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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他将改变美国

刘亚伟(美)
<奥巴马:他将改变美国>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序言 什么样的美国早晨?刘亚伟(1)
里根的“美国早晨”
1980年,民主党总统吉米-卡特寻求连选连任;共和党推出的候选人是罗纳德-里根,前好莱坞演员、加州的州长。1980年的美国可谓乌烟瘴气。国内是能源危机和经济滞涨,国外是苏联入侵阿富汗和伊朗的造反派占领美国驻伊朗大使馆。美国人民怨声载道,渴望变革。
借水门事件的东风和高举变革的大旗入主白宫的卡特在位四年应该说建树不少:在国内搞机构和预算改革,在国外与中国邦交关系正常化,与莫斯科达成限制核武器协议,并归还了巴拿马运河。但是美国选民认为他柔弱,太温和,太没有骨气。里根在与他的一次辩论中提出了“美国的早晨”——生活在早晨的美国人朝气蓬勃,意气风发。言下之意,卡特把美国变成了黄昏,变得暮气沉沉,不敢面对苏联和伊朗的挑战。
里根问选民:“你们的生活比四年前更好了吗?”
选民的答复是一个斩钉截铁的“绝对没有。”56岁的卡特被轰出了白宫,69岁的里根从西海岸来到东海岸,号召美国人民回归没有种族矛盾、没有文化冲突的年代,拥抱美国传统的价值理念,吃饭,种地,自力更生,嫉恶如仇。
用《时代周刊》专栏作家乔-克雷恩的话说,里根给人的印象是他把共和党从华尔街领走,领着它走上了美国小镇的小街(MainStreet)。反共、减税、小政府、强国防是里根的政策基石。玛丽莲-伯格在2004年《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中说,里根似乎具备罗斯福的乐观向上、艾森豪威尔的小城信仰和肯尼迪的朝气蓬勃。他驱散了卡特时期美国的萎靡不振,让美国重新恢复了信心,里根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受美国人民欢迎的总统之一。
2004年里根去世时,当时纽约州的州长乔治-帕塔基说,“那个常常提醒我们美国永远是早晨的伟人的太阳落山了。里根总统在我们心中永远是一个刚正不阿、立场鲜明的人,他的希望常在、乐观向上和机会永驻的性格总让美国人与人为善。”
但是,问题是共和党并没有能走出华尔街,而小街在美国100年前就已不复存在,种族之间的纠葛和不平等在美国还没有建国时就深深渗入了它的血脉。虽然里根和老布什最后宣布击败克里姆林宫的“混蛋”并摧毁了苏联这个“邪恶的帝国”,但是共和党的颜色也越变越白,越来越陷入原教旨基督教的教义里不可自拔。
麦凯恩和佩林的“美国小城”
老布什和小布什在1988年、2000年和2004年的选举中同样用“美国的早晨”击败了民主党候选人。两位均来自得克萨斯州,在那里生活和工作的人头脑简单,立场鲜明,明辨是非,是华盛顿的局外人(虽然老布什的整个政治生涯都是在华盛顿度过的),而迈克尔-杜卡基斯、艾尔-戈尔和约翰-克里都来自东海岸(虽然戈尔是田纳西人,因为其父是联邦参议员,他从小到大都是在华盛顿度过的),都毕业于常青藤大学,都有学究气,都太冷漠,都没有幽默感并高高在上,都缺乏可以跟普通选民沟通、体会他们的艰难困苦的本事(克林顿是民主党唯一可以感觉到普通美国人痛苦的总统候选人,也是第一位试图把民主党从左派拉向中间的候选人,因此得以在1992年和1996年两次击败共和党候选人),因此都败下阵来。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序言 什么样的美国早晨?刘亚伟(2)
进入2008年,美国的国际地位可能从来没有像目前这样脆弱,美国的国内经济也可能处于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最经不起风吹浪打、最可能进入危机的境地,美国人民对现任政府的不满也可能是最高涨的时候(民调显示,80%的美国人对目前国家的走向和发展表示不满)。因此,无论哪一个民主党人成为总统候选人,击败共和党的对手都应该是唾手可得的事。从预选开始到8月底,美国的民调也基本反映了选民支持变革、渴望换人的心态。
然而,9月初,奥巴马大幅度的领先突然烟消云散,引起民主党和其支持者的恐慌。是奥巴马的竞选出了错,还是麦凯恩和佩林有了杀手锏?按照克雷恩的分析,民主党在本来应该是稳操胜券的选举中为何遭遇阻击,是因为民主党没有自己的“神话”(Myth)去回击共和党的“异想天开”(Fantasy)和“怀旧”(Nostalgia)。里根有他的“美国的早晨”,麦凯恩和佩林有他们的“小城”。莎拉-佩林在她接受副总统提名的演讲中说,“我们的小城造就好人。我跟这些好人一起长大。他们承担着美国最艰巨的工作,种粮食、开机器、上战场。无论风调雨顺还是风雨飘摇,他们都热爱自己的国家,并为美利坚感到自豪。”
仔细掂量,佩林的话其实没有任何真实性可言,但是她所说的那个不复存在的美国,早就消失的小城价值观,农民特有的正义感和正确感却对普通美国人有牢不可破的吸引力。他们不愿意面对一个黑白不再分明、权势不再绝对、敌人不再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务农不再被尊重、移民不再受限制、同性恋不再扭扭捏捏、躲躲闪闪的美国。
奥巴马的“美国梦想”
我们可以说奥巴马是一场运动,也可以说奥巴马刮起了旋风,但能更为准确地界定奥巴马现象的比喻可能是奥巴马是一张白纸,凡是梦还没有被严酷的生活所摧毁的人都可以挥舞大笔在他身上作画,而那幅画的精髓却是一个平等、团结、友爱的美国,一个心平气和对待世界并意识到自己说一不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的美国,一个可以通过创新和合作去解决自己的能源问题、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的美国。
这个梦想起于林肯(共和党最著名的领袖之一),在民主党的领导人如小罗斯福、杜鲁门、肯尼迪和约翰逊的呵护下壮大,也被像奥巴马的父亲那样来到美国读书和打工的人所拥抱,更被马丁-路德-金插上了翅膀。林肯被刺杀了,肯尼迪被刺杀了,移民到美国的人忍受折磨和煎熬,金也被刺杀了。
一个梦,如此沉重,压断了很多人的脊梁,扭曲了很多人的灵魂,泯灭了很多人的生命。
现在,这个梦好像一股脑全部压在了奥巴马的肩头。他没有经历过战火,对他最大的考验可能是在芝加哥的街头“搞社区革命”;他没有出任过行政职务,在参选之前他管辖的最多的人可能是几十个《哈佛法学评论》杂志的编委会和几百个在联邦参议院为他工作的助手;他没有丰富的外交经验,去非洲寻过根,到俄罗斯看过沉默的核武器。也许,他的崛起是他用自己的生活经历显示了这个梦的鲜活;也许,他的获胜是他的演讲把人们带回了45年前金在华盛顿发表“我有一个梦”的只争朝夕的岁月;也许,他的可能当选意味着美国在经过232年血与火的历练和打磨之后,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腾飞。
但是,奥巴马的“梦想”如果成真,它对那些渴望和期待美国走回从前,走回那种以压迫和凌辱为代价的和谐,走回华盛顿模式就是世界模式、美国的安全就是世界的安全的年代的美国人来说就是恐怖,是威胁,是反动,是大逆不道,是违背天命和人意的。
因此,奥巴马必须被“扼杀”,而且不惜一切代价。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序言 什么样的美国早晨?刘亚伟(3)
2008年的决定是美国的转折点
2008年的大选是美国政治思潮中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比拼,也是美国的“黄金般”的过去和“不可捉摸”的未来的较量,还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及他们的各自的支持者对美国在21世纪走向的辩论,更是一场文化仗。
决定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战役中谁胜谁负的不是奥巴马和拜登,也不是麦凯恩和佩林,而是美国人自己。笔者在2004年大选落定之后曾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上帝保佑美国,谁保佑美国人自己呢?”其中的几段也同样适用这次大选:布什的广告和演讲所勾勒的克里当选的图画似乎可以超过但丁对地狱的描写:克里当选,“9-11”会再次发生,美国人民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民主党人入主白宫,他们会宣布《圣经》为非法读物;克里和爱德华兹掌权之后,美国那些靠打官司吃饭的律师会更加穷凶极恶;克里要是做了武装部队总司令,他在保卫美国的战略利益和人身安全之前会先征求联合国的意见,特别是法国和德国领导人的意见;克里要是有机会提名最高法官,美国就会变成同性恋的乐土。
凡是有起码判断能力的选民都会知道,以上事情发生的可能性近乎于零,但是至少美国一半以上的投票人相信这是不可阻挡的现实。美国选民的政治参与和判断能力类似大众消费人,他们在电视上看到商业广告,然后就去购买那些商品,至于那些商品的好坏要在使用之后才能发现。但总统不是商品。商品在一个月之内可以退换,总统要跟选民厮守漫漫四年。
如果美国选民的素质如此,他们能选出好的总统吗?他们选不出好的总统,整个世界不是都跟着受罪吗?上帝为人类赴难,美国总统可以为人类造福,也会把世界拖向混乱和战争。而当这样一个重要的职务是由一群孤傲的、按摩西的所谓“十大戒规”行事并不对外界发生的事情做任何独立的判断的人选举产生,这些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大劫大难就离人类不远了。而当美国是在一个只用单色眼镜看世界,并认为美国的价值观就是世界的价值观,美国总统可以把自己奉行的制度轻而易举地推广到世界时,它的道义的和说服的权威就会崩塌。
上帝保佑的美国似乎并不受它的人民的保佑。11月4日选举的结果如何我们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有一条我们可以肯定,今后7个星期的鏖战会令人眼花缭乱和胆战心惊。
美国的早晨不是巴格达街头的爆炸和阿富汗山区的剿匪。
美国的早晨不是让一个只要被批评就拿出“战俘牌”做挡箭牌的总统坐在白宫看日出日落。
美国的早晨不是允许一个号称因为在自己所管辖的一个小岛上可以眺望俄罗斯于是就有丰富的外交经验,并坚信美国政府和美国人的言行其实都是上帝的规划的人离世界最有权势的职位仅有一个心跳之隔。
美国的早晨不是关闭移民的大门,不是宣判妇女堕胎违法,不是去阿拉斯加州的冰原钻探石油,不是让华尔街的金融家为了利润而不顾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则……
但是,美国的选民也的确不清楚奥巴马的美国早晨是什么样的。
他们观望,他们探讨,他们投票,他们见异思迁,他们这山望着那山高,他们被广告欺骗,他们被自由的媒体蛊惑,他们看不清,辨不明。
但是,他们会骄傲地去投票。
他们的票最终会决定美国是进入一个旭日东升的早晨,还是一个血色迷蒙的黄昏。
奥巴马:他将改变美国第一章奥巴马:从哪里来?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那么奥巴马的困惑和不满又来自何处呢?(1)
我出生在一个没钱、没地位的家庭。我母亲生我的时候还是个女孩子,我父亲在我两岁的时候离家而去。但是,我们的家人给了我爱,给了我教育。最重要的是,他们给了我希望。这个希望就是,在美国,只要你去争取,只要你去努力,只要你去奋斗,就没有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奥巴马,2008年2月12日波托马克预选结束后的发言芝加哥一次“无声无息”的演讲告诉了我们什么?
2002年10月30日,芝加哥秋高气爽。
在市中心的联邦广场,一些反对布什政府的自由派人士组织了一次反战集会。
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是这次集会发言的人之一。
奥巴马此时39岁,身为伊利诺依州的参议员,正在考虑是否在2004年竞选联邦参议员。
一开始,奥巴马说:据说这是一个反战的机会,但是我想清楚地告诉诸位,我并不是反对所有的战争。大家可以想想,如果没有内战,没有几十万人的流血牺牲,奴隶制不会被取缔,我们的联邦也不会那么坚不可摧。他接着说: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
在珍珠港被炸的次日,我的祖父就入了伍,在巴顿将军的麾下作战。在欧洲战场上,他目睹了许多已死的和垂死的人,他听闻了波兰奥斯维辛和特雷布林卡集中营的惨状。他在为一个更广阔的自由作战,这种自由作为民主弹药库的一部分,最终战胜了邪恶,他的战斗并非徒劳。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
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
“9-11”之后,在见证了血腥和毁灭、烟尘和眼泪之后,我支持政府追剿和根除那些以不能容忍的名义屠杀无辜的人。我自己也愿意拿起枪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我还知道,今天聚集在这里的人群中,并不缺乏爱国者,也不缺少爱国精神。
我反对愚蠢的战争,我反对头脑发热的战争。我反对政府里像理查德-珀尔、保尔-沃尔福威茨和那些坐在沙发里指手画脚的周末武士把他们自己的意识形态议程强加给我们而不计生命代价和可能造成的苦难……
我反对像卡尔-罗夫那样的政治掮客用战事转移我们对没有医保的人数上升的事实、贫困率升高、工资下降的事实的关注,转移我们对跨国公司的丑闻和刚刚经历大萧条以来最差的一个月的股票市场的跌宕的关注。
我反对的是愚蠢的战争,鲁莽的战争,一场不是基于理智而是出于冲动的战争,一场不是基于原则而是出于政治需要的战争。奥巴马接着向听众阐述为什么他认为萨达姆并不对美国构成任何威胁,最大的威胁其实来自拉登。
随后,奥巴马用系列排比句指责布什政府的政策失调和失控、愚蠢和徒劳。他说:你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让我们这样结束对本-拉登和基地组织的战争:通过高效协同的情报部门,封锁恐怖主义的资金网络,建立健全的国土安全体系,而不仅仅是用颜色分级的警报。
你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那让我们先打一场仗,保证联合国视察员可以履行职责,督促我们严格遵守不扩散条约,保证像俄罗斯这样之前的敌人和眼下的盟友保护和最终消除它们的核武器库和核原料,禁止印度和巴基斯坦这样的国家使用他们已经拥有的这种恐怖的武器,并确保我国的军火商人不再为这地球上数不清的战争添油加料。
你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让我们先为中东民情而战:确保我们在中东的那些所谓盟友——沙特和埃及——能不再压迫他们的人民,不再压制反对意见,不再纵容腐败和不平等,不再祸害他们的经济,否则他们的青年就会在没有教育、没有前途、没有希望的环境下长大,成为恐怖组织的生力军。
你真的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让我们先为能源而战:制定明智的能源策略,不是去迎合埃克森、美孚这些石油巨头的利益,而是要摆脱我们对中东石油的依赖。
这才是我们需要的战争,这才是我们愿意奔赴的战场,让我们对无知和狭隘开战,对腐败和贪婪开战,对贫穷和绝望开战。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那么奥巴马的困惑和不满又来自何处呢?(2)
军事战争的后果残酷无情,牺牲难以估量。在我们有生之年,我们也许会有为了捍卫和平而参战的机会,要以战争的代价来捍卫我们的自由。然而,我们却不应该、我们也不会盲目地走上这条地狱之路。我们也不允许那些愿意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愿意用鲜血来印证忠诚的人们,作出这样巨大、却又徒劳无益的牺牲。奥巴马的讲话赢得了参加集会的人们的热烈掌声,但是此时的奥巴马还是美国政坛的无名之辈,当地媒体仅用很小的篇幅报道了这次集会,并没有连篇累牍地介绍奥巴马演讲的卓越、言锋的犀利、推理的巧妙和反战的愤慨。
然而,这次演讲本身和围绕它发生的事情却可以从很多方面解释奥巴马作为一颗政治巨星升起的背景和原因。
首先,这次发言展示了奥巴马非凡的演讲能力。
一个政治家的演讲能力已经成为他或她能否当选的重要的能力之一。在近代美国,很少有不会讲话的人出任高官,特别是需要经过直选才能出任的职位。其实,奥巴马早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口才很好,讲话可以打动人心,能够引起辩论,常常点燃热情。从那时起,奥巴马的每一个政治转折几乎都跟一次精美绝伦的演讲连在一起,他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演讲是他成为全国著名的民主党人的助推器;他2007年2月8日在伊利诺依州州府春田市宣布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演讲让选民感到他代表着变革,或许可以像林肯一样改变美国;2008年初他在衣阿华州党团初选获胜后发表的演讲展示了一代新政治家的远见和他对美国政治改革的设计;2008年4月在费城独立厅附近的演讲使他得以度过由于牧师怀特引起的争议,奠定了他最后击败希拉里-克林顿的基础;2008年8月28日,他在丹佛露天体育场演讲,清晰而明确地阐明了民主党和他的议事日程:改造联邦政府,重播美国梦想。
第二,同意参加反战集会并发表演讲显示奥巴马作为有政治抱负的人的精明和算计。
在发表这次反战演讲之前,奥巴马正在考虑是否竞选联邦参议员。反战集会的主要组织人是芝加哥一位70多岁的自由主义派的领军人物贝蒂-索尔兹曼。索尔兹曼来自民主党的政治世家,她的五个兄弟和其他亲朋好友分别在小罗斯福、肯尼迪和卡特内阁出任高官。1960年,她曾为民主党人阿德莱-斯蒂芬森(AdlaiStevenson)在竞选总统提名时发表的演讲所倾倒。1968年,她是民主党人尤金-麦卡锡(EugeneMcCarthy)竞选总统提名时竞选团队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她还是伊利诺依州前联邦参议员保尔-赛门(PaulSimon)的芝加哥办公室主任,与芝加哥的政治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取得她的支持就有了进入芝加哥和伊利诺依州民主党势力圈的钥匙。同时,索尔兹曼还跟赛门的一个主要智囊艾克斯罗德(Axelord)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此外,索尔兹曼不仅有巨大的募集政治捐款的能力,自己也是腰缠万贯,常常出资支持民主党的各种活动。索尔兹曼1992年第一次与奥巴马相遇。当时奥巴马刚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到芝加哥一家律师事务所出任人权律师。她为奥巴马的口才所折服。她事后告诉记者,见到奥巴马如同见到斯蒂芬森,只是前者的口才更好,他讲话可以让人“着魔”。
因此,当索尔兹曼开始策划反战集会的时候,她自然想到了奥巴马。她已经知道奥巴马对布什政府入侵伊拉克的计划不以为然,并打电话给奥巴马,让他参加这次集会。奥巴马十分清楚参加这样的集会并发表演讲对他即将宣布的竞选联邦参议员的计划会有极大的影响。跟当时支持率极高的布什总统唱反调有什么政治风险?会不会有选民指责他不爱国,对打击恐怖分子三心二意?这样的举措会不会提前让他的竞选夭折?奥巴马感觉事关重大,去咨询他的主要政治顾问绍蒙(Shomon)。绍蒙说,如果是索尔兹曼让你去发表演讲,你不能拒绝。得罪她就是得罪芝加哥的民主党人。但是,绍蒙还说,“你必须字斟句酌,因为无论你讲什么,它的政治余震会延绵不断。”除了不愿意得罪索尔兹曼,奥巴马此时还想让索尔兹曼的老朋友艾克斯罗德参加他的竞选班子。10月28日,集会召开两天之前,奥巴马给索尔兹曼打电话,表示他会出席这次反战集会并发表演讲。之后,他回到家里,用整整一个晚上把自己的发言写在稿纸上。奥巴马事后说,“我想把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真真切切地表达出来。”
奥巴马的反战态度并不是政治投机,但是不考虑后果或在普通选民的认识还没有成熟的时候提出与政府主导政策完全相反的观点也会带来极为负面的后果。对作为即将参加一次重要选举的奥巴马来说,这次决定非同小可。他在作出决定前的细致和深思熟虑,他对助手意见的认真倾听,他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现实的认真评估和他在决定之后的精益求精都在这里有了体现。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那么奥巴马的困惑和不满又来自何处呢?(3)
最后,奥巴马的演讲也从一定的程度上显示了他在从政之路上的绝好运气。
即使奥巴马是天才,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在2002年10月,在伊拉克战争开始5个月之前,他也不能预料这场战争的后果会是什么,美国是否可以在短期完成使命,解放伊拉克,推翻萨达姆,在中东这个除了石油就是独裁的地区建造一个民主灯塔,消灭酝酿恐怖分子的土壤,保卫美国的国家利益,维护世界的政治和平与经济繁荣。
在奥巴马发表反战演讲的前后,美国的参议院也在讨论是否授权布什总统出兵伊拉克。几位有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计划的参议员也在权衡支持布什会在他们竞选的时候得分还是失分。2004年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JohnKerry)和参加2008年角逐的希拉里-克林顿和约翰-爱德华兹(JohnEdwards)当时都投票支持布什总统出兵的决议。他们当时经过认真考虑作出的决定最后都成了他们竞选没有获得成功的致命伤。克里2004年在竞选中开始反战,并说“我先投票支持战争,又投票反对战争”,被共和党抓住小辫子,认定克里是一个摇摆不定、没有主见的政客,进入白宫只能给美国的国家安全带来灾难。爱德华兹参选伊始就对自己投票支持入侵伊拉克向选民道歉,但是对那些从一开始就反战的民主党人来说,爱德华兹的投机取巧不可饶恕。希拉里在参选后,民主党更为偏左的组织不断要求她就投票支持战争一事向选民道歉,但是为了避免在赢得提名后被共和党人指责为摇摆不定或者不够果断,希拉里一直拒绝承认当时投票支持布什总统是一个错误。等到她意识到自己不这样做就会丢失很多民主党选民的支持的时候,奥巴马已经势不可挡。
奥巴马在战争之前的反战演讲是他竞选总统的长征开始之后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亮点,他准确预见了伊拉克战争可能的后果,他对伊拉克战争是一场愚蠢的、头脑发热的战争的看法到2006年几乎已是美国大多数人的共识。在选民确定自己的候选人时,准确的政治预测和敏锐的政治嗅觉自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坐标。
奥巴马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这样评估2002年那次令人难忘的演讲:这是最让我自豪的一次演讲。你知道,发表那样的演讲并不容易,因为我正准备参加竞选联邦参议员,当时的政治氛围很难把握。布什的支持率有65%。人们也不知道这次战争的后果会不会是像第一次海湾战争,眨眼之间,大家就开始欢庆胜利了。不过,我当时知道,就在我发表演讲的时候,这场战争从军事上讲一定极为成功,可谓迅雷不及掩耳。我一点都不怀疑美国的部队可以大获全胜。那个演讲稿的确写得很好。“有朝一日我会是职业篮球队员!”
2007年,在奥巴马宣布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之后,一些人纷纷传播奥巴马还在印度尼西亚念小学的时候就写过一篇“我将来要当总统”的文章。散布这个故事的人可能别有用心,为的是让选民认为奥巴马从小就野心勃勃和工于心计,从小就开始策划自己前往白宫的长征。
2008年8月22日《华盛顿邮报》发表该报社记者大卫-莫兰尼斯撰写的长篇通讯《虽然奥巴马必须离开去发现自己——夏威夷是他崛起的基础》。莫兰尼斯采访了不少奥巴马在夏威夷上中学时的同学,并看到奥巴马在高中四年级年鉴中给他的好朋友托尼-皮特森留的话:认识你很高兴,希望我们今后保持联系。无论你今后做什么,祝你好运。对了,要拿到那个法律学位。有朝一日我会是一名职业篮球手。如果我为了更多的报酬起诉我的球队,我会找你帮忙的。也就是说,直到1979年,奥巴马18岁,他并没有想到过自己今后会从政,更不会想到他会在29年之后成为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并极有可能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上高中的时候,奥巴马并非不读书,但是他更加热爱的是篮球,后来终于进了校队,并因为不能经常上场跟校队教练发生冲突。如果当时奥巴马有什么政治的话,他的政治就是通过篮球寻找自己的身份,用篮球发泄自己的困惑和不满,相信篮球可以把他带到很远、很幸福的地方去。
奥巴马的出生和成长可以说是全球化的产物,而全球化的一个后果就是改变世界和改变自我的机会的增加和扩展,个人身份的混杂和失落,民族和种族文化的交融和模糊,地区经济发展和各地居民收入的膨胀与收缩,日常行为的不可预测和怪诞。奥巴马从小到大所有他认为不可理喻并且需要靠毒品去消除的痛苦、他关于自己身份的漫长确认和行为的认定、他的放弃在咨询公司的薪水优厚的工作而去做社区组织人、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最后从政都与全球化的捉弄有关。
奥巴马的外公和外婆最早住在美国的堪萨斯州。二战开始之后,他的外公从军去了欧洲,而他的外婆也在一家国防工厂上班。二战胜利之后,奥巴马的外公和外婆不再想住在平淡和无聊的堪萨斯,开始了从一个州搬到另外一个州的生活,先后去了加州、德州和俄克拉何马州。奥巴马的母亲是独生女儿,因为她的父母想要个儿子,因此在她出生时给她起了个斯坦利-安妮的名字。斯坦利高中一年级时,她的父母又搬到了华盛顿州西雅图市郊的墨色岛。外公到一家家具店做销售,外婆进了一家银行任职。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那么奥巴马的困惑和不满又来自何处呢?(4)
斯坦利-安妮上高中时在家算是听话的孩子,在学校以言锋犀利、知识渊博著称,虽然她说话轻声细语,但是在受到侵犯或不高兴的时候她会用自己的眼神表达出来。高中毕业那年,她的第一志向是进芝加哥大学读书。她的父母说芝加哥太远,不放心,否决了她的志向。她又试图进入当地的华盛顿大学读书,再次被父母拒绝,因为他们这时已经决定举家迁往夏威夷的檀香山。斯坦利-安妮只好随着父母到了檀香山,并在夏威夷大学读书。
1959年,在斯坦利-安妮一家搬到檀香山一年之前,夏威夷大学接受了本校历史上第一位来自非洲的学生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也就是奥巴马的生父。关于奥巴马是如何进入夏威夷大学的说法多种多样,已经无法核实。他曾经告诉一位记者,他在非洲东部肯尼亚维多利亚湖畔长大,为了能到种族偏见不多的夏威夷大学读书,他到当时还是英国殖民地的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工作,积攒学费。另外一种说法是夏威夷大学是唯一给他奖学金的学校。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在肯尼亚遇到两位来自美国的妇女,她们告诉他可以参加函授教育,通过进入美国大学的考试。无论他是怎么到夏威夷大学的,他留学的目的是为学习工商管理,并希望在学成之后回国,为肯尼亚的经济起飞效力。他对采访的记者说,当时,肯尼亚人正处在转型期,抛弃过去的部落生活并不容易,接受西化的东西更是艰难。
奥巴马个头高大,皮肤黝黑,戴一副宽边眼镜,操一口标准的牛津英语,会跳舞,能写诗,嗓子特别洪亮。据当时在夏威夷大学认识他的同学说,如果奥巴马讲话,大家都会回头去看讲话的人,那声音奇特、迷人,特有感召力。到夏威夷大学之后,奥巴马结交了不少朋友,也接受过几次当地报纸记者的采访,他讲自己对夏威夷的种族关系的看法,谈肯尼亚旨在推翻殖民统治的起义,但却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已经结过婚,离开肯尼亚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夫人带着一个孩子,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孩子。
1960年夏天,奥巴马在夏威夷大学的第二年,安妮刚刚入学。前者25岁,后者还不到18岁。也许是奥巴马迷人的英语口音,也许是他周正的相貌,也许是他洪亮的嗓音,总之安妮对奥巴马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几十年后,安妮给奥巴马讲过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故事。奥巴马在他的回忆录《源于父亲的梦想》里是这样重复他母亲的话的,“他让我在大学图书馆门前等他。我去了,他还没有来。所以我想我就再等他几分钟。天气很好,我就躺到了一把长椅上。没过一会儿我就睡着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和他的两个朋友来了。我醒来了,他们三个站在那里看着我。我听到他一本正经地对他们说,‘你们都看到了,伙计们。我跟你们说她是一个好姑娘,而且她会等我的。’”奥巴马是这样解释他母亲的举止的,她孤单,困惑,不满父母的压抑,黑人在她脑海中的印象是淳朴、厚重,而他父亲自然知道如何去讨一个少女的喜欢。
安妮是在俄语课上碰到奥巴马的。到了秋天,安妮和奥巴马已经是恋人了。安妮写信告诉她在西雅图的同学,她在夏威夷找到了新的自由,她不再允许别人叫她斯坦利,是温情脉脉的安妮了。奥巴马不是没有告诉安妮他已经结过婚,只是说他正在跟自己的第一个妻子离婚。安妮当时似乎并不介意。奥巴马的熟练和安妮的无知可能是安妮很快怀孕的原因之一。奥巴马和安妮双双通知各自的父母,他们要结婚。奥巴马的父亲来信说不同意,他不认为他跟一个白人女性的婚姻可以延续长久。安妮的父母也坚决不同意。奥巴马的父亲自然不能约束他,而不到18岁的安妮居然也对父母的劝阻置之度外。安妮的母亲一直拒绝对媒体谈论自己的女儿,不过她跟《芝加哥论坛报》的一个记者说过,安妮是个倔强和不因循守旧的孩子,常常有惊人之举,但是她和奥巴马的关系不仅令家人震惊,她的固执更是前所未有。1961年2月2日,两人飞到夏威夷的毛伊岛结了婚,没有家人、朋友的祝福。不久,安妮在给同学的信里说,她已经结婚了,她的孩子8月出生。
小奥巴马出生后,安妮辍学照顾他。老奥巴马经过三年的刻苦,在1962年6月以全优的成绩毕业。不到一个月,他就离开夏威夷,并且一去不归,直到1972年才回到檀香山看望他们母子。奥巴马是6月22日离开的,当天的报纸登了一条消息,说夏大的本科毕业生奥巴马将用几个星期参观美国的一些大学,之后去哈佛大学读经济学博士。这篇报道没有说奥巴马有妻子和一个不到两岁的儿子还在夏威夷。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那么奥巴马的困惑和不满又来自何处呢?(5)
按照奥巴马和其他一些试图记述奥巴马家庭生活的记者的话说,老奥巴马从新大学(theNewSchool)和哈佛大学都拿到了奖学金,如果他去前者,就有足够的奖学金养家糊口,让妻子和儿子去纽约;但是他更看重哈佛的名望,因此决定去波士顿。虽然奖学金不够,安妮还是准备带着儿子去波士顿投奔丈夫。她已经到了西雅图,但不知哈佛那边发生了什么,安妮没有成行。由于未能进入西雅图大学续读本科,她只有带着儿子回到了檀香山。一个20岁不到的母亲被丈夫抛弃了,年幼的孩子被父亲扔下了。母子相依为命,生活不无艰辛,好在安妮的父母一直是她的靠山。
光阴似箭。到1967年,奥巴马6岁了。母亲终于从夏大毕业,拿了一个数学的本科学位,也跟奥巴马的父亲离了婚。期间,她跟一个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国际学生洛洛-索雷托结了婚。奥巴马的父亲已经从哈佛拿到经济学博士学位,并返回了肯尼亚,又跟第三个女人结了婚。1966年,印尼发生政变,索雷托被勒令回国,派往新几内亚工作一年。1967年,他回到雅加达,在一家石油公司供职。安妮带着奥巴马来到继父身边,并找到了一份在美国使馆教英语的工作。
对6岁的奥巴马来说,印尼是一个充满新奇和嬉戏的世界,索雷托为了让奥巴马高兴,买来了猴子、家禽和鳄鱼。索雷托还言传身教,熏陶奥巴马如何保护自己,不要给要饭的任何钱款,怎样跟仆人打交道,必须以现实的眼光看待复杂而不是清晰地分为好坏的世界。索雷托告诉奥巴马,“你妈妈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对女人来说这是好事,但是你将来会是男子汉,男子汉必须要强悍和精明。”索雷托循循善诱地对奥巴马说,男人会利用其他男人的弱点先下手为强,“国家之间也是这样。”
奥巴马跟当地的同龄人一起上了宗教小学。但是,安妮意识到,这里的教育可能不足以让奥巴马将来跟上美国的同龄人。因此,她给奥巴马安排了函授,每天早上四点把他叫起来,学习历史、算术和常识。
从夏威夷到印尼,母亲给了奥巴马纯真和爱,告诉他世界是美好的,人是可信的,善待别人,别人就会善待你,而索雷托却让奥巴马看到了生活的另外一面,权势和权力,隐藏的和公开的。
岁月逐渐把索雷托学生时代的棱角磨掉了,他成了印尼外企的员工,为洋人做事,丢掉了自己的理想和志向。安妮可能感到极度的幻灭和失望,她和索雷托渐行渐远,慢慢把注意力转向对印尼文化和社会的研究。到1970年奥巴马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出生的时候,安妮和索雷托的婚姻正在走向终结。奥巴马成人后反思自己的成长与母亲和继父的关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承认现实让人松懈和瓦解(索雷托),保持纯真让人上进和提高(安妮)。
四年后,安妮作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自己滞留印尼,把奥巴马送回檀香山读书。由于奥巴马的外公跟一个校董认识,奥巴马得以进入夏威夷最为有名的私立学校——普纳候学校——读书。奥巴马开始了跟外公外婆的生活。这个时候,外公已经不是家具销售人,而改卖人寿保险了。奥巴马经常在周末听到外公给客户打电话预约下周的见面,而对方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和拒绝。听到外公沉重的叹息,奥巴马心如刀绞。好在外婆因为工作出色已经升任银行的副总裁。
1972年12月,奥巴马“失踪”10年的父亲回到檀香山。奥巴马的母亲匆匆从印尼赶回来,又跟他讲了很多他父亲的故事。父亲待了一个月,提出跟母亲复婚被拒绝。圣诞节的时候,父亲给了他一个篮球做礼物。在这期间,父亲曾有一次当着全家人面让他关掉电视去写作业,令奥巴马愤怒不已;应奥巴马班主任的邀请,父亲还到他的班上介绍了肯尼亚,听得全班同学目瞪口呆,让奥巴马自豪无比。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那么奥巴马的困惑和不满又来自何处呢?(6)
不久,安妮带着女儿玛雅返回檀香山,进入夏大读人类学学士学位。一家三口于是住进了一个公寓,离奥巴马的学校更近了。安妮只有一点奖学金。玛雅后来回忆说,公寓了有一个电视和一把摇椅。外公外婆常常接济他们。
又过了三年,安妮开始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不得不返回印尼。奥巴马此时没有任何兴趣跟母亲返回那个遥远的国度,又开始了跟外公外婆的生活。
也许是为了建立跟远在天边的父亲的联系,奥巴马开始全身心地投入篮球,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有时间,就能看见他在不停地练习投篮或带球过人。母亲看到奥巴马如此投身于篮球,不禁为他的学习感到担忧。但是奥巴马并不理会母亲的劝阻,坚信篮球是他今后成名的唯一途径。对篮球的狂热可能来自奥巴马肤色和种族意识的觉醒。虽然奥巴马的母亲常常开玩笑说,作为一个来自堪萨斯的白人女人,她跟一个非洲男人或印尼男人结婚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的肤色是褐色的,因此他们不会担心被晒黑。对奥巴马和玛雅,她总是说,混血其实是一个礼物,使得他们是多层次和多维的。但是,在美国,你不是纯粹的白人,你就是有色人种,而有色人种在生活中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奥巴马所在的中学黑人屈指可数,只有一个黑人女孩。有一次他碰巧跟这个女孩在一起,其他同学就开始起哄,说他们在谈恋爱。奥巴马当时对这种同类相吸的意识十分反感。为了证明他跟那个女孩并没有什么特别关系,他当着大伙的面把那个女孩推到了一边。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奥巴马感到孤独,感到无所适从,感到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觉得无论自己去做什么,做好做坏,都不能逃脱白人对黑人固定的期待和定义。黑人擅长体育,那他就去挖掘自己的篮球天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奥巴马开始吸毒。
奥巴马的几个同学后来回忆说,在高中期间,如果说奥巴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的话,那就是他一点都不特别。他们说他善良,会保护自己,书读得很多,对外部世界了解很多,谈起世界大事滔滔不绝。普纳候学校高材生很多,奥巴马也就是个中上学生。虽然他感觉篮球是他走向成功的道路,但一直是板凳队员,1979年,在普纳候夺得州冠军的比赛中,他仅短时间上场,得了两分。
奥巴马上到高四时,安妮从印尼回来。发现奥巴马还没有寄出大学申请,安妮很不高兴。奥巴马漫不经心地对母亲说,着什么急,大不了待在夏威夷,也可以半工半读。活着没劲。
安妮大发雷霆。在奥巴马的年龄,她也叛逆过一次,不听父母的劝阻,先怀孕,再结婚,后悔莫及。她告诉奥巴马,不要这样吊儿郎当,等着机会来敲你的门。自己不努力就会一事无成。母亲的话对奥巴马震动不小,他开始认真申请学校。位于洛杉矶的西方学院给了他全奖。
曾经想靠打篮球出人头地、曾经破罐子破摔可能走向白人期待黑人走上的道路——吸毒,犯法,坐监狱——的奥巴马要上大学了。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不在华尔街挣大钱,要去贫民窟“闹革命”(1)
私立的西方学院有各个种族的学生,奥巴马必须决定他进入哪一个“势力范围”。他记起夏威夷一位黑人大叔说的话,“要想不改变自己的黑色肤色,你必须睁大眼睛。”他很快就决定进入自己抱团而不跟其他种族同学来往的黑人学生。一天,他跟一个女黑人同学聊天。后者问他,你为什么叫“巴利”(Barry)而不叫你的原名“巴拉克”(Barack)。他说他爸爸在夏大读书的时候别人就叫他巴利,可能是因为好叫吧。这位女生说,她不但喜欢“巴拉克”这个名字,更喜欢它的意思(Blessed,意为“被上帝所垂青的”或“恩赐的”),从此,奥巴马就再不让别人叫他巴利了。
1980年,奥巴马和他在学校的政治觉悟特别敏锐的黑人学生找到了“从政”的事业:反对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南非的种族隔离与美国从1880年持续到1960年的政治隔离如出一辙,因此美国的黑人和那些曾经为美国的民权运动奋斗的白人都积极投入了这一事业。他们认为,只要美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对南非实施禁运,处于巨大经济压力之下的南非政府就会改变其政策。奥巴马所在校园黑人社团组织决定请一位南非国大党的代表来学校演讲。他们策划在这位代表发表演讲之前由奥巴马先对听众讲几句,然后会有人突然冲上舞台把他拖到台下。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听众了解,南非政府不保护言论自由,国大党在南非没有宣传自己的事业的机会。
奥巴马有点胆怯地走上了讲台。他的声音很低,“有一场斗争在展开。”他看着下面的听众,放大了自己的声音,“有一场斗争在展开,”听众开始注意听讲,“虽然这场斗争与我们隔山隔水,但是它触摸你和我。无论我们是否感觉到它的触摸。无论我们是否渴求它的触摸。这是一场需要我们表明立场的斗争。不是让你挑选黑人还是白人,也不是让你选择穷人还是富人。这个选择要更加艰难。它让你挑选尊严或者奴役,它让你选择公平还是非正义。我们要么全身投入,要么漠不关心;要么走正确的路,要么蹚错误的河……”
奥巴马突然发现,他的话可以打动听众。也许,他在回忆录中写到,她母亲就是被父亲的声音和激情打动的。听众开始鼓掌,开始附和。这时,突然从台下冲上来几个人,抱住奥巴马把他往台下推。虽然这是事先安排好的,但是奥巴马挣扎,不愿意离开。他觉得他打动了听众,他觉得自己可以用话语改变世界。
西方学院与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有合作协议,在西方读完两年的学生可以申请去哥大读后两年。奥巴马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去哥大。1981年秋天,奥巴马来到在纽约哈莱姆旁边的哥大。这里是20年代黑人文化复兴的地方,如今一片凄凉和萧条。奥巴马的东行也让他开始重新注重学习,放弃了过去很多坏习气。除了读书,他开始坚持跑步和记日记(奥巴马的第一本回忆录就是根据这些日记写成的)。他还打篮球,也会去听杰西-杰克逊牧师在125街的一个教堂的演讲。纽约的生活费用高,仅靠奖学金难以生活。奥巴马周末会去一个建筑工地打工。
1982年夏天,安妮和玛雅到纽约看奥巴马。安妮直到这个时候才告诉奥巴马她跟他的生父是如何恋爱结婚又是怎样分手的。母亲的话语里既有愤怒,也有幸福;既有遗憾,也有甜蜜。母亲离开不久,奥巴马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他从未见过面的姑姑打来的。她告诉奥巴马,他的生父刚刚死于车祸。那一年,老奥巴马46岁,小奥巴马21岁。
奥巴马把噩耗告诉妈妈,妈妈对着电话痛哭。奥巴马感到他与父亲的一切联系都蓦然消逝了。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他决定不去肯尼亚奔丧,现在不是去的时候。他还作出了一个改变他今后人生的决定,他毕业后要去帮助美国的贫穷的黑人,为他们服务,让他们站起来。自从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美国的黑人似乎没有了声音,要不就是整个世界变聋了。现在是把声音还给黑人社区的时候了。
快毕业的时候,奥巴马开始给全国各地的黑人社区组织写信,希望他们能让他去工作。他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尽管如此,他决定一边继续寻找社区组织工作,一边先找个挣钱的工作。这样他至少可以先把学生贷款还掉。纽约一家提供金融和企业咨询的公司国际商业集团雇了奥巴马。他是那家公司第一个参与咨询的黑人雇员。那里的黑人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都为他感到自豪。当奥巴马告诉他们他对这份工作并不感兴趣,他最理想的工作是去黑人社区搞组织工作,他们都感到不可思议。不久,奥巴马被提升,责任更多,工资也提高了,有自己的办公室,还有自己的秘书。但是,他并没有觉得他“成功”了,“出头”了,到了彼岸了。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不在华尔街挣大钱,要去贫民窟“闹革命”(2)
一天,他突然接到他从未谋面的同父异母姐姐的电话,说他们的一个兄弟由于摩托车事故在肯尼亚去世了。这是奥巴马大家庭中另一个他不认识的人。这个电话和它所带来的噩耗再次唤醒奥巴马要与自己的历史和社区发生关联的渴望。几个月后,奥巴马辞去了国际商业集团的工作,又开始继续寻找去社区“闹革命”的工作。他给芝加哥的黑人市长哈罗德-华盛顿写过信,市长办公室没有回复。有一个搞社区组织工作的民间组织让他去工作,条件是他必须坐在办公室。奥巴马拒绝了。
就在他又要大失所望的时候,杰罗德-凯尔曼打来电话。凯尔曼是犹太人,在芝加哥的贫民区提供社区服务,但是他觉得自己是白人,到社区走访黑人没有信任感。他需要一个可以走进黑人教堂,可以动员黑人组织起来,向政府提要求,向社会要尊重的人。
奥巴马接受了凯尔曼的工作,年薪1万美元。凯尔曼多给了奥巴马2000美元,让他去买一辆车。奥巴马开始了自己走上街头“闹革命”的生涯。
凯尔曼带着奥巴马在芝加哥像是古文明遗址的旧工厂区漫步。不久之前,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宗教的人在这里打工,但是他们下班就走,不交谈,不组织,不团结,因此没有跟厂方谈判的力量,逆来顺受,最后被解雇。凯尔曼说,要夺回自己的工作,他们必须组织起来。凯尔曼还说,自从种族隔离被判定违宪之后,黑人搬进了以前白人居住的地方。白人先是给他们制造麻烦,甚至破坏他们的房屋。之后,白人成批地搬迁。随着白人的撤出,商店和银行就关门了。再后来,政府提供的服务包括垃圾清理、公园设备和街道维护都开始萎缩,学校教学质量下降,房屋价格低迷。更多的穷人搬了进来。社区开始贫民窟化,黑社会乘虚而入,成了这里的地头蛇。
“闹革命”的第一条是要动员,要动员就得开会,而奥巴马和任何一个社区工作者最担心和害怕的是没有人来开会。奥巴马和凯尔曼都知道办法只有一个,找黑人教堂出面和参与。但是,教堂的牧师并不信任凯尔曼,对他们的社区发展计划嗤之以鼻。奥巴马出师不利。但是他并不气馁,他知道只有先把黑人团结成一股绳才能把白人拽过来。否则,社区的发展将会一事无成。奥巴马的第一个成功既是锲而不舍的结果,也算是运气好。他领着三个关心社区的人四处奔走,想让政府和民间机构提供培训中心,解决社区高失业率的问题。他们四处碰壁。最后,他们去了市长办公室,无意中发现市长办公室有一个就业和培训办公室,主要义务是协助失业的人再培训并帮助就业。他们约见了这个办公室的主任,不久,市长就决定在奥巴马“闹革命”的社区开了一个社区就业和培训中心。中心开张那天,华盛顿市长亲自参加了剪彩仪式。
奥巴马之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小的胜利。凯尔曼告诉他,这些胜利微不足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芝加哥和美国的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但是它们可以给生活在底层的人民推动变革的勇气和希望。在社区工作的时间越长,奥巴马越发感到自己的感召力不足,知识和能量欠缺。他跟黑人教会有了更多的接触,并且意识到这些教会组织是黑人社区文化和精神生活的发动机。他听说芝加哥有一个很大的黑人教堂——三一教会,那里的牧师杰里美亚-赖特能说会道,极受黑人教友欢迎。他写了一个名为“无畏的希望”的布道,并在一个周日宣讲。这个布道随后像星火燎原一样在黑人社区广泛流传。赖特说,当一切都消逝的时候,我们始终不移地去捕捉希望的火苗。光亮就在那里,你必须锲而不舍地寻找。奥巴马决定加入赖特的教会。1988年,奥巴马申请去哈佛大学法学院读书并被录取。他告诉自己的一个朋友,他要去法学院读书,因为他觉得如果自己有一个法学学位,他就可以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抗衡,更好地帮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穷人。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从《哈佛法学评论》(1)
第一位黑人主编到州参议员去哈佛之前,奥巴马决定回自己的老家肯尼亚看看。在内罗毕机场,奥巴马的行李丢了,去找工作人员询问。一位女工作人员问他叫什么,他说叫奥巴马,对方肃然起敬,问他跟奥巴马博士是不是有亲戚关系。奥巴马没有想到,在肯尼亚这么大的国家,他的父亲声名赫赫。在返回肯尼亚之前,奥巴马的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已经告诉他,他爸爸从哈佛拿到博士学位返回肯尼亚的时候又带回一个白人太太露丝。回到内罗毕,他还继续跟第一个妻子保持联系,并生了孩子。露丝非常愤怒,但并不能管住他。老奥巴马因为学位高,能力强,被分到旅游部工作。奥巴马来自罗族部落,而肯尼亚最大的部落是吉库玉部落,因此政府里好的工作都被那个部落的成员占据。奥巴马开始抱怨,说在一个正在走向现代化的国家,应该任人唯贤,不能任人唯亲。他批评政府的话终于传到了肯尼亚总统肯亚塔的耳朵里。总统也来自吉库玉部落,他下令将奥巴马赶出政府。一个从哈佛大学拿了博士学位的人之后居然找不到工作。后来一个朋友可怜他,在自来水管理局给老奥巴马找了一个差事。怀才不遇的老奥巴马开始酗酒,露丝提出跟他离婚。也就是这个时候,1971年,老奥巴马返回夏威夷试图跟安妮复婚。安妮的拒绝使老奥巴马更加沮丧,很快就丢失了在自来水管理局的工作。直到1978年肯亚塔去世,奥巴马才又有了出头的日子,进入肯尼亚财政部工作。但是老奥巴马一直没有从事业和生活的挫折中恢复过来。
在肯尼亚,奥巴马感到回到了自己人身边,没有人再对他的相貌感到诧异,更没有人想要去抚摸他卷曲的头发,更不会有人因为他的肤色把他当成罪犯。但是,就是在故乡的土地上,他也看到了种族歧视的后遗症。他和自己的姐姐去一家餐馆吃饭,一个黑人招待员十分精心地照料其他桌子上的白人顾客,对他们不屑一顾。这样的待遇奥巴马在美国也经常碰到,他不理解为什么一个种族的人会在瞧不起自己的时候也瞧不起自己的同类。奥巴马不禁自问,谁是肯尼亚的主人?肯尼亚已经独立,白人耀武扬威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为什么白人至上的心理还那么顽强地左右黑人的言行?奥巴马去看望父亲的第三位妻子露丝。露丝的儿子马克正在斯坦福大学读书。他告诉奥巴马,他厌恶他们的父亲,憎恨肯尼亚,他将来不会回到这个国家工作和生活。
在肯尼亚,奥巴马找到了自己丢失的父亲的足迹,理解了他的奋斗和奋斗过程中的辛酸,也原谅了他的不负责任。他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墓前,泪水潸然而下,他胸中一直淤堵的对父亲的愤怒被泪水冲了开去。他更清楚自己今后的路应该怎么走。
1988年秋天,27岁的奥巴马进了哈佛大学法学院。奥巴马年龄比同届的同学大,也更成熟,因此学习也更刻苦。第一年,他一面参加校园的反南非种族隔离的活动,一面读书写作,在法学院一个级别很高的杂志上发了几篇文章,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注。
第一年学期结束,奥巴马去在芝加哥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指导他的是一个叫米歇尔-罗宾逊的早他几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的律师。奥巴马对她一见钟情,但是米歇尔感觉这样的关系对工作不利,反复拒绝。有一天,米歇尔去芝加哥南城(黑人区)的一个教堂的地下室看奥巴马给单身母亲讲如何改变她们的处境,她才感到这个向自己求爱的小伙子的确是她喜欢的人。
有了爱人的奥巴马奋斗精神更强,1990年,在法学院最著名的刊物《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空缺时,奥巴马参加竞选并当选,成了这个刊物历史上第一位黑人主编。奥巴马能当选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并且已经发表数篇文章。其次,他人缘好,有号召力。第三,他是自由派和保守派都可以接受的缓冲人物。奥巴马本人是自由派,但是他从不以自己的观点放之四海而皆准自居,而是会认真和仔细地聆听他人不同的意见,并表明自己的看法。最后,他有说服人的耐心和技巧。在选举中,当保守派意识到他们的候选人没有足够的票当选主编时,他们把票转投给了奥巴马。
保守派的战略性投票可以说是成功的。奥巴马出任主编后,开始考虑如何给编辑部75个工作人员分活。虽然奥巴马相信黑人、妇女和其他少数民族需要在编辑部有更多的声音,但是他也坚持任人唯贤、不以肤色和性别为做决定的基础。他选出一个有来自各个种族背景的编辑班子,并根据每个人的优势和长处分配职责。很多黑人学生因此对奥巴马十分不满。他们认为他应该利用职权更多地为他们谋利益。在奥巴马公正和务实的领导下,编辑部的人都服气,刊物也办得十分出色。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从《哈佛法学评论》(2)
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学评论》第一位黑人主编的消息在法学界不胫而走,不仅哥大律师事务所打电话请他去工作,一家出版社也约请他写一本回忆录(即后来的《源于父亲的梦想》)。当芝加哥的一家事务所打电话请奥巴马去他们那里工作,接电话的人说,他们是第647个给奥巴马提供工作的。不过,经过深思熟虑,奥巴马接受了芝加哥事务所的工作。奥巴马想在离米歇尔近的地方找工作;此外,他想做民权和种族歧视诉讼,而这家事务所又是专门打这种官司的。1991年夏天,奥巴马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回到了芝加哥。
在奥巴马去律师事务所上班之前,他承诺先在芝加哥的社区做6个月的选民登记工作。这项名为“大家去投票”的项目一共在芝加哥地区登记选民15万,不仅为克林顿1992年赢得伊利诺依州起到了作用,也使得卡罗尔-莫斯利-布朗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黑人联邦参议员。1992年10月18日,奥巴马和米歇尔在三一教堂结婚,证婚人是赖特牧师。奥巴马结了婚,有了很好的工作,白天在律师事务所上班,晚上去芝加哥大学教宪法,其他时间写自己的传记,生活舒适、充实和完满。
但是,奥巴马对自己已经取得的成绩似乎并不满足。他还想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并跃跃欲试地等待着自己的机会。1995年,伊利诺依州黑人女参议员爱丽丝-帕尔默决定竞选联邦众议院议员。奥巴马决定去竞选她留出的空缺,帕尔默也支持奥巴马参选。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帕尔默的竞选出师不利,她很快就意识到她不可能击败对手当选。三思之后,她决定退出参选联邦众议员,并劝奥巴马退出竞选,让她重回州参议院。很多芝加哥都市区民选黑人官员都认为奥巴马初来乍到,来日方长,应该给帕尔默腾路。但是,奥巴马的竞选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而且他是一个政治抱负远大的人,不肯就范。帕尔默之后宣布与奥巴马竞争。为了重新加入竞选,帕尔默必须要拿到一定数量的选民请愿书,而且她很快就拿出100个选民恳求她参选的请愿书。奥巴马怀疑帕尔默可能在请愿书上做了手脚,就公开提出认证这些请愿书。果不其然,很多请愿书上的签名不是真的。帕尔默被剥夺了参选资格,奥巴马获得提名,并在11月7日的大选中当选。
奥巴马当选那一天,安妮在檀香山去世。
还在印尼的时候,安妮就感到不舒服。那里的医生说她消化不良,无碍大事。她到美国复诊,被诊断出有卵巢癌。到1995年下半年,她已经无法继续自己在印尼的工作,返回了夏威夷。安妮的博士论文发表于1992年,长达1000多页,以人类学的方法,仔细考证了印尼金属工匠和金属制造业从荷兰殖民时期一直到苏哈托掌权几百年内的变迁。从1979年开始进入研究,到1992年博士论文问世,长达13年。夏大人类学系主任爱丽丝-杜威说,安妮从来没有抱怨过。论文的每一章都是人类学研究的瑰宝。除了在印尼做人类学研究之外,这些年安妮还在印度、巴基斯坦和纽约工作过,主要在这些地方的贫困地区建立向穷人提供小额贷款的网络。
母亲生病的时候,玛雅在纽约大学读研究生。奥巴马和她都没有料到母亲的病已经很重了。安妮去纽约检查的时候坐在轮椅里,并告诉玛雅,希望玛雅12月放假的时候到夏威夷看她。可是到了11月,癌细胞扩散很快,医生开始给她注射吗啡。安妮自知可能过不去了,有天晚上给玛雅电话,说她很害怕。玛雅知道事情不好,立即安排返回夏威夷。奥巴马正进入竞选的最后冲刺。
玛雅是11月7日到的,母亲已经不会说话。晚上11点,安妮去世了。奥巴马第二天从芝加哥赶了回来。奥巴马的回忆录《源于父亲的梦想》刚刚出版。站在母亲的遗体前,奥巴马突然感到对他的生活产生最大影响的是母亲。即使在他们长久分离的时候,母亲经常给他写信,让他相信自己,相信他人的善良。
奥巴马和玛雅在夏大东西方中心的日本花园为母亲举行了追悼仪式,有20多个朋友参加。之后,他们驱车去檀香山南面的哈那乌玛湾海滩。母亲的遗嘱是把她的骨灰撒在这里。她跟夏威夷心心相印,它的美丽给她安静,它的宽容教她爱人,它的大学让她结识了自己的孩子的两个父亲。安妮是喜欢旅行的人,她希望死后自己也可以从这里再出发,魂游世界。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从《哈佛法学评论》(3)
奥巴马和玛雅一把一把地把骨灰投入大海,其他朋友向海水里扔花瓣。突然,一个巨浪打来,淹没了他们眼前像熨衣板一样的巨岩,甚至把停车场警告观景人有危险的牌子也冲走了。玛雅后来对《华盛顿邮报》的一个记者说,“那是一个很滑的地方,但我们当时觉得很安稳。那个浪蓦地就来了,好像是她在对我们说再见。”
安排好母亲的后事,奥巴马回到了芝加哥。次年,他的从政生涯开始了。
虽然芝加哥的一些黑人政治家不喜欢奥巴马把帕尔默“赶出”政界的手腕,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对奥巴马表示支持,其中就有埃米尔-琼斯。琼斯是州议会黑人党团的主席,议会的一个白人助手丹-休蒙协助奥巴马。休蒙给奥巴马的第一个建议是如果他以后还想在政治上更上一层楼,他就需要走出芝加哥,到伊利诺依州的其他地方去走走看看。住在芝加哥之外的大都是务农的中产阶级白人,在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中,他们是最反对黑人争取种族平等的群体。奥巴马接受了他的建议,频繁到伊利诺依州的南部走访。他感觉他们就像他的外公外婆,可以交谈和交流。白人也对他越来越有好感。
伊利诺依州的议会中民主党是少数,要想让自己的提案变成法律,没有共和党的支持不可能实现。在奥巴马任职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他每年都使得14个提案变成法律,到了第三年,他的60个提案中有11个变成了法律。他的成功主要在于他能跟共和党的同事一起切磋和交流,并获得他们的支持。求同存异,这是奥巴马在《哈佛法学评论》杂志当主编时学到的本领。不久,奥巴马做了参议院健康与社会服务委员会的主席。
1999年,他和米歇尔的第一个女儿出生。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奥巴马似乎可以止步不前了。但是,奥巴马的政治抱负似乎还没有得到满足。2000年,他面临两个选择,一是跟芝加哥的现任市长理查德-戴利竞选市长,一是跟芝加哥的现任联邦众议员鲍比-拉什竞选众议员。拉什是黑人,曾经是20世纪60年代崇尚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理念的“黑豹组织”著名成员之一。到了80年代,拉什悔过自新,先是开始卖保险,之后从政,先当选芝加哥市议会成员,1992年,他当选联邦众议员。奥巴马决定跟拉什较量,试图取而代之。论资历,拉什已在国会做众议员四任,在芝加哥地区和全国家喻户晓,而奥巴马仅在芝加哥的南区做过社区组织工作,并在州参议院工作5年,不可同日而语。虽然芝加哥很多黑人认为奥巴马的母亲是白人,父亲是来自非洲的黑人,因此不够“黑”,不懂美国黑人的困难和困境,不理解他们的心思和追求。但是,奥巴马在决定是否参选时思考再三,觉得自己既可以鼓动黑人选民,也对白人选民有感召力,并可以抓住拉什在国会无所作为做文章,因此并非没有获胜的可能。在募捐到一些竞选经费后,奥巴马觉得胜算更大了。
但是,奥巴马不仅太操之过急,而且错误判断了自己的能量,更没有想到接近选举时还发生了意外。首先,拉什在绝大多数黑人选民心中有不可撼动的地位。据当时的民调,奥巴马的知名度是11%,而拉什是90%。其次,奥巴马从普纳候洗礼学校到哥伦比亚大学再到哈佛法学院,在许多选民眼里,他是书呆子,是精英,可望而不可即。第三,他募捐的经费远远不够,在竞选时甚至不得不动用自己的信用卡借款。第四,1999年10月18日,拉什的儿子在芝加哥街头被枪杀,举市震惊。拉什的家庭面临如此悲剧,奥巴马无法在竞选中直接攻击他。最后,当伊利诺依州长乔治-瑞安召开紧急州议会,要求投票通过他提出的控制枪支的《伊利诺依州社区安全法》时,奥巴马正在夏威夷度假,没有赶回来投票,州长的议案没有被通过,奥巴马被媒体和选民激烈批评。奥巴马在预选中一败涂地。奥巴马的政治生涯像是到了尽头。当地一家电视台的评论员在一次节目中发问,“奥巴马死了吗?”2001年9月11日,世贸中心惨案发生。事后不久,后来成为奥巴马的主要助手的大卫-艾克斯罗说,“‘9-11’之后,三年之内,任何叫奥巴马的人都不能在选举中获胜。”(“9-11”恐怖攻击的策划者是本-拉登,而拉登的一个名字,奥萨马,跟奥巴马的名字仅差一个字。据说,有一次,一个奥巴马的支持者去白宫,布什总统看到他胸前挂着一个奥巴马纪念章,脸色突然阴沉下来。经过解释,布什才明白此奥巴马非彼奥萨马。)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从春田去华盛顿,一路风光(1)
2000年,在预选中大败之后,奥巴马心灰意懒,决定去参加在洛杉矶举行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散心。会务组没有邀请他,他也不是伊利诺依州代表团的成员。到了洛杉矶,他去一家酒店入住,前台的服务生告诉他,他的信用卡拒付。他在竞选时曾用信用卡支付费用,信用卡公司已经关闭了他的账户,并在讨债。奥巴马只好支付现金。他看到了戈尔和利伯曼接受提名,并衷心希望他们可以守住白宫。戈尔最后在佛罗里达以537票败给了布什,从后门进了白宫。奥巴马被打败了,但没有被打垮。他一面卧薪尝胆,等待新的时机;一面跟妻子照顾2001年出生的第二个女儿,工作,写作,上课,支付教育贷款。“9-11”之后,奥巴马试图更上一层楼的计划更显得渺茫。不过,奥巴马在州议会没有松懈,而是快马加鞭。到奥巴马2005年离开春田市,他一共参与了280个立法议案的起草和通过。
2002年,伊利诺依州的政治局势有了巨大变化。该州共和党参议员彼得-菲茨吉拉德面临换届选举,而他连选连任的可能性似乎微乎其微。奥巴马决定再试身手。他需要证明他可以成功,他需要用胜利去安抚自己,慰藉被自己的失败压倒的父亲,纪念一直渴望他成功的母亲。同时,如果他能夺取这个共和党一直掌控的席位,他就可以为民主党在参议院打翻身仗,而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可以掌控立法的议程。
但是,奥巴马还不能马上宣布参选,因为芝加哥另外一名更为有名的非裔民主党人也在考虑是否参选。这位民主党人是卡罗尔-莫斯利-布朗,1992年当选联邦参议员,1998年被菲茨吉拉德击败,正在考虑是否参选进而东山再起。奥巴马征求其他同事的意见,他们似乎都主张他参选。他又去征求米歇尔的意见,而妻子没有表示不支持,只是说,如果输了,全家就要靠喝西北风度日了。奥巴马向她承诺他可以再写一本书给家里挣些外快。最后,布朗决定不竞选联邦参议院,而是直接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奥巴马在党内的障碍不复存在,也不会有人再指责他不给老前辈面子和机会。但是,更大的困难是奥巴马能不能募捐到需要在全州全面铺开的竞选经费,保守的估计是不能少于1000万美元。奥巴马与大卫-艾克斯罗打电话,看看他是否愿意出任自己的竞选中心主任。艾克斯罗此时正在寻找有成功因素的政治家提供咨询,但是他对奥巴马是不是可以平步青云还没有把握,有些犹豫不决。
2002年10月2日,奥巴马在芝加哥街头发表反对布什总统出兵伊拉克的演说(见本章第一节)。这一次演讲改变了奥巴马的政治环境,也可能大大缩短了他冲击政治峰顶的距离。
虽然国内有不同的声音,也有坚决反对的少数派,但是“9-11”后的美国少了耐心,多了仇恨;少了分析,多了暴躁;少了外交,多了鲁莽。国会两院投票授权布什总统出兵。尽管萨达姆最后同意联合国视察员进入伊拉克,布什总统于2003年3月20日下令入侵伊拉克。美国进入战争。
有政治抱负的人不止奥巴马一个,仅参加民主党联邦参议员候选人提名的就有7个。对奥巴马来说,威胁最大的是商人布莱尔-赫尔。赫尔的优势是他本人是百万富翁,同时也是伊利诺依州各大工会和其他组织中意的候选人,已经募捐了2900万美元的竞选基金,而奥巴马只有一个四个人组成的竞选中心。他们的判断是,对黑人选民来说,他们已经基本原谅奥巴马9年前的不知天高地厚,他的诚恳,他在社区的兢兢业业,他在州议会提出和得到通过的帮助黑人的法案都让他们感觉到奥巴马是哥们,不是伪君子。对白人来说,他的来自堪萨斯的母亲、他任劳任怨持家立业的外公、他所接受的精英教育和他出任《哈佛法学评论》的主编的经历都让他们觉得奥巴马不是外人。
很多局外人并不这样看,他们说,奥巴马会像预选的传单和标语一样很快被扫进垃圾堆。奥巴马并不听信这些分析,驱车从伊利诺依州中部和南部的一个城镇开到另一个城镇,在教堂,在咖啡馆,在工厂的会议室,在学校的餐厅,反反复复告诉蓝领工人和中产阶级的农场主,“我的父亲来自肯尼亚,因此我的名字很古怪;我的母亲来自堪萨斯,因此我有这样的口音。”他对《纽约客》杂志的一位记者说,“我熟悉这些人。他们是我的爷爷奶奶。他们做的吃的跟我长大时我外公外婆做的吃的一模一样。他们的举止,他们的感觉,他们的是非观,我都了如指掌。”拉姆-伊曼努尔曾经是克林顿在白宫的助手,现在的联邦参议员,他对《纽约》杂志的记者说,要是我在20年前在我门前的草地上扎一个牌子,牌子上是一个黑人候选人,有一个非洲名字,邻居会给警察局打电话,而警察会查验我是不是吸毒了。但是这些邻居们现在听说奥巴马来竞选,都积极踊跃去听他讲话。“奥巴马与众不同。选民觉得他是领袖,不是政客。”
也许上帝总是垂青那些更加努力和真诚的人。赫尔离婚案的一些细节被媒体披露,说他曾对自己的妻子拳脚相向。他的民调支持率骤降。艾克斯罗做了奥巴马的竞选顾问,并在一个电视广告里第一次使用了奥巴马在大选中频繁使用的“是的,我们能够”(Yes,wecan!)的口号。起初,奥巴马觉得这个口号干瘪、空洞、模糊、没有具体内容。艾克斯罗坚持,于是奥巴马说,“你们是专家,我是外行,你们说能用咱就试试。”没想到,这个口号成了奥巴马的品牌,成了竞选的热点,因为它让选民看到希望,摸到变革,尝到信心。(这个口号或许可以改变美国的政治进程。)
预选的结果十分振奋人心。奥巴马得了95%的黑人选票(竞选开始,他在黑人中的民调支持率为15%,总得票率为55%)。选举夜,奥巴马的支持者高呼“是的,我们能够!是的,我们能够!”经久不息。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从春田去华盛顿,一路风光(2)
奥巴马进军国会山的道路上还有一个障碍,那就是共和党的候选人杰克-瑞安。瑞安来势并非不猛,竞选的资金也很多。但是,他派人步步不离奥巴马并录像的事被媒体披露后,选民十分反感。当媒体继而披露他离婚的细节(包括强迫妻子和他一起在众人面前做爱),瑞安仍然不愿退出,后在共和党的压力下退选。
狼狈不堪的共和党并不想让奥巴马白摘桃子,很快推出一个来自马里兰的黑人候选人艾伦-吉斯。共和党的战略一是用黑人打黑人,二是希望吉斯保守主义的观点可以有效争夺白人选票。吉斯是电台节目主持人,尖嘴利舌,在攻击奥巴马时不计事实和谎言,引起选民的厌恶。在竞选时,他最爱说的是,“耶稣也不会去投奥巴马的票”、“同性恋都是罪犯”。
几乎与此同时,即将接受民主党提名、挑战小布什的克里正在为在波士顿召开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寻找主题发言人,最后选定了奥巴马。对奥巴马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荣誉,他崇拜的很多英雄都在这样的场合发表过主题演讲,他们包括杰西-杰克逊、比尔-克林顿和马里奥-古奥莫(前纽约州州长)。因为奥巴马的演讲不在黄金时段,因此他对发言的内容可以做主。他决定从自己的成长说起,并用自身的经历证明建立一个人人互相关爱、精诚团结的美国并非不可实现。在场的5000听众多次起立鼓掌,个个心悦诚服。很多评论家指出,这可能是美国历史上优秀的政治演讲之一。一夜之间,奥巴马从一个仅仅在伊利诺依有名的政治家成了民主党的新秀,成了全国知名的人物。当天就有人评论,奥巴马肯定是未来的总统候选人。
奥巴马事后说,“我没想到我的讲话会引起那么多共鸣。我其实就是想把我在竞选中听到的话描述出来,希望的故事,普通人天天所经历的恐惧和斗争。人们在我的演讲中听到了他们自己的声音。他们因此感到亲切和兴奋。”
选举结束后,奥巴马得票率为70%,吉斯29%。
奥巴马的第一本回忆录《源于父亲的梦想》马上被再版,很快就成了全美的畅销书。出版社再接再厉,跟他一口气签了另外三本书的合同,并预支稿酬190万美元。奥巴马夫妇还了教育贷款,并在芝加哥的富人区海德公园买了一栋价值160万美元的房子。
2005年1月,奥巴马和妻子来到华盛顿的一个酒店,准备参加几天后的联邦参议员的就职典礼。奥巴马后来告诉一个记者说,“我们走出电梯,米歇尔看着我,说:‘我真不敢相信你能成功。’”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从春田去华盛顿,一路风光(3)
奥巴马、米歇尔和他们的两个女儿一起参加了在国会图书馆举行的就职典礼。他们六岁的大女儿问奥巴马他将来会不会当美国总统。女儿的话既让奥巴马感到甜蜜,也叫他担心。他先要在参议院干出一点成绩才能去考虑下一步,他不想让自己的同事感到他“野心勃勃”。在100个参议员里,论资历,奥巴马排名第99。他是历史上第五个被选进联邦参议院的黑人。不过,有备无患历来是奥巴马的性格。出任参议员后不久,他就跟自己的助手商量,在2005年和2006年,他要先干出成绩来,这样到了2008大选之前,或许民主党的候选人会请他做副总统候选人;如果条件成熟,他也不妨参加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
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丰富自己的经验,对内,奥巴马加强与选民的沟通,在伊利诺依州一共召开了40次集会,听取他们对他的要求和期望;对外,奥巴马跟随其他参议员周游列国,先后去了俄罗斯、中东和伊拉克。在参议院,由于民主党这时还是少数党,立法控制在共和党手中,奥巴马尽量避免参与党派之争。他试图移植自己在伊利诺依州的经验,与共和党合作,为国家和绝大多数人民谋利益。当他投票支持共和党的一个限制集体诉讼赔偿的额度的法案时,很多民主党人十分不满,认为他跟狡诈、与大公司同流合污的共和党人穿一条裤子。但是奥巴马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作为律师,他十分清楚,在这类诉讼中,真正受到伤害的人并不能得到补偿,反而是有些大公司快速达成庭外和解,因此受害人搞不清楚谁是罪魁祸首。奥巴马还和来自亚利桑那州的参议员约翰-麦凯恩和麻省的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联合起草了《保证美国安全,加强移民管理》的法案。他们希望能够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非法移民的问题。这一法案在众议院被封杀。奥巴马还和共和党最为保守的、来自俄克拉何马州的参议员汤姆-寇本联合起草了《联邦消费问责与信息公开法案》和《监督法案》。头一个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必须把使用纳税人的资金的每一笔款额在网上公布,而后一个法案则旨在杜绝在卡特里娜飓风之后联邦重建工作中签订任何合同时的走后门现象。两个法案都被通过。
奥巴马最重要的立法建树是他2005年与当时参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来自印第安纳州的参议员理查德-鲁格一起起草的《鲁格—奥巴马法案》。该法案主要是为了提高美国国务院与俄罗斯合作寻找和限制核武器的生产和囤积。法案提出之前,他与鲁格一道访问了俄罗斯、阿塞拜疆和乌克兰。布什总统2007年1月签署了这一法案。
2006年,奥巴马在完成自己的第二本回忆录《无畏的希望》之后,再次返回非洲。他和米歇尔先到了南非,见到了已经退休的纳尔逊-曼德拉和图图主教。奥巴马心里很清楚,没有南非政府早先的种族隔离政策,他可能还不会投身政治。之后,他们去了肯尼亚。在内罗毕,他们像好莱坞的明星一样家喻户晓。由于非洲艾滋病发病极高,奥巴马和妻子都当众抽血检查自己有没有携带艾滋病毒。
1959年,老奥巴马离开肯尼亚去美国读书,在夏威夷遇到了安妮。安妮肯定是一见钟情,老奥巴马可能是逢场作戏。无论如何,他们的仓促结合,给世界带来了奥巴马。
第一章 奥巴马:从哪里来? 从春田去华盛顿,一路风光(4)
奥巴马从平静如水的檀香山走到熙熙攘攘的雅加达,又走回风和日丽的夏威夷,再去大千世界洛杉矶和纽约,最后来到了两极分化的芝加哥,又从芝加哥去了美国学术之都波士顿。在芝加哥,他先在穷人社区“闹革命”,继而去春田,与其他民意代表一起通过立法为人民服务。伊利诺依州的选民不嫌他的肤色,不厌他的名字,不恨他的理念,不惧他的改革,多次把他送回春田,更用选票的轿子把他抬上了国会山,还在2007年2月10日欢呼他参加2008年的总统大选的角逐。
不能说奥巴马就是现代的林肯,但是他们的背景和经历的确有一些共同的地方。
林肯出生在南方,搬到了伊利诺依州,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搬到了芝加哥;林肯曾经在春田的州议会出任议员八年,跟奥巴马在州议会任职的时间差不多;林肯在1847~1849年在国会做了两年众议员,奥巴马2005~2007年在国会做了两年参议员;林肯1858年在春田议会大厦前宣布接受共和党提名竞选联邦参议员,奥巴马在同一个地方宣布参选总统提名;林肯在竞选总统前没有太多的行政和决策经验,奥巴马也同样欠缺这两个方面的训练;林肯的演讲气势磅礴,感人肺腑,奥巴马的演说同样不同凡响;林肯为了国家的统一和废除奴隶制把国家推入战火之中,勇气和远见无人望其项背;奥巴马在80%的美国人支持布什总统入侵伊拉克时公然挑战布什,提出入侵不是解放,更不能反恐,而是泥潭和陷阱,其胆量和先知炙手可热。
如果说他们之间的相同之处令人诧异,他们的不同之处也许会更让我们目瞪口呆。林肯是共和党人,奥巴马是民主党人。共和党已经不是林肯当时的共和党,民主党也不是林肯当时的民主党,两党的纲领、宗旨和政策的变化折射了美国政治激动人心和发人深省的变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奥巴马是不同政见者,或者说,奥巴马在促使每一个美国人都重新审视自己的种族概念和政治理念。在全球化的今天,传统的理念和概念已经变得模糊甚至有了毒性。
其实,奥巴马本人就是全球化的产儿。这样的人也许可以超越种族,跨越传统,链接断层,黏合裂变,让美国再次重整河山,继续她得天独厚的大国地位。
第二章 奥巴马:站在他人的肩膀上“摘桃子” 奥巴马,2008年4月14日在华盛顿特区(1)
我们可能来自天南海北,有不同的生活经历,但是我们拥有共同的希望和一个美国梦。
——奥巴马,2008年4月14日在华盛顿特区
美联社年度午餐会上的发言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二世发现英国人
播下的种子“变质”了1607年,由伦敦一家公司赞助的一群盎格鲁-撒克逊人驾船驶进切萨比克湾,在他们起名为詹姆斯河的岸边建立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永久殖民地。他们是白人,他们是新教徒,与罗马教廷和天主教徒势不两立。
1619年,一艘荷兰的奴隶船因供给困难驶入詹姆斯城。荷兰商人将19个黑人交给城里的几个头面人物,换得了水和食品。这是非洲黑人第一次进入英国的北美殖民地。
从那一年起到1732年,英国一共在北美建立了13个殖民地。1776年,这些殖民地的领导人聚集在费城,起草了《独立宣言》,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8年抗英,这些“黄蜂”(WASP,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s的缩写,意为盎格鲁-撒克逊白人)蛰疼了宗主国,后者也无心恋战,准许他们独立。
1787年,在打烂一个旧世界后发现建立一个新世界竟然如此艰难的黄蜂们又启程到费城,在他们宣布独立的会议室集会三个月,撰写了美国宪法,为美国的共和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仔细制定了选举国家统帅——总统——的程序。
1789年4月,华盛顿在纽约宣誓就职。他当时忐忑不安,说自己出任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如同一个即将被处决的罪犯走向刑场。他和其他的黄蜂们开始前所未有的政治试验。
无论华盛顿、他的同事和他们的后代在摸着石头过立国和建国这条大河的过程中多么富有勇气,又有多少制度创新,他们许久都没有放弃“黄蜂至上”的信念,并将这个信念变成法律和法规。
1860年,虽然不愿意放弃“黄蜂至上”的理念和实践,但也不愿意看到黑人被继续奴役的林肯当选总统。南方的黄蜂们如惊弓之鸟,倍感他们苦心经营的以种族隔离和奴役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大厦会在以最终废奴为使命的共和党人的压力下呼啦啦倾覆。他们孤注一掷,宣布独立,成立美利坚邦联共和国。
第二章 奥巴马:站在他人的肩膀上“摘桃子” 奥巴马,2008年4月14日在华盛顿特区(2)
1861~1865年,美国南北双方血战四年,有近65万人死于内战,但是奴隶制终于在血与火中被剿灭。北方人多多少少耀武扬威地进入南方,要缔造一个新的“黄蜂”和黑人和平共处、平等相处的新美国。
南方人承认军事失败,也甘愿继续留在美国,但是对任何旨在削弱和摧毁“黄蜂至上”的法律或者运动都坚决抵制,他们不仅通过立法继续维持战前的种族关系,也组织了三K党在民间反击。
1876年,在南方一党执政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在选举中都没有获得足够的选票。尽管民主党候选人提尔敦(SamuelTilden)在全民选举和选举人团的选票都居多,民主党还是忍痛让步,让共和党候选人拉瑟福德-黑斯当选总统,条件之一是北方人必须撤离南方。地方自治不应受到联邦政府的任何干预,于是战前的种族隔离卷土重来。
1954年5月17日,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对“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的裁决,推翻了同一法院1893年关于“隔离且平等”的判决,宣布种族隔离违宪,南方各州必须予以取缔。黑人和他们的白人战友为这一决定欢呼雀跃,但是南方的回应却是冷漠的蔑视和冷酷的抵制。
1957年,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访问美国,参加英国在北美第一个永久殖民地詹姆斯城建立350周年庆典。当时,正是美国南方各州齐心协力反对最高法院的决定的年头。在弗吉尼亚,女皇无论走到哪里,与她摩肩接踵的都是白人。
50年过去,弹指一挥间。
2007年5月,英国女皇再次造访,庆祝詹姆斯城殖民地建立400周年。在她的致辞中,女皇说,“在我作为女皇的年间,特别是自从我1957年第一次参观詹姆斯城之后,我的国家跟弗吉尼亚州和整个美国一样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迁。在我们面对眼前持续不断的社会变革时,熔炉这个比喻准确地表达了你们祖国的伟大力量,也向世界各国人民提供了灵感。”
伊丽莎白二世自然不是伊丽莎白一世,后者启动了一个帝国最为辉煌也最为血腥的殖民史,她一定会对今天的变革不寒而栗,而前者则为那些四百年前开始从英伦三岛漂流而来的黄蜂们和他们后代巨大的承受能力、无比的再生能力和杰出的创新能力感到自豪。
第二章 奥巴马:站在他人的肩膀上“摘桃子” 美国“主流”是怎么被“美国梦”溶解的(1)
美国“主流”是怎么被“美国梦”稀释和溶解的
黄蜂曾经是殖民地时期和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美国人口的主流。而美国的历史就是主流被稀释和混合的历史,曾经是边缘的人对本来似乎固若金汤的人口主流掀起了一次又一次冲击,如惊涛拍岸,腐蚀了黄蜂的结构,冲散了黄蜂的团结,更新了美国的人口构成。从1607年第一批黄蜂来詹姆斯安营扎寨,到四百年后的今天,这块大陆经历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移民活动,其中有多次大规模的移民潮。
殖民时期到新大陆的主要是“黄蜂”。1629~1640年间,2万新教徒漂洋过海来到美国东北部,到1790年已经有320万欧洲人。欧洲人中四分之三是英国人,7%左右是德国人。另外还有70万非洲黑奴“带着锁链”不自愿地离开非洲,来到美洲。
在1789~1849年间的移民主要来自于北欧。从1815年欧洲战争结束到1860年美国即将进入内战这45年间,移民美国的北欧人共有500多万。从内战结束到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美国成了世界一切受苦受难人的天堂,外来移民陡增到1406万人。
在美国内战前后,特别是内战之后,南欧和东欧的移民突然涌至美国。比如,在1850~1930年间,500万德国人来到美国,其中1881~1885年四年间,就有100万人来到美国。先来的人创业,后来的人落户,他们逐渐在美国形成自己的居住网络,主要生活在中西部。1840~1930年间,90万法裔加拿大人离开魁北克进入美国,他们主要生活在新英格兰地区(在1980年的人口普查中,有1360万美国人说自己为法国人的后裔)。
对“黄蜂”的纯洁构成最大攻击的是天主教徒的到来。1849年后,由于欧洲的大饥荒,成千上万的天主教徒漂洋过海来到美国。由于旅途的漫长、运营商的贪婪和船只条件的恶劣,有近30%的移民死于非命,而那些越洋船也被冠以一个恐怖的名字——“棺材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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