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不见我,但我始终萦绕在你身边。
你拼命奔跑,但你逃不出我的手掌。
你和我殊死搏斗,但你永远无法将我击败。
我随心所欲地杀戮,但无人能将我绳之以法。我是谁?
“一个名叫时间的老家伙”
第一部
[午夜 12:02]星期二
嘀嗒嘀嗒,在小小齿轮的驱动下,时间已经死去;只有当时钟停止走动,时间才能复活。
——威廉·福克纳
[午夜 12:02]
第一章
“过了多久他们才死掉?”
被提问的那个男人似乎没听见。他又看了一眼后视镜,继续专心开车。刚过午夜,纽约下曼哈顿区的街面结着一层冰。冷锋来临,扫清了天空的乌云,将柏油和水泥路面上的初雪冻得光滑透亮。两个男人坐在一辆咣当作响的“胶布老爷车”里——这是“聪明人”文森特给这辆棕黄色运动休闲车起的外号。车龄已有好几年了,刹车系统需要修理,轮胎也要更换了。但是把一辆偷来的车子开去修理,这可不是个明智的主意,尤其是最近车上的两名乘客刚刚被害,就更加大意不得。
开车人是个清瘦的男人,五十来岁,一头黑发修剪得很整齐。他小心地转弯,拐进一条小街,继续前行。他从不超速,每一个弯都转得很准确,车辆精准地沿着中线行驶。无论路面是湿滑还是干燥,无论这车是否刚刚经历过谋杀案,他都开得一样稳。
他总是这么仔细,一丝不苟。
究竟过了多久才死掉呢?
问话的人叫“大块头”文森特——他的手指很长,肥得像香肠,而且总是湿乎乎的;一根紧绷绷的褐色皮带,搭扣仅能锁住第一个皮带眼。他浑身抖得厉害。他是个临时文员,今天晚上,他下夜班之后就一直在街角等人。外面天寒地冻,但文森特并不喜欢他办公楼的门厅。那里的灯泛着绿色的光晕,墙壁上布满大镜子,他从每个角度都能看见自己椭圆的身躯。于是他走到外面,感受到12月清冽而寒冷的空气,来回踱着步,同时吃了一块糖。好吃,再吃一块。
文森特抬头看着一轮满月,它仿佛是一只可怕的白色盘子,在高楼形成的“峡谷”间偶然露脸。这时,“钟表匠”突然大声反问道:“他们过了多久才死掉?真有意思。”
文森特最近才认识这位“钟表匠”——他的真名叫杰拉德·邓肯——但文森特已经意识到,向这个人提问题可是要冒风险的。就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可以打开他的话匣子。天哪,他可真能讲。而且他的答案总是很有条理,听起来像个大学教授。文森特明白,刚才之所以有几分钟的沉默,是因为邓肯在考虑如何作答。
文森特打开一罐百事可乐。他很冷,但他需要吃些甜的东西。他咕嘟咕嘟地一饮而尽,把空罐子放进口袋里。他吃了一包花生酱夹心饼干——邓肯回头看了一眼,确信文森特戴着手套。他们在开这辆破车时总是戴着手套。
一丝不苟……
“我觉得,你的问题可以有好几种答案,”邓肯的声音柔和而超然,“举例来说,我杀的第一人只有二十四岁,因此你可以说,他用了二十四年才死掉。”
就像,是啊…… “聪明人”文森特用一种幼稚而讽刺的心态思考着,虽然他得承认自己从没想到过这么显而易见的答案。
“我猜另一个人是三十二岁。”
一辆警车开了过去,和他们背道而驰。文森特感到太阳穴的血流在加速,但邓肯一点都不慌张。警察对这辆偷来的“探路者”汽车并没有产生丝毫怀疑。
“还有另外一种方法来回答你的问题,”邓肯说,“那就是计算一下,从我开始下手,直到他们心脏停止跳动,一共花了多少时间。或许这才是你想知道的。瞧,人们总想把时间放在容易理解的参照系里去衡量。这是有道理的,只要它能有所帮助。生孩子时肌肉的挛缩每隔二十秒发生一次,这是一种有用的知识。同样,我们知道一名运动员能在三分五十八秒内跑完一英里,最后能赢得比赛,这也是一种有用的知识。具体说来,他们今夜到底等了多久才死掉呢…… 好吧,这并不重要,只要死亡的过程并不很快。”他瞥了一眼文森特,“我可不是在批评你的问题。”
“当然不是,”文森特说——就算是批评,他也不在意——文森特·雷诺兹没有多少朋友,但他对杰拉德·邓肯却能逆来顺受。“我只是觉得有些好奇。”
“我明白。但我当时没注意这一点。不过,下次我会认真计时的。”
“你是指那女孩吗?明天吗?”文森特的心跳稍稍加快了一些。
他点了点头。“你所说的,应该是今天晚些时候的事。”
这时已经过了午夜时分。和杰拉德·邓肯在一起,你就得做到准确无误,尤其是在时间这个方面。
“没错。”
文森特想到了下一个受害者,那个名叫乔安妮的姑娘,这个好色的想法说明他从“聪明人”文森特变成了“饿死鬼”文森特。
就在今天晚些时候……
杀手邓肯沿着一条复杂的路线驾车返回他们位于曼哈顿切尔西区的临时居所,这地方在纽约中城区以南,紧挨着哈得孙河。街道空无一人;气温只有华氏十几度(注:摄氏零下十度左右。),寒风呼啸着穿过狭窄的街道。
邓肯在路边停好车,熄了火,拉上手刹。两人下了车。他们在冰冷的寒风中走了半个街区。邓肯瞥了一眼自己在人行道上留下的阴影,月亮就高悬在他俩身后的天幕上。“我还想到了另一种答案。这可以解释他们等了多久才死去。”
文森特又打了个寒颤——主要是因为天冷,不过还有别的原因。
“如果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杀手说,“你可以认为,死亡的过程无限漫长。”
[上午7:01]
第二章
那是什么东西?
温暖的办公室里,一个大块头男人坐在吱呀作响的椅子上,一边呷着咖啡,一边透过明亮的晨曦斜视着码头的远端。他是拖轮修理厂的早班管理员,工作的地方位于紧邻格林威治村北边的哈得孙河岸边。有一艘莫兰公司的拖轮将在四十分钟后靠港,不过这会儿码头上还是空空荡荡的,他可以享受小屋里的温暖。他把脚搁在办公桌上,咖啡杯靠在胸前。他擦了擦窗玻璃上的水汽,又向外看了看。
这到底是什么?
一只黑色的小箱子立在码头的边缘,就是正对着新泽西的那一面。昨天晚上六点钟作业区关门的时候,可没见着这只箱子,而且也不会有人在半夜里靠港停泊过。一定是陆地上的人放在这里的。码头周边有一道铁锁链构成的防护栏,防止行人进入作业区,不过,管理员知道这里总有工具和杂物筒丢失,所以如果有人想越栏闯入,一定也不成问题。
但为什么会留下这么个东西呢?
他盯着它看了一会,脑子动个不停。外面可真冷,又刮着风,这咖啡可真带劲。接着他转念又一想,哦,见鬼,最好还是去检查一下。他套上厚厚的灰色上衣,戴上手套和帽子,将杯底的浓咖啡一饮而尽,随后便走进屋外刺骨的寒风中。
管理员顶着风沿着码头走过去,眼睛被吹得直流泪,但还一直盯着那只黑箱子。
这他妈的是什么东西?这玩意是个长方形,不到一英尺高。早晨的太阳还很低,箱子正面上的某个东西反射着光线。他觉得晃眼,所以眯缝着眼睛。哈得孙河泛白的河水冲刷着码头下的桩柱。
他在离箱子十英尺的地方停住脚步,看清了发光体的原貌。
是只时钟。钟的式样很老了,表盘上的数字显得很有趣——用的是罗马数字——正面是一轮圆月的图形。看起来挺值钱的。他对了一下自己的手表,发觉地上的钟还在走;时间挺准的。谁会把这么漂亮的东西丢在这里呢?嗯,好吧,就当是我捡到了一份礼物。
他走上前去,准备将时钟捡起来,这时他的双腿突然一滑,向上腾起。刹那间,他吓得要命,以为自己要滚入河中。不过他直挺挺地跌倒在地面上,这才发觉身下竟然是一层冰。还好,他没有继续向前滑出去。
他疼得向后缩了缩,大口喘息着,站了起来。他看了看脚下,发现这可不是一般的冰。它呈现出一种棕红的颜色。
“哦,天哪,”他喃喃地说着,意识到眼前竟然是一大摊血迹,它汇聚在那只时钟附近,结成了光溜溜的冰层。他探身向前,找到了这摊血的来源,不禁觉得越发恐惧。他看到码头地面的木板条上似乎留有带血的指甲划痕,仿佛有人在手指或手腕被砍伤的情况下,挣扎着抓住木板,试图不让自己滑入汹涌的河水之中。
他爬到码头边缘,向下看去。波浪起伏的河面上并没有漂浮的人体。他并不感到惊讶;如果他的想象是正确的,那么这摊结成冰的血表明,这个可怜的家伙早就被抛在这里了。如果他没有及时获救,那么这会儿他的尸体可能已经快漂到自由女神像附近了。
他一边从衣服里摸出移动电话,一边向后退,同时用牙齿咬掉手套。他最后看了一眼地上的时钟,然后赶忙返回办公室,用粗短、颤抖的手指拨通了警察的电话。
***
真是今非昔比啊。
这座城市已经今非昔比,一切都是因为那年9月的一个上午,爆炸声四起,浓烟滚滚,霎那间摩天高楼被夷为平地。
这是你不能否认的事实。你可以欣赏纽约人的疗伤能力、勇气和重返工作的积极态度,这些都是真真切切的事实。但当人们看见航班飞机接近拉瓜迪亚机场时,仍会驻足观看,觉得它们似乎比正常高度要低那么一点。人们过街时,如果发现地上有个被人遗弃的购物袋,也会远远的绕过去。随处可见士兵或警察穿着黑色制服,手持黑色的自动武器,而大家对这种景象已经司空见惯。
感恩节花车游行来去匆匆,没有出现什么意外,现在,圣诞节的喜庆气氛正浓,到处都是摩肩接踵的人群。不过,就在这种欢庆的氛围之上,仍旧徘徊着早已灰飞烟灭的世贸中心大楼的幻影,徘徊着已经离我们而去的受害者的身影,久久挥之不去,仿佛成为了百货商店节日橱窗所反射的永恒镜像。而且,人们还在思考一个严峻的问题:下面还会发生什么?
林肯·莱姆有他自己“今非昔比”的经历,因此他能深刻地理解这个概念。以前,他能走能动,可是突然之间他就变成了残障人士。在那一刻之前,他还是个与他人无异的健康人,正在进行犯罪现场的勘查;一瞬间之后,一根房梁砸断了他的脖子,导致了医学上所称的“C4脊髓损伤”所产生的四肢麻痹,从肩膀向下的部位几乎完全丧失了行动能力。
真是今非昔比……
人的一生会因为某些瞬间而发生永久的变化。
不过,林肯·莱姆相信,如果你将这些瞬间当作过于深刻的印记来铭刻在心,那么这些事件就会变得更有杀伤力。这样一来,那些坏人可就得逞了。
现在,正是一个星期二的清晨,天气寒冷,莱姆一面回忆着自己的经历,一面收听NPR公共电台的广播节目。播音员嗓音浑厚,带着调频立体声广播特有的韵味,正在播报关于后天即将举行的花车游行活动的准备工作,在那之后还安排了庆祝仪式和政府官员参加的会议。本来,所有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地应该在首都华盛顿举行。但是由于“支持纽约”的态度压倒一切,所以这些活动被移到了纽约来举行,而观众和示威者将大量拥上街头,阻碍交通,使得华尔街周围那些安全神经本已十分紧张的警察更加如履薄冰。政界和体坛如出一辙:本来计划在新泽西举行的体育项目季后赛,现在也易地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成为一场宣扬爱国精神的作秀行为。莱姆讥讽地想着,明年的波士顿马拉松比赛是否也会改在纽约举办?
真是今非昔比……
莱姆开始确信,其实他自己的劫后状态倒没有太大的变化。当然,他的身体状况和他所能看到的城市天际线高度的确发生了变化。不过从本质上来说,他的为人仍和以前一模一样:兼任警察和科学家的双重职责,缺乏耐心,易发脾气(有时还令人讨厌),冷酷无情,对无能和懒惰的行为决不宽容。他从不因自己的残障而提出任何要求,也不抱怨,更没有计较自己的伤情(但他决不宽恕那些违反《美国残障人士法案》的大楼业主,因为他在犯罪现场调查时一定会批评他们不合规范的大门宽度和残障通道的设置)。
他正听着电台的新闻报道,觉得这座城市里有些人似乎陷入了自怜的状态,这让他颇为气愤。“我要写封信。”他对汤姆说。
汤姆是他年轻的生活助理,身材修长,穿着黑色的休闲裤,白衬衫,外加一件厚厚的毛衣(莱姆位于中央公园西区的城区住宅有两个缺陷:供暖不足,隔热层老旧)。汤姆正在为圣诞节的到来而进行有些过分花哨的装饰。他听到莱姆的声音,便抬起头来。他将一株微型的常青树放在桌子上,桌下早已放着一份礼物,不过没有包装:一盒成人用的一次性纸尿布;莱姆很喜欢这种摆法,觉得这样挺有讽刺意味。
“写信?”
他阐明了自己的理论,认为照常进行自己的工作才是更为爱国的表现。“我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我想,就写给《纽约时报》吧。”
“为什么不呢?”生活助理问。他的职业叫做“家政服务员”(尽管汤姆说,替林肯·莱姆服务简直让他成为了一位“圣人”)。
“我一定要写。”莱姆坚定地说。
“真有你的……不过,有件事你注意到了吗?”
莱姆抬了抬一边的眉毛。这位犯罪学家挺有本事的——他能用自己尚能活动的身体部位来表达复杂的含义:例如肩膀、面部和头部。
“大部分说自己要写信的人,其实都没有写。而真正写信的人往往二话不说,提笔就写。他们不会对别人说的。你发现了吗?”
“谢谢你告诉我这么伟大的心理学发现。汤姆,你知道的,现在什么都无法阻止我。”
“你太棒了。”汤姆又说了一遍。
房间里摆放着五六台硕大的平板显示器,这位犯罪学家用触摸屏控制器操纵着红色风暴箭头牌轮椅,靠近其中的一台。
“指令,”他通过安装在轮椅上的麦克风对计算机语音识别系统发出命令。“打开文字处理程序。”
WordPerfect程序在屏幕上应声打开。
“指令,键入,‘亲爱的先生们。'指令,冒号。指令,分段。指令,键入,‘最近我注意到——’”
这时候门铃响了,汤姆前去开门。
莱姆闭上双眼,思考着如何向外界发泄他的怨气,突然一个人的声音打断了他。“嘿,林肯。圣诞快乐!”
“啊哈,也祝你圣诞快乐,”莱姆咕哝着回应那位臃肿而衣着邋遢的来访者,隆恩·塞利托。这家伙穿过门厅向他走来。这个大块头的侦探必须走得很小心;因为这房间虽然延续了维多利亚时代古朴客厅的风格,里面却塞满了刑侦实验用的仪器:各种光学显微镜、一台电子显微镜、一台气体色谱仪、烧杯和台架、移液管、培养皿、离心机、化学试剂,各种书刊杂志、电脑——还有四处蔓延的粗大缆线。(当莱姆刚开始在这处城区住宅里开展刑侦咨询工作的时候,这些超大功率的设备经常会烧坏房子里的电路保护器。这地方消耗的电能几乎等同于整个街区其他住户的用电量总和。)
“指令,音量,三级。”环境控制单元应声调低了NPR电台的音量。
“没心情来过节,是不是?”侦探问他。
莱姆没有回答。他回头看着电脑显示屏。
“嘿,杰克逊。”塞利托弯下腰,抚摸了一条蜷缩在纽约警察局专用证物箱里的长毛小狗。这条狗只是临时住在这所房子里,因为它的前任主人,也就是汤姆的老姨婆,患病多年,最近在康涅狄格州的韦斯特伯特去世了。这个年轻人所继承的遗产中,就包括这条名叫杰克逊的哈瓦那犬。这个品种起源于古巴的卷毛比雄犬。在汤姆为杰克逊找到一个好人家之前,它将一直待在这里。
“我们接到了一起棘手的案子,林肯,”塞利托边说边站了起来。他开始脱外套,但是又改变了主意。“上帝啊,天真冷。这是不是新的低温纪录?”
“不知道。我可没有太多的时间看气象频道。”他在想着如何给自己的读者来信写出一个精彩的开头。
“真棘手啊。”塞利托又说了一遍。
莱姆瞥了一眼塞利托,眉头也拧了起来。
“两起谋杀案,同一种作案手法。基本相同。”
“外面发生的‘棘手’案件可真多。这两起案子为什么更棘手呢?”莱姆今天心情不好,因为在没有案件的无聊日子里,他总是心情欠佳;在他接触过的所有“恶人”中,最可恶的就是“无聊”这个家伙了。
不过塞利托已经与莱姆共事多年,对这位犯罪学家的怪脾气早已习以为常。“接到总部的电话。上面让你和艾米莉亚接手这个案子。他们坚持让你俩非得接受这份工作。”
“哦,非干不可?”
“我向他们保证过,不会转述这句话的。你不喜欢被人逼着去做事。”
“能说说这案子有多‘棘手’吗,隆恩?是不是这问题不便回答?”
“艾米莉亚在哪?”
“她在西切斯特调查一起案件。应该很快就能回来。”
侦探的手机响了,于是他竖起一根手指,示意莱姆稍等片刻。他一边与对方交谈,一边点头,同时作着记录。挂线后,他看着莱姆说:“好吧,我们来说说案情。昨天夜里的某个时候,有个变态的家伙,他抓住……”
“是个男的?”莱姆很有针对性地问。
“好吧。我们还不能确定嫌疑犯的属性(注:原文为gender,主要用来指“阳性”、“阴性”和“中性”等语法类别。)。”
“应该是‘性别(注:原文为sex,莱姆认为人的性别应该用表示其自然生物属性的sex来形容,这一点体现出他对科学性的偏好。)’。”
“什么?”
莱姆说:“‘属性’一词主要是一个语言学概念。它指的是如何在某些语言中表明词语的阴阳性。而‘性别’才是区分男女生命体的生物学概念。”
“谢谢你给我上了堂语法课,”侦探咕哝着说,“如果我去参加‘危机’智力游戏,也许你的知识还能帮上忙!不开玩笑了,这家伙抓住了一个可怜的笨蛋,把他带到了哈得孙河边的拖轮修理码头。我们还不十分清楚他是怎么下手的,但他逼迫这个男人,或者是个女人,悬在码头边缘的河面上方,然后用刀去割这个人的手腕。受害人坚持了一段时间,一直坚持到血流遍地,最后还是松手跌了下去。”
“发现尸体了吗?”
“还没有。海岸警卫队和特勤组都在搜寻。”
“我听你说有两起案件。”
“是的。几分钟以后我们又接到一个电话。叫我们去检查市中心的一条小巷子,就在雪松街边上,靠近百老汇大街。凶手又杀死了另一名受害者。一位巡警发现这个人被捆了起来,仰面躺在地上。凶手在他脖子上方悬挂了一根大铁杠——重约七十五磅。受害者必须紧抓住绳子,防止铁杠坠下砸烂他的喉咙。”
“七十五磅重?好吧,考虑到力量的因素,我敢说凶手可能是个男性。”
汤姆端着咖啡和点心走了进来。虽然塞利托老是担心自己的体重,但他还是先挑丹麦曲奇饼干吃。每逢过节,他的节食计划就冬眠了。他把点心吃掉了一半,擦了一下嘴,继续说:“所以受害者一直拽着铁杠。也许他真的坚持了一段时间——但那玩意有七十五磅重!他最后还是没能逃过一劫。”
“受害者是什么人?”
“他名叫西奥多·亚当斯。住在炮台公园附近。昨天夜里一位女士拨打了911报警电话,说曾约她的兄弟共进晚餐,但一直没见他来。这名字就是她提供的。辖区的警官今天上午会给她打电话。”
通常情况下,林肯·莱姆认为这种轻描淡写的案情介绍没多大用处。但他承认目前的状况的确可以用“棘手”来形容。
同时,这案子也够“吸引人的”。他问:“你为什么说是相同的作案手法?”
“凶手在两个现场都留下了一张名片。还有时钟。”
“就像电影《激情风暴》的情节一样吗?”
“没错。第一只时钟紧挨着码头上的那摊血迹。另一只则放在亚当斯的头旁边。好像凶手想让他们盯着钟看。还有,我猜是想让他们听到嘀嗒的声音。”
“形容一下。什么样的时钟。”
“样子挺旧的。我只知道这么多。”
“不会是个炸弹吧?”现在——自从9·11袭击之后——所有发出嘀嗒声音的物件都要接受例行的爆炸物检查。
“不是的。它可不会爆炸。但排爆队已经将它们送给纽约警察局罗德曼奈克射击场进行生化物质检查。时钟的品牌是一样的,外形也很像。有位警员说,这钟看起来有股鬼气。钟面上有月亮图案。呃,凶手担心我们智商不够,还在钟下面留了一张便条。电脑打印出来的。没有手写的笔迹。”
“上面写了什么……”
塞利托低头瞥了一眼笔记本,而不是单凭记忆来回答。莱姆很欣赏他这一点。塞利托并非机敏过人,但他就像头斗牛犬,凡事都有条不紊,力求尽善尽美。他读道:“苍穹一轮冷月,照耀大地寒尸,预示死亡的来临,终结那始于生之初的旅程。”他抬头看着莱姆,“上面还有署名,‘钟表匠’。”
莱姆扬起一边的眉毛。“我们有两名受害者,还有一个关于月亮的主题。”通常情况下,这类与天文现象有关的案件都表明凶手计划要进行连环作案。“他的杀人计划还会继续的。”
“嘿,林肯,这不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吗?”
莱姆看了一眼他写给《纽约时报》的信,才写了个开头。他关闭了文字处理程序。看来这篇关于“今非昔比”的文章要改日再写了。
[上午8:08 ]
第三章
窗外传来轻微的响动。那是雪地里的嘎吱声。
艾米莉亚·萨克斯停了下来。她将目光投向窗外,看着安静的、被白雪覆盖的后院。她没有看见什么人。
她所在的地方位于市区以北,车程约半个小时。她孤身一人,来到这座保存完好的都铎式郊区别墅。这里死一般的沉寂。她觉得有这种感觉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房子的主人已经不在人世。圣诞节一过,这地方就要出售了。
外面又传来一阵咔嗒声。萨克斯是个城里的姑娘,习惯了充斥在曼哈顿的各种刺耳噪音——无论是危险还是安全的声音。这座过于寂静的郊区别墅周围传来了入侵者的声响,她立刻警觉了起来。
是走路发出的声音吗?
萨克斯是一位身材高挑的红发警探,身穿黑色皮夹克,海军蓝毛衣,还有一条黑色牛仔裤。她仔细听了一会儿,无意识地挠了挠头。她听到窗外又传来嘎吱的声音。于是她拉开外套的拉链,以便随时抽出里面的格洛克手枪。她俯身蹲下,凝神注视外面的动静。可是什么都没看见。
她只好继续工作。她坐在一张豪华的皮质办公椅上,开始检查巨大的办公桌抽屉。这次调查任务让她感到颇为沮丧,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种感觉通常在勘查第二或第三现场,甚至是经过多达四次转手的现场时会出现。事实上,这种地方已经称不上是犯罪现场了。不大可能有任何罪犯在这里现身,也不曾在此发现任何一具尸体,连赃物都不会藏匿于此。这地方只不过是本杰明·克里莱很少使用的别墅,离他遇害身亡的地方有好几英里远。在他死前一个星期里,他根本没有来过这里。
不过,她还得继续搜查,仔细地搜查——因为艾米莉亚·萨克斯这次的任务非同寻常:犯罪现场警探。这是她入行以来第一次在凶杀案件中担任重案组负责人。
窗外又传来嘎吱的声音。也许是冰面破裂了,还是树枝断裂了?抑或是鹿和松鼠的声音……她并不理会,继续进行几个星期前就开始的调查工作,而这一切都归结于一根棉质的绳结。
就是这么短的一段晾衣绳结束了本·克里莱五十六岁的生命:两周以前,他在纽约上城东区的城区住宅里被发现吊死在楼梯的栏杆上。桌上留有他的自杀遗书,现场没有发现行凶的迹象。
不过,就在他死后不久,他的遗孀苏珊娜·克里莱来到了纽约警察局。她根本不相信丈夫死于自杀。他是位富有的商人兼会计师,最近一段时间的确脾气不好。但他妻子认为,这只不过是因为他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了特别的困难,而且要经常加班的缘故。尽管他偶尔会情绪低落,但这远远不是导致自杀的抑郁症征兆。他没有心理疾病或情感危机的病史,也没有服用抗抑郁的药物。克里莱的经济状况相当稳固。他的遗嘱和保险项目最近也没有发生变更。当时,他的合伙人乔丹·凯斯勒正好出差前往宾夕法尼亚州拜访客户。之前,他们曾短暂交谈过。据凯斯勒证实,尽管克里莱最近看上去的确有些神情沮丧,但凯斯勒确信他从未提过自杀的念头。
萨克斯的工作是长期协助林肯·莱姆进行犯罪现场勘察,但她希望有更大的作为。她曾游说重案组的上司,让自己有机会领导凶杀案或恐怖事件的调查工作。警察总部里有人认为克里莱的死亡有更多疑点要调查,因此让她负责这个案子。尽管大家都认为克里莱没有自杀的倾向,但萨克斯还是无法找到有人行凶的证据。但是,她随后就有所发现。尸检医生报告说,克里莱死时有一只手的拇指是断的;他当时整个右手都打着石膏。
带着这种伤势,他当时根本无法系紧绳结做上吊前的准备。
萨克斯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自己也做了十几次试验。不用拇指,根本打不成绳结。也许他在骑自行车发生事故前就准备好了绳结,那得回溯到他死前的一个星期;可是这也不大可能,什么人会好端端地打一个绳结放在手边,随时准备在将来某个时刻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她决定将这起案件宣布为可疑死亡事件,建立凶杀案件调查档案。
不过调查过程变得异常艰难。凶杀案的破案规则在于,要么在案发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能破案,要么就得熬上好几个月才能结案。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少之又少(只有他临死前用过的酒瓶、遗言,还有自杀用的绳子),这些对案件的进展并没多大的帮助。没有目击者。纽约警察局的报告只有半页纸。先前负责接警的警官几乎没有花任何时间来调查此案;对于自杀情况而言,这很正常。他连一点其他的信息都没能向萨克斯提供。
克里莱在城里工作,他的家人大部分时间也在城里生活,可是城里丝毫没有嫌疑犯的踪迹。在曼哈顿,萨克斯唯一能做的,就是向死者的合伙人了解更详细的内情。现在,她正在检查为数不多的线索来源之一:克里莱位于郊区的别墅,尽管他们很少到这里来住。
不过她什么也没发现。萨克斯靠在椅背上,盯着克里莱不久前拍的一张照片。照片上,克里莱正和一个商人模样的人握手。他们站在机场的停机坪上,身后是某家公司的私人喷气飞机。背景中还有石油钻井设备和各种管线。克里莱一脸的笑容。他看上去并不十分抑郁——拍照时谁会板着脸呢?
又听到嘎吱的声音了,而且距离很近,就在她身后的窗子外面。然后,又是一声,离得更近了。
这不可能是松鼠。
她抽出格洛克手枪,将一颗闪亮的9毫米子弹推上膛,弹夹里还有十三颗。萨克斯轻轻地走出前门,沿着房子绕到侧面,双手握着枪,不过枪离她的身体很近(在墙角运动时,绝不能把枪举在身前,因为这样对手会把你的枪打落;电影镜头里的持枪动作都是错的)。她快速扫视了四周。房子侧面没有危险。然后她转到房子后面,小心地将脚上的黑皮靴踩在覆盖着厚厚积雪的便道上。
她停了一下,听了听动静。
没错,肯定是脚步声。那人走得很犹豫,也许是朝后门走去的。
脚步停了一下。又走了一步。再次停了下来。
准备行动,萨克斯心里默默地说。
她缓缓地向房子的后墙角移过去。
这时,她的一只脚在冰面上滑了一下。虽然只滑出去几英寸,但她不自觉地轻声哼了一下。她想,不会被人听到的。
但还是被闯入者听到了。
她听到有人大步穿过后院跑走,在雪地里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真见鬼……
她保持蹲姿,以免对方有诈,引她现身成为靶子——她打量了一下墙角四周,然后猛地举起手枪。她看到一个穿牛仔裤、厚夹克的瘦高男人,正穿过雪地疾跑而去。
该死……她很讨厌追赶逃犯。萨克斯个子很高,但关节却不灵光——有关节炎——这种体型和体质的组合使她每次跑步都是活受罪。
“警察!站住!”她拔腿追了上去。
萨克斯只能独自去追赶。她没有将自己的行踪通知西切斯特警方。她只能通过911报警电话来请求支援,但她已经没时间这样做了。
“最后一次警告。站住!”
他们在空旷的后院里一前一后地奔跑着,然后跑进了房子后面的树林里。萨克斯大口地呼吸,感到肋骨下一阵刺痛,膝盖也令她疼痛不已。她拼尽全力地跑着,但那人在前面越跑越远。
糟了,要让这家伙溜掉了。
但这时老天帮忙了。一根从雪地里冒出来的树枝绊住了那人的鞋子,让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痛得大声喊叫,萨克斯在四十英尺外的地方都能听到。她跑了上来,大口喘着粗气,用格洛克手枪抵住了他的脖子。他不再扭动了。
“别伤着我!求求你了!”
“嘘——”
萨克斯掏出手铐。
“双手放到身后。”
他斜眼瞄了一下。“别伤害我。我什么都没做!”
“把手伸过来。”
他照办了,但动作很别扭,说明他以前可能从未戴过手铐。他比萨克斯想象得要年轻——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脸上长着粉刺。
“别伤害我,求你了!”
萨克斯终于缓过气来,开始搜查这个男孩。身上没有身份证件,没有武器,也没有毒品。有些钱,还有一串钥匙。“你叫什么名字?”
“格雷格。”
“姓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威瑟斯庞。”
“你住在附近吗?”
他喘息着,一口接一口地深呼吸着,同时朝右边点了点头。“我住在那所房子里,是克里莱家的隔壁邻居。”
“你多大了?”
“十六岁。”
“刚才为什么要跑?”
“我也不知道。我被吓坏了。”
“你没听见我说我是警察吗?”
“听见了,但你看起来不像警察……竟然是个女警察。你真是警察吗?”
她出示了自己的证件。“你去那座房子做什么?”
“我就住在隔壁。”
“这个你已经说过了。我问你去那房子干吗?”她把他拎坐在雪地上。他一脸的惶恐。
“我当时看到有人在屋里。我以为是克里莱太太或者是他们家别的什么人。我只是想去告诉她一些消息。后来我往里面瞧了瞧,于是就看到了你,还有你的枪。我吓坏了。我以为你和他们是一伙的。”
“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曾闯进他家。这就是我想告诉克里莱太太的消息。”
“闯进他家?”
“我见到两个家伙闯进那座房子。那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事了。感恩节前后。”
“你报警了吗?”
“没有。我想我本该报警的。但我不想牵连进去。这些家伙看起来挺凶的。”
“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
“当时我在外面,在我家的后院里,我看到他们走到他家的后门,四下张望,然后,你知道他们那一套,就砸了锁,到里面去了。”
“白人,还是黑人?”
“我觉得应该是白人。我离他们还挺远的,看不清他们的脸。他们,你知道的,两个男人。穿着牛仔裤和夹克。其中一个块头更大一些。”
“头发什么颜色?”
“不清楚。”
“他们在里面呆了多久?”
“我估计有一个小时吧。”
“你看见他们的车了吗?”
“没有。”
“他们有没有拿走什么东西?”
“拿了。音响、CD、电视机。我想,可能还有些游戏光盘。我能站起来吗?”
萨克斯把他拎了起来,押着他走回房子。她发现后门果然有撬痕,而且撬的手段很高明。
她扫视了一下四周。一台大屏幕电视原封不动地摆在起居室里。橱柜里还陈列着许多精美的瓷器。银餐具也还在,数量很多,而且都是纯银的。这样的盗窃行为似乎不合常理。他们是不是偷走几样东西来掩盖其他的目的呢?
她又检查了房子的一楼。这房子很整洁——除了壁炉。她注意到,这是那种燃气型的壁炉,但里面仍留有许多灰烬。如果用天然气生火的话,就不再需要纸张或引火物了。难道是盗贼生的火?
她没有碰壁炉里的东西,而是用手电向里面照了照:灰烬和一些烧焦的纸。
“你当时有没有发现这两个人在房里生火?”
“我不知道。也许吧。”
壁炉前还有条状的泥巴。她的汽车后备箱里有犯罪现场基本调查装备。她要在壁炉和桌子上提取指纹,收集灰烬、泥巴和其他所有可能帮助她破案的物证。
这时她的手机振动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林肯·莱姆给她发来了一条紧急的短消息,让她尽快返回市区。她回复了说已收到。
那两个人到底在这烧了什么东西?她盯着壁炉不停地想着。
“呃——”格雷格问,“嗯,我可以走了吗?”
萨克斯对他上下打量了一会,说:“我不知道你是否明白,任何命案发生之后,警方都会对房主死亡当日的屋内财产进行彻底清点。”
“是吗?”他的目光垂了下去。
“一小时以后,我就会打电话给西切斯特警察局,让他们对着清单检查这里现有的物品。如果发现遗失了任何东西,他们就会给我打电话,而我则会把你的名字告诉他们,还要打电话给你的父母。”
“可是——”
“那两个人什么都没偷走,是不是?在他们离开以后,你从后门溜了进来,然后你顺手牵羊……你都拿了些什么?”
“我只是来借些东西。从托德的房间借的。”
“他是克里莱先生的儿子吗?”
“是的。里面有一盘游戏本来就是我的。他从没还给我。”
“那么那两个人呢?他们有没有拿走什么?”
男孩犹豫了一下。“好像没拿。”
萨克斯打开了他的手铐,说,“待会你要把所有东西都还回来。放在车库里。我不锁那儿的门。”
“噢,行,好的。我保证,”男孩语无伦次地说,“一定……只是……”他哭了起来。“问题是,我还吃了他家的蛋糕。在冰箱里找到的。我不知道……我再买一块还回来。”
萨克斯说:“警察不会登记食物的。”
“真的不登记吗?”
“把别的东西还回来就行了。”
“我保证还。真的。”他用袖子擦了擦脸。
男孩抬脚要离开。她问:“还有个问题。当你听说克里莱先生自杀的消息时,你感到吃惊吗?“
“嗯,是的。”
“为什么?”
男孩笑了一下。“他有一辆740型的好车。我的意思是,那种加长型的车。开这种宝马车的人,谁会自杀呢,对不对?”
[上午9:43]
第四章
这些杀人的手法很残忍。
艾米莉亚·萨克斯见过各种各样的杀人场面,至少她认为自己一切都见识过了。但是,这两起案子却是她能想起来的最为血腥的场面。
她在西切斯特就跟莱姆通过电话,他让她立刻赶到曼哈顿下城区,以便调查两个凶案现场。这两起案子都是一个自称为钟表匠的家伙所为,但一前一后显然间隔了好几个小时。
萨克斯先勘查了较为容易处理的一处现场——哈得孙河边的一座码头。当然,这里也很棘手:尸体不见了,大部分痕迹都被河面上凛冽的寒风吹散或污染了。她从所有角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她注意到原先放钟的地方——她很恼火,因为排爆队早些时候来取钟时,已经将现场破坏了。不过别无他法,这可是个有爆炸嫌疑的装置。
她也找到了凶手留下的纸条,不过已经有部分被血浸过了。接着,她从冻结的血液中取了样。她发现,当时悬在河面上方的受害者在挣扎时,曾在码头上留下了指甲的划痕。她找到了一截断裂的指甲——形状宽而短,没有修饰过,说明受害者系男性。
凶手应该是从保护码头的铁链护栏处闯进来的。萨克斯从那里取了一块金属样本,以便检查作案工具留下的痕迹。她在闯入地点和冻结的血迹附近都没发现指纹、鞋印或汽车轮胎碾压的痕迹。
还没有发现目击者。
验尸官报告说,如果受害者真的跌进了哈得孙河里,而且很有可能真的这么发生了,那么他就会在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之内死于体温过低。纽约警察局的潜水员和海岸警卫队还在水下继续搜寻受害者的尸体和任何有用的证据。
萨克斯又来到第二处案发现场,即百老汇大街附近、从雪松街延伸出去的一条小巷子。死者是西奥多·亚当斯,三十五六岁,尸体仰面躺着,嘴里塞着胶带,脚踝和手腕也被捆了起来。凶手在旁边大楼的消防楼梯上搭了根绳子垂下来,离他有十英尺高,末端系着一根重重的、长达六英尺的金属杠,杠的两端都有孔,看起来就像是针眼。
凶手将这金属杠吊在受害者喉咙的正上方。绳子的另一端则放在受害者的手中。西奥多被绑住了,所以他无法从铁杠下抽出身来。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拼尽全身力气向上拽住巨大的铁杠,希望碰巧路过这里的人来解救他。
但是那天夜里没人经过这里。
他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而那段铁杠还一直压迫着他的脖颈,直到他的尸体在12月的严寒中冻得非常僵硬。他的脖子在沉重金属杠的挤压下,只剩下大约一英寸的厚度。
他脸色惨白,两眼无神,透露着死亡的讯息,但萨克斯能想象出,在他挣扎求生的那十到十五分钟里,他的脸上会有什么样的表情:一定会因为用力而涨得通红,然后又被压得脸色发紫,眼球外凸。
到底什么人会用这些手段来杀人呢,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延长受害者死亡的过程呢?
萨克斯穿着白色的杜邦“特卫强”防护服,以免自己的衣服和头发破坏了现场。她调整好证据采集设备,同时和来自纽约警察局的两名同事讨论了现场的情况。这两位警察分别名叫南茜·辛普森和弗兰克·瑞特格,他们都在总部位于皇后区的犯罪现场调查总部工作。他们附近停放着犯罪现场部的快速反应勘查车——一辆大型的厢式车,里面装满了必备的刑侦设备。
她在自己的双脚上缠上橡胶带,以便和罪犯的足迹区分开来。(这也是莱姆的主意。“不过,为什么要费这个周折呢?莱姆,我穿着‘特卫强’防护服呢,又不是穿着逛街的便鞋。”萨克斯曾发表过她的反对意见。莱姆不耐烦地看着她说:“哦,对不起,我想罪犯们永远都不会想到去买‘特卫强’防护服的。一套要值多少钱,萨克斯?四十九点九五美元?”)
萨克斯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两起凶案要么属于有组织犯罪,要么就是精神变态者所为;前者通常会出现与这里情况类似的犯罪团伙标记,以便向敌对的团伙发出信号。而另一方面,如果这是个反社会的变态家伙,那么他会出于幻想或满足欲望的需要,费尽心机来布置杀人现场,也许这正是虐待狂的表现——如果案情涉及性侵犯的话——或者凶手只是为了残忍而残忍,并没有任何性欲的动机。根据她多年的街头现场调查经验,这种让受害者承受痛苦的行为本身,就能令加害者感受到发泄淫威的快感,甚至变得施虐成瘾。
罗恩·普拉斯基身穿警服,外套皮夹克,朝她走了过来。这位一头金发的纽约巡警身材修长,年轻精干,曾在克里莱案件调查期间帮过萨克斯,而且随时待命参与莱姆经办的案件。他曾与一名罪犯发生过激烈搏斗,因此受伤住院,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警察局安排他享受伤残退休待遇。
这位新出道的警员曾告诉过萨克斯,他曾和妻子珍妮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他到底要不要重返警察的工作?普拉斯基的双胞胎兄弟也是干警察这一行的,因此也给他出过主意。最后,他选择接受治疗,重返警察岗位。萨克斯和莱姆都很欣赏他这种年轻的热情,所以动用了一些关系,尽可能多地安排他来参加他们的调查工作。他后来对萨克斯说了心里话(当然了,这种话他从不会对莱姆说的):他之所以重返岗位,其中最重要的激励因素,就是犯罪学家莱姆不愿因为四肢瘫痪而停止工作,相反他积极执行康复计划,坚持每天的治疗。
普拉斯基没穿“特卫强”防护服,所以他在黄色警戒线外面停下了脚步。“天哪!”他盯着眼前离奇的现场喃喃地说。
萨克斯心里想,这种态度挺好的。她很高兴看到普拉斯基有这种反应。为了保证效率,警察需要掌握分寸,既不能表现出职业的冷漠,也不能因为在工作中目睹恐怖场面而沮丧消沉。优秀的警察在整个工作生涯中,都能感受到一定的愤怒和震惊。萨克斯自己就每天竭力保持某种程度的恐惧感受能力。
普拉斯基告诉她,塞利托和其他警官正在询问巷子周边大楼里的警卫和写字楼经理,看是否有人见到或听到袭击的过程,或者是否认识西奥多·亚当斯。他又加了一句:“排爆队还在检查现场发现的时钟,稍后会把它们送给莱姆……我会收集停在附近的所有车辆牌照。塞利托警探让我这样做的。”
萨克斯背对着普拉斯基,边听边点头。不过她对这些信息并不十分在意;目前它们并没有什么价值。她要勘查一下现场,同时试图清理干扰自己思绪的杂念。虽然从定义上来说,犯罪现场调查所涉及的都是没有生命的对象,但这种工作又会产生一种令人惊奇的亲近感;为了提高效率,刑侦警察必须在心理和情感上变成和罪犯同一类的人。恐怖的凶杀情景会在他们的想象中完整地展现出来:凶手当时在想什么,当他举起枪支、大棒或利刃的时候,他会站在什么位置,他如何调整自己的姿势,他是留在现场观看受害者垂死的痛苦,还是立刻逃离,现场有什么东西会吸引他的注意,诱惑他的是什么,令他反感的又是什么,他会采用哪条逃跑路线?这可不像制作嫌疑犯肖像那么简单——不是那种偶尔有用的、依靠多媒体特技制作出来的心理肖像描绘;这是一种艺术,用以挖掘犯罪现场的混乱场面,寻找寥寥无几的、有助于擒获嫌疑犯的黄金线索。
萨克斯正试图变成另一个人——就是那个设计恐怖手段来置别人于死地的凶手。
她双眼扫视着现场,上下搜索,左右兼顾:鹅卵石路面、墙壁、尸体、铁杠……
我就是他……我就是他……我想到了什么?我为什么要杀死这两个受害者?为什么用这些手段?为什么选择现在下手?为什么在码头作案,为什么又在这里?
但是其中的死因竟然如此的不同寻常,而且凶手的想法又如此迥异于她的推测,以至于她根本无法回答这些问题,至少现在回答不了。她戴上通话耳机:“莱姆,你在家吗?”
“我还能在哪儿呢?”他反问道,似乎觉得萨克斯的问题很有意思。“我一直在等着。你在哪儿?在第二处现场吗?”
“是的。”
“你看到了什么,萨克斯?”
我就是凶手……
“一条小巷子,莱姆,”她对着耳麦答道,“一条送货车走的死胡同。前面就没路了。受害者的位置靠近街口。”
“有多近?”
“十五英尺,整个巷子有一百英尺长。”
“他怎么会躺在那里的?”
“没有踩踏的痕迹,但他肯定是被人拖到遇害地点的;他的夹克和裤子下面都有盐粒和泥浆。”
“尸体附近有没有门?”
“有的。他几乎就正对着一扇门。”
“他生前在那座大楼里工作吗?”
“不是的。我找到了他的名片。他是个自由职业者。办公地址就是他公寓的住址。”
“也许他曾去那座楼里找客户,也有可能是附近的其他大楼。”
“隆恩正在调查。”
“很好。最靠近的门检查过了吗?罪犯有没有可能躲在那里等候受害者的出现?”
“有可能。”她答道。
“叫保安把门打开,我想让你检查一下门后面的情况。”
隆恩·塞利托在现场外围大声喊了起来:“没有目击者。大家都他妈的瞎了。哦,也都他妈的聋了……这巷子两边的大楼里有四五十间办公室。如果有人认识他,那也得花很多时间才能找到知情者。”
萨克斯和莱姆商量了一会,然后传达了这位犯罪学家的指示,让人打开了尸体附近的门。
“门开了。”塞利托准备开始检查,边说边往手心呵了口热气。
萨克斯对现场进行了摄像和拍照。她在尸体上和尸体附近寻找性行为的证据,但是一无所获。接着,她开始进行网格检查——即用所谓的网格模式对现场进行分片搜索,实际上就是在现场每一平方英尺的面积上来回走一遍,寻找相关物证。和许多犯罪现场调查专家不同的是,莱姆坚持要求只能由一名调查员来进行网格检查——当然是为了避免造成大面积的现场破坏——所以萨克斯独自用网格模式搜寻着。
不过,无论凶手是什么人,他一定非常谨慎,因为他没有留下任何明显的痕迹,除了故意留下的字条和时钟,还有铁杠、胶带和绳子等作案工具。
她向莱姆作了汇报。
“这些家伙天生就是要跟我们过不去,是不是,萨克斯?”
他原本轻松的语气变得愤怒了,尽管他还没有亲自站在这具尸体旁边,没有亲眼看见死者的惨状。萨克斯没心思听他的评论,继续现场的调查工作。她对尸体进行了初步的处理,以便移交给法医。她还收集了受害者的财物、指纹和脚印静电图谱,用粘性滚筒吸附了作案痕迹——这种工具类似于用来在衣服上去除宠物毛的刷子。
因为作案用的铁杠很沉,所以罪犯很有可能是开车来这里的,但是周围却没有车胎的痕迹。巷子中间撒满了防止路面结冰的矿盐,从而也防止了物体与鹅卵石路面的直接接触。
接着,她斜视了一下侧面,然后说:“莱姆,这里有些不对劲。就在尸体附近的地面上,大约在三英尺半径的范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你觉得那是什么?”
萨克斯弯下身来,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地上类似沙子的东西。她向莱姆作了报告。
“是不是用来防结冰的?”
“不是的。只有尸体身边有沙子。巷子里其他地方都没有。现在公路上都是用盐来进行雪天和结冰的路面处理。”她又往回走了几步。“不过只有少许不易觉察的残留物。就像是……对了,莱姆,凶手一定清扫过现场。用的是笤帚。”
“清扫过了吗?”
“我能发现笤帚枝的痕迹。好像他曾在现场散落了些许沙子,然后又清扫了一遍……不过,或许他并没有这样做。码头上的第一处现场并没有发现沙子和清扫的痕迹。”
“受害者身上和铁杠上有没有沙子?”
“我不知道……等一下,有的。”
“那么他是在杀人之后撒的沙子,”莱姆说,“这可能是用来遮蔽痕迹的。”
精心准备的罪犯有时会使用一种粉末状或颗粒状的材料——沙子、猫粪土,甚至是随手抓的一把面粉——在行凶后撒在地面上。然后,凶手再把这些东西清扫起来或用吸尘器吸走,这样就可以消除大部分的颗粒状痕迹。
“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莱姆问。
萨克斯盯着尸体看了一会,然后又注视着巷子里的鹅卵石路面。
我就是他……
那我为什么要扫地呢?
罪犯经常会扫去指纹,拿走明显的证据,但很少会大费周折去使用遮蔽痕迹的东西。她闭上眼睛,苦思冥想,想象着自己就站在这个垂死的年轻人身边,看他挣扎着拽住铁杠,不让它压断自己的喉咙。
“也许他将什么东西泼洒在地上了。”
但莱姆说:“这不太可能。他不会那么疏忽。”
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她继续思考着:我非常谨慎,这不容置疑。不过我为什么要扫地呢?
我就是他……
“为什么呢?”莱姆轻声问。
“他——”
“不是他,”犯罪学家纠正了她的思路,“你就是他,萨克斯。你得记住这一点。”
“我是一位完美主义者。我要抹掉尽可能多的证据。”
“没错。不过,虽然扫地能给你带来好处,”莱姆说,“你也要付出代价,那就是在现场停留更长的时间。我想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萨克斯更加费力地想着,感觉自己举起了铁杠,将绳子放在受害者的手中,注视着他痛苦挣扎的表情,他那向外凸出的眼球。我把时钟放在他的头边。嘀嗒、嘀嗒……我看着他渐渐死去。
我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我将现场清扫干净……
“想一想,萨克斯。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就是他……
有了:“莱姆,罪犯会这样想:我一定会回到现场。”
“什么?”
“我会重返现场。我的意思是,他会回来的。这就是他清扫现场的原因。因为他绝对不希望留下任何可能暴露他身份的线索:没有纤维、毛发、脚印,也没有鞋底粘附的尘土。他并不害怕我们能找到这些东西,从而发现他的藏身之处——他太聪明了,绝不会留下这类痕迹。不,他所担心的是,我们会发现某些东西,让我们在他重返现场时将他认出来。”
“好吧,也许是这样的。也许他是个窥视狂,喜欢看别人死的样子,也喜欢偷看警察的工作。或者,也许他想看见是谁在追踪他……这样他就能开始他自己的捕猎行动了。”
萨克斯感到脊背一阵发凉。她向四周看了看。像往常一样,街对面聚集了一小群看客。凶手是否就混在他们当中,此刻正注视着她呢?
莱姆又加了一句:“或许他已经回来过了……他一大清早就来过了,为了查看受害者是否真的死了。这就意味着——”
“他可能在别处留下了一些证据,就是说,在案发现场之外。人行道上,大街上。”
“没错。”
萨克斯俯身从警戒线下钻了过去,离开了圈定的犯罪现场,然后开始检查大街上的情况。接着,她又来到大楼前的人行道上。她在这里的雪地上发现了几个脚印。她没法判断哪些是钟表匠留下的,但其中有些脚印是由宽大的方格底靴子留下的,这说明有人——很可能是个男人——曾在巷子口站了几分钟,同时还左右移动着脚步。她向四周打量了一下,觉得一般人没有理由在此处停留——这附近既没有投币电话,也没有信箱,连扇窗子都没有。
“我在巷子口发现了一些可疑的靴子印,就在雪松街的路沿旁,”她对莱姆说,“脚印很大。”她继续搜索附近的区域,探了探一下旁边的雪堆。“呃,这里有情况。”
“什么东西?”
“一只金色的金属钞票夹。”她戴着乳胶手套,可是当她碰到这夹子时,还是觉得手指冷得像针扎似的。她数了一下里面的现金。“一共三百四十美元,簇新的二十元面值。夹子就紧挨着靴子印。”
“受害者身上有钱吗?”
“有六十美元,也都是新钱。”
“可能是罪犯拿走了票夹,却又在逃跑时把它弄丢了。”
她把票夹放在证据袋里,然后检查现场的所有其他部位,结果一无所获。
办公大楼的后门被打开了。塞利托和一个穿制服的办公楼保安站在门口。萨克斯开始检查那扇门,于是那两个人往后退了退——她在门上发现了无数的指纹,然后一一拍照,并把情况向莱姆作了汇报(他对此只是一笑了之)——之后,萨克斯又检查了对面昏暗的大厅。她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证据。
突然,一个女人惊恐的哭喊声刺破了寒冷的夜空:“噢,上帝啊,不!”
一位身材墩实的褐发白人女子,大约三十八九岁,冲到了黄色警戒线前面。一名巡警上前拦住了她。她用双手捂着脸,不停地啜泣着。塞利托走上前去。萨克斯也跟了过去。“女士,你认识这个人吗?”这个大块头的侦探问道。
“发生了什么事,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啊,上帝啊……”
“你认识他吗?”侦探又问了一遍。
那位女士哭得伤心欲绝,扭过头去,不愿再看地上的惨状。“他是我的弟弟……不,难道他——哦,上帝,不,他决不会……”她一下子跪倒在结冰的地面上。
萨克斯想起来了,这应该就是昨晚报警声称自己弟弟失踪的女士。
面对嫌疑犯,隆恩·塞利托的性格就像一只比特犬那么凶狠。可是在受害者和他们的亲属面前,他又表现出惊人的温情。此刻他的口气很温和,同时因为布鲁克林人特有的拖腔而显得嗓音很浑厚。他说:“我非常遗憾。他已经死了,真的死了。”他扶着那位女士站了起来,然后让她倚着小巷的墙站着。
“凶手是谁?为什么?”她看着自己弟弟惨死的现场,尖声问,“什么人会下此毒手?到底是谁?”
“我们还不清楚,女士,”萨克斯说,“我很难过。但我们会找到凶手的。我向你保证。”
那女士大口喘息着,同时转过脸来:“别让我女儿看见这一切,拜托了。”
萨克斯看到她身后还停了一辆车,两只前轮压在路沿上。当时车还没停稳,她就惊慌失措地跑了出来。汽车前排还坐了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女孩皱着眉头,盯着萨克斯看,头高高地昂着。塞利托走过去,站在尸体前面,不让女孩看见她舅舅的惨状。
死者的姐姐叫芭芭拉·埃克哈特,刚才她下车时连外套都忘了拿,所以这会儿她冷得蜷缩了起来。萨克斯领着她穿过刚刚打开的那扇门,走进她才检查过的办公楼服务大厅。这位女士已经变得歇斯底里了,所以她提出要用一下洗手间。等她从里面出来时,哭得已经不那么厉害了,但她依然惊魂未定,脸色苍白。她用毛巾擦了一下脸,开始解释自己的情况:她住在纽约的上东区,而她弟弟泰迪(注:泰迪是西奥多的昵称。)则住在案发现场附近。他们昨晚本来约好在市中心见面一起吃晚饭,但他一直没来。于是她打电话报了警,不过当时的车祸和犯罪记录中没有和他特征相符的人。她不停地给他打电话,一直打到午夜以后才放弃。今天早晨,她从警察那里得知有人发现了他的尸体,于是她和女儿就开车赶了过来。
芭芭拉也不知道凶手的动机。她弟弟是个单身汉,自己创业,是一位从事广告文案设计的自由职业者。他人缘很好,没什么仇敌。他也没有身陷三角恋情——没有惹恼别人的丈夫——而且从不吸毒,也没用过任何违禁药品。他是两年前才搬到纽约来住的。
死者没有任何明显的犯罪组织关联,让萨克斯感到很困惑;这就使得心理因素成为了最大的嫌疑对象,对公众来说,这种动机比团伙犯罪更危险。
萨克斯向芭芭拉解释了尸体的处理过程。在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时之内,验尸官会把尸体转交给死者最近的亲属。芭芭拉脸色阴沉地问:“他为什么要下此毒手?他是怎么想的呢?”
对于这些问题,萨克斯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芭芭拉走回车旁,塞利托一路搀扶着她。萨克斯望着他们的背影,目光却无法离开芭芭拉的女儿。小姑娘也回望着这位女警察,那目光令人无法承受。她现在一定明白了这个受害者其实就是她舅舅,而且已经命丧黄泉了。但是,萨克斯从她的脸上还是能发现一丝残存的希望。
可是这点希望眼看着就要破灭了。
她妈妈上了车,抱住了她。
最优秀的警察能感觉到某种义愤、某种震惊……
这种品质使得眼前的这一时刻更让她感到痛苦。
***
饥饿袭来。
文森特·雷诺兹躲在他们的临时住所里,躺在散发着霉味的床上。这地方以前竟然是座教堂,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很空虚,这种感觉无声无息地呼应着他那梨形大肚腩所发出的抗议。
这是一座古旧的天主教堂,位于曼哈顿哈得孙河边的一个废弃区域。他们把这里当作凶杀行动的基地。杰拉德·邓肯是外地人,而文森特则在新泽西有自己的公寓。文森特曾提出以他的公寓作为藏身之处,但是邓肯不同意,说根本不能这样做。他们不能和自己真实的住址发生任何联系。
他的语气像是在说教。但是说得挺在理。这情形就像是父亲在教训儿子。
“我们住在教堂里面?”文森特曾经问过,“为什么呢?”
“因为这房子已经在售十四个半月了。它并不是一处抢手的房产。一年到头也没人会来看房子。”他匆匆瞥了一眼文森特,说:“别担心。这地方已经不再是圣地了。”
“是吗?”文森特问。他觉得自己作恶多端,所以就算地狱有门,他也找不到直通地狱的路了。如今他闯入教堂,而无论这里是否是圣地,这也只能算是他一生中犯过的最轻的罪过了。
当然,房地产中介公司把教堂的门锁上了,不过钟表匠的手艺实际上就是锁匠的手艺(邓肯曾解释过,最早的钟表匠本来学的就是锁匠手艺),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就打开了后门的锁,然后又装上了他自己配的挂锁。这样一来,他们就能来去自由,而大街上或人行道上的行人都看不到他们。他把前门的锁也换了,还在上面涂了蜡,所以当他们在外活动时,如果有人想进教堂,就会在锁上留下痕迹。
这座建筑里光线很暗,阴风飕飕,有股廉价的清洁剂气味。
邓肯的房间在二楼,属于教堂的神职人员生活区,以前曾是牧师的卧室。文森特的房间在大厅另一端,以前曾被用作办公室。此刻他就躺在这里,里面有一张简易床、一张桌子、加热炉、微波炉,还有个冰箱(当然,“饿死鬼”文森特还有个厨房,虽然小了点)。教堂里还有电,因为经纪人过来的时候可能会用电灯。暖气也开着,这样水管就不会冻裂。
第一次看到这教堂时,他想到邓肯对时间的痴迷,于是说:“可惜这里没有钟楼。比如说大本钟。”
“实际上那是上面钟铃的名字,而不是里面机械钟的名字。”
“钟铃在伦敦塔上吗?”
“在钟楼里,”年长一些的邓肯再次纠正了文森特的说法。“就在国会大厦楼上。那座钟是根据本杰明爵士大厅而得名的。在19世纪50年代末,它是英格兰最大的钟。在早期的时钟装置里,只有靠敲钟才能报时。那时候没有钟面,也没有时针。”
“噢。”
“‘时钟’这个词起源自拉丁文‘cloca’,意思是钟铃。”
这家伙真是“百事通”。
文森特对此感到很开心。杰拉德·邓肯性格中有很多方面都让他很喜欢。他一直在想,他们这两个反社会的叛逆者是否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他有时会和其他律师助手和文员同事出去喝酒。但即使是“聪明人”文森特这时也不愿意多说话,因为他害怕在调侃女招待或邻座女宾的时候泄漏出不该说的话。饥饿会让你行事鲁莽(想想莎莉·安妮的那件事就会明白了)。
文森特和邓肯在许多方面都截然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心中都隐藏着黑暗的秘密。任何有过相同经历的人都知道,这种秘密会造成生活方式和政治观点的重大改变。
哦,是的,文森特一定会创造机会来发展他俩的友谊。
他用冷水洗了洗脸,又想起他们今天要去找的那个棕发白人女子乔安妮。这个卖花女就是他们的下一个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