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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串讲笔记

_2 佚名(现代)
社会发展规律是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实现的。社会发展规律并不是存在于人们的自觉活动之外的某种神秘的东西,而是在人们的自觉活动中形成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第一,在社会领域,人们的自觉活动虽然都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但人们的自觉活动相互作用、相互冲突,形成不以他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
  第二,支配人们自觉活动的思想动机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是有规律的。
  第三,人们的自觉活动受着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二、意识及其能动作用
     意识起源、本质知识点多,常以选择、简答题出现。
(一)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1、意识的起源
首先,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包括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从无生命物质的反应特性到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第二,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专门反映外界刺激的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
  第三,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类意识的产生。(人脑)
  其次,意识是社会性劳动的产物。
  第一,劳动使猿脑变为人脑,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器官。
  第二,劳动产生了语言,为意识的内容提供了物质外壳。社会性劳动是意识的物质器官和物质外壳形成和完善的基础,是由动物心理发展到人类意识的决定性力量。
2、意识的本质
意识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是社会的产物。
  第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人脑的神经细胞多达1100亿个,反射分为无条件反射和条件反射两类,人在第一信号系统(实物的刺激)和第二信号系统(语言和文字系统引起)基础上进行的复杂的神经反射活动,就是意识。
  第二,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但是光有人脑还不能产生意识。意识的主观性包含以下几层意思:首先,意识只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形成的主观映像,而不是客观事物本身。其次,主观世界所特有的理性形式,非理性形式。再次,个体意识之间有差异性。最后,人的意识能够创造出客观世界中并不存在的事物的观念或形象。意识的客观性是指:首先,其内容来源于客观事物。其次,意识形式都是反映着客观事物的。再次,产生个体差异的原因是客观的。最后,创造出客观世界中并不存在的事物的观念或形象,仍然来源于客观世界。
意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如果抹煞意识的主观特征,把意识等同于物质,把意识说成是人脑的分泌物,就是一种庸俗唯物主义观点。如果抹煞意识的客观性,把意识说成是主观自生的,就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
第三,意识是社会的产物。从起源说,人类意识是社会性的劳动创造的。狼孩、熊孩,尽管有人脑,也对客观事物进行反映,但由于脱离了社会群体,没有接受和使用语言的能力,也不能产生意识。
  从意识的起源和本质可以看出,意识依赖于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
(二)意识的能动作用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对物质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就坚持了唯物论;同时又承认意识的能动作用,就坚持了辩证法。唯心主义片面夸大意识的能动作用,否认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但它缺乏实践的观点,把意识仅仅看成是对物质世界被动的反映,忽视了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性(即主观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意识的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常以简答题出现。
第一,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建造房屋与蜜蜂建造蜂房)。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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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
  第三,意识对于人的生理活动具有一定影响作用。
  第四,意识能通过指导实践改造客观物质世界。这是意识的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
  由于意识的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是通过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所以,实现意识能动作用的根本途径是人的社会实践。
  意识的能动作用有两种不同的性质:正确的意识起推动作用;错误的意识起阻碍和破坏作用。
(三)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的关系
     非常重要,常以论述题出现。
要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大跃进”,“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第二,认识和利用规律又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科学家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探索自然规律的科学事业,才取得了一些科学成果和技术发明。)
  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统一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工作中,我们必须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实践热情与科学的求实态度结合起来。我们既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又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一、辩证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联系的统一的物质世界。
二、唯物辩证法
 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和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五对范畴。
三、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
  规律、社会规律;意识的起源和本质、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的关系。
学员答疑
1、哲学物质与科学物质
   这是两个不层次的问题,哲学上讲的物质是所有科学物质的共同属性,不是某一具体的实物,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的共同属性是客观实在性。科学上讲的物质指某种具体的实物。
2、物质与实践的关系
两者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的观点。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或本质,实践是把自在自然改造为人为自然的方式,马克思主义从实践出发使其对物质的理解超越了前人,但物质在逻辑上更为本原,实践是物质世界走向人类社会的中介。
3、哲学与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有两层含义:一就是指哲学,相对与形而下(具体科学)相对;二是指与辩证法相对的发展观。教材中主要用第二层含义。
4、社会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活动的参与
  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相比较,除具有客观性之外,还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的,使社会规律表现的更为复杂,但这不影响社会规律的客观性。
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课前索引
学习指导
  学习目标
本章主要阐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可概括为八个字:本质、过程、结果、运用。
  即理解认识的本质;深刻理解认识的辩证过程;弄清认识结果是得到真理,理解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全面理解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方法论体现。
  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是掌握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性作用、认识的本质、认识的辩证过程、真理与价值、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难点是认识的本质、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学习方法
牢牢把握本章的知识框架,重点知识点一定要掌握,一般知识点了解即可,特别注意党的思想路线部分
  还要注意各种辨证关系的掌握。
第一节 认识的产生及本质
一、认识的产生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和规律。
     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概括表述,常以选择题出现。
1、认识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认识是在劳动实践中产生的。个人的认识史也再现着整个人类的认识史。
意识的起源和认识的起源是一致的。认识和意识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在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意识和认识同等看待,意识的起源就是认识的起源。
个人思维的发展过程再现着整个人类思维的发展史。皮亚杰通过对儿童心理和思维过程的考察,研究了认识的发生。
2、认识论和本体论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关于本体论,也就是世界的本质或本原是精神还是物质的问题;第二方面研究的是思维能不能认识、能不能完全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一般将它称为认识论问题。
  本体论和认识论是不可分的。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就有什么样的认识论。唯心主义必然把人的认识仅仅限制在精神的范围内,唯物主义把人的认识看作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
  总之,哲学本体论是一切哲学的根基,它制约着哲学的认识论,本体论它需要通过具体的认识论观点表现出来。
3、认识和认识论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认识是指人的认识器官——人脑对外部世界的反映;而认识论的对象是人类认识,它的任务是揭示人类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是先有认识及其发展,然后才有认识论;认识论既然以认识为研究对象,它就离不开认识。
认识论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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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的问题归结为人的思维能不能反映、能不能正确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的回答,在哲学史上形成了不同的认识论派别,主要有唯物论的反映论、唯心论的先验论以及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第一次彻底地、科学地、辩证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问题。实践性是这种认识论的最显著的特点。
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重点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这与认识在实践中发生是一致的。如果没有实践这个桥梁,主体就无法达到客体,认识也就不会发生。
人的认识能力和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都只能来源于实践。
  强调实践是认识和知识的唯一源泉,并不否认可以从他人和书本获得知识。书本上的知识,仍然是从实践中得来的。
2、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一,社会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需要、新的研究课题,推动认识的发展。
  第二,社会实践为认识不断提供新的经验和新的观察、研究的物质手段。
  第三,社会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人们在实践中,不仅改造客观世界,而且也改造着自身的认识能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3、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动力、标准和最终目的,这些都是实践对认识决定作用的具体表现。
三、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研究谁在认识就是研究认识的主体,研究认识什么就是研究认识的客体。近代欧洲哲学才把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凸显出来,由重点研究本体论的问题转向重点研究认识论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基础,把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作为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使得对认识论的研究达到了真正科学的水平。
1、 认识主体
     注意正确理解含义、特点、结构,常以选择题出现。
  第一,认识主体的含义。认识主体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
  第二,认识主体的性质和特点。首先,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人的自然的物质存在和人脑的存在,都是认识主体的自然物质基础。其次,认识主体不仅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再次,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
  第三,认识主体的结构。人是唯一能担当起认识主体的存在物,这个存在物具有自身的结构,它分为个体、群体和人类整体诸层次。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整体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这种性质同客观世界的无限性正好一致。
2、 认识客体
  第一,认识客体的含义和构成。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构成认识客体的内容主要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精神客体是指成为人们认识对象的精神活动和精神产品)
  第二,认识客体的性质。认识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对象性。
自然客体 社会客体 精神客体
3、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了解即可,常以选择题出现。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对立是指二者各有自己的特点和特殊的规定性,彼此是相互区别的,上面我们已分别做了说明。然而二者又是同一的,即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具体说来,它们的关系表现如下:
  第一,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对客体的改造,也就是实践。
  第二,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主客体在实践关系中,同时发生着认识关系。就是说,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主体就在观念上、理论上去理解并把握客体,也就是达到对客体的认识。
  第三,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一切实践只有在主体能动性和客体制约性统一的基础上,才是成功的实践。这个实践过程也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4、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注意理解,要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人的认识就是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和发展的。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认识本质的科学揭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同唯心主义认识论、不可知论从根本上区别了开来,而且也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划清了界限。
  第一,唯物论的反映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在哲学上有两条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一条是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路线。
一切唯物论的认识论都是反映论,旧唯物主义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认识的本质问题。
  唯心主义认为同人的直接经验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唯心论的先验论。这种认识论对认识活动进行了很多探索和研究,不可能正确解决认识的本质问题。
第二,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唯物主义哲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有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对这个问题也给了肯定的回答,如黑格尔。
不可知论是指那些认为世界不可认识或不能彻底认识的哲学认识论。在欧洲近代哲学中有两位典型代表人物,一位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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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休谟,他认为人能知道的只是自己的感觉,外部世界本身是否存在、是否可以认识,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另一位是德国哲学家康德。“自在之物”的现象可以引起人的感觉,认识无法达到事物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但不存在根本不能认识的事物;现在没有被认识的事物,随着实践和人的认识的发展,将来总会被人们所认识。
第三, 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对立。在认识论上,唯物论都是反映论,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唯物论的反映论是机械的。(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
  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不仅能反映外部事物的现象,而且经过人的思维对感性材料的加工,形成概念和理论,能够达到对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认识的过程是反映与创造的统一,这是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的能动性的突出表现,也是区别于机械唯物论反映论的根本标志。
第二节 认识的辩证运动
  认识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在实践中,人们先是产生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积累的基础上,产生了理性认识,然后在理性认识的指导下去进行新的实践;在新的实践中又产生新的认识。人的认识就是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这样一个不断反复、无限发展的过程。
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1、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
     了解即可,常以选择题出现。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种反映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这两种形式是由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特征所决定的。
先从客体方面来看。任何客体即认识对象都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反映事物现象的感性形式和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形式。
  再从主体方面来看。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他的反映器官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感觉器官;一部分是思维器官(人脑)。一般地可以把感觉器官看作主要是反映客体的现象、外部联系,而思维器官则反映客体的本质、内部联系。
2、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感性形式产生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分为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人脑通过人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直接反映事物个别特性的认识。知觉是比感觉高一级的反映形式,它是感觉的综合,是把各种感觉集中在一起并把它们组合起来,形成对对象各方面外部特性的整体的认识。表象是事物感性形象在大脑中的再现,是指曾经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引起感觉的事物在离开人的感官以后,它的感性形象在人的大脑中重新浮现。
理性形式产生于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概念是对事物本质、全体的反映,它包含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的特性。判断是概念的展开,是一种利用概念对事物做出某种判定的认识形式,这种判定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内部联系和关系。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和关系中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认识形式,它由判断所构成,是人们获得新知识的重要手段。
事物
3、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要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两个阶段,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别。感性认识是对事物表面的、直接的、具体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因而是不深刻的、片面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全体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因而是深刻的、全面的、相对稳定的认识。
  第二,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在认识论上坚持了唯物论。其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认识论上坚持了辩证法。其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一方面,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包含感性的成分。在人的实际认识过程中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将二者割裂开,就会犯经验论或唯理论的错误。经验论者片面强调感性经验的重要性、唯理论者则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感性经验是靠不住的。都犯了片面性的毛病,都是错误的。在实际工作中,经验论和唯理论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4、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感性认识积累多了,就会由量变发展到质变,出现认识的飞跃,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的这次飞跃非常重要,它是认识任务的真正完成。
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有正确的思维方法。第二,感性材料应是丰富的、全面的,而不是零散不全的。
  在实践中,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辩证运动,也就是人们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过程。
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要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这只是认识运动的一半,还要实现由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
认识的这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这是因为:
第一, 只有经过这次飞跃,才能把理论用于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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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改造。
  第二,只有经过这一次飞跃,使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才能使之得到检验,得到丰富和发展。
第三节 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及其属性
1、 真理和谬误
     要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客体,一种是主体歪曲地反映了客体。正确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真理,歪曲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谬误。真理是指与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的相一致、相符合。谬误是与事物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认识,它不仅与事物的现象和表面联系不相一致和不相符合,而且也与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不相一致和不相符合。
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运动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它们的对立表现在相互排斥、相互否定上。  真理与谬误的统一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互相依存,是说真理与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在认识过程中不断地开展真理对谬误的斗争,以达到人们对真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这是指当人们把超出特定对象、时间和范围的认识进行纠正,使之重新与对象、时间和范围相符合,这时谬误就变成了真理。
2、真理的属性
     要掌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辨证关系,常以简答题出现。
作为正确认识的真理具有多种属性,最重要的是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有两个含义:其一,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承认认识的内容来自客观实际又符合客观实际。事物及其规律本身并不就是真理;真理属于认识范围。
其二,真理的客观性是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主观的真理是根本不存在的。唯物主义承认客观真理。唯心主义否认客观真理。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任何真理都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这就是真理观上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
真理具有绝对性,通常把真理的绝对性称作“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第二,每一个真理性认识,都是向着这个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真理是绝对的,同时又是相对的,具有相对性,通常把真理的相对性称作“相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有两个含义:第一,真理性的认识在广度上是有限的,它需要进一步扩展。第二,真理性的认识在深度上是有限的,是受一定条件制约的。
  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具有如下关系: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依存。第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互相包含、互相渗透。一方面,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第三,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
在哲学上有两种对待二者关系的错误态度,即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相对主义不承认在相对真理中包含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实际上就是否认客观真理的存在,绝对主义否认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是一个过程,从而导致把人的认识僵化。都是真理问题上的片面性,都是错误的。
  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它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它正确地反映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因而具有绝对性的一面。但是,它又没有穷尽一切事物及其规律,需要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而又具有相对性的一面。正因为马克思主义真理具有绝对性,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它并以它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又因为它具有相对性,所以我们又必须在实践中丰富它、发展它。既坚持又发展,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真理标准问题上的两种错误观点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在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问题上,分歧却很大。所有的唯心主义否认客观真理,也就不承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两种常见的、影响较大的观点:第一种,提出用伟人、圣人之言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错误是因为第一,这种所谓的标准没有客观实在性;第二,伟人、圣人之言本身是否正确还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证明;第三,伟人、圣人之言即使是真理,也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第二种,实用主义哲学提出的“有用即真理”。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第一,这与真理是不是具有效用是不同的两个问题;第二,真理是有用的,但有用的未必就是真理;第三,会使得真理的标准变得极为不确定,也就失去了标准的意义。
2、 实践标准的唯一性
     要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引进到认识论中来,提出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第一,是不是真理就是要判明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主观真理论者无例外地都是从主观认识范围去解决这个问题;实践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能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来确定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使认识得到检验。
  第二,唯有实践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通过实践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人们通过把变成现实的东西同原来的观念、思想加以对照,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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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判明这个思想、观念是否正确,使认识得到检验。  
逻辑证明是指用已有的真理性认识作为前提,通过合乎逻辑规则的推理,去证实(或证伪)另一种认识。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也是不可少的。但逻辑证明的这种作用并不表明它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更不能用逻辑证明取代实践标准。这是因为逻辑证明不具有最终性。首先,它所依赖的前提是否正确,逻辑证明自身不能保证,而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其次,被逻辑证明证实或证伪了的东西,最终还要靠实践的检验,实践才具有最后的权威。
3、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要掌握,常以简答题出现。
实践标准既是确定的、绝对的,又是不确定的、相对的,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这就是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是指:第一,认识是否是真理,只有通过实践来检验,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第二,人的实践和人的认识都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实践能够对人类的一切认识作出检验。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是指:第一,任何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实践,都是有局限性的,因而它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有的一切认识。第二,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有反复性。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是不可分的,任何夸大一方面而否认另一方面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特别重要要掌握,常考,常以简答题出现。
  研究认识是否与对象相一致、相符合,这是真理问题;研究这种相一致、相符合的认识有什么用,能满足人的什么样的需要,这就是价值问题。真理与价值也是认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对矛盾。
1、 真理与价值的对立和统一
真理与价值的对立是指真理和价值的不同。真理体现的是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是认识与对象相一致、相符合;而价值是指外物对人需要的满足,表示某物具有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由此不难看出,真理和价值是有区别的,不可混为一谈。
真理与价值又是不可分的,又有统一的一面,表现在:第一,真理能够指导社会实践,人们通过在真理指导下的实践,成功地改造世界,以这种实践的成果来满足人的需要,这就是真理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属性。第二,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是在真理指导下形成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不少人陷入罪恶的深渊,同受“拜金主义”这种价值观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2、 真理的价值表现在真理的功能上
真理的价值具体表现在它的功能上。
  第一,真理具有指导实践的功能。第二,真理具有再认识的功能。第三,真理具有教育和激励的功能。真理具有强大的激励功能。
  我们要同主张“有用即真理”的实用主义划清界限。“有用即真理”的观点混淆了真理和价值的区别,抹杀了真理的客观性。
第四节 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
  人们在实践中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
一、认识的目的全在于运用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所谓运用就是把对客观世界规律的认识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也就是认识世界的过程;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过程就是改造世界的过程。这就是说,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内在本质和要求。
  改造世界包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1、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要求
  从实际出发,从客观存在着的事实出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要求。它同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在实际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路线的具体体现。
  人们在实践中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
3、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与党的思想路线
     非常重要,常以论述题出现。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邓小平曾把这一思想路线简要地概括为“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这条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而党的思想路线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在实际中的具体运用。党的思想路线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统一的,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党的思想路线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实际指客观事物的整体,指各种现象的综合。然而,当我们把实际理解为事物的总体、现象的综合时,这时“事实”就只有一个,由此而得出的正确的结论也只有一个。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是指从事物的外部联系、表面现象出发,而是要从事物的内部联系、事物的本质出发。
第二, 党的思想路线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是普遍真理,对我们今天以及以后的实践均有指导意义,这是没有疑问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是要我们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的著作中去寻找现成的答案,而是要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研究我们所遇到的实际,通过这种研究达到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再拿这种规律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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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指导我们的实践,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
第三,“实事求是”这四个大字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它充分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原则。
第三, 党的思想路线坚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个整体,是指导我们党各项工作的认识路线。
3、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与党的群众路线
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毛泽东讲的是群众路线执行的过程,“从群众中来”就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到群众中去”就是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也就是实践——认识——实践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这表明群众路线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完全一致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然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认识的产生及本质
认识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个人思想的发展史再现着整个人类思维的发展过程;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
二、认识的辩证运动
感性认识及其三种形式,理性认识及其三种形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过程的多次反复和有限与无限的辩证统一。
三、真理和价值
真理和谬误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四、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
认识的目的全在于运用;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要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关系。
学员答疑
提示
1、本体论与认识论
    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关于本体论,也就是世界的本质或本原是精神还是物质的问题;第二方面研究的是思维能不能认识、能不能完全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一般将它称为认识论问题。本体论和认识论是不可分的。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就有什么样的认识论。
2、真理的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
    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也是不可少的。但逻辑证明的这种作用并不表明它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更不能用逻辑证明取代实践标准。这是因为逻辑证明不具有最终性。
3、真理和价值
    研究认识是否与对象相一致、相符合,这是真理问题;研究这种相一致、相符合的认识有什么用,能满足人的什么样的需要,这就是价值问题。真理与价值又是不可分的,又有统一的一面,表现在:第一,真理能够指导社会实践,人们通过在真理指导下的实践,成功地改造世界,以这种实践的成果来满足人的需要,这就是真理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属性。第二,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是在真理指导下形成的。
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课前索引
学习指导
学习目标
本章主要内容是阐述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可概括为六个字:结构、动力、主体。  即要掌握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基本矛盾;要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各种动力,包括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以及革命和改革、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正确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理解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重点难点
重点有: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的本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难点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人的本质、个人在历史上作用。
学习方法
  本章是要注意掌握总体的知识结构,注意对各种辨证关系的掌握,注意对零散知识点的掌握(选择题常考 )。
第一节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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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一)社会存在
     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
1、地理环境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诸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它由大气圈、水圈、岩石圈构成,适合生物生存的范围叫生物圈。
人类生存依赖着地理环境。这种依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场所。第二,地理环境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建设的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矿物资源)
  地理环境就必然影响社会的发展。这种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地理环境通过对生产的影响,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第二,地理环境还可以通过对军事、政治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不同国家社会的发展。
  地理环境虽然对社会发展起制约和影响作用,但对社会发展不起主要的决定作用。
2、 人口因素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了解分类,常以选择题出现。
所谓人口因素,是一个包括人口数量、质量、密度、构成、人口的发展、人口分布和迁移、人口的自然变动和社会变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范畴。
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起着制约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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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一定数量的人口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前提。第二,人口状况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人口状况对社会发展有不同的影响。只有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人口状况,才最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人口因素不是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为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而且它受到物质生产的制约。
  人口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数量多,老龄化趋势和出生婴儿男女比例失调。
3、 生产方式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掌握,常考,常以简答题出现。
生产方式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是特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生产方式或生产活动,是人类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根本动力和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
  第二,生产方式或生产活动是人类和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第三,生产活动是形成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了整个人类社会。
  第四,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
(二)社会意识
       了解分类,常以选择题出现。
社会意识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它具有复杂而精微的结构,由诸多因素和层次构成。从反映社会存在的程度和特点来看,社会意识包括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各种思想体系由于对经济基础的关系不同和反映社会存在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两类;从社会意识主体的范围来看,可以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1、 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
  社会心理是社会意识的低级层次;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的高级层次,亦称社会意识形式。
2、 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
属于意识形态范围的思想体系,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和绝大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特定的经济基础并为之服务,在阶级社会里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属于非意识形态范围的思想体系,包括自然科学、语言学、逻辑学等,它们不是特定经济基础的反映,其自身没有阶级性,可以一视同仁地为各个阶级和各种经济基础服务。
3、 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个体意识即社会成员的个人意识,群体意识是指各种社会群体的意识。
(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掌握,常考,常以简答、论述题出现。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所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指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
第二,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第三,社会意识受反映者(意识主体)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影响和制约,而反映者的立场、观点、方法是由人们在社会存在中的地位决定的。
2、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是指社会意识这种精神力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转化为物质力量,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先进的或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社会向前发展;落后的或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延缓社会的发展进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
3、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在反映社会存在、被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它的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并不总是保持着一致和平衡。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变化发展的非完全同步性;第二,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第四,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或称能动性。
4、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主要是因为:首先,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这对范畴,是高度概括、高度抽象的范畴,它们包括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其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凡是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属于历史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属于历史唯心主义。再次,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也是人们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一)生产力和生产力系统
       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界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力范畴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现代生产力系统包括四类要素:
(1)独立的实体性因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要内容,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劳动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另一类是经过劳动加工的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
  (2)运筹性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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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渗透性因素,主要指自然科学。
  (4)准备性因素,主要指教育。
劳动资料
我们没有把技术单独列为生产力的要素。因为技术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的物质设备,即“硬件”,属于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是人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即“软件”,属于劳动者。技术已经包含在生产力系统的三个独立的实体性因素之中,所以没有必要再单独列出来。
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第一层含义:科学渗透于现代生产力系统的各类要素之中。
第二层含义:在现代化生产中,出现了“科学—技术—生产”的过程,使科学对物质生产具有了主导作用和超前作用。
  第三层含义: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杠杆。首先。由科学技术因素造成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率越来越高。其次,自然科学从理论突破到新产品试制成功的周期日益缩短。
(二)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体系
         掌握,常考,常以选择题出现。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它包括三项内容:(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包括交换);(3)产品的分配方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起着决定作用,它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劳动得以进行的前提。要进行生产劳动,必须具备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两项因素。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社会形式,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原始公有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五种主要社会形式。
第二,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
  第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第四,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
(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重点掌握,常考,常以简答、论述题出现。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三项内容构成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物质生产过程的内部矛盾,其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关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支配作用。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一定的生产关系只能依据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起来,任何生产关系都是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改变。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
  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是一种客观过程,但却不是纯粹自发的过程,而是自发过程与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
2、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关系是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不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先进的生产关系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扫清障碍、提供可能性。
  对于不适合生产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里所说的“不适合”,只是基本不适合,并不是没有任何适合的部分或方面。而且只要一种社会制度没有被推翻,虽然反动统治阶级不可能通过这种社会制度本身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但它能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作某些局部的调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从而推动生产力有某种程度的发展。
3、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情况。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性质与发展要求之间这种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循环过程,每一次这样的循环,都把人类社会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规律,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这一规律为理论依据的。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一)经济基础
     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经济基础是指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三个方面的总和。
  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是两个术语,但内容相同。相对于生产力而言,叫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叫经济基础。人类社会有三个基本层次: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二)上层建筑
     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范畴,指社会的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宗教、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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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意识形态以及与这些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总和,分为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两部分。政治上层建筑亦称实体性上层建筑,指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军队、警察、法院、监狱、政府机关等设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套组织。观念上层建筑又称思想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各种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政治上层建筑与观念上层建筑之间既相互区别,又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互相转化。首先,观念上层建筑决定政治上层建筑。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又会成为一种强大的、既成的物质力量,反过来影响观念上层建筑。
(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重点掌握,常以简答、论述题出现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三项内容构成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一对内部矛盾。在这对矛盾中,经济基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作用;上层建筑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和上层建筑的性质。
  第二,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在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的过程中,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并不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立即变化或消灭的,而是变化或消灭得有快有慢、有迟有早。
2、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是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一经建立起来,就对经济基础发生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为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当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先进的经济基础的时候,这一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帮助它确立、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当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变为腐朽落后的经济基础的时候,这一社会的上层建筑就极力维护它,妄图使其免于灭亡,这时它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经济上的解放只有通过政治上的革命才能实现。
3、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
在一个社会的上升时期,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合。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这种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循环过程,而每一次这样的循环,都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一个较高的阶段。
 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规律,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四、社会形态的划分和社会形态的更替与发展
(一)社会形态的划分
     一般了解,常以选择题出现。
最基本的划分法有两种,一种是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技术社会形态划分法。
1、经济社会形态划分法
经济社会形态是直接或间接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在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内,又有两种基本的划分方法:一种是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1)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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