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仓量至少部分对冲掉了。如果五只指数成分股下跌,公司的指数买入期权将赔钱,但是会
从空仓中获利,反之亦然。
问题是:如果两种仓位变动方向相反,有没有办法两边获利呢?在摩根士丹利看来,答
案是肯定的。方法是这样的:
1、 星期五早上第一个对每只股票报价,但买入价要高于市场水平。例如,如果Novell星
期四的收盘价是五十美元,就报五十一美元。这样,五十一美元就作为Novell的价格计入
纳斯达克100指数。如果所有成分股星期四的收盘价都是五十美元,而星期五的报价都是五
十一美元,你可能使指数从五十上涨到五十一。如果你持有指数买入期权,这意味着你赚了
钱,大约每份期权一美元。
2、 不要在虚假的高价上交易,立即降低报价。你绝对不想真的在最初报出的价格成交。例
如,如果Novell星期四的收盘价是五十美元,你报了五十一美元,如果真以五十一美元买
入你马上就有一美元亏损。你不想赔钱,所以立刻撤销报价,越快越好!
3、 降低报价后耐心等待股价下跌,然后在低价"回补"空仓。当你做空的时候,你卖出了自
己没有的股票,也就是说事后你需要买入股票来承担卖出交割的义务。当然,你希望买入股
票,即"回补"空仓的价格越低越好。不要在五十一美元回补,等Novell跌到五十美元,甚至
四十九美元再买。
纳斯达克的监管者称摩根士丹利确实这么做了,不过没有完成最后一步。在这两个星期
五早晨,摩根士丹利为每只股票报出了当天的第一个价格,高于前一天的收盘价,抬高了指
数买入期权的价格。摩根士丹利没有在高价位交易,相反却降低了报价,并在低位回补了空
仓。在这个过程当中,监管者抓住了公司的把柄。这并不怎么复杂吧?
纳斯达克监管机构调查的交易都发生在美国本土,但是,不论是纳斯达克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委员会,还是就我所知的任何监管者都不了解我下面将要谈到的行为。这些行为是在
美国以外的其他地方发生的,它比任何其他交易都更令我困扰,我从来也没有办法揭开多少
真相。但我还是不得不提起这些交易,我所能够发现的已经相当引人注目,我希望我能促使
读到这本书的人进一步挖掘真相。
还记得摩根士丹利用来包装衍生产品交易的"载体"吧?这些形形色色的特别目标公司
和信托可以在美国或海外成立,其中利润最高的交易叫做重新包装资产工具,简称RAV(见
第六章)。
我不无惊讶的得知摩根士丹利现在仍在使用其中最不同寻常、最秘而不宣的一个注册在
开曼群岛的特别公司。这个公司的离奇历史中沿用过各种各样的名字,听起来都带有几分神
秘。这个公司最初是在1988年9月1日注册的,正赶上现代衍生产品的黎明。开始时它被
命名为"和风有限公司",可没过几个星期就被改成"飓风有限公司"。我不知道公司为什么这
么快就要改名,但是从"和风"到"飓风"的改变预示了公司很多更高风险的交易。
"飓风"这个名字沿用了几年,直到公司开始创造"RAV"交易。1993年3月24日,这个
神秘公司的名字又变了,这次改成了RAV国际有限公司。就我所知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现
在。这个公司隐藏在暗处,摩根士丹利也竭尽所能和它划清界限。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摩根
士丹利多次用到了RAV国际有限公司,将其称之为"RAVI"。
让我告诉你一些RAVI的具体情况,这样你就可以自己猜想摩根士丹利会利用它从事什
么样的交易。首先,根据信托协议,RAVI的股票由注册在开曼的慈善机构受益持有,目的
是获得税收优惠。RAVI没有有效的股东,既不是摩根士丹利的子公司/附属公司,也不隶属
于其关联公司(摩根士丹利在信息披露材料中一直强调这一点)。1997年底,RAVI的董事
是保罗丹尼尔和乔恩金瑞德,摩根士丹利衍生产品部在亚洲的两个资深董事总经理。我以前
在纽约的上司毕德育特森也曾经是RAVI的董事,不过当他离开衍生产品部到"养老院"去时
就被踢出局了。根据开曼法律,RAVI不必提交任何财务报表(审计过的和未经审计的),
因此你不太可能了解它的任何详细资料。
如果你投资了RAVI发行的金融产品,又担心开曼政府修改税收法导致RAVI丧失税收
优惠,你大可不必过虑。摩根士丹利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为RAVI从开曼议会议长那里争取
到了特殊豁免。豁免权是以公司最初的名字和风有限公司获取的,大概是这样的:
税收特许法案(修订案)
承诺税收豁免
根据税收特许法案(修订案)第六章规定,兹颁发下列承诺予[RAV国际有限公司],经
公司注册处证明为根据公司法(修订案)第128章注册成立的特许公司:
1、 所有此后颁布的任何就利润、收入获增值征税的法律皆不适用于上述特许公司或业
务;
2、 上述特许公司的股票、债券或其他权益无须缴纳上述税收或任何财产、遗产性质的
税收。
本承诺自1988年12月13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十年。
在我的家乡堪萨斯,特殊的利益群体在立法上享受特殊待遇是司空见惯的事。参议员罗
伯特多尔最擅长的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立法维护农场主的利益。但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立法竟
然可以如此量身订做。我能想象议会议长问:"你想要一条法律,我们就给你一条法律。你
想要什么内容?"
最好的还在后头呢:RAVI不但不用在开曼缴税,它甚至根本没有税号或其他商业登记
号,没有身份标识。RAVI是传播衍生产品的终极秘密武器,了解它的信息的唯一途径是询
问摩根士丹利,或是查阅公司章程(你大概可以在英属西印度群岛大开曼岛乔治城的公司注
册处找到这份文件)。要不你也可以试试RAVI的注册办公地址:乔治城309号信箱,不过
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过去,通过RAVI发售的衍生产品主要是重新包装类的交易,客户遍及
世界各地。我不知道摩根士丹利近年来利用RAVI销售了什么样的衍生产品,但是如果本书
的读者有所发现,请一定告诉我。
如你所见,发掘事件的真相难乎其难。更有甚者,各监管机构用于相互争斗的时间比有
效的监管复杂衍生产品的时间还要多。如果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忙于检察基本的案例 -- 内幕
交易、黑社会销售虚假股票等等 -- 他们怎么能够和大鳄竞争呢?何况这些大鳄隐藏在开曼
群岛,受到特殊税收立法的保护,无须履行披露职责,并利用信箱地址避开公众监督?
你可能以为那些写书或接受采访的人会说出真相。但是这样的例子不会太多,我不认为
哪家华尔街公司会接受我的工作申请。就在我的书出版之后,我目睹了摩根士丹利另一个向
新闻界泄露秘密的雇员的下场。我指的不是摩根士丹利对我的所作所为,而是发生在另一个
二十几岁的雇员菲利普波特身上的事。
就在摩根士丹利发表过F.I.A.S.C.O.新闻稿后的几个星期,1997年10月19日,星期日,
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描写了拥有耶鲁大学物理学学位的摩根士丹利分析师,25岁的菲利普
波特业余时间如何挥金如土。波特介绍了不久前购买的五十英寸电视、三千五百美元的劳力
士手表、八百美元的订制西装和八十美元的订制衬衫(白色衣领和白色法式袖口)、还有二
百美元的鞋。波特没有泄漏任何公司机密,也没有谈到任何交易,甚至没有提及摩根士丹利。
他只不过使自己出尽了洋相。
第二天一大早,公司总裁"刀子梅克"把波特叫到他的办公室 -- 炒了他的鱿鱼。至少有
些关于波特被解职的报道是这么说的,不过事实更可能是波特的顶头上司杰弗萨尔斯曼叫他
辞职的。无论如何,星期一是波特在摩根士丹利的最后一天,没有一刻停留,没有六位数的
奖金。
既然波特在纽约时报报道的第二天就丢了工作,如果我出版这本书时还在摩根士丹利工
作,你能想象我的命运吗?我很庆幸自己早就搬到了和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远隔三千英里的
地方。
摩根士丹利也有可取之处,至少和其他华尔街公司相比如此。我指的是工作中的性骚扰
现象。华尔街几十年来一贯歧视妇女,而且很少为此受到惩罚。摩根士丹利远不是最差的。
在介绍1997、98年的性骚扰案例之前,我无法不提及摩根士丹利涉及的一起种族歧视案。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华尔街公司,包括摩根士丹利在内,在种族歧视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
摩根士丹利的两个黑人雇员投诉了一则包含种族歧视内容的电子邮件,事后控告公司说他们
的提升因此受阻。这个索赔三千万美元的案子拖延了好几年,终于在1998年2月10日庭外
和解。肇事的电子邮件是1995年10月发出的,据说讲的是老套的黑人说话方式的笑话。我
从来没有看到这个笑话,不过因为这个案子以未经披露的数目(这意味着很大)达成和解,
这个笑话想必很不堪。尽管摩根士丹利否认犯了任何错误,公司还是撤销了三个应该负责的
经理的职务,并对发出邮件的雇员留职察看。
至于性骚扰,我不无惊讶的发现我的评论又一次只触及了冰山一角 -- 即使包括那些关
于酸黄瓜、雇佣中的美女因素、脱衣舞女、妓女和其他性出轨行为。新闻记者莎伦克鲁姆问
一个五十岁的女经纪,华尔街的工作环境对于妇女来说是否象我所说的那样充满艰难和耻
辱,她回答说:"天哪,那还用说。"
这个经纪并不是唯一持这种观点的人。随便问问二十五个控告美邦公司性骚扰的女性中
的一个,或是该公司数百万美元的和解案中涉及的二万二千个女性雇员吧。再或者,问问立
波鲍姆公司的十七个雇员,1998年4月,这家华尔街公司花一百七十五万美元和解了对它
的性骚扰指控。你也可以问问你在华尔街工作的女性朋友。那里的工作环境可能在逐渐改善,
但是过去一年里公开的指控还是会让你毛骨悚然:
在美邦公司,女性被称为小狗、母狗和妓女。男性经纪对女性动手动脚,要求性交,还
给女雇员生殖器形状的食物。美林公司的女性在公司聚会中受到脱衣物女的侮辱;她们因为
不够开放受到惩罚,而男性却因为步步紧逼得到晋升。立波鲍姆公司有脱衣舞、嘘声和口交
的要求。有一个经理在办公室和他的秘书性交时在女方身上涂满了奶油,事后要求雇员打扫
他们"激情的残迹"(在此感谢莎伦克鲁姆提供细节)。一个女性雇员投诉时竟有个经理亮出
了阳具要求她进行口交。
我想即使最铁石心肠的华尔街交易员也会觉得最后一个例子欺人太甚,或者至少是不同
寻常。不过我估计美邦案公开后,生殖器形状的食物很快就会开始在经纪中流传,甚至成为
时尚。
我很想知道现在的交易厅里还有多少这些的行为。过去一年里有数千华尔街雇员接受了
培训,效果拭目以待。
最后一个问题:"散户"在对抗摩根士丹利这样的大鳄时到底有没有一点儿机会呢?最近
有三个控告摩根士丹利的案例,多少给人一线希望。但是它们同时也揭示出一旦你被经纪公
司欺诈后想要追讨的困难程度。
首先看看格利N.德鲁蒙特的故事吧。德鲁蒙特持有面值五千万美元的抵押按揭贷款债券
(和摩根士丹利用来构建AMIT和MX交易的CMO类似)。他想卖出CMO时致电摩根士
丹利,后者同意以五千三百七十万美元将其购回。你可能以为交易在这时就结束了,而且按
照一般标准也确实应该如此。个人投资者和银行之间达成了交易协议,他们受到口头承诺的
约束。大多数交易都在当日根据口头协议成交,然后书面确认,最终交换现金和证券。
但是这次摩根士丹利发现它在确定CMO价值时犯了错误。这些棘手的按揭贷款衍生产
品太复杂了,即使摩根士丹利也会不时糊涂。一般情况下,市场参与者会把这种错误列为从
事复杂业务的另一项成本。
但是摩根士丹利不想承担错误成本,相反,它决定食言。第二天,摩根士丹利说它只愿
意出价四千九百六十八万七千五百美元,而不是原来的五千三百七十万。当摩根士丹利(通
过他的经纪人)告诉德鲁蒙特只能接受较低的价格时,德鲁蒙特(通过他的经纪人)让摩根
士丹利去见鬼。换了你也会这么做,对吧?但是摩根士丹利断然拒绝了德鲁蒙特,不肯履行
交易协议。德鲁蒙特只有付诸法律一条出路。幸好他有钱,请得起国内顶级的阿诺德波特律
师行作为他的代理人。摩根士丹利的大多数客户打不起这样的官司。这个案子和大量涉及大
公司的诉讼一样旷日持久,1997年5月20日,与案发时间相隔超过三年之后,纽约南区的
丹尼勤法官终于做出了判决。自然,摩根士丹利败诉了。勤法官认为摩根士丹利没有按约定
价格购买CMO,明显的违反了合同义务。他判决德鲁蒙特享有六十五万美元赔偿,外加百
分之九的利息和成本。
第二起案件对摩根士丹利打击更大。1998年1月29日,英国女王椅辖区(商业法庭)
的朗曼法官就帕格里斯对摩根士丹利一案进行了判决。双方在一笔PERLS交易出问题后发
生了法律纠纷。PERLS是第二章里提到的"披着羊皮的狼"类型的交易,那时我的上司兴奋
的向比较天真的客户兜售了不少这种本金汇率联结票据。在这个案件判决前,摩根士丹利一
直将PERLS作为公司擅长复杂衍生产品业务的突出例子。这决非虚言,朗曼法官也认为摩
根士丹利构建、销售PERLS的能力"当时在这一领域无人能及。"不幸的是,摩根士丹利的
能力在诉讼中反而对它不利,看来帕格里斯先生并不理解PERLS为何物,而摩根士丹利也
没费心向他解释。
朗曼法官发现了令人兴奋的细节和大量证据,他认为摩根士丹利的辩解难以令人信服。
他惊讶于摩根士丹利作为"具有国际声誉的银行"竟然堕落到做出如此似是而非的论调的地
步。他的结论是对摩根士丹利的重大打击:"我认为PERLS对帕格里斯先生来说不是合适的
投资。"
尽管摩根士丹利在这个案子中只损失了几百万美元,却在聆讯过程中丢尽了颜面,更被
法官怀疑并非善类。摩根士丹利试过把我的书说成"哗众取宠的不实之词",却很难断然否认
一个受尊敬的法学家理智且根据充分的判决。摩根士丹利还面临着其他投资者的指控,这个
案例将是个代价高昂的先例。
第三个案例的原告是吉姆罗斯凯德。他在网络浏览器公司网景工作,他想出售一些网景
股票。罗斯凯德是个非常成功的出色工程师,不过在财经方面却不是专家,而且他卖出的股
票价值相对较低,也就是几千美元。摩根士丹利和网景公司关系密切,曾在1995年承销了
网景股票首次公开上市,而且向网景雇员提供"免收佣金"的经纪服务。因此,罗斯凯德决定
用摩根士丹利作他的经纪公司。
罗斯凯德的痛苦经历可能有一天会在你身上重演,或者 -- 更糟糕的是 -- 已经在你身上
发生过了,而你还蒙在鼓里。1996年2月8日开盘之前,罗斯凯德向摩根士丹利下达了出
售网景股票的指令。网景的开盘价是六十八美元,这个价格保持了大约十五分钟。但是摩根
士丹利并没有在六十八美元卖出罗斯凯德的股票,也没有在开盘后的十五分钟内交易。相反,
摩根士丹利保留了指令,直到一个多小时后(准确地说是七十七分钟后)股价开始下跌到六
十五点五美元才最终卖出了罗斯凯德的股票。平均交割价只比六十五点五美元高出一点点。
罗斯凯德向摩根士丹利提出的问题很简单:为什么我的成交价是六十五点五美元,而不是六
十八美元?
最初,摩根士丹利对罗斯凯德置之不理,但是他不断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甚至找出了
列出了摩根士丹利当天全部交易的股票交易信息。幸运的是,那天上午他一直通过电脑跟踪
网景的股价。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他终于发现摩根士丹利在低价(比如六十五点五美元)买
入他的股票前以较高的价格卖出了网景的股票(比如六十六美元)。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在
客户前面"抢跑"的例子,经纪公司抢在客户之前交易,并从中渔利。罗斯凯德向纳斯达克交
易委员会投诉,委员会又一次象征性的处罚了摩根士丹利,只对它处以三万五千美元(还不
到一百个小时的律师费)的罚款,并令其赔偿罗斯凯德的损失。1998年2月10日摩根士丹
利同意和解这一案件,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对它的指控。罗斯凯德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
他象头固执的斗牛似的不放过摩根士丹利。他告诉纽约时报:"我要让摩根士丹利不能再这
么轻易的对待别人。" 罗斯凯德建议强制华尔街公司公开它们的交易记录,这样所有人都可
以看到我们是否受到了经纪公司的欺诈。相关的技术基础肯定早已存在,而且成本也不会太
高。唯一的障碍是说服国会,或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罗斯凯德并不满足于自己胜诉,仍对摩根士丹利紧追不舍,试图为投资者赢得更广泛的
胜利。然而,这几个圆满的结果决不意味着大局已定。它们虽然使投资者看到了一线希望,
同时也对投资者能否受到保护提出了极大的质疑。如果华尔街连这样简单的交易 -- 基本的
交易处理 -- 都要盘剥大众,而唯一的追讨办法就是起诉,那么个人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还
能有什么真正公平的机会呢?更何况还有精密复杂的电脑模型、衍生产品专长和秘密的开曼
群岛公司。我们到底还有什么机会呢?
也许,连我们自己都不认为我们配有更好的机会。我们购买彩票的纪录屡创新高,游船
赌场人满为患,合法的、非法的赌博发展的速度和金融市场不相上下。拉斯维加斯是美国排
名第一的旅游目的地,大西洋赌城紧随其后。金融市场又有什么不同呢?总而言之,难道说
我们的文化充满了赌博的本能,我们能给予投资者的选择权就和赌徒对老虎机的选择权一样
有限:你有拉动手柄的权利、选择机器的权利、离开赌场的权利,但是没有公平竞争的权利?
1998年6月
圣迭戈
《泥鸽靶》书评
中文版序
刘鸿儒
摆在我们面前这本书,《泥鸽靶》——英文原名《F.I.A.S.C.O.》——在国外是一本畅销
书,也是一本有争议的书。这本书自发表伊始,就在国外的金融界引起了相当大的震动。作
者在书中以亲历记的形式,公开了他的雇主公司所从事的一系列令人震惊的、损害客户利益
的交易内幕,而他的雇主公司坚称绝无此事,称书中内容纯属哗众取宠。
由于是局外人,我既无法也无意评判书中每件事的是非曲直,但书中所涉及的两个问题,
即金融服务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和金融衍生产品问题,我倒认为应该给以充分
的关注。
中国资本市场自建立以来,一直面临着要正确处理推动发展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这一
问题。创新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动力,正确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尤其重要,没有创新
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监管就失去了意义。而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是证券市场监管的主线。在这个意义上,《泥鸽靶》的内容有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金融服务行业(特别是证券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并不
局限于哪一个国家、地区、公司的从业人员。事实上,在中国的证券行业中,违反职业道德、
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也时有发生。虽然这些问题都是个案性质,对整个
市场的影响不大,但其危害性不可忽视。要解决这个问题,除行业自律外,加强监管是最重
要的。而且监管内容、方法、手段还要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增加,不断地发展和
深化。为此,我们的监管部门不但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还要不断的借鉴国外同行的做
法,从国外监管成功的和不成功的案例中汲取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形成自己的
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达到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广大投资者利益
得到切实保障的目的。
金融衍生产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原理上,它首先应该是规避风险的工具,但在实践
中,取得的效果却往往适得其反,而且越是设计得精妙复杂的产品,其破坏力往往越大。是
产品本身固有的问题?还是使用不当的问题?国际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由市场发
展程度所决定,目前中国尚未出现书中所谈到的那些金融衍生产品,但现在没有不等于将来
没有,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新的需求会不断涌现,金融衍生产品在中国的出现,也可能只
是时间问题。毕竟金融创新是必然的趋势。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金融衍产生品?如何有效进行
监管?怎样才能做到既能利用它的杠杆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金融资源,同时又能有效控制
风险,以避免墨西哥、拉丁美洲、亚洲金融风暴那样的危机在中国重演?这些都是下一步我
们可能面临的问题。
为了解答好这些问题,为今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准备,我们应该不断开阔视野,
及时跟踪和了解国外金融创新的最新发展。作为第一部深入浅出介绍金融衍生产品的书籍,
《泥鸽靶》至少是从一个侧面使我们达到这个目的。即使仅从这个意义来说,这本书也是非
常值得一读的。
译跋
邵琰
做文字工作是我多年的愿望,最后决定把《FIASCO》译成中文,起因却纯属偶然。去
年夏天读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赵毅恒先生所著《对岸的诱惑》一书,赵先生的书与金融市场
全然无关,写的是20世纪上半叶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人物。但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观点却
是我国金融市场近年发展的写照:表面有来有往,实际是两个单向 -- 中国人到西方当学生,
西方人到中国当老师,一学一教,学的教的都是近代西方特产。诚然,金融市场本就起源于
西方,在中国的历史尤其短暂,学习是顺理成章的;更何况有人教总比没人教好,有机会扬
长避短。只要不作一边倒的好学生,不必句句当真理就是了。
所以有了中文版的《泥鸽靶》。据我所知,《泥鸽靶》是第一本专门描写金融衍生产品交
易的书。金融衍生产品是华尔街有史以来最危险,也是最暴利的发明。自80年代末期问世
之后,这种金融工具直接导致了无数震惊世界的重大金融事件,受害者遍布各地。本书以金
融衍生产品为主线,内容几乎涵盖了9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全部重要事件:墨西哥比索
贬值、拉美金融危机、美国衍生产品丑闻、霸菱银行破产、日本金融改革和亚洲金融风暴,
以及国际金融服务业的若干重大收购兼并案。作者弗兰克.帕特诺伊曾经是国际顶级投资银
行的衍生产品经纪,他以一个内部人的身份揭露了这种复杂的金融工具及其玩家的种种鲜为
人知的真相。
金融衍生产品本身并没有原罪。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默尔顿.米勒认为金融衍生产品
的发明是过去20年中商业界最伟大的发明。金融衍生产品可以降低成本,并且扩展了通过
套期保值来控制过去难以规避的风险的机会。同样,投机也不是令人发指的行为。投机活动
使得市场的价格发现体系更加有效和精确。然而,米勒也多次指出金融创新经常被用于逃避
监管,《泥鸽靶》中的故事证实了他的观点。帕特诺伊在摩根士丹利期间目睹了金融界的“火
箭科学家” 通过衍生产品一方面协助客户逃避监管、规避税收,另一方面向无知的客户巧
取豪夺,榨取高额佣金和利润。
这不是一本主流的书,它更像是一本“黑幕”类的书,目标直指世界顶级的投资银行,
文笔也是举重若轻的漫画式写法。但这绝对是一本具有现实意义的书。书中涉及的两个主要
方面,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都是我国金融市场目前面对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的承诺,金融开放的大门业已打开。在这种形势下,我国金融市场的各类参与者都可
以借鉴本书的内容。
投资银行可以借鉴国际顶级公司从客户/市场需要出发的业务方法的和创新精神,实现
产品和服务的升级,通过衍生产品解决我国金融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例如通过资产证券化解
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问题。监管机构可以了解海外金融机构规避监管的手段,借
鉴监管与被监管者对弈的得失,从而避免前车之鉴,使政策更加行之有效。至于投资者,可
以了解“高等金融的全部真相”,避免在和海外精英投资银行的交易中因为处于信息劣势而
遭受损失。实际上,国际投资银行向我国具有海外投资权的企业销售金融衍生产品已经有相
当长的时间了,而且近期社保基金也将开始进行海外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政策
亦即将出台。正如罗马人所言,“买家要多加防范”。
《泥鸽靶》1997年出版后在国际金融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内容的真实性是争论的焦
点。考虑到近年来美国和欧洲金融市场丑闻络绎不绝,各大机构在本土及海外的违规行为比
比皆是的情况,无论真相如何,我们都能得出不能只看到成熟市场及其参与机构的光环的结
论。与赵毅衡先生书中的文人学者不同,海外机构和个人到中国金融市场做老师,并非为的
是传道、授业、解惑,我们学习的过程也是选择的过程。
作为长期在海外金融业求学的“学生”,数年来为稻粮谋,做的都是人生非做不可的事。
但是这一本书是我想翻译的,所以一字一句的译了出来。本书作者帕特诺伊在《泥鸽靶》出
版后已经成为美国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维权志士,在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破产后曾作为专家证人
在国会就衍生产品问题作证。作为译者,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引起我国读者对金融创新和金融
监管的关注,所谓抛砖引玉也。
《泥鸽靶》是第一本关于金融衍生产品的书,深入浅出,具有极强的可读性。作者汇集
了他在金融和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用充满幽默感和洞察力的笔触对华尔街弱肉强食的高等
金融活动进行了生动描写和尖锐抨击。所有投资者都应先睹为快。就像《操盘手回忆》(The
Reminiscence of a Stock Operator)代表了20年代的美国金融市场,《骗术扑克》(Liar’s Poker)
代表了80年代的美国金融市场,《泥鸽靶》是9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的代表;并且也将像前
两本书一样成为经典之作。
加强诚信建设 维护投资者利益
——读 《泥鸽靶》 有感
范勇宏
《泥鸽靶》,其英文原名为F.I.A.S.C.O.,是“大失败、大灾难”的意思,这一书名让人
不寒而粟!掩罢书卷,我发现,书中所描述的内容也是怵目惊心的。虽然在中国证券市场中
经历了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对国际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也通过一些渠道有所风闻,
但本书作者以从业人员的身份,揭露了国际金融市场运作中的一些内幕,这些内容对我来说
确实是十分震惊的。正如原书作者在后记中所描述的那样,该书的出版曾经在华尔街引起轩
然大波,书中所涉及到的著名投资银行亦不得不站出来为此公开澄清。
尽管对原书作者在书中看问题所持较为激进的观点还值得探讨,所涉及的内容也无
法核实,我无意在此多加评论,但是,跳出这些内容本身的是是非非,该书所描述的一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