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打开房间里的小冰箱,拿出一只羊角面包,用猎刀将它切成两半。刀刃有八英寸长,非常锋利。他在羊角面包上涂上软奶酪,一边吃一边喝完了两听可乐。他的鼻子被冻得生疼。杰拉德·邓肯非常小心,坚持要求他们在这里都要戴上手套,这可真痛苦。不过,因为今天太冷了,所以文森特也就不在乎了。
他向后躺倒在床上,想象着乔安妮的身体会变成什么样子。
今天晚些时候……
他觉得饿了,饿得要死。他的肠子因为饥渴而干涸,灵魂仿佛已经出壳。如果他没有暗自打着乔安妮的主意,他就快要化成一团气体消失了。
他喝了一罐派珀博士牌碳酸饮料,吞下一包炸薯片,又吃了些椒盐脆饼。
饿死了……
饥渴难忍……
文森特·雷诺兹自己并不会认为对女人进行性侵犯的欲望是一种饥饿感的体现。这种想法来自他的心理治疗师,詹金斯医生。
他曾因为莎莉·安妮的事而被捕——那是他唯一的被捕经历——治疗他的医生对他解释了病情,让他必须接受一个事实,即他所感受的那种冲动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你没法摆脱这些冲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就像是饥饿感……那么,关于饥饿,我们又有什么了解呢?它是一种自然发生的感受。我们无法抵制它。你同意这种观点吗?”
“是的,医生。”
治疗师又补充说,即使你不能彻底阻止饥饿感的出现,你也能“通过适当的方法来满足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是食物,那么你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来吃一顿健康的饭菜。至于那种因为人而引起的渴望,则可以发展为健康而有责任感的两性关系,最终可以结婚,组成家庭。”
“我知道了。”
“很好。我想我们的治疗有所进展了。你不这么认为吗?”
听到医生这样说,文森特感到很开心,尽管他的理解和那位善良医生的原意还是有些出入的。文森特想出了一个道理,觉得可以将关于饥饿的类比当作有用的引导。只有当他真正需要的时候,他才会去吃一顿,也就是说,找个女孩来“交交心”。这样一来,他就不会觉得饿了,也不会感到绝望——更不会马虎大意,不会再发生莎莉·安妮那样的事了。
太棒了。
詹金斯医生,你同意我的逻辑吗?
文森特吃完了椒盐脆饼,喝光了苏打水,还给他妹妹写了一封信。“聪明人”文森特在信纸的空白处画了一些卡通画。他觉得妹妹会喜欢的。画得还真不赖。
有人敲了敲门。
“进来。”
杰拉德·邓肯推开门,站在门口。两人互致早安。邓肯的房间里一切都井然有序。书桌上的东西都摆成了对称的样式。衣服都熨烫过了,整齐地挂在衣橱里,每两件之间都正好间隔两英寸的距离。这一点可能会阻碍他俩友谊的发展。因为文森特是个邋遢鬼。
“想吃点什么吗?”文森特问。
“不用了,谢谢。”
难怪这个钟表匠长得这么瘦。他很少吃东西,也从不觉得饿。这可能是他俩之间的另一道障碍。不过文森特决心不计较邓肯的这项缺点。他妹妹也不怎么吃东西,但他照样爱她。
邓肯在给自己煮咖啡。烧水的同时,他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咖啡豆,精确地倒出两茶匙的量。他把咖啡豆倒进手摇磨豆器,发出哗啦啦的响声。手柄转了十几圈,随后响声停止了。他小心地将磨好的咖啡粉倒进滴孔上的纸质锥形过滤器中。他轻轻拍了一下过滤器,确保咖啡粉被摇匀了。文森特喜欢看杰拉德·邓肯煮咖啡的样子。
他可真细心……
邓肯看了一下他的金色怀表。他仔细地上紧了发条,又把表放回口袋。接着,他喝光了咖啡——就像是喝药那么仔细——然后他抬头看着文森特。“我们的卖花女,”他说,“就是那个乔安妮。我们很快就要去干掉她。你能去她那儿踩个点吗?看她是不是一个人呆着。弄清楚她在干什么。”
文森特觉得肠子一阵抽动。他不再是“聪明人”文森特了。
“没问题。”
“我去打探一下雪松街旁边的小巷子,看看在那里调查的警察。我想见识一下跟我们较量的到底是什么人。”
会是谁呢?
邓肯穿上夹克,把包挎在肩膀上。“你准备好了吗?”
文森特点了点头,穿上乳白色的派克大衣,又戴上帽子和墨镜。
邓肯又叮嘱了一句:“检查一下是否有人去她的花房取花,或者她是否是独自一个人工作。我很想在花房里解决她,但我们也许不得不在越野车的后座上动手。”
钟表匠听说乔安妮经常在离零售花店几个街区远的花房里工作。那里既安静又阴暗。“饿死鬼”文森特想象着这个女人的样子:她那棕色的鬈发,长而俊俏的脸庞。她的美貌在他脑海中怎么都挥之不去。
他俩下楼来到了教堂后的巷子里。
邓肯锁好了门,然后说:“哦,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明天还有一个目标。也是个女人。我们得接连干掉两个人。我不知道你隔多久才会来一次……你管那个叫什么来着?和女人‘交交心’?”
“没错。”
“你为什么用这个说法?”邓肯问。文森特知道这个杀手有着无穷的好奇心。
“交交心”这个说法也是从詹金斯医生那里学来的,就是那个拘留中心的医生,也是文森特的好朋友。医生说文森特可以随时到他的办公室来,谈谈自己的感受;他俩在一起有过好多次愉快的“交心”。
不知为何,文森特很喜欢这个说法。它比“强奸”这两个字要好听多了。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这么说的。”他又说,“连续搞两个女人也没问题。”
文森特心里说,詹金斯医生,你知道吗,有时候人越吃越饿。
你不这么认为吗?
他们在结冰的人行道上小心地走着,这时文森特问:“呃,你打算怎么收拾乔安妮?”
邓肯在杀人时会遵守一条准则:受害者不能死得太快。他用精确而冷淡的语气向文森特解释,这条准则并不像它听上去那么简单。邓肯有一本名为《终极审讯技巧》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如何恐吓犯人,让他们开口招供,如果他们不招出来,就对他们施以酷刑,甚至折磨至死。在喉咙处压重物,割断犯人的手腕,致使他们血流不止。
邓肯解释说:“收拾这个女人,我不想花太久的时间。我会堵上她的嘴,把她双手捆在身后。然后让她趴在地上,脖子上绕上绳子,再把绳子系在她的脚踝上。”
“要是她弯起膝盖怎么办?”文森特一边想象着一边问。
“问得好。书上都写了。你见过那些插图?”
文森特摇了摇头。
“她不可能很长时间以这种角度保持膝盖的弯曲。当膝关节开始伸直的时候,她脖子上的绳子就会被拉紧,致使她把自己勒死。我想这个过程大概会持续八到十分钟。”他笑了笑,“我会给她计时的。这回听你的。完事我就给你打电话,到那时,她就听凭你摆布了。”
可以好好地“交交心”……
他俩走出巷口,迎面吹来一阵刺骨的寒风。文森特的派克大衣没拉拉链,因此被吹得敞开来了。
他停下脚步,显得很警觉。离他们几英尺远的地方,有一位年轻人正走在人行道上。他留着稀疏的络腮胡,身穿一件破旧的夹克衫,一边肩膀上挎着背包。文森特猜想这人应该是个学生。这年轻人低着头,快步向前走去。
邓肯瞥了一眼他的搭档,问:“你怎么了?”
文森特朝自己身上点了点头,看着一把别在腰带上的带鞘猎刀。“我想那小子看见我的刀了。我……我很抱歉。我应该拉好外套拉链的,可是……”
邓肯双唇紧闭。
不,不……文森特真希望自己没有惹邓肯生气。“你一声令下,我就去把他干掉。我一定会的——”
杀手邓肯看着那个学生的背影,只见他快步越走越远。
邓肯转身问文森特:“你杀过人吗?”
文森特不敢直视对方那双具有穿透力的蓝色眼睛,只能老实回答:“没杀过。”
“在这儿等着。”杰拉德·邓肯扫视了一下空荡荡的大街,发现路上只有那个学生在走动。他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切纸刀。他昨夜曾用这把刀割过码头上那个受害者的手腕。邓肯紧走几步,跟上那个学生。文森特看着他越走越近,直到两人只相距几英尺远。他们拐过街角向东走去。
这太可怕了……文森特太不谨慎了。他做什么事情都会有危险:他和邓肯之间的友谊随时可能破裂;他想找个女人乐乐,却又机会难寻。这都是因为他太粗心了。他真想大叫一声,或者大哭一场。
他把手伸到口袋里,找出了一块“奇巧”巧克力,猛嚼了一通就吞进了肚子,连一部分包装纸都吃了进去。
令他备受煎熬的五分钟终于结束了,邓肯拿着一张皱巴巴的报纸走了回来。
“对不起。”文森特说。
“没关系。都解决了。”邓肯的语气很温和。报纸里包着那把血淋淋的切纸刀。他用报纸擦拭了一下刀刃,然后把锋利的刀刃缩回刀壳里。他扔掉了带血的报纸和手套,又戴上了一副新手套。他坚持要求他们随时都要准备两到三副手套在身边。
邓肯说:“我把尸体扔进垃圾桶了,上面盖着垃圾。要是我们幸运的话,在有人发现之前,尸体早已被丢进填埋场或大海里去了。”
“你没事吧?”文森特发现邓肯的脸颊上有一处发红的抓痕。
邓肯耸耸肩:“我有些大意了。那小子还手打我,我只好用刀割他的眼睛。你得记住这一招。如果有人反抗,就用刀割他们的眼睛。这样可以立即停止他们的抵抗,而你就能随意摆布他们。”
用刀割眼睛……
文森特轻轻点了点头。
邓肯问:“以后你会更加小心吗?”
“噢,是的。我保证,真的。”
“你现在就去打探一下那个卖花女,然后在三点半来博物馆见我。”
“好的,没问题。”
邓肯用浅蓝色的眼睛看着文森特。他露出了难得的微笑:“别灰心。刚才我们遇到了麻烦,可现在已经解决了。在我们的伟大计划中,这点小事不足挂齿。”
[上午10:58]
第五章
泰迪·亚当斯的尸体被运走了,两个悲伤的亲属也离去了。
塞利托刚刚离开,前往莱姆家,现场也正式解禁。罗恩·普拉斯基、南茜·辛普森,还有弗兰克·瑞特格正在收回标示犯罪现场的警用胶带。
一想到亚当斯外甥女脸上绝望与希望交织的表情,艾米莉亚·萨克斯就觉得心中隐隐作痛。于是她比平常更加仔细地再次检查了一遍现场。她检查了可能被罪犯利用的其他大门、入口和紧急通道。但她一无所获。她回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接手过这么复杂的案子,而且只能找到极少的证据。
她收拾好装备,又接着处理本杰明·克里莱的案子。她给他的妻子苏珊娜打了电话,告诉她有人曾闯入他们位于西切斯特的房子。她希望苏珊娜了解这个情况。
“我不知道这件事。你知道他们偷走什么东西了吗?”
萨克斯和这个女人见过几次面。她非常瘦——每天坚持慢跑——一头白色的短发,脸长得很漂亮。
“好像没偷走多少东西。”她决定不提那个邻家男孩顺手牵羊的行为;她能想象到,这女人能把那孩子吓得要命。
萨克斯问苏珊娜是否有人曾在壁炉里烧过东西,她回答说最近没人去过那所房子。
“你觉得那儿出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不过这使你丈夫的自杀行为显得更加可疑了。哦,顺便说一句,你得给那房子的后门换把锁了。”
“今天我就打电话找人换……谢谢你,侦探小姐。你这么相信我,我真的很感动。”
挂上电话之后,萨克斯申请对克里莱房子里的炉灰、泥巴和其他物证进行分析,同时将这些东西单独包装,以便区别于钟表匠案件的物证。然后,她填完证据监管链记录卡,又帮助辛普森和瑞特格将证物搬上车。他们两个人一起才能用塑料布将那块沉重的铁杠裹起来,再把它装进车里。
关上车门时,她抬头看了一眼街对面。寒冷的天气使大多数旁观者都离去了,但她注意到有个手拿《华盛顿邮报》的男人站在一幢正在翻修的老房子前面,那房子就在雪松街边,靠近蔡斯广场。
萨克斯觉得这有些不对劲。这么冷的天气,没人会站在街头看报纸。就算有人担心股市行情的变动,或对最近的灾难感到好奇,他也一定会迅速地翻阅报纸,弄清楚自己损失了多少钱,明白出事故的教堂巴士跌落多深的距离,然后继续赶路。
相反,没人会站在寒风凛冽的大街上,仔细阅读第六版的花边新闻。
她看不清那人的模样——他部分身体被报纸挡住了,面前还有一堆建筑工地留下的瓦砾。但有一点很清楚:他的靴子。这种靴子带有防滑鞋底,萨克斯在巷口的雪地上发现的鞋印很可能就是这双靴子留下的。萨克斯思考着是否要采取行动。大部分警察都离开了。辛普森和瑞特格佩有武器,但都没有受过战术训练,而嫌疑犯则躲在三英尺高的金属护栏后面——那是用于即将举行的节日游行活动的安保装置。如果萨克斯从她目前所处的位置出发,横穿马路前去查询,那人可以轻易地逃脱。她必须更加巧妙地计划这次抓捕行动。
她走到普拉斯基身边,对他耳语说:“在你六点钟方向有个家伙。我想去跟他谈谈。就是那个手拿报纸的男人。”
“是凶手吗?”他问。
“不知道。也许是的。我们这样行动。我去快速反应勘查车上去找犯罪现场调查组的人。他们会把我丢在东边的街角。我想让你……你会开手动挡的车吗?”
“当然会。”
她把自己那辆鲜红的雪佛兰卡马洛车的钥匙交给他。“你沿着雪松街向西朝百老汇大街方向开,大约开四十英尺。然后马上停车,下来以后就越过护栏,往回朝这个方向走。”
“把他赶出来。”
“没错。如果他只是在外面读读报纸而已,我们就问他几句话,查查他的身份证件,然后继续我们的工作。不然的话,我想他一定会转身就跑,这样就会撞到我的手上。你从后面追上来支援我。”
“明白。”
萨克斯最后一次仔细地检查了一下现场,随后登上那辆硕大的棕色快速反应勘查车。她探身向前说:“我们有麻烦了。”
南茜·辛普森和弗兰克·瑞特格盯着她看。辛普森解开外套的拉链,将手放在手枪的握把上。
“不,不需要用枪。我来告诉你发生了什么。”她解释了眼前的情况,然后对驾驶座上的辛普森说:“朝东开。在红绿灯处左拐,然后放慢车速,我会从车上跳下去的。”
普拉斯基上了那辆卡马洛车,发动了引擎,迫不及待地猛踩油门,意大利产图比排气管发出美妙的轰鸣声。
瑞特格问:“你不需要我们停车吗?”
“不用停车,只要放慢车速就行了。我想让嫌疑犯确信我已经离开了。”
“好的,”辛普森说,“照你说的做。”
勘查车朝东开去。萨克斯从倒车镜里看到普拉斯基已经向前开动了——她暗自叮嘱他,别紧张;那辆车的引擎马力巨大,离合器像尼龙拉链一样紧。不过他油门掌握得很好,车子平稳地向前行驶,和勘查车的方向正好相反。
行驶到雪松街和拿骚街交叉口的时候,勘查车开始转弯,萨克斯打开了车门。“继续开。别放慢速度。”
辛普森开得很稳。“祝你好运,”犯罪现场调查员冲着她喊了一声。
萨克斯从车里跳了出去。
糟糕,车速比她预计的要快。她差点跌倒,幸好稳住了脚步。她暗暗地感谢卫生署,因为他们在结冰的街道上撒满盐粒,路面才不至于太滑。她找准方向,沿着人行道走过去,从后面接近那个手拿报纸的男人。他还没有察觉。
萨克斯先走了一个街区,然后又走了半个街区。她敞开外套,握住那把高高插在腰带上的格洛克手枪。普拉斯基驾车越过嫌疑犯,在距离他五十英尺左右的地方,突然把车停在路边,然后下了车——趁对方没注意——他很轻松地翻过了护栏。他和萨克斯一前一后包抄了嫌疑犯,中间只隔了一道路障和一座正在翻修的房子。
这个计划很周密。
但还是出了点差错。
在萨克斯身后的街对面站着两个武装警卫,守护在住房与城市开发署的大楼前。他们刚才一直在协助现场调查,所以其中一个认出了萨克斯。他朝她挥手喊道:“侦探小姐,落下什么东西了吗?”
真见鬼。手拿报纸的那个人闻声立即转身,一眼就看见了她。
他丢下报纸,跃过护栏,拼命地沿着街道中央朝百老汇大街飞奔而去,这时他看见了金属护栏另一边的普拉斯基。这位新出道的警察试图越过护栏去追,但是脚被挂住了,整个人重重地跌在路面上。萨克斯停了片刻,但她发现普拉斯基伤得并不重,于是又继续追赶嫌疑犯。普拉斯基打了个滚,站了起来,和萨克斯一起追了上去,这时嫌疑犯已经跑出去三十多英尺远,而且把他们甩得越来越远。
萨克斯取出对讲机,按下了通话键。“警号5885,”她大口喘息着,“在雪松街附近徒步追赶一名凶杀案嫌疑犯。嫌疑犯正在雪松街向西逃跑,现在已到了百老汇大街以南。请求支援。”
“收到,5885。已派警力去你那里支援。”
另外几辆巡逻车(装备有无线电台的警车)也回话说他们就在附近,正在前往截断嫌疑犯的去路。
就在萨克斯和普拉斯基快追到炮台公园的时候,那男子突然停了下来,差点绊了一跤。他回头望了一眼,然后注意到附近的地铁站。
别,千万别跑上地铁,萨克斯暗自想着。那里的过路人太密集了。
别进去……
嫌疑犯扭头望了一下,随即冲下了楼梯。
萨克斯停住脚步,对普拉斯基喊道:“你去追他。”她深呼吸了一口,接着说,“如果他开枪,那你得先检查一下周围人群再还击。如果太危险,不如放他走,暂时别开枪。”
作为一名新手,普拉斯基显得脸色严峻。他点了点头。萨克斯知道他从没经历过枪战。他大声反问:“那你去哪?——”
“快去追!”她大声命令着。
新手普拉斯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继续紧追过去。萨克斯跑到地铁站的入口边,看着普拉斯基一步三个阶梯向下冲。接着,她穿过街道,一路小跑往南来到半个街区远的地方。她拔出手枪,走到一处报亭后面。
开始倒计时……四……三……二……
一。
她跨了出来,面朝地铁的入口,正好看见嫌疑犯顺着楼梯窜了上来。她用枪瞄准他:“不许动。”
周围的过路人纷纷尖叫着趴在地上。而嫌疑犯的反应却只是一脸的懊恼,也许是因为他的诡计被识破了。萨克斯早就料到他会从这里逃出来。他刚才看到地铁站时,眼中曾流露出惊讶的神色,但这也许只是虚晃一枪。这个神色让她明白,嫌疑犯可能早就打算跑进地铁站了——但这可能是障眼法。现在,他无精打采地举起了双手。
“脸朝下趴在地上。”
“行了。我——”
“快点趴下!”她厉声命令着。
他看了一眼她的枪,只好从命。萨克斯刚才跑得太快,这会儿已经气喘吁吁了,而且关节也隐隐作痛。她用单膝压住他的后背,给他戴上手铐。他痛得龇牙咧嘴。萨克斯正好借此发泄一下她的怨气。
***
“他们抓住了一名嫌疑犯。”
林肯·莱姆和前来传递这个好消息的人一起坐在他的实验室里。来人名叫丹尼斯·贝克尔,四十来岁,长相精干而潇洒,是重案组的警督——领导塞利托的部门。市政当局命令他确保尽快阻止钟表匠的犯罪行为。他曾和其他上司一起“坚持要求”让塞利托找莱姆和萨克斯来调查这个案子。
莱姆耸了耸一边的眉毛。嫌疑犯?罪犯们经常会因为种种原因而重返犯罪现场,莱姆想知道萨克斯是否真正逮住了凶手。
贝克尔继续接电话,一边听一边点头。这位警督长相酷似影星乔治·克鲁尼,却具有专注而不苟言笑的性格,这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高级警官,却无法成为可以一起喝酒的伙伴。
“有他这样的家伙来支持你,这可是件好事儿。”在贝克尔从警察广场一号大楼调来上任之前,塞利托曾这样评价过他。
“这很好,不过,他会不会多管闲事?”莱姆问外表总是很零乱的塞利托警探。
“你会发现他并不是这样的人。”
“你的意思是?”
“他希望自己的账上能记上一笔大大的功劳,而且他认为你能替他挣来这份功劳。无论你需要任何资源、任何支持,他都会提供的。”
这很好,因为他们眼下正好缺人手。纽约警察局的另一位警探曾经常与他们合作,他名叫罗兰德·贝尔,是从南方调到这里来工作的。这位探员性格随和,与莱姆截然不同,但同样很讲条理。不过贝尔带着两个儿子去北卡罗来纳州度假了,顺便去会会他的女友,一位地方治安官。
他们也经常和一位名叫弗雷德·戴尔雷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共事,这个人在反恐和卧底调查等方面名声显赫。目前这类谋杀案不属于联邦调查局的管辖范围,但戴尔雷还是经常协助塞利托和莱姆来调查凶杀案,帮他们获得联邦调查局的资源。但眼下联邦调查局似乎正在调查几起类似于安然财务丑闻的重大公司欺诈案,所有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戴尔雷也深陷其中,分身无术。
因此,贝克尔的出现——更不用说他在总部的影响力——简直就像是上帝给他们的恩赐。警督挂上电话,解释了一下通话内容,说萨克斯正在审问那个嫌疑犯,不过他并不十分合作。
塞利托坐在梅尔·库柏旁边。库柏身材瘦小,擅长跳交谊舞,他是莱姆坚持要起用的法医刑侦技术专家。因为他具备对犯罪现场进行实验室分析的特长,他没少因此而遭罪:莱姆随时会给他打电话,让他在探案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今天早晨,当莱姆打电话到他位于皇后区的实验室时,他有些犹豫,说他原本打算带女友和母亲去佛罗里达度周末。
莱姆是这样回答的:“这更能激励你尽快赶过来,是不是?”
“我半个小时后到。”库柏答道。此刻,他已经站在实验室的检查台前,等候物证的到达。他用戴着乳胶手套的手喂饼干给小狗杰克逊吃;小狗就蜷在他的脚边。
“要是有狗毛混进物证中,”莱姆抱怨着说,“我可要不高兴了。”
“这狗真乖。”库柏边换手套边说。
犯罪学家不屑地哼了一声。林肯·莱姆的字典里根本没有“乖”这个字眼。
塞利托的电话响了。他接听完了说:
“海岸警卫队和我们的潜水员都没有发现尸体。他们还在检查失踪人员名单。”
就在这时,犯罪现场调查组的人到了,汤姆帮他们用小车将萨克斯在现场找到的证物推了进来。
终于送到了……
贝克尔和库柏走了出去,抬进来一根用塑料布包裹的沉重金属杠。
这就是巷口凶杀案现场留下的杀人凶器。
犯罪现场调查组的警官将证物追踪链卡片递了过来,库柏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姓名。警官随后便告辞了,但是莱姆却未加理睬。他只顾着看证据了。这是他生命中的重要时刻。在他脊柱受伤之后,他依然满怀激情,痴心不改,决心与罪犯单打独斗,厮杀到底。犯罪现场的物证就成了他驰骋的疆场。
他现在踌躇满志,志在必得。
不过,他心中也存有一丝负罪感。
因为若非他人蒙受的劫难与损失,他也无从获得探案的喜悦:惨死码头的受害者,小巷子里的西奥多·亚当斯,他们的家人与朋友。哦,他为他们的不幸而感到自责,这一点是真的。但是他也有能力将这种悲悯之心收敛起来,暂时忘记。有些人说他很冷酷,没有感情,而他自己也是这样进行自我评价的。不过,任何一个领域里的佼佼者都有这样的品质,因为碰巧他们身上都同时具备多种个性特征。莱姆具备敏锐的思维、坚韧的工作动力,以及不容耽搁的火爆脾气,在他的性格中同时存在的还有优秀犯罪学家必备的客观与冷静。
当罗恩·普拉斯基到达时,莱姆正眯缝着眼睛,盯着证物箱看。这个年轻人刚加入警队不久,莱姆就认识他了。尽管那已是一年前的事情了——而且普拉斯基已经成了家,有了两个孩子——但莱姆还是免不了把他当作“新手”来看待。有些习惯是改不掉的。
莱姆大声说:“我知道艾米莉亚抓住了一位嫌疑犯,但万一他不是凶手,我可不想浪费时间。我们就当不是他干的。”他开始对普拉斯基发问:“描述一下现场地形位置。第一处现场,码头。”
“好的,”普拉斯基用局促的语气开始了描述,“码头位于哈得孙河边的第二十二大街附近。延伸进河水部分达到五十二英尺,距河面高度十八英尺。这起谋杀案——”
“他们发现尸体了吗?”
“我想还没有。”
“那你所说的应该是一起疑似谋杀案了?”
“没错。是,长官。这起疑似谋杀案发生在码头的近水端,也就是说,在码头西侧,案发时间为昨晚六时到今晨六时之间。这段时间码头是关闭的。”
证据很少:只有一截手指甲,也许是位男性,还有血迹。梅尔·库柏已经检测过,那是人血,AB型,表明受害人的血浆中同时存在A型和B型抗原蛋白,同时既没有抗A抗原,也没有抗B抗原。另外,还有一种单独的蛋白质Rh。AB抗原与Rh蛋白的组合使受害人的血液成为了排名第三的最罕见血型,只占人口的百分之三点五左右。进一步的检测证实了受害人的确系男性。
另外,检测人员得出结论,认为受害人已经上了年岁,且有冠状动脉病史,因为他曾服用过抗血凝药物——这是一种血液稀释剂。血液中没有服用其他药物的痕迹,也没有炎症感染或发病的迹象。
现场没有指纹,没有破案线索,没有脚印,也没有车胎的碾痕。
萨克斯在现场采集了一段链条,库柏检验了上面的切割边缘,认为罪犯在闯越围栏时,用的工具似乎是标准尺寸的铁丝切割钳。如果他们找到一把这样的工具,就能验证它所留下的破坏痕迹,但是只根据切痕印迹还没办法追踪到切割钳的来源。
莱姆看着现场的照片,尤其是血液在码头上流淌所呈现的形状。他估计受害者当时曾悬挂在码头的边缘,露出胸口以上的部位,手指拼命抠住地面木板条之间的缝隙。指甲划痕说明他最终没了力气。莱姆在思考,凶手究竟在现场停留了多长时间。
“讲讲第二处现场的情况。”
普拉斯基答道:“好的。另一起凶杀案发生在雪松街上的一条小巷子里,在百老汇附近。那是条死胡同。宽十五英尺,长一百零四英尺,鹅卵石路面。”
莱姆记得尸体位于距巷口十五英尺远的地方。
“知道死亡时间吗?”
“法医说,尸体被发现前至少八个小时。尸体被冻得硬邦邦的,因此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有定论。”这位年轻的警官对这种例行的刑侦对话口吻感到一丝厌烦。
“艾米莉亚向我报告了巷子里的后勤通道和消防门的情况。有人去查过这些门昨晚都是什么时候锁上的吗?”
“有三座属于商业大楼。其中两座的后勤通道是在八点半锁上的,另一座则是十点。另外还有一座政府行政大楼,锁门时间是六点。十点钟有一次夜间垃圾收集服务。”
“尸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大约早晨七点。”
“好的,到发现时为止,巷子里那名受害者至少已经死亡八个小时了。最后一扇门是十点钟关闭的,垃圾收集也发生在十点。所以谋杀应该发生在晚上十点一刻到十一点之间。周围停过什么车?”
“在以两个街区为半径的范围里,我把每辆车的车牌号都记录下来了。”普拉斯基举起了他那本巨无霸笔记本。
“那是什么玩意?”
“噢,我对所有车辆都作了记录。也许能派上用场。你知道的,例如停车位置和可疑迹象等等。”
“真是浪费时间。我们只需要车牌号了解姓名和住址就可以了,”莱姆解释道,“去国家犯罪信息中心以及其他的数据库核对一下机动车管理局的信息。我们才不在乎谁需要整车保养,谁的车胎磨光了纹路,也不在乎谁的后座上留有吸毒用的玻璃管……行了,你都查过了吗?”
“查什么?”
“检查车牌呀?”
“还没有。”
库柏上网开始检查。但是他们在所有登记的车主中都没有找到相关搜捕令的记录。根据莱姆的指示,他还检查了案发时间这个区域是否开出过违停罚单。但是也没有找到。
“好吧……梅尔,检查一下受害人的姓名。他有罚单吗?还有其他与他有关的信息吗?”
亚当斯没有收到过州立政府机关开具的罚单,普拉斯基回想起来受害人的姐姐曾提供过与他有关的信息——他很明显没有任何可能导致谋杀的敌人或个人生活问题。
“那么,为什么要杀死这些受害人呢?”莱姆问,“他们是不是被凶手随机选中的?……我知道戴尔雷现在很忙,但是这个案子也很重要。给他打电话,请他检查一下亚当斯的姓名。看看他们局里有没有跟他相关的资料。”
塞利托给联邦调查局打了电话,接通了戴尔雷的分机——对方情绪很糟糕,因为他正在调查一起“像泥潭一样”难以对付的财务诈骗案。不过,他还是设法查询了联邦调查局的数据库和正在调查的案件档案资料。但是,没有找到关于西奥多·亚当斯的信息。
“好吧,”莱姆大声说,“在我们找到有用的信息之前,我们就假定有一个疯子在随机寻找杀人对象。”他眯着眼睛盯着照片看:“那两只时钟到底在哪儿?”
他们打电话给排爆队,得知这些钟并没有构成生化武器或毒剂武器的威胁,因此目前正在送往莱姆住处的途中。
现场找到的钞票夹里的现金好像是刚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的。这些钞票都没有被人动过,但是库柏在仿镀金票夹上却发现了一些清晰的指纹。不幸的是,当他在联邦调查局的综合自动指纹识别系统里进行比对时,并没有发现吻合的记录。
亚当斯口袋里的现金上只有寥寥无几的指纹痕迹,而且它们也没能提供任何线索。钞票上的序列号表明这些钱没有被财政部做过特殊标记,以便追踪可能的洗钱行为或其他犯罪行为。
“查过沙子了吗?”莱姆问。他指的是罪犯使用过的痕迹遮蔽手段。
“那是普通的沙子,”库柏大声答道,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他的显微镜。“是学校操场上用的那种沙子,并非建筑工地用的沙子。我会再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其他的痕迹。”
码头上却没有沙子,莱姆记得萨克斯曾告诉过他这个情况。萨克斯推断的原因是,也许凶手打算再次回到案发的小巷子,所以才在那里使用了沙子,或者也许是因为码头上不需要使用遮蔽痕迹,哈得孙河上凛冽的寒风会把现场吹得干干净净。果真是这样吗?
“有多长?”莱姆问。
“什么有多长?”
“压断受害人脖颈的那根金属杠。它的两端有针眼大的小洞。”莱姆曾研究过城市里的建筑材料,因为很多罪犯都惯用建筑工地来处理尸体。库柏和塞利托称了一下整根金属杠的重量——它重达八十一磅——然后又将它搬到检查台上。它大约有六英尺长,一英寸宽,三英寸高。两端各钻有一个小孔。“主要用于造船、重型设备、起重机、天线或桥梁。”
“这一定是我所见过的最重的杀人凶器了。”库柏说。
“比雪佛兰车还要重吗?”林肯·莱姆问。对他来说,精确才是第一要务。他所指的是另一起案例:几个月前,就在第三大道的马路中央,一位疯狂的妻子驾驶超大型的雪佛兰多用途车碾死了她那位花心的丈夫。
“噢,那件案子……负心的男人。”库柏用尖厉的高音唱了起来。接下来,他在金属杠上寻找指纹,但是没有找到。他从上面锉下一些金属屑。“可能是铁。我还发现了氧化的痕迹。”随后的化验表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没有发现能指认罪犯的痕迹?”
“没有。”
莱姆露出了愁容。“这可是个麻烦。在纽约市区应该有五十个材料来源。艾米莉亚说现场附近有一处施工工地——”
“哦,”普拉斯基说,“她让我去那里检查过,不过没有人在那儿使用这种金属杠。我忘了说了。”
“你忘记了,”莱姆低声说,“嗯,我知道市政当局在皇后区大桥进行大规模的整修。我们到那儿碰碰运气。给皇后区的施工队打电话,看看他们那儿是否有人在用这种规格的金属杠。如果有人用,那么核对一下是否有遗失现象。”
新手普拉斯基点了点头,马上拿出了他的手机。
库柏注视着沙粒的化验过程。“好了,我有发现了。这里有铊硫酸盐的成分。”
“那是什么?”塞利托问。
“这是一种鼠药,”莱姆说,“在美国是禁止使用的,但有时会在移民社区里出现,或者在有移民工作的大楼里出现。浓度有多高?”
“浓度很高……而且里面不含艾米莉亚采集到的泥土和药剂残留。这说明它也许来自罪犯去过的某个地方。”
“也许他正计划用它来杀人。”普拉斯基说出了他的想法。
莱姆摇了摇头。“这不大容易被用作杀人武器。需要很大的剂量才能让人毙命,而且容易被人察觉。查一查城里最近有没有没收过这类东西,或者环保署是否有过相关投诉。”
库柏随即拨打了电话。
“我们再来查一下捆扎用的胶带。”莱姆吩咐道。
技术专家库柏检查了一下扁长形的亮灰色胶带。它曾被用来捆住受害人的双手、双脚,还被用来堵住他的嘴。库柏说这只是普通的胶带,在全国上万家装修用品商店、便利店或杂货店都能买到。在对胶带上的黏合剂成分进行检测后,他发现可疑痕迹很少,只有少量扫雪用的盐粒,这与萨克斯从现场附近带来的样本是吻合的;胶带上还黏着钟表匠用以清理现场的沙粒。
胶带没能给出更有帮助的线索,莱姆感到很失望,他转头看着萨克斯拍摄的亚当斯尸体照片。然后,他驱动轮椅,靠近检验台,盯着显示屏看。“看看胶带的边缘。”
“有意思。”库柏边说边将视线从数码照片移到胶带上。
令他们感到奇怪的是,几条胶带的边缘都有极为精准的切割痕迹,捆扎动作也非常仔细。其他罪犯通常都随便将胶带从卷轴上撕扯下来,有时还会用牙齿来将其咬断(这样做经常能留下含有DNA物质的唾液),而且也只是胡乱绕在受害人的手上、脚踝上或嘴上。但是钟表匠所用的胶带却是用锐器精心切割过的。每一条的长度都是相同的。难道他用尺子量过?
罗恩·普拉斯基挂上电话,大声说道:“大桥施工处的人说他们没有使用针眼状的条钢构件。”
“那好吧。”莱姆不希望听到这种没有经过深究就轻易获得的答案。
“那么受害人抓过的绳子呢?”
库柏检查了一下绳子,又核对了一些数据库。他摇了摇头说:“只是普通的绳子。”
莱姆冲着实验室角落里的一些没写字的白板点了点头。“开始制作列表吧。你,罗恩,你的字写得不错吧?”
“写白板足够了。”
“那就行。开始写吧。”
分析案情时,莱姆将他们能发现的所有证据都制作成列表。对他而言,这些表格就像是巫师的水晶球;他会紧盯着上面的文字、照片和图表,试图找出罪犯的身份、藏身之处以及下次作案的地点。这种凝视白板的时刻是林肯·莱姆最近接冥想状态的时刻。
“我们用他的姓名作为标题,因为他很懂礼貌,竟然让我们知道他愿意透露给外界的名字:‘钟表匠’。”
正当普拉斯基将莱姆口述的信息写在白板上的时候,库柏拿起了一支装有少量土壤状样本的试管。他将样本放在显微镜下观察,从最小的放大倍数开始(这是检验工作的首要规则;如果一开始就使用最大的放大倍数,那你最终只能看到极具艺术性但丝毫没有刑侦价值的抽象图形)。
“看起来很像你的原始土壤样本。我来检查一下是否还有别的东西。”他准备了一些样本,以便进行色谱仪/质谱仪测量,这是一种大型的仪器,能对痕检证物中的物质加以区分和识别。
检验结果出来时,库柏盯着电脑屏幕大声说:“好的,我发现了一些油污、氮元素、尿素、氯化物……还有蛋白质。我来比对一下这份资料。”片刻之后,他的电脑屏幕上就充满了更多的信息。“鱼类蛋白。”
“那么,罪犯有可能在海鲜餐馆上班,”普拉斯基说,“或者在唐人街的菜场鱼铺工作。或者,等一下,也许在杂货店的鱼肉柜台工作。”
莱姆很喜欢这种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但有时他们真的需要经过认真思考再发表意见。
他问:“罗恩,你有没有听过演讲者说过这样的话:‘在我开始演讲之前,我先有一点声明’?”
“嗯。我想我听过。”
“这种说法有些奇怪,因为如果他开口讲这句话,说明他的演讲就已经开始了,是不是?”
普拉斯基扬起了一边的眉毛。
“我的意思是,在分析证据时,开始之前,你就应该已经采取了行动。”
“什么行动?”
“找出证据的来源。那么,萨克斯从哪里找到这些含有鱼类蛋白的土壤呢?”
他看了一眼证物标签。“哦。”
“‘哦’是什么地方?”
“在受害人的外套内发现的。”
“那么这种证物能提供什么人的信息呢?”
“当然是受害人的信息,而不是罪犯。”
“没错!知道他的外套上有鱼类蛋白,这对我们有帮助吗?谁知道呢?也许有点用吧。但是我们要做的,并不是立即派出警力去搜查城里所有的鱼贩子。你能接受这个理论吗,罗恩?”
“完全接受。”
“我太高兴了。在受害人的档案里写上‘含有鱼类蛋白的土壤’这一条信息,然后我们一起来调查,好吗?……验尸官什么时候能把报告给我们?”
库柏说:“也许还得等一段时间。正好赶上圣诞节期间。”
塞利托唱了起来:“杀戮季节已经来临……”
普拉斯基皱了一下眉头。莱姆对他解释说:“一年中谋杀发案率最高的时候就是高温季节和节假日。记住,罗恩:压力不会把人杀死;凶手都是人——但是压力会驱使凶手去杀人。”
“这里发现了纤维,棕色的,”库柏说。同时,他瞥了一眼证物袋上的记录。“受害人所穿的鞋子的后跟,以及手表的腕带。”
“什么类型的纤维?”
库柏仔细检查了这些纤维,然后在联邦调查局的数据库里检索了这份档案。“看上去像汽车用的纤维。”
“有道理,因为他有一辆车——罪犯不可能扛着一根八十一磅重的铁杠去乘地铁。所以,我们的这位钟表匠应该将车停在了巷子的前端,然后将受害人拖到了最后的位置。关于这辆车,我们都知道些什么信息?”
其实并没有发现多少信息。这种纤维来自汽车用的地垫,可是有四十多款轿车、卡车和运动休闲车都使用这种地垫,而且,从车胎压痕来看,罪犯在案发巷子里的停车位置覆盖了防止结冰用的盐,这就减少了车胎与路面鹅卵石之间的接触,警方因此也无法提取轮胎印。
“车辆调查部没能给我们提供任何信息。好吧,我们来看一下凶手留下的‘情诗’。”
库柏从塑料信封袋里抽出一张白纸。
苍穹一轮冷月,
照耀大地寒尸,
预示死亡的来临,
终结那始于生之初的旅程。
——钟表匠
“真的是这样吗?”莱姆问。
“真的是什么?”普拉斯基问,一脸茫然的神情。
“一轮圆月。这很明显。就是今天。”
普拉斯基翻看了一下莱姆的《纽约时报》。“是的。月亮是圆的。”
“他用大写字母写出的冷月是什么意思呢?”贝克尔问。
库柏在因特网上进行了搜索。“有了,这是阴历的一个月份……我们用的是太阳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这是根据太阳的周期来规定的。阴历根据新月出现的周期来计算日期。这些月份的名称同时也描述了我们从出生到死亡的生命周期。这些名称是根据一年中的重要节气来命名的:春天有草莓月,秋天有收获月和猎人月。冷月指的是12月份,这时,生命周期中不会发生任何事情。这是死亡的月份。”
正如莱姆先前所注意到的那样,那些在作案时联系到月亮或阴历的凶手往往都是连环杀手。有一些文献曾经记载过,人们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受到了月亮的刺激,但是莱姆相信这只是心理暗示的作用——就像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电影《第三类接触》发行之后,纽约警察局收到的关于遭受外星人绑架的报案与日俱增。
“在数据库里查找一下‘钟表匠’这个名字,同时加上‘冷月’这个检索关键词。哦,还有阴历月份的其他名称。”
接下来的十分钟里,他们查找了联邦调查局的暴力罪犯逮捕计划数据库和国家犯罪信息中心数据库,还搜索了一些州一级的数据库,但都一无所获。
莱姆让库柏找出留言上诗句的出处,但是库柏访问了几十家诗歌网站,结果连近似的诗句都没有找到。他还给纽约大学的一位文学教授打电话,因为这个人曾给他们提供过帮助。这位教授也从未听说过这样的诗歌。这首诗要么是因为名气太小,没法通过搜索引擎来查找,要么就是钟表匠本人的独创之作。
库柏说:“至于这张留言本身,所用的纸张很普通,属于电脑打印的文件。惠普公司出品的激光打印机墨粉……没有什么明显的证据。”
莱姆摇了摇头,显得很沮丧。如果凶手是一位根据周期作案的罪犯,那么他可能已经现身某处,正在搜寻——甚至正在谋杀——下一位受害人。
不久艾米莉亚·萨克斯就到了,进门就将外套脱了下来。她和丹尼斯·贝克尔初次见面,彼此认识之后,贝克尔表示很高兴看到这起案件由萨克斯参与调查;他还说自己对萨克斯的名声早有耳闻。说这番话时,这个显然处于单身状态的警察一脸微笑,带着暧昧的挑逗语气。萨克斯和他轻轻握了一下手,以示回应,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对这位女警官而言,这一天的工作实在太复杂了。
莱姆向她简要介绍了他们目前从物证中所能得到的所有信息。
“信息很有限,”她喃喃地说,“罪犯是个高手。”
“嫌疑犯有什么情况?”贝克尔问。
萨克斯冲着门点了点头:“他一会就将被带到这里来。我们抓他时,他拔腿就跑。但我想他可能不是我们要抓的人。我对他进行了彻底的调查。已婚,在同一家公司担任了五年的经纪人。我觉得他不可能搬动它。”她用下巴指了指金属杠。
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萨克斯领着两位穿制服的警察押进来一个满脸苦相、戴着手铐的男人。这人名叫阿里·科布,三十五六岁,长相不错,符合典型商人的模样。这人身材瘦小,穿着漂亮的外套,面料可能是开司米绒线,但是衣服沾上了路面上的淤泥,也许是在被警察逮捕时弄脏的。他一副非常难受的样子。
“你有什么要交待的?”塞利托粗暴地问他。
“我都告诉她了——”他面无表情地朝着萨克斯点了点头,“——昨天夜里,我在雪松街上步行前往地铁站,在路上丢了些钱。就是那些钱。”他对着证物中的钞票和票夹点了点头。“今天早上,我发现自己钱丢了,所以回去找。我看到有警察在那儿。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被卷进去。我是个经纪人。有些客户对经纪人的名声非常敏感。卷入案件调查可能不利于我做生意。”直到这时,这个人似乎才意识到莱姆坐在轮椅上。他眨了眨眼睛,定了定神,然后重新摆出一副愤怒的表情。
警察搜查了他的衣服,没有发现细小的沙粒,没有血迹,也没有能证明他与凶杀案有关的其他痕迹。和萨克斯一样,莱姆也不相信这就是钟表匠,但是考虑到这些案件的重要性,他不会轻易做出决定。“查查他的指纹。”他命令道。
库柏遵命开始检查,发现钞票夹的防滑侧面上有他的指纹。不过综合自动指纹识别系统数据库里没有该指纹的记录。车辆管理局记录表明科布并不拥有汽车。库柏打电话查询他的信用卡发卡公司,发现他最近也没有用自己的卡租过车。
“你什么时候丢的钱?”塞利托问。
他解释说,自己昨天晚上七点半左右下班。然后和朋友们一起喝了几杯,在九点左右离开酒吧,走向地铁车站。他记得,在雪松大街上行走时,曾从口袋里掏出过地铁票,钱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掉出来的。他继续走到车站,然后在九点四十五分左右回到了位于纽约上东区的家中。他妻子出差了,所以他一个人去公寓附近的酒吧吃晚饭。再次回到家的时间是十一点左右。
塞利托打了几个电话去证实他的说法。写字楼保安证实了他的确是晚上七点半下的班。信用卡消费发票表明他在九点左右去了沃尔特街上的一家酒吧。他所住的公寓楼里的门房和一位邻居都证实他是在他所说的时间回家的。在九点一刻到十一点之间的这段时间里,他不可能绑架两名受害人,在码头上杀死其中之一,然后再赶到小巷子里,给泰迪·亚当斯精心设计死亡的场面。
塞利托说:“我们在调查一起非常重大的案子,就发生在昨晚你丢钱的地方附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可以帮助我们破案的事情?”
“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现。我发誓,如果可能的话,我一定会帮你们。”
“凶手可能会再次作案,你知道的。”
“对此我感到很遗憾,”他说,可是语气一点也不难过。“但是我当时很害怕。那算不上犯罪吧。”
塞利托看了一眼押送他的警察。“先把他带出去一会儿。”
科布被带走之后,贝克尔咕哝着说:“这是浪费时间。”
萨克斯摇了摇头。“他一定是知情者。我有预感。”
每当涉及到警察工作中的“人情味”时,莱姆都会听从萨克斯的意见,当然他也表现出一种礼贤下士的态度。这种包含“人情味”的情况包括证人、心理还有预感。
“好吧,”他说,“不过你的预感有什么用呢?”
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并不是萨克斯,而是隆恩·塞利托。他说:“有主意了。”他敞开上衣,露出皱得不像样的衬衫,摸出了手机。
[上午11:03]
第六章
文森特·雷诺兹沿着SoHo区(注:位于美国曼哈顿岛西南部纽约市的一个区,因其画廊、商店、饭店和艺术家阁楼闻名。这个区位于休斯敦大街(Houston Street)的南部(South),因此而得名。)清冷的街道往前走,来到一个笼罩着蓝光的荒废街区。他身处百老汇以东,离那些时尚的餐馆和服饰店还隔着几个街区。他在卖花女乔安妮身后五十英尺的地方跟着她,这个女人很快就会落入他的手中。
他紧盯着这个女人,感到一阵渴望,这种感觉非常强烈,令他感到很紧张。他第一次遇见杰拉德·邓肯时也有这种同样的感受。
在莎莉·安妮的事情发生之后——文森特因为行为失控而遭到逮捕——他告诫自己一定要变得聪明一些。于是他戴上滑雪面罩,从女人的身后下手,这样她们就看不到他的脸了,他还会在作案时使用避孕套(这还能帮他延长享受的时间),他从不在家门口捕捉猎物,而且会变换作案手法,选择不同的袭击地点,让警方不会怀疑他是连环强奸犯。他会仔细地计划作案的过程,他还准备好逃跑的路线,以防被人抓住。
瞧,这就是文森特的犯罪理论。但是在过去的一年里,他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渴望。冲动占据了他的思维,只要他看见大街上的单身女性,他就会想,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现在就要满足!我不在乎有没有人看见我。
这种渴望真是难以抗拒。
两个星期之前,有一次他在自己经常充当临时雇员的那家公司附近找了一家餐馆,边吃巧克力蛋糕边喝可乐,发现了一位新来的女服务员。他不认识这个女孩。她长着一张圆脸,身材苗条,一头金色的鬈发。他看着女孩绷得紧紧的上衣,发现最上面两粒纽扣是敞开的,于是兽欲从他的灵魂深处爆发了出来。
服务员在送账单时对他微笑了一下,他决定非得占有这女孩不可。
他听见女孩对老板说,她要到巷子里去抽根烟。于是文森特结完账,来到了外面。他走到巷子里,朝里面瞥了一眼。女孩果然在巷子里,穿着外套,倚靠在墙上,目光与他的方向正好相反。天色已晚——他最喜欢下午三点到晚上十一点这个时间段——尽管人行道上有些行人,这条小巷子却空无一人。空气很冷,路面上的鹅卵石会更冷,但他不在乎;女孩的身体能让他感到暖和。
这时,他听到耳边有人小声说:“等五分钟。”
文森特惊得跳了起来,转了一圈,发现一位五十来岁、长着圆脸的瘦男人。这人表情很镇定。他将目光投向文森特身后的小巷子。
“你说什么?”
“等一下。”
“你是谁?”文森特并不感到害怕——他比这人高两英寸,比他重五十磅——但这个人蓝得可怕的眼睛里有股诡异的神情,让文森特感到毛骨悚然。
“这不重要。假装我们正在交谈。”
“去你的。”文森特心脏狂跳,双手颤抖,拔腿便走。
“等一下。”那男人温和地说了一句。他的声音简直具有催眠的效果。
强奸犯停下了脚步。
很快,他看见餐馆后部的巷子对面打开了一扇门。女服务员走到门口,对两个男人低声耳语了一番。其中一人身着西装,另一个则穿着警察的制服。
“天哪!”文森特喃喃地说。
“这是个圈套,”那男人说,“这女人是个警察。我想,这家餐馆老板正在搞赌博活动。警察在设陷阱抓他。”
文森特迅速恢复了镇定。“是吗?这跟我没关系。”
“如果你做了你想做的事情,那么你现在早就被铐起来了。或者已经被一枪打死了。”
“我想做的事情?”文森特问话的语气似乎很无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那个陌生人只是笑了笑。然后他问:“你住在这附近吗?”
文森特愣了一会,然后答道:“新泽西。”
“你在纽约上班吗?”
“是的。”
“你对曼哈顿很熟悉吧?”
“挺熟悉的。”
那男人点了点头,上下打量着文森特。他自称为杰拉德·邓肯,来自“遥远的西部”。他提议两人另找一个地方聊一聊。他们走了三个街区,来到一家餐馆,邓肯点了咖啡,文森特又要了一份蛋糕和苏打水。
他们谈论着深秋的寒潮、天气、城市的预算、曼哈顿下城的午夜。
然后,邓肯说:“文森特,我有个建议。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想给你找份活干干,我想找一个不喜欢受法律约束的人来做这事。这件事能让你有机会……有机会享受你的爱好。”他朝刚才那条巷子的方向点了一下头。
“帮你收集70年代的情景喜剧吗?”“聪明人”文森特问。
邓肯又微笑了一下,而文森特开始喜欢上了这个人。
“你想让我做什么?”
“纽约我只来过几次。我需要一个熟悉这里街道、地铁、交通规律、街区的人。一个了解警方工作方式的人。我会记住这些细节,以备将来使用。”
“嗯。”
“你是做哪一行的?”文森特问。
“商人。我们以后就别谈这个了。”
“嗯。”
文森特觉得自己应该离开这里。不过他觉得这个男人的话挺有诱惑力的——可以享受自己的爱好。任何可能帮他满足兽欲的事情都值得考虑,即使是危险的工作。他们又谈了半个小时,互通了一些信息,同时也各自隐瞒了一些信息。邓肯解释说,他的爱好就是收集精美的古董钟表,他可以自己修理这些旧东西。他还自己配零件做过钟表。
文森特吃完了这一天里的第四份甜点,然后问:“你怎么知道那女人是警察?”
邓肯似乎犹豫了片刻。接着,他说:“在那家餐馆里——有一个男人站在吧台的尽头。还记得他吗?他穿着黑色的西装。”
文森特点了点头。
“我已经跟踪他一个月了。我要干掉他。”
文森特微笑着说:“你在开玩笑吧。”
“我根本不是在开玩笑。”
文森特发现这的确是真的——不存在所谓的“聪明人”杰拉德,也不存在“饿死鬼”杰拉德。只有一个杰拉德,那就是冷静而一丝不苟的杰拉德,那天晚上他说自己要杀死沃尔特·韩德尔曼,说话时显得一本正经,正如他后来严格地履行自己的诺言,冷血地割断那个被堵上嘴巴的男人的手腕,看着受害人挣扎的样子,直到他跌落进哈得孙河冰冷刺骨的棕色河水中。
钟表匠接着对文森特说他之所以来纽约,是因为打算杀死一些人,其中包括一些女人。只要文森特小心一点,在二十或三十分钟内完事,那么他就可以享用这些女人死后的身体——随便他怎么摆布。作为交换,文森特必须得帮他——充当纽约市区的向导,帮他认路,熟悉交通系统,望风,有时还要驾驶逃跑用的车子。
“就是这样。你感兴趣吗?”
“我想,是的。”文森特回答道。其实他的内心远比嘴上说的更为渴望。
于是,文森特这会儿正在卖力地干着他的这份工作,紧跟着第三位受害者:乔安妮·哈珀,就是他们要杀的“卖花女”。“聪明人”文森特给她取了这么个外号。
文森特看着她拿出钥匙,从侧门进了工作间。
他轻轻地停了下来,吃了一块糖,然后倚在路灯杆上,透过花店脏兮兮的窗子往里看。
他的手碰到了腰带上鼓囊囊的东西,因为那里别着他的那把巴克猎刀。他盯着乔安妮模糊的身影,看见她开了灯,脱下了外套,在工作间里走了一圈。她孤身一人。
文森特握住了刀柄。
他在想乔安妮的脸上会不会长有雀斑,身上的香水会是什么味道。他在想,当她感到疼痛时,会不会哭泣。她曾经——
不行,他不应该有这个念头。他来这里只是为了收集信息。他不能破坏规矩,不能让邓肯失望。文森特呼吸着冰冷的空气。他得在这儿等着。
然而,过了一会儿,乔安妮走到了窗子旁。这次他终于看清了这女人的模样。哦,她可真漂亮……
文森特的掌心开始出汗。当然,他现在就可以把她弄到手,然后把她捆起来,等邓肯来了再杀她。这样做可以一举两得,做朋友的一定能理解。
毕竟,有时候是等不及的。
兽性大发,无法抑制……
***
下一次一定要穿得暖和一些。你在想什么呢?
三十来岁的凯瑟琳·丹斯坐在一辆怪味刺鼻的出租车里,把手放在后排座位空调暖风口前,不过也没感到热气,甚至连温热的程度都没达到。她觉得,这里至多只能用“不冷”来形容。她的手指相互揉搓着,指甲上涂有殷红的指甲油,然后又把穿着黑色长统袜的膝盖抬起,让它们也在暖风下吹一吹。
丹斯来自常年气温达到华氏七十三度(注:摄氏二十二点七七度左右。)左右的地区,在那里,你得开车沿着卡梅尔山谷的公路行驶很长的路程,才能找到足够厚的积雪来玩雪橇,让儿女们开心。这次她来纽约参加一次研讨会,临出发前收拾行李时,不知为何忘了东海岸的十二月份简直就是喜马拉雅山的温度。
她在反思过去:我一直在试图减掉最近在墨西哥调查案件时增加的五磅体重(她在那里几乎什么都没做,只是在一个烟雾缭绕的房间里呆坐了五天,审讯一个绑架案的嫌疑犯)。如果我不能成功减肥,这一点额外的体重至少应该能帮我御寒。这不公平……她把薄薄的外套围在身上,裹得更紧了。
凯瑟琳·丹斯是加州调查局的特工,办公地点在蒙特里。她是美国最优秀的审讯和表意学专家——这是一门观察和分析证人与嫌疑犯的身体语言和言语行为的科学。过去三天里,她一直在纽约为当地的执法部门主持关于表意学的研讨教学活动。
表意学是一种罕见的专业,但是对凯瑟琳·丹斯而言,这就是她的最爱。她对人的行为非常痴迷。这些令她全情投入,激动不已。当然,这项工作也会令她感到困惑与挑战。世界上有几十亿人,行为各异,谈论的内容时而无奇不有,时而五花八门,时而又阴险万分……她能明白他们的感受,体会他们的恐惧,分享他们的喜悦。
丹斯大学毕业后曾当过记者:新闻业,这是一个专供充满无穷好奇心、没有目的的人的职业。最后,她从事了案件报道的工作,接连好几个小时地呆在法庭里,观察律师、嫌疑犯和陪审团成员的表现。她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着某种有意思的东西:只要她看到目击者,听见他们的陈述,她就能立即发现这些人是否在说谎。她也能看着陪审团成员,观察出他们何时感到厌烦,何时茫然失措,何时感到愤怒,何时感到震惊,何时会相信嫌疑人的话,何时又会开始怀疑。她能感觉到哪些律师不适合干这一行,哪些律师会成为闪亮的明星。她能发现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警察,也能看出正在等待成功时机的警察。(有一位警察就属于前者,而且尤其吸引她的注意:一位早生华发的联邦调查局探员,来自圣何塞市现场调查部门,这个人曾在她所报道过的一起团伙案件审理中作过证,语言幽默,慷慨陈词。在法庭作出有罪判决之后,她设法找借口让这位探员接受了她的独家专访,而探员也设法令她坠入情网。八个月以后,她与这位名叫威廉·斯文森的探员结婚了。)
凯瑟琳·丹斯最终厌倦了记者的生活,决定换一个职业。她的生活曾一度令她苦不堪言,因为她得像变戏法那样身兼数职,既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又要身为人妻,还要学习研究生课程,但她还是成功地从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毕业了,并且获得了心理学与传播学的双料硕士学位。她开办了一家陪审团顾问公司,建议律师在审核陪审团成员时如何选择人选,以及如何避开某些人。她很有天赋,因此收入颇丰。但是,六年前,她决定再次改变职业。在她那位不知疲倦的丈夫的支持下,同时也在她父母(他们就住在附近的卡梅尔)的帮助下,她又一次重返校园: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加利福尼亚州调查局特工训练学院。
于是凯瑟琳·丹斯成为了一名警察。
加州调查局并没有将表意学当作一个专门部门,所以丹斯实际上无异于其他所有的探员:调查凶杀案、绑架案、毒品案、恐怖事件,等等。不过,关于她特殊天赋的传闻很快就为人所知,于是她成为了局里负责访谈和审讯的常驻专家(她对这一点很满意,因为这可以让她有理由摆脱那些卧底和刑侦的工作——她对这些内容不感兴趣)。
她瞥了一眼手表,考虑着这次自愿的任务要持续多久。她乘坐的航班下午才会起飞,但是她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前往肯尼迪机场;纽约的交通真是太可怕了,甚至比圣何塞周围的101号高速公路还要更糟糕。她不能误了航班。她渴望回到孩子们的身边,而且——办案工作量真是很奇怪——每次离开办公室出差时,桌面上的文件从来不会消失,它们只会越变越多。
出租车停了下来,发出刺耳的刹车声。
丹斯半眯着眼睛看了一下车窗外面。“地址没错吧?”
“这就是你给我的地址。”
“这可不像是警察局。”
司机抬头看了一眼这座华丽的大楼,说:“当然不像。车费是六点七五美元。”
***
丹斯暗自思考着,到底是还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