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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卷三 近代哲学

_4 弗兰克·梯利(美)
达尔文之于十九世纪,犹如伽利略和牛顿之于十七世纪。
达尔文理论分两部分。一方面,有进化说,主张各样的生物全是由共同祖先逐渐发展出来的。这个学说现在大家普遍承认了,在当时也并不是新东西。且不提阿那克西曼德;拉马克和达尔文的祖父埃拉司摩斯都曾经主张过它。达尔文为这学说供给了极大量的证据,而且在他的理论的第二部分,他相信自己发现了进化的原因。这样,他便使这学说空前受人欢迎,并且获得一种以前所没有的科学力量;但决不是他首创了进化说。
达尔文理论的第二部分是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一切动植物繁殖得太快,以致自然界无力供养它们;因此每一代都有许多个在达到生殖年龄以前就死掉了。由什么来决定哪个将生存呢?当然,有几分是纯运气,但是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动物及植物一般讲与其亲代并不完全相同,在每一种可测量的形质方面,或有余、或不足,稍微有些差别。在一定的环境里,同种的个体为生存下去而竞争,对环境适应得最好的有最大的生存机会。所以在种种偶然变异当中,有利的变异在每个世代的成熟个体中会占优势。因此,一代又一代,鹿越跑越快,猫潜近活食时越来越悄静,长颈鹿的脖子越变越长。达尔文主张,如果时间充分长久,这种机理过程可以说明从原生动物到homosapiens(人类)整个漫长的发展。
达尔文理论的这一部分向来很受人反驳,大多数生物学家认为要附加许多重要的限制条件。然而这和写十九世纪思想史的历史家没有多大的关系。从历史观点看来,有趣的是达尔文把哲学上的急进派特有的那一套经济学推广到了生物全体。根据他讲,进化的原动力就是自由竞争世界中的一种生物学的经济。促使达尔文想到了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为进化根源的,正是推广到动植物界的马尔萨斯的人口学说。
达尔文本人是个自由主义者,但是他的理论却具有对传统自由主义有些不利的结论。一切人生来平等,成人之间的差异完全是由于教育,这种学说和他强调同种个体间的先天差异是不能相容的。假使像拉马克所主张的、达尔文本人在一定限度内也愿意承认的那样,获得形质是遗传的,那么和类如爱尔维修的见解之间的这种对立本来可以略有缓和;可是除某些不大重要的例外不算,自来好像只有先天形质才遗传。因此,人与人的先天差异就有了根本的重要意义。
进化论还有一个结论,跟达尔文所提出的特别机理过程无关。假如说人和动物有共同的祖先,假如说人是经过如此缓慢的阶段发展出来的,曾有过某些生物我们不知道是否该划为人类,那么便发生这个问题:在进化的哪个阶段上,人类(或人类的半人形祖宗)开始一律平等呢?Pithecanthropus erectus(直立猿人)假使受过适当的教育,就会和牛顿做出同样好的成绩吗?假使当初有谁控告皮尔当人侵界偷猎,皮尔当人就会写出莎士比亚的诗篇吗?一个对这些问题作肯定回答的坚定的平等主义者,会发觉他不得不认为猿猴和人类地位相等。而为什么止于猿猴呢?我不明白他可怎样去反对那种赞成牡蛎有投票权的议论。进化论的信徒应当坚持,不但必须谴责人人平等的学说是反生物学的,而且必须谴责人权说也是反生物学的,因为它把人类和动物区别得太截然不过,自由主义也有另外一面,由于有进化说而大大巩固了,那就是进步的信念。因为这个理由,而且因为进化论提出了反对正统神学的新论据,所以只要世界情势还容许有乐观主义,进化论就受到自由主义者的欢迎。虽然马克思的学说在某些点上是达尔文时代前的旧东西,他本人倒想把他的书题献给达尔文。
生物学的威信促使思想受到科学影响的人们不把机械论的范畴而把生物学的范畴应用到世界上。认为万物都在演化中,一个内在目标是容易想像的。许多人无视达尔文,以为进化证明了宇宙有目的的信念是正确的。有机体概念被认作是探索自然律的科学解释及哲学解释的秘诀,十八世纪的原子论思想被看成过时了。这种观点最后甚至影响了理论物理学。在政治上,当然造成强调和个人相对立的社会。这和国家的权力逐渐增长是谐调的;和民族主义也是谐调的,因为民族主义可以引用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说,把它应用于民族而不应用于个人。但是到这里我们就涉及广大群众在理解得不完全的科学学说启发下所产生的科学以外的见解的范围了。
虽然生物学对机械论的世界观向来是不利的,近代经济技术却起了相反的作用。一直到十八世纪将近末尾时为止,和科学学说相对而言的科学技术对人的见解没有重大影响。随着工业主义的兴起,技术才开始影响了人们的思想。甚至在那时候,长期以来这种影响多少总是间接的影响。提出哲学理论的人一般讲和机器简直不发生什么接触。浪漫主义者注意到了工业主义在一向优美的地方正产生的丑恶,注意到了那些在“生意”里发了财的人(在他们认为)的庸俗,憎恨这种丑恶和庸俗。这使他们和中产阶级形成对立,因而有时候他们和无产阶级的斗士结成了一种仿佛什么联盟。恩格斯颂扬卡莱尔,却不了解卡莱尔所希求的并不是雇佣劳动者的解放,而是他们服从中世纪时他们曾有过的那类主东。社会主义者是欢迎工业主义的,但是想要把产业工人从服从雇主势力的情况下解放出来。他们在自己所考察的问题上受了工业主义的影响,但是在解决问题时所运用的思想方面,受的影响不大。
机器生产对人的想像上的世界观最重要的影响就是使人类权能感百倍增长。这无非是自有史以前人类发明武器减轻了对野兽的恐惧、创造农耕减轻了对饥馁的忧虞时便已开始的一个过程的加速。但是这个加速度一向非常之大,因而使那些掌握近代技术所创造的力量的人产生一种簇新的看法。
从前,山岳瀑布都是自然现象;而现在,碍事的山可以除掉,便利的瀑布也可以创造。从前,有沙漠有沃乡;而现在,只要人们认为值得做,可以叫沙漠像玫瑰一样开鲜花,而沃乡被科学精神不足的乐观主义者变成了沙漠。从前,农民过他们父母、祖父母曾经过的生活,信他们父母、祖父母曾经信的信仰;以教会的全部力量还无法根绝各种异教仪式,所以只好把这些仪式和本地的圣徒拉上关系,从而给它们加上基督教外衣。而现在当局能够指令农民子弟在学校里应当学什么东西,在一代之间可以使务农者的思想情况变个样;据推测,这点在俄国已经做到了。
因而,在掌管事务的人们中间,或与掌管事务的人有接触的人们中间,滋生一种权能的新信念:首先是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人的权能,其次是统治者们对那些人的权能,他们尽力通过科学的宣传术,特别是通过教育,支配那些人的信念和志向。结果是,固定性减小了;似乎没一样改变办不到。
大自然是原材料;人类当中未有力地参与统治的那部分人也是原材料。有某些老的概念表示人相信人力有限度;其中两个主要的就是“神”和“真理”。(我的意思并非说这两样·在·逻·辑·上有关连)。这种概念有消逝的倾向;即使没遭到明白否定,也失掉了重要意义,只是表面上还保留下来。这套观点整个是新东西,无法断言人类将要怎样去适应它。它已经产生了莫大的变革,将来当然还要产生其它大变革。建立一种哲学,能应付那些陶醉于权能几乎无限度这个前景的人,同时也能应付无权者的心灰意懒,是当代最迫切的任务。
虽然有许多人仍旧真心信仰人类平等和理论上的民主,但是现代人的想像力受到了十九世纪时根本不民主的工业体制所促成的社会组织型式的深刻影响。一方面有实业巨头,另一方面有广大的工人。民主制度的这种内在分裂,民主国家里的一般老百姓尚未认识到,但是这一向是从黑格尔以来大部分哲学家的首要问题,而他们在多数人的利害与少数人的利害之间所发现的尖锐对立,已经通过法西斯主义有了实际表现。在哲学家当中,尼采恬不知耻地站在少数人一边,马克思则衷心诚意地站在多数人一边。或许边沁是唯一打算调和利害矛盾的重要人物;因此他招来了双方的忌恨。
阐述任何一种关于人类关系的圆满的现代伦理时,最重要的是承认人对于人类范围外的环境的权能必有的限度,承认人对人彼此间的权能宜有的限度。
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二章 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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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格尔(Hegel,1770—1831)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那个运动的顶峰;虽然他对康德时常有所批评,假使原来没有康德的学说体系,决不会产生他的体系。黑格尔的影响固然现在渐渐衰退了,但已往一向是很大的,而且不仅限于德国,也不是主要在德国。十九世纪末年,在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大多都是黑格尔派。在纯哲学范围以外,有许多新教神学家也采纳他的学说,而且他的历史哲学对政治理论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在青年时代是个黑格尔的信徒,他在自己的完成了的学说体系中保留下来若干重要的黑格尔派特色。即使(据我个人认为)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可是因为他是某种哲学的最好代表人物,这种哲学在旁人就没有那么一贯、那么无所不包,所以他仍然保持着不单是历史意义上的重要地位。
他的一生没有多少重大事件。在青年时代,他非常热中于神秘主义,他后日的见解多少可以看成是最初他以为是神秘洞察的东西的理智化。他起先在耶拿大学当Privatdozent (无俸讲师)——他曾提到他在耶拿战役开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写成了《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Mind)——然后在纽伦堡大学当Privatdozent,后来又在海德堡大学作教授(1816—1818),最后从1818年至逝世在柏林大学作教授,在以上各大学都讲授哲学。他晚年是一个普鲁士爱国者,是国家的忠仆,安享公认的哲学声望;但是在青年时代他却藐视普鲁士而景仰拿破仑,甚至为法军在耶拿的胜利而欢欣。
黑格尔的哲学非常艰深,我想在所有大哲学家当中他可说是最难懂的了。在开始详细讨论以前,对他的哲学先作一个一般勾画,或许有些帮助。
由于他早年对神秘主义的兴趣,他保留下来一个信念:分立性是不实在的;依他的见解,世界并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坚固的单元——不管是原子或灵魂——的集成体。有限事物外观上的自立性,在他看来是幻觉;他主张,除全体而外任何东西都不是根本完全实在的。但是他不把全体想像成单纯的实体,而想像成一个我们应该称之为有机体的那类的复合体系,在这点上他与巴门尼德和斯宾诺莎是不同的。看来好像构成为世界的那些貌似分立的东西,并不单纯是一种幻觉;它们或多或少各有一定程度的实在性,因为真正看起来便知道各是全体的一个方面,而它的实在性也就在于这个方面。随着这种看法,当然就不相信时间与空间本身的实在性,因为时间和空间如果认为是完全实在的,必然要有分立性和多重性。所有这一切,最初想必都是在他心里产生的神秘的“洞察”;他的书中提出来的理智精制品一定是后来才有的。
黑格尔断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但是他讲这话时,他的“现实的”一词并不指经验主义者所要指的意思。他承认,甚至还强调,凡经验主义者所以为的事实,都是不合理的,而且必然都是不合理的;只有把事实作为全体的样相来看,从而改变了它的外表性格,才看出它是合理的。尽管如此,把现实的和合理的同一看待,不可避免地仍旧要造成一些与“凡存在的事物都是正当的”这个信念分不开的自满情绪。
复杂万状的全体,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绝对”是精神的;斯宾诺莎认为全体不仅有思维属性而且有广延属性的见解被摈弃了。
黑格尔同历来其他曾抱有稍类似的形而上学观点的人有两点区别。一点是强调逻辑:黑格尔认为,“实在”的本性从它必须不自相矛盾这个唯一的考虑就能推演出来。另一个(与第一点密切相关的)区别特征是称作“辩证法”的三元运动。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是两部《逻辑学》(Logic)
,要想正确理解他对其它问题的见解的依据,这两部书不可不懂。
逻辑照黑格尔的理解,他明确地说和形而上学是一回事;
那是一种跟普通所说的逻辑完全不同的东西。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谓语,如果把它认作是限定“实在”全体的,结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我们不妨举巴门尼德的学说:唯一实在的“太一”是球状的,作为一个粗浅的实例。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边界便不会是球状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么(至少有虚空间),它才可能有边界。因此,假定整个宇宙是球状的,便自相矛盾。(如果把非欧几里得几何抬出来,对这个议论未尝不可以有异议,但是这议论作为一个说明例子,也算可用了。)
或者,我们来举另一个更粗浅的实例——过于粗浅了,远不是黑格尔会使用的。你可以说甲君是一个舅舅,这没有明显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讲宇宙是舅舅,你就会陷入难局。所谓舅舅就是一个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与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会是“实在”全体。
这个实例或许也可以用来说明辩证法,辩证法是由正题、反题与合题组成的。首先我们说:“实在是舅舅”。这是“正题”。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着存在外甥。既然除“绝对”而外任何东西都不真存在,而我们现在又保证存在外甥,所以我们不得不断言“绝对是外甥”。这是“反题”。但是这和“绝对”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样的缺陷;于是我们被迫采取这个看法:“绝对”是舅舅和外甥构成的全体。这是“合题”。但是这个合题仍旧不圆满,因为一个人必须有个姊妹作外甥的母亲,他才能当舅舅。因此,我们被迫扩大我们的宇宙,把姊妹连姊夫或妹夫都包括进去。据主张,照这种方式,仅凭逻辑力量就能不停地驱使我们从有关“绝对”提出的任何谓语达到辩证法的最后结论,那叫作“绝对理念”。在整个这过程当中,有一个基础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关于整体“实在”的,就不可能实际真确。
这个作为基础的假定有一个传统逻辑上的根据,传统逻辑假定每个命题都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按照这种看法,一切事实都是说某物具有某性质。所以可见“关系”不会是实在的,因为关系涉及的不是一件而是·两·件事物。“舅舅”是一个关系,一个人可以当了舅舅而不知道这回事。在这种场合,从经验观点看来,这人没有由于当了舅舅而受到任何影响;如果我们把“质”字理解为撇开他与其他人和物的关系,为描述他本身而必需的某种东西,那么这人毫不具有以前所没有的质。主语、谓语逻辑能够避免这种困难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这事实不单只是舅舅的性质,也不单只是外甥的性质,而是舅甥所成的全体的性质。因为除“全体”而外一切东西都和外部事物有种种关系,可见关于个别的事物无法谈任何完全真的事,事实上唯有“全体”才是实在的。这点从下述事实可以比较直接地推出来:“甲和乙是两个”不是主语谓语命题,因此基于传统逻辑来说,不会有这种命题。所以世界上不存在两个事物,因此唯独看作统一体的“全体”是实在的。
以上的议论黑格尔并没有明白叙述,而是隐含在他的体系之中,同样也隐含在其他许多形而上学家的体系中。
举几个黑格尔的辩证方法的实例,也许可以使这方法容易理解一些。他在他的逻辑的议论开头先假定“绝对是纯有”;我们假定它就·是纯有,而不加给它任何质。但是不具有任何质的纯有是无;于是我们达到反题:“绝对即是无”。从这种正题和反题转入合题:“有”与“非有”的合一是“变易”,所以说“绝对是变易”。这当然也不行,因为变易必得有什么东西变易。这样,我们对“实在”的见解通过不断改正以前的错误而发展,所有这些错误都是由于把有限的或有界限的某物当成好像可以是全体,从这种不适当的抽象化产生的。“有限物的界限不单是从外界来的;它自身的本性就是它被扬弃的原因,它借本身的作用转变成它的对立面。”
照黑格尔讲,过程对理解结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辩证法的每个在后的阶段仿佛在溶液里似的包含着在前的所有阶段;这些阶段没有一个被·完·全取代,而是作为全体中的一个因素而赋予它适当的位置。所以不历经辩证法的所有阶段,便不可能到达真理。
认识作为整体看,具有三元运动。认识始于感官知觉,感官知觉中只有对客体的意识。然后,通过对感觉的怀疑批判,认识成为纯主体的。最后,它达到自认识阶段,在此阶段主体和客体不再有区别。所以自意识是认识的最高形态。当然,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必得如此,因为最高一种的认识一定要是“绝对”所具有的认识,既然“绝对”是“全体”,所以在它自身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要它认识了。
依黑格尔的意见,在最好的思维中,思想变得通畅无阻,水乳交融。真和假并不像普通所想的那样,是判然分明的对立物;没有任何事物是完全假的,而·我·们能够认识的任何事物也不是完全真的。“我们能够多少有些错误地去认识”;我们将绝对真理归于某一件孤离知识时便发生这种情况。像“凯撒是哪里出生的?”这种问题,有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这答案从某个意义上说是真的,但是在哲学的意义上不真。按哲学讲,“真理就是全体”,任何部分事物都不·十·分真。
黑格尔说:“理性即对全部实在这种有意识的确信。”这并不是说分立的人是全部实在;就他的分立性来说,他不是十分实在的,但是他的实在处在于他参与整体的“实在”。随着我们变得日益理性,这种参与也相应地增大。
《逻辑学》末尾讲的“绝对理念”,是一种像亚里士多德的“神”似的东西。绝对理念是思维着自身的思想。很明显,“绝对”除思维自身而外什么也不能思维,因为除对我们理解“实在”的偏狭错误的方式而言外,不再·有任何旁的东西。据他说,“精神”是唯一的实在,它的思想借自意识向自身中映现。定义“绝对理念”的实际原话非常晦涩。瓦勒斯译之如的理念的统一言,就是理念的概念,这概念以理念的本身作为对象,而且从这一概念看来,客观世界即是一理念——在这客观世界里一切规定均统一起来了。)德文原文更难懂。
不过,问题的实质并不像黑格尔说的那么复杂似的。绝对理念是思维着纯思想的纯思想。这就是神古往今来所做的一切——真不愧是一位教授眼中的神。他接着说:“因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想自己的理念。”
现在来谈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奇妙特色,这是他的哲学与柏拉图或普罗提诺或斯宾诺莎的哲学的区别。虽然终极实在是无时间性的,而且时间无非是由于我们没能力看到“全体”而产生的一种幻觉,可是时间过程却跟纯逻辑的辩证法过程有密切关系。事实上,世界历史一向就是历经从中国的“纯有”(关于中国,黑格尔除知道有它而外毫无所知)到“绝对理念”的各范畴而进展的,绝对理念看来在普鲁士国家即便没有完全实现,也接近实现了。根据黑格尔自己的形而上学,我不能了解世界历史反复辩证法的各个转变这一看法有什么理由,然而这却是他在《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A tory)中所发挥的论点。这是一个有趣的论点,它使人间事务的种种变革获得了统一性和意义。这论点也和其它历史理论一样,如果要想说来似乎有道理,需要对事实作一些歪曲,而且相当无知。黑格尔同他以后的马克思和施朋格勒一样,这两样资格都具备。奇怪的是,一种被说成是宇宙性的历程竟然全部发生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而且大部分是在地中海附近。
并且,假若“实在”是无时间性的,也没有任何理由说这历程后来的部分要比在前的部分体现较高的范畴——除非人当真要采取这样一种亵渎不敬的假定:宇宙渐渐在学习黑格尔的哲学。
据黑格尔说,时间历程按伦理和逻辑双方面的意义来讲,都是从较不完善到较完善。确实,这两种意义在他看来并不是真正区别得开的,因为逻辑的完善性就在于是一个密致的全体,不带高低不平的边缘、没有独立的部分,而是像人体一样,或者说更像有理性的精神一样,结成一个各部分互相依存、都一同趋向单一目标的有机体;这也就构成伦理的完善性。引几段原文可以说明黑格尔的理论:
“理念正如同灵魂向导默久里神,真正是各民族和世界的领袖;而精神,即这位向导的理性的、必然的意志,是世界历史的种种事件的指导者,而且一向就是。按精神的这种指导职能来认识精神,便是我们当前的工作的目的。”
“哲学为观照历史而带来的唯一思想即‘理性’这一单纯概念;即理性是世界的主宰;即世界历史因而显示出一种合理的历程。这种信念和洞察在历史学本身的范围内是一个假说。在哲学领域中,它却不是什么假说。在哲学里由思辩认识证明:理性——这里不考究宇宙对神的关系,仅只这个名词就算够了——既是·无·限·力·量也是·实·体;它自身是一切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无·限·素·材与·无·限·形·式——即推动该内容的东西。理性是宇宙的·实·体。”
“这种‘理念’或‘理性’,是·真·实、是·永·恒、是绝对·有·力·的存在;它显现在世界中,而且在这世界中除它和它的荣耀而外,再没有别的显现出来——这便是如前面所说,在哲学中已经证明的、在这里看作确证了的论点。”
“知性和自觉意志作用的世界,并没有委给偶然,而是必定表现为自知的理念的样子。”
这是“一个恰巧为·我所知的结果,因为我已经详细考察了全领域。”
所有以上引文都摘自《历史哲学》的绪论。
精神及精神发展的过程,是历史哲学的实在对象。把精神和它的对立物即物质加以比较,便可以理解精神的本性。物质的实质是重量;精神的实质是自由。物质在自己以外,而精神在自身以内具有中心。“精神是自足的存在。”这话如果不清楚,下面的定义或许比较能说明问题:
“可是精神是什么呢?它便是“一”,是自身均一的无限,是纯粹的同一性,这同一性其次把自己同自己分离开,作为自己的另一个东西,作为和共相对立的‘向自有’及‘内自有’。”
在精神的历史发展中,曾经有三个主要阶段:东方人、希腊人与罗马人、和日耳曼人。“世界历史就是对无约束的天然意志的训练,使它服从于普遍的原则,并且赋予它主观自由。
东方过去只知道、到今天也只知道·唯·一·者自由;希腊与罗马世界知道若干者自由;日耳曼世界知道·所·有·者自由。”大家总会以为,在所有者自由的地方民主制恐怕是适当的政体了,但是不然。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同样都属于若干者自由的阶段,专制政治属于唯一者自由的阶段,·君·主·制则属于所有者自由的阶段。这和黑格尔所使用的“自由”一词的极其古怪的意义是分不开的。在他看来,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到此为止,我们可以同意);但是他总爱把这话倒转过来,主张只要有法律便有自由。因而,在他来讲,“自由”所指的可说无非是服从法律的权利。
可以想见,在“精神”在地球上的发展中,他把最高的角色指派给日耳曼人。“日耳曼精神是新世界的精神。新世界的目的是实现绝对真理,作为自由的无限自决——以自己的绝对形式本身作为其旨趣的·那·种自由。”
这是一种无上妙品的自由。这种自由不指你可以不进集中营。这种自由不意味着民主,也不意味着出版自由,或任何通常的自由党口号,这些都是黑格尔所鄙弃的。当精神加给自己法律时,它做这事是自由的。照我们的世俗眼光看来,好像加给人法律的“精神”由君主体现,而被加上法律的“精神”由他的臣民体现。但是从“绝对”的观点看来,君主与臣民的区别也像其它一切区别,本是幻觉,就在君主把有自由思想的臣民投到狱里的时候,这仍旧是精神自由地决定自己。黑格尔称赞卢梭把总意志和全体人的意志区分开。据推测,君主体现总意志,而议会多数不过体现全体人的意志。
真是个便当好用的学说。
黑格尔把日耳曼历史分成三个时期:第一篇,到查理曼止;第二篇,查理受到宗教改革;第三篇,从宗教改革以后。
这三个时期又分别叫做圣父王国、圣子王国和圣灵王国。圣灵王国竟然是从镇压农民战争中所犯的令人发指的血腥暴行开始的,似乎有点离奇古怪;但是当然,黑格尔并不提这样的屑细小事,而是正如所料,对马基雅弗利大发一通称赞。
黑格尔对罗马帝国灭亡以来的历史的解释,一部分是德国学校里世界史教学的结果,一部分又是它的原因。在意大利和法兰西,虽然像塔西陀和马基雅弗利那样的少数人也曾经有过对日耳曼人的浪漫式的景仰,但是一般说日耳曼人向来被看成是“蛮族”入侵的祸首,被看成是教会的仇敌:先在那些大皇帝之下、后来又作宗教改革的领袖。一直到十九世纪为止,各拉丁民族把日耳曼人看作是在文明上低自己一等的人。德意志的新教徒自然抱另一种看法。他们把晚期罗马人看成精力衰竭的人,认为日耳曼人征服西罗马帝国是走向复苏的重要的一步。关于中古时期神圣罗马帝国与教皇政治的纷争方面,他们采取皇帝党的看法;直到今天,德国小学生们都被教导对查理曼和巴巴罗撒无限崇拜。在宗教改革后的时代,德意志在政治上的软弱和不统一令人慨叹,普鲁士的逐渐兴起受到了欢迎,欢迎这使德意志不在奥地利的稍嫌脆弱的旧教领导下、而在新教领导下强盛起来。黑格尔在对历史作哲学思考时,心里怀想着狄奥都利克、查理曼、巴巴罗撒、路德和弗里德里希大王之类的人物。解释黑格尔,得从这些人的勋功着眼,得从当时德意志刚刚受了拿破仑欺辱这件事着眼。
德意志受到了高度颂扬,所以大家也许料想要讲德意志就是绝对理念的最后体现,超乎它以外恐怕不可能再有任何发展了。但是黑格尔的见解并不是这样。他反而说美洲是未来的国土,“在那里,在将要到来的时代,世界历史的主题要表现出来——或许〔他用典型的口气补充说〕以南北美之间的抗争表现出来。”他好像认为一切重大的事情都采取战争形式。假使真有人提醒他,美洲对世界历史的贡献或许是发展一个没有极端贫困的社会,他也不会感兴趣。相反,他倒说至今在美洲还没有真国家,因为真国家需要划分成贫富两个阶级。
在黑格尔,民族凭着马克思讲的阶级所起的作用。他说,历史发展的本原是民族精神。在每一个时代,都有某一个民族受托担负起引导世界通过它已到达的辩证法阶段的使命。
当然,在现代这个民族就是德意志。但是除民族以外,我们也必须考虑世界历史性的个人;那就是这种人:他们的目标体现着当代应发生的辩证转变。这种人是英雄,他可能违犯平常的道德律,违犯也不为过。黑格尔举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为实例。我很怀疑,依黑格尔之见,人不作战争征服者是否能够是“英雄”。
黑格尔对民族的强调,连同他的独特的“自由”概念,说明了他对国家的颂扬——这是他的政治哲学的极重要的一面,现在我们必须把注意力转向这一面。他的国家哲学在《历史哲学》和《法哲学》(Philosophy of Law)中都有发挥。
大体上和他的一般形而上学是一致的,但不是这种形而上学的必然结果;不过在某些点上——例如,关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他对民族国家的赞美达到了和他的重全体、轻部分这个一般精神不相容的程度。
就近代来说,颂扬国家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在罗马帝国,皇帝被神化了,国家因此也获得了神圣性质;但是中世纪的哲学家除少数而外全是教士,所以把教会摆在国家上面。
路德因得到新教邦主们的支持,开始了相反的做法。路德派教会大体上是信奉埃拉司图斯之说的。霍布士在政治上是个新教徒,发扬了国家至上说,斯宾诺莎跟他所见略同。前面讲过,卢梭认为国家不应当容忍其它政治组织。黑格尔是属于路德派的激烈新教徒;普鲁士国家是埃拉司图斯式的专制君主国。这种种理由本来会使人预料国家要受到黑格尔的高度重视;但是即使如此,他也算走到了可惊的极端。
《历史哲学》里说“国家是现实存在的实现了的道德生活”,人具有的全部精神现实性,都是通过国家才具有的。
“因为人的精神现实性就在于此:人自己的本质——理性——
是客观地呈现给他的,它对人来说有客观的直接的存在。因为‘真的东西’是普遍的意志和主观的意志的统一,而‘普遍的东西’要在国家中,在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普遍的与合理的制度中发现。国家是地上存在的神的理念。”又:“国家是理性自由的体现,这自由在客观的形式中实现并认识自己。
……国家是人的意志及其自由的外在表现中的精神的理念。”
《法哲学》在论国家的一节里,把这个学说阐述得稍完全一些。“国家是道德理念的现实——即作为显现可见的、自己明白的实体性意志的道德精神;这道德精神思索自身并知道自身,在它所知的限度内完成它所知的。”国家是自在、向自的理性者。假使国家(像自由党人所主张的那样)仅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存在,那么个人就可以是国家的成员、也可以不是国家的成员了。然而,国家和个人却有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关系。因为国家是客观的“精神”,而个人仅以他是国家的成员而论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伦理性,国家的真意和目的便在于这种结合。倒也承认可能有坏的国家,但是这种国家仅只存在而已,没有真的实在性,而理性的国家本身就是无限的。
可见黑格尔为国家要求的位置跟圣奥古斯丁及其旧教后继者们为教会所要求的位置大体是相同的。不过,从两点上看旧教的要求比黑格尔的要求要合理些。第一,教会并不是偶然造成的地域性社团,而是靠其成员们信以为有无比重要性的一种共同信条结合起来的团体;因而教会在本质上就是黑格尔所谓的“理念”的体现。第二,天主教会只有一个,国家却有许多。尽管把每个国家在对国民的关系上做成黑格尔所说的那样专制,要找出什么哲学原则来调节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总有困难。实际上,在这一点上黑格尔放弃了他的哲学空谈,而拿自然状态和霍布士讲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作为后盾。
只要“世界国家”还不存在,那么俨然像只有一个国家似地来谈“国家”,这种习惯是要造成误解的。在黑格尔看来,所谓义务完全是个人对国家的一种关系,所以便没留下任何借以使各国的关系道德化的原则。这点黑格尔是承认的。他说,在对外关系上,国家是一个个体,每个国家对于其它国家是独立的。“由于在这种独立性中,现实精神的‘向自有’有其存在,所以独立性是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自由和最高的光荣。”他接着论驳会使各个国家的独立性受到限制的任何种类的国际联盟。公民的义务(就他的国家的对外关系来说)完全限于维持本国家的实质的个体性,即独立与主权。由此可见战争不全然是罪恶,不是我们应当尽力废止的事情。国家的目的不单是维持公民的生命财产,而这件事实便构成战争的道德根据,因此不应把战争看作是绝对罪恶或偶然的事情,也不应认为战争的原因在于某种不该有的事。
黑格尔并不只是说在某种事态下一个民族无法恰当地避免进行战争。他的意思远不止于此。他反对创设将会防止这种事态发生的机构——例如世界政府,因为他认为不时发生战争是一件好事情。他说,战争是那样一种状态,即我们认真理解现世财产物品的空虚无益。(这个见解应当和相反的理论,即一切战争都有经济原因,作一个对比。)战争有一种实际的道德价值:“战争还有更崇高的意义,通过战争,各国人民的伦理健康就在他们对各种有限规定的固定化的冷淡上保全下来。”和平是僵化;神圣同盟和康德的和平联盟都错了,因为由众国家做成的一个家庭必定创造出一个敌人。国与国的争端只能由战争来解决;因为国家彼此之间处于自然状态,它们的关系既不是法的关系,也不是道德关系。各国家的权利在它们个别的意志中有其现实性,而每个国家的利益就是它自己的最高法律。道德与政治不成对比,因为国家是不受平常道德律约束的。
这便是黑格尔的国家说——这样一个学说,如果承认了,那么凡是可能想像得到的一切国内暴政和一切对外侵略都有了借口。黑格尔的骗见之强显露在这点上:他的国家理论同他自己的形而上学大有矛盾,而这些矛盾全都是那种偏于给残酷和国际掠劫行为辩护的。一个人如果迫于逻辑不得不遗憾地推论出他所悲叹的结论,还可以原谅;但是为了肆意鼓吹犯罪而违反逻辑,是无法宽恕的。黑格尔的逻辑使他相信,全体中的实在性或优越性(这两样在他看来是同义的)比部分中的要多,而全体越组织化,它的实在性和优越性也随之增大。这证明他喜欢国家而不喜欢无政府的个人集群是有道理的,但是这本来应当同样让他不喜欢无政府式的国家集群而喜欢世界国家才对。在国家内部,他的一般哲学也应当使他对个人感到更高的敬意,因为他的《逻辑学》所论述的全体并不像巴门尼德的“太一”,甚至不像斯宾诺莎的神,因为他的全体是这样的全体:其中的个人并不消失,而是通过他与更大的有机体的和谐关系获得更充分的实在性。个人被忽视的国家不是黑格尔的“绝对”的雏型。
在黑格尔的形而上学中,也没有任何不强调其它社会组织而独强调国家的有力理由。在他不重教会重国家这件事情上,我只能看到新教的偏见。此外,假如像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尽可能地组织化是好事,那么除国家和教会而外,还必须有许许多多社会组织。由黑格尔的原理来推论,必须说每一项对社会无害而且能够因协作而得到振兴的事业都应当有适当的组织,每一个这种组织都应当有一份有限独立性。
也许会有这种反对意见:最后的权力总须归属某个地方,除归属国家而外不可能归属别处。但是即使如此,这个最后的权力在企图苛酷得超出某个限度时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这仍旧是好的。
这就使我们接触到评判黑格尔的全部哲学时的一个基本问题。全体比部分是不是有较多的实在性?是不是有较多的价值?黑格尔对这两个问题都作肯定的回答。实在性的问题是形而上学的问题,价值的问题是伦理学的问题。一般都把这两个问题看得似乎不大区别得开,但是在我认为把二者分离开是很重要的。开始从形而上学问题说起吧。
黑格尔以及其他许多哲学家的见解是这样:宇宙任何部分的性质深受这部分对其它各部分和对全体的关系的影响,所以关于任何部分,除指定它在全体中的地位而外,不可能作任何真的陈述。因为这部分在全体中的地位随所有其它部分而定,所以关于它在全体中的地位的真陈述同时就会指定其它每一个部分在全体中的地位。因此,真陈述只可能有一个;除全体真理而外别无真理。同样,除全体以外,没有完全实在的东西,因为任何部分一孤离开便因孤离而改变性质,于是不再显出十分真的面目。另一方面,如果照应当抱的看法,就部分对全体的关系来看部分,便知道这部分不是自立的,除作为唯一真正实在的该全体的部分而外,不能存在。这是形而上学学说。
如果这形而上学学说是对的,那么主张价值不寓于部分而寓于全体的伦理学说必定是对的;但是如果形而上学学说错了,它却未必也错了。并且,它还可能对某些全体说来正确,而对其它全体说来不正确。这个伦理学说在某种意义上对活体来讲显然是对的。眼睛一跟身体分离开便不中用;一堆disjectamembra(断裂的肢体)即使在完整时,也没有原属于未取下这些肢体的那个肉体的价值。黑格尔把公民对国家的伦理关系看成类似眼睛对身体的关系:公民在其位,是有价值的全体的一部分,但是孤离开就和孤离的眼睛一样无用。不过这个类比却有问题;某种全体在伦理上是重要的,并不见得一切全体在伦理上都重要。
以上关于伦理问题的讲法,在一个重要方面是有缺陷的,即没有考虑目的与手段的区别。活体上的眼睛·有·用,也就是说,有当作手段的价值;但是它并不比和身体分开时有更多的·内·在价值。一件东西如果不当作其它某东西的手段,为了它本身而受到珍视,它就有内在价值。我们是把眼睛作为看东西的手段来评价它。看东西可以是手段,也可以是目的;让我们看到食物或敌人,这时是手段,让我们看到我们觉得美的东西,这时就是目的。国家作为手段来说显然是有价值的:
它保护我们不受盗贼和杀人犯的侵害,它修筑道路、设立学校,等等。不必说,它作为手段也可以是坏的,例如进行一场非正义的战争。关于黑格尔我们要问的真正问题并不是这个,而是问国家作为目的来说是不是本身即是好的:公民为国家而存在呢?还是国家为公民而存在呢?黑格尔抱前一种看法;来源于洛克的自由主义哲学抱后一种看法。很明白,只有认为国家具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人格,我们才会把内在价值归于国家。在这点上,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和价值问题有了关联。一个人是具有单一生命的复合全体;
会不会有像身体由各器官构成那样,由众人格构成的一个超人格,具有不等于组成它的众人格的生命总和的单一生命?如果像黑格尔的想法,能够有这种超人格,那么国家便可能是一个这样的东西,而国家就可以像整个身体对眼睛的关系一样,高居我们本身之上。但是假若我们认为这种超人格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怪物,我们就要说社会的内在价值是由各成员的内在价值来的,而且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这样,又从伦理问题转回到形而上学问题。由下文可知,形而上学问题本身其实是逻辑的问题。
这里争论中的问题远远比黑格尔哲学的是非问题要广;
这是划分哲学分析的敌和友的问题。试举一个实例。假定我说:“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黑格尔以及所有信仰斯墨茨元帅所谓的“全体论”的人要讲:“你必须先知道约翰和詹姆士是谁,然后才能够理解这个陈述。可是所谓知道约翰是谁,就是要知道他的全部特性,因为撇开这些特性不谈,他和其他任何人便无法区别了。但是他的全部特性都牵连着旁的人或事物。他的特征是由他对父母、妻子和儿女的关系,他是良善的或不良的公民,以及他隶属的国家来定的。你必须先知道所有这些事,才谈得上你知道‘约翰’二字指的是谁。在你努力要说明你讲的‘约翰’二字何所指时,一步一步使你去考虑整个宇宙,而你原来的陈述也会显出说的并不是关于约翰和詹姆士这两个各别人的什么事情,而是关于宇宙的什么事情。”
这话讲起来倒满好,但是一开始就难免遇上一个反对意见。假若以上的议论当真正确,认识又是怎么会开始有的呢?
我知道许许多多“甲是乙的父亲”这种形式的命题,但是我并不知道全宇宙。假使一切知识都是关于整体宇宙的知识,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知识了。这一点足以使我们怀疑上述议论在什么地方有错误。
事实是,为正确合理地使用“约翰”二字,我用不着知道有关约翰的·一·切·事·情,只须知道足以让我认识他的事情就行了。当然他和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有或远或近的关系,但是除那种是所讲的事情的直接主题的关系而外,这些关系全不考虑,也能如实来谈他。他或许不仅是詹姆士的父亲,也是吉美玛的父亲,但是为知道他是詹姆士的父亲,我并不需要知道这一点。假使黑格尔的意见正确,我们不提吉美玛就不能把“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所指的意思说完全,我们应该说:“吉美玛的父亲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这样恐怕还是不够;我们总得接着提到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以至于整个一套家谱。但是这就使我们陷入荒唐可笑的境地。黑格尔派的意见不妨叙述如下:“‘约翰’这词的意思指对约翰来说为真的一切事情。”但是作为一个定义而论,这话是循环的,因为“约翰”这词出现在限定短语里。实际上,假使黑格尔的意见正确,任何词都无法开始具有意义,因为根据他的理论,一个词的意义即它所指的事物的一切性质,而为叙述这一切性质,我们便需要已经知道一切其它的词的意义。
问题抽象地讲来是:我们必须把不同类的性质区别开。一件事物可以具有一个不牵涉其它任何事物的性质;这种性质叫作·质。也可以具有一个牵涉一件其他事物的性质;“已婚”就是这样的性质。也可以具有一个牵涉两件其他事物的性质,例如“是妹夫”。如果某事物有某一组质,而任何旁的事物都不恰恰具有这一组质,那么该事物就能够定义成“具有如此这般的质的事物”。根据它具有这些质,凭纯逻辑推不出来有关其关系性质的任何事情。黑格尔以为,如果对于一件事物有了充分知识,足以把它跟其他一切事物区分开,那么它的一切性质都能够借逻辑推知。这是一个错误,由这个错误产生了他的整个巍峨堂皇的大体系。这说明一条重要真理,即你的逻辑越糟糕,由它得出的结论越有趣。
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三章 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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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世纪和现在的时代比较起来,显得理性、进步而满足;然而当代的一些和这相反的性质,在自由主义的乐观时期也是许多最出色的人物所具有的。如果我们不把人作为艺术家或发现者来看,不作为投合或不投合自己的口味的人来看,而是当作一种力量,当作社会结构、价值判断或理智见解的变化原因来考察,便觉得由于最近的事态发展,我们的评价不得不重新大大调整一番,有些人不如已往看来重要了,而有些人却比已往看来重要了。在比已往看来重要的人当中,拜伦应有一个崇高的位置。在欧洲大陆上,这种看法不会显得出人意料,但是在英语世界,大家可能认为这种看法很奇怪。拜伦发生影响的地方是在欧洲大陆上,寻找他的精神苗裔也不要在英国去寻找。在我们大多数人认为,他的诗往往是低劣的,他的情调往往是华而不雅的,但是在国外,他的情感方式和他的人生观经过了传播、发扬和变质,广泛流行,以至于成为重大事件的因素。
拜伦在当时是贵族叛逆者的典型代表,贵族叛逆者和农民叛乱或无产阶级叛乱的领袖是十分不同类型的人。饿着肚子的人不需要精心雕琢的哲学来刺激不满或者给不满找解释,任何这类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只是有闲富人的娱乐。他们想要别人现有的东西’并不想要什么捉摸不着的形而上学的好处。虽然像中古时讲共产主义的叛逆者那样,他们也可能宣扬基督徒的爱,但是他们这样做的真实理由非常简单:有钱有势的人缺乏这种爱造成了穷人的苦难,而在叛乱的同志们之间有这种爱,他们认为对于成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斗争的经验使人对爱的力量感到绝望,剩下赤裸裸的恨当作推进的动力。这种类型的叛逆者假若像马克思那样,创造一种哲学,便创造一种专门打算证明他的党派最后要胜利的哲学,而不创造关于价值的哲学。他的价值仍旧是原始的:有足够吃的就是善,其余的事情是空谈。没有一个挨着饿的人可能会有旁的想法。
贵族叛逆者既然有足够吃的,必定有其他的不满原因。我所说的叛逆者并不包括暂时不当权的派系的首领,只包括那些自己的哲学要求超乎个人成功以上的变革的人。也可能权力欲是他们的不满的潜在根源,但是在他们的有意识的思想中却存在着对现世政治的非难,这种非难如果充分深入,便采取提坦式无边无际的自我主张的形式,或者,在保留一些迷信的人身上,采取撒但主义的形式。这两种成分在拜伦身上都找得到。这两种成分主要通过他所影响的人,在不大可以看作贵族阶层的广大社会阶层中流行开。贵族式的叛逆哲学,随着成长、发展、而且在接近成熟时发生转变,曾经是从拿破仑败亡后的烧炭党到1933年希特勒的大得势一连长串革命运动的精神源泉;在每个阶段,这种叛逆哲学都在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中间灌注了一种相应的思想情感方式。
很明显,一个贵族如果他的气质和环境不有点什么特别,便不会成为叛逆者。拜伦的环境是非常特别的。他对最幼小时候的回忆就是他父母的争吵;他的母亲是一个残酷得叫他害怕、庸俗得让他卑视的女人;他的保姆兼有恶性和严格无比的加尔文主义神学;他的跛脚让他满心羞惭,在学校里阻碍他成为群体的一员。度过了一段穷苦生活后,在十岁时他突然作了勋爵,成为纽斯提德府的业主。他继承的是他的叔祖父,他那位叔祖父“恶勋爵”三十三年前在决斗中杀了一个人,从此以后四邻见弃。拜伦族向来是个放纵不法的家系,他母亲的先辈哥登族甚至更是如此。这孩子在阿伯丁的一个贫巷的污秽中生活过之后,当然为自己的爵号和府第而欢欣,一心愿取得他祖先的性格以感谢他们给予的土地。就算近年来他们的好斗心让他们陷入了困境,他听说在前些世纪好斗心曾给他们带来了名声。有一首他的最早期的诗《离去纽斯提德府的时际》(On Leaving Newstead Abbey),叙述他在当时的感情,那是对曾经在十字军中、在克雷西、在马斯顿荒原作过战的祖先的仰慕之情。他用这样的虔诚决心来作诗的收尾:
他要像你们一样生,或者要像你们一样死:
尸体腐坏后,愿他的骨骸和你们的混在一起。
这不是一个叛逆者的心情,却让人联想起模仿中古采臣的近代贵族“恰尔德”哈洛尔德。当他作大学生时,初次得到了自己的收入,他写道他感觉自己独立自主像“自铸钱币的德意志邦主似的,或者像一个根本不铸钱币、却享有更宝贵的东西即‘自由’的柴罗基人酋长似的。我欢喜欲狂地提到那位女神,因为我的可爱的妈妈真是太暴虐了。”拜伦后来写出了大量歌颂自由的崇高诗篇,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他所歌颂的自由是德意志邦主或柴罗基人酋长的自由,并不是普通凡人想来也可以享有的那种劣等自由。
他的贵族亲戚们不管他的家世和他的爵号,对他敬而远之,使他感觉自己在社交上和他们不是同群。他的母亲是人所厌恶已极的,大家也拿猜疑的眼光来看他。他知道她是庸俗的,暗中害怕他自己有同样的缺陷。由此就产生了他所特有的那种势利与叛逆的奇妙混合。假如他作不了近代派的绅士,他就要作一个像他的参加过十字军的祖先那种风格的大胆的采臣,或者也许要作像皇帝党首领那种较为凶猛的、但更加浪漫风格的大胆的采臣——他们在踏步走向光辉的灭亡的途程中一面诅咒着神和人。中世纪的骑士小说和历史成了他的礼仪课本。他像霍恩施陶芬皇族一样作孽犯罪,又像十字军战士一样,在和回教徒战斗时死去。
他的羞怯和孤独感促使他从恋爱中寻找安慰,但是由于他不自觉地是在寻求一个母亲而不是在寻求一个情妇,所以除奥古斯塔外,所有人都使他失望了。1816年他对雪莱自称是“美以美会教徒、加尔文派教徒、奥古斯丁派教徒”,他一直没摆脱开的加尔文派信仰使他感觉自己的生活方式是邪恶的;但是他对自己说,邪恶是他的血统中的遗传祸害,是全能的神给他注定的恶运。假若事实当真如此,既然他·必·须出色,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罪人,敢于做超过那些他想轻视的时髦登徒子们的勇气以外的越轨的事。他真挚地爱着奥古斯塔,因为她是属于他那个血统的——属于拜伦家的伊实玛利族系的——而且更单纯地也因为她对他的日常幸福有一种作姐姐的亲切照顾。但是这还不是她要献给他的全部东西。由于她的纯朴和她的亲切的温和性情,她成了供给他极愉快的孤芳自赏的悔恨的手段。他可以感觉自己堪和最大的罪人匹敌——是跟曼弗里德、该隐、几乎就是跟撒但同等的人。这位加尔文派教徒、这位贵族、这位叛逆者同样都得到了满足;
这位由于失掉人世间唯一还能在心中引起怜爱柔情的人而伤痛的浪漫情人也满足了。
拜伦虽然感觉自己可以和撒但匹敌,却从来不十分敢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上。傲慢的发展过程中以下这一步尼采做到了,他说:“假使有众神,咱不是神怎么能忍受!·所·以没有众神。”注意这个推理中没吐露的前提:“凡是伤咱的自尊心的事情,都必须断定是错的。”尼采和拜伦一样,也受了宗教的教养,甚至程度更深,但是因为他具备较高明的理智,所以找到了一条比撒但主义高明的逃避现实的道路。不过尼采对拜伦始终是非常同情的。他讲:
“悲剧就在于,如果我们在情感和理智中有严格的求真方法,我们便无法相信宗教和形而上学里的教条,但是另一方面,通过人性的发展,我们已经变得十分娇弱敏感地痛苦,需要一种最高的拯救和安慰的手段。由此便产生人会因为他所认识的真理而流血至死的危险。拜伦用不朽的诗句表达出这一点:
知识是悲苦:知道得最多的人
  必定最深地悲叹一条不祥的真理——
  知识的树不是生命的树。”
有时候拜伦也偶而比较接近尼采的观点。但是一般说拜伦的伦理见解和他的实际行动相反,始终是严格传统式的。
伟大人物在尼采看来像神一样;在拜伦看来,通常是和他自己在战斗的泰坦。不过有时候他也描绘出一个和“查拉图士特拉”不无相似的贤人——“海盗”,他在和部下们的交往上,更掌握他们的灵魂用那制人的手段领导卑劣的人心,使之寒栗昏乱。
就是这位英雄“过分憎恨人类以至于不感觉痛悔”。这里的一个脚注断然地讲这“海盗”是符合人性实际的,因为汪达尔人的国王干瑟里克、皇帝党暴君艾济利诺和路易西安纳的某个海盗都表现出同样的特性。
拜伦搜寻英雄,并不是非限于东地中海各国和中世纪不可,因为给拿破仑加上一件浪漫主义的外衣是不难的。拿破仑对十九世纪时欧洲人的想像的影响深极了;克劳泽维茨、斯当达尔、海涅,费希特和尼采的思想,意大利爱国者的行动,都受到了他的精神感召。他的阴魂在整个时代昂首阔步,这唯一强大得可以起而反抗工业主义和商业贸易的力量,对和平论与经营商店倾注一阵嘲笑。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打算被除这个幽灵,但是劳而无功,因为这鬼怪从来也没有比现在势力更大了。
在“百日江山”期间,拜伦公开表示他希望拿破仑胜利的心愿,当他听到滑铁卢的败绩时,他说:“我真难过死了”。
只有一度他暂时对他的英雄感到了厌恶:那是在1814年,当时自杀(在他认为)要比退位来得体面。那时候,他从华盛顿的美德寻求安慰,但是拿破仑从埃尔巴岛一回来,这种努力就不再需要了。当拜伦死的时候,在法国“许多报纸上讲本世纪的两大伟人拿破仑和拜伦几乎同时弃世了”。卡莱尔在当时认为拜伦是“欧洲最高尚的人士”,感觉他好像“丧失了一个弟兄”;他后来喜欢上歌德,但是仍旧把拜伦和拿破仑相提并论:
“对于你的那些高尚人士来说,以这种或那种地方语言发表某个这样的艺术作品,几乎成了必需的事。因为正当地讲,除了说这是你在跟恶魔堂堂正正开始交战以前同它的争论而外还是什么呢?你的拜伦用诗和散文及大量其他东西发表了他的《乔治勋爵的悲伤》:你的波拿巴特以惊人的大气派上演了他的歌剧《拿破仑的悲伤》;配的音乐是大炮齐鸣和满世界的杀人叫喊;他的舞台照明就是漫天大火;他的韵律和宣叙调就是列成战阵的军士的步伐声和陷落中的城市的声响。”的确,再往后三章,卡莱尔发出断然的号令:“合起你的·拜·伦,打开你的·歌·德”。但是拜伦是渗在他的血脉里的,而歌德始终是一个志趣。
在卡莱尔看来,歌德和拜伦是对立人物;在阿尔夫雷·德·缪塞看来,他们是往快活的高卢灵魂中灌注忧郁毒素这场罪恶勾当里的同谋犯。那个时代的大多数法国青年似乎只是通过《维特的悲伤》(TheSorrows of Werther)认识歌德的,根本不认识奥林帕斯神式的歌德。缪塞责备拜伦没有从亚得里亚海和贵丘里伯爵夫人得到安慰——这话不对,因为他在认识她以后就不再写《曼弗里德》了。但是《唐璜》在法国和歌德的比较愉快的诗同样少有人读。尽管有缪塞的恶评,从那时以来大部分法国诗人一向以拜伦式的不幸作为他们吟咏的最好材料。
在缪塞看来,只是在拿破仑以后拜伦和歌德才算世纪的最大天才。缪塞生在1810年,是属于他在一首关于法兰西帝国的盛衰荣辱的叙事抒情诗里形容的“concusentredeuxbatailles”(两次战役之间孕育的)那个世代的一人。在德国,对于拿破仑的感情比较分歧。有像海涅那样的人,把他看成自由主义的强有力的传播者,农奴制的破坏者,正统主义的仇敌,让世袭小邦主发抖的人;也有一些人把他看作基督之敌,以高贵的德意志民族的破坏者自命的人,是一个彻底证明了条顿美德只有靠对法国的难消解的憎恨才能得到保全的不义之徒。俾斯麦完成了一个综合:拿破仑总归还是基督之敌,然而不是单单要憎恶的、而是应效法的基督之敌。尼采承认这个折衷,他怀着令人毛骨悚然他喜悦讲古典的战争时代就要到来了,这恩惠不是法国大革命而是拿破仑给予我们的。就这样,拜伦的遗产——民族主义、撒但主义和英雄崇拜,成了德意志精神复合体的一部分。
拜伦并不温和,却暴烈得像大雷雨一样。他讲卢梭的话,对他自己也用得上。他说卢梭是
在炽情上
  投下魅惑、由苦恼
  绞榨出滔滔雄辩者……
  然而他知道
  怎样给疯狂加上美装,在错误的
  行动思想上涂抹一层绝妙的色调。
但是这两人之间有着深刻的区别。卢梭是感伤的,拜伦是热狂的;卢梭的懦怯暴露在外表,拜伦的懦怯隐藏在内里;卢梭赞赏美德,只要是纯朴的美德,而拜伦赞赏罪恶,只要是霹雳雷火般的罪恶。这种区别虽然不过是反社会本能的反抗中两个阶段的区别,还是很重要的,它表现出运动正在发展的方向。
必须承认,拜伦的浪漫主义只有一半真诚。有时候,他会说波普的诗比他自己的诗好,但是这个意见多半也只是他在某种心情下的想法。世人向来一味要把拜伦简单化,删掉他的广大无边的绝望及对人类的明言轻蔑中的故作姿态的因素。拜伦和许多其他著名人物一样,当作神话人物来看的他比真实的他重要。看作一个神话人物,特别在欧洲大陆上他的重要性大极了。
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四章 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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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本华(Schopenhauer,1788—1860)在哲学家当中有许多地方与众不同。几乎所有其他的哲学家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乐观主义者,而他却是个悲观主义者。他不像康德和黑格尔那样是十足学院界的人,然而也不完全处在学院传统以外。
他厌恶基督教,喜欢印度的宗教,印度教和佛教他都爱好。他是一个有广泛修养的人,对艺术和对伦理学同样有兴趣。他异乎寻常地没有国家主义精神;他熟悉英国法国的作家就如同熟悉本国的作家一样。他的感召力向来总是少在专门哲学家方面,而是在那些寻求一种自己信得过的哲学的艺术家与文人方面。强调“意志”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许多哲学的特征,这是由他开始的;但是在他来讲,“意志”虽然在形而上学上是基本的东西,在伦理学上却是罪恶的——这是一种在悲观主义者才可能有的对立。他承认他的哲学有三个来源,即康德、柏拉图和优婆尼沙昙(奥义书);但是我以为他得之于柏拉图的东西并不如他所想的那么多。他的看法跟希腊化时代的看法有某种气质上的亲缘关系;这是一种倦怠病弱的看法,尚和平而轻视胜利、尚清静无为而轻视改良的努力,在他认为各种改良的努力不可避免总是要落空的。
叔本华生于但泽,父母都出自当地的商业望族。他的父亲是个伏尔泰主义者,把英国看成自由和理智的国土。他和但泽大部分名流市民一样,恼恨普鲁士侵犯这个自由城市的独立,1793年但泽归并普鲁士时,他感到十分愤慨,不惜在金钱上受相当大的损失迁到了汉堡去。叔本华从1793年到1797年同父亲住在汉堡;然后在巴黎过了两年,两年终了他父亲见这孩子几乎把德语忘掉,感到高兴。1803年他被送进英国一所寄宿学校,他憎恨学校里的装腔作势和伪君子作风。
两年后,为讨好父亲,他当了汉堡一家商号的职员,但是他嫌恶商业生涯这种前程,憧憬文人学者的生活。他父亲之死(大概是自杀的)使他有可能如愿以偿;他的母亲是决意叫他弃商进学校和大学的。我们或许以为他因此会比较喜欢母亲,不喜欢父亲;但是事情恰好相反:他厌恶母亲,对他的父亲倒保持着亲挚的回忆。
叔本华的母亲是一个有文学志趣的女子,她在耶拿战役之前两个星期定居魏玛。在魏玛她主办了一个文艺沙龙,自己写书,跟文化人结交友谊。她对儿子没有什么慈爱,对他的毛病倒是眼力锐利。她训戒他不得夸夸其谈和有空洞的伤感;他这方面,则为了她跟旁人耍弄风情而生气。当他达到成年时,他继承了一份相当的资产;此后,他和母亲逐渐觉得彼此越来越不能容忍了。他对妇女的轻视,当然至少有一部分是他和母亲的争吵造成的。
叔本华在汉堡的时候已经受到了浪漫主义者们,特别是提克(Tieck)、诺瓦利斯(Novalis)及霍夫曼(H of emann)的影响,他跟这些人学会了赞赏希腊、认为基督教里的希伯来成分不好。另外一个浪漫主义者弗利德里希·施雷格尔(E。
Schlegel)使他对印度哲学的景仰更加坚定。他在成丁的那年(1809)入格廷根大学,学会仰慕康德。两年之后他进了柏林大学,在柏林大学他主要学习科学;他听过费希特讲课,可是瞧不起他。在整个激荡人心的解放战争中,他一直漠然无动于衷。1819年他作了柏林大学的Privatdozent(无俸讲师),竟自负到把自己的讲课和黑格尔的放在同一个钟点;他既然没能将黑格尔的听讲生吸引去,不久就停止讲课。最后他在德累斯顿安心过老独身汉生活。他饲养着一只取名Atma(宇宙精神)的鬈毛狗,每天散步两小时,用长烟斗吸烟,阅读伦敦《泰晤士报》,雇用通讯员搜求他的名声的证据。他是有反民主思想的人,憎恶1848年的革命;他信降神术和魔法;
在他的书斋里,有一个康德的半身雕像和一尊铜佛。除关于起早这一点而外,他在生活方式上尽力模仿康德。
他的主要著作《世界之为意志与表象》(TheWorldas WillandIdea)是1818年年终发表的。他认为这部书非常重要,竟至于说其中有些段落是圣灵口授给他的。使他万分屈辱的是,这书完全没引起人的注意。1844年他促使出版社出了个第二版;但是直到若干年后他才开始得到几分他所渴望的赏识。
叔本华的体系是康德体系的一个改制品,然而是这样的改制品:所强调的《批判》中的各点和费希特或黑格尔所强调的完全不同。他们取消了物自体,因而使得认识从形而上学上讲成为基本东西。叔本华保留下来物自体,但是把它和意志看成是一回事。他主张,知觉作用所认为的我的身体其实是我的意志。有理由说明这种见解是康德思想的发展产物,固然大部分康德派的人对这些理由是不愿意全承认的。康德曾经主张,研究道德律能把我们带到现象的背后,给予我们感官知觉所不能给予的知识;他也主张道德律根本是关乎意志的。在康德看来,好人和坏人的差别是物自体世界里的差别,也是关于意欲的差别。可见,在康德看来,意欲必定不属于现象界而属于实在界。和某个意欲对应的现象是身体的某种运动;这就是据叔本华讲身体为现象、意志为其实在的理由。
但是在诸种现象背后的意志,不会是由许多不同的意欲构成的。依康德讲,时间和空间都仅属于现象,在这点上叔本华跟他意见一致;物自体并不在空间或时间当中。因此,按我的意志是实在的这种意义来说,我的意志不会是附有时日的,也不会是一些单独的意志动作构成的,因为“复多”——
用叔本华喜欢的经院哲学说法即“个体化原则”——的来源正是空间和时间。所以我的意志是一个,而且是无时间性的。
不,不仅如此,还应当把它和全宇宙的意志看成是一回事;我的分立性是由我主观方面的空间时间知觉器官生出的一个错觉。实在者乃是一个庞大的意志,出现在全部自然历程中,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自然历程都一样。
到此为止,我们也许料想叔本华要把他的宇宙意志和神说成是一个,倡导一种和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学说不无相象的泛神论学说,在这种学说里所谓德性就在于依从神的意志。但是在这里,他的悲观主义导向另一种发展。宇宙意志是邪恶的;意志统统是邪恶的,无论如何也是我们的全部永无止境的苦难的源泉。苦难是一切生命必不可少的,而且知识每有增长,苦难也随之加深。意志并没有一个假如达到了便会带来满足的固定目的。尽管死亡最后总要战胜,我们仍追求我们的无益的目的,“就像我们把肥皂泡尽量吹得久、吹得大,固然我们完全知道它总归是要破裂的。”所谓幸福这种东西是根本没有的,因为愿望不满足惹人痛苦,达到之后只带来餍足。本能驱逼人蕃育后代,蕃育后代又生出苦难和死亡的新机缘;这便是性行为和羞耻相连的理由。自杀是无用的;轮回说即使按本义讲不是真的,也借神话形式传出了真理。
这一切都非常悲惨,但是有一条出路,这条出路是在印度发现的。
神话当中最好的莫过于涅槃神话(叔本华把涅槃解释成寂灭)。他承认这神话不合基督教教义,但是“人类古来的智慧并不会被加利利发生的事所代替。”苦难的起因是意志强烈;我们越少运用意志,我们越少受苦。于是所谓知识,只要是某种的知识,到底证明还是有用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区别是现象界的一部分,按真相来看世界,这区别就消失了。对善人讲,“摩耶”(幻影)的面纱已经成了透明的;善人明白万物都是一个,他自身和旁人的区别不过是表面上的区别。他凭借爱达到了这个洞观,所谓爱永远是同情心,跟旁人的痛苦有着关连。“摩耶”的面纱一除下,人便承担起全世界的苦难。在善人,对全体的认识宁息了一切意欲;他的意志离开生命,否定他自己的本性。“在他内心中,对他自己的现象性的存在是其一个表现的那种本性,即已认识到充满着悲惨的那个世界的核心内在的本性,生起一种嫌憎。”
因此,至少关于实践方面,叔本华同禁欲的神秘主义达到完全一致。艾克哈特和安格鲁司·济雷鸠斯的著作比《新约》好。正统基督教信仰中有一些好东西,值得注意的是圣奥古斯丁和路德为反对“庸俗的裴拉鸠斯的教义”而宣讲的原罪说;但是各福音书里面形而上学缺乏得不成话。他讲,佛教是最高的宗教;佛的伦理说除在“可恶的伊斯兰教义”盛行的地方以外,遍亚洲是传统公认的。
善人会实行完全守贞、自愿清品、斋戒和苦行。在所有事情上,他会一心克制他的个人意志。但是善人做这事,并不像西方的神秘主义者那样为了达到与神谐和;并不是追求这种积极的善。所追求的善彻头彻尾是消极的:
“我们必须把我们在一切美德与神圣背后所辩认出的美德与神圣的最后标的、即我们畏之如儿童怕黑暗般的那种‘虚无’的阴霾印象驱散;我们甚至不可像印度人那样,借神话和无意义的话,例如再化入梵天或佛教徒的涅槃,来回避它。我们宁可坦率地承认,在完全废除意志之后残留的东西,对于一切仍旧满怀意志的人来说确实是空无所有;但是反之,对于意志已经转化而且已经否定它自己的人们讲,这个如此真实的我们的世界,尽管有一个个太阳与银河——才是虚无的。”
这里淡淡地暗示圣者能看出别人所看不出的某种积极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在什么地方也没有隐指出来,所以我想这种暗示不过是修辞上的。叔本华讲,世界及其一切现象不过是意志的客观化。随着意志的降服,“所有那些现象也废除了;世界所赖以构成的、在客观性所有各阶段上无终了无休止的那种不断的紧张和努力;在潜移渐变中彼此继起的多种多样的形式;意志的全部表现;而且最后,还有此表现的普遍形式——时间和空间,以及其最后的基本形式——主体与客体;一概废除了。没有意志:没有表象、没有世界。在我们前面的确只有虚无。”
除把这段话的意思解释成圣者的目的是要尽可能接近非存在以外,我们无法作其它解释;而为了某种从未清楚说明的理由,圣者靠自杀是达不到非存在的。为什么圣者比一个永远酣醉的人可取,这不太容易理解;或许叔本华认为清醒的时刻势必频繁得不得了。
叔本华的知命忍从主义不大前后一贯,也不大真诚。他所引据的神秘主义者们是信仰冥想的;在“至福直观”中可以达到最深奥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便是至高的善。自从巴门尼德以来,就把关于现象的虚妄知识和另一类知识作成对照,而不和完全不同类的某种东西作成对照。基督教倡导我们的永生在于·认·识神。但是叔本华根本不讲这个。他同意普通所当作的知识属于“摩耶”的领域,但是当我们戳穿面纱时,我们看到的不是神而是撒但——这个为了折磨自己的创造物永远忙着织造苦难网的邪恶的全能意志。贤人被“魔鬼直观”吓破胆,大叫一声“去!”,躲避到非存在界里。一定说神秘主义者是信仰这种神话的人,那是对他们的侮辱。至于贤人不达到完全的非存在仍可以过有几分价值的生活,这样的提法也不可能与叔本华的悲观论调和。只要贤人存在,他就是因为保留意志这种恶才存在的。他可以靠削弱意志来减少恶的量,但是决不能获得什么积极的善。
假若我们可以根据叔本华的生活来判断,可知他的论调也不是真诚的。他素常在上等菜馆里吃得很好;他有过多次色情而不热情的琐屑的恋爱事件;他格外爱争吵,而且异常贪婪。有一回一个上了年纪的女裁缝在他的房间门外边对朋友讲话,惹得他动火,把她扔下楼去,给她造成终身伤残。她赢得了法院判决,判决勒令叔本华在她生存期间必须每季付给她一定的钱数(十五塔拉)。二十年后她终于死了,当时他在账本上记下:“Obitanus,abitonus。”
除对动物的仁慈外,在他一生中很难找到任何美德的痕迹,而他对动物的仁慈已经做到反对为科学而作活体解剖的程度。在其它各方面,他完全是自私的。很难相信,一个深信禁欲主义和知命忍从是美德的人,会从来也不曾打算在实践中体现自己的信念。
从历史上讲,关于叔本华有两件事情是重要的,即他的悲观论和他的意志高于知识之说。有了他的悲观论,人们就不必要相信一切恶都可以解释开也能致力于哲学,这样,他的悲观论当作一种解毒剂是有用的。从科学观点看来,乐观论和悲观论同样都是要不得的:乐观论假定,或者打算证明,宇宙存在是为了让我们高兴,悲观论说是为了惹我们不高兴。
从科学上讲,认为宇宙跟我们有前一种关系或后一种关系都没有证据。信仰悲观论或信仰乐观论,不是理性的问题而是气质的问题,不过在西方哲学家当中乐观气质一向就普遍得多。所以,有个相反一派的代表人物提出一些本来会被人忽略的问题,可能是有益处的。
比悲观论更为重要的是意志第一的学说。显然这个学说同悲观论并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叔本华以后主张此说的人经常从其中得到乐观论的基础。有许多现代的哲学家,值得注意的是尼采、柏格森、詹姆士和杜威,向来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主张过意志至上说。而且,这学说在专门哲学家的圈子以外也风行开了。于是,随着意志的地位上升多少等,知识的地位就下降了若干级。我认为,这是在我们这时代哲学气质所起的最显著的变化。这种变化由卢梭和康德作下了准备,不过是叔本华首先以纯粹的形式宣布的。因为这个缘故,他的哲学尽管前后矛盾而且有某种浅薄处,作为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来看还是相当重要的。
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五章 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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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采(Nietzsche,1844—1900)自认为是叔本华的后继者,这是对的;然而他在许多地方都胜过了叔本华,特别在他的学说的前后一贯、条理分明上。叔本华的东方式绝念伦理同他的意志全能的形而上学似乎是不调和的;在尼采,意志不但在形而上学上居第一位,在伦理上也居第一位。尼采虽然是个教授,却是文艺性的哲学家,不算学院哲学家。他在本体论或认识论方面没创造任何新的专门理论;他之重要首先是在伦理学方面,其次是因为他是一个敏锐的历史批评家。下面我差不多完全限于谈他的伦理学和他对宗教的批评,因为正是他的著作的这一面使他有了影响。
他生平简单。他父亲是一个新教牧师,他的教养有极浓的宗教色彩。他在大学里以研究古典和语言学才华出众,甚至在1869年他尚未取得学位以前,巴泽尔大学就提出给他一个语言学教授的职位,他接受了这个职位。他的健康情况从来不佳,在休过若干时期的病假之后,他终于在1879年不得不退职。此后,他住在瑞士和意大利;1888年他精神失常了,到死一直如此。他对瓦格纳怀着热烈的景仰,但是又跟他起了争论,名义上争论的是《帕济伐尔》,因为尼采认为《帕济伐尔》基督教气味太重、太充满绝念精神了。在这次争论之后,他对瓦格纳大肆非难,甚至于竟指责他是犹太人。不过,他的一般看法和瓦格纳在《尼伯龙的戒指》里表露的一般看法依旧非常相像;尼采的超人酷似济格弗里特,只不过他是懂希腊文的。这点或许仿佛很古怪,但是罪不在我。
尼采在自觉上并不是浪漫主义者;确实,他对浪漫主义者常常有严厉的批评。在自觉上,他的看法是希腊式的,但是略去了奥尔弗斯教义成分。他佩服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家们,毕达哥拉斯除外。他同赫拉克利特的思想有密切的亲缘关系。亚里士多德讲的“雅量人”非常像尼采所谓的“高贵人”,但是大体上说他认为自苏格拉底以下的希腊哲学家们都比不了他们的前辈。他无法宽恕苏格拉底出身卑贱;他把他称作“roturier(平民)”,并且责斥他以一种民主的道德偏见败坏雅典的贵族青年。尤其是柏拉图,由于他对教化的兴趣而受到尼采的谴责。不过尼采显然不十分高兴谴责他,所以为了原谅他,又暗示或许他并非真心实意,只是把美德当作使下层阶级守秩序的手段来提倡罢了。尼采有一回把柏拉图说成是个“了不起的卡留斯特罗”。他喜欢德谟克里特和伊壁鸠鲁,可是他对后者的爱慕如果不解释成其实是对卢克莱修的景仰,似乎有些不合道理。
可能预料得到,他对康德评价很低,他把他叫作“la Rousseau(卢梭式的)道德热狂者”。
尽管尼采批评浪漫主义者,他的见解有许多倒是从浪漫主义者来的;他的见解和拜伦的见解一样,是一种贵族无政府主义的见解,所以我们看到他赞美拜伦是不感诧异的。他打算一人兼有两组不容易调和的价值:一方面他喜欢无情、战争和贵族的高傲;另一方面他又爱好哲学、文学和艺术,尤其爱好音乐。从历史上看,这些种价值在文艺复兴时期曾经是共存的;尤理乌斯二世教皇既为勃罗纳而战,又任用米凯兰基罗,他或许可以当作尼采希望看到掌握政权的那种人。尼采和马基雅弗利这两人尽管有一些重要差别,拿尼采来跟马基雅弗利相比是很自然的。谈到差别:马基雅弗利是个办理实际事务的人,他的意见是由于和公务密切接触而形成的,同他的时代是协调的;他不迂阔,也不成体系,他的政治哲学简直不构成连贯的整体。反之,尼采是大学教授,根本上是个书斋人物,是一个与当时仿佛占优势的政治、伦理潮流有意识对立的哲学家。然而两人的相似点更深一层。尼采的政治哲学和《邦主鉴》(非《罗马史论》)里的政治哲学是类似的,固然是详细完成了,应用到较广的范围。尼采和马基雅弗利都持有一种讲求权力、存心反基督教的伦理观,固然在这方面尼采更为坦率。拿破仑对于尼采说来,就相当于凯萨·鲍吉亚对于马基雅弗利:一个让藐小的敌手击败的伟人。
尼采对各派宗教及哲学的批评,完全受着伦理上的动机的主使。他赞美他认为(这或许正确)在身为贵族的少数者才可能有的某种气质;依他的意见,多数者应当只是极少数人完成优越性的手段,不可认为他们有要求幸福或福利的独立权利。他提起普通人,习惯上称作“粗制滥造的”,假如他们的受苦受难对产生伟人是必需的,他认为这件事就无可反对。因而,从1789年到1815年这段时期的全部重要性都在拿破仑身上得到总结:“法国大革命使拿破仑得以出现,这就是它的正当理由。假使我们的全部文明混乱崩溃的结果会是这种报偿,我们便应该希求混乱崩溃。拿破仑使民族主义得以实现,这即是后者的理由。”他说,本世纪里差不多一切远大的希望都来自拿破仑。
他爱以逆理誖论的方式发表意见,目的是要让守旧的读者们震惊。他的作法是,按照通常涵义来使用“善”、“恶”二字,然后讲他是喜欢“恶”而不喜欢“善”的。他的《善恶之彼岸》(BeyondGoodandEvil)这本书,实际上旨在改变读者关于善和恶的看法,但是除有些时候而外,它却自称是歌颂“恶”而贬斥“善”的。例如,他说把追求善胜利、恶绝灭这件事当成一种义务,是错误的;这是英国式的看法,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那个蠢蛋”的典型货色;他对穆勒这人是怀着特别恶毒的轻蔑的。关于穆勒,他说道:
“他讲‘对一个人说来正当的事,对另一个人说来也正当’;‘你不愿意旁人对你做的事,你也不要对旁人做’;说这些话使我对此人的庸俗感到憎恶。这种原则乐于把人与人的全部交道建立·在·相·互·效·劳·上,于是每一件行动仿佛都成了对于给我们所做的事情的现钱报酬。其中的假定卑鄙到极点:
认为·我·的·行·动·与·你·的·行·动·之·间·在·价·值·上·有·某·种·相·当是理所当然的。”
跟传统美德相反的真正美德,不是为人人所有的,而始终应当是贵族少数者的特色。这种美德不是有利可图的东西,也不是叫人谨慎;它把具备它的人同其他人隔离开;它敌视秩序,加害于劣等人。高等人必须对庶民开战,抵制时代的民主倾向,因为四面八方都是些庸碌之辈携起手来,图谋当主人。“一切纵容、软化、和把‘民众’或‘妇女’举在前面的事情,都对普选制——也就是‘劣’民统治——起有利的作用。”引人入邪道的是卢梭,因为他把女人说得很有趣;其次是哈丽艾特·比彻·司托和奴隶们;其次是为工人和穷人而战的社会主义者。所有这些人都应当加以抵制。
尼采的伦理思想不是通常任何意义的自我放纵的伦理思想;他信仰斯巴达式的纪律,为了重大目标既有加给人痛苦的能力也有忍受痛苦的度量。他赞赏意志的力量甚于一切。他说:“我按照一个意志所能作出的抵抗的量和它所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的量来检验·它·的·力·量,并且我懂得如何对它因势利导。我不用斥责的手指着生存的罪恶和痛苦,反而怀着希望但愿有一天生活会变得比向来更罪恶、更充满苦痛。”他认为同情心是一种必须抵制的弱点。“目标是要达到那种庞大的·伟·大·性·的·能·力:能通过纪律而且也通过消灭千百万个粗制滥造者来塑造未来的人,然而却能避免由于看见因此而造成的、以前从未见过类例的苦难而·趋·向·崩·溃。”他带着某种狂喜预言将要有一个大战时代;我们不知道假使他活到了目睹他的预言实现,他是不是快乐。
不过,他并不是国家崇拜者;决不是那种人。他是一个热烈的个人主义者,是一个信仰英雄的人。他说,整个一个民族的不幸还不如一个伟大个人的苦难重要:“所有这些小民的灾难,除了在·强·有·力者的感情中以外,并不在一起构成一个总和。”
尼采不是国家主义者,对德国不表现过分赞赏。他希望有一个国际性的统治种族,要他们来作全世界的主人:“一个以最严酷的自我训练为基础的庞大的新贵族社会,在那里面有哲学思想的强权人物和有艺术才能的专制君的意志要给千秋万年打下印记。”
他也不是明确地抱有反犹太主义的人,不过他认为德国容纳着那么多的犹太人,再多便不能同化,所以不可允许犹太人继续内流。他讨厌《新约》,却不讨厌《旧约》,他用最高的赞美词句来谈《旧约》。为尼采说句公道话,我们必须强调,和他的一般伦理观点有某种关连的许多近代发展,同他明白表示的意见是相反的。
他的伦理思想的两点运用值得注意:第一是他对妇女的轻蔑;第二是他对基督教的无情批判。
他永远不厌其烦地痛骂妇女。在他的拟预言体的著作《查拉图士特拉如是说》(Thus Spake Zarathustra)里,他说妇女现在还不能谈友谊;她们仍旧是猫、或是鸟、或者大不了是母牛。“男人应当训练来战争,女人应当训练来供战士娱乐。其余一概是愚蠢。”如果我们可以信赖在这个问题上他的最有力的警句:“你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你的鞭子”,就知道战士的娱乐必是与众不同的一种娱乐。
他对妇女虽然总是同样地轻蔑,却并不总是这么凶猛。在《权力意志》(WilltoPower)里他说:“我们对女人感到乐趣,像是对一种或许比较优美、比较娇弱、比较灵妙的动物感到乐趣一样。和那些心里只有跳舞、废话、华丽服饰的动物相会是多么大的乐事!它们向来总是每一个紧张而深沉的男性灵魂的快乐。”不过,就连这些美质也只有当女人被有丈夫气概的男人管束得老老实实的时候,在她们身上才找得到;她们只要一得到任何独立地位,就不可容忍了。“女人有那么多可羞耻的理由;女人是那么迂阔、浅薄、村夫子气、琐屑的骄矜、放肆不驯、隐蔽的轻率……迄今实在是因为对男人的·恐·惧才把这些约束和控制得极好。”他在《善恶之彼岸》中这样讲,在那里他并且又说,我们应当像东方人那样把妇女看成财产。他对妇女的谩骂全部是当作自明的真理提出来的,既没有历史上的证据也没有他个人经验中的证据以为支持;关于妇女方面,他个人的经验几乎只限于他的妹妹。
尼采对基督教的异议是它使人接受了他所说的“奴隶道德”。把他的议论和法国大革命之前法国philosophes(哲人们)的议论对照起来观察是很妙的。法国的philosophes主张基督教教义是不真实的;基督教教导人服从人所认为的神的意志,然而有自尊心的人却不应当向任何高级的权能低头;基督教会已经成了暴君的同盟者,正在帮助民主政治的仇敌否定自由,不停地绞榨穷人的膏血。尼采并不关心基督教或其它任何宗教在形而上学上是否真实;他深信没有一种宗教实际是真理,所以他完全从宗教的社会效果来评价一切宗教。他和philosophes意见一致,也反对服从假想的神意志,但是他却要拿现世的“有艺术才能的专制君”的意志代替神的意志。
除这种超人外,服从是正当的,然而服从基督教的神却不正当。关于基督教会是暴君的同盟者和民主政治的仇敌,他说这恰恰是真相的反面。据他讲,法国大革命及社会主义从精神上讲和基督教根本是同一的,这些他同样都反对,理由也相同:即不管在任何方面他都不想把所有人当作平等的对待。
他说佛教和基督教都否定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有任何根本的价值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讲都是“虚无主义的”宗教;
但是二者当中佛教可非议的地方要少得多。基督教是堕落的,充满腐朽的粪便一般的成分;它的推动力就在于粗制滥造者的反抗。这种反抗是犹太人开头的,由不讲诚实的圣保罗那样的“神圣的癫痫患者”带进基督教里。“《新约》是十分·卑·鄙的一类人的福音。”基督教信仰是古今最要命的、最魅惑人的谎话。从来就没有一个知名人物和基督教的理想相像;例如,想一想普鲁塔克的《名人传》里的英雄们吧。基督教所以应该受到谴责,是因为它否定“自豪、有距离的哀愁、伟大的责任、意气昂扬、光辉的兽性、战争和征服的本能、炽情的神化、复仇、愤怒、酒色、冒险、知识”的价值。这一切都是好的,却都被基督教说成坏的——尼采这样主张。
他讲,基督教的目的是要驯化人心,然而这是错误的。野兽自有某种光彩,把它一驯服就失掉了。杜思退也夫斯基所结交的罪犯们比他好,因为他们比较有自尊心。尼采非常厌恶悔改和赎罪,他把这两件事称作eoliecirculaire(循环的蠢事)。我们很难摆脱开关于人类行为的这种想法:“我们是两千年来的活剖良心和自钉十字架的继承人。”有一段关于巴斯卡尔的很有动人力量的文字值得引下来,因为这段文字把尼采反对基督教的理由表现得最好不过:
“在基督教中我们反对的是什么东西呢?反对的是它存心要毁掉强者,要挫折他们的锐气,要利用他们的疲惫虚弱的时刻,要把他们的自豪的信心转化成焦虑和良心苦恼;反对的是它懂得怎样毒化最高贵的本能,使它染上病症,一直到它的力量、它的权力意志转而向内反对它自己——一直到强者由于过度的自卑和自我牺牲而死亡:那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死法,巴斯卡尔就是最著名的实例。”
尼采希望看到他所谓的“高贵”人代替基督教圣徒的地位,但是“高贵”人决不是普遍类型的人,而是一个有统治权的贵族。“高贵”人会干得出残忍的事情,有时也会干得出庸俗眼光认为是犯罪的事;他只对和自己平等的人才会承认义务。他会保护艺术家、诗人以及一切可巧精通某种技艺的人,但他是以自己属于比那种只懂得做点事的人要高的阶级中一员的资格来保护这些人的。从战士们的榜样,他会学会把死和他正在奋斗维护的主义连在一起;学会牺牲多数人,对待他的事业严肃到不饶人;学会实行严酷的纪律;学会在战争中施展暴虐和狡猾。他会认识到残忍在贵族优越性里所起的作用:“几乎我们称作‘高等教养’的一切东西,都以·残·忍·性的崇高化和强化为基础。”“高贵”人本质上是权力意志的化身。
对尼采的学说我们应该抱什么看法呢?这种学说有多大真实性呢?有几分用处吗?里面有点什么客观东西吗?它仅仅是一个病人的权力幻想吗?
不可否认,尼采向来虽然没在专门哲学家中间、却在有文学和艺术修养的人们中间起了很大影响。也必须承认,他关于未来的种种预言至今证实比自由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的预言要接近正确。·假·如他的思想只是一种疾病的症候,这疾病在现代世界里一定流行得很。
然而他还是有许多东西仅仅是自大狂,一定不要理它。谈起斯宾诺莎,他说:“一个多病隐者的这种伪装暴露出多少个人怯懦和脆弱!”完全同样的话也可以用来说他自己,既然他毫不犹豫地这样说了斯宾诺莎,用来说他更不勉强。很明显,他在自己的白日梦里不是教授而是战士;他所景仰的人全都是军人。他对妇女的评价,和每一个男人的评价一样,是他自己对妇女的情感的客观化,这在他显然是一种恐惧情感。
“别忘了你的鞭子”——但是十个妇女有九个要除掉他的鞭子,他知道这点,所以他躲开了妇女,而用冷言恶语来抚慰他的受创伤的虚荣心。
尼采谴责基督徒的爱,因为他认为这种爱是恐惧的结果:
我害怕他人会伤害我,所以我使他确信我是爱他的。假使我坚强一些、大胆一些,我就会公然表示我对他当然要感到的轻蔑。一个人真诚地抱着普遍的爱,这在尼采看来是不可能的,显然是因为他自己怀有几乎普遍的憎恨和恐惧,他喜欢把这种憎恨和恐惧装扮成老爷式的冷淡态度。他的“高贵”人——即白日梦里的他自己——是一个完全缺乏同情心的人,无情、狡猾、残忍、只关心自己的权力。李尔王在临发疯的时候说:
我定要做那种事——
  是什么我还不知道——
  但是它将成为
  全世界的恐怖。
这是尼采哲学的缩影。
尼采从来没有想到,他赋予他的超人的那种权力欲本身就是恐惧的结果。不怕他人的人不认为有压制他人的必要。征服了恐惧的人们没有尼采所谓的“有艺术才能的专制君”那种尼罗王的疯狂性质,那种尼罗王尽力要享受音乐和大屠杀,而他们的内心却充满着对不可避免的宫廷政变的恐怖。我倒不否认,现实世界已经和尼采的梦魇非常相似了,这一部分也是他的学说的结果;但是这丝毫没有使那梦魇的恐怖性有所减轻。
必须承认,也有某类的基督教伦理,尼采的酷评对它可以用得上而公正合理。巴斯卡尔和杜思退也夫斯基——用尼采自己举的实例——在品德上都有某种卑劣的地方。巴斯卡尔为他的神牺牲了自己堂堂的数学才智,于是归给神一种野蛮残暴,那就是巴斯卡尔的病态精神痛苦的无限扩张。杜思退也夫斯基和“正当的自豪”是无缘的;他要犯罪,为的是来悔改和享受忏悔的快乐。我不想讨论这样的越轨行为有几分可以公正地归罪于基督教的问题,但是我要承认我和尼采有同感,认为杜思退也夫斯基的意气销沉是可鄙的。我也觉得,某种高洁和自豪,甚至某类的自以为是,都是最优良的品格中的要素;根源在于恐惧的美德没一件是大可赞赏的。
圣贤有两种:生来的圣贤和出于恐惧的圣贤。生来的圣贤对人类有一种自发的爱;他行好事是因为行好事使他幸福。
反之,出于恐惧的圣贤像只因为有警察才不干偷窃的人一样,假使没有地狱的火或他人的报复的想法约束着他就会作恶。
尼采只能想像第二种圣贤;由于他心中充满恐惧和憎恨,所以对人类自发的爱在他看来是不可能有的。他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种人,虽然具有超人的大无畏和倔强的自尊心,还是不加给人痛苦,因为他没有这样做的愿望。有谁会认为林肯采取他那种作法是由于害怕地狱吗?然而在尼采看来林肯是下贱的,拿破仑大大了不起。
还需要考察一下尼采所提出的主要伦理问题,即:我们的伦理应当是贵族式的呢?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把一切人同样看待呢?这个问题照我刚才这样的提法,是一个意义不很明了的问题,所以显然第一步是要把问题弄明确一些。
我们首先务必把贵族式的·伦·理和贵族式的·政·治·理·论区别开。信奉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人抱有民主的伦理思想,但是他也许认为贵族式的政体最能促进一般人的幸福。这不是尼采的见解。他认为平常人的幸福并不是善本身的一部分。本身就是善的或是恶的事情全都只存在于少数优越者方面;其余人遭遇的事是无足轻重的。
以下的问题是:少数优越者怎样下定义?实际上,这种人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或世袭贵族,而贵族至少从理论上讲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的后裔。我想尼采是会接受这个定义的。“没有好的出身就不可能有道德”,他这样告诉我们。他说贵族阶级最初总是野蛮人,但是人类的每一步向上都起因于贵族社会。
不明白尼采把贵族的优越性看成先天的呢还是教育和环境造成的。如果是后者,那么把其他人排除在照假定说来他们同样有资格具备的有利条件之外,很难有道理可讲。所以我假定他认为战胜的贵族及其后裔比受他们统治的人在生物学上优越,就像人比家畜优越一样,不过程度较差罢了。
“在生物学上优越”要指什么意思呢?在解释尼采时,意思是指属于优越氏族的个人及其后裔在尼采讲的“高贵”的意义上更有可能是“高贵”的:他们会有较多的意志力量、较多的勇气、较多的权力冲动、较少的同情心、较少的恐惧、较少的温柔。
我们现在可以叙述一下尼采的伦理。我想以下的话是对他的伦理的公正的评析。
战争的胜利者及其后裔通常比败北者在生物学上优越。
所以由他们掌握全权、完全为他们自己的利益去处理事务是要得的。
这里还有“要得的”一词需要考虑。在尼采的哲学里什么是“要得的”呢?从旁观者的观点看来,尼采所谓的“要得的”东西就是尼采想要的东西。有了这个解释,尼采的学说不妨更干脆、更老实地用以下一句话来叙述:“我假若是生活在白里克里斯时代的雅典或梅狄奇时代的弗罗棱斯才好。”
但是这不叫一种哲学;这是关于某个人的传记事实。“要得的”一词和“我想要的”并不是同义语;这个词要求某种普遍的立法定规,不管这要求多么不明确。有神论者可能说,要得的东西就是神想要的东西,但是尼采不会讲这话。他本来可以说他凭伦理的直观知道什么是善,可是他不要这样讲,因为这话康德气太重。把“要得的”一词加以推广,他所能讲的是这些话:“假如大家读我的著作,有一定百分数的人关于社会组织问题就会和我有同样的愿望;这些人在我的哲学会给予他们的精力和决心的激励下,能够保全和复兴贵族社会,由他们自己作贵族或(像我一样)作贵族的阿谀者。这样他们就会得到比作为人民的仆从能够有的生活更充实的生活。”
尼采思想里还有一个成分,和“彻底个人主义者”极力主张的反对工会的理由非常相近。在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斗争中,胜利者可能具有尼采赞赏的某些气质,例如勇气、多谋和意志的力量。但是,如果不具备这些贵族气质的人们(他们是绝大多数)团结一致,他们尽管各个人是低劣的也可能得胜。在这场canaille(愚民)集体对贵族的斗争中,就像法国大革命曾经是战斗的前线,基督教是意识形态的前线。因此我们应该反对个体软弱者之间的一切联合,惟恐他们的集合力量会压倒个体强者的集合力量;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促进人口当中强韧而雄健的分子之间的联合。创始这种联合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宣扬尼采哲学。可见要保留伦理学和政治学的区别不是一件容易事。
假如我们想——我确实想——找到一些反驳尼采的伦理学和政治学的理由,究竟能找到什么理由呢?
有一些有力的实际理由,说明如果打算达到他讲的目标,实际上会达到完全不同的情况。门阀式的贵族现在已经声名扫地了;唯一行得通的贵族社会形式就是像法西斯党或纳粹党那样的组织。那样的组织激起人们的反对,在战争中可能是要被打败的;但是它假如没有被打败,不久以后必定成为一个十足的警察国家,国家里的统治者们生活在暗杀的恐怖中,英雄人物都进了集中营。在这种社会里,信义廉耻被告密破坏一光,自封的超人贵族阶级蜕化成一个战战兢兢的懦夫的集团。
不过,这些只是现代讲的道理;在贵族政治不成为问题的过去时代,这些道理就不会是适用的。埃及的政府照尼采式的原则管理了几千年。直到美国独立和法国大革命为止,几乎所有的大国的政府都是贵族政府。因此,我们必须问问自己,我们不喜欢一种有这样悠久的成功历史的政体而喜欢民主制,有没有什么充实理由;或者,因为我们谈的不是政治而是哲学,更不如问排斥尼采借以维护贵族政治的那种伦理,有没有客观根据。
和政治问题相对而言的伦理问题,是一个关于·同·情·心的问题。按别人的痛苦使自己不乐这种意义来讲,同情心多少总是人天然固有的;幼小的孩子听见旁的孩子哭自己也苦恼。
但是这种感情的发展在不同的人大不相同。有些人以加给别人苦楚为乐;也有些人,就像如来佛,感觉只要还有任何生灵在受苦,他们就不可能完全快乐。大多数人在感情上把人划分成敌和友,对后者抱同情,对前者不抱同情。像基督教或佛教的伦理那样的伦理,其感情基础是在普遍同情上;尼采的伦理,是在完全没有同情上。(他常常宣扬反对同情的论调,在这方面我们觉得他不难遵守自己的训条。)问题是:假使如来佛和尼采当面对质,任何一方能不能提出来什么该打动公平听者的心的议论呢?我所指的并不是政治议论。我们可以想像他们像在《约伯记》第一章里那样,出现在全能者面前,就神应当创造哪一种世界提出意见。两人各会说些什么呢?
如来佛会开始议论,说到麻疯患者被摈弃在社会之外,悲惨可怜;穷人们,凭疼痛的四肢劳苦奔波,靠贫乏的食物仅仅维持活命;交战中的伤员,在缠绵的痛苦中死去;孤儿们,受到残酷的监护人的虐待;甚至最得志的人也常常被失意和死的想法缠住心。他会说,必须找出一条超脱所有这些悲哀负担的道路,而超脱只有通过爱才能够达到。
尼采这个人只有全能的神才能够制止他半途插话,当轮到他讲的时候,他会突然叫道:“我的天哪,老兄!你必须学得性格坚强些。为什么因为琐屑的人受苦而哭哭啼啼呢?或者,因为伟大人物受苦而你这样做呢?琐屑的人受苦也受得琐屑,伟大人物受苦也受得伟大,而伟大的痛苦是不该惋惜的,因为这种痛苦是高贵的。你的理想是个纯粹消极的理想——没有痛苦,那只有靠非存在才能完全达到。相反,我抱着积极的理想:我钦佩阿尔西拜阿底斯、弗里德里希二世皇帝和拿破仑。为了这样的人,遭什么不幸都值得。主啊,我向你呼吁,你这位最伟大的创造艺术家可不要让你的艺术冲动被这个不幸的精神病人的堕落的、恐怖笼罩下的顺口唠叨抑制住。”
如来佛在极乐世界的宫廷里学习了自他死后的全部历史,并且精通了科学,以有这种知识为乐,可是为人类对这种知识的使用法感觉难过;他用冷静的和蔼态度回答:“尼采教授,您认为我的理想是纯粹消极的理想,这是您弄错了。当然,它包含着一种消极成分,就是没有痛苦;但是它此外也有积极东西,和您的学说中见得到的一样多。虽然我并不特别景仰阿尔西拜阿底斯和拿破仑,我也有我的英雄:我的后继者耶稣,他叫人去爱自己的敌人;还有那些发现怎样控制自然的力量、用比较少的劳力获取食物的人;那些告诉人如何减少疾病的医生;那些瞥见了神的至福的诗人、艺术家和音乐家们。爱和知识和对美的喜悦并不是消极;这些足够充满历来最伟大的人物的一生。”
尼采回答:“尽管如此,你的世界总还是枯燥无味的。你应当研究研究赫拉克利特,他的著作在天国图书馆里完整地保存下来了。你的爱是怜悯心,那是由痛苦所勾动的;假使你老实,你的真理也是不愉快的东西,而且通过痛苦才能认识它;至于说美,有什么比赖凶猛而发出光辉的老虎更美呢?
不行,如果我主竟然决断你的世界好,恐怕我们都会厌烦得死掉了。”
如来佛回答:“·您也许这样,因为您爱痛苦,您对生活的爱是假爱。但是真正爱生活的人在我的世界里会感到现世界中谁也不能有的那种幸福。”
至于我,我赞同以上我所想像的如来佛。但是我不知道怎样用数学问题或科学问题里可以使用的那种论证来证明他意见正确。我厌恶尼采,是因为他喜欢瞑想痛苦,因为他把自负升格为一种义务,因为他最钦佩的人是一些征服者,这些人的光荣就在于有叫人死掉的聪明。但是我认为反对他的哲学的根本理由,也和反对任何不愉快但内在一贯的伦理观的根本理由一样,不在于诉诸事实,而在于诉诸感情。尼采轻视普遍的爱,而我觉得普遍的爱是关于这个世界我所希冀的一切事物的原动力。他的门徒已经有了一段得意时期,但是我们可以希望这个时期即将迅速地趋于终了。
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六章 功利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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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从康德到尼采这段时期内,英国的职业哲学家始终几乎完全没受到同时代的德国人的影响,唯一的例外是威廉·汉密尔顿爵士,不过他是一个没有多大影响的人。柯勒律治和卡莱尔固然受康德、费希特和德国浪漫主义者的影响很深,但是他们并不算专门意义上的哲学家。仿佛某人有一次向詹姆士·穆勒提起了康德,穆勒把康德的著作仓猝地略一过目后说:“可怜的康德用心何在,我十分明白。”然而连这种程度的承认也是例外;一般说,关于德国人是闭口不谈的。边沁及其学派的哲学的全部纲领都是从洛克、哈特里和爱尔维修来的;他们的重要地位与其说是哲学上的,不如说是政治上的:在于他们是英国急进主义的领袖,是无意之间为社会主义学说铺平道路的人。
杰罗密·边沁是“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的公认领袖,他却不是大家意料当中居这类运动首位的那种人。他生于1748年,但是直到1808年才成为急进主义者。他为人腼腆到了苦痛的程度,勉强跟生人在一起时总是要万分惶恐。他写的作品非常多,但是他从来不操心去发表;以他的名义发表的东西都是被他的朋友们善意盗走的。他的主要兴趣是法学,在法学方面他承认爱尔维修和贝卡利亚是他的最重要的前驱。
通过法的理论,他才对伦理学和政治学有了兴趣。
他的全部哲学以两个原理为基础,即“联想原理”和“最大幸福原理”。联想原理哈特里在1749年已经强调过;在他以前,大家虽然承认观念联合是有的,却把它只看成是细小错误的来源,例如洛克就抱这个看法。边沁追随哈特里,把联想原理当作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他承认观念和语言的联合,还承认观念与观念的联合。凭这个原理,他打算给种种精神现象作出决定论的说明。该学说在本质上和以巴甫洛夫的实验为根据的比较新近的“条件反射”论是一样的。唯一的重大区别是,巴甫洛夫讲的条件反射属于生理学,而观念联合则是纯粹心理方面的事。因此,巴甫洛夫的研究工作能加上一个像行为主义者加给它的那种唯物的解释,而观念联合却发展到一种多少有些跟生理学无关的心理学。从科学上讲,毫无疑问条件反射原理比旧原理前进一步。巴甫洛夫的原理是这样:设有一个反射,即由乙刺激产生丙反应,再设某个动物在受到乙刺激的同时屡次受到了一个甲刺激,那么往往到最后即使没有乙刺激,甲刺激也会产生丙反应。决定这种事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是一个实验问题。很明显,如果把甲、乙、丙换成观念,巴甫洛夫的原理就成了观念联合原理。
无疑问,这两个原理在某个范围内都是正确的;唯一引起争论的问题是这个范围的广度问题。就像某些行为主义者讲巴甫洛夫原理时夸大了这个范围的广度,边沁和他的信徒们讲哈特里原理时也夸大了这个范围的广度。
对边沁来说,心理学中的决定论很重要,因为他想要制定一部会自动使人善良有德的法典,更广地说,制定一个这样的社会制度。在这一点上,为了给“德”下定义,他的第二个原理即最大幸福原理就是必要的了。
边沁主张,所谓善便是快乐或幸福(他拿这两个词当同义词使用),所谓恶便是痛苦。因此,一种事态如果其中包含的快乐超过痛苦的盈余大于另一种事态,或者痛苦超过快乐的盈余小于另一种事态,它就比另一种事态善。在一切可能有的事态当中,包含着快乐超过痛苦的最大盈余的那种事态是最善的。
这个学说结果被人称作“功利主义”,并不是什么新东西。
早在1725年哈契逊已经提倡过它。边沁把它归功于普利斯特里,不过普利斯特里对此倒没有特别资格。实际上洛克的著作中就包含有这个学说。边泌的功绩不在于该学说本身,而在于他把它积极地应用到种种实际问题上。
边沁不仅主张善即是一般幸福,而且主张每个人总是追求他所认为的自己的幸福。所以,立法者的职责是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造成调和。我不偷窃,这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但是除非存在着有效的刑法,这并不符合我的利益。因而刑法是使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一致的一个方法;这便是刑法存在的理由。
用刑法来惩治人是为了防止犯罪,不是因为我们憎恨犯人。刑罚分明比刑罚严厉重要。当时在英国,有许多很轻微的犯罪也不免遭死刑,结果陪审员们因为觉得刑罚过分,常常不肯判罪。边沁提倡除极恶犯外对一切犯罪废止死刑,在他逝世以前,刑法在这一点上有了缓和。
他说民法应当有四项目的:生存、富裕、安全、平等。可以注意到他不提自由。事实上,他是不大爱好自由的。他赞赏法国大革命以前的仁慈的专制君主——凯萨琳大帝和弗朗西斯皇帝。他非常轻蔑人权说。他讲,人权纯粹是胡话;绝对的人权,是浮夸的胡话。当法国的革命者提出他们的“人权宣言”的时候,边沁把它叫作“一个形而上学的作品——
形而上学的neplusultra(极点)”。他说它的条文可以分为三类:(1)无法理解的,(2)错误的,(3)既无法理解又错误的。
边沁的理想和伊壁鸠鲁的理想一样,不是自由是安全。
“战争和风暴读起来最妙,但是和平与宁静比较好消受。”
他向急进主义的逐渐发展有两个根源:一方面是从关于快乐和痛苦的计算推出来的一种平等信念;另一方面是把一切事情都付诸他所理解的理性去裁定,这样一个百折不挠的决心。他对平等的爱好在早年曾经促使他主张人的财产由儿女均分,反对遗嘱自由。在晚年,这又促使他反对君主制和世袭贵族政治,倡导包括妇女有投票权的彻底民主制。他不肯抱没有理性根据的信念,因而他排斥宗教,包括信仰上帝;
因而他对法律中荒唐和破格的地方,不管其历史起源多么古老,都抱着尖锐的批判态度。他不愿意拿任何事情是传统的为理由来原谅这件事。他从青年时代初期起就反对帝国主义,不论是英国人在美洲推行的帝国主义,或是其他民族的帝国主义;他认为保有殖民地是一件蠢事。
由于詹姆士·穆勒的影响,才使边沁在实际政治上采取一定的立场。詹姆士·穆勒比边沁小二十五岁,他是边沁学说的热诚信徒,然而也是一个积极的急进主义者。边沁赠给穆勒一所房子(这所房子以前曾属于密尔顿),而且在他编写一部印度史的时候给他经济上的帮助。这部历史完成后,东印度公司给了詹姆士·穆勒一个职位;后来东印度公司也聘任了他的儿子,一直到由于印度暴动的结果而撤销它时为止。詹姆士·穆勒非常钦佩孔多塞和爱尔维修。他和那个时代的所有急进主义者一样,信服教育万能。他在他的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身上实践自己的学说,其结果有好有坏。
最重大的坏结果是,约翰·斯图亚特甚至在发觉了他父亲的见解一向很狭隘的时候,也决无法完全摆脱掉他父亲的影响。
詹姆士·穆勒和边沁一样,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痛苦是唯一的恶。但是他又像伊壁鸠鲁,最看重适度的快乐。他认为知识上的乐趣是最高的乐趣,节制是首要的美德。他的儿子说:“·激·烈·的·事·物在他说来是轻蔑非难的对象”,又补充说,他反对现代人的重感情。他和整个功利主义派一样,完全反对各样的浪漫主义。他认为政治可以受理性支配,并且指望人们的意见可以由证据来决定。如果论争中的对立双方以同等的技巧各陈己见,那么万无一失,过半数人会得出正确判断——他这样主张。他的眼界受到了他感情性质贫乏的限制,但是在他的限度以内,他具有勤勉、无私、讲理性的长处。
他的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生于1806年,他继续奉行一种略有缓和的边沁派学说直到1873年逝世。
边沁派完全缺乏动人感情的力量,若考虑到这一点,在整个十九世纪中期他们对英国的立法和政策的影响可算大得惊人了。
边沁提出了种种议论,支持全体幸福即summumbonum (至善)这个看法。这些议论有的是对其它伦理学说的尖锐批评。在他写的论政治谬论的著作里,用一种似乎讲在马克思前头的言词说,温情道德和禁欲道德满足统治阶级的利益,是贵族政体的产物。他继续说道,宣扬牺牲之道德的人并不是受谬见之害的人:他们是想要别人为他们而牺牲。他说,道德秩序是由利害平衡产生的结果。统治团体伪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已经利害一致,但是改革家们指明这种一致还不存在,他们努力要使它实现。他主张只有效用原则能在伦理学和立法中当一个判断标准,奠定一门社会科学的基础。他支持他这条原则的明确理由主要是,这条原则实际是表面上相异的各种伦理学体系暗中含有的。不过,要给他对各种伦理学体系的概观加上严格限制,他这话才似乎有道理。
边沁的学说体系中有一处明显的疏漏。假如人人总是追求自己的快乐,我们怎么能保证立法者要追求一般人的快乐呢?边沁自己的本能的仁慈心(他的心理学理论妨碍他注意到它)使他看不见这个问题。假使他受聘请为某个国家草拟一部法典,他会按照他所认为的公众利益制订他的提议,而不为了促进他个人的利益或(有意识地)促进本阶级的利益。
但是,假使他认识到这个事实,他当初就不得不修改他的心理学学说了。他好像是这样想的:通过民主政体,结合适当监督,可以控制立法者,使得他们只有凭自己对一般公众有用处才能促进他们的私人利益。在当时,要给种种民主制度的作用下一个判断,材料是不多的,所以他的乐观主义也许还情有可原,但是在我们这个令人多幻灭感的时代,这种乐观主义就似乎有点天真了。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他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A ism)中提出了一个议论,真谬误得难以理解他怎么会认为它是正确的。他讲:快乐是人想要的唯一东西;因此快乐是唯一要得的东西。他主张,看得见的东西只有人看见的东西,听得见的东西只有人听见的东西,同样,要得的东西只有人想要的东西。他没注意到,一件东西人·能·够看见它就是“看得见的”,但是人·应·该想要它才叫“要得的”。因而“要得的”是一个以某种伦理学说为前提的词;我们从人想要的事物推不出要得的事物来。
而且,假如每个人实际上必然追求自己的快乐,那么讲他·应·该做旁的事是不得要领的。康德极力主张“你应该”暗含着“你能够”的意思;反之,如果你不能怎样,说你应该怎样也是白费。·假·如每个人必定总是追求自己的快乐,伦理学便化成聪明的远虑:你正好可以促进别人的利益,希望他们反过来也会促进你的利益。同样,在政治中一切合作都成了彼此帮衬。由功利主义者的前提按正当的推理是推不出其他结论的。
这里涉及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第一,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幸福吗?第二,全体幸福是人的行动的正当目标吗?
说每个人都希求自己幸福,这话可以有两个意义,一个意义是明白的至理,另一个意义是不对的。不论我可巧希求什么,我达到我的愿望时就会获得几分快乐;按这个意义讲,无论我希求的是什么,那总是·一·种快乐,于是可以稍欠严格地说我所希求的就是快乐。该学说在这个意义上是一条明白的至理。
但是,假若所指的是,如果我希求什么,我之所以希求它是因为它会给我快乐,这通常是不对的。我饿的时候希求食物,只要我的饥饿还继续存在,食物会给我快乐。然而,饥饿这种欲望是先有的;快乐是这种欲望的后果。我不否认有些场合下人有直接求快乐的欲望。假如你已决定在戏院里度一个空暇的晚上,你要选择你认为会使你得到最大快乐的戏院。但是,这样由直接求快乐的欲望所决定的行为是例外的、不重要的。每人的主要活动都是由先于算计快乐和痛苦的欲望决定的。
不论什么事都可能是欲望的对象;受虐淫患者可能希求自己痛苦。当然,受虐淫患者从他所希求的痛苦里取得快乐,但是这种快乐是由于这种欲望,而不是倒过来讲。一个人可能希求某种除了由于他的欲望而外对他个人没有影响的事情——例如,在一场他本国守中立的战争中某一方的胜利。他可能希求增进一般人的幸福,或减轻一般人的苦难。或者他也可能像卡莱尔那样,希求的与此正相反。随着他的欲望不同,他的快乐也不同。
因为人们的欲望彼此冲突,伦理学是必要的。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利己心:大多数人对自己的福利比对旁人的福利要关切。但是在毫无利己心成分的场合下同样可能有冲突。这一个人也许希望人人都是天主教徒,另一个人也许希望人人都是加尔文派教徒。社会斗争中常常包含这种非利己的欲望。
伦理学有双重目的:第一,找出一条借以区别善欲望和恶欲望的准则;第二,通过赞扬和责备,促进善欲望,阻抑那种恶的欲望。
功利主义的伦理学部分从逻辑上讲和心理学部分是不相关的,伦理学部分说:那种实际上促进全体幸福的欲望和行为是善的。促进全体幸福不一定要是某件行为的·动·机,却只需要是它的·效·果。对这种学说我们在理论上有什么站得住的赞成理由或反对理由吗?关于尼采,我们曾遇到过同样的问题。他的伦理学与功利主义者的伦理学不同,因为他的伦理学主张人类中只有少数人具有伦理的重要性,其余人的幸福或不幸是应当忽视的。我个人不认为这种意见分歧能够借科学问题中可以应用的那种理论上的议论来处理。显然,那些被排斥在尼采式贵族社会以外的人要有异议,因而问题就变成不是理论性的而是政治性的了。功利主义的伦理学是民主的和反浪漫主义的。民主主义者可能要承认它,但是对那些喜好比较拜伦式的世界观的人,依我看只能从实践上去反驳他们,凭着一些不诉诸欲望、只诉诸事实的理由去反驳是不行的。
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是一个过渡的学派。他们的学说体系产生了两个比它本身更重要的别的学说体系,即达尔文主义和社会主义。达尔文主义是马尔萨斯人口论对全体动植物界的应用,而马尔萨斯人口论则是边沁派的政治学和经济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达尔文主义讲的是一种全体规模的自由竞争,在这种竞争中胜利属于和成功的资本家极其类似的动物。达尔文本人受到了马尔萨斯的影响,他和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有一般共鸣。不过,正统派经济学家所赞赏的竞争和达尔文宣布为进化原动力的生存竞争有一个重大区别。在正统派经济学里,“自由竞争”是一个受法律限制所束缚的非常人为的概念。你可以比你的竞争者贱卖货品,但是你不得杀害他。你不得使用国家的军队帮助你战胜外国厂商。那些没好运气拥有资本的人不得打算靠革命来改善自己的命运。边沁派的人所理解的“自由竞争”决不是真正自由的。
达尔文学说中的竞争不是这种有限制的竞争;没有什么不许耍卑鄙手段的规则。法律体制在动物中间是不存在的,也不排斥把战争当竞争方法。在竞争中利用国家获取胜利违反边沁派的人心目中的规则,却不能排除在达尔文学说讲的那种竞争以外。事实上,虽然达尔文本人是个自由主义者,虽然尼采没有一次提到他不带着轻蔑,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若被人彻底消化了,会产生一种跟尼采哲学远比跟边沁哲学相像的东西。不过,这种发展结果是属于后来一个时期的事,因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是1859年出版的,它的政治含义起初大家还没有看出来。
相反,社会主义是在边沁学说的全盛时代萌芽的,是正统派经济学的一个直接结果。跟边沁、马尔萨斯和詹姆士·穆勒有密切交往的李嘉图,主张商品的交换价值完全出于生产该商品时花费的劳动。他在1817年发表了这个理论,八年以后,一个前海军军官托马斯·霍治司金发表了第一个社会主义的答辩《反对资方的要求而为劳方辩护》(Labour De ended Againstthe Claims of Capital)。他议论,如果像李嘉图所主张的那样,全部价值都是劳动赋予的,全部报酬便应该归给劳动者;现下地主和资本家所得的那一份必定是纯粹榨取物。同时,罗伯特·欧文当工厂主有了丰富的实际体验之后,坚信了那种不久就被人称为社会主义的学说。(最早使用“Socialist”〔社会主义者〕一词是在1827年,当时把它应用于欧文的信徒。)他说,机器正渐渐排挤劳动者,而自由放任政策没有使工人阶级得到和机械力量相抗争的适当手段。
他提出的处理这种弊端的方法,是近代社会主义的最早期形式。
虽然欧文是边沁的朋友,边沁在欧文的企业里还投资了颇大的一笔钱,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并不喜欢欧文的新说;事实上,社会主义的来临使他们和以前相比急进主义色彩和哲学色彩都减退了。霍治司金在伦敦有了一些追随者,于是吓坏了詹姆士·穆勒。他写道:
“他们的财产观显得真丑;……他们似乎认为财产不应当存在,存在财产对他们是一种祸害。毫无疑问,有恶棍在他们当中活动。……这些傻瓜们,不明白他们疯狂企求的东西对他们将是那种只有他们自己的双手才会给他们带来的灾难。”
在1831年写的这封信,可以看成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长期斗争的开端。在后来的一封信里,詹姆士·穆勒把社会主义的根源归于霍治司金的“疯狂的胡说”,他又说:“这种见解假使要传播开,会使文明社会覆灭;比匈奴和鞑靼人排山倒海地泛滥还坏。”
社会主义只是政治上的或经济上的主义,就此来说不在一部哲学史的范围以内。但是到卡尔·马克思手中,社会主义获得了一套哲学。他的哲学要在下一章里讨论。
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七章 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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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尔·马克思通常在人的心目中是这样一个人:他自称把社会主义做成了科学的社会主义;他比任何人都作出更多贡献,创造了一个强大的运动,通过对人的吸引和排斥,支配了欧洲近期的历史。讨论他的经济学,或讨论他的政治学(除某些一般方面外),不在本书的范围之内;我打算只把他当作哲学家和对旁人的哲学起了影响的人来讲一讲他。在这一点上,他很难归类。从一个方面看,他跟霍治司金一样,是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的一个结果,继续他们的理性主义和他们对浪漫主义者的反抗。从另一个方面看,他是一个复兴唯物主义的人,给唯物主义加上新的解释,使它和人类历史有了新的关联。再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他是大体系缔造者当中最后一人,是黑格尔的后继者,而且也像黑格尔一样,是相信有一个合理的公式概括了人类进化的人。这几方面,强调任何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对他的哲学都要有歪曲失真的看法。
他一生遭遇的事件说明了这种复杂性的部分原因。他是1818年出生的,和圣安布洛斯一样生于特里尔。特里尔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时代曾受到法国人很深的影响,在见解方面世界主义色彩比德意志大部分地区浓厚得多。他的祖辈们原是犹太教的律法博士,但是在他幼年时代他的父母成了基督教徒。他娶了一个非犹太系的贵族女子,一生始终对她真挚热爱。在大学时代,他受到了当时还风行的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也受到了费尔巴哈反抗黑格尔而倒向唯物主义的影响。
他试办过新闻事业,但是他编辑的《莱因报》由于论调过激而被当局查禁。之后,在1843年,他到法国去研究社会主义。
在法国他结识了恩格斯,恩格斯是曼彻斯特一家工厂的经理。
他通过恩格斯得以了解到英国的劳工状况和英国的经济学。
他因而在1848年革命以前得到了一种异常国际性的修养。就西欧而论,他毫不表露民族骗见。对于东欧可不能这么讲,因为他素来是轻视斯拉夫人的。
1848年的法国革命和德国革命他都参加了,但是反动势力迫使他不得不在1849年到英国避难。除几个短暂期间而外,他在伦敦度过了余生,遭受到穷困、疾病、丧子的苦恼,但他仍旧孜孜不倦地著述和累积知识。激励他从事工作的力量一直来自对社会革命所抱的希望,即便不是他生前的社会革命,也是不很遥远的未来的社会革命。
马克思同边沁和詹姆士·穆勒一样,跟浪漫主义丝毫无缘;合乎科学始终是他的目的。他的经济学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一个结果,只把原动力改变了。古典经济学家们,无论自觉地或不自觉地,都着眼于谋求既同地主又同雇佣劳动者相对立的资本家的福利;相反,马克思开始代表雇佣劳动者的利益。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表现出,他在青年时代怀着新革命运动所特有的炽烈热情,如同自由主义在密尔顿时代曾有过的一样。然而他总是极希望讲求证据,从不信赖任何超科学的直观。
马克思把自己叫做唯物主义者,但不是十八世纪的那种唯物主义者。他在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下,把他那种唯物主义称作“辩证”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同传统的唯物主义有很重要的不同,倒比较近乎现在所说的工具主义。他说,旧唯物主义误把感觉作用看成是被动的,因而把活动基本上归之于客体。依马克思的意见,一切感觉作用或知觉作用都是主体与客体的交互作用;赤裸裸的客体,离开了知觉者的活动,只是原材料,这原材料在被认识到的过程中发生转变。被动的观照这种旧意义的认识是一个非现实的抽象概念;实际发生的过程是·处·理事物的过程。“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他这样讲。“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我想,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主张解释成指这个意思:哲学家们向来称作是追求认识的那种过程,并不像已往认为的那样,是客体恒定不变、而一切适应全在认识者一方面的过程。事实相反,主体与客体、认识者与被认识的事物,都是在不断的相互适应过程中。因为这过程永远不充分完结,他把它叫做“辩证的”过程。
否定英国经验主义者所理解的那种“感觉作用”有现实性,对于这个理论万分重要。实际发生的事情,当最接近于英国经验主义者所说的“感觉作用”的意思时,还是叫做“察知”比较好,因为这意味着能动性。实际上——马克思会如此主张——我们察知事物,只是作为那个关连着事物的行动过程的一部分察知的,任何不考虑行动的理论都是误人的抽象观念。
据我所知,马克思是第一个从这种能动主义观点批评了“真理”概念的哲学家。在他的著作中,并没有十分强调这个批评,所以这里我不准备更多谈,等到后面一章中再来考察这个理论。
马克思的历史哲学是黑格尔哲学和英国经济学的一个掺和体。他和黑格尔一样,认为世界是按照一个辩证法公式发展的,但是关于这种发展的原动力,他和黑格尔的意见完全不同。黑格尔相信有一个叫“精神”的神秘实体,使人类历史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所讲的辩证法各阶段发展下去。
为什么“精神”必须历经这些阶段,不得而知。人不禁要想,“精神”正努力去理解黑格尔的著作,在每个阶段把所读到的东西匆促地加以客观化。马克思的辩证法除了带有某种必然性而外完全不带这种性质。在马克思看来,推进力不是精神而是物质。然而,那是一种以上所谈的特别意义的物质,并不是原子论者讲的完全非人化的物质。这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推进力其实是人对物质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人的生产方式。这样,马克思的唯物论实际上成了经济学。
据马克思的意见,人类历史上任何时代的政治、宗教、哲学和艺术,都是那个时代的生产方式的结果,退一步讲也是分配方式的结果。我想他不会主张,对文化的一切细节全可以这样讲,而是主张只对于文化的大体轮廓可以这样讲。这个学说称作“唯物史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点;特别说,它和哲学史家是有关系的。我个人并不原封不动地承认这个论点,但是我认为它里面包含有极重要的真理成分,而且我意识到这个论点对本书中叙述的我个人关于哲学发展的见解有了影响。首先,我们结合马克思的学说来论一论哲学史。
从主观方面讲,每一个哲学家都自以为在从事追求某种可称作“真理”的东西。哲学家们关于“真理”的定义尽可意见分歧,但是无论如何真理总是客观的东西,是在某种意义上人人应该承认的东西。假使谁认为·全·部哲学·仅·仅是不合理的偏见的表现,他便不会从事哲学的研究。然而一切哲学家会一致认为有不少其他哲学家一向受到了偏见的激使,为他们的许多见解持有一些他们通常不自觉的超乎理性以外的理由。马克思和其余人一样,相信自己的学说是真实的;他不认为它无非是十九世纪中叶一个性喜反抗的德国中产阶级犹太人特有的情绪的表现。关于对一种哲学的主观看法与客观看法的这种矛盾,我们能够说些什么话呢?
就大体上讲,我们可以说直到亚里士多德为止的希腊哲学表现城邦制所特有的思想情况;斯多葛哲学适合世界性的专制政治;经院哲学是教会组织的精神表现;从笛卡尔以来的哲学,或者至少说从洛克以来的哲学,有体现商业中产阶级的偏见的倾向;马克思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是近代工业国家所特有的哲学。我觉得,这一点既真实也很重要。不过,我认为马克思有两点是错误的。第一,必须加以考虑的社会情况有经济一面,同样也有政治一面;这些情况同权力有关,而财富只是权力的一个形式。第二,问题只要一成为细节上的和专门性的,社会因果关系大多不再适用。这两点反对意见中头一点,我在我写的《权力》(Power)一书中已经讲过了,所以我不准备再谈。第二点和哲学史有比较密切的关系,我打算就它的范围举一些实例。
先拿共相问题来说。讨论这个问题的最初是柏拉图,然后有亚里士多德、有经院哲学家、有英国经验主义者、还有最近代的逻辑学家。否认偏见对哲学家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见解有了影响,是说不过去的。柏拉图受了巴门尼德和奥尔弗斯教的影响;他想要有一个永恒世界,无法相信时间流转有终极实在性。亚里士多德比较偏经验主义,毫不厌恶现实的平凡世界。近代的彻底经验主义者抱有一种和柏拉图的偏见正相反的偏见:他们想到超感觉的世界就觉得不愉快,情愿尽一切努力避免必得相信有这样的世界。但是这几种彼此对立的偏见是长久存在的,同社会制度只有比较远的关系。有人说爱好永恒事物是靠旁人的劳动为生的有闲阶级的本色。
我看这未必正确。艾比克泰德和斯宾诺莎都不是有闲绅士。反之,也可以极力说,把天堂当成一个无所事事的场所的想法,是那些只求休息的疲累劳工的想法。这样的辩论能够无止境地进行下去,毫无结果。
另一方面,如果注意一下关于共相的争论的细节,便知道双方各能作出一些对方会承认为确实的论据。在这个问题上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某些批评,差不多已经普遍为人认可了。在最近,固然还没有得出决断,可是发展起来一个新的专门技术,解决了许多枝节问题。希望不太久以后,逻辑学家们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达到明确的意见一致,这也不是不合理的。
再举第二个实例,我们来看本体论论证。如前所述,这个论证是安瑟勒姆首创的,托马斯·阿奎那否定它,笛卡尔承认它,康德驳斥它,黑格尔使它又复旧。我认为可以十分断然地讲,由于对“存在”概念进行分析的结果,现代逻辑已经证明了这个论证是不正确的。这不是个人气质的问题或社会制度的问题;而是一个纯粹专门性问题。驳倒这个论证当然并不构成认定其结论(即神存在)不对的理由;假使构成这种理由,我们就无法设想托马斯·阿奎那当初会否定这个论证了。
或者,拿唯物主义这个问题来说。“唯物主义”是一个可以有许多意义的字眼;我们讲过马克思根本改变了它的含义。
关于唯物主义究竟对或不对的激烈论争,从来主要是依靠避免下定义才得以持续不衰。这个名词一下出定义,我们就会知道,按照一些可能下的定义,唯物主义之不对是可以证明的;按照某些别的定义,便可能是对的,固然没有确切理由这样认为;而再按照另外一些定义,存在着若干支持它的理由,只不过这些理由并不确凿有力。这一切又是随专门性考虑而定,跟社会制度没有丝毫关系。
事情的真相其实颇简单。大家习惯上所说的“哲学”,是由两种极不同的要素组成的。一方面,有一些科学性的或逻辑性的问题;这些问题能够用一般人意见一致的方法处理。另一方面,又有一些为很多人热烈感兴趣、而在哪一方面都没有确实证据的问题。后一类问题中有一些是不可能超然对待的实际问题。在起了战争时,我必须支持本国,否则必定和朋友们及官方都发生痛苦的纠纷。向来有许多时期,在支持公认的宗教和反对公认的宗教之间是没有中间路线的。为了某种理由,我们全感到在纯粹理性不过问的许多问题上不可能维持怀疑的超然态度。按哲学一词的极其通的意义讲,一套“哲学”即这种超乎理性以外的诸决断的一个有机总体。就这个意义的“哲学”来说,马克思的主张才算基本上正确。但是,甚至按这个意义讲,一套哲学也不单是由经济性的原因决定的,而且是由其他社会原因决定的。特别是战争在历史因果关系上参与作用;而战争中的胜利并不总归于经济资源最丰富的一方。
马克思把他的历史哲学纳入了黑格尔辩证法所提出的模子,但事实上只有一个三元组是他关心的:封建主义,以地主为代表;资本主义,以工业雇主为代表;社会主义,以雇佣劳动者为代表。黑格尔把民族看作是传递辩证的运动的媒介;马克思将民族换成了阶级。他一贯否认他选择社会主义或采取雇佣劳动者的立场有任何道德上或人道主义上的理由;他断言,并不是说雇佣劳动者的立场从道德上讲比较好,而是说这个立场是辩证法在其彻底决定论的运动中所采取的立场。他本来满可以讲他并没有倡导社会主义,只是预言了社会主义。不过,这样讲不算完全正确。毫无疑问,他相信一切辩证的运动在某种非个人的意义上都是进步,而且他必定认为社会主义一旦建成,会比已往的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幸福。这些信念想必支配了他的一生,但是就他的著作来说,这些信念却大部分是隐而不露的。不过,有时候他也抛开冷静的预言,积极地激励反叛,在他写的所有的东西里面都隐含着他的那些貌似科学的预言的感情基础。
把马克思纯粹当一个哲学家来看,他有严重的缺点。他过于尚实际,过分全神贯注在他那个时代的问题上。他的眼界局限于我们的这个星球,在这个星球范围之内,又局限于人类。自从哥白尼以来已经很显然,人类并没有从前人类自许的那种宇宙重要地位。凡是没彻底领会这个事实的人,谁也无资格把自己的哲学称作科学的哲学。
和局限于地上事务这件事相伴随的是乐于信仰进步是一个普遍规律。这种态度是十九世纪的特色,在马克思方面和在他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方面同样存在。只是由于信仰进步的必然性,所以马克思才认为能够免掉道德上的考虑。假如社会主义将要到来,那必是一种事态改进。他会毫不迟疑地承认,社会主义在地主或资本家看来不像是改进,但是这无非表示他们同时代的辩证运动不谐调罢了。马克思自称是个无神论者,却又保持了一种只能从有神论找到根据的宇宙乐观主义。
概括地说,马克思的哲学里由黑格尔得来的一切成分都是不科学的,意思是说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这些成分是正确的。
马克思给他的社会主义加上的哲学外衣,也许和他的见解的基础实在没大关系。丝毫不提辩证法而把他的主张的最重要部分改述一遍也很容易。他通过恩格斯和皇家委员会的报告,彻底了解到一百年前存在于英国的那种工业制度骇人听闻的残酷,这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看出这种制度很可能要从自由竞争向独占发展,而它的不公平必定引起无产阶级的反抗运动。他认为,在彻底工业化的社会中,不走私人资本主义的道路,就只有走土地和资本国有的道路。这些主张不是哲学要谈的事情,所以我不打算讨论或是或非。问题是这些主张如果正确便足以证实他的学说体系里的实际重要之点。因而那一套黑格尔哲学的装饰满可以丢下倒有好处。
马克思向来的声名史很特殊。在他本国,他的学说产生了社会民主党的纲领,这个党稳步地发展壮大,最后在1912年的普选中获得了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久,社会民主党一度执政,魏玛共和国的首任总统艾伯特就是该党党员;但是到这时候社会民主党已经不再固守马克思主义正统了。同时,在俄国,狂热的马克思信徒取得了统治权。在西方,大的工人阶级运动历来没有一个是十足马克思主义的运动;已往英国工党有时似乎朝这个方向发展过,但是仍旧一直坚守一种经验主义式的社会主义。不过,在英国和美国,大批知识分子受到了马克思很深的影响。在德国,对他的学说的倡导全部被强行禁止了,但是等推翻纳粹之后预计可以再复活。
现代的欧洲和美洲因而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分成了三个阵营。有自由主义者,他们在可能范围内仍信奉洛克或边沁,但是对工业组织的需要作不同程度的适应。有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在俄国掌握着政府,而且在其他一些国家很可能越来越有势力。这两派意见从哲学上讲相差不算太远,两派都是理性主义的,两派在意图上都是科学的和经验主义的。但是从实际政治的观点来看,两派界线分明。在上一章引证的詹姆士·穆勒的那封讲“他们的财产观显得真丑”的信里,这个界线已然表现出来。
可是,也必须承认,在某些点上马克思的理性主义是有限度的。虽然他认为他对发展的趋向的解释是正确的,将要被种种事件证实,他却相信这种议论只会打动那些在阶级利益上跟它一致的人的心(极少数例外不算)。他对说服劝导不抱什么希望,而希望从阶级斗争得到一切。因而,他在实践上陷入了强权政治,陷入了主宰阶级论,尽管不是主宰民族论。固然,由于社会革命的结果,阶级划分预计终究会消失,让位于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完全谐和。然而这像基督复临一样,是一个渺远的理想;在达到这理想以前的期间,有斗争和独裁,而且强要思想意识正统化。
在政治上以纳粹党和法西斯党为代表的第三派现代见解,从哲学上讲同其他两派的差异比那两派彼此的差异深得多。这派是反理性的、反科学的。它的哲学祖先是卢梭、费希特和尼采。这一派强调意志,特别是强调权力意志;认为权力意志主要集中在某些民族和个人身上,那些民族和个人因此便有统治的权利。
直到卢梭时代为止,哲学界是有某种统一的。这种统一暂时消失了,但也许不会长久消失。从理性主义上重新战胜人心,能够使这种统一恢复,但是用其他任何方法都无济于事,因为对支配权的要求只会酿成纷争。
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八章 柏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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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昂利柏格森(HenriBergson)是本世纪最重要的法国哲学家。他影响了威廉詹姆士和怀特海,而且对法国思想也有相当大的影响。索莱尔是一个工团主义的热烈倡导者,写过一本叫《关于暴力之我见》(ReelectiononViolence)的书,他利用柏格森哲学的非理性主义为没有明确目标的革命劳工运动找根据。不过,到最后索莱尔离弃了工团主义,成为君主论者。柏格森哲学的主要影响是保守方面的,这种哲学和那个终于发展到维希政府的运动顺利地取得了协调。但是柏格森的非理性主义广泛引起了人们完全与政治无关的兴趣,例如引起了萧伯讷的兴趣,他的《千岁人》(BacktoMethuseA lah)就是纯粹柏格森主义。丢开政治不谈,我们必须考察的是它的纯哲学一面。我把柏格森的非理性主义讲得比较详细,因为它是对理性反抗的一个极好的实例,这种反抗始于卢梭,一直在世人的生活和思想里逐渐支配了越来越广大的领域。
给各派哲学进行分类,通常或者是按方法来分,或者是按结果来分:“经验主义的”哲学和“先验的”哲学是按照方法的分类,“实在论的”哲学和“观念论的”哲学是按照结果的分类。可是,如果打算用这两种分类法里任何一种给柏格森的哲学加以分类,看来难得有好结果,因为他的哲学贯通了所有公认的门类界线。
但是另外还有一个给各派哲学分类的方法,不那么精确,然而对于非哲学界的人也许比较有用;这个方法中的划分原则是按照促使哲学家作哲学思考的主要欲望来分。这样就会分出来由爱好幸福而产生的感情哲学、由爱好知识而产生的理论哲学和由爱好行动而产生的实践哲学。
感情哲学中包含一切基本上是乐观主义的或悲观主义的哲学,一切提出拯救方案或企图证明不可能有拯救的哲学;宗教哲学大多都属于这一类。理论哲学中包含大多数的大体系;
因为虽然知识欲是罕见的,却向来是哲学里大部分精华的源泉。另一方面,实践哲学就是那些哲学:把行动看成最高的善、认为幸福是效果而知识仅仅是完成有效活动的手段。假使哲学家们是一些平常人,这种类型的哲学在西欧人中间本来应该很普遍;事实上,直到最近为止这种哲学一向不多见;
实际这种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就是实用主义者和柏格森。从这种类型的哲学的兴起,我们可以像柏格森本人那样,看出现代实行家对希腊的威信的反抗,特别是对柏拉图的威信的反抗;或者,我们可以把这件事同帝国主义及汽车联系起来,席勒博士显然是会这样做的。现代世界需要这样的哲学,因此它所取得的成功不是意料不到的。
柏格森的哲学和已往大多数哲学体系不同,是二元论的:
在他看来,世界分成两个根本相异的部分,一方面是生命,另一方面是物质,或者不如说是被理智看成物质的某种无自动力的东西。整个宇宙是两种反向的运动即向上攀登的生命和往下降落的物质的冲突矛盾。生命是自从世界开端便一举而产生的一大力量、一个巨大的活力冲动,它遇到物质的阻碍,奋力在物质中间打开一条道路,逐渐学会通过组织化来利用物质;它像街头拐角处的风一样,被自己遭遇的障碍物分成方向不同的潮流;正是由于作出物质强要它作的适应,它一部分被物质制服了;然而它总是保持着自由活动能力,总是奋力要找到新的出路,总是在一些对立的物质障壁中间寻求更大的运动自由。
进化基本上不是用适应环境可以说明的;适应只能说明进化的纡回曲折,那就好比是一条经过丘陵地通往城镇的道路的纡曲。但是这个比喻并不十分适当;在进化所走的道路的尽头没有城镇,没有明确的目标。机械论和目的论有同样的缺点:都以为世界上没有根本新的事物。机械论把未来看成蕴含在过去当中,而目的论既然认为要达到的目的是事先能够知道的,所以否定结果中包含着任何根本新的事物。
柏格森虽然对目的论比对机械论要同情,他的见解跟这两种见解都相反,他主张进化如同艺术家的作品,是真正创造性的。一种行动冲动、一种不明确的要求是预先存在的,但是直到该要求得到满足时为止,不可能知道那个会满足要求的事物的性质。例如,我们不妨假定无视觉的动物有某种想在接触到物体之前能够知晓物体的模糊的欲望。由此产生的种种努力最后的结果是创造了眼睛。视觉满足了该欲望,然而视觉是事先不能想像的。因为这个道理,进化是无法预断的,决定论驳不倒自由意志的提倡者。
柏格森叙述了地球上生物的实际发展来填充这个大纲。
生命潮流的初次划分是分成植物和动物;植物的目的是要在储藏库里蓄积能力,动物的目的在于利用能力来作猛然的快速运动。但是在后期阶段,动物中间出现了一种新的两歧化:
本能与理智多少有有些分离开了。两者决不彼此完全独自存在,但是概言之理智是人类的不幸,而本能的最佳状态则见于蚂蚁、蜜蜂和柏格森。理智与本能的划分在他的哲学中至关重要,他的哲学有一大部分像是散弗德与默顿,本能是好孩子,理智是坏孩子。
本能的最佳状态称作直觉。他说,“我所说的直觉是指那种已经成为无私的、自意识的、能够静思自己的对象并能将该对象无限制扩大的本能”。他对理智的活动的讲法并不总是容易领会的,但是如果我们想要理解柏格森的哲学,必须尽最大努力把它弄懂。
智力或理智,“当离开自然的双手时,就以无机固体作为它的主要对象”;它只能对不连续而不能运动的东西形成清晰观念;它的诸概念和空间里的物体一样,是彼此外在的,而且有同样的稳定性。理智在空间方面起分离作用,在时间方面起固定作用;它不是来思考进化的,而是把生成表现为一连串的状态。“理智的特征是天生来没有能力理解生命”;几何学与逻辑学是理智的典型产物,严格适用于固体,但是在其它场合,推理必须经过常识的核验,而常识,柏格森说得对,是和推理大不相同的事。看来仿佛是,固体是精神特意创造出来、以便把理智应用于其上的东西,正像精神创造了棋盘好在上面下棋一样。据他说,理智的起源和物质物体的起源是彼此相关的;两者都是通过交互适应而发展起来的。
“必定是同一过程从一种包含着物质和理智的素材中同时把二者割离了出来”。
这种物质和理智同时成长的想法很巧妙,有了解的价值。
我以为,大体上说所指的意思是这样:理智是看出各个物件彼此分离的能力,而物质就是分离成不同物件的那种东西。实际上,并没有分离的固态物件,只有一个不尽的生成之流,在这个生成之流中,无物生成,而且这个无物所生成的物也是无有的。但是生成可能是向上运动也可能是向下运动:如果是向上运动,叫作生命,如果是向下运动,就是被理智误认为的所谓物质。我设想宇宙呈圆锥形,“绝对”位于顶点处,因为向上运动使事物合在一起,而向下运动则把事物分离开,或者至少说好像把事物分离开。为了使精神的向上运动能够在纷纷落到精神上的降落物体的向下运动当中穿过,精神必须会在各降落物体之间开辟路径;因而,智力形成时便出现了轮廓和路径,原始的流注被切割成分离的物体。理智不妨比作是一个在餐桌上切分肉的人,但是它有一个特性就是想像鸡自来就是用切肉刀把鸡切成的散块。
柏格森说,“理智的活动状况总是好像它被观照无自动力的物质这件事迷惑住似的。理智是生命向外观望、把自身放在自身之外、为了事实上支配无组织的自然的作法,在原则上采取这种作法”。假如在借以说明柏格森哲学的许多比喻说法之外可以容许我们再添上一个比喻说法,不妨说宇宙是一条巨大的登山铁道,生命是向上开行的列车,物质是向下开行的列车。理智就是当下降列车从我们乘坐的上升列车旁经过时我们注视下降列车。把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自己的列车上的那种显然较高尚的能力是本能或直觉。从一个列车跳到另一个列车上也是可能的;当我们成为自动习惯的牺牲者时便发生这种事,这是喜剧要素的本质。或者,我们能够把自己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上升,一部分下降;那么只有下降的部分是喜剧性的。但理智本身并不是下降运动,仅是上升运动对下降运动的观察。
按照柏格森的意见,使事物分离的理智是一种幻梦;我们的整个生命本应该是能动的,理智却不是能动的,而纯粹是观照的。他说,我们作梦时,我们的自我分散开,我们的过去破裂成断片,实际彼此渗透着的事物被看作是一些分离的固体单元:超空间者退化成空间性,所谓空间性无非是分离性。因之,全部理智既然起分离作用,都有几何学的倾向;
而讨论彼此完全外在的概念的逻辑学,实在是按照物质性的指引从几何学产生的结果。在演绎和归纳的背后都需要有空间直觉;“在终点有空间性的那个运动,沿着自己的途程不仅设置了演绎能力,而且设置了归纳能力,实际上,设置了整个理智能力”。这个运动在精神中创造出以上各种能力,又创造出理智在精神中所见到的事物秩序。因而,逻辑学和数学不代表积极的精神努力,仅代表一种意志中止、精神不再有能动性的梦游症。因此,不具备数学能力是美质的标记——
所幸这是一种极常见的标记。
正像理智和空间关连在一起,同样本能或直觉和时间关连在一起。柏格森和大多数著述家不同,他把时间和空间看得极为相异,这是柏格森哲学的一个显著特色。物质的特征——空间,是由于分割流注而产生的,这种分割实在是错觉,虽然在某个限度内在实践上有用处,但是在理论上十分误人。
反之,时间是生命或精神的根本特征。他说:“凡是有什么东西生存的地方,就存在正把时间记下来的记录器,暴露在某处”。但是这里所说的时间不是数学时间,即不是相互外在的诸瞬间的均匀集合体。据柏格森说,数学时间实在是空间的一个形式;对于生命万分重要的时间是他所谓的绵延。这个绵延概念在他的哲学里是个基本概念;他的最早期著作《时间与自由意志》(TimeandfreeWill)中已经出现了这个概念,我们如果想对他的学说体系有所了解,必须懂得它。不过,这却是一个非常难懂的概念。我个人并不十分理解,所以虽然这个概念毫无疑问有解释清楚的价值,我可无法希望解释得那么清楚。
据他说,“纯粹绵延是,当我们的自我让自己生存的时候,即当自我制止把它的现在状态和以前各状态分离开的时候,我们的意识状态所采取的形式”。纯粹绵延把过去和现在做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存在着相互渗透,存在着无区分的继起。
“在我们的自我之内,有不带相互外在性的继起;在自我之外,即在纯粹空间内,有不带继起的相互外在性”。
“有关主体与客体的问题,有关两者区分与合一的问题,应当不从空间的角度、而从时间的角度来提”。我们在其中看见自己行动的那个绵延里面,有一些不相连的要素;但是在我们在其中行动的那个绵延里面,我们的各个状态彼此融合起来。纯粹绵延是最远离外在性而且与外在性最不渗透的东西,在这个绵延里,过去为完全新的现在所充满。但这时我们的意志紧张到极点;我们必须拾集起正待滑脱的过去,把它不加分割地整个插到现在里面。在这样的瞬间,我们真正占有了自己,但是这样的瞬间是少有的。绵延正是实在的素材本身,实在就是永远的生成,决不是某种已经做成的东西。
绵延尤其是在记忆中表现出来,因为在记忆中过去残留于现在。因而,记忆论在柏格森的哲学里便非常重要了。《物质与记忆》(Matterand Memory)一书想要说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因为记忆“正是精神和物质的交瞐e”,通过对记忆进行分析,书中断言精神和物质都是实在的。
他说,有两种根本不同的事通常都叫做记忆;这两者的区别是柏格森十分强调的。他说:“过去在两种判然有别的形式下残留下来:第一,以运动机制的形式;第二,以独立回忆的形式”。例如,一个人如果能背诵一首诗,也就是说,如果他获得了使他能够重复一个以前的行动的某种习惯或机制,就说他记得这首诗。但是,至少从理论上讲,他满能够丝毫不回想以前他读这首诗的那些时机而重复这首诗;因而,这类记忆里不包含既往事件的意识。只有第二种记忆才真称得上记忆,这种记忆表现在他对读那首诗的各次时机的回忆中,而各次时机每一次都是独特的,并且带有年月日期。他认为,在这种场合谈不到习惯问题,因为每个事件只发生过一次,必须直接留下印象。他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所遭到的一切事情都被记住,但是通常只有有用的东西进入了意识。据他主张,表面上的记忆缺陷并不真真是记忆的精神要素的缺陷,而是化记忆为行动的运动机制的缺陷。他又讨论了脑生理学和记忆丧失症的事实来证明这种看法,据认为由此得出的结果是,真记忆不是脑髓的功能。过去必须由物质来行动,由精神来想像。记忆并不是物质的发散;的确,假如我们说的物质是指具体知觉中所把握的那种物质,因为具体知觉总是占据一定的绵延,说物质是记忆的发散倒还比较接近真实。
“从原则上讲,记忆必定是一种绝对不依赖于物质的能力。那么,假如精神是一种实在,正是在这个场合,即在记忆现象中,我们可以从实验上接触到它”。
柏格森把纯粹知觉的位置放在和纯粹记忆相反的另一端,关于纯粹知觉,他采取一种超实在论的立场。他说:“在纯粹知觉中,我们实际上被安置在自身以外,我们在直接的直觉中接触到对象的实在性”。他把知觉和知觉的对象完全看成是同一的,以致他几乎根本不肯把知觉称作精神的事。他说:“纯粹知觉为精神的最低一级——无记忆的精神,它实在是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物质的一部分。”纯粹知觉是由正在开始的行动构成的,其现实性就在于其能动性。就是这样脑髓才和知觉有了关系,因为脑髓并不是行动的手段。脑髓的功能是把我们的精神生活限制在实际有用的事情上。据推测,若是没有脑髓,一切事物都会被知觉到,但是实际上我们只知觉引起我们关心的事物。“肉体总是转向行动方面,它具有的根本功能即为了行动而限制精神的生活”。其实,脑髓是进行选择的手段。
现在需要回过来讲同理智相对的本能或直觉这个主题。
有必要先说一说绵延和记忆,因为柏格森对直觉的论述是以他的绵延和记忆的理论为前提的。以现下存在的人类来说,直觉是理智的边缘或半影:它是因为在行动中不及理智有用而被强行排出中心的,但是直觉自有更奥妙的用途,因此最好再恢复它的较显要的地位。柏格森想要使理智“向内转向自身,唤醒至今还在它内部酣睡着的直觉的潜力”。他把本能和理智的关系比作是视觉和触觉的关系。据他说,理智不会给人关于远隔的事物的知识;确实,科学的功能据他说是从触觉的观点来解释一切知觉。
他说:“只有本能是远隔的知识。它同智力的关系和视觉同触觉的关系是一样的。”我们可以顺便说到,柏格森在许多段文字里表现出是一个视觉化想像力很强的人,他的思考总是通过视觉心象进行的。
直觉的根本特征是,它不像理智那样把世界分成分离的事物;虽然柏格森并没有使用“综合的”和“分析的”这两个词,我们也不妨把直觉说成不是分析的而是综合的。它领会的是多样性,然而是一种相互渗透的诸过程的多样性,而不是从空间上讲外在的诸物体的多样性。其实,事物是不存在的:“事物和状态无非是我们的精神对生成所持的看法。没有事物,只有行动”。这种宇宙观虽然在理智看来难懂而不自然,对直觉来说是易解而又自然的。记忆可以当作说明这些话的意义的一个实例,因为在记忆中过去存活到现在里面,并且渗透到现在里面。离开了精神,世界就会不断在死去又复生;过去就会没有实在性,因此就会不存在过去。使得过去和未来实在的、从而创造真绵延和真时间的,是记忆及其相关的欲望。只有直觉能够理解过去与未来的这种融合,在理智看来,过去与未来始终是相互外在的,仿佛是在空间上相互外在的。在直觉指导之下,我们理解到“形式不过是对于变迁的一个瞬时看法”,而哲学家“会看见物质世界重又融合成单一的流转”。
和直觉的优点有密切关连的是柏格森的自由说以及他对行动的颂扬。他说,“实际上,生物就是行动的中心。一个生物代表进入世界的偶然性的某个总和,也就是说,某个数量的可能行动”。否定自由意志的议论一部分要依靠假定精神状态的强度是一个至少在理论上可以测量其数值的量;柏格森在《时间与自由意志》第一章中企图反驳这种看法。据他说,从一部分上讲,决定论者依靠真绵延与数学时间的混同;柏格森把数学时间看成实在是空间的一种形式。此外,从另一部分上讲,决定论者把自己的主张放在一个没有保证的假定上,即如果脑髓的状态已定,精神的状态在理论上便确定了。
柏格森倒愿意承认相反说法是对的,那就是说,精神的状态已定时脑髓的状态便确定,但是他把精神看得比脑髓更分化,所以他认为精神的许多不同状态可以相应于脑髓的一个状态。他断定真自由是可能有的:“当我们的种种行动发自我们的全人格时,当这些行动表现全人格时,当它们和全人格有那种在艺术家与其作品之间不时见得到的难以名状的类似时,我们是自由的。”
在以上的概述中,我基本上尽力只讲柏格森的各种见解,而不提他为了支持这些见解而举出的理由。对于柏格森比对于大多数哲学家容易做到这一点,因为通常他并不给自己的意见提出理由,而是依赖这些意见固有的魅力和一手极好的文笔的动人力量。他像作广告的人一样,依赖鲜明生动、变化多端的说法,依赖对许多隐晦事实的表面解释。尤其是类推和比喻,在他向读者介绍他的意见时所用的整个方法中占很大一部分。他的著作中见得到的生命比喻的数目,超过我所知的任何诗人的作品中的数目。他说,生命像是一个这样的炮弹:它炸成碎片,各碎片又是一些炮弹。生命像是一个束。最初,它“尤其像草木的绿色部分进行积蓄那样,是一种在贮水池中进行积蓄的倾向”。但是,这个贮水池里要灌满喷发着蒸汽的沸水;“注流必定不断地喷涌出来,每一股注流落回去是一个世界”。他又说,“生命在其整体上显出是一个巨波,由一个中心起始向外铺展,并且几乎在它的全部周边上被阻止住,转化成振荡:只在一点上障碍被克服了,冲击力自由地通过了”。其次,又把生命比作骑兵突击,这是比喻的最高潮。“一切有机物,从最下等的到最高级的,从生命的最初起源到我们所处的时期,而且在一切地点和一切时代,无不证明了一个冲击,那是物质的运动的反面,本身是不可分割的。一切活的东西都结合在一起,一切都被同一个巨大的推进力推动。动物占据植物的上位,人类跨越过动物界,在空间和时间里,人类全体是一支庞大的军队,在我们每个人的前后左右纵马奔驰,这个排山倒海的突击能够打倒一切阻力、扫除许多障碍,甚至也许能够突破死亡”。
但是,对这场使人类位于动物界之上的突击,一个感觉自己仅是旁观者、也许仅是不同情的旁观者的冷静评论家,会觉得沉着细心的思考同这种演习是很难相容的。他一听人对他讲,思考不过是行动的一个手段,不过是避开战场上的障碍物的冲动,他会感觉这样的见解和骑兵军官是相称的,和哲学家却不相称,因为哲学家倒底是以思考为本务的:他会感觉在猛烈运动的激情与喧嚣当中,理性奏出的微弱音乐没有容留余地,没有闲暇作公平的沉思,在这种沉思中,不是通过骚乱而是通过反映出来的宇宙之大来追求伟大。那么,他也许不禁要问,到底是否有什么理由承认这样一个动乱不定的宇宙观呢。假若我想得不错,如果他问这个问题,他会发觉,无论在宇宙中或在柏格森先生的著作中,都没有承认这种宇宙观的任何理由。

柏格森的哲学并不只是一种富于想像的诗意的宇宙观,就这一点而言,柏格森哲学的两个基础是他的空间论与时间论。他的空间论对于他指责理智来说是必需的,如果他对理智的指责失败了,理智对他的指责就会成功,因为这两者之间是一场无情的苦斗。他的时间论对于他证明自由来说是必要的,对于他逃开威廉詹姆士所谓的“闭锁宇宙”来说是必要的,对于他所讲的其中不存在任何流动事物的永久流转之说是必要的,对于有关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他的全部讲法是必要的。所以在评论他的哲学时,宜于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两个学说上。如果这两个学说是对的,任何哲学家也难免的那种细小错误和矛盾倒没有很大关系;而如果这两个学说不对,剩下的就只有应当不从理智根据而从审美根据来评判的富于想像的叙事诗了。因为二者当中空间论比较简单,我先从它谈起。
柏格森的空间论在他的《时间与自由意志》中有详尽明白的叙述,所以属于他的哲学的最早期部分。在第一章中,他主张较大和较小暗含着空间的意思,因为他把较大者看成根本是包含较小者的东西。他没有提出支持这种看法的任何理由,无论是好的理由或是坏的理由;他仅仅像是在运用明白的reductioadabsurdum(归谬证法)似地高叫:“仿佛什么在既没有多样性也没有空间的场合下仍旧可以谈大小似的!”
一些明显的相反事例,类如快乐与痛苦,给他造成很大困难,然而他从不怀疑也从不再审查一下他由之出发的定论。
在下一章里,关于数他主张相同的论点。他说:“只要我们一想要想像数,而不仅是想像数码或数目词,我们便不得不求助于有广延的心象”,而且“关于数的每一个清晰的观念都暗含着空间的视觉心象”。这两句话足以表明柏格森并不懂得数是什么,他自己对于数就没有清晰观念,这一点我打算在下面加以证明。他的以下的定义也表明这一点:“数可以一般地定义成单元集团,或者更确切地说,定义成一与多的综合”。
在讨论这些说法时,我不得不请读者暂时忍耐一下,去注意一些初看也许显得迂腐气、而其实极为重要的区别。有三件完全不同的东西,柏格森在上面的话里弄混了,即:
(1)数——适用于种种个别数目的一般概念;(2)种种个别的数;(3)种种个别的数对之适用的种种集团。柏格森讲数是单元集团,他所定义的是最后这一项。十二使徒、以色列的十二支族、十二月份、黄道十二宫,都是单元集团,然而其中哪一个也不是“十二”这个数,更不是按上述定义应当是的一般的数。显然,“十二”这个数是所有这些集团共有的、但不和其他集团如十一人板球队共有的东西。因此,“十二”这个数既不是由十二项事物而成的一个集团,也不是一切集团共有的东西;而一般的数则是“十二”或“十一”或其它任何数的一种性质,却不是有十二项事物或十一项事物的各种集团的性质。
因此,当我们按照柏格森的意见,“求助于有广延的心象”,去想像譬如说掷出对六骰子得到的那种十二个圆点时,我们仍没有得到“十二”这个数的心象。其实,“十二”这个数是比任何心象都要抽象的东西。在我们谈得上对“十二”这个数有所了解之前,我们必须先知道由十二个单元而成的不同集团的共通点,而这一点因为是抽象的,所以是无法在心中描绘的事。柏格森无非是仗着把某个特定集团和它的项数混淆起来,又把这个数和一般的数混淆起来,才得以使他的数的理论显得似乎有道理。
这种混淆和下述情况是一样的。假使我们把某个特定青年和青年期混淆起来,把青年期又和“人生的时期”这个一般概念混淆起来,然后主张,因为青年有两条腿,青年期必定有两条腿,“人生的时期”这个一般概念必定有两条腿。这种混淆关系重大,因为只要一看出这种混淆,便明白所谓数或个别的数能在空间中描绘其心象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这不仅否定了柏格森的关于数的理论,而且否定了他的一个更为一般的理论,即一切抽象观念和一切逻辑都是由空间得出的。
但是,撇开数的问题不谈,我们要承认柏格森所讲的分离的诸单元的一切多元性都暗含着空间这个主张吗?他考察了和这个看法似乎矛盾的事例当中若干事例,例如接连继起的声音。他说,我们听见街上某个行人的脚步声时,我们心中悬想他的相继位置,我们听见钟声时,我们或者想像那个钟前后摇荡,或者把相继的声音在理想空间中排列起来。但是,这些话仅仅是一个好作视觉想像的人的自传式述怀,说明了我们前面所讲的话,即柏格森的见解有赖于他的视觉的优势。把时钟的打点声在想像的空间中排列起来的逻辑必然性是没有的,据我想,大多数人完全不用空间辅助手段来数时钟响声。然而柏格森却没有为必要有空间这个见解申述任何理由。他假定这是显然的,然后立即把这个见解用到时间上。他说,在似乎存在着一些彼此外在的不同时间的场合,各时间被想像为在空间中铺散开;在类如由记忆产生的真时间中,不同的时间彼此渗透,因为它们不是分离的,所以无法来数。
现在他就以为一切分离性暗含着空间这个见解算是确定了,并且按演绎方式利用它来证明,只要显然存在有分离性,便暗含着空间,不管作这种猜想的其他理由多么少。例如,抽象观念显然是彼此排斥的:白和黑不同,健康和生病不同,贤和愚不同。因此,一切抽象观念都暗含着空间;所以使用抽象观念的逻辑学是几何学的一个分支,理智全部依赖于把事物想像成并排在空间中这样一个他假想的习惯。这个结论是柏格森对理智的全部指责的依据,就我们发现得到的情况而论,它完全基于误把一种个人特异性癖当成思维的必然性,我说的特异性癖是指在心中把前后继起描绘成扩散在一条线上。关于数的实例表明,假使柏格森的意见是对的,我们就决不能获得被认为这样饱含着空间的抽象观念了;反过来讲,我们能够理解(与作为抽象观念的实例的个别事物相对的)抽象观念这一事实似乎就足以证明,他把理智看成饱含着空间是错误的。
像柏格森的哲学这样一种反理智哲学的一个恶果是,这种哲学靠着理智的错误和混乱发展壮大。因此,这种哲学便宁可喜欢坏思考而不喜欢好思考,断言一切暂时困难都是不可解决的,而把一切愚蠢的错误都看作显示理智的破产和直觉的胜利。柏格森的著作中有许多提及数学和科学的话,这些话在粗心的读者看来也许觉得大大巩固了他的哲学。关于科学,特别是关于生物学和生理学,我没有充分资格批评他的各种解释。但是关于数学方面,他在解释中故意采取了传统谬见而不采取近八十年来在数学家中间流行的比较新式的见解。在这个问题上,他效法了大多数哲学家的榜样。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期,微积分学作为一种方法虽然已经十分发达,但是关于它的基础,它是靠许多谬误和大量混乱思想来支持的。黑格尔和他的门徒抓住这些谬误和混乱以为根据,企图证明全部数学是自相矛盾的。由此黑格尔对这些问题的讲法便传入了哲学家的流行思想中,当数学家把哲学家所依赖的一切困难点都排除掉之后很久,黑格尔的讲法在哲学家的流行思想中依然存在。只要哲学家的主要目的是说明靠耐心和详细思考什么知识也得不到,而我们反倒应该以“理性”为名(如果我们是黑格尔主义者),或以“直觉”为名(如果我们是柏格森主义者),去崇拜无知者的偏见——那么数学家为了除掉黑格尔从中得到好处的那些谬误而做的工作,哲学家就会故意对之保持无知。
除了我们已经谈的数的问题以外,柏格森接触到数学的主要一点是,他否定他所谓的对世界的“电影式的”描述。在数学中,把变化、甚至把连续变化理解为由一连串的状态构成;反之,柏格森主张任何一连串的状态都不能代表连续的东西,事物在变化当中根本不处于任何状态。他把认为变化是由一连串变化中的状态构成的这种见解称作电影式的见解;他说,这种见解是理智特有的见解,然而根本是有害的。
真变化只能由真绵延来解释;真绵延暗含着过去和现在的相互渗透,而不意味着各静止状态所成的一个数学的继起。这就是他所说的非“静的”而是“动的”宇宙观。这个问题很重要,尽管困难我们也不能不管。
柏格森的立场可以拿芝诺关于箭的议论来说明,在对他的批评方面我们要讲的话由此也可以得到恰当说明。芝诺议论,因为箭在每一瞬间无非是在它所在的地方,所以箭在飞行当中总是静止的。初看来,这个议论可能不像是十分有力的议论。当然,人会这样讲:箭在一个瞬间是在它所在的地方,但在另一个瞬间是在另外的地方,这正是所谓的运动。的确,如果我们一定要假定运动也是不连续的,由运动的连续性便产生某些困难之点。如此得出的这些难点,长期以来一直是哲学家的老行当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我们像数学家那样,避开运动也是不连续的这个假定,就不会陷入哲学家的困难。假若一部电影中有无限多张影片,而且因为任何两张影片中间都夹有无限多张影片,所以这部电影中决不存在相邻的影片,这样一部电影会充分代表连续运动。那么,芝诺的议论的说服力到底在哪里呢?
芝诺属于爱利亚学派,这个学派的目标是要证明所谓变化这种事情是不会有的。对世界应采取的自然看法是:存在着发生变化的物件;例如,存在着一支时而在此、时而在彼的箭。哲学家们把这个看法对分,发展出来两种誖论。爱利亚派的人讲,有物件而没有变化;赫拉克利特和柏格森讲,有变化而没有物件。爱利亚派的人说有箭,但是没有飞行;赫拉克利特和柏格森说有飞行,但是没有箭。双方各反驳对方,来进行辩论。“静”派的人讲,说没有箭是多么可笑!“动”派的人讲,说没有飞行是多么可笑!那位站在中间主张也有箭也有飞行的不幸者,被参与辩论的人认成是否定二者;他于是就像圣西巴斯蒂安一样,一侧被箭刺穿,另一侧被箭的飞行刺穿。但是我们仍然没有发现芝诺的议论的说服力何在。
芝诺暗中假定了柏格森的变化论的要义。那就是说,他假定当物件在连续变化的过程中时,即便那只是位置的变化,在该物件中也必定有某种内在的变化状态。该物件在每一瞬间必定和它在不变化的情况下有本质的不同。他然后指出,箭在每一瞬间无非是在它所在的地方,正像它静止不动的情况一样。因此他断定,所谓运动状态是不会有的,而他又坚持运动状态是运动所不可少的这种见解,于是他推断不会有运动,箭始终是静止的。
所以,芝诺的议论虽然没有触及变化的数学解释,初看之下倒像驳斥了一个同柏格森的变化观不无相似的变化观。
那么,柏格森怎样来对答芝诺的议论呢?他根本否认箭曾在某个地方,这样来对答。在叙述了芝诺的议论之后,他回答道:“如果我们假定箭能够在它的路径的某一点上,芝诺就说得对。而且,假如那支运动着的箭同某个不动的位置重合过,他也说得对。但是那支箭从来不在它的路径的任何一点上。”
对芝诺的这个答复,或者关于阿基里兹与龟的一个极类似的答复,在他写的三部书中都讲了。柏格森的见解坦白说是誖论的见解;至于它是不是讲得通,这个问题要求我们讨论一下他的绵延观。他支持绵延观的唯一理由就是讲变化的数学观“暗含着一个荒谬主张,即运动是由不动性做成的”。但是这种看法表面上的荒谬只是由于他叙述时用的词句形式,只要我们一领会到运动意味着“关系”,这种荒谬就没有了。
例如,友谊是由作朋友的人们做成的,并不是由若干个友谊做成的;家系是由人做成的,并不是由一些家系做成的。同样,运动是由运动着的东西做成的,并不是由一些运动做成的。运动表示如下事实:物件在不同时间可以在不同地点,无论时间多么接近,所在地点仍可以不同。所以,柏格森反对运动的数学观的议论,说到底化成为无非一种字眼游戏。有了这个结论,我们可以进而评论他的绵延说。
柏格森的绵延说和他的记忆理论有密切关联。按照这种理论,记住的事物残留在记忆中,从而和现在的事物渗透在一起:过去和现在并非相互外在的,而是在意识的整体中融混起来。他说,构成为存在的是行动;但是数学时间只是一个被动的受容器,它什么也不做,因此什么也不是。他讲,过去即不再行动者,而现在即正在行动者。但是在这句话中,其实在他对绵延的全部讲法中都一样,柏格森不自觉地假定了普通的数学时间;离了数学时间,他的话是无意义的。说“过去根本是不再行动者”(他原加的重点),除了指过去就是其行动已过去者而外还指什么意思呢?“不再”一语是表现过去的话;对一个不具有把过去当作现在以外的某种东西这个普通过去概念的人来说,这话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他的定义前后循环。他所说的实际上等于“过去就是其行动在过去者”。作为一个定义而论,不能认为这是一个得意杰作。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现在。据他讲,现在即“正在行动者”(他原加的重点)。但是“正在”二字恰恰引入了要下定义的那个现在观念。现在是和曾在行动或将在行动者相对的正在行动者。
那就是说,现在即其行动不在过去、不在未来而在现在者。这个定义又是前后循环的。同页上前面的一段话可以进一步说明这种谬误。他说:“构成为我们的纯粹知觉者,就是我们的方开始的行动……我们的知觉的现实性因而在于知觉的能动性,在于延长知觉的那些运动,而不在于知觉的较大的强度:
过去只是观念,现在是观念运动性的。”由这段话看来十分清楚:柏格森谈到过去,他所指的并不是过去,而是我们现在对过去的记忆。过去当它存在的时候和现在在目前同样有能动性;假使柏格森的讲法是正确的,现时刻就应该是全部世界历史上包含着能动性的唯一时刻了。在从前的时候,曾有过一些其他知觉,在当时和我们现在的知觉同样有能动性、同样现实;过去在当时决不仅仅是观念,按内在性质来讲同现在在目前是一样的东西。可是,这个实在的过去柏格森完全忘了;他所说的是关于过去的现在观念。实在的过去因为不是现在的一部分,所以不和现在融混;然而那却是一种大不相同的东西。
柏格森的关于绵延和时间的全部理论,从头到尾以一个基本混淆为依据,即把“回想”这样一个现在事件同所回想的过去事件混淆起来。若不是因为我们对时间非常熟悉,那么他企图把过去当作不再活动的东西来推出过去,这种做法中包含的恶性循环会立刻一目了然。实际上,柏格森叙述的是知觉与回想——两者都是现在的事实——的差异,而他以为自己所叙述的是现在与过去的差异。只要一认识到这种混淆,便明白他的时间理论简直是一个把时间完全略掉的理论。
现在的记忆行为和所记忆的过去事件的混淆,似乎是柏格森的时间论的底蕴,这是一个更普遍的混淆的一例;假如我所见不差,这个普遍的混淆败坏了他的许多思想,实际上败坏了大部分近代哲学家的许多思想——我指的是认识行为与认识到的事物的混淆。在记忆中,认识行为是在现在,而认识到的事物是在过去;因而,如果把两者混淆起来,过去与现在的区别就模糊了。
在一部《物质与记忆》中,自始至终离不了认识行为与认识到的对象的这种混淆。该书刚一开头解释了“心象”,这种混淆便暗藏在“心象”一词的用法中。在那里他讲,除各种哲学理论而外,我们所认识的一切都是“心象”构成的,心象确实构成了全宇宙。他说:“我把诸心象的集合体叫做物质,而把归之于一个特定心象即我的肉体的偶发行动的同一些心象叫做对物质的知觉”。可以看到,据他的意见,物质和对物质的知觉是由同样一些东西构成的。他讲,脑髓和物质宇宙的其余部分是一样的,因此假如宇宙是一个心象,它也是一个心象。
由于谁也看不见的脑髓按普通意义来讲不是一个心象,所以他说心象不被知觉也能存在,我们是不感觉惊异的;但是,他后来又说明,就心象而言,存在与被有意识地知觉的差别只是程度上的差别。另外一段话也许能说明这一点,在那段话里他说:“未被知觉的物质对象,即未被想像的心象,除了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的状态而外,还会是什么呢?”最后他说:“一切实在都和意识有一种相近、类似,总而言之有一种关系——这就是通过把事物称做‘心象’这件事实本身我们向观念论让步的地方。”然而他仍旧讲,他是从还没有介绍哲学家的任何假说之前讲起的,打算这样来减轻我们一开始的怀疑。他说:“我们要暂时假定我们对关于物质的各种理论及关于精神的各种理论毫无所知,对关于外部世界的实在性或观念性的议论毫无所知。这里我就在种种心象的面前。”他在为英文版写的新序言中说:“我们所说的‘心象’是指超乎观念论者所谓的表象以上、但是够不上实在论者所谓的事实的某种存在——是一种位于‘事实’和‘表象’中途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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