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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农民战争史》

顾诚 (现代)
明末农民战争史
前言
明末农民战争,是我国封建社会里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反抗地主阶级暴虐统治的武装斗争。它距离现在不过三百多年,保存下来的各种文献资料庞杂得很,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正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许多问题都还在探讨当中,现在呈献给读者的这部拙稿,自然不可能是成熟的作品。只是由于它在某些方面比起前人略有进展,关心的朋友认为公开出版将有助于普及这方面的知识和推动进一步的研究,我也就不揣谫陋拿了出来,衷心地希望得到批评和指正。我以为,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接受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否定错误的说法,澄清模糊的论述,是学术上有所长进的表现。但愿我能够对自己写过的东西经常作检讨,不是随风转舵,故意标新立异,而是唯真理是求。科学是在不断发展的,后来者理应居上。如果拙著对于年轻一代治明末农民战争史的同志,能够成为攀登高峰途中的一块踏脚石,我就十分满意了。
本书原拟写成上、下两卷。上卷自这次农民战争爆发的背景写至大顺政权和大西政权的失败;下卷包括以农民军为主体的抗清斗争,至康熙三年夔东抗清基地被摧毁为止。计划这样写的原因是,论述明末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无法同农民军余部二十年的抗清斗争割裂开来。后来又考虑到,农民军的抗清斗争是在联明的旗帜下进行的,在叙述这些篇章时势必涉及南明的基本史实。为了读者利用的方便,不如把原定的上、下卷分别成书,即至李自成、张献忠牺牲为止的《明末农民战争史》和以农民军抗清斗争为主的《南明史》。由于上面已经说过的原因,明末农民战争的作用和历史意义只有放在本书的姊妹篇—《南明史》中一并论述。
最后,我谨向北京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国家档案局第一档案馆以及其他一些单位的同志表示深切的谢意。没有他们的热情支持,本书是不可能写成的。
作者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于北京师范大学
目录
第一章 明末农民战争的背景
第一节 明后期政治的腐败
第二节 土地高度集中
第三节 国家财政的破产和赋税的加派
第四节 水利失修和灾荒频仍
第五节 军制的败坏
第六节 裁驿递
第七节 农民大起义的前奏
第二章 明末农民战争的爆发
第一节 陕西农民首建义旗
第二节 勤王兵的哗变
第三节 张献忠、李自成参加起义
第四节 起义早期的特点
第三章 起义初期明政府的对策和义军主力转入山西
第一节 杨鹤主抚政策的失败
第二节 起义军在山西的发展
第三节 陕西起义军的坚持斗争
第四节 起义军的诈降和突破黄河天险
第四章 起义中期的千里转战
第一节 向中原进军
第二节 起义军的汉中突围
第三节 起义军的大举入豫和所谓“荥阳大会”
第四节 起义军攻克凤阳
第五节 崇祯八年起义军在陕西的胜利
第六节 明廷的剿抚并用和高迎祥的牺牲
第七节 李自成等部进军四川
第五章 明末农民战争一度转入低潮
第一节 明廷十面张网和增兵增饷
第二节 李自成等部连遭挫折
第三节 张献忠、罗汝才部的“受抚”
第四节 谷城、房县“受抚”的透视
第六章 张献忠、罗汝才重举义旗和杨嗣昌督师的惨败
第一节 剿饷延期和加派练饷
第二节 张献忠、罗汝才等部再次起义
第三节 杨嗣昌奉命督师
第四节 玛瑙山之役
第五节 张献忠、罗汝才部转战四川
第六节 张献忠、罗汝才部的出川和攻克襄阳
第七章 李自成起义军在河南的大发展
第一节 李自成起义军挺进河南
第二节 李自成起义军攻克洛阳
第三节 李自成起义军首攻开封和项城战役
第四节 李自成、罗汝才联军二攻开封
第五节 襄城之役和三攻开封
第六节 侯恂督师和起义军一败孙传庭
第七节 革、左五营同李自成部义军的联合作战和攻克汝宁
第八节 李自成起义军在河南凯歌行进的原因
第八章 李自成起义军南下湖广和襄阳政权的建立
第一节 李自成等部南下湖广
第二节 起义军的走向统一和“罗、贺事件”
第三节 襄阳政权的建立
第九章 张献忠起义军的进军湖广、江西
第一节 张献忠部的转战豫皖
第二节 张献忠部占领武昌
第三节 张献忠部南下湘赣
第四节 大西政权在湘赣的设施
第十章 孙传庭部的覆灭和李自成西安建国
第一节 吴甡督师之议
第二节 孙传庭的出关和覆灭
第三节 李自成起义军占领西安
第四节 李自成起义军的收取三边
第五节 建国大顺
第六节 大顺军的渡河东征和永昌元年诏书
第七节 宁武之战和势如破竹的进军
第八节 大顺军的南线作战
第十一章 明朝在覆灭前的挣扎
第一节 李建泰奉命督师
第二节 调吴三桂部进关之议
第三节 南迁之议
第四节 没顶之际的几根稻草
第十二章 明王朝的覆亡和山海关之战
第一节 大顺军攻克北京
第二节 大顺政权在北京期间的措施
第三节 山海关战役
第四节 大顺军的放弃北京
第十三章 大顺政权的失败
第一节 明朝官绅的叛乱
第二节 李自成返回西安时的部署
第三节 清军占领山西
第四节 怀庆之役和清军占领西安
第五节 西北地区明降官降将的叛乱和该地区大顺政权的崩溃
第六节 李自成的牺牲和大顺政权的失败
第十四章 大西军在四川
第一节 大西军的入川
第二节 张献忠在四川建国
第三节 官绅地主的叛乱和大西政权的加紧镇压
第四节 张献忠的牺牲及大西政权失败的原因
第十五章 弘光政权的覆亡和南方的阶级斗争形势
第一节 弘光朝廷“借虏平寇”政策的破产
第二节 南方农民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的特点
第三节 南方的佃变
第四节 南方的奴变
附录:
说明
㈠大顺政权地方官员表
㈡大西政权地方官员表
㈢山海关战役后三个月内官绅叛乱情况表
第一章 明末农民战争的背景
第一节 明后期政治的腐败
在明王朝统治时期(一三六八—一六四四年),我国封建社会进入了自身发展的晚期。这个时期的特点在政治上的表现是统治集团的全面腐朽。从明英宗时起,政治就日益腐败,宦官专政、奸佞当权的事就已出现。明武宗朱厚照是个有名的浪荡君主,干出了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还在明中期就爆发了叶宗留、邓茂七领导的闽浙农民起义;刘通、李原领导的荆襄流民起义;刘宠、刘宸、杨虎等人领导的河北农民起义,都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农民阶级反对封建统治的武装斗争。明世宗朱厚熜继位以后,号称“嘉靖中兴”。实际上他为人极其偏执,又迷信道教,追求长生,所以奸臣严嵩父子趁机窃柄弄权,把国事弄得一塌糊涂。穆宗在位时间比较短,政治没有多大起色。
万历初年,社会危机已经相当严重。朱翊钧即位时年纪还小,朝廷事务实际上由大学士张居正主持。张居正看到统治危机的严重,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希望通过统治集团内部的整顿,缓和社会矛盾,增强政权机构的效能,重新稳定朱明王朝的统治。他的整顿吏治,加强边防,实行丈量上地,全面推行一条鞭法,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国力有所加强。但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朱翊钧一亲政,立即改絃易辙,使这场地主阶级的自救运动半途而废。从此明王朝的政治又沿着腐败的道路继续滑下去。
万历时期政治的败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事不理,二是贪财好货。朱翊钧成年累月深居宫中,“万事不理”⑴,不以国事为念。他自称“静摄”,实际上是在宫中鬼混。当时的臣下就有人在奏章里直言不讳地批评他“生长深宫,高居简出,一御文华殿则称过劳。”⑵“皇上每晚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酒醉之后,左右近侍一言稍违,即毙杖下。”⑶他在位四十八年中有二十年左右不坐朝听政,臣下的奏章往往“留中”不作处理,以致朝廷官员无所事事,干脆回籍悠游林下。史载,在万历中后期,官员们由于见不着皇帝的面,送上的奏章又常被搁置,往往在递上致仕的手本后不管旨意如何便径自还家。朱翊钧却认为少一员官就少一份俸禄⑷,还可以免听官员们“聒噪”,落得耳根清净,所以凡遇缺官也不派人递补⑸。这种离奇的做法使国家的中枢机构处于半停顿状态,大大助长了官场中的因循拖拉风气,也为朝廷和地方官员的贪赃枉法开了方便之门。另一个方面是朱翊钧贪婪成性。为了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生活耗费和积攒金银财货,他竟然“生财有道”,以开矿征税为名,派出大批太监充任矿监税使,往全国各地搜括民财。这些矿监税使所到之处:
“不论地有与无,有包矿包税之苦;不论民愿与否,有派矿派税之苦。指其屋面挟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指其货面吓之曰:“彼漏税!”则橐立倾矣。以无可稽查之数,用无所顾畏之人,行无天理无王法之事。大略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尅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而地方之供应,岁时之餽遗,驿递之骚扰,与夫不才官吏指以为市者,皆不与焉。”⑹
这实际上是打着皇帝的旗号在地方上公然劫夺。矿监税使和他们的爪牙无恶不作,曾激起了许多城镇人民的反抗,这就是史称的市民运动。当时的漕运总督李三才在疏中说:“陛下爱珠玉,民亦慕温饱;陛下爱子孙,民亦恋妻孥。奈何陛下欲崇聚财贿,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欲绵祚万年,而不使小民适朝夕之乐。自古未有朝廷之政令、天下之情形一至于斯而可幸无乱者。”。⑺又说:“闻近日章奏,凡及矿税,悉置不省,此宗社存亡所关。一旦众畔土崩,小民皆为敌国,风驰尘鹜,乱众麻起,陛下块然独处,即黄金盈箱、明珠填屋,谁为守之?”⑻朱翊钧对此也置之不理,依然行其所素。
朱翊钧在位期间,天下已经很不安定。除了社会阶级矛盾日益激化外,由于朝廷和地方官员处置失宜,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恶化了。朝廷先后对宁夏、播州用兵,费了很大气力方告平定。特别是建州女真在努尔哈赤领导下迅速兴起,由明王朝镇守东北的屏障变成了对抗中央朝廷的一股重要势力。万历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明廷抽调了大批精兵,并责令朝鲜和海西女真叶赫部出兵助战,兵员总额达十一万多人,在辽东经略杨镐的统率下四路出师,期以“旬日毕事”,一举荡平。由于战略错误,指挥失宜,萨尔浒一战竟以惨败告终。从此,辽东的军事对抗便牵制了明王朝很大一部分力量,成了朝野注目的重大问题之一。
朱翊钧死后,长子朱常洛即位仅一个月也病死了。新上台的明熹宗朱由校年轻不懂事,宦官们为了窃柄弄权,领着他成天嬉戏。据说他喜欢弄木工活,宦官们就在他手提斧锯玩得兴致正浓时,拿来章疏奏请他定夺。他往往只听口头报告大意,即随口答道:“我都知道了,你们用心行去。”⑼于是大权旁落,宦官把持朝政。太监魏忠贤同熹宗的媬姆客氏相勾结,上下招权纳贿,把国事弄得腐败不堪。一帮依附于魏忠贤的无耻之徒还为他大颂功德,甚至呼之为“千岁”,“九千岁”。在一次宴会上,有人当着熹宗和魏忠贤的面高唱诵辞:“好个魏公公,处置得惜薪司怎样轸恤商人,内府库怎样米积天堆,东厂怎样厘奸剔弊,宝和店怎样裕国通商。内修朝政,外镇边疆。”魏忠贤听了这样肉麻的奉承竟然处之泰然,朱由校也呆头呆脑一笑置之⑽。各省地方大员也对魏忠贤趋之若鹜,纷纷为他建生祠祈福,穷极华丽。朝野的党争便因之加剧。当时有名的东林党,主要由一批比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组成,他们眼见国事日非,就利用讲学结社,评论朝政,希望皇帝能够除去奸邪,重整朝纲,实现清明吏治。依附魏忠贤的邪恶势力则结成阉党,对东林党人横加迫害。此后,明末的党争屡经反复,一直延续到南明覆亡。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明神宗、魏忠贤等既贪财好货,自然上行下效,养成一派贪污风气,出现“官以财进,政以贿成。”天启年间黄尊素曾说:“大拜之事,相传必用间金数万”。对此,他不禁叹息道:“呜呼,始进不正,以身为市,我朝相业可观矣!”⑾魏忠贤任用阉党周应秋为吏部尚书,公然按官职大小索价,每天得贿银一万两,人称“周日万”⑿。到了崇祯时,有人说:“贿赂之盛,莫如此日。都下有‘白变黄,黄变白’之谣。”⒀意思是官吏行贿原先用银子,后来改用金子,再后来又改用光灿夺目的珍珠。当时官场,诚如贴在长安门上的一首讽刺诗所云:“督抚连车载,京堂上斗量。好官昏夜考,美缺袖中商。”⒁崇祯六年,朱由检在文华殿召谕朝臣说:“吏、兵二部,用人根本,近来弊窦最多。未用一官,先行贿赂,文武俱是一般。近闻选官动借京债若干,一到任所,便要还债。这债出在何人身上,定是剥民了。这样怎的有好官,肯爱百姓?”⒂官员们的职位既然是花钱买来的,上任之后自然要竭力搜括,追本求利,满载而归。官贪吏残必然加重对人民的压榨,使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第二节 土地高度集中
明中期以后,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愈来愈猖狂,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皇帝在畿辅地区设立了许多皇庄⒃。宗室诸王、勋戚、太监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霸占了越府跨县的大片土地,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先看宗室的占地情况。万历三十四年五月,四川巡按孔贞一上言:“蜀昔有沃野之说,然惟成都府属,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近为王府有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⒄就是说,蜀王一府占去了成都平原依靠都江堰灌溉的最肥沃的土地百分之七十。河南开封的周王,兼并土地的结果,造成“田产子女尽入公室,民怨已极”。时人有诗云:“中州地半入藩府”,“惟余芳草王孙路,不入朱门帝子家。”⒅神宗的弟弟朱翊镠分封卫辉,占田四万顷;神宗诸子也群起效尤。福王朱常洵是神宗爱子,朝廷坚持要按潞王标准给田四万顷,经过廷臣和地方官员的力争才减为二万顷。瑞王分封于陕西汉中,朝廷赐给赡田二万顷,由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摊缴租银⒆。大致而言,除了江浙财赋之区以外,全国的土地有相当大一部分落入了朱氏宗室的手里。
勋戚和太监侵占的田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他们依靠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请乞等手段攫取大片土地建立庄田。如明武宗时,太监谷大用“假勘地之名,混占产业庄田至一万有余顷,侵欺子粒官银至百万有余两”⒇;熹宗时权监魏忠贤,霸占的土地也多达万顷(21)。嘉靖初年,林俊在疏中指出:“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借宠暱,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22)勋戚倚势请乞之风一直延续到明末。崇祯三年,朱由检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援例乞给赡地七百顷,随从尉军三十名。”(23)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政治势力在土地兼并过程中的作用。
一般的官僚地主即所谓缙绅之家,也利用他们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巧取豪夺,兼并大片土地。就每一户来说,他们固然比不上宗室诸王、勋戚、太监的占田数。然而,他们人多势众,在各地是地主阶级中最有权势者。明末农民战争中,官僚地主的动向是最值得注意的问题之一。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打击的重点之一就是官僚地主,而反抗农民起义最顽固的也正是官绅地主。史籍中有关明末官僚地主占田的记载极多。郑廉记载河南的情况说:“缙绅之家,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24)崇祯初年,河南巡按毛九华上言,“势豪之家,仆隶多至数百,奸民乘势投献,百姓受其鱼肉。”(25)正是在地主阶级的疯狂兼并下,明末土地高度集中,绝大多数农民被剥夺了土地,变成官绅地主的佃仆,或者被迫四处流亡。这种情况在当时人的笔下屡见不鲜,如说:“富者动连阡陌,贫者地鲜立锥。饥寒切身,乱之生也,职此之由”(26);“富者极其富,……贫者极其贫。”(27)卢象昇在奏疏中指出,“贫者日益贫,富者日益富,大约贫民之髓富民实吸之。”(28)顾炎武则说,“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29)这些叙述都表明明末社会的两极分化达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
第三节 国家财政的破产和赋税的加派
明代的财政,前期以本色(即米,布等实物)为主,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等折色的地位逐渐上升,成了国家收支的主要体现物。大致说来,供政府开支用的归户部、工部、光禄寺、太仆寺分别掌管,其中主要是户部的太仓库。从矿冶征收的税金和漕粮改折的金花银,照例解送内承运库,除了一小部分作为武臣的俸禄,绝大部分都供御用,成了皇帝的私财,一般称为内帑。由于明中后期皇帝挥金如土,每年一百多万两的金花银满足不了他们的欲壑。从明武宗开始,就不断提取太仓银两供内用。万历年间,宁夏、朝鲜、播州先后用兵,花去了大量军费(30)。朱翊钧又以婚礼、珠宝、袍服等名义,向户部索取白银多达一千余万两(31)。更加上乾清宫等修建工程,最后弄到“太仓、光禄、太僕银括取几尽”(32),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原先各省、府、州、县还有自己的小家底,供地方不时之需。后来几次下令,把外库的藏银输解户部。如天启六年,根据南京操江御史范济世的建议,熹宗朱由校发布上谕说:“朕思殿工肇兴,所费宏钜,今虽不日告成,但所欠各项价银已几至二十万。况辽东未复,兵饷浩繁,若不尽力钩稽,多方清察,则大工必至乏误,而边疆何日敉宁。殊非朕仰补三朝阙典之怀,亦非臣下子来奉上之谊也。”(33)因此下令各地加紧搜括,藏银一律解送京师。这种竭天下之力以奉一人的做法,终于导致了内外交困,加速了国家财政的全面破产。国家财政既陷于绝境,皇帝的内帑又舍不得往外拿,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朝廷就不断地加派赋税。
关于明代赋税的加派,一般只讲主要的几次。万历末年,辽左用兵,每亩加银九厘,一共加赋五百二十万两。这是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以前朝廷加派的饷银。崇祯三年,再按亩加征三厘,加上万历年间的九厘,每亩共征一分二厘,统称辽饷。这是在明末农民战争刚开始时加派的情况。此后,崇祯十年,根据杨嗣昌的建议,天下按亩加粮六合,每石折银八钱,共增赋二百八十万余两,称为剿饷;崇祯十二年又以军费无着,加派练饷七百三十万两。先后共增饷银一千六百七十多万两,超过常年岁入一倍以上(34)。直到明王朝灭亡才停止了崇祯年间的加派。剿饷和练饷的加派,虽然不能列为引起明末农民战争爆发的原因,但这里连带叙述一下,可以说明明王朝这种饮鸩止渴的办法,起了为渊驱鱼的作用,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明末的加派并不只是三饷,宗室的禄米和赐予的庄田,有不少是通过加派赋税来实现的。明宗室的人数大约以三十年翻一番的几何级数增加。中期以后,单只支付这数以万计的龙子龙孙的禄米,就成了国家财政和地方开支的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应付这个难题,地方官员只有一面对宗室拖欠,一面向农民加派。以陕西白水县为例:“嘉靖加派一百八两八钱七分,万历加派七百三十五两五钱五分,俱系宗室日繁,剜肉医疮。”(35)明后期赐予新封亲王的庄田,动辄万顷,实际上天下根本不存在这么多无主的“闲田”,除了“尺寸皆夺之民间”以外,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加派取得租银来顶替的。如河南息县,额派福府地一千一百五十七顷三十二亩,就全部是“在本县条鞭内一例派征。”(36)瑞王的二万顷赡田,也完全是靠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按分摊田亩数加派赋税来取得租银的。(37)
此外,还有临时需索。崇祯年间,给事中孙承泽在《劾军前私派疏》中说:“忆臣待罪县令时,倏奉一文取豆米几千石、草几千束运至某营交纳矣。倏奉一文买健骡若干头、布袋若干条送至某营交纳矣。倏奉一文制铜锅若干口、买战马若干匹送至某营交纳矣。并不言动支何项钱粮,后日作何销算,惟曰迟误则以军法从事耳。……是以私派多于正赋,民不堪命,怨声四起。”(38)
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又有所谓带征和预征。带征是指历年拖欠未完的钱粮,于征收当年正额时带征若干分;预征是指除了责令完纳当年赋税外,提前征收来年的部分钱粮。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瞿式耜上言道:
“计海内用兵十年矣,无事不取之民间,而郡县催科苛政,无一事不入考成。官于斯土者,但愿征输无误,以完一己之功名,谁复为皇上念此元元者哉!故一当催征之期,新旧并出,差役四驰,杻系枷锁,载于道路;鞭笞拶打,叫彻堂皇。至于滨水荒陂,不毛山地,即正供本自难完,今概加新饷,倍而又倍,荒山荒地,谁人承买?卖子鬻妻,逃亡遍野。而户下所欠,终无着落,以累其宗族、亲戚者又不知凡几矣。……自逋欠日久,故一当催征,今日张一示比崇祯元年钱粮,明日张一示比天启七年钱粮,后日张一示比天启六年钱粮,层累而上。而民之耳目乱,手足忙,心计亦惶惶靡定。将完旧乎,则恐征新者之敲比也;将完新乎,则恐征旧者之敲比也。”(39)
地方官吏还巧立名目,私行加派,从中侵渔。崇祯初年,兵部尚书梁廷栋就说过:
“今日闾左虽穷,然不穷于辽饷。一岁之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如朝觐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巡抚(当是巡按之误)查盘缉访,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40)
梁廷栋身为兵部尚书,说这番话是为加派辽饷作辩护,但他指出地方官阴为加派的数额,比明增的辽饷还要大,则是符合实际的。朱由检刚即位时说过:“加派之征,势非得已,近来有司复敲骨吸髓以实其橐”(41),也是指的这种情况。
我们在上面谈到明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的激烈进行,大多数田产落到了王公贵族、官僚地主的手里。按道理说,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不该再承担田税。实则不然。豪绅地主不仅享有额定的优免权利,而且还勾结吏胥,通过诡寄、飞洒、影射等方式逃避粮税。如陕西西乡等地,“富民置产,弃多贫民。买者宁多其价而少带其粮,卖者并负空差而愿图厚价。孰知多蓄之家利在轻徭,而穷民过眼之价转手为空,且自贻剜肉医疮之患矣。迨于既久,田连阡陌者赋止勺圭,地无立锥者输且关石。催科者无可伊何,但令里老辈四六包赔而已。”(42)又如湖北潜江一带的情况是,小民“产去粮存”,“以致阡陌其田者无升合之税,税至数十石者地鲜立锥,敝也久矣。”(43)
沉重的赋税使农民不堪负荷,大批地逃亡。地方官却不顾农民的死活,用严刑峻法追比钱粮,甚至责令现在的农户代纳逃户的粮税。“明季启、祯间,有赤子无立锥地而包赔数十亩空粮者,有一乡屯而包赔数十顷空粮者。”(44)每逢官府开征的时候,追呼敲朴,惨绝人寰。万历年间就有人说过,“饥羸之夫,腹无半菽,而手足犹絷于桁杨。”(45)崇祯年间,陕西临潼县知县许中泽,“催科过严,每比较日,什排浴温泉,泉水为赤。”(46)李清在其所著书中说:“予尝过恩县,见乙榜令催比钱粮,血流盈阶,可叹!”(47)
除了田赋以外,各种明增暗添的徭役也压得劳动人民喘不过气来。这里举一个例子以见一斑。崇祯七年,直隶大名府奉文起运天津米豆,按规定官府须发给运夫脚价。开州的承办人员却“私派里甲小车二千余辆,每辆折银二两方准免运。……钻拘车夫,大肆勒索。折收银钱,使阖州倒囊以输,无一里不吮其膏血者。”(48)
无穷无尽的横征暴敛,迫使农民大批地逃亡。地方官吏为了足额,采取一户逃责令九户分赔,九户逃则勒逼一户独承。甚至“民有丁壮逃窜,而掠童穉以索赋。”(49)这样辗转相牵,往往出现整村农民逃散一空的情况。天启七年,吴应箕在一封信里,谈到他途经河南真阳的见闻:
“自晨发,出郭门二十里,又行四十里。此日天色甚霁,搴帷而眺,则四十里中一望皆黄茅白草,察所过之处,皆行地亩中,亩之疆界尚在,而禾把之迹无一存者,计耕作久废矣。即问舆夫:‘此县东西南北,其田地荒芜尽如此乎?’夫答曰:‘如此者十有八九。息县较好,然如此者亦十有四五矣。’心怪其言,到驿舍见有备中火老人及吏役在焉,即呼问曰:‘向所见一路荒芜之田,无差粮乎?’数人同声对曰:‘前此皆膏腴之业,差粮如何得蠲?’即问:‘何不耕?’对曰:‘无牛。’问:‘何以无牛?’则谓:‘多盗卖出境者,无牛因以无佃,此其一端也。又本县马户差徭苛急,每报一人,人不堪役,则先卖其牛弃其地,久之而其人亦逃矣。人去则田无主,故不耕。人去而粮犹在,则坐赔于本户,户不堪赔则坐之本里,或又坐之亲戚。此被坐之家,在富者犹捐橐以偿,至贫者则尽弃户而去。故今村落为墟,田亩尽废,皆由此耳。’因又问:‘此有田弃走之家,始何不卖以与人,而甘抛弃若此?’则又对曰:‘夫差徭政为有田地者苦耳,今赔者欲弃其产而不得。况受其业,而粮即派其家,能堪之耶?于是相率而逃,相率而荒,日甚一日,故遂至此极矣。’又问:‘独无以此情白之县者乎?’对曰:‘此县令多举贡,日暮途穷,贪得为念,又衙门弊多,度力不足以区处,遂日操鞭扑,设法扳坐,只求粮完,自免上司谴责耳,何暇顾人户之逃、田亩之荒也。甚至有告理者则反笞之,所以百姓虽愁怨,率无敢言者。’予又问:‘此是通衢,司道必由此乎?’曰:‘然。’‘抚按由此乎?’曰:‘然。’‘州郡由此乎?’曰:‘然。’予问:‘曾有由此而问厥故者乎?’佥曰:‘无有。’予不觉浩叹。”(50)
这段话,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史料,它令人信服地揭示出,正是由于明朝廷、抚按、司道、州郡、县令等的倒行逆施,造成了农民同土地相分离,使社会生产日益萎缩。脱离了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揭竿而起,同地主阶级的吃人统治展开拼死的搏斗,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粉碎阻碍历史前进的桎梏,从而为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开辟道路。
第四节 水利失修和灾荒频仍
马克思曾经指出,“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这种用人工方法提高土地肥沃程度的设施靠中央政府办理,中央政府如果忽略灌溉或排水,这种设施立刻就荒废下去。”(51)在明朝末年,我们又看到了由于水利失修带来的严重灾荒。从万历年间起,朝廷一面从国库提取大笔金钱供自己穷奢极侈的耗费,一面又要筹措庞大数额的军饷用于镇压少数民族和农民的反抗,国家财政陷入了不可摆脱的危机。政府根本无力顾及水利的维修,常年有限的一点河工经费又被官员们贪污私肥。以黄河来说,明代原来定有“三年一小挑,五年一大挑”的疏濬制度。万历以后,“凡大挑、小挑之费,俱入上下私橐”,致使河床淤积的泥沙越来越厚,河堤“连年冲决”(52)。管河的官吏甚至幸灾乐祸,“天启以前,无人不利于河决者。侵尅金钱,则自总河以至闸官,无所不利;支领工食,则自执事以至于游闲无食之人,无所不利。……于是频年修治,频年冲决,以驯致今日之害,非一朝一夕之故矣。”(53)这正是崇祯年间“河患日棘”(54)的根本原因。其他水系的情况也差不多。崇祯初年,给事中黄承吴面奏:“东南时患水灾,皆水利不修之故”。崇祯皇帝问:“水利何为不修?”大学士周道登、钱龙锡回答说:“水利是东南第一大事,但修理须要钱粮。”朱由检一听要钱,立刻沉默不语,过了好半天才拐弯抹角地说:“要修水利,可扰民否?”于是,在不愿“扰民”的幌子下把这件“东南第一大事”轻轻地放在了一边(55)。
水利失修严重地削弱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政府的一味追比钱粮迫使农民大批逃亡,又加重了灾荒的破坏性。明朝后期留下了许多关于饥荒惨状的描写。直到现在读起来仍然令人怵目惊心。万历年间的记载说:
“数年以来,灾警荐至。秦晋先被之,民食土矣;河洛继之,民食雁粪矣;齐鲁继之,吴越荆楚又继之,三辅又继之。老弱填委沟壑,壮者展转就食,东西顾而不知所往。”(56)
这里说明了灾荒的普遍性。再看万历四十三年山东青州府推官黄槐开的一件申文:
“自古饥年,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问矣,夫妇不问矣,兄弟不问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脍,且以人心味为美,小儿味尤为美。甚有鬻人肉于市,每斤价钱六文者;有腌人肉于家,以备不时之需者;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间有为人所诃禁,辄应曰:‘我不食人,人将食我。’愚民恬不为怪,有司法无所施。枭獍在途,天地昼晦。”(57)
次年,山东诸城县举人陈其猷进京会试。依据亲身见闻绘了一份《饥民图》伏阙上疏,其序略云:
“臣自正月离家北上,出境二十里,见道旁刮人肉者如屠猪狗,不少避人,人视之亦不为怪。于是毛骨懔懔。又行半日,见老妪持一死儿,且烹且哭。因问曰:‘既欲食之,何必哭?’妪曰:‘此吾儿,弃之且为人食,故宁自充腹耳。’臣因此数日饮食不能甘,此时苟有济于死亡,直不顾顶踵矣。乃入京之初,恶状犹横胸臆间。越二三日,朋俦相聚,杯酌相呼,前事若忆若忘。既而声歌诱耳,繁华夺目,昨日之痛心酸鼻者,竟漠然不相关矣。呜呼,臣饥人也,饥之情、饥之味皆其习见而亲尝者,犹且以渐远渐隔而忘之。乃欲九天之上、万里之遥,以从来未见之情形,冀其不告而知、无因而痛,不其难乎?”(58)
崇祯年间,灾荒更加频繁,许多地方几乎无年无灾。农民大起义的发源地—陕北,正是著名的重灾区。马懋才的《备陈灾变疏》详细地描述了崇祯元年延安地区天灾人祸的情况。疏中写道: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则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
“更可异者,童穉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更无踪影。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薰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然臣犹有说焉。国初每十户编为一甲,十甲编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户口萧条,已不复如其初矣。况当九死一生之际,即不蠲不减,民亦有呼之而不应者。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止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一甲止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飘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者乎!此处逃亡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59)
看了这些惊心动魄的叙述,我们对于明末农民战争为什么必然爆发,明王朝为什么注定要灭亡,就能够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了。
第五节 军制的败坏
明朝的军制,开初是寓兵于农。明太祖朱元璋实行军民分籍制度,编为军户的农民世代为兵。政府把他们按照卫所的编制组织起来,进行屯田。沿边卫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名军士给田五十亩和耕牛农具。收获所得以十二石归军士自己食用,余下的作为本卫所军官的俸粮和储积。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只对屯田情况进行督察,不用给饷。所以朱元璋曾不无得意地说: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粟。可是,后来法久弊生,军队的屯田多被军官、豪右和内监占夺。即如卢象升所言:“塞上民田少而军地多。因循日久,俱为豪右所占。是以屯日益窘,军日益贫。甚至当军者无地,种地者非军,豪强侵霸以肥家,公私因是而交困。”(60)英宗以后,沿边的战事逐渐增多,“疆场戒严”,相应而来的是军队训练和戍守的时间增加,农事自然受到影响。还有不少屯地被持敌对态度的少数民族所占领,出现“田在敌外”(61)的情况。军屯既败坏得有名无实,商屯又由于开中盐法的废弛而破坏无遗,朝廷只有从国家财政中拨给饷银。万历以后,国家财政入不敷出,拖欠军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加上官吏的克扣,士卒能领到的饷银就很少了。在明末灾荒连年,粮价陡涨的情况下,士兵的生活更陷于绝境。天启七年八月,陕西巡抚胡廷宴的疏中说:
“临巩边饷缺至五,六年,数至二十余万;靖卤边堡缺二年、三年不等;固镇京运自万历四十七年至天启六年,共欠银十五万九千余两。各军始犹典衣卖箭,今则鬻子出妻;始犹沿街乞食,今则离伍潜逃;始犹沙中偶语,今则公然噪喊矣。”(62)
崇祯年间,卢象升任宣大总督时,在巡视山西边防后给朝廷的报告中说:
“今逋饷愈多,饥寒逼体。向之那钱借债勉制弓矢枪刀,依然典卖矣。多兵摆列武场,金风如箭,馁而病、僵而仆者且纷纷见告矣。每点一兵,有单衣者,有无袴者,有少鞋袜者,臣见之不觉潸然泪下。”(63)
在另一件奏疏里,他又说:
“所辖之军,其饷银自去年十一、二月到今,分毫未领也。各军兵虽复摆墙立队,乘马荷戈,而但有人形,全无生趣。往时见臣督临,犹跪路跪门,纷纷告讨。此番则皆垂首丧气而已。彼其心岂不甚苦,势岂不甚危,情岂不甚迫?盖知臣无以应之,讨亦如是,不讨亦如是,故付之含泪不言耳。微臣知此,亦不觉泪从心底出也。况时值隆冬,地居极塞,胡风朔雪,刺骨寒心,微臣马上重裘,犹然色战难忍,随巡员役,且有僵而堕马者。此辈经年戍守,身无挂体之裳,日鲜一餐之饱。夫独非圣明宇下苍生、臣等怀中赤子乎?铤而走险,所不忍言,立而视死,亦不忍见。一镇如此,三镇可知。”(64)
军政败坏还表现为军队战斗力严重削弱,兵变和逃亡层出不穷,军事纪律废弛已极。
明末官军战斗力的脆弱,无论在对满洲贵族的战争中,还是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都可以举出大量的例证,这里就不细说。只附带谈一下家丁和亲军的问题。明后期,将领克扣士卒粮饷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65)。他们用脧削所得,过着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且向兵部官员、监视太监和纪功御史等人行贿,营求升迁或开脱罪责(66)。这就决定了他们同士卒的矛盾必然激化,平时摩擦甚多,战时更不可能做到上下齐心。将领们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和地位,采取了自养家丁的办法。他们把克扣来的钱财拿出一部分,豢养一小批经过挑选的士兵,给予较好的生活待遇和马匹器械等装备。将领即便革职离任,家丁也依旧由他们带回原籍供养(67)。这样,到了关键时刻,家丁就成了将领邀功的王牌或逃命的盾牌。戴笠曾经指出,明朝边将“一万额兵,止有六千,以四千为交际、自给、养家丁之用。沿袭既久,惟仗家丁以护遁、冒功,而视彼六千为弃物。弃物多而家丁少,终不能以御敌。”(68)可见,家丁制度是明朝后期军政败坏情况下出现的一种畸形产物,它标志着官军逐渐由维护整个地主阶级统治的力量,蜕变成为将领们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69)。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不成文的家丁制度,我们在论述明末官军时,既要看到它在总体上十分虚弱,又要看到那些军阀们在个别场合,还是可以拿出一批亡命之徒来孤注一掷。
明末的兵变是统治集团危机的一个重要表现。万历以来,军队由于缺饷而哗变的事件已时有所闻。天启年间,福宁、杭州等地也先后发生兵变,还有援辽军队哗变于河北玉田县的事。崇祯年间,情况更为严重,以至于“饥军哗逃,报无虚日。”(70)如元年七月,辽东宁远官军缺饷四个月,士卒们枵腹难忍,群起哗变。辽东巡抚毕自肃、宁远总兵朱梅都被叛兵捉住,“棰击交下”,毕自肃惭愤自尽。又如二年底至三年初,山西勤王兵哗于近畿,甘肃勤王兵哗于安定;崇祯八年,川军哗变,总兵邓玘被火焚死;崇祯九年,宁夏饥卒因缺饷而哗变,巡抚王揖被杀(71)。这仅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哗变的兵丁有一部分参加了农民起义,由于他们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对于提高农民军的作战能力起了一定作用。
明末官军纪律的败坏,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如史籍中所说,“今官兵所至,动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居积,淫妇女,焚室庐。小民畏兵,甚于畏贼。”(72)崇祯八年,户部尚书侯恂给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的信里说:“贼来兵去,兵去贼来。贼掠于前,兵掠于后。贼掠如梳,兵掠如剃。总督之令不能行于将帅,将帅之令不能行于士卒。今日之事,其何以济!”(73)
军纪败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所谓“杀良冒功”。明朝廷为了鼓舞士气,立下了赏格,规定斩首一级赏银三两,后来又增加到五两;将校也以获级多寡论功行赏。于是官军往往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滥施屠杀。如天启四年,蓟辽经略孙承宗在谈到辽东官军滥杀无辜时指出:“甚至喑哑孤儿,立杀受赏。”(74)崇祯四年,陕西副总兵赵大胤在韩城,“报斩贼五十级、而妇孺之首三十有五。”(75)五年,山西兵追剿起义军进入河南,“其将使县令报功。令曰:‘无首级何以报?’将曰:‘易耳!’少顷,进千级,其中有庠士八十余人。”(76)崇祯十一年,清兵深入畿辅,退出后,明总兵王朴纵兵斩居民首冒功。时人钱天锡作《哀庆都歌》云:“各携利刃争相逐,函首忙报将与督。哄然攘臂受赐金,屠尽一家与九属。”(77)在河南商邱,甚至出现官军追杀平民,口称“借脑袋献功”(78)。官军的纪律败坏不仅给广大群众带来极大的灾难,就连地主、官绅之家也往往受到他们的侵害。因此,在明末社会舆论以至奏章中,‘贼梳兵篦”之类的说法屡见不鲜。这正是后来李自成起义军提出“剿兵安民”口号的背景。
第六节 裁驿递
明代在全国交通线上设有驿站,作为政府上传下报的通讯脉络,也为高官显宦公务往来提供交通工具和食宿条件。按规定,每隔十里置铺,铺有铺长;六十里设驿,驿有驿丞。铺的主要责任是传递文书,在达官显贵往来时也有导迎的义务。驿的主要任务是为政府官员提供舟车、马匹、夫役等交通工具和住宿膳食条件,也有传递紧急公文的责任。初期,制度比较严格,未经朝廷允许,一般官员不能私自利用驿站。到明中期以后,随着吏治的全面败坏,驿递制度也弊窦丛生。大小官员往来于道路时,常常任意勒索夫、马,甚至敲榨“折乾”,即令驿站提供超过实际需要的供应,其超过部分折成银子纳入私囊。这样,就使驿站有限的人力、物力应接不暇,疲于奔命,甚至为了赔补经费而卖儿卖女。天启二年御史方震孺曾经说过:
“至若驿递,夫只有此数,马只有此数,而自有东事以来,军情旁午,差官络绎,奚啻百倍于前。而欲其照旧支撑必无幸也。臣所经过,自通州次抵山海,见夫头、马户以及车户,无不泣下如雨,不忍见闻。而瘦马走死道旁者又不可胜计。”(79)
崇祯初年,御史毛羽健上疏陈驿递之害说:“兵部勘合有发出无缴入,士绅递相假,一纸洗补数四。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丝。”(80)崇祯二年吴甡也上言说:“今天下驿递之疲惫极矣。……驿递非破家荡产以供,则鬻妻卖子以应。当此民穷财尽之秋,更罹狼吞虎噬之惨。”(81)地方官吏还任意克扣驿站经费,贪污私肥,更使在驿站供役的穷苦百姓既填不饱肚皮,更养不起驿马。陕西巡按练国事在疏中曾经指出:“秦晋驿递,例不全给。今募夫之苦,更加十倍,故人人思逃。凡在冲路,宜全给以安人心。”(82)另一件史料更具体地谈到安定(今甘肃定西县)的驿站情况:“安定站银五万有奇,每发不过一二千金。县令例扣四百,余始分给驿所。”(83)
人马饥疲,含辛茹苦,颠沛奔波于驿递路上,这就是明末社会的又一个侧面。康熙《陇州志》里面保存着一首“执鞭士”(当即驿站马夫,或称驿卒)唱的《关山谣》:
肥马血出,瘦马骨折。行行行行,方知马力。(84)
崇祯二年,刑科给事中刘懋上言,建议对驿递严加整顿,重新规定使用驿递的标准。他在疏中认为经过整顿,革除各种弊病以后,驿站经费每年可以节省几十万两银子,移抵一部分加派的新饷。崇祯帝听说能够捞到银子,立即兴奋起来,下令改刘懋为兵科左给事中,专门负责驿递的整顿事宜。表面上冠冕堂皇地宣布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革除滥给勘合火牌,以苏民困”,实际上裁减下来的驿递经费,并没有按刘懋的建议,用于抵消部分加派的新饷,而是全部责令解部移作军用。在刘懋的主持下,朝廷颁布了新定的使用驿递规章,同时宣布裁减驿站经费。根据崇祯四年二月刘懋《驿递裁扣事竣疏》中所列数字,各省裁节银共计六十八万五千七百二十余两(85)。
在明末败坏已极的吏治下,所谓整顿不过是一纸具文(86)。本来就困敝不堪的驿站,被平空裁去了一大笔经费。刘懋建议的原意是割肉补疮,本不足取;到了崇祯帝那里,裁驿递却变成了割肉喂虎,不仅于旧疮无补,反而又添上了新创。随着驿站经费的裁减,驿夫枵腹、驿马倒毙的现象愈来愈严重了。大批原来依靠驿递勉强维持生计的壮丁被迫逃亡,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加入了农民起义队伍。杨士聪说:
“天生此食力之民,往来道路,博分文以给朝夕。一旦无所施其力,不去为贼,将安所得乎?后有自秦、晋、中州来者,言所擒之贼,多系驿递夫役,其肩有痕,易辨也。”(87)
明末农民战争中杰出的领袖人物李自成,就是在驿站呆不下去了,才投身于农民起义的。正如史籍所说:“李自成一银川驿之马夫耳,奋臂大呼,九州幅裂。”(88)由此可见,明廷的裁驿递,对于迫使更多的贫苦群众走上叛逆者的道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第七节 农民大起义的前奏
从上面概括描述的明朝末年社会阶级矛盾在各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以朱明王朝为代表的封建统治已经极度腐朽,烈火在地下运行,一场大规模的农民革命正在酝酿当中。
万历年间,统治阶级中的某些人士已经怀着不安的心情,指出朱明王朝业已面临着社会的大动荡。如郭正域在题为《法祖停税赋》的奏章里说:
“自古乱亡之祸,不起于四夷,而起于小民。秦之强盛,兼并六国,卒之扰乱天下者,非六国也,乃陈胜、吴广一二小民也。汉之天下,四夷款塞,呼韩来朝,卒之扰乱天下者,非四夷也,乃黄巾等贼一二小民也。元之天下,灭金灭宋,一统四海,卒之扰乱天下者,非金非宋也,乃韩山童、刘福通一二小民也。”(89)
安州知州张遂在《兴除议》一文中,也大声疾呼“盗贼可忧”。他说:
“国家自庚戌以来,北击胡,东挂倭,西灭哱,南平播,节年不闻以盗为苦也。间即桴鼓时闻,皆谓鼠窃不足虑,而不知秦之亡非以陈胜乎?汉之亡非以张角乎?唐之亡非以黄巢乎?天以水旱开其机,上以暴敛驱其众,此盗之所由起也。……而奸雄如陈胜,黄巢之流,非可以威降、术羁,此其人最足为隐忧,是在庙堂之上,当预有以罗致驾驭之也。”(90)
然而,统治集团所代表的,正是社会上盘根错节的反动势力,它们自身已经无法解脱社会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打破封建统治的枷锁,为历史的前进开辟道路的,只能是农民的革命运动。
农民的起义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也不是一推就倒的。从万历年间起,各地的农民曾经多次举起义旗,向腐朽的明王朝发动冲击。例如,万历十六年,刘汝国在安徽太湖宿松地区领导起义,自称济贫王(91),铸铜印大书“替天大元帅”(92),“就富民箱囷,招徕饥民共食之。饥民随者数万人。”(93)起义农民多次击败官军。明政府地方当局派人招抚时,刘汝国断然拒绝,在回信里义正辞严地宣布:“豪家不法,吾取其财以济贫,此替天行道,而违之是逆天也。”(94)同年春,在湖北等地也发生过饥民抢米的风潮。如大冶县“谷价腾踊,闾阎萧条。一夫攘臂大呼,轰然蚁聚,动百十人。持斧破廒,所至一空。”(95)
万历二十七年,白莲教徒赵古元(原名赵一平)在徐州一带组织起义。他的徒众到处宣传,“世道之将变,尊古元为真人。”赵古元等制定了详细的起义计划,“约以二月二日各处兵马八路齐起,先扬淮,次取徐州新河口,阻绝粮运;次取金陵、燕都,大事可定。”明地方官僚惊呼:“黄巾、赤眉之祸,再见于目前。变生呼吸,可为寒心。”(96)
万历三十四年,南京又有无为教徒刘天绪等人密谋起义。刘天绪“自称为辟地定夺乾坤李王”,“又自号为龙华帝主。”(97)
天启二年,山东白莲教徒在徐鸿儒领导下举行起义。这次起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当地农民“多携持妇子、牵牛架车、裹粮橐饭,争趋赴之,竞以为上西天云。”(98)起义军很快就攻克了郓城、邹县,滕县、峄山等县城,计划“南通徐、淮、陈、颖、蕲、黄,中截粮运,北达神京,为帝为王,改元建号。”(99)同时还有河北景县民于弘志等起义响应。天启四年九月,安徽颍州,砀山以及河南永城一带,有杨桓、杨从儒的密谋起义。他们“啸聚徒众,私相部署,伪称懿德元年。”(100)
这些中、小规模的农民起义,都在萌芽阶段或初起之时即被明王朝血腥镇压了下去。然而,反革命的屠刀并不能解决尖锐的社会阶级对抗。反动统治者的倒行逆施,势必激起人民群众更大规模的反抗。
总之,从万历后期到天启年间,整个中国的天空已经彤云密布,不时发出隐隐的闷雷声。那些中小规模的地区性农民起义,就象一阵阵刺目的闪电,不仅揭露了笼罩大地的黑暗,更有力地预示着一场大规模的暴风雨就要来临了。
注释
⑴《明史》卷二四○,《叶向高传》。
⑵顾景星:《白茅堂集》卷三八,《吴亮嗣传》载吴亮嗣万历末年任兵科给事中时上的奏疏。
⑶冯从吾:《请修朝政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九四。邹漪《启祯野乘》卷一《冯恭定传》中也说到万历皇帝荒于酒色:“因曲蘖而驩饮长夜,娱窈窕而晏眠终日。”
⑷王鸿绪:《横云山人史稿?叶向高传》记叶的奏疏说:“陛下惜区区禄秩,不顾祖宗金瓯。夫承平无事,人主尝视士大夫轻而视官重,及乎有事,士大夫又视身家重而视官轻。至视官轻,而天下事不忍言矣。”
⑸《明神宗实录》卷四一九,记万历三十四年大学士沈鲤等上言:“今吏部尚书缺已三年,左都御史亦缺一年,刑、工二部仅以一侍郎兼理,大司马(指兵部尚书)既久在告,而左、右司马(指兵部左、右侍郎)亦未有代匮者,礼部止一侍郎李廷机,今亦在告,户部止有一尚书。盖总计部院堂上官共三十一员,见缺二十四员,其久注门籍者尚不在数内。此犹可为国乎?”
⑹冯琦:《为灾旱异常备陈民间疾苦恳乞圣明亟图拯救以收人心以答天戒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⑺⑻《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传》。
⑼陈悰:《天启宫词》,见《昭代丛书》丁集,卷三三。
⑽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又见《天启宫词》。
⑾黄尊素:《说略》。
⑿文秉:《先拔志始》。
⒀陈宏绪:《寒夜录》卷中: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上言:“今之世人,又何官非爱钱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爱钱乎?何者?彼原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臣所闻见,一督抚也,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阙,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县并佐贰之求阙,各有定价;举监及吏承之优选,俱以贿成。”见《国榷》卷八九。至于职司风宪的科、道官,“人谓之抹布,言其只要他人净,不顾己污也。”见王鸿绪:《横云山人史稿?韩一良传》。
⒁谈迁:《枣林杂俎》智集,《揭长安门》条。
⒂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八。
⒃正德年间,皇庄遍布畿内,“共计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四十六亩”,见林俊《传奉敕谕差勘畿内田地疏》,引自《明经世文编》卷八八。
⒄《明神宗实录》卷四二一。
⒅汪价:《中州杂俎》卷一,《地理一》。
⒆《崇祯长编》卷三六。
⒇费宏:《乞正谷大用罪疏》,见《明经世文编》卷九七。
(21)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三,记钱嘉征参魏忠贤十大罪疏中说:“忠贤封公,膏腴万顷。”
(22)林俊:《传奉敕谕差勘畿内田地疏》。
(23)《崇祯长编》卷四一。这里再举几个例子:河北玉田县在明朝末年“宫勋地”多达十三万余亩,其中乾清、慈宁两宫地为六百三十三顷,寿宁公主地二百三十八顷。景府地四百三十七顷(乾隆二十一年《玉田县志》卷三,《田赋》)。东安(今安次县)一县就星罗棋布了未央宫、永清公主、永安公主、恭圣夫人、英国公、镇远侯、太宁侯、安平伯、惠安伯、嘉祥公主、顺义府仪宾、锦衣卫指挥的大片庄田(见康熙十六年《东安县志》卷四,《赋役》)。明亡时,崇祯帝的姑母荣昌大长公主在顺天、保定、河间三府占有“赐田及自置地土”多达三十七万余亩,她还说“仅足糊口”,充分反映了皇室勋戚的贪婪无餍(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三本,二六四页)。
(24)郑廉:《豫变纪略》卷二。
(25)《崇祯长编》卷三六。辛陞在《怼言》中列举了明王朝败亡的原因,其中之一为“缙绅势重”:“仕进出身,自非齐民敢望项背,乃高门大阀,仆从如云。田连阡陌而不知休,窖满金钱而不知止。杀人于寸幅之中,破家于立谈之顷。郡县之威立沮,台司之法不行。”见《寒香馆遗稿》卷二。
(26)《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九七三页。
(27)《崇祯长编》(不分卷本)。
(28)卢象升:《卢忠肃公集》卷一○,《报明屯田牛具以备核销疏》。
(29)顾炎武:《日知录》卷一○。
(30)宁夏之役耗银一百八十七万余两,朝鲜用兵费银七百八十余万两,播州之役用银二百万余两。见《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王德完:《稽财用匮竭之源酌营造缓急之务以光圣德以济时艰疏》。
(31)见上条所引王德完疏。
(32)《明史》卷七九。
(33)《日知录》卷十二。
(34)《春明梦余录》卷三六,载御史吴履中论加派疏中说:“国家岁入计一千四百六十余万,而辽饷五百万不与焉。”
(35)顺治《白水县志》卷上。又如湖广武昌,岳州、长沙、衡州、宝庆等府“钱粮则派自加饷以来,王禄、赡田、藩工等项,比旧额倍加焉。闾阎无完缉之居,郡县少报满之吏。官司相见,无不攒眉。”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六七页。
(36)康熙《汝宁府志》卷六,《食货下?四》。
(37)《崇祯长编》卷三六;《国榷》卷八八。
(38)《春明梦余录》卷三六,《本计》条。又,漆嘉祉在《实求安攘疏》中说,百姓除了缴纳加派的赋税以外,“复益以地方私派,如供亿修筑之摊派,买米买硝黄之赔补。上檄所下,锱铢皆给于民。公课有额有期,私编难以数定,难以刻待。”见康熙二十三年《新昌县志》卷五。
(39)《瞿忠宜公集》卷二,《清苛政疏》。
(40)夏燮:《明通鉴》卷八二。崇祯年间河南巡按御史金光宸在疏中谈到中州四大病时说:“又中州之私派病民也,夫钱粮正项尚自不敷,而曷云私派。盖一法出则一弊从之。有等不肖有司,弁髦明禁,不详院、道。有借兵以私加,有假饷以擅派,有因建筑而科敛,有借解运而重征,或立杂支名色,或托费用不充,凡言设处,借一派十。虑乡绅之发私也,则漏阀家而洒茅屋,以为此人所不知者。追呼倍急,比责更严,反留正项在后,假口民欠,耸听吁苦,其实先已饫私橐矣。”见《金双岩中丞集?两河封事》。
(41)孙承泽:《思陵勤政记》。
(42)康熙五十七年《西乡县志》卷六,《艺文》载万历六年孙澜《旧均粮碑记》。
(43)《潜江旧闻》卷六,载万历年间袁国臣撰《清田碑记》。又如,“天启初给事中甄淑言:小民所最苦者无田之粮,无米之丁,田鬻富室,产去粮存,而犹输丁赋。”见乾隆二十一年《获嘉县志》卷六,《赋役》。
(44)康熙十一年《景州志》卷一,《版籍》。
(45)《荆州府志》卷七九,《纪事》载袁宗道:《救荒奇策》。
(46)顺治十八年《临潼县志》,《人物志》。
(47)李清:《三垣笔记》卷上。
(48)《崇祯八年手札》。
(49)乾隆三十一年《嵩县志》卷十九,《田赋》。
(50)吴应箕:《楼山堂集》,《书》卷二。
(51)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一七五页。
(52)文秉:《烈皇小识》卷六。
(53)《日知录》卷十二,《河渠》。
(54)《明史》卷八四,《河渠二》。
(55)《烈皇小识》卷一。又,张国维疏中也说:“东南水利未尝不修举,缘视为故套塞责了事,徒令胥吏向民邀索而已,以致日坏一日。”见《张忠敏公遗集》卷二。
(56)《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57)康熙十二年《青州府志》卷二○,《灾祥》;又见李世熊:《寒支初集》卷九,《黄槐开传》。
(58)乾隆二十九年《诸城县志》卷三○,《列传二》。
(59)雍正《陕西通志》卷八六,《艺文二》;又见嘉庆《延安府志》卷七二。《明季北略》卷五题为《马懋才备陈大饥》,文字取舍也有所不同。
(60)《明大司马卢公奏议》卷一○,《参豪奸孙光鼎抗屯疏》.
(61)《明史》卷七七,《食货一》。
(62)《崇祯长编》卷一。
(63)郑天挺、孙钺编:《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二○五页。
(64)《卢忠肃公集》卷八。
(65)如天启四年刑科给事中解学龙上言,山海关“三帅各万二千金为治第之资,令人骇愕。营房每间价六金,镇将侵克,费不五六钱,马料蒭豆,十扣其半。”见《国榷》卷八六。
(66)吴裕中《治兵理财实效琉》中说:“方今武弁惟事苞苴,参游结契于监司,总戎献媚于抚按。彼别无点金之术,不过借经费名以侵克军糈耳。究其始,岂非枢部(即兵部)自树之风声哉!谋登坛者费数万,求专城者费数千。虽关说疏题或出他人,而牵制操纵总在该部。”见同治八年《江夏县志》卷八,《艺文志十二》。
(67)崇祯二年十一月由于满洲贵族军侵入畿辅,朝廷通令天下勤王的诏书中还特地提到:“废闲将领,家丁可当一部者,抚按验给遣发。”见《国榷》卷九○。
(68)引自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二五六页。天启年间,辽东经略熊廷弼在一封信里写道:“操练之檄,何月不行;操练之事,何日不说?乃诸镇将自一二蓄养内丁外,皆视营兵为无用,而不屑操。不惟不操也,且使为内丁厮役,且夺其马与内丁骑,而代为喂养。……幸语诸镇将,以视内丁之心视营兵,则无不强也;以收拾内丁之心操练营兵,则无不可战也。一将官以百十内丁战,何如以一二千营兵战;一大帅以一二千内丁战,何如以一二万营兵战?是大有益于自家者。”引自《明经世文编》卷四八二,《熊经略集》。
(69)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家丁》条说:“今西北将帅所蓄家丁,其廪饩衣械过额兵十倍。每当大敌,用以陷阵,其善战者多以首功自奋。”
(70)《明清史料》乙编,第九本,八七四页。
(71)《国榷》卷九五。
(72)冯钦明:《上家邺仙大司马书》,见《甲申纪事》。
(73)《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八。
(74)《国榷》卷八六。
(75)《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四。
(76)同上书卷五。
(77)康熙十七年《庆都县志》卷四,《艺文》。
(78)郑廉:《豫变纪略》卷一。
(79)方震孺:《淮南方孩未先生全集》卷三,《请搭棚厂添马价疏》。
(80)《明史》卷二五八,《毛羽健传》。
(81)吴甡:《柴庵疏集》卷五,《回彝大肆骚扰疏》。
(82)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六之一,《艺文志》载练国事:《五事疏》。
(83)孙奇逢:《夏峰先生集》卷七。
(84)康熙《陇州志》卷七,《艺文》。
(85)《崇祯长编》卷四二。
(86)明末河南巡按御史金光宸著《两河封事》内收有一件题本,其中谈到:崇祯八年,明四川总民邓玘在湖北樊城兵变中被烧死。邓玘和当时的大学士王应熊同里,其子文是王的干儿子。邓玘的兄弟邓琳,为了把家眷和搜括来的财物运回老家,竟由王应熊出面托兵部尚书张风翼题请,借口把邓玘的棺柩运回四川,骗取了乘用驿递从河南淇县到四川的勘合。勘合上规定只准用马十二匹、人夫六十名。王应熊却写了名贴,让邓玘的家丁向沿途州县强行索取驿马二十五匹、人夫一百二十三名,超过定额一倍。不仅如此,邓玘的家人还勒逼驿站穷夫给压马钱、折乾银两。行经禹州时,勒索折乾银二十两。驿站不敢开罪.向州库借来铜钱十二千。家人未餍所欲,大怒,把两名驿卒锁着脖子,打成重伤。内阁大学士和兵部尚书通同作弊,足以说明这种“整顿”究竟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了。
(87)杨士聪:《玉堂荟记》卷下。史惇在《恸余杂记》中也说:“余尝北上公车,每见赤条寡汉鹄立站头。候人雇替,一切肩舆重扛,不过十余钱,即送大地十里余,谓之招班,得此便苟延一日之命,其穷如此。而秦、晋之间尤甚。故驿递一裁而此辈无以自活。”
(88)康熙十二年《延安镇志》卷二三一,《建置志?驿递》。
(89)《明经世文编》卷四五四,《郭文毅集》。
(90)康熙十九年《安州志》卷一○,《艺文》。
(91)《潜江旧闻》卷一。毛奇龄《后鉴录》作“自称顺天安民王”。
(92)《后鉴录》。《潜江旧闻》卷一作“佩大将军印”。
(93)《后鉴录》。
(94)《后鉴录》。
(95)康熙二十二年《大冶县治》卷四,《治忽?灾异》。
(96)《明神宗实录》卷三四五。
(97)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九;《明神宗实录》卷四二八。
(98)康熙十二年《郯城具志》卷九,《灾祥》。
(99)王一中:《靖匪录》,见《括苍丛书》第一集。
(100)道光《阜阳县志》卷二三,《杂志?摭史》。
第二章 明末农民战争的爆发
第一节 陕西农民首建义旗
在叙述明末农民战争的历史时,人们习惯于以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发生在澄城县的农民起义作为起点。这是可以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指出,这只是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性的标志,实际上很难说陕西的农民起义是在天启七年才开始的。崇祯初年担任陕西三边总督的杨鹤说过:
“内地流贼起于万历、天启年间。援辽兵丁陆续逃回,不敢归伍,因而结聚抢掠,以渐蔓延。不幸边地亢旱四载,颗粒无收,京、民二运转输不继,饥军饥民强半从贼,遂难收拾。”⑴
杨嗣昌在崇祯十年的一个奏疏里说得更加明确:
“流贼之祸,起于万历己未(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辽东四路进兵,三路大溃,于是杜松、王宣、赵梦麟部下之卒相率西逃。其时河南抚臣张我续、道臣王景邀击之于孟津,斩首二十余级,飞捷上闻。于是不入潼关,而走山西以至延绥,不敢归伍而落草。庙堂之上,初因辽事孔棘,精神全注东方,将谓陕西一偶(隅)不足深虑。不期调援不止,逃溃转多。饥馑荐臻,胁从弥众。星星之火,至今十九年。”⑵
杨鹤父子叙述的情况是可靠的,在其他一些史籍里面可以得到印证。如戴笠、吴殳在叙述陕西农民起义的开始时就明确指出:
“陕西兵于万历己未四路出师,败后西归,河南巡抚张我续截之孟津,斩三十馀级。馀不敢归,为劫于山西、陕西边境。其后调援频仍,逃溃相次,边兵为贼由此而始。天启辛酉(元年),延安、庆阳、平凉旱,岁大饥。东事孔棘,有司惟愿军兴,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取富者粟,惧捕诛,始聚为盗。盗起,饥益甚,连年赤地,斗米千钱不能得,人相食,从乱如归。饥民为贼由此而始。”⑶
在地方志里,也有早期起义农民流动于各地的零星记载。如《汉阴县志》说,“(万历)四十三年,流贼劫掠乡村,出没无常,为地方患。”⑷《霍州志》载,“天启三年,流寇突至霍州南关,杀数人。”⑸《洋县志》载,“天启四年七月,流贼突至斜堰河坝,杀死周之弘,邑为骚动。”⑹《西乡县志》说,“(万历)十八年,流贼俞士乾率众犯境。天启七年,流贼王魁禄率众犯平地等处。”⑺《国榷》也记载了四川巡抚尹同皋上言:“陕西流盗由保宁入川,蹂躏广元、神宣之间。天启六年八月,神宣指挥吴三桂御之,斩三级,一系贼魁。十二月,又从眉林沟入犯,守备王虎等御之,斩纪守恩等十二人,追至宁羌界。秦蜀两道,事权宜兼制,乞敕陕西各道府多方缉抽。从之。”⑻
这些事实说明,从万历末年起,陕西军民就已经开始了抗暴图存的武装斗争。早期的起义群众虽然人数不很多,活动的范围却相当广,在同陕西相邻的山西,四川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只是由于当时的声势还不够大,首领人物也不为人们所知。关于这些早期的起义队伍,除了一些点滴的记录以外,无从弄清他们的确切情况。
天启七年,陕西澄城县爆发的农民起义,正式拉开了明末农民战争的序幕。
澄城在当时是一个十分贫穷的县份,境内大部分是山谷。史籍记载,这里“土瘠赋重”,本地农民由于负担不了政府的沉重赋税,逃亡的很多,丢下大片土地没有人耕种。隆庆、万历年间,还有来自朝邑、郃阳、蒲坂等邻近县份的农民开荒佃种。天启以后,由于政府的压榨越来越重,又加上天灾,户口凋敝更甚。“四远之民,望澄以为苦海。”⑼尽管生产的破坏、人民的灾难已经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明政府不但不设法救济,反而一味追逼钱粮。髓干血尽的农民被逼得走投无路,感到与其束手毙命于杖下,不如揭竿而求生。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二月十五日黄昏时,知县张斗耀正坐堂比粮,怒火填膺的农民们各持利器,从西门拥进公堂。张斗耀见势头不好,吓得躲进私宅,被郑彦夫等人追上乱刀砍死⑽。澄城农民抗粮杀官的消息迅速传布开来,各地的农民、饥军纷纷响应,一场轰轰烈烈席卷全国的燎原大火就这样点燃了。
关于澄城农民起义,有的史籍描绘得非常形象。《鹿樵纪闻》说:
“崇祯改元之岁,秦中大饥,赤地千里。白水王二者,鸠众墨其面,闯入澄城,杀知县。”⑾
《烈皇小识》写得更是有声有色:
“先是天启丁卯,陕西大旱。澄城知县张耀采催科甚酷,民不堪其毒。有王二者,阴纠数百人聚集山上,皆以墨涂面。王二高喝曰:‘谁敢杀张知县?’众齐声应曰:‘我敢杀!’如是者三,遂闯入城。守门者不敢御,直入县杀耀采。众遂团聚山中。”⑿
这里的问题是,澄城的农民起义是否就是白水县民王二领导的起义?据顺治《白水县志》载,“崇祯二年,白河北王二、种光道倡乱。官兵以不谙地势陷败。后结连延、庆诸贼,至流毒天下。”⒀上引澄城起义的原始记载,只提到郑彦夫其人,并没有说王二是这次起义的领导者。而《白水县志》在记载王二起义时,又没有涉及澄城杀官事。可能这是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发生的两个事件,被某些史籍的作者揉合为一了。在这些情节上的差异没有考定的时候,用澄城农民抗粮杀官的提法,比白水农民王二领导澄城起义要妥当一些。
澄城农民起义爆发之后,陕西许多地方的饥民和饥军也闻风而动。
府谷县有王嘉胤率领“杨六、不沾泥等群掠富家粟。有司捕之急,聚为盗。”⒁白水县王二等人起义后,攻破宜君县城,放出狱囚,随即北上同王嘉胤会合,人数达到五六千名,聚集在延安、庆阳的黄龙山⒂。不久,被明陕西督粮道洪承畴击败,转入山谷。安塞人高迎祥在崇祯元年率众起义,带领一支队伍同王嘉胤会合⒃。
清涧县人王左挂(原名王子顺)也招集“骑贼万人反于宜川之龙耳咀。”⒄他的部下头目有苗美、飞山虎、大红狼等人。崇祯三年二月,王左挂向明总兵杜文焕乞抚,不久复谋再起,被洪承畴和陕西巡按御史李应期定计杀害。王左挂受抚时,部下苗美等人不从,带着队伍向西转移,被官军击溃,苗美也被清涧庠生李攀龙杀害于贺家湾⒅。
汉南人王大梁起义后,有部众四百人,自称大梁王。崇祯元年十月,他纠集成县、两当二地的农民三千多人,攻克陕西略阳,逼近汉中府(府治在南郑县)⒆。二年二月,陕西商雒兵备道刘应遇,会合四川官军吴国辅部围剿汉中,起义军大败,王大梁被俘杀。除了三百多人突围逃入四川以外,参加起义的群众都遭到屠杀⒇。
点灯子,名赵胜.又名赵四儿,原是清涧县书生,借住在本县石油寺里日夜攻书。有人讹传他夜间点灯于孤寺,是象平话中描绘的黄巢那样造兵书谋反,又喧传官府将要逮捕他。赵胜无以自明,耽心被诬陷入狱,终于逼上了梁山,在解家沟花牙寺聚众起义(21)。
崇祯元年十二月,陕西三边总督武之望奏固原兵变。参加兵变的士卒劫取了固原州库的财物,接着转攻泾阳、富平、三原,官军游击李英也被俘虏(22)。
崇祯二年四月,阶州士兵周大旺也率众起义,不久被明副总兵贺虎臣部镇压下去。
崇祯三年十一月,陕北延西一带由于缺饷四年,本地极目黄沙,一物不产,粮食贵得好比珍珠,饥军们实在被逼得无路可走,在神一元领导下举行起义,参加的有三千多人。起义后,连续攻克新安边、宁塞营、柳树涧三堡,杀参将陈三槐,随即占领保安县。四年正月,明副总兵张应昌、苑攀龙部同神一元领导的起义军作战于保安,神一元阵亡,他的弟弟神一魁被推举为首领(23)。
农民起义的声势一天天扩大,北方官僚们束手无策。崇祯元年七月,陕西巡按御史李应期上言说:
“全陕地多硗确,民鲜经营。慨自边疆多事,征兵征饷,闾阎十室九空。更遇连年凶荒,灾以继灾,至今岁而酷烈异常也。臣自凤汉兴安巡历延庆、平凉以抵西安,但见五月不雨,以至于秋,三伏亢旱,禾苗尽枯,赤野青草断烟,百姓流离,络绎载道。每一经过处所,灾民数百成群,拥道告赈。近且延安之宜、雒等处,西安之韩城等属,报有结连回罗,张旗鸣金,动以百计。白昼摽掠,弱血强食。盖饥迫无聊,铤而走险。与其忍饿待毙,不若抢掠苟活之为愈也。”
李应期接着向皇帝请求,“伏(俯)念奏(秦)灾重大,关系匪轻,敕下户部覆议,将天启七年负欠并今岁加派地亩辽饷亟赐免征,复将见年者酌减一半,其馀军饷宗禄一并宽缓。不然,即日取此饿莩毙之杖下无益也。更祈皇上敕部俯查万历十一年并十三年全陕大荒事例,慨发帑金遣官赈济,于以救灾民而安地方。异日公家之赋,尤(犹)可望之将来。如曰内帑以(已)匮,诸饷不继,蠲赈两端,概靳不施,万一祸乱大作,天下动摇,勿谓臣今日缄口不言。”(24)
李应期奏疏中请求蠲税和赈济,是从统治者的根本利益着眼,希望朝廷拿出点残羹剩饭施舍给农民和边军,使他们能够苟活下去。这在起义刚刚爆发时,不失为缓和阶级矛盾的一个重要办法。可是,明廷连这样一点微小的让步和施舍也不肯答应,饥寒交迫的军、民只有自寻出路,越来越多地涌进起义的行列。崇祯二年正月,陕西巡抚胡廷宴、延绥巡抚岳和声向朝廷报告:“洛川、淳化、三水、略阳、清水、成县、韩城、宜君,中部、石泉、宜川、绥德、葭州、耀、静宁、潼关、阳平关、金锁关等处,流贼恣掠。”(25)农民起义在陕西大部分地区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第二节 勤王兵的哗变
崇祯二年十月,满洲贵族军队大举内犯,从河北遵化、蓟县地区破边墙而入,攻陷遵化、玉田、三河、香河、顺义等县,兵锋直抵北京城下。明遵化巡抚王元雅自杀,入援的山海关总兵赵率教阵亡。崇祯帝朱由检惶遽失措,轻信宦官一面之词,中了皇太极设下的反间计,把辽东督师袁崇焕逮捕下狱(不久处死)。辽东总兵祖大寿吓得心惊胆战,拉起队伍跑回山海关。为了挽救危局,朝廷下令各地督抚火急勤王。山西总兵张鸿功遵照兵部的檄调,带领晋兵五千入援,山西巡抚耿如杞也自告奋勇,领着抚标营和太原营三千多名官兵赶赴畿辅勤王。陕西三边总督杨鹤和陕西巡抚刘广生、甘肃巡抚梅之焕、延绥巡抚张梦鲸,也应诏抽调各镇精兵一万七千多人,由沿边五大镇总兵吴自勉、尤世禄、杨麒、王承恩、杨嘉谟率领,入卫京师。此外,奉檄入援的,还有河南巡抚范景文、江西巡抚魏照乘、郧阳抚治梁应泽等人统率的官军(26)。
山西总兵张鸿功的军队到达畿辅地区以后,兵部传令驻守通州,第二天调守昌平,第三天又调守良乡。按照规定,军队到达汛地的当天不准开粮。山西兵三天调了三个地方,三天没有领到口粮。士兵们极为愤慨,就自己在驻地附近抢掠粮食。朝廷又以耿如杞、张鸿功未能约束军队,下令逮捕。这五千名精锐士卒,眼见巡抚和总兵下狱问罪,就一哄而散,逃回山西。事情闹大以后,明廷不仅不自究处置失宜,反而把耿如杞、张鸿功处死(27)。
陕西三边军队在勤王途中也一再发生哗变。
延绥镇兵由于总兵吴自勉克扣行粮,勒索不愿入卫的军士交纳贿银和盗卖军马,引起士兵们的强烈不满,许多人开小差不辞而别。延绥巡抚张梦鲸因此忧愤而死(28)。
甘肃巡抚梅之焕和甘镇总兵杨嘉谟统领的军队,在崇祯三年正月走到安定县(今甘肃定西)时也发生哗变。据参加者的口述,这次兵变的原因是,入卫行程远达六千里路,没有发给安家粮食;统兵官员迫于朝廷严旨,一个劲地赶着士兵们快走。士兵们负载的盔甲、铳炮又重,困苦不堪,“几日人马俱倒。”他们愤愤不平地说,“左右是死,不如就死在这里”。于是在王进才、殷登科、吴天印的领导下奋起反抗,格杀出面阻拦的参将孙怀忠、把总周道昌、连登魁。夺取了营中饷银,“介马西驰”,自行返回驻地。到达兰州时,被巡抚梅之焕布置的内奸,把兵变的领袖人物王进才等杀害。经过整顿以后,一部分军队继续东行勤王,一部分坚决不愿意去的被遣还原戍地(29)。
边兵的奉调勤王和哗变,对于刚刚兴起的陕西农民起义的发展有主要影响。抽调入卫的兵丁都是当地驻军的精锐,他们的开拔勤王,自然大大削弱了地方当局用来镇压起义农民的力量。这正是促使三边总督杨鹤采取招抚政策的主要原因之一。杨嗣昌在崇祯四年,替他的父亲杨鹤辩解的奏疏中,就有这样一段话:
“臣父未任以前,业已蔓延猖獗。然沿边四抚五镇未有他故、犹可弹压撑持。不幸臣父受事,延、甘、陕抚连换八人,勤王五帅并发,精锐尽付东行。缓急无一可恃,而贼党始横。庆阳之围,杜文焕、贺虎臣方溃保安,谁与剿贼?臣父提卒三百,抚定神一魁数万众而散遣之,非得已也。”(30)
勤王兵的哗变,不仅打乱了明廷的军事部署,牵扯了地方官员的精力,而且参加兵变的士卒往往不敢归伍,其中不少人飘泊无着,连群结夥地投入农民起义。这样,就使相当一批原来用以镇压农民起义的力量,转化成了反抗明王朝的力量。他们受过军事训练,有作战经验,对于提高农民军的战斗力是有重大意义的。崇祯三年以后,农民起义在陕西的扩展和大批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同陕、晋勤王兵的几次哗变有着密切关系。
第三节 张献忠、李自成参加起义
在崇祯初年群雄并起的历史条件下,张献忠、李自成这两位后来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的人物也先后参加了起义。关于他们的家庭、早期经历和参加起义的情况,各种史籍的记载很不一致。由于起义农民的领袖人物大抵出身于社会底层,在旧王朝统治下他们是被人忽视的芸芸众生.因此要弄清他们“微时”的经历相当困难。
张献忠,陕西延安人,一说属军籍延安卫柳树涧人(31),出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九月十八日(32)。他的家庭情况众说纷纭,但都缺乏可靠的根据。有的记载:“张献忠,亦秦人。父业履,母织席。献忠自少读书不售,遂与逃兵三百人起而为盗,转掠豫楚间,号八大王。”(33)有的说他“儿时随父贩枣至四川内江。以驴系绅坊,粪溺污其石柱。绅仆骂之,鞭其父,令以手掬他所。时献在边,怒目不敢争,誓云:‘我后来时尽杀尔等,方泄吾恨。’后入蜀,内江民无噍类。”(34)还有的记载说,“张献忠,陕西肤施人,阴谋多狡。父快,屠沽而贱,母沈,并早死。献忠依丐徐大为活。尝窃邻人鸡,偶见詈之。献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其残忍之心,少年已萌。及长,益无赖。适流贼王嘉胤作乱,献忠投之,号八大王,又号黄虎。”(35)另一种说法是:“张献忠,本铁匠子,年少刚狠,承造军器,官吏有陋规,而煤铁有馀。后煤铁既少而陋规日增,工食克扣而限期更迫,匠不堪命,因以倾家,而追逼复首及之。乃入王嘉胤党,贼中称为八大王,自称为西王。”(36)吴伟业在《绥寇纪略》中叙述张献忠事迹时,开头就说,“张献忠,不知其所自起”,接着又介绍了一种说法:“相传献忠肤施人,隶延安卫籍,固将家子。少时从军犯法,得总兵陈洪范救免,刻楠檀为洪范像事之。其为贼也,与汝才同起……。”(37)关于张献忠曾经在明政府军中服役的说法流传得很广,但并不大可靠(38)。
从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材料来看,张献忠的家庭情况,仍然是弄不清的问题之一。某些比较可靠的文献表明,张献忠少年时代大概曾经受过一些教育,达到粗通文字的水平。例如,乾隆《宝丰县志》记载了这样一段逸事,崇祯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献忠所部起义军攻克河南宝丰县,“劫集诸生于城东河仄龙王庙。各问姓名,令勿惊怕。操土音云:‘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欵语良久,遣各入城,遂拔营去。”(39)张献忠在青年时期曾经当过延安府的捕役,常常受到同事的欺侮,有不胜压抑之感,乃“拊髀叹曰:嗟,大丈夫安能久居人下耶!”(40)于是决然舍去,参加了农民起义(41)。在同官军作战中,他“临战辄先登,于是众服其勇”(42),很快就成了一支队伍的领导人,自号西营八大王。从这时起,直到崇祯十六年建立大西政权,“八大王”的旗号出现在黄河、长江流域的许多地方,在各部起义军中是一支名震遐迩的部队。
李自成,陕西米脂县人。明朝末年,这里的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早在万历年间,米脂县的农民就在明政府的赋税重压下大批地逃亡。当时的一位知县张可立,对米脂的困苦情况作过这样的描写:
“本县原额地粮草站,除免征奏豁,其实征之数,开载别册,一览瞭然矣。先以十三里之民,耕种前地,办纳前粮,尚多荒逋。矧并里之后,暵疲之馀,在者仅二里耳。地之愈荒,粮之愈逋,无怪也。且宽衍川地,尽属军屯;峻塉山冈,方为民产。春当种而冻弗消,秋未收而霜已降。糊口实难,竭泽奚忍?目今催督之令,急于星火,参罚之例,严于震霆。有司即工于催科,如罄室之民何哉!……未荒者因荒粮之赔而尽荒,未逃者因逃粮之加而尽逃。窃不知县事所终矣。边地之荒,边民之苦,人人知之、悯之。其招来之法,非不明且具也。行之数年,效未一睹,何哉?抛荒之册甫上,督征之令已下,不曰荒者难征也。抚字之望甚殷,参罚之章□贷,不曰存者赔难也。岂惟百姓剥肤,有司亦束手矣。因荒荒熟,因亡亡存,民之苏也,其何日之有?”(43)
在万户萧疏、百姓流离的环境中,李自成经历了人世间最早的磨炼。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他出生在米脂县双泉里的一个农户家里(44)。祖父名叫李海,父亲李守忠,母亲的姓氏有金姓、吕姓诸说(45)。家境十分贫寒(46)。自成乳名黄娃子,一作黄来儿,幼年曾经被舍入寺庙,唤作黄来僧(47),后来又到地主家放羊(48)。成年之后,应募到本县圁川驿充当驿卒。按照谭吉璁的说法,自成“二十一岁应募银川驿马夫”(49),如果所言有据,则当为天启六年(一六二六年)。
史籍中保存了一些李自成参加起义以前,备受官府和豪绅欺辱的情况。费密《荒书》记载说:
“父亡,自成年长无依,为米脂县圁川驿马夫。艾乡绅之门有石坊,艾送客忽见自成坦卧其上,怒之。他日又溺于艾乡绅门墙,擒入,箠楚乱下,系于庭柱。艾之季子出,手持饼啖。自成饥甚,向艾子乞余饼。季子骂曰:‘我宁饲狗,岂以与汝?’投饼于地,脚踏而去,自成深恨。艾乡绅又送官责治,适自成骑死驿马二匹,追赔比较甚严;又骑死一匹。遂欲走亡,无可依者。”
郑廉在《豫变纪略》里,也有一段类似的记载:
“(自成)为驿卒,能得众。时岁洊饥,邑官艾氏贷子钱,自成辄取之。逾期不能偿,艾官怒,嗾邑令笞而枷诸通衢烈日中,列仆守之,俾不得通饮食。盖欲以威其众也。诸驿卒哀其困,移诸阴而饮食之。艾仆呵骂不许。自成忿然曰:‘唉,吾即死烈日中何害?’则踉跄力荷其枷仍坐烈日中,竟不饮食,虽惫甚不少屈也。众益哀之,不胜其忿,遂閧然大譁。毁其枷,拥自成走出城外,屯大林中,不敢出。然犹未至伤人也。而县尉则乘羸马率吏卒执弓刀而往捕之。林莽箐密,不敢入。相持良久,日且暮,众不得已,杖白梃一閧而出。县尉惊,堕马死;吏卒溃而奔,弓刀器械悉为其有。是夜遂乘势袭城,奋袂一呼,饥民群附,一夜得千馀人,出而走,转掠远近。旬日间其势益众,又与盗相通为声援,往来奔窜,号曰闯将,俨然自为一部矣。”(50)
李自成后来在发布的《永昌元年诏书》中曾经说,“朕起布衣,目击憔悴之形,身切痌瘝之痛。”(51)看了上面的两段引文可以知道,这决不是无根之语,而是如实地反映了他在明王朝统治下所经历过的苦难生涯。
崇祯二年,明廷下令裁减驿站经费,作为驿站马夫的李自成又身受其害,被迫离开了驿站。次年,陕西灾荒更趋严重,隔河的山西省又以“防寇”为名,禁止把粮食卖往陕西。陕北的米价涨到六钱银子才能买到一斗米。饥民们大批流亡外地,参加起义的不少。“米脂人从贼者十之七,邑几空。”(52)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李自成领着本村一批走投无路的群众,参加了不沾泥领导的队伍,踏上了农民革命的征途(53)。康熙《米脂县志》说,“明末李自成,银川驿之一马夫耳。因裁驿站、饥荒,无所得食,奋臂一呼,卒至土崩,不可救!。”(54)这段话多少说明了明朝末年反动统治阶级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劳苦群众的揭竿而起,为自身的灭亡造成了一大批掘墓人。
在起义农民的队伍里,李自成号称闯将,他领导的那一支部队称为“八队”(55)。史称自成“猛勇有胆略”;“御众严,号令一,领一军不敢仰视,以故制胜,雄于诸寇。”(56)英勇战斗加上纪律严明,这就是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逐渐在明末农民战争中崭露头角,创立丰功伟绩的重要原因。
第四节 起义早期的特点
经过长时间酝酿的明末农民起义终于爆发了。这次农民起义由于它所处的历史条件,注定要成为我国封建社会里发展水平最高的一次农民战争。但是,它自身也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参加起义的群众,需要经过同旧王朝的反复较量,不断地汲取经验和教训,增长斗争的智慧、才干和勇气,才能够逐渐成熟起来。
在起义爆发的初期,揭竿而起的农民和他们的领袖人物,在思想认识上,作战能力上,军事组织上,都呈现出幼稚的特征。首先,在思想上,起义农民们尽管拿起了武器,却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开始了推翻朱明王朝的宏伟事业。由于他们的眼光狭隘,还不可能对明王朝的黑暗腐朽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朝廷的子民,他们的仇恨往往只是集中在那些直接压榨欺凌自己的官吏和豪绅身上,他们的斗争不过是为饥寒所迫,采取武力挫败官府的催科,并且从富家大户的粮仓里夺取活命之资。正因为如此,起义农民在这个阶段里,常常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束缚。一旦朝廷和地方高级官员宣布“赦罪招安”和放赈的时候,起义队伍中的许多群众以至于不少领袖人物,往往自投罗网,接受招安。他们既然尚未意识到,明王朝维护的正是使自己遭灾受难的暴虐统治,出现这种现象就是毫不奇怪的了。所以,我们应当如实地把起义初期农民们的接受招安,看作觉悟尚低的一种表现,而不能过分苛责,一见“受抚”就给加上投降、背叛之类的罪名。
其次,起义初期的农民,在组织上是相当松散的。他们刚从逃荒的饥民(即流民)、饥军转化而来,常常牵家带口,队伍庞杂得很(57)。史料中提到他们的人数时,动辄成千成万,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他们的兵力在数量上早已对官军占了绝对优势。实际上这是一种假象,真正出阵迎敌的人是比较有限的。
第三,在早期的起义队伍中,虽然有一部分来自现役兵丁或出身卫籍,具有多少不等的军事知识,但多数是吃大户的饥民。他们缺乏军事素养和作战经验,同官军作战时常常打败仗。由于明朝政府和各级官吏的残酷榨取,迫使大批的饥民涌入起义军。尽管他们敌不过官军,大批地遭到屠戮,人数却在不断增长。等到他们自己也从斗争中积累起作战经验之后,他们的勇气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就使双方的力量对比逐渐发生变化,优势从官军手中转到农民军方面。
第四,这次起义是在西北地区首先爆发的,这里本来就是汉、回、蒙各兄弟民族错居的地方。在明王朝反动统治下,各族劳动人民都同样受到残酷的压迫。所以,几乎从起义爆发之日起,就有许多回族、蒙古族的人民参加进来,同汉族人民并肩战斗。象绰号为老回回的马守应,就是陕西清涧县最早投身农民革命的一位著名领袖。他所带领的队伍,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转战大河南北,为推翻明王朝的统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五,这次起义的首领人物,甚至于一些部下偏裨以及战士,差不多都起了一个绰号。史籍说,“一时贼首,多边军之豪及良家世职,不欲以姓名闻,恐为亲族累,故相率立浑名。”(58)这种起浑名、立绰号的做法,主要是起义前期敌我力量悬殊的产物,它一直延续到明末农民战争的中期。后期起义军已经在斗争中壮大起来,逐渐走向正规化,就普遍地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了。
注释
⑴杨山松:《孤儿吁天录》卷之末,《先大父抚贼之谤》。
⑵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一○。
⑶《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
⑷康熙十四年《汉阴县志》卷三。
⑸道光六年《直隶霍州志》卷十六,《機祥》。
⑹康熙三十四年《洋县志》卷一,《灾祥》。
⑺康熙五十七年《西乡县志》卷一,《僭乱》。
⑻《国榷》卷八八。
⑼乾隆四十九年《澄城县志》卷七。
⑽金日升:《颂天胪笔》卷二一,《附纪》;《熹宗天启实录》卷七七。按:这两部书的记载,都是根据当时陕西巡抚张维枢的奏疏,比较翔实可靠。其他一些史籍关于澄城起义的记载,就多有失实之处。例如被农民砍死的知县张斗耀,往往误写为张耀采。据《澄城县志》和《蒲州志》(张为蒲州进士)均作张斗耀,可以同前揭书相印证。
⑾《鹿樵纪闻》卷下。
⑿文秉:《烈皇小识》卷二。
⒀顺冶四年《白水县志》卷上,《扼要》。乾隆十九年《白水县志》卷一,《地理?兵寇》改“白河北王二、种光道倡乱”为“洛河北民王二、种光道聚众为盗。”
⒁管葛山人(彭孙贻):《平寇志》卷一。《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说,王嘉胤是定边营逃卒。
⒂《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作黄陇山。
⒃同上书卷一。
⒄《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又,该书说“左挂,名之爵,非子顺”。《国榷》卷九一,于崇祯三年正月下记:“陕西边盗王子顺,号左挂子”;六月下记:“王子顺,一名王之爵”;十二月下引总兵杜文焕语:“清涧贼王之舜”。可见爵字乃舜字形近之讹。其他史籍多作王子顺,当从之。此外,《国榷》卷八九,记崇祯元年十一月,“白水盗王子顺……”;《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也有崇祯元年十一月“白水王子顺反”的记载,似乎把王左挂误认为王二了。
⒅《国榷》卷九一。
⒆《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
⒇《平寇志》卷一;《国榷》卷九一。
(21)吴伟业:《绥寇纪略》卷一,说点灯子原名孟长庚。《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根据杨鹤奏疏写作赵四儿,应当说比较可靠。
(22)《绥寇纪略》卷一;《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二。
(23)《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三、卷四;《国榷》卷九一,引总兵杜文焕语;《平寇志》卷一。《怀陵流寇始终录》说神一元是从辽阳逃回的边兵。又,《杨鹤对诏狱供状》中说,神一元起义中的另一位首领高应登,也在保安战役中被官军杀害。但史籍中,在这以后仍然多见闯天王高应登的名字。究竟是杨鹤的报告有错误,还是某些史籍把高迎祥误书为高应登,或者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有两位首领人物都叫高应登?现在还不清楚。
(24)孙承泽:《山书》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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