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受政体支配的南亚各国,受到上层阶层及构成上层阶层大部分人的各种集团内部以及集团之间妥协与和解的支配。这个上层阶层成员称自己为“中间阶层”这一事实是重要的。特别是在印度,政府已试图用各种手段,包括累进所得税。来限制土邦主、地主、工业和金融巨头们的权力和财富。乡村中的上层土地所有者、商人、放债者、一般实业家和中下级公务员,都把这些政策看成是建立更大平等的尝试。这些政策有时十分有效。在公开讨论中,人们普遍认为,更多地考虑“中间阶层”会有利于实现平等的目标。真实的情况当然是,在印度背景下,这个“中间阶层”显然是一小撮上层阶层的一部分。如果在平等的事业上要有真正的进步,需要援助的就是较低阶层。
关于印度所说的情形也适用于该地区其他国家。在巴基斯坦,即使没有种姓制度的刚性,不平等也一样显著。这里,整个上层阶层相对地不太关心社会和经济公平——或至少相信,激起这个问题的舆论是不明智的。在锡兰和马来亚。以及在大多数其他东南亚国家,平等问题由于存在印度人和中国人等少数种族集团而复杂化了,其中一些集团占据的地位,对大多数人的集团来说是特殊的。缅甸和印度尼西亚表示要采取激进计划以促进平等。但当内外政治问题增加时,对这种事的兴趣也就淡薄了。
政治民主的理想与社会经济平等的理想密切相联。我们所说的政治民主是指一个体系,其中,行政官员对人民的愿望负责,人民的愿望由普选权下的选举、独立的司法制度和保证广大范围的公民自由来表达。更大的社会和经济平等的吸引力的一部分在于:没有这种平等,政治民主就不会实现。但是,尤其在独立前的日子里,它也经常被视为实行社会和经济革命,或者使社会和经济革命必然发生的基本手段。在印度,不仅尼赫鲁和国民大会中的社会主义派别,而且其他人也都坚信,给贫苦大众以投票权会导致激进改革。
从一开始,信奉政治民主就被南亚各国领导人普遍接受。他们选择的形式借自西方国家。而西方国家又认为这种选择不但是值得称道的,而且是完全自然和正常的——一个不可思议的种族中心主义和缺乏历史眼光的例子。在南亚急变的时期,西方对于这种政治发展形式等于什么,它是否会起作用,以及它将何去何从等几乎没有进行任何现实的讨论。甚至现在也很少。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到中欧、东欧和南欧新生民主国家所发生事件的回忆,可能会引起某种不安。但是,即使有这种不安也没有表达出来。
下列事实几乎没有给予考虑:当前方国家处于相应的不发达阶段时,他们的政治结构十分不同。当已达到比较高级的发展阶段时,甚至今天在西欧民主国家长大的青年人,对于只在几十年前他们自己国家的选举权怎样受到限制也不清楚。在工业革命时期,一些西欧国家曾有过议会政治制度,即投票人选举区的代表剧。但它们远非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实际上,历史没有提供任何这样的例子,高度不发达的国家在普选权基础上建立持久的和有效的政治民主。同样,没有一个国家在已受到堪与南亚各国相比的贫困与不平等程度之苦时,还试图实现福利国家的平等理想。
享有普选权的充分民主只有在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才能成功地进行试验,那时,已达到较高的生活水平和识字率,存在相当高度的平等机会。这样,普选权的最终实现就是教育、民众鼓动、组织和首创精神的胜利。在南亚,政治权利从来不必争取,它由居高位者施与,而不用大众去要求。缺乏源于旨在组织自己,运用新的权利以增进自身利益的斗争的刺激。今天,南亚各国仍然面临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问题:怎样同化绝大多数人,使他们自认为是并以行动表现为国家建设过程中责无旁贷的参与者。
所以,南亚新独立的国家能够建立充分民主或维持民主的这种最初希望并没有充分的根据。这些国家中有四个国家还维持了十分稳定的议会政体。其他国家已受到某种形式的独裁主义统治。在任何国家,都还没有出现影响深远的社会或经济改革。印度处在另一个极端,拥有建立在普选权和较多选民人数基础上的牢固的议会政体。但是,尽管这样,民众更多的还是政治的客体,而不是其主体。他们仍然是被动的和不活跃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利益,也没有组织起来保护这些利益。他们并没有行使权力。印度的民主已证明是异常稳定的,但这主要是停滞中的稳定,所谓停滞当然指的是关于需要改革该国刚性的不平等结构方面。
锡兰的议会民主一度沿着井然有序的路线前进。但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后,它以一种无责任感的和混乱的方式运行,政治陷入种族的、语言的和宗教的感情之中,激进的民族主义猖獗起来。但它并未受军事独裁的影响。这可能主要是因为这个事实:它的军队少,并且没有巴基斯坦或缅甸军队拥有的那种地位。仅有马来亚和菲律宾是该地区保留了议会政治的运行体系的其他两个国家。但是,在马来亚,政治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层马来亚人和华人及印度村社之间利益的巧妙平衡,大部分取决于享有重要政治利益和特权的马来亚人能否在更活跃的和受到更好教育的华人不能忍受他们现在所处的次要政治地位之前,改善自己的社会和经济状况。菲律宾的稳定甚至更明显地依赖于高度不平等的权力结构。如果能言善辩的菲律宾人获准表达他们对民主自由和民主过程的热情,那么,或许就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向操纵政治权力杠杆的地主利益集团和联盟的寡头政治集团提出严重挑战。
在其他国家,由于各种原因,政治民主不能扎根,而被某种形式的独裁主义政体所代替。上述变化之所以通常得到宽容那是因为:实行政党制的政治民主,不但腐败无能,而且破坏民族团结。巴基斯坦民主失败的主要原因是这个事实:穆斯林联盟不像印度国大党那样,并没有从思想上或以其他方式准备以议会方式处理公共问题。缅甸和印度尼西亚在试图设计一个议会政治制度时经历的许多困难,也可以追溯到类似的事先无准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泰国采取了西方式的议会政治,以随机调整来适应西方民主政治支配的国际形势。由于该国的独裁主义传统,民主深深扎根的机会很小。法国在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统治的独特性质,以及法国被迫离开的方式,几乎没有提供在这些后继政权中实现政治民主的任何希望。
从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保留民主政治形式的国家和那些走向独裁主义的国家之间的差别比实际存在的更显著。不能说一种政体已证明比另一种更有助于推行经济和社会改革政策。相反,该地区的各种政治体制在它们无能或无意开始根本改革和实行社会纪律方面明显相似。在这个意义上,无论实行民主还是独裁,它们都是“软国家”。
在南亚一些国家,走向独裁主义实际上很少是由外部影响造成的。法国政治不稳定的补救方法是求助于军人戴高乐以恢复政府的作用,这一事实增添了人们对避开选举议会的直接统治体制的敬意。南亚并不是没有注意到法国的这种发展一开始就受到了其他西方国家的普遍欢迎。
但是。国外的影响基本上不是颠覆该地区政治民主的决定性因素。南亚民主的一个根本弱点是,它是自上而下的,没有经历大部分人民的斗争。该地区的民主已经动摇或失败时,从来不是因为大众已经组织起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因而迫使贵族也采取自卫行动。换言之。南亚的政治发展格局与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模式几乎毫无一致之处,民众多半依然态度冷淡,而且四分五裂。
这并不意味着人民对现状感到满意,情形远非如此,特别是在印度、巴基斯坦和菲律宾,民众极端贫困。在乡村穷人中,经常表现出怒形于色的不满。但在政治上,它是失败的,不存在个人进行有效抗议的途径。
鉴于南亚国家在试图建立真正的西方式民主中所经历的重重困难,值得提出疑问的是:他们是否不应该去重复西方发展的早期阶段呢?他们不能努力建立一个牢固的上层阶层政体,诸如西方国家在工业化时期的那样的政体吗?可以证明,在受教育、财产和收入条件限制的选举权基础上进行选举的代议制,将更有希望有效地运行并产生借助于稳定给予大量公民自由的政府。只将选举权仅限于有文化人范围之内可能造成一个重要差别。而且,这种制度的发展前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选举权的逐渐扩大将自然紧随识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来。
对上述问题的简短回答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使该地区的新国家能够经历西方国家的政治演化。南亚还没有任何限制选举权的企图,民主观念也还没有放弃。甚至在这些理想勉强实现时,它们的影响和声望是如此之大,以至能阻止和平与稳定的上层阶级政府的产生。
一旦普选权被接受为道德原则,西欧式的半民主上层阶级政府就不能产生了。从充分民主的退却必须一走到底,必须否定每个人的选举权、或者贬低选举议会,使之变得无关紧要。只剥夺较下层人口的投票权可能会被视为较不“民主”,此举无异于扬恶抑善。整个趋势提供了说明思想力量的例子,即使当这种思想力量被扭曲的时候。用适当的历史眼光来看,这些独裁政府可视为这些国家没有而又不能产生的政权的替代物形式——也就是可与工业化之初的西方国家相比的、稳定的上层阶层政体。
像贾亚普拉卡什·纳拉扬和前总统苏加诺这样的批评家依靠的是一些殖民时代以前的浪漫的乡村民主观念。他们关于政治重建的思想已带上了关于其人民的相互合作和和谐的特殊天才的黄金时代神话的色彩。巴基斯坦的阿尤布汗几乎是惟一反对应用西方民主的人,更多地谈论人民的政治不成熟性,而较少地谈到人民的“天才”。这些思想的结果是:所有的政治体制形式——“指导下的民主”舆论政治、间接选举和直接独裁统治——都建立起来,以代替立足于限制选举权的代议政治。
但是,这种政体的稳定性要以存在稳定的上层阶级社会为前提条件,在这种社会,统治阶级对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满怀信心,并感到内在的安全。在印度,这种社会的基础被独立以后不久实行的反封建改革削弱了。更重要的是,它被政治民主、平等和计划等思想的传播摧毁了。这些思想获得了对上层统治阶层的一定控制作用,至少扰乱了他们的自信心。
在独裁统治代替议会民主的所有情况下,武装力量都是这种代替得以实现的工具。可以证明,这有一些优点。武装力量至少必须按照合理的计划行事,他们还有纪律基础。如果这些政府的军事领导人真正致力于减少阻碍进步的社会和经济不平等,那么,从现代化理想的角度看,军事独裁或许是可取的。但是,军队领导人往往来自特权阶级或者打算同这些阶级联姻。并且,为了有效地统治,他们总是被迫同企业与土地所有者集团以及较高级的文官联盟。这经常导致上层阶级的控制活动。
因而,军事独裁是否有利于发展是不确定的。也不容易看清南亚各国政治上将飘向何方。所能肯定的是,他们现在拥有的或将要形成的民主或独裁民治(authoritarian popularism)形式极不同于西方国家处于同样历史阶段时的政治制度。我们又一次必须视南亚为第三世界。
西方国家对南亚政治民主命运的反应是克制的和矛盾的,主要因为冷战的考虑。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在美国,有一种普遍的担心:害怕南亚,甚至害怕所有的不发达国家将走向共产主义。人们普遍假定:如果穷国没有经历十分迅速的经济发展,如果发展的果实不是由民众享有,那么。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当独裁出现时,只要它们是反共的,一些西方评论家就不愿批评它们不民主。在更令人尊敬的知识阶层已日益认识到,在南亚的普遍情况下实现民主理想有巨大的困难。西方作家一直试图对政权形式保持更中立的态度,对从计划角度看的效率更感兴趣,虽然他们不断表明偏好民主。不过,最经常讨论的政治问题仍然是,这些国家是否正走向共产主义。
我们想表示的是,我们对关于南亚未来政治发展的任何预测之有效性的怀疑态度,特别是对那些建立在关于民众行为的圆滑看法基础之上的预测的怀疑态度。我们强调,设想既不符合马克思的革命理论,又不符合它在“提高预期的革命”理论中发展的革命事件或没有这种事件,是容易的。例如,即使生活水平进一步恶化,印度乡村中的下层阶层完全可能仍然苟安于不平等的枷锁之中。如果由于某些外部影响,他们深受干扰,阶级利益也可能取代现在复杂的利益结构,并导致民众起义,反对特权阶层。在某种情况下,当经济停滞或正在恶化时,外部力量将更有效地鼓动民众。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提高生活水平和识字率,可能为这种来自外部的革命影响提供更好的温床。
如果“知识型”失业人数增加,这种特殊的“中间阶层”集团可能为组织民众抗议运动提供动力。这类失业的挫折也可能只在表面上找到发泄处:无组织的示威、罢工和骚乱。“受过教育者”和大众之间的差距在这类国家是巨大的,那里,轻视什役工作,尊重教育,因为教育可以免于体力辛劳。在一些情况下,民族主义热情可能被纳入革命事业的范畴,在另一些情况下,民族主义口号可能被用来平息刚出现的反抗,特别是如果反抗充满了宗教色彩。对这些无法估量的事件之变化的反应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间是不同的。
当共产主义被描绘成“绝望的企图”——在这个意义上;据说那些很穷而且几乎没有改善命运前景的人比那些处境稍微好一些、对未来乐观的人更容易接受它——时,这是一个没有得到经验和仔细分析支持的概括,从长远看,几个南亚国家将很可能更倾向于共产主义。西方国家通过慷慨的援助政策也可能成功地巩固反共政权,虽然有时对民众的经济状况没产生任何有利的影响。
无论出现什么形势,原因都将是复杂的,并且几个国家可能都十分不同。贫困、不平等和缺乏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任何预定的或明确的作用。本当对被蹂躏的南亚民众有更多的了解并寄予同情的西方作家,却认为自己必须迎合国内的反共情绪,以便有机会大谈其建立世界各民族间更道义的团结的主张——可悲也夫!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1章 南亚的社会主义
当共产主义或同共产主义集团公开联盟在南亚任何地方(前法属印度支那以外)都还没有取得成功时,某种“社会主义”已成为锡兰、印度、缅甸和印度尼西亚的官方信条。社会主义思想在整个南亚其余国家实际上也往往受到尊敬。
尽管到处都在坚持社会主义,但这个词还没有严格的定义。其意义不仅在各国之间,而且在各国内部都大大不同,搅乱了公开讨论。这种混乱在较小程度上来自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联系,后者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因此,就出现了一种思想的妥协,在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的是“穆斯林社会主义”,缅甸的就是“佛教社会主义”,印度甘地派的“萨瓦得哈亚社会主义”(Sarvodhaya socialism)。经常有人宣称,社会主义理想是土生土长的哲学中,甚至乡村组织中固有的。事实当然不是这么简单,从事于解释和证明本地社会主义形式的知识扭曲可能不过是文字游戏。
而且,对社会主义思想的坚持一直随时间而变化。每个国家都遭受过不同的政治经历,但是,无论事态的发展进程如何,社会主义概念已不断地用来表达一种模糊的激进诺言。选择各种措辞来指出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学说就是模糊的象征。即使在印度,这种思想讨论比南亚其他国家处于更高的知识水平,也使用了过多的词汇来描绘要达到的这种具有许多不同意义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性质的)的社会形式”,“合作联邦”,“社会主义的合作联邦”或“无产阶级社会”,有时还补充一句:它应该“通过和平的和合法的手段”建立。
到处暗含的、模糊的左派倾向有一个共同的历史根源,即机警的知识分子中间对殖民统治的反抗。因此,它也同民族主义,特别是同平等思想紧紧相联,这种平等思想是亚洲民族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几乎在所有情况下,南亚的社会主义思想都是作为独立运动的一部分来传播的。大规模的外国投资的存在,以及控制管理部门和银行业务的外国人享有的特权,增强了对殖民主义及其资本主义的反抗.J.S.弗尼瓦尔对这些影响下出现的推理路线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评论:
我认为,他们(殖民地人民)对共产主义理想有更多的同情,因为他们已看到了太多的资本主义实践。从经济个人主义来看,他们对于社会主义方向作出本能的积极反应,并非必然如此,虽然也不排除是对国家控制生产、分配和交换的教科书式的社会主义的反应,而是对被自由资本主义——或者,如果你喜欢这个词——殖民主义蹂躏的社会重新—体化的社会主义的反应。并且,虽然他们很不喜欢。而且害怕共产主义方法和共产主义统治,他们将,并且确实更乐意对社会责任的要求而不是对个人繁荣的幻想作出响应。
对南亚国家的贫困和停滞的强烈不满导致他们的知识分子指责私人企业——无论是外国的还是本国的——不能促进经济进步。在这种背景下,大多数民族主义运动领导人自然不仅要求政治独立,而且要求摆脱他们所认识的殖民资本主义结构,并且寻求另一个可供选择的经济组织体制。
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几个东南亚国家和锡兰,社会主义已受到随着不稳定状况而来的再调整过程的影响,在这种不稳定状况中,这些国家发现自己在西方霸权撤退之后,政治权力掌握在本地人集团手中,而经济权力往在保留在少数外国人手里。在这些国家,有时出现了国家接收所有权和管理的要求。但是,这种“社会主义”经常只是以本地人取代少数外国人。
以印度为例,社会主义经常被等同于计划——当然是根据下列假定:其目标将是我们的所谓的现代化理想。无论如何,一直有人认为,没有计划社会主义就不会实现。或者,社会主义被简单地理解成达到“美好社会”。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主义只是关于现代化思想的一个相当模糊的术语,坚持强调平等是基本的计划目标。毫无疑问,对印度许多追随者——尤其是那些并不赞成国民经济结构广泛变革的那些人——来说,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意义。
但是,这种公式化的说明并不是西方人在谈论亚洲社会主义时所指的那个意思。到此为止,社会主义首先意味着支持国有化,更一般地说,是支持国家所有制和国家管理较大的经济部门。
首先应该注意,南亚在经济中运用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和管理如果被考虑的话,也只限于非常有限的国民经济领域——公用事业,现代大规模工业,采矿,大种植园,银行,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商业,特别是与外国有联系的商业。农业、手工业、小工业,无论是现代的还是传统的。概不视为社会化的潜在目标。相反,在这些广泛的经济活动领域,所有制和管理的分散化在印度是理想目标,正如巴基斯坦、泰国、马来亚和菲律宾一样。在南亚,关于让这些活动留在私有部门,支持个人企业家的政策取得了一致看法,就像关于需要合作,一切都包括在“民主计划”之下存在一致看法一样。唯一的区别是,在声称信奉社会主义的国家里,这些政策被假定是社会主义的。
另一方面,在南亚,同样取得一致同意的看法是,公用事业一般应属于国有,但是,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政策路线才称为社会主义。自独立以来,南亚产生的金融机构多半是国有的。该地区每个国家都建立了中央银行以创造可受调节的服务于自身发展目标的独立货币和投资的供给。但是,所有国家也扩大了从前殖民者手中继承下来的私人银行体系。在整个地区,由于建立国家进出口机构,政府对贸易和商业也频繁地进行干预。这种对商业与企业的干涉经常是由对外国人,特别是对华人和印裔经纪人的偏见促成的,在某种程度上,华人和印裔经纪人存在于所有的东南亚国家。并且,在该地区大部分地方,国家实际上被迫接管了主要食品供应项目,因为,除了缅甸和泰国以外,通常存在一个食品供应缺口,因此,有许多不同的动机促使国家在贸易活动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其中许多与社会主义无关。
即使存在上述那些活动,在南亚大多数国家中,社会主义问题并没有出现在关于最大部分经济的讨论中,也和这种讨论无关。剩下来的是现代大工业,其中——包括采矿、造林和种植园。大制造业即使在印度也仍然是南亚经济中非常小的部门。不过,在社会主义讨论中给予大工业以特别重要性有两个原因。第一,如果该地区一些国家,尤其是人口众多且增长迅速的最穷国家,在执行发展计划中要有任何成功的希望的话,更大部分的劳动力最终必须在农业之外的部门就业。如果大工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受到国家经营的促进,这将成为扩大政府干预的有效论据。第二,某些类型的大工业被认为是“基本的”,通常具有的含意是,它们使更多的工业企业——“基本的”或“非基本的”——成为可能。那么,在计划中,对政府来说,它们就相当于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和方向的工具。在整个南亚,除了马来亚以外,已经出现了以某种形式组织国有工业的尝试。
政府干预工业问题在任何地方都被假定是决定性的。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将标明一国走向激进主义还是保守主义的路线。人们所能进行的选择被认为是自由的,取决于政府决定走向“社会主义”还是走向“自由企业”社会。南亚国家独立以后能够以三种方式进行工业国有化,他们能够:
(1)继承公共部门中的企业。
(2)将私人企业国有化;或
(3)建立新的国有工业企业。
南亚各国除了少数例外。在公共部门中,从前殖民政权手中几乎没有继承什么工业企业(泰国从未被占领为殖民地)。
对该地区私人所有工业企业的国有化至今还未大大触动外国人拥有的那些企业。在缅甸和印度尼西亚,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那里,大型开采工业曾为外国公司占有。但是,在后者这是以一种朦胧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就是多半让外国人控制管理,或者作为根本与社会主义无关的政治运动,在一些情况下,所接管的企业已被退回。
在公共部门正在扩大的三个国家中,印度已经宣布,促进公共大型工业是其社会主义政策的一部分。但巴基斯坦和菲律宾是公认的自由企业经济。在后两个国家,国家经营工业立足于两个理由:缺乏足够的高效能私人企业和私人企业利益的增加——因为它们来自国有公用事业——通过增加稀缺物品的供应和创造外部经济。但是,印度也提出了同样的理由,一般是作为它打算称为社会主义的政策论据而提出来的。
只有在一个方面,印度能被认为比巴基斯坦和菲律宾更信奉社会主义:后两个国家认为政府经营仅仅是过渡性的,他们已宣布,他们打算只要有可能就把国有企业转变为私有企业,他们已经部分地实现了这种想法。
把前述所有方面考虑一下,似乎有充分的理由缩小作为社会主义与自由企业之间思想选择的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问题。在南亚各国中,经济政策与工业发展方面成就的差别与其思想状况并没有紧密联系。
当西方学者推测印度是否将允许许多私人企业存在时,他们关心的是将来的行动而不是现在的政策;印度私人企业界有时表达的忧虑基本上也是这样。就本身而言,关于发展中社会主义经济的官方政策宣言中几乎没有提供将来这种恐惧存在的基础。自独立后长期以来,这种宣言和看法在印度可谓多矣。虽然政策宣言已倾向于更激进,但是,实际政策却已允许私人企业更多地进入为政府保留的部门.印度最近的困难及其对外援依赖的增加必须假定为强化了这种趋势。
公共工业部门较高的投资增长率不应该引起人们对私人工业企业前途的担心,只要这些投资集中于重工业。广义地说,它们像公用事业投资一样,可视为对私人企业的促进因素。害怕这种公共部门将加强政府控制私人企业的权力也是不现实的。首先,其增长在它克服稀缺性的范围之内是自由化的,并且,一旦政府已经控制了铁、钢和其他重工业产品,它应该更少有控制其他方面的需要,并应能向私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最后,政治趋势已变为保守,这个事实也应该抚慰私人企业的担忧。
有两件事是我们能合理地予以肯定的。第一,尤其是在印度,现有的行为格局产生了它自身的势头,并形成了对突然变化的大量抵制。第二,已确立的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实际解释将继续影响将来的发展。不过,思想见解普遍被赋予过度的重要性。因此,巴基斯坦的私人企业前途在该国和在西方国家,将受到更少怀疑,或更少予以讨论,尽管巴基斯坦将来的路线可能比印度更不确定,因为政治生活形式在巴基斯坦几乎没有像印度那样建立起来。但是,必须再次指出,对南亚任何国家政策方向的预测都是极端冒险的。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2章 民主计划
“民主计划”是南亚流行的—个术语。它包括了许多观点,但最主要的是下列观点:首先,据认为“民主计划”意味着,制订计划和在计划中协调的政策不仅应该取得民众的支持,而且在准备和执行计划的过程中,应该有他们的积极参与。其次,一般认为它意味着, 这种民众参与与合作应当自愿地出现,以便国家政策能够不用统制和强迫而得到执行。在日常讨论中,这两种意义一般结合在一起,并且同第9章已提到的其他思想因素跳一起。
寻求大众参与的基本理由很简单。用抽象的措辞表述,我们可以说,经济发展最终要求人们思考、感觉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就每个人而言,他们将必须改变生活态度与工作态度,特别是,他们将必须更努力、更有效率地工作,把他们的精力放在更有生产性的用途上。就集体而言,他们将必须更多地合作,以改善社会。从而改善他们在社会中的生活与工作条件。作为这种思路的后盾的一定是如下的信念:一旦民众开始注意自己的悲惨状况,并向他们表明怎样通过国家政策来改善其处境时,那末他们将作出积极的反应,支持采取这些政策并参与实现这些政策。寻求大众的参与是“民主计划”的中心原则。“分散化”一词常常被用作同义词,特别是涉及国家以下的单位内行政自治时。基本观点是,同一地区或地方人民之间,或者同一行业或职业人民之间进行有组织地合作。
这种合作在大型私人企业中经常能够很容易地做到。但是,据认为对几乎仍然还处于私人部门的农业、手工业和小型工业中的合作加以促进的尝试,构成了民主计划的精髓,其主要原理是在国家级以下,各地的人民都应该为共同的利益合作。只有在这时,计划才实际上变成民主计划。
但是,在作出上述所有假定的过程中,提出了几个困难的选择。首先,民众受贫困和传统的限制,可能不乐于理解或接受发展计划的理性主义理想(更不用说对一般暗含的更大平等的需要)。莫里斯·津金,一位对南亚的希望最富同情心的西方作家,虽然是在很久以前,但其措辞是严厉的,他在《自由亚洲的发展》中写道:“民主政治家的困难是。在亚洲大多数国家,恰好就是全体选民的愿望与偏见阻碍了发展道路。他们喜欢社会静止,喜欢自己的手艺受到保护,喜欢自己的孩子不受教育,喜欢自己的猪不被吃掉,喜欢自己的牛活着,喜欢自己的再生产不受控制。阻碍一个又一个亚洲国家发展道路的偏见、信念和态度的清单(实际上在西方国家也是如此)是无限长的。”
在一定程度上,计划者已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已特别强调通过民众参与计划来教育他们。在这一点上,他们往往对这个问题的难度和解决问题所需的时间过分乐观。但是,如果没有这种乐观倾向,民主计划的思想就将崩溃。根据这种思想,计划应该在人民的支持下开始,并且通过他们的愿意参与和合作来执行。但是,计划不能等待由计划本身的教育过程所产生的支持。
这就产生了第二个主要困境。一般认为,民主计划应该为民众的利益创造更大的平等。据认为,社会和经济的均等化可保证大众对计划的自愿支持,结果是,不用强迫,计划也能执行。但是,选举政府代表机构的权力仍然主要掌握在特权集团手中,这种机构指导计划的拟定和执行,这就造成了达到更大平等的大规模的失败。后面我们将回头讨论这些和其他困境的问题。
达到民主计划的实际手段一般被理解为建立许多方式和许多领域的制度化合作。在这个非常广泛意义上的“合作”包括许多不同的和经常相互重叠的制度排列——从地方和地区自治机构到信用与其他合作社、村社发展规划部门、农业附属部门和工会等等。
这些观点和规划主要来自西方的思想影响。实际上,殖民政府曾经试图促进合作社的发展,甚至建立地方和区域自治。甚至村社发展也不完全是一个新观点。但是,在南亚,人们普遍声称合作社和乡村自治是他们国家或地区的古老传统。这些说法重复了黄金时代神话的幻想,虽然它们包含了真理成分,因为无论怎样不同于南亚各国现在正试图采取的制度基础设施类型,每一种原始的、非市场的经济总有某种类型和某种程度的合作与地方自治。
在西方国家,尤其是在南亚领导人想模仿的那些国家,高度发达的地方政府结构加上促进各个集团共同利益的半公共与私人组织,由于来自下面的、反对用以压制他们的国家权力的压力,已经成长起来了。关于地方自治和省自治,西方能够依赖,并且不断修改已为大众接受的制度格局。
但南亚国家正急切地需要现代基础设施,以便动员民众支持计划和发展,他们不能等待基础设施从下面自动地出现。实际上,如果现代基础结构不能由国家干预产生,就几乎没有任何发展的希望,这种发展或许随后能够产生适当的自发反应。除了由政府政策创造基础设施,通过国家干预促进其增长之外,别无选择。这就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民主计划理想不是一个将削弱整个努力的幻想吗?这是严重的问题,还有一些同样严重的其他问题。
在共产主义国家,革命后通过政治命令创造了制度基础设施。它曾经,现在仍然主要用来从上面到地方和区域一级传递命令,正如我们在第9章指出的,南亚的计划思想在某些方面更接近于苏联,但南亚各国政府并没有创造不分派别的国家。然而,制度基础设施必须通过国家干预产生,否则的话,它就不能形成。那么,一个大问题是,它一旦产生,是否将流行起来,并且具有进一步发展的自身生命力呢。民主计划的希望就在于它会这样。
已经很明显的是,即使在制度的基础设施方面,南亚不发达国家也注定构成了计划的第三世界,既不同于西方的形式,也不同于苏联的形式。
在试图创造这种制度基础设施的过程中,印度在计划和开始规划两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关于这些努力的公开辩论的水平和深度都很高,印度也对结果,特别是对乡村进步规划进行了最深刻的评价研究。
从一开始,印度就强调了它称之为国民附属服务和村社发展的内容,这就是在乡村提高生产力和生活水平、改善工作与生活态度的协调性尝试。村社发展规划以巨大的热情和迅速增长的希望而开始。但不同机构主持下的许多评估研究早就表明,这些希望总的来说是过分乐观的.大多数印度村庄的变化并不大。
为了促进合作,印度加强了在殖民时期就开始了的努力,发展信用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数量已大大增加,他们提供的总资金比例已从3%上升到20%以上。不过,乡村仍然受放债者支配,合作社运动遭受着与殖民时代一样的病痛。许多合作社名存实亡;其他许多合作社并不是真正的合作社;它们的努力并没有成功地筹措合作社成员提供的货币,它们主要是作为一个机构为让与资金的分配服务。其中许多合作社无力偿付债务,其管理也是腐败无能的。印度计划者也鼓励合作社运动扩展到其他领域,但是,“多目的合作社”,特别是农业合作社具有信用合作社一样的缺点,它们的成就甚至更有限。
在最近几年里,印度已强调创造地方自治的法律基础。从乡村行政委员会开始,到区一级的地方选举议政会的三级金字塔已建立了。人们希望,这些机构将对计划及其执行、一般地方行政管理和税收等担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然而,这些乡村行政委员会至今尚未对实现民主计划目标作出很多贡献。
总之,旨在实现民主计划的印度政策在范围方面真正令人难忘。但是,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鉴赏绝不能让观察者看不到固有问题的严重性。首先,鉴于初始条件,希望这些民主计划努力取得迅速进步则是不现实的。然而,事实是,当潜在的失败危险极大时,迅速变化和难于实现是一样重要的。不幸的是,这只是印度和其他南亚国家在努力实现民主计划中所面临的几个困境之一。
第二个困境涉及规划的范围,特别是,表面上包括整个国家是否比在选择的几个地区作深入努力更好。在印度,后者已保证了一些地区的更迅速的成功,但该国的大多数地区仍停滞不前。
第三个困境涉及乡村进步规划应当主要关心的生活方面。最近,迫切要求更多的农产品已使人们普遍同意把提高农业生产力作为最优先的考虑。但是,由于低的生产力与教育、保健条件,以及态度有关,当前这种流行观点可能将证明是错误的。
简单的事实是,印度亟须通过改善所有不良条件以在整个广大农村取得迅速进步。集中于一些方面的发展或几个区域,满足于缓慢的进步,对一个非常不发达前国家来说都不是恰当的办法,在这种不发达国家,劳动力现在每年大约增加2.5%,而且如果不想扩大城市贫民区和贫穷的城镇的活,劳动力必须留在农业。
在最初的计划中,印度经济学家选择村庄作为最低层的基本单位,以这些基本单位为依据基础建立发展模型。他们的信心基于这一信念:在各个村庄。曾有一种村社感情遗产。他们相信,村民们对他们自己地方的问题有完善的理解,比西方人在其相互关系中更有社会精神。还有一个更可疑的假设:村民之间具有真正的相同利益。
但是。实际上,印度乡村进步规划一直试图促进的自治与合作的类型明显地背离了过去或现有的做法与态度。新的规划试图诱使村民理性化,并寻求变化与改善俪传统的自治和合作至多只关心保持已确立的关系。
印度村庄是不平等、利益冲突和抵制变化的堡垒——所有这些态度都是由停滞造成的。它又反过来加强了停滞,民主计划政策必须克服这种停滞。但是,把村庄当作利益和谐单位的浪漫观点十分牢固,以致有关效率基础问题也几乎没有印度作家敢于对它提出挑战。村庄是否应该作为基本单位予以保留当然是有疑问的。也许,变化的力量只能通过一开始就把村庄合并为较大的单位进行动员。
支撑民主计划的根本观点是,它应是“从下面建立的”,而且它应该通过人民的自愿参与和合作而产生。英国人就是因为不愿意或不能够征集人民的全心全意的参与而不断地受到批评。人们相信,独立的印度会沿着一条新的道路前进,因而就产生了困境。因为在南亚停滞的村庄中,这种自愿参与并没有像西欧那样自发地出现。巨大的贫困和迅速的人口增长排除了渐进的可能性;选择迅速发展就根本不会发展,甚至倒退。
当然,国家必须干预,以帮助创立村庄领导机关。但是,问题是,这是否会像一场真正的民众运动一样激发起一股力量去给自治提供聚集动能的机会。在参加制定改善生活条件的新制度时,各政府不是要人民随心所欲,而是要人民走政府规定的行动路线。这意味着巨大的变化,强调自愿参与只能使问题更为棘手。实现这种社会和经济革命的工具必然是行政机关,它必须扩大、训练和重新定向。由于这些政府没有共产主义者那样狂热和有纪律的政党干部,这一要求就尤其正确。因此,自治和合作不应当“自上而下”而应该从人民的愿望中产生,这个不断重复的思想公式大部分是自欺欺人;沉湎于这种欺人之谈不可能使乡村进步计划合理有效。
南亚许多自治机关更多的是按西方模式建立的,旨在成为人民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印度尤其是这样。但是,这些机关经常被官员当成中央政府的代理来管理。工会就是一个恰当的例子。在整个南亚,工会主义主要限于大规模的工业和种植园,还没有进行任何认真的尝试来组织农业工人。在一些国家,政府领导人已作出努力在劳动管理斗争中帮助作为弱小党派的工人,特别是当管理处于外国人的控制之下时。另一方面,已有这种感觉:停工,即集体讨价还价的最后办法会阻碍经济发展。因此,当政府的努力实际上转向通过调解和仲裁使工会趋向限制工资并进行合作时,经常对一些独立和专断的工会的西方概念口头上说些好听的话。这就使南亚大多数工会在思想上与苏联几乎没有区别。
但是,创造自治、合作和民众参与的机构而不改变基本社会经济结构的所有这些努力本质上都是回避平等问题。这种回避不平等问题的企图对这些改革政策的失败负有大部分责任。这个问题在这里作为困境提出来——实际上,它是民主计划思想和政策的基本困境——因为很难理解,假如给定印度和其他南亚国家的政治和社会条件,怎样能够遵循一项完全不同的政策。
在印度,许多持有甘地信条的领导人坦率地承认普遍存在于乡村结构的不平等。他们甚至谈到进行一场可望废除种性等级制度和土地私有制的全面革命的必要,但他们主张不采取强迫手段做到这一点。尼赫鲁理解这一思路的弱点,他说,不是要真正改变社会秩序,而是把重点放在现存体系内的慈善与仁慈上面,既得利益原封不动。
在讨论乡村进步和民主计划的实际问题时,人们经常强调,自治与合作制度应该包括所有的乡村成员。希望是,民主过程将导致对穷人和弱者给予特别考虑;将诱使特权阶层丧失特权,并与受剥削的阶层进行真正的民主合作。这种思想路线可以说是印度的官方信条;当人民能够参加进来一起工作时,它受到甘地的非暴力社会变革的信仰的支持。但是,在正式辩论中,已有人公开对此表示怀疑。D.R.加吉尔在其《经济政策与发展》中,把这种甘地主义描绘成“不过是宗教复兴精神”。他认为,“甘地思路的失败”本质上在于没有认识到,必须要彻底地废除旧的制度和阶级形式,才能进行新综合的尝试。
在印度特定的思想状况下,政治家和知识分子精英容易提出要求更大平等,废除乡村不公正的响亮口号。但是,作这种表示的那些人几乎不支持实现这些理想的实际措施。由上面指导发展的做法与他们的理想相反。但是,正如理查德·本迪克斯在《发展中政治社会的公共权威:印度的状况》一书中所说,村民们正被要求今天而不是明天进行合作,“今天,他们被巨大的经济不平等和严密的村社联盟极度地隔离。事实上,‘民众’并不具备实现全乡村范围内的巩固与组织的能力,如果,并且当乡村社会条件已经改变时,这种能力才有可能在遥远的将来出现。”
更重要的是这个事实:乡村进步措施本身往往主要有利于那些比大多数人更富有的人。虽然与目标相反,但是,如果在此之前或与此同时没有做出努力打破阻挠实现更大平等的现存制度的障碍,那末这种趋势就是不平等社会中推行进步政策的自然的、甚至必然的结果。整个行政管理体制鼓励了这些趋势。
行政管理本身具有牢固的、再多的说教也改变不了,至少不会迅速改变的等级继承性。福特基金会的道格拉斯·恩斯明格,一位在印度村社发展努力中起首要作用的美国专家,警告着手这些规划的文职官员不要有种姓态度。他抱怨说,“乡村工人极频繁地被看成是低级待从,或被作为低级侍从对待,而不是作为共同的工作者”。行政等级内部的现有种姓制度是阻碍村社规划成功的进一步的主要限制因素。
经常也有人抱怨许多行政官员晋升的社会障碍,以及提升避开了较低阶层。但这种失败只通过行政官员自己的行动和态度是不能给予充分解释的。即使他是最有献身精神和精力旺盛的人,能够真正指望他深人村庄,唤醒贱民反抗剥削吗?他无疑会被逐出村庄,或至少因为不胜任而免职。他不是接受派遣,代表政府去发动一场革命,而是去完成一些实际事务。要做到这一点,他自然要同有产阶级和统治阶级打交道。他能同他们在一起工作,他们也更有容纳力,因为他们一定从他的努力中获得许多利益。最下层阶级内认为他只是政府的代理人,在非根本意义上才是他们自己的一分子——这同样是合乎逻辑的。这种情况的逻辑说明了较穷的村民被排斥在规划之外的原因——除非作为潜在的志愿劳动者和些许面包的接受者。它也解释了这些结果是如此不重要和如此搁置的原因。大规模的迅速发展尤其要求落后集团开始有自己的抱负,但现有的政治、社会和经济背景并没有促成这种变化。
看到这种困境的西方观察家对此表现出许多矛盾心理。他们赞成村社发展规划,部分因为他们赞成其保守的、基本上是反共的推力。他们也经常感到,保守力量已经太强大,而要避免革命,南亚国家必须改革不平等的乡村结构。他们感到遗憾的是在土地改革和保护佃户方面未能有所作为。然而,还几乎没有什么坚决的批评,平等问题在讨论村社规划时被刻意地回避了。在大多数关于各种民主计划方案的著作中,外交显然已成了主要关心的事情。
“自愿”困境往往由于普遍混淆了该词共有的三种不同意义而模糊不清。一个意义是,民主计划要求人民的参与和主动精神,不是在遥远的将来,而是尽可能早地在为自治和合作而创造新制度的过程中,从根本上说,计划问题就是如何诱导人民在补救所有使国家处于不发达状态的不太令人满意的条件过程中参与和合作。第二个意义是,整个计划和发展过程应该发生在民主政治结构之中。在所有南亚国家,甚至在那些已经废除了各种形式的政治民主的地方,也说其政权在下列意义上是“民主的”:它试图符合人民的需要与愿望。
第三种意义认为,应该依靠说服和调解而不采取强迫来追求人民的参与与合作。印度明确地倾向于后一种选择,在某种程度上,这种选择无论是对西方还是对共产主义国家的外国观察家来说似乎都是异乎寻常的。南亚其他国家也作出了类似选择,在所有方面都存在极端的疏忽。政府政策正在不断地尝试用胡萝卜而不是大棒行事。
我们必须看到,这种偏好逻辑上和事实上都与其他两种意义不同。它显然与政治民主不一致。所有这些国家只让其公民承担了较少义务,甚至强制推行比西方民主更无效得多的东西。这种避免强迫当然与“自愿”的第一种意义不同。这种避免建立和执行规则,不会促进合作,而只有助于增加犬儒主义和大众的漠不关心。如果他们认识到政府不能推行更大的平等,这种推断就特别符合事实。
这种说法并不夸张;在整个地区对“自愿”的三种意义有一种系统性的混淆。这已造成了混乱,而混乱又因为声称这种含糊的混合是反对共产主义、反对恐怖和管制的主张而增加了。其政策要求给南亚以援助和忠告的那些西方国家对此无不拍手叫好,认为这是该地区决心不倒向共产主义的证据。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已被欧洲共产主义国家默认了,这些共产主义国家急于表现“民主”因而不愿意建议实行更多的强制。而且,这些国家看来相信,强制只有在革命后才能应用于南亚,因此在这一阶段,他们还小心翼翼不推行强制。
有关这种自愿理想的模糊言词所掩盖的真实的非常严重的困境是,如果没有更大的社会纪律,南亚几乎没有迅速发展的希望。首先,在没有更多纪律的情况下——没有强迫作后盾的规则,纪律就不会出现——所有的乡村进步措施将基本上无效。原则上,在一个国家能够达到的民主程度的结构内,纪律能够产生;最终,没有什么东西比缺乏纪律更危及民主的了。但是,这些国家的政治和社会条件阻碍了制定具有更大责任约束的规则。即使制定了法律,也不容易执行。
但是,确立本地区思想的本地知识分子精英和外国观察家都应该澄清概念并避免以不现实的、混乱的措辞掩盖真实的困难。根据有关怎样在政府政策指引下有目的地、逐渐地克服有效改革的限制和障碍,以及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怎样完成这一任务而不放弃公认的民主思想中的基本信条等方面的传统,这样做是有实际意义的。
上述几个困境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源于自愿困境,这种自愿困境又是用我们称之为“软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复合体来解释的。当我们把南亚国家描绘成“软国家”的时候,意思是,在整个地区,民族政府向公民要求得极少。即使那些确实存在的义务也执行得不充分。这种低水平的社会纪律是今天南亚国家和发展初期的西方国家之间最根本的区别之一。
有理由相信,南亚国家在前殖民时期具有类似于西方中世纪和中世纪以前时期的义务体系。在南亚,就是这些义务网络保证了道路、运河和其他通讯设施的维持。在西方,社会和需要维持它的保护性纪律逐年稳步加强;今天,每个人,无论穷富,都同样受到社会控制体系的约束。南亚没有经历从原始的、静止的乡村组织开始的类似演化过程。相反,殖民主义一般使古老的乡村组织衰败了,而又没有创造替代形式。在印度,甘地建立了一种哲学和不合作的政治策略理论。在那些没有甘地,甚至没有强大自由运动的南亚国家,不服从和不合作不过是对强加的殖民权力结构的自然反抗和抵制。其遗产是一套无政府主义态度,具有源自反对殖民强国记忆中的思想和感情力量。在新独立的国家,这种态度现在正转向反对他们自己的当局。
从西方的角度看,解决普遍的和严重的无纪律的明显办法是,政府应该迅速地建立合理的社会规则体系,并务必使它们适当地执行。这看来的确是发展计划中最本质的因素。但是有大量原因使这种建议在南亚很难或不可能遵循。首先,南亚各国有一种历史遗产,这就是殖民主义造成的抵制当局的态度,这种态度并没有随着独立而消失。“硬国家”的形成不仅受到乡村中的态度和制度的阻碍,而且受到统治者的抑制作用的阻碍。此外,南亚国家没有一个行政当局准备执行新的规则,即使这些规则并不是很革命的。甚至在殖民时代就至少在较低层次蔓延的腐败,正在普遍泛滥,并且使中央政府的命令屡屡受挫。
在这些抑制因素中间也有重要的思想因素。南亚新国家一般接受了西方民主福利国家和共产主义国家的平等主义思想。为了受剥削阶层的利益而进行的改革主要在立法和执行两个层次遭到挫折。这一事实一定恰恰使得那些最献身于平等理想的政府成员和知识分子精英注意要求穷苦大众行动的措施。
不过,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一切阶层、乃至乡村的社会纪律的加强,要促成迅速的发展是极端困难的。因此,所有的计划都对这一点保持沉默是令人不安的。即使在印度,那里计划已经兴旺起来,一系列计划确实注意到这类五花八门的有关问题。人们还是必须非常严密地审视计划,才能发现一些地方提到需要让村民承担义务的规则;即便这些也显然不是很令人信服地提出来的,并且没有遵照执行。总的来说,强化纪律的要求在公共讨论中是避而不谈的——实际上比甘地时代更多地避而不谈,因为他经常责备人民懒惰、不整洁、普遍缺乏秩序。今天,取而代之的总格局,是祈祷新的社会“精神”。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3章 对私有部门的管理控制
过去南亚各国为了发展而推出的计划是作为财政计划来制订的。许多计划确实包含着要求立法和行政行为的部分,这种立法和行政行为可望改善公用事业,进行土地改革,支持生育控制,或导致形成了社会框架的态度和制度的其他重大结构变化。但是,由于这些改革仅仅偶然地与公共支出相联系,并且因为在任何地方只交代了成本而没有说明收益,因此,它们并没有真正纳入计划的主要部分。
而且,还有我们称之为对私人部门“管理控制”的整个体系。在这个体系内,我们包括政府为影响人们某个特定方面的经济行为而使用的所有短期政策措施。即使存在相似性,管理控制也不同于长期改革,在长期改革中,它们指的是政策杠杆,需要操纵这些杠杆,以保证发展逐年逐月地进行,在变化的范围内尽可能密切符合计划的目标。
当各种旨在诱导制度和态度发生根本变化的政策,即使没有合理地结合起来,也经常在计划中得到充分讨论时,管理控制及其进行的方式通常完全没有讨论。甚至对利率和其他信贷条件,国有企业应对其商品和劳务收取的价格、价格管制和配给或私人经营和投资的许可证这类最重要的问题也很少或没有给予注意。特别是,关于怎样达到控制的合理协调,以便它们一起指导实现计划的发展工作的关键问题,计划上只字未提,这意味着计划不是“管理的”。控制也不真正是事先计划的,而必须以特别方式临时准备。当然没有在下列意义上把它们作为一个系统来分析:几项控制可视为能互相交替的,或者一种类型的控制使另一种类型的控制成为必需。从计划的观点看,这个问题总是应视为所有各种控制对发展的总影响。
我们把管理控制分为两大类:积极的和消极的。积极控制旨在刺激、鼓励、促进和诱导生产、投资或消费。我们包括在这种控制中的有:旨在澄清商业状况和鼓励投资的教育运动;以宽厚条件向私人部门提供技术帮助、补贴、免税期和信贷;国有企业产品按管制价格分配;以进口控制和提供外汇来保护。相反,消极控制指的是靠威嚇手段制止或限制生产;对资本股票发行、投资和生产进行行政限制;不提供外汇;对生产品和消费品进行配给;征收消费税等等。
尽管在一般的用法中“控制”(control)一词具有消极意味,但由于缺乏更确切的词,我们还是坚持用它来描述一国经济生活中所有起作用的国家干预。这里,要记住的更实质性的修饰词是,控制经常可以是消极的,同时也可以是积极的。例如,国家对外汇分配和进口的控制对一些进口者来说是消极控制,而对另一些人来说是积极控制,保护国内生产者免受外国的竞争当然常常是积极控制。
各种控制之间的另一个区别与它们怎样应用有关。如果其应用涉及行政当局所作的个别决策。那么,它们就称为相机抉择。但是,如果它们根据一个明确规则自动地应用,或者依靠价格管理、关税的手段或给特定工业部门以补贴而没有歧视,以支持一些特定厂商,那么,控制就被定为非相机抉择的。这个区别大体上与许多关于这个论题的著作中描述的“直接”或“有形”控制与“间接”控制之间的区别相同。有这样一些情况:以十分清楚明确的措辞规定总的行政管理,以致如果它们得到严格的遵守则几乎没有相机抉择的余地。但是,这种情况在南亚是少有的。行政管理无论什么时候参与其事,一般总是有相机抉择的机会,因而也有歧视的可能。
在同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时,南亚国家——由于有一些重大差别——与自动应用的非相机抉择控制相反,正十分严重地依赖相机抉择的行政控制。但是,南亚缺少德才兼备的行政管理人员使相机抉择的控制更难合理有效地实施,也使得对它们的依赖更危险,甚至道义上的信赖是这样。记住这种考虑因素之后,我们得出这个价值前提:总的来说,如果非相机抉择控制得到最大限度的运用,那将是值得的。
在南亚计划中,经常有一些总的陈述来支持自动应用的非相机抉择控制,通常是借助于影响价格机制的政策措施。然而,实际做法十分不同,计划者显然把运用行政相机抉择控制当作标准程序,实际上视为计划的精髓。特别是,人们有这种感觉,南亚有更激进倾向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们把政府使用相机抉择控制的意愿看作特殊“社会主义”的特性。许多西方作家反映了这种思想混乱,它们在南亚过多的行政相机抉择控制中发现了思想转向社会主义,甚至转向“马克思主义”的迹象。商业界对政府干涉商业不断提出强烈的批评。但这种批评又出奇地保持了克制,并且显然并不意味着须予以认真对待。其原因是,商业界,特别是大企业基本上非常支持实际应用的相机抉择控制体系。
首先,我们谈一谈南亚经济中最大的部门,农业部门中的控制。在独立以后,新政府发现自己有这样的农业部门:其中正规市场薄弱。甚至不存在,非相机抉择的价格控制很少有效,甚至不适用。那里,还有家长制和独裁主义的遗产,农民希望有官方干涉,以组织和指导他们的活动。但是,同时,他们也表现了一种愠怒的不服从的遗传倾向,和试图尽可能碰运气的公认形式。在殖民时代,西方官员习惯于把村民看成是无秩序的、懒惰的、没有抱负的人,他们必须管理这些人而又没有过多地卷入,尤其是卷入社会问题。相机抉择的行政控制是由这些官员及其下属直接实施的。
接替西方官员的本地政治家的正常的抱负是步西方官员的后尘。新政府接管的国家是“软国家”,在乡村地区和农业方面情况尤其如此。在现在的背景下,其含意是,独立政府发现自己比殖民政府甚至受到更多的限制,不能运用非相机抉择的控制。
但是,本国政治领导人的上台执政包含着一个非常大的差别。他们和该地区的所有知识分子精英共同致力于推动预示着根本变革的发展。鉴于乡村地区现存的各种条件,政府感到不得不对村社生活施加更多的影响。在缺乏有效市场的情况下,价格刺激注定依旧微弱,如果要发挥这种影响,相机抉择的行政控制是必不可少的。所有南亚国家都回避了对任何阶层的村民规定明确责任的消极控制。这意味着,乡村进步政策必须限于积极的相机抉择控制。合作社和自治组织成为提供包括从指导到各种补助的积极诱导的工具。在前一章,我们已经讨论了这些政策措施,还指出,在没有土地所有制和租佃的结构变化的情况下,这些政策措施怎样倾向有利于村庄不太穷的人,因而加剧了乡村地区的不平等。
积极的相机抉择控制,特别是各种形式的补贴,还有另一个效果。当它们增加时,监督行政官员的需要增加了,因而监督者的需要也增加了。刚性、繁琐拖拉的公事程序和官僚主义容易变成计划和改革的标志。毫无疑问,农业部门中大量的和日益增加的积极相机抉择控制,由于需要更多的歧视性抉择,往往降低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诚实。无能和腐败又必然容易毒害通过地方参与合作与自治机构来促进民主计划的运动精神。这是一个不可能以理想方式解决的真正的困境。当态度和制度陈旧,更根本的制度改革由于政治原因而被排除时,在借助价格政策和其他自动应用的非相机抉择控制执行发展政策的过程中,几乎毫无办法。消极控制是难以实行的,因为它们也缺乏政治和心理后盾。
关于南亚管理控制及其执行的大多数讨论都集中在现代工业部门。这个小部门中的企业,无论是私人还是政府所有和管理,像殖民时代一样,在往都是大得多的传统经济中的飞地。其劳动供给或其他生产要素的供给,以及产品的需求都不是在完善市场那样的条件下运行的。它们也往往保留了传统制造业的许多特征。因此,族阀主义和“关系”起了很大作用。不过,就是在这种现代部门中,通常所谓“有组织的”部门,价格政策和其他非相机抉择控制可望比较有效;我们假定计划者和政府将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因为它将使相机抉择式的国家干预需要极小化,以达到计划的目标。然而,事实是,即使在这里,相机抉择的行政控制也得到了极度充分的运用。
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战后初期,所有西方国家都被迫实施商品和价格管制,并用配给、许可证等等来支撑这种管制。拥有殖民领地的那些西方国家在殖民地也采用了同样的管制。因此,战后上台的独立政府经常继承了他们的大多数相机抉择控制;无论如何,西方战时的管制为他们提供了模仿和进一步发展的模式。总的来说,西方国家都试图尽快地停止这种管制。
但是,在低弹性的南亚经济中,相机抉择控制的需要仍然大得多,且更持久。即使在有组织物部门中,市场条件仍然是这样:各个管理机构必须经常把相机抉择的控制应用到比西方国家认为必要的更大程度。这种类比因而表明了南亚应用的控制体系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因是,首先是该地区的贫困和不发达——这反映在经济中商业企业的传统性质之中,那里,瓶颈和剩余比供求平衡更正常。其次是对促进和指导发展的兴趣。但对相机抉择控制的依赖到了它们应用的程度,这不能认为是必要的。
在大多数南亚国家(马来亚和泰国除外),一个重要的瓶颈是缺乏外汇。如果有足够的外汇,克服有组织的工业部门的短缺所需要的进口就能较容易地获得。硬通货——用它能购买外国产品——的这种缺乏不能通过价格政策和其他非相机抉择控制,诸如关税、多重汇率或进口附加费来予以实质性地克服。也不能指望用贬值的办法来大幅度地改善外汇状况。无论汇率多少,像印度和巴基斯坦这样的国家都必须牢牢地坚持进口管制。若不这样,他们就将抛弃计划武库中的一件最重要工具。这些进口管制在允许进口的产品性质与数量方面实际上是相机抉择的。否则,将没有足够的外汇留下来进口必需的消费品和发展工作所需要的那些产品。
这种进口管制有一个附带作用,对国内产品生产提供保护,防止外国产品进入该国。进口管制越紧,一般意味着产品不那么必需,保护程度就越高。这种反常作用能够通过禁止一些产品——政府认为这些产品完全不是必需的——的生产来防止,以及通过对其他产品征收过高的关税来防止。
这种非相机抉择的控制一般没有得到应用,并且从未得到充分应用,这有一个附带作用,即批准进口许可证的张张文件纸成了值钱的个人礼物。除了这一点外,不愿意使用非相机抉择的消极控制也使得通过复杂的相机抉择控制体系抵消显然不合理的保护效应成为必需。
在印度,公司发行新证券受政府控制。工业方面的所有重要的新企业,或选址的变化或制造产品的变化,都需要政府许可。政府也有权调查任何工业企业的经营情况,并且,如果政府的指令没有得到遵守,政府可代行管理。依照必需品法令(The Essential Commodities Act),印度政府能够调节所有食品和原材料的生产与管理。印度关税委员会决定所有受保护行业的产品价格;如果作出选择,可以把利润限制在投资资本的8%~12%。国家贸易公司被给予垄断进口和重要产品分配的地位,目的是保证“按合理的价格公平分配”。
结果是,除了有行政当局的事先许可或者冒着事后被政府否决的风险以外,不能进行任何重大的、甚至少数微不足道的企业决策。所有这些授权的消极相机抉择控制当然从未充分运用。如果它们得到充分运用,有组织的部门的每一部分在任何真正的意义上都不能称为“私人的”。政府或行政当局的决策一次又一次改变了实际运用的这些控制的范围。但是,只要存在外汇稀缺,并且不愿意使用非相机抉择控制来控制这种局势,那末在这一方面所能做的事是十分有限的。
在巴基斯坦,尽管计划和政府发言人不断宣称相机抉择的行政控制应该放松,应该更多地依赖价格机制的作用,但是,情况大体上与印度差不多。锡兰一直朝同一方向运动。缅甸和印度尼西亚甚至向相机抉择行政控制推进得更远,这种推进的动力是构成其近期历史特征的政治发展的激进倾向、起义和内战、马来亚和泰国实行相对少量的消极相机抉择控制,不过,他们的积极控制——例如,准许一些新企业免税——在不寻常的程度上是政治和行政相机抉择的一件大事。应该注意到,所有东南亚国家像锡兰一样,已采用了相机抉择的管制,部分原因是歧视少数民族和外国人,以有利于大多数人。不能通过非相机抉择控制去追求这一目标。
在印度式的管理控制体系中,一套控制的应用使另一些控制的应用成为必需,它们一般也必须是相机抉择的。要使固定价格有效。就需要实行分配和配给,往往需要对供给方面的更深远的干预。这样,在每一个相机抉择控制体系中就有一个自我持久和扩大的趋势,尤其是当经济正经受国内供给短缺和外汇短缺之苦的时候。
南亚的所有经济计划都是从这一观点出发的:发展应该被推动。更具体地说,人们感到私人企业,尤其是生产投资,需要促进和刺激。即使在印度这样的国家,这种看法也是很普遍的,在印度,公共部门的增长被宣布为计划的主要目标。
例如,在制定公共部门收取的价格时,一个主要考虑是,价格应该维持在低水平,以鼓励私人企业。用各种免税办法来鼓励新的经营冒险活动。税收管理松弛也在同一方向发挥作用。有组织的资本市场上的利率维持在低水平,经常低于发达国家,尽管资本非常稀缺。特别信贷机构也产生了,这种机构经常以优惠信贷资助借款者。
即使最初认为私人企业太少,它们需要鼓励的看法是正确的,它实际上已经鼓励到了必须受到抑制的程度。这是因为,供给,特别是外汇的供给并不是用之不竭,而是十分有限的。这种鼓励大多数是由积极的相机抉择控制提供的。行政相机抉择一般用来决定谁将得到公共部门的服务,谁将以特别利率从金融公司得到贷款,当然还有谁将分配到外汇。由于积极控制过于强大,结果需要消极控制。像积极控制一样,它们被赋予行政控制的性质。在既促进又阻碍企业的过程中,政府和行政部门直接卷入了私人企业的所有方面。
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情形。当人人都在谈论鼓励私人企业的必要性时,当大量的积极控制根据这一考虑予以制定时,大多数官员不得不借助上面列举的所有消极相机抉择的控制工具,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限制或阻止企业方面。这就像开车时加速器已经推到了最高档而制动器仍被紧紧地踏住一样。需要相机抉择基础上的广泛的消极控制在很大程度上是过度应用积极管理控制的结果。要强调的重要一点是,超越实际限制地鼓励私人企业使庞大的相机抉择行政控制官僚体系成为必需,以实施治理,特别是当积极控制主要是相机抉择型的时候。
取消或放松一些积极控制会使一些消极控制成为不太需要的措施。相互冲突的控制的普遍存在意味着,其他必需情况下需要更多的控制,而且较大部分必须是相机抉择型的。从发展的观点看,这是特别不适宜的,因为南亚国家最严重的瓶颈之一是缺乏德才兼备的行政官员。
我们描述的这种情况无疑大部分是由于缺乏协调,即由于计划的缺陷。计划者以及更多的计划执行者的自然趋势是把目标定得很高,却没有提供足够的非相机抉择限制,以达到他们的目标,这就导致了一个充满内部冲突的控制体系,其结果就必需增加控制的数量,并使它们成为相机抉择的。
冲突着的控制格局结果是,那些能够藉此逃避责任的商人不断获得超高利润。这些利润在以下意义上“太高”:它们高于为诱发合意的和可能的企业与投资的数量所需要的水平。它们是价格体系不能调节到向企业家提供诱惑力的结果,这种诱惑力从计划完成的观点看是“正确的”。而且,“太高的利润”并未很有效地为税政所吸收;甚至在边际税率很高时,南亚税法也包含了一些易于逃税的漏洞,大规模的偷税漏税是常见的事。
对那些必须找到穿过错综复杂控制的出路的商人来说,情况看来,一定过分复杂。他们确实抱怨政府干预的增多,有时甚至是大声疾呼。但是,观察家都能注意到,这些叫嚷是无力的,实际上是言不由衷的。一方面,私人企业家对这种情形已经习以为常,以致他们把它看得像气候,像印度司空见惯的种姓等级统治和其他许多生活条件一样理所当然。而且,单个私人企业家可能不愿意反对某项具体的决定,因为他知道,他必须不断地寻求负责官员的支持。但是,主要考虑当然是利害关系如此之大,致使麻烦再多也值得。这意味着,所有那些能够突破控制的人在维持这种格局中都有既得利益。
另一种格局也是明显的。任何相机抉择的行政控制体系,与经常宣称的意图相反,往往有利于那些已经在需要某种许可的领域里很活跃的人。那些已经经商的人消息更灵通,他们同官员已有较好的联系。当政府需要时,他们也更乐意提供建议和合作。
所有这些都倾向于限制竞争,有利于垄断和寡头垄断,并且纵容了既得利益集团。在现在的背景下,这意味着,已建立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受到所应用的管理控制体系的大力支持。这与阐明的政策目标直接相矛盾,而且,现在的体系往往给新厂商的诞生和小厂商的扩大设置了障碍。
如果大企业在维持这种控制格局中有既得利益,那末实行控制的官员和政治家在保持这种格局中也有既得利益。我们已经指明,他们凭借如此之多的控制是相机抉择这一事实所获得的权力。因为这些控制并没有纳入计划,而支配其运用的指令也往往是模糊的,所以这种权力就更大,应用则是行政判断问题。经常有充分的理由作出有利于已建立的大型企业的决定,所以他们能够问心无愧。
但是,在种姓、家庭、经济和社会地位,以及更一般的“关系”这种传统上如此多的环境中,串通勾结的风险很大——它遍及上自首都的上层阶级下至多村的各个领域。结果经常是显而易见的腐败。实际上,相机抉择控制的盛行导致勾心斗角。正如受遣赴印度尼西亚的美国经济考察团所写的一样:“贪污受贿问题是直接控制的连体双胞胎。”
对南亚的相机抉择控制体系使道德沦丧的决定性作用不应该低估。当战时的西方世界必须依赖过多的相机抉择控制时,他们那里甚至弥漫着黑市和腐败,尽管有十分优越的行政机器和高级办事人民。南亚在下列意义上存在一种具有累积效应的循环因果关系:行政官员和政治家的腐败机构有兴趣保留并建立相机抉择控制,使他们有自肥的机会。
在西方世界,价格机制已日益成为人民通过民主机构选择的政策工具。这个机制运行的条件不断变化,以更好地适应变化世界中的那些倾向。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对事态的发展开始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远比南亚国家的大,用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创造的术语说,南亚国家都“运行着无政府状态”。但是,这种影响在西方是尽可能地借助于价格和税收政策及其他非相机抉择的控制来施加的。南亚的控制体系还表现出与共产主义国家的政策有更少的相似性,共产主义国家并没有私人部门要处理。我们再次面对着这个事实。南亚国家是计划的第三世界。
本章的分析立足于这样一个价值前提:管理控制应尽可能地是非相机抉择式的。这个价值前提是从现代化理想中推导出来的,它代表了这样一点:南亚国家从自身利益考虑也应该努力使自己更像西方国家——如果它们不赞成将私营部门国有化和变得像共产主义国家一样的话。但是,应该承认,南亚国家对相机抉择控制的依赖已部分地牢牢扎根于必要性之中。市场的支离破碎。甚至不存在,对价格刺激缺乏反应,都降低相机抉择控制的效用。
不过,应该没有必要让相机抉择控制占如此巨大的优势。如果管理控制得到更好的计划和协调,实行非相机抉择控制就有更大的余地,特别是,就可能避免政策冲突造成的那些控制。但是,也有强大的力量起着维持相机抉择控制的结构的作用。一个力量是独裁主义和家长制统治的思想和态度的遗产。另一个力量是行政官员、政治家和大商人的既得利益。
在南亚经济政策的其他方面,都不像这样既缺乏科学的分析,又缺乏对经验事实的系统而明确的了解。管理控制不是有计划的,它们显然也没有协调,其应用方式通常并没有详细地揭示出来。我们试图做的是综合成一个“理论”,这个“理论”将为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提供一个逻辑上协调的体系。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4章 腐败—原因和影响
腐败在亚洲的重要性可用这个事实说明:在政权崩溃的任何地方——例如,在缅甸、巴基斯坦和中国(指国民党统治的中国——译者注)——主要的、常常是决定性的原因是政治家和行政官员中间普遍存在行为不端,结果商人和一般公众中间非法行为盛行。这个问题是南亚各自政府最关心的,因为贿赂和不诚实的通常做法为独裁政权铺平了道路,独裁政权由于揭露腐败和对冒犯者采取惩罚行为而证明了自己的合法性。清除腐败经常作为军事接管的主要理由而被提出来。如果新政权没有消除腐败,它的失败就为另一次某种起义准备了理由。腐败程度显然对该地区政府的稳定有直接影响。
腐败还几乎是研究课题的禁区。这个问题在政府和计划的学术讨论中几乎没有提及甚至西方专家也很少提到,这表明了我们在研究中描述为外交特征的一般倾向。忽视态度和制度问题就避免了一些麻烦问题。南亚的社会科学家,无论是保守的还是激进的,都特别想走这条便道。当这种偏向受到挑战时,它被一些笼统的说法理性化了——这就是,所有国家都有腐败;由于殖民时代和前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根深蒂固的态度和制度,南亚各国有腐败是自然的;南亚需要腐败给复杂的商业与政治机器添加润滑油,或许它并不真正是一个不利条件。这些辩解是不恰当的,并且显然站不住脚,它们大多都是错误的。这些说法更经常地在谈话中表述出来而较少见诸文字。
腐败问题虽然还不是研究的主题,但也是有发言权的南亚人考虑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在保留了议会民主和公共讨论自由的国家,报纸将很多版面,政治集会拿很多时间用于这一问题。在所有国家中,当谈话自由轻松的时候,经常转到政治丑闻上去。反腐败运动定期地开展,通过法律,建立监督机构,指令保安机关调查有关行为不端的报告。有时,官员,多半是较低级的官员,受到起诉和惩罚,偶尔也有部长被迫辞职。所有这些国家有发言权的人还相信,腐败是猖獗的,并且有增无减,特别是在高级官员和政治家中间,包括立法者和部长们。大张旗鼓地努力防止腐败和断言正在对付应该处理的腐败看来只是传播了犬儒主义,尤其是在所有这些触及较高级人物的程度方面。
从前述可见,有两个因素显然是清楚的:所谓“腐败的民俗学”,即人民对腐败的信念和这些信念附有的感情;和可以任意贴上“反腐败运动”标签的公共政策措施,即所建立的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官员廉正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这两者清晰可见,应该容易记录和分析。
腐败的民俗学本身包含了一些重要的社会事实,值得深入研究。这种民俗学对于人民怎样处理私生活,他们怎样看待政府旨在巩固国家和指导及促进发展所作的努力有决定性影响。它容易使人民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能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他家庭的利益或他觉得应忠于的其他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与这有关的、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是,腐败的民俗学在什么程度上有助于产生对有组织的社会的微弱忠实感。如果认为腐败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对其不满实际上等于嫉妒那些有机会通过不正当交易谋取私利的人。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关于腐败的信念,特别是众所周知的犯科者能够继续腐败而几乎没有受到惩罚风险的信念,易于加强这种看法:这类犬儒主义的自私行为是正常的。因此,腐败的民俗学本身就是有害的,因为它能使人们对腐败的盛行,特别是在高级官员中间盛行有一种夸大的印象。
由于正如印度、锡兰和菲律宾的大众辩论十分公开一样,所有南亚国家街谈巷议盛行,所以各种犯罪案件的真相,不难弄个水落石出。主要研究任务当然是确定一国腐败的一般性质和程度,它对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层次和各个部门的侵蚀及可以识别的任何趋势。接下来是对研究的问题进行初步的筛选分类。所说的看法既立足于个人观察,也立足于广泛地阅读原始记录、委员会报告、报纸和其他出版物,更多的是立足于同该地区有识之士的谈话,包括同西方商人的谈话。在美国,对腐败问题已有几代人深入地、富有成果地进行了研究,这一事实应该驳斥所谓从这一现象的研究中不能学到什么的看法。
首先关于腐败的一般程度,毫无疑问,南亚国家比西方发达国家或共产主义国家高得多。如果要同殖民时代的情况作一比较,南亚和西方观察家的一般看法是,腐败现在比殖民时代更普遍。尤其有人相信,它已在较高级官员和政治家中间建立了基础。因为对南亚不同政府管理部门来说,一般假定,政府工作部门和政府采购机构特别腐败,这些部门和机构的官员控制了进出口许可证、征收关税和税收,管理铁路使其正点运行。显然,官员什么时候被授予相机处理的权力,就往往什么时候有腐败。腐败甚至有时候蔓延到法庭和大学。
在关于腐败的初步正式研究中,特别是印度的腐败研究中,一般对争夺南亚市场的西方商业界所起的作用保持沉默。西方商人自然从未公开讨论这一点。但在同我们的私下谈话中,许多人坦率地承认,他们不得不贿赂高级官员和政治家,以缔结商业交易。他们经常必须贿赂高级和低级官员,以使他们的企业运转而没有太多的障碍。他们说,这些贿赂构成了他们在南亚的总营业费用的很大一部分。
在试图确定行贿受赂事实,特别是较高级官员和政治家方面索贿受赂事实时,研究者面临一个特殊困难。贿赂很少是直接交付的,通常通过一个中间人。这个中间人可能是一个本地商人,或者是一个低级官员。许多西方企业发现使用专门行贿者或中介人作为代理人更方便——且较少令人反感——他们然后向这些人支付报酬,这些人的合作是生产和商业顺利进行所必需的。更一般的是,当一笔生意要做成时,掌握最终权力的某一官员经常要通知西方商人,一位部长或一位高级官员希望得到一笔一定数量的钱。即使本地商人也经常处于这种与索贿者有关的间接关系。由于整个事情是秘密的,经常没有办法知道中间人是否将这笔钱据为己有。他甚至可以使用一个清白人的名字的分量来使交易有吸引力,并增加他的利益。这当然是腐败民俗学可能夸大较高层腐败程度的方式之一。
腐败民俗学,反腐败运动中这些信念和感情的政治、行政和司法反映,几个国家不同时期的腐败盛行,以及现在的趋势——所有这些社会事实都必须同南亚其他情况联系起来,从因果关系方面弄清其来龙去脉,并给予解释。
当我们说南亚的腐败比西方发达国家更普遍时,我们暗示了社会传统的一个基本差别——在什么地方、怎样和什么时候谋取个人利益的差别。在南亚对与西方现存的同样意义上的追求利润和市场竞争的愿望进行刺激是极端困难的。但是,在南亚,要消除从那些在西方已经基本上受到抑制的一些来源——公共责任和权力领域——谋取私利的愿望也同样困难。西方人不认为是利润来源的某些行为在南亚却很有用处。它们有“市场”尽管当然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完全市场。这些差别实际上互为解释。实际上,它们是前资本主义、传统社会的残余。在南亚,经常不存在商品和劳务市场,经济行为并不受成本和收益的理性计算的支配,“各种关系”必须填补这个缺口。在这种背景下,贿赂官员被认为与古老社会许可的赠品和贡物没有什么差别。据认为这种贿赂也与在任何社会层次附加在所给予的帮助上的恩惠没有什么不同。
南亚各国传统上是“复合”的社会,那里,基本忠诚是对家庭、村庄或基于宗教、语言、种族起源或社会等级所组成的集团,而不是对整个社会,无论是在地方一级还是在国家一组。对以牢固统治和惩罚措施为后盾的国家的广泛忠诚是现代西方和共产主义道德传统的必要基础。通过它,一定的行为反应可以不考虑个人利益。在南亚,对这种较小集团的较坚决的忠诚酿成了族阀主义,它本身就是一种腐败形式,它基本上鼓励了道德松弛。腐败的盛行是软国家的另一方面,一般意味着低水平的社会纪律。
但是,这是静止的看法。它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腐败正在蔓延和增长。几乎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倾向于导致更多的腐败。赢得独立和从殖民状态向自治的过渡本身引起了深刻的动乱。政治家的作用大大增加。同时,殖民行政官员们应召回国,几乎没有留下持有较严格的西方道德态度的有能力的本地行政官员。应用于对私人企业控制的形式增加了官方相机决策权力的机会。这种腐败的蔓延又给予腐败的政治家和不诚实的官员得到这些相机决策管理的巨大既得利益。官员,尤其是中下级官员的低工资使腐败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所以,腐败在因果循环中形成了。它的行动具有特殊力量,因为人们开始注意到它的蔓延,并且知道没有采取反对它的有效措施。在世故老练的人们中滋长的观点是,腐败像通货膨胀一样.是发展的不可避免的附属物。这种观点的作用是传播犬儒主义,降低对行贿受贿的抵抗力。
腐败行为对任何实现现代化理想的努力都是十分有害的。腐败盛行造成了发展的强大障碍与限制。忠诚的瓦解刺激了腐败,腐败不利于巩固国家的努力。它降低了人们对政府及其机构的尊敬与忠诚。它经常助长了计划中的不合理,限制了计划的范围。用腐败行为赚钱的常见方法在公共职能中可能造成障碍与延迟。这使南亚的行政管理车轮减慢到毁灭性的程度。渴望避免这种耽搁就产生了“速度钱”(speed money)这种普通商品。行贿者经常可能并不要求官员做任何非法的事,他可能只想加快政府机构的文件传送和决议达成的速度。
西方学者表达的普遍看法:说南亚的腐败加快了繁琐的行政程序,显然是错误的。当南亚事务观察家批评南亚官僚政治承袭的缺点时,他们经常看到禁止把腐败引证为原因。像参加关于这种官僚政治的生动讨论的许多人一样,他们避免把他们的观察同盛行的腐败、腐败的时常辩解,以及个别官员在保留繁琐程序中的自身利益(如果官员不诚实,这些程序使他有更好机会接受贿赂;如果他诚实,则它们可能有助于保护他免受怀疑)联系起来。当人们正确地或错误地相信腐败是普遍的,官员们的廉洁性就被降低。如果他抵制腐败,他可能发现难于履行职责。
例如,我们曾一度住在新德里区,那里的首席警官,同我们很友好。我们曾经向他抱怨出租汽车司机无视所有交通规则的习惯。我们问“您为什么不命令警察执行这些规则呢?”
“我怎么能呢?”他回答说,“如果一个警察上去要求出租汽车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司机会说‘滚开,否则我要向人们讲你向我素要了十卢比’。如果警察随后指出他并没有这样做,司机的回答可能是‘谁会相信信你?’。”
当人们认识到南亚腐败的非常严重的后果时,能对此采取什么措施的问题就提出来了。在印度,桑撒南委员会的重要报告已经分析了造成违法乱纪机会的行政程序,并提出了改革建议。该委员会要求建立更简单和更准确的政治与行政决策规则与程序——这些规则与程序影响着私人和企业经营——以及更严密的监督。
该委员会的一个主题是,相机抉择的权力应该尽可能地减少。它指出,低级文职官员的报酬应该提高,他们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应该改善,应该更有保证。保安机构,包括特别警察部门应该加强。法律和程序应该改变,以便惩罚腐败官员的行动能够更快地、更有效地执行。也应该采取措施对付私人部门中那些腐蚀公务员的人。该委员会还建议,所得税报告和估计应该公开,更一般地说,宣布公共文件为机密东西的做法应该受到限制。它提出,应该禁止商业企业对政党作任何捐献,进行真诚的控诉的个人应该受到保护,另一方面,如果报纸妄发没有证据支持的断语,也应该受到起诉。
该委员会承认,腐败是一个长期问题,需要坚定的决心和许多年的持久努力才能解决。重要的问题是当该委员会称之为“整个道德价值和社会一经济结构体系”的东西必须改变时,政府是否将根据该委员会提出的办法采取行动,以及这种行为在国家社会内有效到什么程度。
在考虑这些国家——那里,腐败是这样深入传统社会的制度和态度的残余中;那里,几乎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增加了个人利益的刺激和机会——的改革前景时,反腐败的公开呼吁必须视为建设性的力量。即使当这种反应基本上只是嫉妒那些已经道德败坏到只要有机会就会毫不犹豫地贪赃枉法的人,这也是正确的。由于那些能够从腐败中得到个人利益的人是极少数,所以反对腐败的公共呼吁应该是对愿意进行认真改革的政府的支持。
大不列颠、荷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二百年前都曾充满腐败,但现在,那些国家的腐败却有限。这些国家就是在重商主义和现代福利国家之间的这段自由时间内发展成为强大的国家的。其中的一个基本因素是道德的明显加强,特别是在较高阶层,连同较低层的薪金改革,经常伴随着把习惯性的贿赂转变成合法酬金。
毫无疑问,南亚国家能够从研究一百多年前这些西方国家进行的改革中学到一些东西。然而,在初始条件上有一个根本区别。在政府活动降低到最低限度期间,在这些欧洲国家就达到了政治和行政管理的相对完善。当国家又大规模地干预经济时,它已有了政治和行政管理制度,其高质量只需要保护和维持。另一方面,南亚各国必须在这样一个历史时代反对猖獗的腐败;在这个时代,国家的活动正日益增加,相机决策控制正获得优先地位,甚至这个优先地位超越了所必须的限度,这再一次表明,南亚是计划的第三世界。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5章 “失业”与“就业不足”
据一般的理解,劳动力的极端利用不足构成了南亚国家的特征。劳动力的平均产量非常低。产量低的部分原因是许多劳动力闲置,不是完全闲置,就是每日、每周、每月或每年的大部分时间闲置。但是,即使在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时候,其生产率通常也是低的。这是许多条件的结果,其中有低劳动效率。
劳动力的这种浪费通常从“失业”或“就业不足”的角度来讨论。南亚的“失业”或“就业不足”一起被假定为构成了未开发的生产潜力库。按常规,这一般用缺乏对工资雇员的需求来解释,或者在自雇(the selfemployed)和农民的情况下,用缺乏生产性工作机会来解释。据假定,一旦给予这些人以工作机会,他们就将抓住这些机会。“失业”和“就业不足”都被认为是非自愿的,而对低劳动效率未予以注意。
在经济理论主流中,巨大规模的“失业”和“就业不足”被视为南亚各国贫困的基本原因。同时,这些国家所拥有的大量未使用或使用不足的劳动力被认为具有生产潜力,能够创造资本和增加生产,因而使提高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成为可能——简言之,是一种能够用以消除贫困的潜力。因此,计划的重要任务是,通过把“失业”和“就业不足”输入生产性工作来抽干这个劳动力库(labor reservoir)。
将兴趣集中于“失业”与“就业不足”,集中于工作和工作机会的创造,基本上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关于南亚的早期文献中,最关心的问题通常是殖民政府和私人企业家遇到的劳动力持久短缺。或许只有在这个方面,南亚经济问题的现代讨论已更剧烈地走向殖民时代所讨论的问题的反面。劳动力使用的基本问题现在被视为向“失业”和“就业不足”的民众提供需求和工作机会的问题,而在不久前则被视为吸引足够数量的工资劳动者和提高其工作效率的问题。
这种戏剧性的逆转发生在南亚国家获得独立、开始为发展计划而努力的时候。计划者自然把闲置的或非生产性的劳动力一方面看做是贫困与低生活水平的祸根和原因,另一方面又看做是发展的潜在资源。实际问题就是要想出能够更充分地使用劳动力的方法。在这一点上,他们曾受到西方国家思想趋势的有力支持,在这些西方国家,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充分就业也被宣布为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和政府的责任。西方经济学家及其南亚的同行——由于他们对西方概念有透彻的了解——把最新的失业观点不折不扣地应用到南亚。
共产主义者坚持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也不能解决失业问题,这里面并不包含着劳动力的使用或使用不足的另一种观点。他们的影响只意味着,战后的方法在南亚加强了。因此,对于仔细考察支撑西方“失业”和“就业不足”概念的主要假定在南亚的适用性没有给予鼓励:超过固定工作标准的劳动力闲置,是非自愿的,因而,存在一个劳动力库,可以通过增加需求和扩大工作机会予以开发。对劳动效率不加考虑。
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关于殖民时代劳动力市场的经济思想从起源上看是重商主义类型的。根据16和17世纪从雇主角度来看的劳动观点,廉价、驯服和有纪律的劳动力供给充足被假定为符合公共利益。重商主义者并不是赤裸的道德败坏的犬儒主义者,而是像殖民时代在南亚掌握权力的殖民主义者和商业人士那样,是作出论证和行动以促进他们视之为公益的事业的人。总的来说,现有证据表明,殖民时代成长起来的企业——无论是种植园、采矿,还是城镇工业——都经常受到劳动力短缺的困扰。无论如何,新工业一般没有遇到大量的、要求就业的劳动力过剩。因为从这个角度看,农村本身也没有产生大量现成的、等待开发的劳动力供给。
补充劳动力方面所经历的困难——以及雇主和政府所持的看法:新企业为落后经济提供了进步——使我们描绘为重商主义分支的政策得到力量和认可。政府和雇主的思想有“事实”背景;对他们来说,这大概看来与实际情况相符,并且建立在经验基础上。各种思想对那些持有这些思想的人来说,看来总是从明显事实中推导出来的、简单的无可争议的结论。
在殖民时代的农业部门,停滞的传统经济中当然有很多闲置劳动力,特别是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经营者和乡村工匠中间。人民凭传统爱好办事,受贫困本身的制约,从西方观点看,往往在正常工作日的大部分时间内空闲无事。即使工作时,他们也工作得没有效率。虽然人民大众很穷,但他们显然并不迫切希望通过增加农业中的劳动投入,且更不用说向工资就业提供劳动来改善自己的命运。同时,在新的动态经济部门中,曾有过严重感觉到的劳动力短缺。
曾有一种殖民理论为这种现象作解释,其主题是,本地人倾向于空闲无事和无效率,他们不愿意寻找工资职业,是他们没有欲望、经济视野十分有限、关心活命、自给自足、无忧无虑的性情和偏好闲暇生活的表现。据认为他们对提高其生活水平不感兴趣。在这些各个方面,他们被假定在气质上不同于欧洲人。这往往牵涉到土著与欧洲白人之间的种族差别。
其他一些事实也构成了这种解释。人们普遍看到,炎热而常常潮湿的气候使持久的艰苦劳动令人厌恶,并引起惰性,工作态度也常常与社会制度中各种值得注意的因素有关。对社会和宗教习惯与禁忌强加给体力劳动的许多限制,在殖民时代就曾有过许多评论。人们也常常观察到,营养不足和低下的生活水平一般降低了紧张工作的耐力和能力。
尽管除了以十分委婉的方式流露之外,一般总是秘而不宣,但是,这种态度,特别是种族劣等论仍广泛地为那些在南亚各国工作的欧洲人所持有,许多本地血统的上层人物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尤其是那些后来在政治部门里升居高位或成功地当上了现代大规模企业家的极少数本地人也往往持有这种态度和理论。这提出了一个供系统研究的重要问题,因为关于土著与欧洲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差别的常规理论现在已得到国内外强大的政治与外交利益的承认,而在这种常规理论的下面还残存着反映了我们称之为“殖民理论” 的一整套畸形态度。这种理论与美国数年以前对待妇女和对待新近的移民或黑人的流行观点何其相似乃尔。
在殖民时代,这种理论为殖民权力结构提供了合理保护。它帮助证明“白人的负担”(white man’s burden)的流行思想,以支配那些理论上不能支配自己的人。它还支持了这种思想:对提高土著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没有多少办法可想,因为他们的境况是气候和不可改变的社会与生物学上的事实的结果。这个结论由于殖民理论的另一个要素而可以更问心无愧地接受:土著人懒惰,无所求而乐在其中,或许比其雄心勃勃驱使自己进行往往以失败而告终的不遗余力的拚搏的欧洲人更快乐。众所周知,散布被剥削者特别快乐的观点是特权集团为了将不平等合理化而惯用的手法;快乐而无忧无虑的黑人、幸福而心甘情愿的妇女以及心满意足的奴仆等等的幻想,无不历历展现在我们面前。
所有的知识,像所有的无知一样,往往恰逢其时,并提出了特殊利益的原因。我们的观察经常向无知大开方便之门。承认这一事实当然并不意味着我们所有的观察和推理都是错误的,但这的确意味着:我们在考察它们的时候应该慎之又慎。
我们已经概括、并将在下面进一步讨论的劳动力使用问题的战后方法,是对占统治地位的殖民时期理论的抗议。实际上,战后方法打下了很多抗议的烙印这个事实使理解早期的主要观点对研究当今的南亚很重要。
殖民理论不分青红皂白地从西方的角度来看南亚的情况,并用西方标准衡量那里的态度和行为,因而它就得出了南亚人谦卑、屈辱和无礼的特征。但是,从所运用的观点和标准看,没有什么东西从根本上把旧方法和现代法区别开来。不仅那些拥护西方世界的南亚知识分子,而且那些积极反对西方的更有进取心的民族主义者,在从“失业”与“就业不足” 角度来讨论劳动力的使用时,都必须应用西方标准。殖民理论之提出旨在既解释南亚缺乏进步,又解释那里的贫困。那些现在希望推动进步的南亚知识分子因而藐视强调进步的障碍的殖民理论的所有这些组成部分。
由于历史的偶然,失业问题在与南亚国家获得独立,并开始自己发展计划的大致同一时间成为西方经济理论和计划的中心。在对该地区不发达、发展和发展计划问题的兴趣爆发中,西方作家几乎机械地倾向于用他们熟悉的词汇来思考问题。南亚的经济学家也受到非常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所接受的是用西方词汇进行思考的教育。而且,西方国家的战后方法所具有的感情负担,通过它与激进主义在社会政策问题上的密切联系,无疑增加了它对南亚知识分子的吸引力。
然而,更重要的是这个事实:新的西方方法驳斥了殖民理论中所有有异议的成分。当然,它对种族问题不置一词。或许,模糊的怀疑确实存在,这对种族和生物学的低劣论的殖民假设可能有些意义,但是,这种态度不再是理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科学层次上还是在普及层次上,这种态度旨在解释南亚人民的才能和能力。各类人之间遗传的精神特质上的平等现在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现代方法中从未受到挑战。这无疑是走向更大合理性的一个进步。
但是在同时,已被强调为不同于西方的环境上的论据也被摈弃了。例如,气候的差别在温带从未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今天,在考虑不发达与发展时,几乎完全忽视了气候。虽然气候在殖民理论中具有很突出的作用。实际上,无论在南亚还是在西方,对劳动力的使用中气候的影响或控制这种影响的可能性没作过任何研究。战后方法在其增长模型中对营养、收入和生活水平及其与劳动投入和效率的关系也没有给予很多注意。甚至当这些因素在南亚的背景中被考虑时,它们也只是从人民福利的观点来考虑的,而没有从其工作的能力与准备或工作时的努力与效率来考虑。
在西方国家,失业被理解成这样一种状况:一个人没有工作,但正在寻找工作。有劳动市场存在,当就业机会出现时,工人完全知道。从计划的角度看,失业和伪装失业代表了“劳动力储备”。这种劳动力储备可视为只等待工作机会的“容易获得的供给”。它能够通过增加劳动力的总需求来动员。如果我们能把那里的闲置劳动力视为构成容易获得劳动力供给的失业储备,基本上能够通过扩大工作机会的范围予以开发,那末,南亚的计划上的问题就可以大幅度地简化。
如果我们能够合理地忽视劳动效率,这个问题将进一步简化。在西方,劳动力根据技能划分成几个部分。工作日的长度、一周和一年的工作日数量由集体协议或立法来决定。除了例外的、自私的情形外,在这些标准化的条件下,可能假定那些失业者想找工作。
南亚的问题在所有这些方面显然不同。这个问题被以下事实弄得更复杂:南亚大量闲置的劳动力的存在本身已逐渐养成了一种抵制那些可以提高劳动效率的措施的态度。在一些地区,效率被视为对就业有害。忽视劳动效率,把劳动力浪费的责任归咎于缺乏劳动力需求和工作机会的趋势——它暗含在战后方法中,曲解了制定计划的各个方面——为许多棘手的问题提供了逃路。
关于就业问题思想中的进一步混淆源自殖民时代以后人口加速增长的意识。正如我们后面将表明的,它的就业的含意并不是人口增长的最重要方面。至少在最近几十年的视野内——这正是一切计划的视野——劳动力的规模并不取决于为了降低出生率所能采取的措施。不过,人口部门一般主要被视为能够预示为迅速增长的劳动力提供就业的需要。
战后研究劳动力使用问题的方法包括大量关于经济和社会事实的假设,它们在西方世界可能十分现实,但在南亚并不现实。下面三个一望而知:
(l)劳动投入主要可作为量予以讨论,而不必特别注意其质,即劳动效率;
(2)总体的劳动投入低,即空闲,可视为“非自愿的”;
(3)因此由“失业”和“就业不足”所表示的空闲的劳动力在下列意义上构成了“容易获得的劳动供给”:提供工作机会是消除空闲所必需的主要条件。
战后方法中暗含的这些假设擅自从南亚国家大多数特有的、并密切相联的环境条件中抽象出来——无论是物质的、技术的、制度的、还是广泛的态度的条件——特别是从下面抽象出来:
(a)气候因素;
(b)低营养水平和健康水平;
(c)制度条件;
(d)由制度造成的、反而又会加强制度的态度;
(e)从上述(a)到(d),尤其是从(c)和(d)产生的劳动相对不流动性,和所有市场,特别是劳动市场的巨大不完全性。
在影响理论经济讨论,并反映在模型和计划中的一般思想模式中,进一步假定:
(4)在经济讨论中,政治、行政和组织问题大多能够绕过;
(5)闲置的劳动力未能被工作机会吸收的一般原因在于互补性生产要素的供给不足。
由于不但投资和流动资金,而且土地和其他互补性生产要素诸如经理、技术员和熟练工人数量有限,增加它们供给则需要投资,所以,大规模非自愿闲置——根据战后方法就是“失业”和“就业不足”——的原因可归结为:
(6)内部储蓄和国外流入的资本不足。
暗含的补救办法是经济中投入更大量的资本。因此,同各种经济模型建立起了联系,这些模型把资本投入与总产出的增长联系起来。
有了上述诸项假定,现代方法的各大要素就可以组合成一个连贯的思想体系。在南亚,简单地根据就业和“失业”建立的西方模型加上一个附属物——经济的就业成员理论——据认为使这一理论与该地区无论在农业或在其他地方的条件都更紧密地联系起来。这个学说和所作的其他假设的一个含意是:
(7)“失业”和“就业不足”一起都可视为不仅构成了劳动储备,而且同时也构成了储蓄储备。在他们能够开始工作而没有增加总消费的情况下,就业产生的成本——诸如工具和其他资本设备成本——能够减少。总投资量能够增加而不需要有组织的资本市场。
这里十分简单生动地概述了战后方法,这种方法并没有适当地考察南亚的现实,在大量文献中,这种现实是作为偶然的限制条件和保留意见而出现的。不过,重要的一点是,尽管存在这些限制条件,这种明白易懂的方法还是指导了经济讨论、术语的定义、统计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以及发展计划的建立。
短时间的反映表明,这些基本假设不适合于南亚的环境。南亚社会并没有经历过经济进步、一体化、标准化和合理化过程,上述过程使这些假设在西方可用作总体经济分析的出发点。
作为印度统计学会的创始人和领导者,P·C·马哈拉诺比斯教授主要负责通过统计研究说明劳动力的使用问题。他注意到,在政府和公共当局或在有组织的私人大型企业中工作的大约只有0.13亿人享有先进国家通常的那种就业。他说,“失业”这一技术性概念严格地说只能用于这0.13亿人的情况(总劳动力1.6亿人中的0.13亿);它并不适用于其余的在家庭或小型企业中工作的1.4亿人。
即使这样,马哈拉诺比斯还是试图用战后方法估计印度失业和就业不足的程度。这暗含着几个不现实的假设:流动的劳动市场,技能和效率的标准化,机会的普遍认识,以及工人的空闲真正是非自愿的,所以,空闲的劳动力供给等待工作机会,并踊跃抓住工作机会。他提出的数字当然是没有意义的,其他关于“失业”和“就业不足”的统计资料也是如此。
在西方国家,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和劳动力储备通常大致等于同一个东西:失业的人数加上偶尔位于边缘的伪装失业。这种储备能够通过增加劳动力的需要,主要通过扩大商品和劳务的总需求来动员。在南亚,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代表真正浪费的劳动力的根小一部分。大量的劳动力浪费——无论是因为劳动力完全没有使用,还是只有部分时间使用或以近似无效的方式使用——是该地区经济生活的明显事实之一。就此而论,重点是,劳动的这种松弛几乎不能通过打开总需求的阀门使他们紧张起来。劳动力的使用不足大大超过了扩大需求所能够动员的供给。
相反,大部分劳动力都深藏在气候、社会文化和制度母体之中,这种母体不仅往往使现有的劳动力使用的低水平持久化,而且抵制对新的生活方式与工作方式的迅速直接适应。在使低生活水平和劳动效率持久化的制度结构内,完全或部分闲置,或者从事无生产力工作的劳动力不可视为构成了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库。其就业状况甚至不能根据自愿和流动劳动市场的合理概念来考虑。当人们探究关于这些事实的已知问题时,适用于西方国家而不加批判地照搬于对南亚国家的研究的合理假设就完全失败了。现代方法中假定的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因而被严重地夸大了,这里,劳动力使用不足的性质是不同的,问题是长期的。“充分就业”是一个遥远的目标,而不是通过保持态度和制度不变的总体措施就能达到的。其中有组织的市场的有限范围使总体措施解决劳动力使用不足的可能性远为减少。
当我们使用容易获得的劳动供给这一概念时,我们正在提出一个相当直截了当的问题:工资劳动市场上和自雇为主的部门中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将会使多少劳动投入出现?那末实际上,我们感兴趣的是确立一个完全独立于外界观察家的准则的行为事实。但是,即使这种明显简单的问题在南亚也不允许作完全直截了当的回答。答案取决于工人本身的反应,而工人本身甚至可能很难想象这种变化了的事态。其中他们会发现从事新的工作有吸引力,或者工作更长时间,或者更紧张地工作。
当我们把注意力转向计划者支配的劳动力储备时,问题在南亚甚至变得更复杂。这里,我们正试图从关心降低这种浪费的旁观者的观点来把握劳动力的浪费。在计划者的观念中,劳动力储备是在调动了各种政策措施——将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各种效果,包括工人态度的某些变化,以及以这些态度为条件的制度上的一些变化的政策措施——之后,他将任意处理的增加的劳动力供给与投入。他工作的行为准则因而不同于那些在现有劳动力行为中所显示的和可观察到的准则。
因此,劳动力储备概念变成了一个高度假设性的数量,取决于所有有计划的政策措施的方向和强度。对成千上万的人必须加以诱导,改变他们对待就业与工作的传统态度,直接地——通过教育、宣传、领导、管制或强迫——和间接地通过增加资本投资、改进生产技术,以及改革有关土地所有制度结构这种方法来改变工作条件。依照这些动态的政策,现有的劳动力供给、工作的时间长短和效率本身成为采取的政策措施的函数。
把南亚国家的劳动力使用不足看作劳动储备的一切尝试都暗含着一个政策假定。劳动力储备的大小是所应用的政策措施的函数。它不能以“客观的”方式定义为——因而以经验方式肯定和测量——仅仅与事实有关和独立于政策假定之外。一般地说,有计划的政策措施越是影响深远和有效,它们越是明显地集中注意特定的、增加现有劳动力供给、投入和效率的目标,我们就应该预期有更大的劳动力储备。
这里我们阐述的命题是这样的:在南亚的情况下,由于实际的和逻辑的原因,劳动力储备必须以动态和政策决定的方式来陈述。计划者的储备不能仅仅指单个时刻。而必须假定为指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政策诱导的变化能够奏效,而且,这段时间内的劳动力自然增长必须纳入分析之中。此外,切合实际的政策不能唯一地指向增加总劳动投入。它也必须瞄准提高劳动效率。作为最终目标,计划者和决策者必须力争通过在较高劳动效率水平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充分使用劳动力,来吸收总劳动力储备。从这个意义上看,南亚计划者和决策者可得到的劳动力储备显然比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大得多。
实际上,人们对政策措施与总劳动力使用之间的函数关系研究得非常少,我们把这种函数关系叫做经济分析的主要问题。文献中充斥了一些与世无关的说法:在收益增加时,农业中能节省多少劳动;如果生产合理化了,在其他许多职业中能节约多少劳动。这些说法的一般意义并没有什么错误。它们的基本真理的意识是这些国家计划和决策努力背后的智识力量。但是,除非补充一个南亚国家实际情况中所需要的具体政策措施的详细说明,否则,它们就没有明确的意义。
总之,那些赞成战后方法的人试图以静态方式把劳动力储备定义为既定时点上本来存在的,并且与任何政策假定无关。至于那些工资劳动者,通常的做法是把那些闲置而且能够假定为需要就业的工人看成是劳动力储备。但是,主要任务是定义和测量“就业不足”的数量,就业不足又被理解为抑制在农业自雇和其他家庭经营中的剩余劳力,他们完全或部分闲置,或者以很低的生产率水平工作。这无疑是由下列信念引起的:战后方法需要调整以适应南亚迥然不同的情形。用一个西方失业讨论中的比喻来说,这种剩余经常被称为“伪装失业”。
关于这个论题,虽然有很多变种,但是,“就业不足”思路背后的基本观点却是静态的;它假定在资本设备、生产技术和制度结构不变的条件下,劳动组织本身只有微小变化,即使“排除”部分劳动力,也能够得到相同数量的总产。这个静态定义必须建立在一套外在准则的基础上。在某种情况下,它们已建立在劳动较密集地使用的农场经营成果的基础上。在另一些情况下,已经假定,每年只工作一定小时数或天数就符合充分就业。有时没有交代清楚使用了什么标准以及是否假定要完全保留静态条件。
这种思维方式与社会科学中,尤其是与经济学中的传统一致,这种传统是“使概念具体化并达到没有价值前提的政治上有意义的结论。就南亚国家的劳动力使用而论,采用这种做法的吸引力是强大的。一方面,在工人闲置以及就业时工作得很无效率的意义上,实际上存在大量的劳动力浪费。另一方面,劳动力使用不足的根治对策触及了爆炸性的政策问题。例如,关于税收、土地和租佃改革、强迫劳动制度的讨论,显然高度充满了既得利益和感情。我们所批评的这个学说试图用玩弄逻辑上行不通的伎俩这个由来已久的方式显示其“博大精深”:定义和测量浪费的劳力而仍然没有说明能够采取一些什么措施。
把对事实的观察置于这种理论的严格规范中,也导致了对现实的严重歪曲——所有立足于战后方法的理论共有的歪曲。近几十年来,设计“就业不足”概念的尝试已经失败。这个概念根据静态比较来定义劳动力储备,所以能够精确地衡量南亚各国浪费的劳力——其情形在较早的时候曾被描述为“人口过剩”。我们能够尝试进行经验研究的是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即使这种劳动力供给不能精确地测量,这个概念也至少是坚实的和清楚的。它涉及人们在不同情形下将或可能采取的行为方式,并不受先验假设的约束。
我们还知道,从计划者和决策者的角度看,南亚各国的劳动力储备不像西方那样,它比这种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大得多——如果拟定计划来诱导激进的改革政策的话。这是南亚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实之一。但是,在战后方法结构内,不能确定或测定它,在这个问题中,战后方法是静态的,并试图抛开价值前提来发挥作用。它必须作为在一个时期内和一具体情形中,一方是政策措施,另一方是劳动投入与效率两者之间的函数关系来现实地予以研究。
我们已经拒绝了战后研究劳动力使用问题的方法,所以也把“失业”和“就业不足”概念作为不适合于南亚现实的提法而予以抛弃。这样,我们现在求助于另一种方法——我们相信这种方法逻辑上是一致的,并且适合于对南亚实际状况的研究。
在这个研究中,我们将使用“潜在劳动力”或“劳动力”一词,意指处于工作年龄的人口。这种劳动力的年龄界限必须由与该地区习惯一致的现实假设来决定。在政策讨论中,这个假设也应该根据随后将予说明的价值前提来考虑可能诱使这些习惯发生变化的方式。
发展水平及其变化的速度可用潜在劳动力的平均生产率来指示。计划问题就是设计政治上合理和实际可行的政策工具,以诱导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快地提高平均生产率的变化。劳动力的生产率能够靠更多的总劳动投入来提高,这取决于:
(a)至少在考虑全年时,劳动力参与率或正式完成某种工作的那部分劳动力。劳动参与率低于世界上任何地方,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南亚国家显然更低。
(b)这种参与者(根据上述定义)的工作时间长度,根据每年工作周数或月数、每周工作天数或每天工作的小时数来衡量。
这种定义使我们能够以下列方式测定闲置程度。通过以假定的工作时间长度标准来衡量,劳动力完全参与后所能实现的总劳动投入就能计算出来。然后,可分两步来确定空闲的程度。首先,从实际参与和时间长度中获得的劳动投入与假定条件下能实现的最大劳动投入之间的差额能够确定。其次,这个差额数能够表示为假定可达到的最大劳动投入的比例。
在战后方法中,空闲被假定为不自愿的。这种研究南亚劳动力使用问题的一厢情愿的方法——暗含在“失业”和“就业不足”概念之中——是无益的。人们可能没有找工作,因为他们相信找不到,这又必然是缺乏有效市场,以及生活在停滞和很孤立的社会中所造成的见识有限的函数。而且,在使一些人完全不愿意工作,另一些人只愿意自雇或工作于家庭企业方面,社会与宗教的制度和态度起了有力作用。即使准备为雇主工作的那些工作年龄人口也可能只供给本地,或只供给特种雇主的服务,或者只供给某些类型的工作。因此。他们的流动性可能受到他可以工作的地点和做什么工作的限制。
一个要点是,合理计划的范围不能仅限于那些对工作机会作出反应的人,假定目前能够说明和确定容易获得的劳动力供给数量的话。它也必须指向提高生活水平,特别是指向改变制度和态度,以便更多的人将愿意和能够参与劳动,每年工作更多的小时、更多的天数、周数和月数,并提高工作效率。
除了劳动投入量以外,第二个主要变量是每单位劳动投入的平均产量。它取决于大量因素。
(a)一是劳动效率。这代表劳动产出的质的量度。当在下面从(b)到(e)的一切条件确定时,我们将把它定义为工人的生产率。这样定义的劳动效率取决于工人的体力与脑力——他的健康——这又取决于现有的保健设施,此外还取决于营养水平和其他生活水平;取决于他的教育程度和现有技术水平的职业训练;取决于他的生活和工作态度,生活和工作态度取决于气候、生活水平、习惯和制度。
但是,生产力水平也受到一系列条件的影响,这些条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工人的素质。它们是:
(b) 劳动力的职业分布;
(c)自然资源;
(d)资本资源的数量及其配置;
(e)技术。
因此,劳动力的使用程度取决于三个成分:参与率、时间长度和效率。总的来说,战后方法只专注于其中的第一个比率,且以一种片面的和不现实的倾向方式;而所有三者都是理解南亚劳动力的使用所必需的。而且必须意识到这三者都是联系在一起的。当也存在许多空闲劳动力时,更一般地说,当劳动力充足时,劳动效率通常较低。气候可能也降低了工作长度和强度。由于健康差而引起的体力差和脑力差也是如此,健康差又是由低生活水平造成的。健康不足可能阻碍了劳动参与,或使工人减少工作时间;健康差通常也降低了实际工作时的劳动效率。劳动效率的提高首先可能导致某些部分的劳动力闲置的增加。劳动参与的大幅度增加可能意味着工作长度和效率将减少。所有这些因素都能改变,实际上,计划的目的就是以协调的方式达到所需要的变化。
在我们的研究中提到的数量都只是行为方面的,应该能够予以观察和记录。但是,由于收集统计资料的工作,已受到不现实的战后方法的指导,说明劳动使用不足及其几个部分——参与、时间长度和效率——的可能性受到了严重限制。
甚至仅就受雇于诸如表面上与西方劳动力市场相似且能够进行失业工人登记的那些部门的极小部分劳动力而论,整个南亚的统计基础也是很不可靠的。在西方国家,失业数的估计一般根据两个基本信息来源进行——失业补偿名册和劳工介绍所的登记人数。没有任何失业补偿计划就消除了在劳工介绍所登记的许多刺激,劳工介绍所在南亚也太少且非常集中于一些地方。
对大部分劳动力来说,根据“失业”所作的闲置统计毫无用处。根据“就业不足”来衡量劳动力使用不足的尝试遇到了上面提到的逻辑困难。的确,“消除”农业和手工业中的劳动力剩余的整个思路提出了这样的假定:也许剩余的工人有地方可去。这与下列通常的、圆滑的设想是一致的:工业化由于也向离开农业和手工业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即使在相当短的时期内也是不发达国家发展问题的主要解决办法。在接下来的几章里,我们将表明,南亚的工业化即使进行得更为迅速,也不意味着在今后几十年里有大得多的劳动力需求,甚至可能意味着制造业减少就业。
此外,我们将证明,直到本世纪末为止。无论生育控制的努力如何,劳动力将十分迅速地增长。由于南亚在任何可想象的条件下,工业化都不能提供许多出路,劳动力的这种增长将必须主要在农业中找到自己的就业位置。“排除”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整个见解是不现实的。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6章 传统农业中的劳动力使用
如果发展通过明智稳妥的计划在南亚取得成功的话,对于劳动力怎样使用及其工作完成了什么,必须有一个透彻的了解。西方劳动力的使用、失业和就业不足等概念并不适用。这些概念不仅没有说明该地区经济进步所面临的根本问题,而且实际上模糊了这些问题。
我们从农业中的劳动力开始,因为无论农业怎样贫乏,这个经济部门还是为大多数人口提供了收入。而且,在乡村地区,使南亚最明显地不同于现代西方的南亚经济结构特征十分鲜明地显示出来了。
南亚远不像欧洲和北美,当今的农业格局是该地区古老体系的反映。在轮作占统治地位的地区,经济体系曾经是,现在主要还是自给自足的,农民只生产适合家庭生存需要的产品。在固定耕作区,无论是旱地还是灌溉地,过去出现了很多层次的组织。生产出来的超过家庭直接需要的剩余产品,其中很多又作为贡品交给地方首领。农民可能还要把另外一部分交给大地主或国王。但是,无论他用产品做什么,这种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农民家庭的一部分产量被拿走而没有支付代价。农民由于交了这些贡物而被给予一些土地使用的权利,并有某种得到首领或国王保护的希望。在贡物之外,农民能够自由地处理其余的收成。但是,他不能处理他赖以为生的土地。土地属于村庄或首领,就像村庄周围的所有土地一样,无论是否耕种,都属于村庄或首领。
在立足于固定耕作的体系中,意识到这一点是重要的,村社——其中,对土地的基本权利是既定的——并不是一个可以从地理上定义为生活在一定地区的人民集体的组织,而主要是一个社会和宗教单位。只有那些生在其中,具备其宗教和社会习惯的人,才享有充分的成员资格,享受为自己耕种土地的特权。外来者被认为是农奴或工人,而准许他们在该集团获得完全的地位,要完全实现这一目标,可能要经历几代人。即使在今天,印度部落人和贱民仍在斗争,以在他们生活了几个世纪而仍然没有土地、甚至没有使用水井和道路权利的村庄获得充分的成员权利。在印度尼西亚,村庄最早的成员——只有他们有权利拥有农业土地——和其他村民——他们只能拥有他们建房的院子——之间仍然存在一个实际差别。在印度尼西亚的许多地方,村庄领导人员作为一个机构仍有权力决定一个外来者是否能够获得第一等级的居民资格,并拥有农业土地的权利。
从过去到现在为止,在乡村结构中一直存在一些连续性的因素。但是,三个重要的变化力量已把传统农业类型铸成了今天的形式。它们是殖民统治的干预、不断地引进货币交换和人口增长。
毫无疑问,即使欧洲人没有到南亚来,传统农业结构的重大变化也会发生。但是,殖民统治确实表现为变化的重要催化剂。最重要的是,欧洲人企图把西方那种土地租佃制放到南亚社会之中,即使这意味着粗暴地对待传统体系中产生的占有土地权利(从土地上得到贡物)与处置土地之间的区别。一般地说,不处于永久耕种之下的村社土地仍归集体所有,但经常有一个重要差别:所有权现在已从村社转移到政府。它们不再是村庄土地,而是“属于王国政府的荒地”,开始耕种它们的人曾常常被认为是“非法的擅自占地者”,不管他们是否属于本地村社。另一方面,对可耕地而言,欧洲人通常承认私人所有者,不管他是以前得到贡物的人还是现在的土地耕种者。
在欧洲人干预之后演化成的土地租佃制的一个重要社会后果是,以前村庄生活的内聚力很多都瓦解了,其中具有经常是复杂的、虽然是非正式的权利和义务结构。欧洲人干涉传统土地租佃制度的一个同样严重的经济后果是,南亚许多地方出现了大私人土地所有者阶级,他们的活动不再受习惯的约束。除了地租以外,南亚地主以规定的理由,经常从佃农那里得到传统的“赠物”、劳役和其他各种报偿。古老租佃制的这些残余因素有时由于人口压力增长造成的压迫机会增多而变得更加沉重。
南亚的大地主甚至经常设法享受地主资本家的特权而并不放弃封建首领的特权。同时,他几乎回避了这二者的所有责任。即使现在,他一般既不投资改良土地,也不资助佃户有时超过供给的部分种子以外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现在,典型的南亚地主不仅支付比美国或欧洲低得多的土地税,而且逃避由于拥有土地而应当交纳的所得税。
他一般自己也不进行任何农业工作,甚至不进行监督性质的工作。大地主过去,现在仍然很少雇用劳动力来经营家庭农场。他一般生活在城镇里,把耕种土地的任务交给佃农或其他佃户。他很少自己去收租,一般把收租任务交给本地代理人。在许多情况下。这些中间人被授予永久性的收租权,把固定数量的租金交给土地所有者。尤其是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众所周知,这个过程重复多次,因而形成了一个长长的中间收租人链条。
通过设立个人土地所有权,欧洲人的干预造成了推动乡村结构变化的又一代理人——放债者——得以繁荣起来的环境,一旦土地租佃制度适应了西方的私有财产概念,土地就成为可转让的资产,它现在能够成为贷款的抵押品,在过期不能支付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被没收或转移。
另一个因素加强了这些因素的力量——货币经济和商业农业的局部扩散。这种货币经济的引入在南亚广大农民中对刺激生产的提高和促进新的生产线只具有有限的作用。但它对需求的作用却很深远。同欧洲人的经济接触导致了一整套新产品的引进——而且是只能用货币来购置的产品。这些现象结合起来把一系列干扰因素嵌入传统农业结构的运动之中,其中,放债者将发挥重要作用。
在生存经济中,放债者的活动只限于在农民因歉收而处于困境时提供生活费,或当他需要钱来婚丧嫁娶时提供金钱。但是,在商业农业中,为种子、肥料和其他成本而支出货币就成为成功地种植大多数商业作物所必需的支出。如果农民的粮食作物减少,以腾出土地种植现金作物,那么,他也需要货币购买他所需要的部分食物。总之,他的现金需要变得更大;因为他的土地可以转让,他有了现成的抵押品来源,放债者也愿意比以前提供更多的金额。
农民几乎不会想到,放债者也并不总是会想到,这些消费贷款用作商业农业的贷款资金时,其利率是灾难性的。这不是要表明,南亚今天的农民总是把所获的贷款用于生产性支出。在许多地方,放债者的信贷仍然以传统方式使用,特别是用于维持奢侈性的礼仪支出。放债者通过收取高额利率或诱使农民接受超过承受能力的信贷,加快了农民被剥夺的过程。
这种对农民业主地位的侵蚀绝不是均匀地发生的。出人意料的是,正是在商业农业繁荣的地区而不是在较穷的生存农业地区,放债者摧毁了农民所有制。在印度繁荣的旁遮普,缅甸和南越低洼的肥沃三角区和印度尼西亚的最富饶地区,放债者问题最终盖过了其他农业问题。在某些地区,甚至大土地所有者也受到放债者的控制,结果是整个村庄被他们接管。
南亚的许多国家已对外国人拥有土地的权利和上地转让给放债者实行了限制。但他们经常找到了很多办法来绕过这些限制。农民常常允许土地登记在他们的名上,或者制定这样的租佃契约:负债的农民以较低的租金把土地出租给债权人,然后以高得多的租金再租回来。这样,债务人实际上转变成法律上属他本人所有的土地的佃农。
乡村结构中的放债者的权力也不是唯一地来自他们的金融中介人的地位。这种权力常常受到他们作为商人或地主的辅助角色的支持。作为商人和地主,放债者有许多机会把实际利率提高到名义利率以上。他可以随意地把农民出卖产品的价格定低,把农民买进的产品价格定得很高,或者他可以操纵地租不利于农民。这种最高度发达的体系之一是马来亚的稻谷昆查制(Kuncha sytem)。佃农已越来越被迫提前用现金支付租金。这迫使他们只有借钱才能留在土地上。此时,稻谷商人以资金的供给者的身分出面调停,他们经常也是地主或店主,佃农必须提前以一固定数量的作物为保证来借钱,其利率常常等于 100%,甚至更高。
在穆斯林地区,诸如马来亚,本地人通常由于其宗教禁止从事放债职业而不能进入这种“商业”。在整个东南亚,放债过去大多是由华人或印度人进行的。他们中的许多现在迫于保护性法律而改从他业了,至少是暂时地,但还有很多人依然如故,使农民与华人和印度人的商业利息之间的关系成为东南亚最爆炸性的,问题之一。
除了欧洲人干预和货币经济的增长外,还有第三种因素促成了变化,即殖民时期大多数地区人口的迅速增长。这种增长可能意味着新农民出现时,耕地面积相应扩大。但是,即使在有这种可能的地方,占有权和态度的限制也阻止了耕地扩大。几乎每个地方的结果都是土地占有的进一步瓜剖豆分,这些因素由于传统的穆斯林和印度教法律而加强了,这些法律要求整个地产在所有继承人中间平均分配。
这些传统与放债者的压力结合起来,使农场越来越小。例如,在孟买附近的波那区的一个村庄里,1770年每个农场平均占有土地40英亩,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已缩小到7.5英亩以下,在锡兰也发现了同样的细分格局。一个额外因素是,许多继承人保留所有权,但他搬到附近的城镇里,让其他某个农民租借土地或交谷租种。同样的过程正以稍次于上述极端的形式,在所有东南亚国家继续。在所有这些国家。土地仍然被认为是最安全、收益最高的投资,拥有土地所带来的威望也高。而且,经常有一种感情与在自己出生的村庄拥有土地联系在一起——由于经济的原因,土地价值不断上涨时,这种感情增强了。
人口增长和土地面积的这种不断缩小已导致了许多农民的不断贫困,随着这些小占有者的经济情况恶化,他们变得更容易完全失去土地,越来越多的人口成为无地者。这种倾向于无地的趋势当然以很多方式表现出来——不仅通过佃农数量的增长,而且通过必须靠挣工资生活的完全被剥夺了土地的人数的增长。无论它的表现是什么,它在乡村地区已经强化了不平等,促进了更刚性的社会和经济等级制。经济两极分化的这些趋势因乡村手工业的恶化而扩大了。
加强的欧洲财产观念,农业中的商业因素和放债者活动的增加,以及人口增长当然改变了乡村结构。但是,通常关于这种趋势一般会导致乡村社会的“瓦解”的断言可能引起人们的误解。实际情形是进行一些调整,造成了一种只是局部地不同于继承下来的社会组织形式。
关于南亚村庄结构问题上有两个广泛持有的误解应予消除。一是把典型的村庄看作由广大的贫困佃户组成,他们团结起来反对在外地主及其本地代理人。另一个是把村庄视为自给自足的耕种家庭组成的、共同和谐生活的典型集体。确实有这种村庄,但南亚通常的村庄结构更复杂得多。较常见的是,它是一个由几个通过经济和社会关系网络联系起来的集团组成的等级统治体系。其中的一些关系来自古老的、高度的抵制变化的传统,另一些关系来自最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种发展产生了新的尖锐的利益冲突。
在几乎所有的南亚村庄里,都可以发现大量的、具有十分不同利益的集团。在村庄的顶点,社会金字塔是土地所有者,他们又有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种包括大地主、他们是封建式结构的残余,或者是继承的,或者是由殖民政策造成的。第二种由不从事耕作的小块土地所有者组成,土地租金对他们来说通常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而是其他收益的补充。这两个集团一般是在外地主,生活在无舒适可言而又令人心烦的村庄以外,但他们对村庄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第三类由这些土地所有者构成:他们实际上生活在村庄,在大多数亚洲统计中被归到“所有者兼耕种者”这一类。
在这第三种集团内有两种类型。一是农民地主,他们有足够的土地并出租一部分、另一种是一般农民所有者,他们只有够自己和家庭经营的土地,不过在高峰季节,他可能雇用一名农业帮手和一些临时工。为了使耕地达到足以维持一个家庭生计的规模,大量的南亚农民被迫以收成分成或其他契约的形式获得土地。因此一般农民和用谷物交租的佃农的区别在许多村庄中被持有土地的反复细分弄得模糊不清。但是,在各种类别的农民的情况交错不清时,在乡村结构中,那些没有土地并依附他人工作的人处于最低的地位是毫无疑问的。
不幸的是,获得农村中这些种类明确的统计资料是不可能的。官方不需要这样精确的资料。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掌权者,甚至是独立后的掌权者,为了避免可能激起土地所有制改革的风险,不愿提供这样的信息。但人们一般认为,以工资作为主要生计来源的农业劳动力至少占农村人口的1/3。
我们已经表明,农村人口的分类不是仅仅根据职业形成的,它也勾画出一个社会等级制度的状况。在农业为主的南亚各国中,决定社会地位排列顺序的评价标准还继续维持着前资本主义的标准。拥有土地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志,而从事手工劳动,特别是为雇主干活是最低微的。从事管理工作的人享有可观的社会地位,而完全不从事劳动的人所享有的威望则更高。雇佣工人的地位大大低于独自从事手工劳动的人的地位。而那些拥有土地、但自己不从事耕作的农民却有着最高的声望。但是,工人的收入未必低于用谷物交税的佃农,实际上雇佣工人的收入可能超过了用谷物交租佃农的平均所得。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形,正是因为工资雇佣者的较低社会尊严使支付略高的经济报酬成为必要手段,以吸引足够数量的雇佣劳动者。
在印度,农村的结构依然受到种姓等级制度的强烈影响。虽然种姓没有在社会地位的排序中起到决定作用。但它却确实影响到土地所有权和对所有制的态度。一些婆罗门教徒根据教规被禁止从事耕作,于是他们广泛地将此教规解释为对所有农业手工劳动的控诉。由于这一原因,他们中的一些非常贫困的人将仅有的一点土地出租给佃农,或者让农庄中的农奴耕种。由于奉行如此严厉的种姓排斥,这些人也可能更深地陷入贫困,但信奉宗教的这种牵制行动却可能提高村民对他们的尊重。
一般地讲,虽然在南亚,甚至在印度的任何地方都存在等级上升或下降的可能性,但每个人都出生在乡村等级社会已确定的地位中。除非政府分给土地,缺乏土地、用谷物交租的佃农和工人很少得到地位上升的机会,而且在上升的、极其缓慢的进程中还会遇到极大的阻力。地位的下降却比较容易。通常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个失去土地的农民,可能还有两只小公牛和一些流动资金。他可以通过租借的形式获得一小块土地,或者用现金向土地出租者租用土地。但往后作物的歉收可能迫使他把牛卖掉,打临时工以维持生计。他甚至可能沦入受契约束缚的劳动者群,充当为债权人劳动的农场雇工。
出现过这样一些情形,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的年代中,一些穷人曾揭竿而起试图反对这一方式,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总体上,乡村结构呈现出稳定和阻止变化的异常状态。这种情况部分地可用轻视体力劳动的烙印进行解释。不论多穷的地主也企图进行一些调整,用以减轻被盘剥者的贫困。佃农也觉得没有必要与失去土地的劳动者保持利益上的团结一致。
不存在局外人可能预料的那种对放债人的仇恨心理。放债人并不总是不受欢迎的人物。虽然当放债人是非本地的少数民族群体的成员时,他可能是,且向来往往是愤怒的目标,但他所发挥的作用是受到欢迎的。债务人可能对放债人的借款条件牢骚满腹,但放债人为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比各种信用机构更为合理的服务。
乡村结构缺少真正的变化是由乡村本身的内部各种不同利益的冲突造成的。这些不同利益趋向于互相平衡并最后达到折衷妥协。例如,在南亚许多地区为市场提供可观市场份额的农民地主有明显的理由支持农产品保持高价。但在另一方面,出售极少量农产品,甚至在青黄不接时需要购买粮食的小农户和佃农,对食品的价格持有与地主完全相反的看法;而且没有其他的集团持有与从低廉的价格获益的无土地劳动者相同的观点。在涉及工资等级时,上述对立的利益也影响着无地农民。用谷物交租的佃农或租用土地的人也可能雇用他人帮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希望支付尽可能少的工资,但当他们被雇用时,又希望得到最高的工资。
甚至土地改革本身也未能造成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两极分化。土地少得不必担心土地会被没收、再进行重新分配的农民和反对将土地转交给农业工人的改革建议的那些人同心协力。这些农民担心,土地的再分配会使他们在农忙季节雇用工人的工资上升。一些非经济的因素也会使乡村中统治集团的成员联合起来,反对没有土地的工人们希望获得土地的愿望。特别在印度和巴基斯坦,除最下层阶级以外的所有其他人都齐心协力地阻挠被剥夺者获得地位与尊严,因为被剥夺者的这种努力被典型地视为对种姓制度的无耻亵渎。
所以,事实上,南亚的乡村已发展成为一个复杂的单元,在其内部的各个派别之间已经形成了极为紧张的局面。虽然这些紧张关系以某种维持平衡的方式互相交织在一起,但可以想象,这些紧张关系可能会以某种爆炸的方式重组这个单元。这一现象可能不会自发地产生,但却会在外界有力的冲击下实现。
南亚村庄的制度结构从古代的封建制度,到当前互相制约集团的这种演变,已经对南亚社会和经济的状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根据已经介绍的情况,显而易见,该地区的状况不适用于西方经济分析的通常模式,这一模式有个含蓄的前提:大量的经济活动面向市场交易,因此生产和交换能根据合理的经济核算进行讨论。在西方所惯用的维持或固定农产品价格以刺激生产或改进市场的方法,在南亚地区几乎毫无效果。虽然粮食作物可以向非农业人口销售,但一般地讲,销售并不借助于价格体系的作用。地主和放债人是榨取传统农业产品的工具。这对提高生产效率不会产生刺激作用。与此相反,所出现的这种方式严重削弱了通过增加投入,提高劳动效率,或者通过资本投资增加产出的形式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刺激力量。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南亚农村社会中的重要成员——用谷物交税的佃农的情况,就可以深深地理解南亚农业的“准资本主义”结构的不幸结局。佃农土地使用权的无保障性剥夺了他们提高产出的积极性。甚至一些比较快速收益的方法,例如化肥的使用,也没有满足庄稼最基本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地租的变化没有与净收益挂钩,而是以毛产量为转移,这一事实意味着这一制度对精耕细作有一股强大的内在阻力。由于地主在没有投资的情况下也能获得可观的收益,所以他也没有强有力的投资动机。总的来讲,这些土地的所有者满足于他们的土地所生产的一切。而无意去增加它们的产出。
在南亚,将土地交给非农业的所有者,或者交给农村的土地所有者的转移过于频繁。这种频繁的转移意味着土地将由用谷物交租的佃农来耕种,而与拥有土地的农民相比,他们缺乏改良的动机与能力。与此同时、南亚乡村中的社会等级体系阻碍了通过有效的使用工资劳动来提高生产。由于鄙视劳动的习俗使得雇用工人在开始就十分困难,雇主也不愿意迫使他的工人辛苦的工作。一些人宁愿凭借小得可怜的租地过着半饥饿状态的生活,也不愿从有工资的就业中获得更高的实际收入。
综合以上的分析,所有的这些因素都趋向于抑制对提高效率和生产率的刺激作用。这些因素还促成了这样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收租人在没有为增加剩余的可能性提供必要资源的情况下,从农业中获取了剩余。这些因素还阻碍了仅依靠现存的劳动力资源,甚至本需要增加其他因素供给的状况下可以完成的精耕细作。考虑到我们已经注意到的妨碍有效地使用劳动力和努力提高农业产量的各种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南亚的传统农业专家所完成的工作并不坏。
十分清楚、南亚传统农业的社会和体制环境大大地助长了鄙视生产劳动的习气。同时很难得到有关实际工作的人数,他们是什么人,以及他们的年龄和性别的统计分类资料。一些南亚的国家——例如,印度尼西亚和南越——只有有关它们的人口规模的模糊概念。即使我们对参加工作的比例和影响这种比例的力量的认识不够完整,但看来有效地参加工作人员的比例较低,何况这一比例至少在这一地区的一些国家中可能还有下降的趋势。
世界上的所有农民,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季节的影响。在一年的某些时候,如种植和收获季节,农民的工作时间比其他时间较长,工作的繁重程度也大。在南亚,种植和收获的季节是同期性的。在农忙的时候,一些非正式的农业劳动力也会投入田间的劳动。但南亚所有从事耕作的人,在工作年度中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一个研究印度的英国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发现,绝大多数的农村劳动力在一年中至少有2—4个月的休息时间。另一项在50年代中期的研究表明,在印度的农业劳动力中每年有4—6个月的季节性失业。
显然,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耕种的少量土地所有者,以及仅在一定的时间雇用劳动力的农村土地所有者参加劳动的比率较高。在许多实例中、为偿还债务而依附于土地所有者的农场工人,在空闲的季节可能从事家务劳动和国内的义务性工作。
在南亚的部分地区,一个农业年度往往分成旱季和雨季。当农业生产受到季风控制的时候,工作的方式也将不完全地受到季节的影响。气候周期对劳力使用的影响会通过庄稼种植的方式得到调整。甚至在一些由于气候恶劣、庄稼的种植方式难有一点伸缩性的地方,在淡季也有许多有益的工作可做,以改善生活条件。乡村地区的许多工作,诸如住房、道路、卫生设施以及供水都急需改进。上述工作中的绝大多数工作只要向计划人员的资本资源提出少量的要求,就可以办到。处于西部地区北陲气候的农民,在劳动流动性不大的期间,习惯于在冬季修理他们的房子、道路、工具和进行一些传统的手工艺生产。他们较高的生活水平,甚至在一百年前,就依赖于:西部农民是极为广泛的多面手,训练有素,能从事多种家庭和农庄的工作,因而他们对气候的依赖性不强。
长时期的空闲时间不能只用季节性的波动进行分析,这是常有的假定。它必然与生活水平、文化方式和阻碍农作物变化和工作多样化的制度相关联。在制度形成的障碍中,重要的是文化方式(culture pattern),这些文化方式规定一年中的部分时间为节日、假日、礼仪庆典,而穆斯林农民还有长达一个月的斋月时间。
印度现在和过去的几位领袖猛烈地抨击过农民的懒散,甘地和尼赫鲁也公开地指责过村民的懒惰。但在印度的大部分地区或在它的一些邻国,一般很少有人对低劳动效率和每天或每周只工作很短时间提出批评。这可能部分地因为这些民族不愿讨论自己的缺点,部分地因为某种程度的老于世故的理解,即认为不愿意工作和不愿意勤奋工作不是由缺乏道德素质造成的,而是由明显地抵制变化的那些制度方面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在一些地区,恶劣的气候、低水平的营养,以及体力和健康的综合作用,造成较长时间的休息是必须的,或者至少是合意的。在极其潮湿和酷热的月份中,几小时的体力活动就能使人精疲力竭。不过,气候条件不为过短的劳动时间和低劳动效率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在美国密西西比河以西大草原的大部分农业地区,高峰季节的温度和湿度叫人难受的程度并不明显地比南亚地区的小。
无效率和大量的空闲因另外一系列理由而可予以原谅。这主要是,没有制度上的刺激去驱使人们工作和努力地工作。除了风俗上的禁令之外,一旦解决温饱的粮食获得后,对工作的刺激也就消失了。和世界上仅想维持生计的农民一样,这种态度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那些与外世隔绝的农民没有愿望去获得扩大消费,并使消费多样化的额外收入。
这些因素的最后影响是工人,他们即使表面上十分繁忙,但在实际中却不愿为产出作出非常有效的贡献。这是有关南亚的农业生活中许多严酷事实的一个方面。然而战后方法,通过“失业”和“就业不足”的概念,模糊了这一问题。尽管战后模型的倾向是把资本和技术作为劳动生产率的基本决定因素,但我们不得不得出这个结论:资本和技术决不是限制农业进步的仅有因素。劳动者的努力勤奋大概是更为关键的变量。然而,劳动力的行为必须在营养、健康和体力的标准低下和缺乏促使努力工作刺激因素的社会和制度的复杂环境中加以理解。
提高农业人均产出的问题不能简单地靠制定任意提高劳力使用的某个要素的措施予以探讨。如果这个方法仅分散了工作和减少了工作的持续时间或强度,那么,它在引导更多的工人参与工作方面几乎不起任何作用。当乡村社会中的一群人员被迫更为努力和更长时间地耕作,以至另一部分人会失去部分或全部工作的机会时,这种作法就几乎没有什么效用。
即使目前缺乏实际的数据、对劳动力使用的研究也不完全,但仍可以得到一些有关对南亚农业的不良影响和阻碍农业改进的重要结论。
在任何情况下,产出率、收入和生活水平只要依靠更大量、更密集的劳动投入,就可得到明显的提高。但农业已固定于其中的制度模型对通过更合理地使用劳力、创造更高的生产率是十分有害的。租佃体系——特别是谷物交租——是更不公正的。租佃体系不仅倾向强令将农业的“剩余物”送给那些多半不愿提供能增加土地效率的资源的土地所有者,而且挫伤了那些实际从事农业劳动的人的积极性。
南亚的本地农业确实陷入了贫困的“恶性循环”,突破这一循环的任务看来是非常复杂而困难的。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7章 农业政策
南亚谋求长期经济发展的斗争在农业方面成败未决。绝大多数南亚人民的生存不仅依靠农业,而且在南亚的经济中,社会的发展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可以不依赖外来的支援。
我们知道,依靠耕种生活的那些劳动力既没有被有效地使用,也没有利用到应有的程度。这一看来十分简单的判断的重要性被另一个同样简单的事实所加强,这就是南亚农业人口的日益增长,以及政府在节育上无论取得什么成功,在本世纪末或者在当今计划人员权限范围的任何时期内,南亚的劳动力将以2%或3%的年增长率上升,而且这些新来者的绝大多数将滞留在农业中。
人所共怀的,在今后几十年中将加入劳动力队伍的大部分人能被农业之外的行业有效地吸收的希望是虚幻的。农村人口是如此之多,以至于在今后二三十年内任何向城市迁徙的结果,都不能有效地降低其增加的状况。从制定计划的观点看,加快从农村地区迁移到城市贫民窟的速度,也不能有效地降低农业劳动力不能被充分利用的状况。对于成千上万出生在这个国家的人,没有其他的工作比农村更差,也没有地方可供他们去。
至少在不久的将来,对于计划人员来讲,实际情况中的一些因素似乎增强了农业能有效地吸收更多劳动力的论点。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南亚农业的产量极低,以至于提高生产的水平是比较容易的。在广泛的意义上,人们认为,现在流行的劳动习惯是低产量和未能利用提高产出的潜力的惟一解释。换句话讲,就是未能有效地使用传统的和熟知的耕作方法,只要持久而卓有成效地工作,即使没有任何发明和甚至没有任何投资,农业的产量也可望得到明显的上升。这是通过管理调查所揭示的各地区间,甚至个体农户之间的不同产量水平所证实了的。
产量的进一步增加必须依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但必须记住,绝大多数现代技术是在西方发展起来的,而不是都能适合南亚的耕作的。在这一地区的农业研究方面也存在与西方的许多不同——例如,有关气候与土壤的研究,以及可以很快地提高温带地区国家的产量的集约化和精耕细作生产方面的研究工作,后一研究工作必然涉及西方技术的知识范畴,西方技术适合农业劳动力迅速减少的状况,而不适合今后几十年中巨大的、未充分利用的劳动力将高速增长的南亚形势。
与普遍信念相反,这种局势可望好转的希望是,南亚农业的工作惯例现在不是“劳动—集约”。劳动投入低而无效。实际上,南亚的农业是“劳动—粗放”。单位面积的低产主要是对劳动力的利用不充分的结果。这些论述的含意很清楚: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和农业生产的更高水平不仅是相容的目标,而且的确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
虽然南亚各国都充分地认识到增进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但除了少数几个例外,这一地区的许多国家提高农业产出努力的进展都不顺利。显而易见,我们在研究所有南亚各国实行的农业政策中,必须注意其特殊性。对于劳动的非充分利用,特别是时间和效率,一般没予以考虑或视为两个不相干的事情,没有将这一问题与农业的“粗放”和效率低下的事实联系起来。有时,虽然建立了这种联系,但增进劳动力使用的迫切性却没有成为农业改革计划的主要问题。在巴基斯坦,投入农业的公共工程投资的组织工作已给予研究,但迄今在这一方面却没有作出很大的努力。
不幸的是,制度和态度的问题同样被忽视了。事实上,技术改革已日益受到重视,这些改革的内容已完全容纳了大规模生产的草案的一般内容。西方各国政府和南亚各国政府一样继续支持联合国粮农组织会议的各项决议,以及其他类似的、政府间旨在推动上地改革的会谈。但这仅仅是一种姿态。美国虽然感到必须对它所提供的粮食援助附加条件,但它通常仅仅要求受援国家实行技术改革,并将其更多的公共“发展支出”从工业转向农业。
与此同时,少数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不断强调所谓:“人类因素第一的方法”的重要性。他们的思想得到了具有实地经验的人们(知道技术建议只能带来某种程度的结果)的支持,此后耕种者的合作便成了起限制作用的因素。许多偶尔触及发展中国家问题的西方经济学家往往天真地认为这些国家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去刺激农业生产。而一些曾研究过南亚农业生产情况的西方专家却比较谨慎,和他们的南亚同行一样,不认为价格支持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手段。
我们并不是在说,农业的改革者完全不知道技术和制度变革的相互依赖性,而是说改革者偏向于贬低制度的变革的作用。在殖民主义时期,政府不愿干涉本地居民的生活与习惯,但在政府出于利益上的需要时,如在土地所有权、征集税收、为欧洲的雇主招募劳动力等问题方面,它们就置一切顾忌于一旁了。对传统农业结构中根深蒂固的妨碍劳动投入和效率的阻力的正面进攻,被权宜主义与经费上的考虑以及普遍的殖民主义的自由放任政策排除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过去相比虽然毫无疑问已有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推行制度的改革之中,但自独立以来这种态度依然存在。由于战后的方法大量地回避了不仅隐藏在制度中,而且暗含在态度、方式和生活水平中的问题,以及相信资本投资能够提高产量,认为技术可以解决问题的偏见得到了加强。现代科学和技术的应用创造“奇迹”的幻想也进一步支持了这种论点。这一论点还得到了西方农业计划人员报告的支持,虽然他们经常提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但他们作为顾问,也将其意见限制在更为安全和更为中立的技术改革目标上。这种强调可能仅仅只反映了技术训练的状况,这些专家几乎没有关于南亚的态度和制度的知识,也不知道它们应怎样变化。
一般说来,南亚的农业生产近几十年创记录的增产应归因于耕地的扩充,而不是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农业计划官员一致认为,进一步地扩大耕地面积将受到可耕范围和巨大耗费的限制。因此,人们一般接受这个观点: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必定成为任何快速改造南亚农业计划的重要方面。
这不是因为那里没有更多的土地可以开发。从未经考证的数字看,南亚已开垦的土地不超过整个土地面积的 10%~20%。在印度次大陆,虽然印度的土地大约一半已被开垦,这一数字也仅为2/5。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所提供的统计资料,东南亚的耕种面积至少可以扩大一倍。即使在目前所使用的技术条件下,大自然允许东南亚农业工人的就业也可望增加大约2—3倍。在印度次大陆,耕地面积扩张的可能性已十分有限,但并不是意味着可以忽视,特别是现代化的方法采用之后。但在许多这样的地区,土地的扩张意味着需要重型的机器设备和耗费巨大的资金,这些支出也就需要大量的外汇。
如果自然力不能严厉地对南亚农业人口加以限制,那么其他的力量也会阻碍更好地利用可耕地。仅对高租金和低工资感兴趣的土地所有者,往往没有热情去扩大可耕区域。这在印度特别现实。在印度,这一问题由于较高的社会等级反对较低的社会等级或部落的人们分到荒芜的土地和得到土地的所有权,而变得复杂。一些国家的政府有时也不愿承担增加土地侵蚀的危险,去鼓励开垦村庄的荒地。
开垦离村庄较远的耕地涉及重新定居的问题,但绝大多数南亚的农民不管其居住的村庄多么拥挤,也不愿离开他们的家乡。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和一些较小的岛屿都有大片可供移居和发展的区域,但开发的巨大费用加上政府在组织移民问题上的无能,使得这些工作处于令人失望的水平。马来亚为移民垦荒曾有条理地开垦了新的土地,但这一工作已成为十分缓慢和格外小心从事的进程。许多南亚国家对依法在政府公地上定居,以图获得该地所有权的作法进行了严厉的控制。如果这些控制取消,那末许多地区可在只有除了修筑道路以外的很少公共投资的情况下,迅速地得以开垦。不管怎样,这种迁移必须受到政府的保护,以防止富有的土地所有者和承包人派遣雇用的劳工去占领这些土地。
许多与扩大耕地前景有关的,特别是有关未开垦土地质量的全面评价问题依然是个未知数,在绝大多数的南亚国家中,计划人员近年来对这一问题的兴趣已经消失。至少我们可以说,土地的地力还没有进行过彻底的测试。社会和制度的结构和传统的农业技术不鼓励——在一些情况下还不允许——扩充耕地面积,而这些土地在其他的情况下可能早就开垦用于耕种了。
增加有效耕种面积的最廉价而最有希望的途径之一是减少牲畜的数量。不加控制的放牧是南亚当地家畜种群的质量和效率低下的一个原因。在印度,牲畜对空间的需求已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在巴基斯坦要稍稍好些,这两个国家所拥有的牛群已接近世界牛群的 1/3。在这两个国家中,每两个人就拥有一头牛。
专家已经指出,饲养牲畜的传统方法完全不适合于人口高度密集的地区,利用种植饲料的方法。仅用现在放牧的一部分土地就可把同样多的牲口喂养得更好。勒内·迪蒙,一位熟知这一地区情况的学者指出,如果用种植饲料来代替传统的、在公有地上的乡村放牧,那么这些公有地的1/5就能提供超过以前所有土地提供的饲料量。
也有人早就提出缩小牲口的整个规模。一个美国专家小组得出结论说,印度至少有1/3或许l/2的牲口与供应的饲料相比是完全多余的。禁止屠牛当然仅仅基于印度宗教的偏见。牛是动力、燃料(粪便可供燃烧)、肥料和粮食的资源。但专家们确信,规模小一些,但更肥壮的牛群必然增加可供使用的动力。福特基金会的一个小组甚至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一定量的饲料供给一头牲口所产生的粪便多于两头牲口消耗此量饲料所产生的粪便。”差不多所有东南亚地区的牛不用于产奶或食用。牛奶的消费已十分普遍,如新加坡和雅加达,但绝大多数是以奶粉和罐头的形式进口的。除了一些已废的役畜外,东南亚主要的食用肉类是羊肉、家禽,在非穆斯林地区是猪肉。
用拖拉机和其他的农业机械代替畜力,起初必然是昂贵的。但随之而来的是十分良好的耕耘,根据旁遮普对农场管理工作的调查,若完善地组织拖拉机的使用,其耗费会低于牛的使用,因而可以认为是比较便宜的。但这种农村现实的合理化在制度和态度的策源地没有改变时,是不可能完成的。在土地被四分五裂地占有时,低收入、租佃制度既排斥机器的使用,又阻碍了机器的经济使用,合理化的工作不可能有很大的进展。如果这些桎梏能被打破,由于循环的因果关系,拖拉机引进的累积效果将会非常之大。
许多计划人员把扩大南亚农场生产的巨大希望寄托在水利事业上。水的稳定供应,不仅减少了季风的巨大影响,而且在农民愿意更为辛勤工作的条件下,还允许年度多茬种植。在很多南亚国家中,许多努力都用来扩大水利建设,而且更多的还正在计划之中。迄今为止,许多结果,特别是主要灌溉工程,是令人失望的。广义地讲,农民还没有迅速地、有效地利用水利设施所提供的条件。实际的耕种者经常把水利设施看做是抵御季风损失的保险形式,而没有设法去增加产量和实施复种,甚至带来肥沃淤泥的季节性洪水也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未能充分利用现成机会的主要责任,应由内在的制度体系来承担。农民往往不愿意利用他们可以任意支配的水,尤其不愿意改单茬为复种。他们对改变他们习惯的生活节拍表示不满,在现有的农业结构中他们往往有充分的经济理由去抵制这种改变。当上地所有者,水的管理人员,以及被雇用的劳动者都坚持在第二次种植的支付费用应与第一茬种植一样,而第二茬庄稼的产量通常降低,而又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时,那么尤其是佃户将对整个事情表示怀疑。不过,当然有些突出的情形,即使水利的优越性没有充分地发挥时,灌溉也明显地提高了农业产出。
必须知道,灌溉作物通常需要更多的肥料。这一明确的事实说明,灌溉必须增加化肥的使用。南亚在这一方面也是落后的。例如,虽然日本的耕地面积仅仅只有印度的4%,但日本却使用了比印度更多的化肥。日本每英亩的谷物产量几乎是印度的5倍。但重要的是化肥,和其他农业援助一样,只有在全面地改进耕种方法之后,才会得到最大的收益。农产品的产出是一个综合性因素的产物,只有在耕作、肥料以及其他有效措施同时采用时,并且这些措施符合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时,才可能得到最高的产量。这就明确地提出了这样的需要,即计划人员和政策制定者的指导意见,必须建立在复杂的研究之上。
与此同时,连促成农业经营方面的一项变化也是困难的工作。麦金·马里奥特下面的一段话,揭示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让我来列举一些我那个村庄和其他邻近村庄的农民对改进小麦品种的反对意见。他们说,确实,如果老天高兴一个人可以从用政府改进的种子播种的土地上得到较好的收成:收益在重量方面很理想。一两个农民进行了尝试。然而,他们不愿再进行尝试了。种子商店的经纪人是令人讨厌的家伙。他以极低的利息率提供种子,但是他要求必须在一定的日子偿还,如有人在收成之后需归还其他的债务,这一点就办不到。最不合理的是,种子商店的经纪人要求种植和归还的种子必须纯正,不能与大麦、豌豆、绿豆和油菜混杂,而后面几类套种作物又是防止小麦绝收的保证。除了在管理借款和使用种子方面存在这些问题之外,请看收获的庄稼!麦粒确实很大——又大又硬,妇女用旧式的石磨没法子碾碎。用新面粉揉合的面团难以捏制,烤不成好面包。这种穷人非吃不可的面包的味道比以前的差,淡而无趣(当然,部分的解释是,这种面包不含有大麦、豌豆、绿豆和芥子籽,而过去的‘小麦’中含有这些东西)。其次,请看奶牛群和公牛群:它们不喜欢吃新品种小麦的秸秆,如果我们种植这种小麦,它们会饿死。还有,这秸秆对修盖房顶也无价值。而且秸秆甚至不能在冬季里很好地作取暖的燃料。”
发展的迟缓,甚至包括被认为发展顺利的地区的情形表明,南亚农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不仅是所有改进的工作需要有机的相互依靠,而且由于耕种者对于改进所采取的冷漠态度。但是,不论什么时候人们接受了技术的改进措施,特别是,如果和其他的改进工作结合起来,那么,将使用进一步使发展变得容易起来的方法使态度改变。教育与文化的普及,在这样的发展中能够起到催化的作用。
我们在前面已经表明,南亚大部分地区的农业是劳动一粗放型的,而不是集约型的。存在着严重的人力浪费和由此而带来的低劳动生产率。在许多反对改进的意见中有一条是人们确信的,即耕作的新方法将减少农村的就业人数。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先进的技术不会减少改善劳动力使用的机会,相反,将增加这一机会。事实上,所有的技术改革一般都需要大量的劳动投入,为了达到这一点,必须产生动机的推动力(motivational urge)。
南亚各国需要新的技术,但这些技术应建立在了解南亚各国的土壤和气候条件的基础上,并应充分注意南亚各国农业劳动力未能很好利用,并在今后几十年中还会迅速增长这一事实。依据我们的知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不是机械化必然会与非劳动密集的农业经营联系在一起,如同它已在西方国家的状况一样。当在南亚仔细地审察了各种可能性之后,我们将发现某些类型的机械化对发展农业是不可缺少的。
正如我们所反复阐述的,另一个并且是更为严重的,不仅对机械化的广泛使用,而且对我们已经讨论过的所有农业生产改进工作造成障碍的是耕种者不欢迎那些必然会改变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的发明。而技术专家经常忽视了耕种者这种不愿意的力量。有前途的技术发明,需要教育和训练的详细计划,而开展这样工作的各项设施,在南亚任何地方也不够用。甚至在技术人员的招募和训练时,他们也不能在田间进行工作,不能克服与弄脏自己的手相关的社会等级下降的意识,以及不愿忍受乡村生活的艰苦,从而使工作失败。改革的热望和技术的合理蓝图都由于这一原因而落空,减少将来的类似失败风险的企图是愚蠢的。
当今,许多增加农产品的机会,已具有政府工作和需要官方“组织”的性质。它已日益成为减少问题的主要方法。这是机会主义的方法。它已作为绕过严重的社会和政治禁区、以及绕过对吸收革新和被认为“有组织”的社会行动的障碍的手段。
在从南亚各国相继独立以来的这些年代,各国政府都试图进行一定程度的土地改革,许多新政府也保证在掌权之后,要进行等级制度的改革。但是,实际上作为政府立法形式重新分配的土地数量并不很多。绝大多数南亚的政权都回避了非常彻底的土地改革。它们的干预实际上是限定在对所有或一些种植稻谷的佃农提供保护性的立法,加上鼓励合作和村社发展的企图。
有关激进的土地改革方法方面舆论的衰落必须从有关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复杂性上加以理解。在城市上中层阶级和农村地区非耕种者中,在这两个集团中还包括许多政府官员,土地所有权的广泛扩散产生了权势极大的反对土地改革的集团,集团强大的权势不是因为竞选的优势,而是因为集团笼络了大批有知识的人。
这一时期土地彻底改革热情下降的部分原因还必须归结于在独立以后的时期,对各级政府在其继承下来的几乎混乱的情况下必须巩固他们的权力和创造一些秩序和稳定的假象的压力。但更大的经济利害关系也助长了小心从事。在新政府只关注眼前的紧迫问题时,大家都知道土地改革所带来的利益是很缓慢的。还有,政府把政策的优先秩序放在工业化上;在一些有影响的地区,人们感到,彻底的土地改革可能降低工业化的速度,这是因为,在短期内,土地改革可能降低可供增长着的非农业人口粮食的数量。不管从其他方面看存在着多么严重的缺陷。紧紧地依靠地租并负担着税收的社会等级结构确实提供了从贫困的农业中榨取的可供销售的食品的有效手段。能够消费自己农产品绝大部分的耕种者,被迫向土地所有者和借贷者提供了大量的农产品,后者将得到的粮食在城镇中出售。
南亚的各国政府处于这样一个进退两难的困境:如果他们不进行土地改革,他们从根本上提高农业产出的企图将遭到挫折。如果他们有魄力实行土地改革,他们至少可能面临短期内可供销售食品的供应短缺。此外,有发言权和有政治影响的阶层中的绝大部分人反对十分彻底的土地改革。即使他们在口头上就改革问题说得十分动听,他们总试图阉割任何有可能通过的立法或防止立法的实施。
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借助于英国对土地保有制度的修改而崛起的居间人,即半封建地主阶级,是独立后遭敌视的显著目标。起初,政府虽作出努力,试图消灭这些地主,他们在独立前几乎占有印度一半的土地。但在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开始实施之后,妥协和逃避的力量占了上风。许多居间人都通过把自己划分为个体耕种者的手段得以继续存在。
坦率地讲,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废除居间人之举,并非意欲实行耕者有其四。它旨在作为恢复在英国早期土地拓殖中失去权利的“农民耕作者”阶级的政策。土地落入乡村中“从事耕种的”特权阶级和较高特权阶级家庭成员的手中,依据殖民时代的土地租佃法,这些人的收入传统上是从土地所有权中获得,并依据殖民主义的租赁法律,获得特许的租赁权利。他们中间一部分在土地上真正耕种的人,在改革前就比一般的佃农更为关心耕作的改进,这是因为他们产出的增加并不会直接地或立即增加租金。
作为半封建头目的居间人的统治已结束了。一般来讲,一个附带的结果是,乡村中的权力从旧时的在外地主阶级及其代理人转到由生活在乡村中的商人、放债者和地主组成的上等中层阶级的手中。这为印度的农业沿着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赞成这种发展的那些人并不打算支持土地所有制的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希望印度的农业沿着更为平均道路上发展的人们,居间人的废除仅仅是土地所有制改革的开始。但这确是重要的开始。即使在管理上的弱点和腐败可能给旧统治者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施展一定的影响留下了可乘之机,但是,通过议会手段消灭大封建地主,在独立后的第一个十年中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考虑到所有权限度和土地再分配措施的后果,可以就南亚迄今的经验提出几条推测性概括。在上地所有制结构中在财产所有权关系方面没有革命骚动。乡村结构中长期的不均衡现象很少被触动。这些措施没有达到它们预期宣传的事实,造成了主张平均地权失败日益增长的气候。同时,政府在农业财产占有方面,有限的调整所产生的经济效果还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没有一个南亚国家有相当大数量的佃户成为他们耕种土地的所有者。所以。占有的可靠性依然还是关键的问题。所有南亚政府已推行立法对一些佃户,即使不是所有佃户,提供更多的保护,并限制土地所有者在丰收时的索取。
如果有关租佃的法律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熟悉和懂得这些法律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法律必须规定最高的租金和保证佃户占有的可靠性,而这些在过去是明显地没有做到。还有,依法从事十分困难。这些法律在很多情况下不过是摆摆样子,漏洞百出,数量庞大,而且十分复杂,对于一个佃户来说,即使识字,理解它们也是十分困难。独立后的印度,在一般情况下,实物交租者依然明显地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他们通常交纳比有特权的租佃者高得多的租税,土地的所有者特别致力于防止实物交租者得到受保护的佃农的权利。由于这一结果,实物交租者协会遍及巴基斯坦和印度。即使他们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缺乏可靠的土地保有权的实物交租者,由于承担了法定的租借率,依然处于十分低下的地位。
未能将实物交租者纳入受保护的佃户之中的状况对农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幸的是,在一个实物交租盛行的农业经济和社会的环境中,不公正的现象也不能受到包括实物交租者在内的佃户们的制止,而他们是受到强大的租佃法律以及限制土地所有者从佃户身上榨取数量的法律的保护的。在劳动力迅速增长的东南亚乡村地区,对土地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规定最高租佃费的法律实施时,可能出现不幸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在租金大大高于良己的所得时,伯农更为频繁地将租来的土地转租出去,实物交租者依然处于租佃人中的最低层。
在印度。巴基斯坦以及南亚国家中租佃立法的巨大弱点是由公务人员管理这项工作,而他们经常缺乏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才与德。锡兰试行不同的方法,这就是把租佃的立法的管理交给由农民特别选举产生的地方委员会,但最初的情况是令人失望的。只有少量的租佃者和土地所有者参加了选举,许多租佃者可能是害怕受到土地所有者的报复,而并不是自己不感兴趣。结果,选举在许多村庄里被迫取消了。
土地租佃法的失败不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法律,而是这些颁布的法律没有实行。除了大多数佃户是文盲和无知外,不识字和无知使他们容易地成为土地所有者和他们的代理人的牺牲品,他们受到了诸如土地所有者和放债者这样的所有者的围攻。当租佃人受惠于某一个土地所有者时,他们必须忍受土地所有者对他们权利上的侵犯。
佃户同样地得不到身为小土地所有者的农民和受雇的工人的支持,因为这些人没有理由去关心他们。佃户本身的差异也十分巨大,在南亚的一些地区他们也被种姓等级分得很细,以至于难以团结起来对逃避法律的行为进行抗议。更为典型的是,佃户通常对土地所有者采取恐惧和敬畏的态度,而缺乏精神上的勇气去反对他们,即使当土地所有者犯法时,也是这样。执行法律的官员也同样地畏惧土地所有者,也小心翼翼地不去反对他们。
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作为农民抵抗土壤、气候和市场影响的武器是合作社。通过这样的组织,农民能成批购买所有需要的种子和肥料,借款,收割时节相互帮助,通过共同的努力,在市场上为他们的产品获得更为优惠的价格。不幸的是,南亚各种类型的合作形式都收效甚微,一个基本原因是在这个地区的许多地方存在着基本的社会不平等。
对地方合作项目经常加以渲染,好像这些计划是革命的,其本身可以创造条件,从而导致村庄中的更大平等。不幸的是,这一做法却有一些问题。当土地改革和租佃立法计划,至少在其目的上,对财产所有权和经济占有权进行基本的改变时,合作的方法将不能对现实的不平等的权力机构进行正面的抨击。实际上,合作的方法只能在不触动现有结构和状况、避免平等的结局的条件下去改善局势。一般的情况是,只有乡村中较高的阶层能够从合作机构给予的好处中受益——从政府给予他们发展的津贴中得到益处——这样的实际影响是产生更多的,而不是更少的不平等。即使宣布的目的是有助于社会低下的阶层,上述情况也是千真万确的。
与合作运动一样,绝大多数南亚国家试图推行的社会发展项目也受到平等思想的影响,而且重点也放在乡村中较低社会阶层的需要和利益上。虽然事情是这样确定的,但其趋势,特别在印度,不仅还是有利于乡村中较富裕的人,而且还有利于较富裕的村庄和地区。独立之后确立的、能给整个地区的社会带来进步的社会发展目标的希望也不明确。在这些项目开始时所给予的主要支持也大大地降低了。特别是对于那些自愿的工程项目的参与——从来没有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也已经衰落,尤其是在印度。社会的发展不再被认为是帮助较低阶层自立的方法,实际上,它已变成政府对并不是很穷的人们提供帮助的渠道。
村社发展在受到土地租佃法以及它们实施上的弱点的损害的同时,它本身也在其他改革努力的道路上增加了障碍,在印度,这些障碍起初就已预见到了。在农民土地所有者集团通过对居间人的排除而得到加强时,农业的外延服务也同时得到有力的起动。至少,这一集团的一部分成员认识到,通过农业的现代化可以赚到钱,为了农业现代化这一目的,还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大量的帮助。由于了解到这种情况,农民土地所有者更不会同意为了那些穷苦村民的利益而瓜分他们的财产。
合作耕作,一种更为复杂的村社参与方法,已在一些南亚国家里试行。乍一看,合作耕作的方案在印度这样的国家似乎大有推荐的余地。依照合作耕作的安排,小而分散的财产合并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是可能的,在这样的合作单位中,土壤的管理和土地的使用会得到更为合理的安排。同时,较大的耕种单位为提高产出技术的引进和合理使用开辟了前景,诸如灌溉,改进种子和肥料的使用,经济地使用役畜、拖拉机、工具和机器。
总之,据认为合作耕作能改变南亚整个土地所有制结构的制度模型,能克服长期以来对效率、提高生产率和更充分地使用劳动力形成的障碍。合作耕作的尝试仅在印度大规模地进行过。但印度处于当前状态的乡村没有形成对这种社会协调发展所必须的适合环境。印度的合作耕作未能成功的基本原因是没有改变土地所有制的结构。迄今为止,合作的努力还没有在实质上彻底地改变现状。在外地主也支持印度合作耕作的计划,这是因为对土地的个人所有权被保留了下来,并且他们已从政府的优惠和已经提供的援助中获得利益。但是,或许引起人们高度关注的有关合作问题的最不幸的结果是,它转移了人们对基本结构改革这一棘手问题的注意力。
在最近15年中,所有西方和南亚研究了这一地区问题的经济学家,都要求使用劳动力去修建道路和桥梁、水利灌溉系统以及其他能够改进乡村基础设施的因素。他们还指出,这些“投资”活动几乎不需要另外的因素去补充劳动力的需要。他们都预感到,集体的活动,以及组织没有充分使用劳动力的一切努力已经在南亚的绝大多数地区失败或接近失败。事实完全证明:在人民没有把握住自己的直接利益时,说服他们进行工作是不可能的。例如,在印度没有土地的工人和实物交租者在没有改善收入的情况下,他们将不会有工作的动机,他们的利益会随着他们拥有土地的较高社会地位自然增长。
人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呼声,即必须有高层的强有力领导以及受过良好教养的中等阶层去推行这些自助的规划。更为普遍的解释是,利用没有充分应用的劳动力的可能性受到民主、而不是共产主义政权的限制。这一说法往往带有思旧怀古的情调;人们更为经常地认为,即使强迫可以取得成果,也是不可取的。
对于南亚来讲,一个更为明显的困难是组织者的缺乏。瓶颈是能在地方一级执行命令和直接工作的、有能力并受过良好训练的人员的严重缺乏。有时,人们认为军队是最后手段。实际上,印度维持着庞大的军队,这支军队完全可以为社会工作提供训练。在印度尼西亚,军队正在执行“公民行动”项目去组织和帮助农民执行公务。但是,即使军队,或者受过训练的人,在转向执行社会工作时,他们必然会面临那些与乡村中增长的冲突有关的相同困难——同国家和民族一样,乡村中存在于不平等的土地所有制结构里的差异所产生的深深分裂这一基本事实。
战后振兴南亚农业斗争失望的记录是漫长的。大概,独立后最为明显的政治成果是乡村中最上层阶层地位的加强,以及相应的处于乡村社会中底层的实物交租者和无土地劳动者地位的下降。这一问题的核心是遍及这一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的长期存在和对这种情形的荒谬偏见。
战后一些活动趋势的政治后果是影响深远的。证据表明,根本地改变等级结构的有利时间已经过去。彻底的改变大概应在大战刚刚结束的岁月中的革命环境中完成。但是,如果认为那时财产和租佃权的基本改变可能取得胜利,那么现在就不可能了。那些已经完成的零星改革艰难地支撑着乡村高阶层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地位,而这又是现时政府所依赖的关键支柱。
只要工作和收入的获得有碍于局势,而土地的持有以及部分或完全脱离生产劳动的状况又助长了这种情形,那么整个产出必然会低于其应有的潜力。从另一方面讲,如果纠正不平等的方法能顺利地消除障碍因素并有利于工作,那么整个劳动力的使用情况和生产效率可望同时得以提高。南亚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情况(至少作为通常的判断),它的状况可能属于这样的情形: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平等是达到实质性的生产长期增长的先决条件。
此种政策方法的成功决不是可以轻易获得的,它取决于大量互为前提的条件。但是,至少可以说,忽视不平等问题的农业改革政策不可能取得主要的,特别是长期的结果。在制度的改革方面,这种忽略大概是南亚各国政府所犯下的最为严重的错误。例如,纸上的计划都似乎涉及平等的问题,但合作社和村社的发展在实际上却不能与之加以配合。
在可能对南亚农业有利的各种方案的讨论中,土地的重新分配一开始就因各种理由而被排除,这些理由认为,土地的重新分配必然产生小规模的非经济的占有,并必然牺牲大规模耕种的效率。事实上,这些担心是过于的夸大了。应该记住,在南亚农业中的所有权单位和耕种单位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南亚的“农场”与北美或欧洲的耕种单位不一样。南亚的农场不是由经营者的房屋、庭园和用作贮藏谷物、饲养动物和放置机器的建筑物所组成的经济单元。耕种单位只是一块空地,或者更经常是一些零散的小块土地,固定投资短缺,而且也不及时,仅有少量的梯田、排水系统或者排灌渠道。
从劳动力使用的观点看,彻底的上地重新分配有着重要的意义。这种意见认为,应通过克服由长期不平等的传统模式所造成的对工作的巨大阻碍作用,创造乡村劳动力在哲学和态度上的改革的重要基础。土地的彻底分配可能鼓励获得土地所有权的人更为努力地工作,以及在农闲的日子也能从事增加产出的劳动。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方法可能减弱盛行的实物交租制正在衰减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土地再分配而使土地减少的自耕农也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对收入的降低进行补偿。
还有人认为,土地的重新分配由于没有种地经验的新的土地所有者的参与而有可能降低产量。但实物交租者、其他的佃农以及没有土地的劳工由于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必然从土地的再分配中获得重大的收益。即使新的土地所有者相对于过去的所有者,缺乏一些耕作的经验,但是更多的劳动投入必然克服其他影响因索的副作用。正如我们早就指出的一样,发展农业的许多机会不仅仅或者是自己熟知的,或者用扩充工人来推动的传统方法,当耕种者拥有他们自己的土地时,他们必将作出积极的反应。新的土地所有者缺乏资本的可能性不是争论中强有力的论据之一,共同使用设备,真诚的合作,包括借贷都可以克服这个困难,这些方法在非常不平等的社会和经济结构中是可行的。
彻底的土地再分配不一定能克服阻碍农业发展的所有障碍。许多工作可以通过技术的改进和更好地使用劳动力来完成,但土地的再分配能够创造更好地吸收这些革新的气候。合作运动也可以得到同样的效果。如果合作耕作能形成更为名副其实的合作,那么合作耕作会有取得这种效果的更多机会。
但从长远的观点看,可能还存在另一必须注意的严重问题。在缺乏保护的情况下,认为土地的再分配是解决南亚农业问题的满意方法是错误的。所有权转移给真正的耕种者也容易受到当前盛行势力的侵蚀。欲使之成为永久的改进,彻底的土地再分配必须平等,彻底地清除贷款人的债权,并禁止新的债务出现,从法律上禁止土地的买卖和抵押。很明显,用这样的方法彻底进行土地改革在政治上难以接受。除此之外.农业上劳动力日益增加所产生的压力也可能使用来阻碍将来土地的细分或小块化的法律失去效力。在最好的情况下,彻底的土地再分配只能被认为是土地使用方式的彻底改变,借助于它的冲击影响可以克服在现实不平等制度下存在的阻止更密集地使用劳动的障碍。
如果认为将土地彻底地分给耕种者不仅仅在政治上是不现实的,而且还受到一些实际问题的困扰,那么土地的国有化可能是非常合适的方法。用这种方法可以克服土地所有权过于分散和土地过于零碎的问题,可以推行合理的使用土地以及土地的规划,水利灌溉的潜力也能有效地得以发挥。但彻底的土地改革意见的考虑,虽然其本身十分有意义,但在政治上是不恰当的。这样的政策仅在共产主义革命发生后才会采用。这种方法在南亚的结果不会像在苏联和中国发生的那样成功。在苏联和中国,组织和准备的考虑时间先于共产主义政府掌握政权及其土地所有权的巩固,从理论上讲,共产主义也没有提供可以解决南亚农业问题的方法。
我们十分怀疑是否能设计出一种方案堪称大家都满意的理想方法。然而,我们相信现实中正在执行的农业政策以及讨论中最为主要的、可供选择的方案都不可能导致我们如此紧迫需要的这种改革。我们怀疑,我们能提出一个试验性框架,并在这个框架内想出农业政策的新方法。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想到了印度这样的国家。
迄今,农业政策已导致了最严重的两个问题:平等在现实中没有实现,其结果是人民已变得沮丧而玩世不恭;与此同时,效率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报偿。
在这样的情形下,第一个结论是,政府必须制定明确的政策,并保证政策的真正实施。第二个结论是——由于对彻底的,或者任何现实相当有效的土地改革既没有政治的意愿,也没有行政财源——通过允许和鼓励先进耕作者获得其进取精神和劳动的全部报酬的方法,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和依靠不同的政策手段处理平等和制度改革的基本问题,进行有利于资本主义耕作的慎重的政策选择可能更为可取。
支持沿着西方道路发展农业的政策必须清楚地与自由放任主义加以区别。实际上,这一政策主要是要求改革现状,正如我们已在别处表明的,南亚的农业的经营是集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经济组织模式中最不利的特征于一身的典型的准资本主义形式。
首先,真正的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不能容忍人群中一部分人消极和寄生的土地所有制,这些人消耗农业的部分剩余。但又丝毫不对生产效率的提高作出贡献,实物交税必须废除。虽然排除滥用不在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以及一些明明不是耕作者,但又自称是耕作者的人借用居住所有权的情况,是十分困难的。但是,通过税收体系,向不参与农事的土地所有者课以罚款,或通过法律禁止今后土地所有权转给非农业人员和非乡村居住者等手段是可以防止许多这样的问题的。
后一种类型的法律存在于许多民主国家之中,例如瑞典就是一个,在这些国家中,即使存在有害的遥领地主制度其规模也十分有限。我们推崇的改革不会剥夺任何人的任何东西,但必须禁止一些并不准备成为耕种者的人非法购买土地,并特别禁止城市的居民获得土地。实际上,下述情形是南亚各国权力情况的主要征候,是形成各种思想过程的反映:遵循社会与经济革命和实行“耕者有其田”的传统方式的激进声明层出不穷,但是这种直截了当而切实可行的改革路线尚未进行过严肃认真的辩论.
执行过程中可以想象到的疏忽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对此也不存在任何幻想,但这种方法比战后年代中推行的政策有更值得介绍的地方。一般说来,战后有关农业改革的政策把农业土地的规模作为基本的标准。我们提议把土地的机能使用(functional use)的标准作为替代物。如果大规模的所有权能保证效率和生产率的真正提高,从本质上讲,这种所有权不能被认为是有害的。效率和名符其实的工作参与的机能检验必然比上地规模的静态检验要好得多。
真诚地模仿在西方各国逐渐形成的、资本主义实践中控制和约束机制的愿望——即使仅仅是没有完整地贯彻——必然提供一些值得重视和优于当前正在盛行的政策和惯例的方法。
正如我们已经表明了的。在强化农业生产的目标与吸收更多的劳动投入之间没有必然的冲突。然而应该认识到,在一些情况下这样的冲突可能发生——例如,在不加控制地引进机械化的进程中。如果机械化对劳动的取代带来不良的影响,那么起决定作用的政府可以制止它的使用。
在真正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制度的发展中不含有企图维持现状的内容,但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虽然在通常讨论的方案中存在不同的种类,但这种发展必然被认为是完全彻底的土地改革。这样的道路应鼓励土地所有者也成为耕种者,或者至少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真正的农业企业家。尤其是,这样的政策必须有利于实物交租制度的逐渐废除。从相反的观点看,农业工人应得到资本主义农业体系中受尊敬的地位。毫无疑问,除非对勤奋的体力劳动和特别是对受雇者的工作的传统轻视从经济体系以及人们的思想中予以清除,南亚长期的农业进步是不能实现的。
在进行这种类型的“土地改革”中,建立保护农业工人的措施与在部分土地所有者中创立真正的企业家是同样重要的。通过这样的一些方法,这种农业体制可逐渐地获得“福利资本主义”的特征。这一计划中应予最优先考虑的是这样一个纲领:将小块土地——以及尊严、生活的远景和独自的收入来源——给予社会低阶层中没有土地的人们。即使在这一地区人口十分密集的国家里,将没有耕种、浪费的小块土地分给没有土地的人也是可能的。在某些情况下,现有土地的附近也有可供分配的土地。目前占有土地的方式完全不需要严重地打乱——有些地方甚至完全无需打乱。但在一些人口特别稠密的地区,一部分人口的重新安置是必要的。
依据这些限制起草的、有节制的土地重新分配的方案,远不如人们一般讨论并进行立法的彻底土地改革的方案,但有两个要点是可取的:第一,这个方案通过允许土地所有制结构中被剥夺了土地的人们生产一点实物作为收入,向他们提供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险形式。第二,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方案依照产生问题的根源,向身分和地位的制度和态度问题展开进攻。没有土地的人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由拥有并使用土地的权利,在这些有限地重新分配土地的方案中是最为基本的。如果村庄中的合作形式打算用各种方式控制这个基本要求,如同印度的计划一样,那么方案的核心目的会遭到破坏。非常有限的土地再分配不可能立即解决下层社会地各种问题。下层社会的人还需要从其他的地方——从农业劳动力的雇用或从其他类型的乡村工作中——得到补偿收入。然而,劳动力会寻求不同于现在所占有的职位。一旦他们的地位有所提高,他们可能采取积极的态度对待他们的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农业产出和效率长时间的进展只有在引导南亚人民接受工资雇用是经济进步的、正常和健康的这一事实之后,才有可能取得。毕竟在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大量人口是通过为他人的工作而增加收入,同样。南亚的人民必须知道,工资赚取的需要既不是荒唐的,也不是意味着身分的下降。但对这个现实能有效地接受之前,有必要——通过土地所有权——给予那些失去尊严的人们以尊严。事实上,这个建议相当于一种适用于南亚各国环境的非货币社会保险和先进的社会体制。这个建议会提供一些希望,阻碍进步的基本制度和态度中的一个威慑因素将被减弱,并可能制定出十分明确的发展方针。如果建议能顺利地推动农业的发展,它必然能确立将来约许多劳动组织的正式形式,甚至在农业中,将十分有利于工人们保护和发展自己的兴趣.随着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如同西方和共产主义国家已经发展的社会保险先进形式一样,也可能变为可行而有效。
我们勾画出的行动路线要求从西方国家已取得胜利的、推进农业发展的一些方法中选择一个恰当的方法,并结合针对南亚的态度和制度的实际状况所制定的政策。这展现了“福利资本主义”农业方面的改进形式。我们所建议的方案和许多国家,或者在联合国所讨论的方案相比显得没有那样自以为是,但我们的计划会比任何在南亚执行的方案更加彻底,并可能在提高农业效率方面促进经济和社会结构向更为平等和灵活方向发展的目标方面更为有效。
在政治上,指引农业政策沿着这些路线前进的远景极不明确。南亚各国最为可能的发展不容置疑是当前方针的继续。在“社会和经济革命”的旗帜下,土地改革和其他制度的彻底性质的变革,将会继续给予讨论,并且在某种情况下,以某种形式颁布法律。但很少的改革将实际完成,并且政府的政策和政府控制鞭长莫及的问题(诸如劳动力的增长)可能产生更大的不平等。土地所有权未来不安全的状况还将继续维持,这个问题本身也会阻碍生产的发展。
在盛行的激进思想抱负与实际的成就相脱离的时候,其有害影响是阻碍现实主义的思想和有关实际的、合理的基本政策的争论。然而非常需要这种政策,即为避免重大的失误,这些正在成为必须的政策应从我们这里,以及本书的其他章节的分析中得到明确的启示。
[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
第18章 传统农业以外的劳动力使用
和农业部门一样,南亚经济的非农业部门也深深地受到殖民主义时代的影响。欧洲人随同他们的侵入带进了他们自己拥有的各类轻工业的生产,以及数量很大的农业加工工业。这些工业的生产能力不是很大,但其趋势却对传统的城市手工业带来了压力。这不仅体现在机器制造产品带来的新的竞争力上,而且前殖民主义统治者所维持的对民族手工业的支持也同时减弱了。虽然手工业因上述原因而衰退,但传统的制造工业却没有消失。在所有的南亚国家中, 传统的制造工业仍然是制造工业的主导形式,特别是从雇用劳动力所占的比例来看更是如此。
这些手工业有吸收许多当地农业现代特点的趋势。与他们的前辈一样,当代的手艺人工作的绝大部分使用原始的工具,依靠手工完成。与农民一样,许多为销售产品而生产的手艺人都控制在借贷者、原材料供应者以及收购并推销其产品的中间商的手中。许多南亚手工业作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他们经常雇用劳动力来弥补家庭人员的不足,但雇用的工人经常来自少数民族。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受雇人员生活在雇主家中,他们的地位十分类似于仆人,他们不仅参加生产,还要从事家务劳动。
在南亚,人们可以发现一些组织得十分好的企业,这些企业一开始就是由欧洲人、亚洲人(如中国人和印度商人)创建、筹资和管理的。近来,许多这样的企业都被当地人或者政府接管了。一些例子表明,南亚人自己也开始了一些十分复杂的商务活动。但是,西方的经济组织形式(甚至在旧殖民主义飞地的部分孤岛上建立的),也不能完全不受到本地社会和制度的环境影响。西方的经济制度和策略传到南亚后,都会发生相当大的变化,他们对南亚劳动力使用的影响常常完全不同于在西方的正常条件下所出现的那样。
首先,在殖民主义时期,欧洲人在招募和雇用地方劳动力上的困难促使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方法。一些伪装下的强制方法经常被用来招聘、雇用劳动力。过去的低工资常常迫使人们离乡背井。这种方法可能节约了受雇人员的工资,但同时也造就了一支不稳定的劳动队伍。在那些年代,工作时间漫长,工作条件也十分恶劣。独立以后,许多南亚国家通过制定法律以改善这些环境。但是,整个南亚依然存在着法规中描述的情况与现实状况的巨大差异。仅仅有一些随机选择的、对工业企业中雇用的少数民族雇员生活状况的临时检查,这些检查是为了发现企业中不利于实现最大效益的住房、卫生和营养状况的。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似乎也没有有效地执行。
广而言之,南亚的管理状况也没有能够创立一个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的环境。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大型企业的企业家,无论是欧洲人,还是亚洲人,都倾向于采取大的不在地主的态度。虽然这些人也有意识地比典型的不在地主更多地控制企业里的投资,但他们在日常的管理中还是可能不进行直接管理。大量的职能工作直接由西方经济学称为有广泛自由决策权力的管理人员去完成。
除开这种管理的形式对经济中现代部门的增长和扩展的可能性的影响,它也对劳动效率产生了一些,虽然不是十分明显的影响。在现代的西方环境中,工会运动作为增进工作条件的标准化的潜在工具,已经出现。在南亚,弱点就是现代制造部门的工会运动的统治特点。虽然许多相互依赖的因素以此为基础——在这些因素中,工人由于在经济上和社会上都要依靠其雇主,而且失业现象又很严重对,工人讨价还价的困难很大——这必须部分地归因于本地包工头的管理问题。作为包工头的权力,他们对较多的工作流动率负有重大的责任。包工头的重要地位也会阻挠统一劳工组织的形成,这是因为工头自己——他们在不同环境中可用他们不可怀疑的才能去组织工会——享受现状的既得利益。
显然,甚至在“现代”或者“组织起来的”工业部门中,支配劳动力的使用和影响劳动成果的力量与当今典型的先进经济以及西方分析模型中所预料的力量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尽管使用了资本主义的技术和组织形式,甚至许多组织形式已大大地超过了本地经济机构的状况,但现代的部门也不能避免其外部的广泛影响。许多现代化的企业,尽管是飞地,也不能完全地与南亚社会和经济的生活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