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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28 吴越(现代)
我说,“没有,是最近工作太忙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说句你大概不会爱听的话,当时去追我女朋友,有点也是为了和你赌气。”
我又笑笑,“谈恋爱是不能赌气的。”
他也笑了,“你不如说谈恋爱赌气也没用。” 然后问我,“说实话,今天出来见我这个老情人,是不是先跟程明浩请示过,得到了他的批准?”
我摇摇头,“他这方面很民主,从来不约束我。” 我想,就算真的告诉了程明浩,他也未必会吃醋。
我们在街口分手,我们交换名片,说“保持联络。”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那是一句空话。老情人,不过就是偶然相聚,几杯咖啡满与空之间的交情。
郑滢过二十五周岁生日,没有什么排场,只是一些在旧金山的朋友凑在一起吃了顿饭。杨远韬没来,或许是他老婆现在管他更紧,或许觉得我们都知道他的根底害怕尴尬,但是人不到礼到,他送给郑滢一条白金手链,细细的链子上缀着几朵精致的小花,手工很细。为了这条链子,我猜他大概又存了很久的私房钱。
郑滢把链子戴在手上,晃了几下,问我,“像不像手铐?”
我说,“比手铐漂亮一百倍,肯定很贵。”
她笑起来,“你觉不觉得我现在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记得那次,为了他请客吃饭放我们鸽子,我还喝醉过酒呢,真是夸张,” 然后又自言自语似地说,“男人送的首饰,除了戒指,其它统统不值钱。”
我并不喜欢郑滢语调里透出来的玩世不恭,但这句话的确有道理。首饰中,女人最最宝贝的大概就是戒指了。公司里结了婚的女同事,再不喜欢首饰,多半都戴着戒指;我们部门有个女孩最近订婚,每天都把未婚夫送给她颗硕大的钻戒骄傲地戴在手上,逢到开会,在会议室暖融融的灯光下宝光四射,搞得大家都不由自主分散注意力。她还发给每个未婚的女同事一本那家珠宝店的目录,我把它带回家随手翻开来看看,不得不承认,戒指,就是特别迷人。迷人的,并不是那块金属或者石头,而是附带的一个承诺,因为不是每个男人都给得起,给得起的,也未必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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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吃到一半,林少阳的手机响了,他出去听电话。张其馨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凑过来跟我们说,“我看又是他哪个女网友。” 张其馨吵过几次,加上每次林少阳公司组织活动,凡是可以带朋友的,她都积极出席,让大家都知道他已经“名草有主” ,林少阳在生活中收敛了许多,却把拈花惹草的劲头用到了因特网上,并且加倍卖力。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一清二楚,不拆穿而已,” 张其馨很不高兴,“他最爱去风骚的那个网站我也看过,肉麻得要命,男的统统标榜帅哥,女的全体自称美女,一天到晚哥哥妹妹,根本就是一帮丑八怪在意淫。”
“他的网名是什么?”我好奇起来。
“‘春风十里’ 。”
郑滢噢哟一声,“这么土的网名能泡到女孩子?”
我问,“林少阳是扬州人?”
“不是,他喜欢小杜的诗。”
“小杜?杜政平?我从来不知道他还会写诗。” 郑滢一头雾水。也怨不得,念书时她交过很多科目的男朋友,就是没有喜欢古文的;大学语文课上老师慷慨激昂地讲解“将进酒” 和“行路难”时,她正在教室最后一排埋头钻研“鹿鼎记” 里苏北奇男子韦小宝无与伦比的骂人技巧。
张其馨心情不好也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是杜牧。比杜政平老了上千年呢。”
郑滢恍然大悟,“我说呢,难怪那么土。”
“网上有个女人看见他叫‘春风十里’ ,就也起个名字叫‘卷上珠帘’ 。够露骨吧?”
郑滢说,“嘿嘿,挺性感。他们勾搭上了?”
张其馨翻个白眼,“天天调情。那个女人真不要脸,开口闭口‘春风哥哥’ ,他呢,‘珠帘妹妹’ 、‘珠帘妹妹’ 叫得我恨不得把他株连九族。对了,那个女人还关心他有没有老婆。”
“他怎么说?” 我们异口同声地问。
张其馨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这就是我最恨的,他跟人家说‘你发张照片给我我就告诉你’ ,那个女人这下子倒知道摆斯文了,假模假样不肯给他,然后两个人接着网上调情。你们说气不气人?”
“你怎么不跟他讲?”
“跟他讲,他抵赖得比谁都快,还会反过来说我小心眼,因为他们除了敲敲键盘调调情,的确什么都没干,” 张其馨叹了口气,“看得见、摸不着总比看得见、摸得着要好吧。无论如何,网络总还是虚幻的。”
这个时候,林少阳回来了,一脸阳光灿烂,让我想到他那个“春风十里”。他笑眯眯地问,“说什么呢?”
张其馨刹那之间又恢复了平静和温婉,轻描淡写,“噢,我们在说关璐做手术的事情。” 看得我和郑滢目瞪口呆。我想她过上几年,涵养大概和杨远韬太太有得一拼。
林少阳立刻又体贴入微地为她布菜拿纸巾,完全标准好男朋友的样子。我觉得他是爱其馨的,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去打野食呢?“窝边草” 被拔光了还要到因特网上去找?难道男人天生就不会专心地爱一个女人?
那一年,因为从九月份开始公司将不再补贴员工的近视矫正手术,好几个同事都在夏天去做了手术。我本来并不特别想做,所以下定决心是因为有一次开会隐形眼镜掉了,半个部门的同事嘻嘻哈哈地钻到会议桌下去帮我找,而且,自从戴隐形眼镜以来,我的近视已经加深了好多,我很怕会接着深下去。
我两个月前去看过医生,做了检查,正式手术定在七月底。我跟程明浩早就说好,到时候他回来陪我一起去,可是,手术前一个多星期,他突然告诉我,可能赶不回来,因为他的一个项目快要结束,时间很紧张。
我很生气,“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说,“临时出了点变化,我也是才知道的。可以改期吗?”
我问医生手术是否可以改期,他说那样的话就要排到十一月份以后。於是我告诉程明浩,“算了,到时候我叫郑滢陪我去。”
他说,“对不起。”
我失望地说,“你说话不算数。”
手术在下午,结束以后,郑滢把蒙上眼罩的我送回家,一路骂骂咧咧程明浩“什么东西” 。她扶我到沙发上坐下,自己到厨房去做晚饭。这个时候,程明浩突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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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一看见程明浩,立刻开溜。
我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说,“前几天把工作赶了一赶,不过还是晚了。”
程明浩走过来,一路凑到我鼻子跟前研究我的眼睛,“你感觉怎么样?”
“比以前不戴眼镜的时候看得稍微清楚一点点,医生说慢慢地会越来越清楚。”
他伸出两个手指,“这是几?”
“三。”
他又伸出三个手指,“这个呢?”
“四。”
他着急了,又伸出四个手指,“那这个呢?”
我笑起来,“第一次是二,第二次是三,这一次是四。刚才是跟你玩的,谁叫你现在才来。”
他舒了口气,也跟着笑起来。他淘好米,把饭锅放上电炉,打开冰箱搜索,“好像没什么东西了。你晚饭想吃什么?”
“我想吃炖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有番茄,番茄炒鸡蛋吧。”
“我喜欢吃炖蛋。”
“炖蛋可能对伤口不大好。”
“那也叫伤口?”
“番茄炒鸡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他开始打鸡蛋。
“你都决定了,还问我干什么?”
他把饭菜端到茶几上,叫我吃饭。
我说,“把勺子给我。”
他说,“我来喂你吧。你这副样子像‘X档案’里跑出来的,我怕你会吃到鼻子里去。”
於是我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一盘番茄炒鸡蛋,吃了几口,我问他,“你放了几个鸡蛋?”
“四个。”
“那怎么轮到我全是番茄?”
他不好意思地说,“刚才水放少了,鸡蛋有点炒焦了。”
“其实做番茄炒鸡蛋是根本不用放水的,只要早点加盐,把番茄里的水分吊出来就可以。放了水,反而淡了。”
吃完饭,我忍不住问他那个陈词滥调的肉麻问题,“医生说明天应该就可以恢复视力了,假如到时候恢复不了,我的眼睛坏掉怎么办?”
他说,“应该不会。现在这种近视矫正手术的成功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美国医生就怕人告,挑病人的时候也会特别小心,没把握的根本就不会去做,失败机率不到百分之一。即使真的失败,也可以再动手术,不致于造成永久性伤害。所以你不用担心。”
“你怎么知道?”
“我有个同事前一段时间也做了这种手术,医生发给他一盘资料带,我借来看了一下。本来我挺担心的,看过之后放心了很多。”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因为标准答案好像应该是“如果你眼睛坏掉,我会养你一辈子” ,花色一点的还有“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我就得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了”,“如果你的眼睛坏掉,吃饭就得我负责看菜单了” ,“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看电影我就要一边看一边跟你讲情节了” 等等等等。但是程明浩的那个回答我也挑不出什么错来,因为反过来想,假如我眼睛真的瞎掉,就算他养我一辈子,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吃饭负责看菜单,一边看电影一边跟我讲情节,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幸福可言?
晚上没有什么好的电视节目,我们躺在床上聊天。因为前一晚上心情紧张没有睡好,一会儿我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恍惚中好像看见老处女敲敲我办公室的门告诉我,我某个项目的设计方案有很多问题,她不能批准,我请她再给我一点时间修改,她微笑一下说“不用了,我已经叫 Chris 全部修改好了,以后你就不用管了。”
我“哇” 的大叫一声,坐起来,一身的汗,才意识到那个设计方案其实要下个月才交,Chris 的确曾垂涎三尺,但老处女最终还是决定让我一个人做,而且,就算真的出了什么问题,她也绝对不会跳过我去找他修改。刚才,不过是一场可笑的梦而已。
程明浩不知是一直没睡着还是被我叫醒了,他打开灯,伸过手来替我擦额头上的汗,问我是不是做恶梦了。
我问他,“我刚才说梦话了吗?”
他点点头,“不过,你说的是英语,还特别快,像在跟谁吵架,我没听清楚,好像是有关什么东西通过不通过的。”
我苦笑一下,“那是我在梦里上班呢。公司用我,是不是很合算?现在几点了?”
“才十一点多。” 程明浩给我倒了杯牛奶。
我把牛奶喝完,想起刚才的梦,心里很难过。我问程明浩,“你能不能让我高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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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讲个笑话。”
“我不想听。”
“那我给你做脑筋急转弯。”
“没意思,做来做去还不是那几道题目。”
程明浩想了一会,“那我唱歌给你听,保证你高兴。”
“原来你会唱歌啊?”我好奇起来,因为我从来没听过他唱歌;每次要他和我一起唱,他都抵死不肯。
“你听着。”他清清嗓子,开始唱“爱如潮水”。等唱到“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我已经明白他为什么以前从来不愿开口:这个人唱歌严重走调,碰到张信哲的歌高音不断就更加夸张,三句两句之后离题十万八千里,到天涯海角转了一圈居然还能摸回原来的调门,非常好玩。
我听得笑起来。他唱完一首,一本正经地问,“怎么样?”
我吹个口哨,拍拍巴掌,“再来一个!”
“你点吧。”
那天,他一共为我唱了七首张信哲的歌,一直到我笑不动为止。
说来有点奇怪,我熟悉的人大部分都很会唱歌:郑滢、张其馨和我之所以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大学一年级时一起排了一首 I Swear代表化学系参加学校的外文歌曲大赛;杜政平能把齐秦模仿得维妙维肖;蒋宜嘉擅长刘文正费玉清的老歌。程明浩是个例外,他声音低沉厚实,说话很好听,唱起歌来却乐感全无,叫人跌掉眼镜。
我说,“程明浩,不是气你,你唱歌真的有点像猫叫春。” 朦胧之间,我看到他凝视着我,丝毫没有生气,相反,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我的心里流过一股小小的、温暖的电流,我把自己的手放到他的掌心里。
我开始跟他“想当年”,“刚开始,我们三个人还不熟,排 I Swear的时候,大家都想抢主唱,结果每人唱一遍,只有我能把最后一句的高音唱上去,就轮到我主唱。那一次很出风头,不过,好像也只有那一次。”
记忆里,那大概是我唯一一次盖过郑滢和张其馨,其它方面,她们好像都比我厉害:郑滢精灵漂亮、伶牙俐齿,张其馨温柔可爱、说话得体,和她们在一起,我总是那个最安静而不太引人注意的。郑滢对我说过,她将来结婚,我是当伴娘的最佳人选:个子没她高又不算矮得太过分,长得没她好看又不算拿不出去。有时候,我简直怀疑,我们之所以一直可以做最好的朋友,就因为我是个天然的陪衬 -- 她性格那么强,碰到个一样强的,不吵翻天才怪。
我说,“人要是长不大该多好。”
“你是压力太大了,连做梦都想着工作。”
“有什么办法,公司已经裁员两轮,大家要保住饭碗,抢起业绩来一个个都像德国狼狗。想想真烦,什么都要抢,我本来就不大聪明,只好加倍用功,否则,更加抢不过。其实我现在就抢不过人家,有时候明明被人家占了便宜都没话说… ” 我讲不下去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张其馨和西雅图那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心里像被一块大大的石头堵住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比我聪明,比我漂亮,比我温柔,我知道的;我很怕她们来跟我抢程明浩,因为我抢不过。项目被人家抢走了总还有下一次,他要是被人家抢走了,让我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呢?我好不容易才让他喜欢我,我很怕再失去他,就格外小器,格外计较;偏偏小器和计较都讨人嫌,於是我更害怕;因为害怕,我变得加倍小器和计较,更不招人喜欢。难怪歌里说爱情好辛苦。
我叹了口气,“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
“你不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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