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在目前追求她的男生中,却没有她满意的对象。
她满意的对象已经圈定了一个——康子勤,但他却不会来追求她。如果她希望和他有进一步的接触来往,就只有她放下淑女的矜持含蓄,大胆主动地去接近他。
换而言之,做淑女只能蹲在原地守株待兔,不做淑女则可以满树林撒着欢地跑来跑去抓兔子。
呃——把康子勤比喻成兔子好像有点不妥,把爱情比喻成抓兔子好像更不妥。其实爱情和狩猎是一码事了,过程都是追逐,结果就那么两个。一是猎物到了手,辛苦半天也算值了;二是猎物没到手,白白辛苦了一场。
苏一很为难,她修炼多年的淑女形象,舍不得轻易放弃。倘若放弃了也没有赢回爱情呢?这是一件冒险的事。但是,如果不试一试,永远都不会知道是否有成功的可能。
为了爱情,苏一决定豁出去拼了。
爱情多像革命,总是那么容易就让年轻人热血沸腾勇往直前。任何牺牲都在所不惜。
下定决心的第二天,苏一跑去付诸行动了。
在人来人往的图书馆门口,她大胆地拦住康子勤自我介绍:“你好,我叫苏一。是中文系的大一学生,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既然打算要倒追康子勤,苏一干脆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行动放在明处。让大庭广众下的睽睽目光都来见证她的决心。情场如战场,也需要破釜沉舟义无反顾的勇气。
康子勤怔住了。新世纪的校园风气极开放了,有男追女亦有女追男。只是女生追男生,多半不如男生追女生那么大胆直接,大都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答答。他只是接过一些女生的情书,这样面对面直截了当地要求做朋友,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何况对方还是中文系有古典淑女之称的苏一。他意外得久久回不过神来。
周围经过的学生们都饶有兴致地停下来,如看戏般津津有味地看着他们俩。这场面确实带几分戏剧性,由不得人们要旁观这场好戏。
康子勤便有些尴尬了,勉强一笑,顾左右而言他:“苏一,你这个名字好特别啊。”
“我爸说我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就取名叫苏一。将来如果再生第二个,就叫苏二,第三个就叫苏三……这样排下去起名特别省事。”
康子勤脸上的微笑自然些了:“苏一苏二苏三,可以直接去唱起解了。”
“可不是嘛,可惜国家只让生一个。所以我们家只有我这个苏一。”苏一笑盈盈地指着自己的鼻尖。
苏一居然这么活泼,有些出乎康子勤的意料。传闻中,她是笑不露齿温婉沉静的一个淑女。难道传闻有误?不过,无论她与传闻符不符合,都和他没关系,他知道自己心里已经喜欢上了另一个人。
“对不起,我有课要先走了。”康子勤想快点脱身。
苏一拦住他问:“那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朋友,可以呀!我在学校有很多朋友,再多你一个也没什么。”
康子勤刻意加重强调“朋友”的普通,苏一却笑得极明媚:“太好了,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我会经常来找你的,朋友就要多走动。”
中文系的古典淑女苏一,突然变得前卫劲十足,大胆地公开倒追计算机系的康子勤,成为校内一大新闻。一群被她闪在半道上的追求者,惊闻芳心已经有所属,哗啦啦碎了一地玻璃心。
苏一从此成了康子勤的小尾巴。他若是形,她即是影,他若为虎,她即为伥。但凡有康子勤出现的地方,十步之内,必有苏一。旁人若有侧目非议,她就瞪圆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我们是朋友哇,朋友不就是常常在一起的嘛。”
*** ***
有这么一句俗话: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可是苏一追求康子勤的过程,却并不是这样的。他完全不被她打动,简直像隔了蓬山一万重般难以接近。
是,她天天出现在他身旁。他上篮球场,她给他送矿泉水;他上图书馆,她帮他占座位。从教室追到寝室;从寝室追到食堂;从食堂追到图书馆……校园建在山间,面积极大极广,数栋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各个楼馆都分得很开。衔接其间的马路多是曲径,千回百转的山路十八弯。苏一天天追逐着康子勤辛苦跋涉在校园的东南西北,感觉已经山重重水重重,跋山涉水无数重,但就是靠不近康子勤的心。
他始终将她放在普通朋友的圈子里,甚至还不如普通朋友。因为知道她的心,他反而刻意与她保持距离。她待他的百般好,他永远只是客客气气的一句:“谢谢。”
多么令人沮丧,苏一沮丧得无以复加。
有气无力地回到宿舍。学校的住宿条件很好,新建的公寓楼,全套崭新的室内装修,带阳台和卫生间,有电话。四人一间,各据房间一角。每人一套组合式的床与桌,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
屋里只有唐诗韵一个人,正坐在她的桌前写毛笔字。一张雪白的竖行纸笺上写满了簪花小楷,她又在给飞行员男友写情书了。
斯年斯月,日渐普及的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正在取代传统的通信方式。还能收到一封手写的情书,还是用簪花小楷写的墨字,这真是太过难得。有时候,苏一会怀疑唐诗韵是不是坐了时空穿梭机,从古代跑到现代来的。
唐诗韵对此笑道:“没办法,他们军校不能上网也不能用手机。所以我们只好为中国邮政作贡献了。”
看到苏一回来,唐诗韵马上收拾信笺不写了。
“你继续写呀,我在床上躺着不打扰你。”苏一边说边爬上她的床。
“我已经写完了。”唐诗韵把信笺塞进她的抽屉。
“唐诗韵,你真幸运。”
苏一没头没脑的一句,让唐诗韵一怔:“怎么说?”
“爱你的人就是你爱的人,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啊。不像我,爱我的人不是我爱的人,我爱的人又不是爱我的人,阴差阳错不合拍。”
唐诗韵宛尔一笑:“不要急,慢慢来。千山万水人海中,你总会遇见自己的真爱。”
千山万水人海中,总会遇见自己的真爱。这话乍一听,感觉概率好小好小。就如张爱玲所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间,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算算看,要于千万年之间赶上那一刻,又要于千万人之中遇上那一个,这概率是千万分之一呀!又怪不得徐志摩会感慨万千: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一代才子如徐志摩,都要认命啊!
苏一侧着头想了老半天:“唐诗韵,你说康子勤是不是我的真爱。”
“我觉得真爱应该是你爱的人同时也是爱你的人。”
“用这个标准的话,康子勤显然不是了。”
“你说过他不是爱你的人,那他应该就不是属于你的真爱。”唐诗韵谨慎地给出意见,“不如……另外再找,找到一个既是爱你的又是你爱的人为止吧。”
康子勤曾给唐诗韵写过情书,她在回信中感谢他的爱,再简单说明一下她已有相爱的男友。委婉地拒绝了他。他尊重她的意愿,选择了知难而退。可是人退了,心却没有退,他充满爱意的眼光依然处处追随着她。
唐诗韵便知道苏一追求康子勤是不会有结果的,好心想要点醒苏一。
“另外找?”
“是呀,另外找。爱情必须是双方面的,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再怎么爱下去也不可能会有结果。”
苏一不同意她的话:“我觉得单方面的爱一直坚持下去,也可能会打动被爱的那个人。不能一言蔽之说没结果。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年轻的心,总以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却不知道有一些付出永远不会有收获。比如爱情。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下)
3、
苏一一如既往地追求康子勤。
从金秋十月追到寒冬腊月,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她的心思全放在这上头了。从她开始看言情小说就憧憬的白马王子呀!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类似的人选出现。她把攒了那么多年的劲都使出来,没想到,最后却得到一个令她气愤的结果。
有人告诉她,康子勤说她虽然人长得漂亮,颇有几分古典美,可惜骨子里却没有古典气质。
苏一简直要恼羞成怒,康子勤居然说她没气质?她要不是为了他,她会没气质?想她刚进大学校园那会,古典的淑女气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要不然也不会和货真价实的古典淑女唐诗韵并称为中文系的“绝代双骄”。为了追求他,她忍痛割爱放弃了自己修炼多年的淑女气质,结果……结果康子勤这个混蛋,到头来却嫌她没气质。
爱情这个东西有时候是不能为之牺牲的,纵然再如何百般牺牲,也讨好不了对你完全无心的那一个人。
不由自主地,苏一就想起曾被钟国说过她从骨子里就不是淑女,没想到现在还要被康子勤批评没气质。一下子她就把康子勤恨了个牙根痒痒,马上毫不含糊地把他和曾经的钟国一样划入了‘仇人’行列。
如果说初见康子勤时,爱如闪电,一下就照亮了苏一的心。那么此刻恨似惊雷,一下就把苏一打得身也成灰心也成灰。
遭此打击,若苏一骨子里真是那种温良恭俭让的古典淑女,一定只会伤心得迎风洒泪对月长吁。可是苏一性格中先天性的东西是刚与烈,小小年纪时,一口气咽不下去就能和钟国打得你死我活。如今表面的温柔恬静是后天才修炼而来的道行,而且这道行尚浅如五百年的青蛇精。端午节的一杯雄黄酒能让道行不足的青蛇显了原形,康子勤一句‘没气质’也让勃然大怒的苏一原形毕露。
反正也被人说了没气质,气鼓鼓的苏一索性不枉担了这个虚名。怨气冲天地冲到篮球场,看着那个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影,往日的心神俱荡半点皆无。价值观一下变回从前,打篮球的人都和钟国一样讨人厌。她双手一叉作茶壶状,指名道姓地呼呼喝喝:“康子勤,你出来。”
球场上本来正打得热火朝天,被苏一一声河东狮吼,无论是场内的还是场外的人一起定住,所有的眼睛都朝着她望过来,再望向康子勤。大家的视线围着他们俩,满是疑惑猜测地转来转去。
康子勤有些怔仲,不明所以然地朝着苏一走过去:“干吗?”
苏一的手指几乎要点到他鼻子上去了:“你说我没气质?”
康子勤脸上浮出几分尴尬,不明白何以自己背地里说的话,会传到她耳朵里去?好了,现在人家兴师问罪来了。这年头,宁可说女生不漂亮,也不能说她没气质,气质可是凌驾于美貌之上的。怪不得苏一这么生气。
他自然不会知道,苏一对此比别的女生更敏感。这一语简直是捅到她肺叶子上去了,当下几乎是雷霆大怒,怒得一下子就把对他的喜欢光速转化成了恨。
康子勤本来想道歉,但是一看苏一这么恼怒的样子,突然间心念一转:就把她这么得罪了岂不是更好,从此一拍两散,她再不会来苦苦追求他了。他也实在是被这个穷追不舍的女生追烦了追怕了。于是避重就轻地反问:“你看你现在的样子,算是有气质吗?”
苏一本就是存着破罐子破摔的念头来的,当下更是毫不犹豫:“是,我没气质。”
说完劈手夺过身边一个女生手里的矿泉水瓶,飞快拧开盖对着他的脸一泼:“不过没气质也没什么坏处,泼你一脸水我心里那个痛快,比做淑女痛快一百倍。”
康子勤被泼得一时半会都回不过神来,完全怔住了。周围一干观众齐齐作瞠目结舌状。如果这个动作是由外文系那个素有‘中国辣妹’之称的吴嘉丽做出来,大家可能都不会这么吃惊。但是中文系曾有古典淑女之称的苏一,突然变身为一匹胭脂烈马,由不得跌破众人眼镜。
苏一一瓶水泼得点滴不剩后,再对着众人君临天下般一挥手:“现在我宣布,我不喜欢康子勤了。从今往后,他是他我是我。”
然后转身走人,来的时候威风,去的时候潇洒。就这样干脆利落地结束了她最初对一个男生的迷恋。
从篮球场出来,心情不好的苏一跑到学校电脑房上网。
高考后的暑假里,她学会了网上冲浪和使用QQ。QQ名起得诗意无比——婉若清扬。每回她只要一上线,音箱里的咳嗽声马上一连串一连串地响,都是加她为好友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男性。聊不了几句就直奔主题:MM多大了了?MM有电话吗?MM可以见面吗?
第一次用QQ有人来打招呼说话时,苏一非常兴奋。感觉好新奇好有趣,渐渐地发现都是这样千篇一律的聊天内容,一个个都像在查户口似的刨根问底,就越来越觉无趣。后来,她学会隐身上线,学会设置认证,不再什么人都加到好友栏,也不再什么人都聊了。一般上线都是去高中的校友录看看,和分布到五湖四海的老同学们聊聊天谈谈近况。
然而,或许是因为她的网络名字起得很有诗意与美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有美一人’。所以殷勤前来打招呼的人,申请为好友的人,依然络绎不绝。只要她的头像一亮,马上有很多头像跟着闪现,QQ响得叮咚不休。有时让她不胜其烦。
这回一上线,苏一就把名字给改了。改成‘我是地雷’,个性签名那里换成‘刚刚雷死了一个人’。
康子勤如此打击她,就别怨她像颗地雷般地炸了,炸他一个焦头烂额。
这个名字一换上,耳根清静多了。这名字不像是美眉的网名,再没有往日那些老是腻腻歪歪缠着要聊天要加好友的登徒子前来骚扰。估计那句看起来颇有杀伤力的个性签名也功不可没。
老同学们居然没有一个在线,苏一无聊地在网络上东逛逛西看看,正准备要下线时,QQ上有一个暗暗的男生头像如烛光亮起来:“地雷地雷,我是天雷,你才雷死了一个,我刚雷死了一批。完毕。”
这个人的QQ名,果然与苏一的对应,他就叫‘我是天雷’,个性签名也直接套用她的——‘刚刚雷死了一批人’。
苏一哑然失笑,在QQ上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有趣的聊天对象,应对得如此诙谐。马上十指如飞地回复:“天雷兄的效率之高,小妹我只有甘拜下风。佩服佩服,完毕。”
“地雷妹,到底是谁那么不小心把你给引爆了?”
“别提了,反正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
苏一一边聊着,一边信手点开“我是天雷”的个人资料。很详细呀!生肖、血型、星座、生日、毕业院校……等一下,他填的那所高中毕业院校怎么和她一样?居然师出同门。仔细一看,她陡然有所察觉,忙跑到QQ校友录上查证一下,果然,“我是天雷”这个QQ号码是钟国的。
“钟国,原来是你!!!!!!!!!!!!!!!!!!!”
4、
对于苏一的惊讶,钟国显然感觉很意外:“苏一,你不知道是我????????”
“我怎么会知道是你?”苏一没好气。
“QQ校友录上有我的号码,我以为你认得呢。”
“我怎么会认得,我从不关注你的号码。”
“怎么这样啊,我们不是和解了,是朋友了嘛。怎么一点都不关心我?”钟国打出一个嚎啕大哭的表情。
“对不起,朋友太多了,关心不过来。泛泛之交就搁一边了。”
“我们还算泛泛之交?苏一,要论交情深厚,没有人比我和你更深更厚了。我们从小就认识,十几年的交情啊。”
“是呀,钟国,我们从小就认识。你还记得小时候打架你硬生生拔掉我一小撮头发吗?告诉你,我头皮上这块地方至今长不出头发来。都是你害的,你还来跟我论交情。我没继续拿你当阶级敌人已经很客气了,这还是看在申奥成功的份上才‘大赦’了你。”
“可是苏大小姐,我手臂上至今也还留着你的牙印呀!咱们应该算扯平吧?不要这么幼稚了,咱们都是大学生了,还在这里翻儿童时代陈芝麻烂谷子的旧帐干嘛!说得开心的事吧,你在大学里,有没有交上男朋友啊?”
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苏一气冲冲:“我有没有交男朋友要你管?懒得理你,闪人。”
苏一跑来上网本来是想找人聊聊天,排遣一下受打击后的郁闷心情。谁知这么倒霉遇上了老对头钟国,还张口一问就问到她的痛处,她再不走简直就是找气生。
“苏一,别急着走哇。”
“马上要放寒假了,你什么时候回南充?”
“我从北京回来,要到成都转车回南充。”
“你不如等我一起走,路上有个伴也有份照应不是。”
钟国一句接一句飞快地向苏一发送消息,她却看得嘴一撇:跟你一起走,我才不干呢。
苏一直接下线走人,根本懒得回复他。
苏一回到宿舍,看到三位舍友都在。唐诗韵一惯的淑女本色,双膝并拢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在听许素杰手舞足蹈地说什么。周虹则趴在她的床上,双手托着下巴兴致勃勃地听。
苏一推门一进去,许素杰马上叫:“女主角来了,让女主角亲自说,不必我再转播了。”
一听就知道许素杰刚才是在跟她们说她在篮球场当众与康子勤决裂的事。大学校园里,什么事都没有这种事传得快。苏一有心理准备,作豪迈状拉张椅子坐下:“这有什么可说的,已经结束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姐妹们,从今往后你们再别在我面前说康子勤这三个字啊!”
许素杰猛夸她:“苏一,你真是好样的。说追就追说结束就结束,拿得起放得下,姐姐我不能不夸一夸你。”
许素杰是江西南昌人,复读一年才考进来的。她快二十岁了,是宿舍里年纪最长的女生,便时时以姐姐自居。
宿舍里年纪最小的是周虹,才十七岁。可最高的也是她,足有一米七。窈窕修长的身材走在校园里,回头率也蛮高的。她是四川宜宾人,一个模样甜甜心直口快的川妹子。因为她年龄小,因为她名字里有个“虹”字,许素杰送她一个外号“虹彩妹妹”。
周虹说起话来麻利爽快如放鞭炮:“得了吧,许姐姐。苏一哪是什么拿得起放得下,我怀疑她根本就没有真正喜欢过康子勤。不过是一时被他搅得心乱乱,自以为就是喜欢了。所以猛追。要是真正喜欢上了一个人,绝对不可能这么云淡风清地说放手就放手。”
苏一一愣,是这样吗?她对康子勤真得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吗?好像真是这么一回事呢,听到他对她的评价时,她没有伤心只有气愤,毫不犹豫地就去跟他决裂。当初她会喜欢他,是否,是因为他那么符合她憧憬中的意中人影像?那是她自书本里、荧屏上、银幕中,用那些才子英雄做蓝本,用想像的丹青绘就的影像。康子勤简直就是这影像的实体,所以在她眼中,他就是自己的那个白马王子。可他却让她那么生气,现在他在她眼中已经不是王子了,而是一只青蛙。
“就算苏一没有真正喜欢过康子勤吧,但她到底曾为他做过那么多事。那段时间她简直是他的小跟班,那付唯恐伺候不周的模样我看得都生气。至于嘛,自己一朵花似的又不是没人追,倒去贴他康子勤的冷屁股。我非常非常地怒其不争。现在这样很好,苏一,姐姐我张开怀抱欢迎你迷途知返。”
许素杰大一两岁,思想显得更成熟些,不像一般的大一女生满脑子玫瑰色爱情梦想。而且她有点女权主义,特别看不上女生追着男生跑。苏一迷途知返,她不知多高兴。
唐诗韵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只笑微微地听她们仨发言。但苏一却很想听听她的意见,想起上次她劝她放弃康子勤的话,“爱情必须是双方面的,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再怎么爱下去也不可能会有结果”。真是有道理呀!可是她当时却怎么都听不进去。结果撞南墙了吧!
“唐诗韵,你说,我算不算真正喜欢过康子勤?”
唐诗韵想了想:“苏一,你应该看过《乱世佳人》吧?”
唐诗韵就是唐诗韵,她并不正面回答,借一本小说含蓄又直白地表达了她的看法。《乱世佳人》这部小说中,女主角斯佳丽一直以为自己深爱的人是阿希礼,从而一再忽略爱她的瑞特。直到最后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迷恋的阿希礼,只是她少女时代对爱情的幻想,而瑞特才是她真正所爱的人。
中文系的女生都谙熟世界名著,何况是这样一部名著中的名著。苏一一点就通:“看来康子勤只是我的阿希礼了。”
是呀,多么相似的一幕。明知康子勤心仪唐诗韵,她却像斯佳丽一样硬是要去争取。女人有时在感情上就是那么傻,明明知道那个人心里没有自己,却还是幻想着终有一天会被他爱上。幸好,她对康子勤不像斯佳丽对阿希礼那样刻骨铭心的迷恋。
许素杰却反对:“康子勤怎么能算你的阿希礼,斯佳丽用了整个青春年华去爱他,最后才知道自己爱错了。苏一你比她聪明,你知道及早抽身回头是岸。以后睁大眼睛,好好去找一个属于你的瑞特吧。”
许素杰所言极是。苏一想,以后找男朋友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再行动。要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瑞特,而不是属于别人的阿希礼。
第三章 和平时期(上)
1、
大学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苏一回家过寒假。
她回家第三天,钟国也回来了。他带回不少北京特产,都是吃的东西,什么酥糖啊茯苓饼啊果脯糕点之类。小汪阿姨往几户相熟的邻居家一家送上一盒,笑得很惬意:“是我儿子带回来的北京特产,说让我们尝尝鲜。我们哪吃得了这么多,大家一起尝尝鲜吧。”
苏妈妈吃了钟国带回来的北京酥糖后,猛说他的好话:“钟国这孩子真是长大了懂事了,还知道大老远的从北京带东西回来孝敬父母。苏一,你从成都连一根鹅毛都没带回来给我。”
苏一只得赔笑:“都是一个四川省,成都和南充的特产大同小异,没什么可带的。”
“没什么可带的,那带东西是单纯的带东西吗?那是讲心意的,你压根就没那个心。养你这么个女儿还不如人家养的儿子懂事体贴。”
苏一唯恐妈妈再上纲上线,忙举双手投降:“下个学期放假回家我一定带,一定一定带。”
说完唯恐妈妈还要疲劳轰炸,苏一赶紧换鞋子出门:“老同学叫我去吃火锅,先走了。”
*** ***
苏一和几个高中时的女同学一起在火锅城吃火锅时,看到不远处的一桌竟是钟国和他高中时那帮形影不离的哥们。杨钢眼尖,一眼瞄到她们这桌,马上嚷起来:“苏一,宋颖,你也在这里呀!”
苏一同桌的那几个女生,除了宋颖外,其他都是文理分科后的同学,杨钢不认识。所以只叫她俩的名字。
杨钢一叫,那桌的几个男生纷纷转过头来。钟国一眼看到不远处的苏一,眼睛一亮,笑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
都是同校同届的高中毕业生,又凑巧在同一家火锅城遇上。于是两桌并一桌,大家坐在一起边吃边聊。一顿火锅足足吃了三四个小时,夜里十点了才结帐出来。按照各自回家的方向,杨钢安排了男生负责送女生回去。苏一不用说是分配给了钟国,还有谁能比钟国跟她更顺路?
从火锅城回家属楼路不是太远,走大街大概要二十分钟。如果穿过一条小巷的话,十分钟不到就到家了。只是小巷光线比较偏暗,巷中那条千疮百孔的水泥路也不太好走。钟国问苏一:“你说,走小巷还是走大街?”
苏一考虑了一下,走大街要多一倍时间,她宁愿走小巷。
“小巷里可能有狗喔?”钟国似乎不希望她走小巷。
“有狗怎么样?我不怕它。”苏一白天曾经走过几次那条小巷,根本没听到过狗叫声,钟国一定是在吓唬她。
钟国一本正经:“好,你不怕狗就好。那我们分工吧,一会在巷子里如果遇上拦路的歹徒,我上。要是碰上拦路的恶犬,就你上。OK?”
苏一头高高一扬,才不被他吓倒:“OK就OK。”
钟国看着她笑:“苏一,你就是爱逞强,尤其爱在我面前逞强。”
苏一头一扭,蹬着小皮靴蹭蹭蹭几步就拐进了小巷,钟国边摇着头笑边大步流星地跟上。
小巷走了不到一半,突然有狗吠声响亮地传来,撕破了寂静的夜幕。苏一冷不丁吓了一大跳,马上顿住了脚步:“真的有狗?”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你不是说不怕吗?现在该你上了。”
钟国好整以暇地抱着双臂看她,眼睛里全是笑意。他走过几次这条夜巷,知道巷子里有好几户人家养了狗,入夜后有行人经过就会汪汪直叫。不过都是关在院里叫,不会跑出来咬人,就是听起来比较吓人。所以他毫不担心,只乘机逗逗苏一。
苏一确实不怕狗,可那仅限于白天。看到马路上有狗她可以泰然自若地走过去。可是晚上,又是在这样阴暗的小巷里,狗吠声声,响得格外让人心惊肉跳。不知哪个阴暗角落里就会冷不丁蹿出一只狗来咬人。她怎么可能不怕?
“你要是怕的话,现在退回去走大路还来得及。”
苏一权衡利弊,顾不上钟国一脸促狭地笑,忙道:“那我们还是退回去吧。”
他们正准备往回走时,小巷里的狗吠声突然朝着他们这边的方向来了。扭头一看,昏黄路灯下,一只大狗正旋风般地逼近。边跑边叫,狗嘴里尖而利的牙齿在黑夜里闪着碜人的寒光。它浑身脏兮兮的,显然是只流浪狗。
钟国一愣,没想到今晚这巷子里居然蹿出一只流浪狗来了。而苏一一眼看到那只奔近的狗,第一个反应就是逃。啊的一声尖叫后,她转过身拔腿就跑。
“苏一,你别跑。”钟国一把却没抓住她,看着她在巷里飞快奔跑的身影,扼腕不已:“苏一你这个笨蛋,你不知道狗专爱咬跑的人吗?”
狗是一种好奇心旺盛的动物,当它看到奔跑的人、小猫或滚动的皮球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兴趣前去追赶。既是一种游戏又是一种猎捕。苏一这一跑,确实是给自己招麻烦了。
苏一并不是不知道狗专爱咬跑的人。可是看着一条大狗张开血盆大嘴咄咄逼近,如果不跑岂不是坐以待毙,所以不管不顾地转身就跑。
已经跑了,已经惹上狗来追了,这时候再叫她停下不可能了。钟国只有飞快地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拖着她跑。两个人和一条狗在小巷中展开了赛跑,只是足下的巷道实在不是赛跑的好跑道,坑坑洼洼,对狗的影响不大,对他们的影响可就大了。尤其是苏一,没跑多远她就脚下一个踉跄,被不平的路面给绊倒了。
钟国一把拖起苏一时,狗已经追得近在咫尺。他抬头一看,看到路旁有一个一米多高的大垃圾桶,已经塞得满满当当,马上不假思索地抱起她往上头一放。活像扔一个特大号垃圾。这时狗已经扑到他身后,顺势朝着他的屁股就是狠狠一口。
“哇——”钟国倒抽一口冷气,转身一脚用力对着恶狗踹出去:“你咬我,你居然咬我。来,现在我们单打独斗,看我怎么收拾你。”
一人一狗打起来了,处在高高的垃圾桶上的苏一暂时处于安全地带。她一眼睁睁地看着钟国被狗咬了,又惊又怕又气,马上顾不得腌脏,毫不犹豫地抓起垃圾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朝狗砸,以此支援钟国的对狗作战。空的酱油瓶呀,掉了把手的瓷茶杯呀,废弃的电灯管啊。最后被她翻出一个沉沉的折凳凳面,她使出全身力气对准那个狗头砸过去:“死狗,你去死。”
那只狗被她砸得呜呼倒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后,爬起来卷起尾巴顺着墙根摇摇晃晃地溜了。
苏一从垃圾桶里跳出来,马上问钟国:“你要不要紧?狗咬得痛不痛?”
本来她是想看看他的伤怎么样,可是那只死狗,偏偏咬在尴尬的部位。钟国摸着自己的屁股笑得窘:“没什么,好在是冬天,身上穿得厚,狗只把我的裤子咬破了,没有把我的肉啃去一块。没见血,算是运气了。”
“没有咬破皮吗?”
“应该没有吧,回家看了才知道。”
“那我们赶紧回家吧。”
不用说,钟国和苏一的模样回到家让父母大吃一惊。苏一在垃圾桶里折腾过,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而钟国跟狗搏斗过,裤子被狗牙咬破了,身上的外套也被狗爪抓得污痕处处。
一听儿子被狗咬了,钟爸爸赶紧跟他进了卫生间察看。锋利的狗牙在穿透了一层厚厚的牛仔裤和一层薄绒秋裤后还是抵达了皮肤,在臀部上留下一个比较明显的半圆咬痕,有轻微的破皮现象,伤痕微微泛着血丝。
本着安全至上的原则,钟爸爸第二天带儿子去注射狂犬疫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苏家知道钟国护着苏一被狗咬伤的事后,上门再三道谢,并且要出打针的钱,钟家却坚持不肯收。
钟爸爸慷慨陈词:“是钟国带着苏一这么晚回家,路上有什么意外也该由他出头。男孩子就该保护女孩子。”
苏妈妈便买了一些水果和零食,让苏一拎了去看钟国。
2、
钟氏夫妇都上班去了,钟国一人在家,打开门时看见苏一,他扬眉一笑:“呀,苏一你可真是稀客。”
虽然比邻而居,但是因为两人一直是冤家对头,苏一极少极少到钟国家来。
“我妈妈让我过来谢谢你。”
“那你妈妈不叫,你还不肯贵人踏贱地喽?”
“没有了,我也想过来谢谢你了。那天晚上多亏了你。”
钟国手一挥:“那天晚上的事就不要再挂在嘴边说了,以后你记住看到狗不要再跑就行了。进来坐。”
客厅里在放着体育频道,沙发前的茶几上摊着《体坛周报》的报纸。苏一把手里的东西往茶几上一放,顺手拿起报纸翻一翻:“你怎么这么喜欢看体育新闻啊?”
“因为我爱好呀!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考去北京上大学吗?就是冲着2008年奥运会去的。奥运会是全球最大的体育盛事,我一定要在北京躬逢其盛。”
“你那时就知道2008年的奥运会一定会在北京举办吗?”
“那当然,当时申奥的五个候选城市分别是中国北京、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日本大阪、法国巴黎、加拿大多伦多。”钟国说起这些真是如数家珍,“北京占绝对优势。我一早就认定了2008年的奥运会举办权非北京莫属,果然,第二轮投票北京就以半数通过了。”
苏一突然反应过来:“这么说,那时候你跟我打赌是十拿九稳了?”
钟国哈哈大笑,笑得极开怀:“那当然,只有你这样对体育和时事一点都不关心了解的人,才以为北京无法胜出。”
被他算计了,要是从前,苏一肯定要恼的。可是如今,想起钟国为她被狗咬了,要陆陆续续打上一个月的针。她就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因为这次的夜归遇狗事件中,钟国表现得那么英勇大无畏,护得她毫发无伤,苏一对他前嫌尽释。他们之前的关系,由童年时水火不相容的战争时代;到少年时的相敬如“冰”的冷战时代;到如今总算告别了硝烟的和平时代。
苏一和钟国前嫌尽释后,这个寒假来往得颇为密切。
南充的冬天很冷,且多雨。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有时候一个星期下足七天。苏一最讨厌雨天,一下雨连楼都不愿下。可又偏爱犯馋,老想吃街口那个老婆婆摆摊卖的麻辣串。一串串的豆腐干、海带结、蘑菇、肉丸、藕片等,在麻辣锅里烫熟后味道好极了。她每每一想就要流口水,可是却不愿冒雨出去买。
知道钟国每周一三五总是风雨无阻去街口的报亭买《体坛周报》后,苏一就要他帮忙带麻辣串回来。他非常好使唤,让带什么带什么,听话得几乎让苏一完全不记得这是小时候经常跟她打架的那个小霸王。后来就算天不下雨,她也照叫他不误。
有时,钟国自己买上一大堆麻辣串串和可乐在家里看足球比赛,也会叫苏一一起过来吃喝。边吃边给她讲解比赛的规则,这里头的学问就复杂了,单一个“越位”就听得苏一头晕脑涨。总是吃完了东西喝光了可乐她就溜:“你自己慢慢看吧,我没兴趣。”
苏一那时候的兴趣是看碟。因为寒假的天气大都是阴雨绵绵,她呆在家里没事干,就租碟回来看。那段时间她迷韩剧,看了不少韩国片。后来有一次和宋颖打电话聊天,她极力推荐她去租一套台湾片。
“那套碟叫《流星花园》,现在特别红的一部台湾偶像剧,好看极了。尤其是里面的四个大帅哥F4,我最喜欢花泽类。苏一,你看完后告诉我你喜欢哪一个。”
既然宋颖这么大力推荐,苏一再去楼下的租碟店时,就问起这部《流星花园》来。那个店主居然说:“《流星花园》啊,这套碟太抢手了。我进了两套都全部租了出去,而且还有要租的人预约了。碟片一还回来我就得让他来拿,所以你如果要看还得等上一阵。”
闻所未闻,苏一从来没听说过租碟店里哪套碟抢手得还要预约,一时好奇心大起,有这么好看吗?既然楼下没有,那就上外面街上的租碟店找去。
苏一跑上楼就咚咚咚敲钟国家的门:“下午你出去买报纸时,多走一段路,在街口过去一百多米的那家租碟店帮我租一套《流星花园》回来行吗?”
钟国满口答应:“行。”
苏一得寸进尺:“如果那家说这套碟被租走了,你就再上别处帮我找找行吗?”
钟国依然是那个字:“行。”
钟国出去差不多一个下午才回来,两腿的裤管泥水斑斑。他把《流星花园》交到苏一手里:“你要的这套碟,据说是今年最红的一部电视剧,我走了七八家租碟店才刚好遇到一套才还回来的。”
苏一高兴地接过碟片,满口道谢:“谢谢谢谢,太谢谢了!”
苏一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流星花园》看完了。白天独自在家看上一整天不算,晚上父母睡觉了,她还独坐客厅,抱着被子蜷在沙发上看到半夜三更。真正废寝忘食。
这是一部灰姑娘被白马王子爱上的青春偶像剧,故事虽然简单,却轻松有趣。加上剧中俊男美女济济一堂,画面唯美配乐优美,又迎合了无数女孩心中麻雀变凤凰的情意结。小制作获得大丰收,短短时间内就蹿红了两地三岸,许多年轻人趋之若鹜地追捧这部台剧。
还没过十九岁生日的苏一,也不可避免地看得十分投入。年轻的女孩子,多半抗拒不了这样满足幻想的童话般爱情故事。她很喜欢剧中的道明寺,虽然他有些嚣张霸道和骄横,但是可爱起来的时候、温柔起来的时候、深情起来的时候,真得很讨人喜欢。
看完《流星花园》,苏一打电话跟宋颖交流剧情与心得。她是花泽类的忠实粉丝:“类是他们当中最帅的一个,而且他安静忧郁的眼神特别打动我。我真是太喜欢太喜欢他了。”
苏一支持道明寺:“我喜欢阿寺,类太安静太内向,阿寺给人的感觉更有血有肉。连霸道也霸道得那么可爱,骄横也骄横得不讨厌。”
道明寺在剧中有很多自大到极点的经典台词。比如: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吗?”
“像我这么完美的男人……”
“罗嗦,我有问你意见吗?”
“连路都走不好,你是猪哇?”
这些话确实非常自大,自大到幼稚,怨不得女主角杉菜要骂他是自大狂。但是作为观众,可以全方位地看到道明寺这个角色的整体性格。苏一却觉得他瑕不掩瑜,就算自大也显得那么有性格、那么可爱。
宋颖不理解苏一为什么会喜欢道明寺:“你怎么就喜欢他呢?按你的性格,我以为你也会喜欢类。”
“为什么你觉得我会喜欢类?”苏一不知道宋颖的判断是根据什么下的。
“还记得高一时你和钟国在班上闹得多凶吗?当年你们之间的恩怨,就像如今的杉菜和道明寺一样,两个人水火不相容。所以我以为你会和我一样喜欢安静温和的类。”
原来如此,宋颖的根据是这么来的。苏一忙道:“那都是从前的事,拜托,老黄历就不要翻了,现在我和钟国已经化敌为友了。”
苏一日以续夜地看完《流星花园》后,又托钟国去还碟。看着她两个明显的黑眼圈,钟国不由要问:“你熬夜看完的?”
苏一点点头:“我昨天和前天都看到凌晨三点。”
“至于嘛,非要熬夜看,白天看不行吗?”
“太好看了,一看就舍不得关。”
“有这么好看?那我先不还,也看看去。”
“真得很好看,不过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种类型,反正我们女生非常喜欢。宋颖还说,男女主角一开始在校园里的水火不相容,还有点像我俩高一的时候。”
“是吗?那更要看看了。”
钟国没有看完《流星花园》,对于男生来说,这种片子没什么吸引力。他更喜欢《寻泰记》,那段时间《寻泰记》亦是风靡一时的电视剧集。若说《流星花园》是女生追捧的第一热剧,《寻泰记》就是男生追捧的第一热剧。
不过《流星花园》前面几集的校园冤家戏份,钟国还是都看完了。看到道明寺从一开始整治杉菜,到后来渐渐喜欢上她。他的唇角漾起一丝非常了解的笑……
第三章 和平时期(下)
3、
2002年的春节是2月11日,三天后的大年初三,正好是西方2月14日的情人节。
苏一家过年,年年都是差不多的安排。因为爷爷奶奶已经不在世了,年夜饭都在外婆家吃。大年初一开始,在各个亲戚家来来往往地串门拜年。基本上是初一在外婆家,初二在大舅家,初三在小舅家,初四在姨妈家……基本上所有的亲戚都要走遍,而且去了就是一整天,直到晚饭后才回来。
初三晚上回到家,去阳台上收衣服时,苏一看到钟国也在隔壁阳台收衣服。见她来了,朝她打招呼:“嗨,苏一,看我的新衣服。”
他展开一件崭新的天蓝色长袖T恤给她看,胸前印着《流星花园》中五大主角在一起的画面。这是《流星花园》的文化衫,苏一不觉奇了:“钟国,你不是说你不喜欢这部偶像剧吗?怎么也买起它的文化衫来了?”
之前苏一有问过钟国对《流星花园》的印象,被他用“幼稚啊天真啊”之类的话取笑了半天。说她居然会对这样一部完全脱离现实生活的偶像剧痴迷,实在太爱幻想了。
苏一承认:“没错,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是太梦幻了,现实中不可能会发生。可是我们女生就喜欢做做这样的白日梦,不行吗?”
“不是买的。是一个同学家的服装超市不开了,洗货剩下的一些衣服他东一件西一件地分给我们。他跟我最好,分了我两件。苏一你要不要,还有一件白色的给你好了。”
钟国边说边把那件白T恤展开给她看,和他那件一样,只是颜色不同。都是宽松式圆领长袖的T恤,男女通穿的经典款式。苏一挺喜欢:“好哇,既然他给你两件一样的,那白色这件给我吧。”
苏一收下了钟国送给她的T恤衫,完全没有把这件衣服和情人节的礼物联想到一起。也完全没有想到两件款式一样颜色不同的衣服,钟国其实是当情侣衫买回来的。只因钟国送出这份礼物时,送得是那么的随意自然。
那时她不知道,钟国为了自然而然地送出生平第一件情人节的礼物,是如何想了又想才确定了方案计划。
他早早地就做好了准备。料到商家在年后初一到初七多半都关门休市,所以他年前就在一家精品店买回两件纯棉质地的情侣衫。初三这天知道苏家走亲戚去了,要晚上才回来。晚饭后,他把大门虚掩着,坐在客厅里假装看电视,其实竖起耳朵在听楼道里的脚步声。苏一上楼梯的声音他听得出来,她的脚步特别轻快,有踢踏舞般的韵律感。等到熟悉的脚步声响起,再听到隔壁的房门开锁的声音。他马上跑到阳台上去,在冬夜的寒风中等到了他要等的女孩,送出了他要送的礼物。
苏一后来才知道钟国送她的礼物别有深意,两情相悦时,她曾不无好奇地问过:“原来你那时候就已经喜欢我了,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跟我说呢?”
钟国作老谋深算状:“那时我们刚刚从敌军到友军,化干戈为玉帛的时间尚浅,基础还不牢靠,匆忙发展更深一步的关系未免操之过急,你肯定不会接受。所以我决定慢慢来,先巩固革命友谊,再发展革命爱情。”
苏一扑噗一笑,用手捶他的头:“看不出你还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我算是被你给算计了。不过,你这样慢慢来,就不怕到时候来迟了。要是我在大学里已经跟别的男孩子好了你怎么办?”
钟国笑嘻嘻:“我不怕,别看你一付似模似样的淑女模样,其实你那火爆性子根本就是颗地雷,只有我这颗天雷才降得住你。别的男孩子受不了你的。”
苏一又是一顿粉拳猛擂,不过,一下更比一下轻。
*** ***
过完年没多久,就是学生们纷纷订票回学校的时候了。苏一计划坐火车去成都,钟国也要去成都转乘往北京的火车。已经关系这么友好了,苏一决定和钟国一起走,路上也有个照应。
春节期间的火车座票特别难买,连站票都成了抢手货,供不应求。想想要在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火车上站几个小时,钟国便建议坐长途汽车,起码每个人都有座位。苏一面有难色:“可是我晕车,长途汽车要坐六个小时,我会吐死掉的。”
那时候成南高速公路还没有开通,从南充到成都车程漫长难捱。到2002年年底成南高速公路正式运行后,汽车路程锐减为两个半小时就够了,大大地造福了像苏一那样嫌火车挤又嫌汽车晕的人。
既然苏一晕汽车,钟国就义不容辞地陪她去挤火车。
什么是人山人海?只要去过春节前后的火车站就知道了。什么是摩肩接踵?只要乘过春节客运高峰期的火车就明白了。钟国和苏一根本挤不上车,是被送站的父母从车窗塞进去的,在人满为患的车厢里勉强寻到立足之地。
列车一站一站停,还一直陆续有旅客挤上车。人挤人挤得整个车厢都几乎没有空隙。苏一身前站着钟国,身后本来是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但是后来这个女人下车了。一个又黑又壮的男人挤过来站定。他的前胸贴着她的后背,让她十分不自在。可是没办法,车上就是这种状况。每一个人都在和别人“肌肤相亲”。
渐渐地,苏一心中的不自在愈来愈多。因为那个男人似乎有些不对。车厢中再怎么挤,也总是会有列车员推着食品车见缝插针地过,或是有人朝着厕所方向挤去。这时就需要大家都更加努力地挤在一起让出过车过人的通道。而每每只要这样一挤,那个黑壮男人就会把全身都贴到她身上来,并且是很紧很紧地贴上来,
又一次食品车经过时,黑壮男人不仅仅是全力以俯地贴住苏一的身体,而且他的下身还在她身上摩擦了两下。纵然隔着冬日厚实的衣物,苏一也感觉到了他身体上有个硬硬的东西在硌她。
苏一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毕竟她还是没有性经历的纯洁少女。虽然初中时读过的那本小说让她懂得了何谓男女性事,但理论归理论,她对男人的身体构造并没有切实了解。那一刻,她根本没弄明白那个男人身上硌着她的是什么。却本能地觉得不妥,下意识地朝钟国靠近一点,以此避开身后紧贴过来的人。
钟国有所察觉,低声问:“怎么了?”
苏一没有回答,只是扭头看了身后那个黑壮男人一眼。钟国顺着她那一眼看去,陡然间似乎发现了什么。猛地一把将苏一拉到他身后,再朝着那个男人当胸一搡:“流氓——”
钟国推开那个男人一瞬间,苏一看到他在手忙脚乱地拉合下身的裤链。她愣住了,一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钟国已经怒不可遏地扑上去,揪住他的衣襟就是一拳猛砸下去,边打边怒不可遏地骂:“你太不要脸了!无耻!下流!”
钟国的怒骂让苏一顿时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她被这个臭流氓非礼了。又羞又怒,也冲上去朝着那个男人就是一个巴掌:“臭流氓,混蛋……”
那个男人块头其实不小,看那体型也该有两把子力气,却被天雷地雷组合的钟国和苏一联手打得只有招架之力。车厢里本来挤得满满当当的人,如水流般朝两边泄开,腾出地方让一对儿女英雄收拾流氓犯。直到闻讯赶的乘警把三个当事人一起带走。
因祸得福,乘警把那个流氓扣下后,带两个学生去餐车上找了两个座位给他们坐下。苏一坐定后痛下决心:“下次还是坐长途汽车好了,哪怕一路吐到成都,也比遇上这样的变态要强。”
幸好这次是和钟国一起走,否则她还稀里糊涂地任那个变态男趁着人多实施性骚扰。而且还是那么恶心下流的方式。
钟国的拳头还握得紧紧的:“那个变态,以后不要再让我看见他。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
对于那个黑壮男人的无耻行为,他表现得比当事人苏一更加恼怒。
苏一十分感激钟国及时识破那个变态男的行为,并痛扁了那厮一顿替她出气:“钟国,今天多亏有你,晚上我请你吃饭。”
钟国和苏一将在下午近两点钟时到达成都站。虽然当天下午会有直达北京的列车,但都是慢车,要坐上三十多个小时。所以他决定明天上午再转乘一趟开往北京的空调特快列车,二十几个小时就能抵达。今晚他会在成都住上一夜。
“好哇,那我就叨扰你一顿了。”
4、
列车驶入成都站。钟国和苏一一起下车,他先送苏一回她的学校。女生宿舍楼下有“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的告示牌,一般情况下男生不准进入。但在学生进校离校期间,为女生扛行李的男生,在一楼的值守阿姨那里填一张表格后,可以被允许破例入楼。
钟国也填了一张表格,然后拎着行李把苏一送到四楼的寝室里。
许素杰和周虹已经先到了,两张床铺得整整齐齐。正围着摊满一桌的吃食,吃得不亦乐乎,自然都是她们各自从家里带来的美食。
看到苏一被男生送进来,她们的视线一起朝着钟国看去。心直口快的周虹,一边咽下满嘴的东西一边笑道:“苏一,不错哦,回家过个寒假就找到了‘劳工’为你服务。”
‘劳工’是周虹的发明,她看见大学里谈恋爱的学生情侣,男生多数都在为女生任劳任怨地服务,比如排队打饭啊,图书馆占座位呀之类,就把男朋友戏称为“劳工”。
苏一连忙摆手:“周虹,不是‘劳工’了,这是我的高中同学钟国。他在北京上大学,要到成都转车。所以就顺路送我来学校。”
许素杰马上发表意见:“钟国!哇,你这名字够神气呀!”
“谢谢。”钟国放下行李箱,礼貌地对许素杰一笑。然后转身看着苏一,“我先出去了。”
苏一一扭头,就看到钟国已经背着他简单的行李袋走出了宿舍,忙跟出来:“钟国你去哪?晚上我还要请你吃饭。”
“我在楼下的草坪等你,你收拾好了再下来。”
“干吗要在楼下等?你就坐在我宿舍里等我好了。”
“不好,女生宿舍来个男生一直坐着不走的话,会让你的舍友们觉得很不方便的。再说,坐在哪等不是等。我就在楼下草坪等你好了。”
钟国下了楼,苏一回到宿舍,周虹马上就问:“你的同学赶着转火车吧,走得那么急?”
“不是。”苏一把钟国的理由随口说给她们听,不料竟博得她们的满口称赞,觉得他很会替人着想。
许素杰尤其赏识:“苏一你这个同学真不错,还会想得到怕我们不方便,放下行李就到楼下去等你。如今这样懂分寸的男生很少呢。因为女生宿舍不好进,能进来的男生大多都是坐下就舍不得走了。也不管自己是不是受欢迎。”
周虹马上接道:“就是,昨天隔壁寝室的汪晓晨早上八点多被一个男生送上来,他一坐坐到中午十一点还不肯走。结果她们寝室两个睡懒觉的女孩子就一直没办法起床。谁好意思当着男生的面起床穿衣服呀!后来那个男生总算走了,她们骂了老半天他是多么的不识趣,不知道自己讨人厌。”
被舍友们这样举例证明一下,苏一也觉得钟国真是很知情识趣。
“苏一,这个男生很不错,性格好,人也长得很帅,真得只是你的高中同学而已吗?”
周虹打趣的问话,让苏一有些意外:“钟国很帅吗?一般吧。”
苏一从来没有觉得钟国长得帅,因为从小与他不和,所以一直以来对他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尤其是“反目成仇”的高中时代,在她眼里他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简直连青面獠牙的妖怪都比他更合她的眼缘。现在与他“两国建交”了,关系密切了很多。她开始越来越觉得他人不错,却并没觉出他帅。可能是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吧,毕竟她看了他十几年,看得太熟悉了,熟悉到丧失了审美眼光。
许素杰力挺周虹:“我也觉得这个男生帅,苏一你什么眼光啊!居然说一般。他比你那个康子勤毫不逊色,不信你把他们拉一块比比。”
被两位姐妹灌了一脑子对钟国的赞誉之辞后,苏一下楼找钟国一块去吃晚饭时,盯着他的脸反复看是不是真得很帅。看得钟国莫名其妙:“怎么我的脸上有脏东西吗?”
“不是了,是我宿舍里那两位同学都说你长得帅,夸得你像一朵花似的。我说你一般般,居然被她们批判没眼光。所以我要重新鉴定你一下。”
钟国听得哈哈一笑,站定脚步大大方方地任苏一打理:“那请苏大小姐好好鉴定一下,本小生是否够得上帅哥标准?”
苏一还是头一回这么近距离地、仔细地看钟国的模样。他的眉毛很浓,眼睛很亮,鼻梁很挺,五官轮廓清晰分明的一张脸,确实长得挺帅。但她把优点统统略过不提,拼命挑缺点:“钟国,你的眼睛是单眼皮,不够大不好看。还有你的嘴唇比较厚,也不好看。看来看去,我觉得连一般般都不够格了。”
钟国虽然是单眼皮男生,眼睛不大但一双眸子特别亮,十分的炯炯有神。他的嘴唇也不能算厚,只是非常饱满的唇型而已。苏一完全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睁着眼睛说瞎话。
钟国作气急败坏状:“不是吧,你的鉴定结果这么差?太伤自尊了!”
苏一声音清脆地笑起来,笑声悦耳动听如一串串铃铛在风中摇响……
晚饭他们没有走太远去吃,就在苏一学校附近一家老麻抄手店解决了。
“抄手”是四川人对馄饨的特殊叫法,大概是因为包制时要将面皮的两头抄拢,故而得名“抄手”。苏一要了一碗小份的老麻抄手,钟国则要了大份。苏一还怕他不够吃,到店对面一家煎锅魁的摊子买回一个牛肉锅魅给他。她自己又点了一份店里的凉糕。
“吃完抄手嘴里很麻,这时吃一碗凉糕特别舒服。而且这家店的凉糕也很好吃。”
凉糕四四方方一块,嫩黄如玉,浸在红糖汁里。甜稠的糖水裹着爽滑可口的冰凉糕。吃上一口,凉甜绵嫩,味道好极了。是吃抄手的最佳搭配。
苏一正和钟国一起吃着饭,无意中头一抬,看到店门口走进几个也来吃饭的男生,其中一个是康子勤。因为学校还没有开学。食堂还没正式营业。这几天学生们只有出来外面吃饭解决温饱问题。
苏一看见康子勤时,他也正好迎上了她的视线。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他微微一怔。
大学校园很大,如果有心要避开一个人是非常容易的事。苏一刻意不再出现在康子勤会出场的场合,相信他也是一样。所以那天篮球场的当众决裂后,苏一还是头一回见到他。定定地看了他一眼,她薄薄的唇用力一嘟,作不屑一顾状。
钟国察觉她的表情有异,顺着她的视线回头一看:“你看到谁了,一脸苦大仇深?”
“一个不知好歹的人。”
钟国反应非常快,马上想起来:“哦,是那个不小心把你引爆的倒霉鬼。”
他又回头多看了一眼,康子勤已经和他的同学在店堂另一边坐定了。侧脸的线条在灯光下有着挺秀的轮廓。
“苏一,这可是个帅哥呀!大眼睛双眼皮薄薄嘴唇,很符合你的审美眼光,你怎么会舍得对他爆?”钟国一脸戏谑地笑问。
“哼,光是帅有什么用,他完全不尊重我。我对他那么好,他居然背地里跟人贬低我,说我没气质。”
苏一气鼓鼓的一番话中,钟国听出味儿来了:“你喜欢他被他拒绝了?”
“是呀,我那时对他一见钟情。为了他淑女都不做了,主动去追求他。可是他——到头来嫌我没有淑女气质,真是气死我也。”
“这么说来,他是喜欢淑女型的。那苏一你确实不够格。”
“我怎么不够格了?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很有淑女气质和风范的。我斯文的时候很斯文,矜持的时候也很矜持……”
钟国打断她:“没错,你如果要扮淑女确实可以扮得很像。不过苏一,你骨子就不是淑女,干吗一定要扮成淑女状?”
苏一大发娇嗔:“钟国,你又来了,又是这一句。你为什么一直都不支持我的淑女形象?”
“因为我觉得你不淑女的时候更可爱,一高兴就喜笑颜开,一生气就横眉竖眼。这种率真爽朗的明快性格,我认为比端着那付矜持派头的淑女状好上十倍。苏一,做你自己就好了,别再做什么淑女了。”
“我已经不做淑女了。康子勤那个家伙说我没气质后,我心想不能枉担了虚名,索性跑到篮球场,众目睽睽之下泼了他一脸矿泉水。现在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是冒牌淑女了。”
钟国听得直发笑:“苏一,你这个一点就爆的地雷脾气。”
晚饭后,钟国背起行李袋和苏一告别。他要去火车站附近找家旅馆住下,明天独自转车前往北京。学校离火车站挺远,苏一就不去送他了。
临别前,钟国要了苏一宿舍的电话号码,也给她留下了他们宿舍的电话。细细长长的眼睛对她笑成一线:“保持联系。”
第四章 暴发户的儿子(上)
1、
大一下半个学期正式开学的那段时间,女生们聚在一起几乎都在讨论《流星花园》。
这部如今被称为台湾偶像剧鼻祖的电视剧,在当年真可谓横空出世。受欢迎程度和影响力至今无有能出其右者。虽然它是一个那么不真实的故事,却极大地满足了每个女孩心目中的美好幻想——灰姑娘总是能碰上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剧中梦幻般的浪漫爱情固然是一大看点所在,然而最大的焦点关注还数剧中四个帅哥F4。他们完美诠释了剧中的四个超级贵公子,并因此一炮而红。像一股旋风席卷了全亚洲,开创了花样美男的男色时代。让无数少女为他们疯狂。
在某种程度上,《流星花园》可谓一代人的青春印记。在充满幻想的单纯岁月,看了一部唯美的青春偶像剧,记忆中从此留下不可磨灭的美好印象。
苏一她们宿舍的几个女生也经常会在一起讨论这部戏,讨论F4。唐诗韵除外,她没看过《流星花园》。在听苏一讲述了故事大概后,她的评语是“太不现实了”,也没兴趣看这种虚幻的偶像爱情剧。以‘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超然于事外。
苏一也承认这部戏不现实。那一校园满满当当的俊男美女;那四个身家来历显赫的超级贵公子;游轮上的假日;上流社会盛宴中的衣香鬓影……都不是普通百姓生活中有的场景。
周虹不无幻想地说:“要是我们学校也有四个这样的超级贵公子,你们说会是什么场面?”
“我们学校不会有这样的超级贵公子,像道明家族那种什么有一家电信局,二家电视台,三家炼油厂,四家半导体,一百七十六家六星级国际连锁大饭店之类的资产实在太夸张了。中国就算有这等富豪他们的儿子也不会在国内上学。只听说经济系有一个温州老板的儿子在读,据说他家相当有钱。他一套衣服好几千,一块手表好几万,别提多派头了!”
许素杰的一番话,让周虹兴致来了:“温州来的,那可真是一个富得流油的地方。这位同学也算是我们学校里的一位贵公子了。校园里还有这号人物,什么时候见识一下去。对了,许姐姐,他长得怎么样?帅不帅?”
“如果单论他的人材长相,不能算是帅。但是几千块钱的衣服穿在身上,几万块钱的手表戴在手腕,不少女生觉得他特别有魅力。”
苏一觉得许素杰的回答实在太妙了,拍手笑道:“许姐姐,你这话真是说到点子上去了。”
连唐诗韵都不由宛尔一笑:“一针见血。”
*** ***
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几个班的学生在一起上公共课。
有一门公共课上,苏一和唐诗韵坐在一起听课。她们身后有几个男生在开小差聊天,因为距离太近,无需刻意去听,他们的谈话就会自动钻进耳来。
“来,给你们开开眼界看样东西。”一个男生淡淡然中又带着说不出的神气的声音。他把课本翻得哗啦响,似是从书页中取出一样东西给人看。
几个人一起诧异:“好漂亮的羽毛呀!是什么鸟的?”
“你们猜。”
几个声音七猜八想了瞎说一气,最后那个淡淡然的声音揭晓谜底:“是天鹅的羽毛。”
“程实,你哪弄来的天鹅羽毛?”
那个叫程实的男生答得漫不经心:“回家过年时,跟我爸出去吃饭,席上炖了一只白天鹅。”
有人惊呼:“哇,你小子吃上天鹅肉了。味道怎么样?”
“不怎么样,跟野鸭子肉差不多,挺一般的。”一付意兴阑珊的口气。
天鹅的羽毛,最初听到这五个字时,苏一和唐诗韵就不由对视了一眼。正想双双回头一睹天鹅羽毛的风采时,却听到了白天鹅被炖的话。她们一起倒抽一口冷气。
唐诗韵转了一半的头马上转回来,不忍心看那支可怜的天鹅羽毛了。与之相反,苏一却加大幅度扭过头去,愤愤然的眼神瞪住那个叫程实的男生,一瞬不瞬。
程实当时懒懒地歪在座位上,指间拈着那枚洁白无瑕的天鹅羽毛,有一下没一下地转动着。突然看到前排的一个女生转过头来,一双大眼睛定定地瞪着他。那眼神如果能杀人,他一定已经被大卸八块。
程实莫名其妙:“同学,我得罪你了吗?”
苏一痛心疾首地压低声音吼:“你居然吃了白天鹅!你知不知道白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是濒危物种。是用来欣赏爱护的,不是用来当盘中餐的。”
程实这才知道,原来前排这个女生听了他们的谈话,为白天鹅鸣不平来的。冷冷地一声嗤笑:“我知道哇。正因为它濒危,所以珍贵;正因为珍贵,所以就特别尝尝什么滋味。吃这样一只白天鹅很不便宜呢,花了我们五万块。”
“五万块!五万块拿来吃天鹅肉,你们家有钱也不是这样用的吧?”
苏一气得简直要吐血,为那只无辜的白天鹅。他们杀的何止是一只天鹅。动物界中,天鹅的忠诚与痴情世人皆知。它们总是出双入对,如果失去了自己的伴侣,就会变得郁郁寡欢。有的绝食殉情,有的撞墙自尽,甚至有的天鹅会振翅飞至高处,然后快速冲向湖水中跳水而死,天鹅的爱情专一得令人感动。既然这一只天鹅被捕而食之,另一只肯定也活不成了。
程实傲慢地下巴一抬:“我们家的钱怎么用关你什么事?”
苏一还想说什么,唐诗韵拉拉她的衣袖,轻声道:“别跟他说了,何苦对牛弹琴。”
也是,跟这种人完全没法沟通。苏一回过头来不再浪费口水,只是胸中依然鼓涨涨地满是不平气。这时又听到身后有男生啧啧道:“花五万块吃只白天鹅,程实你们温州人真是太有钱了。”
温州人,苏一马上想起许素杰曾经说过的那个温州老板的儿子。一定就是这个叫程实的家伙吧?许素杰和周虹坐在前面几排的位置,没办法向她求证。但是苏一却感觉应该是他不会错。
下课时,苏一拉着唐诗韵走快几步,到前面去叫住许素杰。然而不待她发问,许素杰已经先说了:“苏一,唐诗韵,上次我跟你们说过的那个有钱的温州小开,刚刚就坐在你们后面。你们留意到了他吗?就是那个穿黑外套的男生。”
“果然是他。”苏一哼了一声,借用《流星花园》中的一句台词下定论:“暴发户的儿子。”
许素杰和周虹不解其意,回到宿舍后,苏一把课堂上关于的“天鹅羽毛”对话讲给她们听。听得她们面面相觑。
“我的天啊!五万块就吃一只白天鹅,赶得上我大学四年的学费了。”周虹惊叹。
许素杰则叹气:“这些有钱人啊!真是有钱得近乎无聊。几万块钱就用来一饱口腹之欲。”
“所以我说他是暴发户的儿子,暴发户就是这样子没水准。”
议论纷纷中,电话铃声响起来。唐诗韵离得最近,接起来一听:“苏一,找你的。”
周虹马上转移注意力:“唐诗韵,是不是苏一的那个钟国打来的?”
唐诗韵微笑点头,钟国的电话基本上每周一次打过来。宿舍里的女生都已经熟悉了他的声音。
钟国在电话里十分兴奋地告诉苏一:“苏一,你看新闻了没有?国家体育场开始面向全球公开征集规划设计方案了。”
“什么国家体育场?”苏一摸不着头脑。
“国家体育场,将会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体育场。它是第一个进入建筑设计程序的北京奥运会场馆设施。”原来钟国在密切关注北京申奥成功后的筹办工作。
“北京不是有好几个体育场地嘛,干吗还要新建?”
苏一说的完全是外行话,钟国不由失笑:“一届成功的奥运会需要大量的比赛场馆,目前的几个远远不够。估计最少还要兴建十几个场馆呢。不过国家体育场将是重中之重,因为它是主体育场,开幕式和闭幕式都要在里面进行。现在面向全球征集设计方案,可惜我还是一个建筑系的大一新生,理论实践经验都远远不够,否则我都想去参加。”
没想到钟国还有这样的雄心壮志,苏一半真半假地笑:“钟国,你可真有抱负呀!这次不行没关系,你好好努力,争取成为一个世界一流的建筑设计师。下一次奥运会再在我们国家办时,由钟国大师您亲自为中国设计全新体育场。”
“我会努力争取的。好在我还这么年轻,有的是机会。”钟国说得豪气万丈。
2、
春暖花渐开,厚实冬衣一件件谢幕而去,薄软春衫开始粉墨登场。
苏一把钟国送给她的那件流星花园T恤衫翻出来穿,配上一条吊带牛仔裤和一双运动鞋,再把长发绑成一束高高的马尾。活脱脱一个运动型阳光美少女。
周虹笑道:“苏一今天真漂亮。下午的篮球赛上,好好替咱们中文系的篮球队加加油。让他们不要输得太惨。”
学校正在举办校篮球联赛,全校二十几个系友好竞赛。今天下午是中文系对经济系。中文系在体育方面一向不占优势,赢球的可能是1%,输球的可能是99%,所以中文系的学生们只求不要输得太难看。
许素杰摇头:“我估计希望不大,听说经济系篮球队实力很强。我还是不去看这场比赛了,免得看了添堵。唐诗韵,下午我们一起图书馆吧。”
“好。”唐诗韵生性好静,一向不热心那些形形□的体育比赛。
苏一本来也不想去看这场比赛,她对自己系里的篮球队也是完全不抱信心。却被系辅导员硬拉去当了啦啦队的队长,只好尽忠职守。带着一帮啦啦队女生在篮球场上呐喊助威。
一场比赛打下来,她们啦啦队算是白费劲了。中文系篮球队跟经济系篮球队同场竞技,那水平简直是小孩跟大人较量,只有被动挨打的份。经济系队的那几个队员个头其实都不算高大,技术却十分娴熟。其中一个身高大约在一米七二左右的男生表现尤其出色,快速的运球防守,左突右投,在球场上如入无人之境。他每进一个球,他们啦啦队的尖叫声喝彩声就一波一波地喊起来:“程实好样的,程实加油!”
相比之下,苏一率领的啦啦队渐渐鸦雀无声。她没想到这个暴发户的儿子在球场上这么厉害,他率领着经济系篮球队,以领先近五十分的优势,压倒性战胜了中文系篮球队。
惨败,绝对的惨败。中文系输得颜面扫地。
校报记者来采访获胜的经济系篮球队,尤其是表现出色的程实。“你的个子并不算高,本来在篮球比赛中不占优势。可是你的篮球技术却相当好,可以谈谈你是做到的吗?”
赢了比赛,程实脸上的表情却相当平淡。因为双方实力太过悬殊,打这样的比赛对他而言赢了也没劲。校报记者的采访他本来就表现得淡淡的,听完他的问话后,淡然的眼神陡然一冷,口吻更冷:“我怎么做到的,我吃了兴奋剂啊!”
他的话像冻过的石头般又冷又硬,搞得那个校报记者很尴尬,干笑道:“你真会开玩笑。”
而程实已经理都不理他,一只手托着篮球在手心中不停地旋转。一只手接过旁边一位队友递上的矿泉水大口大口喝起来。无论他再问什么都充耳不闻。
校报记者被冷落一旁,为了找台阶下,转身拦住正垂头丧气走过来的中文系篮球队队长:“请问对于这次比赛的失败,你个人觉得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苏一正好也走过来,听到校报记者的问题气不打一处来:“喂,你什么记者呀?问的什么白痴问题呀?这还有什么原因造成的。两支球队明显不在一个档次,实力相差太过悬殊了。这样的比赛像大人欺负小孩,赢的是胜之不武,输的是虽败犹荣。”
那个倒霉的校报记者,先在程实那里受了冷遇,又被苏一劈哩叭啦鞭炮炸响般的一番话数落得灰头土脸。悻悻地合上采访本走人,不采访了。
程实忍不住回头看了苏一一眼:“你说我们胜之不武,怎么不说你们技不如人?”
苏一理直气壮:“一件事情既然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我当然不会说自己的球队不好。”
“可是你们的球队就是不好,技术之差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