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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13 吴越(现代)
“当然。”
假如这种说法在爱情里也通用,我想,我大概需要去买一辆公共汽车来开。
“你上班时间跑出来真的不要紧?”
“要什么紧,我走都要走了。再说,公司本来就规定假如周一到周四每天工作九个小时,周五下午可以休息,这个福利我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呢。”
“章文刚知道你要走,有没有说什么?”
“哼。” 我那句问话捅着了郑滢心里的马蜂窝。她说,最近一段时间,章文刚总在工作上忽明忽暗地找机会为难她,让她日子不好过。
“会不会是你太敏感了?他本来就是出名的难打交道。”
“难打交道和故意刁难是两回事。” 郑滢告诉我,章文刚已经对几个男同事透露准备年底回国去迎娶“陈玉莲”-- 显然他已经浪子回头,不仅如此,他居然还对他们说什么“娶妻求淑女”。
“他这么一说,我成什么了?恶不恶心?恶不恶心?恶不恶心?”
“恶心,” 我实在忍不住笑起来,“不过,再怎么说,人家把宝贵的第一次托付给你了。”
郑滢白我一眼,狠踩一脚油门,“照这么讲,我还欠他的‘开苞费’ ?反正,我一听他那句话,马上下定决心,天涯海角都可以去,就是不回这家公司。”
“你这个论调倒是和蒋宜嘉一模一样。”
“唉,人家才高八斗看不上这里,我呢,是被男人逼走的,差到不知哪里去了。”
九十五
到了机场,我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郑滢站在 Starbucks 门口朝我招手。她递给我一杯大号薄荷摩卡,自己手里拿的是卡布基诺。
“给,你喜欢的。”
“这里的 Starbucks 在买一送一?”
“好心当作猪下水,我请你,不行吗?”
“请我也不用这么一大杯吧?”
“放心,现在还早,喝完还够时间上一次厕所。”
我拉着她想去找个地方坐下,她连连摇手,“不要不要,我们就站在这里,” 她呵呵傻笑着,两个酒涡在脸上跳起舞来,“这个地方显眼啊,要是程明浩良心发现跑来,一眼就能看见你,然后你们两个就会演一出很浪漫的戏给我看,那杯咖啡呢,就当我买票了。”
“他不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不要来,我还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 薄荷摩卡刚喝的时候滚烫,仔细品尝却是满口清凉;这是一种表里不一的饮料,就像我自己说出的话。
“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郑滢乐观地鼓舞我。
奇迹没有发生。程明浩没来送我。我叫他不要来,他就真的没来。
郑滢很失望,“这种笨蛋,活该找不到老婆。”
飞机升空的时候,我正在把航空公司的那份“紧急情况指南” 从头读到尾。我不再去思考是否应该忘记他,因为我已经明白所谓“忘记” ,是徒劳的。
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 ,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唯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回学校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系里的信箱旁边碰见他。他稍微黑了一点,看上去很精神。他看着我微笑。
我们寒喧了几句,他说“你等等” ,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在纽约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看看题目,是一部动画片“宝莲灯” 。正在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盘动画片,他说,“里面的主题歌是张信哲唱的,很好听。”
那首歌,叫“爱就一个字”。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上一遍遍听这首歌:
……
爱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
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
虽然和“劈山救母” 的故事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但它无疑是一首演绎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那么我这辈子的份额恐怕已经用完,却什么也没得到 -- 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几天后,郑滢打电话来,“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消息。”
“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这要你来告诉我。消息是:你那个月亮好像打算卷土重来。”
“什么叫‘我那个月亮’ ?”
“杜政平刚才破天荒给我打电话过来,足足讲了一个钟头,亲切地问候了我的工作和学习,然后也‘顺便’ 问起了你。”
“问我什么?”
“问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你怎么说?”
“说没有。”
“你至少可以说不知道吧。”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她居然很得意,“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坏消息。”
九十六
“不要这么绝情嘛。”
“你到底帮谁?” 我清清楚楚记得一个星期前她还在机场骂程明浩不争气。
“我帮你,还有对你好的人。” 她很干脆。
“但我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对我好就爱他。”
“连对你好都做不到,又有什么必要去爱?”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不好?”我不服气,“他对我很好。”
郑滢不说话。我赌起气来,“他真的对我很好。”
“那现在呢?他在哪里?” 郑滢悠悠地发问。
我答不出来。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连一封电子邮件也没有;这个夏天的一切就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过了几天,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说有点事想问我,於是我们边走边说。
杜政平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意向录用他,条件相当优厚,并且希望他在修完这个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回公司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问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 他抬起头,终於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於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 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你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九十七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 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 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於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郑滢说,“我现在终於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於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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