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否认个别事物具有实体性这一点上,约翰与亚里士多德派的意见是不一致的。他称柏拉图为哲学界的泰斗。然而他关于存在的分类中的前三类都是间接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创动而非被动者,创动及被动者,被动而非创动者。在约翰体系中其第四类,既为非创造者又为非被创造者,则来自狄奥尼修斯,一切事物复归于上帝的说法。
从以上的概述中来看,约翰·司各脱的非正统教义性是显而易见的。否认被创造物具有实体性的他的泛神论,是与基督教义相违背的。他对于从“无”中创造万物的解释也不是任何一个审慎的神学家所能接受的。他的三位一体说和普罗提诺的说法极其类似,他在这一点上虽试图维护自己,但他的说法却未能保持三位的同等性。这些异端显示了约翰的精神独立性,这在公元九世纪里是令人惊异的。他的新柏拉图主义的见解有如在公元四、五世纪希腊诸教父中间一样,在当时的爱尔兰可能是很普遍的。假如我们对于公元五世纪至九世纪期间的爱尔兰基督教知道得更多一些,也许我们发现约翰并不那末令人惊异。另一方面也许他所持异端的大部分是出于伪狄奥尼修斯的影响。狄奥尼修斯曾被认为与圣保罗有过联系,而被人误认为正统教派。
他认为创世没有时间的这种见解,当然也属于异端,这就迫使他说创世记中的记载属于寓言的性质。天国和亚当的堕落是不该按字面解释的。有如所有泛神论者,他在罪恶的解释方面感到困难。他认为人类最初是没有罪的,当人没有罪的时候,他没有性的区别。这种说法当然与圣经中所说:
“上帝造男造女”的说法有所抵触,按照约翰的说法人类之被分为男性和女性只是由于罪的结果。女性体现着男性感官的并堕落的本性。在最后,性的区别将重复归于消失,那时我们便会有纯粹灵性的躯体。罪存在于被误导的意志,在于假定本来并非善的事物为善。罪的惩罚是当然的;它在于发现罪恶欲望的虚妄性。然而惩罚却不是永远的。有如欧利根,约翰认为甚至魔鬼最后也将得救,然而他们得救的时日却比其他人较晚。
约翰翻译的伪狄奥尼修斯对中世纪思想发生过巨大的影响。然而他的巨著自然区分论却影响不大。这本书屡次被斥为异端,公元1225年教皇霍诺留斯终于下令焚毁该书的所有抄本。不过所幸这个命令并未得到有效的执行。
西方哲学史
第九章 公元十一世纪的教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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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以来,欧洲在公元十一世纪中首次出现了迅速而持久的进步。在加洛林王朝文艺复兴时,欧洲曾有过某种进步,但事实证明这种进步却不是巩固的。公元十一世纪时的进步是持久的和多方面的。这种进步始自修道院的改革;继而扩展到教廷和教会机构;并于本世纪末期产生了首批经院哲学家。撒拉森人被诺曼人逐出了西西里;匈牙利人变为基督徒,并终止了劫掠生涯;诺曼人对法兰西和英格兰的征服使这些地区免受斯堪地那维亚人的进一步侵袭。除去拜占庭影响所及的地区以外,过去一向简陋的建筑,骤然具备了宏伟的规模。僧侣以及俗界贵族的教育水平也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在改革运动者的心目中,这次运动的最初阶段,纯然出于道德的动机。正规的僧侣以及世间一般的僧侣早已腐化堕落,于是一般热诚的人士便开始督促他们更多地按照他们的清规戒律生活。然而在这个纯粹道德的动机之后却有另外一个动机,这动机在最初也许是无意识的,但它却逐渐变得越发明显起来。这个动机便是彻底分开僧侣与群众,并借此以增进僧侣的势力。因而,教会改革的胜利自然会直接导致教皇与皇帝间的剧烈冲突。
祭司在埃及、巴比伦和波斯早已形成一个独立而强大的社会阶层,但在希腊和罗马却不如此。在原始基督教中,僧侣和俗众的区别是逐渐发生的;当我们在新约中读到主教一词时,这一词汇还没有它现在的寓意。僧俗分离有两个方面,一是教义方面的,一是政治方面的;政治的一面又倚靠其教义的一面。僧侣具备某些行奇迹的能力,特别在有关圣礼方面——洗礼则除外,俗人也能施洗礼。但没有僧侣的帮助却无法举行婚礼,赦罪礼和临终时的涂油。在中世纪中尤其重要的是化体:只有祭司才能行弥撒的奇迹。化体说虽久已为一般人所信仰,但直到公元十一世纪,公元1079年时才变为信条之一。
由于祭司们有行奇迹的权能,他们能够决定一个人是否在天国中享永生或打入地狱。当一个人在受破门处分中不幸死亡,那末他将要下地狱;假如他经过祭司奉行的一切正当仪式,而自己又适当地认了罪并悔改,那末他最后还将进入天国。然而进入天国之前,他可能还要在炼狱中经受一段时期——也许是一段很长时期的熬煎。祭司们可以通过为某人的灵魂作弥撒而缩短这人在炼狱中的期限。他们为了适当的金钱酬谢是乐于作这种事的。
我们须知所有这一切,不止是公开宣布的信条,而是为僧俗两界所共同坚信不疑的。僧侣们行奇迹的权能使他们屡次战胜那些拥有军队的强大君主。然而这种权能却受到以下两种限制:一即俗界怒不可遏的激情爆发,一即僧侣之间的分裂。直到教皇格雷高里七世时为止,罗马居民对于教皇本人并不怎样尊敬。每逢骚乱的党派斗争诱使他们对教皇进行绑架、拘禁、毒杀或攻击的时候,他们是毫不犹豫的。但这怎能和他们的信仰相容呢?这解答,毫无疑问,一部分出于他们毫无克己的能力;此外一部分却出于人在临终前还可以悔改的想法。另外还有一种理由,不过这种理由在罗马所起的作用较差于其它地区,这就是说,国王在其国内可以使主教们屈从他的意志,这样国王便可取得足够的僧侣魔法,从而拯救自己脱离永劫的惩罚。因此教会纪律,与一个统一的教会管理机构便成为僧权必不可缺之物。作为僧侣道德革新重要组成部分的这些目标,终于在公元十一世纪中达到了。
僧侣们的职权,总地说来,只有通过个体僧侣的重大牺牲才能获得。为僧侣改革家所一致抨击的两大弊端即圣职买卖与蓄妾。关于以上二者我们必须分别加以叙述。
由于虔诚信徒的捐献,教会早已变得很富有。许多主教拥有巨大的财产,就连教区的祭司们也都照例过着当代的舒适生活。主教的任命权通常实际上是操于国王之手,但也有时操于一些地位较低的封建贵族。国王出售主教职位之事是习以为常的;事实上这笔款项占其收入的重要部分。主教从而再去转售在其权限以内的高级圣职。在这种事上是并没有任何秘密的。盖尔伯特(按即塞尔维斯特二世)仿效主教的口吻说“我付出黄金,而当了主教;只要我按照自己分内的权限行事,我也不怕捞不回这笔款项。我任命一个祭司,于是我收到黄金;我按插一个执事,于是我收到一堆白银,看吧,我付出去的黄金,现在又重新返回了我的钱囊。”米兰的彼得·达米安于公元1059年发现自大主教以下该城中的每一僧侣都犯有买卖圣职的罪,而这种情形在当时却非绝无仅有。
买卖圣职当然是一种罪,但这还不是反对它的唯一理由。
它使得教会的人事升迁不凭功绩而凭财富,它确认了任命主教事宜中的俗界权威,以及主教对世俗统治者的隶属关系;同时它导致主教职位沦为封建体系的一部分。尤其,当一个人买到了高级圣职以后,他自然要急于收回为此而付出的代价,于是这人属世事物的关心势将超过他对于精神事务方面的关心。由于这些原因,反对买卖圣职运动终于成为教会争取权力斗争中的一个必要环节。
与此极其类似的看法也适用于僧侣的独身主义。公元十一世纪的革新家经常把我们较为正确地应说为“结婚”这一词汇说成“蓄妾”。修道僧由于其贞洁的誓言,当然不得结婚,然而对于那些世俗僧侣却从未有过明确的结婚禁令。东方的教会一直到今天,教区祭司还被允许结婚。西方在公元十一世纪中大部分教区祭司都是结婚的。主教,就他们自身来说,经常诉诸于圣保罗以下的话:“作主教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②于此并没有买卖圣职事件中那样明显的①②《提摩太前书》,第3章,第2节。
《剑桥中世纪史》,第5卷,第10章。
道德问题,但在僧侣独身问题上却有着与反对买卖圣职运动中极其类似的政治动机。①僧侣们一旦结婚之后,他们自然企图将教会的财产传给他们的子嗣。假如他们的子嗣当了僧侣那末他们更可以进行合法地授与;因此当革新派获得势力之后,他们所采取的最初措施之一便是禁止把僧职授予僧侣的子嗣。②然而在当时的混乱状态下却仍然存在着一种危险,因为设若僧侣已经有了子嗣,他们总不难找到一些非法侵占部分教会田产的方法。
在这种经济的考虑之外,还有一项事实,假如一个僧侣同他的邻舍一样,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那末他对于他们来说,则似乎并不相差多远。至少自从公元五世纪起就有一种对于独身生活的热烈的赞扬,假如僧侣试图博得其权势所依赖的崇敬,那末他们借着禁绝婚娶显然与一般有所区别乃是极其有利的。不容置疑,革新家们虽然驛E信结婚的身分事实上并非有罪,但却低于独身的身分,同时也只意味着对肉欲的让步,圣保罗说:“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③但一个圣洁的人却必须能够“禁止”。所以僧侣的独身对于教会的道德权威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在以上这些一般性的引言之后,让我们来谈一下公元十一世纪教会中革新运动的实际历史。
运动的开始,追溯到公元910年阿奎泰公爵,虔诚者维廉之创建克律尼修道院,这所修道院自从建成以来一直独立于一切外界权威——但教皇的权威除外;而且其院长又被授权管辖那些由它分建的若干修道院。这时,大部分修道院都很富有与放纵;克律尼虽避免极端的禁欲主义,却还注意保持尊严与礼法。该院第二任院长奥都到意大利后曾受命管理好几处罗马的修道院。但他并不是经常成功的:“法尔发修道院——该院由于暗杀了前任者的两个敌对院长的纷争而陷于纷裂——抵制了奥都介绍前来的克律尼派修道僧,并用毒药杀害了阿勒伯利克借武力任命的修道院长。”①(阿勒伯利克是邀请奥都的罗马统治者。)公元十二世纪时克律尼的革新热情逐渐冷却了。圣伯纳德曾反对过该修道院华丽的建筑;有如他所处时代一切极其虔诚的人,他也认为壮丽的宗教院宇是罪孽深重的骄傲的象征。
公元十一世纪时,革新家创立了不少教团。一个苦行的隐士,罗穆阿勒德于公元1012年创立了卡玛勒多力兹教团;
下文中即将叙述的彼得·达米安曾是该教团的信徒之一。公元1084年科伦的布鲁诺创立了一向以谨严著称的卡尔图斯教团,公元1098年创立了西多教团;公元1113年时圣伯纳德加入了这个教团。这个教团严守边奈狄克特的教规。它禁止使用彩色玻璃窗。它雇佣了一批俗家弟兄,从事劳动。这些人虽也宣誓,但却不许学习读和写;他们主要是从事农业,及其他工作,有如建筑。约克州芳腾修道院属于西多教团——
①《剑桥中世纪史》,第5卷,第662页。
对于把一切美都看成属于魔鬼的人们来说,这所修道院确是一个值得注目的建筑物。
从法尔发事件中——这在当时并非绝无仅有的——我们可以看出,修道院革新家需要巨大的勇期和魄力。在他们成功的地方,都有过俗界当权者的支持。最初促使教廷,其次促使整个教会革新得以实现的正是这些革新家以及他们的信徒。
然而教皇制的革新在最初,却主要是皇帝的事业。最后一位世袭的教皇是公元1032年选出的边奈狄克特九世,据说那时他只有十二岁。他是塔斯苛拉姆人阿勒伯利克的儿子;我们在叙述奥都修道院长时已经提到阿勒伯利克。当边奈狄克特年龄稍长时,他变得越发荒淫无度起来,甚而震骇了当代的罗马人。最后他的邪恶达到这样高度,竟然为了结婚而决心辞去教皇的职位。他把这职位卖给他的教父格雷高里六世。
这人虽用金钱贿买了教皇职位,却是一位革新家;同时也是希尔得布兰得(格雷高里七世)的朋友。然而他取得教皇职位的手段却丑恶得无法见容于世。年轻皇帝亨利三世是一个虔诚的革新家,他一面保留任命主教的权限,一面不惜牺牲一大宗收入用来杜绝圣职买卖。公元1046年他来到意大利,那时他只有二十二岁;并以圣职买卖的罪名废黜了格雷高里六世。
亨利三世在位期间始终保持了任免教皇的权限,并且适宜地运用这个权限使之有利于革新。废黜格雷高里六世之后,他任命了一个日耳曼籍主教,班伯格的苏得格尔;罗马人放弃了他们一向要求但却几乎从来也不善于行使的选举权。新教皇于翌年逝世。皇帝指名推荐的另一名,据说由于毒害也旋即死去。于是亨利三世选立了他的一名亲戚,土鲁人布鲁诺,号称列奥九世(1049—1054)。列奥是个热诚的革新家,他经常到处旅行并主持了许多次宗教会议;他企图击退盘据在意大利南部的诺曼人,但结果并未成功。希尔得布兰得是他的朋友,并几乎也可以称为是他的学生。他死后皇帝于公元1055年委派了另一位教皇,爱赫史塔人革布哈尔德,号称维克多二世。然而皇帝于翌年死去,又过了一年这位教皇也死去了。从这时期皇帝和教皇关系已变得不似以前那样和睦了。通过亨利三世的支援教皇于获得了道德威信之后,首先要求独立于皇帝,继而便要求优越于皇帝。于是开始了历时达二百余年,最后以皇帝的败北为结局的大纷争。所以从长远的见地来看,亨利三世革新教皇制的政策可能还是缺乏了预见性。
下一代皇帝亨利四世统治了五十年(1056—1106年)。起初他还未成年,由母后阿格尼斯摄政。司提反九世作了一年教皇,他死后红衣主教们选出了一位教皇;当时罗马人重申他们早已放弃的选举权,选出了另一位教皇。太后支援了红衣主教们,他们选立了一位教皇号称尼古拉二世。虽然他的统治只有三年,但这一时期却极其重要。他和诺曼人媾和,从而减轻了教廷对皇帝的依赖,在他掌教期间,教皇的选出是由一项教令来决定的,按照这项教令选举首先由罗马市郊六个红衣主教管区的红衣主教们进行,然后再经由其他主教,并最后通过罗马城中的僧侣及市民。据人推测,僧侣及市民的参与,只是形式而已。实际上教皇的选举者只是罗马市郊的六个红衣主教。如果可能,选举必须在罗马举行;但如遇有困难或不适宜在罗马举行的情况时,也可以在其他地方举行。
在整个选举过程中皇帝是没有份的。这项教令经历了一场斗争之后才获得人们的承认,它是使教皇制脱离俗界控制的一个必要的步骤。
尼古拉二世严格执行了一项教令,确定今后凡经由圣职买卖而获得的圣职一概无效。但该项教令并不追及既往,因为这样作就势必牵扯到大多数在职祭司的任职问题。
尼古拉二世任期内,米兰开始了一场有趣的斗争。该地的大主教追随安布洛斯的传统对教皇要求了一定程度的独立自主。他和他的僧侣联合了贵族阶级,坚决反对革新。商人和下层社会,与此相反,希冀着僧侣的虔诚;这时发生了支持僧侣独身运动的一些暴动和一次名叫帕塔林,反对大主教及其支持者的强大革新运动。为了支援革新教皇于公元1059年把赫赫有名的圣彼得·达米安作为自己的代表派往米兰。
达米安是《·论·神·的·全·能》一书的作者,该书主张说上帝能作出与矛盾律相反的事物,并能撤消过去(这种见解曾受到圣托马斯驳斥,并自此不再属于正统教义)。他反对辩证法,并把哲学说成神学的侍婢。有如我们所知,他是罗穆阿勒德隐士的信徒,素来厌烦处理事务性的工作,然而他的圣洁,却是教廷可贵的财宝,致使教廷不遗余力地争取他协助革新运动,而他也终于听从了教皇的劝说。公元1059年他在米兰的僧侣集会上作了一次反对圣职买卖的演讲。起初听众们激怒得几将危害他的生命,但他的雄辩终于感动了他们,使他们一个个恸哭流涕地认了罪。而且还约定自此效忠于罗马。在下一位教皇的任期内,皇帝与教皇关于米兰教座发生了一次争端,在这次争端中,教皇由于获得了帕塔林派的支援,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公元1061年尼古拉二世死去时,亨利已经成年了。他和红衣主教间发生了一场有关教皇继承问题的争执。皇帝从未承认有关教皇选举的教令,同时也不准备放弃他在选举教皇事宜中的权利。这场争执持续了三年之久,但最后还是以红衣主教们的选择成为定局。皇帝与教廷之间并未进行决定性的实力较量。形势之所以一变,主要是由于红衣主教们选出的这位教皇的卓越的品德。他是一位既有德行又有经验的人,除此之外还曾受业于朗弗兰,亦即以后的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公元1073年这位教皇,亚历山大二世死去了,继他选出的是希尔得布兰得(格雷高里七世)。
格雷高里七世(1073—85年)是历代教皇中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早已显露头角,并对教廷政策给予很大影响,正是由于他,教皇亚历山大二世才为征服者维廉征服英格兰的企图祝了福。他还褊袒过在意大利和在北方的诺曼人。他曾是为了制止买卖圣职首先买到教皇职位的教皇,格雷高里六世门下的被保护者;教皇格雷高里六世被废后,希尔得布兰得过了两年流亡生活。他余生的大部分时间住在罗马。他不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他却从他素所崇拜的英雄,大格雷高里间接学到了圣奥古斯丁的教义,并为此受到极大鼓舞。当他作了教皇以后他相信自己是圣彼得的代言人。这曾给予他某种程度上的自信,但这种自信若以世俗尺度去衡量则是无从首肯的。他认为皇帝的权威也是出于神授:起初,他把皇帝和教皇比作两只眼睛;当他和皇帝发生了争执以后,他便把二者比作太阳和月亮,——教皇当然是太阳。教皇在道德方面必须是至上的,因此,假若皇帝无道,教皇就有权废除皇帝。世上没有什么比反抗教皇再不道德的了。所有这些他都深信不疑。
为了强制僧侣独身,格雷高里七世比以前任何教皇尽力都多。在德意志教士们起而反抗,由于这一原因以及其它,他们倾倒于皇帝的一方。然而,俗众却到处渴望他们的祭司过独身生活。格雷高里煽起俗众暴乱用以抵制结婚的祭司和他们的妻子,这时僧侣夫妻经常遭到令人发指的虐待。他号召俗众不去参加那些拒不听命的祭司为人举行的弥撒。他申令既婚僧侣举行的圣礼概为无效,并且禁止这样的僧侣进入教会。所有这些都曾激起僧侣们的反抗,和俗众的拥护;即便在教皇们过去经常遭遇生命危险的罗马,他却受到群众的欢迎。
在格雷高里任期中开始了有关“授职礼”的大纷争。当一个主教被授予圣职的时候,即被授予一个指环和一支手杖作为其职权的标帜。这些东西向来是由皇帝或国王(按其地区而定),以该主教的封建统治者的身分,而授予主教的。格雷高里坚持这些东西应由教皇授予。这场争执是使教阶制度脱离封建体系的工作之一。这场争执持续了很久,但最后却由教廷获得了全面的胜利。
导致卡诺萨事件的纷争起因于米兰的大主教教区问题,公元1075年皇帝因有副主教们的协助任命了一个大主教;教皇认为这是侵犯他的特权,遂以破门和废黜来威胁皇帝。皇帝在沃尔姆斯召集了一个主教们的宗教会议来进行报复,会上主教们声明不再效忠于教皇。他们写信控诉他犯有奸淫罪,伪证罪,和(比这些更严重的)虐待主教罪。皇帝也写给他一封信主张皇帝应超越一切地上的裁判。皇帝和他的主教们宣布格雷高里已被废黜;格雷高里则给予皇帝和主教们破门处分,并宣布他们已被废黜。于是一场闹剧便这样开始了。
在第一幕里,胜利归属于教皇。撒克逊人以前曾背叛过亨利四世,随后又和他言归于好,但以后又叛变了;德意志的主教们也同格雷高里讲了和。皇帝对待教皇的态度使得举世为之震骇。因此,翌年(公元1077年)亨利乃决心去寻求教皇的宽恕。在严冬季节他带着妻子幼儿和少数扈从越过塞尼山口,来到教皇居住的卡诺萨城堡前苦苦哀求。教皇让他穿着悔罪服,赤着脚在堡外等候了三天。他终于被引见了。在他表示过忏悔并宣誓将来一定按照教皇指示对待教皇在德意志的敌对者之后,才承蒙赦罪并恢复了教籍。
然而教皇的胜利却落了空。他受到了自己神学戒律的束缚,在这些戒律中有一条要求对悔罪者给以赦罪。说也奇怪,他竟然受到亨利的欺骗,误认亨利的忏悔出于真诚。不久他便察觉了自己的错误。他已不能再去支援亨利的德意志敌对者,因为他们觉得教皇已经出卖了他们。从这时期事情开始转变得对他不利起来。
亨利的德意志敌对者为了对抗,选出了另外一位皇帝,名叫卢多勒夫。开始时,教皇一面主张帝位归属问题应由他来决定,但一面却又拒绝作出任何决定。公元1080年当他体会到亨利的悔过并无诚意,才终于宣布卢多勒夫为皇帝。然而约在这时,亨利在德意志已制伏了他的大部分敌对者。同时并借重他的僧侣拥护者选出一位敌对教皇。他带着这位敌对教皇于公元1084年进入罗马。他这位敌对教皇正式给他行了加冕礼,但他们二人却不得不在营救格雷高里的诺曼人阵前溃退,诺曼人大肆劫掠了罗马,并挟持格雷高里而去。直到他于翌年死去为止,实际上作了他们的俘虏。
这样看来,他的一切策略就象落了个不幸的结局。但事实上这些策略却依然为他的继承者以更缓和的方式所沿用。
当时虽然达成了一项有利于教廷的协议,但这种冲突本质上却是无法协调的。关于该冲突以后的发展我们将在以下章节中有所论及。
现在我们有待叙述一下公元十一世纪的理智复兴。除去盖尔伯特(教皇赛尔维斯特二世,公元999—1003年)以外(甚至他也还更多地是个数学家而不是哲学家),公元十世纪中根本没有什么哲学家。但随着公元十一世纪的进展便开始出现了真正的哲学的杰出人物。这些人中最重要的有安瑟勒姆、罗塞林和其他一些值得叙述的人物。所有这些人都是与革新运动有关的修道僧。
他们中间的最年长者,彼得·达米安,已见前述。图尔人贝隆嘎(死于公元1088年)作为某种程度上的唯理主义者是饶有兴趣的。他主张理性高于权威,为了支持这种观点,他引用了约翰·司各脱的理论,并使得约翰为此而遭到了死后的谴责。贝隆嘎否定化体说,并为此两次被迫撤消己说。朗弗兰在他的著作《·论·基·督·的·血·与·肉》一书中曾驳斥了他的异端。朗弗兰生于帕维亚,曾习法律于勃罗纳,并在后来成为第一流的辩证学者。但他竟为神学而放弃了辩证法,从而进了诺曼底的贝克修道院,并在这里主持一所学校。征服者维廉于公元1070年任命他为坎特伯雷大主教。
圣安瑟勒姆有如朗弗兰,不仅是意大利人,当过贝克修道院的僧侣,而且也作过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公元1093—1109),作为大主教,他追随格雷高里七世的原则和国王发生了争执。他成名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发明了有关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论证”。他的持论有如下述:我们把“上帝”定义为最大可能的思维对象。假如一个思维对象不存在,那末另外一个,和它恰恰相似,而确实存在的对象,是比它更加伟大的。因此,一切思维对象的最伟大者必须存在,因为不然,就有可能还有一个更伟大的对象。因此,上帝是存在的。
这个论证从来未被神学家所公认。它首先受到当代的驳斥;以后便一直被人遗忘到十三世纪的下半叶。托马斯·阿奎那驳斥了它,从此阿奎那的论点便一直盛行于神学家当中。
但它在哲学家当中却有着较好的运气。笛卡尔以稍加修改的形式复兴了它;莱布尼茨认为通过一个补充证明上帝是·可·能·的便可以使它变为有效。康德认为他已把它一劳永逸地摧毁了。然而在某种意义上,它却构成黑格尔及其学派哲学体系的基础,并重新出现在布莱得雷所说:“凡可能存在与必须存在的,就存在”这一原则之中。
显而易见,具有这样一段出色历史的论证,无论其自身妥当与否,是应该予以重视的。真正的问题在于:有没有一件为我们想到的任何东西,仅凭我们能够想到它这一事实即证明其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之外,每个哲学家都会·愿·意说:是,因为一个哲学家的工作与其说是凭借观察毋宁说是凭借思维去发现有关世界的事物。假如“是”是正确的回答,从纯粹的思维到事物就有一道桥梁;假如不然,那么二者中间就没有什么桥梁可言。柏拉图即以这个概括的形式应用一种本体论的论证来证明理念的客观实在性。但在安瑟勒姆以前却从来无人以该论证赤裸裸的逻辑纯洁性来阐述这个论证。在获得纯洁性的同时它失掉了似真性①;然而这也还是安瑟勒姆的功绩。
此外,安瑟勒姆的哲学主要导源于圣奥古斯丁,它从奥古斯丁那里获得了许多柏拉图的因素。他相信柏拉图的理念,从这里他推出有关上帝存在的另一证明。通过新柏拉图主义的论证,他声称不仅证明了上帝,而且还证明了三位一体。
(我们还记得普罗提诺哲学中有一个无法为基督徒认为正统教义的三位一体。)安瑟勒姆认为理性从属于信仰。继奥古斯丁之后他说“为了理解我相信”;他认为人无信仰就不能理解。
他说“上帝不是·公·义·的而是·公·义”。我们曾记得约翰·司各脱说过类似的话。其共同的来源则出于柏拉图。
圣安瑟勒姆有如以前的基督教哲学家们。与其说属于亚里士多德的传统,毋宁说属于柏拉图的传统。因此,他没有在托马斯·阿奎那体系中登峰造极的那种所谓“经院哲学的”明显特征。这种哲学不妨被认为是起始于罗塞林,这人和安瑟勒姆同时,但比安瑟勒姆年幼十七岁。罗塞林标帜着一个新的开端,我在下章里就要论及他。
当我们说,直到公元十三世纪为止的中世纪哲学主要属于柏拉图派的时候,我们应该记住,除了《·蒂·迈·欧·篇》的哲学片断以外,人们只是间接地,或再度间接地知道柏拉图而已。设若没有柏拉图,约翰·司各脱就不可能持有他所持有的见解,但他的大部分柏拉图式的观点却来自伪狄奥尼修斯。
这个作者的年代已不可考,但他却很可能是新柏拉图主义者普洛克鲁斯的弟子。约翰·司各脱也还有可能从未听说过普洛克鲁斯或读过一行普罗提诺。除了伪狄奥尼修斯以外,中世纪中,柏拉图主义的另一来源便是鲍依修斯。这种柏拉图主义在许多方面同一个近代学者直接从柏拉图著作里得来的有所不同。它几乎把与宗教无显著关系的一切东西都删去了,并且在宗教哲学里它更扩大并强调了某些方面而牺牲了其它方面。普罗提诺早已对柏拉图的观点进行了这种改篡。人们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认识也是片断的,然而其方向却相反:直到公元十二世纪,为人们所知的全部亚里士多德只有鲍依修斯翻译的《·范·畴·论》和《·正·谬·论》,因而亚里士多德仅被认为是一个辩证家,而柏拉图则仅被当作一个宗教哲学家兼理念学说的倡导者。在中世纪末叶以上两种偏见,尤其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逐渐得到了修正。但有关柏拉图的这一过程,却要到文艺复兴时才得以完成。
西方哲学史
第十章 回教文化及其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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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马帝国,非洲和西班牙所遭受的入侵与北方蛮族对西欧的入侵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不同:一、东罗马帝国延续到公元1453年,久于西罗马帝国将近一千年;二、东罗马帝国的主要入侵者是回教徒,他们在征服东罗马之后并未改信基督教,而是发展了他们独自的一种重要文明。
回教纪元所由开始的海纪拉(Hegira)起于公元622年;
十年后穆罕默德逝世。他死去后不久,阿拉伯人立即开始征战,他们进展得异常迅速。在东方,叙利亚于公元634年遭受入侵,并于两年内全面屈服。公元637年波斯遭受入侵于公元650年全面被征服。公元664年印度遭受入侵;公元669年君士坦丁堡被围(公元716—717年重新被围)。指向西方的进军并不这样突然。埃及被攻陷于公元642年,迦太基则一直到公元697年才被攻陷。西班牙除了西北部一个小角落之外,于公元711—712年间也被攻略。指向西方的扩张(除西西里和南部意大利之外)因回教徒于公元732年图尔一役之败北而陷于停顿,这时正值先知穆罕默德死后一百年整。
(最后攻陷君士坦丁堡的奥托曼、土耳其人属于较后的时期,与我们现在所涉及的时代无关。)
当时有许多情况便利了这次扩张。波斯和东罗马帝国皆因其长期的战争而陷于疲弊。叙利亚人,系奈斯脱流斯教派,久已苦于天主教的迫害,但回教徒却容忍一切纳贡输捐的各派基督徒。同样,在埃及人口中占大多数的一性论者,也都欢迎了入侵者。在非洲,阿拉伯人与一向未被罗马完全制伏的贝贝尔人缔结了联盟。阿拉伯人同贝贝尔人联合起来进犯西班牙,他们在那里获得了久为西哥特人所迫害的犹太人的援助。
先知穆罕默德的宗教是一个单纯的一神教,没有夹杂上三位一体和基督化身等精微的神学。不但先知穆罕默德没有自命为神的要求,就连他的追随者们也没有替他作过这样要求。他恢复了犹太人禁止供奉雕刻偶像的戒命,并禁止饮酒。
忠诚信徒的义务在于为伊斯兰教尽多地征服世界,但却不许对基督徒、犹太人或拜火教徒加以迫害,——可兰经中称他们为“圣经之民,”也就是说,他们是遵奉一经教导之人。
阿拉伯的大部分是沙漠,其生产越来越不足以供应其人口的需要。阿拉伯人最初的一些征战只是为了劫掠,只有当他们体验到敌人的软弱无能以后才转为长期的占领。突然间,大约有二十年光景,在沙漠边缘上惯于艰苦生活的这些人,竟然发现他们自己变作了世界上某些最富饶地区的主人,他们不但得以享受各种奢华,并且获得了古代文明所有精致的遗产。但他们却比大多数北方蛮族更好他抗拒了这种变革的诱惑。由于他们在得国时未经多大残酷的战争,因而很少破坏,在民政上也几乎是原封未动。波斯与拜占庭帝国在民政方面原来已有高度的组织。阿拉伯部族最初对于民政的复杂性一概无所理解,于是他们不得不让那些在原机构负责的老手继续服务。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并未表现他们不屑于为他们的新主人服务。这次变动当真使得他们的工作更加容易了,因为课税有了很大减轻。一般民众,为了逃避贡赋遂大批地抛弃基督教而改信伊斯兰教。
阿拉伯帝国是哈里发统治下的一个绝对君主制国家。哈里发不但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继承者,同时也继承了他许多圣洁。哈里发的职位名义上是由选举决定的,然而不久就变成了世袭。延续至公元750年为止的第一个王朝,乌玛亚德王朝,是由一批纯粹出于政治理由承认穆罕默德教义的人们所创立,他们一直反对那些忠实信徒中较为狂热的分子。阿拉伯人,虽然以一新兴宗教的名义征服了世界上大部分土地,却不是一个很虔诚的民族;他们征战的动机与其说出于宗教,不如说出于劫掠和财富。正是因为他们缺乏狂热精神,所以一小撮战士竟能比较顺利地统治了文明水平较高的、信奉不同宗教的广大人民。
波斯人与此相反,从最早的年代起,便有着极其深厚的宗教心和高度的思辩性格。他们在改信回教以后,便从伊斯兰教中创出许多为先知穆罕默德及其亲属所意想不到的、更加有趣的、更加宗教的和更加哲学的因素。自从穆罕默德的女婿阿利于公元661年逝世之后,回教徒分成桑尼和释阿两派。前者是较大的一派;而后者则追随阿利、并认为乌玛亚德王朝是篡位者。波斯人一直属于释阿派。大半出于波斯人的影响,乌玛亚德王朝终于被推翻,并为代表波斯利益的阿拔西王朝所接替。这次政变以首都之由大马士革迁往巴格达为标帜。
在政治方面,阿拔西王朝比以前的乌玛亚德王朝更多地偏向于狂热派。虽系如此,他们并未统一整个帝国。乌玛亚德皇室中的一支避开了大屠杀而奔往西班牙,并在那里当了合法的统治者。于是,西班牙便从那时期独立于其余回教世界之外。
阿拔西王朝初期,哈里发的地位臻于极盛。他们中间最著名的一个哈里发是哈伦·阿尔·拉细德(死于公元809年)。他与查理曼大帝和女皇伊琳同时,通过《·天·方·夜·谭》,他成了人所共知的传奇人物。他的宫廷是一个奢华,诗文,和学术的燦烂中心;他的收入庞大无匹;他的帝国西起直布罗陀海峡东达印度河。他的意志是绝对的;他身边经常伴随着刽子手,只要他一颔首,刽子手便立即执行其职务。然而,这种盛况却未持续多久。他的继承者在以土耳其人构成其军队主力一事上犯了错误,土耳其人是不驯服的,不久他们便使哈里发变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傀儡;当军队对他感到厌烦,他便随时有被刺瞎眼睛,或遭到杀害的危险。尽管如此,哈里发统治却延续下来;公元1256年阿拔西王朝末一代的哈里发同八十万巴格达市民一起遭到了蒙古人的屠杀。
阿拉伯人在政治社会制度方面,以及其他一些方面的缺点是和罗马帝国的缺点类似的。由于君主专制政体与一夫多妻制的结合,每当一个统治者死去,便经常导致一场王朝战争,最后并以这个统治者的一个王子的胜利和其他王子的悉遭刑戮为终局。主要由于战胜的结果,而产生了无数奴隶;因而不时发生危险的奴隶叛乱。尤其因为哈里发王国位于东方和西方的中间地带,所以它的商业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不仅掌握到巨大的财富,产生一种对奢侈品有如中国丝绸,和北欧皮毛的要求,而且贸易,也由于特殊情况有所促进:例如回教帝国轸域的辽阔,阿拉伯语言作为世界语的普及,在回教伦理体系中给予商人的崇高地位等;我们记得先知穆罕默德本人曾作过商人,又他去麦加朝圣的途中也曾称赞过经商,”这种商业有如军队的统辖,有赖于阿拉伯人承继于罗马和波斯的大规模公路。他们不象北方的征服者那样竟然听凭这些公路崩坏失修。虽然如此,帝国还是逐渐分崩离析了——西班牙、波斯、北非和埃及相继分裂出去从而获得完全或近于完全的独立。
阿拉伯经济最出色的一面是农业,由于他们居住在缺水的地方,因此,特别擅长于灌溉。直至今日西班牙农业还受到阿拉伯人水利工程的实惠。
回教世界独特的文化,虽起源于叙利亚,却随即盛行于东西两端:波斯与西班牙。叙利亚人,在征服期间是亚里士多德的赞美者,奈斯脱流斯教派重视亚里士多德过于柏拉图,柏拉图是为天主教徒所喜爱的哲学家。阿拉伯人最初从叙利亚人获得希腊哲学的知识,因而,从一开始,他们便认为亚里士多德比柏拉图更为重要。虽系如此,他们所理解的亚里士多德,却披上了新柏拉图主义的外衣。金第(约死于873年),这个首次用阿拉伯文写哲学的人,同时也是阿拉伯人出身的唯一著名哲学家,翻译了普罗提诺所著《九章集》的一部分,并以《·亚·里·士·多·德·神·学》的名义刊行了他的翻译,这给阿拉伯人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带来了很大混乱。阿拉伯哲学界自此历时达数世纪之久才得以克服这种混乱。
当时在波斯,回教徒与印度有了接触。在八世纪时他们从梵文书籍中获得了天文学的初步知识。大约在公元830年,穆罕默德·义本·莫撒·阿勒-花拉兹米,一个梵文数学天文学书籍的翻译家,刊行了一本以后在公元十二世纪译成拉丁文,名叫《·印·度·记·数·法》的书。西方正是从这本书中最初学得我们称为“阿拉伯”数字的东西,其实这是应该叫作“印度”数字的。这人又写了一本关于代数学的书,到公元十六世纪为止,这本书曾被西方用为教科书。
波斯文明在智力和艺术方面一直是令人赞羡的。但自从十三世纪遭受蒙古入侵后便一蹶不振了。奥马·卡雅姆是我所知的唯一诗人兼数学家,于公元1079年改订过历法。奇怪的是,他最要好的朋友竟是暗杀党的创始人,享有传奇式令名的“山嶽老人”。波斯人是伟大的诗人:菲尔杜锡(约生于941年),是《莎那玛》的作者,凡读过他的作品的人,都说他与荷马相匹敌。作为神秘主义者波斯人也很出色,但其他回族却不是这样。现尚存在的苏菲派可以有很大自由来神秘地和寓意地解释正统教义;该派或多或少带些新柏拉图主义的意味。
希腊影响最初传到回教世界,是经由奈斯脱流斯教派,但他们的世界观却绝对不是纯粹希腊式的。公元481年他们在埃德撒的学校为东罗马皇帝芝诺所封闭;以后其学者遂迁往波斯,并在那里继续他们的工作,但也不无受到波斯影响。奈斯脱流斯教派重视亚里士多德只是为了他的选择,起初阿拉伯哲学家,认为最重要的也就是他的逻辑。嗣后,他们也学习了他的著作《形而上学》和《灵魂论》。阿拉伯哲学家一般说来是百科全书式的:他们对于炼金术,占星术,天文学,动物学,以及对于举凡我们可以称为哲学的知识都感觉兴趣。他们被狂热与顽迷的群众以怀疑的眼光注视着;他们的安全(当他们安全的时候)多亏那些比较开明的王子的保护。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有两位回教哲学家:一是波斯人阿维森纳,一是西班牙人阿威罗伊。前者闻名于回教徒,后者则闻名于基督教徒中间。
阿维森纳(伊本·西纳)(公元980—1037年)的一生是在人们通常认为只能在诗里才有的那类地方中度过的。他生于波卡拉,二十四岁时去到基瓦,“荒漠中寂寞的基瓦”——
以后去到克拉桑——“寂寞的克拉斯姆海岸”。他在伊斯巴汗教了一个时期的医学和哲学,以后便定居在德黑兰。他在医学方面甚至比在哲学方面更为知名,不过他对盖兰医学并没有什么增益。从公元十二世纪到公元十七世纪,他一直被欧洲人视为医学的导师。他并不是一个圣洁的人物,事实上,他非常嗜酒与好色。他受到正统教派的猜忌,但由于他的医术关系却结交了一些君王。他曾因土耳其雇佣兵的敌意,不时遇到麻烦;有时他躲避起来,但有时又被投在监狱里。他著了一部百科全书,由于神学家们的敌意在东方几乎被湮没,但在西方,由于这本书的拉丁文译本却颇具影响。他的心理学具有一种经验主义的倾向。
他的哲学比他的回教哲学家前辈更多接近于亚里士多德和更少接近于新柏拉图主义。他象后期的基督教经院哲学家那样,曾专心于共相的问题。柏拉图说诸共相先于万物而存在。亚里士多德有两种见解,当他自己思想时他有一种见解,反驳柏拉图时又有一种见解。这就使得亚里士多德在注释家前成了一个理想的对象。
阿维森纳发明了一个公式,这个公式此后曾为阿威罗伊和阿勒贝尔图斯·马革努斯所重述:“思维导致形式的一般性”从这个公式上来看,人们可以设想他不相信,离开思维的共相。然而这种看法也还失之于单纯。类概念——亦即共相——据他说,同时在万物之前,在万物之中和在万物之后。
他对此做了以下的解释。在上帝的理解中,类概念存在于万物·之·前。(譬如,上帝决定创造猫,这就需要上帝应有“猫”的观念,因而在这方面来说,这观念是先于个别的猫的。)类概念存在于万物之中,存在于自然的事物·之·中。(当猫已被创造,猫性便存于每只猫之中。)类概念存在于万物·之·后,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之中。(当我看到许多猫,我们注意到它们彼此之间的类似性,并得到了“猫”这一普遍概念。)这种见解显然是有意调解各种不同的理论。
阿威罗伊(伊本·拉释德)(公元1126—1198)与阿维森纳不同,生活在回教世界的另一端。他诞生在克尔多巴,他父亲与祖父都在那里做过审判官;而他自己也做过审判官,最初在塞比耶,以后在克尔多巴。起初他研究神学和法律学,后来又研究医学,数学,和哲学。有人认为他能分析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而推荐他到“哈里发”,阿部·雅库布·优苏夫那里供职(然而他却似乎不懂希腊文)。这位统治者很宠信他;
公元1184年任命他做他的御医,不幸这位患者却于二年后去世了。他的继承人雅库布·阿勒-曼绪,继续父亲眷顾阿威罗伊有十一年之久;其后由于正统教派之反对这位哲学家而大吃一惊。他革掉了他的职位。起初把他放逐到克尔多巴附近的一个小地方,继又把他放逐到摩洛哥。时人控告他不惜牺牲真正的信仰以从事古代哲学的发展。阿勒-曼绪对此发出了一道布告晓谕说:上帝已命令为那些妄想单凭理性就能导致真理的人备好地狱的烈火。于是把所有涉及逻辑和形而上学的书尽都付诸一炬。
不久以后,西班牙境内摩尔人的领域由于基督徒的攻略大为缩减。西班牙境内的回教哲学与阿威罗伊同时告终;回教世界中其他地区的严格的正统教义扼杀了哲学的思辩。
针对控告阿威罗伊违背正统教义一事,宇伯威克曾卓有风趣地替他进行过辩解——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事应该留给回教徒去作决定。宇伯威克指出,按照神秘主义者的说法,可兰经中的每一章节都有七重、七十重或七百重解释,字面上的意义只是为了愚昧的俗人。按此,一个哲学家之教训似无法与可兰经有所冲突;因为在七百重不同解释之中至少必有一重解释理应适合这一哲学家的主张。然而在回教世界中,那些愚昧的人则似乎总是反对超出可兰经知识范围以外的一切学问;即便没有什么异端可供指责,情况也还是危险的。神秘主义者的观点,即人民群众应按可兰经字面解释行事,而聪明人则无需如此,是很难赢得广大群众承认的。
阿威罗伊曾致力于改进阿拉伯人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
这种解释在过去曾过分地受到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他给亚里士多德以一种对待一个宗教创始者般的崇敬——甚而远远超过阿维森纳给予亚里士多德的崇敬。他认为上帝的存在可以借着独立于启示的理性加以证明,这种见解也曾为托马斯·阿奎那所主张。论及灵魂不死时,他似曾紧紧地依附于亚里士多德,主张灵魂不是不死的,而智性(·努·斯)是不死的。
然而这并不足保证·个·人·的灵魂不死,因为知性虽表现于不同的个人之中,但它却是同一的。这种观点自然受到了基督教哲学家的驳斥。
阿威罗伊,虽是一个回教徒,却象后期大多数回教哲学家一样,并不是严格的正统教派。当时有一个纯属正统教派的神学家团体,他们反对一切哲学,并认为哲学有害于信仰。
这个团体中有一个名叫阿勒嘎则勒的哲学家他写过一本叫作·哲·学·家·的·毁·灭的书,书中指出,既然所有必要的真理都载于可兰经内,因而便再也无需独立于启示之外的哲学思辩。阿威罗伊写了一本答复他的书名叫·毁·灭·论·的·毁·灭。阿勒嘎则勒所特别拥护并用来反对哲学家的教条是:时间中的世界创自虚无;神的诸属性的实在性;以及肉体的复活。阿威罗伊认为宗教在比喻的形式中包含着哲学的真理。这种说法特别适用于创世,他从他的哲学的立场给创世以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解释。
阿威罗伊在基督教哲学中比在回教哲学中更为重要。在回教哲学里他是个终结;但在基督教哲学里他却是个开端。公元十三世纪他的著作已被米凯尔·司各脱译成拉丁文,由于他的作品属于公元十二世纪后半期,这是令人惊奇的。在欧洲他的影响是很大的,这影响不仅体现于经院哲学家当中,同时也体现于许多否认灵魂不死被称为阿威罗伊主义者的非专业性自由思想家当中。在职业哲学家当中,特别仰慕他的人起初多为弗兰西斯教团僧侣和巴黎大学中的一些人。但这个专题却要待在以后的章节里加以叙述。
阿拉伯哲学作为独创性思想是不重要的。象阿维森纳和阿威罗伊等人主要都是注释家。总地说来,比较有体系的阿拉伯哲学家们的见解在逻辑和形而上学方面大部分来自亚里士多德和新柏拉图主义者,在医学方面来自盖伦,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来自希腊和印度,而在一些神秘主义者当中,其宗教哲学里还夹杂着一些古代波斯的信仰。阿拉伯作家仅在数学和化学方面表现某些独创性——在后者也还是研究炼金术时偶然遇到的结果。鼎盛时期的回教文明在美术和许多技术方面是值得称赞的,但在理论问题上没有显示出独立思辩的才能。作为一个传导者,它的重要性是不容给予过低评价的。古代和近代欧洲文化中间穿插了一段黑暗时期。回教徒和拜占庭人虽缺乏用以革新的智力却维护了文明的工具——
教育,书籍,和治学的闲暇。当西欧摆脱野蛮状态的时候回教徒与拜占庭人都曾给西欧以刺激——回教人主要于公元十三世纪,拜占庭人主要于公元十五世纪。在两种情况下,这刺激都产生了胜过传导者自身所创造的新思想——一是经院哲学,一是文艺复兴(当然文艺复兴还有其它原因)。
在西班牙的摩尔人与基督徒之间,犹太人形成了有用的一环,在西班牙有许多犹太人,当西班牙重新被基督徒征服时,他们继续留住下来。因为他们既通晓阿拉伯文,又被迫学会了基督徒所使用的语言,因而他们便能胜任种种翻译工作。在十三世纪中,另一种渗透方式是由于回教徒对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迫害而产生的,这种迫害使得摩尔的哲学家们向犹太人那里避难,尤其是避难于普罗望斯地方。
西班牙的犹太人中出现了一位重要的哲学家,迈蒙尼德斯。他在公元1135年生于克尔多巴,三十岁时去到开罗,并在那里度过了余生。他用阿拉伯文写作,但不久即被译成希伯来文。可能是由于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的要求,他的著作于他死后的几十年内又被译成拉丁文。他给失掉信仰的哲学家们写了一本名叫《·迷·路·者·指·南》的书。其目的在于调和亚里士多德哲学和犹太神学。亚里士多德是尘世的权威,启示则是天上的权威。但哲学和启示在有关上帝的认识中是殊途同归的。真理的追求是一项宗教的义务。占星术遭到了摈斥。
摩西五经不该总以字面上的意义来解释;当字面意义与理性相抵触时,我们应该寻求一种寓言性的解释。他反对亚里士多德,主张上帝不仅创造了形式,而且也从无中创造了内容。
他写了一篇概述《·蒂·迈·欧·篇》的文章(他只读了该书的阿拉伯文译本)。在某些点上他喜欢这本书比喜欢亚里士多德更多。上帝的本质是不可知的,因为上帝超越了一切言语所能表达的完善。犹太人认为他是异端,甚而唆使基督教教会的权威者来攻击他。有人认为他影响了斯宾诺莎,但这是十分可疑的。
西方哲学史
第十一章 公元十二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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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十二世纪里使我们特别感觉兴趣的事有以下四个方面:
(1)帝国与教廷间的不断冲突;
(2)伦巴底诸城的兴起;
(3)十字军;以及
(4)经院哲学的成长。
以上四项全都延续到下一世纪。十字军逐渐走向可耻的结局。然而,关于其他三项运动,公元十三世纪却标帜着那些在公元十二世纪时尚处于过渡阶段事物的最高发展。公元十三世纪里,教皇对皇帝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伦巴底诸城获得了稳定的独立,而经院哲学也达到了它的顶点。所有这一切全是由于在公元十二世纪中预先作好了准备的结果。
这四项运动中不仅第一项,就是其余三项,也都和教皇以及教会权力的增长有着紧密的联系。教皇同伦巴底诸城联盟反抗皇帝;教皇乌尔班二世发动了第一次十字军,相继的教皇们是后几次十字军的主要策划者;经院哲学家全是些僧侣,历次宗教会议则注意使他们谨守正统教义,或当他们误入歧途时给他们以惩戒。他们感到教会在政治上的胜利,并且以这胜利者的一员自居。这种胜利感无可置疑地激发了他们的思想主动性。
中世纪的怪事之一就是:人们虽有独创性而不自知。所有党派都假借好古的或拟古的议论来证明其策略的正确性。
皇帝在德意志则引据查理曼时代的封建原则;在意大利则引据罗马法和古代皇帝们的权柄。伦巴底诸城更远溯到共和时代的罗马制度。教皇派则部分以伪造的君士坦丁的赠与,部分以旧约圣经中所记载的扫罗与撒母耳的关系,作为其权力的根据。经院哲学家不是引据圣经就是先引据柏拉图然后再引据亚里士多德;当他们有所创造时,也试图把真相隐蔽起来。十字军则是这样一种企图,它打算恢复伊斯兰教兴起以前的局面。
我们不应被这种字面上的拟古主义蒙蔽住。只有皇帝方面的拟古主义才与事实相符合。封建制度日趋于衰落,尤其是在意大利;罗马帝国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之中。因此皇帝被挫败了。意大利北部的一些城市,在其后期发展中,曾呈现了许多与古希腊城邦极其类似的性质,它们重现了古代的型式,但却不是出于模拟,而是出于环境的类似:一些小而富饶,具有高度文化的共和政体的商业社会受到四周文化水平较低的君主国家的包围。至于经院哲学家,不论他们怎样尊崇亚里士多德,他们在独创性方面却超过了任何阿拉伯人——甚而事实上也超过普罗提诺以后,或至少奥古斯丁以后的任何人。当时在政治上,一如在思想领域中,也具有同样显著的独创性。
帝国与教廷间的冲突
从教皇格雷高里七世起到公元十三世纪中叶为止,欧洲历史集中于教会与世俗国王间的——主要是和皇帝间的但也有时是和法兰西王、或英格兰王间的——权力斗争。格雷高里的教皇任期显然在不幸中结束了。但他的政策,却由乌尔班二世(公元1088—1099)以一种更加缓和的方式继承下来。
他重申反对僧职由俗界叙任的教令。并要求主教的选任经由僧侣和群众的自由选举。(无可置疑,群众的参与纯粹是形式的。)但在实践上,要是俗界选任的人善良,那末他也并不去争执。
最初乌尔班只有在诺曼境内才能获得安全。但是,公元1093年亨利四世的儿子康拉德叛变了自己的父亲,并与教皇结成联盟,征服了意大利北部,那里的伦巴底联盟——以米兰为首的诸城市的联盟——拥戴了教皇。公元1094年乌尔班举行了一次横贯意大利北部以及法兰西的胜利游行。他也战胜了法兰西王腓力普。腓力普曾因要求离婚,而遭到教皇的破门处分,并终于屈服于教皇。公元1095年,乌尔班在克雷尔蒙宗教会议上宣布发动第一次十字军,这事曾激起一阵宗教热潮并导致了教皇权柄的增长——和一场凶惨的犹太人大屠杀。乌尔班的晚年是在罗马安然度过的。这对过去的教皇来说是很少有的。
下一任教皇,帕司查勒二世和乌尔班一样,都出身于克律尼修道院。他继续为僧职叙任权而斗争,并在法兰西、英格兰取得了胜利。公元1106年皇帝亨利四世死后,亨利五世继位。教皇帕司查勒是个超凡的人,他因容许他的圣洁超过他的政治感觉而吃了亨利五世的亏。教皇建议皇帝放弃僧职叙任权,并以主教和修道院院长放弃世俗财产作为交换条件。
皇帝表示赞同;但待这项协议公开后教皇即遭到了教士们的猛烈反抗。当时皇帝正在罗马,他乘机逮捕了教皇。教皇迫于威胁不但在叙任权上作了让步而且还为亨利五世加了冕。
自此十一年以后,公元1122年,教皇喀列克斯图斯才借沃尔姆斯协定使亨利五世放弃了叙任权,以及交出在勃艮底和意大利境内选举主教事务中的管辖权。
斗争的最后结果,亨利三世时处于从属地位的教皇,自此竟变得和皇帝居于平等的地位。与此同时,教皇在教会中成为一个更为全面的统治者,通过派遣的教皇使节管理着教会。教皇权力的增强降低了主教们相对的重要性。教皇的选举现在已摆脱了俗界的控制,而僧侣们也一般比改革运动前变得更有品德了。
伦巴底诸城的兴起
下一阶段关系到皇帝弗里德里希·巴巴罗撒(公元1152—90)。他是一个富有才干,精力充沛,凡有成功可能的事业,就会做得成功的人。他受过相当教育,虽然说拉丁语时感到困难,但却能以阅读拉丁文为乐事。他的古典知识是相当渊博的,并且很崇拜罗马法。他自认是罗马皇帝的继承者,并希冀得到他们所享有的权力。但他作为一个德意志人在意大利是不孚众望的。伦巴底诸城——除去那些惧怕米兰而乞求他保护的城市以外——虽愿意承认他为正式的君主,却反对他来干涉他们的内政。米兰的帕塔林运动继续开展,并或多或少带有一种民主倾向;北意大利大多数城市,同情米兰,并团结一致反对皇帝。
哈德理安四世是个精力旺盛的英格兰人,曾在挪威当过传教士,于皇帝巴巴罗撒即位后二年,作了教皇,并在最初与巴巴罗撒很要好。他们之所以和解是因为有了同仇敌忾的对象。罗马市对教皇与皇帝双方提出了独立自主的要求,并邀请了一位圣者般的异端者布累斯齐亚人阿诺德前来支援斗争。他的异端说是很严重的:他断言有财产的僧侣,有领地的主教,拥有财产的修道僧都不能得救。他抱着这种看法是因为他认为僧侣们应该专诚地献身于属灵的事业上。他虽因异端被人认为邪恶,但却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那诚心的苦行。曾经猛烈反对他的圣伯纳德说:“他既不吃又不喝,但却象魔鬼一样只渴求着灵魂的血液。”哈德里安的前任教皇曾写信给巴巴罗撒指控阿诺德支援罗马民众派,这些人要求选出元老院议员一百人执政官二人、并自行拥戴一个皇帝。当时弗里德里希正向意大利进发,闻听之下,自然大为愤慨。罗马要求地方自治,在阿诺德鼓动下掀起了一场暴动,暴动中杀死了一名红衣主教。于是当选不久的教皇哈德理安立即下令停止罗马地区教会举行一切宗教活动。这时适逢基督复活节的前一周,迷信战胜了罗马市民;他们屈服了,并答应放逐阿诺德。阿诺德躲藏起来,但终于被皇帝的军队拿获了。他们把他烧死,把他的骨灰丢在提伯尔河里,唯恐人们把他的骨灰当作圣物加以保存。由于皇帝弗里德里希不愿在教皇下马时为教皇带缰扶镫,因而使加冕礼拖延了一段时期。公元1155年教皇在群众的反抗中为皇帝举行了加冕礼;这次反抗遭到了一场屠杀的镇压。
这个诚实人既被收拾了,注重实利的政客们就又可以任意恢复他们之间的争吵了。
教皇同诺曼人讲和后,遂胆敢和皇帝于公元1157年决裂。自此之后,以皇帝为一方,以教皇同伦巴底诸城为另一方的战争持续了几达二十年之久。诺曼人大体上是支持教皇的。反对皇帝的大部分战役是由于伦巴底联盟进行的。他们高唱“自由”,并受到一种浓厚的群众感情的鼓舞。皇帝围攻了许多城市,甚而在公元1162年攻陷了米兰。他彻底破坏了米兰,同时更迫使其居民迁往别处。但五年后伦巴底联盟却重建了该城,而以前的居民也陆续重新返回。就在同一年中,皇帝带着一个事前准备好的敌对教皇①,大举进军罗马。教皇逃跑了,他的情况看来似已绝望;讵意当时时疫流行,毁灭了弗里德里希的大军,使他单身只影地逃回德意志。尽管在西西里之外还有希腊皇帝也来支持伦巴底联盟,巴巴罗撒还是进行了再次的进军,结果于公元1176年以雷格纳诺战役的败北而告终。这次战役之后,他被迫媾和,并给这些城市以自由的一切实质。然而这次和约的条款却未给斗争中的任何一方——皇帝和教皇——带来全面的胜利。
巴巴罗撒的结局还不错。公元1189年他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而于翌年去世。
在这长时期的斗争中,诸自由城市之兴起终于证明是最为重要的。皇帝的权力和日趋于没落的封建制度联结在一起;
教皇的权力虽仍在增长,但这主要有赖于世人需要他去当皇帝的敌手;因此当帝国一旦不复成为威肻的时候教皇的权势也就随之衰落下去了;但是诸城市的势力却是新兴的,这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新的政治形态的一个源泉。这事在十二世纪时虽还没有出现,然而不久在意大利城市里,便发展出一种非僧侣的文化,并在文学、艺术和科学上达到了极其高度的水平。这些成就之所以取得是由于反抗巴巴罗撒获得成功的结果。
所有意大利北部的大城市都以营商为生,公元十二世纪较为安定的社会环境使商界较前更加繁荣。威尼斯、热内亚和比萨等海港城市从来不需要为自由而战斗,所以他们也不象阿尔卑斯山下一些城市那样仇视皇帝。阿尔卑斯山下的城市是通往意大利的门户,所以对皇帝来说是很重要的。正是由于这种原因米兰在当时,成了意大利各城市中最重要和最使人感到兴趣的城市。
一直到亨利三世以前,米兰人一向心满意足地追随着他们的大主教。但有如前章所述,帕塔林运动却改变了这种情况:大主教同贵族结成一伙,而另一方面则有一个强而有力的群众运动在反对大主教和这些贵族。由此产生了某些民主政治的开端,同时并制定了一项宪法,规定城市的诸长官需通过市民的选举。北部各城市,特别是勃罗纳,曾出现过一批精通罗马法的博学的俗界律师;不仅如此,从公元十二三世纪起,富有平民所受的教育,比阿尔卑斯山以北封建贵族所受的教育还要好得多。这批富有的商业城市虽然站在教皇一边来反对皇帝,但它们的世界观却不是教会性质的。公元十二十三世纪里,他们当中许多人持有一种类似清教徒的异端观点,就象宗教改革后英格兰和荷兰商人那样。以后他们倾向于当自由的思想家,在口头上拥护教会,但在心中丝毫不具真正的虔诚,但丁是旧派人物中最后的一个,而薄卡丘却是新派中第一人。
十字军
十字军作为战争是和我们无关重要的,但它们对于文化却具有一定的重要性。教皇带头发动十字军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因为十字军的目的(至少在表面上)是宗教性的;由于战争宣传和为其所激起的宗教热情,结果也使得教皇的权力有所增长。另一重要影响便是大量犹太人的惨遭集体屠杀;未遭杀戮的犹太人,也每每被夺去财产,并被强制受洗。第一次十字军期间,在德意志有很多犹太人遭到了杀害,在第三次十字军期间同样的事发生在狮心王理查即位时的英格兰。
第一位基督徒皇帝的发祥地约克恰好成为骇人听闻的反犹暴行的所在。十字军之前犹太人几乎垄断了全欧的东方物产贸易;十字军之后,由于犹太人遭受迫害的结果,这种贸易大部分都落入基督徒的手中。
十字军的另一不同影响在于促进了和君士坦丁堡的学术交流。由于这种交流的结果,在公元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初叶有许多希腊文文献被译成了拉丁文。人们和君士坦丁堡之间,特别是经由威尼斯人,一直进行着相当数量的贸易;然而意大利商人之从来不肯为希腊古典劳神,正象上海英美籍商人不肯为中国古典费心一样。(欧洲人对于中国古典的知识主要来自传教士。)
经院哲学的成长
经院哲学,就其狭义来说,早在公元十二世纪初叶便已开始了。作为哲学上的一个学派,经院哲学具有某些鲜明的特征。第一,它被各该作者局限于自己视为正统教义的范围之内;如果他的意见受到宗教会议的谴责,他常常自愿撤消其意见。这完全不能归咎于个人的懦怯;倒是类似一个法官之服从上级法院的判决。第二,公元十二、十三世纪里,人们对于亚里士多德逐渐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在正统教义的范围内亚里士多德越来越多地被公认为最高权威;柏拉图再也保持不住首要的地位了。第三,经院哲学家都非常相信“辩证法”和三段论法的推理;经院哲学家的一般品质,与其说是神秘的莫如说是烦琐的与好辩的。第四,由于人们发现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在诸共相问题上意见有所不同而把这一问题突出地提了出来;然而,假如认为当时哲学家们主要关心的是共相问题,却可能是错误的。
公元十二世纪,在这一问题和在其他问题上同样,给产生了许多伟大人物的十三世纪开辟了道路。然而早期的经院哲学家是怀抱着先驱者的兴趣的。在教条尚未使得思辩过于危险的场合下,尽管人们崇敬亚里士多德,他们也还是有一种精神上的自信,和一种自由活泼的理性运用。经院主义方法的缺点是过分强调“辩证法”时必然产生的结果。这些缺点是:漠视事实与科学,在仅凭观察才能决定的事物上偏信推理,以及过分强调语言上的区别和其精微意义。在论柏拉图时我们曾经述及这方面的缺点,但在经院哲学家中,这些缺点却具有一种更为极端的形式。
第一位可视为地道的经院哲学家的是罗塞林。关于他,人们知道得不很多。他大约在公元1050年生于贡庇涅,在布列塔尼的罗什讲过学,阿贝拉德即在此地受业于他。公元1092年在莱姆斯宗教会议上他被指控为异端,因怕那些好动私刑的教士用石头将他打死而撤消了己说。他逃到英格兰,但在那里却竟至卤莽得抨击了圣安瑟勒姆。这次他逃往罗马,并在此同罗马教会达成和解。公元1120年前后他的名字就不再见于史乘了;他的死期纯然出于人们的臆测。
除了一封写给阿贝拉德论三位一体的信以外,罗塞林的著作已全部佚失。在这封信里他轻视阿贝拉德,并奚落阿贝拉德之受人阉割。这使得宇伯威克,这个很少动感情的人,也批评说他不可能是个很好的人。除了这封信之外,罗塞林的观点主要是借助于安瑟勒姆和阿贝拉德的论战性的文章而被人知晓的。据安瑟勒姆所述,罗塞林曾说:诸共相只是elatus vocis,亦即“声息”。若按字面解释,意思就是说,一个共相是一个物理的事件,也就是说,它发生于我们读出一个词的时候。然而,我们却很难设想,罗塞林曾作过任何这样愚蠢的主张。安瑟勒姆说,根据罗塞林,·人不是一个个体,而只是一个共名,安瑟勒姆,正象一个忠实的柏拉图主义者一样,把这种见解归因于罗塞林只承认可感知的事物之具有实在性。一般说来,罗塞林似乎在主张一个具有部分的整体没有其自身的实在性,而只是一个词;真实性存在于部分之中。这种见解理应把他导向,也许已经把他导向一种极端的原子论。
不管怎样,这见解曾使他在关于三位一体的问题上遇到了困难。他认为·三·位是显然不同的三个实体,而只是由于语言习惯我们才没有把它说成三位上帝。按他看来,另外一种他所没有承认的见解据他说便是说不止圣子,就连圣父与圣灵也都化为肉身。所有这些思辩,只要其为异端,都经他在公元1092年的莱母斯宗教会议上撤消了。我们无法清楚地知道他究竟对诸共相问题作何想法。但无论如何,他显然是某种唯名主义者。
他的学生阿贝拉德,或阿拜拉德比他更有才干,也比他更为著名。阿贝拉德于公元1079年生于南特附近,在巴黎受业于唯实主义者,尚波人维廉,以后在巴黎一所天主教会学校内担任教员,在这里他驳斥了维廉的观点,并迫使维廉作了修正。他从拉昂人安瑟勒姆(并非那个作大主教安瑟勒姆)专攻了一个时期的神学之后,于公元1113年重返巴黎。
并在巴黎博得了作为一个教员的极大声誉。就在这时,他成了教会参事,富勒伯特的侄女厄罗伊斯的情人。富勒伯特把他阉割了。他和厄罗伊斯只好隐居避世了。他进了圣邓尼修道院,她进了一所在阿尔章特伊的女修道院。关于他们二人间著名的往来书信,据一位名叫施迈德勒的德国学者的考证,完全是由阿贝拉德当作一部文学作品所创作的。关于这种说法的正确性,我是没有能力来判定的。按照阿贝拉德的性格来说,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他一向自负,好辩,和瞧不起人;
在他遭到不幸之后,他总是感到屈辱和愤愤不平。厄罗伊斯的信件比较他的信件写得更为专诚。可以想象他之所以撰出这些信件正是当作他那受了重创的自尊心的解痛剂。
甚至在他的退休期间他作为一个教师还曾有过很大声誉;青年人喜欢他的智慧、辩证的技巧和他对其他老年教师的那种高傲。一些年长者则相应地不喜欢他,公元1121年他因论及三位一体的一本著作背离正统教义而在斯瓦桑受到谴责。经过了适当的屈服之后,他又当了布列塔尼地方圣吉尔塔修道院院长。他发现这里的修道僧都是些野蛮的乡下人。他在这里过了四年凄惨的放逐生活之后,才回到比较文明的地方。关于以后的事情,除了撒利斯伯理人约翰的证言中说他继续教书并获得很大成功之外,便一无所知了。公元1141年由于圣贝纳德的提议他在桑斯重新受到了谴责。于是他退居克律尼修道院,并于翌年死去。
阿贝拉德最有名的著作,是写于公元1121—1122年的《·是·与·非》。在这本书里他以辩证的议论来维护和反驳了许多论点,而经常是不想得出任何结论的;显然,他就是喜好辩论,并认为辩论有磨炼机智的功用。这本书在把人们从教条的沉睡中唤醒过来这一方面曾经起过相当的作用。阿贝拉德认为除圣经之外辩证法是通向真理的唯一道路。虽然没有一个经验主义者能接受这种观点,但它在当时作为各种偏见的一种溶解剂,却是很有价值的,同时它也鼓舞了理智的大胆运用。他说,除了圣经之外,什么都不能是没有错误的,就连使徒和教父也都有可能犯错误。
他对逻辑的评价,从近代的观点来看,是太极端了。他认为逻辑主要是基督教科学,并且玩弄了逻辑这个词的词源“逻各斯”。约翰福音说“太初有道”他以为这就足以证明逻辑的神圣性了。
阿贝拉德的重要性主要在于逻辑与认识论方面。他的哲学是一套批判的分析,多半偏重于语言的批判分析。论及共相,也就是说,能够用来表述许多不同事物的东西,他认为我们并非在表述一个·物,乃是在表述一个·词。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他是一个唯名主义者。但为了反对罗塞林,他指出“·声·息”(elatusvocis)是一物;而我们所表述的并不是作为一个物理事象的词,而是作为·意·义的词。这里他证诸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他说诸物互相类似,而这些类似便生出诸共相来,但两个相似物之间的类似本身并不是一个物;而唯实论的错误就在于此。他还说了一些更为敌视唯实主义的话,譬如他说,普遍概念不是基于物的本性,而是许多物底混杂的影象。不过他并未完全拒绝给柏拉图的理念以一个位置:理念作为造物诸楷模,存于神的头脑之中;事实上,它们是上帝底概念。
所有这一切,不论其是否正确或错误,肯定是有说服力的。关于共相问题一些最近代的议论也还未能比他有更多的进展。
圣伯纳德的圣洁,并未能使他有足够的智慧,因此,他不仅未能理解阿贝拉德,而且还对阿贝拉德提出了不公正的控诉。他断言阿贝拉德讲三位一体时有如一个阿利乌斯教派,讲神恩时有如一个斐拉鸠斯教派,讲基督的位时有如一个奈斯脱流斯教派;又说阿贝拉德汗流浃背地证明柏拉图是个基督徒适足以证明他自己是个异教徒;此外,阿贝拉德还破坏了基督教信仰的优越性,因他主张人们凭借理性就能完全认识上帝。其实,阿贝拉德从来就没有主张过最后的一项。他虽象圣安瑟勒姆一样认为三位一体是可以不必借助启示而用理性证明出来的,但却总是给信仰留有宽阔的余地。的确,有一次,他把圣灵同柏拉图的世界灵魂等同起来,但当这种看法的异端性被人指出以后,他立即把它放弃了。他之所以被人控为异端,与其说是由于他的学说不如更多地归咎于他的战斗性,他那爱好批评知名学者的习气,使他在所有有力人物中间都极其不受欢迎。
当时大多数学者都不象阿贝拉德那样热中于辩证法。那时,特别在沙尔特学派中间有一种仰慕古代、追从柏拉图和鲍依修斯的人文主义运动。人们对于数学重新感到兴趣:巴斯人阿戴拉德在公元十二世纪初到了西班牙,并翻译了欧几里德的著作。
针对这种枯燥无味的经院主义的方法,当时曾有以圣伯纳德为领袖的一次强大的神秘主义。圣伯纳德的父亲当过骑士,死于第一次十字军。他本人曾当过西多教团的修道僧,并于公元1115年时任新建的克莱尔伍欧修道院院长。他对以下几项教会政治很有影响——扭转局面使之于敌对教皇不利,打击意大利北部和法兰西南部的异端,将正统教义的压力强加于大胆的哲学家之上;和鼓动第二次十字军。在攻击哲学家时,他一向是成功的;但自从第二次十字军瓦解后,他便失去了吉勒伯特·得·拉·波瑞的信任。吉勒伯特·得·拉·波瑞过分赞同鲍依修斯致使我们这位圣者风度的异端攻讦者颇感不平。圣伯纳德虽是个政客和顽固派,但却是一个具有纯正的宗教品质的人。他写的拉丁文赞美诗极其优美。①在受到他影响的人们中间,神秘主义逐渐取得了统治地位,并终于变为有些象弗罗拉人约阿希姆(死于公元1202年)的异端学说。然而约阿希姆的影响却属于以后的时代。圣伯纳德和他的追随者并不在推理中,而是在主观经验和沉思默想中寻求宗教的真理。阿贝拉德与伯纳德二人可能是各有所偏了。
伯纳德,作为一个宗教神秘主义者,对教廷醉心于俗世事务感到非常痛心,但同时对俗界的权力也颇为厌恶。他虽鼓动过十字军,但却似乎不了解战争需要组织,不能单凭宗教热诚来指挥。他经常抱怨着说:人们醉心于“查士丁尼法典,而不是上帝的律法。”他曾为教皇使用武力保护自己的领地,而感到惊愕。他认为教皇的作用在于灵性方面,因而他不应该试图进行实际的统治。不过这种观点是结合着对教皇的无限崇敬的。他称教皇为“主教之王,使徒的继承者,具有亚伯的首位权,诺亚的统治权,亚伯拉罕的族长权,麦基洗德的等级,亚伦的尊严,摩西的权威,在士师上是撒母耳,在权柄上是彼得,在涂油上是基督。”圣伯纳德种种活动的总的结果,当然是大大地提高了教皇在俗界事务中的权力。
撒利斯伯利人约翰,虽不是一个重要的思想家,但却写了一本漫笔录,这对我们认识他所处的时代是很有价值的。他曾三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秘书,其中一度曾作过贝克特的秘书;他是哈德里安的朋友;晚年作过沙尔特的主教,并于公元1180年死于该地。对于宗教信仰以外的事,他是一个具有怀疑气质的人。他自称是一个学院派(就象奥古斯丁用这个词的意义一样),他对于国王们的尊敬是有限度的,他说“一个目不识丁的国王不过是一匹头戴王冠的驴子。”他很敬视圣伯纳德,但却深知伯纳德调和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企图终必失败。他仰慕阿贝拉德,但却讥笑他的共相论,同时他对罗塞林的共相论,也持有同样的态度。他认为逻辑是学问的良好阶梯,但其本身却是无生气的和无所孕育的。他说亚里士多德,即便在逻辑方面,也还有改进的余地;对古代作家的尊敬不应当妨害理性的批判运用。对他来说柏拉图仍是“哲学家中的王。”他结识了大部分和他同时代的博学之士。并时常友谊地参加一些经院哲学的辩论。有一次他到一所三十年前到过的哲学学院去参观,发现他们仍在讨论着同样问题,他不禁为之哂笑一番。他经常出入的社会在气氛方面很象三十年前牛津大学的膳后休息室。在他行将终老的年代里,那些寺院附属学校都让位给大学了,从那时起,大学——至少在英格兰是这样的——一直延续到今日。
公元十二世纪中,翻译家为西欧学生译出的希腊书籍逐渐增多,这种译本有三大主要来源:君士坦丁堡,帕勒尔摩和投雷多。其中以投雷多最为重要,但出自这里的译本往往不是直接由希腊原文翻译的,而是由阿拉伯文转译的。公元十二世纪上半期的后半,投雷多大主教雷蒙德创办了一所翻译者学院,收到很大效果。公元1128年威尼斯人雅各译出了亚里士多德的《分析篇》、《正位篇》、《诡辩驳斥篇》;只是西方哲学家都感到《分析论后篇》不易了解。卡它尼亚人亨利·阿利斯提帕斯(死于公元1162年)翻译了柏拉图的《斐多篇》和《美诺篇》,但是他的译文却没有立即产生影响。公元十二世纪人们虽对希腊哲学知道得不全面,但一些博学之士已认识到其中还有许多东西有待于西方去发掘。那时曾有过一种获取古代全面知识的渴望。正统教义的桎梏并不象有时想象得那样严重;人们还可以著书立说,而于必要时经过充分的公开讨论,撤消其中的异端部分。当时,大多数哲学家都是法兰西人,法兰西作为反对皇帝时举足轻重的力量,对罗马教廷来说是很重要的。不管硕学的教士中间出现过什么神学的异端他们却几乎全体都是政治上的正统派。只有布累斯齐亚人阿诺德是一个例外,这就更显得他殊深恶劣。从政治上来讲,我们可以把整个初期经院哲学,看作整个教会争夺政权中的一个派生物。
西方哲学史
第十二章 公元十三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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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于公元十三世纪里达到了极点。自从罗马帝国灭亡后,逐渐建立起来的综合体系业已完备得无以复加。公元十四世纪带来了各种制度和各派哲学的瓦解;而公元十五世纪则带来了我们在今日仍旧认为是近代事物的开端。公元十三世纪的伟人都是十分卓越的:尹诺森三世、圣法兰西斯、弗里德里希二世和托马斯·阿奎那等,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各自成为其类型的杰出代表。此外,还有一些巨大的成就但这些却与伟大人物没有什么确切的关系,例如:法兰西哥特式大教堂,有关查理曼,阿瑟王和尼伯龙根的浪漫主义,大宪章和众议院中的立宪政治的创始等。然而,和我们直接最有关系的却是经院哲学特别是由阿奎那所阐述的经院哲学;但我要把它留在下一章去讲。我想先大致讲一讲对于形成这一时代精神面貌最有影响的一些事件。
本世纪初叶的中心人物是教皇尹诺森三世(公元1198—1216),他是一位机敏的政治家,具有无穷的精力,并坚信教皇具有无上的权力,但在秉赋中却缺少基督的谦逊。在接任圣职时他择了一段经文说教道:“看,我今日立你于各民各国之上,去拔掉和打碎,去毁坏和推翻,并去建设和树立。”他自称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一个遵照麦基洗德的等次的永世大祭司。”他在厉行这一观点时,利用了一切有利的情况。西西里早先被罗马皇帝亨利六世(死于公元1197年)所征服,亨利和诺曼族诸国王的女继承人康斯坦斯结了婚。当尹诺森接任教皇时,新王弗里德里希才三岁。这时西西里国内多乱,康斯坦斯需要教皇的帮助。她请教皇作了幼王的监护人,借着承认教廷的优越权,取得了教皇承认幼王在西西里的统治权。葡萄牙和阿拉贡对教廷的优越权也有过类似的承认。在英格兰,国王约翰经过了顽抗之后,终于被迫把他的王国献给尹诺森,然后,把它当作教皇的采邑重新领回。
在某种程度上,威尼斯人在第四次十字军中曾占过教皇的上风。十字军士兵本拟在威尼斯乘船出发,但却得不到足够的船只。当时除了威尼斯人之外再没有这么多船只,但他们却主张(纯粹是为了商业的理由)与其攻打耶路撒冷不如攻打君士坦丁堡——无论如何君士坦丁堡是块有用的踏脚石,而且东罗马帝国对十字军战士又从来不很友好。——结果大家认为有必要向威尼斯作出让步;君士坦丁堡被攻陷,并且选立了一个拉丁系的皇帝。最初尹诺森曾感到烦恼;但是他又想到现在或有可能把东西两方的教会重新联合起来。(这个希望以后终成泡影)除了在这件事上,我尚不知道有什么人在什么程度上占过尹诺森三世的上风。他派遣了大批十字军去讨伐阿勒比占西斯派,这次十字军把法兰西南部的异端教派,幸福,繁荣和文化一起都给根绝了。他因图路斯伯爵,雷蒙德对这次十字军抱着不冷不热的态度而把他废黜,同时并把大部分阿勒比占西斯派的土地赏给这次十字军的统帅西蒙·德·蒙特富尔(议会之父的父亲)。他和德意志皇帝奥托发生了争执,因而号召日耳曼人废黜奥托。他们执行了他的指示,并且又按着他的提议选立了刚成年的弗里德里希二世。
然而为了支援弗里德里希,他却勒索弗里德里希答应付出一笔惊人的代价——然而,弗里德里希已决心尽快地背弃这项诺言。
尹诺森三世是第一个没有神圣素质的大教皇。教会的改革使教阶制对它的道德威信感到安全,因而也就使它确信无需再为圣洁问题有所挂虑了。从那时起,权力的动机,日益专擅地支配了教廷,因而甚至在他还在世的时候就引起了一些虔诚教徒的反对。为了增加教廷的权力他将教规编为法典;
瓦勒特·梵·德·符格勒外德①称这本法典为“地狱给予人类的一本最黑暗的书。”教廷虽然仍能取得一些显赫的胜利,但其日后衰落的景象却已可预见于此了。
曾为教皇尹诺森三世所监护的弗里德里希二世于公元1212年去到德意志在教皇的支援下当选为皇帝来接替奥托。
尹诺森没有活着见到他培养了一个多么可怕的攻击教廷的敌人。
弗里德里希——历史上最出色的统治者之一——在艰难困苦中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他父亲亨利六世(巴巴罗撒之子)征服了西西里的诺曼人,娶了该王朝的继承人康斯坦斯。亨利六世建立了一支为西西里人所痛恨的日耳曼人驻防部队;他死于公元1197年此时弗里德里希才三岁。康斯坦斯于是开始反对日耳曼人并试图抛开他们而借助于教皇的支持进行统治。日耳曼人大为愤慨,于是奥托乃试图征服西西里;
这正是他与教皇发生争端的原因。弗里德里希长大的地方,帕勒尔摩曾经历一些其他的动乱。那里的回教徒不时暴动;为了攻占西西里岛,比萨人同热内亚人并同其他任何人等进行着战争。西西里的显要人物经常视战争中的一方肯否为叛变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而归顺于一方或另一方。可是在文化方面,西西里却得到极大益处。穆斯林,拜占庭,意大利和日耳曼文化的交融为其他任何地方所不及。希腊语和阿拉伯语那时还通行于西西里。弗里德里希能流畅地操六种语言,而①德国中世纪的吟游诗人(1165—1230)。——译者
且在各种语言的使用上都能作到出言机智的地步。他精通阿拉伯哲学,并和回教徒有着友好的关系。这使虔诚的基督徒颇为愤慨。他是一个霍恩施陶芬皇族,在日耳曼可以被算是个日耳曼人。但在文化和情感上却是一个意大利人,带有阿拉伯和拜占庭的色彩。与他同时代的人以惊异的目光注视着他,但这种惊异却逐渐变为恐怖;他们称他为“世界的奇迹和奇异的改革家”。当他还在世时就已成了许多传奇故事里的主角。他被人认为是《·三·大·骗·子·论》一书的作者——三大篇子指摩西、基督、穆罕默德——本来世上从来没有这样一部著作,但很多教会的敌人却先后被说成是该书的著者。其中最后的一个便是斯宾诺莎。
规勒夫(教皇党员——译者)和基伯林(皇帝党员——
译者)两词的使用开始于弗里德里希和皇帝奥托互争雄长的时代。规勒夫和基伯林是两个对手的姓“魏勒夫”和“外布林根”的转讹。(奥托的侄子是英国皇室的祖先。)
尹诺森三世死于公元1216年;而败于弗里德里希的奥托死于公元1218年。新任教皇霍诺留斯三世和皇帝弗里德里希两人之间,起初还友好,但为时不久就发生了纠葛。首先弗里德里希拒绝参加十字军;继之,他又和伦巴底诸城发生了纷争,伦巴底诸城之间于公元1226年,订立了为期二十五年的攻守同盟。他们仇恨日耳曼人;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曾写下了攻击日耳曼人的如此激昂的诗句:“你们不要爱日耳曼人,让这些疯狗,远远地离开你们。”这似乎表达了伦巴底人的普遍的感情。弗里德里希本想要留在意大利来对付这些城市,但霍诺留斯于公元1227年时死去,教皇位由格雷高里九世继任,这是个热烈的禁欲主义者,他热爱圣法兰西斯,并为圣法兰西斯所热爱。(法兰西斯死后二年格雷高里封他为圣徒)。格雷高里认为什么事情也不象十字军这般重要。弗里德里希因不参与十字军而被他给予破门处分。弗里德里希娶了耶路撒冷王的公主兼王位继承者,如有可能是十分愿意前往的;同时他已自称为耶路撒冷王。公元1228年还在破门期间,他竟参军前往;这次他比前次不去时更使格雷高里恼怒,试想十字军队伍怎能由一个被教皇开除了教籍的人来领导呢?
弗里德里希到了巴勒斯坦之后,和回教徒进行了和解,并向他们解释:虽则耶路撒冷很少战略价值,但基督徒却很重视它。他终于成功地劝使他们把该城和平地返还给他。这事使得教皇更加恼怒了——基督徒应该和异教徒作战,而不应该同异教徒进行和谈。但,不管怎样,弗里德里希却在耶路撒冷被正式地加了冕,并且谁也不能否认他是成功的。公元1230年教皇与皇帝重归于好。
在此后短暂的几年和平期间里,皇帝专心致力于西西里王国的政务。在彼得·德拉·维格纳首相的协助下颁布了一部新法典。新法典导源于罗马法并显示出其南部国土的高度文明;为了便利希腊居民这部法典立即译成了希腊文。他在那不勒斯创办了一所重要的大学。又铸造了一种金币,名叫“奥格斯塔勒斯”,这是许多世纪以来西方的第一批金币。他制订了较比自由的贸易制度,并全面废除了内地关税。他甚至召集各城选出的代表参加他的参议会,不过,这种会议却只有咨议权。
这一段和平时期由于弗里德里希和伦巴底联盟于公元1237年重开战端而告终,教皇和联盟诸城命运与共,再次将皇帝开除教籍。从这时起一直到公元1250年弗里德里希死去时为止,战争不但从未间断,而且对于双方变得越发剧烈、惨酷和诡谲多端。期间双方互有得失,直到皇帝死时为止,胜败犹未可预卜。但那些试图继承弗里德里希事业的皇帝们却没有他那份魄力,他们逐次败北,留下了意大利四分五裂,和教皇获得胜利的局面。
教皇相继死去,但对当前斗争的形势却没什么影响;每一个新接任的教皇实际上原封不动地奉行了其前任者的政策。格雷高里九世死于公元1241年;公元1243年弗里德里希的死敌,尹诺森四世当选为教皇。路易九世尽管是一个十足的正统教派,却试图调解格雷高里、尹诺森四世间的嫌隙,但亦终归于无效。特别是,尹诺森拒绝接受来自皇帝的任何建议,并使尽一切权谋术数来反对他。尹诺森宣告罢黜他为皇帝,组织十字军讨伐他,并把所有支持他的人给以破门处分。托钵僧到处宣讲他的坏话,回教徒起而叛变,并且就在名义上支持他的一些显要人物中也有一些阴谋活动。这些事使得弗里德里希日益残酷起来;密谋者遭到了酷刑,囚犯往往被挖掉右眼和斩掉右手。
在这巨大的斗争中弗里德里希曾一度想创立一个新宗教。在这种宗教里他充当弥赛亚,彼得·德拉·维格纳首相充当圣使徒彼得①的角色。他没有把这项计划考虑成熟从而把它宣布出去,而只是在信中写给德拉·维格纳。可是,突然间他确信彼得正在密谋反对他,这也许正确,也可能不正确;他刺瞎了他的眼睛,并把他放在囚笼里示众,然而彼得却以自杀摆脱了更多的苦楚。
尽管弗里德里希有他的才能,却终于不能成功,因为当时反抗教皇的力量是虔诚的和民主的,而他的目的却有些类似要恢复一个异教的罗马帝国。在文化上他是开明的,但在政治上他却是反动的。他的宫廷是东方式的;他设有一个附有太监的后宫。可是意大利的诗歌,就是在这个宫廷里兴起的;而且作为诗人,他也有过几分才情。在同教廷的冲突中他曾几次发表有关教会专政危害性的反对论,这在十六世纪或许会博得赞赏,但在他所处的时代却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异端者本该成为他的同盟力量,但他却认为他们止于是些叛徒,而且为了讨好教皇他甚而迫害过他们。那些自由城市,若非为了皇帝的缘故,倒很可能去反对教皇的;只因弗里德里希要求他们投降,他们才欢迎教皇来当他们的同盟者。这样,他虽然摆脱了当代的迷信,并且在文化上远远超过当代的其他统治者,但皇帝的地位迫使他去反对一切政治上抱自由主义见解的人们。他无可避免地失败了,然而在历史上所有的失败之中,他的失败却是最有兴趣的一个。
为尹诺森三世的十字军所讨伐以及为所有统治者(包括弗里德里希在内)所迫害的诸异端,无论就其本身抑或就其反映当代大众感情来说,都是值得研究的。因为关于大众感情方面若非通过诸派异端的研究,我们在当时的著作中是找不到任何暗示的。
异端中,使人最感兴趣的,而且是最庞大的一派,便是喀萨利派,他们在法兰西南部以阿勒比占西斯派著称。他们的教义是经由巴尔干诸民族由亚洲方面传来的;在意大利北部流布得很广,在法兰西南部受到绝大多数人的信仰,其中包括乐于寻求借口用以没收教会地产的贵族。异端所以传布得如此广阔,部分是由于十字军战败所产生的沮丧情绪,但主要却是起因于对僧侣阶级的富有和恶行的道德上的憎恶。
当时流行着一种类似后世清教主义般的崇尚个人圣洁的心理;这种心理是与崇拜清贫联在一起的。教会是富有的和十分世俗的:大多数祭司都是极端不道德的。托钵僧控诉一些旧有的教团和教区祭司,断言他们利用懴悔室来诱惑妇女;托钵僧的对手则以同样的指控反责。无可置疑,这样的指控多半是公正的。教会愈以宗教的理由要求教权高于一切,民众愈为教会的言行不符而震骇。最终导致宗教改革的同一动机,在十三世纪中已在起着作用。期间主要的区别则在于这时的俗界统治者还不敢把自己的命运和各派异端结合在一起;而这大半由于这时还没有一种现存的哲学能把异端教义与国王们对统治权的要求调和起来。
我们已无法确知喀萨利派的异端教义,因为我们所依据的只有来自其敌方的证言。此外由于教士们,通晓各派异端的历史,惯于根据一些不太贴切的类似点,把现存的异端教派贴上某种熟知的标签,并将以前各种异端教派的教义附会于某种现存的异端教派的名下。尽管这样,其中也还有许多事是令人无法置疑的。喀萨利异端似乎是二元论者,有如诺斯替教派一样,他们认为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一个邪恶的造物主,真正的上帝只启示于新约全书之中。他们认为物质在本质上是邪恶的。并且相信善人死后并无肉体的复活。然而恶人,却要遭受轮回之苦,投生为动物。由于这种理由,他们都是素食主义者,就连鸡蛋,奶酪,牛奶都不食用。但他们却吃鱼,因为他们以为鱼类是无性生殖而繁殖的。他们憎恶一切性行为;有人说,结婚甚至比奸淫还要坏。因为结婚是持续的和自我满足的。另一方面,他们对于自杀却无异议。他们比正统教派还要拘泥于新约全书的字面解释;他们戒绝发誓,当有人打他们左脸时他们当真把右脸也给人去打。据其迫害者的记载,有一次一个被指控的异端信徒的人,曾为自己辩护说,他吃过肉,撒过谎,发过誓,并且是个上好的天主教徒。
该派严格的教规只让那些特别圣洁,被称为“完人”的人来遵守:其余的人是可以吃肉或甚至结婚的。
追查这些教义的来历是饶有兴趣的。它们是从保加利亚的一个叫波哥米勒斯教派,经由十字军军人,传至意大利和法兰西的:公元1167年喀萨利异端在图路斯附近召开会议时保加利亚代表也出席了会议。而波哥米勒斯教派则是摩尼教派和保罗教派二者混合的产物。保罗教派是阿尔美尼亚的一派,他们反对婴儿受洗,炼狱,祷念圣者,和三位一体;他们逐渐传入色雷斯,以后才传入了保加利亚。保罗教派信徒是马尔西翁(大约公元后150年)的追随者。马尔西翁认为自己在排斥基督教中的犹太成分方面是追随圣保罗的。他虽没成为一个诺斯替教派的信徒,但却和他们有着几分机缘。
此外我要提到的,另一个流行颇广的异端便是瓦勒都教派,他们是彼得·瓦勒都的信徒。瓦勒都是一个狂信者,他在公元1170年,发动了一次遵守基督律令的十字军。他把所有财产都周济了穷人,并且创立了一个社团名为“里昂穷人”,厉行安贫乐道的生活。最初他们还得到了教皇的嘉许,但由于他们对僧侣的不道德斥责的有些过分,终于在公元1184年遭到维罗纳宗教会议的谴责。此后他们决定凡是善良的人都有资格传道讲经;他们自行指派传教士并废除了天主教祭司所行的礼拜仪式。他们传布到伦巴底后,又扩展到波希米亚,并在这里给赫斯教派铺平了道路。阿勒比占西斯派遭受迫害时他们也受到了影响,他们中间很多人逃往丕德蒙特。密尔顿时代中他们在丕德蒙特遭受迫害时,曾激起诗人写出“噢,上帝,为遭受屠戮的众圣徒复仇吧”这首十四行诗。至今在偏僻的阿尔卑斯山谷和美国还有该派的信徒。
所有这些异端都曾引起了教会的惊恐,于是教会采用了强力的手段来进行镇压。尹诺森三世认为异端教徒合该处以极刑,因为他们犯了背叛基督的罪。公元1209年他号召法兰西王发起一次十字军以讨伐阿勒比占西斯教派。作战之惨暴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在攻克卡尔卡松纳之后,曾进行过一次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搜索异端原是主教们的工作,但这对另有其他职责的人来说是过于烦重的,于是格雷高里九世在公元1233年设立了宗教裁判所,来接办主教的这项工作。公元1254年以后,凡由宗教裁判所起诉的人都不准有辩护人。
并且一经定罪,财产即被没收——在法兰西则归于国王。当查明被告确属有罪时,便把他交给俗界当局同时并附以祈祷说愿他的生命获得赦免;但如俗界当权者未将犯人烧死,那末,他们自己也可能遭到宗教裁判所的传询。宗教裁判所不但处理一般的异端案件,而且审问妖术和魔法。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主要活动是针对着秘密的犹太教徒。这项工作大半是由多米尼克教团和弗兰西斯教团的僧侣来担任。这种裁判制度从未渗入斯堪的纳维亚和英格兰。然而英格兰人却毫不犹豫地利用它以惩戒圣女贞德。总之宗教裁判所是很成功的;一开头,它就把阿勒比占西斯派彻底肃清了。
天主教会,在十三纪初叶,曾一度处于叛乱的危境之中,按其可怕的程度,并不比公元十六世纪时的叛乱稍有逊色。叛乱之得以避过,大半应归功于托钵僧团之兴起;圣弗兰西斯和圣多米尼克,为维护正统教义所做出的贡献甚至比最有力的教皇还要多些。
阿西西人圣弗兰西斯(公元1181或公元1182—1226年)是历史上最可爱的人物之一。他生于一个小康之家,少年时代并未曾厌弃通常的宴乐。有一天当他骑马路过一个麻疯患者的时候,他忽然为了一阵怜悯心感动得跳下马来,和那患者亲吻起来。嗣后不久,他决意放弃所有属世的财物,并献身于传道和慈善事业。他父亲,是一个相当有地位的商人,闻听之下,大发雷霆,但终亦不能制止他。不久他集聚了一伙追随者,人人立誓过清贫的生活。起初,教会以怀疑的眼光注视这一运动,因为这运动过分象“里昂的穷人。”圣弗兰西斯遣往远方去的第一批传教士,竟被当作异端,因为他们的确力行清贫,不(象修道僧那样)仅在口头宣誓,从不认真对待。但尹诺森三世却足够精明地看出如把这个运动保留在正统教义范围以内,它将是很有价值的。因此,在公元1209年或1210年他便承认了这个新教团。教皇格雷高里九世是圣弗兰西斯的私人朋友,他始终不渝地赞助他,但同时也强加给他一些戒律,而这些戒律和这位圣者狂热无政府主义的内心冲动是有所抵触的。圣弗兰西斯希望以可能的最严格的方式来解释清贫誓约;他反对他的信徒占用房产或教会。他们须以行乞为生,除碰到受人款待之外不许有住所。公元1219年,圣弗兰西斯到东方去游历并在苏丹王前讲道,王待之以礼,但未改变自己的回教信仰。他回来时发现弗兰西斯教团僧侣为他们自己修了一所房屋;他为此深感痛苦,但教皇却劝导他或迫使他作出让步。他死后,教皇追谥他为圣者,但却放宽了清贫戒律的尺度。
论圣洁也有和弗兰西斯不相上下的人,然而他那乐天的态度、博爱的精神和诗人的才华却使他超然立于其他圣者之上。他的善良,就象是浑然天成的一般,从来没有什么斧凿的痕迹。他爱众生,这不仅表现在他作一个基督徒,和一个慈善家,而且在作为一个诗人上面。在他临死之前写的太阳颂几乎象是出自伊克纳顿,——太阳的膜拜者的手笔,但也不尽然如此——尽管不甚明显,赋予这首颂诗性格的还是基督教。他自觉对麻疯患者负有责任,这全是为了他们,而不是为了他自己;他不象大多数基督教圣徒,他关心别人的幸福多于他自身的得救。他从未表示过任何优越感,即使是对那些最卑贱的和最奸恶的人也不例外。普拉诺人托马斯说,他在众圣徒中是一个超圣徒;在众罪人中他是他们中的一个。
假如真有撒旦的话,为圣弗兰西斯所创立的教团的来日必将使撒旦感到心满意足。作为教团首脑的圣徒的直接继承人以利亚兄弟是个穷奢极欲的人,他已全面容许放弃清贫的生活。在他们的创始人刚去世的几年里弗兰西斯教团的主要工作便是在规勒夫派与基伯林派残酷而血腥的战争中充当募兵官的角色。弗兰西斯死后七年成立了宗教裁判所,在某几个国家中这主要是由弗兰西斯派来领导。期间有少数称为属灵派的信徒依旧忠实于他的遗训;但其中有好些人却因异端罪名被宗教裁判所烧死。这些人认为基督和使徒们毫无财产,甚至连他们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属于自己;这种见解在公元1323年为约翰二十二世判为异端。总之圣弗兰西斯一生努力的结果,只不过在于又开创了一个更为富有更为腐化的教团,用以加强教阶制度,并助长对所有道德忠信和思想自由的优秀人物的迫害。从他自己的宗旨和品德来看,我们当真无法想象世界上还有什么结局比这个更为令人苦笑的了。
圣多米尼克(公元1170—1221)的事迹还不如圣弗兰西斯的有趣。他是一个卡司提亚人,他和罗跃拉一样对正统教义有着狂热的信仰。他的主要宗旨是攻击异端,并以贫穷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自始至终他参加了讨伐阿勒比占西斯异端的战争,虽然有人说他对这次战争中一些残虐行为也曾有过伤心落泪的事。多米尼克教团在公元1215年为教皇尹诺森三世所建立,并迅速获得了成功。我所知道的圣多米尼克所有的一点人情味就是他对撒克森尼人约但的自白:在青年妇女和老年妇女间,他更多地喜欢同青年妇女谈话。公元1242年教团发出一项庄严的教令指出这段记载,必须从约但著的多米尼克传中删掉。
多米尼克教团僧侣在教会裁判所的工作中比弗兰西斯教团僧侣更为积极。可是由于他们致力学术,他们曾给人类做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贡献。然而这却不是圣多米尼克的本意;他曾命令他门下的托钵僧们“除经特别许可外不得学习俗界科学和文艺。”这条禁令在公元1259年撤消了。此后又采取了一切措施,以保证多米尼克教团僧侣的学术生活过得安适。在他们,体力劳动不是必尽的义务,虔修功课也缩短了,以便给他们更多的时间从事研究。他们致力于调和亚里士多德和基督;阿勒贝尔图斯·马革努斯和托马斯·阿奎那两人都属于多米尼克教团,在完成这项工作上,他们做到了一切能够做到的事。托马斯·阿奎那的权威更是凌驾一切,以致后世的多米尼克教团僧侣在哲学上竟没有获得更大的成就。虽然弗兰西斯教团僧侣比多米尼克教团僧侣更厌恶学问,但在紧接的下一个时期中,哲学界的伟大人物却都是弗兰西斯教团僧侣:如罗吉尔·培根,邓斯·司各脱和奥卡姆人维廉,都是弗兰西斯僧侣。托钵僧们在哲学上的成就,将作为从下几章中的主题。
西方哲学史
第十三章 圣托马斯·阿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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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托马斯·阿奎那(生于公元1225或1226,死于公元1274)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经院哲学家。在所有教授哲学的天主教文教机关中他的体系是必须作为唯一正确的体系来讲授的;这一点自从列奥十三世于公元1879年敕令明申以来,便成了惯例。因此,圣托马斯不仅有历史上的重要性,而且还具有当前的影响,正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一样,事实上,还超过后两人。他在大多数场合是如此紧密地追随着亚里士多德,以致使这位斯塔基拉人,在天主教信徒心目中几乎具有教父般的权威;就是在纯哲学问题上批评亚里士多德,也会被人认为是不虔诚的。但过去却不总是如此。在阿奎那时代,推崇亚里士多德,和反对柏拉图的斗争还有待进行。阿奎那的势力,后来取得了胜利,并一直保持到文艺复兴为止;以后。柏拉图,重新在大多数哲学家的见解中获得了至高的地位,这时人们对柏拉图的理解已比中世纪时有所进步。公元十七世纪时,一个人既可是个正教徒,也可是个笛卡尔主义者;马勒伯朗士,虽是个祭司,却从未遭到非难;但这样的自由在今日来说已成为过去;天主教僧侣,如想涉及哲学,就必须承认圣托马斯。
圣托马斯,是阿奎那伯爵的儿子。伯爵在那不勒斯王国境内的城堡,靠近蒙特·卡西诺,而这位“天使博士”③的教育便在这里开始了。他在弗里德里希二世所创办的那不勒斯大学读了六年书;于是当了多米尼克教团僧侣,并去到科伦,受业于当时哲学界亚里士多德的领袖人物,阿勒贝尔图斯·马革努斯。托马斯在科伦和巴黎住了一个时期之后,于公元1259年重返意大利,并在此度过了余生,——公元1269—1272年再度侨居巴黎三年。那时巴黎的多米尼克教团僧侣由于他们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曾与巴黎大学当局发生了纠纷,人们怀疑他们同情阿威罗伊派异端,当时阿威罗伊派在大学中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系派。阿威罗伊派,根据他们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主张人的灵魂,只要具有个性,就不是不死的;
不死性只属于理智,而理智是非个体的,它在不同的理智存在中都是同一的,当他们被迫认识到这种学说与天主教信仰互相违背时,他们又逃进“双重真理”的遁辞中,所谓双重真理指:一是基于理性的哲学真理,一是基于启示的神学真理。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亚里士多德的名声败坏,圣托马斯在巴黎时便致力于消除这种由于过分拘泥阿拉伯学说所带来的危害。在这项工作上他获得了非凡的成功。
阿奎那,不同于他的前辈,他对于亚里士多德哲学确有充分的知识。他的朋友,穆尔贝克人维廉供给他一些希腊文原著的翻译,而他自己则从事写一些注释。在阿奎那以前,人们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观念一直被新柏拉图主义的附加物所蒙蔽而他却祖述真正的亚里士多德,并厌恶柏拉图主义,即便是出现在圣奥古斯丁言论中的也不例外。他终于说服教会,使之相信,作为基督教哲学基础,亚里士多德的体系比柏拉图体系更为可取,而回教徒,和基督教的阿威罗伊主义者都曾曲解了亚里士多德。依我看来,由亚里士多德《·灵·魂·论》导至阿威罗伊的观点比导致阿奎那的观点要自然得多;可是教会自从圣托马斯之后却有不同的看法。我可以更进一步说,在许多逻辑和哲学问题上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并非定论,而且还已经证明大部分是错误的;关于这一点天主教哲学家,和哲学教师们是不许公然宣讲的。
圣托马斯最重要的著作是《·异·教·徒·驳·议·辑·要》,写于公元1259—1264年。这书通过和一个尚未皈依基督的假想读者的辩论来确立其基督教的真理;有人推测这位假想的读者,是通常被认作精通阿拉伯哲学的那种人。他还写过一部名叫《·神·学·大·全》的书,这书的重要性几乎与前书相等,但它却不太叫我们感到兴趣,因为它的议论不以基督真理为前提者较少。
以下是《·异·教·徒·驳·议·辑·要》的一个摘要。
首先让我们考察一下“智慧”的意义。一个人在某项特定的工作上,例如修建房屋,可能是聪明的;这意味着他通晓达成某种特定目的的方法。但一切特定目的都从属于宇宙的目的,因而智慧本身是与宇宙的目的相关的。宇宙的目的是知性的善,亦即真理。在这种意义下寻求智慧便是最完善,最崇高,最有益处,和最为愉快的事业。所有这些都靠引据“大哲学家”,即亚里士多德的权威得以证实。
阿奎那说,我的目的是要阐明天主教信仰所宣扬的真理。
但在此,我必须依据自然的理性,因异教徒从不接受经义的权威。可是自然的理性在上帝的事务中却是缺乏的;它虽能证实信仰中的某些部分,却不能证实其余的部分。它能证明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死,但不能证明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和最后的审判。举凡能论证的,其结果都与基督教信仰一致,而且没有任何启示中的事务是和理性相悖谬的。但是把那些能由理性证实的部分信仰和不能证实的部分信仰区别开来却是重要的。因此这部《·辑·要》分为四卷,其中的前三卷,除非为了证明启示与理性求得的结论互相一致时援引启示以外,一概未对启示加以援引;只有在第四卷中才论及那些离开启示就不得而知的事物。
第一步是证明上帝的存在,有些人认为这并不是必要的,因为(他们说)上帝的存在,是自明的。设若我们知道上帝的本质,这个论断就会是真实的,因为(有如以后所证明)在上帝里面本质与存在是同一的。但是我们除了极不完备的一点知识外,并不知道上帝的本质。对上帝的本质聪明人比愚昧人知道得多些;而天使却比二者知道得更多;但是却没有一种被造物具有足够的知识从而能由上帝的本质推论出上帝的存在。由于这种原因本体论的论证遭到了摈斥。
我们必须牢记:能够证实的宗教真理,同样可由信仰得知。这些证明是很繁难的,只有那些博学之士才能了解;但信仰对于无知者、青年、以及对于从事实际工作无暇学习哲学的人来说也还是必要的。为了这些人,启示是够用的了。
有人说人们·只·能由信仰得知上帝。他们主张,假如论证的诸原理,有如《·分·析·后·篇》所述,是由感觉所产生的经验而为我们所知,那么,凡是超越感觉的事物便不能证明了。然而这种持论却是错误的;即使不错,上帝也还可由他的种种可以感知的作用为人们所认识。
上帝的存在有如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那样,是由,非受动的始动者这一论证证明的。世间有些事物只是受动,另外有些事物既能受动又能始动。凡是被推动了的某物都是被某物所推动的,并且,因为不可能漫无止境地往上追溯,所以我们终必会在某一点上逢到一个始动而非受动的某物。这个非受动的始动者就是上帝。也许会有人反对这种论证,因它涉及夙为天主教徒所摈斥的运动永恒性。但这种反对却是一个错误:这种论证建立于运动永恒性的假设上是妥当的,但它却只是被那对立的假设,即涉及一个起始,也就是一个·第·一·原·因的假设所增强。
在《·神·学·大·全》中,提出五种有关上帝存在的论证。第一,是不受动的始动者的论证正如上述。第二是·第·一·原·因的论证,同样基于无限追溯的不可能性。第三,一切必然性必有其最初根源;这和第二个论证大同小异。第四,世界上存在着种种完美的事物,而这些必定渊源于某些至善至美的事物。第五,我们甚至发现很多无生物都在完成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必定存在于这些无生事物的外部,因为只有有生事物能有一内在的目的。
让我们再回到《·异·教·徒·驳·议·辑·要》一书。在证明了上帝的存在之后,我们现在可以提到许多关于上帝的事实,但这些事,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否定的:我们只能通过上帝不是什么而认识上帝的本性。上帝是永恒的,因他是不受动的;上帝是不变的,因他不包涵被动的潜在性。迪南人大卫(十三世纪初叶的唯物主义泛神论者)“曾狂喊”上帝与原始物质是一体;这是悖理的,因为原始物质是纯粹的被动性,而上帝却是纯粹的主动性。在上帝中,没有组成部分,因此,他不是一个躯体,因为躯体总有若干部分。
上帝是他自己的本质,否则,他就不是单一的,而要为本质与存在所合成了。(这点很重要)在上帝中本质和存在是同一的。上帝中没有偶然性,不能按任何实体上的区别加以详细说明;它不属于任何·类;他不能被给以定义。然而任何·类的优越性他都不缺。万物在某些方面类似上帝,在某些方面却又不象。我们说万物象上帝比说上帝象万物更为适当。
上帝是善,并是他自身的善;他是万善之善,他是智慧的,而他的智慧的行动是他的本质。他以自己的本质进行理解,并且全面地理解他自己。(我们记得约翰·司各托,曾有不同的见解。)
虽然在神性理智里没有什么组成部分;但上帝却理解很多事物。这似乎是个难题,但上帝所理解的诸事物在上帝里面并没有实体的存在。同时它们也不象柏拉图想的那样,自身存在,因为自然事物脱开物质不会存在也不能为人所理解。
但是,上帝在造物之先必须理解诸形相。这一困难的解决有如以下:“神性理智的概念,——这概念是他的话语,——正如上帝理解他自己那样,不仅是已知上帝本身的肖像,而且还是一切类似神性本质事物的肖像。因而许多事物,通过可知的形相,也就是神性本质,和通过一个已知的意愿,也就是神的话语——可以被上帝所理解。”①每一个形相,只要它是个积极的某物,便是个完成。上帝的理智借着理解每一事物什么地方象他,什么地方不象他,而把每一事物所固有的性质包含在他的本质之中;例如植物的本质是生命,而不是知识,动物的本质却是知识,而不是理智。这样植物在它是有生命的这一点上是象上帝的,但在它没有知识这一点上是不象上帝的;动物在它有知识这一点上是象上帝的,但在它没有理智这一点上却又不象上帝。被造物和上帝的区别总要通过一种否定。
上帝在同一瞬间理解所有事物。他的知识不是一种占有;
同时也不是推理的或逻辑的。上帝是真理。(这须按字面去理解。)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问题,它曾使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都感到困惑。上帝能知道个别事物呢,还是只知道诸共相一般的诸真理呢?基督徒由于相信天命,所以必然认为,上帝了解各个事物;虽然如此,也还有一些有力的议论反对这种看法。圣托马斯列举了七种这样的议论,并随即予以逐条的驳斥。七条议论有如下述:
1.个体性既然是显体(signatematter),那末非物质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认识它。
2.个体不是永恒存在的,当他们不存在的时候也就无从认识,因而它们不能被一永恒不变的存在所认识。
3.个体是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因而除非当他们存在的时候,对他们不可能有确切的认识。
4.有些个体由来于意志,而这只能被有此意志的人所认识。
5.个体的数量是无限的,而这种无限则是无从认识的。
6.个体过于渺小不值上帝给予注意。
7.某些个体中存在着罪恶,但上帝却不能认识罪恶。
阿奎那回答说,上帝认识个体,因为他是它们的根源;上帝预知尚未存在的事物,就象一个工匠在制造一件物品时一样;上帝知道未来的偶然事件,因为上帝看时间中的每个事物就象在眼前的一样,而上帝本身却不在时间之内;上帝知道我们的心意和我们的秘密意志,上帝知道无穷无尽的事物,然而我们却不能。上帝知道渺小的事物,因为没有什么事物是·全·然渺小的,并且凡事都有·几·分高贵;否则上帝就要只认识他自己了。此外宇宙的秩序是极其高贵的,但假如对其渺小部分没有认识,则对其高贵的秩序也不会有所了解。最后,上帝知道恶事。因为认识任何善事包括着认识其反面的恶。
上帝有意志;他的意志就是他的本质,而其主要对象就是神性本质。上帝在愿望他自己时,他也愿望其他万物,因为上帝是万物的终极。他甚而愿望还没出现的事物。他愿望他本身的存在和善良,他虽愿望有其他的事物,但却不是·必·须作这种愿望。上帝有自由意志;我们对于他的意志虽然可以赋予一种·理·由,但却不能赋予一种·原·因。上帝不能愿望本身不可能的事;譬如,他不能使一个矛盾变为真实。圣托马斯的对于超越神力的事物的举例却不十分适宜;他说上帝不能使一个人成为一匹驴。
上帝中有喜乐和爱;上帝什么也不恨,并具有沉思和积极的美德。他是幸福的,而且就是他本身的幸福。
现在我们来看(该书第二卷中)对被造物的看法。这对驳斥关于上帝的一些谬论是有用的。上帝从无中创造了世界,这和古代人的看法相反。上帝所不能作的一些事项被重新地提了出来。他不能是一个物体,或改变他自己;他不会失败;
他不会疲倦,或遗忘,或懊悔,或发怒,和悲伤;他不能使一个人不具灵魂,或使三角形三内角之和不等于两个直角。他不能撤消过去,犯罪,另外创造一位上帝,或使他自己不存在。
该书第二卷主要涉及人的灵魂问题。所有精神实质都是非物质的和不朽的;天使没有肉体,而在人中则灵魂与肉体相结合。灵魂,有如亚里士多德著作中所说,是肉体的形式,人只有一个灵魂,并不是有三个。整个灵魂充斥于身体的每一部分。动物的灵魂不是不死的,这和人的灵魂总有所不同。
智性是每个人的灵魂的一部分;并不象阿威罗伊所主张的那样,认为只有一个为众人所参与的智性。灵魂不是由精液所遗传,而是随着每个人重新创造的。的确,有这样一个难点:
私生子的产生,似乎使上帝成为通奸的同谋者。但这种诘难只是表面上中听罢了。(有一个重大的诘难,曾使圣奥古斯丁感到困惑,就是有关原罪的遗传问题。犯罪的是灵魂,但如果灵魂不遗传而是重新再造,那末它怎能遗传亚当的罪呢,托马斯没有议论这事。)
共相问题的议论是和智性联系在一起的。圣托马斯的立场和亚里士多德的立场一样。诸共相不存在于灵魂之外,但智性在了解诸共相的同时,却了解到一些灵魂以外的事物。
该书第三卷主要涉及伦理问题。恶不是故意的,它不是一种本质,而且它具有偶然性的善因。万物都倾向于类似上帝,而上帝是万物的终极。人类的幸福不在于肉欲、名誉、荣华、富贵、世俗权柄,以及肉体的享用物,它也不在于感官。
一个人的真正幸福不在于道德的行为,而在于对上帝的沉思默想,因为道德行为不过是手段。但是为大多数人所具有的关于上帝的知识是不够的;由论证得来的,甚而由信仰得来的关于他的知识也还是不够的。在今生,我们不能看到本质的上帝,也不能享到至上的幸福;但在死后我们便要和上帝面对面相见。(他提醒我们,并非按字面解释。因上帝并无面孔。)这事的发生并不是由于我们的自然力而是由于神的光;
而且就在那时候,我们也见不到他的全体。由于这种目睹,我们就成了永恒生命的,也就是,时间外生命的参与者。
神意并不排除罪恶,偶然性,自由意志,机会和幸运。恶出于第二原因,这和一个卓越艺术家使用坏工具的情况相类似。
天使也不尽都相同,他们中间也有级别。每个天使都是他那种天使的唯一标本。因为天使既没有躯体,他们只能凭种差,而不能凭空间的地位来区分。
占星术,根据普通的理由,应给以摈斥。阿奎那在回答“有没有命运”这一问题时说,我们·或·可·以把上帝所定的秩序叫作“命运”,但是不这样叫是更明智的。因为“命运”是个异教的词汇。由此,又引出了上帝虽不可变更,但祈祷依然有用的议论。(我未能追随这种议论。)上帝有时行奇迹,此外谁也行不出。可是在魔鬼帮助下魔术倒是可能的;这与真正的奇迹无关,并且不是由于星宿的帮助。
·神·的·律·法引导我们要爱上帝;其次要爱邻舍。它禁止犯奸淫,因为做父母的应当在子女养育期间住在一起。它禁止节育,因为节育违背自然;虽然如此,它却不禁止终生独身主义。婚姻应当是不能拆散的,因为在教育子女时需要父亲;
一方面父亲比母亲更为理智,另一方面当有必要惩戒子女时,父亲的体力也比较强。并非所有的性交都是有罪的,因为这是自然的:但如相信结婚的身分与禁欲一样善良那就要坠入约维年异端。必须严格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对妇女是不公平的,而一妻多夫又使父子关系无法确定。血亲相奸因混乱家庭生活而必须禁止。书中有一段反对兄弟姊妹相奸的怪论:如果兄弟姊妹间结成夫妻间的爱情,由于相互间的引力过于强烈这就会导致过多的房事。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所有这些有关性道德的论点,都是根据纯粹理性的考虑,而不是出于神的戒命。在这里,阿奎那象在前三卷中一样,在一番推理之后喜欢引证些经文,证明理性引导他得到了与经文互相一致的结论,而在得到结论之前他并不诉诸权威。
关于自甘贫困的讨论是极其生动而有趣的。最后得到的结论,如所预料是和托钵僧教团的原则相一致的。但也引述了俗界僧侣的反对意见,并且写得极为有力和真实,仿佛他亲自听到的一般。
然后,讲到有关罪恶,预定,和神的诏选,大体来说,他的观点是属于奥古斯丁的。一个人由于犯了死罪而丧失他最终对于一切永生的权利。从而理应得到永刼的惩罚。若非神恩谁也不能从罪中获释,如若一个罪人不知悔改,那末他是合该受到谴责的,一个人需要神恩来坚持为善,但却没有谁配受神的助力。上帝不是犯罪的原因,但他却把一些人留在罪里,而把另外一些人从罪里拯救出来。关于预定,圣托马斯,似乎与圣奥古斯丁的主张相同,他认为没有理由可以用以说明,为什么有人蒙诏升入天堂,有人则为神所厌弃而下地狱。他也认为不受洗礼的人是不能升天堂的。这不是一项单凭理性就可以证明的真理;这在约翰福音三章五节中有所启示。
原书第四卷论及三位一体,道成肉身,教皇的至上权,圣礼和肉身的复活。这些主要是向神学家,而不是向哲学家讲的,因此,我只将其简单地叙述于下:
认识上帝的途径有三:通过理性,启示,和通过一些事前只由启示才能认识的事物的直觉。关于第三种途径,他几乎没有说什么。一个倾向于神秘主义的作家在这方面定会比前两项论述得更多,但阿奎那的气质却更多地是推理的,而不是神秘的。
希腊教会因否认圣灵的双重发源和教皇的至上权而受到他的谴责。他还提醒我们,基督虽然由圣灵受胎,但我们却不当设想按肉体论基督是圣灵的儿子。
即便是邪恶的祭司所行的圣礼也还是有效的。这一点在教义上很重要。有很多祭司过着罪深恶极的生活,虔诚的人担心这样的祭司不能主持圣礼。这种情况十分尴尬,因为谁也无从确知他所举行的婚礼是否成立或确知他的赎罪是否得到有效的宽恕。这种情况导致了异端和分裂,因为一些具有清教徒式思想的人们寻求一个在道德上更加无可指责的独自的祭司体系。于是,教会乃不得不极力断言祭司身内的罪并不能使他失去行祭礼的权能。
最后讨论的一个问题是肉体的复活。阿奎那在这里有如在其他地方一样,公正地引述了反对正统教义的论点。其中之一乍看起来是很难解决的:圣阿奎那问道:假如有一个人一生只吃人肉,不吃别的东西,而他的父母也和他一样,那末将来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由于他贪吃的结果致使那些牺牲者在末日失去了身体,这似乎是不公平的;然而,什么会被留下来去构成他的身体呢?这个困难乍看起来好象是不可克服的,但我却高兴指出这个困难已被他胜利地解决了。圣托马斯指出;肉体的同一性不在于原有物质微粒子的保持;人在生前由于吃与消化的过程,构成肉体的物质是经过不断地变化的。因此,这个吃人的人在复活时纵然得不到和他死时同样物质构成的身体,但他还是得到原先一样的身体。关于《·异·教·徒·驳·议·辑·要》一书的简介让我们就讲到这个令人快慰的想法为止罢。
阿奎那的哲学大体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是一致的,凡接受或拒绝这个斯塔基拉人的哲学的读者也会以同样程度接受或拒绝阿奎那的哲学。阿奎那的独创性表现于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稍加改篡用来适应基督教教义一事上。在他所处的时代里,他被人认为是一个大胆的革新者;甚至在他死后他的许多学说也还受到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的谴责。他在体系化方面比在独创性方面更为出色。即使他的每一个学说都是错误的,《·辑·要》这书仍将不失为知识上的一座宏伟的大厦。当他要驳斥某一学说时,他常常是尽力地并总是力求公正地把他首先叙述出来。在区别渊源于理性和渊源于启示的两类论证时,他的文笔的明确和清晰实在令人赞叹。他熟知亚里士多德并对他有深刻的理解。就这一点来说,在他以前的所有天主教哲学家们都还谈不到。
可是,上述的这些优点似乎还远不足以证明他所享有的盛名。关于诉诸理性的说法在某种的意义上来讲,却不是诚实的,因为要达到的结论,在事前早已经被确定了。以婚姻的不可解除为例,提倡婚姻不可解除的理据是父亲对子女教育的有用。(a)父亲比母亲理智,(b)父亲体力强,适合给子女以体罚。一个现代教育家会反驳说:(a)没有理由认为男人一般的比女人理智,(b)需要大体力进行的那种处罚在教育上是不值得向往的。而且这个教育家还可进一步指出,父亲,在现代的教育中几乎没有分儿。但没有一个圣托马斯的追随者会因此就不相信终身一夫一妻制,因为真正的信仰的基础并不在于所说的那些理由。
再拿那些声言证明上帝存在的论证来看,除掉其中来自无生物的目的论这一论证以外,全部论证都依据没有首项的级数是不可能的这样一个假设。每一个数学家都知道这种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以负一为末项的负整数级数便是个最好的例证。但是在这里一个天主教徒即便承认圣托马斯论证不妥善,也不会竟因此而放弃对上帝的信仰;他会想出些别的论证来,或托庇于启示。
关于上帝的本质和存在的同一性,上帝就是其自身的善良,上帝·就·是自己的权能等论争,暗示着一种,在诸殊相存在样式与诸共相存在样式之间的混淆,而这种混淆曾见于柏拉图哲学之中,并认为被亚里士多德所避过。人们必须假定上帝的本质属于诸共相的性质,而上帝的存在却不是这样。这个困难是不易圆满陈述的,因为它出现在一种不能再为人们所承认的逻辑之中。然而它却清楚地显示出某种句法上的混淆,如果没有这种混淆,关于上帝的种种议论即将失去其似真性。
阿奎那没有什么真正的哲学精神。他不象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那样,始终不懈地追逐着议论。他并不是在探究那些事先不能预知结论的问题。他在还没有开始哲学思索以前,早已知道了这个真理;这也就是在天主教信仰中所公布的真理。若是他能为这一信仰的某些部分找到些明显的合理的论证,那就更好,设若找不到,他只有求助于启示。给预先下的结论去找论据,不是哲学,而是一种诡辩。因此,我觉得他是不配和古代或近代的第一流哲学家相提并论的。
西方哲学史
第十四章 弗兰西斯教团的经院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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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地来说,弗兰西斯教团并不如多米尼克教团那样严守正统教义。两个教团之间有过尖锐的竞争,而弗兰西斯教团是不肯承认圣托马斯的权威的。弗兰西斯教团中最重要的三个哲学家是罗吉尔·培根,邓斯·司各脱,和奥卡姆的维廉。
此外圣博纳梵图拉和阿夸斯巴塔人马太也值得予以注意。
罗吉尔·培根(公元1214年前后—公元1294年前后)生前并没受到多大赞扬,但在近代所受到的赞扬却远远超过了他的功绩。与其说他是个狭义的哲学家,不如说他更多地是个酷爱数学和科学的大博学家。科学,在他所处的时代里,与炼金术混为一谈,并且,被人认为是夹杂着妖术或魔法;培根经常因异端和魔法的嫌疑而遭到祸害。公元1257年弗兰西斯教团的总管,圣博纳梵图拉在巴黎把他置于监视之下,并禁止他刊行著作。尽管这样,在该项禁令仍然生效的期间教皇驻英国的使节居·德·福勒克已命令他,违背禁令,为教皇的利益,写出他自己的哲学。因此,他在短期间内写了三卷书,《·大·著·作》、《·小·著·作》,和《·第·三·著·作》。这些书产生了良好效果,公元1268年他竟获释回到牛津,事先他即是从牛津被解往巴黎过着一种囚禁生涯的。虽然这样,却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教他小心谨慎。他惯于对那些与他同时的知名学者施以轻蔑的批评;他尤其喜欢着重指出那些希腊文或阿拉伯文翻译家的拙劣无能。公元1271年他写了一部名叫《·哲·学·研·究·纲·要》的书,在这本书中他抨击了僧侣的愚昧无知。这事并未丝毫增加他在同行间的名气。公元1278年他的著作遭到弗兰西斯教团总管的谴责,而且他本人也被投入监狱历时达十四年之久。公元1292年他获得了释放,但出狱后不久便死去了。
他的学识是百科全书式的,但却缺乏体系性。他和当代许多哲学家不同,对试验给以很高的估价。他曾用虹的理论来证实试验的重要性。他写过一些精辟的有关地理学的文章;
哥伦布读过他这方面的著作,并曾受到他的影响。他是个优秀的数学家;经常引证欧几里德几何学的第六卷和第九卷。他又根据阿拉伯文资料论述透视画法。他认为逻辑是一种无用的学问;但另一方面,却给炼金术以足够的估价,并从事这方面的著述。
为了交代一下他的学识和方法,我将把《·大·著·作》中的某些部分概述于下。
他说,愚昧有四种原因:一、脆弱而不适当的权威所树立的范例。(因为这本书是为教皇写的,所以他审慎地言明这并不包括教会在内。)二、习惯的影响。三、无识群众的见解(这个令人猜想包括除他以外的与他同时代的所有人)。四、于炫耀外表的智慧之中掩饰自己的愚昧。以上这四种灾害产生了人间所有的罪恶,其中的第四项尤其是最为恶劣的。
支持某种见解时,从祖先的智慧,习惯或共同信仰进行议论是错误的。他为维护自己的观点,曾引证了塞涅卡,西塞罗,阿维森纳,阿威罗伊,巴斯人阿戴拉德,圣杰罗姆,和圣克里索斯托姆,他似乎认为有关这些权威的例证已足够证明一个人不当尊重权威。
他很尊重亚里士多德,但也不是毫无限制。他说“只有亚里士多德和他的信徒在所有智者的判断中才被称为哲学家。”当他谈到亚里士多德的时候,他使用“大哲学家”这一称呼,他告诉我们,就连这位斯塔基拉人也未达到人类智慧的极限。亚里士多德之后,阿维森纳是“哲学的君王与领袖”,尽管如此,阿维森纳还没有充分明白虹霓现象,因为他未曾认识到虹霓的根本成因,这成因,按创世记记载则是水蒸汽的散逸(尽管如此,当培根讨论虹霓问题时,还是十分敬佩地引证阿维森纳的)。他不时地说些带有正统教义气味的话,有如:唯一完全的智慧有如教规与哲学所示,存在于圣经之中。但他说,从异教徒那里获得知识也无不可时的口气却听来更为恳切。在引证阿维森纳和阿威罗伊之外,他时常引证阿勒法拉比’和不时引证阿勒布玛查及其他人士。他引证阿勒布玛查用以证明数学在洪水灭世之前为世人挪亚,和他的子嗣所知晓;我想这种说法,便是我们能从异教徒所获得的知识的一个范例。培根赞扬数学,他把它当作确实性的唯一(未经启示的)源泉,和把它当作天文学和占星术所必需的科学。
培根追随阿威罗伊认为能动的智力在本质上是与灵魂分别开来的一个实体。他引证了许多有名的神学家,其中也有林肯的主教格罗赛特斯特来支持这个与圣托马斯相反的见解。他说与亚里士多德书中显然自相矛盾之处,是出于翻译上的错误。他引证柏拉图时未曾用过第一手文献,而是用通过西塞罗的第二手文献,或用经由阿拉伯人翻译的蒲尔斐利的第三手文献。他并不很重视蒲尔斐利,他把他的共相学说说成是“幼稚的”。
作为知识的一个来源,培根重视实验过于论证,因而受到了近代的赏识。诚然,他的兴趣和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和典型的经院哲学家们十分不同的。他那百科全书式的倾向很象阿拉伯的著作家。这些人对他的影响显然要比对其他许多基督教哲学家的影响更为深远。阿拉伯哲学家们象他一样对科学感到兴趣,并相信魔法和占星术,然而基督徒们却认为魔法是邪恶的,同时占星术是一种欺骗。他是令人惊讶的,因为他与中世纪基督徒哲学家们是大不相同的,但是,他对当代却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而且依我看来,他也不如一般人有时设想的那样科学。英国作家们惯于说他发明了火药,然而这种说法却是不正确的。
禁止培根出书的,弗兰西斯教团总管,圣博纳梵图拉(公元1221—1274)是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他属于圣安瑟勒姆的传统,并拥护这人的本体论论证。他见到新亚里士多德主义与基督教有一种根本对立。他相信柏拉图的诸理念,但认为这只有上帝才能全面认识。我们在他的著作中经常看到渊源于奥古斯丁的引用文,但却找不出阿拉伯人著作的引用文,同时也绝少看到古代异教徒作品的引用文。
阿夸斯巴达人马太(约公元1235—1302)是博纳梵图拉的追随者,但却多少接触到一些新兴哲学。他是个弗兰西斯教团的僧侣,作过红衣主教;曾以奥古斯丁主义的观点反对圣托马斯。但对他来说,亚里士多德,已经成了“大哲学家”;他不断地引证他。除此以外也常提到阿维森纳;和十分敬佩地引证圣安瑟勒姆与伪狄奥尼修斯;然而,他的主要的权威者乃是圣奥古斯丁。他说,我们必须在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之间找一条中间道路。柏拉图的诸理念是“极端错误的”;它们建立智慧,但却不建立知识。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同样是错误的;他建立知识,但却不建立智慧。我们的知识——他这样下结论说——,是借着低级的和高级的两种事物,借着外在的物体和观念的理性所导致而来的。
邓斯·司各脱(约公元1270—1308年)继续开展了弗兰西斯教团对阿奎那的争论。他生于苏格兰或乌勒斯特,在牛津大学参加弗兰西斯教团。晚年在巴黎度过。他反对圣托马斯,拥护纯洁受胎说①,于此他博得了巴黎大学并终至全天主教教会的赞同。他是个奥古斯丁主义者,但却比博纳梵图拉,或甚而比阿夸斯巴达人马太那种极端的形式略为缓和;他和圣托马斯的不同就象博纳梵图拉马太两人和托马斯的情形一样,其因于他的哲学中掺杂了较多的(经由奥古斯丁而来的)柏拉图主义。
例如他讨论这样一个问题,“是否有任何确实而纯粹的真理,不被非经创造的光的特殊照耀而能自然地为一个过路者的理智所知晓?”他论证说这是不可能的。在他开头的议论中,他单纯地引证圣奥古斯丁来维护这个观点;他所遇到的唯一困难是罗马人书第一章二十节:“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一些不可见之事情,借着所造之物就可明明得知。”②邓斯·司各脱是个稳健的实在论者。他相信自由意志,并趋向于裴拉鸠斯主义。他认为·存·在与·本·质没有区别。他主要对·显·证感到兴趣,所谓显证,就是不待证验而得知的事物,显证共有三种:(1)自明的诸原理,(2)由经验而得知的事物,(3)我们自己的行动。但若没有神的照耀则我们便什么也无从知道。
大多数弗兰西斯教团僧侣都追随邓斯·司各脱而不追随阿奎那。
邓斯·司各脱认为既然存在与本质间没有区别,“个别化原理”——也就是促使一物不同于另一物的原理——必定是形式,而不是质料。“个别化原理”是经院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在不同的形式上一直到今天它还继续成为一个问题。在不涉及某一特殊的作者范围内,我们或可陈述该项问题如下。
个别物的诸性质中有的是本质的,另一些则是偶然的;某物的偶然性质,是那些可能失掉,而不致丧失其同一性的性质——有如一个人和他所戴的帽子的关系。于是生出这样的问题:设有属于一个种的两个个别物,那末他们在本质上总是有所不同呢,抑或二者在本质上完全相同呢?圣托马斯关于物质的实体主张后一种见解,但关于非物质的实体则主张前一种见解。邓斯·司各脱则认为两个个别物之间在本质上·永·远有区别。圣托马斯的观点依据以下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由未经区分的部分组成的纯物质只是借着空间位置之相异而有所区别。因此,一个由身与心组成的人,在·体·质·上只能借着其身体的空间位置与另一个人有所区别。(理论上,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同生孪身上。)邓斯·司各脱,在另一方面则认为设若物体有所区别,它们必定是由于质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很显然,这种观点是比圣托马斯的观点更加接近于柏拉图主义的。
在我们以现代术语述说这个难题以前,我们还必须经过种种不同的阶段。由莱布尼兹所采取的第一步是消除本质的与偶然的诸性质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有如经院哲学家们从亚里士多德那里继承的许多理论一样,每当我们企图细心阐述时,它便立即变得不现实起来。这样我们得到的,不是“本质”,而是“对有关事物真实的一切命题”,(尽管如此,一般说来,空间与时间的位置仍将除外。)莱布尼兹争辩说在这种意义上二物完全一样是不可能的;这便是他那“无法识别的事物的同一性”原理。这个原理曾受到物理学家的批评,他们主张物质的两个质点仅由于空间和时间的位置而可能完全有所不同。——相对性使这个观点更加困难化了,因为相对性把时间与空间还原为诸关系。
使上项问题近代化时需要更进一步地取消“实体”这一概念。这样做了以后,一个“物”只能成为一束性质,因为任何纯粹的“物性”核心都不能存在了。设若抛弃了“实体”,那末我们似乎必须采用与其说近于阿奎那,毋宁说更多地近于司各脱的观点。然而这事在有关空间和时间方面,却会带来更多的困难。对于这一问题,我曾在《意义和真理的探究》中的“专用名称”章下就个人所见加以论述。
奥卡姆的维廉是圣托马斯以后的一个最重要的经院哲学家。关于他的生平我们知道得极不全面。他可能生于公元1290至1300年间;死于4月10日,不是1349年就是1350年,其年份是不确实的。(公元1349年黑死病大为流行,因而他很有可能是死于这个年份。)许多人说他生于苏黎的奥坎姆,但戴利勒·伯恩斯却说他生于约克郡的奥坎姆。他先在牛津,然后去到巴黎,他在那里先是当了邓斯·司各脱的学生,然后更变成他的竞争者。在安贫的问题上,他被卷入弗兰西斯教团与教皇约翰二十二世之间的争论。教皇得到该教团总管西塞纳人米凯尔的支援;对属灵派进行迫害。过去有过这样一种协定,按此凡是捐输给托钵僧的财产均须由托钵僧转献于教皇,教皇准许托钵僧享有财产的实利,而不犯有产罪。这种协定为教皇约翰二十二世所废止,他主张他们应该承认公开的所有权为合法。该教团中的大多数人在西塞纳人米凯尔领导下起来反抗。奥卡姆原先被教皇召往阿维农去答辩有关化体问题所遭到的异端嫌疑,这时他和另外一名重要人士巴都阿人马西哥利欧附和了西塞纳人米凯尔。他们三人一并于公元1328年受到破门处分,并逃出阿维农,托庇于皇帝路易的权威下。路易是两个帝位争夺者中的一个;他得到德意志的支持,另一个则得到教皇的支持。教皇把路易开除教籍,于是路易向全教会议控诉了教皇。教皇本人被指控为异端。
据说奥卡姆谒见皇帝时曾这样说“请你用刀剑保护我,而我将要用笔保护你。”不管怎样,他与巴都阿人马西哥利欧在皇帝保护下定居于慕尼黑,并在那里写了一些相当重要的政治论文。皇帝于公元1338年死去,奥卡姆的事迹便不详了。
有人说他与教会妥协了,但这种说法似无根据。
神圣罗马帝国也不再象霍恩施陶芬朝代时的景况了;教廷的外貌虽似继续向大处发展,却受不到以前享有的那种尊敬。克莱门特五世在十四世纪初叶把教廷迁往阿维农,教皇从此在政治上变为法兰西国王的臣属。神圣罗马帝国没落得尤其显著;由于英格兰和法兰西的强盛,它甚至无法主张先前那种空有其名的普遍统治权;另一方面,由于教皇对法兰西王的屈从,也削弱了教皇对俗世事务的普遍要求。所以教皇与皇帝间的冲突实质上就是法兰西与德意志间的冲突。爱德华三世统治下的英格兰正与法兰西交战,因而同德意志缔结了盟约;这也就使英格兰变为一个敌视教皇的国家。教皇的敌人们要求召集一次全教会议——这是被认为高于教皇的唯一教会权威。
这时教皇反对派的性质也有了变更。他们不再只是拥护皇帝了,他们特别在有关教会管理问题上带出了一付民主主义的腔调。这曾给予他们一种终于导向宗教改革的新力量。
但丁(公元1265—1321),作为一位诗人虽是一个伟大的革新家,但作为一个思想家,却有些落后于时代。他的著作《·君·主·制·论》在观点方面是属于基伯林派的,假若出现于一个世纪以前倒可能更合时宜些。他认为皇帝和教皇都是独立的,并且二者都是因神授命的。在·神·曲里,他的撒但有三张嘴,它们长期咀嚼着,加略人犹大,布鲁图斯和喀修斯,他们三个都是叛徒,第一个背叛了基督,其余两人背叛了凯撒。但丁的思想不仅就其思想本身来论,即使就其为一个俗人的思想而论也是有趣的;然而他的思想却不仅没有影响,而且还陈腐得不堪救药。
巴都阿人马西哥利欧(公元1270—1342)与此相反,创造了一种反对教皇的新形式,皇帝在其中扮演了一个主要具有修饰性权威者的角色。他不仅是奥卡姆的维廉的密友,而且还影响过这人的政治思想。在政治方面,他比奥卡姆更为重要。他认为人民的大多数才是立法者,而这大多数人是有权惩罚君王的。他又将群众主权的理论应用于教会,并且在群众中包括了俗众。各地应该成立包括俗众的地方宗教会议,并由他们来选举代表参加全教会议。只有全教会议才有权施行破门处分,并对圣经作出权威的解释。这样,所有信徒在决定教义时便都有一份发言权。教会不该有属世的权限;未经市民同意不得施行破门处分;而教皇也不能享有特权。
奥卡姆没有达到马西哥利欧那样高的水平,然而他也创出一套选举全教会议的彻底民主的方案。
公元十五世纪初叶在有必要平复大分裂的当时,宗教会议运动已臻于发展的顶峰。但当它完成这一任务后,便又陷入了低潮。宗教会议运动的立场,有如在马西哥利欧处所见,是与以后新教徒在理论上所采取的立场,有所不同的。新教徒要求个人判断的权限;并不情愿屈从于任何一个全教会议。
他们认为宗教信仰,不应由任何管辖机构加以裁决。与此相反,马西哥利欧则仍以保存天主教信仰的统一为目的,但却希望用民主方式,不用教皇专制来付诸实现。在实践上,大多数新教徒于取得政权后,只是以国王代替了教皇,因而是既没有保障个人判断的自由,又没有保障决定教义问题的民主方式。但在他们反对教皇时,却在宗教会议运动的原则中找到了支援。在所有经院哲学当中只有奥卡姆受到路德的器重。应当指出,即便在新教国家中,新教徒中很大一部分人仍旧固持着个人判断的教义。这正是英国内战期间,独立会与长老会之间的主要差别。
奥卡姆的政论性著作是用哲学论辩体裁写的,对于不同命题作了正面和反面的论证,也有时竟不下任何结论。我们在现时习惯于更加直截了当的政治宣传,但在他所处的时代,他所选择的方式却可能更为有效。
以下列举的几个例证即将说明他的方法和观点。
他写过一长篇论文,题名为“关于教皇权力的八项问题。”
其中第一个问题是:一个人能否在教会与国家二者中成为合法的至尊。第二个问题:俗界权威是否直接起源于上帝?第三个问题是:教皇有无权柄把俗界统治权赐给皇帝或君主?第四个问题是:诸选帝侯所进行的选举是否给德意志王以充分的权力?第五和第六两个问题是:通过主教为国王行涂油礼的权柄教会获得那些权力?第七个问题是:为一个不合法的大主教所主持的加冕礼是否有效?第八个问题是:选帝侯的选举是否给德意志王以皇帝的称号?以上所有这些,在当时,都是实际政治中的迫切问题。
他的另一篇论文论及一个君主未经教皇许可能否获取教会财产的问题。这篇文章旨在说明爱德华三世为筹措对法战费从而向僧侣征税一事是正当的。我们还记得爱德华是皇帝的同盟者之一。
他在“一个婚姻事件的商榷”中,论及皇帝同其堂姊妹的婚姻是否正当的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奥卡姆为了获得皇帝的刀剑保护,已尽到了他的最大的努力。
现在让我们讲一讲奥卡姆的纯哲学学说。关于这个题目我们有一本很好的书,厄内斯特·伊·穆迪著,《·奥·卡·姆·的·维·廉·的·逻·辑》。我以下所要讲的,大部分内容都根据他写的这本书。这书采用了一种不太寻常的观点,但是,我想他的观点倒是正确的。哲学史家往往有一种以后人的眼光去解释前人的倾向。然而一般说来这却是个错误。奥卡姆曾被人认为是导致经院哲学崩溃的人,是笛卡尔、康德、或其他任何一个为个别评论家所宠爱的近代哲学家的先驱。按照穆迪说法,——我是同意他的——所有这些都是错误的。他认为奥卡姆最关心的事在于恢复纯粹的亚里士多德,使之脱却奥古斯丁和阿拉伯人的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还是圣托马斯的目标;但如我们所见,弗兰西斯教团僧侣却比奥卡姆还要紧密地一直追随着圣奥古斯丁。按照穆迪的见解来说,近代史学家为了试图找出一个从经院哲学通向近代哲学的逐渐的过渡,而使得他们对奥卡姆作了不恰当的解释;这便使得人们把近代的诸学说附会于他,而其实他只是在阐释着亚里士多德。
奥卡姆曾为不见于他本人著作中的一句格言而享有盛名,但这句格言却获得了“奥卡姆的剃刀”这一称号。这句格言说:“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他虽然没有说过这句话,但他却说了一句大致产生同样效果的话,他说:“能以较少者完成的事物若以较多者去作即是徒劳。”这也就是说,在某一门科学里,如能不以这种或那种假设的实体来解释某一事物,那末我们就没有理由去假设它。我自己觉得这在逻辑分析中是一项最有成效的原则。
奥卡姆在逻辑上——虽显然不在形而上学上——是个唯名主义者;十五世纪的唯名主义者①曾尊他为他们的创始人。
他认为,亚里士多德曾为司各脱主义者所误解,而这种误解一部分出于奥古斯丁的影响,一部分出于阿维森纳的影响,但还有一部分则出于一项更早的原因,也就是出于蒲尔菲利所著论亚里士多德《·范·畴·论》这篇论文。蒲尔菲利在这篇论文中提起了三个问题:(1)类(ge-nera)和种(species)是否为实体?(2)它们是有形体的,还是无形体的?(3)如为后者,它们是在感性事物之中,还是同感性事物互相分离?他这些问题,是作为与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相关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这样便导致中世纪对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作出过分形而上学的解释。阿奎那曾试图消除这种错误,但其后这错误又重新被邓斯·司各脱所引入。其结果便使得逻辑,和认识论依附于形而上学和神学。奥卡姆着手将它们再度分开。
奥卡姆认为逻辑是可以以独立于形而上学的自然哲学的一种工具。逻辑是推理科学的分析;科学是和事物有关的,但逻辑却不然。事物是个别的,但在词之中却有共相;逻辑研究共相,而科学却只管使用它们并不加以讨论。逻辑关心的是词或概念,不是作为心理状态的词或概念,而是作为含有意义的词或概念。“人是一个种”不是一个逻辑命题,因为它需要关于人的一项知识。逻辑所论及的是头脑在其自身内部所构成的事物,这些事物若非通过理性的存在是不会存在的。
一个概念是一个·自·然·的符号,一个词是一个·约·定·的符号。我们必须把当作为一个事物而说的词,和作为具有含义而使用的词,划分开来。不然我们势将陷入谬误,例如:“人是一个种,苏格拉底是一个人,因而苏格拉底是一个种。”
指物的词叫作第一意向词(termsoeeirstintention),指词的词叫作第二意向词(termsoesecondintention),科学中的词属于第一意向;逻辑中的词则属于第二意向。·形·而·上·学·的词是比较特殊的,它们兼指第一意向词所指的事物和第二意向词所指的事物。我们只有六个形而上学的词:存在、物、某物、一、真实和善。①这些词都有一种特性,它们彼此都能互相表述。但是逻辑的探求也可以不必假借这些来进行。
所理解的是事物,不是由精神所产生的形式;形式不是·被·理·解·者而是·借·以理解事物者。在逻辑中,共相,只是些可以表述许多其他词与概念的词与概念。·共·相,·类,·种,都是第二意向词,因而,不能意味着·物。然而,因为“·一和·存·在是可以互换的,若是一个共相存在,它应该是一,并且是一个个别物。一个共相只是许多事物的一个符号。关于这一点,奥卡姆赞同阿奎那,但反对阿威罗伊,阿维森纳,和奥古斯丁派。他们二人认为只有个别的物,个别的精神,和理性的行为。阿奎那和奥卡姆二人固然承认·先·天·共·相(universale anterem),但他们只用它来解释创世;在上帝创世之前上帝的头脑中必须先有共相。然而这却属于神学,不属于·人·类知识的解释,后者只与后天共相(universalepostrem)有关。在解释人类知识的时候奥卡姆从来不认为共相是物。他说,苏格拉底类似柏拉图,但绝不是由于一个叫作类似性的第三物所使然。类似性是个第二意向词,它存在于头脑之中(所有这一切都很好)。
按奥卡姆所述,有关未来的偶然性事物的命题,是还谈不上是真的或是伪的。他想把这种观点同神的全知调合在一起。他在这里,有如在别处一样,使逻辑自由独立于形而上学和神学之外。
奥卡姆议论中的某些例证可能有些用处。
他问:“按发生次序而言,最先为悟性所知者是否为个体。”
反面答案:悟性首次的和适当的对象是共相。
正面答案:感官的对象和悟性的对象是相同的,然而个体却是感官的第一对象。
因此,必须对这问题的意义加以陈述。(大概是因为这两种议论都很有力。)
他继续写道:“灵魂以外非为符号之物,首先被这种知识(也就是,被个体的知识)所理解,因为灵魂以外的一切都是个体,所以个体首先被认识。”
他继续说抽象的知识总是以“直观的”(即属于知觉的)
知识为前提,而这种知识是由个体所引起的。
然后他列举了可能发生的四种疑问,并进行了解答。
他用一个肯定性回答为他原来的问题作出结论,但却附加说:“共相是按相应次第的第一对象,而不是按发生次第的第一对象。”
这里牵涉到知觉是否为知识的来源,如果是,又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我们可以想起柏拉图在他的《·泰·阿·泰·德·篇》中曾反对把知觉作为知识的这种定义。奥卡姆肯定是不知道《·泰·阿·泰·德·片》的,但若他知道的话,他就不会同意这本书。
对于“感性灵魂与智性灵魂在某一人中是否截然不同”的问题。他回答说他们不同,不过这是很难证明的。他的论证之一便是:我们的食欲可能希求一些为我们的悟性所拒绝的东西;因此食欲同悟性属于不同的事物。另外一项论证是感觉主观地存在于感性灵魂之中,但并不主观地存在于智性灵魂之中。再有:感性灵魂是扩展的和物质的,而智性灵魂却两种性质都不是。于此他提出了四种神学的反对论,②但他作了解答。奥卡姆对这个问题所持的见解,也许与人们所期待于他的有所不同。无论如何,他在把每个人的智力认为是属于各该人的,而不把它认为是非个人之物这一点上,是同意圣托马斯而反对阿威罗伊的。
由于主张逻辑和人类知识的钻研无需牵涉形而上学和神学,奥卡姆的著作鼓舞了科学研究。他说奥古斯丁主义者错在首先假定万物不可理解,人类没有智力,然后再加上从无限来的一道光,借此使知识变为可能。在这点上,他是同意阿奎那的,但也各有强调,因为阿奎那主要是一个神学家,而奥卡姆在有关逻辑方面,却主要是一个俗世的哲学家。
他的治学态度给研究特殊问题的学者以自信,例如,欧利斯姆人尼古拉(死于公元1382年),他的直接追随者,曾钻研过行星理论。这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哥白尼的先驱者;他提出了地球中心论和太阳中心论,并且说这两种理论都能解释在他所处时代里的所有事实,因而人们是无法在二者之间作出抉择的。
在奥卡姆的维廉以后再也没有大经院哲学家了。下一个大哲学家的时代始于文艺复兴的后期。
西方哲学史
第十五章 教皇制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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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十三世纪完成了一个哲学的、神学的、政治的、社会的伟大综合。这一综合是由于许多因素的结合徐缓地建立起来的。最初的因素是纯粹希腊哲学,特别是毕达哥拉斯、巴门尼德、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的哲学。然后,由于亚历山大征服战争的结果,大量地流入了东方的各种信仰。这些因素利用了奥尔弗斯教神秘信仰,改变了希腊语世界以及最后拉丁语世界的世界观。死而复活的神,意味着吃神肉的圣餐仪式,通过类似洗礼的某种仪式而进入一种新生命的重生等,逐渐变为异教罗马世界大部地区中神学的一部分。在这些因素之上更结合了一种解脱肉体束缚的伦理,而这至少在理论上来讲是禁欲主义的。从叙利亚、埃及、巴比伦和波斯传来了与俗众分开的祭司制度,他们或多或少具有一些魔法,并能在政治上带来相应的影响。主要与信仰来世攸关的一些令人难忘的宗教仪式,也来自同一源泉。从波斯,特别传来了一种二元论,这种二元论,把世界看成两大阵营的一座修罗场,一个阵营是为阿呼拉·玛滋达所统率的善,另一个阵营是为阿利曼所统率的恶。妖术的行使即是得助于阿利曼及其灵界的徒众。撒旦阿利曼的一种发展。
蛮族的观念与实践的流入和新柏拉图派哲学中的某些希腊因素综合在一起了。在奥尔弗斯教,毕达哥拉斯主义,和柏拉图的某些部分著作中,希腊人发展了一些容易与东方观点相结合的观点。也许,这些观点正是在很久以前假借于东方的。异教哲学的发展到普罗提诺和蒲尔斐利时就终止了。
这些人的思想虽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若不大加改造,却不足以兴起一种盛行于世的大众宗教。他们的哲学很难,无法为一般人所了解;他们的救世法对于一般大众也是过于偏重理智的。他们的保守思想促使他们维护希腊的传统宗教,但为了减轻其中的不道德因素,并与他们的哲学一神主义相调和,他们只好作出寓意的解释。希腊宗教终因无法和东方的诸教仪和诸神学相抗衡,而且趋于衰亡。预言家变得默然无声了,而祭司们又从未形成过一个强而有力的特殊阶层。因而复兴希腊宗教的企图带上了一种拟古主义的性格,而这种性格更赋予该企图以一定程度的懦怯性与衒学性,这在皇帝朱利安身上表现得特别显著。早在公元三世纪,人们已能预见某种亚洲宗教会要征服罗马世界,不过在那时还并存着一些竞争的宗教,看来它们也都好象有获胜的机会。
基督教集结了各个方面的有力因素。它从犹太人那里接受了一本圣经,和一种认为其他所有宗教都是虚妄而邪恶的教义;但它却抛弃了犹太人的种族排他性和摩西律法中的种种不便。以后的犹太教已学着相信了死后的世界,但基督徒却给天堂,地狱,以及进入天堂和逃避地狱的方法,赋予一种新的确实性。复活节结合了犹太人的逾越节和异教徒对于复活之神的祭典。波斯人的二元论也被吸取了,但基督徒对其善原则的最终全能却给以更加坚定的确信,同时并附加了异教徒是撒旦的门徒这样一项确信。起初基督徒在哲学上和在仪式上并非其对手的匹敌。但这些缺陷却逐步获得了改善。
最初,哲学在半基督教的奈斯脱流斯教派中比在正统教派中更为进步;但自从欧利根以来,基督徒却借着修改新柏拉图主义发展了一种适用的哲学。初期基督徒间的仪式还是个不很明确的东西,但不管怎样,到了圣安布洛斯时代时它已经给人以很深刻的印象了。祭司的权能和其特殊地位本取法于东方,但借着统治方法而逐渐有所加强,在教会内部,这是多亏罗马帝国的实践的。旧约全书,神秘的诸宗教,希腊哲学,和罗马行政方法都混合于天主教教会之内,它们结合在一起从而赋予教会一种以前任何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巨大力量。
西方教会,象古罗马一样,发展虽然比较缓慢,却由一种共和制变成一种君主制。我们已看到教皇权柄成长的各个阶段,从大格雷高里,历经尼古拉一世,格雷高里七世,和尹诺森三世,直到霍恩施陶芬皇朝在规勒夫派和基伯林派战争中的最后败绩。与此同时,一向是奥古斯丁主义的,因而主要是柏拉图主义的,基督教哲学也由于同君士坦丁堡和回教徒的接触增加了新的因素。亚里士多德,在公元十三世纪时几乎已全部被西方所知晓,而且由于阿勒贝尔图斯·马革努斯和托马斯·阿奎那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在学者的脑海里成了仅次于圣经和教会的最高权威。直到今日,在天主教哲学家中,他仍然保持着这个地位。从基督教观点来看,我不能不认为:以亚里士多德来代替柏拉图和圣奥古斯丁是一项错误。从气质方面来讲柏拉图比亚里士多德更富于宗教性。而基督教神学从开始以来就适应于柏拉图主义。柏拉图教导说:
知识不是知觉,而是一种回忆的幻觉;亚里士多德更多的是个经验主义者,圣托马斯,尽管不出于他的本意,却铺平了从柏拉图主义的迷梦转入科学观察的道路。
对于始自公元十四世纪中的天主教综合体系的崩溃来说,一些外界的事件比哲学起着远为重大的作用。公元1204年拜占庭帝国为拉丁人所征服,并从此一直到公元1261年受到他们的统治;在此期间其政府的宗教是天主教,而不是希腊正教。公元1261年之后教皇失掉了君士坦丁堡,尽管公元1438年在费拉拉有过一度名义上的合并,但教皇却从来没有收复该城。由于法兰西、英格兰等民族的君主政体的兴起,西方帝国(指神圣罗马帝国—译者)在与教皇的冲突中虽被挫败,但结果并未给教会带来任何益处;教皇于公元十四世纪的大部分时期中在政治方面只是法兰西王掌握下的一个工具。比这些原因更为重要的一项即是,富商阶级的兴起和俗众知识的增进。这种情况都起始于意大利,直至公元十六世纪中叶为止,其发展经常是遥遥领先于西方其他地区的。公元十四世纪时,意大利北部诸城市比北方诸城市更为富庶;有学问的俗众,特别在法学和医学方面为数日益增多。这些城市具有一种独立自主的精神,由于皇帝在现时已不足为患,于是它们便易于起而反抗教皇了。尽管程度上较差,但这同一运动也还存在于其他地方。弗兰德斯繁荣起来了:汉撒诸城市也不居后。在英格兰,羊毛贸易成为它的一项财源。在这期间里,堪称广义的民主倾向是十分强大的,但民族主义倾向却较此更为强大。教廷已然变得很世俗化,大体上表现为一个税收机构,征收大部分国家愿意保留于其国内的巨额税收。教皇已不再享有或不配享有那种给予他们权柄的道德威望。以前圣弗兰西斯曾经能够和尹诺森三世以及格雷高里九世和其共事,但公元十四世纪中一些至为热诚的人们却被迫与教廷进行了斗争。
然而,在本世纪初叶,这些使教廷衰落的原因还不很明显。鲍尼法斯八世在·兀·纳·姆·傘·克·塔·姆教令(BullUnam Sanctam)中提出了以前任何教皇从未提过的极端要求。他于公元1300年,创立了大赦年制度,凡到罗马来游历,并在此举行某种仪式的天主教徒都可获得大赦。这事给教廷的金库以及罗马市民的衣袋带来了巨额的钱财。原先规定每百年举行一次大赦年祭典,其后终因利润巨大而缩短为每五十年举行一次,以后又缩短至二十五年,并从此一直传到现代。公元1300年的即第一次大赦年祭典,可视为教皇成功的极点,同时,为了方便起见也可以把这个日期当作教廷开始衰落的日期。
鲍尼法斯八世是个意大利人,生于阿纳格尼,当他在英格兰时,他曾替教皇援助英王亨利三世征讨叛乱诸侯而被幽囚于伦敦塔中。公元1267年他受到亨利之子即以后的爱德华一世的解救。在他所处的时期里教会内部已然出现了一个强力的法兰西派,而他的被选就曾遭到法兰西籍红衣主教们的反对。关于国王是否有权对法兰西籍僧侣征税的问题,他与法兰西王腓力普四世之间有过激烈的冲突。鲍尼法斯经常援用亲属同时又贪得无厌;因此,他愿意尽多地掌握一些经济来源。他被人指控为异端一事可能是公道的;他似乎是个阿弗罗埃斯主义者而且不相信灵魂不死。他和法兰西王构怨很深。因而导致后者企图通过全教会议把他废黜,而去派兵捉拿他。他在阿纳格尼被人捕获了,但事后却逃往罗马,并殁于该地。此后许久再也没有一个教皇胆敢冒险敌对法兰西王了。
在一段短暂的过渡统治之后,红衣主教们于公元1305年选立了博尔多的大主教为教皇,号称克莱门特五世。他是一个戛斯坎尼人,并在教会内一贯代表着法兰西派,在他作教皇的任期中他从来没有去过意大利。他在里昂接受加冕礼,并在公元1309年定居于阿维农,此后教皇们继续留住在这里约达七十年之久。教皇克莱门特五世曾借反对圣殿骑士团时和法兰西王所采取的共同行动,而大肆宣扬他和法兰西王的结盟。双方都需要钱财,教皇方面是为了惯于宠幸私人和私党,腓力普方面则是为了同英格兰作战,镇压弗兰德斯人的叛乱,和维持日益增强的政府。在他掠夺了伦巴底人银行主之后,又“在商业所能容许的范围内”迫害了犹太人。他发现圣殿骑士团不仅是些银行家,而且在法兰西境内拥有巨大的地产,同时这些地产若借教皇的支援,是可由他攫取的。于是国王与教皇商定首先由教会揭发圣殿骑士团业经陷入了异端;然后再由国王和教皇合伙瓜分这些赃物。在公元1307年某一既定的日期,法兰西境内所有首要圣殿骑士团分子都遭到了逮捕;
他们全都必须回答一连串事前拟好了的诱导讯问,在严刑拷打下,他们招认他们礼拜过撒旦和犯有其他种种丑行;公元1313年,教皇终于下令镇压了该骑士团,并没收了其所有的财产。关于这个案件亨利·C.李在他的《·异·端·裁·判·史》中叙述得最好。经过绵密的调查之后,他在书中作出了以下的结论:指控圣殿骑士团的罪名是全然没有根据的。
在整个圣殿骑士团事件中,教皇与国王在经济利益上是一致的。然而,在基督教世界的大部分地区中,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利益却是冲突的。鲍尼法斯八世期间,腓力四世为征税与教皇发生争执时曾得到各阶层人民甚至僧侣阶级的支持。当教皇在政治上屈从法兰西时,一些仇视法兰西国王的君主们也必然要仇视教皇。这曾导致了皇帝对奥卡姆的维廉以及巴都阿人马西哥利欧的庇护;并在稍后的时代中,引起刚特人约翰来保护威克利夫。
总地来说,主教们在这时已完全服从了教皇;而实际为他所任命的主教,在比例数上也日益增多了。修道院性质的诸教团与多米尼克教团也同样恭顺,只有弗兰西斯教团仍旧保有某种程度上的独立精神。这曾导致他们与教皇约翰二十二世之间发生了一场冲突,关于这次事件我们在论及奥卡姆的维廉时已经讲过了。在冲突期间,马西哥利欧劝皇帝进攻罗马。罗马群众为皇帝加了皇冠,同时在群众宣布废黜约翰二十二世之后还选出了一个弗兰西斯教团派的敌对教皇。所有这些事除去普遍地削弱了人们对教廷的尊敬之外,实未产生其他任何影响。
反对教廷统治的叛乱,随着不同的地区采取了不同的形式。有时它同君主专治的国家主义相结合,有时它同清教徒对教廷因腐败和世俗而产生的嫌恶相结合。在罗马本城,这种叛乱与拟古主义的民主主义结合在一起。克莱门特六世(公元1342—1352)时,罗马在一个杰出的人物,克拉·底·李恩济领导下,曾一度寻求脱离这个长期远住别地的教皇统治。罗马不仅苦于教皇统治,同时也苦于公元十世纪中那些继续进行骚乱,降低了教廷威信的地方贵族们。诚然,教皇之所以逃往阿维农,一部分原因也还是为了逃避这些目无法纪的罗马贵族。李恩济是个酒馆老板的儿子,最初他只反抗贵族,并为此得到了教皇的支持。他曾鼓起群众巨大的热情,以致吓得贵族们纷纷逃跑(公元1347年)。诗人佩脱拉克很钦佩他并为他写了一首颂歌,鼓舞他来继续他那伟大崇高的事业。他取得了护民官的称号,并宣布了罗马人对神圣罗马帝国的主权。他似曾以民主主义的方式来理解这种主权,因为他曾从意大利各城中召集代表组成了一种议会。然而胜利却给了他一种妄自尊大的幻想。这次有如在其他许多次时一样,出现了两个帝国皇位的竞争者。李恩济召集他们二人和诸选帝侯前来在他面前解决这个问题。这自然促使两个帝位候选人,连同教皇起而反对他,因为教皇认为这类事情是应该由他宣布判决的。李恩济被教皇逮捕了(公元1352年),入狱二年,直到克莱门特六世死去时才获得释放。然后他又返回罗马,并在那里重新当了几个月的权。然而,这次他的声望却很短暂,最后,他遭到了暴徒的杀害。拜伦象佩脱拉克一样,也曾写过颂扬他的诗篇。
很明显,假如教廷想有效地保持天主教会的首要地位,那末它必须重返罗马,脱开法兰西的羁绊。此外英法战争——
法兰西在战争中数遭惨败——已使得法兰西没有安全可言。
所以乌尔班五世于公元1367年迁回罗马;但意大利政治对他来说是过于复杂了,于是他在临死不久之前,再度返回阿维农。继任的教皇格雷高里十一世为人较为果断。对于法兰西教廷的怀恨迫使许多意大利城市,特别是弗罗棱斯极端敌视教皇,于是格雷高里乃借着重返罗马,并反对法兰西籍红衣主教等手段不遗余力地挽救这种局面。虽系如此,在他临死的时候大主教团内的法兰西派与罗马派也还是不能协调。依照罗马派的意愿,意大利人,巴尔特洛苗·颇利格纳诺当选为教皇号称乌尔班六世。但有些红衣主教却宣布颇利格纳诺的选出违背教规,并选出法兰西派日内瓦人罗伯特号称克莱门特七世住在阿维农。
这样便开始了历时达四十年之久的大分裂。法兰西当然承认了阿维农的教皇,而法兰西的敌对国家则承认罗马的教皇。苏格兰是英格兰的敌国,而英格兰又是法兰西的敌国;因此,苏格兰承认了阿维农的教皇。每个教皇都从他自己的党派里遴选红衣主教们,每当一个派别的教皇死去,他的红衣主教们便迅速地选立另一个教皇来继任。因而,除非行使一种驾乎双方教皇之上的权力实无从根治这种分裂。二者之中的一个显然必须是合法的,因此,我们必须找出一个驾乎·合·法教皇之上的权力。唯一的解决办法就在于召开一个全教会议,在盖森领导下的巴黎大学发展了一种授予全教会议动议权的新理论。俗界统治者们支持这种理论,因为教会分裂对他们是不便的。公元1409年,终于在比萨召集了一次会议。
然而这次会议却失败得令人好笑。它以异端和分裂罪名宣布两位教皇同时废黜,并另外选出一个第三者,这个教皇随即死去;但他的红衣主教们却又选立了一个前海盗,巴勒达撒瑞·寇撒作为他的继承人,号称约翰二十三世。这样一来,结果便出现了三个教皇而不仅是有两个了,全教会议选出的教皇是个臭名远扬的恶汉。于是这时的情况竟显得比以前任何时代更加没有希望了。
然而会议运动的支持者并未罢休。公元1414年在康斯坦斯召集了一次新会议,采取了积极行动。它首先宣布教皇无权解散会议,在某些方面还必须服从这种会议。会议更决定未来的教皇必须每七年召集一次全教会议。会议废黜了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并劝使当时的罗马教皇辞职。阿维农的教皇拒绝辞职,他死后在阿拉贡王主使下又选出了一位继任者。但这时正处于英格兰摆布之下的法兰西却拒绝承认他。此后他的党徒日渐衰微下去,终于不复存在了。这样,由全教会议所选任的教皇终于没遭到任何反对,该教皇是在公元1417年选出的,号称马丁五世。
这些措施是令人赞许的,但在对待威克利夫的波希米亚门徒、赫斯时却不如此。赫斯被带到康斯坦斯之前曾得到人身安全的诺言,但在到达该地之后,却被定了罪和受到火刑。
威克利夫原系善终,但会议却下令掘出他的骸骨加以焚毁。会议运动的支持者们是急于摆脱违背正统教义的任何嫌疑的。
康斯坦斯全教会议挽救了分裂,但它却想作更多的事,并以一个君主立宪体制来代替教皇专政。马丁五世在当选之先许下很多诺言;有些他遵守了,有些他破坏了。他同意每七年召集一次全教会议的教令,并一贯严格地遵守着它。康斯坦斯宗教会议于公元1417年解散,一个新会议——事后证明并不重要——召开于公元1424年;以后,即公元1431年,在巴泽尔召开了另一次会议。马丁五世适在这时死去,他的继承人尤金尼乌斯四世于整个任期中一直和那些掌握会议的革新家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他解散了会议,但会议却拒不承认这种解散;公元1433年他曾让步过一段时期。但在公元1437年又重新下令解散它。虽然如此,会议却一直进行到公元1448年,这时教皇获致全胜一事已为众所周知了。公元1439年会议因宣布废黜马丁五世另外选立一位敌对教皇(历史上最后的一个)而失去了舆论的同情。但这人却几乎随即辞职。
同年尤金尼乌斯四世在费拉拉另自召开了一个会议,并借此抬高了他的威信。那里的希腊教会因过分恐惧土耳其人,而向罗马作出名义上的归顺。这样一来教廷在政治上声势大振,但同时它的道德威望却大大地削弱了。
威克利夫(大约公元1320—1384)以其生平和学说,说明了十四世纪教廷权威的衰落。他和以前的经院学者不同,既非修道僧,又非托钵僧,而是一个俗世的祭司。他在牛津享有盛名,并于公元1372年获得了牛津神学博士学位。他在巴里欧学院当过短期的院长。他是最后一位重要的牛津经院学者。作为一个哲学家,他不是进步的;他是个实在论者,与其说是个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毋宁说是个柏拉图主义者。他不同意某些人的主张,而认为上帝的命令不是恣意的;现实世界并非诸可能世界中的一个,而是一个唯一可能的世界,因为上帝是有选择最善的义务的。使他成为一个有趣人物的并不在于这些事,同时他对这些事也似乎不大感觉兴趣。因为他竟从牛津大学引退为一个乡间教士。在他生涯最后的十年中,他当了敕命路特渥尔兹教区的祭司,然而他却继续在牛津大学讲学。
威克利夫的思想发展得异常缓慢,这是令人注意的。公元1372年,在他五十岁或五十多岁的那年还信奉着正统教义;但在这个年代以后,很明显,他却变成了一个异端。他所以信奉异端则似乎完全出于道义感的迫使——他对穷人的同情,和他对富有世俗僧侣的嫌恶。起初,他对教廷的攻击只限于政治和道德方面而不涉及教义方面;只是由于被迫,他才逐渐地走上了更加广泛的反抗道路。
威克利夫之脱离正统教义,始于公元1376年在牛津所作的一系列讲义“论公民统治权”。他提出只有正义才配享有统治权与财产权;不义的僧侣是没有这些权益的;至于一个教士应否保留其财产则必须由俗界政权来决定。他更进一步地教导说财产是罪的结果,基督和信徒们没有财产,因此,僧侣也应该无产。这些教义触犯了托钵僧以外的所有教士。英格兰政府却欢迎这些教义,因为教皇经常从英格兰调走巨额的贡赋,而这种不赞成从英格兰送金钱给教皇的教义是对政府有利的。这种情况特别在教皇屈从法兰西,而英格兰又同法兰西交战时显得更为突出。理查二世(RiohardⅡ)幼年时代的当权者,刚特人约翰尽久地照拂了威克利夫。与此相反,格雷高里九世却谴责了威克利夫讲学论著中存在的十八种论点,指控这些论点导源于巴都阿人马西哥利欧。威克利夫被召往一个由主教们组成的法庭上受审,然而女皇和暴民却保护了他,同时牛津大学也拒不承认教皇对该大学教师有司法权。(英格兰各大学甚至在那些年代中,就相信应有学术的自由。)
公元1378—1379年间,威克利夫继续写作了一些学术性的论著,他主张国王是上帝的代理者,而主教是应该服从国王的。及至大分裂到来以后,他更变本加厉地为教皇打上敌基督者的烙印,又说承认·君·士·坦·丁·的·赐·予一事使得以后的历代教皇都成为叛教者。他把拉丁文圣经译成英文;并以俗界僧众建立了“贫苦祭司”僧团。(他因这项措施终于得罪了托钵僧。)他派遣“贫苦祭司”作巡回传道士,着重在贫民中进行传道工作。最后,当他攻击祭司权时,他进而否认了化体说,把化体说称作一桩欺骗和渎神的蠢事。在这一点上刚特人约翰曾下令命他缄口。
公元1381年瓦特·泰勒所领导的农民起义,使威克利夫陷入更加困难的处境。我们虽然没有证据说明他积极地鼓动过这次起义,但他却和在类似事件中的路德有所不同,他曾避免谴责起义。起义军中的一个领袖,约翰·鲍勒,这个社会主义的,被人剥夺了僧职的祭司曾赞扬过威克利夫,这事曾使得威克利夫十分困窘。约翰·鲍勒早在公元1366年遭到了破门处分,但这时威克利夫仍在信奉正统教义。因此我们可以设想约翰·鲍勒必定是独自形成了自己的见解的。威克利夫的共产主义的见解,虽然无可置疑地受到了“贫苦祭司”的传播,但他这些见解都是用拉丁文写的,所以一般农民是无法直接读懂的。
令人惊讶的是威克利夫并没有因为他的见解和民主活动而遭到更多的灾难。牛津大学尽量地保卫他抗击那些主教们。
当英国贵族院谴责他的巡回传教士的时候,众议院则拒不同意。无可置疑,假使他活得再长些,纠纷是会要积累起来的,但截至他在公元1384年死去时为止他总算还没有被正式判罪。他死在路特渥尔兹并埋葬在那里。直到康斯坦斯全教会议下令掘出他的骸骨并加以焚毁时为止,他的遗体一向在这里安眠。
他的英格兰追随者们罗拉德派,遭到了残酷的迫害并在实际上已经完全复灭。但由于理查二世的皇后是波希米亚人关系,他的学说得以在波希米亚流传。赫斯便是他此地的门徒;尽管在波希米亚也有迫害,他们却一直延续到宗教改革时期为止。在英格兰这些人虽被迫转入地下但反对教廷的思想却依然深入人心,因此,为新教的成长准备了滋生的土壤。
公元十五世纪中,除了教廷的衰落以外还有其他种种原因引起了政治文化的迅速变化。火药消灭了封建贵族而巩固了中央集权政治。在法兰西和英格兰,路易十一世和爱德华四世各自团结了国内富裕中产阶级,这些人帮助他们平定了贵族政治的无政府状态。意大利在公元十五世纪末年以前几乎一直未曾受到北方军队的骚扰,在经济和文化方面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新文化在本质上是异教性质的,它仰慕希腊,罗马,和蔑视中世纪。建筑和文学风格效仿着古代的典型。当君士坦丁堡,这个古代最后的残余,被土耳其人攻陷后,逃往意大利的希腊难民曾受到人文学者的欢迎。瓦斯寇·达·伽马,和哥伦布扩大了世界,而哥白尼扩大了天界。君士坦丁的赐予被斥为无稽之谈,受尽了学者们的嘲笑。由于拜占庭人的协助人们逐渐直接地通晓了柏拉图,不再仅起新柏拉图主义者及奥古斯丁的第二手资料了。人间寰宇不再是一个泪之谷,一个在朝圣途中走向彼岸世界的处所,而是一个提供异教快乐,名誉,美丽,和冒险机会的地方了。历经数世纪之久的禁欲主义被人遗忘于艺术,诗歌,和快乐的喧嚣中。
当真,就在意大利,中世纪也还是经历了一场斗争才死去的;
萨万纳罗拉和列奥纳都两人是于同年出生的。但在大体上来说,旧的恐怖,已吓不得人了,精神的新的自由已显得如醉如狂。这种陶醉未能持久,但在当前它却消除了恐惧。就在这快乐的解放时刻中,诞生了近代的世界。
卷三 近代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