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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风云录

_100 猛子(现代)
  这种方法在南北朝鲜至今仍在使用,我们在与他们交往时,常常可以听到他们直接用寸数来表示亲属关系。几年前,韩国岭南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东北找到了他的一位失散多年的亲戚,回到北京后,他激动地告诉笔者:‘他是我的五寸叔父!‘五寸叔父是堂叔父,关系很近,所以他特别高兴。
  二、上杀、下杀、旁杀:丧服等差的确立
  如果凡是占一点亲的人死了都要服丧,则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服丧,这就很难有正常的生活,社会也就没法发展。因此,古人将服丧的范围限制在九族之内。
  但是,九族之内的亲疏关系有很大差别。父、已、子三代最亲,而无论向上、向下还是向旁系,亲情关系都是越来越疏远,自己与祖父、孙子不仅在血缘上隔了一层,而且相处的时间一般也比父、子少,彼此的情感自然会递衰。与曾祖、高祖就更是如此了,甚至可能从未见过面,只是听父祖说起,情感自然会再度递衰。这种递衰的现象礼书称为‘减杀‘,‘杀‘(shai)是减少、减损的意思。
  如前所述,礼的表现形式是与人的内心情感相一致的。在如此亲疏不同、恩情不一的家族中,自然不可能用同一种丧服。古人根据家族内亲情‘减杀‘的原则,制订了与之相对应的五种等次的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上杀‘,例如,为父亲服斩衰,为祖父母服不杖期,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服齐衰三月。
  直系向下,亲情也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下杀‘,例如,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为嫡孙服不杖期,为曾孙、玄孙服缌麻。
  同样,亲情向旁系亲属的减杀,称为‘旁杀‘,如为亲兄弟服齐衰不杖期,为从父兄弟服大功,为从祖兄弟服小功,为族兄弟服缌麻。
  不同的亲属关系服不同的丧服,《礼论》说是‘称情而立文‘,是与不同的情感相适应的。上杀、下杀、旁杀的结果,函盖了人一生中所有的亲属,所以《礼记·丧服小记》说‘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五等丧服的范围,包括了高、曾、祖、父四代以内的所有亲属,最轻的丧服是缌麻,所以《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因此民间往往用‘五服‘来指代家族关系,用是否出了五服来衡量彼此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那么,出了五服的远亲有丧事时,又应该如何处理呢?《大传》说有两条原则,一是‘五世袒免‘,就是说,五世之亲有丧事,不必为之服丧,只要在入殓、出殡时左袒、著免(wen,‘著免‘是在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就可以了;二是‘六世,亲属竭矣‘,到了六世,尽管彼此的先祖有亲缘关系,但亲属关系就此斩断,即使对方有丧事,也可以不作任何表示。可见,‘五世袒免‘是一种过渡性的丧饰。
  三、五等丧服的十一小类
  五等丧服,由重到轻依次为斩衰(cui)、齐(zi)衰、大功、小功、缌(si)麻,五服之内又有细分,一共有十一种服丧的情况,其名目和服丧对象大略如下。
  斩衰 是五等丧服中最重的一等。
  1、斩衰三年。斩衰《礼记·丧服四制》说:‘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服斩衰的对象最少,在本宗内只限于子女为父亲、妻子为丈夫、父亲为嫡长子等少数几种情况。
  齐衰 是次于斩衰的丧等,根据亲疏的不同,有用杖(丧杖)与不用杖的区别,丧期也有长短,总共有四种情况:
  2、齐衰三年。父卒为母,母为长子服。《丧服四制》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
  子女对于父亲、母亲的恩爱是相同的,但在丧服上却有所不同,主要是出于‘家无二尊‘的考虑,实际上是为了突出父系的主体性。
  3、齐衰杖期。父在为母、夫为妻服;丧服与齐衰三年全同,但丧期为期年(一年)。
  4、齐衰不杖期。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与以上两种丧服的主要差别是
  不杖。
  5、齐衰三月。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为国君也用此服。
  大功
  6、大功九月、七月。为从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服之。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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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大功殇九月、七月。此服主要是为殇者而服。为子、女的长殇、中殇;兄弟之长殇、
  中殇等服之。
  (8)繐衰 是一种特殊的丧服,诸侯之臣为天子服之。
  小功
  9、小功殇五月。为叔父之下殇、兄弟之下殇等服之。
  10、小功五月。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之。
  缌麻
  11、缌麻三月。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舅、甥、婿等外亲服之。
  五服与九族以及外亲、妻亲(外亲和妻亲详见第六节)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古人每每画为图表,以便查阅、记诵。长沙马王堆帛书中已经出现‘丧服图‘。在敦煌文书中也发现了依据唐代丧服制度而作的‘丧服图‘,但分为三图,比较复杂。现在我们将先秦时期的丧服关系简略列如下表。
  高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曾祖父母
  (缌麻) 曾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祖父母
  (缌麻) 从祖
  祖父母
  (小功) 祖父母
  (不杖期)
  外祖父母、
  从母(小功)
  族父母
  (缌麻) 从祖父母
  (小功) 世父母、叔父母
  (不杖期) 父
  (斩衰三年) 母:
  父卒则为母(齐衰三年);
  父在为母(杖期) 从母昆弟、
  舅、舅之子、
  甥、(缌麻)
  族昆弟
  (缌麻) 从祖昆弟
  (小功)
  从父昆弟
  (大功) 昆弟
  (不杖期)
  己 妻
  (杖期) 妻之父母、(小功)
  族昆弟之子
  (缌麻) 从父昆弟之子
  (大功) 昆弟之子
  (不杖期) 子:
  长子(斩衰三年);众子(不杖期) 嫡妇(大功);庶妇(小功)
  从父昆弟之孙
  (缌麻) 昆弟之孙
  (小功) 孙:嫡孙
  (不杖期);庶孙
  (大功)
  昆弟之曾孙
  (缌麻) 曾孙
  (缌麻)
  玄孙
  (缌麻)
  丧服简图
  四、服术有六:确定丧服的原则
  服丧的原则,以单个的家族为主体,但又不局限于该家族。家族不过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细胞要存活,就要与其它细胞联系、与有机体联系。简单来说,一个家族不同辈份的人都要与异姓家族建立婚姻关系,既有娶进门的异姓,又有嫁出去的同姓。如此一进一出,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之间就建立了亲属关系,某些原本是本宗的人却成了异姓家族的人,许多人的身份起了变化,角色发生了转换。这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丧服制度上必然要有所体现。此外,每个家族都在一定的行政区中生活,家族与社会的联系非常密切,因此,当诸如一国的行政首脑去世之后,各个家族如何为之服丧,也需要有相应的规定。
  《礼记·大传》归纳了形形色色的丧服条例,认为其中贯穿着六种原则,称之为‘六术‘:‘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
  ‘亲亲‘是六术中最基本的原则,即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丧等。亲亲以父亲为首,次及于妻、子、伯叔等。亲亲的相关情况,已在上文作了介绍,此处不再复述。
  ‘尊尊‘,是指为没有血缘关系、但有社会地位的人服丧。尊尊以国君为首,次及于公卿、大夫等,意在确立君臣关系。为什么要为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服丧呢?根据儒家的理论,一个人的地位应该与德行相称,地位越高,德行也应该越高。国君等是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重大的责任,应该受到社会的尊敬。《丧服四制》说,平时要像尊敬父亲那样尊敬国君,君丧则要比照父丧服斩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根据尊尊的原则,卿、大夫、士、百姓要为国君服丧,诸侯、卿、大夫要为天子服丧。
  ‘名‘,指异姓女子嫁到本族之后而形成的名分关系。例如伯母、叔母与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她们通过婚姻,已经与伯伯、叔叔结为一体,又与自己的母亲平辈,因而有了‘母‘的名分,所以要为之服丧。对儿子的妻子、弟弟的妻子等也是如此。
  ‘出入‘,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女孩子出嫁与否,出嫁之前属于本家人,应该为之服正服;出嫁以后成了外家人,尽管还是本家的血统,但地位变轻了,因此丧服要降等。如姑、姊、妹尚未出嫁就已去世,应该为她服齐衰期年;如果出嫁之后才去世,就只能为之服大功九月;二是男孩过继给别人,成了他家的嗣子,身份发生了变化,本宗人为他服丧也要降等。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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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幼‘,长幼是指成年或未成年。成年者是家族的正式成员,未成年者则是家族扶养的对象,因而丧服也有区别。古人称未成年(不满二十岁者)而死为‘殇‘,按照殇者的年龄大小,殇又分为三种:19-16岁为长殇,15-12岁为中殇,11-8岁为下殇。为殇者服丧称为‘殇服‘,殇服要降等,例如,为叔父应该服齐衰期年,但如果他是长殇或者中殇,就要降为大功九月;如果是下殇,就只能服小功五月。
  未满8岁而死,称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不穿丧服,仅仅哀哭之。哀哭的时间与实际年龄相应,就是将死者的年龄折合成月数,然后‘以日易月‘,生一月则哭一日。古礼,孩子生下来三个月才取名,如果是尚未取名就死去,则不必为之哀哭。
  ‘从服‘,从服的情况相当复杂,这里只介绍两种,一种是指彼此原本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但随从亲属或尊者而为之服丧,例如,儿子随母亲为外祖父母服丧,妻子随丈夫为丈夫的亲属服丧;另一种是彼此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只是由于君臣关系或其它间接的关系等连类而及的丧服,如臣下必须为国君服丧、而连带为国君的某些亲属服丧,又如妻子因为丈夫的关系、要为丈夫的国君服丧,等等,都属于从服。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讲话之十六
  称情而立文:丧服(下)
  四、丧服的精粗与轻重
  从文献记载来看,至迟在春秋时期,丧服就已经在各国流行,先看《左传》中的两条记载。
  《左传》僖公六年夏,中原诸侯攻打郑国。楚国为了救援郑国而包围了许国。到冬天,诸侯国屈服,遂由蔡穆侯带着许僖公前往武城去见楚王。许僖公双手反绑,嘴里衔着玉璧,以必死的罪犯自居,士用车载着棺材,大夫都‘衰绖‘。相传武王克商时,微子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去见武王而得到赦免,所以许僖公仿微子故事。
  鲁僖公十五年,秦晋韩原之战,晋侯的戎马陷于泥淖,秦穆公俘虏了晋惠公,准备回国后用他祭祀上帝。秦穆公的夫人穆姬是晋惠公的姐姐,闻知此事,便带着太子罃、儿子弘和女儿简璧,登上搭好的高台,踩着上面的柴薪,派使者免冠束发‘衰绖‘去迎接秦伯,要挟说:如果要处死晋惠公,自己立即就死!秦穆公只得作罢。
  以上两条记载中的‘衰绖‘,都是指丧服。为什么要把丧服称为衰绖呢?这要从古代的服饰制度讲起。
  古人称上衣为‘衣‘,下衣为‘裳‘。丧服上衣的前襟缝有一块称为‘衰‘的布条,所以,通常又用‘衰‘来指代丧服。‘绖‘是用麻绳做的带子,有首绖和腰绖之别。古代男子戴冠,围在丧冠之外的称为首绖。古人平时穿衣,腰间有大带和革带。大带用来束衣,革带是用皮革做的,用来系挂小刀等物件。穿丧服时大带和革带都不用,而是另外用两条麻绳代替,其中一条苴麻(或牡麻)制作,称为腰绖;另外一条称为绞带。腰绖象大带,绞带象革带。古代男子重首,女子重腰,故尤其看重绖。绖是最重要的丧饰之一,所以,《左传》每每‘衰‘、‘绖‘连用以指代丧服,也就不奇怪了。
  丧服的功能之一,是要体现丧等的轻重。为不同亲属关系的死者服丧,丧服质料的精粗、制作的方法都有差别,服丧者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只要看看丧服就可以一目了然。
  丧服的等差有多种表现方式,一是制作方法的繁简。如斩衰之服的布料用刀斩断后,不再缝边,故名斩衰裳。因为孝子骤然遭遇大丧,哀痛欲绝,无心修饰,丧服的制作,当然处处从简。齐衰是次一等的丧服,哀痛之心稍减,所以衰裳的边缘就缉了边,显得比较整齐,故名。余可类推。
  二是布料的精粗。古人织布,标准幅宽为二尺二寸。古人用‘升‘表示布的精粗,一升为八十缕,就是八十根经线。在同样的幅宽之内,线缕的数量越少,布料就显得越稀疏;反之,就越精细。古人日常所用的衣料为十六升,即在二尺二寸的幅宽内,排列有1280缕经线。丧服用布,因丧等的不同,升数有很大差别。丧越重则布料越粗疏,这也是与丧家心情的哀痛程度相一致的。就五等丧服的正服而言,斩衰为三升,齐衰为四升,繐衰为四升半,大功殇为七升,大功成人为八升,小功为十一升,缌麻为十四升半(一说为七升半)。缌麻的升数与日常布料已经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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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加工程度的深浅。古人加工麻类植物,先剥去表皮层,再撕分韧皮层,使之成为条形纺材;再用浸泡、捶打等方法脱去表面的胶,使纤维分散而柔软;然后再漂白、纺成麻线,用来织布。斩衰和齐衰服的麻缕都只经过简单的加工,所以颜色粗恶。大功丧服,‘大‘是大略的意思,‘功‘指人工,大功布经过粗略捶打和水洗后,除去杂质并脱胶,纤维比较柔和,但颜色不太白。小功布则是在大功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使麻纤维显得更白。将麻线加工得细如丝线叫‘缌‘,缌麻之布的脱胶,做得比大功和小功之布更加仔细。
  与丧服配合使用的还有丧杖。上古时代的杖,原本是有爵位者使用的。在丧礼中,杖成为专门的丧具,但并非服丧者都可以使用,而主要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丧主,丧杖具有表示其在丧家中的身份的作用;二是年老体衰或有病之人体力不支,需要借助于杖来支撑,具有‘扶病‘的作用。未成年的儿童不用杖,因为他们年龄小,还不太懂得丧失亲人的痛苦,不会因哀伤而致病。丧杖有竹杖和桐杖之别。为父亲服丧用竹杖;为母亲服丧用桐杖,就是用桐木削成的杖。丧杖的高度与心齐平,竹根一端朝下,高度与心齐平。
  此外,在不同的丧等中,丧服的帽、缨带、鞋等的样式、质地等也各有区别,因过于琐碎,恕不赘述。
  五、丧期的加隆与减杀
  为至亲服丧,原本都以期年为断限而除服,这就是礼书上说的‘至亲以期断‘。因为自然界的循环是以一年作为周期的。一年中包含了四季,恰好是自然界万物代谢的一个轮回,人类生死的道理与万物相通,所以在确定丧服期限时,就比照了这一原则。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有三年之丧呢?《荀子·礼论》解释道:‘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意思是说,父亲是一家之主,为父亲服丧应该重于母亲,服丧的时间也应该‘加隆‘,于是将为母亲服期年之丧的时间‘倍之‘,变成‘再期‘,就是两个‘期年‘,然后再增加一个月,变成二十五个月,跨了三个年头。所以,通常所说的三年之丧,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一说二十七个月)。
  关于三年之丧的来历,儒家还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为了回报至亲的养育之恩。春秋时期,纲纪松弛,道德沦丧,表现在丧服问题上就是追求短丧,不愿将三年之丧服完。据《公羊传》记载,鲁哀公五年秋九月,齐景公去世,可是次年秋七月,丧期尚未过半,就‘除景公丧‘,全无哀敬之心。普通人也有这种情况,《论语·阳货》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宰我对孔子说:‘三年之丧时间太长,一年即可,因为旧谷吃完了,新谷已经上来;钻木取火用的木头每季不同,一年也就轮了个遍;所以一年就可以了。‘孔子反问他:‘父母死了仅仅一年,你就象常人那样吃精米,穿有文彩的衣服,于心可安?‘宰我说:‘心安。‘孔子说:‘君子居丧期间,总是口不甘味,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既然你觉得心安,那你就这么办吧!‘宰我出去后。孔子生气地批评宰我‘不仁‘,说孩子生下之后,要精心抚养三年才能离开父母之怀。所以天下人都奉行三年之丧,为的是报答父母之恩。宰我这样的人,‘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顺便要提及的是,对于子女而言,父母之恩没有高低。《礼记·丧服四制》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意思是说,用侍奉父亲之道去侍奉母亲,恩爱是相同的。既然如此,为何为父亲服斩衰三年,为母亲只能服齐衰一年呢?《丧服四制》解释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可见,只要父亲尚健在,就只能为母亲服期年之丧,是为了突出父亲的家长地位。但为了顾及子女的哀思,期年之后可以‘心丧‘,直至三年期满。如果父亲先去世,那么可以为母亲服‘齐衰三年之丧‘,丧期与父亲相同,但丧等为‘齐衰‘,依然与斩衰有别。到了唐代武则天时,规定父母之丧一律为三年。
  那么,为什么又会有九月、六月和三月的丧期呢?《荀子·礼论》解释道,那是因为死者不如父母亲的缘故。最初规定丧等轻的服半年,称为‘功服‘。为了进一步区分亲疏,又将功服分为大功和小功:相等相对重一些的,就在服丧六个月的基础上加一季,成为大功九月。丧服相对轻一些的则在服丧六个月的基础上减少一季,成为缌麻三月。丧等居中的称为小功,六个月。可见,丧期的长短,是依据了岁月和季节的转换,是取法于天道而制定的,所以《荀子·礼论》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也,古今之所一也。‘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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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说明的是,在服丧的过程中,有些丧等需要在葬后改穿比较轻的丧服,礼书称为‘受服‘。一般来说,受服的现象一般出现在丧期比较长的丧等中。由于丧等比较重,服丧的时间漫长,哀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逐步向正常生活过渡,为了比较自然地脱丧,所以需要变换轻的丧服。如斩衰三年之丧,丧服为三升布;到了既虞卒哭(详见下一章《丧礼》),就改穿六升布的丧服;再如齐衰之丧,丧服为四升布,受服时改穿七升布的丧服;又如大功九月之丧,在服三月之后改服小功衰。而时间较短的丧服,一般穿到脱丧,中间不受服。如为曾祖父母、庶人为国君,丧期都只有三个月,故丧服自始至终不变,但是,中间往往采用除去某种丧饰的步骤,来向最终脱丧过渡,在此就不细谈了。
  六、宗亲、外亲与妻亲
  在一个大家族中,有直接血缘关系的本宗亲戚称为‘宗亲‘,宗亲者同姓。某些原本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外姓人,因为婚姻的系联而成为家族成员,如母亲和妻子。母亲和妻子的本宗亲戚也由此成为了自家的亲戚。但是,由于他们不是同姓,所以都不得进入自家的本宗之列,而分别称为外亲、妻亲。
  外亲包括母亲的本宗亲戚,如母亲的父母、兄弟、姊妹等。此外,姑、姊妹是本宗亲戚,但他们的子女随其父之姓,因而也属于外亲。
  凡是宗亲,一律纳入服丧的范围,通常用正常的丧等。而外姓亲戚不然,只有少量的人可以进入服丧范围,丧等也都压低。
  为外亲服丧,母家的亲戚只有以下几种:一是母亲的父母,即外祖父母;二是母亲的兄弟姊妹,即舅舅和姨妈;三是舅舅、姨妈的儿子。本宗的女性外嫁,只有姑妈的儿子应该服丧。外亲的丧等都比较低,为外祖父母只服大功,为舅舅和姨妈服小功,为舅舅、姨妈、姑妈的儿子服缌麻。
  妻亲的服丧对象就更小了,仅仅是妻子的父母,即岳父母,丧等仅为缌麻。反过来,岳父母也只为女婿和外孙服缌麻。
  之所以出现上述内外有别的丧服规则,主要是由宗法制度决定的。宗法制度以男性世系为主体,而外亲和妻亲是依附于本宗的。如果三者混同不别,一律与宗亲同等对待,则服丧的对象和时间将增加三倍,不仅宗法体系将不复存在,而且人们服丧的次数和时间将大大增加。所以,严加区别,分清主从,不仅有利于维护宗法制度,而且能够减省人们耗费在服丧上的精力和时间。
  前面我们谈到韩国人用‘寸‘表示亲属关系时,说的是本宗的亲属。韩国人对于外亲、妻亲系统的亲属也是严加区别的,方法是在寸数之前加区别字,如‘外三寸‘、‘外五寸‘等。同样,妻族的亲属则在寸数前面加上‘妻‘字,如‘妻三寸‘、‘妻五寸‘等。可见,尽管由于婚姻关系而成为一家人,但本宗和非本宗的区别依然存在。
  七、恩服与义服
  丧服有‘恩服‘与‘义服‘之别。恩服是为有血亲之恩的亲属所服的丧服,前面已经谈及;义服则是为某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所服的丧服,典型的例子是为国君服丧。其原因何在?让我们来看看儒家的解释。
  《荀子·礼论》说,国君是‘治辨之主‘,‘文理之原‘,治理国家,使得法理条贯,其本原在于国君。因此,群臣尽忠敬之心,‘相率而致隆之‘,就是用最隆重的丧礼来悼念他,就是理所当然的事。《礼论》引《诗·大雅·泂酌》加以申述。《泂酌》是歌颂周王或诸侯爱护人民的诗篇,《诗》中说‘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意思是说,和乐平易的君子啊,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样!因为父亲能把孩子生下来,却未必有能力抚养他;母亲能哺育他,却未必能教诲他。而一国之君,不仅能给他俸禄,而且能教诲他。可见,国君对臣子,兼有父母之恩,用三年之丧来报答他,难道过分吗?
  《礼记·丧服四制》则从‘义‘的角度来论说:‘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意思是说,用侍奉父亲之道来侍奉君,其恭敬的心情是等同的。贵其所当贵,尊其所当尊,就是最大的义了。所以,臣子为诸侯、天子服斩衰三年,就是根据‘义‘来制定的。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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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献看,最初只是臣子为国君、天子服丧,后来,随着君王权威的提高,君丧逐渐成为每位普通百姓都要为之服丧的国丧、大丧。
  朋友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有同道之恩,如果发生丧事,前往吊唁时,不穿丧服,只要将系上缌麻之服的首绖和腰绖即可,而且吊唁结束之后就可以除去。
  如果有人客死他乡,周围没有亲人可以为之主丧,怎么办呢?这时,他的朋友应该起来负责将他的遗体护送回故乡。这位朋友不是他的血亲,但又不能穿平常的衣服料理丧事,礼书上规定了一种权变的办法:先袒免(wen),就是袒露左臂,再用一条一寸宽的麻带从颈后向前额绕去,然后再往回绕到发髻处打结,此外,再系上朋友吊唁用的首绖和腰绖。一旦将遗体运回故乡,丧事就由死者的亲属接管,护送着就可以除去丧饰。
  八、服丧期间必须坚守的原则
  古人很看重人在服丧期间的表现,以此来判断人的情感的真假,以及德行的高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鲁襄公卒,鲁襄公之妾敬归的妹妹齐归的儿子公子裯被立为国君,也就是鲁昭公。由于他是庶出,既非嫡子,又非长子,德行也不好,襄公死了,他‘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本应哀戚,却有喜色,所以大臣穆叔极力反对他继位。昭公当时已经十九岁,而童心不减,在安葬襄公之日,依然嬉戏如常,以致将丧服弄脏,‘三易衰,衰衽如故衰‘,一连换了三次丧服,而衣襟还是脏得像旧的一样,‘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终也‘,认为从他在丧期中的表现,就可以断定他不得善终。
  《礼记·檀弓下》也记载了一个故事。晋国的大夫智悼子(即荀盈)死了,还没有埋葬,晋平公就喝起酒来,还让乐师师旷和近臣李调陪饮,鼓钟助兴。杜蒉听说后,直接进入寝门,走上堂,舀了一杯酒命令师旷喝,又舀了一杯酒让李调喝,然后自己喝了一杯,什么也不说就下堂了。晋平公感到奇怪,把他喊了回来,问他刚才的举止是什么意思?杜蒉说:纣王死于甲子日,夏桀在乙卯日被流放,后来的君王都把甲子、乙卯作为忌日,不敢奏乐。如今,您的大臣智悼子的灵柩尚未安葬,这种悲痛要比甲子、乙卯之日大得多,您却饮酒作乐。师旷身为晋国的乐师,居然没有提醒国君,所以,我让他喝罚酒。李调是国君的近臣,竟为了酒食而忘了国君的过错,所以,我也让他喝罚酒。晋平公问杜篑:为什么你自己也喝酒呢?杜篑说:我不过是执掌膳食的宰夫,却超越职权,过问起国君的过失,所以也要受罚。于是,杜篑洗了酒爵,舀了酒,高高举起。晋平公十分惭愧,对左右的侍者说:将来我死了,一定不要废了这个酒爵,要永远记住杜篑的劝戒。这个故事说的是,君臣之间在丧期如果不能体现出应有的情分,君臣关系就会不正常。到南宋时,国君甚至不出席朝廷重臣的丧礼,朱熹认为这不仅是君臣感情淡漠的表现,而且是国家衰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失亲之痛,发自内心,丧服是为了体现内心悲伤而制定的,丧期的长短是由生这与死者的恩情决定的。因此,在服丧期间,应该时时追思死者对自己的恩情,为失去至亲骨肉而哀伤不已,那里会有心情去享用酒肉美食、欣赏音乐舞蹈,更不会有男女之欢。所以,在古代社会,凡是居丧期间有饮酒作乐、生儿子等行为的,都会被视为丧失人性、不知亲情的禽兽之行,为社会所不齿,甚至受到官府的制裁。有关的记载,史不绝书,此不赘引。
  九、丧服制度在海外的孓遗
  中国的丧服制度传入朝鲜半岛后,在当地普遍遵行。时至今日,由于西方宗教与文化的强劲进入,以及由于工业经济下的人们生活节奏大大加快,在韩国的城市里已经很少看到身穿丧服的人。但在传统文化的积淀比较深厚的韩国农村,特别是在某些世家大族中,丧服制度还比较完整地保留着。1998年初,韩国庆尚北道清道有一位年逾九旬的老人去世,他的子孙和弟子决定为他举行‘儒林葬‘,即地道的儒家葬礼,实际上是《朱子家礼》中的丧葬礼仪。笔者前往考察时发现,死者的几位儿子都身着斩衰的丧服,据说布料是用专门从中国进口的麻做的;丧服的边缘都不缝边,可以看到刀斩的痕迹;丧服的下衣还上衣的衰、负版等丧饰,以及丧冠的样式等等与中国古代礼书所记载的完全一样;首绖和腰绖用颜色十分粗恶的麻绳搓成。由于死者已是九十高龄,家族中五代同堂,服丧者有上百人之多,不同亲属关系的亲戚,根据五等丧服服丧,衣服的颜色、精粗等判然有别。整个丧礼,严格按照《朱子家礼》的仪节进行。据说,由于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即使在韩国能这样按照古礼办丧事的人家也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前往观礼的专家学者、摄影爱好者、民俗研究者以及电视台的记者等竟有几百人之多。在远离中国的地方看到千年之前传播而来的、如同活化石的丧礼,令人唏嘘不已。
  时移势易,丧服制度无论祖国大陆,就是在海外的华人世界中也早已不存在,但丧服关系的称呼却依然在台湾报纸的‘讣闻‘中使用着,这似乎并不奇怪。令人吃惊的是,远在南洋的菲律宾群岛,居然也可以看到相同的‘讣闻‘。2002年,笔者到菲律宾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翻阅当地的华人报刊,发现有一版内容全部是讣闻,内中不乏有沿用古代丧服关系称呼的,这里略举两例。其中一条讣文说,某夫妇不幸丧子,丧家将于某月某日在某教堂举行丧礼,敬请亲友参加云云,丧主夫妇的署名前有‘反服‘二字。意思很清楚,按照一般的规律,本当儿子为父母服丧,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父母反过来为儿子服丧。
  另一条讣文说,某君不幸丧‘德配‘(配偶),将于某时在某地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云云。讣文的末尾署为:‘杖期夫某某。‘这种称谓的含义,目前内地已经很少有人能明白了。按照《仪礼》丧服制度的规定,妻子死,丈夫为之服期年之丧,期年之丧又有‘用杖‘和‘不用杖‘的区别。根据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如果丧主的父母亲尚健在,那么,丧主服丧时就不能用丧杖;反之,就可以用杖。这位丧主自称‘杖期夫‘,可知其父母已经故去,当是中年或老年丧偶。仅此两例可见,尽管在菲律宾社会已经没有了持丧杖、服齐衰之服的做法,甚至丧礼借用教堂举行,但中华两千多年来的文化积淀,依然深深地存在于海外的华人的血液之中。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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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奉逝者的魂魄:士丧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七
  侍奉逝者的魂魄:士丧礼
  如何处理亲人的遗体,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文化现象之一,这在宗教团体中表现尤盛。无论是佛教、伊斯兰教、还是基督教,都有相当复杂的丧礼,从而显示出不同的文化观。儒学不是宗教,儒家丧礼最鲜明的特色是处处体现出生者对于死者的温情。
  由于文献阙佚,先秦丧礼的全貌已经无法考索。所幸的是,《仪礼》一书记载了诸侯之士为父母、妻子、长子所行丧礼的详细过程。由于丧礼仪节复杂,篇帙繁重,故《仪礼》的编撰者分之为两篇,上篇为《士丧礼》,下篇为《既夕礼》。《士丧礼》从死者新亡起,至卜择葬日止,都是在未启殡以前的事,主要仪节有招魂、报丧、设奠、沐浴、饭含、袭尸、小敛、大敛、朝夕哭、筮宅、卜葬日等,下面扼要介绍。为了叙述的方便,某些仪节作了归并。
  一、寿终正寝
  《士丧礼》的第一句话是‘死于适室‘。适室就是适寝之室,通常称为正寝。古代从天子到士的居室,都有正寝和燕寝。燕寝是平常居住的地方,正寝不然,《礼记·檀弓》说:‘君子非致斋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这里的‘内‘,是指正寝;可见正寝只有斋戒和生病时才用。古人认为,正寝是正性情的地方,人必须死在正处,所以,自古有‘寿终正寝‘之说。天子、诸侯的正寝称为路寝,《春秋》宣公十八年,‘公薨于路寝‘,正是说鲁宣公死于正寝。正寝在堂后,朝南。南墙的左面是‘户‘(古人称单扇的门为户),右面是牖(you,窗户)。
  二、复
  判断病人是否咽气的方法,《礼记·丧大记》说是‘属纩以俟绝气‘。‘纩‘(kuang)是一种极其轻薄的丝絮,放在病人的鼻孔前,只要一息尚存,纩就会飘动。如果纩纹丝不动,表示已经气绝,家属最害怕的事已经发生!但是,亲人们不能接受,希望奇迹能够出现。复是招魂的意思。古人认为,人的生命由魂和魄组成,魂是灵魂,是一种精气;魄是躯体,是魂的寄寓之处。灵魂附著在体魄中,则生命存在;灵魂如果离开了体魄,人就会昏迷或者死亡。古人认为,人刚死的时候,魂气离开体魄不远,大声呼喊,或许能让它回复于体魄之中,使生命重新存在,楚辞中的《招魂》正有此意。因此,丧礼中把招魂的仪节称为‘复‘。
  复的程序是,命令一人担任‘复者‘(意思是招魂者),找出一套死者生前穿过的、并且能代表死者身份的衣服,--对于士来说,就是爵弁服;把衣和裳缀连在一起。复者将它搭在左肩上,衣领插入自己的衣带内固定,然后登上屋脊,面朝北拉长声音呼喊道:‘噢--某人回来吧!‘如果死者是男子,就喊他的名;如果是女子,就喊她的字。连喊三遍,然后将衣服从屋前扔下,堂下的人随即将衣服拿进屋,覆盖在死者身上,希冀魂能回复于体魄。
  人死不能复生,复的仪节几乎不可能带来奇迹,但复的仪节体现人死之初,家属不能接受现实,不愿马上就把亲人当死者来对待的至爱之情。所以,《礼记·檀弓》说:‘复,尽爱之道也。‘
  三、奠
  在当今的追悼会上,亲友致送的花圈正中都写着一个‘奠‘字,这是什么意思?恐怕已经很少有人能说清楚了。
  古代丧礼包含两大理路,一是对死者遗体(魄)的处理,二是对死者精神(魂)的处理。从下文的沐浴、梳洗,一直到埋葬棺柩,都是对遗体的处理;而此时开始的奠祭,则是奉事死者精神的开始。什么是奠祭呢?上古时期,人们将器物放在地上叫‘奠‘。丧礼中把作为酒食等祭品放在地上的祭祀称为奠祭,或者径称‘奠‘。为什么要用这种形式祭祀呢?原因有三,第一,古人认为,尽管死者的灵魂已经离开体魄,但灵魂依然要享食,只要亲人摆上酒食,灵魂就会来附,所以供品就是鬼神的凭依之处;第二,丧家遽逢大丧,哀痛欲绝,不免诸事仓促,所以祭祀的仪式也就因陋就简;第三,古人以死者为鬼神,正式祭祀鬼神要立‘尸‘,尸由未成年的孩子担任,在祭祀时代表受祭者。但死者新亡,家属一时不能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不忍心马上就用鬼神之礼祭祀,所以把死者生前食用过的酒食端来,放在死者的右侧,含有依然侍奉他进餐的意思。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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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把从始死到棺柩落葬之前的祭祀统称为‘奠‘。治丧期间,凡是有新的仪节,或者遇有特殊的日子,都要举行奠祭,所以有始死奠、小殓奠、大殓奠、朝夕哭奠、朔月奠、荐新奠、迁柩朝庙奠、祖奠、大遣奠等等的名目,下面择要介绍。
  小敛奠是小敛时在室内进行的奠祭,祭品是醴酒、脯醢和牲肉。牲肉放在俎上,俎的两端是牲的左右两髀,内侧是左右两肩,再向内是两胁,带有脊骨的肺放在最中间,牲肉都倒扣着放,骨的根部都朝前。
  大敛奠是大敛时进行的奠祭。祭席设在室内西南角,席面朝东。俎上的食物,鱼头朝左,鳍朝前,一共三列,每列三条鱼;腊肉的骨根朝前。在席前设豆,最右边是盛菹的豆,左边是盛肉酱的豆,菹豆南边是盛栗脯的笾,栗东边是盛干肉的豆。豚俎在豆的东边,再往东是鱼俎。腊肉单独放在两俎的北边,醴、酒放在栗笾之南。
  朔奠或称朔月奠,是大敛后如果适逢朔(初一)而举行的祭祀。祭品是一只小猪、鱼和风干的兔肉,都放在俎上,此外还有醴、酒、菹、醢、黍、稷等。陈设的位置是:盛肉酱的豆在北、盛菹的豆在南,豚俎在两豆之东,鱼俎又在其东,腊肉单独放在俎豆之北。盛黍稷的敦放在大敛时放笾的位置。醴、酒的位置与大敛时一样。牲肉上用巾遮盖。
  现代社会的火化相当于古代的落葬,追悼会一般在火化之前进行。生者将花圈放在死者遗体的周围,上面写着‘奠‘字,正是古代奠祭的孓遗。
  四、哭位。
  家中发生丧事,往往会乱成一团,如此,不仅会使丧事无法顺利进行,而且族人与死者的亲疏、上下、内外关系完全被淹没,丧礼的原则也就难以体现。因此,必须规定不同身份的服丧者的哭泣之位。
  尸体放在在室内南墙的窗下,头朝南、足朝北。丧主的哭位在尸床的东侧,丧主之妻在尸床西侧,与丧主夹床相对;两人都坐着。丧主的庶兄弟都站在他身后,面朝西;妾和众子孙站在尸床西侧,面朝东。他们都是大功以上的亲戚。小功以下亲戚的哭位分两处:妇人都站在室户之外的堂上,因为妇人的活动范围是在堂上和房,连送客人都不下堂;男子站在堂下,因为他们的活动范围是在堂下与门;但不管站在堂上还是堂下,都面朝北向着尸床。显而易见,哭位的安排,是依照内外、亲疏的原则安排的。
  五、报丧和吊唁
  在当今,我国每逢国家领导人逝世,都要向国内外发‘讣告‘。在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世界里,丧家也一般要在报刊上发‘讣闻‘向亲友报丧,这些都是古代丧礼的遗风。
  丧事的第一天,丧主首先要向国君报丧。死者有士的身份,是国君的臣下,犹如国君的股肱耳目,彼此有恩情。因此,国君得悉噩耗后,随即派一位士前往丧家吊唁。作为国君委派的代表,士要向丧家致哀悼之意。此外,国君还要另外派人致送助丧的物品。丧家要按照丧礼的要求治丧,必然会有家中没有或者一时来不及备办的物品,因而特别需要周围的帮助。身份越高,需要的丧具也就越复杂。先秦时期,一国有君丧,天子和诸侯都要来助丧,《左传》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谷梁传》解释说:‘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
  吊唁是与死者的告别,是表达内心情意的最后机会。《颜氏家训·风操》记载,南北朝时期的江南,生活在同一城邑的好朋友,闻丧而三日之内不去吊唁,丧家就会与之绝交,日后即使路上相遇,也是回避而不打照面,‘怨其不己悯也‘。因有它故或者路远不能前往吊唁者,可以用书信致哀并说明情况,‘无书亦如之‘,连书信也没有者,也与之绝交。
  六、沐浴 饭含 袭
  有司用煮过的淘米水为死者洗头,梳理头发,再用巾拭干水。接着,用巾为死者澡身,再用浴衣将身上的水拭干。然后为死者剪指甲,理顺胡须,就像平时为主人所做的那样。最后用丝带为死者束发,插上发笄,穿上贴身的衣服。
  接着要在死者口中放米和贝,这一仪节称为‘饭含‘。丧主在床边坐下,用角匙从敦中取米,放入死者口内的右侧,放三匙,再加一枚贝。接着,用同样的方法在口中间和左侧放米、贝。然后再往口内放米,直至填满口腔。饭含的仪节,表达了子女不忍心让亲人空着嘴离开人世的心情,所以《礼记·檀弓下》说:‘饭用米贝,弗忍虚也。‘饭含是身后得到奉养的表现,《战国策·赵策三》说‘邹鲁之臣生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正是这个意思。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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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袭‘是沐浴、饭含之后为死者设掩和幎目、穿鞋衣,直至加冒等等一系列仪节的总称。为了入殓的方便,死者不能戴生前的帽子,于是用一块称为‘掩‘的布覆盖在死者的头顶,然后将布的两端撕开,分别向前面的颐下与脑后的颈部打结。死者的两耳用丝绵填塞。然后用一块称为‘幎目‘的布覆盖在死者面部,将丝带向脑后系结。最后为死者穿鞋,鞋带结在足面上,再用剩余的带子将两只鞋的鞋带孔穿结在一起,以免死者的双足分开。紧接着为死者穿衣服,一共三套,贴身的衣服不在此数。然后,在三套衣之外结以大带,又将手板插入带内,在死者的右手拇指套上扳指,带子系在手腕处,在拇指根打结;再在左手缠绕一块称为‘握‘的布,其丝带与扳指的丝带相连结;再用‘冒‘(尸套)将尸体装入,冒分上下两截,先用下截从脚下往上套,再用上截从头部往下套。最后用衾被覆盖。
  七、为铭和设重
  家中发生丧事,丧家需要让过往的人周知,于是将其死者前所用的旗旌插在堂的西阶上,这就是‘为铭‘。如果死者生前是没有资格建旗的不命之士,就用一块一尺长的黑布,下面缀以二尺长的赤色的布,宽都是三寸;在下端赤色的布上写上:‘某氏某人之柩。‘旗杆长度为三尺。笔者在韩国访问时,曾见到某一店家门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丧中‘,屋檐下则悬挂着一个韩式的方形灯笼,灯笼的上下两截用了蓝、白两种颜色,应当就是古代丧礼中‘铭‘的一种变化形式。
  沐浴、穿衣完毕,要为死者‘设重‘。按照丧礼的规定,要到棺柩落葬之后,才可以为他做‘木主‘,也就是通常说的牌位。作为过渡,此时要在庭中立一根称为‘重‘的木柱,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依附之处。重的形制是,先在上端斫削再凿眼,然后插入一根稍细的木棍,然后再两端各悬挂一个鬲,鬲口用粗布盖住,鬲中是用饭含剩余的米熬成的粥。于是用苇席将重木和鬲掩卷起来,然后用竹篾索缚住。
  由于死者已经装进尸袋,死者的面貌已经看不到,为了彰显行将出现的棺柩的身份,有司要将放在西阶上的铭插在重木上。
  八、小敛
  小敛是死后第二天中最重要的仪节,主要内容是为死者穿衣、加衾,地点依然是适室之内。
  小敛时应该穿多少套衣服,因死者的身份的高低而有不同的规定,士为十九套。士平时穿的衣服,不过是爵弁服、皮弁服、褖衣等几种,这时一定要凑满十九套。含义何在呢?郑玄说是‘法天地之终数‘,古人认为天数一、地数二,依次往下数,最终是天九、地十;人死在天地之间,所以小敛的衣服要取天地的终数。前面说过,尸体经过‘袭‘之后,已经装入尸袋,实际上已经无法再为死者穿衣了。所以,小敛的所谓穿衣,实际上是将衣服裹在尸袋上下。为了保持外形的整齐,死者两肩上方的空虚处要用卷好的衣服填满。最后,要用布带捆扎,使之牢固。捆扎的布带是‘横三缩一‘,即横向三条,纵向一条。
  小敛完毕,丧主、丧主之妇在尸床两侧抚尸,顿足痛哭。由于此时还没有成服,而丧事已经开始,故不得不采取一些权宜的措施:丧主用麻挽发,袒露左臂,丧主的庶兄弟等用布束发,去冠戴免,妇人们麻与发合结。
  接着,士抬起尸体,众男女则在两旁捧持着尸体,然后将尸体安放在堂上,用夷衾覆盖尸体,等待大敛。众男女在尸周围顿足而哭。
  九、大殓
  大敛是死后第二天中最重要的仪节,主要内容是为将尸体装入棺柩。地点由适室转移到堂上,表示死者正一步一步地离开自己生活过的地方。
  为了便于将尸体装殓入棺,先要在在堂的西阶之上挖一个称为‘肂(si)‘的坎穴,其深度以能见到棺与盖之际的木榫为准。然后用窆车将棺柩徐徐放入坎穴中,棺盖放在地上。
  接着在堂上张设帷幕。妇人们站在尸体西侧,面朝东。丧主与亲属在尸体东侧,面朝西,袒露左臂。有司在东阶上铺席,并依次陈放敛尸用的绞带、单被、絮被、衣服,最好的祭服放在外面。将尸体抬到大敛席上,按与小敛类似的方法为死者加衣。根据丧礼的规定,士大殓所加的衣服为三十套。加毕,也用绞带捆扎,‘横五缩三‘,即横向五根,纵向三根。丧主号哭时,顿足不计次数。接着,丧主将尸体捧入棺木入敛,丧主察看坎穴中的棺木,接着在棺木四旁各放一筐放置炒熟的黍稷,这是为了吸引日后钻入棺木中的虫蚁,以免它们噬咬尸体;然后盖上棺盖,再在其上涂泥。丧主号哭,顿足不计次数。大敛完毕,撤去帷幕。丧主、丧主之妇抚尸痛哭,有司将标志死者身份的旗旌插在坎穴的东侧。大敛毕,丧主与亲属开始正式服丧,应该有丧杖的要执持丧杖。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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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敛以后,棺柩停放在殔内,等待落葬。古人把停柩称为‘殡‘。今天,人们将停放尸体的地方称为殡仪馆,其源盖出于此。《礼记·王制》说:‘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日而葬。‘意思是说,从死到停柩,天子需要七天,诸侯需要五天,大夫以下只要三天;停柩的时间,天子为七月,诸侯为五月,大夫以下只要三天。这是因为葬礼的规模不同,需赶来参加丧礼的人相差悬殊,所以需要准备的时间也就有长短。
  十、国君亲临大敛
  丧礼的过程很长,国君不可能全部参加,一般来说,如果是大夫去世,国君要参加小敛和大敛;如果是士去世,那么,参加大敛就可以了。国君到达时,丧主要到外门之外迎接,看到国君车驾的马头,就不再号哭,回到门内面朝北而立,并与众主人一起袒露左臂。国君脱去吉服,进门后从阼阶上堂,面对尸体而哭。丧主奉命进行大敛,随同国君而来的公卿大夫依次奉命上堂,站在丧主之西。
  大敛完毕,公卿大夫下堂,回到哭吊之位。国君有一个‘坐抚当心‘的仪节。在丧礼中,用接触死者身体的方式死者作最后的告别,称为‘冯(ping)尸‘,不同身份的人冯尸的方式和具体的叫法各不相同。子女对于父母,是抱持尸体的心口,称为是‘冯尸‘;父母对于儿子,是执持胸口的衣服,称为‘执尸‘;妻子对于丈夫,是执拘尸体的衣服,称为‘拘尸‘;国君对于臣下,是按抚尸体的心口,称为‘抚尸‘。四者之中,冯尸最重,拘尸次之,执尸又次之,抚尸最轻。四者的划分,体现了尊卑和恩情的深浅。
  国君抚尸完毕,先后命令丧主、丧主之妇冯尸。他们不能抚摸国君抚摸过的地方。抬尸入棺时,丧主要捧住死者的头部。盖上棺盖后,有司在棺上涂饰。国君在祭席摆设完毕后出庙门,丧主号哭,拜送国君。
  君亲坐抚当心的仪式直到北宋时还存在,如司马光死,哲宗哀临其丧。但凡是担任过执政,即使是致仕而死者,皇帝也必亲临丧礼,并为之罢乐。若大臣死于远方,皇帝无法亲临,则必定派遣郎官前往吊唁。到了南宋,风气丕变,除秦桧死,宋高宗亲自临丧之外,其余皇帝均不亲临大臣丧礼,君臣恩义之淡漠,不难想见。朱熹批评说:‘今日之事,至于死生之际,恝然不相关,不啻如路人!‘(《朱子语类》卷八十五)朱熹认为古代的君臣之礼,有其积极作用:‘看古礼,君于大夫,小敛往焉,大敛往焉;于士,既殡往焉,何其诚爱之至!‘‘古之君臣所以事事做得成,缘是亲爱一体。‘(《朱子语类》卷八十九)可见,君临臣丧是体现君臣关系的重要仪节。
  十一、成踊、代哭、朝夕哭
  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痛苦可犹如肝裂胆,但过渡的悲伤会夺去生者的生命,以致前丧未了,后丧又起,这是死者所不愿看到的局面。而且,亲人的丧事尚未办完,丧主就死了,实际上没有尽到为父母送终的责任,这也是不可取的。为了防止酿成这类‘以死伤生‘的不良后果,需要从礼制上作出种种限制,使丧家都能面对现实,节哀顺变,于是就有了哭踊、代哭、朝夕哭等规定。
  人在悲伤之极时会情不自禁地‘辟踊‘,也就是捶胸跳足,所以《礼记·檀弓下》说:‘辟踊,哀之至也。‘为了防止辟踊时失去控制,丧礼有‘成踊‘的规定,除了少数仪节可以不加限制外,多数仪节为‘三者三‘,即每一仪节三踊,每一踊三跳,一共九跳。礼节中的这类数量限制,称为‘有筭‘,《檀弓下》说:‘有筭,为之节文也。‘
  在大敛之前有‘代哭‘的规定。代是轮流更替的意思,代哭就是亲属轮流到殡宫哀哭,丧家既是哭声不绝,同时大家的身心又可得到保护。
  大敛以后,哀痛之情稍杀,全家男女每天只要在朝、夕两个时间时到殡宫号哭就可以了,不再代哭,称为朝夕哭。当然,哀痛所至时,也可以到殡宫痛哭,并非一律禁止。
  十二、筮择墓地和卜葬日
  墓地要用通过卜筮来决定。的安葬处后,冢人度量墓地。挖掘墓地时,四角的壤土堆在四角之外,墓地中央的壤土堆在墓地南侧。朝哭之后,丧主和众主人都前往预选的墓地之南,面朝北而立,解除带。宰站在主人右边。筮者打开筮草筒,面朝南接受丧主之命。主人命令说:‘哀子某人,为其父某甫卜筮选择墓地。选定此处为幽冥之宅,墓地始得,将来有灾难吗?‘筮者闻命后,指着墓中央所起壤土卜筮。筮毕,筮者将得到的卦交给宰。宰看过后还给筮者,筮者面朝东,与其下属的筮人共同占筮此卦的吉凶,占筮毕,禀告宰和丧主:‘占筮的结果是吉利。‘丧主号哭。如果占筮的结果不吉利,再另选墓地占筮,仪节与前面相同。
  古代棺外有呈井字形的椁,椁木做完后,丧主先拜谢工匠,然后周绕椁架一圈,检视质量是否合格。进献来做明器的木材放置在殡门之外,丧主也要进行检视。献尚未修饰的明器和已完工的明器,仪节也是如此。
  落葬的日期要通过占卜来决定。占卜的仪式在殡宫外进行,丧主和众主人就位后,族长在门东即位。宗人将龟甲递给族长,并指示当灼的部位。族长以丧主的口气命令占卜葬日。宗人将命辞传达给龟,将龟甲交给卜人。卜人坐下,用荆树枝灼龟。族长接过龟甲观察。于是,三位占者一起占卜所得之卦,占毕,宗人向族长和丧主禀告占卜的结果。如果占卜的结果不吉利,可以重新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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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四)
更新时间2006-9-15 11:14:00 字数:40075
 ●埋藏亲人的遗体:既夕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八
  埋藏亲人的遗体:既夕礼
  丧礼的前半部分,主要是通过小敛、大敛等方式,将遗体处理后装入棺柩。丧礼后半部分的主题则是将棺柩安葬。《说文解字》云:‘葬者,藏也。‘葬的目的是掩藏尸体。远古时代没有墓葬制度,人们通常亲人遗体弃置野外,再用薪草掩盖,《说文解字》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敺禽也。‘由于亲人的遗体每每为鸷禽猛兽撕咬,子女内心不忍,于是守在遗体旁,用弹弓驱赶鸟兽。相传到黄帝时开始使用棺椁,将遗体深埋,入土为安,体现了文明的演进。
  《既夕礼》经文的第一句是‘既夕哭‘,古人好取开头两字作为篇名,所以将丧礼下篇名之为‘既夕‘。‘既‘是已经,既夕哭是夕哭之后。大敛之后,丧家朝夕哭于殡。到葬前二日的夕哭之后,丧家开始安排落葬事宜。
  一、殡后居丧
  大敛成殡之后,丧主哀毁无容,居住在门外倚墙搭建的丧庐中,晚上寝卧在草席上,用土块作枕头,首绖和腰绖都不解下。时刻想念着逝去的亲人,悲之所至就号哭,昼夜都没有定时,与丧事无关的话不说。只是喝粥,早晨煮一把米,傍晚煮一把米,不吃蔬菜和水果,热孝在身,完全没有心思去想饮食的滋味。丧主出行时乘坐的是粗劣的木制丧车:车箱的顶盖用尚未长成长毛的白狗皮制作,车后面和两侧的藩蔽用蒲草做成,驾车的马鞭用蒲草的茎制作;武器囊是用狗皮做,车毂端头的销钉是木质的,登车用的引绳和辔都是用绳子做的,马嚼子是木质的;驾车的马的鬃毛不加修剪。丧主配偶的车也是如此,只是车中的帷幕是用大功之布制作的。
  每月初一,童子要左手拿着扫帚,末端向上,跟随撤祭席者入室。设祭席之前,先撤去原先前设的祭席,童子扫除室内的尘土,垃圾堆在室内的东南角。祭席设置完毕,童子拿起扫帚,末端下垂,斜向自己,跟随执烛者出室。平日燕居时用的物品、朝夕吃的食物、沐浴用的水,都和往日一样在燕寝中准备着。
  二、启殡
  启殡在天色微明时举行,殡宫门外点燃了两支烛炬,用以照明。灵柩还半埋在堂上的坎穴内。丧家的众男女在门外朝夕哭的地方即位。为了避免喧嚣之声的干扰,此时在场的人都要停止哭泣。
  丧主向各位前参加葬礼的宾客行拜礼后,走进殡宫门,到堂下即位。接着,有司连续三次发出‘噫兴‘的叫声,以警醒死者的神灵;又连喊三次‘启殡‘,告诉死者的神灵行将出发。男女们开始号哭。祝将放置在坎穴前、写有死者名号的铭旌取出,插在庭中的‘重‘上。丧主哭踊,不计次数。有司将灵柩从坎穴中徐徐起出后,有司用大功之布拂拭灵柩,并将小敛时用过的夷衾覆盖。
  死者生前每逢外出必须报告长辈,是所谓‘出必告‘。此时人已逝世,即将葬入墓地,但行前首先要到祖庙中告别,以最后一次表达孝顺之心,这一仪节称为‘朝庙‘或‘朝祖‘。这是一种相当人性化的处理,所以《礼记·檀弓》说:‘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
  古代因身份尊卑的不同,庙数有其等差: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士的二庙是指父庙(或称祢庙、考庙)和祖庙。士有上士和下士之别,庙制也就不同,上士父与祖各有一庙,下士则是父、祖同庙,称为祖庙。因此,下士朝庙一天就可以完成,而上士则要先朝祢庙、次日再朝祖庙,两天才能完成。
  《既夕礼》是下士的丧礼,所以丧家在落葬前两天的夕哭之后开始安排葬事,次日朝祖,再次日安葬。如果是上士,则要在落葬前三天的夕哭之后开始安排葬事,中间空出两天朝父庙和祖庙。
  三、朝祖
  将灵柩从殡宫迁往祖庙,用的是一种称为‘輁轴‘的器具。輁轴的样子略如长方形的木框,但前后各有一根可以滚动的轴。迁柩的队伍,将插有铭旌的‘重‘作为前导安排在最前面,接着是祭品、烛炬、灵柩,接着又是烛炬,最后是丧主及其亲属。丧家的队伍排列,男子在前,女子在后;而无论是男是女,都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为序,亲者在前,疏者在后,因为前面就是灵柩。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21 回复此发言
  83回复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到达祖庙后,灵柩不能从阼阶抬上堂,因为那是庙主--也就是父、祖专用的台阶;而要从西阶上堂,表示依然在行人子之道。祭品先放在堂下,等正柩后再上堂陈设。丧主跟随灵柩之后上堂。接着妇人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在东阶下即位。灵柩要放在堂上的两楹柱之间的正中之处,因为这里是尊者的位置。接着将灵柩的方向调正为头朝北,并将灵柩安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夷床上。丧主站到灵柩东侧,面朝西。‘重‘与在殡宫时一样放在中庭。有司先将堂上陈设的旧奠撤除,接着为迁柩于祖庙而设新奠,这就是所谓‘迁祖奠‘。丧主在堂上哭踊,然后下堂向来宾行拜礼,再到阼阶前哭踊。丧主之妇及大功以上的亲属在东阶上面朝西而立。
  死者生前乘用过的乘车、道车和稾车,都陈设在庭中。因为棺柩朝北,所以车辕要朝北。它们如今是灵魂所依附依之处,所以汉代以后统称之为‘魂车‘。乘车车前的横木上覆盖着浅色鹿皮,车上放着盾牌、箭袋、革制的马缰、皮弁服,旃旗插着。缨带、辔绳以及有贝饰的马络头,都悬挂在车衡上。死者生前上朝或燕游时乘坐的道车上放着朝服;田猎时乘坐的稾车上放着蓑衣和斗笠。
  然后将驾车的马匹牵进来,马的缨带上用三种颜色的丝带作为装饰。圉人站在马两侧,御车者手持马鞭站在马后。丧主三番哭踊,随后圉人牵马走出庙门。接着,宾客出门,丧主送到门外。
  四、装饰柩车。
  于是将堂上的灵柩装载到庭中的柩车上,丧主哭踊。灵柩束缚完毕,有司将方才设在堂上的奠移到灵柩之西陈设,用巾覆盖,然后装饰柩车。
  灵柩内有死人,运往墓地时恐路人厌恶,所以要加以装饰。棺饰的总体设计很像是一座屋子,分上下两部分,上部称为‘柳‘,基部是一个长方形木框,罩在灵柩的盖上。柳上用布覆盖,形状略如尖顶的房屋,称为‘荒‘,上面绘有文采。柳的前面和左右两侧用竹管围绕,称为‘池‘,如同屋檐之下的霤。据礼书记载,大夫一级的棺饰,池边悬挂着用铜片做的鱼,柩车前进时,铜鱼前后晃动,有‘鱼越拂池‘之感。近些年,北京民间文物市场的地摊上,偶尔可以看到有鱼形铜片,应当就是周代墓葬中的悬鱼,卖主不知为何物,所以出价往往很低。棺饰的下部称为‘墙‘,指灵柩的前面和左右两侧,都用布围着,称为‘帷‘;此时前部有一个形如屋的‘池‘,连结棺顶及四周白布的纽扣前后左右各一,前红后黑,车顶的圆盖有红、白、青三色,四周不悬挂贝。棺两侧各有两条帛带。
  灵柩左右设有‘披‘,车的两边也系上了‘引‘,披和引的用途详见下文。
  五、陈明器
  明器是指随葬的器物,所以古人说是‘藏器‘,后世又称为‘冥器‘。明器不是实用的器物,因而做工粗恶,《礼记·檀弓》说是‘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竹器、瓦器都无法使用,木器做得不平整,琴瑟和竽笙没有宫商之音,钟磬无法悬挂。之所以如此,并非是欺死者无知,而是为着节省人力、物力,《礼记·檀弓》说:‘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可见孔子认为,用实用器物殉葬,就象用活人殉葬一样可悲。
  此时陈设明器,是为落葬作准备。明器陈设在乘车的西侧,具体位置是:以最西边一行的南端为尊位,自西向东,放完一行,再向相反方向转行。从茵之北:包裹羊肉、豕肉的苇包二个;盛放黍、稷、麦的畚箕三个。瓮三只:分别盛放醋、酱和姜桂的碎末。瓦甒两只:分别盛着醴和酒。每一器都有木架,器口都塞着。还有死者生前日常的器物,以及乐器和铠甲、头盔、盾牌和盛箭器等兵器,燕居时用的手杖,竹笠,雉扇。弓箭是新做的,构件虽然齐备,但做工粗劣,只要能张开就行。近距离射击用的箭和习射用的箭各四支,箭羽都很短。
  六、祖奠
  古人出行,有祭祀路神的习惯,《左传》昭公七年,鲁昭公将要前往楚国,‘梦襄公祖‘,梦见鲁襄公为他‘祖‘,就是祭祀道路之神。类似的记载也见于其它文献,例如《诗经·大雅·韩奕》的‘韩侯出祖‘、《诗经·大雅·烝民》的‘仲山甫出祖‘中的‘祖‘,都是指路神。
  灵柩出发之前,也要进行祖祭。柩的方位在堂上两楹之间调正之后,丧主送宾客出门,此时,遂人与匠人将柩车拉到堂下东、西阶之间。祝在丧主之南陈设祖祭的供品,西侧正对着柩车的前辂,祭品上面用巾覆盖。
  于是撤去柩车之西的迁祖奠,丧主在规定的仪节处哭踊。有司将柩车掉头朝南,表示即将出行。丧主顿足而哭,稍向南移到正对着灵柩前面的束带的地方。妇人下堂,在东、西阶之间即位。于是,挽转车头正式出发,祝将铭旌放在‘茵‘(详见后)上,有司将‘重‘的方向变为朝南。日头偏西时设祖奠,丧主哭踊。此时,驾车的马匹又被牵进来,就像第一次做的那样。于是,宾客告辞出门,丧主送至庙门外。有司请问落葬的日期后,主人入内,回到原位。
  七、赠送助葬之物
  送葬之前,国君和卿大夫再次赠与币帛、马匹等物,以帮助丧家安葬灵柩。
  国君派使者致送的助丧之物是:黑色和浅黄色的帛一束,马两匹。赠送马匹,是表示帮助丧家拉柩车之意。马匹牵进门后,陈设在庭中重木的南侧。帛放在柩车车厢的左侧,然后出门。家宰将帛收藏起来,士牵着马出庙门。
  卿、大夫、士赠送助丧的财物,要派使者前往致命。使者的随从将赠送的马匹牵进庙门,陈设在‘重‘之南,帛放在柩车之左。
  服丧的众兄弟,可以既赠送助丧之物,又赠送致祭的物品。平时互相熟知的人,则只赠送助丧之物,而不赠送致祭的物品。与死者熟知的人,可以既赠助葬之物,又赠送随葬之物;与生者熟知的人,可以既赠送助葬之物,又可向主人赠送财物。丧主命人将来宾赠送的物品记载在木板上,明器记载在简册上。记载明器的简册称为‘遣册‘,要葬入墓中,近几十年来,考古工作者曾经在各地发现过很多的遣册。
  在送葬的队伍出发以后,所增助丧物品的清单要宣读,此时只有丧主及其配偶可以号哭,其他人若忍不住号哭,则要彼此劝戒。史宣读记载在木版上的清单,其助手抽算筹计数时可以坐着。大家都可以号哭。
  八、大遣奠
  安葬之日,天明之时,将大遣奠的祭品预先陈设在大门外。大遣奠是为安葬遗体而设的,所以又称葬奠。这是最后一次为死者举行奠祭,所以特别隆重,祭品的规格超过前面所有的奠祭。按照礼数,士礼的规格是特牲三鼎,此时升一等,用了少牢五鼎的规格,羊、豕、鱼、腊、鲜兽各一鼎。陈设在柩车之东的祭品是四豆、四笾,四个豆分别盛有牛胃、蚌肉酱、腌葵菜、蜗肉酱;四个笾分别盛着枣、米饼、栗、干肉。此外还有醴和酒。
  昨天晚上收藏起来的明器,此时要再次陈列出来。参加葬礼的来宾入门时,丧主在庙内行拜礼,不能离开灵柩。
  为了将预设在大门外的大遣奠的祭品正式陈列到庭中,有司先要将昨天陈设的祖奠撤除,撤下的祭品改设在柩车西北。接着将门外的五个鼎从门外抬进来,设在‘重‘的附近。四个豆呈方形排列:牛胃在西南方,蚌肉酱在其北侧,腌葵菜又在其东,蜗肉酱在其南,以南边的豆为尊,向相反的方向转行;四个笾也呈方形排列:枣在蜗肉酱之南,米饼又在其南,栗在米饼之东,干肉在栗之北,以北边的笾为尊,向相反方向转行。俎以两个为一组,从南向北排列,而以南边的俎为尊,不转行。鲜兔之俎单独陈设在豕俎之东。醴和酒在笾的西侧。
  九、发引
  大遣奠完毕后,送葬的队伍准备前往墓地。有司将‘重‘从庙门中央抬出去,再将驾车的马匹和车拉出门,套好车,等待出发。接着,撤除大遣奠的祭品,先把覆盖在祭品上的巾撤去后,有司将鼎中羊和豕的后肢的下端盛入‘苞‘里,准备带往墓地。所谓苞,就是苇草编成的圆筐。按照礼数的规定,士只能用两个苞。其它鼎里的鱼、腊、鲜兽不是正牲,所以不必盛入苞里。接着撤明器,茵席和瓮等用器也顺序撤出。
  发引是丧礼中的重要仪节。1998年,韩国庆尚北道一位九旬来者去世,丧家为之举行的‘儒林葬‘,。引,又写作‘纼‘或者称为‘绋‘,是挽引柩车的绳索,柩车启动前往墓圹时,送丧者执引挽车走在前面,称为‘发引‘。《礼记·檀弓下》说:‘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可见,执引是亲友表示对丧事‘助之以力‘的举止。执引助葬,是古代通行的礼仪,如《左传》昭公三十年:‘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杜预注:‘绋,挽索也。礼,送葬必执绋。‘
  执引的做法,流传很广,是人们彼此借以申述情谊,追思缅往的一种方式,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以在丧礼中看到它的遗意。如今参加追悼会,人们在送花圈时,通常会在绶带末尾写一‘挽‘字,大概很少有人会想到,这里的‘挽‘就是‘挽‘的俗字。‘某某挽‘正是古代执引挽车的意思。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哀悼死者的对联称为‘挽联‘、吊丧的布帛称为‘挽幛‘,送葬时唱的歌称为‘挽歌‘。
  前往墓地的道路肯定会有凹凸不平之处,为了防止灵柩倾斜、翻到,棺柩两旁在饰柩车时就已经系上了‘披‘,披是一种红色或者黑色的帛带,每条披由两位送丧者执持,在柩车晃动时用力拉住,以保持其平衡。披的多少,表示不同的身份,天子一边六披,两边为十二披;大夫一边四披,两边为八披;士一边两披,两边为四披。所以,士的丧礼出殡时,一共有八位士在车两旁执披,以保持灵柩的平稳。
  柩车出发后,丧主与亲属跟在后面号哭踊。出宫门时,丧主想到亲人的遗体离家越来越远,悲从中来,顿足而哭。送葬的途中,柩车一般不能停在路上,只有国君派人前来赠助丧之物时,才能例外。这一仪节安排在柩车到达邦国的城门时进行。国君派宰夫前往赠送黑色和浅黄色的帛一束。宰夫致国君之命后,丧主号哭,拜了又叩首。宰夫登上柩车,将帛放在灵柩的帷盖内。丧主拜送宰夫后,柩车及送葬者继续行进。
  十、窆和执綍
  送葬的队伍来到墓穴前,乘车、道车、稾车以及随葬的明器陈设在墓道的两侧,众主人面朝西排列在墓道之东,妇人面朝东站在墓道之西。为了保持安静,确保下棺时万无一失,此时男女都不得哭泣。
  下棺称为‘窆(bian)‘。为了防潮,先要在墓穴的底部垫上称为‘茵‘的布。茵是夹层的,中间塞进了茅秀和香草等有芳香气味的草本类植物。茵一共有五块:下面三块横向放置,上面两块纵向放置。
  接着将灵柩抬下车,除去棺饰,然后在棺上系上‘綍‘。綍,文献中又往往与前面提到的‘引‘混称为‘绋‘。綍是指下棺用的绳索。当初在殡宫将灵柩从坎穴中托起来时用的绳索就是它,此时用它将灵柩托起时,助丧者都要执挽綍,然后将灵柩徐徐降入墓圹。古代丧葬用綍的数量有严格的等级,据礼书记载,天子六綍、诸侯四綍、大夫二綍。据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天子六綍,挽者约千人;诸侯四綍,挽者五百人;大夫二綍,挽者三百人;可见场面相当盛大。士的执綍人数,文献没有记载,当是在场的所有送丧者,人数当然不会超过大夫的三百人。灵柩落葬后,丧主哭踊,并将黑色和浅黄色的五匹帛献给死者,然后向灵柩跪拜叩首,起立后又哭踊。献毕,丧主和丧主之妇分别礼拜前来参加葬礼的宾客,然后各就其位哭踊。
  有司将随葬的用器、兵器、乐器等放在灵柩的旁边;接着将柳、墙等棺饰摆放在灵柩的上面;再将盛有牲肉的‘苞‘和盛有黍、稷、麦的‘筲‘等放置在棺、椁之间。摆设完毕,先在棺上架‘折‘。折是一块大木板,中间凿有若干方孔,形状略如窗格,纵向三条,横向五条。折的作用,是支撑上面的填土,防止棺柩被压坏。折架好后,上面铺抗席,以防灰土落入墓室。抗席上再加抗木,抗木的作用也是方知填土下压,其结构与棺底部的茵一样,也是横三、竖二,这是象征天数三、地数二,人长眠于天与地之中的意思。最后往墓穴中填土、夯实。
  顺便要提及的是,上古时代‘墓而不坟‘,墓地上没有隆起的封土,即后人所说的坟头。据《礼记·檀弓》记载,最早在坟上堆土为冢的是孔子。孔子早年丧父,许多年之后母亲去世,于是孔子将父母合葬在一个叫‘防‘的地方。孔子终年在列国之间奔走,是所谓‘东南西北人也‘,为了准确标记墓的位置,以便不时来凭吊,便在墓地上堆起了四尺高的封土。这是文献所见的最早的坟头。
  灵柩落葬之后,将乘车、道车、稾车上的衣服等集中到柩车上带回。葬毕而归时,不驱赶车子,似乎觉得死者的精魂还要回家。
  十一、反哭
  葬事完毕,丧家男女从墓圹返回祖庙和殡宫号哭的礼节,称为‘反哭‘。祖庙是死者生前带领家人进行各种礼仪活动的场所,如今堂室依然,而人已化去,内心哀伤无比。《礼记·问丧》非常生动地描述了此时丧家的心情:‘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丧主进入庙门后,从西阶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在堂下西阶前面朝东而立。妇人入门时,男子们哭踊,妇人从阼阶上堂。丧主之妇登堂后入室,顿足而哭,然后出室,在阼阶上即位,与男子们轮流号哭、辟踊,尽哀而止。
  前来吊唁的宾客来到堂下,其中的一位长者从西阶上堂,安慰丧主说:‘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丧主不忍心马上即主人之位,于是在主人之位的东面答拜。长者下堂,与其他宾客一起出庙门,丧主送到门外,再拜叩首,感谢他们前来送葬,并且亲临反哭之礼。
  接着,丧家男女前往殡宫,这里是死者生前的居处,又是葬前的停殡之处,如今殡起人葬,空空如也,大家触景生情,彼此又是号哭、辟踊,哀尽而止。
  礼毕,先是同族兄弟出门,丧主拜送。接着是众主人出门时。丧主合上殡宫的门,向众主人拱手行礼,于是大家分别回到自己的丧居。
  ●安魂之祭:士虞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
  安魂之祭:士虞礼
  整个丧礼,是围绕着处理死者的遗体和魂灵两个主题进行的。如果说既夕礼是‘送形而往‘,将死者的形体送到墓地安葬,则士虞礼就是‘迎魂而返‘,将死者的精气迎回殡宫,进行祭祀。
  亲人的躯体已经不可再见,为什么还要祭祀?儒家认为,亲人的精气与神明永存于天地之间,有着佑善惩恶的能力;子女的思念也不会因时空而阻断。祭祀是沟通生者与逝者的方式,既可以表达子女对亲人绵绵不绝的思念,同时祈求列祖列宗的福佑。
  《仪礼》有《士虞礼》一篇,记士举行虞祭的正礼。关于虞祭的得名与时间,郑玄解释说:‘虞,安也。骨肉归于土,精气无所不之,孝子为其彷徨,三祭以安之。朝葬,日中而虞,不忍一日离。‘可知虞祭是安定死者精气,以免其彷徨飘泊的祭祀。虞祭的时间就在葬日当天的中午,因为孝子一天也不忍心离开亲人的魂神。
  一、立尸
  《礼记·檀弓下》落葬以后仪节的主要变化之一,是‘以虞易奠‘。灵柩落葬之前,对死者的祭祀统称为‘奠‘;灵柩落葬之后,最初的祭祀称为虞,并且要立‘尸‘。
  古代祭祀,只要受祭者是成年后死亡的,就一定要有尸。尸就是代表死者接受祭祀的人。郑玄在《士虞礼》的注中解释说:‘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孝子不能漫无目标地祭祀,因此要找一个人来代表死者,使生者的心意有所归属,对尸的祭祀称为‘飨尸‘。
  那么,选择尸有哪些条件呢?首先是性别。如果受祭者是男性,则尸必须是男性;如果受祭者是女性,则尸也必须是女性。
  其次是班辈。尸必须死者的孙辈担任,而不得由儿子担任。如果尸是小孩,没有自我约束的能力,祭祀时就让他的父亲抱着,所以《礼记》说‘君子抱孙不抱子‘。如果死者没有嫡孙,可以从同姓的孙辈中挑选一人。不过女性之尸的要求比较特殊,一定要找异姓之女(不同于夫家的姓)担任,所以孙女不可以担任尸,一般由孙妇为尸;又因为尸是与尊者相配的人,所以,不可以让庶孙之妾那样的地位低贱的人担任。
  正常的祭祀,除了飨尸之外,还包括阴厌和阳厌。所谓阴厌,是在飨尸之前,先用祭品飨神,由于祭品设在室内终年不见阳光的西北隅,所以称为‘阴厌‘。阴厌的仪式比较简约,不举肺脊,没有肵俎和玄酒,最后也不必报告礼成,以食供神而已。所谓‘阳厌‘,是飨尸之后将祭品设在室内的西北隅,这里阳光尚能照到,故名。
  如果受祭者属于尚未成年而夭亡,则不能享有成套的成人祭礼,不能设尸而祭,而只能用阳厌或者阴厌。正因为如此,如果受祭者为成年人而祭祀时没有尸,就等于把他当成短寿夭亡者来对待,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夭亡者的祭祀有两种情况:如果宗子,祭祀用‘阴厌‘;如果是庶子,或者是死而无后者,只能到宗子家祭祀,而且只能用阳厌。
  二、阴厌
  举行虞祭时,丧主、众兄弟、妇人等都穿着送葬时的丧服,助祭的宾客则穿着送葬时的吊服。
  飨尸之前,先举行飨神的仪式,直接用食品供奉死者,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阴厌‘。受祭者的席位,设在他生前居室的西南隅,座西朝东,席右放着供神明凭依的小几。不同身份的人祭祀,所用主牲的规格也不同,士、大夫是用‘特牲‘,就是一头猪。先将猪对剖,只取其左半边,分解后放入鼎中煮熟,再取出放在俎上,此俎称为‘牲俎‘。与牲俎配合的有鱼俎、腊(兔肉)俎各一。三俎都放在神席前面,其它的供品还有:两只豆,一豆盛葵菹(腌葵菜),另一豆盛蠃醢(蜗牛酱);两只敦,一敦是黍,另一敦是稷;盛着菜羹的铏和斟满醴酒的觯各一。
  祭品准备完毕,丧主将丧杖倚靠在在西序下,走进室内。有司打开敦盖,丧主再拜叩首,飨神的仪式开始。丧祝告请死者的神灵前来享祭,有司将黍稷放在切碎的白茅上致祭,祭毕,取黍稷致祭,连续祭三次;接着取‘肤‘(猪颈脖上的皮)致祭,也是三次。丧祝用勺舀觯中之醴,浇在白茅上祭祀。丧主再拜叩首。丧祝宣读祝辞,丧主再拜叩首,然后号哭着出门。
  三、飨尸
  丧祝迎接尸入庙。尸入门时,男子哭踊,妇人也跟着哭踊。尸入室后,丧主等继续跳踊,但停止号哭,以示对尸的尊敬。丧主和丧祝拜请尸安坐。
  尸就座后先要进行各种食前的祭祀,这些祭祀可以分为▉祭和振祭两类,需要先作说明。▉祭是将祭品插入酱或者盐中,然后取出来祭祀,祭毕不吃它。振祭是将祭品插入酱或盐中,取出来时要振摇一下,将过多的盐粒之类洒落,然后再祭祀,祭毕要尝一口。
  尸拿起觯,先取菹菜放在两豆之间▉祭。接着用黍稷和祭肺致祭,又用醴酒祭祀。祭毕,丧祝读祝辞,丧主再拜叩首,劝尸饮醴酒。尸尝一口醴酒。尸又用肺、脊振祭。接着,又祭铏中的菜羹。
  飨尸的主体部分是‘九饭‘。上古吃饭用手抓,抓一手称为一饭。一饭不是一口吞下,而是要分三次咽下。每饭之后要喝大羹,就着调料吃菜肴。虞祭中尸的九饭分作三次,每次三饭。第一番三饭后,尸用肋条肉振祭。第二番三饭,尸用猪的小腿肉振祭。第三番三饭,尸用猪肩肉振祭。佐食者又奉上鱼俎和腊俎,每俎都只放三条鱼或三块兔腊肉。尸吃完后,佐食者将吃剩的肺、脊,放入篚中。
  丧主洗涤废爵(没有足的爵),酌酒献给尸。尸祭爵中之酒,然后尝酒。尸左手执爵,右手取肝振祭,再将爵中之酒饮尽。丧祝酌酒递给尸,尸用它酢丧主。丧主先祭酒,然后饮尽。丧主酌酒献给丧祝,丧祝左手执爵,右手祭菹菜和肉酱,然后取肺祭祀,接着祭酒,祭毕尝酒;又用肝振祭,最后将爵中之酒饮尽。丧主酌酒献给佐食者,佐食者祭爵中之酒,然后饮尽,向丧主行拜礼
  丧主之妇在房中洗涤足爵(有足的爵),酌酒献给尸,这是继丧主之后的二次向尸献酒,称为‘亚献‘。丧主之妇把盛有枣、栗的笾放到尸席前。尸祭枣、栗,又祭酒。接着,宾跟从丧主之妇之后向尸献烤肉。尸祭烤肉后,将爵中之酒饮尽。丧主之妇又酌酒献给祝,并献上笾食和烤肉;最后向佐食者献酒;其间仪节与初献时一样。最后是来宾之长向尸三献。来宾之长洗爵后酌酒献给尸,接着献烤肉,整个仪节与前两次一样。
  三献之礼完毕,为尸饯行。尸即席坐下。丧主洗涤废爵,酌酒献给尸。尸左手执爵,右手取肉干▉祭,又用俎上的肉干振祭;然后祭酒,再将爵中之酒饮尽。此时,丧主和众兄弟、妇人顿足而哭。丧主之妇洗涤足爵亚献,来宾之长洗涤爵三献,仪节也是如此。
  丧祝走出室户禀告丧主,养礼已经完毕。丧主号哭,男众女都随之号哭。尸出室下堂、出门时,丧主及男女都要哭踊。尸出门后,丧祝将神前的祭品改设到室的西北角,陈设方式与先前一样,,即所谓的‘阳厌‘。祭品的外面用席围隔。
  虞祭结束后,来宾出大门,丧主相送,拜了又叩首。
  四、三虞、卒哭
  虞祭的次数与所需要的时间有等差,士三虞、四天;大夫五虞、八天;诸侯七虞、十二天;天子九虞、十六天。古人用干支记日,凡是天干为甲、丙、戊、庚、壬者为刚日,天干为乙、丁、己、辛、癸者为柔日。古人安葬遗体用柔日,第一次虞祭在葬日的中午,所以必定是柔日。再虞之祭,隔一日举行,所以还是柔日。三虞之祭,在再虞的次日举行,所以是刚日。
  祝辞的大意是:哀子某人和亲属,日夜悲伤不安。谨用洁净的祭牲、菹醢、黍稷、新醴,‘哀荐祫事‘。‘哀荐祫事‘是祝文的最后一句,意思是哀痛地荐献祭品,愿您的神明与先祖会合,第二、第三次虞祭的祝文相同,只是最后一句要分别改成‘哀荐虞事‘(哀痛地进行虞祭)、‘哀荐成事‘(哀痛地将虞祭之事进行完毕)。
  三虞之祭的次日天明,举行卒哭之祭。我们在士丧礼中谈到,大敛以后,丧家男女每天只要在朝、夕两个时间时到殡宫号哭就可以了,不必整天哭声不断。朝、夕之外的时间,哀痛袭来时,也可以到殡宫痛哭,称为无时之哭。三虞之祭时,死者逝去已经百日左右,哀痛之心又有所减杀,所以有‘卒哭‘的仪节,这里的卒当停止讲,卒哭就是停止无时之哭。卒哭之祭后,丧家每天只有朝夕哭。卒哭是一个重要标志,卒哭之前的祭祀属于丧祭,卒哭之后的祭祀就属于吉祭了,所以《礼记·檀弓下》说:‘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
  五、祔庙与作主
  至此,我们要谈到祭祀中的木主(相当于后世的牌位)的问题。丧礼初始时,没有神主,所以用插着铭旌的‘重‘代替。从虞祭起,开始立神主,重则埋入地下。
  神主有‘桑主‘和‘栗主‘两种。虞祭时用桑主。顾名思义,桑主用桑木制作,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桑与丧谐音,可以以桑表丧;二是因为桑木粗劣,与孝子的哀痛之心正好相符。《国语·周语上》说:‘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布几筵。‘正是指此。
  卒哭之祭后,新死者的桑主要按照昭穆次序祔庙,这就是《仪礼·士虞礼》所说的‘以其班祔‘。古人祭祀,太祖的神主居宗庙之中,座西向东;子孙的神主按照昭穆的次序在太祖的左右两侧排列;左面的一列座北朝南,南方明亮,故称为昭;右面的一列座南朝北,北方幽暗肃穆,故称穆。昭穆表示辈份,父为昭则子为穆,孙又为昭,曾孙又为穆。此时三年之丧尚未结束,新死者还没有自己的庙可居,只能附在与自己昭穆之班相同的祖庙受祭,所以称为‘祔祭‘,或者‘祔庙之祭‘。与虞祭不同的是,虞祭祭于殡宫,桑主也在殡宫;祔祭祭于祖庙,祭祀时桑主从殡宫移到祖庙,祭毕,桑主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要将桑主弃埋,改用栗主,就是栗木做的神主。小祥之祭也在祖庙举行,祭前将栗主移送到祖庙,祭毕再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还要举行‘坏庙‘的仪式。《谷梁传》文公二年说:‘作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坏庙又称毁庙,但并非毁坏旧庙,重建新庙。而只是对旧庙作某些象征性的改变。根据昭穆制度,新主的昭穆之位与其祖父相同,三年之丧完毕,新主要迁入祖庙。如果把祖庙原封不动地让给新主,则有苟且不敬之嫌;拆毁重建,又不免造成无谓的浪费。所以采取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通过‘易檐‘和‘改涂‘来整新旧庙。所谓易檐,就是改换屋檐的某一部分。改涂是重新涂饰祖庙。更换旧庙的屋檐,并重新涂饰一次,表示已不再是旧庙,可以视为新庙。整新,是古人以节俭的原则来处理祭祀对象或场所发生变更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方法,在其它礼仪中常常使用,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大祥与禫祭是三年之丧的最后两次祭祀,祭祀的地点都在殡宫。禫祭之后,新主必须迁往新庙,然后撤除殡宫。但是,毁庙之主的迁动是一件大事,不能轻率为之,必须先要经过禘祭。而禘祭有固定的时间,未必刚好与禫祭同月。所以,禫祭之后,迁新主于祖父之庙,等待禘祭。
  禘作为祭名,所指不一,有天子郊祭之禘,有殷祭之禘,有时祭之禘。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禘祭,是三年之丧结束后临时举行的一种合祭,把毁庙和未毁庙的神主一起迁到太庙合祭,审视其昭穆之序,远主迁祧,以下诸庙依序而升
  六、小祥、大祥和禫
  从卒哭之祭到三年除丧,中间还要经过小祥、大祥、禫等几个重要仪节。
  小祥是周年之祭,在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是两周年之祭,在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禫,是三年之丧中的最后一个祭名。禫祭的时间,《士虞礼·记》说是‘中月而禫‘,郑玄把‘中‘解释为间隔,就是与大祥之祭相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个月。王肃认为禫与大祥之祭在同一月,即第在二十五月。禫祭之后正式脱丧。
  小祥是周年之祭,孝子的哀痛又有所减杀,于是开始用练冠代替原来的衰冠,所以小祥又名‘练‘。所谓练冠,就是用大功布加灰练之而成的布做的冠,练冠的性质介于凶服和吉服之间,标志着丧服由凶转吉的变化,所以《释名·释丧制》说,‘祥,善也,加小善之饰也‘。
  在此,我们还要提到‘受服‘的概念。在古代丧服制度中,每逢大的仪节都要祭祀,虞祭之后,每祭一次几乎都要使丧服的某一项变为轻服,如为父服斩衰,初丧之服是三升布,冠是六升布;卒哭之后,丧服改用六升布、冠用七升布。为母服齐衰,初丧用四升布,卒哭受服后,改用七升布,冠用八升布。此外,卒哭之后,男子要‘去麻服葛‘,就是把腰绖换成葛绖,这也是受服的内容之一。
  小祥以后戴练冠,中衣也可以变成练衣,领口可以镶浅红色的边,但是,男子还不能出去腰间的葛绖。古代有‘男子重首,妇人重带‘之说,男子的丧服,以首绖最重要;女子则以腰绖为最重要。所以,脱丧从最重要的地方开始,但要逐步进行。
  大祥是两周年的祭名。《礼记·杂记下》说‘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意思是说,大祥是丧主的除服之祭。祭祀的前一天晚上,丧主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时间,次日大祥,依然身穿朝服。大祥之后,服饰基本恢复正常,可以戴缟(白色的生绢)冠,冠边镶以白绫。《礼记》说,孔子在大祥之后五天开始弹琴,而不成声调,大祥逾月之后的十天吹笙,声调才和谐。禫祭是大祥后的除服之祭,从此正式脱丧,衣饰也不再有任何禁忌。禫是澹澹然平安的意思,丧家的哀痛之念至此逐渐平复。
  期年之丧丧期虽然只有一年,但也必须包含小祥、大祥和禫的仪节,所以时间行礼的时间不得不有所错动,《礼记·杂记下》说:‘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意思是小祥之祭在第十一个月,大祥之祭在第十三个月,禫祭在第十五个月。
  对于丧家来说,必须面对现实,不能无限期地沉浸在悲痛之中。凡事皆有终,《礼记·丧服四制》说‘丧不过三年‘,正是对丧礼的一种制断,以保证孝子‘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儒家在丧礼中安排卒哭、小祥、大祥、禫等各种仪节的目的,就是不断通过新的祭祀,提示生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次变换丧服,逐步从悲伤中解脱出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
  七、居丧要则
  在不同的居丧阶段,人的悲伤程度也不同。礼时是表达情感的,因而丧礼对守丧者的起居也有许多阶段性的要求。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之外,至少还有如下种种。
  首先是居处。为父母服丧,要居住在倚庐(倚墙搭建的草棚)中,室内不作任何涂饰,晚上睡在苫草上,把土块当枕头,首绖和腰绖也不脱去。服齐衰之丧,居住在垩室(土坯垒砌的草屋),当卧具用的蒲席,边缘虽然剪齐,但没有扎边。服大功之丧,可以睡在席子上。服小功、缌麻之丧,可以睡在床上。此外,居父母之丧,卒哭之后,可以将倚庐近地的一边用柱子撑高,使棚内空间增大。棚顶的草也可以略作修剪,睡觉用的草苫,可以换成齐衰之丧的那种。小祥之后可以搬到垩室去住,可以睡席子。大祥之后,可以回到自己的寝室居住。禫祭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睡在床上了。如此的种种不同,《礼记·间传》说是‘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需要说明的是,居倚庐、寝苫草乃是针对男子而言,女子不在此列。
  其次是饮食。失亲之痛也必然会表现在饮食上。《礼记·檀弓上》说:‘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达。‘可见,无论地位高低,只要是至亲去世,都会无心饮食,而以饘粥为继,甚至不吃不喝。为了防止哀毁伤生,儒家做了许多规定。
  《礼记·丧大记》说,一国之中,国君去世就是国丧,世子、大夫、庶子、众士都三天不吃饭。三天后,世子、大夫、庶子可以吃粥,一般是早晨熬一把米,晚上熬一把米,不过不限次数,饿了就可以吃。众士可以吃糙米做的饭,可以喝水,也不限次数。
  父母之丧,孝子三天不吃不喝。三天以后,就必须让他喝粥。《礼记·间传》说,卒哭之后,可以吃糙米饭和喝水,但不能吃蔬菜和水果,小祥以后才能吃蔬菜和水果,大祥以后才能吃肉,并且可以有醯、酱等调味品。禫祭之后可以饮醴酒。此外,父亲尚健在,为母、为妻服期年之丧,终丧不可以吃肉、饮酒。
  上述关于饮食的规定,对于年老体衰者可以例外。如七十岁以上的人服丧,穿上丧服就可以了,饮食可以与平常一样。
  第三是言谈。热孝在身,孝子必然沉默寡言,随着丧期的延长,才慢慢发生变化,《礼记》中相关的论述很多,《丧大记》说‘父母之丧,非丧事不言‘;《礼记·《丧服四制》说:‘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可见,居丧者应该不谈丧事之外的事情;当宾客有所询问时,服斩衰之丧者只能表示是或者不是,而不作具体回答;服齐衰之丧者可以具体回答,但不可以主动发问;服大功之丧者可以主动发问,但不得发表议论;服缌麻、小功之丧者可以发表议论,但不能有显得快乐的表情。
  落葬之后,如果孝子是国君,则可以谈天子的事,而不可以谈本国的事;如果孝子是大夫、士的,可以谈本国的事,而不可以谈自家的私事。
  第四是服饰。《礼记·间传》:期而小祥,练冠縓缘,要绖不除,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男子何为除乎首也?妇人何为除乎带也?男子重首,妇人重带。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又期而大祥,素缟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易服者何?为易轻者也。斩衰之丧,既虞卒哭,遭齐衰之丧,轻者包,重者特。既练,遭大功之丧,麻葛重。齐衰之丧,既虞卒哭,遭大功之丧,麻葛兼服之。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麻同则兼服之。兼服之服重者,则易轻者也。
  第五是行为。《礼记·曾子问》说,小祥后主人虽然改服练冠练服,但哀痛尚深,所以,不与众人一起站立、走路,也不到别人家吊丧、哭泣。
  《礼记·杂记上》说,在服丧期间,小功以上的亲属,如果不是有虞、附、小祥、大祥,不可以沐浴。服齐衰之丧者,若有人请求见面,要到落葬之后才可以去见,但不可以主动要求请见他人。小功以下的亲属,落葬之后可以求见他人。此外,服三年之丧者,即使过了练祭,也不到别人家吊丧。服期年之丧者,在练祭之后,就可以外出吊丧。
  对于国君而言,落葬之后,天子的政令才可以通行于国中;卒哭之后才可以为王事奔走。对于大夫、士而言,落葬之后,国君的政令就可以进入自己的家;如果遇到战争,还应该参加。小祥之后,国君可以谋国政,大夫、士可以谋家事。禫祭之后,一切恢复正常。
  此外,在服丧期间游戏作乐、外出宴饮、嫁娶生子、匿丧求官等,都会被视为悖逆人性的禽兽之行,受到舆论的谴责。魏晋以后以礼入法,类似的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唐律疏议》规定:为为父母、丈夫服丧期间,自身嫁娶者、杂嬉作乐者、提前除丧者,要被判处三年徒刑;怀胎者,判处一年徒刑;参加吉宴者,杖刑一年。
  上述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超越阶段的行为,都会受到指责。《礼记》中记载了许多违礼的事情,让后人谨记,切不可重犯。例如,大祥之祭后,可以穿白色、但没有鞋鼻的鞋子,冠和缨带都用白色的生绢做成,冠的镶边也用白绢。而有若却拿丝带做冠缨,鞋子上也用丝做了装饰,这是禫祭之后才可以有的穿着。有若的做法,恰恰显示出他急于脱丧的心情。
  又如,小祥时,主人酬敬宾的酒,宾不饮而放在席前,宾不举杯,也就不举行旅酬(彼此劝饮),这是礼的要求。而鲁昭公在小祥时就旅酬,鲁孝公到大祥之祭时还不旅酬,前者过之,后者不及,都不合乎礼。
  有道的君子,绝对不会急于脱丧。即使已经到了脱丧的时间,也依然忧思在心。《礼记·檀弓上》说,鲁国大夫公孙蔑(孟献子)在禫祭之后,家中的乐器虽然悬挂而不奏,也不让侍寝的妇人入室,沉浸在思亲之情中。孔子赞叹说:‘献子真是超人一等啊!‘
  儒家认为,三年之丧漫长而复杂,能否处处守而不失,正是观察人是否具有仁爱之心、通理之智、强健之志的极好时机,所以《礼记·丧服四制》说:‘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一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的祭祀对象,最引人注目的有两类,一类是天地、日月等,属于自然崇拜;另一类是血缘亲属,属于祖先崇拜。但还有一类祭祀对象,既非自然神只,也非血缘亲属,而是是文明的先驱,如农业、蚕桑、医学等科学领域的始创人,给人类以无限的福祉,可惜大多不知其姓名,祭祀时只能用‘先农‘、‘先蚕‘、‘先医‘等来代称。稍有例外的是对‘先师‘的祭祀,人们不仅确知受祭者是孔丘,仪式也最为隆重。
  一、学行与生平
  孔丘,子仲尼,鲁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51年)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泗水县东南)。孔子的先世,可以上推到殷朝末年的贤臣微子,武王伐纣之后,封微子于宋(今河南商丘),数传之后有孔防叔,因避难而来到鲁国,遂以孔为氏。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鲁国的大夫,但在孔子三岁时就死去,故孔子少年时代很贫穷,他自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当过管仓库的小官‘委吏‘,也当过饲养牛羊的‘乘田‘,对社会下层的情况相当了解。孔子以‘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态度,虚心向一切人学习。他十五岁就立志成为一名博学多才、道德高尚的君子。三十岁左右,学业有成,开始招生授业。当时,学术由官府掌握,只有贵胄弟子才有资格学习,即所谓‘学在官府‘。孔子以个人之力开创私学,打破了文化垄断,使学术下移到民间,推动了思想文化的普及和繁荣,堪称万世之功。孔子实施‘有教无类‘的方针,只要交给他‘束修‘(十条干肉)作为学费,就可以成为他的学生。相传他有三千弟子,其中学业优秀的有七十二人。孔子以文、行、忠、信为‘四教‘,要求学生文章、道德兼备,并且贯彻到行动之中。他还提出了因材施教、学思并重、启发式教学等教学原则。孔子的一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史记·孔子世家》)。后世把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绝非过誉。
  孔子提倡仁爱,希冀实现‘大同世界‘的理想,为此而周游列国,可惜春秋衰世,诸侯力政,暴力相凌,弑篡迭起,孔子的学说受到冷遇,‘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史记·孔子世家》),到处碰壁,无奈之余,回到鲁国。孔子慨叹礼乐废弛,文献缺失,于是专心整理《诗》、《书》、《礼》、《易》、《乐》、《春秋》等‘六经‘,并用它作教材来教育学生。‘六经‘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也是最宝贵的原典,它能流传千古,声播海外,孔子之功居首。
  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夏四月已丑,孔丘卒,葬于鲁城北泗上,弟子及仰慕孔子的鲁人随之搬到墓边居住的多达一百多家,当时人称之为‘孔里‘。次年,鲁哀公下令将孔子生前居住过的三间房改为祀庙,人们又将孔子使用过的衣冠、琴、车、书籍等收藏于内,以志纪念。每年四时,人们都会自发地到孔子墓前祭祀,儒生们则在墓侧讲论孔子倡导的乡饮酒礼、大射礼等等。这一盛况,跨越战果,到司马迁时依然如此。
  司马迁对孔子十分崇敬,认为他是天下罕有其匹的‘至圣‘之人。司马迁用《诗经》‘高山仰止,景行行之‘的诗句容自己‘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心情。他亲往曲阜参观祭祀孔子的庙堂和车服礼器,目睹儒生在此习礼,无限感慨,以至‘低回留之不能去‘。(《史记·孔子世家》)
  二、释奠说略
  祭祀孔子原本属于个人行为,祭祀者以孔子后裔为主,主要形式是‘四大丁祭‘。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个月,分别称为孟月、仲月、季月。古代用干支纪日,每月不超过三十天,所以甲乙丙丁等天干一般会出现三次,祭孔用第一个丁日,称为上丁。四大丁祭,就是在四季仲月上丁日举行的祭祀。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
  此外,从汉代开始,共有十一位帝王、十八次到曲阜孔庙祭祀过孔子。开此先河的是汉高祖刘邦。据《汉书·高祖本纪》,汉高祖刘邦即位十二年,从淮南返回京城经过曲阜时,用太牢之礼祭祀孔子。
  到了东汉,除了曲阜孔庙继续祭祀孔子之外,人们开始在各郡县的学校祭祀孔子。据《后汉书·礼仪志》,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各郡县举行乡饮酒礼,礼毕,在当地学校祭祀先圣周公、先师孔子,以犬作为祭牲。
  在学校中把孔子和周公放在一起祭祀,是因为《礼记·文王世子》说过:‘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意思是说,凡是建立学校,一定要用‘释奠‘的礼仪祭祀‘先圣‘和‘先师‘。根据汉代经学家的解释,先圣是指周公,先师是指孔子。所以,周、孔合祭的做法,通行于汉魏。但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隋大业以前,以孔子为先圣,颜渊为先师。唐初依然在国学同时祭祀周公、孔子。武德二年(619),唐高祖诏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五年后,高祖亲行释奠礼,以周公为先圣,以孔子配。
  这种祭祀对象混乱的状况,直到到唐太宗时才有了改观。贞观二年(628),房玄龄等提出,周公、孔子固然都是圣人,但国学应该祭孔子。得到太宗的首肯,于是罢周公,以孔子为先圣,颜渊配享。到高宗永徽年(650-655)间,一度又又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不过非常短暂,高宗显庆二年(657),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议,认为周公践极摄政,辅助成王治国,功比帝王,应该配享成王才是,释奠礼仍当祭祀孔子。高宗从其说。从此以后,孔子在国学祭祀中的独尊地位再也没有变化。
  唐太宗为推进全国各地的祭孔之礼,还作出过两个大的举措。贞观四年(630),唐太宗又命令各地州学、县学都要建孔子庙,以敦行儒学。这是我国州、县普遍建立建孔庙的开始,祭孔的仪式随之推行到各地。此其一。
  州、县学如何祭孔?例如,由谁主祭?一年祭几次?每次在什么时间?等等,都没有成例可循。释奠的次数,郑玄认为是每季一次,故魏晋太学也是四季各祭一次。隋制,国子寺每岁以四仲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先师。唐高祖武德年间,国子学也是四时致祭。唐初州县之学多仿照魏晋故事祭四次,主祭者多由学官自己充任。贞观二十一年(647),唐太宗规定,释奠于春、秋的仲月举行。释奠仪式,当有规格,国学释奠,以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州学,以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主簿及县尉等为终献。太宗这一国学遣官释奠、州县由守令主祭的规定,提高了释奠的规格,为后世所沿用。如果是皇太子亲自释奠,则规格更高,皇太子自为初献,国子祭酒为亚献,司业终献。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释奠‘一词源于《礼记·文王世子》。那么,释奠礼究竟是怎样的呢?《文王世子》本身并没有对此作出说明。郑玄为之作的注说:‘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由郑玄的解释可知,释奠礼与一般的祭祀的最大不同点在于不设‘尸‘,仅仅‘设荐馔酌奠而已‘。唐人孔颖达在郑玄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认为释奠是‘直奠置于物,无食饮酬酢之事‘。意思是说,只是将祭品直接放在神主之前,礼毕,致祭者之间不需要酬酢。可见,这是一种相当简略的仪式。相传古代祭祀先师、先圣之礼还有一种称为‘释菜‘的仪式。有学者说,释奠有音乐而无尸,释菜则连音乐也没有,仅仅在神主之前放一些苹、蘩之类的菜。可惜释菜礼在唐宋之际亡佚,今天已经无法考证。
  随着历代政府对祭孔的提倡,释奠礼变得越来越复杂。刘宋元嘉初建立国学,讨论释奠礼的规格,裴松之提议加入舞队,用‘六佾‘。佾(yi)是古时舞队的行列,以八人为一佾,佾的多少,依等级而定,如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四佾。裴松之建议用六佾,实际上是用诸侯的等级。由于金石器乐准备不足,未能实现。到南齐武帝永明三年,立国学时,再次讨论释奠的礼乐。尚书令王俭主张用轩悬之乐、六佾之舞,得到允许。到唐朝,皇太子亲释奠时,迎神、太子行、登歌奠币等仪节都有了专门的乐章,称为承和、肃和、雍和、舒和等。宋绍兴十年(1140),京城的释奠礼由原来的中祀升为大祀,笾豆用十二之数,祭祀规格与社稷相同。到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释奠礼由六佾升为八佾,笾豆等礼器的数目尽与天子等同。
  此外,孔子的封号,也不断增益。孔子原本布衣,生前没有做过几天官,但却有身后之荣。唐开元年间,追谥孔子为‘文宣王‘。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加谥‘至圣文宣王‘。元武宗大德十一年,加谥
  ‘大成至圣文宣王‘。明世宗嘉靖九年(1530),改称‘至圣先师孔子‘,清人因之。在春秋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获得如此声誉,而且世世享祀不绝的,孔子一人而已。顺便要提到的,是孔子的弟子颜渊、曾参等等,也都获得了相应的封号,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三、四配
  上古有以德配天的传统,行祭天大礼时,夏后氏以黄帝配享,殷人以帝喾配享,周人以后稷配享。这种形式也为祭孔礼仪所仿效,孔庙以四位最杰出的孔门弟子颜渊、曾参、子思、孟轲配享,称为‘四配‘,但四人进入配享的时间有先后。
  最早得到配享殊荣的是颜回。颜回,字子渊,习称颜渊,与其父颜路都是孔子的学生。颜渊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一心向学;又有‘闻一知十‘(《论语·公冶长》)的能力。孔子以德行、言语、文学三个科目评价学生,德行以颜回为首。有一次鲁哀公问孔子,弟子中谁最好学?孔子说‘有颜回者好学‘,又说,颜回死了以后,‘未闻好学者也‘(《论语·雍也》)。颜回终身不仕,一直追随孔子,亲如父子,‘颜回之于孔子也,犹曾参之事父也‘(《吕氏春秋·劝学》)。所以,后人把他看作是孔子最亲近的弟子。三国魏正始二年(公元241年)春二月,齐王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以颜渊配。这是以颜渊配享孔子之始。
  第二位进入配享行列的是曾参。曾参,字舆,也是孔子最优秀的学生,与父亲曾点也都先后师从过孔子。曾子是著名的孝子,主张对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子·滕文公上》),唐人皮日休说‘曾参之孝感天地,动鬼神,自汉至隋不过乎‘(《宗圣志》卷七)。曾子又是一位刚毅超群的人,‘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视死如归!‘(《春秋繁露·竹林》)‘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孔子·泰伯》)等名言都出自曾子之口。所著《大学》为《四书》之一,被誉为‘儒学纲领‘、‘入德之门‘。唐睿宗太极元年(公元712年),释奠以曾参配,是为曾参列入配享之始。
  第三位是孟子。孟子受业于子思子的门人,是继孔子之后,儒学史上最重要的代表人物,被后人尊为仅次于‘至圣‘孔子的‘亚圣‘。孟子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孟子还提出了‘君轻民贵‘、‘性善论‘等颇具影响的观点,他的心性学说,开启了宋明理学的先河。所著《孟子》七篇,在宋代列入《十三经》和《四书》,影响至巨。宋神宗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孟子开始进入配享行列。
  最后一位是子思,即孔子的孙子孔伋。子思幼年丧父,故一直与孔子一起生活。成年后曾为鲁穆公师,在学术上很有建树,后人曾将他的二十三篇二十三篇汇编为《子思子》一书,可惜除《中庸》一篇因被收入《礼记》而得以流传至今外,其余均亡佚于隋唐之际。《中庸》在中国哲学史上居有重要位置,韩愈认为其重要性与《易经》、《孟子》等同。程颢、程颐视之为‘孔门传授心法‘之作。朱熹将其列入《四书》,从此成为士子必读的经典之一。宋度宗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子思开始进入配享行列。
  1126年,金人虏徽、钦二帝,北宋亡。高宗南渡,在临安建立南宋政府。孔子第四十八代孙孔端友等南迁到衢州,并在当地建孔庙祭祀,成为孔脉的南宗,而留在曲阜孔庙的称为北宗。咸淳三年(1267年)春正月戊申,度宗诣太学,谒孔子,行舍菜礼,以颜渊、曾参、子思、孟轲配享。顾炎武非常称赞理宗将颜、曾、思、孟配享孔子:‘自此之后,国无异论,俗无异习,历元至明,先王之统亡,而先王之道存,理宗之功大矣。‘(《日知录》卷十八,《配享》)
  四、十二哲
  如果说‘四配‘是祭孔时陪祭的第一等级,那么‘十二哲‘就是其第二个等级了。据《论语·先进》,孔子曾经用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评定他的学生的优长:‘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因此,这十人被公认为孔子的好学生。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唐玄宗诏令国学祭祀孔子时,以这十人为‘十哲‘配享。
  孔孟之后,儒学最杰出的功臣是朱熹。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祖籍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生于福建南建(今福建南平)尤溪县。朱熹是程颐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于学无所不窥,经史、文学、释道,乃至自然科学,无不精研。在贯通百家的基础上发展了宋代理学,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所撰《四书集注》,水平超绝,故被元、明、清三朝科举考试的官定文本,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朱熹又是伟大的教育家,一生从事教学活动,并提出了一套富有特色的教育思想。鉴于朱熹对儒学的杰出贡献,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增补朱熹为第十一哲。
  乾隆三年(1738),清人又增补有若为第十二哲。有若的事迹,文献记载很少,后人对他了解不多。但有两件事很值得注意,一是《论语·学而》录有三段有若的言论,而且孔门中唯有有若与曾参两人称‘子‘;此外,孔子死时,鲁哀公诔之;有若死时,鲁悼公吊之;可见有若在孔门的声望。二是《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子夏、子张、子游等认为有若的言行、气质与孔子相像,打算用侍奉孔子之礼事来侍奉他。孔门弟子对于有若的推许,也由此可知。因此,南宋咸淳三年,因颜回升为‘四哲‘,拟从孔门弟子中递升一人进入十哲,儒臣多推有若,最后祭酒上书力诋,只得递升子张入十哲。直到乾隆三年,有若终于成为第十二哲
  五、先贤、先儒从祀
  在孔庙中从祀,但级别又低于四配、十二贤的,称为‘先贤‘、‘先儒‘。
  先贤主要是指孔门弟子。东汉永平十五年(72),明帝到曲阜祭孔,并祭孔门七十二弟子。此后,习惯上将七十二弟子画在孔庙两侧的墙上,但不祭祀。唐开元八年(720),以十哲配祀,其他弟子从祀。南宋理宗时,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从祀。今日孔庙所见从祀的先贤共有七十九人,供奉于大成殿两侧东西庑的北端,除孔门弟子外,还有与孔子同时代的子产、遽伯玉,以及上面提到的五位宋代理学大师。
  先儒是指在历史上对儒学有杰出贡献的学者。最早推出这一举措的是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太宗下诏,每年太学祭祀时,将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宁、贾逵等二十二位为《春秋》、《诗》、《书》、《礼》、《易》等作过出色的注释的学者,作为传播儒学的功臣配享,以表彰其传注之功。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又将荀况、扬雄、韩愈等三位在儒学史上有杰出贡献的学者列入从祀的名单。此后,从祀先儒的名单不断增加,最后达七十七人,供奉于两庑的南端。与四配、十二哲不同的是,从祀的先贤、先儒,都只有牌位,没有塑像。
  六、祭祀孔子的文化意义
  在历史上,孔子是中国文化的象征。中华文明所及之处,无论南北,还是台湾、海南,都有孔庙的存在。在古代汉文化圈内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地,也无不如此。撇开袁世凯为复辟而祭孔不谈,因为那是另一回事;应该说,释奠礼所要表达的,是对古老的中华文明的敬意,具有鲜明的提倡文教的意义。在古代中国,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不在少数,但都奉孔子为正之宗,惟其如此,历史上不论政权如何更迭,中华文化始终绵延不绝。这里可以举一个很有典型意义的例子。据《辽史·宗室传》,神册元年(916),辽太祖立长子为皇太子。太祖问周围的侍臣:‘作为受命之君,应当事天敬神,我想祭祀有大功德者,应该首先祭谁?‘侍臣都说应该祭佛。太祖不同意这种建议,说:‘佛教不是中国之教。‘这时皇太子说:‘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应该首先祭祀。‘太祖大悦,决定立即建孔子庙,命皇太子春秋行释奠礼。我们常说,中国文化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我想构成这一凝聚力的因素很多,但孔子作为中华文化的代表、受到广泛的认同,应该说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释奠礼是在国学或者州县学等学术机构举行的,因此,释奠礼往往与学术活相动伴随。从文献记载来看,至迟从魏晋时期开始,皇帝、皇太子每通一经,都要行释奠礼。如《晋书·礼志》记载,魏正始二年(241)二月,齐王讲《论语》通,五年五月讲《尚书》通,七年十二月讲《礼记》通,‘并使太常释奠,以太牢祀孔子于辟雍‘。晋武帝泰始七年(271),皇太子讲《孝经》通;咸宁三年(277),讲《诗》通,太康三年(282)讲《礼记》通。晋惠帝元康三年(293),皇太子讲《论语》通。东晋元帝太兴二年(320),皇太子讲《论语》通。凡此,太子都‘亲释奠,以太牢祀孔子‘。东晋咸康元年(335),成帝讲《诗》通。升平元年(357),穆帝讲《孝经》通。宁康三年(375)七月,孝武帝讲《孝经》通。‘并释奠如故事‘。类似的记载,史不绝书。
  学者为帝王讲论儒家经籍,也每每安排在孔庙。例如《隋书·礼仪志》记载,后齐为皇帝讲经,先在孔庙选定经书,并确定讲经的人选。讲经之日天明之时,皇帝戴通天冠,穿玄纱袍,乘象辂来到国子学,在庙堂上听讲。讲毕,行释奠礼。又如,《旧唐书·礼仪志》记载,贞观十四年二月丁丑,太宗亲临国子学,观看释奠礼,然后由祭酒孔颖达为之讲《孝经》。类似的记载,不胜枚举。各地州县学的情况,大抵也是如此。
  孔庙中的受祭者,包括了历代学术精英,奉祭者所看到的,实际上是一部浓缩了的中国学术史;此外还包括像诸葛亮、韩琦、李纲、文天祥、陆秀夫、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有名节、卓行者,站在这群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名人面前,不能不在多方面受到激励和教育。这是它的正面意义之所在。为了证明这一观点,我们不妨再举一个少数民族帝王的例子。据《金史·熙宗纪》,皇统元年(1141)二月戊午,金熙宗到孔庙行再拜之礼。礼毕,他无限感慨地对侍臣说:‘朕幼年游佚,不知志学。岁月逾迈,深以为悔。孔子虽无位,其道可尊,使万世景仰。‘由于在孔庙受到的激励,熙宗幡然改过,从此刻苦学习《尚书》、《论语》,及《五代史》、《辽史》等书,‘或以夜继焉‘。
  七、释奠礼在今日韩国
  在历史上,朝鲜半岛是除中国本土之外,儒家化最为彻底的地区。时至今日,儒家思想在韩国的影响,依然随处可见,其中最具象征意义的是成均馆的释奠礼。
  ‘成均‘一词,出自《周礼·春官·大宗伯》,后人多用它泛指国立学校。成均馆是朝鲜的国学,至今已有600多年历史。中国的官立学校包括国学(太学)和州学、县学。从格局上来说,它们一般包括庙和学两部分,庙是祭祀孔子之处,学是读书之处。今日韩国的南北各道,尚有300多所古代儒林留存的‘乡校‘,每校也都有庙和学两部分。成均馆的格局与北京国子监略有不同,国子监是左庙右学太学;成均馆则是前庙后学,前庙称‘大成殿‘,后学称‘明伦堂‘,当年明朝使节朱之藩所书的明伦堂匾额,一直保留至今。明伦堂前面为广场,两侧为养贤斋,乃当年学生的居室。
  成均馆的释奠礼仪,完全遵从古代中国的习惯。由于全国从上到下许多地方都要祭孔,时间上必须错开。故规定成均馆用上丁日,各道用中丁日,乡校用下丁日。成均馆的释奠,每年春、秋仲月的上丁日准时举行,是对人文之祖的膜拜,故不售门票,欢迎参观,成为汉城著名的文化景观之一。成均馆释奠用八佾舞,乐舞生由礼仪学校的学生担任,他们手持籥翟,在钟磬之声中翩翩起舞。前往外国游客甚众,竞相摄像或拍照,表现出对东方儒家文化的极大兴趣。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成均馆祭孔的仪式,包括服装、乐曲、礼器等,都是明朝时传去的,至今没有变化。祭孔的乐曲,朝鲜王朝曾经加以记录,故保存至今,而中国已经失传,故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经过明、清的变故,北京、曲阜两地孔庙的祭孔服装是清朝的式样。
  中国古代的国学,除春、秋仲月例行的释奠礼之外,还有朔日行礼。从后齐开始,每月朔日,国子祭酒要带领博士以下及国子诸学生以上,太学四门博士、升堂助教以下,太学诸生,到大成殿的阶下‘拜孔揖颜‘。成均馆则是以每月朔日为焚香日,此日还邀请学者前往讲论《四书》、《孝经》等,用焚香和读书来纪念孔子。
  各地乡校的祭孔典礼,规模虽然要比成均馆小得多,但却是一丝不苟。参加仪式的人,都自豪地称自己是‘儒林‘中人,每人都有专门的祭服,称为‘儒巾服‘,据说也是从明朝传去的。祭祀中的各项仪式,从初献、亚献、三献,到监礼、司香、司巾等等,都各有专司,并写在长长的纸上,公诸于众。令人汗颜的是,韩国祭孔,仍沿用古代的名称称释奠礼;而中国称为‘祭孔表演‘,‘释奠‘一词,即使在北京和山东也很少有人知道。
  香港以孔子的生日作为教师节,虽然没有释奠的仪式,但表达了广大教师对中国的第一位教师、堪称万世的师表的孔子的敬意,值得称道。
  ●诗礼传家:家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三
  诗礼传家:家礼
  儒家将修身、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家治则国治。《大学》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孟子·离娄上》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而修身、齐家的工具就是礼。
  一、不学礼,无以立
  旧时书香人家的大门上,往往写有‘诗礼传家‘四字,以标榜门风。诗礼传家,源出于《论语·季氏》,陈亢问孔子的儿子孔鲤:‘你是老师的儿子,一定得到过特殊的传授吧?‘孔鲤回答说:‘父亲对我的教育,其实同大家都一样。如果一定要说有单独的传授,那只有两次。有一天,他老人家独自站在庭中,我从他面前走过。他问我:‘学诗了吗?‘我回答说:‘没有。‘他说:‘不学习诗,就不会说出有文采的话。‘于是我开始学习诗。不久,他又站在庭中,我又从他面前走过,他问我:‘学礼了吗?‘我说:‘没有。‘他说:‘不学礼,就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于是,我又开始学礼。我独自听到父亲的教导,就这两次。‘陈亢听后高兴地说:‘我问了一件事,却得到了三件事,我知道了诗、礼的用处,知道了君子要求孩子继承的家风是诗和礼。‘孔子所说的诗,是指我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里面收录的三百多首诗歌,思想纯正,情感真挚,富于文学色彩,古代有学问的人说话,每每引用其中的诗句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要想立足于社会,光是说话有文彩还不够,还必须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怎样约束自己的言行,怎样尊重他人,这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规范就是礼。
  由于孔子的提倡,历代文人学士都将诗和礼作为立身、传家之宝,一般民众也把‘知书达礼‘作为有知识、有教养的标准而希望子女不断努力。
  二、《礼记》所见的先秦家庭礼仪
  家庭是教育子女的第一课堂,也是实践人伦之序的重要场所。儒家将纷繁的社会关系归纳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类,称为‘五伦‘。五伦和顺,社会才能安定。春秋时期卫国的名臣石碏说:‘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家庭伦常的和顺,是通过礼来实现的。因文献阙如,先秦时期家庭礼仪教育的全貌已经不可得知,但由《礼记》的《曲礼》、《内则》、《少仪》等篇,尚可得其梗概。
  《曲礼》一篇的得名,孙希旦认为是所记多为礼文之细微曲折,而尤详于言语、饮食、洒扫、应对、进退之法,故名。《内则》篇的主旨,郑玄说是‘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是闺门中侍奉父母、公婆(古称公公婆婆为舅姑)的仪轨;此外,还有如何教育子女等内容。《少仪》所记以少者事长的仪节为主,内容与《曲礼》、《内则》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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