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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林201107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现代)
  仅仅朝向高处的奋斗
  在希腊神话中,西绪弗斯因为热爱生命触怒了天神宙斯,于是宙斯决定要给他一个最绝望的惩罚。宙斯命令西绪弗斯将一块巨石从山脚推到山顶。对大力士西绪弗斯而言,这原本只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而已。但他所不知道的是,巨石被施了咒语,一旦推到山顶,它就会自动滚下山。于是,西绪弗斯日复一日将巨石推向山顶,又亲眼见到自己的成果被摧毁。宙斯相信让西绪弗斯把生命浪费在毫无希望、徒劳无功的工作上是对于热爱生命的西绪弗斯的一项最残酷的惩罚。
  但是,西绪弗斯真的被惩罚了吗?西绪弗斯的生命变得没有意义了吗?如果让已经习惯推石头上山的西绪弗斯停止再做那些永无止境的工作,他就会获得真正的快乐吗?
  故事的结局是,有一天,西绪弗斯在搬运巨石的途中,忽然觉得自己搬动巨石的每个动作都那么美,他专注地观察着自己全力以赴的向上的姿态。这时,所有的痛苦、疲惫、绝望忽然都消失了,他全心地享受着这份苦役,不再抱怨焦虑。而更奇妙的事发生了,诅咒竟然在这一刹那间解除,巨石不再滚回山下,西绪弗斯从永无休止的苦役中重获自由。
  法国思想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尔贝·加缪曾引用西绪弗斯的神话来说明生命的意义与存在的价值。加谬说:“单单朝向高处的奋斗本身就足以填满一个人的心灵,我们应当承认西绪弗斯是幸福的。”
  是的,西绪弗斯是幸福的。西绪弗斯明白他是无法与天神抗衡的,他必须接受这块巨石就是他生命的意义与存在的价值。而一旦这么想的时候,西绪弗斯就成为一个终极的英雄。与命运之神对抗的最好办法就是:活着,并且超越痛苦、永不放弃、始终向上,这种姿态才是生命最美的姿态。
  (邢洪波摘自《组织人事报》2011年2月16日图/小黑孩)
  功课不行照样成才
  我是留级专家
  我3岁开始读一年级,是太小了一点,升不了级,就留级。6岁逃难到大陆,在一个地方念小四,跟着跳上中一,又跌落到小三。后来到了佛山华英中学,老师问我最高读几年级?我说初一,就考初一,不及格,就读小六。读了一年毕不了业,那就试试中一吧。读了一年,又升不了学,看来读中一不行,学校又叫我读小六。
  1948年回香港,我爸爸收到华英校长的信,说你儿子没什么希望了,不要令我们难做,别回来了。我就这样被开除学籍了。在香港念8年级,那时12岁左右,留级留了这么多年年龄还是合适的,可是又升不了级……到皇仁书院读书,A到F,最好是A,最差是F,我当然是F。又留了两次级,按照学校规定,就要开除,这是我第二次被踢出校门。我是留级专家。
  每天钓,总有机会碰到大鱼
  我中学功课不行,钓鱼、放风筝、下象棋、打乒乓球,都很厉害。我逃学的时候,到一个很荒凉的沙滩钓鱼,那鱼丝是用手扔出去的,扔出去,收回来,收回来,扔出去。每一次扔出鱼丝,心里都充满了希望!这锻炼了我后来作研究的耐心。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时是坐在教室听老师讲课好,还是一个人去抛鱼丝好。也许抛鱼丝比坐在课堂听那些古板老师讲课好。所以孟子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这是对的。你一定要有所用心。有成就感,不一定成为爱因斯坦
  要有自知之明,有天分没兴趣,或者有兴趣没天分都是不行的。我认为每个人都有天分,就看在哪方面。我小时候打乒乓球,有兴趣,以为自己有天分,碰到个小孩,教他打,三个月之后就打不过他了,而且他赢得很离谱。我就知道我的天分永远比不上他。这个小孩的名字是容国团。
  我离开香港前,阿团说:这么多年朋友,我也没钱送你,教你怎么发球吧。第二年,我在加拿大拿了个单打冠军。在加州大学,有个教授说他经济学厉害过我,我说我厉害过他,结果大家在乒乓球桌上赌胜负,谁赢了,谁的经济学就厉害。结果他输了我十多局。他说:你怎么不去打乒乓球?我说你笨死了,我怎么打得过容国团呢?
  不一定人人都要成为爱因斯坦的,但一个人没有成就感是很大的遗憾,每个人都应该在某方面有些成就感才对。
  我想自己思考,不要骚扰我
  找个好师傅很重要,启发力强。跟个好老师和看本好书是两回事。学问好是可以看书看来的,跟个好老师可以跟着他想。
  要想办法,不要死读书。我大学读书的时候,花时间找书读,多过读书的时间,因为真正值得看的书是很少的。如果是值得读的,要拼命去念,读对了一本书,你就会判若两人。方法对的话,事半功倍。
  要想有所成就,总有一段时间是非常拼命的,这是无可避免的。你想做学者,大概要三年时间,听不知音,食不知味。我是花了三年时间,带上饼干,几乎睡在图书馆,之后再也不读书了。
  很多人不喜欢我的个性,认为我不够谦虚,当然也有很多人喜欢我。我说得很清楚,你们看我的文章,不要求你们同意我,只希望你跟着我的思路认真想,如果不喜欢我的思路,最好不看我的文章。这也许是有一点张狂,但特立独行的人生态度,可以让你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不随波逐流,不从众,这是成就事业的根本。
  张五常:香港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系,为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和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其著作《佃农理论》获得芝加哥大学政治经济学奖。
  (暖冰摘自《时代青年》2010年第12期图/辛刚)
  旭日阳刚:就算是昙花,也要这灿烂
  上春晚前彩排,我看王旭穿一条旧绿裤子,一件洗得不太看出来色的毛衣,问他上春晚换不换衣服,他说,“不换,我没钱。有钱也只会买这样的。”
  他拿个装胖大海的铁杯子,感冒,嗓子是哑的,也不担心直播的时候唱破了,“破了就破了”。春晚只让唱一首歌,他觉得这一点不如在地下通道里唱得痛快。“有时候过道里人特别多,嗡嗡嗡的,我烦那个声音,就吼老崔的一二三四……唱完一段之后,消停了,没一个人吭声。”
  他44岁了,还在地下唱摇滚。
  他16岁的时候,从收音机里听到成方圆唱《游子吟》,坐火车去开封花45块钱买了一把吉他。“那个时候我家门口那条公路上车少,我们就在马路边上抱着吉他走着唱,‘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不然就是‘阿里,阿里巴巴’,瞎吼。”
  这样的小男生,不分时代地域,哪儿都有,但一般长大一点儿就不玩了,人都得活着。
  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农村联产承包制开始,他承包了一个苹果园。苹果地离马路非常近,盖个看苹果的小屋子,晚上几个人坐着,“抱着把吉他,边上四五个人,有烟,但是不喝水,想起一出唱一出。马路上有人,在那站着听。有的骑着自行车直接从马路上就下地了,‘我离老远都听见你唱歌了’。”
  一两年后,跟他一样大的都结婚生子了,就他一个人每天晃悠。后来不结婚不行了,老被人打听,“一打听你,什么都行,就两样不行: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他找媳妇,一见面拉着人家的手,哭诉了一回身世,媳妇“可怜”他,就嫁了,很快也生了儿子。
  如果没有选择,也就这么在生活的框里过下去了,一笔一笔,填满就算。
  但是县里来了歌舞团,要到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各地巡演。他想去,老婆死活跟他闹,他说我怎么也得走啊,“喜欢啊,那个东西勾着魂。老婆特伤心,抱着个小孩子,那么长一点。”
  歌舞团一共13个人,他什么都干。他烫了头发,穿个皮裤、高跟皮鞋和红衣服当演出服。团长安排他在民权的一个乡里演,他往台上一站,刚准备起范儿,底下有人认出来了,“哟,那个是卖苹果的!”他唱了一首《一无所有》,唱到“你这就跟我走”,底下就有人接话“你早就该走了。”
  到了春节,他回家,带回去20块钱,里头还有跟别人借的10块钱。“手冻得红肿,裂着大口子。那时候感觉老婆的被窝特别暖和,往里一钻,再不想出来了。”
  上世纪90年代末,河南的外出打工大潮开始了,他去了乌鲁木齐,就靠出大力,一天10块钱。春节在黄河小浪底,他为了一百多块钱的加班费不回家。大年三十值班,“没人,大山里面回音特别好,就吼呗,‘东边有山,西边有河……’”
  2000年,北京的亲戚打电话说你不是会唱歌吗,过来吧。他扛着给人家的一包花生就上了火车。
  “快到西站的时候,心里直跳,首都啊这是,突然间就来了。结果下了车直接就拉清河去了。”原来是给KTV包房烧锅炉去了。
  趁老板不在,他们几个人爬上台去唱唱。他说,能洗澡,能唱歌,能挣钱,多好!但到最后烧锅炉的活欠他半年工资没给,他待不下去,回家了。
  2003年有地方要仓库保管员,他又去了北京。没几天就闹非典了,不能出去,几个同事山南海北地聊,说你唱得真不错,怎么不去酒吧啊,他问去哪个酒吧,同事说你打电话找吧。
  老板办公室里有电话,他四下一看没人就进去了,拨114,“喂”,他还得看着两边,低声说,“麻烦您给我找一下全北京市酒吧的电话。”114倒没崩溃,很镇定地说“就三个”。
  打了两个,都不要人,最后一个在三里屯,说正好缺一个歌手。他被看上了。但从他打工下班到演出相隔两个小时,“我算着倒两次车可以赶到,结果一到国贸就堵,堵得我要命,连着三天都迟到了。”老板让他走人。
  再没别的路子了,就下了地下通道。
  第一次去公主坟地下通道,他顺着边上溜达,溜达,终于走不动了,贴边坐下,不敢唱,又背着琴出去了,买啤酒。买完一瓶回去,不对劲,又买一瓶,还不对劲,又买一瓶,这才往那一坐,才敢弹琴。
  一旦开口唱了,雄心就起来了:“我都想好了。我这两天在公主坟唱,我会顺着再往东唱,唱南礼士路,唱复兴门,唱西单,唱王府井。”终于有一天唱到天安门了,他背着琴在前门的通道里一溜达,后面有个保安就来了,他心里通通跳,心说这个地方肯定不让唱,就回去了。
  以后,他就守着公主坟通道唱。有一天唱《安妮》,边上那个摆地摊的大姐,扭头卷东西走了,他纳闷,后来才知道是把人家唱哭了。还有一天他正唱《英雄》,有个姑娘路过,听完说,你再给我唱一遍。他一高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状态就来了,给她升高了半个音唱了一遍。“唱完了,她说,大哥,我能抱你一下吗?我说来吧。拥抱了一下,觉得特温馨,第二天跑单位里还跟同事贫。”
  他挺自得其乐的:做自己喜欢做的,能挣点钱,还能得到人心的奖赏。他还在通道里认识了刘刚。他喜欢《春天里》,“喜欢得发痴发狂”,QQ签名上写,“等我老去那一天,等我死了的时候,不要在我的坟前放哀乐,就给我放这首《春天里》。”他觉得它在说他的历程。有人担心旭日阳刚只是昙花一现,他说,“要说我们是昙花,我觉得我们要开得非常灿烂,是吧?”
  (林碧鹰摘自《新华日报》2011年2月25日图/志荣)
  陈光标是不是太高调了一点
  陈光标来台发红包,预计金额5亿元,这个数目若干台湾富人其实做得到,但台湾除少数大善人外,企业家只会拿这个数目捐助政治献金,不会大笔捐助贫民。陈光标的态度及人生哲学,台湾媒体称“引发争议”,我专访了他1小时,我只能说“陈光标的现象”暴露台湾目光短浅而且自大。正如王建煊的评论,当你以一个手指批评别人时,其实有三个指头指向自己,我们自己做了多少?
  我问陈光标,儒家传统讲究“为善不欲人知”,他为何非如此高调不可呢?他说了一段小红心的故事。陈光标生于1968年,文革没结束,中国到处闹饥荒,他的哥哥、姐姐全给活活饿死。十岁前每天只吃两餐,时时刻刻处于饥饿状态,年年盼的就是过春节,妈妈买块不过两个手机大的肉,先榨出油,炒菜,再全家抢空吃了无油的肉渣。
  不到十岁,他家已无钱供他上学,于是暑假拿了根扁担,挑着两大桶水,仍是小个子的他,走2公里路,到城里卖干净的水。挑了一个暑假,挣了4块钱,高兴地缴了学费一块八毛,回家活蹦乱跳。妈妈却和他说,隔壁的孩子正哭着,因为没钱缴费上学,陈光标二话不说拿了一块七毛,给了邻家同学。因为他们只剩一毛,凑足了,也可上学了。
  第二天到了学校,老师表扬他,给他贴了一个小红心,模样很像此次他“高调来台”的大红心标章,但比率小了十倍;陈光标一会用口水,一会儿怕不够黏还用鼻涕把小红心贴在脸上,开心地跑到每间教室,而后又回村子里四处“招摇”他的善举小红心。陈光标说爱心有渲染力,从此许多同学都学着自食其力并有余额时帮助别人。陈光标的妈妈也表扬他,这位伟大的母亲没教他家贫如洗,应攒钱留下来,反而鼓励儿子,称许他做了对的事。
  陈光标自此养成行善必为人知的作风,而且给自己订了一个目标,他希望死后墓志铭上能刻着“中国第一好人”,世代子孙以他为荣。事实上我见他那天,他给了我一张名片,片子上不是一堆官衔或董事长职衔,全是善事排行榜。他遗憾地跟我说,人生名片还少了一样:“中国第一善人”。
  “善人”是自己说的吗?何必要那么多行善奖杯展示呢?陈光标说做善事善行有时不免疲惫,但一看到满屋奖杯,童年时得小红心的雀跃就回来了,忘了累。
  他身上无名牌,只有一中国制奥迪供下雨下雪天行车,平日骑自行车上班,还会单脚特技行车表演,他爱搞怪,有时装警卫站门口,迎接员工,认出老板的和他握手,没被认出的话,他就心里暗笑。他自称从小调皮爱搞怪,只是他的“创意”不是放在舞台变成Lady Gaga,他把一些不寻常的行为拿来行善,于是引发所谓的“争议”。
  有人还疑他有“民族统战目的”,那太小看陈光标。从2004年起,他捐款南亚大海啸、海地大地震、巴基斯坦洪灾等。妻子不留恋珠宝,两个宝贝儿子还曾被他带到新疆阿尔泰零下45度之地行善,冻得哭出来。巴菲特与比尔·盖茨到中国劝人行善,捐出总财产50%,陈光标目睹一堆首富们纷纷走避,觉得可耻,自己写信给巴菲特,加码捐100%---“裸捐”。当然,他不会忘了与巴菲特等合照,放在自己的行善奖杯馆。
  理个小平头,行径很特别,高调从来不是罪名,也不是反道德。若比起我识与不识的若干台湾富豪、暴发户,马桶装金,太太提铂金包,天天比谁的N克拉钻石戒指大……我比较喜欢纯真高调的陈光标。
  (石景琼摘自《苹果日报》2011年1月29日图/迟兴成)
  高三,只相信你流的血汗
  我也高三过。上高三之前,我对高三所有美好的传说,都赋予不信任。
  我不信任半天踢足球,半天上课,晚自习还睡觉的学生,会考上北京大学;我不信任平时交白卷的学生,高考忽然灵光乍现,考了满分;我不信任左手吉他,右手美眉的人,能考过专心致志的学生;我不信任翻围墙去上网的,学功课最灵光;我不信任家长从不过问的学生,心理最健康;我不信任今天经某位名师点穴,明天就逃出升天;我不信任高考会提供作弊的空间;我不信任高考会给予超常发挥的机会,我不信任脑白金脑黄金……
  我上清华后,认识一个同学,他在高三前,一直是个运动员。上高三之后,成绩排名在30多位,高三毕业时,高考成绩却全班第一。问其奥秘,他说:“我当运动员的时候,教练说,只有你流的血汗,不会欺骗你。”
  高三是个竞技场,你是个运动员。不要说什么过程最重要,只有大学《录取通知书》是王道。
  如果你没有退路,不能退到国外的大学、父母的摊点、复读学校……那么,来到这条起跑线上,就尽快打消幻想吧。
  做题的辛苦,在高考中终于得到了回应。
  高三的老师说过很多好话,但我只相信三句:
  一、排名比分数重要。二、补弱科。三、不喜欢做题的学生,不是爱学习的学生。
  上高三后,学校组织了第一次摸底考试,我考出了一个超级好的分数,数学高达142分,文科总分超过620分。老师说,这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信心”的一次考试。我不关心自信心,不关心分数,只关心排名。我在班上排名第4,在全校文科生中排名第21。这就是我高三的第一个起点名次。而高一的时候,因为文理不分,我竟被糟糕透了的理科拖累了总成绩,以致排名在全校一千名之外。分数只会让我迷惑,名次才能给我自信,让我平静,让我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下去。
  考了几次之后,我逐渐知道了自己成绩区间,在570~590分之间。我的名次从没有跌落到班里第7名之外。不过要超过前面的人,也不容易,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我的弱科上着手。
  我的弱科,也是大部分文科生的弱科,那就是数学和地理。我积攒的一点体能和毅力,几乎都给了数学;我的方法是做题、做题、再做题;我积攒的优势,给了语文和外语,我的方法是只参加考试,不交这两科的作业;我积攒的智慧,给了历史和政治,我的方法是做笔记,画表格,理框架,找得分窍门。还有地理,我一直没有找到方法,只是在混乱的调整中跟紧别人的步伐。
  我所做的题,几乎都不是老师布置的-----老师绝不会布置这么多题。我的题,全都来自教辅书市场。每个星期,我都会去补充和更新试题。我是个“教辅书原教旨主义者”,我知道在市场上能找到教辅书的名称、优劣、出版周期。我不会傻到做所有的题。但是我需要大量的信息,才能筛选出对我有效的那一部分。
  做题的辛苦,在高考中终于得到了回应。我的数学,是所有科目中考分最高的。我的最弱科目,成了我最强势的一科。
  不要抱着“锻炼锻炼”的想法,那只能暴露出你的漫不经心,缺乏诚意。
  上高三之前,老师对我说:“你的目标是清华和北大。”我知道,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我有上北大或清华的可能性。这不是句空话和豪言,而是种规划和实施。
  从暑假开始,我就在为自主招生做准备了。我的自述材料,足足准备了三个多月,前后装订出了一个册子。这期间,我个人、我父母、我的高中母校,还有清华大学和其他大学,都在规则范围内做了大量努力。最终,在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在规则最宽容和最谨慎的60分优惠条件下,我进入了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我的高考分数加上自主招生的优惠分,排名全省21名。我从没有放弃希望,也没有错过机会。
  后来,有很多人向我咨询自主招生方面的事,我并非这方面的专家,自己也不具备示范效应。但我看到很多家长,常常是在最后一刻,才寄出孩子的资料。那些资料大多是慌慌张张凑出来的,他们连打印纸都临时借,获奖证书也不知塞到了哪里,甚至还说:“就弄个假的证书,不会有人查的。”对于面试,他们说:“哎呀,无所谓,只当是锻炼锻炼吧,说不定就过了呢。”
  奇迹也许会从天而降吧,但是我不相信。
  参加自主招生前,我阅读过很多大学的自主招生简章,也登录过很多大学的招生论坛。在那里,接触到一些大学的招生人员。很多招生信息,都是公开的,也是欢迎考生去咨询的。如果学生的上网时间不能保证,可以委托给家长或者亲友,尽可能地早做准备,尽可能地获取信息,尽可能地符合招生简章上的条件。证书齐备,盖章齐全,耐心等待。
  那是一段短暂的“运动员生涯”。用汗水去追逐光荣与梦想,也感受怅然与失落……
  怎样过一个快乐的高三?我没有太多幻想。高三的学生,没有谁还能保持所谓的心理健康。如果你焦虑、烦躁、嫉妒别人比自己好,担忧未来,抱怨父母,痛哭发泄,暴食减压,患得患失,这都没有什么可怕,这就是竞技心理,是每天都缠绕着高三学生的病态心理。
  在高三的那个漫长冬天,我每天都陷入负面情绪:看不到未来,没有一个好消息,觉得苦海无边,孤独,变丑,任何一点点小挫折,都让人非常崩溃。我的唯一方法,是给自己写小纸条,给自己做心理按摩,自我暗示。开春之后,我的情绪随着成绩的稳定也渐渐稳定了。因为该来的总会来的,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我的高三,是在理性中度过的。告别时也非常平静,我不会涕泪交流,不会撕书泄愤,不会跳楼自杀,不会彻夜狂欢。我不会过于怀念高三,也不会全盘否定高三。
  那是一段短暂的“运动员生涯”。用汗水去追逐光荣与梦想,也感受怅然与失落。如此而已。
  (杨兴文摘自《求学》图/迟兴成)
  格里芬:NBA扣篮“神兽”
  未来几年,谁最有可能撼动科比·布莱恩特“NBA第一球星”的地位?答案是:布雷克·格里芬。一些懂篮球的人夸张地说:“现在的NBA比赛只有两种,一种是有格里芬的,一种是没有格里芬的。”不少篮球迷则说:“那个白人在一帮黑人的包围中一飞冲天,用各种体操动作在空中扣篮,太好看了!”
  格里芬是NBA球队洛杉矶快船队的“当家球星”。2月20日的NBA全明星扣篮大赛上,面对全球亿万观众,格里芬腾空越过一辆赛车,将球砸进篮筐。主持人惊呼:“他无所不能!”现场数万名球迷齐声高喊他的名字,似乎在宣告“格里芬时代”正式到来。
  让科比没时间“观察”
  在古希腊神话里,“格里芬”是一个鹰头狮身、长有一对翅膀的神兽。快船队的格里芬简直就是这个神兽的化身。他每场比赛都能贡献令人咋舌的得分和篮板。更主要的是,他在激烈对抗中游刃有余的扣篮让美国篮球界“看到了希望”。一位篮球评论员曾说:“很多人喜欢格里芬是喜欢他的暴力美学扣篮,简单、粗暴、直接、有效。他扣篮时,对手是没有办法的。”
  科比被称为“近10年来NBA最出色的球星”。但近来,美国篮球迷开始痴迷于寻求“科比和格里芬谁更厉害”这个问题的答案。2010年12月9日,洛杉矶的“同胞兄弟”---湖人队与快船队展开了厮杀。赛前,科比说:“格里芬?我对这个年轻人很感兴趣。比赛场上,我要好好观察他一下。”科比以前辈的口吻,回避了“较量”一词。但在比赛中,格里芬根本没有给科比留出“观察”的时间。他用一次次疯狂的扣篮,让科比每时每刻都在琢磨“怎样才能对付这个家伙”。加索尔和奥多姆是湖人队的两位大块头当家球星。以前,他们往篮筐下一站,对手就很难出现在篮板下。但这一次,格里芬居然“飞”到他们的头顶,把球砸进了篮筐。赛后,奥多姆连连感叹:“格里芬这小子拥有很强的破坏力,总能跳得更高,他的技巧和篮球智商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好。”
  让格里芬进入NBA史册的,是2010年11月中旬的一场比赛。在迎战纽约尼克斯队的比赛中,他一个人拿下44分和15个篮板的“超级数据”。加上之前拿下的22次“两双”(指单场得分超过10分、篮板球超过10个),他创造了40年来新秀球员在相同时间段内的最佳纪录。正是靠着格里芬的出色表现,快船队主场的平均上座率达到了16761人,比过去4个赛季中任伺一场比赛的都高。
  《洛杉矶时报》曾撰文说:“无论快船队今年的成绩如何,他们都取得了巨大成功。因为格里芬一个人就征服了NBA联盟。”美国电视节目《体育中心》主持人斯坦·瓦雷特则说:“每场比赛之前,人们都想知道格里芬又会用什么动作扣篮.所以每场比赛都值得期待。”更有媒体认为:“乔丹代表了NBA的过去,科比承载了现在,格里芬就是未来。”
  被哥哥逼得更强壮
  白皮肤的格里芬是如何在黑人主宰的NBA横空出世的?其实,翻阅格里芬的家谱,人们会发现,他“白得不纯”---拥有一半黑人血统。
  格里芬1989年3月16日出生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父亲是一位黑人篮球教练,母亲是一名白人教师。作为“黑白配”的爱情结晶,格里芬继承了黑人强大的运动基因和白人的肤色。
  在格里芬的生命中,哥哥曾是他前进的动力。哥哥泰勒比他大3岁。兄弟俩从小就喜欢凡事比个高下,不论是穿戴、学习还是做家务。7岁那年的一天,格里芬把哥哥的眼镜打碎了。作为“回报”,泰勒给了他一顿拳脚。格里芬回忆说:“不管我与泰勒为了什么事情发生对抗,最后都会化为一场‘战争’。每次打架我都输,因为他比我大,又高又壮。为了赶上他,我苦练身体和速度。”打归打,兄弟俩的感情还是很好的。母亲说:“这两个小家伙做什么都争强好胜,好像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但他们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格里芬曾是全美高中扣篮大赛的冠军,因此,他高中毕业前,著名的北卡罗莱纳大学、杜克大学都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但在俄克拉荷马大学读书的哥哥却把他挖到了那里。母亲回忆说:“泰勒简直就是一个推销员,为了使兄弟俩在一起,拼命把弟弟兜售给自己的学校。”
  凭借在大学期间的优异表现,格里芬2009年顺利加盟快船队。然而,没过多久,他就遭遇了“不测”---膝部受伤,错过了他的第一个NBA赛季。经过一年的疗伤恢复,艰苦的付出在2010年终于得到了回报。这一年,所有美国人都见证了他的大爆发。他的扣篮、得分、篮板,轰动了全球篮球界。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去中国”
  快船队的老板奥尔西说:“格里芬很特别,当你拥有这样一名球员时,你当然希望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奥尔西的话,不仅是指格里芬在球场上的表现,也是指他的性格---有爱心,很幽默。
  一次,快船队一位普通工作人员的家人得了重病,格里芬不时嘘寒问暖。接到格里芬的慰问电话时,这位工作人员十分感动,连连表示感谢,但格里芬说:“大家都是一个队的,应该相互照应。”
  每当快船队赢得比赛的胜利,就会有很多电视台的记者拥入更衣室采访格里芬。一次,一位记者在采访他时,不小心将话筒掉进了格里芬泡脚的冰桶里。他“震惊”得瞪大了眼睛,过了半天才“紧张”地说:“我还以为我会被电着,原来没事。”这句话,把一屋子的人都逗乐了。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一年,中国就出现了数百个与格里芬有关的网页、贴吧、论坛。对此,格里芬满足地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去中国!”
  (小荷摘自《环球人物》2011年第5期图/志荣)
  一千块月薪怎样翻30倍
  我在新加坡教书的时候,最初一个半小时15新币。若刨去来回路上的两三个钟头,还有车钱和饭钱,我教书基本上就是图一个乐子了,可我依旧坚持去做,新加坡那个大太阳,晒得我很辛苦,整个新加坡的交通,我摸得门儿清,我曾经去过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地方,我还在地铁上站着睡着过。
  我一个朋友的太太那时刚从中国来新加坡,我就把自己手头的家教分给她。她做了一段时间后,不愿意做了,嫌辛苦,又不赚钱。而另一个跟我学艺的学徒对我说,小孩子上课的时候想睡觉,她就陪他趴在桌子上一起睡。我大惊,跟她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家长是付钱给你的!她说:“才20块,我难道要卖身给他父母吗?”
  两三年后,我一小时课的课时费已经超过50新币,学生排队到两年后。集中上大课的话,价钱还要高些,我的总收入与新加坡大学教授齐平。而那两个幸福的女人早就退出不干了,因为嫌苦,嫌这个行业不赚钱。
  十年后,她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我,而她们,依旧在家里做幸福的太太。
  我不是说她们这样的选择不好,她们可能一辈子比我还要幸福,不必努力也有安定的生活,但我却依旧忍不住要给自己发奖章,因为我一路在凭自己的努力,永远在创造着我人生的新价值。如果我是一只上市股,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就一路长红没跌过。
  媒体也许只注意我说的收入翻了30倍了,每个人都惊叹我的好运,但没有人注意到,我30倍后面的故事。
  我今天最大的快乐,其实不是你们关注的收入。钱,我到今天都花得不多。认识我的朋友也知道,我依旧背着环保袋满大街溜达,我依旧淘宝购物。假如有一天我没这么高的收入,对我而言,生活都不会难受,因为我的内心很满足。
  我最大的快乐是,我通过努力过的每一天,都是我想要的。
  也许你辛苦一个月只拿一千块薪水。在我这个过来人看来,一千块薪水除了维持你的日常开销,背后还有很多意义。所以,不要总是抱怨社会,说他人对你不公或者资本家剥削。你如果不从内心里感恩,感谢资本家给你一个剥削你的机会,你就永远不会拿一千块钱,成就你一千万的事业基础。
  这些话,是写给那些正准备步出校园、步入社会,不知自己未来何去何从的大学生朋友的。
  (泥人摘自《知识窗》2011年第1期图/何影)
  这个外国人的工作让每个中国人汗颜
  在家乡美国田纳西州,理查德·希尔斯是个完完全全的小人物。离婚、失业、独居,甚至过去的一个月里,因为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他一度陷入深深的绝望。
  可在地球另一端的中国,这位头发花白的美国老人,最近突然成为被网友们讨论的热门人物。他所创办的汉字字源网站,在网络上被广为传播。
  在这个界面简陋的网站上,随便输入任何一个汉字,人们都能找到它的字形在历史上如何演变---小篆、金文,甚至还包括上溯几千年,它被刻在甲骨上的模样。
  “这个外国人的工作让每个中国人汗颜。”一位网友评价说。
  “中国人总是忙着挣钱”
  60岁的希尔斯可从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名人。38年前,当希尔斯突发奇想开始学中文时,这个物理系的大学生只是希望了解,那些说别的语言的人是如何思考、交流的。他来到了中国台湾,在街头拼命跟人聊天,并且在那里结识了自己后来的妻子。
  口语练好了,希尔斯又开始张罗着学认字。可是那些毫无逻辑的汉字笔画总是让他一头雾水。于是,这个已经步入中年的男人再一次“突发奇想”,研究起了古汉字。
  可在英文书籍里,关于汉字古文字的书籍只有一本。并且,关于词源的解释,不同的书籍也不尽相同。希尔斯琢磨着把不同的解释都输入电脑,这样就可以方便地从中挑选出最契合的词源。为此,他先开发了一个小程序,到了2003年,又把它们搬上了互联网。
  希尔斯曾向中国朋友展示过自己的网站,但很少有人真的感兴趣。
  “那些古旧、愚蠢的甲骨文,我们早就不用了。”一位中国朋友告诉他,“这个网站根本挣不来钱的。”这让希尔斯在十几年后还连连叹气:“中国人总是忙着挣钱,可总有些东西比金钱更加重要。”
  “我终于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希尔斯之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年轻的时候,他在硅谷的一家IT公司拿着一份不错的薪水。但现在,这个曾经满身黝黑肌肉的帅小伙儿,已经身材发福、头发花白,失业三年。
  “也许是因为那些公司不想雇用一个像我这样上了年纪的人,何况,我也并没有那么认真地去找工作。”希尔斯笑了笑说,“我喜欢学习,觉得这比工作有趣多了。”
  为了寻找那些古代的汉字字形。他跑遍了中国大陆和台湾几乎所有大学的图书馆,查阅了几百本书。身边的人们几乎没人能理解希尔斯的坚持,其中也包括最终选择离开他的妻子。只有网上一些学习中文的人会写信给他,夸赞他做了一项“伟大的工作”。
  但现在,来自中国的关注总算给他带来了一点好消息。当来自中国网友的鼓励和赞扬突然蜂拥而至时,希尔斯正在加利福尼亚州给自己92岁的母亲过生日。这个两年前才退休的中学数学老师是唯一没有抱怨过希尔斯工作的家人。
  1月24日,坐在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市租的小房间里,这位美国老人觉得内心又一次充满了希望。“感谢上帝。这么多年过后,那些中国的朋友终于让我的母亲相信,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他笑着说。
  (天茹摘自《中国青年报》2011年1月27日图/李坤)
  上了《新闻联播》的棒棒老郑
  腊月的一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用一分钟的时间,播出了老郑的故事。
  老郑在电视里笑呵呵地说:“缺钱不缺德。”他早前就说的这句大实话,竟成为年初网络里的流行语。
  那时,老郑还没时间看电视,他正在寒风中扛着一根“棒棒”寻找力气活。快过年了,老郑想多挣点钱回家,刚动完了手术的老婆,想让老郑买一件暖和的棉衣回家,山里风大。
  老郑是凭什么上了《新闻联播》的?58岁的老郑,叫郑定祥,是我所在城市一个扛着棒棒出力的农民工,他来到这个城市已经3年多了。
  今年新年第一天的下午,城市正飘着雪,穿着三件单衣的老郑终于盼来了一件活儿,帮一位雇主挑两大包包裹。他挑着东西在前面走,那人催得急,他担起货物跟在雇主身后,没来得及看清雇主的相貌,竟和雇主走失了。
  这可急坏了老郑,他加快脚步来回追赶,都没发现雇主。
  寒风裹挟着冷雨,像刀子一样拍打着老郑的脸,他的手、脚都麻木了,鼻涕也流了出来,身子也禁不住发抖。老郑猛抽了好几根烟驱寒,目光努力在人群里搜索。就这样找到天黑,也没有找到雇主。
  晚上,老郑挑着两大包东西放到一个物业管理处帮忙保管,打开包裹一看,是两大包新进的羽绒服。回到出租屋,老郑没心思吃饭,他感到良心不安。
  第二天早晨,寒风夹着雪花,老郑又开始上街寻找雇主。一连四天,老郑什么也没有做,就干一件事,寻找雇主,却始终没有消息。第五天,老郑来到报社,请记者帮忙寻找。消息见报以后,整个城市都在替老郑寻找那位粗心的失主。一个城市,因为这寻找,在寒风中变得温暖起来。
  老郑的故事见报以后,全国数百家网站转载了老郑的故事,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媒体也赶来报道他的事迹。然而,老郑在深夜已经赶回了老家的医院,他老婆患病需要动手术入院治疗,老郑在电话里对我简短地说,我得回去,守着她。
  两天后,老婆做了手术就出院,住院太贵了。老郑又赶了回来。他对我说,放心不下啊,那两件包裹一直压着他的心。
  半个月以后,老郑通过这个城市的热心人,终于找到了失主。面对感激的失主,老郑嗫嚅着,他反倒不好意思了,觉得那天走得太快,让失主受了这些苦。失主说,新进的羽绒服价值上万,他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他想起,老郑那天穿着有破洞的单衣。
  我到老郑的出租屋里和他聊天,几十个平方的出租屋里,地上打着52个地铺,有52个“棒棒”兄弟在这里歇息,睡觉。
  我对老郑说,网上有密集的声音,称他这个普通的农民工为“中国的脊梁骨”。老郑憨憨地笑了,他对我直摇头说,“这事儿闹大了,闹大了,要说是脊梁骨,城里才是。”
  我问老郑,“为啥呀?”老郑想了想说道,“你看,城市的房子,钢筋混凝土,还有大桥,立交桥,都牢固和扎实得多,不像我们乡下,房子是泥巴糊墙,木材做梁。”
  我摆摆手说,“老郑啊,你说的,那是城里的建筑,不是人。”老郑纠正了我,认真地说,“是一个道理,你看城市人走路,也是昂首挺胸的,我们这些人,身子骨都压弯了,直不起来了。”
  我鼻子一酸,拉住了老郑的手。我想说,老郑,在城市,从今以后,你也昂首挺胸走路吧。
  (冯国伟摘自《杂文报》2011年2月15日图/辛刚)
  陈坤:不快乐是生命中的盐
  有时候,陈坤会想:没有那些童年的不快乐,就没有现在的自己。
  有些事,只是不愿提起,却无法忘记。小时候,他一直在外祖母家长大,11岁才回到母亲身边。母亲的家里,还有继父,以及异父的弟弟。
  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陈坤小时候经常吃不到肉,他对自己说:这不算苦。他从来不曾膝下承欢过,已经在努力当一个负责的大哥:把肉让给弟弟吃,心疼弟弟,告诉弟弟要听话。
  记得有一次,母亲无意中提到:过几天是自己的生日。陈坤省了好几天的早点钱,终于能够在菜市场给母亲买一个面包,他在电影里见过人家在面包里夹肉或者香肠,但他没钱了呀。他在菜场徘徊了很久很久,终于看到一个摊子,在卖熟透的西红柿,很便宜。他赶紧买了下来,夹在面包里,送给了母亲。
  从那之后,母亲就一直爱吃这种夹了西红柿的面包。
  在学校里,他是班里唯一一个父母离婚的学生,这常常让少年陈坤被另眼相待。同学们去郊游,都不肯带上陈坤;老师挑了些学生参加体育训练,跑步或者踢球,都没有陈坤的份。可是有一次,上补习课,一个新来的老师来班上通知:田径队的同学可以不用上课,直接去活动。老师不知道谁是田径队的,陈坤就举起了手说:我是。
  那一刹那,他觉得特别荣耀,像被一个团体接纳了。
  他真的去了,老师很奇怪:“你怎么来了?”接着让他跟着其他队员一起跑了一圈,但最后还是说:“你明天不要来了。”
  陈坤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去河边游泳。船舶空载的时候,船舷离水面特别高,他最喜欢爬上去,以漂亮的吸腹动作,一个飞燕式直跃入水。水声泼溅,仿佛刹那间,他分身为二,一个是表演者,另一个是观看者,为自己轻轻地鼓掌喝彩。
  他也常常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比如说,幻想母亲常常陪在自己身边,叮嘱自己加衣服,教导自己做功课。有时候,在他心目中,母亲与老师合二为一,既严厉又温柔,无论在哪里,都一直陪着自己。
  从那时起,陈坤就发现了世界是分层次的,一层是我们生活的真实世界,而另一层是一个华美的、无所不有的幻想世界。他在两个世界里自由驰骋,无往不利---也就是凭着这样的能力,他一步步,走进了电影的领域。
  电影,无非就是梦中的梦,他甘愿做一个造梦的人,把自己所思所想所梦所惧,与所有人分享。人家耐不住寂寞,而他已经习惯;人家渴望喝彩,而他能听见自己内心鼓掌的声音。
  他终于明白:童年的痛,就是为了此刻的成功在打底。也许,历经孤单才有表达欲,及其表演才华;也许,被拒绝的痛,让他更深刻地了解自己和人生。那些不快乐,是生命中的盐。
  (林杨摘自《莫愁》2011年第1期图/蓝眉)
  子宫归去来
  “子宫”或许真的是每一个人最初的宫殿,这么华丽,这么安全,温暖,幸福。
  我总觉得记忆是从在母亲子宫里就开始了。
  我蜷缩着,像一个果核里静静等待发芽的果仁。
  四周没有光,或者,我没有张开眼睛。然而我听得到声音,我嗅得到气味,我感觉得到温度,感觉得到另外一个身体跟我连接在一起的心跳、呼吸。
  我像是浮在水流里,可以听到水波微微荡漾的声音,感觉得到水波流动。水流是温热的,贴近我的皮肤,我像是被安全的港湾保护着的一艘船。我试图感觉那一个环绕在我四周的空间,柔软而温暖的空间。我试图伸动一下我蜷曲的手脚,挪动一下拱着的背,向下探一探头部。
  也许在密闭的空间里,那里有一个出口。我想出去,想从这个安全、温暖、幽暗、潮湿的空间出去。想出去,却又恐惧出去,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还要多久,才能出去?我静静等待。像果仁的芽等待撑开果核的硬壳,探出新绿的芽。
  我动了一动,不多久,感觉空间外面也有反应。是一只手在抚摸我,轻轻拍打、摩娑,像一种讯号,好像很遥远,却又很熟悉的讯号。
  我再动一动,那拍打、抚摸的讯号就更明显。我们像玩着身体密码的游戏,都渴望感觉到对方。
  那是我学习到的最早的语言吗?一种心跳的节奏、一种血液的流动,一种身体的温度、一种呼吸的起伏,我静静聆听着,我静静感觉着,被另一个人的体温包围呵护着的幸福。
  我想回到母亲身体里那一个最初的空间,感觉温度、水流、呼吸、心跳、气味,感觉真实却没有意义可言的讯号。那些节奏、速度、韵律的起伏,那些笃定的抚摸与轻轻的拍打,像秘密的叩门的声音,都是我身体里最初的记忆。然而,我出生了,探出头来,号啕大哭,从此离开了那最初的记忆空间。
  新的空间很明亮,刺激我的瞳孔,声音很嘈杂,找不到原来的幽静的节奏韵律,很多重大的拍打挤压,碰撞,都跟最初身体的记忆不一样。
  我不断在适应新的空间,但是我也一直没有忘记那最初的空间,时时刻刻想回到那幽静、单纯,全然只有自己的空间。
  我喜欢一间不大的卧室,像一个窝。睡眠的时候没有光的刺激,没有声音的干扰。我蜷曲着身体,被窝连头带脚一起包裹着,像回到最初子宫胎儿状态的自己,孤独地感觉自己,宇宙只有这么大,静静地感觉自己,体温,心跳,呼吸,等待叩门的声音,等待呼唤你身体苏醒的讯号密码。
  在那样的空间里,在那样的姿态里,像等待发芽的果仁,觉得安全,觉得安静,觉得天长地久,可以跟自己完全在一起。
  一直到二十几岁,一个学医的朋友发现我这样的睡眠姿势,忽然告诉我:这是“胎外恐惧症”。
  “胎外恐惧症?”一听到“症”,就觉得自己像是得了什么严重的病。
  学医的朋友看我一脸惊慌疑惑,笑着安慰说:没有什么,就是在出生时受了惊吓,一直想退回到子宫里去,退回到胎儿的状态。“啊---”听朋友说完,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原来所谓“症”,只是身体上忘不掉的一些记忆吧。
  我开始探索自己身体里潜藏的许许多多记忆,那些零碎片段和模糊、不成形的记忆,气味、温度、节奏、轻重、速度,像一次梦醒时分回忆的梦,这么具体,又这么模糊,这么近,又这么远。
  我感觉着一条脐带连接着另一端的母亲,我可以像医生用听筒一样,听到母亲的心跳呼吸,听到她的忧伤或喜悦,听到她的平静或急躁。
  在那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的感觉曾经如此完整而纯粹,没有遗漏任何一点细节,包括母亲刺绣时解开纠缠丝线的指尖,那么纤细舒缓的耐心,包括她不小心被针尖刺到的痛,我都记忆着,记忆在我身体的舒缓与紧张里,一生都不会消失。
  身体的记忆太多细节,太真实,太具体,我们抽象的文字语言无法重复叙述,但身体告诉我---时时刻刻要回到那个原点。
  我喜欢庄子说的一个关于“梦”的故事---一个人在喝酒,越喝越开心,觉得这样喝酒,真是太幸福了。喝了一会儿,这个人醒了,发现刚才喝酒是一场梦,他就大哭起来,觉得人生虚无,伤心极了。他大哭了一阵子,不多久,又醒了,发现刚才大哭是一场梦,就跑去打猎去了。
  庄子说的是---“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庄子·齐物论》)
  “旦”就是日出,是日头从地平线升起,是睡梦结束的黎明,是醒过来的时候。没有醒,我们其实不知道是梦。我们想把梦说清楚,却越说越远离梦的真相。庄子是少有的哲学家,敢把梦说得那么真实,那么荒诞。
  也许应该回到那最初的空间,再记忆一次身体上那么具体的感觉,那些真实而确定的讯号。
  面对外面嘈杂喧嚷的世界之后回到家,我还是喜欢窝在被窝里,连头带脚包裹着,享受一个人静静聆听自己心跳呼吸的快乐。
  “子宫”或许真的是每一个人最初的宫殿,这么华丽,这么安全,这么温暖,这么幸福。
  (千絮摘自《心理月刊》2011年第3期图/陈明贵)
  孩子是手中的泥,你无法捏一生
  女儿还没学会走路时,老公把她放在脚车前特制的藤椅里,每天傍晚载着她去兜风。她稚嫩的笑声,像在微风里摇荡的风铃,四处飘散,实在是太快乐了。所以,老公一回家,她便机灵地爬到他身边,把无言的期盼写在清亮的大眸子里。只要老公把她抱上脚车,她圆圆的脸,便会绽放灿烂至极的笑花。
  这个时期的女儿,是我们掌上一团未曾成形的湿泥,要方要圆,任由搓捏。
  会走会跑会跳以后,给她买了四个轮子的脚车。
  先是在屋子后面的庭院里学,学会了便到屋子前面的马路去骑。女儿拥有了自己的小脚车后,她神气而得意,可是,由于方向感还没有培养起来,不但处处要我们作陪,而且,言听计从,温驯乖顺。我们常常在晚餐过后,骑着铁马伴着她,在巷子和小街之间兜来转去,听她絮絮地把她童稚世界里的一切毫无保留地向我们报告。
  这时,掌中泥团,已成雏形;不过呢,泥团仍湿,要重塑是易如反掌的。
  年龄渐长、人儿渐大,四轮脚车,成了她眼中落伍的产物。
  六岁那年,她开始学踏双轮脚车。
  她摔跤、她流血、她哭泣。而我们,扶起她、为她包扎胶布、为她拭干眼泪。一跌再跌,终于,在干凝的血渍与泪痕中,她成功地驾驭了那匹铁铸的野马。骑着铁马到处逛,她发现户外有无限辽阔的新天地,于是,主意渐多。带她去东边玩,她说西边有片好风景;领她到北边去逛,她说南边更值一看。
  这时,我清楚地知道:手中的泥,已干硬成形了。
  看女儿学脚车,仿佛看到整个人生的缩影。欢喜、担忧、惊惧、满足、惆怅、无奈,都有。
  (刘娜摘自《尤今文集》图/雪人)
  不做无为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在英国见了世面后,女儿格格身上开始出现一些不好的势头:她开始追求名牌,虽然没有要求购买,但那种想急切拥有的心态却愈发膨胀。
  按照陈道明的收入,给格格买名牌产品很轻松,但他觉得这样的苗头不对,于是他决定辗转新的阵地---化身裁缝。
  在法国参加电影节的时候,他在LV店里购买了一匹皮革,黑色,皮面上没有醒目的LOGO。回国后,他仿造最抢手的樱桃包造型,自己切割缝制滚边捻带,花十天时间完成了一个手提包。
  格格放假回国时,他把这个包送给她,格格上下打量了一眼,就把这包顺手搁在了一边,兴趣不大。 三天后,陈道明问格格为什么喜欢LV,格格扳起手指头如数家珍:材质、纯手工、外形设计……陈道明这才告诉她,被她冷落了三天的那个包,用的是纯正的LV专用皮革,百分百纯手工制造,外形也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就因为皮面上看不到LV的LOGO,她就不想使用。由此可见,她喜欢的不是LV的包,而是LV的LOGO。
  格格这才明白陈道明的用意。开学后,她拎着这个手工版的“LV”去了学校,从此不再追捧名牌。
  除了做包包,陈道明还会做衣服,对复古风格的衣裙特别擅长。格格参加学校舞会穿的一套黑天鹅绒改款旗袍,便是出自陈道明之手。这身礼服,他在传统旗袍的风格上做了改良,将高领改为V形领,将裙摆的大开口改为小开口,后背由密不透风变为略微敞开,胸前印着一朵牡丹花,叶子沿着右边的肩膀蔓延到背后。这身旗袍,让格格成为学校众人瞩目的舞会皇后。
  动手做成了习惯后,陈道明越来越不爱出门,因为他觉得待在家里有太多事情可做,比如给杜宪做个装首饰的百宝箱,用摩克丽材质的布料做几双洗完澡后可以不擦脚直接穿的吸水性好又柔软舒适的拖鞋……
  如今,陈道明搬进了碧海方舟的别墅,房子大了,他专门辟出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依次排放着糖人、面人、木工、裁缝所用的工具。冯小刚到他家参观后,笑他是奇技淫巧以悦妇孺。陈道明淡淡一笑,回应了一句:“不做无为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这些外人看来觉得无为的事情,又岂是真的无为?将时间、精力花在这些可以取悦家人、讨好家人的事情上,女儿以懂事为回礼,太太以满意为回报,到底是有为还是无为,只有陈道明心里最清楚!
  (石景琼摘自《莫愁》2011年第2期图/大卫卡森)
  他琥珀色的眼睛里住着一只小兽
  我在80天环球旅行中认识了赖丹。左脚的脚踝上戴着一条细细的已经褪色成浅褐色的红绳,标志着他已经远去的本命年的纪念。这个严谨冷静的外科医生在某一个日子里好像奉了神谕那样,突然决定放下手术刀,从东南亚开始改变自己的人生,从此天高海阔。
  其实,赖丹身上的“医生”痕迹并不太重,除了用刀叉在为盘中的一只虾剥壳时那种可怕的专注和细致能让人想到他在手术台上的模样外,更多时候他更像一个身份不明的隐士。“东南亚”这三个字,像他生命的一场天花,在他身上留下各种深浅的印记---最突出的表征是他那双从不离脚的人字拖。从34度的埃及到18度的肯尼亚,从迪拜的购物商场到马尔代夫的海滩,冷也好热也好,干也好湿也好,贫也好富也好,只要低头看到一个瘦骨嶙峋的脚踝上的红绳和脚踝下的人字拖,我就知道抬起头会看到一双琥珀色的眼睛。
  赖丹的琥珀色眼睛和他过分清晰的唇线让他看起来像拥有波斯血统。我们笑话说他的中东之旅其实就是一场寻亲之旅,在我们的调笑下,他会默默戴上他的阿拉伯头巾,然后在恰当的光线下摆出一副乡愁的模样。他用“逆来顺受”的方式接纳一切调侃,偶尔爆发出令人吃惊的高度幽默感和不可思议的荒诞感。
  更多的时候赖丹总是很安静。他安静地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安静地不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这个男人安静到很容易遁形在人群中央---除非他愿意就你的话题作出回应。
  所以比起人来,小狗更容易发现这个男人。任何一条路过他的狗总是会对他做出摇头摆尾的亲热姿态,它们会大老远地跑过来蹭他、舔他,而这时他脸上也会出现某种在人群中甚少见到的亲昵和温柔态度。他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为了避免社会上产生更多的流浪猫狗,他一直在社区里进行义务的猫狗结扎工作。他抚摸小猫小狗时候的表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对话”二字,仿佛他在人群中没有说的话都在这些抚摸里说完了。
  有时候我觉得赖丹像加拿大那条著名的落基山脉,安定,不强迫,但也绝不妥协。他不轻易进入任何人的空间,但貌似要进入他的空间也相当不易。如果他要向你进行解释,那么这个解释一定简短而有力---为什么看纸质书而不是电子书,为什么用苹果电脑而不是联想,为什么选择大耳机而不是小耳机,为什么背个小包而不是大包……这些在很多行者嘴里都能演化成一篇论文的题目到他嘴里的答案只有两个字:洋气。但是我想这已经是基于客气的答案了,否则正确的答案可能只是:我乐意。
  “千金难买我乐意”这句话浮沉在他对人对己的一切举动中。有时候我会封他为“最佳朋友”,因为无论何时你问他:“我这样那样好不好?”他的回答一定是:“好。”
  在现代城市生活里,赖丹身上有另外一种含义上的“野性难驯”。他的话题里甚少出现的词汇包括:股票,事业,钱,工作,未来……
  他说如果一个人见过太多死人,就会明白要及时行乐。他阅读的书目和藏在iPad里的音乐也统统出世,不是关于出门,就是关于出家。虽然他说这次旅行回家之后就要好好找个女朋友结婚,但是我还是怀疑有一天也许赖丹会住到高原上某个寺庙里去,跟18只大小不一的狗一起终老……当然,善良一点为他想象的话,应该是和一个他爱的女人,以及18条大小不一的狗,一起终老。
  (云海摘自《女友》2011年第3期图/志荣)
  家训
  我家祖上是当地大户人家,生意通达,在上海也有铺子。后家道中落,到了父亲这一代,只余一间房、几个人。但是我的曾祖母,衣裳总是清清爽爽的,头发总是梳得齐齐的,神态总是静静的,说话的时候,总是慢条斯理,不急也不躁。
  曾祖母与婶子关系不融洽。婶子经常无理取闹,曾祖母从不与她争论,总是看到婶子恶语相向,而曾祖母脸色平静,总是说:“声音轻点,让别人听到多不好。”
  曾祖母非常好“面子”,每有亲戚来访,她从不说婶子的坏处。有时候我在她身边玩耍,她与亲戚聊天,就听到她在夸奖婶子如何勤劳,孙子们如何孝顺,有时候会把我拉过来,摸着我的头,说:“这个玄孙我最贴心。”
  其实,曾祖母的日子非常苦。当时全家人一日三餐都成问题,早晚两餐只能喝粥,到了下半年,得用红薯充饥。我那时尚小,不知愁滋味,而曾祖母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怎能不愁?我经常看到村里的一些老人,因为吃不饱饭、日子太苦,脸上皆为悲苦之色。有时好好地与人聊天,聊着聊着就会恸哭起来。但我的曾祖母精精干干,从来没看到她哭过,也从来不会向别人兜售苦难。
  前段时间翻家谱,发现里面有几句家训:人前不露怯,远足不露财,内外当整洁,自奉须俭约……总觉得曾祖母就有这样的遗风,秉持了祖上的训条,日子再苦,命运再舛,也避免以悲苦之色示人。我想这既是一个从商世家的教条,也是一种人生训条。因此,我们家在给小辈起名时,也要求积极向上,故家族中几个男儿,姓名当中均有“强、刚、勇”等字眼。
  教育家张伯苓有句名言:“强国必先强种,强种必先强身”,张伯苓是一个主张内外兼修的教育家。譬如认为人难以避免霉运,但脸上不可有霉相。越有霉运,越要面净发净,不可萎缩,不可显在脸上,这样霉运也会过去。他为南开中学的题词为: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
  总觉得曾祖母与这样的教育大家所持理念相通。可叹的是,我是人近四十才想起曾祖母当年的从容和坚强,而在此前跌宕起伏的人生之中,我露过太多的怯,诉过太多的苦,兜售过太多的难。我终于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没有给我带来好运,或许倒给人留下了愤懑、晦涩的印象,给自己的人生带来诸多不利。
  其实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人人如此,不必以一副落魄脸示人,何不换以清新、明朗的形象,反倒更让人信任,更能得到成长的机会。
  (紫云英摘自《中国青年》2011年第2期图/大卫卡森)
  新星
  为了一个目标努力,并享受了整个过程,就是圆满的人生。
  那晚,一想到自己终于能够得偿所愿、化作高挂夜空的明星,玛莉亚·伊莎贝拉费了点力气才让自己颤抖的双手平静下来。她探出手,割断了连接着地面的绳索,回想起许多年前她在萨尔瓦多与洛伦佐·杜·比森齐奥的初见:那是一个高个儿、浓眉的英俊男子,他双目紧闭,对即将招来事故的嘈杂声响没有丝毫察觉。
  1
  那时玛莉亚·伊莎贝拉刚满十六岁,在帝国广场附近看见了一个年轻男子,他穿着织有星星图案的上衣。人们沿着必经之路前行,但玛莉亚·伊莎贝拉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个年轻男子身上,她意识到自己已经爱上了他!玛莉亚·伊莎贝拉决心查出他是谁。
  屠夫家的男孩告诉她,“他叫洛伦佐·杜·比森齐奥,为星星命名的比森齐奥大师就是他父亲。”
  “星星?”伊莎贝拉疑惑了,“你知道他为什么闭着眼睛走路吗,那个比森齐奥家的儿子?”
  “噢,他当然不是盲人。”屠夫家的男孩答道,“我想他是打算只在晚间观星时睁眼吧。他曾说过他有某种夜里用的望远镜。”
  “我要怎样才能结识他?”她问道。
  “你?你凭什么觉得他会见你?”屠夫家的男孩悄声对她说,“他想看的只有星星。”
  “那么,我会让他看见我。”
  她也对他耳语道。她直起腰来,在摆正肩膀的极短时间里,她已经完成了常人难以企及的繁复思考。最后,她看着屠夫家的男孩,“带我去见最会做风筝的人。”
  2
  屠夫家的男孩带着她去了凭制造风筝和飞行器而享誉整个美易奥拉地区的大师---梅尔乔·昂德瓦戴兹的房子。
  “你所需要的,”梅尔乔·昂德瓦戴兹微微一笑,“是一个气球---或者换一个人来爱。”
  她忽略了他的后一个提议,并告诉他,气球根本升不到她需要达到的高度,她需要上至穹宇、高至群星。
  他清了清嗓子,告诉她,没有任何一种风筝能够承受人的重量,即使有设计图也不行,因为不可能找到所需的材料。
  “告诉我需要什么材料吧,求求你。”
  在她的再三恳求下,大师妥协了。他详细列出材料清单,直到第二天拂晓才讲完。
  “要集齐这一切,可能会耗尽你一生的时间。”工匠疲倦地说道。
  “一生的时间,就是我的所有。”
  伊莎贝拉摇醒了屠夫家的男孩。
  “我不能一个人去。你少不更事,但我会破例将你当做伙伴看待。你愿意跟我来吗?”
  “当然。”屠夫家的男孩答道,“毕竟,这事耗费的时间不会比我能给出的时间还多。”
  “可能会大大超出你的想象。”大师说着,摇了摇头。
  “那么我恳请您,昂德瓦戴兹大师,请您完成这只风筝的设计。当我们归来之时,我会带来您列出的每一件东西。”她说完,起身离开了。
  出发之前,伊莎贝拉问屠夫家的男孩:“你是怎么告诉家里人的?”
  “我说一个月左右就会回来。”
  3
  可事实是,伊莎贝拉和男孩花了将近六十年,才找齐梅尔乔·昂德瓦戴兹那张清单上列出的所有东西。
  他们向北行进,到了邦都和卡巴罗吉斯---那里的山民与世隔绝。
  他们向东航行,到了帕劳安和卡拉米安群岛,各国商船远渡重洋聚集于此,各种语言混杂交织。
  旅行进行到第三年,他们花光了所有钱财,伊莎贝拉和屠夫家的男孩开始花时间寻找为探寻之旅提供资金的方法。一开始,她只知道如何骑马、跳舞、唱歌,屠夫家的男孩只晓得如何宰牛。而漫长旅行结束的那一年,他们拥有的钱比当初带出来的五倍还多。他们能说会写十九种语言,他们知道如何制造和维护十四种适于海上和内河航行的船舶,他们配制能够治疗各种疾病、烦恼和焦虑的药物,他们可以用任何高品质的沙土制造玻璃、陶器和透镜。他们聚集钱财的手段之多,实在无法一一罗列。
  在一起的第三十年,他们清点了已经找到的东西。面对清单上剩下的那几千条尚未标注的条目,他们交换了一个长久的、饱含深意的眼神,接着又继续为那只不可能存在的风筝零部件而奔波。
  他们在某位仁慈的迪瓦塔神的树丛脚下种下一颗罕见的种子,从而获取了木钉---这树要七年才能长成,在它生长期间,必须从始至终守在一旁等待,寸步不能离开。
  他们和杜摩阿龙的三位兄长比试喝酒,赢得了风筝的下端支杆;他们从苏马里克的战队中逃跑时,收集到了若干根下边缘连接管;他们翻越孩儿山,花了七十个不眠之夜去收集用来做金属环的材料;他们精心制造了一次人造波浪,骗海妖交出了几缕属于她们的头发,这些发丝将来会成为系绳一部分;他们还花了十八年,煞费苦心地收集了一万五千缕不同的丝线,这是用来制造风筝的面料。
  4
  最后,当他们回到美易奥拉城时,两人都被岁月蹉跎成了驼背的老人。
  他们动身前往梅尔乔·昂德瓦戴兹的房子,却发现风烛残年的老匠人许多年前就已经离世了,迎接他们的是他的曾孙子鲁埃尔·昂德瓦戴兹。他们说服了鲁埃尔,让他按照他曾祖父留下来的风筝设计图制作风筝。
  风筝完工以后,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玛莉亚·伊莎贝拉或者屠夫家的男孩想象中的样子。那风筝非常巨大,看起来就像一颗星星的形状。在协力将玛莉亚·伊莎贝拉绑上去之后,屠夫家的男孩退开去,端详着这个和他一起变老的女人。
  “再见,再见了!”当风筝开始加速向布满星点的苍穹飞升时,她向他喊道。
  “再见,再见了。”他悄声说道,手里推拉着绳索、杠杆,还有那不可思议的齿轮。
  此刻,他的心终于裂成了无数块错位的碎片,每一块都细小而锋利。眼泪顺着男孩(然而他早已不是男孩)的脸庞肆意流淌着。他眼看着她上升---这个他一直爱着的、绑在一个不可能存在的风筝上的老妇人,就这样飞升而去了。他最后意识到,尽管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么多的岁月,她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名字。
  当玛莉亚·伊莎贝拉升到自己出生城市的上空时,她回忆起了这一漫长故事的发端,极力稳住不停颤抖的、干枯的双手,然后用一把鱼骨刀割断了散发着微光的绳索。
  她升得越来越高,伊莎贝拉觉得自己看到了那座塔楼,萨尔瓦多的洛伦佐·杜·比森齐奥,那个观星者,一定就在里面生活和工作着。
  而在下面的城市里,在天文学家塔楼的最高处,有一位老人---他退休已久,长期受着白内障的煎熬---在睡梦中叹了口气,他梦见了无名的新星。
  (飞翔摘自《文苑》图/宋德禄)
  安娜是只猫
  [一]
  安娜是只猫,我们相守了很长时间,却不是你情我愿。我想抛弃她,但似乎无论将它丢到哪条街上,她都能准确无误地找回家;她想离开我,但并不知道脱离了主人的照顾,自己该如何生存。于是,我们就这样貌合神离地相濡以沫着。
  [二]
  偶尔,我会将失败讲给安娜听。她静静地看着我,眼神明灭不定。尽管她的脸上写满了恭顺温和,但是我知道,每当我转身时,她的脸上就会浮出幸灾乐祸的神情。她通人性,但还没有学会人类全部的狡猾、残忍、伪装,这是我能容忍她的原因之一。
  [三]
  我一个人写着作业,虽然屋门闭着,仍然可以听见断断续续的吵架声。男人声音高昂而愤怒,女人声音尖利而不甘,那是我两个亲人在互相指责,爸爸和妈妈。
  安娜在月光下晒着她的肚皮,然后充满疑惑地看向我,“你不去劝架吗?”
  “有什么好劝的,”我头也不抬,“根本没有感情了,劝架也没用啊。从小学到高中,我都习惯了。”
  似乎是有些好奇我的不以为意,安娜继续问,“那他们为什么不离婚呢?这样,大家都好啊。”“哦,”我放下笔,从椅子上滑下,和她一起待在地板上,“人类啊,总是要承受那些不想承受的东西。比如说责任,还有社会的压力啊。再比如,他们的自尊与地位也压制着他们。所以,即使再不喜欢,也不能轻易放手。想来想去,有那么多顾虑,所以就干脆不分开了。所以,人类是很懂得自我牺牲的动物啊。”
  “这不是牺牲,是无知吧?”安娜突然冒出来一句,“明明没有爱,还要在外人面前装出恩爱的样子,这是欺骗;既然不能相敬如宾,每天就要吵吵闹闹,这是自作自受;没有爱了,却拿各种理由搪塞自己与他人,这是对自己情感的不尊重;以为保持这种状态就是给老人与孩子的最好交代,却不知道他们的真实感受,这是自以为是。所以,我就是不喜欢你们人类啦,”安娜安逸地翻个身,“每天生活,自欺欺人。”
  [四]
  回家,安娜看到我怏怏的样子有些惊奇,“怎么了?”
  我放下书包,看着她虽然狡黠却依旧明亮的眼睛,跟她讲述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律。安娜听完我的叙述,不怎么感兴趣地翻了个身,“这么过分的事情,你不会反抗啊?要是我,就冲下去挠她几把。”
  第二天背着沉重的书包回到家里,妈妈的脸色显得有些沉重与不安,“前楼的陈老师被猫挠了,她家满小区找那只猫是谁家的。我寻思是不是你那只猫惹的事。”
  回到房间的时候,我看见安娜破例地在墙角缩成一团,有些委屈无奈地低声叫着。我放下书包,走过去摸摸她的头,“今天的事情是你做的吧。”安娜很轻微地点了下头。我发现她的左腿有些不对劲,蓦然明白她肯定是挠人后受了伤,于是有些愧疚地帮她包扎。安娜用她那双明亮的小眼睛看我,“其实我最开始没想挠她的,只是想吓唬她玩,可是她看见我凑上去就尖叫,还要拿脚踹我,我一气之下就挠了她。”
  “可是我最开始又没有对她做什么,她为什么要先踢我呢?”安娜满脸郁闷。
  “因为人类是一种警惕性很高的生物啊,或者说,他们时刻都处在警备的状态中。因为太担心被别人所伤害,所以经常抢先伤害别人。”我声音逐渐低了下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猫一样拥有简单的思绪这么奢侈的权利的。
  [五]
  那天晚上回家,我给她拌了美味的猫食。她蹿了出去,眼睛里是真诚的喜悦。无论多么成熟,她依旧是一只小小的猫,很容易满足。“明天我朋友要来,你要注意些,不要让她发现你的奇特之处啊。”我认真地说。她漫不经心地喵了一声,以示明白。
  第二天早上,朋友来到了我的家中。她有不止一点我不喜欢的习性,之所以能忍耐她那么久,还邀请她过来,是妈妈的一再提及。她来到我的家里,和爸爸妈妈打了招呼后,就一起进了我的书房。希希好奇地看我书柜里的摆设。过了一会儿,希希突然冲我说,“这个东西我好喜欢啊。”
  我抬头看向她手里拿的加菲猫,很不高兴。走过去接下她手里的东西,放回了原位,“这个东西不要乱翻了,我朋友送的。”
  “我也是你朋友啊,借我玩几天好不?”希希笑嘻嘻地说。我却觉得有些刺眼。这时,本来在阳光的抚摸下昏昏欲睡的安娜突然清醒了一般,冲到了柜子前面,吓了希希一跳。
  最终,希希也没有拿到那件玩具,临走时嘟着嘴说,“你家猫好不懂事啊。”我附和了几句,心里想,不懂事的是你自己才对吧。
  回到卧室的时候,安娜窝在床边,“你明明不喜欢她,为什么还要邀请她来呢;明明不想让她动你东西,为什么不干脆大声阻止呢?”
  我摸摸它的脑袋,什么都没有说。
  安娜,作为一个人,其实早就失去了大声说出爱恨的权利了啊,虽然书上说只有爱与不爱,没有将就着爱。但其实我们一直就在将就着爱的边缘,将就着生活。
  [六]
  我一直以为我和安娜也许永远都是这样亦敌亦友,或者说离开,也是我们俩谁取胜了,才会发生的事情。
  我没有想到经过了那么多次努力,没有分开彼此;但是经过了那么多次合作,我们也没有把彼此的距离拉得更近一点。因为,我的背后还有那些沉重的负担与拉力。
  老师在班级里说,养那些骄纵的小动物,有可能对一个人的性格产生影响,以后走上社会有这种脾性可讨不了好。
  爸爸妈妈难得异口同声地说,把安娜送走吧,她把咱家都搅乱了。
  朋友说,你家猫咪好凶啊,下次我都不敢去你家玩了,除非她不在。
  我听见周围熙熙攘攘的声音,都是对安娜的指责,刺痛了空气。明明不是她的错,为什么要让她来承担?
  只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放弃。安娜是只猫。这是一个有关于猫的隐喻。她是我们心中最原始、最坦率、最野性、最少年意气不顾后果的那部分,像猫一样的易变而善感,骄傲而脆弱。
  她是明目张胆标注着青春的那部分,但是我们最终还是要抛弃如此珍贵的天性,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身体中成熟的理性的那部分提醒我们,必须自保。所以,我们的圆滑联合外面的人情世故携手剿杀了我们的意气。
  我看着安娜远去的身影,感到自己的无助。我保护不了她,并且最终要以离弃作为我们关系的注脚。
  总有一天,当我变得更为强大的时候,我会接你回来,我对失去了安娜的空洞心房说。我知道,她能听见。
  (安生摘自《中学生博览》2011年3期图/小黑孩)
  春天的十二支安魂曲
  冬天依然这样的沉重。我推开窗户的时候看见落雪安静地覆盖苍茫的大地。
  似乎已经过了好久好久,我沉睡得如同一个无知的松鼠,在自己的洞穴里围着那些久久不会散去的温暖,缓慢而冗长地沉睡,当那些树木又走过了仄仄的一个轮回,当冬天已经笼罩所有曾经干净的土地,我还是沉睡着,带着一脸的茫然和无知,却不知道外面的风雪已经逼近我低矮的树洞的门。那些树木低声地哭泣,我听不见。就这样睡着了,在鹦鹉螺和三叶虫的世界里成为一个最安静的化身。
  在几百年前,我是一个孤独的猎人,我的肩膀上栖息着我永不背叛的鹰。我穿行在那些炎炎得如同熔岩的日光里,在飞鸟裂日的罅隙里抬头,在黑雪坠地的断章里引弓。我在几百年前已经习惯了孤独,那是一种最辽远而空旷的人生。单枪匹马地在辽阔的大地上挥洒我的热血,在荆棘割伤我的时候皱眉,在对着野兽的时候怒吼,在看见安静的麋鹿的时候眯起眼睛微笑。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某一个时刻,我会突然从梦中醒来,看到月光一瞬间覆灭了整个森林。而我头上的鹰,永不背叛我的鹰,桀骜地飞在凛冽的风里。每当我闭上眼,我总能听到那些在我记忆里匆匆而过的声音重新掠过树木的顶端,然后迅速地消失在我无法看到的森林尽头。
  你是累了吗?我的鹰飞在苍穹上看着我。
  你是哭了吗?我的鹰站在我手上盯着我。
  我说没有,我说,鹰,我想我妈妈了。我已经很久没见她了。当那天苍穹裂出最华丽的纹路,当那天紫堇开出最奢华的挽歌,当那天我站在了风的最顶端,我就成为了一个最孤独的猎人。我的母亲告诉我猎人的极意:自由,孤独,桀骜,不驯,凶狠,温柔,漂泊,永生。我忘记了从哪一年开始,我就离开了我的妈妈,独自披上雪白的狐皮,一脚踩进深深的雪,在森林每一道蜿蜒的纹路里踽踽独行。可是,当每一个午夜梦回,我总是梦见自己还是个野孩子,躺在妈妈的膝盖。妈妈,这些年,你还好吗,当年那个你亲手教他引弓教他跳跃的那个曾经落拓的野孩子,已经是个骄傲的猎人了。
  我总是在春天里看到夏天,在夏天里梦到秋天,在秋天里感受冬天,在冬天里觉得一切那么绵长没有尽头,一直一直延续到那个我看不见来路和去路的拐角。我沉默着穿越了四季穿越了湖泊,无数的飞鸟飞过我的头顶,无数的麋鹿卧倒在我的脚畔,我总是在有风的黄昏为它们吹奏无间的笛,失了三魂,葬了七魄。于是黄昏被我吹得格外的绵长。那些生灵安静地围绕在我的身边,在笛声断续的间隙里,引吭无数的沧海和未完的悼念。我总是看到沉默的天空和无声的浮云,他们永远都不说话,我知道他们曾经看过夸父炽烈的奔跑也看过后羿葬日的剪影,他们目睹了时光一千年一万年从他们下面奔跑而过,而他们,也安静地沉默了一千年一万年。我抬头看着永不说话的苍穹,它教会我沉默是最伟大的人格。
  我躺着,沉睡着,等待来年又来年的春色昭然。
  上海冬天深夜的街道很冷清,特别是我居住的地方。这个上海的角落没有任何繁华的喧嚣,安静的人带着麻木的表情匆忙地行走。我觉得这个地方的天空上肯定没有天使,因为这里的天空,总是带着死亡一样的安静,还有那种灰色的沉重。楼下的超市很冷清,很少的人。我喜欢一个人在里面闲晃,买杯咖啡然后蹲在马路边,看着口里吐出的白气和咖啡冒出的白气一起消失在冰冷的夜色里。有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笑起来。夜深了,没有车。整个马路那么安静。
  这个冬天比上个冬天热,上海没有下雪,可是我觉得特别寒冷。我总是梦见春天早早地到来,闭上眼睛就会看到繁花满城。我想桃花岛上的那个孤独的黄药师,应该看到了他的家乡,桃花终于盛开了吧。我想他一定会哭。
  有时候我站在马路边上看到树木间隙里碎汞一样的阳光,时光在某一个瞬间突然一个倒流,一恍神,一闪回,我突然看到17岁的自己站在马路边。我有点难过,因为我看到自己的白衣服上落满了尘埃。可是却不敢去抖落,因为一碰,就会在我的身上留下肮脏的痕迹。所以我皱着眉头一脸沉默地观望着整个世界的物欲横流,听到天父在云朵之上对我说,沉默是最伟大的人格。一条狗从我面前跑过去,没有阳光,它身后没有倒影。
  有些事情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我总是眯起眼遥想在不远处的那个春天,也许那会是一个契机。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是繁花飘落的春天,那个曾经忧伤曾经爱孤独地看落日曾经爱哭爱难过不爱说话的小王子,在那个春天里,终于长大,成了伟大的国王。我记得我是笑了,我真的笑了。记得当时年纪小,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想我该裹紧风衣安静地等待,等待那个迟迟不肯到来的,没有风的春日。
  但无论四季怎样地侧脸,猎人,总是高傲而孤独地永生。
  (生如夏花摘自《青春美文》2011年第3期图/孙红岗)
  爱犬颗勒
  颗勒脸上头次出现人的表情,是在它一个月大时看它兄姊死的时候。
  这时,颗勒脸上的表情复杂得就像人一样。它喘得很快,尾巴窸窣地发抖,眼睛从这人脸上转到那人脸上,好像想记住其中最狰狞的面孔。
  颗勒不晓得我们这些刽子手也有温情。“留下它吧,它太小。”有人说。
  终于有人去解它脖颈上的绳子了。它腼腆地伸舌头在那只放生的手上舔一下,明白这样做是被允许的,它才热情殷切地舔起来,舔得那手不舍得也不忍心抽回来了。
  当我们结束山顶雷达站的演出,两辆行军车路过山腰时,一条老母狗冲出来,拦在路上嗷嗷狂吠。颗勒这时候从装它的皮帽里拱出来,发出了像啼哭那样的“呜呜”声,老狗便听懂了:那五个狗娃被杀死了。
  山雾中,老狗的眼由黑变绿,再变红。按颗勒的那只手很快湿了,才晓得狗也有泪。老狗原地站着,身子撑得像个小城门。车拿油门轰它,它四条腿戳进地似的不动。我们觉得颗勒跟我们已有交情,不能对它妈把事做绝。所以,当老狗渐渐向车靠拢,准备接近车厢时,我们没有发出往常会有的“开嘛!轧死活该!”的声音,司机把车快速晃过,顺下坡溜了。老狗疯跑着,不过它没追到底,一辆从急弯里闪出的吉普车压扁了它。
  颗勒恰在这一刻挣脱了那只手,从皮帽子里蹿出来。它看到的是老狗和路面差不多平坦的身体。它还看到老狗没死的脸和尾巴,从扁平的、死去的身子两端翘起,颤巍巍地目送颗勒随我们的车消失在路根子上。
  颗勒这下谁也没了,除了我们。当我们唤它,喂它,它脸上会出现孤儿特有的夸张的感恩。
  两个月后,演出队过金沙江,路给雪封没了。天全黑下来,女兵被冻得偷偷地哭。冯队长问司机班长:“咋办?”
  班长说:“离兵站还有二十公里,走路去送口信,等兵站派车来拉,肯定是拉一车死猪了。”
  “叫颗勒去吧,”小周忽然说,“颗勒跑到兵站只要一小时!”
  颗勒听大家讨论它,站得笔直,尾巴一下下耸动。我们将一只舞鞋及求救信系在它脖子上。小周对它说:“颗勒,顺这条路跑!快跑,往死里跑!”
  颗勒顺着公路蹿去。雪齐它的胸,它的前肢像破浪一样将雪剪开。当颗勒跑到亮着灯火的兵站时,它叫几声,没人应。大门紧闭着,颗勒开始在严实的铁丝网下刨雪。几乎成功了,可脖子上的舞鞋带却被铁网挂住,任它怎样也挣不脱身。饥饿和寒冷消耗了颗勒一半生命,刚才的疾跑则消耗了另一半,颗勒紧扣牙关,做最后一次挣扎,“哐当”一声,铁丝网上的木桩子被扯倒了,而值班室的灯火一动不动,没人听见颗勒垂死的挣扎和嘶哑的吠叫。
  在雪山上的我们把所有的道具箱、乐器箱、服装箱都浇上汽油点燃,冲天大火把二十公里外的道班惊醒。当我们被接下山时,才发现倒掉的木桩和被雪埋没的颗勒。
  小周把颗勒揣在自己棉被里,跟它贴着肉。女兵中谁轻声叫“颗勒,颗勒……”叫得我们都抽鼻子。
  半夜,小周突然把演出队的卫生员叫醒:“给颗勒打一针兴奋剂!”小周见卫生员头一倒又睡着了,忙把他那只大药箱拎跑了。我们女兵都等在门外,马上拥着小周进了特地生了炭火的饭厅。
  不知归功于兴奋剂还是小周的体温,早上小周醒来,颗勒正卧在那儿瞪着他。当小周领着它向出早操的我们走来时,我们把操令喊成了:“颗勒、颗勒!”
  颗勒后来随我们进了城,半年后,它长成一条真正的藏獒,漂亮威风。
  夏天,我们院外新盖的小楼变成了幼儿园。常见巨大的司令员专车停在门口,从里面出来个黄毛丫头,五六岁了还让人抱进抱出。那是司令员的孙女蕉蕉。
  一天,蕉蕉盯着颗勒:“过来!”蕉蕉的神色认真而专横。颗勒不睬。
  “过来---哎,狗你过来!”蕉蕉继续命令。蕉蕉从嘴里抠出那嚼成了粪状的巧克力,托在手心里,朝颗勒递过来。
  颗勒两只前爪猛一退,转过脸去。“哎,你吃啊!”蕉蕉伸手抓住颗勒的颈毛,颗勒的脸被揪变了形,眼睛给扯吊起来。我们听见不祥的“呜呜”声从颗勒脏腑深处发出。“放了它!”谁说。“就不!”蕉蕉说。“它会咬你!”“敢!”警卫员踮着脚来时已晚了。颗勒甩开那暴虐的小手,同时咬在那甘蔗似的细胳膊上。蕉蕉大叫一声“爷爷”,哭喊声把一条街的人都惊坏了。
  司令员大骂着走进大门时,颗勒已被我们喂了四粒安眠药裹在毯子里。
  “狗在哪里?”司令员大发雷霆。
  我们中的一个人谁壮了胆说:“不晓得……”
  司令员说:“谁把它藏了?”
  冯队长笑笑:“藏是藏不住的,您想想,那是个活畜生,不动它至少会叫……”
  司令员认为冯队长说得有点道理,也许他也意识到如此与我们理论下去有失体统,他给了我们三天限期,如果我们不交出颗勒,他就撤冯队长的职,解散演出队。
  第三天早晨,冯队长集合全队宣布:中午时分,司令员将派半个警卫班来逮捕颗勒。冯队长装作看不见我们心碎的沉默,装作听不见小周被泪水噎得直喘,布置着屠杀计划:“小周,你负责把口嚼子给它套上,再绑住它的爪子……”然后,冯队长脸上出现一丝惨笑,“今天是没门儿!收起你们所有的花招!”
  午饭时,小周把他那份菜里的两块肉放进颗勒的食钵,我们都如此做了。颗勒一面吃一面不放心地回头看着发呆的我们。
  颗勒不认识小周手上的狗笼头,毫无抗拒地任小周摆布。直到它发现自己的手脚被紧紧缚住时,才意识到它对我们过分信赖了。它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它,将眼睛在我们每一张脸上盯一会儿。
  颗勒躺在院子中央,眼睛呆了、冷了,牙齿流出的血沾湿了它一侧脸。一个下午过去了,警卫团没来人,我们什么也不做,都陪着颗勒。
  下午四点多,那个拉粪的大爷来了,见我们和狗的情形,便说:“你们不要它就给我吧。”
  我们马上还了阳:“大爷,你带走!马上带走,不然就要给警卫团拉去枪毙了!”
  “它是条好狗……”大爷絮叨着,开始给颗勒松绑。可绳子就是解不开。我们几个女兵跑回宿舍找来剪子时,却见五六名全副武装的大兵冲进院子,说是要马上带颗勒去行刑。
  冯队长白起眼问他们:“你们早干啥去了?”
  小周说:“狗已经是这个大爷的了!”
  我们一起叫起来,“怎么能杀人家老百姓的狗!”
  大兵上来拉狗,小周挡住他们:“不准动它,它是老百姓的狗……”
  我们全嚷道:“对嘛,打老百姓的狗,是犯军纪的……”
  班长不理会我们,只管指挥那几个兵逮狗。
  颗勒明白它再不逃就完了,它用尽全身气力挣断了最后一圈绳索,站立起来,向门口跑去,闪过一个又一个堵截它的兵。我们的心都跟着。
  班长边跑边将冲锋枪扯到胸前:“不准让它跑到街上!开枪!”枪响了。
  已跑到门台阶上的颗勒愣住了。它那美丽豪华的尾巴瞬间便泡在血里。它就那样拖着残破的后半截身体,血淋淋地站立着。我们全都发出颗勒一样的惨叫。
  小周白着脸奔过去,他一点人的声音都没有了:“你补它一枪!”他扯着班长。
  班长说:“老子只有二十发子弹!”小周从一个兵手里抓过枪。颗勒见是小周,黏在血中的尾巴动了动,脸变得十分温顺,它闭上了眼睛……
  (石景琼摘自《严歌苓自选集》
  山东文艺出版社图/李坤)
  有没有一首歌让你记得我
  ·听见冬天的离开·
  第一次见马秋洛伏在窗台上唱歌,我有些恍惚。冬末的阳光从远山的峰巅上倾泻而来,在她的肩上镀了一层迷人的赭红。树上的叶片已经落尽,清风从裸露的枝丫上拂过,若有若无地吹着她的披肩长发。
  凉润的薄荷香伴着马秋洛的歌声缓缓飘来。那是孙燕姿的《遇见》。
  上课时,马秋洛拍拍我的脑袋说:“哥们儿,往后靠一点儿,我想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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