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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102658338

_26 佚名(现代)
    833 [意]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83页。
    834 [法]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孙署冰/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43页。
    835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下册,第14页。
    836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下册,第14页。
    837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44页。
    838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第14页。对这一问题的详论可参考[美]赫希曼:《欲望与利益——资本主义走向胜利前的政治争论》(The Passions and the Interests, by Albert Hirschman),李新华、朱进东/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
    839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02页。
    840 《宋史·司马光传》: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
    841 《韩非子·五蠹》: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
    842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6-27页。
    843 [清]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此类皆故作体例,以文饰不书之事,意谓惟左氏真亲见不修《春秋》,非《公羊》所及耳。不知《春秋》城筑悉书,重民力也。若果无君命而擅兴工作,又当变文以诛之。
    844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传曰“君举必书”,然则史之策书皆君命也。今不书于经,亦因史之旧法,故传释之。诸鲁事,传释不书,他皆仿此。[疏]注“费伯鲁大夫”至“仿此”。○正义曰:史之策书皆君命者,谓君所命为之事乃得书之于策,非谓君命遣书方始书也。又解史策不书经亦不书之意。仲尼书于经者,亦因史之旧法,旧史不书,则亦不书,故传发此事释经不书之意。“诸鲁事,传释不书,他皆仿此”,谓下“盟于翼”、“作南门”之类是也。
    845 《左传·襄公七年》:南遗为费宰。叔仲昭伯为隧正,欲善季氏而求媚于南遗,谓遗:“请城费,吾多与而役。”故季氏城费。
    846 [清]钱谦益《费县道中》三首之一,《牧斋初学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61页。
    847 《论语·雍也》: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848 《论语·先进》: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
    849 《论语·阳货》: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850 鲁国的始封君有周公和伯禽两说。
    851 另有其他说法,不具录。
    852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二十四
    85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0页。
    854 [元]陈师凯《书蔡氏传旁通》卷六:《费誓》费,地名。愚按,伯禽建国,今兖州曲阜县也,费,今沂州费县也,《寰宇记》沂在兖州之东三百八十五里,费在沂之西北九十五里,曲阜在兖州之东三十里,是自曲阜至费邑约二百六十余里也。春秋之初,费自为国,隐元年传曰:费伯帅师城郎。后为鲁季氏之邑。僖元年传曰: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论语》使闵子骞为费宰是也。然则伯禽时费决非鲁地,但鲁为方伯,费在属国之中耳。孔安国谓费为鲁东郊之地,颖达附会且言未出鲁境,皆非也。伯禽之誓于费如启之誓于甘,汤于鸣条,武王于牧,皆临敌境而后誓,所以申令吾将士,其时徐戎必冦费,故伯禽征之耳。
    855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十三:古费国也。隐公元年传曰:“费伯帅师城郎。”后为鲁季氏之邑。至汉为费县,属东海郡,自宋至隋皆属琅琊郡,大业末为贼潘当所破,武徳四年重置,属沂州。蒙山在县西北八十里,楚老莱子所耕之处。东蒙山在县西北七十五里,《论语》曰“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
    856 [清]丁寿徵《春秋异地同名考》“费与费有别”条:一隐元年费伯帅师城郎。高士奇曰:“今鲁大夫费庈父之食邑,读如字,与季氏费邑读如秘者有别。今兖州府鱼台县西南有费亭。”一僖元年公赐汶阳之田及费,此季氏私邑,今沂州府费县□七十里。
    857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第2157页。
    858 《金文今译类检·殷商西周卷》,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页。另参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释文第10页。
    859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第2161页。
    860 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19页。详见其中“《论语》结集脞说”。
    861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庈父,费伯也。前年城郎,今因得以胜极,故传于前年发之。○庈音琴。
    862 [清]江永《春秋地理考实》:隐元年费伯已城郎,而此年又城郎,盖鲁有两郎也。费伯城者为鱼台县东北之郎,去鲁远。此年城者,盖鲁近郊之邑。庄十年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邱,则郎近乘邱。而《括地志》谓乘邱在瑕邱西北,瑕邱为兖州府滋阳县,与曲阜近,则郎可知矣。
    86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63,248页。
    864 [清]惠士奇《春秋说》卷七: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左传》谓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庈父,费伯也。元年夏四月传:费伯帅师城郎,不书于策者,盖费伯扬言城郎,实潜谋入极,故二师合而胜之,此行兵诡计,特假此为名,故不书于策。城郎在隐九年,故知元年费伯之师非城郎也,极乃近郎之地,贾逵云戎邑,不知何据,当考。
    865 《论语·宪问》: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866 [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富山房编辑局,明治四十四年:费伯,鲁懿公之孙,费庈父也。见二年。伯,其兄弟行也。以邑配其行,尤随季范叔之类。费是庈父之食邑。僖元年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遂为季氏邑。今山东兖州府费县西北二十里有故城是也。说者所谓费伯之费读如字,与季氏费邑之费读如秘者有别。然先儒无此说。据《路史》,读如字者乃滑国之费,今河南缑氏县是也。郎在兖州府鱼台县东北八十里,郎与极接壤。城郎为明年八月入极张本。非公命而与役者,盖公在谅闇,内事委于卿佐也。春秋时,虽未葬先君,亦出会盟。
    867 [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三:郑祭足字仲。桓五年《左传》称祭足。十一年《传》称祭仲。足,名也;仲,字也。杜注以为名仲字仲足,失之。
    868 刘师培:《古书疑义举例补·二语相联字同用别之例》,《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黄侃、刘师培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515页:贰于己之“贰”,为形容增益之词;国不堪贰之“贰”,为形容离畔之词。是犹“离”有“分义,离训为丽,又有附合之义也。”
    869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昭明文选》卷四十八·杨雄《剧秦美新》注引《左传》服虔注:天玄地黄,泉在地中,故言黄泉。李零:《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250-251页:“黄泉”是指地下的泉水。《淮南子》往往以“九天”对“黄泉”(《修务》)或“黄垆”(《览冥》、《兵略》),其义与“九野”同(《原道》)。可见“黄泉”的“黄”是与“地”有关。
    870 《汉书·艺文志》: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
    871 [清]沈彤《春秋左传小疏》释“不如早为之所”:为之所谓居以可制之邑。[清]朱骏声《春秋左传识小录》释“不如早为之所”:按所读为处,犹言处置也。
    872 “未尝君之羹”,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5页:羹,肉汁也。《尔雅·释器》及《仪礼》郑注并云:“肉谓之羹。”此即指上文所舍之肉,盖熟肉必有汁,故亦可曰羹。
    另参郑慧生:《〈左传〉训诂五则》,《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我以为,区别就在于有肉无肉,颍考叔把肉带回家去,就让母亲尝到了君之羹,君之羹就是肉食。……而颍考叔小人之食,为无肉之食。郑庄公之羹,为有肉之食。考叔之母未尝君之羹,考叔才把肉留下来,以便送给母亲吃。注释者应当写明,什么叫小人之食?什么叫君之羹?关键只在于有肉、无肉。从这里又可以判明,颍考叔不是一个大官,颍谷封人只是一个庶人之职,其地位之高低,赶不上一个大夫。
    873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此句较难解,《诗经》原文之义与《左传》“君子曰”引文之义也未必合拍。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6页:诗见今《诗经·大雅·既醉》。匮,竭尽也。永,长也,久也。锡,赐也。言孝子为孝,无有竭尽之时,故能以此孝道长赐予汝之族类。
    杨伯峻以“类”为“族类”之义,而旧注当,毛传训“类”为“善”,郑笺训“类”为“族类”,历来争议较大。参见张红:《〈左传〉引〈诗〉新探》,《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8月:正如杜预所言,《左传》引此诗,是为了赞扬颖考叔的“纯孝”,孝行不竭,延及庄公。那么《左传》的“永锡尔类”,“尔”当指颖考叔。“类”当指同类、族类。但这是否就是《诗·既醉》的本意呢? 杜预对此持否定看法:“诗人之作,各以情言,君子论之,不以文害意。”而郑玄、刘文淇却对此持肯定观点,认为《左传》此篇引“孝子不匮,永锡尔类”,《传》意与《诗》意是一样的。郑玄释《既醉》此句云:“永,长也。孝子之行,非有竭极之时,长以与女之族类。谓广以教导天下也。《春秋传》曰:‘颖考叔,纯孝也,施及庄公。’”郑《笺》释此诗,即引《春秋传》作证。刘文淇在《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中同意郑玄的看法,且云:“……《正义》谓:……类,谓子孙族类。此《传》意以为事之般类。谓《诗》意与《传》意不同。非也。”今案:《诗·既醉》中“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本言周成王之群臣皆为君子,皆有孝子之行,且孝行永不竭极。成王德能如此,故上天长久地赐给成王以善道、治国之道。“尔”,此应指成王,“类”为“善”义。此与《左传》不同。
    另参牟维珍、富金壁:《〈诗·大雅·既醉〉篇关键语词解诂》,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3月。于智荣、李立:《〈诗经〉“永锡尔类”正诂》,《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7年3月。吕庆业:《“永锡尔类”解》,《古汉语研究》,1995年第1期。赵明因:《“有教无类”新解》,《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
    874 雷学淇、陈槃庵尝论郑桓公为周宣王之子,相关辩证参见张以仁:《春秋史论集》,联经,民国七十九年,第365-409页。
    875 参见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第120-123页。第123页发挥张以仁和文梦霞的推断:张氏的结论是:“历、宣与桓公的关系,一是所生,一是所封,前者为其父,后者为其兄之故。”文氏复又结合厉王流彘十四年之事,推测桓公为庶出,以合《郑世家》“宣王庶弟”之说。尤须指明,《史记?郑世家》说他是“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亦有所本,《世本》即有“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于郑”之记载。如果桓公确实是厉王流彘所生,或许正是名副其实的厉王“少子”和宣王“庶弟”。
    876 白寿彝:《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三卷下册,第974页。另参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4651页:文侯(元年周)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后汉书·西羌传》)二年,同惠王父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邱,名之曰郑,是曰桓公。(《水经·洧水注》)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案同惠疑同厉之讹。《汉书·地理志》引臣瓒曰:“郑桓公寄奴与财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邱,是以为郑。”傅瓒亲校《竹书》,其言又与《洧水注》所引《纪年》略同,盖亦本《纪年》。然臣瓒以伐郐在幽王既败二年,《水经注》以为晋文侯二年,未知孰是。(笔者案:“晋文侯二年”或为“晋文侯十二年”之误,见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6一67页。)
    877 一说在陕西凤翔,参见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王学理主编:《秦物质文化史》,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77页。伍士谦:《读〈秦本纪〉札记》,《秦西垂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5年,第67页引唐兰语。华县说参见王健:《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02-410页。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7页。[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郑在荧阳宛陵县西南。……[疏]“夏五月”至“于鄢”。○正义曰:郑国,伯爵。《谱》云:“郑,姬姓,周厉王子、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也。宣王封友于郑,今京兆郑县是也。及幽王无道,方迁其民于虢郐,虢郐之君分其地,遂国焉。今河南新郑县是也。……《地理志》河南郡有宛陵、新郑,各自为县。晋世分河南而立荧阳,废新郑而入宛陵,故郑在宛陵西南也。
    [唐]李泰等/著,贺次君/辑校:《括地志辑校》,中华书局,1980年,第26-27页:郑故城在华州郑县西北三里,桓公友之邑,秦县之。郑,华州郑县也。《毛诗谱》云郑国者,周畿内之地。宣王封其弟于(咸)〔棫〕林之地,是为郑桓公。旧说另参[明]李贤等《明一统志》卷三十二:郑桓公墓在华州城西三里。
    [清]刘於义等《陕西通志》卷七十一“华州”:周郑桓公墓,在州西关路南。卷二十九“华州”:周郑桓公祠,在州西南,离城一里。卷三:郑,豫州之域。(张士佩《雍韩考》)郑桓公为周司徒,采地咸林。(《国语》)渭水经郑县故城北,桓公友之故邑也。(《水经注》)古郑城在华州郑县东北二里。
    878 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第130页。
    879 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13页。
    880 [唐]柳宗元《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之阴》,《唐文粹》卷六:天子之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诸侯之入为王卿士亦曰公……为王卿士若卫武公、虢文公、郑桓公。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1页:成康之际,公卿的官爵制度当已确立。太保、太师、太史等执政大臣称“公”,其他朝廷大臣、由四方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侯”,由畿内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伯”,很是分明。
    881 [汉]史游/撰,[唐]颜师古/注《急就章》卷一“郑子方”条下注:郑桓公友,周厉王之子,宣王母弟也。宣王封之于郑,其后或以国为氏,宋有郑翩,即其族也。
    882 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王健:《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07页引白川静语。
    883 说法不一,详见王健:《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93-409页。
    884 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第8-11页。左言东:《先秦职官表》,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34页。另:有说郑桓公执掌周邦教化,似不确。这个说法大概是混淆了周代司徒与后世司徒不同的岗位职责。《全晋文》载晋武帝《又诏山涛》,有“司徒之职,实掌邦教”。
    885 《史记·郑世家》。
    886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 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546.
    887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48页。
    888 [宋]董逌《广川书跋》卷二“史伯硕父鼎铭”:史伯硕父鼎二,至和元年虢州得之。
    889 [宋]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上“周史伯硕父鼎说”:右二器形制款识悉同,而文字刓缺,以二鼎參读而互辨之,可识者四十有三字,不可见五字而已。按史伯,周宣王臣,硕父其字也。郑桓公为周司徒,问王室于史伯,史伯具以诸国及晋、楚所以兴对。《春秋外传》是之,而《汉书?古今人表》于厉王、宣王时皆书史伯。疑非二人,盖羡文耳。
    890 [清]徐元诰《国语集解》郑语第十六:元诰案:今河南汜水县为古东虢叔之国。郐,一作会,又作侩、桧,并同。汪远孙谓:“郐,在河南密县东,新郑县西。杜元凯以郐在密东,韦以为在新郑,其说可两通也。”
    891 《国语·郑语》: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对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周乱而弊,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鄢、弊、补、丹、衣、畴、历、莘,君之土也。若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芣、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
    892 [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 by Thucydides),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2页。
    89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1页引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
    894 参见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51页:《左传》闵公元年所谓“凡邑有先君宗庙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这显然是春秋时代的历史,不合西周古制,因为邑在西周初年就指的是国,如“我大邑周”;营东“国”洛又说成作新“邑”于兹洛。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初期的筑城是封树,后期是土墉,一开始并没有“筑”和“城”、“邑”和“都”的严格分别。
    895 [明]章潢《图书编》卷一百八“四礼总叙”:然则诸侯始封之太祖,如郑桓公友是也。郑桓公以周厉王少子而始封于郑,既为诸侯,可以立五庙矣。然其考则厉王,祖则夷王,曾祖则懿王,髙祖则共王,五世祖则穆王,自穆至厉皆天子也。诸侯不敢祖天子,则此五王之庙不当立于郑。此所谓此君之身全无庙也。必俟桓公之子,然后可立一庙以祀桓公为太祖,桓公之孙然后可立二庙以祀其祖。若祢必俟五世之后而郑国之五庙始备也。
    [清]江永《群经补义》卷三“礼记”:尝疑成王赐鲁重祭,未必是赐之郊禘,乃是赐鲁得立文王庙也。诸侯不敢祖天子,而鲁有文王庙,郑有厉王庙,皆谓之周庙。孔氏谓周制诸侯有大功徳者得立其所出王庙,意其制始于成王。追念周公特赐伯禽使同于宋祖帝乙,而郑桓公、武公有功遂例赐之。《宣和博古图》有文王方鼎,其铭云:卤公作文王尊彛。卤公即鲁公,然则伯禽尝祭文王可知矣。至其后乃僭用郊禘,而记礼者不得其由来,遂以为赐之郊禘耳。史克作颂言僖公承祀匪解亦及皇皇后帝,皇祖后稷,而不以赐禘郊之事序于锡之山川土田附庸之下,亦可见成王本无此事也。
    896 [法]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李玄伯/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12-113页。
    897 [法]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第163-164页。
    898 [英]伯特兰·罗素:《西方哲学史》(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by Bertrand Russell),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上册,第14页。
    899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其为郑武灭也,背郑负约故武公兴王师灭之,而王即以其地赐郑,故《郑语》首篇史伯所料秦、晋、齐、楚皆有归结,独于郑反不叙明,盖以不出史伯之所料,无容再赘也。文家以阙处见全者此类是也。
    900 《史记·郑世家》:对曰:“……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
    901 邵炳军:《郑武公灭桧年代补证》,《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1月。
    902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61-262页:王室方骚,人心危惧。皇父以柄国之大臣,而营邑于向,于是三有事之多藏者随之而去矣,庶民之有车马者随之而去矣,盖亦知西戎之已逼,而王室之将倾也。以郑桓公之贤且寄帑于虢郐,则其时之国势可知。然不顾君臣之义而先去,以为民望,则皇父实为之首。昔晋之王衍,见中原已乱,乃说东海王越,以弟澄为荆州,族弟敦为青州,谓之曰:“荆州有江汉之固,青州有负海之险,卿二人在外,而吾留此,足以为三窟矣。”鄙夫之心亦千载而符合者乎?
    903 [清]阮元《毛诗补笺》及《揅经室一集》卷四“诗十月之交四篇属幽王说”。
    904 《十月之交》有说咏幽王时事,有说咏厉王时事,今人又有疑皇父为共和行政之共伯和者,参见陈国安:《〈诗·小雅·十月之交〉辨疑》,《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905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4765页:(幽王)十一年春正月日晕。(《通鉴外纪》:幽王之末,日晕再重。)申人、郐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史记·周本纪》:申侯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遂杀幽王骊山下。《郑世家》: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
    906 [明]季本《春秋私考》卷一:则桓公贤君也,岂其怀二心而先谋自利邪?意者友之初封本以王子食采畿内,而虢、郐之迁则因其子有功而徙封也。然则所取虢、郐之地,盖当时已灭之国而周以与武公耳。
    907 名掘突。[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谯周云“名突滑”,皆非也。盖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旧失而妄记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孙昭公名忽,厉公名突,岂有孙与祖同名乎?当是旧史杂记昭、厉、忽、突之名,遂误以掘突为武公之字耳。(笔者案:此说未必确实。春秋时代避讳不甚严格,详见[清]洪亮吉《春秋时君臣上下同名不甚避讳论》,《洪亮吉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991-992页。)
    908 一说郑桓公伐郐取其邑,郑武公灭郐迁都。见邵炳军:《郑武公灭郐年代补正》,《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12月。
    909 虢国有二,始封君虢仲、虢叔,文王之弟。东虢、西虢先秦时都称虢,东虢之称始于两汉。参见张彦修:《三门峡虢国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1-73页。岳连建、王龙正:《金文“城虢”为东虢考》,《文博》,2003年6月:虢仲、虢叔于周文王时始封于殷商旧地“虢”,西周的虢国由此得名。虢地在今河南荥阳县城汜水镇,原是商朝的一个氏族或方国所在地,也可能是商诸侯国崇国的某一地区,其名称见于商代甲骨卜辞。
    另:虢国历来有二虢、三虢、四虢、五虢之辩,参见蔡运章:《国的分封与五个貌国的历史纠葛》,《中原文物》,1996年第2期。梁宁森:《关于虢国历史的几个问题》,《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1月。
    910 《今本竹书纪年》:平王四年,郑人灭虢。
    911 《史记·郑世家》:桓公……东徙其民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集解》韦昭曰:“后武公竟取十邑之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郑也。”
    912 郑人东迁,营建新邑,一说新邑一开始就叫新郑,见《汉书·地理志上》应劭注;一说在秦灭韩之后为区别于秦武公十一年在京兆之地所设之郑县才被命名为新郑,见曲英杰:《先秦都城复原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14页。
    另参邵炳军:《郑武公灭桧年代补证》,《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1月:……据此六条佐证推测,在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年)桓公死于骊山之难后,其子武公继续伐邻,鄢(邬)、弊……诸邑相继失守,郐国遂亡,时当周平王二年(前769年)。武公遂从郑(一名留,又名咸林,在今陕西省华县市)东迁其国于部国故地,按照古人迁国迁名的通例,遂将桧都邑更名曰新郑(在今河南省新郑市西北,即密县县城东南),故邻国都邑遂有“新郑”之谓,(郑世家》裴骃《集解》引韦昭《注》)又有“郑伯迁郑野留”之说,(桓十一年《公羊传》)此即所谓从“咸林之郑”“迁乎虢、郐”。(笔者案:邵文以留为咸林之又名,似不确。)
    913 [清]陆奎勋《陆堂诗学》卷三“彼留子嗟”条:留,即今之陈留。《公羊传》“郑先处留”是也。嗟音旧叶磋,施音旧叶沱,不知子嗟乃子多之讹,盖郑桓公字多父也,子国即郑武公。史迁以为掘突,谯周以为突滑,皆古书之乌焉豕亥讹而传讹也。按《国语》郑桓以孥与贿寄郐、虢,“将其来食”,寄孥也。“贻我佩玖”,寄贿也,诗缘此作,当属郑风,而留为东都之地,虽入王风可也。
    914 [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卷二:宣王始封郑于留地,在河洛之间。《诗》曰:“彼留子嗟”,谓郑桓也。另参[清]徐鼒《读书杂释》,中华书局,1997年,第36-37页,引刘文公《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载“留君簋”二器,疑留为国名,子为爵称。
    915 一说周宣王始封郑于留(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不确,当是郑人东迁时先都于留。
    916 一说与郐君交好是桓公时事,取郐国是武公时事,详见[清]陈立《公羊义疏》卷十五。
    917 《公羊传·桓公十一年》: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
  918 [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卷二:笺曰:《国语》说幽王时郑桓公友用太史伯之言寄帑于虢郐,取十邑、食溱洧也。因帑在桧,其宫人得入桧宫见桧夫人,盖因伏甲攻袭之。
    919 《国语·周语中》: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须由伯姞,郐由叔妘,聃由郑姬,息由陈妫,邓由楚曼,罗由季姬,卢由荆妫,是皆外利离亲者也。”
    920 郑玄《发墨守》有过质疑。惠栋引述并详驳郑玄,见[清]恵栋《九经古义》卷十三:《十一年传》云: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案郐公者,郐仲也,夫人者,叔妘也,《周语》富辰曰:“郐之亡也,由叔妘。”注云:郐,妘姓之国,叔妘,同姓之女,为郐夫人。《郑语》史伯云:“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孥与贿焉,无不克矣。”寄孥与贿,故得通于夫人,而取其国。康成《发墨守》云:郑始封君曰桓公者,周宣王之母弟,国在宗周畿内,今京兆郑县是也。桓公生武公,武公生庄公,迁居东周畿内,国在虢、郐之间,今河南新郑是也。武公生庄公,因其国焉,留乃在陈、宋之东,郑受封至此,适三世,安得古者郑国处于留,祭仲将往省留之事乎?愚案:桓公寄孥与贿于虢、郐及十邑,幽王之乱,东京不守,当有处留之事,其后灭虢、郐十邑而居新郑,则以留为边鄙,当在武公之时,故云古者郑国,又云先郑伯。《公羊》之言正与《外传》合,郑氏不考而骤非之,过矣。《左传》“侵宋吕、留”。后汉彭城有留县,张良所封。(笔者案:惠栋所言“《左传》‘侵宋吕、留’……”,不确,此留非彼留。陈留在河南开封附近,宋之留在江苏沛县附近,非一地。楚汉之际,刘邦驻军陈留郊外,得陈留人郦食其;张良初见刘邦之留为宋地之留,《史记索隐》韦昭云:“留,今属彭城”。案:良求封留,以始见高祖于留故也。《正义》《括地志》云:“故留城在徐州沛县东南五十五里。今城内有张良庙也。”)
    921 [元]许谦《诗集传名物钞》卷四:家说《公羊传?桓十一年》古者郑国处于晋,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乃取其国而迁郑焉。《郑语》桓公光寄帑于虢、郐。《周语》“郐由叔妘”注郑武公灭之。则通乎叔妘者武公也。
    922 [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卷二·桓公十一年:郑本在西京,桓公用史伯计,寄孥与贿于郭叔、郐仲之国。郐仲怠侈贪冒,取同姓女叔妘为夫人,武公因缘寄孥,故得通焉,《国语》言郐之亡由叔妘者是也。
    923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武公之得虢、桧,经无明文。《公羊传》“先郑伯有善于桧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按《周语》富辰谏王以狄女为后,有桧由叔妘、聃由郑姬之言,然谓其同姓相娶而已。韦昭注乃引《公羊》以实之,果尔则更甚于熊赀之灭息,安得谓贤君。
    924 [清]朱鹤龄《诗经通义》卷三·郑:按《国语》郑桓公从史伯言寄孥贿于虢、郐而谋取其十邑,武公随平王东迁遂取之。《公羊传》云: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是为新郑。由其先得国不以正,故再传之后争夺不休,而其音亦好滥淫志,多女惑男之诗,然则风化之原其可不谨哉。
    925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又何氏楷据《竹书》云:幽王死,虢公立王子余臣。平王四年郑灭虢,桧为其党,因并灭之。今据国史之文断之,而知其不然。
    926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河南二·开封府》:陈留县,在府东五十里,春秋为留地,属郑,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
    927 [清]恽敬《大云山房文稿初集》·黍离说: 一则曰此何人,再三则曰此何人,此何人,盖卽指晋文侯、卫武公、郑武公言之。何也?幽王事起仓卒,君灭国残,然四方及畿内诸侯无恙也。三君者能同心讨贼,灭之绝之,修城池、建社稷宗庙而守之,周可以不东。而卒东者,由郑桓公死难,武公内怛,不敢与犬戎抗,晋文侯、卫武公去西都千里,各顾其国,不为王室图久远也。夫皇父、荣夷斫之于方茂者也,然且纤才侈欲容悦之徒而已。若三君者,天下仰望为圣贤豪杰,王室所倚重,而乃至于此,不重可责邪?此《黍离》诗人之意也。
    928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六十一:桧,妘姓,髙辛火正祝融之后,武王封之为桧,子国,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北,荥波之南,居溱、洧之间。夷王、厉王之时,桧公不务政事而好洁衣服,大夫去之,于是桧之变风始作。幽王时为郑桓公所灭。
    929 [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富山房编辑局,明治四十四年,第21页:东虢在今开封府汜水县西北,即制邑,即虎牢,秦置成皋县。
    930 [清]徐元诰《国语集解》郑语第十六:元诰案:《路史·国名纪》,邬,妘姓,高阳氏后国,后为郑所灭,故为郑地。与晋邬别,在今河南偃师县,其西南尚有邬聚。宋庠本作“鄢”,今不从。
    931 李玉洁:《郑国的都城与疆域》,《中州学刊》,2005年11月:郑国的疆域,东至滑(在今河南省睢县),东南至桐丘、鄂,即今扶沟、鄢陵;西北可达今沁阳、济源;南至临颖,西南至鲁山,向西可抵巩县等。可见,郑国的疆域在今河南省的中心地区。
    932 胡进驻:《东周郑韩墓葬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2003年,第4页。
    933 [清]杭世骏,《订讹类编》,《订讹类编·续补》,中华书局,1997年,第90页:又云,元周公谨云,上巳当作日干之己。古人用日,如上辛、上戊之类,皆用日干,无用支者。若首芴尾卯、首未尾辰,则上旬无巳矣。
    934 [清]王先谦《三家诗义集疏》:“韩诗说:‘《溱与洧》,说人也。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日于两水上,招魂续魄,拂除不祥,故诗人愿与所说者同往观也。’”
    935 《汉书·地理志》:右雒左泲,食溱、洧焉。土陿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郑诗》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又曰:“溱与洧方灌灌兮,士与女方秉菅兮。”“恂盱且乐,惟士与女,伊其相谑。”此其风也。吴札闻《郑》之歌,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自武公后二十三世,为韩所灭。
    936 参见张铭远:《生殖崇拜与死亡抗拒》,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第1-82页。
    937 李衡眉:《野合习俗的由来》,《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1期。
    938 《毛诗序》:《缁衣》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
    939 马振理:《诗经本事》,世界书局,1936年,中册,第1226页:案此诗正言桓公东寄孥与贿,虢、郐轻分公地,一时舆论欢迎之情跃然纸上,所谓“适子之馆,授子之粲”者是也。而虢、郐之君仍俨在梦中,真诗人之化笔也。顾国家者公器,全以民情向背为转移。民情所向,即为彼善于此,亦即为贤。至于双方之孰成孰败,吾人盖有所不暇论矣。故孔子读《缁衣》,亦许虢、郐之民好贤之心至也。
    940 [明]林文俊《赠大司马紫岩刘公被召入朝序》,《方斋存稿》卷六:今公得立于朝,则其泽将及天下矣。是以命下之日,远近闻者无不动色相贺,顾惟留都文武衣冠之士,至于闾井细氓,数十万貔貅之卒,皆戚然不怿,甚至赍咨涕洟若不忍别公以去者。予闻而叹曰:休矣哉。昔郑桓、武公相继入为周司徒,周人爱之,有《缁衣》之诗焉。今喜公之入者将不类是也乎?昔周公之居东都,召公之巡南国,其民或预恐其归而悲之,或追思其徳而爱之,乃有《九罭》之歌、《甘棠》之咏焉。今戚公之去者将不类是也乎?予观公之出入其所系于人心者如此……
    941 《吕氏春秋·荡兵》: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兵诚义,以诛暴君而振苦民,民之说也,若孝子之见慈亲也,若饥者之见美食也;民之号呼而走之,若强弩之射于深溪也,若积大水而失其壅堤也。中主犹若不能有其民,而况于暴君乎?
    942 《吕氏春秋·振乱》:攻伐之与救守一实也,而取舍人异。……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穷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
    943 [清]方玉润《诗经原始》,中华书局,1986年,第295页:此必桧破民逃,自公族子姓以及小民之有室有家者,莫不扶老携幼,絜妻抱子,相与号泣路歧,故有家不如无家之好,有知不如无知之安也。而公族子姓之为家室者尤甚。
    944 邵炳军、路艳艳:《〈诗·桧风·隰有苌楚〉、〈匪风〉作时补证》,《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王建国:《论〈诗·桧风〉的创作时代》,《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第3期。
    945 吴淑玲:《“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考辨》,《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景爱:《左、右史分职说质疑》,《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
    946 [清]全祖望《春秋四国强弱论》,《鲒埼亭集外编》卷三十六,《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486页:郑桓公当周之季已能卜齐、晋、秦、楚四国之大,其后卒如其言。
    947 [元]吴莱《渊颍集》卷五“秦誓论下”: 夫西周之末,王政舛错,史伯知其必乱则当矣。齐固大国也,虽晋文侯帅师以救周难,犹次国耳,楚亦蛮夷蕞尔子男之邑,秦仲方入仕于周,尚未得岐丰地,未列于诸侯,岂得与诸姬代干也哉?必周之东迁,齐始霸,晋亦相继而霸,秦则桀骜于西,楚则暴横于南,惟郑也适居四方之会,交南北之冲,彼四国者恒困之矣。丘明特与鲁悼公同时,且推其所见而言,皆附会无诚实。
    948 [宋]黄震《黄氏日抄》卷五十二:幽王时,史苏谓郑桓公曰: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周衰,晋楚齐秦必将代兴。谓楚之祖祝融司天,齐之祖伯夷典礼,嬴之祖伯翳能议万物以佐舜,晋则武王之后惟晋在也。已而皆然,然其所由兴者非其道矣,其子孙之责欤,抑世变耶?
    949 《韩非子·说难》:昔者郑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因问于群臣:“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大夫关其思对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遂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
    950 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中华书局,1999年,第295页。
    951 《韩非子·内储说下》: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其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952 [清]姜炳璋《诗序补义》卷十二?桧:《集传》于郑世系言郑武公又得桧、虢之地,及叙桧又云桧为郑桓公所灭。按郑之灭桧,《史记》、《韩非》、《说苑》、《公羊》皆载其事,然皆不可信。
    953 参见陈奇猷:《韩非子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67页注三。
    954 [宋]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卷四·周纪二。
    955 详见张以仁:《春秋史论集》,联经民国七十九年,第205-248页。
    956 [清]浦起龙《史通通释》卷十六“汲冡纪年一条”:呜呼,向若二书不出,学者为古所惑,则代成聋瞽,无由觉悟也。(案:此亦《疑古》之余也。赘尾数语,尤为害理。观本传,其子彚尝以汲冡诸书皆后人追修,非当时正史,特着外传以判之意,亦不直其父说与?
    957 [清]康熙朝《御纂朱子全书》卷六十一《朱子语类》“春秋”:周自东迁之后,王室益弱,畿内疆土皆为世臣据袭,莫可谁何,而畿外土地亦皆为诸侯争据,天子虽欲分封而不可得。如封郑桓公,都是先用计指射郐地,罔而取之,亦是无讨土地处,此后王室子孙岂复有疆土分封?某尝以为郡县之事已萌于此矣,至秦时是事势穷极去不得了,必须如此做也。
    958 参见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140-141页:采邑与公邑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采邑主如果丢掉官职或受到周王惩处,就可能失去采邑,他的采邑将收归王室而变成公邑。随着一批又一批新兴贵族的崛起,周王不断地把许多公邑封授给新的采邑主,这样,原来的公邑就将陆续成为新贵族的采邑。在一般情况下,采邑变为公邑的较少,而公邑变为采邑的则比较多。西周王畿土地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公邑在不断减少,采邑在不断增加。
    959 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67页。
    960 虞万里:《〈郑风·缁衣〉诗旨与郑国史实、封地索隐》,《史林》,2007年1月,第131页:桓公初封岐周棫林,后与商人郑族约信盟誓,共同东迁渭洛之间,筚路蓝缕,开辟新国,使得“周民皆说,河、洛之间,人便思之”
    961 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9页:武丁之子又有名子奠者,如卜辞言……他辞又有地名奠,亦当即子奠之所封。
    962 徐中舒:《从古书中推测之殷周民族》,《徐中舒历史论文选集》,中华书局,1998年。(笔者案:在这个问题上,徐复观有过强烈的反驳意见可以参考。见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周秦汉政治社会结构之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卷,第48-51页。)
    963 邱文山、张玉书、张杰、于孔宝:《齐文化与先秦地域文化》,齐鲁书社,2003年,第12-13页:西周时的商人也和手工业的“百工”一样,是隶属于官府的,即“工商食官”,专为贵族服务的。远地交换的自由商人,在西周初期多半是商代遗民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去经营。在周人眼中,商代遗民是被征服者,从事商业是贱事(因为从事远地商业活动的人多半是商族人,因而相沿称呼做买卖的人为“商人”);周人以征服者自居,从来是从事农业的。西周初期商业暗淡,从事商业的活动者历尽艰辛。到西周末年,商人由于获利较丰,逐渐富裕起来,以其资财甚至可以与贵族“分庭抗礼”,由是引起人们的重视。“如贾三倍,君子是识。”(《诗经·大雅》)至郑桓公东迁时,甚至与商人相约“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而共处之”,且订了“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左传·昭公十六年》)的盟誓,商人渐渐被周人看得起了。
    另见周自强主编:《中国经济通史·先秦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第933-934页引郭沫若《十批判书》(1982,p20)及赵锡元《中国奴隶社会史述要》(1986,p187-188)。
    96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Politics, by Aristotle),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17-118页。
    965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18-119页。
    966 《古本竹书纪年》:伯盘与周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
    967 据晁福林,幽王至平王共有三次二王并立的局面,平王(天王)与携王并立为第三次。见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968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七“《陈博士书解》三十卷”:《中兴艺文志》:绍兴时太学始建,陈鹏飞为博士,发眀理学,为《陈博士书解》。
    969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陈博士书解》三十卷”:礼部郎中永嘉陈鹏飞少南撰。秦桧子熺尝从之游,在礼部时,熺为侍郎,文书不应令,鹏飞辄批还之,熺浸不平。鹏飞说书崇政殿,因论《春秋》母以子贵言《公羊》说非是,桧怒,谪惠州以没。今观其书绍兴十三年所序于《文侯之命》,其言骊山之祸,申侯启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己而不知其徳之不足以偿怨。郑桓公友死于难,而武公复娶于申,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国耻,难矣。呜呼,其得罪于桧者岂一端而已哉?
    970 王玉哲:《古史集林》,中华书局,2002年,第362-363页。
    971 [清]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七,[清]崔述/撰著,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47页:况宜臼之于王,父子也,申侯之于王,君臣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大纲也;文、武未远,大义犹当有知之者。况晋文侯、卫武公,当日之贤侯也,而郑武公、秦襄公亦皆卓卓者,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卒弑王而灭周,其罪通于天矣,此数贤侯者当声大义以讨之;即不然,亦当更立幽王他子或宣王他子,何故必就无君之申而共立无父之宜臼哉?
    972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48-49页。另:平王东迁之原因,学者们有“投戎说”、“避秦说”、“受逼于秦、晋、郑诸侯说”、“寻求晋、郑、卫等诸侯的保护说”等等观点,还有人提出“气候说”,参见李喜峰:《论周平王的东迁》,《安康师专学报》2005年2月。
    973 张建军:《诗经与周文化考论》,齐鲁书社,2004年,第178-179页。
    974 参见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975 《汉书·儒林传》:辕固,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于上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杀也。”固曰:“不然。夫桀、纣荒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因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弗为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不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南面,非杀而何?”固曰:“必若云,是高皇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上曰:“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
    976 [清]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七,[清]崔述/撰著,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552,246,247页,转引自罗炳良:《崔述历史考证方法论的局限性——以考证司马迁〈史记〉“申侯与弑幽王”之说为例》,《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6月:申侯与弑幽王,其事本之《史记》,而《史记》采之《国语》史苏、史伯之言,然经传固无此事也。《诗》、《书》或多缺略,《左传》往往及东迁时事而不言此,乃至《周语》专记周事而亦无之。此非常之大变,周辙之所由东,何以经传皆无一言及之,而但旁见于晋、郑之《语》,史伯逆料之言,史苏追述之事,乌在其可信为实也?……此事揆诸人情,征诸时势,皆不宜有。申在周之东南千数百里,而戎在周西北,相距辽越,申侯何缘越周而附于戎?……幽王昏纵淫暴,剖克在位,久矣失民之心,是以戎来侵伐而不能御,日渐蚕食,至十一年而遂灭。戎之力自足灭周,初不待于申侯之怒也。
    977 详见罗炳良:《崔述历史考证方法论的局限性——以考证司马迁〈史记〉“申侯与弑幽王”之说为例》,《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6月。
    978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六年”疏:《汲冢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束皙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伯服立为王积年,诸侯始废之而立平王。其事或当然。
    伯服当为伯盘,参见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59-60页。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34页。
    979 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4651-4652页。
    980 李学勤:《论仲爯父簋与申国》,《中原文物》,1984年第4期。另参杨宽:《杨宽古史论文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73页。
    981 魏仁华:《南阳之申在西周春秋时期的战略地位》,《南都学坛》(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
    982 周宝宏:《近出西周金文集释》,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29-130页。
    983 何浩:《西申、东申与南申》,《史学月刊》,1988年第5期。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984 邵炳军:《论平王所奔西申之地望》,《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7月。
    985 参见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34页:姬姓族从其形成之时起即与姜、姞等异姓亲族同居共处,并累世联姻。此种关系无疑地促进了姬姓族与异姓间的文化交流,并且对姬姓族本身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这种客观环境下,姬姓族虽然始终是周民族中的骨干,但其血亲独尊与排外意识并不十分强烈,而能够在政治上与异姓亲族相亲善。
    986 [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潘光旦、胡寿文/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77页。
    987 [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vol.1, by Will Durant, 1935),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一卷,第19页。
    988 邵炳军:《周平王奔西申与拥立周平王之申侯——周“二王并立”时期诗歌创作历史文化背景研究》,《贵州文史丛刊》,2001年1月。
    989 李学勤:《论仲爯父簋与申国》,《中原文物》,1984年第4期。
    990 何浩:《楚灭国研究》,武汉出版社,1989年,第206页。魏仁华:《南阳之申在西周春秋时期的战略地位》,《南都学坛》(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
    991 何浩:《西申、东申与南申》,《史学月刊》,1988年第5期。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992 邬锡非:《也谈西周申国的有关历史问题》,《杭州大学学报》,1992年3月。
    993 周成:《中国古代交通图典》,中国世界语出版社,1995年,第2页。
    994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82页。
    995 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三卷上册,第709-710页。
    996 参见周成:《中国古代交通图典》,中国世界语出版社,1995年,第11页《西周至春秋早期交通干线示意图》。
    997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正义曰:杜以为凡倒本其事者,皆言初也。贾逵云“凡言初者,隔其年,后有祸福,将终之,乃言初也”。
    998 许倬云:《西周史》,三联书店,1995年,第51页。
    999 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5页:《贾子·益壤》曰:“黄帝者,炎帝之兄。”《制不定》曰:“炎帝者,黄帝之同父母弟。”说虽不同,必有所本。
    1000 《国语·晋语》: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
    1001 “四岳”异说很多,如王玉哲考订四岳即今山西南部霍太山。见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52-456页。
    1002 《国语·郑语》:公曰 :“谢西之九州,何如?”对曰 :“其民沓贪而忍,不可因也。唯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若更君而周训之,是易取也,且可长用也 。”
    1003 傅斯年:《姜原》,《傅斯年全集》,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三卷,第46-53页。
    1004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48页:周宣王时,开始把亲戚和大臣分封到中原地区。周宣王曾分封他的母舅到申,称为申伯,接着又增加谢作为封邑,并派大臣召伯虎率领大军前往,“彻申伯土地”,建筑大城,营造寝庙,周王并且到郿(今陕西眉县东北),亲自为申伯饯行,还赏给大圭作为凭证。大臣尹吉甫还作《崧高》之诗赠予申伯,作为纪年,就是《诗经·大雅·崧高》。
    1005 钱穆此说并非确定之论。另外的说法如田继周《先秦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200页:“至于华夏的‘华’字,在夏朝有没有出现,就更难说了。若据《尚书》注‘冕服采章曰华’,华是由于夏族的服饰和文化特征而得名,后便演化为华与夏为同义语,或合而为一称之为‘华夏’了。”
    1006 钱穆:《黄帝》,三联书店,2005年,第9-10页。
    1007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
    1008 [清]金圣叹《左传释》,《金圣叹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三卷,第661页。
    1009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寐寤而庄公巳生,故惊而恶之。……○正义曰:谓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始觉其生,故杜云“寐寤而庄公巳生”。
    1010 萧兵:《〈左〉疑三则》,《扬州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
    1011 [清]顾炎武《左传杜解补正》:寤寐而庄公已生,恐无此事。
    1012 [清]梁玉绳《史记志疑》:余谓当时庄公在孕时,武姜尝梦生子不利于己,惊而觉。及生庄公,遂以名而恶之。至史公谓段生易,乃以意言之耳。
    1013 [清]朱骏声《春秋左传识小录》:寤读为牾,逆也。逆产如手足先见之类,仍送进门,令其徐转而顺生。另见:《说文通训定声·豫部》:寤,假借为啎。
    1014 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68页。
    1015 [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vol.1, by Will Durant, 1935),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一卷,第35页。
    1016 参见王子今:《秦汉“生子不举”现象和弃婴故事》,《史学月刊》,2007年第8期。
    1017 [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潘光旦、胡寿文/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76-177页。
    1018 参见章彦华、颜忠诚:《动物的杀婴现象》,《生物学通报》,2007年第6期。
    1019 [明]冯时可《左氏释》:夫人之恶者,恶其怪也,恶其惊也。
    1020 [清]杭世骏《订讹类编》,《订讹类编·续补》,中华书局,1997年,第89页:读书须读古本,往往一字之误,而文义遂至判然。如《周语》“昔我先王世后稷”注云:后,君也;稷,官也。父子相继为世。盖指弃与不窋而言。谓昔我先王世君此稷之官也。考之《史记·周本纪》亦然。而今本直云“昔我先世后稷”,似后稷专属之一人,又几讹为周家之后稷矣。若将我先二字读断,则又成何句法乎?
    另参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7页:后稷原是稷神的称谓,不是官名。西周时代确曾以后稷为农官之长,该是由于推崇后稷的缘故。
    1021 郑慧生:《〈左传〉训诂五则》,《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古人以易生为灾异,从而不喜欢这个婴儿,那是古人的思想,我们不能以之为怪,更不应该牵强附会去改变传统的训释。我以为,郑人记载庄公寤生的事,还有比附后稷的一番深意(二人的母亲又都为姜姓),如果硬要改训寤生为牾生,为难产,那就失去这一番深意了。
    1022 [清]成瓘《读诗偶笔》。
    1023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笺云:康、宁皆安也。姜嫄以赫然显著之徵,其有神灵审矣。此乃天帝之气也,心犹不安之。又不安徒以禋祀而无人道,居默然自生子,惧时人不信也。
    1024 [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Les Formes Elémentaires de la Vie Religieuse, Le Systeme Totémique en Australie, by Emile Durkheim, Alcan, Paris, 1912),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37页。
    1025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生民》:帝,高辛氏之帝也。武,迹。敏,疾也。从于帝而见于天,将事齐敏也。……笺云:帝,上帝也。敏,拇也。介,左右也。夙之言肃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而肃戒不复御。后则生子而养长之,名曰弃。舜臣尧而举之,是为后稷。……[疏]“厥初”至“后稷”。○毛以为,本其初生此民者,谁生之乎?是维姜嫄。言有女姓姜名嫄生此民也。既言姜嫄生民,又问民生之状。言姜嫄之生此民,如之何以得生之乎?乃由姜嫄能禋敬能恭祀于郊禖之神,以除去无子之疾,故生之也。禋祀郊禖之时,其夫高辛氏帝率与俱行,姜嫄随帝之后,践履帝迹,行事敬而敏疾,故为神歆飨。神既飨其祭,则爱而祐之,于是为天神所美大,为福禄所依止,即得怀任,则震动而有身。祭则蒙祐获福之夙早,终人道则生之。……○郑唯履帝以下三句为异。其首尾则同。言当祀郊禖之时,有上帝大神之迹。姜嫄因祭见之,遂履此帝迹拇指之处,而足不能满,时即心体歆歆,如有物所在身之左右,所止住于身中,如有人道精气之感己者也。于是则震动而有身,则肃戒不复御。馀同。
    1026 [清]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一,[清]崔述/撰著,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63页:《史记·周本纪》云:“后稷之母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弃。”其说盖因《大雅》“履帝武”之文而附会之者。郑氏笺《诗》,遂用其说。至宋,欧阳永叔、苏明允出,皆从毛氏,以为从帝喾之行,而驳《史记》、郑笺之非;然后经义始明,圣人之诬始白。而朱子作《诗传》独从郑氏,且云:“古今诸儒多是毛而非郑,然按《史记》亦云然,则非郑之臆说矣。”又云:“稷、契皆天生之,非有人道之感,不可以常理论也。汉高祖之生亦类此。”又引张子厚之言云:“天地之始,固未尝先有人也,则人固有化而生者矣;盖天地之气生之也。”
    另参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龙门联合书局,1961年,第7-9页:我认为姜嫄可能即“羱羊”之倒语。羱羊者,坟羊也……假定姜嫄得名于“羱羊”之说为不钜谬,那末,我现在可以论定:姜嫄,即是土神,也即是“土之怪曰羵羊”。土神,在古代希腊神话称为地母(Gais),到了农业发达时代变而为谷神(Scros),用以比较《大雅·生民》之诗,姜嫄恰符于地母,而后稷正相当于希腊神话的谷神。因此,《帝系》、《周本纪》所传姜嫄生后稷的故事,现在,我们只能视为农业生产时代所应有的原始生殖神话。
    1027 岑仲勉:《周初生民之神话解释》,《两周文史论丛》,中华书局,2004年,第2-3页。
    1028 何飞燕:《后稷弃孕生及其被弃传说故事新考》,《殷都学刊》,2006年4月。
    1029 萧东海:《一个未被读懂的上古神话故事——〈诗经·大雅·生民〉前三章解读》,《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1030 胡万川:《中国的江流儿故事》,《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36-237页,引《博物志》及Sir James G. Frozor, P.455。
    另:考之“水中试婴”的心态,还可参照[法]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Tristes Tropiques, by Claude Levi-Strauss, Librairie Plon 1955 et 1973),王志明/译,三联书店,2000年,第81页:属于同一时期,在附近的另一座岛屿(波多黎各,根据欧维也多(Oviedo)的证辞),印第安人把这人捕捉来,活活淹死。淹死以后几个礼拜之内,印第安人派警卫看守那些尸体,目的是要看看这些白人的尸体会不会腐烂。比较一下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方法,可得到两个结论:白人相信社会科学,印第安人则相信自然科学;白人认为印第安人是野兽,印第安人则怀疑白人可能是神。
    1031 岑仲勉:《周初生民之神话解释》,《两周文史论丛》,中华书局,2004年,第16-17页。
    1032 [清]魏源《诗古微》。褚斌杰《诗经全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即取其解。
    103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0页:寤生,杜注以为寤寐而生,误。寤字当属庄公言,乃“牾”之借字,寤生犹言逆生,现代谓之足先出。明焦竑《笔乘》早已言之,即《史记·郑世家》所谓“生之难”。应劭谓生而开目能视曰寤生,则读寤为悟,亦误。其他异说尚多,皆不足信。
    103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0页:应劭谓生而开目能视曰寤生,则读寤为悟,亦误。
    1035 张泽渡:《“寤生”探诂》,《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1月:宋《太平御览·人事部·产》引《风俗通》云:“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未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举寤生子妨父母。谨案:《春秋左氏传》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因名寤生。武公终老天年,姜氏亦然,安有妨其父母乎?”这是迄今引得最早、引文最全的例证。
    1036 张泽渡:《“寤生”探诂》,《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1月。
    1037 《左传·桓公二年》: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1038 [清]俞樾《湖楼笔谈》,《九九销夏録》,中华书局,1995年,第183页:晋穆侯名其二子曰仇、成师,盖皆美名。《左传》载师服之言,乃有“嘉耦曰妃。怨耦曰仇”之说,此好事者为之。《尔雅》云:“仇,合也。”又云:“仇,匹也。”《周南》两言“好仇”。《大雅》言“仇方”。毛公皆训为匹,与《雅》谊合。“怨耦”之说,非古训也。郑君用《左传》以易毛义,殊为失之。春秋时人好因字义横生议论……
    1039 《金文今译类检·殷商西周卷》,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29页。
    1040 朱芳圃:《殷周金文释丛》,中华书局,1962年:金文“段”象手持椎于厂中捶石之形。
    1041 董莲池:《说文解字考正》,作家出版社,2005年,第119页:疑表有矿石之所,用殳击打之,以表“段”意,应是会意字。
    1042 [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三:段读为碫,字或作锻。《大雅·公刘篇》“取砺取锻”。传云:锻,石也。笺云:锻石所以为锻质也。取锻厉斧斤之石可以利器用。《说文》:碫,砺石也。……
    1043 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37页:《春秋啖赵集传纂例》一云:“《竹书》自是晋史,又与《公羊》同。”案《公羊传·隐公元年》云:“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杀之也。”陆氏所云,当即谓此。
    1044 《史记·郑世家》:郑武公十年取申侯女武姜,十四年生庄公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
    1045 [美]S.E. Taylor L.A. Peplau D.O. Sears:《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 10th Edition, 2000),谢晓非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02页。
    1046 [美]S.E. Taylor L.A. Peplau D.O. Sears:《社会心理学》,第213-214页。
    1047 详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1-66页。
    1048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檀弓》:死而不吊者三:畏、压、溺。死而不吊者三:谓轻身忘孝也。畏,人或时以非罪攻己,不能有以说之死之者。孔子畏于匡。压,行止危险之下。溺。不乘桥舡。 ○正义曰:此一节论非理横死不合吊哭之事。○“畏”谓有人以非罪攻己,己若不有以解说之而死者,则不吊。郑玄注引《论语》以证之,明须解说也。案《世家》云,阳虎尝侵暴于匡,时又孔子弟子颜刻为阳虎御车。后孔子亦使刻御车,从匡过。孔子与阳虎相似,故匡人谓孔子为阳虎,因围,欲杀之。孔子自说,故匡又解围也。自说者,谓卑辞逊礼。《论语注》云:“微服而去。”谓身著微服,潜行而去,不敢与匡人斗,以媚悦之也。○“厌”谓行止危险之下,为崩坠所厌杀也。○“溺”谓不乘桥舡而入水死者,何胤云:“冯河、潜泳,不为吊也。”除此三事之外,其有死不得礼亦不吊。
    1049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虢叔,东虢君也。恃制岩险而不修德,郑灭之。恐段复然,故开以佗邑。……○正义曰:僖五年传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晋语》称文王“敬友二虢”,则虢国本有二也。晋所灭者,其国在西,故谓此为东虢也。《郑语》:史伯为桓公诈谋云:“虢叔恃势,郐仲恃险,晋有骄侈怠慢之心。君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桓公从之。是其恃险而不修德为郑灭之之事也。
    1050 [清]魏禧/撰,[清]彭家屏/参订《左传经世钞》:地险则难制,故不许,然措语纯是亲爱。正德中,梁公储草秦王请地诏,妙用类此。
    1051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九“悟主”条:梁文康公事武庙。当秦王请塞上沃地。嬖臣朱宁、江彬为援。公独当制。草上曰。高皇帝令。此地不以封。非有爱也。地广饶。产善马。士卒刁悍。易生戎心。奸萌纵谀。不利社稷。王受地。毋俷德。毋聚奸人。毋多畜士马谋不轨。上览之。大骇曰。不意可虞若是。其勿与。
    1052 [明]冯梦龙《智囊》:英明之主,不可明以是非角,而未始不可明以利害夺。此与子房招四皓同一机轴。
    1053 《孟子·公孙丑下》。
    1054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1055 任伟:《西周封国考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28页。
    1056 岳连建、王龙正:《金文“城虢”为东虢考》,《文博》,2003年6月:……由以上分析可知,皋原字形亦从虎,本为恺甲之名,其义为虎或虎皮,与从虎之虢字义相合。故成皋也可写作成虎,而成、城同音通假,所以成虎即城虎,城虎可解释为以城围虎,正是虎牢之义。前文已经指出,虎牢之名来自于虢,所以成皋之名亦应来源于虢。
    1057 《战国策·韩策一·三晋已破智氏》:三晋已破智氏,将分其地。段规谓韩王曰:“分地必取成皋。”韩王曰:“成皋,石溜之地也,寡人无所用之。”段规曰:“不然,臣闻一里之厚,而动千里之权者,地利也。文人之众,而破三军者,不意也。王用臣言,则韩必取郑矣。”王曰:“善。”果取成皋。至韩之取郑也,果从成皋始。
    1058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六。
    1059 [清]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卷五·河水:成皋县之故城在伾上,萦带伍阜,绝岸峻周,高四十许丈,城张翕险崎而不平。《春秋传》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案: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城张翕险崎而不平”作“城张翕崄,崎而不平”,似不确。)
    1060 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97-398页:天子射鸟猎兽于郑圃,命虞人掠林,有虎在于葭中。天子将至,七萃之士高奔戎,生擒虎而献之,天子命之为柙,畜之东虢,是曰虎牢矣。然则虎牢之名,自此始也。
    [清]翟云升《覆校穆天子传》,五经岁遍斋本:有虎在乎葭中。天子将至,七萃之士高奔戎,请生捕虎,必全之。乃生捕虎而献之天子,命之为柙,而畜之东虞,是为虎牢。(案:东虞当作东虢。)
    1061 岳连建,王龙正:《金文“城虢”为东虢考》,转引自陈习刚:《唐五代以前虎牢、虎牢关问题考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12月。
    1062 陈习刚:《唐五代以前虎牢、虎牢关问题考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12月:郭沫若据西周《小臣单觯》铭“王后返,克商,在成师”,认为“此武王克商时器……成乃成皋,一名虎牢,在古乃军事重地”。郑杰祥进一步指出,成皋在西周初期原称作成,成是沿袭夏商地名而来,成地为夏王朝的东方门户,是商汤与夏王桀战于成的成地,即《吕氏春秋·简选》所云“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擒推移、大牺”之郕。据此,虎牢地即成地。
    1063 《吕氏春秋·简选》:“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擒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
    1064 [清]顾栋高《春秋列国地形口号》,《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1011页。
    1065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谓之京城太叔,言宠异于群臣。
    1066 [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富山房编辑局,明治四十四年:谓之京城大叔一句,极有神采。叔而曰大,别之曰京城,此乃众人所尊称。而隆重尊严,威焰逼人之状如见。
    106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1页:顾颉刚谓古人用太字,本指其位列之在前,叔段之称太叔以其为郑庄公之第一个弟弟也。详《史林杂识·太公望年寿篇》。
    1068 参见顾颉刚:《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顾颉刚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69页。
    1069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338页:叔者,段字。
    1070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775页:古人于父之昆弟必称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则是字之而已。《诗》所谓“叔兮伯兮”,“伯兮朅兮”,“叔于田”之类,皆字也。
    1071 杨树达:《驳公羊传京师说》,《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华书局,1983年,第231-233页。
    1072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转引自周法高、张日昇《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4年,第3518页:……在古素朴之世,非王者所居莫属。王者所居高大,故京有大义,有高义,更引申之,则丘之高者曰京,囷之大者曰京,鹿之大者曰麖,水产物之大者曰鲸……
    另:杨宽释“京”的象形为高地上造有半地穴建筑。见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5页。
    1073 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中华书局,1997年,第232页。
    1074 参见[清]徐鼒《九京》,《读书杂释》,中华书局,1997年,第143页。
    1075 唐兰:《唐兰先生金文论集》,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第376-381页。
    1076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5页。
    107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1页。
    1078《史记集解》:应劭曰:“京,县名,属河南,有索亭。”晋灼曰:“索音栅。”《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京县城在郑州荥阳县东南二十里。郑之京邑也。晋太康地志云郑太叔段所居邑。荥阳县即大索城。杜预云成皋东有大索城,又有小索故城,在荥阳县北四里。京相璠地名云京县有大索亭、小索亭,大小氏兄弟居之,故有小大之号。”案:楚与汉战荥阳南京、索间,即此三城耳。
    1079 韩益民:《“郑伯克段于鄢”地理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1080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卷一,《金圣叹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三卷,第287页。
    1081 约翰·哈蒙德(John S. Hammond),拉尔夫·基尼(Ralph Keeney),霍华德·雷法(Howard Raiffa):《决策中的陷阱》,《商业评论》,2006年第2期。
    1082 [美]S.E. Taylor L.A. Peplau D.O. Sears:《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 10th Edition, 2000),谢晓非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6-237页。
    1083 [清]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三:是器乃太叔居京而作,其为周器无疑。(《锺鼎款识》)右髙三寸九分,耳髙一寸,阔八分,深二寸二分,口径三寸四分,腹径四寸四分,容一升,重一斤十有三两,三足,铭四字。案:《春秋?隐公元年》书郑伯克段于鄢,盖郑伯者,郑庄公也。庄公弟有曰共叔段者,尝请京,使居之,因谓之京城大叔。则大叔者,庄公之弟耳。大叔强跋,遂缮甲兵以袭郑,而公伐京焉。大叔入于鄢。公又伐鄢。故《春秋》书其恶以为昆弟之戒,而诗人有曰《大叔于田》以刺其多才而好勇者是然。则是器乃大叔居京而作之耳,其为周器可知。(《博古图》)卷十一:右通盖高六寸二分,深三寸,口径长六寸八分,阔五寸,腹径长七寸一分,阔五寸三分,容四升,共重五斤十有二两,两耳,四足,铭十一字。案:《春秋?隐公元年》经书郑伯克段于鄢。《左传》言: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姜氏爱叔段,请京邑,使居之,因谓之京城太叔者,疑出于是也。诸簋铭款有言旅簋,有言宝簋,而此曰飨者,因飨礼以锡其器,若肜弓言一朝飨之者也。(《博古图》)
    1084 《左传·昭公元年》: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
    1085 [清]惠栋《九曜斋笔记》“经术”条:“潜邱语:以《禹贡》行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断狱,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条法;以《三百五篇》当谏书;以《周官》致太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斯真可谓之经术矣。”
    1086《汉书·武五子传》:初,贺在国时,数有怪。尝见白犬,高三尺,无头,其颈以下似人,而冠方山冠。后见熊,左右皆莫见。又大鸟飞集宫中。王知,恶之,辄以问郎中令遂。遂为言其故,语在《五行志》。王卬天叹曰:“不祥何为数来。”遂叩头曰:“臣不敢隐忠,数言危亡之戒,大王不说。夫国之存亡,岂在臣言哉?愿王内自揆度。大王诵《诗》三百五篇,人事浃,王道备,王之所行中《诗》一篇何等也?大王位为诸侯王,行污于庶人,以存难,以亡易,宜深察之。”
    1087《汉书·儒林传》:王式字翁思,东平新桃人也。事免中徐公及许生。式为昌邑王师。昭帝崩,昌邑王嗣立,以行淫乱废,昌邑群臣皆下狱诛,唯中尉王吉、郎中令龚遂以数谏减死论。式系狱当死,治事使者责问曰:“师何以无谏书?”式对曰:“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于忠臣孝子之篇,未尝不为王反复诵之也;至于危亡失道之君,未尝不流涕为王深陈之也。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使者以闻,亦得减死论,归家不教授。
    1088 [清]陈廷敬《午亭文编》卷二十八:吾观《叔于田》二篇之诗,而叹其上骄下谄,国无道之甚也。三代之衰也,善恶赏罚不明乎上,而是非毁誉之在下者恒得而别白之,盖犹直道在人心,而公议在人口也。若叔段者,不义而得众,而国人之美之者,以其弋猎驰骋,举火暴虎,饮酒服马之事竞为谀悦,而无复三代之遗风。叔虽欲不为乱,岂可得哉?
    1089 《榖梁传·昭公八年》:秋,蒐于红。正也。因蒐狩以习用武事,礼之大者也。
    1090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夏官司马·大司马》: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〇以旗者,立旗期民于其下也。兵者,守国之备。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而习之。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习战也。四时各教民以其一焉。春习振旅,兵入收众专于农。
    1091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版27,释文55。另参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中华书局,1997年,第168-170页,第202-203页。赵英山:《古青铜器铭文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七十二年,第一册,第163-176页。
    1092 《左传·隐公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
    1093 各典籍记载互有出入,如《左传·隐公五年》载“春蒐、夏苗、秋狝、冬狩”,《公羊传·桓公四年》载“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榖梁传》载“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诸家注释也各不相同。
    1094 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第211页。
    1095 《左传·成公十三年》。另参《礼记·王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
    1096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国风·齐风·还》。
    1097《后汉书·马融传》:而俗儒世士,以为文德可兴,武功宜废,遂寝搜狩之礼,息战陈之法,故猾贼从横,乘此无备。融乃感激,以为文武之道,圣贤不坠,五才之用,无或可废。元初二年,上广成颂以讽谏。
    1098 [宋]朱熹《诗集传》第四卷,《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一卷,第471页:国人戒之曰:“请叔无习此事,恐其或伤女也。”盖叔多材好勇,而郑人爱之如此。
    1099 [宋]黄震《黄氏日钞》卷四“献于公所”条:晦庵以公为庄公,华谷遂以为叔段在郑,从庄公出田暴虎以献,气陵其兄。愚恐叔段强恣于外,未必入郑肯从庄公田,叔段君临大邑,未必可身自襢裼。若段果从庄公之狩,而献于公所,正是退守人臣之分,安得言相陵耶?岷隐曰:“言勇力之士暴虎以献于叔也。此诗御中节、射中度,既事而退,意甚闲暇,知暴虎者非指叔言也。”愚案:公所之公,非公侯之公也。段为京城之主,其所寓即公之所也。此句恐合依岷隐说,此乃言叔段在京城田狩之事,故诗曰“叔于田”,安得改释为庄公之田而叔从之以暴虎耶?
    1100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正义曰:……仁是行之美名,叔乃作乱之贼,谓之信美好而又仁者,言国人悦之辞,非实仁也。
    1101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339页。
    1102 [清]俞樾《群经平议》卷八“洵美且仁”条。
    1103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卷二十·聘礼第八:公揖入,每门、每曲揖。(每门辄揖者,以相人偶为敬也。)
    参见白奚:《“仁”与“相人偶”——对“仁”字的构形及其原初意义的再考察》,《哲学研究》,2003年7月。
    1104 [汉]许慎《说文解字》:马,怒也,武也,象马头髦尾四足之形。
    1105 [清]俞樾《群经平议》卷八“洵美且仁”条:《笺》云:“言叔信美好而又仁。”《正义》曰:“仁是行之美名。叔乃作乱之贼,谓之信美好而又仁者,言国人悦之辞,非实仁也。”樾谨案:《礼记·中庸》篇:“仁者,人也。”郑注曰:“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然则古所谓仁者,乃以人意相存问之意,故其字从人、二也。此章以仁称叔,见有叔则能以人意相存问,故巷有人;无叔则莫能以人意相存问,故巷无人也。孔颖达徒震于仁之名而不达古义,未得其旨。尝谓诗人之辞非如后人苟且趁韵者。首章言“巷无居人”,故曰“洵美且仁”;次章言“巷无饮酒”,故曰“洵美且好”;三章言“巷无服马”,故曰“洵美且武”。末一字皆与首句相应。《说文·马部》曰:“马,武也。”于人言仁,犹于马言武,皆古训也。
    1106 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中华书局,1999年。
    1107 [清]阮元《论语论仁篇》,《揅经室集》,中华书局,1993年,第194页:元此论乃由汉郑氏相人偶之说序入,学者或致新僻之疑,不知“仁”字之训为“人”也,乃周、秦以来相传未失之故,训东汉之末犹人人皆知,并无异说。康成氏所举相人偶之言,亦是秦、汉以来民间恒言,人人在口,是以举以为训,初不料晋以后此语失传也。
    1108 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泽螺居楚辞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第74-76页。
    1109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31-233页:孔子删诗,所以存列国之风也,有善有不善,兼而存之。犹古之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而季札听之,以知其国之兴衰。……是以《桑中》之篇,《溱洧》之作,夫子不删,志淫风也。《叔于田》为誉段之辞,《扬之水》、《椒聊》为从沃之语,夫子不删,著乱本也。……后之拘儒不达旨,乃谓淫奔之作,不当录于圣人之经。是何异唐太子弘谓商臣弑君,不当载于《春秋》之策乎?……
    1110 事见《左传·文公元年》。
    1111 《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孝敬皇帝弘,高宗第五子也。永徽四年,封代王。显庆元年,立为皇太子,大赦改元。弘尝受《春秋左氏传》于率更令郭瑜,至楚子商臣之事,废卷而叹曰:“此事臣子所不忍闻,经籍圣人垂训,何故书此?”瑜对曰:“孔子修《春秋》,义荐褒贬,故善恶必书。褒善以示代,贬恶以诫后,故使商臣之恶,显于千载。”太子曰:“非唯口不可道,故亦耳不忍闻,请改读余书。”瑜再拜贺曰:“里名胜母,曾子不入;邑号朝歌,墨子回车。殿下诚孝冥资,睿情天发,凶悖之迹,黜于视听。循奉德音,实深庆跃。臣闻安上理人,莫善于礼,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非礼无以辨君臣之位,故先王重焉。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请停《春秋》而读《礼记》。”太子从之。
    1112 [宋]朱熹《诗集传》第四卷,《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一卷,第469页。
    1113 [清]崔述《读风偶识》卷三“名字之附会”条:大抵《毛诗》专事附会。仲与叔皆男子之字,郑国之人不啻数万,其字仲与叔者不知几何也,乃称叔即以为共叔,称仲即以为祭仲,情势之合与否皆不复问。
    1114 顾颉刚:《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顾颉刚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69页。
    1115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第224页。
    1116 褚斌杰:《诗经全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第85页。
    1117 黄海烈、陈剑:《〈诗〉篇新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年1月。
    1118 刘海琴:《“暴虎”补证》,《语言研究》,2005年2月。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中华书局,1981年,第48页。裘锡圭:《说“玄衣朱▓【造字:衤+暴】▓【造字:衤+金】”——兼释甲骨文“虣”字》,《裘锡圭自选集》,大象出版社,1994年,第73-76页。
    1119 联系“襢裼暴虎”的前一句“火烈具举”,这种明火执仗的围猎行动大约只是针对老虎的——姚孝遂把殷商的几种狩猎方式作了区分,像“火烈具举”这种情况在那时候专门是打老虎的。见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中华书局,1981年,第41-45页。
    1120 [汉]许慎《说文解字》:诗,志也,从言。
    1121 如《尚书·尧典》:“诗言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诗以言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庄子·天下篇》:“诗以道志。”
    1122 “诗言志”多有异说,此不细辩。参见韩高年:《礼俗仪式与先秦诗歌演变》,中华书局,2006年,第52-57页。陈桐生:《从出土竹书看“诗言志”命题在先秦两汉的发展》,《文艺理论研究》,2007年第5期。朱自清:《诗言志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1123 另有一些影响极小的传承,如《汉书·楚元王传》:“元王亦此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传。”今年考古发现也有与三家诗及毛诗不同者,见胡平生、韩自强:《阜阳汉简诗经简论》,《文物》,1984年第8期。
    1124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
    1125 《论语·先进》:子曰:“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1126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子夏文学著于四科,序诗,传易。又孔子以《春秋》属商。又传礼,著在礼志。
    1127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诗序》:案《诗序》之说,纷如聚讼。以为《大序》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作者,郑玄《诗谱》也。以为子夏所序《诗》即今《毛诗序》者,王肃《家语注》也。以为卫宏受学谢曼卿、作《诗序》者,《后汉书?儒林传》也。以为子夏所创,毛公及卫宏又加润益者,《隋书?经籍志》也。以为子夏不序《诗》者,韩愈也。以为子夏惟裁初句,以下出于毛公者,成伯璵也。以为诗人所自制者,王安石也。以《小序》为国史之旧文,以《大序》为孔子作者,明道程子也。以首句即为孔子所题者,王得臣也。以为毛《传》初行尚未有《序》,其后门人互相传授,各记其师说者,曹粹中也。以为村野妄人所作,昌言排击而不顾者,则倡之者郑樵、王质,和之者朱子也……
    1128 张西堂:《诗经六论》,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120-124页。
    1129 李嘉言:《诗序作者》,《李嘉言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8-47页。
    1130 傅斯年:《诗经讲义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页。
    1131 [清]范家相《诗渖》卷二:《诗序》既非子夏作矣,然则毛之序其出于私见而妄传之耶?抑别有所据而非苟耶?曰:亨与苌之授受彰彰然也。河间献王造次必于儒者,山东儒者多从之游,使毛公授受不明,献王岂肯信之?诸儒宁不群起而攻之?
    1132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338页-342页。
    1133 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51-61页。
    1134 李学勤:《〈诗论〉说〈关雎〉等七篇释义》,《齐鲁学刊》,2002年第2期:“我曾提出,《诗论》为亲闻孔子诗学的弟子所作,对照文献,最可能是子夏。《汉书?艺文志》载,毛公之学,自谓传自子夏;到三国时,陆玑更坐实《诗序》为子夏所作。现在看,《诗论》和《诗序》、《毛传》,在思想观点上虽有承袭,实际距离是相当大的,即以《关雎》等七篇而论,差别即很明显。《诗序》不可能是子夏本人的作品,只能说是由子夏开始的《诗》学系统的产物。但无论《诗序》还是《毛传》,都确实有《诗论》的影子,这对我们认识《诗》学传承,十分重要。”另见房瑞丽:《〈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作者身份及思想内涵探析》,《兰州学刊》,2005年6月。
    1135 卢盛江:《上博楚简〈诗论〉谳疑》,《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
    1136 黄怀信:《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解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316-322页。
    1137 刘毓庆、郭万金:《子夏家学与〈诗大序〉——子夏作〈诗大序〉说补正》,《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1月。
    1138 参见王廷洽:《〈诗论〉与〈毛诗序〉的比较研究》,《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9-46页。
    1139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一册,第166页。
    1140 方铭:《〈孔子诗论〉与孔子文学目的论的再认识》,《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傅道彬:《〈孔子诗论〉与春秋时代的用诗风气》,《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
    1141 王志:《〈毛诗序〉溯源》,《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年9月。
    1142 韩高年:《礼俗仪式与先秦诗歌演变》,中华书局,2006年,第63页。
    1143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05年,第193页:《说文解字·丌部》云:“▓【造字:走之旁+丌】,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孟子》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迹’即‘▓【造字:走之旁+丌】’之误。”程树德《说文稽古篇》曰:“此论甚确。考《左传》引《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杜注:‘遒人,行人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询于路,求歌谣之言。’伪《胤征》本此。《王制》:‘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公羊》何注:‘五谷毕入,民皆居宅,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户牖,尽知天下。’”
    1144 马银琴:《上博简〈诗论〉与〈诗序〉诗说异同比较——兼论〈诗序〉与〈诗论〉的渊源关系》,《简帛研究2002,2003》,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02-103页。
    1145 王志:《上博简〈孔子诗论〉与汉儒所传周代采诗说》,《九州学林》,2004年第3期。
    1146 王志:《〈毛诗序〉溯源》,《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年9月。
    1147 黄海烈、陈剑:《〈诗〉篇新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年1月。
    1148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夏官司马·大司马》:火弊,献禽以祭社。〇春田为蒐。……火弊,火止也。春田主用火,因焚莱除陈草,皆杀而火止。献犹致也,属也。田止,虞人植旌,众皆献其所获禽焉。《诗》云:“言私其豵,献豜于公。”春田主祭社者,土方施生也。
    1149 《周礼·夏官司马·大司马》: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及所弊,鼓皆駴,车徒皆噪,徒乃弊,致禽馌兽于郊,入献禽以享烝。
    1150 《逸周书·作雒解》,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66页。
    1151 [清]惠栋《春秋左传补注》卷一:《周书·作雒》:“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立城,方王城九之一”,不举中者,从可知此周公相成王作雒所定之制,故云先王之制。
    1152 参见[清]张聪咸《左传杜注辨证》卷一。侯志义:《采邑考》,西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8-121页。
    1153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过百雉。
    1154 详见扬之水:《诗经名物新证》,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47-151页。
    1155 马世之:《中国史前古城》,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0-24页。
    1156 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页。
    1157 曲英杰:《先秦都城复原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页。
    1158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过百雉。○正义曰:……诸说不同,必以雉长三丈为正者,以郑是伯爵,城方五里,大都三国之二,其城不过百雉,则百雉是大都定制,因而三之,则侯伯之城当三百雉,计五里积千五百步,步长六尺,是九百丈也。以九百丈而为三百雉,则雉长三丈。贾逵、马融、郑玄、王肃之徒为古学者,皆云雉长三丈,故杜依用之。侯伯之城,方五里,亦无正文。《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谓天子之城。天子之城方九里,诸侯礼当降杀,则知公七里,侯伯五里,子男三里,以此为定说也。但《春官?典命职》乃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命数为节。郑玄以为国家国之所居,谓城方也如《典命》之言,则公当九里,侯伯七里,子男五里,故郑玄两解之。其注《尚书大传》以天子九里为正说,又云或者天子之城方十二里。《诗?文王有声》笺言文王城,“方十里。大于诸侯,小于天子之制”。《论语》注以为公“大都之城方三里”,皆以为天子十二里,公九里也。其驳《异义》,又云“郑伯城方五里”。以《匠人》、《典命》俱是正文,因其不同故两申其说。今杜无二解,以侯伯五里为正者,盖以《典命》所云国家者,自谓国家所为之法,礼仪之度,未必以为城居也。
    1159 详见贺业钜:《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论丛》,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年,第6-9页。
    1160 曹远谋、徐伯勇:《郑州与开封》,《中国古都研究(第十五辑)——中国古都学会第十五届年会暨新郑古都与中原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88年,第138页。
    1161 许宏:《先秦城市考古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第92页。赵丛苍、郭妍利:《两周考古》,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47页。
    1162 成周与王城是一城还是二城,历来争议很多。与本文相关的问题是:考古发现的这座王城到底是二城之一还是仅仅是天子的宫城,或是内城。如果它只是宫城或内城,而全部城郭按《逸周书·作雒解》的标准“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的话,其他城垣遗址与之相比就很难超标了。
    参见梁云:《成周与王城考辨》,《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5期,第54-55页:西周时期的洛邑只有一个城,它位于瀍水两岸,又叫“成周”,并无所谓的“王城”。平王东迁后在今涧河东岸兴建了新的都城,还叫“成周”,有时候也叫“王城”;同时在今汉魏洛阳城那里修建了用于驻扎诸侯国军队的“翟泉”城,敬王把都城迁到“翟泉”。扩建之,并改名叫“成周”;而把原来的旧都叫“王城”。“成周”与“王城”遂一分为二,形成前者在“洛阳”,后者在“河南”的格局。
    另参李民:《说洛邑、成周与王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1期。李民:《洛邑、成周与王城补述》,《中州学刊》,1991年第2期。
    1163 许宏:《先秦城市考古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第62,90,93,96页。
    1164 贺业钜:《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年,第33页。
    1165 张鸿雁:《春秋战国城市经济发展史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82-83页。另据许宏:《先秦城市考古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第99页:两城城垣主要属于东周时期,小城之始建年代不早于战国,而大城较之可能略早。
    1166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以君讨臣而用“二君”之例者,言段强大儁杰,据大都以耦国,所谓“得儁曰克”也。
    1167 [清]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七:故太仆谢三宾者,家富耦国。
    1168 《管子·霸言》:夫上夹而下苴,国小而都大者弒。主尊臣卑,上威下敬,令行人服,理之至也。使天下两天子。天下不可理也。一国而两君,一国不可理也。一家而两父,一家不可理也。
    1169 [宋]吕祖谦《左氏传续说》卷二:并后如褒姒、申后之类,匹嫡如齐僖公宠夷仲年之类,两政如狐突谏晋太子……耦国如郑京城、晋曲沃之类。
    1170 [宋]吕祖谦《左氏博议》卷五“辛伯谏周公黑肩”:辛伯之谏周公而谓并后、匹嫡、两政、耦国,才八字耳,综古今乱亡之枢而莫能移焉。汉高帝犯之而有人彘之祸,唐高宗犯之而有武氏之篡,晋献公犯之而有里克之衅,隋文帝犯之而有张衡之逐,齐简公犯之而有田阚之乱,齐王芳犯之而有曹马之争,晋元帝犯之而有武昌之叛,唐明皇犯之而有范阳之变。小犯则小受祸,大犯则大受祸,影随形,响随声,未有如是之速也。
    1171 参见吕思勉:《乱时取二妻》,《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873-875页。
    1172 《孟子·万章上》引孔子语。《礼记·曾子问》、《礼记·坊记》作“天无二日,士无二王”。
    1173 《论语·颜渊》。
    1174 《全唐文》卷五百八十二。
    1175 [明]杨慎《柳子六逆论》,《升庵集》卷五十二。
    1176 《国语·楚语上》:灵王城陈、蔡、不羹,使仆夫子晰问于范无宇,曰:“吾不服诸夏而独事晋何也,唯晋近我远也。今吾城三国,赋皆千乘,亦当晋矣。又加之以楚,诸侯其来乎?”对曰:“其在志也,国为大城,未有利者。昔郑有京、栎,卫有蒲、戚,宋有萧、蒙,鲁有弁、费,齐有渠丘,晋有曲沃,秦有征、衙。叔段以景患庄公,郑几不克,栎人实使郑子不得其位。为蒲、戚实出献公,宋萧、蒙实弒昭公,鲁弁、费实弱襄公,齐渠丘实杀无知,晋曲沃实纳齐师,秦征、衙实难桓、景,皆志于诸侯,此其不利者也。“且夫制城邑若体性焉,有首领股肱,至于手拇毛脉,大能掉小,故变而不勤。地有高下,天有晦明,民有君臣,国有都鄙,古之制也。先王惧其不帅,故制之以义,旌之以服,行之以礼,辩之以名,书之以文,道之以言。既其失也,易物之由。夫边境者,国之尾也,譬之如牛马,楚暑之出纳至,虻饔之既多,而不能掉其尾,臣亦惧之。不然,是三城也,岂不使诸侯之心惕惕焉。”子晳复命,王曰:“是知天咫,安知民则?是言诞也。”右尹子革侍,曰:“民,天之生也。知天,心知民矣,是其言可以惧哉!”三年,陈、蔡及不羹人纳弃疾而弒灵王。
    1177 [明]朱朝瑛《读春秋略记》卷十一:叔氏有郈,季氏有费,皆大都而耦国,叔季以此拒公室,家臣即以此拒叔季,报施之反,理势然也。
    1178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史墨答赵简子: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
    1179 [清]《日讲春秋解义》卷八:至大都耦国之害,则昭十一年《传》载申无宇之言备矣。
    1180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二十九《日讲春秋解义》:是书为圣祖仁皇帝经筵旧稿,世宗宪皇帝复加考论,乃编次成帙。说《春秋》者莫夥于两宋。其为进讲而作者,《宋史?艺文志》有王葆《春秋讲义》二卷,今已散佚。张九成《横浦集》有《春秋讲义》一卷。《永乐大典》有戴溪《春秋讲义》三卷。大抵皆演绎《经》文,指陈正理,与章句之学迥殊。是非惟崇政迩英、奏御之体裁如是,亦以统驭之柄在慎其赏罚,赏罚之要在当其功罪。而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者,则莫精于《春秋》。圣人笔削之旨,实在于是也。故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公扈子曰:“有国者不可以不学《春秋》,《春秋》国之鉴也。”董仲舒推演《公羊》之旨得二百三十二条,作《春秋决事》十六篇,其义盖有所受矣。是编因宋儒进御旧体,以阐发微言。每条先列《左氏》之事迹,而不取其浮夸。次明《公》、《榖》之义例,而不取其穿凿。反覆演绎,大旨归本于王道,允足明圣经之书法,而探帝学之本原。圣祖仁皇帝、世宗宪皇帝圣圣相承,郑重分明,以成此一编,岂非以经世之枢要,具在斯乎?
    1181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第259页。
    1182 [美]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 Its Basis and Genesis, Strauss, L. 1963),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1,第73页。
    1183 古公亶父之称谓有两说。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0页:公亶父如同公刘、公非、公叔祖类一样,以“公”为尊称,《史记》称为“古公亶父”是不对的,《诗经》四字一句,前加“古”字,是“昔”的意思。(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一)。称他为太王,是出于文王称王以后的追称。
    钱穆:《古史地理论丛》,三联书店,2005年,第37页:然则临汾有古山古水,公亶父本居其地,故称古公,犹公刘之称豳公也。
    1184 《史记索隐》:夏都安邑,虞仲都大阳之虞城,在安邑南,故曰夏虚。
    1185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左传》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则虞仲是太王之子必也。又《论语》称“虞仲、夷逸隐居放言”,是仲雍称虞仲。今周章之弟亦称虞仲者,盖周章之弟字仲,始封于虞,故曰虞仲。则仲雍本字仲,而为虞之始祖,故后代亦称虞仲,所以祖与孙同号也。
    1186 刘启益:《西周夨国铜器的新发现与有关的历史地理问题》,《考古与文物》,1982年2月。
    1187 一释作宜侯俎簋,参见王晖:《古文字与商周史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第12章。
    1188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2-63页。
  1189 唐兰:《宜侯夨簋考释》,《考古学报》,1956年6月。
    1190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3页。
    1191《史记正义》引《烈女传》:太姜,太王娶以为妃,生太伯、仲雍、王季。
    1192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3-64页。
    1193 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49-150页:邦,金文作▓作▓;对,金文作▓、作▓、作▓、作▓等形。按对字从▓(《说文》:▓,丛生草也),从土,从▓,表示用手拔除丛草,即是垦土的意思。所以“作邦作对”等于说营国经野。“作邦作对”之后接着说“自太伯王季”,这明白指出周人开始分国分野的时期。周代原始作邦的第一义为“受民受疆土”,这主要的工作是将被征服的氏族化为奴隶,并且分割疆界,使这些奴隶顺服。周金中常有类似“敢对扬天子之休命”的语句,都用在锡田、锡人、锡物以后的受锡者的誓词。“敢对扬”三字,仔细看来,敢字像戈,对字像封,扬字像保护王室,各字虽然变化很多,意思却相通,这即是说,既然划分了君子小人的都鄙经界来作邑,那末对于大群氏族奴隶就要用武力来宰治。因此,对字是邦字的阶级关系上的意义字。“封”是分裂,“对”是对立,分裂和对立都是阶级社会首先要出现的文明意识。(笔者案:侯外庐对周代奴隶问题的论述略嫌陈旧,但这段分析仍然值得参考。)
    1194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第7版)(A Global History: From Prehistory to the 21st Century, 7th edition, by Stavrianos, L. S., 1999),董书慧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30-131页。
    1195 [美]罗斯托夫采夫:《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Th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of Roman Empire, by M. Rostovtzeff, 1957),马雍、厉以宁/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694页。
    1196 [英]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by Edward Gibbon, An Abridgement by D. Mhatto and Windus, London, 1986),黄宜思、黄雨石/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上册,第207页。
    1197 [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vol.3, by Will Durant, 1944),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三卷,第476页。
    1198 [英]R. H. 巴洛:《罗马人》(The Romans, by R. H. Barrow, 1949),黄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89页。
    1199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The Theory of Democracy Revisted, by Giovanni Sartori, 1987),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320-321页。
    1200 [法]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婉玲/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94-95页。
    1201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5年,第70页。
    1202 《韩非子·内储说上》:魏王谓郑王曰:“始郑、梁一国也,已而别,今愿复得郑而合之梁。”郑君患之,召群臣而与之谋所以对魏,郑公子谓郑君曰:“此甚易应也。君对魏曰:以郑为故魏而可合也,则弊邑亦愿得梁而合之郑。”魏王乃止。
    1203 《白虎通义·三正》:王者受命必改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变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故《大传》曰:“王者始起,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也。是以禹舜虽继太平,犹宜改以应天。王者改作,乐必得天应而后作何?重改制也。《春秋瑞应传》曰:“敬受瑞应,而王改正朔,易服色。”《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民也。”
    1204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组,织组也。
    1205 《吕氏春秋·先己》:《诗》曰:“执辔如组。”孔子曰:“审此言也,可以为天下。”子贡曰:“何其躁也!”孔子曰:“非谓其躁也,谓其为之于此,而成文于彼也。”圣人组修其身,而成文于天下矣。故子华子曰:‘丘陵成而穴者安矣,大水深渊成而鱼鳖安矣,松柏成而涂之人已荫矣。’”
    1206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御众有文章,言能治众,动于近,成于远也。笺云:硕人有御乱、御众之德,可任为王臣。……正义曰:言硕人既有武力,比如虎,可以能御乱矣。又有文德,能治民,如御马之执辔,使之有文章,如织组矣。以御者执辔于此,使马骋于彼;织组者总纰于此,而成文于彼,皆动于近,成于远。以兴硕人能治众施化,于己而有文章,在民亦动于近,成于远矣。硕人既有御众、御乱之德,又有多才多艺之伎,能左手执管籥,右手秉翟羽而舞,复能为文舞矣。且其颜色赫然而赤,如厚渍之丹赭。德能容貌若是,而君不用。至于祭祀之末,公唯言赐一爵而已,是不用贤人也。
    1207 [德]黑格尔:《哲学史演讲录》,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卷,第119页:孔子的教训在莱布尼茨的时代曾轰动一时。它是一种道德哲学。……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笔者案:罗素曾经很嘲讽地说:“关于中国,黑格尔除知道有它而外毫无所知。”见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册,第282页。)
    1208 斯维至:《说室》,《中国古代社会文化论稿》,允晨文化,民国八十六年,第64页。
    1209 [汉]赵歧/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第七下:[疏]正义曰:此章指言亲亲敬长,近取诸己,则迩而易者也。“孟子曰”至“天下平”者,孟子言道在近,而人乃求远,事在易,而人乃求之于难。但人人亲爱其所亲,敬长其所长,则天下即太平大治矣。亲亲即仁也,长长即义也。
    1210 [清]焦循《孟子正义》卷十五:自首章言平治天下必因先王之道,行先王之法,反复申明,归之于居仁由义。何为仁,亲亲是也。何为义,敬长是也。道,即平天下之道也。事,即平天下之事也。指之以在迩在易,要之以其亲其长。亲其亲,则不至于无父;长其长,则不至于无君。尧舜之道,孝弟而已。其为人也孝弟,犯上作乱未之有也。舍此而高谈心性,辨别理欲,所谓求诸远,求诸难也。
    1211 《左传·成公三年》: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1212 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173-174页,引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第471页;杨树达:《卜辞琐记》,《杨树达文集之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5页。
    1213 胡留元、冯卓慧:《夏商西周法制史》,商务印书馆,2006,第5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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