” 我真诚地说。能让人觉得“就是这个人了!”,一定有其可爱之处,管她是真的还是装的。这个帅哥居然激动得脸都发红,我担保他摆起照片的那天就在等我这句话,现在终于等到了。
我突然万分地羡慕起蒋宜嘉来 -- 为了他那一句“就是这个人了!”。能够讲出这句话,需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深爱一个人,而且明白那个人也是同样深爱着自己。程度完全相当,不多一分,不少一分,才能如此心安理得。
什么时候,我能说“就是这个人了!”,而又是谁,能让我有足够的信心说出口呢?
七十一
演示修改好之后,蒋宜嘉说“不如星期一我跟老板说,到时候我们一人讲一半” ,我说“总共就四十分钟的东西还你一半我一半干什么,算了,本来就是你的风头,还是归你去出,不过,记着出得漂亮一点”。后来,他的演示很成功,而且,他在其中特别提到项目设计是我和他共同完成的。
心结打开以后,我们突然发现其实两个人都很通情达理。或许,人际关系本身就是一种选择--你可以选择看不惯一个人,也可以选择看得惯;当初我们总是觉得对方看不惯自己,其实是我们自己先选择了去看不惯对方。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一直合作得相当愉快,但是,也发生过一次口角 -- 不是因为工作,而是因为郑滢。
那个星期五晚上,郑滢照例回来得很晚,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所以没有注意到什么。第二天,轮到我做饭,我买回来两个蹄膀用冰糖红烧了一大锅,准备和郑滢一人一个 -- 必要的话牺牲半个给她。结果她赖在床上,用被子埋着头,我怎么拉也不肯起来,说她不想吃。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说没有;我又问她是不是在减肥,她也说不是。
这个标标准准的肉食动物读书的时候常常一顿饭吃两块大排一个鸡腿还要买一份红烧肉和我分,哪一天,郑滢小姐没有生病也不在减肥,却对着香喷喷的红烧蹄膀不感兴趣,那绝对是发生了天大的事情。
我用尽力气把她的脑袋从枕头里拉起来,竟发现她满脸泪痕,眼睛又红又肿。她告诉我,她和章文刚分手了。
“为什么?” 我明明记得几天前,她告诉我章文刚终于和“陈玉莲” 分手,为此还被家里骂成“忘本的东西” 。当时,她一脸幸福“其实我一直有点心虚,不过现在都明白了,他最最爱的是我”。
“不要问我!”郑滢又把自己扎进枕头里,再也不肯说。
我一边啃蹄膀一边琢磨,突然想起有一次在公司健身房的饮料机旁边看见章文刚和蒋宜嘉说话,好像还很来劲,他们看见我走过去,立刻交换了一个“男人对男人” 的眼神,不约而同闭上了嘴。
难道是?我越想越觉得像那么回事,好你个蒋宜嘉,口不对心,嘴上说不记恨,背地里却捅人家一刀! 也不知道他跟章文刚胡说八道了些什么东西。
星期一下班后,我把他叫到餐厅,“你怎么会认识章文刚?”
他一脸莫名其妙,“我为什么不能认识他?难道你就不认识他?别忘了,他还是我们的校友。”
“可是上次你们在健身房里说话,好像很熟的样子。”
“那是因为我们都经常去,有什么不妥吗?”
我总觉得他的脸上有点奸诈,“那你能不能老老实实告诉我,上上个星期五下午大约四点五十分,你们两个在健身房的饮料机旁边说些什么?”
他想了想,然后眉毛一扬,反问,“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七十二
我不打算和他兜圈子,“你只要回答我,有没有跟章文刚说过郑滢的坏话?你不会不知道他是郑滢的男朋友吧。”
他矢口否认,脸涨得通红,并且开始大舌头,“你、你、你说话要有根据,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不记恨她的吗?再说,我为什么要吃饱饭没事做去跟人家讲我以前被她甩过?那样我很光彩吗?”
“假如不是,你们为什么本来讲话讲得好好的,一看见我就立刻打住,鬼鬼祟祟的?”
“关璐,我再说一遍,我没有说过郑滢的坏话,不对,我没有说过任何有关她的话,行了吧?”
“那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你管得着吗?”
“你要是不心虚,就告诉我。否则,今天我们恐怕要在这里吃晚饭了。”
他无可奈何,“好,我告诉你,那天呢,我是在问章文刚他平时都去哪一家理发店理发,因为我觉得他的头发剪得很好,我们的发质又比较接近。然后呢,他就告诉我,他一般是去…”
“啊?你们男人也交流这种事情?!” 我非常惊讶,这才发现蒋宜嘉好像新理过发,而且发型和章文刚的的确很像,“唉,你的头发蛮帅的嘛,来来来,转过来让我看看后面…”
他恼羞成怒,推推眼镜,白我一眼,眉毛眼睛挤成一堆,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老子的头发是阿猫阿狗看得的?” ,“看什么看看什么看看什么看,我已经满足了你的好奇心,可以放我走了吧?你们女人哪,无聊透顶。” 他气乎乎地走了。
原来,不是他捣的鬼。
我回到家,郑滢居然还赖在床上 -- 她今天请了病假没有去上班。如果她没有作弊,从星期五晚上到现在,应该已经在床上待了差不多七十个小时。昨天我硬拉她起来吃了点东西,今天看看冰箱,好像她也只喝了点牛奶。
就初步症状来看,郑滢这一次失恋非同小可。大概,人失恋的时候就会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情来宣泄,比如郑滢会饿着肚子睡觉,张其馨会打骚扰电话,而我,会拼命吃巧克力冰淇淋一直吃到胃痛。这也多少印证了我以前的推测:当年,马克. 吐温先生一定是在旧金山失恋了,才会说出“最冷的冬天是夏天” 这样的糊涂话来。
我软硬兼施逼郑滢起来吃晚饭,她眼泪汪汪地应付了一下,吃了几口又说没胃口、回去接着睡觉。不好,她肯定已经饿过了头,这样下去弄不好只怕会出生命危险。我很担心。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中,我突然听见外间有唏唏嗦嗦的声音,张开眼睛,郑滢已经不在她的床上。我走出去,她正光着脚站在厨房的地板上,埋头在冰箱里找什么东西。
我咳嗽一声,她回过头来,脸上一副委屈、尴尬和不好意思交织的表情,“关璐,你怎么真的就把两个蹄膀都给吃光了呢?”
这个人没事了。那一刻,我又想捶她两拳,又想扑上去拥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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