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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美)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美]拉尔夫·林顿著
译者序  
   本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史,文明史,理由如次:
  1.作者把人类文化比作一棵热带大榕树。这棵大树扎根在史前文化悠远的土壤之中,它的不定根和气生根落地之后,长成了许多附生的树干;它枝杈横生相互绞结;它最终长成一片盘根错节、枝杈交叠的丛林。换言之,人类的文化源头在人类祖先的亚人动物的进化之中;人类文明的起源是多源头并行发展的;各种文明是相互影响交相辉映的;人类文化的演进不象一般进化论者所描绘的那种进化树,不是只有一条主根、一条主根的进化树,而是附生根众多、枝干绞结的大榕树。
  2.本书以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制度演进为重点和核心,对一般的历史事件和帝王将相却不予重视。在这个意义上,亚历山大、成吉斯汗、帖木儿之辈仅仅是昙花一现的匆匆过客,作物栽培、动物驯化、纸的发明、织布机的问世,反倒是影响深远的重大里程碑。
  3.作者在横向的空间平面上,将人类文化分为若干大文化区。各文化区在文明兴起的时间和发达程度上千差万别,各文化区自有其显著的特色,亦有其共同的模式。这些文化区,有一般人比较熟悉的西南亚/两河流域文化区、埃及文化区、希腊罗马文化区,又有不大为人所知的南亚/印度文化区和东南亚文化区。这些文化区不是封闭的板块,而是相互影响的、在时间和空间上渗透和流动的文化复合体。就其共性而言,各文化区在生存手段、技术模式、城市组织上都经历了大致相同的历程,就其特色来说,两河流域的以城市生活为中心的模式,发达的形式法典和咄咄逼人的一神教引入注目;印度文明以宗教哲学、漠视历史、宽容精神最为显著;埃及文明以神秘主义最为突出;中国文明以庞大统一、绵延不绝、周期振荡、仕宦政治、文白分离、祖先崇拜、宗教宽容为绝无仅有的特色。
  作者以雄辩的事实,强烈批判了欧洲中心论。他言他人所不能言,历数了许多既令人震慑又令人信服的观点:希腊人并不是科学方法的始祖、罗马文明打上了蛮族(日尔曼人和凯尔特人)的深深烙印……
  一般人所不熟悉的东南亚文化圈,包括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在遍及太平洋和印度洋诸岛上的移民。作者述及太平洋岛民的超自然力崇拜和禁忌,东南亚新石器文化对中国文化和日本文化的影响时都不乏精彩之笔。
  4.本书以浓墨重彩描绘了蛮族文化对古老文明和欧洲文明的影响。亚利安人侵入印度,摧毁印度河的古老文明,凌驾于印度土著之上,使《吠陀》经典和吠陀教义成为印度思想和文化的主宰。亚利安人尚武骁勇、蔑视学术的传统影响欧洲贵族达千年以上,直至近代为止。高卢人和日尔曼人对罗马文化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了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突厥人、鞑靼人、蒙古人把中国文化带到了西亚、南亚和欧洲。上述现象说明,文明程度迥异的文化的影响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低文化也可以向高文化逆向流动。
  5.本书对世界各民族的形形色色的宗教作了精当的分析和比较。宗教是解析和阐释文化要义的一把重要的钥匙。本书描述和透视的原始宗教,有中国人的巫祝,波利尼西亚人的自然崇拜和禁忌、日本人的神道。它着力比较的一神教,是犹太-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它紧紧抓住原始吠陀教—婆罗门教—新婆罗门教(即印度教)—佛教和耆那教这条主线,来剖析印度文化不重历史、亚文化严重分歧、长期割据、无法抵御外来入侵的历史现象;这是独具慧眼,出手不凡的学界泰斗方能驾驭的思想。
  本书作者林顿(Ralph Linton,1893-1953)确乎是一位学界泰斗。他是二战前后美国人类学界的四大台柱之一(费孝通语),也是当时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人类学家。和美国其他人类学家一样,他在人类语言学、考古学、民族志、民族学上有极高的造诣。有别于其它著名人类学家的是,他还对世界文化史有深刻的研究。
  本书是林氏的遗著,是林氏毕生学术研究的心得和结晶。原书卷帙浩繁,译本是她的夫人阿德林·林顿整理浓缩的节本。这个节本保留了原书的精华,删去了人类进化、史前文化和美洲文化的章节。对专家学者而言,这固然应该引以为憾。可是对一般读者而言,这倒是一种赐福。我们可以在一本小书之内线条清晰、脉络分明地把握世界文化史的轮廓和骨架,而不至淹没在浩瀚的汪洋大海之中。
  该书从世界文明多源头的平行发展和横向交流这两根轴上,对人类文化演进、文明兴起、各文化区相互影响、各文明的相互影响,进行了立体的、多层次、多侧面的描绘、分析和阐释,展示了人类文明和地区文明绚丽无比的图景;既有浓墨重彩、工笔描绘,又有速写勾勒、大笔写意,所以它能使读者兴趣盎然地漫游于上下数万年、纵横数万里的文化史画廊之中。作品的权威性、可靠性、可读性,是毋庸置疑的。
  林顿博士在书中提出了文化突变的思想,把人类文化发展的爆发期比作生物的遗传变异。用这个思想来考察世界文化史,它提出了三个文化突变期。第一个突变期的标志是火的使用、工具的制造和语言的起源,第二次突变表现在农牧业的兴起,第三期突变起始于工业革命。此外,林顿博士抓住刚露端倪的核技术和空间技术(林氏去逝于1953年),预言了第四次文化突变的来临。
  1980年,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将人类文明分为三期(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引起了强烈的震撼。
  1953年,林顿将人类文明史分为四期。这一思想是多么言简意赅、发人深省。谁知道托夫勒从中受到了多大的启发!
  何道宽
  1986年6月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英文版序  
   拉尔夫·林顿博士忙里偷闲,在4年之中挤出时间完成了本书的原稿。然而,书中的概念是在他40年从事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他40年研究人类学理论和人格与文化理论中逐渐形成的,其中的资料也是他40年研究中积累起来的。
  该书试图以一卷之篇幅把他毕生的经验、研读心得和思想综合起来,追溯文化的演进过程,从文化在低于人的那个层次上多源头的发轫阶段开始,渐次追溯多线条的发展过程。写这样一本书不仅需要广博的知识,而且需要相当大的勇气。近年来,人类学文献累进的速度使人惊诧,很少有科学家敢于冒险去对付这样的人类学素材,除非他是作为地区研究和断代研究的专家。
  书名所指,并非人们熟悉的一根主干、形如伞盖的进化树,而是热带的榕树。榕树的枝杈交错绞结,生长出不定根和气生根,由此长成扎根地下的附生树干。虽然榕树向四周伸展成长,直至变成一片微型的丛林,但是它仍然是一棵大树,众多的枝杈和附生根依然可以追溯到亲体的主干。可见,尽管文化演进过程有传播、假借和分歧的发展方向,可是它仍然可以追溯到史前的源头中去。
  由于受文迪吉版本的篇幅限制,这棵盘根错节、形如迷宫的文化树不得不作大量的修剪。主根材料(史前生长阶段:走向智人、由采集和狩猎到农业和畜牧业的缓慢进步过程)已作相当大的裁剪。有些枝叶(技术和社会组织的描写)作了颇多的删削。我们只能集中研讨主要的枝干。
  我们发现有必要省去有关新世界的章节。因为南北美洲是有人类定居的最后两块大陆,所以它们的文化落后于世界其余地区的文化。在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北美的部落尚未进入文明社会(指它们尚未建立城市或帝国)。格兰特河以南地区,移民驯化并栽培了一种作物(玉米)。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产品经济,文明生活由此产生。马雅人的工艺技术、天文数学知识与同时代的欧洲的东西同样先进。印加入组织和指挥庞大人群的能力令人咋舌,他们建立了美洲笫一个极权主义的帝国。然而,欧洲人优越的技术完全压垮了美洲人的上述文化,使它们无法长出不定根和派生根,阻止了这棵大榕树派生出附生的树干。
  《文化树》原稿几近完成即将付梓时,林顿博士不幸于1953年12月24日谢世。1948年,温纳-格伦人类学研究基金会惠赐研究经费,是书得以在讲稿的基础上整理而成。虽然林顿博士只将讲稿作为该书的指南和提纲,但是它们对该书的完成具有非常宝贵的价值,这一任务是他谢世之后由我完成的。倘若林顿博士能有时间亲自完成这一工作,亲自编撰书稿,本书也许不会象它现在的样子,这一事实毋庸否认。我尽力按他的愿望和计划将其完成。在编撰这一个节本的工作中,我竭力保持了原著的精神和宏大的规模。
  阿德林·林顿
  1955年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1.洪荒时代  
   本书的主要目的是记录人类学家所谓文化的源头和发展过程。文化指的是任何社会中的人从长辈中学到又传给下一辈的众多的行为。然而,在我们一头扎入文化之前,值得在此约略谈谈产生奇异文化行为的这一动物的起源和品质。这种介绍更为必要,因为时至今日,和任何时候一样,在科学家的知识和普通人的信仰之间,仍然存在着一条鸿沟。人类学家和反进化论者之间的搏斗,就反进化论者这一面来说,主要是与假想对手的拳斗,这场搏斗早就以人类学家的胜利而告终了。除了一些地理或智能的死胡同之外,今日已无人怀疑:我们是某种动物的后裔。如今的问题是:我们的祖先是什么动物,人类进化的轨迹又是什么。我们可以立即排除一个普遍的误解。现已肯定,人不是现存任何一种类人猿的后裔。这些猿类不是我们的祖先,而是我们的亲属。它们的血统至少在一百万年前就与人类的血统分道扬镳了。
  在重构人类祖先的尝试中,我们只能依赖数量不多的化石作为物证。这些化石是由我们了解的进化过程提供的,是由我们对灵长目普遍的进化模式相当清楚的认识提供的。如果我们握有更多的早期人类化石和半人半猿化石,那当然不错,但是要有大量的化石来源是不大可能的。事实上,直到晚近一些时代,直到人学会了通过栽培和饲养解决自己的食物之后,人仍然是比较稀缺的物种。我们半人半猿的祖先更为稀少,因为它们探索环境的装备不及最早的真人。即使在有利的地域,每50平方英里才能维持一位个体的生命,也是保守的估计。况且,化石的形成需要特殊的条件。荒原中的一具死尸在自然界的秩序中只不过成为秃鹰、豺类和所有食腐肉动物的一件食物而已。
  尽管存在上述困难,仍然找到了相当数量的人类化石和亚人化石。这些化石仅仅是进化轨迹上的分散的点子。把它们连成一线来看,我们就可以从自己开始将这一进化轨迹延伸到遥远的往昔。从我们现已了解的一切来看,我们最遥远的祖先似乎是猴类。为此而烦恼的人可以聊以自慰的是,我们家族血统的老祖宗至少是在文化树的较高树枝上接受教育的。
  这种小动物开始采用一种新的游动方法之后,向人进化的第一步随之来临。它们不再在树枝上跳跃前进,而是从一根树杈荡到另一根树杈,颇象运动员借助吊环表演空中飞人。这使它们的身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为后来人体演进的更为典型的特征打下了基础。在树上飘荡运动中,身体靠上肢悬垂,因而形成与四足行走动物截然不同的一种姿势。
  结果产生了一连串身体结构的适应化变化。躯干变短变紧缩,以便能荡得更远,就象拴在绳子末端的重物。骨盆接过了支撑内脏的任务,过去内脏是靠吊带似的腹部肌肉支撑的。骨盆加深,更加接近碗钵形。肩关节过去只有一定程度的旋转活动度,正如现代猴类一样,它们的自由度逐渐加大,直至发展成现代人这样的关节,使人今天能完成棒球手投球的那种动作。这是一步极其重要的发展,因为姑且不说别的发展,它已经使人的攻击能力得以延伸,它借助的手段是投掷的石块和矛枪,是挥舞的棍棒。最后的一点结果是,那些在跳跃和荡树枝中不能判断矩离、不能牢牢抓住树枝的个体常常被淘汰掉,这就导致立体视觉模式的稳步发展和神经肌肉协调模式的稳步发展。换言之,使现代人成其为今日这样体格的动物的大多数结构特征,发端于猴类用上肢在树间跳荡前进的适应过程之中。
  在树间跳荡时期中的某个时候,人类和类人猿的血系分道扬镳了。类人猿的祖先继续沿袭树间运动的路线,我们的祖先却开始了陆居生活。我们无法判断他们为何要下地生活。不过我们确实知道,在第3纪中新世人猿分手时,世界许多地区普遍发生了气候变异。可能与其说是我们的祖先离开了森林,毋宁说是森林撇下了他们。然而,有一点可以确信:我们的祖先下地时,他们的手臂和眼睛已经颇能适应在树间的跳荡生活,但是他们的驱干尚未完全适应这种生活,所以他们不能很顺当地开始地上的生活。连最早的半人半猿化石都表现出充分发达的现代人式的腿足。然而,诸如尼安德特人这样原始人的上肢却比现代人的手臂略短一些。
  从体格的观点来看,人仅仅是一种大型的地球灵长目动物。实际上,在身体结构的专门化方面,他的进化不及其它亲缘动物类人猿。他区别于其它灵长目动物,甚至区別于其它哺乳纲动物的地方,在于他了不起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以及他与旁人交流知识和思想的能力。在这类问题上,正如在他的身体结构上一样,可以看出他是某些泛化的进化趋势的产物。然而,这儿的纪录甚至更不完全。使人和最近的亲缘动物区别开来的断面非常之大的,其间的差别不是简单的量的差别,而是质的差别。
  在评估人的独特能力时,今天的大多数人大概会把智能放在首位。这是我们当前的文化价值观念的直接反映。当前的文化价值强调人的推理能力,这一点显示在智商测验之中。实际上,人的两种最重要的品格,也许是至高无比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能力。能够靠推理而不是靠尝试错误解决问题,固然是了不起的;然而我们往往忘记,思维的结果不一定比思维开始的前提更加可靠有效。推理的前提一定得经过学习才能到手,而且往往是从旁人学来的。学习的能力决不仅限于人。学习能力在我们这个物种身上的高度发达,是一个可以确认的进化趋势的终极结果。一切生命形态都以本能行为或后天学习的行为对环境作出反应。
  在较低的进化层次上,多半的行为是由本能控制的,虽然即使蚯蚓和蟑螂这样的动物也可以在后天学到一点东西。随着动物神经系统复杂程度的增加,动物行为从以本能行为占主导地位向以学习为主导的转移稳步渐进。到了进化阶梯中的灵长目阶段,本能行为实际上已经消失。到了人类这个阶段,未经学习的自动反应,似乎只局限于自主神经系统控制的反应,因为人是越来越复杂的神经组织的进化趋向的终极产物。自主神经系统控制的反应包括消化过程、眼睛适应光强度的调节过程以及与此类似的非随意反应过程。一个物种具有的本能越少,它可以发展的行为范围就越宽广。这一事实,加上人独特的、巨大的学习能力,产生了人丰富多样的后天学会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其它物种无法匹敌的。
  由于现代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我们对学习过程有了相当好的了解。遗憾的是,我们对思维过程的认识要少得多。思维过程似乎再现着业已学会的反应重新组合,以对付陌生情景的过程。尝试和错误的过程也可以达到同一目的,然后,这一过程要缓慢得多、弄拙得多。思维能力的萌芽在除人之外的许多哺乳动物身上可以看到。但是在这方面,分隔最愚笨的一个人和最聪明的一个类人猿的鸿沟,同样是巨大的。类人猿的推理能力至多能达到三四岁小儿的推理水平。
  语言的使用和人无与伦比的思维能力非常紧密地联在一起。人在交际能力方面与其它动物的差別,远远超过他在学习能力或思维能力方面和其它动物的差别。大多数哺乳动物都可以发出表现诸如饥饿、气恼、惧怕、快乐或痛苦的叫声,做出这样的动作。它们这些叫声和动作由同种的其它个体识别之后,就成为交流的手段。凡是喂养过爱畜的人都可以证明这一事实。然而,唯有人这一物种才将交际发展到可以传达抽象观念的程度。我们使用的交际符号通常是言语。我们通常将言语和语言当成是一回事,可是上述类型的交际可以用其它方式来实现。唯一必需的条件是,所用的符号对交际双方应有相同的价值。因此,平原印第安人的手势语可以用于复杂的交际目的,比如给予地理信息、布道、以恰当的经济担保求婚。不过,手势语之类的交际形式并非典型的人际交际形态。多半的人类语言以言语为基础。虽然研究证明,言语发端于语音模式的形成和固定,而且语音模式在儿童咿呀发音的变异范围之内,但是言语多半是靠模仿学会的。奇怪的是,除人之外的哺乳动物都不会模仿发音。人在教猿类说话过程中遭遇的难以逾越的障碍,似乎是因为不可能使它们模仿发音引起的。
  我们对语言发生的早期阶段绝对是一无所知的。不妨断言,语言的使用是极其悠远的,但是没有记录的语言消失得无影无踪。文字出现在埃及和近东时(大约在公元前4000年),语言的进化才得以完成。最早留下记录的语言在语法上和任何现代语言一样复杂,在传情达意上和任何现代语言一样恰当充分。而且,一切迹象表明,人类历史初期的语言比现在的语言多得多。每一个小型的地方原始群大概都有自己的语言。
  所谓原始语言表现出大量着实使人困惑的观念,这些观念以语法形式来表示。这类语法形式有以事物形态和一贯性为基础的“性”的概念,有代词和动词的单数、双数和多数的“数”的概念只需稍许改变少数词根的形态就可以表达多数的概念。在几乎没有语法(指没有词的曲折变化—译注)的语言里,比如汉语和英语里,必需要有较大量的词汇。英语浩瀚的词汇是必备条件,如果要用它来准确传达思想的话。与之同样缺乏语法的汉语,由于其词汇远远少于英语,所以它具有电报式的语句简洁性和语义不确定性。
  尽管语言之间存在着上述各种差别,然而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任何思想都能用任何语言来传达。语言的差别在于:社会是否对某一思想熟悉到一定的程度,或关注到一定的程度,以至于要造出一个单词来表达这一思想。因此,用澳洲土语传达飞机的观念也许要数百个单词,而英语中一个单词就足以说明问题。但是,用英语来表达阿尔丘林格(Alchuringa)祖先这一概念同样需要几百个词,而澳洲土语用一个单词就足够了。
  语言创造的符号系统极为有助于个体的思维,虽然他借以思考的语言结构中体现的概念可能对思维的结果会产生影响。这是新兴的语义学刚刚开始探索的领域。所以,印欧语没有无生命性这一语法范畴使操这些语言的人以万物有灵的态度去对待一切抽象的东西。倘若我们的语法将宇宙的内容分成有生命和无生命两类,如阿尔贡金印第安语言那样,我们的哲学家就不至踏进许多逻辑上的僻径小道了。
  我们的思维多半是借助语词进行的,虽然别的符号也可以使用。画家和音乐家用一套与此不同的、非言语的符号来思考和构想,所以他们用语词描述创作过程时遭到了困难。个体借助符号可以解决问题、求得结果,他不必经历缓慢而笨拙的、外显的尝试错误过程。思维中使用语词酷似计算中使用数学符号。数学符号使我们可以在不衡量和计量实际物体的情况下解答各种问题。语词符号使我们可以在不实际完成具体行为的情况下判定其结果。
  极其发达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能力在人身上的组合,使人类可以把宏富的知识业已验证的行为模式世代积累和传承下去,其它任何物种真是望尘莫及。在其它哺乳类身上,后代能够并且确实靠模仿父母学会了少许行为模式,然而其可能性很受局限,因为亲辈不能把抽象概念传给子辈,而且亲子两辈共同生活的时间相当短。就人类而言,儿童对父母的依赖和继后与父母的联系最低限度要持续10-12年。前4年结束之前,儿童已经习得语言,父母可以用语言传授恰当的反应,不仅是对亲子在一起时出现的情景作出合适的反应,而且是对那些将来可能出现的情景作出合适的反应。父母可以告诉儿童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一旦这些事情发生之后如何去对付。
  人是万物之灵,也是最好教的动物,所以我们自然可以指望人是最具有个性的动物。没有两个人在体质和智能潜力上是十分相似的。毫无疑问,没有两个人—即使是在同一家庭里长大的同卵双生子—的经历是完全相同的。因此,从潜在的因素看,人的个体的相似性比其它任何物种的个体的相似性都要小得多。因此,非常奇怪的是,人们竟然选择在组织紧密的群体之中生活,其成员从事各种专职活动,同时又相互依存,以便满足全体成员实际上的一切基本需求。许多其它哺乳动物也有群居的习性,可是它们的群体的组织程度是极为低下的。其中的唯一活动分工,是赋予雌雄两性在生殖上的不同角色;社会控制仅仅是弱小的斗士让位于强壮的斗士。如果要寻找与复杂的人类社会哪怕是最细微的相似之处,就必须到社会性昆虫中去找,比如到蚂蚁和蜂群中去找。在它们身上,维持社群生存必须的合作,靠身体上专门化的各种群体(比如工蜂工蚁、兵蜂兵蚁等)来确保,靠高度发达的本领来确保。因为人缺乏合作的本能,所以就需要使人经过漫长而繁复的训练,如果人们要成功地行使社会成员的职能的话。事实上,我们就是试图按白蚁的方式生活的猿类,而且,亦如任何富于哲理的观察家所能确证的那样,我们在这样的生活方式中干得并不太好。
  1-1 向智人进化
  我们不知道,可以识別的、最早的人类的代表是在哪儿出现的。但是,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说,人类不是出现在某个小范围的,边界分明的地域之内。不存在一个伊甸园。在我们祖先血系范围之内的亚人动物化石,已经在分布广泛的中国、西欧和南非找到。可以相当确信,许多比人略低的种属占据了欧亚大陆和非洲的一切温带和热带地区。我们不知道,上述种属中的哪一物种是我们的祖先,亦不知道是否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种促成了现代人的形成。同一物种或近似的物种中的任何两只灵长目动物相遇,其正常反应似乎都是眉来眼去、互送秋波。如果许多半人半猿的种属没有发生基因混杂的话,大概并不是它们的尝试不够充分。
  前已述及,化石记录是极其支离破碎的。然而,人类最早的化石遗存说明,这些化石在各方面都象现代人。显而易见,这些最早的智人代表很象我们,甚至到了具有我们一样的心理潜能的程度。他们和我们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巨大差別,是由于可供他们学习和传承的知识量和我们的知识量存在着极大的差距。
  自从人类出现之后,人对环境的适应多半是靠习得的、传承的行为的变化来完成的。诚然,人类产生多种体质的人种,部分原因是对环境因素要作出回应,部分原因似乎是偶然机缘;但是,这样的体质变异中没有任何一种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其后果在所谓人种中是看不见的。
  根据最新的估计,文化的发轫—表现在工具和用火的痕迹中—回溯到至少60万年前。现代人这个种属迟至10万前就已经存在了。可以确定无疑地认为他们的最早的文化说明,他们使用的工具和武器,比一些至今尚有的部落使用的工具和武器的种类还要多。除过去的7500年之外,在这段数以万计的漫长时期中,所有的人都靠采集和狩猎生存。人类的这个经济发展阶段,对后来文化演进路线的模式而言,其重要性无论怎样估计都是难以过分的。遗憾的是,我们对这个阶段的了解仍然是微乎其微的。
  凡是有勇气扎进卷帙浩繁、技术性很强的、研究人类进化史早期阶段的文献中去的人,无不因为以下的对比而留下强烈的印象:旧世界大约9/10的地区要不是缺乏信息,就是可悲地信息不足;另一方面,有些小地区范围内,尤是在英国和法国,研究工作是极其详尽的。这些小区的研究资料全是些小型地区文化的命名,每一种文化都受到发现者的钟爱,他们对这些局部文化的阐释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不懂专业的人感到误入了没有出口的迷宫,他们的这种感觉是不该受到责怪的。
  欧洲是世界上早期进化史被研究得最精深的地方,这是历史上的偶然现象,是欧洲地区发明科学方法的副产品。然而,就许多方面而言,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偶发事件。因为它可能使人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否世界其它任何地区在构拟人类文化演进中都是一位蹩脚的响导。可以相当肯定地说,人类起源不在欧洲。而且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进化史的大部分时期,欧洲的功能与其说是新型文化发展的贡献者,毋宁说是新型文化发展的接受者。四次冰川推进和三次冰川退缩交替进行,使人类被迫退出和回到欧洲的现象交替出现,所以欧洲文化的发展是以离散间断的方式出现的。而不是以一个连继不断的过程出现的。试图把研究欧洲材料得出的分类学和断代序列用来研究中亚、东亚或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就只能导致混乱,正如它已经导致了混乱一样。把欧洲类型学用于分析美洲的材料,引起的混乱就更加严重了。
  人类定居美洲的时间很晚。其文化发展又是在非常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在某些方面是非常独特的,所以任何探讨美洲史前史的尝试最好是予以推迟。文化发轫于旧世界,多半早期文化的发展也发生在旧世界。旧世界早期文化记录中最引人注目的事实是,在我们已知的最悠远的时代里,已经同时并存着许多种文化。这些文化不仅存在于不同的地区,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同时并存于同一地域之内。在同一地域之内,不同的文化大概属于利用不同环境中人群的文化,比如居住在森林地区的人和居住在草原上的人;这些不同的文化也可能代表着不同时期不同群体所从事的不同职业,只不过这些时期太短促,不可能由考古记录区分清楚罢了。
  尼安得特人是一切早期人种中我们最熟悉的亚种。他双膝略为弯曲,头部略为前倾,他粗大扁平的下顎成了许多博物馆的装饰品,人们推断他所具有的生活习惯成了科幻作家喜爱的素材。他在进化中的地位尚不大确定。然而,最后一批尼安得特人似乎远不如较早的尼安得特人更象现代人。除了短时期内冒险进入北非之外,他们似乎停留在北纬纬度较高的地区,他们在第四次及最后一次冰川期的前半部能够待在欧洲。他们的智人特征足以使他们与我们在巴勒斯坦的直系祖先发生混血。两个人种在这里共享着穆斯特文化(mousterian culture)。二者之间差异最有说服力的解释似乎是,尼安得特人是紧靠北极圈的人种,他们正在走向消亡。使他们与我们的直系祖先区別开来的大多数东西,在广泛分布于欧亚大陆的其它哺乳动物的东北部亚种和西部亚种的对照中能找到相似的情况。
  无论如何,尼安得特人的行为似乎完全是人的行为。第四次冰川酷寒的气候中,凡有洞穴可以栖身的地方。他都已转入洞穴。至少可以说,他的卫生概念还是相当原始的,所以他留下了相当多的能说明他生活习惯的证据。啃完的骨头、用火的灰烬、丢失和损坏的工具干脆就踩在洞底,后来竟形成几英尺厚的沉积。埋藏其中的工具包括三角形的片状石,它们一边光滑,可能用作矛头或割刀,还有一些弧形刃口的石片,迹象表明它们曾用作刮削器。有几个洞穴里发现了加工成形的石球,往往是两三颗大小相近的石球位于很近的地方。毋庸置疑,这些石球是套猎动物的绳球。尽管这一武器制作简单,然而其发明必然需要大量的观察和创新。当然,这样的石球离简单的手斧之类的工具仍然相距甚远。
  可以断言,尼安得特人制作了许多木器,大概还用树皮制作了容器甚至是粗糙的篮筐。而且,鉴于他们呆在欧洲的许多时间里遇上了冰川气候,大概他们还学会了穿兽皮。在这方面可以指出,关节炎在中年的尼安得特人中是常见病。
  关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只有少量的事实可以略有把握地推测出来。他们一定有了某种原始群的组织,就象今天最落后的狩猎民族一样。一个洞穴的同一层面上,往往发现几个炉台,说明几个家庭生活在一起。猎捕大型动动一定需要若干男子的合作,大型动物是他们喜爱的食物。猜度尼安得特人的群体如何组织、家族象什么样子,是徒劳无益的。但是,常常可以找到吃人习俗的证据,说明群体之外的任何人都被认为是可以猎食的对象。
  最后一次冰川即将结束之际,一个新的民族进入了欧洲。他们带进了一种新的文化,迎来了一个新的考古时期,即旧石器文化高级阶段。冰川退走之后,欧洲大陆气候寒冷但比较干燥。大部分地区是很好的猎场,在空旷的原野上,河谷里树林翳茂,汇集雪水的低洼地亦有树丛。这样的地区尤其有利于食草动物的繁衍,所以这里的猎物成群,数量极多,类似非洲高原地区首批欧洲移民定居时猎物繁多的盛况。此地必定是冬季寒冷、夏季炎热,许多动物可能一年一次地随季节的交替而南北迁徙。新到欧洲的这批人群主要以狩猎为生,他们的猎具比在此之前的穆斯特人的猎具,大大地改进了一步。
  尼安得特人居住在洞穴的入口,旧石器时期高级阶段的克罗-马尼翁人才首次住进了洞穴深处。他们在洞穴深处的岩壁画廊前举行仪式,祈祷猎物增多、狩猎成功。他们的画匠常常在难以进入的洞穴深处作画,看来他们似乎从未指望自己的画完成之后要让人观看。大概,岩画是创生的一种举动,据信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人类的创造力。除了这些难以进入的地方隐藏着岩画之外,一定还有个别的巫医的巫术。因为洞穴中确有庙室,室内装饰着精心描画的系列画,甚至还摆设着泥塑的动物。
  这些最早的欧洲人不大可能进行蓄意挑起的战争。毫无疑问,各个不同的地区群体之间进行着友好的接触,大概多少有点象近代澳洲土著的“联欢会”。在这样的聚会中,澳洲土著用没有多大伤害的仪式化战斗来解决过去的冒犯和忌妒。欧洲最早的居民进行聚会和贸易的情况已经得到证明,因为在远离产地的地方发现了物证。地中海的贝壳被视为珍贵的装饰品,通过贸易传到了远至中欧的地区。在法国沿海(大概在布列塔尼)和西班牙沿海之间的某个地方,还进行着海豹皮交易,因为我们在海豹生存范围以南很远的法国洞穴中找到了海豹头骨,而没有找到海豹的其余肢体骨骼。据推测,用以贸易的海豹皮是连着头骨一道出售的。
  正如尼安得特人的情况一样,我们对这批定居欧洲的克罗-马尼翁人的社会政治组织的情况一无所知。可以推测,正如现代北极圈地区的狩猎民族一样,所有的成人都是要结婚的;这些现代民族肯定是他们的后裔。因为这样的文化以大型动物为主食,所以他们中的寡妇肯定比鳏夫多,大概最优秀的猎手为多余的女子提供了配偶,由一位猎手照顾几个妻子。关于政治组织,巫术显而易见的重要性说明—这一点与北极圈的现代猎人相同。社群中最显要的、地位最接近酋长的人是巫师。这些人是专司巫术的行家,他们知道如何画符念咒,有时甚至能调遣自己的灵魂离开肉体,让灵魂去看远处发生的事情。
  古代猎手和采食人的工具,按现代标准来衡量虽然粗糙,但是它们使我们人类占领了远远超过任何其它哺乳动物所占据的空间环境。处在这种技术水平的人到达了无需远洋航行的一切地区,几乎在今天人类居住的地区定居下来。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遇到的是变化范围很大的许多种气候和资源,可是他们对这两方面的变化都能适应。很可能,中石器时代的语言和文化的种类,比此后世界上曾经有过的语言和文化的种类还要多。然而,所有这些文化都受到一定的局限,这是和狩猎采集经济不可分割的。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2.基础发明  
   2-1 火与工具的使用
  火的使用、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是普天之下全人类共有的特征,而且是把人和其它动物区別开来的鲜明标志。当然,火的历史和人的历史比较是无限悠远的。火山爆发能起火,闪电能起火,自燃能起火。甚至两根枯枝在风吹摇摆摩擦之下也能起火。大多数动物都怕火。人制服野火、学会用火之后千千万万年,才学会造火。一旦得到火种,就尽量让其不灭,这一习俗至今仍是许多以农耕为生的人群的特征。用朽木、地衣、带木髓的枝干等来保存火种是颇为容易的。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火种时用的,就是干燥的茴香杆。澳洲土著和大洋洲矮小黑种人迁居时,总是带着火种。对已经定居的村民来说,炉膛里的火除举行祭礼期暂时熄灭之外,总是与住所的寿命一样长。
  一旦驯火之后,火就成为人最有用的奴仆和合作者,被人用于最早的化学反应过程和一系列的制品之中。我们容易这样去看问题:以为火对最原始的人的主要用途是取暖和照明。然而,由于最早的用火人居住在热带和暖温带,所以取暖对他们并不重要;由于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取暖和照明意义不大。也许,火有助于防御大型食肉兽的侵害。不过,其主要价值肯定是与工艺技术有关。
  火最早用于工艺与木器加工有关。木杆末端经过烧灼,再刮掉炭末之后,就可以做成尖锐的工具。湿树枝可以用火拉直并使之变硬。落在木头上的火可以人为地加以控制和摆布,这一发现使加工木器、独木舟和家具的新方法成为可能。除了更加耗时之外,用火加工木器的方法,和用非金属的砍削工具加工木器的方法一样,能取得同样的效果。
  几位欧洲学者撰文论述用火烹饪能使肉食更加细嫩。这个想法反映了现代人的困扰和咀嚼能力。直至今天,爱斯基摩之类的民族仍然以生肉为主食,他们咀嚼生肉毫无困难。实际上,凡是煮食的肉都可以生吃,大概只有几种海鲜除外。生吃熟吃的差别,只不过是一个顎部咀嚼肌肉的力量和口胃嗜好的问题。
  根茎食物容易保藏。但是,除了极少的几种例外,根茎全部需要烹饪方能食用。就连甜菜土豆之类的没有异味的根茎,如果生吃的话,也会使肠胃不适。芋头是波利尼西亚人最大的主食。它里面含有大量的水杨酸晶体,除非经过烹饪,否则它对肠胃极为不适。木薯是南美丛莽部落人的主要作物。它含有氢氰酸,氢氰酸有致命的剧毒,必须要加热才能将其破坏。各种果实作物,如谷物和豆类,除了少许例外,未经烹饪是不能食用的。这些作物最易长期保藏和贮存,因此成为预防饥荒的最可靠保障。这些物种先是野生草本植物,后经驯化成为栽培作物;它们分布在热带以北的广袤地区。火的使用使我们的祖先能从类人猿以水果为主的膳食,改变为以果实和块根为主的膳食。这样的食谱拓宽了可食用的草本植物范围,增加了食物来源,使人的生活范围扩展到更北的高纬度地区和干燥的地区。沙漠植物果实特有的高淀粉食物,因此而成为人们的一种主食。
  使用工具,更确切地说,制造和储备工具,反映了人脑的特征,而且比使用火更加直接地反映了人脑的特征。使用工具并非人类独有的特征。大型狼类也使用顺手的木棍和石头去戳东西砸东西。甚至有一些昆虫使用工具的非常奇特的记录。然而,就我们所知,从来没有一种动物对一件天然物体作过加工,使之适于用作工具,从来没有一种动物把用过的东西储备起来再次使用。人类使用的工具又是人脑一种神奇的特征,它使我们意识到过去和未来,使我们在谋划自己的行动时既看到过去,也看到未来。
  连最简单的工具也需要技能才能制造出来。任何人试一试最简单的物体,看看自己能否复制一件匀称的棍子或石头的砍斫器,都可以发现这一点。普天之下的专业分工模式,使最简单的人类社会中的成员都能制造种类繁多的工具和器具。
  凡是阅读描写非常悠远的原始人的文献时,你必然会对賦予石器重要意义的描写留下深刻的印象。事实上,人类历史大分期中的第一期就叫作石器时代。这不是因为原始人用石头比用其它材料多。看看穴居人实际使用的装具大概就可以发现,他们使用的东西有木棒、木矛、树皮篮子、皮囊、毛皮衣服,只是偶然才使用石刀、石头刮削器和石头砍斫器。不过,唯有石器和稍后的骨器才残存下来,并得以记录在案。初民的石器主要是用于制造其它东西的。它们是初级工具,正如现代的斧、锤、刨、刀一样是初级工具。而且,有趣的是,一切现代的手用工具都是在历史的黎明期之前开发出来的,大部分的手用工具自古至今几乎完全没有改变其初始形态。
  工具和火的使用赋予人控制环境的能力,无与伦比地超过了任何其它哺乳类。这使人的分布范围前所未有地得以拓宽,再也没有什么温血动物分布得这么宽了,除非算上人的忠实朋友狗,因为人走到哪里就把狗带到哪里。尤其是,猎具的开发使人深入到北方地区,人的任何素食灵长目祖先都不能深入这些地区。人可以依靠肉食生存。爱斯基摩之类的人群能达到人丁兴旺的地区,唯一能吃的植物是浆果、地衣、驯鹿吃的苔藓。这种苔藓只有经过驯鹿在胃中半消化之后,方能供人食用。极其广袤的空间分布,使智人从实实在在的稀有物种转变为数量极为繁多的物种。没有任何现存的哺乳动物能接近人的数目。事实上,过去使人口与食物供应维持平衡的因素,受到了现代科学的阻碍,所以,在拙著写作的此刻,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是将人口控制在适当的数字上,以便使地球的资源能给普通人提供美好的生活。
  2-2 作物栽培与动物驯养
  作物栽培和动物驯养术的发明引入了人类历史上第二个伟大的时期。
  它使人类从最稀有的一种哺乳动物转变而成数量最多的哺乳类。而且它极大地加速了文化发展的速率。毫无疑问,部分原因是由此而产生了余暇时间和经济资源。不过,发展速率的增长可能与人口的增长也有关系。
  早期研究文化演进的学者认为,动物的驯化走在农业的前面。根据他们富有浪漫色彩的理论解说,狩猎的男子驯化了猎物之后,采集食物和理家的女子温柔地劝告他放弃狩猎和放牧,说服他安居下来从事种植和农耕。然而,似乎非常肯定的是,除了极少的例外,农业是走在动物驯养的前面。只要一群人处在不断迁徙游动之中,驯化动物并使之依恋于人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人们开始栽培作物、固定居所之后,才驯化了我们今日所有的大部分家禽家畜。
  最引人注目的例外是家犬。人与犬的联系,很可能早在中石器时代即以开始,很可能二者之间有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狗的听觉嗅觉非常敏锐,它可以追踪猎物,敌害来临时能发出警报,因此猎人把美餐之余的残骨余肉给它作为犒赏。同时,凡是养狗的人都知道,人和狗的个性模式非常接近,所以他们容易相互理解会意,容易形成相互依恋的关系。
  农业走在驯化动物之前的规律,还有一条例外,这就是驯鹿。在欧亚大陆大部分的极北地区,驯鹿给人提供了可靠的食物来源。这个地区要发展农业是绝无可能的。由于驯鹿有大群密集迁徙的习性模式,所以人群可以和这些野生的鹿群密切相处,既保护它们不受天敌狼群的伤害,又可以在需要食物时屠宰驯鹿而不至引起它们的慌乱。驯化驯鹿并不难,虽然它们从未成为完全可靠的家畜;每年放牧之后,都得打乱鹿群才能驾驭它们。除了用作肉食来源之外,驯鹿的其它用途似乎是在模仿南方的牧牛人和牧马人时学到手的,驯养驯鹿的民族与这些民族有接触。
  直到人完成了村落中的定居生活之后,其它动物的驯养才能发生。无疑,驯养动物是从喂养宠物开始的,最初的动机并非经济动机。直至今日,许多尚未开化的民族也喂养许多飞禽走兽,而且纯粹是为了娱乐和渲泄感情。幼小的动物憨态可掬、逗人喜爱。猎人猎杀母兽之后,常常把幼仔带回家供孩子玩耍。幼儿和兽仔总是彼此亲近。然而,大多数种类的动物幼仔长大之后,要不是逃跑,就是给人添麻烦,所以一旦出现食物贮存短缺的迹象,它们就立即成了釜中肉盘中餐。
  各种动物的适应性有所不同。要变成家畜的物种必须有较强的生命力,能在受到虐待、缺少照管的情况下活下来,而且能对人或地方产生较强的依恋。即使在没有圈养的情况下,它们也能在村子附近呆下来。
  有一点至为重要,动物是否能被人驯化的真正标准,是看物种在圈养的情况下能不能繁殖后代。许多种动物可以驯化,而且能用于经济目的,可是它们经受不起这样的检验。驯化和驱使大象至少有5000年的历史。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一首宗教诗叫吉尔伽美什史诗①,至少是公元前3500年完成的,诗中提到的一定是一头驯化的大象,一行诗中有这样的字句:它“甩掉了裹在身上的毯子”。尽管驯化和训练大象的历史如此悠久,然而直到前不久,都无法使大象在圈养的情况下繁殖。时至今日,尼泊尔、缅甸等地虽然把大象当做役畜使用,可是它们仍然留下大片的保护区,让大象生存和繁殖。少壮的大象被捕获后,很客易接受训练,连非洲象也是如此,虽说非洲土著从未成功地驯养过任何大象。
  ①吉尔伽美什史诗—古代阿卡德语重要文学作品,吉尔伽美什为半神半人英雄,精于土木,勇于争战。世间万物无不知晓。
  有趣的是,没有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动物是在有史时代之内驯化的。事实上,若干曾被人驯化的物种后来又回归到野生状态了。比如,埃及人曾经驯养过许多种类的瞪羚和羚羊,让它们与牛群一道放牧。可是,后来证明这些动物的产奶量和产肉量都不如牛,于是就放弃了对它们的驯养。埃及人还驯化了鬣狗,因为它与狗的习性非常相似,能成为善于猎取和追踪野兽的动物。很难说他们为何让鬣狗回复到野生状态,除非是这一条原因:它的异味太厉害,连对臭味感觉不灵的远古埃及人也受不了。
  我们总是称初民为猎手和采食者,这一说法反映了人们现今对肉的重视,正如肉食被列为主菜反映了人们对肉食的重视一样。事实上,初民主要不是以狩猎为生,除非他们有幸生活在猎物丰富的地方。或者是生活在地球上极北的地区,因为这里的植物性食物非常匮乏。在世界的大多数地区,人类依赖果实、块根和水果类食物的程度大大超过了肉食。在栽培作物、饲养动物的地区,人们往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野生植物为生,而且已经习惯于采集块茎和果实的艰苦劳动了。在猎物丰富的地区,就连借用外地发展的农耕技术也要遇到顽强的阻力,因耕耘业远不如狩猎业富有乐趣。
  栽培作物的整个复杂过程牵涉到一系列的技术:种植、培育、施肥、休闲,干燥地区还需要灌溉。不过,农业的发展不是一个进行性的逻辑演进过程,人们并非总是首先学会栽种,继后依次学会培育和施肥的,这些技术在现存原始民族中的分布是没有定规的。一种技术往往仅见于这一群人或那一群人中,这一技术成为他们从简单的采集食物往上升迁的第一步。
  譬如,澳洲土著人发现,他们在吃野薯时削一下皮或扔掉薯类的地方,如果那儿的土壤是黑土,来年回到同一营地时就会看到薯苗长了一地。他有意识地摘下顶芽栽入土中,但是从来不培育施肥。这种无计划的种植是他们唯一的农业成就。
  另一方面,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加拿大一行省—译注),印第安人却不栽种作物,只有靠南的部落偶尔烧荒以后撒上几棵烟草籽。但是,他们珍爱草木樨和臭菘,把它们当蔬菜吃。臭菘是春回大地时最早生长的植物,其根部需要用来烹饪上年春季留下的干鲑鱼。大概它能佐餐调味。如果有位妇女发现了一片长势很旺的草木樨或臭菘,她就会用围栅将其圈好,除去杂草,扎上草人吓唬鹿子。其他妇女会尊重她对这块地拥有的产权。然而,谁也没有想过要在这样的土地上栽种或施肥。
  施肥是罕见的农业技术之一,可是我们大西洋沿岸的印第安人却学会了施肥。新英格兰的印第安部落栽玉米时,在每一窝玉米苗脚埋一条鲱鱼,然后就外出打猎,让玉米自生自灭,直到收割时方才返回,收获那些在杂草和虫害侵袭之后成活下来的玉米。
  在洛矶山脉高原上,派尤特印第安人既不栽种也不培育,他们只灌溉。他们喜欢一种苋属植物,春天当蔬菜吃,秋天则吃其果实。他们在不深的山沟里修筑小型的堤坝以栏蓄雪水。堤内的苋菜长起之后,每个氏族中正式指定一人负责灌水。他不时巡视一次菜地。如果地里太干,就在堤上开个口子,让水流遍菜地,然后又把口子堵上。
  由此可见,农业发展中没有划一的模式。每一种庄稼、每一种气候都有独特的问题需要解决。
  在栽培作物的发展中,东起印度西北部到小亚细亚再往南到红海和西奈半岛的广阔地域,具有非常突出的意义。七八千年前,整个地区似乎都适合放牧。然而,猎物并不丰富,人们显然主要依赖植物的果实作为食物的来源。这儿的野生草本植物种类极多,其中就有现代小麦、燕麦、裸麦和大麦的原生种。
  中石器遗址中遗存有经过打磨的镰刀燧石,说明人们开始栽培粮食作物之前,就已经在收割这种草本植物了,虽然上述作物是最容易人工栽培的。起初,粮食作物是混合播种的。但是,随着农业技术的改进,尤其是西南亚种植粮食的人口迁入其它地区之后,不同的粮食作物逐渐才分开来种植。最初,大麦似乎是西南亚最受人欢迎的作物。但是,农夫北迁时,发现大麦的收成不如小麦好,他们就相应地改变了自己的主要作物。小麦收成最好的地区以北,裸麦和燕麦的收成不错。裸麦与燕麦原来是无意之中与小麦一道撒下的野草籽。燕麦是能在最靠北的地带繁茂生长的作物。当然,还有适合特殊土壤和局部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更强的亚种。
  起源能追溯到西南亚地区的所有后起的文化,主要是栽培谷物的文化。不过,这个地区还培植出了其它几种作物。几种甜菜-甘蓝科的植物经过人工培植,葱子和黄瓜也是这样。苹果、梨树、杏树以及稍后的葡萄、无花果和枣树都是在这里培育出来的。此地培育的作物还有亚麻。亚麻有两个亚种;一是纤维用亚种,一是榨油用亚种(亚麻子油)。虽然亚麻子油现在是用做工业用油,但是它当时巳成为石器时代人膳食的一部分,当时的食物显然缺少脂肪。
  第二个完全独立地栽培植物和驯养动物的中心产生在东南亚。低地的主要作物是芋、薯、香蕉和面包果。椰子也起源于这个地区。但是,由于它只在海边生长,所以它在大陆上没有经济意义。然而,在太平洋的海岛上,它确实成了生活必需品。
  东南亚驯化的两种动物成为世界经济中极为重要的动物。它们是猪和鸡,猪同时又是在西方独立地驯养成功的动物。然而,这两种动物在此驯化,似乎不是出于经济原因,而是出于宗教原因。时至今日,它们对当地的食物供给仍无贡献。东南亚人有肠卜术的占卜习俗,即用动物的肠子来占卜吉凶祸福。罗马人也使用这种占卜法。元老院开会之前,祭师杀一只动物作牺牲,观察其内脏以求兆象。罗马人阻止开会的办法是,少数顽固派设法让占卜师宣告,兆象险恶,元老院不该于当天集会。
  鸡的驯养似乎也是为着巫术目的。原始鸡是丛莽中的野雉,它也有魔力偶尔在夜间啼叫,而且总要在黎明前啼叫,而黎明前又是一切鬼魂必须匆匆赶回世间的时刻。
  在东南亚的山区里,开发出了另一种类型的农业经济。山里人最早栽培的作物是薯类和稻类。旱稻的培植一般认为是在阿萨姆(印度一个邦—译注)开始的。水稻的栽培起源于何方尚不清楚。但是,完全用水灌的、复杂的水稻文化需要使用一种家畜,即水牛。水牛既可用来产奶、产肉,又可以在热带地区用于拖曳重物。热带地区旱牛是不能生存的。从东南亚开始,稻米文化向北传入了中国,最后又传到朝鲜和日本。在上述各个地区,稻米都成为密集而稳定的人口的基础。
  我们熟悉的大多数家畜似乎是在西南亚地区驯化的。此地各种野生动物的物种繁殖成了各种品系的牛、绵羊、山羊和驴子。猪似乎也是在这里驯化的。然而,即使这样,东南亚也是另一个独立驯化猪的中心地区。无论如何,猪在西南亚经济中并未象它在东南亚或西亚森林地区那样崭露头角。同样是在西南亚,但是在过了很久之后,单峰骆驼经过驯化后加入了当地人的装备之中。
  到公元前3000年,马引进了这一地区,不过马那时尚为稀少,所以是用于展览或战争。马最初被驯化的地址肯定不在此地。僻静小道似乎可通中亚草原。但是马的驯化可能是极为悠远的分布广泛的习俗。马性喜群居,马群由若干牝马和马驹组成,由一匹牡马支配。由于牡马总是急于增加它的妻妾数目,所以驯化牝马就成了对猎马人颇有价值的诱惑。马的驯化也许就是这样开始的。
  马用作食物或诱饵似乎比牛要晚一些,因为在最早显示马为人使用的岩画中,马的套具显然是在牛轭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样的马挽具绝无满意可言,因为轭具或胸带影响了马的呼吸。然而,直到中世纪,马颈圈在北欧发明之后,才有可能用马来牵引重物。到了历史上很晚的时候,马仍未用作坐骑。又过了好些时候,才开发出了一种有效的用于军事的马鞍。
  西南亚的古人还发明了挤奶术。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具有革命意义的经济发展之一。这一发明似乎只成功了一次。美洲印第安人没能开发出这一技术,虽然在他们生活的各个地区,都有一种具有产奶潜力的动物美洲驼。甚至在华南和日本,挤奶也是上一世纪才被引进的。
  用来产奶的动物恐怕首先是山羊,因为人在大小和体重上与山羊最匹配。留传至今的最早岩画也说明了这一点。在这些图画中,人从屁股后面去给牛挤奶:如果挤奶的试验最初是在牛的身上进行的,那么人的这个挤奶位置显然会受到挫折。后来,挤奶术推广到一切比猪高大的家畜身上,甚至包括对我们而言似乎不大可能的物种如马和绵羊。挤奶术的经济潜力是非常之大的。只要家畜只限于给人提供肉食,定居的人就不可能在每英亩土地上培育出足够的食物,使人摆脱对其它蛋白质资源的依赖。相反,学会了挤奶术之后,如果在人走路所及的范围内放养一小群家畜,就能够提供稳步增加的必需的食物成分,使村民能摆脱对其它蛋白质资源的依赖。
  2-3 冶金术
  近东地区的谷物种植业和产奶业建立之后,接踵而至的是极为迅猛的文化发展。古代文明的大多数基础发明,似乎早在公元前3500年之前即已完成。其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基础发明是冶金术。很早以前,当地的金属就已经为近东人所知。甚至早在中石器时代,它们就已经为人所注意,人们就已经断断续续地进行过金属加工。然而,本地的金属供应不多,这种新的物质材料的发现并未对文化产生引人注目的影响。当时,人们把金属当成是一种坚韧可塑的石头,只是用锤打和磨制对之进行冷加工。直到人们可以从矿石中提炼金属之后,真正意义上的冶金术才开始出现。即使在中石器时代,在二千多年的时间里,任何一种金属都极其稀缺、极其珍贵,以至其使用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只局限于制造武器和装饰品。直到冶炼术发明之后,金属工具才成为常用的工具。
  近东的冶金术大约发轫于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5000年之间。铜似乎是首先熔炼的金属。碳酸铜矿,包括孔雀石和蓝铜矿,已在开采之中,它们被研磨成粉末用作绘画颜料。它们冶炼成金属铜的温度比较低。人们禁不住把炼铜木的滥觞与一次不幸的经验联系起来:一天晚上,近东一位先生不慎将他作画的颜料袋落入火塘,时值天刮大风,火熄灭后,他发现他徒具虚荣的颜料袋失落之处有一小团铜块,这种材料已为人知,而且比铜矿更为人珍惜。石头可以烧制成金属这一初步发现完成之后,接踵而来的是一连串的试验,随即就比较迅速地发明了一连串的金属加工的基本技巧。
  金属可以从一些石头中提炼出来,这一发现一定是激动人心的。一切迹象表明,一旦发现熔炼金属之后不久,冶金工匠就用各种可能的矿石进行了试验。大多数矿石凭重量和质地就可以一望而知。银,铅、锑、锡很快就发现了。炼铜时掺入少量的另一种金属,就造成熔化温度、熔液流动性和成品强度的变化,这些令人吃惊的变化,一定给古代的工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显然,他们用这种方法进行了试验,并且最终碰上了锡和铜的混合冶炼法。这种冶炼法使那个时代称之为青铜时代。
  为何铁到公元前二千年结尾时才开始投入使用,这个问题一定会是一个长期难解之谜。铁矿石比上述各种矿石普遍得多。赤铁矿由于其重量和质地尤其使人一望而知。如果说近东的冶金工匠没有象试炼其它矿石那样试炼铁矿,那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而且,铁金属很早之前就以陨铁的形式为埃及人知晓。有趣的是,埃及人似乎猜着了陨铁的来源,因为圣书文字中的“铁”字读作“星星金属”。我认为,人们早期忽视铁的现象有一种最好的解释:成功冶炼铁所需要的技术,与冶炼铜及铜合金所需要的技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炼铜时,熔液集中在炉子底部,矿渣却浮在表面。炼铁时,至少以古代熔炉所能达到的温度而言,铁决不可能完全熔化。相反,它形成一种灰色的海绵状团块,专门术语中叫它为海绵铁块(bloom)。铁块的裂隙之间充满了熔化的矿渣。只有趁熔铁白热之时猛力锻打,方能清除这些杂质。打铁的过程颇象从海绵中挤水的过程。熔炼的铜水可以直接从熔炉流入模型之中浇铸。但是,炼铁却需要很高的温度,而且还需要原始的铁匠进行第二道加工。铁中的含碳量越高,熔点就越低,铁水的流动性就越大。但是含碳量高的铁硬度极高、脆度极大。我们熟习的铸铁就是这样一种合金,主要用之于铸造铁炉和装饰性的铁栏杆。即使做成这样的铁器,铸铁依然极易脆裂,几乎可以象同等重量的玻璃器件一样轻而易举地被砸得粉碎。纵然早期的冶金工匠成功地炼成了铸铁,他们也会面对另一更大的难题,因为任何使之韧化的人们熟悉的铜加工工艺(即退火工艺),都可能引起危险的爆炸。即使以熟铁而论借用铜加工的退火工艺也只会增加熟铁的硬度,反而使之更加坚硬,使之更加难以加工。早期的金属工匠们没有试图熔炼铁矿和加工铁器,而是放弃了这项艰难的工作,这一点是极为可能的。
  无论是何原因,反正我们知道,铁金属经常被用来制造工具和武器的时间发生较晚,而且首先广泛使用铁的是野蛮人。这些蛮族住在青铜文化的主要地区的边缘地带。也许,正是由于蛮族缺乏其它金属加工的技艺,才使他们试验新的工艺,最终导致他们开发出冶炼和使用这种新金属铁。
  最早成功冶炼铁的地区似乎是土尔其斯坦(属苏联—译注)和小亚细亚北部。也有可能在印度南部有一个独立发展冶铁术的中心。无论如何,冶铁术是在西南亚首先发明的。高含碳量使铁又硬又脆。较低的含碳量使铁变成钢,又硬又韧的钢。印度南部至今有人以极为简单的方法炼钢,这种炼钢法说不定就是那种原生的炼钢法。
  2-4 文字
  文字也是近东的发明,它对文明的贡献超过了金属对文明的贡献。没有记录和保存观察结果的技术,科学是决不可能诞生的。古代的祭司是最早的天文学家。倘若他们只能凭脑子记天体的运动,他们就决不可能意识到,天体在很长的时间间隔之中运行的精度和可预测度。他们也决不能得到天体运动自然法则的观念,决不可能得到宇宙的机械主义观念,这些观念是以后一切科学研究的基础。
  文字几乎同时于公元前5000到公元前6000年间产生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印度河流域。另一种同样原始的文字大约在二千年以后出现在中国,它是以西南亚为源头的文化复合体成分的一部分。上述地区最早的文字是迥然殊异的。这说明文字的起源不存在一个独一无二的源头。同时,所有这些地区又有一个共同的遥远的文化系谱,这个系谱就是西南亚作物栽培和动物驯化的文化复合体。大概,这个始祖文化的特点之一就是用图画记事的倾向。其结果是在几个地方同时独立发展出几种象形文字,最初的地域差别由于书写材料和技术的不同而有所加重。于是,埃及的象形文字因为被用于绘画和浅浮雕而受到影响;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文字刻在粘土上,因而产生了高度约定俗成的楔形符号。在中国,最早的文字技术似乎是用龟甲兽骨或竹子刻划符号。后来,汉字用毛笔书写,这一技术改变了初始可辨的象形文字,使之成为约定俗成的方块字。
  在上述一切地区,文字发展过程中的第一步似乎都是使用象形字,即名副其实的图画文字。然而,这些图画要达到交流思想的目的,要对作画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能达意,就必须使之既简化又定型。字符代表的事物的某些特征不得不加以夸张,使之一望而识别出来。如此,倘若要画一只狗和一条狼,使之栩栩如生,一望而知其为不同的动物,那就只有让极为高超的画师才能完成。然而,如果一个图形的尾巴上跷,另一个图形的尾巴夹在屁股后边,那就不可能看错了。狗的尾向上翻卷,而狼的尾巴是决不会向上跷起的。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一系列如此定型的图形就会普遍被人意会,并能用于交流思想。北美一些印第安部落已经独立地达到了这一阶段,他们能在桦树皮上刻画这样简单的书信。他们这一符号系统的主要困难,在于交流中需要数量极多的符号,除了最简单的交际是例外;要画出许多画表示许多不同的事物,是不大可能的。因此,谁也画不出风或光的样子,幸福之类的心态或能源之类的抽象观念要画出来,更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出现了未来文字发展的两条路子。一条路子给符号赋予纯粹是约定俗成的价值,比如用涡形表示言语,用几条波浪号表示水,用一块状如石头的图形来表示硬坚的品质。这样的图形名之为会意字。另一条路子给图形赋予语音的价值,这些图形所指的事物在口语里是单音节的词,然后在用这些单音节的声符去组成更长的词。后一种技巧名之为“字谜文字” (rebuswriting),我们自己有时用来给儿童作字谜玩。操几种不同语言的人采用这种文字系统时,象形文字向真正意义上的文字的转移才得以完成。对这些人而言,每一个画符只能有一个意义。它只能指代一个具体的音节的语音,而不能指代任何别的东西。任何语使用的音节都是有限的。大多数的音节文字—这种“字谜文字”就叫做音节文字—的音节都不会超过二百。音节文字使任何人能学会读书写字,而不必投入毕生的精力。然而,即使最简单的音节文字也是相当复杂、难以学会的,也可以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职业即书写职业的基础。
  古代的抄书人掂量了技术上失业的可能性,他们不情愿接受简化文字的好处,不愿意让文字在社会上较为广泛地传播,他们对现状心满意足。埃及的情况尤其如此。尽管人们在很久以前就探索过各种文字的可能,发明了音节文字和会意文字,甚至还发明了真正的拼音文母符号,然而这三种文字全都保留下来,而且还混用于相同的文书之中。虽然这些字符经过简化后已被用于日常交际,然而那些抄书员既支配着学问也控制着政府的行政管理;他们宁可保持文字的神秘感。在古埃及的全部历史中,抄书人是以此为业的专业人员,他们经年累月地学习抄书的工艺。在美索不达米亚,文字要简单得多,似乎商人和专业抄书人都普遍地略通文墨。然而,即使这样的文字也够复杂的,所以大多数人依然目不识丁。时至今日,在许多东方人的集市上,代写书信者仍然是以此为生的专业人员。
  真正的拼音字母表使学问平民化,正如铁的使用使金属平民化一样。现在使用的一切拼音字母表,都可以追溯到西奈半岛上的一个起源地。埃及人在这儿进行广泛的采矿。除了使用罪犯和战俘之外,还使用大群的闪族劳工。闪族人的食物供应不敷消费时,被迫沦为埃及人的劳工。闪族人的酋长担任矿山的工头,埃及人要求他们就产量和发工钱的名单提出报告。因为埃及人常用的文字太复杂,他们学不会,所以他们用简单符号来代表单个的语音,这本来是埃及文字系统中的一部分符号。于是,第一个拼音字母表应运而生。
  这件事大约是公元前1800年发生的。这个字母表从西奈传播到闪族人居住的其它地区,最初是传到那些古代的经商者和航海家即腓尼基人的手中。因为远距离从事贸易的商人需要签约和通信,所以这些腓尼基人很快就认识到,一种学习简便并能广泛传播的文字系统,是大有裨益的。他们把这个字母表带到西方传绐希腊人。希腊人一贯敏于抓住新东西,所以他们立即接过这个字母表,并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了一大串的调整。所有的修正与原有的腓尼基字母表的不同之处在于,希腊字母表使用了元音字母。在喉音重浊的各种闪族语中,没有必要使用元音字母。然而,在印欧语系诸语言中,元音字母却是极为重要的。从希腊出发,这个字母表又向西传入了意大利,它在此采用了罗马字母表的形式。此后很久的一次传播,又把希腊字母表向北传入了斯拉夫语系的国家,并使之成为后来西里尔字母表的始祖。西里尔字母与拉丁字母不同,俄国与其它欧洲国家之间之所以缺乏了解,其原因就在这里。
  中国的文字经历了与欧洲文字一样的进化模式,直到音节文字可能出现的时候为止。然而由于某种不大清楚的原因,中国的文字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它没有发展为真正的拼音文字,而是向会意文字的方向演化。换言之,汉字成为表示意义组合的文字,而不是音符组合的文字。原因也许在于,很早的政治统一体的管辖区,拓展到超越方言的界线之外,所以它削弱了拼音文字的价值。原因也可能是,这种文字反映了士这个阶层的哲学兴趣和分析兴趣。他们既控制着教育,又控制着政府行政管理。无论原因何在,这一演进过程产生了一种可以当做另一种语言来学习的文字。就其长处而言,它使根本无法用口头语言交谈的人用汉字交流,比如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和安南人(即越南人—译注)自由地你来我往地通过写字来求得完美的相互了解。就其不足之处而言,它要求书面字数与口头词数相对应。一般的读写就需要数以千计的字符。汉字总数大约共计25000到30000。
  2-5 技术发明
  西南亚文化区还给文明发展提供了三种机械发明,其重要性仅次于冶金术和文字。这三种发明是轮子、犁头和织机。直到几年之前,人们依然认为,轮子仅仅是西南亚地区的发明。然而,现已确知,古代的墨西哥人也发现了轮子的原理。奇怪的是,他们的轮子只用来做玩具。现在仍然不妨说,一切用于实际用途的轮子,无论是用于运输还是用于力学原理,都可以追溯到西南亚地区。
  轮子原理的发现开拓了技术发展的广阔领域。时至今日,它仍然是大多数机械装置的基本原理。用在车床上,它使木材甚至于石头可以加工成匀称的圆柱形。同样的原理用于加工粘土,就生成了陶工的转轮。陶轮的最简单、最普遍的形式,实际上是带有车轴的一对圆盘车轮的古代样式。
  耕犁和织机的社会效应比轮子的社会效应更直接,更具有深远意义。西南亚新石器时代的劳动分工中,妇女似乎从事着最早的农业,承担着制陶、编蓆、编筐和手工活,分担着烹饪和育婴的家务,很象今日妇女承担的工作。另一方面,男子则从事狩猎、作战、饲养家畜(当然是在驯养了动物之后)、加工木器和石器的工作。耕犁发明之后,正如车轮用上之后一样,是需要牲畜牵引的,于是男子便转入了农业。男子工作的这种转移,在大批量生产作物时,是最为彻底的。对小型的园圃而言,犁头是不经济的工具,因为小园圃破土之后用锄头进行田间管理反而更省事。妇女在农业中保留的地位,表现在农忙时节种植和收割大宗作物时,表现在菜圃中,菜园在密切注意和精心照管之下才最为兴旺。
  织机使衣物的质和量都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准。它可能又引起了最早的个人卫生观念。过去的皮衣不能洗涤。织物却可以洗涤,无论是毛纺品还是植物纤维制作的衣物都可以洗涤。织物还可以大量生产。它给忙碌的家庭主妇提供了一个增加家庭收入的理想办法。织机可架在家里或就近避风雨之处,妇女可以在时间不紧的情况下,频频上织机去织上几寸。纺织品有相当大的规范性、适用性,并不易毁损,以致于可以当做货币使用。因此,我们发现在埃及最早的纳税单上,完税的形式既可以是谷物,又可以是麻布。另一方面,迟至公元10世纪,一种粗糙的用途很多的毛织品,尚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被当做交换媒介来使用。
  2-6 城市
  凡是研究文化的学者都承认,农民社区的文化与文明之间,不只是存在着量的差別;然而,究竟二者之间的差别界线应该划在哪儿,在这一点上,学者们的意见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也许,最好的划分标准是有无城市。甚至到了今天,人们也几乎完全没有认识到这种人的聚集形式,是何等重要、何等独特。它代表着一种社会发明。就其对文化发展之重要意义而言,这种社会发明完全能与任何技术发明相匹敌,也许只有人工生产食物这一技术发明算是例外。
  城市的建立需要一些先决条件。首先需要相当稠密的人口,以便生产剩余的食物;维持城市的核心群体就需要多余的食物。在很早的时代,这一条件只有在河谷地带才具备;因为那儿肥沃的土壤使栽培作物的收获甚为丰富,而且使永久性定居成为可能。与稠密人口一样重要的先决条件,是存在有效的技术以运输大宗的货物。缺乏这类运输技术的地区或时期,奢侈品也可以远距离交换。因此,在北美洲俄亥俄地区,霍普韦尔文化①时期修筑土方的印第安人,从黄石河地区换来了数量有限的黑曜石,从苏必利湖换来了铜,从北卡罗来纳得到了云母,从墨西哥湾得到了贝壳。然而,大宗货品的运输,构成的,却是一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大宗产品由水路运输比用其它任何运输手段都要便利。如果没有水路,那就只好依靠畜力运输,包括借助有轮的运输工具和不借助有轮运输工具的畜力运输。用人力运输大宗货物,尤其是大宗食品,是不经济的,运货人必须携带自己的食物;这就严格限制了他能搬运有效载荷的距离。
  ①霍晋韦尔文化(Hopewell culture)—北美中东部最著各印第安人古代文化,极盛期约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400年之间,主要集中在今俄亥俄州南部。许多遗址上发现了土方工程,是坟岗、庙宇或其它建筑的基础。他们的制品在遥远地区亦有发现。公元400年后,这一灿烂文化逐渐消失。
  前机械化时代里,近东、中国和印度的所有大城市,全都在河谷和海滨。在这方面,灌溉系统的存在也是非常重要的。浇灌的田地支持稠密的人口,水网又提供水上交通。在美洲用于运输的轮子根本就不存在,用于驮运的役畜仅限于南美的部分地区,所以真正够格的城市寥若晨星。古代墨西哥的特诺克蒂特兰,很可能是巴拿马地峡以北唯一的真正的城市。它位于一个大湖的湖心岛上,大湖周围土地肥沃,所以它可以从湖上运来的本地物产解决吃的问题。它在政治上的支配地位,使它可以不去考虑陆路运输的消耗,奢侈品和比较贵重的材料靠贡品解决。印加帝国的首都库斯科也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城市,此地有役畜用于运输,它又是一个组织程度很高的庞大帝国的行政中心,所以它能成为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无论城市在何处出现,它们都引起一整串新的社会问題。许多问题根源于简单的生物学事实:我们这个物种尚未完全成功地适应大群聚居的生活。直到大约5000年前,人们一直生活在比较小型的社群里,社区中的人与外人的接触是很少的。直到今天,世界人口中相当大一部人,依然遵循着这种居住模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疾病的爆发受到局限,小型的社区难得遇上不得不对付病毒的情况。这些病毒是细菌在许多宿主的身上迅速传播时引起的。生活在城市之中,互相传染疾病的机会大大增加,病毒突变的机会大大增加。城市不仅使大群人密集拥塞,而且城市赖以生存的贸易使疾病感染不断增加。历史上蹂躏欧洲的大瘟疫,几乎都可追踪到具体的城市疫源,这些瘟疫又是外国商品或外国旅行者带入的。
  前机械化时代城市中,成人的死亡已够严重,婴儿的死亡率甚至更高。这样的城市纯粹靠生殖来维持人口数量,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现在,尽管现代的环境卫生技术已经使死亡率降到比较合理的水平,但是否有任何城市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人口,仍然是值得怀疑的。虽然疾病减少,但是其它因素又冒出来控制人口增长。城市居民面对着住房拥挤而带来的育儿困难,面对着与城市生活无法分离的经济上的不安定因素,他们自然要限制子女的数目。高度紧张的生活造成不育症,这个因素亦有可能。然而,无论复杂的原因何在,结果是一样的。城市人口不会靠生殖增长,自古至今从未靠生殖来增长。
  由此可见,城市人口的增长,始终是靠村庄和农场人口的流入,这些村子和农庄位于城市的榨取范围之内。这个范围是城市细胞的细胞质。这些移民是原料,城市将他们加工塑造成都市化的居民。用通俗的话来说,村子和农庄把乡下佬和城市赖以生存的其它原料一道喂入城市,城市把乡下佬转换成一种专门的产品—城里的滑头。
  流入前机械化时代城市的农民,绝不是农村人口中一种随机抽样的成分。他们多半是不太适应村中生活的人。在这个社会阶梯的底端,是当地从来不会干事的人和小偷小摸的人。村里人失去耐心之后只好把他们赶走。这就是历史悠久,普天相同的“到城里享乐”的模式。在汪洋大海的城市人口中,人容易隐性埋名,这些人可以继续干小偷小摸,而且他们受惩罚的危险远不如在农村那样大。有些农民丧失了地产,他们流入城市,希望找到某种就业机会。他们给城市提供了更加宝贵的材料。这样的移民给城市提供了大量廉价的、非熟练劳动力,形成了最早的、真正的无产阶级。同时,他们又是可以当做商品的最早的劳工,因为他们与雇主的关系不是血缘或熟人的关系。
  最后,肯定还有相当数量的人是自觉自愿进城的。因为他们知道,城市环境提供了更多出头和就业的机会。换言之,古代社会主要是从社会底层吸收人。用我们的标准来衡量,就是吸收农村居民中的精华。从一开始,这就给城市人口以显著的特色。城市的天平倾向于不稳定的个人一边,这些人缺乏成功农民那种乐天安命的心态。
  在邻里中生活的安全感,在与亲族共同活动中的安全感,城市居民失之而不可复得。同时,城里人的成功也不会受到穷亲戚的妨碍。大家族纽带的瓦解,似乎是一切时代,一切地方城市生活的特征。一般地说,移民城里的人似乎觉得,他们可能得到的报偿值得去冒这个风险。不妨指出,农民一旦进城,几乎无论如何再不愿意回去过乡村生活了。昔日有首老歌的主旋律是这样的:“你怎能让他们再呆在农场,既然他们已经看见了巴黎?”这一思想在苏美尔人时代和在今天一样,似乎都是说得通的。
  甚至在今天,任何城市的人口在相当大程度都是由异乡客组成的,而且这些人是社会生活难以对付的异乡人。这就提出了社会控制的新问题。舆论的非正式压力在小型的、人人照面的社群中,足以使一般人循规蹈矩;可是在城市人口中,这种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已不起作用。城里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你在做什么,你也不关心不相识的人在想什么。在现代城市中开会的人,就是一个颇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他们自由活动在城里游乐时的行为就是如此。因此,有必要建立新的社会控制系统,这种控制系统以正式的强制模式为基础。警察和违警罪法庭在历史上出现极早,其形式与它们今日保存的形式相差不大。
  在我们现有的历史记录中,有一个最早的城市生活的副产品,就是法律和法律诉讼程序的高度形式化的模式。村庄生活既可能承认也可能不承认形式法,形式法与简单的禁忌和民俗是不同的法律。然而,即使在形式法律存在的文化中,在小型的人人照面的社区中,仍然可以在不借助形式的情况下相当公正地解决纠纷。在人人都认识的小型社区中,可能犯罪的人无论如何都非常有限,罪犯肯定是无路可选的;而且在人际争执中谁是谁非的问题,几乎是明白无误的。
  另一方面,在城市中,可能犯罪的人数要大得多,抓错人的几率就相应增加。在民事案件中,法官不可能作出村子里自然而然就会解决纠纷的那种裁决,因为他不知道当事人的人格,也不知道他们过去相互关系的背景。形式法律和法律诉讼程序的整个观念的产生,实在是城市环境的附产物,这一点似乎是非常可能的。面对与当事人和纠纷打交道的需要,处在法官对案件中的实际因素了解极少的情况之中,用巫术习俗取代认证实情的企图便应运而生。因此,法庭大声宣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倘若法庭坚守这一原则,它就会立即失去执法公正的可能性。法律和法庭的运演过程笼罩在庄严的仪式之中,既是为了给旁听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是为了给它添上一点巫术魔力的色彩。诉讼程序以僵硬呆板的形式进行,笼罩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之中,以便恰如其分地接近于超自然的魔力。人们发现,蔑视法庭所受的惩罚实际上和法庭的历史一样悠久。
  律师和法官应运而生。他们是非常精细地研究法律条文的技术专家。他们征引过去的判例。案例越古老,查明它们所需要的研究工作越多。它们的魔力效果就越大。唯有在中国,过去的判例才有意识地予以忽视,他们偏重当前的情况;中国的文明在此与别的文明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正如它在其它许多方面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一样。
  形式法典和程式化的法律诉讼程序,也可能存在于非都市化的社会中,比如在多半的非洲部落和印度尼西亚就是这样,印尼的形式法叫阿达法。然而,没有这样的法律和法律诉讼模式,小型的人人照面的社区也能很好地正常运行,而城市却是绝对无法正常运转的。耐人寻味的是,虽然美洲印第安人显然是缺乏法律观念的,但是在城市生活出现的那几个地区里,却形成了形式法典和程式化的法律诉讼程序。
  城市给它所支配的地区提供专门的服务,以此回报它所得到的原材料和人口。其中最重要的服务与宗教、行政和贸易相关。城市通常是周围居民的宗教活动中心,农民在此诉诸令人难忘并因此而大概非常有效的祈求超自然力的仪式。定期的宗教典礼使人们汇聚一堂,自然有利于贸易和交换。虔诚的朝圣者带上剩余的农产品,换取村子里不能提供的货物。在这一方面,城市还提供了外域产品的集散地。这样销售异域产品,比在分散的村子里进行小宗的销售,就经济省事多了。
  庙宇和集市是大多数古代城市的主要特征。毋庸赘言,城市既是交换货物的地方,也是交換思想的地方。世界各地的城市都在文化传播中发挥着焦点的功能。旅行者和商人不光是从远方来走一走。这些异乡人还有在城市中建立异国居民区的强烈倾向。结果导致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进行密切和连续不断的交往,使思想交流的机会大大增加。在这些古代城市中,正如在我们的现代城市中一样,有一个双向的文化交流过程。城内定居的异域人士借此过程给予并接受新事物。
  早期城市作为行政中心的重要性,常常被人忽略。每一座古城都有其宫殿。宫殿不只是君王的寓所,而且是城市管理所需的各种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在古代城市里,世俗统治者和宗教统治者的关系总是密切的,如果并非总是相互同情的话。人们常发现,宫殿和行政机构兼容于庙堂之中。
  古代城市还支持着多种多样范围更广的活动和专业工匠,它超过了村子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技术熟练的工匠,比如手饰匠、盔甲工,小型社区只断断续续需要他们的服务;在城里,他们可以变成专职的工匠,这是由于市场的扩大。许多同行工匠的存在,外域产品的进口,不只是刺激了技术的改进,而且还提供了一批会心人,他们能鉴赏超群的技艺,賦予它以威望。城市还给医生、律师、抄书先生、教师等等以连续不断的就业机会。这些专业人员实际上依附于庙宇,协助它支配社区的精神生活。与熟练工匠的情况非常相似,同一行业中许多专业人员的存在,刺激着思想的发展。在城市中,破天荒第一次,哲学家或原始的科学家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同好邂逅接触,并且在与别人的思想撞击中磨砺自己的思想。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3.东南亚文化复合体  
   3-1 东南亚新石器时代
  东南亚冰川末期及冰川之后的历史尚不明确。这儿的技术进步似乎日益走上了木竹并用的形式。木材和竹材易朽,所以考古记载给人一种文化简单的错觉。许多证据表明,东南亚的作物栽培是独立发展起来的,独具特色的新石器复合文化在这儿发展起来。在缺乏考古实证的情况下,我们得求助于该文化区边缘的遗存。一种文化复合体扩散到相当广阔的地区之后,较早的文化形式往往在边缘地区保存下来,在比较与世隔绝的地区保存下来,可是它们在原发的中心地带却已经消亡了。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的英国歌谣,仍然在美国南部的山民中传唱,就是这样的例证。
  马来-波利尼西亚诸语言起源的中心地带是东南亚和印度尼西亚。无论今日它们分布在何方,都可以蛮有把握地假设,它们是由这一地区的移民带去的。古代的印度尼西亚人善于航海,把他们的语言和文化向东传到太平洋最尽头的海岛,向西传到了马达加斯加岛。在这个广阔范围的两极,在偏远的、与世隔绝的、文化上保守的印度尼西亚岛民中,在东南的高山地区发现同样特色的文化成分之后,就不妨作出结论说,这些相同的文化成分可以归因于东南亚古文化的底层。无法断定这些文化成分是否是古老的旧石器文化,但是可以断定它们属于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引进之前就存在的比较原始的生活模式。
  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民族从东南亚及其邻近岛屿的家园向外迁徙,是最令人惊异的历史现象之一。尽管原子型的政治模式使他们不能组织宏大的社区工程,尽管他们学会使用金属工具比较晚,然而他们竟然可以在航海探险中囊括地球上三分之一的地区,竟然可以在遥远的马达加斯加岛和复活节岛定居,马达加斯加岛距非洲东岸仅有250英里,复活节岛距南美洲西岸仅有2200英里,与美国的丹佛市正好南北遥遥相对。
  印度尼西亚人向外移民肯定始于新石器时代,且一直延续到近代。直到今天,马来亚捕捞海参的渔民仍然到澳大利亚北部沿海作业,他们在此留下了混血的后代,对澳大利亚土著文化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不过,移民的高峰期似乎在公元前2000年,大量移民的浪潮在公元500年即已结束。此时东南亚和印度尼西亚受到印度文化的决定性影响。
  马来-波利尼西亚人移民之初,美拉尼西亚群岛上住着尼格血统和澳大利亚血统的黑色人种,他们是文化上的落伍者。美拉尼西亚群岛处在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家园的边缘地区,所以他们常受到入侵者的困扰。有史时期初始,马来-波利尼西亚语已经在这个群岛上扎根,只有几个大岛的腹地除外。然而,尽管岛民的体型有许多地区性变异,长期的社会隔绝和近来繁殖使今日的人口依然以尼格罗血统和澳大利亚血统为主。原始的马来移民和第二期的马来移民只有在偏远的几个小岛上才有发现,就连他们似乎也是晚近从东方漂回的波利尼西亚后裔。
  语言和体型分布不一致的奇特现象,似乎有一个最合理的解释:马来-波利尼西亚移民发现美拉尼西亚的环境不适合他们生存,土著人的敌视倒不是主要问题。就连借助现代医药的欧洲人也觉得难以在此地生存。有许多流行病,其中尤以多种疟疾最为可怕。初期的马来-波利尼西亚移民大概在岛上建立了许多居民点,与当地土著通婚。其后裔是地地道道的混血人。他们操若干种不同的语言,但是所有的语言都以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成分为主。他们的文化有各样的地方特色,但是全都是土著文化和马来-波利尼西亚文化特质的组合。然而。由于土著人的体型对环境有较强的适应性。所以他逐渐取代了入侵者的体型,在一些欧洲人建立的较早的热带殖民地里,也可以找到类似的情况。欧洲语言和欧洲文化保存至今,居民却显示不出多少欧洲血统的体型特征了。
  从南线进入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初期移民的后裔保存下来,进入有史时期之后,他们仍然住在马克萨斯群岛、芒加利瓦岛和复活节岛上。他们构成12世纪向新西兰的大批移民中的一重要成分。他们并不显露或很少显露美拉尼西亚人的血统,可是他们与美拉尼西亚地区的文化有相同的特质。最重要的特质就是盛行头颅崇拜,崇尚猪头术,崇尚保存颅骨,把敌人和祖先的头骨一并保存下来。吃人的习俗是为了口福,而不是为了仪式的需要。极端的政治分化和频仍的部落战端也算一个特质。刚阳的艺术讲究曲线美,常把人体作为表现的对象。
  北线的移民占据了密克罗尼西亚群岛,他们似乎是夏威夷的首批居民。对克罗林群岛中的塞班岛上一个居民点进行的放射性碳测定说明,其年代约在公元前1500年。断断续续的移民浪潮延续到近代。密克罗尼西亚人是第二期的马来移民,而不是初期的马来移民。
  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占领菲律宾群岛、进入密克罗尼西亚,只不过是他们向东迁徙的第一步。跨越了这两个群岛之后,整个太平洋上众多的岛屿都向他们敞开大门,等待他们去殖民。一条迁徙路线,似乎是经美拉尼西亚群岛向附近的波利尼西亚群岛延伸,再经汤加岛到萨摩亚再向东到达社会群岛、马克萨斯群岛,并最终伸向复活节岛。另一条路线在遥远的北太平洋,它把移民带进分散的密克罗尼西亚群岛。这一线的移民最终到达夏威夷。
  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向西移民路线比较难以重建,但是移民的规模决不会小。其证据是,马达加斯加岛民不光是保留了马来-波利尼西亚语言和文化,而且还保留了初始移民和第二批移民的体型。印度洋是地球上最赐福人类的大洋。季风给人以航海的顺船风。东西季风随季节而变化。很可能希腊人在红海口和印度之间荒凉的海岸边爬行的时候,善于航海的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已经发现了从爪哇和苏门达腊到东非的航线。
  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向非洲和马达加斯加移民的最初年代,只能靠推测。具有东南亚新石器特征的石器尚未在以上两地发现。这并不是说,深入的考古发掘不可能发现这类新石器。但是根据现有的知识判断,移民发生时,移民们尚不知铁加工为何物。反过来说,非洲的铁加工技术,非洲工具和武器的形状,根据东亚活塞式风箱略加修改而成的若干非洲式风箱都暗示说,黑非洲的铁加工是从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学来的。
  3-2 大洋洲文化
  马来-波利尼西亚的边缘文化残存于大洋洲和马达加斯加岛,它们对文化演进的主流几无贡献。然而,它们给研究社会和文化的学者提供了一些最为有趣的比较研究材料。许多岛屿相对隔绝,马来-波利尼西亚人趋于在小型的同族通婚部落中生活,甚至在避免外部接触的村落中生活,这就给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去研究独立的文化发展的结果。围绕一小串文化主题你可以发现各种可以想象的变化,这些文化主题在此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无庸赘言,这种文化多样性使归纳概括难以进行。平行的独立发展似乎发生在一些地区,然而马来-波利尼西亚人生性喜欢航海,自由漂泊,结果使文化分布发生一连串的中断,使人无法进行大陆上那样的文化区域分类。因此,在对波利尼西亚人的一般描述中,适用于大多数波利尼西亚岛屿的若干条表述,根本不适用于萨摩亚。萨摩亚人建立的是一种贵族式的共和制。他们绝少注意家谱,对宗教的注意甚至更小。波利尼西亚普遍流行的神衹,在此以令人愉快的、饶有趣味的神话的面目出现,然而这里的萨摩亚人既没有一间庙宇,亦没有一位专职的祭司。群岛其余地方无所不在的祖先灵魂,在此受到的关注却少得可怜。
  马来-波利尼西亚地区最有名的“原始”地区是波利尼西亚。遗憾的是,它又是土著文化地区中知之最少的地区之一,因为它受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传教士热情、疫病和商业盘剥的充分影响。等到收集和分析文化材料的现代人类学方法推出之时,大多数波利尼西亚文化已经濒临绝境。早期的来客留下了珍贵的见闻录,但是这些记录中常有误解。它们把波利尼西亚人说成是自然人的结合。那时的自然人被卢梭及其浪漫主义的追随者理想化了。波利尼西亚人贵族式的、按阶级组织的社会对那时“思想正常”的绅士们是如此亲切。波利尼西亚性习俗的随便,波利尼西亚妇女的姿色,尤其是在经过几个月海上漂泊的水手的眼里更显得美丽的妇女,都使它成为世上天堂的一幅美景。可惜,误解和浪漫虚构产生了对波利尼西亚人的一些固定看法。后来许多游记作者和严谨的学者,都毫无疑问地追随了这些老框框。甚至在今天,人们仍然倾向于用欧洲君主政体的观点去看波利尼西亚人的政治组织,倾向于用经典神话和传统教堂的模式去看波利尼西亚人的宗教。
  遗憾的是,早期笔录见闻的来客中,连一位“衣着华丽的苏格兰高地人”也没有,苏格兰高地人本来是可以看出波利尼西亚部落和苏格兰家族之间许多共同之处的。在二者之中,同氏族的人都团聚在一个地区,自称是同一远祖的后裔,通常是族内通婚。在二者之中,酋长或族长只不过是远祖血统最直接的后裔。他决不会缺少继承人。倘使部落里的人从辈分最高的继承人开始一个接着一个被人抓走了,最后的一位幸存者也有权接受酋长的封号和标帜。同宗人对酋长表示的尊敬和服从,与其说是对他个人的,毋宁说是把他当做氏族的象征表现出来的。酋长和追随者由相互承担的义务团结起来,这种相互义务又是从其血缘关系产生出来的。
  在这个程度上,波利尼西亚人和苏格兰人颇有相似之处。在新西兰、马克萨斯群岛和其它几个地区,每一个部落除短暂的结盟之外都独立自处,这一点颇象苏格兰高地人。在那些后来的移民建立了国家的波利尼西亚海岛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夏威夷和社会群岛上,占支配地位的部落的酋长成为国王,他接受其它部落的朝贡。朝贡常常被说成是对国王代表他们使用超自然力量的回报。国王这一部落的其它成员享受额外的特权,但是他们没有转变成为封建贵族。除非他们由于和其它部落中门第高贵的家族联姻,加强了自己的地位,否则他们就得象别的人一样地干活。
  波利尼西亚国王生活在宫廷环境中,宫廷靠强令臣民捐贡来维持。朝臣一部分由王族血统的人组成,但主要由经过挑选的有特殊才能的人组成,无论其血统和门第背景如何。其它岛屿的来客被吸引而来,如果他们具备必需的资格,就可以被朝廷接纳为王室仆人。因为他们不是当地祖先的后裔,所以他们不能传导当地那种超自然力,他们可以触摸王室成员和王室财产,而不致于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危险。有名的武士也进入朝庭,组成禁卫军,而且成为执法的力量。谋士的选拔看的是智谋,不论其出身是什么。最后,每一个宫殿还包括大批男女演艺人。在南波利尼亚群岛,这些演艺人组织成一个社团,其成员立誓过独身生活,虽然这绝非等于是严守贞操。他们在宫廷之间巡回演出,上演奇特的舞蹈和戏剧。有趣的是,土著人认为王室宫廷是懒惰挥霍的中心。
  有两点是波利尼西亚社会制度的独特之处。波利尼西亚人不回顾一个伟大的时代,而是展望未来。他们把部落构想为一棵“向上生长、向外伸展的大树”。每一代都比上一代的超自然力强大,家庭里的长子长女在超自然力上都胜过自己的父母。这一构想走得如此之远,以致在许多地方,酋长的继承人一旦出生,酋长就立即失去了部落首领地位,而只能以摄政王的身分统治部落,直到他继任酋长的儿子长大到能接过权柄为止。
  波利尼西亚社会组织的第二个特征,给学者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混乱,这就是他们计算血统和地位的独特系统。头胎出生的孩子,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在家庭里的地位最高。行二的孩子的地位居于其次,依此逐渐往下推。在计算家谱时,血统的追溯是通过每一代先辈中地位最高的那一位祖先来进行的,无论这一位祖是男还是女。故此,波利尼西亚人的血统既不是母系血统,也不是父系血统,而是长子女继承制的血统,这种血统的排列不见于世界其它任何地区。从理论上说,个人的社会地位既由本人排行决定,又由其祖先的排行决定。既然部落全体成员都是部落始祖的后裔,所以任何两位部落成员相对而言的地位排列,均可以简单地靠追溯家谱来确定。家谱中历代的长子(女)越多,后人在部落中的地位就越高。因为家谱又用来确定个人占有土地的权利和其它的特权,比如在部落圣地中的席位,所以家谱精心地记录下来。记录可靠达到20至30代人的家谱,并非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在一些家谱的早期世代中,也许存在着一些神秘的成分,这些家谱可能长达80代人之久。
  计算血统和地位的长子继承法,对波利尼西亚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意味着,许多姐妹比兄弟的地位优越,许多妻子比丈夫的地位优越,如此等等。结果产生了男女之间异常程度的平等。虽然女性所受的一些禁忌限制并不影响男子,但是两性各有其规定的利益和活动。大概再没有任何其它“原始”人群中的男女两性,享有如此相近的社会平等了。
  长子继承模式对政治组织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假如酋长最年长的孩子是女儿,她在部落中就享有最高的地位,而且她将把这一地位传递给自己最年长的孩子。同时,她又不可能行使酋长的全部职能,包括担任指挥作战的首领的角色。在这样的情况下,酋长的职务就暂时交给她最年长的兄弟;不过,假如她最年长的孩子是儿子,酋长的职务就交给这位长子。如果血统最高贵的世系连续几代人中的头胎生孩子都是女儿,而血统低的世系所生的头胎都是儿子,酋长的职务又趋于固定在血统低的世系之中。与此同时,高世系继续维持高地位,甚至会一代接一代地加大它与占统治地位的低世系之间的鸿沟。因此,在18世纪的汤加岛,地位最高人成了国王姐姐的头胎生女儿,因为国王的姐姐也是头胎生的长女。所以,每次碰见他那位地位最高的外甥女,国王都得弯腰曲膝、脱掉上衣,以承认她优越的地位。据说国王对此极为不满,每当他听说外甥女就在附近时,他就派出许多人去探查外甥女的动向,以此作为保护的屏障。这样,探子就可以即时发出警报,使他避免遇上外甥女。
  血统高贵的世系中一旦有了头胎生的男儿,就会出现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掌权的低世系并不想拱手交出权力,这是可以理解的。通常的体制是将高贵血统的代表人物立为神圣的酋长,这一神圣的封号使他的地位固定下来。在极端的例子中,凡是神圣酋长接触过的东西都成为不可触摸的禁忌,甚至他走过的地皮,他的身影触及的树木都带上了神性。所以他只能晚上出门,而且即使那时出门也必须由人抬。除了专门选定的贴身仆人外,谁也不能接触他的肉体,不能侍弄他的衣服。凡是他吃喝用的器皿都必须即刻销毀,以防使别人受到伤害。这不禁使人想起幕府时期的日本天皇,那时的天皇陷入了同样神圣而无权的困难处境。
  波利尼西亚人中的几个社群发现,解决长子女继承所造成的困难的简易答案,是兄弟姐妹开亲联姻。如果最年长的孩子是女儿。就把她嫁给弟弟。这样,争夺酋长职位的一切要求都消除干净了。姐弟婚姻所生的子女取得了双重的世袭的超自然力。在波利尼西亚的群岛大部分地区,任何形式的兄弟姐妹婚姻都受到严厉的遣责,就象它在我们的社会之中受到严厉的遣责一样。然而,在夏威夷,增强超自然力的欲望似乎导致了兄长和妹妹的婚姻。这种匹配的婚姻被其它波利尼西亚人视为丑事。
  不提到“马那”(超自然力)和“塔布”禁忌),是不可能理解波利尼西亚人的政治组织和政府形式的。可惜,这两个词都不能直译成英语。与“马那”最相近的英语是“成就的力量(Power for accomplishment)。因此,凡是具有超常表现力量的人或物都表明自己具有“马那”,无论具有超常表现力量的是钓到异常多的鱼的一只钓钩还是具有超常外交手腕的酋长,他们都具有“马那”。其它许多未开化的民族中也可以找到一个类似的概念,但是没有一个民族使之成为波利尼西亚人那样系统的东西。波利尼西亚人使之成为一个逻辑的、哲学的观念,借助这个观念,卓越能力的一切表现都可以简化为一个共同的标准。
  “马那”完全是无生命、无感觉的,就象我们的力的观念和能量的观念。据认为它无处不在。只要技巧正确,它是能够为人利用的。可以把它比喻为无线电波,把体现马那的人或物比喻为收音机。神祇和精灵以及人的力量,归之于它们各自接收和聚敛马那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差别很大,所以一位活着的酋长实际上可能具有比鬼魂更多的马那,甚至比一些小神具有更多的马那。马那的感染力很强,凡是接触过具有很多马那的人或物的东西,无不变得非常危险,它们会危及马那较少的人的安全。
  “马那”信仰表面上与美洲印第安人的“马尼顿”(moniton)和“奥伦达”(orenda)之类的观念相似。然而,实际上存在着一种最根本的差別,它反映了波利尼西亚人和印第安人对我们所谓的超自然力所抱的不同态度。印第安人靠主体的试验去确认超自然力的存在。他知道它的存在,因为他感觉到了它使人敬畏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即戈登魏泽①所谓的“宗教震慑”。波利尼西亚人不进行主体试验去感受马那。只有在他看见马那发挥神力后,他才能认识到它的存在,正如只有作过试验之后才知道电线已带电一样。由于这个原因,凡是受马那影响而变得危险的物体和地方,就一定得标记出来。波利尼西亚各地,“塔布”信号被用来表示一个地方是神圣的,或者表示某种财产受到魔力的保护。
  “塔布”也没有准确的英语对应词。这个词最初为欧洲人熟悉,是通过18世纪末库克②船长著作的发表而实现的。由于它非常合适地填补了英语中原先缺乏的词汇,所以它立即成了英语的借词。对波利尼西亚人而言,“塔布”意指某种禁忌之物,即对自己和它人构成危险的超自然力。“塔布”并不含有不道德甚或非法的意义。标明“塔布”的物体或行为总是与“马那”联系在一起。如果马那力量较小的人犯忌,触犯了马那力量较大的人的名字,他自然就要大难临头。
  ①戈登魏泽(Alexander golden weiser,1880-1940)—俄国出身的美国人类学家,师从博厄师。
  ②库克(James Cook,1728-1779)—英国航海家,太平洋探险家,南极探险家,1779年2月在与夏威夷人的冲突中被杀。
  只有在被征服的小国里,塔布制度才被用于剥削,这些地方的统治者和臣民没有血缘关系。这种剥削在夏威夷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加米哈米哈一世于18世纪征服夏威夷人之后,继后的统治者和组织严密的祭司阶级强加的塔布越来越多,直至平民沦入穷困和绝望的境地。祭司团与国家经过了一场斗争之后,平民才摆脱了这一困境。国王亲自动手破除塔布,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与王后共用一个菜盘。公众看见国王和王后都安然无恙时,消息如燎原之火不胫而走。整个塔布制度遂土崩瓦解。平民站起来,推翻祭司的统治,捣毁了庙宇。所以首批传教士到来的时候,夏威夷没有官方的宗教。
  和他们的政治组织一样,波利尼西亚人的宗教也遭到广泛的误解。各地(萨摩亚除外)崇拜的超自然神只有部落祖先的幽灵。每个部落各有自己用于膜拜的圣地,这一圣地与葬礼也联在一起。已故酋长的亡灵尤其力量强大,因为他们与整个部落是结为一体的。与祖先比较而言,对他们情感距离比较疏远的,但未必就是更加强大的,是许多职司高度专门化的神衹,它们掌管着一切可以想象得到的活动。所以,不仅有掌管营造独木舟的神衹和渔夫的神祇,而且有掌管盗贼的神衹,甚至有掌管据信是变态性习俗的神衹。许多职司专门化的神衹,似乎是精于自己行道的死者的鬼魂,这些死者最好是部落的成员。凡是人们要求助的神衹都有供人膜拜的圣地,需要求助的人在此进行小型的祭献。
  最后,还有一连串大神与创世相关,或者执掌着宇宙的一部分。故此,汤加洛是海神;很容易理解的是,它成了波利尼西亚上层阶级专门的守护神,因为他们追溯自己的祖先是较晚从密克罗尼西来的入侵者。容戈是掌管植物的神衹,经过延伸,它成为森林和农业的守护神。在国家形成的地区,这些大神成为国民正式崇拜的对象。但是,在波利尼西亚大部分地区,它们“温文尔雅地贬到第一推动力的浑沌状态中去”。它们是字面上的神祗,大多数研究波利尼西亚的著作都没有认识到这一事实。
  在部落群已经组成国家的地区,如在夏威夷和社会群岛,修建了精致的庙宇,以国家和统治者名义的祭礼在这里举行。臣民一定得参加祭礼,这被当作是政治忠诚的表现,虽然臣民未必受到允许去参加实际的祭礼。在夏威夷,只有地位高的社群才能进入庙堂;平民却站在庙外,按照祭礼的要求作曲膝礼和其它的动作,一位祭司站在墙上发出信号,指挥他们参加祭礼。祭品是精细繁复的,大多数国家的崇拜都有用人做牺牲的特点。祭礼又冗长和繁复。和古罗马时一样,任何祭礼中的任何一点细小的疏忽,都使祭礼有必要重头再来。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祭司不敢粗心大意,凡是出错的祭司都得处死。
  即使部落祖先崇拜也需要专职的祭司。祭司分两类,仪礼祭司和神启祭司。仪礼祭司通晓各种仪式需要的程序,他们又熟悉部落中的各种口头传说。神启祭司是歇斯底里的人,他们能沉浸入令人心醉的状态,使神衹和祖宗灵魂附体缠身。他们沉入痴迷癫狂状态时,就成为神的代言人,发布神谕,要求人们祭献牺牲,如此等等。神启祭司和偶像都被视为中介,神祇和崇拜者借此更密切地接触。神灵在崇拜者的祈祷之中进入偶像,来接受祭献,听人祈祷,正如他附在神启祭司身上来说明自己的欲望一样。各地的仪礼祭司的地位,都大大超过神启祭司的地位,所以两种祭司不至于发生冲突,这一点能说明波利尼西亚人的一般态度。
  波利尼西亚人对生活的态度是从活动的角度切入的,而不是从情绪出发的。人们把握现实的方式是随遇而安地在现实中去干,去发现宇宙是规则有序的、可以理解的。如果用一个词来说明这一文化的特点,最恰当的字眼就是操作性的文化。技术最熟练的技师享有最高的威望。无论他从事的是什么活动。甚至在人际关系中,技巧也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行为准则繁冗而拘谨,绝不能予以忽视。社会交往带上了棋赛的特征。棋步正确、棋路有条不紊展开的棋手,能迫使别人顺从他的要求。性被当作是和吃同等重要的、愉快的生理功能。浪漫色彩的恋情被当作是青春期的性错乱。人们钦羡的是恋爱手腕高明的男女两性,而不是忠于爱情的人。
  3-3 东南亚后新石器时代
  我们已经看到,东南亚及其相邻地区,包括菲律宾在内构成了一个文化区。虽然该区各民族的文化复杂性有很大分别,但是他们的共同背景都扎在悠久的东南亚新石器文化复合体之中,它们都受到印度和中国伟大文明的影响,因为这两种文明是它们的近邻。尤其在村落这一层次上,它们的文化相似性大大超过差异性。因此。似乎有理由将整个地区当做是一个单位来处理,把它称之为东南亚文化区;只是在小区之间表现出重要的差别时,才把印度尼西亚和东南亚大陆加以区分,或者把印度尼西亚和东南亚大陆的政治单、位加以区别。
  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在太平洋偏远地区和非洲海岸附近确立自己的语言和文化时。东南亚地区的情况绝非是静止不前的。事实上,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建立的前基地之间的差别,很容易这样来解释:我们可以假定,建立这些基地的人们是在不同的时期分別离开东南亚的,因此他们带上了相应的、不同的文化装备。东南亚、印度和中国的贸易,在这种接触的历史记载之前很久,肯定就建立起来了。到公元160年,希腊地理学家亚历山大城的托勒密就已经听说,东南亚地区的矿产资源丰富,并提到该区在开掘金银。马来半岛的银当时肯定已为人所知,肯定在此之前很久就已在开采了。古代的矿山遗址中,发现了许多制作精良的新石器时代的工具,然而没有挖掘出金属制作的东西。似乎可以断定,当地人采掘锡矿是为了出口。因为此地的锡矿几乎是纯锡,所以它在铸造青铜器的任何地方一定能找到畅销的市场。而且以体积而论,它所具有的高价值,使它很适合原始的运输。
  我们不知道古代马来亚的锡运往何方,不过中国似乎最可能成为它的市场。中国的青铜铸造术在商代(公元前1765—前1122年)已经达到完美的境界。在继后的一千年中,青铜是中国最重要的金属。另一方面,印度东部和南部似乎绝少使用青铜,可是这两个地区在同一时间里学到了炼铁。自历史的黎明期起,华南的中国人已经拥有大型的、适于航海的船舶,他们很容易到达马来半岛。同时,东南亚人同样能到达中国南部的海港。最后,中国和东南亚的陆上贸易路线不能忽视。尽管有上述的长期接触,中国文化对东南亚的影响是微小的。虽然中国人愿意娶土著女子为妻,可是他们按中国人的文化把子女培养成中国人,他们小心翼翼地维护自己的文化,而土著人也维持自己的文化。来自中国的多种物件和技艺溶入了东南亚的土著文化,然而中国的社会、政治或宗教模式似乎并没有迁移到土著文化之中。
  和中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印度文化渗透到整个东南亚地区,甚至在更加原始的部落中都留下了印记。印度统治者存在于印度尼西亚的最早的证据,是东婆罗洲一连串的四篇石刻文字。这些文字的年代是公元前400年。如果印度人此刻已渗入婆罗洲,那么他们必定已经在此之前相当久的时候就到了爪哇和苏门答腊。在苏门答腊南部已经找到了一尊公元二世纪的佛像,不过它也有可能是制作很久之后才运进苏门答腊的。
  从首批居民住定之时起,爪哇和苏门答腊就成了受印度影响最大的两个地点。在苏门答腊岛,室利佛逝帝国①在7世纪初已经存在。这儿的统治者信奉的是小乘佛教。但是,8世纪初他改宗皈依了大乘佛教。
  ①室利佛逝帝国—7-13世纪的海上商业王国,兴起于苏门答腊巨港,与群岛诸国、中国、印度建立了商业和文化关系。
  爪哇最初的王子是印度教徒,他们似乎被当做是湿婆①的化身。他们执行大兴庙宇的政策,后来的统治者继承了这一政策。到8世纪中叶,在室利佛逝帝国那个时代,苏门答腊岛上又建立了强大的萨伦达拉王朝。这个王朝的统治者信大乘佛教,他们似乎来自于孟加拉。
  11世纪以降,似乎再没有大量的从印度迁入的印度教徒和佛教徒。土著文化和外来文化成分的融合稳步发展,印度教习俗和佛教习俗也稳步地融合起来。13世纪下半叶,爪哇岛上新柯沙里王国②的一位国王修建的一座庙宇,底楼贡奉的是印度教的湿婆,上面一层贡献的是佛陀。历代国王将自己的骨灰分成两份藏于湿婆和佛陀的陵庙之中,一时成为风尚。这种文化和宗教的综合还受到一种辅助力量的推动:这两种宗教对上层阶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乡下人把上述宗教仪式作为优越的法术来接受,不过他们并不试图弄懂其教义。
  ①湿婆(Sive)—印度教三大神主之一,破坏神。
  ②新柯沙里王国—13世纪上半叶东爪哇出现的国家,忽必烈曾派使节前访。
  紧随而至的对东南亚文化重要的事件,是伊斯兰教的传入。传入的初始年代能十分准确地断定。马可波罗1292年以中国皇帝使臣的身分访问苏门答腊时,他发现苏门答腊北端的小镇帕拉克已经皈依伊斯兰教。移民苏门答腊的大多数穆斯林不是阿拉伯人而是印度人。他们传布的教义已经完成了大多数必须的改变,以使这种为沙漠游牧民创造的信仰适应季风气候区域农民的需要。
  伊斯兰教的传播进展很快。它使皈依的信徒,从由印度教生发出来的种姓制度中解放出来。种姓制度肯定与东南人不相宜。伊斯兰教强制异教徒皈依的教义,很受野心勃勃的冒险家和马来族海盗的欢迎,当时的海盗在海上横行。任何一位首领,只要他能纠集一小股力量,迫使一个异教徒(即印度教徒)控制的地区皈依伊斯兰教,他就可以十拿九稳地得到报偿。虏获的财物对教徒是直接的刺激。战死的教徒能升入天堂的许诺,对教徒是更重要的报偿。
  穆斯林尚未站稳脚跟,欧洲列强就染指东南亚了。首先到此的是葡萄牙人;到1515年时,他们已经控制了海路。接踵而至的是西班牙人、荷兰人和英国人。他们开始了外国势力控制东南亚的时期,这个时期迄今才开始结束。
  今天研究东南亚的各种文化,犹如是攀登一架时间机器,你渐次回到欧洲人、穆斯林和印度人支配的时代,直至上溯到新石器时代末期为止。你从爪哇岛向东走到菲律宾群岛时,或者从大岛的沿海地区深入到它们的内陆地区时,你遇见的文化显示出来的外来影响逐渐减少。然而,有一些文化特征是所有的东南亚文化共同的特征,或者几乎是所有的东南亚文化共同的特征。还有一些文化特征的分布明显地标示着其发祥之地。
  东南亚大陸地区位于中国和印度之间,所以它很早就与这两种伟大的文化发生了接触。除了老挝山地以东的地区之外,整个东南亚大陆地区中,印度文化的影响都远远超过了中国文化的影响。似乎是这样一个原因:印度人到这里来是当殖民者和传教士,中国人到这里来是做征服者和商人。即使征服一个地区之后,中国人很少在此建立永久性居民点。纵然建立了殖民地,他们保持了不同于土著的文化。中国人从来不迫使别人皈依自己的信仰。然而,印度人,不论是印度效徒和佛教徒,还是穆斯林。在殖民的过程中都包括了传教的活动。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4.西南亚和欧洲  
   4-1 西南亚新石器时代
  旧世界最重要的作物栽培和动物驯化中心在西南亚。公元前5000年,村社生活在西南亚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起来。食物生产之后紧接着的文化进步很快,所以各个时期文化发展水平的内容,并非一下就能识别出来。即使在新石器初期,人们就已在村落里定居。似乎没有孤立的居室,说明村社之间常有战端。相邻的居民点无疑为牧地而争吵。家畜常诱人去偷窃。同时,村落周围不建彷御工事又说明,战端并无特別的摧毁力。
  房屋呈长方形,由土坯砌成,或在木架上缚以席棚,再抹上泥灰。土壤肥沃的地方,尤其是在村边,有小块的耕地。较远的土地和贫瘠的土地用来放牧,看来牧场不属个人所有。主要的作物是小麦和大麦,小扁豆、豌豆、葱和黄瓜可以调剂膳食。收庄稼用木镰或鹿角镰,镰刃上镶以燧石。每村皆有打麦场,麦场呈平台,环以石墙。打麦场有双重目的,它还可以用作村民聚会之地。粮食储存在坚硬的粘土地窖里,或者是蜂窝形的土仓。鼠害是最大的灾难。最早的埃及莎草纸文书记载着烟熏谷仓和带有魔幻色彩的防止鼠害的方法。
  麦子磨成粉,再烤成面包,或做成面粥。发酵面包还要等许多世纪之后才出现,但是用麦芽酿啤酒至迟在公元前4000年已经发现了。
  家畜中常见者有牛、绵羊、山羊、不太常见的有猪。驴用于运输,马很少。中东整个的历史过程中,马是奢侈的家畜,只用于战争和观赏。人们也许记得,以色列一位国王骑马竟受到指责,有人说他骄狂不骑驴子。一个村子的牲畜集中在一起由儿童放牧,并由少数成人持械保护。早晚挤两次奶,很早就开始做凝乳和黄油。黄油之所以重要首先是用作化妆品,而不是用作食物。但是干凝乳和黄油使储备多余的畜奶成为可能,以备对付不时之需。除了祭礼中杀牲之外,家畜太珍贵,不能宰杀。故肉食极少。
  妇女做饭、制陶、织席、编篮、用手工织机织粗布。服饰简陋;妇女着短裙,男子胯间束腰带。主要财富是畜群,不过价值高的东西肯定要用于交换。
  高于村社的政治单位不大可能,但是语言和文化相同的若干村社大概承认彼此的纽带关系,并且可以联合起来以御外侮。村社首领指挥战争,指导村社活动。他无疑还行使权威,解决纷争,维持内部安宁。首领的权位大概是在某些家族内世袭继承的,但是实际上,首领的权位是传给最能干的继任候选人。因为村社是人人谋面的小群体。所以村社的实权由族长和其它的要人行使。这种控制方式仍然可以在当今许多农业村社里看到。它既是非正式的,也是行之有效的。村社里的人在大家爱去的地方聚会,聚会地常常是打麦场,时间往往是凉爽的夜晚。凡有兴趣的事都可以讨论。任何人可以就任何事情发表意见,但是年轻人和小人物要受到冷遇,而要人则使人洗耳恭听。最后的决议常获一致通过,因为长期养成的习惯使大家的感觉指向同一方向。谁也不想看到自己成为持不同意见的唯一代表。正如一切小社区一样,每一个新石器文化的村落无疑有许多控制各种行为的风俗。与人际关系有关的风俗快要结晶为法律,但尚未完全达到演化为法律的阶段。西南亚另一个伴生的传统,是把法律当成自上而下强加于人的东西,人们觉得不应当用法律来解决村社内部的纷争。这一传统与东南亚常常诉诸阿达法的传统的特点相类似。
  每个村社有其圣地,圣地常位于村外高地上。大概还有部落的圣殿,几个村社的人常去膜拜。膜拜通过祭司的中介进行。祭司知道何种仪式恰当。他们从祭献的贡品中分到一分酬劳。从本地最早的文献来看,许多仪式实际上是魔符,用以乞求神的庇佑,也祈求神的助力,因为神被认为具有完全和人一样的形象,所以神和人一样有衣食之类物质需求,神和崇拜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交往的关系。如果神不现灵,膜拜者也不必上前膜拜。
  农业和奶制品业是村社生活的基础。初期的农业和奶制品业是靠非常简单的方法进行的。耕犁、转轮和织布机的发明增加了生产潜力,但早期的生活方式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同样,金属加工的出现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早期的生活方式。掌握青铜器的部落比只有石器的部落具有更大的作战潜力。但是,起初青铜器非常罕见,所以掌握青铜器的部落所享有的优势是微乎其微的。
  铁器的引进产生了更大的革命性后果,因为它导致了戈登。莱尔德①所谓的金属工具的“贫民化”。铁矿丰富,且分布广泛,使这一新的金属价廉而充裕。因此它可以用来打制工具,甚至是农具和武器。它肯定提高了一般人的生活水平。披坚执锐的征服者横扫欧亚大陆温带大部分地区,可是村民继续他的牛耕生活,春播秋收,为妻子织布做衣,遵循古已有之的习俗,安抚自己田地的守护神。
  ①莱尔德(Gordon Child,1892—1957)—澳大利亚历史学家,对欧洲史前史及中西文化进行过深入研究,著述甚丰。
  在某些地区和时期,新石器时代向青铜器时代转移。青铜器时代向铁器时代转移的标志,是人口的显著流动和文化的猝然变迁。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使用新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的术语。但是要记住,欧亚文化连续体的这些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地区的长度是不一样的,阶段转移的时间在各地区发生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到公元前4500年时,中东地区已经普遍使用铁器,可是铁器传入不列颠的时间却不会早于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1800—前1600年时,小亚细亚已经进入铁器时代,然而欧洲再等一千年后才稳步进入铁器时代。欧亚文化连续体最近的发展阶段的标志,是动力的生产和科学方法的使用,这个阶段是18世纪中叶在西欧兴起的,然而它至今尚未传到世界上一些遥远的地区。
  城市是一种社会发明,其后果比任何技术发明都要深远。因此,城市的兴起可以被确定为新石器时代的终点。一种文化演变为以城市为中心的文化和带上都市特色的文化,其准确的时间有时是难以断定的,然而城市作为一种制度是明白无误的。它首先在西南亚出现。公元前4500—前4000年,美索不达米亚的城市已经充分发展了。几乎与此同时,埃及也出现了城市,但埃及城市的形式略有不同。尼罗河谷造成了居民点的独特模式,初期的埃及城市,只不过是整个河谷地带稠密人口连续体中的宗教和行政中心而已。印度河流的城市属于比较常见的模式,它们与美索不达米亚的城市相仿。虽然印度河流域城市兴起的时间尚不能完全肯定,但是大概可以定在公元前2000年。中国城市的兴起不会早于公元前2000年。转过来看欧洲,希腊在公元前900一前800年时很少有真正的城市。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城市直到公元1000年才建立起来。
  新石器村社生活从西南亚向外传播,既包含着移民的成分,同时也是一个扩散的过程。农业和奶制品业的结合使食物增加,结果一定是人口的急剧增长。据估计,最佳状态下的人口可以每25年增加一倍。原始的粮食生产方法不施肥,不实行轮作,很快导致地力的衰竭。给人口的迁徙提供了强大的刺激。实际上,移民的浪潮从西南亚地区涌向四面八向。
  凡是适合农业的地区都提供了野生的食物,都已经被狩猎和采集的部落占据。但是,这些部落人数稀少,无法进行认真的抵抗。他们的生存地域不断被变为农田和牧场,食物来源不断地减少,人口更是不断减少。这个情景与印第安人和白人在美国边疆的情况,肯定是不无相同之处的。
  4-2 欧洲新石器时代
  首批抵达欧洲的新石器时代移民显然来自小亚细亚,他们在现今的巴尔干地区站稳了脚跟。由此开始有两条迁徙干线。一条沿地中海岸逐渐侵入意大利半岛和伊比里亚半岛,航海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地中海岛屿上的移民也定居下来。稍后,迁徙运动由于地中海东岸向西的海上迁移而大大地强化了。
  另一条迁徙干线是沿多瑙河及其支流进入中欧。中欧移民的后裔,加上后来从小亚细亚以东的草原地区迁入的移民,最后抵达法国东部、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这两条干线把移民带入显著不同的两种环境,产生了显著不同的文化发展进程。
  农耕民族向欧州移民的初期,地中海地区复盖着松林。降雨不丰富使该区的松林难以恢复。松林被毁的地区,密集的灌木丛取而代之。灌木为科西嘉岛的“马基”或干燥带香味的欧石南属灌木“咖里哥宇”群落。降雨集中在冬季,所以。中东原有的作物都可以在此栽培,不需要培植新的作物。主要的障碍是缺少平地,地中海地区多山。
  各地的情况由初始经济发生的某些变迁来决定。缺少平地靠梯田来补偿,这解决了一部分问题。没有搞水浇梯田,大概是由于雨量不足。水源供应随季节而变化。梯田里种的是树。地中海的两种树,无花果和橄榄树,经过了培植和改良。许多种坚果树用人工栽培和护理。青铜时代后期又增加了人工栽培的葡萄。葡萄似乎是由亚洲引种的,可它完全适合在地中海岸边多石的山坡上安家落户。橄榄成为地中海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用于烹调,给面包和色拉调味,用来照明,防护皮肤免其冻伤,免其被海水盐渍。葡萄园酿制的酒不光使种葡萄园丁精神爽朗,而且是他们颇有价值的出口货。早在爱琴海青铜时代结束之前,橄榄油和葡萄酒已经在输往天时地利较差的地方了。最早的精美包装约在公元前1500年。克里特人把橄榄油装在色彩艳丽的彩绘陶罐里出口。古典时期的希腊人把进出口的趋势再向前推进了一步。希波战争时,雅典大部分的粮食是从黑海北部的西塞亚地区进口的。
  地中海地区的移民从西南亚带进了各种家畜,但是环境使畜牧业也发生了变化。牛继续用作牵引负重的牲畜。山羊取代了牛和绵羊成了最重要的经济家畜。山羊靠山坡上干燥的灌木为生,山坡上的松林被毁之后,取而代之的是矮小的灌木。密集的羊群啃吃嫩枝树叶,尖锐的山羊蹄加重了土壤的侵蚀,构成了阻碍山林恢复的又一个因素。
  要补偿畜产品相当稀缺的不足,大海就近在咫尺。地中海各民族与印度尼西亚人一样依靠海鱼为生。每个海滨渔村都有渔船队,干鱼是与内陆贸易的重要货品。历史黎明时期之前很久,滨海的部落和海岛上的部落就已成为出色的航海者。最早有历史记载的强大的海上部落以克里特岛为中心。
  有些文化模式发源于地中海,遍布于整个地中海地区。此地环境所引致的食物经济的变化,上文已经提及。依赖渔业是这一经济的组成部分,这导致世界上首批优质海船的出现。它们似乎起源于东地中海,这儿众多的岛屿成为训练深海作业水手的优良的学校。地中海海面较为平静,但潜流变幻不定。只靠风帆的帆船可能卷入危险的潜流,亦可能陷入数天静止不动、原地上下颠簸的困境。新石器时代陶器上的船形说明,地中海的船架设了许多橹,但没桅杆和风帆。虽然桅和帆是公元前2000年引进的,但是战船之类的海船需要的是速度和机动性,它们主要是靠橹驱动的,直到18世纪中叶都主要靠橹。用橹摇船而不是用桨划船的技术似乎也是地中海地区的发明。没有这个技术,后来的单层甲板和橹帆皆用的大战船是不可能出现的。
  地中海的弄海人闯入大西洋之后,碰上了风向莫测、汹涌狂暴的大洋。航海多半只能在夏天进行。然而,他们还是进入了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维京人①狭长的北欧海船,看来是由早期的地中海海船经过简化改进而成的。与此同时,大西洋沿岸也发展了造船术。巨大的独木舟适合短距离航海,它们不象是由地中海海船原型演化而来的。在新石器和青铜器文化遗址中发现了这种独木舟。凯撒在《高卢战记》里描述了维内蒂人②的战船。这种船船体庞大。用坚硬的橡木建造,用皮革作帆,能抗御比斯开湾③的巨浪。这种橡木战船体积庞大,罗马战船无法将其撞毁,后来罗马人割断船上的缆绳和风帆,使帆船失去动力,才取得了胜利。凯撒的记述清楚地说明,这种战船是靠风帆驱动的,而不是靠桨划动的。我们说不准,这种造船术是何时问世,但我们知道整个维京人活跃于海上的时期都用这种船。北欧人航海贸易多半靠的是这种船头平直、速度不快的橡木船。它与北欧人的长船的关系,很象现代的货船与驱逐舰的关系。
  ①维京人—即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人,善航海。
  ②维内蒂人(Veneti)—古凯尔特民族,居住在今布列塔尼半岛。凯撒于公元前56年击败他们200多条战船组成的舰队。
  ③比斯开湾(Biscay)—介于法国西海岸和西班牙北海岸之间。
  地中海地区由移民首批定居之后,出现了两个文化中心,一个在伊比利亚半岛,一个在爱琴海的海岛上。爱琴海文化处在发展中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和埃及文明的边缘,因而深受这两种文明的影响,爱琴海文化中心在克里特岛开花,演化出了迈锡尼文化。由于迈锡尼文化与后世的古典文明关系密切,需要在另一章专门介绍。
  新石器时代的移民从伊比利亚半岛迁入不列颠群岛,他们的体型至今在不列颠的许多人中表现出来。他们沿大西洋岸边进入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在法国大部分地区定居下来,最后深入欧洲内陆到达瑞士,在此与务农的乡民融合。这些农夫是沿着中欧的移民干线而来的。
  伊比利亚半岛与不列颠群岛的接触特别密切,整个青铜时代都是这样。伊比利亚半岛仿佛是所谓西欧巨石柱建筑的发祥地。巨石柱文化包括巨石坟墓和粗石雕制的巨大纪念碑。没有迹象表明,这一文化模式是大规模移民的伴生物。看来它表明的,是一种宗教崇拜的传播过程,再加上了部落主义表现癖的一种新形式。在波利尼西亚东部,每一个部落都建造最大的石头仪式建筑,因为此一建筑代表着每一部落的人力的规模。我们也可以设想,西欧的巨石结构也是受类似动机的激励而修建的,因为数吨重的巨石要经过远距离运输,并且全靠人力竖立起来。
  金属加工术输入地中海地区后提高了伊比利亚半岛的经济地位。伊比利亚有丰富的铜矿和其它的金属矿。最早的采矿模式和金属加工模式大概是从东边传入的,但是这个半岛似乎是一群奇特的宽口陶器人①的发祥地。这一文化遗存分布于整个西欧地区,集中在有原始采矿业遗迹的地区。他们似乎只在不列颠群岛、布列塔尼和荷兰建立了殖民地,其殖民线路是沿着新石器时代从伊比利亚往北的移民路线延伸的。他们在其它地方没有留下广泛的遗存物,只留下许多墓地,墓地里有许多遗物说明他们接触的地区很宽广。他们可能是一群生意人和探矿人,听说北欧有矿物就深入到北欧的“蛮族”地区,利用当地的劳力开采矿物。猜想他们如何取得土著人的帮助去采矿是饶有趣味的。他们的人数看来不多,既无力征服、也无力奴役土著人。墓地中的遗物不丰富,没有发现与他们相关的大批贸易商品。“比克尔”是他们自己根据自己烧制的平底宽口陶罐命名的。这种小陶罐大概是啤酒罐。人们禁不住要猜想,正象许多早期的欧洲商人一样,他们的粘土陶罐也主要是用来盛酒的。
  ①宽口陶器人(Beaker Folk)—大约6000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器时期,好战,到处找铜,促进了青铜器发展
  。
  关于地中海文化最后还有一点要说明。没有任何一群在此定居的或从此向外迁徙的新石器时代人操的是印欧语。他们所操语言的唯一线索是东地中海青铜器和铁器时代的铭刻,是比利牛斯山脉地区的巴斯克语和北非的柏柏尔语这样的历史遗存。根据这一非常有限的信息看来,这些语言残存物是属于几种不同语族的。
  西南亚文化传播的第二条路线,是通过陆路从小亚细亚进入巴尔干,再上溯瑙多河及其支流而越过北欧分水岭,然后再沿大西洋水系到达海边。这条线路使中欧移民与早些时候的地中海移民发生接触。这两个传统融合而成为各种地区文化。
  中欧的首批新石器时代居民栽培几种小麦、大麦和几种豆类作物,饲养一些牛,不过牛没有多大的经济价值。栽培作物时用石锄。似乎没有渔猎。村落很小,且因地力消耗而频频迁徙。很早的时候就有一些贸易。地中海的贝壳传到了捷克斯洛伐克,石斧和陶瓷传到相当遥远的地方。考古记录总的说明,这是一个勤劳和平的农业社会,几乎不存在财富和地位的差別。
  青铜时代的中欧和北欧增加了两件重要的装具:犁和马。新石器时代的欧洲人用石锄种庄稼,石锄很适合在放火烧荒以后的土地里掘石头。青铜犁的使用说明,清整后的土地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耕地,一种连续使用耕地的耕作方法已经取代了刀耕火种的农业技术。
  马引进中欧是一件具有首要文化意义的事件。一种鬃毛浓密、骨骼粗壮的林中野马原产西欧,它与别的野兽一样是猎取的对象。看来它在新石器时代尚未被驯化,不过往后它与引进的另一种马发生了杂交。它的血统可能在今日西北欧肥壮的牵引马中还保留了一部分。最初驯化的马是在青铜时代早期的中欧出现的。这是一种善奔跑、骨架小的中亚马。养马并非特别有利可图,产奶产肉都获利不多。毫无疑问,它是作为战马引入欧洲的,是作为东方入侵者的一种重要装备进入欧洲的。然而,这些青铜时代的驭手绝不能与后来战斗力更强的骑马的入侵者混为一谈。根据现有的材料,马在欧洲最早用做坐骑的考古证据,是来自铁器时代早期的哈尔斯塔特文化①。
  ①哈尔斯塔特文化(Hallsatt)—奧地利考古遗存,用以指中欧和西欧青铜时代晚期和铁器时代早期文化。1846-1899年发掘。
  双轮双驭手的轻便马车在青铜时代后半叶出现于中欧,但是骑马的习俗出现还要晚些。青铜时代的墓葬中没有鞍子的迹象。整个铁器时代都有骑马的习俗,但是很久之后欧洲才出现了有效的骑兵。即使在凯撒时代,高卢人和日尔曼人的骑兵实质上也只是骑马的步兵。乘马只用作快速机动的手段,骑手通常下马作战。由于没有合适的马鞍和马刺,骑手的坐姿太危险,使他们无法进行搏斗。
  青铜时代晚期,欧洲大部分地区发生了重要的社会变迁。地中海东部出现了王国甚至是帝国,同时欧洲大陸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新型的贵族模式。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支持着生活小康的自由农,但是其它地方的农民受到部落酋长和小国国王的统治。这些统治者把社会经济的剩余产品聚敛在手,用其雇佣外域匠师、购买外域商品,给自己来世准备宏大的排场。
  总之,只能作出一个结论:陸路的迁徙路线比地中海的迁徙路线对欧洲文化的发展是更为重要的。从西南亚抵达欧洲的大多数技术和社会发明首先出现在东欧和中欧。奠定欧洲文明基础的连续不断的迁徙浪潮全都来自于中欧和东欧。地中海沿岸和大西洋沿岸这条迁徙路线之所以被人重视,在很大程度上是偶然的历史结果,因为欧洲史的早期研究是沿大西洋岸边展开的,中欧丰富的遗存只是在过去50年中才显露出来。古典文明象符咒一样迷住了欧洲学者,然而必须承认,欧洲现代的机械化文明首先要归功于北欧文化及其蛮族背景,而不是归因于希腊和罗马。
  4-3 亚利安人
  西南亚村社文化的传播,不仅将其经济和社会模式向西传到欧洲,而且将这些模式向北带进了欧亚大陆的草原地区。这儿的居民遇到的情况,与美国拓荒者到达北美大草原时所面对的情况,不无相似之处。其中靠西的草原提供了极好的牧场,但是这儿的土壤难以用于种植作物。没有森林作为刀耕火种的基础,经过漫长岁月的草原表土又不能用原始的犁开垦。使事情更为复杂的是,这儿的大草原与我们的大草原一样有很长的周期性气候:若干年多雨的气候与若干年多干燥的气候交替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移民越来越从农业转向畜牧业。因为牧场的肥沃足以使养牛比养羊更有利可图,所以他们的文化的情感重心和经济重心,都集中在养牛及其副生的产品之上。这儿的马显然首先是在更靠东部的草原上驯化的,养马是他们从事的第二种事业,其重要性不及养牛。
  在公元前1800年—前1500年之间,养牛的部落从大草原向南逼进,从东起印度西迄巴尔干半岛的全线向南推进。他们所攻击的、业已开化的民族留下的记录说明,这些入侵者全都操印欧语。侵入印度的部落自称为阿利亚(Arya),被人滥用的亚利安(Aryan)因此而得名。可以用亚利安来指称那些养牛的并且操印欧语的部落。然而,不应当用这个字眼来称呼缺少上述两个特点中任何一个特点的部落。
  亚利安人离开大草原南下时,他们似乎是不太精心耕作的农民,同时他们又加工奶制品。他们高高兴兴地把耕种庄稼交给他们征服的臣民。贸易被当做暴力掠夺的不太光彩的替代方式,只有不得已最后才诉诸贸易。放债取息和偷窃同等对待。社会的主要兴趣是战争,是养殖或偷盗牛马。讨人寻味的是,绵羊和山羊在史诗中绝少出现,虽然许多被他们征服的农耕社区肯定在养殖绵羊和山羊。马占有重要地位,既被人驱使来牵引重物,又被人作为坐骑使用,虽然后期的史诗中很少提及骑马作战的场面。早期酋长和英雄尤为喜爱的交通工具是马车。
  亚利安人的技术追随的是西南亚普遍的模式,对这些模式,他们极少甚或未加改变,使之适应游牧生活。他们没有与突厥-鞑靼人相似的、便携的帐篷。凡是要住上几天的地方,他们都用枝条和泥土修建棚屋,这种棚屋建造方便,弃之不用也不足惜。服装是纺织的呢子做的,只是裹在身上的呢子并未经过裁缝,虽然北欧部落中很快就流行穿裤子。轮子和犁头已为人知,陶器亦在烧制之中。他们从草原上冒出来的初期,已在加工除铁之外的所有金属。武器种类繁多,包括矛枪、刀剑、各种斧头、弓箭、头盔和盾牌。早期是否使用护身甲迄今尚难断定。富人男女两性都佩戴许多金首饰,最体面的礼物是从身上摘下一件金首饰直接赠人。早期有亚利安人从事手工艺,尤其是当铁匠;那时的匠人社会地位颇高。后来,多半的手工制作都交给了被征服的民族。
  亚利安人并非名副其实的游牧人,但是他们对土地的依恋肯定是比较淡漠的。一有任何理由,他们就把财产装上沉重的牛车,放火烧掉棚屋,向未知的地域长途跋涉而去。他们的入侵完全缺乏很久之后的匈奴人和蒙古人那种闪电般的速度和机动性。整个部落作为一个背负沉重的单位迁移,驱赶着牛群前进。战胜就意味着夺占新的牧场,战败就意谓着整个部落的毁灭。
  所有的史诗都描绘出由三个阶级组成的社会,包括贵族、平民和农奴,贵族和平民形成亚利安人的主体,农奴代表的是被征服地区的人。不存在国王—那种被人接受的普遍意义上的国王,虽然能干的酋长可以成为部落联盟的首领。连续几代人产生首领的家族构成地位最显赫的贵族,这种贵族成员遇到推举高级首领时受到优先考虑。早期的奴隶似乎极为稀少。亚利安人相互作战时很少留下男性俘虏;女性则成为战胜者的偏房,并最终同化到部落中去。平民与贵族经常联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是财富和威望的差别。史诗中很少提到农奴,一旦被提及时,他们的社会地位尚不及贵族的马和犬。亚利安人非常喜爱这些家畜,它们的名字和品质常常和主人的名字一道出现。
  一支亚利安部落由许多人家组成,每户由户主、一位或几位妻子、儿子、兄弟及兄弟的家庭组成。这些人家的生活由于械斗和偷袭而变得活泼热闹。行吟诗人登门吟唱,他们住在人家门户里的时间以主人的慷慨应允为限。赌博习以为常,酗酒已成惯例。亚利安人初期对性爱和婚姻的态度,可以描写为是漫不经心的。虽然没有公认的婚前性试验的生活阶段—东南亚文化区就有这样的习俗,然而人们对童贞几乎不给予任何价值。不存在正式的彩礼习俗,虽然结婚时男女两家要交换礼品。由于缺少经济稳定,所以婚姻趋于脆弱。
  亚利安人对超自然力的态度也是漫不经心的。最初,族长行使祭司的职能,这一习俗在斯堪的纳维亚继续保存下去,直到基督传到这里为止。在其它地区,出现了专职的祭司,但是其社会地位低下。他们寄食于贵族门下,其职责是确保仪式的准确,但是他们被当做是贵族家庭豢养的祭司。
  也许,亚利安人对后世文明最重要的贡献,是建立了贵族政治的模式。这一模式在欧洲保存下来直到不久之前。凡是具有民族规模的文化,必然由许多亚文化组成。许多欧洲国家的农民和资产阶级的亚文化,一直维持了自己的特色,然而欧洲的贵族阶级的亚文化却如此相同。以至于一国的贵族对另一国贵族的态度和价值的了解,大大超过了他对本国下层阶级的态度和价值的了解。自历史的黎明期以来,户外狩猎生活始终是贵族阶级的显著特点。等到无需依靠狩猎以补足食物供应时,狩猎变成为一种运动,变成为贵族阶级成员的一种象征。贵族必须精通马术。事实上,德语的骑士(Litter)和法语的骑士(Chevalier)就可以译解为这一特征。据说,甚至在19世纪的英国,贵族阶级的任何一位年轻人宁可让别人咒骂他品行不端,也不愿意让人指责他的马术不精。
  欧洲贵族从事的职业有严格的限制。他不可能去种地而不冒失去阶级地位的风险。唯一为他开放的有利可图的追求,是养马养牛。有趣的是,英国上层阶级的年轻人可以借助人类学家所熟悉的那种迁移,成为汽车推销员而不必违犯不能从商的禁忌。精神和艺术追求受到一定的蔑视,这又是在追随亚利安人初始的文化模式。贵族可以担当艺术和科学的庇护人,可是他不应当亲自从事艺术,也不应当亲自从事科学。直到最近,大多数欧洲贵族的教育程度都不高。为贵族子弟设计的学校感兴趣的是“性格塑造”,而不是给学生提供有用的知识和实用的技能。据说,滑铁卢战役的胜利,是在伊顿公学①的运动场上赢得的。不妨再补上一句:新加坡的失落是在伊顿公学的课室里决定的。
  ①伊顿公学—培养英国上层政治人物的贵族学校。
  贵族可以上教堂,尤其是非长子贵族,但是宗教狂热会引人皱眉不满。违背基督教的禁忌而不是遵守这些禁忌,更受到别人尊敬。性风尚保持着古老的亚利安式的无所谓态度。贵族理所当然要在自己的阶层中婚配,以保证血统的纯正。但是,无论婚前婚后都无需高度的贞操。利用下层阶级的女子进行漫不经心的私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这方面,应该指出,尽管形式上要求基督徒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欧洲贵族直到最近的时代里,始终实行着一夫多妻制。一位国王或一位地位显要的贵族娶几位妾妃,是意料中的事情,妾妃常常娶自各种贵族家庭。这些高攀的贵族希望借此抬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妾妃所生的庶子被排除在继位之外,然而他们在贵族的等级系统中仍然享有公认的社会地位。因为他们被排除在继位之外,而且其机运仰赖父王的好意,所以一般地说他们比继位的嫡子更可以信赖。他们常常被放在继位的嫡子容易发动叛乱的位置上。因此,所谓“勃艮第显要的杂种”—这是一个象“威尔士王子”②一样独特的头衔—按照惯例被委任为勃艮第军队的统帅。
  ①勃艮第显要的杂种—指法兰西国王和勃艮第公爵,见莎剧《李尔王》。
  ②威尔士亲王—英国皇太子的称号。
  贵族沉湎于赌博和酗酒而并无失去贵族身分之虞。唯一的要求是,他赌博时要诚实,要把赌债放在一切债务之上;大概是因为,债主通常是和欠债人同等地位的贵族。玩纸牌时欺骗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仅仅比致命的贪生怕死罪略差一点。从亚利安人入侵欧洲的初期算起,人们就期待着酋长率领部下冲锋陷阵,以出生入死的形象给部下树立效法的楷模。因为贵族阶层的至高无上地位建立在无与伦比的勇武和好斗之上,所以凡是表现出缺乏这些品质的人都被视为贵族阶级的叛徒。
  4-4 突厥-鞑靼人
  欧亚大草原的养马人,是世人见过的游牧型的、畜牧经济最完善的例子。追随这一经济模式的部落非常讨厌农业经济。有的时候,他们也播下一些小米,让其自生自灭,但是他们种小米是为了防备饥荒。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根本不利用农业生产的粮食或材料。他们的家畜是绵羊、马、双峰驼和牛—就其经济价值可作这样的排列。绵羊数量极多。富于历史盛名的哈萨克人计算羊群的单位,不是绵羊的头数,而是牧羊犬的头数。有时他们也挤羊奶,然而绵羊的主要价值在于产羊肉和羊毛。羊肉是日常的主食,羊肉的消耗量极大。每人每天吃一头羊是标准的食量。羊毛用来织毡。
  马的重要意义是用于作战。马供人乘骑,或用于驮运,从不用作耕畜。马肉是常用的食品,小母马的嫩肉被视为美味珍品,一般是留待盛宴时品尝。食物短缺时,骑兵常放马血充饥。母马常用来产奶,马奶经发酵做成马乳酒。马奶比牛奶的含糖量丰富得多,如果发酵恰到火候酿出的酒就有相当的烈度和醇香味。牧马民族一般是嗜酒豪饮的民族;盛宴结束时,所有的客人都烂醉如泥。据传成吉思汗曾说:“醉酒者如遭当头棒击,其智谋及判断力无从发挥。醉酒以每月三次为限。从来不醉当然更好。然谁能做到滴酒不沾?”
  骆驼既用于驮运重物,也用于牵引行李车。很少用骆驼挤奶,很少有人吃骆驼肉。在蒙古高原上,牛占居次要地位;但是随着牧马人文化的向西扩张,牛的重要性渐次提高。牛既产奶,又提供肉食,而且还用作耕畜。
  有趣的是,牧马民族对家畜的态度似乎是高度的功利主义的态度。他们的史诗中没有描写过作为个体的马或狗。牲口是大批生产大批消费的。蒙古武士携带着一串没有命名的坐骑,当它们体力耗尽不能再让人骑时,就被武士弃之不顾,或被人宰杀而食之。也许,蒙古高原上的生活太艰苦,不容许人对爱畜培养脉脉温情。牧马民族似乎把狩猎生活的态度带入了畜牧时代。狩猎时代的人把动物只当做潜在肉食。甚至到了蒙古人征服別的民族的时代,狩猎在此地依然是一种务实的活动,而不是一种消遣游乐。他们不时地组织大型的围猎,凡是陷入包围圈的动物都在劫难逃,一律被射杀而成为美餐。
  狩猎和畜牧既生产食物也生产衣服。通常的服装包括裤子、尖跷的皮靴、有袖的衬衣式上装;男上装的下摆短,女上装的下摆长;此外就是毡帽或头巾。天冷时再穿一件罩袍。所有的衣服都用畜皮或毡料制作,唯一的例外是偶尔才穿的节日布装。这是通过贸易换来的或虏掠而来的。最受喜爱的衣服是羊毛在里的羊皮衣。
  大概在轮子引进之前,蒙古高原上就已经在用马驮运重物。可以推测,最初的马鞍是驮运东西的马驮子,最早骑马的人是儿童;部落迁营时,他们被置于马背上的行囊之间。甚至到了继之而起的牧牛民族卸下驭马,开始骑马之后,他们也只会用马驮子当鞍子骑,所以他们的骑兵就缺乏效力了。
  牧马民族靠征服建立的大帝国一般是短命的。他们经过之地都卷起一场灾难,凡是懂得的东西他们都虏掠一空,据为己用,凡是不懂的东西他们都摧毁干净。据说,蒙古人征服中国之后,曾经认真打算把中国人斩尽杀绝,把中国人的地盘改成牧场。无论在哪儿生活于被征服者的包围之中,他们都保存了自己的宗族和部落组织。他们总是集中居住,竭力固守昔日的游牧生活。他们自己的文化中难以找到什么能用于统治被征服民族的文化模式。中国的辽朝帝国或后来地域广袤得多的蒙古帝国之类的牧马民族所具有的高度组织程度,是由于采纳了中国人的文化模式。实际上这些大帝国主要是由中国籍的官吏执掌管理的。
  与亚利安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牧马民族似乎从未适应于征服者的生活。也许,他们游牧生活的价值观念,从根本上说是与他们统治定居民族的角色格格不入的。无论如何,凡是他们放弃游牧生活的地方,他们都迅速地让被征服者同化掉了,在中国被同化成中国人,在中亚被同化成穆斯林和波斯人。在牧马民族最后一次向西的大迁徙中,即突厥人的大迁徙中,他们实质上被同化成了穆斯林和拜占廷人。
  也许,关于蒙古人完成征服之后牧马民族的命运,还应再说一二。已如上述,这几次征服把西部草原地带原有的牧牛民族的最后一点残存也扫荡干净了,他们在整个辽阔的被征服地区建立了蒙古人和突厥人的部落联盟。蒙古人的一支建立了金帐汗国,他们被伊凡雷帝①征用打仗,被剥夺了政治权力。他们被默许在俄罗斯南部羁留,直到叶卡捷琳娜二世②在位时期。在俄国政府日益强大的压力下,他们且战且退,回到东方的蒙古故乡。他们到家时人口已经锐减。中部草原由突厥血统的游牧部落占据,在蒙古人席卷欧亚大陆之前之后都是如此;在千百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骁勇善战民族的温床,尤其是培养干练将军的温床。这些突厥人只身一个地或成群结队地渗入南方较高的文化之中,最后控制了近东地区,但是,蒙古西征之后,这些草原民族再没有发动过重大的攻势了。
  ①伊凡雷帝(Ivan the Terrible,1530-1580)—俄国大公,首任沙皇。
  ②叶卡捷琳娜二世(Catherine II,1729-1796)—亦称叶卡捷琳娜大帝,俄国女皇。
  有些学者撰文认为,这些草原民族停止进攻的原因,是蒙古人皈依了佛教。然而,蒙古地域以西的大多数草原民族皈依的却是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教很难说得上是和平主义的宗教。真正的答案,大概在于战争日益增长的机械化程度。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是由于大草原之外火药的引进、纪律严厉的军队的建立和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的出现。草原民族具有的是微型的居住点模式和相当粗糙的手工艺,他们没有能力生产新环境所需要的武器。造成他们没落的影响,甚至在成吉斯汗时代就已经在发挥作用。在后期的战役中,他们的军队里带着大队的中国技师和工兵。这些中国人的装备包括火焰喷射器,也许还有火药制的炸弹。只要草原民族保持着纪律上的优势,他们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自己技术上的不足。然而,等到其它军队和他们的军队一样具有铁的纪律时,他们失败的命运就被注定了。曾经是“上帝降灾”的骑射民族在欧洲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拿破仑的战争时代。一支吉尔吉斯骑兵被编入俄国军队。法国士兵看见骑马弯弓的吉尔吉斯人觉得很滑稽,给他们取一个浑名叫“丘比特”①。真可谓尘世繁华转眼即逝矣。
  ①丘比特(Cupid)—罗马神话中的爱神,其形象为背生双翼,手持弓箭的美童。
  4-5 闪米特人
  西南亚干燥地区的人再一次证明了这个论断:在一个天然屏障很少和生态环境统一的地区,语言和文化也会趋于同一。实际上。西南亚干燥地区的一切居民操的都是闪米特语,坚持的都是村民和游牧民相互依存的共生模式。西南亚生态环境横越了北非大部分地区,语言和文化共同性也横跨了北非。虽然这个地区的两种语言即希伯莱语和阿拉伯语的历史意义,使西方学者把闪米特语当做一个独特的语系,可是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它只不过是一个更大语系的语支而已,这个语系的地区包括撒哈拉以北的整个非洲地区和西南亚地区。大概没有别的例子更能说明一个独特的语系和一个独特的环境之间存在着如此密切的关系了。闪米特语尤其在北美有这样广泛的分布,似乎是相当晚近的现象,部分与伊斯兰教的兴起有关。不过,非洲-亚洲语系的其它语支,肯定在非常悠久的时代就已经在非洲的干燥地区扎下根子了。
  有些闪米特部落完全转向游牧生活的过程,无疑因单峰驼的驯化而有所加速。单峰驼对炎热沙漠条件的适应性,颇象双峰驼对寒冷沙漠条件的适应力。骆驼能在连山羊都无法生存的地域生存,尤其在阿拉伯半岛和稍后在非洲,它们的驯化为人类活动开辟了大片辽阔的地地道道的沙漠地区,骆驼的口腔和消化道仿佛是镶了一层铜甲,它们能嚼烂并消化骆驼刺,这种植物在柔嫩多汁上堪与铁丝网媲美,驴子只能饿死的地方,它们也能增加脂肪。驼峰提供贮存脂肪的机制,所以它们在进食极少的情况也能行走几个星期。它们的几个胃提供了一个相似的储水机制。故此,骆驼是沙漠居民的无价之宝。不过,凡是见过骆驼的人都免不了感到惊诧,它竟然能被人驯化。对欧洲人而言,即使最温顺的品种都非常暴躁、倔强,并奇臭难闻。必须承认,阿拉伯人在这一点上与欧洲人的看法不一致。他们把骆驼当做美德的典范和可爱的体现。伊斯兰教之前的阿拉伯文学中,赞颂骆驼美德的诗文真是俯抬即是。
  农耕地区的缩减、骑骆驼的游牧生活的出现,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生活模式,这一模式对当地条件的适合性几乎是到了理想的程度。城镇辅以相联的农业区,成为人口聚居的中心和制造业及商业的中心。许多城镇专门生产特产以供外销。城镇之间的地区是游牧部落的地盘,他们代表着初始的农牧业双重文化中的牧业生活那一半。城镇生活模式是典型的西南亚模式,牧业生活模式却是独特的闪米特模式。游牧民的主要家畜是绵羊、山羊和骆驼。这三种动物都很能适应贫瘠的牧场。农业区之外的地区很少养牛,即使在农业区,牛的主要价值也仅限于耕地。唯一重要的驮运动物是骆驼。骆驼很少用于产奶,用于肉食就更不多见。
  有名的阿拉伯马完全只限于作战和游行。马从不用于驮运,连部落迁徙时也不用作坐骑。因为牧草通常短缺,马要用从农业区购买的粮食来饲养。常常是拴在主人的帐篷里喂养。阿拉伯人用马有一个非同寻常的特点,就是喜欢把母马用作战马。纯种阿拉伯马只有两种步态:慢步和急驰。虽然游牧民精于马术,可是他们从未学会使用严格操练的骑兵,也没有学会骑在马上射箭的娴熟技能。他们的战马只用作长途奔袭时的运输工具,而不是用来构成骑兵作战的战斗队形。
  如果考察游牧民的生活,他们对城镇人的完全依赖就显而易见了。他们的妇女用山羊毛编织粗糙的黑毡,黑毡用于制作帐篷。男子知道如何修补鞍子等装备。然而,游牧部落实际上毫无制造业。近代游牧民居所里的一切装备,都是通过贸易或掠夺获取的。这似乎是远古至今以来的情况。就连他们的标准食品这种未经发酵的面包,也是用从农业区购进的小麦做的。这种面包只不过是很稀的面糊摊在滚热的石头或沙子上做成的。比较卫生的一种制作法已为许多美国人熟知,就是犹太人过逾越节所吃的薄饼那种烤制方法。
  游牧民族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建立在部落的基础上,部落实行同族通婚,按父系续谱,占据特定的地盘。更大的组织是朝生暮死的。一旦占支配地位的部落失去控制,部落联盟就随之瓦解。部落中的全体成员均有亲戚关系。任何家庭要改属另一部落,是难以想象的。部落的控制权授予酋长。酋长的职位名义上由某一家族世袭。酋长的第一夫人所生的长子有优先继承权。然而,继承之事没有绝对的规则,因为在游牧条件下酋长的职位绝不是一个闲职,必须由最优秀的人来担任。酋长与部落成员的关系,以家长对家庭成员的关系为模式。他指挥部落的活动,负责执法维护公正。很难说在前伊斯兰教的时期里,形式法典在多大程度上为社会所公认。但是,人们指望酋长在执法中断案精明,判明真正的罪犯,量刑恰如其分。近东民间传说中所罗门国王断案如神的故事,符合游牧民和定居者的最佳模式。实际上,酋长受部落舆论的影响,他尽力靠说服而不是靠武力行使职权。然而,他的权力是独断专行的,理论上说是绝对的。毋庸赘言,这些模式对伊斯兰模式的政治演进产生了影响。
  阿拉伯半岛的游牧民不仅实行族内婚,而且赞同某些近亲婚配模式。他们不仅允许而且优先选择堂兄妹开亲,这是全世界少数几个实行堂兄妹开亲的民族之一。这一模式纳入了伊斯兰习俗之中,至今在许多阿拉伯国家中依然保留了下来。游牧民的婚俗通常是单偶制,然而对于那些有财力的人来说,多偶制也是允许的。无疑,早期的希伯莱人就有多偶制的婚俗。
  一切闪米特文化的一个令人注目的侧面,似乎是绝对要求新娘的童贞。迄今为止,展示处女象征在大多数伊斯兰国家仍然是婚礼中常规的部分。这一习俗反映的价值观念,无疑可以追溯到前伊斯兰时代。这一顽强的婚俗,仅仅是一种文化对性和性器官的执着追求的一个侧面,这种执着的追求反映在割礼术中。实际上一切闪米特民族都共有这一习俗。与此对应的女性外阴割除术也非常普遍,在苏丹的有些地方这一习俗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儿的人们把女性的所有外生殖器全部割掉,外阴部的伤疤几乎完全封闭了阴门,使性交成为不可能。如此,新郎就可以保证新娘是处女,不过,新郎得征得新娘同意再给她做一次手术,然后才能举行婚礼。
  游牧生活的各种需求使妇女隐居闺房的生活成为不可能,除了少数最富豪的家庭除外。然而,不贞的女孩子或不忠的妻子及其恋人都得处死。因为男子的不贞受指责,所以他们进城玩时就尽量寻花问柳。城里的贝都因人①的性欲和我们浪迹天涯的水手的性欲一样广为人知。在伊斯兰教诞生之前的时代,男子的这种需要由寺院中的妓女这一常见的制度来解决。还有与此相关的一个结果,是男子同性恋的高度发展;直到今天这一现象在伊斯兰国家里也普遍存在。搞同性恋的人,主要是未婚男子和少年。结婚之后,同性恋就让位于正常的异性婚恋关系了。
  家庭控制是严格的父权制。父亲终生甚至死后对妻儿都有完全的控制权。父亲的祝福是重要资财,父亲的咒骂可以毁掉儿子的前程。请注意雅各和以扫②的故事。女儿出嫁前受父亲控制,出嫁后受丈夫管束。一般的父亲似乎以自己的严厉态度而不是以公正态度而感到自豪。儿子对父亲抱恐惧和尊敬的态度。尤其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里,最强有力的情感纽带是在母亲和儿子之间。母子关系中存在真挚的深情,母子双方友好携手策动密谋以对付父亲,实在是司空见惯之事。
  ①贝都因人(Bedouin)—沙漠地带游牧的阿拉伯人。
  ②雅各和以扫—典出《圣经·旧约》,二人为孪生兄弟。以扫为长子,雅各以红豆汤换取哥哥的长子权;为了得到双目失明的父亲以撒的祝福,披上羊皮冒充哥哥以扫(以扫生下来时即浑身披毛)。
  整个情况就是如此,这就使个性发展中产生强大的、批判的超我意识成为意料之中的事情。希伯莱人描绘的全能的神,只有靠人的完全服从和奉献才能使其不被震怒;无论神的行动多么不公正,都必须完全服从和忠诚于他。这位全能之神的形象,是由闪米持家庭中普遍存在的情况直接衍生出来的。这种家庭生活情况还产生了另一种后果,就是被夸大了的超我意识。这就是闪族人行为的每一个侧面中都存在的繁复的禁忌系统。这样的一种系统记录在摩西十诫中,这些诫律决不是孤立的现象。所有的闪族部落都立有类似的法典,只是其内容略有差别而已。这样的法典给遵守法典者以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与我们文化之中听话的好孩子的安全感有类似之处,好孩子牢记父亲告诉他所不能做的一切,小心翼翼地不犯诫律。希伯莱人的耶和华(即上帝—译注),是闪族父亲的形像,是一家之长的权威被抽象和夸大的结果。父权制高压和性剥夺给闪族人的基本人格打上了印记。从摩西到弗洛伊德、闪米特人都很关注罪孽和性。
  亚洲闪族人的地理位置对文化进步尤其有利。他们始终不断地与世界最悠久的两大文明中心保持着密切的接触,这两大文明中心是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到公元前2300年,他们征服了美索不达米亚,吸收了此地的文化。他们有热中于经商的天性,这使他们与许多不同的民族发生了接触,使他们对文化差异有切肤之感。新的器具用品和新的艺术风格,凡有益者,他们无不随时乐意加以采用。与此同时,各种闪族文化又表现出一种根本的连续性,也许任何其它民族文化的连续性都无法与之匹敌。无论借用的是什么,他们总是用自己的价值和兴趣对之进行重新阐释;他们的价值观念和兴趣绝少变化地保留下来了。
  闪米特人对文明的最重要贡献,一方面是数学和天文学,另一方面是宗教。奇怪的是,我们的机械宇宙的观念和完全服从独一无二、威力无比的神的观念都要归因于他们。第一个观念是从美索不达米亚的祭司长时期观察旋转的天象中演变出来的。第二种观念是从对部落神的狂热忠诚中演生出来的,这种忠诚如此强烈,一切其它存在物和力量对崇拜者来说都不复存在。闪族人追求的总是绝对的东西。不幸的是,他们的文化缝承人竟然找到了两位这样的神,而且这两位神又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①。我们占有的一切一神教信仰都可以回溯到闪族人那里。所有的一神教信仰都面对着一个难解之谜:在一个自然法则支配的宇宙中存在着一个全能的神。
  ①指穆斯林信仰的真主和犹太-基督徒信仰的上帝;创建穆斯林的阿拉伯人和创建犹太-基督教的以色列人都是闪米特人。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5.最早的文明  
   5-1 美索不达米亚
  一切迹象表明,西南亚形成的村社生活模式传播到欧亚大陆的其它地区和北非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这一模式在适应各地环境条件中所作的修正,在前面几章已经研讨过。然而,最古老的文明的兴起就难以用类似的文字来解释了。它们并非必然非从其发祥地兴起不可。西南亚村社文化在旧世界温暖地区传播所产生的结果,与这样的结果相仿佛:用饱含细菌的溶液在盛着动物胶的盘子画一个圆圈;过一定时间,在许多地方就会出现密集的、彼此分离的菌群。同样,村落文化所到之处,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就会出现。稠密人口和某些文化因素及环境因素相结合,使城市生活成为可能,在这些地区,文明就会兴起。
  城市作为一种崭新而风格独特的社会组合的重要性,第二章已作了研讨,与之同时研讨的。还有城市存在的条件。城市不仅需要稠密而定居的人口,而且还需要技术装备,把食品和它笨重的原材料运到城里需要这些装备,把城里熟练工匠生产的商品输往各地也需要这样的技术装备。凡是上述条件得到满足的地区,在旧世界和新世界的几个地区,城市生活都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在其它一些地方,别地发展起来的城市生活模式通过传播,创造了当地城市兴起必需具备的条件。
  在旧世界,最早的文明中心—可以被当做是城市生活的同义语—都发生在大河之滨。河谷地带的肥沃土壤可以支持众多的农业人口,水运又给城市所需提供了便利。都市组织在这些中心建立之后,逐步从每一中心渐次传播到越来越宽广的地区。对原材料的需求,大河谷地灌溉技术应用到较小的地区,都推动了都市组织的传播。最初的文明中心都是独立兴起的,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们之所以相似,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它们都源出于西南亚的村社文化模式,新型的社会组合给它们提出的问题都是相似的。
  最初的城市建立在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斯河、印度河和黄河之畔。城市生活在欧洲来临极晚。早期的希腊和意大利城市,实际上是很小的城镇,而且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欧洲最早的、繁复程度足以被划入文明类型的文化,是克里特文化,这一文化亦不是城市文化。岛上的人口虽然稠密,但是分散在许多小型村落之中,这使笨重商品运输减少到最低限度。生产克里特人出口商品的熟练工匠集中在沿海的几个地方,海船可以运来原料,运走成品。直到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公元前776年)之后,希腊才出现名副其实的城市。意大利城市的出现,则是在希腊移民定居意大利(公元前7—前6世纪)之后,也可能是在伊特鲁里亚人定居意大利(公元前8世纪)之后。在欧洲其余地区,城市来临更晚;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城市,几乎在中世纪末了才出现。
  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大概是最初的城市生活中心。城市生活在以上两地的发端似乎是各自独立的,实际上是同时产生的(约公元前4000年)。虽然早在公元前3500年,埃及和美索达米亚就有偶然接触,但是这两种文明真正的相互作用,等到埃及成为一个卷入亚洲事务的军事大国才会发生(公元前1500年)。印度河谷文明的发轫期比较难以断定,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当地的纪年史。然而,这一中心与西南亚村社文化的源点如此之近,所以此地的定居生活肯定在很早的时代里就已确立。贸易换取的东西证明,到公元前3000年,它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已有接触。华北黄河流域的文明比其它几种文明确立的时间要晚得多。即使赋予商代之前的黑陶文化以文明的地位,此地文明开化的最早年代也不可能早于公元前2000年之前很久的时代。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对我们文明的影响,超过了任何其它最早的文明中心对我们的影响。对于古典希腊文化受惠于此地文明的深重,我们的认识仅仅才开始。希腊化时期的各种文化受其恩惠就更为深重了,那时的中介是亚述文明和波斯文明。借助希腊化时期的文化,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模式传播到罗马帝国,因此而成为西欧传统的一部分。
  埃及文明对我们文明的贡献,在重要性上位居其次,可以历数的贡献要少得多。主要集中在技术和神学领域,这些贡献到达西方之前,经过了希腊化文明的过滤。埃及文化追随的是一条与我们分歧的道路,其价值和兴趣基础我们是难以理解的。它对来世生活的执着追求,它狂热地把法老当做神来接受,国民的幸福建立在法老的幸福之上,这一切对欧洲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是我们知道并能理解的那种文明的最早的例子。许多迄今在西方社会中运转的经济模式和社会模式,都可以追溯到这一地区。据说,倘使乔治。华盛顿被送回古代巴比伦汉穆拉比王的宫廷之中(约在公元前2067—前2025年),他会比置身于以他命名的首都里更感到宾至如归。除了语言上的困难而外,他在汉穆拉王国里遭遇的东西,很少有他不熟悉或难以理解的。然而,倘若他置身如今的首都华盛顿,他反而会不知所措、困惑不解,原因是过去两百年间巨大的技术变迁,以及我们的社会为使文化的其它侧面适应这些技术变化所作的笨手笨脚的努力。
  苏美尔人的技术,基本上维持了西南亚新石器文化中心的技术,再加上一些添加的成分和工艺技能上的显著提高。苏美尔人实际上已经知道并且加工除铁之外的一切金属。只有陨铁可供开采,所以它太稀缺,不能派作一般的用场。他们用生蜡铸造法铸铁、抽铁丝,且能把铁块焊接起来。他们的珠宝显示出金银细丝工艺和金银细粒工艺。苏美尔文化早期,金属的价值相差微小。黄铜和青铜都极为稀缺,所以它们与金银的价值相差无几。矛头、匕首和战斧是实际用于作战的武器,而不是仪式用品,它们是金铜合金或金银合金制造的。这些合金是实用的、用于加工的金属,硬度高,耐腐蚀。陶器用陶轮制作,由陶工进行大批量生产。显然陶工是专业人员。陶器产品规范化,并严格用于功利目的。奢侈器皿是用金属、宝石或贝壳制作的。
  苏美尔人始终受到相邻的操闪米特语言的村民和牧游民的威胁,最后被闪族人的征服所压倒,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入侵的闪族人迅速接过了苏美尔文化的许多成分。两种民族的关系,也许在众多的雕刻中得到了最好的说明。这些雕刻显示,闪米特国王身着绣花王袍、头戴王冠,长发长须做成卷曲的样式,随侍一旁的是一位苏美尔文书,他剃成光头,身披斗篷和褶迭短裙。几代人之后,这两个民族发生了融合。闪米特语胜利了,然而苏美尔人被征服时业已相当稳定的文化,却几乎一成不变地延续下来。后来的技术中,没有一项是由入侵的闪米特人带进的。
  苏美尔人的城市由泥砖修砌的巨大城墙围绕,城墙的外表砌有几层焙烧过的火砖。每一个带城墙的城市都有一座筑在高地上的庙宇,庙宇也绕以围墙,占地几英亩,包括庙中祭司们的生活住房在内,庙中亦有储藏室和工作间。庙宇正中筑一假山,称为庙塔,庙塔之顶供奉城市守护神的神龛。庙宇之内还修有几位小神的神龛,不过它们修在平地之上。
  城市的主神常供以居所,其中的陈设与世俗的统治者宫廷的陈设相仿,只是更见豪华。他还被供以各种级别的祭司,拥有后宫的嫔妃,后宫的设置仿照世俗国王的模式,嫔妃之首是主神的正宫娘娘“恩杜”。这位女子应该忠于她的神圣的丈夫,她处于严密的监护之下。她照例是该市统治者的姐妹或女儿。在有些情况下,她常常安寝在主神的后宫中。在作出重大政治决策的前夕,她总是在此就寝。其想法是,她的神圣的丈夫晚间将要会见她,把决策的答案告诉她。城市的世俗统治者遇到难题时也可能住进圣殿。晚间神将来托梦,告诉他如何解决难题。既然主神的正宫娘娘同时又是世俗统治者的近亲,所以神的命令与统治者的意志绝少发生冲突。
  处于正宫娘娘社会地位之下的,是主神的其余嫔妃,称之为“萨尔梅”。这些女子似乎是正式嫁给主神的,他们似乎带有嫁妆。她们通常住在庙里,但是可以自由出入,甚或在庙外另有住宅。她们可以占有财产,经营买卖。唯一不得从事的生意是开酒店。宗教与酒精显而易见的冲突,迄今为我们所熟知;这一冲突显然至少可以回溯到公元前2000年,因为汉穆拉比法典规定,开酒店的“萨尔梅”将用火刑处死。这些嫔妃不必宣誓保持贞洁。她们生的孩子一律被视为主神的子女。这能说明古代传说中的英雄为何常常自称是神的儿子。一条颇为奇怪的规定允许“萨尔梅”结婚,但是其凡胎俗体的丈夫不能和她生孩子,因为这被认为是侵犯了神的权限。如果“萨尔梅”生了孩子,她就会被处死。显然,“萨尔梅”常常给世俗丈夫买妾,让小妾接过生子的职能。人们猜想,这样的婚姻,通常是年纪较大的妇女缔结的,她们结婚的目的是做生意或寻觅合意的伴侶。
  正如神塔居于庙宇之上一样,神庙居高临下地支配着城市的精神生活和经济生活。它是一个巨大的合营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财富被聚敛到它的手中。城市的守护神是一切土地的占有者,十分之一的农产品要作为地租上缴给他。农民和工匠用实物上什一税。征税得到的原料在神庙中进行加工,其成品输往外地,由其它社区的代理人销售。这种神庙贸易需要大量的职员和会计,他们全都正式纳入低级祭司的等级。高级的祭司组成神庙公司中自封的长期不变的董事会,他们任职的时间和一个王朝维持的时间一样长。一旦进入神庙,金钱和商品就不再重新分配。同时,神庙放债的利率又相当高。这就加速了财富的集中。财富积聚于宗教组织之手这一倾向,在许多文化中均可见到。在新教改革的时期,教会占有大约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而且还继续蚕食剩下的土地。
  神庙是唯一的教育中心,它们维持的学校,理论上是男女同校的,虽然实际就学的女子极少。这些学校培养学生从事文书、医生、律师和祭司等职业。一切专业人员都被看做是祭司,虽然他们多半是独立开业,仅仅形式上与这个那个神庙有一定的联系。有两个系列的祭司。负责仪式的祭司确保仪式(包括祭礼)准确无误地进行。负责占卜的祭司在各种占卜术的基础上回答问题、作出预言。
  美索不达米亚的占卜师给后世文明的最大贡献,来自他对星象的研究。诚然,埃及人也研究天象,知道一年的准确长度,发现了天狼星一千多年一次的运行周期—它在地平线上的某一点升起再回到那点降落的时间。然而,美索不达美亚人使天文学的精确性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我们黄道12宫的概念要归功于他们,认清行星和恒星的分别要归功于他们。有趣的是,他们把地球和月亮也纳入行星。美索不达米亚的观星人,记录了千百年间行星的运行情况和日蚀月蚀的情况。最后,他们至少学会了非常准确地预报月蚀,并且能将这一知识用于预言。虽然他们的天文学知识通过希腊人和阿拉伯人传给了我们,可是他们无疑也是迄今依然兴旺的伪科学占星术的始祖。比他们的天文学发现远为重要的,是由此产生的机械主义的字庙观。可以提前千百年预告行星运动和日蚀月蚀的世界,再也不是听凭神衹任意主宰的世界了。研究规律和自然法则的工作,正是建立在这个认识基础之上的,这就是科学家的基本活动。
  苏美尔人似乎是首先把奴隶制作为一种正式制度的人。他们创建的奴隶制模式在近东保留到晚近的时代。奴隶主要是战俘,亦有少量的罪犯和债务奴隶。在此之前,人们把战俘杀掉。但是,苏美尔人生活在定居的社区里,这儿有许多粗活要做;所以他们认识到,即使是敌人,让他活着比杀死他更为有利。罪犯奴隶和债务奴隶常被人误解。把罪犯贬为奴隶的目的,与其说是惩罚,毋宁说是确保这些不安分的罪犯安分守己。这些奴隶主要是罪行不重的惯犯。购买这种奴隶的主人要对奴隶的任何罪行负责,所以他们肯定会督察奴隶,一旦奴隶行为不当,主人就会给他们吃一顿鞭子。
  债务奴隶只不过是一种制度的终极产品,在这一制度下,一个人可以超越自己资财的偿还力去借债。他举债以求安生;一旦无力在商定的时间里还债,举债人就成了债权人的奴隶,用他的劳动去补偿债务人借款的损失。
  苏美尔奴隶的负担并非特别沉重。因为奴隶是从附近的城市虏获的,或者就是本地社区的成员,所以奴隶和自由人在体型上没有差別。奴隶可以占有财产。如果他能保证还债,奴隶还可以举债。奴隶可以赎买自己的人身自由。奴隶可以打官司抗议主人出卖他,如果他可以证明,想买他的怀恨在心,可能要虐待他的话。逃奴要受到严惩,帮助逃奴的人也要受到严惩。女奴自然成为主人的妾。然而,主人一死,妾及其孩子即获得自由。奴隶受伤时,主人会得到补偿,奴隶主的其它财产受损时也可以得到补偿。奴隶造成的损坏,又必须由奴隶主来赔偿。
  苏美尔人是有史以来最早组织和训练武装力量的人。最初的战争是局部的战争,只不过是城邦之间为争夺土地和水源的争吵而已。后来,城邦扩张之后,远距离的征伐才揭开序幕。到公元前3000年,我们看见苏美尔城邦已经在为争夺商路而发动战争。最早的纪念碑上展示出驴拉的四轮战车。然而,指挥这样的驴车作战肯定是极端困难的,甚至驾这样的战车冲入敌阵也极为困难。因为驴子和马不一样,它们趋向于根据情况来各行其事。到阿卡迪王国时代,马已经进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性能优良的两轮马车已被采用;不过,尚无迹象表明,已经采用了有效的马车战术。
  苏美尔军队的力量在于它操练有素的步兵。苏美尔人首先发明了方阵,多半的历史学家误将其归功于两千年后底比斯的伊巴密浓达①将军。公元前2500年至公元前3000年的纪念碑显示方降作战的情况,国王英勇地走在方阵的前面,头戴金盔,手执偃月刀或权杖。在双方的方阵交兵之前,他一定跳到侧翼去了。敌对的方阵作战的队形,略象夜总会招待员熟悉的楔形。两军的方阵快速前进,越冲越快,直到面对面交手冲突为止。
  ①伊巴密浓达(Epaminondas,约前420-前362)—古希腊底比斯将军,前371-前362年三次战败劲敌斯巴达。他在底比斯的政治军事改革使底比斯成为希腊强大的城邦。
  征服苏美尔的闪米特人遭遇到后来一切征服者面对着的问题。他们是村民和游牧部落人。一旦接过业已开化的苏美尔人的统治,他们就发现,治理一个大帝国是繁忙的差事。游牧人虏掠一个国家是容易的,但是他们试图迁入这个国家来征收赋税、维持生产并在征服中得到实惠时,他们不得不转向已经懂得行政管理的人。阿卡迪人征服苏美尔之后不过几年,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已经在利用苏美尔人原有的官僚制度了。不过几代人的时间,剃光头的苏美尔文书—他们曾经卑躬屈膝地追随衣着华丽的阿卡迪国王—已经重新将大部分实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问题,笔是比刀更致命的武器。
  美索不达米亚是最早把商务作为主要兴趣之一的文明。贸易对任何文明生活都是必需的条件,因为这个河谷地带提供的唯一大宗原料是粘土、芦苇和粮食。连建房的栋梁和雕琢偶像的石材都要靠进口。随着苏美尔人使用金属量的日益增多,他们的商路延伸得越来越远。苏美尔商人建立的贸易站伸展到小亚细亚和巴勒斯坦以远的地方。他们似乎通过波斯湾海路进行着相当广泛的贸易,因为文献记录表明,一次远程贸易历时三年,回来时无疑满载着“象牙、猿猴和孔雀”。两条大河上游的商品—苏美尔木材和动物产品的主要来源—靠水路运到下游的苏美尔城市,这一方法仍在广泛使用之中。这种运货的牛皮浅水船简单地用柳条编结起来,外面再扎上牛皮;除了有效载荷之外,足以容纳二三人再加上一两头驴。船抵目的港后,就被拆开来与货物一齐出售。驾船人把个人用品与所购之物驮在驴子背上,徒步赶着毛驴回家。
  到公元前3000年,便利贸易的一切器具都已确立。标准的衡器和量具已经发明。各城市的商用器具最初大概各不一样,这一点与欧洲中世纪的情况一样。但是,帝国的拓展造成日益增加的标准化趋势。最早的交换媒介是标准固定的量大麦的“斗”。许多情况下,这一只斗都用石头雕刻而成,并被置于市场之中。如果农夫认为,他交换的大麦不足量,他就可以用“斗”量一量。到公元前3000年,金属货币开始取代大麦货币,政府开始担心货币短缺的问题。汉穆拉比法典试图稳定大麦与货币的比价,对违犯兑换标准的人处以重罚。拒绝接受大麦让人换货的商人被判处死刑,任何拒绝按现行比率用金属货币换取大麦的人同样也处以极刑。
  每次换货时都切割和称量金属。苏美尔人没有金属辅币。困难当然在于如何估量金属的纯度。在稍后的时代里,私立银行在金属铸块上烙上自己的印记,保证货币未掺假。这些“烙印锡克尔①就是我们现行金属货币的始祖。在苏美尔-阿卡迪时期,银对金的比价是12:1。
  ①锡克尔(shekel)—古巴比伦及希伯莱金币单位,含金量约1/2盎司。
  我们握有记录复杂财务交易的楔形文字泥板;借贷的固定利息高达200-300%,如果债务人没有财务担保的话。最低的利息是年息25%。既有委托人、经纪人,也有合资事业,相当于我们的股票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趣的是,有关委托人和经纪人的法律条文规定,欺骗委托人的经纪人所受的惩罚,只及欺骗经纪人的委托人所受的惩处的一半。显然,财经力量已经在排挤小人物,法律已在试图保护小人物不受大财东的损害,尤其是不受寺庙财东的损害。
  苏美尔人习惯于就一切重要交易签署合同,所以我们看到一幅完整得令人吃惊的苏美尔人的生活画图。不仅保存下来了大量的文件和合约,而且还留下了大量的私人信函。公元前2000年之前的一块泥板上记载着世人熟知的哀叹,一位老人叹息年青一代堕落的现象。另一份私人留下的文献表现出格式上的高度连续性,这是一位少年给父母的家信,信中抱怨了学校的伙食。
  从法律文件和私人信函中,我们得到苏美尔人家庭生活的一幅绝妙的画图。苏美尔人的家庭颇象我们的家庭。不存在大家族或扩大式血族。这大概是城市生活的反映,因为在城市人口中维持扩大式家庭模式是非常困难的。城市人口处在经常的迁移之中,而且经常接纳外来的人员。任何城市的人口都趋于由孤立的个体组成,因此仅由亲子组成的小家庭是最强有力的社会单位。
  婚姻是单偶制,唯有富豪和位高权重者例外,他们可以纳妾。家庭的金钱由全家共有共用。妇女可以经商、借债,丈夫不在家时,她们可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简言之,她们享有平等的经济地位。事实上,她们的法定地位超过了1926年“已婚妇女财产法”之前的英国妇女的法定地位。妇女不对丈夫婚前的负债承担责任,反之亦然。但是,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均为家庭的债务,夫妻双方都可能要对之负责。有些情况下丈夫可以卖妻,但必须征得妻子本人同意。倘若她宁可上一个富人家做妾。而不愿在穷人家做妻子吃苦,她可以请丈夫出卖她。
  苏美尔在历史上是最早拥有充分发育的法律观念、成文法及正式颁布的法典的地方。印度尼西亚的阿达法不能断代,但是它的年代肯定比苏美尔法典晚。第一部保留下来的、完整的美索不达米亚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940年制定的。然而,更悠久的一些法典残片遗存下来了。这些法典应被视为拿破仑法典性质的法典,意在简化并统一许多城市中前已存在的法律体系。之所以产生统一法系的需要,是因为苏美尔-阿卡迪帝国的扩张,汉穆拉比是帝国的统治者。
  汉穆拉比是闪族人。从较早法典的残片来判断,闪族人的征服导致了刑罚的加重和妇女处境的恶化。有一点顺便在此一提,据汉穆拉比本人记述,他刚出生时被人在灌溉渠道中的一只芦苇篮子中救起,由一位园丁养大,所以他比同样遭遇的摩西早约五百年。
  汉穆拉比命人把他制定的法典刻在石柱上,把镌刻着法典的石柱竖立在帝国各城市的集市中。法律行文简明扼要,我们的法律中则难以找到这样简明的措词。国王握有重要的司法权,代表着最高上诉法庭。这一模式至今被一些近东的统治者继承下来,它似乎是闪族人典型的模式。它提供了一个办法,使国王能为臣民所及,以此博取臣民的拥护。断案精明、能估量相互矛盾冲突的证词并发现伪证的国王,其威望定会剧增。所罗门国王以典型的闪族方式开庭断案,他就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国王,他断的案子至今家喻户晓。
  国王任命的边远地区的官吏代行国王的司法职能。既有较低级别的宗教法庭,也有较低级别的民事法庭,但是二者的权限范围并非框定得非常清楚。大概,司法制度原来依重于宗教法庭这一侧,这一点与苏美尔文化的其余部分一样。但是,民事法庭僭越了多余的权力。到汉穆拉比王朝时期,宗教法庭可以审理宣判有关庙宇事务的案子;然而,即使这些判决也要接受国王的审查。普通的民事诉讼由国王指派的法官在民事法庭受理。
  主犯和证人宣誓提供证词,出示的文件由法庭审查,判决以先例为基础。在重大案件中,被告由辩护人代为出庭。推翻自己原有判决的法官要处以罚金,被褫夺法官资格,因为据信他是接受了贿赂才翻案的。然而,如果对判决不满就可以上诉,亦可以给法庭提供新的证据。法庭书记员把所有案件都用楔形文字记录在泥板上,然后把泥板掺和着沙子置于大罐之中。对提供伪证和蔑视法庭者判以重刑。事实上,整个的法庭审案程序对现代的律师而言,完全是非常熟悉的。
  汉穆拉比法典中大部分有趣的条文,是关于经济事务的条文。价格稳步上涨,贫穷的土地占有者不断被排挤而离开自己的土地。有些条文是针对无人使用的农业用地的再分配而制定的。在这些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控制工资、租金、工时等等因素所作的最早的尝试。事实上,有一块最近译解的苏美尔时期的泥板上,记录着一场围绕进出工场统含的计时工资的纠纷。这一场纠纷带进了法庭,法庭的判决有利于劳工,这一结果在苏美尔法庭里并非什么不平常之举。然而,尽管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上人们自始至终都努力固定物价和工资,可是我们可以追溯生活消耗稳步上涨的趋势,这一现象与自那时以来的趋势相类似。
  苏美尔王国甚至实施过自上而下的“新政”①,是公元前2630年拉格什城②的乌鲁加吉纳王发动的。在他留下的文书中,乌鲁加吉纳王对其祖先含糊其词、躲躲闪闪;此一事实表明他出身平民,是平步青云爬上国王宝座的。他最早的施政措施之一,是减轻赋税,减少祭司收取的过高的丧葬费和占卜费。事实上,他试图实行占卜术的社会化,让占卜师领取统一的政府薪金,禁止他们索要额外的费用。他同时试图实施农业改革,解散大庄园,把土地重新分给农民。这自然使他遭到所有家境富裕者的仇视,富人们向附近城邦的统治者求助。在由此而发动的右翼革命中,乌鲁加吉纳被杀,一切又回复到往常的状況。有一分遗存至今的最隐私的文书记述了这一次事件。在拉格什城墙外的一堆废墟中,发现了一块未经焙烧的泥板。在这块泥板上,一位职位不高的祭司—他必定是乌鲁加吉纳王的朋友和党羽—记录下保守派请来的外邦联军所捣毁和掳掠的神庙,他用尽各种咒骂之词,诅咒右翼叛徒,以解心头之恨。
  ①新政(New Deal)—美国总统罗斯福为摆脱严重经济危机而制定的施政纲领。1933—1941年实施两期。要旨是救济、复兴和改革。主要内容是通过政府干预稳定金融。扩大投资,紧缩农业,兴办公共工程,增加救济等。
  ②拉格什(Lagash)—古苏美尔最重要都城之一,今泰洛赫,属伊拉克。在此曾发掘出5万余件楔形文字泥板文书,亦有大量石刻和砖刻铭文。建城于欧贝德时代(约公元前5200-前3200年)。阿卡得的萨尔贡曾在此称王。
  5-2 埃及文明
  虽然埃及文化的基础是孕育欧亚大陆诸文明的西南亚新石器文化,但是它发展成为非常独特的文化。埃及是历史考古学家的理想领地。它有源源不绝、难以穷尽的铭文和手稿。干燥的气候保存了娇脆易朽的材料,使之完好无损。埃及人笃信来世,坚信来世生活与现世生活酷似。他们给死者配备了一应俱全的生活用品。结果就给我们留下了几乎是完完全全的日常生活用品的一个清单。然而,史前考古学家的处境与历史考古学家相比却很不尽人意,因为尼罗河每年汛期积沉的淤泥把近至新石器的居民点都埋在若干英尺的地底下了。
  大约在公元前6000年之前,亚洲移民把栽培作物、家畜和新石器技术带进了埃及。尼罗河三角洲的美里木第恩人种植小麦和大麦,饲养牛、绵羊和山羊。稍晚一些时候,上埃及①出现了一种比较后进的新石器文化,叫塔西文化①。塔西人似乎过着半游牧的生活。
  公元前4500年,下埃及②由一个国统一起来,大约250年之后,下埃及征服了上埃及。上埃及被征服的时间不长。到公元前4000年,上埃及和下埃及又各自独立了,此后700年的独立时间,奠定了后来埃及文明的基础。
  公元前3300年,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自己的国王和法庭,各有自己的王朝和徽号,各有自己王国的神衹。上埃及王冠用白色,其守护神是女鹫神奈赫贝特③,王国的徽号是类似菖蒲的臺草。下埃及用红色王冠,受蛇神布托④的庇护,其徽号为蜜蜂。上下两个埃及的差别贯穿埃及的全部历史一直保存至今,埃及南北两部分不仅在政治组织上有分歧,它们的分歧要深沉得多。可以在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之间看到类似的差异。尼罗河上游的埃及人骁勇善战,争强好辩,对高雅的东西抱有戒心,且心直口快。从埃及人的观点来看问题,他们是清心寡欲的。尼罗河三角洲的人却喜爱嬉戏游乐,他们心灵手巧,热望猎奇;可是他们宁可斗智而不喜欢动武。他们视上埃及人为蛮夷,喜欢戏弄上埃及人重浊的口音和祖犷的生活方式。
  ①上埃及—埃及地理和文化区,包括三角洲及北纬30度以南的尼罗河谷地区。
  ①塔西文化(Tasian Culture)—上埃及最早的文化阶段(约纪元前4600年)。
  ②下埃及—主要包括尼罗河三角洲地区,有大片肥田沃上。下埃及与上埃及有明显差异。上埃及的河谷居住中心离沙漠地区很近。
  ③奈赫贝特(Nekhbet)—埃及宗教所奉祀的女鹫神或女蛇神,保护上埃及,尤其是其统治者,其状展翅隐蔽法老,握王权戒指或其它王权象征物,全身白色,与下埃及女神布托的红色适成对照。或作女人像,有时为鹫头白冕。
  ④布托(Buto)—古埃及宗教所信奉的女蛇神,为眼镜蛇,盘绕在纸莎草杆上,象征君权。它和上埃及的秃鹫女神奈赫贝特都佑护国王,两神之合像往往见于王冠,象征法老对埃及南北两部的统治。
  即使在两个王国被上埃及的美尼斯①统一起来之后,美尼斯也以精明的手腕不去完全巩固自己在这两个政府中的统治。相反,他以两个埃及国王的名义同时治理埃及,他既是下埃及之王,又是上埃及之王。很象奧匈帝国的皇帝治理奥匈帝国的模式,同一皇帝既是奥地利的皇帝,又是匈牙利的国王。法老在上下埃及各有自己的王宫和官僚机器,他有时到上埃及去行使王权,有时又到下埃及去行使王权,其王位由他当时所戴的王冠决定,红冕是下埃及的王冠,白冕是上埃及的王冠。
  ①美尼斯(menes)—古埃及第一王朝的第一位法老,亦叫作米恩(Min)、米那(mena)。约于公元前3100年征服下埃及,统一埃及,开创第一王朝,称“上下埃及之王”。
  两个埃及统一之后的一段时期,是埃及文化突飞猛进的时期。公元前3300—前2563年,整个埃及呈现出文化突进期那种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种文化突进的原因,至今仍然是文化动力学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埃及统一后的第一个500年间,完成了它的一切技术的最后形态,只有建筑术是例外。统治集团支持的专业匠师们,用质地最坚硬的石头生产精雕细刻的花瓶。他们生产数不胜数、美不胜收的黄铜器皿,还有不胜枚举的黄金、天青石、绿松石制作的装饰品。就比较实用的技术而言,王朝时代一开始就引进了犁耕的技术。
  象形文字得到完善,并且非常牢固地与宗教事务和政治事务整合在一起,以至于经过这段文化突进期之后,象形文字再也没有经过大的变化。在此期间,各种精神活动如火山爆发。首批诊治疾病和外伤的科学论文就是在这个时期涌现出来的。宗教活动组织得井井有条,精细繁复的神庙仪式和法庭程式非常具体地固定下来。最后一点是,埃及的统治集团建立了古今世界上组织最透彻、政治上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
  到这个文化突进期结束之际,吉萨地区的几座巨大的金字塔均已建成。这些建筑非同凡响。如果你意识到完成这些金字塔时,离埃及人首次尝试用石头作建筑材料的时间,还不到两百年,你就可以理解这些金字塔是多么的不同凡响。它们是用最简单的器械修筑的:斜面、滚筒和杠杆。连滑筒都尚无人知晓。组织和提供这支庞大的劳动大军去修建这一工程,是行政管理方面最了不起的成就。
  古王国时期的最后两个时代热中于征服努比亚①,常常发动对努比亚黑人的战争。长期的战乱,加上修建金字塔和寺庙的非生产性劳动,终于耗尽了农民的耐心,也耗尽了国家的资源。大约在公元前2300年,古王国时期在政治崩溃和天下大乱中结束了。到公元前2065年,有效的中央政府重新出现之时,老百姓已经从农奴制中解放出来。虽然仍然要向国王缴纳赋税,虽然沦为王室和寺院的雇农,但是他们当时已经享有更大的自由,而且此后一直维持住了更大的自由。尤为重要的是,个人有可能在世上升迁。许多高官在祭文中自诩,他们是靠个人奋斗发迹的,是中产阶级的子弟,甚至是农家的子弟。
  ①努比亚(Nubia)—指苏丹北部和埃及南部地区,古希腊人称之为埃塞俄比亚。
  埃及对世界文明演进最重要的贡献,是在技术和宗教这两个领域。它的政治形态太僵硬,受神权政治模式的渗透太深,所以在尼罗河谷之外不能被人接受。习惯于保卫自己免受外来进攻的农民,谁也别指望他们会匍匐在人数众多的祭师和官吏脚下。埃及的安全有相当保障,而且由于沙漠的阻隔而受到强化,所以它可以实行一定程度的极权主义,别的地方是不可能推行这种极权主义的。
  埃及人在世界的前经典时期,是无与伦比的最灵巧的工匠。他们最优秀的技艺花费在制造奢侈品上。用奢侈品陪葬的风俗造成了对奢侈品极大的追求,产生了一个奇持的附产物。法老和贵族的坟墓里充塞着黄金和宝石。虽然盗墓人盗走许多财宝,将其送回流通领域,然而黄金和宝石仍然供不应求。死者不难欺骗,埃及工匠很快便开始生产赝品。仿造的黄金制品用镀金或镏金工艺使胎体金属貌似黄金。正是在仿制珍宝、寻求替用品的过程中,炼丹术—化学的老祖宗—兴起了。最早的炼丹术文献出现于托勒密王朝时期,不过这些文献体现的素材肯定更加悠久。除了极少例外,它们全都记载着貌似黄金的合金冶炼法和镏金术。耐人寻味的是,这些文献中还有仿制昂贵的提尔红紫①这种染料的配方。炼丹术滥觞于寻找廉价代用品的过程中。它被弄得混乱不堪,变成寻找点金石的神秘方术,那是在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把它从工匠手里夺走之后的事了。
  ①提尔红紫—古腓尼基海港城市提尔生产的一种染料。
  现代西方人是在希腊逻辑传统和常衡因果链的传统中成长的,对他们来说,埃及宗教看上去很难理解。我们知道埃及两千个神衹的名字。其中没有一位神衹能划入喜神恶神的范畴。既可以为着伦理道德的目的去乞求神灵的帮助,也可以为着不合伦理道德的目的去祈求它们的庇佑。埃及人崇拜神衹时并不抱深厚的感情,并不觉得自己在神的面前无能为力。只要知道合适的程式,人人都可以绕开神、控制神。神庙里的繁复的仪式,既是顶礼膜拜的行为,也是摆弄神的咒语。
  神衹的重要性随着它们所在城市和地区重要性的升降而浮沉。然而,有一些中心地区的神衹,在埃及历史中始终保持住了自己的影响力。因此,最古老的主神是日城(Heliopolis)的日神,叫做瑞(R),或阿图姆(Atum),或瑞-阿图姆。此神是太阳神、创世神,常被描绘成人形。在日城的神谱中,主神瑞之下有八位神衹,包括奥西里斯(0siris)和伊西丝(Isis)。奧西里斯和伊西丝的儿子霍努斯(Horus)又居于九个支系的神衹之首。然而,在地道的埃及宗教模式之下,霍努斯又与瑞-阿图姆合而为一,叫哈拉克特(Harakhte),霍努斯被认为是瑞的儿子。说具体一点,霍努斯被比作初升的太阳,瑞被比作正午的太阳,阿图姆被比作下沉的夕阳。阿图姆被描绘成一位疲惫的老人。奥西里斯的传说分两部分,它们的联系似乎是偶然的。第一部分说,他与其王后姐妹伊西丝共同统治埃及,他的兄弟塞特(Set)渴望夺取王后伊西丝。塞特谋害了奥西里斯,将他的遗骸抛入海中任其漂走。遗骸漂到了叙利亚的比布鲁斯。王后伊西丝追随而至,将遗骸运回埃及,令坟茔神安努比斯①将奥西里斯的遗骸制成木乃伊。奥西里斯的灵魂沉入阴间,主宰阴曹地府。伊西丝带着奥西里斯的木乃伊,隐身于下埃及沼泽地中,设法使自己受孕。(神话传说中不一致的矛盾,大概可以用护卫灵“卡”②的信仰来解决,但是埃及人似乎并不因这种不一致而感到困扰。)最后生下了霍努斯。与此同时,塞持也在寻找奥西里斯的尸骨。他乘伊西丝不在时盗走了木乃伊,将其肢解后扔到埃及各地。伊西丝寻回这些被抛在各地的残肢,将其重新组合复原。霍努斯成年之后着手报杀父之仇。一场史诗般的搏斗开始了,可是未分出胜负。最后由地神盖布(Gep)仲裁叔侄争端,霍努斯得下埃及,塞特得上埃及。但是,后来地神又将上下埃及都置于侄子霍努斯的统治之下。
  ①安努比斯(Anubis)—坟茔神,豺头人身,为死者通往阴间引路。
  ②护卫灵“卡”(Ka)—人生而具有的“灵体”,各个人的守护者,人死后继续附于其尸体或雕像,太阳神和国王的护卫灵可多至7—14个。
  奥西里斯神话传说的第一部分,看上去是一位典型的近东植物神。许多事件颇象比布鲁斯的阿窦尼神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坦木兹神。和它们一样,奥西里斯也是被杀害、肢解、埋葬,然后又死而复活的。这是用神话形式复写收获和打场、种植和生长的、一年一度的作物栽培收藏周期。
  该神话传说的第二部分,是比喻埃及的历史,它赋予法老的统治以神授的特许。伊西丝是理想的王后姐妹和忠实的妻子。霍努斯是完美的儿子。他保护父亲的遗骨,报杀父之仇。上下埃及最初由霍努斯和塞持分治的传说,是史前时期埃及的实际分裂留在民间的记忆。最后把整个埃及置于霍努斯统治之下的传说,是对埃及首次统一的纪念,这次统一是由下埃及的国王完成的。
  奥西里斯是仁慈的法老,阴曹的主宰,他愿意让所有臣民分享其不朽的灵魂,所以他成为埃及最得人心的神衹。其它神衹主要是上层阶级崇拜的对象,奥西里斯三一神却受到所有阶级的崇拜,从法老到农民莫不如此。在阿比多斯宠大的圣殿里,每年都要演出奥西里斯从生到死再到复活的圣剧,演出一连进行好多天。国王指派高级官吏扮演剧中重要角色,扮演霍努斯这位理想儿子的角色尤其被认为是一种殊荣。当地人和成千上万的朝圣者都卷入狂热的演出过程。庆典达于高潮后,以霍努斯和塞持的两支军队的史诗般的大战而告终。当然,演出混战中没有人会被杀死,但是许多人会被打得鼻青眼肿、头破血流。
  埃及神衹中最后一位神就是法老本人,最后这位神可不是最不重要的神。法老加冕时成为霍努斯,死后变成奥西里斯。埃及的太平幸福仰仗法老。他的精神潜力由于王室血统的纯净而得到加强。因此,法老在童年时代就要娶同胞姐妹中或同父异母姐妹中的一位为妻。成年之后,他可以随意娶若干王后和妃子,后妃人数不限。不过,选中的太子最好是王室血统最多的人。为了保证太子血统的纯净,法老选中亲生女儿为后妃的现象也并非罕见。
  还有数以百计的神祇,我们顶多只知其各,只知其形。埃及人有一种癖好,他们表现的神祇均取动物和人体掺半的形式。后来,他们把动物作为神灵的化身来崇拜。许多神的名字以动物为象征。这些动物是不能宰杀,不能役使的。整个的安排强烈地暗示着图腾崇拜。这些动物神祇及其象征具有两个奇特的侧面。虽然埃及王朝以前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源出于亚洲的,可是代表神衹的野生动物全部是非洲的动物。与此同时,给人印象最深的两种动物—大象和犀牛,在神名中却没有用上,此一缺失引人注目。
  埃及人关于人的精神要素的观念,关于人死之后命运的观念,和他们的其它宗教信仰一样,是杂乱无章的,不合逻辑的。其中一些观念在埃及历史上历经变形,这就加重了描述它们的困难。王朝时期之前的埃及人肯定相信,各阶级的人死后都灵魂不灭,因为他们给所有死者的墓穴里都安置了家具,家具的质和量当然随死者家庭的财力而变化。然而,旧王国时代的中央集权不仅剥夺了人民的自由,而且剥夺了他们永垂不朽的希望。至少有一个时期,只有法老和法老传以魔力的某些贵族才能享受来世的生活。法老允许这些贵族葬在他的周围,让他们分享他神授的生命力。我们不知道,平民是否同意法老这一旨意;但是,他们从未放弃过对灵魂不朽的渴求。旧王朝崩溃之后,对奥西里斯、伊西丝和霍努斯的崇拜迅速发展,这就是平民追求灵魂不死欲望的佐证。
  埃及人相信,至少有两种精神实体与个人的肉体相联,可能还不只两个。在这些护卫灵中,界说最清楚的叫“卡”,它是酷似肉体的幽灵。有理由相信,埃及最悠远时期的卡与胎盘是一回事。卡与人同时降生,人活在世上时卡维持着自己独立的存在,人一死卡就立刻与遗体合而为一。如果遗体被严重毁损,卡也会随之而死亡,所以埃及人有把遗体做成木乃伊的习俗,而且要在坟墓里放上死者的遗像。万一遗体腐烂,卡就依附在这个塑像上。卡在坟墓里生活,享用给死者供奉的祭品。墓里的物品和壁雕也是为卡享用的。每一位埃及人都尽力确保自己的卡有一个住所,有不断更新的食品供应。后代对祖宗的崇拜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因为死者可以掌握世上子孙的命运。给祖先的祭品比给神祇的祭品多得多,祭品包括全牲祭、血祭、牛奶祭和酒祭。金字塔中的一些文书可能表明,法老在生前就用过人祭,以确保他来世有人伺候。
  在有史时代中,埃及社会是阶级社会,但是下层阶级向上爬的流动性还是相当大。在旧王朝时期,实际上只有两个阶级,王族和平民。举凡重要的政府官职和高级祭司,都是由王亲国戚来担任。王族的后宫内室非常庞大,成群的后妃妻妾保证王族能得到庞大的官吏和祭司的后备军。随着时间的推移,埃及社会分裂为农民、中产阶级工匠、职业军人、贵族、政府官吏和祭司。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的是法老,他的神权神性使他超乎世人之上,他是不能与世人同日而语的。
  埃及人对打仗从来就没有兴趣。旧王朝时期几乎没有职业军人。军队地位变得更重要并成为常备军之后,外籍士兵构成了军队的主要成分。有些是自愿兵,许多是奴隶。外籍士兵和奴隶骁勇善战,因为他们要接受最严格的纪律约束。从奴隶的观点来看,作战远远比采石有可取之处,远远胜于修建公共设施的劳役。由此确立的奴隶-士兵模式一直保留到后世。突出的例子是土耳其的禁卫军①和埃及后来的马穆鲁克②。
  ①禁卫军(Janissary)—14世纪至1826年奥斯曼帝国精锐部队,原为奴隶,后拥兵自重,成为重要阶层。
  ②马穆鲁克(mameluke)—埃及中世纪军事统制集团,初为奴隶,后拥兵自重,1250—1517年间控制了国王,1811年后失势。
  中等阶级和上层阶级之间有一个文书阶层。古语云,知识即是力量,此话在埃及最为真确。要学繁复的象形文非花多年的苦功不可。然而文书人员的训练绝非到此为止。人们指望他通晓古代文献,而且要通晓数学和工程,这样他才能记帐,设计建筑,督导公共工程。他的王室主人甚至要他率军出征。一些飞黄腾达的书记员留在祭文中的传记说明,他们的多才多艺足以与达·芬奇的才干媲美。
  上层阶级由政府官吏、世袭贵族和祭司组成。上文刚刚提及,官吏可出身于平民或贵族,但是高级祭司通常只能由贵族担任。情况与欧洲中世纪的教会不无相似之处。官吏分为行政官和宫廷官两种。宫廷官吏专管侍奉法老的起居饮食和财产。
  位居行政官僚金字塔顶端的是首相。他代行法老的一切世俗政务,其职责繁重。他行使最高法院的职务,要受理各级法庭呈上的案子。他高效率审理案子的能力受到极大的重视。他监察公共工程,每年三次审批各省呈上的报告。税吏将、帐目送他审查,他向税吏开出收据,表明国库已经收到上缴的税金。他还替法老的卫队召募卫兵,负责安排法老出巡的一切事务。每天早上,他都要朝拜法老,向法老请安,然后才报告国家大事。
  与首相关系密切的是仅次于他的掌玺大臣。这位大臣主管王国的财政。他估定税收金额,负责征收赋税。因为征收的赋税是实物,所以他还得负责把征收的实物分发出去。后来,掌玺大臣还得负责把这些实物折合成现金。此外,他还要负责王室的殡葬事务和庙产,这些事的繁复程度使人难以置信。最后,他还得确定王室庄园和神庙中的劳务报酬的级别。这个级别成为全国劳务费参照的普遍标准。埃及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都只设一位首相和一位掌玺大臣。但是到了新王朝时期,政务太繁忙,首相和掌玺大臣只设一人已无法总理全国事务,所以上下埃及分设了首相和掌玺大臣。
  宫廷官吏人数极多。国王有一群贴身的谋臣,他们被称为“受尊敬之人”。谋臣自然包括王室成员,但是主要是在多年的行政工作中业经证明为干练的官员。谋臣在宫廷奉职的费用由国王支付,但是他们最珍视的殊荣是国王恩赐的极为排场豪华的葬礼,是国王恩准他们葬在身边的礼遇。他们被委派担任与法庭相关的官吏,被恩准担任国王的贴身侍从官。这些官职被授以荣耀的头衔,比如“王室秘事爵爷”,即是掌管王冠珍宝的官员。宫廷礼节极为繁缛。国王有一位贴身的衣袍侍从官,这位侍从官手下又有一位侍奉国王御手的侍从,一位分管国王润肤油和药膏的侍从,一位照管国王假发的侍从。王后和妃嫔的侍从更加名目繁多。就连御厨中的侍从也有严格的升迁次序。三位荤菜御厨名分最高,其次是糕点厨师,甜食厨师又位居其次,再往下才是果酱师。
  世袭贵族中最重要的集团由各省省长及其亲属组成。这一群贵族是埃及统一前各小国国王的后裔。虽然每一个强盛的王朝都竭力限制他们的权力,尽可能削弱他们的地位,可是他们仍然保住了省里人对他们的忠诚。每当中央王朝的权力衰弱之际,他们都成为土皇帝。省长实际上是本省的总督,他把本省的行政职务和高级祭师的职务集于一身。一般说来,世袭贵族依靠法老恩赐的庄园生活。许多贵族可以夸耀自己世代为贵族的悠久历史,但是能干的平民也可以受到法老的宠爱而被册封为贵族,成为豪门家族的开山祖。有趣的是,埃及贵族首先不是一个尚武的阶级。确有少数几家名门望族连续几代产生过富有指挥才能的将军,然而许多家族主要关心的还是宗教和政务,或者仅仅安于当朝臣而已。
  祭司是埃及社会最重要的构造成分之一。他们监察日常的仪式,主持每年一次的祭神节,祭神的庆典常常持续几个星期。除此之外,他们还宣示神谕,代人向神灵祈祷,收取适当的报酬。可惜,我们对神庙祭司的了解仅限于其中若干神职官员的名字。大体上说,祭司分为两类:预言祭司和普通祭司。无论进入有史时代之后这两类祭司的职司是什么,这样的划分似乎是普天之下的分类法。一种祭司是专为神灵显圣宣示神谕的,他们陷入神迷的狂景,让神灵借用自己的嘴巴宣示神旨。另一种是专司宗教仪式的祭司,他们负责保证宗教仪式准确无误地进行。每一所神庙都设大预言司、助理大预言司、大祭司、助理大祭司各一位,如此等等。女祭司有自己的等级系统。但是,她们在宗教事务中的作用不及男祭司重要。她们的主要职司是给宗教仪式提供音乐和舞蹈。多半的神庙里都设有神职的姘妾和妓女。专门有一类祭司负责监察王室灵墓神庙的崇拜和奉祀。
  最后尚需指出,大多数从事高级教育的学校都与神庙相联系。埃及的专业人员、医生和律师都习惯于接受神庙的指令,并且与神庙保持着名义上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也有类似的安排。
  研究埃及文化后给人留下这样一种感觉:埃及人聪明能干,可是他们的进步被世界上最僵化的、最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阻碍了。埃及的政教完全融为一体,臣民的人身和思想完完全全被这种体制钳制住了。这样的政治体制,只有靠僵硬地维持现状才可能正常运转发挥职能。埃及的发明最后都汇入发展欧亚文明的主流中去了,可是这些发明几乎全部是在埃及有史时期的头五百年中完成的。埃及人在技术之外的贡献,究竟是人们对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所作的那种经典的错误解释呢,还是埃及文明要素确实传播到了欧亚文明中去了呢,我们对这个问题尚不能肯定。    
《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
拉尔夫·林顿著   
6.地中海文化复合体  
   6-1 克里特
  克里特文明从西南亚新石器文化演生而来。西南亚新石器文化同时又是上一章中述及的两种古老文化的始祖文化。然而,克里特文明似乎受埃及文明的影响比较深,受亚洲文明的影响比较少。克里特岛处于埃及和希腊半岛之间居中的位置。此一位置非常有利,它使克里特人后来能够支配希腊和埃及两个文明中心之间的贸易通道。约在公元前5000年,克里特岛上首次有人定居,大概是来自希腊半岛的移民。移民文化处在简单的新石器时代。他们可以采取从岛屿间跳跃的方式到达克里特岛,不必在任何地方渡过五六十海里以上的海面。每当风平浪静之时,乘独木舟可以轻易完成海岛之间的航行。从种族特征来看,这些移民是长头黑发、身材纤细的地中海人。即使到希腊古典文化时期,克里持岛内地的居民所操的也不是希腊语。由此观之,再加上发现了米诺斯(即早期克里特)文字,我们有把握说,岛上原有的语言并不属于印欧语系。
  克里特与埃及的接触,似乎早在埃及前王朝时期结束之前就建立起来了,大概发生在公元前4000年之前。在此后的一千年中,克里特文化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埃及文化成分,以至有些权威学者认为,肯定是有埃及人移居克里特岛。在希腊文化的古典时期,克里特知名之处表现在两个方面:箭术和撒谎癖。似乎早在米诺斯文明时期,他们就在使用复合弓了。这一技术大概是通过与小亚细亚的贸易接触中学来的。而说谎癖似乎是从本岛兴起的。希腊古人云:“象克里特人那样地撒谎”。这句古话承认克里持人的撒谎艺术占了上风,因为希腊人自己绝不是撒谎的新手。
  即使在新石器时代,克里特岛肯定也是较为贫瘠、不宜农耕的地区。然而,岛上茂密的森林给造船提供了木材。森林被砍伐之后留下乱石嶙峋的山坡,又很适合橄榄树生长。克里特人似乎是最早栽培油橄榄的民族之一。只有世代定居的人才能从油橄榄中得到好处,因为橄榄树要30年才能进入结果的旺盛时期,而且一旦结果之后,它又可以维持在百年之上。在克里特岛的历史中,橄榄油自始至终是主要的出口产品。克里特人生产精细的陶罐,用于出口橄榄油的精致包装。此一陶制品前文已经述及。
  克里特岛主要的家畜似乎是山羊。米诺斯文化被颠复之前引进了马,但是马的用处并不大。此外还饲养牛。公牛显然被用于祭祀和宗教。然而,克里特人主要是从鱼获取蛋白质。克里特土壤贫瘠,可是人海近在咫尺,所以克里特人转向航海和贸易。他们是第一个推出近代型商业的民族。克里特人在极盛时期的生活,和近代英国人的生活模式极为相近:控制海上贸易通道,出售制造品。他们的食品必定大半要依赖进口。到了荷马时代,克里特文明已近于崩溃;即使如此,克里特岛上也是人烟稠密。荷马史诗中常常提及“人口众多的克里特”。此时的希腊人对克里特众多的城镇,熙攘的市井,印象尤深。
  到公元前3000年,克里特人已在从塞蒲路斯岛进口铜。我们的英文字“铜”经过许多语言辗转而来,究其语意原来是“塞蒲路斯的金属”。到公元前2400年,青铜、白银、黄金已在使用之中。因为岛上没有丰富的矿藏,所以上述三种金属一定是靠贸易换来的。米诺斯文明崩溃之后,铁才进入克里特岛。米诺斯文明后期(公元前1600—前1200年),克里特工匠冶炼合金的技术,连后世也难以匹敌。他们尝试各种金属的混合配方和精加工工艺,直到他们学会用各种金属涂料进行彩绘。金属制品在岛上发现较少,使人不得不猜想,它们主要是供出口的产品;这儿的工匠为希腊本土的王公生产奢侈品。也许,金属彩绘制品过分华贵娇饰,情趣高雅的克里特人并不欣赏吧。
  从克里特最初的居民开始,制陶术已经兴起。虽然他们与埃及人的接触颇为频繁—而埃及人的彩釉陶器是极为精美的,但是克里特岛的陶器却并不上釉。然而,他们的陶器造型非常优雅,且装饰美丽,笔调潇洒自如,显示出专业工匠的高超技艺。只有等到希腊彩绘陶器的伟大时代,我们才能看到堪与之媲美的陶器。
  米诺斯人定然还精于木材加工,虽然这样的木制品并未保存下来。我们知道他们会制造马车和海船。这两种交通工具都需要预先精心设计,亦需要精湛的木加工工艺。有趣的是,在米诺斯时期遗存下来的少量工具中,有一块青铜横锯的残片,大概是船工用来锯木造船的。米诺斯时代的其它工具更加近似于现代欧洲人使用的手工工具,而不大象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古代埃及的工具。现代的工匠毋庸改变使用肌肉的习惯,就可以使用这些工具了。
  克里特人的聪明才智和工艺技巧,在后世的希腊传说中得到了确认。工匠大师代达罗斯①为米诺斯王发明了许多东西。归功于他的万向灵活性的球窝关节,很可能就是克里特人的发明。据传他失宠之后,插上人造翅膀与儿子伊卡洛斯一道亡命而去。伊卡洛斯驾着蜡做的翅膀飞得太高,羽翼被太阳烧化,使他不幸坠海而死。这个故事至今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它教喻人们骄傲必遭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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