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刻把腰板挺得笔直,尽可能地挡住老师的视线。她轻哼着那首歌曲,嘴里吐出的温热气息如同烈日下的水滴,一点一点濡湿我的心。
我们已上高三。马秋洛和从前一样,坐在茂盛的梧桐树下,把陌生男孩写给她的情书,用阴阳怪气的语调念给我听,而后对着行人疯狂大笑。
马秋洛的成绩烂得一塌糊涂。我多次提出帮她补习,她婉言谢绝。她扬着柳叶眉问我:“你说我还有投资的价值吗?”我看着她那双亮若星辰的眸子,说不出话来。
马秋洛就这样一天天睡去。好几次,我望着墙上的时钟,听着她的歌声,有想哭的冲动。160天后,这样的日子就永远消失了。马秋洛会彻底离开这张课桌,离开我的庇护,离开这段无法重来的时光。
马秋洛第一次带我见她心仪的男孩时,天上飘着蒙蒙细雨。她站在斑驳的屋檐下,打趣地说:“你看,老天都被我的真诚打动了,哭得多伤心啊!”我说:“还好没打雷,要不你肯定得这样解释:老天实在哭得太伤心,把屁都给哭出来了。”
我陪她等了许久,才见到他。他站在我跟前,用锐利的眼神俯视我。我忽然有些自卑。
马秋洛欣喜若狂地问我:“高吧?嘿嘿,帅吧?”我尴尬地笑笑,不知如何是好。他牵着马秋洛的手奔向雨中,我才倏然醒悟过来。屋檐下的风藏着一个少年的悲伤,这个短暂的冬天即将离开。
·未来却不能安排·
还未毕业,马秋洛就从后排的座位上消失了。
我拼命读书,只为留在这个城市读大学。马秋洛偶尔会来看我,带着大包零食。她一遍遍叮嘱我:“好好干,小子,我看好你。争取给我弄个一清华北大,讨个博士老婆。”
我多想告诉她,其实我有多么喜欢她。从三年前的冬天到现在,每一天都像一次相遇,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谜语。这些错综复杂而又无人可解的谜语,早已装满我年少的心。
窗外树枝上密密麻麻的树叶,谁又能改变它们在秋天凋零的命运?我坐在夏天的教室里,经常把腰板挺得笔直。我总觉得,马秋洛就在身后,依旧哼着那首熟悉的歌曲我竟被一所北方院校录取。马秋洛不知从何处得到消息,打来电话祝贺。
临行前,我决定做一次露骨的表白,给自己青涩的青春一个交代。我打开电脑,把她最喜欢的那首歌刻进光碟,对着话筒,把一大串积压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中途好几次泣不成声。
我以离别为借口,把马秋洛请到家中。我们一起做饭,一起洗菜,一起唱那首熟悉至极的《遇见》。
饭前,我打开电脑,把那张光碟放进去,故作高深地对马秋洛说:“边听音乐边吃饭,有益健康。” 那顿饭,我吃得心惊胆战,无法预测她听到表白后会是什么样的神情。她会泰然自若地婉拒我,还是会泪眼涟涟地接受?
答案成了永远无法知晓的谜。光碟在2分35秒处卡住了,而我的告白是从3分15秒开始的。
我对着电脑大笑,一直笑到泪落如雨。马秋洛不明所以地安慰我,说以后还会再见,并从包里掏出一个礼盒送给我。
次日,我把礼盒带上火车,里面是一本精美的画册。
·举着爱的号码牌·
坐在陌生城市的梧桐树下,我给马秋洛写了封言不由衷的信。我说:“秋洛啊秋洛,你要是找到合适的人,一定要懂得好好把握。”
没想到,马秋洛会因为这封信,直奔我的学校。她穿着大红裙站在我的宿舍楼下,我几乎惊呆了。我租了辆双人自行车,带她去南山看枫叶。马秋洛站在深秋的树林里,长发飘扬,美得像仙女。阳光洒在她的肩上,让我想起四年前的午后,她倚在窗台上轻唱《遇见》的情景。
室友们都说:“你女朋友真漂亮。看你小子平日孤身一人,原来早就加入了地下党。”
马秋洛从不解释。其实,我不过是她高中生涯里的一叶轻舟,在波涛汹涌的青春之海里,用尽一切方法庇佑着她。
我始终没问那个男生的消息,再也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她的美丽和洒脱,让我望而却步。
马秋洛走时,一直跟我说,走了就不会再来了,家里给她安排了对象,兴许不用几年就会结婚。我一直点头,一直忍住热泪,保持微笑。我说:“好啊好啊,有了孩子,一定要认我做干爹!”
月台上站满离别的情侣。他们互相拥抱,互相祝福。我和马秋洛一言不发地对视着。
火车第一次鸣笛后,她问我:“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火车第二次鸣笛后,她说:“你赶紧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
火车第三次鸣笛后,她一个箭步跨上了车厢。站在即将开动的火车上,她歇斯底里地问我:“你真的没有什么要跟我说吗?”
我刚要开口,列车员就把车门给关了。我多想告诉她:“其实,我一直都为你举着爱的号码牌。”
·你是最美的意外·
马秋洛再也没联系过我。即将毕业时,听同学说,她快结婚了,后天在当地酒楼设宴。很多同学都接到了请柬,唯独我没有。
我托高中的班长带去一幅偌大的油画。画上,一片暮色四合的景象。窗台旁,一个美丽的姑娘迎风歌唱,肩上落满赭红的光晕,黑亮的长发在风中飞扬。
我想了很久,都不知道该给这幅油画取什么名字。偶尔哼起《遇见》,才在背后写下其中一句歌词: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毕业时,我在北方都市里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和马秋洛彻底失去联系。
楼下的出租车师傅一直摁着喇叭。我手忙脚乱地整理东西,准备从学校搬到公司去。我奋力地把衣柜上层的衣服全部扯出,一本精美的画册忽然飞向半空,“噼啪”一声,摔在地上。
我拾起画册,在撞裂的封面夹层里,发现一封信。信里,马秋洛说:“如果有那么一个女孩,坐在你后排,不在乎别人说她老土,整整三年都只唱一首歌的话,原因只有一个---她想把这首简单的歌翻来覆去地唱给你听。你一定要知道,这女孩有多么喜欢你。”
站在夏日的阳台上,看着满地狼藉的宿舍,我顷刻泪如雨下。粗心的我,为何当年不曾发现画册里的秘密?为何当时不能听懂马秋洛在月台上的弦外之音?
我不再打听马秋洛的消息。我相信,她现在过得很好。我不能因为当年错过了,去打乱她现在的生活。至少我知道,在那段细如流水的时光里,她一直唱着同一首歌是为了我。
(建华摘自《时代青年》2011年第1期图/孙红岗)
我的幸福桃之夭夭
《一》
简明是我的家教。
读高中时他曾跟我爸爸学过油画,爸爸说他乖巧聪明,无师自通,是个人才。那个时候我才十三岁,读六年级。我可以经常看到简明在我家里晃来晃去。他的个子很高,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成了小矮子。我总是扬着头跟他说话,我说,简明哥哥,你坐下来跟我说话好不好?
简明总是好脾气地笑着刮我的鼻子,说,好的,夭夭。
从此,简明每次一跟我说话就蹲下来。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缺陷。从七岁那年开始我就不再长高,一直到初中毕业,我的座位永远是第一排,而且,从小就没有人愿意跟我玩,他们总是说,哎呀,夭夭太慢了我们别等她!
于是我只能画画,跪在地板上铺上白纸,用五颜六色的水彩笔涂鸦。其实我一点儿也不难过,因为,至少有简明陪我。
他是我的全职家教,从我初中毕业开始就是。因为我不可以再读书,尽管我考上了市重点,可是爸妈不放心我离开他们。
《二》
简明每天至少有十二个小时在我家,他把我的课程排的满满的,让我不得有丝毫的空闲。
可是我并不安宁,居然有漂亮女生上门找简明。
终于在第五天,又一个女生来找他的时候,我发了火,第一次。
当时我正跪在地板上画那副“坠落天使”的画,简明坐在旁边,那个女生走过来弯下腰看到我的画时她惊呼,哇,好漂亮啊!
简明扬起头得意地说,那当然,夭夭聪明着呢!
是吗?那个女生轻轻地问,夭夭你多大了?
也许她是无意的想找一句搭讪的话,也许她真的只是想知道我的年龄而已,可是她却不知道,她的那句“你多大了”狠狠地击中了我仅有的一丝自尊,每一个字都砸在我的心上,血流不止。
我站起身,扬着头回答她,你记住,我十五岁了!
我十五岁了!我又大声冲着她重复了一遍,然后在她和简明惊愕的目光中走进房间,房门被我用力地关的“哐当”一声响。
门外传来简明和那个女生争吵的声音。
你走开!简明很大声地说,你不要再来这里!
简明……那个女生带着央求的语气说,可是我并不知道……
别说了!简明的语气很决绝,你走吧!
然后就是关门的声音,终于悄无声息。
简明并没有来敲我的门。我把收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来掩盖我难过到窒息的心情和压抑的哭声。
我无法让自己平息下来。
我的忧伤和眼泪一起纷飞,铺天盖地。
《三》
妈妈告诉我,桃之要回来。
我埋着头继续涂鸦,不说话。
小姨在桃之六岁那年带走了她,从此就很少回家。只有到年底才可以见到一次,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见她。
在她的面前,我会被自卑压得喘不过气,我一直都不明白,同样是爸妈的女儿,为什么桃之可以出落的高挑美丽而我就不能。桃之已经读大学而我却只能待在家里自学,尽管有简明这样难得的家教,我仍然无法放下自己的缺陷让自己如常人。
可是桃之还是回来了,尽管我有千万个不愿意,她还是硬生生地挤到我的面前来。
《四》
我开始和桃之住在一起,她不想住校,而我家离她所读的大学不过几十米远的距离。
可是我真的一点也不喜欢。
星期天早上她居然告诉我她要和简明一起出去采风。
采风?我冷笑道,大学生就是浪漫。
夭夭也一起去,简明说,可以在外面写生。
不了,我说,我还有英语题没做完。
然后我就看到最残忍的一幕,桃之挽了简明的胳膊走出去!
我无法想象桃之挽着简明胳膊的那一幕,那简直让我崩溃。
我回到房间翻开那本散发着薄荷气息的绿色日记本,那是我十五岁生日时简明送给我的,上面有他龙飞凤舞的大字:送给最可爱的女生,夭夭。祝生日快乐。
我在里面写了无数遍的简明,简明,简明……直到整个眼帘都布满纯蓝色的钢笔字才罢休。
这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日记,尽管千篇一律,可是每一个字都很快乐,它们印证的,是简明陪伴我的日子,有跳跃的阳光藏在里面。
可是现在桃之回来了。
简明开始很少很少时间陪我,很多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跪在地板上涂鸦。
桃之也很漂亮,可是简明从来不对她发火。他总是好脾气的答应她的每个要求,像当初答应我的一样。
《五》
桃之读大二,业余时间给一家杂志社做模特儿。桃之的确是美丽的无话可说,每一张照片都拍得美轮美奂,要么忧伤的要么明媚的,每一个眼神和动作都恰到好处,和专业模特无异。
晚上挤在一个被窝里,桃之会小声地给我讲简明,如何如何体贴,如何如何善解人意。她说他真的是个很难得的好男孩,有最纯澈的灵魂和漂亮至极的眼睛。
这些应该是我讲给桃之听的,而现在,居然被她用华丽地词藻讲给了我听。
我紧紧地抓着被子的一角咬紧嘴唇默不作声。我仰面睡,眼泪流下来一直流到耳朵里。黑暗中那场无声地哭泣,哭泣中遗失的纯真容颜,从来都无人知晓。
我在一夜之间失了语。
我开始整天的画画,埋头不语。
《六》
我不再贪恋任何人。
我开始热衷并专一的画画。桃之成了杂志社的专业模特,简明也有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他们挣很多钱,可以自力更生。
桃之亦不必再跟我挤同一张床。
妈妈很开心,她说,桃之毕业了,就和简明结婚。
那个时候桃之已经大四,而我也已十七岁,可是我的个子仍然没有任何变化。
我并没有流露出任何伤心的表情,我甚至可以在桃之面前喊简明哥哥,简明会用手轻轻地揉我的头发然后蹲下来说,夭夭,最近还好吗?
他问这句话时我才发现,我们真的是很少见面了。
那段朝夕相处的日子被我给压在了记忆最深处不愿被提及的角落,那本薄荷日记留了许多处空白,放在桌子上很久都不曾碰它,封面上落了薄薄的一层灰尘。
那里面,尘封着一个十五岁女生最原始最纯洁的一段情感。
《七》
对于一个侏儒来说,幸福是个多么奢侈的东西。我曾偷听过简明和桃之的对话。
简明说,夭夭最近心情不好,我很少有时间陪她,我想介绍朋友给她认识。
她不懂的,桃之说,夭夭是侏儒,她根本就不懂感情。
《八》
简明和桃之的婚礼定在我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
桃之穿了漂亮的纯白婚纱站在简明身旁,像一个不小心坠落在凡间的天使。简明的脸上有幸福的光圈围绕着,我终于发现,美丽的桃之和帅气的简明是多么般配。
我把最近画出的最满意的一幅画送给他们,画上有天涯有海角,还有一个天使在飞,很纯粹很唯美。我在上面写,天涯海角,陪你到老。
这原本是我想对一个人说的话,而现在,我把它送给两个人。
也许真如桃之所说的,夭夭是个侏儒,她根本就不懂感情。
我躲在角落里目睹了他们的幸福,然后离开。
(潇湘雨摘自《妹妹不哭!》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图/廖新生)
寄往贝克街的情书
与癖好有关的爱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癖好。两个有相同癖好的人,容易走得很近,心理上会有相似的气场,能生出相互依存的欲望与冲动。
这篇有关“癖”与“爱情”的理论,不是我说的,是徐必的名言。他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们坐在午夜的办公室,窗外是隆冬夜色。我把打印好的文件放在一边,说:“你猜,陈锦生有什么癖好?”
我和徐必在同一家公司实习。午夜加班,中午拼饭,是上司眼里的“黄金搭档”。这样寒冷的夜晚,我们都不想回宿舍。徐必和我挤在沙发上,以情侣的姿势,为我追另一个男生出谋划策。
十年前,十年后
陈锦生是谁?
陈锦生是法律系的名人,有讨喜的脸和挺拔的身材。我们乘过同一部电梯,坐过同一张餐桌,吃过同一款8块钱的食堂套餐。我在自习室很大声地听“林肯公园”,他很主动地搭讪说:“嗨,女生也喜欢摇滚?”“什么?”
他放大N倍喊:“女生也喜欢听摇滚?”
其实我听得见。别怪我逗他,校法律援助团的明星法援者,大牌律师楼钦点实习生,KFC街头篮球赛全国十强……闪闪发亮的标签,让陈锦生看起来,更富有光泽。全校80%的女生,评定他为最受欢迎完美先生。
之后,陈锦生借着“林肯公园”的话题,开始约我。我们唱K,看午夜档电影,吃双人套餐……做了一切情侣该做的事。只是,他对爱情只字不提。
后来,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徐必。他笑到半死才说:“你先不要急着抓狂他爱不爱你,你应该先问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
可是,面对陈锦生这样优秀的男生,我有什么条件谈喜欢与不喜欢。我求徐必帮我去打探陈锦生的“癖好”,“毕竟你是男生,男生和男生之间会好沟通些。”
我讨好地说:“你不是福迷吗?搞定他还不容易。”
徐必那副悠悠的笑容又来了。他说:“看来,你也知道我喜欢什么啊。”
福尔摩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我当然知道徐必喜欢什么。他爱名侦探福尔摩斯,坚信福尔摩斯是柯南先生的纪实体小说。每一年的1月6号,他会给伦敦贝克街221号寄一张明信片,开篇的第一句就是“亲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祝你生日快乐。请告诉我,你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而我,很能理解他这种无聊的举动。人是需要一点偏执的。没有道理,不须解释,只是标注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独一无二和与众不同。
3天后,徐必通知我去地下美食城的泰辣火锅。徐必很不客气地一点再点。我咬牙切齿地说:“你最好有点货真价实的真东西,要不然别想我埋单。”
徐必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信封,淡蓝色,押了红印。我伸手去拿,他却用力攥着。“打开之前,我想送你句话。”
“说。”
徐必望着我,僵持了许久才说:“有时你一直追求的,并不一定真是你想要的。而你随手放弃的,才是值得珍惜的。”
那一刻,他的眼睛里有难得一见的光彩飞掠而过。我的心脏,跳得有点慌,飞快地扯过信封,转身走了。
这就是你想要的
徐必确实有做福尔摩斯的潜质,有理智的头脑和敏锐的直觉。他的信封里,装着动漫展的票。那一天,我不经意地在陈锦生面前露了白,陈锦生便忍不住追问:“哪来的?你还喜欢漫画呢?”
我一脸巧合地说:“对呢,你也喜欢?”
于是我和陈锦生用很青葱的样子去了动漫展。千奇百怪的美少女战士跳上舞台,陈锦生混在人群里,打了响亮的口哨。
那天就在陈锦生送我回宿舍的路上,他忽然停住脚步对我说:“知道吗?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合拍的女生。做我女朋友吧?”
一直期待的问题,突然现在眼前,我的大脑却一片空白。陈锦生毫无征兆地探身过来,吻了我。
我仰着头,睁着眼,反反复复告诉自己,你应该兴奋到尖叫。
可是那一刻,我却没来由地想起了徐必。我仿佛听见他伏在我耳边说:“嗨,这就是你想要的,对吧?”
黄金拍档就算散伙了
我开始和陈锦生正式地谈起恋爱。而徐必很自然地退出了我的生活。
最后一次见到徐必,陈锦生已经是一名律师,而我正坐在他的新车里,徐必坐在一家便利店的玻璃窗前,吃便当。他看见了我,对我举了举手边姜茶的杯子。
我想给他一个微笑,隔着雨丝和玻璃窗。可是陈锦生的车子就在那一刻发动了,我侧头看后视镜里的倒影,徐必突然低头吃得很凶,很猛,仿佛和那碗饭有几世深仇。
再知道徐必的消息,已是6月了,在地铁站里,刚好遇到从前的头儿,他无限感慨地说:“唉,徐必昨天也辞职了,我手下的黄金拍档一个也不剩了。”
而我默默地听着徐必辞职的消息,心里掠过一丝凉。我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该疯狂地找一找他,来宣泄这份不安分的心境。然而陈锦生的电话就在这时打了进来。他说:“你在哪呢?”
我用理智而喜悦地声音说:“我这就回来了。”
是的,我必须理智,必须喜悦,因为我的男朋友,是深受80%校园女生肯定和好评的完美先生。
寄往贝克街的情书
我和陈锦生只谈了5个月的恋爱,也许,更少。不是我不能表现得很爱他,而是陈锦生谦谦气度,容不下我不起眼的癖好。
“你能不能不看那本烂书!”陈锦生对我大吼这句话的时候,我坐在午夜的窗前,姜茶在手边缓缓散着香气。我的手里,捧着新买的《福尔摩斯全集》。窗外是隆冬夜色。
陈锦生望着我,忽然叹了口气说:“你爱姜茶,也爱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呢?”
那一刻,我无法回答。我做了完美先生的女友才恍然发觉,挤在两个人的沙发里有多温暖,而那一杯随手递来的姜茶,也不是谁都可以泡出的温度。
我真的很想对他说,我懂了。
可是,徐必,你在哪儿呢?
你还爱喝姜茶吗?
你还相信那个125年前的名侦探还活着吗?
伦敦贝克街221号是福尔摩斯博物馆的地址,每年会收到数以万计写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这一年的1月6日,我开始给他写信,开篇第一句就是:“亲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你在冬天收到一张来自中国的、问你是否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明信片,请你提醒他,请他用那颗善于推理的脑袋找到我爱他的证据吧。”
(星火摘自《知音女孩》2011年第3期图/陈明贵)
90岁的送报工
78年前,年仅12岁的澳大利亚人克拉克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打工兼职---送报。他每天早上都骑着自行车,风雨无阻地将报纸送到300个家庭。那时的人们,都记得这么一位阳光男孩儿。
他一送就是3年,其间,他结识了现在的妻子朱莉。每当到了冬天,克拉克送报纸到朱莉家后,朱莉总会在克拉克的车把手里灌进热水,保护他的手指不被冻僵;而夏天,朱莉又总会准备好冰袋,给克拉克随时降温。
一转眼,两位老人都到了90岁,克拉克早已退休在家安度晚年了。但最近,他又重操旧业,骑上了多年未骑的脚踏车,再次当上了送报人。
难道是克拉克家逢变故,需要靠送报来贴补家用吗?其实这一切,都是为了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妻子朱莉。
朱莉的记性大不如前,有时候甚至认不出自己的丈夫,对生活的点滴记忆也在渐渐消失。可是克拉克发现,似乎朱莉对于当年与自己恋爱的过往,还保留着较深的印象。
有一次,克拉克遍寻爱妻不着,没想到她竟然推着脚踏车跑到了后山,依靠着脚踏车,望着日落西山,余晖缭绕,脸上浮现的竟是犹如初坠情网少女般的微笑。于是克拉克决定,他要做回送报人,希望能够唤起爱妻更多的记忆。
经过几次三番言辞诚恳的拜托,终于有老板肯雇用他了。克拉克或许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最年老的送报人了。他每周工作5天,每天早上5点,他都会骑上自行车,载着朱莉到两公里外的报纸分发处去取早报。通常他会在两小时内将260份报纸发完,之后,他便带着妻子一起回家用早餐。
在维多利亚州的清晨,不论是下雨、下冰雹,都会看到这么一对自行车上的神仙眷侣,他们相互依偎,按时将报纸送给每一位订阅者,朱莉更是会很细心地将它们放在订阅者易于找到的地方。下雨天,他们会挨家挨户将报纸放在走廊上,以免订阅者冒雨出去取。
毕竟年事已高,一次在上斜坡时,克拉克没有把握好平衡,不慎和老伴儿从车上摔了下来,为了保护朱莉,克拉克做了人肉垫,扭伤了腰和背。私人医生曾告诫他不能再继续这份本不适合他这个年纪的工作,但是克拉克还是坚持着。
对于克拉克而言,这并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送报工作,它能使自己和妻子又回到从前的时光---自己依旧是那个十几岁的少年,载着深爱的女孩儿,相约一起携手到老。
而当年的那个女孩儿,虽然如今已经白发苍苍,记忆力也已经大幅衰退,但是每当坐在丈夫的脚踏车上,她总是会记起些什么,那种温暖永恒的感觉,总会回荡在心头。
这就足够了。
这两位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的深情让人动容,从两小无猜到至死不渝,这样的人生,平淡而真切,他们追求的是一起慢慢变老,一起变得更老,更老……
(李博摘自《中老年时报》图/蓝眉)
儿子,妈妈谢谢你
一
第一次参加你的家长会是在你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从海鲜批发市场急三火四地赶去,衣服上沾满了鱼虾鳖蟹的血渍。尽管我破例打了车,但还是迟到了。敲开你们教室的门,我迎着那些讥讽的目光走到你的座位上时,内心充满了羞愧和歉疚。而你则扬着小脸,伸手帮我擦擦额头的汗,递过来你的小水壶:“妈妈,你喝口水。”刹那间,我感觉到了来自四周不一样的目光---儿不嫌母丑,你的不轻贱和体贴令那么多人对我们母子刮目相看。
家长会结束了,你的班主任让我留一下,你则跟老师替我请假:“老师,我妈得回家给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做饭了,可不可以先走一会儿,有什么话,我回家学给她听,我保证不漏一个字。”班主任摸了摸你的小脑袋,送我到校门口,她说:“韩流妈妈,说实话,班里四十多个孩子,韩流最让我心疼,那么懂事那么大气。你说,就这样的孩子,将来能不出息吗?机会的雨点不砸他砸谁啊!”
晚上,你放学回家时,我在楼下等你。看到我,你的小嘴张成了O型:“妈,你去相亲啊?”我假装打你,说:“不管以后干的活多脏多累,我也得打扮自己,不能老给你丢分。怎么样,你妈还行吧?”你马上跳起来回答:“绝对美女!”那一刻,我真想抱你,可是,我很快发现,虽然你只有一米三,很瘦,但在妈妈的心里,你已经长成了一棵亭亭的树,令我想到依靠,而不是拥抱。
二
你上初中的那三年,我们分别送走了爷爷奶奶,那个拥挤的家一下空荡下来,心,似乎也空了。那天晚上,你做的饭,临睡前,你给我和你爸打的洗脚水,边洗边说:“以前光给爷爷奶奶洗了,现在你们终于也有这待遇了。”儿子,那一刻,我真想对你说,不要向妈妈学习,因为没有哪个母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太累。
就在我们生活的担子越来越轻的时候,爸爸的情绪越来越糟糕。在他39岁生日那天,你用多日不吃中饭节省下来的钱给他买回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然而,推开家门,等待你的是爸爸割腕自杀后的惨烈场面。上初三的你,先用毛巾扎住了那还在淌血的手臂,然后拨打了120,直到经过两个小时的抢救,爸爸脱离了生命危险,你才打电话给我。在病房的门口等到我,你对我约法三章:“不许责备,因为坐在轮椅上的人是爸爸,不是咱俩;不许同情,这样会助长他的悲观情绪,这件事他做得不对;不许害怕,有我呢,我一定把这件事处理好,让我爸永远不再动这个念头。”
你的话,让我忘记了哭。我不敢相信,你已经长到这么大,大到令我目瞪口呆的地步。
从那天开始,你放学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先把爸爸推到小区的院里。瘫痪前,他除了是一个铁路工人,还有一门理发的手艺。为了让爸爸觉得他还有用,你早在他出院之前,便挨家敲邻居的门,希望他们能够来爸爸这里免费剪发。
渐渐地,小区里的人都知道了你,好多家长有意地让自己的孩子跟你交往。你那么乐意帮助别人,我曾亲耳听你教训一个比你还大的高二男孩儿:“警告你,下次见你跟你爸妈那样没教养地说话一次,我打你一次。还有,再这么说话,就别出去说住在咱院里,咱院跟你丢不起这人。”
你如何让那个比你高一头的孩子服你?我居然是从别的孩子无意闲谈中得知的。你曾被院里的大孩子欺负过,其中一个孩子头儿一度每天都要劫你的钱,你舍不得钱,就让他打。直到有一天,那个孩子被另外一个比他大的孩子欺负,你没有旁观,帮了咱院的孩子。事后,那个大孩子问你:“干吗帮我?”你说:“你是咱院里的孩子头儿,如果那天你输了,咱院的孩子以后都没好日子过。我以前不动手打你不是因为打不过,是因为我把你打坏了,还得让我妈出钱给你治,我舍不得我妈,她赚钱不容易。”
那一刻,我无比自责,我对你的世界居然如此陌生,我是一个如此粗心的妈妈。
三
你的爸爸在被人需要的成就感里越来越开朗了,你更是不用我额外地操心,我的心情于是一日好过一日。一天,我一边做饭一边唱歌,哼到浑然忘我的地步,回过神来才发现你倚在门边看我。我的脸红了……你大呼小叫地冲过来:“妈,原来你唱得这么好啊,你要是早几年出道,这不就是小李谷一吗?”我敲你的脑门:“臭小子,拿你妈开心是不是?”这时,你的爸爸插嘴了:“儿子,你是不知道,你妈当年在学校的时候,那可是正宗文艺骨干。要不是咱家这情况,你妈要是出道,肯定排到什么宋祖英、张也前面大红大紫了。”
一句玩笑,你却当了真。
你请来一个同学的妈妈做我的声乐辅导兼表演老师---她是音乐学院的声乐教授。可以想象一下,每天中午从海鲜批发市场回来的我,先把自己冲洗干净,穿上那些平时舍不得穿的好衣服,倒两遍公交车去老师家里做学生。多滑稽!我不战而退,你却拿出我当年上初中时的一张舞台照,对我说:“妈,你得有点儿爱好,这样你再喊‘黄花鱼,新鲜的’都会觉得你跟别人不一样。”
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依然每天天不亮就去海鲜市场,日子依然很辛苦,可是,中午回到家后,我便把自己打扮成淑女的样子,和小区里一些志同道合的老友去公园里吹拉弹唱。
当“非常6+1”栏目组打电话给我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是你帮我报的名!我在心里怪你给我添乱,可是你却轻描淡写地对我说:“你就当央视的舞台是咱长春的南湖公园就行了。”我不能拒绝你,儿子,忙于生计的我,从来都不是你的脸面,这一次,我也想让你为我骄傲一次。
我没有想到李咏会在我上台后的访谈里,设置了让我和你通话的环节。电话接通时,我居然不知道跟你说什么好。情急之下,我居然脱口而出:“儿子,下辈子别做妈妈的孩子,因为没有哪个母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用心良苦,这么为家百般操劳……”说到这里,我泪如泉涌,泣不成声。
“妈妈,来生,我还做你的儿子。你不知道,做你的儿子有多幸福,很少被批评,经常被信赖。送一句话给你:你是我的骄傲,将来,我也会成为你的骄傲。”
我不在乎生活给了我什么样的寄语,可是你却给了我最高的礼遇。
明天,你就要踏上南下的火车,开始你的大学生涯。你终于有了自己的生活,我深深为你高兴,超越了一个母亲狭隘的不舍。看着你在眼前晃来晃去,事无巨细地安顿我和你爸爸的生活,我贪婪地享受着这一刻。我想起了盖茨对他妈妈说过的一句话:“我永远怀念与你一起生活的那段美好时光。”而我,想对远行的你说:儿子,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一直都是美好时光。
(归雁生摘自《妇女》2011年第2期图/连国庆)
一条忍着不死的鱼
在距非洲撒哈拉沙漠不远处的利比亚东部,有一个叫杜兹的偏远农村,这里白天的平均气温高达42摄氏度,一年中除了秋季会有短暂的雨水外,其他绝大部分时间都是骄阳似火。
然而,就在这样一个恶劣的环境中,却生长着一种世界上最奇异的鱼,它能在长时间缺水、缺食物的情况下,忍着不死,并且通过长时间的休眠和不懈的自我解救,最终等来雨季,赢得新生,它便是非洲的杜兹肺鱼。
每年当干旱季节来临时,杜兹河流的水都会枯竭,当地的农民便再也无法从河流里取到现成的饮用水了。为了省事,当他们在劳作时口渴了,便会深挖出河床里的淤泥,找出几条深藏在其中的肺鱼,肺鱼体内的肺囊里储存了不少干净的水。
农民们将挖出来的肺鱼对准自己的嘴巴,然后用力猛地挤上一顿,肺鱼体内的水便会全部流了出来,帮他们方便地解渴。
然后,农民便会将其随意地一扔,不再顾及它们的死活。
有一条叫“黑玛”的杜兹肺鱼就不幸遇见了这样的事情:当一个农民挤干了它的水分后,便将它抛弃在河岸上。无遮无挡的黑玛被太阳晒得直冒油,生命垂危。好在它拼命地蹦呀、跳呀,最后终于跳回到了之前的淤泥中,重新捡回了一条命。
但是,不幸远没有就此打住。很快,又有一个农民要搭建一座泥房子,于是他开始到河床里取出一大堆的淤泥,好用它们做成泥坯子。不巧,黑玛正好就在这堆淤泥中。于是,它又被这个农民毫不知情地打进泥坯里。泥坯晒干后,那个农民便用它们垒墙,黑玛很自然地便成了墙的一部分,完全被埋进墙壁里,没有人知道墙里还有一条鱼。
此时墙中的黑玛已完全脱离了水,而且没有任何食物,它必须依靠囊中仅有的一些水,迅速进入彻底的休眠状态之中。
在黑暗中整整等待了半年后,黑玛终于等来了久违的短暂雨季,雨水将包裹黑玛的泥坯轻轻打湿,一些水汽便开始朝泥坯内部渗入。
湿气很快将黑玛从深度休眠中唤醒了过来,体衰力竭且体内水分已基本耗尽的黑玛,开始拼命地整天整夜地吸呀吸,好将刚进入泥坯里的水汽和养分一点点地全部吸入肺囊中---这是黑玛唯一的自救办法。
当再无水汽和养分可吸之时,黑玛又开始新一轮的休眠。
很快,新房盖好后的第一年过去了,包裹着黑玛的泥坯依旧坚如磐石,黑玛如同一块“活化石”被镶嵌在其中,一动也不能动。黑玛深知此时再多的挣扎都是徒劳,唯有静静等待。
第二年,在自然的变化以及地球重力的作用下,泥坯彼此之间已不如之前密合得那么好,它们开始有了些松动。黑玛觉得机会来了,它不再休眠了,而是开始日夜不停地用全身去磨蹭泥坯,生硬的泥坯刺得黑玛生疼,但它始终没有放弃,在它的坚持下,一些泥坯开始变成粉末状,纷纷下落。
在黑玛昼夜不断的磨蹭之下,第三年它周围的空间大了许多,甚至可以让它打个滚,翻个身了。但是,此时的黑玛还是无法脱身,泥坯外还有最后一层牢固的阻挡。
改变命运的转机发生在第四年,一场难得一见的狂风夹带着米粒般大小的暴雨,终于在某个夜里呼啸而至,更可喜的是,由于房子的主人已在一年多前弃家而走了,这座房子已年久失修,在暴雨和狂风的作用下,泥坯开始纷纷松动、滑落,直至最后完全垮塌。此时,黑玛用尽全身最后的一点力气,与暴风雨内应外合,一较劲,破土而出了!
沿着满路面下泻的流水,重见天日的黑玛很快便游到不远处的一条河流中,那里有它期待了4年的一切食物和营养---肺鱼黑玛终于战胜了死亡,赢得重生!这是杜兹,也是整个撒哈拉沙漠里的生命奇迹,而这个奇迹的名字显然便叫坚持和忍耐!
(鱼尾纹摘自《安徽青年报》2011年2月21日图/李坤)
特克斯的眼睛
埃里克·西尔觉得,这只卧在他脚旁瘦骨嶙峋的小狗也许只有五周大。这只杂种母狗半夜被人扔在西尔夫妇家前门口。
“不要说了,”埃里克对他的妻子杰弗里说,“回答是绝对的‘不可能’!我们不打算养它。我们不需要再养只狗。若真要养,就养只纯种的。”
“我们不能就这么把她扔在门外,”杰弗里哀求道,“我把她喂饱,给她洗澡,然后给她找个家。”
小狗站在他俩中间,好像知道他们在决定她的命运,瞅瞅这个,看看那个,试探性地摇了摇尾巴。埃里克注意到,虽然小狗瘦骨伶仃,全身的毛没有光泽,但那双眼睛却明亮而又充满活力。
埃里克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道:“好吧,你想照顾她,随你吧!不过你要明白这种海因茨杂种狗,我们不需要。”
杰弗里把小狗抱在怀里,然后和埃里克往房子里走去。“还有,”埃里克接着说,“过几天再让她到特克斯那里。不要再给特克斯添麻烦了,他已经够辛苦了。”
特克斯是只牧羊犬,西尔夫妇把他从小养大,现在已经6岁了。他是由澳大利亚牧场主培育的品种,特别温驯纯良。他的窝里已经有了一只黄猫,但腾出地方给这只被西尔夫妇叫做海因茨的新来的小狗,他还是很高兴的。
海因茨到家没多久,西尔夫妇便发现特克斯的视力越来越差。兽医认为特克斯患了白内障,也许可以通过手术去除。但是达拉斯眼科专家给特克斯检查后认为,白内障只是导致他视力衰弱的部分原因。专家在当地大学的兽医学实验室为他预约了门诊。实验室的医生们判定特克斯早已失明,并解释道,即便发现得早,药物或手术都不可能阻止或延缓他的视力衰退。
回家的途中,西尔夫妇在谈话中想起,其实在几个月前,他们看到过特克斯如何在黑暗中生活,现在他们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特克斯有时会撞到开着的门,或者鼻子会撞到铁丝围栏上;为什么他总是沿着石子道走动:因为如果走错了路,他还可以摸着走,直至再回到石子道上来。
西尔夫妇为特克斯失明的事忙碌着,弹指间,海因茨已长得胖嘟嘟的,活泼好动,那身深棕黑色的毛已变得健康而有光泽。
显然,这只德国杂种小牧羊犬很快就会长成大狗,再和特克斯及黄猫住在一起已经是不可能了。于是,一个周末,西尔夫妇又在原有的狗屋旁建了间新的狗屋。
也就在那时,他们才意识到,原来看到海因茨跟特克斯玩耍时又是拉又是拽,以为是小狗爱瞎闹,但后来发现,这其实是有原因的。
每天傍晚,当狗狗准备睡觉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嘴巴轻轻咬住特克斯的鼻子,然后把他引进狗屋。早上,海因茨叫醒他,再把他带出狗屋。当两只狗靠近门口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肩膀引着特克斯穿过门口。当他们沿着狗圈围栏奔跑时,海因茨就在特克斯和围栏之间奔跑。未经任何训练或辅导,海因茨便充当起了特克斯的导盲犬。
“天气暖和时,特克斯就把四只腿伸开,睡在柏油车道上,”杰弗里说道,“车快开过来时,海因茨就拱醒他,使他脱离危险。许多次,我们都看见海因茨把特克斯从马路边推开。起初我们不知道他们俩能并排在牧场上奔跑的原因。后来有一天,他们陪着我遛马,我听见海因茨在‘说话’,原来她在不断发出轻轻的咕噜声,让特克斯在她旁边跑。”
西尔夫妇很是佩服海因茨。这只年轻的狗未经任何训练,就想方设法帮助、指引和保护她失明的同伴。
显然,特克斯不仅分享了海因茨的眼睛,还有她的心。
(邓卉卉摘自《世间最无私的真情告白:一只狗的遗嘱》天津教育出版社图/贾润潭)
别人关注手时你关注脚
不同行业的大师,最后成功的推力都是反正常思维的。或者说是深入到某种能力的深层,触及到了真谛。
现在人们谈成功多言秘诀,其实成功的基础是你要花更多枯燥的时间将某种能力或技艺进行提升。有统计说,像钢琴这样的职业要一万个小时的训练、十年以上的磨炼才能成为钢琴家,还要加上许多软性的素质、机遇等等。
如果你的积累差不多了,也许可以考虑一些秘诀。我发现不同行业的大师,最后成功的推力都是反正常思维的,或者说是深入到某种能力的深层,触及到了真谛。网球大师费德勒,在高手如云的世界网坛称霸多年,靠的是比人快半拍的反应,“他的双脚开始移动的时间比人快”,与对手出球的时间几乎同步,而不是在对方球打出来才开始移动。
钢琴大师霍洛维兹,拥有出神入化的钢琴演奏技巧,他却说成就不在手上,而在于经常为人忽视的足底。他仅有的一部著作,就是关于钢琴踏板的使用。
高尔夫大师“金熊”尼克劳斯,在别人都拼命研究腰部、手臂的节奏时,他的观点却是“高尔夫其实是两脚之间的运动”,将击球的秘密指向脚下。
这样研究下去,你会吃惊地发现,太多事情的真谛在脚上而不是在手上和头上,这一方面解释了为什么现在的足底按摩店如此之多,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成功的秘密藏在被人忽视的地方。
但是,正如你想看到顶峰的风景,必须费足力气达到接近顶峰的高度;看到成功的核心秘密,也需要你具备接近成功的能力,踩在别人的肩上窥视只能看到皮毛。
所以,让我们不辞辛苦地向前走,去寻找与常人拧着的想法,比如人家都关心手的时候你应该关注脚。
当然,真正的见地来自于内心,或者内心与外部思想的灵感碰撞。需要注意的是,大师们的建议来自他们自身的基础和体验,是达到一定境界之后的捷径。你问任志强和潘石屹为什么这么成功,他们说要多发微博,如果你跟着他们发微博,就会发现他们越发越成功,你越发越原地踏步。
(王红摘自《职场》2011年1月8日)
商界“三好学生”藐视“关系法则”
我举几个例子,你们可以看到,史玉柱非常典型。我前两天跟东升出去了三天,我们经常谈,我们在这样的场合几乎看不到史玉柱,他跟企业家之间的互动非常小,他们都是2点才起来,2点以前见不到官员。2点以后到10点,他可能在工作,我知道他不跟任何政府的官员有任何私人的关系。
他现在就做三件事:第一件做网游,虽然有监管,但是他的性格就是这样,他一天赚200多万,在美国上市了;另外做脑白金。在中国保健品当中,前三名都是他的。另外就是投资一些金融机构。以他的性格,我没有看见过哪次他跟官员在一起,这样性格的企业家放在15年前,不可能。而15年前,他恰恰是因为关系失败了。因为有领导人去考察,一定要他盖高楼,本来这个楼盖30层就可以,领导一来加到50层,80层,最后破产了。
当然,最后他困难的时候,凡是伟大的人,都离开他了,凡是说爱他的人都离开了。最后就剩了那些崇拜他的非常年轻的小孩跟着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过程,有特别的依赖关系,结果导致了两面性,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但是今天几乎是不靠关系,他非常清楚地跟我们讲,就是不靠关系。
另外一个典型的是万科。万科去年在市场巨大调控的过程中,销售过了1000亿。大家知道,这个董事长也很另类,万科的文化是不怎么跟政府沟通的,而且我看到很多次他不给政府面子,政府说把这个地给你,你要答应什么条件,领导坐到这儿说,我来了,给你面子,但谈条件。王石还是走,大家很恼火,这个领导就在背后说一下,嘀咕一通。但是这个万科企业好,等当地政府换了领导,又把他叫过去,又把他们公司叫过去,给他机会。在一个省会,曾经一个领导因为王石不给面子要给他踢出去,但是现在换了领导又承诺给万科待建的地将近600万平方米。
这说明不太重视关系的人,其实在中国也能活得很好。我们怎么样看待我们跟政府的关系?从万通来说,我们跟政府的关系是精神恋爱的关系,但不是偷情的关系。包括所有政府的人,我们都很尊敬,尽可能的沟通,但是彼此要互相尊重。我看到了万科,看到了很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完全靠市场,靠专业能力,现在叫“三好学生”---眼光好,收益好,良心好。必须做未来新10年的良好学生,这样的人现在活得也很好,而且没有负担。
总之现在社会进步了,法制环境、市场规则、竞争游戏、市场化的东西,大大地加强了,导致好的东西不依赖关系实际也可以成长。
(魏利国摘自中国企业家网图/何影)
戏楼里的善心
常氏家族是晋商中的杰出代表,与众多山西商人不一样的是,常家既是放眼世界、开拓万里茶路的外贸世家,也是恪守礼仪、尊师重教的文化世家和教育世家。
在山西榆次,坐落着常家的“北祠堂”。祠堂内有一个相当精美的戏楼,建于光绪三年,历时3年完工,耗银3万两。很多到此一游的人都感到不解:一向以勤俭为家风的常家,为什么要如此兴师动众,建这样一个奢华的戏楼呢?
原来在建戏楼的这一年,北方大旱,颗粒无收,其中山西受灾最为严重,全省有1/3的人口死亡。在这个危难的时刻,常家决定捐出赈灾银3万两,另外再拿出3万两银子盖一座戏楼。
人都吃不饱,怎么还去盖戏楼?正在乡人不解的时候,常家宣布了盖戏楼的方法:按照规定,乡亲们都可以来给常家帮忙,只要搬一块砖,常家就管一天的饭。原来在灾前,同乡里有许多人都过着小康的日子,忽然遇到灾年,难以放下面子去粥棚领取施舍。常家深知这一点,希望这些人有尊严地接受帮助,就想出了这个办法。名为盖戏楼,实则接济乡里。
大灾持续了3年,常家的戏台也修了3年。这3年中,挨饿的乡亲们有尊严地用自己的劳动换来餐饭。而常家的君子之风,也随着戏楼的故事流芳百世。
(小倩摘自《环球人物》2011年第4期图/雪人)
什么样的家庭培养出了姜文
电影《让子弹飞》的井喷式火暴,让大众再次把目光聚焦在姜文身上。姜文很轻松地“站着把钱挣了”,话语里充满了骄傲。《让子弹飞》虽是一部商业片,却没有脱离姜文电影独特的魂。那么,什么样的家庭走出了这样一个成功又极具个人特色的姜文?
姜妈的饭
姜文说他妈妈做的饭很好吃,“就是吃饱了也得再来三碗饭。”饭做得好,除了天分之外,还有喜欢。喜欢做饭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这个人很满意自己的生活,比较爱自己。一个人心里很苦的话,做不出很香的饭,也没心思研究做饭。姜妈的饭做得好,显示出她整个人的状态比较滋润,家庭关系比较和谐。这对孩子来说很重要,因为孩子都是看着妈妈的脸色长大的。姜文整个人是格外舒展和自由的,走路的姿势挺拔,说话很霸气,做电影也敢于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东西,这都是姜妈的“饭”养出来的。
姜妈的话
姜妈对孩子挂在嘴边的话是“吃好、喝好、睡好”。23岁的儿子能出演《红高粱》这样的电影,演得又这么好,对普通人家来说那不得了,可姜妈念叨的却是儿子窝在缸里多受委屈。大部分的中国人眼里只有成功,只有出人头地,但姜妈关心的却是儿子这个人,不是儿子成了什么事儿。
姜文17岁那年想考中戏,那时候当演员不像现在这么光鲜,前景很不确定,但姜妈说:“你觉得好玩儿就考吧。”这句话很厉害,其一是重视孩子的意愿,其二是重视“好玩儿”。“好玩儿”是什么?一是放松,二是快乐,三是有意思。放松就不会拘谨,快乐就能很享受,觉得有意思就会乐此不疲。姜文拍的几部电影,哪部不是呕心沥血、精益求精的投入?哪一部不是表达姜文自己想说的话?那不是人们通常感觉上的“努力坚持”,那是一种着迷上瘾的“享受”。
多面姜爸
姜武21岁考中戏落榜,有点儿消沉,经常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姜爸说:“小二,真想干点啥就往前奔,别没个男人样!”这句话很有质量,说明在姜爸心中,“男人样”不是多成功,而是勇敢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后来,姜武和姜文都很执著地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儿,而且做得十分成功。
姜爸爱去片场,爱拉着明星照相。姜文说你别老在这儿晃,结果一转脸,老头儿又跟刘嘉玲合影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老头儿爱玩,比较有趣,不端着,再一个,说明爷俩儿关系融洽。
姜文谈到女儿时说:“她到新疆看我拍戏,回来后跟小朋友说:‘我爸爸特好玩。’这给了我一个安慰。我觉得我应该成为孩子眼里好玩的人。”可见,姜爸的“好玩儿”对儿子影响不浅,而《让子弹飞》这部电影无疑也是走“好玩儿”的路线,赢得票房加口碑。
人生的真正起跑线
有一句话叫做:所有的成就都是为了家庭内的幸福。很显然,姜文拥有这种幸福。他不仅和父母关系好,而且和弟弟姜武的感情也十分亲密。两家人经常聚会,姜文的女儿从法国回来,他会直接“吩咐”弟弟做菜招待。在这样的家庭关系中,人在外面做事就能放得开,也不那么怕,不是失败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至少我有家。这就叫人心里有底儿,也比较能面对挫折和非议。
父母的人格是一个家庭的软实力,这是被孩子吸收最多、对孩子影响最大的因素。姜文家庭中所蕴含的温暖、好玩儿、乐观、尊重等,成就了这样的姜文。这种亲子关系的滋养,才是决定孩子人生的真正起跑线。
(朱权利摘自《婚姻与家庭》2011年第2期图/辛刚)
我亲历利比亚暴乱生死48小时
2011年2月21日工地第一批劫匪
继突尼斯和埃及暴乱之后,利比亚也开始暴乱了。我们成立了巡逻组,开3辆车巡逻,准备一发现情况,就用对讲机喊,通讯组就通过喇叭放国歌,然后所有人就一起出来。
下午我们工地来了一批人,可能是探道的劫匪。监理和他们交谈了一会儿,他们撤了。据说他们是来看房子有没有被占领,但大家预计他们是来探道的,晚上会过来。
果然不出所料,刚吃完晚饭,就听外面在吵嚷,我们就赶紧抄起家伙戴上安全帽出去了。外面有几辆车,有劫匪站在边上。大家围拢在一起大喊,在巨大的声势下,劫匪撤退了。这么反复折腾了好几次,直到夜里11点,大家安排男的值班,女的睡觉。
2011年2月22日再次与劫匪对峙
天亮的时候,听说项目部和提季工地被抢,他们那边没有反抗,没有人员受伤,劫匪抢完就走了。
手机信号时好时坏,电话一会儿就中断了,只剩下QQ时断时续,可以和外界保持联系。感觉我们犹如暴风雨中的孤岛,随时可能被滔天海啸摧毁。
转机很快出现。中午突然接到通知,国内总部让统计人员名单,国家可能会来接我们!
由于暴乱,粮食马上不够吃了,我们就改为一天两顿饭。下午5点吃饭,7点的时候国歌突然响起,有袭击!大家赶紧拿着工具出去,只见工地外面有十几个人。据说他们有冲锋枪,要破坏我们的发电机。我们有了经验,越是这样越不能退缩。于是所有男人女人一起愤怒地叫喊“嗷---嗷---”“走---”“滚!”……劫匪再一次被我们的巨大声势吓跑了。
晚上我们的防备更加严密,都说今晚是非常重要的一晚---现在已经安排撤离了,挺过今晚就行了。
晚上8点多的时侯国内项目部领导在QQ上急切地找这边的负责人,说是23号会有飞机来利比亚接人,我们工地有10个名额---我们这里的女同志有21人---但具体明天能不能走还不能定。
晚上12点,项目部的撤退方案还没有定下来,这时国歌突然响起,大家马上往外冲去,刚到小院门口,就有值班人员说在小院厕所发现有人进来。大概有四个人,想通过厕所屋顶进入小院,国歌响起后他们已经跑了。
接下来,项目部还在讨论撤离的问题。郑书记定了10个提前走的人,幸运的是,其中有我!我们准备天亮就走。
2011年2月23日登机刹那的暴乱
雨天,很冷。10点我们工地出发,去利比亚首都机场待机,雨越来越大。一路上看到很多军车、军队和机枪,下午1点到达。傍晚机场广场,有暴动。远远看到很多人乱跑,枪声由远及近,最近开枪的离我们只有十几米远。还好,没到近前就被警察打退。
凌晨两点飞机到达,大家安检、进登机厅。由于部分人没有护照,大使馆人员斡旋好久,大家才得以全部进来。
2011年2月24日中国人,你懂的
利比亚时间凌晨5点我们终于登机。看到飞机上喷绘的红艳艳的国旗,一刹那间,我胸中涌起无限感动---中国!中国人,你懂的! 北京时间25日凌晨2点25分,飞机安全抵京。我在无限感动中,又升起无限牵挂,老公作为公司的总工程师还依然滞留在利比亚负责带队撤离,大批的中国同胞尚处于危险的边缘。唯愿他们平安归来!
作者简介:景瑞平,女,利比亚援建建筑公司管理人员。
(利比亚与北京时差6小时,未注明北京时间的均为利比亚时间)
(图/志荣)
微博出不了思想家
美国《外交政策》杂志每年都要列出“全球百大思想家”。2010年的名单出炉后,身在其中的人有过反省:如今列出的知识分子相比于19世纪可能列出的类似名单要逊色得多。
“思想家”的头衔显然被矮化或者说滥用了。英国《金融时报》的评论员写道,这些人很了不起,但让我们比较一下150年前可以编出的类似榜单:1861年的榜单可以从查尔斯·达尔文和约翰·穆勒开始,《物种起源》和《论自由》都发表于1859年。接下来可能是卡尔·马克思和查尔斯·狄更斯,这还只是住在伦敦或附近的人。在俄罗斯,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都在创作,尽管都还没有出版自己最伟大的小说。若对政治领域有所偏爱,这一年的名单可能包括林肯、格莱斯顿、俾斯麦。
1861年太特殊了?那么再来看看1939年吧,当时在世的重要知识分子名单将包括爱因斯坦、凯恩斯、艾略特、弗洛伊德、奥威尔、哈耶克和萨特。
为什么当代的思想家群体显得如此缺乏光芒?原因或许在于,人们可能需要一段距离才能判断伟大的程度---毕竟,马克思大部分时间都在默默无闻地工作,奥威尔死后才名声大振。
又或许,熟悉导致了轻视。现代媒体文化使得知识分子过度曝光。试想一下,如果穆勒经常在电视上出现,或者甘地每天在微博上发言5次,那么他们也许就显得不那么深刻、不那么了不起了。
(张航摘自《中国青年报》2011年2月23日)
女儿,老爸教你谈恋爱
我亲爱的宝贝:
原谅爸爸,一直没有给你写过信。自你来到这个繁杂的世界,爸爸从来没有长时间离开过你,我的出差,一般两三天而已,离开你最久的一次,是拍摄《大内密探零零狗》时,我去了十一天……
我亲爱的女儿,我在猜,你收到我这封信的时候,会是多大。我希望是十八岁,因为,从十八岁开始,我再没有任何借口阻止你跟男孩子进行一种超越普通友情,进而深入迅速发展的交往---恋爱。
我亲爱的女儿,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当然是你自己的事情,爸爸妈妈不可以干涉也干涉不了。所以,我已经做好准备,做一个合格的参谋。宝贝女儿,爸爸根据多年的经验,给你一个参考的标准。
女儿,男人真的不必太帅,男人一旦长得标致,便会突然模糊了和女孩子之间应有的界限,这是一个问题,一个爸爸认为比较严重的问题。而且,在爸爸的阅历里,一旦男孩子长得帅了一些,难免会莫名地骄傲起来,孤芳自赏、自以为是、自鸣得意……最可怕的是以自我为中心,任何事都从他自己角度去思考,容易偏颇、容易钻牛角尖……总之,这样的男孩子要不得。
女儿,男人真的不必要太大方,我所谓的大方,不是指普通意义上的慷慨,而是指舍得为你花钱。舍得为你花钱当然不是坏事,但他花的是谁的钱?你们这个年龄,再有钱也不是他自己的,花父母的钱算什么本事!别忘了,他能够用他父母的钱为你买的东西,你自己的爸爸妈妈也能够买给你,咱不稀罕。关键要看的是他有没有构筑未来的能力,你要跟他一起度过的,不是他的过去、他的现在,而是他的未来。怎么才能了解他是否拥有构筑美好未来的能力呢?我的女儿,不怕你不爱听,这个,还真得听爸爸妈妈的意见,我们一定看得比你清楚。
女儿,在和男孩子交往的过程中,不必介意去拜见他的父母大人,我认为这是一种礼貌,恰如我和你妈妈也很急切地想知道,你和什么样的男人交往一样,人家的父母也想搞清楚他们的儿子到底在和什么样的姑娘交往。满足一下人家父母的渴望吧,对于你,女儿,没什么损失。我的意见,这个过程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必须。这是观察对方、了解对方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因为爸爸始终坚信,家教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从他父母身上一定能够窥见这个男人未来的影子,从男人如何对待父母的方式,也可以看出他的修养。和他父母见面,一起吃一顿饭,是观察男人不可多得的机会。
女儿,你还要学会如何对待男人的甜言蜜语。我不反对甜言蜜语,我对你妈妈也用这招。我想提醒你的是,甜言蜜语就是甜言蜜语,也仅仅是甜言蜜语,它注定只是一道可有可无锦上添花的甜点,绝对当不了主食,绝对不可当真,尤其不可当成他对你的承诺,姑妄听之,仅此而已,只有行动才能说明一切。不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也许是不可爱的,但是,整天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的男人一定是不可靠的。说和做之间拥有一种微妙的平衡,说的多了,做的必然会受损。这不是我个人意见,这可是你妈妈的经验之谈。
好了,对你说一句所有父母都会对孩子说的那句话吧:爸爸妈妈都是为你好,爸爸妈妈是不会害你的。
永远爱你的爸爸
(我要飞摘自《悦己》图/幽兰叶子)
要命的阑尾
父亲是一名外科医生,体格强壮,说起话来声音洪亮。他经常在手术台前一站就是十多个小时,下了手术台,脸上没有丝毫倦意,走回家时,脚步咚咚咚咚,响亮有力。
我八岁时,有一次,精力充沛的外科医生偶尔得到一天休息,带着两个儿子去海边玩。回来时,他肩膀上驮着一个,怀里还抱着一个。吃过晚饭,天就黑了,他和妻子,还有两个孩子,坐在屋门前一棵梧桐树下。
外科医生坐在竹床上,他妻子坐在旁边的藤椅里,两个孩子---哥哥和我,并肩坐在一条长凳上,听我们的父亲说每个人肚子里都有的那条阑尾。他说他每天最少也要割掉20条阑尾,最快的一次只用了15分钟,就将病人的阑尾“咔嚓”一下割掉。
我们问:“割掉以后怎么办?”
“割掉以后?”父亲挥挥手说,“割掉以后就扔掉。”
“为什么扔掉呢?”
父亲说:“阑尾一点屁用都没有。可是这阑尾发炎了,肚子就会越来越疼。如果阑尾穿孔,就会引起腹膜炎,就会要你们的命。要你们的命懂不懂?”
哥哥点点头说:“就是死掉。”
一听说死掉,我吸了一口冷气。父亲看到我害怕,伸手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其实割阑尾是小手术,只要它不穿孔,就没有危险……有一个英国的外科医生……”
父亲说着躺了下去,我们知道他要讲故事了。他闭上眼睛,很舒服地打了一个哈欠,侧过身来对着我们。他说那个英国外科医生有一天来到一个小岛,小岛上没有医院,也没有医生,连一只药箱都没有,可是他的阑尾发炎了。他躺在一棵椰子树下,疼了一个上午,知道再不动手术,就会穿孔。
“那个英国医生只好自己给自己动手术。他让两个当地人抬着一面大镜子,他就对着镜子,在这里,”父亲指指自己肚子的右侧,“将皮肤切开,将脂肪分离,手伸进去,寻找盲肠,找到盲肠后才能找到阑尾……”
这个了不起的故事让我们听得目瞪口呆。我们激动地望着父亲,问他是不是也能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就像那个英国医生一样。
父亲说:“这要看是在什么情况下。如果也在那个小岛上,阑尾也发炎了,为了保命,我也会自己给自己动手术。”
我们一向认为父亲是最强壮的,最了不起的,他的回答进一步巩固了我们的这个“认为”,也使我们有足够的自信去向别的孩子吹嘘:“我们的爸爸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哥哥指着我,补充道:“我们两个人抬一面大镜子……”
过了两个多月,到了秋天,父亲的阑尾突然发炎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父亲值完夜班回来,刚好母亲要去上班。他在门口告诉她:“昨晚一夜没睡,一个脑外伤,两个骨折,还有一个青霉素中毒。我累了,胸口都有点疼。”然后,他捂着胸口睡觉去了。
我们听到父亲屋子里有哼哼的声音,就走过去,凑在门上听。父亲在里面叫我们。我们推门进去,看到父亲像一只虾那样弯着身体,龇牙咧嘴望着我们说:“我的阑尾……哎哟……疼死我了……急性阑尾炎,快去医院,找陈医生……找王医生也行……”
哥哥拉着我走下楼,出了门,走在胡同里。想到父亲的阑尾正在发炎,我的心“突突”地跳。父亲的阑尾总算发炎了,我们的父亲可以自己给自己动手术了,我和哥哥可以抬着一面大镜子了!
走到胡同口,哥哥停住脚,说:“不能找陈医生,也不能找王医生。”
我说:“为什么?”
他说:“你想想,找到他们,他们就会给爸爸动手术。所以不能找陈医生,也不能找王医生。我们到手术室偷一个手术包出来,大镜子,家里就有……”
我们到医院把手术包偷了出来。回到家,父亲听到我们进门,轻声叫起来:“陈医生,陈医生……是王医生吧?”
我们走进去,看到父亲额上全是汗。父亲看到走进来的既不是陈医生,也不是王医生,就哼哼地问:“陈医生呢?陈医生怎么没来?”
哥哥让我打开手术包,他把大镜子拿过来。父亲不知道我们要干什么,还在问:“王医生,王医生也不在?”
我把手术包放到父亲右边,爬到床里面去,和哥哥一左一右将镜子抬了起来。哥哥还专门俯下身看了一下,看父亲能不能在镜子里看清自己。然后,我们兴奋地对父亲说:“爸,你快一点。”
父亲气喘吁吁地看着我们,还在问什么陈医生王医生。我们急了,对他喊:“爸,你快一点,要不就穿孔啦!”
父亲虚弱地问:“什么……快?”
我们说:“爸,你快自己给自己动手术!”
父亲这下明白过来了,瞪圆眼睛,向我们骂了一声:“畜生。”
我吓了一跳,不知道做错了什么,看哥哥,哥哥也吓了一跳。他马上发现了父亲为什么骂我们。他说:“爸爸的裤子还没有脱下来。”
哥哥让我拿着镜子,伸手去脱父亲的裤子,可父亲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又使足劲骂我们:“畜生!”
哥哥吓得赶紧溜下床,我也赶紧从父亲的脚边溜下来。我们站在一起,看着父亲在床上虚弱不堪地发怒。我问哥哥:“爸爸是不是不愿意动手术?”哥哥说:“不知道。”
后来,父亲流着眼泪,断断续续地对我们说:“好儿子,快去叫妈妈来……”
我们希望父亲像英雄那样自己给自己动手术,他却哭了。我们呆呆地站了一会儿,跑出门去……父亲被送进手术室时,阑尾已经穿孔。他得了腹膜炎,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又在家里休养了一个月,才重新穿上白大褂。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听见他埋怨母亲:“说起来你给我生了两个儿子,其实你是生了两条阑尾,平日里一点用都没有,紧要关头害得我差点丢命。”
(小林摘自《黄昏里的男孩》上海文艺出版社图/志荣)
盯着雨靴的人
多年以来,镇中学数学老师查戈德尔的梦想是拥有一双自己的雨靴。
一到雨天,他就会看到校长夫人,还有土产店老板巴拉丹的妻子,穿着锃亮的雨靴从屋里进进出出。雨靴是橘黄色的,靴口上印着漂亮的花纹,真是让人羡慕。每当看到她们穿雨靴,查戈德尔就瞧不起自己。他想,人家有好几双雨靴换着穿,我却连一双都没有。如果有一天,我能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哪怕是一双最普通的雨靴,就能在别人面前昂首挺胸地走路了。再下雨时,也不会因为怕弄湿鞋子,而在泥泞里蹦来蹦去,找干地方了。他简直害怕下雨。每当语文老师带领同学们朗读《雨》这一课时,他就听不下去,总是悄悄溜掉。去年大旱,人们都在为田里的秧苗就要枯死而着急,他的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舒坦。
查戈德尔多年以来的梦想,就是不管什么颜色、什么质地,只要拥有一双自己的雨靴便可。特别是中午那会儿,黑云密布,就像打开了闸门的水一样蔓延开来时,他的脸色也会跟黑云一样阴沉起来。他不知如何对付这难熬的雨天。学校大门口的地面,是条土路,雨天自然就和上稀泥了。他为此专门去找学校的后勤主任,提供解决的方案。
“抹上水泥或铺些煤灰吧。”
“好的,好的。我会向上面汇报的。”
唉,怎么说呢?这么多天过去了,还是老样子……一下雨就……特别是雨后的中午……
又下雨了。这次查戈德尔不打怵了,希望雨下得越大越好。他穿着崭新的黑雨靴与同事们有说有笑地走在校园里,学生们看着他的新雨靴,指指指点点的样子很让他开心。一声惊雷,查戈德尔从睡梦中惊醒。唉!又是雨,他没有忘记叹息。
查戈德尔所在的办公室里,除了一个代课的老头之外,就数他还没有雨靴。老头身体不好,老伴又常年卧病在床。如果这老头也穿上雨靴了,就只剩查戈德尔一个人没有雨靴了。查戈德尔真怕代课老头不知哪天穿着雨靴走进办公室。自从他那天听说老头已经向学校递交了辞职报告之后,他想,要是再不赶紧买一双雨靴的话,简直没法活下去了。
没过几天,学校放假了。对于查戈德尔来说似乎可以松口气,但是拥有一双雨靴的想法仍旧不分白昼黑夜地折磨着他。
学校快开学了。
查戈德尔拮据的生活,这时也稍微宽裕了一点。他决定与妻子商量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买一双雨靴吧。星期天下雨的话你穿,其他日子下雨,我穿。”
两人就这样说好了。
终于,这两个可怜的人拥有了一双属于他们自己的雨靴。
查戈德尔的老婆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妇女,找了份给人家看孩子的临时工作,自己还有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从明年起就一个接着一个都要上小学了。
雨靴是买了,雨却没有下。一周以来,查戈德尔盼望着瓢泼大雨。他已等不及开学了。
终于开学了。查戈德尔按捺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雨后穿雨靴上班的情景。可是老天爷偏偏跟他作对,每天都晴空万里,金灿灿的阳光明媚地照耀着大地。
最终还是下雨了。这雨浇得查戈德尔心花怒放。
第二天,乌云散去,艳阳高照。查戈德尔穿上雨靴,急忙往学校走去。路上,与偶遇的同事攀谈起来。
“这雨下得真好!”
“就是,空气多清新。”
“对农作物的生长也有好处啊!”
说话间,查戈德尔不忘观察人们的眼神,他希望大家都能看到自己脚上的变化。但事实上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已经穿上了雨靴。
这一瞬间,查戈德尔心里盘桓多日的苦闷连同刚才的那股喜悦心情,顿时化作泡影,思绪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空瘪了下来……
(露醉清秋摘自朵日娜的博客图/陈明贵)
林冲的两个兄弟
林冲在上梁山之前,有两个兄弟。一个是自幼相交,长大后一直是同事,陆谦陆虞侯是也;一个是偶然缘分,一朝相见,互相佩服,当下便结为兄弟,鲁达鲁智深是也。
“人惟求旧”,老朋友要胜过新相识。林冲对陆谦就比对鲁智深好,他也更信任陆谦。
林冲和鲁智深的相识和结交是在东京大相国寺的菜园。两人一见便惺惺相惜,结为兄弟。
可就在这时,林冲上香而去的娘子被高衙内拦住调戏,林冲得信,撇下智深,慌忙赶去,恰待下拳打时,认得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子高衙内,先自软了,放走了他。
这时却见智深提着铁禅杖,引着那二三十个泼皮,大踏步抢入庙来,叫道“我来帮你厮打!”刚刚相交,便两肋插刀,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江湖文化中的朋友之道。
却是林冲赶紧劝阻:“原来是本管高太尉的衙内,不认得荆妇,一时间无礼。林冲本待要痛打那厮一顿,太尉面上须不好看。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林冲不合吃着他的请受,权且让他这一次。”
鲁智深大声说:“你却怕他本管太尉,洒家怕他甚鸟!俺若撞见那撮鸟时,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禅杖了去!”---这样直接批评林冲,直揭痛处和软肋,直指林冲心中的小九九,又正是传统士大夫阶层极为忌讳的“交浅言深”。鲁智深之所以胜过千千万万个琐碎委琐的鸟读书人,正在此。
《水浒》接着写道:
林冲见智深醉了,便道:“师兄说得是;林冲一时被众劝了。权且饶他。”
鲁智深却转过来对林冲娘子说话:“阿嫂,休怪,莫要笑话。”
这像是醉人的话吗?不是智深醉了,而是林冲觉得智深的话是醉人的话。一直谨小慎微的林冲,哪敢说出这样的话?这样的话他听着都怕。“酒壮怂人胆”,大概是林冲把鲁智深看成怂人了。
又对林冲说:“阿哥,明日再得相会。”
又道:“但有事时,便来唤洒家与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