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一人之兵,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
胜兵似水,夫水至柔弱者也,然所以触,丘陵必为之崩,无异也,性专而触诚也。今以莫邪之利,犀兕之坚,三军之众,有所奇正,则天下莫当其战矣。
吴起与秦战,舍不平陇亩,朴嫩盖之,以蔽霜露,如此何也?不自高人故也。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责礼,故古者甲冑之士不拜,示人无已烦也。夫烦人而欲乞其死,竭其力,自古至今,未尝闻矣。
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吴起临战,左右进剑。起曰:「将专主旗鼓尔,临难决疑,挥兵指刃,此将事也。一剑之任,非将事也。」
三军成行,一舍而后成三舍,三舍之余,如决川源。望敌在前,因其所长而用之。敌白者垩之,赤者赭之。
吴起与秦战未合,一夫不胜其勇,前获双首而还。吴起立命斩之。军吏谏曰:「此材士也,不可斩!」起曰:「材士则是也,非吾令也。」斩之。
将理?第九
凡将,理官也,万物之主也,不私于一人。夫能无私于一人,故万物至而制之,万物至而命之。
君子不救囚于五步之外,虽钩兵射之,弗追也。故善审囚之情,不待菙楚,而囚之情可毕矣。
笞人之背,灼人之胁,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虽国士有不胜其酷,而自诬矣。
今世谚云:「千金不死,百金不刑。」试听臣之术,虽有尧、舜之智,不能关一言;虽有万金,不能用一铢。
今夫决狱,小圄不下数十,中圄不下数百,大圄不下数千。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是农无不离田业,贾无不离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官府。如此关联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良民十万,而联于囹圄,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
卷三
原官?第十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
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节赋敛,取予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
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
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
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臣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之。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治本?第十一
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
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天下无费。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水,而给菽粟。是治失其本,而宜设之制也。
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则民不困。今短褐不蔽形,糟糠不充腹,失其治也。
古者土无肥瘠,人无勤惰,古人何得,今人何失耶?耕者不终亩,织者日断机,而奈何饥寒。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也。
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一人,不损一饭,焉有喧呼酖酒以败善类乎?
民相轻佻,则欲心与争夺之患起矣。横生于一夫,则民私饭有储食,私用有储财,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乌有以为人上也。善政执其制,使民无私,则为下不敢私,则无为非者矣。
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囹圄空,野充粟多,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治之至也。
苍苍之天,莫知其极,帝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
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
野物不为牺牲,杂学不为通儒。今说者曰:「百里之海,不能饮一夫;三尺之泉,足止三军渴。」臣谓:「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
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禁必以武而成,赏必以文而成。
战权?第十二
兵法曰:「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凡我往则彼来,彼来则我往,相为胜败,此战之理然也。
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权在乎道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
先王之所传闻者,任正去诈,存其慈顺,决无留刑。故知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功。轻进而求战者,敌复图止,我往而敌制胜矣。故兵法曰:「求而从之,见而加之,主人不敢当而陵之,必丧其权。」
凡夺者无气,恐者不可守;败者无人,兵无道也。意往而不疑则从之,夺敌者无前则加之,明视而高居则威之,兵道极矣。
其言无谨偷矣,其陵犯无节破矣,水溃雷击三军乱矣。必安其危,去其患,以智决之。
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踰垠之论,则敌国可不战而服。
重刑令?第十三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
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轻矣。
伍制令?第十四
军中之制,五人为伍,伍相保也。十人为什,什相保也。五十为属,属相保也。百人为闾,闾相保也。
伍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伍有诛。什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什有诛。属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属有诛。闾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闾有诛。
吏自什长以上,至左右将,上下皆相保也。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之,皆与同罪。
夫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况国人聚舍同食,乌能以干令相私者哉。
分塞令?第十五
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分地,方之以行垣,而无通其交往。将有分地,帅有分地,伯有分地,皆营其沟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无得通。非其百人而入者伯诛之,伯不诛与之同罪。
军中纵横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量人与地,柱道相望,禁行清道,非将吏之符节,不得通行。采薪刍牧者皆成伍,不成伍者不得通行。吏属无节,士无伍者,横门诛之。踰分干地者,诛之。故内无干令犯禁,则外无不获之奸。
卷四
束伍令?第十六
束伍之令曰:五人为伍,共一符,收于将吏之所,亡伍而得伍当之。得伍而不亡有赏,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残。亡长得长当之,得长不亡有赏,亡长不得长,身死家残,复战得首长,除之。亡将得将当之,得将不亡有赏,亡将不得将,坐离地遁逃之法。
战诛之法曰:什长得诛十人,伯长得诛什长,千人之将得诛百人之长,万人之将得诛千人之将,左右将军得诛万人之将,大将军无不得诛。
经卒令?第十七
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
次以经卒,亡章者有诛,前一五行,置章于首;次二五行,置章于项;次三五行,置章于胸;次四五行,置章于腹;次五五行,置章于腰。如此,卒无非其吏,吏无非其卒,见非而不诘,见乱而不禁,其罪如之。
鼓行交斗,则前行进为犯难,后行进为辱众。踰五行而前进者有赏,踰五行而后者有诛,所以知进退先后,吏卒之功也。故曰:「鼓之前如霆,动如风雨,莫敢当其前,莫敢蹑其后。」言有经也。
勒卒令?第十八
金、鼓、铃、旗四者各有法。鼓之则进,重鼓则击。金之则止,重金则退。铃,传令也。旗麾之左则左,麾之右则右,奇兵则反是。
一鼓一击而左,一鼓一击而右。一步一鼓,步鼓也。十步一鼓,趋鼓也,音不绝,鹜鼓也。商,将鼓也。角,帅鼓也,小鼓,伯鼓也。三鼓同,则将、帅、伯其心一也。奇兵则反是。
鼓失次者有诛,喧哗者有诛,不听金、鼓、铃、旗者有诛。
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合之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教成,试之以阅。
方亦胜,圆亦胜,错斜亦胜,临险亦胜。敌在山缘而从之,敌在渊没而从之,求敌如求亡子,从之无疑,故能败敌而制其命。
夫蚤决先敌,若计不先定,虑不蚤决,则进退不定,疑生必败。故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制敌者也。世将不知法者,专命而行,先击而勇,无不败者也。
其举有疑而不疑,其往有信而不信,其致有迟疾而不迟疾,是三者战之累也。
将令?第十九
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曰:「左、右、中军皆有分职,若踰分而上请者死,军无二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
将军告曰:「出国门之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如过时则坐法。」
将军入营,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敢不从令者诛。
踵军令?第二十
所谓踵军者,去大军百里,期于会地,为三日熟食,前军而行,为战合之表。合表,乃起踵军,飨士,使为之战势,是谓趋战者也。
兴军者,前踵军而行,合表乃起,去大军一倍其道,去踵军百里,期于会地,为六日熟食,使为战备,分卒据要害。战利则追北,按兵而趋之。踵军遇有还者诛之。所谓诸将之兵,在四奇之内者胜也。
兵有什伍,有分有合,豫为之职,守要塞关梁而分居之。战合表起,即皆会也。大军为计日之食起,战具无不及也,令行而起,不如令者有诛。
凡称分塞者,四境之内,当兴军踵军既行,则四境之民,无得行者。奉王之军命,授持符节,名为顺职之吏,非顺职之吏而行者诛之。战合表起,顺职之吏,乃行用以相参,故欲战先安内也。
卷五
兵教上?第二十一
兵之教,令分营居陈,有非令而进退者,加犯教之罪。前行者前行教之,后行者后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行教之,教举五人,其甲首有赏。弗教如犯教之罪。罗地者,自揭其伍,伍内互揭之,免其罪。
凡伍临陈,若一人有不进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法之罪。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尽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教之罪。自什己上,至于裨将,有不若法者,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
凡明刑罚,正劝赏,必在乎兵教之法。
将异其旗,卒异其章,左军章左肩,右军章右肩,中军章胸前。书其章曰:某甲、某士。前后军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伍长教其四人,以板为鼓,以瓦为金,以竿为旗。击鼓而进,低旗则趋,击金而退。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击而坐。
伍长教成,合之什长。什长教成,合之卒长。卒长教成,合之伯长。伯长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将。裨将教成,合之大将。大将教之,陈于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既阵去表,百步而决。百步而趋,百步而鹜,习战以成其节,乃为之赏罚。
自尉吏而下,尽有旗。战胜得旗者,各视所得之爵,以明赏劝之心。
战胜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罚,正罚者所以明赏也。
令民背国门之限,决生死之分,教之死而不疑者,有以也。令守者必固,战者必斗,奸谋不作,奸民不语,令行无变,兵行无猜,轻者若霆,奋敌若惊。举功别德,明如白黑,令民从上令,如四肢应心也。
前军绝行乱陈,破坚如溃者,有以也。此谓之兵教。所以开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
兵教下?第二十二
臣闻人君有必胜之道,故能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则威加天下有十二焉:
一曰连刑,谓同罪保伍也;二曰地禁,谓禁止行道,以网外奸也;三曰全军,谓甲首相附,三五相同,以结其联也;四曰开塞,谓分地以限,各死其职而坚守也;五曰分限,谓左右相禁,前后相待,垣车为固,以逆以止也;六曰号别,谓前列务进以别,其后者不得争先登不次也;七曰五章,谓彰明行列,始卒不乱也;八曰全曲,谓曲折相从,皆有分部也;九曰金鼓,谓兴有功,致有德也;十曰陈车,谓接连前矛,马冒其目也;十一曰死士,谓众军之中有材智者,乘于战车,前后纵横,出奇制敌也;十二曰力卒,谓经旗全曲,不麾不动也。
此十二者教成,犯令不舍。兵弱能强之,主卑能尊之,令弊能起之,民流能亲之,人众能治之,地大能守之。国车不出于阃,组甲不出于橐,而威服天下矣。
兵有五致:为将忘家,踰垠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胜为下。
百人被刃,陷行乱陈,千人被刃,擒敌杀将,万人被刃,横行天下。
武王问太公望曰:「吾欲少间而极用人之要?」望对曰:「赏如山,罚如溪。太上无过,其次补过,使人无得私语。诸罚而请不罚者死,诸赏而请不赏者死。伐国必因其变,示之以财,以观其穷,示之以弊,以观其病,上乖下离,若此之类是伐之因也。」
凡兴师,必审内外之权,以计其去。兵有备阙,粮食有余不足,校所出入之路,然后兴师伐乱,必能入之。
地大而城小者,必先收其地。城大而窄者,必先攻其城。地广而人寡者,则绝其阨。地狭而人众者,则筑大堙以临之。无丧其利,无奋其时,宽其政,夷其业;救其弊,则足施天下。
今战国相攻,大伐有德。自伍而两,自两而师,不一其令。率俾民心不定,徒尚骄侈,谋患辨讼,吏究其事,累且败也。日暮路远,还有挫气。师老将贪,争掠易败。
凡将轻,垒卑,众动,可攻也。将重,垒高,众惧,可围也。凡围必开其小利,使渐夷弱,则节各有不食者矣。众夜击者惊也,众避事者离也。待人之救,期战而蹙,皆心失而伤气也。伤气败军,曲谋败国。
兵令上?第二十三
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不能废兵也。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
专一则胜,离散则败。陈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所以知胜败者,称将于敌也,敌与将犹权衡焉。安静则治,暴疾则乱。
出卒陈兵有常令,行伍疏数有常法,先后之次有适宜。常令者,非追北袭邑攸用也。前后不次则失也。乱先后斩之。
常陈皆向敌,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陈,有坐陈。夫内向所以顾中也,外向所以备外也,立陈所以进也,坐陈所以止也,立坐之陈,相参进止,将在其中。坐之兵剑斧,立之兵戟弩,将亦居中。
善御敌者,正兵先合,而后振之,此必胜之术也。陈之斧钺,饰之旗章,有功必赏,犯令必死,存亡死生,在枹之端,虽天下有善兵者,莫能御此矣。
矢射未交,长刃未接,前噪者谓之虚,后噪者谓之实,不噪者谓之秘,虚实者兵之体也。
兵令下?第二十四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候各相去三、五里。闻大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
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者,以坐后戍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
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尽同罪。卒逃归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
诸战而亡其将吏者,及将吏弃卒独北者,尽斩之。前吏弃其卒而北,后吏能斩之而夺其卒者,赏。军无功者,戍三岁。
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人以上不能死敌者,斩。大将左右近卒在陈中者,皆斩。余士卒,有军功者,夺一级。无军功者,戍三岁。
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死,同伍尽夺其功。得其尸,罪皆赦。
军之利害,在国之名实。今名在官,而实在家,官不得其实,家不得其名。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实,外不足以御敌,内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
臣以谓卒逃归者,同舍伍人及吏,罚入粮为饶。名为军实,是有一军之名,而有二实之出,国内空虚,自竭民岁,曷以免奔北之祸乎?
今以法止逃归,禁亡军,是兵之一胜也。什伍相联,及战斗则卒吏相救,是兵之二胜也。将能立威,卒能节制,号令明信,攻守皆得,是兵之三胜也。
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万人之斗,不如百人之奋也。
『赏如日月,信如四时,令如斧钺,制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闻也。』
唐李问对
[宋]阮逸
简介
《唐太宗与李靖问对》简称《唐李问对》或《李靖问对》。也有更简称《问对》的。传说是唐代名将李靖所著。但《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都只著录有《李靖六军镜》三卷,而没有《唐李问对》。后经宋人何远、陈师道、邹博、吴鲁等人考证,认为此书是宋人阮逸所撰。何远在《春渚纪闻》中曾提到,据苏轼说《李卫公问对》为阮逸所著,其草稿曾送与苏恂看过。此外,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陈振声的《书录题解》、胡应麟的《四部正伪》、汪宗沂的《卫公兵法辑本序》、姚际恒的《古今伪书考》等书,也都对此书作了辨伪的论证。而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却疑此书为宋熙宁年间所辑录的《卫公兵法》。但细察《问对》的内容,却很少与《通典》中《卫公兵法》佚文有相似之处。另外也有人认为《问对》就是李靖原著,但也未能提出有力的证据。
阮逸,宋代建阳人,字天隐,宋仁宗天圣(公元1023-1031年)进士,景佑(公元1034-1037年)初任杭州知州。通音律,康定(公元1040-1041年)年间,上《钟律制议》并图三卷。皇佑(公元1049-1053年)中,更铸太常钟磬,上召逸与近臣太常议密阁,遂典乐事,迁屯田员外郎。著有《阮逸野言》一卷,《宋史?艺文志》将其列入兵书类。此外还著有《易签》、《王制井田图》等书。
《问对》即属假托,阮逸虽非名将,都无损于该书的军事学术价值。相反,该书自问世以来,曾得到不少的赞誉,在军事学术领域中占有一定的地位。神宗在临熙(公元1068-1085年)年间下令从《通曲》中辑录《李靖兵法》未成,而把《问对》列入《武经七书》,立于宫学,也决不是偶然的。
《问对》一书,完全没有抄袭或套用散见于《通典》、《太平御览》中的《卫公兵法》佚文,而是独立思考,自成体系。正如清人汪宗沂在《卫公兵法辑本序》中所说:“阮逸《问对》初非因《通典》而有所附益”。不特如此,《问对》一书,在军事思想发展史中确具有很多特点,例如:
一、《问对》作者继承和发展了《左传》用战例来阐述和探讨战略战术原则的方法,把军事学术的研究方法,从哲学推理发展到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在总结战争经验的基础上发展战略战术原则,使其科学化。这对于军事学术研究是一个重大的贡献。
二、隋唐兵家多醉心于古代阵图的考究,捕风捉影,穿凿附会,一时成风。阮逸却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反对一切玄虚之词。其所提出方、圆、曲、直、锐五种阵名基本符合1972年银雀山出土的汉简《孙膑兵法?十降》的提法,说明作者对古兵法有深刻的研究。
三、自战国以来,阴阳五行之说,侵入了军事学术领域,这在《孙膑兵法》、《六韬》等书中,均有所反映。自西汉董仲舒天人感应之说,到东汉谶纬之学的风行,军事学术中,听音望气、灾变吉凶等大量渗入,到唐代李荃《阴符经》、《太白阴经》等书更是这样。而《问对》一书却一直坚持科学的态度,丝毫不涉及阴阳迷信的说法。这是难能可贵的。
所以,宋人戴少望在《将鉴论断》中说:“《问对》一书,兴废得失,事宜情实,灿然华举,皆可垂范将来”。郑谖在《井观琐言》中也断言,《问对》一书虽属假托,亦“必出于有学识有谋略者之手”。我们认为,《问对》一书确实是我国古代一部有价值的兵书,它对于我国军事学术的研究是有贡献的。宋代将其列为《武经七书》之一,也是适宜的。
卷上
1、太宗曰:“高丽数侵新罗,朕遣使谕,不奉诏,将讨之,如何?”
靖曰:“探知盖苏文自恃知兵,谓中国无能讨,故违命。臣请师三万擒之。”
太宗曰:“兵少地遥,何术临之?”
靖曰:“臣以正兵。”
太宗曰:“平突厥时用正兵,今言正兵,何也?”
靖曰:“诸葛亮七擒孟获,无他道,正兵而已矣。”
太宗曰:“晋马隆讨凉州,亦是依八阵图,作偏箱车。地广,则用鹿角车营;路狭,则木屋施于车上,且战且前。信乎,正兵古人所重也!”
靖曰:“臣讨突厥,西行数千里。若非正兵,安能致远?偏箱、鹿角,兵之大要:一则治力,一则前拒,一则束部伍,三者迭相为用。斯马隆所得古法深也!”
2、太宗曰:“朕破宋老生,初交锋,义师少却。朕亲以铁骑,自南原驰下,横突之,老生兵断后,大溃,遂擒之。此正兵乎,奇兵乎?”
靖曰:“陛下天纵圣武,非学而能。臣按兵法,自黄帝以来,先正而后奇,先仁义而后权谲。且霍邑之战,师以义举者,正也建成坠马,右军少却者,奇也。”
太宗曰:“彼时少却,几败大事,曷谓奇邪?”
靖曰:“凡兵以向前为正,后却为奇。且右军不却,则老生安致之来哉?《法》曰:‘利而诱之,乱而取之’老生不知兵,恃勇急进,不意断后,见擒于陛下,此所谓以奇为正也。”
太宗曰:“霍去病暗与孙、吴合,诚有是夫?当右军之却也,高祖失色,及朕奋击,反为我利。孙、吴暗合,卿实知言。”
太宗曰:“凡兵却,皆谓之奇乎?”
靖曰:“不然。夫兵却,旗参差而不齐,鼓大小而不应,令喧嚣而不一,此真败也,非奇也;若旗齐鼓应,号如一,纷纷纭纭,虽退走,非败也,必有奇也。《法》曰‘徉北勿追’,又曰‘能而示之不能’,皆奇之谓也。”
太宗曰:“霍邑之战,右军少却,其天乎?老生被擒,其人乎?”
靖曰:“若非正兵变为奇,奇兵变为正,则安能胜哉?故善用兵者,奇正,人而已。变而神之,所以推乎天也。”太宗俛首。
3、太宗曰:“奇正素分之欤,临时制之欤?”
靖曰:“按曹公《新书》曰:‘己二而敌一,则一术为正,一术为奇;己五而敌一。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此言大略耳。唯孙武云:‘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奇正相生,如循还之无端,孰能穷之?’斯得之矣,安有素分之邪?若士卒未习吾法,偏裨未熟吾令,则必为之二术。教战时,各认旗鼓,迭相分合,故曰分合之变,此教战之术耳。教阅既成,众知吾法,然后如驱群羊,由将所指,孰分奇正之别哉?孙武所谓‘形人而我无形’。此乃奇正之极致。是以素分者教阅也,临时制变者不可胜穷也。”
太宗曰:“深乎,深乎!曹公必知之矣。但《新书》所以授诸将而已,非奇正本法。”
太宗曰:“曹公云‘奇兵旁击’,卿谓若何?”
靖曰:“臣按曹公注《孙子》曰:‘先出合战为正,后出为奇。’此说与旁击之说异也。臣愚谓大众所合为正,将所自出为奇,乌有先后、旁击之拘哉?”
太宗曰:“吾之正,使敌视以为奇;吾之奇,使敌视以为正;斯所谓‘形人者’欤?以奇为正,以正为奇,变化莫测,斯所谓‘无形者’欤?”
靖再拜曰:“陛下神圣,迥出古人,非臣所及。”
4、太宗曰:“分合为变者,奇正安在?”
靖曰:“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三军之士止知其胜,莫知其所以胜,非变而通,安能至是哉!分合所出,唯孙武能之。吴起而下,莫可及焉。”
太宗曰:“吴术若何?”
靖曰:“臣请略言之。魏武侯问吴起两军相向,起曰:‘使贱而勇者前击,锋始交而北,北而勿罚,观敌进取。一坐一起,奔北不追,则敌有谋矣。若悉众追北,行止纵横,此敌人不才,击之勿疑。’臣谓吴术大率类此,非孙武所谓以正合也。”
太宗曰:“卿舅韩擒武尝言,卿可与论孙、吴,亦奇正之谓乎?”
靖曰:“擒武安知奇正之极,但以奇为奇,以正为正耳!曾未知奇正相变,循环无穷者也。”
5、太宗曰:“古人临阵出奇,攻人不意,斯亦相变之法乎?”
靖曰:“前代战斗,多是以小术而胜无术,以片善而胜无善,斯安足以论兵法也?若谢玄之破坚,非谢玄之善也,盖坚之不善也。”
太宗顾侍臣检《谢玄传》阅之,曰:“坚甚处是不善?”
靖曰:“臣观《坚载记》曰秦诸军皆溃散,唯慕容垂一军独全。坚以千馀骑赴之,垂子宝劝垂杀坚,不果。此有以见秦军之乱,慕容垂独全,盖坚为垂所陷明矣。夫为人所陷而欲胜敌,不亦难乎?臣故曰无术焉,坚之类是也。”
太宗曰:“《孙子》谓多算胜少算,有以知少算胜无算。凡事皆然。”
6、太宗曰:“黄帝兵法,世传《握奇文》,或谓为《握机文》,何谓也?”
靖曰:“奇音机,故或传为机,其义则一。考其辞云:‘四为正,四为奇,馀奇为握机。’奇,馀零也。因此音机。臣愚谓兵无不是机,安在乎握而言也?当为馀奇则是。夫正兵受之于君,奇兵将所自出。《法》曰:‘令素行以教其民者,则民服。’此受之于君者也。又曰:‘兵不豫言,君命有所不受。’此将所自出者也。凡将正而无奇,则守将也;奇而无正,则斗将也;奇正皆得,国之辅也。是故握机、握奇本无二法。在学者兼通而已。”
7、太宗曰:“陈数有九,中心零者,大将握之,四面八向,皆取准焉。陈间容陈,队间容队。以前为后,以后为前。进无速奔,退无遽走。四头八尾,触处为首。敌冲其中,两头皆救。数起于五,而终于八。此何谓也?”
靖曰:“诸葛亮以石纵横布为八行,方陈之法即此图也。臣尝教阅,必先此陈。世所传《握机文》,盖得其粗也。”
8、太宗曰:“天、地、风、云、龙、虎、鸟、蛇,斯八阵,何义也?”
靖曰:“传之者,误也。古人秘藏此法,古诡设八名耳。八阵,本一也,分为八焉。若天、地者,本乎旗号;风、云者,本乎旛名;龙、虎、鸟、蛇,本乎队伍之别。后世误传,诡设物象,何止八而已乎?”
9、太宗曰:“数起于五,而终于八,则非设象,实古阵也。卿试陈之。”
靖曰:“臣按黄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故井分四道,八家处之,其形井字,开方九焉。五为陈法,四为闲地;此所谓数起于五也。虚其中,大将居之环其四面,诸部连绕;此所谓终于八也。及乎变化制敌,则纷纷纭纭,斗乱而法不乱;混混沌沌,形圆而势不散。此所谓散而成八,复而为一者也。”
太宗曰:“深乎,黄帝之制兵也!后世虽有天智神略,莫能出其阃阈。降此孰有继之者乎?”
靖曰:“周之始兴,则太公实缮其法:始于岐都,以建井亩;戎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以立军制;六步七步,六伐七伐,以教战法。陈师牧野,太公以百夫制师,以成武功,以四万五千人胜纣七十万众。周《司马法》,本太公者也。太公既没,齐人得其遗法。至桓公霸天下,任管仲,复修太公法,谓之节制之师。诸侯毕服。”
太宗曰:“儒者多言管仲霸臣而已,殊不知兵法乃本于王制也。诸葛亮王佐之才,自比管、乐,以此知管仲亦王佐也。但周衰时,王不能用,故假齐兴师尔。”
靖再拜曰:“陛下神圣,知人如此,老臣虽死,无愧昔贤也。臣请言管仲制齐之法:三分齐国,以为三军;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五乡一师,故万人为军。亦由《司马法》一师五旅、一旅五卒之义焉。其实皆得太公之遗法。”
10、太宗曰:“《司马法》,人皆言穰苴所述,是欤,否也?”
靖曰:“按《史记.穰苴传》,齐景公时,穰苴善用兵,败燕、晋之师,景公尊为司马之官,由是称司马穰苴,子孙号司马氏。至齐威王,追论古司马法,又述穰苴所学,遂有《司马穰苴书》数十篇,今世所传兵家者流,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种,皆出《司马法》也。”
太宗曰:“‘汉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今失其传,何也?”
靖曰:“张良所学,太公《六韬》、《三略》是也。韩信所学,穰苴、孙武是也。然大体不出‘三门’‘四种’而已。”
太宗曰:“何谓‘三门’?”
靖曰:“臣按《太公谋》八十一篇,所谓阴谋。不可以言穷;《太公言》七十一篇,不可以兵穷;《太公兵》八十五篇,不可以财穷。此‘三门’也。”
太宗曰:“何谓‘四种’?”
靖曰:“汉任宏所论是也。凡兵家流,权谋为一种,形势为一种,及阴阳、技巧二种,此‘四种’也。”
11、太宗曰:“《司马法》首序蒐狩,何也?”
靖曰:“顺其时而要之以神,重其事也。周礼最为大政:成有歧阳之蒐,康有酆宫之朝,穆有涂山之会,此天子之事也。及周衰,齐桓有召陵之师,晋文有践土之盟,此诸侯奉行天子之事也。其实用九伐之法以威不恪。假之以朝会,因之以巡游,训之以甲兵,言无事兵不妄举,必于农隙,不忘武备也。故首序蒐狩,不其深乎?”
12、太宗曰:“春秋楚子二广之法云:‘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此亦得周制欤?”
靖曰:“按左氏说,楚子乘广三十乘,广有一卒,卒偏之两。军行右辕,以辕为法,故挟辕而战,皆周制也。臣谓百人曰卒,五十人曰两,此是每车一乘,用士百五十人,比周制差多耳。周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楚,山泽之国,车少而人多。分为三队,则与周制同矣。”
13、太宗曰:“春秋荀吴伐狄,毁车为行,亦正兵欤,奇兵欤?”
靖曰:“荀吴用车法耳,虽舍车而法在其中焉。一为左角,一为右角,一为前拒,分为三队,此一乘法也,千万乘皆然。臣按曹公《新书》云:攻车七十五人,前拒一队,左右角二队,守车一队,炊子十人,守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攻守二乘,凡百人。兴兵十万,用车千乘,轻重二千,此大率荀吴之旧法也。又观汉魏之间军制:五车为队,仆射一人;十车为师,率长一人;凡车千乘,将吏二人。多多仿此。臣以今法参用之:则跳荡,骑兵也;战锋队,步、骑相半也;驻队,兼车乘而出也。臣西讨突厥,越险数千里,此制未尝敢易。盖古法节制,信可重也。”
14、太宗幸灵州回,召靖赐坐,曰:“朕命道宗及阿史那杜尔等讨薛延陀,而铁勒诸部乞置汉官,朕皆从其请。延陀西走,恐为后患,故遣李勣讨之。今北荒悉平,然诸部番汉杂处,以何道经久,使得两全安之?”
靖曰:“陛下敕自突厥至回纥部落,犯置驿六十六处,以通斥候,斯已得策矣。然臣愚以谓,汉戍宜自为一法,番落宜自为一法,教习各异,勿使混同。或遇寇至,则密敕主讲,临时变号易服,出奇击之。”
太宗曰:“何道也?”
靖曰:“此所谓‘多方以误之’之术也。番而示之汉,汉而示之番,彼不知番汉之别,则莫能测我攻守之计矣。善用兵者,先为不测,则敌‘乖其所之’也。”
太宗曰:“正合朕意,卿可密教边将。只以此番、汉,便见奇正之法矣。”
靖曰:“圣虑天纵,闻一知十,臣安能极其说哉!”
15、太宗曰:“诸葛亮言‘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败也;无制之兵,有能之将,不可胜也。’朕疑此谈非极致之论。”
靖曰:“武侯有所激云耳。臣按《孙子》有曰:‘教习不明,吏卒无常,陈兵纵横,曰乱。’自古乱军引胜,不可胜纪。夫教道不明者,言教阅无古法也;吏卒无常者,言将臣权任无久职也;乱军引胜者,言己自溃败,非敌胜之也。是以武侯言‘兵卒有制,虽庸将未败若兵卒自乱,虽贤将危之。’又何疑焉?”
太宗曰:“教阅之法,信不可忽。”
靖曰:“教得其道,则士乐为用。教不得法,虽朝督暮责,无益于事矣!臣所以区区古制、皆纂以图者,庶乎成有制之兵也。”
太宗曰:“卿为我择古陈法,悉图以上。”
16、太宗曰:“番兵唯劲马奔冲,此奇兵欤?汉兵为弩、犄角,此正兵欤?”
靖曰:“按《孙子》云:‘善用兵者,求之以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夫所谓择人者,各随番汉所长而战也。番长于马,马利乎速斗;汉长于弩,弩利乎缓战。此自然各任其势也,然非奇正所分。臣前曾述番汉必变号易服者,奇正相生之法也。马亦有正,弩亦有奇,何常之有哉!”
太宗曰:“卿更细言其术”
靖曰:“先形之,使敌从之,是其术也。”
17、太宗曰:“近契丹、奚皆内属,置松漠、饶乐二都督,统于安北都护。朕用薛万彻,如何?”
靖曰:“万彻不如阿史那社尔及执失思力、契必何力,此皆番臣之知兵者也。臣尝与之言松漠、饶乐山川道路,番情逆顺,远至于西域部落十数种,历历可信。臣教之以阵法,无不点头服义。望陛下任之勿疑,若万彻,则勇而无谋,难以独任。”
太宗曰:“番人皆为卿役使!古人云,‘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势也。’卿得之矣。”
卷中
18、太宗曰:朕观诸兵书无出孙武,孙武十三篇无出虚实。夫用兵,识虚实之势,则无不胜焉。今诸将中,但能了背实出虚,及其临敌则鲜识虚实者,盖不能致人而反为敌所致故也。如何?卿悉为诸将言其要。
靖曰:先教之以奇正相变之术,然后语之以虚实之形可也。诸将多不知以奇为正、以正为奇,且安识虚是实、实是虚哉!
太宗曰:策之而知得失之计;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此则奇正在我、虚实在敌欤?
靖日;奇正者,所以致敌之虚实也。敌实,则我必以正;敌虚,则我必为奇。苟将不知奇正,则虽知敌虚实,安能致之哉!臣奉诏,但教诸将以奇正,然后虚实自知焉。
太宗曰:以奇为正者,敌意其奇,则吾正击之;以正为奇者,敌意其正,则吾奇击之;使敌势常虚,我势常实。当以此法授诸将,使易晓尔。
靖曰:千章万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于人”而已。臣当以此教诸将。
19、太宗曰:朕置瑶池都督以隶安西都护,蕃汉之兵,如何处置?
靖曰:天之生人,本无蕃汉之别,然地远荒漠.必以射猎为生,由此常习战斗。若我恩信抚之,衣食周之,则皆汉人矣。陛下置此都护,臣请收汉卒,处之内地,减省粮馈,兵家所谓治力之法也。但择汉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经久。或遇有警,则汉卒出焉。
太宗曰:《孙子》所言治力如何?
靖曰:“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略言其概尔。善用兵者,推此三义而有六焉:以诱待来,以静待躁,以重待轻,以严待懈,以治待乱,以守待攻。反是则力有弗逮。非治力之术,安能临战哉!
太宗曰:今人习《孙子》者,但说空文,鲜克推广其义。治力之法,宜遍告诸将。
20、太宗曰:旧将老卒,凋零殆尽,诸军新置,不经陈敌今教以何道为要?
靖曰:臣尝教士,分为三等。必先结伍法,伍法即成,授之军校,此一等也。军校之法,以一为十,以十为百,此一等也。授之裨将,裨将乃总诸校之队聚为陈图,此一等也。大将军家此三等之教,于是大阅,稽查制度,分别奇正,誓众行罚,陛下临高观之,无施不可。
21、太宗曰:伍法有数家,孰者为要?
靖曰:臣案《春秋左氏传》云,先偏后伍;又《司马法》曰;五人为伍;《尉缭子》有束伍令;汉制有尺籍伍符。后世符籍以纸为之,于是失其制矣。臣酌其法,自五人变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此则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车用骑,则二十五人当八马,此则五兵五当之制也。是则诸家兵法,惟伍法为要。小列五人,大列二十五人,参列七十五人,又五参其数,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为正,六十人为奇;此则百五十人分二正,而三十人分二奇。盖左右等也。穰苴所谓五人为伍,十伍为队,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22、太宗曰:朕与李勣论兵,多同卿说,但勣不究出处尔。卿所制六花陈法。出何术乎?
靖曰:臣本诸葛亮八陈法也,大陈包小陈,大营包小营,隅落钩连,曲折相对,古制如此。臣为图因之,故外画之方,内环之圆,是成六花,俗所号尔。
太宗曰:内圆外方,何谓也?
靖曰:方生于步,圆生于奇,方所以矩其步,圆所以缀其旋。是以步数定于地,行缀应乎天,步定缀齐,则变化不乱。八阵为六,武侯之旧法焉。
23、太宗曰:画方以见步,点圆以见兵,步教足法,兵教手法,手足便利,思过半乎!
靖曰:吴起云:“绝而不离,却而不散。”此步法也。教士就布綦于盘,若无画路,綦安用之。孙武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皆出于度量方国也。
太宗曰:深乎,孙子之言!不度地之远近,形之广狭,则何以制其节乎!
靖曰:庸将安能知其节者也。“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彍弩,节如发机。”臣修其术,几立队相去各十步,驻队去前队二十步,每隔一队立一战队。前进以五十步为节。角一声,诸队皆散立,不过十步之内。至第四角声,笼枪跪坐。于是鼓之,三呼三击,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敌之变。马军从背出,亦五十步临时节止。前正后夺,观敌如何。再鼓之,则前奇后正,复邀敌来。伺隙捣虚。此六花大率皆然也。
24、太宗曰:《曹公新书》云:“作陈对敌,必先立表,引兵就表而陈。一部受敌,余部不进救者斩。”此何术乎?
靖曰:临敌立表非也,此但教战时法尔。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驱众若驱羊群,与之进,与之退,不知所之也。曹公骄而好胜,当时诸将奉《新书》者,莫敢攻其短。且临敌立表,无乃晚乎?臣窃观陛下所制破陈乐舞,前出四表,后缀八幡,左右折旋,起步金鼓,各有其节,此即八陈图四头八尾之制也。人间但见乐舞之盛,岂有知军容如斯焉!
太宗曰:昔汉高帝定天下,歌云“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盖兵法可以意授,不可以言传。朕为破陈乐舞,唯卿已晓其表矣,后世其知我不苟作也。
25、太宗曰:方色五旗为正乎?旛麾折冲为奇乎?分合为变,其队数曷为得宜?
靖曰:臣参用古法,凡三队合,则旗相依而不交五队合,则两旗交;十队合,则五旗交。吹角开五交之旗,则一复散为十;开二交之旗,则一复散为五;开相依不交之旗,则一复散为三。兵散则以合为奇,合则以散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复归于正,四头八尾,乃可教焉。此队法所宜也。
太宗称善。
26、太宗曰:曹公有战骑、蹈骑、游骑,今马军何等比乎?
靖曰:臣案《新书》云:战骑居前,蹈骑居中,游骑居后。如此则是各立名号,分类三等尔。大抵骑兵八马当车徒二十四人;二十四骑当车徒七十二人,此古制也。车徒常教以正,骑队常教以奇。据曹公前后及中分为三复,不言两厢,举一端言也。后人不晓三复之义,则战骑必前于蹈骑、游骑,如何使用?臣孰用此法;回军转陈,则游骑当前,战骑当后,蹈骑临变而分,皆曹公之术也。
太公曰:多少人为曹公所惑。
27、太宗曰:车、步、骑三者一法也,其用在人乎?
靖曰:臣案春秋鱼丽陈,先偏后伍,此则车步无骑,谓之左右拒,言拒御而已,非取奇胜也。晋荀吴伐狄,舍车为行,此则骑多为便,唯务奇胜,非拒御而已。臣均其术,凡一马当三人,车步称之,混为一法,用之在人,敌安知吾车果何出,骑果何来,徒果何从哉?或潜九地,或动九天,其知如神,惟陛下有焉,臣何足以知之。
28、太宗曰:太公书云:“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表十二辰。”其术如何?
靖曰:画地方一千二百步,开方之形也。每部占地二十步之外,横以五步立一人,纵以四步立一人。凡二千五百人分五方。空地四处,所谓陈间容陈者也。武王伐纣,虎贲各掌三千人.每陈六千人,共三万之众,此太公画地之法也。
太宗曰:卿六花陈画地几何?
靖曰:大阅地方千二百步者,其义六陈各占地四百步.分为东西两厢,空地一千二百步为教战之所。臣常教士三万,每陈五千人,以其一为营法,五为方、圆、曲、直、锐之形,每陈正变,凡二十五变而止。
太宗曰:五行陈如何?
靖曰:本因五方色立此名。方、圆、曲、直、锐实因地形使然。凡军不素习此五者,安可以临敌乎?兵,诡道也。故强名五行焉。文之以术数相生相克之义。其实兵形象水,因地制流,此其旨也。
29、太宗曰;李勣言北牡,方圆、伏兵法,古有是否?
靖曰:北牡之法,出于俗传,其实阴阳二义而已。臣案范蠡云;“后则用阴,先则用阳;尽敌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此兵家阴阳之妙也。范蠡又云:“设左为牝,益右为牡,早宴以顺天道。”此则左右、早宴临时不同,在乎奇正之变者也。左右者人之阴阳,早宴者天之阴阳,奇正者天人相变之阴阳,若执而不变,则阴阳俱废,如何守牝牡之形而已。故形之者,以奇示敌,非吾正也;胜之者,以正击之,非吾奇也,此谓奇正相变。兵伏者,不止山谷草木伏藏;所以为伏也,其正如山,其奇如雷,敌虽对面,莫测吾奇正所在。至此,夫何形之有焉。
30、太宗曰:四兽之陈,又以商、羽、徵、角、象之,何道也?
靖曰:诡道也。
太宗曰:可废乎?
靖曰:存之所以能度之也,若废而不用,诡愈甚矣。
太宗曰:何谓也?
靖曰:假之以四兽之陈,及天、地、风、云之号,又加商金、羽水、徵人、角木之配,此皆兵家自古诡道。存之,则余党不复增矣;废之,则使贪使愚之术从何而施哉。
太宗良久回:卿宜秘之,无泄于外。
31、太宗曰:严刑峻法使众畏我而不畏敌,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军当王莽百万之众,非有刑法临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胜败,情状万殊,不可以一事推也。如陈胜、吴广败秦师,岂胜、广刑法能加于秦乎?光武之起,盖顺人心之怨莽也,况又王寻、王邑不晓兵法,徒誇兵众,所以自此败。臣案《孙子》曰:“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此言凡将先有爱结于士,然后可以严刑也;若爱未加而独用峻法,鲜克济焉。
太宗曰:《尚书》言。“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何谓也?
靖曰:爱设于先,威设于后,不可反是也。若威加于先,爱教于后,无益于事矣。《尚书》所以慎戒其终,非所以作谋于始也。故孙子之法万代不刊。
32、太宗曰:卿平萧铣,诸将皆欲藉伪臣家以赏士卒,独卿不从,以谓蒯通不戮于汉,既而江汉归顺。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文能附众,武能威敌。其卿之谓乎?
靖曰:汉光武平赤眉,入贼营中案行,贼曰:萧王推赤心于人腹中。此盖先料人情必非为恶,岂不豫虑哉!臣顷讨突厥,总蕃汉之众,出塞千里,未尝戮一扬千,斩一庄贾,亦推赤诚存至公而已矣。陛下过时听,擢臣以不次之位,若于文武则何敢当。
33、太宗曰:昔唐俭使突厥,卿因击而败之。人言卿以俭的死间,朕至今疑焉,如何?
靖再拜曰:臣与俭比肩事主,料俭说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纵兵以击之,所以去大恶不顾小义也。人谓以俭为死间,非臣之心。案《孙子》用间最为下策,臣尝著论其末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或用间以成功,或凭间以倾败。若束发事君,当朝正色,忠以尽节,信以竭诚,虽有善间,安可用乎?”唐俭小义,陛下何疑。
太宗曰:诚哉,非仁义不能使间,此岂纤人所为乎。周公大义灭亲,况一使人乎。灼无疑矣。
34、太宗曰:兵贵为主,不贵为客;贵速,不贵久,何也?
靖曰:兵不得已而用之,安在为客且久哉。《孙子》曰:“远输则百姓贫”为此为客之弊也。又曰:“役不再籍,粮不三载。此不可久之验也。臣较量主客之势,则有变客为主,变主为客之术。
太宗曰:何谓也?
靖曰:“因粮于敌”,是变客为主也;“饱能饥之,佚能劳之”,是变主为客也。故兵不拘主客迟速,惟发必中节,所以为宜。
太宗曰:古人有诸?
靖曰:昔越伐吴,以左右两军鸣鼓而进,吴分兵御之;越以中军潜涉不鼓,袭取吴师。此变客为主之验也。石勒与姬澹战,澹兵远来,勒遣孔苌为前锋逆击澹军,孔苌退而澹来追,勒以伏兵夹击之,澹军大败。此变劳为佚之验也。古人如此者多。
35、太宗曰:铁蒺藜、行马,太公所制,是乎?
靖曰:有之,然拒敌而已。兵贵致人,非欲拒之也”。大公《六韬》言守御之具尔,非政战所施也。
卷下
36、太宗曰:太公云:“以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墓险阻。”又孙子云:“天隙之地,丘墓故城,兵不可处。”如何?
靖曰:用众在乎心一,心一在乎禁祥去疑。倘主将有所疑忌,则群情摇。群情摇,则敌乘衅而至矣。安营据地,便乎人事而已。若涧、井、、隙之地,及如牢如罗之处,人事不便者也,故兵家引而避之,防敌乘我。丘墓故城非绝险处,我得之为利,岂宜反去之乎。太公所说兵之至要也。
37、太宗曰:朕思凶器无甚于兵者,行兵苟便于人事,岂以避忌为疑。今后请将有以阴阳拘忌于事宜者,卿当丁宁诫之。
靖再拜谢曰:臣案《尉缭子》曰:“黄帝以德守之,以刑伐之。”是谓刑德,非天官时日之谓也。然诡道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后世庸将泥于术数,是以多败,不可不诫也。陛下圣训,臣即宣告诸将。
38、太宗曰:兵有分有聚,各贵适宜,前代事迹,孰为善此者?
靖曰:苻坚总百万之众,而败于肥水,此兵能合不能分之所致也。吴汉讨公孙述,与副将刘尚分屯,相去三十里述来攻汉,尚出合击,大破之,此兵分而能合之所致也。太公曰:“分不分为縻军,聚不聚为孤旅。”
太宗曰:苻坚初得王猛实知兵,遂取中原;及猛卒,坚果政,此縻军之谓乎!吴汉为光武所任,兵不遥制,故汉果平蜀,此不陷孤旅之谓乎!得失事迹,足为万代鉴。
39、太宗曰:朕观千章万句,不出乎“多方以误之”一句而已。
靖良久曰:诚如圣语。大凡用兵,若敌人不误,则我师安能克哉。譬如奕棋,两敌均焉。一着或失,竟莫能助。是古今胜败率有一误而已,况多失者乎。
40、太宗曰:攻守二事,其实一法欤。《孙子》言:“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即不言敌来攻我,我亦攻之;我若自守,敌亦守之。攻守两齐,其术奈何?
靖曰:前代似此相攻相守者多矣。皆曰“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便谓不足为弱,有余为强,盖不悟攻守之法也。臣按《孙子》云;“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谓敌未可胜,则我且自守,待敌可胜,则攻之尔非以强弱为辞也。后人不晓其义,则当攻而守,当守而攻,二役既殊,故不能一其法。
太宗曰:信乎。有余、不足使后人惑其强弱。殊不知守之法要在示敌以不足,攻之法要在示敌以有余也。示敌以不足,则敌必来攻,此是敌不知其所攻者也;示敌以有余,则敌必自守,此是敌不知其所守者也。攻守一法,敌与我分而为二事。若我事得,则敌事败;敌事得,则我事败;得失成败彼我之事分焉。攻守者一而已矣,得一者百战百胜。故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其知一谓乎。
靖再拜曰:深乎,圣人之法也。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同归乎胜而已矣。若攻不知守,守不知攻,不惟二其事,抑又二其官。虽口诵孙、吴,而心不思妙,攻守两齐之说,其孰能知其然哉。
41、太宗曰:《司马法》言:“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更安,忘战必危。”此亦攻守一道呼?
靖曰:有国有家者,曷尝不讲乎攻守也。夫攻者,不仅攻其城、击其陈而已,必有攻其心之术焉。守者。不止完其壁、坚其陈而已,必也守吾气而有待焉。大而言之,为君之道;小而言之。为将之法。夫攻其心者,所谓知彼者也;守吾气者,所谓知己者也。
太宗曰:诚哉。朕常临陈,先料敌之心与己之心孰审,然后被可得而知焉;察敌之气与己之气孰治,然后我可得而知焉。是以知彼知己兵家大要。今之将臣,虽未知彼,苟能知己,则安有失利者哉。
靖曰:孙武所谓“先为不可胜”者,知己者也;“以待敌之可胜”者,知彼者也。又曰:“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臣斯须不敢失此诫。
42、太宗曰:《孙子》言三军可夺气之妙:“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如何?
靖曰:夫含生禀血,鼓作斗争,虽死不省者,气使然也。故用兵之法,必是察吾士众,激吾胜气,乃可以击敌焉。吴起四机,以气机为上,无他道也,能使人人自斗,则其锐莫当。所谓朝气锐者,非限时刻而言也,举一日时刻为喻也。凡三鼓而敌不衰不竭,则安能必使之惰归哉。盖学者徒诵空文,而为敌所诱,苟悟夺之之理,则兵可任矣。
43、太宗曰:卿尝言李勣能兵法,久可用否?然非朕控御不可用也。他日太子治若何御之?
靖曰:为陛下计,莫若黜勣,令太子复用之,则必感恩图报,于理何损乎。
太宗曰:善!朕无疑矣。
太宗曰:李勣若与长孙无忌共掌国政,他日如何?
靖曰:勣忠义之臣,可保任也。无忌佐命大功,陛下以肺腑之亲,委之辅相。然外貌下士,内实嫉贤。故尉迟敬德而折其短,遂引退焉。侯君集恨其忘旧,因以犯逆,皆无忌致其然也。陛下询及臣,臣不敢避其说。
太宗曰:勿泄也,朕思其处置。
44、太宗曰:汉高祖能将将,其后韩、彭见诛,萧何下狱,何故如此?
靖曰:臣观刘、项皆非将将之君,当秦之亡也,张良本为韩报仇,陈平、韩信告怨楚不用,故假汉之势自为奋尔。至于萧、曹、樊、灌悉由亡命,高祖因之以得天下。设使六国之后复立,人人各怀其旧,则虽有能将将之才,岂为汉用哉。臣谓汉得天下,由张良借箸之谋,萧何漕挽之功也。以此言之,韩、彭见诛,范增不用,其事同也。臣故谓刘、项皆非将将之君。
太宗曰:光武中兴,能保全功臣,不任以吏事,此则善于将将乎?
靖曰:光武虽藉前构,易子成功,然莽势不下于项藉,寇、邓未越于萧、张,独能推赤心用柔治保全功臣,贤于高祖远矣。以此论将将之道,臣调光武得之。
45、太宗曰:古者出师命将,斋三日,授之以钺曰:从此至天将军制之。又授之以斧曰:从此至地将军制之。又推其毂曰:进退唯时。既行,军中但闻将军之令,不闻君命。朕谓此礼久废,今欲与卿参定遣将之仪,如何?
靖曰:臣窃谓圣人制作致斋于庙者,所以假威于神也;授斧钺而推其毂者,所以委寄以权也。今陛下每有出师,必与公卿议论,告庙而后遣,此则邀以神圣矣;每有任将,必使之便宜从事,此则假以权重矣。何异于致斋推毂邪!尽合古礼,其义同焉。不须参定。
上曰:善。乃命近臣书此二事为后世法。
46、太宗曰:阴阳术数,废之可乎?
靖曰:不可。兵者,诡道也。托之以阴阳术数,则使贪使愚,兹不可废也。
太宗曰:卿尝言天官时日,名将不法,闻者拘之,废亦宜然。
靖曰:昔纣以甲子日亡,武王以甲子日兴。天官时日,甲子一也,殷乱周兴,兴亡异焉。又宋武帝以往亡日起兵,军吏以为不可。帝曰:“我往彼亡。”果克之。由此言之,可废明矣。然而田单为燕所围,单命一人为神,拜而祠之,神言:“燕可破。”单于是以火牛出击燕,大破之。此是兵家诡道。天官时日,亦犹此也。
太宗曰:田单托神怪而破燕,太公焚蓍龟而灭纣;两事相反,何也?
靖曰;其机一也,或逆而转之,或顺而行之是也。昔太公性武王至牧野,遇雷雨,旗鼓毁折。散宜生欲卜吉而后行。此则因军中疑惧,必假卜以问神焉。太公以为腐草枯骨无足问。且以臣伐君,岂可再乎!然观散宜生发机于前,太公成机于后,逆顺虽异,其理致则同。臣前所谓术数不可废者,盖存其机于未萌也。及其成功在人事而已。
47、太宗曰:当今将帅,唯李勣、道宗、薛万彻,除道宗以亲属外,孰堪大用?
靖曰:陛下尝言勣、道宗用兵不大胜亦不大败;万彻若不大胜即须大败。臣愚思圣言,不求大胜亦不求大败者,节制之兵也;或大胜或大败者,幸而成功者也。故孙武云:“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节制在我云尔。
48、太宗曰:两陈相临,欲言不战,安可得乎?
靖曰:昔晋师伐秦,交绥而退。《司马法》曰:“逐奔不远,总绥不及。”臣谓绥者,御辔之索也。我兵既有节制,彼敌亦正行伍,岂敢轻战哉。故有出而交绥,退而不逐,各防其失败者。孙武云:“勿击堂堂之陈,无邀正正之旗。”若两陈体均势等,苟一轻肆,为其所乘,则或大败,理使然也,是敌兵有不战,有必战;夫不战者在我,必战者在敌。
太宗曰:不战在我,何谓也?
靖曰:孙武云:“我不欲战者,划地而守之;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敌有人焉,则交绥之间,未可图也,故曰不战在我。夫必战在敌者,孙武云:“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本待之。”敌无人焉,则必来战,吾得以乘而破之。故曰,必战者在敌。
太宗曰:深乎,节制之兵。得其法则昌,失其法则亡。卿为纂述历代善于节制者,具图来上,朕当择其精微,垂于后世。
靖曰:臣前述进黄帝、太公二阵图,并《司马法》、诸葛亮奇正之法,此已精悉,历代名将用其一二而成功者亦众矣。但吏官鲜克知兵,不能纪其实迹焉。臣不敢奉诏,当纂述以闻。
49、太宗曰:兵法孰为最深者?
靖曰:臣常分为三等,使学者当渐而至焉。一曰道,二曰天地,三曰将法。夫道之说至微至深,《易》所谓聪明睿智神武而不杀者是也。夫天之说阴阳,地之说险易。善用兵者,能以阴夺阳,以险攻易,孟子所谓天时地利者是也。夫将法之说在乎任人利器,《三略》所谓得士者昌,管仲所谓器必坚利是也。
太宗曰:然。吾谓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战百胜者中也,深沟高垒以自守者下也。以是较量孙武著书,三等皆具焉。
靖曰:观其文,迹其事,亦可差别矣。若张良、范蠡、孙武脱然高引不知所往,此非知道,安能尔乎。若乐毅、管仲、诸葛亮战必胜,守必固,此非察天时地利,安能尔乎。其次王猛之保秦,谢安之守晋,非任将择材,缮完自固,安能尔乎。故习兵之学,必先繇下以及中,繇中以及上,则渐而深矣。不然,则会空言,徒记诵,无足取也。
太宗曰:道家忌三世为将者,不可妄传也,不可不传也。卿其慎之。
靖再拜出,尽传其书与李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