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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_2 拉尔夫·林顿(美)
  ①代达罗斯(Daedalus)—希腊神话中的建筑师和雕刻家,为米诺斯建造了迷宫,由于他协助忒修刺杀了迷宫中的半人半牛怪物米诺陶斯,被米诺斯王囚入迷宫。代达罗斯携儿子伊卡洛斯逃亡,父子二人用蜡粘鸟羽做成双翼装在自己身上飞翔。
  米诺斯王朝的艺术代表着希腊艺术的早期繁荣阶段,其特征是敏锐观察自然,力图表现自然,设计平衡和谐;所有这些都是希腊后世艺术的突出特征。与后世的希腊艺术一样,米诺斯艺术充满活力。它的艺术家不去表现遥远而可怕的神衹,不表现神圣的王公,而是表现自豪而幸福的人。米诺斯陶器上饰有许多花草图案和海洋生物图案,其造形之自然逼真令人吃惊。相似的形式,尤其是海豚的图形,在壁画中反复出现。米诺斯王的宫殿常饰以许多壁画。
  多亏有遗存的壁画和雕像,我们才能构想出克里特人装备的各种细节。青年男子日常的衣饰很少,只是在腰胯间围一方布,腰扎宽带使之细如黄蜂。长者着长袍,御寒及盛典时显然再披一件斗篷。女子的衣饰颇具现代女装特色,这一特点使人感到奇怪。女衬衣为波莱罗式(西班牙式—译注)短袖衫。偶尔外罩一件质地薄、颜色白的上衣。她们下穿荷叶边喇叭裙或宽大的睡裤,饰以折皱。女装色彩绚丽。男女鞋都具有完完全全的现代特征。男子有时穿凉鞋。常见的男靴颇为结实,酷似现代军用鞋。女子穿高跟鞋,系鞋带。高跟鞋与纽约第五街商店橱窗里夏天陈列的女鞋几乎一模一样。女子头戴的装饰华贵的大沿帽,宛若莉莉。达歇工厂里生产出来的精品。男女两性都酷爱佩带精湛的金饰和珠宝。壁画和雕像中衣饰的细部种类繁多,说明米诺斯女士和美国女士一样,追逐着频频变换的时装。
  米诺斯人首先建成了适宜海上航行的大型舰船。从珠宝上的镌刻和陶器上的彩绘可以判断,这些海船只有一层甲板,用单排桨。甲板与船体一样长,船上竖桅杆1-3根,挂方形帆。 船头船尾高翘。船头的龙骨前突,一定是用来撞击敌船的。我们知道,米诺斯文明末期的战船增加了撞角,撞角上包裹着青铜。如此,米诺斯人首创了被后世希腊古典时期采用的主要的海战战术。此外,还可以指出,米诺斯人首先发明了迄今广泛采用的这种样式的船锚,他们的船锚已备有完备的爪子和铰链。
  假如米诺斯战船真能撞击敌舰,它们一定又快捷又机动。米诺斯人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海洋帝国。为了维护海上霸权,他们在东地中海建立了许多海军基地。尼罗河三角洲的基地是向埃及人租借的,然而他们在文明后进地区建立的基地却是用武力夺取的。这些基地是世界上最早有意识建立的殖民地,后来的希腊人把海外殖民发展到很高的程度。这些基地主要是促进贸易的;不过米诺斯人同时又从事海盗活动,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人们也许记得, 《奥德赛》中的国王涅斯托尔①彬彬有礼地问俄底修斯的儿子忒勒玛科斯是商人还是海盗。当时的人把这两种勾当都看成是完全受人尊敬的职业。显而易见,这两种行为只不过是航海人可供选择的谋生方式而已。
  ①涅斯托尔(Nestor)—皮罗斯王,特洛伊战争中名将。
  显然,直到米诺斯文化崩溃之前一个世纪,克里特岛才实现了政治上的统一。虽然如此,全岛的村社都是不设防的城镇。米诺斯人控制了海洋,这就使岛上不用设防。岛上似乎没有防御工事,这说明各地区肯定形成了一种联邦制。显而易见,克里特人是和平共处的,只不过家族之间难免有宿怨世仇。克里特岛各地居民和平共处的情况,与希腊本土上城邦之间相互征战的情况,恰好成为鲜明的对照。
  克里特岛上的社区,似乎比世界上任何初期的文明都要繁荣。经济的盈余必定比其它地区都分布得更加平均。埃及的城市由几个巨大的神庙和宫殿组成,它们的周围往往是大片的贫民窟。美索不达米亚的中产阶级超过埃及的中产阶级。然而,即使美索不达米亚中产阶级的比例,也赶不上克里特中产阶级的比例。米诺斯时代的城镇人口以有产阶级为主体。
  克里特岛上最大的设施是克诺萨斯的建筑,一般称之为米诺斯王宫,米诺斯是克里特国王祭师的称号,正象埃及神圣的国王称之为法老一样。整个宫殿是一个庞大的复合体,显然是几百年间扩建起来的,最后成为一座拥有一千多间屋宇的宫殿。屋宇都不大,不用庞大的劳动也能完成,有一间设有御座的正式觐见室。居室显然是王室的内宫。不过,大多数的屋子都用作储藏室和作坊。整个建筑群更象是一个居民区和工厂,而不象是一座宫殿。觐见室里有一尊灰泥修砌的御座,两侧饰以守护神,守护神是鹫头狮身带翅的怪兽。内宫里的浴室和盥洗室,比今日克里特岛上大多数村子里的浴室和盥洗室还要现代化。宫殿里修建了一个良好的排水系统;雨水从房顶上冲下去流入下水道,将其冲干净,使之畅通。下水道开有入孔,人可以下去疏浚和修缮管道。克里特人是历史上最早的环境卫生工程师。
  宫殿和工厂相结合,如克诺索斯宫那样的结合,完全符合贸易和制造业在克里特经济中的地位。克里特与埃及之间的贸易早在公元前6000年即已兴起。到公元前2000年,两地的接触已趋密切而持久。克里特艺术品被认为是值得法老陵寝收藏的珍品。埃及壁画中表现着身穿典型的民族服装踏上埃及土地经商的克里特商人。甚至克里特的米诺斯王和埃及的法老也在做生意,只不过他们用交换礼品的美丽辞藻来表达生意经罢了。因此,我们今日才能看到一封法老致米诺斯的商务信函,法老在信中抱怨上一批运抵埃及的橄榄油不符合规格。肯定还有许多商人在做生意。我们发现的一些遗址,只能被解释成为乡间别墅,这说明当时存在着一个富有的商人王公阶级。
  克里特的贸易和制造业,使岛上的居民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去观赏体力竞技。克诺索斯宫里有一个大型的竞技场,从残存的壁画看,这个竞技场主要是用于斗牛的。使用的牛是欧洲野牛,外形酷似现代西班牙斗牛场中的斗牛。不过它的体型更大,性情更为凶猛。我们有一些金杯是稍晚一个时代遗存下来的,金杯上的图案表现的是用罗网捕猎野牛的情形。壁画上表现了围着腰布脚蹬便鞋的男女青年斗牛的情形。显然,斗牛士的诀窍是正面迎击公牛,抓住它的双角,趁它摇头时跳将起来,顺势翻身飞上牛背。这种诀窍必然要求斗牛士准确无误地把握出击时间,具有完美的杂技本领。既然斗牛士赤手空拳不带武器,所以牛自然会安然无恙,可是斗牛士必然会伤亡惨重。显而易见,公牛与古地中海宗教中的克托尼(Cthonic)神有一些联系。倘若斗牛能被称为运动竞技的话,也许它含有宗教的寓意。
  米诺斯文明的突然终结,使人吃惊。我们不敢肯定是谁侵入了克里特岛。但是,入侵是出乎意料的,猝不及防,因为没有迹象表明,克里特人在打击降临之前构筑过任何防御工事。克诺索斯宫正在大兴土木建造新殿,建筑工具和材料井然有序地存放着,准备第二天继续施工。突然的袭击凑巧和地震的袭击同时发生。地震摧毁了宫殿的部分建筑,可是它未能阻止入侵者将其洗劫一空。克诺索斯宫被摧毁之后,克里特岛在文化上和政治上很快就衰落到无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克里特文化已经在希腊本土扎下根了。
  最后,还可以再提出克里特文化的一点贡献来说一说。很可能是克里特人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最令人神往的神话,大西洋岛即(Atlantis)湮灭的神话。柏拉图讲述这个神话,很可能有他的象征性目的。但是要说他完全是凭空虚构似乎又不大象。根据这个传说,埃及人告诉雅典的梭伦①,古时有个岛叫大西洋岛,其船队控制着地中海。它迫使雅典纳贡,同时与埃及平等贸易。一场大地震几乎于一夜之间将其摧毁殆尽。等到希腊人从黑暗时代解脱出来之时,米诺斯的文明已经被世人忘得一干二净。当他们面对需要去寻找大西洋岛的确切位置时,与我们今日的处境相仿—如果我们没有文献可考的话。倘若阿比西尼亚人①告诉我们,几个世纪之前有一个强国征服了整个非洲东部海岸,夺取了印度的城市,征服了香料群岛②,以平等的地位与英国交战,而且我们又找不到历史记录的话,我们今天也会与当年的希腊人一样陷入迷惑不解的困境。今天的美国人,很难将昔日那个强大的葡萄牙和如今的葡萄牙划等号。由于相同的原因,当年的希腊人也不会想到,所谓的大西洋岛就是克里特岛。因为柏拉图时代(公元前5世纪至前4世纪—译注)的希腊人对地中海已颇为熟悉,而地中海地区似乎又没有与大西洋岛符合的地区(克里特文明巳于公元前1200左右湮灭—译注),所以他们认为大西洋岛在海格立斯石柱③之外未经探险的大西洋水域之中。实际上,传说中的大西洋岛居民的生活习惯的那些支离破碎的信息,并非与克里特人的生活习惯有何矛盾之处。甚至连摧毀大西洋岛的最后那场浩劫,就可能是夷平克诺索斯宫的大地震留在民间的记忆。
  ①梭伦(solon,约前638-约前558)—雅典政治家,希腊“七贤”之一。公元前594年出任首席执政官,进行政治改革,卸任后曾游历埃及、塞蒲路斯和小亚细亚等地。
  ①阿比西尼亚人—即今埃塞俄比亚人。
  ②香料群岛—今名摩鹿加群岛,属印度尼西亚。
  ③海格立斯石柱—即海格立斯灯塔(Tower of Hercules),距西班牙拉科鲁尼亚城1.5英里,可能是仅存的尚在使用之中的古罗马灯塔,初为腓尼基人所建。
  6-2 希腊文化
  由于希腊文明的兴起,欧洲从史前时期进入了有史时期。记住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在此之前两千年就完成了这一转折,这对我们欧洲人来说是颇有裨益的。公元前7世纪之后,我们的史料日益完备,史料在欧洲的覆盖面越来越宽,直到整个欧洲大陆的历史都有文献记载。凡有文献记录之处,都可以用历史学家的技巧去鉴别文献的真伪,去断定具体事件的年代。我无意去侵犯史家苦心经营的领地。从人类学的角度去研究古典文化,我亦颇感踟蹰。几百年来,对这些文化的研究已经耗尽了欧洲最优秀天才人物的精力。研究希腊罗马的哲学和价值系统的论著,真可谓难以计数。晚近一些时候,有关它们的经济以及社会模式和政治模式的著作,亦可谓汗牛充栋。我最大的企图,只能是简要描述古典文化的某些特征。在我看来,现有的文献对这些特征的强调不够,可是它们对后世欧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需要提请一般读者注意的第一个事实是: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的极盛期,绝不是同一时代出现的。伯里克利①时代和屋大维②时代相隔的时间,大约相当于从发现美洲迄至目前所相隔的时间(约长达4个半世纪—译注)。雅典上升时期,罗马仅为一弹丸小村。希腊人习惯称亚洲人为蛮族,罗马人与这些亚洲人相比,又岂能望其项背。等到罗马人征服了邻族伊特鲁里亚人和意大利人,并且向西西里岛上的希腊城邦发动战争时,亚历山大大帝已完成对伊朗的征服,希腊-亚洲杂交文化即所谓的希腊化时代文化已在迅速形成之中。罗马突然之间出人意料地成为世界强国时,希腊-亚洲杂交文化已经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牢牢地扎下了根基。罗马人接受了这种杂交文化,才完成了从野蛮向文明的转变。古典希腊文化和希腊化时期的文化的相同之处,既可以说很多,也可以说很少,正如我们18世纪先辈的文化与我们今天的文化一样,其相同之处既可以说很多,亦可以说很少。正是在希腊化文化这种杂交文化之中,希腊人和罗马人才能够与亚洲人和埃及人结成一个“世界国家”;在人类历史上,它第一次成为超越地理区域的概念。
  ①伯里克利(Pericles,约前495年至前429年)—雅典民主政治家。
  ②屋大维(Augustus,前63至后14)—罗马皇帝。
  希腊化时期文化的影响非常深远,必须单独加以论述。同样,前希腊化时期的希腊人和罗马人也有许多大相径庭之处,任何将二者相提并论的企图都只会造成混乱。凡是要研究欧洲有史时期的文化,显然都必须以希腊文化为出发点。但是,贯穿欧洲文明的古典希腊影响,宛若一条绚丽斑斓的彩带,而不是象绕成团的一条宽带子。织成这条彩带的线头取自于罗马,甚至来自于北方的蛮族;北方蛮族的文化又发端于中欧。
  不考虑希腊文化的背景就无法理解希腊文化,任何时候都是如此。我们业已讨论了爱琴海地区的民族和克里特人,讨论了入侵希腊地区的操印欧语的民族,他们的血统和文化相融合而产生了希腊人及其文化。还有一种成分融进了希腊文化,虽然其重要性难以评估。米诺斯海上霸权被摧毁之后,一个闪米特民族称雄地中海。这就是前面已论述过的腓尼基人。他们最早的城市建立在叙利亚海岸。但是,正如他们之前的地中海霸主米诺斯人一样,他们很快发觉有必要建立海军基地。而且,他们在地中海西部建立了许多殖民地。其中的一个殖民地迦太基,在以后的历史上注定要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在东地中海,他们一直与希腊人和埃及人争雄。但是,他们独霸了西西里岛以西的地中海海域,并且从西班牙富饶的矿藏中得到了许多利益。此外,他们还沿着大西洋岸边向北向南探索前进,到达了不列颠群岛。
  腓尼基人的兴趣主要是贸易賺钱。只要做生意不受干扰,他们对政治关系就不在乎。他们心甘情愿地将自己并入在亚洲西部先后称雄的几个大帝国。他们留下的记录非常之少;罗马人对迦太基文化的描绘又是战争宣传,所以要对之大打折扣。迦太基人对希腊文化和其它地中海文化发展所起的主要作用,是中间人的作用,他们是亚洲文化和欧洲文化的中介。他们对希腊文化的最大贡献是字母表,字母表是闪米特人的发明。作为精明的生意人,腓尼基人很快就认识到这种简易书写系统的好处,因为有了它就不用再雇请专职的书记员了。在克里特文明崩溃之后的黑暗时代里,米诺斯时代的书写系统在希腊完全湮灭了。根据希腊人的传统神话,是腓尼基人卡德摩斯王①把字母表传入希腊的。这一点确信无疑:希腊字母表是由腓尼基人的字母表修改而成的。
  ①卡德摩斯王(Cadmus)—底比斯王,腓尼基王阿革诺耳的儿子。奉阿波罗神谕至希腊建底比斯城。首创字母,发明书写方法。
  字母文字在希腊碰上了特别有利的社会环境。作为生意人,希腊人立即意识到字母文字的优越性。然而,他们做生意的兴趣,是与范围广阔种类繁多的其它兴趣结合起来的,是与生机勃勃的好奇心结合在一起的。而腓尼基人就缺乏这样广泛的兴趣和强烈的好奇心。希腊人喜欢探索新事物,并将其尽量广泛地告诉旁人。此外,他们的宗教简单,其组织程度也不高;他们的宗教中没有一个强大的、可能抢先霸占新兴书写技能的祭司阶级。在希腊,书面文献终于从两个源头流泻出来:帐房和神庙;文字成了交换和保存思想的一种媒介。
  希腊文化不仅源头混杂,而且表现出生物学家所谓的杂种活力。他们在接触任何文化的过程中,都既有输出又有输入。世间一切文化中,都有许多内容是借用宋的。希腊人利用了当时当地许多难得的机会,这丝毫没有不光彩的地方。亚洲西部先后兴起的几个大帝国,在广袤的地域里打破了鸡犬之声相闻的部落模式,造成了对雇佣兵的极度需求。在克里特文明崩溃之后的黑暗时代里,希腊人在近东的一切角落里游荡,在埃及、亚述和诸多小国里当雇佣兵。到了希腊古典时期,他们在天下周游就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了,这一点与现代的旅游者已无不同。希腊哲学家—他们同时又是科学家—每到一地,都迫不及待地寻求与同好接触。在这些早期希腊旅行者的身上,可以看到一种与19世纪和20世纪的日本人颇为相同的态度。一方面,他们对自己在根本上胜人一筹从未丧失信心;另一方面,他们又对自己在某些不及别人之处有痛切的认识。所以,他们具有一种压倒一切的学习激情。他们不耻于借用别人的东西。在希腊文化中,几乎没有什么文化因子不能追溯到外族源头的。希腊环境中的独特文化成分,是希腊人具有催化作用的头脑。聚合在这个催化剂周围的思想一经化合,就产生了出入意表的结果。
  每一种比较古老的文明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埃及人以其建筑之宏伟给希腊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埃及人自称的难以追忆的极为悠久的文明使希腊人难以忘怀。他们视希腊人为可笑的暴发户。由于希腊人忘记了自己米诺斯文明的老祖宗,所以他们自惭形秽地同意埃及人对自己的看法。同时,埃及的动物神、埃及宗教的混乱性和非逻辑性,对高度讲究逻辑的希腊人,又说不上有什么感染力。埃及的祭师声称,这些神衹隐藏着神秘莫测的东西,这一点也没有给希腊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埃及政治体制中的神-王观念,也是与希腊人的价值观念格格不入的。虽然希腊人向埃及入学习一切可以学到的天文和数学知识,可是时间证明,埃及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不如美索不达米亚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与此同时,埃及人擅长的技术知识却被希腊人忽视了,因为希腊人认为工艺技术是君子不屑一顾的。埃及艺术引起了希腊人的强烈共鸣,因为埃及艺术中的人物画和动物画笔力遒劲—即使它们趋向于程式化;因为埃及画描绘人物和动物的动态时栅栩如生非常成功。希腊艺术,尤其是希腊雕塑中,可以追溯到埃及艺术的强烈影响。
  希腊人在美索不达米亚找到了适合其口味的科学,找到了一种机械主义的宇宙观。在神祇干涉人事的程度和性质上,这种机械主义的宇宙观与他们自己的怀疑论是完全一致的。通过与美索不达米亚的接触,他们带回大大改进了的天文知识,带回更为发达的数学。这两种知识都摆脱了祭司控制的枷锁。希腊人的思想和眼界因此而大大拓宽。米索不达米亚的天文学和数学与他们对自然现象的浓厚兴趣相结合,与他们生机勃勃的行为相结合,就产生了希腊的哲学—从根本上说希腊哲学是宇宙的不可知论,同时也产生了希腊的科学—它对后世科学的影响大大地被人们估计过高了。
  后人赋予希腊人很高的科学研究能力,主要是基于如下认识:对希腊哲学的研究显示,在他们的各种猜度之中,偶然有这一点那一点预示着大多数的现代科学发现。然而,必须记住,这些猜度仅仅是猜度而已。它们是希腊哲学家提出的逻辑系统的一部分,没有任何可以被认为是科学证据的东西支持他们的猜度。在试图全面解释宇宙中,希腊哲学家提出了许多“科学的”理论。但是,如果全面考察他们提出的一切理论,就可以发现,他们的得分是相当低的;有一种被后世科学证明为正确的“科学”理论,至少就有十来种被后世科学证明为是错误的学说。
  希腊哲学有一个使人困惑不解的副产品:希腊的早期基督教神父觉得,既需要建立宇宙学,又需要建立神学和伦理学。如果不对宇宙作出某种解释,早期的基督徒就觉得,自己在与别人的哲学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在争夺为数不多的读书人中,其它哲学是他们最危险的敌手。所以,现代原教旨主义的存亡,实际上是维系在一个异教徒的假科学的模式之中。希腊古典时期接近尾声的时候,希腊人在亚历山大城作出了一些虚弱的姿态,向以实验和观察为基础的真科学迈出了一步。然而,整个的希腊思想体系有一个不可救药的缺陷。一般的希腊人喜欢清谈,而不是喜欢实干。希腊哲学家相信,在任何情况下,仅仅靠言词的操作就可以达到终极的真理。希腊人似乎从来就没有弄清过外界客体和言语符号的区别—我们自己也难以弄清二者的差别。他们是分析方法的首创者。借助分析方法,他们把现象的轮廓加以切分,以便从概念上把具体的细目和序列分离出来单独予以研究。他们从未认清现象的外形轮廓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他们也没有意识到,在多种因素存在的条件下,如果只根据其中的几个因素提出假设,并根据这些假设进行逻辑推理,那么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逻辑推理者就会离实际情况越来越远。现代科学家则尽可能多地积累资料,以资料为基础进行逻辑推理,提出理论,再用实验的方法去验证理论,或用其它需要取代实验方法的技巧去验证理论。希腊哲学家着手推理时,几乎并未占有任何资料,他们只是靠逻辑推理提出理论,然后就止步不前了。
  希腊哲学家这种治学态度的影响,反映在希腊的技术之中。进入希腊化时期很久之后,希腊技术的特征依然是:手工技艺日益灵巧,完全缺乏基础发明,甚至连技术引进也几近于零。本来借助一些技术引进是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希腊原有的技术模式的。结果,拱形结构和圆屋顶这两种近东已使用数千年的技术,并没有被希腊人采用,尽管它们在许多用途中显然是大有实惠的。希腊建筑术最大的革命性变化,开始于迈锡尼文化的后期,此时的公共建筑用石材取代了木材。即使在这个方面,木材建筑的陈旧形式,几乎仍然被盲目地照搬下来。与此同时,他们操作原有技术的技能又发展到使人惊叹的高度。原始古朴的建筑形式经过反复的提炼之后,表现出完美的平衡和谐和精湛的细节,巴台农神庙①的石柱就是这样的。这些石柱上大下小,圆柱表面从上到下略显外倾,给人一种柱身上下一样粗,上下线条垂直的视觉幻象。
  ①巴台农神庙—奉祀雅典守护神雅典娜的神庙,位于雅典卫城。
  希腊的政治体制对我们特別有趣,因为希腊的城邦政府面临的问题,与我们今日的市政府面临的问题,不无相同之处。这两种文化基本上都是从乡村生活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它们都继承了极端重视个人独立性和独创性的价值模式。它们都面对着城市生活所带来的问题,面对着经济结构深远变革所带来的问题。古典时期来到之前不久,希腊才出现名副其实的城市。前文已经述及,古典时期的希腊人维持生活,主要靠出口制成品,靠出口橄榄油和酒等农产品。用出口主要农作物的农业模式来取代自给的农业模式,总是要打击小土地所有者,因为他们只好听凭中间人摆布。虽然希腊人没有象后来的罗马人那样发展使用奴隶劳动力的大种植园,可是仍然有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城市里集中的人口日益增多,原有的大家族随之瓦解。个人淹没在人的海洋中,谁也不认识谁,这个潜在的趋势日益严重,正象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情况一样。
  希腊人对付这个情况的办法,部分靠的是限制公民的规章制度。他们把选民的范围限制在城市居民的后代之中,甚至只让有公民权的人参加选举。每个城市里都有大批的异邦人,尽管他们可能受人尊敬,生活富裕,可是他们无权参与政治活动。尽管城市人口太多,不可能形成一个面对面参政的单位;然而,即使在雅典和柯林斯这样的大城市里,任何竞选公职的候选人,都必须是许多选民认识的人,他的履历都必须为全体选民所熟悉。限制选民人数使代表政治的问题得到了简化。可是,许多选民的教育程度低,再加上希腊人的基本个性是个人主义、情绪外露和强烈妒忌的结合;所以,选民参政这个本来已经简化了的问题又被抵消而变得复杂了。
  希腊文化模式使公民参政不光成为一种特权,而且成为公民的一种义务。希腊公民似乎要花许多时间和精力来议政,他们在与政治不可分离的权术谋略之中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此相联的是,原始部落式的忠诚和对自己群体的激情残留下来,进入了城市生活之中。一位剧作家如果不在自己的城市里首先演出他写的剧本,那完全是不可想象的。连艺术家和剧作家也觉得有义务把自己天才的首批成果贡献给自己的城市。只有当他们的成果被本城人拒绝时,只有等到他们的天才受到普遍承认并且给家乡人带来了声望时,他们才会转向比较陌生的城市中去。
  大多数希腊城邦政府的发展,以过去的印欧部落模式为雏形。这个政治模式由国王和部落议事会组成,贵族家族的族长控制着议事会;不过部落中可以自由讨论,允许任何人畅所欲言。国王首先是作战的领袖和执政官,他执行议事会的决定。没有迹象表明,他有神授的特权,就连他的祭师职能也不重要。新型的商业文化和都市文化兴起之后,国王和贵族的特权象汽泡一样化为乌有,代之而起的是暴富阶层支持的寡头政治。寡头政治随后又反过来被民主政治所取代,民主政治很快又被一位领袖人物把持。最后,有一位铁腕人物总会站出来夺取政权,以国王的方式实行统治。但是,他通常要小心翼翼地避免使用王朝的徽号。这位铁腕人物的地位,与我们城市里牢牢扎根的政治机器的老板的地位大致相当。虽然民主的外表象征通常保留下来,可是一切权力都被他抓在手里。希腊人给这类城市政治机器的老板取了一个名字,叫“僭主”。英语里的暴君就从这词转借而来。不过,在希腊语原有的用法中,它缺乏英语中暴君一词所具有的大多数残酷和压迫之类的内涵。任何城市的第一位僭主通常是能干而仁慈的统治者。但是,到了一定的时候,他的一位后继人总会变成压迫人的统治者。接着,一位“较开明的统治者”又会站出来把这位暴君赶下台,以寡头政治取而代之。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寡头政治又会让位于民主政治。随后,民主政治又让位于另一位暴君。希腊人看出了这个循环规律,视之为自然而然的现象,认为它可以推迟,但是要迴避则是不可能的。
  以上述模式为起点,希腊人确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可是,似乎没有一个章程成功地运转了很长的时间。制定一个章程,是建立一座新城前所做的超前规划中的一部分工作。这些章程代表着希腊政治理论的最高成就。遗憾的是,它们从来没有得到长期的贯彻执行。没有一个章程提供过一个成功的文官系统,而成功的文官系统本来是有稳定政局的作用的。在政治事务中,希腊人和别人一样是只能贏不能输的。被击败的政府官员候选人可能会煽动叛乱。放逐制度的根据就在这里。失意的候选人要被逐出城邦去流亡若干年。
  至少在一个方面,希腊城邦比后来的罗马城市幸运。希腊城邦中没有游手好闲、一贫如洗的平民。这些平民俯首听命于任何政客,甘心情愿为任何企图制造动乱的政客效犬马之劳。在希腊古典时期,没有公民权的人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公民的人数又比较少,这就防止了上述情况的产生。可以肯定,贫穷的公民也相当多,不过其人数尚未多到需要经常不断施舍的地步,罗马的贫民阶层就需要这种经常不断的施舍。前古典时期的晚期和古典时期之中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里,城市穷人和乡间涌向城市的剩余人口被新建的城市吸收了。大多数新建的城市位于地中海西部,尤其是在意大利南部。意大利南部的新城区后来被叫做“大希腊”。
  在有利的位置有计划地建立殖民地的能力,本身就是了不起的文化成就。显然,德尔菲城的神谕宣示所,就发挥着新殖民地消息发布所的作用。指望建立殖民地的城市要朝拜神谕宣示所,祭师们则利用从其它香客那里获取的知识给这个城市建议一个最佳的地方去殖民。殖民者是从自愿报名的公民中选拔出来的。给他们提供足够的设备和粮食,使他们能维持生活,直至他们能够种植并收获自己的庄稼。母城要帮助他们,直至他们能够自己照顾自己。母城与子城之间没有持久的联系,可是殖民者仍有强烈的恋母情绪。作为继续联系的象征,神圣的火种从母城被带到新居民区去点燃第一批火苗。许多新城后来比它们希腊本土的母城更富裕,拥有更多的人口。但是,在艺术上和思想上,他们被认为—而且他们自己也接受这样的看法—是乡巴佬,凡是小有名气的希腊人到殖民地周游,必然象英国大文豪到美国观光一样,无疑捞到很大的好处。
  希腊人殖民模式的过程难以追溯。毫无疑问,希腊以西尚未开化。然而并非不友好的部落刺激了他们殖民的欲望,蛮族部落给希腊商人提供了高额的利润。然而,建立一座新城要重新安置数以百计的人,这与单纯建立一个贸易货栈,是迥然不同的;它需要周密布置,许多美洲殖民失败的遭遇就证明了精心安排的重要。自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700年,腓尼基人也在建立殖民前哨基地,虽然他们在周密系统的安排上不如希腊人。希腊人可能模仿过腓尼基人的殖民模式。更大的可能性是,希腊人和腓尼基人都在与米诺斯人的接触中学到了向外殖民所必需的技巧。米诺斯人广泛建立海军基地的情况已如前述。此外,亚述人也长期执行广泛的移民计划,把它作为他们帝国政策的一部分。希腊人也可能从亚述人那里借用了一些向外殖民的技术。
  还应该提一提希腊城市化的另一个结果,因为它对美国文化的某些方面产生过重大的影响。虽然当时每一座希腊城市都修建了奥林匹斯神庙,都选择了奥林匹斯神系中的一位神祇作为本城的守护神,作为本城特别奉祀的神衹,可是这些神衹日渐成为盛大游行和仪式的借口。人们从中得到美的满足,而不是精神上的充实。据说—这一点大概是真实无误的,在萨拉米战役①之后,奥林匹斯神系的神祇全都死去了。
  ①萨拉米战役—公元前480年,波斯帝国入侵希腊,在萨拉米岛(靠近雅典)被希腊人击败。
  另一方面,前印欧部落时代的宗教习俗又抬头,并且在城市环境中获得了新的意义。许多地中海地区特有的古老的狂欢作乐的地方性宗教仪式,又重新组织起来,超越了原有的地区局限,变成了各种神秘宗教。城市人口,尤其是许多没有公民权的人,强烈感到需要某种组织系统,使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別人建立联系。人似乎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要求,人需要社会接触,需要归属于一定的内部集团。从这个角度来看,各种神秘宗教的兴起可以被认为是人遭遇挫折后的必然结果,同样的挫折导致了今日美国社会中形形色色名目繁多的组织。凡是空间流动和社会流动打破了亲属群体和地区群体的地方,取而代之的社会组织一定要兴起。
  仅用以上原因还不能完满地解释何以会出现神秘宗教。希腊人缺乏与较大的社会群体无意识认同的机会,这就加重了他们的个人主义倾向,本来他们的个人主义就够强烈的了。仅仅靠思考亲属群体和部落的世代延续,再也不能满足无所归属的、默默无闻的个体对来世的向往。他开始渴望个人的永生,随之而至的是向往来世过愉快惬意的生活。阴曹地府对城市贫民来说,显然比对乡下人更加枯燥无味。神秘宗教的兴起还有最后一个原因,对村民伦理行为的非正式社会控制,在城市中再也无法运转。城市人口中的大多数成年人是在较小的社区中出生和长大的;对他们而言,非正式的社会控制不再发挥作用,无疑是巨大的损失。在没有适合个人需要的舆论时,就需要一种有效的东西来取代。按照他们的观点,过去的神衹是超道德的。新的神衹是超自然力对人实施制裁的源泉,它们惩恶扬善,即使同时代的人没有察觉到神衹的惩恶扬善也罢。
  上述种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产生了一系列教派,所有教派都有一些共同之处。任何人入教前都要预先接受教育,行入教礼。这个过程旨在使入教者作好心理准备,以便日后与该教派的神祇与教义产生认同,保持一致。其程序是与别的教徒一道重温该教派神衹的一些经历。所有的神秘宗教都保证入教者能祛病延年、来世幸福。所有的教徒都有伦理义务,至少对教友承担着一定的伦理义务。因此,神秘宗教不仅是一种宗教,而且是一种帮会,教徒有义务相互扶助,教会的伦理准则使教徒在相互交往中获得安全感。
  希腊古典时期转入希腊化时期之后,城市人口更加集中,人口的空间流动大大增加,神秘宗教随之而增多,并且加注了新的含义。地区教会中不但包含享受公民权的教徒,而且包括着异族教徒,甚至还接纳奴隶入教。希腊人常常把整个城市的人口都作为战利品变卖为奴隶,考虑到这个常见的模式,必然有许多人是先入教,后来才沦为奴隶的。教会不得不照旧把他们当兄弟看待,否则神秘教会的秘密就无法保住。各种神秘宗敦都強调独立自主,有它们自己的名分等级制度,其根据是入教仪式的不同等级。所以,在教会外面为奴的人,在教会内部有可能占据着最高的地位。
  人们转向神秘宗教的倾向发端于希腊古典时期,这一倾向在希腊化时期迅速发展,因为神秘宗教产生的条件被强化了。不仅印-欧部落进入地中海之前的神祇和仪式得到复活,而且异邦入的神衹也被接受下来。对这些神衹的崇拜成为跨越国界的国际现象,对它们的崇拜按照神秘宗教的模式经过了重组。因此,到了希腊化时期的后期,就出现了崇拜埃及女神伊西丝①和波斯太阳神密特拉②的神秘宗教。稍后不久,又出现了基督教。基督教兴起时仅仅是犹太人中的一个小教派。由于圣徒保罗的传教,它向异邦人敞开了大门,许多异邦人遂皈依基督教。这些人按照自己熟悉的神秘宗教模式重组了基督教。
  ①伊西丝(Isis)—埃及神话中司生育与繁殖的女神,参见6-2。
  ②密特拉(Mithra)—原为上古印度-伊朗神灵之一,逐渐西传,进入西亚、希腊和罗马。有推论认为,它对早期基督教的形成有一定影响。
  希腊文化对我们文化的总体贡献非常之广阔,而且是如此之尽人皆知,所以上述简要的总结才涉及人们重视不够的一些侧面,就足以说明问题了。需要记住的最重要之点是,如同旁的一切留下记录的文化一样,希腊古典文化也是广采博取的。与此同时,它又将借用的东西重新整合、重新阐释。它重新整合、重新阐释的能力不同凡响,因此,它生成的文化复合体自有其独特的品格。挖掘希腊文化背景的人,发现它根深叶茂、源远流长,它不断地分枝发叶,从不同的源泉中去吸收养分。但是,希腊人特有的强烈好奇和分析态度,却是他们自己的贡献。
  6-3 蛮族文化
  在欧洲历史的基石周围,自始至终都流动着“向西进击”的狂潮,东方民族强行涌入欧洲的压力持续不断。亚洲大草原是源源不断培育骁勇民族的温床,野蛮部落前浪推后浪地从大草原汹涌而出。我们不知道这些民族迁徙的原因。其中的一些原因大概是,正如E·亨廷顿①在《亚洲的脉搏》中所提出的,由于长期大量降水和长期干旱交替进行所引起的。充足的降雨使水草丰盛,人口增加,长期的干旱使多余的食物消耗殆尽。我们还知道,纪元前不久,蒙古民族发展了优异的军事装备和技术,结果把许多战斗力欠佳的部落逐出家园,使之向西迁徙。然而,我们不必去寻求什么独一无二的原因。对于游牧或半游牧的部落而言,迁徙是对任何压力的最简易的回答,也是对贪欲的最简易的回答。当草原民族发现,在边境之外更为开化的地区里,能够虏掠到很多东西时,无需本地遭灾他们也会动身迁徙的。
  ①E·亨廷顿(Elsworth Hungtington,1876-1947)—美国地理学家,研究气候对文明的影响,曾在土耳其和美国的大学执教,曾对亚洲、美国、墨西哥、中美洲的气侯进行调查。主要著作还有《巴勒斯坦及其变迁》、《文明与气候》、《文明的主要动力》等。
  在史前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从东向西的移民似乎是以小群小股的方式进行的。迁徙的性质是逐步渗透,而不是大规模的征服。新到的移民分散到前已存在的人口之中,逐渐被融合同化了。自青铜时代起,直至罗马陷落之后匈奴人和阿瓦尔人①侵入欧洲为止,所有入侵蛮族的文化,似乎都是已经描述过的亚利安人那种类型的文化。狩猎,牧牛的贵族支配人口多得多的农业人口,这样的文化模式几乎是原封不动地从一个入侵部落传给了另一个入侵部落。征服者之间的差別,主要是文明程度的差别,差別的基础是他们与南部开化民族接触的程度;在日尔曼人的情况下,还要加上他们从北极圈的邻居那里借用而来的一些东西。
  ①阿瓦尔人(Avars)—北高加索地区民族,四世纪时遭匈奴人侵袭,曾向西迁徙,此后曾先后受阿拉伯人、鞑靼人、乌兹别克汗、金帐汗国、沙皇俄国的统治。今主要分布在苏联达格斯坦自治共和国等地。
  记述蛮族的最早经典文献说明,地中海盆地以北的西欧地区存在着两个蛮族部族,即凯尔特人和日尔曼人。罗马文献里非常突出的高卢人是凯尔特人的一支,他们以现今法国的地域为中心。日尔曼人当时主要分布在莱茵河以东以北地区,他们的开化程度更低,因为他们离南方的文明中心相距更远。罗马时代的塔西佗①对日尔曼人的描述说明,日尔曼人是牧牛人。根据他的记述,和现代非洲的牧牛部落一样,日尔曼人以饲养牛的数量来估价他们的财富,极少注意牛的质量。他们只栽培粮食作物,每年在新的土地上种植。因为他们居住的地区森林茂密,所以上述事实大概意味着,他们的农业技术可能是砍树烧荒、刀耕火种。
  ①塔西佗(Cornelieus Tacitus,约公元56-120年)—罗马政治家、史学家、雄辩家。著述极丰,以历史著作名垂千古,主要著作为14卷《历史》和30卷《编年史》。可惜多已散失。
  罗马人送给他们的金银器皿,他们赋予极少的价值。他们不擅于金属加工,连铁矿也供不应求。他们的武器是长而直的双刃剑、矛头短小的轻便长矛和盾牌。少数兵士戴头盔,头盔常用皮革做成。但是,护身甲并不多见。年轻人在庄严的成丁礼上被授予携带武器的权利。毫无疑问,这一仪式标志着他获得了完全的成年地位。如此的授权仪式使人想起中世纪时代乡绅晋升为骑士的仪式。在这样的晋升仪式上,乡绅首次被授予佩剑的权利。
  发迹的唯一道路是战争,正如在缺乏贸易相制造业的时候发财的唯一道路是抢掠一样。战迹卓著的平民所享有的荣誉,几乎和酋长家族的男子享有的荣誉一样高。与此同时,高贵的血统被赋予很重要的地位,凡是没有高贵血统而觊覦酋长宝座的,都被认为是篡位者。塔西陀称,日尔曼人挑选酋长遵照世袭制,遴选将领的根据却是能力。
  部落里的男子每月集会一次,时间定在新月时或望月时,会议由祭司主持。这种议事会兼有立法和司法的职能。酋长执行议事会的训令,受议事会决议的束缚。法典区别侵害社区的行为和侵害个体的行为。前一种侵犯行为被视为犯罪行为,犯罪人的人身要受到惩罚,通常是处以死刑。后一种侵犯行为可以用赔偿损失来补过。杀人罪被视为第二等级的罪行,可以用向被害者的血亲偿还钱财的方式来抵罪。
  高卢人占据的地区位于日尔曼人居住区的南面和西面。亲属关系密切的凯尔特部族占据着不列颠和爱尔兰。高卢人与地中海地区的诸种文明的接触巳达数百年之久,时而与地中海地区进行贸易,时而又虏掠这些地区,并且吸收了大量的地中海地区的文化。紧靠阿尔卑斯山的西部地区的遗址说明,到公元前5世纪时,高卢人在加工金银铜铁方面业已掌握非凡的技艺。金属制品上装饰着精湛华丽的涡卷形图案,装饰着彩色釉质、珊瑚和宝石。这个遗址称之为拉坦诺文化①遗址。该文化生产的许多器物,堪与当时地中海盆地的任何器物相媲美。耐人寻味的是,即使罗马人征服高卢之后,当地的工匠继续按自己的风格生产金属制品,用以与罗马人进行贸易。
  南方文化对高卢文化的影响主要是希腊人的影响。公元前400年时,今日的马赛地区有一块希腊人的聚居地,希腊商人深入到內地与高卢人进行贸易。到公元前3世纪时,一位名叫皮西亚斯②的希腊地理学家和探险家甚至沿着大西洋海滨乘船北上,直至到达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他在此听说西北方向有一海岛,这一海岛也许就是冰岛。希腊人引进高卢的东西之中,尤以使用货币为人注目。高卢酋长铸造的金属货币上的图案,表现出在原有希腊图案基础上的一连串令人着迷的简化了的特征。
  高卢人与伊特刺斯坎人③亦有接触。伊特刺斯坎人于公元前800年在亚得里亚海定居下来。早期高卢人广泛使用的轻便马车,很可能是根据伊特刺斯坎人的原型发展出来的。到凯撒执政的时代,这种马车在欧洲大陆上已不再使用。凯撒发现凯尔特族的不列颠人仍然在使用车轮轴上装有镰刀的战车。在爱尔兰,这种战车保留到更加晚近的年代。
  ①拉坦诺文化(La Tene culture)—瑞士纳沙泰尔湖东端的考古遗址,这一名称已用来概括欧洲凯尔特人铁器时代晚期的文化。约从公元前400年至公元前50年。
  ②皮西亚斯(Pythias)—希腊航海家、地理学家、天文学家,活跃于公元前3世纪,成就卓著。
  ③伊特刺斯坎人(Etruscan)—前1000年左右分布于亚平宁半岛中部伊特鲁里亚地区,族源语源尚无定沦,对罗马文明的形成产生了很大影响。
  古典时期的作家留下的对高卢人的描写,主要涉及他们的作战能力,以及他们给南方的邻居所造成的损害。他们接二连三地入侵意大利。凯撤最后“平息”了高卢人时,使罗马人欣喜若狂的,与其说是领土的增加,毋宁说是根除了一个他们长期认为是随时存在的威胁。高卢人还入侵希腊和小亚细亚。帕加马城①有各的雕象,我们认为是表现垂死的角斗士,实际上它表现的是垂死的高卢人,这是为了纪念远征小亚细亚而建造的雕像。
  ①帕加马(Pergamum)—密细亚的古希腊城市,今属土耳其伊兹密尔省。
  罗马人征服高卢人的结果,是当地文化的崩溃和幸存者的拉丁化。对不列颠的征服时间略晚,亦欠彻底。然而,即使在不列颠,罗马文化的表层也使征服之前的文化特征变得朦胧不清。凯尔特早期文化的最明晰的画图是由爱尔兰提供的。这儿的凯尔特人,在罗马帝国时代始终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独立,直到克伦威尔时代才完全沦入外族人的控制之下。甚至连爱尔兰热情洋溢地接受的基督教,也经过了凯尔特文化的修正。
  爱尔兰的经济主要建立在饲养牛马猪等家畜的基础之上。牛不仅是用于产奶,而且还要定期用来放血,牛血经过煮熟后用作食物。马用于产奶或产血。最初用马牵引战车,后来用马作为坐骑。骑兵在爱尔兰武装力量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原因大概是他们从未得到树形马鞍。在公元14世纪时,英格兰当局制定法律,爱尔兰血统的英格兰人,若以“爱尔兰方式”不用鞍子骑马,就要被处以罚款。当时和后来一样,猪一直是小农的经济支柱。火腿和熏猪肉似乎是凯尔特人的发明。连罗马人都赞不绝口地称道高卢人腌制的火腿。
  爱尔兰的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大陆上的凯尔特人的生活。基本的社会单位是几个家庭组成的血亲大家族。家族共同拥有耕地,可是各个小家庭分别向贵族租赁牛。大多数家庭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允许男子纳妾。
  没有人口集中的村落。不过,几家有亲属关系的人通常毗邻而居,共同耕种共有的耕地。政治单位“图阿什”,有时被人称为家族。
  位居“图阿什”之首的是一位国王。国王每一代人更换一次,从一个家族中产生,这个家族的成员全都是王族成员。许多爱尔兰“王国”比新英格兰的一个小镇大不了多少。这两个事实加在一起就可以解释“爱尔兰太子”何以会频繁出现在爱尔兰和欧洲大陆的传奇故事之中。国王之下是贵族;贵族之下是“受尊敬的人”。所谓“受尊敬的人”是自由民,他们有权养牛,有权参与耕种土地。最后是农奴。在社会阶梯的底层是奴隶,他们可以任意被人买卖。女奴与牛一样被用作计算价值的单位。贵族和“受尊敬的人”又细分为若干小的等级,划分的根据是财富和血统。
  与上述世俗组织并列的,是一个有学问者的等级系统,包括吟游诗人,祭司和精通法律的人,他们给爱尔兰賦予文化之上的统一。尽管存在着表面上的割裂,尽管存在着常衡不断的王国间的相互袭击,然而每一位个体、每一个社会单位在一个单一的,无所不包的系统中,都自有其固定的位置。无论走到哪儿,每个人都维持自己的等级。在法律事务上,每个人的等级都是由他的“荣誉价值”表明的。私人财产受损或人身受到伤害时,索赔的数量由“荣誉价值”来决定,罚款的金额也由个人的荣誉价值来决定。
  在这种荣誉价值体制之下,级阶和财富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家庭地位升降的根据是它保持的家产情况。所以,如果一个“受尊敬者”的家庭积累的财富相当于贵族的财富,而且能在三代人的时间里维持住这么多财富,它就要被认为是一个贵族家庭。反之,如果一个家庭在三代人的时间里保不住贵族的经济地位,它就会降到“受尊敬者”的等级。这种三代人的准则被用于血亲制时,就成了有史以来最完美的保持动乱的制度。如果一个家族的族长未能连续三代人保住王位,它就被降为贵族,就会丧失将来再统治王国的权利。因为国王的所有儿孙都是王族血统,而任何时候继承王位的却只有一位儿孙,只有继任者才能把王权传给自己的后代;所以随时随地都有许多儿孙觊觎着王位,故同胞兄弟相煎火并是继承御座的最常见的道路。爱尔兰皈依基督教之后,这一情况有所缓解,国王可以指定继承人,与继任者共同治理国家;然而,声称受到蔑视的觊觎者刺杀国王发动入侵的事变,仍然是司空见惯的的现象。
  凯尔特文化的同一性,由庙会和部落议事会来维持,尤其是靠专业的吟游诗人、祭司和司法官来维持。他们受到一切凯尔特人的敬重。在爱尔兰,吟游诗人可以坐在国王的左侧,司法官和他对面,坐在王后的右侧。根据反浪费的法律规定,吟游诗人的服装可以有五种颜色,而国王的御衣也不过七种颜色而已。有名的吟游诗人在宫廷间巡回吟唱。由于他们控制着舆论宣传,所以他们从事的工作与现代的专栏作家不无相同之处。如果国王款待不同,就会受到讥讽的惩罚。国王之所以怕嘲讽,是害怕嘲笑之上所笼罩着的可怕的魔力。诗歌和诗人都具雄浑强大的力量。御用诗人在交战时随侍左右,以他嘲讽的吟唱贡献他具有魔力的神效,同时也是为了观察国王的英武战功,以便用诗歌使国王扬名显身。
  有关爱尔兰凯尔特人的文献记录都是从一个时期流传下来的。此时离欧洲大陆上的凯尔特人给地中海地区的邻居造成恐怖的时期已经相距甚远。爱尔兰的社会制度比凯撒时期高卢人的社会制度更为繁复,这一点颇有可能。然而,下述一切特征似乎在高卢人的社会中已经存在:部分的王位世袭制,部分的“图阿什”似的地方政治组织制;地方酋长从属于一位至高无上的酋长、在祭师、贵族和平民这三个阶层中再分等级以便使人人名分明确的制度;人们向酋长租赁牛而不是租赁土地的采邑制度;有专业司法官的发达的法制;口头传承下来的大量的文学材料;对有学问的人的颇为过分的尊敬。
  人们不得不作出这样的结论:除了文字材料的缺乏和城市的稀少之外,高卢人在文化上并不亚于共和时期①的罗马人。罗马人征服之后,究竟有多少高卢文化保留下来,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在罗马帝国灭亡②之后西欧出现的新社会中,日尔曼成分和拉丁成分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凯尔特人的社会制度在罗马人征服之后的很长时期里,一定在农村保存了下来,一定使人们对封建制度作好了精神上的准备。
  ①罗马共和时期—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30年。
  ②罗马帝国灭亡—这里指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即公元476年。
  6-4 罗马半岛
  学者们对罗马文化的研究和描写,比对希蜡文化的研究和描写更加透彻。罗马文化对后世欧洲文明影响的深度,对于任何熟悉近半个欧洲所操语言的人而言,都是一目了然的。拉丁字母表,我们的政府机关庄严而恢宏的建筑,我们严守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传统,我们相互制衡、相互牵制的政治制度—这仅仅是我们从罗马人那里继承下来的遗产中的几个例子。此外,还有罗马是世界国家的传说,罗马是天下太平缔造者的传说。上述的一切都遮掩了一个事实:直到罗马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大帝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罗马人自己依然是野蛮人。甚至连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①在亚历山大大帝之后一百年与罗马人接触时,都把罗马人当做野蛮人,不过他惊奇地发现,罗马人指挥作战的方式绝没有野蛮之处。他们在短短的50年之间,征服了意大利半岛南部的希腊殖民地城邦,并且以惊人的扩张速度在东地中海建立了霸权。这些地区已经开化的民族,必定把罗马人的扩张当成和野蛮的高卢人入侵一样可怕的东西。
  ①皮洛士(Pyrrhus,前318-前272年)—伊庇鲁斯国王。伊庇鲁斯指希腊西北部和阿尔巴尼亚的南部沿海地区,直到公元5世纪,它仍然是希腊的偏远落后地区,当时的史学家昔罗多德称伊庇鲁斯人为“野蛮人”,可见800年前的皮洛士必定也是“野蛮人”。皮洛士曾两次打败罗马人。皮洛士称罗马人为“野蛮人”,可见罗马人并不先进。
  从文化上说,意大利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自始至终落在爱琴海地区各国的后面。这只是下述众所皆知的事实的反映:任何文化模式从原生地向外传播都需要时间;而且,在其它条件相等的情况下,离原生地越远的地区,文化上的落后就越远。意大利最早的新石器时代居民来自东方,有的走海路,有的沿海边进入意大利。在新石器时代欧洲的殖民过程中,他们是地中海侧翼移民的一部分。这些首批移民的文化相当简单。他们到达意大利之后,也没有什么重大的发展。再者意大利的新石器比北欧的新石器时代短,因为它的金属矿藏尤其丰富,丰富的矿藏引诱外族矿主和商人。爱琴海地区的商人和西班牙的宽口陶器到公元前1200年时已经到达意大利,不过,牠们对意大利各地区的文化似乎没有留下什么重要的影响。
  约在公元前1500年,使用青铜器的入侵者在波河①流域站稳了脚跟。这些特拉麦尔人显然来自中欧,大概是来自匈牙利,他们操印-欧语。他们建立了设防的村落,凭借这些村落支配并最终融合了原有的新石器文化的居民。自此,反复出现外族袭扰意大利北部的情况。首先是典型的哈尔斯塔特文化的部落入侵,后来是凯尔特部落入侵。罗马人自己历史上最早出现在意大利时,是一群商人和农夫。这批最早的罗马人在台伯河②左岸的一群浅丘上定居下来。这个居民点成为一个兴旺的贸易中心。到公元前753年,它发展成为国王统治的一个小型的城邦。罗马人对共和制度的感情,显然是很早就灌输到心上了,因为在公元前509年,他们废黜了国王,灭掉了王朝。这位国王是来自台伯河彼岸的伊特鲁里亚人③。在此后的150年里,他们与邻族不断发生战端,征服了他们,把他们纳入罗马的轨道。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把罗马洗劫一空,后来才被逐出罗马。然而,到公元前338年,罗马已经控制住了整个拉丁姆(意大利中西部古地区—译注)。此后,罗马的国势迅速发展。经过一连串成功的战役,它降服了撒姆尼人,他们是意大利中部山区几个强悍的部落。伊特鲁里亚地区被置于罗马的控制之下,罗马人取得了亚得里亚海的入海口;贸易随之而增加。到公元前270年,罗马做到了没有任何一个希腊城邦做到的事情:她把整个意大利南部地区结合成为一个联邦,使之置于她的完全控制之下。不过,高卢人继续从北方南下骚扰罗马;直到凯撒扭转双方交兵的方向为止。反过来他侵入高卢地区,平息了高卢人。
  ①波河—今名帕得斯河,位于意大利北部,在威尼斯注入亚得里亚海。
  ②台伯河—流经罗马城的名河。
  ③伊特鲁里亚人—即伊特鲁斯坎人,参见6-3:注释。
  有一群入侵者进入意大利留了下来,他们给罗马文化留下了深刻而经久不衰的印记。伊特鲁斯坎人实际上是到达意大利的最早的开化民族。他们留下的文字材料几近于零。即使这些少得可怜的文字,也主要是简短的墓志铭①。从中所能了解的,至多不过是:他们使用的字母表是从闪米特原型衍生出来的,而不是从希腊原型中衍生出来的②;伊特鲁斯坎语既不属印欧语系,也不属闪米特语系。学者们给他们的族源语源裹上了一层神秘的迷雾。但是,征服他们,把他们的许多文化成分融入自己文化中的罗马人,无疑是知道他们来自何方的。罗马人相信,这些第瑞尼人(伊特鲁斯坎人的自称)来自小亚细亚半岛。直到罗马帝国历史的晚期,每当罗马人庆贺自己对伊特鲁斯坎人的最早一次胜利的周年纪念时,也是由哑剧演员身着亚洲人的服装在街上游行,旁观者则高呼:“卖撒丁人啰!”
  ①伊特鲁斯坎的铭文迄今尚未破译,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卷,第220页。
  ②对伊特鲁斯坎字母表的原型认识不一,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卷,第220页。
  伊特鲁斯坎人似乎是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900年到达意大利的。他们的迁徙似乎是小亚细亚“岛民” (People of Isles)向外散布中的最后一次行动。显然,伊持鲁斯坎人的迁移既不是大规模的移民,也不是有计划的殖民。他们每批移居意大利的只有几船人。首先是在沿海地区定居,成为统治土著的贵族阶级。每一座伊特鲁斯城都似乎是由一个血缘家族建立,这些城市的遗址都表现出重大的文化差异。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和亚利安人在其它地方完成征服后,所建立的关系十分相似。虽然伊特鲁斯坎人的贵族内部组织模式与亚利安贵族的组织模式迥然不同。
  伊特鲁斯坎人的社会组织是贵族主宰的世界。位居社会顶端的是“卢库莫尼斯”即伊特鲁斯坎血统的贵族。贵族之下是有产者的中等阶级,他们是依附于贵族的门客,其血统大概比较混杂,包括熟练工匠和商人。处于社会等级系统底层的是农夫和普通工匠,主要由土著血统的人组成。阶级身分似乎是严格的世袭制。有产阶级的成员或农夫要成为贵族,是走投无路的。贵族为自己纯净的血统而感到非常骄傲,留下了大量的家谱。伊持鲁斯坎人的势力衰落之后,许多贵族家庭融入了罗马城邦,许多罗马贵族家族常夸耀自己的伊特鲁斯坎血统。
  所有财富似乎都聚敛在贵族阶级的手里。他们的坟墓宏大,由岩石凿成,随葬器物甚多,这一点和下层阶级的简单火葬适成鲜明的对照。墓壁上画满了男女参加盛大宴会的场面,罗马人过着极为节俭寡欲的生活,早期的罗马人尤其如此;他们对伊特鲁斯坎人的放荡堕落不乏微辞。不过,有关他们穷奢极侈的真凭实据留下来的确实太少。罗马人不能在别人面前宽衣解带,而伊特鲁斯坎人却追随希腊人的传统,在艺术中大量使用裸体。显然,他们知道如何享受,如何过奢侈的生活。所以,伊特鲁斯坎人的黄金制品在古代世界中最为精湛。壁画中显示的伊特鲁斯坎人身披紫绛色镶边的斗篷,这种斗篷成为后来罗马元老院地位的标志。
  墓中的器物说明他们与外族的接触广泛。伊特鲁斯坎贵族和后来的意大利贵族一样,直接参与贸易,这一点的可能性很大。他们是精明的农夫,葡萄和橄榄就是他们引进意大利的。也许,引进耕犁和轮作制的也是他们。后来罗马人对农业的兴趣,后来罗马贵族务农的习俗,大概就是起源于伊特鲁斯坎人的。此外,伊特鲁斯坎人还是他们那个时代中最擅于制作青铜器的人。他们技艺的优势甚至于得到希腊人的确认。
  罗马人最后成功地摧垮了伊特鲁斯坎人的势力,把伊特鲁斯坎人和其它意大利部落的残余势力并入了一个统一的国家。不妨指出,在吞併这些残余努力中,罗马人并未表现出他们著名的治国之道方面的天才。他们不允许被征服的部族参与政治。虽然指望他们给罗马军队提供伕役,可是他们在军事上和经济上受到的盘剥竟如此之彻底,以至于他们大多数人都愿意和罗马的任何敌人站在一边。罗马人巩固了北方之后,逐渐将其势力向南推进,渐次征服了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岛的希腊城邦。这些定居意大利的希腊人在文明程度大大地超过了罗马人。罗马人以忌羡和蔑视交织的感情看待这些希腊移民。此时,城市居民中的父辈千方百计想阻止年轻一代接受希腊文化。然而,希腊文化的吸引力太大,岂能用审查和压制性立法来阻挡。
  征服意大利的西西里城邦之后,罗马人与迎太基正面抗衡了。迦太基人是一群腓尼基殖民者。当时,他们凭仗着北非、西西里岛和西班牙的基地在西地中海称霸。布匿战争①之后,迦太基终于被罗马人摧毁,地中海的强权阵线中留下了空白,罗马人卷进去填补了这一空白。在阅读历史记录时,你不禁要产生这样的感觉:罗马帝国的海外版图是偶然得到的,而不是有意得到的。罗马人中的孤立主义者与美国的孤立主义者不无相同之处。罗马帝国初期的每一步扩张都遭到他们的抗议。等到罗马发现自己成了世界强权,深深陷入世界事务之时,她仍然没有对付这种形势的建设性计划。在50年之间,她从一个处在文明外围的、微不足道的野蛮城邦一跃而为一个控制了整个地中海盆地的大帝国,他控制的地区还包括地中海沿岸的亚洲国家。过去唯一能与罗马帝国扩张相提并论的扩张,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征服。在这两次大扩张中,权力都集中到征服者一人之手了。
  ①布匿战争—罗马与迦太基争夺西地中海霸权的战争,共三次(前264-前146),迦太基亡,成为罗马的“阿非利加省”。
  罗马共和制,由于其使权力瘫痪的繁缛的政治制衡,证明为不适合扩张以后的新情况。罗马人的美德,是贫穷、勤劳的农民的偏狭的观念。共和时期的罗马没有受过教育的阶级,也没有有闲阶级。当时贫穷的贵族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他们没有财力去沾染自己遣责的恶习。当财富源源不断地从东方滚滚流入罗马城的时候,他们的美德证明为没有扎实的基础。共和时期的最后年月的显著特征,是狂热追求金钱,是意料之中的暴发户的铺张浪费,是对一切人的价值的冷漠无情。远征军的将领和尾随而至的元老院派出的总督都一心一意进行前所未有的掠夺。东方人民意志坚强的反叛—那儿的人民所受的屈辱,甚至连亚洲的农民也不能忍受,再加上将领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使罗马共和时期悠久的制度大部分都分崩离析了。
  唯一能保留下来,而且在上述情况下依然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制度,是罗马的军事机构。军队忠于国家的旧传统日渐被对将领的忠诚所取代。然而,军纪仍然保持严格的传统,罗马人的军事技术胜过了任何敌手的军事技术—只有帕提人(伊朗北部古国—译注)是例外。帕提人披甲骑马的弓箭手,是罗马军团无法匹敌的。除了在与帕提人交战的前线外,罗马的武力征服受到的限制,仅仅为他们所接触的部落一个胜过一个的贫困和文化落后所决定。罗马人始终是精明的生意人,他们在预期的收入无法满足战争和行政管理消耗的地区,建立起边疆前哨,止戈息兵,不再推进。
  征服战争阶段的罪恶,在马略①和苏拉②进行的战争中达到了高潮,这就给屋大维③统治的罗马帝国的产生铺平了道路。在这个时期,罗马元老院和罗马共和国的陈旧形态为了心理效果被保存下来了,但是元老院和政府被挖空心思地剥夺了权力。由此而兴起的国家,是泛希腊时代君主独裁型的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尝试和错误,这种国家已经在近东地区建立起来了。对皇帝的崇拜是希腊化时期政治体制的不可分割的部分;罗马帝国早期的几位皇帝比较勉强地接受了这样的崇拜,因为他们觉得它颇为滑稽。屋大维本人小心翼翼地避免接受皇帝沿用的尊号,因为这些尊号对习惯共和制的人来说,听上去有刺耳的涵义。然而,屋大维完全控制了帝国的权力。罗马帝国被当做皇帝的私产,帝国的财富和他的私产没有被区别开。因为他又是军队的最高统帅,所以他能把人们尚存的对国家的忠诚和士兵对统帅的忠诚集于一身。
  ①马略(gaius Marius,前157-前86)—古罗马统帅,政治家,罗马共和国后期最有权势和影响的人物之一,曾七次出任执政官,与贵族派苏拉展开激烈的权力斗争,互相杀戮。
  ②苏拉(Lucius Cornelius Sulla,前138-前78)—古罗马统帅,独裁者,初为马略部将,后与其争权,互相杀戮。其军事独裁是对罗马共和国的沉重打击。
  ③屋大维(Augustus,前63-后14)—亦译作奥古斯都。古罗马始皇帝(前27-后14)。
  罗马帝国的组织要求产生一个诚实和尽职的专业文官阶层。在共和时期,各省官员侵吞公款,理所当然地被认为和今日美国官员的贪脏枉法是一回事;可是到了帝国时期,侵吞公款成了贪污帝国的财产。有趣的是,屋大维的秘书—他们相当于美国总统的内阁—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全都是希腊人,有几位秘书是获得自由的希腊奴隶,他们在近东长大成人,所以他们既熟悉希腊化时期的政治模式。又熟悉大产业的管理模式。由于他们的帮助,屋大维的罗马帝国建立在非常健全的基础上;其结果是,罗马帝国可以维持数百年之久,虽然它的皇帝是不道德的、无能的,虽然问鼎紫袍的冤家对头发动了争夺王位的内战。在征伐战争的初期阶段结束之后,在争夺皇位的斗争没有达到内战规模的长时期中,罗马帝国给臣民带来了实惠。它维持住了臣民之间和平相处,它保护了臣民,使之免遭蛮族的侵犯。它建立了新的贸易线路,改进了旧的商道。它给古代西方世界的大部分开化地区带来了一个共同的法系和共同的语言,当时日益流行的是希腊语,而不是拉丁语。
  罗马人的最后一点长处是,他们最早使用经常奖赏公民的手段,他们用一切与奖赏伴生的权利和特权来奖赏臣民中精心挑选的个体。这样的安排不仅给臣民带来最终实现社会平等的希望,而且在分裂许多能干的潜在领袖人物使之依附于统治集团方面,起到更加直接的作用。
  尽管罗马人具有上述一些长处,可是他们从未发展出有效的财政政策。从帝国建立时起,罗马的资源就逐渐减少。即使在干练的皇帝统治下,用财政支撑反对蛮族入侵的战争都越来越困难了。应当指出,罗马借用的希腊化政治模式,是在近东发展起来的。在近东,从远古时期起,稠密的乡村和城镇人口就是由灌溉、轮作制和高度发展的贸易和制造业支持的。与此成为对照的是,欧洲—甚至于意大利—却是落后地区;其乡村人口稀少,且曰益下降;这儿的地力日益衰竭;城市极少,且微小而不足道。从长远的历史眼光来看问题,必须把罗马帝国看成是希腊化文明向西的延伸,而希腊化文明的源泉和持续不断的中心却是在近东。许多文化向前推进时进入了它们在生态学上无法适应的地区,和这些文化一样,希腊化文明从未真正在西方扎根。过了一定的时间,凯尔特文化和日尔曼文化又重新抬头,希腊化文明遂向东退却。它退到拜占廷保存下来,成为所谓的东罗马帝国,直到公元15世纪(1453年为奥斯曼帝国攻灭-译注)。希腊化文明的退却把对欧洲的控制让给了野蛮人部落。这些野蛮部落的文化通过与希腊化罗马的接触得到了充实,但是肯定未发生转换。他们发现,希腊化文化的许多成分与自己长期扎根的制度是格格不入的。虽然伟大的罗马传说使他们容易接受罗马国家的外部形态,可是他们用自己的价值观念对这些外部形态作了重新解释。
  在西欧,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天下大乱的结果是化出了封建制度。正如H·G·威尔斯①所说,这个封建制度不是一个系统而是“组织粗糙的混乱”。由于权威的瓦解,早期中世纪社会的普遍需要是寻求保护。政府控制缺乏,而公民的权利是要靠政府控制得到保证的。农民和小土地所有者,很容易成为任何入侵流寇的猎物。所以,他们饥不择食地寻求保护。无论保护来自哪儿,无论需要支付什么以求保护。因此,拥有替自己打仗的随从的地主,就可以迫使弱小的邻居依附于他,以换取他的保护。结果就形成了贵族占有采邑的制度,采邑里的农民以农奴的身分为他劳动,需要的时候还要为他打仗。
  ①H·G·威尔斯(H·G·Wells,1866-1946)—英国文学家、史学家,其代表作《世界史纲》已译成中文(人民出版社1982年)。
  封建主义社会基本上是农业社会,贵族在采邑里定居。城里住着一小群市民,他们生产少量的专门化产品,这些产品农民是不能制造的。城市兴起之后,(欧洲的)封建主义随之瓦解。事实上,在地中海周围地区,由于城市格局在罗马陷落之后保留了下来,封建主义从来不象在欧洲北部那样强大。
  封建主义表现出僵化的分层社会。在封建社会里,至少在理论上可以说,谁也不能超越他出生的地位而往上爬。然而,正如在大多数整合的社会制度中一样,要提供一个安全阀,去施放下层阶级中能干而富有攻击性的成员的能量,否则他们就可能造反。社会升迁的这条出路就是教会。农奴被锁在土地上,领主可以将他和土地一道出卖。但是,农奴的儿子,如果他能干而雄心勃勃的话,可以进教会。在教会组织里,从理论上说,他可能爬上教皇的宝座,达到与皇帝平起平坐的程度—皇帝是世俗等级制度的首脑。这样,一代复一代,教会成功地抽干了社会的精英头脑,而且给躁动不安和攻击性强的人提供了一条渲泄的途径,他们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制度里是潜在的惹是生非的人。
  教会采取精明的措施,阻止教士成为世袭的贵族,它制定了两条基本的规章制度:首先是禁止教士结婚,私生子不能担任圣职。结果,教会中升迁的道路总是畅通的,新的血液总是继续不断地从社会各阶层被吸收到教会之中。
  教会的组织模仿帝国的组织模式,在罗马帝国崩溃之时,它甚至接过了许多帝国的世俗职能,所以教会成为希腊化文化在西欧的唯一的一个堡垒。它与蛮族文化的格格不入性,导致了教会和国家之间的无数次冲突,这种政教冲突最后以新教的宗教改革而告终。
  6-5 伊斯兰文化
  罗马帝国在西方衰落之后,东罗马帝国继续维持下来。近东出现了两个大国。一个叫拜占廷帝国,这个名字比东罗马帝国更恰当,因为其官方语言是希腊语,其文化背景是希腊文化和叙利亚文化。另一个大国,位置更加偏东,叫波斯帝国①。罗马人一直未能征服帕提亚人,这个民族居住在现今的波斯;但是有一段时间,他们的边界扩展到西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斯河的地区。在这里,公元后最初的几百年间,一个强大的高度文明的大国涌现出来了。
  萨珊王朝②是波斯帝国直接传下来的王朝,希腊人曾经与波斯帝国交兵作战。经过一段时间,王朝发生了更迭,然而一般的模式还是继承下来了。萨珊王朝的组织程度和文明程度都很高。琐罗亚斯德教③为其国教;有一段时间,琐罗亚斯德教成为基督教的劲敌。这种波斯宗教是一种原教旨主义的二元论宗教。它以下述信念为基础:宇宙由两极对立的力量所控制,即黑暗与光明、恶与善。奥尔穆兹神①是光明之神,阿里曼②是黑暗之神。二神的斗争势均力敌,其结果常常悬而未决。二者都不象基督教的上帝那样被认为是全能的神。好人有义务与奥尔穆兹密切合作,积极参加对恶神的斗争。基督教从琐罗亚斯德教借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魔鬼的观念,上帝与魔鬼势均力敌的斗争悬而未决的观念。
  ①波斯帝国—公元前6世纪居鲁斯一世所建,由波斯湾的安息国扩张而成,故名。国势强盛时西至地中海,东至印度河,北至高加索,被亚历山大大帝(前334-前331年在位)征服。
  ②萨珊王朝(Sassanian Kingdom,公元224-651年)古伊朗王朝,为阿达希尔一世(公元241-272年在位)所建,东至印度河,西至两河流域。
  ③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中国史称“袄教”、“火袄教”、“火教”、“拜火教”等。流行于古代波斯、中亚等地,前6世纪创建,信《波斯古经》,主张善恶二元论,分善端(火、光明、清净、创造、生)和恶端(黑暗、恶浊、不净、破坏、死)。在善恶两端之争中,人有自由选择之意志,有决定自己命运之权。
  ①奥尔穆兹(希腊文为Orzmasd或Ormuz,波斯文为Ahura Mazda)—琐罗亚斯德教中善界的最高神、火神、智慧神。
  ②阿里曼(希腊文为Ahriman或Orimon,波斯文为Angra Mainyu)—琐罗亚斯德救中恶界的最高神,即恶神或凶神,在与奥尔穆兹善神的斗争中遭到最后的失败。
  波斯人以西,拜占廷帝国在发展之中,它变得日益僵化和程式化,不过它取得了一项极为重要的成就。它把许多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并入了帝国,而且在这一点上干得很成功。它的官吏,皇帝和将领名单上有文化背景分歧很大的人物。比如,拜占廷伟大的将军贝拉萨里亚斯,就是巴尔干半岛一位斯拉夫农夫的儿子,有几个希腊皇帝是阿拉伯人,其余的皇帝中还有斯拉夫人、希腊人和叙利亚人。
  拜占廷的国力不断遭到消耗,一方面是由于它和萨珊王朝的战争,另一方面是由于北方的保加利亚人、斯拉夫人等屡屡不断的袭击。到公元7世纪时,拜占廷与波斯的战争进入了僵持状态。住在拉锯争夺战土地上的农民,陷入了完全绝望与冷漠无情的境地之中。统治者征税的手段是委派当地最富有的人担任征税官。如果在撒手让他行使各种方法征税的情况下,他还是无法收足额定的赋税,他就得用自己的钱财来补足余额。这一政策难以激发人们对中央政府的热情。
  正是在这样的舞台上出现了紧随穆罕默德的接班人。这些阿拉伯人发动了征服战争。之所以要描述以上背景,是因为这一常见的然而戏剧性无与伦比的画面说明,从沙漠中出来的小股阿拉伯军队打垮了世界上两个最强大帝国的军队。然而,除非大帝国从内部开始腐烂,否则征服大帝国又谈何容易。在此,我们发现的情景与蛮族部落对罗马的入侵极为相似。但是,有一个重大的差别促进了阿拉伯人的征服战争。即:过去入侵罗马帝国的蛮族拥有的是部落组织,部落组织意味着对外来人加入部落有一定程度的抵抗;而阿拉伯却由一种共同的宗教纽结在一起,伊斯兰教是一种强有力的、迫使人改宗的宗教;阿拉伯人热中于使人皈依伊斯兰教。
  穆罕默德主义,更恰当地说,伊斯兰教,发端于穆罕默德的教导。他是一位历史人物,其生平材料极为充分。公元570年他出生于麦加的一个名门,是一位遗腹子,六岁时又丧母。他的童年生活没有保障,困难重重,孤苦无依的穆罕默德屡次转辗于养母和亲戚之家。少年时他当过羊倌,这给他许多沉思默想的时间。17岁时。他跟随伯父去叙利亚,参加了当地的宗教战争。24岁时,他成为一支商旅的商务代理,商队的主人是一位富有的寡妇。一年之后,即595年,他娶这位寡妇为妻,寡妇已年届40,她与前夫生二子一女。婚后她为穆罕默德生了两个儿子,惜二子均幼年天亡。她又为穆罕默德另生四女。从595至610年,穆罕默德是麦加城里一位受尊敬的商人。被尊称为“阿明”,即精明公正的人,因为他的决断英明。然而,到40岁时,他不满足于清静和富有的生活,隐居到城外一个山洞里去沉思。启示以梦境的形式来临,他坚信自己是真主阿拉遴选出来传递启示的人物。
  麦加城既是商路上的一座重要城镇,又是一个宗教朝觐的圣地,因为它是阿拉伯古老宗教中一位重要神祇的圣地。故此,麦加人与宗教很协调。而且,他们与过往商人的接触使他们了解到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思想。穆罕默德的启示吸引了许多追随者,他开始布道,进一步吸收皈依改宗的信徒。和一切阿拉伯城镇一样,麦加城分裂而为不同的宗派。一个强大的集团不喜欢穆罕默德的宗派,把他新兴的教义看成是对古老的朝圣贸易的威胁。他们暗杀穆罕默德,但未能成功。穆罕默德携少量的忠实信徒逃亡到麦地那城,那是622年6月16日。这个年代非常重要,因为这是“希吉勒” (即逃亡)的年代,正如基督徒从据信是基督的生日开始纪年一样,穆斯林以“希吉勒”这一年为伊斯兰教历的起点。
  麦地那位于麦加以北;麦地那人欢迎穆罕默德,主要是因为他们是麦加人的老对头。当时的城镇都遵循接收流亡者的政策,意在扶植他,使之成为显要的公民,以便给他逃离的城镇制造麻烦。
  630年,穆罕默德回到麦加。他捣毁古老宗教中崇拜的偶像;除了伊斯兰虔诚的信徒外,他禁止任何朝圣者入城。他规定,崇拜偶像者要么皈依伊斯兰教,要么就被处死。但是,“信奉圣经的人”即基督徒、琐罗亚斯德教徒和犹太教徒被允许按自己的方式去拜神,虽然他们被课以一种特别税。
  穆罕默德回到麦加城两年后去逝,享年62岁,对先知而言这是一个成熟的年纪。多半的宗教领袖去世时,他们激发的宗教思想还没有来得及系统地表述清楚。三位一体的教义,圣灵的性质等基督教原始教义之后才兴起的神学上的概念—这些概念是若干世纪以来为神学家们所关注,大概会使生于拿撒勒的耶稣迷惑不解的。然而,穆罕默德担任麦地那和麦加两城的宗教领袖时,他处理的是眼前的教义问题。遵循阿拉伯酋长的传统,他行使司法权,宣判了许多断案决定。
  穆罕默德去世时,事业成功、家境富裕。这也是其不同于一般先知模式的地方。他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人,曾当过牛倌、干过武士、做过生意。他对阿拉伯文化有透彻的了解。他的教导适应人民的需要,不要求扰乱人民的生活模式。他努力谋求团结,把部落忠诚纳入新型的宗教忠诚。毫无疑问,穆罕默德的教义比琐罗亚斯德教或基督教的教义更直截了当,更容易把握。伊斯兰教兴起之日就不得不与这两种宗教竞争。
  阿拉伯人熟悉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思想,他们感到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们既没有经文,亦没有任何书面文献的传统。那时,沙漠中的阿拉伯人刚开始学习读书写字。他们对文字记录抱着敬畏的感情,这是一切不识字的人的典型特征。从穆罕默德宣讲的教导中产生了《古兰经》,它满足了阿拉伯人生活中长期感到的一种需求。《古兰经》中的很大一部分经文是穆罕默德进入一种痴迷状态时口授的。他的口授用阿拉伯诗歌写成,神秘的祷词和对信徒的告诫混合其间。其它部分是各种各样的宣示。虽然《古兰经》里有许多模糊朦胧的幻觉—对现代读者又枯燥又混乱的幻觉,但是当年《古兰经》成书时,这些地方所指的是当时的事件,当时当地人对它们一定是了如指掌的。穆罕默德的宣讲有时是在恼怒之下作出的。比如,在授理一位意志坚强的老妇所提出的诉讼遭到困难之后,他一时冲动,宣告老妇都不能进天堂,因为天堂是宁静的处所。后来,他后悔不该作这样的断言。然而,时至今日,在老妇是否有灵魂这一点上,伊斯兰教各宗派教义仍不一致。
  虽然穆罕默德在世之前没有来得及回答所有的问题,可是他制定了教义的基础和法制的基础,后继的追随者补充完善了他的教义和法制。《古兰经》里包含了难以计数的法律,它们涉及到各色各相的人的行为。补足《可兰经》的还有《训经》,记载着穆罕默德的真言和断案的决定,是他去世之后由他的追随者追记的。有些记录是根据认识他的人的报告写成的,有些是根据传闻证据集录的。穆罕默德去世之后,伊斯兰教的书记员全都着手狂热地收录他的言论和轶事;回忆的素材既有第一手资料,也有第二手资料。这个搜录整理的工作进行下去,直到与穆罕默德同时代的最后一人去世为止。从这两本圣书中发展出了伊斯兰圣史的独特类型,它仍然是伊斯兰教的背景。
  《古兰经》的法律内容,大多数是从前伊斯兰时代的习惯法演生而来的,只是由穆罕默德略加修订而成。所有这些条文全都比过去的习惯法有所改良,因为穆罕默德是社会改革家。故此,《古兰经》中记载着他的一条言论,大意是主人必须对奴隶仁慈。另一条所有的伊斯兰民族都非常重视的规定是,所有虔诚的信徒都是兄弟,都是社会地位平等的人。与此相联的是无与伦比的垂直流动性。无论出生时的地位如何,纵然出生时即为奴隶,任何人都可以爬到任何高度。从逻辑上看,这是不矛盾的,因为既然安拉掌管着宇宙万物,他可以今天贬一个人为乞丐,明天又升他为苏丹(一些伊斯兰国家的统治者—译注),如果这是他的意志的话。在伊斯兰教的历史中,它自始至终表现为一种具有无与伦比的社会流动性的制度。
  虽然伊斯兰的宗教生活目前大概有一点老式过时,但是穆罕默德主义仍然是强大有力、生气勃勃的宗教,它的力量寓于信徒的生活之中。在伊斯兰国家里,清真寺的礼拜和诵经总是用阿拉伯语进行的。这就是说,在分布广泛的伊斯兰国家中,凡是受过教育的人都有一种共同的语言;这一点颇象欧洲中世纪时期的情况,凡是受过教育的人都懂拉丁语,因为拉丁语是教会的语言。故此,在伊斯兰国家所有的政治分歧的背后,存在着一种相同学问和相同理解的共核。伊斯兰的利益高于国际政治路线的地位。我们在世界危机中试图预计伊斯兰世界的反应时,要考虑这一个重要的因素。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7.非洲  
   7-1 非洲史前文化
  文化史家发现“黑暗大陆”的命名非常贴切。虽然非洲是人类占领最早的大陆之一,可是它的过去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一旦超出埃及、阿比西尼亚和滨海地区,就不存在比中世纪阿拉伯旅行家笔录的更早的记录了。撒哈拉以南,横贯大陆的那些黑人王国有口头的传说,它们使非洲的记录再往回推二三百年。然而作为历史来看,这些口头传说自然有其局限,一切口耳相传的记录都是局限性的。
  人类占据非洲大陆的遗存处处可见。然而,就一切实用的目的来说,广袤的地区仍然是考古学上的未知领域。最早的非洲制刀业,在许多方面与欧洲和近东的制刀业相仿。毫无疑问,非洲制刀业是作为发达的形式介绍进来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石器时代遗址中发掘出来的头骨化石材料特别有趣,因为它们揭示了非洲的种族史。尽管头骨化石不多,它们仍能说明以下两点:当时存在着若干不同品种和体型的人;尼格罗人种的体质特征不如后来明显,分布亦不如后来明显。和旧石器时代早期器物相联的北非人口,主要是高加索人种①,他们表现出与现代北非居民许多相同的体质特征。从苏丹东部到南部非洲的非洲高原分散的考古发现说明,布须曼-霍屯督②体型的人曾经比有史时代之中的分布更加向北,而高加索体型的人的分布则更加向南。由于缺少皮肤色素、毛发形态等方面的线索,有些东非发现的人类化石大概会被归入高加索人种,倘若它们是在其它地区发现的话。
  ①高加索人种—即白种人
  ②布须曼-霍屯督人—既可算作一个民族集团,亦有学者将其分开算作两个民族集团,今居西南非洲。为南非和东非最古老居民。2500年前分布甚广,遍布南非和东非。近代受西方殖民主义者压迫,濒于灭绝。属尼格罗人种科伊桑类型。
  非洲新石器文化起源于西南亚新石器文化中心,这一点毋庸置疑。两个地区的技术基本相同。撒哈拉以北的一切地区,非洲新石器时代的经济似乎是建立在西南亚的作物栽培和家畜饲养之上的。许多引进的作物可能与北非种属相近的植物有过杂交混种。然而,经济意义重要的家畜之中,没有一种是在非洲大陆上驯化的。不错,埃及人驯化了猫,但是这种动物给人的贡献,与其说是身体上的满足,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满足。
  今日西非和苏丹种植的作物多半起源于美洲或东南亚。其余作物似乎多半是在阿比西尼亚驯化的。那些早在新石器时代可能就在撒哈拉以南栽培的作物,是各种小米和块根作物。
  显然,进入非洲的新石器移民的主要迁徒路线,是过西奈半岛越红海的这一条路线。畜牧经济所需的技术被发展起来之后,发生了许多次从阿拉伯半岛进入非洲之角的迁徙。移民的浪潮在史前时代的末期自始至终都在继续。在非洲之角,这个移民期一直延续到基督纪年之初。在往后,伊斯兰教的发展是一次大规模移民的原因,它使阿拉伯半岛的游牧部落遍布于半干燥北非的很大一部分地区。
  就此而论,应该指出,马和骆驼到达非洲的时间都比较晚。非洲大陆任何地点出现马最早的时间,似乎都与公元前1500年左右喜克索人①对埃及的入侵有联系。埃及人从这群短期内征服他们的人那里接过了马,但是他们只将马用于作战。马被用来牵引一人驾驶的战车。驭手的主要武器是弓箭。作战时,他把缰绳缚于腰部,腾出双手搭箭弯弓。埃及人的独创性和手工艺使他们的战车成为古代世界最轻便、最坚实的战车。托勒密王朝①之前,埃及人尚未使用骆驼,虽然至少有一幅石雕确定无疑是骆驼,而且是早期王国时代的作品。
  ①喜克索人(Hyksos)—一译“海克索斯人”。自亚洲进入埃及的古代游牧民族。族源不明,一说为腓尼基人的一支,一说为闪米特人与胡里特人的混合后裔。前18世纪侵入埃及。据传有6代国王为喜克索人,他们统治埃及长达一百多年。前1580年被埃及人逐出。
  ①托勒密王朝—希腊化时期埃及王朝名,前323-前30年。
  非洲大陆没有青铜时代,原因常常被认为是铁的发现早,而且铁是非洲人独立发现的。现在看来,原因更可能是,直到在相邻的欧亚地区里铁已经取代了青铜之后,石器仍在非洲继续使用之中。技术、工具形制和武器形态强有力地说明,黑人居住的非洲地区的铁加工,是从印度或印度尼西亚传入的,而不是从欧洲或近东传来的。
  7-2 有史时期的非洲民族
  整个的有史时期,非洲自始至终在种族和文化上都被撒哈拉大沙漠分为两半。在这片浩瀚的荒漠以北,非洲人口始终以高加索人种为主,此地的非洲诸文化基本上是欧亚大陆文化。北非首先是经典的泛基督教文化的一部分;继后,从8世纪直到目前,它成为分布广泛的伊斯兰文明的一部分。撒哈拉以南,非洲人口以尼格罗人种为主,此地的诸多文化,尽管偶然添加了一些外来的源头,却始终保持了独特的性质。没必要在此写下北非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文化。显而易见,各地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文化,与先后统治过各地的统治者的文化模式有很大的一致性,这些统治者有腓尼基人、希腊人、罗马人、拜占廷人和阿拉伯人。在阿特拉斯山脉①和撒哈拉沙漠中的一些地区,不多的降雨可以容许游牧经济;在这些地区,古老的文化成分历尽沧桑保存了下来。然而,无论从考古材料还是从经典材料中所了解到的有关这些文化成分的信息,都是微不足道的。
  ①阿特拉斯山脉—非洲西北部山脉,位于地中海和撒哈拉之间。
  由于阿拉伯人的征服,大多数典型的北非文化遗留成分都被消灭掉了。北非的环境与伊斯兰起源的阿拉伯半岛的环境如此之近,以至于伊斯兰文化模式几乎可以原封不动地全部引进北非。此外,游牧阿拉伯人以整个部落的方式移民到北非内地。由于伊斯兰文化威望的支持,他们就能够确立对当地人口的文化优势。
  埃及以南以东的非洲东北部,形成了一个文化和种族的独特地区。当地的居民一般称之为“非洲之角的人”。体质特征使他们介于尼格罗人种和高加索人种之间。他们兼有极深的肤色和高加索人种的五官特征。他们的毛发和典型的尼格罗人种的毛发截然不同;尼格罗人的毛发粗硬密而卷曲,任其生长时,尼格罗人的头发就会长得象一丛浓密的灌木。
  非洲之角表现出三种独特的文化,两种在低地,一种在阿比西尼亚高地。两种低地文化都建立在畜牧经济的基础之上。其中之一是索马里文化,在许多方面,它遵循着为人熟知的闪米持人的畜牧文化模式。其经济以骆驼、绵羊、山羊为重心,偶然也有人养少量的牛。另一种家畜型的经济以盖拉人①的经济为典型。这是典型的非洲奶制品业文化,牛是最重要的家畜。而阿比西尼亚的文化却是建立在农业和家畜饲养基础上的混合经济,不过其中的农业最为重要。因为阿比西尼亚人在三世纪已改宗基督教,而且在整个有史时代之中,他们首先是与其它基督教文化社会,后来是与穆斯林文化社会保持着接触,所以他们的文化与其说是非洲文化,毋宁说是近东文化。它表现出拜占廷文化和阿拉伯文化的强烈影响,其政治制度基本上是闪米特类型的政治制度。
  黑非洲(Negro Africa)自撒哈拉南缘苏丹②东部起,直至南部非洲的尽头。人们在非洲南部遇见的,是成分变异较大的科伊桑类型的人,即布须曼-霍屯督体型和文化的若干民族集群。尽管有许多地域变异,整个南部非洲的民族集群中都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看来此地各种不同的文化都具有共同的远祖。各族的差异在技术和经济组织领域最为明显,这些文化侧面最容易受自然环境和外族接触的影响。此外,在政治集团的规模和组织模式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①盖拉人(Galla)—一译加拉人,自称“奥罗莫人”,非洲十大民族之一,多半住埃塞俄比亚,信基督教。
  ②苏丹—此处的苏丹不指现代的苏丹国,而是一个地理区域,泛指撒哈拉以南赤道以北的整个地区。
  黑非洲各地普遍存在某些共同的社会模式。多偶制普遍存在,这与普遍存在的女多于男的现象相关。女多于男的现象,部分原因是男子的活动危险性更大,部分原因是女性出生率和存活率明显地趋向于超过男性的出生率和存活率。聘金的现象普遍存在。聘金主要与补偿娘家的损失相联系,用来支付娘家失去女儿及其婚后可能出生的孩子的劳动力中所蒙受的损失。这使妇女不至于沦为丈夫的奴隶,这使她因愤怒而需要离婚时,不至于受到阻拦。
  黑非洲基本的、普遍的宗教是祖先崇拜。祖先崇拜的对象主要是血亲部族的始祖和留在记忆中的建功立业的英雄。人们坚信,已故的先人对后代的所作所为抱着浓厚的兴趣。祖先既可以给人帮助,也可以给人带来损害。可以用祈祷,尤其是用祭献来影响祖先。在这种基本的信仰之上,又发展出了许多地区性的信仰和习俗。除了祖先的精灵之外,还有许多非人的神祇,但是各地神衹的数目相差甚大。在几个大的王国之外,神灵崇拜不及祖先崇拜那样重要。
  人们深信各种巫术,土医和江湖郎中受人尊敬,地位颇高。职业祭司主持各种神庙的各种事务,指导祭神仪式。执掌祖先崇拜通常是血亲群族长的职能。此外还有专业占卜师,他们只施这一种法术。土医的活动主要旨在治疗疾病。
  新石器时代移民带往非洲的作物,经过苦心经营之后,在一些地区栽培;在这些地区,他们带来的牛能迅速繁殖。结果就发展出一种类似欧亚大陆奶制品业的非洲奶制品业。在非洲奶制品经济的社会中,牛是非洲人情感和文化的中心。对他们而言,男人享有一切工作的优先权。他们的文化带有强烈的男性族长制和父系制的色彩。聘金总是用牛来计算。任何男子的财富都是以牛群的头数来计算,无论其品质的优劣。这种态度在近代的结果,是牲畜品质低劣和严重的放牧过剩。
  有史时期的制奶业社会,大多数都组织大规模的围猎,以便歼灭狮子和其它的食肉兽。然而,他们却极少靠狩猎取得肉食。既然猎物在非洲高原各处都异常丰富,忽视这一重要资源真使人大感不解。在一些情况下,制奶业经济的部落与地位较低的狩猎部落共享领地,他们从狩猎部落得到羚羊等野兽的毛皮,用兽皮作衣服。所有的制奶业文化中,技术都不发达。铁用来制造工具、武器,甚至用来做装饰品。在非洲高原北部,铁似乎非常丰富,铁加工技术非常高明。各处的铁匠都形成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独特阶层。这大概说明,铁加工技术是外族工匠引进的。人们编织蓆子,但是名副其实的编织机并不见传。
  从肯尼亚往南,非洲高原的大部分地区居住着操班图语的部落①。他们到达这一地区的时间较晚。虽然欧洲最初和他们接触时他们的经济以养牛为主,可是他们对农业的依赖程度比苏丹和东非的制奶业部落要高得多。依赖农业的趋势由于下述事实而有所加重:欧洲人初到此地时,他们已经在栽培美洲的一些作物。毋庸置疑,这些操班图语的部落侵入非洲高原时,他们的文化颇象西非农业村民的文化。他们似乎带来了更加先进的政治组织模式,因而在18世纪和19世纪初,这一地区建立了几个历时不长的帝国,每一个帝国都以一位伟大领袖人物和军事组织家为中心。可是,没有一个帝国形成了专职的行政管理阶层,农业王国正是靠专职的行政人员才维持住连续性的。最有名的帝国是祖鲁人②建立的帝国,恰卡酋长创建了这一帝国。在南部非洲的尽头,霍屯督人实行一种高度畸变了的制奶业。他们与布须曼人在体型和语言上都非常接近。他们的主要家畜是牛和一种肥尾绵羊。两种家畜都用于产奶。挤奶是妇女的工作,牛用于驮运重物。这些习俗被非洲其它的制奶业民族当做是完完全全的亵渎神灵。他们不居住在永久性的村落里,而是住在短暂的帐幕里,并经常迁徙。此外,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狩猎,猎食是男子的事情。
  ①班图部落—分布在非洲南部,尼格罗人种班图类型。
  ②祖鲁人—亦称“阿马祖鲁人”,非洲南部民族之一。1816—1828年,恰卡任酋长期间,实行政治和军事改革,形成部落联盟。与布尔人和英国殖民者进行长期斗争。现属南非,正为反对南非当局的种族歧视而斗争。
  在非洲,农业文化和制奶业文化之间的分界线,与降雨量密切相关。从撒哈拉南沿起,经过苏丹西部和中部,直到沿海低地和刚果盆地湿热的热带地区,降雨量渐次增加。这个转折的过程是渐近的,所以农业文化和制奶业文化,能够在从东到西一个相当宽广的带状地区里同时并存。虽然有些部落同时从事畜牧业和农业,可是主要的模式是一种共生关系的模式,制奶业的牧民和农夫并肩劳作并交换产品。然而,牧业民族对农业民族的政治支配是常见的模式。另一方面,非洲高原西沿,气候带的转变是骤然发生的;制奶业经济和农业经济的分界线之后,紧紧跟随着40英寸的年降雨线。年降雨量超过40英寸的地区,一种采采蝇在牛群中传播一种致命的疾病,使奶制品业无利可图。
  农业经济给规模宏大、历时较长的王国提供了发展的基础。除了使用文字之外,用一切标准来检验,这些王国都够得上文明的资格。这些王国将在下一节里进行论说。苏丹南沿的紧邻地区,这样的王国数量最多,发展程度最高,虽然帝国的模式也深入到刚果河流域,可是那儿建立的国家缺少更加靠北的国家那种繁复的组织程度,它们无疑代表着较为后进的一个发展阶段。再往南,政治组织就完全消失了,剩下的是各自为政的社区和小群的村落,这些社区和村落只承认自己的酋长。刚果地区以南的整个地区,农民的生活模式非常相近,其经济主要依靠农业;这使人不得不作出结论,此地曾经有过一个文化底层结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曾经自上而下地强加在各种地域文化之上,可是它并未显著改变普通人的生活。
  在降雨量最大的地区,仅有的家禽家畜是山羊、鸡和狗。养猪文化也是非常稀罕的。在农耕区的边缘,人们饲养少量的牛;然而,正如在其它经济活动中一样,养牛业中的专业化趋势也是非常强烈的。养牛的部落与农业部落的分布犬牙交错,两种部落交换农牧产品。降雨量大的地区的主要作物是香蕉、薯类和芋头。文献中常称芋头为“牛薯”。香蕉和芋头原产于东南亚,一定是越过印度洋引种进来的。至少有一种薯类是原产于东南亚的。引进这些作物的人,大概就是在马达加斯加岛定居的马来-波利尼西亚航海者。既然除了薯类之外,非洲湿热地区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作物中,没有一种原产于非洲,所以直到相当晚近的时期,这些地区都让给了原始狩猎和采集部落。降雨量较少的热带地区栽培玉米、木薯、各种小米、蜀黍、花生和块根作物。但是,应当指出,在这些地区也是一样,大多数有历史意义的主要作物都不是原产于非洲的。不妨认为,任何精耕细作的农业在黑非洲都是相当晚才发展起来的,精耕细作使稠密和不迁徒的人口成为可能。因为没有这样的人口,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就不可能存在,所以黑非洲的文明一定是比较晚近才发源的。
  一切具有共同的农业经济的社会,都拥有完善的法典和法律诉讼程序的正规体系。法律条文措词严密,法律先例具有重要意义。证人被传上法庭宣誓提供证词。原告被告双方都雇请辩护人和律师。整个诉讼程序显然类似于欧洲的诉讼程序。而且,和欧洲的中世纪一样,当双方的证词非常矛盾,法官无法作出决定的时候,或在审理恶意的巫术,而它的实际使用情况通常又无法证实的时候,法庭往往就诉诸试罪法①。服毒试罪法相当普遍,但是对于被告而言,这一断案法远非一贯都是致命的。
  ①试罪法—亦译神明裁判。假借“神”的力量证明诉讼当事人有罪无罪。作法是对双方进行各种考验,如水、火、决斗等。水的考验即是将双方捆绑抛人河中,淹死者有罪,反之无罪。再如决斗考验,裁判时令双方决斗,死者有罪,反之无罪。
  一般地说,宗教在农业社会中的地位比在奶制品业社会中重要。祖宗被认为无时不在,他们给后代以帮助,同时又惩处后代道德上的失常之举。在后人心目中,男性祖先尤其使人多几分敬畏,而不是多几分感情。不妨指出,改宗基督教之后,这些具有无形守护神地位的祖先被贬到无人注意的地位,结果是土著风习和道德的显著崩溃。除了祖先崇拜之外,常常还有井然有序的神谱,它们通常以人的血亲群为组织的蓝本。这些神多半与自然力相联系。不过,地位较高的神祇常常有超自然力的使者和仆人。使者和仆人是神衹与人打交道的中介。人们谋求使者和仆人善意的认真程度,超过了谋求居于它们之上的神祇的善意的认真程度。正如可以预计到的那样,神祇崇拜在那些大型的王国中最为发达。对普通的村民而言,神衹只不过是书里的神,只不过是引人入胜的神话中描写的存在,人们和它们说不上有何交往。
  应该在此提一提男子的秘密社团。农业部落中普遍存在着秘密社团。奇怪的是奶制品业的民族似乎从未采用过这一组织形式。秘密社团的起源难以说清。有人说,它们是在摸仿北非穆斯林穆拉比特①社团的过程中形成的。它们也可能是在普遍存在的为少年举行的成丁礼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无论起源是什么,它们是非洲农业文化最令人注目的特征之一。就某种程度而言,这些社团是狂热崇拜的组织。不过,它们同时又是互助的组织,具有社会控制功能的组织,而且往往是敲诈勒索的组织。每个社团都有自己的面具和典型的服装,偶而举行一些公开演出;演出时展示其面具和服装。据信,妇女、儿童和社团之外的男子应该相信,戴面具的舞蹈者是超自然的神灵,凡是发现了戴面具者的真实身分者,一律要被处死。这些秘密社团有正规的身分标记和暗语,成员宣誓相互扶持,这一情况与共济会①颇为相似。
  ①穆拉比特(marabout)—阿拉伯语,指居住在兼有宗教和军事双重功能的堡垒式寺院中的伊斯兰教社团成员。
  ①共济会(Freemasonry)—世界上最大的秘密团体,旨在互相扶助,由中世纪行会衍变而来,随英帝国的扩张而传至世界各地;强调道德、慈善、遵守当地法律,带有许多宗教色彩。
  由此可见,在大型政治单位缺少的地区,这些秘密社团提供了一种使人抱成一团的因素;其成员在离乡外出时能确保相当程度的安全。在政治控制强大的地区,当局常常以不赞成的态度看待它们。在达荷美,这些组织被禁,违者将予以处死。其活动因地而异。然而,其中一个主要职能似乎是推行当地的风俗习惯。“高傲的”妻子和其它与众不同的人,可能会遭到痛打,甚至可能被戴面具的社团成员杀死。三K党与西非的这些秘密社团的相似之处,也许并非偶然的巧合。除了这些社会认可的秘密组织之外,还有一些组织的活动是彻头彻尾的反社会的活动。前已提及的巫师的社团,也许从来就未曾存在过。然而,确有一个组织叫做“豹子社”,它的成员常常进行凶杀,并有吃人肉的恶习;这些恶习显然是黑巫术的伴生物。
  7-3 非洲诸文明
  欧洲人接触非洲文化的初期,很少有人意识到,许多非洲社会的文化是多么丰富和复杂。大多数美国黑人的祖籍地区,有一连串强大而持久的王国;除了使用文字这个标准之外,在所有方面来说,这些王国都够得上文明的称号。在艺术和手工艺方面,这些社会并不比中世纪的欧洲人逊色。在政治组织的彻底性上,在使用社会制度确保政治结构稳定性的技巧上,它们都大大超过了16世纪之前的欧洲。在他们的故土之上,非洲黑人表现出建国安邦的天才,任何民族都未能与之匹敌,也许只有秘鲁的印加人除外。此一论断并不过分。
  每一种文明都从许多源头吸收了若干文明成分。黑非洲的文明亦无例外。从古代开始,它们与埃及文明和地中海之滨的文明就有接触。至迟自公元前3000年左右开始,据信埃及就与尼罗河上游的黑人部落进行贸易,发生战端。在埃及第18王朝时代(前1580-前1320年),努比亚①被埃及人征服占领,埃及人派总督治理努比亚。努比亚人面对埃及文明感到震慑,他们热请地接受了埃及文明。
  埃及、近东、希腊和罗马的影响通过东苏丹地区到达黑非洲的机会,是非常多的。撒哈拉的气候比现在宜人之时,有一段时间,定居于尼罗河谷的含米特部落②曾经将其占据的地区扩展于撒哈拉的大部分地区。一切迹象表明,高加索人种的含米特人,早在新石器时代—纵然不是更早的话—就已经开始渗透到南方的尼格罗人种的部落中了。柏柏尔人③是撒哈拉地区含米特人的后裔,他们继续维持往南渗透的过程。柏柏尔人皈依伊斯兰教之后,他们往南的渗透就带上了圣战的色彩,得到了认可。结果只能加速这个早已确立的文化模式。到公元9世纪时,柏柏尔人混入了少量的阿拉伯血统,他们开始在西苏丹地区建立一连串的王国。其中最重要者有桑海①和加纳,两个王国都位于尼日尔河流域。公元14世纪时,梅尔王治下的曼丁戈王国②征服了西苏丹的整个地区。
  ①努比亚人(Nubians)—尼罗河中游民族之人,属尼格罗人种苏丹类型。前6-4世纪,曾建麦罗埃王国,创造高度文明。
  ②含米特人(Hamites)—亦译含族,北非、非洲之角及东非部分地区操含语的民族的总称。北支主要指柏柏尔人,东支包括古埃及人等。
  ③柏柏尔人(Berders)—北非民族集团之一,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区类型。操柏柏尔语,属闪含语系柏柏尔语族。
  ①桑海国—公元7世纪建国,首都加奥;15-16世纪达顶盛,为西非强大贸易帝国;曾对西非历史产生过重大影响,11世纪接受伊斯兰教,16世纪摩洛哥人入侵后衰落。
  ②曼丁戈国—曼丁哥人在西非建立的国家,在西非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
  柏柏尔人和尼格罗人在通婚混血上没有限制。甚至上述苏丹王治下的各个朝代期间,也是以尼格罗人占支配地位。然而,这些王国的柏柏尔人和尼格罗人在文化上的自我感觉是伊斯兰文化。他们的政治组织遵循十足的伊斯兰路线。人们普遍认为,再往南的异教徒黑人国家,是从苏丹地区的异教徒国家衍生而来的。然而这些异教徒国家的结构与伊斯兰国家的结构非常悬殊,看来只能用一种刺激扩散说来解释它们的差別。在政治组织的繁复程度上,在利用现存制度去加强王权上,这些异教徒大大超过了伊斯兰民族。
  两个最大的异教徒王国是乌干达和达荷美。乌干达位于这条带状王国的东端,它受到的伊斯兰影响微乎其微。达荷美靠近这个带状地区的西端,它建国的年代要晚得多。它位于首先受到现代欧洲人渗透的地区。虽然无法说,这样的接触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土著的制度,然而毋庸置疑,它改变了土著经济,使之把重点从普通的农业生产转向了攫取利益的战争。由于为篇幅所限,我在此仅就乌干达王国(巴干达人的文明)作一些描写。
  乌干达王国位于维多利亚湖西北。有一片相当宽广的滨湖区,湖岸外有岛屿拱卫,所以湖滨地区的交通十分便利。巴干达人既没有发明风帆,也没有开发出胜过独木舟的工艺,可是他们高水平的技术反映在精美的独木舟中。独木舟用于对相邻部落的讨伐之中。船队的指挥地位显赫。比较单调乏味的生活是捕鱼,捕鱼是蛋白质的主要来源。鱼制成鱼干,通过贸易运送到全国各地。
  根据土著的传说,巴干达王国最初是由从事奶制品业的含米特人组建的。大约五百年前,他们侵入此地,建立了王朝,至今依然统治着乌干达。与欧洲人接触时,他们在体质上和文化上都已被土著同化。由于经常相互通婚,王族和平民都成为相同的尼格罗类型。各阶级的主要经济依靠都是农业。他们也饲养少量的牛、然而牛基本上已成为奢移品。最常见的家畜是山羊;有幸占有牛的平民,常常把自己的牛并入酋长的牛群一起放牧。牛倌是一个世袭的阶层,称之为希玛,其社会地位不高。
  巴干达人培植许多作物,但是主要的食物来源是香蕉和大蕉。香蕉和大蕉很少生吃。他们喜欢蒸熟后捣成香蕉泥吃。香蕉泥是本地膳谱中最重要的食品,与东方的大米相当。虽然也吃其它食物,然而这些食物被认为是偶尔之间可取的食物,之所以觉得它们可取主要是因为它们作为佐餐的食品可以变换一下口味,增加一点花色品种。不妨指出,牛奶和山羊都很少食用。除了各种食用作物之外,还栽种了一种无花果树,这种树提供树皮布,土著人最初的衣服就是用树皮布做的。
  巴干达人的农业对他们的生产、居住和社会组织的模式,都产生了重大影响。香蕉栽种之后,会继续不断地抽苗发枝,连续结果达25至30年之久。这就使人的定居相当持久。况且,香蕉产量很大,可以养活相当稠密的人口,虽然种香蕉的活计完全由妇女承担。据说,一位妇女照管的香蕉足以养活四位男子。结果使社会具有绰绰有余的时间和精力,因而有可能开发出相应的精美的制成品和繁复的仪式。
  巴干达王国有一个不同凡响的特色;毋庸置疑,它有助于中央集权政府的运转。这个特色就是非同寻常的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道路常常有12英尺宽,路面是硬质的,每过沼地时都筑成高高的堤道。各地酋长的义务之一,是维持其领地通向京畿的道路,各地的贵族必须维修从自己的领地通向酋长领地的道路。道路系统使快速调动军队成为可能,使制成品的广泛交换成为可能。市场众多,专业工匠和当地农民把产品带到市场上交换。徒步可及的市场上,赶集的日子有所不同,巡迴流动的商人在一个市场散市的时候,可以收拾货物,赶往另一个市场。每个市场都有一个官员管理,他负责维持秩序,惩处不公平的交易。政府要征收100%的销售税。
  巴干达人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证实了巴干达王国的起源。只有三个世袭的阶级;奴隶、平民和王族成员。因为实行多偶制,因为国王的妃嫔比臣民的妻妾多—正如在其它威望的象征中一样,所以王族的人数很多。然而,作为预防措施,每当一位新王登基时,按惯例都要杀死他的大多数兄弟;他的姐妹中凡是结婚生子者也是格杀勿论的。结果,每一代的王族成员都要经过很大程度的重组。
  王族成员被禁止担任行政职务。在他们之下是许多行政官吏。乍一看,这群官吏与欧洲的封建贵族有相似之处。然而,全体官吏都由国王本人任命,并直接对国王效忠。因为一旦国王驾崩,任命自然随即终止,而且任何自由人都有任职资格,所以这些行政官吏从未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世袭阶级。
  大多数奴隶是战俘或战俘的后代,虽然也有巴干达籍的奴隶。这些巴干达血统的奴隶是债务人的子女,他们的劳动用来偿还债务的利息。一般地说,奴隶受到良好的待遇。女奴成为主人的妾。可是一旦她们给主人生下孩子,他们就获得了自由。对男性奴隶而言,主要的损害是很可能被用于人祭牺牲仪式,巴干达仪式中的人祭是很多的。
  平民最初分为36个按父系续谱的族外婚氏族。但是,欧洲人与他们接触之初,其中的6个氏族由于混血融合几乎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氏族身分。每一个氏族都有其酋长,由氏族长者组成的议事会产生酋长。每个氏族都有两种图腾,图腾通常是动物;氏族的名字用其中比较重要的那种图腾动物命名。他们禁止本氏族的成员猎杀或利用自己的图腾动物,但是不反对其它氏族的人猎杀和利用这些动物。一个氏族又分为若干小的家族。家族的主要特征是家族成员的墓地。墓地经过三代人之后,连同其周围的种植园,就成了该家族不可转让的财产,连王族也不能夺取。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族长,有自己的祠堂,祀奉家族的老祖宗或家族的神衹。
  氏族和固定地域的家族的组成,肯定比巴干达王国的组成久远。含米特入侵者自上而下将国家的行政框架加之于巴干达人。他们小心翼翼地把国家的行政框架和氏族家族的组织严格区别开来。一般地说,酋长和族长都不能参与国家的政务,官员被派往家乡去管理自己的同族同宗的现象,也极为罕见。与此同时,由于把许多或多或少带有荣誉的头衔委以各个氏族,对氏族的忠诚就被用来把臣民的忠诚与中央政府拴在一起。仅举几例以兹说明,王族看陵人的职位由猴子氏族的人世袭,御林军从鼠图腾的氏族中召募,用肩头驮着国王出巡的侍仆从野牛氏族中召募,王家的羊倌来自于蘑菇氏族,王家的鼓手来自于河马氏族,一位选自水獭氏族的妃子负责照料国王的起居。每一个氏族都选送妃嫔。有的时候,还要从各氏族征用童男童女,让他们在王家的庭园里去侍候,或者是高级官吏的家庭里去侍奉。
  国家的整个构架以国王为中心,国王的职能既是政治的,也是宗教性质的。仅次于国王的两位官吏是首相和保存国王脐带的官吏。首相负责王国的行政事务,后者负责照管国家的神庙。二者的职务相当于国王职能的两个侧面。全国分为10区,每区由一位大官“巴萨萨” (相当于欧洲的伯爵)治理。“巴萨萨”在所辖区域里的主要职责是行使司法权,维持秩序,督察公共工程。一旦战争爆发、他还必须提供一支部队。他负责修葺王家的一些庭园。每年十个月中有一个月,他要为王家提供生活物资。每区的巴萨萨还有一些专门的职责。卡亚堂多的巴萨萨在国王隐居的时候,负责代行国王的职能—王宫就建在他所辖区的土地上。由于国王职务是神圣的,所以国王隐居的时候是相当多的。布素古地区的巴萨萨地位显赫,因为他负责照管国王的子女—国王的子女必须住在该区,因为他在遴选新的国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布西罗地区的巴萨萨看管王家陵园,他的职位是唯一固定于一个氏族的职位。其余各区巴萨萨的任期在国王驾崩时自然终止,虽然某些巴萨萨可能重新获得新王的任命。无论如何,新王继位后要重新任命巴萨萨,继任的巴萨萨通常从同一氏族中遴选。每一位巴萨萨在京城都有自己的官邸,在本区有另一座官邸,他在区内的官邸中主持政务。每一座官邸都设一位管事,巴萨萨不在时由管事代行职权。
  巴萨萨之下有六级较小的官吏统治各个小区。这些小区的贵族官吏由国王任命,任命时国王听取大区“伯爵”的建议,但是他们只对国王负责。和大区的伯爵一样,他们也在京城建有官邸,他们要在京都度过许多时间。所有的贵族合在一起组成王国的庞大议事会,这个议事会几乎老不停地开会。
  除了在宫廷里供职之外,所有官吏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执法。除了旧王驾崩和新王登基之间这一段无法无天的时间之外,绝对禁止泄私愤图报复。有一套繁复的法典,根据历代国王的敕令不时地对这套法典进行修订。各级贵族在当地担任法官。但是可以通过法庭逐级上诉,直至向国王上诉为止。打官司的时候,原告和被告双方都要付一笔金额相等的保证金,败诉者的保证金将被没收。这一机制有利于阻遏不必要的官司。证据不足以判案时就诉诸试罪法。获取供词常用肉刑拷问。怀疑对象等待开庭审判时常戴足枷。然而,由于监房不足,所以轻罪的惩处常常是损毁肢体,从割耳削鼻到处以宫刑或剁去手足。处以极刑的犯人常用于人祭。
  征税是不定期的。每当王家的金库耗尽之时就进行征税。但是征税的方法却是有条不紊的。每个大区都任命了六名税务官,分别由国王、王姑、太后、首相、执掌偶像崇拜的官吏和该区的伯爵委任。税吏登门拜访每一位贵族,根据他属下的村寨数来确定征税的数额。税的形式是实物。从确定征税数额到征收实物之间有两月的间隔,以便于农民凑集所需的实物。税金一半归国王。其余的一半由太后、王姑和两位大臣分享。各区的伯爵从本区所征的税金中分到一份。农民被征召去当兵,被征用去修建公共工程。有一条奇怪的规定,被征用去做苦王的农民要付给工头一笔钱,然后才开始干活,虽然他的劳动是没有报偿的。
  王族与平民和行政官员的区别非常鲜明。中心人物是国王、太后和王姑。他们三人,尤其是国王,都具有神圣的威望;这使人想起古埃及的请况。他被一整套繁复的仪式包围起来。任何人朝觐国王都必须五体投地。国王受婚姻羁绊,他有成群的妃嫔。妃嫔是作为赠礼或贿赂奉献给他的,或者是从他的父亲的后宫里继承下来的,亦或纯粹是他看中的女子。在众多的妃嫔中,先父给他选中的嫔妃地位最显要。所有的妃嫔都住在王宫里,都要受到严格的监护,以确保她们所生的子女都带有王家的血统。所有的子女都保留母亲的氏族图腾,以确认他们与母亲的氏族是同一血统。此外,他们全都尊敬狮子和豹子这两种图腾。
  每一位王子一旦断奶,就送交他母亲那个大区的伯爵;由伯爵给王子指定一位监护人,分给他一小块领地。最年长的王子不能继位,他与伯爵共同监护自己的兄弟。最年长的公主同样有责任监护自己的妹妹。父王驾崩之后,王子们难免在短期内遭到惨死。一旦太子选定之后,他与太后就把所有可能觊觎王位的王子召集起来;王子们被送到指定的地点囚禁起来,在严密的看守下饥渴而死。公主们很受尊敬。她们不能结婚,亦不能生子,但是不要求她们严守贞操。有些公主成为祭师;有些公主靠小小的领地过活,她们过着乱交的生活。
  国王一旦驾崩,两位大的朝臣、监护王子的伯爵和最年长的王子急忙开会磋商。确定了王位继承人之后,立即宣布国王死讯。宣布国王驾崩方式是熄灭王宫前的圣火,扼死看管圣火的官员、敲响专门的报丧鼓;报丧鼓只能在国王驾崩时使用,鼓声将噩耗传遍全国。鼓声一响,全国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伯爵男爵互相征伐。强者抢掠弱小的邻居。所有的王子都被召到议事会,听候伯爵监护人宣布继承王位的王子是谁。继后,首相要求与失望的王子及支持者比武决斗。新王的母亲成为太后,新王的一位同胞姐妹或同父异母姐妹被选为王姑。有些最重要的官吏也在这时指定。国王要经过一个非常繁复的仪式使自己的登基合法,仪式的名称叫“品尝全国佳肴”。但是,登基礼推迟到六个月之后举行。在此期间,他为先王服丧。
  王陵的看管—伯爵把国王的遗体接往他管辖的大区,将遗体做成木乃依。木乃依做完之后被送往一间房子,房子被用作陵墓。臣民献上树皮布。树皮布被堆放起来。直至塞到屋顶为止。接着就把门封上。四位国王的贴身侍从,四位嫔妃,数以百计的奴隶和俘虏被乱棒打死;他们的尸体横七竖八地丢在陵墓的周围。六个月之后,房门打开,木乃依的头颅被摘下来清洗干净。一个人用国王的颅骨喝啤酒和牛奶。此后,他就成为先王鬼魂向人民说话的媒介。先王的颅骨随后被放回陵墓。但是,他的颚骨和脐带被送往宫廷中的一所圣殿之中。每一位国王的宫室都永远保存以兹纪念。先王的大臣、宫廷官吏、众多的嫔妃继续祀奉他的亡灵。每死一位官吏,都要委任一位新官接替他的职位。在位的国王要拜谒亡父的陵墓一次。拜谒完毕,他发出信号,数以百计的、每次护卫国王出巡的随从就被抓起来作为牺牲,祭献给先王的鬼魂。
  哀悼先王的时期接束就举行加冕典礼。国王和王姑宣誓就职、被授予王袍。从大路上抓来的两个人被蒙上眼睛送到国王的面前。其中一人被国王用箭射中,这位不幸的人被一支奇袭队带到边境,给打得遍体鳞伤,任其惨死。另一位被带往祭坛。有八个人作为牺牲一个接一个被杀死,他们的内脏被挂到这个人的脖颈上。此后,他被授予专门头衔,负责侍奉国王的嫔妃。最后,各区的伯爵共同为新王、太后和王姑修建宫室。太后和王姑都有各自的宫廷、大臣和宫廷官,这些官吏与国王的官吏在头衔和职能上都有相似之处。
  巴干达人的超自然力信仰带上了强烈的法术色彩。和非洲各地一样,这里也有巫医。巫医的活动包括制造偶像、施行法术和医治疾病。巫医和祭师有明显的区别。祭师专门祀奉与自己相关的神祇。但是二者的职能有交叠之处,因此,本来是巫师重要活动的占卜,祭师也参与进行。巫医占卜时看玛瑙贝掷下时的纹路,看鸡肠的纹理,或者用其它客观的技法。祭师所得的神谕则藏于神庙之中。
  巴干达宗教以亡灵崇拜为中心。一般人的灵魂据信于几年之内在本氏族的儿童身上投胎。儿童用亡灵的名字命名之后,对这个亡灵的崇拜随即停止。从人去世到亡灵投胎这段时间之内,要给鬼魂献祭。一般地说,鬼魂对亲属是以礼相待的,然而稍有不恭鬼魂就要立即报复,惩处不恭的行为。鬼魂的怨气常常被认为是后人生病的根源。
  连巴干达最大的神衹实际上也是鬼魂,因为据信所有的神祇全部曾经是世上生活过的人。每个氏族都把自己老祖宗的亡灵作为主神来崇拜。同时,这位祖先又以酋长的化身出现,酋长任职时改为这位祖先的名字。作为一位鬼魂,他享有庙宇、祭师和神灵应有的一切其它设施。如此复杂的信仰造成的逻辑上的不一致,并没有使巴干达人感到困扰,正如古埃及人不会为此而感到困惑一样。所有已故的国王都被认为是全民的神祇,在位的国王常常向他们请教。所有黑人王国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都有许多共同的特色。它们基本的制度,似乎都代表着颇为相同的主题,是同样主题的各种各样的发展。在所有的王国中,农民都组成大同小异的扩展了的血亲群;血亲群的酋长既调节群体成员的纠纷,又担任祖先崇拜中的祭司。这种血亲组织与官僚组织有严格的分野,国家的运转建立在官僚组织的基础之上。即使官僚组织中的职位是世袭制,血亲组织的首领也不能染指其间。所有黑人王国都是高度专制主义的王国,国王有生杀予夺之权。此外,他还代表着最高上诉法庭,他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执法公正。国王的仁慈固然使人感恩戴德,然而如果他从来不独断专行地使用自己的权力,他就可能被当做是软弱的国王。国王的御体任何时候都神圣不可侵犯,他的健康情况据信会影响国家的安宁。与此相联的是有正式的条文规定,病弱和衰老的国王要被杀死。
  在黑非洲各国,王族的祖先都是民族崇拜的对象,都是王国的守护神。王族的机构设置得非常繁复,耗去了国家岁入的很大一部分。其配备包括禁卫军、组织繁复的宫廷官吏和数百计的嫔妃。虽然嫔妃的生活并非严格的隐居生活,但是常常防犯着她们与人私通。所有的黑人王国都没有立法机构,也没有代表民意的任何政府机构。虽然国王有一个议事会,但是议事会成员由国王指定,他们的职责全部是咨询性质的。和血亲部落酋长一样,国王的血亲通常也不能在政府机构中任职。王家的女子都享有高度的性生活自由,然而要不是禁止她们结婚生子,就是禁止她们的孩子继承王位。
  在非洲文化的复兴之中—据料这一复兴可能在下个世纪之内发生,要忽视这些长期扎根的传统,看来是不大可能的。把民主政治的现实和外在形式强加于非洲文明之上的任何企图,尤其是非常之不恰当的。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8.印度  
   8-1 史前印度
  欧洲之所以获得大陆的地位,要归因于希腊人偏狭的观念。印度之所以被剥夺了大陆的地位,同样要归因于希腊人的偏狭观念。庞大的印度半岛和欧洲大陆一样大,如果把俄国除外的话。印度半岛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它的气候从冰川复盖的山峰到郁郁苍苍的热带丛莽,再到和撒哈拉一样人迹罕至的沙漠,表现出应有尽有的各种变化。在整个的有史时期,没有任何与之匹敌的广大地区为如此众多的种族、语言和文化所占据。直至今日,情况依然如此。距现代大都市二三百英里的范围之内,就可以看见名副其实地以原始的狩猎和采集方式为生的人。世界上最大的钢铁厂的传动带与村子里的工匠比肩而立、相映成趣。乡间工匠从事世代相传的职业,他们的手艺是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入侵旁遮普①时的古老手艺。一卷之书无论如何不可能充分描写这样一个古老和复杂的国家。所以,本书的研讨必然要有所局限,它仅限于印度生活的一些侧面。这些侧面有助于说明印度文明在世界文明图景中的地位,有助于说明它作为文化成分的接受者和贡献者所扮演的角色。
  ①旁遮普:印度之一省份。
  印度在地理上比欧亚大陆的任何其它部分更为隔绝。在北方,喜马拉雅山脉的巨大屏障把它和欧亚大陆的其余地区隔绝开来,这条大的山脉好比是防御侵略的马奇诺防线。这个堡垒的西端以沙漠和俾路支山脉为依靠,东端的屏障是同样令人生畏的丛莽和阿萨姆沼泽。和任何的静态防御工事一样,喜马拉雅山这条屏障也屡屡被攻破过。然而,在喜马拉雅山的背后,印度以其纵深防御更加令人生畏。一位蒙古将军侵入印度河流域之后写信报告说:“这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国。这里的水不好,太阳毒得足以杀人。”一浪接一浪北方南下的入侵者,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拥挤而长期有人居住的国度。在这里,无论入侵者多么善于使用兵器,无论其最初的入侵是多么迅速,他们此后都面对着与气候和疾病作斗争的没完没了的战争。每一次新的征服和占领之后都有一场漫长而继续不断的生存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原有的人口总是能占上风。只有与被征服者混血,只有接受印度生活方式中的许多东西,入侵者才能生存下去。他们的后代成为印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印度社会和宗教那繁复而富有弹性的结构中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在印度,文化的马赛克模式—在论及近东文化时我们已提及这个模式—达到了高峰。在印度,许多文化渊源迥异的小社会镶嵌起来,构成了一幅构图有序的画面,一个运转正常的整体;每一个结构单位各就其位,受到专门分工的活动和宗教认可的保护。印度文化的整合问题,就是靠创造这样一种拼板玩具似的格局解决的。正由于此,印度文明始终能保存一种独特的,极易识别的文化本质,它保存自己文化本质的时间至少已达3000年之久。和一切的文明一样,它广泛借用了异域文化成分;但是,它的借用是有选择的,它将借用的成分加以塑造,使之适应自己的文化模式。
  从社会人类学的观点看,印度没有种族的问题。体质作为社会地位的指针,只不过是偶然现象。虽然“色”这个梵语字用来指四大种性的划分,而且对种性一词的经典诠释又表明:种性的出现是为了保护占统治地位的亚利安人,使之不与其它民族混血;但是今天,南印度黑皮肤的婆罗门种族并不会因肤色黑而使自己的贵族地位有所逊色,印度北方一些地区的白皮肤、灰眼睛的不可接触的贱民也不会因肤色淡白而使自己的身价略有升值。不过,肤色淡白是评价美的一个标准,正如它在美国黑人中是评价美的标准一样。
  对于将种族作为一种体质现象来研究,印度提出了一连串使入神往的问题。完全不顾印度种性制度的入侵者,从当地人中虏掠妻妾。然而,在几代人的时间之内,他们便改信种性的传统习俗,开始不自觉地进行将人种混杂特点固定下来的试验了。聚众打劫的冒险家,趁混乱之机控制一些地盘,很快就宣称自己的种性地位得到了升迁,他们全然不顾自己五花八门的背景。最后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实际上每一位在印度出现的宗教改革家起家时,首先就否定种性,欢迎所有地区和所有社会阶层的人改宗信奉他的宗教,而宗教改革的结果,却是在几代人的时间里,将自己新的宗教改变成为一个新的种性。目前,你看见的情况实际上是这样的:如果把印度的种性当做是种性制度基础的地方性的功能社群,那么任何种性的成员,哪怕是只有几百年历史的种性,都趋于表现出家族血缘上的相似性。
  我们对印度史前史的了解,迄今依然是极为粗糙的。我们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只建立在一些表面发现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系统发掘的基础上。然而,这些发现说明,自从最遥远的古代开始,印度就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文化复合体相会的场所。在古老的旧石器时代,印度西北部是手斧文化的场所,而手斧文化是属于非洲和西亚两地共同的传统。另一方面,印度东部和西部是砍砸器文化和燧石文化,而砍砸器文化和燧石器文化又是它与东南亚共同的文化传统。两种文化复合体的边界目前尚不能精确追踪。在这两种共生的传统并存于印度半岛的数万年中,这一条分界线很可能随气候变迁而不断波动。你可以期望,每一传统的分布都与具体的生态条件有关,手斧文化占据的地区与西南亚的自然环境相似,砍砸器和燧石文化占据的地区是东南亚或印度尼西亚类型的生态环境。
  最迟在公元前3300年,印度河流域已经为一种伟大的文明所占有,这一文明是从西南亚新石器基地的文化演化而来的。它遵循着西南亚的文化传统,顺次经历了粗铜时代和青铜时代。铁文化引进之前,这一文明已经消亡。主要的粮食作物是小麦和大麦。迄今尚未找到这一文明栽培稻米的遗迹。许多艺术作品以牛为表现对象,其中包括把牛用做耕畜的描绘,这说明它的经济基础是农耕和奶制品业的混合经济。轮子和织机似乎从一开始就为人所知。无法说清耕犁用于何方,因为迄今为止既未找到实物也未找到表现耕犁的艺术品。耕犁出土材料缺乏的情况,与许多微型车出土的情況,适成鲜明的对照,这些小车或是用粘土做的模型,或是用青铜浇铸而成。它们似乎是印度河流域儿童宠爱的玩具,谷物显然是用木臼脱皮的。一个木臼遗迹周围的铺砖地面上有许多圆窝,这是打谷人世代赤脚踩出来的脚印,遗址中间是安放木臼的地方。
  大概棉花已是栽培作物,因为在此发现了棉布。燧石、砍砸器和后来的青铜器都加工成许多形状。工具包括扁斧、手斧、齿尖交错的锯子,有趣的发现之一是一把尺子的残片,尺上的刻度非常精确,说明印度河流域的古人已经意识到细小而精确的度量标准。此外还发现了级阶复杂的一连串衡器。陶器的发现颇为丰富。甚至迄今挖掘的最低的一个堆积层里的陶器,也是陶轮制造的,且烧制精良。许多陶器是烹饪用的粗陶器。但是,比较精制的陶罐是红底色上黑釉再加一层油漆之类的拋光剂烧制而成的。图案以花草为主,很少显示出遒劲的笔力或具有新意的构图。小型的粘土人像难以计数,据信是制作的玩具。一个遗址里这类玩具很多,想必是一个制造外销玩具的中心。
  印度河流域文明的城市,是按网络结构精心设计的,每个城市有一条干道或数条干道,另有许多背街小巷与干道相连。毫无疑问,它们是精心设计、精心建造的,这一习惯在印度历史上自始至终保持下来。迄今发掘的所有遗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城中没有任何可以被解释为是庙宇或宫殿的建筑。在莫亨若达罗遗址中,有一处宽大的遗迹是一幢带屋顶的大建筑,有许多柱础,但没有内墙分隔,大概是一个市场。还有一幢大建筑,里面有许多屋子,也许是一个行政中心。另有一个修建得非常出色的大型游泳池,四周有许多小间,看上去是更衣室。也许,这个游泳池是用来举行涤罪礼的地方,这种涤罪礼与现代印度教徒的涤罪礼相似。莫亨若达罗遗址没有防卫工事,发现的遗存中没有武器,这一情况引人注目。这一发现使考古学家的早期报告描绘了一个田园诗似的和平宁静的社会。后来的发掘说明,有一些城市有城墙,至少一个城市还修建了一个设防坚固的卫城。即使在莫亨若达罗遗址,也有迹象表明。该城曾受到攻击,城中的居民曾受到杀戮。
  亚利安人是入侵印度的民族中受到最多宣传的民族。有关他们的许多传说实际上已成为宗教教条。据经典记载,他们约在公元前1500年进入印度,对原来的土著进行杀戮,或将其贬为奴隶。为了保存纯净的亚利安血统,他们建立了种姓制度。后来他们从征伐转向神秘主义,形成了泛神论的观念和灵魂演化的观念。后来的一切印度哲学都建立在上述观念的基础上。亚利安人成为三个地位最高的种性的祖先,他们的语言传到印度的大部分地区。
  毕竟,亚利安人的入侵仅仅是许多次移居印度的迁徙浪潮中的一次入侵而已。这些迁徒使许多操印欧语的民族从欧亚大陆的东部大草原移入更加开化的地区。入侵者在各地创作并留下了许多文学作品,口耳传承的文学作品。所有这些文学作品所描绘的生活都有许多相同之处,因此他们原有的文化可以相当准确地构拟出来。这幅重构的生活图画是半游牧部落的生活图画;他们牧放牛群,驾着马车驰骋征伐,嗜好赌博和烈酒;只有在危难的时候才对超自然力感兴趣。
  构拟亚利安人生活必须依靠的材料,与构拟印度河流域所能依赖的材料形成绝妙的对比。后者留下丰富的遗物,但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文献。印度的亚利安人简直没有留下任何遗存,但是他们留下了大量的文献。这是一种详尽的证物与详尽的证词相对的情况。已经发现一些石柱,可能是《吠陀》①中所描绘的用于祭礼的石柱。然而,亚利安人的居所和墓地迄今都尚未找到。构拟亚利安人早期生活的文献收入了名为《吠陀本集》的四个集子中。根据文字判断,《梨俱吠陀》(意译为《颂赞明论》—译注)必定是古老的文献,包括祭祀中吟唱讽颂夹半的颂歌。就內容而言、《阿闼婆吠陀》(意译为《禳灾明论》—译注)是诸书中内容最古老的一部,然而其语言并不是最古老的。这是一部巫术汇集,收录的主要是咒语和药方。《娑摩吠陀》(意译为《歌咏明论》—译注)是祭祀颂歌的汇集,它包括《梨俱吠陀》中的许多颂诗和后来写成的一些颂诗。《夜柔吠陀》(意译为《祭祀明论》—译注)集录的是《曼恒罗》,即祷辞和神秘的表白书。
  ①《吠陀》(Vedas)—意译为“明”,即知识。《吠陀》有广狭二义,是印度上古典籍汇编,成书于前2000-前1000年。狭义的《吠陀》指《吠陀本集》,广义的《吠陀》还包括《梵书》、《森林书》、《奥义书》《经书》。
  亚利安入侵者定居之后,不可能不从过去居民那里接受许多血统成分和文化成分。然而他们似乎很不情愿承认这一事实。吠陀经书中使人最迷惑不解的特点之一,是提及土著居民中的达西尔人,这一民族肤色黎黑、鼻子扁平。这两个形容词可以用来描述印度南部的原始澳大利亚人种,肯定不能用来描述印度西北部的以地中海人口占压倒优势的人口,而西北部地中海型的人肯定是亚利安人首先接触的人,并且是他们仇视的人。有一些颂诗中,达西尔人被描述为野蛮人。在另一些颂诗中,亚利安人祈求神灵襄助他们攻陷城市,夺取石墙环绕的要塞。
  毫无疑问,印度河文化对后世印度文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事实上,它与有史时期的印度文明之间可以看出更多的相似之处,印度有史时期的文明与入侵的亚利安人原籍的大草原上的半游牧的牧牛文化却相去甚远。这不得不诱人去相信,自亚利安人入侵至吠陀经书整理成书的时间之内,发生了入侵者和印度文明幸存者之间的融合。在混血民族口头传说的发展过程中,印度河流域祖先与印度西北部的原始澳大利亚人种之间所留下的记忆,与亚利安人和已经削弱的、文化颓败的印度河文明土著之间的战斗,很容易混淆在一起。
  吠陀经口头传承的后期和有史时期的主要分别,存在于社会结构和宗教之中。当时,种姓制度尚未形成,只有武士、农夫、工匠和祭师之分。最早的波斯人中也存在类似的分类安排;在波斯语和亚利安语中,连武士、农夫、工匠和祭师都是意义对应的同源词。印度的亚利安人和波斯人血缘相近。耐人寻味的是,在波斯人和印度的亚利安人的两种社会体系中,都没有与印度后世的不可接触的贱民相当的种姓。甚至祭师都尚未明确地分化出来。在吠陀宗教要求的频繁的祭祀活动中,每一位族长都行使祭司的职能。当时的婆罗门是一小群专职的教士,他们侍奉贵族武士家庭。只有遇到繁难的仪礼需要准确无误地进行时,才有人请他们服务。他们仍然依附于贵族,显然得屈从于贵族。
  在吠陀时代的末期已经有苦行僧存在。他们离群索居,遁入山林,不与人进行一般的社会接触和活动。在那儿,他们给人以指点,那些谋求洞悉宇宙本质和人的天性者请求他们指点迷津。即使在这个阶段,苦行僧还是把重点放在人身上。后世印度教把物质世界看做空幻的观念至少已经处于胚胎孕育阶段。苦行僧的生活所需由当地村民自愿捐助。他们乐意将印度气候条件下需要的食品和最低限度的舒适条件献给苦行僧,以此换取苦行僧的存在给当地人恩賜的法术。甚至在接受献礼时他们用手触摸人时,都可以把自己的精神力量赐给敬献者。
  后世的印度教,究竟有多少成分归之于亚利安人,这是一个仍然有讨论余地的问题。然而,亚利安人对印度教的贡献,肯定比婆罗门经文作家算在他们身上的贡献要小。在吠陀典籍里提到的所有神衹中,唯有毗湿奴①保留下来,成为成熟的印度教中一位活跃的神衹。就连他的特征也变得面目全非了。投胎的教义是后世印度教的基本教义,早期的亚利安人似乎并不具有这样的思想。苦行僧主义、世袭祭司阶级支配社会的模式—祭司靠学识和技术与超自然力打交道,以此来支配社会—与亚利安人悠久的价值观念完全是格格不入的。这些价值观念仍然出现在印度之外的与亚利安人相关的文化中。如果直接转向原始的证据,忽略后世文献中大量的推理和解释,就不得不作出这样的结论:亚利安人对印度的入侵与后世大多数入侵的模式相吻合。在这些入侵者中,入侵者早期的政治统治和军事统治之后接踵而至的,是他们对原有文化的吸收,因而导致本土文化的复兴。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问题,亚利安人的入侵,也许被证明是独特的印度文明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一段小小的插曲而已。
  ①毗湿奴(Vishnu)—意译为“遍入天”、 “遍净”等,与梵天、湿婆并称为婆罗门教三大神。始见于《梨俱吠陀》,说他三步跨过了大地。到了史诗《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和《往世书》时代,发展成为仅次于梵天的婆罗门教第二大神。
  对此观点提出的主要一个反驳意见,是印度大多数地方都接受了亚利安人的语言。然而,这个问题岂止印度才有。几乎在操印欧语的民族入侵的一切地区,他们都成功地使自己的语言扎下了根,虽然他们的文化甚或连他们的体型都很快就荡然无存了。事实上,上述情况没有发生的唯一地区,似乎是地中海地区。在此,印欧语和同样有力的和外来的闪米特语产生了竞争。在文化适应过程中,为何某些语言保存下来,为何其它一些语言未能保存下来,这个问题是文化动力学中最有趣的一个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迄今尚无任何答案。
  8-2 历史时代早期的印度
  印度人表现出对历史缺乏兴趣,这一特性使人对印度历史的任何研究都复杂化了。认为宇宙虚幻、万事轮回的世界观对时间和空间的细节不感兴趣,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婆罗门怡然自得地垄断着教育,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哲学和宗教上,而不是集中在过眼烟云似的皮相景观上。而且,由于他们总是宣称找到了确认当前习俗的古代依据,所以他们对追溯文化发展就不大感兴趣。结果,构拟印度文化史就不得不主要依靠传奇和宗教文献中偶尔出现的背景材料,依靠考古遗址,依靠外国游人的记述。
  甚至连印度政治史中的许多地方也是模糊不清的。直到穆斯林第一次入侵之后,印度政治史才开始达到了西方人治史的精确标准。对于不是专功政治史的印度人来说,过去2500年中许许多多的朝代和国王的名字,在很大程度上是毫无意义的,朝代的更迭和国王的升降浮沉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故此,人们提及的政治事件,仅仅是那些似乎具有永恒的文化意义的事件。
  根据能够掌握的关于最早的有史时期的原始材料,可以把印度分为三个地区。在公元前6世世纪,印度西北部与西方文化发生了接触。那时,大流士一世①把旁遮普和信德并入了阿契美尼德族建立的波斯帝国。随即而至的是亚历山大大帝对印度的征服,不过这次征服只不过是一次突袭而已。接着,从西北部的山区和大草原涌入印度的入侵者建立了一个接一个的王朝。所有这些王朝都接受了更为明显的希腊化文化成分。欧洲人对印度西北部的描述起始于希腊人斯库腊克斯,他受大流士一世的派遣去考察印度河流域,时间大约是在公元前500年。
  ①大流士一世(Darius I。约前558-前486)—古波斯帝国国王(前532-前486),极盛时疆域东起印度河,西至小业细亚沿岸,南自埃及,北达欧洲的色雷斯,造成了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曾发动希波战争,在马拉松战役(前490年)中失败。
  关于印度东北部的情况,我们没有任何外国人留下的早期的原始材料,本地的历史材料也几乎没有。然而,早期的佛经中大量提及本区早至公元前5世纪的情况。在印度南部,最早的历史记载稍晚一点才开始出现,最早的著述仅在公元前略早一点的时候才出现。该地与其它古老文明有频繁的接触。公元1世纪以降的希腊古籍中记载着许多有关该区的情况。
  在它们各自的历史黎明时期,印度的三个大区已有许多的共同之处。亦有许多的地区差别。印度北部和南部有鲜明的言语分界。北方操印欧语的民族继承更多的亚利安传统。南方操德拉维语的民族保存了许多肯定是非亚利安人习俗的习俗。
  到公元5世纪时,印度北部形成了许多保存至今的文化特征。从那时起至今日的革命性变化时期,一般村民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当今这场革命是由于收音机的来临和方便的交通而引起的。回到这个水平的现代游客看见辽阔的森林和普遍使用木材的建筑,将会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连孔雀王朝①首都的华氏城②之类的大城也完全是木结构的建筑(王宫和寺庙亦是如此),城区由木栅保卫,外面再绕以护城河。可是今天,在同样的地区之内,农民却难以找到足够的木材作椽子,他们做饭的燃料只得用干牛粪饼。在该区的东部,人们衣着极少的现象也会给现代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男人普通的服装仅限于胯间围一圈很窄的棉布条。妇女只穿一条短裙。富人补偿衣服花销不多的特点,靠的是华贵的衣料和大量的首饰。首饰之多一定令妇女觉得是十足的包袱。
  ①孔雀王朝(公元前221-前185)—古印度王朝,版图包括印度半岛大部分地区。
  ②华氏城—今比哈尔邦之巴特那城。世界著名古都之一。
  给现代游客留下深刻印象的经济地位上的差异,在有史时代早期似乎就已存在。虽然村民那时的经济境况似乎胜过今天,可是他们当时直接缴纳的赋税就已达收成的六分之一。此外,他们受到的盘剥中,还有国家对盐实行的专卖政策、销售税和其它各种苛捐杂税。然而,即使在那个时代,收入差别似乎更多地反映在炫耀夸饰上,而不是反映在生活水平上。阿育王宫殿的石柱上包着黄金,然而他睡的是草蓆,吃的是粗茶淡饭,即使佐料下得较重,他吃的也是一般农家的饭食。阿育王年老退位,遁入山林之时,他并不需要放弃多少人间烟火中的享乐习惯。
  那时的印度北部,四大种姓业已存在,它们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但是,没有迹象说明,当今种姓中典型的小类划分已经存在;也没有迹象说明,当今种姓关系中那些繁复的礼节当时就已经存在。那时,印度东北部婆罗门和剎帝利两个种姓之间的争权斗争尚没有结果。婆罗门尚不甘心接受国王谋士的角色,尚未认识到不承担责任的权力是有许多好处的。剎帝利也尚未放弃垄断知识和直接与超自然力神往的资格。有趣的是,刹帝利的活动比婆罗门的活动更符合早期亚利安入侵者的活动。
  到了有史时代的初期,印度北部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习俗呈现出许多特征。其中突出的,是轮回投胎的信仰和因果报应的观念。虽然希腊人毕达哥拉斯①传授过投胎的观念,而且凯尔特人的神话也提及投胎的传说,但是这一信仰似乎并不见之于早期的《吠陀》经书中,也未构成操印欧语的民族普遍的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我们知道,轮回转世的信仰在世界许多地方独立地涌现出来,它的印度形式是前亚利安时代的哲学家提出的。面对人们坚决否定自己死亡所引起的问题,这些哲学家们试图寻找一个合乎逻辑的解答。
  ①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前?-前497年?)—希腊哲学家、数学家。
  无论其渊源何在,灵魂的命运之印度描述,在逻辑条理和精神满足上,远远超过任何其它文化传统中形成的说法。尽管印度各宗派的教义在灵魂的起点和归宿之上众说纷纭,然而它们在灵魂旅程的中间阶段的教义是基本一致的。这一段旅程与个体的前世和来世直接相关。灵魂形成之初,它是精神力量的无形无体、杂乱无章的聚合,它注入了一种低级生命体。一个宿主的肉体死亡后,它传入另一位宿主的肉体,把上一次肉体化中累聚的经验带入下一次投胎的肉体身上。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投胎,不断积累的经验塑造并强化了灵魂。除了经验之外,每一个灵魂还积累了一本可以叫做精神收支的流水帐,也就是投胎以后的善恶言行所产生的结果。上述诸点构成了个人的因缘,因果报应决定个人下次投胎时的社会地位,决定他将遭遇的祸福。
  精神修行的最佳捷径是当苦行僧。印度人苦行的主要目的,是与法力无边的神灵的交感认同,体验心灵领悟宇宙后的极乐境地。苦行僧一步一步地达到修行的目标。第一步是断绝一切世俗的关系退隐山林去打坐冥想,去练习各种控制身体的办法。第二步是完全支配精神活动,个人能抑制思维过程,让灵魂解脱出来去进行更深层的体验时,就进入了这一境界。无论持怀疑态度的西方人对上述观念的反应是什么,他们都必须承认印度人的苦行作为社会机制的价值。苦行生活对三种上层种姓的成员是开放的,其功能与欧洲中世纪的牧师地位一样。它对神秘主义者有吸引力,对那些不能面对世俗生活压力的人同样有吸引力。不仅追求精神境界的人,而且厌烦自己角色的王子,觉得妻子令人难以容忍的丈夫;甚至于受债主逼债的商人,都可以加入虔诚的苦行僧的行列。
  从有史时代之初起,婆罗门与苦行僧之间就有明显的区別。婆罗门可以成为苦行僧,但是大多数的婆罗门并未成为苦行僧。婆罗门是精于与超自然力交感的人,是专职的祭司,他们熟悉印度教规定的冗长而繁难的仪式。除开宗教职责而外,他们就过着一般人的生活,只不过还要受到婆罗门种性规定加之于他们的种种限制。许多婆罗门都热中于聚敛财富,谋求对社会的控制。显然,在有史时代初期,他们不断在印度北方加强自己的势力,谋求使土著人皈依印度教。
  婆罗门越来越自命不凡,只有他们才能完成的宗教仪式越来越繁复昂贵。到公元前6世纪时,这一趋势受到了一场宗教革新的挑战。发动这场革新的两位领袖是乔答摩①佛陀和筏驮摩那大雄①,筏驮摩那是耆那教②的创始人。二人均生为剎帝利种姓的成员,并且都成为苦行僧,都毫无疑问地接受了轮回投胎和因果报应的教义。然而,两人的教义与婆罗门教的繁难祭礼却绝然相对。耆那教作为一个小的宗派保存至今,其特点是高度发育的仪式和极端厌恶伤害任何生物。耆那教僧人在举行仪式时用扫帚扫去路上的虫子,然后才举步投足。他们不愿在暗处喝水,以免误吞并毁伤了水中小小的生命体。耆那教最重要的教义是坚持“不害”③,即始终坚持不抵抗。已故的圣雄甘地,虽然本人并非耆那教徒,可是他受到耆那教教义的强烈影响。虽然耆那教的传教士在印度南部使许多人皈依自己的教派,可是它从未传至印度半岛之外。相反,佛陀的教义已经成为两千年来世界事务中的一支力量。
  ①乔答摩(Gauta)—释迦牟尼称号,原为其姓氏。
  ①筏驮摩那(Vardhamana)—耆那教创造人,尊称为大雄。
  ②耆那教(Jaina)—“耆那”原为创始人筏驮摩那称号,意为“胜利者”,“完成修行的人”。前6-5世纪与佛教同时兴起。
  ③“不害”(Ahima)—耆那教、佛教名词,即慈悲为怀,不害众生。
  8-3 佛教
  佛教是印度给人类文明所做的最大贡献。虽然它如今在其故里确已绝迹,但是它成了一种世界宗教。它教派纷杂,信徒相当于基督徒人数的一半。佛教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它是一种宗教,而且它又是印度基本哲学的一种表现形态。悉达多又名乔答摩、释迦牟尼、佛陀,他是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生于公元前563年,卒于公元前483年或486年。欧洲人觉得这许多名字难以分辨。悉达多是他童年的本名,乔答摩是他的姓氏,释迦牟尼是他作为苦行僧人的称号,“佛陀”是他神圣的称号。他一生招徒传道,指导佛教的组织工作。他的言行记录靠口耳相传的时间至少达一百年之久,但是它们可能是准确可靠的。然而,正如一切伟大宗教的创始人一样,关于他的神话传说变得比事实更为重要了。
  一条古老的印度教教义认为,世界大难临头时,总有一位神祇要投胎入世来拯救世界。保持之神毗湿奴曾多次下凡。根据正统的佛教教义,释迦牟尼仅仅是一连串的佛陀中的一位佛陀,这些佛陀过去曾多次来到人间,将来还将下凡。释迦牟尼已经多次投胎人间,这些投胎人间的故事保存在《本生经》①,这是一部引人入胜的民间传说故事集。他修行的功德已到顶峰,成了菩提萨埵①,与九重天外的神祇住在一起。他对众生怀着慈悲心肠,承担了最后一次下凡投胎的义务。他召集众神聚会,传授佛法,并且把自己的继承人弥勒②介绍给他们。佛界众僧至今相信,弥勒下凡的时间快要到了。接着,乔答摩寻找一位母亲以投胎再生。他选中尼泊尔迦毗罗卫国净饭王之妻摩耶夫人为母,这个小国靠近印度东北边境。当他宣布这一决定时,万物为之欢跃。黑压压一群鸟儿在王宫上歌唱,所有的树木都提前开花。摩耶退入后宫,弥勒化为一只有六根红牙、毛色为珍珠白的大象出现在她眼前,这位造访者的形象当然比基督的报喜天使更绚丽动人。临产时间到时,摩耶来到城门外的龙毕尼公园,她站着从身体右侧生出了佛陀。因陀罗③和梵天④两位神祇把新生的佛陀抱在怀里,那加斯国的两位国王,印度土著人中的蛇神,用冷水和热水交替给婴儿沐浴。悉达多刚降生,就向大地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跨出七步,于是他就占据了整个世界。
  ①《本生经》(Jataka)—巴利文《小部》中的一部经典,载佛陀前生曾为国王、婆罗门、商人、女人、象、猴等所行善行功德的故事。
  ①菩提萨埵(Babhisatlva)—略称“菩萨”,指求无上菩提(觉悟),利益众生,成未来成佛的修行者。佛经中常见的菩萨有弥勒、文殊、普贤、观音等。
  ②弥勒(Maitreya)一一意译为慈氏。他构继承释迦佛位成为夫来佛。
  ③因陀罗(lnbra)—婆罗门教、印度教神名,被佛教吸收;雷雨神和战神。
  ④梵天(Brahma)—婆罗门教,印度教创造之神,与湿婆、毗湿奴并称为上述两教的三大神之一。
  母子乘坐着天使驾驭的马车降临宫殿。母亲分娩之后的第七天在极乐之中安然死去,立即获得再生,回到天上的天使之中。悉达多由姨妈摩诃波阇波提①养大。据传,悉达多生就许多福像,趾间有蹼、前额隆起、大耳垂肩、脚掌上有轮回的胎记。一位大贤见状预言道,小儿将来必成世界之王或人类的救星。他第一次被人带到庙中时,庙中众神的塑像竟匍匐在地顶礼膜拜。他与智者和老师驳难论辩,其智慧使辩者愕然失色。少年时代他第一次在树下打坐静思默想时,阳光投下的树影竟然为之不动,以便为他遮阴,以免使他惊扰。
  ①摩诃波阇波提(Mahaprajapoti)—摩耶夫人之妹,净坂王第二夫人。后随释迦牟尼出家,成为第一尼僧。
  悉达多成年时,父王为他选妻成婚。他未来的岳丈怀疑,这位仪表堂堂、耽于幻想的年轻人是否有力量成为一位贤婿和圣君。所以,他决意让求婚者比试较量。这一主题出现于世界各地的传说之中。他愿意把女儿许配给拉最硬之弓、射最远之箭的求婚者。当然,悉达多远远胜过一切竞争对手。于是,他娶约琐达拉为妻,同时陪嫁的还有成群的妾。然而,后宫欢乐并不能使他满足,他静思默想的是普天之下的苦难和邪恶。
  他遇见一位老人、一位病人,看见一具尸体,他的驭手肯定,生老病死是人不可逃避的命运。生老病死遂成为他不满的焦点。他恳求父王让他苦练修行。父王拒绝他的要求,并且想方设法用欢愉享乐来转移他的注意力。第一个儿子出生之后,举行盛大的庆典。然而,悉达多对这一喜讯的态度却是:“又增加了一种束缚。”庆典当晚,他带着驭手车匿驾车逃离了王宫。神衹举着驭马的四蹄腾空而起,不让禁卫兵听见马蹄声。来到林边,悉达多告别驭马和驭手。他削发为僧,与见到的第一位农夫交换了衣服。当然,毋庸赘言,农夫是神衹乔装的。他登门求教各色各样的圣贤,最后成为阿拉达。卡拉马的第子。他经过一般的冥想训练和苦行练习后,成为虔诚的苦行僧。最后他定居于比哈尔南部,之所以挑选这儿是因为此地风景优美。他收了五位弟子传道。他苦练修行,声名远扬。
  最后,悉达多的苦行变成了非常严重的自戕,天上的神灵怕他会死去,决定派他母亲下来求他放弃当苦行僧的念头。用比较实在的字眼说,他断定,苦行不能使他得到追求的顿悟。于是,他开禁饮食,沐浴,宣告放弃斋戒和瑜伽术。五位弟子立即告辞而去。他云游四方,过了一阵子方才回到格雅。他坐到一棵菩提树下去静思默想,终于找到解脱的道路。
  自此,佛陀的生涯,根据传说,是不断创造奇迹的生涯。事实上,他达到顿悟后似乎活了40年,明智而实事求事地解决了创立新的宗教中所出现的许多问题。虽然他传教之初,曾遭到一些人的怀疑和公开的仇视,但是他从未受过迫害。他甚至顺顺当当地通过了任何先知都必须经受的严酷考验,回到家里使家里人皈依佛法。他告诫信徒要安于贫困、禁绝淫欲、慈悲为怀,要求他们穿一种特殊服装,即黄色的袈裟,并要求他们削发剃头。他将信徒组织成僧团,僧团的管理模式模仿当时北印度尚存的小型共和国的模式。每逢旱季,和尚和尼姑—当时已勉强同意吸收尼僧入寺,都外出传布福音。雨季一到,他们又回到寺庙,打坐冥想,念经辩经。
  佛陀在顿悟后的40年生命历程中,向信徒传经布道,逐渐清楚地阐明了他的教义。他否认种姓的价值,当时当地否认种性的价值并不如后来困难。他还否认了仪式和牺牲的效力,这是对婆罗门至高无上地位的沉重打击。他并不否认神灵的存在,但是他声称,神无助于人达到终极目标,而且神灵自己也受到生死轮回的束缚。尤为重要者,他抨击灵魂轮回投生的信仰,虽然这一信仰在印度思想中是深深扎根的,并且成了正在兴起的佛教的最基本的教条之一。他甚至对灵魂作为一个独特实体的存在提出质疑。他认为,灵魂只不过是善行和恶行的因果报应的积累而已,他是由欲念将善行和恶行汇聚而成的。一位弟子问他世界如何创生,他的回答是这个问题不值得追究。这就一劳永逸地使佛教免于陷入一场冲突之中,免于陷入原始宇宙学说和不断演化的有关宇宙本质的知识的冲突之中。这一冲突严重地折磨着基督教,使之始终不得安宁。
  上述一切否定态度意在剥除迷信,使个人能自由地追随八种“正道”以求解脱。第一种正道是正见,主要是指坚持逻辑推理所能求得的真理。第二是正思,指的是用以代替佛陀遣责的卑俗贪念的欲望,正思包括为他人服务的抽象之爱,对正义公理之爱等等。第三、第四、第五是正语、正行(正业)、正命(正确的生活)。第六是正精进,意指精明地谋划自己的行动去追求教义所指示的目标。第七是正念,所指者似乎是根除自满,正视自我之不完善。第八条正道是最不明确的,叫正定,它似乎指的是从冥思静虑中所得的乐趣,以区别于希腊酒神型的那种极乐狂喜。
  远东各民族泛灵论的信仰,面对印度佛教传教师推理严密的逻辑体系,没有招架之功。与此同时,佛教意象型和图画型的法器和与之共现的华丽而庄重的仪式,都具有使人神往的魅力。即在中国,尽管佛教面对的是一大群界定明确的哲学体系,然而它形而上的教义和广泛的感染力,仍然在公元2世纪至6世纪天下大乱的时期赢得了相当大一部分人口的拥护。后来,当佛教在印度消亡之时,新的佛教宗派反而在中国兴起,这是由于热心的求经圣徒带回的梵文佛经的影响。这种新的教义由中国传至日本。直至今日,佛教在日本仍然是活生生的现实。
  佛教是最早派出高僧传教的宗教。佛陀本人在世期间,派出了数以百计的弟子到印度各地去传播福音。佛陀在世时业已扎根的苦练修行和遁迹山林的宗教模式,给这一传教的复合体加入了一种重要成分。化缘的托钵僧可以在敌对的民族和混乱的国家之中自由云游,不会因此而受到伤害,因为他们一贫如洗,不值一抢,而且他们还罩着一层奉献于超自然力的神秘气氛。如果抢劫或杀害一个人竟一无所获,尤其是杀人抢人又极可能同时触怒力量更高的神灵,那么谁也不会轻率地伤害人的。直到一千年之后,佛教僧人面对穆斯林的狂热举动时,他们才丧失了不受伤害的豁免地位。在此之前,他们能在东西各地古老的商道和海路上云游四方,把佛法带到他们足迹所至的地方。村民和国王都一样地对之表示欢迎。
  8-4 前殖民地时期
  近代印度文化的发展关涉到许多不同渊源的文化成分的综合。亚利安文化与许多土著文化的融合在几千年中不断进行。从波斯人和希腊人的入侵算起,印度西北部一直是许多短命的征服的战场。在所有这些征服中,事件的周期似乎都大同小异。入侵初期的迅速征服之后,接踵而至的是入侵者渐渐被融合,最后是近邻的土著小国推翻异族征服者的统治。然而后来的穆斯林入侵者输入的将是另一种模式。
  公元718年,阿拉伯人征服了印度河下游的信德省,使其成为印度境内的第一个独立的穆斯林国家。自公元8世纪到11世纪,印度西部通过贸易、文化关系和传教士与阿拉伯世界保持着密切的接触。大约于公元1000年,阿富汗加兹尼省的突厥人马哈茂德①残酷地掠夺了印度北部,吞并了旁遮普。此后,伊斯兰就成为政权、残暴和宗教狂热的等值词。马哈茂德死后直至12世纪末叶,都没有外族入侵。12世纪末,另一位阿富汗人征服了德里,这次入侵建立的是一个苏丹国。此后的150年间,这个苏丹的管辖范围随着从穆斯林暴政下南逃的难民而逐渐向南扩展。在此期间,由于征服者是与印度人关系密切的印欧-亚利安民族,所以他们通过文化综合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印度化。14世纪末,德里城被帖木儿①残酷无情地洗劫一空,他使整个印度北部一蹶不振。1526年,巴卑尔②,一位文雅的突厥-蒙古人,帖木尔的后裔,攻占德里城,在印度建立了莫卧尔帝国。
  ①马哈茂德(Mahmud,971-1030)—亦译马默德,伽色尼王朝苏丹,在位期间不断对外征伐,从1001年起,在26年内先后入侵印度达17次之多,夺取了旁遮普,大肆破坏掳掠,摧毁了曲女城。
  ①帖木儿(Timur,1336-1405)—建帖木儿帝国,帝国兴盛时西至两河流域,东至锡尔河,北至高加索,南临波斯湾。出身于中亚-突厥化蒙古贵族家庭。1398年侵入北印度,陷德里,屠战俘近10万人。纠集20万大军远征中国,至锡尔河病死军中。
  ②巴卑尔(Babar,Baber,1483-1530)—印度莫卧尔帝国建立者。1525年攻占德里,灭德里苏丹国,建莫卧尔帝国。次年打败印度诸侯联军,接着征服了北印度大部分地区。提倡文学艺术。
  莫卧尔人不是入侵的蛮族,而是中东悠久文化的代表,这种悠久的文化经过穆斯林的宗教狂热而得到复兴。印度北部的文化没有给莫卧尔人留下深刻印象,因为它已陷入衰落的境地。他们怀念中亚故土的豪华生活。(比如说,巴卑尔亲自设计修建了阿格拉城,修建泰姬陵①的是他的孙子沙。贾汗。)他们也不珍视印度人抽象深奥的哲学,印度人在这个领域的能力是无与伦比的。与西方继续不断的关系,加上教义所规定的麦加朝圣,使这些入侵者不但与穆斯林文化中心保持接触。而且与伊朗的萨菲王朝②复兴保持接触。
  ①泰姬陵(Taj Mahal)—在印度阿格拉城郊,沙贾汗为纪念宠后蒙泰吉。马哈尔(讹称泰吉。马哈尔,意即“宫中之首”)耗时22年(1632-1654),造价4000万卢比,为世界著名古迹。
  ②萨菲王朝(Safavid dynasty,1502-1736)—伊朗王朝,创建者为伊斯梅尔一世伊本。海达尔。1587年阿拔斯一世嗣位之后,伊朗复兴,成为当时强国之一。
  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世界观之间,有一条无法弥合的鸿沟。难以找到两种比它们更加对立的文明了。穆斯林入侵者是毫不妥协的一神教教徒,他们对一个高度人格化、以人的形体出现的固有的神有狂热的信仰。印度教徒是多神教的信奉者,甘愿承认许多神灵的存在,因为说到底,他们认为这些神灵只不过是一个非人格化的世界灵魂(即婆罗门)的各种表现形态而已。穆斯林强烈厌恶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印度教徒数千年来已经习惯了凭借物质材料代表的形象去接近神崇拜神。穆斯林坚持认为,一切虔诚的伊斯兰教徒都是兄弟,事实上他们在个人社会地位上允许很大程度的流动性。家喻户晓的《天方夜谭》的主题,表现乞丐一夜之间一举成为富豪、跃居显赫政治地位,这一主题只不过是一种文化理想的富有浪漫色彩的表现形式而已。印度教徒的整个社会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上的不平等和固定的世袭制地位。最为重要的是,穆斯林的价值观念是动态的。“伊斯兰”的意思就是“顺从真主的意志”;然而,事实上,只有等到其它选择不可能时,他们才在维护自己尊严的条件下接受自己的处境。相反,印度教徒赞美消极的出世和来世。穆斯林入侵之后,印度教徒失去了政治权力,这无疑更加强化了他们的消极趋势,加重了他们对外在世界现实的否定态度。他们把自己包裹在超凡脱俗的一层保护性外衣之中。种姓制度固定下来,妇女避居深闺的习惯迅速加重,“不可接触”的贱民制度也固定下来。不过,深居闺房的习俗、消极出世的态度和来世的关注在穆斯林入侵时业已存在。我们已经看到,既然这些观念和信仰对于最早的吠陀宗教是格格不入的,所以它们的渊源也许是印度南部的德拉维人。在佛教处于上升状态的漫长时期之中,这些观念和习俗给印度人留下了越来越深的烙印。
  如果要一步一步地追踪,与欧洲人初次接触时,印度的社会和宗教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形式是如何形成的,那是不可能的。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印度人对历史和应用科学非常之不感兴趣。婆罗门①始终死守这样的模式:声称自己喜欢的任何东西和一切形式的东西都有悠久的历史,而且是渊源于吠陀经典。到了殖民地时期,印度宗教和社会已经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仪式化的程度,超过了任何其它大型的世界文明,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一切细节都受到超自然力的约束。甚至连种姓制度也用繁复的精神修行理论来加以辩解。千百年来许多圣人阐释的结果是,印度教的宗教和哲学被熔为一炉,成了一个自圆其说的整体。
  ①婆罗门(Brahman)—意译为“清净”。印度第一种姓。在婆罗门教、印度教中亦被当做“人间之神”。婆罗门有六法:学习吠陀、教授吠陀、为自己祭祀、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
  吠陀教时期亚利安人信奉的神到处相同没有变化,而印度南部的德拉维人似乎有许多各地不一的小神,这一点适成对照。由于婆罗门的泛神论观念和生死轮回的教义,所以他们可以把南印度的这些地方性神灵和英雄与他们神谱中主神联系在一起,结果使德拉维人及其信奉的神祇都可以改宗印度教。这些被接纳的小神往往有互相矛盾的特性,与它们相关的传说往往也相互矛盾;但是这些矛盾总是能得到解释,因为神灵和人一样也要不断地生死轮回,相互矛盾的传说故事指的是神灵的不同化身。许多过去在德拉维人中流行的地区小神有相当大的感染力,所以对这些小神的崇拜扩展到了印度教徒居住的大部分地区。佛教和耆那教都是正宗婆罗门教①派生出来的异端左道。我们知道,佛教,尤其是早期佛教,基本上是哲理性质和禁欲主义的宗教,所以它一直不断地和普遍流行的地方神灵信仰发生冲突,虽然许多地方小神纳入了佛教的神谱之中。当佛家得不到王家的庇护而受到迫害时,这些土著人的小神又重新抬头,以复兴的印度教的形式出现。到6世纪左右,复兴的印度教开始削弱佛教在印度的势力。
  后期印度教的两大主神为湿婆和毗湿奴。古时的两位主神因陀罗和梵天陷入了默默无闻的地位。毗湿奴原来是苏利耶②的一种形态而已,可是他此时已成为护持宇宙的大神。他的各种具体形态说明,许多不同的神灵何以在一位主神的身上被巩固下来。甚至连佛陀都被解释为毗湿奴的化身之一。湿婆似乎是前吠陀时代的神,他的居所卡拉萨山在喜马拉雅山脉之中。印度教寺庙的形制多半都反映着他山间居所的轮廓。
  ①婆罗门教—印度古代宗教之一。源于约前2000年的吠陀教。形成于前7世纪。以《吠陀》为最古经典。奉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为三大主神,它们分别执掌创造、护持和毁灭。主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认为达到“梵我同一”即可使人获得解脫。前6-5世纪的宗教革新(佛教、耆那教的兴起)使之衰落。八九世纪间经过商羯罗改革形成现代雏形的印度教,即新婆罗门教。
  ②苏利耶(Surya)—婆罗门教信奉的太阳神。
  实际上,印度教是多神教。然而,由于所有的神衹都被认为是一种普天同在的力量(即“梵”—译注)的不同侧面,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又不妨说它是一神教。印度教的哲学思想假设世界的基本力量有三种伟大的存在即三种表现。它们是天①(主创造)、毗湿奴②(主护持)和湿婆③(主破坏)。这与操印欧语民族的模式是一致的。在这个文化模式中,三是最神圣的数字,男性主神的地位总是超过女性主神。然而,湿婆教派的教徒认为,印度教的三位主神都体现在湿婆神的身上。许多印度教徒还认为。湿婆和毗湿奴仅仅是一位神的两个相而已。这种富有哲理的态度使印度教的各教派完全能相互容忍。结果使几乎完全不同的习俗和思想方法能在一种宗教中被接受下来。对生命力的崇拜在湿婆教派中最为重要,其它的教派却信奉萨克提(女子精气),七八世纪期间,奉献的教义(信奉一位使人亲切的神)取得了突出的地位。此后不久,伟大的哲学家兼传教士商羯罗④建立了婆罗门教的第一个教阶制度。他在令人叹为观止的云游传教中,鼓吹各种信仰和宗派的统一。他在世期间及以后修建的数以千计的寺庙,反映了印度教复兴的热情。
  ①梵天(Brahma)—因魔鬼、灾难也是他创造的,故在三神中地位不高,崇拜者不多,称号甚多,其中最著名的是“原人”。
  ②毗湿奴(Vishnu)—曾十次下凡救世,据说有一千个称号。
  ③湿婆(Siva)—既是毁灭之神,又是苦行之神、舞蹈之神。后来印度教中的三大宗派之一湿婆教奉他为主神。
  ④商羯罗(Shankar,Shankara,约788-820)—婆罗门教改革家,印度教吠檀多派哲学家。婆岁门教经他的推动而得以复兴,改称印度教。
  印度教许多教义的渊源是《薄伽梵歌①》,这是一首对唱式的富有魅力和戏剧性的长诗,其教喻主要是伦理性质的。他遣责无为,提出三条解救的道路:行(业)、知识(智慧)和奉献。《薄伽梵歌》大约成书于公元前一二世纪,它是《摩诃婆罗多②》史诗中的一篇。这篇著作是印度神话、传说的历史和早期哲学思辨的宝库。另一首史诗《罗摩衍那③》始终是印度教徒启示的源泉,尤其是在中世纪有了它的白话文译本之后。千百年来,这两首史诗中诸神和英雄的故事,编织进了人民的生活之中,从众多的神灵和英雄之中,不同的教派挑选各自的神祇,包括主神和小神。
  ①薄伽梵欧—意译为“世尊歌”,印度教经典之一,源于史诗《摩诃婆罗多》的第六篇《毗湿摩》,是综合性的哲学诗。
  ②摩诃婆罗多—印度古代梵文叙事诗,世界最长史诗之一,与《罗摩衍那》并称为印度两大史诗。描绘班度和俱卢两族征夺王位。
  ③罗摩衍那—意译为“罗摩游记”或“罗摩传”,印度古代梵文叙事诗。描绘罗摩战胜邪恶的故事。
  信奉印度教的农民让婆罗门去从事哲学思辩,他们自己则尊守规定的宗教仪式,以求得到实惠。除了崇拜自己教派的神祇之外,他们还崇拜地区性的神灵,传说中的英雄,这些神灵和英雄与他们的种姓或地区有一定关系。他们有时甚至要向自己祖先的灵魂祈祷。一生之中,他们至少要到一个贡奉自己庇护神的大庙去朝觐一次。祭祀各个神灵的节庆的时间和地点都是不同的。这样的庆典使许多崇拜者从四面八方云集一地,给单调乏味的乡村生活提供了一个受人欢迎的休息机会。在不朝圣的时候,他们也许在家供奉自己崇拜的神,同时他们也不会怠慢供奉地方神的土地庙。祭土地神的仪式由祭师主持,这位主祭并非总是婆罗门。一旦需要繁复的祭礼时,才请婆罗门主祭。此外,农民膜拜任何能给他当前的需求以襄助的神灵。商人向象头人身的财神加尼湿祈祷,以求生意兴隆。天花流行时,人们就祀奉天花女神杜尔加,她是湿婆神不大受欢迎的配偶之一。一般的印度教徒,无论是农民或婆罗门,对难以计数的神衹都深信不疑,对其它印度教宗派都具有宽容的精神,正如一位基督教圣贤的信徒对追求其它基督教圣贤的教徒抱着宽容的态度一样。
  前殖民地时代的乡村生活的经济基础处于农业和工业的微妙平衡之中。城市基本上是行政和宗教中心。除了海滨河谷的城市之外,城市规模一般较小,水运使海滨河谷的城市供应问题较易解决。一个引人瞩目的特征,是设防城市的修建和市镇规划的发展,市镇规划作为一种艺术是印度教和穆斯林的共同特征。一位统治者总是想逃避上一任统治者的影响,于是他选择新址,建造一座精心规划的城市,兼用软硬两手把一部分居民迁至新城。新城维持的时间,一定程度上依赖选择新址的技巧。在许多地区,方圆不大的地区里常常形成鳞次栉比的新城和老城的丛结。
  印度人口的主体居住在村子里,每村的平均人口在400人左右。成群的村庄常常结成一体隶属于一个县议事会,县议事会行使的职能是最高民事法庭。许多社区与世隔绝,同外地几乎毫无接触。土地所有制沿袭近东悠久的模式,耕地紧靠村子,比耕地更远的地方是牧场。村民公用财产所有权、生者对死者的公共财产享有的继承权,也沿袭近东的模式。这就避免了把土地占有分割得太细的倾向。联合家庭给家族成员中的每一位劳动人口和非劳动人口都提供他们需求的东西。村子的粮食分成制,每年都给村中的木工、铁匠、陶工、祭司、理发匠等人提供一份收割的庄稼,以换取他们一年之中所提供的服务。经济模式稳定不变,工艺上的机械改进非常之少。手工艺技巧在世袭的群体(种姓)中世代传承,被当做行业的秘密被保护起来。物质生活上的缺乏进步,可能是这些职业垄断的结果。垄断限制了竞争,阻碍了发明。
  印度文化的特点,是将命定的地位和角色推向极端,这就使它成为最静滞不变的、迄今整合最完善的文化。社会的基础有三大支柱:村社自治、种姓制度和联合家庭。由于一连串超自然力的束缚,由于从高度繁杂和高度形式化的宗教和哲学体系中推衍出来的各种解释,种姓制度受到了强化。一个种姓由一群组织严密的人组成,他们具有共同的传统和强烈的团体意识。每一个种姓有一位首领和一个议事会。议事会不时举行会议,这种会议或多或少具有绝对的权威。议事会成员参加一些节日庆典,议事会对其成员有司法裁判权,有权对其成员实行惩罚,最严重的惩罚是把种姓的成员驱逐出种姓。
  无论种姓的渊源是如何地千变万化,从理论上说,一切种姓按社会地位排列成等级,社会地位的根据是:人是从梵天身体的不同部位演生出来的。四大种姓的每一类又细分为数以百计的小的等级,每一个小的等级在社会级阶中都处在一个等级之下,一个等级之上。因为印度人口相当静止不动,所以这样的种姓等级排列是可以维持的。虽然个人不能在种姓等级中升迁,然而整个种姓是可以整体升迁的。只要特别严格地尊守祈祷、仪礼性的沐浴净身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整个的种姓就可以升迁。一位首陀罗不能升迁为一位刹帝利。没有哪一个种姓能全体升迁为婆罗门,然而,可以使用上述方法使一个小的等级在同一种姓的范围之内升迁一二个小的等级。
  在维持一种极为繁复然而又是极为静止的文化并使之正常运转的过程中,种姓制度有完美的适应力。种姓成了印度生活的一个基本格局。任何新的社会成分都用种姓的字眼来阐释和调节。甚至连当地的基督徒和穆斯林也分成了小的等级,虽然他们并未接受印度教的等级和教阶制度。另一方面,许多“不可接触的”贱民信仰伊斯兰教和后来的基督教,以便逃避悲惨的地位。
  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尤其给村社生活的自治性和自足性以沉重的打击,而且使种性制度发生进一步的分裂。如今,在独立的印度,其它重要的社会关系形式在急剧形成之中。由于新法律的制定,种姓关系、土地所有制和联合家庭的结构都在发生新的变化。这些事件的后果正待产生,本书不打算探讨这些事件。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9.中国  
   9-1 史前中国
  中国人文化大一统的绵延不断的历史,比世界上任何其它文明的历史都要长,尽管中国文明绝不是最古老的文明。中国文明形成的时间比印度河流文明、近东文明和埃及文明都要晚得多。然而,中国文化整合为一体的时间早。而且,和其它古老文化不一样的是,中国文化从未发生崩溃。相反,自从实现整合之后,中国文化始终以不同程度的有效性继续发展。它与其它文化的接触非常之多。中国人曾经被几个外来的王朝征服过统治过,但是他们总是能够用自己的文化去影响征服他们的外夷,并且能够最终同化这些蛮族,以恢复自己血系的王朝。中国文明最早建立了有效而稳定的政府,这个政府能够管理城市和乡间的庞大人口。中国人从来没有真正被外族推翻过。
  中国历史学家(原文如此—译著)孟子认为,中国历史以500年的周期作循环往复的运动。其格局总是:先是被外来的征服者统治,接着是外族征服者被同化,然后是天下大乱的时期,最后是在一个新王朝统治下实现中国人的重组,这个重组的时期是推行咄咄逼人的世界政策和对外征服的时期。倘若历史真会重演,中国应该能够脱离俄国人的羁绊,在二三百年内变成一个世界强国。认为中国人纯朴、友好、不好战的观点,离事实相去甚远。中国在自己的几个历史时期曾经是世界强国,曾经把她的征服推进到令人震惊的遥远地区。
  中国可以断定的最早纪年,是公元前2250年,其根据是《史记》所载的天文观测。但是中国的发展迅捷。商代初年,约在公元前1750年,中国已经与西方的各种文明并驾齐驱了。自此之后,中国始终保持着令人钦羡的高水平的文化,保持着世间无与伦比的绵延不断的传统。
  有几个因素促成了中国文化的优势,现代的科学农业推广之前,中国的农作物和栽培方法在世界上大概是最为优秀的。这使中国有能力支持与埃及和两河流域一样密集的人口,而且使中国人口密集的地区要辽阔得多。从遥远的古代起,中国人就关注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早在基督纪年之前很久的时期,他们就形成了一套网罗精英人才参政的技巧。心术不正的男子和女子统治过中国。然而,很少出现过脑子不灵的笨伯统治中国的情况;即使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的统治也非常短促。由于这一套培养和遴选精英的技巧,在过去的两千年中,中国的统治体制成功地结合了英国政府公务员制度的长处和美国民主制度对人力资源的广泛利用。最后的一个因素是,在极为悠远的古代就创造了文字,这种文字又与口语脱节,所以许多操不同方言的人能够纳入一个单一的民族和单一的文化传统之中。而且,这种文字使行政官员能利用过去统治者的经验;西方的行政官员就没有这样的可能性,因为每个欧洲国家的历史都发生过频繁的文字变革。
  与印度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人一贯富有历史头脑。中国的历史文献真可谓汗牛充栋。遗憾的是,他们借古喻今的欲望,他们对系统条理性的爱好,常常导致重修过去历史记录的后果。所以,早期竹简上记载的历史,不如经典著作里记载的同一时期的社会那样富有田园诗似的美景。然而,所有史籍记载的文化信息中,有很大一部分有确凿的事实根据,这倒是毋庸置疑的。
  中国北方最早的新石器文化阶段,显然是北极圈共生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这个时期的遗址,常包含圆形的地穴,通常被称之为地穴式居室。但是地穴如此之小,所以它们用做地窖式粮仓或储藏室的可能性更大。即使被用做居室的话,恐怕也是冬季避寒才用的居室。最早的农作物是一种高大硬杆的粟,叫高梁,就象今天华北栽培的高粱。陶器上一些偶然的印痕被解释成稻谷留下的印迹。但是,如果真是这样,至迟在公元前2500年时华北就已经在生产水稻,这就提出了一个令人困惑难解的问题。与粟、稻(?)文化同时出现的,还有猪和狗的饲养业,华北人养猪养狗是用于肉食。早期新石器阶段结束之前,绵羊和牛也相继出现。遗址中偶然能见到的马骨说明,当时的马仍然是狩猎的对象,而不是家养的牲畜。
  商代以前无文字可考。论述事物起源的《易经》里说,汉字发明之前,古人已在借用绳结记载信息传递书信。秘鲁印加人使用的结绳记事法说明,绳语可以是非常有效的。《易经》屡次三番经过修改和编纂,故其中所言不能尽信。使情况更加复杂的是,《易经》的编修者均为学者兼哲人,他们认为宇庙自有其逻辑组织;用这样的方式来思考问题,所以他们认为,远古半神半人的君王通晓神谕,洞察宇宙的逻辑结构。远古君王要洞察天理,方能加强并维持天理;只有在洞察天理之后,他们才将自己的才智转到功利之器的发明上去。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始于商代(前1766—前1122)尽管商代在经典中常有记载,然而几年前它仍然被认为是神秘莫测的时期,直到黄河河套地区(原文如此—译注)前不久发现了很古的甲骨文。自那时起,人们对商代的王陵进行了系统的发掘。《易经》中记载的历代商王,大部分在当时的甲骨文中得到了证实。出土的商代文物,当时的甲骨文,再加上传统的文献,使我们对商代的了解胜过了对其后若干历史时期的了解。继商代之后的周代留下了大量的文字记录,然而迄今为止,尚未用令人满意的现代科学考古法发掘出任何周代的遗址。中国人收藏古董的兴趣给青铜器和石刻文物提供了市场。最迟在纪元初期,盗墓之事已屡见不鲜,以盗墓为职业已司空见惯,虽然盗墓者声名狼藉。盗墓者使许多艺术珍奇重见天日,可是孤零零脱离遗址的古物并不能说明多大问题。安阳殷商帝王陵墓的发掘,迄今仍然是科学考古的唯一的孤立佐证。此地发掘的文物中,最能说明上层阶级日常生活的文物是商王占卜用的甲骨。商王对占卜有浓厚的兴趣,他们用几种方法进行占卜。他们最喜爱的方法是用火烧灼牛的肩胛骨以问吉凶。商代的祭司在甲骨上刻契占人的问题,用火烧灼,然后从甲骨上的裂纹看兆象定吉凶(此为原文所述占卜顺序—译注)。占卜的问题主要是宫廷大事、礼仪良辰、风雨气候、作物收成、出征吉凶等等。
  商代的贵族似乎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证据见之于商王墓葬之中。他们的陵寝被视为死者的居室,其中的铺陈摆设与宫廷无异。墓中置放着青铜的兵器和甲胄、石刻和玉雕、青铜的礼器。青铜器的造型雄浑精湛,其浇铸技艺是空前绝后无与伦比的。
  商帝国的结构,似乎介于征服性帝国和部落联盟之间。帝国各部分在政治上是自足的实体,没有迹象表明存在着皇家参议会或贵族议事会之类的机构。各地区由世袭贵族统治,各地贵族臣服于商王,并且从商王主持的祭礼中分享好处。中央政权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仰仗于商王的品格。商王弱,贵族就互相征伐。在任何时候,商王都在与华夏族之外的蛮夷交战。甲骨卜辞中反复提及一个叫做“牧羊人”的部落,这个部落生活在商帝国西部边陲之外。商王常常袭击蛮族部落虏掠奴隶,尤其虏掠战俘用于祭祀的牺牲。在卜辞所列的牺牲之中,可以看见这些“牧羊人”与家畜是相提并论的。
  商代文化具有强烈的宗教和巫术取向,虽然它同时又缺乏神秘主义。每个村子都举行每年一个周期的庆典,都祀奉自己的祖先。各地的贵族还主持其它一些典礼,为本区的人民赐福。显而易见,各地都有自己崇奉的独特的二等神衹,亦有其信仰的山精水怪。最后是由商王主祭地位最高的神衹,尤其是天上的神灵,祈求神祇给全国賜福禳灾。商王和贵族主持的祭礼均有其严格的程式。每一种祭礼各用何祭器祭品,亦有严格的规定。毋庸置疑,每种典礼的程序也有严格的规约。
  商人的族源尚不明确。显然他们的祖先从西北进入中国,这是中国历史上征服者进入中原时始终遵循的路线。而且,商代的开国年代(约公元前1500年),与亚利安人侵入印度,与草原民族入侵近东的年代颇为接近。亚利安人和北方草原民族和商人一样,已驯化马,已在使用马车。人们广泛接受的理论是:商人把许多西方的文化成分带入中国,尤为显著者有小麦和大麦的栽培、马的役使、战车、青铜铸造和文字。小麦和大麦在商代确已出现,这两种作物起源于西方是不庸置疑的。但是龙山文化①各部族已经知道驯养马牛羊。没有迹象表明,商代的建立导致了畜牧业的大发展。而且,商人亦不利用牛奶;如果说商代文化是由草原民族的共生传统衍生而来的,那么商人不喝牛奶就成了他们一个令人费解的特征。
  ①龙山文化(约公元前2800-前2300年)—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因首次发现于山东章丘龙山镇而得名;分布于山东、河南等地;磨制石器发达,制陶已使用陶轮;已出现卜骨;以农业为主,畜牧业亦较发达;早于商代文化。
  无论商人的族源是什么,商代建立之初,华北地区有许多独立的部族,它们的新石器文化变化多样。可是,到了商代末年,华北已经形成统一的,不容置疑的华夏文化。在许多方面,商代预示着中国后来的历史进程。商代起始于外族的入侵,随后是外族被同化;商代使文字的地位上升,此后的中国文化亦重视文字;对学问的尊重亦肇始于这一时期,宗教仪式也形成于商代,在人与超自然力的关系中技术已战胜了情感;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商代使这样一个模式明确固定下来:将最重要的世俗和神圣两种职司授予同一个人;有知识的贵族阶级也形成于商代,他们兼有祭司、武士和统治者的职能,这样一个贵族阶层的出现使政教成为完全合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而且,贵族阶层的出现根本没有产生神权政治。中国人办事的态度是非常实在的,这样的态度使宗教成为政府的补充。上述商代的文化模式在中国历史从古至今保留了下来,使中国免受了祭司和君王的倾轧之苦,正是这样的倾轧使许多別的文明分崩离析。早在商代没落之时,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宣传战的格局,后来历代的改朝换代者都利用了这样的格局。周入侵入中原推翻商朝时,把末代商王描绘成罪恶和残暴的怪物,自称自己是上天派遣的仁义之师,旨在救百姓于水火,惩罚商朝暴政的罪恶,以便恢复天下太平。
  9-2 历史时代早期的中国
  周代建立之后,中国进入了历史完全明朗化的新阶段,中国文化大多数典型的模式此时已呈现出来。其中的许多模式在商代业已形成,但是到了周代它们才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与其说周朝是一个朝代,毋宁说它是一个时期,在历代王朝的纪年表中,周朝大约起始于公元前1000年,灭亡于公元前221年,但是周天子对全国的控制时间大约到公元前770年就已经结束了,这一年是都城东迁至洛阳的一年。甚至在此之前,封建制度固有的破坏力量就已经开始削弱周天子的中央集权了。周王朝的成就,是建立起全国彻底整合的社会、政治和宗教制度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中国原已存在的文化模式和从西部蛮族借用的文化模式可以得到发展,可以被组织起来。周朝的开国元勋在把先前业已存在的文化模式整合成一个体系之中,究竟发挥了多大的个人作用,这一点难以判断。周代初期的几位天子,在这一整合过程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为他们曾经有过把夏文化成分与草原蛮族文化成分整合起来的经验。
  据《竹书纪年》①载,历代周天子的历史均表现为不可动摇的权力意志,崇尚大治和崇尚礼仪的结合。直到周人对商王称臣的历史结束之前,周人对商王的权力、秩序和礼仪在外表上都非常之敬重;然而与此同时,他们逐渐把商王之下的小国越来越多地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周文王灭商纣王建立周朝时,他表现出最大的惋惜和遗憾,并且立即着手去整顿社会秩序和国家的秩序;根据竹书记载,他按照严格的体制整顿天下的秩序。根据中国历史学家的记载—中国历史学家总是笃信伟人理论的—周天子建立的新体制甚至改变了家庭的组织结构。显然在贵族血统的继承上进行了变革。然而,改变任何社会的家庭结构都是最艰巨的任务。周代实际的变革可能是这样的:鼓励商朝遗民中的贵族改变一些风俗习惯,使商朝贵族的家族制度与周朝贵族的家族制度一致起来。因为农民的主要职能是纳税,所以新王朝曾试图改变农民家庭的组织习惯,这一点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①《竹书纪年》—中国古代的编年体史书,计20篇,叙夏商周三朝(迄至前299年)史事,为战国时魏国史官所记。
  周代贵族组成大的家族,颇象后世历代王朝的贵族家族。家族的核心,是同一祖先传下来的一群男子,整个家族住在一起,象一个股份公司,由最年长的男子控制。联合家庭及由其组成的姓氏群,实行严格的族外婚。家族和氏族的控制是强有力的父系控制。大家庭中出生的女子实际上不被当做是本族人。她们不会被引介给祖先的亡灵,而是在出嫁时被引介给丈夫祖先的亡灵,出嫁之后她们就成为丈夫大家族的成员。从理论上说,婚姻是单偶制。但是,贵族家庭的闺秀出嫁时常常带着一位妹妹和各种女仆,实际上妹妹和女仆自然就成为陪嫁的庶妻。妇女的地位相当高。贵族妇女虽然静居独处,但是她们并不被禁锢在后宫之中。这个时期的妇女常常可以受到良好的教育。许多迹象表明,常常有丈夫与妻子共议朝政之事。
  在周帝国的组织中,家族內部男子的基本关系被当做仿效的模式。这种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父子关系。父子关系被认为也反映在天子与上帝、天子与臣民的关系之中。周代创设了帝王的名号“天子”,上帝与天子的关系是亲子关系,天子与臣民的关系也是父子关系。据信天子对臣民行使父亲对儿子的双重职责:施之以仁爱、教之以德行。周代着力坚持的第二种家族关系,是辈分之别而形成的长幼关系和兄弟之间的关系,幼者始终应该尊敬和服从长者。这一关系反映在不同等级的贵族之间的关系和义务之中。最后还有一种关系,它并非起源于家族关系,这是互相帮助互相信赖的关系,这个关系可以作为封建领主及其贵族追随者互表忠诚的基础。
  商代时城市不断发展,周朝保持了这个发展趋势。周代贵族住在城里。城市设防坚固,是行政中心,也是集中和储存实物税的中心。此外,城市又成为贸易中心和宫廷用品的制造中心。封建宫廷由封建君主的家族、追随他们的贵族以及他们的谋士和官吏组成;不过,并非所有的谋士和官吏都是贵族出身。城市成为学问和享乐的中心,并且给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刺激。
  周代的开国君王所创立的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很快就证明为不能运转。几个原因促成了中央集权制的迅速瓦解。它赋予天子的责任过多过重;王位继承的规定又非常僵硬,常常使继位者的个性听其自然,以至使虚弱或邪恶的统治者得以登基。帝国处在北方和西部蛮族的持续不断的压力之下。周朝贵族日益成为军事贵族,他们只擅长武功。和他们乐于保卫周朝社稷一样,他们还乐于兼并相邻贵族的地盘。晚至公元前700年,周王朝的军队仍然沿袭贵族驾战车和轻装步兵簇拥战车的组织兵法。可是,征调未经训练的农民的老传统,逐渐被常备的职业士兵所取代。这样就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农民既要支付王侯府邸的消耗,又要支持领主的军事设施。这样的府邸在许多城市里建立起来,它们互相竞争,比奢侈比排场。国境上的诸侯召募越来越多的雇佣兵。这些雇佣兵的军纪败坏,他们的抢掠加重了平民原有的苦难。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史籍中常常提到的原因之一,是贵族出猎时给农民的庄稼和财产所造成的破坏。这说明周朝贵族所进行的大规模围猎和追猎,与元朝贵族组织的围猎和追猎相仿佛。
  在频仍的战争压力之下,贵族把越来越多的教育和行政事务托付给新兴的专业的仕宦阶层。过去被贵族阶级垄断的教育,如今被平民化了。许多城市兴办了学校,学校里传授贵族们过去所学的一切课程,可能只有箭术和驾驭战车的兵术除外。封建领主的政治顾问提供了有利可图的前程。学过历史和政治权术的平民谋求统治者的庇护。他们离开故国游说四方,谁给最优厚的待遇就在谁的门下做食客,他们觉得这很符合自己扬名显声的理想。公元前五六世纪的圣哲,如孔子孟子等等,就出自这个仕宦群体。根据这一背景来看问题,他们的哲学体系关注于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就容易理解了。
  长期征战和动荡的状况,越来越多的蛮族被纳入中国社会的形势,看来是削弱了对古代祭献仪式灵验度的信仰。因为祭礼是天子的主要职司—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对祭礼信仰的动摇又削弱了中央集权。到公元前700年,帝国分裂为14个互相征战的诸侯国。周天子的角色变为略似中世纪欧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扮演的角色。这一角色声威显赫,可它实际的权力和财力却非常之小。天子在政治上的控制范围只限于一个国家,而且是一个较小的国家,就是历代天子直接统洽的那个小国。天子的财政收入仅限于这个小国农民所缴的捐税。
  约在公元前4世纪,出现了一种新的战术。在此之前,中国军队的战斗力在于用装甲战车作战。公元前4世纪时,西北部各诸侯国开始用骑兵作战。看来这段时期是有效的骑兵战所需的装具和战术兴起的时期,骑兵战兴起的地方大概是在大草原上。树形马鞍、马刺和复合弓,再加上既可以一字排开冲锋又可以迅速机动的训练有素的骑兵—这个战术发明在战争中的革命性,与后世坦克飞机的革命性可以匹敌。它改变了中国与大草原接壤的整个边境线上的力量对比。
  随着蛮族雇佣兵的出现,中国的战争带上了一层新的更加血腥的外观。顽强防守之后,坚固设防的城镇还是要落入敌手;破城之后所进行的精心安排的大屠杀,使城里的平民百姓丧失了坚决抵抗的勇气,本来坚固设防的城市是封建社会防卫上的长处。而且,在过去的战争中,战俘通常在战役结束之后会被释放的,他们的遭遇无非就是割去耳朵之类的屈辱;可是现在,他们现在被蓄意屠杀净尽,以削弱敌方可资利用的训练有素的后备力量。被屠杀的人数被精心地记录下来。据说长平城陷之后,被斩首者达40万之众。即使考虑东方书籍中常有的夸张,继续不断的杀戮一定造成人口锐减的后果,这就给相邻蛮族移民强大的滚滚洪流腾出了空隙。因为中国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依赖于农业人口的纳税,所以这个栘民浪潮很可能受到了封建统治者的鼓励。入侵者很快被融合,故移民浪潮对中国文明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尽管中国遭受战争之苦—或许正因为她饱经战祸,战国之前的一段时期,是精神活动极不平凡的一段时期。私塾兴起,与官学并立,并最终接过了官学的主要职能;它们吸收平民入学。私塾造就了古代世界中最庞大的一群知识分子,这是不容置疑的。这群知识分子全都面临着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找出一种减轻苦难的办法。苦难的生活显然是政治管理不善造成的,政治不清明使生活难以忍受。不同的哲人对这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作出了不同的回答。由此而生的哲学体系中,以孔子、老子和孟子创立的体系最为重要。前两家学派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学派的影响尤其深远。由于官方的支持,它对许多政治格局的形成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对于不通汉字的欧洲学者来说,要清楚了解这些哲学派别的情况,是相当困难的。汉语句子象电报一样精练简短,可是它们并不象电文那样语义清晰。我们看到,中国学者自己对古代文献的释读就是见仁见智颇有歧异的。
  孔子生于华北,他创办的私学是在鲁国。在他那个时代,统治鲁国的仍然是周天子分封的公侯。孔于是当时最伟大的学者,他深切关注历史先例,坚信周武王建立的组织严密的王国是黄金时代。他编修周朝古籍,使之理想化,经他整理的古籍仍以当年的面貌流传至今。他的学说意在伦理,完全不带超自然力的痕迹。他的观念难以翻译成西方的文字。他相信人与人之间有天生的同情心。这种同情在家族里表现得最为强烈,但是理想的境界是把这种同情宏扬开去,直至它包容全人类为止。为了使同情心发挥作用,有必要首先端正“名分”。在孔子的哲学中,“名分”使人想到柏拉图的绝对理念。“名分”被视为理念世界中存在的客观实体。
  在实践中,孔子讲究道德并力求精准。他把主要精力用于阐明各种社会角色的身分和作用。与同时代的其他仕宦一样,他到处游说,寻求圣君贤王庇护并贯彻他的学说。最后他被任命为鲁国的一位小官。据说他晚年在鲁国宫廷供职期间,在跟随鲁公出巡时喟然长叹日:出巡的队伍顺序说明世风日下,骄与恶(公侯及其宠妃)走在前面,智与德(即孔子)却远远落在后面。
  儒学在孔子的两位追随者孟子和荀子的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他们二人在孔子最初提出的“名分”观念上意见一致;然而,在德性与人性是否一致上,在“仁爱”是否是善行的动力上,两人的主张却绝然相对。孟子信奉人性善。他认为,个人不受干扰会自然趋向善行,亦如水之往低处流一样地自然而然。因此,他的弟子坚决反对各种社会强制措施。与此相反,荀子认为人性无所谓天生的恶与善。他认为,仁义是习惯使然,唯有通过反复的善举才能养成仁义的品性。因此,他可以被认为是个性心理学中的学习理论学派最早的代表人物。与此观点一致,他对远古的权威持怀疑态度,认为社会发展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而当代的圣贤则最能透彻了解并指导这一进程。
  孔子学说几经坎坷沉浮,到汉代后期被接受下来,并尊奉为帝国组织的指针。有这样一个传说—也许它并不可信:汉代有一位皇帝看到复活之中的贵族实力对自己的统治构成了日益严重的袭扰,于是就召见一位儒生,问他有何良策免除贵族的威胁。儒生答曰;“让其子平分其封地。”儒生的智谋给皇帝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致使皇帝决定把儒术尊为汉王朝的官方哲学。
  即使上述传说真有其事,一件事也好,官方施舍的什么恩惠也好,都不足以解释,何以儒学能在近两千年内支配中国人的思想。解释这个问题的线索,或许是弗朗西斯。徐所谓的中国人“随遇而安”的典型的性格特征。根据这一深刻的分析,中国人很想把握他们所处的许多不同的情景,以便于调节自己的行为。他们看重成功的自我调节。胜过任何抽象的价值体系。儒家哲学把人的各种地位和作用区分得清清楚楚,阐明了各种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在任何人的生活中都极为重要,给人提供了明确界定了的行为模式。
  老子的学说实际上在一切方面都与孔子的学说相对立。儒家重人际关系,只是在坚持恰当的礼仪这一点上才注重超自然力。老子的学派不注重人际关系,只注重理解天理,包括我们认为是超自然力的一些东西。儒家谋求使概念日趋明晰,在探求概念明晰的过程中,强调钻研学问,尤其是强调研究历史。老子转向沉思和内省,他乐意让自己学说中的基本观念模棱晦涩,满足于谋求用灵感而不是用先例来解答问题。
  有趣的是,这个学派常常被叫做道家,它兴起于中国南方。显然它谋求把华南早已存在的态度和信仰组织成一个体系。显而易见,道学是从古老的自然崇拜和混乱无序的超自然力崇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统一之前这些原始崇拜就已经出现了。许多民俗传说进入了道学,产生了强大的影响,以至于我们无法确定老子是否真有其人。道家崇奉的神衹很多,有些是超自然力神,如玉帝和慈悲女神。慈悲女神叫西王母,等同于佛教中的观世音菩萨,在接受了基督教的地区她又等同于圣母玛丽亚。道教中的其它神祇是古老的英雄传说。战神是公元三世纪战死的一位将领。有趣的是,是否可以设想,道教的神秘主义和印度的神秘主义是否可以回溯到东南亚古老的共生文化传统,因为这个共生传统对两种宗教都产生了影响。
  老子哲学体系的基本观念是宇宙处在常衡不断的变化和重组之中;两条对立的原则阴和阳组成一个动力场,生生不息的宇宙就处在这个动力场中。这位中国贤人并不认为阴阳二原则是矛盾冲突的。它们象一根磁铁的两极一样达到了平衡。两种力都完全是非人力的、非道德的力量。宇宙是一个战场的思想(如祆教中的创世神奥尔穆斯与妖魔阿里曼相斗、基督教中的上帝与魔鬼相斗),而且每个人都必须站在其中一边积极参与斗争的思想,与道家的哲学思想完全是格格不入的。它认为阳阴通常保持着平衡,只是在偶尔之间受到干扰而暂时失去平衡。智者追随中间道路,此谓之道。个人要靠沉思才能受到启示而悟道,尤其是要在未受人影响的自然界中去沉思才能悟道。典型的中国山水画中,高山飞瀑,古木参天,画面的前景中独坐一人沉思默想,这样的画面表现道家思想最完美的意境。在大自然的面前,在庄严肃穆的自然力面前,人确乎是微不足道的;明智的作法就是谋求了解自然力,避免扰乱自然。
  作为其学说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发展,道家逃避政治活动,它劝说个人通过沉思冥想以回到自然,并从中求得安稳和满足;它劝说人要放弃行动,以免打破阴阳平衡。道学初创时不关注社会关系。然而,处在哲学思想最终必将转向政治问题的社会环境里,道家不得不提出自己的政治学说。道家对自然的态度构成了自然人即幸福人观念的基础。这样的人骨骼强壮、肌肉发达、头脑空虚,这些品质正是独裁国家所要求的臣民的品质。统治者的职责就是让臣民吃饱肚子、埋头苦干、乐天知命、麻木不仁。他不应该教化臣民,不应该开启民智,这既是为了他个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对农民有好处。尤为重要的是,受治于人者应该被剥夺参与政治的机会,应该被剥夺了解政治的可能。这些信条自然激起了儒家的强烈反对。
  墨家兴起的年代与儒家相同。它的基本原则是兼爱,但是它不注重以关系亲疏为基础来决定爱的程度;以关系亲疏来决定仁爱是儒家强烈坚持的主张。墨家主张,个人的爱应该平等地遍及于天下一切人的身上。墨家与儒家和道家相对,它毫无疑问是信奉神的宗教,事实上,它几乎是一神论宗教。世界不由命定,而是为“天意”所定。它又承认其它超自然力的存在,可是它们处在次要的地位。墨家非常注重来世的真实存在。它教导的兼爱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后天学会的,而是被当做一种宗教义务。墨家信徒的态度带有强烈的苦行色彩,他们应该牺牲一切安逸和欢乐去为天下人服务。与此同时,他们又把实用的态度和苦行结合起来,根据功利效用来评判各种行为的价值。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遣责传授艺术的行为,尤其是反对教音乐。墨家的哲人以勇敢无畏、忠心耿耿著称,他们常担任王侯的谋士。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乐意为了公众的利益而肝脑涂地。和平主义是墨家教义的突出特征,但是他们讲究实际,主张把侵略战争和自卫战争区别开来。
  墨家的教义和基督教教友派的教义有相似之处。墨家依靠严密的逻辑,缺少初期教友派痴迷的特色,可是两家在人与神直接交流这一点上又是一致的;在个人全心全意献身于人类的同时又保持现实主义的态度方面,两家也是完全一致的。在二者的和平主义态度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对世代饱受战争灾祸的人所表现的由衷的同情。
  上述儒道墨三个学派并存了几百年,不但对中国的制度产生了相当的影响,而且彼此之间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在它们的争鸣驳难中,产生了若干较小的学派。其中对中国文化产生较大影响的只有一家,即法家。法家的主要目标,是提出一套有效的管理国家的模式。它的思想在秦国的组织中发展得最为完备。几百年之后,秦国崛起,完成了中国的统一,当时的中国被颓废的封建制度所引起的无休无止的战祸折磨得虛弱不堪。法家的基本观念是实行法治,并尽量根除人治的因素。他们专注于制定成文法,使法律条文的意义非常准确严密,以便使个人的意见无法侵入法律的实施过程。他们大概是世界上首先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首批思想家。周朝贵族免受周朝法典的制裁。考虑到这个背景,法家的思想就是一场革命。法家的严刑峻法,不徇私情的主张,把秦国锻造成为一柄可怕的利剑,使之在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中团结一致。然而,可以理解的是,到了新的王朝汉代之时,法家这一学派却销声匿迹了,虽然它的原则涂上了一层儒家的色彩之后仍然保存了下来。有趣的是,主要是由于法家学说与欧洲法制思想相似,所以它在中华民国初期曾得到短时间的复活。
  诸子百家的种种思想都不能阻止周朝最后几百年间天下大乱的势头。骑兵战兴起后的战争更为血腥残酷,人口因此而急剧下降。滥杀战俘的结果,是贵族的人数大大减少。秦国位于黄河上游北岸,这使它幸免于上述的的灾难。秦岭山脉是它的保护屏障,使它幸免无大多数战祸。秦国的历代君王及谋士都是卓越的政治家。尽管其终极目标是夺取天下统一中国,然而他们避免打无取胜把握的战争。他们自始至终遵循增强实力的国策,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秦王的谋士主要是法家;在他们的指导之下,秦国由一般的封建小国转变为一个面向征服霸业的、极权主义的国家,它所具有的现代性质使人吃惊。
  秦国的军队据有受宠的地位。人人都可能会终身服役。一切官吏均兼任将领,带兵打仗。凯旋将领和骁勇士兵受到重赏。败将懦夫常被处死。法家务求赏罚分明,以严厉手段确保上述奖惩条例的严格执行。这个奖惩体制的最大弱点是,它给农民的只有惩罚,而没有奖赏。这样的体制可以使人服从,但是它不能使人尽忠。它不能激发忠诚。在秦国最杰出的君主—历史上称之为始皇帝—的统治之下,秦国终于征服了全中国;此后,秦朝的统治很快就夭亡了。
  秦始皇集屋大维的行政管理才能和希特勒的自大狂于一身。从长远的历史来看问题,他巩固中国的业绩,他为后代统治者创建的模式,是非常显著的成就,然而他过激的政策给他带来的却是千古骂名;他企图摧毁古典教育和仕子参政的模式,这尤其使他受到后世人的唾骂。始皇帝幼年登基,继续推行先王开始的扩张伟业。每当征服一个诸侯国或地区之后,他都要将当地的世袭贵族杀戮灭绝,并设置新郡,将其并入日益膨胀的大帝国。征服霸业完成之后,全国共设置了36郡,以后又增加了4郡。每一郡下再设置若干个县,以便于管理。
  始皇帝登基时,北方蛮族匈奴的地位日益加强。为了保卫刚刚并入的疆土,他将原来各诸侯国修建的戍边城墙和屯兵点联接起来,筑成了万里长城。有人认为,万里长城不仅是用来防御蛮族入侵的,而且也是用来防止农民外逃的。正如后世的情况一样,秦朝的经济也是完全依靠庞大的农业人口,依靠他们给国家提供的剩余产品。农民在始皇帝统治之下所受的残酷压榨,必定给农民民逃避赋税和徭役以强烈的刺激。无论修筑万里长城的目的是什么,无论它包括了多少原有诸侯国的边墙,它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工程之一,它永远是一座纪念碑,它铭刻着名副其实的始皇帝那超人的精力和超人的组织才能。
  秦始皇个性太强,不可能巩固他的江山。他这种个性的人绝不能容忍儿子具有与自己一样的才华。他刚去世,全国就陷入民怨沸腾的局面。虚弱的秦二世企图保住江山,但是在几个月之內(疑有误—译注)就被推翻了。王朝统治下的太平让位给军阀的混战,饥饿的暴民蜂拥而起、四处抢夺,饥民所到之处,每每造成灾难。经过天下大乱,终于出现了一位强有力的君主。他受天命治理天下的才能迅速得到证明,全国很快恢复了太平和大治。这位君主名叫刘邦,即使不是他开创了军阀夺取天下的模式,至少可以说他夺天下的模式与后世军阀夺天下的模式一致。他出身于农家,不知书识字,系由流寇起家。后来自封为沛公,最后登基称帝建汉期。汉代时期的中国,首次成为世界事务中的大国。
  9-3 晚期王朝中国
  上下两千年之间,中国在政治上、文化上一直是最大的统一的国家。公元100年东汉年间,人口统计报告已达6000万人。应该指出,中国的人口统计总是低估了实际数字,因为农民完全有道理认为,任何官员调查人口都是为了征税,所以他就尽量少报人口。此后的一千年间,中国的人口几乎静止不变,说明人口增长已经到了极限,资源和技术只能支持这么多人口。公元1100年至1763年,人口统计显示出缓慢的增长。1736年的人口统计是1亿3500万。可是,1736年至1881年之间,人口突然跃升至3亿8000万。此后,中国的人口就稳步爬升了。
  在这段历史时期,整个旧世界的人口都突然增加。其原因尚未弄清。欧洲人口的增长,被归因于机械化的兴起和殖民地市场的开拓。然而,人口增长的现象同时还现于中国和印度,当时的中印两国并不存在以上两种因素的影响。无论如何,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的庞大人口在文化上的统一性,大大超过了世界上的任何国家。即使在中央政权崩溃的时期,在天下大乱,内战不休的时期,中国人也保持了统一的传统,他们把这样的时期只当做是历史的插曲。
  庞大的人口对中国大有裨益,因为它使中国确确实实地坚不可摧。外来的征服者凌驾于这个庞大的、文化上统一的、文明开化的人口时,总是要发现自己陷入了汪洋大海之中,总是要被迫接受中国人的文化,总是要最终同化到这个庞大的人口之中。然而,如此庞大的人口也带来了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我们在西方遭遇这类问题已有一段时间,我们刚开始解决这类问题。庞大的人口在世界历史上是一个较新的问题。大多数欧洲大陆国家,直到18世纪时,还不到2500万人,大不列颠的人口在此之前从未超出过1000万。在集中统一的中央政府之下,管理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了新的问题,恰当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还没有找到。
  要了解中国政治组织的背景,有必要看一看中国的一般社会模式。除了中国东北部之外—这儿的农民住在孤零零的大农场上,颇象美国农场的模式—单家独户独居的情况极为罕见。真正的居住单位是村庄,许多家庭毗邻而居,村庄周围筑有土墙以防流寇袭击。离村庄很远的地方有若干城镇,城镇的职能是行政中心,是富人的居所(旧中国城里的富人几乎全都是官僚阶级),城里还住着从事服务业的居民,比如制造奢侈品的工匠。
  经济运转的方式,在某些方面与印度和西方都有一些差別。没有迹象表明存在着印度那样的种姓制度,不存在按种姓世袭的行业。也不存在西方那种把制造业集中于城里的模式—只有在极为有限的地方才存在这种模式。事实上只存在地方特产集中的情况;在一个地区,有些村庄生产一种东西,用以与其它村庄交换別的产品。交换在集市小镇里举行,镇的规模介于村子和城市之间。农民上市镇卖自产的东西,用以换取原料或别人的产品。一个地区生产一种全国使用的篮子,另一个地区集中生产一种铁,如此等等;这种按地区特产品组织经济的方式,反映了统一国家组织经济的模式:强有的中央控制使贸易得以安全进行。即使在天下大乱的时候,当全国贸易不能正常运行时,这种组织经济的方式依然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模式。
  人口的主体是自耕农。中国社会里有两条大的分界线。一条界线是有土地的农民(哪怕是一小块土地)和无地农民的界线。自耕农尤如是船长:无论他占有的是大战船还是小驳船,他总是一船之长,总是有别于水手的;同样,自耕农占有小块土地,他总是觉得要比雇农高出一头。另一条分界线,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和工匠与仕宦阶层之间的分界线。
  因为中国农民在不实行长子继承制,而是让所有的儿子平分地产,所以他们的地产总是不断地处在分割之中。这就是说,一部分农村人口总是不断地被挤出自己的土地而沦为无产游民,到近代则沦为人力车夫之类的城市贫民。每当饥荒和战争的控制机制丧失之际,中国的人口就迅速增加,体力劳动的产业就无法支持过多的人口,无业游民就被用来从事最沉重最粗笨的劳动。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支源源不绝的劳动大军,正是因为他们甘愿干最苦最低贱的工作,所以奴隶制在中国从来就没有扎住根。大户人家的女佣是从小买进的,她们可以被认为是奴隶,然而实际上她们是作为家庭成员长大的,她们成年时,主人有责任为她们找婆家。皇宫里使用奴隶,但是中国没有西方那种非常发达的大规模的奴隶制。西方那种奴隶制在中国不可能发展起来,因为使用无业游民更为价廉合算。直到机器时代之后,他们才因为使用奴隶劳动而受到良心的谴责。在机器生产中,使用雇佣劳动显然是更为便宜的。把工人的劳动当做商品,等他老弱病残就把他撵出工厂,显然是更加便宜的。如果把劳动者当奴隶占有,因而不得不在他老弱病残时给他以照顾,那就反而不大划算了。
  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社会的纵向流动性很大,理论上是如此,实际上也是如此。这一点与英国的情况很类似;英国的阶级划分虽然明显,但是平民可以发财并买到爵位。中国社会中的人口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农民的后代可以逐渐步入仕途,又可能再次破落而成为平民。直到前不久,这种社会流动性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的:跻身官场的敲门砖,是十年寒窗,在竞争激烈的一系列考试中中举。
  士子在中国的社会地位颇高。比如,最穷的士子乡村私塾先生的地位,也超过不知书识礼的富商的地位。因此,凡是有能力供儿子读书的人家,都要让儿子读书,指望儿子登科及第。在古代中国,科场考试是营私舞弊现象较少的少数几件事情之一,因为科举考试被认为是整个官僚体制的核心。清代末期和其它的一些朝代里,亦有用捐纳的办法买武秀才之举,武秀才之类的武举相当于士子的科举。中国给买武举的作法取了个名字,叫做“后门及第”。然而,“后门及第”者绝不够做官的条件。
  科举兴起于汉朝,大约自公元前200至公元后200年之间。当时,皇帝与士子阶层常有摩擦。据说兴办科举的皇帝称:“士子已如朕笼中之鸟。”然而,事实证明,被困入罗网的正是皇帝自己,因为直到近代,中国政府一直是由士子操纵的。科举到唐代最后定型,大约是在公元700—900年之间。科场考试通常要求作八股文两篇,十二行五言诗一首,诗文的题目均临场指定。此一模式沿袭下来,其形式和内容几无变化,直至1912年共和革命爆发之后方才废止。
  要做朝廷命官,至少必须通过乡试。一般要求取得两个品第。一共有四级科试:乡试、府试、会试、御试,御试登科的士子总是极少数。御试及第者即使不立即被委以高官,也会立即受到御赐恩宠。他们会享受朝廷俸禄,一旦官位出现空缺,就立即由他们补上去。乡里以上官员均须任命,只有科场及第者才能被委以官职。乡里一级的管理形式高度民主,由村议事会执掌,这一级议事会与新英格兰市政会相仿。这样的管理形式非常有效,因为议事会是由族长组成的,族长的意见具有权威性。然而,乡里以上的各级政府却是自上而下进行管理的。
  科场得意者,通常被委派到离故里尽可能远的地方去做官。其原因是,一旦获悉某人被委任做官,比如楚家有人要做官吧,所有沾亲带故的人就会立即找上门来,希望找个差事。避开这群渴求沾光的亲戚,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远远离开故土。古时交通不变,被遣至遥远道府做官的士子,就能安然甩掉亲戚的纠缠。然而,机动车和其它便利的交通工具问世之后,新省长到任时,成群结队的穷亲戚就会立即踏破他的门槛,希望利用家族忠孝礼义的模式谋求各种贪污贿赂和庇护关照。
  科举考试涵盖的范围很广,这一设计意在显示应考士子的智力和能力。此举背后有一假设:科场中榜者均为聪明人,能很快学会官宦所需的特殊技能。这一设想与美国人的信念截然相对。美国人相信,如果一个人具有本职工作需要的技能,其它的任何东西都无关紧要;我们美国人还认为,政治家个人不仅是在一般兴趣上而且是在一般能力上,都要与普通人尽量接近。中国人的观点,是千方百计寻找德才过人者担任立法和行政职务。所谓德才过人者,指的是至诚待人、廉洁奉公、献身公益的人。官吏的俸禄优厚,这与美国的体制不同。训练有素的美国人不任公职时挣的钱,比担任公职时挣的钱多得多,除非他滥用职权中饱私囊。
  中国的科举取仕制,与英国殖民地公务员的选拔制非常相似。直到不久前,英国的殖民地事务官员仍然是世界上最为有效的行政管理班子之一。英国的公务员选拔考试,也是旨在发现智力过人、富有教养之士;考试范围可能从薄加丘的藏书癖好到如何识读气象图。同样,中国的官吏也是精心遴选出来的、智商很高的人。凡是在满清强盛时期不得不与中国官吏打交道的欧洲人,无不知道中国官吏的素养好、能力强。科举制度偶然也会流产;比如,一位不习水性的四品官被委任去统率北洋水师,结果使中国在甲午海战中迅速败北。这位官吏遵照士子的优秀传统,向皇帝呈上一首文字精彩的颂诗,然后自尽。然而,除诸如此类的紧急局势之外,科举方法是相当有效的。
  六七千学子在乡试中竞争。乡试选拔的秀才大概不及应试者的十分之一。乡试及第者再参加府试,如此等等,直到殿试;殿试金榜题名者不及乡试总人数的百分之一,即不到60人。乡试及第者可以上府城入府学,以便参加第二轮考试(即府试)。凡乡试登科者已无后顾之忧。他的经济有了保障。即使他家境贫寒,无钱继续求学,邻里也心甘情愿支付他的一切费用,希望他能在府试中再次登科,以谋得一官半职。中国人一向有赌博嗜好,他们乐意为朋友冒险;对于乡邻父老来说,资助秀才进入官场,是有所裨益的。
  乡试中榜是一件大事。中榜人的名字镌刻在祖宗牌位上。电报进入中国之前,有一批人专门以报告此类喜讯为生。他们守候在科场之外等侯张榜。中榜的喜讯立即由他们驰送中榜者家里。光宗耀祖的家人大喜过望,常常要重赏送信人。
  第二级考试在道府举行,主考官由皇帝任命。其程序与初级考试(乡试)相仿。府试中榜者被饰以绶带和金花。他们接着准备进京参加第三级考试(即礼部试)。礼部试及第者再留京参加第四级考试(即殿试)。皇帝驾临科场主持殿试,并用朱笔御览试卷。殿试及第金榜题名者分为四组。一组赐以俸禄,等待填补高官空缺。一组成为宫廷侍从。再有一组被任命为中央各部大臣,最后一组被派遣到省府做官。
  毋庸赘言,最后一组的官位是追逐最紧的热门,因为省府总督和道台人人在组织高度完善的中饱私囊的体制中,处于最有利的地位;贪污受贿已成为中国政治体制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官职少而不敷分派,所以即使是殿试后金榜题名者,也需要手腕和影响双管其下,方能争取到官位。经过科场四级筛选出来的中国官吏才华极为出色。只要中国政治实际上让这批正大光明地遴选出来的仕宦阶层来掌管,那就会万事大吉的。中国政治体制的弱点是,没有与科选取仕一样严格的选拔皇帝的制度。中国人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虽然皇位继承中有嫡长子继承制的趋势。一般地说,皇帝在嫡子和庶子中指定一位太子。因为皇帝妃嫔众多,且皇后及妃嫔均选自豪门大户,所以围绕争夺太子继位的倾轧和阴谋就可想而知了。太子一经选定,其母必然立即要对他施加影响,竭力为她家族的所有成员谋到高官厚禄。每个朝代行将土崩瓦解的征兆总是这样的:政府的行政管理从科场选拔的仕宦手中逐渐落入了宫廷的宠臣手里。
  宦官在中国历代王朝的崩溃中,起的是致命的作用。中国的宦官与伊斯兰国家的宦官绝然不同,伊斯兰国家的宦官是奴隶。而中国的宦官却是自愿入宫的。其中许多人中年以后方才入宫,他们已经结婚生子,为家族尽了孝道和义务。他们之所以受阉去势,是因为入宫以后也许能够爬上高位。尽管他们已经受过腐术,可是他们宫外已有家室。因此,宦官入宫加重了中国行政机构中家庭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毋庸赘言,在这样的条件下弃家入宫的宦官要不是失意之徒就是唯权是渴之辈。他们之所以甘愿作出任何牺牲,其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权力。结果使宦官成为一帮危险之徒。他们在宫廷里得势之后,就会篡夺行政职务,并将其亲戚塞入高位、带进宫廷;此时该王朝就气数将近、行将就木了。
  中国政治体制的弱点是在最上层。不过,只要统治者得力,这个体制尚能有效运转,而且能培养并募集一个绝顶聪明的仕宦阶层:仕宦阶层在教育及文化背景上是完全一致的。事实上,在迄今推出的体制中,这一体制是维持一个官僚阶层的最有效的政治体制。召募确能进行有效管理的行政官员,是现代国家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之一。这也是我们美国人处理得很不好的一个问题。
  中国政治更突出的弱点,是无处不在的贪污和惩治犯罪方法两个方面的弱点。中国的贪污不能用西方的标准去衡量。中国的地方官吏俸禄不多,中饱私囊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们究竟能侵吞多少则有一个严格的惯例。凡是与他们打交道的人都预先知道究竟要送多少包袱才合适。这是纽约市民主党人曾经说过的“诚实的贪污”。如果地方官员敲榨太狠,商人和工匠就会进京告状。京师的检查官就不宣而至,封帐捉人,然后才开始调查案子。如果调查说明,官吏的勒索超出常理,就迅速对他进行惩处。中国人审案不会象美国人那样让案子一拖就是十年,课以他收入的百分之三的罚金,他们迅速将贪官斩首示众。这种严刑对过度的贪污是一种威慑力量。
  虽然按我们的标准来看,中国人对付犯罪的方式对罪犯比较严峻,可是它不会使公众感到难堪。而我们的作法并非总是这样。他们判案迅速,死刑的方法五花八门。罪犯几无上诉的权利。犯罪现场的目击者受到拷打,据认为拷打目击者可以得到更多的证据。这一作法当然使现场目击者逃之夭夭,所以证词是难以得到的。如果被告是官吏,其罪行不够死判的标准,他就会被递解进京城去听后发落。他在京城被监禁数月数年,周围的人千方百计对他进行敲诈勒索,直到把他的油水榨干为止。顺便需要提及的是,这是位高权重的统治者为了聚敛财富而有意识地采取的一种手段。其模式为:让小官尽情中饱私囊,等候时机成熟,就一口鲸吞他们聚敛的一切财富。纳粹德国就使用了这种方法。凡是极权政治出现的地方,都可能出现这种大官敛财的方法。
  在世界伟大文明中,唯有中国有如下独特之处。在它的悠久历史中,从未产生过强大的祭师阶层。诚然,在中国早期王朝商周汉这三个朝代中,皇帝本人也是祭师,他代表整个王国祭天。但是,帝王的宗教职能总是从属于亲理朝政的职能,至少是从属于给朝臣理政提供认可的职能。实际的行政管理委托专家即训练有素的官僚进行。在任何历史时期,中国都没有建立过庞大的神庙体系;庞大的神庙体系曾经支配过诸如埃及和两河流域的精神生活和经济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也支配过印度的精神生活和经济生活。
  中国宗教中最重要的成分是祖先崇拜。任何宗教都有一个趋势,它折射出社会认为是最重要的价值和兴趣。中国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两件事,是家庭的组织和香火的延续。重要性仅次于此的是礼仪模式,礼仪在经典中有繁缛的规定。上述两种最主要的兴趣,在中国人的宗教中反映得十分强烈。无论忠于什么教义,他们基本上都实行祖先崇拜。他们对宗教的态度兼有迷信的因素和求实的成分。民间传说的鬼怪故事是难以计数的。
  尽管中国哲学形成之初带有神秘的色彩,然而中国人的态度是彻底务实的态度。他们对各种宗教一贯抱宽容的态度,宗教中凡是最能使人得利之处他们都甘愿崇拜。他们从来不搞宗教迫害,历史上很少出现过什么殉教者。即使出现过迫害教徒的情况,尤其是迫害佛教徒的情况,也不是出于宗教的原因,而是由于害怕佛寺继续不断地吮吸国家的财富。中国人十分乐意从信仰一种神衹转而信仰另一种神衹,只要改宗看上去能使人得利。基督教从未在中国扎根的主要原因,除了由于它是外国列强的宗教因而被认为是对中国领土完整的威胁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基督救传教士对祖先崇拜的反对。
  有钱人的葬礼中,出殡的行列一侧常常是由佛教的和尚念经,另一边常常由道教的道士做道场,道士一面口念咒语驱魔,一面焚烧纸钱赏鬼。据信鬼怪会参加葬礼,所以除非你驱魔赏鬼,安抚它们,否则死者的灵魂进入阴曹地府时就会遇到它们制造的麻烦。
  中国是文明发展和传播的重要中心,这是中国对世界文化所做的最大贡献。世界各国人民还居住在小村落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在维持庞大的城市人口了。它遭遇到了一个庞大的近代国家所面临的大多数政治问题,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甚至找到了如何对付少数统治者的办法。中国不仅影响了所有的东方文明,给相邻的文化提供了一个中心,使它们不断充实,而且还影响了欧洲的文明。中国对相邻文化的影响,打一个比方来说,仿佛是罗马帝国与周围蛮族的关系;它好比是维持了3000年的罗马帝国,而不是只维持了500年的罗马帝国,它影响了自己势力范围内的一切蛮族文化。
  在她的历史上的许多时期,中国始终是世界上最富裕最强盛的国家之一。17世纪和18世纪时,欧洲巳进入繁荣昌盛的时期,可是当时中国的富裕程度,是欧洲望尘莫及的。按照大多数标准来说,中国的开化程度都远远超过了欧洲。欧洲人与中国进行广泛的贸易,带回大宗精美的丝织品和瓷器,使英国人大多数的桌上餐具都带上“中国”(指瓷器—译注)的名字。18世纪初叶,中国的商品引进了一种新的风格,成为风靡一时的时尚。墙纸、橱柜、家俱和书画都模仿中国的风味,谓之曰汉风(chinoiserie)。法国贵族在自己的庭园里修建中国式的夏季别墅。许多法国耶稣会会士被派到中国,他们指望使乾隆皇帝皈依基督教。他们在清廷受到礼遇,但是乾隆皇帝对他们能在科学、数学和军事上作出的贡献更感兴趣,而不是对他们的宗教活动感兴趣。然而,法国耶稣会会士却学习中国哲学和经典。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形成法国革命背景的启蒙运动思想实际上是源于中国的,是中国思想对法国思想的渗透。受治于人者忠于治人者,反过来治人者又有义务去保护臣民的福利;如果统治者未尽此义务,臣民就有权反抗—这两种信念都是地地道道的儒家思想。这一思想什么时间进入欧洲思潮,是难以证实的。但是,我们确实知道,它首先露头的时间,是欧洲人对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突然发生兴趣的爆发期。从我们所知的文化传播结构来看,至少可以推想,这个思想的源泉是中国。
  有趣的是,在卢梭的著作里,自然人的思想颇象道家哲学中的理想。卢梭是耶稣会会士养大的,当时的耶稣会浸透了中国人的思想。然而,道家的自然人建立在对东方农民的实际观察之上,它与卢梭的自然人不同;卢梭给他神秘的自然人賦予一贯正确的直觉和胜人一筹的道德价值。
  当前,中国处在混乱和受人支配的状态之中。也许,他们要用一百年的时间才能摆脫俄国人的枷锁,使自己的精力重新聚焦;但是,他们一向有能力融合或赶走外来的征服者。中国人彻底皈依马克思主义的前景,是不可能的。他们的文明太悠久了,所以他们不可能以俄国人热爱共产主义的那种宗教狂热去拥抱任何一种政治思想。中国人的心理是智慧老翁的心理,他们阅尽了人间世态,饱尝了人间沧桑,对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兴奋狂热了。
  中国人超过西方人的一个长处是,他们的文明史比起我们的长得太多了。我们西方人只不过是一群乡下佬,刚刚被引进城市生活之中的乡下佬。我们还在进行调整,身体上的社会生活上的调整,去适应大群人聚居的生活方式。相反,中国人经历了三千多年的非常严酷的自然选择过程,经历了饥荒、疾病和各种各样的竞争。冷峻的事实是,他们在条件较差的条件下的生存能力比我们强。这是将来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出现以下的局面时又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更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几个大洲稀稀落落地住着白人,人口庞大的蒙古人种只占有一个大陆,他们的人口又迅速不断地增强。我们有相当的理由确信,两百年之内,中国又会出现一个强大的朝代,中国将象过去一样,再次成为一个重要的世界强国。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10.日本  
   日本人口的渊源尚有争议。我们不知道最早的居民什么时候来到日本列岛。这里没有发现任何人类之前的遗存,甚至也没有发现任何最早的人类化石,尽管在更新世时代日本与亚洲大陆是断断续续地连在一起的。已经发现了印度象和其它热带动物的遗存。倘若这些动物能跨入日本,人也应该能进入日本,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考古的帷幕直到新石器时代才揭开。约在公元前1000年,日本三分之二的北半部为一个奇特的蝦夷族人所占据。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被认为是高加索人种的边缘遗存。然而,晚近的研究把他们和澳大利亚土著联系在一起。也许他们是与东南亚人体型一致的古老的民族,由于生活在云遮雾障的北方环境之中,所以其肤色比他们生活在南方的祖先失去了更多的色素。他们的肤色浅,头形长、面部宽、鼻子短。他们的眼睛呈圓形,而不是呈杏仁形。他们的络腮胡子浓密,体毛众多。后来的日本人体毛较少,络腮胡子亦少,他们始终称蝦夷人为毛人。这些最早的日本居民的文化可以部分地依靠考古发现来构拟,亦可以靠迄今尚存于日本北部的蝦夷人的生活来构拟。
  蝦夷文化是北极圈共生传统的一部分。他们以捕鱼和采集为生,住的是地穴,用的是新石器:磨制的石凿、磨制的弹射骨矛等等。他们用粗沙烧制有绳纹的陶器,这种陶器与北美东部林区的印第安人烧制的陶器难以区别;换言之,他们的陶器是典型的早期烧煮器的北极区模式。
  蝦夷人的社会组织取小型村落的形式,每村住一个奉行图腾崇拜的族外婚氏族。换言之,每一个氏族以一种神圣的动物命名,对这种神圣的动物抱特別崇敬的态度。他们的宗教是对自然神灵的崇拜,不仅崇拜太阳和雨之类的自然力,还崇拜瀑布、岩石、树木和其它的自然力。他们最重要的崇拜以对神的崇拜为中心。熊是他们这个生存环境中最危险的动物,也是最大的供人猎食的动物。熊被当做是另一个部落的人;没有外人在场时,它们就脱下皮大衣,与别的人行为无异。每当猎杀一头熊,蝦夷人都要举行特别的仪式以安抚其灵魂,让这头熊的灵魂给其它熊传递信息:如果它们让蝦夷人捕杀,它们就会受到良好的待遇。事实上,时至今日,蝦夷人仍然因袭这样的习俗:捕熊仔喂养,把它作为村里人的宠畜,对之抱以敬畏的态度,直至它用于祭祀中的牺牲为止。
  与蝦夷人适成对照的是,日本南部的早期居民,似乎从很早的时代起就是以农业为生。他们带进芋头,也许还有稻谷。不过他们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捕鱼为生。他们的居住区建在海边。他们文化的考古实物稀少,因为他们修建房屋和制造工具都使用竹子和木材。他们不烧制陶器,使用的石器又极少。显而易见,这个南方的民族在体型上颇象原始马来人:身材粗短,皮肤黄褐,体毛极少。他们的面部扁平,鼻子不高,嘴唇薄,眼睛平直。
  南部的这些居民和北方的蝦夷族,处在大致相同的文化阶段,他们之间的疆界来回波动了一段时间。双方都是尚武的民族,然而由于南方人发展了农业,可以支持较大的人口,所以他们逐渐向北推进,迫使蝦夷人不断后退。稍后,到公元前三世纪下半叶,又一个民族从朝鲜半岛侵入了日本。他们带来的东西有青铜兵器、陶器和发达的农业技术。虽然他们人数较少,然而他们依仗着自己优越的文化四处推进,征服了新石器印度尼西亚型民族占领的南方,把这群被征服的人组织起来同化掉了。蝦夷人的祖先被进一步地推到北方。蝦夷人从此就留在北方,他们对日本文化的贡献微乎其微,唯有的一点贡献是使南方的邻居不得不保持军事上的戒备。从一开始,日本文化就有一个武士阶层。在日本文化中,武士阶级自始至终处在支配地位。而在中国文化中,武士却处在次要地位,他们被认为是保卫士农商的一支令人遗憾同时又必不可少的力量。
  日本的早期历史难以重拟,因为日本扎实的考古发掘工作微不足道。日本人学会写字学会做书面记录的时间非常之晚。传说故事靠口耳交际世代相传。直到公元552年,书面历史记录才开始。那一年有一些朝鲜的书吏和传教士进入日本。而且,从一开始,日本的历史就受到宣传活动的影响,这种宣传活动受到宗教热情和爱国热情的强化。这样的背景不利于作出准确的历史记录。到六世纪时,日本人与富有历史头脑的中国人发生了接触。于是他们感觉到自己也需要写历史,他们就开始凭借着各种流传下来的传说来编造历史。此时,日本尚分裂为许多小型氏族。每一位书吏着手写历史时,都带着虔诚的意图,希望他写的历史显示自己的氏族自古以来就是统治整个日本的氏族。当现在天皇家族的始祖成为支配日本的统治者时,歪曲历史,声称自己自古以来就处在各氏族之上,显然对这个家族是有好处的。同样,这个氏族的创生女神,即太阳女神—当今在位的天皇号称是太阳女神的后裔—被抬得很高,被放到日本神谱中很高的位置上去,尽管她原来无疑是一位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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