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钟的电话
小于和香香,真可以说是最要好的手帕交。
在教会学校里住校,从初一直到高二,她们总是形影不离。两个人的家庭背景虽然不同,烦恼却一样---她们都有一个啰唆的妈妈。
小于的妈妈是幼稚园老师,大概因为带惯了小孩,一直到今天,跟小于说话,还像是教幼稚园孩子似的慢吞吞,一个字、一个字地念。说完了,还要问“你听懂了吗?”
香香的家里开店,妈妈从一早就忙个不停。不但得忙着送弟弟上学、抽空出去买菜、做饭,还得随时招呼顾客。尽管如此,对远在学校的香香,仍要遥控。
每天晚上九点钟,宿舍电话响,没有人会去接,除了香香。
因为那一定是“香妈查勤”。每次香香都很不情愿、慢吞吞地过去接,再重重地把电话挂上,把怨一句:“更年期的女人!” 这天课上到一半,香香突然被老师叫了出去,然后就没回来。
小于等到晚上,还不见香香,拨电话到香香家,才接通,就听见一片哭声。香香哭喊着说:“我妈妈心脏病,死了!她居然没对我说一句话,就死了!”
香香再回学校时,整个人都像是缩小了一截,不爱说话,也不愿出门。
最可怕的是每天晚上九点,香香都哭,说为什么没有妈妈的电话。
小于也陪着哭。
渐渐,香香的情绪平复了,两个人常在九点钟时坐在电话旁边,由小于拨电话回家。
只要听见妈妈或爸爸“喂”的一声,小于就把电话挂上,自言自语地说:“知道他们在家,真好!”
“知道你父母都在,真好!”香香也幽幽地说。
我们能由别人的悲苦中见到自己的幸福,也能以别人的幸福,来升华自己的悲苦。
后者比前者更无私、更伟大!
(辛麦摘自《冲破人生的冰河》文化艺术出版社)
拆掉思维里的墙:买房VS买梦想
从职业发展来看,一套房子消灭一个梦想。
我们尝试翻阅国内大部分创业者的成功档案,发现他们都在最适合开始创业的年代,选择创业而不是买房。
1998年马化腾五人凑了50万,创办腾讯没买房;1998年史玉柱向朋友借了50万搞脑白金没买房;1999年漂在广州的丁磊用50万创办网易没买房;1999年陈天桥炒股赚了50万,创办盛大没买房;1999年马云团队18人凑了50万,注册阿里巴巴没买房。他们的成功不是由买房来决定的。
有人问音乐人高晓松,为什么结了婚还租房住,不买自己的房?高晓松回答:我不买房,全天下都是我的,想住哪儿就住哪儿;买了房就只剩一个角落是我的,我妹也没买房,但我俩都走遍了全世界。
与他们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国内房产业大佬王石。2008年初,国内楼市初现调整之时,王石抛出了惊人之语:“对于那些事业没有最后定型,还有抱负、有理想的年轻人来说,40岁之前租房为好。”
在我看来,以今天的房价,排除那些富二代不说,普通人买房卖梦想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父母出钱资助,这种人基本上前途和发展被父母控股。第二种人是牺牲了太多的发展机会,典当梦想来成就一套房子。
美国人平均31岁才第一次购房,德国人42岁,比利时37岁,香港人是32岁,欧洲拥有独立住房的人口占50%,剩下都是租房。
我曾经分别在2003年的深圳、2006年底的北京看上过两套房子。第一次我无力支付,不愿意让父母给我出钱。2006年那次,因为有了一点积蓄,我大概能付起40万的首付。那天看完房子,我特别激动地给我的朋友挨个打电话。直到有一个朋友对我说:“古典,你准备好安定了吗?如果你买了房子,这一辈子基本上就定下来了。你的房子会驱使你找人结婚、生子……因为那就是在房子里面该干的事情。当然,那其实很好。”
我放下电话,那种兴奋感慢慢褪去。我内心做了一个决定,我不要过有房人的“安定”生活,我的生命不仅仅至此。
这些年来,每次开车经过那个楼盘,我都深深地感谢我当天的决定。因为如果我每个月有着6000多块钱的月供,我绝对不敢开始思考如何离开新东方这个对我待遇优厚的地方,创办新精英NEDP,这样我将错过我这一辈子最想要过的生活。
回头看这群过早的购房者:他们花掉了自己未来10年转换工作方向与创业的机会,花掉了年薪高3倍的机会,他们到底买回来什么?
他们购买的,其实是自己内心深处的“安全感”。
但是安全感真的可以来自于一套房子吗?这是我们要拆掉的思维之墙。在这个房价、股票日益动荡的社会,在这个跌跌碰碰从国有体制加速进入信息时代的社会,我们的安全感真的可以来自于一件物品吗?即使说房子真的可以换回来安全感,那么出卖梦想来换,真的值吗?
为了消费安全感,我们付出了这么大代价,典当自己的梦想,典当自己最快发展的时光。
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地看看,这堵墙背后是什么。
(白蹄乌摘自《拆掉思维里的墙》中国书店出版社图/辛刚)
“三个字”的一生
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天涯摘自《南国都市报》)
女人的路
连我这样年纪的人,都认为女性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先搞身心经济独立,然后才决定是否要成家立业,希望工作可与家庭并重。
不知恁地,年轻一大截的小朋友却表示渴望做金丝雀,受保护、被宠爱、一生无须挣扎,生活有人照顾。
那是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种营生,在这地球上,每一件事都有阴暗面,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毋需要付出代价。
工作所需付出的精神时间心血,完全没有秘密可言,光明正大:竞争、失败、再起、成功、升上去、努力、获得报酬、达到目的。
那另外一种营生,黑幕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亦是一条血路,一般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所见到的,只是状元花魁的表面风光,一个人要长期在另一个人手中讨生活,无论如何是痛苦的。那一行沦落起来,又可达万劫不复地步,不如自力更生,工作能力一旦获得社会赏识,则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自信十足,顾盼自如。
那么多女人放弃老路不走去走新路,可见老路上自有不可告人之荆棘,而新路亦自有可喜之处。
(金耐摘自新浪博客)
“不够”小姐
她被我唤作“不够小姐”---什么东西,于她来说,都是不够的。
钱不够。大学时代她就打零工挣钱了,加上父母给的生活费,手头比同学们宽裕多了,但是月月光,她还自豪地说:“至少我没有负债啊。”工作了,挣得不少,花得更快,涨工资的速度跟不上消费的速度,她常买些看似无用的东西:好看的杯子、钱包啊,为了喜欢的铁盒子买并不好吃的糖。囤了一堆占地又不实用的玩意儿,我说:“为什么喜欢收集这些东西?”她说:“没钱啊,有钱我不就囤积黄金钻石了。”
时间不够。上班,加班,和朋友吃饭唱歌看电影,做兼职,旅游,健身,逛商场,谈一场又一场恋爱,不在你身边的时候,她永远在忙着什么事儿,在你身边的时候,手机会响个不停。她说,其实我挺“宅”的。可除了病得动不了的时间,你几乎不能在她的住地找到她。
朋友不够。她的朋友遍布大江南北,同学、同事、驴友、瑜珈教练、指定的发型师,不知怎么都被发展成为朋友。她人缘实在太好了,没有结婚,已经认下闺蜜们的一男两女三个干儿,因为她对孩子们的尽心,这队伍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干儿一个就好,要那么多干吗?”我问。“难得人家看得起啊,关系又那么好。”她说。现男友和前男友也要占去她大量精力,我对于她和后者“不计前嫌”的密切来往很费解,她无辜地说:“真的没什么暧昧,分手了还是很谈得来,还可以是很好的朋友嘛。”总之,朋友像她收集的杯子,新的旧的什么款式的她都舍不得放弃。
这三者,对“不够”小姐来说是恶性循环的。多交朋友,会占去很多的时间和钱,所以时间和钱是不够的;花时间去挣钱和交友,所以时间严重不够;忙着挣钱的话,时间和朋友自然都有损失,时间和朋友又不够。
在这三者之间寻找平衡点,是“不够”小姐繁忙的功课。她日渐消瘦,抓紧着每一样,填充着每一样---没钱,她不安;闲下来,她烦躁;没朋友,她觉得人生了无趣味。
别笑,不够小姐有些极端,但太多人身上有她的影子。钱不够用,房子不够大,权力不够大,爱不够厚实,孩子不够优秀,资源不够多……忙碌而不安的人心上,一铲子挖下去,最易喷出一股或几股“不够”的泉水来。
挖一挖,你是不够小姐吗?
(天涯摘自《女子世界》2011年第1期)
这一回是睡着待客
大人小孩儿都管他叫三先生,说三先生放牛啊,三先生写字啊,三先生吃饭啊。三先生答一句,嗯。平常三先生寡言,可嘴角却总有笑,有人就说了,要是三先生肚子能大点儿,活脱脱一尊弥勒佛嘛。
在我老家,三先生是个能人。在农村,能人的标准首先是手巧。三先生手巧,把庄稼种得横看成行侧成列,会木匠活儿,会水泥活儿,又写一手好字,会画红牡丹,还懂草药。在农村光是手巧只能是个匠人,要成为能人,还得心灵。三先生心灵,十里八村谁有个纠纷,谁有个红白喜事,都要请三先生。三先生包了毛笔,去了之后,会在纸上列个条理,这时他一改木讷之相,变得滔滔不绝,一是一,二是二,把事情理得通通顺顺的。
三先生是个奇人。他年轻时在院子里种的牡丹,极高大,开得最盛的时候有三百朵花。有一年来了城里人想买,给的价钱无疑是很高的,三先生不卖。那人不死心,第二天又来问是不是嫌钱少了。三先生说,钱再多也不卖。那人问为啥,三先生只一句话:“我要留着看咧。”
三先生是个好人。当然,除了两件事情。一个是他媳妇快要去世时,他上山砍柴,放声唱歌,并且唱的是酸曲儿。就有人说了:“你媳妇快没了,还有心思唱?”他说:“我不唱也救不了她呀!”接着唱开了。于是,就有人说他巴不得媳妇死好换新的。后来就不说了,因为三先生再也没找女人,每年媳妇的祭日,总要做一桌菜端在坟前,唤媳妇的小名儿。
还有一个事是他写春联,几十年就那么一副:“黄金无种偏生诗书门第,丹桂有根独长勤俭人家。”有人觉得他过于张扬了,张扬是要有资本的,问题是三先生没资本,不穷也不富,晚一辈也没有给他长脸的。虽说儿子在城里打工挣钱,但也不能把自家说成诗书门第吧?
但这些不影响乡亲宠爱、礼遇三先生。我和三先生的交往从一本书开始。那年我回家带了一本《庄子》看,他好像很高兴我看这本书。因为庄子,我们说了许多话,他说到庄子鼓盆而歌的事情,夸庄子是神人。我突然想起他当年唱歌的事情---也许跟庄子殊途同归?他知道我写点文章,隔日写了一句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纸还有空余,又写了一句:“饥来吃饭倦来眠,眼前景致口头语。”我说:“后一句是文字禅嘛。”他有一点吃惊,从此便对我刮目相看,四处扬我的名儿。
这般,我们就结成了松散的忘年交。我回老家,会到他那里坐一坐。他炒两个菜,温一壶酒,坐在屋檐下吃喝……一转眼,白霜已上头顶。
今年春天,他看上去消瘦多了,照例温了一壶酒,但这次他只是劝我喝,自己不喝,说是食道发炎了。我问有什么症状,他说有点噎,有点吐,已经吃了消炎药了。他这样说时,看了看那口新做的棺材。棺材放在堂屋的角落里,发着幽暗的光。接着他说:“去年冬天做的,看着气派吧?”我点头称是。他说:“你去摸摸。”我进屋摸了摸,他说:“土漆漆的,白杨树做的!”
在当地,差不多的棺材都用柏木,没有人用白杨木做棺,因为白杨树木质太松软。他看出了我的疑问,呵呵笑了笑说:“现在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都是老汉半老汉,哪能抬得动几百斤的柏木棺材?”
又说:“活着就是给人添麻烦,死了得让人轻松一下,最好是无‘棺’一身轻嘛。”他又一次快活地笑了。
我劝他到县里医院做个检查,他说肯定要去一下的。
转眼到了夏天,有次我打电话给父亲,父亲说三先生得了食道癌,他儿子回来领着上县里看了,一天医院也没住就回来了,说是已经六十多岁了,多活半年有啥意思?我叹息了一阵子,想着哪天给三先生打个电话。不成想,还没打就接到他儿子的电话,要我劝他父亲。说是像头牛似的,一辈子只晓得辛苦,他是故意的,明明知道自己病了,就那样遮遮掩掩,领着他去了医院,人家医生一确诊,他倒高兴坏了似的,豁着牙笑,坚决不看病……“他这样一弄,让我们当儿女的咋想?他白白当了一趟爹,白白把我们养大,啥也不要我们的,这不是打我们的脸吗?”
话筒转到三先生手里,我劝他给儿女一个机会,就算是要死,也要减轻点痛苦。他温和地说了喝钡餐的事情,说那东西为啥会叫餐咧,看着怪恶心的。又说:“附近得这个病的人多,也有做了手术的,不顶用,最后都啥也吃不了,都受罪,做了手术受罪时间还长些。儿女的想法也对,想要花钱,我当然要让他们花钱啦。”至于如何花钱,他说保密。
我无话可说,隔几天打个电话给三先生,开始他接,后来接不动了,是他儿子接的。他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他儿子说他最大的愿望是死在秋天,说是天气凉了,气味小些。
三先生如愿死在初秋,据说昏迷了三次,都被儿女喊了回来。最后一次,三先生轻轻地说:“别再喊了啊,我太累了。”
三先生去世之后,枕下压着一张纸,列了菜谱、烟酒,标准都高出当地丧礼许多,这也许就是他说的让儿女花钱的事情。菜谱的开头他孩子气地写着:“这一回我是睡着待客。”
另外,他给自己写了一副对联:
上联:莫放春秋佳日过
下联:且饮故人酒一杯
横批:恕不远送
据说,十里八村的乡亲看着这副对联都哭了。
初冬,我回家,站在他的门前,那副对联依然鲜红。只是院子里没了他,挂在墙上的草帽让风吹落在地上,那牡丹的枝条看上去像是含着春天。
(白云摘自《读者·原创版》2011年第2期图/陈明贵)
大爷李享受
李享受是宿舍楼打扫卫生的大爷。当然,人们平时叫他“老李”或者什么也不叫。要不是认识他儿子,我压根儿不知道他有这样一个拉风的名字。
老李对工作非常满意,虽然月薪只有800,但有宿舍可住,有食堂可吃饭,生活成本低,环境又好---这样的工作上哪儿找?
平日里,老李是个大忙人,卖废品直接拉动了他的GDP。垃圾里有大量被扔掉的书本、纸箱、饮料瓶、旧衣服,集中了最优质的可回收资源。每年新生军训结束,总有很多学生把迷彩服直接扔进垃圾筒,老李起先捡了几套,觉得适合亲戚朋友们干农活,便寄回家乡,后来跟楼管员借了块小黑板,写上:回收军训服,7元一套。学生们留着那身衣服没用,搁在柜子里还碍事,便把没扔的纷纷找出来卖给他。老李因此在家乡赢得了极好的口碑,因为他“在大城市工作”,还像从城里回未庄的阿Q,总带回些新鲜便宜的玩意儿。
毕业时,跟他相熟的学生,把衣服、被褥纷纷留给他,他又开始收铺床的草垫子,两块一个。开学时再卖给新生或者新来的务工者。
新生大部分买了新电脑,盒子全扔了。老李捡回来,并不当废品卖掉,而是拆开、折叠,仔细保存起来。等到下一个毕业季来临,15块一个,卖给发愁托运的大四毕业生---谁也不嫌贵。
李享受的宿舍里有两台电脑,音响、摄像头一应俱全,都是他捡来或者回收的零碎组件,自己捣鼓着装上了。偶尔用来放点音乐,多半是“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他愉快地喝盅小酒儿,吃点花生米,很享受地听着。
李享受的儿子李国栋上了大学,虽然也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名字,都管他叫“小李”,李享受依然将儿子视作最大的骄傲。小李每月工资2000元,比他爸高,但租房1200,水电煤气交通通讯得花350,剩下的钱吃饭紧巴巴。
李享受不明白儿子怎么把钱都整没了。小李不满地说:那是因为我没有灰色收入啊,没食堂没宿舍,干啥都得自己花钱,怎么攒得下钱呢?
李享受也整不明白卖废品的钱算不算“灰色收入”,但若是没了这些,那工作真就不太值得干了。
虽然如此,李享受依然觉得儿子是比自己有前途的。至于怎么个有前途法,他也不清楚,他依旧喝着小酒,就着花生米,听听歌,挺享受。
(于海霞摘自《南方人物周刊》图/李光辉)
九度不寒
张罗同学聚会时,我们这些混得不错的同学很自觉很有风格地把费用划为三等:混得一般的交300;混得不好的,一分钱都不用出;混得好的,聚会缺多少,补多少,兜底。大家图的就是个乐儿,不想让自家兄弟姐妹为几两银子犯难。
尽管这样,班长还是颇为担心地说:九度能来吗?
是啊,九度是那样好面子的一个人,这些年,先是在有着大好前途的机关里受了牵连下岗,后是爱人查出了淋巴癌,再后来跟人合伙开饭店,饭店没开起来,借来的钱却全让人卷走了。九度这些事都是在校友录上,同学们辗转相传的。九度也来校友录,留言却总是说些好事:姑娘考了第一名(尽管那只是小学二年级的期中考试);妻子终于不用再去化疗了。还有,他给报社提供的新闻线索被采纳了,人家给了50块钱。
有同学提议大家凑些钱帮帮九度,好歹阶级兄弟一场。却不想班长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他说:那家伙说他还想捐点钱出来给谁呢!人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同学说:你看九度,日子都过成那样了,还是绷着,还装,死要面子活受罪。
是的,九度上学那会儿就是瘦死的骆驼不倒架的那种人。按照规定,九度是可以申请贫困贷款的,他却硬撑着不肯。
那年冬天,东北那叫嘎嘎冷,连件旧棉衣都没有的九度走路全靠跑。他说:本来在零度边缘,这一跑,温度“噌”地蹿了九度。其实,九度说的是零下39度,不过冻得嘴一哆嗦,“30”就吞了下去。这话风行了起来,九度就叫了九度,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淹没了他的本名。
聚会那天,九度还真来了。一身浅灰色的西装配了一条红格子领带,比好些混得不错的同学收拾得还像成功人士。有同学上去就是一拳,说:你个九度,不装能死啊?咱们哥们儿,谁还笑话你不成? 九度打着哈哈,跑前跑后张罗着。席间,人家喝酒聊天,牢骚怨气差点就把酒店的天花板顶起来:什么股票太没谱了,十几万转眼就打了水漂儿;什么现在的孩子太难管了,钢琴说白买就白买;什么现在的官场简直就没法混,大领导之间都别扭着,听谁的话站谁的队,有学问着呢!九度笑着给大家夹菜、倒酒,一哥们儿喝得有点大,硬着舌头说:九度,你说你挺背的,啥啥没赶上,要不咋也弄个副局干干。
我们都拦着那哥们儿不让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同学聚会整成富人对穷人的颐指气使就没劲了。没想到九度却端起酒杯,对大家说:“我九度这些年是遇到些事,但是,还好,都扛过来了。我正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呢,今年我闺女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省重点,学费全免。”
九度说:“我也重新上岗了,电视台聘我当特约记者,咱也混进新闻界了。还有,我爱人从得癌症到今天已经8年了,也就是说,我们每一天都在创造着生命的奇迹……”
九度一口干掉了杯里的酒,不知为什么,刚才那些牢骚满腹或者臭显摆的哥们儿都有点蔫,咋好像自己的日子过得没九度带劲呢?
聚会结束时,班长拿出了账单。账单上,九度的名字下面没有写交钱的金额,而是写着一行字:物品搬放、保管,接送……班长说:九度不肯白白占人家的便宜,他没交钱,一定要以别的方式补偿回来。
看着依旧忙忙碌碌送同学的九度,我说:换了我们,谁可以做到像九度那样贫穷却不潦倒,活得生气勃勃的呢?
是的,我们眼里要面子的九度,其实要的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方式。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生活里的温暖,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在这一点上,九度表现得相当有风度。
(溜达的鱼摘自《南国都市报》2011年1月7日图/迟兴成)
大胡子罗伯特飞回来
刺眼的火光在天空划过
2009年秋天,73岁的庄永平老人在驶往昆明的吉普车上打开一只尘封已久的箱子,拿出一只斑驳的望远镜,双手颤抖着将它放在眼前,视野里一片黄澄澄的稻田,和65年前一模一样。
1944年,8岁的他和10岁的堂哥庄永吉一边看着水牛慢悠悠地饮水,一边蹲在稻田边上用小钓竿钓虾子。自从日本人在几十里外修建了机场,此地再无宁日。母亲不让他俩到处乱跑,小哥俩憋得难受,借着给水牛洗澡的名义出来透口气。可还是碰上了日军的飞机,奇怪的是,西南方的天空中,飞过来一架怪模怪样的绘着龇牙咧嘴鲨鱼图案的战斗机,截住了日军飞机的去路。双手遮眼躲在树下张望的小兄弟想起了阿爸说过最近有美国飞机过来帮着打日本人,难道真的是美国人的飞机吗?
永平的惊呼尚未出口就被堂哥一把捂住嘴,他们眼看着那架飞机被击中冒烟,像折断双翼的风筝,摇摇欲坠。刺眼的火光在天空瞬间划过,年少的兄弟俩看到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幕:一朵云彩砰地盛开在空中,像是一只柔软洁白的鸽子,降落在黄澄澄即将收割的稻田里。
大胡子趴在水牛的背上
两个小家伙目瞪口呆,顾不上手里的钓竿和虾笼,拔腿就往稻田里奔。好奇心鼓动着年幼的身体想去弄明白天上掉下了什么,当跑在前面的庄永吉第一眼看到摔在稻田里满头满脸是血的大胡子罗伯特时,他吓了一大跳。
日军的战斗机冲着稻田一阵扫射,背着降落伞匍匐在地的大胡子一把搂过惊恐中的兄弟俩伏倒在地,他胸前的望远镜硌得两个人的脑袋生疼。永平睁开双眼看到的是这个大兵龇牙咧嘴地低声叫痛,永吉一眼就瞅到他的腿在汩汩地流血。小哥俩听不懂大胡子在说什么,可是明白他不是坏人。大胡子在胸前一阵摸索,掏出一块绸布,上面有几个汉字,读了三个月小学堂的永吉凑上去看,到底也没看明白“来华助战洋人(美国),军民一体救护”这几个字。外国人又掏出一本小小的中英会话手册,边比划边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庄永平看看哥哥,两个小家伙觉得他不像是坏人,凡是打日本的都不是坏人。他们看看日军飞机在附近盘旋一阵就掉头飞走,决定把大胡子救出去。
夜色悄悄地蒙上来,兄弟俩把大胡子拖上水牛背,去哪儿呢?不能回家,只好把他先搁置在附近一座荒废掉的碾房里。
没有飞机呼啸过的晴空
晚归的小兄弟还是被祖母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但是两个人一口咬定是水牛泡澡泡得时间太长。他们趁家人不注意,把米饭腊肉兜在怀里给罗伯特送去,却看见大胡子正在啃一种硬硬的黑褐色的饼。永平凑上去,闻到一股浓浓的苦香,罗伯特让他咬了一口,是甜的,永吉再咬一口,小哥俩甜蜜地抿抿嘴。
罗伯特的腿伤渐渐好转,他想要回到机场去。两个孩子犯了难,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带他走上充满未知艰险的路,小家伙想了想,决定告诉阿爸他们。阿爸们和族长一合计,还是尽快送他走。
族长看着这个外国人,湛蓝的眼睛像是没有飞机呼啸过的晴空,他决定找十几个信得过、口风严的人,全部扮作送殡的队伍,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棺材抬出来,让罗伯特藏在里面,护送他回美军飞机场。
一辈子尝到过的最可口的食物
骄阳下这只“送葬”的队伍安静得有些沉闷,爱笑爱闹的永吉、永平也懂事地守护在棺材旁边,像两个小小的护法。永吉渴得厉害,从肚兜里摸出一个青萝卜,刚要吃,看看嘴唇干得脱皮的堂弟,犹豫了一下还是递了过去,永平不客气地啃了一口,想起什么,他轻轻地敲敲木板,罗伯特慢慢地移开棺材板,大鼻子探出来。永平把整个萝卜塞给他,罗伯特捧着这个带着小牙印有些脱了水的萝卜,这是他往后回忆起来,这辈子尝到过的最可口的食物。
刚走到庄家坪连接外县的大路上,就碰到了巡查的日本军车,十几个日本兵端着刺刀将他们围住。族长赶紧上去递烟,点头哈腰恭恭敬敬地说,太君,我侄子前些日子没了,我得把他送回去,不能搁在我这儿不是?有翻译官在一个军官耳朵旁嘀咕了几句,军官不耐烦地一挥手,就要开棺看一看。整个送葬的队伍一下子紧张了,族长赶紧拦住,说,这么热的天,估计人都要臭了,怕熏着太君的鼻子,晦气啊……日本人一把甩开族长,几个兵上来就准备掀开。所有人的脑袋一片空白。
永平看准时机扑上去,哇哇大哭,爹啊爹啊,永吉也顺势捂住棺材,哭着求日本兵们住手。两个浑身戴孝的男孩哭得撕心裂肺,再加上族长一个劲儿地告饶,恳求看在两个孩子的分上高抬贵手,也许是孩子的哭声让他一时心软,也许是烈日让他烦躁,他不耐烦地挥挥手,让他们走了。
快走到美军机场时,永平才把吓得尿湿了的裤子捂干。这群老实的农民看着罗伯特归队,一群人收拾东西正要往回走,罗伯特又折了回来,他紧紧地抱住永吉、永平,他无法表达他的感激,罗伯特把脖子上的望远镜摘了下来,送给他们,又用手比划天空,转三圈,指指自己,我,罗伯特,谢谢。
他一辈子只会这几句汉语,可是他要说的话,即使隔了千山万水日日夜夜,那个村落的人,也都牢牢地记下了。
天上怎么会有萝卜头
在晴朗的日子,喜欢趴在屋顶上摆弄望远镜的哥俩有时能看见一架涂得奇形怪状的战斗机飞过来,在头顶低低地盘旋三圈而去。他们并不害怕,反而兴奋地大叫“罗伯特罗伯特”。祖母总是叹口气摇摇头,两个小傻子,天上怎么会有萝卜头?
那个战乱的年代不会以小人物的生命轨迹为尺度,大事件绵延不绝,日军投降,内战,新中国成立。永吉、永平参军离开了家乡,永吉在一次战斗中牺牲,永平从空军退役后又回到了庄家坪。日子就随着当年咬过的一口巧克力在舌尖慢慢地被忘记,就在往事即将褪色成一张老照片的时候,电视上一则新闻吸引住了这位年迈的老人。
一位名叫道格拉斯的美国老人,不远万里来到昆明,求助电视台寻人,当年他父亲是美国飞虎队飞行员,曾在云南参加对日作战,他要代表过世的父亲找到当年救助过他的两个中国小男孩。当这个老人对着镜头,一双似曾相识的湛蓝眼睛透过茫茫岁月,让庄永平喉头一阵哽咽,大胡子罗伯特,你又飞回来了吗?
他决定去昆明找罗伯特的后人,当面告诉他,在动荡的岁月,有一个美国大兵,在天空中展开羽翼,保卫了两个小男孩晴空万里的童年。
(可可摘自《女报》2011年第2期图/志荣)
恋上你的“蝴蝶飞飞”
1、邂逅“蝴蝶”,蓄谋已久
我背贴着墙面,深吸一口气,心里默数一、二、三,然后向拐角处转过身去,与刚好迎面而上的莫少霆撞了个满怀。撞上后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双手遮眼,以最努力的方式哭出声来。
莫少霆急了,忙边搀扶我起来边赔不是,一个劲地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我将眼睛眯出一条缝,看着他一脸尴尬的样子,心中不禁窃笑:“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莫少霆应该怎么也没想到,那日偶然与他在图书馆有过惊鸿一瞥后,我的内心便一直是涟漪阵阵。他的左眼下有一颗黑色的痣,像万花丛中的一只蝴蝶,蠢蠢欲飞。后再次触及他那柔软目光,我都会忙扭头装不以为然,可心中的那抹含羞之意,却已如银木槿一般在薄雾里含苞,恋上了他的“蝴蝶飞飞”。因为他,我决定弃用“男女授受不亲”这一座右铭,改为“将爱慕进行到底”;因为他,我几乎天天上图书馆看书;因为他,我对“一见钟情”这个词有了异常独特的理解。
见我不哭了,莫少霆如释重负般地拍拍胸膛说:“我这人,一直都自诩狼王,什么都无所畏惧的,可就怕女孩子哭,女孩一哭,我就没辙了。”
最后,莫少霆执意说要请我去学校外面的奶茶店喝奶茶,以示道歉的诚意。当我手捧着“草莓雪顶”爱不释手时,心里像被和煦的风拂过,徜徉着温暖与得意---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邂逅”。
2、宇宙无敌小笨猪
我和莫少霆成了好朋友。他说,他有一特别的偶像---唐朝诗人李白。
爱屋及乌。那日正当我沉浸在如愿地走近莫少霆视线的喜悦之中时,突然被号称“灭绝师太”的语文老师点名回答问题,然后成了本校有史以来第一个回答“无边落木萧萧下”的下面一句诗是“唯见长江天际流”,并将该古诗归纳为豪放派诗人李白之佳作的同学。“灭绝师太”怒了,将我单独请出教室,进行“唾沫横飞”般的斥责。
我这一“光荣”事件,顿时在学校演变成不同的版本,传得沸沸扬扬。莫少霆知道后,显得很无奈地问我:“我忘了pig是怎么拼的,我记得是p-u-g。莎士比亚说,‘i’还是‘u’这是一个问题啊。”
我扑哧一笑:“当然是‘i’,这么简单”。
“是‘u’吧?”“是‘i’!”我涨红着脸与他争吵起来。
“哈-哈-哈。你说pig(猪)是‘i’(你),你这头被老师奚落的宇宙无敌小笨猪。”“小蝴蝶”在他眉飞色舞的脸上欢快地跳跃着。
我惊然恍悟:“你……欺负人……”
如风铃般清脆的笑声在校园小径上响起,这样欢快的调侃与吵闹让我们拥有了臭味相投的共同话题,感情之友好与日俱增。比如说,他会带上我去溜冰场学溜冰,给我买最爱吃的爆米花,陪我一起看书、听歌、写字。
3、爱情半路杀出程咬金
根据莫少霆对我的种种表现来看,我觉得,对他吐露心扉的时机已然成熟。
周末的一个午后,流光遍野,我特意去礼物店买了一个杯子,寓意“一辈子”,在杯面上刻上他的名字和蝴蝶飞飞的图案,想在他生日的时候赠予他。
事与愿违的是,他生日那天,我在他放学必经的校园小道上翘首期盼,等来的却是他骑着单车与后座的女孩子谈笑风生,并给她唱歌。那些细碎的歌声,像一枚枚细长的针,抵在心口上,压抑得疼。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后座上那个女孩子居然就是自己的死党姐妹---同桌于晓雨。
于晓雨啊于晓雨,我可真没想到,你居然会是那个横刀夺爱的程咬金,还悄无声息!
事实胜于雄辩,三个傍晚蹲点观察下来,他们白天不联系,放学却都是一起回家,这让我对于晓雨有了一种说不出的讨厌。在主动断了与莫少霆的联系的同时,我开始刻意冷落于晓雨,虽然期间她主动向我示好过N次,甚至含泪问我为什么,可我执意认为她是在惺惺作态而无动于衷,狠狠地在课桌上划出那道彼此友谊的分水岭---“三八分界线”。
我与于晓雨、莫少霆这样的“隔离”状态一直延续到学校的元旦文艺汇演。
4、一起走过的日子
众人皆知,莫少霆跳的街舞是全校有名的,舞风别具一格。
可是,这次演出中大家并没有看到期待中他的精彩街舞秀,取而代之的是吉他弹唱---《一起走过的日子》,演唱时,“小蝴蝶”似乎在倾诉着什么。这首歌,让并无唱歌天分的他在众多粉丝心中的崇高地位陡然下降。
我是以非常纠结的心情看完他的表演的,心中骤时生出千万个为什么---他为何不跳街舞?我承认,虽然我刻意避开他,内心却和于晓雨一样十分希望能听他唱歌,但显然不愿意是在这样的时候。
演出结束,于晓雨鬼使神差般地出现在我面前,焦急着问:“我帮你了了心愿,这下你该继续和我做好姐妹了吧?”
“帮我了了心愿?”我困惑地反问。
“那晚我在QQ上问你,我该怎样做才能让我们之间的友谊和好如初。你的回复是:莫少霆,我希望你也能为我唱首歌。后来我就去恳求他……所以……”
“你的意思是,今天莫少霆全然不惧自己的完美形象轰然坍塌,唱歌只是为了我?”
“嗯,为了你,也为了我。他说的。”于晓雨边回答边指着迎面走来的莫少霆。
5、三人行,为友谊“干杯”
莫少霆一手搭在我肩膀上,调侃着问:“宇宙无敌小笨猪,这下总该要感谢我的倾情演绎,不无缘无故闹情绪了吧?我在乎我妹妹,不想让她失去你,我也在乎你这个小笨猪朋友。相比于你,名利崇拜诚可贵,可友情价更高啊。”
原来,莫少霆便是她的哥哥,而于晓雨一直在瞒着我和其他人的原因,是她不想让大家知道她有一个后组合的家庭,怕被人说闲话。
我惊呆了,当初心中耿耿于怀的事情终得以释然,因为他们是兄妹,所以……于晓雨把我当好姐妹,莫少霆把我当好朋友,而我却……其实,当初于晓雨给我发QQ消息时,我正因生气而没看。回复她的那句话,是以前便设置好的自动回复。
没有人问我当初远离他们的原因,我想,那答案是一个羞涩而又朦胧的梦,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在青春的记忆里逐渐搁浅。
又是一个草长莺飞的午后,我去精品礼物店补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杯子,三个杯子分别刻上了我们三人的名字和蝴蝶飞飞的图案。当我们三人手里都拿着这个杯子时,我兴奋地建议,为友谊万岁而“干杯”。
阳光下,那三只杯子熠熠发光,如同繁星一般,用温暖与执著的光芒,照亮了原本那因猜疑与任性而失去缤纷色彩的友谊天空。
(生如夏花摘自《新青年》2011年第2期)
我不害怕,我很爱他
以琼瑶命题的表白
十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化妆,完全无师自通。
我在商场豪气地刷了一堆一线品牌,脸涂得惨白并顶着两团高原红站到了李珂一面前,用我的烈焰红唇告诉他,我很喜欢他。
事实上,我揪着衣角对他说:“我爱你,爱得固执、爱得深切、爱得疯狂。如果你也迷恋过琼瑶阿姨的话,你就会理解我的。
李珂一一愣,脸由白转红,再由红转青,最后终于大笑出来:“对不起,我不看琼瑶。”
在所有人眼里,我没有理由喜欢李珂一。
我成绩好,人缘好,而李珂一只是个略带沉默的优等生。他总考年级第一,而我年级第二,于是坊间有了这样的说法,说麦乐乐因为常年位居第二造成心理扭曲,于是在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扮成鬼样去表白,惊吓李珂一。
期末统考,李珂一交卷异常地早,可他手中的试卷扬起那刻,我看到是一张白卷。于是坊间的传闻愈演愈烈,说我把李珂一吓傻了。
第一次考了年级第一,老爸恩准我寒假去香港迪斯尼,并且承诺:升学考试得全市第一我就让你去东京迪斯尼,以后考上了斯坦福就让你去美国迪斯尼!”
在迪斯尼的纪念品商店里,我疯狂购物,纪念杯、纪念T恤、米奇玩偶,所有东西都成双成对。
升学考试前一个星期,我带着那些礼物去李珂一家。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有单车按着铃从身边驶过,我躲闪不及,手里的礼物跌落在地上。
“麦乐乐,你没事吧?”
竟然是李珂一,我仰起脸对他笑,“没事没事。”然后我的笑容僵住了,因为他单车后座的女孩子。我抱着装满碎片的包往回走,无比难过,难过到想出一句话来形容自己---考场得意,情场失意。
后来我才知道这句话并不确切,我的考场也很失意,而李珂一却考了全市最高的分数。我决定带着剩下的礼物去恭贺他,并且给自己的暗恋画上一个句点。
我把礼品袋塞进他怀里:“恭喜你啊,前程似锦。”然后飞快逃匿。我感觉身体里许多的东西在夜风里被吹散,然后被沉沉地抛开。我在这样的奔跑里,长成了十六岁的模样,沉默并且被动。
第三件事是,麦乐乐,再见
我没有按老爸的安排去市一中,而是去了一所私立女子高中。我以为我真的平静了,直到我再次看到李珂一。
走出校门的第一眼我就看到他了,他眉眼愈发俊朗,即使穿着简单的白衬衫,站在一群男生中也格外醒目。
李珂一眼里有惊喜的光:“原来你在这里上学。”他笑得有一点腼腆,“麦乐乐,我想请你吃冰激凌,然后给我你的号码好吗?”
内心里有个声音在叫我立刻离开,但我却完全挪不开脚步。李珂一一周后打来电话,约我游乐园见面,说有三件事要告诉我。
鬼使神差地,我那天竟然翻出了一年前的T恤,一路小跑着去游乐园。李珂一站在门口等我,他竟然也穿了那件T恤,并且成了紧身款式,米奇的脸庞被扯得很大。
他一副上当受骗的模样盯着我的粉红米妮:“麦乐乐,原来你买的情侣衫。”
玩“激流勇进”的时候,他对我说:“第一件事是,那个女生是我邻居,脚有些跛,从小我就很照顾她。”车飞速滑向水面,大片的水花溅起来,清凉的水珠洒在脸上,我大声地欢呼起来。李珂一笑了:“第二件事是,升学考试你最擅长的题型我都留白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又迫切地问他:“那第三件呢?”李珂一没有回答我。
回家的路上,我们肩膀之间有着若有若无的距离,最后他掏出一个小盒子给我:“这是去年要给你的毕业礼物,结果你跑得好快,我都追不上。”他说完笑了起来,“那么,该第三件事了……”
我屏住呼吸看他,仿佛听见心里的海在一点一点荡起浪花。“第三件事情是,我要搬家去四川,麦乐乐,再见。”他说完就向我挥挥手离开。
那是7月,我在闷热的房间辗转难眠,打开盒子,是白雪公主的银质手机链,裙子上镶满了水晶。
你在那一头说你不爱我,
我挂在风里颤抖
19岁的时候,我在南方的城市上大学。手机换了一个又一个,手机链却永远是白雪公主,喝水的杯子是迪斯尼纪念版,电脑桌上只有一张我同李珂一的旧照。
每年假期都会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同学会,大三的那个假期,有人发起了初中同学会。有女生神秘地说:“好像李珂一等会儿会过来唱歌。
当我唱《走钢索的人》的时候,李珂一来了,他拿起话筒和我一起唱:“走在半空中要人命的风,就快要把我吹落,你在那一头说你不爱我,我挂在风里颤抖。”
聚会结束后,他送我回家。回去的路上,他说:“麦乐乐,其实那天我要跟你说的第三件事是不管你是捉弄我或者惊吓我,无论你想得第一或者想去全世界的迪斯尼,我都想要帮你实现。”
我哭了,但我清楚,这并不是一场开端,只是一个句点,给那些年所有时光的一个完满句点。
我不害怕,我很爱他
2008年的我开始在学校宅着等毕业。那一年,李珂一毕业去到四川工作,也是那一年,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地震,我在遥远的城市拼命给李珂一打电话,可连续几日都打不通,后来才知道,在奔下楼的时候,他的电话摔坏了。
恢复联系那天,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麦乐乐,如果现在你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娶你。”
灾难总是让人变得感性,工作狂李珂一说出了韩剧男主角的台词,而我,做了这辈子最疯狂的事---立刻奔去了机场。
那是最动荡的年月,却是我生命里最美好的夏天。
可是当灾难过去,一切步入正轨后,李珂一又变回了工作狂。
从前我并未察觉李珂一早已变得浮躁自大,把几乎所有的时间用来工作,剩下的那点时间只够速食爱情。那个用很多年去默默喜欢一个人的男孩,已经不见了。
梦中,我梦见了李珂一和许多面目模糊在青春里打马而过的男孩,我们都还是年少的模样,站在旧时光的原地从来未曾改变。
我们都被人爱过,也爱过人,只是没有好好恋爱过。
(千絮摘自《南风》2010年第1期图/孙红岗)
甜蜜的牵手
一路上,他都牵着她的手,说天太黑,怕她摔跤。两个人的手一直抓在一起,有点汗涔涔的。他问:“我……牵着你的手,你是不是……好怕?”
“嗯。”
“以前没人牵过你的手?”
“没有。”她好奇地问,“你牵过别人的手?”
他有好一会儿没回答,最后才说:“如果我牵过,你是不是就觉得我是坏人?”
“那你肯定是牵过的。”
“牵和牵是不一样的,有的时候,是因为……责任,有的时候,是因为……没别的办法,还有的时候是因为……爱情……”
她还从来没有听过别的人直截了当对她说“爱情”这个词,那时说到爱情,都是用别的词代替的。她听他用这个词,感觉很尴尬。她不敢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说,不知道他还会说些什么令她尴尬的话来。
路过那棵山楂树的时候,他问:“那边就是那棵山楂树,想不想过去看一下,坐一会儿?”
静秋觉得有点毛骨悚然:“不了,听说那里枪杀过很多抗日英雄的,晚上去那里好怕……”
“那以后有机会再来吧。”他开玩笑说,“你信仰共产主义,还怕鬼?”
静秋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是怕鬼,其实那些抗日英雄就是变了鬼,应该也是好鬼,也不会害人,对吧?所以我不是怕鬼,只是怕那种阴森森的气氛。”她突然想起了什么,问他,“我到西村坪的那天,你是不是刚好也从什么地方回西村坪,在那棵树下站过?”
“没有啊,”他惊讶地问,“我怎么会跑那里站着?”
“噢,那可能是我看花眼了。那天我一回头,总觉得树下站着个人一样,穿着洁白的衬衣……”
他呵呵笑起来:“你真是看花眼了,那么冷的天,我穿着件洁白的衬衣站在那里?不冻死了?”
静秋想想也是:“可能是我平常听山楂树时,老想起那树下站着的两个青年,所以看走眼了。”
他一本正经地说:“也许是那些冤魂当中有谁长得像我吧?可能那天他现了形,刚好被你看见,你就以为是我了。快看,他又出来了!”
静秋哪里敢看,吓得撒腿就跑,被他一把拉住,扯到自己怀里,搂紧了,安慰说:“骗你的,哪里有什么冤魂,都是编出来吓唬你的。”他搂了她一会儿,又开玩笑说,“本来是想把你吓得扑进我怀里来的,哪里知道你反而向别处跑,可见你很不信任我啊。”
静秋躲在他怀里,觉得这样有点不大好,但又很舍不得他的怀抱,而且也的确是很怕,就厚着脸皮赖在他怀里。他在双臂上加了一点力,她的脸就靠在他胸膛上了。她从来不知道男人的身体会有这样一股令人醉醺醺的气息,不知道怎么形容那气息,就觉得有了个人可以信任依赖一样,心里很踏实,黑也不怕了,鬼也不怕了,只怕被人看见。
她能听见他的心跳,好快,好大声。“其实你也很怕,”她抬头望着他,“你心跳得好快。”
他松了一下手,让身上背的包都滑到地上去,好更自由地搂着她:“我真的好怕,你听我的心跳这么快,再跳,就要从嘴里跳出去了。”
“心可以从嘴里跳出去?”她好奇地问。
“怎么不能?你没见书上都是那么写的?‘他的心狂野地跳动着,仿佛要从嘴里跳出去一样’。”
“书里这样写了?”
“当然了,你的心也跳得很快,快到嘴边了。”
静秋感受了一下自己的心跳,狐疑地说:“不快呀,还没你的快,怎么就说快到嘴边了?”
“你自己感觉不到,你不相信的话,张开嘴,看是不是到嘴边了。”不等静秋反应过来,他已经吻住了她的嘴。她觉得大事不妙,拼命推开他。但他不理,一味地吻着,还用他的舌头顶开她的嘴唇。
如果他只吻她的嘴唇,她可能还不会这么紧张,现在他连舌头都伸进她嘴里来了,使她觉得很难堪,感觉他很下流一样,怎么可以这样?从来没听说过接吻是这样的。她紧紧咬着牙,他的舌头只能在她嘴唇和牙齿之间滑来滑去。他攻了又攻,她都紧咬着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只觉得既然他是想进入她的口腔,那肯定就是不好的事,就得把他堵在外面。
他放弃了,只在她唇上吻了一会儿,气喘吁吁地问她:“你……不喜欢?”
“不喜欢。”其实她没什么不喜欢的,只是很害怕,觉得这样好像是在做坏事一样。但她很喜欢他的脸贴着她的脸的感觉,她从来没想到男人的脸居然是暖暖的,软软的,她一直以为男人的脸是冰冷绷硬的呢。
他笑了一下,改为轻轻搂住她:“喜欢不喜欢这样呢?”
她心里很喜欢,但硬着嘴说:“也不喜欢。”
他放开她,解嘲地说:“你真是叫人琢磨不透。”他背起那些包,说,“我们走吧。”然后他没牵她的手,只跟她并排走着。
走了一会儿,静秋见他不说话,小心地问:“你……生气了?你不怕我摔跤了?”
“没生气,怕你连牵手也不喜欢。”
“我没有说我不喜欢……牵手……”
他又抓住她的手:“那你喜欢我牵着你?”
她不肯说话。他偏要问:“说呀,喜欢不喜欢?”
“你知道---还问?”
“我不知道,你让我琢磨不透,我要听你说出来才知道。”
她还是不肯说,他没再逼她,只紧紧握着她的手,跟她一起走下山去。摆渡的已经收工了,他说:“我们别喊摆渡吧,我们那里有句话,形容一个人难得叫应,就说‘像喊渡船一样’,说明渡船最难喊了。我背你过河吧。”
说着,他就脱了鞋袜,把袜子塞进鞋里,把鞋用带子连起来,挂在自己脖子上,然后把几个包都挂到自己脖子上。他在她前面半蹲下,让她上去。她不肯,说:“还是我自己来吧。”
“别不好意思了,上来吧,你们女孩子走了冷水不好。现在天黑,没人看见。快上来吧。”
她只好让他背她,但她用两手撑在他肩上,尽力不让自己的胸接触他的背。他警告说:“趴好了啊,用手圈着我的脖子,不然掉水里我不负责的啊。”说完,他仿佛脚下一滑,人向一边歪去,她赶紧伏在他背上,用手圈住他的脖子,她感到自己的胸挤在他背上,给她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挤在那里很舒服一样。但他浑身一震,人像筛糠一样发起抖来。
她担心地问:“是不是我好重?还是水好冷?”
他不回答,哆嗦了一阵才平复下来。他背着她,慢慢涉水过河。走了一会儿,他扭过脸说:“我们那里有句话,说‘老公老公,老了要人供;老婆老婆,老了要人驮’。不管你老不老,我都驮你,好不好?”
她脸红了,嗔他:“你怎么尽说这样的话?再这样,我跳水里去了。”
(聂勇摘自《山楂树之恋》江苏人民出版社)
我的初恋
老爸决定送我上天主教私立小学,大概是因为听说去公立小学的东方孩子,常因为种族歧视而挨揍。
这里的同学果然很友善,他们排成一行,跟我握手。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同学问。
我怔了一下,不懂他说的话,四周所有的同学居然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惊慌得愈加不知所措了,终于想起自己会的一句,低着头,小声说:“我不知道!”
一下子,全安静了。接着整个教室笑成一团。老师赶忙挥手,把笑声压下去。
“他叫‘轩刘(Shuan Liu)’。”老师拿着资料卡,念出我的名字。她的发音很怪,读成了“尚卢”。
从此,我就变成了“尚卢”。
其实没来美国之前,我已经会了英文的大小写,也学了几句基本的会话。
但是那天,我为什么连最简单的一句,也没听懂呢?我发觉,跟老爸、老妈学的英语好像不管用,因为美国孩子都不那么说。即使说,也不是那个调调。学英语,由过去最没道理的事,从上学的第一天起,变成我心里最重要的事。
我知道:如果我不学,我会孤独。
如果我不学,我会被欺负。
如果我不学,就像上学的第一天,即使别人不侮辱我,我也会有被侮辱的感觉。
对我的导师,一头蓬松白发、五十多岁的普兰蒂太太来说,我肯定是她教学生涯中的一大挑战。
她把一个小笔记本和一支铅笔交到我手上,看着我把黑板上她规定的功课,一个字、一个字地照抄下来。
我只是照抄,不懂字的意思,也不知道单字与单字需要间隔。
但是普兰蒂老师并不立刻纠正我,更从来没帮我抄过一个字。她只是不断点头:“很好!很好!”
我感谢她,她懂得教语文的道理---把我丢下去,让我自己挣扎。
挣扎中,学得最快。
我也感谢莉莉(Lily)。她是希腊人,有着一头深褐色的卷发和像日本卡通娃娃一样大大的、湖水般的眼睛。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搭上线”的。
只记得每次,我都用一个耸耸肩,加上手势和几个支离破碎的单字开始“交谈”。
我们居然很来电。
我没有玫瑰花可以向她示好,但我很会折纸,每天都折几只鹤和船送给她。看她抽屉里有我的一大堆折纸,是我最大的快乐。
但是,有一天,我发现她居然把我折的一只鸟,送给另一个女生。
我很不高兴,整天不理她。
她急了,用很快的速度向我解释,快得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扮了个鬼脸,在我贫乏的词汇里,想找一个恰当的字。我终于想到电视上,当人生气时,常说的一句话:“我恨你!(I hate you!)”
她突然呆住了,眼睛里涌出泪水,猛转身,冲出教室。
我没有向她道歉,直到看见她放学时,扔掉了所有的折纸,才意识到---我说错了话。
三年级结束的时候,我家搬到离市中心较远的湾边(Bay?鄄side)。
最后一天,老师代我发饼干给每个小朋友。然后,全班排成一列,跟我握手道别。
这时候,我已经叫得出每个人的名字,并说一大堆感性的“离别赠言”。
但是握到莉莉的手时,我沉默了,眼睛又转向地面,好像我上学的第一天一样。
多年后,我上了高中,有一个暑假,在圣若望大学修了几门课。
每次去学校,巴士都得经过“圣家小学”。每次,看到有褐色卷发的女孩上车,我的心都一惊,觉得那会是莉莉……
(水观音摘自《叛逆年代》长江文艺出版社图/孙红岗)
艾吕亚失去加拉,世界收获达利
达利是迄今为止,美国人藏画最多的画家。高高翘起的胡子,是他一世不变的形象,柔软的时钟出自其名作《永恒的记忆》,玫瑰象征他惊世骇俗的爱情,在达利的很多作品中,俄国妻子加拉经常成为画面中的视觉形象,他不断地利用艺术来渲染自己对妻子的疯狂崇拜和忠贞……
钟情
1904年,达利出生于西班牙马德里。他天资聪颖,7岁时就利用浴室里的搓衣板画成一幅谁也看不懂的画,因为不被人理解,到青年时期,他成了一个狂妄的登徒子。到25岁时,他拍过电影,因为编的剧本太压抑,演员在电影杀青后自杀。他也开过个人画展,却被讥为涂鸦,他还跟革命诗人费多里哥展开过断背恋情......
为了摆脱压抑的环境,1929年达利前往巴黎。在那里,他被一个超现实主义的团体所接纳。
一次,达利跟画商到巴黎时尚女人出没的塔巴林舞厅去玩,刚进去不久,一对男女走了进来,男的中等身材,相貌平平,女的穿着缀满金属片的低胸裙,露出细腻的肩和胳膊,一头红色的头发垂至肩际。这是超现实主义诗人艾吕亚和妻子加拉。
达利的注意力全在穿低胸衣的加拉身上。达利的脑海里从此深深烙下了加拉的名字。
分手时,豪爽的艾吕亚说也许明年可以在西班牙见面,达利赶紧保证会在马德里的加达凯斯海边等他们。
1930年夏,为了跟加拉见面,达利早早回到西班牙,在等待的日子里,他画下了《阴郁的游戏》。6月盛夏的黄昏,艾吕亚和加拉终于来到了西班牙。
第二天,他抑制不住地去旅馆找艾吕亚夫妇。诗人当时正陷入沉思,达利于是大胆地约加拉到附近的卡亚尔悬崖散步。他不顾在不远处沉思的艾吕亚,一把将加拉抱住。加拉的一只手挣脱出来,达利以为它会狠狠地扇到自己的脸上,但那只手反过来紧紧地抓住他的臂膀。达利战栗了!
十年
当时的加拉35岁,跟艾吕亚结婚将近7年,有一个女儿。7年的婚姻生活让加拉觉得自己坠落成了一个普通的女人和母亲,她不再是诗人的缪斯。梦想破灭让她很痛苦。
达利明白加拉不仅是一个需要爱情的女人,她对于艺术的狂热丝毫不亚于自己。她追求艺术的方式,是把自己的生活当成艺术品去创作。
达利找到艾吕亚,跟他进行一场超现实主义的谈话,达利说:“她征服了我,从肌肤到精神。在她面前,我可以像孩子,也可以像君主,所有的胡作非为,都可以从容释放。而她只有面对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诗人回答:“那么,她是自由的。我只有一个条件,十年后,我们再在这里见一面,我要看看,你们造就了怎样的彼此。”达利的豪情被诗人的大度点燃,他说:“我会像忠于生命一样,忠于对您许下的诺言,我会回到这里。”
随后,艾吕亚独自返回巴黎。然而两人还来不及狂欢,达利就因为受费多里哥的牵连被捕入狱。在突然的变故中,加拉毫不犹豫地替达利辩护,并往返于马德里和巴塞罗那之间,在极端高压的政治环境下,给达利筹备个人画展。
展览期间,恰巧毕加索从巴塞罗那经过,他被《窗边的女人》吸引,回到巴黎后大肆宣扬。借着这股东风,加拉又前往巴黎乔曼画廊为达利举行了个人画展。此间正逢入狱三个月的达利重获自由。然而,达利到达巴黎后,并没有光临自己的画展,而是迫不及待做了两件事,一是拜见“精神之父”毕加索,二是跟加拉去做蜜月旅行。
爱恋
三个月的牢狱生活给了达利深刻的教训,他决心远离政治及一切派别之争。而加拉在这期间表现出的勇敢和智慧,让他重新认识了她,从此他视加拉为精神支柱。
他们回到了故乡,在加达凯斯海边买了一个小木屋住下。父亲老达利对儿子的所作所为极度绝望与耻辱,随即登报宣布跟他解除了父子关系。
好在勇敢的加拉给了达利巨大的精神支持,使得他可以专心作画。但是买木屋和两个月足不出户的生活,消耗了他们所有的积蓄,加拉只好去巴黎向画廊老板讨债,连续的劳累,让她不幸患上了胸膜炎。
达利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他怕失去加拉,孤傲自私的个性第一次被推倒,他要救治加拉。为了生计,达利只好利用他的奇思怪想发明了假指甲、万花筒眼镜等,每天早上背着这些东西四处推销。
加拉不忍心达利遭人侮辱,于是以顽强的毅力恢复健康,重新向达利张开保护的翅膀。经历种种世态炎凉,达利最后的一点骄傲和自负也像冰一样消融,从此他将加拉由精神支柱,上升为他的世界里能拯救一切的圣母。
1931年的一个下午,达利坐在椅子上,头颅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画面,他只用了两个小时,就将它画下来:画面上是死一般的沉静,没有人影,没有鸟兽,一片荒凉的旷野上,只有几个软绵绵的钟表,或挂在枯枝上,或摆在桌台上,或搁在一个不明物上。加拉一眼就了解了他的心思,当空间足够沉闷和寂静时,时间也会变得有气无力,就连金属闹钟也会耷拉下脑袋。她十分肯定地评论:“凡是看到它的人,都会永远记住它!”
加拉的预言一点也没有错,这幅命名为《永恒的记忆》画作,很快被美国画商看中,1932年首次亮相于纽约超现实主义画展上。
凭着《永恒的记忆》,达利敲开了美国的大门。1935年,达利在美国的第二次画展,收到了空前热烈的反应,一天之内,所有的作品都有了买主。
达利更离不开加拉了,他画越来越多的宗教画,凡是出现圣母的地方,面孔一律是加拉。他的签名也由达利,改为了“加拉·萨尔多瓦·达利”。他认为这是他们结合后产生的精神上的第三人。而达利越需要,加拉就越勇敢,真正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达利。
1940年,他跟艾吕亚的十年期限到来,他迫不及待地回到加达凯斯海滩,等待艾吕亚。不仅是出于信守诺言,而出于对艾吕亚的真正感激。
此时,36岁的达利功成名就,在美国赚得盆满钵满,他尽情地向艾吕亚诉说和加拉天衣无缝的爱情。
诗人悲怆流泪,面对大海喊出“艾吕亚失去加拉,世界收获达利”。而出于对艾吕亚的尊重,直到他1958年去世,达利和加拉才举行婚礼。1982年,加拉先于达利离开人世,加拉死后,达利在她墓地旁的一个小镇上隐居,1989年,他也追随加拉而去。
(莲心摘自《知音》2011年第2期图/志荣)
不只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她和他相识于儿时。他是皇室子孙,她是大臣之女。
他们诗词赠答,彼此之间渐生爱慕。不久,她家遭变,她亦远走江南,从此杳无音信。
几年后,他南游来到苏州。接风宴上,他再次见到了她。此时,他是皇室贝勒,她是罪臣之后。
他风流倜傥,嗜弄文墨;她明丽可人,才华横溢。在江南的烟雨里,他终于握紧了她的手“我愿与你共度此生。”虽然此时的他早已有了妻儿。
他拥她在怀“原谅我无法给你正室的名分。”她微笑“若不能与君相守,名分又有何用?”他紧紧拥住她,内心满满的都是感动。
然而,浪漫的爱情越不过礼法的底线,她是罪臣之后,入不得皇室大门。
他多方奔走,费尽了唇舌,却始终换不来一个“准”字,没有人愿为一个罪臣之女担上如此重罪。
她在江南寂寞等候,他在京城四方奔走。丁香花开了又败,她依然没有成为他的妻子,即使只是侧室。
相爱却不能相守,甚至连相见都近乎奢求,他的心,痛如刀绞。
深夜,他难以入眠。猛一抬眼,一弯新月垂挂在枝头。
新月,吴钩。此时的她,是否也在这黯淡的月光下徘徊俯首?
他长叹一声,一口饮尽杯中酒。拈笔,蘸墨,将心中的思恋与痛苦尽情地挥洒“谁料苦意甜情,酸离辣别,空负琴心许。十二碧峰何处是,化做彩云飞去。璧返秦庭,珠还合浦,缥缈神仙侣。相思寤寐,梦为蝴蝶相聚。”
墨未干,词已就。他扔掉了笔,仰头望月,泪在心里,恣肆成河。
他昼夜兼程赶回江南,只为了告诉她一句话“等我”。
望着他憔悴的面容,她心疼地说“君不可再为我操劳。”他目光炯炯“我怎么舍得你在江南漂泊。”
她急急阻止“我若回京,必将为君招来大祸!”
“一切都有我来承担。”他转身离去,背影是那样的决绝。此时,他已把生死置之度外。即使龙颜震怒,削爵赐死也在所不惜。
此时,她独立于烟雨之中,望着他的背影默默发誓“君若身死,我绝不独活”。
他一改往日的谦和,动用了所有的权力,冒着触怒龙颜的危险,终于为她铺平了回京的道路。然而,她“罪臣之后”的身份早已记录在册,他依旧无法娶她。宗人府的审查,是无法逾越的障碍。
“对不起,我只能改换你的身份。”他内疚地抚着她的长发。
“我愿舍弃一切与君相守。”她靠在他的胸口。
在这一晚,那个原来的她,以文字的形式,死去了。
宗人府通过了他的请婚奏折,奏折上那个将要与他成婚的女子,是他府上一个护卫的女儿,婚期定在重阳节后。
他欣喜若狂,一面催促家人筹备婚礼,一面提笔写信,将消息告诉即将成为新娘的她。
她展开信笺,他龙飞凤舞的字迹倏地跃入了眼帘“人间路,天边期近。望断燕赵南北,痴牛骏女盼终年,只一日相逢难得。”她轻抚着浓黑的字迹,听到了他深情的心跳。今日正是七夕,重阳日远,更添相思苦。
为了我,他冒险挑战皇家的规定;为了我,他不惜得罪舆论和宗族。能得此佳婿为伴,此生何求?
他终于可以娶她进门,全府皆称“侧福晋”。他满眼热泪,她泣不成声。此时,据他们的苏州相逢,已过去了整整十年。
婚后的他们,吟风弄月,如胶似漆。她称他为“夫子”,他教她赋诗填词。他们骑马并行,酒酣而归。孩子也接连出世。
六年后,正妻病逝,他未再娶,亦未纳妾,只想和她共度余生。
又过了八年,他病重,她衣不解带地伺候,甚至求神祈愿,却最终没能留住他的生命。那一年,她刚满四十岁。她茫然无措,总觉得他只不过出了远门。
无聊的文人们开始设想她的孀居生活,甚至仅凭一首诗就拼制成了她偷情的“铁证”。正妻的长子恨她夺走了父亲的爱情,趁势将她和她的儿女赶出了家门。
她无处可去,所有的钱只够租一间破屋。在一段居无定所的生活后,她忍痛卖掉了他送给她的金凤钗。
她如此困窘,连斗米尺布的生活都难以维持,流言蜚语却依然穷追不舍。她想过死,但又舍不下他的骨肉。泪,只能流在诗句里,只有每年的忌日,她才被获准来到他的坟前痛哭一场。
他的坟无人照管,是她坚持用微薄的收入去修护,她不忍他死后如此不堪。
丁香花败了又开,她的心在清贫的生活中得到了超脱。
他们的儿子长大成人,承袭了爵位,她终于回到了家。此时,她已是白发老妪。她体会了被人污蔑的酸楚,饱尝了人情冷暖的艰辛,在她的眼里,富贵荣华已如浮云。
七十九岁的一天,她对孩子们说“生同衾,死亦同穴”。然后,她合上疲惫的双眼,安静地睡去了。
她不会知道,她的诗词将会在后世流芳,她的经历也被演绎成无数种版本,被后人传唱。
她,就是与纳兰性德齐名的清代女作家顾太洁,原名西林春;而他,是乾隆第五子永琪的孙子,奕绘。
他们的故事,并不只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从容摘自《现代妇女》2010年第12期图/孙红岗)
北漂母亲
因为弟弟是北漂一族,更因为他还未成家,所以55岁的母亲执意推却我的苦苦挽留,也成了北漂。
到北京第一天,弟弟陪母亲去看了天安门。电话里,老太太真像进了大观园,激动得声音有点颤抖:“这辈子我居然还能来到北京,还能看到天安门,真值了!值了!”
到北京的第七天,她给我打电话,说她找到工作了,在一家写字楼里做保洁员。母亲是个爱干净的人,我想这样的工作她应该能胜任吧。
后来就很难接到她的电话了,每次打过去,她总是很忙。
金秋十月,单位放假,我去北京看她。母亲黑了,瘦了,白发又多了。和我拉家常,告诉我自己来北京后的种种遭遇。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她说的,某天上班,在等公共汽车的时候,她不小心把坐车的一块钱硬币掉了,等好不容易在井盖的缝隙里找着,那辆车又开走了。结果,上班迟到,被扣了四十块钱。“你不知道这个城市节奏多快,呵呵。我现在终于知道你弟弟多辛苦了。”
母亲和弟弟在离市区很远的叫小牛坊的郊区租了间房子。弟弟做房产销售,每天起早贪黑,母亲的时间相对来说充裕一点,所以她不管弟弟回不回来吃饭,每顿饭菜都做得颇为隆重。那天,我就在他们那间小小的房子里吃她烧的菜,也见识到了在只有5平方米的房间里又住人又烧饭是多么艰苦的事情。放个锅就转不了身,做饭的时候,母亲把我赶了出去,我站在门外,一边听到她被油烟呛得咳嗽一边泪流满面。
母亲很热爱她的工作,她总跟我说他们那里多好多好。我很好奇,让她带我去看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转公交转地铁,才到那栋气势恢弘的大楼。我陪她一层楼一层楼地边扫边爬,地面要保持整洁,所以保洁员要经常上上下下地走动。中午时分,我们碰到她的主管---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姑娘,她大声地让我母亲赶紧把垃圾搬走。我什么也说不出来,觉得自己很无用。
我走的时候,从不请假缺勤的母亲,终于舍弃了请一天假就要扣掉的那九十块钱,将我送上了火车。母亲说,她很开心,这么大年纪了,人家还肯要她做事,她很感激那个人---就是当初把她招进去的那个主管。
我的北漂母亲,拿着每个月一千一百块钱的工资,在北京,每个月还能存下七百。
(娜娜摘自《扬子晚报》2010年12月3日图/蓝眉)
老小姐阿花
“看来老阿花是完了。”戴金老先生的手轻抚着老牛的背。
“当然这得由你决定,戴先生,不过这可是我第三次为它缝乳头了。这种事恐怕以后还是会发生的。”我说。
“唉!它就是这个样子了。”农夫一面说一面弯下身子,查看着那道四寸长伤疤上的一排乳头,“真是的,你简直想不到会是这么一团糟。只是另外有头牛站在上面而已。”
戴金先生的小牛栏里只有六头牛,每头牛都有自己的名字,什么“阿花”啦、“梅梅”啦、“金凤”啦。在这个年头,你已经见不着有名有姓的牛了,也看不到像戴金先生这样的农夫了,他只靠着六头乳牛、几头小牛、几头猪和几只母鸡勉强维持着穷困的生活。
“唉,算了吧!”他叹了口气,“就算这个老小姐不欠我什么了。我还记得12年前它出生的那个晚上。它是老雏菊生的,地方就在这个牛栏里。我用麻袋把它给背了出去,而那时还正下着大雪呢!从那天起,我也记不清楚它到底挤出了几万加仑的奶来。现在,它可以说不欠我什么了。”
就好像知道自己是我们的话题似的,阿花转过头来,痴痴地望着它的主人,俨然一幅古代经典的牛画像。它和主人一样瘦骨嶙峋,全身骨头紧紧巴着满是皱纹的皮,再加上四只瘦长、外八字的脚。还有,它那曾经饱满、结实的乳房,也都无精打采地快垂到了地上。
戴金先生吁了一口气:“好吧,它的一生就算到此为止了吧。我会叫德生在礼拜四把它牵到拍卖场上去。它的肉吃起来可能会有点老,不过,我想它还是能做几块肉饼的。”
他努力想说个笑话,可是他看了看那头老牛,却又一点也笑不出来。
我在下个星期四再来这农场“清洗”一头牛的时候,牲畜贩子德生正好也来牵阿花。他已经从别的农场收购了一群老弱的阉牛和乳牛,而它们这时就站在上面的山坡上,由德生的伙计照料着。
“您好,戴金先生,”他急忙嚷嚷着,“我一眼就看出来你要我牵的是哪一头。就是边上那个老家伙,是不是?”他指着阿花说。
老农夫有好一阵子没回答,只是走到阿花面前,轻轻摸着它的前额。“唉,就是它,杰克。”他踌躇了半天才解开它脖子上的铁链,“去吧,老小姐。”他喃喃地说。而那老牛转过身子,依依不舍地走出牛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