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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065044331

王国斌(现代)
<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
第一部分 1.比较经济史与发展问题
经济学,作为一个学科来说,其出现与资本主义的发展相伴,并且成为用来解释市场、企业与单个经济行动运作的分析工具。经济学最初与政治学密切联系,所以亚当·斯密和卡尔·马克思所从事的都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但是自19世纪后期起,经济学的主题变得越来越狭隘;而到最近30年中,更是日益变成一些用正规数学语言表述的专题。对于一些经济学家来说,经济学近来已达到了危机点;其远离尘世实际行为的弊端,不能再容忍。但是目前常见的研究模式,依然是提出一个有待证实的理论命题,然后再寻找合适的数据。当所得到的数据不符合一种理论的参数时,研究者就舍之而去找另一组符合这些参数的数据。这就是经济学家与在实验室中工作的实验科学家二者的相同之处,因为他们为了控制已选定的现象,都和自然的真实情况保持一定距离。不论经济学家在解释实际现象方面的局限性如何,经济学这一学科的主要功力与成就,都在关于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上。在经济史研究中,经济学最奏效的是对于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settings)的研究,因为在这种研究中,经济学的各种假设是明显可用的。但是,在时空方面离当代西方越远,经济学的假设与社会状况之间的相符性就越勉强。本书对经济史的分析认为:按照标准的供求原则对明清时期中国的市场与物价进行考察,可能会使一些人觉得是一种不寻常的做法。我将论证:诸如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贸易流动、因供求状况变动而引起的价格运动、劳动的地区专业化(例如棉农售棉买粮之类)等经济学原则,都非常符合我们所知的明清时期的中国经济状况。为了说明这些现象的意义,我进而论证:中国农民的经济行为,在主要方面,与欧洲农民相类。在19世纪之前,欧亚各地的农民,皆以保障生存和增加收入为目标。在一个资源有限、机会不多的世界中,很少农民会梦想发财致富,但所有农民都会希望增加安全感。这种“理性”的目标,显然未涉及欧亚各地在物质世界或精神世界中的其他联系。不仅如此,这些基本的经济学原则总是运作于某种经济之中,而对于这些经济本身,学者们的看法可能也会大相径庭。如果要为比较研究确立一个合理的基础,我们就不应认为:与欧洲相同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也在中国土地上开花结果。一种较鲜为人用的比较准则认为:尽管中国和欧洲经济变化的轨迹到了后来分道扬镳,不复相同,但是仍然应当容许人们将这两种轨迹进行比较。即使人们的同样努力未得到类似成功,他们在物质的手段与结果的计算方面,仍可以是“理性”的,因为差异可以出于多种原因(例如在不同社会中,人们用来组织资本与劳动的方法不同,技术有异,运输条件有别,自然资源的分布亦不均衡,等等)。
上篇经济变化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但是,即使欧亚各地经济变化的轨迹并未遵循一条单一的发展之路,在经济生产的顺利扩张方面它们仍有若干共同的特征。专业化、高投资与技术变化,都导致人均产量的增加。当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这些促进经济发展的因素后,他们认真地编制创造近代经济的发展战略,以期获得欧洲人已达到的成就。而许多欧洲人达到这些成就时,往往未经过自觉的决策过程。欧洲和美国的经济发展,多半由私有部门的变化组成。政府起了支持作用,但积极性与驱动力都存在于企业家之中。而在当代的亚洲、非洲与拉丁美洲,人们创建近代经济的努力,却都包含着政府对发展道路的考虑。这是因为在今天,创造经济变化的可能性更多,远不限于18、19世纪经济所遵循的那些规律。但是,非洲、拉丁美洲和南亚,在创造经济进步时遇到了长期的困难。这种情况表明:经济可能性范围的扩大,并未使物质的进步更加接近千百万人民的生活。在创造普遍有效的发展策略方面,尚未证明经济学是特别成功的。这里,我们似乎远离了经济史上的解释变化的问题。事实上,以上所说的情况,在经济史中尤其明显。这是因为经济史学家一般主要研究欧美史,而发展经济学家则专力于第三世界现状。一批学者能够运用他们知道是有效的那些原则,而另一批学者则在寻求如何使这些原则得以运作的办法。这就是在通常情况下,隔在经济史学家和发展经济学家之间的经验主义鸿沟。在使人们跨越这道鸿沟方面,中国的经历具有特别的价值:它能够同时适合经济史学家和发展经济学家的说教。
本篇包括头三章。第一章指出了19世纪以前中国与欧洲在经济上的主要相似点。第二章集中讨论农村手工业的作用。第三章则从经济史转到经济发展。我希图论证,经济学的原则,尽管已证明不足以解释欧亚经济史与经济发展的多种道路,但却完全能够把不同国家的经验理出头绪。第一章明清及近代中国的经济变化:
第一部分 2.同欧洲的比较:中国历史上的经济…
过去30年中,国际学坛(主要是中国与日本学坛)在中国经济史研究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学者们逐渐看到在大约10世纪开始的许多变化。由于新作物的出现和技术的进步,农业中的土地生产率与劳动生产率都有提高;随着贸易发展、市镇成长和农产品流入市镇的增加,经济作物种植扩大了。交通的改善、商人组织的形成以及政府对市场交易的控制的放松,都促进了上述变化。另一方面,对于当代的中国经济,也存在着普遍的共识:尽管工业成长,中国仍然还是一个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人民仍然以农业为主。中国力求改变现状的努力,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但是,在上述两种共识所涉及的有关时间起点与终点之间,大约还有1000年的历史。对于这段时期内中国经济的变化,我们还缺少一种令人信服的解释。
历史学家们之所以未能解释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到底发生了何种变化,主要原因在于:他们仍然是以所谓的欧洲经济发展道路为标准,来质疑中国何以未发生类似的现象。他们研究明清时期中国的经济运作,通常以两种基本方法入手。第一种方法是找出一个中西差别,并将其称为“产生差异的关键因素”(例如西定生对棉业的重要研究,指出了在中国,棉花生产是如何与农村工业相联系的)。另一种方法则注重研究某些较小的中西相似之处,并认为这种相似性有可能使中国走欧洲道路(然而并未如此)。不论是在对农业的商业化、雇佣劳动的使用、手工业生产的扩张的研究中,还是在对城市工厂形成的研究中,许多学者都把中国之未能顺利近代化归咎于下列三大罪魁祸首中之一(刘永成1982;李文治、魏金玉与经君健1983;许涤新与吴承明1985;张国辉1986)。这三大罪魁包括:第一,中国的国家政权。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而阻碍了进步。第二,帝国主义。它迫使中国的经济变化屈从于外国利益。第三,中国的“封建”势力。它为保护其社会地位而反对进步。许多研究都以一种机械马克思主义史观为理论构架,但在非马克思主义的学界,一种类似的史观也颇为盛行,即以欧洲经验为正确模式,来寻求中国究竟错在何处。伊懋可(MarkElvin)1973年的重要著作《中国过去的模式》,探寻中国何以在达到“中古经济革命”之后,未能出现欧洲式的科学变化与组织变化。黄宗智的新著《长江三角洲农民家庭和乡村发展(1350—1988)》,则重在探讨中国经验与欧洲模式的不同(黄把亚当·斯密与马克思的理论当做欧洲的理想模式)。这种关于中国经济史“缺少什么”的探索,也不仅限于中国研究方面的专家。约翰·霍尔(JohnA.Hall)从欧洲经济发展的角度,对世界历史作了范围广阔的评述。在其著作中,他也谈到了中国“对市场的制度性障碍”。同时,E.琼斯(E.L.Jones)在其第二部饶有兴味的比较经济史中,指出若以欧洲的政府政策为标准来看,中国的政府是“很不尽责的”,从而阻碍了发展(霍尔1985:56;琼斯1988:141)。
上篇经济变化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上述各种对中国经济变化的看法有一个共同点,即中国的经济在宋代有一次重大变革;此一变化提供了其持续发展的可能性。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学派在寻找阻碍向资本主义自然发展的罪魁。E.琼斯虽绝非马克思主义者,也有类似的观点,认为经济一旦上了轨道,就会持续自我再生产。除非是某些没有道理的干预使之越出轨道,否则经济成长仍是自然而然的现象。对于中国,他认为政府是一种负面力量,既未为经济的持续成长提供必要的构架,又阻碍了原有的积极发展。他代表了一种自相矛盾的观点:一方面认为国家太过软弱,以致不能积极有为;另一方面则又认为国家十分强大,足以对进步起否决作用。
大多数学者都在探索寻找某种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实实在在的障碍。少数学者则想找出中国所缺少的关键因素到底何在。在这类研究中,最有名的是马克斯·韦伯(MaxWeber)把基督教新教精神与世界其他地区宗教信仰所作的对比。但是,新教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论点,在好几方面是有限制的。首先,天主教地区也有经济变化。而在欧洲之外,对于宗教与经济变化的关系争议更大。关于中国,余英时近来证明,16、17世纪儒家的新思潮,与当时随商业迅猛发展而兴起的独特的商人观念,是相并出现的(余英时1987)。关于18世纪的日本,名下的研究显示,一批大阪商人,从儒家世界观中,也为自己赢得了受尊敬的地位(名下1987)。由于两方面的理由,我们很难对以下见解避而不谈,而这些见解已证明是对社会变化至为重要的。第一,中国与欧洲的情况都指出:相似(或至少是部分相似)的思想变化,可以发生在不同的社会中,并且也不一定以相同的经济变化为动力。第二,欧洲天主教与新教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指出:无论是有宗教变革的地区,还是没有宗教变革的地区,都能经历相同的经济变化。思想信仰与经济变化之间的关联,实在非常复杂。我们不能把这种关联简单化,从而对宗教信仰会对经济行为有何影响的问题,持一种简单的看法。
要借助中国经济史上并未发生之事来解释已经发生之事,会有一些困难。一方面,有一些中国的实际情况,并不符合欧洲范畴。而上述做法使得对这些中国实际情况的评价大成问题。这一点,我在本书中篇还要进一步讨论,因为欧亚各地在国家形成与政治经济方面的差异,似乎部分地是被坚持采用欧洲标准的做法蒙蔽了。另一方面,上述做法使得解释变得太容易。欧洲资本主义的形成是许多变化的结合,具有众多的历史特定因素。找出差别并不很费力,但如果缺少一些主要的分析标准,就很难评价这些差别有多重要。我们可以把能用普通逻辑进行解释的那些相似之处作为底线,然后去找这样的分析标准。一旦有了这种标准,我们就能在可以找到重要的早期差别的地方,也找到基本的共同性。然后,可以导入其他的差别,以探讨欧亚不同地区所走的独特道路。然而,如不首先辨认找出一组共同之处,就无从确定什么差异最值得注意。下面,我就从亚当·斯密开始,讨论上述相似之处。
第一部分 3.近代早期欧洲经济成长的动力
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劳动分工及专业化所带来的较高生产率。人们生产其最适宜生产的产品,然后与他人交换,从而在市场上获得较丰的利润。劳动分工仅只受市场大小所限。市场扩大,给经济成长提供的机会也随之增加。分散化的价格体系拓宽了市场范围,并且也扩大了从劳动分工获得的优势(布劳格[Blaug]1985:61)。这些经济扩张的动力,都受制于人口的节奏以及难以预见的收成波动。
与1348—1350年间黑死病有关的人口损失,大大减少了从黑海到地中海,然后再到北欧的整个欧洲的人口。城镇受祸最烈,引起了许多经济后果。首先,近代手工业被摧毁了,城市间的贸易也衰落了。其次,城市对农业产品的需求下降,在许多地方出现了弃农就牧的转变。西欧的人口与经济在黑死病之后逐渐恢复,到16世纪时,在人口总数与农业总产量方面都达到较以往更高的水平。
在15、16世纪,为了支持远程贸易,一种新的金融经济出现了。银行与交易机构的完善化,使越来越复杂的交换方式成为可能,而这些交换方式又都承认劳动分工与生产专业化。然而,这些发展都以脆弱的农业经济为基础。收成情况决定了每年度的食物价格波动,后者又严重影响到制造业中的劳动成本。每当连续的歉收提高了手工业与制造业的工资,非农业的生产通常就会下降,结果是歉收引发工业与农业的循环衰落。欧内斯特·拉布鲁斯(ErnestLabrousse)对这种循环作了详尽的分析。这项著名的研究指出19世纪以前的经济,具有由长时间的成长阶段和衰落阶段构成的周期性。
欧洲经济的逐渐恢复与而后的成长,表现为持久的波动。这种波动包括:欧洲大陆最活跃的经济中心,发生了意义重大的转移。随着新的市场网络的发展以及纺织品生产和其他手工产品生产的变化,旧有的地中海地区经济中心,逐渐为北欧经济中心(特别是荷兰与英国的经济中心)所取代。因此,如果仅只把注意力放在成长最快的地区的话,欧洲的经济成长特别显著。但是如果我们着眼于一个更大的欧洲,并且承认各个地区经济是此兴彼衰的话,那么我们也就更容易看到近代早期欧洲经济成长所面临的更大极限。
17世纪欧洲最严重的危机之一是人口的剧增。其影响所及,包括经济、社会和政治各领域。人口因素有助于解释当时人民所面临的困难,如30年战争及法国的佛隆第(Frounde)之乱,均与人口的增加有关。此外,人口的增加亦受经济能力所限。这一点可从法国的人口趋势看出。法国人口在1560、1630、1720及1730年代均曾达到其上限,约为2000万左右(勒·罗伊·拉杜里[LeRoyLadurie]1976:269~270)。马尔萨斯主义者对人口危机的恐惧,在对17世纪的分析中获得了支持。但是在18世纪,当令的是另一位著名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其思想看来更加合适。
斯密从增加贸易的角度来分析经济,而贸易又以劳动分工和绝对优势为基础。在18世纪,欧洲许多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日益卷入商业。英国在18世纪摆脱了大饥荒的威胁;在同时期的法国,生存危机也不再像以往那样严重。斯密所分析的欧洲,处境肯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好,但尚未开始其19世纪的城市工厂工业化,而正是这种工业化,导致了社会与经济的根本变革。斯密《国富论》时代的经济,基本上仍是农业经济,所以无怪乎斯密强调农业投资,假定经济成长有限度,并认为实际工资最终会下降到维持生存的水平。马尔萨斯与斯密生活在同一个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很有限的世界。斯密的世界并不是19世纪的欧洲。在主要方面,18世纪的欧洲与同时期的中国之间的共同之处,超过18世纪的欧洲与19、20世纪的欧洲之间的共同之处。
第一部分 4.斯密型动力在中国
我们可以看到:在16至19世纪,中国许多地区都存在斯密型动力(即亚当·斯密所指出的经济成长动力——译者)。即使我们还没有清楚地看出斯密的原则,并以此来解释当时中国经济变化的许多方面,但是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以及手工业与贸易的发展的主要特点,在中国与日本史坛早已众所周知。最著名的是长江下游地区丝、棉业的发展。这两项主要手工业,连同水稻以及其他经济作物,创造了中国最富足的区域经济。长江中上游省份如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四川(其中特别是湖南)所产的稻米,大量沿长江而下,以养活长江下游地区人口。市场的扩展,把越来越多的地方联系起来。上述省份中的若干地区,也出现了棉花、靛青、烟草等经济作物种植业与相应的手工业,以及陶瓷、纸张等手工业(许涤新与吴承明1985:82~95,143~155,272~276)。今日的长江及其支流和与长江相连接的运河,承担了中国大约80%的水运运量。长江流域集中了中国1/3的人口,农业产量则占全国的40%上下(范·斯莱克[VanSlyke]1988:16)。
市场扩展在长江沿岸最为明显,但并不限于这一广大地区。在华南一些地区,经济作物种植与手工业也在扩大。广东的珠江三角洲产甘蔗、水果、蚕丝、棉花、桐油、麻油等,佛山铁业则是主要工业的代表(唐森与李龙潜1985;罗一星1985)。在东南沿海,16世纪的对外贸易刺激了茶叶与蔗糖的生产(罗友枝[EvelynRawski]1972)。中国北方的市场扩展不如南方那样明显,很大原因是水运局限。但即使是在北方,经济作物种植也在扩大,手工业和贸易也在发展。大运河沿岸城市如临清,成为主要商业中心,商人云集于此,贩卖布匹、粮食、陶器、纸张、皮革、茶叶、食盐等(许檀1986)。天津地区成了鱼盐贸易中心;在山东省,市场的发展更为普遍,而且棉花与烟草的种植尤为注目(郭蕴静1989;李华1986)。
随着商业化把相距遥远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经济活动联为一体,我们可以看到生产力提高的征兆。有的学者认为:市场刺激对华中与华东南地区农作方法的改进、灌溉的扩大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至为关键(罗友枝1972)。关于长江下游以及中国其他地区土地生产率的资料很分散。对这些资料的研究表明自10世纪以后,亩产量一直在提高。有一些迹象显示出长江下游的土地生产率很高,并已名列全国榜首,但到18世纪出现下降(在一些孤立的例子中,更被他地超过)。一般而言,土地生产率增加,是由于多施肥料、培育更加适合各地土质的抗灾作物品种以及采用更有效的耕作技术而致(李伯重1984a;闵宗殿1984;黄冕堂1990)。
虽然从绝对优势与专业化获得的好处不断增加,但18、19世纪中国所增加的人口中,有一部分却转向较为贫瘠的土地和收入微薄的职业。这个时期山地的开发,常常是杂粮作物种植与经济作物种植及手工业并行。陕西省南部的例子,很有启发性。在明代后期,这一地区曾经成为战场。清代建立以后,移民重新开发这一地区,不久人口就超过了明代水平。新的粮食作物——玉米与马铃薯,补充了粟、麦之不足,养活了包括从事木材贸易、造纸和制铁的人员在内的本地人口(方行1979;谭作纲1986;萧正洪1988;陈良学与邹荣楚1988)。在这一颇为偏远而且绝非肥沃的土地上,仍然出现了发展。而市场交换,是农民所获成功的基础。但是,由于这个地区的基本资源潜力劣于长江三角洲等生态优良的地区,所以劳动生产率与生活水准也不可能赶上情况较佳地区。同样的逻辑也大致适用于清代开发的其他许多山丘地区(傅衣凌1982;张建民1987)。因此,在明清时期的中国,即使在斯密型动力创造了经济变化的同时,不断增加的人口迁往生产条件较差的地方,从而减弱了斯密型的经济成长所带来的积极影响。①
在16与18世纪之间,中国的不同地区都经历了经济扩展的周期。16世纪的经济扩展,以在长江下游、东南沿海和华南地区为最。新的商人组织创造了扩大交换的方法,不仅把中国的主要城市彼此联结,而且把主要城市同市镇网络以及各市镇周遭农村也都联结为一体。明代末年的暴乱和满人入侵引起了经济的衰落。而后,到了18世纪,抛荒的土地还耕了,新一波的商业扩展席卷了中国更多的地区。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成长帮助了长江下游地区的经济成长。华北与东北的若干地区生产也增长了。斯密型的经济扩展到处可见。
19世纪的经济发展如何呢?大多数中外学者对1850至1950年间的中国经济,虽有完全不同的解释,但都认为洋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帝国主义扭曲了中国的发展道路,并且堵塞了中国走欧洲道路的可能性(严中平1989)。受过西方教育的学者则认为:洋人为中国的经济近代化,开创了机会并提供了技能与技术(侯继明1965;登伯格[Dernberger]1975)。我觉得,这两种观点都没有弄清楚的一点是:在贸易机会方面(这种贸易机会的原理与前几个世纪中贸易机会的原理并无不同),中国大多数人民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感受到了外国的影响?我认为:新的商业机会扩大了斯密型动力运作的空间,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斯密型动力。
国外市场对中国各地的影响,以靠近交通中心和交通干线的地区最著。这些地区包括通商口岸、洋人享有治外法权的城市以及在水运条件不佳地区所建铁路的沿线。铁路特别刺激了中国北部铁路沿线地区的商业化。这些地区因而开始种植烟草、花生、芝麻和大豆。国外需求也促进了长江流域诸省和华南地区的桐油生产(刘克祥1988)。但是,对于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前期中国经济变化的评价,一些美国学者新近却提出了与斯密型动力相左的看法。
第一部分 5.对斯密型动力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看…
罗伦·布兰德(LorenBrandt)在其新近出版的书中,以1890年至1930年间长江中下游沿岸诸省(即华东与华中地区)农业商品化的增进为基础,对人均收入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出了一些引人注意的估计,并且认为这主要是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整合的结果。他通过各种间接估计,得出以下结论:在1890年代与1930年代之间,华东与华中地区的人均收入增加了44%,农业劳动生产率则提高了40%(布兰德1989:133)。然而,即使我们接受他所作的这些估计,仍然必须承认:增长的基本动力属于斯密型动力。布兰德故事的主角是市场,故事情节则揭示了专业化与市场整合所能带给人们的一切。由于其故事中的人们生活在中国最富裕的地区,因此我们可以预料到的是:如果市场在中国各地都会带来成功的话,那么在布兰德所研究的地区,市场的运作一定最佳。国际贸易无疑为中国产品开创了新的市场需求,但是由市场驱动的发展逻辑,仍属斯密型动力的变种。这种发展逻辑在中国早已存在,并非由欧洲人带来。而且,无论这种逻辑以国际贸易的形式表现得如何强有力,其推动力也并不是没有限度的。
如果布兰德所作分析正确的话,那么由国际贸易所代表的斯密型动力,就比过去研究所指出的更为重要。但是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布兰德的结论。他的结论有若干部分依赖于未经证实的假设,而且这些假设又互为依据。这种循环论证的假设之一例,见于其对农村非农业人口的增长所作的估计。布氏首先根据施坚雅(G.WilliamSkinner)对1893年人口的估计和1953年的人口普查数,提出在1890年代与1930年代之间,华东与华中的城市人口增加了1000万~2000万(布兰德1989:72~73)。既未提出任何资料,也未作进一步论证,布氏接着又指出农村中的非农业人口以同样的比例增加。这个人口变化,对他后来估计农村非农业人口所需要,而又经过交换的农业剩余产品的数量,至为重要。他相应地假设,在1890年至1930年之间,经济作物的贸易量增加了1/3~1/2。但他依然没有清楚地说明此假设为何最为可能,而只是着眼于此假设与其所作的以下另一假设相一致——非农业人口对经济作物的需求以一个确定的比率增加,从而符合他假设的非农业人口的增长情况。接着,他又得出了其对商品化水平的估计,这个估计自然与上述所有假设相符。然而,这些估计只有在其赖以设立的各种假设成立的前提下才能成立。除非有关假设得到更充分的实证研究的支持,否则布氏的上述所有论证,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很薄弱的。譬如,如果我们假设华东与华中农村中的非农业人口在1890年已很多,而且在而后的40年中增长得并没有城市人口那么快,那么人均商品化增长的估数就会变小。要是我们相信1890年时经济作物的贸易量可能比布兰德所推测的数字高,而且1930年的贸易增长率也不可能升到16%以上,那么我们又可以把布兰德引人注目的高数字大大压低。
说实在的,并没有多少理由令人相信农村中的非农业人口会像布兰德假设的那样迅速增加。特别是如果你像布氏那样,相信劳动市场会顺利地运作并根据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来配置劳动资源的话,那么你就没有理由相信农村中的非农业人口会迅速增加。在布氏所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预料:由于近代工厂的技术条件较之传统手工业企业更佳,劳动组织更为严格和有效,因此流动劳动从手工业转向工厂工业,将会提高工人的生产率和工资。当人们转到报酬较高的工厂工作时,农村中的非农业人口将会保持不变或缩小。这比布氏所说的农村非农业人口增长,更属可能。反之,如果劳动市场并未如布兰德假设的那样顺利运作,农村中非农业部门的工资将会更低,从而对粮食和其他货品的需求也将会比布氏所推测的为低。
布兰德的数字可信与否,还可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检测。如果我们同意他所说的农业年增长率为1.2%~1.5%,并把此增长率应用于1895年至1935年间的40年,那么我们是否能够解释其所默认的结果的规模呢?这样的成长率意味着1935年的农业总产量,比1895年增加了60%~80%。然而,在某些地方,1.2%~1.5%的年增长率,至少对几年而言还是可以讲得通的。但是在40年中以此速率连续增长,情况就非同小可了。谁要为布兰德的农业成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数字辩护,就必须找到确切的证据,说明导致生产发展的原因何在。但是布氏在其书中,并未提供很多资料(如农业部门中的技术改良或大量资本投入等),以证明经济规模的扩大。商品化的发展和贸易条件的改善,无疑提高了1895—1935年间的农业产量,但是这两个原因是否能够充分说明布氏所作的那些估数,却完全取决于他在计算中所作的各种假设。
布兰德对斯密型动力的功效所作的热情讴歌,我看似乎太过分了。而与此同时,黄宗智却拒绝以斯密理论作为研究中国经济变化的一个向导。黄氏相信:斯密研究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并无此现象。随后,他又以此作为其论证的前提。如果斯密心目中的近代经济确实是以商业发展为先导,而商业发展又是通向资本主义的话,那么当然可以推断说在中国肯定有另外一种不能产生资本主义的商业。以此为基础,黄氏力求把华北及长江下游的情况从欧洲经济变化的范畴中分离出来。
第一部分 6.对斯密型动力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看…
黄氏旨在勾画华北与长江三角洲的历史独特性,这自然应予赞扬。可惜的是他未能抓住良机,把他关于中国劳动生产率的证据与论述,放到发展经济学的比较研究的框架之中。根据发展经济学,劳动过剩的现象会导致就业不足或隐性失业。早在1954年,W.阿瑟·路易斯(W.ArthurLewis)就在其《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这一具有开创意义的文章中指出:假定有一种由资本主义性生产部门和口性生产部门所组成的经济,那么在此经济中,资本主义性生产部门的成长,会以不变的工资,把劳力从口性生产部门中吸走,原因是劳力供过于求。路易斯在这篇文章中,刻意以古典经济学的传统,来补充新古典经济学派对较为发达地区的经济所作的分析。以此文为开端,发展经济学家创建了“二元经济”学说的主干。虽然黄宗智声称反对“二元经济论”(黄宗智1990:115~116),但是他对城乡这两个部分所作的区分,与在某些受路易斯启迪的发展经济学论著中出现的区分,并无二致。而他对市场工资与家庭劳动所作的特别区分,更显示了一种二元经济。因此黄氏的论述与发现,可以归入发展经济学关于过剩劳动的一个根本性争论。在这场争论中,一方是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Schultz),他反对隐性失业之说。另一方是W.阿瑟·路易斯。黄氏书中引用了舒尔茨的话,并反对舒氏关于农业市场的观点。至于路易斯,黄氏未援引其文,但至少就某些地区而言是含蓄赞同其观点的。
黄氏声称:自1350年代至1950年代,长江三角洲农村经济一直停留在一种口(或维持生存)的水平。但是“口”的含义,并不完全清楚。因为在1350年代很少有人穿棉布,而至1850年代绝大部分人(基本上是所有人)都穿上了棉布,所以棉布消费的这一变化,表现了生活水准的提高。有关明清人士对普通百姓生活日益奢侈而深感忧虑的史料,在中日两国明清史研究中比比皆是。如果在黄氏所研究的六个世纪中,一直是“口农业”(或“维持生存的农业”)占支配地位的话,上述情况怎么可能出现呢?除非是人民减少对其他一些物品的消费或者改用劣质品,否则,当棉布消费增加时,整个生活水准实际上也提高了。此外,“口”的含义,也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黄氏未能对一种“口”性的经济明确下定义,同时也未能对生活水准作精确计算。他所作的讨论,主要是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这一差别很重要,因为讨论的中心问题现在变成了:此种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在黄氏所论的长时期中,是如何维持下来或被改变了的?
在中国,没有出现那种将经济推向近代成长进程的突破性经济变化。对于这一点,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并无争论。对一些学者来说,这个问题就是中国为何未发展起资本主义的问题;而对另一些学者而言,问题则在于解释中国经济所特有的动力是什么。黄宗智明确说他所研究的重点在后者。但是,哪些特点他认为值得讨论,哪些问题他觉得无关紧要,却又取决于前者。黄氏关于口性经济的观点,与柏金斯(DwightPerkins)关于14世纪至20世纪中期中国人均产量保持不变的看法(柏金斯1969),大体一致。柏氏假设在以往的六个世纪中,中国人均粮食消费量大致相同;他同时又对亩产量的增加、耕地的扩大和人口总数的变化,作了估计,以此来证实其关于人均粮食消费不变的假设。粗看之下,柏金斯关于人口与资源保持普通平衡的看法,与黄宗智的观点颇为相符。但是,与黄氏不同的是,柏氏更直接地谈到了导致人口与资源持续平衡的不同要素,如作物品种、种植制度、耕农作物、农作工具、水利设施、肥料以及粮食贸易等。因此,柏氏能够对中国的农业经济如何养活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问题,以一种黄氏未涉及的方式作出解释。
黄宗智对农村发展的论证,中心在于人口与自然之间的长期关系。大体而言,黄氏所勾画出的景象是:人口增加,农业总产量缓慢增加,因此经济很容易受到“过密化”(involution,又译为“内卷化”——译者)的威胁。由于黄氏在分析中主要着眼于人均产量无变化,所以对于引起变化的主要动因是人口还是经济,他没有多少兴趣去直接追寻。在黄氏的分析中,由于长期以来人均产量未有明显变化,因此他并没有直接讨论引起“过密化”的动因究竟是人口还是经济。何炳棣在其关于中国人口的重要研究中,虽然没有对人均粮食消费量作出类似柏金斯那样的正式假设或者黄宗智那样的非正式假设,但也提出了人口与资源的问题。何氏认为:19世纪的天灾人祸,乃是马尔萨斯主义的人口控制,使得中国人口在19世纪后期达到一种合理的水准。他指出:中国达到人口与资源的平衡,是通过对人口增长的控制,而非资源基础的扩大吸引了新增人口。虽然何氏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是惟一明确采用马尔萨斯主义的主要著作,但是其他人的一些重要著作,也符合欧洲古典经济学家创造的构架。例如,伊懋可1973年出版的《中国过去的模式》,对于宋代经济与社会的变革,以及明清时期有效的市场机制的继续扩大,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总结。但是,为什么这些变化不是继续发展,而是在一种“高水平平衡陷阱”(highlevelequilibriumtrap)中停止不前?伊氏为此甚伤脑筋。如果我们承认伊氏对帝国晚期中国的评价符合斯密主义的构架的话,那么这个问题的神秘性也就会大大减少。
第一部分 7.对斯密型动力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看…
在伊懋可、何炳棣、黄宗智和柏金斯所研究的这许多世纪中,中国各地的生活水准一直有着颇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形成了起落循环,但是人口与资源可能保持着大致的平衡。我们所确知的是:没有发生任何突破,使得人均增长可以保持。但在西欧的少数地区(主要是在英国),却真正出现了这种突破。中国没有经历这种突破并不令人惊诧,更重要的似乎是解释长江下游地区是如何取得可观的经济成就的。无论如何,在1350—1750年间的欧亚两洲,长江下游肯定是经济上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黄宗智的研究,较多讨论的是长江三角洲怎么未经历根本性的经济突破;而对这一地区如何取得经济成就,则谈得较少。伊懋可、何炳棣和柏金斯以及相当多的日本学者,他们所作的研究,则更有助于解释“事实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所面临的挑战,仍然是对经济变化的主要动因提出合理的解释。我认为,特别要从商业的角度去看问题,因为根据中、日史坛对商业与交易的研究(这未显现在黄宗智的书里),似乎有清楚的迹象表明:出乎亚当·斯密以及自他以来的学者之所料,斯密的市场交换的逻辑,在中国运作得颇为成功。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有证据说明:在城市工厂工业化之前,中国与欧洲有着类似的经济成长的动力。应当强调:城市工厂工业化是一个迟于斯密著作的历史现象,因此斯密不可能在其关于经济成长的论证中,考虑到城市工厂工业化。黄宗智反对以斯密的理论解释中国经济现象,他似乎是袭用常见的那种将斯密视为新兴的资本主义的预言家的观点。但事实上斯密写作的时代,距工业化在欧洲立足之时尚很久。②我们要问:亚当·斯密时代欧洲的人口资源关系是怎样的呢?又,黄宗智关于中国年劳动生产率水平大致不变的说法,在一个包括斯密时代的欧洲在内的世界里,是怎样不可思议呢?
同样的观点也可适用于欧洲正在发展中的资本主义的中心地区。甚至在近代早期的英国,在其几个世纪的经济成长中,长期的实际工资并未变化。直到19世纪的城市工厂工业化出现,实际工资和人口资源比例才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勒旺[Levine]1987)。尽管在短时期内,人口是随着生育与死亡而波动,但在长时期内,19世纪以前的人口基本是与经济情况相适应的。可以预料:在中国,人口的明显变化,也会改变工资、地租和地价之间的关系,并影响农民按照劳动需要而选择种植何种作物。然而,黄宗智只是声称:在近六个世纪的江南,家庭耕作优于雇用劳动和出租土地。他也未将人口变化作为解释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农民的生产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黄宗智1990:120~122)。但事实是:江苏人口在1852年为4449.4万人,而1898年仅为2239万人;浙江人口在1852年和1898年分别为3017.6万人和1190万人。令人不解的是,黄氏忽视了太平天国时期江南人口的这一大幅减少。他不仅不谈这个变化如何影响到生产组织,而且反而求助于属于20世纪的人口增加来证实其论点。他对太平天国以后的面向出口的蚕桑业进行分析时,很少了解以下事实:蚕桑业的变化,是发生在人口压力肯定处于低点之时。由于长江三角洲1960年代的人口密度并不比1760年代高很多,所以黄氏所求助的人口压力,充其量也只能说是不确定的。早在20多年前,何炳棣所作的人口研究就已表明:在1850年至1959年之间的100多年中,江苏的人口仅增加了7.5%,而且这个增加还包括了上海作为一个重要城市而形成这一因素在内(黄宗智研究中未考虑到此因素)。和江苏南部共同形成长江三角洲的浙江,在上述时间内人口下降了19%(何炳棣1959:246。施坚雅近来对长江下游地区的估计认为,此地区1843年人口为6700万,1893年降至4500万,而至1953年也才回升至6100万,见施坚雅1977:213)。即使前述诸数字都有相当误差,在关于人口变化的新证据尚未出现之时,我们仍然很难相信黄宗智对此地区人口压力加剧所作的一般论述是正确的。
当然,在人口增长与商品化之间,仍然可能有一种重要的关系。很明显,中国的商业化,能够使不断增加的人口依靠相对减少的耕地存活。个中道理,与斯密关于绝对优势和专业化的道理颇为相似。市场机会带来了肯定的效益。黄宗智虽未排除市场的好处,但他未对商业扩张的原理加以分析(这可能是因为中国农民在商业扩展的过程中未获得资本主义发展之故)。由于黄氏认为英国经历了斯密与马克思所分析的那种近代发展,所以对黄氏来说,必须设想英国农村的商业扩展是另一种情况。但是,简单回顾一下英国的经历,即可知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在英国,农村工业的发展,为农村居民开创了收入的新来源。在贸易扩展的同时,由于结婚年龄降低和结婚率提高,人口也增加了(勒旺1977与1987)。经济变化与人口行为之间,虽然在不同的情况下呈现出不同的关系组合,但其基本逻辑却是相同的,即增加的人口可以从商业化与农村工业化中受益,但生活水平并未持续提高。自1640年代至19世纪中叶,英国的实际工资有小幅增加,但一旦人口开始较快增长,实际工资亦开始下降。③1800年以后工资又上升,但此时工资与人口运动已无紧密联系。英国农村的这一情况,与黄宗智所见的中国经济状况——人口持续增加,生活水准无明显提高——实无二致。④黄氏声称:寻求资本主义利润的农夫与仅仅寻求维持生存的农夫,其生产的动机不相同。但是这个说法,并不很适合于区分英国与长江下游农村居民从事农村工业的动机(黄宗智1991:629)。当然,在黄氏谈到英国的资本主义企业家精神时,他可能也想到还有别的东西。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更有意义的比较,就不应是将这些富有进取心的个人与中国农民进行比较,而应是将这些个人与中国商人以及地主进行比较。像欧洲的商人与地主一样,中国的商人与地主也寻求利润,而非为维持生存而辛勤工作。
正如我在本章中所作的论证,直到20世纪,明清时期的中国经济是依据斯密型动力而扩展的。这就意味着:在几个世纪中,推动欧洲与中国经济变化的基本动力是相同的。以下所要讨论的,一方面是评估这种动力的重要性,即它如何促进经济成长,另一方面则检视它对经济成长的制约:它何以使得持续的人口增加,导致一种马尔萨斯主义的危险。
第一部分 8.斯密与马尔萨斯:…
亚当·斯密指出:在马可·波罗作实地调查并写下其著名游记之前,中国可能已取得其最伟大的成就。同时,斯密又强调中国经济成长有其极限:“甚至在他(马可·波罗——译者)以前很久,中国可能已经获得了其法律与制度的性质所允许获得的全部财富”(斯密1937:71)。斯密与李嘉图(Ricardo)、马尔萨斯都相信经济成长受到更广泛的限制。他们认为:经济决定人口成长速率,因此维持生存的费用与工资紧密联系在一起。据斯密估计,高工资增加了儿童生存率;而儿童增加导致的人口增长,又使工资下降(斯密1937:64~84)。其次,在富裕的国家,增加财富的机会已经竭尽,所以利润水平和利息率在下降(斯密1937:87~88)。李嘉图的基本分析构架也一样,他预计自然资源会耗尽(布劳格[Blaug]1985:88)。在此同时,马尔萨斯对人口增殖超过其资源基础所能支持的数量的前景深感恐惧。尽管我们习惯上把斯密与近代经济发展之研究相联系,但是他和其他古典经济学家所阐释的,是一个尚未经历19世纪的巨大产业变革的世界。正如马克·布劳格(MarkBlaug)所说:“应当记住:当此书(《国富论》——译者)面世时,一座典型的以水利为动力的工厂已拥有300~400名工人,但在整个不列颠群岛,这类工厂仅有二三十座。这有助于解释斯密对固定资本的忽略以及他从来未真正放弃农业而非制造业才是英国财富的主要来源的老生常谈”(布劳格1985:37)。斯密、李嘉图和马尔萨斯,全都生活在一个经济仍然受农业所支配的世界。
人们对中国的通常看法是:该国由于人口增长超过资源,因而是在马尔萨斯主义的危机边缘摇来晃去。这种看法受到许多人的支持,但它主要是基于当代的现象去推论历史,即:一般把人口的大量增加视为第三世界近代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将中国之无法发展现代经济,归咎于其人口过多。然而,中国与欧洲前几个世纪的人口历史,到底是在何种程度上变得彼此不同,这一点尚有待澄清。中、欧比较的关键在于出生率与死亡率。在欧洲,阻止人口增长的因素,主要是出生率的降低,而非死亡率的增高。晚婚和部分妇女终生不婚所形成的预防性制衡(preventivechecks),使出生率低于她们的最大生殖能力。与此相反,自马尔萨斯以来,人们都为中国的高出生率担忧,认为只有高死亡率才能平衡之。因此,中国通常被视为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的国度。通过高死亡率的“积极制衡”(positivechecks),才达到人口稳定。但是,仔细检视死亡率的证据,我们发现这种看法并不可靠。
从表面上来看,死亡率与可获得的资源之间有联系,是很清楚的。但事实上却很难把二者直接联系起来。除了在危机的年代之外,很少人会饿死。可能有很多人为慢性营养不良所苦,但即使在今日,也很难确定营养不良对死亡的影响有多大(卡尔迈克尔[Carmichael]1985;莱夫巴西[LiveBacci]1985;斯克里姆肖[Scrimshaw]1985;泰勒[Taylor]1985)。然而,现代学者仍然继续把食物供给情况与死亡率联系在一起(西蒙[Simon]1985:218)。
通常人们都认为中国人生活水准很低,使得他们的死亡风险很高。但这种见解是很勉强的。亚当·斯密与马尔萨斯在读了关于中国社会的记述后,都为中国的饮食情况叹息,斯密说:
中国下层民众之贫困,远甚于欧洲最穷国家中的贫民……他们得到的口粮太少,所以急于打捞任何欧洲船只抛弃的肮脏垃圾。任何腐肉,例如半腐臭的死猫或死狗,他们都欢迎,就像其他国家的人民欢迎最好的食物一样(斯密1937:72)。
马尔萨斯的评论也与此相呼应:
如果现有的有关中国的记述可信,那么中国的下层民众都习惯于以最少量的食物为生,而且他们乐于得到欧洲劳工宁愿饿肚子也不吃的那些腐臭的食物下脚料(马尔萨斯1976:53)。
但是,其他的欧洲作者,包括认真作第一手调查的观察者,却有大不相同的看法。例如,有一位苏格兰目击者罗伯特·福钦(RobertFortune),对中国农业的评价并不很高,但他指出:“仅用几个钱……中国人就能很体面地吃米饭、鱼、蔬菜和喝茶。我坚信中国是世界上存在贫穷和匮乏最少的地方”(福钦1847:121,转引自安德森[Anderson]1988:96)。在其另一部著作中,他谈到了采茶工人的饮食:
第一部分 9.斯密与马尔萨斯:…
这些人的食物极为简单,也就是说,只有米饭、蔬菜和少量肉食(如鱼和猪肉等)。但是中国最贫穷的阶层,比起英国最贫穷的阶层来说,在掌握烹调艺术方面似乎强得多。用上述简单的食物,中国劳工力求做出许多可口的菜肴,因此其早餐与正餐都吃得颇为丰盛。在苏格兰,过去——我想现在也同样——从事收获工作的劳工的早餐是粥和牛奶,午餐是面包和啤酒,晚餐是粥与牛奶。一个中国人靠这些食物就要饿肚子(福钦1857:42~43,转引自安德森1988:96)。
19世纪的中国,通常被我们视为一个危机日深的国家。但是福钦在距今一个世纪之前据其所见对中国所作的论述,可能比起我们想像中的中国要更真实得多。无怪乎一位当代的汉学大家谢和耐(JacquesGernet)坚信:“雍正朝(1723—1735)和乾隆前期(1736—1765)的中国农民,较之路易十五朝的法国农民,普遍而言,吃得更好,生活更为舒适”。⑤
简言之,根据现有的营养与生活水准的零星证据,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中国的生活水准,会低到因资源匮乏而导致高死亡率的地步。某些外国观察者对于中国食物问题的看法,很可能更多地出于文化(如口味与习惯等)的差异,而较少出于营养质量的科学根据。毫无疑问,明清时期的中国易遭饥荒。特别是在19世纪,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结合起来引起的危机,肯定提高了中国各地的死亡率。例如,自19世纪中期起,叛乱殃及长江流域、淮河流域,以及中国西北、西南和南部的许多地方。最严重的天灾发生在华北与西北。在这些地区,1876—1879年间的连续大旱耗尽了仓储,迫使农民到处寻找食物。有些地方幸而灾不甚烈,但交战的军队又打断了正常的农作日程,并且大量劫掠所余粮食。可以预见,因为营养不良使得更多的人易于患病,同时一些人更直接死于饥荒,因此使得死亡率升高了。
中外观察者对这一时期的记述,都很令人心寒。例如,在山东省青州府,据荷兰牧师福尔古森(J.H.Ferguson)估计,在许多村庄,有30%~60%的家庭死于饥荒。同时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报道说:在一些较小的村庄里,死亡率达到90%(波赫尔[Bohr]1972:15)。1878年末,在饥荒过去后,山西巡抚曾国荃上奏说:饥荒影响到该省80%的人口,同时60%~70%的人口感染了伤寒病(波赫尔1972:23)。据波赫尔的估计,在华北与西北,可能有950万左右的人死亡(波赫尔1972:26)。
尽管这些记述如此可怕,但我们仍不能肯定这一类危机使得中国与欧洲相异。近代早期的欧洲也出现过由饥荒、瘟疫和战争引起死亡率剧增的情况。在14、15世纪,瘟疫是一主要杀手;战争直接致死者相对较少,但因其打断生产与贸易,所以也能导致生存危机(霍亨伯格[Hohenberg]与里斯[Lees]1985:79~83)。不过,在另一方面,死亡危机也常常被视为一种引起补偿反应的人口动力。换言之,当死亡危机来临时,人们会自发地增加生育以补偿人口的减少(弗林[Flinn]1981:25~47)。不论死亡危机对人口成长动力的冲击如何,在中国与欧洲之间,仍存在着更基本的相似性,只不过是这种相似性被那些流行假设蒙蔽了,而这些假设认为中、西之间只有差异可言。
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自17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国的死亡率水平在持续上升。例如,泰德·泰尔福德(TedTelford)以安徽桐城县的家谱资料为依据,指出在1750年与1769年之间,出生时的预期寿命为39.6岁,一个半世纪后却跌至33.4岁(泰尔福德1990:133)。刘翠溶在明清家谱研究中,也发现预期寿命在18世纪内出现了引人注目的降低(刘翠溶1985)。从表面上看,这类证据支持马尔萨斯关于在帝国晚期中国预期寿命下降的观点。但如更仔细地推敲,则这一解释却很难令人信服。我们有理由怀疑预期寿命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之说。由于技术方面的理由,也由于历史记载不相符,马尔萨斯的上述观点颇难令人接受。
家谱资料中的技术性问题,家谱人口学家自己也注意到了(哈莱尔[Harrell]1987;泰尔福德1990)。其中与人口统计有关的一个问题是:越到后来的时期,就有越多的家谱把婴儿与儿童收入其中;因此依据家谱所计算的死亡率便会上升。刘翠溶和泰尔福德所发现的预期寿命都下降的情况,很可能就是因此所致,而未必真正是预期寿命下降。⑥
第一部分 10.斯密与马尔萨斯:…
上述预期寿命下降的趋势,也与历史背景不符。在经济萧条时的17世纪后期,官员(特别是长江沿岸各地的官员)担忧劳工找不到工作(岸本美绪1984)。然而到了18世纪,农产品价格上升,就业机会增加,显然此时的经济状况优于前一世纪。因此,我们很难相信18世纪后期的预期寿命,会像刘翠溶和泰尔福德所论的那样,比18世纪初、中期更低。当然,现已知19世纪中叶预期寿命的水平确实非常之低(这很可能是受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但这看来是暂时的现象。就长期趋势而言,现存的资料似乎尚不足支持17世纪末以来预期寿命持续降低之说。
上述家谱的研究显示:马尔萨斯的观点很难对中国人口和经济问题提供完满的答案。由于家谱的内容在被使用前已经过筛选,而未能提供确实的资料以计算预期寿命,因此死亡率亦可能被高估。将此数据拿来与欧洲的预期寿命作比较,其问题自不待言。另一方面,17世纪后期以来,只有一些最繁荣的欧洲国家才能摆脱马尔萨斯主义的“积极人口控制”的幽灵,提高其预期寿命。除了这些例子之外,清代中国达到的预期寿命并不比别的国家低。因此,家谱资料中的中国人口预期寿命减少,真的会是由于马尔萨斯主义的积极控制所致吗?恐怕并不尽然。此外,中国的资源短缺会以一种完全不同于欧洲的方式来增加死亡率,这种说法似乎不太可能。事实上,中国与欧洲的死亡率水平差异并不显著。一方面,我们不应该太快为前者贴上“积极控制”的标签;另一方面也不应当忽略后者也发生过类似现象的事实。
总之,中国的营养水平并非明显低下。即使假定如此,其对死亡率的影响亦不很明确。如果营养对死亡率有影响的话,这些影响也将发生在一种特殊的环境中,因为根据最好的估计,明清时期中国的死亡率,并未超过欧洲的人口死亡率;而对于欧洲的死亡率而言,我们可以认为是预防性的人口控制而非积极的人口控制在起作用。因此,马尔萨斯主义所描述的明清时期的中国,看来与近代早期的欧洲差别不大。
第一部分 11.结论(1)
无论是近代早期的英国农业经济,还是明清时期的中国农业经济,都为那些与亚当·斯密和托马斯·马尔萨斯的学说有关联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变化力量所支配。但这并不是说,在经济行为与人口行为方面,英格兰与长江下游彼此一致。二者之间肯定有差异存在,但是事实证明有些差异只是表面上的,而非真实的。例如,黄宗智认为中国土地、劳动与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有许多限制(黄宗智1990:106~111)。而他实际上是以大学一年级经济学课程所讲授的那种典型市场为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只是未明说而已。在近代早期的欧洲,对市场的限制也很严重。事实上,此时欧洲的农村土地与信贷市场,远比黄宗智所看到的受限制的中国市场更不自由。⑦这里要承认的是,欧洲的与中国的市场,都和理论中的典型市场大不相同。懂得这一观点之后,接下来我们面临的更大挑战,则是解释中国与欧洲经济变化动力的相似性,以及两者在何处开始分道扬镳。
上述时代的中国与西欧,共处于一个农业收成不保险、生产原料有限的世界之中。二者都经历了由经济扩展与收缩组成的周期循环。在类似的斯密型动力(即劳动的区域分工和通过市场的绝对优势)的推动下,这种循环逐渐地创造了更大规模的经济。当然,实际的生产组织差异很大。不过,在中国内部和欧洲内部的差异,较之中国和欧洲之间的差异,更为显著。在欧亚大陆的两端,土地使用的习俗都包括了从大地主与佃农到自由小自耕农的许多形式。许多法国农民,都把自家的耕地与租来的耕地合在一起耕种;为了平衡其劳动与土地,他们也都雇工与受雇。
同时,中国与欧洲也同样有落入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可能性,即人口压力带来资源匮乏的经济危机。不过,与那些老生常谈相反,1800年以前,中国绝不比欧洲更容易出现经济危机和人口危机。斯密型动力所引起的欧亚经济的明显扩展,并未逃脱马尔萨斯主义的限制。斯密与马尔萨斯两位古典经济学家都承认在欧洲有这种限制,而且这种限制同样适用于中国。即使新近的学术成果证实中国与欧洲的人口比例有显著的差异,欧亚大陆的这两端仍都同样地明显呈现出脆弱的人口资源比例。尽管有些研究指出近代早期欧洲的某些繁荣地区尚未落入马尔萨斯主义的陷阱,但单凭斯密型动力并不能保证这些地区可以一直避开马尔萨斯主义的危机。更为可能的是,在18世纪晚期,中国和欧洲的经济核心地区都尚未遭遇真正的马尔萨斯危机的威胁。不论将来的研究如何探讨这些大问题,古典经济学家所划定的世界经济的限制,仍然存在于19世纪以前的中国和欧洲(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当我们在下一章讨论17、18世纪中国和欧洲的工业时,将会再度发现二者存在着令人惊异的相似性。透过这一相似性的讨论,可以进一步缩小范围,以找到二者之间的关键性差异之所在。
第二部分 1.引言
1800年以前,工业生产从未在欧洲经济活动中占有很大比例;而在1800年以后,却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正因如此,工业扩展的动力的问题,才在欧洲经济史研究中也占有特殊的地位。历史学家经常探究各种导向近代化的途径。在确定某些变化发生的原因时,他们通常相信他们的解释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就工业化而言,工业革命的先兆通常被视为更为普遍的因素,即不论在何处,这些因素都会促成类似经济变化。按照迈隆·古特曼(MyronP.Gutmann)的观点,如果把工业的变化看做一系列互为因果、互有关联的阶段,我们可以把欧洲近代早期以来的工业化活动分为三个时期:(1)15世纪后期至16世纪前期的城市手工业时期;(2)16世纪中期至18世纪中期的农村家庭工业时期;(3)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后期的城市工厂机械化工业时期(古特曼1988)。早期城市手工业生产主要由行会控制。为了保护生产者的利益,行会对其成员施加各种限制措施。后来兴起的农村家庭手工业,逐渐摆脱了这些限制。因此,从手工业行会控制下的城市生产向农村家庭手工业的转变,一般被认为是突破“封建控制”的一个标志。以后工业返归城市,则通常被视为工业革命的巨大胜利,预示着资产阶级的统治。介乎二者之间的是农村工业时期。在此期间,欧洲并未很明显地被“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因素控制。
第二部分 2.西欧的农村工业与人口变化
近代早期工业的发展,出现在城市与城镇附近。这些城市与城镇是联结广大地区的市场网络的交汇点,在空间上又构成经济地区内的城市等级结构的中心地。①这些城镇附近存在着农村工业。
上篇经济变化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在过去20年中,不少关于近代早期农村工业的研究成果,都采纳了“原始工业化”这一术语。这个概念指的是欧洲许多地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这时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农村家庭,大多并未脱离农业生产。农村工业常常位于城市附近,在许多著名的事例中都与纺织业有关。但是,生产过程的若干重要部分位于农村,并不意味着城市在农村工业生产中未起到重要作用。相反,某些农村工业生产的产品,仍然在城里进行最后加工。不仅如此,城市商人还经常为农村工业生产提供资金,产品分配也总是由城市商人组织进行,并由他们把产品运到远处销售。最后,分散的手工业生产也可以发生在城市(伯格[Berg]、胡德森[Hudson]与索能斯切尔[Sonenscher]1983)。
农村工业发达的地区,人口通常也在增加。很多关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著作,着重研究经济变化与人口行为之间的关系。撇开细微差别不论,通常的看法是:在那些正在经历着农村工业化的地区,由于结婚年龄降低以及结婚比率提高,人口增长较快。这种见解并非无可争议,对其持怀疑态度的学者已注意到经济变化与人口变化不相协调的事例。②然而,尽管存在一些不相协调的例子,但这并不是说在某些地区从未发生过重要的经济与人口的变化。要认识这些经济与人口变化的意义,我们就必须考察较早的情况。
欧洲史学家常常发现:在中世纪后期,欧洲的人口增加了,但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基础却很不稳固。一些学者强调社会与政治的斗争,将其视为问题的起因;而另一些学者则把这些问题描绘为马尔萨斯主义的人口危机。14世纪的瘟疫之后,欧洲的一些地区,不断出现一种“人口增加逐渐超过经济发展”的循环。但在其他地区(特别是英格兰的许多地区),在耕地资源与人口之间,却达到了一种更为稳定的平衡。在后一类地区,直到14世纪,土地还被划分为小块。但是而后这种划分逐渐废止了,仅只平分家畜与动产,土地则保留于一人之手。未得到土地的儿子,则付之以现款,作为其应有的家庭土地份额的补偿。③这种做法,使得农村公社在农村工业出现以前,达到一种小规模的经济与人口的平衡。
这种欧洲村社,一直被人们设想为一种生态环境的理想形式。在其中,工作职位的数量是固定的,而且与财产相联系。若要建立家庭,就要先得到一个职位。在一般的情况下,由一个儿子单独继承土地,而只有当其父母不能或不愿再耕种这块土地时,他才能结婚。许多年轻人因找不到一个职位,只好背井离乡到外地谋生。还有一些虽然留下来做雇工,但却不能结婚。有些地方土地可以划分继承,因而农民的后代便面临平均地产缩小的威胁。不过这种威胁又被向外移民和垦荒地所缓和。人们所熟知的欧洲婚姻模式——男女结婚都较晚以及男女独身比例都较高,与当时的制度结构密切相关。这种制度结构限制建立家庭,并且在村社一级的水平上,促成每一代人的人口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能密切配合。不过,有些学者认为这种以土地为基础的理想化工作制度实际上并不存在。相反,资源与人口之间的均衡是透过一种较为复杂的文化逻辑运作所达成的。这种逻辑将婚姻行为与广泛的经济条件(更准确地说,是与工资水平)相联系在一起。
欧洲的农村工业化,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稳定的秩序。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因此而能够建立家庭。同时,更多的人不仅能够结婚,而且也能够较早结婚。除人口变化外,农村工业还常常与许多特殊的社会经济现象(尤其是分家制度)相联系。鲁道夫·布隆(RudolphBraun)对苏黎世山区的研究表明:农村工业的发展,促进了从不能分家到能够分家的转变(布隆1978)。富兰克林·孟德尔斯(FranklinMendels)则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指出:在那些没有实现分家制度,同时农场规模大得足以为所有居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的地区,农村工业的影响较小;反之,在那些分家盛行、农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农村工业的影响较大。他说:“我们可以推测:季节性手工业的发展,与农场规模零碎化的盛行,是相行相伴的。有许多原因引起了农场规模零碎化。这主要是由于分家或分租所致。此外,农民被允许在过去封禁的土地上取得一小块土地,也会造成农场的分割。在农场不断缩小的同时,移民迁入,结婚普及,所以人口将会充斥于新开垦的地区。即使在收获季节,农民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也没有足够的农活可做……因此,若是村社有良好的市场可出售农村手工业产品,农场零碎化不断加剧或是开垦新农田比较容易,再加上在附近可以找到夏季农业雇工的工作,这些情况就很符合内卷化的进程,从而在小农场地区(或小农业地区)就会发生原始工业化”(孟德尔斯1980:182)。
孟德尔斯的上述论点,是他关于农村工业研究的一部分。他的研究把我们的视线仍然引回到工业化问题上来。以往学者们认为农村工业是旧有的“封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后来被新兴的19世纪城市工业化(即工业革命)所取代。人口增长则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在经济之外自行发生的过程,因此学者们仅仅从人口统计的变异本身(如生育率与死亡率等),来对人口增长问题加以解释。但是现在的许多欧洲史学家,已把农村工业视为19世纪经济变化的先兆之一;同时他们对人口变化的研究,通常也重视个别家庭如何在具体的社会与经济环境内作出结婚与生育的决定的问题。④
农村工业是17、18世纪欧洲的一个重要经济发展。它通常产生于那些市场机制良好、耕作地块狭小的地区。由于它提供的新的劳动机会,使结婚年龄提早,进而可能拥有较大的家庭。然而,很少有农村工业的具体事例,真正展现出原始工业化理论所预示的所有普遍特征。这也许不应当出乎我们的意料,因为介入其中的其他因素实在太多了。更难预见的是:明清中国的许多地区,到底在何种程度上具备了与欧洲原始工业化有关的那些条件?
第二部分 3.中国的农村工业与人口变化
16—18世纪中国不同地区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与手工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历史学家注意的对象。许多最为著名的手工业中心,位于人口密集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与欧洲相仿,纺织业是主要的农村手工业,尤其在江浙地区的许多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民,在16世纪已开始大批转向纺纱织布或丝织。至18世纪,经济作物种植与手工业已普及全国。富商大贾(其中许多来自山西或徽州),控制了长途贸易的大部分。⑤促成这些发展的条件,颇类似于那些与欧洲农村工业有关的条件——例如良好的市场机会、土地可以分割继承、有季节性的非农业工作可做,等等。在欧亚大陆的两端不同地区背景下的农村工业的发展,呈现了(至少是在某种程度上呈现了)类似的经济变化过程,即商人长途贩运小家庭生产的产品。⑥而且,对于欧亚农村居民来说,农村工业创造的经济机会也明显相似:农村居民并没有普遍地把劳动转移到乡村以外,但却可以得到非农业性质的收入来源。
如果对欧洲与中国农村居民来说,农村工业创造的经济机会是明显相类的话,那么人口的影响也相同吗?在中国,农村工业是否也一如在欧洲那样,粉碎了制约小家庭形成的严重障碍呢?农村工业化以前,西欧许多地方都有对结婚生育的制度性制约;但中国却并没有这种制约。既然缺乏具有类似效果的制约,所以在中国也没有什么障碍可粉碎。这个对比并不意味着中国完全没有生育限制,但是中国的生育限制,总的来说似乎不如西欧和北欧的生育限制那么有效。⑦20世纪的调查指出:中国妇女普遍结婚并且早婚,婚后生育率中等。过去几个世纪内中国许多地方的妇女婚育情况很可能也如此(寇尔[Coale]1984;沃尔夫[Wolf]1984)。在欧洲,各种惯例使得能否结婚取决于能否建立一个独立的家庭,从而常常限制了结婚率与生育率。在中国,结婚单位的形成并不要求分家,已婚的子女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因为大家庭(jointfamily,即父母和至少两对已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译者)乃是儒家理想的家庭形式。欧洲的制度性制约,在中国并不存在。因此学者们发现,在欧洲,核心家庭(nuclearfamily)存在于许多地方,但有关大家庭形成的事例则相对较少。⑧
欧洲和中国的评论家,都担忧生育制约减弱的出现。在土地可以分割继承的制度下,旧有庄园可能日益碎裂为小农场。这种前景使得马尔萨斯感到恐惧。他反对19世纪初法国民法的修改,因为他认为这一修改使得分家合法化,而分家合法化则会鼓励人们多生儿育女而不愿考虑将来。R.H.陶尼(Tawney)和另一些学者,对中国人虽面临经济困境而仍然还想生孩子的情况,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陶尼1966:104)。对结婚与生育缺乏严厉的经济制约,有可能使得人口增长超过资源增长。
在中国,从未有过那种由规模固定、数量稳定的工作职位组成的村社。由于许多地方土地买卖盛行,同时世代分家也导致家庭田产减少,中国农村中的工作职位远比西欧具有伸缩性。因此,正因为中国并不存在一种使得人口与资源保持大体平衡的机制,当然农村工业也谈不上会推翻此种机制了。相反,因为农村工业减少了(但未消除)那种人口超越资源的马尔萨斯主义危险,所以中国的农村工业有助于维持很高的结婚率与早婚率。虽然农村工业对家庭人口行为的这种影响并不一定在中国与欧洲都引起同样的变化,但结果却是相似的:农村工业都促进了早婚和高结婚率。⑨中国与欧洲的类似经济变化都促进了人口增长。即使更大的经济环境和支配人口行为的制度结构不相同,情况仍然如此。而且,与欧洲原始工业化有关的那些特殊条件(如季节性手工业的发展、农场规模的缩小、良好的市场体系等等),在中国可能比在欧洲还更普遍。但是许多欧洲史学者所假定的从原始工业化到工业化的历史顺序,在中国却并未清楚地出现。下面我们再分析欧洲的情况,这将使我们能以一种新观点,来看待中国为何未发展起资本主义的老问题。
第二部分 4.从原始工业化到工业化
富兰克林·孟德尔斯发明了“原始工业化”一词。他认为:原始工业化的过程是一种具有地区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农民家庭(或者说,至少是农村家庭)为远处市场生产产品(孟德尔斯1984)。由此定义出发,孟德尔斯提出了一系列假设。他提出:在19世纪出现工业化的大多数地区,都曾经历过一个原始工业化的阶段。之所以如此,是因为:(1)结婚年龄的变化增加了劳动供给;(2)商人将劳动移向城市,以便更容易收集产品并更有效控制产品质量;(3)机器投资的资本来自于原始工业化的利润;(4)原始工业化教会商人有关技术;(5)原始工业化教会劳动者有关技能;(6)资本主义农业是在原始工业化中发展起来的(孟德尔斯1984)。简言之,孟德尔斯肯定了他于1972年最初提出的原始工业化与工业化有联系的论断。其他学者则强调原始工业化与19世纪城市工业化之间,有一种更因具体情况而异的关系。
关于原始工业化的第二种观点,是大卫·勒旺(DavidLevine)提出的。他以下述方式讲述原始工业化的情况:“很多原始工业化的生产(特别是纺织业)可以用克利福德·吉尔兹(CliffordGeertz)提出的‘内卷化’的概念来表现其特征。经济活动改变了人口状况,同样地,人口增长也影响了生产组织……由于劳动便宜而且供给充分,人们不愿进行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工资低,原始的生产技术仍是最有利可图的;低水平的技术,导致劳动集约化,所以廉价劳动极为重要……摆脱这种困境的办法是使用高效能的动力机械以取代人工技艺。但这又是另一回事了”(勒旺1977:14)。确切地说,从原始工业化向工业化的转变,仍是一个摆脱农村工业发展的过程。如果我们同意勒旺的观点,那么我们应承认:这两种工业化并没有多少相同之处。
彼得·克里尔得特(PeterKriedte)提出了关于原始工业化的第三种观点。他说:“原始工业化确实为资本主义工业化提供了某些条件,但这些条件还不足以引起工业化。要把家庭生产制推向工业化,除其内部矛盾与外部刺激外,还需要一种特定的大环境。若缺乏这种环境,或者这种环境发育不充分,调节原始工业生产的机制就会在其内部矛盾与外部冲击的联合压力之下崩溃。原始工业生产将彻底瓦解,或不断地遭受严重危机,而不会发展为工业化”(克里尔得特等1981:145~146)。和勒旺一样,克氏也强调在原始工业化的动力中潜伏着危险。不过,对于工业化所必需的“一种特定的大环境”到底是什么,克氏并未详细说明。
很明显,在我们考虑原始工业化的动力到底有多强、原始工业化向工业化的转变有时会有多慢等问题时,详细说明这种“大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孟德尔斯对此作了清晰的阐述:“和彻底的无产阶级真正相配的,是那种固定资本占主导地位、生产不间断以及劳动生产率高得令资本家认为高投资合算的工厂。如果我们理解在农业中清除季节性就业不足是何等困难,我们就会懂得:新的最佳应用技术之实际用到生产中,将会是何等缓慢,从而也会懂得:在工业中手工业方法与近代方法将会长期共存”(孟德尔斯1980:190)。孟德尔斯、勒旺、克里尔得特都认为:手工业生产和工厂生产不仅有先后继承的特点,而且还有经常彼此竞争的特点。
查尔斯·蒂里(CharlesTilly)提出了另外一种观点,以区分原始工业化与城市工业化的动力。他认为:从18世纪中期的立场来看,19世纪式的工业化发展是全然无法明白的。他说:“假若我们设想身处于1750年,不要理会后来真正发生的事,而来想像当时的情况将来会变得如何,那么最可能预见到的是城乡劳动分工。但这种分工是:城市里聚集了欧洲的食利者、官吏以及大资本家,他们专力于贸易、行政和服务,而不从事工业。还可以预见到农村有一个不断增长的无产阶级,从事农业与工业”(蒂里1983:133)。蒂里接着马上提醒我们:欧洲1750年以后的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无论如何,城市工业化是跟着农村原始工业化发生的。
中国的情况则大异于是。农村工业延续了许多世纪。蒂里对欧洲1750年以后前景的设想,颇为符合中国的情况。我们已看到:在中国不同的时期与地区,农村人口的增加,至少是部分地依赖于工资劳动或手工业商品生产;城市中心的数量与规模增加了,但城市中心一般都没有很强的工业基础。就中国最“先进”的经济地区——长江下游——而言,我们已相当清楚地知道手工业发展的情况。在这方面,日本学者作了重要的考证,为说明这些发展奠定了基本构架。
西定生认为:国家赋税需求刺激了棉纺织业的发展;棉纺织业代表了专业化农村工业的一种新形式,不同于传统的耕织结合和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西定生1966)。田中正俊不同意西定生把赋税作为农村手工业的“外部刺激”而加以强调的做法,而是认为农村工业发展的动力,在于农村经济内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影响(田中正俊1973)。虽然两人在解释农村工业发展的主要促进因素时看法分歧,但他们都对农村工业的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作了明确的区别。他们都认识到:在中国农村工业与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动力之间,具有重大差异。他们所做的许多工作,与后来西方学者在欧洲原始工业化研究方面所做的工作,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恰恰是在西定生与田中正俊发现中国与西欧相异的那些地方,现在有新的证据表明:从欧洲原始工业化前景的角度来看,中国与西欧有许多相近之处。事实上,伊懋可(MarkElvin)提出的那个著名而又备受批评的“高水平平衡陷阱”的观点(这个观点颇大程度上是以较早的日本学者的研究为基础的),即描绘了一种“成功的”原始工业化制度(伊懋可1973)。正如伊氏所述,明清长江下游市场与农村工业的发展,维持了日益庞大的人口。但农村工业内部,并无促进重大资本化及技术变化的刺激。伊氏力图解释何以中国未发生欧洲19世纪式的“工业革命”,但他的努力却似乎是徒劳而无功,因为原始工业化与19世纪城市工业化两者的动力截然不同。欧洲的文献提醒我们:在欧洲,对于发展而言,农村工业也是一种潜在的陷阱。当然,欧洲在19世纪不再受农村工业化的动力驱动,但中国则依然如旧。
黄宗智关于华北农村经济的著作清楚地表明:在20世纪前期华北32个村庄中,有5个村庄,其中家庭手工业是农民家庭重要收入来源。虽然他正确地警告读者不要过高估计手工业生产对所有贫穷家庭的普遍重要性,但我们仍能合理地假设:他所研究的某些村庄的农村工业化,与前几个世纪欧洲一些地方的农村工业化大略相同,因此仍是原始工业化的动力在起作用。黄宗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指出了这一点,所以他把工资劳动视为人口增长的一种可能的刺激。他进而论证:当人口增加而未有重要变革发生时,经济越来越容易遭受危机。我认为黄宗智的论点,与一些学者关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论点十分相像。黄宗智所看到的20世纪前期华北农村的危机,与其他学者担心前几个世纪的欧洲可能会出现的危机,似乎颇为相似。但是,正如我在本书首章所指出的那样,人口状况方面的这种大略相似,可能并不像黄氏和其他人所认为的那样接近于马尔萨斯主义的增长极限。
欧洲与中国农村工业的相似性,一直为人们所注意,但未被人们切实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一直在寻求另外的某种东西。明白地说,我们一直在寻找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事实上,与中国情况最为相类的欧洲原始工业化的动力,也并不一定会导向19世纪的城市工业化。为什么中国的农村工业的出现,就一定会导向资本主义呢?或许,探寻“资本主义萌芽”的中国史学家们,不应再继续寻求那种使明清经济发展不能变成城市工业资本主义的东西。相反,我们应当承认:原始工业化的动力,与造成19世纪欧洲工业化的一系列条件,具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当我们发现了与原始工业化相类似的情况时,不应当再希冀会有欧洲式的工业化出现。同时,我们还应当承认:放弃对于明清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搜寻,并不会使我们忽视那些更有用的比较。
第二部分 5.原始工业化与工业化之比较(1)
尽管原始工业化不一定导向城市工厂工业,但是原始工业化的过程仍然有助于一个无产者阶级的形成。根据蒂里的看法,早在19世纪城市就业机会大量增加之前的几个世代,这个逐渐与土地失去直接关联的无产者阶级,就已出现(蒂里1984)。在中国,一般而言,农村工业并未创造出一个类似的无产者阶级,从劳动人口游离出来而得以进城工作。相反,现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使得中国农民与土地的联系,比欧洲农民更紧密。一方面,分家制度使得农民的田产一代少于一代;但另一方面,活跃的土地市场又意味着一些人可以透过交易扩大其田产(甚至超过他们前辈的规模),另一些人则依赖于租入土地或出卖劳力。
农村半无产者,即部分出卖劳力而且更普遍从事农村工业的人们,无疑是一个不稳定的群体。他们可以上升到佃农和小自耕农,也可以变得一无所有。现在看来,由于存在着以下三个原因,半无产者不大可能成为一个能够自我再生的阶级:(1)经过几代之后,社会流动性易于瓦解阶级的稳定性;(2)经济对穷人的生育率的限制,使得处于贫困境地的人们繁衍大量无产者后代的可能性很低;(3)从事农村工业的家庭通常也继续从事农业,因为中国的地方社会结构很少引起欧洲那种日益鲜明的农夫与农村工人之间的区别。因此,在中国从事农村工业的人们并不像在欧洲的农村工人一样,可以轻易被招募进城工作。
在19世纪与20世纪前期,中国许多地区的农村肯定有阶级分化发生。复杂的土地占有制度与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型的人际关系。尽管有经营地主使用雇工进行生产以及农民转向专业化市场生产的事例,但更令人注目的是小规模农民耕作的延续。从事这种耕作的农民能够在一生中,多次改变其土地使用占有地位和劳动力分配方式,并且在社会等级结构中,有限度地上下移动。中国学者投入了很大努力,把耕作农户的土地占有差异解释为社会差别。但这种差异与经济的总体变化的关系较小,而与耕作农户的延续的关系较大。这些农户当然经历过阶级分化中的社会流动。在许多事例里,他们转向手工业,将此作为一种收入来源。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即使不是扎根于土地,也保持着与土地的联系。中国农民把耕作与手工业结合在家庭内,这种结合有时可能被商业渗透所改变,但很少被彻底摧毁。财产关系通过分家和土地交易而起作用,在中国许多地方助长了一种使得阶级分化不甚严重的社会制度。中国的农村工业,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有几位学者认为亚洲的农作与手工业之间存在一种联系。白馥兰(FrancescaBray)从稻作农业经济的新观点,对小规模耕作与手工业之间的紧密关系,予以支持。她认为水稻农业的集约化与业余的小商品生产有联系(白馥兰1986:135)。她的研究包括中国、日本和东南亚部分地区的水稻经济,发现这些水稻经济在19与20世纪的发展道路极为相异。虽然白氏未作进一步的比较,但是上述差异已提醒我们:农村工业本身,并不能在亚洲“引起”任何类型的工业化。斋藤修关于日本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比较研究,显示了在英格兰、法兰德斯和日本的许多地方所发生的变化,有不少根本上的相似之处(斋藤修1985)。他把日本水稻经济在19与20世纪的发展道路与欧洲的情况作了直接的比较。日本的情况比较符合欧洲的前景,而中国则否。合而观之,白馥兰和斋藤修向我们指出:不应当期待某种农业制度(包括技术与社会组织)与家庭工业的结合,必然会产生特别的经济变化(诸如从农村工业到城市工业的变化等)。这个欧亚对比,补充了以前的中国西欧对比。除了东亚外,我们还可以看看其他非欧洲地区(例如印度,在莫卧尔帝国时代的诸多变化中,家庭工业仍是基本的。哈比卜[Habib]1969)。事实上,弗兰克·柏林(FrankBerlin)已将原始工业化的概念扩大到南亚研究中了(柏林1983)。因此,欧亚的证据都证实了农村工业可以适合于不同类型的经济变化。
在这里,我要指出:在欧洲,有一种从农村工业到城市工业的变化顺序。而中国的情况则显示出:原始工业的变化与城市工业化的发展,二者的动力可能性质各异。这并不意味着情况必定如此,但是当二者有联系时,其间的关系需要用特定的社会条件与政治环境来作解释,而不是从某些经济变迁的普遍原则来说明。另一方面,这种工业的变化顺序也并非绝对。农村工业替代城市工业化的例子,可能要比显示欧洲工业发展特征(即从农村工业到城市工业)的事例要多得多。事实上,甚至有农村工业一直延续到高度工业化时代的事例。萨贝尔(Sabel)与赛特林(Zeitlin)更从其对19世纪工业化的研究中,得出以下结论:在先进的工业国,未来的工业政策不一定继续与大工业(massiveindustry)联在一起(萨贝尔与赛特林1985)。我们可以把他们的论述范围扩大到发达国家之外的地区,以支持下列看法:某些发展中国家可以避免大工业生产(massiveindustrialproduction)取得支配地位。今日中国的农村发展确实提醒我们:小规模的农村工业,能够在更大的发展战略中发挥作用。中国这种优先发展小规模农村工业的做法,非常可能与其明清时期的农村手工业这一历史经验有关。
第二部分 6.原始工业化与工业化之比较(2)
深入研究农村工业,可以发现中国过去与现在的经济之间的具体联系,同时也显示了欧洲经验的某些特征。在欧洲,租佃关系和继承习惯五花八门,地方性的社会因素造成了农村工业的可能性。“某些继承制度和某些农村结构,对于农村工业颇为有利。平分遗产、定额地租以及土地租佃,较之长子继承、分成地租或地主直接经营,似乎更能促进农村工业”(霍亨伯格[Hohenberg]与里斯[Lees]1985:181)。这些特点,在中国比在欧洲更为普遍。平分遗产、小自耕农和佃农,为农村工业在中国的普遍发展创造了条件。在欧洲,农村工业的发展,仅只在相对较少的地区,并且常常只是在几十年内,成为一种特别重要的现象。但是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普遍而且明显的,并延及数个世纪的现象。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误解,我要特别声明:我并不认为农村工业的特征,在欧亚大陆到处都一致。我只想指出:在许多农业经济中,都存在着若干相同的社会条件,而这些社会条件有利于以家庭为基础的农村工业的出现。这一比较并不意味着各地的经济变化动力也相同。其原因是:农村工业的特质,系由各种条件共同形成。在这些条件中,有欧亚各地皆同的条件,亦有随地而异的条件。因此,我们在努力解释中国的农村工业发展与人口行为时,不应当希图发现与欧洲文献中相似的情形出现。由于欧洲农村工业的范围包罗万象,意义上也含糊不清,以致有些人不再使用原始工业化的观点来解释这一历史现象。但也有些学者认为重新研究这些问题仍大有益处。例如,L.A.克拉克森(Clarkson)对原始工业化文献的长篇评论,证实“原始工业化”一词,作为一个经济史或人口史的分析概念,是不够准确的。但他也肯定了原始工业化文献的重要性,认为这些文献提出了新的问题,并且引进了新类型的证据(克拉克森1985)。马克赛因·伯格(MaxineBerg)强调上述文献的经济侧面,认为对于原始工业化的讨论,有助于纠正那种对19世纪城市工业化发展的过分简单化的看法(伯格1986)。与此相反,大卫·勒旺注重原始工业化的人口及社会方面,指出许多人想像中的原始工业化,是介于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一个阶段。具体地说,他指出农民与无产者阶级的人口行为形成鲜明对照。他并且认为:在导致英格兰从农村社会转向都市社会的各种社会变化中,上述人口行为的变化占有中心地位(勒旺1987)。简言之,学者继续使用原始工业化的文献,来检验许多重大问题,尽管他们在问题的研究取径上意见不一,更不要说在对这些问题的最终结论上看法各异了。这些文献内容广博,鼓励学者用其他地区与欧洲作比较。
农村工业的成长,是斯密型增长的显著特征之一。农户在某种程度上,根据其资源情况与商业机会,专力于商品生产。贸易方式的改进,使城乡生产的联系更加紧密,并扩大了长途贸易网络。这是欧亚大陆两端人民所经历的重大变化。不仅如此,克里尔得特、勒旺和孟德尔斯所指出的那些对于欧洲农村工业扩张动力的限制,同样也适用于中国。原始工业化的成长,面临马尔萨斯主义的制约,这些制约乃是斯密型动力不能够避免的。即使是18世纪欧洲与中国最先进的地区——英格兰与长江下游,也未逃脱当时古典经济学家预见到的那些对可能的经济前景的制约。然而,欧洲在19世纪开始了近代经济成长,而在中国则否。从资源与产品的配置机制而言,18世纪的欧洲与18世纪的中国,情况都并非很理想。二者的关键性差异,很难说是它们都面临的那些相同的制约,或是它们都拥有的那些彼此相似的农村工商业发展的动力。主要的变化在于欧洲的生产转向了资源与产品的合理配置机制,而中国则相对来说原地不动。欧洲是如何逃脱古典经济学家指出的那些经济成长的桎梏的呢?
五欧亚各地对于古典经济学家所谓的“增长极限”的不同反应与中国相比,欧洲获得了多方面的成功。其中占首要地位的,是推迟了斯密所说的经济增长极限的到来。这一最初的成功之关键,是欧洲人发现了新大陆,从而获得了一笔E.L.琼斯(Jones)所称的“史无前例的生态横财”(琼斯1981:84)。欧洲人通过扩张所创造的资源基础,肯定优于中国人通过开垦边疆地区土地所创造的资源基础。中国新垦耕地,质量常常低于已有耕地。更糟的是,在许多地方,资源损耗、地力下降的问题日益严重。以前述山西的情况为例,即可清楚见之。经历了18世纪的开垦之后,到了19世纪,山西山区的粮食生产变得越来越不稳定,木材生产也大幅下降(方行1979;谭作纲1986;陈良学与邹荣楚1988;萧正洪1988)。这种恶性循环,与勒·罗伊·拉杜里(LeRoyLadurie)研究的法国朗魁多克(Languedoc)等地区在近代早期的情况,有些相似。但是欧洲经济扩张的动力,能够超越这类情况所引起的制约。
比“鬼田”更重要的是,欧洲突破了斯密型增长的内在限制。这不仅是靠通过海外扩张而攫取新的资源,甚至也不仅是靠通过制度变革而发展生产。E.A.雷格莱(Wrigley)已指出:英国之逃脱斯密型增长的内在限制,靠的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矿物能源的大开发。以煤为新的热能来源而以蒸汽为新形式的机械动力,在此基础上提高生产率。这是欧洲一些地区的工业化,在19世纪变得与欧亚大陆其他地区的工业化大相径庭的主要特征(雷格莱1988与1989)。矿物能源对农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大卫·格里格(DavidGrigg)曾就农业中能源的投入与产出,提出了一些令人吃惊的数字。若无近代能源的投入,农业中能源投入产出的比例一般在1∶13到1∶65之间,而中国农业的投入产出比例则约为1∶41。在近代农业中,能源投入产出比例在1∶0.95到1∶4.2之间(格里格1982:78~80)。近代农业中土地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以能源使用效能降低为代价的。因此,近代农业中资本与劳动生产率之增长,与能源之大量使用密不可分。
与以矿物为基础的经济相对的经济,雷格莱称之为“有机经济”(theorganiceconomy)。由于有机经济的延续,雷格莱不仅认为导向近代经济成长时有一个关键性时机的转变,还认为斯密型经济成长与以新能源为基础的经济扩张,是以不同的内在逻辑而运作的。他说:
古典经济学家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有限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中的经济成长道路,若用一种成功的经济来描画,充其量只是一条渐近线。它绝不表现为幂的形式,因为幂的形式已成为那些经历了工业革命的经济的标志(雷格莱1989:34)。
在另一文章中,他又指出:古典经济学家所谈的经济增长与近代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并非必然,但这一点却被“资本主义”一词弄得混淆不清。他说:
要成功地摆脱有机经济所受的制约,一个国家不仅需要那种一般意义的资本主义化以达到近代化,而且也需要下述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化,即越来越多地从矿藏中,而非从农业产品中获取原料,尤其是能够开发大批能源储备,而非依赖各种过去提供生产所需热能与动力的可再生能源。英国经济正是在上述两种意义上资本主义化了的,但是这两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化之间的联系,最初是很偶然的,并无因果关系(雷格莱1988:115)。
雷格莱把亚当·斯密时代的世界与19、20世纪的西欧、北美资本主义世界,作了重要区别。而中国的情况,正是对此区别的一个支持。有许许多多的变化发生在欧洲,但未发生于中国;其中能源不过是一个最明显的标志。对我们的研究而言,雷格莱的见解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古典经济学家所分析的那种经济体系,和那种突破发生后新起的经济体系(这种突破又以急剧转向矿物能源为代表),二者在逻辑上是互相独立的。一旦这种重大突破出现,欧洲就转向了一条新的经济成长道路。
第二部分 7.技术变化的力量与历史发展的机遇
雷格莱对于古典经济学家时代的有机经济和后来的矿物经济所作的区别,是合乎逻辑的。这种差别并非一种孤立与奇怪的现象。因此尽管人们通常用某些偶然性的联系来解释技术变化,但是事实已证明:这些偶然性联系很难产生,或者说,太容易产生,因为有许多因素似乎与某些事例有关,但与另一些事例却无关。由于可能性很多,所以难以有一个简单的模式。乔尔·莫凯尔(JoelMokyr)近来从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出发,来看欧洲的技术变化,并且与中国作了明确的比较(莫凯尔1990)。他首先提出一个有倾向性的观点,即强调大量技术变化突然发生的情况,很少出现在世界历史上。某些因素可能对技术变化发生的速度有影响。其中关键的,莫凯尔认为是文化价值(包括宗教对物质世界的态度)。不同的文化允许发明家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和获得不同的报酬,并允许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更广泛地看待人们努力改进人与物质世界之间关系的问题。莫凯尔也相信:技术变化最可能发生在那些没有强大政府的国家,因为强大的政府有能力压制技术变化。所以在那些政治力量弱小、技术变化又被导向与市场价值相关的历史进程的地方,技术变化最有可能发生。这些广义上的条件,决定了中世纪后期与近代早期欧洲的主要特点。从莫凯尔的论述中,读者会意识到有一种动量聚集(gatheringmomentum),导向18、19世纪的“发明爆炸”(explosionofinventions,即发明大量发生——译者)。这种“发明爆炸”以蒸汽机和纺织机器为先导,引起了工业革命。莫氏的论述变成了一种描述性的综论,而不是对技术变化的因果分析。为了创立一种更为重要的解释,莫凯尔用古典时代的欧洲及明清时期的中国,来作为近代早期欧洲的对照。在古典时代的欧洲,大多数技术都表现为国家控制下的公共工程,技术变化并未卷入私营经济之中。但在中国,莫氏遇到了一个更大的挑战。他必须解释:为什么曾经有很多伟大发明的中国,在1400年以后,创造性变得远不如前?莫氏认为中国人对物质世界的哲学观点发生了一些变化。他还指出:国家越来越敌视技术进步,敌视支持技术进步的措施。莫氏这两种看法,事实上很难被证实。哲学思想的变化,是否会妨碍对物质世界的研究?对此问题,迄今尚无定论。而且,即使对于这些变化作了有力的论证,仍不能弄清楚:这些变化是否对那些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士的心智有很大影响。关于中国的国家积极压制技术变化之说,也难以令人信服,因为这个国家并没有能力积极地操纵这样的活动。如果这类事情产生了某种可疑的后果,国家也是听之任之而已;更何况技术变化通常不会产生令政府焦虑的后果,因为正统的国家定义,仅涉及道德、政治及社会的秩序。在某种程度上国家会意识到技术变化会带来经济利益,从而变成技术变化的倡导者而非批评者。这一点,在矿业、盐业乃至农业中均可见之。
认为国家反对技术变化,以及认为思想界对物质世界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这些看法实际上都是出自于为技术变化停止寻找理由的心理。这种为技术停滞寻求某种解释的希求,实际上是在假设:如果没有障碍,技术变化就会持续发生。莫凯尔在其书的不同章节中,承认这种假设没有根据。在今天的高技术时代,技术进步总是由研究与发展战略所规划。在此之前,技术很明显地是一种独立于经济的计算之外的变数。由于我们已习惯于企盼持续的技术进步,所以也就轻易地假设以前的情况也同样如此。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不仅如此,即使我们对今日情况的企盼也并非很站得住脚,因为这些企盼假设:如果情况急需,那么技术进步中的重大障碍总是会解决的。即使我们已证实这种假设对今天而言是合理的,我们也不能说对近代早期的欧洲或明清时期的中国能够作这种假设。
欧洲的突飞猛进,比起中国的停滞不前,当然更令人感到惊异。亚当·斯密和其他古典经济学家,都假设技术变化有其固定的、难以逾越的限度;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一点,那么这些古典经济学家的天地之有限,就再次变得很明显了。因此,我们不应当对中国技术变化的明显减缓太多地感到迷惑,相反倒应当对欧洲的技术发明更多地提出疑问,因为对于前者,我们的认识还很肤浅,而且因为资料缺少而不得不使用负面证据来加以研究;而后者在规模与持续时间上,却是18世纪最敏锐的经济观察家也未曾预见的。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的几十年中,世界其他地区逐渐懂得了欧洲所取得的胜利。各国都希望追赶上来,尽管有些国家仍然继续落在后面。
第三部分 1.20世纪的中国经济
多年以来,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对民国时代的经济表现一直很感兴趣。经济学家们常常从中发现近代经济成长的证据,而历史学家们则往往看到贫困与危机的情况。他们争议的中心是:民国时代的经济与此前的清代的经济,到底有何不同?
至少可以出自以下四种性质不同的原因促进经济成长①:第一,一个基于劳动分工和绝对优势而出现商业扩张的过程,允许人们专力于那些更能发挥其生产能力的活动。这就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说的那种动力(即前述的斯密型动力——译者)。如前所述,这种动力在明清时期的中国与近代早期的欧洲都存在。第二,经济成长可以由投资增加引起。如果为了扩大未来的生产能力而减少消费并投资,经济就会成长。无论在中国或是欧洲,都有一些生产比其他生产需要更大的投资(例如在中国,水稻与蚕桑的生产需要比旱地粮食生产更多的资本与劳动)。当人们专力于这些生产并增加投资时,经济就扩张了。第三,技术进步会使得对资源的使用更加有效,从而引起经济成长(例如在前一章中,我已讨论了工业革命以及若干雷格莱[E.A.Wrigley]所强调的关于无机能源的关键性技术变化)。第四,出现更有效的经济组织来提高产出而毋庸增加投入。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地看看这些情况。
第三部分 2.企业的组织变化在中国与欧洲的作用
在1550—1750年间,欧亚大陆的许多工业都位于农村。古典的工业革命,包括某些生产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这个转移发生在18与19世纪之交的欧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城市环境为新技术的有效运用所提供的组织与制度环境,远比过去分散的农村环境优越。正如从前一章所见的那样,这个转移是一种被雷格莱用来与广义上的资本主义联系起来的变化。我们可以保留对于“资本主义”的广泛定义,以包容近代早期以来欧洲发生的许多变化。但是我们同时也要承认:第一章中着重论述的斯密型经济成长动力,并不一定与某种特有的制度特征同义,因为斯密型经济成长也发生在中国,但中国却未有欧洲出现的那些制度机构。中国发展了许多复杂的商业组织以引导斯密型市场扩张的动力,但是这并未注定中国的纺织业生产会以欧洲所经历的方式转移到城市。
上篇经济变化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欧洲与中国有若干可以确认的重要相似现象。在此二地,随着工厂机纺纱的引进,开始都有一个农户织布业的发展。在英格兰,手工织布者的数量从1795年的9万人增至1831年的27万人和1833年的30万人(波拉德[Pollard]1981:25)。在中国,工厂机纺纱与手工织布之间的联系,可以1915—1920年河北高阳织布业生产的兴盛为例见之,因为这一兴盛,系以工厂机纺纱及铁轮布机的获得为前提(赵冈1975:188)。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中国与欧洲都出现了织布技术的进步。②但是欧洲的织布生产在19世纪逐渐成为一种城市现象;而在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农户手工织布尚能成功地与工厂机织布竞争。赵冈认为织布工厂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四倍于手工织工,但是他怀疑由于手工织工的工资及家内织布的生产成本均较低,故手工产品仍颇具竞争能力(赵冈1977:174~179)。欧洲机器对手工的最终胜利,是因为机器的生产效率改进和产品质量较高(罗森柏格[Rosenberg]与伯德塞尔[Birdzell]1986:178~180)。但是由于在不发达国家中,近代棉纺织厂的生产率大大低于最佳运作状况下的生产率(克拉克[Clark]1987),因此欧洲近代工厂与手工业之间的那种生产效率差距,似乎并未出现在20世纪初的中国。因为中国的近代企业的劳动效率低于英国或美国,所以中国手工业者与中国近代企业的竞争,比他们与生产效率更高的外国生产者的竞争,更为有效。正因如此,中国手工产品仍然颇具竞争性。纺织业是范围广大的农村手工业的缩影,而农村手工业即使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仍旧十分重要。例如在长江下游的苏州地区,过去几个世纪中手工业一直很发达,在1949—1957年间,手工业总产值仍占年工业总产值的50%~60%(段本洛与张圻福1986:576)。
以农村为基地的手工业生产的延续,体现了工业向城市工厂生产的不完全转移。到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欧美工业生产已全部位于城市。有些产品如汽车,要求大规模生产;另一些产品如肉类加工产品,在集中的屠宰场方能够更有效地处理。到20世纪初期,阿尔弗雷德·斯隆(AlfredSloan)已创建了通用汽车公司,而古斯塔夫·斯威夫特(GustavusSwift)亦已使肉类包装业务发生革命性变化。近代企业开始出现于美国与欧洲后,过去通过市场来配置的资源与产品,变得服从于企业的决策。阿尔弗雷德·钱德勒(AlfredChandler)对于这种工业企业决策内部化所具有的优越性,作出以下解释:“通过将生产单位与采购、分配单位几方面的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可以减少获取市场和货源信息所需的费用。更重要的是,众多单位的一体化,允许货物从一个单位向另一个单位的流动,能够通过行政管理进行协调而达成。更有效的规划货物流动,又使生产与分配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与人员得到更充分的利用,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并降低了成本。此外,行政协调也提供了更加确定的现金流动和更加迅速的到期偿付。这种协调所导致的节约,比起较低的信息与交易费用所引起的节约,更为巨大”(钱德勒1977:7)。尽管如此,这些企业之所以成为近代资本主义的关键角色,其所凭借的逻辑具有几个因素:“当管理体系能够比市场机制更加有效地操纵和协调许多业务单位的活动时,这种机构(即近代企业)就应运而生了。它的继续发展,使得那些由日益专业化的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体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但是,只有在那些技术和市场允许行政协调比市场机制更为有利的产业和部门中,它才会出现和推广。由于这些领域(汽车工业等)在美国经济中处于中心地位,也由于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取代家庭、金融家或其代理人而成为这些领域中的决策者,近代美国资本主义也变成了管理资本主义”(钱德勒1977:11)。市场继续在确定企业所面临的需求状况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当然,企业也努力改变市场以及创造需求,但是这种制度仍然受那些决定企业行为的根本动机的市场原则所驱动。
从欧美经济史上的两个根本变化,可以看到近代企业确是进行分析的关键单位:第一,19世纪初期工业生产向成长中的城市的转移,创造了近代工厂;第二,纵向联系的近代企业在20世纪初期的完备化,为经济成长提供了桥梁。这两种组织变化,都促进了人们利用新技术,更多更廉价地生产货品。如果没有明确的制度变化,就不可能抓住技术变化的可能性。仅有制度变化,也能增加生产的可能性,不过只是在某一限度之内——一旦达到一种高水准的效率,就必须有另外的成长源(如技术进步),方能避免停滞。
中国没有经历过这类关键性的企业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一成不变,而仅仅是说此时期中国经济成长的动力,未包含有那些在欧美早已变得十分重要的特殊类型的组织变化。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中国的生产发展,是通过农村生产者增加生产量来取得的。在1870—1930年间,中国的企业活动有若干重大发展。官员和商人在不同形式的“官督商办”企业中的共同参与,首先出现于重工业,随后又推广到轻工业。这种情况在19世纪后期新企业中颇为典型,但在1910和1920年代,官督商办又让位于私营企业的发展。私营企业一方面以通商口岸的外资企业活动为榜样,另一方面又以以往的国内业务活动为基础。1937年日本入侵前是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但不是一个像钱德勒所说的那种近代企业支配的时代。
中西发展在企业层面上的差异,具有进一步的含义。首先,由于以纺织业为首的中国传统手工业面对近代工业的发展而持续下来,所以城乡之间潜在的差距开始扩大,而这种差距在欧洲经济史上并不很大。其次,中国企业活动的发展和中国资产阶级的出现显示:新兴的资本家虽颇为成功,但其发展路线及方式与西方大相径庭。他们只是正在超越中国以往所存在的活动而已。当我们的分析从企业层面转向更大的经济时,这些差异仍将十分重要。这里我们要问的是:抗日战争前的中国,是否正在突破欧洲古典经济学家所研究的有限成长的世界呢?
第三部分 3.中国农业经济中的斯密型动力与马…
对于近代工业在中国成长这一基本事实,没有人会提出质疑。学者们对于自1914/1918至1933/1936年之间中国近代工业年成长率的估计,自77%至88%不等(罗斯基[Rawski]1989:272~274)。这一成长,系由于采用了能获厚利的新技术和新组织活动所致。但是,即使工业成长能够以一种健康的速度继续下去,我们仍不能确信农业生产与人口的成长率会支持这些发展。
围绕1920与1930年代的农业状况,一向争论颇多。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很多研究者都发现众事堪忧,例如社会结构的总体不平等,资源贫乏,生活水准低下,等等。救世良方形形色色,从广泛地号召社会革命,到较有重点地建议改变制度,为农民建立信贷与贸易合作社等,不一而足。各人都不能肯定最重要的因素究竟是什么。陶尼(R.H.Tawney)在其初刊于1932年的名著《中国的土地与劳动》中,呼吁改进信贷、贸易、供应与保障。他相信这些基本的制度变化将会促进积极的变化(陶尼1966)。到了1930年代后期,他却怀疑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中是否能够进行制度改革。他说:“毫无疑问,农作方法的改良是必需的。但由于耕作者被寄生性的利息压榨得一干二净,并不拥有其所需要的资源,因此向他们进行说教是很愚蠢的”。③姑不论陶尼不能肯定进行改良必需什么变化,他所表现出的感情是当时大多数人共同的感情,即中国农民非常贫穷。最消极的评估,揭示了一个被马尔萨斯主义关于人口超过资源的可怕情景所萦绕的农业世界。
在本书第一章里,我指出明清时期中国的人口与资源状况,与近代早期欧洲大略相同。由于工业革命,欧洲摆脱了古典经济学家所处时代的局限。但中国却面临着人口超过资源的潜在威胁。与斯密型动力所带来的好处相联系的生产扩大,允许中国经济在18与19世纪中增长,但地区差异十分显著。中国的可耕地扩大所受限制很大,是明显的事实。尽管拓荒的努力取得了成功,耕地数量的增加也微不足道(黄逸平与张敏1988;戴鞍钢1985)。因此,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通常意味着使用更大数量的劳动,并精心设计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土地产值的作物轮作方式。但是这些努力并不能迅速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用雷格莱的话来说,如果没有矿物能源形式的技术投入,土地与劳动的生产率就不可能提高。
此问题并非新问题。李伯重认为难于获得大量能源,是16世纪以来长江下游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之一。他也指出了煤资源的局限以及由此而致的冶金工业规模的狭小。对于农户而言,最普通的燃料来源是木柴和秸秆(李伯重1984b)。在相对富庶的长江三角洲之外,20世纪初期的中国农业更显现出深受有机能源短缺所苦。彭慕兰(KennethPomeranz)关于华北内陆部分地区的研究指出:即使按照最宽的估计,这些地区的人均燃料供给数量,仍比今日研究者认为是仅能维持勉强生存的燃料供给水准低出1/3。其数尚低于今日孟加拉国贫困地区的水准,而仅与20世纪后期非洲撒哈拉的一些地区的水准相当(彭慕兰1993:第三章)。纵使这些地区的情况比起中国其他许多地区更糟,但较之当时华北与西北许多别的地区而言,这些地区也很难说是特别贫困。
中国许多农村地区的能源状况恶劣,并不意味着中国完全没有开发矿物能源。抗日战争前,传统的与近代的采矿方法都已得到运用。近代煤矿所产之煤主要供给东北(满洲)与长江下游(上海地区)的工业。季节性开采的小型煤矿遍及各地,其产品则供应手工业,并供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怀特[Wright]1984)。手工业包括全国各地生产农具的铁工业。其实,早在明清时期,中国就已拥有规模相当的铁工业。那些小型铁工工场中所使用的技术,不仅延续到20世纪初期,而且还在1950年代后期的“大跃进”运动中大出风头,因为“大跃进”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在全国各地兴建小高炉(瓦格纳[Wagner]1985)。
能源制约在农业中很严重,但并不一定是工业发展的障碍。在西方,农业中使用无机能源投入以提高生产效率,比工业中使用无机能源晚得多。化肥的运用更是20世纪的现象。对于工业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近代工业部门的规模一直很小并且明显地无力置换那些不能大规模地开发矿物能源的传统生产方法。
这些严重的障碍,使得雷格莱所说的那种“突破有机经济”并未出现。但是尽管如此,市场交换仍继续为彭慕兰所研究的华北以及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好处。即使地方生态与资源状况恶化,斯密型动力仍能以一种似乎未曾预见到的方式运行。其总的经济后果是不确定的,因为它既取决于积极的斯密型动力,又取决于一个地区所受的消极的资源限制。这些可能性,解释了为什么从1930年代以来直到今日,学者们对中国农业经济的看法都有很大分歧。斯密型动力能够延续,但却不能克服日益稀缺的资源所带来的制约。那么,1920与1930年代经济成长的前景又如何呢?
第三部分 4.民国时代中国经济成长的空间层面…
新古典经济学中有许多简单化的重要假设。其所假定的变化过程,实际上仅适用于某些事例,即仅适用于那些出现经济成长或发展的事例。从逻辑上来说,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逐渐结合并非必然现象,而只是一种在特定的时空中所发现的经验事实。有很多其他例子已表明这些假设并不能成立。正如在本书第一章里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假设的危险,在于假定经济成长是自然的,以及假定如果经济成长未出现,那么肯定是有某些人类的武断行动(通常被认为是政治)介入其中。但是,经济并不会简单地像这类分析所认为的那样自然地成长。如果把一种理论上的典型当成事物的“自然”状态,经济学理论便很难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变化是如何透过经济制度与机构的建立而达成的。然而正是这些制度和机构(如市场与企业),使得各种经济可以结合起来,以抓住合作与劳动分工的好处,扩散新技术,以及把资本与劳动转移到回报率更高的项目。换言之,经济成长是因应不同的社会状况,透过创造各种机制而相应组合达成的,并非因该社会与理论相符才能导致经济成长。中国在1930年代才开始发展许多这类制度与机构。许多地方早已有为农村商品开设的产品市场,但资本市场、劳动市场以及近代工业产品市场则刚刚开始形成,而充分利用近代技术与组织结构的企业更尚待创立。当然,有很多理由可以用来解释为何难以创造结合更加紧密的市场。例如,在离开主要水道和铁路线的地区,缺乏交通运输的基本设施;政府未能在发展基本设施或促进经济变化方面发挥强有力的领导作用,等等。
当然,经济发展必定从某个地方开始。由于通常从全国的角度来看问题,我们可能低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出现。中国广土众民,远远超过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中国的很多省份,都大于那些较小的欧洲国家。要进行有意义的比较,我们应当先看看中国各地区,然后再将其与欧洲国家作比较。如果这样做的话,中国最发达的地区在经济成长的许多方面,看上去可能与欧洲的若干地区差别不大。欧洲的工业化也是发生在一些特别的地点。西德尼·波拉德(SidneyPollard)说:“虽然总的方向是由西北向他方,但是工业革命是从一个工业地区跳跃到另一个工业地区。位于这两者之间的国家,如果也会出现工业化(或至少说是近代化),也将迟得多”(波拉德1981:45)。到1914年,欧洲各地从经济上已经结合了起来。对于那些未赶上最初几波工业变化的地区来说,它们与资本、货物与服务的流动的联系也变得更加紧密了。欧洲落后地区仍旧不如先进地区繁荣,但不论怎样,二者已相互联结。这种结合进展很慢,因此我们对20世纪中国的情况也不应感到奇怪。在20世纪的中国,发达地区(上海与满洲)和中国其他部分之间的联系,依然不很清楚。近代工业部门的形成表明:即使中外学者的著述透露出对中国人口资源不平衡的忧虑,但在20世纪的中国,至少有部分地区的经济正在脱离斯密型成长动力。但是近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之间的这种不确定联系,使得评价20世纪工业变化的影响十分困难。
对于城市工业化与农村经济之间的关系,美国学术界近来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一方面,黄宗智关于长江下游的新著似乎表明:城市工业化对相邻的农村,并没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罗斯基(ThomasRawski)关于抗战前中国经济成长的新作,则假设城乡之间有一组平稳的联系,所以中国城市的进步也引起了农村的进步(黄宗智1990;罗斯基1989)。尽管黄宗智明确地否认他信奉二元经济论(至少是某一形式的二元经济论),但其关于城乡经济发展动力的评价,却与二元经济论有着暧昧的关联。大体而言,在一种二元经济模式中,存在着制造业与农业的组织不对称,而在制造业与农业之间,又缺乏相关的制度机制来沟通各种生产要素。这意味着每种要素的边际产品,不能在此两部门间平均化(坎布尔[Kanbur]与麦克英托什[McIntosh]1989)。W.阿瑟·路易斯(W.ArthurLewis)一直认为此种结构状况与劳动力过剩相结合,使得农业中劳动的边际产品接近于零。即使在工业中的工资大大高于农业之时,情况亦然。因此之故,人们普遍承认:在近代工业成长过程中,在农业改造方面确实存在许多难题(路易斯1954)。
黄宗智认为:尽管有城市工业化,上海附近的农村仍然保持着一种维持生存的生活水准。只有到1978年以后,经济改革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工业,长江下游的农村才有经济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才在工业发展的同时有了提高。他的这些发现,与其他学者对别的地方的二元经济所作的分析,彼此呼应共鸣。例如,在许多拥有农业大庄园的发展中国家,工业生产要吸收农村过剩劳动力,确是一个主要难题。
第三部分 5.民国时代中国经济成长的空间层面…
与黄氏的看法相反,罗斯基认为城乡经济活动之间没有障碍。罗氏收集了很多资料来证实生产中有许多重要变化,并对其他变化(诸如劳动生产率等)的规模进行估计。他的基本论证,开始于近代制造业部门。他认为:该部门的发展是通过增加新式生产中的投资而达到的,同时交通运输的改良和新金融与银行制度的建立也支持了这一发展(罗斯基1989:65~238)。罗氏还认为:有很多种类的传统生产与传统贸易,补充了近代生产与近代贸易的发展,而非被新形式的生产与贸易所摧毁。他再三地努力,以期发现近代部门与传统部门的结合以及生产和分配在城乡的结合,而他的一些论证又以这种结合为依据。例如,他在估计农业的成长时,假定城市工资的上升必定意味着农业工资也同样上升;接着又假定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工资才会上升;因而,从城市劳工工资的上升可以推论出农业的成长(罗斯基1989:299~321)。然而,如果城乡工资维持相当的差异,罗氏关于农业成长的论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了。
罗氏在其书的结论中说:“在本世纪头几十年中,人均产量的持续增加已成为中国经济生活的一个正常特征”(罗斯基1989:344)。我理解他的意思是:如果没有外来的破坏(如日本侵略),中国在抗战前已走上近代经济发展之路。但是这个论点所依据的,是一种经济持续成长的逻辑。而且,仅有一些对战前经济成长率的估计,并不能使人相信经济成长会永远保持这种成长率。
罗氏还求助于西蒙·库兹涅茨(SimonKuznets)关于近代经济成长的开拓性著作(库兹涅茨1966)。罗氏将其估计的中国经济成长率与日本经济成长率进行了对比,并发现他所估计的中国经济成长率,与日本在公认的近代经济成长开始时期的成长率相似,所以他又以此来论证中国已开始了近代经济成长(罗斯基1989:336)。然而,库氏的近代成长的中心内容,是从农业向工业的转移,以及运用不断增加的知识以促进资本与劳动的生产能力。因此,在推动由连续的新投资所助长的进步方面,技术起了关键的作用。这种看法可能很好地刻画了日本经济变化的特征,但是否符合中国的现实呢?在中国,有一个巨大的农业部门和一个手工业部门一直延续了下来。这个事实,对于罗氏关于近代经济成长的评估,乃是一个潜在的挑战。罗氏力图用其关于近代部门与传统部门中的成长具有互补性的论述,来消除上述难题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诚然,对于罗氏所描绘的中国经济状况之普遍改善来说,这种互补性确实至为关键。但是,近代部门与传统部门中导致成长的原因颇为歧异。近代部门中所出现的成长,来源于可观的资本以及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新技术之运用。而传统部门中所出现的成长,则主要为市场引导。正是斯密型市场专业化的原则,导致了传统部门的进步,并使得某些传统活动能够与近代活动相结合(例如在手工织布业中使用机纺纱),或能够补充发展中的近代活动(例如钱庄和传统运输的作用)。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传统活动在技术、能源使用水准或工人人均资本水准等方面,都没有明显的进步,因此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可能性很有限。接受罗氏关于近代部门与传统部门之间的联系很有效的说法,只不过是证实近代部门在改造传统活动,使之达到更高的生产率水准时会遇到明显困难而已。当然,这也已证明1949年以来的情况就是这样。传统的生产形式,特点是技术变化、资本使用和劳动生产率均颇受局限。人们向来以为更有效的近代成长可能会摧毁这些传统生产形式,因此持续的近代成长,从逻辑上来说将会导致对整个经济的改造。但是依我之见,既然已知传统的生产形式延续了下来,那么这就表明了上述情况并未清楚地出现在抗战前的中国。
罗氏所偏好的持续经济成长的逻辑,预示了一条在某些假定之下出现变化的特定道路。当统一的资本、劳动与产品市场跨越城乡,并且把各个地区乃至整个经济同国际市场连接起来之时,工业生产就会取代农业生产。二元经济理论则描绘出了另外一幅情景,即组织上的不对称性创造了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其结果则包括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在经济表现方面的制度性脱节。在任何一个具体的事例中,都可能有一些变化突破了上述组织上的不对称性并导向罗氏所预告的结合。但是,要预告这样的变化会于何时何地发生,则很困难。
城市工业变化以何种方式连接或者脱离农村经济活动?对此问题,我们现在还未有清楚和系统的认识。看来可以这样认为:由于对工业原料和食品的需求肯定在增强,所以城市近郊农民亦从城市工业化中受益。但是资本、劳动与产品市场充分结合之说,则似有些牵强。黄宗智不理会那些沟通从城市到农村的经济变化的重要经济联系,而罗斯基则假设各类市场结合为一。真实的情况,看来是在二者之间。
第三部分 6.民国时代中国经济成长的空间层面…
除了城乡关系方面的问题外,还有空间规模方面的问题。既然已经知道中国如此之大,那么应当问一问:对于研究经济变化而言,什么是合适单位?在这些单位之间,什么关系看上去最为可能?在罗斯基对全国总产值的考察中,长江下游占据了很大分量;而在其关于近代工业产值的估计中,满洲和上海又占了1933年中国工业产值的2/3,而这两地人口则仅占全国的1/7(罗斯基1989:73)。罗氏在其书的结论中也强调经济成长的地区位置。他估计全国人均产值每年增加12%~13%,人均消费增加05%,而这又是由于长江下游和满洲的变化所致。因此,这就意味着“其他地区的成长低于(全国)平均数,而且有可能是负增长”(罗斯基1989:271)。
空间差异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中国各地在经济上结合得到底如何。我们需要确定各个地区之间和之内的经济联系到底有多紧密,从而判断中国经济究竟是一个统一的经济,或者仅是一个由多个经济松散连成的网络,还是一个分裂为多个具有二元经济特点的独立范围的经济。不对这些可能性作出评价,就很难将罗氏关于全国总产值的新估计置于一种已知的环境之中。
经济成长的空间差异总是存在的。但是,由于我们通常从全国的角度来考虑近代经济成长,所以往往忽视了地区差异,并且还暗自假设:(1)市场整合会协调全国各地区的分配与生产决策;(2)在此条件下存在的经济差异是由合理的决策引起的。这些主要的假设,对于那些历史上有可能出现的发展作了简单化的解释。如果企业缺乏关于某些地方的原料价格的信息,或者虽然得到了这种信息但却无力作出回应,市场整合的作用充其量也不过是有限的。目前,我们需要更多地了解抗战前中国的信贷、劳动与产品市场。虽然通过近代银行业务,以城市为基地的信贷网络已存在,但是城市信贷如何系统地与农村信贷结合,仍然不清楚。关于劳动方面的问题,情况亦然。劳动力的迁移仍然颇为局限,劳动市场从其空间层面上来说也依然很有限。这些制度性制约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创造了民国时代各地经济表现的差异?尚未有人作出分析。当然,众所周知,在中国遥远的西北或西南地区的生活水准和在长江下游、广东或满洲的生活水准之间,存在惊人的差别。但是认为要不是民国时代的经济发展被日本侵略打断的话,这些差别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地”消逝,则只能说是一种对历史的假设。
经济整合的问题,值得加以更直接、更认真的分析。市场整合是斯密型成长的一个主要特征,并且也成为许多经历了由其他原因而引起的成长的经济的一个方面。如果没有市场整合,新技术、新制度或者新增的投资都很难产生很大效果。为了证实18、19世纪的市场作用,近来出现了不少有关清代粮食市场的研究。这些研究表明了许多远地市场的价格运动彼此相关(罗斯基与李明珠[LillianLi]1992)。由于以下两个理由,这些发现对研究20世纪的变化颇为重要。第一,这些发现提醒我们:市场对于民国时代来说并非新事物。对于“民国时代市场的重要性增加了”的论点来说,首先必须确定某种合理的底线,并由此出发来断定贸易的增长。第二,粮食的市场价格运动本身,并不能说明其他产品市场或土地、资本与劳动要素市场的情况。深入探讨要素市场如何结合,能够告诉我们经济变化的许多可能性。例如,彭慕兰在其关于山东的著作中,对信贷市场进行了分析,并认真地勾画出了山东信贷市场的制度性结构。此分析有助于评估信贷市场及其相关经济制度的底线,而进一步了解市场整合的可能性。如前所述,以布兰德(LorenBrandt)和罗斯基为一方,而以黄宗智为另一方的研究者,使用截然相反的推论方法,希图说明经济制度和经济成长的普遍问题。对于他们的做法,彭氏之所为倒是一个颇有示范意义的替代物。布兰德与罗斯基都以毛病甚多的证据,假设或断言中国存在着一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世界。在此世界中,所有部门的工资比率都很均衡;劳动与资本轻而易举地在城乡部门之间移动,以求得最佳回报;而市场整合,即使目前尚未在一个地区出现,将来也必定会发展出来。与此相反,黄宗智则认为中国的土地、劳动与信贷市场,远未达到他心目中那种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想境界(他隐晦地假定这种境界可以比较清楚地在英国看到)。然而,只有对经济制度进行具体的比较,才能证明现实世界的情况是如何相似与相异。
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人类的努力通过各种有效的制度得到沟通,经济成长才会发生。但是,对于一种成长方式来说是必需的制度,却不一定出现在另一种成长方式中。例如,斯密型成长就并不要求技术变化所需的那些种类的技能。在一个像中国那样巨大的经济中,我们应当想像到一种制度在全国的推广是不均衡的。不仅各个地区之间(例如甘肃与广东)如此,而且各个地区内部(例如湖北省内的武汉与汉水上游山区)亦然。因此,在某些地方可能出现的成长,并非到处都可能出现。
早自宋代以来,中国一直都有各种促进商业交易的市场制度。这些制度在明清时期日益完善,并且扩散到更广大的地区。民国时代的各种变化使市场运行得更好,但市场的基本动力仍是过去几个世纪中中国城乡许多地区就已存在的那种动力。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种经济成长的动力。例如近代银行与金融基本上是一种城市现象,新式工厂的兴起也大致如此,而新的交通网则主要连接中心城市,等等。即使是那些怀疑民国时代中国有重大经济成长的学者(如黄宗智),也同意城市经济成长确实出现了。跨越一系列个案研究,我们尚须认真确定这个成长是如何与农村的经济变化相联系的。当然,与工业中心相邻的农村最有可能从工业城市的经济成长中受益,但是我们仍须衡量这些益处到底是什么。对于那些与城市工业发展相隔较远的地区,又能够援用什么证据和论据来估计工厂的影响呢?城乡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联系并不是“自然的”成长,而应当是人类行动的制度性产物。因此,即使没有数据来支持确有或没有重要变化的说法,我们仍能从对民国时代农业所面对的问题和可能性的描述性记载中,寻找制度变化的证据。我们需要更具体地考虑那些确已出现的变化的种类,以及这些变化与本地的及更大范围内的其他经济变化的联系。倘若能够辨认出经济成长的动力是属于哪一种类型(例如斯密型,或增加投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改良),我们就能更精确地集中探讨该项动力是如何促使经济成长的,并且可望发现经济进一步变化的证据。
第三部分 7.1949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情况
1930年代中国的近代经济部门,处于外国资本的强大控制之下:中国60%的煤、86%的铁矿、80%的生铁、88%的钢、76%的电力、68%的发电能力和73%的航运吨位,都为外资所支配(利斯金[Riskin]1987:20)。其余部分则掌握在中国资产阶级的精英手中。从空间上来看,近代经济部门集中在上海和满洲,这些地区因而也成为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继承的工业基础。中国领导人先是照搬苏联的模式,对经济发展实行集中的政府计划与控制,并且强调发展重工业。但到1950年代中期,他们又转而改变原有的工业基础,将其更加广泛地分散到全国。在企业一级,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后期,控制权与管理权在受过技术训练的经理人员与政治上正确的党干部之间摇摆不定。在资源的分配与产品交换的形成方面,市场价格基本上没有起作用。
从制度机构上讲,上述城市工业发展与农村并不相干。对人口迁移的严格控制,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有效地创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在农村,先是通过集体化,而后在1950年代后期又通过公社化,将政治与经济的决策权集中了起来,因而从根本上改造了农村。在1950与1960年代,通过发展基础设施与进行某些近代投入,农业总产量提高了,同时又大力缩小贫富差异。本地的贫富差异可能消除了,但缩小地区之间的贫富差异,事实证明困难得多。尽管计划人员作了一些努力将资源投向贫困地区,但是原有的空间差别仍延续了下来(王国斌1988a)。
农村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与城市工业发展的地区差距大体上颇为相似。上海一带的主要工业地区,也是高生产水准的农业地区。而农村贫困的中国西南,城市工业化亦甚为有限。在1978年之前,尽管全国工农业有相当的发展,但事实已证明:不论采取什么特殊战略,并没有使中国的贫困地区发展起来。在1978年以后的改革时期,情况也可以说是这样。一般而言,改革时期中国工农业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主要出现在那些即使在以前的政策下经济发展也相对顺利的地区。正如在今日的东欧和中欧,经济发展正面临着日益明显的挑战那样,中国比较贫穷的边远地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难,也显示了市场与行政管理政策的空间范围与局限。
正如20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1949年之前和之后)没有同样地发生在全国各地一样,19世纪欧洲工业化的经验也并未为欧洲所有地方所共同分享。但是这个根本性的相似性,不应掩盖中西在经济变化的道路方面的差别,因为这些差别与上述相似性同样重要。明清时期的农村工业一直延续到20世纪,这是构成近来中国农村工业发展所赖以发生的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国农村工业在16世纪有很大发展。在此之前很久,中华帝国国家通过许多政策,力求维护小自耕农阶层,将其作为社会的主体,从而避免(或者说至少是减少)依赖精英阶层作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中介。农村手工业的发展,有助于大量人口之附着于土地。事实上,明清时期的中国官员,就是将经济作物种植和手工业视为理想的社会秩序的一个内容来倡导的,因为这些活动能够促使农民享有商业经济所带来的货币利益与赚钱机会,但仍然继续维持家庭农作。对于国家而言,这种包括农村手工业在内的小农经济的再生产和改造,构成了社会基础的一部分。而正是这个社会基础,创造了国家的理想统治模式,解释了国家的各种社会政策,并且从一个农村社会的角度来说,决定了国家的基本财政方针。在中国,城市问题不如在欧洲那么重大。欧洲城市在政治上享有重要地位,在经济上处于中心地位;而中国城市则不然。中国比较而言属于一种农业的政治经济。在这种经济中,国家对农村的社会秩序与经济稳定具有很大的兴趣。农民阶级在20世纪依然是主要的社会集团,这并非偶然。1949年以后的政府仍将农村状况视为最主要之事,也并不令人感到惊异。所以,中国政府关于发展农村工业的决定,即使不说是简单地由过去所“引起”的话,也是因为其适应上述历史发展的结果。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对于经济发展有许多非常不同的政治性看法,而对于这些看法,农村工业却都能适应之。因此,历史上形成并延续下来的问题与可能性,不同于在某些时候所采取的特殊发展战略。
第三部分 8.从欧洲经济史和发展经济学中所获…
最后再看看19世纪欧洲的经济变化,可能会有助于弄清中国的情况。大多数研究19世纪欧洲经济史的学者都承认:在此时期,当经济发展出现在更多地方的时候,各地经济的整合也更加紧密了起来。一派学者把经济整合解释为技术传播、企业家追求谋利机会以及欧洲各国在此方面趣味相投的结果。他们还认为市场深入到了那些国家没有取消贸易障碍的地方。另一派学者则认为欧洲的国家起了更为活跃与积极的作用。法国大革命以及随后的拿破仑帝国保护了欧洲大陆市场,使之免于英国的竞争。这不仅促进了法国的工业化,也促进了比利时和瑞士的工业发展。一直到19世纪,政府在创建扩大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方面都扮演着主要角色。法国国家投资兴建公路,开凿运河,然后又鼓励更多的资本投资于铁路。在德国,旨在取消地方关税的关税同盟导致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政府又兴建交通运输基本设施以及将货币标准化,这些都促进了德意志国家的形成。当然,政府仅靠自身并不会创建新的基础设施。调集资本的新工具不可缺少,同时财政制度的发展又将私人和政府两者都卷入其中。因此,在造成欧洲19世纪经济发展的力量中,既包含了纯粹私人的动力,又包含了国家的积极性。
关于欧洲的经济发展,亚力山大·格尔申克隆(AlexanderGerschenkron)提出了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对于后进国家来说,国家在工业化中所起的作用扩大了(格尔申克隆1962)。新技术进入更广泛的领域,通常意味着更大的投资,因此总的来说工业化的成本在上升。后进国家不仅需要通过国家的努力来动员资源,而且需要借助国家的组织本领来创建新企业。其他学者从实证的与分析的立场出发,对格氏的上述解释提出了挑战。格氏观点的一些论据,从实证方面而言甚为脆弱。该观点本身亦未解释供求的基本经济原则如何造就经济发展。就中国的情况来说,罗斯基已指出民国时代的经济发展,表现出私营经济部门的成长无须依靠国家的积极干预。然而,尽管有这些局限,格氏的阐述还是指出了后进工业化国家享有某些优势,例如它们能够从其他国家的成败经验中学习到许多东西,并且可以采用大多数近代技术与成功的发展战略,而不必再去试验各种不完善的方法。但是格氏此观点仍然是有局限的,虽然这种局限不很明显。它能够解释已经发生了的变化,所以可以说是很好的经济史观点。但由于不能预见政府将会做什么或什么会起作用,所以它不能很好地为发展经济学服务。对于追求经济发展来说,总是有多种选择,但格氏的观点却无助于我们去确定一个政府将会作出何种选择。由于时机与地方条件也很重要,所以没有一套政策能够保证经济发展一定成功。格氏的观点告诉我们成功的国家做了什么,但却没有说明其他国家为什么会失败。④
经济发展的环境因不同的成功的事例而异。每个成功的事例都提供了一套可供学习和选择的经验。同时,由于在那些已被发达国家支配的领域里,落后国家很难与发达国家竞争,所以先进国家的成功也使得后进国家的发展更为困难。因此,其他国家的经济进步对于后进国家的发展,既提供了可能性,又设置了障碍。这种矛盾的统一,并不是20世纪的新现象。在英国刚刚才领先欧洲大陆之时,欧洲大陆国家就开始寻求一种有异于英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并试图与之竞争。欧洲许多地区在19世纪成功地回应了这一挑战。这些经验,与世界其他地区在20世纪的经验相并,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凯斯·格利芬(KeithGriffin)将发展战略区分为以下六类(格利芬1989):第一类是货币主义的战略。此种战略为私营部门提供一个很大的运作范围,目的是使得市场运转,并期待经济的动力部门中的实业家与其他部门中的实业家发生联系,以使发展得到普及。第二类是“开放经济”战略。此战略依赖于市场,特别是外贸。政府追寻汇率政策、关税规则、进口配额和非关税贸易障碍,以影响促进增长的外国投资。第三类战略是工业化,其目标在于:采取为国内市场增加生产、发展资本财工业、为出口而生产(通常在国家引导之下)三种手段,或将此三种手段结合起来使用,以加速经济成长。政府的目标是:在知道不必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率和扩大社会福利的情况下增加生产。第四类是以农业成长为重点的绿色革命战略。第五类是重新分配战略。此种战略寻求通过将资源交给人民和以人力资本进行投资的基本计划,消除财富与收入分配的不均。第六类战略,格利芬视之为社会主义的战略。这类战略之不同于资本主义战略,是因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私人所有权相对不重要。他又将社会主义的发展途径区分为四种,即:(1)榨取农业以扶助资本财工业的苏联(斯大林主义)模式;(2)实行工人自治和非中央集权化的南斯拉夫模式;(3)重视公社构架内的农村发展的中国(毛泽东主义)模式;(4)自力更生或自给自足的北朝鲜模式。
格利芬的分类,提出了许多可能性。他所举出的那些经济发展道路,其形成都有赖于各种具体的必要条件,而不同道路所依赖的必要条件中有很多是相互一致的。同时,这些道路也可能被许多特殊的理由所阻碍,而这些理由有时也具有共同的成分。追寻任何一种发展战略,都会引起许多变化。这些变化会将经济“向前”推进,但不一定是推进到与某种其他战略完全相同的那一点上。例如,追寻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出口战略,可能会导向与建立进口替代工业非常不同的方向。但是任何一种战略所引起的成功,都可以使得其他的“近代”变化(例如出现一种更有效和更高产的农业或者一种复杂的银行系统)成为可能。各种因不同的发展战略而成功发展的经济,都有若干相似之处;而沿着任何一条特别的经济成长道路前进所取得的成功,则又为以后的相似创造了许多可能性。当然,成功并不能期于必成。但是,既然可能还有别的战略在起作用,一种战略引起的失败并不代表总的失败,除非是能够证明导致这些失败的理由也影响了其他的战略。当我指出严格意义上的斯密型动力的种种局限性时,我是努力作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解释。从逻辑上来说,许多因素共同创造了西欧与北美许多地方所经历的“近代”经济变化。除了斯密型动力之外,还有其他成长源泉,而这些源泉并不是来自斯密主义的动力本身。
第三部分 9.经济史与经济发展
当我们从时间上的某一点朝后看,并且探讨一个经济是如何达到其现状的时候,我们通常能解释某些变化为什么发生。但是追溯这种变化的特别途径,并不意味着某种事情必定会发生,因为还有其他可能的变化途径存在。如果我们从某一点朝前看(譬如说,为了考虑欧亚各地的农业经济是如何发展的,我们从1550年出发朝前看),我们就会看到:若干重要的相似性(即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是欧洲特征的东西),也适用于中国。换言之,通过商业化而取得的成长,其未来的成就在某个时刻会受到人口压力的限制。后来欧洲突破了这个古典经济学家们所描述的世界,是当时的人们所无法预料到的。我们当然可以在事后来回顾过去,辨认各种先兆,并且描述一系列发展,但是却不能真正“预告”工业革命的发生。
在《国富论》一书中,亚当·斯密并未谈论该书出版后几十年内发生剧烈变化的世界。在此丕变的世界中,许多发生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是个人在创造和追寻发财机会时所得到的侥幸的和始料未及的结果。市场是将私人追求导向社会利益的重要渠道,但是社会利益却很难平均地施于所有社会集团,并非每个人都确实受其影响(哪怕是很小的影响)。沟通资源、劳动与产品的机制和程序所创造的经济变化,具有结构的和空间的局限。承认这些局限,一直被作为一个理由,用以解释为什么人类的雄心从仅仅改善个人命运,发展到为更大的人群造就更好的未来。但是在上述事例中的未曾料到的结果,却能够同样证明是消极的或积极的。事实证明:创造经济发展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所以任何计划者都不能肯定地预见(更不用说有效控制)未来的结果。
经济史检讨过去的经验,为的是根据已确定的原则,解释某些结果。有些研究着眼于考察大跨度的变化。在这方面,最好的工作是在欧美经济史研究中。在亚洲,研究最为深入的是日本经济史。日本经济的历史发展的动力,似乎颇为适合那些最初从欧洲经验中得到的分析范畴。⑤在这类比较中,关于中国的研究通常做得并不很好,因为很多的努力都用于解释工业资本主义为什么没有发生。当我们转而考虑中国在16至19世纪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时,我们发现:在近代早期的欧洲和明清时期的中国的经济扩展中,斯密型动力都起了重要作用。中西之间的分道扬镳,直至工业革命发生后才出现。即使西人东来给了中国以西方式发展的可能性,上述差异仍然继续存在。
欧洲经济变化的经验,通常会使我们认为这种变化过程是一种一步接一步的、很自然的发展。我认为学者们有时夸大了欧洲经济发展的容易性。脱离古典经济学家那个可能性有限的世界,是一个意义重大的突破。相反,对于中国,学者们很少看到1949年以来的经济发展与经济史之间的延续或联系。因此,中国的经济史研究未给予我们其所能给予的帮助——由于过多地为没有发生的事情焦虑,研究者当然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对确实发生了的事情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而确实发生了的事情,在最终的分析中,又是能够与各种发展可能性联系起来的具体背景。
沿着一种“途径相依”⑥的历史轨迹,在时间的某一点上,总是有着多种的可能性。没有一组单一的和必然的变化,一定会“自然地”出现。有些变化比另一些变化更为明显,而一些似乎不可能的变化事实上又能够发生。既然欧亚(不仅是在中国和西欧,而且在亚洲其他地区与中东)的许多民族都创造了复杂的商业交换网络,因此我们并不很清楚欧洲的商业资本主义是否“自然地”导向工业资本主义。但是,一旦工业资本主义为经济成长创造出新的可能性,中国和其他非欧洲地区的经济变化的潜在轨迹,就摆脱了古典经济学家所面临的各种局限。然而,欧洲之外各地实际的经济发展道路,仍然千差百异并且不确定,同时还保留着一些与本世纪以前的经济变化轨迹的联系。
第四部分 1.欧亚国家的形成
在1400年,沉寂的欧亚大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农业地区,依靠农业过活。农民仰赖春雨和夏暑的按时到来,以保秋天庄稼成熟。在接下来的四个世纪中,越来越多的产品进入了不断扩大的贸易网络。在中国和欧洲,经济制度都以一种大体相类的方式发展着。但与这些重要的相似性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欧洲在政治组织方式上杂乱无章,众多的小型政治单位(包括城邦、主教领地、公国和王国等)并存。而此时的中国却是一个幅员广大的帝国,基本上不存在欧洲式的贵族、宗教机构和政治传统。如果我们从1400年出发来讨论欧亚的国家形成问题,我们将会预见到:如果从这种不同的起始条件出发,欧亚国家将有不同的发展道路。
就所有这些差异而言,中国和西北欧形成了两个相对较易比较的例子,因为它们的变化基本上没有受到许多外来的影响。在中国或西北欧的国家形成中当然都有多种因素在起作用,但是我们不必使我们的讨论围绕着对“内在”因素和“外来”因素进行明确区分的工作。这种区分是相对的,典型的例子是日本。日本曾经向中国学了许多东西,这些东西对解决日本国内的问题起了很大作用。但是18世纪的日本领袖和知识分子,已把日本内在的政治传统与从中国学来的东西区分开来。在东南亚的不同地区,印度、中国和伊斯兰的影响并存,使得作这种区分更为困难。对于对那些原有的和“纯粹”的要素和那些由更广泛的接触和影响所形成的要素的区分来说,这种由内在的和外来的因素所组成的二元性特征,乃是探索的基础。至少就我们所作的欧亚比较而言,为了避免这种由内在与外来的差异所造成的复杂性,将中国和欧洲进行比较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在近代以前,中国和欧洲的相互影响很小,所以二者之间的比较,可以为将各种差别巨大的政治变迁道路进行比较的研究,提供一个基础。
对于国家形成的比较研究,一开始就遇到我们在研究经济变化时所碰到的那些令人头痛的难题。我们通常也是首先从欧洲经验中抽出政治发展的标准,然后进行分析。学者们在选取其认为重要的西方的特征时,彼此分歧很大。但是他们都重在研究西方政治的不同传统,而将中国经验置于一种次要的地位,着眼于中国经验是否符合西方的企盼而非中国的实际。中国学者习惯于探寻中国与欧洲的不同之处,将此作为中国的失败(如在民主制方面)或无能(如在西方式的财政活动方面)的表现。为了指出在欧亚政治研究中的欧洲中心论的局限,我将使用我在分析经济变化时曾使用过的方法,即找出中国和欧洲的国家都共有的问题。但是因为政治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都大异于理性行为和市场制度等经济原理,所以我们有必要更深入地检讨政治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以创建一种超越欧洲中心论局限的评估方法。
中篇国家形成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但我们也不应撇开欧洲。欧洲强权的扩展(特别是在19世纪,囊括了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表明欧洲对于世界其他部分的政治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欧亚在政治上的这种不对称性,颇类似于其在经济上的不对称性,使得我们的比较研究变得十分复杂。这一挑战,很像我们在观察中国对日本的影响(或者中国、印度和伊斯兰在东南亚的影响)时所面对的挑战。但不同的是,不论我们对西方活动持积极或消极的看法(前者将西方影响视为进步的基础,后者则视为帝国主义的罪恶),我们对西方活动的重视,都远远超过我们在研究日本时对中国影响的重视(或在研究东南亚时对中、印、伊斯兰影响的重视)。这些受情感支配的看法,都加强了从欧洲中心论出发的对西方影响的重视。不仅如此,将“内在”与“外来”分开来的做法,还混淆了某些思想和制度变得本土化的方式。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努力解释那些源于西方的活动,是如何得以逐渐中国化的;另一方面也必须探索那些不能从西方活动中得到的中国的政治统治策略,是如何持续下来的。
本篇第四章为中国与欧洲国家形成的比较研究提出了一个分析的构架。第五章深入探讨国内统治的有关问题,以说明中国的战略产生一个农业帝国,与欧洲经验很少有相似之处。第六章对本篇进行总结,并从欧亚的观点,来对帝制时代以后中国的国家形成问题进行讨论。如果我成功地达到了目的,读者将会对国家形成问题获得一种新的观点,即把中国和欧洲的情况,都放到一个平等的分析
第四部分 2.引言
人们普遍认为: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经验,已经对全球范围内近代国家形成的前景作了界定。但是人们在讨论国家的一般定义时,没有指明具体的历史环境。因此查尔斯·蒂里(CharlesTilly)对“国家”一词提出了一种广义的解说:“让我们把国家定义为‘强制执行的组织’。这种组织不同于家庭和宗教,并且在某些方面比其广大疆域内任何其他组织更为重要”(蒂里1990:1)。中华晚期帝国符合蒂里的标准,但它获得上述特征的过程,却与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道路不相符合。要评价中国与欧洲在近代国家形成的起点上的差异,我们需要考虑欧亚各地早先的历史状况。由于不同的历史经验,到1100年时,欧亚大陆各地的政治制度千差万别。
如果我们回到罗马帝国与秦汉帝国形成的时代,就会发现:在这个时代,中西的基本政治制度,比起此后至20世纪以前之间的任何时代都更为相似。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的政治权威在许多世纪中一直支离破碎,再也未能在一个帝国的范围内得到行使。拿破仑在19世纪初年取得的成功,已是罗马帝国之后一个欧洲国家所达到的最大领土扩张。但用中国的标准来看,拿破仑帝国的规模仍颇为有限,而且只生存了很短的时间。中国不仅一直维持着统一帝国的形象,而且不断地再创统一帝国的实体。1000年前夕,在中国是中期帝国时代,而欧洲则处于中世纪时期。那时中西政治制度相似之处很少。10世纪和11世纪之后,中西政治似乎更各自走向不同方向。与欧洲相比,中国的政治状况远为成功。但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欧洲的强国又重绘了世界地图,迫使中国和别的许多国家成为一种更大的国际体系的一部分。因此,中西政治发展先前类似,而后明显不同。而这种相似与相异,后来又变成一个更大的政治体系中相互关联的部分。
以罗马帝国和汉帝国为一端,近代世界为另一端,中间相隔2000年。这两个端极,都值得深入研究。在此端,对于早期帝国的比较研究,常以中华帝国与罗马帝国为主要范围;而在彼端,近代国家及其相互关系则是历史学与政治学的重要课题。在这两端之间的2000年中的情况,则仍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原因是中西差异实在太大,不易进行比较,彼此间亦无明显关联。但是,恰恰正是在这个长时期中,我们能够利用有关的差异与相似,重新提出关于国家形成的思想。①
中篇国家形成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如果我们忽视国家形成中的非西方传统,而着眼于20世纪的国家,那就很容易使用从欧洲国家形成经验中得出的发展模式来分析问题,从而认为在决定各个国家的行为方面,上述更大的政治、经济体系起了决定作用。发展的结构与系统的结构,各有其自身优点。20世纪国家的某些行为——例如建立警察机构、发展教育、调节银行活动等——的确像是一个近代国家的做法。同时我们也承认:新近建立的国家,较之早先形成的国家,似乎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更大。但是对于20世纪的国家而言,究竟什么是必需的?什么是显而易见的?对此,人们很容易从假设滑到断言。同时,一个非西方国家的现在,及其在幸运地或倒霉地与西方相遇以前的历史的联系,也很容易被抹杀。因此,应当称赞赛达·斯柯克波尔(ThedaSkocpol)及其同事“把国家带回来”的尝试。但是,我觉得他们以历史为基础的跨国家的见解太过极端:他们所谈的那些国家,直到西方出现时方有历史;这些国家与西方接触以前的经历,只是像一个摸彩袋,人们从中拿出工具,加以改造,以应付当代情况所提出的问题。
第四部分 3.早期帝国的形成及其遗产
罗马帝国是一个脆弱的国家。它的建立以军事征服为基础,其官僚与财政两方面的能力都有限,从而使得帝国的政治力量受到挫折。它的政治控制颇不均衡而且通常来说在边远地区更为虚弱。在这些边远地区,本地豪强才是真正的统治者。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方不复有规模大、力量强的帝国政治结构。
在中国,帝国形成的过程进展不很快,统一帝国的终止也不很明显和不很必然。公元前10世纪的西周国家,缺乏官僚机制以维持中央对地方的有限控制。到公元前8世纪,王室仅享有象征性的权威而无实际统治的力量。主动权握于地方官员之手,他们致力于通过领土扩张,以培育其权力基础。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时代,政治家们的政治进取心,促进并且部分地造成了主要的社会与经济变化。这些变化包括农业技术的改进、商业的扩张以及新的军事与政治精英阶层的出现。
如果将视线由此转到1700年以后的欧洲,我们会很惊奇地看到:正是类似的动力,将欧洲从一个由支离破碎的政治单位组成的拼凑物,转变为一些相互积极竞争的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国家首先在欧洲争夺领土,而后又在欧洲之外争夺更大的地盘。上述中国与欧洲的情况,都可以说成是国家间的竞争。在一个以战争为动力的过程中,一些国家成功地扩大了其权力。同时,战争产生了对资源与人力的需求,而资源与人力又是通过发展正式的国家机能来动员和组织的。但是中西情况却有不同结局。在欧洲,形成了一种多国体系。在这种体系中,有一种脆弱的力量平衡长期存在,但不断为战争破坏。与此相反,在中国却形成了一个帝国。的确,欧洲从未丧失其多国体系,而中国则未真正经历过永久的分裂。在两个相距甚远的时代,中西国家形成方面有着类似的动力,而这种动力又导致了不同的发展道路。这应如何解释呢?
我猜测: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部分地在于不同的竞争基础。具体来说,就是在于政治权力搜括与集中资源的不同能力。在欧洲,有几个经济财富的中心可供搜括,从而能够获得大量的金钱供长期战争之用。但是在战国时代的中国,却没有这种规模的资源,同时已有资源也不能集中到多个中心,从而维持多国竞争的情况。中国早期多国体系之不稳定以及这种体系之倾向于帝国,也是军事技能与军事组织之地理分布不平均的结果。当然,从罗马时代到近代早期,欧亚大陆其他地区也产生过帝国。但是,和别的帝国相比,中华帝国的特点在于它有能力使其帝国制度不断再生。这种能力部分地得自于帝国制度形成的时期,即帝国早期。
秦国的军事胜利,消灭了其他的竞争者,从而在广大的疆域内确立了秦朝的统治。但是秦代国家的局限性,很快就引起了问题。历代史家告诫我们:秦代国家强暴无情,使人民不胜其苦。人民反抗秦朝统治,欢迎汉朝的建立。这段历史也警告人们:对于帝国生存而言,关键的任务是确立对农民大众和地方豪强的控制。巩固帝国,较少地是一个军事上的难题,而较多地是民事统治方面的问题。秦代国家的弱点,在于它未能与中国社会中的各种集团建立一种稳固的关系。其所以未能如此,一方面是其官僚机构未能充分发展统治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其政治上的想像力未能创造一种政治的意识形态,以指导政治实践、社会信仰以及个人期求。
汉代发展起来的官僚统治,草创于秦代。这种官僚统治的正式机构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它一直深入到地方,并且把地方上的精英吸收到政府机构中。但是组织机构仅只是政治活动的框架:它提供了有效统治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尚有待于实现。只有那些被授予职位的人效忠于此制度的领袖而非各谋私利,否则这种机构就不能为在其创建时所订立的那些目标服务。直至中华帝国的第二个1000年,才永久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汉代国家在通过把地方豪强吸收进官僚体系的方法来限制其独立权力的方面,无论如何还是取得了一些成功。
汉代国家也力图创造一个在其直接控制之下的小农阶级,以减少其对于豪强的依赖。国家在直接从农民征税方面越成功,政府在获得资源方面对豪强的依赖也越不重要。因此汉代国家对农民的温饱,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这倒不是出于某种利他主义的仁慈之心,而是因为人们意识到:一个经济上能够生存的农民阶级,是一个政治上成功的政府的社会基础。虽然汉代国家后来衰亡了,豪强势力在而后几个世纪中成为重新统一的障碍,但是这种把农民的温饱与帝国国家的成功联系在一起的基本政治逻辑,一直很明确。在这几个世纪中,军事资源集中到了北方当权者手中。他们先是彼此厮杀,而后其中的胜利者又移兵南下,并吞了南方。因此,军事资源之集中于北方当权者,推动了中国之再统一。虽然中华早期帝国已在此前四个世纪灭亡了,但是用以实现早期帝国统治稳定的官僚机器,还活在典章史册之中。随着中华中期帝国之成功建立,大众温饱的问题,对于确立帝国之合法性和建立政治的意识形态,至为关键。前一帝国留下的制度与意识形态遗产,是后一帝国赖以建立的基础,后者能够借之宣称自己是前者的合法继承者。罗马帝国也留下了重要的制度与意识形态遗产,由此发展出关于天主教会的政治作用的新思想和罗马法的新用法,但其帝国制度却后继无人。
第四部分 4.以长期的眼光看近代国家形成
中国史学家认为:宋帝国在1100年时,处于一种最脆弱的状态。宋帝国在军事上远较其前之唐帝国弱小,处于女真、契丹以及而后蒙古的威胁之中。在1100年以后不到30年的时间中,宋帝国丧失了其一半领土。但是这种困境所反映的,是一个成功帝国所遇见的问题。政权嬗递也常会引起疆域分裂。以帝国统一的标准来看这种分裂,即是统一中断。中国与周边游牧民族的关系既久远又复杂。游牧民族对过定居生活的中国人的影响,形成了中华帝国变革的重要方面。但是这种相互影响,总是发生在非常不同的社会之间。与此相对照,欧洲的政治关系,是发生在比较相似的社会之间。如果把帝国世界的秩序想像为许多同心圆,那么朝廷就是其中心,帝国影响则由此辐射出去。由此出发来看,中国与游牧民族的关系所形成的结构,远比欧洲业已衰微的罗马帝国强固,并且根本不同于后来出现的欧洲多国体系。从欧洲的角度来看,1100年时处于虚弱状态的中国,仍然远比同时期的欧洲列国强大。②
从1100年看以后,比较中国和为数众多的欧洲政治实体能够预见的政治前景,人们很难不同意:中国的未来,比欧洲那些公国、诸侯国、自由城市的未来,更为乐观。一个建立了文官体制的国家,可以通过制定条例规程,来限制统治者任性胡为从而治理着广大的领土。统治方略不断变化,以回应由农业、商业和都市化创造的良机——例如创立新的商税、放松对市场的控制、在边疆尽力创造新的财富,等等。与此相反,对于欧洲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很不确定,数以百计的小政治单位统治着有限的农业地区和规模不大的城市中心,彼此之间通常互相隔绝,各地经济生活也很少有紧密联系。以后将会如何?我们会觉得:中国将继续以一个经济发达的伟大强国而居于突出地位,而欧洲则在政治上支离破碎,经济上较为简单;因此中国对欧洲的领先地位将维持下去。然而,这种情况并未发生。
1100年以后,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帝国。但是欧洲却发生很大变化,在政治上从众多细小单位并存的一盘散沙,逐渐转变为由一个或几个强国支配的地位。欧洲的迅速变化,使得中国的帝国制度显得相对停滞不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常把政治变化看成是一些特殊原因的产物。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常认为在经济变化方面,增长(growth)与发展(development)是自然的。而政治的延续性(例如中国政治的延续性),却未被视为是“自然的”。因此之故,着眼于解释中华晚期帝国之生存战略的研究,迄今还不多。但是“延续性”并不比“变化”更自然,因此我们也必须解释中国人如何做到使帝国再生。与此相对照,关于欧洲国家形成的学术虽已十分发达,但有关分析的指导逻辑通常被置于一种“回顾推测”(backwardprojection)中,即从19世纪与20世纪出发,到近代早期去追溯成功者经验的起始。这种观点把某一种的欧洲政治变化作为发展的规范,而中华晚期帝国应当具有的政治实践的延续性则被说成是停滞。
有三个难题,妨碍着我们对中国与欧洲的国家形成问题的深入研究:
首先,在对欧洲国家形成方式的研究中,由于过分集中于对胜利者的研究,所以欧洲国家形成的方式被弄得走了样。学者们专力于探讨什么使得英国与法国特别成功,但这也导致了对欧洲其他国家研究的不足。这种不足,不仅忽略了造就后来的赢家(如德国、意大利)的原因,而且也忽略了使得许多较小的政治实体(如威尔士、威尼斯)成为输家以及导致一些大国(如波兰、瑞典)国土日蹙的原因。因此我们需要的,不是从19与20世纪去回顾欧洲国家形成的过程,而是从1100年向后展望,探讨各种国家形成的可能方式。而在这些可能方式中,某些制胜战略逐渐成为主导。这种“前瞻推测”的研究方法,乃是查尔斯·蒂里所大力倡导的。
其次,我们对“何为近代国家”的看法,来之于欧洲经验。因此在这个方面,问题更大。一些研究非西方地区的学者假设:每个近代国家都会拥有与近代西方国家相似的特征,如民主政治、大规模的官僚机构,等等。然后再根据某些特定的制度之有无,去衡量一个国家的近代性(modernity)程度如何。我们通常能够更多地谈论一种西方的制度为何未在东方运作,而较少解释东方的制度为何运作。这与前面经济史研究中的情况相类,即对于不存在的事物的探求,并不能导致很好的解释。另一些学者的研究,则以下述前提为出发点,即:非西方的政治结构,大异于欧洲式的政治结构;但欧洲国家制度之普及,创造了所有国家都要遵循的标准。近来的研究论著,几乎都以欧洲经验为模式,以致中国国家似乎成了反常的事例。例如,伯特兰德·巴迪(BertrandBadie)与皮埃尔·伯恩鲍姆(PierreBirnbaum)在其《国家社会学》一书中,对国家下了两种定义:一种针对那些出现于欧洲的“真正”的国家,另一种则针对那些构成国际多国体系的“国家”。根据这种二元标准,在明清时期的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国家,仅只是在欧洲人将其国际秩序扩及中国后,中国才是符合上述第二种定义的国家。巴氏和伯氏对非西方国家的研究,着眼于这些国家“变异”的政治、宗教、经济等,是如何偏离了欧洲的常规。以欧洲国家形成的经验为正常情况,其他国家中长时期的统治历史常被扭曲。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在此方面走得更远,巴迪与伯恩鲍尔还为非西方地区的原有文化因素留下余地,认为这些因素在使得一个国家之偏离西方模式方面起到了某种作用。而沃勒斯坦却认为在非西方地区,是世界体系创造了近代国家。他说:“我们认为:这些国家,是为了反映作用于世界经济之中的阶级力量的需要所创立的”(沃勒斯坦1984:33)。沃氏使人们从巴氏与伯氏那种扭曲非西方国家的过去与现在的危险做法,走到一种对为何未导致欧洲式资本主义发生的历史的极端蔑视。上述这些错误观点,妨碍了人们去认识非西方社会在西方列强到来之前的国家形成过程。
第三,关于欧亚各国近代国家形成的问题,学界现尚未有定说。而中国历史学家所作的努力,又构成了此种未定之局的第三个,同时也是最后一个特征。中国史学家对国家问题的看法普遍悲观。这种看法来源于两种常有冲突的观点。一种关于中华晚期帝国国家问题的突出观点,强调统治的独裁与专制的性质。这种观点认为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在极力强化国家,恰与第二种关于中华晚期帝国国家的普遍观点,形成鲜明对照。后一论点认为:这个国家只是一个低效、庞冗的官僚机器,根本谈不上积极有为地去做正确之事。上述观点不一定相互冲突,因为官僚机构可以很庞大,同时皇帝也在力争更多的权力。但这些观点都认为:在解释中国近代史方面,国家没有多少积极作用;进步或发展,都与国家无关。第三种观点主要是日本学坛的产物,强调地方精英(特别是有功名的士绅)在创造与再造一种它踞于其上的社会秩序方面所起的作用。士绅操纵官员以遂其欲;如果士绅认为官员太好强或太好管闲事,就将其排挤出去。但是,不管我们采纳以上观点中的哪一种,都难以据之确切地指出在近代中国的形成中,国家事实上起了什么作用,以及更为系统地评价晚期帝国国家是如何统治中国的。
要摆脱以上局面,我们必须提出中华晚期帝国国家的生存问题,并且从一种分析的观点,来看欧洲的非常不同的情况。这种观点,要能抓住中西国家形成经验中的相似与相异之处。我在运用这种观点时,考虑到三方面的问题,即国家面临的挑战、国家具有的能力和国家承担的义务。这里所说的国家面临的挑战,指的是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国家企图解决的问题和企图达到的目标;国家具有的能力,指国家为达到其目的所能动员的人力与物质资源,以及国家所能发挥的工作效率;国家承担的义务,则是从意识形态上表现出来的国家对某些统治形式和统治内容的偏好,国家在决策过程中维护(或促进)某些特别的社会状况时,许诺将遵循这些原则。
第四部分 5.欧洲的国家形成
1挑战
就1100年遍布欧洲的众多政治实体而言,在而后几个世纪中它们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生存。在与外界隔绝时,小政治单位能够保持稳定。但欧洲中世纪历史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许多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接触不断增加。这些接触导致了政治竞争与经济竞争。在中世纪后期,城邦国家占了上风,但后来又逐渐让位于那些较大的领土国家,后者则由那些成功地对城乡地区都实行中央集权治理的统治家族所创立。这些领土国家面临两种不同的挑战:其一来自国内秩序,另一则来自对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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