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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12 吴越(现代)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九十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走了,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在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仇怨;毕竟,那是一种很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太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不喜欢我。” 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让那种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地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他从来都不喜欢我。” 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对於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再多的爱情也等於零,不,应该说是等於NULL,那种连零都不是的东西。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本来我也不知道,是有一次他买什么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拣起来一看,上面竟然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七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剪下来的。后来我为那张照片和他大吵一架,他才告诉我,其实在认识我之前,他曾经喜欢过你,就把那张照片随手剪下来放在皮夹里,一直忘了取出来。就是这样了。所以,你要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是不对的。”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可是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当初没去追你,他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他还说,大概那个时候觉得你‘太好’ 了。”
“‘太好’ 是什么意思?”
张其馨耸耸肩,“这你恐怕就要问他自己了。”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 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 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很爱他呀。”
那天后来说的话我都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几句“他喜欢过你” 、“他大概觉得你‘太好’ ” 、还有“我也曾经很爱他” 。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了浆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觉得我“太好” ?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还给你。” 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了?
九十一
那个星期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其实,所谓最后一天,只是早上九点钟到公司里交掉名牌和办公室钥匙,然后领一份纪念品,就可以走了。
星期四,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分别叫进他的办公室谈话,出来以后,我们一对口径,谈话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感谢你们三个月的辛勤工作,坦率地讲,当初把项目交给你们,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现在看来,成果比预期的要好很多,而且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注意。所以,我已经正式向上申报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间段” 将这个部件加入产品,究竟成功与否可能要到年底或者明年初才能定下来,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尽了人事”。最后,是那句我最关心的话,“你明年毕业以后是否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
蒋宜嘉果然当场就拒绝了。他回来以后,把脚跷到办公桌上,鼻孔里“嗤” 地一声,“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什么叫‘尽了人事’ ?这个地方不行,不行,官僚气太重,太重。”
我说,“算了吧,不尽这点‘人事’,你恐怕也未必会那么吃香。”
我答应主管“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因为那个时候,虽然也有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的意向,但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公司也不是很大。而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是最好的。主管相当高兴 -- 大概和刚刚吃过蒋宜嘉的皮蛋不无关系,说他明天就会请总公司的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按照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地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把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程明浩突然打电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长舌妇,如假包换。
“对,我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票,比星期六的要便宜很多。”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於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原来真的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那只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我的食指上。
他为什么会有胃口来跟我说再见?我从来都讨厌一切和分离有关的东西,包括机场、机票、登机牌、火车站、行李、送行、饯行等等,尤其讨厌听我在乎的人在送我走的时候深情款款地说“再见”。说了再见,便真的要走了;只有狠心的人才会这么故意留恋;相比之下,我宁可不告而别。
电话线已经缠得我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着窗外远处的马路。我的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等有了机会再说吧。” 我在心里苦涩地想,说不定,我对他的感情原本就是不被祝福的,所以,连浪管风琴也懒得发声。
九十二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 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 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突然冲口而出,“不过,我还没决定接不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虽然工资没有加州高,可是那里生活水平比较低,所以还是蛮不错的。” 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稍微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 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於是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
问出这一句话,我立刻后悔。我这样问,听上去倒像是在要他帮我做一个决定。他有什么责任来帮我做决定呢?假如他说“不应该” ,难道我真的跑到佐治亚或者堪萨斯去吗?假如他说“应该”,日后我要是回旧金山,倒好像是听了他的话才回来的。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 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还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他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给我打电话,何必用那么关切的语气来问我,甚至,何必来理我?
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有人说过我这个人‘太好了’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关璐,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根本都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 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等待是很伤人的。
“有。” 这一次,他很快就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 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 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 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 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大概爱情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九十三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 他又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带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可以送你吗?”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 我开始不耐烦。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 他停顿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 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本来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 或者‘太不好’,但是我并不这么想,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 ,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太不一样了,实在太不一样了…就象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一直跑到加州来,而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是我逼着自己说完。
沉默。然后他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会?” 他的语气重重的。
“要是会的话,你应该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望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把你一眼望到底” 原来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公司的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个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顶照片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九十四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 --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扭。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 ,也顾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经不在那里;我愣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停车场,看不见他的车;我退出来,一路跑了好几个街区,一直到气喘吁吁。这条街上红绿灯很多,转得也慢,我满心希望他正停在某个路口,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等我。他为什么不等我?他既然大老远跑到我公司楼下发呆,怎么就不肯多等一会儿呢?不错,我是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但人,总有可能改变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回家,给他打电话,他不在。一个小时后我再打,他也不在。临睡前,我打了最后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他留个言,最后还是没有留,因为我要说的话都已经说了。很多话,本来根本不想说,到底被他逼得统统说出来。
郑滢用她新买的本田CRV送我去机场。她年底也要毕业了,只花一年半就拿到计算机硕士学位,比我们其他人都快,她把这归功于她们学校差,为了多吸引学生,自然把课程要求降低,几乎所有的实习经历都可以抵学分不算,还不必做论文。郑滢虽然没有蒋宜嘉那么奇货可居,也有三四家公司要,她决定毕业后去旧金山南郊的一家公司,论规模、名气和现在这家差不多,但工资待遇略胜一筹。她一决定,第二天就去分期付款买了这辆车,现在正处於“蜜月期” ,一有机会就把它牵出来遛遛。她自告奋勇送我去机场,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手痒了。
“你个子又不高,买这么大的车干什么?”
“就是因为个子不高,才要买大一点的车,这样开在路上,人家不敢随便欺负你。”
“有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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