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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叹的实案:美国8大奇案

_3 佚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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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勃比·范克斯绑架谋杀案公开化后的第一个标志,是爱黎司路5052号那幢黄砖豪宅的周围顿时记者云集。雅各布·范克斯当即代表全家人宣布,悬赏5000美元缉拿凶犯。不久,芝加哥市警署署长摩根·柯林斯也宣布,在范克斯赏金的基础上再追加1000美元。芝加哥地区两家一直较着劲的大报,《芝加哥论坛报》和《芝加哥先驱者》,也在当地的两份小报,《芝加哥每日新闻报》和《晚间美国人》之后,先后跻身于这一焦点新闻,并分别表示愿意出资5000美元,购买有关绑匪的独家消息。
  次日,芝加哥市警署和库克地区检察长办公室在新近落成的德拉克饭店组成临时联合总指挥部,协调双方有关本案的事务。柯林斯署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此案为“本市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恶性犯罪案件”,并称“我们必须而且一定会缉拿凶犯归案”。检察长罗伯特·科罗则指定他最得力的助理,也是沙缪尔·伊托逊的侄子勃梯·克劳逊主持本案。据说勃梯在星期五下午接手此案后打电话给他的太太,简单地讲述了案情,说他今天可能会晚几个小时回家。结果,他直到十天以后方才与太太再次见面。
  也是在这十天里头,芝加哥的街头巷尾,餐馆酒吧,人们对勃比·范克斯命案议论纷纷,猜测纷纷,似乎每一位芝加哥人都自有一套解释案情的理论。有人说,绑匪的目的是诈财,一般不会轻易撕票,所以勃比·范克斯应该是在作案过程中的意外死亡。也有人说,凶犯手段恶劣,显然是报复,估计当年雅各布·范克斯开当铺时得罪下了什么人物。更多的人则认为,案犯可能误杀了孩子,而后佯装绑架,布下迷魂阵以麻痹警方。还有一些人推断,作案人可能是那些在刚刚结束的棒球比赛中和勃比发生了争执的孩子们,他们本来只是想教训他一顿,结果失手打出了人命。
  警方派出了数百人,在沃夫湖、哈佛学校及其他一些可疑地点周围展开大规模搜查,同时与各方面的专家取得联系,请他们分别对目前仅有的几件物证进行鉴定甄别。
  首先是来自眼镜行业的专家们仔细查看了保罗·科尔夫在涵洞附近拾得的那副眼镜。眼镜较小,推测应该是为女人所有。两边架子的末端有被牙齿反复咀嚼的痕迹,说明眼镜的主人经常有些神经质。警方将眼镜依次送到各个店铺,请求商家们协助查阅店里的验光及售货记录,以确定该眼镜的买主。
  笔迹专家们反复研究了赎金索取信信封上手书的收信人姓名地址,认为其书写者当属书写流利之辈,但为了掩人耳目,而故意将字写得歪歪扭扭的。
  至于赎金索取信本身的文笔,则显示出深厚的英文功底。警方曾由此推断其作者应该非常聪明,且受过良好教育。但后来有《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发现,在同年5月3日出版的《侦探故事》杂志上,一篇题为《绑架辛迪加》(辛迪加——syndicate,意即联合行动组织)的小说中,绑匪留给人质家属的信与范克斯家收到的赎金索取信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让警方颇费周折的是绑匪所使用的打字机。根据同一份赎金索取信上的打字样品,专家们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有些人断言是科罗那牌,另一些人则相信是昂德武牌。只有一点是口径一致的:那是一架手提式,而非台式打字机。最后,一位来自皇家打字机公司的工程师H·P·沙顿作出了权威性的结论:绑匪使用的是一台昂德武牌手提式打字机。而且,这位专家进一步指出,此人对这项工作非常生疏。“当一位熟练的打字者击键时,对所有的字母皆着力均匀。而写这封信的人,或者是对该系统不甚熟悉,或者只用了两根指头,以至于信上有的字母敲得太重,纸都快被打穿了,另一些则非常轻,让人感受到一种犹豫和不确定。”
  星期五上午,《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的詹姆斯·缪罗伊和阿尔文·格斯坦一起去了住在肯伍德的一户富有的家具商哈特曼家里。据警方透露的情报,哈特曼家9岁的儿子,也是哈佛学校学生的鄂尔文,是在绑架案发生之前最后看见勃比·范克斯活着的人。星期三下午,勃比从棒球比赛中退出后离开学校时,鄂尔文也正要回家。两个人住家的方向是相同的。小男孩记得,勃比当时就走在他前面100英尺左右。鄂尔文跟着勃比先横穿马路到了爱黎司路路西,再向南跨过48街。这时候,他看见一辆往北行驶的深蓝色文顿牌轿车左转进了48街。那辆车在48街调了头,回到爱黎司路,这次是朝着南面开。鄂尔文又走了几步,瞥见路边人家花圃里的郁金香开得正盛,便饶有兴味地停下来观看。等鄂尔文抬起头时,前面的勃比不见了,只有那辆深蓝色文顿还在继续南行。小男孩说,他既没看见勃比上车,也没看见车上有人下来,但是前后不过一分钟,勃比就消失了。
  从哈特曼家出来已是中午时分,因为报社主编没有派给他们具体的任务,两位年轻记者便信步来到阿尔文的母校芝加哥大学。他们在午餐桌上遇见了阿尔文的两个熟人,《晚间美国人》报驻芝加哥大学见习记者,也是该校学生的豪尔·梅耶和理查德·洛易。
  此理查德·洛易便是住在范克斯家斜对过,与范克斯家沾着远亲,而且和勃比·范克斯打过网球的那位理查德·洛易。但他的同学们不一定知道这些。理查德在大学里的赫赫名气,在于他年仅18岁,已然做了一年的研究生,一名真正的少年天才。理查德自幼聪敏过人,智力卓绝,在小学里曾连跳数级。12岁初中毕业后,进入肯伍德社区内与哈佛学校齐名的另一所名校——芝加哥大学附属中学。两年以后,便当上了芝加哥大学的一年级学生。为了逃避家庭的管教,理查德在大学三年级时转学去了位于安纳勃的密执安大学,又用两年时间修完全部大学课程,成为该校历史上最年轻的毕业生。从去年秋天开始,理查德重返芝加哥大学,念欧美历史的研究生。现在又突然说厌倦了历史,准备过完暑假就去法学院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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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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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德·洛易兴趣广泛,关心时事,对社会上的新闻或热门话题常有与众不同的见解。他又是一位社交能手,频频参加学生中的各项活动。而且热心,肯出力跑腿儿,又舍得花钱,跟谁都能自来熟,在学生中颇有人缘。
  这时候,理查德·洛易又成了四个人的中心。他的脑子里好像装了不止一个关于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的理论,他说他不以为绑匪会在药铺里和范克斯先生见面,而只会留下一些指示,让范克斯先生带着赎金去下一个地点。
  “绑匪绝对不会在热闹的地方约什么人见面,”理查德振振有词地说,“这是常识。”
  众人首肯称是。
  理查德越发兴致勃勃:“我们何不一起到63街上的几个药铺转悠转悠,看有没有哪家店里曾收到过给范克斯先生的留言。”
  这正中詹姆斯和阿尔文的下怀。问题是,两位记者都没有车,理查德因为离家近,也没开车。三个人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犹疑不决的豪尔·梅耶,他今天开的是他家老爷子的车。豪尔并非对案子不感兴趣,但他的报社并没有分派他报道此案,而且,期终考试近在眉睫,他本打算利用今天下午好好地复习。再说,还下着雨。
  最后,众人终于说动了豪尔。三位记者加上理查德·洛易,一行四人开车到了63街靠近密执安湖的最西端,一个叫做石岛的去处。从这里开始,由西往东,挨家调查。
  在黑石路和63街的交叉处,理查德和豪尔走进西南角的一家药铺,门面上方的牌子上写着:凡德波格与罗斯,这便是这家药铺的店名了。
  理查德和豪尔叫住一位正在扫地的黑人店员,问昨天下午是否曾有人打过电话来找一位范克斯先生。不错,店员马上说,一共来过两通电话,他接了第一个,坡斯·凡德波格,本店的店主兼药剂师,接了第二个。但是职工中没有叫范克斯的,他们又问了当时在店里的顾客,也没有这个范克斯先生。
  理查德兴奋异常:“找到了!”他冲到车里叫来詹姆斯和阿尔文,“找到了!你们看,我说过我们能找到的。这就是经常阅读侦探小说的结果!”理查德是很迷侦探小说和犯罪文学的。
  三位记者忙开了。他们给各自的报社打电话,给警方打电话,又给电话公司打电话。不幸的是,电话公司无法查找那两通电话的来源。
  等警察们抵达了凡德波格与罗斯药店,四位年轻人又匆匆离去,他们要赶到位于东47街上的福尔司殡仪馆参加警方和法医们关于验尸结果的新闻发布会。星期四下午,勃比·范克斯的尸体已经移到了这里。路上,詹姆斯·缪罗伊和理查德·洛易坐在后车座,是詹姆斯提起的话头。他说我听人讲,你和范克斯家是近邻,你能不能告诉我,勃比是怎样的一个孩子?比方说,在遭人绑架时,他会不会很激烈地挣扎、反抗等等?理查德注视着窗外,想了想,头也不回地答道:“这么跟你说吧,假如我是一个凶手,假如我要想杀一个人,那么,像勃比·范克斯这样的小兔崽子就将是我的第一人选。”
  根据法医们的报告,勃比·范克斯的左右额头上各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后脑部有几处青肿。揭开头皮后发现,额头上的伤口深及骨头,后脑大面积淤血。勃比的脸和右肩以下至大腿处有数处擦伤,估计案犯曾将尸体在极粗糙的地面上拖行。至于其面部变色的原由,据初步鉴定,是因为被泼上了带刺激性的化学溶液。经解剖,尸体内部从上呼吸道以下直至肺管均已变色,说明勃比的死因除了头部创伤外,还有窒息。或者凶手捂住了他的嘴,或者是用手帕之类的物件勒住了咽喉处。法医们指出,被害者没有遭受其他虐待或折磨的迹象。
  警方和报界收到了越来越多的如雪片般飞来的举报和投诉。一位电话接线员称,她曾在施达特大道上见到过一位戴那种深色玳瑁框眼镜的女人。一名某政府机构的办事员报告说,他在星期三那天乘公共汽车从67街经过时,瞥见一辆擦身而过的灰色文顿牌轿车中有两个人形趴在车内的地板上。还有一位妇女说,是日晚上8时许,她在113街和密执安路看见了一辆灰色文顿,开车的是一个女人,后座上竖立放着一大捆东西。
  据报道,在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发生后的一周内,芝加哥市几乎所有灰色文顿牌轿车的车主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警察们的骚扰。约瑟夫·科隆不但开一辆灰色文顿牌轿车,而且戴玳瑁眼镜。当他第三次被警方拘捕,又第三次被无罪释放后,对聚集在警署门口的记者们愤怒地说:“今天回去以后,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漆成红颜色,或干脆卖掉。没办法,我必须得戴眼镜。我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换掉这副该死的玳瑁镜架。”“这一切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另一位灰色文顿车的车主阿道夫·帕裴兹则相对超然:“我早就料到了他们会找我的麻烦。”
  一天夜里,警方接到的举报说,有人在芝加哥城北看见一位开灰色文顿牌轿车的男人,从另一辆车的司机手中取走了一台打字机。大批警探立即抄袭了那一带,并根据举报者提供的车牌号码很快抓到了嫌疑人——一位打字机修理工。
  警方也收到不少后来证明是骗局的字条和信件。比如一封寄往范克斯家的匿名恐吓信,威胁要绑架他们的大女儿约瑟芬。警察们据此相信,本案的作案人真的是在报复范克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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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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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如有人在涵洞附近扔下一张条,上书:“亲爱的警察们:赶快找到我,我有危险,赶快!”下面的落款是“勃比·范克斯”。
  又如葬礼那天,范克斯夫人弗萝拉收到一束虎斑百合,插在花丛中的卡片上写着“自约翰逊先生”。警方后来循踪查到了城南一家花店,店主形容那位高个儿男性顾客有30多岁光景,戴玳瑁眼镜。
  摩根·柯林斯署长也接到过一封信:
  我是绑架并杀害勃比·范克斯的案犯。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可能已经离开了人世。我决定自杀。我非常抱歉曾干下了那样一桩伤天害理的勾当。
  一名罪人
  事后警方曾遍查当时的自杀者,没有发现任何人与该绑架谋杀案有关。
  办案人员调查的重点是哈佛学校的教职员工们。很快,便有三名教员被捕,包括星期三晚上和雅各布·范克斯、沙缪尔·伊托逊一起翻墙进学校寻找勃比的体育老师托马斯·施格曼。因为勃比的脸上被泼洒了化学试剂,该校的化学老师也被列为本案嫌疑人之一。
  据警方分析,作案人应该对发现尸体的沃夫湖一带比较熟悉,遂派专人走访了湖西北岸伊戈司树林的管理人,打听平时都有些什么样的人经常光顾此地。在管理人提供的名单中,有一位芝加哥大学的年轻鸟禽学家,他就是住在范克斯家北面仅三个街区之遥的里奥普家的小儿子纳森。
  里奥普家堪称当地的望族。纳森的父亲老纳森曾经营过大湖区船运业,还在新墨西哥州的矿业和密执安州的冶铜业中占有不小的股份。后因在一场商业官司中败诉,倾其家产盘下了当时已颇具规模的莫利斯纸坊。纳森的一位舅舅位居伊利诺伊州银行家协会主席,另一位舅舅是犹太人联合慈善会的创始人。里奥普家还有两位有名的姑父,其中之一因曾在23岁时成功地创建了自己的银行而蜚声金融界,另一位是内陆钢铁公司的继承人。
  纳森·里奥普是家里三个儿子中最年幼者,现年19岁。因为里奥普夫人弗萝伦丝体弱多病,在怀孕期间一直卧床不起,纳森从一生下来体质就差,但人却是少见的聪明。据他的婴儿日志记载,纳森四个月即开口说话,长大以后也是语言方面的天才,十几岁就已经掌握了15种外语,包括一些很冷僻的语言,如古希腊语、拉丁语、夏威夷土语、梵语等等。除了英语之外,他至少还可以用5种不同的语言流利自如地与人对话。纳森小时候上的也是哈佛学校,其间跳过两级,15岁便进入芝加哥大学。后来曾转学密执安大学安纳勃分校就学一年,而后又回到芝大。纳森只用了三年时间便修完全部大学课程,现在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准备秋季开学以后,即去东部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
  纳森的两位哥哥均比他年长10岁左右。纳森自幼性格孤僻,又因多病而少运动,便对昆虫及鸟类生出了兴趣。数年下来,收集制作的各种鸟类标本占据了里奥普家三楼的一大间屋子,他本人也因对该学科颇有研究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年轻鸟禽学家,经常利用课余和周末参加鸟禽学者们的各种活动,其中之一,便是带领上自然科学课的中学生们到野外观察鸟类。
  星期天,5月25日,上午11点,两名警员来到里奥普家时,纳森还没起床。经用人通报,纳森穿着睡袍走进了客厅。“不错,我经常去沃夫湖一带打鸟,因为我持有市政府特批的许可证。”纳森说,“但是我现在不能跟你们去警署,我约了12点和女朋友一起吃午饭。”
  警员们保证时间不会很长,中午以前一定将他送回来。
  在警署的办公室里,托马斯·沃尔菲上尉很客气地询问纳森·里奥普是否戴眼镜,纳森说他偶尔戴,沃尔菲上尉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又问他是否还知道别的经常去沃夫湖的人,尤其是戴眼镜者。纳森讲了几个名字,然后执笔书写了如下的证词:
  在过去的六年中,我经常去108街和F路(即沃夫湖附近——笔者注)一带,今年一共去过五六次,最近的两次是5月17日星期六和5月18日星期天。5月17日那天,我和乔治·路易斯开车穿过树林,然后沿沃夫湖东岸向南,一直到126街,再返回。我们在2点半左右到达,5点钟左右离开。
  星期天,5月18日,看完鸟后,我和西尼·斯坦、乔治·路易斯开车沿公路穿过树林,直到沃夫湖和海德湖之间的梅斯棚房,那时是6点30分或6点45分。然后向东步行到冰屋,再折转到铁道,于7点20分或7点30分时原路返回。
  所有这些旅行的目的都是为了观察鸟类。
  四天之后,5月29日,星期四,又有两名警探到里奥普府上要求见纳森。这一次,是库克地区检察长罗伯特·科罗派来的人。
  当初向各路兵马分派任务时,罗伯特·科罗让他的另一名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负责查找那副玳瑁眼镜的来源。约瑟夫带着眼镜遍访各商家,奥蒙·珂宜光学公司很容易地认出该眼镜是他们的产品,因为镜片的角上有一个小小的不甚明显的菱形标志。
  这副眼镜的处方或度数是十分常见的,玳瑁框架在那时亦比较普遍。它的唯一独特之处在于,连接镜框和镜架的折叶,或绞链,是纽约布鲁克林巴博瑙光学公司的产品,而奥蒙·珂宜是巴博瑙在芝加哥地区的独家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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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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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蒙·珂宜公司在瓦芭希北街分店的经理嘉可夫·温司顿逐张查阅了全公司的共计54万份出货记录,发现只有三副眼镜用的是巴博瑙光学公司出品的框架折叶。第一副卖给了一名律师。警方调查的结果,此人正在欧洲出差,离开芝加哥已经四周有余。在1924年,欧洲与美洲之间尚无空中航线,来往皆靠海路。第二位买主是一位年过五旬的老妇人。第三张单子上的名字便是这位纳森·里奥普,日期:1923年11月,价格:1150美元。据给纳森·里奥普验光的眼科大夫阿米尔·杜思齐后来说,纳森当时主诉的症状是视力疲劳诱发的偏头痛,杜思齐大夫遂为他配了这副眼镜,在阅读时使用。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并不知道托马斯·沃尔菲上尉已经在星期天找纳森·里奥普谈过话。两位警探于星期四下午2点30分到达里奥普家时,纳森已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他应该在3点钟带芝加哥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们到野外上鸟类观察课。警探们说,那课恐怕得往后延一延了,仍是非常客气又不容商量地要求纳森马上给学校打电话告假。看得出来纳森很不乐意,但还是照办了。
  警探们问纳森是否戴眼镜,纳森说他曾经戴过,但已经好久不戴了。
  “是丢了吗?”警探们问。
  “不是。”
  “那眼镜在你身上吗?”
  “不在,但我肯定是在家里的某个地方。”
  警探们便也不再往下追问了。
  考虑到纳森·里奥普的家庭背景——里奥普家族的任何一丁点儿小事都会被炒成社会新闻,更何况是由警方出面向其家族中人调查一桩要案了——科罗检察长决定把谈话的地点改在拉撒尔酒店,以避开无处不在的记者们。
  科罗检察长拿出那副在现场发现的玳瑁眼镜,问纳森这是不是他的。“看起来很像我的那副,”小伙子说,“假如我不知道我的眼镜就在家里,很可能会把这一副误当作是我的了。”
  “你的眼镜在家里吗?”
  “是的。”
  科罗检察长又问了一些问题,看看实在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决定,还是让纳森把他的那副眼镜找出来,这样大家就都没话可说了。
  科罗检察长派了三名警探跟着纳森回去,应声开门的是里奥普家的大儿子、29岁的迈克。迈克听弟弟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兄弟俩便开始找眼镜。到后来,家里所有的人连同三名警探全都过来帮忙,但那副眼镜还是不知去向。迈克于是说:“他们发现尸体的那一片,不就是你们经常去看鸟的地方吗?也许你不小心把眼镜丢在那里了。”
  纳森说完全可能。
  迈克建议应该与律师联系,他提到沙缪尔·伊托逊。沙缪尔也住在肯伍德,和里奥普家很熟。他是看着纳森从小长大的。
  沙缪尔正在范克斯府上。迈克与他电话联系后,便带着纳森和三名警探一起去了。纳森说他此前从没来过范克斯家,也不认识他们家的勃比,今天是第一次见到范克斯先生。
  沙缪尔·伊托逊显然不认为纳森·里奥普会和那起绑架谋杀案有关,但“这件事情必须尽快澄清”,他对里奥普兄弟说,然后告诉三位警探,他今后将会以律师的身份过问此事,“请转告科罗先生,如果他要采取任何行动,请事先通知我。”
  迈克陪着众警探和弟弟一起回到拉撒尔酒店。办案人员们继续盘问纳森,迈克则始终等在休息室里。
  现在,纳森已经不否认铁道信号工长保罗·科尔夫在涵洞旁捡到的就是他的眼镜。他又重复了一遍星期天对托马斯·沃尔菲上尉说过的那些话,他曾在绑架谋杀案发生前三天到过沃夫湖附近,只不过讲得更加详细罢了。
  警探们问,既然你有好几个月都不戴眼镜了,为什么还随身带着它?纳森说,我就是懒,眼镜放进衣兜里就随它去了,再不会想到要把它拿出来收好。假如这套西服要送出去干洗,我或许会记得把它取出来。但是像这种在野外粗穿的衣服,有时候一年半载也难得洗一次。
  警探们问:“你记不记得是怎样丢掉眼镜的?”纳森说,可能在他绊跤的时候,眼镜便从胸前的衣袋里掉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绊的跤?”警探们追问道,“星期六还是星期天?”
  “一般来讲,我的记忆力是不错的。”纳森答曰,“但是我确实记不起是星期六或星期天在他们捡到眼镜的那个地方摔的跤,不过算来应该是星期六。你们还记得我刚才讲过的吗?那天我们看见了三只费拉尔鸟,我想打下一只来做标本,所以换上了橡胶靴子。那双靴子又大又笨重,而且不合脚,故而跌倒的可能性比较大。”
  警探们把眼镜递给纳森,请他揣进胸前的衣袋里,示范他是如何跌倒,眼镜又是如何掉出来的。纳森往前一扑,双手撑地,眼镜并没有掉出来。又试了几遍其他的姿势,还是掉不出来。
  警探们让纳森将外套脱掉,放在地上,再倒提着捡起来。这一次,眼镜掉在了地毯上。
  但这一切又能说明什么呢?纳森·里奥普完全可能是在与绑架谋杀案毫无关系的一次野外活动中丢失了眼镜。也就是说,办案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调查的结果,只是否定了他们手里仅有的一件现场物证。
  也许是不甘心吧,几位警探并没有就此放纳森走人,而是开始了进一步的盘查,询问他案发当日,即5月21日,星期三,从下午到晚上的全部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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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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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森先说他记不清了。那只不过是寻寻常常的一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再说这段时间一直忙于应付考试,实在是难以记起那一天的每时每刻自己都在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或和什么人在一起。
  警探们不着急,他们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好好回忆回忆,他们启发道,那一天并不是那么久远,才刚刚过去八天,也就一个星期多一点儿。要不咱们再从头开始,想一想星期三你都上了些什么课,再一点一点地往后捋,这就比较容易了吧。
  纳森面现难色,他说他其实是记得的。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也就罢了,他早招了,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另外一个人,他总不好出卖朋友吧。
  那个人是理查德·洛易。
  纳森·里奥普说,星期三下午没课,他和理查德先在费尔茨烧烤店吃了午饭,然后开着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去林肯公园看鸟,顺路买了一瓶杜松子酒和一瓶威士忌。他们喝得很高兴,但是谁也不曾醉。理查德的父亲是不允许他喝酒的,他怕家里人从他的气息中闻出了酒味,决定吃了晚饭再回去,两个好朋友便一起去了爱黎司路和53街交界处的椰子园餐厅。晚饭以后,两个人又沿着63街兜风,想找两个“没事可干的姑娘”玩玩,很快就找到了。他们叫了两个女孩子上车,一路开到杰克逊公园。“我们在公园里找地方坐下来喝酒。但是没和那两个姑娘谈成,她们很不上道,我们就打发她们走了,然后我们也各自回家了。”
  警察们开始就这一段话细细地盘问。那两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纳森说一个叫爱德娜,一个叫梅怡,但是不知道她们的姓。长得什么样?20岁左右,个儿不高。你们具体是在什么地点诳她们上车的?什么时间?姑娘们说她们可以跟你们走多远?你们接吻了吗?她们在什么地方和你们分的手?什么时间?你们到过林肯公园里的哪些去处?看见了什么样的鸟?晚饭吃了些什么?喝了些什么?你和洛易先生又是什么时候分手的?你送他到家是什么时间?你自己是几时到家的?当时家里都有谁?那两个姑娘叫什么来着,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你肯定她们没有提起她们姓什么?……
  周而复始的问题,越来越详尽也越来越广泛的问题。纳森表现得非常合作,回答了警探们关于他的家世,他的经历,他的业余爱好,他的朋友熟人等等的询问,以及——
  不错,我有一台打字机,汉梦德牌,多功能的,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当然,那是台式的。多年前曾经有一台手提式的,科罗那牌。在那之前还有过一台奥利弗牌的。我打字非常熟练。是的,我完全可以打出那封赎金索取信来。
  是的,我在报纸上读到了那封赎金索取信,文笔相当不错。但不一定非得是大学生,有的高中生也可能写出那样漂亮的文章来。你是问我吗?毫无疑问,我也能写出类似的信。不错,我注意到作者使用了一些法学术语,但那并不能说明他在这方面有多丰厚的学问。
  不,我并不认识勃比·范克斯,但听说过他的家庭。勃比这孩子大概不喜欢鸟,否则我会认识他的。哈佛学校对鸟类感兴趣的学生都上过我的课。
  不错,我同意你们的观点,绑匪应该对那一带很熟悉,否则不会黑灯瞎地还能找到那个涵洞。
  是的,我在报纸上看见了眼镜的照片,但在今天以前,丝毫不曾想过那会是我的眼镜。
  …………
  夜深了,警探们改变战术,轮番问话,一个人在里面问,两个人在外面歇着,只有纳森·里奥普毫无倦意。警察们背地里议论说,看来做学问的人都是夜猫子,越到晚上越精神。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一直没有露面,但也一直没有离开拉撒尔酒店。他在另一间屋子里坐镇指挥。
  当纳森·里奥普提到他的汉梦德牌多功能打字机时,科罗检察长马上派人和迈克·里奥普一起回到里奥普家,不但取来了打字机,还顺带进行了一番搜查。在三楼纳森的鸟类标本室里,办案人员找到了一大罐乙醚——一种强效麻醉剂,一瓶士的宁和一瓶砒霜。尽管都是些带刺激性的有毒化学物品,但说到底,也是鸟类研究者的必备工具,很难讲就一定与绑架撕票案有关。在纳森书房的书架上,有一本罗伯特·史蒂文森写的小说《人质》。侦探们还拿走了几张纳森的打字样品和书写样品,以及一只有奥蒙·珂宜光学公司标记的皮革眼镜盒。在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中,他们发现了一团用绳子捆绑得很结实的报纸和几张列车时刻表。
  在此之前,科罗检察长还派人“请”来了理查德·洛易,由检察长本人亲自问话。
  5月30日,星期五。《晚间美国人》报记者豪尔·梅耶在早晨7点钟被电话铃吵醒,主编命令他马上去洛易家——赶快!自从上次在凡德波格与罗斯药店成功地查找出绑匪打给范克斯先生的电话后,报社便派了豪尔报道本案。这样的殊荣并不是每一名见习记者都能享受到的。
  豪尔到达洛易家时,正巧看见理查德从马蒙斯牌警车上下来。“嘿,豪尔,”理查德仍一如往常般地打着招呼,“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坐一坐马蒙斯,今天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警察们是带着搜查令来的。豪尔以记者特有的本事,缠上了一位穿中士警服的汉子。“这两个孩子麻烦大了,”中士说,“他们讲的故事全都对不上号。”中士告诉豪尔,理查德说,他在星期三下午吃过晚饭就跟纳森拜拜了。但是纳森说,他们还在一起找了两个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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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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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豪尔的看法,这正好就是他这两位朋友各自的作风。纳森·里奥普比较老实,有什么说什么,而理查德·洛易喜欢讲究点绅士派头,不屑跟人谈起细节。但最关键的是,豪尔了解纳森和理查德,他相信他的朋友们是无辜的。
  豪尔立即驱车前往市中心。这时候,纳森·里奥普已经被带到了地区检察长办公室。警探们允许豪尔与纳森见面。豪尔告诉他的朋友,理查德想不起来星期三晚上发生的事了。纳森说,你就对他说,我已经把两个女孩子的事都招了,他自会明白的。
  警方搜查完毕洛易家后,把理查德带到了警察总署。豪尔很下了一番功夫,通过他父亲在警署里的熟人才总算见到了理查德。果然,理查德明白纳森的意思。现在,两个人的供词基本一致了。
  与此同时,另外两名记者,《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的詹姆斯·缪罗伊和阿尔文·格斯坦也在展开他们自己的调查。
  他们打听到纳森·里奥普参加了一个法学院研究生们自发组成的研讨会,每周一次的聚会基本上都是在里奥普家纳森的书房里。因为纳森打字熟练,又是少数几位拥有自己的打字机者之一,所以由他当场或事后打出每周的简报分发给大家。
  星期五上午9点半,阿尔文找到该研讨会的一名成员亚诺得·马尔门。不错,亚诺得说,每次我们聚会时,纳森都坐在他的书桌前,用汉梦德牌打字机作记录。亚诺得很爽快地找出几份简报,阿尔文随手翻了翻,发现其中几页的字体跟别的不一样。亚诺得说,那是2月初的一次,因为需要查阅一些参考资料,所以将聚会的地点临时改在学校图书馆一楼。亚诺得记得纳森当时坐在窗户旁的卡片桌前,用的是一台手提式打字机。
  阿尔文几乎压抑不住他的兴奋,立刻通过报社将此线索报告给了检察长办公室。经皇家打字机公司的H·P·沙顿工程师鉴定,研讨会2月初的简报与赎金索取信确实出自同一台打字机。例如两者的字母t,上半部都打得比较重,下半部比较轻,字母m略带倾斜,而字母i则有些扭曲。沙顿工程师解释说,打字机上的每一个键也和人的手指一样,是有“指纹”的。
  但是纳森·里奥普拒不承认那是他的打字机,推说一定是另一位研讨会成员带去图书馆的。向其他聚会者调查的结果,谁也不清楚那台手提式打字机究竟是谁的。检察长罗伯特·科罗再次派人到里奥普家搜查,警探们无功而归。
  已经到了星期五晚上9点,办案人员们尽皆垂头丧气。凭着多年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经验,他们本能地感觉到这两个孩子一定有问题,然而,几乎所有的证据都站不住脚。眼镜确实是纳森·里奥普的,但他的沃夫湖之行完全可能和案子毫无关系。可以肯定纳森曾经使用过与绑匪同样的打字机,但那台机器又踪影全无。
  罗伯特·科罗将他的全班人马召进办公室:“我们得让这两个孩子回家,”他说,“他们的家庭都非常富有,可以请到最好的律师。所以如果我们拿不出像样的证据,就只能放人。”检察长将扣留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的时限定在是夜12点整,然后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不管这两个孩子是否在我们手里,调查工作还是可以继续进行的嘛。”
  这时候,助理检察长勃梯·克劳逊说话了:“我想找里奥普家的司机谈谈。”
  “为什么?”罗伯特·科罗问。
  “不知道,就是想和他谈谈。”
  勃梯派了一名警员去里奥普家请司机史万·英格伦,然后又埋头于其他工作,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直到时近午夜,扣押嫌疑人的期限将至,才又想起这茬儿来。一名警员说:“英格伦先生已经坐在外面等了两个钟头了。”
  “为什么不告诉我?”
  助理检察长开门见山,问史万·英格伦是否还记得一个星期前的5月21日,星期三,下午发生的事,里奥普家的司机说他记得很清楚。那天午饭后,纳森开车回家时,把他的红色威利骑士牌直接停进了车库。纳森对史万说,车闸踩着不舒服,每次刹车都吱嘎作响,要史万给拾掇拾掇。
  “所以,他们等你修好了闸,才又开车出去的,是吗?”勃梯·克劳逊问。
  “哦,不是。”司机说,“我修了整整一下午。他们开的是另一辆车。”
  助理检察长立时双目圆睁。纳森和理查德说,他们那天是开着纳森的威利骑士轿车接走了两位姑娘,但眼前这位司机说,那辆车根本就停在自家的车库里!“你确定没有记错日子?”
  “不会错的。那天我太太带孩子去看过大夫,因为他着了凉。”
  “你能证明确实是21日吗?”
  “我想,我们有大夫的处方。”
  英格伦太太在电话上证实,处方上的日期是5月21日。
  “他妈的!总算逮住他们了!”科罗检察长听完勃梯·克劳逊的汇报,狠狠地骂了一句。
  正在分别审问纳森和理查德的办案人员被叫了出来。几分钟后,当他们再次出现在两名嫌疑人面前时,神情和口气都大变。
  警察们对理查德·洛易说,别再跟我们装蒜了,你要是还有一点自知之明,就赶紧招了吧。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你们并没有去什么林肯公园看鸟,也没有带着两位姑娘去什么杰克逊公园。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两位姑娘,只有一个小男孩,勃比·范克斯。你们为自己提供的那些不在现场的证明全是谎言,因为那天下午,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一直停在他们家的车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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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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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德皱了皱眉头:“谁说的?”
  “英格伦。”
  刹那间,理查德的脸色变成了死灰。他身子往后一仰,倒在椅背上,嘴唇动了动,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警探递过来一杯水,理查德一饮而尽:“我的上帝!他是那样说的吗?”
  “是的。”
  “混蛋!”
  理查德要了一支烟。警探们看得出来,他的手抖得很厉害,很难准确地将香烟送到两唇之间。半晌,理查德才说,他想见科罗检察长,现在就见。
  那时是5月31日,星期六,凌晨1点40分。
  凌晨4点,科罗检察长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同样的问话在这里却进行得不太顺利,纳森·里奥普坚称是史万·英格伦搞错了。“我当然记得请他修理车闸的事,但那绝对不是5月21日。”处方签?处方签又能证明什么?
  科罗检察长说:“你还是从实招来吧,你的朋友已经都说了。”
  纳森笑道:“你当我就那么傻,会相信这种骗小孩子的鬼话?再说,我有什么可招的?”
  罗伯特·科罗也笑了。他摘下厚如瓶底的深度近视眼镜,掏出一张手帕仔细地擦拭,而后戴上,目光透过镜片牢牢地盯住纳森:“让我来告诉你有什么可招的。比如说,你们在租车公司租了另外一辆威利骑士,因为你的那辆太红,太招眼儿。比如说,你们用伪造的名字在默尔逊饭店登记住宿。再比如说,你们将车停在茵葛塞路,坐等乔尼·乐文森独自一人回家……你的朋友说了,整个案子都是你一手策划的,勃比·范克斯也是你亲手杀死的。”
  纳森·里奥普脸红了,因为愤怒,因为绝望,也因为不知所措。他摁灭一支刚点的香烟,随即又点燃了另一支。他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听着检察长娓娓道出他和他的同案人曾拼命想要保守的秘密。
  终于,纳森·里奥普放弃了他最后的那道心理防线。他从凌晨4点20分开始交代,讲了整整一个小时。
  理查德·洛易说,至少两个月之前,他们就着手准备这桩绑架谋杀案了。纳森·里奥普说,不对,其实早在去年11月就已经开始策划了。不过两个人的口供中有一点是共同的,这两位“少年天才”打算联手实施一桩令警方束手无策、永远都不可能破案,而又将在社会上造成极大轰动的“完美犯罪”(PerfectCrime)。金钱并不是他们的目的,甚至杀人本身也不是他们的目的。赎金也好,人质也罢,都不过是部署在他们棋盘上的一颗小小的棋子。他们对待这次血腥行动的态度其实更像是在进行一场游戏,或者用纳森的话说,设计一套精确的化学实验。仅只是那些夜深人静之时,孤灯双影之下的讨论、争执、筹划、安排等等,就足以令他们眉飞色舞,兴奋不已了。
  纳森和理查德遇到的第一个棘手的问题是,挑选谁来作为他们的受害者。经过若干讨论,他们逐渐拟就了被害人的条件:家庭非常富有,有能力支付大笔的赎金;与他们相识,能够轻而易举地被诱入圈套。所以从一开始,他们就准备好了要撕票的,因为他们不可能留下一个能认出他们的活口。
  他们曾经想过绑架他们的一位父亲,后来之所以摈弃了这一方案,并非有碍于亲情,而是考虑到案发之后,作为“受害者家属”,自己有可能会被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故而行动不便,无法继续索取赎金。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否决了绑架理查德9岁的小弟弟托米的计划。
  纳森曾提到物色一个女孩,在灭口之前,先像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士兵强暴手无寸铁的法国姑娘那样奸污她。可是理查德说不行,因为女孩子们被家人看管得比较严。
  他们一度选中了狄克·拉贝尔,不过狄克的父亲非常小气,不一定肯拿出赎金来。他们又考虑过汉林·巴克曼,此人曾造谣说纳森和理查德在搞同性恋,杀了他可以解气。但是汉林人高马大,只有一米七三的纳森和刚刚一米八的理查德恐怕不是他的对手。
  比较保险的做法,当然就是绑架一个小孩了。两名案犯提出并深入地研究过不下十名候选人,鄂尔文·哈特曼,乔尼·乐文森等大富翁的子孙们都在此列。最后他们决定,暂不敲定绑架的对象,而是届时见机行事。或者,用他们自己独创的语言:“让被害人自己挑选自己”,“看谁会在最后的一分钟撞到我们的枪口上”。他们需要做的,只是预先确定作案的时间——5月21日下午,和地点——哈佛学校附近。到时候谁是更容易、更方便的目标,谁就是他们的人质。
  “所以,”检察长罗伯特·科罗问,“在你们以往的讨论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勃比·范克斯?”
  “没有,”纳森答,“也没有任何具体的目标。”
  “你们是在什么时候决定绑架勃比·范克斯的?”
  “就在我们看见他的那一刻——一个完全随机的选择,一个纯粹偶然的事件。”
  如何获取赎金是他们遇到的第二个难题。两名案犯说,他们曾构思过不下几十种方案,但各有各的美中不足之处。最后敲定的,是让人质的父亲在列车经过某一指定地点时,将装有赎金的盒子从车上扔下来。
  为此,纳森和理查德曾在那年年初花了好几个下午,沿着市外的铁道线徒步选点,但后来还是决定在市内进行,以便于迅速隐身。他们看好的地点是位于城南74街的冠军制造公司,一幢地处伊利诺伊中心铁路路东的红砖大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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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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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用绳子将报纸捆扎成模拟的赎金盒子形状,那便是警探们在纳森的车中看见的报纸团,然后由理查德从火车尾部的平台上扔下,纳森捡到后,再开车到下一站接他的朋友。经反复踩点,他们拟定让人质的父亲在列车经过红砖厂房后数到五,如此一来,盒子将会落在一个相对偏僻却又离74街较近的地方,因而能够尽快地驾车潜逃。
  下一个问题是,如何防止对方报警。如果人质的父亲过早地得知赎金的最后交接点,则可能事先通知警方埋伏在那一带。两名案犯设计的程序是,先让那个人到63街的药铺里等电话,电话将指示他在某个垃圾桶找到一只用胶布粘在桶盖底面的信封,再根据信上的指示到火车站的某个电话亭等候。这最后一个电话的钟点必须掐得恰到好处,只给对方留出几分钟的时间,刚好可以赶上某一趟指定的列车。电话还将吩咐他在最后一节车厢的信号箱里找到一张写明如何扔赎金盒子的字条。届时纳森和理查德将会先在一定的距离以外通过望远镜监视和观察,以确保安全。
  因为已经打算杀人灭口,如何处理尸体,且又不会在短时间内被人发现并验明身份,是纳森和理查德必须面对的另一个问题。那年初春,纳森曾开车带理查德去过沃夫湖畔,他们本来可以在那片人迹罕至之处的随便什么地方挖一个坑将尸体掩埋起来,但或许因为两位阔少爷太懒惰,他们最后选中了涵洞。
  还有一个问题是绑架用的车辆。他们当然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自己的车,而且纳森的那辆威利骑士太红,太引人注目;理查德不久前刚出过一次车祸,他的车现在还躺在修车铺里。两个人曾考虑过偷一辆车,又觉得风险太大,本身就可能招来警察,所以租车便成了最好的选择。
  1924年5月7日,星期三,勃比·范克斯绑架谋杀案发生前两周,两名案犯开车到芝加哥市中心的默尔逊饭店。纳森等在车里,理查德手提一只塞满书籍的旅行箱,用蒙顿·巴拉德的名字登记住宿。下午,两个人来到海德公园州立银行,这次是理查德等在车里,纳森进去用100美元和蒙顿·巴拉德的名字开了一个账户,地址一栏写着“默尔逊饭店”。而后,理查德从同一银行自己的账号上取出400美元现金,两个人再回到默尔逊饭店退房间,并吩咐前台的工作人员说,如有蒙顿·巴拉德先生的信函请替他收好了。
  两天后,5月9日,星期五上午,纳森来到位于密执安路的租车公司。他自称蒙顿·巴拉德,某制造商家的推销员,住默尔逊饭店,在海德公园州立银行有一个账户。他想租一辆车,可以先交预付金若干。当店员要求顾客提供证明人时,纳森给了他一个公用电话亭的号码,他知道,理查德正在电话亭里等候。
                    店员微笑着挂断电话,问纳森是要一辆福特,租金每英里15美分,还是要一辆威利骑士,租金每英里17美分?纳森要了一辆威利骑士,并且很爽快地放下50美元预付金。
  当天下午,纳森还回威利骑士时,计程器上显示一共只开了9英里。店员找补给他40多美元的退款,告诉他公司将会尽快把租车卡按照他所填写的地址寄到默尔逊饭店,下次巴拉德先生再要租车时就可以凭卡直接办理,而无需提供任何证明。
  接下来要做的,是准备各类信件:寄给人质家属的,贴在垃圾桶上的和放在列车车厢里的。然后,纳森在他的书房里用一台昂德武牌手提式打字机将书信一一打好待用。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又问了一遍:“你们在什么时候写的那封信?”他指的是寄到范克斯家的那一封。
  “案发以前四五天。”纳森答。
  “所以,你们当时并不知道谁将是收信人?”
  “不知道,只有‘亲爱的先生’。”
  转眼到了5月21日,他们计划中的“BigDay(重大日子)”。上午11点下课后,两个人开着纳森的车去了租车公司。他们在几个街区之外停住,理查德留在车里,纳森步行过去。10分钟后,当纳森开着新租来的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经过时,理查德很默契地跟了上去。他们先到35街的克莱摩餐馆吃过午饭,又在附近的商店里买来绳子和盐酸。然后,纳森换回到自己车里,理查德则放下深蓝色威利骑士的窗帘。两辆车一前一后驶进里奥普家的大铁门后,纳森把他的那辆红色威利骑士交给了史万·英格伦。
  纳森和理查德带上早已备好的其他作案用品,开车到杰克逊公园等待学生们放学。在理查德的供词中,他说这时候,纳森用胶布缠好了凿子的刃口。纳森说不对,是理查德缠的。
  2点30分,两个人回到哈佛学校附近,在茵葛塞路泊了车。茵葛塞路和哈佛学校中间还隔着一个街区,理查德下车穿过一条小路,走近学校的操场,很多孩子放学后都要在那里滞留玩耍。其间,理查德至少和三个人说过话:乔尼·乐文森、一名教员J·T·塞思、和他的小弟弟托米。不久,他听见纳森在街对面吹口哨,意思是要他回去。差不多同时,初中学生的棒球比赛开始了,乔尼·乐文森和别的小小孩们被逐出了操场,转移到49街一片空地上开始了自己的棒球游戏。
  纳森认为理查德在学校操场呆久了会引起人们的注意,遂自告奋勇回家取来看鸟用的望远镜,以便于远距离观察。理查德则利用纳森离去这段时间,踱进哈佛学校教学楼对面的小商店,在电话黄页上查找到了乐文森家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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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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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文森家住在两英里开外的40街和湖园路一带,其父是一位著名的律师。9岁的乔尼和洛易家的小儿子托米同上四年级,不久前还去过洛易家参加托米的生日派对。理查德估计,乔尼可能会愿意有人主动开车送他回家的,便顺手在小商店里买了两包泡泡糖。
  纳森带着望远镜和理查德会合后,又开车到了49街的空地附近,在茵葛塞路找到一个视野不错的地方停下来,通过望远镜看乔尼们玩球,一边试图从孩子们中挑选其他可能的绑架对象。但最后还是觉得,乔尼·乐文森是他们中间最理想的目标。
  大约4点30分,小朋友们还在继续打棒球,乔尼和几个孩子结伴而去,而且一去不回。两名案犯等了一会儿,觉得不对,便开车寻找乔尼。他们先在周边的街区转了一圈,又开车到了乐文森家门口,但哪儿哪儿都没有乔尼的影子。
  此刻已经是5点刚过,临近吃晚饭的时间。如果纳森和理查德不能尽快地物色到一个绑架的对象,并尽快地下手,就只能等到下一次了。而且,天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次。两个人开着车——关于本案的一个重大疑团,是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从这以后到底是他们中的哪一位在开车——沿格林坞路南行,在49街处右拐至爱黎司路,再右拐。这时候,目标出现了。
  理查德·洛易的供词:
  我们瞥见勃比·范克斯在爱黎司路路西的人行道上朝南走着。我们经过他的时候,他刚穿过48街。我们也转进48街,将车掉了个头。
  纳森·里奥普的供词:
  我们再回到爱黎司路时,发现勃比已经和后面的那个行人拉开了距离,快到49街了。我们在那里将他骗上了车。
  勃比·范克斯身后的行人就是9岁的鄂尔文·哈特曼。在此之前,他的名字曾不止一次地被两名案犯提出来讨论过。抑或是匆忙之间他们没有认出他来,抑或是他们认为勃比比鄂尔文更合适作为人质。总之,两名案犯开车经过了正在路旁看郁金香花的小男孩,迫不及待地向他们的受害者逼了过去。
  纳森·里奥普的供词:
  理查德认识勃比,就叫他过来。……勃比来到车旁,理查德给我们俩作了介绍。理查德说想请他帮个忙。……理查德说,你上车来,我想问你网球拍的事。等他上来后,我就开车沿爱黎司路往南到了50街。理查德问勃比,愿意跟我们转一会儿吗?勃比说没问题。等车一拐过了50街,理查德就用左手捂了勃比的嘴,右手操起凿子,在勃比的头上连戳几下。
  理查德·洛易的供词:
  我当时开着车,纳森坐在后面。我沿爱黎司路往南,和勃比平行。我停车打开车门,对勃比说我可以送他回家,勃比说不用。他正要走开,我又说,我想问你网球拍的事,他就上来了。我开到50街,向东刚一拐弯,纳森就捂住勃比的嘴,用拳头猛击他的头部。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理查德又补充了几句:“我们最早的计划是用乙醚将他窒息而死,这个点子是纳森想出来的,因为他有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他说这种方法快捷简便,又不会留下血迹等等。……我是不懂这些化学的劳什子,但是他懂,对不对?所以你们看,应该是他坐在后座充当刽子手的角色。”不过,这对凶犯最终放弃了使用乙醚,而改用绳子勒扼。
  在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里,勃比·范克斯顿时鲜血满面,而且昏迷不醒,或已经死亡。他被拖到了车后座,嘴里塞进一大团布团,“一直塞到了喉咙”。因为勃比一动不动,案犯们便没有如事前策划好的,再用绳子勒他。勃比被放倒在地板上,纳森或理查德,继续驱车南行。他们越过州界,抵达印第安纳州境内,停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去处,开始动手扒掉勃比的衣服,为的是不在尸身上留下任何可资辨认其身份的证据。在离开那里之前,两名案犯将勃比的部分衣物,鞋、皮带等等,东一件西一件地随手撒落在四周的荒野里。
  此时天色尚早,或者说,夜幕尚未降临。纳森和理查德漫无目的地驾着车消磨时间。其间,他们停下来买了几个热狗充作晚餐。
  直到天黑透了,两个人才顺着一条坑坑洼洼的泥泞小路,开车到了沃夫湖畔。按照预先的计划,用一条毯子裹好尸体,连抬带拖地搬到涵洞处。再将毯子拿掉,在死者的脸上泼了盐酸。纳森换上他那双不合脚的橡胶靴子跳进水渠里。两名案犯齐心协力,把尸体塞进了涵洞中。然后,就着渠水将自己稍事清洗了一番,把所有的物件收进毯子包好,再不慌不忙地离开现场。
  纳森回忆说,在此过程中的某一刻,很可能是跳进水渠以前,他曾脱掉外套放在地上。后来收拾现场的时候,理查德将外套倒提着拎起来。估计就在那当儿,眼镜从左胸的口袋里掉了出来。但是理查德说不是他,是纳森自己捡起的外套。
  返回的路上,他们先在某商店停下,纳森需要给家里打电话。里奥普先生对儿子说,他的姑姑和姑父正在家里等着他开车送他们回家,纳森答应将尽快赶到。到了下一家商店,两个人从电话黄页上查出范克斯家的地址,当即抄写在赎金索取信的信封上。后来路过一个邮筒时,将这只注明“特邮专递”并已贴足邮资的信封投了进去。然后又根据从黄页上抄下的电话号码,从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到范克斯家。这就是范克斯夫人弗萝拉接到的那通令她晕眩倒地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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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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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森和理查德先去了洛易家,在地下室的壁炉里焚烧掉勃比·范克斯的衣物等。他们本来也打算烧掉那条毯子,但是太大了,塞不进壁炉,又担心烧起来味儿太重,遂将它暂时藏进了园子中温室后面的灌木丛里。两名案犯再用肥皂和水粗粗冲洗了一遍车里的血迹,然后开车到里奥普家。纳森从车库里开出史万·英格伦已经拾掇好了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送姑姑和姑父回家。回来后在客厅里加入到里奥普先生和理查德正在进行的谈话中。快到12点时,里奥普先生自去歇息。两位年轻人又玩了一会儿扑克牌,估摸老头子已经睡熟了,才又开车出去,在格林坞路和49街处扔掉了凿子。
  第二天,当雅各布·范克斯收到那封特邮专递的赎金索取信时,纳森和理查德正坐在各自的教室里上课。他们在校园里吃过午饭,理查德先回家取来一副眼镜、一件大衣和他父亲的帽子,两个人再一起去里奥普家洗车。司机史万·英格伦看见他们又是肥皂又是刷子地忙活,问怎么回事?他们说昨天晚上喝高了,吐了一车。史万要帮忙,两个人说不用,这就快完了。史万觉得挺奇怪,因为他从没见过这些孩子们动手做家务,更不要说洗车了。
  纳森到楼上自己的卧室里取来早已准备好的各式信件后,案犯们便开车去了那个计划中的垃圾桶。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垃圾桶表面非常油腻,胶布根本就粘不上去。最后,他们只好放弃这一打算,决定跳过垃圾桶,在打到药店的电话中指示范克斯先生直接到火车站待命。
  他们要去的下一个地点是市中心的伊利诺伊中心铁路火车站。下车之前,理查德先将自己伪装起来。他戴上眼镜,穿上大衣,将他父亲的帽子低低地扣在头顶上,然后到售票口买了一张“下一趟去印第安纳州密执安城”的火车票。售票员告诉他开车时间是下午4点整,还有一个多小时,理查德点点头说他知道。他还知道,因为这一班次的起点站是芝加哥,所以列车已经停在站台上了。理查德检票进站,登上空无一人的列车,从大衣的衣袋里抽出一只信封,放进最后一节车厢的信号箱里。
  理查德回到候车大厅,在事先约定的电话亭里见到他的朋友时,纳森刚刚挂掉电话。他说他已经通知了范克斯先生,让他带上赎金,坐出租车到63街的药铺里等候进一步的指示。
  现在,按照计划,他们应该到67街的一家商店给药铺打电话。途中经过一处报摊时,他们看见了一则不算小的新闻标题,《沃夫湖畔发现不明身份男孩尸体》。理查德在供词中说,他的第一反应是:Thegamewasover(没戏了)!但纳森不这么认为,他争辩说,打电话到药铺问问总是没关系的。第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说,没有这个范克斯先生。他们又换了一家商店,第二个电话打过去,还是没有。至此,两名案犯方才死了心,承认自己干了一件“badjob”(不地道的活儿),遂将那辆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送回租车行里还掉。
  他们懊恼的只是拿不到赎金,但并不担心警方会追踪寻迹查到他们头上。纳森·里奥普照常上课,照常读书,照常复习考试。他在案发后的第五天,即5月26日的那个星期一,很轻松地通过了他的法学考试,并要求校方将此成绩转呈哈佛大学法学院。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纳森现在每天看报,从不放过任何有关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的消息。
  理查德·洛易本来就是一只socialanimal(社会动物,或社交专家),如今更是活跃异常。他积极参与周围人们关于案子的讨论,往往主动挑起话题。他对案情的解释、推测和分析之准确,之独到,常常令人们刮目,令人们叹服。他很快便和几位报道本案的记者交上了朋友,热心地为他们出谋献策,提供线索,或只是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东奔西跑。
  理查德讲到这里,科罗检察长打断他的话,提出了一个警方一直关心的问题:你们是如何处理那台打字机的?
  理查德说,案发后的那个星期六晚上,他、纳森和另一位朋友,带着各自的女友集体约会,直到午夜过后方散。他与纳森又相约凌晨2点在一家餐馆碰头,处理最后的、也是最棘手的两件物证:浸透鲜血的毯子和昂德武牌手提式打字机。理查德随身带去了一把老虎钳,他们先把打字机上的字母键一个一个地钳下来,胡乱撒进杰克逊公园的小河沟里,再绕到公园南面,从一座连接小河沟和密执安湖港湾的公路桥上将打字机扔进了水里,然后开车到城南的73街,把毯子埋在了一个桥墩下面的瓦砾堆里。
  真正让两名案犯感到紧张,感到有危险迫近的,是理查德从他的记者朋友们那儿听说,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正带着那副玳瑁边眼镜走访各商家,包括奥蒙·珂宜光学公司。经过了一番“究竟是谁从地上倒提起外套致使眼镜失落”的激烈争吵之后,他们开始为自己编造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由于各自的利益,两位同伙人又在这一点上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而正是这种分歧,引起了警方对他们的怀疑。
  纳森·里奥普认为,关于两个妓女的说法是最能令人信服,最无懈可击的。理查德·洛易却不以为然,他不愿意自己被牵扯进去,因为眼镜是纳森的,警察完全可能永远也不会追查到自己,所以,他更倾向于两个人在晚饭后分手的故事。争论的结果,他们达成了一项内部协议。如果警方在一周或七天内找到他们,就使用两个妓女的版本。如果超过了一周,则以“记不清了”为由,只对警察说他们很快就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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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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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两位“少年天才”在此忽略了一个相当重要的细节:这七天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在向警方的交代中,纳森说,他是从5月22日,星期四下午3点30分,即他们打电话到药铺发现没有范克斯先生,而决定全盘放弃时算起。所以当5月29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他被两名警探带到拉撒尔酒店时,刚好不到一周,他便理所当然地在自己的故事中编进了两个姑娘。而理查德的算法,则是从5月21日,星期三下午5点刚过,即勃比·范克斯被掳上车的那一刻。警察将他从家中带走的时间是5月29日,星期四晚上,已经超过了八天。
  后来有记者们评论说,尽管二犯在作案过程中充分利用了自己在智力和学识上的优势,策划缜密,运筹精确,但又由于知识分子的弱点,而锱铢必较,相互推诿,反倒不如那些肚子里没什么墨水的黑帮和其他犯罪团伙的成员来得痛快。这也是使他们整个方案归于流产的原因之一。
  早晨6点,检察长罗伯特·科罗走出了他的办公室。他看上去疲惫不堪——歪斜的领带、皱褶的衬衣和两只黑黑的眼圈,但兴奋与喜悦却溢于言表。检察长扫了一眼黑压压的记者们,大部分和他一样地衣冠不整。他知道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在这里守了一宿,其中有詹姆斯·缪罗伊,有阿尔文·格斯坦,也有豪尔·梅耶。他知道还有更多的人也在等候着,芝加哥12家报社的主编们、排字工们、印刷工们,被害人和嫌疑人的家属们,当然,还有千千万万的芝加哥市民们。
  “我们已经圆满地破获了勃比·范克斯命案。”科罗检察长宣布道,“凶犯已经在押。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已经主动向警方作了彻底的交代。
  “这宗绑架谋杀案是他们蓄谋已久的,但勃比·范克斯却并非两名案犯事先设定的目标。……”
  马上就有记者涌向电话亭。几分钟后,各报的号外首页便送到了印刷厂。据《芝加哥先驱者》报统计,该报号外上市的头10分钟内,即售出10万份。
  正如媒体所预料的,芝加哥再一次地轰动了,或者说,震动了。尽管这座大都市的人们已经对谋杀、抢劫、绑架,以及团伙犯罪等等见惯不惊,但两位如此养尊处优、学识渊博,且又前程不可限量的百万富翁之后,竟会为了区区一万美元而似江湖上的草寇蟊贼一般绑架撕票,实乃闻所未闻。更令人万难想象的是,两名案犯在策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冷酷与冷血,他们挑选和杀害人质就如同“随手从树上扯下一片叶子,再随手将它揉碎”。
  乔尼·乐文森的父亲在回答记者们的提问时说:“我和我的妻子不久前曾赴洛易家的晚宴,当时理查德也在那里,他热情、风趣,又细致、周到,一举手一投足都很有绅士气派。我一直认为他是我所见到的最优秀的孩子。我对他的供词只有一个评论:难以置信。”
  鄂尔文·哈特曼的祖父也有同感:“这两个孩子的手里有那么多的钱可供他们随意支配,怎么还会干下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完全是不可能的!”
  里奥普和洛易两家更是无法接受如此残酷的现实。理查德后来谈到这一点时说:“真正让我感到难受的是我的母亲。无论我怎么跟她解释,说这一切全是真的,但她还是那么固执地、那么一厢情愿地拒不相信她的儿子犯了法。”
  据说理查德的母亲、洛易夫人安娜曾登门求见范克斯夫人弗萝拉,以表达她的悲痛、同情和遗憾。毕竟,她们双方都在这场惨案中失去了自己的儿子。两度遭到拒绝后,安娜不顾用人们的阻拦,径直闯入范克斯夫人的房间,发现弗萝拉如木头般坐在一把扶手椅上,散漫的目光痴痴地投向窗外。安娜刚开口向受害人的母亲致歉,弗萝拉便打断了她的话:“勃比很快就会回来的,我相信。”
  勃比的父亲雅各布·范克斯则说:“纳森·里奥普自称是无神论者,那他又当如何解释那副为警方留下线索的眼镜呢?”纳森的母亲弗萝伦丝·里奥普夫人生下了最小的儿子便一病不起,17年后即撒手人寰。纳森悲愤之余,从此不再去教堂。
  同日晚,理查德的叔父、芝加哥市教育局局长捷科·洛易在律师本杰明·巴赫拉奇的陪同下,亲自拜访了全美著名刑事案律师克拉任·达偌博士,恳请他出庭为纳森和理查德辩护。理查德的父亲阿尔伯特·洛易本来就年迈体弱,儿子犯事之后更犹如雪上加霜,力所不能支,只得请其弟出马打点。因为当时的芝加哥已是民情激愤,众怒难平,人们纷纷要求对二犯处以极刑。据报道,捷科对克拉任说:“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判他们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我们愿意支付任何的、所有的费用。只是,看在上帝的分上,千万不要绞死他们。”
  67岁的克拉任·达偌其貌不扬,大智若愚。多年后,纳森·里奥普在他的自传中这样描写对克拉任的第一次印象:“那天很暖和,克拉任穿一件薄呢外套。外套是不错的外套,但看上去好像他穿着它睡过一觉。衬衫也是皱巴巴的。而且,他那天的早餐肯定吃了鸡蛋,我能看出衣服上的印迹,要么就是没换过衣服。领带胡乱打了个结,歪歪地挂在脖子上。最不修边幅之处是,克拉任不戴帽子,又不曾好好做过头发,所以前面的那一绺老是掉下来耷拉在右眼上。每到此时,老头子便会很不耐烦地用手指将它们顺上去。不管谁看见他这副样子,都会当他是一个十足的乡下人,一个在芝加哥转上一圈就会迷路的乡下人。我当时心里想,他懂得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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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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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纳森对达偌博士这样一位哲学家、作家兼律师早有耳闻,也听人说起过他的一些传奇故事。比如30年前,克拉任曾任芝加哥西北铁路公司法律顾问,后在几名工会领袖状告公司及联邦政府的案子中毅然辞职,转而为工会领袖们辩护。比如若干年来,克拉任曾多次替全美各地请不起律师的穷人们辩护,不取分文,在民众中留下了很好的口碑。再如克拉任办案时极少作笔记,但却几乎从未在法庭上忘记过任何相关的细节。还有如克拉任的办公室陈设简陋,唯一的装饰只是墙上几幅被他称作“伟人”的画像,其中包括卡尔·马克思。
  所以,当这位“民众的代言人”最终同意接受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替被告人出庭,又有传言说聘金高达100万美金时,当即引起了本案的第三次轰动。在当时,百万美元是创历史记录的最高律师费用。人们纷纷议论,说克拉任·达偌博士到底也是肉体凡胎,也有见钱眼开的时候。其实克拉任自有他的原则和打算。除却人们加封的那些头衔外,克拉任还是一位博爱主义者,坚信爱能够产生更多的爱,恨也将滋生出更多的恨。克拉任的毕生奋斗目标之一,是彻底废除死刑。在他过去的业绩中,克拉任曾成功地将102名委托人从绞刑架上解救下来。这一次,芝加哥、乃至全美民众的情绪已经被纳森和理查德的罪恶行径激怒到了极点,人们恨不得即刻将两名案犯就地正法。克拉任想试一试,他能不能在这样的民情民愤中,再次救下两条生命——两条年轻的生命。
  本案中代表被告方的另一名律师即本杰明·巴赫拉奇,他虽不及克拉任那么名声显赫,但因为接过几桩与黑手党有关的案子,在芝加哥地区也是妇孺皆知的。
  克拉任·达偌并没能马上见到他的两位委托人。检察长罗伯特·科罗扣下了二犯,并邀请三位心理及精神病专家为他们会诊。科罗检察长这次是铁了心要判处他们的死刑,他知道纳森和理查德能够逃避死刑的唯一途径,就是以精神不正常为理由在法庭上作“无罪”抗辩。他希望他的专家们能够证明,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在作案时神志清醒,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也具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到底是同行,对对手的路数招数都已谙熟于心,克拉任·达偌确实就是这么想的,而且他也必须聘请专家,从被告方的角度对纳森和理查德的精神状况进行审视。无奈检察长已经抢先一步,征走了芝加哥地区首屈一指的专家们,克拉任只能到别处另搬高手。
  其时,美国精神病学学会正在新泽西州的大西洋城举行第18届年会,克拉任·达偌遂派本杰明·巴赫拉奇的弟弟华特专程前往,将包括学会主席在内的三名德高望重的专家请到了芝加哥。
  日复一日,专家们就身体、心理、精神等各个方面,对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检查、测试和评估,还找到他们的家庭成员和用人们,以及二犯的老师、同学等等了解情况。据说在此过程中,纳森自始至终精神饱满,兴致勃勃,因为他极少有这样的机会跟别人谈论自己,他也很喜欢在各种测试中展示自己的智慧和才能。理查德则情绪低落,觉得这一切很无聊,很枯燥乏味,甚至有几次,他在测试的过程中就睡着了。
  芝加哥的12家媒体仍一如既往地兴奋着,忙碌着。大大小小的版面上充斥着关于纳森和理查德狱中生活的详细报道,他们每天穿什么,吃什么,做什么,市民们饶有兴趣地想知道这两位生长于富贵之乡的膏粱子弟是否过得惯被打入社会另册的日子。理查德倒是很快便和同监的犯人们混熟了,但纳森却迟迟难以进入新的角色。每天出庭或与几位专家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可以如往日般地西服革履。但一踏进监狱的铁门,又必须换回到粗布的囚服。两个人最不习惯的是狱中的伙食,一开始家人们还按顿从各餐馆叫了外卖送进去,后来干脆请斯腾餐厅包下他们的一日三餐,并且还在每顿饭的食谱中加进了一包香烟。尽管仍是“禁酒令”时期,但《芝加哥论坛报》记者泰瑞尔·克鲁姆为了获取对纳森二人的“专访权”,答应在采访时为他们偷带些酒进去。泰瑞尔每天下午到监狱,在腰间的皮带里别上两个4盎司的扁形锡酒壶。纳森或理查德总是迫不及待地先喝干了酒,再回答记者的提问。回到牢房后,又开始急切地等待泰瑞尔的下一次采访。
  6月中旬,芝加哥地区的意大利黑手党老板阿尔芬斯·卡普利因其在几个月前下令的一桩谋杀案而被迫向警方自首。这条本应十分轰动的消息被悄无声息地淹没在了关于勃比·范克斯命案的大量报道中,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后来有人说,卡普利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卡普利的案子不久即因一位关键证人的翻供而撤诉。
  公诉方和被告方对二犯的会诊结果都是严格保密的。媒介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纷纷聘来自己的专家学者。当地的两家报业巨头,《芝加哥论坛报》和《芝加哥先驱者》,则棋高一着,发函至欧洲大陆的奥地利首都维也那,邀请著名医生兼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大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前来美国,为两名案犯作心理和性格分析。《芝加哥论坛报》报出的价格是25万美元,或由弗洛伊德先生随意开价。《芝加哥先驱者》报则表示,愿意接受弗洛伊德的任何要价,又因为大师当时身体欠佳,该报提出将为他的赴美之行在一艘豪华巨轮上包下全部头等舱位。但最终由于健康的原因,年近古稀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推辞了所有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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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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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芝加哥论坛报》和《芝加哥先驱者》还是使出了吸引读者的奇招。前者请到一位颅相学家,他根据纳森和理查德五官的形状和位置来判断他们的性格,并撰文若干在该报连载。后者则找来一位星占学家,此人连篇累牍的分析结果表明,两名案犯的佐狄亚克星座标志业已决定了他们成为杀人犯的必然性。年轻读者们更感兴趣的是,不少报纸相继开辟的“与纳森和理查德比智力”专栏。据测试,纳森·里奥普的智商为210,理查德·洛易的稍次,亦高达160。煞费苦心的主编们让那些精神病学和心理学专家给两名案犯若干智力测试题,再将同样的题目以及他们的得分公布在报纸上,供人们或习作,或消遣,或下注,或竞奖。
  不久,报纸上出现了新的阅读热点。有贼人破窗进入克拉任·达偌博士的事务所办公室,盗走被告方专家们长达5万字、将近300页的会诊报告后,高价转卖给各报社。也有人说,这其实是克拉任故意安排的,他希望市民们能有机会在本案正式开庭之前听到故事的另一面。
  会诊报告囊括了纳森和理查德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家庭背景,个人履历,童年记忆,学生时代,等等等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报告揭示出勃比·范克斯绑架谋杀案并非两名案犯生活中的孤立事件,而是他们若干年犯罪生涯的极端和顶点。
  据专家们认为,理查德·洛易早在八九岁时即开始出现犯罪倾向。他第一次作案是偷了一位邻居家孩子的零花钱,藏在自己玩具房子的屋檐下。“他当时完全没有像其他小孩一样感到惶恐或惴惴不安,反而觉得很兴奋,因为别人都不知道钱的下落,还在屋里翻箱倒柜满世界地找寻,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不久,理查德和另一个男孩在街角处摆摊儿卖柠檬汁,当然也是小孩子的游戏了。他趁着同伴不注意,窃走了玩具收银箱,连同里面的钱一起埋在自家的后院里。从此,理查德养成了顺手牵羊的习惯,而且不管那件东西对自己是否有用。他曾先后偷过他哥哥亚伦的一张面值100美元的债券,表兄的两瓶酒,叔叔的三瓶威士忌。他的得意之作,是有一次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一位朋友的贴身口袋中掏出了一只扁形锡酒壶。“还有这条裤子”,理查德指指自己身上,不无炫耀地告诉专家们,他如何在一家乡村俱乐部里发现了一只未上锁的衣帽柜,又如何乘人不备偷出了这条高档的毛料裤子。专家们在报告中写道:“促成他此举的真正原因是偷盗带给他的刺激,至于被盗物品的价值等,倒在其次了。”
  理查德果然智商不低,在这些接二连三的偷盗和欺骗中几乎从未失手。只有一次例外,那还是理查德很小的时候,在夏令营里冒领了别人的小甜饼后被戳穿。他当时“觉得特别窝囊,发誓今后一定不要再被人逮住”。
  在遇到纳森·里奥普之前,理查德有一位比他大两岁的好朋友,但是在所有的恶作剧中,理查德都是主谋。有一次,他带着那位大男孩从邻居家的窗台上盗走一只银瓶。事先他们曾策划了很久,但在盗得银瓶之后,理查德随手就将它扔进了湖里。
  里奥普和洛易两家虽然只隔了三个街区,但因为上的是不同的中小学,纳森和理查德直到1920年秋才相互认识。那时,15岁的纳森刚上大一,比他小七个月的理查德已经是芝加哥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共同的犹太裔背景,相差无几的年龄,特别是,二人皆被师长们誉为“少年天才”,使他们一见如故,相逢恨晚。
  纳森也是自小就有盗窃行为,但不及理查德那么经常,那么严重。据专家们的会诊报告:“病人(指纳森——笔者注)记忆中的首次偷盗,是从一位朋友的集邮册里悄悄拿了几枚自己尚缺的邮票(据称曾得到其家庭教师的鼓励)。他同时也收集香烟包装,有一次竟偷窃其兄的领带去跟人换烟盒。当家人问起时,他马上据实承认,毫无掩饰或抵赖之企图,亦无羞愧之意。病人还记得小时候曾从一家希腊餐馆里偷过水果。”
  1923年2月,理查德邀请纳森到洛易家在密执安州嘉列沃克的别墅度周末,两人于旅途之中研讨出了一整套在桥牌中作弊的暗号。理查德是不缺朋友的,但纳森却常常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专家们认为,在二人的关系中,理查德一直处于支配地位,他可以强迫纳森做一些他不愿意做的事。而纳森却是被动的,因为他离不开理查德,他违心地跟着理查德进行一些犯罪活动,只是为了维持他们之间的友谊。理查德曾带着纳森在芝加哥市中心的一家商店里偷过烟斗,在一家饭店里盗走过一只网球比赛的奖杯。有一次理查德发现,他母亲的密尔博牌轿车钥匙可以开启其他同类型的车辆,便伙同纳森在天黑之后闯入车行偷车,被车行的保安一路追赶,最后被迫弃车而逃,任由那辆车在电线杆子上一头撞毁。纳森跳车后当即找到一个藏身之处,理查德则冲上一辆过路的电车。事后两人会合,改换行头,又回到肇事现场看热闹。就是在那次以后,纳森说他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不愿意再干这种得不偿失的冒险勾当。但是不到一个月,又被理查德说服,跟着他第二次盗车。这一次,两个人直接将车开到一家餐馆门口停下,警察跟踪而至,在顾客中询问这辆车是谁开来的,二犯佯作不知,径自吃完饭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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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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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从小偷小摸逐渐发展到偷车,他们的其他犯罪行径也日见升级。理查德和纳森先是打电话到学校骚扰老师,后来便发展到了谎报火警、匪警,先是在路上砸车窗和商店的橱窗玻璃,渐次发展到了纵火烧房子。
  一次,理查德和纳森打电话到哈佛学校,指名点姓找一位老师。秘书告诉他们那位老师正在上课,理查德坚持说他有非常要紧的事情。等那位老师匆匆赶到办公室,理查德在电话上告诉他:“请把话筒插进你的屁眼里。”10分钟后,他们又打过去第二通电话要通一位老师,对方说该老师有事不能接听,理查德便留言道:“告诉他现在可以把话筒拔出来了。”
  另一次,他们和两位朋友一起在库普-咖里顿饭店吃午饭,席间理查德打电话报警说该饭店失火。听到消防车的警笛声由远而近,两位朋友吓得赶紧躲开,理查德和纳森却若无其事地留在饭店,观看自己导演的闹剧。
  专家们的报告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病人(指理查德——笔者注)继续说,有一次他和他的朋友计划烧掉一块空地上的棚子。他们先开着各自的车在五个街区以外停下,病人进入其同伴的车,两个人开车到了空地,在棚子的地板和墙壁上泼洒汽油后纵火。
  “他们回到五个街区外的停车处,换乘病人的车再赴火灾现场,使病人能有机会欣赏自己亲手制造的混乱场面,和围观的人群交谈,听他们是否猜得出失火的原因,并提供一些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法。病人说,他能从中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极大满足。”
  理查德·洛易最大的愿望,就是他们的这些犯罪活动能引起公众的注意,所以每次作案后,他都会在第二天买回所有的报纸,逐一翻看有没有相关的报道。几经失望之后,理查德决定干抢劫。1923年夏,他们计划在一位朋友全家去纽约度假期间洗劫那幢空无一人的房子,他们已经准备好了绳索、凿子和左轮手枪等作案工具,但终因一些临时出现的意外而未得逞。
  同年11月的一天,理查德和纳森驱车200余英里,回到他们曾经就读的密执安大学安纳勃分校,准备在理查德当年与几个学生合租的一栋房子里行窃。理查德在那里住过两年,对房子的结构和学生们的习惯了如指掌。他们于凌晨时分潜入,盗走了所有能盗走的物件,并不是因为需要,只是想把案子作大,能多少引起一些轰动。那台后来打出了赎金索取信的昂德武牌手提式打字机,就是这次行动的赃物之一。二犯随后来到纳森当年的住处再次作案,因为刚好碰到一位学生起夜,只偷得一架照相机。
  1923年11月13日,星期一,《安纳勃时代新闻》报第三版的“当地简讯”栏目里刊登了一则不足50字的消息:“警方正在调查今晨3时至5时发生在瓦西腾瑙街学生宿舍的偷窃案。被盗物品包括手表、现金、打字机、奖章、钢笔等。”
  据纳森·里奥普的供词,就是从那时起,两名案犯开始酝酿一桩更大的犯罪活动。
  1924年7月21日,星期一,芝加哥万众翘首的“伊利诺伊州人民诉纳森·里奥普及理查德·洛易”案,或按照比较通俗的说法,勃比·范克斯绑架谋杀案,在市中心刑事法庭大楼六楼,首席法官约翰·加维利的审判室里开庭。63岁的约翰·加维利已经做了14年法官,他个子不高,满头华发,戴一副金边眼镜,论其外表和气质都更像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教授。
  被告方首席辩护律师克拉任·达偌博士今天穿戴得十分整齐,但仍不及他的两位委托人那般华贵潇洒,又因为天热而不停地擦汗——那时的法庭还没有安装空调——左胸衣袋中原本叠得有棱有角的手帕很快就皱巴了。虽然相处不到两个月,纳森·里奥普已经一改他对克拉任的最初印象,对这位法学界的老前辈崇拜得五体投地,而且言必听,计必从。许多年后,纳森甚至在其自传中称颂克拉任是一位英雄,因为在一桩曝光率极高的案子中为两位臭名昭著的杀人犯辩护,是需要有一些敢于“倒行逆施”的勇气的。
  克拉任·达偌率先发言。后来有记者在报道中认为,他实际上是抢先发言。克拉任针对当时媒介的猜测和议论指出,他知道,今天上午的听证对被告方来讲是一次机会,他们可以就本案提出任何动议。但是第一,被告方不打算要求“异地审判”,因为他的两位委托人认为,民众对他们的不良印象已经遍及全美,如果他们不能在芝加哥得到“公正裁决”,在别的任何地方也同样得不到。第二,如果公诉方提出将谋杀与绑架分案审理,被告方亦不会有任何异议。
  克拉任一口气讲了十几分钟,然后话锋一转:“坦率地说,我们中没有任何人认为,两名被告可以或应该被无罪开释。我们相信,他们必须永远地与社会隔绝……在经过缜密的思考和充分的讨论后,我们决定,撤回我方在预审中提出的‘无罪’抗辩,两名被告对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均承认‘有罪’。”
  “有罪?”克拉任的最后两个字如同一颗重磅炸弹,震撼了法庭中所有的人,特别是公诉人罗伯特·科罗检察长,尽管他还能够保持镇静,还能在公诉席上正襟危坐。纳森的父亲老纳森·里奥普痴痴地从座椅上站起,茫茫然若有所失。理查德的叔父捷科·洛易则垂头蒙面而泣。只有两名被告神情依旧,仿佛不为所动。与此同时,记者们蜂拥而出,争先恐后地将此“爆炸性新闻”通报给自己的主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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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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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纳森和理查德是在那天早晨刚刚听说,他们的律师希望他们改变抗辩。两个人的兄长、迈克·里奥普和亚伦·洛易,在开庭前几小时才告诉他们,律师事前曾对两家人作过详细的说明,大家经讨论后一致同意,承认“有罪”对两名被告而言是最好的选择,舍此便几乎不可能逃避极刑。
  “科罗检察长指控你们二人绑架与谋杀,”克拉任·达偌后来向他的两位委托人解释道,“如果你们仍然坚持‘无罪’抗辩,他就有权要求将两条罪名分案审理,比方说,先审谋杀罪。假如得到的裁决低于死刑,他再回过头来审绑架罪。要避免这种情形只有一个方法——在他提出分案审理,并被获准之前,我方对两项指控均承认‘有罪’。所以,保守秘密是绝对必要的。”
  其实,克拉任此举还有一个目的。根据伊利诺伊州法律,如若承认“有罪”,纳森和理查德则有可能免却陪审团审案,而仅由法官一人决断。克拉任认为,这样便能最有效地削弱公众情绪对审判结果的影响。又因为已经有了“有罪”的“裁决”,所以法官要做的,实际上只是为两名被告量刑。而所谓“审判”,也在无形之中变成了与人们的预期大相径庭的“听证”。
  如此一来,罗伯特·科罗检察长历时两月精心准备提交法庭的证据,从理论上讲,就与本次法庭辩论没什么关系了,因为所有的那些人证和物证要证明的,是两名被告业已承认的——“有罪”。而被告方的克拉任·达偌则可利用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充分施展才华,抨击死刑,以为他的两名未成年委托人争得苟且人世的机会。
  另一方面,假若被告方以纳森和理查德的精神状况为由进行“无罪”抗辩,并由12名陪审员裁决他们的命运,在民众中要求处二犯以极刑的呼声如此高涨之时,可以想象,没有哪位陪审员敢斗胆对两名案犯网开一面,否则在审判结束之后,他们将如何面对自己的熟人朋友、邻里街坊?就算有某一位陪审员原本是反对死刑的,他也会因为自己不过是陪审团中的一员,最多只承担十二分之一的责任,而聊以自慰。
  然而,仅由法官一人量刑就不同了,他必须对自己的决定负起全部的责任。克拉任·达偌推理道,对纳森和理查德来说,精心策划一起谋杀案也许不难,但对法官约翰·加维利而言,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仍作出剥夺两条性命的决定,那恐怕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克拉任深信,他了解加维利法官,也知道在他以往主持的案子中,有五桩经陪审团审议的,最后都是以死刑告终。克拉任明白,他劝说纳森和理查德将“无罪”改为“有罪”,实际上也是在赌博,也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他能将两位委托人从绞刑架上解救下来。但是至少,约翰·加维利是一位训练有素的老法官,他能够在断案时力求独立思考,力保头脑清醒,尽可能不受来自民间和新闻界的影响和干扰。“如果现在坐在法官席上的是罗伯特·科罗,”克拉任对本杰明·巴赫拉奇说,“那我恐怕就得另想他法了。”
  因为无需挑选陪审团,法官宣布,本案的审理将在两天后的星期三正式开始,而非原定的8月4日。
  那天休庭的时候,约翰·加维利法官神情凝重。现在,克拉任将那只“HotPotato(烫手山芋)”硬塞到了他的手里,迫使他必须在这场官司中独自对被告席上的两名年轻人作出生死决断。加维利法官摇摇头,他不喜欢他目前的这种处境。
  约翰·加维利的刑事庭共有300个座位,右侧靠前的30个是为受害者及被告人的家属们预留的,还有200个新闻界的“红票座”(Pink-TicketSeats),即根据各媒体的申请发放给记者们的“凭票”座位,向公众开放的只有70个。然而,就是这70个座位,亦不可能完全归市民们所有,因为不少没领到“红票”的记者也在天亮之前赶到法庭大楼,夹杂在排队的人群中。1924年是美国法定的总统选举年,此前不久在纽约召开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参与采访报道的记者达600余名。有当地的报纸调侃说,那600多人现在差不多全都开进了芝加哥。
  7月23日,星期三。开庭之前,纳森和理查德一支接一支地抽着香烟,一面心情轻松地和聚集在他们周围的记者们开着玩笑。
  “我听说在前天的报道中,你们中的一些家伙不知道该怎样描述我们的穿着。我不希望你们再犯同样的错误,因为今天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对吧?现在,请看着我,”纳森站起身,双手撩开西服的衣襟,“我穿的什么?假如我在这一刻离开法庭,我敢打赌,你们中间没有任何人能够讲得清楚。所以,请听仔细了。理查德戴的是浅顶软呢帽,暗灰色。我的这种呢,叫蓝灰色。”纳森嘬起嘴,喷出一串烟圈,“都记下了吗?好……”
  “哦,纳森,闭嘴吧,你。”理查德打断纳森的话,两个好朋友乐不可支。
  根据惯例,由公诉方的罗伯特·科罗检察长首先致开场白。尽管被告方撤回了“无罪”抗辩,公诉方仍准备按原定方案,向法庭呈交警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
  “我方将向法庭证明,纳森·里奥普,现年19岁,和理查德·洛易,现年19岁,都是来自本地富裕而体面的家庭。他们自小便深得父母的溺爱,自小便享有金钱所赋予他们的各种特权。他们在本地最好的私立学校上学,家里还为他们聘请了私人教师。他们和所有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一样,待人接物十分得体,为人处世也十分符合身份。但是有一个例外,他们喜欢赌博,不停地赌博,而且筹码越来越高,高到连他们富有的家庭都无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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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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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将向法庭证明,大约在去年的10月或11月,两名被告开始炮制一宗巨大的阴谋,其目的是勒索金钱。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惜谋杀。”
  罗伯特·科罗摘下眼镜,掏出一张手帕仔细地擦拭。后来有《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报道说,在整个开场发言中,科罗检察长共擦拭眼镜“50次”。现在,检察长走到靠墙摆放的证据台旁,逐件审视着排列其上的物证:纳森在现场丢失的眼镜,从湖底捞起的残破不全的手提式打字机,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中被鲜血浸透的脚垫……科罗检察长展开一封信念道:
  亲爱的先生:
  请马上带着盒子到列车尾部的平台。在你的右边,即铁道的尽东面,你将看到一幢高大的红砖厂房,房顶的水塔上写着“冠军”的字样。等列车完全经过了厂房的南端,你数到五,然后迅速将盒子尽可能远地扔向东面。
  切记,这是拯救你儿子的唯一机会。
  你的忠诚的
  乔治·约翰逊
  科罗检察长解释说,警方是在每天下午4点整开往印第安纳州密执安城的列车上,最后一节车厢的信号箱里找到这封信的。
  科罗检察长继续道:“我方将向法庭证明,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伊利诺伊州的库克地区。然后,待公诉方听证结束,被告方听证结束,而且双方的总结性发言结束之后,我们将以全体伊利诺伊州人民的名义,以母亲们和父亲们的名义,以伊利诺伊州所有孩子们的名义,要求法庭对这两名冷血的、残忍的、邪恶的刽子手处以极刑。”
  克拉任·达偌代表被告方的开场发言只有5分钟:“我们将坚持认为,法官大人,这桩惨案,如同所有的杀戮一样,已经非常血腥,非常暴力了。如若再将两名如此年纪的小伙子送上绞刑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套上绞索直至他们咽气,这无疑将只会增添整个事件的血腥与暴力,而不可能让勃比·范克斯死而复生,或使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更加和平安定。”
  那天休庭之前,公诉方传唤了15名证人。公诉方的策略是,尽可能详尽地、生动地向法庭展示纳森和理查德作案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和所有细节,以加深法官对事件恐怖性的印象,达到将两名被告刻画为杀人恶魔的效果。
  尽管如一名《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在其报道中所形容的,“绞索就在他们的头顶上晃悠着”,第二天一早,纳森和理查德仍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对于今天,我们抱有一个巨大的希望,”理查德一本正经地向记者们宣布道,“里奥普先生和我经过长时间的分析和讨论,最后达成了一项共识。我们只有一个愿望。我们衷心期望:今天比他妈昨天凉快。”说罢开怀大笑。
  本案庭审期间,共有81位证人为公诉方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勃比·范克斯的父母和叔叔,发现尸体的托尼·曼考斯基与铁路信号工们,参加办案的警方人员和验尸官们,出售给两名被告那些绳子、凿子和盐酸等等的商店职员,以及来自默尔逊饭店、海德公园州立银行、租车公司、凡德波格与罗斯药铺、火车站等处与纳森或理查德打过交道的工作人员们。公诉方不仅想要证明两名被告绑架杀人,还要证明他们在事前曾精心部署,以使自己能逃避惩罚,还要证明他们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而且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毫无悔恨之意。罗伯特·科罗检察长希望所有这些因素加起来,可以促使约翰·加维利法官作出死刑的判决。
  被告方显然明白对手的意图,所以在公诉方的整个取证过程中,克拉任·达偌几乎不作任何交叉提问,以免因重复而加重证词的分量,使人们对具体的案情刻骨铭心。但有一次例外。一位名叫詹姆斯·戈兰的警探作证时,提到他与纳森·里奥普在6月1日晚上的一次谈话:“我问:‘你的律师们将如何为你辩护?’他说:‘这要看我父亲和律师们的意思。如果他们希望我被绞死,我就作无罪抗辩,陪审团自然会判处我死刑。或者呢,我要是想终生监禁,就在一位友好的法官面前承认有罪。”
  克拉任闻听此言立即转身紧盯着纳森:“你是这么说的吗?”
  “我没有!”纳森低声叫道。
  次日,待詹姆斯作证完毕,克拉任开始了他在本案中唯一的一次交叉取证。
  “当时在场的还有谁?”
  “没有别人,只是我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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