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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

_2 爱伦·坡 (美)
8.txt
跳蛙
  我真不知道有谁跟皇帝一样好听笑话。看模样皇帝生来就是为了开开玩笑。谁要讲个笑话奇谈,讲得娓娓动听,包管得宠。说来也巧,御前七员大臣倒全是出名的说笑专家;而且个个都跟皇帝一样,不但是无与伦比的小丑,还是身材魁梧、脑满肠肥的样子。人究竟是开了玩笑才长胖的,还是胖大个儿骨子里就好开玩笑,要我说出个准谱,压根没这分能耐;但不消说,一个小丑长得皮包骨头,倒是稀世宝。
  皇帝不屑自附风雅,换做他的说法,就是在所谓“鬼”聪明上下工夫。他特别赞赏笑话讲得下流,因此往往不厌其长。过分文雅,他反而腻烦。他宁愿读拉伯雷的《高康大》(拉伯雷,法国著名作家,哲学家,《高康大》是他的长篇讽刺小说《巨人传》的第一部。),可不愿看伏尔泰的《查第格》:千句并一句,口头上说说笑话,远不如干个恶作剧合他口胃。
  在这段故事的年月里,宫廷中还没完全废除专业小丑。欧洲大陆上几个称王道霸的“强国”,照旧养着“弄臣”。他们身穿花色衣服,头戴系铃帽子,每逢御桌上赐下残羹冷饭,总得立刻插科打诨,答谢圣恩。
  我们这故事里的万岁爷,自然养着“弄臣”。说真的,万岁爷非要看点蠢事不可——以便调剂调剂他御前七员聪明大臣那过分机灵的头脑,更不用说万岁节自己那分巧心眼了。
  话说回来,万岁爷的弄臣,那个专业小丑,不仅仅是个傻子,其实还是个矮子,又是个瘸子,在皇上眼里身价就此高了三倍。当年在宫廷中,矮子正眼傻子一样平常;不少帝王要没个小丑陪着笑闹一场,要没个矮子拿来取笑一通,就觉得日子难过,在宫廷里,时光可比其他地方长得多呢。前文中早有交代,凡是小丑十之八九长得肥头大耳,笨手笨脚,所以万岁爷眼看跳蛙(这就是弄臣的名字)一个顶三个活宝,就别提有多得意了。
  照我看,“跳蛙”这名字决不是矮子受洗时,教父教母给他取的,八成是七位大臣看他走路不同常人,才商定赐了他这个外号。其实跳蛙走起路来,只会象画花——一半象跳,一半象扭——这么走法看得万岁爷乐不可支,当然也引以自慰,因为万岁爷尽管长得肚子象牯牛,头大如笆斗,满朝文武还是把万岁爷当做数一数二的美男子。
  话可说回来,跳蛙两腿固然长得畸形,走起路来总不免费心费力,看模样造物主为了弥补他下肢的缺陷,特地赐给他双臂无穷臂力,无论树木绳索一类可以攀爬的东西,他都能在上面表演不少身手矫捷的绝技。干着这套玩艺,当然跟松鼠猴崽不相上下,哪里还象青蛙。
  跳蛙原籍哪里,可说不准。他出身在一个闻所未闻的蛮荒地区,离开皇宫老远老远呢。还有一个年轻姑娘,跟他差不多矮小,长得倒骨肉停匀,还是个出色的舞蹈家。两人的家乡近在毗邻,当初御前有位常胜将军,把他们分别掳来,进贡了皇上。
  这两个小俘虏既是同病相怜,无怪乎亲热起来;自然不久就结成兄妹。跳蛙尽管大耍把戏,要不能替屈丽佩泰效劳,根本就不受人欢迎;她尽管矮小,却是举止端庄,姿色地众,人人对她倾倒,个个把她宠爱;因此炙手可热;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办得到,她就替跳蛙出头。
  有一次,碰到个盛大国庆——什么节日可不记得了——万岁爷决定举行一次化装舞会。每逢宫廷中举行化装舞会之类的盛会,跳娃和屈丽佩泰两人准要奉旨前去一显身手;跳蛙心思尤其巧妙,善于准备舞会节目,编排新奇脚色,张罗服装,因此没他帮忙,仿佛什么也办不成。
  到了钦定节日那一夜。在屈丽佩泰的监督下,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早已摆上五花八门的装饰,足以使化装舞会大放异彩。满朝文武全等得不耐烦了。说到穿什么衣服,扮什么脚色,不难想象,主意都早已拿定。好多人在一个礼拜前,甚至个把月前,就决定扮什么脚色了;事实上,除了万岁爷和七位大臣,到处都不见有人心猿意马。万岁爷他们要不是心开玩笑,我压根就说不上为什么这样。八成是长得太胖,才不易拿定主意吧。总的一句话,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他们想尽办法,最后只得下旨传见屈丽佩泰和跳蛙。
  这对小伙伴接旨前来侍候,一看万岁爷正和七位内阁大臣饮酒作乐;只是皇上面有怒色。万岁爷知道跳蛙不爱喝酒;因为一喝酒,这苦命瘸子简直就要发酒疯;发酒疯可不舒坦。但万岁爷就好恶作剧,拿人开心,强迫跳蛙喝酒,照万岁爷说法,就是借酒“作乐”。
  小丑跟伙伴刚进宫,万岁爷就说道:“过来,跳蛙;先为你的故友干了这一杯,”跳蛙听了,不由叹了一声,“再给我们动下脑筋。我们要扮演脚色——脚色,小子,——新奇的——别出心裁的。对老一套可腻烦了。嗨,喝吧!喝了酒,脑子就灵啦。”
  跳蛙照例想打个诨,报谢御赐;无奈脑筋动过了头,反而想不出。当天凑巧是这苦命矮子的生日,听到为“故友”干杯这道圣旨,禁不住掉了泪。他低声下气,接过酒杯,大颗辛酸泪珠就簌落落掉进酒杯里了。
  “啊!哈!哈!哈!”矮子无可奈何,将酒一白喝干,万岁爷便放声大笑。“瞧一杯美酒有多大酒力呵!嘿,你眼睛已经发亮啦!”
  真是苦命鬼!他那对大眼睛要说是发亮,还不如说发光呢;因为他一喝就醉,酒力顿时发作,实在厉害。他紧张不安的拿酒杯放在桌上,半痴半呆的朝君臣八人逐一扫视。这帮大臣眼见万岁爷的“玩笑”奏了效,个个都显得乐不可支。
  “好,谈正经吧,”首相道,他是个双料大脖子。
  “对,”万岁爷道,“嗨,跳蛙,给我们出个主意。脚色,好小子啊;我们需要扮演脚色——联和七位大臣全都需要——哈!哈!哈!”这话根本是说笑,七位大臣就和着万岁爷齐声笑开了。
  跳蛙也哈哈大笑,就是笑得有气无力,多少显得空洞。
  “暧,暧,”万岁爷好不耐烦道,“难道想不出主意?”
  “奴才在尽力构思新奇的呢,”矮子心不在焉的回禀道,他醉得迷迷糊糊啦。
  “尽力!”昏君竖眉瞪眼,大叫一声,“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懂了,懂了。你心里不痛快,还要喝杯酒。拿去,把这杯喝了!”说着万岁爷又斟了满满一杯,赐给瘸子,瘸子光是愣愣望着这杯酒,直喘粗气。
  “喂,喝!”魔王大喝一声,“不喝就见鬼去……”
  矮子迟疑不定。万岁爷气得脸皮发紫。臣子全都嘻嘻在笑。屈丽佩泰脸色剧由,移步走到御座前,双膝跪下.苦苦哀求皇上开恩,饶她伙伴这遭。
  昏君圆睁双眼对她盯了好久,分明奇怪她怎么竟敢如此放肆。看模样万岁爷根本不知怎么办才好,也不知说什么是好——如何恰到好处的道出心头这分无名怒火。临了,还是一言不发,使劲把她推开,将满满一杯酒泼在她脸上。
  这苦命姑娘尽力挣起身,连气都不敢叹一口,重新站在御桌下首。
  霎时间一片死寂,连绣针落地都听得到。转眼响起了低低一阵刺耳的嘎嘎声,响个没完,仿佛从宫里四角传了出来。
  “你干——干——干吗做这个怪声?”万岁爷怒火冲天。转脸对着矮子,问道。
  看模样矮子八成清醒了,他面不改色的定睛盯着昏君的脸庞,光是失声叫道:
  “奴——才?怎是奴才呢?”
  “象是宫外传来的,”一位臣子奏道。“照臣看,恐怕是窗口的鹦鹉,在笼子铁栅上磨嘴呢。”
  “不错,”皇上答道,听了这话,仿佛放心多了,“可话说日来,准是这无赖在咬牙,绝对错不了。”
  矮子一听呵呵笑了,露出一副偌大钢牙,真可怕。万岁爷倒是个道地小丑,人家大笑,他可不反对。矮子还一口答应,要他喝多少酒。就喝多少。皇上顿时息怒;跳蛙又干了一杯,倒看不出醉态毕露,他马上抖擞精神,说出化装舞会的计划;
  “奴才不知怎会联想出这念头,”他启奏道,口气从容不迫,好似生平从没喝过一口酒,“刚才陛下打了那奴婢,将酒泼在她脸上——陛下这么干了,就在那以后,鹦鹉在窗外发了那怪声,奴才忽然心血来潮,想出了个绝妙主意——奴才老家的一种玩艺——奴辈乡亲常在化装舞会上闹着玩的:不过,在这儿倒是个崭新玩艺。可惜非要八个人不行,而且——”
  “这不是明摆着八个人吗!”万岁爷眼见自己一下就看出这么巧事,不由笑着叫道,“朕和七位大臣,不多不少刚好八个。说吧!什么玩艺?”
  “奴辈管这叫做‘八个带铁链的猩猩’,”瘸子回禀道,“扮得好,倒确是绝妙玩艺。”
  “好,一定扮,”万岁爷挺直腰板,垂下眼帘,讲道。
  “妙就妙在可以吓死女人,”跳蛙接着奏道。
  “妙呵!”君臣八人一齐吼道。
  “奴才来给陛下和大人扮成猩猩吧,”矮子往下说道,“一切都交给奴才来办吧。外表模样得扮得维妙维肖,这样参加舞会的才会把陛下和大人当作真野兽——说真个的,他们一看不但惊奇,也管保害怕。””“这太好啦!”万岁爷喊道。“跳蛙!朕要好好提拔你。”
  “戴上铁链,为的是让大家听到铁链咣榔榔响,就更乱了。陛下和大人算是一齐从看守手里逃了出来。陛下可想不出这效果有多好,化装舞会上来了八个带铁链的猩猩,在场的多半还道是真猩猩呢;粗声野气的叫喊着,冲过去,插在一群穿绸着缓,锦衣绣服的男女当中。天下没比这更妙的对照啦。”
  “好啊,”万岁爷道;天色渐渐晚了,内阁大臣匆匆起立,准备去照跳蛙的计划做了。
  跳蛙将君臣八人扮成猩猩的法子虽很简单,但很灵,原来目的不愁达不到。在这段故事的年月里,文明世界中难得看到猩猩;矮子装扮出来的假猩猩简直可以乱真,把人吓死,管保当做真猩猩。
  万岁爷和七位大臣先给裹上窄小的弹力布衬衣衬裤,再浸透柏油。这时,君臣八人中有人出主意,不妨插上翎毛;谁知矮子顿时驳回,马上振振有理的说得他们相信,类似猩猩这种畜生的兽毛,拿麻代替,不能再象。于是乎柏油上面就粘了厚厚一层麻。接着又取来长长一条铁链;先绕在万岁爷的腰际;绑好;再绕在一位大臣的腰际,绑好;然后在其他大臣的腰际—一绕过,绑好。这样戴上了铁链,各人尽量离得远远的站好,围成一圈。为了逼真起见,跳蛙按照今日婆罗洲人捕捉黑猩猩之类大人猿的办法,将剩下的铁链当作两根直径,交成直角,横贯圆周。
  举行化装舞会的大殿,是座圆形大厅,巍峨雄伟,只有殿顶一扇窗子透进阳光;造来专为夜间设宴作乐,到了晚_上,主要靠一盏巨型烛灯照得通亮,天窗当中垂下条铁链,吊着这盏灯,照例靠平衡锤拉上放下,但为了雅观起见,滑轮通出穹窿,装在屋顶上。
  殿内一切布置本来交给屈丽佩泰监督照料;但有些细节看来是按着伙伴矮子的卓见办理。这回,照他意思,烛灯撤掉了。天这么热,难免没有烛泪掉下,大殿内挤得水泄不通,来宾中势必有人挤在大殿当中,换句话说,就是烛灯底下,烛泪免不了弄脏华丽衣服。殿内各个角落,凡是不碍手脚的地方,都另外摆上烛台;靠墙有排女像石柱,总共五六十个,右手各执火把一支,散发出馥郁香味。
  八个猩猩听从跳蛙的话,耐性守到半夜,殿内挤满了来宾,方始露脸。钟声刚停,他们一齐冲过去,其实还不如说是滚了进去,因为铁链碍手碍脚,害得多半都栽倒了,个个都是磕磕绊绊的跌进殿里。
  来宾间这分乱,可别提多大了,看得万岁爷暗暗高兴。果不其然,多半人要不把这些青面涂牙的畜生当作猩猩,至少当作什么真的野兽。好多女宾吓得当场晕死;要不是万岁爷早加提防,拿掉殿内一切刀枪兵器,他这一伙恐怕早用鲜血来偿付这番胡闹啦。事实上,大家已经一齐向门口涌去;不过万岁爷一进大殿,就下旨将四门锁上了;而且按着矮子的意思,门上钥匙全藏在万岁爷的身边。
  大殿里乱得不可开交,来宾全只顾自己逃命,因为这群受惊的人推推搡搡的,才真叫悬呢。当初撤去烛灯时,灯链给拉了上去,现在又见缓缓放下,链钩离地不到三尺。
  铁链一放下,万岁爷和七个伙伴在殿内四面八方踉踉跄跄走着,终于闯到大厅当中,不消说,恰恰挨着灯链。矮子原先悄悄跟在他们背后,撺掇他们吵个不休,等他们那样一站,他就捏住绑在他们身上的铁链那贯穿圆周的交叉部分;灵机一动,顿时将灯链钩子钩住铁链;说时迟那时快,没见有谁在拉,灯链竟径自升了上去,高得伸手够不着钩子了,八个猩猩就不免紧紧拉在一起,面面相对。
  这早晚,来宾才多少安下心;慢慢把这事看作巧妙编排的滑稽戏,眼见八个猿人不上不下,就放声大笑了。
  “把他们交给小的吧!”这时跳蛙叫道,在一片喧哗声中,倒不难听到他那尖嗓子。“把他们交给小的。小的大概认识他们。只消好好看一下,就能马上说出是什么人来。”
  说着他排开人堆,好不容易挤到墙跟前;在一个女像石柱上取了支火把,重新回到大殿当中;纵身一跳,到了万岁势头上,手脚麻利,活象猴子;再顺着灯链爬上几尺;拿着火把往下打量那伙猩猩,嘴里还在叫嚷:“小的马上就看出他们是什么人。”
  这如今,全殿的人,连猿人也在内,个个笑破肚子,冷不防,小丑嘘的打了个呼哨;灯链猛的升高三十来英尺——八个猩猩狼狈不堪,死命挣扎,一起拖了上去,吊在半空,上不接天,下不着地。跳蛙抱住灯链。随着上升,跟那八个套假面具的照旧保持一定距离,照旧若无其事似的拿火把冲下照在他们脸上,仿佛拚命想看出他们是什么人。
  大家眼看灯链上升,不由大惊失色,顿时一片死寂。过了分把钟,才响起低低一阵刺耳的嘎嘎声,当初万岁爷将酒泼在屈丽佩泰脸上,跟七位枢密大臣一起听到的就是这一声。不过,目前这一声从哪里发出的,倒是不言而喻。原来是矮子那犬牙般的牙缝间发出来的,他唾沫四溅,咬牙切齿,满脸怒火,气疯了,狠狠瞪着君臣八人仰起的脸庞。
  “啊,哈!”小丑火冒三丈,终于说道。“啊,哈!小的现在可看出是什么人了!”说着装作更仔细的打量万岁爷,火把凑近万岁爷身上裹着的那层麻,转眼就起了蛇舌般的—片火焰。不消片刻,四下里响起人群一片尖叫,八个猩猩全都烧着了,这群人在下面楞楞望着,吓得战战兢兢,可就是无能为力。
  火势愈来愈旺,一下子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小丑只得顺着灯链往上爬;下面一伙人刹时又不作声。矮子就又趁机说话;
  “这几个套假面具的是什么种人,小的现在可看清了,”他道。“其中一位是皇帝陛下,其余七位是枢密顾问大臣,——万岁爷毫不容情的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姑娘,七位枢密大臣竟然为虎作怅。在下嘛,在下就是小丑跳蛙——这也是在下演的最后一出滑稽戏啦。”
  粘着的亚麻和柏油都很容易着火,因此矮子还没说完短短一篇话,仇就报了。那八个死尸烧成模模糊糊一团焦炭,恶臭熏天,狰狞可怕,吊在灯链上摇来摇去。瘸子将火把扔在死尸上面,不慌不忙爬到殿顶,穿过天窗,就此不见人影。
  据说当时屈丽佩泰正守在大殿顶上,她就是跳蛙报仇雪耻的同谋,而且据说两人终于一起逃回故乡:因为他俩的影踪再也没人见过。
9.txt
毛格街血案
  任凭海妖唱什么歌,任凭阿基里斯混在女孩堆里冒用什么名字,饶是费解的谜,也总能猜破。
                        ——托马斯·布朗爵士
  所谓分析的这种才智,其实是不大可靠的。我们对分析力的评价,只是根据其效果而已。大家知道,具有分析力的人,若是这方面得天独厚,总不禁感到这是其乐无穷的源泉。大力士喜欢炫耀自己的臂力,酷嗜锻炼肌肉之类的运动;有分析力的人就喜欢解开任何疑难的脑力活动。只要能发挥他的才能,即使对琐碎小事,也感到津津有味。他偏爱猜谜解题,琢磨天书;凡是解开一项疑难,都无不显示出他的聪明程度,这在平庸之徒看来似乎不可思议。他用分析方法的精髓取得的成就,的确有些全凭直觉的味道。
  如果精通数学,这种解决疑难的才能或许格外高强,最好是精通那种高等教学,即所谓解析,称为解析似乎是最理想了,其实不然,只是因为它运用逆算法,才称为解析。可是计算本来并不等于分析。比方说,下象棋的,并不在分析上下功夫,只在计算上费心机。因此,一般以为下象棋有益身心的说法是不对的。我目前并没有在写论文,只不过在一篇多少有点离奇的故事前面,先写下一段杂乱无章的意见作为开场白而已;我要趁机声明一下,较高的思考能力用在看不出什么花样的跳棋上,比用在苦心推敲的象棋上,更显得见效,更显得有用。象棋这门玩艺,各子都有各子的希奇古怪走法,都有变化无常的妙用。象棋不过复杂罢了,却往做被人错当做深奥。下象棋务须聚精会神,如果稍有松懈,疏忽一步,势必损兵折将,败下阵来。象棋的走法,不仅五花八门,而且错综复杂,这种疏忽的可能性也就增多;十回倒有九回,赢家总是精神集中的棋手,不是比较聪明的棋手。相反的,跳棋这门游戏,走法死板,绝少变化,疏漏的可能性少得多,因此相形之下,他用不着全神贯注,双方棋手相遇,只要聪明一点的就包管不会输。说得比较具体一点,不妨假定有一局跳棋.大家只剩下四个王棋,当然没什么疏忽之虞了。这样,如果双方旗鼓相当的话,分明只有善于动脑筋,棋法步步推敲,才能取胜。有分析力的人碰到毫无对策的情况,总是专心研究对方的思想,设身处地的去揣摩一番,这样常常能一眼看出唯一的招数,有时这招数实在简单得可笑;但诱使对方铸成错误、忙中失算,就凭这一招。
  惠斯特牌戏素来以能养成所谓计算能力闻名。大家知道,凡是智力出众的人,显然沉湎此道,感到其乐无穷,而不愿下象棋,认为无聊。不用说,绝对找不出第二种同样性质的玩艺需要这样大大发挥分析能力的。世上象棋下得出色的人,至多只是在象棋方面有专长罢了;可是精通惠斯特,就能在一切比较重大的勾心斗角的场合取胜。我说精通,就是说熟谙这门玩艺,包括通晓一切取得合法优势的窍门。这种窍门不单是五花八门,也是多种多样,而且往往就在心灵深处,一般人根本无从了解。留神观察的,记忆力必定强;因之专心一意下象棋的人,玩起惠斯特准会非常出色;而且霍伊尔牌戏谱中的规则(根据纯粹的牌戏技巧制定的)通俗易懂。通常人们认为精于此道的,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过目不忘,二是根据“本本”行事。不过碰到规则范围里没有的情况,倒恰恰看得出具有分析力的人的牌技。他悄悄作了不少观察和推论。说不定他的牌友也在这么做;双方对敌情了解的深浅之分,与其说决定于推论的正误,还不如说决定于观察能力的高低。必需掌握如何观察这门学问。玩牌的人决不是只顾自己打牌,也不是因为只求赢牌,就不分神推断局外的事。他打量搭档的脸色,仔细跟对手的脸色—一比较。他估计每个人执牌的顺序,还根据分到王牌和大牌的人种种不同的眼色,算计一张张王牌和一张张大牌。一面打牌,一面鉴貌辨色,看人家是自信呢还是惊讶,是得意呢还是懊恼。从种种不同的表情中,收集思考的资料,根据对方把赢得的一墩牌收起来的神态,揣测赢了这一墩牌的人能不能再赢一墩同花牌。根据对方摊牌的神情,认出人家是声东击西,掩人耳目。凡是对方随便提到一个字,脱口说出一句话,偶然掉下一张牌,不巧翻开一张牌,赶紧掩饰时那副焦急不安或漫不经心的神情;计算赢了几墩牌,这几墩牌的布局,人家是窘迫呢还是犹豫,是焦急呢还是惶恐——凡此种种,都逃不过他那类似直觉的观察,向他提供了情况真相的蛛丝马迹。打了两三圈牌,他就充分掌握各家手里有些什么牌了,从此以后,就胸有成竹,每副牌都打得准,仿佛同局各家手里的牌都排在桌面上似的。
  分析能力决不能跟单纯的足智多谋混为一谈;因为善于分析的人势必足智多媒,可是足智多媒的人往往格外不善分析。足智多谋通常从推定能力或归纳能力中表现出来,骨相学家把推定能力和归纳能力归诸于一种独立的器官,认为这是原始的能力,据我看来这是根本错误的;智力完全与白痴无异的人身上往往看得出这种原始能力,因此引起了心理学作者的普遍注意。足智多谋和分析能力之间的差别,固然比幻想和想象的差别还要大,不过两者的性质,显然非常相似。实际上不难看出,聪明人往往善于幻想,而真正富于想象的人必定爱好分析。
  下面一段故事,读者看了多少可以当作上文一番议论的注解。
  一八XX年,春夏期间,我寓居巴黎;在当地结识了一位名叫西·奥古斯特·杜宾的法国少爷。这位公子哥儿出身富贵——确实是名门子弟,不料命途多外,就此沦为贫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发奋图强,也无意重整家业。多亏债主留情,他才照旧承袭祖上一点薄产。靠此出息,他精打细算,好容易方维持温饱,倒也别无奢求。说真的,看书是他唯一的享受,何况在巴黎,要看书是再方便也没有了。
  我们初次见面是在蒙玛特街一家冷僻的图书馆里。两人凑巧都在找寻同一部珍贵的奇书,交往就此逐渐密切起来。一回生,两回熟。他推心置腹地把一段家史详详细细告诉我,我听得深感兴趣,法国人只要一谈起自己,总是把心里话兜底倒出的。我对他的博览群书也颇感惊讶。尤其是他那海阔天空、生动活跃的想象力,更感人肺腑。当时我正在巴黎寻求日夜探索的东西,不由觉得跟这么个人交往,对我来说,不啻无价之宝;我老老实实地对他吐露了这分心情。最后终于谈妥,我在巴黎盘桓期间,跟他住在一起;我的经济情况多少比他富裕,他同意由我出钱在市郊圣杰曼区租下一幢年久失修的公馆。这座房子地处偏僻,式样古怪,摇摇欲坠,相传是凶宅,荒废已久,我们对这种迷信并不深究,径自把屋子布置得正巧配合两人共有的那种古怪的消沉情绪。
  如果世人晓得我们在这地方的日常生活,准会把我们看作疯子——也许只看作不害人的疯子。我们完全过着隐居生活,不接待任何来客。我对以前的朋友自然都严守秘密,并没把隐居的地点告诉他们;杜宾在巴黎一直默默无闻,也没人认识。我们就这样孤独地过着日子。
  我的朋友为了深夜的魅力而偏爱深夜,这是他的一个怪癖,除此还能称作什么呢?我暗中也不由得染上这个怪癖。象染上他的其他种种怪癖一样;我狂放不羁地耽溺于他那突发的奇想中。夜神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可我们有办法把夜神请进屋内。天刚破晓,我们就把这座古邸的大百叶窗统统关上,点上一对小蜡烛,加上浓烈的香料,只投射出阴森森的幽幽微光。凭借这些微光,我们就沉湎在梦想里——看书,写字,谈心。等到时钟预报真正的黑夜光临,我们才臂挽臂地溜到大街小巷,或者继续日间的话题,或者到处游荡,走得老远老远,逛到深更半夜,在人烟稠密的城里,闪闪灯火和幢幢黑影中,寻求无穷的精神刺激,这种精神刺激只有凭默默观察才能领略得到。
  尽管我早就从杜宾那丰富的想象力里看出他具有特殊的分析能力,可是在这种时候。我对他的分析能力还是不由得另眼相看,心悦诚服。看他模样仿佛也巴不得漏一手玩玩——如果不全是卖弄的话——他毫不含糊地老实承认其中自有乐趣。他轻声嘻嘻笑着,对我吹嘘说,大多数人跟他比起来,都是玻璃心肝,一看就透,他对我的心思真是了如指掌,常常当场拿出这种惊人的根据,证明他说的一点不假。这时刻他的态度冷漠,茫然若失,眼神毫无表情;他的嗓子素来是洪亮的男高音,竟提到了最高音,要不是发音有条不紊,咬字一清二楚,听起来真当他在发火呢。眼看他这么副心情,我不由时常默想着有关双重的心的古老学说,心里不断玩味着兼具丰富想象力和解决能力的杜宾。
  看了这一段,请别当我在详细讲述什么神秘故事,或者写什么传奇小说。我笔底描写的社实的一切事情,只不过是激动心理,也可能是病态心理的结果。可是要说明他在这时期谈话的特征,最好还是举个例子。
  有一夜。我们在皇宫附近一条又脏又长的街上闲逛。两人明明都在想心事,谁都不发一言,少说也有十五分钟。冷不防,杜宾开口说了这么番话:
  “他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那倒不假,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那还用说吗,”我不加思索的答道,我原来正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所以开头根本就没注意杜宾竟会跟我这么出奇地不谋而合,一下就说中我的心思。转眼工夫我定了定神,才不由得大吃一惊。
  “杜宾,”我正色道,“这可把我弄糊涂了。不瞒你说,我真是不胜惊讶,简直信不过自己的耳朵。你怎会晓得我正在想……”说到这儿我住了口,看看他到底是不是当真知道我在想谁。
  “……想桑蒂伊,”他说,“干吗不往下说?你刚才心里不是在想,他个子矮,不配演悲剧吗?”
  这正是我刚才心里想着的一个问题。桑蒂伊原是圣丹尼斯街的一个皮匠,他成了个戏迷,曾经粉墨登场,演过克雷比荣悲剧中的泽克西斯一角,谁知卖力结果,反而博得一阵冷嘲热讽。
  “请你千万别卖关子,”我失声叫道,“说说你有什么神机妙算,才能看透我心眼里在想这件事。”老实说,我拚命掩盖,还是免不了流留出惊讶的神色。
  “看到卖水果的,“你就不由想到这个修鞋的个子太矮,不配演泽克西斯和诸如此类的角色。”我朋友答道。
  “卖水果的!——这话可怪了——我不认识什么卖水果的。”
  “咱们刚才走到这条街上,不是有个人迎面向你闯来吗——大概是十五分钟以前的事吧。”
  我这才想起来,刚才从西小街走到这条大街上,的确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一大篓苹果,冷不防的,差点没把我撞倒;可是我实在弄不懂,这跟桑蒂伊有什么关系。
  杜宾的脸上丝毫没有吹牛的神色。他说:“回头讲给你听,一讲你就会完全明白了,咱们先回顾一下我跟你说话那工夫,一直到碰到那卖水果的为止,你心里想些什么吧。你一连串思想活动中主要几个环节是这样的——桑蒂伊,猎户星座,尼古斯博士,伊壁鸠鲁,石头切割术,街上的石头,那个卖水果的。”
  人们在生活中有时总不免要细细玩味自己的思路,怎会一下子想到这上面来的。细细玩味一下往往回味无穷;头一回尝试的人,眼看开头想起的事和最后想到的事之间竟然南辕北辙,毫不相干,难免感到惊讶。我听到杜宾刚才那番话,而且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话句句是真,心里那分惊讶甭提有多大了。他接着刚才的话往下说:
  “要是没记错的话,咱们刚才走出西小街之前,一直在谈马。这是咱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一拐进这条街,凑巧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个大篓子,匆匆擦过咱们身边,那儿的人行道正在修理,堆了一堆石头,他把你撞到石头上。你踩到一块松落的石头,绊了一脚,脚腕子稍微扭了下,看模样你生了气,绷着个脸,嘴里嘀咕了几句,回头看看那块石头,就不声不响地走了。我对你这种举动并没特别留神;不过近来,我生活里总少不了观察。
  “你眼睛一直盯着地上——两眼冒火地朝人行道上的坑洼和车印看看,所以我知道你还在想着石头。等走到那条叫做拉玛丁的小胡同,你才流露出笑容。我看见你嘴唇掀了掀,就深信你嘀咕的是石头切割术,这个词儿,因为胡同里早就试铺上牢牢叠住的石块,这词儿用在这种铺路法上很别扭。我知道你暗自说着‘石头切割术’这词儿,不会不联想到原子,因此就会想到伊壁鸠鲁的理论,再说不久前咱们才讨论过这问题,我对你提起过,那位有名的希腊人一些含糊的猜测多么奇特,谁知竟神不知鬼不觉地跟后世证实宇宙进化的星云学说不谋而合,我这一想,就觉得你势必会抬眼望望猎户星座的大星云,心里的确也巴不得你这么做。你真的抬眼看了;我这才拿准我对你的思路一步都没摸错。昨天《博物馆报》上发表了一篇恶意讽刺桑蒂伊的长篇宏论,在那篇文章里,作者用了可耻的冷言冷语,挖苦这个皮匠,说他穿上厚底戏靴,就改了姓名,还引了我们常提到的一句拉丁诗句。我说的就是这句——
  第一个字母不发原来的音。
  我曾经告诉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星座,从前写做猎户星宿;我跟你还挖苦过这种解释呢,我知道你不会忘掉。因此,你决不会不从猎户星座联想到桑蒂伊。看到你嘴边掠过的那种微笑,就知道你一定联想到了。你想到那倒霉的皮匠给开了刀。你一直怄着腰走着,可这会儿却看见你挺立了腰板。因此就拿准你想到了桑蒂伊个子矮小。这时我便打断你的思潮,说桑蒂伊那人实在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不久以后,我们正翻着《论坛报》晚刊,看到下面一段新闻,不由给吸引住了。
  “离奇血案——今晨三时左右,圣罗克区居民突遭一阵凄厉尖叫惊醒好梦,看上去这阵声音是毛格街一幢房子的四楼传出来,据称这幢房子由列士巴奈太太和她女儿卡米耶·列士巴奈小姐独家居住。本来大家打算开门进去,谁知竟是白忙一阵,耽误了片刻,只得用铁橇撬开大门,于是八九个邻人便在两名警察陪同下,一齐进内。此时喊声已停;但正当大家奔上头一层楼梯头,又听得两三个人发火争吵的粗野声音从楼上传下来。奔上第二层楼梯头,这声音也哑了,一切寂然无声。大家便分头搜寻,赶紧逐间查看。搜到四楼一间大后房,只见房门反锁,便排门闯入,眼前景象真是惨不忍睹,在场者无不大惊失色,魂飞魄散。
  “房内凌乱不湛,家具全遭捣毁,散弃一地。房内仅有一个床架,床垫早已拖开,扔在当中地板上。有柄血污斑斑的剃刀搁在一张椅子上。壁炉上有两三大把花白的长头发,也溅满鲜血,仿佛是给连根拔起的。地板上找到四枚拿破仑金币,一只黄玉耳环,三把大银匙,三把小号的白铜茶匙,两个钱袋,装了约莫四千枚金法郎,房内一角有只五斗橱,抽屉全都拉了开来,分明给搜劫过了,不过许多东西照旧放在里头。在床垫底下(不是床架下)找到一只小铁箱。铁箱开着,钥匙还插在门上。里面只有几封旧信,还有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
  “房里连列士巴奈太太的影子都不见,只有壁炉里发现特别多的煤灰,大家便将烟囱搜查一下,说来可怕,竟拖出了女儿的尸体,原来给人倒栽葱从这个狭窄的烟囱管里硬塞上去一大截,尸体还没凉呢。仔细一看,只见身上有不少地方擦伤,无疑是硬塞进烟囱时擦破了皮肉。脸部有不少严重的抓伤,喉部有深黑的瘀伤,还有深深的指甲印,看上去是给扼死的。
  “大家将整幢房子上上下下仔细搜遍,并没再发现什么,便走到屋后一个铺砖的小院子里,只见院子里扔着老太太的尸首,喉部完全给割断了,大家刚想扶起尸首,头便掉落。尸身和头部全给割得血肉模糊——尸身尤其惨不忍睹,简直不复人形。
  “本报认为,截至目前,这件令人发指的疑案依然毫无线索可言。”
  第二天的报上又登起了这么一段详情报导:
  “毛格街惨剧——据悉与该项迷离扑朔、骇人听闻的事件有关人士,均经传讯。”(在法国,“事件”这个词儿还没有我们看来的含意那么轻率。)“然而,传讯结果,仍未为本案提供任何线索。兹将全部重要供词摘引如下。
  “宝兰·迪布尔。洗衣妇,供称认识死者母女已有三年,三年内,一直为她们洗衣服。老太太和女儿似乎很和睦,堪称母慈女孝。工钱给的不少。说不出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来源。列太太大概靠算命为生。据说有权蓄。每次取送衣服,总不见屋里有人。肯定她们家不雇佣人。看来整幢房子只有四楼摆着家具。
  “皮埃尔·莫罗,烟商,供称将近四年以来,列太太一贯向他零买烟草和鼻烟。生在这一带地方,一向住在当地。死者和她女儿在发现尸首的那幢房子里住了六年多。房子原来住着一个珠宝商,他将楼上房间分租给形形色色的人。房子原来是列士巴奈太太的产业。因房客如此糟蹋房屋,大为不满,便亲自搬进去住,不肯再出租。老太太稚气十足。六年以来,证人只见过她女儿五六回。母女完全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据说有钱。听街坊说列士巴奈太太是算命的——但他不信。除了老太太和她女儿,就只有脚夫来过一两回,还有个大夫来过八九回,此外从没见过有谁进屋。
  “其他不少人,都是街坊,供词大致相仿。据云并无一人经常出入她们大门。不知列太太和她女儿有无亲友在世。房子正面的百叶窗难得打开。后面的百叶窗一向关着,只有四楼的大后房开着窗。房子倒是幢好房子——年代不算久。
  “伊西陀尔·米塞,警察,供称清晨三点光景,人家请他到那幢房子去,只见门前有二三十个人,正在设法推门进去。最后总算用刺刀撬开了门——不是用铁橇。不花什么力气就把门打开了,因为这是双扇门或折门,上下都没有门栓。喊声一阵阵传了出来。门一撬开,才突然哑寂。好象是什么人,说不定不止一个,不胜痛苦地哀叫——声音又响又长,不是又短又急。证人领头上楼。走到头一层楼梯口,就听得有两个人大声争吵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另一个尖声尖气——种非常奇怪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他的话还听得清几个字。肯定不是女人的声音。听得清说的是‘真该死’和‘活见鬼’。尖声尖气的那个是外国人。不能肯定到底是男是女。听不清在说什么,不过想来是西班牙话。至于证人对室内情况和尸首惨状的供述与昨日本报所载相同。
  “亨利·迪伐尔,邻居,职业是银匠,供称随着头一批人进屋。所供与米塞大致相符。他们一闯进大门,马上再锁上门,不准闲人进来,尽管深更半夜,门外照样一下子就挤满了闲人。证人认为尖声尖气的那个是意大利人。肯定不是法国人。不敢说准是男人的声音。恐怕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懂意大利活。听不清说的字眼,不过听腔调,相信说话的是个意大利人。认识列太太和她女儿。常跟她们母女谈话。肯定尖声尖气的声音根本不是死者的。
  “……奥丹海梅尔,饭店老板。这位证人自愿前来作证。不会说法国话,通过翻译受讯。原籍阿姆斯特丹。路过那屋子时,里面正在喊救。接连喊了好几分钟——大概有十分钟。声音又长又响——阴森可怕,凄厉万分。据称随着大家一起进屋。所供各点与上述证人供词相符,唯有一点不同。肯定失声尖气的那个是男人——是法国人。听不清说的是什么字眼。那声音又响又急——乱七八糟——说话时分明又气又怕。那声音刺耳——说是尖声尖气,还不如说是刺耳妥切。不能称做尖声尖气。粗声粗气的那人一再说着‘真该死’、‘活见鬼’这两句词儿,还说过一句‘天哪’。
  “茹尔·米尼亚尔,银行家,德洛雷纳街米尼亚尔父子银行的老板。是老米尼亚尔。列士巴奈太太有些财产。八年前,某年春天,列太太在他银行里开了个户头。经常存些小笔款子。一直没取,临死前三天,才亲自将四千法郎款子全部提清。这笔钱付的是金币,由一个职员送上她家。
  “阿道夫·勒·本,米尼亚尔父子银行职员,供称那一天,正午光景,他拿了四千法郎的金币,装成两袋,陪同列士巴奈太太,送到她府上。大门一开,列小姐就出来,从他手里接过一袋金币,老太太便把另一袋接过手去。他鞠了个躬,就告辞了。当时不见街上有人。这是条小街——非常冷僻。
  “威廉·伯德,裁缝,供称随着大家一起进屋。是英国人。在巴黎住了两年。随着头一批人跑上楼。听见吵架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得出几个字眼,可现在记不全了。清清楚楚地听见说‘真该死’和‘天啊’。那时刻还听见一阵声音,好象几个人在厮打一一一种搔挖扭打的声音。失声尖气的声音很响——比粗声粗气的响。肯定不是英国人的声音。听来是德国人的声音。大概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懂德国语。
  “上述四名证人又经传讯,供称这伙人搜到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时,只见房门反锁。一切都寂然无声——没听见呻吟,也没听见任何声音。闯进门一看,杳无一人。寝室前后窗子全都关着,而且里边拴得严严密密。前房和后房当中的房门也关着,但没锁上。通向过道的前房房门锁着,钥匙插在里头。四楼,屋子正面,过道尽头,有间小房间,房门半开半掩。里面堆满旧床、箱篓等等杂物。这些东西都经过仔细搬移和搜查。这幢房子没一寸地方不经过细细搜查。所有烟囱也上上下下扫过。这幢房子有四层楼,上面还有顶楼(又称阁楼)。屋顶上有扇天窗,钉得严严密密——看上去多年没开过。从听到吵架声音到闯进房门,这段时间有多久,四个证人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说三分钟,有的说五分钟。房门是花了不少力气才打开的。
  “阿丰索.迦西奥,殡仪馆老板,供称住在毛格街上。原籍西班牙。随着大家一起进屋。并没上楼。生来胆小,唯恐吓出毛病。听到吵架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不清说什么。失声尖气的那个是英国人——肯定没错。不懂英国话,根据说话腔调判断的。
  “阿尔贝托·蒙塔尼,糖果店老板,供称随着头一批人上楼。听见那几种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得出几个字眼。说话的人听来是在劝告。听不清尖声尖气的那个说些什么活。说得又快又乱。认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供述与一般相符。证人是意大利人。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
  “几名证人又经传讯,都一致证明四楼各个房间的烟囱都很窄小,容不下一个人出人。通烟囱用的是圆筒形的扫帚,就是扫烟囱人用的那种。用这种扫帚把房子里所有烟囱管全都上下通过。房子里没有后楼梯,大家上楼时,没人可以趁此溜下楼。列士巴奈小姐的尸体牢牢嵌在烟囱里,四五个人一齐使劲,才拖出来。
  “保罗.迪马,医生,供称拂晓光景,给请去验尸。当时两个尸体停放在发现列小姐尸体那间寝室里,横在床架的布棚子上。小姐的尸首瘀伤累累,擦伤地方甚多。这些现象足以说明死者其实是给硬塞进去的。喉部伤势严重。颌下还有深深几道抓伤印子,还有一连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死者腹部完全变了色,眼珠突出。舌头有一部分咬穿了。心窝上发现一大块瘀伤,分明是膝盖压的。据迪马先生认为,列士巴奈小姐显然被扼死,凶手人数不明。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支离破碎。右腿和右臂的骨头多少有点压碎。左胫骨碎得厉害,左肋骨也全是如此。尸首遍体都是严重瘀伤,完全变了色。不知这些伤痕从何而来。只有碰到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猛力挥舞大木棒或粗铁棍,要不就是抡起一把椅子或任何又大又沉又钝的凶器,才会把人揍成这样。女人使用任何凶器,都不致打出这么重的伤来。证人看见死者时,已经身首异处,而且头颅碎得厉害。喉部分明为锋利凶器所割断——可能是剃刀。
  “亚历山大·艾蒂安,外科医生,和迪马医生一齐给请去验尸。所述与迪马先生供词及意见相符。
  “虽然还传讯了其他几个证人,但并未再获得重要线索。这件血案,就其种种细节而论,实在扑朔迷离,错综复杂,如果真是件凶杀案,这在巴黎还是空前未有的奇案呢。警察当局根本茫无头绪——这种案子实在千载难逢。本案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该报晚刊刊载消息道:圣罗克区依然人心惶惶,大为骚动——那幢房子又经仔细搜查,证人也都重新受到传讯,但毫无结果。补白中却提到阿道夫·勒·本已遭逮捕关押的消息——虽然除了该报已经评载过的事实之外,并无丝毫证据足以定罪。
  杜宾对这案子的进展特别感到兴趣,尽管他什么话都没说,至少看来如此。勒·本入狱消息发表以后,他才问我对这件案子有什么看法。
  我只能附和巴黎人的看法,认为这是件无头案。看不出有什么法子可以找到凶手。
  “咱们可千万不能光凭一项传讯结果来看待什么破案法子。”杜宾道。“巴黎警察一向以聪明称道于世,其实不过狡猾罢了。他们办起案来,只有目前采用的这种方法。尽管夸口有一大套办法,可是经常用得驴唇不对马嘴,不由叫人想起茹尔丹先生要拿睡衣,以便更舒服地欣赏音乐。他们办案的成绩虽然经常有惊人之笔,可这多半是单靠卖力巴结。碰到这些长处起不了作用,计划就落了空。比方说,维多克(法国名侦探)善于推测,做起事来总是百折不挠。不过,思想没有受过熏陶,侦查时往往过于专心,反而一错再错。他看东西隔得太近,反而歪曲事物真相。说不定,有一两点地看得特别清楚,可是这样,势必看不清问题的全面。有种事就此显得非常奥妙。事实真相不会永远在井底。其实,我倒认为,真正比较重要的知识必定肤浅。事实真相并不在我们钻的牛角尖里,而是在抬眼就望得见的地方。这种错误的方式和根源,可以用观察天体来说明。你晃眼看下星星——只消斜眼瞟一瞟,将视网膜的外部对准星星,就可以把星星看得一清二楚,也可以对星光有个最正确的估计,视网膜的外部对微弱光亮的感光力比内部强,因此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星光反而随之微弱。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绝大部分星光实际上就照在眼睛上,可是斜眼一瞟的话,反而能看得更正确。过于认为奥妙,思想反而模糊不清;如果紧紧盯着苍穹,过于持久,过于集中,过于直接,那么连金星也会黯然无光。
  “说到这两条人命案,先深入调查一下,才可以拿出个主意。去私访一番,倒也开心,”(我听了心想这字眼倒用得怪,但嘴里没说什么)“此外,勒·本曾经替我效过劳,我可没忘情。咱们去亲眼看看现场。我认识警察厅长葛某某,他不会不放咱们进去。”
  我们获得了许可,就马上到毛格街去。这条街在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脏得不象样子。我们的寓所离这个区有老长一段路呢,所以赶到那儿,已经快近黄昏了。那幢房子倒一下子就找到了;因为还有不少人站在街对面,毫无目的,不胜好奇地怔怔抬头望着紧闭的百叶窗。这是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大门一边有个可以了望的门房间,窗上有块活络玻璃,标明“门房”二字。还没进门,我们就先走到街尽头,拐进一条胡同,再拐个弯,走到那幢房子的后面——这其间,杜宾专心一意的把那房子和左右前后的街一面都细细查勘一番,我倒看不出有什么名堂。
  我们折回原路,回到房子前面,按了门铃,出示证件,看守人员就放我们过去了。我们走上搂——走进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死者母女俩的尸首还停放在那儿。房里那份乱,照旧听其自然,丝毫未动。我看到的和《论坛报》记载的并没什么出入。杜宾把一切东西都仔细查过——连被害人的尸体都没放过。接着就走到别的房间里,后来又到院子里;有个警察从头到尾陪着我们。查到天黑,才离开现场。回家途中,我这位朋友顺便到一家日报馆里去了一会儿。
  上文说到过,我这位朋友的怪念头真是无奇不有,而且我对这些任念头一向听之任之——因为在英文里找不出恰当的同义词。当时他对我可绝口不提这件人命案子,他生性如此。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他才突然问我,在惨案现场有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情况。
  他口气里着重“特别”这个字眼,不知怎的,竟教我暗吃一惊。
  “没,,没什么特别的,”我说道,“至少,跟报上看到的记载没什么两样。”
  “报上恐怕并没涉及本案那种惨绝人寰的恐怖性。”他答道。“不过,别去管那张报纸的无稽之谈吧。我看,这件疑案大家认为破不了,其理由倒应该看成容易破案——我说的是本案的特点中那种超越常轨的性质。由于表面上找不到动机——不是杀人的动机——而是杀人手段这么毒辣的动机,警察局竟弄得一筹莫展。楼上只有被害的列士巴奈小姐,并没旁人,再说没有一条出路逃得过上楼那伙人的眼睛,这而件事眼明明听到了争吵声音,表面上看来完全矛盾,这点警察局也弄得莫名其妙。房里乱七八糟,死尸倒塞进烟囱里;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惨不忍睹;官府办案的碰到这些情形,加上刚才提到过的原因,以及种种不必多提的情形,他们吹嘘的聪明自然施展不出,无能为力。他们犯了个大错误,可这倒也寻常,他们把难得看见的事错当做奥妙透项的事了。不过,如果要探求事实真相,只须打破常规,就可以摸索出一条道理来。象咱们目前进行的查访工作,与其问‘出了什么事’,还不如问‘出了什么从没出过的事’。老实说,这件疑案,我一下子就能解决,或者说,已经解决了,我看作容易,警察看作破不了,这恰恰成为正比。”
  我暗吃一惊,默不作声地盯着他。
  “我正在等着,”他望着房门,接下去说,“我正在等着一个人,这人也许不是这两件惨案的凶犯,可是跟这次行凶一定有几分关系。这些罪行中惨无人道的一节恐怕跟他丝毫无关。但愿这个猜测不错,因为全部破案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了。我在这间房里,无时无刻不在盼望那人光临。不错,他或许不会来;可是多半会来。要是来了,就少不得把他留下。这是手枪;咱们两个都知道到时候怎么样使枪。”
  我拿了手枪,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信不了自己的耳朵,杜宾却径自说下去,八成象在自言自语。我早就交代过了,碰到这种时候,他总是心不在焉。他那番话是对我说的;声音虽然不高,那副腔调却是一般用来跟老远的人说话的。眼睛光是茫然望着墙上。
  “大伙在楼梯上听到的吵架声音,不是那两个女人的,这点完全由证人证实了,”他说道。“咱们可以放心,不必怀疑老太太是不是先害死女儿,事后再自杀。我说到这件事,主要是为了说明凶杀的方法;因为列士巴来太太的力气不会那么大,要把她女儿的尸体塞在事后发现尸体的烟囱里,可绝对办不到;再说她自已遍体鳞伤,人家决不会认为她是自杀。因此,凶杀这件事是第三者干的;第三者的声音呢,也就是大家所听见的吵架声。我现在来谈谈证人的供词吧,不谈有关这些声音的全部供词,单谈那种供词中的特殊点。你看到有什么特殊的吗?”
  我就说,证人一致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或者,照其中一人说是刺耳的声音,那就各有各的说法。
  “那是证据,”杜宾道,“可不是证据的特殊点。你没看出什么特殊的地方。但这里头有一点得注意。正如你所说,证人都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在这问题上意见都一致。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特殊点就来了,特殊点倒不在于意见不一致,而在于这些证人,无论是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一形容到那个声音,人人都说是外国人的声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们本国人的声音。没一个把这声音比做他通晓的任何国家的语言——恰恰相反,法国人认为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要是他懂西班牙话,就听得懂几个字眼。’荷兰人硬说是法国人的声音,可是在他的供词里却说:‘不懂法国话,证人是通过翻译受讯的。’英国人认为这是德国人的声音,但‘并不懂得德国活’。西班牙人‘肯定’这是英国人的声音,可是他完全‘根据说话腔调判断的’,‘因为他一点英国话都不懂。’意大利人却以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但‘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此外,还有一个法国人跟头一个法国人说法又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可是,并不通晓那种语言,就象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根据说话腔调’。瞧,当时那声音真是多么希奇啊,看这种供词,能够证实那是哪种声音呢!——这种声调,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都没听惯!你会说那大概是亚洲人的声音——是非洲人的声音吧。在巴黎,亚洲人可没几个,非洲人也数得清;不过,先不去否定这种推论,现在只提出三点,请你注意。一个证人说这声音‘与其说是尖声尖气,不如说是刺耳’。还有两个证人说是‘又快又乱’。没一个证人提到他听得出什么字——象什么字眼的声音。
  “我不知道。”杜宾接着说,“你听了我这番话,心里有什么谱;可是不瞒你说,就凭供词上谈到粗声粗气和尖声尖气的这一部分,便可以作出合理的推论,这种推论完全足以令人产生疑问。根据这个疑问顺藤摸瓜,就可以进一步调查这件疑案。我刚才说‘合理的推论’,可我的意思并没全部表达出来。我原想说这种推论是唯一合适的推论,这种推论的唯一结果必然产生疑问。不过是什么疑问暂时还不说。只要你记住,我心里这个疑团完全有根有据,足以使我在搜查那间寝室时,对搜查方式和大致目标心里有个谱。
  “现在咱们就算到那间寝室去了吧。先找什么呢?凶手逃走的方法。咱们俩谁都不信不可思议的怪事,这是不消说的。列士巴奈太太母女俩不会给妖怪杀害。行凶的是个有血有肉的,逃走时也不能化为一缕轻烟。那么怎么逃的呢?幸亏这问题只有一种推论的方式,靠了这方式一定能得到个明确的判断。咱们把凶手可能采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大伙上楼的当儿,凶手明明就在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房里,至少可以说是在隔壁房里。因此只要在这两间房里找出口就行了。警察已经把四处地板、天花板和砖墙全都查看得一清二楚。没什么秘密出口逃得过他们的法眼。可是,我信不过他们的眼力,亲自查了一下。查过了,果然没有秘密出口。通过道的两扇房门全都锁得严严密密,钥匙也都插在里面。回头去看看烟囱吧。这些烟囱虽然都跟普通烟囱一样宽,离开炉边有八九尺高,可是从头到尾连只大猫的身子都容不下。以上说的两个地方,既然都绝对不可能作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从窗子着手了。打前房窗口逃走,那可逃不过街上一伙人的眼睛。因此,凶手一定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好了,既然得出了这么明显的结论,那么,作为推论的人,就不能因为看来不通而予以否定。咱们只有去证明这些看来‘不通’的理由实际上是通的。
  “寝室里有两扇窗子。一扇窗子没给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见。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给笨重的床架一头紧紧抵住,遮得看不见。没遮住的那扇窗子里面是紧紧拴住的。就是使尽浑身力气也休想拉得动。左面窗框上钻了个大钉眼,钉眼里钉着一枚挺结实的钉子,快钉到了头。再看着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样一枚钉子,同样钉着;哪怕用尽九牛二虎之力,也休想拉得起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全相信出路不在这两个窗口上。因此,他们认为拔掉钉子,打开窗子是多此一举。
  “我进行的调查比较严格,这样做,理由就是刚才所说的——因为,我知道,凡是看来不通的事物,证明的结果实际上未必如此。
  “我就这样着手琢磨了——从结果推溯原因。凶手准是从这两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这样,凶手出去了可没法再从里边挂上窗框,要知道大家看见的窗框就是拴着的——这事非常明显,警察才不在这方面追根究底。可是窗框是拴紧的。那么,一定能够自动拴上。这个结论绝对错不了,我走到那个没堵上的窗口,花了番手脚才拔去钉子,打算把窗框推上。不出我所料,果然是怎么推都推不上。我这才知道,准是暗装一道弹簧;我的想法证实了。就此相信不管这钉子的情况看来依然多么玄妙,我的前提至少是对的。仔细找了一下,马上就找出这个机关来了。我一按,心里对这个发现挺满意,就忍住了,没去推上窗框。
  “当下重新放好钉子,留神打量一通。一个人跳出这个窗子,窗子会重新关上,弹簧也会碰上;可是钉子不会重新钉好。这个结论很清楚,我的侦查范围就此缩小了。凶手一定从另一个窗子逃走。两个窗子的弹簧大概是相同的,假定这样的话,钉子上一定有个不同的地方,至少钉法上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头,仔细朝床头后面另一个窗子端详一番。伸手到床头后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弹簧,一按,果真不出所料,就跟那扇窗子一模一样。于是看看钉子。正跟另一枚钉子一样结实,而且分明是一样钉法,也快钉到了头。
  “你会说我给难住了;真这样想的话,一定是弄错了归纳法的道理。套句运动界的行活,我可是‘百发百中’。线索始终没断过。任何一个环节都没脱掉。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底了;那个底就是钉子。我刚说,外表上看来,这钉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钉子丝毫不差;尽管看起来这是真凭实据,可是眼看线索马上就要解开,比起来,这凭据根本毫无价值了。我说;‘这钉子一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头就箝出了钉头,外加二三分长的钉身。钉身的其他部分还在钉眼里,就是在那儿断掉的。断口是老的,因为边上全生了锈,分明是锤子捶断的,一捶就将钉头多少捶进下边窗框的顶上。当下我就把针头重新放在刚才取出的缺口里,果然活象一枚钉子——一点缝都看不出。按了下弹簧,我轻轻把窗框推上见时;钉头还牢牢嵌在窗框的钉眼里,一齐推上去了。我关上窗,钉子又成了整整一枚了。
  “说到这儿,闷葫芦总算打破了。凶手是打床头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凶手一逃,窗就自动关上了,或者是凶手故意关上的也说不定,窗也就给弹簧挂上了;警察把弹簧的那股力错当做钉子的力——就此认为不必再追究了。
  “第二个问题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这一点,我跟你绕着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开那扇窗子五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针。谁也没法从这根避雷针上够着窗口,别说是跳进窗里了。可是我看到四楼的百叶窗是别的一种,巴黎的木匠师傅称做‘铁格窗’——这种款式目前很少来用,在里昂和波尔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还时常看得见。样子象普通的门,是单扇,不是双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铸成镂空铁栏,这就可以给人当作绝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叶窗足足有三尺半宽。咱们当时从房子后面望上去,看到两扇百叶窗全都半开半闭——就是说,百叶窗跟墙面恰正成个直角。警察大概也象我一样,查过那幢楼房的后面;要是检查过的话,不会不看这两扇铁格窗的宽度,但他们没看出窗子有这么宽,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没当做一回事。其实,他们既然深信这地方不能当做逃的出路,自然在这儿检查得马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头窗口那扇百叶窗如果完全推开到挨着墙,离开进窗外还不到两尺呢。还有一点也很清楚,只有身手异常矫捷,胆大包天,浑身使劲,才可能从避雷针爬进窗里。现在假定这扇百叶窗完全敞开,只有二尺半的距离;强盗大可以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然后松开避雷针,两脚牢牢顶住墙,大胆从上面纵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叶窗顺势一推关上了。如果假定当时开着窗,连他的人都可以趁势跳进屋里。
  “希望你特别记住一点,刚才说过,要干那么危险,那么困难的绝技,必须身手异常矫捷,才能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让你知道,跳窗这件事可能办得到;——不过,其次,也是主要一点,请你记住,必须具有特别灵活的身手,简在是不可思议的身手,才跳得成。
  “不消说,你会用上一句法律辙儿说‘把事实证明一下’,我与其强调充分估计凶手跳窗必须具备的矫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这在法律上也许用得上,在推论上却行不通。我最终目的只是搞清事实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种特别尖锐或者刺耳的喊声,乱七八糟的声音,那声音是哪国口音,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而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
  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一下子似懂非模的,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似乎快要领会了,却又无法理会,恰如有时候,人们心里快要回想起来,想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我朋友接着又大发宏论。
  “不说你也明白,”他说道,“我已经把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进来的方式了。我的用意无非提醒你,出去进来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现在回过头来讲讲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现象吧。五斗橱的抽屉,据说给人搜劫过,可里头还有不少衣物。因此这种结论实在荒唐。这不过是个猜测——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且。怎么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不是完整无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没看见有什么人来往——难得出门——用不着好多会替换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贼偷走什么的话,干吗不偷最好的——干吗不全偷走?一句话,干吗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没拿走。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说的那笔钱。几乎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两个袋子里。警察单凭一部分供词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对谋杀的动机,产生错误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别存这种看法。送去一笔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谋杀,象这种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跷何止十倍于此,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一般说来,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绊脚石,凭他们的那种学问,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论——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取得极为辉煌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这种理论。在目前这件事上,要是金币丢了,那么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仅仅是巧合了。那一来,倒证实了关于动机的看法了。不过,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要假定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势必认为凶手是三心两意的白痴,竟然现成金币不拿,而且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
  “现在可别忘了我提请你注意的几点——特别的声音,异常矫健的身手,以及那样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竟然毫无动机——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凶杀的惨状吧。房里这个女人给人用手扼死,然后给人倒栽葱塞进烟囱里。普通凶手可不用这种杀人方式。尤其不用这种方法藏尸灭迹。照尸首给塞进烟囱的情况看来,你就会承认那里头有点离奇古怪——一般看来,人们决不会做出这种事,哪怕凶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还想想看,把尸体硬塞进这么狭的洞里,几个人一齐使尽力气都拖不下来,那股子劲该有多猛啊!
  “好了,回过头再看看凶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迹吧。壁炉上有几大把花白的头发。这是连根拔起来的。你总也知道,哪怕从头上一把拔下二三十根头发,都得使出好大的力气。你我都看到那几把发丝,发根上还连皮带肉呢,真叫人看得心里发毛——由此可见那份力气大得要命,说不定一气儿拔得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单喉管给割开,而且脑袋完全跟身体分了家——凶器不过是把剃刀罢了。我希望你对这些兽性般残酷的罪行也注意一下。至于列土巴奈太太身上的瘀伤,我暂且不说什么。迪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全声明这些伤痕是钝器所伤;这两位先生在这方面说得很对。钝器明明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人就是从床头那扇窗里给扔下来的。这个看法现在看来尽管简单,警察却忽略了,忽略的原因正是他们忽略百叶窗的宽度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的关系,他们的脑子就给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可能开过。
  “如果现在,除了以上说的这些情况之外,你再好好回顾一下室内凌乱异常的情况,就有利于咱们综合这几点。惊人的矫捷身手,超人的力气,残酷的兽性,毫无动机的惨杀,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在不少国籍的人耳朵里,听来都象外国口音的声音,而且没有清楚明了的音节。请问你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听了我这番话,你心里有了什么话?”
  听到杜宾问我这话,我顿时浑身发毛,说道:“这是疯子干的勾当,是附近疗养院里逃出来的武疯干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也有些道理,但疯子即使神经病大大发作,声音跟楼梯上听到的那种怪声也根本不一样。疯子总有个国籍吧,尽管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可是发音总首尾一贯吧。再说,疯子的毛发也不是象我现在手里捏着的这种。这一小撮毛,我是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你倒说说这是什么?”
  “杜宾!”我吓得浑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了,说道。“这毛真是非常少见——这不是人的毛发啊。”
  “我也没说是啊,”他道,“不过,在没肯定这点之前,我要你看看描在这张纸上的一小幅草图。这张画画的就是一部分供词所说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另外,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词里,却说是‘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
  “你就会看出,”我朋友接着说道,一边把那张纸摊在我们面前的桌上,“这张草图说明扼得多么有力,多牢。一点都看不出松过手。个个指头都保持原来狠狠嵌在肉里的样子,可能是扼到死者断气才放手的。你倒试试看,把手指头同时放在这几个指印上。”
  我试了一下,可是不成。
  “这样试验可能不够好,”他说道。“纸头摊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圆筒形。这儿有根木柴,跟死者的脖子差不多粗细。把这张草图包在上面,再试试看。”
  我照做了;可是这回显然比上回更加费劲。
  我道:“这不是人手的指印。”
  杜宾答道。“那就看看居维易(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的这节文章吧。”
  这是一段有关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描写。这种哺乳类动物。尽人皆知体格魁伟,力大无穷,灵活非凡,生性残酷,爱好模仿。我看了顿时明白这件恐怖透顶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了。
  我看完那段文章,就说;“这上面关于猩猩瓜子的描写,恰恰和这张草图上的一模一样。我看除了这儿提到的猩猩之外,没其他动物的指印跟你描下那种一样。这撮茶色毛发也跟居维易说的那种野兽的毛发一样无异。不过我对这件恐怖疑案的细节还是不能了解,再说人家都听见有两个人吵架的声音,其中一个确实是法国人的声音。”
  “说得对;你总记得,那些证人几乎异口同声说这人说过一句话,说的是‘天哪’。证人之一,糖果铺老板蒙塔尼说得好,他说这句话在当时的情形下,听来表示规劝和忠告。因此,我就将打破闷葫芦的希望寄托在这两个字上了。一个法国人知道这件血案。可能他跟这件血腥罪行丝毫没有关系,当然十之八九是这样。猩猩也许从他那儿逃走了。他也许追到寝室里来过;可是在当时那种混乱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法重新抓住猩猩。猩猩至今还没给抓住。我不再猜测下去了——我可没权利称做别的——因为这些猜测所依据的一点看法简直根据不足,连我自己心里都分不出是对是错,再说我也不敢妄想解释得别人听懂。那么咱们就把这称做猜测,就当猜测一样谈谈吧。如果这个法国人确实象我所假定的,跟这件惨案无关,那么昨天咱们回家时,半路上我到《世界报》报馆登的这段广告,就会把他招到咱们寓所里来,这份报纸是专为航运界办的,最受水手欢迎了。”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看到了下面一段广告:
  “招领——某日清晨(按即发生凶杀案当天早晨)在布伦林中,寻得婆罗洲种茶色巨型猩猩一头。据悉该猩猩系马耳他商船上一名水手所有,失主一经说明失物情况,核对无误,并偿付少许俘获资及留养费,当可领回。失主请驾临市郊圣杰曼区某某路某某号三楼洽取为荷。”
  “你怎么知道这人是个水手,”我问道,“还知道他是马耳他商船上的人?”
  “这我不知道,”杜宾道。“不敢肯定。可是,这儿有一小根缎带,看缎带的样子,油腻腻的那副脏相,可见这是水手系头发用的,水手不是喜欢梳长辫子吗。再说,这缎带上打的结除了水手,没什么人会打,而且只有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会打。我是从避雷针柱脚下捡来的。这不见得是死者的东西。我从这根缎带得出结论,认为这法国人是条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要是说到头来,推论得不对,那么我在报上登这么段广告,也没坏处。如果错了,他也只会当我看了某些表面现象搞错了,决不耐烦来盘问我。可要是对了,我就达到目的啦。这法国人虽然跟这件人命案子无关,却知道这件案子,他见了广告,势必再三犹疑,不敢就来认领猩猩。他心里会这样想:——‘我可没罪;我人穷;猩猩可值一大笔钱——对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这确是件宝贝——何必庸人自扰,因担心出事而把猩猩白白送掉呢?猩猩就在眼前,一伸手就可抓到。这是在布伦林里找到的——离开惨案现场老远老远呢。怎会给人疑心这勾当是头凶兽干出来的呢?警察都束手无策——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就算他们追到了这头畜生,也无法证明我知道这件人命案子,也不会因为我知情,加我罪名啊。尤其是人家已经知道了我,登广告的指出我是这头野兽的原主。真不知他到底摸了我几分底。要是白白放弃值这么一大笔钱的宝贝,人家又知道是我的,岂不叫人对这头畜生起疑。要我引人注意,那可不行,要我引人注意那头畜生,也不行。我要去应这广告,领回猩猩,好生看管,等到事过境迁再说。”
  这工夫,我们忽然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准备好手枪,”杜宾道,“不过没我的暗号,可别开枪,也别露馅儿。”
  屋子大门原本开着,来人没按铃就走了进来,走上几级楼梯。谁知,这时竟踌躇不决了。不久听得他下了楼。杜宾赶紧奔到房门口,倒听得他上楼来了。他没再往回走,下定决心一步步走上来敲敲我们房门。
  “请进来,”杜宾说,声调又高兴又热情。
  进来一个汉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水手——长得魁梧结实,孔武有力,一脸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给人印象不坏。他脸上给太阳晒得黎黑,倒有一大半给络腮胡子和八字胡须遮掉。手里拿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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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甲虫
  瞧!瞧!这家伙在穷跳!
  他给毒蜘蛛咬了.
  ——
  多年以前,我跟一位名叫威廉.勒格朗的先生结成知己.他出身雨格诺教徒世家,原本家道富裕,不料后来连遭横祸,只落得一贫如洗.为了免得人穷受欺,就远离祖辈世局的新奥尔良城,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苏里文岛上安了身.这座岛与众不同,几乎全由海沙堆成,长约三英里,宽里没超过两三百步.有条小得看不大清的海湾,横贯小岛和大陆之间,缓缓穿过一大片芦苇丛生的烂泥塘,水鸡就爱在那一带做窝.不难想象,岛上草木寥寥无几,就是有,也都长得矮小.参天高树根本就看不到.西端有座毛特烈堡,还有几间简陋木屋,每逢盛夏,便有人远避查尔斯顿城里的尘嚣和炎热,租了木屋住下.靠近两端,倒可以看到一簇簇棕榈,但除了这一角,和海边一溜坚硬的雪白沙滩,全岛密密麻麻的长满芬芳的桃金娘.英国园艺家异常珍视这种灌木,在当地往往长得高达十五英尺到二十英尺,连成树丛,密得简直插不下脚,散发出馥郁香味,到处弥漫.在这片树丛深处,靠近小岛东端,比较偏僻的那一头,勒格朗盖了小小一间窝棚.当初我跟他萍水相逢,他就住在那里了.这个隐士身上有不少特点引人注意,令人敬佩,所以我们不久便成了朋友.我看出他富有教养,聪明过人,就是感染了愤世嫉俗的情绪,心里忽而热情洋溢,忽而郁郁寡欢,这种怪脾气动辄发作.他手边书籍倒有不少,就是难得翻阅.主要消遣只是钓鱼打猎,否则便顺着沙滩,穿过桃金娘丛,一路溜达,或者拾取贝壳,或者采集昆虫标本——他收藏的昆虫标本,连史磺麦台姆之流也不免眼红.每回出去走走,总随身带着一个名叫丘比特的老黑人.勒格朗家道败落前,丘比特就解放了,可他自以为理该寸步不离的侍侯"威儿小爷",任凭威胁利诱,都打发他不走.想来是勒格朗的亲戚,认为这流浪汉有些精神失常,才想出办法让丘比特渐渐养成这种梗脾气,好监督他,保护他.在苏里文岛所在的纬度上,冬天难得冷到彻骨,秋季时节根本不必生火.可话又说回来,一八XX年十月中旬光景,有一日居然冷得出奇.太阳快下山,我一脚高一脚低的穿过常青灌木丛,朝我朋友那间窝棚走去.当时我住在查尔斯顿,离开苏里文岛有九英里路,来往交通工具又远不如日前这么方便,因此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探望他了.我一到窝棚前,照例敲敲大门,竟不见有人应门,我知道钥匙藏在哪里,一找就找到了,打开门,直闯进去.只见壁炉里烈火熊熊.这可稀罕,倒也正中我下怀.我脱掉大衣,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靠近哔哔剥剥烧着的柴火,就此耐性等待两位主人回来.天黑不久,他们回来了,亲热透顶的款待我.丘比特笑得嘴也合不拢,满屋乱转,杀水鸡做晚饭.勒格朗正好犯着热情洋溢的一种毛病——要不称做病,那叫什么好呢?他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新品种双壳贝,此外,追踪结果,仗着丘比特帮忙,还抓到一只金龟子,照他看,完全是新发现,不过他希望明天听听我怎么看法.“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问,一边在火上烤着双手,心里可巴不得那一类金龟子统统给我见鬼去.“早知道你来就好了!"勒格朗说,"可有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怎么料得到你偏偏今晚来看我呢?刚才回家来,路上碰到毛特烈堡的葛XX中尉,一时糊涂,竟把虫子借给他了,因此得到明天早晨,你才看得到.在这儿过夜吧,等明天太阳一出,我就打发丘去取回来.真是美妙极了!”
  “什么?——日出吗?”
  “胡扯!不是!——是虫子.浑身金光闪亮——约莫有大核桃那么大——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黑点,漆黑的,另一端还有一个,稍微长点.触须是……”
  “他身上可没锡,威儿小爷,我还是这句话,"这时丘比特打岔道,"那是只金甲虫,纯金的,从头带尾,里里外外多是金子,这有翅膀不是——我一辈子里还没碰到过这么重的虫子呢。”
  “得,就算是吧,丘,"勒格朗答道,照我看,他其实不必说得那么认真,"难道你这就可以听凭水鸡烧糊?那身颜色……"这时他回头对我说话了——"说实在的,你看了真会同意丘比特那套想法.甲壳上一层锃亮金光,你长了眼睛也没见过——到明天,你自己看吧.暂且我倒可以把大概样子告诉你。”说着就在一张小桌边坐下,桌上放着笔墨,就是没纸.他在抽屉里找了找,可一张也没找到.“算了,"临了他说,"这就行。”说着从坎肩袋里掏出一小片东西,我还当是龌里龌龊的书写纸呢.他就拿笔在上面画起草图来.他画他的,我还觉得冷,照旧坐在炉火边.他画完,也没欠身,便把画递给我.我刚接到手,突然传来一阵汪汪吠叫,紧接着又响起嚓嚓抓门声.丘比特打开门,只见勒格朗那条纽芬兰大狗冲了进来,扑到我肩头,跟我百般亲热,因为以往我来做客,对它总是非常关怀.转眼间它不再欢蹦乱跳,我就朝纸上看看,说实话,我朋友究竟画的是什么,真叫人摸不着头脑.“呃!"我默默地打量了一会道,"我不得不实说,这是只希奇的金龟子,真新鲜,这种东西压根就没见过——要末算是头颅骨,或者说骷髅头,在我眼里,再也没有比这更象骷髅头的了。”
  “骷髅头!"勒格朗照说了一遍。”嗯——对——不用说,画在纸上,准有几分相仿,顶上两个黑点好比眼睛,呃?底下那个长点就象嘴——再说整个样子又是鹅蛋形的。”
  “也许是吧,"我说,"可话又说回来,勒格朗,你恐怕画不来画.我得亲眼看见了才能知道这甲虫是什么模样。”
  “随你说吧,"他道,心里有点火了,"我画画还算过得去——至少应该这样——拜过不少名师,也自信不算个笨蛋。”
  “那么,老兄,你在开玩笑罗,"我说,"这实在称得上头颅骨——照一般人对这种生理学标本的看法,我倒不妨说,这是个顶呱呱的头颅骨——你那只金龟子要是象头颅骨的话,管保是人间少见的怪虫.嘿,凭这点意思,倒可以兴出种恐怖透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取个名,叫做人头金龟子,或者诸如此类的名称——博物学上有不少类似的名称呢.话再说回来,你谈到的触须在哪儿呀?”
  “触须!"勒格朗说,看他模样,一听这话,顿时莫名其妙的面红耳赤了,"我敢说你一定看见.画得就跟原来一样分明呢,我看画得够清楚了。”
  “得,得,得,"我说,"也许你是画得够清楚了——可我还是没看见。”我不想惹他发火,没再讲什么,就把纸递给了他;不过,事情闹得这么尴尬,倒万万没想到;他为什么不痛快,我也摸不着头脑——就甲虫图来说,上面的确没画着什么触须,整个形状也真跟平常的骷髅头一模一样.他火冒三丈的接了纸,正想揉成一团,分明打算扔进火里,无意中朝那图样瞅了一眼,仿佛猛然全神贯注在上面了.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坐在椅上,仔细端详了好久,才站起身,从桌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远头一角,在只大箱子沙锅内坐下,又心痒难抓的把纸打量了一通,翻来倒去的看,却是一言不发.他这副举止真叫人大吃一惊;不过看来还是小心为妙,最好别说什么,免得火上加油.不久,他从衣袋里掏出皮夹,小心翼翼的把纸夹好,再放进写字台,上了锁.这时他才镇静下来,可原先那副热情洋溢的神气竟一扫而空了.看他模样,要说是愁眉苦脸,还不如说茫然若失.夜色愈来愈浓,他神志愈来愈恍惚,想得出了神,不管我说什么俏皮话,都逗不起他劲头.我从前常在他家里过夜,这回本也打算住一宿,可眼见主人这般心情,就觉得还是走的好.他没硬留,但我临走,竟亲热逾常的握了握我的手.这一别,过了个把月,一直没见到勒格朗,可他听差丘比特竟来查尔斯顿找我了.好心肠的老黑人那副丧气相,我还是头回见到,就不由担心朋友遭了什么大祸.“呃,丘,"我说,"怎么回事?——少爷好吗?”
  “唉,说实话,小爷,他不见得很好呐。”
  “不好!真替他难受.他有什么不爽快?”
  “唉!就是啊!——他从没啥不爽快——可他实在病得凶。”
  “病得凶,丘比特!——你干吗不早说?他病倒在床上吗?”
  “没,没那样!——哪儿都没倒下——糟就糟在这儿——我真替可怜的威儿小爷急死了。”
  “丘比特,你到底说的是什么呀?你说少爷病了.难道他没说哪儿不舒服?”
  “吆,小爷,为了这事发火可犯不着——威儿小爷根本没有说有啥不舒服——可他咋会低着头,耸着肩,脸色死白,就这样走来走去呢?这不算,还老解蜜蜂——”
  “解什么,丘比特?”
  “在石板上用数目字解蜜蜂——这么希奇的数目字,可压根儿没见过.说真的,我吓破了胆.得好好留神他那手花招.那一天,太阳还没出来,他就偷偷溜了,出去了整整一天.我砍了根大木棍,打算等他回来,结结实实揍他一顿——可我真是个傻瓜蛋,到底不忍下毒手——他气色坏极了。”
  “呃?——什么?——懂了,懂了!——千句并一句,我看你对这可怜家伙还是别太严——别揍他,丘比特——他实在受不了——可你难道闹不清,他这病怎么犯的,或者说他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我跟你们分了手,难道碰到过什么不痛快的事?”
  “没,小爷,那次以后,没碰到过啥不痛快的事——恐怕那以前就出了——就在您去的那天。”
  “怎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呃,小爷,我是指那虫子——您瞧。”
  “那什么?”
  “那虫子——我打保票,威儿小爷准给金甲虫在脑门哪儿咬了一口。”
  “你怎有这个想法,丘比特?”
  “爪子满多,还有嘴巴.我出娘胎还没见过那末个鬼虫子——有啥挨近,他就踢呀咬的.威儿小爷起先抓住了他,可后来又只好一下子放他跑了,说真的——那工夫准给咬了一口.我自己总归是不喜欢那虫子的嘴巴模样,所以决不用手指头捏住他,用找到的一张纸抓住他.包在纸里,还在嘴巴里塞了张纸——就这末着。”
  “那么,照你看,少爷当真给甲虫咬了一口?这一咬,才得了病?”
  “用不着我看——我心里有数.他要不是给金甲虫咬了一口,又咋会一心想金子呢?这以前,我就听说过那种金甲虫了。”
  “可你怎么知道他想金子呢?”
  “我怎么知道?嘿,因为他做梦谈到——我这就有数了。”
  “好,丘,也许你说得对,可我今天怎么这样荣幸,什么风把你吹了来?”
  “咋回事,小爷?”
  “勒格朗先生托你捎来什么口信吗?”
  “没,小爷,我带来了一份天书。”说着就递给我一张字条,内容如下:
  XX兄:
  为什么久不来了?希望别因为我有什么冒犯,一时气昏了,不,你不至于这样.上次分手以后,心里当然惦念得很.我有话要跟你说,可就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也不知道是否要谈.前几天,我不大舒服,可怜的老丘好心好意关怀我,反把我惹火了,差点没发出来.你信吗?——有天,我趁他不防偷偷溜走,独自一人,在大陆上那带山里消磨了一天,他竟备了根大棍,打算教训我.我敢说,要不亏我这副病容,准逃不了一顿打.我们分手以来,标本柜里可没添上什么新标本.如果你有便,无论如何请跟丘比特来一次.请来吧,但愿今晚见到你,事关紧要.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弟威廉.勒格朗谨启
  这字条上有些语气,看得我忐忑不安.全信风格跟勒格朗的文体大不相同.他在梦想什么呀?那海阔天空的思潮里又有什么新奇的怪念头了?他有什么"非常重要的大事"要办呢?丘比特谈到的那种情况,明明不是好兆头.我生怕这位朋友不断遭到飞来横祸,终于折磨成神经病,因此当场就准备陪黑人走了.到了码头上,只见我们乘坐的小船船底放着一把长柄镰刀和三把铲子,全是新的.“这些干什么用,丘?"我问道.“这是镰刀和铲子,小爷。”
  “一点不错,可搁在这儿干什么?”
  “这是威儿小爷硬叫我给他在城里买的镰刀和铲子,我花了一大笔钱才搞到手呢。”
  “可'威儿小爷'究竟要拿镰刀铲子派什么用场呢?”
  “我可闹不清,我死也不信他闹的清,不过这全是那虫子捣的鬼。”
  看来丘比特脑子里只有"那虫子"了;从他嘴里既套不出满意的答复,我就登上船,扬帆起航了.乘着一阵劲风,不久便驶进毛特烈堡背面的小海湾了,下了船,走上两英里路,下午三点光景,到了窝棚前.勒格朗早已等得不耐烦.他又紧张又热诚的握住我手,我不由吓了一跳,心头顿时大起疑窦.他脸色竟白得象死人,深陷的眼睛闪出异彩.我问了他身体好坏,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就随口问他有没从葛XX中尉手中收回金龟子.“要回来了,"他答道,脸色顿时通红,"第二天早晨就取回来了。说什么也不会再把那金龟子放手啦.你知道吗,丘比特那套看法倒没错。”
  “哪种看法?"我问道,心头不由涌起不详的预兆.“他不是认为那是个真金的虫子吗?"他说得一本正经,我不由大惊失色.“我要靠这虫发财了,"他满脸春风的接着说,"要重振家业了.那么,我看重它,有什么奇怪吗?财神爷认为应该送到我手里,我只有好好派个用处,它既是金库的钥匙,金子就会落到我手里.丘比特,把金龟子给我拿来!”
  “啥?虫子,小爷?我还是别去找虫子麻烦的好;应该您自己去拿。”勒格朗这就神气十足的站起身,从玻璃盒里拿了甲虫给我.这只金龟子可真美.在当时,博物学家还不知道有这种甲虫呢——就科学观点来看,自然是个重大收获.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滚圆的黑点,另一端还有长长的一点.甲壳硬得很,又光又滑,外表浑象磨光的金子.重得出奇.我把这一切琢磨了一下,怨不得丘比特有那套看法了;不过,勒格朗怎么也有这么个想法,我可说不出.“我请你来,"我把甲虫仔细端详了一番,他就大言不惭道,"我请你来给我出个主意,帮我认清命运神和那虫子的奥妙……”
  “亲爱的勒格朗,"我打断他话头,大声叫道,"你一定有病,还是预防一下好.你应该躺下,我陪你几天,等你好了再走.你又发烧又……”
  “按按脉看,”他说。
  我按了一下,说实话,一点发烧的症状都没有。
  “大概你有病,就是没发烧。这一回,请照我话做吧。先去躺下,再……”
  “你弄错了,”他插嘴道,“我目前心情这么激动,身体不能再好了。你要是真希望我身体好,就要帮我消了这份激动。”
  “怎么帮呐?”
  “方便极了。我和丘比特就要到大陆那边山里去探险。这次探险,需要靠得住的人帮忙。只有你才信得过。不管成败,你目前在我身上看到的这股激动心情,自会冰消。”
  “我很愿意效劳,”我答道,“不过,你是不是说,这毒虫跟你到山里去探险有关系?”
  “‘就是”“那么,勒格朗,这种荒唐事我可不干。”
  “真遗憾——实在遗憾——我们只好自己去试一下了。”
  “你们自己去试一下!这家伙管保疯了!——暧,慢着!——你们打算去多久?”
  “大概整整一宿吧。马上就动身,好歹也要在天亮前赶回来。”
  “那么千万请你答应我,等你这个怪念头一过去,虫子的事(老天爷呐!)称你心解决了,就立刻回家,我做你的大夫,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
  我闷闷不乐的陪他走了。我,勒格朗,丘比特,还有那条狗——我们在四点光景出发。丘比特扛着镰刀铲子,这一切,他硬要归他拿,照我看,不是他过分巴结,卖力,只是生怕少爷随手摸到罢了。他那副态度真倔到了家,一路上就是哺咕着“鬼虫子”这几个字眼。我拿着两盏牛眼灯①;勒格朗得意的拿着金龟子,挂在一根鞭绳头上;一路走,一路滴溜溜转着,活象个变戏法的。看看这一举止明摆着他神经错乱,我简直忍不住掉下泪来。可心想最好还是凑合凑合他那番意思,至少目前应该这样,还没想出较有把握的对策前,只好迁就他。我一面拚命向他打听这番探险目的,结果总是白费口舌。他既把我哄来了,就不愿谈到什么次要的话题,随便问什么,只回答一句“回头瞧吧”,就算了。
  我们乘着划子,渡过苏里文岛那头的小海湾,到了大陆岸边,爬上高地,直奔西北,穿过不见人烟的荒地,一路走去。勒格朗头也不回的开着路;走走停停,查看记号,看来全是他上回亲手做的。
  我们这样走了两个钟头光景,太阳下山,才到了一片空前萧索的荒地。这是高原地带,靠近一座几乎无法攀登的山顶,从山脚到山尖密密麻麻的长满树,到处都是大块峰岩,好似浮在土上,大半靠着树,才没滚下山沟。四下深谷又给这片景色平添了一副阴森、静穆的气氛。
  我们登上这片天然平地,上面荆棘丛生,不久就看出,要不用镰刀砍伐一下,简直没法插脚;丘比特就按着少爷吩咐,开出条路来,到一棵半天高的百合树脚下。这棵树跟八九棵橡树一起耸立着,长得树叶葱翠,姿态美妙,而且桠枝四展,形状庄严,那八九棵橡树都远远赶不上,我可没见过这么美的树。我们刚到百合树前.勒格朗就回过头问丘比特是否爬得上去。老头一听这话,仿佛有点踌躇,总不应声。过了半天才走到巨大的树身前,慢吞吞的绕了一圈,全神贯注的端详了一番。打量好,光是说了一句:
  “行,小爷,丘这辈子见过的树,都爬得上去。”
  “那么赶快爬上去,眼看天就要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
  “得爬多高,小爷?”丘比特问道。
  “先爬上村干,回头再告诉你往哪儿爬——嗨——慢着!把这甲虫带去。”
  “那虫子,威儿小爷!——金甲虫!”黑人一边叫,一边惊慌得直往后退,“干啥要把虫子带上树?——我死也不干!”
  “丘,你这么大个子的黑人,不敢捏住一只伤不了人的小死虫,就拿着这绳子上去吧——可你要不想法子带上去,我只好拿这铲子砸烂你的脑袋。”
  “咋回事,小爷?”丘说,一眼就看出他羞得只好照做了,“总是要跟老黑奴嚷嚷。不过说笑罢了。咱见那虫子害怕!那虫子算啥?”说着小心翼翼的捏住一头绳子,尽量将昆虫拿得离身子远远的,准备爬树了。百合树,或者叫做Liriodendron TuliPiferum,是美洲森林树木中最最雄伟的一种,幼年期间,树身特别光滑,往往长得老高,横里一根桠也没有;到了成熟时期,树皮上才长出疙瘩,凹凹凸凸,树干上也有了不少短枝,因此当下看看难爬,其实倒不难。丘比特双臂双膝尽量紧紧勾住巨大树身,两手攀住疙瘩,光脚趾踩着疙瘩爬上去,有一两回差点没摔下来,最后终于一耸一挺的爬到头一个大杈枝上,看模样他还当万事大吉了呢。其实眼下爬树的虽然离地六七十英尺,倒确是毫无危险了。
  “现在得往哪儿去,威儿小爷?”他问道。
  “顺着最大一根树枝爬上去——就是这边一根,”勒格朗说。黑人马上听从了,显然不费周折就爬了上去;愈爬愈高,愈爬愈高,到后来四下的密密树叶终于把那矮胖个儿遮得不见影踪。转眼传来了他的声音,听来象在喊叫。
  “还得爬多高?”
  “爬得多高了?”勒格朗问道。
  “不能再高了,”黑人答道,“从树顶上看得见天啦。”
  “别管天不天的,照我话做吧。往下看看树身,把这边桠枝数一数。爬了多少根啦?”
  “一,二,三,四,五——这边,我爬了五根大桠枝啦,小爷。”
  “那么再爬上一根。”
  过了片刻,又传来了他的声音,说已经爬到第七根桠枝上了。
  “嗨,丘,”勒格朗叫道,一听便知道他心头兴奋万状,“我要你在那桠枝上往前爬,能爬多远就多远。一见什么稀罕东西,就通知我。”
  我原先不过有些疑心这位仁兄神经失常,如今认清了,只好断定地发了疯,就急急乎想逼他回家。我正在暗自琢磨,用什么法子是好,忽然又传来了丘比特的声音。
  “实在吓得利害,不敢爬远了——这根桠枝统统死光了。”
  “你说是根枯枝,丘比特?”勒格朗抖声颤气叫道。
  “就是,小爷,死得连口气都没有。——实实在在是咽气了——归天啦。”
  “究竟怎么办是好?”勒格期问道,看光景他苦恼极了。
  “怎么办!”我说,暗自庆幸总算可以插下嘴了,“回家去睡觉。低走吧!——这才听话哩,天晚了,再说,你总也记得答应我的话。”
  “丘比特,”他对我理都不理,径自叫道,“你听见吗?”
  “听见,小爷,听得不能再清楚了。”
  “那么拿刀子试试木头,看是不是烂透了。”
  “是烂了,小爷,那可没差,”过了片刻,黑人答道,“烂虽烂,可没烂透。就我一个人,还敢再往前爬点路,说真个的。”
  “就你一个人!——这是什么意思?”
  “唉,我指的是那虫子。虫子重得很哩。如果先把他扔下,光是一个黑人的分量,桠枝倒吃得住。”
  “你这十恶不赦的坏蛋!”勒格朗叫道,心里那块石头分明落了地,“你跟我这么瞎扯,去的是什么心?你要是把甲虫扔掉,看我不叫你脑袋搬家。啦,丘比特,听见吗?”
  “听见,小爷,跟苦命黑人何必这未大叫大喊。”
  “好!听着!——你要是还敢在前爬,看到有危险才不过去,手里不把甲虫扔掉,等你下来,就送你块银元。”
  “我爬啦,威儿小爷——不爬着吗,”黑人立即答道,“现在差不多到梢上了。”
  “到梢上了!这时勒格朗简直失声尖叫了,“你是说,爬到桠枝梢上了?”
  “眼看就要到梢上了,小爷——啊——啊——啊—一啊—一啊哟!老天爷呐!这儿树上是啥东西呀?”
  “啊!”勒格朗叫道,他是乐极忘形了,“什么东西?”
  “哟,不过是个头颅骨——不知啥人把他脑袋留在树上,乌鸦拿肉全都吃光了。”
  “你说是,头颅骨!—好极了!—怎样钉在桠枝上?——用什么拴住的?”
  “一点不错,小爷;得瞅瞅。哟,说真个的,怪到极点了——头颅骨上有个老大钉子,就把它钉在树上。”
  “好,丘比特,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办吧——听见吗?”
  “听见,小爷。”
  “那么听仔细了——把头颅骨上的左眼找到。”
  “哼!呵呵!妙!根本没眼睛哩。”
  “真笨死了!你分得出哪是左手,哪是右手吗?”
  “分得出,分得出——完全分得出——只是左手,我劈柴就用左手。”
  “可不!你是个左撇子;你左眼就在左手那一边。我看,你这就可以找到头颅骨上的左眼,原先长左眼的窟窿了。找到了吗?”
  隔了老半天,黑人才问道:
  “头颅骨上左眼,是不是也在头颅骨左手那一边?——因为头颅骨上根本一只手也没有——算了!找到了——这就是左眼!要我拿它咋办?”
  “拿甲虫打左眼里扔下来,绳于尽量往下放——可加小心,别放掉绳子。”
  “有数了,威儿小爷;拿虫子放过那洞洞里,真容易极了——在下面看好!”
  说话间,丘比特根本不见影儿;这早晚,夕阳依然昏昏照着我们这块高地,他好容易才放下来的甲虫,倒一目了然,挂在绳头上,就在余辉中闪闪发光,浑象磨光的金球。
  金龟子悬空挂着,一放掉,就会落在我们脚前。勒格朗劈手拿过长柄镰刀,恰好在昆虫下面,划出个直径三四码的圆圈,划好,就吩咐丘比特放掉绳,爬下树来。
  这时,我朋友在甲虫落下的地方,分毫不差的打进一个木桩,又从口袋里掏出皮带尺,将一头钉在靠近木桩的树身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拉那儿,再顺着百合树和木桩那两点形成的直线方向,往前拉了五十英尺,丘比特就拿长柄镰刀砍掉这一带的荆棘。勒格朗又在那儿打下一个木桩,以此作为圆心,马马虎虎画了个直径四英尺光景的圆圈。于是拿了把铲子,再分给我和丘比特各人一把,请我们赶快挖土。
  说实话,我平时就不爱这种消遣,尤其在这刻工夫,真巴不得一口谢绝;一则天快黑了,再则走了那么多路,实在累得慌;可偏偏想不出法子溜走,又怕一开口拒绝,那位仁兄就会不得安生。要能靠丘比特帮忙,我早想法逼这疯子回家了;无奈老黑人的脾气早就摸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要靠他帮忙,跟少爷争一场,都断断没指望。南方人纷纷流传地下埋着宝藏,我深信勒格朗准是中了这类鬼话的毒;他找到了金龟子,就把心头那套幻想当了真,或许是因为丘比特一口咬定那是“一只真金的虫子”,他才信以为真的吧。
  神经不正常的轻易就相信这种鬼话,如果跟心眼里那套想法恰巧吻合,尤其容易上当,于是我就想起这可怜家伙说过,甲虫是“他金库的钥匙”。总而言之,我心乱加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才决定,既然不干不行,干脆动手拉倒——认认真真的挖土,这样就好趁早拿出铁证,叫这位空想家相信自己是异想天开。
  两盏牛眼灯全点上了,我们一齐动手,起劲干活了,其实这股劲儿用在正事上才好呢。看看灯火射在我们身上,.照在工具上,我不由暗自思量,我们这伙人多象画中人,人家无意中间进来,包管觉得我们干的活多稀罕,多可疑。
  我们一刻不停的挖了两个钟头。大伙不大吭声,那条狗对我们干的活感到莫大兴趣,一味汪汪叫,害得我们大为不安。后来闹得实在不可开交,我们才提心吊胆,生怕这么乱叫惊动附近过路人,或者不如说,勒格朗才这么担心;我倒巴不得有人闯进来,好趁机逼这流浪汉回家。丘比特就顽强而沉着的爬出土坑,拿一条吊袜带缚住这畜生的嘴,一片叫声终于哑寂,他才威凛凛的呵呵一笑,重新干活。
  过了两个钟头,我们已经挖了五英尺来深,可是金银财宝根本不见影踪。大家便一齐住手,我真恨不得这出滑稽戏就此散场。勒格朗显然狼狈不堪,若有所思的抹了抹额角,竟又动手挖了。那直径四英尺的圆圈早已挖好,如今又稍微挖大了些,深里再挖上两英尺。可还是什么都没挖到。
  这淘金人终于满脸失望,痛苦万分的爬出土坑,慢吞吞的勉强穿上干活前脱掉的外套。我始终不吭声,对他深深同情。丘比特一看到少爷的手势,就动手收拾工具。收拾好,取下狗嘴上的吊袜带,我们便默默无言的打道回府了。
  我们往回走了十来步路,勒格朗突然大骂一声,迈开步走到丘比特跟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黑人吓了一跳,眼睛嘴巴睁得老大,一松手,扔掉铲子,双膝扑通跪下。
  “你这坏蛋!”勒格朗咬牙切齿的迸出一个个字眼道,“你这狼心狗肺的恶鬼!——说真的,你讲!——马上回答我,别支支吾吾!——哪——哪一只是你的左眼?”
  “啊哟,威儿小爷!难道这不是我的左眼?”丘比特吓得没命,哇哇喊叫,手伸到右眼上,挤死紧紧按着,好似生怕给少爷剜掉眼睛。
  “我早料到了!——我早知道了!哈哈!”勒格朗大叫大嚷,松手放了黑人,迳自蹦蹦跳跳,打了几个旋,闹了一阵,他那跟班吓得瞠目结舌,爬起身,默不作声的朝我和少爷看来看去。
  “嗨!咱们得回去,”勒格朗道,“戏还没完呢。”说着又领头朝百合树走去。我们走到树脚下,他说:“丘比特,过来!头颅骨是脸朝外钉在桠枝上呢,还是朝桠枝钉着的?”
  “脸朝外的,小爷,这样乌鸦才没费劲,正好吃掉眼睛。”
  “好,那么你刚才从哪只眼里放下甲虫的,这只,还是那只?”勒格朗一边说,一边摸摸丘比特两只眼睛。
  “这只,小爷——左眼——您咋吩咐,我就是咋做来的。”可黑人指的恰恰是右眼。
  “行了——咱们还得试一次。”
  我这才明白这位朋友看看好似发疯,其实倒还有条有理,或者说我只是自以为弄明白罢了。他将标志甲虫落地点的木桩取起,朝西移了三英寸光景;再照前从树身最近一点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桩那儿,又笔直往前拉了五十英尺,离开刚才挖出的坑尺码路,圈出个地方。
  这时便绕着新地位,画了个圆圈,比刚才那个多少大些,我们又动手挖了。我真累到极点,可心里不知怎么起了变化,不是只想摆脱肩头这份重活,反而感到说不出的兴趣——一而且还激动呢。说不定,勒格朗这种放荡举止间有什么打动了我的心眼——一不知是深谋远虑的神气,还是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来不及的挖着,一边挖,一边还想到原来自己巴不得找到虚无飘渺的金银财宝,我那不幸的伙伴就是梦想发财才发了神经。
  我们挖了一个半钟头光景,我满脑袋全是这种想入非非的念头,狗忽然又大叫特叫,打扰了我们。刚才分明只是因为乱起哄,瞎胡闹,才不安,可这回声调却又尖厉又正经。丘比特又想绑住它嘴,它就拼命抗拒,跳进坑里,疯也似的扒开烂泥。不到片刻,扒出了一堆尸骨,恰好是两具四肢俱全的骷髅,还夹着几个铜扣,以及烂成灰的呢绒般东西。铲掉一二铲土,便挖出一把西班牙大刀,再往下挖,又见三四个金很硬币散在各处。
  眼见这一切,丘比特那分高兴简直接捺不住;他少爷脸上反而是大失所望,可还是催我们使劲挖下去,话还没说完,我靴尖突然勾住一个半埋在浮土里的大铁环,绊了一交。
  我们眼下干得可认真,这么兴奋的十分钟,倒从没碰到过。在那片刻工夫中,我们顺利的挖出了一只长方形木箱。看这水箱丝毫无损,异常坚固,显然经过什么矿物质处理——大概是升汞处理。这只箱子长三英尺半,宽三英尺,高二英尺半。四周牢牢包着熟铁皮,钉着铆钉,整只箱子给拦成一格格的格子。左右两头,靠近箱盖,各有三个铁环,总共六个,可以给六个人当把手抓着。尽管我们一齐使出吃奶力气,箱子也只是略动几分。
  我们顿时看出这么笨重的东西没法搬动。幸好箱盖上只扣着两个活动扣。我们拉开这两个扣子——焦急得一边发抖,一边喘气。一眨眼工夫,整箱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就在面前闪闪发光了。灯光泻进坑里,乱糟糟一堆黄金珠宝反射出灿烂光芒,照得我们眼花缭乱。
  我瞪着眼盯着那工夫的种种心情,不想细谈了。首先自然是惊奇。看上去勒格朗兴奋得没一丝力气,话也少说了。一时间,丘比特脸色死白,当然这是说,一般黑人的黑脸上能显得多自,他就有多白。看模样他呆若水鸡,吓做一团。不久他在坑里双膝跪下,两条光胳膊插进金子,直埋到胳膊肘,就这样插着不伸出来,好似乐滋滋的在洗澡一般。
  临了,才深深吁了口气,仿佛自言自语,大声喊叫:“这全亏金甲虫!好看的金甲虫!可怜的小金甲虫,我用那种粗话咒骂的东西!道你不害臊,黑奴?——回答我呀!”
  后来我少不得提醒他们主仆二人,暂且想法把宝贝搬走再说。天愈来愈晚了,得趁天亮前尽力将宝贝搬到家里。大家心里全都象团乱麻,该怎么办才好,真难说,左思右想的考虑了老半天,才把箱子里的财宝搬出三分之二,分量轻了,费上一番手脚,箱子总算起出了坑。搬出来的宝贝就藏在荆棘里,留下狗守着,丘比特还严厉的叮嘱一番,我们要没回来,无论什么缘故,都不准离开,也不准张嘴乱叫。我们这才扛着木箱,匆匆回家了;大大辛苦了一场,到半夜一点,才算平平安安到达窝棚,我们真累坏了,再要马上动手工作,可不合人情。休息到两点钟,吃了晚饭;屋里倒凑巧有三只结实的口袋,就随身带走,赶紧回到山里去了。将近四点,才走到坑边,将剩下的金银财宝尽量均分成三分,坑也不填,就动身回到窝棚里,再次将肩头的金银担子藏在屋内,这时东方树梢上刚露出几道蒙蒙曙光。
  这早晚,我们累垮了;可当时兴奋过度,反而睡不好。辗转不安的睡了三四个钟头,大家象事先商定似的,一齐起身,检点金银财宝了。
  那笔财宝竟有满满一箱,我们花了整整一天,又干了大半个晚上,才检查完毕。一箱财宝放得不整不齐,也不分门别类,全都乱糟糟堆着。我们仔细的分了类,才晓得手边的财富,比开头想象的还要多。硬币方面,按照当时兑换的牌价,尽可能准确的估计了一下,其价值总共值四十五万多块钱。没一块是银币。统统全是金币,五花八门的,法国、西班牙、德国的都有,还有几个英国见尼①,(①英国一六六三年至一八一三年发行的金币名。一七一七年。其价值定为二十一先令。)此外还有一些压根没见过的膺币。有几个重甸甸的大硬币,差不多磨光了,花纹根本看不清。美国货币却一块也没有。珠宝的价值更难估计。其中有钻石——有些大得很,亮极了——总共一百一十颗,没一颗不大;十八块灿烂夺目的红宝石;三百一十块翡翠,全很美;还有二十一块蓝宝石,外加一颗猫儿眼。镶嵌托子全拆掉了,宝石都乱七八糟的扔在箱子里。一我们在其他金器中检出那些托子,看来个个都给锤子砸扁,好象是免得给人认出。此外还有无数纯金首饰:将近两百只又厚又重的指环和耳环;昂贵的金链——我要没记错的话,总共有三十根;八十三个又大又沉的十字架;五只价值连城的金香炉;五只偌大的金质五味酒钵,精工雕着葡萄叶和酒仙像;还有两把细工镂刻的剑柄,以及好些小物件,我可记不起来了。这种种贵重物品共重三百五十多常衡磅①。我可没把一百九十七只上等金表算在这里头;其中三只,每只足足值五百块钱;好多都是老古董,算做时计,可不值一个子儿;零件多少有点锈坏了,但都镶满珠宝,配着高价的金壳。
  当天晚上,我们估计那箱宝贝共值一百五十万;等到后来将珠宝首饰卖掉(有几件没卖,留着自用),才晓得价值估得实在太低了。
  我们终于查点完毕,兴奋异常的心情消褪了几分,勒格朗看我沉不住气的急着想知道这离奇古怪的哑谜谜底,就把一本细帐原原本本的谈了出来。
  “你总记得,”他说,“那天晚上,我把画好的金龟子草图递给你。你总也回想得起,当时你一口咬定我画得活象骷髅头,我就对你大动肝火。你开头说得这么死,我还当你开玩笑;可后来想起昆虫背上有三个怪点,才承认你那番说法有点事实根据。话虽这么说,你笑我画不来画,心里还是生气——人家都认为我是个出色的画家呢——所以,你把羊皮递给我,我就打算揉成一团,气呼呼的扔进火里。”
  ①常衡量一般衡量米、炭等粗重物品;至于量金银珠宝则用金衡量。
  “你是指那张纸片吧,”我说。
  “不;看看很象纸,我开头也当是纸,可在上面一画,就看出原来是张极薄的羊皮。那张羊皮脏得很,你总记得吧。回过头来说,我正要揉成一团,无意中朝你看过的草图溜了一眼,这一看,就不必提有多惊奇了,说来不信,我自以为那儿画着甲虫图,谁知竞瞅见了骷髅头像。我一时吓呆了,怎么也没法有条有理的开动脑筋。我知道自己画的,跟这骷髅头绝不相同——虽然大体轮廓有几分相仿。我马上拿了根蜡烛,坐到屋子另一头,更仔细的朝羊皮上打量了一通。翻过羊皮,就看到自己画的那张画还是老样子。一开头心里只觉得奇怪,外形轮廓居然不差分毫——怎么原先竟不知道有这等异常的巧合,羊皮一面画着个头颅骨,背后怕正是我那张金龟子图,而且这头颅骨的轮廓和大小,全跟我画的一模一样。我刚才说,碰到这等异常的巧合,我一时楞住了。人家碰到这种巧合,通常总要出神。心里挤命想理出个头绪——前因后果的关系——可就是办不到,一时麻痹了。等到我清醒过来,才渐渐明白,不由吓了一跳,连那种巧合也没那么叫我吃惊。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记起来了,当时画金龟子草图,羊皮上可没什么画。绝对没有;我记得当初想找个最最干净的地方,正反两面都先后翻过。要是画着头颅骨,当然不会看不到。这真是个谜,只觉得无从解释;不过,就连在开头一刹那间,我心灵深处已经隐隐掠过阵念头,好象萤火虫一闪,经过昨夜那番奇遇,真相终于大白。我当下站起身,把羊皮藏好,等你们全走了,再去思索。
  “等你走了,丘比特睡着了,我就把这事更有条理的研究了一番。首先琢磨的是羊皮怎么落到我手里。我们发现金龟子的地点,就在大陆岸,小岛东面里把路远。靠近满潮标高头。我刚抓住甲虫,就给狠狠咬了一口,不由马上扔了。丘比特为人一向谨慎,眼看虫向他飞去,先在四下找寻叶子什么的,好拿来抓虫。在这一刹那间,我跟他全一下子瞅见了羊皮,当时我还当是纸呢。羊皮半埋在沙里,一角翘起,就在找到羊皮的附近,我看到一堆破船,模样好象长舢板。看光景堆在那儿有好久好久了;因为船骨样子简直看不出来。
  “回过头来说,丘比特捡起羊皮,把甲虫包在里头,交给我。不久我们就打道回府,路上碰到葛xx中尉。我拿虫子给他看看,他请求我让他带到堡里去。我刚答应,他就将虫子塞进坎肩袋里,外面可没包羊皮,他打量甲虫那当儿,羊皮一直捏在我手里。大概他生怕我改变主意,认为最好马上把这个意外收获拿到手吧——你知道,他对一切跟博物学有关的东西才迷呢。就在那时,我准是不知不觉拿羊皮放进口袋里了。
  “你总记得,当时我为了要画甲虫的草图,走到桌边,在放纸的地方找了一下,却找不到。在抽屉里找找,也没找到。在口袋里掏掏,但愿找到封旧信,手恰巧摸到了羊皮。我把羊皮落到手里的情形,这么详细的说了出来;因为这印象特别深刻。
  “不消说,你会当我异想天开——可我早就摸出内在关不了。我把一个大连环套的两个环节连上了。海边捆着条船,离船不远有张羊皮——可不是纸——上面画着个头颅骨。你自然会问,‘这里头有什么关系呀?’我回答你,头颅骨,或者说骷髅头,是人所共知的海盗标记。碰到交锋,总是扯着骷髅头旗。
  “我刚说过那是张羊皮,不是纸。羊皮才耐久呢,简直永远烂不掉。小事情可难得记在羊皮上;因为光是用来画一画图,写写字,那还不如用纸呢。这一想,就提醒我骷髅头一里有点道理,有点联带关系。我也没忽略羊皮的样子。虽然有一角不知怎的弄坏了,倒还看得出原来是长方形的。人家记备忘录,记什么需要永志不忘,仔细保存的事情,用的正是这种羊皮。”
  “可你不是说画甲虫那时,羊皮上没头颅骨吗,”我插嘴说道。“既然,照你说法,头颅骨准在你画金龟子之后一段工夫里画上去的(怎么画的,是谁画的,只有天晓得喽),那怎会把小船和头颅骨扯在一起呢?”
  “唉,怪就怪在这里;不过,我当时倒没动什么脑筋,就把这一谜底解决了。我步步踏实,因此答案只有一个。比方说,我是这样推论的:我画金龟子那当儿,羊皮上明明没头颅骨。等画好,交给你,一直眼睁睁看着你,直看到你把画还给我。因此头颅骨不是你画的,当时也没别人画。那就不是人力所为了。话可说回来,画总是画上去了。
  “我想到这地步,就拚命回想当时发生的一切小事,果然一清二楚的回想起来了。当时天气很冷(啊,这真是难得的巧事!),壁炉里生着火。我走得热了,坐在桌边。可你呢,拖了张椅子挨着炉边坐着。我正把羊皮交到你手里,你刚打算看,那条狗‘胡尔夫’进来了,扑到你肩上。你左手抚摸它,撵它跑,右手捏着羊皮,懒懒的垂在两膝间,恰恰靠近炉火。我一时还当火苗烧着了纸,正想叫你,谁知还没开口你已经拿开了,正忙着看画呢。我一想到这些详细经过,顿时肯定,我看见羊皮上画着的头颅骨,就是热力显现出来的。你也晓得自古以来有种化药剂,可以用来写在纸上或皮纸上,只有给火一烤,字迹才会显出。人家常拿不纯的氧化钴溶在王水里,再加四倍水稀释;结果就调出绿色溶液。含杂质的钴溶解在纯硝酸里,就调出红色溶液。写在纸上的药剂冷却以后,经过相当一段时期,长短可没准,颜色就褪了,不过再加热,又一清二楚了。
  “我于是把骷髅头仔细端详了一通。骷髅头外边一圈,就是靠近纸边的一圈,比其他部分清楚得多。那明明是热力不全面,不匀称的缘故。我马上点了火,让羊皮的每一部分都烤到炽热的火力。开头,只不过是头颅骨那模糊的线条烤得深了些,可坚持试验下去,后来就在羊皮一角,斜对着画出骷髅头的地方,清清楚楚的现出一个图形。我开头还当做山羊。再仔细一看,才弄明白原来画的是羔羊。”。
  “哈!哈!”我说,“我自然没资格笑你——一百五十万块钱是笔大数目,不是闲着玩的一可你总不见得打算在那个连环套里弄出第三个环节来吧——海盗和山羊之间找得到什么特别关系?——要知道,海盗眼山羊毫不相干;山学跟畜牧业才有关系呢。”
  “可我不是说过,那不是山羊的图形吗。”
  “得,就算是羔羊吧——也差不多一样。”
  “差不多,但并不完全一样,”勒格朗说。“你总听到过一个名叫基德船长①(①指威廉·基德(1645-1701),原是英国武装民规帐,奉令至美洲沿海一带及印度洋捕海盗,结果反而当了海盗,横行西班牙商船航路,抢劫商船,一七O一年在波士顿被捕,五月二十三B在伦敦被处级刑,至死未供出埋赃所在。相传该项财宝埋在纽约东南长岛上。本文中谈到的苏里文岛,在美国独立革命前,原是海盗窝,其北面有一棕桐岛Isle of Palms,旧名长岛,爱仑·坡由此产生联想,将本文中的所谓宝藏说成基德船长埋下的赃物。)的人吧。我当下把那动物图形看做一种含义双关,或是象形文字的签名。我说这是签名;因为看到它在皮纸上的地位,就触动了灵机。照这样看来,斜对角那个骷髅头,就是标记或印信的样子。可是除此之外,其他什么都没看到——没有我想象中的文件——没有给我联系上下文的原文,我真心冷。”
  “你大概想在标记和签名之间找到信件吧。”
  “正是诸如此类的东西。老实说,我心头禁不住有种预感,总觉得就要发一大笔横财了。为什么有这个想法,可说不上。也许,要说是信以为真,还不如说但愿如此;丘比特说甲虫是纯金的,你可知道,他这句话竟叫我异想天开?接着又出了一连串意外和巧合——全都非常离奇。这些事偏偏都凑在那一天,那一天竟然冷得该生火,也许是冷得该生火吧,要没生火,狗要没偏巧在那一刻工夫闯了进来,我压根看不到骷髅头,也不会享有那笔财宝,你看多巧啊!”
  “讲下去吧——我实在等不及啦。”
  “好吧;你当然听到过不少当前流传的故事——有无数捕风捉影的语言散布说,基德那伙人在大西洋沿岸什么地方埋着财宝。这些语言一定有些事实根据。传了那么久,还不断流传,我看,只是因为宝藏还埋着没发掘的缘故。要是基德一时把赃物理了起来,事后又取走了,这些谣言传到我们耳朵里,就不至于象目前这样千篇一律了。要注意,这些故事讲的都是找寻财宝的,不是找到财宝的。要是这海盗取回了财宝,事情就会告一段落。照我看,大概是出了什么意外——地方说指示藏宝地点的备忘录失落了——他才没办法重新找到。而且这个意外给他的喽罗知道了。否则他们可能根本不会听说有过什么藏宝的事。他们盲目乱找,白白忙了一阵,结果还是找不到,目前这种家喻户晓的流言就是他们先传开来的,后来就举世流传了。你有没听说过,大西洋沿岸发掘过什么大宝藏?”
  “从没听说过。”
  “可大家都知道基德的家私多得数不清。因此我认为一定还埋在地里;告诉你,听了可别吓一跳,我心里存着股希望,几乎满有把握的。我希望这张意外找到的羊皮,就是失落的宝藏图。”
  “那你当时怎么进行下去呢?”
  “我再把皮纸放在火上,慢慢加热,可什么也没看到。我就认为可能是皮面上那层尘土碍了事;因此小心的浇上热水,漂洗一下,洗好了,放在平底锅里,有头颅骨的一面朝下,再把锅放在火旺的炭炉上。不到几分钟,锅就烧得火烫了,我拿起羊皮一看,心里这分乐,可不必提了,只见上面有几处地方,出现了一行行数字似的东西。我再把羊皮放在锅里,烤上一分钟。等到拿出来,上面的字全部出来了,正跟你现在看到的一样。”
  勒格朗早把羊皮重新烤过,说到这儿,就拿给我看了。只见骷髅头和山羊之间,潦潦草草的写着如下的红色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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