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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中国文人

_18 刘小川(现代)
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
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中华女子的清洁精神,多么惊心动魄!
贵族少女的傲世情怀,何尝不通向普通人家的闺秀风骨?蔑视那些个臭男人,拒绝他们各式各样的脏手。这斗争从未停止过。哪里有男权的压迫,哪里就有妇女的反抗。
曹雪芹并非把好诗都给了林黛玉,宝钗湘云妙玉宝琴,全是诗词好手。而她们的写作,都与性情、处境紧密相关。茅盾先生曾指出,曹雪芹这是“按头制帽”。那香菱苦苦学诗,也跟她命运的坎坷有直接的联系。香菱要活出个人样,追随着林薛二人。诗歌释放她的无限郁闷。
有学者说,清代女诗人多。大诗人袁枚讲学,要收女弟子。而纳兰容若的妻子,据说容貌才华颇似林黛玉。
曹雪芹生活在他的时代氛围中,这是不成问题的。然而大作家的目光,岂能囿于区区清代?这也如同那些历史高人,能够洞察千年。
薛宝钗不是坏人。相反,她是人见人爱的好姑娘。她尊上,怜下,与姐妹们和睦相处。哥哥薛蟠在外横行霸道,回家刁蛮无状,她用心劝导,“错里错因错劝哥哥”,软语拿捏着分寸。对泼妇般的嫂子夏金桂,她明里暗里加以弹压,主持家庭中的公道。她庇护香菱,像庇护自己的亲妹妹。她有清醒的头脑,有清晰的目光,为人处世合情合理,从不发脾气。香菱爱她,袭人湘云探春敬她,妙玉亲近她,连凤姐这样的泼辣大管家也佩服她。薛宝钗真是没得挑呢,谁讨她做老婆,谁就有享不完的福。包括艳福。宝钗多美,“艳冠群芳”,并且是一种健康美。小说中她是被人比作杨玉环的,单是那段雪白的酥臂,就让贾宝玉成了“呆雁”,恨不得去摸一摸。
宝玉在脂粉堆中长大,摸一摸是他的专利。长到十五、六岁,渐渐知道缩手。关于这缩手,稍后再谈。
美丽,善良,公道,细致,薛宝钗完全符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标准。更何况她还有才,锦心秀口,随手一挥便是好诗。且看她咏柳絮的《临江仙》: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韵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这首词的末两句,红学界引用过无数次。宝钗善于借力,也的确上了云青。只是有点高处不胜寒。
有论者巴望“钗黛合一”,让贾宝玉享大福。享大福固然好,符合一些阅读心态,但事实上不可能。《红楼梦》的续作中有一本《红楼圆梦》,却流传不下来,盖因它破坏了悲剧的格局,只求迎合浅层次的阅读。曹雪芹洞悉各类俗文化,但他的艺术决不庸俗,毋宁说,他是雅得不能再雅。宝钗和黛玉,有融合的地方,却更有尖锐的对立。宝钗是大家族的产物,她是维护家族的,抑制人性的,每每规劝宝玉留意仕途,碰了几回钉子还要说,可见她在这方面意志坚决。宗法社会的“基因链”,宝钗是符合遗传标准的一环。布置那“吃人的筵席(鲁迅语)”,有宝钗一份功。而她不自知,似乎只凭“遗传指令”去行动,到头来自己也栽了。曹雪芹其实把薛宝钗写得十分明白,而写得明白的前提是看得明白。钗黛合一,断不可能。两个宝二奶奶加一个宝玉,只能跳蹩脚的三人舞。钗黛俱是心性高,艳力强,才华压倒须眉。二艳相争,必有一伤。要不就让那宝玉吃不了蔸着走。三人舞,可能根本没法跳。钗黛合一这一层,入不了曹雪芹的巨眼。只能入末流作家的咪咪眼。
《红楼梦》第三十三回,太太房里的大丫头金钏,挨了王夫人的打,忽然投井死了,王夫人感到自己难脱干系,将受舆论攻击,颜面上很难过去。这节骨眼上,薛宝钗讲了一段被红学家高度关注的话:“据我看来,他(金钏)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傍边儿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玩玩逛逛儿,岂有这些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宝钗真会劝,说到了点子上,卸掉了王夫人的负罪感。王夫人先说她有罪过,宝钗笑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但据我看来…”宝姑娘微笑着的这一转,叫人印象深刻。
主子的慈善面目是需要维护的。一个主子杀了人,另一个主子替她把负罪感剔除干净。难怪不少学者都盯上了大观园内的阶级斗争。
这一次,宝钗借了一回大力,为日后上青云作了很好的铺垫。
宝钗亲手炮制冷香丸,遇事不温不火,日用穿戴朴素,“淡极始知花更艳。”作为家族利益的捍卫者,她真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凤姐儿私心太重,和宝钗一比可差远啦。宝钗做上宝二奶,持家更胜凤姐一筹,只可惜她来不及施展抱负与才干,便已听到大厦将倾。
宝钗有机心,有伪善。此二层,却属于“集体潜意识”,她自己看不到,而曹雪芹以最高形态的艺术直觉看到了。于是写宝钗,更多的不是揭露,而是悲悯。
曹雪芹(10)
排在宝钗身后的,有袭人,凤姐,探春,尤二姐……
排在黛玉身后的,有晴雯,鸳鸯,尤三姐,妙玉,小红,司棋……
两个脂粉队伍,细察之下,区别大焉。粗看则辜负了曹雪芹。人生的不同阶段读曹公,会有不同的感悟。
金钏投井,薛宝钗向王夫人说的那番话,黛玉晴雯是连想都不会去想的。湘云鸳鸯也讲不出口。宝姑娘人见人爱,而人见人爱的人本身就有问题,她不是活出她的真实个性,而是偏于伪装、藏拙,像个官场中人。“价值对比”的紧要关头,主子的面子都比丫头的性命要紧。她微笑着讲的话是一把软刀子,是让可怜的金钏再死一次。
脂砚斋称薛宝钗是“女夫子”,切中她的要害。宗法社会的卫道士,如同白首穷经的老学究,身上满是夫子气。宝钗的悲剧,是她终于做了家族的牺牲品。
而林黛玉情爱至上,个性至上,蔑视一切人性的扭曲。她是真诗人,不是写着玩儿的。诗歌的高度,便是她生命的高度。她属于“文化的基因链”,追随着司马迁陶渊明李清照,她是曹雪芹的另一个化身。
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虽然毛病很多,制造了不少混乱,但对黛玉死、宝钗出嫁的处理却赢得许多论者的赞誉。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前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其烘托的悲剧气氛,真让人五内翻腾。这悲剧的份量,把人性的价值毁灭给世人看,何尝低于莎士比亚。高鹗这么写也靠近雪芹本意。按脂评线索,曹雪芹的佚稿写到了黛玉死宝钗嫁,但不在同一天。曹公的处理,被上帝给拿回去了。脂砚斋透露的情节是,贾宝玉一直神思恍惚,人在宝钗前,心在离恨天:“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林黛玉死了,却依然活着;薛宝钗漂亮、温存、识大体,使尽浑身本事,却不能和宝玉身心相融。价值的鸿沟没法填上。人性与家族不两立。“女夫子”纵是高明的晶莹雪,仍难以偷换体现女性自主之最高价值的“寂寞林”。这里,曹雪芹亮出了他的原则性。
高鹗写到后来,让贾宝玉和薛宝钗品尝肉体滋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写到一边去了。红学家将他考证出来,他原是屡考不中的穷儒,其生存的弹跳空间,实难抵达雪芹境界。
《红楼梦》重墨描绘的女子,还有很多,给人的感觉,他真是有点写不过来:清爽女子结队成群。妙玉孤傲,晴雯激烈,香菱娇痴,平儿温柔,尤二姐善良纯美遭人欺,尤三姐对宁府臭男人喜笑怒骂,湘云才高而爽快,探春位卑而勇敢,鸳鸯宁死不嫁糟老头,司棋为爱情敢于承担一切,小红一心爱贾蔷视宝玉为无物,元春饱含辛酸泪把巍巍皇宫说成是“不得见人的去处”……
所有这些鲜艳的、鲜活的生命,汇于一个人的眼下,这人就是贾宝玉。
贾宝玉的眼睛究竟是如何看待女性的,乃是《红楼梦》的关键所在,是这本世界级大名著的核心价值所在。
宝玉看女性,层次感格外分明。表面上在脂粉队里混,闹酒猜拳吃胭脂,想伸手摸宝钗,与袭人“初试云雨情”,但他的敏感其实在别处。小说第六回已有云雨情,后面七十多回,不复呈现肉欲光景。肉欲给了薛蟠贾琏贾瑞,以及那位吃斋念佛的老色鬼贾赦。《红楼梦》拓展“色”的领域,却把分寸捏得极好,既非夫子学究气,又无鄙夫流氓态。
分寸从修养来。曹雪芹向往的曹子建、苏东坡、阮步兵,都没有玩弄女性的嫌疑。
小说第七十七回,写晴雯“抱屈夭风流”,先以司棋被逐作铺垫。“周瑞家的”和几个已婚妇人强拉司棋出园子,并威胁说:“你如今不是副小姐了,要不听话,我就打得你了。”宝玉干涉也没用,眼睁睁望着司棋远去,恨恨地说:“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笑问:“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发恨道:“不错,不错!”
这是贾宝玉的名言。
其实他眼中的女儿,哪里是个个都好。他让晴雯给黛玉送去两条旧绢子,先将袭人支开。可见他对丫环们心头有数。后来晴雯病得水米不进,眼看着快夭折,宝玉倒床痛哭,却疑惑道:“我究竟不知道晴雯犯了什么迷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她生得太好了,未免轻狂些。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心里是不能安静的;所以很嫌他。象我们这些粗笨的倒好。”宝玉道:“美人似的,心里就不能安静么?你哪里知道,古来美人安静的多着呢!——这也罢了,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
袭人不愧是袭人。宝钗藏拙,袭人装糊涂,心下比谁都明白。宝玉怀疑她告密,把话逼到跟前了,她“低头半日”,还是用一番言语,把宝玉糊弄了过去,阻止了宝玉往更深处想。
宝玉不往深处想,倒不是因为他没能力想。他想得更宽广些。想,是在感觉的层面进行着,聚积成隐形意志、提升为生存向度。对年轻女性他是博爱的,这也可以称做他的指导思想。博爱并非乱爱一气,他爱得层次分明:黛玉晴雯最爱,宝钗湘云袭人次爱,依此类推至玉钏芳官四儿。宝姑娘,云姑娘,袭人姐姐,全是说过“仕途经济混账话”的,宝玉同她们生分,却不与她们决裂。为什么?因为他看的是全貌,是站在命运的高度,温柔地怜悯着,爱着,叹息着。博爱也是深爱。爱得深才看得细,才看得广。
曹雪芹(11)
再如史湘云,是一位非常娇憨可爱的少女,穿了男装英姿飒爽。家境并不如意,她却没有任何阴影,完全是阳光型的,这阳光却不仅限于皮层,它从里边儿散发到肌肤,是驱散了阴影之后的流光溢彩,因而能持久,能常驻。可惜电视剧《红楼梦》中的史湘云,一味傻笑,娇憨在表层。史湘云心直口快想啥说啥,傻大姐也如此,二人岂可混同?她的菊花诗写得那么好,“箫疏篱畔科头坐,冷袖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这诗中的形象,简直就是曹雪芹。科头指光头。女孩子抱膝吟诗,非史湘云莫属吧?。她又“醉眠芍药茵”、“联诗凸晶馆”、“脂粉娇娃割腥啖膻”,曹雪芹对她可谓苦心经营。第三十一回的题目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前写晴雯,后写湘云。《红楼梦》佚稿,是将湘云和宝玉的命运联在一块儿了么?她说过的那几句混账话,宝玉早抛到九宵云外。她不藏拙,不装糊涂,大约也不会媚上欺下,比宝钗袭人活得更本真,更人道。她的身体又比林黛玉好,艳力与钗黛不相上下……
佚稿究竟如何?我们只能望天兴叹。
贾宝玉体贴女孩子,常闹些笑话,有时也不免遭人误解。小红淋了雨,他急忙跑去关心,竟忘记自己也淋成了落汤鸡。园子里的婆婆们众口相传,乐了半天;有一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宝玉颠前颠后的,为素仰大名却未曾尽过心的平儿安排胭脂,令挨了主子耳光、哭得像泪人儿似的平儿喜出望外。
宝玉对胭脂很有研究,对女孩子的处境更能看端详。
香菱和豆官斗草不小心,弄脏了宝物似的石榴裙,宝玉一看说:“可惜!这石榴红绫,最不禁染。”香菱急得团团转,要哭,宝玉忙道:“你快休动,只站着方好;不然,连小衣、膝裤、鞋面都要弄上泥水了。我有主意,袭人上月做了一条和这个一模一样的……”宝玉奔怡红院取石榴裙,一路脚不贴地,还忙中抽空想着:“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被人拐出来,偏又卖给这个霸王。”霸王指薛蟠。
石榴裙拿来了,香菱当了袭人的面,命宝玉背过脸去,“自己向内解下来,将这条换上。”
女孩儿换裙子,宝玉心里是何滋味?曹雪芹不讲,读者却能会心一笑:宝玉只想看那俏香菱换上新裙子的欢喜模样,并无半点偷窥的念头。若挪到高鹗先生笔下,很难说他将弄出什么光景来。
宝玉这么对香菱,香菱又如何对宝玉呢?宝玉把豆官撇下的“夫妻惠”埋入土里,双手满是泥。“香菱拉着他的手笑道:‘这又叫做什么?难怪人人说你惯会鬼鬼祟祟使人肉麻呢。你瞧瞧!你这手弄得泥污苔滑的,还不快洗去。’”
这叫体贴换来体贴。
二人临分手,香菱脸又一红,向宝玉道:“裙子的事,可别和你哥哥说。”宝玉笑道:“可不是我疯了?往虎口里探头儿去呢!”
这一段写宝玉,十分丰满。宝玉亲近女孩儿,究竟亲近些什么,曹雪芹让我们心中有数了。法国的福娄拜有小说《情感教育》,美国的弗洛姆有论著《爱的艺术》。咱们中国有一位曹雪芹……
今天明天的男孩子,都该学学贾宝玉。投向异性的目光,不妨宽厚些,用脉脉温情去环绕。
《红楼梦》是情感大课堂,审美大课堂。经济的粗放时代正在过去,人的粗放也该结束了。男生女生当和谐。
男欢女爱要研究。
情爱的空间,丰富为好,细腻称佳。
丰富的反义词是单调。细腻的反义词叫粗暴。
男女若是直奔主题,将丢失多少细节、多少赏心悦目的好光景。
大观园内的清爽女子,个个羞涩如香菱,动不动要“把脸飞红”。我们当初欣赏日本连续剧,眼下看韩剧,不亦有类似的印象么?脸红是生理特征,更是文化符号。但愿这符号,不要大面积长时期丢失才好。纵是丢失在国外,也须把它拣回来……
宝玉在女孩儿面前常碰钉子,小红,鸳鸯,尤三姐,要么给他冷脸,要么申明爱在别处。鸳鸯被贾赦醋意恶语纠缠,逼急了,甚至诅咒发誓说:“别说是宝玉…就是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男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宝玉事后听说了,并不生气,因为他理解。他太理解鸳鸯了!他倾听每一颗跳动的芳心,听出她们的喜怒哀乐,凝视着那花开花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雪芹情怀追李煜,谁能做到心如铁,不为他们动容!
好啊,真好。
然而风如刀霜如剑逼向红颜。司棋走了,晴雯死了,尤二姐饮恨吞金西去,尤三姐横剑抹了脖子,金钏投井鸳鸯上吊,林黛玉飞升离恨天,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妙玉遭劫,平儿含酸,紫鹃断肠……宝玉失魂落魄,悼完这个又悲那个,问了苍天再问苍天!想当初他对黛玉说:“妹妹啊,想你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现如今,他欲哭无泪,在园子里跌跌撞撞,披头散发像个孤魂野鬼。花谢花还开,姐妹们今何在?海棠社菊花社白雪红梅今又何在?“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曹雪芹(12)
一弯冷月葬诗魂。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却又是曹雪芹的隔世知音:“悲凉之雾,遍布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唯宝玉而已。”
先生又说:“在我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
先生毕竟是先生,讲得多透彻!豪族华林痴公子,被他一眼穿透。
他对宝玉的评价是:“爱博而心劳。”
宝玉对姐妹们的态度,先生概括为四个字:“昵而敬之。”
昵,包含了性爱成分。敬,却超越了性爱,赢得了女性世界的广阔视野。
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也有公子哥哥的坏脾气,比如有一天他冒雨冲回怡红院,敲门迟迟不应,于是进门便是一个“窝心脚”,踢得袭人卧床吐血。他吃女孩儿嘴上的胭脂;但凡见了模样整齐的,便去套近乎;他若不与金钏眉来眼去,金钏也不至于被太太打,含冤投井。曹雪芹是写实主义者,艺术的真实融入了生活的真实,好人不是全好,坏人不是全坏。并且,好与坏都是理由充足。鲁迅说:“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总之自红楼梦出世以来,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被打破了。”
贾宝玉“无能天下第一,不肖世间无双。纵是生得好皮囊,里内却是草莽。”毋宁说,曹雪芹偏让他无能第一。须眉污物视他无能,他到别处显能耐。贾宝玉是曹雪芹的符合“充足理由律”的延伸。
百年旺族的子孙,一头跌进社会底层,却不务实,不谋生计,不理睬任何白眼(他以白眼对付白眼),也不顾家人的埋怨、幽怨,埋头写起了长篇小说。
《红楼梦》烈性女子多,且各有各的烈法。可以肯定的是,一心为女子作传的曹雪芹是个刚性十足的男人。
曹雪芹近三十岁,定居于北京西山脚下的小村落。北京、金陵的老宅早被锦衣军抄了去。十年居无定所,不知他怎么熬过来的。也许敲过朱门、徘徊于琉璃墙下。墙内女子起喧哗,他蹲下细听,忘了时辰。墙内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消……
他到右冀宗学当过差。宗学是清朝官学,充斥八旗子弟,勤学的勤学,胡闹的胡闹。当然后者居多。曹雪芹默默干他的杂活,力气活,一脸木讷,无嗔亦无喜。没人能够欺负他、令他受委曲。他的心,原本不在这纨绔聚集之所。他见得多了。
宗学的旧址,是在今日北京西单牌楼往北的一块地儿,尚存一颗康熙或雍正时栽下的老枣树,这枣树陪伴过曹雪芹。神圣的枣树,可别让开发商打了它的主意。
当年的宗学,一大片房子,据说闹过鬼,是北京出了名的几大凶宅之一。白天学生喧闹,入夜周遭一片死寂,曹雪芹凭窗伫立,凝望,遐思,饮酒,命笔。什么鬼不鬼的,曹雪芹见过多少死亡、追忆过多少亡人啊。凶宅鬼屋,总比苏轼待过的汴京乌台黑狱好吧?那乌台,几百棵阴森森的大柏树,万千乌鸦呱呱乱飞,而苏轼几同囚于柏林下的深井。他出狱后贬黄州,率领全家人开荒,东坡赫然问世。雪芹亦于此间初亮相么?抑或更早些?伟大的名号,源自苏轼奋发于磨难、喷发于生命落差的组诗《东坡》。其三有云:“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
茫茫雪野之中,一寸泥芹独在。其傲雪破土之势,令田坎上释耒小憩的苏轼十分感慨,却转而回想,在西蜀眉山他的老家,有春鸡脍芹菜的美味。无边的苦难催生精神伟力,雪地泥芹接上了美滋滋的春鸠,这便是苏东坡。曹雪芹追随他,取雪芹为号,又号芹圃、芹溪,一寸泥芹发无数雪芽,雪芹成圃,既可观,又能吃。沿着东坡思绪,雪芹想得更远。
而此间的曹雪芹,只乞望一日三餐能填饱肚子。事实上,这并不容易。以他的性格,辗转乞怜不可能的。曹家的那些世交,锦上添花烈火烹油,他宁愿躲开。
他饮酒很厉害。前辈大文人,谁是小酒量呢?除了苏东坡。东坡一杯便醉,平生引为憾事,万事不唠叨,只于酒量小这一层,忍不住要对人唠叨几句。雪芹欲与阮藉论高下。阮藉的一辈子三大特征:嗜酒,迷女性,傲视权贵,曹雪芹跟他比试,一负一胜一平。阮藉敌视司马昭,自视为曹魏之臣,曹雪芹引他为知己,“梦阮”始终不变,正源于此吧?
雪芹,梦阮,其生存向度是何等的清晰。
文化的引力太强大。曹雪芹对清代统治者及形形色色的官员,兴趣实在有限。毫无疑问,他的写作姿态是背向官场,断然拒绝宗法社会、封建统治阶级的价值体系。
历代大文人之“大”,岂是几堆娱乐界大明星的那个“大”,曹雪芹就像司马迁,对历史,对人性,有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却能横亘于未来的评判标准。
清末红学“索引派”中的极端分子,把读者的目光引向清廷内幕,引向那些倾轧背叛、那些忘恩负义、那些翻手云覆手雨、那些卑鄙肮脏下流龌龊的勾当,引向曹雪芹避之如避蛆粪的污淖场所,是对曹雪芹的侮辱,是把《红楼梦》的清洁境界往粪池中拽。
曹雪芹(13)
即使索隐有某种空间,也不能乱索一气。中国只有一部《红楼梦》,如果被拿去娱乐、恶搞、赚几个烂钱,那真是——无话可说了。
积积德吧,庶几让先贤们含笑于九泉。
曹雪芹在北京的宗学,可能待了两三年。离开宗学的原因不详。酝酿着《石头记》。那庭院中,那枣树下,作家清瘦的身影每日徘徊。“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院昨夜又东风,铺下一地落红。回首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但往事牵扯他,袭击他,淹没他,催促他的一管廉价毛笔。
宗学里的人事收获,是敦诚、敦敏两兄弟。一诚一敏,合起来是诚恳、诚信与敏锐、敏捷。后来还有一位张宜泉。他们都为《红楼梦》的写作出过力,为作家的生计出过力。
脂砚斋。她和雪芹的相识相交,继而相知,当在更早的时候。《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评者自隐身份和面容,却挡不住她在评语中的情态纷呈。许多往事,她讲明了是和曹雪芹共同经历的,这令人费猜想。也许曹家未败,二人已相识。她讲话的语气酷似林黛玉,又有晴雯鸳鸯式的激烈。书中但凡有骂国贼禄鬼腐儒的地方,她总要挥笔点评:骂死;写杀了;骂得痛快……
脂砚斋想必为曹雪芹的红楼大梦增添了大量的、我们很难估算的色彩。她动不动就说:余与芹实实经历过。
脂砚斋的女性面孔,曾蒙过了包括考据大师胡适在内的学者们的眼睛。可见她甘愿做个匿名英雄。她不亮相,无意仿效名噪当时的小说点评家金圣叹、李卓吾。不过,细心的红学家还是将她找出来了,第二十六回的批语中有这么一段话:“…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曹雪芹将她比作宝钗黛玉,她感到非常荣幸。回思,是指二人日常生活的言语。以她这般冰雪聪明的女子,曹雪芹哪能随口恭维她,若非才貌出众,焉能去比附钗黛?回思,何幸,是说她为雪芹的这句话回思了若干次,脸热心跳,掂量出它的含意和份量。于是“一笑”,她的笑容是像宝钗呢,还是像黛玉?也许更像爽朗的、娇憨的、对什么事都要点评几句的史湘云。
宝玉用《西厢记》的台词逗林黛玉,黛玉恼了。二玉拌嘴怪甜蜜,脂砚斋情不自禁,插入四个字的批语:“我也要恼。”
娇媚之状可掬。
关于书名,曹雪芹曾亲笔写道:“至脂砚斋甲戍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抄,阅,评,再评,脂砚斋啥事儿都能干出色,曹雪芹才会这么信任她,连书名都由她定。
第十三回,雪芹原稿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脂砚斋认为不妥,不雅。她写道:“因命芹溪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看来,平时她称雪芹为芹溪,即使不是爱称,也算昵称的吧。水是阴柔之物,一湾清澈而活泼的溪水环绕芹圃……她能“命芹溪”,指点大作家,真是了不得!
从脂砚斋的经历和修养推测,她和雪芹一样有着大户人家的背景。她以隐藏自己的方式给出了自己。不知今日曹雪芹的塑像旁,是否有个汉白玉雕刻的脂砚斋?
曹雪芹的书房叫悼红轩,而脂砚谐音指艳,悼红指艳合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小说主题。悼红的前提是指艳,大观园的群芳诸艳,色香不同,花期有异,却归于“千红一窟”。指艳斋,悼红轩,也许这不仅是巧合吧?曹雪芹是极善于伏脉照应的,脂砚斋长期与他合作,受影响很自然。聊备一说,呈笑。
右翼宗学的两三年,西山小村的十余年,是《红楼梦》写作的全程,是曹雪芹纸上的好时光。载于1980年第一期《红楼梦学刋》的画作“雪芹归村图”,很大气,透出作家的内心波澜。雪芹归村,当在三十岁前。归,取归宿之意。萧条村庄,有一座金碧辉煌的纸上宫殿。
纸,是旧皇历的背面。
敦敏有诗《赠曹雪芹》:碧水青山曲径斜,薜萝门巷足烟霞。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燕市歌哭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
渊明的南村,苏轼的东坡,杜甫的草堂,曹雪芹的西山小村……精神之伟业,看来须与膏腴山水逢门陋室相伴。雕梁画栋难写华章。
敦诚、敦敏常来探望雪芹,有一次扑了空,怅然留诗: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
二百年前北京的冬天是那么冷,连太阳都是寒阳。雪芹去了何处?他是否有酒喝?出门时衣衫薄吗?夜里冷吗?握笔的手生满冻疮了么?
敦氏兄弟的惆怅,使多少后人热泪盈眶。
三人相会痛饮村酒时,敦诚为我们留下一首极珍贵的七律: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衡门僻巷愁今雨,
废馆颓楼梦旧家。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曹雪芹猪肝下酒已属奢侈,通常是举家食粥,冻饿交迫。村里城里的小酒店,永远挂着雪芹的酒帐,不是敦氏兄弟为他还,就是张宜泉或脂砚斋替他付。旧帐未销添了新帐……纨绔少年破落子弟要嘲笑的,雪芹“眉立”(脂砚斋语),变成阮步兵,白眼向人斜。
曹雪芹(14)
有一次,敦诚悄悄留下三十两银子,芳卿发现时追出门去,敦诚的身影已在天边。敦氏兄弟亦拮据,这是最大的一笔赠款。芳卿为此,抹了几天的泪。雪芹倒视为寻常。
山村一待七八年,纸上宫殿初具规模。家,是越来越穷了。
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敲门拙言辞…
雪芹亦如渊明,辗转行乞于西山村么?
大文豪,穿不暖,吃不饱。当年却是海味山珍像萝卜小菜。
写作消耗体力、精力,强于干力气活。曹雪芹累得趴下,想吃点东西而锅盆冷清。饿慌了,舀一瓢凉水咕咕灌下去。这是雪芹的习惯动作。门要关上。门外有芳卿,有爱子方儿。方儿为曹家传香火,脂砚斋每次来,都会给方儿买东西。方儿年幼,可能未及总角。
破窗年年是雕窗:黛玉宝钗湘云,袭人晴雯鸳鸯……这个方去那个又来。红楼大梦三原色,生出万紫千红。
脂砚斋来得更勤了,有时一住十天半月。她与芳卿,情同姐妹。佳人双护玉,双双环绕着芹圃。
太阳照着温暖的家,入夜一盏灯,照着曹雪芹脂砚斋。男人的冻疮手,女人的红酥手。相亲相爱两支笔,共同追忆逝水年华。
雪芹有一张圆脸,像宝玉。脂砚斋的脸型身段像林黛玉,这些年,连说话的模样、走路的姿势都很像了。不过,芳卿说,她的爽朗笑声,活脱脱是史湘云。
曹雪芹明知故问:是么?
青眼去瞧脂砚斋,她却背过了桃花面,寻方儿戏耍去了。
曹雪芹卖画、卖他亲手扎的风筝。他写过风筝、编织、印染、竹器、雕刻、采石等民间工艺的专著,列入《废艺斋存稿》,与《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书稿一并丢失,仅存一对书箱。
糊口难呐。脂砚斋将她最后的金钗银饰送入当铺,已是陈年往事了。她不敲朱门,单走柴门。断然拒绝各式各样的脏手,始终依恋着那只一年中有半年红肿着的冻疮手。
暗地里,背人处,她为芹溪落泪。
她把旧皇历上的草稿誊写到稿笺上,笔端蕴秀,口角噙香,一笔一划皆是情。
她一口一个“芹溪”的叫着。二字的谐音多舒服。又单叫芹,实实在在是个爱称了……
公元1763年,方儿忽然夭亡,可能死于痘疹。百年曹家断绝了唯一的玄孙。
1764年2月1日,农历癸未年的除夕夜,一片喜庆的爆竹声中,曹雪芹与世长辞。有论者认为与痘疫流行有关。
脂砚斋整理雪芹的遗稿,开笔写下两句诗:
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她接着写: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心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再生一脂一芹,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
脂砚斋整理雪芹遗稿的过程中,又有“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
她没有雪芹手笔,眼睁睁瞧着那五件事残缺不全。深知遗稿的价值,她才失声大哭。她最有资格续完残稿,却不续上一字。好个脂砚斋,真令人肃然起敬:对顶级艺术,她懂得虔诚,狗尾续貂的蠢事她干不来的。
敦氏兄弟挽雪芹: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旗。肠回故垅孤儿泣,泪迸荒天寡妇声。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曹雪芹是在什么时候成为曹雪芹的?
应该在三十岁以后。他并非是成了曹雪芹之后才提笔写红楼,恰好相反,他是在漫长的写作过程中演化成曹雪芹的。并且直到逝世,他还在变。从中篇到长篇,到鸿篇巨制,到怎么也写不完。感觉、思想、人物,如涓涓细流,汇于笔下,汇成江湖。《追忆逝水年华》也是这样。一块小玛兰德点心引来更多的点心,唤醒无数的生活场景。这部两百多万字的巨著,普鲁斯特生前未曾张罗出版。对他来说,重现了时光已知足。纸上的日子过得不错。
曹雪芹不同于普鲁斯特的,是他没有闭门写作的“客观原因”。他身体好,技艺多,有朋友相助,却不为生计筹划,顶着世俗的白眼与漫天飞雪,毅然奔赴柴门。十年背向世界,而赢得更广阔的世界。曹雪芹所面对的时光黑洞,当比普鲁斯特的黑洞更大些。
曹雪芹不独学问好,像贾宝玉,“杂学旁收,过目不忘。”他让人无限钦佩的,是感受生活的能力。十几个阶层的生活,几百种生活场景,他都有常人难以想象的丰富的感觉。是的,首先是感觉。所有成形的创作思想,必须回流到感觉。作家日复一日的纸上生活,不过是打通回流的渠道,有枝干,有叶脉。
作家早年的生活,潜伏于知觉层下。写作行为是调动,是激活,是梳理,是重构。
实际上,所谓重现的时光,乃是重构的时光。
作家一头栽进时光黑洞,却创造了自己的黑洞。我们这些人,谁不受《红楼梦》的大力牵引呢?
赢得过去谈何容易。个体如此,民族、国家亦知此。历史长河中的短暂者,其历史感各有短长,并由此生发无穷差异。西方大哲的所谓“回行之思”,既是朝着过去,更是面向未来。
曹雪芹(15)
对曹雪芹来说,过去就是未来。
与其说他每日待在北京的西山脚下,不如说他生活在南京的随园。由随园而及于江南大族园林。有学者考证,他的出生地是苏州的拙政园。
入夜做梦,早晨起床又做梦。作家的白日梦没个尽头。
弗洛伊德名言:艺术是欲望的升华。
尼采则强调:艺术是生命的兴奋剂。
点点滴滴的早年记忆,在作家的眼皮子底下逐一复活,成片复活,搅拌,氤氲,袅袅上举,终成七彩奇观,共人类时光长存。
建在旧皇历上的这座宫殿,令传说中的三百里阿房宫逊色多矣。“楚人一炬,可怜焦土。”而纸上的汉语艺术不怕火,不惧刀枪,不畏皇权,不与眼下甚嚣一时的“浅阅读”一般见识。
可以断言:许多事儿,曹雪芹是在悼红轩中才想清楚的。“增删五次”,表明书中所写,均非一次成形。感觉汇集到人物,人物汇集到场景,人物与场景又提升为思想、主题。其间定有大量涂抹,扔下的废料。作家的“想”,是惨淡经营,掏心掏肺,精益求精,“字字看来都是血”……
脂砚斋帮他想,殷勤为他指点诸艳。她的生活场景融入曹雪芹,并启发后者的奇诡想象。她显然对芹溪佩服得五体投地,脂评中常露端倪。凤姐哭秦可卿,脂评说:“谁家故事,宁不堕泪?”宝玉给贾赦夫妇请安那一段,她又疑道:“一丝不乱,好层次,好礼法,谁家故事?”
脂砚斋的所见所闻,显然远不及曹雪芹。她的可爱处,在于她对这种距离保持清醒。后人称她为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可不是随随便便给的荣誉。谁家女子,能当此誉?
她还能洞察后世,担心索隐成癖者把这部巨著拖入黑幕小说,拽进权力斗兽场。脂评本第一页的眉批便明确说:“更不必追究其隐寓”。可惜她所担心的,却在乾隆年间就出现,直到民国,沉渣泛起不下。鲁迅感慨地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流言家,是鲁迅为流言蜚语的爱好者专门造的词,画出了新老索隐派的嘴脸。
宫闱秘事。清宫秘事:这王爷那格格,没完没了。汉人祖先何在?让他们请不完的安、跑不完的腿,再当一回奴隶么?
二十年代流行一本《林黛玉日记》,鲁迅说:我看它一页,不舒服小半天。
胡适确定了曹雪芹的作者身份,功不可没,却又老惦记着曹霑,认为《红楼梦》写家事,鲁迅很不以为然,说:“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才把曹霑…念念不忘地记在心里。”
朱南铣《曹雪芹小像考释》中指出:乾隆不断申诫“骑射国语乃满州之根本,族人之要务。”而曹雪芹身为皇家包衣人的子孙,却既不善骑射,又不谙清语。
曹雪芹不屑于家族,证据是比较充分了。其不屑于清宫,再举书中一例:元妃省亲,派场虽然大,但从头至尾笼罩着悲哀,皇帝的三宫六院,原来是“不得见人的去处。”元妃在亲人们面前强作笑脸,几次含泪,欲说又止。小说中的这一回浓墨重彩,脂砚斋亦不放过,再三点评。她以掩不住的女性口吻说:
“《石头记》得力擅长,全是此等地方。追魂摄魄,传神模影,全在此等地方。他书中不得见有此见识。”
“说完不可,不先说不可。说之不痛不可;最难说者,是此时贾妃口中之语。只如此一说,方千帖万妥。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入情入理之至!”
曹雪芹蔑视皇权,铁证如山。
他倒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雪芹,梦阮,再明白不过了。
红楼梦,决不是一场富贵旧梦。
中国最杰出的小说家,“野心”大着呢。荣华富贵四个字,焉能锁定他?几桩宫闱破事,焉能显摆于巨笔之下!曹雪芹的血脉中,流淌着庄子、曹植、阮藉、陶潜、杜甫、李贺、苏轼、李清照……伟大的作家,始终眺望着前辈,辨认着先贤。
《红楼梦》写人性,赞美女性,端出封建末世众生相,初现民主思想。曹雪芹挣断了宗法社会的“基因链”,归属于华夏文化的主流传承。
话已说到这个份上,但《红楼梦》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这二百多年,可谓惊奇不断。这样一部巨著,真是出自曹雪芹一人之手么?他几乎全方位打通雅俗,难怪敦诚称他鬼才。鬼才,天才,无非是说,这绝世珍宝形成的奥秘仍向我们隐匿着。曹雪芹才活了四十岁,即使生年按某些线索往前推,大概也推不过四十五岁。他要经历,要阅读,要思索,要变异,要写作,建一座每个细节都异常考究的巍峨宫殿,又演示宫殿垮塌的全过程。如此造大梦,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例。
按说古人交往空间有限,曹雪芹却对这么多人的生存细节看得如此透彻。原因何在?也许,反倒是“缓慢生长”的古代,个体活得更投入,感受更深切。而广度,是由深度来决定的。今人感觉时间快,一晃三五年。为什么?因为日子重复;生存,被算计型思维分割成几大块。我怀疑古人不是这么感受时间的。活得投入,于是计较细节,“有”细节,生活中有大量的模糊地带,不可能一步跨入清晰,一眼看透这个那个。古人不以分秒计时,却像活在每一秒;不能须臾入云端,却能横看万里纵看千年。我印象中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间还是比较慢的,到九十年代,时间突然加速。有时候,真觉得一年是一天……今天的作家艺术家,跑遍全球不难,但谁是曹雪芹或托尔斯泰呢?
曹雪芹(16)
曹雪芹爱看戏,看听书。戏曲及书场文化,扩大他的感受面。写小说丢份,但作家超越了身份,就无所谓丢份了。曹雪芹是超越身份的模范。他既是孤傲的,又是随和的,论交不分贵贱,不管三教九流。他善于在生活中八方借力,很像苏东坡: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田院乞儿。超越身份,穿越社会各阶层,向来是作家的范式。
生产力的提升,印刷术的流行,市民社会的繁荣发达,为小说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朝廷出于统治的考虑禁看《红楼梦》,可是皇帝和他的妃子都在悄悄看。民间由红楼人物衍生的文化现象屡禁不止。比如乾隆年间的小姐乘车出行,帘子上挂着黛玉葬花图、史湘云醉眠芍药茵。八旗纨绔,则以薛蟠贾链自居,或打出刘老老大嚼图、贾瑞抱欲受冻挨屎盆子图,满城搞笑。
书场文化,要求写作者搜奇猎怪。这也是中国小说的本来面目,唐宋传奇,传到明清。《水浒传》一百单八将,摆入书场,演绎开来讲,一辈子讲不完的。于是,生活的细节走到前台。比较典型的是苏州评弹,不断的搁下,荡开,节外生枝。长篇小说如《金瓶梅》,描画了多少宋代市井生活的场景,难以估算。这对小说创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红楼梦》对应大家族日常生活的结构,扬弃了书场文化中的传奇色彩。它从人物入手,从感觉入手,细节蜂拥倒在其次,更奇的,是它的大量场景都有梦的味道,梦的颜色。像前边所举的怡红院外的那个“大毒日头地下”的场景。朦胧,含蓄,多歧义,挑战解读,乃是汉语的优势所在,唐诗宋词登峰造极。曹雪芹是大诗人,《红楼梦》本身就是诗,其次方为史诗。史诗这个词,将诗置于史之后,容易造成混淆。比如对杜甫的解读和研究。诗意,乃是人类文明的精髓。
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称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史诗是比较合适的。这同时也是它的短处:过于现实了。难怪伍尔芙这样的意识流小说大师,毫不留情地批判巴尔扎克,而推崇印象与现实交融的普鲁斯特。
欧美各现代画派,也从不同的方向,给写实主义贴上了封条,将单纯写实彻底送入了美术史。
莫洛亚《追忆逝水年华》的序言中写道:“像德加或莫奈用丑女人画出杰作一样,普鲁斯特的题材可以是一个老厨娘,一股霉味儿…他对我们说:好好看,世界的全部秘密都藏在这些简单的形式下面了。”
《红楼梦》的英译者霍克斯曾言:这部古典名著像一本现代小说。
而当下的许多中国小说,重故事情节,轻洞察生存,一件事就是一件事,一张脸就是一张脸,事完了,人也没了……作家似乎走上了回头路。
《红楼梦》通篇用白话,是小说对应日常生活的逻辑结果。说她“用白话”,其实也不够准确,不能揭示她与生活的浑成状态。毋宁说,曹雪芹原本是用大白话来思维的,雅俗浑成,北京的官话,吴侬的软语,氤氲在一块儿。专家学者举证多矣,也曾唇枪舌剑,而后达成共识:《红楼梦》的语言,是南北语系水乳交融的典范。当时的北京已是金元明清四朝古都,北京人又羡慕南方的富庶,南方的文化。邓云乡先生指出:“清代统治者起自关外苦寒之地…极羡慕江南苏、杭一带的风物民情,菜讲南菜,货讲南货,纸讲南纸,酒讲南酒,衣讲南式…就连说话也觉得南方话好听,所以有‘吴侬京语美如鸢’的说法,就是说江南人说北京话简直像黄莺叫一样,比北京人说北京话还要好听。”
也许可以这么讲:南北文化,均汇流于曹公笔下。
曹公在北京写作,记忆冲着南方。他打通了雅俗,涵盖了南北。他的白话文,比“五四运动”时期的白话文更流畅。这蕴涵着什么样的大问题呢?
现在,北京有大观园,上海也有大观园。两座风格迥异的大观园,合成一个文化隐喻。建筑艺术家的杰作,对作家是个提醒。
思想层面的《红楼梦》,我略谈几句感想。
清代尊程朱理学,康熙雍正乾隆,封朱熹为“十哲之一”。一提理学,大家都会想到“存天理灭人欲”、“天不变,道亦不变”。清中叶的思想家戴震,以人情、人欲之说抗衡天理,像魏晋竹林七贤,以“不孝”与放浪抗衡礼教,二者都对封建统治者玩弄的花招说不。玩弄花招是说:让社会的伦理道德,永远听命于皇权、族权,听命于统治者的意识形态。贾府等级森严,处处道德布控,不独摧残奴婢,连主子也不放过。可见,道德这种东西,一旦僵化,势必祸及方方面面,紧要关头要吃人的。
道德的本质,尚须细思量。
曹雪芹的思想与戴震相近,不过,他重情、重欲、甚至借警幻仙姑的口称贾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则是他从自己的红楼大梦中悟出来的。作品的立意或主题,因回流到日常感觉,所以无板结,无说教。《红楼梦》中的意识流动,似乎到了“意识流”的边缘上,却停在边缘,照顾读者。小说开头还谈了一通“意淫”,俨然是个大发现。估计雪芹原稿,涉及“淫”的东西更多,被脂砚斋斟酌后划去了。
曹雪芹(17)
天理走了极端,情、欲、色要走另一个极端。这是历史本身的张力使然。
想想曹雪芹那阮藉式的性格,多愁善感又桀骜不驯,他要走极端的。只有那些在一条路上走到黑的人,方能看见飞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作家的好手段,是一竿子插到人性深处。插不深,则会弄些面面俱到的拚盘,宣称他表现时代……
宝玉含玉而生,那块玉,王国维解读为欲。人生诸多欲望烦恼,系在脖子上。宝玉摔它好多次,恨声连连,把命根子说成劳什子。他最后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似乎解决了欲的问题,由色而空,一切人间悲喜,终归于佛门清净。我觉得,这是曹公布下的迷魂阵。由色向空,古今中外皆有,是生存情态中固有的环节,只程度有不同。跛足道士唱的《好了歌》,说世间一切“好”都将归于“了”。甄士隐有“夙慧”,一听便悟,当场为《好了歌》作注解:“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不过,官场民间,有此“夙慧”者并不少。曹雪芹的高明处,却是把我们的目光定在茫茫雪地上,由空返色,由大梦的终点返回大梦,重新打量人的生存,尤其是女性的生存。他带着我们步入虚无,又从虚无重返人世,这一去一返并非无用功,它使生存的诸环节毕现纷呈。
由色而空,由空返色;从有到无,无中生有:这是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庶几接近西哲所言:“人是虚无的占位者。”
而一般作家和思想者,常止步于由色向空的环节。曹雪芹走得更远,这“更远”却是返回。修养,情力,欲之烦恼,三个助推器,成就了我们的顶级作家。
曹雪芹确立女性价值,是《红楼梦》的核心思想。群芳凋零,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然而有芹泥,有雪芽;“一寸嗟独在”,有叹息就会有生长。有见证毁灭的眼睛,就会有美好的事物重新出现。曹雪芹的人生观是入世的,积极的。
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然而梦的颜色是红的。
大观园里,那么多漂亮女孩儿,善于意淫的贾宝玉倒是缩手的时候多,为什么?因为曹雪芹的眼睛,是洞察女性美好的细节及其悲剧命运的眼睛。小说第六回,宝玉因一场绮梦而与袭人“初试云雨情”后,再未与别的女孩子有此等缠绵事。和黛玉没有,宝钗湘云凤姐更不可能。晴雯临死,倒后悔未曾与他弄出些风流事来,枉担了虚名。曹雪芹这么写宝玉,既含深意,又很随意。随意是说:曹雪芹是不折不扣的双重贵族,其境界,是在他的生存环节中自然而然地生发出来的。
时至今日,男女仍不平等。联合国开妇女大会,女权呼声很激烈。曹雪芹的提醒和示范不会过时。看女性要看全貌,要学会细腻欣赏,要懂得“昵而敬之”。一个敬字,超越了所谓怜香惜玉。敬,不是取高姿态,是实实在在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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