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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30 吴越(现代)
他突然坚定起来,“我不知道。”
没想到临分手还要做这么一篇记叙文,“好,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你和我的好朋友谈恋爱,还跟她上床,我很难过;你同她分了手还私下见面,还对我说谎,我很难过;你跟我上床害得我去吃事后避孕药还过敏,我告诉你,我难过死了;实习你要跑到西雅图去,弄出来一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废话,我当然难过;现在好了,你大概觉得西雅图不够远,不过瘾,看上明尼苏达的哪个鬼地方,天晓得你在那里又会碰到谁,你说我难过不难过?”
他倒是知道抓重点,“那天你是在过敏?”
“长了一脸痘痘呢,” 我泄气地说,“丑得要死,像小时候出风疹一样。”
“难怪你不肯让我去看你,” 他抿紧嘴唇,“璐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其实,后来,我也想过…不过,那个时候,我以为你后悔了,讨厌我…对不起。”
“对不起管什么用?我最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不过,以前的事情我都跟你解释过的啊,你怎么老是抓着不放呢?你这样让我怎么办呢?这次找工作,我承认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告诉你,可是 -- ”
“可是,没有可是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耐心已经像一个吹到顶的汽球,马上就会“吹弹欲破” 。於是,我决定不理那个不照规矩出牌而且强词夺理的男主角,开演我自己的那一场,“程明浩,以后你归你,我归我,你奔你的大好前程,我预祝你马到成功;我呢,想办法去找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皆大欢喜!”
我转身要跑,突然被他一把拦腰抱住,“璐璐,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你立刻放开我,”我想挣开他,可是他把我抱得很紧,一边在我耳边急促地说,“你说我总是让你难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你是在让自己难过?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说,我觉得你好像总是不相信我…”
岂有此理,他居然把帽子扣回到我头上来了。我火冒三丈,加倍用力挣扎,用足吃奶的力气拳打脚踢,还是没用。当一个男人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於,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经是三个坡之外了。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回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那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是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的时候,我沿着市场街来到一号码头旁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我没有理它,它却迟迟不肯飞走。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唯一能找到的食物就是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於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一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对於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面前的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 -- 他拥有可以把 Ralph Lauren西装穿得恰到好处的身材,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 -- 我不用伴奏唱蔡琴的老歌都不会怯场,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地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170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 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士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相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 “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 ,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硕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打量着瓶子里粉红色的液体将信将疑,“是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相信,不过听上去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一大瓶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红灯不断,有程明浩的好几个留言,都是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他好像很在乎你。”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葡萄酒略淡,清甜甘咧,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来。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了。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起来,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要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用力勾了一下 -- 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了。”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一脸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 我打开门,“进来吧。” 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他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 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来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那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过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突然发现自己多话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看来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人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 ” 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 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程明浩,其实你是个很好的人,就是不合适我。”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171
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随后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於开口说了我想听到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於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於是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吗?”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还有,我听说过,香烟也叫‘忘忧草’。”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面坚实有力的跳动 --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我莫名其妙地想起某本书上看到的一个统计,说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是旧金山一种历史悠久的自杀方式,而在这些自杀者当中,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从金门大桥北侧、面向旧金山的方向往下跳,只有少数人才从桥南侧、面对太平洋的方向跳。有关“专家” 经过研考,提出推断,说这是因为大桥南侧的水温度略高,而且旧金山市区的风景较浩瀚的太平洋显得更加“温暖” 一点,导致自杀者作出这种下意识的选择。
那时候,我觉得这种推断啼笑皆非:一心求死的人,会去贪恋那一时片刻的暖意?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这种说法搞不好还真有道理,因为,当我终於有了足够的勇气去跟一个人告别,却无法抑制地加倍留恋起他的体温和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都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 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通情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很高兴,替你高兴… 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挺感人,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 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 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我早就知道你根本不适合我,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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